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說明 : 以下範例乃舉例性質, 所例舉之交易僅供參考, 實際交易內容仍必須符合相關法令規範 範例一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額與減損損失 本例重點 :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額與減損損失 引用條文 : 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 適用情況 : 企業取得投資時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存有差異及嗣後投資關聯企業可能發生減損 情況一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之差額來自折舊性資產情況二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之差額來自商譽情況三投資成本低於取得股權淨值慶誠公司於 20X 年 月 日以 $4,500,000 購入誠信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000,000 股之 30%, 慶誠公司對誠信公司具重大影響但不具控制 情況一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之差額來自折舊性資產 20X 年 月 日誠信公司普通股股東權益為 $4,000,000, 慶誠公司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之差額為 $300,000($4,500,000-$4,200,000), 該差額經分析後係因誠信公司帳上之機器設備低估所致, 且設備剩餘耐用年限尚餘 5 年 誠信公司於 20X 年之淨損為 $3,000,000, 且 20X 年底有客觀證據顯示該投資可能發生減損, 故慶誠公司於 20X 年 2 月 3 日依規定進行減損測試, 評估投資誠信公司之可回收金額為 $3,300,000 依企業會計準則第六號公報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第二十條之規定,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淨投資發生減損時, 係將整個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視為單一資產進行減損測試 慶誠公司於 20X 年有關該投資之分錄如下 : 20X//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500,000 現金 4,500,000 20X/2/3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960,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960,000 說明 : 記錄 20X 年度投資損失 ( 含差額攤銷 ), 計算如下 : 誠信公司 20X 年淨損 $3,000,000 慶程公司之持股比例 30%, 並減除 20X 年分攤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間之差額 $300,000
5, 投資損失為 $960,000 20X/2/3 減損損失 240,000 累計減損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40,000 說明 : 記錄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減損損失, 計算如下 : 投資誠信公司成本 $4,500,000 減 : 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損失之份額 (960,000) 20X 年 2 月 3 日投資誠信公司帳面金額 3,540,000 20X 年 2 月 3 日投資誠信公司可回收金額 3,300,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 $240,000 企業可另設立次級會計項目 減損損失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以利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相關帳務 處理 情況二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之差額來自商譽 20X 年 月 日誠信公司普通股股東權益為 $4,000,000, 慶誠公司投資成本與 取得股權淨值之差額為 $300,000($4,500,000-$4,200,000), 該差額經分析後係因 誠信公司之未入帳商譽所致 企業會計準則第十八號 無形資產 第十七條規定, 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 得以合理有系統之方法分期攤銷, 或每年定期 進行減損測試 ; 慶誠公司選擇採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之方式衡量其取得關聯企業 交易產生之商譽 誠信公司 20X 年之淨利為 $3,000,000, 惟 20X 年底有客觀證據 顯示該投資可能發生減損, 故慶誠公司於 20X 年 2 月 3 日依規定進行減損測試, 評估對誠信公司之投資於 20X 年 2 月 3 日之可回收金額為 $5,500,000 慶誠公司 於 20X 年之投資相關分錄如下 : 20X//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500,000 現金 4,500,000 20X/2/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900,00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900,000 說明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計算如下 : $3,000,000 30%=$900,000 慶誠公司於 20X 年 2 月 3 日比較對誠信公司投資之整體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 因對誠信公司投資之整體可回收金額 $5,500,000 高於帳面金額 $5,400,000, 故無須提列減損 2
情況三投資成本低於取得股權淨值假設 20X 年 月 日誠信公司普通股股東權益為 $6,000,000, 慶誠公司投資成本與取得股權淨值間之差額為負 $300,000($4,500,000-$4,800,000), 慶誠公司所取得誠信公司股權淨值等於所享有之誠信公司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誠信公司 20X 年之淨利為 $3,000,000 則慶誠公司於 20X 年有關投資之相關分錄如下 : 20X//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800,000 現金 4,500,000 廉價購買利益 300,000 20X/2/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900,00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900,000 以 廉價購買利益 作為認列投資成本低於取得股權淨值之科目, 並以單行列示, 不納入 採 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範例二所有權權益之變動 本例重點 : 企業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所有權權益變動之認列 引用條文 : 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一條 適用情況 : 因企業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產生之企業對關聯企業或合資 之所有權權益變動 情況一企業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 致所有權權益減少 情況二企業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 致所有權權益增加 月讀公司於 20X 年 月 日以現金 $200,000 購入星光公司普通股 20,000 股, 持股比例為星光公司普通股實際發行股數 50,000 股之 40%,20X 年 月 日星光 公司普通股股東權益為 $500,000 月讀公司對星光公司具重大影響 若星光公司於 20X 年因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而產生兌換利益 $50,000, 月讀公司應於 20X 年 2 月 3 日將其所享有之星光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20,00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 相關分錄如下 : 20X//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00,000 現金 200,000 20X/2/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0,0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國外營運機構財 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0,000 3
20X/2/3 ( 結帳分錄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0,000 20,000 情況一企業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 致所有權權益減少 星光公司於 20X2 年 月 2 日以每股 $8 發行 30,000 股, 若全數股份由月讀公司 以外第三人認購, 月讀公司持股比例自 40% 減少為 25%, 月讀公司對星光公司所享 有之股權淨值減少, 使月讀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少 $22,500[($550,000 +$240,000) 25%-$220,000], 月讀公司所享有星光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減少 $7,500 相 關分錄如下 : 20X2//2 資本公積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 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22,5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2,500 應借記同種類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有不足時, 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20X2//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7,500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重分類調整處分投資利益 7,500 20X2/2/3 ( 結帳分錄 )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重分類調整 7,500 7,500 情況二企業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 致所有權權益增加 星光公司於 20X2 年 月 2 日以每股 $8 發行 30,000 股, 若月讀公司認購 6,000 股, 月讀公司持股比例自 40% 增加為 45%, 月讀公司所享有星光公司股權淨值增加 $35,500[($550,000+$240,000) 45%-$220,000], 月讀公司對星光公司所享有之 股權淨值增加而調整資本公積 $7,500 相關分錄如下: 20X2//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5,500 現金 28,000 資本公積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 7,500 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4
範例三合資之會計處理. 本例重點 : 合資之會計處理. 引用條文 : 第十條. 適用情況 : 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相關投資損益之衡量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相關投資損益之衡量 立德公司與信德公司簽訂一聯合協議, 於 20X 年 月 日設立由雙方聯合控制之立信公司, 經判斷後此聯合協議應分類為合資並採用權益法處理, 立信公司之實收資本為 $5,000,000 立德公司投資 $,750,000, 持股比例為 35%, 立德公司應作分錄如下 : 20X//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750,000 現金,750,000 立信公司 20X 年之稅後純損為 $300,000, 立德公司認列 20X 年投資損益之分錄如下 : 20X/2/3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05,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05,000 說明 :$300,000 35%=$05,000 立德公司及立信公司 20X 年 2 月 3 日之資產負債表及 20X 年度綜合損益表如下 : 資產負債表 20X 年 2 月 3 日 資產立德公司立信公司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000,000) $,600,000) 應收帳款 2,000,000) 500,000) 存貨,000,000),500,000) 4,000,000) 3,600,000) 非流動資產採用權益法之投資,645,000) -)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2,000,000) 2,070,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50,000) 30,000) 3,695,000) 2,00,000) 資產總計 $ 7,695,000) $ 5,700,000) 5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應付帳款 $,000,000) $ 500,000)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 535,000) 500,000) 負債總計,535,000),000,000) 權益股本 6,000,000) 5,000,000) 保留盈餘未分配盈餘 60,000) (300,000) 其他權益 -) -) 權益總計 6,60,000) 4,700,0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7,695,000) $ 5,700,000) 綜合損益表 20X 年度立德公司 立信公司 營業收入 $20,000,000) $ 5,000,000) 營業成本 (8,000,000) (4,800,000) 營業毛利 2,000,000) 200,000) 營業費用 (,800,000) (500,000) 營業淨利 ( 淨損 ) 200,000) (300,000) 營業外收益及費損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05,000) -) 稅前淨利 ( 淨損 ) 95,000) (300,000) 所得稅費用 (6,50) -) 稅後淨利 78,850) (300,0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稅後淨額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稅後淨額 ) $ 78,850) $ (300,000) 6
範例四喪失聯合控制. 本例重點 : 喪失聯合控制之會計處理. 引用條文 :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 適用情況 : 處分對合資之投資 情況一持股比例降低且亦無重大影響情況二持股比例降低但仍具重大影響情況三持股比例不變但仍具重大影響情況一持股比例降低且亦無重大影響沿範例三, 立信公司於 20X2 年之淨利為 $60,000( 淨利係於年度中平均發生 ) 立德公司於 20X2 年 6 月 30 日以 $,200,000 出售其對立信公司之 25% 持股而使其持股比例降為 0% 並喪失聯合控制, 經評估後不具重大影響, 立德公司應自該日起停止採用權益法 立德公司將對立信公司剩餘持股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該金融資產於 6 月 30 日及 2 月 3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500,000 及 $490,000 立德公司於 20X2 年對立信公司投資之相關分錄如下 : 20X2/6/3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0,50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0,500 說明 :$60,000 50% 35%=$0,500 20X2/6/30 現金,200,0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500,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655,500 處分投資利益 44,500 說明 :20X2 年 6 月 30 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 : $,750,000-$05,000+$0,500=$,655,500 20X2/2/3 其他綜合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 0,000 產未實現損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0,000 20X2/2/3 ( 結帳分錄 ) 其他權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其他綜合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0,000 0,000 7
情況二持股比例降低但仍具重大影響沿範例三, 立信公司於 20X2 年之淨利為 $60,000 立德公司於 20X2 年 2 月 3 日以 $720,000 出售其對立信公司 5% 之持股而使其持股比例降為 20% 並喪失聯合控制, 經評估後立德公司對立信公司仍具重大影響 立德公司對立信公司剩餘持股於 2 月 3 日之公允價值為 $650,000 立德公司於 20X2 年立信公司投資之相關分錄如下 : 20X2/2/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00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2,000 說明 :$60,000 35%=$2,000 20X2/2/3 現金 720,000 處分投資利益 6,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74,000 說明 :20X2 年 2 月 3 日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 : ($,750,000-$05,000+$2,000) 5% 35%=$74,000 說明 : 由於立德公司仍對立信公司具重大影響, 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 以下簡稱第六號公報 ) 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企業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 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 應持續適用權益法, 不對剩餘投資再衡量 故立德公司應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剩餘投資再衡量 情況三持股比例不變但仍具重大影響沿範例三, 立德公司於 20X2 年之淨利為 $60,000 立德公司與信德公司於 20X2 年 2 月 3 日重新協議, 由信德公司取得對立信公司之控制, 立德公司因而喪失聯合控制, 經評估後立德公司對立信公司仍具重大影響, 立德公司對立信公司之持股比例不變 由於立德公司仍對立信公司具重大影響, 依第六號公報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立德公司應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剩餘投資再衡量 20X2/2/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00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2,000 說明 :$60,000 35%=$2,000 範例五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 本例重點 : 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 引用條文 : 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條. 適用情況 : 處分對合資之投資, 但仍具重大影響, 故該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 8
大新公司與大奇公司簽訂聯合協議, 於 20X 年 月 日設立由雙方聯合控制之新奇公司 大新公司持有新奇公司普通股 240,000 股, 持股比例 40%, 大新公司判斷該聯合協議之類型為合資, 並採用權益法處理該項投資 新奇公司於 20X 年因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而產生兌換損失 $250,000, 並將該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故大新公司於 20X 年 2 月 3 日將其所享有之新奇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00,00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大新公司於 20X2 年 月 日以 $2,500,000 處分其對新奇公司 20,000 股之持股, 剩餘 20% 投資不再具聯合控制, 經評估後僅具重大影響 大新公司處分新奇公司股份前, 對新奇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之帳面金額為 $3,960,000 大新公司處分新奇公司股份投資之相關分錄如下 : 20X2// 現金 2,500,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980,000 其他綜合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國 50,000 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重分類調整處分投資利益 470,000 說明 :20X2 年 月 日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 : $3,960,000 (20,000 240,000)=$,980,000 20X2 年 月 日 其他綜合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重分類調整 為 : $00,000 (20,000 240,000)=$50,000 20X2/2/3 其他綜合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國外營 ( 結帳分錄 ) 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重分類調整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0,000 50,000 範例六權益法下獲配股利. 本例重點 : 在權益法下, 企業對於自被投資者所取得之盈餘分配, 應減少其投資之帳面金額. 引用條文 : 第十五條. 適用情況 : 企業自採權益法之投資獲配股利 華山公司於 20X 年 月 2 日購入泰山公司普通股 240,000 股, 持股比例為泰山公司普通股實際發行股數 600,000 股之 40% 泰山公司於 20X3 年 6 月 8 日召開股 9
東常會, 決議分配普通股現金股利 $750,000( 即每股 $.25), 股票股利 $300,000( 即每 00 股配發 5 股 ), 並提列法定公積 $,000,000 華山公司於除息基準日(20X3 年 7 月 8 日 ) 作分錄如下 : 20X3/7/8 其他應收款 300,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00,000 說明 :$.25 240,000 股 =$300,000 華山公司應於除權基準日註記泰山公司股票增加 2,000 股 (240,000 股 5 00) 範例七停止認列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損失. 本例重點 : 企業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損失之份額, 超過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 應停止認列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進一步損失之份額. 引用條文 : 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六條. 適用情況 : 企業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損失, 超過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 情況一停止認列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投資之進一步損失份額 情況二停止認列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投資及長期應收款之進一步損失份額情況三對關聯企業有代償法定義務 瑞誠公司於 20X 年 月 日以 $4,500,000 購入瑞信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000,000 股之 30%, 經評估瑞誠公司對瑞信公司具重大影響但不具控制 20X 年 月 日瑞信公司普通股股東權益為 $5,000,000 瑞信公司於 20X 年之淨損為 $4,000,000, 故瑞誠公司 20X 年底認列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200,000 瑞信公司於 20X2 年發生淨損 $5,000,000 情況一停止認列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或合資投資之進一步損失份額瑞誠公司 20X2 年有關投資之分錄如下 : 20X2/2/3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3,300,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300,000 瑞誠公司對瑞信公司之損失份額 =$5,000,000 30%=$4,500,000, 超過其對瑞信公司之權益 $3,300,000, 故應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 如瑞信公司後續產生利潤, 瑞誠公司僅得於所享有利潤份額超過未認列損失份額 $,200,000 之部分, 始認列利潤份額 情況二停止認列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投資及長期應收款或合資投資及長期應收款之進一步損失份額假設瑞誠公司對瑞信公司另有長期應收款, 帳面金額 $,000,000 瑞誠公司 20X2 年有關投資之分錄如下 : 0
20X2/2/3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4,300,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300,000 備抵呆帳 長期應收關係人款項,000,000 瑞誠公司對瑞信公司之損失份額超過其對瑞信公司之權益之部分 $,200,000, 應先沖銷瑞誠公司對瑞信公司之長期應收款, 剩餘損失份額應停止認列 如瑞信公司後續產生利潤, 瑞誠公司僅得於所享有利潤份額超過未認列損失份額 $200,000 時, 始認列利潤份額 情況三對關聯企業有代償法定義務沿情況二, 依法律之規定, 瑞誠公司對瑞信公司無法償付之負債在 $20,000,000 之範圍內有代償義務, 瑞誠公司評估該代償義務為 $,500,000, 此代償法定義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九號 負債準備 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 中負債準備之定義, 應認列為負債準備 瑞誠公司 20X2 年有關該投資之分錄如下 : 20X2/2/3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500,000 其他負債準備,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