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确认欠款清偿完成 如果自硬公司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偿还对中钨高新全部欠款, 或没获得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欠款清偿完成, 自硬公司将向追送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送股 自硬公司将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前确定追加股份的股权登记日, 并在追加股份股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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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8 年 3 月 11 日 ( 二 )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12 日已更名为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 1 盐湖钾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方案为 : 非流通股股东向方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上海石化编号 : 临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untitled



哈尔滨空调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余 151,053,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 2008 年度 2007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9 年 5 月 11 日, 公司实施了 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9,450,56

胡启金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石化油服编号 : 临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

Microsoft Word _ _1_-东湖高新-6001_TA1312_ _临 doc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00097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马镇镇投资有限公司 石玉 薛文玉 薛国华 范文华承诺 :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陈建忠 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 赵方平 江阴市马镇镇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

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附件二:

<4D F736F F D DC4DAC3C9BBAAB5E72D B1E0BAC5A3BAC1D D CFDECADBB9C9C1F7CDA8B9ABB8E62E646F63>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二 ) 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美锦能源重大资产置换方案于 2007 年 2 月 5 日经上市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方案为 : 上市公司原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美锦集团 ) 以其合法持有的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 90% 的股权与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附件二: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马应龙流通股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 2008 年 1 月 19 日 2008 年 9 月 24 日公告的 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公告 及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

盘价低于 6.68 元 ( 若此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 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 则宇通集团在上述两个月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至少为 650 万股 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 宇通集团承诺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在相关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连金牛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LiuLing

2.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帐日 年 6 月 7 日 3. 公司股票复牌, 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恢复交易 4. 公司股票简称变为 G 中色 5. 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 不设涨跌幅限制 不纳入指数计算 年 6 月 8 日公司股票开始设置涨跌幅限制, 以前一 正常交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

下简称 九亭资管 ) 发行 31,543,481 股股份 向上海浦东康桥 ( 集团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浦东康桥 ) 发行 21,509,07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9,444,445 股新股募集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芳纺织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Administrator

资产负债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马应龙流通股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 2008 年 1 月 19 日 2008 年 9 月 24 日公告的 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公告 及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5 月 29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以 2006 年 7 月 18 日作为股权实施登记日, 于 2006 年 7 月 19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 二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无追加对价安排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 海南高速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 ( 股 ) 限售期 6 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柏瑞基金 - 上海银行 - 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9,00 36 个月 合计 30,590,7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3-6补充保荐意见_国泰君安_.doc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 股调整为 元 /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15 亿元, 配套融资发 行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 14,837,819 股调整为不超过 15,098,314 股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 ( 股 ) 登记日期 限售期安排 1 拉萨行动电子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ST 抚钢编号 : 临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

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行股份数量为 3,190,000 股 9,595,600 股 5,200,000 股及 720,364 股,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 20,000 吨磷酸铁在建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税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元 / 股调整为 元 / 股, 向交易对方拉萨行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数量由 44,858,523 股调整为 45,646,067 股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由 元 / 股调整为 元

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21 日 ( 星期三 ) 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19 日 年 11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审议通过了 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圳市傲盛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1998年股东大会有关文件

(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本独立财

<4D F736F F D DCCABBCABCAB5D2B52D312D32CCABBCABCAB5D2B5B9C9B8C4CBB5C3F7CAE9D5AAD2AA322E31A3A8BDAFBAA3D1F3D0DEB6A9A1AD>

年 4 月, 公司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位对象发行 252,525,25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已完成登记和发行工作, 公司总股份增至 4,368,416,750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根据贵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对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号文件的要求, 郑州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为 5,170 万股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完成授予 125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至 5

中国石化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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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目前, 公司总股份 1,781,124,274 股, 其中流通股 827,634,402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53,489,872 股, 其中股改限售股 237,263,477 股, 定增限售股 716,226,395 股 ( 二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 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1 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人承诺内容说明 三胞集团 广州金鹏 常州元康 常州明塔赛领辅仁 力鼎资本 农银基金 赛领并购 东吴创投 衡丹创投 新余创立恒远 王伟 王山 沈柏均银丰生物 承诺人承诺 : 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承诺人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000657 证券简称 : 中钨高新公告编号 :2018-53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 申请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钨高新 公司 上市公司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 2006 年 10 月 26 日实施完毕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 16 号 -- 解除限售 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原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承诺情况,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钨高新的要求, 现就其股东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有关事宜情况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 一 中钨高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 一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 200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 二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 对价方案 (1) 以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流通股本 74,520,001 股为基数, 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 51,493,320 股股份,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可获得转增股份 6.91 股, 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2)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自硬公司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 24,300 万元 自硬公司承诺将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全部欠款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 1

告确认欠款清偿完成 如果自硬公司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偿还对中钨高新全部欠款, 或没获得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欠款清偿完成, 自硬公司将向追送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送股 自硬公司将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前确定追加股份的股权登记日, 并在追加股份股权登记日之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 由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施追加送股, 追加送股的股份总数为 3,726,000 股 ( 按照股改前流通股持股数量, 每 10 股获追送 0.5 股 ; 按照股改实施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数量, 每 10 股获追送 0.3 股 ) 如在此期间中钨高新总股本由于公司送股 公积金转增资本 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缩股等不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 追加送股股数将做出调整, 以使每股追加送股股份比例不变 ; 在中钨高新实施增发 配股 可转化债券转股 权证等影响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事项后, 当时的追加送股股份总数不发生变化, 但流通股股东获付的追加送股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3)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 (4) 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 : 截止 2006 年 10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 2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 法定承诺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 : 遵守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义务 (2) 特殊承诺 A 公司原第一大非流通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科信 ) 向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明确发表同意意见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同意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按照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56 元的价格收购其所持股份, 然后由中科信对该部分非流通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出相应的对价安排 2

B 公司原第二大非流通股东自硬公司承诺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以其合法拥有的与硬质合金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偿还其所欠中钨高新的全部欠款 ( 欠款数额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数额为准 ) 如未能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对中钨高新全部欠款, 自硬公司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向无限售条件公司流通股东追送股份, 且自贡硬质合金对中钨高新的欠款清偿责任并不因追送股份而解除 ; 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 自硬公司未能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对中钨高新的全部欠款 ( 欠款清偿完成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认为准 ); 追送股份的对象 : 自硬公司确定的追送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公司流通股股东, 自贡硬质合金将在 2007 年 1 月 10 日前确定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并公告 ; 追送股份的数量 : 追加送股的股份总数为 3,726,000 股 ( 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持股数量, 每 10 股获追送 0.5 股 ; 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流通股持股数量, 每 10 股获追送 0.3 股 )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 如中钨高新实施送股 公积金转增资本 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缩股等不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事项, 追加送股股数将做出调整, 以使每股追加送股股份比例不变 ; 如中钨高新实施增发 配股 可转换债券转股 权证等影响自硬公司和其他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事项后, 当时的追加送股股份总数不发生变化, 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获付的追加送股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追送股份承诺的执行保障 : 自硬公司承诺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追送部分的股份, 计 3,726,000 股, 直至追送股份承诺期满 2006 年 5 月 7 日, 中科信与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有色股份,2015 年 8 月 7 日更名为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 有色股份以人民币 1.85 亿元收购中科信所持中钨高新 4,751.92 万股股权, 占中钨高新总股本的 27.78% 本次转让尚需办理相关手续 2006 年 6 月 21 日, 有色 3

股份与海南金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 有色股份受让海南金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 5,396,62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 转让尚需办理相关手续 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 则由有色股份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该等非流通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 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 则由中科信 海南金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各自执行对价安排 有色股份承诺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完成后, 将承接并履行上述股份在中钨高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3)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 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 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 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4)2006 年收购公司原非流通股东股权涉及的承诺有色股份作为收购人承诺并保证 : 本次股权转让应当与中钨高新股权分置改革组合运作 为解决有色股份与中钨高新的同业竞争问题, 有色股份承诺 将于 2007 年底以前, 在得到有色股份股东大会及中钨高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基础上, 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其拥有和控制的与中钨高新构成同业竞争的硬质合金等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中钨高新, 使中钨高新形成集钨矿山 钨冶炼 钨粉末 硬质合金及深加工完整的钨产业链, 将中钨高新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钨及硬质合金产业的强势企业 二 上市公司股东在股改方案中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1 法定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法定承诺, 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 5% 以上的股份锁定期内没有发生减持情况, 未有触及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4

2 中科信履行特殊承诺的情况截至 2006 年 6 月 9 日, 尚有 3 名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份 795,015 股, 占非流通股份总数的 0.82% 对于这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 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之前, 有权按照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56 元的价格向第一大股东出售其所持股份, 然后由第一大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 截止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 不存在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东向中科信出售股权的情形 3 自硬公司履行特殊承诺的情况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2006 年 12 月 15 日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天职湘专审字 [2006] 第 571 号 ), 汇总表中应收票据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余额为 12,568.87 万元, 全部系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剔除应收票据金额后, 截至 2006 年 12 月 15 日止中钨高新股东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占用总额为 -973.57 万元 根据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 审计报告 ( 亚太审字 [2007]D-A-32 号 ), 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 含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款项 自硬公司已经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了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 4 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2 年 9 月 7 日, 中钨高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披露, 2006 年, 湖南有色股份收购中钨高新股权时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承诺, 湖南有色股份将于 2007 年底以前, 在得到湖南有色股份股东大会及中钨高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基础上, 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其拥有和控制的与中钨高新构成同业竞争的硬质合金等相关业 5

务和资产注入中钨高新 为履行上述承诺, 湖南有色股份通过本次资产注入, 将其持有的从事硬质合金业务的株硬公司 自硬公司股权注入到上市公司 本次资产注入完成后, 湖南有色股份将不再拥有和控制其他硬质合金资产, 彻底消除湖南有色股份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 [2013]1158 号文件 关于核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中钨高新持有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 持有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80% 股权 2013 年 9 月 22 日,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 中钨高新持有该公司 100% 股权 2013 年 9 月 24 日,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 中钨高新持有该公司 80% 股权 自贡国资经营公司持有该公司 20% 股权 随着上述标的公司股权变更至中钨高新名下, 有色股份已经完成了与上市公司有竞争业务的经营性资产注入 为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钨高新共计向有色股份发行了 304,560,033 股股份, 该部分新增股份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有色股份持有中钨高新 383,083,963 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 60.94% 有色股份通过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硬质合金业务注入, 解决了 2006 年作出的同业竞争之承诺, 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 [2013]1158 号批准 三 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本变化及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 一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至今中钨高新股本结构情况 2006 年 10 月 25 日, 中钨高新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 有色股份持有 52,915,899 股中钨高新股份, 持股比例为 23.77% 2008 年 12 月, 有色股份受让原非流通股股东自硬公司持有的中钨高新 25,608,031 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后, 有色股份持有 78,523,930 股中钨高新股份, 6

持股比例为 35.28% 2013 年 10 月, 中钨高新实施重组, 向有色股份发行 304,560,033 股股份认 购其持有的资产 本次重组 ( 含配套融资 ) 后, 有色股份持有中钨高新 383,083,963 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 60.94% 2018 年 7 月, 中钨高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十股转增四股, 转增 完毕后, 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钨高新 536,317,548 股股份, 持股比 例仍为共计 60.94% 本次申请的解除限售股份来自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分别于 2006 年 10 月 2008 年 12 月受让取得的股权分置改革原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 在经过 2018 年 7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 上述限售股份数量变更为 109,933,502 股, 占公司现有股本比例为 12.49% 情况 ( 二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持有限售股变化 限售股份持有 人名称 湖南有色有限 公司 广州中科信集 团有限公司 自贡硬质合金 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金昌旅游 实业有限公司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情况 数量 (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 7 份情况 数量 (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单位 : 股,%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份情况 数量 (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52,915,899 23.77% 0 0% 536,317,548 60.94% 0 0% 0 0% 0 0% 25,608,031 11.51%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78,523,930 35.28% 0 0% 536,317,548 60.94% 注 :1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 有色股份收购其他非流通股东中科信 自硬公司和海南金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 2 2006 年 10 月 12 日, 有色股份受让中科信和海南金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钨高新股份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 3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有色股份受让自硬公司持有的中钨高新股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 4 2015 年 8 月 7 日,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四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控股股违规担保的情况根据中钨高新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在上述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也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18 年 9 月 19 日, 中钨高新和及其控股股东湖南有色分别出具说明, 控股股东湖南有色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109,933,502 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 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09,933,502 12.49% 六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及结论意见 1 有关证明性文件的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核查了以下文件 : (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全文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全文 )( 修订稿 ) ; (2)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3) 关于公司股东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2006 年 12 月 15 日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8

(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度报告 ; (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06-58); (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全文 ) (2006 年 7 月 3 日 ); (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暨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2007-14); (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 :2007-30); (1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09-05); (1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更正后 ) ( 公告编号 :2012-58); (1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2012 年 6 月 23 日签署 ); (1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天职业字 [2018]2106-2 号 ); (14) 独立董事对八届五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15)2007 年年报及年度审计报告 ( 天职业字 [2018]2106 号 )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 (16) 中钨高新和湖南有色分别出具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的说明 2 核查意见经核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意见签署日, 中钨高新限售股份持有人所 9

持有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和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述中钨高新股东所持有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保荐机构同意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的 109,933,502 股中钨高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特此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 : 喻 东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