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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及确定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环旭电子公告编号 : 临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9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 ;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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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公司完成了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 : 普邦 JLC1, 期权代码 :037642, 授予数量 :1,260 万份, 行权价格 :14.68 元, 授予人数 :195 人 年 5 月 28 日, 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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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案 ) 及其摘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年 11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议案 5 根据美的集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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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上备忘录合称为 股权激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年 3 月 18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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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

英威腾

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等议案 年 5 月 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共计 272.5

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等议案 年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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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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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600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证券代码: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506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合第一批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条件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名单核 查的议案 经过本次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03 人调整为 184 人, 股票期权授予 数量由 1,623.9 万份调整为 1,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并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

传真 (FAX):( 0791)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华邦 ) 接受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正邦科技 或 公司

行权 / 解锁安排行权 / 解锁时间行权 / 解锁比例 第一次行权 / 解锁 第二次行权 / 解锁 第三次行权 / 解锁 自授权 / 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权 / 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 授予日起 36

监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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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77 人 ) 1, % 1.10% 4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为每份 元 ; 5 行权时间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 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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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007-001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号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年 4 月 29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 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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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电话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 常务副总经 2 孙杨 3 王云德 理 川南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川南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 0.30% % 0.30% 4 毛文华副总经理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 授权及履行的法律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已履行以下法律程序 : 年 5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王晓林 财务总监 % 0.016% 聂嘉宏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0.016% 孙殿昌 副总经理 % 0.016% 周兴 副总经理 % 0.016%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 ( 共 427 人 ) 1, % 1.84% 预留

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 意见, 而不对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本 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所涉及的事

JINGTIAN & GONGCHENG

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权日为 201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年 8 月 13 日,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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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3)2017 年 3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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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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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 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2 人, 激励对象为公司外籍员工 年 2 月 16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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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军 副董事长 总经理 % 0.020% 王晓林 财务总监 % 0.016% 聂嘉宏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0.016% 孙殿昌 副总经理 % 0.016% 周兴 副总经理 % 0.016%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 (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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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数码视讯 或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石义占 石磊律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锦天城 ) 受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银江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就银江股份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

年 9 月 2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44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 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 公告编号 : 临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五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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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债简称 : 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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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69 证券简称 : 绿盟科技公告编码 :2016-044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详细说明 :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及摘要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 1 标的种类: 股票期权 2 标的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 期权数量:204.7 万份 4 激励对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 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316 人, 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员 5 行权安排在可行权日内, 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 30% 30%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1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 行权价格:91.42 元 7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3 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14 年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增长率不低于 20%;2014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 以 2013 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15 年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增长率不低于 44%;2015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3% 以 2013 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16 年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增长率第三个行权期不低于 72%;2016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4% (2) 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根据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 则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对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 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 :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 197.1 万份调整为 315.36 万份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1.42 元调整为 56.97 元 ; 获授股票 2

期权的激励对象从 316 人调整为 305 人, 同时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14 年 6 月 24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 2014 年 9 月 29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自动放弃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资格, 公司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5 人调整为 283 人, 股票期权数量由 315.36 万份调整为 293.1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情况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 2015 年 6 月 9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和 关于核查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 283 人调整为 244 人, 期权数量由 293.12 万份调整为 632.4 万份,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6.97 元调整为 22.71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 2015 年 6 月 12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和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244 名激励对象可以行权, 可行权数量为 189.72 万份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 7 2016 年 6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其对应的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合计 69.68 万份, 按规定予以注销 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由 244 人调整为 206 人, 期权数量由 632.4 万份调整为 537.2 万份 行权价格仍为 22.71 元 /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

三 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共 244 人, 期权数量为 632.4 万份, 行权价格为 22.71 元 / 股 本次调整是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其对应的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合计 69.68 万份, 按规定予以注销 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由 244 人调整为 206 人, 期权数量由 632.4 万份调整为 537.2 万份 行权价格仍为 22.71 元 / 股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 ( 万份 ) 占授予期权总 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赵 粮 首席战略官 6 1.1169% 0.0165% 陈 珂 副总裁 6 1.1169% 0.0165% 叶晓虎 副总裁 6 1.1169% 0.0165% 黄一玲 副总裁 4 0.7446% 0.0110%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员 ( 202 人 ) 515.2 95.9047% 1.4149% 合计 (206 人 ) 537.2 100% 1.4753%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授予以来,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导致的已注销但未办理登记公司注销手续的股票期权份数, 公司将尽快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 本次调整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行权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 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调整的规定, 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 4

权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六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 除部分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放弃其本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外,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七 律师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调整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已授权股票期权以及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备忘录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行权的相关事项合法 有效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 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