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日 9 月 20 日和 12 月 20 日之前支付 东旭集团已经支付 万元投资收益, 上市公司将把该款项支付给东旭集团 除前述已经支付的款项外, 剩余本金和投资收益将由公司支付给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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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18) 第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东旭营口净资产为 37, 万元 根据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8] 第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东旭营口全部股权资产基础法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为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旭虹光电 ) 进行增资, 用于建设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 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旭虹光电的注册资本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二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AA+ AA % % 1.5 9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 不含本次交易 ),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 ( 母公司口径 ) 与上海涌立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的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交易金额等指标未达到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之情形,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理邦仪器公告编号 :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13.10B # # # #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

4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国 BODE 尚欠 Wolfgang Bode 分期付款借款本金金额 209, 欧元, 德国 BODE 尚欠 Gudrun Bode 分期付款借款本金金额 103, 欧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半年内, 德国 BO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根据 2019 年 1 月 16 日贵会并购重组委员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有关审核意见的要求,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海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 会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屯矿业 上市公司 ) 及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见 ( 二 ) 审议程序 本次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少忠 刘春 吴庆 丰和陈澄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江苏中南影业有限公司 住所 : 江阴市蟠龙山路 37 号 企业性质

证券代码:000977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工薪酬 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 ) 进行调整后, 作价向涌金投资转让上海宜灵巴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股权 涌金投资系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且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 不含本次交易 ),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涌金投资之

<4D F736F F D20BDADCBD5D7E2C1DEA3BABBAACCA9C1AABACFD6A4C8AFB9D8D3DA C4EAB6C8C8D5B3A3B9D8C1AABDBBD2D7D4A4BCC6B5C4D7A8CFEEBAC

中文名称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称 :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Dongxu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东旭光电 东旭 B 股票代码 : 成立日期 :19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 意见 年 4 月 10 日,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本次日常关

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根据大正海地人出具的, 并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资产评估报告, 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结论并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 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 二 ) 东方集团与本公司均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356,4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 ( 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 ) 合计 24 人, 代表股份 37,919,7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 1

资产负债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关联交易概述上海莱士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与同方金控 金石灏汭 大连城建共同以货币形式投资 亿元人民币设立同方莱士, 其中, 同方金控出资 亿元, 持股比例 51%; 上海莱士出资 3.80 亿元, 持股比例 19%; 金石灏汭出资 3.00 亿元, 持股比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协议 根据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 孙洁晓 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4, 万元 4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中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上海涌立 ) 拟作为参与方之一, 通过自有资金参与国金涌富本次增资扩股, 认缴出资总额为 万元, 持股比例为国金涌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 7% 上海涌立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按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属于公司关联方 因此, 本次交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尚需获得商业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一 ) 公司名称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二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披露本次重组方案以及签订相关协议的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4-【】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或 华菱钢铁 ) 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菱集团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康机器人是海康威视的子公司, 海康威视与跟投合伙企业共同增资萤石网络和海 康机器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为 8, 万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杭州海康威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 : 杭州市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海康威视投资管理有限

(4) 理财到期日 :2018 年 12 月 03 日 ; (5) 产品期限 : 从理财启动日 ( 含 ) 开始到理财到期日 ( 不含 ) 止, 共 137 天 ; (6) 理财产品金额 : 人民币 10,000 万元 ; (9)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 (10) 公司本次使用 1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 编号:2005-临001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

江先生符合其第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其中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国联证券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 草案 ) 与预案 ( 修订稿 ) 差异情况对比表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康拓红外 ), 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全文披露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1 人, 代表股份数 383,872,72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10 人, 代表股份数为 377,006,6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6

Ltd.167,742,368 股普通股, 合计为 ARS100% 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ARS 成为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 (1) 交易方式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拟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部上报文件模空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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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的 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天国富 或 独立财务顾问 ) 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旭光电 或 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对东旭光电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 一 关联交易概述为了增强上市公司实力, 避免同业竞争, 履行控股股东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 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 以 5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旭集团 ) 持有的东旭 ( 营口 ) 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旭营口 )47.80% 的股权, 同时承接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及东旭营口于 2016 年签订的 投资合同 中, 东旭集团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 共涉及不超过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800 万元的投资本金的回购及对应 1.2%/ 年投资收益的补偿义务 2024 年 6 月前述 10,800 万元的投资本金和 1.2%/ 年投资收益支付完毕后,10,8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东旭营口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根据上述 投资合同, 东旭集团应支付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800 万元的投资本金支付计划如下 :2016 年 12 月 25 日支付 100 万元 ;2017 年 -2021 年每年 11 月 15 日支付 100 万元 ;2022 年 11 月 15 日支付 200 万元 ;2024 年 6 月 29 日支付 10,000 万元 前述 2016 年和 2017 年的款项累计 200 万元已由东旭集团支付, 上市公司将把该款项支付给东旭集团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800 万元的投资本金对应 1.2%/ 年投资收益应在每年 3 月 20 日 6 月

20 日 9 月 20 日和 12 月 20 日之前支付 东旭集团已经支付 199.33 万元投资收益, 上市公司将把该款项支付给东旭集团 除前述已经支付的款项外, 剩余本金和投资收益将由公司支付给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东旭营口进行审计 评估 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18) 第 105068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东旭营口净资产为 37,600.73 万元 根据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8] 第 060009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东旭营口全部股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40,880.85 万元 经双方协商以人民币 19,552.55 万元做为本次东旭营口 47.80% 股权的转让价格 东旭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 此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武吉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此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此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东旭营口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 关联方 ( 交易对方 ) 基本情况 ( 一 ) 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180,000 万人民币住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 369 号法定代表人 : 李兆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768130363K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 ; 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 ; 各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 ; 研磨材料机电产品 ( 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 ) 零部件加工销售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计算机系统集成, 软件开发, 技术咨询 ; 机电设备 ( 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 ) 的安装, 工程咨询 ( 以上全部范围法律 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 不得经营 ; 需其它部门

审批的事项, 待批准后, 方可经营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东旭集团 51.46%, 为东旭集团控股股东, 李兆廷先生为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 ( 二 ) 历史沿革及基本财务数据东旭集团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 是一家集光电显示 新能源 装备制造 金融 城镇化地产等产业集群为一体的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东旭集团的总资产为 19,848,326.37 万元, 总负债为 13,503,090.32 万元, 净资产 6,345,236.04 万元 2017 年度东旭集团营业收入 3,835,432.66 万元, 净利润 352,204.85 万元 (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东旭集团的总资产为 20,601,159.27 万元, 总负债为 14,234,980.27 万元, 净资产 6,366,179.00 万元 2018 年 1-3 月东旭集团营业收入 942,371.98 万元, 净利润 25,262.20 万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三 ) 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东旭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东旭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一 )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 东旭 ( 营口 ) 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0,800 万人民币住所 : 辽宁省营口市新城大街 19 号法定代表人 : 李兆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00574298993Q 经营范围 : 从事平板显示产业材料 设备 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 提供平板显示相关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 ; 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 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东旭集团出资 19,500 万元持股东旭营口 47.80%;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营口沿海建设 ) 出资 18,300 万元持股东旭营口 44.85%, 其中 10,800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为 特殊股权, 除享有每年不超过 1.2% 的投资收益外, 不享有其他股东权益, 五矿 ( 营口 ) 产

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五矿营口发展 ) 出资 3,000 万元持股东旭营口 7.35% 除前述 特殊股权 的投资收益由营口沿海建设单独享有外, 各股东按照如下比例享有东旭营口的其他股东权利 : 东旭集团 65% 营口沿海建设 25%, 五矿营口发展 10% 东旭集团为东旭营口控股股东, 李兆廷先生为东旭营口的实际控制人 ( 二 ) 历史沿革及基本财务数据东旭营口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8 日, 由东旭集团 营口沿海建设及五矿营口发展出资设立, 是东旭集团投资建设第 5 代玻璃基板产线的项目公司之一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东旭营口的总资产为 115,066.46 万元, 总负债为 77,465.73 万元, 净资产 37,600.73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97.22 万元,2017 年度东旭营口营业收入 1,606.94 万元, 净利润 -1,304.40 万元 (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东旭营口的总资产为 114,880.99 万元, 总负债为 77,746.13 万元, 净资产 37,134.87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959.97 万元,2018 年 1-3 月东旭营口营业收入 1,284.13 万元, 净利润 -465.87 万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 ) ( 三 ) 收购前后股权结构 注 : 营口沿海建设 10,800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为 特殊股权, 除享有每年不超过 1.2% 的投资收益外, 不享有其他股东权益 本次 47.80% 股权收购完成后, 除前述 特殊股权 的投资收益由营口沿海建设单独享有外, 各股东按照如下比例享有东旭营口的其他股东权利 : 公司 65% 营口沿海建设 25%, 五矿营口发展 10%, 并按该比例承担股东义务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根据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8] 第 060009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 东旭营口全部股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40,880.85 万元 经双方协商以人民币 19,552.55 万元做为本次东旭营口 47.80% 股权的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定价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接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及东旭营口 投资合同 中东旭集团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 共涉及不超过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800 万元的投资本金的回购及对应 1.2%/ 年投资收益的补偿义务 2024 年 6 月前述 10,800 万元的投资本金和 1.2%/ 年投资收益支付完毕后,10,800 万元对应的东旭营口股权转让给公司 上述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及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收购东旭营口股权主要是履行大股东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在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过程中,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为了有效避免同业竞争, 做出承诺 : 在符合证券监管相关条件的情况下, 将所持有的委托给东旭光电管理的托管公司的全部股权注入东旭光电 后经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修订, 将该承诺修订为 : 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 将通过现金收购 定向增发等方式将东旭集团持有的委托给公司管理的东旭营口全部股权注入东旭光电 ( 详见公司 2017-130 公告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 此次收购完成后,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同时公司将新增一条第五代玻璃基板生产线, 对提升公司在光电显示领域行业地位起到积极作用 七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止 2018 年 5 月 31 日,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 36,093.27 万元 ( 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19,552.55 万元及承接的相应债务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1.17% 八 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审议情况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 独立董事认为 : 此次公司通过现金收购东旭集团持有的东旭营口 47.80% 的股权及

承接 投资合同 中东旭集团的权利和义务, 是东旭集团履行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重要举措 公司本次交易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东旭营口进行审计 评估, 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确定,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接 投资合同 中东旭集团的权利和义务, 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表决过程中,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审议流程合法合规 因此, 我们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公司收购东旭营口 47.80% 的股权, 并承接 投资合同 中东旭集团权利和义务 同时,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 监事会材料等相关资料, 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1 关于本次交易事项, 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 ; 在本次表决中, 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章程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东旭营口进行审计 评估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确定, 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 本页无正文, 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 项目主办人 : 陈东阳 张瑾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