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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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持续经营能力 4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 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三条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

( 三 ) 在公司盈利 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 四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图形1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四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按下列顺序分配 : ( 一 ) 提取法定公积金 ; ( 二 ) 提取任意公积金 ; ( 三 )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的需要确定本条第 ( 二 ) ( 三 ) 项所述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

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 2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 二 ) 利润分配的形式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

配原则为 : ( 一 )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 二 ) 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可以不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 九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 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十 ) 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 十一 )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三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 为正值 且现金充裕, 实施现

第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6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7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二 ) 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 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20% 2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年度)

公积金 3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时代新材 2012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 :2012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00 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 18 号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 203 会议室 主持人 : 曾鸿平董事长 会议议程 : 1. 审议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 2.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 分红管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3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4 第四章 利润分配监督约束机制... 7 第五章 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8 第六章 附则 /8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一 ) 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的股利分配政策,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 存在未弥补亏损 不得分配的

时, 需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 四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1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二 ) 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 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中钰医疗控股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钰医疗控股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利润分配行为, 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配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年度报告盈利, 且有可供分配利润, 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应 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二 ) 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经 2012 年 7 月 11 日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

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 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 三

部分的可分配利润,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 七 ) 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经

条款原规定拟修订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

(3) 任何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 ) 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并重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积金, 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时, 可以不再提取 ; 3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 4 支付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罗顿发展编号 : 临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

( 三 ) 股东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各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 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 将采取现金方式 股票方式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2 审议通过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 年 )( 修订草案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 年 )( 修订草案 ) 全文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 : 表决票 7 票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对征集股东投票权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 修改 公司章程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原内容为 :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 应当由律师 股东代表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 一 ) 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论证过程中及确定利润分配方案时, 应加强与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沟通与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 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 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 分红规划的具体方案 综合以上因素, 公司拟定的分红规划如下 : 1 利润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1.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 2.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 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3.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

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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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 号

营范围 :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 ; 承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 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 通信设备 ; 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 通信设备的售后服务 ; 电子商务服务 ; 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 ; 代理进出口 ; 仪器仪表销售 ; 接受委托从事软件外包服务 ; 建筑智能

等行业的快速发展, 电子智能控制器行业将维持较高的景气度, 有力促进相关电子智 能控制产品的需求增长 随着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为公司的各类业务增长提供了宏观条件, 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健的增长趋势, 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届时将有力抵抗外部不利因素 公司将根据每年实际的盈利情况, 采取积极 稳健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 2017 年度报告中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章节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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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美邦服饰编号 : 临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

需要维持适当的留存收益比例, 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持续经营并最终实现公司长远规划, 从而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 三 ) 股东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 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

五 公司章程 原第一百一十条原第一百一十条 :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 : 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外, 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 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 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未填 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可以不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 二 ) 分红比例的规定 1 公司应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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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注释 : 计算本条所称持股比例时, 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二 章程第七十九条原为 : 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09—003

会对 公司章程 进行了修订 并根据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 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全文刊登于巨潮网 ( 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 :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 表决结

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江山 刘河山 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

六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章程 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

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材料之八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5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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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 监事会提董事 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 监事会提名或由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名或由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 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名 3% 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名 召集人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 监事的股召集人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 监事的股东大会会议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独一味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

4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 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 ( 容桂 ) 科苑一路 6 号 ); 5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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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8,666, ,226,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30.25%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铅 锌 铜 白银 黄金等有色金属的采选 冶炼 深加工以及综合利用 ; 属有色金属周期性行业, 经营情况受国际 国内宏观经济形势,

1 出席的股东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或授权代表 ) 共 96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40,811,3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 :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或授权代表 ) 共计 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

天台山 GMP 生产线建设项目 中的质检研发楼实施 本项议案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公司扩建募投项目 天台山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 及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资金缺口和变更募投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投资总额 实施地点的公告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2

现修订为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54,133,355 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三 对 公司章程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进行修订原条款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现修订为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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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 :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28 日 附件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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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咳和喉科等重点品类, 不断强化消费者沟通与品牌打造 零售终端管理及经销商管理等组织能力 ; 中药处方药以心脑血管 抗肿瘤 呼吸道抗感染 中药配方颗粒为重点领域, 重点提升学术营销 医院销售队伍 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核心能力 同时, 为支撑业务战略, 公司将不断提升运营管控 并购整合 研发 供应链管理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公告-分红论证报告.doc

证券代码:300610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即将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 王立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独立董事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00002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目录 一 重点问题 请补充说明申请人应付债券科目的明细情况 请结合应付债券的资本属性 期限等情况, 补充说明本次可转债发行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 ( 二 ) 项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于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充分提示以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Transcription: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 积极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 ) 深圳证监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 > 有关要求的通知 ( 深证局公司字 [2012]43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 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分红政策第一条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 1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 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二条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分配 :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3 提取任意公积金; 4 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普通股股利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 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1

第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 公司章程 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听取公司股东 ( 特别是中小股东 ) 的诉求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六条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还应该同时考虑以下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 为正值 ;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七条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以人民币计价 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 转增股本的比例, 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公司分派股利时, 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本 2

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九条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公司当年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 1 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85%; 2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数; 3 可分配利润低于每股 0.05 元 第十条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 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 公司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第十一条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股份 ) 的派发事项 第二章股东回报规划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 发展规划 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以每三年为一周期, 制定周期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明确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 现金分红规划 3

期间间隔等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 股票方式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五条公司在盈利 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或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第三章分红决策机制第十六条公司管理层 董事会根据 股东回报规划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 现金流量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提出 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极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十七条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 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 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 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 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 ),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十九条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 董事会未提出 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 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 包括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 4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 公开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 准, 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第四章分红监督约束机制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变动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拟定, 监事会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在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分红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和分红计划的, 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其执行情况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并应对年度内盈利单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 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第二十三条独立董事对分红预案或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