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6 年 9 月 5 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安妮股份 或 上市公司 ) 完成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对杨超 雷建 陈兆滨 鲁武英 毛智才 江勇 ( 以下简称 交易对方 ) 持有的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畅元国讯 或 标的公司 )100% 股权的收购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创证券 ) 作为安妮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或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对交易对方关于畅元国讯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意见如下 : 一 业绩承诺情况 ( 一 ) 业绩承诺额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畅元国讯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6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13,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金额以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畅元国讯进行年度审计并分别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合并报表数据而相应计算 ( 二 ) 盈利承诺的补偿方式对于标的公司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标准的部分 :(1) 对于获得股份支付对价的杨超 雷建 毛智才 江勇, 首先由其以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 对于获得部分股份 部分现金的陈兆滨 鲁武英, 优先以所获股份进行补偿, 不足部分以
现金补偿 根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业绩考核期各年度的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1 2016 年度业绩补偿方式 业绩实现程度 =( 实际净利润 / 当年承诺净利润 )x100% 承诺方盈利补偿措施 100% 以上无 95% 以上, 低于 100% 同下述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措施, 上市 公司可决定豁免承诺方盈利补偿 60% 以上, 低于 95% 同下述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措施 30% 以上, 低于 60% 30% 以下 本次标的公司作价整体调整为原约定价款的 30%, 则上市公司超额支付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总价 1 元回购注销 本次标的公司作价整体调整为 1 元, 上市公司已支付的全部股份以总价 1 元回购注销 ( 此项措施执行后, 则 2017 年度 2018 年度盈利补偿措施不再实施 ) 注 : 上述 以上 包含本数, 低于 高于 不包含本数 2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方式 (1) 盈利补偿方式及原则盈利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方式加现金支付, 承诺方以其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占总对价的比例进行盈利补偿, 即承诺方当年度盈利补偿金额 = 当年度各承诺方盈利补偿总金额 该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占总对价的比例 当年度各承诺方盈利补偿总金额 =(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一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 ) 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 注 : 若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60%, 则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应当扣除 2016 年 的补偿金额 (2) 股份补偿方式标的公司每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后的 10 日内确定承诺方需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 承诺方将应补偿的股份数由上市公司以 1 元人民币为总价回购后注销 承诺方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 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一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 ) 盈利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 ]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注 : 若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60%, 则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应当扣除 2016 年的补偿金额 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该负数可累积至往后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即可抵减该年度以后年度的应补偿股份数量, 盈利补偿期届满后, 该数值仍未抵减完毕的, 则不再抵减, 己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 现金补偿方式若当年的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额大于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数, 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 以及获得现金支付对价的交易对方, 应以现金方式进行盈利补偿 交易对方当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 当年度应补偿现金数 =[(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 - 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 ) 盈利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 ]- 当年已用股份补偿的金额 注 : 若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60%, 则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应当扣除 2016 年的补偿金额 当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额小于 0 时, 该负数可累积至往后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额合并计算, 即可抵减该年度以后年度的应补偿现金数额, 盈利补偿期届满后, 该数值仍未抵减完毕的, 则不再抵减, 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4) 期末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需在交易完成后每年年度终了对收购标的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业绩考核期的每年年度终了, 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收购标的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如 : 期末减值额 > 盈利补偿期内己补偿股份总数, 则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另行补偿时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补偿, 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承诺方的期末减值补偿总额 = 期末减值额一 ( 盈利补偿期内己补偿股份总数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 各承诺方根据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占总对价的比例分担减值补偿金额 3 盈利补偿宽限区间: 在标的公司未达各年承诺净利润但己实现承诺指标
95% 的情况下, 上市公司可豁免承诺方的盈利补偿措施 4 除权事宜: 如果盈利补偿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 配股 转增导致盈利补偿主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则股份补偿的数量相应调整 ( 三 ) 超过利润承诺的奖励若标的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 当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超过标的公司当年承诺盈利数的 105%, 则超过部分的 30% 可用于奖励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 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 具体奖励办法由标的公司管理层拟定并按照上市公司当时有效实施的内部管理办法报批 标的公司应就己经发放的奖励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财务处理, 即计算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时应扣除根据当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发放的奖励金额 ( 四 ) 业务补偿条款在盈利承诺补偿条款的基础上, 标的公司业务目标应为基于 DCI 体系开展的版权认证保护 版权代理服务 版权估值 版权交易 版权内容分发 ( 包括音乐 视频 动漫 阅读 图片 在版权家完成版权认证的游戏 ) IP 孵化 版权维权 ( 以下统称 版权业务 )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标的公司基于版权业务的毛利额占标的公司当年总毛利额 ( 总毛利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的比例分别不低于 30% 50% 80% 关于上述版权业务的定义,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事前认可可以增加业务选项 业务考核及股份补偿方式 : 业务考核方式为股份补偿, 标的公司每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后的 10 日内确定交易对方需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 由上市公司将应补偿的股份数以 1 元人民币为总价回购后注销 交易对方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 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 当年度承诺的版权业务毛利额占比 - 当年度实际的版权业务毛利额占比 ) 当年度承诺的版权业务毛利额占比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股份总额 40% 1/3 若因行业背景或者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经上市公司同意, 该业务考核条款可以调整或予以免除 二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考虑到由于利用募集配套资金投入标的公司会对标的公司业绩有潜在的增 厚作用, 为避免上述因素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 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中作出如下约定 : 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 对标的公司进行业绩考核时, 标的公司实际实现净利 润数不包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投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 约 定的业绩承诺期内, 若标的公司使用了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 则标的公司需根据实际使用资金的金额及实际使用 天数, 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约定利率向上市公司支付利息 自本次重组实施至 2016 年末, 上市公司向畅元国讯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为 2,000 万元, 畅元国讯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对上述借款进行了偿还 2016 年 度畅元国讯按照约定利率计提利息 70.28 万元, 上述利息作为财务费用从畅元 国讯的利润中扣除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I10314 号 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 项审核报告, 畅元国讯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7,924.75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 及其补充协议, 畅元国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 业绩承诺项目 承诺数 / 业绩承诺实现率 / 版权业务毛利额占总业务毛利额的比重 % 实现数 是否达到业绩承诺的要求 盈利承诺 7,600.00 万元 7,924.75 万元 已达到, 无须补偿 超过利润承诺的奖励 105.00% 104.27% 未满足, 无须进行奖励 业务补偿条款 30% 100.00% 已达到, 无须补偿 三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与畅元国讯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 查阅上市公司与 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交易合同, 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 的 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 告 (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I10314 号 ), 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 核查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畅元国讯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 已经实现
( 本页无正文, 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 财务顾问主办人 : 李锡亮 叶海钢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