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相关文件的原件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且于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 公司已提供了必须的 真实的 全部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 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 ; 公

Similar documents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38 人 479 人 二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规定, 本计

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7, 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761, 万股的 4.96% 其中首次授予 31, 万份, 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761, 万股的 4.17%; 预留授予 6000 万

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所有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相关文件的原件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且于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 公司已提供了必须的 真实的 全部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 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 ; 公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电话 :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

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 公示了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吉林华微电子股

Administrator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以下简称 原法律意见书八 ) 现就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以下简称 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 )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环旭电子公告编号 : 临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9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和授予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邮政编码 : /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 P.R.China 电话 /Tel:(86

银江股份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则, 对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所仅就与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 为出具本法律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 [2019] 第 003 号 致 :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劲拓股份 或 公司 )

WHJ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担任爱尔眼科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董事会决议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4 月 17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doc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1-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科伦药业公告编号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4D F736F F D20B4BAC7EFBABDBFD5A3BAB9D8D3DAB9ABCBBEB5DAD2BBC6DA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B5DAD2BBB4CEBDE2B3FDCFDECADB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5F4A >

一 本次解锁和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一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 )2018 年 1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年 11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汇川技术公告编号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任子行公告编码 :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

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7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熟,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上备忘录合称为 股权激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目录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 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 4 关于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7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向 158 名激励对象按 3.32 元 / 股的价格首次授予共计 80,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11 月 1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 第一部分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曲美家居 或 公司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特聘

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致 :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联水产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鼎信通讯公告编号 :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 )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 ( 含税 ) 同时,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证券代码:002272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Transcription: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Tel:(0731) 8295 3778 Fax:(0731) 8295 3779 http://www.qiyuan.com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 )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行权 ( 解锁 ) 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三一重工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 ),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 ) 第一期行权 ( 解锁 ) 条件成就 ( 以下简称 本次行权 ( 解锁 ) 条件成就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委托, 本所律师就本次行权 ( 解锁 ) 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并根据本所律师对相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并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本次行权 ( 解锁 ) 条件成就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有关会计 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也不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获得了公司向本所律师作出的如下保证 : 公司所提供的

所有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相关文件的原件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且于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 公司已提供了必须的 真实的 全部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 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 ; 公司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 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判断 本法律意见书由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并仅供公司关于说明本次行权 ( 解锁 ) 条件成就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行权 ( 解锁 ) 条件成就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 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7,722.6419 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761,086.2382 万股的 4.96% 其中首次授予 31,722.6419 万份, 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761,086.2382 万股的 4.17%; 预留授予 6000 万份, 占该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9% ( 二 ) 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1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 2016 年 11 月 7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 2016 年 12 月 8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实际向 13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132.53 万份股票期, 行权价格为 5.64 元 / 股 ; 本次实际向 15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7.781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2.82 元 / 股 上述权益已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38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585 万份, 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42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 352,580 股限制性股票 ; 目前该次注销 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 2017 年 11 月 2 日, 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实际向 5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95.20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7.95 元 / 股 ; 向 4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81.98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3.98 元 / 股 上述权益已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67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3,040,700 份, 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68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 1,737,960 股限制性股票 ; 目前该次注销 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9 2018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认为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符合条件的 1195 名激励对象行权, 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104,671,345 份 ; 同意 136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 对应的解锁数量为 21,433,579 股 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注销 844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72,405 份, 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 100 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65,097 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 ( 解锁 ) 事项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及成就情况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成就情况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计股权激励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 50% 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条件及成就情况如下 : 序号 股票期权行权满足的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1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公司未发生此情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形, 满足行权条件 3 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 2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公司未发生此情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形, 满足行权条件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条件 : 三一重工 2017 年归属 公司 2017 年归属

4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 10% 或以上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 个人层面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由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的考核绩效对应如下 :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层面系数卓越 100% 优秀 90% 良好 70% 不合格 0%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2 亿元, 较 2016 年增长 928.35%, 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确定其实际可行权的额度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公司根据 2017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 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况 ( 二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成就情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锁比例为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5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 序号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解锁条件的 情况说明 1 2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公司未发生此情 形, 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此情 形, 满足行权条件

3 4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条件 : 三一重工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 10% 或以上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层面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对应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层面系数卓越 100% 优秀 100% 良好 100% 不合格 0% 公司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2 亿元, 较 2016 年增长 928.35%, 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额度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根据 2017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对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三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 一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1 授予日 :2016 年 12 月 8 日 2 行权数量 : 本次权益实际行权数量为 104,671,345 份 3 行权人数 : 本次权益符合条件的行权人数为 1195 人 4 行权价格 :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5.61 元 / 股 5 行权方式 : 自主行权 6 股票来源 :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7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占股权激励计占授予时总股序号姓名职务可行权数量划总量的比例本的比例一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1 向文波副董事长 总裁 2,250,000 0.60% 0.03% 2 唐修国董事 675,000 0.18% 0.01% 3 易小刚董事 472,500 0.13% 0.01% 4 梁林河高级副总裁 1,890,000 0.50% 0.02% 5 代晴华高级副总裁 864,000 0.23% 0.01% 6 俞宏福高级副总裁 1,800,000 0.48% 0.02% 7 伏卫忠副总裁 1,336,500 0.36% 0.02% 8 向思龙副总裁 324,000 0.09% 0.00% 9 唐立桦副总裁 324,000 0.09% 0.00% 10 李京京副总裁 648,000 0.17% 0.01% 11 袁爱进副总裁 900,000 0.24% 0.01% 12 肖友良董事会秘书 1,395,000 0.37% 0.02% 13 刘华财务总监 1,116,000 0.30% 0.01%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3,995,000 3.72% 0.18% 二 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 90,676,345 24.11% 1.19% 总计 104,671,345 27.83% 1.38% ( 二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说明 根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若股票期权行权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价格为 5.64 元 / 股 ;2017 年 8 月 24 日, 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01 元,2017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实施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 0.02 元 故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61 元 / 股 ( 三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1 授予日 :2016 年 12 月 8 日 2 解锁数量 : 本次实际解锁数量为 21,433,579 股 3 解锁人数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人数为 1363 人 4 具体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如下 : 序号姓名职务 已获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 本次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1 向文波 副董事长 总裁 500,000 250,000 50.00% 2 唐修国 董事 150,000 75,000 50.00% 3 易小刚 董事 1,095,300 547,650 50.00% 4 黄建龙 董事 46,700 23,350 50.00% 5 梁林河 高级副总裁 1,631,200 815,600 50.00% 6 代晴华 高级副总裁 1,720,100 860,050 50.00% 7 俞宏福 高级副总裁 1,244,200 622,100 50.00% 8 伏卫忠 副总裁 1,205,500 602,750 50.00% 9 向思龙 副总裁 87,200 43,600 50.00% 10 唐立桦 副总裁 80,000 40,000 50.00% 11 谢志霞 副总裁 334,100 167,050 50.00% 12 李京京 副总裁 160,000 80,000 50.00% 13 袁爱进 副总裁 611,800 305,900 50.00% 14 肖友良 董事会秘书 409,467 204,733 50.00% 15 刘华 财务总监 337,890 168,945 50.00%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9,613,457 4,806,728 50.00% 二 其他激励对象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48,284,219 16,626,851 34.44% 合计 57,897,676 21,433,579 37.02%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认为, 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交公司贰份, 本所留存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