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对旗下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 基金合同 修订的内容包括前言 释义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的投资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的信息披露等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 基金合同 修订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 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 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 基金合同 修订已经过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 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但为不 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合同 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的条款约定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实施 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1.5% 的赎回费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已相应修订了本基金的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并将在更新的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作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cmfchina.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 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 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一 前言 ( 一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一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 释义 无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3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无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七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无发生上述 1-4 条及第 6 条所述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无 ( 九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顺延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该开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七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6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 ; 7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 1-4 条及第 7-8 条所述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 九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顺延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部分, 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
九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十四 基金的投资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二 ) 基金托管人 1 基金托管人简况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100 号金玉大厦法定代表人 : 项俊波注册资本 :2600 亿元人民币 ( 三 ) 投资范围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四 )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九 ) 投资限制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11)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对投资级别以上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二 ) 基金托管人 1 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周慕冰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 三 ) 投资范围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四 )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九 ) 投资限制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则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1)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对投资级别以上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12) 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十六 基金资产的估值二十 基金的信息披露 ( 七 ) 暂停估值的情形无 ( 五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无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除上述第 (10) (12) (14) (15) 项外,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七 ) 暂停估值的情形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 五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8 临时报告 (26)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 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8 临时报告 (26)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 (27)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