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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督 督导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明确了

序号 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交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 定

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职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亦未出 现违背承诺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 伊利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 : 付小楠联系电话 :13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3 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 被保荐单位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袁志伟 张玉彪 联系方式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五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简称诺力股份 保荐代表人蒋勇 姜楠上市公司代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5]20 号 文核准,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诺力股份

序 号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交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职调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4 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报告, 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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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 B 2018 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计划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并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 美克家居上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保荐机构, 应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 2017 年, 东兴证券通过日

公司 2016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 219,435,736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521,943,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1,1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存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二零一九年三月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走访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万通地产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 序号项目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1 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

序号项目工作内容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并根据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57,486,632 股, 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31,524, 元 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38,373,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 1,793,150, 元, 已由联席主承销商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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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工作内容实施情况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续督导制度, 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保荐机构已与敦煌种业签订保荐及承前, 与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2017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代表人及 3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职项目组人员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或不定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 现场检查等方式, 对上市公司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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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招商轮船进行了持续督导, 现将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工 作报告如下 :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针对招商轮船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 通过日常沟 通 定期回访 尽职调查等方式对招商轮船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 开展了以下 相关工作 :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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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决议及记录, 并访谈发行人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检查发行人是否制定了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3 通过查阅相关制度性文件和实际经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并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 检查发行人是否制定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 4 通过查阅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制度性文件 实际

工作内容 3. 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深交所报告, 经深交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 5.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和深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明确了签署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通过日常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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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工作内容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 其中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务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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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已与赛轮金宇签订保荐协议, 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交所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备案与赛轮金宇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和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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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务, 并报上交所备案 3 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交所报告, 经上交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报告 5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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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 保荐管理办法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对东吴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

年 12 月 27 日, 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目前尚不清楚涉及调查事项的具体范围 具体发生时间 调查事项具体类型及事项影响程度 在调查期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间, 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将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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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督导情况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通过现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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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督导事项实施情况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200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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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等方式, 对上市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其中,2015 年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12 月 3 日至 4 日两名保荐代表人对锦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州港进行了现场检查,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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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交所报告, 经上交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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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 :285,330,000 股 经营范围 : 水力发电 供水 ( 限分公司生产 ) 水利资源开发 水利工程承 包 水产养殖 实业投资 经济信息咨询 ( 不含证券 期货咨询 ) 旅游服务 ( 不 含旅行社 ) ( 二 )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4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B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工作内容号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交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

本次发行概述 : ( 一 ) 发行方式 : 非公开发行 ( 二 ) 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三 ) 股票面值 : 人民币 1.00 元 ( 四 ) 发行数量 :578,536,303 股 ( 五 ) 发行价格 :3.457 元 ( 六 ) 募集资金量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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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法定代表人 : 钱于军保荐代表人 : 顾科 李爱妍联系人 : 李爱妍联系电话 :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时代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格力地产 公司 发行人 )2014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

第 SD 号 验资报告 西南证券作为赛轮金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3 年和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规定, 担任赛轮金宇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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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 托管及限售手续 此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资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 和南京证券担任发行人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及持续督导的联席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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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纪荣涛 邢仁田 联系方式 : 021-60870878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32 号 ) 核准,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友钴业 公司 ) 于 2015 年 1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9,1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77 元, 共计募集资金 43,407.0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8,907.00 万元, 已由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汇入华友钴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用 审计验资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60.65 万元后, 华友钴业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46.3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 12 号 ) 华友钴业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完成首次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 其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 日, 华友钴业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银河证券 ) 签署了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华友钴业决定聘请银河证券担任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银河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 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更换为银河证券,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 1

督导工作由银河证券承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 责, 银河证券委派纪荣涛先生 邢仁田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581 号 ) 核准, 华友钴业向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57,486,632 股, 发行价格为 31.86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31,524,095.52 元 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38,373,396.25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 1,793,150,699.27 元, 已由联席主承销商银河证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 495 号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银河证券作为华友钴业持续督导的机构, 现就 2016 年度对华友钴业持续督 导工作情况, 总结如下 :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16 年度, 银河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等 方式对华友钴业进行持续督导, 并对华友钴业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了 专项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 年度, 银河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 2 3 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报告, 经上交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反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报告督导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和上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经核查, 华友钴业在持续督导期间无违法违规和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经核查, 华友钴业及相关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2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4 5 6 7 8 9 10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 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文件及时督促公司更正或补充,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交所纪律处分或被上交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已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及时督促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 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华友钴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银河证券对华友钴业 2016 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查阅, 通过与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华友钴业披露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河证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 其他持续督导人员对华友钴业的部分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 对没有进行事前审阅的, 在华友钴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了对文件的审阅 华友钴业不存在应向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 华友钴业无此类事项发生 经核查, 华友钴业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无应向上交所报告的事项发生 经核查, 华友钴业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已披露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不存在应向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3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督促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 同时向上交所报告 :1) 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 ; 2)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3) 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 4)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5) 上交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现场检查事项 :1)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3)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4)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 套期保值业务等 ;5) 关联交易显示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 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 以上 ;7)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等 经核查, 华友钴业 2016 年一季度 半年度业绩为亏损, 银河证券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现场检查报告, 除此以外, 华友钴业不存在应向上交所报告的其他情形 银河证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订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 实施了定期的现场检查 银河证券对华友钴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检查, 华友钴业 2016 年一季度 半年度业绩为亏损, 银河证券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现场检查报告, 除此以外, 华友钴业未发生其他需要现场检查的情况 督促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完善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相关制度, 保证华友钴业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 督促发行人完善高管人员薪酬体系, 严格执行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 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银河证券从关联交易的合规性 价格的公允性以及相关决策程序的履行等方面, 对华友钴业的关联交易情况持续关注 督促华友钴业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审阅 华友钴业募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银河证券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二 银河证券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4

银河证券作为华友钴业持续督导的机构, 对华友钴业 2016 年度信息披露的文件进行了审阅 通过对华友钴业 2016 年度董事会 股东大会 监事会相关文件的检查, 并将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与之对比和分析, 银河证券认为, 华友钴业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经核查, 华友钴业 2016 年一季度 半年度业绩为亏损, 银河证券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现场检查报告 5

( 本页无正文, 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之签署页 ) 保荐代表人 : 纪荣涛 邢仁田 保荐机构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