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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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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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占公告日占本次授制性股票公司股本予总量的数量 ( 万总额的比比例股 ) 例 2 郑洪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 3 章军荣 财务总监 %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3 人 % 0.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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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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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监事会公告

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权激励解锁业绩条件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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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证券代码:0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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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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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 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50 万股变为 6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减少至 581 万股, 预留股份数量由 65 万股减少至 64 万股 ; 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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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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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业务 ) 人员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人, 包括公司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 四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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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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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登记工作,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29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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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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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4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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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563 证券简称 : 森马服饰公告编号 :2018-43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 2 本次公司向 368 人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840,240 股, 回购价格为 5.92 元 本次回购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6.41%,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 3 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 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2,689,453,840 股减少至 2,685,613,600 股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5 年 7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以下简 1

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 2015 年 7 月 29 日,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3 2015 年 7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以 2015 年 7 月 29 日为授予日, 向 4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0.12 万股限制性股票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同意以 2015 年 7 月 29 日为授予日, 向 4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0.1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 2015 年 9 月 24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 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缴款验资的过程中,1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自愿放弃认购 2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余 439 名激励对象共认购 727.02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 年 9 月 14 日,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股本 1,340,0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条中的规定,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经过本次调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727.02 万股调整为 1,454.04 万股, 价格由 11.84 元 / 股调整为 5.92 元 / 股 2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51 人调整为 439 人 ; 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750.12 万股调整为 1,454.04 万股 ; 授予价由 11.84 元 / 股调整为 5.92 元 / 股 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如下 : 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 草案 ) 所涉授予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价格的调整, 符合 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 及公司 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关于调整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51 人调整为 439 人 ; 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750.12 万股调整为 1454.04 万股 ; 授予价由 11.84 元 / 股调整为 5.92 元 / 股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 序号姓名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量的比例 占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1 徐波 董事 常务副总裁兼巴拉巴 拉事业部总经理 33.78 2.32% 0.01% 2 郑洪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11.14 0.77% 0.00% 3 章军荣 财务总监 11.14 0.77% 0.00%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3 人 56.06 3.86% 0.0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合计 436 人 1,397.98 96.14% 0.52% 合计 439 人 1,454.04 100.00% 0.54% 5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解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可解锁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解锁 41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5,613,600 股, 并向 30 人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11,360 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可解锁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次 3

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6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关于解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日为 2016 年 10 月 28 日 7 2017 年 5 月 17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关于完成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 2017 年 6 月 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第二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37,560 股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9 2017 年 8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7,640 股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0 2018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关于完成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考核期第二考核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1 2018 年 4 月 24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 4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具体情况 1 回购原因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12,026,300,030.62 元, 较 2014 年度同期 8,147,133,752.42 元增长 47.61%, 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25,225,804.49 元, 较 2014 年度同期 1,011,862,851.30 元增长 1.32%, 低于 激励计划 规定的 以 2014 年为基准,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2%; 同时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3% 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因此, 根据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回购并注销 激励计划 规定的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 3,625,980 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 的规定, 鲁向阳等 30 人已向公司提出辞职, 且已办理完离职手续, 公司拟对上述 30 人激励对象持有的 214,260 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 公司拟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3,840,24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 回购数量本次回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840,240 股 3 回购价格按照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5.92 元 / 股 4 减资程序 2018 年 4 月 26 日, 公司在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5

券日报 上刊登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公司已向本次回购对象支付回购款, 相关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 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F10537 号验资报告 一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三 股份总数 5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变动后变动数量数量 ( 股 ) 比例数量 ( 股 ) 比例 850,609,444 31.63% -3,840,240 846,769,204 31.53% 3,840,240 0.14% -3,840,240 846,769,204 31.48% 846,769,204 31.53% 1,838,844,396 68.37% 1,838,844,396 68.47% 2,689,453,840 100.00% -3,840,240 2,685,613,600 100.00% 三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不 会影响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 相关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同时, 公司 30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40,240 股进行回购注销, 符合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2 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低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同时, 公司 30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 司对上述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

限制性股票共计 3,840,240 股进行回购注销,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3 律师对本次回购发表的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森马服饰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股东大会授权 ; 森马服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 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 管理办法 备忘录 1-3 号 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 森马服饰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 上述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