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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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 以下简称 分配方案 ) 为 :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 ( 含税 ), 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1 名, 其中合伙企业 7 名, 自然人股东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1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德科技 公司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5,607,7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34%;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 可瑞尔国际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即 Career Internationa

数量为 万股 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经调整后,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492 人变更为 484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公司股东 董事陈开和, 公司股东 副总经理周智勇, 公司股东 原副总经理朱明轩承诺 :(1) 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

(1)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公司法人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做出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 自国科微电子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国科微电子回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德邦股份公告编号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总计 % 2016 年 5 月 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 70,7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2018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7 号 ) 核准,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73,097,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配售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0,592,0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 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双杰电气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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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朗博科技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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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汇金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

Microsoft Word 上市公告书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47,430,727 股 ( 三 )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2016 年 12 月 7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确定 2016 年 12 月 7 日为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首次授予日,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为 5,170 万股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完成授予 125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至 5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等议案, 另经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 318 名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小天鹅A 小天鹅B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02号

性股票, 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2%; (4) 本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 222 名 ; (5) 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6)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

1 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承诺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自维格娜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有限合伙持有的维格娜丝股份, 也不由维格娜丝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 本有限合伙无减持维格娜丝股票意向 ; 在上述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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骓蹑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为基数 ;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96,500,000 股 其中 : 有限售条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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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共授予 124 名激励对象 2,224,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由 140,000,000 股变更为 142,224,000 股, 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6,336,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

一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仅供公司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律师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在对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上市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营业执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行股份数量为 3,190,000 股 9,595,600 股 5,200,000 股及 720,364 股,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 20,000 吨磷酸铁在建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税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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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向首次 40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 年 9 月 2 日,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 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9,200,000 股增至 131,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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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 ( 股 ) 限售期 6 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柏瑞基金 - 上海银行 - 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9,00 36 个月 合计 30,590,7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

( 二 )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疼痛管理及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产品研发 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产品包括微电脑注药泵 一次性注药泵 无线镇痛管理系统 脉搏血氧仪及传感器等疼痛管理领域用医疗器械和鼻腔护理喷雾器等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 其中, 疼痛管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主要用于术后 分娩 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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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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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

年 4 月, 公司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位对象发行 252,525,25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已完成登记和发行工作, 公司总股份增至 4,368,416,750

森 1,142,857 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82%( 其中复星创富 4.500%, 唐斌 0.113%, 张良森 0.169%)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创富及唐斌 张良森出具的 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 10 名董事 监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石大胜华公告编号 : 临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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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上海石化编号 : 临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证券代码:000977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 或 本保荐机构 ) 作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宁皮城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中国 公司法 上市

( 一 )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 公司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实践鼎聚投资有限公司 深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水发集团 ) 下属全资子公司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水发众兴集团 )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受让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派思股份 或 公司 ) 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派思投资 ) 持有的公司 120,950,35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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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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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英科医疗 公司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英科医疗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 一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 1029 号 ) 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 深证上 [2017]453 号 ) 同意,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309,827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4,309,82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72,929,480 股增至 97,239,307 股 ( 二 ) 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向 78 名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99.5 万股, 根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 98,234,30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 ( 含税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共计转增 98,234,307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96,468,614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总股本为 196,468,614 股, 其中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47,848,9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2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619,65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5%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10 名, 分别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深创投 ) 苏州康博沿江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苏州康博 ) 淄博金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淄博金召 ) 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淄博创新 ) 淄博英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 淄博英明 ) 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嘉兴济峰 ) 和上海君义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上海君义 ) 余琳玲 冯自成和江伟强 上述股东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 所作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 ( 一 ) 深创投承诺 : 1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 对于本机构 / 本人 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对发行人增资所获得股份, 自本机构 / 本人对发行人增资完

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2 股份减持意向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 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 ( 二 ) 苏州康博承诺 : 1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2 股份减持意向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 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 ( 三 ) 淄博创新 嘉兴济峰 上海君义 江伟强承诺 :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 对于本机构 / 本人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对发行人增资所获得股份, 自本机构 / 本人对发行人增资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 四 ) 淄博英明 淄博金召承诺 :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 五 ) 余琳玲 冯自成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直接持有或通过英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余琳玲 冯自成 陈琼 于海生 肖美龙 郑德刚承诺 :(1)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 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3) 如在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 如在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4)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 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 (5)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 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六 ) 上述承诺均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 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做

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 加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 七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 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 八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 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 :2018 年 7 月 27 日 ( 星期五 )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的数量为 55,112,78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8.0517%; 本次实际可流通 的股份数量为 48,409,38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4.6398%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10 名, 分别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康博沿江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淄博金召投资有限公司 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淄博英明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和上海君义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余琳玲 冯自成和江伟强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序号 股东全称 注 5 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 限售股份总数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 ( 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 ( 股 )* 备注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18,914,800 13,114,800 13,114,800 注 1

2 苏州康博沿江创业投 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11,241,240 11,241,240 11,241,240 3 淄博金召投资有限公 司 5,714,280 5,714,280 5,714,280 4 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6,820,560 5,620,560 5,620,560 注 1 5 淄博英明投资合伙企 业 ( 有限合伙 ) 4,320,000 4,320,000 990,000 注 3 6 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 伙 ) 5,436,648 4,912,402 4,912,402 注 1 7 上海君义股权投资中 心 ( 有限合伙 ) 5,436,648 4,912,402 4,912,402 注 1 8 余琳玲 2,000,000 2,000,000 500,000 注 2 9 冯自成 1,873,560 1,873,560 160 注 4 10 江伟强 1,665,664 1,403,542 1,403,542 注 1 合计 63,423,400 55,112,786 48,409,386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指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扣除质押 冻结 董监高 75% 锁定等情形后的股份 注 1: 公司股东深创投 淄博创新 嘉兴济峰 上海君义 江伟强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 对于本机构 / 本人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对发行人增资所获得股份, 自本机构 / 本人对发行人增资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877.4173 万元增加至 7,292.948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26.2123 万元 26.2123 万元 13.1061 万元 290 万元 60 万元分别由股东嘉兴济峰 上海君义 江伟强 深创投 淄博创新认缴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实施后, 嘉兴济峰 上海君义 江伟强 深创投 淄博创新 2015 年 12 月增资股份分别增加至 524,246 股

524,246 股 262,122 股 5,800,000 股和 1,200,000 股, 该部分股份根据各股东承诺, 应在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市流通, 因此上述股东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总数扣除该部分股份即是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 注 2: 股东余琳玲女士所持限售股份为 2,000,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2,000,000 股, 无股份质押 冻结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余琳玲女士还担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除需履行相关承诺外, 还应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余琳玲女士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后,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00,000 股 注 3: 股东英明投资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4,320,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32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刘方毅先生通过英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60,000 股 ( 刘方毅先生承诺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公司董事 总经理陈琼女士通过英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 公司监事郑德刚先生通过英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 公司副总经理于海生先生通过英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 股, 公司副总经理肖美龙先生通过英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 董监高减持股份需遵守有关规定和相关承诺, 以上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承诺需要锁定 3,330,000 股, 因此本次英明投资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90,000 股 注 4: 股东冯自成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 1,873,560 股, 其中有 1,873,400 股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冯自成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 160 股 截至本公告日, 冯自成先生还担任本公司监事, 除需履行相关承诺外, 还应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冯自成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后,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60 股 注 5: 股东全称 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股东名称一致 5 公司董事会承诺监督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在出售间接持有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保荐机构对英科医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无异议 ( 以下无正文 )

( 本页无正文, 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之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刘昊拓 廖卫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