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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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3 月 6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3 月 6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8 月 6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年 8 月 7 日 (T+1 日

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 二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 三 )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签结果

代码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809,623,999 股,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842,818 手,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6% 4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月 5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 配售简称为 博世配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A B 股票简称 : 宝信软件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

1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3 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 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第六条不合格 休眠 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 T-2 日日终持有的市值 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2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或 国信证券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施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 深证上 号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普通股股东 ( 以下简称 原股东 ) 优先配售

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25/01/2016 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问答 一 网上发行业务问答 1.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 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

1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32, 万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3,288,548 张, 按面值发行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20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同时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 1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股本 192,000,000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399,872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格尔软件 发行人 或 公司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 第 121 号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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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公告

2. 本次修改在市值计算规则方面是否有变化? 答 : 在市值计算规则方面没有变化 ( 具体可参考 2014 年我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问答, 网址 : 我公司网站 - 服务支持 - 客服中心 - 问题集锦,

承销商 ) 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招商公路公告编号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牵头保荐机构 ( 牵头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2 改革后的新股网上发行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答 : 具体流程如下 : (1)T-2 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市值 (2)T-1 日,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发行公告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各证券公司发送可申购额度 (3)T 日, 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 无需缴款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债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2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1 月 2 日 (T-1 日 )17:00 前, 登录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平台 - 可转债项目 ( 提交 网下申购表 excel 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和其他申购资料, 以其他方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联泰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 在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或 国信证券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联合发文:深证上[2016]3号-关于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的通知

排进行公告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以下简称 投资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

信息披露 ;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并认真阅读 2017 年 6 月 7 日 (T-1 日 ) 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 证券日报 上的 江苏中设集团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 ( 上海 )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 ( 上海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艾艾精工 发行人 或 公司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 第 121 号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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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控股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奇精控股 ) 直接持有公司 50.96% 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奇精控股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 承诺认购金额合计不低于 1.2 亿元 ( 二 )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六 关于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3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 网址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无效处理的股份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 或 主承销商 ) 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将中止发行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苏州

网上路演公告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3 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或 申万宏源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仔细研

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 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 1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澄天伟业 发行人 或 公司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21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

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东需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 ( T 日 )11:30 前提交 网下优先认购表 等相关文件, 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 (T 日 )11:30 前 ( 指资金到账时间 ) 按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 201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

4-桂林西麦食品发行公告(T-1日).doc

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佳都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佳都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长城证券股份有

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中止发行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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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 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长城证券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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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创业板IPO发行公告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任 何虚假

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广电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 在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 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台华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将中止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郑重提示

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 配售简称为 利尔配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524,373,030 股, 按本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需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 (T 日 )11:30 前提交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 以下简称 网下优先认购表

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发行人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 但仍存在发行 人估值水平下调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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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无限售股东在 2018 年 9 月 12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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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000566

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8 年 11 月 21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每个产品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 (1,000 万元 ), 超过 1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docx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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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本所 )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可转债 ) 发行业务, 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可转债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申购方式发行, 或同时采用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方式发行的, 适用本细则 网下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行组织 可交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可交换债 ) 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申购发行, 或同时采用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方式发行的, 按照本细则关于可转债的规定执行, 但第三条 第十条第二款 第十五条第一款有关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规定, 以及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 第二章基本规则第三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 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 以下简称原股东 ) 优先配售, 优先配售比例应 -1-

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用于网上 网下申购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 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 第四条可转债发行方案中应明确承销方式, 以及网上 网下有效申购不足发行总量部分的处理安排 第五条可转债发行方案中应合理确定并披露申购上限 网上申购最小单位为 1 手 (1000 元 ), 申购数量应当为 1 手或 1 手的整数倍, 网上申购数量不得高于发行方案中确定的申购上限, 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为保证申购的有序进行,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技术系统承载能力对申购单位 最大申购数量 申购时间进行调整, 并向市场公告 第六条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第七条不合格 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第八条投资者可以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 T 日 (T 日为发行方案确定的网上申购日, 下同 ) 申购在本所发行的可转 -2-

债 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 13:00-15:00 第九条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填写网上申购的委托单 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 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 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十条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第十一条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代其进行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第十二条主承销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回拨后的网上发行数量确定中签率, 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 公布中签结果 第十三条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 上海分公司的规定,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做无效认购处理的 -3-

可转债, 按发行方案确定的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申购 本所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申购的投资者名单, 在申购后 配号前对相应申购做无效处理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 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 ( 含不合格 注销证券账户 ) 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 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 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十五条 T 日, 申购可转债的投资者, 以及参与可转债优先配售的原股东, 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 本所于 T 日确定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 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4-

第十六条 T 日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与网上 网下配售额确定后, 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 : ( 一 ) 当网上申购总量等于网上发行总量时, 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 ( 二 ) 当网上申购总量小于网上发行总量时, 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后, 余额部分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与发行方案确定的方式处理 ; ( 三 ) 当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 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配售数量 第十七条 T+1 日,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公布申购中签率, 并在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 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 每个中签号可以申购 1 手可转债 本所将于 T+1 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数据, 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1 日向投资者通知中签结果 第十八条 T+2 日,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 投资者应根据中签结果准备认购资金 T+2 日日终,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第十九条 T+3 日, 网上申购投资者完成申购交收 第二十条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 T+4 日向市场公布发行结果 T+4 日 8:30 后, 主承销商可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十一条对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方案采取余额包销的可 -5-

转债, 网上发行结束后, 主承销商自行与发行人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 并由发行人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规定提交可转债登记申请 第二十二条可转债中止发行的资金退回和证券注销,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业务规则办理 第四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第二十三条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主承销商自行组织的网下申购, 具体条件 程序应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与发行方案中确定并披露 对于网下投资者, 承销商可向网下单一申购账户收取不超过 50 万元的申购保证金, 并在发行方案中明确网下投资者违约时申购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可转债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相同, 为发行方案确定的 T 日 可交换债网下申购首日与网上申购日相同, 为发行方案确定的 T 日, 网下发行天数由募集说明书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可转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网上 网下实际申购情况, 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可交换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网上 网下实际申购情况, 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式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 T 日盘后, 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可转债数量通知本所 -6-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 户 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可转债, 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可转债, 或者因申购量超过申购限额, 导致相关申购无效的,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投资者因违反第十四条规定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与责任 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因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可转债申购的, 由证券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证券公司违反本细则的, 本所可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 等规定, 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可转债发行中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此前发布的涉及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 以本细则为准 ( 注 :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按照 实施细则 关于可转债的规定执行, 但第三条 第十条第二款 第十五条第一款有关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规定, 以及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 本所此前发布的涉及可转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与 实施细则 不一致的, 以 实施细则 为准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