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 住所 : 厦门市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43 楼 ) 1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8 号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经营和财务状况, 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年度报告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2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公司债券事项...6 一 公司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6 第二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8 一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8 第三节重大事项...10 一 重大诉讼 仲裁和行政处罚的事项... 10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10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10 四 报告期内重大事项... 10 3
释义 在本年度报告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 本公司 建发集 团 指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发股份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厦门市国 资委 指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年度报告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公司债券而制作的 厦 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摘要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公司债券而制作的 厦 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 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监察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董事会指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4
公司监事会指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律师指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兴华会计师 事 指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 评级机 构 中诚信证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会计准则指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体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最近两年指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 不包括法定节假 日 ) 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 假日和 / 或休息日 ) 元 / 万元 / 亿元指元人民币 / 万元人民币 / 亿元人民币 本年度报告中, 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5
一 公司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第一节公司债券事项 截至本年度报告签署日, 本公司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或转让的未到期或到期未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共 3 期, 债券余额合计 46 亿元 ( 一 )11 厦门建发债 /11 建发债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 2011 年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11 厦门建发债 /11 建发债 1180150.IB,122778.SH 2011 年 10 月 28 日 2019 年 10 月 28 日 16 亿元 利率 7.3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 银行间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内付息兑付情况正常兑付 选择权条款 可交换条 款等执行情况 尚未有投资者执行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尚未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 ( 二 )16 建发 01 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简称 16 建发 01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136168.SH 2016 年 1 月 21 日 2023 年 1 月 21 日 债券余额 15 亿元 6
利率 3.3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内付息兑付情况报告期内无兑付兑息事项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选择权条款等执行情况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尚未到行权期 ( 三 )16 建发 02 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情况债券名称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简称 16 建发 02 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 136288.SH 2016 年 3 月 21 日 2023 年 3 月 21 日 15 亿元 利率 3.20%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内付息兑付情况报告期内无兑付兑息事项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选择权条款等执行情况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尚未到行权期截至本年度报告签署日, 上述债券尚未到期兑付, 且均已按期足额向投资者支付了债券利息 7
一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第二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本公司 2016 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 应当参照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释以及本年度报告中其他部分对本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本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 度 2015 年末 / 度同比变动变动原因 资产总额 15,100,405.62 12,084,586.88 24.9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69,672.21 2,502,669.16 10.67% - 营业收入 14,711,700.93 13,056,885.53 12.6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86,148.58 8 153,677.68 21.13% 141,324.57 126,777.39 11.47% -450,424.55 439,396.54 主要系房地产板块支付地价款及拍地保证金金额增加, 供应链业务营业规 -202.51% 模增长使得年末预付款项和存货增加, 因此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 主要系为提高闲置 -916,591.79-156,831.15 资金收益率, 购买 484.44% 短期理财的行为增 多所致 主要系集团以及旗 下公司发行债券以 1,359,664.94 84,702.46 1505.22% 及取得长期借款比 上年大幅增加所 致 1,086,929.47 1,086,418.17 0.05% - -
项目 2016 年末 / 度 2015 年末 / 度同比变动变动原因 物余额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 1.62 0.70 69.49 1.56 3.62% - 0.53 32.38% 流动资产增幅大于存货增幅 67.44 3.51% - 利息保障倍数 2.71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倍 ) 0.20 2.24 20.79% 2.85-93.13% 主要系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EBITDA 698,828.13 652,422.10 7.1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13.50% 18.90% -28.55%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倍 ) 3.11 2.49 24.99% 贷款偿还率 (%)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 100 100 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存货 )/ 流动负债 ; 资产负债率 = 负债合计 / 资产合计 ; 利息保障倍数 = 息税前利润 /(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利息支出 + 所得税付现 )/ 现金利息支出 ; EBITDA= 利润总额 +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折旧 + 摊销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EBITDA/ 全部债务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 利息支出 ; 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 / 应偿还贷款额 ; 利息偿付率 = 实际支付利息 / 应付利息 如无特别说明, 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9
第三节重大事项 一 重大诉讼 仲裁和行政处罚的事项 报告期内, 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 仲裁和行政处罚的事项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 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 公司发生的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 均已作为临时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 相关信息披露基本情况如下 : 2016 年 5 月 3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借款公告, 2016 年全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20% 2016 年 7 月 2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累计 新增借款的公告,2016 年全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20% 2016 年 8 月 2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累计 新增借款的公告,2016 年全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20% 2016 年 8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 公告, 披露董事变更情况 10
2016 年 9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公 告,2016 年全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60% 除上述披露的重大事项外, 本公司没有其它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1
( 本页无正文, 为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之盖章页 )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