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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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 关于提名非独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盾安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珠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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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对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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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就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 20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 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2017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和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 张宏斌先生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4 月 8 日,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法 第 16 条 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东华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计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人每季度亲自召开并出席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在职期间, 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3 月 22 日, 关于与广州一道注塑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 : 福达股份股票代码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GUILIN FUDA CO., LTD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16 年 3 月 21 日 1

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 在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审计人员坚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工作认真 严谨,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在本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审计

新大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一 )2016 年 2 月 25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苏州市吴通投资有限公司, 有利于公司积极寻找移动互联网 物联网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标的, 公司将以此作为平台和孵化器, 通过股权投资 并购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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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我们作为广东

厦门美亚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4 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 亿元, 较上年度的 6.47 亿元增加 1.53 亿元, 增长 23.66%; 实现净利润 万元, 较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一 )2015 年 4 月 2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兰太实业公告编号 :( 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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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独立意见类别独立意见内容 1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关于对公司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2 年度关联 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方资金占用和 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对外担保情况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读者传媒公告编号 : 临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读

能力 因此,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由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启明星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在保证

情况 四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 客观 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 该机构已经连续为公司服务 8 年, 为公司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所做的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后认为 : 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既定发展战略, 科学决策部署, 坚持责任担当 坚持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相统一, 较好地完成了 2017 年度经营目标, 并有效执行了股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市场周刊 及中国资本证券网 表决结果 : 本议案以 3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资产负债表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上的公司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以七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

报告期内, 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以及其它时间, 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考察, 现场工作时间累积在五天以上 此外, 本人还利用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和证监发 [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审慎查阅了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控股股东及其它

遵循了客观 公正 公平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严格执行 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法 的各项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 因而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 关于续聘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议, 其中现场方式 3 次, 通讯表决方式会议 6 次, 本人均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了会议, 未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 履职情况 1. 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所做出的履职工作本人在 2012 年内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对外投资 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核查,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为其他任何非关联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2 关于对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3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1)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增补董事谌聪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增补董事谌聪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 :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张鹏 )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 2014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同时, 参与探讨了绩效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推动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 二 ) 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

Transcription:

关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了核查, 现就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经核查,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 : 向关联方莱士国际有限公司 ( 莱士国际 ) 及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 美国莱士 ) 销售产品, 和向子公司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灵璧莱士 ) 采购原料血浆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经常性关联交易, 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 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向美国莱士销售产品形成应收账款 2,127.10 万元 ; 因向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灵璧莱士采购原料血浆支付的预付款余额为 513.83 万元, 共计 2,640.93 元, 为经营性资金占用, 不存在违规占用行为 本年度,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 2015 年, 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 公司能严格遵循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的现象

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现就审计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已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财政部 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 合理 有效, 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 经核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大华事务所 )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恪尽职守, 工作认真负责, 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很好的完成了 2015 年度审计任务, 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领取薪酬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 : 公司依据 公司章程 和有关薪酬制度, 结合 2015 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及绩效考评结果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并根据 2008 及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放董 监事津贴 2015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薪酬的发放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 不存在违规超标发放的情形,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对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符合实际情况, 对薪酬披露事项无异议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遵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及 公司章程 等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本议案予以初审, 本着认真 负责 独立判断的态度, 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 我们事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 合理的定价政策, 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提交的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协议除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方外, 协议内容与原协议内容基本相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协议的定价原则和履行方式遵循了市场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2 关联交易对保障公司长远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 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现提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 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 ( 含税 )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978,710,445.00 元 ( 母公司报表 ), 按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提取 10% 的法定公积金 97,871,044.50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83,696,209.38 元 ( 母公司报表 ), 减去 2015 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 136,524,181.00 元,2015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28,011,428.88 元 ( 母公司报表 )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 ( 含税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 : 公司经营良好,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 同时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制定的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 (2015-2017) 股东回报规划 的承诺, 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本次分配, 并提请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本次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 2 经审查, 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 3 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单采血浆站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现就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单采血浆站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 我们认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青田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青田莱士 ) 及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保康莱士 ) 进行投资, 有利于保持单采血浆站的健康发展及血浆原料的稳定供应, 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青田莱士及保康莱士进行投资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同意上述对单采血浆站进行投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