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传院 2018 59 号 关于印发 浙江传媒学院科研与创作成果奖励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 部 ) 部门: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校党委办公会讨论, 决定对我校科研奖励条例 (2013 版 ) 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 浙江传媒学院科研与创作成果奖励办法 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浙江传媒学院科研与创作成果奖励办法 浙江传媒学院 2018 年 6 月 4 日 1
附件 浙江传媒学院科研与创作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科创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创作, 增强我校教师的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 多出高水平 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推动项目上层次 成果上水平 学科创特色, 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学科建设水平和学术地位, 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科创事业持续 健康发展 现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 奖励的范围和对象 1. 奖励范围 : 包括获奖成果 学术专著 学术论文 应用性研究成果和专利成果等 2. 奖励对象 : 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返聘人员 退休两年内人员和协议期内的外聘人员 ( 协议内要求完成的任务除外, 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传媒学院 ) 二 获奖成果奖 1. 国家科学技术奖 获奖等级 第一完成 单位 第二完成 单位 第三完成 单位 第四完成 单位 第五完成 单位 一等奖 100 万元 50 万元 25 万元 10 万元 5 万元 二等奖 40 万元 20 万元 10 万元 5 万元 1 万元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 2
获奖等级 第一完成单位 第二完成单位 第三完成单位 一等奖 40 万元 8 万元 2 万元 二等奖 20 万元 4 万元 1 万元 三等奖 10 万元 2 万元 0.5 万元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优秀的项目或成果入选国家 社科基金 成果要报, 奖励项目负责人 3 万元 4.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 获奖等级 第一完成单位 第二完成单位 第三完成单位 一等奖 40 万元 8 万元 2 万元 二等奖 20 万元 4 万元 1 万元 5.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获奖等级 第一完成单位 第二完成单位 第三完成单位 一等奖 40 万元 8 万元 2 万元 二等奖 20 万元 4 万元 1 万元 三等奖 10 万元 2 万元 0.5 万元 6. 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全国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等级 第一完成单位 第二完成单位 一等奖 15 万元 3 万元 二等奖 10 万元 2 万元 三等奖 5 万元 1 万元 7.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获奖等级 第一完成单位 第二完成单位 3
一等奖 15 万元 3 万元 二等奖 10 万元 2 万元 三等奖 5 万元 1 万元 8. 文艺 新闻 出版类评奖中的 五个一工程 ( 中央宣传 部 )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化部 ) 中国广播影视大奖( 国家 广电总局 ) 获奖等级 第一完成单位 第二完成单位 一等奖 15 万元 3 万元 二等奖 10 万元 2 万元 三等奖 5 万元 1 万元 9. 中国音乐家协会 舞蹈家协会 戏剧家协会 美术家协会 摄影家协会等定期举办的全国性大赛 获奖等级 第一完成单位 第二完成单位 一等奖 15 万元 3 万元 二等奖 10 万元 2 万元 三等奖 5 万元 1 万元 10. 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 省社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省社联青年社科优秀成果奖 省委宣传部 五个一工程奖 获奖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一完成单位 1 万元 0.3 万元 0.1 万元 4
11. 市科技进步奖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第一完成单位 1 万元 0.3 万元 三等奖 0.1 万元奖励条件和要求 : (1) 国家科学技术奖指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指 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 ( 包括推广类 ) 专利奖 (3) 市厅级的获奖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浙江传媒学院 (4) 同一成果多次获奖, 以最高奖项计奖励, 不重复计奖 (5) 其他部委科研成果奖 ( 不含部委的司局级奖 ) 国家奖励办认可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社科奖 ( 如王力 孙冶方 金岳霖 吴玉章 胡绳 安子介 钱端升等著名民间奖 ) 科技奖视同省级奖, 由科创处根据颁奖文件认定 (6) 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获外省省级人民政府奖按本省相应级别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7) 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是指国家广电总局主办的中国电影 华表奖 中国电视剧 飞天奖 中国电视文艺 星光奖 (8) 中国音乐家协会 舞蹈家协会 戏剧家协会 美术家协会 摄影家协会等定期举办的全国性大赛特指由中宣部批准设 5
立, 由中国音协等 13 个中国文联所属的专业协会主办的国家级文艺专业奖项 : 中国音乐金钟奖 中国戏剧奖 大众电影百花奖 中国电影金鸡奖 全国美术展览奖 中国曲艺牡丹奖 中国舞蹈荷花奖 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 中国摄影金像奖 中国书法兰亭奖 中国杂技金菊奖 中国电视金鹰奖 等, 文华奖 群星奖 茅盾文学奖 鲁迅文学奖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CCTV 青年电视歌手大奖赛 舞蹈大赛 等也按此等级奖励 (9) 以上获奖成果奖不设一 二 三等奖等级的奖项, 均按其他同级别奖项的二等奖给予奖励 (10) 国际艾美奖 好莱坞电影奖 奥斯卡奖 格莱美奖等国际著名艺术奖项参照 国家科学技术奖 给予奖励 (11) 获得国际级文化艺术专业奖项的, 参考 文艺创作工作量核算办法 第三点 获奖成果 中对应等级进行奖励 其中获得 2500 分的国际级获奖成果按发表一篇一级 A 类论文给予奖励, 获得 1200 分的国际级获奖成果按发表一篇一级 B 类论文给予奖励 (12) 有争议的科研与创作类奖项由科研与创作管理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三 学术著作奖 1. 由权威 知名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3 万元 / 部 2. 学术专著 :2 万元 / 部 6
3. 学术编著 译著 :1.0 万元 / 部 4. 文艺作品类著作 :0.5 万元 / 部奖励条件和要求 : (1) 作者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返聘人员和退休两年内人员, 单位必须标注 浙江传媒学院 (2) 权威 知名出版社指 : 商务印书馆 中华书局 人民出版社 三联书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3) 两人合著的著作按 6.. 4 分值分解, 三人合著的专著按 5.. 3.. 2 分值分解 排列为第三以后的作者不计奖 (4) 学术著作字数一般应在 15 万字以上, 其中 30 万字以上的按 1.1 系数奖励 (5) 同一个书号丛书以一本著作申报, 不同书号的丛书可以单本申报 ; 内容相近, 不同书号的著作不得重复申报 (6) 论文集 通俗读物 教材不在奖励范围 (7) 存疑著作的鉴定由科创处提请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鉴定 四 学术论文奖 1. 中国社会科学 5 万元 / 篇 2. 权威期刊论文 2.5 万元 / 篇 3. 一级 A 类期刊论文 1.0 万元 / 篇一级 B 类期刊论文 0.5 万元 / 篇 4. 二级期刊论文 0.3 万元 / 篇 7
5. 论文被收录 转载 摘录的奖励 : 人文社科类 : (1)SSCI A&HCI 全文收录 2.5 万元 / 篇, 新华文摘 ( 转摘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转摘 )2.5 万 / 篇 (2) 新华文摘 ( 论点摘要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 论点摘要 ) 教育部简报( 高校智库专刊 ) 选用刊发或报送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 全文 ) 0.8 万元 / 篇 (3)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CPCI_SSH( 原 ISSHP) 0.3 万元 / 篇理工科类 : (1)Science/Nature 论文浙江传媒学院第一完成单位 第一作者 100 万元 / 篇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完成单位 第二作者 20 万元 / 篇浙江传媒学院第三完成单位 第三作者 5 万元 / 篇 (2) 中国科学 ( 中 英文版 ) 4 万元 / 篇 (3)SCI 期刊收录论文 Ⅰ 区 Ⅱ 区的 Top 6 万元 / 篇 Ⅱ 区 4 万元 / 篇 Ⅲ 区 1 万元 / 篇 Ⅳ 区 0.2 万元 / 篇 (4)EI 期刊文章 (EI Journal) 0.4 万元 / 篇 (5) 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文摘 ( 摘要 ) CPCI_S( 原 ISTP) 8
EI 会议文章 (EI Proceeding) 0.3 万元 / 篇奖励条件和要求 : (1) 作者是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返聘人员 退休两年内人员和协议期内的外聘人员, 并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标注为 浙江传媒学院 (2) 期刊级别以 浙江传媒学院人文社科类期刊定级目录 (2018 年版 ) 浙江传媒学院理工科类期刊定级目录(2018 年版 ) 为准, 专刊 ( 或增刊 ) 论文 书评 访谈 会议综述 CSSCI 和 CSCD 非选用版本 被 SSCI 和 A&HCI 收录的论文摘要等不在奖励之列 (3) 多人合作的论文, 按两人 6.. 4; 三人 5.. 3.. 2 分值分解 排列为第三以后的作者不计奖 (4) 同一作者在同一期刊一年内发表多篇论文的, 只奖励 2 篇, 多篇按 2 篇计 ; 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在同一期刊两期上按 1 篇计奖 (5) 同一作者在同一会议上被检索多篇文章的, 只按 1 篇计奖 (6) 在同一期刊物中 英文版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 按 120% 计奖 (7) 论文被收录 转载 摘录的, 只奖励第一作者 同一篇论文被重复收录 转载 摘录的, 按最高档奖励 (8) 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类作品按该期刊级别计奖, 多个 9
作品在同期刊物上发表的按 1 篇论文计奖 (9) 我院教工在职进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虽然通讯单位标注外单位 但同时体现浙江传媒学院单位名的按相应奖励的 40% 计奖 (10)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导师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 ( 明确标注通讯方式的作者 ), 则导师视同第一作者计奖 五 应用性研究成果奖 1. 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共中央 国务院采纳, 奖励 3.0 万元 2. 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现职党政正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单位采纳, 奖励 2.0 万元 3. 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现职党政副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地厅司局级单位采纳并应用, 奖励 1.0 万元 奖励条件和要求 : (1) 报告人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返聘人员和退休两年内人员, 单位必须标注 浙江传媒学院 (2) 多人合作完成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 按两人 6.. 4; 三人 5.. 3.. 2 的分值分解, 排列为第三以后的作者不计奖 六 专利成果 ( 职务发明 ) 奖 1. 获初始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 3.0 万元 / 项 10
2. 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0.2 万元 / 项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0.1 万元 / 项奖励条件和要求 : (1) 发明人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返聘人员和退休两年内人员, 单位必须标注 浙江传媒学院 (2) 多人合作完成的专利成果 ( 职务发明 ), 按两人 6.. 4; 三人 5.. 3.. 2 分值分解, 排列为第三以后的完成人不计奖 (3) 专利成果必须为初始授权成果, 以授权时间计奖, 且成果需与学校学科具有密切关联性 七 申报时间和材料 1. 申报时间 : 科研成果奖励一般在次年第二季度进行, 具体时间以科创处通知为准 2. 申报材料 : 获奖成果以上级单位发布的文件为准 ;SSCI A&HCI CPCI_SSH SCI EI CPCI_S 论文奖励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检索数据为准 ( 由科创处组织统一检索 ); 学术专著 各级期刊论文根据当年各单位提供的统计年报材料, 通知作者提供符合奖励条件的原件以及相应的材料 申报流程 : 个人申报 根据科创处奖励通知要求, 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学院 部提交完整的佐证材料, 校内多人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 以排名第一位的作者所在学院 部申报, 避免校内多人重复申报 所在学院 部初核 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学院 部根据本办法进行初审后, 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 11
及所有申报材料汇总表交科创处 科创处审核并公示 科创处根据各学院 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奖励发放 科创处将公示后的奖励经费划拨到申报人个人或者申报人所在学院 ( 部 ) 部门 科创机构 八 所有成果奖励必须如实申报, 如经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认定, 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 应予以通报批评, 两年内不能晋升职称, 并由计财处扣回已发奖金 如该成果在其申报职称评审中发挥了作用, 应通过相应程序取消所评职称 九 奖金按学校财务规定发放 十 本办法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原浙传院 2013 17 号文件同时废止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 以本办法为准 十一 本办法由科研与创作管理处负责解释 浙江传媒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4 日印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