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LOX_Pentecost nd edition.v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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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萼私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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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基督生平研究 The Words and Works of Jesus Christ: A Study of the Life of Christ 潘德科 (J. Dwight Pentecost) 著 獻給他 他愛我們, 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 作他父神的祭司. 但願榮耀, 權能歸給他, 直到永永遠遠. 啟一 5-6 也獻給我的妻子 - 她的寶貴遠勝於珍珠 箴三 11:1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 頁
2 前言 大約三十年來, 筆者一直在教授基督生平這一門課, 先是在費城 聖經 學院, 現在在達拉斯神學院又教了大概四分之一個世紀, 是筆者寶貴的殊榮, 也是轉化生命的經歷, 因為任何人研究福音書, 都不可能無動於衷. 致力於研究耶穌基督一生言行的人, 無法不被基督的風範所吸引. 本書作者存著感恩的心情, 將這樣研究的心得成果公諸於世, 盼望能造福更多的人. 在教學期間, 學生作出十分踴躍的回應, 激勵我循眾要求, 將之書寫成文. 在早期教學中, 筆者按照地理範圍研究基督生平, 這種方式沒有顯示出福音書的主題. 耶穌基督降世於以色列國, 為要表明他就是神所應許的彌賽亞, 要把神與人立約的國度賜給其國民, 並且要以掌管萬有的救主身分, 用和平與公義作王掌權. 若是按基督活動的地理範圍研究其生平, 便無法看出這樣的主題. 人若是相信 聖經 無誤, 並且按字面意義解經, 顯然可以看出耶穌基督向以色列介紹自己時, 強調的是彌賽亞的身分. 通過他的所言所行, 耶穌證實了此事實, 他也將 聖經 中所應許的國度擺在他們面前. 以色列人經過多方的考慮與爭論, 由於受領袖們的反對所影響, 終於拒絕了這國度. 基督宣告了對這國民的審判, 並將他的公開傳道事工改為裝備和訓練他所挑選的門徒, 使他們在他的死與復活之後, 可以繼續他在世的事工. 全國上下的棄絕終於導致他的犧牲, 他藉著死成就了對罪人的救贖, 藉著復活印證所應許國度的真實性. 本書所要展現的正是這個主題. 關於基督生平的書實在數不勝數, 任何人即使窮其一生也未能一一涉獵 ; 但卻沒有一本是按照國度這個主題而寫的, 這也是為什麽筆者堅持要在這個資料浩繁的研究範圍中多寫一本書的理由. 筆者衡量如何處理福音書的記載, 無意逐節地仔細解釋每一個事件, 卻想儘量追溯福音書的作者如何按步就班地介紹和展現主耶穌基督的身分和事工, 以及說明每一個別事件對整體布局的貢獻. 筆者深深感謝達拉斯神學院允許本人用安息年的假期撰寫此書, 也感謝很多學生給予鼓勵, 感謝蘭絲米勒 (Nancy Miller) 小姐將錄音帶打印成初稿, 又感謝系秘書辦公室的同工打印本書手稿. 筆者承認過去的一些學者的貢獻, 本書亦引用了他們當中許多人的獨到心得. 若無額外說明, 本書 [ 英文原著 ] 所引用經文皆為 新國際版英譯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本書是為渴慕研究耶穌基督一生言行的人寫成. 筆者懇切的祈禱, 但願他們透過對耶穌基督言行的研究, 會對這位 聖經 的主角有更深入的認識 ; 在生命中更親密地經歷與主同行, 主的愛也能在他們一生的言行中流露出來. 引言 1 2 使徒約翰記載了耶穌基督其人其事的一部分, 在他的福音結束時說到 :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 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 我想, 所寫的書, 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 約 21:25) 約翰按照當時可得的資料, 作出篩選, 寫出福音真理, 為要領人歸向基督. 他尚且覺得這是如此艱鉅的任務, 是如此大的挑戰, 我們從現代的角度與觀點, 企圖追述福音書中所描繪基督其人其事, 豈不是更加任重道遠, 力有未逮! 現今圖書館中, 有關耶穌基督生平的著作不可勝數, 任何人窮其一生的時間精力, 也不可能完全涉獵. 不少學者已經從各種不同的角度對福音書進行了研究, 包括歷史, 地理, 分析, 解釋, 聖經 批判 1, 靈修, 教義, 以及實際應用的角度. 儘管如此, 令人費解的是, 甚少有學者研究福音書中所啟示的基督其人, 以及基督降世要成就的重大計劃.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基督教是一個札根於歷史的信仰, 其創始者基督是一個歷史人物. 在基督教時代的開始, 歷史中出現了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 隻手扭轉了原本每況愈下的歷史, 將之提升, 引向康莊大道. 他生在伯利恆, 長在加利利的一個小城拿撒勒, 出身於羅馬治下一個卑微的猶太家庭. 他在一個猶太人的會堂裏接受了初階教育. 會堂是六歲至十二歲猶太孩童的學習場所. 加利利人比在猶大地的人享受更多的宗教自由, 但各地的猶太信仰都受到那群以耶路撒冷為大本營, 心胸狹隘的猶太拉比們的壓制. 孩童時代的耶穌沒有受過很高的文學教育, 但在亞蘭文, 希伯來文, 以及猶太人的 聖經 上, 都有非常深厚的基礎. 他精通 譯者注 : 包括形式批判 (Form Criticism 編修批判(Redaction Criticism 文學批判(Literary Criticism 等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 頁
3 希臘文 ( 在他以前很多個世紀, 已有人將猶太人的 聖經 譯為希臘文的 七十士譯本 ). 為了養活先父約瑟遺留下來的家庭, 他一邊作木匠維生, 一邊努力鑽研拉比的傳統及先知的教導, 對以色列的純正信仰有深厚的造詣. 在三十歲的時候, 他去找約翰, 讓約翰在約但河為他施洗, 隨即展開傳道事工. 他的傳道事工進展成為一個宗教運動, 至今已經擴展至世上最偏遠的地區. 耶穌不同於歷史上所有其他教師之處, 就是他所傳揚的信仰, 是以他本人為焦點, 而不是以他的教義為焦點. 福音書所描繪的基督教信仰, 就是耶穌帶領門徒認識他, 信靠他. 他有獨特的人格風範, 吸引了大群的跟隨者. 2 因此, 若要研究基督生平, 應當將主要的焦點集中於基督其人, 以及他在世傳道時從事的神國計劃之上, 並且清楚表明, 基督一生言行的基礎就是 : 他是永活真神子, 也是拯救世人的救贖主. 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打算按照歷史及年代順序來記述基督的生平, 也沒有打算給我們留下一部基督生平傳記. 他們參考當時可得的歷史資料, 按照想要强調的重點和角度, 加以篩選, 重新編排, 呈現出他們想要描繪的基督畫像. 四卷福音書按不同主題描繪基督生平, 彼此互相配合, 互補不足, 絕無互相矛盾之處. 在本書中, 筆者希望儘量把福音書中對同一事件的不同記載加以協調, 並盡可能按照時間順序來叙述基督生平. 希望這樣的方式可以幫助我們逐步深入認識基督其人, 以及貫穿基督生平背後的主題, 這主題就是 : 基督要將神所應許的聖約國度賜給以色列, 因為以色列就是神的聖約子民. 筆者持守 整全字句默示論 3, 深信 聖經 無誤, 是絕對的權威, 因此我們應當按照 歷史文法釋經法 來解釋經文, 必須按照事件的歷史背景, 按字面意義來解經. A. 認識基督的史料來源 1 路 1:1-4 路加以史學家的身分寫信給提阿非羅, 學者一般認為提阿非羅是真有其人. 然而 提阿非羅 一詞意為 愛神之人, 也可能是指一群特定的對像. 路加寫信的目的, 是要 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 路 1:4. 基督生平的事蹟, 當時的人已是耳熟能詳. 信徒亦早已受教, 知道不少關於耶穌生平言行的重要真理. 這些事蹟已經廣為流傳, 並且深深相信. 路加寫成此書的目的, 不是要提供資訊, 而是要說服他的讀者, 便幫助他們更加確實知道所信的真實性. 他所記載的事件, 是 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 又傳給我們的 路 1:2. 這種知識的傳遞, 是按當時猶太人口頭傳統的方式流傳後世. 按肉身看來, 主耶穌基督是猶太人, 有關他的生平和教訓的事蹟, 是按猶太人口頭傳統的方式保存下來. 猶太拉比的教導一直是以口頭傳統流傳後世, 最早直至主後五世紀才筆錄成書, 由此可見口述傳統的可靠性. 哈拉哈 (Halacha) 和 哈加達 (Haggada) 是口述傳統, 在耶穌降生至少一世紀前早已存在. 這些口頭傳統不但為數眾多, 並且不斷累積. 歷世歷代一直以口頭背誦方式, 於拉比及其門徒的記憶中代代相傳. 拉比們費盡心力, 要確保口述傳統的律法得以延續, 得以正確無誤地流傳後世. 他們以 多多培育門徒 為口號. 他們的門徒平日接受的訓諫, 就是不斷重覆背誦這些冗長繁瑣的典章律法, 直至牢記心中為止. 他們每天的作業就是一遍又一遍地重覆念誦老師所教的內容, 直至刻骨銘心, 成為長線的記憶為止. 因此拉比教學的方式被稱為 米示拿 (Mishnah), 就是 重覆 的意思. 4 有關基督生平的言行教訓, 就是以這種猶太人傳遞知識的方法, 在民間廣為流傳, 路加還指出 : 有好些人提筆作書, 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 路 1:1. 所成就的 可翻譯為 人所深信不疑的 或 人所極其確信的. 路加所寫的, 正是當時信徒耳熟能詳的事蹟. 路加告訴我們, 儘管當時口述傳統和筆錄的記載多不勝數, 他依然認為有必要加以仔細查考, 編著成書, 使信徒對所見所聞的事蹟更加確信. 口頭傳統縱然可以準確傳講一些事實, 但它本身並無權威. 筆錄的記載可精確地記錄事實, 但是若非出於神的默示, 也同樣缺乏權威. 路加的寫作目的, 是要給信徒一個具有權威的記錄, 使他們對耶穌 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 深信不疑 徒 1:1). 當時的信徒顯然都得到 教義問答教師 (catechizers) 的教導, 正如史密特 (David Smith) 所說 : 在 [ 基督生平 ] 事蹟成書之前, 早期的教會中有一群教師, 他們按照拉比學派的方式栽培信徒, 將口頭傳統不斷背誦, 直至銘記心中方止. 他們一般被稱為 教義問答教師 (catechizers), 他們中間的學者則被稱為 教義問答宗師 J. W. Shepard, The Christ of the Gospels(Grand Rapids:Eerdmans, 1946, 1. 譯者注 : 這種默示論認為聖靈的默示是每字每句及全部的字句, 而非只限于觀念或一部份的字句 Alfred Edersheim, The Life and Times of Jesus the Messiah, vol. 2(New York:Longmans, Green, 1912, 55.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 頁
4 (catechumens), 這是一個形像生動的名稱, 字根意指在對方耳邊喋喋不休, 不斷重覆, 直至對方聽進耳中方止. 由於當時沒有筆錄的記載, 信徒要靠口頭的指導來認識福音的歷史, 因此必須採用這種教導方式. 5 路加決意要收集有關福音的口頭傳統, 並以權威的方式呈現給提阿非羅看. 路加約於耶穌死後廿年寫成此書, 他寫作的對像, 是曾經受教於巡迴教師的信徒. 這些教師雖然根據筆錄的記載與口頭傳統施教, 卻仍未有一本具有權威的福音書可以用來講學. 符類福音是針對早期信徒的需要寫成. 根據 使徒行傳 的記載, 教會成立之後十年左右的成員, 都是猶太人或皈依猶太教的人. 因此, 猶太信徒首先産生了需要感, 要有一本記錄耶穌言行權威的作品. 身為使徒之一的馬太, 便針對這種需求, 特別為猶太信徒寫了一本 馬太福音, 藉此教導他們, 耶穌就是以色列的彌賽亞. 馬太指出耶穌向以色列顯明他的彌賽亞身分, 要以色列人接受他為他們的救主和君王 ; 耶穌證明他就是將要建立神國度的君王 ; 以色列人對基督有關神國的教導展開辯論, 最終棄絕這位彌賽亞 ; 因此耶穌收回神國的福份. 馬太並非刻意要說服不信的以色列人去相信耶穌是彌賽亞, 他的主旨是要向以色列信徒解釋神國的進展, 指出神所賜的國度未能徹底實現在他們中間, 是因為以色列國棄絕了彌賽亞. 第二批需要福音書的, 是羅馬信徒. 保羅向外邦人旅行佈道, 他的足跡遠達亞細亞的羅馬行省, 將福音帶入羅馬文化的世界之中. 他的同工馬可便針對這個需要, 寫成了 馬可福音. 馬可指出耶穌正是耶和華的僕人 ( 耶和華的 僕人 是 舊約 中彌賽亞的稱號 ); 這位彌賽亞降世, 為要來施行拯救, 並且作王掌權 賽 42:1; 49:3, 5-7; 52:13. 馬可與早於他成書的馬太福音一樣, 指出耶穌顯明他的彌賽亞身分, 被人棄絕, 以僕人的樣式服事神的子民, 全然的順服天父. 希臘人也需要一本福音書. 保羅在第二次旅行佈道時, 把福音傳入希臘文化的世界之中. 因此, 希臘人也需要有人教導他們認識耶穌的生平與事工. 路加福音 的寫成正好滿足了這種需求. 路加不但跟保羅一起旅行佈道, 也將福音帶進希臘文化的世界中. 路加指出耶穌是人子, 人子也是 舊約 彌賽亞的稱號. 路加指出人子顯明他的彌賽亞身分, 眾人因他的身分而引起爭論, 人子被棄絕, 被釘死, 以及他的復活. 路加福音 引言指出, 路加根據嚴謹的歷史研究, 對資料作出推論. 首先, 他所用的資料來自使徒, 這些使徒都是親眼看見耶穌生平事蹟的見證人, 同時又是傳揚真道的神僕. 使徒們從主那裡領受大使命, 要往普天下去傳揚福音 ( 太 28:19-20), 要為耶穌基督作見證 ( 約 15:26-27). 使徒行傳 1:8 重覆強調這項大使命. 使徒們要傳講他們所見所聞的真理. 有關耶穌基督的真理逐漸形成口頭傳統, 從使徒開始, 傳給後來的世代 ( 來 2:3). 路加顯然有採用這些已經成形的資料. 其次, 路加說 : 他採用了許多筆錄記載, 源自使徒口頭的傳統. 問題是, 馬太福音 和 馬可福音 都在 路加福音 之前成書. 路加有沒有在他的研究中使用這兩本福音書? 路加似乎暗示他沒有, 正如艾恩特 (Arndt) 所說 : 路加在 1:1 節提到 有好些人, 這是否包括馬太與馬可在內? 答案必然是 肯定沒有. 對路加來說 : 頭兩卷福音書作者所寫的書卷, 乃是使徒見證的一部分, 他們就是那些 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傳道人, 並非那些提筆作書, 將使徒口頭傳統付諸文字的人. 馬太本人是使徒. 根據早期教會的共識, 馬可是根據使徒彼得的講道內容寫成福音書. 由於路加很明顯地對使徒的見證和其他人根據使徒口頭傳統而寫成的文獻作出區分, 我們斷不能將馬太和馬可歸類為 1:1 節所說的 好些人. 6 由此可知, 路加指出 馬太福音 和 馬可福音 這兩卷福音書並不包括在他當時所使用的史料書卷. 路加還有第三個資料來源 : 就是那些當時仍健在, 曾經親眼見過耶穌所行事蹟, 親耳聽過耶穌教導的見證人, 或是那些至少跟使徒有個別接觸的人. 艾恩特 (Arndt) 指出 : 路加擁有人所未有的難得機會, 能夠掌握耶穌生平準確的史實! 路加是保羅的同工 ( 歌羅西書 4:14 節 ; 腓利門書 24). 他是 使徒行傳 整卷書的作者 ( 使徒行傳 我們 那一部分顯示他是作者 ), 他也是 路加福音 的作者 由此可見, 他是站在一個非常有利的位置, 可以獲取有關耶穌事工與教導的史料. 路加曾與保羅朝夕相處, 知道保羅曾經見過復活的基督, 並且與使徒和其他的基督徒經常來往. 路加本人也至少見過使徒中的小雅各 ( 徒 21:18), 也有可能見過另外幾個使徒. 路加與下列的許多人都有很密切的同工關係 : 來自耶路撒冷的馬可 ( 西 4:10-14; 門 23); 巴拿巴 ( 初期成立的教會成員之一 ; 徒 4:36); 西拉 ( 原為耶路撒冷教會的一位先知, 後來成為保羅的同工 ; 徒 15:22, 27, David Smith, The Days of His Flesh(New York:Hodder and Stoughton, 1911, xvii. William F. Arndt, St. Luke(St. Louis:Concordia, 1956, 9.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 頁
5 32); 傳福音的腓利 (21:8); 先知亞迦布 ( 徒 21:10); 久為門徒的 拿孫 ( 徒 21:15). 耶穌生平的第一批見證人, 和那些曾與他們密切來往的人, 都是路加的朋友和同工. 可見他的確站在一個十分有利的位置, 可以獲取有關耶穌的史料. 7 有關基督懷胎與出生的細節並非廣為人知的事情, 因為 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裏 路 2:19 ; 因此這些史實一定是來自馬利亞本人. 同樣, 有關約翰的出生的細節也一定是來自伊利莎白. 由此可知, 路加是詳細考查大量史料之後, 才編寫而成他的福音書所記載的事件. 艾恩特 (Arndt) 根據路加的引言, 作出以下的推論 : 稍加分析這些話語, 便可得出下列四點結論 : (1) 耶穌的首批跟隨者因主的事工蒙福, 也並未三緘其口, 反而積極地向他人傳講蒙福之道. (2) 有好些人將這些早期見證人所傳講的信息筆錄成書. (3) 路加決意要將耶穌的言行與教導編寫成書. (4) 路加小心翼翼, 嘔心瀝血的作過研究, 從頭查考一切有關的史實, 才敢動筆寫成他的福音書. (5) 他要將這些史實 按著適當的次序 展現出來. (6) 他的寫作目的是要使提阿非羅確知他所領受的基督教信仰都是真實的. 8 B. 基督的先存性 2 約 1:1-18 主耶穌的生命與眾不同. 一般人的生命始於新生嬰孩呱呱墜地那一刻. 基督先於萬有, 自存永存, 降世為人, 要完成一個特別的使命. 這是約翰在福音書引言中所要表達的偉大真理. 約翰在這簡短的導言中宣講了幾件關於耶穌基督的重要事實 : 第一, 神的兒子在降世為人之前, 早已先於萬有而存在 ; 因此他說 : 太初有道. 其次, 他指出子與父有不同的位格 : 道與神同在 這一句話的介詞 與 强調兩者雖有不同位格卻又彼此並存的關係. 第三 : 道就是神 這句話十分清楚地肯定了兒子的神性 ; 而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這句話又肯定了兒子的永恆本質. 這也是保羅在腓立比書 2:5-9 强調的真理. 約翰指出 : 道成了肉身, 住在我們中間 ( 約 1:14), 言簡意賅, 表明 道成肉身 的偉大真理. 約翰筆下所展現的, 是永活真神的永活聖子, 聖子親自取了人的樣式, 為要完成聖父差他降世為人的特殊使命. 約翰在福音書的導言中, 首先提到兒子與父的關係. 約翰用一個很有啟示意義的名稱去形容聖子, 他稱聖子為 道. 此一概念並非約翰首創, 乃是由來已久, 源自 舊約聖經 的觀念. 由於律法嚴禁猶太人妄稱耶和華他們的神的名稱, 所以猶太人便有一個慣例用其他名稱代替耶和華的名. 在 舊約 中, 當神要向人顯現又或向人啟示的時侯, 聖經 的作者往往把啟示者稱為 Memra 這是希伯來語 話 或是 道 的意思. Memra, 或是 道 所强調的是神的啟示, 而不是啟示的神. 後來猶太人哲學家斐羅 (Philo) 進一步發展這觀念 ; 他主張的二元論認為神是聖潔的, 物質是邪惡的. 聖潔的神絕不會創造邪惡的物質. 因此他堅稱物質是與神永遠並存. 由於聖潔的神絕對不會接觸邪惡的事物 ; 所以他認為神必須跟被造之物完全分開. 但斐羅又主張兩者之間必須要一個中介, 讓神可以藉著中介跟被造界彼此來往 ; 他就把這中介的原理稱為 logos, 意思是 理智 或 心靈 的意思. 然而, 約翰所說的 道 既不是來自 舊約 的概念, 也不是承受斐羅的概念. 正如薛帕得 (Shepard) 所說 : 約翰將我們帶到創造之前 創 1:1, 他指出 道 (logos) 是一直存在的, 並且與神有密切的相交和平等的關係, 甚至擁有神的本質. 這種 道 (logos) 的觀念, 不同於馬可. 奧熱流 (Marcus Aurelius) 所主張的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創生原理 ; 也不同於斐羅 (Philo) 所提倡的 神性理智 或 神性表顯的原理 ; 也不是希伯來文的 Memra ( 道, 話, 神以耶和華的使者顯現, 神的智慧 ). 約翰所說的 道, 是 神的話, 能夠創造, 啟示, 救贖. 約翰采用了當時希臘思想流行詞彙, 卻注入了新的內容. 他的 Logos 並不是斐羅半位格化的 Logos, 而是一位有位格的 Logos; 不是宇宙的中介原理, 而是一位屬靈的中保. 他借用了柏拉圖的觀念卻注入全新的內容 ; 道的永存本質, 他與神的關係 ( 既密切又有分別 ), 他的創造活動, 他在啟示和拯救之事上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斐羅的觀念在擬人化與人格化之間把持不定, 約翰的 Logos, 卻是位格鮮明的 道. 9 由此可見, 對約翰來說 : 道 是一位有 位格 的神, 他來到世上為要向人啟示天父. 和强調啟示的猶太人思想大不相同的是, 約翰所强調的卻是那啟示者以及那一位要來啟示他的. 既已表明了道與父的關係之後, 約翰便在第三節繼續表明道與被造界的關係, 因為道就是創造主. 他先從正面指出 :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 然後從反面說 : 凡被造的, 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保羅 ( 西 1:16) 和 希伯來書 的作者 ( 來 1:2) 也同樣肯定這項創造的事實. 父是創造的總設計師, 子是施行創造的中保. 約翰强調的是他的 職份 和他的 Ibid., 7 Ibid., 7-9 Shephard, The Christ, i.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 頁
6 位格. 子既是創造主, 那麽他當然有權掌管支配所有受造之物. 根據 詩篇 19:1 和 羅馬書 1:20, 創造主的心意, 是要他所造的萬物啟示出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 儘管啟示的範圍有限, 受造之物始終也是從神而來的啟示, 為神作見證. 約翰繼續表明道與世人的關係, 他在第 4 節指出耶穌基督本身就是生命, 他也是所有生命的來源 ; 創造主賜予生命, 每一個生命都來自創造主. 此外, 道就是啟示的主 : 光照在黑暗裏 (5 節 ). 在約翰的思想裏, 光就是對神的認識. 黑暗就是沒有這種知識, 也就是不認識神. 人雖然領受了創造所彰顯的啟示之光, 卻仍然活在黑暗中. 保羅在 羅馬書 1:18-23 仔細追溯人怎樣由光墮入黑暗的過程. 人類刻意地拒絕神藉著創造所彰顯的啟示之光, 使他們每况愈下, 活在更大的黑暗之中, 終於到一個地步, 人類對神一無所知. 耶穌基督降世, 就是要除去這種無知. 耶穌基督雖然是神, 卻道成肉身, 降世為人, 使凡是願意接受人他的啟示的人得以擺脫對神的無知, 得以認識神. 施洗約翰是基督的先鋒, 出現於基督降世之前, 應驗 瑪拉基書 3:1 的預言, 約翰的工作是要為基督開路, 使以色列國迎接基督, 明白基督要將神啟示給他們. 約翰本人並不是從神而來的啟示 ; 他來是介紹那一位要將神啟示給人的基督. 約翰指出, 黑暗很快將會被除掉, 那些在無知的黑暗中摸索的人將會得著光照, 得以認識神. 人們一旦相信聖子所啟示的聖父, 一旦知道自己的光景, 就得著光照. 使徒約翰要我們瞭解施洗約翰的事工, 是因為施洗約翰在福音書中占極重要的地位. 使徒約翰指出, 施洗約翰並不是那真光 ; 人若以為施洗約翰就是終極的權威, 是信錯了對像. 使徒約翰强調施洗約翰來, 是要為光作見證, 施洗約翰的任務是要指出, 人惟有藉著耶穌基督, 才有可能認識神. 因此約翰說, 惟有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才是 真光, 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9 節 ). 約翰提綱挈領, 在 節概括介紹耶穌基督的生平, 首先指出耶穌基督是先於萬有而存在, 並且是萬有的創造主 : 因為世界是藉著他造的. 其次, 約翰提及他道成肉身的事實 : 道成了肉身, 住在我們中間. 然後約翰作出推論, 指出道成肉身的目的是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 至於 他自己 的意思是甚麽, 我們可以根據 詩篇 2:6-9 斷定. 天父曾應許他的兒子要在地上的萬國萬民中間作王掌權. 撒母耳記 下 7:16 預言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子孫, 登上大衛的王位, 作大衛家的王. 耶穌基督來到世上, 的確是要作王掌權. 約翰接著描述當基督表明他是彌賽亞, 是他們的救主和君王的時候, 他 自己的人 如何回應. 他首先說 : 世界卻不認識他 ( 約 1:10). 基督表明他是神的兒子, 他們卻認為基督是個褻瀆神的騙子, 該被處決. 約翰說 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他來為要向那些人啟示天父, 並且表明他的君王身分 ; 可惜他們卻棄絕他, 甚至將他殺害. 新約 的福音書保留這個大綱, 又記載了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實, 關於基督身分的啟示, 以及因他的身分而起的爭論. 福音書也記載了以色列人如何把基督本人及所應許的國度一一棄絕, 以色列國棄絕神所差遣的基督, 最後以基督被釘十字架作結. 儘管有人不信, 但福音書的作者, 使徒約翰卻指出 : 凡接待他的, 就是信他名的人, 他就賜他們權柄, 作神的兒女 ( 約 1:12). 猶太人使用 神的兒女 一詞, 意指凡有份於神的立約國度的人. 猶太人認為 神的兒女 是神國度中的一分子, 他們認為全部的猶太人都蒙神悅納. 根據猶太人的觀念, 生而為猶太人, 此一事實本身, 就足以保證在彌賽亞國度中有份, 因為神曾跟猶太國民立約. 可是約翰的看法剛好相反, 他說唯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才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猶太人以為他們是從亞伯拉罕的血統生的, 便自然地成為神的兒女 ; 但是約翰卻說要成為神的兒女並不是從血統生的 ; 而保證他們能進入彌賽亞的國度也不是從肉身的意思生的 ; 惟有從神生的才能成為神的兒女. 惟有信靠基督向人啟示的天父, 才能得著新的生命, 成為神的兒女. 約翰在 節繼續描述 道 所作的啟示的本質. 這種啟示要藉著道成肉身而來. 約翰因此暗示說 : 道成了肉身, 住在我們中間. 神在 舊約 中啟示真理的方式是透過異像與異夢直接向人說話, 或者透過先知傳遞他的信息 ; 可是基督的來臨表示神要透過有位格的子向人啟示. 為了將神啟示給人, 因此道便成了肉身. 許多人在這期間與他朝夕共處, 一起生活數年, 都可作見證說他們在聖子身上看見神所顯現的榮光. 摩西在會幕裏 ( 出 40:34-38) 所見的榮光, 以及衆祭司在聖殿中 ( 王上 8:10-11) 所見的榮光, 同樣是耶穌基督在登山變像時在山上所彰顯的榮耀. 彼得 ( 彼後 1:16-18) 也為此作見證. 主耶穌在每日生活中所活出恩典, 就是天父的恩典 ; 耶穌基督藉他的生命和話語所表達的真理, 就是天父的真理. 保羅說 :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 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 ( 歌羅西書 2:9). 這裏所說的豐盛, 是指一切關於天父的東西都在聖子身上啟示出來, 所以約翰說 : 從他的豐滿的恩典裏, 我們都領受了. 約 1:16. 約翰在結束引言時, 强調父藉著子所作的獨特啟示, 神曾在 舊約 中啟示他自己, 但正如約翰在 18 節所說 :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 雖然這真理至今仍然成立, 可是約翰又說 : 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藉著這啟示, 人們才可以認識神. 約翰强調耶穌基督的身份, 在引言中介紹耶穌基督降世, 為要啟示天父, 並要施行救贖. 他之所以能够完成他的使命, 是基於他真正的身分 : 他是永生神的永生兒子, 他與父原為一, 卻有不同的位格 ; 他曾創造萬物, 並且因他與父的關係, 能够將天父啟示出來. 耶穌基督必須要道成肉身, 才有可能將天父啟示出來, 才有可能成就救贖. 雖然有些人拒絕他, 但凡是接受他, 凡是相信他啟示的人, 都能成為神的兒女.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 頁
7 I. 介紹他為王 3-27 A. 王的來臨 (Arrival) 王的族譜 3 太 1:1-17; 路 3:23b-38 福音書的記載圍繞一個主要人物, 我們必須知道他是誰, 他來自何處. 因此馬太和馬可在福音書中記載了家譜. 馬太的福音書是這樣開始的 : 亞伯拉罕的後裔, 大衛的子孫, 耶穌基督的家譜. ( 太 1:1) 馬太在引言中提到亞伯拉罕與大衛兩個重要的名字. 神曾跟他們定了無條件和永恆之約 ; 而這些約一直影響以色列國的歷史發展. 神在 創世記 (12:2-3, 7 和 13:14-17) 曾應許亞伯拉罕, 必將應許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作為産業, 又從他的後裔中, 興起一位彌賽亞, 成為他們的祝福. 神在 創世記 15:18 以血約來確定先前曾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立約保證他必會把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作為永遠的産業. 神在 創世記 17:6-8 向亞伯拉罕再度確定這約, 創世記 其他地方亦記載神向亞伯拉罕的後裔以撒和雅各重新確認此約. 撒母耳記下 7:16, 神和大衛立約, 應許大衛的家, 他的王國和王位將會永遠堅立, 詩篇 89:1-4 重新確認此約. 根據此約, 大衛的一個後裔要坐在大衛的王位上, 永遠作大衛家的王, 永遠統治大衛的子民, 永遠治理大衛的王國. 因此, 馬太強調耶穌基督降世的目的, 是要使神跟以色列先祖所立的約完滿實現. 杜聖 (Toussaint) 指出 : 若有人自稱為彌賽亞, 一般猶太人要問的主要問題是 : 他是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他是不是出於大衛的家? 這個問題涉及以色列人的王,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若想要證明基督就是彌賽亞, 最合理的出發點就是王族的家譜, 因此馬太福音一開始就介紹耶穌的家譜 ( 太 1:1-17). 10 路加直到寫完了基督的降生後, 在準備記述耶穌的事工之前, 才加插了耶穌的家譜. 馬太筆下的耶穌是以色列的彌賽亞, 路加筆下的耶穌則是人子. 從但以理開始, 一般猶太人均認為人子是彌賽亞的稱號. 路加所描繪的彌賽亞雖然跟馬太所刻劃的彌賽亞大同小異, 但是馬太較著重與以色列有關的彌賽亞, 路加所强調的卻是與全人類有關的彌賽亞. 根據舊約, 彌賽亞不僅是要作王統治以色列, 也要作王統領萬國. 他來是要作世人的彌賽亞, 也要作以色列的彌賽亞. 路加便是按照這個主題, 將耶穌的家譜上溯至人類的始祖亞當. 費爾貝恩 (Fairbairn) 就這兩個家譜作出比較, 指出 : 馬太追溯耶穌基督的家譜至 亞伯拉罕的後裔, 大衛的子孫 ; 路加進一步遠溯, 指出耶穌是 亞當的子孫, 亞當是神的兒子. 二者之間有重要的分別. 馬太是希伯來人, 以希伯來人為對像, 表明耶穌是彌賽亞, 符合彌賽亞應具備的條件, 有資格實現人們對彌賽亞的盼望. 路加是希臘人, 以希臘人為對像, 表明與世人有手足之情, 並且是神的兒子 馬太強調基督將要救贖亞伯拉罕的子孫, 是大衛後裔的君王, 要來實現先祖的盼望, 達成神治國度的理想 ; 路加所描繪的基督來自人類的始祖亞當, 可以幫助每一個人與神建立真實密切的屬靈關係. 馬太強調耶穌就是彌賽亞, 路加強調耶穌是第二位亞當, 是創造主, 是新人類的頭, 維繫宇宙間各種關係, 他的作為具有普世的影響力. 11 薛帕得 (Shepard) 作出下列對比 : 馬太將耶穌的家譜放在福音書的開頭, 為的是在未介紹耶穌其他生平事蹟之前, 首先明確地指出他有希伯來皇族血統. 路加卻先記載耶穌的降生和嬰孩時期, 以及施洗約翰的事工, 之後才加插耶穌的家譜, 藉此引入主的救贖事工. 12 史客格基 (Scroggie) 仔細研究這兩個家譜後, 指出心得 : i. 馬太所載的家譜有 41 個名字, 包括耶穌. ii. 路加所載的家譜有 74 個名字, 包括耶穌. iii. 倘若馬但與瑪塔不是指同一個人的話, 馬太與路加記錄了 19 個相同的名字 ; 若是指同一人, 那麽相同的名字有 18 個. iv. 除了相同的名字之外, 馬太提及 22 (23) 個名字, 路加則提及 55 (56) 個名字. v. 在馬太記載的所有名字之前, 路加記錄 19 個更早的名字. Stanley D. Toussaint, Behold the King(Portland:Multnomah, 1980, 35. A. M. Fairbairn, Studies in the Life of Christ(London:Hodder and Stoughton, 1891, Shephard, The Christ,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 頁
8 vi. 馬太在大衛與撒拉鐵之間記有 14 個名字, 路加則有 20 個. vii. 馬太在所羅巴伯與約瑟之間記錄了 8 個名字 ( 包括馬但 ), 路加則記錄了 16 個名字 ( 包括瑪塔 ). viii. 在路加所記載的第 55 與 56 個名字之間的利撒不是一個名字, 而是一個迦勒底文的稱呼, 意思是 王子, 一些負責抄寫的猶太人文士不明白這背景, 便誤以為 利撒是所羅巴伯的兒子, 其實他們應該寫的是 利撒所羅巴伯, 就是所羅巴伯王子. ix. 馬太將他的家譜一分為三, 每一部分均有 14 代 (i. 17). 但他削足適履, 在第二部分删去了三個名字, 又在第三部分删去了三個名字, 並將大衛與耶哥尼亞分別記錄兩次. x. 路加的家譜沒有像馬太那樣作出刻意增删, 因此他記有 33 個馬太沒有提及的名字. xi. 在 馬太福音 中, 耶穌的家譜始自希伯來民族的始祖亞伯拉罕, 但在 路加福音 中, 耶穌的家譜則由人類的始祖亞當開始. 每一個譜系都是針對作者寫作目的和讀者對像 ; 馬太是以猶太人為對像, 路加以外邦人為對像. xii. 馬太自始至終只用 生 這個動詞, 路加用的是... 的兒子. xiii. 馬太用的譜系是從大衛至所羅門, 而路加用的譜系是從大衛至拿單. 他們兩人都是大衛的兒子. xiv. 路加所記的第 12 與 13 個名字之間的加南, 毫無疑問是於主後四世紀末在某些 七十士譯本 的抄本後加進去的. 我們有極其清楚, 完整和正面的證據去證明這名字並不存在, 而且這證據顯然是正確無誤的 ; 反之, 我們只有推論上的, 含糊的, 並且站不住腳的證據, 去證明這名字的存在. ( 賀維 ; Lord A. Hervey). xv. 根據 馬太福音 所記載的譜系, 撒拉鐵是耶哥尼雅 ( 約雅斤 ) 的兒子 ; 然而在 路加福音 中, 他卻是尼利的兒子. 其實按照下列的可能解釋, 這並沒有弄錯. 在 耶利米書 22:24-30 預言說耶哥尼亞 ( 約雅斤 ) 必然沒有後代, 因此他不可能是撒拉鐵的父親, 而他卻很有可能收養了尼利的七個兒子 ; 尼利是大衛至拿單往後的第 20 代子孫. 撒迦利亞書 12:12 似乎清楚表明了這一點, 那裏說 : 拿單家, 男的獨在一處, 女的獨在一處, 也說到 大衛家, 男的獨在一處, 女的獨在一處, 倘若情形果真如此的話, 那麽撒拉鐵就是在拿單這譜系中被收養而成為耶哥尼亞的兒子. xvi. 在馬太的家譜中, 約瑟是雅各的兒子, 而在路加的家譜中, 他卻被指為希利的兒子. 學者對這問題至今仍未能提出令人滿意的解釋 ( 詳見後面的注釋 ), 假如我們找到散失的史料的話, 這問題自當迎刃而解. 這兩個耶穌的家譜之間的差異, 有可能有合理的推論, 有可能有一些自然的和可能的解釋, 我們無須斷定這兩個家譜是互相矛盾和不可靠的. 13 馬太將耶穌家譜中的名字分為三組, 每一組均有 14 個名字, 其中大概有重要的意義. 馬太以一種巧妙的方法去强調耶穌是大衛的後裔. 希伯來文字本來沒有母音, 因此大衛的名字的寫法是 DVD, 其中每個字母都有一定的數值, 因為希伯來人是用字母來運算的. 例如, 根據他們的字母系統, D=4, V=6. 因此大衛的名字的數值是 14. 因此馬太在三組名字中的每一組都列舉了 14 個名字, 藉此提醒每一個熟悉希伯來數字學的人, 耶穌就是大衛的後裔, 正如馬太福音 1:1 節所示.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根據馬太的記載, 耶穌的家譜中的名字可以分為三組, 每組有 14 個名字. 這三組名字跟以色列民族歷史的三個主要時期不謀而合 : 從亞伯拉罕到大衛的神治時期 ; 從大衛到被擄巴比倫的王國時期 ; 從被擄到基督來臨的統治集團時期. 這樣的歷史分期完全符合猶太人的傳統. 兩卷福音書中的名字均有差異, 馬太所列舉的名字只有四十一個, 猶太人的傳統將這族譜分為三組, 每組均有 14 個名字. 但馬太在兩組名字中都提到大衛. 他略去了其他一些名字, 他的用意是要表明直接的譜系發展. 他一反猶太人的傳統, 族譜中包括四名婦女, 其中三個是罪孽深重的人, 兩個是外邦人. 馬太並不只是抄錄其他人的記載, 而是刻意選擇這些名字. 這些名字表明基督是世人的救主, 接納和認同不同性別, 不同民族國界的罪人. 這族譜亦包括一些惡名昭彰的罪人. 由這譜系可見耶穌給一切的罪人帶來盼望... 馬太為了粉碎猶太同胞的高傲自大, 便在耶穌的家譜中包括一些罪人, 是行徑可耻的, 背道, 背約的人物, 是那群僞善自義的猶太同胞一定排斥的人物. 這些高傲的猶太同胞不久前才棄絕了耶穌, 把他殺害, 但耶穌卻是所有先祖中最傑出的人物, 甚至比王族世家更尊貴萬倍. 14 史客格基 (Scroggie) 概括了有關耶穌家譜的三種主要觀點 : 這三種觀點是 : (1) 這兩個家譜都列出約瑟的祖籍 ; 馬太記載真正有血緣關係的祖籍, 路加記載法定的祖籍. (2) 馬太列出約瑟是大衛的法定後裔, 是大衛王位的繼承人 ; 路加列出血緣關係的祖籍. Graham Scroggie, A Guide to the Gospels, London:Pickering & Inglis, 1948, Shepard, The Christ,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 頁
9 (3) 馬太列出約瑟血緣關係的祖籍, 路加列出馬利亞血緣關係的祖籍. 無論如何討論這些觀點的優劣, 總離不開耶穌是童貞女所生這一事實. 倘若兩個家譜都是約瑟的家譜, 我們便無法證明馬利亞是大衛的後裔, 而這證明是必要的, 因為約瑟並不是耶穌的親生父親, 乃是在婚後才成為耶穌的法定父親. 15 由此可見第一, 二種觀點將兩個家譜都視為約瑟的家譜, 而第三種觀點則指出馬太所記載的是約瑟的家譜, 至於路加所記載的卻是馬利亞的家譜. 有學者認為將兩個家譜都看作是約瑟的家譜有以下幾種證據的支持. 史客格基 (Scroggie) 指出 : 馬太之家譜中, 第 38 個名字馬但, 與路加之家譜中的第 71 個名字瑪塔, 倘若是指同一人的話, 雅各與希利便是弟兄. 路加告訴我們約瑟是希利的兒子, 所以馬利亞很可能是雅各的女兒. 假定雅各沒有親生兒子, 收養了他的侄兒, 約瑟成為他的繼承人, 那麽我們就可斷定馬利亞與親戚約瑟結婚. 她和約瑟都是大衛的後裔. 約瑟是所羅門的後人, 馬利亞則是拿單的後人. 16 凱利蘭德 (Clelland) 的看法跟上述觀點大同小異. 他認為兩個都是約瑟的家譜, 根據 馬太福音 1 章的記載, 約瑟的父親遵循利未人的規矩與希利的寡婦結婚, 為他的亡兄立後, 他們所生的兒子就是約瑟. 因此, 一個家譜是要表明約瑟真正血緣上的祖籍, 另一個則表明他法定的祖籍. 按照利未人的婚姻規矩, 約瑟可能有兩名父親, 正如下文的解釋 : 馬但 ( 約瑟的祖父, 所羅門的後人 ) 與麥基 ( 約瑟的祖父, 拿單的後人 ) 相繼與一個名為以斯達的女人結婚, 前者跟她生了雅各, 後者跟她生了希利, 所以他們是同母異父的兄弟. 希利雖結婚但卻沒有孩子送終. 而雅各娶了哥哥的寡婦, 生了約瑟. 因而約瑟在所羅門的譜系中是雅各的親生兒子, 但根據利未人的規矩應算是拿單譜系中希利的兒子. 17 要將路加所記載的家譜看作是約瑟的家譜, 涉及十分煩瑣的論證, 並且需要倚賴揣測, 教會歷史中卻有很多人支持這種看法, 因為他們以為猶太人的繼承權只能由父傳子, 絕不能由母傳子. 然而根據 民數記 27 章, 這種觀點站不住腳. 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時候, 所得之地是在各支派及家族中間平等分配的. 由於西羅非哈沒有兒子, 所以他的女兒不能繼承父親的産業. 為了答覆她們的請求, 摩西便決定她們的父親的産業可以傳給一個女兒, 再由這女兒傳給她的兒子, 條件是她只能嫁給同族同支派的人作妻子. 倘若她嫁給不同族不同支派的人作妻子, 那麽産業就不能歸給她的後裔 民 36:6-7. 由此可見, 在 舊約 中母親可以將她的産業歸給她的兒子. 同樣在 路加福音 中, 耶穌的家譜是由亞當, 亞伯拉罕, 大衛, 他的次子拿單, 一直輾轉傳到希利. 希利離世後遺下獨生女兒, 就是童貞女馬利亞. 根據 民數記 27:8 所頒佈的遺産承繼律法, 馬利亞可以將遺産傳給她的兒子耶穌. 由於馬利亞像約瑟一樣是屬於猶大支派的, 因而約瑟和馬利亞的譜系便交彙在耶穌基督身上. 根據猶太人的習俗, 雖然家譜中的直接後裔中可以提及婦人的名字, 但是一般都是略而不題的. 所以馬利亞的丈夫約瑟便取代了她的名字. 可是根據路加所記載的家譜, 耶穌能繼承大衛王位的權柄來自他母親的血統, 也來自他法律名份的父親約瑟. 耶穌透過他的父親和母親的譜系, 都有權繼承大衛的王位, 這事實十分有力地支持他是彌賽亞的宣稱. 耶穌的族譜必須提及由拿單傳至馬利亞的譜系 ( 與從大衛傳至約瑟譜系成為强烈對照 ), 原因與馬太家譜第 11 節提到的耶哥尼雅有關, 耶利米書 22:30 宣告神對耶哥尼雅的咒詛 : 耶和華指出 : 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 是平生不得亨通的, 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 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 治理猶大. 儘管神曾應許大衛的王位能存到永遠, 但神又說耶哥尼雅的後裔沒有人可以承受這應許. 由於耶穌的祖籍是透過耶哥尼雅上溯至大衛, 這似乎暗示耶穌基督沒有資格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掌權. 然而根據路加所記載的家譜, 耶穌的祖籍是透過他的母親上溯至大衛, 因而可以不受上述的咒詛影響, 因此, 沒有人能根據神對耶哥尼雅的咒詛而否定耶穌的王位繼承權. 在馬太所記載的家譜中的常用動詞是 生, 而路加卻用名詞... 的兒子. 對於馬太的慣用語法有兩種主要解釋. 第一種解釋以為這動詞表明真正直系親屬的父子關係. 這種看法的弱點是, 馬太明顯省略了路加所記的同一譜系中一部分名字, 那麽 生 不可能純粹指實際的父子關係. 另一種較符合猶太人用法的解釋是, 這動詞是指在家族內的遺産世代相傳. 因此, 按照利未人的遺産繼承律法一個人可以將他從父親所承受的遺産傳給下一代. 而馬太似乎是强調基督有合法的王位繼承權. Scroggie, Guide, 509. Ibid., 510. Geroge M. Clelland, The Genealogy of Christ, Bibliotheca Sacra 70(1)86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 頁
10 另一方面, 路加卻用的名詞是... 的兒子. 由於希臘語中沒有女婿這個名詞, 所以女婿的觀念同樣是用... 的兒子 來表示. 路加似乎是追溯直系親屬的祖籍, 而不是法定關係上的祖藉. 這種解釋支持上述的看法, 就是路加記載的是馬利亞的家譜. 兒子. 約瑟不是耶穌的親生父親, 但他娶了耶穌的母親為妻, 因而有權將他從大衛譜系中所繼承的産業傳給馬利亞的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耶穌由童貞女所生是在他的家譜中不容置疑的事實, 在約瑟之前每一代的先祖, 都是用 生 這動詞來表達世代相傳的關係 ( 太 1:16. 到了約瑟, 馬太便改變他的寫法 : 雅各生約瑟, 就是馬利亞的丈夫 ; 那稱為基督的耶穌, 是從馬利亞生的. 他的寫法跟路加的記載前後一致 路 3:23 : 依人看來, 他是約瑟的兒子, 儘管一般人以為耶穌是約瑟的親生兒子. 但他實際上是從聖靈感孕, 是神的兒子. 18 史客格基 (Scroggie) 指出 : 從來沒有人質疑耶穌是大衛的後裔 ; 也從來沒有人根據他是不是大衛的後裔這原因來否定他自稱為彌賽亞 ( 太 12:23; 15:22; 20:30, 31; 21:9, 15). 那些拒絕接受耶穌是童貞女所生的人都知道耶穌的祖藉出於約瑟的譜系, 無可否定他有合法的繼承權 ; 那些接受耶穌為童貞女所生的人, 基於某種原因, 都相信馬利亞是大衛的後裔. 19 為什麽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沒有記載耶穌的家譜,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馬可並不看重耶穌的家系, 因為他所關心的主要是耶穌生平所産生的實際果效. 羅馬人的讀者大概認為這是不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耶穌的偉大作為表明他是神的兒子. 至於馬太則較著重表明耶穌在希伯來民族歷史中和一般人對彌賽亞的盼望中皆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約翰所關注的是哲學觀念濃厚的世界, 必須確定耶穌在這種宇宙觀中間的角色和位置, 因此從永恆的角度, 表明耶穌與神的關係, 他與被創造的物質世界的關係, 以及他與所有知識份子的關係. 尤其是對人類來說 : 他是創造主和救贖主. 路加則交代他與全人類的關係, 這種關係不分種族, 國界, 性別, 和社會階層. 20 福音書旨在證明耶穌在律法上, 以及在血緣關係上, 都有權以彌賽亞的身分, 坐在大衛的寶座作王掌權, 應驗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直至主後七十年聖殿被毀為止, 猶太人一直十分謹慎地將他們的家譜記錄保存在聖殿中. 福音書的作者能在聖殿中翻查這些記錄, 並且準確地追溯耶穌的家譜. 此外, 在 舊約 中也有家譜記載. 因此路加在編寫這份家譜時除了翻查聖殿的記錄之外, 也參考了那些記載. 這一點是十分重要的, 就是當耶穌向以色列表明他的彌賽亞身分的時候, 沒有人敢質疑他不是大衛的子孫. 猶太人一定早已翻查有關記錄, 並且斷定耶穌是不是有權作出這種宣稱. 倘若他們發現他的先世祖籍有任何問題, 必定馬上指出他是個撒謊的騙徒. 以色列人棄絕耶穌, 原因並不是因為他不屬於大衛的子孫, 並不是因為耶穌無權宣稱他是大衛家的王. 儘管這兩個家譜引起不少問題, 我們不能抹殺這個事實, 就是這兩個家譜同樣提供無可辯駁的證據, 證明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大衛的子孫 ; 神要藉著耶穌圓滿實現他與以色列所立的種種聖約. 耶穌有權柄施行救贖, 有資格作王掌權. 2. 王的來臨 4-11 a. 天使向撒迦利亞宣告君王先鋒的誕生 4 路 1:5-25 路加還未介紹耶穌是人子之前, 先從馬利亞的角度記載耶穌的降生. 這跟馬太的記載形成鮮明對比, 因為馬太是從約瑟的角度記載耶穌的誕生. 馬太所寫的是公開的記錄, 路加記載了基督降生一些較為個人和鮮為人知的細節. 路加以歷史學家的身分將基督的出生與當時的與歷史進程掛鈎, 為要告訴我們這些事件是在大希律的時代發生. 大希律在主前四年逝世. 根據 瑪拉基書 預言的啟示, 彌賽亞來臨之前必有一位先鋒出現, 將他介紹給以色列國民. 路加首先記載先知所預言的這位先鋒出生前的神蹟奇事. 約翰的父母是撒迦利亞與以利沙伯. 他們的名字均有深刻的意義 : 撒迦利亞的意思是 神必記念, 以利沙伯的意思是 神的約. 兩個名字合起來, 意指 神必記念他的約. 約翰父母均有高尚的品格, 路加 Shepard, The Christ, 19. Scroggie, Guide, 509. Shepard, The Christ, 19.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 頁
11 記載 : 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 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 沒有可指摘的. 路 1:6. 生於被外邦人統治和壓逼的國家, 長於宗教生活既式微又敗壞的環境, 他們卻能忠心事奉神, 又遵行他的話語. 而他們跟其他圍繞基督降生的人物一樣, 切切盼望等候 以色列的安慰者 (The Consolation of Israel) 的到來. 以利沙伯一直不育, 夫婦二人都已年紀老邁, 他們仍不斷禱告, 求神賜給他們一個孩子. 天使說 : 你的祈禱已經被聽見了. 路 1:13 由此可見, 他們雖然面對困境, 仍然恆切禱告, 表明他們對神大有信心. 撒迦利亞屬於亞比雅班裏的一個祭司, 可見撒迦利亞是利未支派, 是亞倫的直屬後裔. 迦爾凱 (Geikie) 指出 : 從大衛那時起, 一千多年來, 猶太人的祭司一直分為 24 班, 稱作 社 或 家. 24 班中只有四班, 每班約有一千人, 在被擄之後從巴比倫歸回故土 ; 從這些歸回的祭司中又再度重新改組為 24 班, 並且保留原有的名稱, 盡最大的努力, 要將原本組織的班次世代相傳下去. 21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撒迦利亞一年兩次都會離開他住在猶大山地, 在希伯倫附近的家, 上去聖殿執行為期一周的祭司職務. 自從被擄巴比倫歸回故土之後, 祭司制度已發展成為完善的組織. 當時約有兩萬名祭司, 分為 24 個班次. 撒迦利亞屬於第八個班次的亞比雅班. 每個班次服事八天, 在安息日則全體參與. 每天執行職務的祭司約有五十名, 每一位祭司的實際工作則以抽白石 簽 的方式決定, 免得在神的殿裏有任何紛爭. 而燒香則被視作最高級的職責, 每一位祭司一生中只能執行這職務一次. 而經過抽籤後, 這個最高級的任務落在撒迦利亞身上. 22 這次抽籤的結果是由撒迦利亞進主的聖殿燒香.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當時剛好是早上獻祭的時候 ( 上午 9 點 ). 聖殿厚重的大門一開, 祭司便吹響銀色號角三聲, 召集聖城的人們前來敬拜. 聖殿頂上的祭司打手勢示意敬拜開始. 撒迦利亞旁邊的助手恭恭敬敬地清潔了祭壇後就退去了, 第二個助手也同樣來恭敬地將那些從燔祭中取出的炭火放在祭壇上, 在敬拜後隨即退去了. 這時候琴聲響遍聖殿, 撒迦利亞手捧金香爐進入至聖所, 聖所的右邊有七個枝子的燈臺照亮, 左邊擺放著陳設餅. 在他眼前的是祭壇, 後面是分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 外面的人們安靜地俯伏敬拜. 撒迦利亞獨自在聖殿內等祭壇上的香點著後便俯伏敬拜, 繼而以敬畏的姿態引退. 23 正當撒迦利亞在香壇燒香之際, 天使加百列向他顯現.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香壇的右邊是為神所預備的, 左邊是為天使加百列所預備的. 但是天使沒有站在香壇左邊, 而是站在為神所預備的右邊. 難怪撒迦利亞十分害怕. 神從前曾對摩西說過沒有人可以看見神還活著, 所以撒迦利亞一定是害怕自己的死期將至. 但天使卻用一個喜訊消除了他的恐懼, 他說 : 撒迦利亞, 不要害怕, 因為你的祈禱已經被聽見了, 你的妻子以利沙伯要給你生一個兒子, 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 路 1:13 撒迦利亞與以利沙伯一直求神賜給他們一個兒子, 因此我們可以斷定那時他是為其它事情祈禱, 迦爾凱 (Geikie) 作出以下觀察 : 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 盼望救恩來到 的人, 通常會為什麽事禱告? 毫無疑問, 他的禱告總離不開為國民的罪, 自己的罪, 和家人的罪, 求神赦免 ; 求神悅納被獻在祭壇上的羔羊, 代他們犧牲, 成為贖罪祭 ; 並使以色列一直盼望的, 衆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快快地來臨. 24 加百列向撒迦利亞作出一連串的應許, 第一個應許是關乎這對膝下猶虛的夫婦將要生孩子, 他們要給他起名叫約翰, 就是 神的恩典 的意思. 因為神的恩典, 這位彌賽亞先鋒將要被差遣到以色列人中間. 這位准父親又得著應許說他的兒子會帶給世人歡喜快樂. 這種喜樂不僅是因為他將會把嬰孩抱在懷中, 並且因為這兒子的出生對以色列國民將會影響深遠. 他將會有 舊約 先知中最大的特權, 可以向以色列人介紹彌賽亞的來臨. 這是撒迦利亞心中迫切的禱告, 他一旦得悉兒子將來的重大使命, 自然十分高興. Cunningham Geikie, The Life and Words of Christ, vol. 1(New York:Appleton, 1893, Shephard, The Christ, Ibid., 21. Geikie, Life and Words, 10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 頁
12 加百列指出約翰的誕生將會帶給許多以色列國民喜樂. 此外還有其他人像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一樣盼望著以色列的救贖, 祈求神實現這個應許. 他們會像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一樣, 因為約翰的降生而歡喜快樂. 天使提到約翰的地位 :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 路 1:15. 他指出約翰一出生就要成為拿細耳人. 在 舊約 中, 拿細耳人是那些被神或別人分別為聖, 專門服事神的人. 在這段分別為聖期間, 濃酒淡酒都不能喝. 另一個分別為聖的標記, 是他們不剪頭髮. 可見約翰一出生就要分別為聖服事神. 加百列作出關於約翰最驚人的預言 : 他從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了. 於約翰將要承擔這樣重大的使命, 因此神便賜給他特殊的恩典, 就是聖靈的大能, 幫他完成這艱巨的任務. 這是神所賜的大能, 充份解釋為什麽約翰能够在短期間可以引領那麽多人歸向他所介紹的彌賽亞. 他並不是靠與生俱來的才幹, 而是靠超然的權能行事. 加百列又說他將來的事工將會大有果效 : 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 歸於主他們的神. 申命記 28 章清楚指出, 一個國家若是背逆神, 必定會受到神的管教, 將他們交給外邦人統治 ; 因此以色列一直祈求神拯救他們脫離羅馬統治. 申命記 30 章清楚表明, 這背逆的國家必須認罪, 歸回他們的神, 才能得著神的赦免, 否則, 神斷不會施行拯救. 一個背逆的國家必須認罪悔改. 加百列表明, 許多人將會回應約翰叫人歸向神的呼召, 神會成就他的應許, 回心轉意, 祝福這國家. 約翰的事工跟先知以利亞的事工十分相似. 神差遣以利亞呼召那一代背逆的子民悔改, 回轉歸向神, 警告他們將要臨到的審判. 約翰傳講跟以利亞相似的信息, 正如以利亞呼召餘民從背道中回轉, 歸向神, 約翰也會使許多人從不信中悔改回轉. 約翰的信息打破了四百年來神的沈默時期, 並且給予以色列國民新的盼望. 撒迦利亞當時未能明白神給他的信息影響這樣深遠, 這是可以理解的. 他尚未明白他怎會年老生子, 更不明白神怎樣差遣彌賽亞來臨, 祝福以色列. 所以他問天使 : 我憑著什麽可知道這事呢? ( 路 1:18) 從人的角度看, 他不可能再有兒子了 ; 况且倘若神的祝福要等在他的兒子出生後才實現, 又怎樣保證這祝福會實現呢? 天使給撒迦利亞一個預兆, 表明神必會賜給他一個兒子, 並且必會差遣彌賽亞來臨. 這預兆就是, 他必成為啞巴, 直到他的兒子出生為止. 在聖殿外敬拜的衆人發現撒迦利亞遲遲還未出來. 即使撒迦利亞的心逼切地想要告訴衆人彌賽亞快要來臨這大好消息, 卻無可奈何, 有口不能言, 因他暫時失去說話的能力. 撒迦利亞並不是向以色列人宣告這好消息的那位先鋒, 真正將彌賽亞介紹給以色列國民的, 是施洗約翰. 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很快得著進一步的確據, 知道神快將成就他所應許的計劃, 因為以利沙伯懷了孕. 她知道這不是出於自然, 而是超然的神蹟, 因此她便承認 : 主在眷顧我的日子, 這樣看待我 ( 路 1:25). 約翰的出生就是一個神蹟. 儘管他不是童貞女所生的, 然而他的出生仍需神施行神蹟. 這神蹟既克服了以利沙伯的不育, 又克服了撒迦利亞與以利沙伯的年老體衰. 因此, 他們歡喜快樂, 等候神實現他的應許, 賜給他們一個兒子. b. 天使向馬利亞宣告君王耶穌的降生 5 路 1:26-38 神曾差遣天使加百列向撒迦利亞預言約翰的誕生, 過了六個月之後, 神又差他向馬利亞宣告耶穌的降生. 馬利亞住在加利利境內的一個小鎮拿撒勒. ( 有關加利利和拿撒勒的詳細背景, 請參閱書後附錄 ) 在耶路撒冷人的眼中, 加利利人是一群被人看不起的次等國民. 他們偶爾參加聖殿的節慶和敬拜, 被視為二等國民. 猶太人中間常說 : 人若想飛黃騰達, 就往加利利去吧 ; 人若想得著智慧, 就往耶路撒冷去吧. 由此可見他們對加利利人的觀感. 猶太人的公議會設在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被視為所有知識的泉源. 加利利人不是此城居民, 未能受到公議會拉比們智慧的薰陶. 加利利盛産穀物與魚獲, 是猶太人主要食糧的原産地. 猶太人若由耶路撒冷搬到加利利, 可能有較大的致富機會. 因而加利利人往往被視為唯利是圖, 利慾薰心, 渾身銅臭的暴發戶, 為了追求物質財富而放棄屬靈福份. 拿撒勒尤其是人盡皆知充滿罪惡的市鎮. 羅馬軍隊就在離這市鎮不遠的地方設置分區司令部並且駐軍管轄附近地區. 拿撒勒因而成為一個軍營市鎮, 充斥著各種罪惡, 俯拾皆是貪污腐化. 拿撒勒人尤其被其他的猶太人所鄙視. 可是加百利偏偏來到這個市鎮, 並且向已許配給約瑟的童貞女顯現.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 頁
13 我們必須明白拉比主義 : 在拉比學院的教育重點和學術探討中, 神的觀念的是什麽? 萬物至善的境界和最終存在目的是什麽? 他們鄙視加利利人, 對那些口音鄉談深惡痛絕, 猶太人不屑跟這些目不識丁的鄉下人來往. 我們若明白拉比主義, 才能明白在以色列領袖心目中, 約瑟和馬利亞是怎麽樣的家庭. 25 天使向馬利亞顯現的時候, 她已經許配給約瑟. 依德軒 (Edersheim) 如此描述他們的婚約 : 我們可以斷定, 約瑟和馬利亞訂婚的時候, 雙方家境都十分貧窮. 不是因為約瑟是一個木匠, 當時人人都認為有一份職業是一項宗教上的責任. 由他們日後在聖殿中奉獻耶穌時所獻的祭品, 可以看出他們如何清貧. 他們的訂婚儀式一定十分簡單, 連嫁妝也不太計較. 他們大概按以下兩種方式中的一種訂婚 : (1) 在證婚人面前, 根據傳統規定的儀式, 口頭作出婚約誓言, 起誓保證必會奉上禮金, 不管數額多少, 或以其他等值的東西代替 ; (2) 在證婚人面前, 以書面方式作出婚約誓言 ( 稱為 Shitre Erusin ), 之後不會有大事鋪張的婚筵 ; 訂婚儀式最後會以下列的祝福作結 : 主啊我們的神, 地上萬國的大君王, 我們要讚美你! 你用你的誡命使我們成聖, 禁戒我們不可有亂倫嫁娶之事, 卻允許我們婚禮綵棚 ( 就是婚姻祭台天蓋 ) 以及訂婚的規矩結合成為夫婦. 證婚人大概在整個儀式結束前為訂婚者而設的酒杯祝福, 然後讓訂婚者輪流飲這杯. 從那時起, 馬利亞就許配給約瑟作他的妻子 ; 他們訂婚的關係是神聖的, 彷彿正式結婚一樣. 任何違背這訂婚關係的行動均被視作犯了姦淫的罪 ; 這婚約也不可隨便解除, 只能在婚後才可正式提出離婚. 由訂婚到結婚期間往往要等好幾個月的時間. 26 天使向馬利亞宣告, 神要特別賜福恩待她, 他說 : 蒙大恩的女子, 我問你安, 主和你同在了. ( 路 1:28). 別的恩典. 這並不是說馬利亞是無罪的, 也不是因為她的品格完全所以應許她必得賞賜 ; 天使只是宣告, 她要從主領受特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加百列的問安 : 恭喜! 蒙大恩的女子, 主與你同在! 早已被天主教徒歪曲地解釋, 以為馬利亞是祝福的泉源, 她又能賜福其他人. 萬福馬利亞, 你是滿有恩典的. 其實她之所以是蒙大恩, 超過世人所有的婦女, 是由於神允許她成為救主耶穌在地上的母親. 福音書的記載從來沒有給她任何日後天主教所給她的特殊稱號. 天使對她的問安, 並不是在敬拜馬利亞. 天主教徒敬拜馬利亞, 每日禱告 萬福馬利亞, 在福音書中亳無根據. 我們非常仰慕馬利亞, 非常敬佩這位童貞女願意成為救主的母親, 但萬萬不能以任何方式向她禱告或敬拜. 敬拜馬利亞就是拜偶像衆多形式中的一種. 這位母親值得我們十分敬佩, 但惟有她的兒子才配受我們的敬拜. 27 馬利亞並不知道加百列向撒迦利亞作的宣告, 她當然不會知道約翰日後要宣告彌賽亞的來臨. 馬利亞因天使的問安而忐忑不安. 天使見她驚惶失措, 就說出安慰的話 : 馬利亞, 不要怕! 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 路 1:29) 我們再次看到馬利亞能够得到分別為聖的位份, 純粹是從神而來的恩典. 加百列首先宣告馬利亞將要懷孕生子 (31 節 ), 她要給這兒子起名叫耶穌. 耶穌的意思是 耶和華拯救, 這個名字相當於舊約的 約書亞, 就是曾帶領以色列離開曠野, 進入應許之地, 展開新生活的約書亞. 天使向馬利亞預言她兒子的將來 : 他要為大, 稱為至高者的兒子 (32 節 ), 他是永生神的永生兒子, 將要在童貞女的腹中成胎, 成為血肉之軀. 天使預言他將來的事工 : 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 他要作雅各家的王, 直到永遠, 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 路 1:32-33). 天使使用了三個重要的字眼 位, 家 和 國. 同樣的字眼曾出現在撒母耳記下 7:16, 是神給大衛的應許. 這個宣告十分清楚地表明馬利亞的兒子將要降世, 應驗神給大衛的應許, 大衛的子孫將要坐在大衛的王位上, 掌管大衛的國度. 耶穌降世不單是作世人的救主, 也要作王掌權. 馬利亞以問題回應天使的宣告 : 我沒有出嫁, 怎麽有這事呢? (34 節 ), 離大婚之日因仍有一段時間, 馬利亞根本沒想到婚前會跟約瑟同房. 馬利亞更沒有想到這兒子是她將來與約瑟婚後所生的骨肉, 因此她要求天使進一步解釋. 她的反應並不是像撒迦利亞那樣對天使的宣告表示不信 ; 而是要求天使解釋究竟這兒子是如何誕生的. 天使作了以下的解釋 :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 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 (35 節 ). 耶穌基督將要由聖靈感孕. 他無須透過肉身的父親而成孕, 因為肉身的父親會將從亞當而來的罪性遺傳給他. 沒有一個從亞當所遺傳的罪性的人可以成為救贖主去拯救墮落的人類. 基督降世, 要作救主, 必須是無罪的. 而他能够生下來就是無罪的惟一途徑, 就是從無罪的神感孕. 因此耶穌基督在馬利亞腹中成胎,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Ibid., Shepard, The Christ, 23.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 頁
14 絕不能通過自然的途徑, 必須通過超自然的途徑 : 至高者創造的大能將要蔭庇她, 正如神的榮耀在曠野中臨到以色列的會幕一樣. 28 聖靈感孕的結果 : 所要生的聖者, 必稱為神的兒子 (35 節 ), 藉著童貞女生子的神蹟, 永生神的永生兒子降世為人, 具有真實和完整的人性, 卻沒有喪失他的神性本質. 在他身上有完全的神性, 也有完全的人性, 神人二性永遠地合而為一, 不可分割, 成為一個位格. 馬利亞沒有要求任何憑據, 天使告訴她, 一直不育又年紀老邁的以利沙伯已經懷孕六個月了. 馬利亞知道這是超自然的作為. 馬利亞並沒有要求憑據, 但神仍給她憑據, 以堅固她的信心. 神並非不顧及馬利亞的意願, 並沒有勉强她接受懷胎彌賽亞的特權與責任. 神乃是先向馬利亞顯明他的心意, 然後讓她選擇是否自願順服 ; 她果然甘願順服, 說 : 我是主的使女, 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 ( 路 1:38).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她用單純瀟灑的信心和順服的態度把自己獻給主, 作他的使女, 照他的旨意而行, 不管要付出羞辱, 誹謗, 名譽掃地甚至死亡的代價. 訂婚之後如有任何不忠行為, 所受的刑罰就是被人用石頭打死. 可是她卻甘願在非不得已的情况下放棄未婚夫約瑟, 甚至她的性命. 這樣的信心簡直是絕無僅有的. 29 c. 馬利亞訪以利沙伯 6 路 1:39-45 在天使向她顯現後, 馬利亞便立刻離開加利利趕往猶大去探望以利沙伯. 自從天使宣告她將要懷孕後, 馬利亞一直遲疑著沒有立即把真相告訴約瑟. 她大概想先向以利沙伯傾訴, 要確定天使預言以利沙伯會懷孕是否屬實. 她也許擔心她的年邁親戚懷孕期間是否安好. 不管什麽原因, 馬利亞很快就去到撒迦利亞與以利沙伯的家裏. 如有任何不速之客登門拜訪, 家主一般都會隔著門問來者何人. 馬利亞報上名來之時, 按路加的記載 : 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 ( 路 1:41). 她被聖靈充滿後便以女先知的身分說預言, 高聲喊著說 : 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 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 (42 節 ). 她不單看出神賜給馬利亞的特權, 並且曉得馬利亞所懷的胎兒將來顯要的地位. 她稱呼馬利亞的兒子是 我主, 這是舊約中的彌賽亞稱號之一, 在詩篇 110:1 大衛便稱彌賽亞為 我主. 因此以利沙伯正宣告馬利亞要成為彌賽亞的母親. 這預言是出於神給以利沙伯的特殊啟示, 因為在這以前馬利亞並沒有將加百列給她的啟示告訴以利沙伯. 以利沙伯接著神怎樣印證這啟示 : 因為你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 我腹裏的胎就歡喜跳動 (44 節 ). 這不是平常的胎動, 而是約翰知道馬利亞被神分別為聖時的反應. 以利沙伯又稱讚她說 : 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 因為主對她所說的話都要應驗 (45 節 ), 以利沙伯並不是因為馬利亞無罪而稱讚她 ; 而是因為她對神的信心. 這次雙方會面讓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確信神正在作工, 為要使他在聖殿中對撒迦利亞作的應許得以應驗. 這次會面也使馬利亞確信神要實現他藉加百列向馬利亞宣告的應許, 就是以色列的救主必要來臨. d. 馬利亞的讚歌 7 路 1:46-56 馬利亞聽到以利沙伯被聖靈充滿後所宣告的預言, 便說出讚美的話, 深深的敬拜神. 這篇詩歌所要高舉向並不是馬利亞, 而是神. 它顯明神正在作工, 為要實現他對以色列的立約應許, 不但要救他們脫離仇敵的轄制, 又要拯救他們脫離罪惡的捆綁. 因此他是配得讚美之主. 在這首詩歌裏馬利亞對神表達油然而生和真摯的感恩. 日後的人便跟據這段經文武加大拉丁譯本中的頭一個字, 稱之為讚歌 (Magnificat). 在馬利亞的詩歌中有三個主旨思想, (1) 她感謝神垂顧以色列一個卑微的使女, 以這樣奇妙的作為讓她成為蒙大恩的女子 (46-50 節 ). (2) 她讚美神神抵擋狂傲自義的人, 卻扶助貧窮和卑賤的人, 就是謙卑的罪人 (51-53 節 ). (3) 她讚美神的名, 因為他實現了他向先祖們所作關乎彌賽亞的預言 (54 節後 ). 30 馬利亞認定神是他的救主 ( 路 1:47), 這首讚歌中沒有暗示她是因為無罪得蒙大恩. 相反, 她知道她不是無罪的 ; 她能够跟神建立正常的關係, 是因為她信靠神, 以致可以領受他的救恩. Ibid., 24. Ibid., 25. Arndt, Luke, 6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 頁
15 馬利亞一開始便宣告了她的內心充滿了喜樂和對主的讚美, 主與救主這些名詞 (46 節後 ) 一般是指神. 她承認自己是一個卑微的使女, 在社會中沒有地位, 甚至她的末婚夫也不過是一名卑微的木匠. 大衛的後裔在當時的社會中不一定屬於地位顯赫或富甲一方的名門望族. 詩 113:7 正表達這種看法. 她為神這樣大大恩待她而深受感動. 因為神將一個女子至高無上和永遠被人記念的榮譽賜給她. 她的語氣並沒有絲毫自義的成份, 也沒有任何蹟像表明她認為自己配得這至高無上的榮譽. 她將一切榮耀都歸給神, 又願他的名為聖, 因為他的本性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他的名是配得敬畏的. 參詩 111:9. 她要宣告主是多麽偉大的神, 因此稱頌他常施憐憫的本性, 這憐憫顯明在一切敬畏他, 真正屬他的子民身上. 參詩 103: 舊約早已應許救主彌賽亞將要來臨, 要把他的子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跟很多與基督出生有關的人物一樣, 馬利亞也期待著 以色列的安慰者 來到 ( 路 2:25), 期待著救主來臨. 她因此對神作出認信. 可見馬利亞明白神向她施恩的特權, 讓她成為彌賽亞的母親, 因而她說萬代都要稱她為有福 ( 路 1:48). 今後人人都會說她之所以能身負重任是神賜給她這樣的特權. 她又再次承認, 聖靈感孕的神蹟不是出自她的功勞, 完全是神的作為. 耶穌基督藉聖靈感孕, 為童貞女所生, 清楚地顯明這是以色列全能者的作為 ( 路 1:49). 以色列人離棄神, 不配得到神的賜福. 神早在申命記 28 章便已作出警告, 假如以色列人不遵行他的誡命, 他們必受神的管教. 這段經文又清楚地記載, 其中最嚴厲的管教就是以色列將要被外邦人的勢力管轄. 後來以色列果然不遵行神的吩咐, 以致世世代代活在外邦統治之下. 但神卻在申命記 30 章應許說 : 當他的子民悔改歸向他, 並且在他面前認罪的時候, 他會向他們轉臉並且賜福他們. 儘管以色列人多個世代以來都是心硬不信神, 可是神仍不忍徹底收回應許給以色列的福份, 這表明了他的忍耐與憐憫. 馬利亞亦認定神的憐憫 (50 節 ). 她指出神施展大能, 驅散心裏妄想的狂傲人. 他使統治者失去王位, 叫信靠他的人升高. 他讓饑餓的得飽美食, 使富足的惡人一貧如洗. 神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 在這讚歌的第二段, 馬利亞預言她兒子將來的事工. 她用過去時態表達, 沿用舊約先知的表達方式, 就是他們經常用過去時態描述未來事件, 藉此宣告所預言的事件必會發生, 彷彿一些早已發生的事件. 神要藉著他所立的彌賽亞使一切敵人失位. 他們的權能與怒氣將會徒勞無功, 神要建立一個新的國度, 叫卑微的升高, 讓饑餓的得飽美食, 讓受苦者苦盡甘來. 這讚歌又套用了像詩 141:6; 107:9; 34:10 等經文的舊約字句, 都是滿有比喻象徵意義的語言. 馬利亞用平鋪直叙的字句描述世俗平常的事物, 然而這些事物背後卻指向屬靈和不可見的領域. 所有那些被驅散, 心裏妄想的狂傲人和失位的有權能者全是基督的敵人, 他們是自義的, 是不義的僕人 ; 至於那些貧窮和饑餓的人反而是那些靈裏謙卑的人, 他們孤注一擲, 信靠的惟一對像就是神和他的彌賽亞. 請參看八福, 馬太福音 5:3-12; 羅 14:17; 林後 8:9; 林前 1: 因以色列的不忠和背道, 神大可收回他們蒙福的地位, 但他畢竟是信實守約的主, 馬利亞說 : 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 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 施憐憫直到永遠, 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 路 1:54-55). 馬利亞指的是神與亞伯拉罕所堅立的聖約. 這是以色列國基本的和關乎她末世命運的聖約 ( 創 12:1-3, 7; 13:14-17). 神曾應許, 要賜給亞伯拉罕無數的後裔. 他又將應許之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作為産業. 此外神又應許那一位要祝福他們的要臨到以色列, 並且以色列要成為他賜福地上萬國萬民的器皿. 神用血約來確認他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 創 15). 神跟亞伯拉罕堅立聖約, 又在以撒和雅各的時代, 以及以色列後來的世代中不斷延續. 這聖約規定神必須在應許之地, 在彌賽亞作王掌權時, 賜福亞伯拉罕的後裔. 這是以色列盼望的基礎, 是馬利亞期待彌賽亞來臨的基礎. 她認定神言出必行, 必定實現他的應許. 馬利亞承認她將要生的兒子必定成為賜福的器皿, 神要藉著他實現他對亞伯拉罕及後裔所有的應許, 使他的子民蒙福. 這讚歌的第三段特別將臨到馬利亞身上那蒙恩的奧秘跟舊約的預言串在一起, 又指出神現在就要應驗他他在古時向他的子民所作的應許. 神已開始作工 ; 馬利亞認為這些事彷彿已經成就 (54 節 ). 以色列, 就是雅各的名字, 意指所有雅各的後裔. 這些應許不僅適用於雅各的後裔, 也適用於地上萬國萬民中間的信徒, 二者一起構成屬靈的以色列 ( 彼前 2:9; 羅 4:11 ). 馬利亞在這裏並沒有表明領受應許的人包括以色列以外的人. 她不過是沿用舊約中的常用詞彙而已. 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應是修辭上的插句. 33 馬利亞接著便敬拜讚美神, 因為她認定基督降生的神蹟正是聖約的應驗, 也是全能的神的作為. e. 先鋒的出生 8 路 1:57-80 路加簡潔地記載約翰出生的史實, 强調他的父母的親友對約翰的出生有甚麽反應. 這些鄰里和親戚聽見神向她大施憐憫, 都和她一同歡樂 (58 節 ). 以利沙伯曾經不育是衆所周知的事實 ; 因此親友們認為約翰的出生是超自然的神蹟. 難怪這些朋友與親戚都和這對曾經不育的夫婦一同歡樂. Ibid. Ibid., Ibid., 6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 頁
16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 男嬰生下來第八天必須替他行割禮. 神在創世記 17 章吩咐亞伯拉罕必須替子孫施行割禮, 這是表明信心的標記, 就是相信對神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會世代相傳. 這標記又表明已受割禮者屬於聖約子民的一份子, 有資格領受立約的福份. 約翰受了割禮, 表明他有份承受神的聖約的應許. 而按照猶太人的傳統這也是給孩子起名最適當的時間. 由於神這樣特別恩待撒迦利亞, 賜他一個兒子, 親朋好友以為撒迦利亞會給孩子起相同的名子來榮耀神, 並且承認神特別恩待他. 然而當他們問以利沙伯的時候, 她說孩子要起名叫約翰. 參加割禮儀式的人不肯接受母親的決定, 就去問撒加利亞, 向孩子的父親打手式 ( 路 1:62), 由此可見撒迦利亞自從領受天使加百列的啟示起一直又聾又啞. 他要了一塊寫字板, 有人馬上給他一塊中間挖空, 然後注入蠟面的木板. 撒迦利亞在蠟面上寫著 : 他的名字是約翰 (63 節 ). 由此可見, 他早已決定, 要按照天使的指示, 給孩子起名叫約翰 ( 路 1:13). 葛登修 (Geldenhuys) 指出這名字的重要意義. 在嶄新的年代快要開始的時候, 那些舉足輕重的主要人物自然必須有一些有特殊意義的名字. 撒迦利亞意指神必記念他的聖約 ; 以利沙伯意指神是絕對信實的那一位 ; 約翰意指憐憫人的神, 神施行憐憫的恩賜 ; 耶穌意指神必拯救, 神是救主. 34 就在這時, 撒迦利亞的口舌開了, 可以談笑自若, 他首先出聲敬拜與稱頌神. 然後在孩子的命名儀式中, 向衆人說出從神而來的信息. 撒迦利亞重申天使的應許, 就是神要差遣彌賽亞去到他們中間, 衆人又希奇, 又害怕. 他們又把撒迦利亞所作的宣告傳遍了整個猶大山地. 約翰的懷胎與出生的特殊情况, 還有神給撒迦利亞啟示關於約翰在神的救贖計劃中的地位, 這些都使人對約翰刮目相看. 因此他們便問 : 這個孩子將來怎麽樣呢? ( 路 1:66). 以利沙伯三個月前被聖靈充滿, 撒迦利亞這時也被聖靈充滿. 他在神的靈的引導和掌管之下, 傳講跟舊約先知同樣有權威性的信息. 撒迦利亞在 節所說的預言可分為兩大段 : 第一段的主旨是頌揚神的本性和救贖計劃 (68-75 節 ). 約翰的出生表明神已開始了他救贖他子民的計劃. 在 69 節提到 拯救 一詞便是指這救贖. 拯救或救贖在舊約中可以意指把人從罪惡裏救出來, 也可以意指把一個國家從外邦人的統治和奴役中救出來. 撒迦利亞講的似乎是神的第二種救贖計劃, 他在 71 節中提到神正要 拯救我們脫離仇敵, 和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 當時以色列國正活在羅馬帝國的統治和壓逼底下渴望得到拯救. 至於神所應許要施行的拯救, 撒迦利亞說 : 神先前聽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受苦的呼求, 差遣一位拯救者領他們脫離奴役, 使他們得自由. 如今, 神也聽到了他子民的呼求, 又預備一位拯救者從敵人手中把他們救出來. 撒迦利亞指出這位拯救者要出於大衛之家 (69 節 ). 這是要應驗神給大衛的應許, 就是說大衛的一個子孫要坐在大衛的王位上, 永遠在大衛家作王掌權 ( 撒下 7:16). 神昃配得稱頌的, 因為神要向一切遵守他的聖約的人實現他的救贖計劃, 必要實現他對以色列國的應許. 神要成就他一切的應許, 要向列祖施憐憫 ( 路 1:72). 以色列人並不配得救主的救贖, 然而神滿有憐憫, 按照他的信實, 遵守他的聖約. 撒迦利亞指出, 神記念他的聖約, 就是 他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 路 1:73), 意指創世記 12, 13, 15, 17 章的基本聖約, 這約是神救贖以色列的計劃的基礎, 也是以色列盼望彌賽亞來臨的基礎. 彌賽亞必定會降臨, 要實現神與亞伯拉罕和大衛所立之約, 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敵人的手 (74 節 ), 拯救他們脫離外邦人的統治和捆綁. 此外, 神又應許必要使他們 可以終身在他面前, 坦然無懼的用聖潔, 公義事奉他 (74-75 節 ). 這是耶利米書 31 章約的應許, 神應許要赦免他們的罪, 潔淨他們, 給他們一個新心, 使他們以神的義事奉他. 這就是新約. 以西結書 36:24-27 進一步補充耶利米書 31 章的聖約. 撒迦利亞期待新約的實現, 就是被救贖的子民重歸故土, 以分別為聖的神的子民身分, 清心事奉神. 撒迦利亞想起神在舊約 聖經 中所說的應許, 他要我們特別注意神跟亞伯拉罕, 大衛與耶利米所立的約, 因為神要將以色列從敵人手中拯救出來, 從罪惡的捆綁中救出來, 使他們得以敬拜事奉他. 撒迦利亞又預言他的兒子將來的地位 ( 路 1:76-77), 約翰要成為 至高者的先知 (76 節 ), 先知就是神的使者, 將神的信息告訴他的子民. 這就是約翰要發揮的作用. 正如舊約的衆先知一樣, 約翰向他那一代的人傳講神的信息. 然而約翰有其他舊約眾先知沒有的特權 ; 其他先知只是預言彌賽亞的來臨, 而約翰是卻有幸直接介紹彌賽亞給他們.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 7:26-28 對約翰的事工有以下的解釋 : 你們出去, 究竟是要看什麽? 要看先知麽? 我告訴你們, 是的, 他比先知大多了. 經上記著說 : 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 預備道路. 所說的就是這個人. 我告訴你們, 凡婦人所生的, 沒有一個大過約翰的 ; 然而神國裏最小的比他還大. 可見約翰的事工是要應驗瑪拉基書 3:1 的預言. 約翰要向神的子民宣告救恩的信息, 這信息不僅指出神應許要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外邦人的轄制, 並且要拯救他們脫離更大的捆綁, 就是罪惡的轄制. 約翰的事工是要 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 就知道救恩 (77 節 ). 約翰本人並不是救主, Norval Geldenhuys,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Luke(Grand Rapids:Eerdmans, 195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 頁
17 他的信息也不能拯救任何人. 他的事工是要將能施行救贖的救主介紹給神的子民. 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 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 (78 節 ). 這是指瑪拉基書 4:2 的預言 : 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 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 其光線有醫治之能. 公義的日頭 是彌賽亞的稱號, 正如太陽的光照在黑暗中, 屬靈的日頭也照在屬靈的黑暗中. 約翰在福音書的引言中介紹耶穌是光. 撒迦利亞也說神向他的子民施憐憫, 把光射入黑暗之中, 那光要 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 (79 節 ). 這光來的時候, 那公義的日頭要 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以賽亞書 9:6, 稱彌賽亞為 和平的君, 彌賽亞衆多事工之一, 就是宣告和平的來臨. 有一天他要將在水深火熱中受煎熬的國民引入他和平的統治之中. 因此撒迦利亞期待, 先鋒約翰介紹彌賽亞來臨, 彌賽亞將要拯救他們的國家脫離外邦人的轄制, 拯救每一個人脫離罪惡的捆綁. 在這段經文快要結束時, 路加描述約翰身心靈俱都成長 ( 路 1:80). 在肉身上, 他跟其他的孩子的成長沒有分別, 但他的靈性長進卻是非比尋常, 路加說他 心靈强健. 天使又曾向撒迦利亞預言, 他 從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了 ( 路 1:15). 他有屬靈的能力, 這事實很快便顯明出來. 少年約翰 住在曠野, 直到他顯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 約翰生於祭司的家庭中, 一般人都以為他想日後學做祭司. 在約翰的時代, 若要做祭司, 並不是進學校受訓, 而是像以色列其它各行各業的學徒制一樣, 由父親傳授作祭司的學問. 由此可見, 撒迦利亞按照慣例去耶路撒冷執行祭司的職務之時, 約翰應當陪同父親, 受祭司的傳統熏陶. 然而路加卻指出, 約翰並非在耶路撒冷聖殿事奉環境中長大, 並未接受栽培做祭司, 反而跟聖殿的事奉一刀兩斷, 沒有接受父親可以給他的祭司訓練. 約翰在曠野長大, 理論上他有資格成為祭司, 實際上卻沒有預備去作祭司. 他自出母胎就分別為聖, 作另一種事工, 就是早已蒙神呼召, 又從他出生起便讓聖靈充滿他去作的事工. f. 天使向約瑟宣告君王耶穌的降生 9 太 1:18-25 路加强調耶穌是人子, 他從馬利亞的角度記載了耶穌降生的史實. 馬太强調耶穌是有王位繼承權的君王, 他從約瑟的角度介紹耶穌降生. 迦爾凱 (Geikie) 這樣描述約瑟 : 正當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為他們所領受的祝福而歡喜快樂的時候, 在他們住所以南一百英里的拿撒勒村一個恬靜的家裏, 有一個猶太人名叫約瑟, 他有一位即將過門的未婚妻馬利亞. 約瑟以作木匠為生, 地位卑微, 卻有最高貴的血統, 是皇族的後裔, 是先祖大衛和所羅門王位的合法繼承人. 35 馬太說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 對於訂婚的關係, 迦爾凱 (Geikie) 指出 : 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 這種訂婚的關係, 在當時來說, 相當於民間的婚約, 隨之而來是宗教上的禮儀. 就馬利亞那個時代的猶太人而言, 這已是正式訂婚. 訂婚儀式在準新娘的家裏搭一個棚子, 在喜氣洋洋的氣氛下正式舉行. 這是一個 分別為聖 的過程, 因為嚴格來說 : 準新娘被分別出來, 被許配給準新郎. 為使這訂婚儀式成為合法關係, 準新郎又在證婚人和衆人面前給準新娘一塊銀子, 或等值的信物, 又對她說 : 看啊, 你已經許配給我了, 或是以書面方式作出類似的宣誓, 經準新娘簽署後, 以同樣的方式在證婚人和衆人面前交給新娘. 訂婚儀式通常由雙方的父親安排, 若已喪父, 則由母親或監護人安排, 又要經準新娘的兄弟同意. 在王國時代早期, 口頭協議或契約都是很普遍的慣例, 但需要在見證人面前宣誓保證. 被擄回歸之後的慣例, 是書面的協議. 訂婚的意義等同於結婚, 非有正式的 離婚書 不能解除婚約. 然而訂婚的女子並不能馬上搬進未婚未的家裏住. 通常由訂婚到正式行禮成親之間均有數周, 數月, 甚至一年的等候時期, 讓已訂婚的女子作好準備, 減輕她與朋友突然離別之苦, 或者讓她在家裏有更多時間孝敬父母, 服事家人, 盡上自己當盡的本份. 36 馬利亞從猶大地回來後, 不能再向約瑟隱瞞她懷孕的事實, 必須告訴約瑟她已懷孕. 約瑟是個義人, 當然不會娶一個懷著別人孩子的女子. 在他心裏惟一的解釋, 就是他的未婚妻在探親期間對他不忠, 由此可見她是個失去貞節的婦人. 約瑟當時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是公開揭露她通姦之罪, 讓人用石頭把她打死 ( 申 22:13-21). 她一死, 婚約就會自動解除. 第二個選擇就是休了她, 因為馬利亞在婚前懷孕, 約瑟有足够的理由解除婚約, 結束他與馬利亞之間的訂婚關係. 然而約瑟 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 相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 太 1:19). 約瑟並沒有立即採取這行動, 當他正在考慮的時候, 主的使者在夢中向他顯現, 向他啟示馬利亞懷孕的原委. 天使告訴約瑟 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20 節 ), 這表示約瑟可以放膽娶馬利亞為妻, 因為她受到聖靈的感孕, 仍是童貞女. 神知道約瑟會順服神, 娶把馬利亞為妻, 於是進一步向他宣告, 馬利亞要生一兒子. 天使吩咐約瑟 : 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 (21 節 ). 天使曾向馬利亞啟示這個名字, 此時再向約瑟啟示. 他的兒子要起名叫耶穌, 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 從罪惡裏救出來 (21 節 ). 自己的百姓 一定是指以色列人, 神在耶利米書 31:31-34 應許說, 彌賽亞要來, 赦免他們的罪. 馬太指出, 天使所宣告童女懷孕生子的神蹟, 在以賽亞書 7:14 已有預言. 按那段經文的上下文, 猶大國正面極大的威脅, 以色列國與叙利亞聯盟, 向猶大宣戰. 神差遣以賽亞給猶大的亞哈斯王一個安慰的信息. 以賽亞宣告神的應許, 說這聯盟必會瓦解, 猶大國仍有一線生機. 這信息十分重要, 神主動作出保證, 這應許必會實現. 以賽亞吩咐亞 Geikie, Life and Words, 104. Ibid., 105.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 頁
18 哈斯向神求一個兆頭, 表明神會實現他的應許. 亞哈斯卻拒絕讓神給他一個兆頭. 這並非因為亞哈斯相靠神, 而是因為他拒絕讓神彰顯他的偉大權能. 亞哈斯叛逆神, 不肯順服神. 以賽亞還是給亞哈斯一個兆頭, 這就是童女生子的神蹟. 這個預言有雙重意義. 以賽亞書 7:14 的 童女 泛指任何一個適婚年齡的待嫁女子, 這預言是要將神的應許告訴亞哈斯, 一個適婚年齡的女子, 在她可以結婚, 懷孕, 生子並給孩子斷奶之前, 神會鏟除猶大國的敵人. 大概在三年之內, 亞哈斯必會看到神的應許實現, 與猶大國對抗的聯盟終於瓦解. 這預言亦有超越亞哈斯時代的深遠意義, 也是預言基督為童女懷孕所生. 新約提及此一預言, 原文中的童女一詞, 不是廣義的, 泛指適婚年齡的女子, 乃是狹義, 是有冠詞的. 馬太引用和解釋此預言的時候, 指出以賽亞心目中只有一個童女, 就是馬利亞. 以賽亞所指的童女, 是聖靈的大能施行神蹟, 使童女馬利亞懷胎. 天使應許說, 馬利亞要生一個兒子, 要給他起名叫耶穌 : 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 太 1:21); 他的名字也是以馬內利, 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 的意思 (23 節 ). 馬太指出馬利亞所生的孩子, 是永生的神的永生的兒子, 從永恆的太初就與父同在, 與父原為一體. 他用他的權能創造宇宙萬有, 卻道成肉身, 成為馬利亞腹中的胎兒, 降世為人. 耶穌基督是永恆的主, 降世為人, 因而具有真實和完全的人性. 在他身上, 真實的人性與真實的神性在一個位格中合而為一. 這是約瑟從神領受的啟示. 約瑟以由衷的信心作出回應, 全然順服神, 沒有求神給他任何確據和解釋. 他相信以賽亞童女懷孕生子的預言, 就是指馬利亞童女懷孕, 他並且願意遵行天使的吩咐 把妻子娶過來 ( 太 1:24). 約瑟對肉身的需要作出極大的抑制 : 只是沒有和她同房, 等她生了兒子 (25 節 ). 可見耶穌確是童女懷孕生的. 薛帕得 (Shepard) 作出以下精闢的觀察 : 在新約中找不到有力的證據去推翻耶穌是童女懷孕所生的史實. 假如我們用其他理由去解釋他的生平, 不肯接受他是童女懷孕所生的這史實, 我們將會面對更大的困難. 另一方面, 即使我們接受這史實, 並不表示我們必須同時相信聖母馬利亞純潔受胎說或永遠童貞說等天主教教義. 頭胎的兒子 的最佳解釋, 是耶穌降世後, 馬利亞後來和約瑟生了其他的孩子. 福音書提及耶穌家中有四個弟弟和兩個妹妹. 37 g. 君王耶穌的降生 10 路 2:1-7 路加指出天使所傳遞的啟示, 和出於聖靈默示的預言, 都一一指向耶穌基督的降生. 路加想對耶穌的生平作出更加完整的記錄, 因此補叙耶穌顯赫的先祖家譜, 他的降生, 天使對卑微的猶大地牧羊人的宣告等動人事蹟. 馬太想將彌賽亞的出生跟古時的預言掛鈎, 作了別出心裁的記錄. 路加以優美的修辭技巧, 簡潔地叙述耶穌降生的情景, 加插神所揀選的見證人的見證, 顯示其普世性意義. 馬太進一步補充, 介紹東方的博士拜訪耶穌, 神帶領耶穌一家逃到埃及, 他們後來返回拿撒勒, 這些事均應驗了神在先知預言中所啟示的救贖計劃. 38 路加是一個審慎的歷史學家, 他記載基督降生的時間. 要確定基督的降生日期會涉及很多難題. 有關基督的降生, 賀納 (Hoehner) 指出 : 主後 525 年, 教宗保祿一世吩咐塞西亞 (Scythian) 的僧侶丟尼修 (Dionysius) 為西方教會準備一個標準的日曆... 基督教時代始於 從羅馬城建立以來 (A.U.C., anno urbis conditae)754 年 1 月 1 日 ; 而基督的降生日期被定為在此之前的 12 月 25 日. 因此 從羅馬城建立以來 (A.U.C.)754 年就成為丟尼修日曆上的主後第 1 年. 路加福音 2:1 十分概括地提及基督是生於該撒亞古士督統治年間 ( 主前 44 年 3 月 15 日至主後 14 年 8 月 19 日 ). 由於這日期過於籠統, 我們必須進一步收窄這段時期. 為了斷定更準確的日期, 我們必須定出確切的上限和下限, 就是史學上常用的 開始期 (terminus a quo) 和 終止期 (terminus ad quem). 終止期 就是大希律逝世的日期 : 開始期 就是居裏扭下令衆人要報名上册的日期. 根據馬太福音 2:1 和路加福音 1:5, 基督是在大希律逝世之前降生. 主前 40 年, 經安東尼與屋大維的提名, 羅馬的元老院宣布任命大希律作猶太人的王. 在羅馬軍隊的協助下, 大希律終於在主前 37 年攻占了猶大省. 從被封王算起, 共統治了 37 年 ; 從攻占猶大算起, 共統治了 34 年. 根據約瑟夫 (Josephus) 的記載, 在大希律逝世那一刻前曾出現了月蝕. 這是約瑟夫的作品中惟一提及的月蝕, 發生的日期是主前 4 年 3 月 12/13 日. 在他逝世後剛好是逾越節的慶典, 日期大概是同年 3 月 12 到 4 月 11 日之間. 由於他作王第 34 年的開始是主前 4 年尼散月 1 日 ( 主前 4 年 3 月 29 日 ), 因此他逝世的日期應是在主前 4 年 3 月 29 日至四月之間. 基於上述這些原因, 基督的出生日期不可能晚於主前 4 年 3 月至 4 月. Shepard, The Christ, 32. Ibid., 29.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 頁
19 根據路加福音 2:1-5, 就在耶穌降生之前官方曾下令一次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 因此基督不可能比這次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更早出生. 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的目的是搜集人口統計數據, 提供各省徵稅資料... 這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是居裏扭作叙利亞巡撫之前發生. 路加並不是要辨別居裏扭履新前那次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和他作巡撫期間所下令的報名上册, 而是指出耶穌降生時那次報名上册是在居裏扭未作巡撫之前發生. 在這段經文中這是個講得通的說法. 上文曾提到居裏扭是在主前 6-7 年作叙利亞的巡撫 ; 正如學者薛文懷 (Sherwin-White) 指出, 他亦有可能是在主前 3-4 年間作叙利亞的巡撫. 倘若這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跟他在主前 6-7 年的統治有關, 那麽這次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應發生在他當政之前, 正如約瑟夫和路加所記載, 他就在那時下令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 另一方面, 倘若他在主前 3-4 年間曾作過巡撫, 這解釋也說得通 ; 因為路加指出居裏扭在主前 3-4 年間作叙利亞巡撫之前不久, 在希律所管轄的領土內曾進行一次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 我們雖然無法斷定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的準確日期, 然而我們有理由提出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應是希律在主前 8 至 7 年在亞古士督面前失寵之後發生. 我們甚至可以更確切地說這大概是希律在主前 7 年將他的兒子亞歷山大 (Alexander) 和亞利多布 (Aristobulus) 處決之後發生. 那時希律其他兒子為了爭奪王位而引致劇烈鬥爭, 結果導致希律在在逝世前的主前 4 年春曾三度修改遺囑. 主前 7 年希律選立安提帕多 (Antipater) 為王位惟一繼承人, 可是到了主前 5 年, 又改遺囑, 立安提帕 (Antipas) 為王位繼承人. 最後, 在希律臨終前五天, 他又把安提帕多 (Antipater) 處決 ; 又在最後的遺囑中立亞基老 (Archelaus) 為王, 管轄所有的領土. 此外, 不僅希律家族內有明爭暗鬥, 甚至希律的病况亦日趨嚴重, 離世之日已近. 在這種政局不穩定和希律病入膏肓的情况下, 亞古士督認為是下令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最佳時機, 藉此瞭解希律離世前的概况. 我們又要明白亞古士督其實對巴勒斯坦的情形也有一定的認識, 因為希律每一次改遺囑, 想對付其中一個兒子的時候, 他必須事先得到皇帝的批准. 因此在希律執政最後一兩年內有一次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是頗合情理和十分可能的. 我們很難十分準確地斷定這次這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的年份, 並且藉此確定基督降生年份的 終止期 (terminus ad quem), 然而次這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很可能是在主前 6 至 4 年發生, 而較可取的是接近主前 4 年的時間. 這看法也跟馬太與路加的年代計算彼此銜接. 而馬太與路加的記載則表示這次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和基督降生是在希律逝世之前不久發生... 我們的結論是, 這些年代計算的資料顯示基督的降生的年份應在主前 5 年和主前 4 年之間. 至於基督降生的日期亦引來衆說紛紜, 莫衷一是...., 最早的是希坡律陀 (Hippolytus; 約為主前 年 ) 提出基督降生的傳統日期是 12 月 25 日. 而東方教會 (Eastern Church) 又提出 1 月 6 日不僅是基督降生之日, 也是基督兩歲生日時東方博士來拜訪的日子.... 至於屈梭多模 (Chrysostom; 主後 年 ) 又在主後 386 年提出 12 月 25 日才是正確的日期, 此後這日期在東方教會中間就成為了基督降生的官方日期. 我們雖然未能確定基督降生的日期, 但較 早期的傳統認為是他在仲冬的季節誕生, 因此他有可能是在十二月或一月之間出生. 反對基督在冬季出生的其中一個主要理由是牧羊人在夜間看守羊群的事實 ( 路 2:8). 那些學者認為通常從十一月到三月, 羊群是在羊圈裏而不是在郊外過夜的. 然而這看法並不能絕對否定基督是在十二月降生的, 原因如下 : 首先, 那可能是一個不太冷的冬季, 故此牧羊人可以在郊外看守羊群. 其次, 我們未能肯定羊群一定是在室內度過冬季的. 第三, 在冬天羊群必須要從郊外趕回來. 而根據路加的記載羊群都聚集在伯利恆附近的 ( 而非郊外 ), 這表示基督降生的日期是在冬天. 最後, 根據猶太拉比文獻 米示拿 ( 米示拿 ) 暗示在伯利恆附近的羊群一年到晚都是在室外的 ; 至於那些可作逾越節獻祭用的羊在過節前三十天可以留在室外, 甚至可能早於全年最冷和雨量最多的二月份仍在室外. 因此, 基督在十二月降生是充份合理的可能. 總而言之, 我們對於基督降生的準確日期很難蓋棺定論, 他極有可能是在仲冬的日子出生. 我們可以清楚斷定基督是在大希律逝世前, 在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之後誕生的. 根據馬太和路加對於基督降生的記載, 我們又可以下結論說基督是在希律逝世前一兩年內由馬利亞所生的. 當我們進一步仔細研究福音書中與年份記錄有關的線索, 又有更多證據斷定基督是在主前 5 年至 4 年之間的冬季出生. 儘管我們仍未能斷定基督降生準確日期, 但我們極理由相信他是在主前 5 年 12 月至主前 4 年 1 月之間出生. 39 Harold Hoe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77, 11-13, 22-23, 讀者若想仔细研究此一 課題 本書作者極力推荐此書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 頁
20 理 : 耶穌基督是在該撒亞古士督執政期間出生的. 40 法勒 (Farrar) 提到居裏扭在徵稅時特別小心處理猶太人的微妙心 由於要尊重猶太人的意願, 不想因為冒犯他們的顧忌而引起任何騷亂, 於是官方在徵稅時不是照羅馬政府的慣例在繳稅者的住所徵稅, 而是根據猶太人的習慣, 在他們祖藉所屬之地進行. 那時代的猶太人仍然十分重視自己的家譜, 甚至在回憶中仍眷戀早已蕩然無存的支派親屬的關係. 儘管回鄉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的旅途如何難熬, 約瑟在一路上仍感慰藉, 不但是由於他念念不忘自己顯赫的祖籍, 知道經由此行, 自己的猶大籍將會得到官方的確認, 並且因為所得到的神蹟啟示, 知道彌賽亞的盼望將會因他得以保存, 而感到任重道遠, 十分自豪. 41 希律為將來徵稅所采用的登記戶口 / 報各上册方式充份流露他的施政智慧. 猶太人收稅的方式在馬太福音 17:24 節有生動的說明 : 到了迦百農, 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 : 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 猶太人的稅是人人要交相同款項的人頭稅. 一般來說 : 稅吏是在國民所住的地點徵收稅項. 根據史濤弗 (Stauffer) 的研究, 這與羅馬政府的徵稅法形成鮮明的對比 : 史濤弗 (Stauffer) 羅馬政府的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法律規定 : 如有任何人在其它城市擁有物業, 便必須在那城市報稅. 物業稅必須向這些一物業所在地的社區政府繳交. 這種規定必然影響巴勒斯坦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程序, 因為在那地區住的人中間, 不少還在其他地區擁有物業. 羅馬政府經常要處理一些所謂 祖屋 的家族物業, 這些物業擁有權亦往往引起難以解決的糾紛. 要找到那些有部份物業擁有權的業主繳稅已不容易. 在這種情况下, 羅馬政府惟一的處理方法是測量這些地産物業, 估定其價值, 然後召集所有聲稱對這物業有全部或部分業權的業主來登記. 這些業主必須回答規定的問題, 之後官方便審查業主的業權, 澄清他有多少業權, 再對物業進行估值, 最後根據他的業權多少決定他的物業稅. 這就是羅馬政府在巴勒斯坦的徵稅程序. 42 在官方選擇羅馬政府的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方式背後, 我們可以看見神如何眷顧, 帶領約瑟和馬利亞回到先知彌迦預言彌賽亞將要降生的地方. 約瑟是大衛的後裔, 對大衛城的物業有合法繼承權. 馬利亞同樣是大衛的後裔, 對伯利恆的物業也有合法繼承權. 因此他們不得不從拿撒勒開始艱苦的旅程, 前往伯利恆. 他們遵行皇帝的諭旨, 一起回到伯利恆. 這清楚地表明約瑟和馬利亞都屬於大衛家族, 因為我們有理由肯定, 羅馬政府必會審慎地核對他們的證件, 確認他們是大衛後裔, 有物業繼承權, 才有資格辦理戶口登記. 約瑟和馬利亞抵達伯利恆, 發現許多旅客早已來到這裏登記戶口, 報名上册. 他們必須在伯利恆逗留一段時間, 便找地方住宿. 法勒 (Farrar) 如此描寫當時的客店 : 當時叙利亞村莊的驛店十分簡陋, 在外形和室內格局上, 大概跟今時今日在巴勒斯坦地區的客店大同小異. 一間簡陋的驛店, 是用石頭蓋成的低矮房屋, 通常只有一層. 在這方形房間內, 旅客可以將牲畜拴在那裏過夜, 而他則可以睡在牆壁一個拱形的凹處上面. 這個牆壁的凹處有鋪墊, 比室外的院子高約一兩英尺. 在加利利海岸剛民耶 (Khan Minyeh) 有大型驛店遺蹟, 還可以見到許多類似的牆壁凹處, 反映這些都是沒有外牆的低矮房間. 在這些驛店住宿的旅客絲毫沒有隱私可言, 在房間內的一舉一動都會被其他驛店內的旅客一覽無遺. 而房間內連最簡單的家具都沒有 ; 旅客喜歡的話可以自備地毯, 在吃飯時可以在地毯上盤膝而坐, 到了晚上又可以當作鋪墊睡覺. 在這些驛店住宿的規矩是旅客必須自備糧食, 照顧他們帶來的牲畜, 還要到附近的水泉自己打水飲用. 旅客不會期望, 更不會要求有人 40 西元 : 西方國家記載年代的方法, 以耶稣降生之年為紀元開始, 故稱為 西元. 亦稱為 公元. 西元, 世紀, 年代 以傳說耶稣基督誕生那一年作為西元元年, 從西元 6 世紀到 10 世紀, 逐渐成為基督教國家通用的紀元, 所以原先也叫 基督紀元. 后來被世界多數國家所公用, 於是就改稱 西元, 常用 A.D 表示 Anno Domini 的缩写, 意為 主的生年 ). 在历史书上, 耶稣誕生前的年代被稱為 西元前 常用 BC, Before Christ) 的編寫, 意為 基督以前 表示 ; 耶稣誕生那年以後的年代是 西元後, 簡稱 西元. 西元元年相當於我國西漢平帝元始元年. 世紀 一詞, 來源於拉丁文, 意思是 100 年也是從耶稣誕生那一年算起 : 西元元年至 100 年為一世紀, 101 年到 200 年為 2 世紀. 以此类推, 现在是 20 世紀, 2001 年是 21 世紀的第 1 年. 以前在英語裡 紀元前 是用 BC 來代表, 紀元後 是用 AD 代表 ; BC 是 Before Christ 基督前 ) 的首字母縮寫 ; 而 AD 則是拉丁文 Anno Domini 主的年份 ) 的縮寫. 現代由於西曆紀元的通用和標準化, 為避免非西方, 非基督徒的反感, 英語的 紀元前 和 紀元後 常分別用 BCE 和 CE 來代表 ; CE 是 Common Era 的縮寫, 意為 西元, 而 BCE 是 Before the Common Era 的縮寫, 意為 西元前. Frederick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1(new York:Dutton, 1877, 4-5. Ethelbert Stauffer, Jesus and His Story(New York:Knopf, 196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 頁
21 服事他們. 他們只是付出低廉的費用來換取稍為有點遮蔽, 安全, 和可以過夜的容身之所. 假如旅客姗姗來遲的話, 客店裏便會住滿了先來的旅客, 他就不得不租住牆壁凹處對面靠近院子的地方, 旅客及其家人便要接受這個稍為肮髒的地方, 與其他無人佔據的角落一樣, 污穢不堪, 還要跟馬, 驢, 駱駝作伴. 不堪入目的垃圾, 擁擠的牲畜身上發出的異味, 流浪狗的滋擾, 社會低下階層的游蕩者出出入入, 更是不在話下. 只有來自東方的客旅才可體會到住客店的個中滋味. 在巴勒斯坦常見的客店, 大多是由山上一些由石灰石形成的洞穴改建而成. 通常是給牲畜栖息的地方. 這大概也是猶大區內伯利恆, 以法他小城的情况. 43 約瑟就在這樣的客店為他那快要臨盆的妻子找到容身之所. 路加簡潔地記載了基督降生的史實, 他說 : 他們在那裏的時候, 馬利亞的産期到了, 就生了頭胎的兒子 ( 路 2:6-7). 這嬰孩生下來只得到最簡單不過的物資, 就是馬利亞將他用布包起來. 有人這樣描述用來包裹嬰孩的布 : 包 這個字在東方和其它地方已經成為描寫包裹嬰兒的專有動詞. 東方用來包裹嬰兒的繈褓包括一塊方布和兩塊或以上的布條. 嬰孩在方布上斜放, 以致孩子的頭腳分別對著布的上下兩角, 然後將嬰孩兩邊和腳下的布角折叠蓋在孩子的雙腳與身體上, 再用布條系起來, 把嬰孩包緊. 這種繈褓就是嬰孩直到一歲時的衣服 ; 沒有繈褓 ( 結 16:4) 表示這孩子是棄嬰. 有時 聖經 的作者形容海的誕生時用幽暗當包裹他的布 ( 伯三 18:9). 這只是一種詩意的表達方式, 說明海在被創造時有雲和幽暗遮蓋, 若說這暗示海是被約束的, 便是過份穿鑿附會的解釋. 44 另一種可能的解釋是, 這些布條是用來包裹嬰孩的窄布條, 像纏裹要埋葬的木乃伊一樣. 在猶太人中間有時有這種包裹的習慣, 就是將在母體中慣於屈腰姿勢的嬰孩身體拉直. 儘管這一位嬰孩生下來是要作萬王之王, 萬主之主, 但他卻沒有王者的服飾, 沒有紫色的袍, 也沒有豪門望族的顯赫標誌. 馬槽就是他的搖籃. 那位從天降下糧食給世人的主, 竟然以牲畜進食的馬槽作他的搖籃 ; 這位榮耀的君王, 竟然紓尊降貴, 生在卑微的馬槽裏. h. 天使向牧羊人宣告君王耶穌的降生 11 路 2:8-20 天使先前已向撒迦利亞, 馬利亞和約瑟宣告耶穌基督即將降生之事, 現在天使又向牧羊人宣告耶穌基督已經降生的事實. 這些人在一般人眼中是最不可能從神領受啟示的人, 由於他們不遵守潔淨禮儀的律法, 因而被視作不潔, 他們又是被人鄙視的社會階層. 他們沒有上學校按受律法的教導, 因而往往被視為無知小民. 也因為如此, 他們便能為基督的降生作出不偏不倚的見證. 路加說 在伯利恆之野地裏有牧羊的人, 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 ( 路 2:8). 至於天使宣告的啟示在一年中哪一個季節發生, 請參看上文 10 的討論. 牧羊人以輪班方式在夜間看守羊群. 除了值班的牧羊人外, 其他人均已進入夢鄉. 突然之間, 夜間的黑暗消散, 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 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 ( 路 2:9). 這也是當亞伯拉罕住在吾珥時神向他所顯現的榮耀 ( 徒 7:2), 神在會幕中顯現的榮耀 ( 出 40:34-35), 以及神在聖殿中顯現的榮耀 ( 王上 8:11). 這是先知以西結所看見那離開聖殿的榮耀 ( 結 10:4, 18-19; 11:22-23). 五百多年來, 以色列國一直看不見神與他的子民同在的可見標記, 而這時以色列一直期待從神而來的榮耀卻向野地裏的牧羊人顯現, 而沒有向聖殿中的祭司顯現. 牧羊人顯然想起神曾對摩西說 : 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 出 33:20), 因為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 他們就非常害怕. 天使的宣告正打破夜間的寂靜, 天使說 不要懼怕 ( 路 2:10). 這被差來的天使並不是死亡的使者, 而是向萬民宣告生命之主的使者. 他要報給他們大喜的信息. 路加指出這大喜的信息不僅是報給牧羊人和以色列國的, 也是關於 萬民 的. 神曾對亞伯拉罕說 :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 創 12:3). 路加記載這信息的普世性, 為的是呼應神向亞伯拉罕應許的普世性國度. 馬太福音 1:21 指出天使的宣告是關於 他的子民, 亦即以色列國. 天使在這裏的宣告所涉及的人, 沒有範圍的限制, 是普世性, 是關乎萬民的 (2:10). 這好消息是關於一個人的降生. 天使指出他降生的地點是大衛城, 正好符合 撒母耳記 下 7:16 的應許.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1, 4-5. Burton Scott Easton, Swaddle, i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以下皆略稱作 ISBE, vol. 5. ed. James Orr(Grand Rapids:Eerdmans, 1939,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 頁
22 天使又進一步提及這已降生的是誰. 天使稱他為 救主 ( 路 2:11), 既然他是救主, 必會拯救屬他的子民脫離奴役和罪的捆綁. 這位救主是 主基督, 就是彌賽亞, 就是神的受膏者. 在舊約中, 主 是彌賽亞的稱號 ( 詩 110:1), 强調他的權威, 統治的權柄. 彌賽亞來, 既是要作救主, 也要作掌權的君王. 如此重要的事件當然需要一個記號, 天使便給他們這記號 : 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 包著布, 臥成馬槽裏, 那就是記號了 ( 路 2:12). 可見牧羊人要找的記號就是這嬰孩的服飾和住宿的地點. 一般來說 : 出身皇族的嬰孩理應只在宮庭裏找到. 包裹這嬰孩的是昂貴華麗的衣飾, 而圍繞他的又是各種安逸和垂手可得的享受. 顯示他的富貴榮華和優越地位的標記隨處可見. 然而這個嬰孩出生的情况卻截然不同. 他只是臥在馬槽裏, 身上沒有皇族的衣飾, 而是用布條包裹著. 這嬰孩的服飾看來彷彿像是預備被埋葬的屍體. 由於神實在是揀選他去完成受死贖罪的使命, 因此他一生下來就是這模樣, 這是多麽巧妙的安排啊! 忽然有一大隊天軍和那天使一起讚美救主的工作 : 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 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14 節 ). 基督的降生的最終目的是要榮耀神, 他來到世上, 為的是使全地的人有一天能得著平安. 神藉著他兒子的降生而得榮耀, 全地也期待著他被加冕的日子, 並且得以進入他所賜的永遠安息. 既然已領受了這樣重要的宣告, 牧羊人便不得不離開看守的羊群, 往伯利恆去看看神已經成就的事. 他們無須考證哪一個是大衛的城, 因為他們知道這是指伯利恆. 於是他們就往那裏去, 為要印證天使的宣告. 他們一到達, 就找到了 那嬰孩臥在馬槽裏 (16 節 ), 這是他們惟一需要的確據. 他們就回去了, 並且成為第一批傳福音的使者. 路加記載說 : 他們 就把天使論這孩子的話傳開了 (17 節 ). 值得注意的是, 他們並沒有公開發表神向他們顯現的榮耀以及天使對他們的宣告. 他們所關心的不是他們所經歷的, 而是天使所報給他們的信息. 他們為這嬰孩作見證. 他們所傳講的結果 凡聽見的, 就詫異牧羊之人對他們所說的話 (18 節 ). 他們的宣告的真正含義, 就是彌賽亞已經來了, 救主已經來了, 以色列的王已經來了. 衆人現在就可以進入和平之君的國度了. 3. 王的嬰孩及童年時期 a. 君王的割禮 12 路 2:21 在神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中他曾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得一塊地作為永遠的産業. 神又應許要藉著彌賽亞賜福他們. 神設立割禮為人與神立約的記號 ( 創 17:11). 雖然這約是永遠的和無條件的, 但是這約卻規定只有遵從神的人才可以承受福份. 起初以色列人並不知道神要求他們作什麽才能討他他喜悅, 才有資格承受福份. 神就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頒布律法, 藉此向他們啟示他聖潔的誡命 ; 而這些誡命亦約束以色列人生活的每一方面. 接受割禮或替嬰兒行割禮, 表示受割禮者願意承擔律法的責任, 並且期待因遵守律法而承受聖約中的特權和福份. 律法的本質並不是補亞伯拉罕之約的不足. 保羅指出律法的目的 : 律法是為什麽有的呢? 原是為過犯添上的, 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 ( 加 3:19). 羅馬書 5:20, 希臘文 外添 這一字的意思是律法是 次要的事情, 也就是在神的計劃中沒有主要的地位. 律法並沒有取代亞伯拉罕的約, 乃是更加詳細地說明和解釋神所要求的順服和蒙福的條件. 在創世記 17:14, 神說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 : 因為因他背了我的約. 由於聖約的祝福要臨到這國民, 如有任何人拒絕這立約的記號, 便表明他的不信, 他必須從蒙福的地土上被剪除. 根據律法, 孩子生下來第八天就要替他行割禮 ( 利 12:3). 為了遵守律法的規定, 耶穌的父母就在指定的日子替兒子行割禮. 就在那時, 生於亞伯拉罕的譜系的耶穌便正式成為他的後裔之一. 耶穌所受的割禮和耶穌出身於亞伯拉罕的譜系, 有資格應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保羅在加拉太書 3:16 說 :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 神並不是說衆子孫, 指著許多人 ; 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 指著一個人, 就是基督. 馬太福音只形容耶穌為 亞伯拉罕的後裔, 路加福音則強調耶穌受割禮, 刻意將耶穌跟以色列割禮之父亞伯拉罕相提並論 ( 路 2:21). 猶太人替孩子行割禮的時候通常會給孩子起名. 這是要遵行天使給他父母的命令, 因此就給孩子起名叫耶穌 ( 太 1:21; 路 2:31). 耶穌位生下來就是要作救主 ( 路 2:11), 所起的名完全吻合他降世為要完成的救贖使命 ( 太 1:21). 摩西的律法在嬰孩耶穌身上被熱心地和嚴謹地遵行 ( 太 3:15). 滿了八天, 他的父母根據聖約, 替他行割禮 ( 創 17:12; 利 12:3). 同時又按照當時的習俗, 給他起名, 從此他也成為 律法之子 ( 加 4:4). 藉這割禮, 每一個猶太男孩都接受了神跟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立約的條件, 責任和特權, 用他的血使他的名字躋身於以色列國民之列. 通常是父母給孩子起名的, 然而神卻吩咐加百列給他起名耶穌 ( 意思是耶和華是救主 ). 45 Shepard, The Christ,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 頁
23 b. 君王被奉獻給主 13 路 2:22-38 母親在生孩子後, 在禮儀上成為不潔淨, 也許這是要永遠提醒我們世人都是在罪孽裏生的, 正如大衛的悔罪詩所指出的一樣 ( 詩 51:5). 母親如生男孩就會不潔淨七天, 直到孩子受割禮那日為止 ; 然後她又繼續不潔淨 33 天, 因此她總共不潔淨四十天 ; 若是生女孩的話, 這母親便會不潔淨 62 天, 或是生男孩不潔淨的日子兩倍. 神在利未記 12:1-8 提供方法步驟, 除去産婦的不潔淨, 恢復跟家人和社群正常來往. 只有血才能除去不潔, 因此神吩咐産婦必須獻燔祭和贖罪祭, 使她恢復禮儀上的潔淨. 神在出埃及記 13:2 曉諭說 : 以色列中凡頭生的, 無論是人是牲畜, 都是我的, 要分別為聖歸我. 因此神宣告以色列人每一家頭生的兒子都歸為他的産業, 要成為他的祭司. 神立亞倫家利未支派為祭司制度後, 才吩咐他的子民把他們的頭生兒子贖出來. 民數記 18:15-16 指出 :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 連人帶牲畜, 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 ; 只是人頭生的, 總要贖出來 ; 不潔淨牲畜頭生的, 也要贖出來.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 要照你所估定的價, 按聖所的平, 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 (1 舍客勒是 20 季拉 ). 路加提到按照摩西律法所行的潔淨禮 ( 路 2:22), 意指潔淨産婦, 把頭生子贖出來之禮.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在聖殿將孩子奉獻給主, 有雙重意義, 一方面可以將父母在律法上和禮儀上的不潔除去 ; 另一方面又可以將頭生兒子從祭司的服事中的贖出來. 若要行潔淨禮, 有錢人要用一隻綿羊羔來獻祭, 窮人則可以用兩隻雛鴿或班鳩獻祭. 馬利亞所獻的祭表明他們家境貧困. 每一個以色列家頭生的兒子都要分別為聖歸神, 作祭司事奉他 ( 出 13:2). 然而在利未支派從以色列人中分別出來之後 ( 民數記 8 章 ), 其它支派要用五舍客勒 ( 大約 4 美元 ) 把他們頭生的兒子從祭司的事奉中贖出來. 46 法勒 (Farrar) 指出 : 基督降生後第四十天, 在這期間童女馬利亞不能離開房門半步, 而馬利亞就在這一天帶她的孩子上耶路撒冷去, 在聖殿裏行潔淨禮, 將孩子奉獻給主. 聖文德 (St. Bonaventura) 曾說 : 他們將聖殿的主帶到主的聖殿裏去. 他們本來應該將一歲的綿羊羔獻上作為燔祭, 一隻鴿子作贖罪祭 ; 至於那些貧窮的人, 摩西的律法亦十分體恤他們的能力有限. 由於他們負擔不起如此昂貴的祭物, 這些窮人可以用兩隻雛鴿或班鳩獻祭. 馬利亞就將這些貧窮人的祭物獻給祭司. 她同時又將頭生的兒子耶穌奉獻給神, 並且依照律法規定, 按照聖所的標準重量, 用五舍勒的銀子將他從聖殿的事奉中贖出來 ( 民 18:15, 16). 47 薛帕得 (Shepard) 描述其中所涉及的細節 : 産婦必須獻祭兩次才得以潔淨 : 第一次是為嬰孩的新生命所沾染的不潔獻祭, 第二次是為恢復與神的交通而獻燔祭. 她要將兩隻班鳩或雛鴿的價錢放進婦女院中 13 個號狀奉獻箱中的第三個奉獻箱裏. 在聖殿中負責賣祭物的人員便會提供祭物給她. 然後另一組聖殿人員便會召喚那些準備獻祭的婦女站在 Nacanor 門旁, 站在最接近聖所與以色列人院的指定位置, 在那裏她們可以親眼看到自己的祭物獻上被焚燒的過程, 金香壇所點燃的香, 形成冉冉上升的烟柱, 象徵她們的禱告達到神的面前. 48 在潔淨禮結束後, 馬利亞便得以潔淨, 恢復跟家人和社群的正常交往. 這時她就可以參與另一禮儀, 將孩子從祭司的事奉中贖出來. 薛帕得 (Shepard) 繼續說 : 只有在潔淨禮結束後, 馬利亞才得以潔淨, 合乎利未人的規矩 ; 之後她便可以參與另一禮儀, 將他的兒子贖出來. 這簡單的儀式包括以下程序 : 首先父每將孩子交給祭司, 表明這孩子歸給神為聖 ; 然後父母將五舍客勒銀子交給祭司. 祭司接過孩子後便為孩子祝福兩次 : 第一次是為這贖孩子的律法感恩, 第二次是為神賜給他們這個頭生的孩子感恩. 可見耶穌有十分虔敬的父母, 因為他們徹底遵守了律法的所有規定. 49 約瑟與馬利亞剛好找到公義虔誠的西面為他們的兒子祝福. 西面得了聖靈的特殊啟示 : 知道自己未死以前, 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 ( 路 2:26). 他們將孩子交給他, 舉行將孩子從祭司事奉中贖出來的儀式. 正如在他以前的撒迦利亞與 Ibid., 34.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1, 21. Shepard, The Christ, 34.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 頁
24 以利沙伯一樣, 西面受聖靈感動, 說出有關耶穌基督的預言 (27 節 ), 他宣布說 : 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 (30 節 ). 天使曾向牧羊人宣告關於救主降生的啟示, 現在又賜啟示給西面, 這位救主現已公開展現在世人面前, 因為他是神 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 (31 節 ). 西面引用以賽亞書 42:6 和 49:6, 宣告耶穌基督是 照亮外邦人的光 ( 路 2:32). 那些坐在黑暗中的外邦人將要看見大光, 那些不認識神的人將會得到從神而來的啟示. 以色列國也要在他身上得到有關神的榮耀的啟示, 因為他來不單是要在外邦人中間作神的使者, 他又是 你民以色列的榮耀. 西面繼續預言說 : 以色列的命運跟他有唇齒相依的關係. 耶穌的被立 : 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 許多人興起 ( 路 2:34). 也就是說 : 那些相信接受他的人會被神興起, 至那些拒絕他的人的下場就是在他的咒詛下跌倒. 西面進一步指出他自己所屬的國民會拒絕他, 因為他要成為 毁謗 的對像. 他要把許多人心中的意念和動機揭露出來, 讓他們受到神公義的審判. 西面最後的啟示是關於馬利亞將要經歷的痛苦, 就是親眼見到她的兒子被拒絕, 遇害, 和最後被釘十字架. 西面告訴她說 : 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 (35 節 ). 女先知亞拿聽到西面的預言. 這位上了年紀又屬神的聖徒在結婚七年後便一直寡居, 84 年來沒有離開過聖殿, 以敬拜, 禁食和禱告晝夜事奉神. 她一直期待著彌賽亞的來臨. 所以她一聽到西面的話, 心靈立即歡喜快樂, 因為她一直期待的彌賽亞終於來到了, 因此 她進前來稱謝神 ( 路 2:38). 因為神已應允了她的禱告, 就是彌賽亞要來祝福神的子民. 於是她公開向那些期待耶路撒冷蒙救贖的衆人講論這大喜的信息. 以色列國民就從這兩位見證人口中聽到了彌賽亞來臨的消息. c. 君王的嬰孩時期 ) 在伯利恆 14 太 2:1-12 馬太在他的福音書中描繪耶穌為君王, 他又提及從東方來的博士, 在希律統治期間拜訪嬰孩耶穌. 若要進一步瞭解希律王朝對猶太人生活的影響, 請參看附錄 [Appendix A] 對希律家族較詳盡的分析. 當時曾發生一件頗重要的事件, 使博士們相信人們所期待的救贖者已降生, 而他們亦宣稱不遠千里而來的目的是要朝拜他 ( 太 2:2). 至於這些博士究竟是誰, 學者至今仍是衆說紛紜, 莫衷一是.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這些博士是祭司, 也是聖賢, 他們研究科學, 尤其對天文學和宗教更有興趣, 此外又鑽研哲學和醫學. 我們今天對他們的研究仍感到神秘莫測, 所知甚少, 只知道他們的知識往往涉及迷信成份. 籠統地說 : 他們來自東方 ; 這大概是指波斯, 阿拉伯或巴比倫. 當時的東方有一些米甸和波斯的祭司遍布各地. 說不定有一部份祭司和聖人, 透過散居的猶太僑民, 對以色列人彌賽亞的盼望略知一二. 他們亦可能透過巴蘭的預言而得悉, 有一位應許要來的君王將會在猶大地區興起, 並且統治全地. 50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學者對博士們看到的星亦是言人人殊. 就當時東方的天文學研究而言, 一般都傾向將這星解釋作自然現像. 若對天文學歷史提供的事實, 和這些博士們的描述加以考證, 亦會印證上述的看法. 大天文學家開普勒 (Kepler) 在主後 1603 年曾觀測到一列星的不尋常會合. 他後來經過嘔心瀝血的研究, 終於發現在 A.U.C.747 年 ( 或主前 7 年 ) 這種一列星的會合曾出現過三次之多, 就是木星與土星在雙魚座會合. 而在 A.U.C.748 年 ( 或主前 6 年 ) 火星也跟木星和土星會合. 因此開普勒將基督降生的年份定為 A.U.C.748 年. 除此以外, 根據可靠的中國天文圖預表錄亦證明在 A.U.C.750 年曾出現過一顆漸漸消失的流星, 也許是一顆慧星. 這星出現的年份亦跟基督降生的大概年份相符. 博士們可能將那星出現的時間定為他們在耶路撒冷發現這星前兩年. 這大致跟木星與土星會合的年份相符 ( 主前 4 年 ). 在他們離開耶路撒冷時因再看見這星而歡喜快樂, 在時間上亦符合慧星或漸漸消失的流星出現的年份. 有些人反對上述事實和論據, 堅稱這是一個神蹟, 因為經文形容這顆星是 他的星. 馬太進一步宣稱那顆星 忽然在他們前頭行, 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 就在上頭停住了. 希臘文 星 並非指一組會合的星. 而圍繞基督降生的超自然氣氛亦支持這種觀點, 顯示星的出現是一個神蹟, 導致博士們跋山涉水, 歷盡艱辛, 前來朝拜. 那顆星之所以稱為 他的星 是因為這是關乎彌賽亞來臨的預言. 總而言之, 我們所得的證據表明博士們朝拜嬰孩耶穌是出於超自然的引導, 至少他們從耶路撒冷到伯利恆約瑟的家中那段行程是如此.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他們原本只能去到耶路撒冷. 51 在那時代期待彌賽亞來臨的盼望亦不限於猶太人. 法勒 (Farrar) 指出 : Ibid., 37.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 頁
25 我們從羅馬史學家塔西圖 (Tacitus), 羅馬史學家綏屯紐 (Suetonius), 與約瑟夫的著作中知道, 在那時代的東方地區, 人們往往根據古代的預言而深信不久以後在猶大地會興起一位强盛和統領全世界的君主. 有人一直猜測也許羅馬人的歷史學家只不過是在重覆當時一種主張而已, 約瑟夫其實是他們惟一引用的權威. 即使我們接受這含糊的假設, 在猶太人與外邦人的一些著作中, 仍有充份的證據顯示, 當時的人正活在一個罪孽深重, 不可自拔的世界中, 切切期待著一位拯救者的來臨. 52 有不少天文學證據支持上述一些說法, 認為天上出現的星光有可能强烈到一個地步, 能够引導博士們去尋找猶太人的王, 但這並不是一個很充份的解釋. 這不是一個自然現像, 而是一個超自然的神蹟. 倘若那群博士都是天文學家的話, 他們當然對這天文現像了如指掌, 並且會作出自然現像的解釋. 若要他們展開這千里迢迢的朝拜旅程, 必須是一些超自然的現像驅使他們這樣作. 較可取的解釋是這顆星是神向那些領受他的啟示的人所彰顯的榮光. 亞伯拉罕亦有同樣經歷. 他是來自東方一個既有智慧也有勢力的人, 而榮耀的神卻向他顯現 ( 徒七 2). 在他領受了榮耀的神的啟示後, 亞伯拉罕就離開他的本地本族. 一旦離開了他的本族, 亞伯拉罕惟有跟隨在榮耀中向他啟示的神. 同樣那顆星明顯是榮耀的神顯現的榮光. 神按著他的主權向這群博士啟示, 讓他們知道那生下來要作以色列的王的已誕生了. 於是他們作出跟亞伯拉罕一樣的反應, 離開了他們的家園去尋找神向他們啟示那生下來作王的. 那顆星在向這些博士顯現之後便消聲匿跡, 沒有在他們千里迢迢的旅程中繼續引導他們. 這一事實表明他們是憑信心繼續這旅程, 而他們信心的基礎是起程之前神給他們的啟示. 所以他們一到達耶路撒冷, 便到處查問那生下來作王的在那裏.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來朝拜他, 大概並不是因為他們想像他應該在猶太人的首府誕生, 而是因為他們期待在耶路撒冷得到較準確消息, 知道在哪裏可以找到這生下來作王的. 這群心直口快的博士們首先詢問猶大地的官方領袖希律. 由於他們與眾不同的身分和查詢內容, 關於他們的傳聞很快便傳遍耶路撒冷. 然而這卻引起希律王和全城居民跟博士們有截然不同的反應. 53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凶殘暴戾, 嗜殺成性的魔君希律就在這齣精采的歷史劇的下一幕粉墨登場. 他一聽到博士們的報告後便滿臉愁容, 惶恐不安. 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 究其原因並不太難推敲. 希律家族一直明爭暗鬥, 希律王一直猜疑別人會篡奪他統領巴勒斯坦的王位 ( 他本身就是以其以土買人的身分篡奪馬加比族的王位 ). 在這不久前, 希律王為了鏟除異己, 先後殺害了自己的親生骨肉 : 有亞斯曼王朝 (Asmonean) 血統的漂亮公主和他兩個極之親信的兒子亞歷山大與亞利多布 (Aristobulus). 雖然他千方百計想巴結和奉承羅馬皇帝, 希望在他面前得寵 ; 可是亞古士督這時曾說過他寧願作希律的猪也不願作他的兒子, 因為這樣尚有更大機會苟全性命. 全城上下的人現在都膽顫心驚, 恐怕這凶殘狡猾的希律會施行血腥報復. 他在即位初期就已粉碎了猶太人的公議會 (Sanhedrin), 如今在他晚年的血腥統治時期也極可能會抓捕和處決任何衆望所歸的猶太人領袖. 54 在這種人心惶惶的日子, 希律就召集大祭司和民間的經學家, 問他們彌賽應該生在那裏. 希律自己不知道答案, 但他認為以色列的宗教和知識份子的領袖們會給他答案. 這答案就是彌迦書 5:1-2 的預言, 而這群領袖將經文念給希律聽. 希律暗中把博士們召來, 查問他們, 那顆星是在什麽確切的時間出現. 像希律這種肆無忌憚, 心狠手辣的人, 遇上任何威脅他的政權的嫌疑都會使他心慌意亂 ; 即使是一點點的可能, 會有一位以色列衆望所歸的王者來臨, 他都絕對不會放過. 因為他若不及時制止的話, 後果便不堪設想了.... 當博士們被那顆星的出現所吸引時, 希律也同時仔細查問, 那顆星是什麽時候出現. 這樣希律便能斷定他要查問的最早時間是什麽, 因為威脅他王位的人誕生的時候應是相當於那顆星出現的最早時間. 於是任何一個嬰孩若在這顆星最早出現的時候直到那群博士來到耶路撒冷期間出生的話, 他的生命都會危在旦夕. 希律後來下令屠殺嬰孩的行動表明, 那群博士一定已經告訴希律那顆星最早是在他們來到耶路撒冷兩年前出現. 55 根據博士們的報告, 希律很快作出結論, 這位生下來作王的必定在兩歲以下. 希律派他們去尋訪那小孩, 又吩咐他們找到了便向他報告小孩所在的地點. 希律已經鏟除了不少威脅他的王位的異己份子, 現在當然也想除去這心腹大患. 博士們離開希律的王宮後, 聽命去繼續尋訪, 啟程往伯利恆去. 就在這時, 他們 在東方所看見的那星, 忽然在他們前頭行 ( 太 2:9). 馬太的意思是他們最初曾見過並且與神的啟示有關的那星現在再次出現眼前. 神是要給他們確據, 就是他們的尋訪很快就會大有所獲, 這顆超自然的星引領這群博士們來到耶穌與他的父母的住所. 假如這是一列星的會合, 根本不可能領他們在伯利恆的村莊裏找到一戶指定的房子. 除非那顆星的光是類似在曠野中引導以色列人的火柱, 不然的話便不能找到指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1, 28.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204. Shepard, The Christ, 38.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 頁
26 定的房子. 他們進了房子 : 看見小孩子 (11 節 ). 他們終於接近那一位神曾啟示要尋訪的君王, 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有重大意義. 首先, 他們認出那小孩的真正身分, 就俯伏敬拜他 ; 他們所敬拜的是那位生下來作王掌權的主. 很明顯, 他們在家鄉曾得到神的啟示, 知道他將來的命運如何. 其次, 他們獻給小孩耶穌的禮物十分配合他的君王身分. 雅各派他的兒子們去見那代表法老王的官官, 也送上配合那官員身分的禮物 ( 創 43:11-12). 耶穌是生下來作王的, 博士們獻給黃金, 乳香, 沒藥為禮物. 雅各的兒子送約瑟的禮物中, 亦有包括乳香和沒藥. 黃金, 乳香, 沒藥是代表地上萬國獻給這生下來作君王者的貢物, 並且承認他被神分別為聖, 有神特別賜給他的王權. 博士們獻上敬拜和禮物之後, 在夢中得著神的警告, 吩咐他們不要向希律報告這位生下來作王的所住的地方. 博士們毫不猶豫地相信神. 神先前曾向他們啟示, 而他們往伯利恆去尋訪這王又印證了神的啟示. 神既然真是值得相信的, 所以他們離開伯利恆後, 沒有遵從希律的命令, 沒有回到希律那裏去報信. 馬太在這段經文中呈現的圖片, 顯示聖嬰就是有一天要以萬王之王, 萬主之主的身分作王掌權的那一位. 他將來要被地上的萬國尊崇, 成為擁有絕對王權的那一位, 正如在他出生後博士們不遠千里而來, 為要尊崇他日後必作王掌權一樣. 在博士朝拜耶穌之前, 新約 聖經 曾先後提及約瑟, 馬利亞, 以利沙伯, 撒迦利亞, 西面, 亞拿和牧羊人都直接從神得到啟示, 並且立即相信, 又作出應有的行動回應神的啟示. 這段經文是新約 聖經 第一次提及外邦人得著神啟示的信息, 既肯接受, 又肯用信心作出回應. 2) 在埃及 15 太 2:13-18 博士們的查問使全耶路撒冷後居民人心惶惶 ( 太 2:3). 毫無疑問, 博士們往伯利恆的途中, 吸引了不少對他們遠道而來的原因感到好奇的人. 很快便有人通知希律, 耶穌住在什麽的地方. 於是希律王就馬上採取行動去鏟除威脅他王位的異己份子. 這種反應頗為符合希律的為人和作風. 至於大希律的生平, 詳見書後附錄 [Appendix A] 對希律家族較詳盡的分析. 神可以保護他的兒子留在伯利恆而免遭希律所下的毒手, 但神選擇差派主的使者在夢中向約瑟顯現, 吩咐他逃往埃及, 以免約瑟遭到希律的魔掌. 約瑟立刻遵行神的命令逃往埃及, 住在那裏, 直到希律死了. 約瑟的經濟狀况十分拮据, 然而神卻恩待他, 藉著博士們所獻的名貴禮物供給他一家的需用. 約瑟毫無疑問地是用這些禮物支付前往埃及和重返巴勒斯坦的旅費. 馬太指出舊約預言中亦提及此事, 神在何西阿書 11:1 說 : 我要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我們若研究何西阿書的預言, 便會知道這是指以色列在摩西帶領之下被神拯救脫離埃及奴役的史實 ; 並不是指耶穌從埃及返回巴勒斯坦之事. 那麽為什麽馬太會說他們離開埃及是 要應驗先知所說 ( 太 2:15). 馬太認為以色列的歷史就是神日後跟他的子民來往的行事方式的預表 (type), 舊約中的預表就是預言, 而馬太是用這歷史的事件作為一種預言, 來說明神的作為 : 神必要帶領他那流亡埃及向兒子重回應許之地. 博士們沒有回到希律那裏去, 希律於是勃然大怒, 下令把伯利恆和附近地方, 兩歲以下的男孩全都殺掉. 博士們曾通知他那顆星在兩年前曾出現過. 因此希律斷定, 一旦殺掉所有兩歲以下的男孩就必定會鏟除威脅他王位的心腹大患. 馬太認為這事件也應驗了耶利米書 31:15 的預言. 馬太引用舊約, 聲稱 : 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 ( 太 2:17). 我們若研究耶利米的預言便會知道, 他所寫的是尼布甲尼撒王攻占猶大國, 造成國破家亡的痛苦 ; 先知所指的, 並不是希律王屠殺嬰孩的事. 然而馬太卻認為這預言有雙重應驗. 尼布甲尼撒王只不過是第一個攻陷耶路撒冷以及擄掠猶太人的暴君, 令猶太國飽受痛苦悲傷. 猶太國曾有多次類似的歷史重演. 馬太指出耶利米的預言亦包括希律這次屠殺嬰孩的史實, 每一件在基督生平中發生的事件都跟舊約的預言有前呼後應的密切關係. 不論是他的生平事件應驗了一個直接的預言, 如關於他的誕生地點 ; 還是應驗了一個預表, 又或是應驗了雙重意義的預言 ; 基督生平中, 所有的事件都一一按照神啟示的計劃成就. 有人曾嘗試去考究希律這次屠殺的嬰孩約有多少, 研究的結果是由廿萬到一萬四千人不等. 約瑟夫在他的歷史著作中沒有提及這悲慘事件. 大概因為伯利恆是個小村莊, 被屠殺的孩子可能為數不多, 在以色列國的歷史中算是微不足道. 希律作出這心狠手辣, 屠殺嬰孩的罪行後, 終於在主前 4 年死於十分惡毒的疾病. 為了減輕這頑疾之苦, 他曾往 Callirhoe 的礦泉浸浴來養病, 又一度因病厭世企圖自殺不遂而獲救. 他同時下令將幾千個有名望和地位的猶太人關鎖在耶利哥的競技場中, 又下令在離世的那一刻將他們全部處決, 希望他死後在他管轄的領土中至少有些人會哀慟嚎哭. 可是受命執行處決的撒羅米 (Salome) 卻在他的死訊宣布時, 馬上釋放上述所有被囚禁的猶太人. 56 Shephard, The Christ, 42.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 頁
27 3) 在拿撒勒 16 太 2:19-23; 路 2:39 第三次有主的使者向約瑟顯現, 傳遞神的信息. 約瑟曾得到指示要離開伯利恆, 躲在埃及, 現在的指示卻要他離開埃及, 帶著家人回以色列地去. 大希律已經死了, 耶穌在以色列地可以平安度日. 約瑟立刻順服起行, 在他回鄉的路途上, 聽說希律最不肖的兒子亞基老正統治猶大, 就從那裏轉向別處. 希律在臨終前修改他的遺囑, 立了亞基老而非長子安提帕斯作王管轄猶大, 以土買, 和撒馬利亞.... 亞基老盡得他父親所有性格上的缺點和惡行, 卻一點也沒有受父親的優點熏陶. 亞古士督並不批准他被封為王, 只封他為省長而已. 由於不受猶太人愛戴, 他一上任後立刻趁逾越節在聖殿中殺了三千名猶太人. 57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亞基老上任後, 在這些苛政的消息傳到埃及之前, 約瑟一家可能已經回到巴勒斯坦. 約瑟最初似乎在伯利恆安頓下來, 因為這是耶穌出生後一直住的地方. 他有很明顯的理由選擇在伯利恆而不是拿撒勒定居. 他在伯利恆籍籍無名, 不為人知, 但他的木匠專業理應可以養活妻兒. 他們到達巴勒斯坦後, 知道亞基老繼承希律統治他們, 以及他上任後的嗜殺行為. 當時救主耶穌仍是嬰孩, 他們應該謹慎, 儘量遠離亞基老的魔爪. 但最後還是靠著神的引導, 才決定回拿撒勒去. 58 約瑟遲遲不肯在猶大住下來, 顯然跟亞基老的為人有關. 在正常的情况下, 在他們一家曾在伯利恆住過大概兩年, 對約瑟來說, 回去伯利恆定居, 是頗為合理的選擇. 然而他卻在夢中蒙神引導, 往加利利去. 約瑟順服神, 來到拿撒勒城定居. 有關對加利利與拿撒勒的詳細背景, 請參閱附錄 A. 關於耶穌的家庭, 薛帕得 (Shepard): 耶穌生長在一個與衆不同的家庭中. 人們都知道他的養父約瑟是高風亮節, 行為正直的人 ( 太 7:11). 約瑟從事建築業和木器製造業, 表示他屬於中産的勞動階層. 他既設計又建造房屋, 並且製作家具與農業用具. 大概因為他的為人正直, 在專業上又有成就, 使他在拿撒勒贏得了一定的尊敬和名氣, 人人稱他為 木匠. 他似乎是英年早逝 ( 可 3:32), 留下妻子和一群兒女, 由長子耶穌照顧. 就我們所知,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是特立獨行的婦女, 十分受人尊崇. 她為人甚為謙卑, 純潔, 有高尚的品格, 慈祥親切, 勤於研讀 聖經, 頗有心得 ; 她熱情, 有詩人情操, 有愛國的理想主義 ; 她對自己的信仰十分敬虔和忠誠 ; 又是一位能幹, 慈祥和照顧周到的母親. 毫無疑問耶穌從他那賢良淑德又年輕的母親口裏學到溫柔親切的亞蘭語, 例如 大利大 (Talitha): 我的小羊, 這是耶穌在睚魯的女兒床邊拉著她的手使她復活時所說的話 ( 可 5:41). 在約瑟的家庭中, 耶穌有四個弟弟和至少兩個妹妹. 他的弟弟包括雅各, 約西, 猶大與西門 ( 可 6:3). 其中兩人, 雅各和猶大, 是我們較熟悉的新約書信作者. 他們並不是在耶穌的傳道事工期間信主, 乃是在他復活之後才成為他的門徒. 在此以前, 他們並不同情耶穌, 也不支持耶穌的事工. 有一次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工受到極大歡迎, 他忙到幾乎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 他們以為耶穌已經瘋了, 便勸他的母親和家人一起將耶穌帶回家. 後來又有一次, 耶穌的弟弟當面奚落他想作 隱蔽的彌賽亞, 因為耶穌不想在耶路撒冷顯明自己. 綜合上述的事件, 我們可以合理地下結論說耶穌的家人對她頗為苛刻, 缺乏同情. 難怪耶穌頗為感慨, 說 : 大凡先知, 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 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在他開始公開傳道事工之前, 多年來一直忍受著這樣的待遇. 59 至於猶太人生活的概况, 和耶穌童年的家庭生活, 可參看附錄 A. 馬太再次向我們指出他們回拿撒勒去的重要意義 : 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 : 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 ( 太 2:23). 沒有十分明確的舊約的預言提及耶穌在拿撒勒住下, 馬太引用舊約 聖經, 有什麽根據? 很多學者便將拿撒勒的名字跟希伯來文 neser 一字相提並論, 而這字的意思是 枝條 / 苗裔 ( 賽 11:1; 耶 23:5; 33:15; 亞 6:12). Ibid.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221. Shephard, The Christ,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7 頁
28 馬太所謂的 先知, 並非引用任何一位先知, 乃是廣義的, 綜合好幾個先知的宣告. 因此我們便有理由將所有有關 [ 拿撒勒 ] 這個字... 合理 ( 甚至引伸的 ) 意義一並考慮, 使之符合衆先知關於主耶穌的宣稱. 早期的希伯來基督徒 ( 如耶柔米 ), 甚至整個西方教會, 都認為 (a) 主要是指有些經文指出彌賽亞就是從耶西的根發出的枝條 ( 賽 11:1; 耶 23:5; 33:15, 亞六 12) (b) 暗示他會在卑微和寂寂無名的環境中生長 ( 賽 53:2). 62 本書作者又提出的第三種較為可取的解釋 : (c) 先知預言彌賽亞將會被人蔑視和棄絕 ( 賽 53:3), 這不但是基督生平中習以為常之事, 也是一般人認為俗不可耐, 聲名狼藉的拿撒勒城居民經常受到的待遇. 63 馬太認為被猶太人所厭棄的加利利人, 以及在以賽亞書 53:3 節所提到 他被藐視, 被人厭棄 的那一位主息息相關. 馬太福音 2:23 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 先知 一詞本來不是單數, 而是複數. 馬太似乎是要綜合舊約中有關彌賽亞被藐視和厭棄的經文, 與彌賽亞在受人藐視和厭棄之地定居, 遙相呼應. 至於在猶大地住的猶太人對加利利人的態度, 史密特 (Smith) 指出 : 傲慢的猶太人看不起加利利人. 猶大地是猶太人正統宗教的發源地, 是以色列神聖制度的聖地. 在那裏有耶路撒冷, 聖殿, 公議會, 以及偉大的拉比教師 ; 這都是猶大地引以為榮的優越之處, 因此他們看不起俗不可耐的加利利人. 他們的口頭禪是加利利人怎樣粗野無知. 當加利利人上耶路撒冷過節的時候, 他們的舉止, 打扮和口音往往成為當地居民的笑柄. 由於他們說話時口音粗濁, 他們一開口別人就知道他們出身的家鄉. 他們混淆的喉音有時引起令人捧腹大笑的錯誤. 有一次一名加利利婦人對鄰居說 : 來吧, 我有牛油給你吃, 而在那鄰居耳中她彷彿是說 : 但願獅子把你吃掉. 儘管猶大地的居民取笑加利利人, 但他們的鄙視往往有幾分嫉妒的成份. 他們的貧瘠的土地跟加利利豐盛的物産有天壤之別, 難怪嫉妒之心油然而生.... 猶大地的居民對加利利人的鄙視當然是不合理的. 好幾個偉大的以色列先知都是加利利人, 猶大地的人竟然說 : 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 以利亞出生於基列的提斯比, 但他的事奉工作地點卻以加利利為主, 以利沙出生於亞伯抹合拉, 但他的事奉工作地點也是以加利利為主. 約拿, 那鴻, 和後來的女先知亞拿都是出身於加利利的先知. 使徒保羅生於基利家的大數, 但根據耶柔米 (Jerome), 保羅的父母最初來自加利利的杰斯哥拉城, 直至羅馬軍占領那城才被迫離開. 64 迦爾凱 (Geikie) 指出 : 南方的猶太人之所以自命不凡, 是因為他們住在聖城附近, 擠身於不同的拉比學派當中, 在聖殿的蔭庇之下, 又以為對律法有更高深的認識, 産生宗教上的優越感, 甚至自以為身為幾乎全是猶太人社群的一份子, 比一般人更聖潔, 因此看不起來自加利利的同胞, 認為他們腳踏之地比加利利更加聖潔 ; 北方的猶太人 [ 指加利利人 ] 對拉比們的教導十分反感. 因此南方的猶太人更加疏遠加利利人, 更加自吹自擂. 南方的猶太人根本不相信彌賽亞會出自如此卑微的地區, 因為 律法由錫安山而出 ; 神的話由耶路撒冷而出. 然而, 在加利利城中, 有一大批門徒樂於接受耶穌的教訓, 甘心跟隨耶穌, 猶大地卻很少有人受到耶穌的感化. 65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60 賽 11:1 從耶西的本 原文是 必發一條; 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耶 23:5 耶和華說 : 日子將到, 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 ; 他必掌王權, 行事有智慧, 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耶 33:15 當那日子, 那時候, 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 ; 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亞 6:12 對他說, 萬軍之耶和華指出 : 看哪, 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 他要在本處長起來, 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 C. J. Ellicott, Historical Lectures on the Life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London:Longmans, Green, 1896, 81, footnote. Ibid., 82 Ibid. Smith, The Days, Geikie, Life and Words, 313.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8 頁
29 在當時流行的說法是 : 若有人想一朝富貴, 讓他去北方發展吧 ; 若有人想尋求智慧, 讓他去南方吧. 因此任何人若想掌握 律法的高深學問, 他就要告別他的犁頭和工場, 奔往猶大地去. 66 史密特 (Smith) 有以下精警的觀察 : 加利利給彌賽亞一個家園 ; 猶大地卻給他一個十字架. 67 d. 君王的童年時期 ) 孩童耶穌的成長 17 路 2:40 路加簡潔地記載耶穌童年僅有的史實. 耶穌在拿撒勒度過多年的歲月中, 由嬰孩至童年, 由童年至青年, 又由青年至成年期間, 在福音書中僅有很簡要的叙述. 他的童年是這樣 : 孩子漸漸長大, 强健起來, 充滿智慧, 又有神的恩在他的身上 ; 他的青年時代是這樣 : 除了他在十二歲那年在聖殿中跟拉比們討論之外, 路加形容他順從父母, 還有他的 智慧與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 都一齊增長. 68 新約正典以外的福音書, 充斥著耶穌童年傳奇故事, 與路加形成鮮明的對比. 路加非常簡潔地記載 : 孩子漸漸長大, 强健起來. 這是指他體格上的成長 ; 接著又說他 充滿智慧, 這是指他智力上的成長. 法勒 (Farrar) 指出主耶穌對語言的技巧掌握得出神入化, 聰敏過人. 耶穌對舊約 聖經 的知識淵博到一個程度, 已把所有經文融會貫通並且存記心中. 他淵博的學問可見諸於他直接引用 聖經, 間接引用律法書和聖卷, 隨時可以引用以賽亞書, 耶利米書, 但以理書, 約珥書, 何西阿書, 彌迦書, 撒迦利亞書, 瑪拉基書, 而他尤其喜歡引用詩篇. 儘管我們未能十分肯定, 但耶穌很可能頗熟悉舊約正典以外的猶太人文獻. 耶穌對舊約 聖經 的淵博知識使他經常語帶憤慨地說 :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 太 19:5; 21:42; 可 12:11) 主耶穌日常用的口語是亞蘭文. 那時希伯來文基本上是一種死的語言, 只有那些受過高深教育的人經過十分艱苦的訓練才能掌握 ; 耶穌卻明顯地很熟悉希伯來文, 他有時直接引用希伯來文 聖經. 他也一定懂希臘文, 由於當時在他的家鄉附近的城鎮如塞弗裏斯 (Sepphoris), 該撒利亞和提比利亞都是說希臘語的. 希臘語是當時一般人日常溝通來往常用的語言媒介. 耶穌若不懂希臘文的話, 就不能跟陌生人來往, 但耶穌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 能夠與彼拉多和在他上十架前一星期求見的 希利尼人 順暢的溝通. 假如我們可以聽到耶穌 實際講過的話 (ipsissima verba), 便可以發現, 耶穌有一部份舊約引句, 其實是直接采用舊約 聖經 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 69 路加進一步記載了他靈命的長進 : 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 耶穌基督顯然熟讀舊約 聖經 ; 毫無疑問他亦自小透過會堂和家庭教育, 背了不少舊約經文. 他那敬虔的父母按理應該從很早期便開始教他認識 聖經. 我們往往出於好奇, 很想知道多一點關於耶穌的成長過程. 可是 聖經 卻對這些事保持沈默, 我們僅僅知道的只是耶穌在各方面都有健全的成長. 2) 孩童耶穌上耶路撒冷過節 18 路 2:41-50 每年逾越節, 耶穌父母都按節期的慣例, 上耶路撒冷去. 逾越節是猶太人三大必須在聖殿守的節期之一. 由於約瑟和馬利亞都是敬畏神的猶太人, 因此他們每年都上耶路撒冷過節. 而這一次的逾越節對他們一家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正如艾恩特 (Arndt) 所說 : 一個猶太人的男孩到了十二歲 ( 正如他勒目所說 : 到青春期 ), 便必須為他行一個特別的儀式, 讓他正式成為 律法之子. 到了這個年齡, 他應該對神律法的規定有一定的認識, 並且能够遵行律法. 從此以後, 每逢節期他都要按照律法的規定上耶路撒冷去過節. 70 耶穌那一次就是以 律法之子 的身分履行律法的要求. 在此之前, 他一直是由父親替他獻祭. 我們不知道他們在耶路撒冷逗留多久, 路加只提及過完了節, 在他的父母回去的時候 : 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 (2:43). 律法規定猶太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223. Smith, The Days, 17.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221.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1, Arndt, Luke, 10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9 頁
30 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 此外他們還可以繼續留下來, 守無酵節七天. 儘管有些人會繼續留下來守節, 但這並非律法的規定. 然而路加似乎暗示他們在耶路撒冷已逗留了八天. 艾恩特 (Arndt) 這樣描述當時的旅行習慣. 那些住在離耶路撒冷較遠的人往往成群結隊, 或乘坐車馬隊上去過節. 鄰居親友一般都會一起去過節, 以致途中有人生病或遇劫時可以彼此照應. 他們上路時當然不會像軍隊般講究隊形, 因此有些人可能會悠閑地上路, 趕不上其他隊友. 這次回家途中, 耶穌的父母大概跟幾位相熟的朋友一起上路 ; 他們以為一旦到了約好一起過夜的地方, 便自然跟其他隊友會合. 福音書的記載表明他們早已知道耶穌不在他們中間, 但卻期待晚上會跟他會合. 71 此外, 一路上通常是男人一隊, 女人一隊. 因此我們很易明白耶穌的父母大概以為他跟同行的另一隊一起. 約瑟可能看耶穌仍是個要跟媽媽一起的孩子 ; 馬利亞卻以為耶穌既已成為 律法之子 便不應留在婦女和小孩中間, 反而應該跟其他男人上路. 當他們到了約定一起過夜的地點的時候, 才發現耶穌不在同行的人中間. 他們已往加利利的方向走了一天的路, 馬利亞和約瑟惟有就在那旅店過夜. 第二天他們又走了一天的路回耶路撒冷去, 在那裏過夜. 第三天他們到處找耶穌, 仍找不到他. 但是路加指出 : 過了三天, 就遇見他在殿裏 ( 路 2:46). 他 坐在聖殿的臺階上, 受教於當時一群律法博士門下. 那裏是耶路撒冷最高律法學府在節期與安息日為一般民衆而設的學術研討會, 公開給各階層的猶太人學習律法並且提出問題. 72 節 ). 少年耶穌興致勃勃地參與聖殿外院進行中的討論. 他不單是一個沈默的聆聽者, 而且他 一面聽, 一面問 (46 耶穌能提出問題絕不出奇, 令人驚訝的是他提出很有深度的問題, 甚至連對法律素有研究的博學之士們也對他刮目相看 ; 他又能輕而易舉地回答他們的問題. 耶穌有渴慕認識律法的熱誠. 他充分利用他的童年時代, 以超乎常人的記憶掌握和累積了許多舊約的知識. 73 他對那群教師們的提問顯明他對神和 聖經 有深入的瞭解. 路加指出 : 凡聽見他的, 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 (47 節 ). 那群博學之士對律法有深入研究, 對耶穌的問題卻似乎招架不住. 可是當他們問耶穌的時候, 耶穌卻能從容以對. 衆人看出耶穌不單有非凡的領悟能力, 並且有對答如流的智慧. 耶穌的父母終於找到了他, 馬利亞便責備他說 : 我兒, 為什麽向我們這樣行呢? 看哪! 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 路 2:48). 耶穌不辭而別, 引致他的父母憂心忡忡. 由此可見他們為人父母, 對教養孩子的責任十分盡心竭力. 耶穌他的回答也極有意義 : 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裏嗎? 或作 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49 節 ) 神學家們一直揣測耶穌在什麽時候起有神性的自覺, 知道他是神的兒子, 有彌賽亞的使命. 根據耶穌這句話, 可以看出這是少年耶穌惟一清楚的自我啟示. 這句話顯示出他對他父母感到失望, 因為他們未能比一般人更明白他. 這句話亦顯示他意識到他與天父有獨一無二的關係, 流露他對神最基本的責任感, 以致一時忘記了時間, 忘記了為人子女的責任. 74 由耶穌對父母的回答可以看出, 耶穌在那年紀已充份意識到他真正的身分, 他與天父的關係和使命. 耶穌無時無刻不知道他是誰, 他的天父是誰, 以及他為什麽降世為人,. 3) 孩童耶穌的成長 19 路 2:51-52 耶穌同他的父母回到拿撒勒, 路加記載他 並且順從他們 (51 節 ). 由孩提時代起, 耶穌都彰顯出他順服權柄, 是他一生的特徵. 他順服他的父母, 順服律法, 順服執政者權, 至死忠心, 順服天父. 耶穌的順服表明他真實的人性. 路加恭恭敬敬地記載耶穌怎樣度過十八年沈默的歲月, 在這期間耶穌, 在智力上 ( 智慧 ), 在體格上 ( 身量 ), 在靈命上 ( 神 喜愛他的心 ) 與社交上 ( 人喜愛他的心 ) 各方面都不斷增長. 艾恩特 (Arndt) 指出 : Ibid., Shepard, The Christ, 53. Ibid.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0 頁
31 路加描述耶穌在他和天父的關係和人際關係的恩典中成長, 指出神和人對他的喜愛都不斷增長. 這種增長可以解釋為何他在每天生活中, 都不斷的活出新的生命, 印證他真真正正是一個敬虔的人, 渴慕遵行神的旨意. 所以不單神十分喜愛他, 一般人對他的言行也表示敬佩仰慕. 75 路加的記載提醒我們, 耶穌已長大成人 (52 節 ), 他既有完美的人性, 也有完全的神性. B. 王的先鋒 (Ambassador) 先鋒領受信息 20 馬可福音 1:1; 路 3:1-2 四百多年來神一直沒有用先知向以色列傳遞信息, 神現在要打破這沈默, 差遣舊約時代最後一位先知去到以色列中間. 路加十分謹慎地記載這位先知出現的確實時間. 薛帕得 (Shepard) 這樣描述羅馬帝國的概况 : 時機已經成熟. 一直統治世界的羅馬帝國正面對一個危機. 在亞古士督 (Augustus) 的統治下, 羅馬帝國的國勢已經到達頂峰, 往後的發展每况愈下, 直至衰亡. 當時仍在爭取主導地位的兩種哲學思想是享樂主義和斯多噶哲學 (Stoicism); 前者鼓吹感官上的縱欲享樂, 後者祟尚精神上的驕傲自負, 二者都使人頽喪絕望 ; 到了後期, 一般哲學家最推崇的是無神論. 羅馬政府容許所有被征服的地區的人民有宗教自由, 但卻沒有任何宗教被可以徹底滿足人心靈深處的需要. 那時代奴隸多到隨處可見, 這些奴隸在各地均遭受令人髮指的殘酷虐待. 婚姻的神聖地位已蕩然無存, 取而代之各種傷風敗俗的邪淫行為, 無法盡錄. 以邪惡的宗教儀式著稱的各類東方宗教取代了羅馬傳統的宗教. 崇拜皇帝, 凡人被神化, 還導致各種邪淫的風俗. 强權代替了公義, 社會上的公義正直已不復存在. 一般人的品味墮落粗劣, 違法的公衆娛樂活動大受歡迎. 有時羅馬皇帝甚至會在競技場屠殺幾千人來慶祝節日. 慈善事業早已式微, 從事誠實體力勞動工作已為人所不屑. 當時流行的哲學思想不但未能力挽狂瀾, 反而導致世人更深的沈淪與陷溺. 76 那時, 不單是羅馬帝國統治的世界極需從神而來的信息, 以色列國也同樣需要神的啟示. 羅馬帝國各省的情况似乎好一點, 但羅馬帝國的政策是要將所有被征服的人民同化, 接受希臘文化薰陶. 猶太人仍極力堅持他們的一神信仰和民族特徵. 他們被擄亡國, 使他們不敢再拜外邦的偶像. 但他們仍在强大的羅馬帝國統治之下. 猶大, 撒馬利亞及以土買是在巡撫彼拉多的管治之下, 而他又是羅馬行省叙利亞省長的部下 ; 希律安提帕是加利利與比利亞 (Perea) 的分封王 ; 大希律另一個兒子腓力是以土利亞與特拉可尼的分封王 ; 呂撒聶, 根據路加的見證和現代出土文物證明, 是亞比利尼的分封王. 羅馬士兵在耶路撒冷駐防, 羅馬的旗幟在軍營中飄揚, 羅馬官員負責收稅事宜. 提比留在巴勒斯坦執政期間施行種種苛政. 住在羅馬的猶太人遭受嚴厲的迫害. 大祭司是終生的職位, 猶大巡撫卻四度更換大祭司 ; 直到他們找到肯作羅馬官方專制統治傀儡的該亞法作大祭司為止. 彼拉多任內經常有人投訴他的苛政, 包括使用暴力, 搶劫, 侮辱異己份子, 見利忘義, 未經審判而處訣犯人, 殘酷行為. 亞那作了九年大祭司後便被革職. 有好幾個繼任的大祭司均先後被罷免, 直至他的女婿該亞法上任後才能保住他的職位. 亞那仍利用他的狡黠和政治影響力在幕後操縱掌權, 並且繼續主持公議會的運作 徒四 6. 巴勒斯坦的宗教狀况前景十分暗淡. 外有繁瑣的宗教儀式, 卻沒有真誠的宗教實質. 不斷增多的宗教外殼掩不住人們心靈的空虛與貧乏. 法利賽人强調要從不潔中分別出來, 卻未能進入成為聖潔的境界. 他們自滿自足, 一味倚靠跟先祖亞伯拉罕的血緣關係, 卻又忽略了培養個人品格操守的重要性. 文士雖聲稱一生致力於鑽研 聖經, 卻又拘泥於人為傳統, 貪求個人地位的提升. 他們善於強調生活小節, 小題大做, 定下諸多規矩, 成為令人難擔的重擔. 他們標榜禮儀的律例, 視之為道德的規律, 強調使人望而生畏的律法, 最後連道德規律也日漸式微. 撒都該人嘲笑法利賽人過於執著潔淨的規矩, 拘泥小節, 他們卻對屬靈的生命無動於衷, 不相信永生. 他們推崇道德, 自己卻過著安逸放縱的生活. 他們對羅馬政權的專制統治逆來順受, 因而贏得羅馬官方的好感. 77 路加身為歷史學家, 仔細記載約翰開始先知事工的明確時間. Arndt, Luke, 102. Shepard, The Christ,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1 頁
32 賀納 (Hoehner) 對基督事工的年代問題有十分詳盡的討論. 提庇留執政的年期十分重要, 有助於我們斷定基督生平中所有事件發生的時間, 賀納 (Hoehner) 指出 : 路加福音 3:1-3 提到, 提庇留在位第 15 年, 神的話臨到在曠野的施洗約翰, 他就往約但河一帶地方去, 宣講悔改的洗禮, 使罪得赦. 約翰在給衆人施洗的時候, 也給耶穌施了洗, 讓耶穌正式開始他的事工. 由此可見耶穌是繼約翰公開傳道之後才開始傳道事工. 由於路加采用世俗歷史的年代記錄方法來確定約翰開始傳道的時間 ( 他卻沒有用同樣方法來確定耶穌開始傳道的時間 ), 因此我們必須確定約翰是在那時開始傳道. 這樣我們便可以斷定基督開始傳道的 開始期 (terminus a quo). 路加福音 3:1-2 列出六個年代記錄的標誌. 其中五個標誌只能提供頗為籠統的時間範圍 : (1) 彼拉多在主後 26 至 36 年尾或 37 年初作猶大巡撫 ; (2) 希律安提帕在主後 39 年被罷免 ; (3) 腓力在主後 34 年逝世 ; (4) 亞比利尼的分封王呂撒聶的年代無法確定 ; (5) 該亞法從主後 18 年起作大祭司, 最遲至主後 37 年的逾越節. 因此約翰開始他的傳道事工的期間是在主後 26 至 37 年這段期間. 至於確切的時間則是提庇留第 15 年, 這年份可以有下列五種解釋. 第一種計算方法是 : 路加是從提庇留作亞古士督的攝政王算起. 根據 Velleius Paterculus 第二卷 121 頁, 莫森 (Mommsen) 推算提庇留是在主後 11 年被任命為攝玫王, 那麽主後 25/26 年就是提庇留執政的第 15 年.... 第二種方法是 : 路加從尼散月 1 日算起, 因此提庇留第一年是從主後 14 年八月 19 日至主後 15 年尼散月 1 日. 那麽提庇留第 15 年就是主後 28 年尼散月 1 日到主後 29 年尼散月 1 日, 或作主後 28 年四月 15 日至主後 29 年四月 15 日.... 第三種方法是 : 由羅馬皇帝亞古士督到尼爾瓦 (Nerva) 執政期間沿用先前在叙利亞的西流基王朝的曆法. 而這些羅馬皇帝的統治年間是元月 (Tishri)1 日算起, 正如先前在叙利亞的西流基王朝一樣. 因此, 提庇留第一年應該是主後 14 年八月 19 日到 14 年元月 (Tishri)1 日, 那麽提庇留第 15 年就是主後 27 年元月 1 日到主後 28 年元月 1 日 ; 或作主後 27 年九月 21 日到主後 28 年十月 8 日.... 第四種方法是 : 路加使用了羅馬皇帝 Julian 的曆法. 倘若提庇留即位那年不算在內, 那麽提庇留第一年就是從主後 14 年八月 19 日到十二月 31 日, 而提庇留第 15 年就是主後 28 年一月 1 日到十二月 31 日. 然而倘若提庇留即位那年亦算在內, 那麽他即位那年就是主後 14 年八月 19 日到十二月 31 日 ; 而提庇留第 2 年就是主後 15 年一月 1 日到十二月 31 日 ; 因此提庇留第 15 年就是主後 29 年的一月 1 日到十二月 31 日.... 第五種方法是 : 路加使用的一般的羅馬曆法. 因此提庇留第 15: 年就是主後 28 年的八月 19 到主後 29 年八月 18 日. 盧文 (Lewin) 指出 : 提庇留在主後 14 年八月 19 日即位後一直執政在路加的時代是人盡皆知的事實, 正如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在我們這時代依然在位是人盡皆知一樣, 因此我們不可能用其他方法來推算提庇留的在位時期. 總結以上五種觀點, 第一, 二種方法都說不通. 倘若我們認為主耶穌是在主後 30 年被釘十字架的時間, 那麽較可取應的是第三種方法. 換言之, 約翰開始傳道事工的時間是在主後 27 年的九月 21 日至主後 28 年十月 8 日之間. 根據這看法, 耶穌的傳道事工約為兩年. 可是倘若我們認為耶穌是在主後 33 年被釘十字架的話, 那麽第四, 五種方法則較為可取. 而約翰的傳道事工應始於主後 28 年八月 19 日至主後 29 年十二月 31 日這段期間. 筆者認為基督的傳道事工至少應有三年時間, 而他應是在主後 33 年被釘十字架. 因此, 第四和第五種方法最符合經文的年份紀錄標誌 ; 况且這兩種方法亦是當時常用的計算年份方法. 所以約翰的傳道事工應始於主後 29 年. 此外福音書給我們的印像是耶穌是在約翰開始他的事工後不久便受了約翰的洗, 並且開展他的事工. 倘若我們接受上述的結論, 就是約翰在主後 29 年開始他的事工, 那麽便有理由推論耶穌大概在同一年或稍後開始他的傳道事工. 78 路加不僅提及當時統治巴勒斯坦的執政者是誰, 也提到大祭司是有極大權威的宗教領袖. 路加福音 3:2 提到亞那與該亞法. 亞那繼承父親的世襲大祭司職份, 是以色列認可的正統大祭司. 後來亞那被羅馬罷免, 他兩名兒子先後繼任大祭司, 最後由他的女婿該亞法接任. 羅馬官方只承認該亞法為合法的大祭司, 猶太人卻依然所承認亞那的大祭司地位, 以致他仍可在幕後執掌實權.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2 頁
33 路加告訴我們 : 神的話臨到他 ( 約翰 ) ( 路 3:2). 同樣的話出現在哈該的預言 ( 該 1:1), 撒迦利亞的預言 ( 亞 1:1), 以及瑪拉基的預言 ( 瑪 1:1) 的引言之中. 先知向以色列國宣告神的信息時, 經常使用這種宣告. 可見約翰是承接這三位被擄後的先知, 向以色列國宣告神的話. 他是以神的使者的身分而來, 他的任務是向神的子民宣講神的信息. 約翰沒有像被擄後的先知那樣在皇宮或耶路撒冷城中事奉, 曠野就是他的事奉地點. 他過的生活, 反映他是在當時的一般宗教制度的規範以外. 他的使命並不是要改善當時一般的宗教制度, 而是要建立一群分別為聖, 歸向神的子民. 費爾貝恩 (Fairbairn) 如此描述約翰 : 耶穌的成長過程並不是匆忙或勉強的, 乃是從容不迫, 自然而然的. 他在拿撒勒住了三十多年, 直至他長得體格壯健, 成為儀表不凡的堂堂男子. 他知道一鳴驚人的時刻已到. 宣告他來臨的先鋒來自約旦河和死海一帶的曠野, 是一位新興的先知, 他有古代先知的言行舉止和靈力, 又有切合當代的言論和宗旨. 他不是油腔滑調的文士, 不是盛氣淩人的祭司, 不是華麗盛裝的朝臣, 乃是生活簡樸的曠野之子 ; 身穿粗糙的駱駝毛衣服, 腰束皮帶, 吃的是蝗蟲和野蜜. 他有堅强刻苦的獨處精神, 甘於在獨處時用心靈領受神的啟示. 他自稱為呼喊者的 聲音, 然而他並不像那先知從前在山洞裏聽到的微小聲音, 卻像崩山碎石的風與火, 預示著經過烈火狂風之後在寂靜中隨之而來的微小聲音. 衆人從約但河一帶蜂擁而來聽他講道, 在耶路撒冷名噪一時. 甚至那時的撒都該人, 法利賽人, 文士與祭司, 民衆與罪人都慕名而來向他討教, 儘管他們對他只存姑妄聽之及姑妄信之的態度. 施洗約翰名聞遐邇, 遠至拿撒勒的這位木匠耶穌亦渴望能一睹他的風采. 自父親約瑟離世後, 他一直肩負養家的重任 ; 現在時候已到, 他不再是約瑟的兒子而已, 應當要勇往直前, 表明他是神差遣的彌賽亞 先鋒傳達信息 21 太 3:1-6 ; 可 1:2-6 ; 路 3:3-6 對觀福音書的三位作者尚未介紹耶穌基督的傳道事工之前, 先向我們介紹他的先鋒施洗約翰和他的工作地點. 馬太說施洗約翰 出來, 在猶太的曠野傳道 ( 太 3:1) 路加告訴我們 他就來到約但河一帶地方 ( 路 3:3). 約翰是祭司的兒子, 很可能曾打算繼承父親的祭司職份, 在聖殿中事奉. 然而神卻呼召約翰, 離開當時猶太人的宗教中心, 開展獨特的事工. 因此約翰是在既有的宗教制度之外另起爐灶, 他有他自己獨特的工作地點, 他有他自己獨特的宣講內容. 三卷對觀福音書的作者都十分謹慎地處理約翰在 舊約 預言中的地位. 他們均引用 以賽亞書 40:3-5 來解釋約翰的事工. 先知以賽亞在 以賽亞書 四十章向灰心喪志的國民宣講安慰的信息. 那時北國已亡國被擄, 南國亦面對類似被擄和流亡的威脅, 這國家看不到任何的盼望. 然而神卻差派先知去宣告他的應許 : 以色列人將不再受外邦列國的欺壓, 戰爭將會結束. 神會赦免以色列國所有的罪, 先知應許彌賽亞必將來臨, 必要將他的子民從罪惡中救贖出來, 拯救他們脫離外邦列國侵略者的欺壓. 先知指出, 彌賽亞來臨之前必有一位先鋒出現 ; 他要在曠野宣告彌賽亞的來臨. 先知又說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不會聽到這先鋒的聲音, 要在城外的曠野才可以聽到他. 這一點實在有重大意義, 因為在聖殿最初建成的時候, 神的榮光充滿了聖殿, 聖殿就是神的居所 ( 代下 5:13-14). 因為以色列人頑梗悖逆, 神的榮光便離開了聖殿. 先知以西結描述神的榮光怎樣離開聖殿和以色列國 ( 結 10-11). 因子民犯罪作惡, 神不得不離棄他們, 並向以色列國施行審判, 這審判包括尼布甲尼撒王的侵略, 耶路撒冷的被毀, 和以色列人被擄. 當神向他的子民回心轉意的時候, 他會在耶路撒冷與聖殿以外向他們說話. 正當約翰以彌賽亞的使者身分出現的時候, 神的計劃便展開了. 約翰並沒有穿有生以來就有權穿的祭司寬袍, 他穿的是以先知的服飾. 馬太指出 : 這約翰身穿著駱駝毛的衣服, 腰束皮帶. ( 太 3:4) 駱駝毛的衣服相當於 舊約 的先知披麻舉哀, 宣告神的審判 ; 約翰也沒有腰束光彩奪目的祭司腰帶 出 28:8, 而是束上一條樸實無華的皮帶 ; 他吃的不是供獻者給祭司的肉所作的佳肴, 而是曠野中的蝗蟲野蜜. 普朗莫 [Plummer]) 指出 : 約翰刻意效法先知以利亞的榜樣 王下 1:8, 他們同樣穿粗衣麻布, 過著刻苦禁欲的生活 ; 同樣地與世隔絕, 不亢不卑 ; 同樣以勇者不懼的精神對君王和民衆直斥其非. 他勇於面對希律與希羅底, 直斥其非, 正如以利亞勇於面對亞哈與耶洗別, 直斥其非. 這兩位先知以簡樸的生活, 來抗衡當時腐敗糜爛的社會. 約翰跟以利亞最大的分別是, 他不像以利亞那樣消極悲觀, 反而宣講滿有盼望的信息. 按照 馬太福音 馬可福音 和 約翰福音 的記載, 約翰和以利亞一樣, 令人觸目驚心 ( 王上 17:1). 約翰一登場便已長大成人, 整裝待發. 他刻苦禁欲的生活, 絕非矯情僑裝,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65.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3 頁
34 乃是真情的流露, 使他的事奉打動人心. 在那些放縱情慾的濁世中, 看到約翰竟然能夠攻克己身, 往往會令人肅然起敬. 80 約翰以先知的姿態出現, 福音書稱他為施洗約翰, 而非先知. 約翰向民眾傳講悔改的洗禮, 他們對宗教儀式上的潔淨禮早已十分熟悉. 希臘文 Baptizo 一字的字根是 Bapto, 字面意義是浸或染, 是漂染行業的常用字. 未加工的布料先要漂白後才能染色. 此字所强調的, 不是浸染的過程而是最後的結果. 還未加工的羊毛所編織成的布料一般色澤較為暗晦, 需要洗淨. 羊毛布料經過漂白染色, 外貌完全改觀, 由暗晦的色澤成為耀眼的潔白. 這就是 Baptizo 一字的字面觀念. 正如任何一種語言一樣, 字詞都有其字面的意義, 也有其引申的象徵意義 ; 而且引申的意義通常會蓋過它的字面意義. 正如鐵的字面竟義是指一種金屬, 但我們亦可用它的引申意義, 指一個人有鋼鐵一般的意志 (iron will), 或是形容鐵腕統治. Baptizo 這字的用法也是這樣. 這字可引申作身分的改變, 外貌的改變, 甚至關係的改變. 在猶太人心目中 Baptizo 這字既有潔淨的意義, 也意指新的身分, 新的關係. 舊約 的潔淨禮儀經常要用水潔淨. 利未記 14:7 灑血潔淨, 利未記 15:8 指出不潔淨的人必須用水洗澡才可以除去不潔, 與人恢復正常來往. 利未記 16:4, 大祭司在執行贖罪日的職務之前, 必須先用水洗身, 這自潔的動作不僅象徵大祭司脫離禮儀的不潔, 也象徵他被分別為聖歸給神使用, 能代表以色列全國執行他特殊的贖罪職務. 用水作禮儀上的潔淨, 象徵潔淨, 象徵分別為聖. 故此, 所有皈依猶太教的人都必須接受潔淨禮, 象徵他從異教中分別出來, 領受新的身分.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按利未記律例的規定, 任何沾染不潔的人, 在獻祭之前要先浸水行潔淨禮. 還有, 任何外邦人若要皈依猶太教成為 歸義之人 或 歸約之人 (Gerey hatstsedeq or Gerey habberith) 均必須通過割禮, 潔淨的洗禮, 和獻祭這三大禮儀, 才可以正式享有以色列人的特權. 受浸的潔淨禮象徵道德上的不潔 ( 相當於利未記律例中的不潔 ) 已被除掉. 81 通過潔淨的洗禮而皈依猶太教的人, 潔淨禮象徵他已斷絕從前的種種關係, 包括他以前所信奉的假神. 從今以後他便加入以色列的民衆, 信服以色列人敬拜的神. 根據 利未記 14:7-8 與 民數記 19:18-19, 在 舊約 中可以用水灑在不潔之物之上. 此外, 根據 利未記 11:32 或 列王記 下 5:14, 不潔之人或不潔之物可以浸在水中. 舊約 重視的, 並不是灑水或浸水的方式, 而是水所象徵的意義. 到了 新約 時代, 猶太人仍然很看重禮儀上的潔淨 ( 可 7:4-8). 猶太人頗熟悉潔淨的洗禮這觀念, 約翰亦給衆人施洗. 但根據下列幾個重要原因, 可以斷定約翰的洗禮並不是 舊約 的潔淨禮儀. 經文沒有說約翰是執行祭司的職務, 沒有說約翰按照律法的規定施行潔淨禮. 經文特別指出約翰宣講 悔改的洗禮 ( 路 3:3), 有別於舊約中潔淨的洗禮. 約翰的洗禮有四大特點 : (1) 是為了預備彌賽亞的來臨 ( 太 3:2). (2) 是為了衆人的不潔而施行 ( 可 1:5). (3) 要求受洗者先要認罪悔改 ( 可 1:4). (4) 是為了使罪得赦 ( 可 1:4). 約翰一開始便傳揚 悔改 的信息 ( 太 3:1): 悔改 是一個很重要的 舊約 真理. 神在 申命記 28 章清楚地啟示神和子民怎樣交往的原則 : 人若是遵從神的誡命, 便能蒙神祝福 ; 人若是不遵從神的誡命, 便要接受管教. 管教的頂點, 是神將他們的國家交給外邦人, 讓他們國破家亡, 被分散到萬民中, 被擄受苦. 神又在 申命記 30 章進一步啟示, 這管教將會持續, 直至他們全國遠離罪惡, 歸向神, 遵從他的誡命 (2 節 ). 悔改就是要回轉歸向神. 人只要聽從神的話, 便可以蒙神祝福, 印證神是信實守約的神. 人若是遵從神的誡命, 神便會回心轉意, 再度祝福他們, 從他們萬民中把他們再召集回來, 歸回故土. 神會讓他們的心靈受割禮, 除掉他們中間的罪惡不潔. 上述的原則在 舊約 中屢見不鮮. 神先後差遣衆多先知, 三番四次警告國民, 神的審判將會臨到他們. 眾先知又勸勉全國民衆必須歸向神, 才能避免神的審判. 然而, 人民頑梗悖逆, 不肯悔改, 神的審判終於來臨, 北國以色列亡國, 被擄至亞述. 神又差遣眾先知勸勉猶大國歸向神, 免致遭受類似的審判. 神應許說, 即使以色列人不聽從神的話而招致審判, 假如他們後來悔改歸向他, 神仍會差遺彌賽亞來祝福他們. 可見當約翰呼召國民悔改的時候, 他正繼承舊約眾先知的使命. 他的傳道事工亦符合 申命記 28, 30 章中關於神和聖民彼此相處的原則. 神的子民必須立志離棄罪惡, 歸向神, 尋求他的赦免, 等候彌賽亞的來臨. 神曾對所羅門說 :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 若是自卑, 禱告, 尋求我的面, 轉離他們的惡行, 我必從天上垂聽, 赦免他們的罪, 醫治他們的地 ( 代下 7:14). 約翰呼召民衆悔改, 同樣是以代言人的身分, 要求民眾承認所犯的罪, 轉離惡行, 用信心歸向神, 按照神的誡命行事為人, 表明對神的順服. 馬可指出約翰 傳悔改的洗禮, 使罪得赦 ( 可 1:4). 悔改的洗禮, 使罪得赦 一方面意指罪得赦免, 是洗禮的即時果效 ; 另一方面意指洗禮只是一個預備的儀式, 最終的結果是將來罪得赦免. 問題是 : 洗禮是否象徵即時的赦罪? 還是保證將來必蒙赦罪? 筆者認為後者似乎較合理 ( 見 Alfred Plummer,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London:Robert Scott, 1928, 27.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273.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4 頁
35 史偉特 [Swete] 馬可福音 1:4 的注釋 ). 耶路撒冷的西裏爾 (Cyril of Jerusalem) 將約翰的洗禮和基督教洗禮作出比較, 指出約翰的洗禮 使罪得赦 (Catech. XX.6; comp. iii. 7). 可是經文沒有表示洗禮可以産生這種果效. 特土良 (Tertullian) 指出 悔改的洗禮, 使罪得赦 指的是將來的赦罪, 也就是後來在基督裏所帶來的赦罪 (De Bapt. X.). 安波羅斯 (Ambrose) 認為約翰的洗禮是 悔改的洗禮, 基督教的洗禮是 恩典的洗禮. 他對赦罪何時生效的問題, 卻持開放態度. 假如約翰聲稱他可以赦免人的罪, 難道當時沒有人質疑他的權柄? 連主耶穌都受到這樣的質疑 ( 太 9:3; 可 2:7; 路 5:21; 7:49). 假如約翰的洗禮有使罪得赦的果效, 主耶穌有理由去受他的洗嗎? 筆者認為約翰洗禮的主要用意, 是預備人心迎接彌賽亞的國度, 這解釋亦很配合彌賽亞事工的開始. 對當時所有人來說 : 預備迎接神的國, 最實際的行動就是悔改. 彌賽亞當然毋須悔改, 卻仍可以受洗, 為神的國度作好準備. 約翰的洗禮使人從罪惡中分別出來, 接受救恩 ; 耶穌受約翰的洗卻使他從世人中分別出來, 成為賜予救恩的彌賽亞. 82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約翰傳講的信息是悔改的洗禮, 與猶太人熟悉的潔淨洗禮截然不同. 洗禮這儀式並不是一個新的觀念, 因為耶和華曾藉著先知以賽亞說 : 你們要洗濯, 自潔 ( 賽 1:16). 猶太人以洗濯的方式除掉各種禮儀上的不潔 ( 出 19:10; 利 15). 人若想要皈依猶太教, 必須先通過洗禮, 才能成為猶太人的一份子.... 洗禮象徵著道德上得著徹底的潔淨. 洗禮又是在衆人面前認罪, 並且表明需要彌賽亞作救主. 接受洗禮者首先要表明他有真誠悔改的表現, 就是對罪的痛悔, 以及轉離惡行的決心. 洗禮表明一個人宣告效忠於那快來的彌賽亞. 約翰的洗禮並不是一項新的禮儀, 並非保證罪得赦免, 只以悔改認罪為基礎, 預備接受彌賽亞的赦罪之恩 ( 可 1:4; 路 3:3). 這種洗禮對猶太人來說, 是一項奇耻大辱, 由於他們不能慰受被當成外邦人一樣, 公開受洗, 認罪悔改. 尼哥底母也刻意反對此種禮儀. 83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 : 約翰的洗禮, 形式上與愛色尼派的入教潔淨禮和皈依猶太教的潔淨禮頗為相近, 實質上卻有其獨特的意義. 約翰洗禮的重點, 是認罪悔改, 象徵其屬靈的實質意義, 承認罪惡, 轉離罪惡, 接受善行, 選擇善行. 根據 你們要洗濯, 自潔, 可以看出這種關聯. 84 由此可見約翰並不是能赦免罪疚的主, 他只是介紹民衆認識和跟隨那位赦罪的主. 約翰用十分迫切的語氣傳道, 解釋為什麽民衆必須立即悔改, 因為 : 天國近了 ( 太 3:2): 近了 的意思是, 惟一攔阻神國立即降臨的因素, 就是全國仍未悔改. 依德軒 (Edersheim) 解釋 神國 一詞的含義 : 根據拉比的看法 : 國度, 神國, 神的國 ( 根據 彌迦書 4:7 的 他爾根 (Targum) 對 耶和華的國 這名詞的注解 ) 名稱不同, 意義卻一樣. 事實上, 猶太人以 天 來取代對 神 的稱呼, 是因為想避免妄稱神的聖名. 這大概是為什麽 神國 只在 馬太福音 出現的原因. 而 神國 也跟地上的世界形成鮮明對比, 言下之意就是 神的國 以超然的方式來到世上.... 我們若參照有關神的國的經文, 便會發現, 在猶太人心目中 : 神國 並不是指某一段特定的時期, 而是指神的治權 在世上被公認, 彰顯, 最後圓滿實現. 85 依德軒 (Edersheim) 又補充說 : 國 這一字在 新約 中共出現了 119 次. 若分析這 119 段經文必會發現 : 國 的意思包括不同的意義 : 神的治權 [34 次 ]; 在基督裏和藉著基督顯明出來 [17 次 ]; 是明顯的 [11 次 ]; 儘管有攔阻仍能漸漸增長 [24 次 ]; 在基督再來時會取得最後勝利 [12 次 ] ( 末了 ); 在將來的世代中將會圓滿實現 [3 次 ]. 由此可見, 約翰宣告天國近了, 實在有十分深遠的意義 ; 約翰跟 舊約 先知一樣, 不知道在耶穌基督第一次來臨和第二次以得勝姿態再來之間有一段頗長的中間階段. 約翰的使命是要呼召以色列全國降服在神的治權之下, 這就是基督快要顯明的神國. 他一方面呼召他們要悔改, 要心意更新. 另一方面又將他們引向基督, 要他們認識並接受基督尊貴的身分與職份. 我們也許可以將這兩個 Plummer, Matthew, 22. Shepard, The Christ, 63.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74.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5 頁
36 意思合而為一, 成為這樣的呼召 : 你們要心意更新, 要悔改, 不單是遠離過去罪惡的生活, 並且要以更新的心意歸向基督. 約翰所要求的回應行動, 就是象徵心意更新的 悔改的洗禮. 86 舊約 聖經 認定神在一個永恆與普世的國度中掌權作王 ( 代上 29:12; 詩 145:13; 103:19). 神曾與亞伯拉罕立約, 後來特別與大衛立約 ( 撒下 7:16), 因此猶太人一直期待神會差遣彌賽亞來到世上, 使萬有服在神的權柄之下. 猶太人所尋求的, 是建立在地上的國度, 是有形可見的國度, 彌賽亞就在這國度中作大衛家的王, 施行統治, 以致世上出現真正的公義與和平. 先知指出, 基督施行統治, 地上顯明神的永恆治權 ( 亞 14:9; 摩 9:11; 彌 5:2; 賽九 6). 猶太人很可能正在期待一位政治上的彌賽亞出現, 拯救他們脫離羅馬人的轄制, 但是約翰卻以舊約先知的身分宣告, 從前眾先知所預言的國度近了, 神在聖約中應許的彌賽亞, 將會在地上建立一個有形的國度, 並要作王掌權, 實現神與大衛立約的應許, 就是大衛的子孫中間將有一位會登上大衛的寶座, 作大衛家的王. 約翰說這個國度近了. 這光榮的應許足以激勵全國上下悔改. 約翰這項宣告引致群情汹涌. 馬可福音 指出 : 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 都出去到約翰那裏 馬可福音 1:5, 他們甘願一起受約翰的洗. [ 約翰的洗禮 ] 象徵另一項重要的事實 ; 受洗的人不僅有悔罪的心, 並且有期待的心, 懷著極大的盼望, 願意分別為聖. 他們組成一個信仰群體, 離棄他們的罪, 摒棄了猶太教的形式, 不再像以前那樣期待政治上的彌賽亞. 他們真正期待的是將要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洗的彌賽亞來臨. 從這角度來看彌賽亞的洗禮, 與希伯來人所重視的傳統習俗息息相關. 摩西從山上下來, 使民衆分別為聖, 吩咐他們洗淨自己的衣服. 當外邦人要皈依猶太教, 成為猶太人一份子的時候, 必須行潔淨禮. 洗禮對我們來說不過是一個經歷的象徵 ; 可是對他們來說, 洗禮卻是顯明永恆真理的記號. 87 約翰就這樣召集了一群人, 他們都相信約翰傳的道和應許, 滿心期待彌賽亞的來臨. 這位彌賽亞將會使他們的罪得赦免, 會建立一個和平公義的國度, 讓他們可以享受神國的福份. 3. 先鋒的解釋 22 太 3:7-10; 路 3:7-14 約翰的傳道事工立刻吸引了一群跟隨者, 路加福音 記載衆人都出來, 要受他的洗. 這位偉大的先知的預言沒有白費心機. 他果然打動了歷世歷代一直心硬的人心. 在猶太全地終於出現了新的盼望, 人民重新感受到對神的敬畏. 以色列民衆開始懊悔他們所犯的罪, 覺悟到他們沒有真心真意地作神的子民. 約但河一帶傳出呼喊者的聲音, 震懾耶路撒冷的心靈, 止息了祭司與文士間的紛爭. 就在這輝煌的時刻, 全國上下如夢初醒, 覺悟必須要一心一意的相信神, 除神以外別無他神. 他們不再將焦點集中於反對象徵羅馬帝國的鷹像, 不再將焦點集中於抗議該撒的像僭越神的治權和公義. 群衆自城鎮與鄉村湧出, 如同潮水一般, 猶太和加利利, 比利亞和約但河東岸,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 祭司和利未人, 文士和長老, 稅吏和皈依猶太教的外邦人, 羅馬士兵與希律的衛兵, 都一起來, 聽這先知傳道, 承認他們的罪, 並且受洗, 領受新的生命. 88 這些民衆主要可分為兩類人. 第一類是當時的宗教領袖.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到約翰施洗的地方 ( 太 3:7). 這些自以為義的宗教領袖們認為神早已悅納他們. 因此他們否認自己需要認罪和神的赦免. 他們又認為既然一生下來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自然會蒙神悅納, 早已成為神的國度的一份子.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表面看來, 路加所記載的, 不僅是約翰開始的傳道, 而是他所有講道的摘要. 他呼召聽道的群衆要悔改, 又為他們施行悔改的洗禮, 這些都是他傳道的特點. 這些人肯認罪, 但由於他們一直活在安逸與自義的生活中, 他們會不會真的明白拒絕神國度的嚴重後果? 他們是否真的心存敬畏? 假定答案是肯定的, 他們不只在言語和舌頭上悔改, 更會真心真意地悔改, 結出善行和可見的果子. 若他們按照當時一般人的看法, 以為神盛怒的杯只會向外邦人傾倒, 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一定會逃過神的忿怒. 正如猶太人的 他勒目 所說 : 地上各國的 黑夜 ( 賽 21:12), 恰巧是以色列的早晨? 因為一般猶太人均有一個根深蒂固的信念, 認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血緣後裔, 在未來的世代中, 所有以色列人都會有份於神的國度 (Sanh, x. 1). 這種思想不單出現在新約中, 也可以在斐羅和約瑟夫的著作, 以及許多拉比文獻中可以找到. 先祖們的功德 是拉比們的口頭禪. 他們甚至相信亞伯拉罕正坐在地獄 (Gehenna) 的門口, 拯救所有的以色列人, 使他們不致落入可怕的地獄中. 他們相信所有以色列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有尊貴的地位, 任何皈依猶太教的外邦人都望塵莫及. 89 Ibid., 270.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74.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76.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6 頁
37 約翰看出他們拒絕他傳的道, 稱他們為 毒蛇的種類 ( 太 3:7). 根據律法, 毒蛇是不潔的動物, 任何被它碰過的東西都會沾染不潔. 約翰稱他們為毒蛇, 意思是說他們是不潔的, 又在跟他們來往的人中間散播不潔. 他們散播錯誤的教訓, 使人以為只要憑著亞伯拉罕的血緣關係, 就可以進入神國. 約翰駁斥他們的錯誤, 提醒他們, 神能從這些石頭中, 給亞伯拉罕興起有生命氣息的後裔來. 約翰大概正指著河邊的石頭, 也許是以色列人神蹟地過了約但河後, 約書亞在歇息時曾立石為記的那些石頭. 約翰藉此鄭重地警告他們, 神可以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神的確曾在本來心硬的外邦人中間, 興起屬靈的以色列, 成為神的兒女, 得以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他們應該知道, 人心中必須要有亞伯拉罕那樣的靈, 才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 單憑跟亞伯拉罕的血緣關係, 絕不能有份於彌賽亞的國度. 他進一步警告他們, 彌賽亞已把審判的斧頭放在樹根上, 所有不結好果子的樹, 不管是國家還是個人, 他都會把它砍下來, 丟在火裏. 約翰為主大發熱心, 以强烈和鮮明的形像, 為了人在道德上的沈淪而大聲疾呼, 振聾發聵, 振奮人心. 90 約翰要那些宗教領袖們悔改, 並且用行為表明他們有真誠的悔改, 他勸導他們 :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 與悔改的心相稱 ( 太 3:8). 約翰用迫切的語氣傳道, 因為他呼召衆人悔改, 同時指出神的審判已迫在眉睫 :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 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10 節 ). 這宣告與 舊約 啟示的一貫主題十分吻合, 就是彌賽亞會以審判之主的身分出現, 從他的國度中除淨一切的罪惡. 大衛在 詩篇 24:3 發出下列的問題 :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 誰能站在他的聖所? 大衛的意思是, 在彌賽亞來臨的時候, 誰能蒙他悅納, 可以進入他的國度呢? 答案 : 就是手潔心清, 不向虛妄, 起誓不懷詭詐的人. (4 節 ). 以西結書 20:34-38 詳細地描述審判的過程. 彌賽亞來臨時, 將會對以色列施行的審判, 約翰勸諫這群宗教領袖們, 要用行為表明他們內心真誠悔改, 藉此逃過神的審判. 來聽約翰傳道的還有第二類人,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在他的聽衆中, 有很多是稅吏與罪人, 外邦人, 撒馬利亞人, 士兵, 及社會各階層的人. 他傳的道既平易近人, 又感人肺腑. 因著他誠懇的講道 ; 很多人都心悅誠服, 其中不少群衆三番四次懇切求問 : 這樣, 我們當作什麽呢? 當衆人趨前要認罪和受洗時, 約翰告訴他們悔改後應有的一些生活原則, 又逐一指出他們在各階層中必須克服的罪. 那些有能力周濟窮人的, 必須採取具體的行動, 將他們的衣物和食物分給有需要的人. 約翰曾指出法利賽人的罪是自以為義, 自恃於他們的傳統, 享受階級特權. 這些法利賽人甚至不屑問約翰他們該作什麽. 稅吏是被蔑視的階層, 他們投標, 從羅馬政府取得收稅的特權, 濫收稅款, 超過規定的稅額. 約翰指示他們說 : 除了例定的數目, 不要多取. 那些可能是撒馬利亞人的兵丁, 也來問他們該怎麽作, 約翰說 : 不要以强暴待人, 也不要訛詐人, 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 來自不同階層的人都得到特定的指示, 知道該怎樣作出改變, 糾正他們的行為, 表明他們真誠的悔改. 天使曾預言, 約翰將會帶來宗教復興和道德重整, 現在終於應驗了. 91 約翰接納這些被當時社會排斥的人, 視之為已經進入神國的子民. 這些人不像拒絕神信息的宗教領袖, 勇於求問 : 這樣我們當作什麽呢? 路 3:10 約翰對他們和對宗教領袖們都作出同樣要求 : 他們必須結出好果子, 以行為來證明悔改的真誠. 根據 路加福音 3:11, 關心有需要的人, 就是真誠悔改的證據之一. 在 節, 約翰說稅吏按照羅馬官方規定的稅額, 絕不多收, 藉此可以表明他們悔改的真誠. 兵丁不濫用權力, 藉此可以表明他們悔改的真誠 (14 節 ): 不要以强暴待人, 也不要訛詐人, 他們又當以白己的糧餉為滿足. 可見不論是自以為義的宗教領袖, 或是被猶太社會排斥的人, 都無分別, 進入彌賽亞國度的先決條件, 都是要悔改. 4. 先鋒的應許 23 太 3:11-12; 可 1:7-8; 路 3:15-18 約翰傳道, 嚴厲的斥責罪惡, 迫切的勸人悔改, 殷勤地盼望彌賽亞的應許. 對觀福音書的作者以摘要方式, 記載約翰向聽衆傳講的應許. 路加指出 百姓指望基督來的時候 ( 路 3:15). 他們知道約翰所傳的道與彌賽亞有關. 他們心中的問題是 : 會不會約翰就是彌賽亞? 約翰將衆人的注意力從他身上轉開, 移到主耶穌基督身上. 約翰表明自己不過是彌賽亞的僕人. 事實上, 他甚至認為他不配作彌賽亞的僕人, 就是彎腰給彌賽亞解鞋帶都沒有資格 ( 可 1:7). Shepard, The Christ, 64.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7 頁
38 約翰給人施洗, 人人皆知. 約翰的洗禮與事工, 二者關係密切, 洗禮已成為約翰的身分特徵, 以致人人都稱他為施洗約翰. 洗禮畢竟仍是一個外在標誌. 以色列的歷史中曾有過一些獨特的外在標誌. 割禮就是其中一個標誌, 表明人接受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守安息日是另一個標誌, 表明人接受神賜給摩西的律法. 洗禮也是一種標誌, 表明人接受神賜給約翰的信息. 這些外在的標誌, 都是神賜給以色列人的. 彌賽亞來的時候, 他會用新的標誌來辨別誰是神的子民. 根據 約珥書 3:28 與 以西結書 36:25-27 的應許, 神會把他的聖靈賜給凡在彌賽亞國度有份的人. 約翰應許說 : 彌賽亞要來 : 他要用聖靈... 給你們施洗 ( 路 3:16). 真正的彌賽要把聖靈賜給人, 作為神悅納人的標誌. 約翰的洗禮是外在的標誌, 藉此預備人心, 準備迎接彌賽亞. 因此, 約翰不是彌賽亞. 彌賽亞的洗禮不是外在的, 而是內心的標誌. 外在的標誌人人可以仿效, 惟有彌賽亞可以將聖靈賜給凡相信的人, 別人根本無法仿效. 這種獨特的洗禮顯明耶穌是真正的彌賽亞, 藉此辨別出哪些才是真正屬他的人. 約翰指出彌賽亞洗禮的第二部分是 : 他要用... 火給你們施洗 路 3:16. 火通常跟神的審判有關, ( 馬太福立 3:12 以簸箕象徵神的審判. 彌賽亞來施行統治的時候, 他會除掉一切沒有價值, 沒有用處, 沒有生命的東西. 彌賽亞只會讓那些有神的生命的人進入他的國度, 人只要去到彌賽亞那裡, 就奇以得生命. 在約翰的時代, 彌賽亞的觀念早已深植人心, 無須約翰多費唇舌.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在古代會堂的文獻中, 經常引用舊約 聖經 中有關彌賽亞的經文, 我們也經常引用舊約 聖經 中有關彌賽亞的經文, 遠遠超過口口相傳的傳統. 民眾對於彌賽亞概念的認識, 源自會堂的文獻對 舊約 中的彌賽亞經文詳細的分析與教導. 這類的經文共有 456 處 ( 摩西五經有 75 處, 先知書有 243 處, 聖卷有 138 處 ). 古代拉比文獻超過 558 處引用這些經文, 解釋這些經文中有關彌賽亞的教導. 拉比的思想中, 有許多的成份是以舊約 聖經 為根據, 因此也包含了彌賽亞歷史的主要特徵. 我們若仔細查考拉比文獻對舊約 聖經 的引用, 就會發現拉比文獻也同樣符合新約 聖經 中有關彌賽亞的教導. 這些教義包括 : 彌賽亞在道成肉身之前已存在 ; 彌賽亞地位祟高, 超越摩西和天使 ; 彌賽亞具代表性的身分 ; 彌賽亞受難, 被人藐視 ; 為他的子民遭受殘暴的殺害 ; 他為活人死人而成就的作為 ; 他的救贖 ; 他將使以色列複國 ; 他遭受外邦人的棄絕 ; 外邦人承受部份的審判, 悔改歸主 ; 他的律法永遠長存 ; 在末後的日子神的祝福臨到普世 ; 他的國度. 由古代拉比文獻所引用的經文中, 可以清楚看到這一類的教導. 92 在約翰向民衆介紹耶穌就是彌賽亞的時候, 他大可以根據當時人民已有的彌賽亞觀念, 作出進一步的闡釋. C. 王受到認可 (Approval) 藉著洗禮 24 太 3:13-17; 可 1:9-11; 路 3:21-23 根據福音書的記載, 耶穌上一次上耶路撒冷, 是為了守逾越節. 現在十八年之後, 他又長途跋涉地來到耶路撒冷, 為要受施洗約翰的洗. 馬太指出這個明確的目的 : 當下, 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 見了約翰, 要受他的洗 ( 太 3:13, 耶穌年紀 約有三十歲, 賀納 (Hoehner) 指出 : 路加福音 (3:23) 提到耶穌開始傳道的時候 年紀約有三十歲... 耶穌約在主前 5 年 12 月至主前 4 年 1 月之間出生. 倘若耶穌是在主後 28 年的逾越節前受洗的話, 那麽他開始傳道時大概是三十或三十一歲... 但是約翰亦可能在主後 29 年初給耶穌施洗... 於是耶穌便可能在主後 29 年的逾越節前不久開始傳道. 這就是說耶穌開始傳道時年約三十一或三十二歲. 筆者認為較有可能的是... 約翰是在主後 29 年給耶穌施洗, 耶穌在主後 30 年的逾越節前才開始傳道, 那時他年約三十二或三十三歲. 基於下列三個原因, 此一觀點似乎較為可取. 首先, 約翰傳道的事工無須在很短的時間內緊接著連續發生 ; 其次, 耶穌的傳道事工至少有三年時間 ; 第三, 路加用 大約 (hosei) 這字來表明耶穌開始傳道時並非剛好三十歲. 93 耶穌來到施洗約翰那裏, 要受他的洗, 約翰馬上想要攔住他, 因為他看出要來受洗的這一位是沒有罪的主. 約翰一出生就被聖靈充滿, 受聖靈的掌管 路 1:15. 聖靈在約翰裡面動工, 使約翰認出要來受洗的這一位是誰, 知道他根本不需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8 頁
39 要受約翰的洗. 人人都知道約翰的洗禮象徵認罪悔改, 希望使罪得赦免. 耶穌基督是無罪的, 當然無需認罪悔改. 按照約翰洗禮的本質, 耶穌根本無需受洗. 這也清楚地表示耶穌特來受約翰的洗, 是有別於一般接受約翰施洗的人. 施洗者是同一位, 但洗禮的性質卻截然不同 ; 洗禮用的是同樣的水, 但洗禮的意義則有天壤之別. 耶穌受約翰的洗, 是與眾不同的特殊洗禮, 有別於約翰的洗禮, 也有別於今日基督徒的洗禮. 約翰的洗禮和今日基督徒的洗禮也有極大的不同, 參 徒 19:3-5. 約翰知道耶穌無須受他的洗, 也知道他沒有資格給耶穌施洗, 他反而看到他自己應該受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的洗. 約珥書 2 章和 以西結書 36 章的預言彌賽亞來將要用聖靈給人施洗, 約翰在 馬太福音 3:14 指出他和衆人正期待這種洗禮. 耶穌並沒有否認約翰的話, 他承認他是無罪的, 他無須受約翰的洗, 但耶穌見到約翰百般推辭, 便回應說 : 你暫且許我, 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 太 3:5). 約翰一直在期待彌賽亞的來臨, 現在彌賽亞耶穌已經站在眼前, 約翰自然必須服從他的權柄. 如今耶穌正是對約翰作出這要求, 約翰既然知道耶穌的身分, 便應當順服他. 因此, 約翰便聽從耶穌的吩咐, 為耶穌施洗. 耶穌究竟為何要受約翰的洗? 假如耶穌也需要接受約翰這種悔改的洗禮, 就表示他也在期待另一位救主出現, 可以使罪得赦的. 但是一如上述, 耶穌沒有罪, 不需要認罪, 不需要為了期望使罪得赦而受洗. 有人認為耶穌受約翰的洗, 為的是要授職開始祭司的職份. 他們認為, 耶穌當時年約三十歲. 舊約 規定祭司三十歲時, 要接受潔淨禮的儀式, 授職開始祭司的職份. 天父的確使耶穌分別為聖作祭司, 然而並不是照著亞倫的體系作祭司, 而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永遠作祭司 詩篇 110:4. 神頒佈 利未記 的律法, 使祭司職份限於利未支派和亞倫的家族. 耶穌不屬於利未支派, 也不屬於亞倫的家族, 沒有資格按照利未制度的體系作祭司. 因此, 若說他受洗是為了進入他沒有資格參與的祭司制度, 是沒有意義的. 耶穌基督要等到復活以後, 才能得到天父的任命, 按照麥基洗德的體系, 就職作祭司. 因此, 基督受洗, 並不是為了要授職開始祭司的職份. 聖經 指出耶穌受洗是為了幾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要 盡諸般的義 ( 太 3:15).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自從早期教會初期, 便一直有人問耶穌究竟為什麽要去約翰那裡受洗, 亦有人提出很多解釋, 說明為什麽耶穌要像那些需要悔罪的人一般, 去接受象徵使罪得赦的洗禮. 耶穌親自回答他要受洗的真正原因 : 你暫且許我, 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耶穌初生不久, 便受了割禮, 行過奉獻禮 ; 十二歲時, 成為律法之子 ; 他後來又納殿稅, 儘管他是神的兒子, 可以豁免這稅. 耶穌生在律法之下, 理當履行亞伯拉罕之約所有的律例. 根據他日後的教導, 我們知道他來不是要廢除摩西的律法, 而是要成全律法, 並且啟示律法更深層的意義 ( 太 5:17). 耶穌盡其一生成全了律法, 因此他便能救贖凡是在律法以下的人 加 4: 律法規定祭司若要就職, 便必須分別為聖, 先行自潔 利 16:4 ; 可見律法要求一個人在就職之前要行潔淨禮. 耶穌基督被任命的其實是彌賽亞的職份, 而不是祭司的職份. 但為要履行律法的要求, 耶穌便受了洗, 表明他已分別為聖, 蒙神悅納, 可以開始事奉他. 由 約翰福音 1:33-34 可以看出耶穌受洗的第二個原因 : 我先前不認識他 ; 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 對我說 : 你看見聖靈降下來, 住在誰身上, 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耶穌來到約翰那裡, 要受約翰的洗. 約翰受到聖靈的感動, 馬上認出他是彌賽亞 ; 然而約翰尚未得到神的批准, 去向以色列人顯明彌賽亞的身份. 直到聖靈降臨在耶穌身上之後, 約翰才能公開宣告, 他預言要來的那一位彌賽亞已經來臨, 並且開始傳道事工. 可見耶穌受洗是讓約翰可以正式公開, 宣告彌賽亞基督已經來臨. 耶穌受洗又讓他跟那些相信神的以色列人的餘民彼此認同. 約翰的事工使人相信他傳的道和神的應許. 這群相信神的餘民彼此相連的標誌就是約翰的洗禮. 耶穌基督來的時候, 他並不是跟法利賽人, 撒都該人, 希律黨, 或奮銳黨的人彼此認同 ; 而是跟那群期侍神的應許實現的餘民認同. 耶穌受洗又使他跟罪人認同. 罪人來到約翰那裏承認他們的罪, 承認他們需要一位救主, 以一個外在標誌表明他們相信救主會來, 把他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耶穌基督降世, 為要跟世上的罪人認同, 而透過這種彼此認同的關係, 他就可以成為他們的代罪羔羊. 保羅在 哥林多後書 5:21 中指出 : 神使那無罪的, 替我們成為罪, 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以色列人必須按手在代罪羔羊頭上, 與代罪羔羊認同, 也使代罪羔羊與以色列人認同. 同理, 耶穌基督也需要這樣與罪人認同, 當他將自己獻上, 為他們贖罪的時候, 希望他們也可以跟他認同. Shepard, The Christ, 7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39 頁
40 還有, 在耶穌基督受洗的時候, 神用聖靈膏立他, 使他承受彌賽亞的職份. 路加指出 : 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 膏拿撒勒人耶穌, 這都是你們知道的. 徒 10:38 在耶穌受洗之際, 聖靈膏立他接受彌賽亞的職份. 依德軒 (Edersheim) 說得好 : 這河水彷彿是神的國度, 耶穌浸入水中, 彷彿是進入神的國度, 實現了諸般的義 ; 耶穌從水中上來的時候就成為神所任命的, 神所悅納的, 和神所宣告的君王. 他就這樣被聖靈充滿, 去履行彌賽亞的任務. 聖靈完完全全的充滿他, 與他同在 ; 從他的豐盛裏我們都領受了, 而且恩上加恩. 又有聲音從天上來, 向耶穌和約翰宣告說 : 你是 ( 這是 ) 我的愛子, 我喜悅你. 大衛之約的偉大應許, 詩篇 第 2 篇中所宣告的預言就在神宣布耶穌是彌賽亞這一刻終於實現了, 而這也是耶穌的彌賽亞任務正式開始的一刻. 施洗約翰看見了, 就 證明這是神的兒子. 95 耶穌在受洗時, 一直在禱告. 我們不知道他禱告的內容, 大概是將自己交托給神, 求神幫助他遵行神的旨意, 完成彌賽亞的使命. 就在這一刻, 神要向約翰及其他在場者顯明耶穌就是約翰所介紹的彌賽亞, 救主, 和君王. 聖靈降在他身上, 形狀彷彿鴿子 路 3:22. 所有在場的人都看見了這標誌. 此外, 還有一個能聽到的標誌, 有聲音從天上來, 說 : 你是我的愛子, 我喜悅你. 神用聲音印證約翰所介紹的耶穌. 在耶穌受洗時, 天父神正式宣告他的兒子耶穌就是以色列的君王. 耶穌又被聖靈膏立, 為要完成彌賽亞的使命. 天父親自見證他跟愛子之間的關係, 說 : 你是我的愛子. 天父又見證子的一生是蒙神喜悅的 : 我喜悅你. 在耶穌的禱告中, 可以看到基督與天父的關係 : 基督將自己獻上, 為要遵行神的旨意, 完成他的工作. 我們也看見基督與聖靈的關係 : 聖靈降在他身上, 給他事奉的能力. 彌賽亞的先鋒約翰早已預備以色列國人民的心, 迎接這重要的時刻. 神的兒子正式就職彌賽亞, 天父印證了他的身分, 完全認可他的工作. 彌賽亞正式就此登場. 2. 藉著受試探 25 太 4:1-11; 可 1:12-13; 路 4:1-13 神在耶穌基督受洗時, 用聖靈膏立他, 使他有能力去完成神交托給他的彌賽亞職份 徒 10:38. 接下來, 三位福音書作者都見證說, 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 為要顯明他道德上的操守可以通得過考驗, 可以作以色列人的君王. 馬可用僕人的角度描繪彌賽亞耶穌, 因此他說 聖靈就把耶穌催到曠野裏去 馬可福音 1:12. 馬太用君王的角度描繪彌賽亞耶穌, 因此他說 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 ( 太 4:1). 路加則說 耶穌被聖靈充滿 路 4:1.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耶穌受試探的地方是在曠野. 首先的人亞當在環境優美, 豐盛富足的伊甸園裏受試探 ; 末後的亞當卻在荒蕪寂寥, 赤貧饑餓, 只有野獸作伴的曠野中受試探. 根據傳統, 耶穌受試探的地點是在今日的 Quarantania 山區, 座落於猶太平原約但河谷的中, 高 1500 英尺, 距離耶穌受洗的傳統地點約六至八英里, 位於約但河和耶利哥城的西部, 與路加 從約但河回來 的記載相符. 在這荒山野嶺中, 有一些洞穴, 是十字軍時代或其它時期僧侶挖掘棲身之處.... 從耶利哥上耶路撒冷必須走一條崎嶇峻峭的山路, 一般人稱這段路作 上行的血路 (Ascent of Blood), 强盜經常出沒, 為害甚深. 耶穌就是走這條山路上山. 到了山頂便有十分寬廣的視野, 既可遠眺西面的耶路撒冷, 又可遠望東面的約但河谷和摩押平原, 還有北面的黑門山. 在山上還可看到四通八達, 通往 世界各國 的公路. 96 耶穌在曠野度過四十晝夜, 法勒 (Farrar) 對四十這個數目有以下的解釋 : 這個數字在 聖經 中不但經常出現, 並且往往跟試探和懲罰有關. 這明顯是一個神聖和有代表性的數目. 與此不一定有關的是摩西在西乃山及以利亞在曠野的四十天. 97 馬可說耶穌在曠野時, 和野獸同在一處. 法勒 (Farrar) 指出 : 第二卷福音書的作者馬可生動的描述, 耶穌雖然 與野獸同在一處, 但並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正如古時的應許所說 : 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 踐踏少壯獅子和大蛇 ( 詩 91:13). 這應許在基督身上, 和神的兒女身上, 終於應驗了. 98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Shepard, The Christ, 73. Farrar, Life of Christ, 12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0 頁
41 耶穌在曠野時, 又有天使來服事他 ( 可 1:13), 正如神在 詩篇 91:11 所應許一樣. 耶穌在四十天禁食期間似乎沒有餓的感覺, 馬太指出他禁食四十天 : 後來就餓了 ( 太 4:2). 四十天內沒有餓的感覺, 說明靈界爭戰的激烈程度. 法勒 (Farrar) 指出 : 在心境極其興奮和在全神貫注的時刻, 身體的需要似乎受到調節, 甚至令人渾人忘我, 不思飲食. 99 摩根 (G. Campbell Morgan) 指出 : 經文說耶穌禁食了四十天之後就餓了. 似乎在這四十天期間, 他沒有覺察到身體的需要. 由於他十分專注地思想靈界的事, 以致他對身體的需要渾然不覺. 四十天過後, 身體的需要再次復甦, 於是他就餓了. 這種饑餓感絕對不是罪, 是完全正常的需要. 食慾是神所創造, 謀食求生完全符合神的心意. 100 基督被聖靈充滿, 完全按照聖靈的帶領行事. 試探的目的是要彰顯他無罪, 證明他的道德操守, 證明他有資格作救主, 有資格作主. 耶穌在試探中是採取主動的, 他主動逼使撒但去試探他, 以彰顯明他正直無瑕疵品格操守. ( 由此可知為何他要先在曠野禁食四十天, 然後試探才臨到他, 因為撒但一直想避免這場衝突. ) 假如撒但遲遲不肯出手的話, 就表示撒但承認耶穌是無罪的. 華伍德 (Walvoord) 探討撒但的攻擊是否構成真正試探的問題, 他說 : 一般正統基督教神學家都認為耶穌基督從未犯過任何罪. 這是根據他的神性所作的推論, 另一方面也是他有資格上十字架, 完成代贖救恩的先決條件. 若有人認為基督在道德上有軟弱失敗之處, 必須在某種程度上否定他擁有絕對的神性. 正統基督教的神學家又提出另一個問題 : 基督的無罪狀况, 是否與墮落前的亞當一樣? 還是因基督具有神性而有獨特的無罪狀况? 總而言之, 神的兒子是否有可能像亞當那樣受到試探? 是否有可能像亞那樣會犯罪?.... 基督可能犯罪 (peccability of Christ) 一詞代表基督可能犯罪的教義. 基督不可能犯罪 (impeccability of Christ) 一詞代表基督不可能犯罪的教義. 持此二立場者都一致認為基督事實上沒有犯過罪. 他們的分別是, 前者堅持基督是有可能犯罪的, 後者則堅持基督具有神性, 絕對不可能犯罪. 基督不可能犯罪 的教義 (doctrine of impeccability) 最受人質疑之處是, 一個不可能犯罪的基督究竟有沒有可能受到真實的試探呢? 假如他具有完全的人性, 並且有可能受到真實的試探, 這本身不是就證明了他可能會犯罪嗎?... 為了要解決基督能不能犯罪的問題, 我們首先必須探討試探的本質, 然後斷定 可能犯罪 (peccability) 是不是任何真正試探的先決條件. 其次, 我們必須考慮基督本身的獨特因素, 就是他既有神性, 也有完全無罪的人性. 一個不可能犯罪的人究竟是否能受試探? 主張基督從來沒有犯過任何罪的人, 一般都認為基督內心沒有罪性. 所以任何試探臨到他, 都是經由外在的渠道, 而非內在的渠道. 在無罪的人性中, 若是對某些自然的本能不加克制, 會引致犯罪, 但若是內心沒有罪性催促人去犯罪, 在面對試探之時, 將處於比較有利的位置. 學者一般皆認為基督沒有罪性, 另一方面也一致認為基督本人曾經受過試探. 希伯來書 4:15 明明指出此點.... 若要徹底解決 基督不能犯罪 教義的問題, 必須要明白基督的神人二性彼此間的關係. 學者們一致認為, 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分別有其獨立的意志. 他的位格所作的最後決定, 都與他的神性所作的決定相符. 這與 基督不可能犯罪 的教義有密切關係. 基督的人性是可以受試探的, 所以他的人性有可能想作出違背神的旨意的事情. 然而, 在基督的位格中, 人性的意志卻只會順服他神性的意志而不會獨立行事. 所有學者都一致公認基督的神性的意志絕對不會犯罪, 這項特質就成為他位格的特質, 結果就是 基督不可能犯罪. 基督具有人性, 所以試探才會臨到他, 正如 雅各書 1:13 所說 : 人被試探, 不可說 : 我是被神試探 ; 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 他也不試探人. 基督在人生各個方面都受到試探, 惟一的例外是他沒有罪性 ; 另一方面, 他的神性不 Ibid. 詩 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 踐踏少壯獅子和大蛇 路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 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 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Ibid. G. Campbell Morgan, The Crises of the Christ(New York:Revell, 1936, 165.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1 頁
42 可能被試探, 因為神是不能被惡試探的. 他的人性可能受到試探, 但他的神性卻不可能受到試探. 大家都同意此點. 問題是, 基督具神人二性, 倘若他不能犯罪的話, 他有可能受到試探嗎? 答案必然是肯定的. 簡言之, 這問題實際上是 : 人是否有可能嚐試去做不可能的事? 大家都相信這是可能的. 正如用一艘小艇有可能去攻擊龐大的戰艦, 但要打敗那艘戰艦卻幾乎是不可能的. 有可能受到試探, 不一定暗示很容易受到試探. 雖然試探是真實的, 但基督有無限的力量可以抵擋試探 ; 假如這力量是無限的的話, 那麽他就不可能犯罪. 正如薛德 (William G. T. Shedd) 所說, 基督是否有可能受到試探, 取決於他的本性是否容易感受到罪, 而基督不可能犯罪的教義, 取決於他有絕不犯罪的全能意志. 薛德 (Shedd) 指出 : 反對 基督不可能犯罪 之說者, 往往認為此一教義與他有可能受到試探的教義互相抵觸. 他們認為一個不能犯罪的人根本不可能受到罪的試探. 此一說法其實是站不住腳的 ; 這有如聲稱 : 由於一支軍隊是戰無不勝的, 所以就不可能受到攻擊一樣. 基督是否有可能受到試探, 取決於他的本性是否容易感受到罪, 而基督不可能犯罪的教義, 則取決於他的意志. 就是否容易感受到罪而言, 耶穌基督在肉體上和心理上都曾經受過凡人所受的各樣試探, 惟一的例外是他沒有受那些從內在的私欲和墮落罪性而來的試探. 然而他會不會在試探中犯罪跌倒, 則取決於他自願用多少力量去抵擋這些試探. 這些試探是非常厲害的, 可是假如他聖潔的意志有更大的力量, 則再大的試探都無法令他犯罪, 因此, 基督不可能犯罪, 但他仍然有可能受到試探. 基督所受的試探是真實的嗎? 倘若一個不能犯罪的人有可能受到試探, 我們可以說他受的試探是真實的嗎? 倘若他的本性之中沒有任何會對罪作出反應的東西, 我們可以說他受的試探是真實的嗎? 答案必然又是肯定的.... 基督不可能犯罪 的正確教義必須堅持基督受到真實的試探, 因為他具有可能受到試探的人性. 假如他像亞當一樣, 在他裏面的人性沒有受到神性的制約, 那麽基督的人性顯然有可能犯罪. 然而, 由於基督具有神性, 便可以完全排除這可能性了. 基督是全能的, 所以他不可能犯罪. 可能犯罪, 暗示受到試探者有人性的軟弱 ; 他軟弱到一個地步, 有可能去犯罪. 可是基督完全沒有這樣的問題. 假如基督單單具有人性, 那麽他既有可能受到試探, 也可能犯罪. 但是因為他的人性和全能的神性彼此結合, 因此基督不可能犯罪. 我們要小心區別全能的神性和倚靠神充份的恩典 ( 或能力 ) 兩種不同觀念. 全能的神性是指基督有無限的特質, 因此, 他不可能犯罪. 基督不可能犯罪 意指基督沒有犯罪的能力, 倚靠神充份的能力意指他有能力不去犯罪. 神所造有道德觀念的人, 可以倚靠神的恩典, 有能力不去犯罪 ; 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所勝過的每一個試探, 都可以為證. 所有的學者均同意基督有能力不去犯罪, 即使那些認為基督可能犯罪的學者都不例外. 關鍵在於全能的神性和倚靠神充份的恩典 ( 或能力 ) 的分別. 基督具有無限的全能, 足以支持基督不可能犯罪的教義. 我們無須揣測基督的人性若沒有他的神性合一又如何這類荒謬的問題. 事實上基督的人性和他的神性是合而為一的, 儘管他有完全的人性, 卻不可能令他犯罪. 我們可以斷定, 因為基督有全能的神性, 有無限的能力去抵擋試探, 所以他不可能犯罪. 101 依德軒 (Edersheim) 論及基督的本性, 指出 : 基督的人性有可能犯罪, 他的位格卻是不可能犯罪的 ; 因為他的人性跟他的神性不可分割. 若要否定神人二性的聯合, 會淪為涅斯多留主義 (Nestorianism) 的異端. 總而言之, 末後的亞當基督, 具有可能犯罪的人性, 卻是那位絕對不可能犯罪的神子, 既有可能犯罪的人性, 卻又有不可能犯罪的位格. 沒有經歷過道德上的墮落, 卻甘願受制於人性中所有的狀况 ; 他是神人, 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 與我們一樣, 只是他沒有犯罪. 102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提出一個問題, 什麽是試探? 引誘人去行惡, 勾引人去犯罪. 因此試探與試煉不同 : 試煉的目的是考驗, 要考驗一個人的道德修養和品性操守 ; 試探的目的卻是說服人去行惡, 用欺騙的方法, 使人走上毀滅的不歸路. 試煉致力於不要使人受騙, 試探 John F. Walvoord, Jesus Christ Our Lord(Chicago:Moody, 1969,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2 頁
43 卻致力於要使人上當受騙. 試煉為要使人得益處, 讓人認識真正的道德自我 ; 試探為要害人, 使他在不知不覺中陷溺在罪惡之中, 不可自拔. 神試煉人 ; 撒但試探人. 103 他進一步討論試探的形式 : 試探可以透過感官, 想像, 或理性去攻擊人. 若是透過感官, 試探可以引起貪婪, 食欲, 私欲或任何使人情不自禁的獸性欲望, 結果使我們陷溺在肉體的痛苦和罪惡中. 若是透過想像, 試探可以引誘人跌進下列迷惑人的陷阱中, 如驕傲, 野心, 甚或以恩慈的面孔出現而骨子裏卻是既虛榮又千變萬化的利己主義. 若是透過理性, 試探往往使人不信真理, 懷疑良善, 又或者以各類的方式使理智抗拒它很想超越卻未能超越的限制. 因此試探的可以採取人性中高尚和卑賤質素的形式, 然而它顯著的方式是巧妙地魚目混珠. 也許試探最大的威力是透過感官, 想像, 和理性一起聯手同時襲擊一個人的心靈. 104 他繼而分析試探的來源 : 試探可以來自 (1) 自己, 或 (2) 外界因素. 若是前者的話, 那麽它本身往往是邪情惡欲. 若是後者的話, 它本身可能是清白無辜的, 但必須能令人犯罪和驅使人陷入罪中. 假如現在有一個來自外界的試探, 它可能引致三個結果 : (1) 它可能使本來風平浪靜的欲海突然波濤汹涌, 並且化為罪惡的行為 ; 或是 (2) 說服清白無辜的對方, 使他或她犯罪和産生罪疚 ; 又或是 (3) 提供使人成聖的機會. 105 費爾貝恩 (Fairbain) 最後以基督受試探作出下面的結論 : 我們現在可以進一步探討基督受試探和他沒有罪的本性兩者之間的關係. 試探本身暗示 : (1) 被試探者能選擇犯罪或不犯罪.... (2) 被試探者被誘惑去犯的罪通常有騙人的和吸引人的僞裝. 這正是耶穌面對的試探. 在他餓了的時候, 試探便針對他的感官 ; 在他站在殿頂上之際, 至於他所見的現實還是異像並不重要, 試探就針對他的想像 ; 當撒但對他說耶穌若俯伏拜他, 他就把萬國的榮華賜給他, 試探是針對他的理性. 而每一個試探正針對一個主觀上欲望或是需要. (3) 試探者一定是邪惡的, 而被試探者卻可以是清白無辜的. 而基督就是被試探者. 試探來自外界, 不是來自他的內心. 然而這試探卻在他的個人屬靈操練中起了崇高和必要的作用. 試探可以顯明清白無辜的耶穌究竟是一個義人還是罪人, 是聖潔的還是墮落的. 106 三卷對觀福音書的作者們均强調施行試探的那一位. 馬太說他 受魔鬼的試探 ; 馬可說他 受撒但的試探 ; 路加說他 受魔鬼的試探. 他們正要强調, 耶穌在曠野中面對那位空中掌權者, 這世界的王, 路西弗, 早晨之子, 他從天上一度為首的高位墜落, 現在已成為黑暗勢力的大軍的首領. 107 的兒子. 撒但對耶穌說 : 你若是神的兒子 ( 太 4:3, 他指出正表示他承認基督的神性, 換言之他是說 : 既然你是神 撒但要耶穌向他證明他在洗禮時所啟示的身分. 撒但要耶穌證明他日後的傳道事工中所作的自承. 耶穌若要作出證明的話便要照他的建議去作 : 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 路 4:3. 撒但的誘惑是根據耶穌在受洗時天父承認他是神的兒子的宣稱. 耶穌既然是神的兒子, 他當然有一定的特權, 因此他大可以行使這些特權來滿足他的食欲. 換言之, 人最高的善就是滿足一己的欲望 ; 快樂就是使肉身的欲望得到滿足. 言下之意就是人只是血肉之軀而已, 人的肉身欲望必須得著滿足 ; 因此人活著是單靠食物. 這試探其實可以這樣闡釋 : 根據神的安排, 你餓了 ; 但是按照神在此時此刻的安排, 你卻找不到什麽食物來充饑. 所以你現在便可以自己作主 : 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因此魔鬼認為人的生命就是如此, 人對神效忠的惟一理由就是在人有需要的時候神便馬上滿足他任何需要 ; 此外, 人的幸福就在於滿足人性中物質的需要. 108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Ibid., Ibid., Ibid., Morgan, Crises, 157.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3 頁
44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 : 這試探是... 有一定理由的. 以色列人在曠野中被神引導的時候, 也被神供應他們的飲食. 對神的子民是對的事情, 對神的兒子來說總不會錯在那裏. 109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對所有敬虔屬神的人來說 : 人生最大的道德目標就是對神的旨意絕對順服. 神的靈把耶穌引到曠野. 他的環境是神所安排的 ;... 耶穌繼續面對眼前的處境, 表明他絕對順服神的旨意. 110 這次試探的目的是要攔阻耶穌基督, 使他不能順服遵行神的旨意. 他是按照神的旨意去到曠野, 因此他在曠野中所忍受的所有考驗都是神對他的旨意. 他若要滿足他的欲望就是自己作主, 違背神的旨意 ; 這表示他認為滿足一己的欲望比順服神的旨意更重要. 這試探的本質是什麽呢? 它的罪惡在哪裡呢? 假如耶穌吩咐石頭變成食物, 之後又會怎樣呢? 對耶穌來說 : 他若要完成他的使命, 便必須謹守兩個原則 : (1) 他必須接受人性的限制 ; (2) 他必須完全倚靠神. 他若違反其中一個原則, 他便不再是完全的人和神完全的兒子. 因為人不能創造什麽 ; 他必須按照自然律來過活. 他必須要耕種, 收割, 貯藏, 簸穀, 舂碎, 烤烘穀物, 才可以得吃的過活度日. 倘若耶穌這時用神蹟餵飽自己, 他就是脫離在人類中間的人性限制, 也是廢除了他與世人認同的人性. 他雖然有超自然的能力, 但這並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他人的好處而用的. 那一刻他為了救自己向試探屈服, 他就會馬上失去拯救世人的資格. 要活出完全的人性, 必須完全倚靠神, 並且絕對順服他. 完全的神子不能在行事為人上仿似是他沒有天父一樣. 因此他行事為人的選擇不應有自己供應自己的表現, 而應表明他將自己交托給父神. 他用信心勝過試探, 他的第一次的得勝正如他最後的得勝一樣. 111 耶穌引用 申命記 來抵擋試探 ; 申命記 是 舊約 中規範神的子民如何行事為人的書卷. 耶穌說 :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 ( 太 4:4); 申 8:3 ). 耶穌表明自己順服神的旨意, 而啟示神的旨意的是神的話語. 對神話語的順服就是對神的旨意的順服. 他承認至善的人生不是要滿足自己而是要順服神. 他在這試探中表明瞭對神的旨意絕對順服, 以及絕對倚靠神使他甘願順服. 人若要得到別人最大的嘉許, 必須向人宣告他怎樣對自己應有的權利擇善固執來表明他有高尚的人性 ; 然而這位完美的人卻向人宣告人性最高的表現就是放下自己去順服神的旨意, 這是他惟一擁有的權利. 112 列描述 : ( 太 4:5) 用 就 這字表明試探的次序. 魔鬼那時使耶穌站在聖殿的殿頂上. 依德軒 (Edersheim) 對這情景作出下 耶穌所站之處就是身穿白袍的祭司剛退去, 在聖殿中的望樓. 晨曦使大地鋪上一層金黃色. 在耶穌腳下, 祭司在院子裏已獻完晨祭. 厚重的殿門正在慢慢打開, 祭司開始吹響銀號, 召集以色列人前來, 以敬拜神開始新的一天. 若是他就在這刻從天而降, 往祭司與人群中間跳下去的話, 他以這種姿態出現必會引致群衆歡聲雷動! 試想他會受到怎樣的尊崇敬拜! 而他又可以在以色列的信衆面前達到他的目標. 113 在第一個試探中, 耶穌表明了他對神的信靠. 而第二個試探正要考驗他這種信心. 既然耶穌在第一個試探中表明瞭對神話語的順服, 現在撒但就引用神的話要求他繼續順服, 並且接受撒但的建議, 從聖殿頂跳下去. 彌賽亞這樣飛身跳進敬拜的人群中而安然無恙必會使他們歡呼喝采.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 : 第一個試探要他不用倚靠神而行神蹟, 第二個試探卻要他倚靠神去行神蹟. 前者是感官上的試探, 後者卻是訴諸想像的試探. 前者是透過主觀的需要催逼他採取絕自給自足的行動 ; 後者卻利用他跟父神之間的客觀關係和這關係引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93.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303.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Morgan, Crises, 171.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30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4 頁
45 致的後果來催逼他作出對神有絕對信心的行動. 能够以滿有想像力的心靈去愛神到一絲毫沒有半點懷疑的地步, 能够對神有無限的信靠, 以致相信他到一個地步即使從高處跳下去, 他所造的空氣和硬地均會使人平安無事 ; 問世間有那種思想比這更能提升耶穌的心靈進入神聖和無畏的喜樂的境界? 能够在群衆中間從天而降卻又平安無恙地著陸, 問世間那有更大的異像向人顯明耶穌是慈愛的神的非凡使者, 並且又使那位急於令人經歷重生的耶穌不為所動?... 這試探一方面十分强而有力地攻擊那位信靠神的耶穌的心靈, 而另一方面又狠狠地打擊那位常為別人的好處著想的耶穌的內心. 並且這試探又披著神的話語的糖衣外殼 : 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 用手托著你, 免得你的腳碰石頭上. 114 摩根 (G. Campbell Morgan) 指出 : 這試探是想直接逼使耶穌去按照信靠神的原則行事, 因此撒但便刻意選擇聖殿的殿頂作為試探的地點. 撒但要慫恿耶穌在偉大的大衛王之城內, 在敬拜神的聖殿中, 在令人膽顫心驚的殿頂上跳下去. 在這明顯的說話背後有一個間接的暗示 : 就是信靠神最完全的表現就是勇於作出極不尋常的舉動. 115 由於這樣作是有一定的 聖經 根據, 因此我們便要問以下的問題 : 那麽撒但究竟想耶穌犯什麽罪? 這試探的罪涉及他與父神的關係和他的人性. 首先, 這試探要勉强神為耶穌作一些連耶穌自己以前也拒絕作的事情 就是使耶穌成為受超自然力量保護的人物, 因而無須受自然定律的約束 ; 使他成為神蹟之子, 他跟神和自然界之間有異乎尋常的關係. 其次, 這試探使他誤以為自己是神蹟奇事之子, 渾身是令人贊嘆的異能, 並且以引起庸衆的官能刺激和迎合他們的幻想來度日. 116 撒但的意思是, 耶穌既然是神的兒子, 當然有權考驗他的天父. 那要考驗別人的那一位是看自己比對方有更優越的地位. 耶穌若要考驗神的話就表示他不再倚靠神. 正如一個人若要考驗對方是因為他對對方沒有信心. 倘若你對他信心十足的話, 你就不必考驗他. 一個人若要支取神的話語中的應許的話, 他就必須遵行神的旨意. 假如他離棄神的旨意, 他就不能期待神的應許會實現在他身上. 若耶穌聽從撒但的詭計, 他就會得不到神應許的保護. 耶穌以對神單純和絕對的信靠在第一個試探中得勝, 現在面對此時此地的試探似乎是要繼續將信心付諸行動, 這也符合耶穌剛才引用過的經文. 但倘若耶穌真的照撒但的意思做的話, 那才不是信心 更不是出於信心的英勇行為 而是自以為是的推測. 他可能會達到他的目的, 但卻不是神的目的, 也不是按照神的方法. 正如在 聖經 中我們常常看到神的誡命在先, 神的應許在後 ; 前者往往解釋和維護後者. 因此耶穌再次不但沒有被試探擊倒, 反而以對神旨意的絕對順服勝過試探. 117 基督引用 申命記 6:16) 來抵擋這試探 : 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被試探的耶穌再度表明他順服神的話語的權威, 並且接受它是神的旨意 ; 他卻沒有聽從那惡者的詭計. 耶穌不肯去考驗神並非因為他擔心神經不起考驗. 相反, 耶穌對神的信靠是到了一個刻骨銘心的地步, 以致他認為實在沒有必要去考驗神. 耶穌是因為神的話而信靠他, 不是因為他有任何證據, 表明神的信實. 在這試探中, 耶穌對神表明絕對的信心, 他又對神的旨意保持絕對的順服. 摩根 (Morgan) 指出 : 從聖殿的殿頂上跳下去會是試探神的表現, 歸根到底這不但不是信靠神, 而是對神沒有信心的表現. 在我們懷疑一個人的時候我們才會試驗他, 藉此測度他可以被信任的程度. 若以任何方式試驗神都是表明一個人對神存疑. 118 撒但接著帶耶穌上了一座極高的山 : 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 太 4:8. 摩根 (Morgan) 對這情景有以下的描述 : 他帶耶穌上了一座極高的山的頂峰 : 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魔鬼施展怪異的法力, 只是一聲號令之下, 一幅既富麗堂皇又美侖美奐的景像便盡展耶穌眼前... 他不僅看到巴勒斯坦幾個美中不足的小國, 並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Morgan, Crises,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95.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304. Morgan, Crises, 183.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5 頁
46 且看到世界各國, 包括羅馬帝國, 希臘帝國, 別迦摩, 庇推尼, 博斯普魯斯, 叙利亞, 本都, 猶太和埃及, 和其他世界知名的國家. 况且經文用的字眼沒有受 知名的國家 的限制. 世界所有國家, 包括當時還未被文明國家發現的千千萬萬國家和部落. 任何字面的解釋都會與實際情况有出入. 路加告訴我們魔鬼在 片刻之間 向耶穌展現這景像. 119 看完各國的榮華後, 撒但便給耶穌一個擁有各國榮華的機會. 撒但對他說 : 你若俯伏拜我, 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 ( 太 4:9. 我們要特別注意魔鬼的聲稱, 並且不要忘記他是在耶穌面前作出這聲稱. 他聲稱他有權支配世界各國, 而這聲稱又是根據一些無可諱言的事實. 這些國家主要仍是受他的支配控制. 因此世界各國是聽命於他, 遵行他的法則, 又受他的旨意支配, 成為他的俘虜. 世界各國絕大部份都在那惡者的權力支配之下被蒙蔽和昏睡. 撒但在這試探中聲稱他擁有一個稱號, 就是耶穌後來稱他為 這世界的王 這稱號. 他支配世界各國是不容置疑的事實. 他在當時和今日都一樣, 在那些活在黑暗中的人中間作王掌權, 並且一直以厚利打賞那些敬拜服事他的人. 120 撒但試探耶穌的話十分巧妙地模仿在 詩篇第二篇 中父神對聖子的應許. 神的旨意是要他的兒子先上十字架然後才登上寶座. 而魔鬼卻暗示耶穌可以不用上十字架就可以得著天父的應許. 他只提出一個附帶條件 : 你若俯伏拜我 ( 太 4:9. 撒但一直以來的最大野心就是要成為被敬拜的對像. 由於他被狂妄自大所驅使, 他想推翻神作王掌權的地位, 又想篡奪神的權柄, 要接受只有神才配受的敬拜, 尊崇與榮耀 賽 14:14; 帖後 2:4. 在頭兩個試探中, 耶穌基督既承認又順服神的絕對權柄. 於是撒但在第三次試探中便要實現他自古以來的最大野心 篡奪神掌管宇宙萬有的權柄並且接受只有神才配受的敬拜. 他要耶穌俯伏拜他. 撒但渴望受敬拜强烈到一個地步, 甚至他甘願放棄他所掌管的世界各國來達到他的目的. 耶穌承認只有神才有權接受敬拜和要求我們順服他. 耶穌引用 申命記六 13) 來抵擋他 : 當拜主你的神, 單要事奉他. 敬拜與事奉都是律法所要求的, 耶穌完全順服神透過他的話語所啟示的旨意 : 他敬拜和事奉神. 我們必須特別注意敬拜與事奉之間關係, 才會明白它們在試探中的作用. 在耶穌的心目中, 敬拜與事奉是息息相關的, 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態度的兩面. 敬拜就是事奉 ; 我們若對誰表示尊敬, 就要承認對誰必須承擔義務. 撒但在他的試探中沒有提及事奉, 他只要耶穌敬拜他. 而耶穌的回答顯明了敬拜撒但就等於事奉他, 這是撒但在他詭詐的說話中沒有提及的. 他要耶穌敬拜他, 並且答應若耶穌聽從他的話, 他就把世界各國都賜給耶穌. 耶穌的回答宣告這承諾是一個謊言, 因為敬拜的行動必會帶來事奉, 因此拜撒旦就表示撒但有至高無上的權柄. 可見這試探是魔鬼刻意要欺騙末後的亞當的陰謀, 正如他欺騙起初的亞當一樣, 他的目的是攔阻耶穌建立新揀選的族類, 正如他曾使起初的人類墮落一樣. 121 撒但三次試探耶穌之後, 馬太說 : 於是魔鬼離了耶穌 ( 太 4:11). 使徒約翰指出撒但可以從三個途徑攻擊一個人 : 透過 肉體的情欲, 透過 眼目的情欲, 以及透過 今生的驕傲 約壹二 16. 撒但就是從這三方面攻擊耶穌. 第一個的試探屬於肉體的情欲的範圍, 耶穌勝過了那試探. 第二個試探屬於今生的驕傲的範圍, 它是針對耶穌的靈性, 要使他驕傲自大, 然而耶穌在這範圍內同樣得勝. 第三個試探屬於眼目的情欲的範圍, 因為撒但將世界各國的榮華展現在耶穌基督眼前, 而耶穌再度得勝了. 希伯來書的作者大概是根據這三種試探說耶穌 也曾凡事受過試探, 與我們一樣 來 4:15. 撒但對第二位人類的代表的初步攻擊是針對他肉身的人性需要使他犯罪跌倒. 但結果他徹底失敗, 因為耶穌認定人性的本質是靈, 一旦肉身的需要跟靈魂的需要發生衝突的時候, 前若必須聽從後者, 因為後者才是最基本的. 不甘在這方面被擊敗, 撒但再度捲土重來以巧妙的詭計攻擊耶穌的靈性, 引誘他應該根據對神的信靠作出不必要的冒險, 目的是要使他整個人滅亡.... 然後撒但大概是由於他在地上的工作的驅使, 竟敢公然露出他的本來面目和邪惡的野心. 他要耶穌完全的敬拜他. 而他最後亦難逃公然慘敗的下場, 因為那位完美無瑕的耶穌仍是選擇單單要敬拜事奉耶和華, 又滿有權能地吩咐撒但走開. 122 Ibid., 188. Ibid., Ibid., 194.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6 頁
47 摩根 (Morgan) 作出精警的總結說 : 總而言之, 我們可以將耶穌受試探的經過跟亞當受試探的史實作出對比, 看看前者的重要意義. 魔鬼向第一位人類的代表作出挑戰, 而第二個人類的代表人卻向魔鬼作出挑戰. 魔鬼使第一位亞當墮落, 而末後的亞當卻擊敗了魔鬼. 第一位亞當的跌倒使全人類受牽連, 末後的亞當的得勝卻使全人類蒙福. 第一位亞當是以人類的首領帶領全人類墮落犯罪, 末後的亞當卻是為新族類的首領, 並且以得勝姿態帶領屬他的子民來到神的面前. 上述的比較並不是一幅描繪末後的亞當怎樣作了先前的亞當作過之事的圖畫, 就是他在地上被動地過活, 然後在遇見試探時抵擋它們. 第二位人類的代表不僅是因自己的緣故抵擋所遇到的試探而已, 他更抓住那使第一位人類的代表墮落犯罪的試探者, 擊敗他, 和懲罰他的惡行. 123 耶穌在受洗那一刻, 天父曾宣告他是他的兒子, 並且說 : 我所喜悅的 ( 太 3:17). 試探顯明了神的兒子有完美的品格, 因而印證父神的嘉許是真確的. 3. 藉著先鋒的見證 a. 先鋒在領袖面前的見證 26 約 1:19-28 約翰的傳道事工引起十分廣泛的注意 : 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裏 馬可福音 1:5. 不但有大批的平民百姓要去聽約翰所傳的救恩和盼望的信息, 甚至連宗教領袖們也去聽他講道. 所有學者都一致認為約翰的傳道事工是與彌賽亞有關的, 連他自己也認同以色列期待彌賽亞來臨的盼望. 由於彌賽亞的盼望當時在以色列是那麽强烈, 以致在以色列國內先後有很多人聲稱自己就是彌賽亞 [ 譯者注 : 這是指他們以政治上的拯救者自居 ]. 宗教領袖們想知道約翰是誰和他是代表誰. 約翰作出正面宣告, 說 : 我不是基督 約 1:20, 也就是說 : 我不是彌賽亞. 約翰不想被人誤作是當時那些在以色列國內自稱為彌賽亞的人. 可是因為這些宗教領袖們十分肯定約翰的傳道事工和信息是與彌賽亞有關, 於是他們便要約翰作出進一步解釋. 他們又問他說 : 這樣你是誰呢? 是以利亞麽? (21 節 ). 在 舊約 結束時神曾應許說在主大而可畏的日子來到之前他會派先知以利亞來 瑪 4:5. 猶太人以為這是指以利亞將會復活和化身, 以彌賽亞的先鋒的身分再來. 天使曾向約翰的父親應許說 : 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 行在主的面前 路 1:17. 耶穌後來指出施洗約翰就是 瑪拉基書 所預言的以利亞 ( 太 11:14; 17:12; 可 9: 在約翰否認他是以利亞的時候, 他並非否認耶穌日後所說他的出現正要應驗先知瑪拉基的預言, 約翰所否認的其實只是猶太人所期待的以利亞復活後的化身. 由於猶太人想從其他 舊約 經文找出約翰的出現的合理解釋, 於是他們便記起 申命記 18:15, 18 中關於彌賽亞的應許 :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 你們要聽從他. 他們問約翰他是不是 那先知 約 1:21. 儘管約翰在出生時被稱為先知 路 1:76, 又被主耶穌稱為是 舊約 先知中最大的先知 路 7:26-28, 然而約翰卻否認他是 那先知. 這些宗教領袖們因為在舊約中找不到關於約翰的出現的合理解釋, 因此他們要求約翰公開表白身分, 就問他說 : 你到底是誰? 約 1:22. 換言之他們其實是問他 : 假如你不是彌賽亞本人, 也不是他的先鋒以利亞, 又不是他的先鋒摩西, 那麽你是到底是誰? 他們認為約翰否定他是 舊約 預言的真正彌賽亞的先鋒, 那麽他必定是假彌賽亞的先鋒. 於是約翰馬上引用先知以賽亞對於彌賽亞先鋒的預言. 他表明自己就是在曠野呼喊者的聲音, 將真正的彌賽亞介紹給以色列 ( 賽 40:3-5). 然而他所關注的不是他的職份, 而是他的信息, 因為他說 : 我就是那聲音 約 1:23. 約翰來並不是要開創一個以自己為首和受衆人愛戴的新運動. 他的傳道事工的目的是要向以色列宣告一項好消息, 就是 舊約 所應許的彌賽亞快要來臨. 提出上述問題的那群 祭司和利未人 約 1:19 其實就是撒都該人的代表. 他們所關注的主要是約翰到底是誰以及他的出現跟舊約 聖經 的關係. 緊接他們繼續向約翰發問的是法利賽人, 而他們所注重的卻是傳統. 撒都該人和與法利賽人在教義上的基本分別是 : 信條 (rule of faith) 和實踐 ; 死後之事 ; 天使與靈魂的存在 ; 自由意志和預定論. 就信條而言, 我們在上文曾指出, 撒都該人並沒有定下原則, 對任何傳統必須絕對拒絕 ; 他們只是反對法利賽人所代表和實踐的傳統主義. 當他們遇到宗教權威的攻擊的時候, 撒都該人大概會爭論到底, 根據 聖經 來反駁敵人所提出的傳統, 最後往往是駁斥法利賽人所代表的傳統主義. 124 至於法利賽人所提出的洗禮問題,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Ibid.,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31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7 頁
48 法利賽人所派的代表對約翰給群衆施洗十分不滿, 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侵犯了他們行潔淨禮儀的獨有特權. 對撒都該人來說 : 約翰的洗禮沒有什麽大不了. 但對法利賽人來說 : 約翰根本沒有權施洗. 皈依猶太教的人都被看作是不潔的, 要法利賽人替他們行潔淨禮. 但這些猶太人卻認為約翰給所有人同樣施行悔改與認罪的洗禮是十分狂妄自大的表現. 由於這群法利賽人認為自己並非不潔, 因此他們便沒有必要受約翰的洗. 125 法利賽人在他們的傳統中找到替皈依猶太教的人行潔淨禮的權威根據. 他們因而想知道約翰施洗的權柄在那裏. 他們並不是問真正的彌賽亞的先鋒或的真正的彌賽亞本人有沒有權柄施洗. 可是既然約翰否認他是以利亞, 摩西, 或是彌賽亞, 於是他們就質疑他從那裏得著權柄, 以洗禮作為信仰群體的記號. 約翰宣告他用水給民衆施洗, 這只是外在的和暫時的記號, 因為他並不是主人, 而是僕人而已. 他曾認出他所服事的那一位, 因為在他受洗時他已顯明自己的身分. 然而, 以色列國民仍未知道那位是他們要服事的彌賽亞, 因為他的先鋒仍未向他們公開介紹他. 漢哲生 (Hendriksen) 指出 : 在祭司查問這位祭司之子的時候, 使他們最氣憤的不是他的講道而是他的洗禮. 祭司按理應對所有潔淨禮儀了如指掌. 他們當然知道不是任何人都有資格施行潔淨禮的. 歸根到底, 根據 以西結書 36:25 和 以西結書 37:23, 只有彌賽亞才有資格給人施洗, 潔淨神的子民. 假如約翰既不是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 也不是彌賽亞的先鋒, 那他為什麽給人施洗呢? 他們的問題顯示出他們仍未掌握他是彌賽亞先鋒的含意 約 1:23. 他們並不是要找一位像約翰那樣屬靈的先鋒. 約翰回答他們說 : 我是用水施洗, 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 是你們不認識的, 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 我給他解鞋帶都不配. 當他說 我用水施洗 之際, 約翰正要指出他的洗禮跟彌賽亞的洗禮畢竟是有天壤之別. 因此約翰所作的不過是施行有形的洗禮, 讓人領受外在的象徵 ( 水 ), 惟有彌賽亞才可以賜給人洗禮的內蘊實質 ( 聖靈潔淨的能力 ), ( 馬可福音 1:8 ) 事實上彌賽亞已經來臨了, 他就站在他們中間 : 這是說 : 他屬於他們那一代人的以色列人, 並且是繼約翰之後, 快要展開他的公開傳道事工. 可是他們既不認識他, 又似乎不太關注他是否已經來臨. 他們急於揭露身邊的假彌賽亞, 偏偏卻忽略了真正的彌賽亞就在眼前. 126 約翰福音 記載施洗約翰 在約但河對面的伯大尼 施洗 約 1:28. 至於伯大尼的真正地點在那裏一直是衆說紛紜. 較可取的看法是說伯大尼位於比利亞 (Perea), 在約但河附近的淺灘. 住在耶路撒冷, 猶太地及加利利的猶太人均可輕而易舉到達那裡, 接受約翰的洗禮. 127 b. 先鋒為君王基督作見證 27 約 1:29-34 約翰向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否認他是彌賽亞之後第二天, 他首次向以色列國民公開顯明了耶穌就是彌賽亞. 約翰所傳的信息有兩方面, 一方面是屬於末世論的 : 天國近了 ( 太 3:2, 第二方面是屬於救恩論的 : 你們應當悔改 ( 太 3:2 ; 看哪, 神的羔羊, 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 1:29. 在 舊約 中悔改與認罪息息相關. 此外, 悔改又離不開在神面獻上討他喜悅的祭, 並且在這基礎上使罪得赦, 以致罪人與神複和, 繼續交往. 依德軒 (Edershiem) 指出 : 約翰知道來聽道的人的靈性光景如何 群衆的成見, 靈性上的麻木, 和罪孽深重 ; 宗教領袖們的假冒為善, 缺乏真誠, 和缺乏悔改之心 ; 全國上下誤入歧途, 自恃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産生一種自欺欺人, 空中樓閣的自信. 他看穿了他們的真面目和快要面臨的下場結局 : 現在斧頭已經放在不結果子的樹根上, 簸箕將會揚淨麥子把糠吹掉. 然而他仍要傳道施洗 ; 因為他的內心確信天國近了, 神國的君王正要來臨. 128 神為那些需要罪得赦免的人已經預備了一個他必定悅納的祭和赦罪的基礎. 他所預備的祭品就是神的羔羊. 在 以賽亞書 53: 中早已具體地描述這真正的贖罪祭, 而約翰的任務就是要介紹先知以賽亞所描述的那一位. 約翰是熟讀 舊約 聖經 的優秀學生. 他的父親是個祭司. 他又在曠野中離群獨居了約 30 年. 給群衆施洗的異像把他的思想提升至靈程的高處. 而這位 舊約 中最後和新時代中第一位先知終於有幸親眼看見 以賽亞書 53: Shepard, The Christ, 82. William Hendrikse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vol. 1, Grand Rapids:Baker, 1954, 关於伯大尼的所在地点的另一个看法的学术讨论 请参阅下列的博士论文 Carl Laney, Selective Geographical Problems in the Life of Christ", Doctoral dissertation: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7,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337.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8 頁
49 那這位受苦的僕人在耶穌身上實現. 他的思想沒有受當時流行的彌賽亞觀念熏陶, 以為彌賽亞不過是一位號令天下, 顯赫一時的君王而已. 他心目中的彌賽亞是一位背負世人的罪孽, 像羊羔被牽去屠宰的那一位.... 約翰比當時的拉比有更深入的瞭解, 知道耶穌就是以賽亞所預言的逾越節羔羊. 他認為罪是整體上攔阻神與人之間彼此交往的鴻溝. 耶穌到世上的任務就是要除去世人所有的罪. 要成為神的逾越節羔羊, 除去世人的罪孽, 惟一的方法就是被獻祭犧牲. 約翰在耶穌身上看見 以賽亞書 53: 中所描繪那位為世人代罪犧牲的贖罪祭. 129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約翰的傳道內容有一個轉捩點, 就是從嚴厲譴責罪到傳講安慰和盼望的信息. 他傳道的語氣變得愈來愈溫柔敦厚, 連內容也令人耳目一新. 他後來沒有提到公正嚴明的審判官, 也不再提什麽斧頭要砍掉不結果子的樹根和簸箕要揚去麥糠等信息 ; 他反而提到 神的羔羊 怎樣一心一意, 甘願寂然無聲被牽去屠宰. 約翰並沒有說神會怎樣追討人的罪來威嚇民衆, 而是向他們表明那一位是 除去世人罪孽的. 對觀福音書的作者們只是描繪施洗約翰在未遇見耶穌之前和與耶穌初次會面時的表現 ; 而第四卷福音書卻進一步刻劃施洗約翰認識了耶穌後的改變, 就是他的為人變得更溫柔敦厚, 高風亮節 ; 他的言談和心靈變得更謙和 ; 既然對彌賽亞有一個屬靈的觀念, 他自然在傳道時說出更有盼望和更造就人的話語. 130 約翰解釋他施洗的原因, 他說 : 如今我來用水施洗, 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 約 1:31) 約翰的洗禮是以認罪為根本, 將一群期待彌賽亞來臨的民衆聚合起來. 他們期待實現的 舊約 應許是彌賽亞會以救主和君王的身分來臨. 在耶穌受洗時聖靈好像鴿子降下來, 停留在他身上, 為要向約翰顯明耶穌就是真真正正的彌賽亞. 這從天上降下來的鴿子又是神給以色列國的記號, 將彌賽亞向他們顯明. 有了這記號以後, 約翰便無須對彌賽亞的來臨保持緘默. 從此以後他大可以心安理得地向全國上下公開介紹耶穌就是要實現以色列人期待已久的盼望的那一位彌賽亞. 雖然約翰很可能從他的父親平日的言談中對關於彌賽亞來臨的應許和他的身分特徵略知一二, 但約翰在介紹耶穌時並沒有根據從人而來的權柄, 因此他可以說 : 我先前不認識他 約 1:31). 約翰的權柄來自天父神對耶穌身分的證實, 就是在耶穌受洗時聖靈好像鴿子降臨在他身上. 據此, 約翰可以公開地宣告 : 這是神的兒子 (34 節 ). 約翰因此作見證說 : 耶穌的工作是要成為神的羔羊, 耶穌的身分就是神的兒子. II. 君王身分的印證 A. 受人歡迎的基督 第一批信靠他的門徒 28 約 1:35-51 約翰已經公開指出耶穌就是以色列國的彌賽亞. 過了一天, 在兩個門徒面前再次表明耶穌的身分 約 1:35. 耶穌在受洗後便離開約翰, 現在他在約翰面前走過, 約翰再度向他的門徒解釋, 說 : 看哪, 神的羔羊! (36 節 ). 他們兩人立刻向約翰辭別, 就跟從了耶穌. 耶穌看見他們, 就問 : 你們要什麽? (37 節 ), 他們稱呼耶穌為拉比. 拉比是猶太人尊稱向他們講解律法的老師最崇高的銜頭. 根據 創世記 49:10 中 賜律法者 (lawgiver) 一詞, 我們可以斷定, 131 在彌賽亞來的時候, 他會向世上各國解釋律法, 讓他們明白神對他聖約子民的要求是什麽. 這兩位門徒曾跟從約翰, 現在希望這位彌賽亞能作他們的拉比, 希望能受教於他的門下. 他們問耶穌 : 拉比, 在那裏住? 約 1:38 暗示不單希望耶穌可以接待他們暫住而已. 耶穌的答覆令他們喜出望外, 因為他馬上答應讓他們跟他在一起生活. 132 Shepard, The Christ,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譯者注 和合本作 圭必不離猶大 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 直等細羅來到 萬民都必歸順 新譯本作 權杖必不離開猶大 王圭必不離他兩腳之間 直到細羅來到 萬族都要臣服他 英皇欽定本 KJV 譯作 權杖必不離開猶大 賜律法者必不離他兩腳之間 直到細羅來到 萬民都要歸順他 Hendriksen, John, 10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49 頁
50 這兩人尊稱耶穌為拉比, 表示渴望能受教於他的門下. 這兩位門徒其中一個是安得烈, 是西門彼得的弟弟 約 1:40. 經文沒有告訴我們另一位是誰. 但他可能是這卷福音書的作者, 使徒約翰. 約翰經常在描述自己時, 不用他的名字, 而是用較含糊的片語, 如 那個門徒 約 20:2. 安得烈和約翰顯然出身於伯賽大 路 5:10; 約 1:44, 他們很可能是情誼深厚的好友, 相約同往猶太地, 在那裏初次見到耶穌. 他們與耶穌相處一天之後, 安得烈深信耶穌就是施洗約翰所宣告的那位彌賽亞. 於是安得烈便去找他的哥哥西門, 告訴他 : 我們遇見彌賽亞了! (41 節 ). 西門這名字的意思是 聽者 或 聽得快. 西門立刻與安得烈趕到耶穌那裏, 充份流露他很想見到耶穌的心情. 耶穌一見到他便說 : 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 (42 節 ). 可見耶穌是無所不知的主, 早已知道他的名字及家族世系. 耶穌更向他啟示說 你要稱為磯法 ( 或彼得 ), 亞蘭語的名字磯法和希臘語的名字彼得同樣是 石頭 或 藏身之所 的意思. 就他的性情而言, 彼得的確聽得快, 可惜在聽後未必常常作出當有的反應. 無論如何, 他會成為一塊堅毅不拔的石頭, 還會領受聖靈的內住, 完成耶穌交托給他的事工. 這兩位門徒曾跟從施洗約翰, 現在對耶穌基督的身分深信不疑, 開始向人宣告這好消息, 引領別人來認識他. 再過一天, 耶穌離開猶太地往加利利去. 約翰已向民衆表明耶穌的身分, 假如耶穌還留在猶太地的話, 民衆很可能以為他仍未能獨當一面, 仍未能完全擺脫施洗約翰的蔭庇. 到了加利利以後, 主耶穌便可以建立自己獨特的身分和信息, 向民衆傳道. 耶穌在加利利第一個遇見的人就是腓力, 耶穌對他說 : 來跟從我吧! 約 1:43 腓力立刻就跟從了耶穌. 正如安得烈一樣, 腓力找到拿但業, 同樣為耶穌作見證說 : 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 和衆先知所記的那一位, 我們遇見了, 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45 節 ). 拿但業一聽到耶穌是拿撒勒人就表示反感, 反映出一般人鄙視拿撒勒居民的態度, 說 : 拿撒勒還能出什麽好的麽? (46 節 ) 可是耶穌超凡的權柄並非來自他的出身地點. 腓力帶拿但業來親自與耶穌會面. 耶穌一眼看出拿但業內心的爭戰, 就用滿有憐憫的語氣對他說 : 看哪! 這是個真以色列人, 他心裏是沒有詭詐的 (47 節 ). 拿但聽後十分吃驚, 因為他之前從未見過耶穌, 不曉得耶穌怎樣對他了如指掌. 耶穌又顯明他可以知道拿但業生活中的細節, 藉此印證他的身分. 拿但業並沒要求耶穌進一步顯明究竟他在無花果樹下做了什麽事, 單憑耶穌所說的, 便足以說服拿但業相信他就是彌賽亞. 郭得特 (Godet) 指出 : 拿但業不但注意到耶穌可以看到人的肉眼不能看見的事實, 並且知道這位素未謀面的耶穌獨具慧眼, 可以看穿他的內心, 對他的人格作出道德判斷, 以致能說出 48 節的話. 耶穌的回答證明他的判斷有道理, 因此拿但業才會作出 49 節的驚嘆, 耶穌在 節似乎指出這是他所行的第一個神蹟. 究竟拿但業在無花果樹下的時候作過什麽呢? 他是不是在向神認罪 詩 32:1-2? 是不是下定決心向神起誓要改正某些過失? 無論他所作的是什麽, 他一定是在神面前慎思明辨, 以致當他一聽到耶穌的話, 就覺得自己被那位無所不知的主所看透. 133 基督顯明他是無所不知, 於是拿但業便心悅誠服地相信他, 尊他為 神的兒子 ; 他又相信耶穌的職份, 承認他是 以色列的王 約 1:49. 拿但業已被耶穌無所不知的權能打動了他的心, 這時耶穌更進一步提出證據, 顯明他是無所不知, 也是無所不能的主. 他告訴拿但業他要看見天開了, 神的衆使者在人子的身上, 上去下來. 耶穌所提的是雅各的經歷. 雅各逃避怒不可遏的哥哥以掃的追殺時, 在夢中得了啟示, 看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 梯頂直通到天, 神的衆使者在梯子上下往來 創 28:12. 神將這啟示賜給雅各為要再次確定他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神說 : 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 也是以撒的神, 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 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必向東西南北開展 ; 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 (13-14 節 ). 神要再度確定亞伯拉罕之約將會永遠有效, 因為那位賜福之主將來必會來臨, 並且會實現神所定關乎亞伯拉罕的後裔的應許. 耶穌指出神要在他身上實現雅各所領受的應許, 他就是那位要來賜福亞伯拉罕後裔的主, 他要拯救他們脫離罪惡, 脫離壓制他們的人 約 1:51. 他現在剛開始公開的事工, 所期待的是以色列國民對他會有正面和積極的反應, 正如第一批跟從他的門徒那樣. 這批門徒已對他的身分, 工作和職份作出認信. 耶穌也會努力使以色列國民相信他就是彌賽亞, 是神的兒子, 是那位要來施行救贖的救主. 2. 第一件使門徒信他的神蹟 29 約 2:1-11 在加利利的迦拿有一場婚筵, 正好給耶穌一個機會, 顯明他是神的兒子, 顯明他就是那位用話語創造萬物的主. 根據約翰的記載, 耶穌的母親被邀參加婚筵. 這大概表示她是新郎家人的親戚或好友. 耶穌因為母親的緣故也在被邀之列. 但希臘文中 被請去 這個動詞表示單數, 似乎表示直接被請去的只是耶穌, 而不是他的門徒. 新郎大概不會知道有五位門徒最近才開始跟從耶穌. 婚筵一般為期兩天到七天, 視乎新郎的經費是否充裕. 根據使徒約翰的記載, 婚筵是在施洗約翰介紹了耶穌三天後才舉行的. 從猶太地到迦拿需要三天的旅程, 耶穌與五位門徒必定是在婚筵舉行期間到達. 薛帕得 (Shepard) 對這婚筵有以下的解說 : F. Godet,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John, vol. 1(1)886; reprint ed., 2 vol. in 1,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69, 33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0 頁
51 對猶太人來說, 婚筵是一個滿堂吉慶, 既歡樂又莊嚴的場合. 虔誠的家庭會在舉行婚筵前先禁食. 猶太人的訂婚必須循法定手續辦理. 由訂婚到結婚之間為期可長達十二個月, 訂婚亦被視為十分神聖和有約束力的關係, 相當於正式的婚姻關係. 在婚禮的那一夜, 新娘會隨著迎親的隊伍離開娘家, 前往新婚丈夫的家. 一路上迎親隊伍一邊奏樂, 一邊沿途在親友中間派送髮油和酒給成人, 果仁給小孩. 代表新郎的好友拿起火把, 燈籠, 一束束番櫻桃和一串串花環在前面引路. 帶著面紗的新娘到達後被領到新郎那裏, 然後便正式行婚禮, 並且簽署有關的結婚證書文件. 禮成後便要洗手潔淨. 最後才是為期由一天到七天不等的婚筵. 134 豈料在婚筵期間, 酒喝光了, 令新郎大失顏面, 又十分為難. 法勒 (Farrar) 指出 : 東方民族極為講究慷慨宴客之道, 甚至視之為神聖任務, 必須竭盡全力表示好客. 在這種場合中, 竟然酒喝光了, 這是極為失禮之事, 尤其會令一對新人感到難堪窘迫. 他們在當時一定覺得 ( 其實今時今日在東方國家亦然 ) 無地自容, 感到羞愧, 成為一生難忘的慘痛回憶. 135 眼見這種令人難堪的場合, 馬利亞便對耶穌說 : 他們沒有酒了. 約 2:3, 可能是溫和的非難之語. 一般人在喜氣洋洋的婚筵期間均會期望主人家必定以源源不絕的美酒佳肴來款待賓客. 耶穌與五個門徒出現, 也許是酒喝光了的原因. 一如上述, 主人最初可能只邀請了耶穌, 加利利的迦拿的年輕新郎不可能知道耶穌會在過去四天的時間裏贏得了五個門徒. 很可能是沒有為這些不期而來的客人預作準備, 造成酒的缺乏. 而且, 這一小群人即使他們有能力, 從九十哩之遙的地方匆匆趕來參加婚禮, 也不大可能照猶太人的習慣帶來酒與其它東西. 在這種情况下, 耶穌的母親對他說 : 他們沒有酒了, 顯然帶有明顯的目的. 136 由耶穌的回答, 可以看出馬利亞是建議他彰顯彌賽亞的權能, 公開表明他的身份. 耶穌從一出生就順服父母, 直到向以色列人公開自己身份為止. 這時卻加以反駁, 顯示馬利亞不應當指揮他的事工. 他回答說 :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 約 2:4). 人的親情關係這時應該副從於屬靈的關係, 他先前一直屢行身為馬利亞兒子的責任 ; 但他現在是世界的救贖者 ( 太 12:46-50). 羅馬教會高舉馬利亞, 聲稱馬利亞的代禱及干預特別有效, 這卻正是耶穌所否定的. 我們不要誤會, 以為耶穌這番話是嚴厲的責備他的母親. 耶穌他並沒有拒絕母親的請求, 他只是告訴她時候還沒有到. 如此一來, 他印證了她的盼望, 也作出應許 : 他公開顯明為彌賽亞的時刻終將來臨. 137 他並沒有否認他是彌賽亞, 並且將會豐富地供應彌賽亞國度裏的人, 他也沒有否認酒象徵在彌賽亞的國度裏的喜樂. 但他指明賜下彌賽亞的祝福的時候還沒到. 人民必須完全接受他為彌賽亞, 祝福的時候才能來到. 馬利亞並沒有因耶穌所說的話而懷疑基督的身分, 她告訴僕人要按照他的吩咐行事. 耶穌對僕人說 : 把缸倒滿了水 ( 約 2:7). 約翰指出那裏有六口石缸, 是猶太人用來行潔淨的禮儀的水缸, 每缸可容 加侖的水. 赴婚筵的猶太人必須不斷的洗手, 以保持潔淨. 僕人按照耶穌的吩咐而行, 在這些缸中倒滿了水. 這時發生了神蹟, 當僕人從盛滿了水的缸裏舀水去給婚筵主管之時, 他說他嘗到了最好的酒.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耶穌用水造了真正的酒, 但是當時巴勒斯坦的酒與今天酒精成份很高的酒大有不同. 他們的葡萄酒中有三份的水, 多少像今天的葡萄汁. 耶穌將水變酒, 並不表示他認可現代人流連酒吧, 縱飲烈酒, 以及酒後所産生的各樣罪惡, 如此曲解形同褻瀆. 138 我們需要認識新約中的酒與現代的酒有何不同. 史但 (Stein) 指出 : 古時的酒儲存在雙耳細頸的酒罐 (amphorae) 裏, 要用的時候, 就把酒從酒罐倒進大的酒碗 (krates) 裏, 兌上水 再從這些碗中倒進酒杯 (kylix) 裏. 喝酒之前是要兌水的. 酒杯裏的酒不是從酒罐倒出的, 而是從已兌水的酒碗中倒出的 Shephard, The Christ, pp 若想对这课题有更详尽深入的探讨, 可参看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p Ibid., 163. Shephard, The Christ, p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1 頁
52 水與酒的比例有不同, 荷馬 (Odyssey IX, 208f.) 提到的比例是 20:1, 20 份水對 1 份酒. 普利尼 ( 自然歷史 XIV, vi,54) 提到的比例是 8 份水對 1 份酒. 阿特納奧斯 (Athenaeus) 的 歡宴的智者 (The Learned Banquet) 是寫於主後 200 年古代作品, 第十集中有大量古人飲酒習慣的記錄, 其中引用亞裏斯托芬 (Aristophanes) 一部劇作, 指出 水與酒的比例是 3:1. 有時比例降到 1:1 ( 甚至更低 ), 但這種酒被稱為 濃酒. 喝沒有用水兌過的酒的人被認為是外邦人的習俗. 顯然古人視酒為飲料, 是混了水的飲料. 比如蒲魯他克 (Plutarch) (Sumposiacs III, ix) 指出 : 我們稱一種混合物為 酒, 其中大部分是水. 水的比例或許有不同, 但只有外邦人才喝沒有兌過水的酒, 酒與水份額相等的混合飲料被認為是 濃酒, 被視為不宜飲用. 古代 酒 或 oinos 這個詞並非是我們今天所理解的酒, 而是兌過水的酒. 通常一個作者會提酒與水的混合物為 酒. 若要說明那種飲料不是酒與水的混合物, 他會用 未調合的 (akratesteron) 酒. 若有人認為將水與酒調合的習慣只限於古希臘人, 持此立場者必須要證明猶太社會有完全不同的飲酒習慣. 從猶太人與基督教的文學作品, 甚至從 聖經 中, 都可以看出酒是酒與水的混合物. 有幾處舊約對 酒 與 濃酒 作出區別. 利未記 10:8-9 記載 :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 清酒, 濃酒都不可喝, 有關拿細耳的願, 民數記 6:3 說到拿細耳人 要遠離清酒, 濃酒. 這兩者區別也出現於申命記 14:26; 29:6; 士師記 13:4, 7; 撒母耳記上 1:15; 箴言 20:1; 31:4, 6; 以賽亞書 5:11, 22; 28:7; 29:9; 56:12; 和彌迦書 2: 年的猶太百科全書 (Jewish Encyclopedia, 12 卷 533 頁 ) 中提到, 在拉比時代, 至少 yayin [ 酒 ] 要與 shekar [ 烈性飲料 ] 區別開來 ; 前者加水 ( mazug ), 後者不加水 ( yayin hai ). 猶太法典他勒目 (Talmud) 包括從主前 200 到主後 200 年之間的猶太人口授傳統, 其中有幾處討論水與酒的混合物. 有一處 (Shabbath 77a) 提到酒裏面沒有三份水的酒不是酒, 正常的水對酒的混合比例據說是 2 比 1. 最重要的是 (Pesahim 108b) 猶太人在逾越節要喝的四杯酒, 都是三份水與一份酒兌成的 古代沒有很多可供安全飲用的飲料. 喝水通常並不安全, 古人用好幾種方法淨水, 一種就是將水燒開, 但這種方法麻煩且昂貴 ; 也有人使用不同的過濾方法 ; 最簡單, 最容易, 最安全的方法, 就是用酒兌水. 喝水既然不安全, 酒 ( 即水與酒的混合物 ) 就成了最安全的飲料. 139 拉比們說任何未得祝福的食物是不潔淨的, 因而會污穢吃的人, 他們認為酒除非與水混合, 就不能祝福. 拉比們爭論兌多少水酒才能得祝福, 一些人認為三份水兌一份酒可得祝福, 另一些人認為十份水兌一份酒可得祝福. 根據傳統習俗, 似乎這裏由水變成的酒是混合的, 這樣它就不會污穢人且可得祝福. 約翰指出這個神蹟發生於加利利的迦拿, 是耶穌所行許多神蹟中的第一個. 這是經文記載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 希臘文新約中提到神蹟時, 最少有六種用語. 1. Teras. 神蹟所産生的結果令人吃驚, 給人留下深刻印像, 引起人的驚異. 此詞在新約中從不單獨出現, 因為聖經所強調的不單止於神蹟所産生的結果上. 約翰福音 4:48 和使徒行傳 2:19 的 Teras 意指 奇事. 2. Semeion. 這個詞意指神蹟時, 暗示神蹟指向其後的某種力量或意義, 神蹟本身是次要的. 約翰福音 17 次使用此詞 (2:11, 18; 3:2; 4:48, 54; 6:2, 14, 26, 30; 7:31; 9; 16; 10:41; 11:47; 12:18, 27; 20; 30). 3. Dynamis. 此詞强調的是在行使神蹟時所顯示的能力, 暗指産生這神蹟的屬靈能量. 馬太福音 7:22; 11:20, 意指 異能. 4. Endoxoxs. 此詞强調神蹟彰顯神和神兒子的榮耀. 路加福音 13:17 意指 榮耀的事, 指與自然界秩序相反的事, 在人們的自然想法中看起來是很奇怪的事. 5. Paradoxos. 此詞只出現於路加福音 5:26, 譯為 非常的事. 6. Theaumasitos. 此詞意指使人不解與好奇的事, 只出現於馬太福音 21:5, 譯為 奇事. Robert H. Stein, Wine-Drinking in New Testament Times,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20, 1975:9-1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2 頁
53 Semeion 出現得最多, 神蹟出現使人驚異或興奮, 但並非僅止於此. 神要通過他的兒子來顯明他自己與他兒子的榮耀. 此詞強調神蹟並不是自然的, 乃是超自然的, 是違悖自然律的, 因此我們應該研究這神蹟, 找出其深刻的含義. 人看到神蹟時, 也應當想到神蹟與基督的關係, 這些神蹟的産生, 是要證明基督有超自然的能力, 可以不藉由媒介, 只要通過話語或意志力便可直接行使. 基督將水變成酒, 他使自然的力量或原本緩慢的進程加速 ; 基督平息風暴, 制服最凶猛的自然因素 ; 基督變出很多餅與魚, 彰顯他創造的大能 ; 基督使死人復活, 恢復事情的原狀, 不僅使自然律無效, 也取消在自然中所發生的事件. 這些神蹟彰顯神的神性與大能, 顯明基督按照自己的意旬可以選擇行出神蹟. 因此神蹟證明了基督的真實性, 證明了基督的事工與使命. 這些神蹟成了他的身分證明書, 人應該相信他, 不僅僅是因他的真理, 也因他的作為. 140 神蹟是神所特殊設計的, 為的是要向以色列民傳講一個信息.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22 提到, 希臘人只相信哲學或理性, 猶太人卻只相信神蹟. 舊約時時, 第一段大量神蹟的時期是在出埃及之時, 神行這些神蹟, 目的是要以色列人相信摩西是神的使者, 摩西所傳揚的拯救信息是來自神的應許, 百姓應該服從摩西, 離開埃及, 跟他進入曠野. 神蹟也是要使法老相信耶和華是真神, 他應該順服神的命令, 釋放以色列人. 舊約第二段大量神蹟的時期, 是以利亞與以利沙的時代. 當時的君王不敬虔, 領導人民背道. 這兩位先知在他們中間發出警告, 要他們悔改, 若是不悔改, 就會有審判臨到他們. 這兩位先知所行的神蹟證明他們是神的使者, 證明他們所傳的是來自神的信息. 神蹟的行使, 均與神對聖約子民以色列的計劃有關. 第三段大量神蹟的時期, 是基督在世作工的時期. 彌賽亞被神所派來作為神的使者, 帶來神的信息. 神蹟顯示彌賽亞已經來到, 施行拯救及統治, 呼求人民轉離罪惡, 憑著信心轉向那位救贖者, 信靠他便可得拯救. 因此, 像在舊約中一樣, 神蹟是要證明神的使者及他的信息.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 舊約中的神蹟主要是為要審判刑罰, 基督的神蹟主要是為要補救, 要挽回, 要矯正. 141 耶穌的神蹟不僅僅證明他的身份與他的信息, 也顯明了他行使權柄的範圍, 遍及自然, 魔鬼, 疾病, 身體, 情感, 及死亡各範疇, 顯明基督將來要作王, 掌權一切範疇中的權柄. 這些神蹟也顯明了彌賽亞將來要統治的國度中, 自然會順服他的權柄, 不會有疾病與死亡, 撒但被捆綁, 受約束. 彌賽亞國度將是毫無欠缺的國度. 在研究神蹟時, 必須考慮神蹟與基督其人及其權柄的關係, 也要考慮彌賽亞作王掌權給國度子民帶來的好處. 從約翰記載的第一個神蹟, 可以總結出兩大心得. 第一, 耶穌基督向出席婚筵者顯明神的兒子的榮耀, 這個神蹟 顯出了他的榮耀 (2:11). 其次 : 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施洗約翰向兩位門徒推荐耶穌, 那兩位門徒向其他人推荐耶穌. 這個神蹟印證了他們的信心, 使他們看見他的榮耀, 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 配得他們的信靠. 因此他們願意離開約翰, 跟隨耶穌. 3. 逗留在迦百農的日子 30 約 2:12 迦拿婚筵之後, 耶穌與他的母親, 他的兄弟及他的他的門徒去了迦百農, 並在那裏住, 了一小段時間. 迦百農位於加利利海西北岸, 在革尼撒勒 (Gennesaret) 平原的邊緣. 根據 聖經 的記載, 迦百農是很重要的城市, 馬太坐在迦百農稅關上收稅, ( 太 9:9) 有一位政府高官家住迦百農 (4:46). 一個羅馬百夫長與他的兵也住在那兒, 並且住在那裏的時間很長, 足以給聚會的猶太人蓋一個會堂. 主耶穌所問迦百農的問題 : 你要升到天上的嗎? 似乎是指迦百農人們傲慢的態度. 耶穌對這地方嚴厲的定罪似乎已經完全實現, 現在已經無法找到這個城的位置 ( 太 11:23; 路 10:15). 耶穌離開拿撒勒之後, 似乎將迦百農作為他的活動中心, 也許是因為該城人口眾多, 也許是因為好幾個門徒的家在那裏 ( 太 4:13). 耶穌在迦百農附近呼召漁人 ( 太 4; 18: 可 1:16; 路 5:1) 和稅吏 ( 太 9:9ff; 可 2:13ff; 路 5:27 f 及以下 ) 加入他的事工. 許多的 大能的事 是在迦百農行的, 基督包括醫治百夫長的僕人 ( 太 8:5-13; 路 7; 1-10), 大臣的兒子 ( 約 4:46-54), 彼得的岳母 ( 太 8:14, 15; 可 1:29-31; 路 4:38, 39) 和癱子 ( 太 9:2-8; 可 2:1-12; 路 5:17-26). 他也許是在迦百農使睚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 Ibid., 15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3 頁
54 魯的女兒復活 ( 太 9:18-26; 可 5:21-43; 路 8:40-56). 他在迦百農趕逐污鬼 ( 可 1:1-34; 路 4:31-41), 藉著孩子教導人們謙卑的功課 ( 太 18:1-5; 可 9:33-37; 路 9:46-50). 142 這似乎是耶穌去猶太進行公開的事工的之前, 與他新收的門徒共處的一段時間. 4. 潔淨聖殿 31 約 2:13-22 作為順服律法之人, 耶穌毫無疑問參加了自他十二歲起所有的逾越節, 這一次是他公開傳道之後所參加的第一個逾越節, 因此耶穌可能像以往一樣來參加耶路撒冷的逾越節. 史密特 (Smith) 這樣的描述耶穌所看見的情形 : 他一到耶路撒冷, 就去到聖殿, 在前院, 就是外邦人的院, 一個奇怪的現像映入眼中. 那個人心敗壞的年代中, 每逢逾越節, 便會有人在聖殿中公然買賣獻祭所需牲畜謀利, 逾越節的羔羊, 感謝祭的公牛, 和窮人潔淨禮所需的鴿子. 貪婪的祭司在這裏找到一個發財的機會. 表面上為了敬拜者的方便, 實際上是為了自己得利, 他們在聖殿的院子設立了一個牲畜買賣市場, 這是一個看起來聰明, 而其實是貪得無懨的詭計, 保證他們有穩定的買主, 能賣出好的價格, 而所賣的祭物又經過祭壇直接回到他們那裏. 他們也設立一個雙重欺詐兌換銀錢的市場, 許多散住在各地的猶太人從遠地而來, 只有被視為污穢的外邦人的錢. 在購買獻祭牲畜前, 必須將他們的錢兌換成猶太人的現金. 從事換錢之人就用這種方法, 從獻祭人那裡榨取利潤. 他們也參與另外一種令人生厭的交易, 每一個成年以色列人, 無論貧富, 每年都要向聖殿進貢半舍客勒銀子作為年稅, 在亞達月或是三月的第一天, 人們要把錢準備好 ; 15 日那天, 收錢人就坐在城裏收錢 ; 在 25 日那一天他們坐在聖殿院裏, 所有無法交出的錢就用扣押物品來解決, 有的時候窮人的衣服都被扣下. 奢侈不敬虔的祭司階層如此殘酷的壓榨窮人, 使主的心十分傷痛. 143 耶路撒冷的聖殿原本是神與子民相見的地方, 現在卻淪為祭司以權謀私, 詭詐圖利的場所. 基督就用繩子做成一個鞭子. 史密特 (Smith) 如此描述 : 在院子裏雜物中散落著碎短繩子, 耶穌揀起一把, 編成一個鞭子, 將牛羊趕出聖殿, 然後他又責問兌換銀錢之人, 推翻他們的桌子, 扔散他們的銀錢. 也許他對窮人的祭物手下留情, 沒有把籠子中的鴿子放走, 只叫賣鴿子之人將它們帶走. 他喊道 : 不要將我父的殿變成市場! 144 此舉證明基督的權柄, 也顯示這些人自知理虧, 因此基督順利地清場, 沒有遇到阻力. 撒都該人的祭司階層濫權謀私, 詭詐圖利, 耶穌直斥其非, 一向都敢怒而不敢言的群衆, 必定額手稱慶, 為這位勇敢的改革者歡呼, 盼望耶穌帶領他們反抗貴族的壓迫, 脫離祭司階層的壓榨. 宗教首領雖然蔑視群衆, 卻也同樣害怕他們, 知道他們若是忍無可忍, 一旦被激動起來, 會形成可怕的力量. 這些冒犯神的宗教首領自知理虧, 也使耶穌的責備更加勢不可擋. 145 對某些人來說 : 耶穌這種作法似乎與他的性情不符, 然而,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 : 人若是不能發怒, 就是毫無正義感, 不願意分辨是非對錯的人. 聖殿遭受如此不堪的褻瀆, 良心越是敏銳的人, 會作出越發嚴厲的譴責. 基督知道聖殿原本的用意, 見到如此不堪的事實, 更加怒火中燒, 義憤填膺. 任何正常的猶太人都會明白他的怒氣所為何來, 看出他是因為忠於神才會採取如此激烈的行動. 146 門徒見耶穌因神的殿遭到褻瀆而怒火中燒, 顯明了耶穌的義, 並聯想到 詩篇 69:9 所描述詩人對神的殿的熱心. 門徒與目睹這事的猶太人都認為基督的行動顯示彌賽亞的權柄. 猶太人的反應是要求他證明他的權柄 : 你既作這些事, 還顯什麽神蹟給我們看呢? 約 2:18 大家都心知肚明, 知道聖殿需要潔淨, 知道聖殿遭到褻瀆, 知道他們遵行傳統而忽 142 Gleason L. Archer, Capernaum,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 以下簡稱 ZPEB), vol. 2, ed. Merrill C. Tenne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5), pp Smith, The Days, pp Ibid., Ibid.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4 頁
55 視律法, 知道那些兌換銀錢與賣牲畜之人是受到自私與貪慾的驅使. 他們知道耶穌所行實為當行, 潔淨聖殿一事無可置疑, 因此他們質問他從何處得到權柄行此當行之事. 耶穌用他的死與復活來證明他的權柄, 從最起初到末了, 每當有人要求耶穌行神蹟以證明他的權柄從何而來之時, 他給的都是同一個答案. 神會使用耶穌基督的復活來證明他確實是神的兒子. 眾人通常並不明白耶穌所行的許多神蹟, 此時也不例外. 猶太人提醒耶穌, 希律正在擴建的聖殿, 已經建了 46 年時間, 還尚未建成, 基督怎有可能在 三天之內就能把它建造起來 ( 約 2:19)? 約翰必須解釋耶穌所用的象徵用語, 聖殿並不是指希律正在修建的聖殿, 而是象徵他的身體. 聖殿顯明了建造者的聰明, 但復活卻表明耶穌基督的神性與權柄. 基督用聖殿來比喻他的復活, 他的門徒和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同樣摸不著頭腦, 並且完全置諸腦後, 直到基督復活之後, 他們才恍然大悟. 正如基督的應許, 聖靈 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 約 14:26) 那時, 他們便會能明白此一預言的意義. 5. 在猶太地受人歡迎 32 約 2:23-3:21 在耶穌開始傳道事工之後, 第一次去耶路撒冷過逾越節, 趁機行了許多神蹟 ( 約 2:23), 公開表明自己的彌賽亞身分. 這些神蹟的目的, 並不是要引起人們的興趣與注意, 乃是要激發人民去思考這些神蹟的意義. 這些神蹟的詳細內容並沒有記錄在福音書中, 但這些神蹟卻廣為人所知, 潔淨聖殿引起有名望的撒都該人的注意, 所行的神蹟引起有學知的法利賽人對基督的注意. 無疑, 公會對於基督潔淨聖殿一事及他所行的神蹟必有熱烈的討論. 基督不但聲稱自己為彌賽亞, 他還能行許多的神蹟來支持他的聲明. 因此, 公會必須要加以調查, 對基督的聲稱及神蹟定性, 向人民作一個正式的交待. 就在這種背景之下, 尼哥底母來見耶穌. 他是猶太人的領袖, 地位顯赫. 約翰福音 19:39 及 7:50 表明他是公會的成員之一, 同時也是文士, 專門學習, 解釋, 教導律法. 147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尼哥底母夜裏來見耶穌. 宗教領袖曾經公然派代表去問約翰是否彌賽亞. 但尼哥底母是否代表那些求神蹟而不得要領的首領們私下前來, 我們則不得而知. 按照我們對尼哥底母性格的了解, 他應當不會作猶太人的密使. 他是法利賽人, 是耶路撒冷大公會的成員之一, 身分如此顯赫, 必須小心, 避免因為與人交往而導致流言蜚語. 他暗暗地前來, 也許是想要親自打聽知道這些神蹟的秘密, 尤其是要問耶穌有關將來國度之事, 因為施洗約翰與耶穌都在傳揚神國的道理. 公會中的同僚因為耶穌潔淨聖殿而深受冒犯, 倘若知道他要與耶穌接觸, 必定強烈的反對或嚴厲地批評. 夜裏暗中到訪, 可以避免這種困擾. 況且, 群衆通常圍繞在耶穌身邊, 到夜裏才散去, 夜間應當更有機會接近耶穌. 148 約翰並沒有說尼哥底母是以公會的代表的身份來見耶穌. 尼哥底母的問題似乎純粹代表他個人而發. 尼哥底母若是代表公會正式提出問題, 無疑應當會在白天公開提問. 儘管尼哥底母地位如此顯赫, 他並沒有以紆尊降貴的高姿態來見耶穌, 反而尊稱耶穌為 拉比, 是猶太人對宗教教師的尊稱. 此詞源自希伯來字根 偉大的, 我的尊者, 起初是奴隸對主人的稱呼, 但後來被學生用來尊稱他們的老師. 尼哥底母帶著學習的心態而來, 想要認識基督所教導的偉大真理. 尼哥底母知道耶穌所行的許多神蹟, 感到必須來向耶穌求教. 公會中的成員討論這些神蹟時, 其中至少有一部的分人不得不承認這些神蹟是超自然的, 並非常態. 尼哥底母不是說 我知道, 他乃是說 : 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 ( 約 3:2). 可見耶穌所行的神蹟是無可爭辨的, 是充份的證據, 顯示耶穌基督確實從神而來. 147 Hendriksen, John, vol. 1, p Shepard, The Christ, p 98.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5 頁
56 尼哥底母稱呼基督為師傅, 並沒有要貶低他的意思, 也沒有打算否認他是要拯救子民脫離捆綁的彌賽亞. 尼哥底母稱呼基督為師傅, 表明基督降世, 要向人啟示神和神的真理. 神在舊約藉著律法啟示他自己, 律法教師向人解釋律法, 使人明白神的啟示. 因此, 人民都很尊敬師傅, 知道師傅向人啟示神和神的真理, 正如約翰福音 1:18 所言. 絕大部分的法利賽人對耶穌十分渺視, 尼哥底母身為法利賽人, 如此尊稱耶穌, 算是讓了很大的一步. 尼哥底母與西門和拿但業截然不同, 他是學者, 深受著傳統習俗與社會階層的桎梏, 想要通過禮儀的迷宮來尋求真理. 他很有禮貌地來見耶穌, 卻已準備好要用最高標準來檢驗耶穌一切的言論. 尼哥底母的問候, 實際上是間接的詢問耶穌所行的神蹟及彌賽亞的身分. 耶穌回答卻一針見血中, 正中要害. 他知道法利賽人的神學弱點, 他知道尼哥底母深受當時社會對彌賽亞及彌賽亞國度的觀點的影響, 他也看出尼哥底母是因為聽到有關悔改和神國的教導而來見他. 接受這種新道理的人越來越多, 耶穌越來越受歡迎. 尼哥底母急欲得知的, 也是他的密友想要從耶穌那裏得知的問題是 : 耶穌是否現在就要建立這個有形的國度. 149 耶穌坦然接受了尼哥底母的尊稱, 尼哥底母已經看出他的身份, 也知道他為何而來. 耶穌 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 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 約 2:25) 他看出尼哥底母想要得知的問題, 是他心中極為要重要的問題, 尼哥底母知道耶穌要人民接受的是舊約所應許的國度. 尼哥底母是律法的教師, 深知舊約要求人要有完全的義, 才能進入彌賽亞國度 ( 詩 24:3-4). 尼哥底母是一個關心律法之事的法利賽人, 經常思考人到底要如何才能在律法面前得以稱義, 因此他心中最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顯然是 : 人要達到什麽程度的義才能進入神國? 人如何才能進入彌賽亞國度? 人如何才能滿足律法的要求? 耶穌的回答一針見血 : 人若不重生, 就不能見神的國 ( 約 3:3). 對尼哥底母而言, 重生 這個概念並不陌生, 身為法利賽人, 他很關心改教者的洗禮.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這個宣告使尼哥底母十分震驚. 他知道改教者從外教改信猶太教時, 被稱為是 新生的孩子. 耶穌的意思是不是說猶太人必須通過謙卑的門進入彌賽亞國度? 這似乎是施洗約翰的洗禮的教義及要求. 所有的法利賽人都反對這一點. 改教者受洗進入猶太教, 與神與人建立了新的關係, 就好像剛出生的嬰兒一樣. 但是, 若說人因為接受彌賽亞國度, 就能第二次出生 尼哥底母卻完全無法理解這樣的教導. 他熟悉的是改教者藉著洗禮儀式得新生的概念 ; 但改教者的洗禮儀式不是為猶太人而設的, 就算施洗約翰如此要求也不會改變此一事實. 亞伯拉罕的後裔絕不會屈從如此的要求! 150 由尼哥底母的回答可知, 他不認為耶穌是在說人必須接受改教者的洗禮才能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尼哥底母顯然清楚知道, 人必須通過新生才能成為一個 孩子, 但怎有可能如此? 他又問了另外一個問題 : 人已經老了, 如何重生呢? 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對猶太人而言, 人必須要遵守一套道德規定及儀式, 才能進入彌賽亞國度. 因此, 他必須要知道應盡的責任, 以免被處罰, 同時可以追求獎賞. 猶太人用一套複雜的規條及禁誡來定義人應盡的責任, 完全不計較人內心的本質. 人若是順服這一套規條, 便可得到獎賞, 進入彌賽亞國度. 法利賽人嚴守規條, 又自恃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深信他們必定得以進入彌賽亞國度. 151 基督回答說, 人必須 從水和聖靈 生 ( 約 3:5), 此一說法導致許多不同的解釋. 耶穌所說的這些話應當作何解釋, 學者眾口紛紜. 有些人主張藉著洗禮得重生, 不合新約的教導. 有些人主張這兩種洗禮都是指同一件事, 就是聖靈的潔淨. 若果如此, 為何要提及水呢? 有些人認為這是將肉身的出生與靈裡的出生作出對照, 因為尼哥底母剛才提問人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這是可以成立的解釋, 耶穌接下來所說的話更加支持這種解釋 :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 從靈生的就是靈. 我說 : 你們必須重生, 你不要希奇. 152 這句話的解釋如此困難, 是因為我們傾向將新約後來的意義讀入此一節經文. 但我們應當根據上下文來解釋, 若說水是象徵神的話語, 這雖然是新約中常用的一個比喻, 但尼哥底母卻沒有讀過後來的新約經文, 不可能如此理解主的回答.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猶太人對神有極大的熱心, 但不是以屬靈的救恩為根據. 他們認為必須要遵守道德和儀式的規條, 才能進入彌賽亞國度. 施洗約翰如此描述那將要來的彌賽亞 :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 但那在我以後來的 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 149 Ibid., p Ibid., Ibid. 152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6 頁
57 洗 ( 太 3:11; 可 1:8; 路 3:16). 耶穌讓尼哥底母明白, 他必須藉著約翰所說的聖靈的洗, 才能進入彌賽亞國度. 用現代的話來說, 就是 尼哥底母, 你必須悔改, 要承認你的罪, 並要經歷聖靈的洗, 而得重生. 153 基督向尼哥底母指明為何必須要重生, 他說 : 從肉身生就是肉身 ( 約 3:6), 尼哥底母身為法利賽人, 肯定相信憑著自己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 必定能夠進入彌賽亞國度. 基督卻否認了這個可能性. 父母只能將他們自己擁有的性質傳給兒女, 因為亞當的罪, 每一位父母的本質都是有罪的, 並會將罪性傳給孩子. 有罪的人不能進入神的國 (5 節 ). 人必須是無罪的, 才能進入神的國. 這意味著人必須有一位無罪的父母, 能夠承受無罪的本質. 只有神才能成就不傳罪性的出生 ; 只有神才能使人有資格進入彌賽亞國度. 因此, 耶穌指出 : 從靈生的就是靈 (6 節 ). 在第 5 節的 靈 與第 8 節的 風 是同一個希臘詞. 基督在此使用風來類比靈. 儘管人看不見風, 但藉著風造成的果效, 可以知道風的存在與力量. 人不知道風從哪裏來, 往哪裏去 ; 但風的聲音卻證明它的存在. 基督是在說 : 儘管一個人看不見聖靈, 但卻可藉著聖靈的作為, 知道其存在. 人可以藉著聖靈所結的果子, 知道聖靈的存在. 救恩是神權能的作為, 儘管人不明白, 但從救恩的事實來看, 便知道神大能的作為. 尼哥底母回答說 : 怎能有這事呢? (9 節 ), 表明他聽到耶穌說的話, 但卻完全不明白其中的含義. 當耶穌問 : 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 還不明白這事嗎? (10 節 ) 耶穌並不是說因為尼哥底母熟悉律法, 所以應該明白這些真理. 舊約並沒有有關重生的啟示. 然而, 尼哥底母是律法的教師, 應該明白耶穌所啟示的新的真理. 基督並不是責備他缺乏知識, 而是責備他缺乏理解的能力. 尼哥底母已經認出基督為師傅. 基督在 12 節指出, 他並不是在教導理論上的事, 而是教導他所知道的事, 因為他是有資格的教師, 他要尼哥底母接受他的權柄. 有關神的真理, 並不是人在進行哲學探討之時産生. 人不論有多麽虔誠, 除非透過神的啟示, 否則不可能認識神, 因此, 基督聲稱除了他以外, 沒有別人曾經去過天上, 得到一切有關神的知識, 並且降世向人傳講有關神的知識 ( 約 3:13). 除了從天降下的基督以外, 沒有人能顯明神和神的真理. 基督在 14 節引用民數記 21:8-9 的事例, 為要强調人必須要相信他是從神而來的教師, 必須要相信他的話語. 民數記 21:8-9 記載神因百姓背逆的罪發怒, 施行嚴厲的審判, 派毒蛇進入營中, 導致多人死亡. 百姓向摩西呼求, 摩西向神呼求, 得到從天而來的啟示, 並向百姓轉達那信息 : 倘若他們要逃避審判, 必須要相信使者所說的話. 神吩咐摩西造一條銅蛇, 掛在一枝杆子上, 讓所有的人都能看見. 接著吩咐百姓要仰望這銅蛇, 所有遵從此一吩咐的人都得了醫治. 基督用這個事件提醒尼哥底母, 神為罪惡而發怒 ; 所有活在罪中的人都不能進入神的國度, 神已經差派他的兒子為使者從天而降, 人必須要相信他所傳揚的信息. 凡是相信的人, 都得以進入國度 ( 約 3:15). 16 節的相信, 相當於民數記 21:8-9 中的仰望. 基督要尼哥底母相信他, 相信他的話語之上, 如此便可以得到永生. 猶太人認為得到永生, 就是進入神的國度. 他們認為國度就是享受永遠與神同的喜樂. 有些解經家認為耶穌在 3:15 結束他的教導, 約翰由 16 節開始解釋主的教導. 另外也有人有不同的解釋. 以下所引用的解經家認為 節是約翰的講解. 後面幾節 (3:16-21) 使用過去時態, 顯示這些不是基督說的話, 若是的話, 他會用現在時態進行談話. 後面幾節應當是約翰所說的話, 重述並講解基督對尼哥底母的教導. 約翰反思基督所說的話, 再次宣告耶穌為神的獨生子, 降世要作世人的師傅與救主. 154 然而, 根據 NIV ( 新國際譯本 ) 的上下文, 節似乎是主繼續說的話的. 在 16 節的 for ( 因為 ) 承先啟後, 將一節所說的和其後的解釋聯繫起來. 耶穌首先指出神愛世人這個偉大的事實. 這與法利賽人心目中的神完全不同. 法利賽人說神恨惡罪人, 喜悅他們的死亡. 其次, 基督說神 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 約 3:16; 參約翰壹書 4:9-10; 3:16), 藉此顯明瞭神對世人的愛. 只是掛在嘴邊的愛, 對人沒有什麼益處, 但當愛轉變為行動時, 被愛者得到了無以復加的益處. 神不僅僅宣稱了他的愛, 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世人, 也用行動表明了他的愛. 第三, 基督指出, 世人是已被定罪, 並不是因為基督的來到而被定罪, 乃是因為亞當的原罪 ( 創 2:17). 因為世人已被定罪, 所以基督才降世為人. 基督降世的目的, 是要拯救世人. 他為罪人的代死贖罪, 成就了救贖 ( 約一 4:10; 3:16). 對於那些已經聽到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的福音信息者, 神惟一的要求, 是他們要相信 : 叫一切信他 ( 約 3:16, 18). 基督清楚指出, 人都是已經失喪的, 他們並不是因為不信他而失喪的. 他們並不是生來是中性而後來因拒絕福音信息而失喪的. 基督是在強調, 惟有當人接受福信息, 才能在神面前得蒙赦罪. 153 Ibid. 154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7 頁
58 基督繼續指出他所傳揚神的真理的結果, 是光來到世間, 但人喜愛罪惡, 因而沒有對這光作出回應. 人見到光, 自然的反應是要來就光. 但光不但沒有吸引人歸向它, 反而使人遠離, 因為光顯明了他們生活中的黑暗. 人們想要躲避耶穌基督降世所帶來的啟示, 因為他們喜愛罪惡. 在另一方面, 那些來就光的人, 是因為他們向真理作出回應, 相信基督是真光, 並把光帶進世界. 基督說出這番話, 為要鼓勵尼哥底母不要躲避基督帶給他的真理, 必須要對這真理作出回應, 並來就光. 尼哥底母只要願意相信基督和他的信息, 便能夠進入神的國度. 尼哥底母心中最急於知道的問題, 是人如何才能進入神的國度. 基督說他是從神而來, 人惟有相信他所啟示的真理, 才能進入神的國度. 6. 先鋒為他作見證 33 約 3:22-36 從耶穌公開傳道開始, 就吸引了廣泛的注意 ( 約 2:23). 施洗約翰的事工開始衰減, 卻沒有中止. 他們傳講同樣的信息 : 天國近了, 你們應當悔改 ( 太 3:2; 4:17), 他們也都為人施洗 ( 約 3:22-23). 耶穌在猶太鄉村傳道, 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施洗. 漢哲生 (Hendriksen) 指出 ; 約翰在撒冷的哀嫩施洗, 因為那裏有很多水. 耶穌在猶太鄉村, 經由他的門徒給人施洗. 約翰繼續北上, 進行他的事工. 上一次提及他的時候, 他在約但河外的伯大尼 (1:28), 此時他已經越過約但河, 在約但河的這一邊 ( 即西邊 ) 服事. 根據許多人的說法, 撒冷附近的哀嫩 ( 也許是亞蘭文, 意指泉源 ) 位於伯大尼西南數英里之處. 其確切的位置尚有疑問, 但一般認為它是在撒馬利亞, 比利亞與底加波利的交彙處, 距西古提波力斯 (Scythopolis) 以南約 8 哩, 此說合乎一切所知細節, 尤西比烏與耶柔米也支持此說. 城中七個水泉, 北邊不遠處是加利利, 位置可謂是交通樞紐, 四個省的人都可以就近來到這裏, 也有足够的水進行施洗. 155 約翰選擇這個地方是因為 那裏水多 (23 節 ), 他依爾 (Thayer) 說翻譯成 水 的用語意指河水, 井水, 泉源或水池裏的水 ; 用 多 來形容, 應當翻譯成 那裏有許多泉源 156. 約翰嚴格遵守舊約的要求, 在潔淨的儀式中, 必須使用流動的水泉, 因為流動的水有自我潔淨的功能, 靜止不動的水卻不然. 約翰的洗禮導致某些人開始議論紛紛, 討論潔淨儀式的問題 ( 約 3:25), 顯然猶太人認為約翰的洗禮是舊約的潔淨儀式. 顯然有些猶太人想要貶低約翰的洗禮, 因為約翰沒有遵守猶太人用水潔淨的禮儀, 他們也想要在約翰與耶穌之間造成衝突 (26 節 ). 民衆卻發現約翰與耶穌二人均致力於同一個事工, 傳同樣的信息, 都呼籲人要悔改, 都提及蒙神赦罪的盼望, 都預期著一個將要來臨的彌賽亞. 倘若集合二人之力, 其果效必定席捲全國. 因此, 有人試圖想要使他們分裂, 希望能消減他們事工的果效. 本段經文記載有些想要引起紛爭, 想要挑起約翰及其門徒的嫉妒. 耶穌接受約翰的洗禮之後, 離開之後, 很可能開始了類似約翰的事工, 吸引衆人離開約翰, 跟隨耶穌. 這原是約翰的本意, 他只是一個僕人, 他服事本來就不是要吸引人來歸向他自己, 乃是要吸引眾人歸向他所服事的那一位, 使他們也可以像他一樣成為彌賽亞的僕人. 那些挑撥之人並不明白這些道理, 以為他們可以引起約翰的嫉妒. 約翰的回答表明了他對基督的忠心, 也表明他承認基督與他是主從的關係. 他的位置是神所任命的, 他說 : 若不是從天上賜的, 人就不能得什麽 ( 約 3:27). 約翰先前說過他只是不配的僕人, 他是傳達信息的使者, 他來是要向人傳達信息, 並不是要吸引人歸向他自己. 約翰用新郎新娘的比喻, 進一步解釋神賦與他的職份 (29 節 ). 這是一個婚筵的比喻, 新娘備受稱讚, 為的是要使其所屬的新郎得著榮耀. 陪伴新郎的人, 也是他的僕人, 會因為新郎得著尊榮而高興, 新郎的朋友並不求自己的榮耀, 而是求新郎的榮耀. 當歌聲響起, 稱讚新娘, 使新郎得著尊榮時, 服事新郎的朋友就歡喜快樂. 約翰將這比喻用在他自己身上, 說基督是新郎, 是當得榮耀的那一位, 約翰站在他身邊服事他, 當眾人承認基督是彌賽亞時, 他就歡喜快樂. 人看到耶穌吸引到比約翰更多的門徒, 約翰預言說這種情況會越來越明顯, 他必興旺, 我必衰微 (30 節 ). 約翰更進一步, 要證明基督的超越性, 約翰的出生是神蹟, 卻仍然是自然的生育過程. 約翰是從地上來的, 他 是屬乎地, 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 (3:31). 約翰有可能從父親那裏得知天使所啟示有關基督其人其事. 然而, 倘若約翰的信息惟獨倚賴其父之言, 就只不過是屬乎地的信息. 但約翰聽到天父為愛子所作的見證 : 這是我的愛子, 是我所喜悅的 ( 太 3:17). 約翰在此不是指他所傳的信息的權柄, 乃是指耶穌基督的權柄. 主耶穌遠遠超越任何從地上來的, 因為他是從上頭來的. 那從上頭來的是在萬有之上 ( 約 3:31). 約翰再度重覆指出, 主耶穌遠遠超越任何屬地的啟示者, 因為他是從天上來的. 那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 耶穌對天父的見證, 耶穌所啟示的真理, 都直接的親身經歷, 不是間接轉達的信息, 因為 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 (32 節 ). 這是約翰對那些企圖使他與耶穌分裂者的回應, 指出有越多的人跟隨耶穌, 約翰就會越歡喜快樂, 因為約翰是他的僕人, 是為他開路的聲音, 也是他的朋友. 約翰承認耶穌遠遠超越他, 耶穌是從天而來的啟示者, 耶穌所傳講的, 是他的親身經歷. 155 Hendriksen, John, vol. 1, p Joseph Henry Thayer,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New York: American Book, 1889),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8 頁
59 經文顯明眾人對耶穌的啟示會有兩種反應, 有些人會接受 (33 節 ), 相信耶穌說的是神的話, 是可信的, 因為 神所差來的, 就說神的話 ; 因為神賜聖靈給他, 是沒有限量的 (34 節 ). 基督會藉著聖靈向人啟示天父的話, 父愛子, 已將所有的權柄都交在子的手裏 (35 節 ), 因此約翰可以說, 凡相子的人就有永生. 經文顯示有些人會接受耶穌的見證. 是另一方面, 有些人會拒絕接受神的兒子, 拒絕的原因乃基於下列五點的不信 : (1) 基督是從天上而來 ; (2) 基督認識父 ; (3) 基督為父所差遣 ; (4) 基督有從父而來的話 ; (5) 基督有聖靈的能力. 拒絕接受基督, 結果就是永遠不得進入永生, 會繼續在神的震怒之下. 總而言之, 約翰指出耶穌就是彌賽亞, 降世為要向人啟示天父, 使人因為認識父而得永生. 基督向以色列人呈現自己的彌賽亞身份與事工, 呼籲人作出回應. 凡是信靠他的人必定得到生命 ; 凡是拒絕他的人會繼續活在神的震怒之下. 7. 從猶大引退 34 太 4:12; 可 1:14; 路 3:19-20; 4:14; 約 4:1-4 基督在猶太地開始的傳道事工有極佳的果效, 但他離開了猶太, 往加利利去, 在那裏巡迴服事. 他改變服事地點的原因有二. 首先, 基督知道法利賽人想要在他的門徒與施洗約翰的門徒之間挑撥離間, 引起爭端, 耶穌與施洗約翰都是在傳揚同樣的國度信息, 從事同樣的國度事工, 耶穌不希望二者有任何嫌隙. 為了預防分裂, 耶穌退到加利利去. 約翰可能有許多門徒住在加利利, 但他約翰本人還沒有去那裏傳過道. 耶穌去加利利的第二個原因, 是希律將施洗約翰囚在監裡, 等於是棄絕了耶穌本人, 因為施洗約翰是耶穌的先鋒, 傳講同樣的信息. 將約翰囚在監裡, 就是拒絕了約翰所要求的義, 也拒絕了約翰所傳揚的神國. 希律棄絕了約翰, 耶穌自然應當離開希律的轄區. 導致約翰入獄的原因似乎不止一個, 出於希律個人的原因是, 希律娶了他兄弟的妻子希羅底為妻, 約翰責備這種結合, 引起希律的怒氣. 還有政治方面的原因, 希律見約翰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害怕約翰會領導人民與他與羅馬和作對. 因此希律將約翰囚在監裡. 路加簡單地提到耶穌去加利利的第三個原因, 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 被神的靈引導, 回到加利利 ( 路 4:14). 約翰福音 4:1 提到法利賽人, 也許是耶穌去加利利的第四個原因. 耶穌的事工如此有果效, 吸引如此多的人民, 令法利賽人十分不安, 他們可能公開宣告必須要除掉他. 耶穌知道他死的時候還沒有到, 就離開法利賽人的勢力範圍. 基於上述種種原因, 耶穌將他服事的工場從猶太轉移至加利利. 8. 在撒馬利亞被接納 35 約 4:5-42 耶穌離了猶太, 往加利利去. 使徒約翰說耶穌 必須經過撒馬利亞 ( 約 4:4). 必須 一詞表示有其必要性. 既然有其他路可走, 為何耶穌覺得必須要走這一條路呢? 耶穌其實可以東行至耶利哥, 越過約但河, 繞過撒馬利亞境界, 便可以北上加利利. 但如此一來, 他就要經過希律王所管轄的疆土. 希律王把耶穌的前鋒施洗約翰鎖在監裏, 由此可見他對耶穌的棄絕. 耶穌有可能想要逃避希律王的憤怒, 覺得必須要經過撒馬利亞北上加利利 ; 但更有可能, 是由於他知道天父的旨意. 耶穌必須經過撒馬利亞. 從猶太去加利利, 有幾條路線, 一是走海岸線, 一是經由比利亞, 一是穿過撒馬利亞. 約瑟夫指出, 加利利人去聖城守節時, 通常取道於撒馬利亞鄉下 ( 猶太古史, XX, vi, 1). 耶穌本來在耶路撒冷及耶利哥一帶事奉, 他要去加利利的迦拿 ( 約 4:46), 最近的路程, 便是經過撒馬利亞的路線. 動詞必須或應當, 有可能便是此意 ; 也就是說 : 若想要節省時間, 縮短行程, 旅客從猶太去加利利的迦拿時, 必須經過撒馬利亞. 然而, 約翰福音經常指出主耶穌深具使命感, 要實現神的計劃 ( 約 2:4; 7:30; 8:20; 12:23; 13:1; 14:31) 157, 由上文下理也可以看出此點. 因此, 更加合理的解釋, 應當是耶穌為了要順服天父的旨意, 覺得必須要經過撒馬利亞北上加利利 ; 但更有可能, 是由於要遵行差他來之天父旨意, 作成天父的工 ( 約 4:34) 約 2:4 耶穌說 : 母親 原文是婦人, 我與你有甚麼相干?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 7:30 他們就想要捉拿耶穌 ; 只是沒有人下手, 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 8:20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 教訓人時所說的, 也沒有人拿他, 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 12:23 耶穌說 :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約 13:1 逾越節以前, 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 就愛他們到底. 約 14:31 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 並且父怎樣吩咐我, 我就怎樣行. 起來, 我們走吧! Hendriksen, John, vol. 1,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59 頁
60 耶穌和門徒應當於清晨上路, 走了一整個上午, 到了黃昏六時, 到了撒馬利亞的一座城, 名叫敘加. 耶穌如同一般的旅客一樣, 也會感到疲倦, 就坐在雅各井旁休息. 那時門徒進城買食物去了. 就在耶穌單獨在井旁休息之時, 有一個撒馬利亞的婦人前來打水. 其實還有一座井離城更近, 這位婦人卻不惜長途跋涉來到這座離城更遠的井邊打水, 有可能特意想要避免與打水的村人接觸. 耶穌主動向那婦人打招呼, 向她要水喝. 由於井很深, 耶穌沒有打水的器具, 便請婦人用她的容器打水給他喝. 撒馬利亞婦人見到耶穌是猶太人, 不是撒馬利亞人, 大出意料之外, 反問他說 : 你既是猶太人, 怎麼向我一個撒馬利亞婦人要水喝呢? ( 約 4:9) 有關撒馬利亞人的背景, 參見附錄 A: 地理背景. 由於撒馬利亞人和外族人通婚, 血統不純正的緣故, 猶太人幾百年來都瞧不起撒馬利亞人. 因此, 撒馬利亞婦人覺得耶穌絕對不可能向她要水喝. 耶穌說他是 神的恩賜 ( 約 4:10), 特來賜下 活水 給乾渴的人喝. 耶穌已經告訴尼哥底母說 : 他就是神給世人的恩賜, 現在也向撒馬利亞婦人說出同樣的道理. 那婦人確實需要水喝, 但她更加需要由天而來的活水. 那婦人知道活水不可能是從人而來. 耶穌沒有打水的器具, 連井水都無法取給她喝, 如何能夠給她天上的活水呢? 那婦人要取的水, 是雅各給他子孫的恩賜, 難道耶穌比雅各還偉大, 能給她比雅各井更大的好處嗎? 耶穌拿他要給人的水和井水來作比較, 井水只能暫時地滿足她身體的渴求, 但他所給的水卻在品質上完全不同, 可以使她永遠不渴. 耶穌所給的水是永不止息的 活水泉源, 在人的靈裡泉湧不息, 不斷地滋潤和滿足人心 ( 約 4:14). 那婦人一想到每日長途跋涉擔水之苦, 就立即央求要耶穌給她活水. 她認為耶穌所賜的水可以使她免受擔水之苦, 因而要求耶穌賜水. 耶穌已在此婦人的心中激發出她對永生的渴慕, 讓她看出那活水的好處. 現在, 他必須要讓這婦人看到她自己迫切的需要. 因此耶穌對她說 : 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裏來. ( 約 4:16) 那婦人立刻回答說 : 她沒有丈夫. 耶穌指出她巳經有過五個丈夫, 而她現在有的並不是她的丈夫. 耶穌此舉彰顯出他的全知, 要讓婦人知道, 他說要賜人活水及永生, 都是超自然的事, 由於他本身就是超自然的人. 那婦人或許想要否認自己是活在不道德的生活中, 不想要承認自己內心的需要, 但她在耶穌的眼前卻無所遁形. 耶穌知道她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 那婦人看出耶穌洞察真相, 必非凡人, 便對他說 : 我看出你是先知 ( 約 4:19). 就她而言, 先知是由神而來, 帶著神的信息的使者. 由此可見, 她對耶穌的認識確有增長, 但她仍然不知道耶穌究竟是誰. 若耶穌真的是從神而來的先知, 他應當能夠解決使猶太人與撒馬利亞人因睚眥之隙而世代分裂的問題. 撒馬利亞人堅持人應當在基利心山的撒馬利亞聖殿敬拜神, 而猶太人則堅持應當在耶路撒冷的聖殿敬拜神. 兩族之間長久以來, 由於應當在哪裡敬拜神的問題積怨未解. 耶穌回答說 : 二族積怨未解的原因之一, 是未能明白神的本質. 若神是有形有體的, 就可以被限制在一個地方, 而這地方便是惟一可以敬拜神的地方. 但神若是無形無體的, 則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敬拜神. 因此, 耶穌向這位婦人指出 : 神是靈 ( 約 4:24). 因此, 真正的敬拜, 不受有形有體的建築物所限. 真正的敬拜, 是從心底發出來的, 是合乎真理的敬拜. 撒馬利亞婦人看出耶穌似乎應驗了彌賽亞的角色. 撒馬利亞人相信彌賽亞的角色就是要將父神啟示給人. 耶穌在此將父神啟示給她, 正是在做彌賽亞的工作. 因此, 在她腦海中油然而生的問題是, 耶穌會不會就是彌賽亞? 她宣告她相信彌賽亞要來 ( 約 4:25). 耶穌見到她的信心, 便明明地宣告說 : 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 ( 約 4:26) 耶穌至此已向撒馬利亞婦人作出四大啟示. 首先, 是有關新生命的啟示, 他告訴她說 : 他來是要賜人永生. 其次, 是有關她屬靈需要的啟示. 他戳破了她與一個男人同居的不道德關係, 導致那婦人以為耶穌是先知. 第三, 是有關天父本質的啟示, 耶穌指出 神是靈, 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敬拜神. 最後, 是有關他自己就是彌賽亞的啟示. 就在這時候, 門徒從城裡回來. 他們看見他正在跟一個女人說話, 覺得很驚奇. 猶太人的傳統教導男人要避免與女子交談, 以免干犯潔淨禮. 但門徒沒有公開質問耶穌為甚麼跟婦人說話, 也沒有問那婦人為何向耶穌提問. 他們將買來的食物給耶穌吃, 耶穌卻拒絕了, 並說 : 我有食物吃, 是你們不知道的. ( 約 4:32) 他們自然以為可能已經有人拿東西給耶穌吃了. 然而, 他們認為他不可能會在他們不在的時候, 接受別人給他的食物, 由於人若吃了任何在撒馬利亞人家中煮成的食物, 都會成為不潔. 因此, 耶穌的話讓他們大惑不解. 為什麼他會不餓呢? 耶穌指出 : 由於他遵行神的旨意, 所以已得飽足 ( 考 : 來 5:8; 10:5-7).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 可以支取神的恩典, 有能力成就神的旨意要他作的工. 神的旨意是要耶穌向撒馬利亞婦人傳道, 再透過她來向撒馬利亞村莊裡面的人傳道. 耶穌正在遵行神的旨意, 作成他的工, 所以不覺饑餓. 他叫門徒舉目向田觀看. 當時可以收割時可以收割的田, 就是一位撒馬利亞婦人, 一個撒馬利亞村莊, 以及一個猶太人漠不關心的地區. 耶穌卻告訴他們, 這塊田的 莊稼巳經發白, 可以收割了. ( 約 4:35) 耶穌對門徒說 : 他差他們去收割的, 並非他們所勞苦耕耘的 ( 約 4:38). 這有可能是指在他死而復活之後, 將會差派他們廣傳福音, 不但要傳到猶大全地, 撒馬利亞, 還要傳到 地極 ( 徒 1:8). 耶穌現在勞苦撒種, 將來他們要收割其成果.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0 頁
61 耶穌與門徒對話之時, 撒馬利亞婦人由於耶穌給她的啟示而興奮不已. 她完全忘了當初去到井邊的目的, 丟下了空水罐, 回到城中, 邀請人來聽耶穌談道, 聲稱耶穌有可能就是彌賽亞. 她認為耶穌有可能就是彌賽亞, 是因為耶穌已向她啟示了天父, 去到神面前的渠道, 敬拜天父的方法, 以及永生的應許. 她邀請村民自己來聽耶穌談道! 由於婦人的邀請 : 眾人就出城, 往耶穌那裏去. ( 約 4:30) 由 39 節可知, 耶穌與那些敘加村民談道, 結果 那城裏有好些撒馬利亞人信了耶穌 ( 約 4:39). 有些人相信, 是由於那婦人的見證, 指出耶穌是全知的, 有超自然的知識, 因此他必定是一位先知. 另外有些人相信, 則是由於他們 親自聽見了 耶穌說的話 ( 約 4:41). 那婦人雖然沒有什麼公信力, 卻也有人由於聽到她的見證而信主. 也有人由於耶穌自己說的話而信主. 基督傳揚的, 是救恩的信息. 那婦人認出他就是彌賽亞, 由於彌賽亞的工作就是施行拯救. 基督告訴村民說他就是救主, 他們也相信了, 並說他們 知道這真是救世主 ( 約 4:42). 由此可見, 越來越多人由於耶穌所說的話以及他要賜與的永生而相信他. 尼哥底母在猶太地與他談道而致相信, 猶太地也有其他人相信他. 現在連撒馬利亞都有人由於耶穌的啟示而相信他. 耶穌會向撒馬利亞人啟示他就是彌賽亞及救世主, 已經令門徒大感意外. 撒馬利亞人會相信他, 顯然更加令門徒目瞪口呆, 啞口無言. 9. 在加利利被接納 36 約 4:43-45 耶穌在撒馬利亞待了兩天後, 才繼續他的行程, 前往加利利. 如此他不但有機會休息, 消除旅途的疲勞, 同時也有機會教導初信的門徒. 他拖緩行程, 也可能是由於知道在加利利會受到什麼樣的對待. 他說過 : 先知在本地是沒有人尊敬的. ( 約 4:44) 雖然知道將會被人拒絕, 他卻仍然前往. 加利利人 就接待他 ( 約 4:45). 耶穌會來到加利利, 似乎令當地人很感意外, 由於他們認為彌賽亞應當出現在大衛的城中, 在智慧和學術中心耶路撒冷及聖殿中進行他的工作. 他們沒有想到自稱為彌賽亞的耶穌, 竟然會離開聖城, 來到他們這卑下寒微的地方. 但是既然他來了, 他們也樂意接待他. 許多加利利人也是上耶路撒冷去過節 : 看見他在過節所行的一切事 ( 約 4:45).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 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 : 就信了他的名 ( 約 2:23), 其中應當有許多加利利人. 他們回家後, 顯然會把所見所聞告知鄉親. 因此, 當耶穌來到加利利時, 自然大受歡迎, 其中肯定也有許多人希望耶穌在加利利也能行些類似的神蹟奇事. 雖然有加利利人接待耶穌, 但已有拒絕的陰影出現. 耶穌自己預言說 : 先知在本地是沒有人尊敬的. ( 約 4:44) 這不但預示他將在加利利被人棄絕, 也包括以色列全國將要棄絕他 ( 路 4:24; 可 6:4; 太 13: ). 由上可見, 人對耶穌的態度可以分為兩種. 有一種人接受耶穌的信息, 例如尼哥底母, 撒馬利亞婦人, 敘加村民. 主預言另外有一種人, 將要棄絕他的信息, 棄絕他本人. B. 王的權柄 傳道的權柄 37 太 4:17; 可 1:15; 路 4:14-15 至目前為止, 經文主要的重點, 是把耶穌基督介紹給以色列國. 由他在加利利的事工開始, 有一個新的重點, 就是每當基督傳揚由神而來的信息後, 都會用許多的神蹟來證實他所傳的信息 (message) 確實是來自神. 由此時開始, 新的重點是要證明傳揚神的信息的使者 (messenger). 福音書的作者搜集了基督所行的一些神蹟, 目的是要為使者 (messenger) 以及他所傳的信息 (message) 作為證據. 基督的事工與摩西有些相似之處. 神呼召摩西拯救他的子民, 摩西不情願接受這偌大的責任. 神在燃燒的荊棘裡向摩西顯現 ( 出 3:14), 顯明他是永恆, 全能的主宰. 神在燃燒的荊棘裡向摩西顯現, 作為一個記號, 證明摩西確為神所差派. 出埃及記第四章記載神給了摩西三個記號, 向以色列國證明摩西的權柄以及信息都是來自神. 這三個記號就是杖 ( 出 4:2), 長了大痲瘋的手 ( 出 4:6), 以及會變為血的水 ( 出 4:9). 摩西行十災, 向法老王, 埃及全國, 以及鄰近的列邦證明他所傳的是神的信息, 帶有神的權柄. 在摩西的事工中, 神蹟是記號, 首先向摩西自己, 其次向法老王, 埃及全國, 以及鄰近的列邦證明摩西就是神的使者 (messenger), 他所傳的就是神的信息 (message). 基督以神使者 (messenger) 的身分, 來向以色列人傳達神的信息 (message). 他行了許多的神蹟, 作為記號, 證明以色列國應當接受他的身分及他的信息. 以下幾段的重點, 便是強調基督如何證實他自己的身分及信息. 路加說耶穌在聖靈的帶領下回到加利利, 憑著聖靈的能力實行神所託付的事工. 在耶路撒冷曾經看過他所行神蹟的加利利人, 現在不但歡迎他回加利利, 還自動為他宣傳說 : 自稱為彌賽亞的那位現在來到他們中間了. 路加記載耶穌的教導事工 : 他在各會堂裏教訓人 ( 路 4:15) 他在作拉比的工作, 拿起舊約經文, 讀給人聽, 並加以解釋, 幫助人明白經文的 159 路 4:24 又說 : 我實在告訴你們, 沒有先知在自己家鄉被人悅納的. 可 6:4 耶穌對他們說 : 大凡先知, 除了本地, 親屬, 本家之外, 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太 13:57 他們就厭棄他 厭棄他 : 原文是因他跌倒. 耶穌對他們說 : 大凡先知, 除了本地本家之外, 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1 頁
62 意義. 經過基督的教導, 人們開始明白以前所不明白的真理. 因此, 耶穌成為廣受歡迎的教師. 耶穌並沒有突顯他行神蹟的能力, 反而著重於把天父顯明給眾人. 他向眾人解明經文的意義, 使人明白經文所記載的, 也因此認識天父. 他所行的神蹟, 是為要證實他的信息. 馬太和馬可則強調耶穌不僅是教師, 同時也是傳道人 ( 太 4:17; 可 1:14), 是公開傳揚神信息的先知. 耶穌不僅只是會堂中的教師或拉比, 他也是傳揚神神信息的先知. 他所傳揚的信息, 與他的先鋒施洗約翰所傳的相同, 二人的信息都是 : 天國近了, 你們應當悔改! ( 太 4:17; 比較 : 3:2) 馬可說耶穌的信息是 福音 ( 可 1:15). 以色列人一直期待聖約應許的應驗. 現在他們聽到福音, 他們引頸企盼的神國已經近了. 耶穌與施洗約翰一樣, 都呼籲人們改. 悔改就是認罪, 不再與神疏遠, 回到神的身邊, 與神建立新的關係. 悔改也包括按照神的要求, 獻上合他心意的祭. 既然神國已經 近了, 便使這信息帶有緊急而迫切的意味. 馬可指出眾人應當 信福音, 用信心來接受真理的信息. 馬可稱之為 神的國 ( 可 1:15), 馬太稱之為 神國 ( 太 4:17). 名稱有出入, 卻並不是指兩種不同的國度. 馬太通常不敢使用 神的國, 由於猶太人不敢妄稱神的名, 所以馬太用神的居所來代替神的名字, 使用 神國 一詞.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 : 神國 與 神的國 意義略有出入, 按照其反義詞更能明白其中的細微出入. 神國 的反義是世上的國度, 用軍隊的力量維持其治權. 神的國 的反義是邪惡的國度, 撒但的國度, 黑暗無政府狀態和黑暗的國度, 擅長給人帶來痛苦及死亡. 基督使用 神國 一詞, 意在強調不論就統治手腕或目標, 原則及實行而言, 神的國度是好的, 與世界上的國度成為強烈對比. 世俗的強國之所以如此敗壞, 是由於人民及國家擁有殘酷的野心, 嫉妒, 仇恨. 他們製造了戰爭, 帶來了血流成河, 饑荒, 瘟疫的後果, 軟弱的被壓榨粉碎, 強勢者橫行霸道. 神國卻完全不同, 沒有野心勃勃的殘暴征服者, 沒有助紂為虐, 為虎作倀. 神國倚靠的是屬靈的勢力, 如同日光一般的柔和平靜, 無遠弗屆, 如同空氣一般的普遍, 默默地使人洗心革面, 使亂世成為太平盛世. 神的國 的反義是邪惡的國度, 在邪惡的國度之中, 罪惡在個人及全人類當中掌權. 罪惡的後果, 導致每一個人及整個社會都陷入沈淪之中, 使人與人為敵, 使人遠離神, 活在叛逆與恐懼之中. 撒但的國度, 黑暗無政府狀態和黑暗的國度, 擅長給人帶來痛苦及死亡. 相反的, 神的國度卻是美好的. 神的國度屬於神, 源自神, 為要達成神的目的, 要消滅罪惡, 使人順服神, 以致可以過在地如在天快樂和諧的生活. 此詞雖然是希伯來語, 卻是基督徒的概念, 有嶄新的意義, 意指高達諸天, 遍及宇宙, 無窮無盡的國度. 160 礎. 先知不是義勇志願軍, 必須要有正當的權柄. 耶穌以先知和教師的先份出現, 顯明他的事工是以神的權柄為基 2. 醫病的權柄 38 約 4:46-54 耶穌回到加利利後, 又到了迦拿, 是拿但業的家鄉 ( 約 21:2). 拿但業很可能在家中接待耶穌及門徒. 當地可能有不少人由於曾經看過耶穌在迦拿婚禮中行變水為酒的神蹟而相信他, 耶穌也希望進一步栽培他們. 在耶穌停留的期間, 有一位大臣來找他, 求耶穌去迦百農醫治他重病垂危的兒子. 大臣來求耶穌之時, 是否已經相信他是彌賽亞, 我們不得而知. 他或許聽說耶穌在迦拿行的神蹟, 也有可能有些去過耶路撒冷的加利利人告訴他耶穌在耶路撒冷行神蹟的事. 但由耶穌所說的話看來, 他似乎那時尚未相信他是彌賽亞. 耶穌說 : 若不看見神蹟奇事, 你們總是不信. ( 約 4:48) 此人可能和許多其他的人一樣, 還在辯論耶穌是否就是彌賽亞這個問題. 他們對他還沒有信心, 還想要看到更多的證據. 雖說如此, 他對耶穌的要求卻是情詞迫切 : 先生, 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 (49 節 ) 耶穌答應了他, 並且應許他說 : 回去吧, 你的兒活了! (50 節 ) 使徒約翰記載此人 信耶穌所說的話 (50 節 ). 他還沒有見到外在的證據, 就相信了耶穌所說的. 第二天, 在他回家的路上, 他的僕人帶著好消息來迎接他, 說他的兒子活了. 他就問甚麼時候見好的, 便發現正是耶穌對他說 你兒子活了 的時候 ; 他自己和全家就都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基督. 這是耶穌第二次用神蹟來證明他就是基督. 3. 在拿撒勒遭拒絕 39 路 4:16-30 直至目前為止, 猶太地和加利利的居民普遍都願意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的身分, 也願意接受他的信息. 路加在此所記載耶穌初次遭到拒絕的事件, 這種拒絕越演越烈, 最終導致耶穌的受難. 此一事件發生在一個他從小去過的拿撒勒會堂中, 他以前曾經坐著聆聽拉比講解舊約聖經的意義. 路加指出耶穌經常參加會堂中讀經及解經的聚會. 耶穌聲稱他就是書上所說的人. 有關會堂的重要性, 參見附錄 A.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2 頁
63 艾利考特 (Ellicott) 對發生於拿撒勒會堂的此一事件有如下的解釋 : 主耶穌站起來, 顯示他當時在拿撒勒會堂中, 雖然管會堂的沒有邀請他, 他卻想要作朗讀先知教訓者 (Maphtir) 眾人立即同意, 顯然管會堂的及會眾都聽過他在迦百農剛行的神蹟 ( 路 4:23) 由上文下理看來, 大家對他似乎也有很高的期望 會堂當時可能正在朗讀以賽亞書 (Lightfoot), 因此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 按照口傳律法所允許的作法 他有可能是略過當天讀到的部份, 跳到以賽亞書 61 章開頭的地方 也有可能是 萬軍的耶和華 揀選了這一處經文 主耶穌按照當時的習俗讀了這一段經文後 便開始按照當時的風俗扮演解經者的角色, 坐下來解釋這段經文. 161 有些解經家認為耶穌是按照當時讀經進度而讀. 另有人認為他隨手翻到以賽亞書的這段經文. 艾利考特 (Ellicott) 的解釋似乎比較中肯 : 主耶穌打開書卷, 按照他自己無限的智慧及先見, 選擇了那段奇妙的經文來讀 那段經文當時已經完全應驗. 162 耶穌朗讀的, 是以賽亞書 61:1-2. 讀完了, 就按照傳統, 把書捲起來, 交還給會堂的執事, 並以拉比的角色坐下來教導. 他宣告說 : 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 ( 路 4:21) 路加並沒有記載耶穌解經講道的內容. 這篇講道顯然需要不短的時間, 如此才能詳細解釋此段經文中有關彌賽亞的預言. 路加記載了人們對耶穌對此段預言之解釋的反應 : 眾人都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 ( 路 4:22). 耶穌自稱他應驗了以賽亞所預言的彌賽亞. 這導致眾人質疑耶穌是否真是彌賽亞. 他們都知道他是約瑟的兒子. 拿撒勒人約瑟的兒子怎麼有可能是王室的後裔? 耶穌知道他們不願意接受他的話, 反希望他顯出彌賽亞的證明. 耶穌知道他們必引用俗語向他說 : 醫生, 你醫治自己吧! 要他證明他的身分, 正如宣稱自己有醫治能力者要行醫治以資證明一樣 (23 節 ). 他們聽說大臣之子得醫治之事, 卻要他在他們面前行神蹟, 如此才肯相信正如他所宣稱的, 他就是彌賽亞! 拿撒勒人對耶穌的反應, 與在耶路撒冷, 迦拿, 迦百農等地的人不同. 他們雖是他的鄉親, 卻拒絕相信他的信息, 要求他行出更多神蹟, 來證明他的身分. 耶穌見到他們的不信, 提醒他們說 : 人經常不相信神的先知. 以利亞向背道叛教的以色列國宣告說神的審判將至, 叫人悔改. 以利亞使天閉塞了三年零六個月, 沒有降雨, 證明他有神的權柄 (25 節 ). 遍地乾旱帶來大饑荒. 在那三年半中, 由以利亞那裡得著神的祝福的, 只有西頓的撒勒法的外邦寡婦一個人 (26 節 ). 當時以色列人不相信以利亞的信息, 因此沒有由以利亞那裡得著神的祝福. 那位外邦的寡婦卻由於相信以利亞的信息而蒙祝福. 同理, 先知以利沙奉神差派, 向百姓傳達神應許的信息. 當時以色列中有許多長大痲瘋的, 但以色列人不相信以利沙的信息, 沒有去他那裡尋求幫助, 以至於惟一從除以利沙那裡得潔淨的也是外邦人, 就是敘利亞國的乃縵 (27 節 ). 會堂裏的人聽見這話, 完全明白耶穌的意思, 知道耶穌把他們的不信與舊約不相信先知所傳神信息的人相提並論, 並指出由於他們不信, 無法從他那裡得著祝福. 唯有相信他的人才能從他那裡得著祝福. 他們看出耶穌用悖逆不信的以色列國來比喻他們, 就怒氣衝衝 (28 節 ), 想要攆他出城, 甚至想要把他從山崖推下去, 希望可以藉此逃避耶穌的刑罰 (29 節 ). 但耶穌卻毫髮無損地從人群中走了出去. 從拿撒勒會堂對耶穌的反應, 可以看出將來以色列國對耶穌的反應. 他們聽到了耶穌所傳的信息, 卻拒絕相信他. 他們因此想要置他於死地, 希望可以藉此逃避耶穌的刑罰. 4. 定居迦百農 40 太 4:13-16 性 : 既然拿撒勒的人如此強烈的拒絕耶穌, 他便離開那裡, 往迦百農去, 就住在那裏. 法勒 (Farrar) 指出迦百農的重要 迦百農風景美麗, 位置居中, 來往人潮眾多, 耶穌以此為基地開展事工, 正好應驗先知以賽亞的預言 : 西布倫地, 拿弗他利地, 就是沿海的路, 約但河外, 外邦人的加利利地 那坐在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 ; 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 耶穌在世的時候, 就已經是 照亮外邦人的光, 也是 你民以色列的榮耀 ( 路 2:32). 加利利的 Ellicott, Lectures, p. 159, 附註.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3 頁
64 迦百農地點方便, 是通往海岸必經之地, 許多不同國籍的人居住在這裡. 約瑟夫指出 : 由於土地肥沃, 此地人口稠密 最小的村莊也有一萬五千名居民. 這裡的地土美麗而富庶, 人人勤奮工作, 自幼習於爭戰, 努力開墾耕地. 此地有四條以上的交通要道, 連結了加利利沿海的地區. 一條公路貫穿約但河谷的西邊 ; 一條公路橫越湖南方的一座橋, 通過比哩亞, 連接耶利哥附近的約但河淺灘 ; 第三條公路穿越加利利首都沙弗雷斯 (Sepphoris), 直通地中海的著名港口亞柯 (Accho) ; 第四條公路由西布倫山脈直達拿撒勒, 貫穿以斯德倫 (Esdraelon) 平原, 直抵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 迦百農在大馬色往埃及的大路附近, 來往於伯賽大 (Bethsaida Julius) 及該撒利亞腓立比 (Caesarea Philippi) 的異教客旅不絕於途. 在基督的時代, 迦百農除了人口稠密和活動頻繁, 也是巴勒斯坦 製造業中心. 加利利湖可以承載四千艘船, 從羅馬帝國的戰艦, 到伯賽大粗陋的漁船, 形形色色, 一應俱全, 希律王黃金色的尖塔皇宮也在湖邊. 穿越了加利利湖和附近的河流及山嶺, 即可去到以土利亞, 撒馬利亞, 敘利亞, 腓尼基等地. 提比哩亞盛極一時, 是希律安提帕所建的加利利首都, 按當時羅馬皇帝之名命名. 使徒約翰寫成約翰福音之時, 連加利利海都被稱為提比哩亞海. 基督若是沒有去過提比哩亞的異教圓劇場或是墳墓林立的街道, 也必定從遠處望見那高塔, 城堡, 和安提帕的金色皇宮, 看到大理石獅子及雕欄玉砌在湖中的反影. 城中居民來自歐洲, 亞洲, 以及非洲, 巿井街道上熙來攘往, 俱是各種不同國籍的人. 革尼撒勒湖西岸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雜居之地, 此外還有粗曠的阿拉伯人, 精明的腓尼基商人, 柔弱的敘利亞人, 高傲的羅馬人, 和工於心計而腐敗的希臘人. 163 馬太指出這是以賽亞書 9:1-2 預言的應驗. 迦百農位於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之間的邊界上, 在加利利湖邊, 地勢偏遠. 先知以賽亞預言該處生活在黑暗裡的百姓將見到大光, 那些在死亡威脅下苟延殘喘的人將找到救贖主. 住在那裏 ( 太 4:13) 意指 定居, 顯示耶穌在這段事奉時期以此為家. 耶穌被拿撒勒人拒絕後, 定居在外邦人比猶太人多的迦百農, 預示救恩將臨到外邦人. 猶太人既然拒絕相信他是彌賽亞, 他便讓外邦人得享他的恩典. 5. 勝過自然界的權柄 41 太 4:18-22; 可 1:16-20; 路 5:1-11 耶穌在迦百農的講道吸引了許多人, 路加說 眾人擁擠他, 要聽神的道. ( 路 5:1) 基督事工的主要重點, 是宣講神的話語. 由於人多, 基督連站著講道的空間都沒有. 正巧有兩隻船停泊在湖邊 ; 打魚的人離開船洗網去了. 耶穌就上去西門的船, 並請他把船撐開, 稍微離岸, 以便他可以坐在船上, 向湖邊的眾人講道. 西門彼得先前在猶太地遇見耶穌, 並已宣告他對耶穌的信心, 後來和耶穌同往參加婚筵, 但接著顯然便重操漁夫舊業. 他雖然已經相信耶穌, 卻尚未蒙召去事奉他. 耶穌現在呼召西門彼得去事奉他. 耶穌給他的第一件任務很簡單 : 把船撐開, 稍微離岸, 以便耶穌從船上向眾人講道. 彼得遵照他的吩咐而行 : 耶穌 就坐下, 從船上教訓眾人 ( 路 5:3). 耶穌再度以拉比的身分打開聖經, 向願意聆聽的人解釋其中的意義. 耶穌現在已經預備好要呼召西門出來事奉, 但他要先向西門證實自己的權柄. 他吩咐西門說 : 把船開到水深之處, 下網打魚. ( 路 5:4) 彼得是一位有經驗的漁夫, 深知魚的習性. 通常捕魚是在夜間進行, 由於魚在夜晚才會從海底游到水面上覓食. 夜盡天明時, 魚又潛入湖底. 凡從事漁業的人都知道在白日打魚是白費力氣. 因此, 彼得提醒主, 他已經整夜勞力, 卻未捕獲任何魚 ( 路 5:5). 彼得心想, 他們已經在湖中打了一個晚上的魚, 要他們再回到原處捕魚, 是毫無意義的行動. 他雖然不同意, 也不期望會有任何收獲, 但還是順服了基督. 他如此行, 並不是由於他相信會捕到魚, 而是由於基督命令他要順服. 他一下網, 就網住了許多魚, 捕獲的魚甚多, 甚至彼得和他的同伴都無法將網拉上船. 魚量之多, 需要招呼其他的船來幫助, 魚裝滿了兩隻船, 甚至船要沉下去. 西門知道這不是一件自然的事, 而是超自然的神蹟. 根據自然的法則看來, 他們不可能捕到魚, 但現在他們卻捕獲到破記錄的魚量. 彼得對那命令他下網捕魚的耶穌的信心從此奠定. 他無疑曾聽過耶穌的教導, 現在耶穌行神蹟, 證實了他的話語, 因此彼得稱他為 主. 主 這個字有時只是對一個人的尊稱, 但舊約有時卻用此詞來稱呼彌賽亞. 路加福音 5:8 便有可能使用此詞來代表彌賽亞的頭銜. 耶穌行此神蹟, 證實他確是造物主, 有一天他還要來統治新造的天地 ( 賽 66:22). 彼得認出耶穌便是彌賽亞後, 信心大增, 說 : 離開我, 我是個罪人! ( 路 5:8) 彼得感到自己不配站在彌賽亞的面前. 耶穌首先安慰彼得, 告訴他在彌賽亞面前無須害怕. 彼得既然相信彌賽亞, 便有資格和彌賽亞建立關係. 接著, 耶穌便吩咐彼得 : 來跟從我 ( 可 1:17). 彼得雖然求主離開他, 耶穌卻邀請彼得來跟隨他, 並且應許說 : 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Farrar, Life of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4 頁
65 根據馬可的記錄, 耶穌也見到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 他們也正在船上補網, 準備去打魚. 耶穌在呼召彼得和安得烈時, 也呼召了他們. 雅各, 約翰和父親一同工作, 雇用了許多僕人, 有許多船隻和魚網, 可見他們家族的魚業必定十分興旺. 耶穌卻呼召他們, 要他們離開船, 網, 家庭企業. 耶穌吩咐他們跟隨他. 路加指出 : 他們 就撇下所有的, 跟從了耶穌. ( 路 5:11) 耶穌已經證實了他的權柄是超越他們父親的權柄, 也超越興旺魚業的吸引力. 這些漁夫們便撇下所有的, 跟從了耶穌. 6. 趕鬼的權柄 42 可 1:21-28; 路 4:31-37 耶穌到了迦百農, 按照往常的習慣, 進了會堂, 負起拉比的角色來教導人. 從後來的記載可知, 主管此一會堂的是睚魯. 通常是只有拉比才能在會堂裡朗讀並講解聖經, 但按照猶太風俗, 任何一位有資格的人都可以如此做. 迦百農會堂裡的人很驚奇, 原因有二. 首先, 耶穌所教導的內容令他們驚訝, 沒有一位老師像他一樣, 能夠如此清楚明白地解明聖經真理. 其次, 他們由於耶穌的教導帶有權柄而感到驚奇. 文士教導的方式, 通常是引用古代拉比的話語為權威, 並引用不同老師所講的作為比較. 文士是猶太國中的飽學之士, 精通文墨 國中所有的書寫及絕大部份的朗讀工作幾乎都由他們承擔. 他們負責經文的抄寫. 猶太國以宗國, 因此他們主要的任務, 都與聖經及宗教有關. 也因此在會堂中解釋律法及先知的任務, 主要也由他們承擔 ; 人民若想明白經文, 必須仰賴他們的教導. 不同的文士之間, 有不同的能力, 品格, 以及資歷, 但在主耶穌時代的文士, 似乎對顯而易明的道理咬文嚼字, 賣弄學問, 對難明的道理卻不甚了了, 敷衍了事. 他們善於猜測, 單調沉悶. 他們專長於在瑣碎的細節上爭執, 爾虞我詐. 他們無止境地鑽牛角尖, 並且由於能帶領學生穿梭於古代拉比天馬行空般的幻想世界中而沾沾自喜, 但這些空想不但不切實際, 有時甚至還有害. 這些天馬行空般的幻想毫無能力, 毫無權柄可言, 無法引人向善, 也無法激發人愛神愛人之心. 徒托空言, 全無道德能力可言. 夸夸其談, 全無 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 林前 2:4). 164 ( 有關文士的背景, 參見附 A). 文士竭力尋找證據來支持他們對聖經的闡釋, 基督卻不倚賴別人曾說過的話, 而是用他自己的權柄來教導. 人們馬上發現他的教義和其他的拉比不同, 他也沒有引用其他拉比的話當作權威. 他的教導有爆炸力的果效, 使人深受感動, 心中充滿了驚喜, 快樂, 有時甚至感到敬畏. 他說出來的都是屬靈的真理, 屬靈的現實, 與眾不同 別創新格. 這對聽眾而言真是耳目一新, 前所未見. 他們一向都習於聽文士引用傳統, 大量引用權威人物的話作為論據, 從來沒有自己獨到而帶有權柄的見解. 他們在講道的時候, 不厭其煩, 絮絮不休地引述傳統拉比的規條及儀節, 如同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的頸項上一般. 耶穌的講道卻迥然不同. 他的言語有如燒著的火把, 使人心中燃起熊熊烈火, 得到光照, 使得原本疲倦不堪, 勞苦擔重擔的人精神為之一振. 文士完全忽略了靈性的需要, 只一味的在儀文細節上作工夫. 耶穌卻直接宣揚聖經, 直接訴諸於神的權柄. 他講完道時, 群眾一致嘖嘖稱奇. 馬可及路加都解釋群眾如此讚不絕口的原因 : 由於耶穌不像文士那樣長篇累牘, 索然無味地引用拉比規條 ; 耶穌為饑渴慕義的人指點迷津, 正像有權柄的人, 帶有神的權柄. 165 聽眾這時一定心想, 耶穌是否真有權柄作出如此的教導? 他們很快便得到了答案. 此處的經文, 是基督有勝過魔鬼權柄第一件記錄在案的事件. 在會堂裏, 有一個人被污鬼附著. 當時在以色列經常出現人被鬼附的事件. 污鬼附身的特徵, 是污鬼控制人的個性, 思想, 言行, 情感, 動作, 並且把污鬼的意志和想法表達出來. 在以色列有一些趕鬼的人, 猶太人認為他們是神給受被鬼附之人的恩賜, 對他們心存感激 ( 太 12:27; 徒 19:13). 猶太人趕鬼的方式是念咒. 當耶穌見到那被鬼附之人時, 污鬼立刻認出耶穌的身分與權柄, 因而大叫. 污鬼承認耶穌是 神的聖者 ( 可 1:24), 也承認耶穌有神的權柄, 說 : 你來滅我們嗎? 污鬼知道耶穌有審判的權柄, 邪靈的權力已經遭受神的審判. 污鬼知道神在設立千禧年國度以前, 要先捆綁撒但, 同時也一併捆綁在撒但手下的污鬼邪靈. 全地將要得蒙拯救, 脫離撒但的權勢和影響力, 接受彌賽亞的統治 ( 啟 20:1-3). 在此一事件中, 耶穌所行使的, 就是他將來建立國度掌權統治以後要行使的彌賽亞權柄. 耶穌首先吩咐污鬼不要作聲, 由於他拒絕接受污鬼為他的身分所作的見證! 耶穌不願意用污鬼的話來向以色列國證明他的權柄. 耶穌的權柄源自他身為彌賽亞的身分, 而非建基於污鬼的見證. James Morrison, A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London:Hodder and Stoughton, 1892), p. 22.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5 頁
66 耶穌接著吩咐污鬼從那人身上出來. 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陣瘋, 大聲喊叫, 顯示出污鬼在強烈地抗拒基督的命令, 直到無法再抗拒, 就從那人身上出來了. 這神蹟令眾人都十分驚訝. 污鬼被趕出來, 首先證明耶穌的教導確實來自神, 其次證明耶穌確實大有權柄. 前面已經提到, 神蹟是用來印證神的使者及他的信息, 會堂裡的人見到這個神蹟, 便相信了耶穌所傳的信息, 他們說 : 是個新道理啊! 他們也看出耶穌 用權柄 吩咐污鬼, 連污鬼也聽從了他, 因此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 有彌賽亞的權柄. 他們相信耶穌後, 無法保持沉默 : 以致耶穌的名聲就傳遍了加利利的四方 ( 可 1:28). 耶穌在加利利所行的這些神蹟, 使得消息傳開, 讓更多人知道彌賽亞已經降臨, 要作世人的救主及君王. 7. 醫病的權柄 43 太 8:14-17; 可 1:29; 路 4:38-41 耶穌離開會堂以後, 就同雅各, 約翰, 進了彼得和安得烈的家. 彼得的岳母病了. 路加醫生指出她得了熱病. 從他所用的希臘文連續動作的時態看來, 這可能是一種慢性病, 並且病得很嚴重. 馬可福音的特色, 是描繪耶穌為神的僕人, 因此馬可說 : 耶穌進前拉著她的手, 扶她起來 ( 可 1:31). 馬太福音的特色, 是描繪耶穌為君王, 因此馬太說 : 那穌把她的手一摸, 熱就退了 ( 太 8:15). 路加僅僅指出 耶穌 ( 屈身 ) 站在她旁邊 ( 路 4:39). 耶穌的話語帶有權柄, 使彼得久臥病榻的岳母立即得醫治. 路加說耶穌 斥責那熱病 ( 路 4:39), 熱立時就退了, 正如同耶穌的斥責使污鬼立時順服的情形一樣, 使病人立刻得到釋放. 路加記錄的醫學現象, 不僅強調病人熱病得醫治, 同時也強調病人立時得著力量, 毋需經過一般所需長期療養時間 : 立刻起來服事他們 ( 路 4:39). 耶穌醫病趕鬼的消息很快就傳開了. 那天日落的時候, 凡有病人的, 不論害甚麼病, 都到彼得和安得烈的家那裏, 求耶穌為他們醫病趕鬼. 耶穌沒有令他們失望, 他按手在他們各人身上, 醫好他們. 當污鬼見到耶穌時, 都會承認他是 神的兒子 的身分 ( 路 4:41). 耶穌的話語帶有權柄, 醫病趕鬼. 污鬼雖然知道耶穌就是彌賽亞, 但耶穌禁止污鬼宣揚他的身分. 由於有許多人正在衡量耶穌所行的神蹟是否足以證實他的身分, 他不希望這些人由於污鬼的見證不足信, 因而拒絕相信他就是彌賽亞. 8. 傳道的權柄 44 太 4:23-25; 可 1:35-39; 路 4:42-44 耶穌在前一日的事工可謂是日以繼夜, 他在會堂中傳道趕鬼, 去到彼得的家中又醫治了一位患有重病的人. 當天還要照顧群眾的需要, 為他們醫病趕鬼. 次日早晨, 天未亮的時候, 耶穌已經起來了 ( 可 1:35). 他離開迦百農, 去到一個隱密的地方, 以便在那裏禱告. 禱告是完全倚靠神的表現. 耶穌雖然有能力醫病趕鬼, 但他並沒有不顧神的旨意, 單靠自己, 一意孤行. 在耶穌的生活和事奉當中, 禱告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聽過耶穌講道及神蹟的眾人去找他, 到了他那裏, 一湧而上, 想要再聽更多的道, 再看更多的神蹟 ( 路 4:42). 彼得和其他門徒也對耶穌說 : 眾人都找你. ( 可 1:36-37) 但耶穌已經決定要離開迦百農, 為要前往加利利的其他地區, 向尚未聽聞福音的人傳講他的信息. 耶穌說 : 我們可以往別處去, 到鄰近的鄉村, 我也好在那裏傳道, 由於我是為這事出來的. ( 可 1:38) 在迦百農的群眾固然很希望再聽耶穌講更多的道, 但還有許多人尚未親耳得聽福音, 因此他必須 在別城傳神國的福音 ( 路 4:43). 耶穌必須要離開自己倍受歡迎的迦百農, 去到加利利其他的地區傳福音. 他知道這是他的責任, 他說 我也必須在別城傳神國的福音. 耶穌身為彌賽亞, 很清楚的知道他的使命是廣傳福音, 指出神已差派彌賽亞來到以色列國, 為要實現他的約和應許. 耶穌對傳福音有如此的熱誠, 證明他是奉神差遣, 也蒙神賜下權柄. 這使命不是出於他自己, 乃是神所差派的. 神既差派他, 也有授權給他. 因此耶穌走遍加利利, 在各處傳道, 並行神蹟以證實他所傳的信息 ( 太 4:23-24). 結果, 有許多人被他吸引, 從加利利, 低加坡里, 耶路撒冷, 猶太, 約但河外來跟著他 ( 太 4:25). 耶穌的話語及神蹟使他的影響力不斷地擴大. 9. 勝過不潔的權柄 45 太 8:2-4; 可 1:40-45; 路 5:12-16 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見耶穌, 使他有機會彰顯他的另外一種權柄. 痲瘋是頑疾, 是一種慢性的傳染病 痲瘋更令患者成為不潔 ; 任何人若是痲瘋病人有任何接觸, 都會成為不潔. 因此, 普通的疾病得治, 被稱為 得醫治, 但痲瘋病得治, 則被稱為 得潔淨 ( 只有少數例外, 米利暗 [ 民 12:13] 和撒馬利亞人 [ 路 17:15] 的痲瘋病被稱為 得醫治 ) 舊約第一次提及痲瘋病, 是神給摩西的一個記號 第二次提及, 則是米利暗 ( 民 12:10), 還詳實地描述此病 (EP2). 申命記 24:8 指出醫治大痲瘋是有古傳方法, 但未有明載細節. 利未記 章 (PC) 則詳細記載辨識痲瘋病的規則, 初步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6 頁
67 的隔離時期, 以及潔淨儀式. 不論是此段經文, 或任何其他地方, 都沒有任何有關治療痲瘋病的方法. 約蘭王的哀號, 顯示他相信只有神蹟才能治好痲瘋病 ( 王下 5:7). 166 舊約時代, 痲瘋病本身並非被視為是罪, 乃是罪產生的不潔淨及隔離的後果. 依德軒 (Edersheim) 對舊約時代拉比對痲瘋病的觀點有頗為中肯的研究. 有關不潔淨的規條繁多複雜, 痲瘋病被視為 不潔淨之根源 之一, 僅次於死屍. 人不但會由於接觸到痲瘋病人而成為不潔淨, 甚至連痲瘋病人進入的場所都會成為不潔淨, 包括其中的一切, 上至屋頂, 下至地基, 都會成為不潔淨. 拉比對不潔淨深痛惡絕, 到一個地步, 幾乎有杯弓蛇影之勢. 拉比主義通常認為病有其道德的根源, 痲瘋病更不在話下. 疾病必源自罪惡, 痛苦必源自過犯 ; 人若非所有的罪均得赦免, 他的病永遠都不會得到醫治. 這些都是拉比經常掛在嘴上的名言. 詳細追究, 這些似乎沒有表面上聽起來那麼的屬靈. 首先, 這種說法與原罪的教義相抵觸, 似乎認為病及死不是源自人的墮落, 而是源自一個人實際上所犯的罪. 使人死的不是那蛇, 而是罪. 他們還似模似樣的, 將特別的病歸因於特別的罪. 例如, 不育症及痲瘋病被歸究於神的責罰, 為要使得此病者罪得赦免. 167 舊約認為得痲瘋病的人是完全的絕望, 由於律法都沒有痲瘋病者得潔淨的條文, 只有宣告被人懷疑得痲瘋病者為潔淨的條文. 人, 衣裳, 或房屋若有疑似得痲瘋的徵狀, 若懷疑屬實, 真的長大痲瘋, 是沒有醫治之法的, 衣裳或房屋都必須銷毀. 若懷疑不實, 證實沒有得痲瘋病, 則必須行潔淨禮, 宣告此人, 衣裳, 或房屋重得自由. 潔淨禮不是為了醫治痲瘋, 只是宣告不再懷疑那人患有痲瘋病. 由此可見, 經文宣告說 他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 證明耶穌的使命確實是神所差派而來的. 168 迦爾凱 (Geikie) 描述痲瘋病人的可憐光景 : 當時的人認為, 染上痲瘋病實在是最可怕, 最嚴重的病, 是由 神的擊打 而致染病, 以刑罰某些罪行. 痲瘋病首先出現於眼瞼以及手掌上的小斑點, 逐漸地漫延到身體的不同部位, 若是在頭上, 便使頭髮漂白成為白色, 患處會長出光亮的硬皮, 引起腫脹和疼痛. 痲瘋漸漸侵蝕到皮膚, 組織, 骨頭, 關節, 甚至骨髓, 整個的身體便如此一寸一寸地毀壞. 肺臟, 說話的器官, 聽覺, 眼睛依次受到侵蝕, 直到最後, 病人死亡為止. 別人畏懼受到感染, 與患者遠遠疏離, 法律也宣告痲瘋病人為最不潔淨的人. 痲瘋病可以遺傳到第四代. 痲瘋患者不能住在有牆壁的城鎮中, 但可以住在空曠的鄉下村莊之中. 有各種不同的痲瘋病, 全部被視為大禍臨頭, 人生最大災難. 痲瘋病人必須將外衣撕裂, 頭髮剃光, 遮住嘴及鬍鬚, 好像為死者哀哭那種模樣. 痲瘋病人行路之時, 必須大聲喊叫說 : 不潔淨! 不潔淨! 警告其他的行人遠遠離開他, 同時也等於是請求他人為痲瘋病人禱告, 或為自己不要受到感染而禱告. 按規定, 痲瘋病人不可以和任何人說話, 也不能向人打招呼, 或是回應別人的招呼. 169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痲瘋病人受到什麼樣的待遇. 痲瘋病人已經為了自己的罪承受了如此沈重的擔子, 人們可能會以神的憐憫來待他們. 但事實正好相反, 人對痲瘋病人的態度, 有如落井下石, 更不必要地增加他們的重擔. 痲瘋病人行路之時, 打扮成為有如弔喪者那種模樣, 口裡大聲喊叫說 : 不潔淨! 等於是請求他人為痲瘋病人禱告, 同時也警告他人遠遠離開他. 沒有人可以向他問安 ; 他的床必須很低, 接近地面. 他若是伸頭去看某一處地方, 那地方立即成為不潔淨. 痲瘋病人要與人保持至少四肘 ( 六英尺 ) 的距離 ; 若風從他所在的方向吹來, 連一百肘 (150 英尺 ) 都嫌太近. 拉比梅雅 (Meir) 不肯吃自有痲瘋病人所在街道上買回來的蛋. 另外一位拉比說 : 他見到痲瘋病人, 總是用石頭丟他們, 為要使痲瘋病人遠遠離開他, 自己躲起來, 或是落荒而逃. 拉比們用如此不人道的邏輯, 視痲瘋病人為謀殺犯, 甚至禁止他們洗臉. 170 痲瘋病人必須將外衣撕裂, 頭髮剃光, 遮住臉的下半部及上唇, 好像將死者宣告自己的死訊一樣. 痲瘋病人行路之時, 必須大聲喊叫說 : 不潔淨! 不潔淨! 如同宣告說他雖然仍然生存, 按道德而言卻已死亡. 171 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人, 沒有依照猶太傳統的規定, 大膽地來見耶穌, 求他幫助 ( 太 8:2). Alexander Macalister, Leper, Leprosy, ISBE, vol. 3,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Macalister, Leper, p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2, p. 13.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7 頁
68 由此可以看出耶穌對痲瘋病人的態度與當時的人截然不同. 由耶穌醫治了這位痲瘋病人的事件, 也可以看出當時的人知道耶穌對痲瘋病人的態度. 這位痲瘋病人一見到拉比就會落荒而逃, 但他卻會用謙卑低下的態度來求耶穌 舊約沒有任何前例 : 摩西不是前例, 以利沙也不是前例, 沒有任何猶太人會期望耶穌醫治這位痲瘋病人. 但眾人聽他講道, 見過他醫治各種疾病, 必定深深相信, 他有絕對的權柄. 如此我們便能明白, 為何這位痲瘋病如此謙恭敬畏地來見耶穌, 哀求他說 : 主若肯, 必能叫我潔淨了. 其後所有落入絕望光景的人可能都經常發出這種呼求之聲. 這不僅是一個禱告, 乃是所有禱告的樣版, 顯示出對他的權能有堅定的信心, 願意將我們無助, 絕望的需要完全地交託給他. 172 這位長大痲瘋的知道自己是不潔, 不配的人, 他不僅跪下, 而且在哀求耶穌醫治之時, 不敢直望. 他俯伏在地, 求耶穌說 : 主若肯, 必能叫我潔淨了. 他對耶穌彌賽亞的身分有如此大的信心, 顯然是基於聽說耶穌所行的神蹟所致. 耶穌雖然還沒有醫治過痲瘋病人, 但由於耶穌已經彰顯如此的大能及權柄, 滿足了如此多人的需要, 他心想, 耶穌一定也能滿足他的需要. 他說 : 主必能叫我潔淨了. 可見他承認耶穌權柄. 醫治與否, 並非在於耶穌是否願意行使他的權柄, 乃在於求醫者對耶穌的身分是否有信心. 這位痲瘋病人按著他對耶穌身分的信心求他醫治, 耶穌就伸手摸他, 表示願意滿足他的需要. 耶穌用他的權柄吩咐說 : 你潔淨了吧! ( 路 5:13) 大痲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 按照猶太傳統的規定, 人不應當與痲瘋病人有任何的接觸, 但耶穌卻伸手摸痲瘋病人. 法勒 (Farrar) 指出 : 耶穌的手非但沒有由於接觸痲瘋病人而被玷污, 痲瘋病人的全身反因他聖潔的手而得到潔淨. 也是同樣的觸摸人類的罪性, 他自己卻全無半點罪污. 173 這位痲瘋病人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 彰顯出耶穌的權柄. 此時此刻, 這位得蒙潔淨的痲瘋病人應當順理成章地宣揚這個神蹟, 成為基督有權柄的見證. 然而, 耶穌嚴嚴的囑咐他甚麼話都不可告訴人, 就打發他走 ( 可 1:43). 耶穌不要他在加利利為耶穌作見證, 由於耶穌的名聲已經傳遍加利利, 他不需要錦上添花. 因此, 耶穌囑咐他說 : 你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又要為你得了潔淨, 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 ( 路 5:14) 按照摩西律法規定, 人若得了痲瘋病, 或被懷疑患有痲瘋病, 必須要經過一套繁瑣複雜的潔淨禮, 然後才能被社會所接納. 這位痲瘋病人若停留在加利利為基督作見證, 而不去行潔淨禮, 將被視為不潔, 他的見證也為無效 ( 利 14 章 ). 耶穌叫這位被潔淨的痲瘋病人去見祭司,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要他在祭司那裡對眾人作證據 ( 路 5:14). 此人去到祭司那裡, 宣稱他已得醫治之後, 祭司便需要調查, 看此人是否真的曾患痲瘋病, 並檢察看他是否真得醫治. 祭司還要問他是如何得到潔淨. 如此, 這位被潔淨的痲瘋病人就有機會告訴他們, 自稱為彌賽亞的耶穌, 他有潔淨痲瘋病的權柄. 祭司必須要就此宣稱作出調查, 並向公會呈報調查結果, 由公會就最後的結論作出宣告. 基督乃是差此人去向猶太人的最高宗教掌權者作為證據, 要公會為對他自己的身分及權柄作出調查及檢驗. 這位痲瘋病人若是遵守耶穌的吩咐, 就必須由加利利去到耶路撒冷, 讓宗教領袖必須要正視耶穌身分及權柄的問題. 但不論他是否身在加利利, 耶穌的名聲都越發地傳揚出去. 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 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 10. 赦罪的權柄 46 太 9:1-8; 可 2:1-12; 路 5:17-26 基督在加利利各城各鄉旅行佈道之後, 又回到迦百農, 並在那裡住了幾日, 教導百姓. 眾人聽說他回到迦百農, 便聚集來聽他講道. 這次不是在會堂裡, 乃是在一間房子裡. 馬可指出聚集的中數眾多 : 就有許多人聚集, 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 ( 可 2:2). 路加指出這些人多半是 法利賽人和教法師, 是從 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太並耶路撒冷來的 ( 路 5:17). 顯然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已經留意到彌賽亞的證據. 由於那位被潔淨的痲瘋病人的見證, 許多人從耶路撒冷和猶太地來到加利利, 要調查基督的宣告. 同時, 加利利的許多教法師也來了, 他們想聽聽耶穌說的, 聽他為自己的身分能舉出什麼證據來, 為是要評估他的宣告是真是假. 眾人既然願意聆聽, 耶穌便教導他們. 癱子來見耶穌的事, 正好讓耶穌有機會彰顯彌賽亞的身分. 當時, 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 是用四個人抬來的, 希望能得醫治. 由於屋裡擠滿了人, 他們無法以正常的方法去到耶穌的面前, 但他們不願放棄, 便想了別的法子, 要將癱子抬到耶穌面前. 艾利考特 (Ellicott) 指出 : Ibid.,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8 頁
69 由於人多, 他們無法進入房中 ( 可 2:4), 他們由房子外面的樓梯上了屋頂 把耶穌所在位置上方屋頂的薄瓦片拿開 拆通了一個口 ( 可 2:4; 路 5:19), 可能還靠著下面群眾的幫忙, 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去, 放在耶穌面前. 那有可能是很大, 低矮的房間或陽台. 174 畢比 (Beebe) 描述當時房屋的架構 : 有些地方還有羅馬時代私人住宅的遺跡, 尚未受到偷盜者的搶掠, 仍然可以看出其中的建築特色. 在南地沙漠的阿弗達特 (Avdat) 和夕夫塔 (Shivta), 敘利亞的彼特拉 (Petra) 和浩蘭 (Hauran) 地區, 仍可找到有完整牆壁及屋頂的房屋. 當地木材供應缺乏, 拱形屋頂由牆延伸而出, 間隔三呎 石灰薄平板被鋪在拱形屋頂之上, 長約三呎, 外面罩著石灰水泥. 天花板和牆壁都是用水泥砂漿抹面. 用這種 拱形和平板 的技術造成的房子, 屋頂很高, 牆壁很厚, 冬暖夏涼 這種房子似乎格外堅固 巴勒斯坦的房子很有可能是用這種方法建造的. 福音書中有一則故事便似乎是描述這種房子. 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 是用四個人抬來的 ; 由於人多, 不得近前, 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 拆了房頂, 既拆通了, 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 放在耶穌面前 ( 可 2:1-5). 房頂若是泥製的, 他們如此作會造成嚴重的破壞. 房頂若是由瓦片組成 ( 路 5:18-19), 雖然比泥製的房頂堅固, 如此的破壞仍然不是房子所能承擔. 房頂若是用 拱形和平板 的技術造成的屋頂, 則十分符合福音書記載. 平板可以移除, 對房子不致造成任何的傷害. 若不按此理解釋, 這個故事便顯為十分誇張. 175 癱子的同伴將房頂的平板拿開, 從瓦間把癱子連褥子縋到耶穌面前. 他們聽說過耶穌是彌賽亞的信息, 憑著信心作出回應, 相信彌賽亞已經來到. 耶穌見他們彰顯出對他的信心, 就作出回應, 對癱子說 : 你的罪赦了. ( 路 5:20) 法利賽人和教法師聽見, 便控訴耶穌褻瀆了神. 一如上述, 拉比們相信任何的身體殘障都是一種記號, 顯示出人得罪了神, 神由於人的罪行而施行懲罰. 他們認為神不喜悅罪, 神為了癱子的罪行而施行懲罰, 因此唯有神才能赦罪. 耶穌宣稱他有神的特權, 能夠赦罪, 便是褻瀆. 迦爾凱 (Geikie) 指出 律法沒有這種正式或絕對赦罪的條文. 祭司可以宣告痲瘋病人得潔淨, 干犯律法的人可以到聖殿來獻贖罪祭, 按手在祭物的頭上, 在神面前將自己的罪疚轉移到祭物的身上, 祭司將血灑在祭壇的角上, 並向著至聖所灑血, 如此的贖罪祭便在耶和華神的眼前 遮蓋 了此人的罪, 使此人得著赦罪的保證. 但只有神才能赦罪, 沒有任何人膽敢宣告赦罪. 這是全能神的特權. 若有任何人膽敢宣告, 也只能在神授權的情形下, 奉耶和華神的名宣告. 但耶穌是奉他自己的名宣告, 沒有指出他得神授權, 也沒有說他是代神行使此一特權. 文士們大受刺激, 彼此耳語, 大搖其頭, 不以為然, 面色凝重, 肢體語言顯示出他們十分驚訝, 覺得不自在. 他們覺得 : 耶穌應當叫這個人去祭司那裡獻上贖罪祭, 由祭司處理 ; 他竟然宣稱能夠赦罪, 僭越了神的權柄. 凡褻瀆神者, 應當用石頭打死, 將他的屍首掛在一棵樹上, 並在羞辱中安葬. 除了神以外, 誰能赦罪呢? 176 根據利未記的律法, 人若是僭越了神的權柄, 罪當處死. 基督彰顯出他的全知, 顯示他知道他們心中的議論, 便問他們說 : 或說 你的罪赦了, 或說 你起來行走, 哪一樣容易呢? ( 路 5:23) 用嘴巴說 你的罪赦了 當然比較容易, 由於這句話毋須行動證明. 但要說 你起來行走 卻需要有行動證明. 若是耶穌吩咐此人起來行走, 那人卻無法站起來行走, 立刻便可顯示出耶穌是個騙子了. 為了要叫這班人知道, 耶穌有赦罪的權柄, 他就對癱子說 : 我吩咐你, 起來, 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艾利考特 (Ellicott) 指出 : 耶穌對癱子說 : 我吩咐你, 起來! 拿你的褥子, 更強調了神蹟的真實性, 顯示出這不是假相, 耶穌不但醫治了他, 同時也加力量在他身上. 177 耶穌行此神蹟, 證明是神, 有赦罪的權柄. 那人當眾人面前立刻起來, 拿著他所躺臥的褥子回家去, 歸榮耀與神. 法利賽人和教法師本來在議論紛紛, 拒絕接受耶穌自稱為神, 有赦罪權柄的宣告, 這時卻啞口無言, 無話可說. 路加記載說 : 眾人都驚奇, 也歸榮耀與神 ( 路 5:26). 耶穌在眾人眼前彰顯他的權柄, 令他們滿心驚奇, 倍感敬畏. 11. 對人的權柄 47 太 9:9-13; 可 2:13-17; 路 5:27-32 稅吏馬太 ( 又名利未 ) 蒙耶穌呼召, 離開稅關, 跟從耶穌, 彰顯出耶穌對人的權柄. 迦爾凱 (Geikie) 對羅馬的國稅制度有如下的描述 : Ellicott, Lectures, p H. Keith Beebe, Domestic Architec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38 (1975):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2, pp Ellicott, Lectures, p. 172, 附註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69 頁
70 當時的羅馬稅制, 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中間, 引發無可瀰補的衝突和怨恨 羅馬稅制腐敗, 使得百姓對羅馬皇帝賦稅的怨恨有增無已. 羅馬人收兩種稅, 丁稅及土地稅. 前者是所得稅, 所有不交土地稅的人都要繳納. 所得稅的稅率是根據人口普查而定, 敘利亞及基利家的稅率是百分之一. 猶太王室所有的土地都被羅馬政府充公, 而凡是擁有土地的個人, 要繳交土地稅, 相當於穀物的十分之一, 酒和水果的五分之一, 屬於苛捐重稅, 令百姓怨聲載道. 收這兩種稅的人, 就是 稅吏 他們先向羅馬稅務官購買五年的稅金徵收權, 並向羅馬政府繳交固定金額的稅收 ( 隨著不同的省分, 有不同的價格 ). 除此兩大國稅以外, 還有許多不同名目的稅及地方稅. 假設義大利缺玉米, 各省必須按照固定價格供給王米給義大利. 該撒利亞的巡撫有權向人民徵收巡撫和隨從一切需用. 稅項還包括關稅, 在經過橋樑, 公路, 城門和省界等地, 也必須繳稅. 這些稅項均由稅吏徵收, 使他們有許多魚肉百姓的機會. 羅馬政府與各省訂立承租的稅收合約, 之後各省再包租部分出去. 每個收稅的人, 都隨自己的利益和喜好任意徵收稅捐. 百姓所交的, 遠遠超過羅馬政府收到的, 由於有這些中間人任意剝削. 他們要多少, 百姓就得繳交多少. 這個問題也沒有解決的方法. 稅吏通常為羅馬騎士. 羅馬的審判官就是由騎士當中挑選而出. 稅吏為羅馬帝國中的資本主義者, 他們組成公司, 希望拿到較大數額的契約. 這些公司與現代的公司一樣, 只顧著增加自己的盈利,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百姓就算是向官府投訴, 也是無門, 由於官吏自己都打算將來可以收取這些稅, 許多官吏根本已經是這類公司的股東. 在這種官官相護, 合法剝削的情況下, 壓抑和勒索的情況已經猖狂至令人忍無可忍的地步. 178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普通稅吏與收關稅的稅吏有所不同 : 利未是收關稅的稅吏. 他勒目指出普通稅吏與收關稅的稅吏有所不同. 普通稅吏 (Gabbai) 徵收一般的不動產稅, 所得稅, 和人頭稅, 收關稅的稅吏 (Mockhes) 徵收進口稅, 出口稅, 道路, 橋, 港口的通行費, 城鎮稅, 以及其他五花十色, 巧立名目的稅項, 不可勝數, 容許很多的貪腐濫權和苛徵雜稅. 收關稅的稅吏 (Mockhes) 一詞本身就帶有壓榨及不公的意義. 在猶太地的稅吏, 是由猶太人來擔任, 深受同胞的唾棄, 視之為受雇於外邦, 為虎作倀的猶奸. 利未是這個令人鄙視的行業中最差的一種, 他是收關稅的稅吏 (Mockhes), 經常出現於連接大馬色及多利買公路的關口, 也向安提帕和腓立領域之間海邊所有的船徵稅. 稅吏 (publican) 一詞原本意指公職人員, 源於拉丁文 publicanus. 猶太人對猶太籍的稅吏深痛惡絕, 不但由於他們欺壓自己的同胞, 貪腐詐騙, 同時也由於他們的存在提醒了猶太人, 雖然古時的先知給了他們許多的應許, 給他們有彌賽亞的盼望, 但是神已經棄絕了他的百姓及應許地. 當時的人視稅吏與妓女, 放高利貸者, 賭徒, 小偷, 流氓等為同類, 無法無天, 沆瀣一氣, 都是 有執照的土匪 和 人面禽獸. 拉比認為像利未這樣的稅吏是沒有盼望的, 他沒有資格參加宗教活動, 他的錢被看成是髒錢, 凡收他的錢的人都被玷污. 他沒有資格作見證人. 拉比認為稅吏是無藥可救的, 由於拉比按照人的外表是否遵守律法, 來斷定他是否能在神面前被稱為義. 179 利未由於他的職位而被視為不潔, 無法在猶太人社會中立足. 然而, 耶穌卻吩咐他說 : : 你跟從我來. ( 路 5:27) 利未肩負羅馬財務的重大責任, 但他認為基督的權柄比羅馬的更大, 因此 他就撇下所有的, 起來, 跟從了耶穌. 不但如此, 他還公開承認耶穌為基督, 在自己家裡召開盛大的筵席來款待他. 在猶太人的社團中, 自以為義的人是不會應稅吏之邀作客的, 所以筵會中都是稅吏的同事, 和一些被視為與稅吏沆瀣一氣的罪人. 耶穌卻與這類的人交往, 毫無保留. 法利賽人和文士認為耶穌的作法不合體統, 因此責問門徒, 要他們解釋為甚麼耶穌要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 法利賽人和文士認為倘若耶穌真的如他所宣告的, 是彌賽亞, 他應當會與他們交往, 而非與稅吏並罪人交往. 他們雖然是在責問門徒, 耶穌卻親自解釋他為何要與這類的人交往, 由於他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 乃是召罪人悔改. 此處的義人, 不是指神眼中的義人, 乃是指自以為義的人. 他來, 為的是要服事肯認罪的人. 那些自以為義的人不肯聽從施洗約翰的呼聲, 不肯悔改. 相反的, 那些承認自己是罪人的人, 不但肯認罪, 且願意與其他信徒一同等候彌賽亞的來臨, 相信彌賽亞能夠赦免他們的罪. 耶穌宣告說他來不是為了向那些自以為義的人講道. 他講道及服事的對象, 是那些承認自己有需要, 並歸向他, 相信他能夠滿足他們需要的人. 他將那些自以為義 ( 跟從法利賽人者 ) 和罪人 ( 來跟從他的人 ) 作出明顯的區分, 為要強調, 凡憑著信心跟隨他的罪人, 都已經稱義了 ; 而自以為義, 拒絕他的人, 則仍舊是罪人.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1,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0 頁
71 12. 勝過傳統的權柄 48 太 9:14-17; 可 2:18-22; 路 5:33-39 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請教耶穌有關禁食的問題 ( 太 9:14), 可見他們仍然自成一個團體, 沒有解散. 施洗約翰強調人要悔改才能受洗, 禁食加上禱告便是悔改的表現. 法利賽人完全同意這種作法. 施洗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都不明白, 既然耶穌也傳揚悔改的信息, 與施洗約翰一樣, 為何耶穌的門徒不禁食禱告? 因此他們來問耶穌, 他的門徒為何不按照猶太傳統的規定去做? 耶穌經常駁斥法利賽人的傳統, 然而這一古老的傳統其來有自, 連施洗約翰都遵守, 為何耶穌不遵守呢? 耶穌使用比喻作答. 他用喜氣洋洋的婚筵為喻, 指出婚筵還沒開始之時, 客人已經聚集, 等候新郎抵達主持婚筵. 新郎抵達後, 婚筵開始, 就是所有在場之人歡樂的時刻. 耶穌指出, 正如在婚筵之時不應當讓賓客禁食, 此時也不應當讓他的門徒禁食. 聖經常將彌賽亞國度比喻成為一個婚筵. 彌賽亞是主人, 邀請了客人來參加婚筵. 當婚筵開始時, 客人聚集, 不是為了禁食, 而是為了歡慶. 福音書經常記載耶穌自稱為彌賽亞, 他來是要賜下神所立的聖約中應許的千禧年國度的祝福. 施洗約翰和耶穌都宣告 天國近了 的信息 ( 太 3:2; 4:12), 邀請人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凡是接受此一邀請, 並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的人, 此時自然不應當禁食 ( 太 9:15). 耶穌指出, 日子將到, 他要離開他們, 這是預言他將要死, 回到天父的右邊. 當新郎離開婚筵之時, 表示婚筵就要結束了. 同理, 當基督離開世界時, 門徒就可以禁食禱告了. 由此可見, 耶穌在世傳道之時, 他一直在邀請人進入他的國度, 門徒也無須禁食. 耶穌又講了兩個比喻, 為了要讓施洗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知道如何應用此一真理. 依德軒 (Edersheim) 對這兩個比喻的用意有精闢的見解 : 耶穌使用了兩個例喻, 一個是把新布 ( 路加指出是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 ) 補在舊衣服上, 一個是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 這兩個比喻只能取其重點, 不能太過講究細節. 耶穌的重點似乎是 : 你們問 我們經常禁食, 你的眾門徒為何不禁食? 你們錯了, 你們以為只要從新布上撕下一塊新布來補, 就可以補好並保留舊的衣服. 你們不知道新舊布是不稱的嗎? 同時這樣的補法只會產生更糟糕的後果. 舊衣服是無法用新布來補的. 耶穌來, 並不是要改革. 他來乃是要更新. 舊衣服是無法用新布來補的. 同理, 國度有如新酒, 不能用舊的規條來加以限制. 若是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 新酒必將皮袋裂開, 酒便漏出來, 皮袋也就壞了. 聖靈必須用相應的形式來彰顯, 若是裝在舊皮袋裏, 必使舊皮袋裂開. 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裏才相稱. 這兩個原則, 一個主要是針對法利賽人, 另外一個主要是針對施洗約翰的門徒. 耶穌用婚筵來回答他們的問題, 但新郎的新衣及婚筵新酒這兩個比喻, 則超越了他們原本所問的問題. 180 這兩個比喻清楚地指出, 耶穌來, 並不是要對腐舊無力的制度作出改革, 他乃是引進一個全新的制度 ( 來 8:13). 他對法利賽人說 : 強用新布來補舊衣服是不可能成功的. 他對施洗約翰的門徒說 : 他所提供的, 不是要改革法利賽人的制度, 由於他所提供的根本不是舊的體制所能承載的. 耶穌最後說 : 人若是嚐到了新酒的滋味, 便不會想要喝陳酒. 然而, 法利賽人喝了陳酒後, 便安於現狀, 完全沒有意思想要接受他給他們帶來的新酒. 13. 勝過安息日的權柄 a. 藉醫治癱瘓病人之爭而顯明 49 約 5:1-47 此時, 耶穌第一年的公開傳道已接近尾聲. 在那一年的前六個月, 他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地服事, 在這六個月近尾聲之時, 由於法利賽人的關係, 施洗約翰的門徒和他的門徒之間產生摩擦. 接下來的下半年中, 是他第一次在加利利的旅行佈道. 與他同行的只有幾個門徒, 都是近期被呼召出來參與服事的. 耶穌的名聲很快便傳遍了加利利, 招致以色列全地的法利賽人的嫉妒. 耶穌現在展開第二年的公開傳道, 也是他廣受大眾歡迎的時期. 在此一階段中, 他的活動非常緊湊, 他的名聲也傳遍全地. 他這一年幾乎都在加利利. 但他去了耶路撒冷參加一個節期, 很有可能是逾越節. 其後, 他又展開在加利利省中更為廣泛的事奉. 本段經文沒有明明指出是猶太人的哪一個節期, 解經家也眾口紛紜. 但按照耶穌整個事奉的處境看來, 是逾越節的可能性較高. 181 經文記載耶穌在一個未具名的猶太人節期時, 由加利利上耶路撒冷去. 羅伯森 (Robertson) 指出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1 頁
72 約翰福音 5:1 所說的節期, 最有可能是指逾越節. 若果如此, 我們便可以算得出, 主耶穌公開傳道的時間長達三年多, 其中在加利利長達 18 至 20 個月. 否則, 主耶穌公開傳道的時間只有兩年多, 其中在加利利長達 6 至 8 個月. 使徒約翰記載了三個逾越節, 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 ( 約 2:13; 6:4; 12:1), 主耶穌是在這三個逾越節中的第一個之前不久展開他公開傳道的事工. 若說 5:1 的節期不是指逾越節, 則我們不可能決定這到底是哪一個節期. 這個問題, 若有可能解決了當然很好. 即便不然, 並不影響我們對耶穌在加利利事工的歷史及教導的認識. 惟一的不同是, 若此節期果真是逾越節 ( 或是聖經中未曾記載的逾越節 ), 則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工花了較長的時期, 其中有許多傳道及教導事工是聖經沒有記載的. 182 當耶穌在加利利服事之時, 法利賽人經常顯示出對他的敵意. 但由於他的教導及神蹟廣受歡迎, 法利賽人也往往沒有明目張膽地顯露出他們對耶穌的敵意. 現在, 耶穌來到耶路撒冷, 他在此地受歡迎的程度遠遠不及加利利, 於是法利賽人便公然地顯露出他們對耶穌的敵意. 這次的導火線, 是有關安息日的爭論. 在這次的節期中, 敵擋耶穌的勢力大張旗鼓, 暗流汹湧的衝突發展到明目張膽的地步, 其導火線, 便是安息日的規矩. 他們在加利利已經暗地裡批評他不遵守安息日的規矩, 在馬太的筵席上已經有比較公開的批評. 現在到了耶路撒冷的節期, 他們更加伺機而動, 要抓耶穌的把柄. 183 安息日是神所設立的, 是神與選民以色列人立約的記號 ( 出 31:13, 17). 以色列人遵守安息日, 表示他們是分別出來歸與神的民族. 在猶太人的律法裡, 最神聖不可侵犯的規條, 要算是安息日的規條了. 安息日是神所設立的, 是摩西律法給人的祝福, 讓人有機會安息, 可以敬拜事奉神 ; 其目的, 是要保護國中受欺壓, 在人的貪慾與壓榨之下喘不過氣來的百姓. 安息日始於週五日落之時, 聖殿及會堂三次吹響號角, 宣告安息日的開始. 安息日結束於週六日落之時. 所有的食物須預先準備妥當, 所有的器皿均已清洗乾淨, 所有的光均已點燃, 所有的工具均已收藏妥當. 什麼可做, 什麼不可做, 摩西律法已有明文禁令, 但拉比則將之加油添醋, 增加了許多的規條, 無限上綱, 使得安息日變成為奴役人的綑鎖. 摩西說 : 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拉比們發明了一套制度, 包括了 39 種工作, 若有人干犯, 要受到被石頭打死的刑罰. 他們規定有些工作是 父 工, 由此衍生出無數的 子 工. 例如 耕種 是 父 工, 由此衍生而出的 子 工就是 挖掘. 背負重擔 是 父 工, 由此衍生而出的 子 工就是 戴假牙. 收割 是 父 工, 由此衍生而出的 子 工就是 掐麥穗 或 拔掉某人頭上的一根白髮. 拉比們發展出繁瑣複雜的規條, 規定在安息日可以打哪些種類的結. 安息日不可以打趕駱駝或水手的結. 任何兩個字母不可以寫在一塊兒. 起火或滅火都是褻瀆神的嚴重罪行, 即使是在重病緊急的狀況下都不可為之. 此外類似的嚴格禁令數以千計, 還有無以數計的其它規條. 184 史密特 (Smith) 指出 : 摩西律法的規條已經很嚴謹了, 但拉比們覺得太寬鬆, 他們絞盡了腦汁, 務要將之明確地定義. 摩西律法說 : 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拉比們發明了一套制度, 其中有 39 種工作是受到禁止的, 若是故意干犯, 違者要被石頭打死 ; 若是無意干犯, 必須獻上贖罪祭才得豁免. 他們並沒有以此為滿足, 按照拉比的說法, 這 39 種工作是 父 工, 由此衍生出無數的 子 工. 耕種是 父 工, 由此衍生而出的 子 工就是挖掘. 挖掘的項目繁多, 在地上拖一把椅子以致留下轍痕算是挖掘 ; 吐痰在人行道並用足部擦拭咳痰是可行的, 但他們為了是否在土地上如此做爭論不休, 由於在土地上如此做會留下足部的痕跡, 有挖掘之嫌. 背負重擔 是 父 工, 由此衍生而出的 子 工無以數計, 以拐杖或木製的假腿走路是可行的, 踩着高蹺或高跟鞋走路則是不可行的, 由於不是高跟鞋背負人, 乃是人背負著高跟鞋. 戴假牙或是穿著多餘的衣服都是不可行的. 星期五日落前出門之時, 裁縫師不能帶著針, 文士也不能帶著筆, 以免安息日開始之時, 他的身上背負著這些重擔. 收割也是 父 工, 由此衍生而出的 子 工就是掐麥穗. 女人在安息日不應當照鏡子, 由於若是她發現頭上有一根白髮, 想要將之拔掉, 就干犯了收割的條例. 185 耶穌走到耶路撒冷靠近羊門的一個池子邊. 據說此池旁邊有五個有頂蓋的柱廊. 賀治 (Zane Hodges) 指出 : 附註 A. T. Robertson, Harmony of the Gospels for Studen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New York:Harper and Brothers, c. 1922), p. 42, Shepard, The Christ, p Ibid., p Smith, The Days,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2 頁
73 考古學家發現了畢士大池, 證實約翰對古代耶路撒冷的地理環境的描述是正確的. 五個廊子 一語看似奇特, 現在卻已有解釋. 此池的四周都有希律柱廊, 中間有道隔牆, 將池分為向南及向北的二池, 形成所謂 雙子池, 沿中牆有走廊, 是為第五柱廊. 186 耶穌看見一個癱瘓了 38 年的病人. 從耶穌後來對他說的話 : 不要再犯罪, 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 約 5:14) 可以看出此人的病是因犯罪遭神管教的結果. 38 年以來, 他一直期待池子的水能醫治他, 但這期待卻未曾實現. 人若是不肯認罪改, 求神赦罪, 神的管教不會離開他. 他的病是神的管教, 因此神不讓他靠池子的水使病得醫治. 耶穌問他是否想要痊癒之時, 他的回答顯示出他是完全的絕望 : 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 ( 約 5:7). 耶穌對他的絕望作出回應, 吩咐他站起來, 拿起他的褥子走路! 這是命令. 這人若是對下達命令的耶穌沒有信心, 便不會按照耶穌的命令行事. 耶穌的命令, 就是他給那人的幫. 那人靠著神的力量, 便能夠作他自己無法做的事. 他立刻痊愈, 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根據法利賽人的傳統, 人不可以在安息日背負任何重擔. 此人在眾目睽睽之下, 竟然公然違背了法利賽人入的傳統 ( 並非違背摩西律法 ). 法利賽人向來全力維護他們的傳統, 因此立刻責備此人, 提醒他說在安息日拿著褥子走路是不可的. 此人違背法利賽人的傳統, 是靠著醫治他那人的權柄, 因此他立刻辯護說 : 那使我痊愈的, 對我說 : 拿你的褥子走吧. ( 約 5:11) 有權柄醫治他的人, 自然有權柄要他順服. 猶太人立即質問那被醫治之人, 是誰給他權柄來違背他們的傳統. 那人不知道耶穌是誰. 他朝聖殿走去, 可能是要向神認罪, 獻祭, 以除去神對他的管教. 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 對他顯明身分. 這人便公開的為耶穌作見證, 並且告訴猶太人說 : 使他痊愈的是耶穌. 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 (16 節 ), 顯然這並非單一偶發事件, 使徒約翰記載道 : 由於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些事. 耶穌經常在安息日做這類的事. 他面對猶太人的指控, 為自己作出如下的辯護 : 我父做事直到如今, 我也作事. (17 節 ) 基督清楚而強力地指出, 天父是他自己的父親. 猶太人找到更多的理由逼迫耶穌, 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這麼嚴重的罪, 並且稱神為他的父, 干犯了褻瀆罪, 更加嚴重. 根據摩西的律法, 褻瀆和干犯安息日, 都是應當以石頭打死的罪. 他們現在有兩項控告耶穌的罪名 :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 (18 節 ). 首先, 他們說他犯了安息日 ; 其次, 他們說他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主耶穌給了他們兩個證明, 要證明他的確和神是平等的. 首先, 神已給他有權柄, 足以證明他的身分 (19 節 ). 猶太人相信只有神有能力賜與生命. 神是造物者, 賜下生命給受造萬物, 並在將來要賜給義人有復活的生命 ( 賽 26:19-20; 但 12:2). 耶穌現在宣告父神已將這能力賜給了他的兒子, 叫他有能力使死人復活 (21 節 ). 其次, 猶太人相信父神有能力審判世人. 耶穌宣稱父神已將這審判的權柄交與子 (22 節 ). 由父神所交與子的權柄看來, 足以證明子與父是平等的. 耶穌強調說 : 時候將到, 他將要行使神所交給他的權柄. 他在第 25 節指出 : 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 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又在第 27 節指出他將要審判世人 : 由於他是人子. 若是神給了他權柄, 他卻不加運用, 人或許可以質疑他的權柄 ; 但他既然將會在復活及審判上行使權柄, 便為不容置疑之事. 值得注意的是, 耶穌宣告他就是 神的兒子 ( 約 5:25) 人子 (27 節 ).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此就二頭銜不同的重點作出解釋 : 1. 在新約中, 除了一次的例外, 只有耶穌使用 人子 這個頭銜. 這惟一的例外, 就是司提反的講道 ( 徒 7:56). 此一頭銜十分特別, 十分重要, 顯示出尊嚴, 主權, 權柄等意義. 因此, 耶穌說 : 父神 由於他是人子, 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他在一篇有關末世的講論中指出 : 閃電從東邊發出, 直照到西邊. 人子降臨, 也要這樣. ( 太 24:27) 人將要看見 人子, 有能力, 有大榮耀, 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 太 24:30) 人子這個頭銜應當是最尊貴的頭銜. 狐狸有洞, 天空的飛鳥有窩, 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 太 8:20) 此段經文旨在強調出人子在事實上並沒有享受到他應有的尊貴與地位. 這些經文為我們奠定解釋此一頭銜的基礎. 較後期的先知書顯示出擁有此一頭銜者, 大有權柄, 將來要施行審判. 但以理說 :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 見有一位像人子的, 駕著天雲而來 ( 但 7:13). 這個異象, 屬於過去及現在一系列強權象徵的異象之一. 異象中的象徵都是獸 : 頭一個像獅子, 有鷹的翅膀 ; 第二獸如熊, 旁跨而坐, 口齒內啣著三根肋骨. 第三獸如豹, 背上有鳥的四個翅膀, 有四個頭. 第四獸是怪獸 : 甚是可怕, 極其強壯. 這些強權都是倚靠武力, 極其殘暴. 這些強權均失去治權以後, 有一位 像人子的, 駕著天雲而來, 並且 得了權柄, 榮耀, 國度, 使各方, 各國, 各族的人都事奉他. 此處的意義十分明顯 : 象徵以前強權的, 是獸, 但象徵神新的國度的, 卻是 人子, 其特徵為有人性, 與以前的強權沒有人性, 殘暴, 自私形成強烈對照. 人子 建立的國度, 能夠實現神對人的旨意, 他的治權彰顯出仁義慈愛. 此一頭銜強調耶穌的人性, 強調他藉此人性成就神的工, 他所建立並統治的社會, 是有完美的人性, 由於他完全的實現神對人的旨意. 士來馬赫 (Schleiermacher) 說得好 : 基督若是不知道自己有完全的人性, 他不會使用這個頭銜. 但他也有任何別的人所沒有的權柄擁有此一頭銜, 否則這一頭銜將成為毫無意義. 此頭銜意義豐富, 使得他與眾不同. 不同之處, 在於 人子 這一頭銜有大能, 特權, 以及責任. 人子 是天與地之間的媒介, 屬天與屬地的成分 Zane Hodges, The Angel at Bethesda John 5:4, Bibliotheca Sacra, 541 (Jan. Mar., 1979):37.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3 頁
74 相同. 神藉著他與人相交, 人也藉著他與神相交. 唯有他能夠使神人合一. 對人而言, 他是神所賜生命的源頭, 是創造萬有的光, 是維繫生命的糧, 是世界的生命. 他也是創造新世界的人, 是建立神的國度者, 有權剷除一切攔阻神國進展者, 也有權修訂舊制度中職事, 例如安息日. 他也必須要運用他的治權, 確保他的子民配得他的城. 他有權行使權柄, 人也有責任順服他. 凡相信他的, 都成為神國的子民. 這樣權能與特權都以祭物為根基. 若是沒有死亡, 若是沒有復活 : 人子 也無法實現他的使命, 無法作成神的工. 他受苦, 為要施行拯救 ; 他受死, 捨命, 為要作多人的贖價. 此一頭銜的重點有助於我們看出基督對他自己有何認識. 他相信他擁有完全的人性, 他是一個 兒子. 但他同時也是首生的, 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他是 人子. 所有的人都是某一個男人的兒子, 某一個家族或國家的兒子 ; 但耶穌是 人子 (the Sond of man), 強調他是人性之子, 不單屬於某一個世代, 乃屬於所有的世代 ; 不單屬於某一家族或民族, 乃屬於全人類. 他是神理想的實現, 是普世的, 永恆的, 可以說 : 他就是人性. 保羅有時使用其它的用語來表達此一頭銜的意義, 例如 : 末後的亞當 第二個人 ( 林前 15:45, 47). 亞當沒有達到神為他設計的樣式, 他只不過是一個 有靈的活人, 卻沒有成為 叫人活的靈. 他的子孫也同樣的失敗了. 地球雖然是人的居所, 人性卻從未在其中完全實現. 基督降世, 實現了完美的人性, 按照神的設計, 彰顯了神所設計的樣式. 末後的亞當 成了 賜生命的靈, 因此, 他比首先的亞當更偉大, 能使有如已死之人復生. 人性有如蘆薈, 歷經世代緩慢地成長, 有許花苞沒有開花, 最終開花綻放, 成為 第二個人 成為永遠芬香不朽的花. 2. 神的兒子. 基督比較少用此一頭銜, 使徒卻經常使用, 並且往往加上形容詞, 稱耶穌為神的獨生子, 神自己的兒子. 基督自己使用此一頭銜, 多出現於第四卷福音書, 不僅具有象徵意義, 也同時強調基督為神的兒子的關係. 猶太人明白此點, 因此控訴耶穌擅自使用此一頭銜, 犯了褻瀆神的罪. 由馬太福音中的一段經文, 可以看出這頭銜絕非約翰福音的專利. 除了父, 沒有人知道子 ; 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 沒有人知道父. ( 太 11:27) 父與子彼此認識, 沒有人能認識他們比他們彼此的認識更深. 子認識父, 並願意指示人, 讓人也得以認識父. 人只要願意接受, 神的靈便在他的裡面. 人若想要像子認識父一樣的認識父, 便應當像子愛父一樣的愛父. 世人不認識父, 唯有著子才能認識父. 神的兒子 這一頭銜顯示出, 由於耶穌是神的兒子, 所以他才會對父有真實而絕對的認識. 人子 這一頭銜則顯示出, 由於耶穌成為人, 才能夠成為人神合一的渠道. 神的兒子 這一頭銜顯示基督是神與人和好的中保. 人子 這一頭銜顯示基督是人與神和好的中保. 187 基督早已料到他的敵人不會接受他為自己所作的見證 ( 約 5:31), 因此他另外又添加了有關他身分的五種證據 : (1) 施洗約翰的見證 ( 約 5:33-35). 施洗約翰已經為基督作了見證. 基督提醒眾人, 施洗約翰就是先知所預言的先鋒 ; 許多人曾經聽他講道, 但現在卻棄絕了他所說的真理. (2) 耶穌事工的見證 (36 節 ). 耶穌說 : 由於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 就是我所作的事, 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耶穌所行的神蹟, 就是父神所行, 由於他是奉父神的名, 藉著聖靈的大能的, 都是為要見證他的身分而行. (3) 父神的見證 (37 節 ). 耶穌說 :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 他指的是他受洗時父神說的 : 你是我的愛子, 我喜悅你. ( 可 1:11)(4) 聖經的見證 (39 節 ). 耶穌說 :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他是指舊約聖經對彌賽亞來臨的預言. 耶穌的聽眾若去查考聖經, 就會發現有關他是彌賽亞的預言已經應驗. 因此他說舊約也為他作見證, 猶太人卻不相信這見證. (5) 摩西的見證 (45-47 節 ). 耶穌說摩西 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 (46 節 ), 摩西透過神的應許 ( 申 18:15) 及預表, 見證說彌賽亞將會來臨. 因此有充份有餘的證據可以證實耶穌的宣告, 證明他就是神的兒子, 他就是人子, 與父同等, 得蒙父所交託之權柄的彌賽亞. b. 藉門徒手掐麥穗之爭而顯明 50 太 12:1-8; 可 2:23-28; 路 6:1-5 耶穌成功地駁倒了猶太人對他褻瀆神的指控, 因此他們不再追究. 但他的敵人繼續緊抓著他干犯安息日的罪狀不放. 他們很快地又找到機會, 要公開控訴他. 那時, 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 他的門徒餓了, 就掐起麥穗來吃. 按照律法的規定, 饑餓的人可以在路途中拾揀穀物充饑. 但法利賽人卻認為他們是不合法的, 由於他們違背了法利賽人安息日的傳統.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在平常的日子中, 如此作是合法的. 但按照拉比的規條而言, 在安息日如此作則犯了兩條罪名. 猶太法典他勒目指出, 若是一項工作是由多個動作組成, 並且每一個動作都是被禁止的, 則此人等於從事多項工作, 每項工作都是犯罪, 每項工作均須受罰, 此人須要為每項工作獻上贖罪祭. 這種 工作分段 的條例, 只適用於干犯安息日的工作, 不適用於干犯其它的節日者. 在此一事件中, 門徒干犯最少兩個這類的動作, 掐麥穗是干犯收割的條例, 用手搓著吃則算是干犯打穀, 篩選, 磨麥, 或簸揚糠秕的條例. 他勒目中有一段記載 : 婦人若是捲起小麥欲除去外殼, 便是篩選 ; 她若是用手搓小麥的頭, 便是打穀 ; 她若是清掃小麥的旁邊附著物, 便是篩選 ; 她若是打開麥穗, 便是磨麥 ; 她若是用手揚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4 頁
75 麥, 便是簸揚糠秕. 下面的例子足以顯示這些規條是多麼的極端. 若是有人想要移動田中禾捆, 這顯然是勞動. 但他只要在禾捆上擺一個日常用的湯匙, 他想要移走湯匙時, 順便移走擺有湯匙的禾捆, 如此便不干犯安息日. 但在安息日時, 若一個桶中有洞, 水往外流, 人都不能夠用蠟來堵住這個洞. 在安息日擦拭傷口也不可行! 法利賽人堅守這些規條, 看到門徒的行為, 自然群情激憤, 嚴厲指責, 視之為對安息日的大不敬! 但顯然門徒干犯的, 不是聖經中的安息日, 乃是拉比的規條. 188 法利賽人立刻指控耶穌, 說他縱容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 耶穌再一次為自己辯護, 如同先前被指控褻瀆神的情況一樣. 耶穌舉出一系列證據, 證明他並沒有干犯安息日的規定. 他所舉第一個證據, 是法利賽人所相信的舊約經文, 顯示出法利賽人無知. 耶穌舉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為例, 大衛進了神的殿, 吃了律法上規定除了祭司以外, 別人都不可吃的陳設餅吃 ( 撒上 21:1-6). 耶穌的話語責備了法利賽人對經文中這一段歷史記載的無知. 耶穌對他們說 : 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 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嗎? 他怎麼進了 ( 在挪伯的 ) 神的殿, 拿陳設餅吃. 這是滿足在有需要之時, 安息日的律法是可以有例外的原則. 那時若是安息日, 大衛便干犯了雙重的罪狀, 他不是神職人員, 卻進入神的殿, 吃了惟獨祭司才可以吃的陳設餅. 掃羅在追趕他們. 大衛和他手下的戰士們餓了, 祭司亞希米勒只有陳設餅 亦即聖所中桌子上所擺的 12 個陳設餅, 每週撤換新餅, 惟獨祭司才可以吃. 基督明智地使用此事作為第一個例證, 是拉比規條都承認的原則 : 生命受到威脅時, 其需要超越安息日規條及一切其它的責任 ( 利 18:5). 189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大衛吃了祭司才能吃的餅卻無罪, 與祭司在安息日工作卻無罪是基於同樣的原因. 安息日的律法不是只要人歇下一切的工, 乃是要人歇工以便敬神. 主要的目的是要事奉耶和華神. 祭司在安息日工作, 由於他們的工作正是安息日的目的. 大衛可以在安息日吃聖殿的餅, 並不是由於他已瀕臨餓死的邊緣, 而是由於他聲稱他在事奉神, 需要有食物的供應. 門徒跟隨耶穌, 就是事奉神, 他們事奉主, 遠比在聖殿中事奉更重要, 由於耶穌比聖殿還大. 若是法利賽人相信耶穌, 就不會指控門徒的行為, 也不會因此觸犯神喜愛憐恤, 不喜愛祭司的律法了. 事奉神, 以及在聖殿中的事奉, 都超越安息日的規條. 190 由此可見, 律法中也有規定, 在有需要之時, 安息日的律法是可以有例外的. 耶穌列舉第二個論證, 指出按律法記載, 安息日可以從事與敬拜和事奉神有關的工作. 第二個論證以律法為基礎 ( 民 28:9, 10, 18, 19). 律法中也有規定, 在某些情況下, 可以不必遵守某些儀文性的律法. 律法上所記的, 當安息日, 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 你們沒有念過嗎? ( 太 12:5) 安息日之時, 祭司在聖殿中工作, 準備祭物, 照管聖殿. 他們可以工作, 由於那是聖殿中的工作, 為了敬拜的目的. 拉比們自己都有立下原則, 指出 聖殿之中沒有安息日規條, 祭司可以干犯所有有關安息日的規條, 還是沒有罪. 安息日的規條不僅是要人安息, 同時也是要人敬拜, 服事神. 既然祭司可以工作, 由於那是在聖殿中的服事, 耶穌的門徒在服事比聖殿更大的耶穌, 他們豈非更加有資格可以工作? 耶穌在數月以前曾經潔淨聖殿. 凡是為要達成服事神或敬拜神目的所必須要有的工作, 都是可以作的. 耶穌引用此一原則, 不經意之間, 同時也宣告他比聖殿更大. 由於聖殿中的事工大於安息日, 因此耶穌也比安息日更大. 191 論證. 耶穌在解釋了律法的真意後, 轉而引用先知的話, 這便是他按照對何西阿書 6:6 的詮釋為基礎所舉出的第三個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56.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59.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5 頁
76 耶穌的第三個理由是以先知書為根據. 馬太寫書對象是猶太人, 因此他引用律法和先知的話作為論證. 耶穌的這個論點一針見血, 顯示出法利賽人指控門徒時, 存心剛硬苛責. 耶穌再一次責備法利賽人對舊約聖經缺乏屬靈的認識. 他們對何西阿書 6:6 若有正確的認識, 便不會苛責無辜的門徒了神喜愛人良善的心, 不喜愛人嚴苛地遵守傳統規條. 法利賽人沒有憐恤的心, 所以嚴格地要求人要按照規條的繁文褥節而行. 神看重的是律法的精意, 而非律法的字句. 安息日的規定是為了鼓勵人愛心和慈善的行為, 但法利賽人的作法卻正好是反其道而行之. 本事件始於他們對耶穌門徒的責備, 終於他們自己反被先知的話所責備. 192 第四個論證 ( 可 2:27) 是訴求於神設立安息日的原意. 薛帕得 (Shepard) 說 : 第四個論點, 以神當初設立安息日的用意以及人比規條更大為基礎. 神造了人, 並調整安息日來供他使用. 神憐憫人的需要, 為人設立安息日, 以滿足人對休息的需要. 無論是什麼規條, 人都比規條更大. 神設立國家, 要為人效力. 神設立教會, 也是要教會為人效力. 安息日應當為人效力, 使人的身, 心, 靈得安息, 不應當給人帶來痛苦, 憂傷, 和恐懼, 反而應當使人重新得力, 得著平安與喜樂. 193 安息日應當為適應人的需要而調整, 人不應當為屈就安息日受到欺壓. 最後一個論證 ( 可 2:28), 以彌賽亞的權柄為根據. 萬物都應當服在彌賽亞的權下, 因此, 彌賽亞有權掌管安息日. 第五個辯護論點的基礎, 是耶穌代表人類的權柄, 以及他身為屬靈彌賽亞的權柄. 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耶穌不僅宣告他就是彌賽亞, 同時也宣告他有權改變安息日, 廢除法利賽人傳統轄制人的繁文褥節. 耶穌既是全人類的代表, 就有權將安息日設為猶太人及外邦人均適用的制度. 耶穌是安息日的主, 應當在安息日受人敬拜和事奉. 這個宣告使人的靈得自由. 194 耶穌在傳道時, 唯有當他的神性受到攻擊, 他的權柄受到質疑時, 他才會為自己辯護. 以色列人的救贖, 取決於他們是否相信他是神的兒子. 因此, 他才會在他的神性及權柄受到質疑時與對手辯論. c. 藉醫治手枯乾者之爭而顯明 51 太 12:9-14; 可 3:1-6; 路 6:6-11 耶穌第三次為了安息日引起衝突, 是在他進入會堂時, 見到一個枯乾了一隻手的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 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 要得把柄去告他. 他們向耶穌發出挑戰, 問他說 : 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 太 12:10) 法利賽人向來都為了安息日可以允許哪些醫病而爭論不休. 法利賽人禁止在安息日醫治身體表面的病. 至於食用的藥物, 若有醫治的效用, 也有可能可以接受, 但仍需採取一些步驟以避免干犯律法規條. 若有人受牙痛所苦, 不可以用醋來漱口, 但可以拿普通的牙刷沾醋來刷牙. 革馬拉 (Gemara) 指出人可以在安息日用醋來嗽口, 但事後必須將醋吞下. 又說 : 喉嚨, 嘴唇等口腔內部若受感染, 可以醫治, 免得生命受到威脅. 此外還有一些例子, 顯示可能有拉比對致命疾病的規條很寬鬆, 或是他們視為致命疾病的標準與我們不同. 外傷有生命危險時, 也可以治療. 例如, 人若誤吞玻璃珠, 或有刺不小心進入眼睛, 甚至身上被刺所傷, 都可以使用藥物, 免得生命受到威脅. 但枯手之人的疾病, 對他沒有生命威脅, 故不可醫治. 但拉比們自己都承認要說服他們此點也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他們自己的原則清楚顯示, 在安息日救人生命, 預防死亡是可以的. 若說不准, 形同謀殺. 195 耶穌 即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藉此回應法利賽人! 假設他們的動物遭遇危險, 他們必定會去營救. 馬太記載了另外一個個人的論證. 耶穌似乎公開問法利賽人 : 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 安息日掉在坑裏, 不把牠抓住, 拉上來呢? 拉比規定, 主人可將食物及飲水丟到坑中餵牠, 或可作出某些的安排, 使動物可以在坑中存活, 或幫助動物出來. 連他勒目都討論到可將動物救出的某些個案. 在基督的時代, 雖然有他勒目那麼嚴謹的規條, 人都有可能想到方法去營救受難的動物. 難道人的性命不比動物貴重嗎? 由此可見, 在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 人若有行善的機 Ibid., pp Ibid., p Ibid.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6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6 頁
77 會卻不去做, 就等於是行惡. 連他們自己都承認, 在安息日救命是可以的! 人若有救命的機會卻不去做, 就等於是害命! 196 因此, 耶穌的結論是 : 在安息日行善是合法的. 他若醫治此人, 不但沒有違背律法, 甚至也沒有干犯到猶太人的慣例, 於是吩咐那人說 : 伸出手來! ( 太 12:13) 耶穌為要強調他的命令, 使用 伸手 一詞, 要那人把手完全伸直. 那人順服耶穌的命令, 把手完全伸直, 手就復了原, 和那隻手一樣. 法利賽人有幾種不同的反應 : 不堪一擊. 首先, 他們對耶穌滿心大怒 ( 路 6:11), 由於耶穌鋒利的論證令他們在公眾面前大失顏面, 顯示出他們的整個傳統 其次, 他們開始商議除滅耶穌的陰謀 ( 太 12:14). 耶穌反對他們的傳統, 他們就要置他於死地. 第三, 他們與原本為對頭的希律一黨的人同謀, 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 可 3:6). 他們已經下定決心, 必先置耶穌於死地而後快而後快. 從安息日之爭開始, 情勢大改. 法利賽人原本隱藏於暗處的反對勢力現在化暗為明. 他們已經下定決心, 必先置耶穌於死地而後快, 並且與其他黨派聯盟, 不達成目的誓不甘休. 14. 醫治的權柄 52 太 12:15-21; 可 3:7-12 耶穌的醫治引發如此劇烈的敵意, 以致他離開耶路撒冷, 回到了加利利. 馬可記載說 : 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 ( 可 3:7), 顯然他想要找時間休息一下, 避開衝突. 然而, 有許多人聽見他所做的大事, 就從猶太, 耶路撒冷, 以土買, 約但河外, 並泰爾, 西頓的四方來到他那裏. 由這些地理位置看來, 不僅以色列國, 連鄰近的國聽說了彌賽亞降臨的消息. 這些地方的人來聽他講道, 看他行神蹟. 耶穌便教導他們, 醫治有病的, 並釋放被鬼附的. 由於想要聽他講道的人數眾多, 他只得上了一艘船, 在船上對群眾講道 ( 可 3:9). 眾人知道他行過許多神蹟, 都很專心地聽他講道. 馬太指出耶穌對以色列地以外而來的群眾的事工, 是應驗了以賽亞書 42:1-4 的預言. 以賽亞的預言描述彌賽亞為神所揀選的僕人, 是神所親愛, 所喜悅的. 神僕彌賽亞要帶著聖靈能力, 向外邦人傳揚公理的信息. 彌賽亞不爭競, 不喧嚷 ; 他溫柔地服事眾人, 施行公理, 叫公理得勝. 外邦人都要來信靠他, 並把希望寄託在他身上. 馬太指出外邦人從鄰國來就耶穌. 耶穌教導眾人時, 馬太在旁聆聽. 耶穌行神蹟醫病趕鬼時, 馬太留神觀看. 馬太無法否認, 知道耶穌實在就是神所喜悅的彌賽亞. 彌賽亞所做的, 就是神自己也要作的工作. 世上萬國都由於彌賽亞的憐憫, 溫柔的事工而蒙福. 15. 揀選並任命十二使徒的權柄 53 太 10:1-4; 可 3:13-19; 路 6:12-16 主耶穌事工到達此一階段時, 人對他宣稱為彌賽亞的身分有明顯的兩種回應. 不論是在以色列人當中, 還是在外邦人當中, 都有些人敵擋棄絕他, 也有些人相信他. 就在此時, 耶穌由大批門徒中揀選了十二個門徒, 為要任命他們成為使徒. 耶穌需要揀選十二使徒, 是因應當時數方面不同的情勢所需. 此時, 耶穌的敵人聯合起來對抗他, 已經有一段時期. 耶穌的門徒必須組織起來, 與這一股有增無已的敵對勢力抗衡. 國度的事工也一直在擴展, 需要有更完整的組織, 以成就更大的事. 與此同時, 完備的同工培訓的需要也應運而生. 這些門徒需要形影不離地跟隨耶穌, 與他一同旅行, 目擊他一切的事工, 學習他的教義, 與他同工獲取實地經驗, 最後, 奉差遣成為使徒, 到世界各地去建立神的國度. 此時, 他們必須與耶穌朝夕相處, 在人品上學習像主的樣式, 在行為, 信心, 及教導上效法主的榜樣, 作主的見證, 作主的使者. 由此時開始, 耶穌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心力來訓練他們. 197 Ibid.,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7 頁
78 耶穌設立十二使徒, 絕非輕率之舉. 他在天父面前禱告了一整個晚上, 之後才決定人選. 禱告顯示出倚靠, 相信神的態度. 耶穌在這種要的時刻, 完全倚靠天父的帶領. 希臘文 門徒 一詞意指 學徒, 是一個願意聆聽老師教導的人. 門徒不一定接受老師的話語, 但他願意聆聽. 耶穌由他所教導過的人當中, 挑選了十二個人, 稱他們為 使徒, 意思是被差派的人. 門徒 不一定得著老師的權柄, 但 使徒 卻必定得著差派者的權柄. 這十二個人被基督委派成為基督的代表, 也承受了他所擁有的權柄. 在此, 將馬太福音, 馬可福音, 路加福音, 和使徒使傳裡十二使徒的名單作一比較. 198 太 10:2 及下節可 3:16 及下節路 6:14 及下節徒 1:13 及下節 1. 西門彼得 1. 西門彼得 1. 西門彼得 1. 彼得 2. 安得烈 2.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2. 安得烈 2. 約翰 3.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3. 雅各的兄弟約翰 3. 雅各 3. 雅各 4. 雅各的兄弟約翰 4. 安得烈 4. 約翰 4. 安得烈 5. 腓力 5. 腓力 5. 腓力 5. 腓力 6. 巴多羅買 6. 巴多羅買 6. 巴多羅買 6. 多馬 7. 多馬 7. 馬太 7. 馬太 7. 巴多羅買 8. 馬太 8. 多馬 8. 多馬 8. 馬太 9.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 9.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 9.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 9.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 10. 達太 10. 達太 10. 奮銳黨的西門 10. 奮銳黨的西門 11. 奮銳黨的西門 11. 奮銳黨的西門 11. 雅各的兒子猶大 11. 雅各的兒子猶大 12. 加略人猶大 12. 加略人猶大 12. 加略人猶大 這四個名單的頭四個名字均以西門彼得為首, 都是同樣的四個人, 排列的順序卻有不同. 同理, 第二組的四人名單均以腓力為首, 排列的順序也有不同. 第三組的四人名單也是以亞勒腓的兒子雅各為首, 前三個名單均以加略人猶大作結. 四個名單都有奮銳黨的西門. 馬太及馬可有達太, 路加及使徒行傳則有雅各的兒子猶大. 由此看來, 達太應當就是雅各的兒子猶大. 如此一來, 這四個名單就能彼此協調了. 16. 解釋律法的權柄 太 5:1-2; 路 6:17-42 a. 神國的子民 54 太 5:1-16; 路 6: ) 序言太 5:1-2; 路 6:17-19 主耶穌服事至此, 他受廣大群眾歡迎的程度, 如日中天 ( 太 4:23-25; 9:8; 可 3:7; 路 5:15-16). 他揀選了十二使徒, 正在下山的時候, 看見許多的人. 路加說眾人是從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 並泰爾, 西頓的海邊來, 都要聽他講道, 又指望醫治他們的病. 馬太的記錄似乎是說主耶穌離開群眾, 要專心教導十二使徒. 但路加卻指出耶穌找了一塊平地, 可以向眾門徒講道. 這些門徒顯然不僅止於十二使徒, 還包括許多圍聚起來要聽耶穌講道的人. 聚人已經聽耶穌說過, 天國近了. 耶穌行了許多神蹟, 藉此證實他所傳的天國近了這個信息. 眾人很好奇, 很想親眼看見, 親耳聽到. 他們還沒有完全信服耶穌所傳的真理, 還未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 耶穌視他們為站在神國以外的人, 邀請他們進入神國, 並提供進入天的途徑 ( 太 7:13-23). 他警告他們, 不要相信法利賽人的教訓 ( 沙土 ), 並勸他們要將根基建立在他的話語 ( 磐石 ) 上 ( 太 7:24-29). 施洗約翰宣告天國近了, 神國的王也即將來臨, 他要求人要行義, 這是進入神國的先決條件. 施洗約翰的要求和舊約的要求相同. 耶穌聲稱自己是神國的王, 也作出同樣的要求, 聲稱唯有義人才能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法利賽人從未質疑此一觀念, 由於他們很強調律法的傳統. 撒都該人也接受此一觀念, 由於他們很關心律法中的禮儀. 一般人也都接受這樣的觀念. 惟一的問題是, 要有哪一種的 義, 才能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在基督講完道以後, 以色列國面臨了有關 義 兩種不同的概念. 一種是有組織的猶太教義, 認為只要參加節期, 遵守獻祭的禮儀, 按照法利賽人的傳統去行, 就可以稱義. 而基督的教導, 卻是只有相信他是彌賽亞的人才能稱義. 人不能夠因行為賺取稱義. 義是神的恩賜, 人唯有接受才能得以稱義. 於是, 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由於 義 的概念不同, 發生了衝突. 來聽耶穌講道的人, 早已知道進入神國的先決條件是 義. 他們已經知道這一點, 猶太教已經如此教導他們. 但他們心中的問題是 : 什麼是義? 律法要求什麼樣的義? 若是遵行法利賽人的義, 是否能使我們得以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這群民眾正在打量耶穌, 看他到底是否彌賽亞. 耶穌向他們講道, 回應了這些問題. Robertson, Harmony,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8 頁
79 2) 神國子民的形像設計太 5:3-16; 路 6:20-26 耶穌在這篇講章中, 描述了義人的品格特質 ( 太 5:3-16). 他駁斥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解釋 ( 太 5:17-48), 並按著正意解釋神在摩西律法中的要求. 接下來, 他駁斥法利賽人對律法的實行 ( 太 6:1-7:6), 指出法利賽人想要表現出他們是義人, 事實上卻違背了律法的要求. 最後, 他對那些想進神國的人作出指示 ( 太 7:7-29). 簡而言之,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闡釋神的聖潔, 並指出聖潔的神立訂了什麼樣的標準, 人必須符合這樣的標準, 才能蒙神悅納, 得以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我相信這個講章, 特別是馬太福音所記載的講章, 絕對不是支離破碎的格言或由來自各種不同已被遺忘的講論拚湊而成. 我們相信這講章是一氣呵成, 起承轉合, 條理分明, 頭尾呼應的一篇講章. 我們也相信這講章出現的位置正是恰到好處, 是君王登基時所發表的講章, 在耶穌返回加利利不久後即發表的, 有證據顯示出他不久前曾去過耶路撒冷, 特意要藉此講章將耶穌的想法公諸於世, 讓門徒在理智及良心裡都看到國度的真實性. 199 (a) 神國子民的品格太 5:3-12; 路 6:20-26 施洗約翰在講道時, 要求眾人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 與悔改的心相稱 ( 太 3:8); 他要求眾人要活出新的生命, 藉此證明他們的信心是實實的. 耶穌的登山寶訓, 一開始便講明此點, 通常被稱為 八福. 八福 論及義人的品格特質, 指出唯有這種人才能過蒙福的生活. 唯有神才是真正有福者. 神配得一切祝福, 由於唯有他是絕對而不可更改的聖潔. 蒙神祝福的人, 是真正快樂的人. 有福了 一語可以翻譯為 快樂的. 按著神本性的聖潔品格, 唯有他才配稱為 有福的, 然而, 他卻賜福給人. 蒙神賜福的人, 是真正快樂的人. 有福的 希臘文一詞經常出現新約聖經之中 ( 約 13:1; 20:29; 提前 1:11; 多 2:13). 希臘人使用此詞描述希臘諸神的光景, 他們心中所想要的一切都能充充足足地得到, 毫無限制, 因此他們感到心滿意足. 然而, 耶穌所說的 快樂, 是指 聖潔. 在他的國度裡 : 快樂 和 聖潔 是不可分割的. 耶穌指出義人的第一種品格特質是 虛心 ( 太 5:3). 虛心 一詞與路加福音 16:19-22 財主與拉撒路故事中 討飯的 乃是同一個字, 意指低頭彎腰, 畏縮顫抖. 虛心 的人, 就是自己沒有任何的義行或功勞可以靠著站在神面前的人. 由於他們無法靠著任何功勞賺取進入神國的資格, 他們的特徵便是, 完全的倚靠神. 詩篇 34:18 及 51: 憂傷痛悔的人便是這類的人. 主耶穌所說的真義, 與法利賽人的義形成強烈的對照. 法利賽人自以為義, 極其驕傲自大, 以為靠自己的義行可以來到神的面前. 真正的義人, 卻是承任自己沒有義, 轉向神, 求神供應他們一切需要的人. 耶穌應許說 : 擁有這種義的品格的人, 必蒙神悅納, 得以進入神國. 義人的第二種品格特質, 是 哀慟 ( 太 5:4). 舊約經常指出哀慟是認罪悔改的表現, 例如詩篇 51 篇的大衛以及但以理書 9:3-5 的但以理. 虛心的人承認沒有義, 他們承認得罪了神, 並向神認罪耶穌應許說 : 凡是承認己罪者, 必得安慰. 大衛在詩篇 32:1-2 便見證他因認罪而得到的安慰. 法利賽人認為自己是義人, 沒有犯罪, 也毋需認罪. 但耶穌要求的義, 卻是要人肯自認己罪. 義人的第三種品格特質, 是 溫柔 ( 太 5:5). 被聖經譽為溫柔的, 有兩個人 ; 一個是摩西 ( 民 12:3), 一個是保羅 ( 林後 10:1). 神大大地使用他們, 在眾人及在高位的人面前大有能力地宣揚神的信息. 溫柔不是自卑, 也不是輕視神給人的地位或權柄. 相反的, 溫柔是承認神的權柄, 並順服神所設立的一切權柄. 溫柔與順服不可分割. 溫柔的特徵就是深信不疑, 全然順服. 耶穌應許說 : 凡是順服神所設立權柄者, 他們必承受地土 ; 這就是說 : 凡是順服在耶穌權柄下的人, 必蒙悅納, 得以進入他的國度. 不義的人的特色, 就是自以為是, 驕傲自大, 因此他們拒絕順服在基督的權柄以下. 凡是跟隨法利賽人的道路者, 都無法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主耶穌指出義人的第四個特徵, 是 飢渴慕義 ( 太 5:6). 義人渴慕神的事, 正如摩西 ( 出 33:13, 18), 大衛 ( 詩 42:1-2; 63:1-2), 使徒保羅 ( 腓 3:10) 那樣渴慕神的事. 每一個信徒都應當如此渴慕神的事 ( 彼前 2:2). 耶穌應許說 : 凡是飢渴慕義者, 他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 詩 34:18 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 拯救靈性痛悔的人. 詩 51:17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 神啊, 憂傷痛悔的心, 你必不輕看.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79 頁
80 們必得飽足. 法利賽人並不渴望得到真正的義. 他們對自己的經驗感到滿足, 因此永遠不會去追求從神而來義. 但唯有渴慕神的人才能蒙神悅納. 主耶穌指出義人的第五個特徵, 是 憐恤人的 ( 太 5:7). 憐恤是屬乎神的 ( 路 6:36; 詩 62:12) 神愛人, 對人的需要慈悲為懷. 人生性自私, 不懂憐恤. 但神卻是滿有憐憫的神. 真正的義使人懂得去愛人, 關懷別人的需要. 耶穌應許說 : 凡有這種義的特質之人, 他們自己亦必蒙憐恤. 法利賽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去照顧貧窮, 患病, 孤獨的人, 由於這些人是神不喜悅的, 他們遭到神的懲罰才有此痛苦. 耶穌卻教導說 : 真正的義使人懂得去愛人, 關懷別人的需要. 主耶穌指出真正義人的第六個特徵, 是 清心 ( 太 5:8). 耶穌此語, 似乎是針對群眾的問題而言. 他們正在思考, 人必須要有哪一種義才能進神國, 人必須要好到什麼地步才能得蒙彌賽亞的悅納. 耶穌指出, 人必須要清心才能得見神的面. 清潔與否, 此一標準不是看人的行為, 乃是以神的本性為標準. 當神要衡量一個人, 看此人是否合他心意之時, 他是使用他自己不變, 不改, 絕對的聖潔來衡量此人. 凡是不能達到神絕對聖潔的標準者, 在他面前都不蒙悅納. 凡是接受神所賜的義的人, 都是清心的人, 也都蒙神悅納. 耶穌應許說凡是清心, 如同神一樣的聖潔的人, 他們必得見神. 法利賽人用他們的傳統作為標準, 來衡量一個人是否清潔. 這是人的標準, 不是神的標準. 相形之下, 耶穌以神的聖潔為標準, 人必須如同神一樣的聖潔, 才有資格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義人的第七個特徵是 使人和睦 ( 太 5:9). 使人和睦的人本身必定是與神關係很好的人. 他們傳揚和好的信息, 使原本與神疏離隔絕的人可以與神和好. 人若想要成為使人和睦的人, 必須先要與神和好. 聽耶穌講道的人, 若接受他的信息, 便能夠經歷到這種和好. 與神和好的人, 接著要成為耶穌的使者, 將耶穌所傳的好消息傳揚出去的. 凡是相信耶穌的話語, 並藉著傳揚耶穌的話語證明其信心的人有福了! 由於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女. 他們不是由於傳揚福音而成為神的兒女, 但他們肯去傳揚福音, 彰顯出他們身為神的兒女的身分. 法利賽人說只要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就是神的兒女. 但耶穌卻宣稱, 唯有相信他的話語的人, 才能成為神的兒女. 義人的第八個特徵是願意 為義受逼迫 ( 太 5:10). 耶穌聲稱自己是彌賽亞, 導致他的生命多次受到威脅. 法利賽人已經揚言要殺死他. 聽耶穌講道的人若是選擇與他站在一邊, 也會觸怒當時的宗教領袖. 耶穌應許那些選擇與他站在一邊的人, 說他們必定得以進入他的國. 法利賽人說耶穌是褻瀆神的冒牌者, 必須將他除滅. 但耶穌卻說凡是選擇與他站在一邊的人, 甚至不惜因此面對逼迫的人, 必定在神國中有分. 凡是選擇與耶穌站在一邊的人, 必會受到人的辱罵與逼迫, 甚至有人會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他們, 但他們應當歡喜快樂, 由於他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以前的先知, 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現在選擇與耶穌站在一邊的人, 也免不了要受逼迫, 但耶穌說他們僅管受到逼迫, 仍然是有福之人! 從上述的 八福 之中, 可以看到耶穌列出能進入彌賽亞國度的真義的特質. 耶穌應許凡有這些真義特質的人都是有福的. 耶穌用他所要求的義與法利賽人所謂的義作出對照, 由此可見, 人靠著法利賽人的義, 無法產生出耶穌所要求的特質, 因此無法進神國. 反之, 耶穌給人的義卻能使人蒙神悅納, 得以進入神國. 有人對基督所要求的義和法利賽人所謂的義作出對照, 得到以下的結論. 基督要人承認他們有需要, 法利賽人卻不承認他們有需要 ; 基督要人悔改, 法利賽人卻否認人需要悔改 ; 基督要人順服神的權柄, 法利賽人卻拒絕順服彰顯出有神權柄的耶穌 ; 基督要人憐恤人, 法利賽人對那些有需要的人卻塞住憐恤的心 ; 基督要人保持清潔的心, 法利賽人卻只關心他們宗教外表的行為 ; 基督派人去作和平的使者, 法利賽人卻只會製造爭端與紛爭 ; 基督邀請人為了他的緣故忍受逼迫, 法利賽人卻是逼迫人的. 從以上各點看來, 法利賽人和他們的義, 都是不蒙神悅納的. (b) 神國子民的影響力太 5:13-16 耶穌引用了兩個比喻, 解釋接受他的話語, 成為真門徒的人將會擁有什麼樣的影響力. 第一個比喻是鹽 ( 太 5:13). 現代人用鹽來防腐, 聖經時代似乎不是如此. 當時, 人使用來來造成口渴的感覺, 以幫助人體維持足夠的水分, 維護身體的健康. 鹽使人口渴, 人喝了水止渴後, 生命便得以維持. 信徒生活在世, 應當使人看到信徒言行舉止中的好見證, 因此感到渴慕, 也願意在耶穌裡得著滿足. 鹽若失了味, 便失去了這種作用, 如同沙土一般毫無用處. 沙土多如海沙, 鹽卻是物以稀為貴. 信徒應當為耶穌作見證, 在不信的世代中, 應當謹言慎行, 維持美好的見證. 第二個比喻是光. 光吸引萬人歸向, 同時也能顯明凡在光圈內的東西. 凡是接受基督話語的人, 就如同黑暗世代中的光一樣. 光是不能隱藏的, 由於光能滲透最深的幽暗. 耶穌說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由於黑雖深沈, 卻遮不住城中照射出來的光. 人點燈, 不是要把燈遮藏起來, 乃是要放在最顯眼的地方, 照亮全家. 信徒雖然會受到逼迫, 但耶穌吩咐他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0 頁
81 們也當把自己的光照在人前, 叫人看見他們的好行為, 便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 信徒活出神的生命, 就如同光照耀在世間, 使天父得著榮耀. b. 王與律法的關係 55 太 5:17-7:6; 路 6:27-42 凡是聽主講道的人, 都知道他所要求的完美, 無人能及. 法利賽人將律法分成 365 條禁令和 248 條命令, 來幫助那些要藉著行律法稱義人. 法利賽人強迫跟隨著遵守這些規條, 如同將重軛加在他們肩上一般. 耶穌駁斥法利賽人所謂的義, 聲稱他們根本沒有實現律法的要求, 因此遵守他們的傳統也不能使人稱義. 耶穌同時也必須指出為何遵守法利賽人的規條不能成全神的律法. 1) 神國的王成全律法太 5:17-20 耶穌在駁斥法利賽人對律法錯誤的詮釋以前, 首先保證他並非反對神的律法, 也絕非反對神差派到以色列國的眾先知. 他來, 不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的要求, 反倒是要來成全律法和先知一切的要求. 神的律法是不能更改的, 由於它們啟示出神的聖潔. 神是聖潔的, 神要求想要與他同行人都要聖潔, 這個標準是不可更改, 也不能廢去的. 神所要求的義, 與他自己的聖潔完全相符, 毫無衝突. 神對於人的要求, 不會抵觸律法對人的要求. 人在神國的地位, 取決於他對律法的態度, 以及他對律法的遵行. 耶穌指出, 人若想要進神國, 必須擁有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他知道法利賽人也講求義, 但是他們誤解了律法的原意, 也誤解了律法的要求, 以致於他們無法得著神所悅納的義. 2) 駁斥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解釋太 5:21-48 主耶穌舉了很明確的例子, 來說明法利賽人並不了解律法的原意. 他也藉此證明法利賽人雖然遵守傳統, 卻無法達到律法所要求的義. 耶穌六次重複指出 :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 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 ( 太 5:21, 27, 31, 33, 38, 43).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 說 ( 太 5:21, 27, 33, 38, 43), 而非 你們看見古書記著說. 聽耶穌講道的人, 多半是不會讀寫的文盲, 他們對律法的認識, 都是從會堂的公開教導中聽來的. 會堂中經常忠實地誦讀律法的字句, 但律法的精義卻往往失去蹤影, 或是暗淡不明. 殺人者的確難免受審判, 但經文的意義不僅止於此. 不可殺人 的誡命是以 不可恨人 以及 要愛人如己 ( 利 19:18) 的原則為基礎. 凡恨他弟兄的, 就是殺人的 ( 約一 3:15). 按照神公義的標準, 恨人者與殺人者應受到同樣的刑罰, 而這裡的 弟兄 是泛指神家中的每一位成員 ( 太 7:3-5; 18:15, 21). 基督維護舊約的律法, 但憑著他自己的權柄, 又加上按照律法的精義應有的解釋, 而他的解釋與律法具有同樣的功效與約束力. 201 耶穌所舉的每一個例子, 都是源自十誡中有關待人接物的後六誡. 若是法利賽人的義無法滿足律法中有關待人接物的要求, 當然更加無法滿足律法中有關人對神應負責任的要求了. (a) 謀殺太 5:21-26 律法說 : 不可殺人 ( 太 5:21), 這是清楚又明確的規定, 不可能用任何的解釋來否定它. 法利賽人善於背誦律法, 他們知道律法的規定. 法利賽人的規條也有很正統的立場, 指出律法是以神的聖潔為基礎作出來要求. 但是法利賽人在詮釋律法時, 卻說只要一個人不去殺人, 就沒有違背律法, 是無罪的, 這人是蒙神悅納的. 法利賽人只關心殺人這個動作. 主耶穌卻加上 : 只是我告訴你們 : 凡向弟兄動怒的, 難免受審斷 ( 太 5:22). 他並不是否認律法禁止謀殺, 但卻進一步指出, 律法也要求人避免動怒. 耶穌知道怒火, 仇恨, 惡意都是毒根, 會產生出可怕的謀殺果子. 所以他說 : 若毒根還在, 雖沒結出果子, 人仍舊違背了律法. 任何人只要違背了律法, 都應當接受懲罰. 普朗莫 (Plummer) 指出 : 此處的懲罰越來越嚴重. 首先是地方性的審斷, 接著是位於耶路撒冷的最高法院 ( 公會 ), 接著便是神的最後審判. 顯然所犯的罪應當也是越來越嚴重, 可能是 : 第一個是埋藏在心中怨恨, 第二個是表現出來的輕視, 第三個是表現出來 Plummer, Matthew, p. 78.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1 頁
82 的辱罵. 但是沒有證據顯示 魔利 ( 意為 無知的人 ) 一語比 拉加 更重. 主耶穌自己都使用此詞來描述那位無知的蓋房者 ( 太 7:26) 以及愚拙的童女 ( 太 25:2, 3, 8). 保羅使用此詞責備加拉太人 ( 加 3:1). 拉加 一詞的正確拼字, 出處, 用法俱均不明 若假設 魔利 一語比 拉加 更重, 為何後者只動用公會已足以判刑, 而前者卻必須要受到地獄的火的審判? 口出 拉加 罵人, 似乎不會被公會視為犯罪行為 ; 主耶穌應當也不是絕對的禁止人口出 拉加 或其它惡言 ( 太 12:34, 39; 16:23; 23:13-35). 耶穌很有可能是在諷刺性的模倣拉比的解釋性律法, 同時指出不論是任何程度, 不論是否有表達出來, 任何的仇恨或輕視都是犯罪, 要受到 人及神的審判. 唯有神才能看透人心及心中所隱藏的惡意. 202 人若是冒犯了別人, 就已經犯了罪, 干犯了這條律法. 因此, 冒犯人的, 無法得到神的悅納, 他必須先和被他冒犯的人和解, 然後才能與神和解. 主耶穌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喻. 遵守愛的誡命, 比獻祭更好. 因此, 人應當將獻祭押後, 不可延遲與人和好的努力. 若有一個人, 去到聖殿要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 心中若想起與他人有的嫌隙 ( 無論是誰的錯 ), 都千萬不要獻祭, 要等到盡力與弟兄和好之後, 然後再來獻祭. 人若心中對神的兒女懷怨, 天父也無法悅納此人. 唯有使人和睦的人, 才配得稱為神的兒女. 203 由此看來, 法利賽人對 不可殺人 律法的解釋並不符合神的義. (b) 姦淫太 5:27-30 耶穌所舉的第二個例子, 是旨在保護婚姻制度的律法. 婚姻制度為神所設立, 為要滿足神給人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 希伯來書 13:4 指出婚姻關係應當受到遵重, 並要保持聖潔. 保羅也指出每一個想要滿足自己在這兩方面的需要的男人, 都應當有自己的妻子 ( 林前 7:2), 接著他便列舉人在婚姻中應負的責任 ( 林前 7:3-5). 此外, 婚姻的設立也是為了造福社會. 神所設計的社會, 不是以個人為基礎, 乃是以家庭為基礎. 神特別保護婚姻, 以免社會分崩離析. 神設立婚姻的另一個目的, 是透過婚姻來教導信徒與神的關係. 正如信徒和基督是合一, 不可分割的, 同樣地, 丈夫和妻子成為一體, 彰顯出靈裡聯合的圖片. 為了達成上述這些目的, 神定下律法, 禁止姦淫. 法利賽人將姦淫看成違法的性結合. 但只是避免身體上的行為, 仍然未能完成律法的屬靈要求. 律法不只要求人要節制肉體上的行為, 同時還禁戒淫念, 由於淫念會導致人身體犯罪. 律法要求人在思想上保持聖潔, 在行為上也禁止犯罪. 耶穌警告人說 : 凡是心裡動了淫念的, 這人就已經干犯了律法. 耶穌吩咐聽眾, 要把犯罪的根源澈底剷除. 他不是叫人殘害身體, 由於人就是就剜出眼睛或砍下雙手, 仍然會有邪情私慾. 光是逃避外在的淫行, 尚不足夠. 耶穌吩咐人一定要戒除淫念的罪, 由於這是姦淫的毒根. (c) 離婚太 5:31-32 摩西律法允許男人若發現妻子有不合理的事, 就可以離婚, 解除婚約 ( 申 24:1). 法利賽人以此段經文為基礎, 建立了各種極端的傳統規條. 男人只要說他不喜歡自己的妻子, 這已經是充分的理由可以休妻. 耶穌的教導卻與法利賽人的傳統形成強烈對比. 耶穌說 : 休妻就等於是叫她作淫婦 ( 由於她還會再婚 ), 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 也是犯姦淫了. 耶穌對離婚的看法, 在馬太福音第 19 章還會詳細討論. 由此處已經可以看出, 耶穌在批評法利賽人隨意休妻再娶的謬論. (d ) 起誓太 5:33-37 起誓是法利賽人傳統中根深蒂固的行為. 他們以起誓來強調自己所說的話是實在的. 起誓包括當人說話不實, 或無法達成承諾時, 對自己所發的詛咒. 彼得在大祭司的院子裡被迫起誓 ( 太 26:69-74), 他可以援用許多舊約中起誓的例子. 律法允許人起誓 ( 出 22:10-11); 亞伯拉罕曾經要他的僕人向他起誓 ( 創 24:2-3). 在主耶穌的時候, 人們喜歡指著天起誓 ( 太 5:34), 或是指著耶路撒冷的聖殿起誓 (35 節 ), 以證明他們說的話是真的. 法利賽人因此找到理由, 准許人起誓. 但就他們而言, 這律法只不過是讓起誓者不致作假見證, 或在明知一件事是虛假之時, 不要將之說成真的, 更不要把自己放在誓言的詛咒之下. Ibid., pp Ibid., p. 79.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2 頁
83 耶穌自己也起過誓 ( 太 26:63-64), 顯然他並沒有禁止人起誓. 他在此想要說的, 是若他們的品格, 誠實的名聲, 和所說出來的話語, 是如此的真實, 純淨, 沒有口是心非的, 以致於根本沒有人為他需要起誓, 由於沒有人會懷疑他會騙人. 法利賽人起誓之時, 常說出模棱兩可的話來誤導人, 由於他們嘴裡說一套, 心中卻有所保留. 耶穌吩咐門徒, 他們說話, 是, 就說是 ; 不是, 就說不是 ; 千萬不要說出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話 ( 林後 1:17-20). 信徒說出來的話, 不應當是可以有不同解釋的話 ; 是就說是, 由於耶穌要求言語上的誠信真實. (e ) 報復太 5:38-42 法利賽人按照字面意義詮釋律法, 說律法允許人報復. 律法上說 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 出 21:24; 利 24:20; 申 19:21). 他們認為人受到傷害或損失時, 根據律法上的權利, 可以要求別人賠償等值的損失. 頒佈這條律法的目的, 是為了劃定底線, 避免人有過份的行為. 律法設立了報復的底線, 但律法並沒有要求被冒犯者以眼還眼. 耶穌指出堅持自己的權利並不能彰顯神的義. 事實上, 公義, 敬虔, 聖潔的標準反而要求人不要堅持自己的權利. 公義敬虔的特徵, 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 耶穌站在彼拉多面前, 被人誣告之時, 就是如此做. 他在此處告訴門徒說 : 義人的品格特質, 是捨己, 不堅持自己的權利. 他告訴門徒, 若有人要拿他們的裏衣, 他們應當更進一步, 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信徒應當放棄自己的權利, 活出神所悅納的義的特徵. 巴勒斯坦當時被羅馬軍隊佔領. 羅馬兵丁將貨物由一地運到別地之時, 有權要求百姓幫忙背負行李. 但是為了保護被征服國家的公民免受不公義的待遇, 羅馬法律規定兵丁只能要求別人背負他的行李走一里路. 耶穌說 : 若有人強逼他們幫忙背負行李走一里路, 他們就應當同他走二里路 ( 太 5:41). 信徒不堅持法律上的權利, 也不會由於已經滿足法律的要求就不再繼續作好事. 同理, 律法雖然沒有規定人一定要施捨給乞丐, 但義人見到有人有需要, 就會施捨, 不會置之不理 (42 節 ). (f ) 愛太 5:43-48; 路 6:27-30, 法利賽人說 當愛你的鄰舍, 恨你的仇敵 ( 太 5:43; 利 19:18). 他們以為自己很明白這律法的意義. 耶穌卻指示, 真正的義是超越律法要求的範圍, 真正的義也會導致信徒去愛他們的仇敵, 為那逼迫他們的禱告. 信徒若單愛那些能夠回報的人, 他仍是自私的, 沒有達到神按照他的聖潔對人作出來的要求. 法利賽人招待別人, 為的是要得到回報. 他們喜歡在巿場上彼此誇張的打招呼, 希望自己的禮節能勝過對方. 但是這樣的行為無法達到神按照他的聖潔對人作出來的要求. 耶穌指出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詮釋錯誤, 由於他們只強調外在的行為, 卻沒有注重內心的態度. 耶穌指出, 神看重的是人內心的態度和思想, 由於這些至終會導致行為. 人若是沒有清潔的心, 便不能進神的國. 在這段講論結束時, 耶穌的結語是 : 所以, 你們要完全, 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 太 5:48) 神的完全是進入彌賽亞國度的標準. 法利賽人的規條只關心律法的外在行為, 不能使人成為完全, 蒙神悅納. 唯有耶穌能夠潔淨人的心思意念, 使人生命改變, 蒙神悅納. 3) 駁斥法利賽人對律法的實踐太 6:1-7:6; 路 6:37-42 耶穌駁斥了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解釋後, 接著指出, 由於對律法的解釋有偏差, 導致他們對律法的實踐也有偏差, 不蒙神的悅納. 法利賽人心目中特別重視一些義行, 包括施捨, 禱告和禁食. 耶穌亦對這些課題逐一發表議論. 耶穌開宗明義, 指出法利賽人假冒為善, 因為施捨, 禱告和禁食是為神而作的敬虔操練, 而不是為人而作的敬虔外表. 法利賽人卻本末倒置, 利用這些義行作為手段, 博取敬虔的名聲. 所以耶穌警告門徒說 : 你們要小心 ( 太 6:1), 因為他們若在衆人面前虛偽地做這些事, 將得不到天父的賞賜. (a) 施捨太 6:1-4 耶穌剛才說過,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 ( 太 5:7). 施捨便是為了彰顯憐憫. 當人有需要的時候, 有能力的人便得到了一個機會, 可以施捨, 向有需要的人彰顯神的愛. 法利賽人卻將此義行扭曲, 利用施捨來表現敬虔, 並試圖用慷慨來使人留下深刻的印像, 認為他們慷慨好施. 因此, 乞丐都會選擇在聖殿的門口行乞, 希望在法利賽人進門的時向他們施捨. 施捨是會堂聚會程序中的一個環節, 相信耶穌也會按照他微薄的能力施捨. 他的宣告帶有諷刺的意味 : 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他們在當時當地已經得到他們所有的報償... 神不欠他們什麽了. 他們不是在給, 而是在買. 他們想要人的贊揚, 他們為此付上代價, 並且得到了他們想要的贊揚. 這交易已經結束, 他們不能再要什麽了. 但他們的損失卻實在不小, 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損失的. 在這三種情形中 (2, 5, 16), 基督在嚴厲的譏諷之前都說 : 我實在告訴你們, 要人們對他所說的話要特別留心...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3 頁
84 猶太人強調甚至誇張施捨的責任與益處, 在多比傳 (Tobit) (iv. 7-11,xii.8-10,xiv9-12) 與便西拉智訓 (Ecclesiasticus) (iii.14,20, iv.3,4, vii. 10, xvi. 14, xxix. 12, xl. 24) 中可以找到很多例子. 在他們的教義中, 認為施捨可以除罪, 甚至可以使人清除罪的污點. 主耶穌並沒有提及這樣的教義. 他只是指出施捨應當是行在神的面前, 不要企圖藉此得到人的贊揚. 施捨必須是出於純潔的動機. 人若有純潔的動機, 花錢購買赦罪的概念就沒有可乘之機了. 有關除罪及塗抹罪的後果, 基督另有教導. 204 基督斥責法利賽人的作法, 指出施捨的人若想要得到獎賞, 應該在暗中施捨, 做給神看, 不應該大張旗鼓, 沽名釣譽, 企圖讓人留下深印印像. 基督應許說用正確的態度及正確的動機施捨的人, 會從天父那裏得到獎賞. 基督沒有並非斥責施捨的本身, 他乃是要求將法利賽人扭曲的施捨方式改正過來. (b) 禱告太 6:5-15 正如法利賽人公開表演施捨的善事一樣, 他們的禱告也是如出一轍. 他們經常禱告, 卻總是在公共場所, 例如在會堂中或十字路口. 他們想要用敬虔的行為來嬴得人的讚賞. 基督說他們已經得到他們的獎賞 他們得到他們禱告要得到的, 就是人們讚賞 ( 太 6:5). 法利賽人不一定是到街上去禱告, 但當他們在公開場合, 遇到禱告的時辰之時, 他們確實非常誇張地從事宗教行為. 他們很喜歡別人看到他們禱告, 並且特別選擇在顯明的地方禱告. 就如在施捨之事一樣, 耶穌要指責的, 並不是被人看見這一事實, 而是指責他們想要被人看見的欲望, 以及想要因此得到人的景仰的欲望. 在所有假冒為善的行為之中, 假裝與神交通, 並大事張揚, 是最糟糕的行為之一. 基督當然並不是要責備公開的敬拜, 他乃是責備人在毋須公開的情形下, 為了要得有敬虔的名聲而公開地作個人性的禱告. 205 主耶穌並沒有因為法利賽人的謬行而指責禱告, 他乃是要淨化禱告之舉. 他命令門徒在禱告的時候, 要單獨去一個隱密的地方, 在那裏向他們的天父禱告. 他應許說天父必要垂聽他們的禱告. 法利賽人受外邦人禱告的習俗所影響, 覺得不斷的重覆會使神喜歡他們的禱告. 基督命令門徒不要 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 神的回答並不取決於不住重複的話 ( 太 6:7). 然後基督給了他們一個禱告的模式, 他並不是要人不住地重複這個禱告形式, 乃是示範禱告中應有的內容, 且提到不同種類的禱告. 首先, 禱告應該包括敬拜. 禱告是神家中成員向天父講的話, 禱告時應該高舉神的名 : 我們在天上的父 ( 太 6:8). 真正的禱告必有敬拜 :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其次, 禱告應該關注神的工作 :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10). 一個真誠的禱告, 是有關神國的建立, 和他的旨意能實現在地上的禱告. 禱告必須與個人的日常生活所需有關 : 我們日用的飲食, 今日賜給我們 (11). 藉著這個祈求, 信徒顯明他是依靠神來供應食物. 禱告時必須認罪. 每個人都應求神赦罪 : 免我們的債 (12). 還要求神保護, 拯救我們脫離那惡者的攻擊 :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13). 神期待我們能夠去赦免別人, 那麽很明顯他有能力赦免. 神要透過人來作成他的工, 人若不肯赦免別人, 就使神無法回答他要求赦免的祈禱. 由此看來, 基督是要改正被法利賽人所扭曲的禱告方式. (c) 禁食太 6:16-18 主耶穌現在要糾正法利賽人的禁食方式. 普朗莫 (Plummer) 指出 : Ibid., pp Ibid., p. 93.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4 頁
85 耶穌舉禁食作為第三個例證, 將法利賽人的作法與基督徒的觀點作出對比. 就如在前兩種情形中一樣, 主又是以 - -- 的時候 為開始, 而不是 倘若... 這假定了真正敬虔的人會禁食, 也會施捨與禱告. 除了按規定每人每年的禁食以外, 法利賽人每週兩次大張旗鼓地禁食, 就是每逢星期一與星期四 ; 耶穌所舉的例子中便有人如此自誇 ( 路 18:12). 他們假裝神聖, 要讓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們在禁食. 206 有關法利賽人的禁食, 史密特 (Smith) 指出 : 禁食非常合乎法利賽人的心意, 他們每逢周一與周四禁食, 恰好是會堂聚會的時候, 正好給他們有機會可以裝模作樣, 在所有敬拜者面前顯明他們的敬虔. 他們的禁食, 不僅僅是禁肉禁水, 而且他們不梳洗, 不膏抹, 他們赤腳出門, 頭上撒灰 : 使他們的臉色十分難看, 好叫人一看就知道他們是在禁食. 就這樣, 為了沽名釣譽, 獲取敬虔的名聲, 他們帶著可咒詛的假面具, 向所有的人顯明他們自己, 要嬴得人們的景仰. 207 基督教導說 : 神所悅納的禁食, 是在神面前的禁食. 真正禁食的人會洗臉, 用油膏抹自己, 避免刻意叫人看出自己的敬虔. 以這種方式在神面前禁食的人, 必會得到獎賞. (d) 財富觀太 6:19-24 猶太人的一句俗語顯明他們的金錢觀 : 神所愛的人, 神必賜他財富. 在申命記 28 章, 神應許說他會在物質上祝福那些順服神話語的人. 倘若他們背逆神的教訓, 神就要管教他們, 使他們貧乏. 因此, 猶太人認為財富肯定是神祝福與喜悅的象徵. 在基督的時代, 猶太人生活最高的目標, 就是積聚物質上的財富. 但基督教導說 : 物質上的財富會被賊偷, 被蟲咬, 或遭銹壞. 物質是暫時的, 不是永遠的. 另一方面, 人卻可以在天上積攢永恆的財寶. 在地上積攢財寶另一樣危險, 就是人會愛他所積攢的財寶, 而受他所愛財寶的奴役與控制. 基督教導說 : 一個人不可能事奉兩個主人. 一個人倘若要服事物質, 他就不能服事神. 倘若他服事神, 他就不會受物質所奴役. 基督這樣的教導, 旨在要糾正法利賽人對金錢的錯誤態度. (e) 小信太 6:25-34 耶穌認為積攢財寶的欲望, 就是等於沒有信心. 倘若一個人家產豐富, 他可能就不會覺得他需要信靠神來滿足他今天或明天的需要. 法利賽人認為積攢財寶是明智之舉, 藉此使他們的將來有所保障. 但是基督卻命令說 : 不要為生命而憂慮 ( 太 6:25). 他給出幾個理由來支持這個命令. 首先, 人不只有肉體 (25 節 ), 倘若人只有肉體, 那麽人就只需要關心衣食的需要 ; 但是人的生命不僅僅限於肉體. 其次, 基督强調天父對他所造萬物的眷顧 (26 節 ). 天父既然眷顧那不能為自己未來打算的飛鳥, 定然更加眷顧他自己的兒女, 因為兒女比飛鳥貴重得多. 人毋需憂慮的第三個原因是, 再周詳明智的計劃, 都無法使人的生命延長一刻 (27 節 ). 因此仔細的計劃並不能取代信心. 接下來, 基督提到了神對花草樹木的供應. 倘若神能為百合花穿上美麗的衣裳, 超過所羅門王衣服的榮華, 神當然可以供應人的衣食. 神既然照顧野地裏短暫生長的花, 當然會眷顧他自己的兒女. 基督進一步說明了法利賽人對未來的顧慮, 是因為他們沒有信心, 就像沒有天父眷顧的外邦人一樣. 對那些想要為自己在未來獲得保障的人, 基督給了他們一個答案 :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 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 太 6:33). 人不應該為了使未來的日子有保障而追求物質的利益, 基督命令人要將神的工作及他的義放在首位. 當我們連明天將如何都沒有把握之時, 為明天而憂慮是無用的. (f) 論斷太 7:1-6; 路 6:37-42 法利賽人認為他們是眾人的審判官, 並以他們自己為標準, 來判斷, 衡量所有的人. 主耶穌針對此點, 命令門徒不要論斷人. 耶穌並不是禁止他們分辨善惡, 辨別真理與錯謬. 他命令門徒不要論斷人, 指的不是人的行為, 而是行為背後的動機. 沒有人可以斷定另外一個人行為背後的動機. 然而, 法利賽人卻自稱可以根據人的行為來判斷其動機. 這是基督所禁止的. 為了要說明論斷他人動機的錯誤, 主耶穌使用鋸屑的刺與梁木的例子作為比喻. 鋸屑的刺與梁木在本質上是一樣的, 所不同就是大小. 基督說論斷的人所注意的是別人眼中小小的刺, 而忽視自己眼中的巨大梁木. 基督是在說一個人對別人劇下斷語的那一方面, 通常就是自己生命中的大問題. 論斷他人者, 沒有處理自己的問題, 反而想要將注意力從自己的身上轉向 Ibid., pp Smith, The Days,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5 頁
86 他人. 一個人在潔淨他自己的生命之前, 沒有權利來論斷他人的行為或動機. 基督在馬太福音 7:6 的嚴厲的警告似乎表明, 他預料到法利賽人不會接受他所宣揚的真理, 他們也不會接受他的義作為他們的標準. 基督如此詳細地列出他駁斥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解釋和實行的原因. 法利賽人的教義, 傳統與實行, 都無法不能産生使人有資格進神國的義. c. 對想進神國者的指示 56 太 7:7--8:1; 路 6:46-49 儘管法利賽人拒絕接受耶穌的信息, 但耶穌預料仍會有一些人接受他的話語. 因此他將他講道至此, 轉而向那些想要進入神國的人講. 在這一部分的講論中, 他提到好幾個關鍵性的真理. 1) 禱告太 7:7-11 主耶穌先前否定了法利賽人的禱告方式, 現在他開始教導信徒有關禱告的真正本質. 他說禱告要恆切, 他說的話可以直譯為 : 要繼續不斷的祈求, 就會給你 ; 要繼續不斷的尋找, 就會找到 ; 要繼續不斷的敲門, 就給你開門 ( 太 7:7). 基督指出 : 信徒只要恆切的祈求, 必會得到所求的. 恆切祈求必蒙神垂聽的原因, 是基於神的本性. 父親的責任就是供應他兒女的需要, 而一位信實的父親在兒女有求於他時, 不會嘲笑他們. 神是信實的天父, 不會拒絕兒女們帶到他面前的祈求. 何况你們在天上的父, 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的嗎? (11 節 ) 真正的神的兒女不會像法利賽人那樣用不住重複的話語來禱告, 他們會恆切地禱告, 等候神供給他們的需要. 2) 真義太 7:12; 路 6:31, 在推翻了法利賽人對義的傳統看法之後, 基督在此說明了真義的特質. 人若想要成為義人, 就必須按照自己希望得到的待遇來待人. 這基本上就是律法和先知所教訓的道理. 倘若人們待鄰居像待自己一樣, 就沒有鄰人會被惡待了. 猶太人聽到主耶穌如此的教導, 必定不得不承認, 這就是律法要求的總綱. 耶穌要富有的少年官顯明他無私的愛 ( 太 19:21), 後來又教導法利賽人要有這樣的愛 ( 太 22:36-38). 愛人如己就完全了十誡後半部有關待人接物的誡命. 由此可見, 基督不要法利賽人的義, 他要求律法的義, 作為進入他國度的基礎. 3) 進入神國的路太 7:13-14 有關神對進入神國的要求, 群衆面對著兩種不同的解釋, 一是法利賽人的解釋, 一是耶穌的要求. 基督現在勸這些人要進窄門, 聽信他的話語, 相信他就是彌賽亞, 如此便可以進入神國. 只要他們相信他, 就會得著他的義, 使他們得蒙神的悅納. 若是跟著法利賽人的道路, 有如進入寬門, 至終使人滅亡, 無法進入神國. 基督的要求十分嚴格, 但卻是從神而來的. 唯有通過他, 才能進入他的國度. 4) 防備假先知太 7:15-23 基督將法利賽人歸類為假先知 ( 太 7:15), 他們自稱為神的代言人, 傳達神的信息, 指導以色列國認識神的道. 然而, 事實上並非如他們所言. 他們外表看似羊群中的一份子, 但實際上他們是凶暴的豺狼, 要來毀滅羊群. 分辨假先知與真先知的方法, 是看他們的生命. 人應當根據法利賽人的果子來判斷他們, 就看出他們不是義人. 倘若他們是義人, 就應當結出義的果子. 從他們結出壞果子的事實看來, 他們和他們的體系都沒有義. 基督對聲稱法利賽人的體系是虛假的, 必將面臨神的審判. 他說 :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 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 太 7:19), 他藉此宣告對法利賽主義的審判, 同時也警告跟隨他們的人也要受審判. 口說無憑, 並不足够. 法利賽人聲稱他們是神的僕人, 但基督警告他們 : 凡稱呼我主啊, 主啊的人, 不能都進神國 (21 節 ). 唯有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才可以進入神國. 耶穌在約翰福音 6:29 提到遵行神的旨意就是他的 工, 並說 信神所差來的, 這就是做神的工. 神所差來的就是基督. 儘管法利賽人的敵擋神國的君王, 但神的國度必定建立, 那時, 許多人會想要入籍, 但只有那些信靠基督的人才能被接納. 由此可見, 基督以嚴厲的話語警告人, 叫人不要跟隨法利賽人, 由於他們是假先知.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6 頁
87 5) 兩種根基太 7:24-8:1; 路 6:46-49 基督在講道中所展現的真理, 使人必需要對他的話語及他的身分作出一個決定. 凡是接受他的話語, 並信靠他的人, 被比喻為在磐石上蓋房子. 考驗來臨的時候, 房子能夠經受得起各種的考驗而不倒, 因為它是建立在堅固在根基上. 另一方面, 沒有在穩固根基上建造的房子, 經不起考驗, 房子會被毀掉. 聽耶穌的講道的人, 他們的命運取決於他們對耶穌信息的反應. 因此, 耶穌再一次邀請眾人離棄法利賽人的教義, 解釋, 與實行, 他要他們接受他的話, 信靠他. 眾人心中的問題是, 人要好到何種程度才能進入神國, 耶穌在講道中已經作出十分清楚的回答 : 人必須像神一樣的完全, 他必須像神一樣的良善與聖潔, 正如律法所啟示的. 法利賽人的系統不能給人這種義, 但基督卻聲稱他就是救贖主, 是權能的王, 並邀請人們相信他的話語及他的身分. 這樣的教導與群衆過去所聽到的任何道理都是如此的不同, 以致 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 ( 太 7:28). 他們對他講話的內容和說話時帶有的權柄感到驚奇.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難怪在耶穌講完話之後, 群衆嘖嘖稱奇, 嘆為觀止, 受到極大的震撼. 這教導與他們所習慣的文士的教導完全不同. 從米示拿與革馬拉 (Gemara) 書卷中記載的教導樣本顯示, 文士的教導是對許多的主題表達出雜亂紛陳而枯燥乏味的評語. 他們的教導狹隘, 教條, 拾人牙慧, 了無新意, 沒有能力, 不能感動人心, 不能激勵人起而實行. 他們善長末節細行, 專門討論薄荷, 大茴香, 孜然芹, 經文匣的穗邊與長度, 因而忽視更重要的事情. 耶穌的教導正好相反, 帶有敏銳的直覺, 刺入人心的最深處, 激動人的良心, 推動人採取行動. 耶穌深知人心, 他與喜樂的人同樂, 與悲傷的人同悲. 他的口中說出恩言, 滿有恩典地講出來, 難怪聽到的人都驚嘆說 : 從來沒有人像這人這樣講話. 難怪當他從山上下來的時候, 有許多的人跟隨他. 208 基督的話與 教法師 的教導也大不相同. 法勒 (Farrar) 指出 : 以斯拉的時代開始, 文士 (Sopherim) 就是獨特的群體. 此名源自 sepher 或是 書, 意指 經卷學家, 就是那些解釋並抄寫律法之人. 此名並非源自 sapher 或是 數計, 數計律法中所有的字母的人 (Derenbourg, Hist. Pal. 25). 文士的功用就是抄寫, 朗讀, 修正, 解釋並保護律法. 他們保護律法的功用, 發明了 圍欄, 稱為 Dibheri Sopherim 文士之言, 成了 古人的遺傳 ( 太 15:2; 加 1:14), 或稱為口述律法 (The Torah shebeal pi, Law upon the lip, 與 Torah shebeketab, 書寫成文的律法 相對 ). 人若違背 文士之言, 被米示拿視為比違背 聖經 更嚴重的罪 (Sanherdrein, X, 3). 正式的文士群體從以斯拉開始, 到主前 300 年正直者西門的死結束, 起而繼之的是 Tanaim, 教法師 --- [ 福音書中的律法師與教法師 ], 他們一直持續到主後 220 年. 教法師將 文士之言 編成 Halachoth, 或 行為守則, 主要的用意, 是要形成一個 seyag latorah, 律法的圍欄. 教法師頗享從先人所繼盛譽, 他們的前輩有極高的社會地位 (Ecclus, xxxix. 1-11). [ 文士 ] 這名稱仍然繼續存在, 但其地位遠比先前遜色. 拉比式教導的最明顯的特徵是, 拾人牙慧, 了無新意, 完全依靠前人的權威. 它不過是謹小慎微, 古怪離奇的註釋書. 拉比以利以謝 (R. Eliezer) 甚至誇口說他從來沒有任何創意 ; 希列 (Hillel) 之所以得到公會總管 (Nashi) 的位置, 僅僅是因為他記得色瑪亞 (Schemaia) 和亞達利榮 (Abtalion) 所作的一個決定. 209 法勒 (Farrar) 對 教法師 的知識基礎他勒目有如下的評論 : 最近有很多人為文褒獎他勒目書卷. 他勒目書卷有十二厚卷之多, 是一個民族的文學作品的百科全書. 倘若從這部浩瀚的百科全書中, 找不出幾段蓋世偉論, 一些美麗的例喻, 正義道德之說 : 及高尚尊貴的思想, 那將是十分奇怪的事. 據我看來, 他勒目書卷只不過是堆積如山的垃圾,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少而又少, 這似乎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別人也可以作出相同的判斷. 210 基督如此嚴厲地斥責了法利賽人的傳統與實行, 使他與那些宗教領袖們之間的鴻溝更加無法彌補. 17. 基督的權柄在迦百農被接納 57 太 8:5-13; 路 7:1-10 基督對群衆講完道後, 便回到迦百農. 有一個百夫長來見他, 尋求他的幫助. Shepard, The Christ,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pp , 附註 Ibid., p. 267, 附註.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7 頁
88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這外邦人的百夫長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 他是駐紮在迦百農軍營的官長, 在希律安提帕的權限之下. 我們知道這樣的軍人主要是從撒馬利亞人與該撒利亞的外邦人中招募而來. 沒有證據顯示這個百夫長是一個 歸信的義人, 馬太與路加的記載也不支持這種講法. 若他是一個 歸信的義人, 沒有什麼原因使他不能直接來找耶穌, 也沒有什麼原因使說耶穌親自到他家中使他覺得 不敢當. 這些用語若是出自被猶太人認為是污穢的外邦人的口中, 則十分相符, 因為猶太人認為外邦人的房子是污穢的, 凡進入他們房中的人也會被污染. 另一方面 : 歸信的義人 在各方面與猶太人都是平等的, 馬太所記載基督有關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話 ( 太 8:10) 並不適用於 歸信的義人 身上. 這位百夫長只不過是一個外邦人, 他學會愛以色列人, 敬畏以色列的神 ; 他為以色列人建造會堂, 不僅僅是因為他在其位可以行其事, 也是出於愛與敬畏的心. 令人驚奇的是, 在十八個世紀後的今天, 其廢墟中的可見的檐口, 支柱, 壁龛上的精美雕刻, 表明了他對會堂的奉獻是多麽地慷慨. 百夫長稱耶穌為 主, 表明他對基督的高度敬重. 依德軒 (Edershiem) 指出 : 他直率地表達他的盼望, 這與他的性格和他的軍旅生涯的特色相符. 本革爾 (Bengel) 稱之為 從他軍人的直率中美麗地彰顯示出他信心的智慧. 他學會敬畏以色列的神, 並相信耶穌有絕對, 無限的能力, 他自然便有如此直率的期望, 絕不會像那些文士或其他的猶太人專找耶穌的把柄, 無端的指責. 百夫長對耶穌有無限的信心, 但我們無須假設他完全理解耶穌的神性. 總而言之, 在主耶穌傳道的整個歷史中, 人會相信主耶穌的神性, 都是由於經歷了耶穌本人, 見到過耶穌的作為. 這與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耶穌內住在教會中的情形不同. 根據這些事實, 在百夫長這裏的問題不是 耶穌能醫治他的僕人嗎? 而是 : 他會這樣做嗎? 就他所知, 以色列中的任何一個人被他拒絕, 不管是稅吏還是罪人都不例外, 那麽他這個外邦人會被阻隔於神的祝福以外嗎? 他是否 不配 還是 不敢當 得到這福氣呢? 因此, 這件事引發了一個關鍵的問題, 不僅與基督工作的性質有關, 也與外邦人有關. 211 基督表示願意去醫治那僕人. 百夫長的回答顯明了他承認基督的權柄. 他是一個軍人, 他的思想是軍事化了的思想. 他說 : 因為我在人的權下, 也有兵在我以下 ; 對這個說 : 去! 他就就去 ; 對那個說 : 來! 他就來 ; 對我的僕人說 : 你作這事! 他就去作. 他對軍營的組織結構瞭如指掌, 他以軍營階層與權柄的概念, 來看屬靈的階層制度. 他要服從上級的權柄, 但他對他的士兵還是有權柄的. 只要他發出命令, 下屬就要執行他的命令. 他相信耶穌是一切執政掌權者之主, 豈不能作更大的事嗎? 他不需要接近那病人 : 他只要說一句話, 天使就會立刻去完成他所吩咐的. 212 百夫長是一個有權柄的人, 知道一個人不必在場就能發號施令. 一個有權柄的人只要發布命令, 就能使事情成就. 百夫長看出耶穌是掌有至高權柄者, 便說他毋需親自去他的家中, 只需要發布命令即可. 百夫長這番話顯示出他對基督的身分和權柄有極大的信心. 基督回答說 : 這麽大的信心, 就是在以色列中, 我也沒有遇見過. ( 太 8:10) 將來還有許多的外邦人也會有像這個外邦人這麼大的信心, 因為基督又說 : 從東從西, 將有許多人來... 坐席 (11 節 ), 耶穌指的是外邦人會 在神國裏與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一同坐席. 但亞伯拉罕的肉身子孫若沒有信心, 在神國是沒有份的. 那些聽到神國之好消息而又拒絕王的人, 自絕於神國之門外, 將會永遠地在黑暗裡哀哭 (12 節 ). 基督聽見到百夫長的信心, 便作出保證, 他的僕人會得醫治. 這一段經文預示了以色列會由於不信, 而被擱置, 也預示了救恩的信息會擴展至凡相信的外邦人, 他們會與以色列中有信心的人在國度一同有份. 18. 基督的權柄在拿因城被接納 58 路 7:11-17 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之後, 耶穌往一座城去, 這城名叫拿因, 位於迦百農西南 25 英里的地方. 與基督同行的有他的門徒和很多的群衆. 基督此行似乎不是偶然的, 因為他這次又有機會證明他權柄的真確. 當他們到達城門口的時候, 基督遇見一隊向墓地前行的出殯隊伍. 這位寡婦必定是城中知名且備受敬重的人, 因此城裏的許多人都與她同行送殯. 基督本身 Ibid., vol. 2, p Smith, The Days,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8 頁
89 是多受痛苦, 常經憂患者, 他為那喪子寡母的悲傷深受感動. 他除去了她的憂傷, 並不是用安慰的話, 而是用行為來顯明他是復活與生命的主.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別哭了! 他溫柔地說 : 然後就上前去, 按著那柳條棺木的槓, 擡棺材的人立刻停下來. 觸摸死人是污穢條例中最嚴重的一種, 根據拉比主義賦與最嚴重的後果. 耶穌那想像出來的污穢毫無畏懼, 並且摒棄所有似這類無用的傳統. 一種迷信式的恐懼卻臨到衆人身上. 213 那個死了, 不再有聽覺的人, 卻聽到了耶穌的話, 那本已無生命的人, 卻坐了起來, 走出棺材. 基督的命令給了他能力. 基督命令說 : 起來 ( 路 7:14), 死人就活了起來. 這個神蹟的結果是即時可見的. 在場所有的人都大感驚奇, 敬畏之情油然而生, 他們開始不停地讚美神. 他們一致得到結論並不住讚美的原因是 : 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 他們記得在九百年以前, 在以利亞與以利沙時代的事件, 便立刻認定神又一次地藉著先知 眷顧了他的百姓! 他這事的風聲就傳遍了整個猶大和周圍地方. 214 這神蹟又一次為基督的身分作了見證. 19. 差派十二使徒的權柄 59 太 9:35-11:1; 可 6:6b-13; 路 9:1-6 基督受了天父的差遣, 走遍了加利利, 傳講一個信息息 ( 太 4:23-25). 此處, 基督再一次在各城各鄉旅行佈道, 教導百姓, 宣講天國近了的好消息. 他所行的神蹟都可以證實他所傳的這個信息, 因此整個地區的人都見到了他的話語與作為的見證. 基督繼續吸引廣大群眾的注意. 衆人對他感到好奇, 但他卻憐憫衆人. 有很多人聲稱為牧人, 基督卻看眾人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法利賽人說 : 來跟隨我們的傳統吧! 我們會領你們進入生命. 撒都該人說 : 來跟隨我們吧! 只要守我們的禮儀, 你們就能成為神國的兒女. 不同的黨派都競相拉人入教, 許多人自稱是牧人, 但卻不是真的牧人. 許多人對基督的講道如此感興趣, 由此可見他們都感到屬靈的饑渴. 耶穌知道他需要更多的工人, 他說神是 莊稼的主 ( 太 9:38), 因為神必須栽培他已種下的種子. 耶穌指示門徒禱告, 求神差派工人, 到禾場出去收割他的莊稼. 主耶穌見到廣大的需要, 便召集他所揀選的十二門徒, 將他所顯明的彌賽亞權柄賜給他們. 門徒既然作為他的代表, 便得以擁有他的權柄. 馬太在這裏列出十二使徒的名字, 他們先前已經被任命為使徒 ( 53). 此時, 十二使徒被派出, 為要擴大他自己一直在實行的傳道事工. 在基督差遣他們離開之前, 先給了他們一些行前指示. 首先, 他告訴他們要服事對象是誰 : 他們事奉的對像全是以色列當中迷失的羊 ( 太 10:5-6). 以色列是神的約民, 神通過亞伯拉罕, 大衛, 耶利米與他們立約, 應許要賜下一位救主, 權能的君王來施行救贖, 統治他們. 舊約預言神的祝福要臨到外邦人 ( 創 12:3; 賽 60:3; 摩 9:12). 但外邦人的祝福是要通過以色列的彌賽亞才能得到. 這樣的祝福要等到彌賽亞統治了他立約的百姓之後, 才能臨到外邦人. 十二使徒出來傳道時, 必須要向以色列國宣告他們的王已經來到的信息. 以色列國必須先相信, 神的祝福才能從以色列國傾注到地上的萬國. 十二使徒必須傳講的信息是 : 天國近了 ( 太 10:7). 這是以色列人一開始從約翰那裡聽來的, 也是耶穌一直公開傳講的信息. 接著, 耶穌吩咐他們要以彌賽亞代表的身分, 行使神所賜予他們的權柄, 就是彌賽亞所行的同樣的神蹟. 他們要承認這權柄是神白白地恩賜給他們的, 他們應該充分地發揮, 白白的捨去. 還有, 當他們傳道的時候, 必須相信差派他們的神必會供應他們一切所需. 他們毋需為前面的旅程預備什麽, 毋需帶錢或多餘的衣服, 由於那些聽他們講道, 因他們的神蹟而相信他們是從神而來的人, 將會接待他們, 供應他們一切所需, 藉此顯明他們對所聽到的信息及傳信息的使者的信心.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不要帶枴杖, 鞋子與錢囊的吩咐, 恰好與拉比的吩咐相呼應. 拉比規定, 進入聖殿區域時, 不能帶枴杖, 鞋子 ( 留意, 不是指涼鞋 ) 與錢囊. 在這兩種情形下, 這種命令的象徵性原因可能是一樣的 : 避免被人看來是在從事任何的生意, 整個人都應全身心地服事主. 215 Shepard, The Christ, p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89 頁
90 這種缺乏準備的情况會使人完全依靠主. 在這種情況下, 他們惟一的支援, 是他們必定得到由神而來的幫助的保證. 但這也就是最充份的支援. 他們雖然是沒有學問, 地位卑微的人, 但他們不需要擔心, 也不需要為自己預備, 由於天上的父會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 216 普朗莫 (Plummer) 指出 : 這三卷福音的意思大概都是相同的 : 不要大費周張的作準備, 就這樣去吧. 他們不必像那些去作生意或是去旅遊的人, 應當以輕簡為主. 這並不是要他們刻意去增加旅程的難度 ( 禁止携帶枴杖與鞋子似乎暗示此點 ), 而是要他們不要為行頭而憂慮, 主要的目的不是要減少舒適, 而是要減少憂慮. 他們所關注應當是他們的工作, 而非個人欲望. 217 他們進入一個村莊的時候, 要打聽那裏誰是有好名聲的人, 並要求他們的接待. 倘若他們在一個名聲不好的人家裏接受款待, 會有損於他們的見證, 並因此損害他們的事工. 一旦找到合適的家庭, 就必須一直住在那裏, 即使有更方便或更舒適的家庭想要接待, 他們也不當更改, 應當以感恩的心接受原本的主人的接待. 倘若他們來到一個村莊, 沒有人願意接待他們, 就要繼續前往別的村莊. 那些人不會由於不接待使徒而受審判, 但由於他們無心接待, 表示他們不在乎, 或拒絕接受使徒帶來的信息. 審判就會因此而臨到他們的身上. 基督接著預先警告使徒們, 人將會怎樣對待他們. 門徒在服事主的時候 : 如同羊進入狼群. 米大示書卷使用此語來指以色列處在一個充滿敵意的世界中, 並指出 : 大牧人是多麽偉大, 他拯救他們, 打敗群狼! 耶穌囑咐他們要 靈巧像蛇, 馴良像鴿子, 此語同樣也出現於米大示書卷中, 來描述以色列在神面前像鴿子一樣馴良, 對外邦人像蛇一樣靈巧. 這些門徒是真以色列人, 他們會在以色列中遇到甚至更大的敵意. 他們會被交給各地的公會, 會受到法官判定的懲罰. 他們會被帶到諸侯與君王面前, 意指羅馬的巡撫與希律的分封王面前. 這逼迫是如此的激烈, 連最親近的血緣關係也會因此破裂, 使所有的人都恨惡他們. 218 十二使徒可能暗暗期望, 他們傳道的結果, 會得到耶穌傳道所得到的同樣的公衆的讚揚, 但情形卻非如此. 耶穌已經預先給了他們一些警告, 在此又賜給他們一些鼓勵. 聖靈要賜給他們當說的話, 來面對這樣的逼迫 ( 太 10:19-20), 他們毋須倚靠自己的聰明. 耶穌再一次他安慰他們說 : 以色列的城邑, 你們還沒有走遍, 人子就到了 ( 太 10:23). 在舊約中, 人子來與義人得福相連, 也與神對惡人的審判相連. 審判的權柄已經給了人子 ( 約 5:27). 基督宣告說 : 審判要臨到那一世代的人.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最重要的是, 我們需要看到, 無論這是在基督傳道的任何一個階段所說的預言與應許, 無論是他只說過一次還是經常提到, 這指的都是猶太人的事情. 所有的逼迫都是從猶太人而來的. 這一點由 18 節可以看出, 18 節指出門徒要 對他們作見證, 這些人是指把他們交給人的人, 明顯就是指猶太人, 他們也要 對外邦人作見證. 門徒們傳道的對象主要是猶太人 ; 那時, 仍然還有 以色列的城邑, 就是在猶太國尚未最後被毀滅之前. 可見這裏所提到的就是指門徒在以色列各城進行傳道的時候, 受到猶太人逼迫, 那時耶路撒冷尚未被毀. 這裏提到的 人子就到了 和 末期 一定也是一樣的意思. 根據但以理書 7:13: 人子就到了 意指人子降臨, 施行審判. 猶太權貴拒絕基督, 逼迫使徒, 根據他們的想要, 是為了要拯救他們的聖城與聖殿脫離羅馬的毀滅. 基督對這些人說他將會再來, 他們的城巿, 國家會受到審判, 對他們的政治遭毀滅, 是受到再次降臨的 人子 的審判 如此看來, 本段經文提到主耶穌的第二來臨, 這意味著使徒們的傳道還沒有完成, 他們還沒有走遍以色列的城邑, 人子就來到了. 不僅如此, 在場的人當中還有人在未嚐死味之前, 就會目睹以色列的城邑與國家被毀, 證實以色列所拒絕的耶穌, 便是神國度的君王. 219 十二使徒基於自我保護的本能, 很自然會由於迫害而退縮, 但基督警告他們不要害怕那些可以殺死身體, 但不能殺靈魂的人. 他們應該害怕那 能把身體和靈魂滅在地獄裏的 ( 太 10:28), 就是神自己.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Ibid. Plummer, Matthew,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0 頁
91 他們在傳道的時候, 會得到天父的保護, 他知道他們一切的需要. 因他們對神而言是無價之寶, 神保證說一定會保護他們 (29-31 節 ). 基督還給了他們一個應許 :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 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32 節 ). 這些人是他的代表, 奉差被去傳揚他的信息. 他們相信基督的身分與他的話語. 他們對他的順服, 成為他們信心的記號, 使他們一定會得到天父的悅納. 另一方面, 那些不認他的人, 就像法利賽人執意要作的, 將要站在天父的面前, 他們所不認的那一位那時也必不認他們 ( 太 10:33). 既然基督是和平之君, 並來向這國民宣講和平的福音, 問題是, 為什麽宗教領袖不肯接受他? 基督以下面的話作了解釋, 他說他來, 不是帶來太平, 乃是刀兵 ; 他來, 是帶來紛爭, 連那些有最親近血緣關係的人都會因他而關係破裂 ( 太 10:35). 導致紛爭, 關係破裂的, 是基督本人, 人們由於對基督有不同的態度而分裂. 基督提到愛父母的那句話, 是猶太人的一個諺語 ( 太 10:37). 愛一個人, 不僅僅牽涉到感情而己, 還牽涉到順服和聽命. 基督要那些要進入國度的人無條件地順服, 聽命於他. 若有人看自己所愛的人比基督更重要, 順服他們而非順服基督, 這樣的人不配跟從基督, 也不配進他的國. 基督要求門徒要 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 ( 太 10:38). 在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 就是對他順服神的考驗, 在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 就相當於在伊甸園中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對亞當一樣. 人生命中的十字架, 就是神對他所顯明的旨意. 當時, 神的旨意就是要人們接受基督的話, 並相信他. 這也是決定他是否被神所悅納的一個試驗. 奉派而來的, 與差派他來的身分緊密不可分, 以致於接待奉派而來的使徒, 就是接待那差派他們的主耶穌 ( 太 10:40). 基督說 : 他所的話不是出於他自己, 乃是從他的天父而來 ( 約 14:10). 凡承認他的, 就是承認派他來的那一位. 人由於先知的名接待先知, 必得和先知一樣的賞賜 ( 太 10:41); 人由於義人的名接待義人, 必得和義人一樣的賞賜. 當十二使徒在某一地方傳講神的信息的時候, 那裏會有人認為他們是神的先知, 是義人. 這些人會認為他們的信息是從神而來的信息, 且會相信他們所介紹的那一位. 因此, 這些人會在神國裏得到獎賞. 人若奉神的名行事, 神必會記念 ( 太 10:42). 聽到十二使徒傳講的信息之人, 若是奉基督的名去做, 無論做什麼, 必要得賞賜. 因此, 所有接納使徒的工作和他們的身分的人, 也必要得獎賞. 十二使徒得到這些行前指示, 便被差派出去, 在加利利各地傳揚天國近了的好消息. III. 有關王的爭論 基督生平前期的主要特點, 是基督藉著行神蹟來證實他傳講的信息. 他行了許多不同神蹟, 證明他的權柄是出於神. 人的反應有兩種 ; 一方面有大批的群眾喜歡聽基督講道, 似乎有意要接受他為救主, 為權能的君王 ; 另一方面, 宗教領袖們卻在找藉口排斥他, 這種排斥的暗流逐漸明朗化, 在安息日的問題上進一步的白熱化. 基督生平下一時期主要的特點就是宗教領袖們繼續不斷地向基督挑戰, 公然反對他, 使群衆對基督的愛戴也逐漸轉變成為疑惑與爭論. 儘管基督已向他們啟示, 他們是假牧人, 群衆卻已慣於跟隨那些他們視為牧者的人. 福音的作者對有關王的爭論有詳細的記錄. A. 先鋒被棄 60 太 11:2-29; 路 7:18-35 施洗約翰被囚期間, 聽見基督所行的神蹟. 施洗約翰在獄中, 已聽說彌賽亞的神蹟. 希律安提帕將施洗約翰囚禁在死海東北角的馬加洛斯監獄中, 部分是政治上的原因, 因為他在民衆中引起騷動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VIII. v. 2), 部分是因為希羅底對他的憎恨. 安提帕雖然囚禁了他, 卻並沒有惡待他, 有時找他談話, 也允許他的門徒來探望他. 因此, 約翰很容易知道耶穌在做什麽. 220 施洗約翰派門徒來問耶穌, 是否他就是他們所等候的, 還是另有別人 ( 太 11:2). 在這裏所强調的對比是 你 和必須繼續等候的 那將要來的. 那將要來的 就是彌賽亞. 221 普朗莫 (Plummer) 問道, Plummer, Matthew, p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1 頁
92 特土良 (Marcion, iv. 18) 認為, 施洗約翰因為耶穌的事蹟似乎與他所預告並不相符, 因此信心動搖, 這種觀點對嗎? 雖然有此可能, 但實際應當並非如此. 耶穌是彌賽亞的證據確鑿, 施洗約翰無可置疑. 若他確有懷疑, 派人去問耶穌也是無濟於事. 一個假的彌賽亞不會承認自己是假冒的. 因此更有可能的是, 施洗約翰失去了耐心, 而非失去信心. 他希望耶穌能更公開, 更堅定地表明自己彌賽亞的身分. 你倘若行這些事, 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 他認為耶穌只作彌賽亞的工作, 卻不表明彌賽亞的身分, 似乎是枉然, 矛盾的. 222 既然彌賽亞來是要解除百姓所受的壓制, 將以色列從外邦人的手中拯救出來, 施洗約翰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 他等候耶穌來作彌賽亞要作的工, 等到失去了耐心. 耶穌要人轉告施洗約翰的所有證據, 都是已經向這國民顯明了的證據. 基督所行的神蹟是超自然的, 而非自然的. 這些神蹟符合舊約中的概念, 顯示彌賽亞眷念有需要之人. 耶穌將他已經給了以色列國的證據都給了施洗約翰. 這時, 基督向他周圍的人論及施洗約翰其人及其地位, 他將施洗約翰比喻為一棵堅穩的樹, 不會因風搖動 ; 施洗約翰並不是風一吹就搖動的蘆葦 ( 太 11:7). 施洗約翰並不追求肉體的舒適, 這是顯而易見的, 從他身上看不出追求物質享受的跡象 (8 節 ). 耶穌宣告施洗約翰是一位先知, 是從神而來, 帶著神的信息的使者 (9-10 節 ), 應驗了瑪拉基書 3:1 的預言. 耶穌賦予施洗約翰最高的榮譽, 聲稱他比以往任何先知的地位都更高, 由於以往的先知預言彌賽亞要來, 施洗約翰則親自將彌賽亞介紹給以色列. 施洗約翰在猶太曠野傳道的時候, 他絕對不像是個風一吹就搖擺的蘆葦似的人物. 此時他從馬加洛斯獄中派使者詢問, 這也絕對不是他受到逼迫的強風吹刮而搖擺的跡像. 約但河谷的蘆葦在風中搖擺, 但約翰的品格卻如同山中的橡樹一樣堅穩. 施洗約翰不是希律安提帕宮中朝臣那樣穿著細軟奢華衣服的人. 耶穌不需要提醒人民施洗約翰所穿是駱駝毛的衣服, 也不用提醒他們約翰以曠野中的蝗蟲野蜜為食, 過艱苦禁慾的生活. 這位堅忍的大地之子雖然派遣使者提問, 卻並未失去他先前的忠心, 也沒有向安提帕獻媚以求獲釋. 那麽百姓從前出去到曠野, 究竟是要看甚麼呢? 他們出去是為了要看先知. 衆人公認施洗約翰是先知, 他們是對的. 耶穌用他自己的見證來印證他們的看法. 施洗約翰 比先知大多了, 耶穌引用瑪拉基書的預言來支持他的宣告. 223 施洗約翰的信息與事工受到希律王的棄絕, 基督卻宣告說 : 約翰已經成就了瑪拉基書的預言, 並說 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 ( 太 11:14). 有一位天使曾向約翰父親宣告說 : 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 行在主的面前 ( 路 1:17). 現在, 基督宣告瑪拉基書的預言已經應驗了. 施洗約翰想知道耶穌是不是彌賽亞, 耶穌的回答是, 約翰應驗了瑪拉基書有關彌賽亞先鋒的預言, 等於是清楚地宣告了他自己就是彌賽亞. 以利亞式的先知施洗約翰是彌賽亞的先鋒, 承先啟後, 結束舊約, 引進新約. 224 基督勸勉衆人要聽從並接受施洗約翰為彌賽亞作的見證, 基督完全知道領袖們對施洗約翰及他信息的反應. 馬太福音 11:12 指出, 從施洗約翰的日子以來, 一直到現在, 神國一直受人攻擊, 而且强暴的人在繼續攻擊它. 這節經文並不是說施洗約翰的信息被人接受, 神國在擴展, 乃是在說明以色列國宗教領袖一直抵擋施洗約翰和耶穌. 有些人聽到神國福音的信息後, 拒絕接受, 因而與神國無分. 另外有人聽到就接受了福音的信息, 他們不但在神國裏有分, 並且要享受比施洗約翰更大的福氣. 約翰的死令他無法以肉身進入彌賽亞當時應許要在地上建立的國度. 基督在馬太福音 11:12 所指的是福音信息被人拒絕, 而非被人接納, 節的比喻似乎可作印證. 基督將那世代比作孩子們, 不論別人做什麼, 他們都堅持要按自己的意思行. 他們好像小孩子, 在玩耍時不接受其他孩子的建議, 堅持己見一樣, 施洗約翰來傳道時禁食, 猶太人拒絕了他. 基督來傳道時沒有禁食, 也同樣被人拒絕. 不管別人做什麽, 那世代的人總是要挑毛病. 儘管拒絕接受的人有增無已, 總是有人看到耶穌所傳的真理, 相信他的話語及他的身分, 因而成了他的兒女, 也印證了他所傳的真理. 因此 : 智慧之子, 總是以智慧為是 ( 太 11:19). Ibid., p Shepard, The Christ, pp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2 頁
93 B. 對加利利諸城的咒詛 61 太 11: 對不信者的定罪太 11:20-24 由上文可知, 基督雖然在利利諸城中行過神蹟, 當地的猶太人卻拒絕相信基督. 因此基督責備他們, 說他們的心比外邦人還更剛硬. 倘若他在外邦人的地方行那些神蹟, 外邦人就會相信他的信息, 信靠歸向他. 基督清楚的指明, 人若是拒絕接受他的信息, 就與神國無份, 非但不能得生命, 反而會落在 深坑 之, 中 ( 太 11:23; 深坑 意指 陰間 [ 希臘語 ], 亦即死亡的地方 ). 人若是拒絕接受神的光照, 神會按照他所得到光照的多少, 來判定不同程度的懲罰. 這些城中的人們已經得到基督話語以及神蹟的光照, 他們將比那些沒有得到光照的外邦人受到更嚴重的審判. 2. 對不信者的解釋太 11:25-27 猶太人在舊約 聖經 上有很深的造詣, 為什麽他們會拒絕接受耶穌? 有可能是因為他沒有應驗有關彌賽亞的預言 ; 有可能是因為基督不能證明他如所宣稱的, 就是彌賽亞. 基督在此卻一針見血地指出以色列人不信的真正原因. 責任不是在於他, 乃是在於以色列人, 他們有如是瞎眼的, 要等到眼睛被打開才能看見. 以色列國之所以成為瞎眼的, 是因為他們的祖先蓄意拒絕神藉著律法給他們的啟示. 他們違背神的律法, 不敬拜神, 反而轉去事奉偶像. 因此, 以色列國成為瞎眼的, 看不見真光, 如同天父將基督所傳講的真理向他們隱藏起來一樣. 法利賽人勤讀舊約, 自以為有智慧, 有學問. 他們自認與神有良好的關係, 拒絕接受基督對他們所說的話語. 基督說那些接受他的話語並信靠他的人, 有如嬰孩一般, 天父也會將他所傳講的真理啟示給他們 ( 太 11:25). 若不藉著子, 沒有人能認識父, 基督降世, 就是為了要啟示父神給人認識 ( 約 1:18). 人若不願意接受他的啟示, 就不可能認識天父. 所以基督宣告說 : 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 沒有人知道父 ( 太 11:27). 凡是願意接受他話語的人, 耶穌就會將父神啟示給他們. 3. 對相信者的邀請太 11:28-30 甚至當人們的不信, 拒絕接受基督的時候, 基督仍滿有恩典地邀請聽者來信靠他, 他邀請他們來負他的軛. 軛 的比喻是當時最常用的比喻之一 意指承擔某一職業或責任, 例如 : 律法的軛, 世上政府 的軛, 以及一般 公民責任 的軛. 下文有助於我們對這個比喻的理解 : 擔負天父典章之軛的頸項是何等的美麗 ; 那軛在他們身上, 有如牛負軛犁田, 為主人及自己生産糧食. (Cant. i. 10) 這種軛是可以 擺脫 的. 以色列的十個支派就是由於擺脫了 神的軛, 導致被擄. 另一方面 : 將軛負在身上 意指甘心情願地順服. 225 他們不僅應當順服他, 也應當學他的樣式, 效法他的榜樣. 依德軒 (Edershiem) 指出 : 拉比的軛是令人不勝負荷的重擔. 但神國所要求的真智慧, 就是負起基督的軛, 學效他的樣式. 他的軛是容易的, 他的擔子是輕省的, 人若如同嬰孩般地順服受教, 負神國的軛而得著真智慧, 效法他的樣式而得著真知識, 基督便成為他們真正的教科書, 最好的老師. 基督的心裏柔和謙卑, 他所教導的, 他都身體力行 ; 他的言教也都是以他的身教為基礎. 因此, 凡是到他那裏去的人, 心靈都能得到真正的安息. 226 與法利賽人的重擔相比, 凡是負基督的軛, 學效基督樣式的人都會發現, 順服他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他所給的擔子也是輕省的. 由於基督的本性柔和謙卑, 他也事事順服天父, 以致凡是與他合一, 效法他的人都感到輕省容易. 因為基督信靠神而得享安息, 以致凡信靠他的人也都能得享安息. C. 一個罪人接受主 62 路 7:36-50 雖然有很多法利賽人來聽耶穌講道, 但很少有人邀請他到家中吃飯. 基督曾經在稅吏與罪人的家裏吃過飯 ( 太 9:10), 此段經文則記載耶穌受邀到一個自命不凡, 認為自己與罪人不同的法利賽人家中赴筵. 薛帕得 (Shepard) 對當時的情景有生動的描繪.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142.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3 頁
94 當時, 有一位婦人出現在耶穌坐席之處, 她是名聲敗壞的罪人, 也沒有蒙頭, 顯示她是從事敗壞行業之人. 她聽說有一位與稅吏和罪人作朋友的先知, 也許聽過他在街頭傳道, 宣揚一個凡肩負重擔之人都會聞之而喜的信息 :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 可以到我這裏來. 她出現的時候, 顯然她的良心正處於激烈的爭鬥之中, 顯然她正在罪惡重擔的壓力之下, 苟延殘喘. 她知道耶穌正在一個法利賽人的家裏坐席, 便決心不畏人言, 帶著一玉瓶極其昂貴的香膏, 來找耶穌. 她偷偷地溜了進去, 站在耶穌的背後, 挨著他的腳, 不斷地哭泣. 按照當時的風俗, 沒有任何女人應當出現在這種場合中, 更何況是一個沒有蒙頭的婦人. 按照她的行為判斷, 她應當是一個慷慨, 情感豐富, 性格衝動的女人, 也是因人性罪惡飽受摧殘的人. 耶穌恩惠的話語讓她覺察到自己的生活是多麼的污穢罪惡, 以致黯然神傷, 淚流滿面. 她也覺察到西門岐視的眼光, 好像在說 她來這裏做什麽? 她滿心羞愧, 憂傷痛悔, 臉面低垂, 淚如泉湧, 落在耶穌的腳上. 她充滿歉意, 但沒有手帕, 便用她的長髮擦拭流在耶穌腳上的淚水. 在猶太文化中, 女人在公衆面前讓披頭散髮是十分羞恥的事, 但是她如同伯大尼的馬利亞在耶穌受死之前 6 日 ( 約 12:3) 一樣, 付出極大的代價, 在耶穌的腳上抹香膏, 用悔罪與敬畏交雜的心連連親他的腳. 227 福音書沒有交待此位婦人的身分. 薛帕得 (Shepard) 說 : 因著耶穌的拯救, 這個女人脫離了令她羞愧的敗壞生涯. 福音書也細心地避免揭露她的名字. 拉丁文化的教會傳統認為她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 ( 耶穌曾經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 ), 但此說並無確實證據. 另有傳統認為她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 此說應不成立. 拉比們認為醉酒與淫欲是鬼附的表現. 抹大拉是一個富裕之城, 因淫亂而聲名狼籍. 這個女人曾經是社會的渣滓, 受人岐視, 但她已經痛改前非. 耶穌給她機會, 讓她從新作人, 能夠專心信主, 過一個聖潔單純的生活. 福音書沒有戮穿她的名字, 豈非正好反映出耶穌恩慈待人之道? 從這裏我們看到福音的得勝之處. 一個天生麗質的女人, 曾因放縱情慾而遭塌神所給她的一切恩典. 但因她接受了福音, 驅逐了污穢的邪靈, 重新在生命中燃起希望, 有動力用聖潔, 捨己, 服事, 犧牲的精神度此餘生, 一如用香膏為耶穌膏抹的抹大拉馬利亞一樣. 228 法利賽人西門並非由於這女人破壞規矩而責備她, 他乃是以此為藉口, 拒絕接受基督. 他知道基督聲稱自己是從神而來啟示真理的先知, 心中自忖 : 耶穌倘若真是從神而來的先知, 他一定會知道這女人品性不端, 聲名狼籍 ; 他也一定會對她這些情感的流露嗤之以鼻. 西門最大的問題是 : 為何基督竟然會接受罪人對他的付出? 基督表示他有話要說 : 西門便說他願意洗耳恭聽. 基督講了一段故事, 有兩個人同欠債主的債, 一個欠五百塊銀圓 ( 相當於五百日工錢 ), 另一個欠五十塊銀圓, 兩個人都無力償還, 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 基督問西門 : 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 ( 路 7:42), 西門說出了惟一可能的答案 : 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 (43 節 ). 依德軒 (Edersheim) 解釋此一例喻的意義 : 倘若獲益多, 那麽愛也多 ; 倘若獲益少, 那麽愛也少. 反之, 愛多也說明獲益多 ; 愛少說明獲益少. 那麽, 就讓他用這觀點來衡量這女人吧, 將她的行為與自己的行為作個對比. 當時待客之道, 並非必須要為客人洗腳, 表示歡迎的親吻, 以及膏抹, 但這些額外的招待確實可以表達額外的關心, 愛顧, 以及尊敬. 這位法利賽人按照最基本的禮數, 客客氣氣地接待耶穌, 並沒有任何進一步的愛心招待. 耶穌特別作出對照, 突顯出這個女人對主的態度是何等的不同. 根據西門自己的推理, 他自己獲益甚少, 而這女人獲益甚多, 換句話說 : 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 她如此行, 並非出於無知, 乃是深知她 許多的罪 均得赦免. 根據西門的推理, 她有許多的愛顯然是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 另一方面, 儘管主含蓄地沒有指名道姓, 也暗示了西門缺少愛的表現, 表明他所得的赦免極少. 229 西門回答主的問題後, 主趁機就著他的回答指出, 西門並沒有承認他是個罪人, 也沒有歸信基督, 承認他有罪虧欠於主. 相反的是, 這女人認罪悔改, 歸信耶穌, 心被恩感, 獻上禮物, 與西門形成鮮明的對照. 基督接納了她出於信心所獻的禮物, 並且對她說 : 你的罪赦免了 (48 節 ) 那女人聆聽並相信耶穌所說的話, 相信主所傳揚的 和平的福音, 相信天父愛人, 對身陷罪中極需恩典憐憫之人賜下好消息 ; 她相信主耶穌就是和平的使者, 使人得以與天父和好. 主耶穌給她帶來神國的好消息, 天門敞開, 天光照亮在她的身上, 有從天而來的聲音傳入耳中. 她相信天父, 聖子 ( 啟示者 ), 聖靈 ( 作啟示之工 ), 她的信心救了她. 當她來到筵席當中, 謙卑地站在耶穌背後, 用愛心, 感激之情, 與敬畏的心服事主的時候, 她已經得著救贖. 她不需要再求赦免, 因她已經得蒙赦免了. 她罪得赦免, 心被恩感, 感恩的淚水如泉湧出, 淌濕了耶穌的腳, 便用頭髮擦試, 並不 Shepard, The Christ, pp Ibid.,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4 頁
95 斷地親吻主的腳, 並加以膏抹. 她所做的一切, 都是出於愛心的自然流露. 她一心歸主, 受教於主的腳前, 因此心靈得享安息. 230 這女人來到耶穌面前, 是出於信心, 她的信心也救了她. 她向主獻上的禮物顯明她信心的真誠, 也得聽主的宣告 : 她的罪得蒙赦免. 耶穌宣告癱子罪得赦免時, 那些法利賽人驚叫 : 這說僭妄話的是誰? 除了神以外, 誰能赦罪呢? ( 路 5:21). 出席此一筵席的客人與西門一樣, 都是法利賽人. 聽到基督宣告那女人罪得赦免的時候, 他們也作出相似的反應. 耶穌基督不但宣告神的話語, 行出神的神蹟, 他現在甚至聲稱有神赦罪的大能. 法利賽人必須衡量耶穌所言所行, 看看耶穌到底是什麼樣的人. D. 憑著信心以財物支持君王 63 路 8:1-3 這時基督再次啟前往加利利, 並有十二使徒與他同行, 和他一起傳講神國的信息. 有幾位富有的婦女同行, 她們歸信基督以後, 就跟隨基督及門徒, 並資助他們的旅行佈道所需. 這些婦女不僅在物質上供應基督, 也可以隨時作基督的見證人. 她們可以見證當她們開始背負基督的軛時, 罪的重擔確實被挪走了, 她們已經從罪的捆綁中得了釋放, 得享榮耀的自由. E. 領袖拒絕接受基督及其國度 64 太 12:22-37; 可 3:20-30 此一事件極為重要, 標識著法利賽人, 以色列國與基督關係的轉捩點, 從馬可的記載可以看到, 眾人仍然圍繞在基督身旁, 他們的需要是如此之大, 以至於他連吃飯的時間沒有. 基督的 朋友們 ( 可 3:21) 認為他不懂得保護自己, 所以他們想要管他. 他們說 他癲狂了, 顯然他們認為他太過熱心, 已經近乎癲狂. 就在這種光景中, 基督遇見了一個被鬼附著, 又瞎又啞的人 ( 太 12:22). 基督將這人從撒但的捆綁下釋放出來, 除掉他的瞎啞之苦. 此舉十分清楚地證明, 基督有能力可以成就他所應許之事. 倘若他們願意負他的軛, 他可以將法利賽人的重擔從他們身上除掉, 使他們不再受捆綁. 他可以成就他的應許, 使他們的心靈得安息. 這神蹟使衆人大為驚奇, 他們問 : 難道他就是那大衛的子孫嗎? ( 太 12:23) 他們期待的是一個否定的答案. 他們的問話等於是說 : 這不可能是大衛的子孫吧? 他們問這問題, 並不是由於沒有足够的證據, 乃是因為法利賽人已經拒絕了基督. 猶太人一向相信他們是羊群, 應該跟隨牧人, 所以沒有法利賽人的允許, 他們不可能接受基督. 因此當他們看到基督顯示的證據, 又看到法利賽人的反應, 心中就開始產生矛盾. 他們表示倘若法利賽人允許, 他們願意接受基督 ; 但既然法利賽人不贊同, 他們不得不拒絕基督了. 耶穌所行的神蹟使眾人大為信服, 但法利賽人很快便提出了他們的解釋. 他們說 : 這個人趕鬼, 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 ( 太 12:24) 這個人儘管沒有權柄, 也沒有受過教育, 卻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 他們相信邪靈像天使一樣, 都是大軍, 紀律嚴格, 階級分明, 每一級別都有頭目與屬下, 全都聽命於撒但. 別西卜 (Beelzebub, 意指 污穢之王 ) 一名是猶太人的譏諷之語, 與腓尼基人的神別西布 (Beelzebul, 意指 豪宅之主 ) 相似, 有權使人得各樣的疾病. 他們暗示耶穌是別西卜的手下, 假裝從病人身上趕鬼, 為了要誘使眾人相信他的教導. 他們不會承認他的能力是從神來的, 按照當時流行的思想, 他們必須要說他的能力是從魔鬼來的. 231 釋. 法利賽人沒有打算否認基督行了一個神蹟. 雖然這神蹟顯然是靠著神的能力行出的, 但是他們卻作出不同的解 我們若是看到一個確實的神蹟, 便可確實證明了基督確如他所聲稱的, 確實是神的兒子. 他們卻不是這樣想. 他們願意相信神蹟, 卻不願意相信基督. 對他們來說 : 問題並不是那些是不是神蹟, 而是基督憑藉什麽能力, 奉誰的名, 行了這些事? 他們雖見到神蹟, 卻仍然敵擋基督, 按我們的觀點看來, 這種態度似乎不僅邪惡, 而且是無可理喻的. 但我們的立場角度卻與他們不同. 他們是由於敵對基督其人及其教導, 所以才否定基督如他所聲稱的, 確實是神的兒子. 耶穌藉著什麽能力作了這些事? 他們的回答是, 靠著撒但, 或是鬼王. 他們認為耶穌並非僅僅暫時被鬼所附, 而且一直都是被鬼所附的, 是撒但的工具. 而且根據他們的說法, 這個鬼就是鬼王別西卜. 因此他們認為, 撒但在耶穌裏面, 通過他來作工. 他們不但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 反而視他為撒但的化身. 他們不但不承認耶穌是彌賽亞, 反而視他為 Ibid., p Grikie, Life and Word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5 頁
96 黑暗國度的代表加以棄絕. 耶穌所啟示和傳講的國度, 恰恰與他們心目中的神國相反. 拉比主義與基督福音的衝突, 奠定了他們敵擋基督之行徑的基礎. 232 以色列國的命運取決於他們對基督身分的解釋, 因此基督提出三個證據來證明法利賽人的解釋是錯誤的. 第一個證據是, 紛爭會帶來毀滅, 團結就是力量. 倘若他從撒但那裏得到權柄來抵擋撒但, 那麽撒但的國度最終必要失敗 ( 太 12:25-26). 撒但不會授權給人來毀滅自己的. 第二個證據顯示以色列國中有通靈者, 有些以色列人可以趕鬼, 而且以色列人認為這些人是神給他們的恩賜. 甚至法利賽人都承認這是神能力的彰顯, 並感謝神賜下趕鬼的人. 基督的論點是, 既然法利賽人承認趕鬼的能力是出於神, 在他趕鬼時, 他們就不應該控訴說他是被鬼所附 ( 太 12:37). 基督話中暗示, 倘若他靠撒但的能力趕鬼, 就不能將先知所預言的神國賜給他們. 他說 :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 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 太 12:28). 既然基督確實是靠著神的能力趕鬼, 他所應許的國度便肯定是真的, 他也確實就是這國度的王. 第三個證據提醒人, 强盜進入有守衛的城堡之前, 他必須有足够的能力制服守衛的 ( 太 12:29). 言下之意是, 倘若是基督能進入撒但堅固的營壘, 將人從他的控制之下拯救出來, 這就證明他比撒但强大. 撒但不可能將比他自己更大的能力給基督. 基督用這三個證據來告訴群眾, 法利賽人對神蹟的解釋是錯的. 基督要群衆作了一個選擇 ( 太 12:30), 他警告他們, 倘若他們接受法利賽人的解釋而拒絕相信他, 他們的世代將要面臨嚴厲的審判. 他提到褻瀆聖靈是不能赦免的罪, 不論是在應許神國的這個世代, 或是神國應驗時的來世, 都無法得赦免. 什麼是褻瀆聖靈, 無法得赦免的罪? 基督已經清楚指出, 能否進入他所應許的神國, 取決於他們是否相信他的話語和他的身分. 他先前已經鼓勵聽衆要聆聽並接受他的話語 ( 太 7:24, 26). 因此, 他們對他的話語如何反應, 是非常重要的. 倘若以色列國拒絕基督為自己作的見證, 他們還有可能由於天父的話語而相信他. 天父已經肯定了基督的身分 ( 約 14:10). 基督作的事, 就是天父作的事, 這些工作證實了基督受洗時天父所說的話, 證實天父喜悅他的兒子. 人倘若拒絕接受基督的話語, 也拒絕接受天父的話語, 他仍然還有機會, 可以藉著聖靈的見證來相信基督. 基督所行的神蹟, 就是聖靈為基督作的見證. 基督其人其言最後的見證, 就是聖靈. 人倘若拒絕了這最後的見證, 那麽就再也沒有更多的見證了. 人若拒絕接受基督的話, 是犯了罪, 但若他接受天父的見證, 仍有機會認罪悔改, 得到真理. 人若拒絕接受天父的見證, 是犯了罪, 但若他接受聖靈的見證, 仍有機會信主. 倘若人拒絕了最後的見證, 那就不再有什麽見證可以使他歸信基督了. 基督所行的神蹟是靠著聖靈所作的, 若有人故意稱聲這是魔鬼的工作, 這罪便因此而成了不可赦免的罪. 顯然只有基督本人在世期間, 人才有可能干犯這褻瀆聖靈的罪. 基督在世, 靠著聖靈行神蹟, 向以色列國證明他的身分. 當此其時, 以色列人才有可能干犯此罪. 時過境遷, 今天的人是不可能干犯此罪的. 基督警告那世代的以色列人, 倘若他們拒絕天父與聖靈對基督其人其行所作的見證, 那麽就再也沒有更多的見證了. 他們的罪將不得赦免, 那世代將遭受暫時的審判. 這審判最終在主後 70 年耶路撒冷被毀時應驗. 如此看來, 基督所說這褻瀆聖靈的罪, 應當不是個人的罪, 而是整個以色列國的罪, 使得當時的整個以色列國遭到神的審判. 依德軒 (Edersheim) 清楚看出此一事件的重要性, 以及法利賽人這種解釋對當時整個以色列國命運的影響, 他說 : 我們完全可以肯定, 此一事件可以解釋其後一直到十字架這段期間的歷史. 如此看來, 法利賽人不僅堅持敵擋基督, 而且還自食其果. 他們犯的罪, 是聲稱聖靈的作為是撒但的作為. 他們之所以如此, 是因為他們乃屬於他們的父魔鬼, 他們自己的行為是邪惡的, 因此他們不知道, 不明白, 也不喜愛光明. 他們不是光明之子, 乃是黑暗之子, 因此他們不明白基督就是光. 現在我們也開始明白對基督的抵擋為何不斷增長. 他們一旦認定基督所行的神蹟是出於撒但的能力, 並且認定基督就是那惡者的代表, 他們此舉已然決定了他們理性與道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6 頁
97 德的方向. 從此時開始, 每當基督彰顯他的能力之時, 他們都已決定視之為那是魔鬼能力的進展, 與之頑抗的敵意有增無已, 直到他們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這便是法利賽人的立場為以色列國所開展的歷史軌道. 233 約翰說 :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 與悔改心的相稱 ( 太 3:8), 基督同樣以此要求他的聽衆. 一棵樹的果子, 顯明了那棵樹的本質. 自稱為義的法利賽人前來質疑基督, 因此基督要求他們結出好的果子來, 以顯出他們的義. 他警告他們說 : 凡人所說的閒話, 當審判的日子, 句句都要供出來 ( 太 12:36). 所謂的閒話, 並非是指不經意隨口說出的玩笑話, 而是他們對基督身分的批評. 倘若衆人聽到法利賽人的解釋, 同意他們的說法, 並輾轉相傳, 就必遭受神的審判. 人對基督身分的回應, 決定了他永遠的歸宿. 因此, 這事件是基督一生的轉捩點, 從此時開始, 一直到耶穌被釘十字架為止, 福音書都記載道, 整個以色列國都拒絕相信基督是彌賽亞. 宗教領袖們一向以來拒絕相信的汹湧暗流, 最後在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之時, 演變成為公開拒絕的狂濤駭浪. F. 領袖求見神蹟 65 太 12:38-45 法利賽人與教法師都深知道耶穌自稱為是神派來的彌賽亞. 耶穌為了證明他的身分, 已經行了許多的神蹟, 他們對此也已耳熟能詳. 但現在他們卻來向他挑戰, 要他行一個神蹟來證明他的身分. 基督指出 : 他們這種的要求, 不是出於信心, 而是出於不信的心. 他們已經拒絕相信他的宣告及他的神蹟, 顯示出邪惡的心. 他們是 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 ( 太 12:39). 基督宣告說 : 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 再沒有別的神蹟給他們看, 來向他們證明他的身分. 基督對先知約拿稱名道姓, 印證約拿書中所載之事的真實性. 他只會給他們一個神蹟, 就是先知約拿的神蹟. 先知約拿出現在尼尼微城中的時候, 他自己就是給尼尼微人的神蹟. 他曾三天三夜在魚腹裡, 竟然仍能活著去尼尼微傳道, 這事實足已證明他是神所差派的. 如此的神蹟會再發生一次, 基督三天三夜在 地中心 ( 希伯來語在 地裏 之意 ), 之後將會復活, 神就是藉此神蹟向那世代的人印證基督來的使命. 尼尼微接受了約拿的信息, 沒有懷疑. 同樣的, 示巴女王聽見有關所羅門智慧的報告, 便從遠方慕名而來. 尼尼微人覺得自己有罪 ; 示巴女王覺得需要並渴慕更高的智慧. 但這個世代的人卻沒有這種需要感. 所以尼尼微人和示巴女王不僅作了無聲的見證人, 同時也定了他們的罪, 由於約拿所傳的信息只不過是預表基督, 所羅門的智慧只不過是為基督鋪路, 而基督已經親自向他們顯現. 234 基督使用一個例喻, 來說明以色列國拒絕他和他的國有何後果. 基督說 : 有污鬼離開人身, 想要找地方安歇, 卻遍尋不著. 當他想要過去所住過的身體, 便決定再回去. 當他回去後, 發現其中沒有污鬼居住, 就決定重新住回去, 但這次要帶著七個比他更惡的污鬼與他一同遷入. 結果那人的光景, 比先前更不好了. 此一例喻清楚地表達出基督對當時以色列歷史的看法. 施洗約翰來的時候, 發現以色列家被污鬼所佔據, 國中充滿了不義和罪惡. 施洗約翰傳道, 使人們認罪悔改, 以色列國便脫離了罪惡, 衆人都在等候神國的降臨. 但是在神國建立以前, 以色列國又重新陷入約翰所譴責的罪中, 現在反而離神更遠了, 變得更加邪惡, 因此要受更重的審判. 以色列國宣稱他們接受約翰的見證, 現在卻不信約翰所介紹的基督, 因此他們現在的光景比約翰傳道之前更不好了. 與其它的國家相比, 以色列就像一棟房子, 污鬼從其中離去 --- 就是他們所懼怕的 別西卜. 以色列人將房子裏那些偶像污穢之物打掃乾淨, 用法利賽人的教義裝飾好了. 然而, 神不在其中, 他們沒有邀請比撒但更強壯, 惟一能夠綑住那壯士的神入住統治. 房子是空置著的. 污鬼返回後, 發現它所離開的房子已被清掃乾淨, 但卻是空的, 完全沒有防守. 以色列人的愚昧之處就在於此. 他們只知道偶像邪靈別西卜是污穢的, 他們仔細地將之清除. 他們應當知道污鬼的背後, 實際上有黑暗國度惡魔的力量. 他們將異教的污穢之物清除淨盡, 並用法利賽主義的自義裝飾好了, 裏面卻沒有神, 這房子只不過成為撒但更加合適, 更加安穩的居所 ; 因為房子是如此的乾淨與美麗, 不會使人懷疑有邪靈在其中統治. 基督繼續他的比喻用語, 指出, 這污鬼 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 --- ( 七這個數字是泛指 ) 驕傲, 自義, 不信等類的東西. 以色列後來的光景比先前更不好了. 雖然除去了偶像的污穢, 只用法利賽式的裝飾, 專心研究與實行律法, 卻沒有神. 這末後的光景確實比先前的光景更惡劣. 235 G. 基督棄絕以色列國 66 太 12:46-50; 可 3:31-35; 路 8:19-21 Ibid., vol. 1, p Ibid., vol. 2,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7 頁
98 正當耶穌對群眾講道時, 他的母親與弟兄來找他, 要和他說話. 由於群眾人數眾多, 他們無法接近他. 有人告訴耶穌說 : 他的母親和弟兄站在外邊, 想要和他說話. 基督的回答十分奇怪, 卻也十分重要. 他問 : 誰是我的母親? 誰是我的弟兄? ( 太 12:48). 最正常的回答應該是 : 那些與你有血緣關係的人. 但他不承認血緣關係才是最密切的關係, 反而指著門徒, 就是憑信心接受他的人, 說 :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 太 12:50) 這種關係的建立, 不是基於肉體的出生, 而是基於靈裡的 重生. 他們是由於對他有信心而成為他的家人. 以色列國由於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而聲稱他們是神家裡的人. 但基督拒絕接受以血緣形成屬靈關係. 只有對他有信心的人, 才是神家裡的人. 在群衆當中, 有人認為自己由於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所以可以進入神國. 基督卻說 : 人要憑著信心相信他才能進入神國, 而非靠血緣關係. 由此可知, 法利賽人最後的決定是認定基督是被鬼附的. 在基督還沒有施恩邀請以色列國進入神國以前, 他們先前的處境還沒有那麼惡劣, 現在由於拒絕接受基督, 他們反而落入一個比先前更惡劣的景況中. 現在, 拒絕接受基督的以色列國, 遭到了基督的棄絕. 此段經文為我們埋下伏線, 顯示神必定要將以色列國暫時擱置一旁, 展開國度新計劃. H. 基督棄絕以色列國之後的啟示 神國在今世的發展 67 太 13:1-53; 可 4:1-34; 路 8:4-18 當耶穌在同一間房子裏的時候, 發生了三件重要的事件. 這三件事分別是, (1) 他醫治了一個被鬼附的人, 卻導致法利賽人指控耶穌是被鬼附身 ; (2) 法利賽人要求耶穌行神蹟, 來證明他的宣告 ; (3) 基督拒絕了以色列國. 現在基督離開這個房子, 退到海邊去. 也許是因為他在當天花費了那麼多的精神舌劍唇槍, 想要去海邊休息一下. 也許是因為人太多, 他想要去海邊找一個更大的地方, 讓大家都可以聽到他講話. 馬太說有如此衆多的人群聚集在他身邊, 所以他必須坐在一條船上教導他們. 當他在教導時 : 他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道理 ( 太 13:3). 先前基督在講道時, 只是偶爾引用比喻. 基督在此時引用比喻, 有其重大的意義. 所以他的門徒一有機會就來問他 : 對衆人講話, 為什麽用比喻呢? ( 太 13:10). 比喻是一種文學的修辭技巧, 是用打比方的方式來教導人. 為了要人能學習他所不熟悉的領域中的真理, 使用他所熟悉的事件作為比方, 使人領悟到未知領域中相似的原則. 比喻 可以是 隱喻 : 我就是門 ( 約 10:9), 有時是 明喻 : 你們要靈巧像蛇, 馴良像鴿子 ( 太 10:16). 比喻也可以比較複雜, 用敘事文體的比喻, 以傳達出一個主要的對比, 同時還可能有其它附帶的對比在內. 有時是敘事文體的寓言, 裏面有許多作者特意要表達的平行對應之處. 主耶穌經常使用比喻, 很少使用寓言 ( 例如約翰福音 10 章之中, 整篇都是以牧人與羊之間關係為類比的比喻 ). 寓言不一定反映出真實生活中的情景, 比喻卻一定反映出真實生活中的情景. 寓言通過概念來打比方, 比喻卻是通過歷史來打比方. 要解釋任何的修辭, 必須首先清楚地辨明比喻中已知事例 (antecedent) 的真理所在, 然後才能領悟到未知領域中要學的真理. 例如, 若要明白基督所說 我就是門 ( 約 10:9) 的真理, 我們必須先搞清楚門的本質, 功用及目的. 門在現實生活中有何本質, 功用及目的, 基督就會在屬靈的領域中提供類似的本質, 功用及目的. 我們必須先學習已知領域中的事實, 然後才能領悟到未知領域中的真理. 基督回答門徒 為什麽用比喻 的問題, 指出他用比喻的首要目的, 是要向一些人啟示真理, 其次的目的, 就是要向一些人隱藏真理 ( 太 13:11-15). 倘若我們不記得當時的歷史情景, 便不可能明白基督的回答. 在基督傳道的過程中, 他一直用傳道及神蹟證明他就是權能的君王, 是救主. 以色列國看到他行的神蹟, 便應當表態回應. 宗教領袖們已經清楚表態, 認為基督的神蹟是出於撒但的能力, 拒絕接受基督為權能的君王, 救主. 基督對那些堅持不信, 拒絕, 抵擋他的人再也無話可說. 但另一方面, 有些人已經相信他的話, 接受了他為君王, 為救主, 這些人需要教導. 基督這時所面對的群眾, 其中有人不信, 有人相信, 有人已接受他, 有人已拒絕他. 基督並沒有想將信的人與不信的人分開, 然後只教導那些相信的人. 他採用一種特殊的教導方式, 使那些相信的人會明白, 那些拒絕他的人雖然聽到, 卻不能明白. 信徒能夠明白主的教導, 不信的人則不能明白. 信主的人會越來越明白, 不信主的人連原本明白的也會失去. 這就是基督對門徒的回答, 解釋他用比喻的原因. 若想要正確地解釋比喻, 必需先明白當時的歷史背景. 耶穌使用比喻來回答聽眾的問題, 有些問題是聽眾提出來的, 有些則是未曾明言但卻未能瞞得住耶穌的. 耶穌也使用比喻來傳講某些聽眾難以理解的真理. 因此, 在解釋比喻的時候, 需要先找出主所針對的問題. 主有時會明明指出他在針對什麼問題, 但有時必須要由前文去找出關鍵的問題所在. 找到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8 頁
99 關鍵的問題所在, 就等於找到正確的解釋了. 倘若在解釋的過程中所得到的答案沒有為那關鍵問題提供解答, 那麽這就是錯誤的解釋. 唯有能夠解答關鍵問題的解釋才是正確的解釋. 這個原則為比喻的解釋提供了客觀的檢驗標準. 這個原則也有助於決定在一個比喻中應該得出幾個類比. 凡是有助於解答關鍵的問題, 這種解釋都是可以接受的. 在對解釋比喻的時候, 要留意基督所說的話 : 天國的奧秘, 只叫你們知道, 不叫他們知道. ( 太 13:11) 基督使用比喻, 主要是為了要教導有關國度的真理, 因此他不斷重複地指出 : 天國好像 (24 節等 ). 對信徒而言, 真理永遠是適用的, 今日的信徒也可以從比喻中得到真理, 應用在自己的身上.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 主的比喻旨在傳講國度的真理. 舊約先知經常提及神如何應驗他與亞伯拉罕 ( 創 12:1-3, 7; 13:14-16; 15:18; 17:6-8), 大衛 ( 撒下 7:16; 詩 89:1-4), 耶利米 ( 耶 31:31-14; 結 36:25-30) 和摩西 ( 申 章 ) 所立的約. 以色列國等待著彌賽亞來成就這些永恆的, 無條件的聖約. 彌賽亞要拯救神的子民脫離罪惡, 脫離強權的壓迫, 建立神的國度, 彌賽亞親自以和平與公義掌權. 神一直差派先知傳講這樣的信息, 鼓勵並安慰他的子民, 要持守這樣的盼望. 施洗約翰傳揚 天國近了 的信息 ( 太 3:2), 引起了衆人的注意. 對以色列國來說 : 這意味著約翰要引進神所應許的王, 他是大衛的後裔, 坐在大衛的寶座上, 統治大衛的家. 基督傳講同樣的盼望, 宣告如同約翰一樣的信息 : 天國近了 ( 太 4:17). 耶穌第一次向他的拿撒勒同鄉傳道時, 便讀了以賽亞書中有關彌賽亞的一段經文, 並說 : 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 ( 路 4:21). 當時拿撒勒人的反應預示了以色列國的反應, 他們拒絕相信他的話, 不但拒絕相信他就是彌賽亞, 甚至當時就想要將他置之死地. 以色列國家宗教領袖們一直頑固地拒絕接受基督其言其人. 馬太福音 12 章記載鬼附之人得醫治, 宗教領袖們卻宣稱基督從撒但那裏得到能力, 這表明了他們對基督的拒絕達到了頂點. 基督立即警告人們不要接受宗教領袖的解釋, 並指出倘若以色列國堅持這種頑拒的態度, 審判就會臨到 ; 人不能憑著在血緣上與他有關係就成為神家裡的人, 只有那些憑信心與他建立關係之人才能成為神家裡的人 ( 太 12:48-50). 以色列國拒絕相信基督, 便已經決定了自己的命運. 基督後來宣告神的國已經從以色列手中取走, 賜給那能結義果的人 ( 太 21:43). 耶路撒冷會遭審判 (24:37-39), 落入外邦人手中 ( 路 21:24). 從此時起, 基督再也沒有公開傳講天國近了的信息 ; 相反的, 他指出國度已遭延遲, 在他前面的, 不是王位, 而是十字架. 他原本要來成就神與以色列聖約中的預言, 現在要延遲到下一次的來臨之時才得應驗. 問題是 : 大衛的千禧年國度是神國在地上的彰顯. 當千禧年國度的計劃延遲之時, 神的國在今世會如何彰顯? 有什麽形式? 神的國在目前這個時代有些什麽樣的特徵? 基督提及 天國的奧秘 ( 太 13:11), 他指的不是聖約中的大衛國度或千禧年國度, 這樣的國度不是奧秘, 舊約對千禧年國度有清楚的描述. 舊約所沒有指出的, 是當彌賽亞降世, 向以色列提出國度之時, 以色列會拒絕接受, 以致於會有另外一個神國新計劃的介入, 以色列國要等到將來接受王的時候才能得享國度的祝福. 以色列的舊約末世論將時間分為兩個時代 --- 目前的時代, 就是等待彌賽亞來臨的時代, 和將來的時代, 就是彌賽亞來臨後實現祝福的時代. 舊約沒有指出, 以色列拒絕接受基督, 以致於目前的時代提早結束, 也沒有指出王會延遲坐上寶座, 延遲實現祝福的時間. 馬太福音 13 章中的比喻, 涵蓋了以色列國當時拒絕基督直到將來相信並接受基督為彌賽亞的時間. 這意味著當基督還在地上的時候, 神國這個新計劃就開始了, 一直到他大能榮耀地再次降世為止. 此一時期包括從使徒行傳 2 章中的五旬節到被提為止, 可稱之為恩典時期 ( 或稱聖靈時期, 或稱教會時期 ). 此一期間包括教會時期, 但也超越教會時期. 馬太福音 13 章的比喻早於五旬節, 一直延伸超過被提之後. 因此, 這些比喻主要的目的並不是彰顯教會的本質, 功用和影響, 而是啟示出在以色列國拒絕接受基督以後, 神向來未曾啟示過的神國新計劃. 耶穌藉著九個比喻, 啟示出神國新計劃的九個特徵. 現今時代的第一個特徵是撒種的人出去撒種, 引起不同的反應. 耶穌的聽衆對他所描述的場景十分熟悉, 無須多加解釋. 但因他是第一次大量的使用比喻作為教導方式, 所以他在九個比喻中, 特別詳細地解釋了其中的兩個比喻, 盼望聽眾以此類推, 可以明白其它比喻的教導. 主耶穌所有的教導中, 有三分之一是比喻, 因此我們須要以他自己的解釋為主導, 否則很容易誤解錯解. 在撒種的比喻中, 種子 ( 太 13:3-8) 代表 神的道, 或是 神國道理, 而土地則代表聽衆的 心 (19 節 ). 聖經 常用 心 來代表人的心智能力. 撒種者是在傳講神國的信息, 聽者有不同的反應. 在有些人的心中, 完全沒有表現出任何生命的蹟像 ( 路旁 ); 在有些人的心中, 這些種子快速發芽 ( 石頭地 ); 在有些人的心中, 這些種子似乎可以多結果子, 但最後卻沒有結實 ( 荊棘地 ). 在有些人的心中, 這些種子結出一百倍, 六十倍, 或三十倍的果子 (23 節 ). 在每一個情形中, 種子相同, 撒種者相同, 撒種的地點也相同, 但不同的土壤卻導致不同的結果. 一般人都稱這個比喻為 撒種的比喻, 但也許更為合適的名稱是 土壤的比喻. 基督藉此比喻, 指出他是撒好種的人, 他的聽衆有不同的反應, 由於他們有不同的心態. 有些人拒絕聆聽 ; 有些人聽道之時歡喜領受, 卻不能持守 ; 有些人聽了真道, 但由於世上的思慮, 和對物質財富的貪欲而很快就忘了所聽到的真道. 有些人卻能結出豐盛的果實, 因為他們的心田早已預備妥當. 基督不僅解釋了為何人對他的傳道有如此不同的反應, 同時也指出當時以色列國對主傳道事工如何的反應, 將來人們對門徒的傳道事工也會有類似的反應. 但這個比喻的重點, 是指出目前世代的基本特徵, 就是神的道要廣為傳揚, 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反應.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99 頁
100 馬可記載第二個有關撒種的比喻. 這第二個比喻 ( 可 4:26-29) 旨在教導, 種子發芽結果, 並非取決於撒種者, 乃是取決於種子本身的生命. 人只要把種子撒在地上, 然後不論他做了什麼事, 這種都會發苗, 長穗, 並上結出飽滿的子粒! 主耶穌將要差派十一門徒出去傳揚神的道, 直到地極 ( 太 28:19-20). 他們很可能會以為事工的結果取決於他們的努力. 基督想要讓他們清楚認識到, 任何的收獲都取決於播種, 讓種子裏的生命成長, 自然就能夠在收成的時候得到豐收. 第三個比喻是仇敵將稗子撒在麥子裏 ( 太 13:24-29). 這比喻補充第一個比喻, 指出門徒在今世要傳揚神的道, 那惡者同時也會傳播錯誤的道理. 撒種者期待收成之時, 卻得知有稗子被混在麥子田中. 他會指出那是仇敵做的惡事. 一般學者認為此處所謂的稗子, 就是植物學上所稱的 有鬚的毒麥 (Lolium temulentum), 是一種有毒黑麥草, 是東方常見的植物 : 在長穗之前, 看來與麥子完全相同, 另外有些人認為這是指 野麥草 或 狗牙根 (Triticum repens), 其根在地下蔓延, 纏繞正常的麥根. 根據古代猶太人 ( 以及現代東方人 ) 的概念, 稗子與麥子並非不同的種子, 稗子乃是麥子的變種. 拉比們認為, 在洪水審判以前, 甚至連地都犯了姦淫罪 ( 可能是神話, 也可能是象徵 ), 因此人種下麥子, 會長出稗子. 因此猶太人聽到耶穌講這比喻之時, 腦海中所浮現的是因地的墮落而始於大洪水的變種毒麥, 現在在地裏到處都是 ; 與麥子根本無法區分, 直到結實的時候才看得出來. 他們都知道稗子是有害, 有毒, 而且是必須要與麥子分開的. 236 仇敵顯然是在人撒了好種之後很快便將稗子混入其中, 兩種種子都發芽生長, 在等候收成之時, 稗子便會顯現. 稗子的存在會使麥子沒有生長空間. 僕人們希望自己的勞苦可以得到豐收, 因此建議將稗子除掉. 然而主人知道, 若是要將稗子除掉, 難免會將麥子一併拔出. 二者的根纏繞在一起, 不可能在不毀壞麥子的情况下將稗子除掉. 因此主人吩咐僕人說 : 容這兩樣一齊長, 等著收割. 當收割的時候, 就可以將好麥子與無用的稗子分開, 將稗子燒掉 ; 只有麥子才會被收入倉中. 基督是在提醒門徒, 在他們傳種好種子的時候, 要提防撒但的工作, 由於他會在人不注意的時候傳播假種子, 傳播錯誤的道理. 在這個比喻中, 基督是撒好種在田裏的主, 他說 : 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 ( 太 13:37), 田地就是世界, 基督要門徒將他的真理傳遍全世界. 撒在全世界的好種子就是 天國之子 (38 節 ). 由此可見, 認識真理的信徒將會分散各地, 使得真理通過他們得以傳遍全世界. 與此同時, 撒但也會差派他的使者分散各地, 將假種子傳播至世界各地. 由這個比喻可以知道, 末世的時候將有審判, 得救與未得救的人將被分開. 基督所說的比喻都與神國有關. 主第二次降臨時的時候, 會在地上建立千禧年國度, 神的兒女在今世的辛勤耕耘, 那時便將有大豐收, 許多人由於他們所傳的道而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 但凡是拒絕神的道, 凡是接受撒但之道的人, 於神國無分. 因此收麥子的倉, 就是神應許要賜給以色列的千禧年國度. 第四個比喻是芥菜種的比喻, 指出國度新計劃會有一個微乎其微的開端 ( 太 13:31-32), 强調種子之小與長出大樹的強烈對比. 像芥菜種一樣的小 是猶太人的一個諺語, 表明非常小的量.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像芥菜種一樣的小 這種說法, 已經成了日常生活中的諺語, 不僅主如此使用, 就連猶太人的拉比也常常使用, 用來表明最小的量, 比如一小滴血, 一丁點的污穢, 或是天空僅剩的一絲餘輝 芥菜種這類的成長過程在當時是眾所週知的事實, 現在的東方也仍然有這種植物. 這是此比喻的重點, 其它的細節, 例如有飛鳥來栖身枝上 ( 宿 一詞的字面意義是 支搭帳棚, 搭窩 ), 或是在其蔭下栖身, 這些不是重點, 乃是補充說明. 巴勒斯坦人經常單獨用芥菜種或與芥菜種其它食物的混合作為餵鴿子的食物, 顯然其它的鳥也會受芥菜種的吸引. 明白此點有助於理解此一比喻所描繪的圖片. 一棵枝葉茂盛的大樹, 供天上的飛鳥栖身, 這是一個眾所週知的舊約比喻, 意指一個强大的國家為天下各國提供庇護. 這比喻對猶太人而言充滿了奧秘, 門徒卻不難明白其中的意義, 知道神國是撒在世上的微小種子, 有卑微但堅定不妥協的開始, 會不斷地成長, 遠遠超過所有其它的植物, 並為天下萬國提供庇護. 237 微不足道的芥菜種, 在一年之中, 可以長成大得可以讓鳥在其上搭窩築巢的大樹. 但以理書 4:12 和以西結書 31:6 使用眾鳥栖身的大樹, 來象徵一個可以保護許多人民的大國. 古代的王國都是用軍事力量建成的. 巴比倫被毀於馬代波斯的軍事大能 ; 馬代波斯被毀於亞歷山大在和他的希臘軍隊 ; 希臘帝國敗於羅馬帝國的軍事力量. 世界的歷史, 就是一個帝國比前一個帝國展現更强軍力的歷史. 然而, 基督所啟示當時要出現的國度卻並非如此. 國度新計劃將會有微不足道的開始, 會一直發展壯大, 直到長出衆多的枝葉, 足以使所有 Ibid., p Ibid., vol. 1,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0 頁
101 來栖身之人得到祝福. 基督會差派十一門徒成為他的使者 ( 約 17:18). 這看來似乎是微不足道的開始, 最終卻足以讓全世界都得聽基督的信息. 此一比喻指出國度新計劃雖然有微不足道的開始, 最終卻會擴展到地極. 第五個比喻是要表明國度新計劃在目前的世代如何發展及運行 ; 有些人稱之為酵的比喻, 但如此是過份強調了酵的本身. 實際上應正名為酵在麵團裏的比喻 ( 太 13:33), 强調酵的效果. 家庭主婦為一家人做餅的分量通常是用三斗麵. 一旦把酵放在麵團裏以後, 便展開了一個穩定, 持續, 不能還原的過程, 這過程一直持續到整團麵而都發了酵為止. 基督藉此指出, 神國不是憑藉外力建立的, 正如沒有任何外在的力量可使麵團發酵一樣. 國度新計劃的發展, 將是憑藉內部的力量, 持續不斷地運作, 直至整團麵都發酵為止. 在此乃强調聖靈與其在世的工作. 基督後來會在約翰福音 15:26 與 16:7-11 再次論及此點. 依德軒 (Edersheim) 說 人接受神的國進入他的裏面, 就如同將酵藏在麵團裏面一樣, 會逐漸地擴展, 同化, 改變我們的整個生命. 238 第六個與第七個比喻, 共同顯明神在這個世代所能得到的. 地裏藏寶的比喻 ( 太 13:44) 顯明今世將有許多以色列人會成為神所買贖的産業. 舊約稱以色列國為神的 寶貝 ( 出 19:5; 申 14:2; 詩 135:4). 基督在馬太福音 13 章的比喻中用田地喻指世界 (38 節 ); 此一比喻則形容神寶貝的以色列人受到神的管教, 被迫離開故土, 散居世界各地, 這應驗於提多入侵耶路撒冷, 驅逐以色列人離開故土之時. 比喻中那人為了要重新得回他所失去的財寶, 必須購買那塊埋藏財寶的田地, 基督藉著他的死成就此點 :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單為我們的罪, 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 約一 2:2). 但要等到基督第二次再來之時, 這財寶才會真正物歸原主 ( 太 24:31). 基督藉著商人尋珠的比喻 ( 太 13:45-46), 指出神不僅止於得以色列人為寶貝, 也會得外邦人為寶貝. 珍珠源於海中, 聖經 中通常用海來代表外邦國家. 由此可見, 神藉著買贖, 得外邦人為產業. 第八個比喻指出國度新計劃結束之時, 會有一個審判, 將義人與不義之人分開. 從海中拉起來的網, 裏面有各樣的魚, 有些是有用的, 有些是無用的 ( 太 13:47-48), 二者將會被分開, 有用的被裝在籃子裏, 無用的則被丟棄. 基督藉此指出, 這世代結束時會有審判, 決定誰能進入千禧年國度, 誰會不得其門而入. 進入神國的必要條件是 義, 義人得以進入神國, 不義之人則不得其門而入. 惡人無法進入神國蒙福, 而將受到永火的審判. 耶穌在馬太福音 25:1-30 預言, 在建立千禧年國度之前, 以色列國將先受審判, 節則描述當時仍存活著的外邦人將受審判. 此處所預言的審判, 將會發生在基督第二次降世之時, 不是對死人的審判, 乃是對活人的審判. 最後一個比喻是一個家主的比喻 ( 太 13:52), 指出國度新計劃與舊約所啟示的千禧年國度有些相同的特點, 但也有些是全新的特點, 與舊約所啟示的千禧年國度沒有呼應之處. 此一比喻描述家主進入他的倉庫, 拿出東西來滿足家人的一切所需. 基督一直在傳揚的真理, 便如同是家主的財寶, 有些是舊約已經啟示過的真理 ; 有些則是以前沒有啟示過的, 嶄新的真理. 當我們研究這些比喻時, 便可以發現由於以色列國拒絕接受基督, 千禧年國度將被延遲. 基督宣告國度新計劃, 從以色列對基督的拒絕開始, 直到基督再來時以色列的接受為止. 國度新計劃的特點是, 神的道將遍傳全地, 取決於土壤的預備 ( 土壤的比喻 ), 導致人作出不同的反應. 撒種後的收成, 取決於種子中原有的生命自然產生的結果 ( 種子自己生長 ). 那惡者會同時撒下惡種 ( 稗子的比喻 ). 國度新計劃會有微不足道的開始, 但卻會有絕對超比例的成長 ( 芥菜種的比喻 ). 國度的成長不是憑藉著外力, 乃是藉著內在的能力 ( 酵在麵團中的比喻 ). 神會在現今的世代中收集珍貴的子民歸他自己 ( 地中藏寶及無價珍珠的比喻 ). 現世此一國度計劃將以一個審判告終, 決定何人為有權進入未來的千禧年國度的義人, 也決定何人為不得進入未來的千禧年國度的不義之人. 22. 掌控自然的權柄 68 太 8:18, 23-27; 可 4:35-41; 路 8:22-25 對主來說 : 那天是令人精疲力盡的一天! 馬可記載, 當那天晚上, 耶穌對門徒說 : 我們渡到那邊去吧 (4:35). 薛帕得 (Shepard) 如此描述當時的情景 : 他們從迦百農出發, 也許想要在湖東北邊的伯賽大 - 猶流亞斯附近靠岸, 可以在那裏找到近城的山區, 不但可以找到食物, 也可以好好的休息一陣子.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1 頁
102 耶穌在船上的時候, 由於疲倦, 就在船尾掌舵人附近躺下睡著了, 這是福音書中惟一記載耶穌睡覺的經文, 顯示出耶穌人性的一面 他疲倦困乏, 筋疲力盡. 微風吹拂, 小船輕搖, 在加利利海的美景之中, 救主在船中沈沈入睡. 這是一幅何等美麗的圖片! 他的門徒在船中不遠之處, 有的在談論當天發生的事, 有的則駕著小船, 行駛在安靜的水面上. 最後一道光線消失於西邊的地平線上, 夜幕在祥和靜謐之中悄悄地降臨. 閃亮的星光點綴著叙利亞的夜空, 給在寧靜海面中航行的一葉扁舟帶來所需的亮光. 但這如詩如畫的情景卻即將改變, 東北吹來的微微輕風突然轉强, 湖東北方地平線上堆起了厚雲, 天空變得一片漆黑, 轉瞬之間, 一陣狂風從北邊的黑門山上沿著約但峽谷襲捲而過, 帶來暴雨颶風 (lailaps). 他們只有飛快地調整帆的角度與船前進的方向, 力求化解狂風的力道. 無奈風勢越吹越猛, 最後變成巨大風暴 (seismos), 如同天搖地動. 海水一浪高過一浪, 吹打著船身, 小船已經入水, 很快就要淹沒了. 當時險象環生, 主耶穌卻仍然在船尾沈睡. 239 這風暴的強勁, 使門徒深感恐懼, 他們當中有些是漁夫, 十分熟悉加利利的風暴, 也意識到他們身處險境. 路加指出他們的處境 甚是危險 (8:23), 門徒在驚恐之中, 大聲喊道 : 主啊, 救命, 我們快沒命啦! ( 太 8:25) 基督首先責備門徒, 說 : 你們這小信的人哪, 為什麽膽怯呢? (26 節 ) 他接著才斥責風浪. 主耶穌即便是在睡覺之時, 仍然是主! 門徒卻還沒有認識到他是大自然的主宰, 他現在面對著怒吼中的狂風巨浪, 卻依然平靜安穩, 威儀非凡, 沒有絲毫的驚懼疑惑. 他像是對人講話一樣地斥責風浪 : 住了吧! 靜了吧! 他斥責風浪, 如同斥責野獸一般. 立時之間, 風就止住, 大大地平靜了! 這是個神蹟! 一般而言, 在風停之後, 巨浪通常都是逐漸平息, 但此時湖面卻立時轉為平靜. 240 基督在這此顯明了他用口中的話語創造世界同樣的權柄. 他既然有權柄創造世界, 當然更可以控制大自然中的一切了! 有朝一日, 大自然會順服在他的權柄之下, 完全聽命於他的控制. 基督藉此神蹟, 顯明他是創造萬有的主宰, 有朝一日, 受造萬物都會臣服於他, 由他掌管. 基督問 : 你們的信心在哪裡呢? ( 路 8:25) 實際上是在呼籲, 要他們相信他的身分和他的話語, 他對他們說過 : 我們渡到那邊去吧 ( 可 4:35), 這話顯明了基督的旨意, 自然界中沒有任何力量可以攔阻他旨意的實現. 門徒稱他為 主 或 夫子, 承認他的身分. 他們若是對基督的身分與話語深具信心, 便能夠拯救他們脫離恐懼. 以色列國的領袖可以拒絕基督其人其言, 但基督行此神蹟, 旨在使人相信基督其人其言, 如此他們將來無論經歷什麼風浪, 都能夠面對, 不致畏懼. 23. 掌控污鬼的權柄 69 太 8:28-34; 可 5:1-20; 路 8:26-39 風平浪靜之後, 耶穌與他的門徒來到路加稱為格拉森人的地方 (Gergesenes), 格拉森 (Gerasa) 為比利亞境內的一大片區域, 低加波利的城市格迦薩城 (Gerash) 位於其中. 馬太說他來到加大拉人的地方 (Gadarene), 加大拉 (Gadara) 位於格迦薩城 (Gerash) 境內, 離加利利海東北部六英里之遙. 因此這兩處記載並沒有衝突, 一個是較大的區域, 一個是大區域中具體的地點. 雷拉 (Rarrar) 描述基督上岸後見到的光景. 他在這裏所遇到的是一個憤怒, 瘋狂, 墮落的人, 甚至比海上的風暴更加可怕. 他剛一上岸, 從岩洞的墳塋中跑出一個暴怒瘋狂的人, 當時的人都相信這是由於此人被污鬼附身所致. 古代雖有足供誇耀的文明, 但他們還沒有醫院, 收容所, 精神病院等設施, 落入這種光景的人實在不幸, 同胞們為了避免與他們交往的危險, 只能將他們趕出去, 離群索居, 並用殘忍的方法將他們束縛. 倘若他們不能恢復神智, 就只能在巴勒斯坦山區中遍佈的岩洞中栖息. 猶太人通常使用這些山洞作墳塋墓地之用. 這些地方顯然十分污穢可怕, 陰森恐怖, 居住其中會使人病情加重 ; 此人被苦難長期的折磨, 已非人力所能控制. 人們屢次試圖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 但在他瘋狂暴發之時, 經常展現出超自然的力量, 能將鐵鍊掙斷, 將腳鐐弄碎 ; 他被棄於荒山野嶺之地, 日夜叫喊, 四處游蕩咆哮, 用石頭砍砸自己, 對自己與他人而言, 他都是十分危險的人物. 241 此人乃是被鬼所附, 因此足以從遠處認出耶穌. 他一看見耶穌, 就跑過去拜他. 顯然由於他認出耶穌的身分, 所以才僕倒在耶穌的腳下拜他. 在他裏面的鬼認出基督, 並大聲叫喊. 污鬼如同先前的情形一樣, 認出基督的身分, 稱他為 至高神兒子 ( 可 5:7), 承認基督有審判的權柄, 央求他不要折磨他們. 基督問污鬼的身分, 他回答說 : 我的名字叫群 [ 軍團 ] (9 節 ). 顯然此人被大群污鬼附身. 一個羅馬軍團有六千士兵, 由些可見附身在他裏面的污鬼有多少. 這些污鬼知道他們將來必遭審判, 因此他們 再三地求耶穌, 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10 節 ).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此一請求饒富深意. Shepard, The Christ, pp Ibid. Farrar, Life of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2 頁
103 一般人認為有三道門通向地獄 : 沙漠 ( 數 16:33), 海 ( 拿 2:2), 和耶路撒冷 ( 賽 31:9), 因此這被鬼附之人央求耶穌 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這是否意指東部的曠野? 這些污鬼藉著此人, 請求耶穌不要把他們送到無底坑或深海 ( 創 1:2; 7:11) 之中, 就是鬼魔將來在永恆中的居所 ( 啟 9:1-11). 242 污鬼們不願意去無底坑, 因此央求耶穌允許他們進入在附近吃食的猪群當中, 基督允許了他們的請求. 這些污鬼進入猪群時, 這群大約有兩千頭的猪群忽然闖下山崖, 投在海裏, 淹死了. 反對此段經文者通常指出, 基督似乎對他人的財富漠不關心, 然而我們必須謹記, 基督生平中的此一階段, 正是整個以色列國都在為了他的身分而議論紛紛的時候 ; 整個國家的命運, 就取決於他們就此論題所下的結論. 以色列國的領袖們已決定棄絕抵擋基督. 基督行此神蹟, 足以顯明他有足够的權柄來控制一大群可以毀滅這麽多猪的污鬼. 領袖們指控基督的能力源於撒但. 然而, 基督顯明, 他只要說一句話, 就能命令鬼魔, 使他們服在他的權柄之下. 因此, 他不但沒有受撒但的控制, 反而更能控制撒但的大軍. 放猪的人召集全城的人, 一同來看此一神蹟的結果. 他們聚集看到耶穌所行之事 : 就害怕 ( 可 5:15), 他們由於有這樣的權柄的人在他們中間而感到害怕 ; 他們央求他離開他們的境界. 儘管得蒙醫治的那個人想要繼續與基督同行, 基督卻叫他回家, 藉著他的話語與生命改變的見證, 傳說神在他們中間作了何等大的事. 24. 掌控疾病與死亡的權柄 70 太 9:18-26; 可 5:21-43; 路 8:40-56 耶穌在比利亞既然不受歡迎, 他便返回迦百農地區. 船靠岸的時候, 一大群人聚集在他身邊. 耶穌很有可能會趁此機會教導人群. 這時, 一個管會堂的, 名叫睚魯, 因有迫切的需要而來俯伏在耶穌腳前. 他的女兒快要死了, 他再三地求他 : 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 使她痊愈, 得以活了 ( 可 5:23). 先前百夫長託了猶太人的幾位長老去求耶穌醫治他的僕人, 睚魯很可能是其中的一位長老. 若果如此, 他已經知道基督有能力可以醫治病人. 依德軒 (Edershiem) 指出 : 他的孩子快要死了, 他也聽過耶穌所行過的 大能, 因此他一定是希望耶穌會在他的身上的行這醫治的神蹟. 耶穌經常在得到管會堂之人的邀請, 在會堂中講道, 他的話語必定給人留下的深刻印像. 因此我們沒有必要假定他是那些為百夫長求情的猶太長老中的一個 ; 他目前的請求, 與百夫長請求的方式十分不同. 他所說的話完全是當時猶太人有可能對一位拉比所說的話. 迦百農的衆人中, 凡是不相信猶太的法利賽人對耶穌可怕的指控者, 都認為耶穌是拉比. 沒有證據顯示有任何偉大的拉比按手使人得醫治的例子, 但當時猶太人顯然相信拉比的按手與禱告是大有能力的. 243 基督應允了他, 就和睚魯一同向他的家走去, 睚魯的請求顯示他對基督的信心, 現在他這信心就要經歷考驗. 他的女兒快要死了, 他們似乎應當十萬火急地趕去他家 ; 但耶穌卻幫助了另外一個有需要的人, 耽擱了他們的行程. 一位婦人病了十二年, 她的病是使她不潔淨的病, 使她無法與同胞有正常的交往. 儘管她向許多醫生求助, 並且花盡了她所有的錢, 卻沒有一人能醫好她 (8:43), 她對基督深具信心, 因此擠過人群 : 來到耶穌背後, 摸他的衣裳繸子. (44 節 ) 這婦人的舉動別具深意. 臣民觸摸國王的長袍, 表示忠心臣服於王的權柄, 也表示臣民有求於王. 這位婦人的行動顯示她臣服於基督為王的權柄, 她也以此為基礎請求王的幫助. 這是出於信心的觸摸, 經文記載說 血漏立刻就止住了 (44 節 ). 傳統認為她是一位外邦婦人, 這是很合理的假設. 一位猶太女子不大可能會冒險進入人群之中, 使所有接觸到她的人因她的不潔而成為污穢. 244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使這女人受苦十二年的疾病, 會使她成為利未法則中的 不潔. 在巴勒斯坦, 這種病並非罕見. 根據為這病所開處方的種類繁多及特點, 可以看出這是極為棘手的病症, 現代科學也印證此點. 他勒目用了一整頁, 記載了不下十一種不同的處方, 其中最多只有六種具有收斂劑或補品, 其它的則只不過是迷信的産物, 無知的人才會採用那些方法. 真正有意義的是, 當得病婦人服用所有這些處方時, 人要對她說 : 血漏者, 我吩咐你起來 (Qum 古米 ). 此一吩咐在使用藥物醫治身體的同時, 也醫治病人的心理. 基督在醫治睚魯的女兒時, 便是採取這種醫治的方法, 他說 : 我吩咐你起來 (Qum 古米 ). 但基督在醫治患血漏之婦人時, 與拉比們魔術式的醫治方法大不相同, 基督既沒有採用那些處方, 也沒有對那位從後頭來, 雜在眾人中間, 摸他衣裳繸子的婦人說 我吩咐你起來. 245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3 頁
104 這女人摸了他的衣裳燧子之後, 想要靜悄悄地離開, 耶穌卻問是誰摸了他的衣裳繸子, 想要讓她表明身分. 門徒認為這問題有些不合情理, 但耶穌知道這是出於信心的觸摸, 而非眾人的擁擠. 那女人就把摸他的緣故和怎樣立刻得好了, 當著眾人都說了出來 ( 路 8:47). 由於她相信耶穌的信心, 耶穌便對她說 : 女兒, 你的信救了你! (48 節 ) 耶穌沒有讓她悄悄地離開, 由於他知道有能力從他身上出去, 他轉過身來, 他問是誰觸摸了他的衣裳. 他的門徒大惑不解, 彼得指出有衆多的群衆在擁擠擠緊靠著他. 但耶穌周圍觀看, 要見做這事的女人. 耶穌頓時心裏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 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 問 誰摸我的衣裳? 他說 : 因我覺得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 這時,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 知道不能再隱藏, 就恐懼戰兢, 來俯伏在耶穌跟前, 將實情全告訴他, 把摸他的緣故, 她這些年來所受的苦, 及現在她得醫治的喜樂, 當著眾人都說出來. 耶穌立刻對這坦誠的回答作出了回應. 女兒, 放心! 你的信救了你, 平平安安地去吧! 你的身體及心靈都得完全! 她不但得到身體的醫治, 也同時得蒙憐憫, 罪得赦免. 若是耶穌讓她就那麽悄悄地溜走, 沒有當眾承認一切的話, 她無法經歷罪得赦免的恩典了. 246 基督和這個女人對話時, 耽擱了時間, 從睚魯家傳來消息, 說他的女兒已經死了. 基督講了一句話來鼓勵睚魯, 他說 : 不要怕! 只要信! 你的女兒就必得救 ( 路 8:50). 他們到睚魯家裏, 基督向那些哀悼者說那女兒只是睡著了. 眾人曉得她已經死了. 對人而言, 死者不可能翻生, 但對神來說 : 死亡只是一個狀態, 每個人至終都會從死中甦醒的, 因此可稱之為睡覺. 基督進入了孩子停屍的房間, 拉著她的手. 根據舊約律法, 這樣作會沾染污穢. 但耶穌沒有受到屍體的污染, 他反而賜生命給了那屍體. 基督吩咐說 : 女兒, 起來吧! ( 路 8:54) 她立即起來行走. 基督繼續表明他的慈愛與眷顧, 吩咐給她東西吃. 就這樣, 基督彰顯出他對死亡的權柄, 如同他曾經彰顯出他對他對大自然與污鬼的權柄一樣. 25. 醫治瞎眼的權柄 71 太 9:27-34 以賽亞描述了彌賽亞要帶來的祝福 : 那時, 瞎子的眼必睜開, 聾子的耳必開通. 那時, 瘸子必跳躍像鹿 ; 啞吧的舌頭必能歌唱. ( 以賽亞書 35:5-6). 耶穌經常行出以賽亞所預言的神蹟, 彰顯他有彌賽亞的權柄. 他遇見兩個瞎子時就使他們能夠開眼. 他們的祈求饒富深意 : 大衛的子孫, 可憐我們的吧! ( 太 9:27) 大衛的子孫是彌賽亞的頭銜, 顯然這兩個人已經聽說耶穌自稱為彌賽亞, 並呼求他行彌賽亞的神蹟. 基督有時並沒有要求人要有信心才行神蹟滿足他們的需要, ( 路加福音 22:51). 但當有人要求他行彌賽亞的神蹟時, 他要求人對他的信心. 因此耶穌問他們說 : 你們信我能作這事嗎? (28 節 ) 他們承認說 : 主啊, 我們信. 他們再一次使用彌賽亞的頭銜 主 ( 詩 110:1). 基督對他們的信心作出回應, 滿足了他們的請求, 他們的眼睛就開了. 有人說得好 : 在基督的時代, 人們首先學會相信他的身分, 然後相信他的話語 ; 在聖靈的時代中, 我們首先相信他的話語, 然後相信他的身分. 247 只有神才能使瞎眼的能看見, 這個神蹟不僅彰顯了基督的身分, 同時也表明了彌賽亞來為以色列所做的事. 猶太人在靈裏是瞎眼的, 他們不認識神. 彌賽亞來, 將神表明出來 ( 約 1:18). 但他們信靠歸向他, 因此他們仍然是瞎眼的 ( 約 1:5). 基督就是彌賽亞, 他已來到, 要向以色列國啟示天父, 但除非以色列國像這兩個瞎子一樣, 信靠歸向他, 否則他的來臨無法給他們帶來什麼好處. 以色列國的領袖已經表明了他們棄絕基督的決心 ; 因此耶穌切切地囑咐這兩個原本瞎眼的人, 說 : 你們要小心, 不可叫人知道 ( 太 9:30). 基督說過, 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 他再沒有什麽神蹟給他們看了 ( 太 12:39). 因此基督沒有想要讓這兩個人向以色列國作見證. 當耶穌離開這房子的時候, 候, 有人將鬼所附的一個啞吧帶到他的跟前來, 基督醫治了他 ( 太 9:32-33). 這進一步應驗了以賽亞有關彌賽亞的預言 ( 賽 35:5-6). 這些神蹟使十分希奇, 人們不得不承認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從他們的反應看來, 他們願意按照耶穌自稱為彌賽亞的身分接受他. 但法利賽人再一次將耶穌的能力歸於撒但, 沒有歸榮耀給神. 雖然有證據如山, 法利賽人卻仍然頑固, 拒絕接受基督.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註腳.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4 頁
105 I. 在拿撒勒被棄絕 72 太 13:54-58; 可 6:1-6a 耶穌返回拿撒勒. 按照 聖經 的記錄, 這是他最後一次返鄉. 他一如往常地進入了會堂, 一如往常地按照拉比的角色, 開始教訓人. 會堂是專門學習 聖經 的地方, 因此無疑基督乃是按照 聖經 教訓人. 會衆得到他的教導, 需要決定 他到底是誰 的問題. 耶穌是在一個木匠家裏成長, 沒有在人所承認的拉比學校中受教, 因此衆人大惑不解. 他是從那裏得到的這些 聖經 知識? 他們的問題顯明了他們的態度 : 這人從哪從哪裏得到這一切呢? ( 可 6:2). 拉比式的教導是傳遞傳統的解釋, 因此衆人質疑他知識的來源. 父親有責任教導兒女認識律法的知識 ( 申六 7), 但他們衡量他的話語和他所作的事, 承認這樣的知識不可能源自他的木匠父親. 他們知道, 與他在同一個家庭中受教育, 培養出來的孩子們當中, 沒有任何其他一個弟弟或妹妹們有如此的知識, 能作如此的事. 基督未曾在一個有資格的教師手下受教, 因此衆人不但輕看他的話語, 他們甚至 厭棄他 ( 可 6:3). 整個猶太地與加利利地, 甚至在此以外地區的衆人都由於耶穌所行的神蹟而相信他所說的話是先知的話語, 但拿撒勒村對他的傳道卻似乎完全沒有反應. 耶穌由於他們不信, 就在那裏不得行甚麼異能, 不再行神蹟證明他向他們所宣講話語的真實性 (5 節 ). 有限之人的不信 限制了無限之神的全能. 拿撒勒人的反應, 顯明這些不信者的瞎眼是多麽的嚴重, 他們的光景是多麼的黑暗, 他們是多麽的不願意接受光. J. 先鋒之死 73 太 14:1-12; 可 6:14-29; 路 9:7-9 耶穌的名聲此時傳遍了加利利, 甚至傳到遠在提比利亞的希律安提帕的金宮之中. 希律安提帕是大希律的兒子, 為人邪惡, 狡詐, 驕奢淫逸, 是一個罪惡滔天的野蠻怪物. 他父親三十二年前去世的時候, 加利利與比利亞的領地就落入他的手中. 其後他很快就與阿拉伯酋長亞哩達的女兒結婚 ; 但他在同父異母兄弟希律腓力在羅馬家中作客之時, 就與腓力的妻子希羅底通姦. 希羅底不以財富為滿足, 更有野心於王位. 結果亞哩達的女兒獲准到訪馬加洛斯, 逃到她父親那裏. 與此同時, 安提帕就與希羅底結合, 建立了亂倫與通姦的婚姻. 希羅底是亞里斯托布羅斯的女兒, 也就是安提帕的親侄女. 安提帕這不合法的結合導致他最終的毀滅, 他先失去了領地, 最後死於放逐. 248 約翰已經向以色列人介紹說耶穌是王, 耶穌也自稱為以色列人的王. 希律竟然一直沒有留意到他, 確是令人感到意外.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在此之前他沒有聽到過耶穌的名聲, 這似乎很奇怪的事. 皇室通常聽不到屬靈的信息 (Bengel). 他至今還沒有聽過, 或沒有留意到有關耶穌的工作, 可能的原因包括 : 他有一段時間不在那裏, 而是在羅馬 ; 他與岳父阿拉伯酋長亞哩達之間的矛盾以失敗告終 ; 他忙於大興土木, 建築樓宇 ; 還有, 如約瑟夫所記載, 他喜愛安逸筵樂, 過著驕奢淫佚的生活, 對猶太人中的宗教生活及其它公眾事物漠不關心. 249 當希律聽到有關耶穌的消息時, 他尋問有關耶穌的資訊, 並要他的臣僕解釋. 有些人因為耶穌與約翰傳類似的信息, 就認為他們是同一人 ; 另外有人說耶穌是以利亞, 因為猶太人期待以利亞將在彌賽亞之前來到 ; 而且猶太人知道以利亞斥責罪, 並呼籲人們悔改, 以避免將臨的審判. 還有些人更不確定. 上述的各種解釋都意味著復活的神蹟. 有些人否定復活的可能性, 但承認耶穌是神的使者, 他們說他是先知, 與先祖時代興起的先知相似. 希律聽了這些解釋, 選擇了第一種. 也許是由於他的良心不安, 以致他甚至接受了復活的可能性, 相信耶穌就是被他斬首的約翰. 經文記載導致約翰死亡的前因後果. 約翰的被囚, 似乎由於兩種原因. 賀納 (Hoehner) 指出 : 福音書作者與約瑟夫都提到安提帕囚禁約翰的動機, 約瑟夫的記載很簡短, 指出安提帕害怕, 由於人們受到約翰的鼓動, 幾乎要引起騷動. 安提帕需要斬草除根, 避免騷亂的發生. 因此, 約翰被囚於馬卡魯斯, 並在那裏被殺. 在另一方面, 福音書作者們對於約翰的被囚有完全不同的解釋, 他們指出因為約翰責備安提帕與希羅底的婚姻違反律法, 由於希羅底已是安提帕同父異母兄弟的妻子. 250 薛帕得 (Shepard) 栩栩如生地記載約翰之死的事件. Shepard, The Christ, pp Ibid., p Harold Hoehner, Herod Antipas (1972; reprint ed.,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80),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5 頁
106 約翰被斬首很有可能發生於耶穌在加利利服事期間, 或是接近尾聲之時, 史偉特 (Swete) 認為約翰被殺的消息傳來, 導致耶穌結束了旅行佈道的事工. 但馬太所用的過去不定時態顯示表明, 約翰被斬首是發生於較早之前的事. 約翰的門徒去告訴耶穌這個消息. 耶穌聽見了, 就上船從那裏獨自退到野地裏去 ( 太 14:12 及以下 ). 約翰也許被關在馬卡魯斯城堡的地牢裡, 並在此斬首致死. 馬卡魯斯位於靠阿拉伯邊界上, 在比利亞的偏遠地區. 約翰被囚的原因是他責備安提帕與希羅底的不合法的婚姻關係. 也許正當約翰在哀嫩傳道之時, 安提帕派人去將他逮捕捆鎖, 秘密沿著約但河東岸, 帶到安提帕警衛森嚴的夏宮之中. 馬卡魯斯的宮殿是建於無法攻取的高處, 在死海東邊, 俯瞰死海. 約翰也許在此被囚一年後才被殺害. 約翰被囚在監獄裏, 可能有相當的自由, 因為希律經常聽他講論, 且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明顯地受被約翰所影響. 但他 因希羅底的緣故 一直被囚禁在監. 約翰是個無畏的先知, 不論地位高低, 只要是犯了罪, 都受到他的斥責. 有些人認為希律通過狡詐的方法, 請約翰到他的宮殿, 然後將他囚禁在獄中. 這完全與他狐狸似的狡詐本性相合, 若果如此, 與逮捕約翰毫無二致, 其動機都是因為約翰斥責他亂倫的婚姻. 有可能約翰被希律召來私下談話, 看看他的態度是否有所軟化. 但是先知多次嚴峻地斥責 你娶她是不合法的 ( 利 18:16). 在現今這樣的世代, 我們太需要有人敢於斥責對姦淫導致的離婚. 馬可指出 希羅底懷恨他, 根據希臘諺語, 她是 厭惡他, 想要殺他, 只是當時不能 ( 反意連接詞 ). 她有心要殺他, 但尚未有能力 ( 史偉特 [Swete]). 她心中懷恨, 伺機以待. 希羅底無法實現她惡毒計劃的惟一攔阻, 就是希律敬畏約翰, 他戰戰競競, 害怕摩西律法的咒詛會臨到他. 他知道約翰是義人, 是聖人, 沒有作過任何錯事, 因此他 保護他 免受希羅底詭計陷害, 他樂意聽他講論, 並根據他的建議多照著行. 但希羅底陰謀險惡有如耶洗別, 她覬覦已久的機會終於來到了, 那天有可能是希律統治的週年記念日, 或更有可能是他的生日. 他在馬加洛斯的宮殿舉行了伯沙撒式的荒筵, 為他下屬的大臣, 軍營裏的官長, 社會高層權貴們大擺筵席. 希羅底的女兒莎樂美被她的母親調教成為一個以低俗取樂的舞女. 客人們酒足飯飽之後, 這十七歲的少女帶著迷人的美麗, 在醉眼矇矓的狂歡者面前舞蹈助興. 她的舞姿放蕩 ( 郭德 [Gould]), 使希律和躺在客廳躺椅上的賓客們大喜. 她按照希羅底的安排, 混在賓客中間 (Wyclif 及以下 ), 大膽無恥的表演. 半醉的安提帕落入希羅底狡詐的圈套之中, 她求而不得的心願, 現在卻趁著狡計得逞. 希律起誓答應給這個少女任何她所要的東西, 甚至是他國的一半都在所不惜. 正如她母親所期待的, 這女孩子跑去問母親她該求什麽, 母親的回答是 施洗約翰的頭. 這女孩無疑因這可怕的要求退縮, 馬太指出, 她母親將她推向前, 指使她說 : 我願王立時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裏, 拿來給我. 她急忙進去見王, 提出這個血腥的可怕要求. 半醉的分封王發現他上當了, 甚是憂愁, 他對這可怕的謀殺一定感到萬分厭惡, 他大可以棄絕他所起過愚蠢的誓言, 打破如此的誓言反而是可敬之舉. 但是因他的驕傲, 又怕酒醉的客人們大聲批評, 故而不理會良心的責備, 罔顧公義, 他立刻差派劊子手去地牢, 將約翰斬首. 姦夫安提帕與淫婦希羅底很快便受到報應. 安提帕不斷受到良心的責備, 他肯定耶穌一定是由死裏復活的約翰. 不久, 他因希羅底野心的慫勇去到羅馬, 想要得到希羅底的兄弟亞基帕所得的王位. 他非但沒有得到王位, 連他自己的治權也不保, 被貶到離西班牙邊境不遠的, 高盧的 Lugdumin, 他與邪惡的希羅底在那裏無聲無息地死去. 莎樂美嫁給她的叔叔, 特拉可尼與巴塔尼亞的分封王腓力, 很快就成了寡婦, 從歷史中消失. 傳統說她很年輕便慘死. 251 耶穌基督向以色列國傳道, 聲稱他就是他們的救主, 他們的王. 在福音書中, 約翰的死, 預示了以色列國最終對耶穌的棄絕. IV. 王對十二使徒的教導 A. 藉餵飽五千人教導門徒 74 太 14:13-21; 可 6:30-44; 路 9:10-17; 約 6:1-13 在主被釘十字架之前的一年, 從春季到秋季, 在這一段約為期六個月的時間裡, 主耶穌對門徒有密集的教導與訓練. 福音書記載他們共有四次離開希律的境內, 退隱到山區 除了要避開充滿敵意的猶太領袖以外, 也為了要使門徒能夠離開炎熱的低窪地, 到山地去休養生息, 作出工作報告, 接受密集教導訓練, 避開想要擁耶穌為政治領袖的狂熱群衆, 也有可能要避開希律安提帕對耶穌的妒忌與詭計. 在這一段退修期間, 耶穌與使徒們渡海去到伯賽大猶流亞斯, Shepard, The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6 頁
107 推羅與西頓邊境, 加利利海東南部的底加波利一帶, 及該撒利亞腓立比地區. 這段期間, 他們大部分是在分封王腓利的轄區內出入. 腓利他是希律家族中對人算是最無害的一位. 252 領袖們指控耶穌被鬼附 ( 太 12:24), 以及施洗約翰之死 ( 太 14 章 ), 是基督生平中的轉捩點. 他事工的重點, 從公開的佈道, 轉型成為密集教導十二使徒, 訓練他們承繼天父交托給他的事工. 由前文可知, 耶穌決定立刻離開迦百農 ; 也許是因為他的門徒需要休息, 也許是因為約翰被殺之後有可能引起民衆騷動, 也許是因為他及他的門徒要撤離希律的轄區. 因此, 他選擇去到安提帕轄區以外最靠近迦百農的地方, 亦即分封王腓利的轄區內, 加利利東部邊境的伯賽大 ( 意為魚之家, 或謂漁人之鄉 ). 此地原為一個小村, 腓利將之建為城市, 以該撒女兒之名為之命名, 稱為猶流亞斯, 座落在約但河注入加利利湖入口處的西岸. 253 耶穌暗暗乘船離開迦百農, 希望能有一點休息的時間, 然而衆人猜中他要去的目的地, 紛紛步行尋蹤而至, 比耶穌乘座的小船更早到達, 耶穌到岸的時候, 他們已經在那裏等著. 那時, 逾越節已近, 一定有許多人開始動身去耶路撒冷, 繞經加利利湖, 穿過比利亞, 這可以解釋為何有如此衆多的行人. 他們紛紛到耶穌那裏聚集, 也許與約翰的被殺有關. 若果如此, 便印證了上文的假設. 254 耶穌和他和門徒本來很需要休息, 但看見這些群衆蜂湧而至, 基督就憐憫他們, 因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因此基督 開口教訓他們許多道理, 如同忠心的牧人一般牧養群羊 ( 可 6:34). 彼得後來勸勉牧者應當傳講神的話語, 牧養群羊, 可能便是由此處得到的靈感 ( 彼前 5:2). 基督關心這些人的屬靈需要, 門徒則關心他們肉身的需要. 他們知道群眾饑餓, 需要食物. 他們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法, 就是要耶穌儘快結束教導, 叫眾人散開, 讓他們自行去附近的村莊買食物. 但基督關心的不僅是眾人屬靈的需要, 也包括他們的肉身需要. 因此, 他吩咐十二門徒給他們吃. 門徒們聽到這一吩咐, 均感大惑不解, 他們很快地算了一下, 發現必需要花費常人八個月的工資, 才能買足夠的食物提供一餐所需 ( 可 6:37). 他們當時不可能有這麼多錢, 同時, 在如此的荒郊野地, 如何能買得到那麽多的食物呢? 就在他們不知所措之時, 基督問他們手中有多少食物. 安得烈知道有一個打魚的小孩帶了食物, 就回來報告 : 他有五個大麥餅和兩條小魚, 他半信半疑地指出 : 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麽呢? 四福音中, 只有約翰福音才提到這話. 這句話看來簡短, 意義非淺, 就整個事件而言, 有畫龍點睛之妙. 福音書指出這五個餅是大麥餅, 由此可知主與門徒過的是最貧窮的生活. 大麥餅是普羅大眾的廉宜, 低劣食物. 米示拿記載, 所有其他人獻的祭物都是麥製品, 唯有被控犯姦淫的婦女要用大麥獻祭 ( 迦瑪列 ), 因為她的行為如同牲畜, 她獻的祭物也應當是牲畜吃的食物. 255 由他們的回答可以看出, 他們承認無法滿足眾人的需要, 無法達成基督托付給他們的責任 (37 節 ). 然而, 當他們將僅有的資源交給主的時候, 這些食物就源源不絕地增加, 不但 他們都吃, 並且吃飽了 ( 可 6:42), 還剩下很多. 主耶穌行出這個神蹟, 的確是要滿足衆人肉身的饑餓, 但他主要的目的, 是要教導十二使徒. 主耶穌訓練他們, 就是要他們從事這樣的事工. 他們將會見到許多無人牧養, 靈裏饑餓的群羊. 他們有責任 給他們吃 (37 節 ). 主耶穌的門徒若靠他們自己的力量, 無法滿足人們屬靈的需要, 但當他們將僅有的資源交給主的時候, 主會使用, 使之源源不絕地增加, 足以用來滿足衆人的需要, 還綽綽有餘. 主耶穌裝備他們要從事的事工, 是主的事工, 主耶穌要用門徒代表他, 作他的事工. 門徒要想成為好牧人, 不是靠他們擁有什麼, 乃是靠他們願意將哪些東西交給主, 由主使用, 藉此來滿足人們的需要. 門徒若想要忠心完成主所托負的事工, 必須倚靠主, 將自己交託給主, 唯有如此, 他們才有可能牧養饑餓的群羊. B. 拒絕被衆人強逼為王 75 太 14:22-23; 可 6:45-46; 約 6:14-15 基督催門徒過湖去伯賽大, 他留下來遣散人群. 在與門徒會合之前, 他到附近的山上去禱告. 然而, 眾人不願散去, 由於他們看到耶穌餵飽五千人的神蹟, 認為耶穌就是摩西所預言的先知 ( 申 18:15). 因此, 眾人到處尋找耶穌. 耶穌知道眾人找他, 是要來強逼他作王. 受人歡迎的先知約翰被殺後, 衆人十分難過. 他們知道, 希律處死約翰, 顯示希律並不願意耶穌作彌賽亞王.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1, p Ibid., p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7 頁
108 衆人渴望有一個王可以將他們從羅馬的統治下拯救出來, 建立一個和平公義的國度, 取代羅馬的殘暴統治. 因此他們想要擁立基督為王. 基督雖然宣告自己為神國度的君王, 他還是退到山上去, 以免被眾人找到. 以色列國的領袖既然已經拒絕接納他為王, 他的國度便必須要推遲, 直到以色列國回轉信靠他時, 才得應驗. 儘管眾人看出耶穌宣告自己為神國度的君王, 但他們的願望不是此時能夠實現的. C. 藉風暴教導門徒 76 太 14:24-33; 可 6:47-52; 約 6:16-21 耶穌故意催門徒上船過海, 不但可以藉此向他們彰顯他的權柄, 也提供了寶貴的教導良機. 門徒離岸後, 航行到半途之時, 忽然狂風大作, 席捲小船, 使他們的性命受到威脅. 他們整夜與狂風巨浪搏鬥, 到 夜裏約有四更天 的時候 ( 可 6:48), 就是早晨 3-6 點之時, 他們的船只行了三到三英里半這麽短的距離 ( 約 6:19). 他們努力與風暴搏鬥, 想要順服基督的吩咐過海. 雖然 被浪搖撼 ( 太 14:24), 卻繼續 搖櫓甚苦 ( 可 6:48), 並沒有返回, 也沒有放棄. 他們的勞累, 害怕, 挫折, 非外人所能想像. 他們是由於順服基督的命令而堅守船中, 拚命努力, 卻仍然無法頂風前行, 完成基督的吩咐. 清晨的時候, 耶穌在海面上向他們走來, 翻騰的海浪攔阻門徒的前行, 卻完全無法攔阻耶穌, 滾滾的狂濤使門徒害怕, 卻無法使耶穌懼怕. 門徒沒有認出是耶穌, 也許因為風高浪急令人害怕, 或是黎明前的黑暗使人視線不清, 他們以為他是個鬼怪, 以為死到臨頭, 鬼怪要將他們帶回陰間. 就在這驚濤駭浪之中, 他們聽一個熟悉的聲音, 帶給他們無限安慰. 基督說 : 你們放心! 是我, 不要怕! ( 可 6:50). 彼得立刻作出了回應, 指出 : 主, 倘若是你, 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你那裏去 ( 太 14:28), 基督發出簡單的命令, 說 : 你來吧 (29 節 ). 彼得對基督有驚人的信心, 他敢於相信只要基督願意, 他可以做任何基督能做的事. 彼得已經得到權柄, 可以行基督所行過的彌賽亞式神蹟, 現在彼得看到耶穌在水面行走的神蹟, 央求基督使他也能做同樣的事. 風暴還沒有退去, 風仍然在怒吼, 海仍然在咆哮, 巨浪越發在翻騰, 然而, 彼得相信基督, 相信只要他順服基督的命令, 便能夠在海面上行走, 基督也必定會托住他. 突然之間, 曾使彼得恐懼萬分的風浪不再令他害怕. 有了基督的命令, 彼得可以滿有信心地面對風浪. 因此, 他就跨出船外, 走向耶穌. 我們不知道他走了多遠才意識到他在什麽地方, 看到他的信心把他帶到什麼樣的處境中. 突然之間, 因見風浪甚大, 他開始感到害怕, 立時就開始下沈, 他即刻呼救 : 主啊, 救我! ( 太 14:30). 第 30 節强調的是 開始. 彼得一意識到他正在 開始 往下沈, 水還沒有將他淹沒, 便立即向主呼救. 基督也立即回應, 伸出手抓住了他, 使他不致被水淹沒. 此時, 基督才向彼得解釋他開始下沈的原因, 彼得服從了基督的命令, 開始的時候是憑信心行走. 憑著信心開始做的事, 便不能中途停止. 即使是神的旨意叫他在海面行走, 他也正在基督的面前, 當彼得開始失去信心的時候, 他還是開始下沈. 基督將彼得帶到船上, 那時 : 風就住了 ( 太 14:32). 船上的門徒看到耶穌在水上行走, 看到彼得在水上行走, 也看到彼得信心軟弱而下沈卻仍基督拯救. 因此他們都拜他, 高呼 : 你真是神的兒子了 (33 節 ). 此事向門徒啟示一個重要的功課 : 順服基督去完成他的旨意之時, 並不表示可以一帆風順. 當門面對困難之時, 即使他們盡最大的努力, 還是不能靠自己去克服那些障礙. 但基督知道他們所面對一切的難處, 並且會在困境中與他們同在. 凡遇試煉, 一定要用信心來面對. 門徒憑著信心開始順服神的旨意, 也一定要憑著信心繼續堅持到底. D. 在革尼撒勒被人接受 77 太 14:34-36; 可 6:53-56 船靠岸後, 基督在革尼撒勒廣為群眾接納, 這似乎是代表性的畫面, 顯示他在加利利的事工廣為群眾接納. 眾人都知道他在加利利多行神蹟, 證明他是權能的主, 是救主. 不管耶穌走到哪裡, 有需要的衆人都來向他求助. 凡是來到他面前的人, 都得到了醫治 ( 可 6:56). 基督在物質的領域所行的一切事工, 都是一種縮影, 指出人們倘若信靠歸向他, 他也會同樣滿足他們屬靈的需要. E. 有關生命之糧的教導 78 約 6:22-71 耶穌行了使五千男人吃飽的神蹟之後, 便叫眾人散開 ( 可 6:45-46), 但他們不肯, 繼續如同潮湧般地來找他, 以致他必需退到山上, 直到他在海面上走去找門徒的時候為止. 群衆鍥而不捨, 繼續在湖周圍各地尋找他 ( 約 6:22-23), 他們最後想到基督一定是回到了迦百農, 所以就去那裏聚集 (24 節 ), 基督知道人的心裏想什麽 (2:25), 他知道衆人到處找他的原因. 他說 : 他們尋找他, 不是因為他所行的神蹟, 而是因為他們吃餅得飽. 基督一直宣告自己就是將要建立神國度的君王, 並要將豐盛的屬靈祝福賜給他的子民. 但衆人所渴望的並不是這些屬靈的祝福, 他們希望從彌賽亞那裡得到肉身與物質上的福氣, 希望不用付出就可以吃餅得飽. 基督來是為了要給人屬靈的祝福, 但他們一心想要吃餅得飽, 認為物質上的祝福更為實際, 肉身的滿足才是人生最高目標.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8 頁
109 他們所期待的神國, 不是在聖靈裡滿有公義, 喜樂, 和平的國度, 乃是吃喝享樂的國度, 可以在曠野給以色列設擺神蹟式筵席的國度, 一個可以神蹟式征服外邦人的國度. 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筵席, 是滿足官感享樂的筵席. 256 基督警告他們不要將注意力集中在必壞的食物上, 而要將注意力放在能存在永生的食物上 ( 約 6:27), 他們可以為自己的肉身提供食物, 不需要彌賽亞為他們提供這種食物. 但只有神子才能給人永生. 神子降世, 正是為了要向人提供永生. 有關生命之糧的講論可以分為兩部分. 在他講論的第一部分 ( 約 6:22-40), 耶穌宣告他就是從天降下生命的糧, 他擁有生命, 並會將這生命賜給凡相信他的人, 他也清楚的指出他道成肉身這一事實. 257 當耶穌宣告他要賜人永生的時候, 他們問 : 我們當行什麽, 才算作神的工呢? (28 節 ) 在猶太人的思想中, 得永生與進神國是同一件事, 是意義相同的概念. 法利賽人的傳統教導說 : 人必須要遵守法利賽人的傳統才能進入神國. 群眾聽基督說他要賜人永生, 他們認為基督是說要將神的國度賜給他們. 他們想要知道, 他們必須作什麽才能進神的國. 基督回答說 : 進神的國不是靠行為. 他說 : 信神所差來的, 這就是作神的工. (29 節 ), 基督是在呼召人去相信他. 在登山寶訓中, 基督已經告訴那些想要進入神國的人, 要相信他所說的話語. 現在, 他聲稱人若想要進入神國, 必須要相信他. 衆人已經意識到, 基督行了許多神蹟, 為要證明他就是 人子 (27 節 ), 他就是彌賽亞. 但他們此時卻又要求一個神蹟. 他們昨天吃到基督供應的餅與魚, 他們現在要求基督給他們一個類似的神蹟. 他們提醒他, 雖然他已經給了他們餅, 但那是地上的餅, 而摩西是從天上賜糧給他們吃 (31 節 ). 耶穌昨晚在曠野使群眾吃飽的神蹟, 與彌賽亞的事亞有關, 也自然而然地使他們想起歷史上的嗎哪. 他們認為嗎哪是天使的食物, 從天降下, 經過蒸餾 ( 他們如此想像 ), 是 從天而來的甘露 --- 是神奇的食物, 有各種不同的口味, 適合各種年齡人的, 但外邦人吃起來卻是苦的 --- 他們期望彌賽亞能夠再一次從天上賜下這樣的食物. 258 使五千人吃飽帶來的結果 : 這是比曠野中的嗎哪更明顯的神蹟, 人們的狂熱達到了頂點, 成千的人決定放棄去逾越節的行程, 即時就地擁立這位加利利的教師作以色列王. 倘若他是彌賽亞, 這是他當得的職份, 那麽為什麽耶穌如此極力避免被眾人擁立為王呢? 他們不知他對神國的觀點, 自然認定他拒絕是因為害怕, 擔憂, 缺乏自信. 他們認為他既然不願意作以色列的王, 便不可能是彌賽亞. 這種狂熱一旦消退, 就不復再現. 因此有些原本跟隨耶穌的人開始不斷的誤解, 懷疑, 離棄他, 漸漸演變成為對他的敵對, 仇恨, 甚至置他於死地. 對那些不懷疑他的人而言, 耶穌其言其行也都一直是個奧秘. 259 基督得提醒他們說 : 賜嗎哪給他們的是神, 不是摩西. 他們在心中將耶穌與摩西相提並論, 實際上基督與摩西不是同等的, 基督只與神同等. 嗎哪雖是從天而來, 它只能維持肉體的生命, 不能給人永生. 基督指出他才是神的糧, 從天上降下來, 賜生命給世人 ( 約 6:33). 衆人都想要得這種天糧, 基督公開宣告說 : 我就是生命的糧 (35 節 ). 他曾經告訴那井邊的婦人說 : 他要給她水, 她喝了就能夠永遠不渴 (4:13), 現在他也同樣的告訴衆人說 : 他要給他們糧, 使他們得到飽足, 永遠不餓 (6:35). 這並不是新的信息, 基督對他們講過, 但他們拒絕接受 (36 節 ). 基督知道凡是天父所揀選的人都會歸向他 (37 節 ), 凡是天父賜給他的人, 不會不信他或遠離他 (39 節 ), 反而一定會相信他, 接受他所賜的永生. 基督對天父有絕對的信心, 他用帶著權柄的語氣宣告說 : 一切見子而信的人, 必得永生 (40 節 ). 在這段講論的第二部分 ( 約 6:41-51), 他指出他自己就是神賜給世人的, 真正的生命靈糧, 更進一步宣告他將犧牲自己, 贖罪代死, 他的身體將被擘開, 就如同餅被擘開一樣. 260 最激怒猶太人, 就是耶穌聲稱他乃是 從天上降下來的 ( 約 6:41). 他們將他與摩西相提並論, 他卻聲稱自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 這引發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 耶穌是誰? 他們認為他只不過是約瑟的兒子, 他不可能是 從天上降下來的, 他應當是如同常人一般, 由父母所生.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28. Shepard, The Christ,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29. Ibid., pp. 25. Shepard, The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09 頁
110 基督聲稱他乃是 從天上降下來的, 證據就是 : 唯有他可以將天父啟示出來 (46 節 ). 基督聲稱他降世是為了要將天父啟示出來 (1:18). 唯有從天父而來的, 才能將天父啟示出來, 這也是基督降世為人一生之久一直在作的事. 倘若他是從天父而來, 那麽他就是生命的糧. 猶太人只看到摩西的重要性, 基督提醒他們那些在曠野中吃了嗎哪的人還是死了, 沒有得到永生 (6:49). 基督則要將永生賜給他們, 與摩西形成鮮明的對比. 凡是吃了他所給的食物, 那人就必永遠不死 : 必永遠活著 (51 節 ). 基督再一次指出他要將生命的糧賜給他們, 說 : 這餅就是我的肉, 這種解釋使他的聽衆大惑不解, 因為他們難以想像如何有可能吃他的肉 ; 但基督卻明明地告訴他們 : 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53-54 節 ). 基督使用身體消化的過程來教導一個屬靈真理, 吃進身體裏的食物被消化而成為身體的一部分. 同樣, 人若想要得到永生, 就必須與耶穌認同, 接受他, 藉著信心與他合而為一. 他宣告說 :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 我也常他裏面 ( 約 6:56). 吃進嘴裡的食物, 就成了吃的人身體的一部分 ; 因此, 那食物會永遠是他身體的一部分. 信靠基督的人也是如此, 基督在那個人裏面, 那個人也在基督裏面. 基督要衆人知道, 唯有藉著他, 他們才有可能得到永遠的生命. 首先, 基督描述他要給人的生命是永生, 並不是指生命的長度, 乃是指生命的質素. 生命有兩種 : (1) 非創造的生命只屬於神, 是永遠的生命 ; (2) 被造的生命, 是神在創造之時所賜予的生命, 這種生命會結束, 而且因為罪的緣故, 會因死亡而告終結. 基督賜人生命, 不是給人被造的生命, 而是將屬於神的, 非創造的生命賜給人, 凡是相信神的人, 神都會與他們共享他的生命. 因此, 信的人擁有永遠的生命. 其次, 基督指出這生命是從天上降下來的 ( 約 6:32), 意指其源頭是天父. 第三, 這種生命使人飽足 (35 節 ), 擁有這種生命的人永遠不渴, 永遠不餓. 第四, 這種生命是復活的生命 (40 節 ), 不會因死亡告終, 反而會因復活而永遠持續下去. 最後, 這種生命是在一個人的裏面 (48 節 ), 基督就是生命, 基督在你裏面就是生命, 因此 :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 約一 5:12). 衆人頭一天欣然接受基督所給的餅, 現在卻拒絕接受他給他們的天糧. 經文記載 : 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 就說 : 這話甚難, 誰能聽呢? ( 六 60). 這裏的 門徒 是指眾人, 並非僅指十二門徒. 基督曾經告訴過那些不信他的人, 在復活的時候, 便知道他所說的話是真的. 現在他對這群人說 : 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 怎麽樣呢? (62 節 ). 復活與升天都證明基督真心邀請他們接受天上的糧. 人藉著肉身的出生降世為人,, 但唯有藉著靈裡的重生, 才能來到神的面前, 因為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 (63 節 ). 基督聲稱他說的話, 就是聖靈的話, 使凡接受的人都能得著生命. 基督要求衆人接納其言, 信靠其人, 如此才能得著永生. 約翰記載此一講論引來的不同反應 : 從此, 他的門徒中多有退去的, 不再和他同行 (66 節 ). 許多人自稱為主的門徒, 發現他的要求太高, 就離開他了. 十二門徒並沒有離開他, 但他仍然問他們是否想要要像其他人一樣離開, 彼得代表十二門徒宣告他們對基督其人其言的信心, 說 : 主啊, 你有永生之道, 我們還歸從誰呢? 我們已經信了, 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 (68-69 節 ). 十二門徒肯定他們對基督深信不疑的信心, 認定他確是神的聖者. 他們接受了基督所賜永生的禮物. F. 有關不潔的教導 79 太 15:1-20; 可 7:1-23; 約 7:1 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們對耶穌所行所言仍然很有興趣, 此處記載耶穌受到許多從耶路撒冷來到迦百農的宗教領袖的挑戰, 他們仔細觀察耶穌的一切言行舉止, 發現耶穌的門徒沒有遵守法利賽人傳統的飯前潔淨儀式, 這些儀式的產生, 是源於律法要求與外邦人分別出來, 猶太人因而覺得外邦人是不潔淨的. 此處必需簡單介紹正統猶太教 接受並持守 的其它傳統. 他們遵守 18 個規條, 旨在避免猶太人與外邦人有任何的接觸. 猶太人若與外邦人有任何的接觸, 甚至只要是觸碰到他的衣服, 都會沾染污穢. 因此, 正統的猶太人從市場上回來後, 都必須要洗滌. 米示拿法典 (Tractate Kelim) 不厭其煩的記載繁雜的規條, 容器無論是任何部位沾染到任何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0 頁
111 污穢, 鉅細無遺, 都要處理. 只有知道這些細節的人, 才真正體會到到這些程序有多麼的繁冗複雜. 沾染污穢的陶器需要打碎 ; 那些木制, 角制, 玻璃制或銅制的容器要用水浸洗, 倘若容器是向外邦人買來的, 就需要浸洗, 放在滾水中燙, 用火來潔淨, 或至少要將之磨光. 261 薛帕得 (Shepard) 對法利賽人洗手的傳統有如下的評論 : 馬可提及法利賽人的傳統習俗, 不仔細認真的洗手就不能吃飯, 這已成了常規. 的確, 這些潔淨之禮已變得十分繁雜瑣碎, 成為人的束縛. 每餐飯前飯後, 不論何時從市場回來, 都要按照特定的規矩洗手甚或沐浴. 所有的杯, 盤, 銅制容器, 桌子, 甚至椅子都必須徹底地清洗. 法利賽人嚴守規條到一個地步, 一心遵循繁複的儀式規條, 完全忽略了 聖經 基本的道德原則. 當法利賽人清洗聖殿的金燈臺時, 撒都該人嘲笑地說 : 他們很快就會覺得應該清洗太陽了. 法利賽人聲稱這些口述傳統的傳統有一部分是從摩西傳下來的, 部分是士師們的判決, 部分來自有名望的教師們的解釋與觀點. 這些口述傳統的傳統代代相傳, 累積增加, 直到耶穌以後, 才正式被編入米示拿法典及其註釋之中. 猶太人對傳統儀式規條的尊敬高於 聖經. 凡是 聖經 與傳統似乎彼此矛盾之時, 後者被認為有更高的權柄. 法利賽人說聖約是根據口述傳統的律法制定而成. 他勒目法典更進一步地指出 : 我兒, 要聆聽拉比的話語, 勝於律法中的話語. 猶太教對口述傳統律法的尊崇, 也導致羅馬教庭尊崇口述傳統, 視之為 與 聖經 一樣重要. 拉比們認為按規條洗手十分重要, 輕視洗手的規條是該死的罪. 寧願走四英里去洗手, 也不能忽視洗手的規矩. 忽視飯後洗手規矩的人 與謀殺犯一樣是滔天大罪. 希列 (Hillel) 與煞買 (Shammai) 是耶穌時代之前的兩個著名的拉比, 專精於猶太人的傳統, 二學派立場對立, 在很多問題上意見不同, 但在洗手的 18 個規條上卻完全一致, 並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更改. 這些規條旨要避免猶太人與外邦人有任何接觸. 觸摸外邦人會沾染污穢 ; 因此從市場上回來之後需要徹底地洗浴 ( 要全身浸在水中 ). 他們說 : 這規條是從所羅門傳下來的, 必須極其尊重. 凡生長在以色列的土地上的人, 潔淨後才吃日用的飲食, 能操希伯來語, 早晚用佩經盒禱告者, 都肯定能進入神的國. 耶穌的門徒們在飯前飯後沒有按規定洗手, 輕忽法利賽人的傳統, 大大地激怒了法利賽人, 尤其是文士. 這些自以為是的批評者顯然看到, 在耶穌使五千人吃餅得飽的時候, 或許還有其他進食的時候, 門徒們用沒有洗的吃飯手. 262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了洗手儀式必須遵守的細節 : 裝水的容器被稱為 natla, antila, 或是 antelaya, 通常是玻璃容器, 最起碼需要至少一圓形木筒 ( 羅革 log) 的水, 相當於一個半 蛋殼 的容量, 少於此容量的水不能用於洗手的儀式. 水被倒在雙手上, 手上不能任何東西沾染, 例如不能有任何如砂礫, 灰泥之類的東西, 手要舉起來, 好使水流到手腕關節, 不但為要確保整隻手都被洗到, 同時也不能讓已經接觸過不潔的手的水再流回手指. 同樣的, 已經洗淨的雙手才能彼此擦拭, 否則就得用借助頭部來擦拭, 或甚至是借助牆壁. 特別需要强調的是, 原本凡是雙手沒有觸犯利未記的規條者, 只需要作 頭一次的洗拭, 水必須要流到腕部 (lappereq, 或 ad happereq), 倘若水流不到腕部 (chuts lappereq), 那手就是不潔淨的. 因此, 馬可意指法利賽人 除非洗手到腕部 就不吃飯. 263 法利賽人與文士來到耶穌那裏, 並非質疑門徒是否遵守了摩西的律法, 乃是質疑他們是否遵守了古人的傳統. 我們必須知道基督對這些有潔淨的規條的態度, 也要明白他持此態度的原因. 文士指責他的門徒時, 他並沒有為他們的行為辯護, 也沒有為他們破壞拉比的條例而道歉, 這至少表明了他不重視傳統主義. 這種態度與文士十分不同. 文士們相信傳統的條例比 聖經 還要珍貴, 比 聖經 更為重要. 264 基督在馬太福音 15:8-9 引用以賽亞書 29:13, 用 聖經 來回答領袖們的問題, 指出神不會接受以色列國的敬拜, 因為他們所關注的是外面的儀文, 並沒有用心來敬拜他. 法利賽人的傳統不能得神喜悅, 因為這些傳統與神的律法背道而馳. 文士指責主忽視 洗手 的規條, 由主的回答可以明顯看出主是如何的反對傳統主義. 拉比公認的原則是, 聖經 的規條無須印證, 文士的規條卻需要有印證, 任何的哈拉哈 (Halakhah, 傳統的律法 ) 都不得與 聖經 相矛盾. 基督指出就此重要的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15. Shepard, The Christ,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11. Ibid., pp. 15.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1 頁
112 傳統規條而言, 甚至還有好些別的規矩的哈拉哈都與 聖經 完全不符, 他們藉著古人的遺傳 : 廢了神的誡命. 基督此言一出, 便對傳統主義作出了致命的一擊. 拉比主義與神的話語不合, 是自打嘴巴, 站不住腳的. 265 基督這時繼續指出法利賽人巧妙地利用他們的傳統來避開律法嚴格的要求. 摩西律法要求兒子撫養窮困的父母. 法利賽人利用他們的傳統讓兒子無須負此經濟上的責任, 他們舉行儀式, 宣告他們所有的財物均為各耳板 (Corban), 都已獻給了神, 藉此擺脫供養父母的經濟責任 ( 可 7:11). 史密特 (Smith) 指出 : 人若起誓將任何東西獻給神, 那些都要歸於神聖的宗教用途, 這就是各耳板, 是應交在祭司手中的祭物. 此一規例原為敬虔, 卻被人惡意地誤用濫用, 用於非宗教, 甚至是邪惡的目的. 假如一個欠債的人拒絕還債, 債主就會宣告說 : 你所欠我的是各耳板. 他或多或少將其中的一部分奉獻給聖殿裡的庫房, 倘若欠債的人堅持拒絕還債, 他就是犯了搶劫神的罪. 這種作法還算是公道, 但倘若一個兒子用此方式來欺騙需要他供養的父母, 說 : 我所當奉給你的, 已經作了各耳板, 這就是大大的不公義了. 當時的人經常如此做, 領袖們也鼓勵人如此做, 以便從中得利. 此舉十分的不人道, 但更為可憎之處, 在於他們假借神的名來行惡. 266 依德軒 (Edersheim) 進一步指出 : 各耳板 (Qorban) 一詞意為 禮物 或是 獻給神的, 但當人宣告此詞之時, 並不一定必定將此物歸給了聖殿. 其含義可以是 ( 通常就是 ), 此物被視為像是各耳板一樣, 就作此宣告的人而言, 此物如同是各耳板一樣, 被放在祭壇上, 他們完全不再擁有此物. 267 如此, 古人的傳統使那兒子得以完全推卸供養父母的責任, 也不致使他由於沒有履行律法而受到良心的責備. 基督一針見血地指出 : 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 廢了神的道 ( 可 7; 13). 這並非孤立事件, 法利賽人還做了許多這樣的事, 可以引以為例. 基督對法利賽人說完這些話, 便轉向群衆, 他用這個衝突的機會來教導群眾, 什麼才是神所看不潔淨之事. 法利賽人自認為裏面是潔淨的, 是神所完全接納的, 他們認為只有碰到外面的東西才會使他們變為不潔, 被神視為污穢. 基督對這種錯誤的教義直斥其非, 指出不潔與污穢的根源不是外在, 而是內在 ( 可 7:21-22). 甚至連十二使徒對這種概念都感到十分陌生, 因此當與基督單獨在一起的時候, 他們請他加以解釋. 基督清楚地指出, 凡從外面進入的, 不能污穢人, 從人裏面出來的, 那才能污穢人. 基督一一列舉從人心裏面出來的不潔之事 ( 可 7:21-22). 這些不潔之事從人裏面出來, 這樣的人不可能被神視為是潔淨的. 這些邪惡從裏面而來 (23 節 ), 顯明此人是不潔的. 法利賽人關注外在的污穢, 小心翼翼地遵守傳統儀式, 力圖免遭污穢, 卻不處理從裏面出來的不潔. 倘若一個人的本身是公義的, 那麽他只需要留意外在的污穢 ; 倘若一個人本身是不義的, 他所需要的, 就不僅止於儀式上的潔淨. 法利賽人自認為裏面是潔淨的, 這種錯誤的觀點使他們拒絕接受耶穌要賜給他們的神的義, 覺得不需要這樣的義, 堅持認為儀式上的潔淨就足够了. G. 在推羅和西頓被接納 80 太 15:21-28; 可 7:24-30 宗教領袖對耶穌懷有如此深沈的敵意, 以致他要從迦百農退避到外邦推羅, 西頓境內, 如此宗教領袖就不能如影隨形, 處處刁難, 他也無須與充滿敵意的暴民週旋, 有時間可以門徒相處, 教導他們. 在此期間, 一位外邦人婦人來向他提出要求, 她的女兒 被鬼附的甚苦 ( 太 15:22), 她呼求說 : 主啊! 大衛的子孫, 可憐我! 這位婦人使用雙重的彌賽亞頭銜來稱呼耶穌, 主 與 大衛的子孫 都是彌賽亞的名字 ( 詩 110:1; 撒下 7:16). 她承認耶穌為以色列的彌賽亞, 祈求他憐憫她女兒的需要. 基督以非比尋常的方式婉拒了這位婦人的請求. 但這婦人卻跟在他們後面, 並堅持不懈地提出請求, 以致於十二使徒求基督將這婦人打發走. 基督轉身, 向她解釋他婉拒她請求的原因 : 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 太 15:24). 他在加利利經常醫治並滿足那些聽他講道者的需要 ; 目的是要等猶太人開竅之後, 差派他們作為他的使者, 發展更廣泛的事工. 此時情形有所不同, 他在外邦人的境內, 倘若他在這裏擴展他的事工, 便會永遠無法再服事到 以色列 Ibid., pp. 17. Smith, The Days,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19.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2 頁
113 家迷失的羊 的需要, 也無法達成先栽培猶太人成為將來事工之使者的計劃. 因此之故, 除了此一重要的醫治事件以外, 他再也沒有在腓尼基境內作任何的其他的工作. 268 儘管遭受婉拒 : 那婦人仍來拜他 ( 太 15:25), 並在敬拜時再一次提出她的請求 : 主啊! 幫助我! 基督再一次婉拒了她的請求, 說不能拿孩子們的餅給狗吃. 依德軒 (Edersheim) 如此解釋 : 猶太人經常稱外邦人為狗, 這種口頭譂雖然十分刺耳, 也顯示出猶太人的民族驕傲與自大, 但在某種程度上確也實在, 在 家裏的 是 孩子, 家門外的則是 狗. 問題是, 到底誰才是 家裏的, 誰才是 家門外的? 是什麽使人成為可以吃餅的 孩子, 是什麽特點使人成為在 家門外的 狗? 269 但這女人不接受基督的婉拒. 主啊, 不錯, 正像你所說的那樣, 外邦人在猶太人的面前, 就像是家狗在孩子面前一樣, 將孩子們的餅拿來給狗吃, 的確並不適宜. 但按照你的話看來, 現在並不是這樣的光景, 倘若他們是家狗, 是屬於主人的, 是在他的桌子底下的, 在他給孩子們分餅的時候, 碎渣兒一定會掉得滿地皆是. 正如馬太所說 : 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也如馬可所說 : 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 這兩種說法是同一真理的兩面, 與孩子的地位和權利相比, 外邦人可能的確就像狗一樣, 但基督仍是他們的主人, 他們是在他的桌子底下 ; 當他分餅給孩子的時候, 在桌子底下也有足够的碎渣兒, 可以供應他們的需要. 270 這婦人堅持不懈的要求, 彰顯出她對基督的信心, 她是一個外邦人 ( 狗 ), 求取孩子們 ( 以色列 ) 所棄置一旁的. 因為這種信心, 她的要求得著滿足 ; 她的女兒立刻得愈. 亞伯拉罕之約普世蒙福的應許必將成就 ( 創 12:3), 但在基督當時, 則是時候未到. 然而, 任何一個種族或信仰中, 倘若有一些個人歸信主基督, 那人就會發現主足以滿足他一切的需要. 這是十二使徒要學習的重要的功課, 有助於他們明白基督死而復活之後所交托給他們的工作. H. 在低加波利被接納 81 太 15:29-38; 可 7:31-8:9a 耶穌與十二使徒同行, 一起離開推羅, 西頓的境界, 並向西行, 或許穿越過了黑門山, 進入低加波利境內. 他的目的地是低加波利南境的十邑區, 是十個結盟的希臘自由城, 位於約但河西邊, 也許是從北邊的大馬色到南邊比利亞邊界的雅博河. 在巴比倫被擄之後, 猶太人一直都沒有收復這被外邦人占領了的十個城市. 耶穌在這裏半外邦人的區域中似乎頗受歡迎. 271 基督顯然是要避開希律安提帕轄下的地區, 因為猶太人在尋求希律的幫助來除滅他. 在此地帶, 基督的名聲廣為人知, 一個耳聾舌結的人被帶來求醫 ( 可 7:32). 基督的舉動前所未見, 先用指頭探他的耳朵, 然後吐唾沫抹他的舌頭. 史偉特 (Swete) 指出 : 此人有病的器官得到醫治的象徵, 手指伸進已聾的耳朵, 觸摸已打結的舌頭... 一般人認為唾液有治療功效, 但人們在抹唾液時口唸咒語, 導致拉比們拒絕使用此一方式... 對這個低加波利人而言, 這種方式也許比任何其它方式更有吸引力. 若要耳聾之人產生信心, 需要讓他看得見醫治的象徵. 主動用了他的手指與唾液, 顯示出一個真理 醫治的能力是源自他本人. 272 然後基督給了一個耳聾之人原本無法聽到的命令, 然而他卻立刻作出反應, 能聽能講. 目睹這神蹟的人們高奮地想要將此事一傳十, 十傳百地傳揚開來, 但基督吩咐他們不要告訴人. 基督這神蹟是在外邦人的境內行的, 見證此事之人也一定是外邦人. 倘若外邦人公開接受基督, 公開宣告對他的信心, 這就會給猶太人一個拒絕他的原因. 他們會說他是外邦人的彌賽亞, 而不是以色列人的彌賽亞. Shephard, The Christ,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41. Ibid. Shepard, The Christ, p Henry Barclay Swet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London:Macmillan, 1908),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3 頁
114 基督無疑善用在低加波利境內的時間來教導十二使徒. 在這期間, 又有衆人群集, 來找耶穌, 也許是因為那些目睹耳聾舌結之人得醫治的人群沒有遵從耶穌的吩咐保持沈默. 眾人繼續跟著耶穌, 想要聆聽他的教導, 他們是如此渴望, 以至於他們跟著他三天, 都沒有吃東西. 基督滿心憐憫他們, 知道倘若打發他們餓著回家, 他們就必在路上困乏暈倒, 由於其中有從遠處來聽他講道的. 十二使徒知道在那野地不可能買到食物來餵飽這麽多人. 他們為何沒有想到基督既然曾經在類似的情形下行神蹟, 現在也可以如此行? 可能的原因是 : 聚集在這裏的眾人很有可能全數來自低加波利, 都是外邦人 ; 上次的群衆則顯然來自迦百農一帶, 都是猶太人. 273 使徒手裏還有七個餅, 顯然在主耶穌教導他們的日子裏, 他們並沒有挨餓. 基督拿著這七個餅, 向天父獻上感謝, 然後使這些餅倍增, 足以使在場的四千人都得吃飽. 他也同樣使那些小魚倍增, 使所有的人得飽足. 耶穌行這個神蹟, 不僅只是要滿足衆人肉身的需要, 也是要讓十二使徒學一個重要的功課 若是遇到他們無法滿足的需要, 只要他們將自己所有的交給基督, 基督便可以大大使用它們, 來滿足此一需要. 他們的服事, 並不是依靠他們的能力, 而是看他們願意交出多少. 凡是他們願意交出的, 基督都會使用, 使衆人得幫助. I. 在馬加丹被拒絕 82 太 15:39-16:4; 可 8:9a-12 基督離開低加波利境界後, 乘船來到馬加丹的境界 ( 太 15:39), 馬可稱這地方為大瑪努他 (8:10). 馬加丹是城名, 大瑪努他是亞蘭文, 意為 港口, 因此大瑪努他是馬加丹的港口, 位於迦百農附近. 基督在此遇見了想要試探他的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 當時在統治階級中的每一派都同心合力共同抵擋耶穌 --- 法利賽人有强大的宗教勢力 ; 撒都該人人數雖少, 但財富豐裕, 地位顯赫, 因此有很大的勢力 ; 希律黨人及他們提名的分封王代表羅馬的影響力 ; 文士與教法師高舉正統, 學富五車, 因此擁有權威 --- 所有的領袖都下定決心, 不顧一切地要阻止他的傳道, 並試圖離間因神蹟而愛戴耶穌的眾人, 抵消耶穌對他們的影響. 274 領袖們要求基督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 若他們是思想開放的人, 耶穌所行的神蹟早就足以令他們相信他了, 但他們卻指控耶穌所行的神蹟乃出於鬼王別西卜. 從天上顯出來的神蹟就不同了, 倘若他能讓一條彩虹橫跨全世界 ; 或是像約書亞一樣使日頭在天當中停住 ; 像撒母耳一樣呼求打雷降雨, 或是像以利亞一樣禱告, 使天降雨, 降火 ; 或是倘若他像以賽亞一樣使日影往後退, 他們就會相信神國的君王, 彌賽亞確已來臨. 275 面對他們的挑戰, 基督拒絕再顯給他們一個神蹟, 由於他已經行了許多神蹟. 領袖們拒絕基督, 並不是因為他沒有顯出足够的神蹟來證明他自己, 而是因為他們不能解釋這些神蹟. 他責備他們既然能解釋天上的氣象, 為何不知道他行的神蹟乃是從天而來, 確實證明他就是基督. 不是基督所行的神蹟不夠, 乃是他們的不信使他們瞎了眼 ( 太 16:4). 如同先前一樣, 當有人要求基督提出無可爭辨的證據以使他們相信的時候, 基督說惟一能給他們的證據, 就是他的死裏復活. 顯然基督很重視復活, 以此為他身分的證明 ( 羅 1:4). 因此之故, 使徒行傳記載使徒們不斷地向以色列人傳講基督復活的信息. J. 警告人不要拒絕他 83 太 16:5-12; 可 8:13-26 因在當地受到的抵擋, 耶穌乘船離開馬加丹, 去到伯賽大的境內 ( 可 8:22), 離迦百農很近, 亦即彼得與安得烈的住家所在 (1:29). 在路上, 耶穌警告他們說 : 你們要謹慎, 防備法利賽人的酵與希律的酵 (8:14). 十二使徒忘了帶餅, 以為耶穌是在責備他們健忘. 基督提醒他們, 他無需靠他們吃餅, 他先前分餅和魚, 分別使五千人與四千人吃飽, 當時都有餘剩的餅和魚, 自然可以提供他們吃餅的需要. 基督在這裏是在警告他們防備導致法利賽人與希律拒絕他的態度. 史偉特 (Swete) 對酵的象徵意義作出解釋. 此詞代表無形的影響力 酵在此是指法利賽人的教導 ( 太 15:12), 或是由他們的教導所衍生假冒為善的精神. 這個原則一旦被人心或是被一個社會所接受, 就會蔓延, 導致人無法敬拜神. 276 Ellicott, Lectures, p. 223, 註腳.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14. Shepard, The Christ, p Swete, Mark,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4 頁
115 希律已經拒絕了約翰所傳的信息, 並將約翰殺死 ; 此時法利賽人也已拒絕耶穌所傳的信息, 並設計要害死他, 耶穌在此警告十二使徒, 要防備會導致人拒絕他的那種態度. 他們到達伯賽大的時候, 有些人帶了一個瞎眼的人到耶穌跟前, 求耶穌摸他. 基督將那人領到村外, 吐唾沫在他眼睛上, 問他看見甚麼了, 那人說他看見人好像樹木一樣. 這說明了他的視力已經恢復, 但還不能集中焦點, 無法看清楚細節. 這有如一個初生的嬰孩, 只能看到形狀, 而無法辨明細節. 基督第二次摸這人的眼睛, 使他可以完全看得清楚. 然後耶穌吩咐這人回家, 不要回到村子裏去. 基督的目的並不是要公開地顯明他的身分 ; 但他會因應人的需要及人對他的信心作出回應. K. 彼得公開認耶穌為基督 84 太 16:13-20; 可 8:27-30; 路 9:18-21 基督離開伯賽大, 北經黑門山, 來到該撒利亞 腓立比的境內. 他問十二使徒 : 人說我人子是誰? ( 太 16:13). 基督一直都在彰顯他就是彌賽亞, 人有責任就他提出的證據作出決定. 現在他問十二使徒, 人對他所提出的證據有何回應. 有些人如同希律一般, 認為耶穌就是施洗約翰, 由於二人傳講的信息相似 ; 有些人說耶穌是以利亞, 由於當以色列國背道之時, 以利亞以神的代言人身分責備人的不義, 並呼求他們悔改, 免致在將臨的審判中受咒詛. 但以色列國拒絕接受他的信息. 還有人說耶穌是耶利米, 由於在被擄的前夕, 耶利米宣告審判將臨, 並為了人的罪責備他們. 他們拒絕接受他的信息. 上述諸人都為人所公認從神而來的先知 ; 由此可見, 眾人也同樣認為耶穌是從神而來的先知. 對絕大多數人來說 : 被視為神的先知是一個榮譽, 但基督否定了這些解釋. 他問十二使徒 : 你們說我是誰? ( 太 16:15) 要看他們對基督的認識是否深於常人對基督的認識. 彼得公開承認基督身分與他的工作. 他說 : 你是基督 (16 節 ), 顯示出他對基督的工作的信心. 耶穌降世, 要作世人的救主, 也要作君王統治萬方. 他又說 : 你是 永生神的兒子, 顯示出他對耶穌基督身分的信心. 基督宣稱彼得有這樣的告白是有福的. 彼得得此結論, 並不是出於自然的推理, 乃是由於他相信神的啟示. 基督對他說 : 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 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 太 16:17). 這不僅僅是彼得的告白, 也是十二使徒的認信, 但由於彼得公開地宣告他的認信, 因此基督宣告了對他的祝福, 說 : 你是彼得,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18 節 ), 基督在此首次顯明他要建造教會的意向. 法勒 (Farrar) 指出 : 基督立了教會的房角石, 並首次說出 教會 這個重要的字眼, 令此時成為歷史性的時刻. 這裏應許了, 教會若是建立在神所啟示的信仰之上, 則陰間所有的權柄都不能勝過她. 基督授予權柄給教會 ( 及代表教會的領袖 ), 是開啟與關閉的權柄, 是捆綁與釋放的權柄, 並應許教會只要是在地上忠心運用此一權柄, 終會得到天上的批准. 277 基督所預言的教會, 以他為頭, 將於新約時代發展. 教會是他的身體, 創始於使徒行傳 2 章五旬節那日, 當天聖靈降臨在所有的信徒的身上, 並將所有的信徒聯合為肢體, 以基督為首. 這是藉著聖靈的洗作成的工 ( 林前 12:13). 教會存在於五旬節與被提之間, 是由歷世歷代憑信接受基督為救主, 靠著他得救恩的每一個人所組成. 教會 一詞是主在整個傳道期間所說與我們有關, 最有意義的預言. 教會是要建立在 這磐石上 ( 太 16:18), 這磐石是誰呢? 所有的人都承認基督提到 彼得 與 這磐石 兩個字, 是字首發音相似的雙關語. 基督應當是用亞蘭語對彼得說話, 那麽我們就能理解基督是如何利用字首發音相似的兩個字 Petros 與 Petra 來表明它們的不同. 也許我們可以用下面意譯來表達基督所說的意義 : 你是彼得 (Petros), 是一塊石頭, 在這磐石 (Petra) 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 278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他無疑是在用彼得的名字一語雙關, 彼得一名表示在采石場為建造之目的, 由較大的岩石上鑿出來的小石頭. 279 這 磐石 的意義, 有很多不同的解釋, 有些人覺得它指的是彼得本人, 薛帕得 (Shepard) 似乎持此觀點. 彼得得到了 primus enter pares ( 平輩之首 ) 的榮譽, 由於他是第一個說出那偉大的告白的使徒. 耶穌並沒有賦與彼得像羅馬教庭所說的那種至高無上的地位. 他首先對彼得說出他要建立他的教會的意向, 因為彼得第一個滿有信心地承認他是彌賽亞, 是神的兒子. 彼得將與其他使徒一同成為教會的基石, 他有排名第一的榮譽. 他配得排名第一, 因為他是第一個勇於說出那告白的人. 他們剛才由於小信受到耶穌的責備, 同時又面對聯合抵擋基督的陰謀. 在此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14.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83.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5 頁
116 之後, 彼得是第一個勇於承認基督是彌賽亞, 是神的兒子的人. 彼得如同是一個活石, 是基督可以用來建造他普世教會屬靈聖殿的人. 280 其他人則認為 磐石 指的是彼得承認基督為神的告白. 彼得是使徒的代表, 他這偉大的告白成為建立教會的基礎. 即使是最熟識基督的各式人等對基督的身分都是議論紛紛, 沒有答案. 彼得卻公開地宣告耶穌就是神的基督, 是舊約預言的應驗, 是舊約應許的繼承人, 是舊約中以色列人盼望的實現, 也是所有人類通過以色列人的盼望的實現. 若沒有這種告白, 基督教就有可能只是一個猶太教的派別, 一個宗派, 一個思想學派, 耶穌就會只是一個老師, 拉比, 改革家, 或是人的領袖. 彼得的這種告白承認耶穌為基督, 也使得有此信仰的信眾組構教會. 這種告白將信徒與眾人分別出來, 正如此一告白將基督與眾分別出來, 並且使基督與信徒在基督裏面合而為一. 它也標記著非人手所建造的教會的根基. 這告白是如此的大膽, 傑出, 定義明確, 如同磐石一般不可動搖, 以致基督宣告 :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無疑, 這樣的告白標識著使徒們信心的高峰. 281 依德軒 (Edersheim) 也提到這磐石與彼得信心的關係. 若說這磐石不僅是指彼得的告白, 那麼這磐石應當也包括彼得裏面的信心, 亦即由神所賜的信心產生的告白. 基督那一時代的人相信他們的世界是建立在信心之祖亞伯拉罕這塊磐石上, 基督也進一步的應許, 他要將他的教會建造在彼得那種信心的磐石之上. 282 布魯斯 (Bruce) 作了十分中肯的總結 : 主對西門所講的其餘的話, 顯示出他視彼得所承認的教義為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基礎. 主所說的這些話, 目的不是要像羅馬教庭人士那樣將彼得尊為至高, 他乃是要將彼得對此重要真理的自白尊為至高. 雖然這段經文十分的難解, 但這一點卻是十分清楚. 這 磐石 是什麽或是誰, 學者並沒有共識, 這 磐石 也許是指彼得, 也許是指他的告白. 許多有同樣堅定信仰, 也同樣都不同意教皇之信條的學者, 他們就此卻持有不同的觀點. 我們惟一能肯定的是, 基督當時心裏所想的, 並不是彼得其人, 而是彼得的信心. 他對這使徒說 : 你是彼得, 他的意思是 : 你是磐石般的人, 配得我第一次見到你時預言般給你起的名字, 因為你一直紮根於這永恆真理的磐石上. 基督第一次在提到教會時, 便指出西門的告白與教會有密切的關係, 由於教會要由凡是採納這告白, 承認耶穌就是基督, 是神的兒子的人所組成. 他基於同樣的原因, 論及神國的鑰匙, 指出只有那些承認西門告白之真理的人, 才能蒙准進入神國的門內. 他應許給彼得神國的鑰匙, 並非意指此一權柄只單單屬於彼得, 也不是說彼得比其他人有更多的權柄. 他乃是通過這樣的說詞, 來報償彼得堅定的信心告白給主帶來的喜悅. 他欣賞彼得, 因為彼得堅定地相信他是從神而來, 他表達了他的讚賞, 他首先應許給彼得這種權柄, 以後也會給所有他所選為門徒者. 最後, 倘若彼得真的被稱為建造教會的磐石, 其意義也與所應許的鑰匙一樣. 彼得被稱為教會的基石, 正如保羅說 : 所稱的使徒都是教會的基石, 也就是說 : 他們是第一批傳揚耶穌為基督, 是神的兒子之信仰真理的人 ; 而且, 倘若第一個宣告這信仰之人被稱為磐石, 更加表明是這信心才是最重要的根基, 而非一個人. 西門的信心使他成為彼得 (Petros), 成為像磐石一般的人, 可在其上建造的, 這種信心才是基督要在其上建造教會的磐石 (Petra). 283 薛帕得 (Shepard) 也相信基督自己就是那磐石, 這也許與 磐石 這個詞的陰陽性之分相合. 耶穌在彼得與其他人生命中成為有生命的信仰. 耶穌要建造屬靈以色列的聖殿, 他要在基督的彌賽亞品格與神性的磐石上建造他的教會. 在活的信心中所公開承認的 ( 申 18:26; 23:2; 彼前 1:1). 284 根據這種觀點, 基督是底層的基石, 在此之上彼得則是從這塊盤石中鑿出成為教會基礎的建造用石頭. 上述每一種觀點都有其道理, 將這些觀點結合起來也是可能的. 若果如此, 基督就是在說 : 他要藉著相信他為神兒子的人來建立教會. 相信他為神兒子的人傳揚此一真理, 聽到並相信的人會在教會 ( 他的身體 ) 中與他聯合. 建造教會的是基督, 而不是彼得. 人對基督的信心使人得以進入教會. 當此其時, 基督正在被領袖們所棄絕, 他在群眾中受歡迎的程度也正在減弱. 他在 Ibid.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94. Ibid., p. 83. A. B. Bruce, The Training of the Twelve (New York:Armstrong, 1901),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6 頁
117 躲避希律的勢力, 他的旨意似乎沒有實現的可能性 ; 但他仍然明確地宣告說 :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這磐石上, 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18 節 ). 有些人認為陰間的權柄是指撒但, 另有人則認為這是指死亡. 不論如何, 表面上看來基督似乎被擊敗, 但他仍然以勝利者的姿態宣告講到他要建造他的教會. 彼得代表十二使徒 ( 太 18:19), 基督將神國的鑰匙給了他. 法勒 (Farrar) 有十分精闢的見解 : 神國鑰匙的權柄, 捆綁與釋放的權柄, 赦罪與否的權柄, 這三樣東西通常被混淆不清, 但應當要作出明確的區分. 1. 文士就職典禮中, 就有交鑰匙的儀式. 因此 : 神國鑰匙的權柄 意思是 打開神話語寶藏, 並為基督的門徒解明的權柄 ( 太 13:52; 路加福音 11:52; 馬太福音 23:4), 當時聽到耶穌指出的人, 一定明白這是暗示教會有教導的權柄. 2. 捆綁與釋放的權柄, 後來也賦與給所有的門徒 ( 太 18:18), 這是如同拉比所行使的權柄 ( 在猶太人中流傳的俗語指出, 煞買學派有捆綁的權柄 ; 希列學派有釋放的權柄 ), 亦即宣告什麽樣的誡命必須遵守, 什麽樣的誡命無須遵守的權柄 ( 太 23:4; 徒 10:28). 顯然這是意指在教會中立法的權柄. 3. 赦免罪與否的權柄 ( 約 20:22, 23) 遠超上述的權柄, 文士斷然拒絕接受此一教義. 這種權柄屬於教會先知的職份, 乃是指神賜下聖靈的恩賜, 必須要有人得蒙並行使先知的恩賜. 285 鑰匙標識著權柄, 有主人倉房鑰匙的僕人有權柄支配在倉房裏所有的物品. 耶穌賜權柄給彼得及其他的使徒, 使他們有權奉他名傳揚他的真理, 向人宣揚救恩, 並向那些相信的人提出保證, 他們已得到永遠的生命. 有能力成就這事實的, 並不是使徒們的宣告. 按照基督自己話語的直譯, 可作 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 在天上已經是被捆綁了 ; 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 在天上已經是被釋放了. 這樣的解釋顯明有權將人捆綁或釋放者是神. 但使徒們是基督的代表, 可以作出權威性的宣告, 指出人對他們傳道的反應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 由使徒行傳便可看到使徒如何行使此一權柄. 彼得得著 神國的鑰匙 ( 太 16:19), 這並不表示教會是以色列, 就是神所應許的千禧年大衛國度. 這乃是在强調馬太福音 13 章已經啟示過的真理, 就是在千禧年國度被延遲的期間, 神要以一種新的, 以前從未啟示過的形式來的統治. 使徒們是國度新計劃的執行者. 這段期間是從以色列棄絕基督一直到將來他們接受基督. 主耶穌第一次啟示了他要建立教會的心意. 教會的成員, 是那些具有如同彼得那樣的信心, 承認相信基督就是神的兒子的人. L. 有關他的死的教導 85 太 16:21-23; 可 8:31-33; 路 9:22 基督告訴門徒說 : 他必須去做四件事 ( 太 16:21). 首先, 他必須去耶路撒冷, 亦即律法指定的獻祭地點. 其次, 他必須在長老, 大祭司, 文士 ( 代表以色列國的宗教領袖 ) 的手下受許多的苦. 第三, 他必須被殺, 藉此成為為罪人贖罪的祭 ( 太 1:21). 第四, 第三天他必須要從死裏復活, 這是神對他的身分及工作的印證. 彼得立刻將耶穌從人群當中拉到一旁, 要私下和他討論這事. 翻譯為 勸 的這個詞是語氣非常强烈的用語 ( 太 16:22), 意指責備, 指責, 警告, 為要阻止某一事件的發生, 或是使已經發生的事停止 286. 彼得極力地阻止基督去耶路撒冷, 因此他在那裏必死無疑. 彼得顯然想到所賜給他的權柄, 覺得有責任要阻止災難的發生. 彼得顯然覺得在必要的時候, 不惜用武力來阻止基督. 基督對彼得的回答比彼得的規勸更為强烈 : 撒但, 退我後邊去吧! (23 節 ) 基督稱彼得為撒但, 並不是說彼得沒有得救, 由於彼得先前已堅定地承認對基督的身分與工作的信心. 但是彼得卻說出了撒但想要達成的目的 阻止基督死在十字架上, 為世人的罪成為贖罪祭. 撒但先前已多次試圖殺死基督, 他所使用的渠道包括 : 希律屠殺伯利恆的嬰孩, 想要殺死基督的暴徒, 海上的風暴. 撒但一直都未能完成他的目標. 現在撒但通過與主最親近的人來作工. 當初撒但試探基督的時候, 要基督敬拜他, 便可以免受十字架之苦, 可以立即登上王的寶座. 基督拒絕接受這個試探. 現在, 彼得既然已經承認耶穌就是彌賽亞 ; 在他的心中, 基督沒有理由不行使他彌賽亞的權柄, 立刻登上彌賽亞的寶座. 對彼得而言, 基督的死的似乎完全沒有那個必要, 彼得似乎不知道, 根據經上的預言, 彌賽亞不但要掌王權, 而且他也必須為罪人死, 成就救贖. 因此, 基督對他說 : 你不體貼神的意思, 只體貼人的意思 ( 太 16:23).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16. Wm. F. Arndt and F. Wilbur Gingrich,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7 頁
118 M. 有關作門徒的教導 86 太 16:24-28; 可 8:34-9:1; 路 9:23-27 按照基督即將要死的啟示看來, 顯然人要付出高昂的代價才能作他的門徒. 基督對真門徒的要求很高, 他指出 若有人要跟從我, 就當捨己, 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 路 9:23). 從福音書中可以看出, 作主門徒的三個階段 : (1) 衆人被吸引到耶穌基督那裏, 聽他講什麼, 看他作什麼. 他們是出於好奇而來, 這樣的人也被稱為他的門徒 ( 太 5:2), 我們稱這種人為好奇之人. (2) 在這些好奇之人當中, 又有許多相信耶穌基督 ( 約 2:11), 我們稱這種人為深信之人. (3) 基督現在要求這些深信之人要委身, 我們稱這種人為委身之人. 要作一個真正的門徒, 必須要完全順服耶穌基督的旨意, 必須要捨己, 也就是放棄自己的旨意與對自己生命的權利 ; 必須完全順服基督的旨意. 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 就是他要面對的考驗, 看他是否順服神的旨意. 十字架對他的考驗, 就相當於伊甸園裏分別善惡樹對亞當的考驗. 想要作基督真正門徒的人, 必須不計代價, 願意順服神的旨意. 基督的話不僅僅是對十二使徒講的, 也是對衆人講的 ( 可 8:34), 他剛才預言他即將受死, 因此, 人需要作一個決定, 是跟從法利賽人, 還是跟隨他. 由經文中可以看出幾個原因, 說明為什麽應當要跟隨他. 第一個原因是人身安全. 假如有人由於宗教領袖們殺害耶穌的陰謀, 認定跟隨耶穌太危險了. 假如他決定為要活命不跟隨耶穌, 他會死. 但若有人冒著肉體的生命危險跟隨耶穌, 他會永遠活著. 因此真正的安全, 就是跟隨耶穌基督 ( 太 16:25). 第二個原因包括因害怕物質財富的損失而拒絕跟隨基督, 這樣的人實際上會失去一切. 但倘若一個人為基督的緣故而失去物質財富, 那人實際上會找到真正的財富 ( 太 16:26). 基督顯然是在預言主後 70 年神藉著提多給以色列國帶來毀滅性的審判, 這是由於以色列國棄絕基督的緣故, 那時人們會失去所積攢的一切財富. 人應該跟隨基督的第三個原因是, 當基督在榮耀與能力中再臨, 坐在王位上統治全地的時候, 他會施行審判. 那些拒絕他的人會被排除於國度之外, 只有那些接受他的人才得以進入他的國 ( 太 16:27; 路加福音 9:26). 群眾當時面對一個決定, 他們對於應當跟隨耶穌還是跟隨法利賽人的問題猶疑不決. 基督對這種人提出這嚴厲的警告. 在本段經文結束以前, 耶穌提出一個榮耀的應許, 就是與基督站在一起的人當中, 有些人在沒嘗死味之前, 要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度裏 ( 太 16:28). 儘管領袖們棄絕他, 最終整個以色列國也會棄絕他, 儘管他會經歷死亡, 但最終, 人子要成為萬王之王, 萬主之主, 在榮耀與能力中作王掌權. 這個應許是要激起人們對他的信心. 基督曾經指出 : 陰間的權柄 不能阻攔他計劃的實現 ( 太 16:18). 他現在又指出, 人的抵擋與棄絕拒甚至是死亡, 都不能阻止他按照天父的旨意中作王掌權 ( 詩 2:6). 他並不是應許說神的國度會在他們的有生之年設立, 他乃是應許說 : 有些人會看到神的國度及基督的榮耀的啟示. 當他成為萬王之王, 萬主之主的時候, 整個世界都將看見這種榮耀. N. 神國榮耀的啟示 87 太 17:1-8; 可 9:2-8; 路 9:28-36 耶穌預言 站在這裏的, 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神的國 ( 路 9:27) 六天以後, 主將彼得, 雅各和約翰從十二使徒中分別出來, 領他們 上了高山, 單獨地另在一處 ( 可 9:2). 基督與他的門徒應當尚未離開該撒利亞地區, 因此那座 山, 一定是指高聳多雪黑門山的一座山峰. 在半外邦人的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地中安靜退修, 沒有來自法利賽人與文士的打擾與試探, 是教導門徒有關他受難的奧秘最好的地方, 也是門徒學習最好地方. 287 基督按照一向以來的習慣, 由人群中抽離出來, 為的是要禱告 ( 路 9:28). 正禱告的時候, 他的面貌就改變了 (29 節 ). 他的變像, 是前一周預言的實現, 彰顯出基督第二次來臨建立他的國度的縮影和預示, 也彰顯出他將來統治萬有時要顯現的榮耀. 他正禱告的時候 : 他的面貌就改變了 ( 路 9:29): 臉面明亮如日頭, 他的衣服也改變 : 衣裳潔白如光 ( 太 17:2), 或 衣服潔白放光 ( 路 9:29), 他的衣服 放光, 極其潔白, 地上漂布的, 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 ( 可 9:3). 福音書的作者如此描述耶穌基督耀眼的榮耀, 顯明耶穌基督擁有神的榮耀. 約翰說 : 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 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 ( 約 1:14) 天父藉此向門徒啟示耶穌的尊貴與榮耀. 彼得也說 : 他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 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 向他說 : 這是我的愛子, 我所喜悅的 ( 彼後 1:17). 這是神當初向亞伯拉罕彰顯的榮耀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92.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8 頁
119 ( 徒 7:2), 在會幕中所彰顯的神的榮耀 ( 出 40:34-38), 這榮耀也彰顯在聖殿中 ( 王上 8:10-11), 這榮耀是因以色列的背道與不信而離開聖殿 ( 結 10:18; 11:22-23). 現在這榮耀回到世上, 彰顯於耶穌基督的身上, 這榮耀後來會向司提反顯現 ( 徒 7:55-56), 在大馬色向大數的掃羅顯現 ( 徒 9:3; 22:6, 11; 26:13), 也向約翰顯現 ( 啟 1:16). 當耶穌基督再次降世的時候, 這榮耀會向世人顯現 ( 太 24:30; 25:31), 這榮耀會在基督再臨時照亮整個世界, 現在也向目睹耶穌變像的三個人顯明., 現在彼得, 雅各, 約翰親眼目睹的光, 就是蒙救贖者將要行在其中直到永遠的光 ( 啟 21:23). 基督變像, 並不是藉著外界的光照在他的身上而反射出神的榮耀. 事實上, 是耶穌基督自己的榮耀光照四方. 天父的榮耀就是基督的榮耀, 約翰記載了基督的禱告 : 父啊, 現在求你使我同享榮耀, 就是未有世界以先, 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 約 17:5). 基督來到這世界的時候, 需要遮掩這種榮耀. 基督道成肉身時, 並沒有失去他的榮耀, 乃是遮掩了他的榮耀, 以免使人被他的光所擊倒. 神是想要住在他子民以色列人中間, 將他的榮耀照在他們身上, 藉此顯明他的同在. 但以色列無法直視神榮耀的光, 因此, 神向摩西指示建造會幕的計劃, 指示他在百姓與至聖所之間製作一個幔子. 因至聖所是神要他居住的地方. 那幔子不但是要教導以色列人, 讓他們知道不配進入神的面光之中, 更主要的目的, 是要保護以色列人免被神榮耀的光所消毀. 幔子就是神的恩典, 使聖潔的神可以住在不聖潔的人民中間.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 基督的身體就像會幕中的幔子 : 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 從幔子經過, 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 來 10:19-20). 如此看來, 基督道成肉身的時候並沒有放棄他的榮耀, 而是將之加以遮掩, 如此至聖者才能住在不聖潔的人民中間. 這次的變像, 只不過是彰顯出基督原本的榮耀, 這榮耀有一天也會向世人顯明. 這也是基督前一周預言的應驗. 忽然有摩西, 以利亞兩個人同耶穌說話. 聖經 並沒有解釋為什麽這兩個舊約聖徒會在這裏顯現. 此二人分別代表律法與先知, 都見證基督將在地上彰顯榮耀, 作王掌權. 聖經 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是從何而來, 只提到 他們在榮光裏顯現 ( 路 9:31). 顯然他們因信靠神而得救恩, 現在是從神的面前奉差而來. 經文的焦點不是他們這兩個人, 乃是他們所談論的話題 ---- 談論耶穌去世的事. 翻譯成 去世 的希臘詞意為 exodus ( 出埃及 ), 這便是耶穌對死亡將臨的態度. 舊約的出埃及將人民由捆綁中釋放出來, 將他們帶入自由之中. 基督是以僕人的身分來到這個世界 ( 腓 2:6-8), 基督視死如歸, 他的死不僅僅是僕人順服天父旨意的表現, 也使他從道成肉身甘受的捆綁中得到釋放. 他也預言他將從死裡復活, 脫離捆綁, 進入榮耀. 彼得從打盹中清醒過來, 他對基督提出建議 : 我們在這裏真好, 可以搭三座棚 ; 一座為你, 一座為摩西, 一座為以利亞. ( 路 9:33) 彼得是在建議慶祝住棚節, 住棚節是以色列全年節期中的最後一個, 記念以色列國得蒙拯救離開埃及, 以及他們在曠野中為客旅, 為寄居者的經歷. 這節期也預表了以色列人將會重新被聚集成國, 離開曠野, 進入應許地, 受到應許中彌賽亞仁慈的統治. 在彼得當時, 以色列國受到外邦人的統治, 期待著彌賽亞或救贖者的來到, 他會聚集子民進入應許之地, 受到他的統治. 彼得見到基督的榮耀, 使他想起以色列榮耀的盼望將要在彌賽亞國度中實現. 因此對他來說 : 在此慶祝住棚節是再合適也不過了的, 因為他們三人已目睹了基督千禧年國度的榮耀. 彼得對基督變像意義的解釋非常正確. 但在以色列國相信並歸向彌賽亞以前, 他們不可能經歷到住棚節所預表之事的實現. 當時以色列國並沒有相信並歸向彌賽亞, 因此彼得的建議反而受到基督的責備. 儘管基督擁有王的榮耀, 但以色列國並沒有公開承認他為王 ; 因此他們未能得到千禧年國度的祝福. 正當基督講話的時候, 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了山上所有的人. 三位門徒進入雲彩裏就十分懼怕. 這就是在曠野中出現在會幕之上的雲彩, 標識著神與他子民同在. 神從雲彩裏說話, 印證耶穌基督的身分 : 這是我的愛子, 你們要聽他 ( 可 9:7), 另外兩卷福音書指出 愛子 是 我所揀選的 ( 路 9:35) 和 我所喜悅的 ( 太 17:5). 天父藉此印證了基督的身分與他的話語. 這三位門徒聽耶穌基督講過天父 ; 現在他們聽到天父直接向他們講話, 因而甚是懼怕. 基督知道他們懼怕, 便進前來, 摸他們, 救主溫柔的手撫平了他們的懼怕. 基督變像, 是他第二次降世建立他的國度的一個預先的縮影, 這是基督榮耀本質的彰顯. 基督第一次降世, 道成肉身, 隱藏了他的榮耀. 到他第二次降世時, 將向全世界彰顯他的榮耀. 基督變像, 證明他的身分, 因為唯有公義, 聖潔, 無罪者才有可能變像, 顯明神的榮耀本屬於他, 在他裏面. 基督變像也彰顯神的兒女將要得到的榮耀. 保羅說 : 我們不是都要睡覺, 乃是要改變 ; 就在一霎時, 眨眼之間, 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 ( 林前 15:51-52). 改變 的意思與此處的 變像 同義. 因此保羅又說 :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他顯現的時候, 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裏 ( 西 3:4), 約翰也說 : 主若顯現, 我們必要像他 ( 約一 3:2). 基督禱告說 : 父啊, 我在哪裡, 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裡, 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 ( 約 17:24), 他應許說 : 我們不僅僅會看到他的榮耀, 也能在永恆中與他同享榮耀. O. 有關以利亞的教導 88 太 17:9-13; 可 9:9-13 下山的時候, 耶穌吩咐剛才見證過他的榮耀的門徒, 直到人子從死裏復活以前, 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 可 9:9). 可能的原因有二. 首先, 門徒承接的傳道事工, 不是以他們的經歷為中心, 而是以耶穌基督的身分與工作為中心. 若他們描述他們如何看見神的榮耀, 會因此將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他們自己身上. 但他們的事工是要引人注意基督. 第二個不准他們說的原因是, 以色列國已經棄絕基督, 因此, 他不再向他們顯明更多的神蹟. 倘若門徒講出他們的經歷, 他們就會給了這國民另一個神蹟, 證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19 頁
120 明耶穌基督是神所任命為神的兒子, 又是神所喜悅的兒子. 然而, 在復活之後, 這三位門徒可以自由地公開宣講他們在山上所看見的, 其中兩個人 ( 彼得和約翰 ) 更在書信中特別提及此事. 在變像的時候, 門徒尚不明白死裏復活的意思 ( 可 9:10). 他們不明白耶穌之死的意義, 也不明白他復活的意義. 這整個事件使他們三人心中産生一個有關末世的問題, 他們問道 : 文士為什麽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11 節 ) 根據瑪拉基的預言, 在彌賽亞來臨之前, 以利亞要先來為他預備人心 ( 瑪 4:5). 現在既然彌賽亞已經出現, 以利亞的事工顯然是沒有必要的, 因此他們就問了這個問題. 由基督的回答可以看出, 他肯定了在主大而可畏的日子來臨之前, 神定要先派以利亞來. 這個預言必定應驗. 在建立千禧年國度之前, 以色列國將遭受審判. 那時, 彌賽亞要呼召以色列國悔改, 並要接受審判, 他要將信與不信之人分別開來. 彌賽亞要將相信的人接入他的國度, 將所有不信之人拒之門外. 基督重申神的話語立定在天, 瑪拉基的預言必定實現, 文士的期盼是沒有錯的. 基督提出了另外的一個問題, 超越了經文的準確及文士對經文的解釋的問題. 他說 : 經上不是指著人子說 : 他要受許多的苦, 被人輕慢呢! ( 可 9:12), 這問題很重要, 因為彌賽亞已經來了, 有些人已經相信了他, 他的榮耀也已經得到彰顯. 他聲稱自己為王, 有能夠證明此宣告的真實性, 那為什麽不能現在就建立國度? 基督問他們, 為什麽他必須受苦, 被人棄絕, 還要受死? 答案是, 舊約不僅僅預言了一位要作王掌權的彌賽亞, 也同時預言了一位要受難而死, 為罪人成就救恩的彌賽亞. 基督的死必須先於基督掌權之前. 基督的死並不是說神的計劃失敗, 這乃是神計劃中的一部分. 門徒們不明白基督受難與基督得榮耀之間的關係, 甚至舊約寫出這啟示的眾先知也不能明白 基督必須受先苦難, 後來得榮耀 之間的關係 ( 彼前 1:11). 現在基督向他們宣告, 他雖然是永生神的兒子, 他的死也是必須的, 是神所預定的旨意. 基督宣告說 : 瑪拉基的預言已經實現了, 以利亞已經來了 ( 可 9:13), 這是指施洗約翰, 他有以利亞的心志與能力, 來作以利亞的工作, 呼召人們悔改, 使餘民歸信基督. 基督便如此這般地解釋, 他一直談論的死, 與剛剛啟示出來的榮耀, 二者之間乃是合諧一致, 沒有矛盾的. P. 有關信靠神的教導 89 太 17:14-21; 可 9:14-29; 路 9:37-43a 他們一行四人回到其他的門徒那裏, 看見有許多人圍著他們, 又有文士和他們辯論. 耶穌不在的時候, 文士想要混淆視聽, 故而與跟隨他的門徒們爭辯. 群衆好奇而認真聽著他們所說的每一句話. 當基督出現的時候, 人們離開門徒, 跑去迎見耶穌. 耶穌問文士與門徒在辯論的是什麽, 眾人中間有一個人回答說 : 他有一個兒子被鬼附身, 使他不能講話, 又叫他抽瘋, 口中流沫, 咬牙切齒, 身體僵硬. 他來求耶穌幫助他的兒子, 但沒有找到耶穌, 就求門徒把鬼趕出去. 耶穌先前已給了他們趕鬼權柄 ( 太 10:8), 這人似乎相信門徒可以幫助他, 但他們並無法把鬼趕出去. 基督說 : 噯! 不信的世代啊 ( 可 9:19), 這話是對那位父親, 群衆, 以及文士說的, 不是對未能趕鬼的門徒說的. 這兒子被人帶來, 顯然是要試驗基督的權柄, 也要試驗代表他的門徒的權柄. 基督拒絕給以色列國看更多的神蹟, 他們卻仍然在尋求神蹟. 他們堅持要得到令他們滿意的確據, 證明耶穌所宣稱的, 否則便拒絕相信他. 他們此行的目的, 是要尋求更多證據, 使他們能夠信服. 因此基督稱那群人為不信的世代, 因為他們先前已經看見許多的神蹟, 還是沒有信. 但他仍然吩咐把那孩子帶來. 他們就帶了他來. 孩子一見到耶穌, 鬼便叫他重重的抽瘋, 倒在地上, 像動物一樣的滾動, 口中流沫. 基督問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 孩子的父親回答說這孩子從小就這樣, 而且當時所見的也只是鬼附身後果中的一部分, 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裏, 水裏, 要毀滅他. 這位父親承認他有迫切的需要, 他祈求說 : 求你憐憫我們, 幫助我們 ( 可 9:22). 這父親顯然對基督沒有什麼信心, 所以才說 : 你若能作什麽. 基督用這人的話回答他 : 你若能? --- 在信的人, 凡事都能 (23 節 ). 這孩子是否能得拯救, 並非僅僅倚靠基督的能力, 儘管他時常趕出鬼魔, 拯救許多其他類似這孩子的人, 彰顯出他的權柄, 耶穌還是指出一個原則, 就是對有信心的人而言, 凡事都能. 耶穌此言乃是告訴那位父親, 只要他有信心, 必蒙憐憫. 這時, 這位父親公開承認他對基督的信心, 喊著說 : 我信 (24 節 ). 他意識到他內心的疑惑使他受苦, 他也意識基督與法利賽人之間的矛盾所産生的衝突. 他承認他相信, 並請求耶穌幫助他除掉他的疑惑與不信. 基督因著他的信心, 吩咐那污鬼從那孩子裡頭出來, 並永遠不要再進去. 那污鬼極力抵抗 : 那鬼喊叫, 使孩子大大地抽了一陣瘋, 就出來了. 孩子像死了一般, 以致衆人多半說 : 他是死了 ( 可 9:26). 儘管那污鬼極力抵抗, 還是得服從基督, 從那孩子身上出來. 基督俯身拉著他的手, 扶他起來. 基督為這個被鬼附的孩子的所作的事, 顯示出若以色列國相信他, 他有此能力, 同時也願意為以色列國做同樣的事. 倘若他們轉向他, 求他拯救, 他會因著他們的信心拯救他們. 他們是否能得拯救, 並非只靠基督的能力, 更要看他們對他是否有信心. 以色列未能得著彌賽亞的救恩, 是由於他們對他的棄絕. 門徒與耶穌單獨在一起的時候, 他們問他為什麽他們不能將那鬼趕出來. 先前他們已得到權柄奉他的名趕鬼 ( 太 10:1), 因此他們會問這個問題. 基督指出 : 是因你們的信心小 (17:20). 門徒顯然信靠他們先前得到的權柄來趕鬼, 沒有信靠基督, 他提醒他們說 : 對他的信心不足, 便無法做大事. 基督進一步的指出 : 非用禱告, 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 ( 可 9:29). 禱告表現出對神完全的倚靠. 門徒似乎信靠他們先前的經歷, 信靠所賜給他們的權柄, 而非信靠基督, 信靠他能使用他們來行神蹟. 這個教訓旨在教導這些人, 他們必須完全倚靠神, 相信他, 才能成就將來要交託給他們的事工. 他們若要作成交托給他們的事工, 必須靠著信心, 而非靠地位.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0 頁
121 Q. 有關他的死的教導 90 太 17:22-23; 可 9:30-32; 路 9:43-45 耶穌離開該撒利亞腓立比地區, 返回加利利, 他想要暗暗地回到迦百農, 不希望衆人知道. 在路上, 基督再一次教導十二使徒說 : 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 他們要殺害他 ; 被殺之後, 過三天他要復活 ( 可 9:31). 儘管耶穌說的如此清楚, 門徒們還是不明白. 在基督當時的猶太人對舊約中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大惑不解, 他們在一方面知道彌賽亞將要受難而死, 另一方面也知道彌賽亞將會在大能與榮耀中作王掌權. 這兩個圖片似乎彼此矛盾. 猶太人的神學試圖協調這種矛盾, 指出將會有兩個彌賽亞 : 一個是要受難而死 ; 另一個要在大能與榮耀中作王掌權. 門徒也深受這些概念的影響. 基督一直都在談論他將會統治以色列的榮耀的國度, 三個門徒在山上也體驗到這國度及基督在其中的榮耀 ; 因此他們的注意力集中在彌賽亞榮耀的統治之上. 他們像其他的猶太人一樣, 無法想像彌賽亞如何會受難受死. 基督嘗試指出, 將來會掌權的彌賽亞, 與必須要受難受死的彌賽亞, 實際上就是同一位彌賽亞. 因此在他們從黑門山坡走向迦百農會堂的時候, 主再次教導他們有關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 這教導産生了兩個結果 : 第一, 他們大惑不解, 但又不敢問他 ( 可 9:32); 其次, 他們 大大地憂愁 ( 太 17:23). R. 有關兒子身分的教導 91 太 17:24-27 就在耶穌與他的門徒到達迦百農之時, 聖殿收丁稅之人來找彼得, 問他說 : 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 ( 太 17:24). 這種稅最初是摩西要以色列人交納 ( 出 30:11-15), 作為建造會幕的費用, 二十歲以上的以色列人每年都要交納. 這種稅就像是教會中自願的奉獻, 不應强迫任何人交納 ( 普朗莫 [Plummer]). 米示拿法典原本規定, 在亞達月 25 日之後, 可以將未交納此稅之人的貨品扣留 ; 但相信在耶穌的時代並未如此執行, 尤以加利利為然. 這稅乃用猶太錢幣放在聖殿內室中的 ( 三個 ) 箱子裏, 羅馬和其他的錢幣則必須由兌換銀錢的人將之換成猶太錢幣. 丁稅收入每年高達二十萬元, 構成了聖殿中一筆巨大的財富, 對無法無天的貪婪者及外邦統治者而言, 都是極大的誘惑. 這也是最後導致聖城與聖殿被毀的戰爭的主要原因. 每年的丁稅收入, 乃用來支付聖殿的獻祭, 支付拉比, 查看祭物之人, 抄寫之人, 烤餅之人, 洗聖殿衣物的婦女, 用水及其它用品, 以及修理聖殿等費用. 這位收丁稅之人突然出現, 很有可能是虎眈眈的敵人的計謀, 想要陷耶穌與彼得於不義, 指控他們違規, 或是要顯明他們支持加利利人猶大的奮銳黨人思想, 堅稱只要聖城還受到羅馬人的污染, 就拒交殿稅. 他們所問問題的形式乃是質疑的意思, 並沒有期望得到像彼得所答的那種肯定的答案. 288 丁稅是自願性質, 並非義不容辭的責任. 出埃及記 30:11-15 中的要求似乎只限於會幕建造期間才收取費用. 被擄巴比倫後, 拉比卻強將行向所有的猶太人徵收此稅, 並形成傳統. 拒交者並未破壞律法, 卻會被指控為破壞傳統. 法勒 (Farrar) 指出 : 這問題表明兩個難處, 就是, 為什麽以前沒有人要求主納付丁稅? 為什麽要在秋天, 就是在住棚節的時候要求他納稅, 而不是早在六個月前的亞達月? 答案似乎是, 祭司與顯赫的拉比們是免稅的 ; 主常不在迦百農, 無法按時候納稅, 因此要在事後追繳欠稅. 289 許多人認為基督是拉比, 似乎不應當要求他付稅. 此處追討丁稅的人是針對基督要, 不是向門徒要, 有可能是由於迦百農不是他們的家鄉. 290 基督一向遵守律法的誡命, 彼得無須詢問, 已知道他必會納稅, 因此立刻給予肯定的回答. 基督趁機教導彼得. 當時征服者都向占領地的人民徵稅, 征服者本國的子民則不必納稅. 羅馬政府向被征服的行省徵稅, 支持政府開銷, 因此羅馬公民可以無須納稅. 彼得立刻明白, 君王不會向自己的兒子 ( 亦即他本國的公民 ) 徵稅, 乃是向外人徵稅 ( 也就是被他征服的人民 ). 結論就是, 兒子或本國公民可以免稅. 基督的用意是要指明, 丁稅是供給聖殿所用, 那是他父的家, 因此他和跟隨他的人就無須納稅, 那些來到聖殿從蒙益處者才應該納丁稅供聖殿所用. 基督在開始傳道之時, 潔淨聖殿, 並奉父的名宣告他擁有聖殿 ( 約 2:13-17). 他在此宣告他無須納稅, 也是出於同樣的道理. 基督雖然有權拒絕納稅, 但他若是如此做, 領袖們就有理由指責並棄絕他. 為防止這樣的事發生, 基督吩咐彼得去釣魚, 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 開了牠的口, 必得一塊錢, 可以拿去給收稅之人, 足够兩個人的稅銀, 如此他們就不會有藉口指責他了. 基督藉此事宣告他對聖殿的主權及免稅的權柄及, 因為聖殿所敬拜的是神, 而他是神的兒子. Shephard, The Christ, p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p Ibid., p. 45.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1 頁
122 S. 有關謙卑的教導 92 太 18:1-5; 可 9:33-37; 路 9:46-48 因適才發生的事, 使國度的問題盤旋在十二使徒的心中, 當時最重要的問題, 就是誰將在國度中占有最高的地位. 他們之間有了爭論, 他們期待基督來解決. 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 ( 可 9:34). 基督叫一個小孩子來, 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要趁機教導他們一些重要的功課 : 首先, 若要進入神的國, 他們必須變成像孩子一樣 ( 太 18:3). 孩子的特徵是, 他必須完全信靠他的父親. 他是完全的無知, 什麼事都必須由他的父親來教他. 他不能依靠他自己, 只能依靠他的父親. 他不能夠堅持自己的旨意, 而不順服父親的旨意. 因此基督是在說 : 人若想要進入神國, 必須完全信靠建立國度的基督. 第二個功課是, 在國度的地位取決於人是否有孩子樣的謙卑 ( 太 18:4). 孩子在家裏沒有權利, 權利都是屬於父母的. 孩子與父親若是有良好的關係, 他不會堅持自己的意思, 違背父親的旨意, 反而會順服父親, 願意遵行父親的旨意. 基督教導說 : 只有順服他的人, 在神國中才會居於高位. 基督同時也藉著這個孩子指出, 因為孩子與父親是如此地息息相關, 那麽接待這孩子的人等於就是接待了他的父親, 接待屬於基督的人, 等於就是接待了基督. 馬可言簡意賅地對基督的教導作出了總結 : 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 他必作衆人末後的, 作衆人的用人. ( 可 9:35) 門徒在國度中的地位, 取決於他們對基督順服及服事的程度. T. 有關驕傲的教導 93 太 18:6-14; 可 9:38-50; 路 9:49-50 耶穌剛才糾正了門徒錯誤的態度. 他們彼此爭論國度中誰為大, 顯示出他們有個錯誤的態度, 與基督完全順服天父及服事天父的態度背道而馳. 約翰是被主責備的門徒之一, 他想要表明他乃忠於基督, 希望藉此能免去主的責備, 得到主的讚賞. 約翰說十二使徒看見一個人奉耶穌的名來趕鬼, 他們就禁止他, 吩咐他不要奉耶穌的名趕鬼, 因為他不與他們一同跟隨主. 此人有可能是約翰的一個門徒, 耶穌說他是 信我的一個小子 ( 可 9:42), 他很可能是在施洗約翰的帶領下信了耶穌, 在施洗約翰死後仍然繼續與他的門徒在一起. 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 此人已經聽過耶穌的話, 信了耶穌. 耶穌在變像山上沒有與門徒同在的時候, 此人由於對基督的信心而能作到門徒當時作不到的事. 不論如何, 此人的確相信基督, 他所作的工, 乃是信心的結果. 但因為此人沒有公開承認基督, 十二使徒想要禁止他奉基督的名行神蹟. 基督說 : 不要禁止他 ( 可 9:39), 表明他接受凡信靠他的人. 此人奉耶穌的名行了神蹟, 證明他的確信靠耶穌. 凡相信基督的人, 都是屬他的人, 也是蒙他悅納的人. 基督然後指出, 門徒並非一定要行神蹟才能顯示出他的信心, 人若是奉主的名將一杯水給口渴的人喝, 這就證明他對耶穌的信心, 也證明他是屬於基督的 (41 節 ). 得獎賞的基礎, 並非只根據行為, 乃是根據能夠産生出好行為的信心. 基督接著討論導致十二使徒責備此人的態度. 使徒的禁令冒犯了這位信徒, 他奉主的名趕鬼, 是由於他相信基督, 效忠基督, 不是為了要獲得十二使徒的接納. 因此基督指出, 十二使徒由於抱著高人一等的態度, 以致於冒犯了此人. 基督說了重話, 旨要十二使徒面對這個問題, 除掉使他們冒犯人的根源. 基督說那被冒犯之人為信徒 ( 可 9:42), 並說情願把大磨石拴在人的頸項上, 將他扔在海裏, 都不應當任由此人使一個信徒跌倒. 他藉此提出嚴厲的警告, 指出十二使徒絆倒人的事是多麽嚴重. 基督接著勸他們要對付使人跌倒的根本問題. 基督說他們應該砍斷手腳, 或剜掉眼睛, 這並不是要他們自殘, 因為人就算是砍斷雙手雙腳, 剜掉雙眼, 仍然可能沒有根除心中的驕傲 (43-47 節 ). 他乃是要十二使徒對付並除掉問題的根源, 這樣他們就不會使人跌倒了. 倘若一個人性傲而不謙卑, 倘若一個人在驕傲中行事, 並因此絆倒那些相信基督的人, 那麽這就表明他不屬基督, 這樣的人會 被丟在地獄裏 (47 節 ). 基督並不是說十二使徒會失去救恩, 也不是說他們使人跌倒一次就會進地獄. 他乃是在說 : 倘若這種態度成為他們的性格特徵, 就顯明他們不是真屬他的. 真信徒的生命中應當流露出基督的謙卑, 他的謙卑將會成為他們的性格特徵. 基督提及別外一個原因, 說明十二使徒為何不應當自覺比別的信徒更優越. 他說 : 他們的使者在天上, 常見我天父的面 ( 太 18:10).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猶太人輕視小孩子, 我們卻似乎可以看得到, 耶穌仍然在拉著那孩子, 指著他, 以人所未見的方式, 說明有關的天使的事, 與猶太拉比的教導十分不同. 猶太人認為只有最大的天使才在神面前的聖所幔子之內, 或多雲面紗 (Pargod) 之內, 其它分為不同級別的天使則在外候命. 裡面的天使常見神的面, 直接聽到並知道神的指點及命令. 裡外天使的差別就是在於知識. 基督則指出, 其間的差別在於愛. 最接近神的, 不是知識高深, 功德無量, 價值連城的人. 最接近神的, 乃是最單純, 最不自我中心, 最順服神, 最緊緊倚靠神的人. 仰望天上最接近神的守護天使, 並不是對神的指點與誡命最瞭解者的天使, 乃是那些單純, 謙卑, 有恩典, 有有信心之人的天使 人不僅僅不應該輕視這小子中的一個, 更不應該輕視國度中是最偉大的人.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2 頁
123 據此觀點, 過渡至下句更是一氣呵成, 轉移中並沒有任何不順之處 : 人子來, 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他成為伯利恆的嬰孩, 降至最卑, 也是他最大的榮耀. 最接近天父, 無時無刻不是面見天父的那一位, 也就是成為一個嬰孩, 降卑屈尊來拯救失喪之人的那一位. 291 孩子通常是微不足道, 被人輕視的, 卻受到神無微不至的看顧, 他差派他的使者來保護那些信靠他的人. 他們應當像鹽一樣吸引人, 而非排斥人 ( 可 9:50). 十二使徒對那行神蹟之人態度, 不但無法吸引人歸向基督, 反而更驅使人遠離基督. 他曾說過他的門徒應當是世上的鹽 ( 太 5:13). 藍恩 (Lane) 對鹽的背景及意義有如下的註解 : 巴勒斯坦人生活中, 有兩個現像形成耶穌的精闢評論的背景. 格言 世界無鹽不能生存 (Tractate Sopherim XV. 8) 提醒我們, 鹽是古代生活中的必需品, 可以防止食物腐壞. 在另一方面, 長老普利尼發現死海的鹽有可能失去鹹味, 變得淡而無味 (Hist. Nat, ). 耶穌的話是以上二事實為基礎, 他有關鹽的這句話也必須按照上下文來解釋. 耶穌正在論及對門徒的要求. 世人將要遭受神的審判, 門徒對他們有責任, 門徒在這世上有如鹽一樣的重要, 但若他們失去鹹味, 世人將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鹽在此象徵門徒明顯的特色, 失去此特色, 將使得門徒變為毫無用處. 由此可見, 鹽在此必定是指忠於耶穌, 忠於福音 ( 馬可福音 8:35, 38). 耶穌勸他們要保守像鹽一樣的特質, 彼此和睦, 顯然是責備他們由 33 節開始的相爭與不和. 門徒若想要出人頭地, 不是靠階級或地位, 乃是靠 鹽 的特色. 當大家都委身於耶穌, 委身於福音的時候, 當大家都承認為主僕的時候, 分爭就得解決, 就會恢復和睦. 292 基督勸勉他們要吸引人來歸向他 ( 有鹽 ). 他們若是能夠 彼此和睦, 便能夠吸引人來歸向他 ( 可 9:50). 彼此 意指所有公開承認基督的人, 也意指尚未公開承認基督的人. 基督繼續向十二使徒顯明他如何喜悅並愛護那些憑著信心來到他面前的人. 他用了一個比喻, 說一個人有一百隻羊, 丟了一隻 ( 太 18:12-14). 他滿山遍野地尋找, 直到找到那隻迷路的羊. 他找著了, 就大大歡喜. 當人們相信基督的時候, 他的心便因此而得滿足. 人的信心也使他能奉基督的名行神蹟. 基督來, 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因為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 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 ( 太 18:14). 倘若十二使徒體貼基督的心, 他們就會愛那些來接近他的人. 基督在此針對的, 是會攔阻十二使徒引人歸主的錯誤態度. U. 有關寬恕的教導 94 太 18:15-35 基督剛才吩咐門徒要彼此和睦 ( 可 9:50). 但信徒之間顯然無法避免分爭, 基督便教導十二使徒如何解決這些分爭, 以避免破壞信徒的合一. 基督提供了一些原則, 指示若有信徒被另一個信徒冒犯的時候, 應該如何處理彼此之間的關係. 被冒犯的信徒應當要採取主動, 他應該親自去找得罪他的信徒, 私下說明對方如何得罪了他, 目的是要對方承認錯誤, 彼此和好, 如此就不會繼續分爭不和. 倘若得罪人者拒絕和解, 被得罪者就要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 再一次去找得罪他的信徒. 如此就不是一個人針對另一個人, 口說無憑的光景了. 見證人就可以作見證, 被得罪者雖然尋求和解, 但得罪人者卻拒絕和解. 倘若這第二步仍未成功, 分歧仍然存在, 那麽就得把此事交由全 教會 來解決 ( 太 18:17). 基督先前預言他死而復活之後要建立教會 (16:18). 他在此處提出來的原則, 似乎是因為十二使徒拒絕與一位信徒相交, 得罪了他. 他們拒絕與他相交的原因, 是那人雖然奉耶穌的名將鬼趕出, 但卻沒有公開承認耶穌與十二使徒. 這些原則旨在使人和解, 避免使當時信徒之間的分歧懸而不解. 因此我們可以說 教會 意指所有相信耶穌基督而聯合的信徒. 倘若把此事交由全 教會 處理, 那得罪人者仍然拒絕認錯並和解 : 教會 就應當拒絕繼續與此人相交團契, 並要視他為外邦人或稅吏, 亦即拒絕與他相交團契, 拒絕與他來往. 基督提出這些原則, 不但能解決當時的糾紛, 防止當時的分歧懸而不解, 在今天也同樣適用. 因此, 我們也應該遵守這些步驟, 力圖保持信徒的合一. 倘若有人問教會是否可以施行紀律處分, 拒絕與某人相交團契, 答案正如基督所說 : 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 在天上的也要捆綁, 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 在天上也要釋放 ( 太 18:18). 這原則與主耶穌先前所講的話是一致的 (16:19). 教會應當按照主所賦與的權柄, 根據事實的真相, 正式宣告此人有罪還是無罪, 信徒可以繼續還是拒絕與他相交團契. 信徒需要保持合一, 因為合一是禱告蒙應允的先決條件, 基督教門徒要如此禱告 :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 太 6:10). 禱告的人必須同心合意 : 你們無論求甚麼, 都必蒙垂聽. 基督應許說 : 只要有兩三個人同心合意祈求, 他就會親自與他們同在. 耶穌指出信徒必須要赦免他人, 以保持合一. 彼得深受感動, 問道 : 我弟兄得罪我, 我當饒恕他幾次 ( 太 18:21). 他使用 弟兄 一詞, 表明是信徒彼此之間的問題. 法利賽人說饒恕人兩次便顯出人的義來. 倘若想要證明自己的寬宏大量, 就饒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William C. Lane,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Mark (Grand Rapids:Eerdmans, 1974),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3 頁
124 恕人達三次, 這是法利賽人的義的極限. 彼得提到赦免人高達七次, 遠超法利賽人的義的標準. 耶穌說 : 真正的義遠勝過法利賽人的義, 甚至超過彼得為自己所定的標準. 耶穌說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 就猶太人而言, 這意味著無數次. 耶穌使用了一個比喻, 教導赦免的原則. 有一個王要和他的僕人算帳. 有一個僕人, 欠了王相當於現在數百萬美元的債. 這僕人根本無力償還. 主人有權將這僕人, 還有他的妻子, 孩子及所有他擁有的都賣掉來還債. 然而即使用盡了方法, 也無法付清債款, 因為一個僕人的價值是三十塊銀子 ( 亞 11:12-13; 太 26:15; 27:3). 就算將這僕人及所有屬他的人的都賣掉, 也湊不够的所需的數目. 這人的債是不可能還清. 他求主人寬容他, 給他一點時間. 主人知道窮其一生的力量, 他都無法還清債款. 因見他央求, 主人就動了慈心, 施恩免了他的債. 這人蒙此赦免的厚恩, 從主人那裡出來. 他遇見一個的欠他極少量錢的同伴, 他竟然動粗, 掐住他的喉嚨, 要他立刻還債. 這同伴央求他, 正如他先前央求他主人一般, 說 : 寬容我吧, 將來我必還清 ( 太 18:29). 他是永遠都不能還清欠主人的巨額債款, 欠他債的這個人則完全有可能還清如此小額的債款. 然而, 他卻拒絕同伴的要求, 將同伴下在監裏, 直到他能付清債款為止. 雖然他有合法的權利將他的同伴下在監裏, 他的行為卻使得其他同伴感到極其憂愁, 由於他們知道他才剛得到主人免債的厚恩. 於是, 他們去見王, 把這事的始末向他報告. 這個僕人剛才是歡歡喜喜的離開主人的面, 現在被召回來時卻充滿了恐懼戰競. 主人對他說 : 你這惡奴才! 你央求我, 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 像我憐恤你嗎? ( 太 18:32-33) 他蒙受恩典, 卻拒絕以恩待人, 因此被被下在監裏, 直到他還清了所欠的債為止. 這表示他終此餘生都得待在監獄裏, 因為他根本無法付清這樣大的一筆債. 基督想要教導的功課是很明顯的, 彼得問 : 我當饒恕他幾次呢? ( 太 18:21) 基督藉此比喻回答他的問題, 天父饒恕彼得多少次, 彼得就應該饒恕別人多少次. 彼得必須承認, 他完全無法償還他欠天父的債, 那欠債無數的僕人正代表彼得的光景. 神既已白白地赦免彼得所有的債, 那麽彼得就應當饒恕凡得罪他的人. 他人得罪彼得的地方, 遠遠無法與他得罪天父的嚴重性差堪比擬. 天父既然連他都能赦免, 他還有什麼不能饒恕他人的地方呢? 不肯赦免他人的人, 顯然自己從未接受過神的赦罪之恩, 他因此必須要自還己債. 主說 :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 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 太 18:35), 正是這個意思. 彼得問 : 我當饒恕他幾次呢? ( 太 18:21) 基督回答說 : 天父饒恕彼得多少次, 彼得就應該饒恕別人多少次. 饒恕他人, 信徒有責! V. 有關作主門徒的教導 95 太 8:19-22; 路 9:57-62 耶穌說過他的軛是容易的, 他的擔子是輕省的 ( 太 11:30); 這並不是說基督對門徒的要求很低. 軛是容易的, 因為是與主同負軛, 在這一段經文中, 便可以看出主對門徒的要求是如何的嚴格. 在頭一事件 ( 路 9:57) 中, 有一個人來見主, 表示願意獻身作基督的門徒. 此人的決定似乎頗為急促, 沒有考慮清楚要付的代價. 基督也許知道此人來, 是由於他所應許的國度, 想要沾基督的光, 得著一些物質方面的好處. 主對他說 : 跟從主的人, 不會得著什麽物質上的好處 (58 節 ). 基督對第二個人說 : 跟從我來 (59 節 ), 更好的翻譯是 來作跟隨我的人, 邀請此人與耶穌基督建立長久的關係. 此人得此機會, 頗感為難, 不是很願意跟隨主. 他要求先回去埋葬他的父親, 然後再來跟隨主. 此人感到無法兼顧對父親的責任與對老師的責任. 史密特 (Smith) 說 ; 耶穌是如此的溫柔謙卑, 他有可能會攔阻一個兒子對他死去的父親盡孝道的義務嗎? 只有拉比才會無視於父子的天倫之情, 自抬身價, 要門徒首先敬畏並服事老師. 他們說 : 倘若一個門徒的父親與老師都丟了東西, 他應當優先去找老師丟的東西. 他的父親雖然將他引入這個世界, 但他的老師卻教導他智慧, 將他引入來世. 倘若他的父親與老師都肩負重擔, 他應先將減輕老師的重擔, 然後再幫他的父親. 倘若他的父親與老師都受到捆鎖, 他沒有能力把兩個人都贖回來, 那麽他應當先贖回老師, 其後還有能力時, 才贖回父親. 他們堅持, 除非沒有別人可以辦喪事, 否則門徒應當專心律法, 不能由於埋葬死者而分心. 耶穌在此所說的話, 好像與拉比的傲慢與非人道的作法完全一致. 293 然而, 基督並不是在吩咐此人遵守拉比無情的教義. 艾恩特 (Arndt) 指出 : 許多人說此處顯示出主的苛求, 不准此人去參加他父親的葬禮. 但果真是如此嗎? 實際的情形可能與人所想像的完全不同. 許多人以為這個人的父親死了, 他想要為父親辦喪事, 耶穌不叫他參加葬禮, 要他跟著耶穌繼續前行. 實際的情形也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此人很有可能打算回家, 和他的父親同住, 直到他去世, 並安喪妥當之後, 才肯跟隨耶穌. 此一觀點有力的證據是現在命令式 [akoloudei], 意指 現在就作我的跟隨者. 耶穌並沒有堅持要這人放棄一切, 立刻加入門徒行列, 若是這樣的話, 就應該是過去不定時態的命令式 [acholoudeson]. 倘若那父親已死, 尚未舉行葬禮, 應當是死亡的當天就會舉行. 按照巴勒斯坦的風俗, 只要可行, 要在死者死的那一天舉行葬禮. 若果如此, 那麽這兒子會因參加葬禮而有儀式上的不潔, 一連七天都不潔淨 ( 民 19:11); 倘若兒子已經參加了葬禮, 在他能跟隨耶穌 Smity, The Days, p. 9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4 頁
125 去之前就需要等一周的時間, 到那個時候主就早已經走遠了, 因此就有了他不能參加葬禮的吩咐. 反對父親已死觀點的理由是, 喪父的兒子不可能沒有儀式上的不潔, 不可能沒有觸摸過他父親的屍體. 他當時在耶穌那裏, 不是在家裏, 正如 [apeidonti] 所表明的 ; 若是他的父親要被埋葬, 他怎可能離家在外? 更有可能的是, 這兒子是要求回家, 與他仍在世的父親同住, 直到盡完孝道. 若果如此, 此處便彰顯出盡孝道與服事基督共傳福音兩種義務之間的衝突. 294 史密特 (Smith) 說得好, 在悶熱的東方, 死人必需立即埋葬. 倘若他的父親已死或快死, 他應該在家裏準備葬禮, 或準備合上死者的眼睛 ; 倘若他當時不在家, 便已經完全忽略了當盡的義務. 若以此為藉口不跟從耶穌, 便真是厚顏無恥. 事實上, 他只是引用這個今天的東方依然常見的說法, 藉詞拖延, 要求暫不跟從耶穌, 以便他照顧年邁的父親. 295 此人的態度表明他對基督缺乏委身心志, 艾恩特 (Arndt) 解釋了基督所說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 (60 節 ) 這話的意思. 基督的回答乃是一語雙關 : 死 一詞有兩種意義, 任憑 ( 屬靈的 ) 死人去埋葬 ( 肉身的 ) 死人. 屬靈上的死人可以處理他們中間肉身死亡者的後事. 他們不合適去作傳揚福音的工作. 296 基督呼召此人來宣揚神國的信息 ( 路 9:59-60), 但他不願承擔此一責任. 第三個人來到基督那裡, 表示願意接替那位拒絕邀請之人的位置, 他似乎是在暗示 : 倘若那人不願跟從你, 我來跟從你. 那人口稱基督為主, 但他的決定顯示他否認的基督主權. 此人願意承認基督有權利叫人服從, 也表示願意跟隨基督. 但他也要求基督允許他回家去向他的家人道別. 由他的要求可以看出, 他的忠心與情感並不專一, 因此基督對他說 :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 不配進神的國 (62 節 ).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會犁出歪斜的壟溝來, 巴勒斯坦的犁都是十分原始的, 更加容易會出現如此的狀況. 巴勒斯坦的犁是一塊木頭, 一頭有一個扶柄, 另一頭有一塊金屬 ; 需要十分的謹慎才能扶住這樣的犁. 耶穌藉此指出, 一個人不可能事奉兩個主. 若有人想服事他, 必須全心全意服事他, 不能三心兩意. 倘若他想服事基督, 同時也想服事世界, 就不配作神國的工作. 此段經文講的不是進入神國資格, 而是在神國裏的工作崗位. 耶穌並非那麽不近人情, 他並沒有禁止那人向他的家人道別. 耶穌只是告誡人, 不要認為主會悅納人不冷不熱的服事. 297 路加先前記載了基督對那些想要作他門徒者的要求, 此處則用具體的例喻來闡明基督的要求. 基督對門徒的第一個要求, 是要捨已. 有個人倉促獻身, 想要得到物質利益, 基督便要求他捨已. 基督對門徒的第二個要求是, 門徒必須背起他的十字架, 按照神的旨意生活行事. 第二個人是最好的例喻, 耶穌吩咐他要跟從耶穌, 但他卻想要延遲委身的時間. 基督對門徒的第三個要求, 是要人跟從基督. 基督對第三個人的要求正是如此, 這人卻要耶穌允許他回家向家人告別. 基督對門徒的要求, 藉著他與這三個人的接觸, 得到具體的說明. W. 弟弟們的挑戰 96 約 7:2-9 拿撒勒城是耶穌生於斯長於斯的故鄉土地, 城中之人對他的不信與棄絕, 導致耶穌生於斯長於斯的家庭都不信他. 約翰指出 : 他的弟兄不信他 ( 約 7:5). 住棚節近了, 按照律法的要求, 一般人以為耶穌會去耶路撒冷守節. 耶穌知道猶太人計劃要殺他 (1 節 ), 公會在耶路撒冷有司法權, 耶穌應當在他們能執行此一計劃以前到那裏去一倘. 此前耶穌一直加利利傳道, 沒有有在耶路撒冷露面. 他不信的弟兄似乎支持猶太人的陰謀, 促使耶穌去耶路撒冷, 在那裏可能受到宗教領袖們的審判. 然而他們隱藏此一動機, 建議他應該去耶路撒冷 : 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 (3 節 ). 他的弟兄們知道耶穌一直以神國的王的身分自居, 只要以色列國接受與承認他為王, 他便能夠作王統治他們. 因此他們提醒他說 : 若是他想要成為這樣的公衆人物, 他必須去到公衆場合露面, 倘若他老是隱藏在加利利, 就無法達到目的. 他們鼓勵他去耶路撒冷, 在那裏公開露面, 顯明自己的身分. 基督拒絕了他們的建議, 說 :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6 節 ), 這並不是否認他要去耶路撒冷, 因為他幾乎立刻就離開當地, 去耶路撒冷事奉的一段不短的時間. 然而, 他說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基督知道他是按照神的時間表來行事 ; 他不會偏離神事先預備好的計劃. 因此他叫他的弟兄們先去, 自己又在加利利待了一陣子. 基督知道以色列國恨他, 並指出那是因為他指證了 Arndt, Luke, p Smity, The Days, p. 91. Arndt, Luke,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5 頁
126 他們的罪 (7 節 ). 基督譴責法利賽主義, 指出以色列人必須接受神的義, 否則他們在神眼中仍為不義, 不蒙悅納. 然而, 以色列國致力於尋求法利賽人的義, 他們拒絕接受基督的立場, 拒絕接受神的義. 基督知道, 他若是去耶路撒冷, 就要面對被他公開譴責之人的仇恨. X. 向耶路撒冷出發 97 路 9:51-56; 約 7:10 在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中, 這次的住棚節標記著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路加指出 : 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 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9:51). 過去幾個月, 主的事工是以教導門徒為重點, 預備在他復活升天之後, 他們可以執行他所托負給他們的事工. 他裝備門徒的事工現在已經大工告成. 現在開始, 耶穌邁向耶路撒冷, 迎接宗教領袖們的抵擋, 最終被他們置於死地, 其後他會復活. 基督已預備好面對抵擋, 並與耶路撒冷的權貴們進入公開的衝突. 他從加利利直接去耶路撒冷, 因此要經過撒馬利亞. 基督派使者先行, 為他和門徒預備食物與寄宿的地方. 當時有許多的朝聖者絡繹於途, 所以有必要事先作預備. 但是撒馬利亞人不願意接待他, 因為他要去他們所蔑視的猶太人聖殿, 而不是他們所承認的基利心山的聖殿. 雅各與約翰認為這樣的拒絕應受審判. 無疑, 他們的結論是對的, 凡是拒絕基督之人都應該受到審判. 他們二人提議要從天上降火燒滅這些撒馬利亞人. 然而, 審判的時候尚未來到. 基督離開那拒絕接待他的地方, 去了別的村莊. 路加說撒馬利亞人知道耶穌 面向耶路撒冷去 (9:53), 他一生都絕對順服天父的旨意, 此時儘管完全知道在耶路撒冷所面對他的是什麽, 他仍然是一樣的順服. V. 對王的敵對 A. 住棚節的衝突 98 約 7: 基督的權柄受質疑約 7:11-15 從住棚節開始, 到修殿節為止, 這次在耶路撒冷及猶太一帶的事工為期大約三個月. 約翰記載了主在耶路撒冷的工作, 路加記載了主在猶太一帶的事工. 在耶穌事工的早期, 他曾經被迫提前離開猶太地, 因為敵人設計要使他的事工與施洗約翰的事工相衝突. 現在, 在耶路撒冷面對敵人最終極的挑戰以前, 他有此機會在猶太好好的傳道. 他再一次於住棚節期間展開在耶路撒冷的事工. 每當敵人的抵擋愈厲害, 對他的敵意愈趨白熱化, 威脅到他在城中的安全的時候, 他便退入附近的各城各鄉服事. 修殿節之時, 本階段事工接近尾聲, 他又來到耶路撒冷. 在節期當中, 他在耶路撒冷的敵人試圖要用石頭打死他, 他就退到約但河外的伯大尼, 在比利亞一帶進行教導. 後來他被請去馬大與馬利亞家, 在那裡使拉撒路復活. 這神蹟更加激怒他的敵人, 他們現在公開地計劃要除掉他. 他需要退到以法蓮地區, 也許是在撒馬利亞的邊境. 後來他離開撒馬利亞與加利利, 加入沿約但河東岸的逾越節朝聖者行列中. 298 耶穌直到節期過了一半, 才去過住棚節. 從節期一開始 : 猶太人尋找耶穌 ( 約 7:11). 他們以為他會來過住棚節. 直到節期過了一半, 耶穌出現了, 在聖殿中教導人們. 許多人願意聽他講論, 他的話使聽者大惑不解, 想知道他的智慧是從何而來, 他們問 : 這個人沒有跟過老師, 怎麼會這樣有學問呢? (15 節, 現代中文 ). 這個人從來沒有學過, 他是如何得著這些學問的呢? 就猶太人而言, 學識只有一種, 就是神學 ; 也只有一條學習的路, 就是拉比們的學派. 他們大前題是對的, 但小前題卻是錯的, 耶穌很快便糾正了這個錯誤. 他的確是 很有學問, 並且要求人們絕對順服他的教導. 然而, 他的學校, 不是他們惟一肯承認的拉比學校. 猶太人衡量拉比教導的權威, 乃以傳統為根據, 凡是能夠反映出先賢傳下來的教導, 便是有權威的教導. 他們所謂的先賢可以一直回溯到摩西, 到神自己那裏. 基督便是以此基礎, 宣稱他有最高的權柄, 由於他的教導並不是他自己的發明, 而是出於差他者, 是從神得來的, 而基督是神的使者, 直接受神所差, 來教導這些真理. 299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6 頁
127 2. 基督的解釋約 7:16-24 猶太人因他的教導與他的身分而議論紛紛, 基督便回答了猶太人的問題, 並就他學問的來源作出解釋 : 他乃是受教於神. 如何證明? 基督提出了雙重證據, 證明他的教導並非出於他自己, 乃是出自於神. 他既作出雙重的聲明, 就需要有雙重的證明. 他說他的所教導的是從神而來的? 如何證明? 凡是感到被神吸引, 凡是 立志遵行神的旨意 的人, 都必曉得 這教訓是出於神, 或是憑著人意說的. 所有歸向他, 渴慕他話語的人, 都感受到這種不知名的吸引力. 也正是這個力量, 使彼得在受到最大的試探, 對耶穌的教導最難理解的時候, 勝過了內心的爭戰, 代表其他人作出這樣的宣告 : 主啊, 你有永生之道, 我們還歸從誰呢? 我們已經信了, 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 教的人和學的人內心有如此的共鳴, 難怪約翰福音會按照如此的順序按排這些事件. 歷世歷代不同成長階段的基督徒都可以作見證, 有心學習的人才會成為真正的神的門生 (pectus facit thrologum), 從心底渴慕神的人, 才能在基督裏面看到神的真實. 若果如此, 這豈非便是證據, 證明他實在就是神所差來的使者? 倘若耶穌的教導滿足我們的道德本性, 吸引我們歸向神, 豈非證明他就是基督嗎? 這便是基督的第二個聲稱 : 他是神所差來的. 他說 : 他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 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如何才知道人是憑著自己作出教導? 第二個檢驗標準是 : 人憑著自己說 : 是求自己的榮耀 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我有尋求自己的榮耀嗎? 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 這人是真的 ( 忠心的使者 ), 在他心裏沒有不義. 基督就此證明了他的雙重宣告 : 我的教導是出於神, 我是神所差來的! 300 猶太人願意承認摩西律法並非摩西自己說出來的話, 乃是神的話語, 並聲稱因律法來自神, 所以他們願意順服. 基督指出他們雖然承認律法是出於神, 但卻沒有遵守律法. 有何為證? 摩西禁止謀殺 ( 出 20:31), 而猶太人卻想要謀殺耶穌 ( 約 7:19), 可見他們拒絕遵守神的律法. 猶太人否認了想要殺他的指控, 反咬耶穌一口, 說他是被鬼附了 (20 節 ). 基督又提醒他們, 當耶穌違反了他們的安息日傳統, 在那一天醫治了一個人, 那時他們指控耶穌, 說他干犯安息日, 還想要殺他. 基督提醒猶太人說 : 律法確實有允許人在安息日作工, 因為律法允許在安息日行割禮, 這就是作工. 我作了一件事, 你們都以為希奇, 這是指他在安息日醫治人, 他們卻完全無法理解他的作為. 摩西是神的使者, 我也是神所差來的. 摩西傳割禮給你們 ( 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 乃是從祖先起神就早已頒布了的 ), 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 你們為要遵守割禮的律法, 不惜違背安息日的律法, 因為根據拉比的原則, 一個正面吩咐人要守的規條, 比負面禁止的規條更為優先. 基督乃是從神而來的, 他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 他們就向他生氣嗎? 阻止基督在安息日醫治的每一個原因, 都可以應用在割禮之事上. 301 倘若猶太人允許在安息日進行割禮的工作, 那麽他們就不能反對他在安息日醫治一個人. 然而那個神蹟卻促使猶太人定意要殺死基督. 3. 基督的身分受到質疑約 7:25-27 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領袖們計劃將基督置於死地, 無疑他們是想趁他參加猶太男人必守的住棚節時拘捕他. 群衆現在十分迷惘, 因為基督已經公開露面, 從事公開的教導, 並在遵守安息日的問題上與法利賽傳統發生了公開的衝突, 然而還沒有人採取什麽行動. 因此許多人問道 : 難道官長真知道這是基督嗎? (25 節 ). 群衆很不願意接受這種可能性, 因為他們知道基督乃是從拿撒勒來的, 他的父親是約瑟, 這似乎不符合舊約中對彌賽亞家世與居住地的預言. 4. 基督的解釋約 7:28-30 基督回答了耶路撒冷的人們的問題, 指出他們是按肉身來判斷. 他確實是在拿撒勒長大, 是一個加利利人, 但他的權柄並非從約瑟領受而來, 而是從天上的父那裡領受而來. 他們認識約瑟, 但卻不認識他的天父. 因為基督是從天降下, 受父差派而來, 倘若他們願意聽從, 他是可以將父顯示給他們. 基督因此否認了他出自拿撒勒, 聲稱他是從天而來 ; 他否認約瑟是他的父親, 並聲稱神才是他的父親. Ibid.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7 頁
128 5. 猶太人的反應約 7:31-36 猶太人認為他指出就是褻瀆, 因此想要捉拿耶穌, 但沒有成功 : 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 約 7:30). 基督聲稱他就是神的兒子, 要將神啟示出來, 群衆卻拒絕相信他. 但有人有不同的反應 : 衆人中間有好些信他的 (31 節 ). 證明基督所言的, 是他所行的神蹟, 這些人是因他所行的神蹟而信了他的話. 此外, 還有第三種反應. 法利賽人意識到許多人轉而相信基督, 便去向大祭司求助 ; 他們一同派聖殿的差役去捉拿基督. 很多人都可以作見證, 證明聽到耶穌聲稱是神的兒子, 從天而降作為神的使者. 在這些人採取行動的時候, 耶穌又作了一個驚人的宣告, 他不僅是從天而降, 很快還會回到天上, 到差他來的天父那裏去, 那些一再堅決拒絕他的人無法去到他要去的地方. 眾人聽到耶穌這話, 無法想像他能藏到哪裡使他們不找不到他 (35 節 ). 他們認為即使他到分散各地住在外邦人中的猶太人那裏去, 他們也會在那裏找到他, 並且能夠執行他們也預定的計劃. 6. 基督的邀請約 7:37-52 住棚節的後半週, 耶穌教導聚集在耶路撒冷的衆人, 向他們宣講神的真理, 宣稱他是從神而來, 帶來神的信息, 並說他將要回到天父那裏. 耶穌的話引起許多激烈的回應, 這時他將他的教導推向高潮, 向眾人作出邀請 : 人若渴了, 可以到我這裏來喝 ( 約 7:37). 節期的最後一天被稱為最大之日, 或稱為 大和散那日, 如同安息日一般地慶祝, 或許是為了要記念以色列進迦南的歷史事蹟. 在節期之前七天, 為世上的七十個國家獻祭七十頭奄牛 ; 第八天, 為以色列獻祭一頭. 節期的頭七天, 每天清晨有歡樂的儀式, 一個祭司從在聖殿水門外, 錫安山附近的西羅亞池子裏, 用金水罐取水, 倒進祭壇西側的銀盆裏. 歡樂的敬拜者們高唱 哈利路亞篇 (Hallel), 倒水的時候, 他們搖擺著棕樹枝, 象徵勝利. 一群朝聖者也以音樂及歡唱繞行城外, 紀念耶利哥城的占領. 其他人傳喝西羅亞溪水, 同時唱著以賽亞書中的話 : 乾渴的人哪, 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 賽 12:3). 302 依德軒 (Edersheim) 描寫了守住棚節的詳細情况 : 隨著音樂, 一列隊伍從聖殿出發, 領隊者為一位手持金水罐的祭司, 水罐可以盛二品脫多一點的水 ( 三羅革 ). 隊伍前行, 可能經過俄斐勒 ( 近年的研究發現這一帶一直到西羅亞交界為止有很多的建築物 ), 沿著泰羅普河谷 (Tyropoeon Valley) 邊緣前行, 漸漸進入欣嫩子谷. 直至今天, 曾經被活泉水所澆灌的園子之處還有階梯, 一直從羅結 (Rogel) 泉邊王的園子到進入泰羅普河谷的入口. 這裏有眾所週知的 泉門, 以及城牆內的 西羅亞池子, 流入一個地勢較低的池中 聖殿隊伍達到西羅亞池, 祭司就從池子取水將金水罐裝滿, 回到聖殿, 算好時間, 到達聖殿的時間, 正好是早祭即將結束, 將祭物放在獻燔祭的大祭壇上的時候. 當取水祭司的進入 水門 時, 祭司的號角吹響三次, 歡迎他的回歸. 祭司經由 水門 ( 由此儀式而得名 ), 直接進入祭司院. 另外一位祭司拿著奠祭用的酒, 與他同行. 兩位祭司登上祭壇的 臺階, 轉向左邊. 那裏有兩個銀筒, 很窄的管道通向祭壇的底部. 將酒倒入東邊較寬的管道, 將水倒入西邊較窄的管道. 眾人向祭司高呼, 要他將手舉起, 證明他已將水倒入管道. 在 倒水 之後, 立刻就有在笛聲的伴奏下頌唱的 大哈利路亞篇 (Great Hallel), 人們交互輪唱詩篇 篇, 或是以啟應的方式頌唱. 利未人頌唱詩篇的頭一節, 眾人跟著重複 ; 其後利未人每唱一節, 他們都唱 哈利路亞 (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 作為回應. 但是在 118 篇, 人不僅僅要重覆第一節 你們要稱頌耶和華, 也要說 : 噢, 耶和華, 現在施行你的救恩, 噢, 主啊, 現在賜福我們 ; 在詩篇結束的時候再一次頌唱 噢, 將感謝歸給主. 當他們重覆這些頌詞的時候, 他們向著祭壇搖動著手中的棕樹枝捆 (Lulab), 好像是用過去的標記來表示他們的讚美及其緣由, 向神提醒他的應許. 此一時刻正是重點. 清晨的慶典儀式之後, 便是當天的特別獻祭及奠祭, 以及當天詩篇的頌讀. 節期的末日, 就是最大之日 的詩篇是八十二篇, 從第五節開始. 祭司繞祭壇而行, 不是一次, 而是七次, 就好像他們仍在包圍攔阻他們進入應許地的外邦城耶利哥, 只是現在是藉著禱告進入. 因此節期的第七天 ( 最後一天 ) 也被稱為 大和散那日. 眾人離開聖殿時, 對著祭壇致謝, 繞著祭壇將柳樹枝上的葉子抖掉, 將他們的棕櫚樹枝搗成碎片. 同一天下午 : 棚 被拆掉, 住棚節結束. 我們可以幾乎無須猶疑便可確定, 在 節期的末日, 就是最大之日 中, 耶穌是在哪一個儀式進行時站起來說 : 人若渴了, 可以到我這裏來喝! 耶穌這話一定是與倒水的儀式有關, 這也是全天儀式的焦點. 眾人都會明白, 他這話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8 頁
129 一定是指聖靈, 因為眾人都認為傾水的儀式象徵聖靈的澆灌. 倒水儀式後, 立刻頌唱 哈利路亞篇 ( 哈利路亞篇 (Hallel)). 其後應當有一個簡短的空檔, 要為節日的獻祭 (Musaph) 作準備. 眾人頌唱詩篇 118 篇的頌詞, 獻上感謝, 祈求耶和華施行救恩並賜福, 並向著祭壇搖動著他們手中的棕樹枝捆 (Lulabh), 用 心, 口和手 來讚美之後, 接著便是一片靜寂. 正在這個時候, 耶穌高聲說話, 整個聖殿都可以聽到. 他沒有打斷節日的儀式, 因為這時正當儀式停頓之時, 他解釋並成就了這節日的儀式. 303 這時, 耶穌站起來, 使所有的人都能看見他, 也為了使所有的人都能聽見, 他大聲地說 : 人若渴了, 可以到我這裏來喝! ( 約 7:37). 住棚節提醒以色列人, 他們在曠野之時, 是寄居的, 是客旅, 是在通往應許地的路上. 在乾燥的曠野中, 他們經常感受乾渴之苦, 神一次又一次地行神蹟, 給他們水喝, 滿足他們的需要. 神當初如何滿足以色列人身體上的需要, 基督現今來為眾人滿足靈裏的需要. 他應許說 :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 太 5:6). 他邀請那位活在罪中的撒馬利亞婦人向他要活水喝, 以解屬靈的饑渴 ( 約 4:13-14), 她喝了, 並得飽足. 現在他同樣邀請在聖殿中的眾人向他要活水喝 : 人若渴了, 可以到我這裏來 (7:37). 人們一切的饑渴, 都只能在一個人那裏得到飽足, 這個人就是耶穌基督, 他來向人顯明神, 並啟示通向神的路. 他本人便顯明出神的真理. 人到神那裏惟一的道路, 便是耶穌. 因此倘若人想要滿足心中屬靈的饑渴要, 必須到他那裏去. 法利賽人要求眾人遵守他們的傳統 ; 撒都該人要求眾人遵循他們的儀式. 相反的, 基督邀請饑渴之人到他那裏, 邀請他們來喝, 意思是要他們接受, 享用他所給他們的. 他們需要願意接受他的話語, 以及他自己, 如此才能使他們靈裏的乾渴得到滿足. 基督同時還應許他們說 : 信我的人, 就如經上所說 : 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38 節 ). 從信徒的裏面會有不衰減的泉源, 充充足足地使他得著滿足. 因為人在屬靈上的盲目, 約翰指出 活水 就是指聖靈 ( 約 7:39). 約珥書 2:28 與以西結書 36:26-27 都應許過聖靈將臨. 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 復活, 回到父的右邊之後, 聖靈才會被賜下來. 也是在這個地位上, 基督會在父的右邊, 求天父將聖靈賜給凡相信他的人 ( 約 16:7). 基督雖然面對仇視和反對, 仍滿有恩典地邀請人們來信靠他, 相信他的話語, 接受他所賜的永生. 主的恩典與邀請引起兩種回應, 有些人說耶穌是 那先知 ( 約 7:40; 申 18; 15); 有些人直接指出 他就是基督 ( 約 7:41). 這些人相信他是從神而來, 帶著神的信息. 另一方面, 有些人拒絕這種解釋, 說基督來自加利利, 但眾先知曾預言他將來自伯利恆, 是大衛的後裔. 眾人沒有調查有關耶穌出生的詳情, 沒有得到正確的資訊, 因此未能知道耶穌的身分與出生地. 人群中有些人想要捉拿他交給權貴, 但他們無法下手. 受差去捉拿基督的聖殿差役沒有將他帶回, 宗教領袖問他們為什麽沒能完成他們的責職, 他們回答說 : 從來沒有像他指出話的 ( 約 7:46). 法利賽人指責這些人太無知, 受了基督的欺騙. 法利賽人是知識份子, 他們並沒有信靠他, 他們認為, 耶穌只能欺騙不學無術的無知之人, 卻不能欺騙知識份子. 此時, 尼哥底母開始發言, 責備法利賽人在沒有調查這人作了什麽事的情况下就定他的罪. 這是對法利賽人提出來的挑戰, 希望他們在為基督定罪之前, 認真調查其人其言. 法利賽人並不想作任何的調查, 只一味地堅持拒絕他, 堅稱彌賽亞是出自伯利恆而非加利利. 他們指責尼哥底母是與加利利人一夥的, 這些人加利利人曾經表示願意接受耶穌為彌賽亞, 擁他為王. 在這個重要的節期中, 基督在聖殿公開露面, 教導眾人, 宣稱他是神的兒子, 來向人傳講神的信息, 賜生命的活水給他們, 可以使他們得滿足. 基督邀請他們到他這裡來, 接受他, 就可以得著生命. 有些人相信這信息, 有些人則拒絕接受. B. 有關律法的爭論 99 約 7:53-8:11 在住棚節最後一天發生的衝突之後, 耶穌回到了橄欖山. 他在耶路撒冷時, 按慣例總要到伯大尼的馬利亞和馬大家作客. 但此時或許耶穌也按照節期的傳統, 住在橄欖山上臨時搭建的棚中, 而非住在別人的家中. 第二天, 耶穌又一次出現在殿中. 許多來耶路撒冷守節的人沒有馬上回家, 為要聚集在殿中聆聽耶穌的教訓. 當耶穌正在教訓人的時候, 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正在行淫時被拿獲的婦人帶到他面前 : 住棚節或許已失去原本的意義, 逐漸變成一個收穫葡萄的慶典, 從而導致放縱墮落的行為. 人都住在簡陋的小棚中, 打亂了平時的生活習慣, 更容易會發生越軌的行為. 這個婦人可能是在前一天晚上行淫時被人發現, 被交給文士和法利賽人. 304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6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29 頁
130 這位婦人被帶到衆人面前, 這些宗教領袖們試圖借此來難為耶穌 :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 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你說該把她怎麽樣呢? ( 約 8:5). 這些人並非是要維護摩西的律法, 按照法利賽人的傳統無須如此處置這位婦人. 但耶穌在住棚節時所講的道, 就摩西的律法來質疑法利賽人的傳統, 指出 ( 約 7:19, 22-23) 摩西律法明明允許在安息日可以做某些工作, 而法利賽人的傳統卻否定此點. 耶穌聲稱法利賽人的傳統與律法相悖, 令他們極為惱怒. 當這位犯罪的婦人被捉拿之時, 他們看出趁此機會可以支持他們的觀點, 因此將她帶到耶穌面前. 他們希望借此來說明 : 律法是如此的嚴苛, 需要重解, 而他們的傳統對律法的重解是正確的. 約翰在此特別註明, 法利賽人絕非急公好義, 他們只希望佈個局, 希望讓耶穌親口說出律法太嚴苛, 不能按照字面意義執行, 需要重解. 如此, 他們便可抓到告耶穌的把柄. 顯然他們知道基督一向憐憫罪人, 一定會宣告告說不能用石頭打死這位婦人. 如此一來, 他等於是承認律法太嚴苛, 法利賽人的重解便顯為合情合理. 基督並沒有馬上回答他們, 在他們的一再催逼下, 他說 :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 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 約 8:7) 基督的意思是, 審判是由神來施行的, 神是按照他的聖潔來施行審判. 不聖潔的人不配裁決道德上的事. 這說明人犯罪, 不單只是得罪了人, 實際上更是得罪了神. 法利賽人要求執行刑罰, 實際上是取代了神的位置 ; 倘若按照他們的傳統免予律法的刑罰, 他們就是奪取了神的主權. 這些都是不合理的. 耶穌聲稱只有神才能審判人, 義正辭嚴, 令人啞口無言, 只有悄悄地溜走, 只剩下耶穌和那位婦人. 倘若無人指控, 也就不可能執行任何判決. 因此耶穌說 : 我也不定你的罪. ( 約 8:11) 耶穌不但沒有認可她的行為及她的生活方式, 更吩咐她要脫離罪惡的生活. 基督被神膏立為審判官, 將來有一天, 他要坐著審判所有的罪人 ( 約 5:22). 與此同時, 耶穌也是所有人的救主, 他呼籲人相信他以得拯救, 同時也要離棄他們在罪中的生活, 以證明他們有真實的信心. 基督躲過了法利賽人設下的圈套. 他們企圖誘使基督宣告摩西的律法太嚴厲, 難以遵守, 從而證明他們對律法的解釋是正當的, 卻沒有成功. 法利賽人自稱為公義, 但在這次面對面的交鋒中, 他們暴露了自己不義的真面目. C. 有關光的爭辨 100 約 8:12-20 法利賽人將那婦人帶來一事, 中斷了耶穌的教導. 事後, 耶穌再繼續教導群衆, 宣告說 : 我是世界的光 ( 約 8:12).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耶穌再一次在聖殿中, 在他的敵人的視線之內講論, 他仍然是坐在女院中, 有時也稱為庫房, 此院是一通道, 通向十五層階梯以上的以色列人院. 他在前一天的講論中, 趁著澆奠倒水之時, 聲稱人可以到他那裡得水喝, 有如出埃及時的神蹟一樣. 拉比教導律法之時, 經常用使人得水喝作為解釋的例喻. 現在他又將自己喻為火炬. 聖殿院中的大火炬每晚都會燃亮起來, 從高處照耀着附近一大片地區, 是記念神在曠野用光柱引導以色列人. 巨大的火炬就在他身邊很近的地方, 照亮整個城市. 人們隨著笛聲與其它的音樂加入節慶舞蹈的行列, 利未人吟唱著 度詩 (Songs of Degrees). 前一天晚上這種歡慶的情景無疑仍然在眾人的腦海中記憶猶新. 305 耶穌那榮耀的宣告還帶著一個應許 : 跟從我的, 就不在黑暗裏走, 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12 節 ). 他昨天曾說過, 他是生命的活水, 凡是到他那裡去的每一個人, 心靈需要都能得到滿足 ; 現在他聲稱他是世界的光, 照亮整個人類, 如同聖殿中的光一樣, 猶如夜間帶領以色列人經過曠野的火柱一般, 或如在橄欖山升起燦爛的日光一樣. 施洗約翰稱耶穌為 真光, 詩人稱神為 他的光, 以賽亞稱彌賽亞為永遠的光. 光, 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稱呼, 耶穌在此聲稱他是全人類的光, 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光, 使得法利賽人十分驚異, 並使他們從心底産生一股强烈的敵意. 他聲稱他就是光, 源自生命的泉源, 同時能夠創造生命, 無論是誰, 只要肯跟隨他, 都不會行在無知, 罪, 和屬靈死亡的黑暗中. 306 依德軒 (Edersheim) 解釋基督就是光的意義 : 基督這句話的一開始, 可能就是影射住棚節中的一大儀式, 其象徵意義, 以及拉比對彌賽亞的盼望. 一如米示拿所說 : 在節慶的第一晚, 或如他勒目所說 : 在節期一週的每晚 : 女院 被照得通明, 在上述最大一日那晚也是如此. 這被稱為 節日的喜樂. 節日的喜樂 的來源無人確知, 但無疑是與慶祝外邦人悔改歸主的屬靈豐收有關, 顯示出對 彌賽亞的日子 的盼望. 由此可見 : 光 一詞是特別用來指彌賽亞的. 有一段米大示提到, 一般的窗子是裏邊闊外面窄, 所羅門聖殿中的窗子卻恰恰相反, 因為從聖所發出的光是照亮外面. 這使我們想起西面所說 : 彌賽亞 是照亮外邦人的光, 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 此段米大示又進一步指出 : 聖所的光需要永遠在耶和華面前亮著, 不是由於神需要這光, 而是他藉此象徵他給以色列的命令. 神會在彌賽亞的時代實現這儀式的預言意義 : 為他們點燃那大光, 地上的萬國都會看到他們, 知道他們是為世界之光彌賽亞而發光. 但其意義不僅止於此, 拉比們提到最初的光, 就是環繞著神, 如同穿衣一樣的光, 神不能讓它發光, 因為它會使太陽黯然無光. 太陽, 月亮及衆星都是由此光所點燃的. 此光現時為彌賽亞保留在神的寶座下, 在彌賽亞的日子它會再一次發光. 另有一段米大示指出彌賽亞名 Shepard, The Christ, p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0 頁
131 字包括 主是我們的義, 耶和華發生的苗, 公義的苗裔, 安慰者, 示羅, 憐憫 ; 他的出生與聖殿的被毀有關 ; 他的再來與聖殿的重建有關. 彌賽亞就是 照亮者 : 光住在他的裡面. 307 面對這樣的宣告, 法利賽人不可能置之不理. 他們拒絕相信他, 認為他這宣告言而無據, 既然只有他為自己作見證, 那麽他的見證就不可信. 這是因為他們認為所有的人都是說謊的人, 若沒有兩三個人作證支持, 沒有哪一個人的話是可信的. 基督為他的身分舉出兩個見證 ; 第一是他自己的見證, 由於他知道他從哪裡來, 往哪裡去 ( 約 8:14), 他的見證是有效的. 既然基督知道永恆的過去與永恆的未來, 這知識就不是人有限是他們殺死他時, 他們會看到確據, 證明他所言所行都是真實的. 他死後會復活, 證明他的確如他所宣告的, 就是神的兒子, 也會證明他所言所行都不是出於他自己, 而是出於差他而來的父. 基督已指明人應當以他為信心的真實目標 ( 約 8:21-30), 現在他進一步指明他降世成為真正的拯救者 (31-59 節 ). 他降世為要使人脫離罪 (31-40 節 ), 為要 報告被擄的得釋放 ( 路 4:18). 他又說要使門徒得自由. 主的門徒就是那些 常常遵守我的道 的人 ( 約 8:31). 接受基督教導的門徒, 就是認同基督身分的人. 基督應許要使他們得自由, 那些領袖們的回應卻是 : 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他們一直認為自己是自由的, 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宣稱 我們 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 (33 節 ). 以色列人一直受人奴役, 歷經埃及, 迦南地的士師時代, 巴比倫被擄, 馬代波斯, 希臘等時代, 一直受人奴役, 現在又被羅馬帝國所奴役. 他們的回答很奇怪, 顯明他們並不感覺需要彌賽亞, 因為沒有需要脫離任何轄制以得自由. 基督提醒他們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34 節 ), 既然他們是罪人, 他們就是罪的奴僕 ; 基督降世, 就是要拯救他們脫離罪的轄制. 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轄制, 因此備受尊敬. 現在有一位比摩西更大, 並且應許要拯救他們脫離罪的捆綁. 基督說他乃是從父而來, 宗教領袖們卻不願接受相信他的話 (8:42). 他再一次自稱是神的兒子, 那些與他對抗的人則再一次表明他們信靠血緣, 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亞伯拉罕是他們的父. 基督聲稱他們不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 因為亞伯拉罕相信神 ( 創 15:6). 倘若他們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他們就會有亞伯拉罕的信心, 會相信他, 因為他是神. 基督應許拯救他們脫離罪的捆綁, 顯明自己是拯救者. 基督現在繼續應許要拯救他們脫離撒但的捆綁 ( 約 8:41-49). 基督已然指出那些與他對抗的人不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 他們便換一個角度, 換一位更偉大的. 他們說 : 我們只有一位父, 就是神 (41 節 ). 基督指出他們不是神的兒女, 否則他們會愛他, 因為他是神的兒子. 若他們稱為他們的父, 則必定會接受他, 因為他是神差來的. 他們拒絕他, 這證明他們不是神的兒女. 基督說 :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 (44 節 ). 他們想要殺他, 就是在執行魔鬼的計劃, 由於魔鬼就是殺人的, 也是說謊的. 基督已向他們顯明神的真理, 他們拒絕接受真理, 選擇了撒但的謊言, 表明他們是出於他們的父, 那惡者. 他們想要殺死傳揚真理的那一位, 從這殺人的動機, 可看出他們是那惡者的後裔. 基督再一次公開向法利賽人挑戰, 他問道 :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 ( 約 8:46) 基督自稱為神 ; 神是聖潔的, 不能犯罪. 若有人能證明基督即使只犯了一條罪, 就一了百了地推翻了他為神的兒子的宣告. 他邀請宗教領袖們來指出他不是神證據. 他們雖然自稱為神的兒女, 但卻拒絕接受他從父那裏傳給他們的話. 這表明他們不是神的兒女, 因為 出於神的, 必聽神的話 (47 節 ). 他們拒絕他的身分和他的真理, 顯示出他們不是神的兒女, 他們乃是魔鬼的兒女. 基督又指出他是拯救人脫離死亡的拯救者 (50-59), 撒但的後裔受罪的捆綁, 也被宣判了死刑. 因此, 基督應許說 : 人若遵守我的道, 就永遠不見死 (51 節 ). 基督指的是屬靈的死亡, 亦即人的靈魂與神分隔, 但聽的人只想到肉身的死亡, 亦即靈魂與身體分隔. 他們按照邏輯推理, 認定基督所說人可以永不見死的應許不可信. 亞伯拉罕雖然是神所悅納的, 他死了. 從神而來傳神信息的先知, 也死了. 若是神所恩待的義人都會沒有蒙拯救脫離死亡, 基督所說的這種拯救肯定是不可能的事. 他們再一次質疑他的身分, 說 : 你將自己當作什麽人呢? (53 節 ) 基督指出 : 他聲稱可以將人們從罪, 撒但和死亡中拯救出來, 他如此宣告並不是為了要榮耀他自己. 乃是在天上的父授與他這樣的權柄, 因而榮耀了他的兒子. 基督繼續指出 : 亞伯拉罕所仰望, 期待著在某一天要看到的, 就是他. 亞伯拉罕 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 ( 約 8:56) 所指的就是他. 亞伯拉罕肉眼沒有看見他, 卻用信心的眼睛已經看見了, 因為亞伯拉罕相信彌賽亞必將降臨. 他已經歷過神拯救他脫離罪與撒但的權勢, 彌賽亞必將降臨拯救他脫離死亡. 基督所講的是信心的層面, 他們卻仍然在肉眼的層面, 他們問基督他怎麽有可能看見過亞伯拉罕. 他們怒不可遏, 問道 : 你還沒有五十歲, 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他已經死了兩千年了! 耶穌回答說 : 我的意思不只如此,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還沒有亞伯拉罕, 就有了我. 他們這時明白了, 耶穌引用耶和華在埃及向以色列人自稱的頭銜. 這是毫無疑問的, 他是在說他就是自有永有, 無始無終, 永遠存在的. 308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1 頁
132 基督說 : 還沒有亞伯拉罕, 就有了我! (58 節 ). 就有了我 亦即 我是, 是自有永有的神在燃燒的荊棘中向摩西啟示他自己時所用的名字 ( 出三 14). 耶穌基督聲稱他就是 我是, 他就是 自有永有 的神, 他是在宣稱他乃是永恆的! 對猶太人而言, 這是褻瀆. 他們怒氣衝衝, 從聖殿正在建造部份的材料中揀起石頭要打死他, 要置他於死地! 這是對褻瀆者的刑罰. 但在混亂中, 耶穌從這些人群中走過去, 躲藏在朋友的中間, 平靜而勇敢地從殿裏出去了. 他這次逃過這群暴徒的暴力, 但在不久的將來, 他卻將會落入他的敵人, 法利賽人邪惡的圈套之中. 309 E. 有關醫治瞎眼之人的衝突 102 約 9:1-41 耶穌以神蹟醫治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這使得他與法利賽人繼續有衝突. 安息日這一天, 耶穌再一次去了聖殿, 他看見 可憐的瞎眼乞丐也許是坐在聖殿胡爾達門那裏, 耶穌醫治他的方式, 及來這人的鄰居對這事談論, 都有很生動詳細的記錄. 安息日是不允許乞丐向人乞討或接受施捨的 ; 但他在那一天會經歷到比任何其他一天更大的好處. 當天耶穌與他的門徒經過那裏, 看到這個可憐人, 知道他的心中尚未有天光的照亮. 耶穌憐憫世人, 對這樣的情况從來都不會視而不見. 門徒們有可能會漫不經心地走過去, 但耶穌不會. 310 門徒們不能理解, 毫無疑問在聖殿那裏簇擁著衆多的乞丐, 為什麽基督單單留意這個乞丐. 門徒們認為此人大概有與衆不同的地方, 因此問基督他瞎眼是由於誰的緣故. 猶太人認為, 肉身的殘疾是神對罪的審判. 他們認定, 或是這人父母犯了大罪, 或是這人在母腹中犯了什麼罪. 依德軒 (Edersheim) 解釋了這個問題背後的法利賽人教義. 從他勒目書卷中及後來法利賽人的控訴 你全然生在罪中 可知, 他們認為這種情形另外一種可能的解釋, 就是他的瞎眼有可能是他父母的罪造成的. 猶太人一般相信, 父母的優點缺點都會在兒女的身上顯現出來. 實際上, 孩子在十三歲之前被認為好像是他父親的一部分, 也會因為父親的罪而受苦. 不僅如此, 母親的思想也許會影響尚未出生的後代的道德狀况. 一般人認為當時一個偉大的拉比背道叛教的原因是, 他的母親在經過一個偶像之時, 對偶像有喜悅之情, 犯了大罪. 父母的某些罪會導致兒女身體某些的疾病, 其中的一個可能性就是會使兒女瞎眼. 門徒似乎不確定這人的瞎眼到底是哪一個原因. 這似乎是一個奧秘, 無法按照神的無限慈愛來解釋, 因此他們嚐試用猶太人習以為常的信念來解釋此事. 311 基督宣告, 這個人生來瞎眼, 是要讓耶穌基督通過他來顯明神的大能. 基督先前自稱為世界的光, 他再一次聲明 : 我是世上的光 ( 約 9:5). 現在他要給生來瞎眼的人帶來光明, 藉此顯明他是世上的光. 這個神蹟是對他的宣告強而有力的印證, 因為在舊約或使徒行傳中, 從來沒有瞎眼者得醫治的事例. 312 基督按照先前的作法 : 吐唾沫在地上, 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 (6 節 ). 使用唾沫醫治眼疾是猶太人常用的方法. 313 耶穌吩咐此人到西羅亞池子裏去洗, 這人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去到西羅亞池子, 回來時卻能看見了. 這個神蹟使人想要知道這人是誰. 有些人認出他就是那個素常坐在殿門的乞丐, 有些人說他不是那個乞丐, 說他是另一個正常人, 只不過長得像那個乞丐罷了. 如此而來, 這個醫治的神蹟被某些人視為虛假. 但得醫治者則堅稱他就是那個乞丐. 為了否認這個神蹟, 有些人問他這個神蹟是如何發生的, 他準確地描述了基督的作為. 此人成為一個證人, 見證基督就是世上的光. 這前所未有的神蹟引起法利賽人對此人的注意, 這些法利賽人很快便發現這神蹟發生於安息日. 儘管這人還不知道開他的眼是誰, 但法利賽人很快就猜出是耶穌. 他們公開否認行這事的人是從神而來 : 由於他不守安息日 (9:16). 法利賽人的傳統禁止在安息日給病人藥物或任何的醫治. 大部分的人不滿意法利賽人如此否定耶穌, 他們知道罪人不能行這樣的神蹟. 他們認為使瞎眼者得光明的人一定是從神而來. 法利賽人要這乞丐說明醫治他的人是誰, 他說是個先知 (17 節 ). Ibid. Ibid.,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86.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48.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2 頁
133 倘若這個人從前真是瞎眼, 現在可以看見的, 那麽他們便無法否認在他們眼前的人就是個神蹟, 他們也無法否認這個神蹟是出於神的. 為要否認這個人從前真是瞎眼的, 他們叫來了他的父母來問話. 他的父母害怕捲入這場衝突, 因為 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 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 要把他趕出會堂. (22 節 ). 依德軒 (Edersheim) 對於趕出會堂作出如下的解釋 : 他們是如此的貧窮, 以致要讓他們的兒子靠乞討為生, 若被趕出會堂 ( 這是對凡承認耶穌為彌賽亞的人的懲罰 ), 後果是相當可怕的. 他勒目書卷中提到兩, 三種 革除教籍, 頭兩種主要是管教性質, 第三種才是真正的 驅逐, 逐出會堂, 與會衆隔離. 革除教籍 的正式名稱為 Shammatta, 根據字面意義, 這僅限於最嚴厲的驅逐. 第一等級是最輕的, 稱為 Neziphah 或 Heziphutha, 亦即 責備, 一種責駡. 一般而言只持續七天之久 ; 但倘若是由公會的領袖 Nasi 宣布, 就要持續三十天. 到了後來, 對犯罪之人的責備只有一天的時間. 保羅提到對犯罪的長老的責備, 或許就是指這種 責備. 他顯是採取了巴勒斯坦的作法, 指出不要 責備 犯罪的長老, 但要 勸戒 他們. 按照巴勒斯坦的規矩, 犯罪的拉比要令受鞭打, 而不是被逐出會堂. 然而保羅另外的一種作法明顯是源於會堂的這些規則, 儘管對其應用是出於完全不同的態度. 保羅吩咐 分門結黨的人, 警戒過一兩次, 就要棄絕他 ( 多 3:10) 時, 他心裏所想的, 一定是第二等級的逐出會堂, 就是所謂的 Niddui ( 源自動詞推, 推出, 逐出 ), 至少長達三十天, 但在巴比倫人中只實行七天. 在這期限要結束時, 有 第二次警戒, 再持續三十天. 若此人仍不悔改, 就宣判第三等級, 就是真正的逐出會堂, 稱為 Cherem, 或是 革除教籍令, 是無限期的. 第一級的 革除教籍, 是任何三個人, 或是一個得到授權的人, 都可以宣告. 第二等級的 革除教籍 (Niddui), 必須經由十人以上的聚會才能宣布 這種責罰一定是很可怕的, 受責罰者同時會受到咒詛, 較後期甚至還以角聲宣告. 倘若受這樣責罰的人位於高位, 按慣例會作出委婉的宣告 : 依我看來, 你的同伴們似乎在與你劃清界限. 聽到這種說法的人, 十分清楚這宣告的含義. 因此他會坐在地上, 如同一個深深哀悼的人, 他會容許自己的頭髮與鬍鬚蓬亂如野草 ; 他不洗澡, 也不膏抹 ; 他不得參與加任何超過十個人的聚會, 不論是公開的禱告會或是學會 ; 他可以單獨教導個人或由別人來個別教導他. 他如同一個痲瘋病人一樣, 人們會與他保持四肘的距離. 倘若他死了, 人們會往他的棺材上扔石頭, 不得為他舉行正常的葬禮, 人們也不得為他哀悼. 更厲害的是第三等級的 革除教籍, 或稱為 Cherem, 此人得到無限期地 革除教籍令, 他就如同死人一樣, 不得與他人一同學習, 不得與任何人有任何的交往, 甚至不得有人為他指路. 他可以購買生活必需品, 但與這樣一個人一同吃喝是禁止的. 314 他的父母不願意回答法利賽人的詢問, 瞎眼之人因此又被召來. 法利賽人再一次指稱耶穌是個罪人 是從撒但而來, 非從神而來. 這乞丐無法回答他們神學上的反對, 但他自己的信念卻無法動搖. 事實擺在那裡, 他從前是瞎眼的, 而如此能看見了. 他們再一次仔細問這人信主的過程, 這人問了一個簡單的問題 : 你們為什麽又要聽呢? 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 ( 約 9:27) 顯然此人已因他所經歷的神蹟而相信了基督. 法利賽人用侮辱性的言語回答此人, 聲稱他們是摩西的門徒, 因為摩西是神的代言人, 傳神的律法給他們. 他們不會成為基督的門徒, 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從何而來. 基督已經仔細地解釋過他是從何而來 ; 因此他們推說不知, 實際上是定意拒絕他的信息, 而非真的不瞭解事實. 此人滿有信心地說出一番話, 令這些神學家們無言以對. 他指出, 基督開了他的眼睛, 而他們卻不知道他從哪裡來, 這是一件多麽令人奇怪的事. 他說 : 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 什麽也不能作 (33 節 ). 法利賽人拒絕接受他的見證, 反指控說他的瞎眼是他犯罪的結果. 他們的理論是, 既然他是個罪人, 就不能教導他們這些義人, 於是把他趕了出去. 基督遇見這從前瞎眼的人, 這人是第一次親眼看見使他恢復視力的那一位. 基督問他 : 你相信神的兒子嗎? ( 約 9:35) 這就等於是在問 : 你相信我就是彌賽亞嗎? 這人問醫治他的人, 彌賽亞是誰, 耶穌說他就是彌賽亞, 這人回答說 : 主啊, 我信 (38 節 ). 此人先前經歷的神蹟證明了耶穌是世上的光, 也使他相信了耶穌. 現在他又成了一位敬拜耶穌的人. 基督現在公開宣告, 他是世上的光, 他降世, 為要使瞎眼的人能看見 (39 節 ). 法利賽人問他是否認為他們是瞎眼的, 基督從肉身的層次跳到屬靈的層次, 回答了他們的問題, 向他們指出, 倘若法利賽人承認他們在屬靈上是瞎眼的, 並相信他就是世界的光, 就會由於對他的信心而罪得赦免. 然而, 他們仍然聲稱他們能看見, 也就是說他們不需要他的光, 因此他們的罪還在. 基督醫治瞎眼之人的事件, 印證了他在住棚節公開作作出的一切教導. 他宣稱他是世界的光 (8:12), 然後把光帶給生來瞎眼的人. 他宣告說要使人脫離罪, 撒但和死亡 ( 約 8:36), 然後使一個人脫離了黑暗. 他宣稱自己是無罪的 ( 約 8:46), 然後證實了他的無罪, 並答應凡信靠他的人都能罪得赦免. 他宣稱是自有永有的神 ( 約 8:58), 然後接受了人對他的敬拜. F. 有關牧人的爭論 103 約 10:1-21 耶利米在以色列被擄巴比倫以前, 指出以色列國淪落至此, 是因為假牧人篡奪權力, 誤導了神的群羊以色列國. 他說 :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3 頁
134 耶利米宣告了對假牧人的審判 : 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 牧人使他們走差路, 使他們轉到山上 ( 耶 50:6). 耶和華說 : 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斥責那些牧養他百姓的牧人, 指出 : 你們趕散我的羊群, 並沒有看顧他們 ; 我必討你們這行惡的罪. 這是耶和華說的 ( 耶 23:1-2). 以西結也傳講類似的信息, 指出假牧人要為以色列國的現狀負責, 並宣告了神對假牧人的審判 :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 人子啊! 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 攻擊他們, 說 : 主耶和華指出 : 禍哉! 以色列的牧人, 只知牧養自己. 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 你們吃脂油, 穿羊毛, 宰肥壯的, 卻不牧養群羊. 瘦弱的, 你們沒有養壯 ; 有病的, 你們沒有醫治 ; 受傷的, 你們沒有纏裹 ; 被逐的, 你們沒有領回 ; 失喪的, 你們沒有尋找 ; 但用强暴嚴嚴地轄制. 因無牧人羊就分散 ; 既分散, 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 我的羊在諸山間, 在各高崗上流離 ; 在全地上分散, 無人去尋, 無人去找. 所以你們這些牧人, 要聽耶和華的話. 主耶和華說 :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 我的羊因無牧人就成為掠物, 也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 我的牧人不尋找我的羊 ; 這些牧人只知牧養自己, 並不牧養我的羊. 所以你們這些牧人, 要聽耶和華的話. 主耶和華指出 : 我必與牧人為敵, 必向他們的手追討我的羊, 使他們不再牧放群羊 ; 牧人也不再牧養自己. 我必救我的羊脫離他們的口, 不再作他們的食物. ( 結 34:1-10) 這兩位先知也都向流離失所的群羊發出安慰及盼望的信息, 應許他們會有一個忠心的牧人來牧養他們 : 我必設立照管他們的牧人, 牧養他們. 他們不再懼怕, 不再驚惶, 也不缺少一個. 這是耶和華說的. ( 耶 23:4) 主耶和華指出 : 看哪! 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 將他們尋見. 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 怎樣尋找他的羊, 我必照樣尋找我的羊. 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 我必從那裏救回他們來. 我必從萬民中領出他們, 從各國內聚集他們, 引導他們歸回故土. 也必在以色列山上, 一切溪水旁邊, 境內一切可居之處, 牧養他們. 我必在美好的草場牧養他們 ; 他們的圈必在以色列高處的山上. 他們必在佳美之圈中躺臥, 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場吃草. 主耶和華說 : 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 使他們得以躺臥. 失喪的, 我必尋找 ; 被逐的, 我必領回 ; 受傷的, 我必纏裹 ; 有病的, 我必醫治 ; 只是肥的壯的, 我必除滅. 也要秉公牧養他們 ( 結 34:11-16). 在耶利米的預言中, 大牧人就是大衛的枝子 : 耶和華我們的義 ( 耶 23:5-6). 根據以西結的預言, 神自己會是一個牧人, 招聚並祝福分散的子民 ( 結 34:15). 主耶穌便是以此為背景, 發表了此段經文中的講論. 基督向那些目睹他醫治瞎眼之神蹟的人講了這一段話, 提及當時治理以色列國的假牧人. 先前說過 就憐憫他們, 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 可 6:34). 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篡奪了牧養以色列國的權力, 並要求人們跟隨他們. 主耶穌卻指出法利賽人是假牧人, 領人誤入歧途. 他們認為耶穌是假彌賽亞, 並勸人們拒絕他, 要人民遠離基督. 事實上, 唯有基督才是彌賽亞, 唯有基督才能帶他們走上義路, 進入他們所期待的國度. 在此篇講論中, 主耶穌證明他才是神在先知書中應許的真牧人, 他就是以色列一直盼望的那一位, 而那些自稱為牧人的宗教領袖, 他們其實是假牧人. 首先, 基督聲稱他是真牧人 (10:1-6), 他是真實的, 因為他以神在舊約中所啟示的方式進入羊圈. 聖經 啟示過彌賽亞要生在哪裡 ( 彌 5:2), 生在什麽時候 ( 但 9:24-27), 他出生的情形 ( 賽 7:14), 真牧人要做的事工 (61:1-2), 他為證明自己是真牧人要行的神蹟 (35:5-6), 他經由一位開路先鋒引進 ( 瑪 3:1). 有許多客觀的證據來檢驗耶穌是否真牧人. 基督望那些為了他身分而辯論的人將這些證據納入考慮, 看他是否來到羊圈, 進入以色列國, 以神所啟示的方式來牧養神的群羊. 沒有一個假牧人能像一樣列舉出這樣的證據, 證明自己完全應驗了 聖經 的預言, 是人應當跟隨的真牧人. 既然基督來到, 正如 聖經 所預言的真牧人, 他就是真牧人. 施洗約翰便是那看門人, 他認出基督就是真正的彌賽亞. 約翰不但沒有將任何一位法利賽人或撒都該人作為牧人介紹給以色列國, 反而更否定了他們, 也否定了他們的制度. 約翰引進了耶穌基督 ; 他認出耶穌是真牧人, 完全應驗了以賽亞書 40:3-4 中的預言. 基督是真牧人, 來到神的群羊中, 按著名叫自己的羊, 把羊領出來 ( 約 10:3). 基督在此强調牧人所說的話, 當他向群羊講話的時候, 那些屬於他的羊認得他的聲音. 他便將聽他話的羊從羊群中分別出來. 基督借此比喻, 指出他來並非在法利賽主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4 頁
135 義或撒都該主義裡面作工, 而是來將那些聽他話的人從中分別出來, 因為法利賽主義或撒都該主義裡面實際上完全沒有生命. 他聚集他自己的群羊, 向他們指明該走的路. 他並非要他們走他自己不走的路, 而是走在他們前頭, 帶領他們一同走他要他們走的路. 他的羊也跟隨他, 他們認出真牧人的聲音, 不會跟著陌生人走. 基督指明自己是真牧人, 也說明了為什麽有些人會聽從他的話, 離開猶太教, 並委身於他. 這些人已相信他是真牧人. 另一方面, 這個比喻也說明了為什麽以色列國中有許多人拒絕基督, 他們聽到他說的話, 認為他的信息是假的, 轉而離棄了他. 他們的拒絕並沒有顯明他的話是假的, 反而表明他們不是他的羊. 基督聲稱他是好牧人 ( 約 10:7-11). 根據詩篇 23 篇, 牧者的作用是使羊群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他們到可安歇的水邊, 使他們的靈魂甦醒, 並引導他們走義路. 這些全都是好牧人已經做到了的. 基督是好牧人, 他自己就是使人得生命的道路 ; 那些通過他進入的人, 必得拯救. 他們得著自由, 心靈得飽足. 傳統的猶太主義不能給他們好東西, 但基督是好牧人, 他來 是要叫羊得生命, 並且得的更豐盛 (10 節 ). 法利賽人聲稱人若遵守他們的傳統, 就會有生命的盼望. 撒都該人聲稱人若遵守儀式與獻祭, 就會有生命的盼望. 基督應許人可以得生命, 由於 好牧人為羊捨命 (11 節 ). 基督背負人的罪, 將自己獻為贖罪祭, 使凡信靠他的人, 都可以得到永生. 基督聲稱自己是惟一的牧人 (10:12-16), 並將那些宗教領袖比成雇工. 雇工照看群羊, 不是因為他們關心群羊, 而是因為關心他們自己. 在這樣的牧人手中, 群羊只是他們得利的工具. 但基督是惟一真正的牧人, 因為他認識他的群羊, 委身照顧他們. 基督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來保守他的群羊, 由此可以顯明他是如何的關心愛護群羊. 基督指出那些宗教領袖根本不是牧人, 因為他們只顧自己, 而不顧其他人. 因為基督願意為群羊捨命, 並且是惟一願意如此行的人, 因此他是惟一的牧人. 基督聲稱他是順服的牧人 ( 約 10:17-18). 神任命基督為牧人, 他視天父交托給他的群羊為天父的群羊. 他是由於天父的任命而成為牧人, 他一切所行, 都是因對他對天父的忠心與順服. 他由於順服天父的旨意甘心受死, 為要救贖天父的群羊. 基督的生命不是被人强行奪去的, 乃是由於他順服天父而甘心捨命. 基督聲稱他是真正的牧人, 好牧人, 惟一的牧人和順服的牧人. 他邀請聽眾信靠他, 如此便可以因他代死而得到他所賜的生命, 他呼召他們離開假牧人, 歸向真牧人. 宗教領袖們一聽便知道基督說的這些話乃是針對他們, 他們完全明白主的意思, 並因此而怒不可遏. 他們聲稱主耶穌是被鬼附的, 勸人無須理會他所說的話 (20 節 ). 儘管他們如此的抹黑, 還是有許多人想起醫治瞎眼之人的神蹟, 因而認為耶穌不可能是被鬼附的, 他的話一定的是真的. 這些人便因此相信了他所說的話. G. 七十二個門徒的見證 104 路 10:1-24 以色列人的領袖們早已清楚表態, 他們對基督的身分已作出定論, 無可扭轉. 他們堅決指出, 以色列國應當拒絕基督. 他們想要將這樣的決定强加在以色列國的身上. 此時的問題是 : 人民對這些宗教領袖的號召將會如何回應? 在人民作出最後的決定以前, 基督揀選了七十二個人 : 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 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 路 10:1). 在此之前, 主已經差遣過十二門徒在加利利全境做這樣的事工, 就是他此時托負這七十二個人一樣的事工. 對猶太人而言, 七十 ( 七十二的約數 ) 這個數字具有特殊的意義. 舊約中, 摩西任命了七十個長老, 來協助他處理國事. 在公會中也有七十個人掌管國事. 他先前如何行神蹟, 證明他的身分, 印證他所傳揚的信息, 現在基督也任命七十二個人作為他的代表, 差遣他們出去, 傳同樣的信息, 行同樣的神蹟. 他們的使命是要向人民作見證. 人民將以這些見證為基礎, 決定是接受基督為彌賽亞, 還是拒絕他. 在以色列人的領袖對他與日俱增的反對中, 他差派七十二個人向衆人作見證. 因此, 有關基督身分的爭論, 從宗教領袖的層面, 轉移到普羅大衆的層面. 基督派他們出去時, 鼓勵他們說 : 要收的莊稼多 ( 路 10:2). 這似乎是說將會有許多人接受他們所要傳揚的信息. 然而基督也說到 : 作工的人少. 十二個使徒不能將信息傳遍整個加利利 ; 七十二個人也不能將信息傳遍整個國家. 因此他們要禱告, 求神興起更多的福音使者, 加入收割莊稼的行列. 基督告訴他們將會遇到的前景, 他們會如同羊羔進入狼群. 他們必須信靠他的保護, 他們不需要錢或多餘的衣物, 他們必須依靠他的供應, 他們 不要問人的安 (4 節 ), 意指不需要在路上尋求人的陪伴以給自己打氣. 他們進入一城的時候, 要打聽到有好名聲的人家, 尋求他們的接待. 若遇到義人的家庭, 他們就會得到所需要的接待. 他們要留在那裏, 吃所供給他們的食物. 普朗莫 (Plummer) 指出 : 他們要當自己是那家庭的成員一樣, 不是外來的人 ; 因為他們在其中得到的住宿與食物是他們的工價, 並非施捨, 乃是 受了你們的饋送 ( 腓 4:18), 與林前 9:7 是相呼應, 不同於林前 10:27 的光景, 為要打消他們所擔心的接受外邦人食物的顧忌. 315 Alfred Plummer,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Luke (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00),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5 頁
136 他們所傳講的信息就是基督一直在傳講的信息 ; 就是 : 神的國臨近你們了 (9 節 ). 他們要用神蹟來證實他們的信息, 就如耶穌所做的一樣. 他們有可能被接納到人家中安頓, 但也有可能不被接待. 倘若在一城中不被接待, 他們就要離開那裏, 並宣告他們要擦去腳上塵土, 來見證那城的不是. 就算有人反對他們所傳的信息, 但這信息本身卻仍是真實的. 不論以色列國如何回應, 基督對神國將臨, 他將在其中作王掌權的應許都是真實的. 因為這是一個真實的應許, 審判會臨到凡拒絕接受他的城巿. 基督知道眾人會拒絕接受他的信息, 因此宣告對那些已經拒絕他的哥拉汛, 伯賽大, 和迦百農的審判. 外邦城巿所多瑪, 推羅, 西頓在審判之日所受的不會比這些城所受的審判更嚴厲, 因為這些城巿得到了比所多瑪, 推羅, 西頓所得的啟示更大, 卻拒絕接受. 基督安慰那些他所差派出去的人, 指出他們要受到的拒絕不是針對他們的, 乃是針對基督的. 這些人要經歷失敗, 很有可能會使他們灰心, 但基督說他們將會失敗, 因為以色列國不願意接待他們 ( 路 10:16). 因此, 基督派出這七十二個人時, 他告訴他們, 即使要收的莊稼很多, 但對他們事工的回應卻是很小, 他們必須要有心理準備, 他們會遭受他所經歷同樣的拒絕. 這七十二個人完成了交托給他們的事工之後, 回到基督這裏向他報告, 他們似乎念念不忘他們所行的神蹟. 他們沒有提到人們對他們事工的回應, 卻提到了魔鬼對他們奉基督之名行使權柄的反應. 因此, 基督需要提醒這七十二個人. 基督提醒他們, 那權柄不是他們的, 而是他的, 是他賜給他們的 (19 節 ). 在撒但墮落的時候, 基督將他從天上驅逐 ( 路 10:18; 參 : 結 28:12-15; 賽 14:12-15), 因此權柄屬於他. 聖經 上沒有記錄, 但這七十二個人後來一定報告了他們事工的展穫, 一定有人接受了他們的信息, 信靠了基督. 基督為此向天父獻上感謝 (21 節 ), 因為天父將有關他身分的事啟示給了 嬰孩, 而向那些自認為 聰明通達 的人卻隱藏了這些真理. 基督指出為什麽有人會接受他 : 一切所有的, 都是我父交付我的 ; 除了父, 沒有人知道子是誰 ; 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 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22 節 ). 基督也同時指出為什麽有人會拒絕他, 天父的美意是不向他們啟示子的身分. 以色列國是瞎眼的. 需要有神蹟來除去人的瞎眼, 人才能看見. 神沒有除去以色列國的眼瞎, 來使他們看見他是誰. 耶穌論及那些信靠他的人, 指出 : 看見你們所看見的, 那眼睛就有福了. (23 節 ) 他們已經看到他是彌賽亞, 是神的兒子, 是救主, 是全能的主. 他們看到並相信了眾先知論及並仰望的那一位, 這是連先知都未能得到的特權. H. 有關永生的爭論 105 路 10:25-37 或許因為基督對 聰明通達人 有如此負面的評論 ( 路 10:21), 導致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 ( 路 10:25). 試探耶穌的是 會堂中有許多律法師圍坐在耶穌周圍, 從中有一位站起來問了耶穌一個問題, 試探出耶穌的教導能力. 耶穌將律法師文士歸於 聰明通達人 之類, 並指出神不向他們啟示國度之事. 這位律法師也許因此感到沒面子. 他的動機也許是想用一些問題誘騙耶穌進入他的圈套, 也有可能他真的想要知道更好的生命之道. 無論如何, 由他所發的問題可以看出, 他對永生有不正確的概念. 而耶穌對於永生這一論題則永遠有講不完的話. 316 一位 律法師 不是耶路撒冷文士或教師中的一位, 可能是猶太正典律法的一個專家, 可能在那個地區以此為專業, 但也許沒有收入. 也因此沒有猶太地律法師那種明顯的怨恨與惡意. 前文已指明此段敘述在路加福音中適得其所, 同時也指出此位律法師所指的是, 或他自己也屬於拉比主義中的一小派, 這一小派人至少在理論上看重好行為甚於研究. 無論如何, 沒有證據顯明他有邪惡的動機. 按照此派的慣例, 他 試探 拿撒勒偉大拉比的舉動不足為奇. 拉比著作中也有記載偉大教師之間類似的會面, 雙方都試圖將對方捲入難題的討論與微妙的爭論中. 這就是拉比主義貶低真理的致命傷, 只重視口舌之快, 沒有任何神聖可言. 對此位律法師而言, 他所問的問題只有出於理論上的探討, 與實踐無關, 也並非如同後來提出類似問題的少年官那種與個人有切身關係的問題. 317 他稱耶穌為 夫子 (25 節 ), 那些尋求他指教的人也如此稱呼他這種律法專家. 因此他視耶穌如同律法專家, 他的問題是 : 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 (25 節 ). 對他這樣的人而言, 這問題也就是等於在問 : 我該做什麽才可以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在猶太人的心目中, 進入國度與接受永生是同義的概念. 此人的問題也可以理解為 : 我要好到什麽程度, 才能進入國度, 才能承受國度的永生? Sheph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6 頁
137 當我們聽到 夫子! 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 這個推理性的問題時, 我們似乎目睹了一個常見的拉比式爭辨的開場. 此一辯論的基礎信念是 : 永生是靠好行為賺取而得的. 惟一的問題是, 需要有什麽樣的好行為? 他沒有想到罪的問題, 他完全沒有人裡面有罪的概念. 這便是猶太主義的自義, 最終導致他們拒絕基督, 甚至將他釘在十字架上. 他們認為按照神的西乃山之約看來, 人肯定有方法可以承受永生 ( 按猶太教的說法是 情誼功績 [de congruo]). 因此主使用拉比慣用的說法 律法上寫的是什麽? 你念的是怎樣呢? 將他引向舊約經文. 318 基督引導此人回到他自己的 聖經 之中, 耶穌曾經說過 : 你們查考 聖經, 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 ;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 約 5:39). 神賜律法給以色列, 為要彰顯神的聖潔, 指出聖潔的神對想要與他同行的人有何要求. 基督已强調指出, 為要得到生命, 他們必須 要完全, 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 太 5:48). 按照律法的要求, 人必須是完全的, 才能夠與神同行. 這位律法師應該知道此點. 此人記起申命記 6:5, 藉此對律法的要求作出總結, 說 : 你要盡心, 盡性, 盡力, 盡意愛主你的神 ; 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 路 10:27).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從耶穌對此人的回答可知, 他認為此人的答案十分誠懇而且完全, 他對他說 : 你回答的是 ; 你這樣行, 就必得生. 就這律法師說出來的話語而言, 他的回答是正確的, 問題是沒有任何人可以達到這樣的標準. 在律法面前, 沒有任何人是無可指責的. 一個小小的錯誤就意味著失敗. 倘若有人可以完全達到這個標準, 他就可以承受永生. 問題是沒有人作得到這一點. 319 即使有人可以完全遵守律法, 他也不會因他遵守律法而得永生, 乃是由於他對神有信心才蒙神悅納. 聖經 指出, 人永遠不能靠行為得救, 必定要靠信心才能得救 ( 創 15:6; 羅 4:1-4). 這個律法師可以背誦律法的要求, 但他自知無法作得到. 由他的反應便可以看出. 他反問 : 誰是我的鄰舍呢? ( 路 10:29) 他問這種問題, 是要找藉口為自己沒能活出律法的要求而開脫, 他藉口不知而為自己沒能活出律法的要求而開脫 ; 他不知道他的鄰舍是誰. 他企圖為自己找藉口, 要免除律法的定罪. 為解釋他的鄰舍是誰, 主教導了後來成為眾所週知的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去, 顯然在參加耶路撒冷某節慶後返家的路上, 落在强盜手中, 東西被搶走, 被打得半死, 赤身躺在路上. 這人迫切地需要幫助, 一個祭司路過此處, 看見此人, 祭司看到了此人的需要, 按照他的能力, 他本來是可以幫助此人的, 但他無動於衷, 從路的另一側走了過去. 過了一會兒, 一個利未人看到了此人, 也看到他需要幫助, 他本來也有能力幫助此人, 但他也同樣毫無反應地走了過去. 後來, 有一個猶太人所輕視的撒馬利亞人從這條路上走過, 他看到此人的需要, 立刻採取行動作出回應. 他用酒洗淨了傷口, 抹上油以減輕疼痛, 將傷口包紮好. 他把這個人放在自己的驢子上, 送到一個客棧, 耽擱自己的行程來照顧他, 直到那人脫離險境為止. 他承擔了此人住在客棧中一切的費用. 講完了這個比喻之後, 基督問那律法師 : 你想, 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强盜手中的鄰舍呢? ( 路 10:36) 這人作了惟一可能的回答 : 是憐憫他的. (37 節 ). 基督便是如此這般地回答了律法師問題 誰是我的鄰舍呢? (29 節 ). 若我知道任何一個有需要的人, 若我有能力可以幫助此人的需要, 此人就是我的鄰舍. 凡是看見人的需要, 並且有能力滿足此一需要的人, 就成了有需要之人的鄰舍. 如何證明你愛你的鄰舍呢? 就是看你對他人的需要作出的反應. 看出他人的需要, 這不是一個情感的問題, 儘管其中可能會包括有情感 (33 節 ), 這乃是一個意志的問題. 前面比喻中的祭司與利未人都看到了那人的需要, 他們都有能力滿足那人的需要, 但他們都無動於衷. 這需要幫助的人就是他們的責任, 是他們的鄰舍, 但他們沒有承擔他們自己身為鄰舍的責任. 那撒馬利亞人看到了需要, 也承擔了責任 ; 他幫助那人, 用行動證明了他是一個鄰舍. 基督對那律法師說 : 倘若他想要顯明他有蒙神悅納的義, 那麽他就應該如同比喻中的撒馬利亞人那樣憐憫人, 作別人的鄰舍, 藉此證明他的義. 在這個比喻中, 主想要引出的教訓或許是, 以色列國就像那落入强盜手中的人一樣, 被搶劫一空, 被打得半死. 以色列中的屬靈領袖 ( 祭司與利未人 ) 卻對此需要無動於衷, 沒有任何的反應. 然而一個受人唾棄 ( 甚至被稱為撒馬利亞人 [ 約翰福音 8:48] ) 的人, 卻來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因此這個比喻也許是一個暗示, 邀請這位律法師接受他所提出的幫助, 就像是那半死的人接受了撒馬利亞人的幫助一樣. I. 與主團契的例子 106 路 10:38-42 主耶穌正往伯大尼去, 他到耶路撒冷時, 通常會住在馬利亞, 馬大和拉撒路的家中. 馬利亞, 馬大和拉撒路所住的伯大尼, 離耶路撒冷東南約兩英里半. 路加記錄此事, 卻沒有提到此城的名字, 原因不詳. 接待耶穌的馬大是否是個寡婦, 還是痲瘋病人西門之妻, 也無定論. 馬大似乎是家中的主人, 或至少是當家的姐姐. 馬利亞是否是抹大拉的馬利亞, 耶穌是否因在抹大拉 ( 加利利小鎮 ) 救她脫離放蕩的生活, 而被奉為上賓, 這些也 Ibid., p Sheph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7 頁
138 都只是解經家的猜測, 儘管有些學者支持此說 : 但似乎不大可能是事實. 耶穌應當不是第一次進入這個家庭 ( 有學者持此說 ). 耶穌與門徒來到此城, 經常接受這一家人的款待, 並在耶路撒冷與伯大尼受到禮遇. 320 這家人從不視耶穌為外人, 總當他是家人一般地歡迎他, 有自由自在的氣氛 ; 馬利亞坐在他的腳前聽他講道, 馬大在厨房忙碌地準備飯食.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耶穌到訪伯大尼的情形 : [ 這 ] 一定標記著基督赴住棚節的回程, 因為馬大與馬利亞的家在伯大尼, 是耶路撒冷附近的郊區. 有其它證據證明此說. 在這一個家庭的事件以後, 門徒求主教他們禱告, 如同約翰教導他的門徒禱告那樣. 由此看來, 他們應當是在在約翰先前工作的地方, 亦即伯大尼的東北部 ; 因此此時應當是基督由耶路撒冷回程之時. 由基督在馬大家裏受接待的記錄看來, 可知耶穌與他的門徒一同到達伯大尼, 但只有他受到兩姐妹的接待. 由此可以推論, 基督打發門徒到聖城參加住棚節, 他自己則留在了伯大尼. 由約翰福音 7:14 看來, 耶穌去到聖殿, 不是在住棚節的開始, 而是在 節期過了一半 之時. 321 依德軒 (Edersheim) 又說 : 此時是住棚節的初期, 路加所描述的場景, 應當是在枝葉搭成的棚子裏, 亦即住棚節期間起居的地方. 根據律法, 人們在住棚節期間吃飯, 睡覺, 禱告, 學習, 生活, 都要在這些由活樹的大樹枝搭成的棚子裏. 儘管律法沒有要求婦女住在棚中, 但按規矩 棚子為主要的住所, 房子為次要的住所, 不論男女, 最起碼白天都會在棚中. 更何況天高氣爽, 秋色宜人, 坐在這些涼爽舒服的棚中栖息, 的確是極大的享受, 同時也記念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的日子! 這些棚子有一定的高度, 但又不是太高 ; 門一般是在前面 ; 門綘較窄, 足以遮陽, 但又不致於窄到使陽光無法射入或使空氣不流通. 這就是上述事件發生的場景. 這棚子也許位於院內, 我們或許可以想像得到, 馬大跑前跑後地忙著做飯, 卻不時看到馬利亞坐在那裏專心地聽主講道, 完全沒有注意到周圍的事. 322 薛帕得 (Shepard) 描述馬大與馬利亞間的對比 : 由此次耶穌的來訪, 可以看出兩姐妹不同的性格. 作妹妹的馬利亞坐在地上, 就在耶穌的腳前, 這是門徒的姿勢. 由此可以看出她有一顆渴慕的心, 注意聆聽主說的每一個字. 路加在這裏用了 主 這個稱呼, 顯示出馬利亞承認耶穌是她的主, 而且渴望知道他要她做什麽. 但馬大卻是 心裏忙亂, 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一心想要為耶穌準備一頓豐盛的飯食. 她的心意雖然有小小的偏差, 但卻仍然令人讚賞, 至少是出於對耶穌極高的敬意. 323 從馬大對主說的話, 可以看出她很努力想要作一個好的女主人. 主耶穌對馬大說的話帶有輕微的責備, 他强調說 不可少的只有一件 ( 路 10:42). 耶穌的回答是對親切且憂慮的女主人溫柔的責備 : 馬大, 馬大, 他溫柔的聲音重覆呼叫她的名字 : 你為準備一頓豐盛的飯食, 內憂外亂, 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真正需要的沒有這麼複雜, 或許可以說 一個菜就够了. 耶穌在這裏顯然是使用雙關語, 一個主菜所需的時間與精力有限, 使她可以專心作其它更重要的事情. 不可缺少的只有一件, 就是屬靈的 一件事, 馬利亞已經選擇這一件事, 成為她 上好的福分, 是不能奪去的. 耶穌慈愛地責備馬大時, 一定是面帶溫柔的笑容. 這個主婦雖然很可愛, 但他一定要責備她過份講究的款待導致的煩亂. 耶穌也看重人與他的相交. 與主同在應當是門徒生命中最重要, 最有價值的事, 是人的生命中主要的需要, 其獎賞是永遠的, 是 不能奪去的. 耶穌責備的不是馬大的服事, 而是她過分注重屬世事情, 她的分心, 她的心煩意亂, 及她因嫉妒而發的脾氣. 馬利亞後來寧願承受人們的嘲笑, 輕蔑和批評, 都要將裝著貴重香膏的玉瓶打碎 : 為他的安葬 而膏抹了耶穌. 她在危險的時刻, 能夠如此專心地服事主, 是因為她先前選擇了 那上好的福分, 在耶穌腳前坐著, 聽他講. 她的獎賞是沒有人能夠奪去的. 324 由此可以看出一個原則, 專心向主, 遠比為主忙碌更加重要. 傾心於基督的話, 受他的教導比為他而忙碌而更重要. 在此可以學到一個重要的功課, 馬利亞一直在幫助馬大準備飯食, 後來被基督所吸引, 扔下作飯的事, 坐在耶穌的腳前聆聽他的話. 要事奉主的人需要知道 : 上好的福分 是專心向主, 不要在忙碌的事工中忽視了主. Ibid.,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Ibid. Shephard, The Christ,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8 頁
139 J. 有關禱告的教導 107 路 11:1-13 但以理每日三次禱告 ( 但 6:10), 法利賽人以此作為宗教規條, 以禱告為手段, 在人面前顯明他們的敬虔 ( 路 18:9-12). 約翰的門徒顯然意識到這樣的禱告是不能蒙神悅納的, 因此要約翰教導他們如何禱告. 約翰早已試圖要糾正法利賽人錯誤的禱告方式 ( 路 11:1). 此時, 耶穌的門徒來向他請教 : 求主教導我們禱告. 基督的回應是, 給了他們一個禱告的榜樣, 不是要他們不斷重覆此一禱文. 主示範了蒙神悅納不同類型的禱告. 真正的禱告是將神當作父親, 向他傾心吐意, 因為禱告基本上是孩子倚靠父親的態度. 蒙神悅納的禱告包括敬拜 :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2 節 ). 願你的國降臨, 顯明要在禱告中關心神的工作. 當時特別需要這樣的禱告, 因為當時基督正在傳揚神國將臨的信息, 人們卻拒絕接受. 要為基督作王, 實現神的目標祈求. 要為信徒個別的需要祈求, 門徒也要為日用的飲食祈求, 尤其是十二使徒或七十二門徒, 他們奉派為基督作見證, 需要天天信靠神, 仰望神必供應日用的飲食. 蒙神悅納的禱告包括認罪 : 赦免我們的罪 (4 節 ). 這個禱告是必要的, 因為罪攔阻信徒彼此以及信徒與天父之間的交通. 信徒必須要認罪才能恢復這種交通. 信徒可以滿有信心地祈求赦罪, 因為人尚且知道如何赦免那些向他們祈求赦免者, 倘若我們向天父祈求赦罪, 天父豈不是更加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嗎? 蒙神悅納的禱告包括求神保守 :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基督不是要人不斷重複此一禱文, 因為那正是法利賽人的作風. 基督的目的是要指出我們應當在哪些方面向天父祈求. 基督使用一個比喻來教導門徒禱告應當應當要恆切. 一位不速之客在夜間到訪, 主人基於友誼的關係, 熱情地接待他. 但主人感到頗為尷尬, 因為當時已是夜間, 當天烤的餅都已經吃完了, 此時沒有食物可供招待朋友. 主人知道他有責任滿足朋友的需要, 但卻沒有這個能力. 為了要履行他的責任, 他到另外一個有能力幫助他的朋友那裏, 求那個朋友借他三個餅來滿足客人的需要. 他是一個中間者, 處於一個有需要之人和一個有能力可以滿足這需要之人的中間. 基督藉此教導我們, 禱告不僅僅是為我們自己的需要祈求, 更加應當要為別人的需要代禱, 將他人的需要擺在有能力滿足那需要的神的面前. 接著, 基督繼續講這故事, 來强調恆切禱告的重要. 有餅的那個朋友原本不願意回應那代求的人, 說他已經休息了 ; 若起身去拿餅, 就會吵醒全家. 但那代求的人卻很關心朋友的需要, 不願意空手而回, 便不斷地祈求, 直到得著所祈求的餅才干罷休. 基督說 : 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 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 ( 路 11:8). 基督的意思並不是說神不願意聽禱告, 他乃是强調人需要恆切地禱告, 直到需要得到滿足. 然後基督從比喻衍生出實際的原則, 他說 ( 字面翻譯 ): 不斷祈求, 就給你們, 不斷尋找, 就能找到, 不斷敲門, 就會給你們開門 (9 節 ), 在此鼓勵以外, 又加上應許 : 因為凡不斷祈求的, 就得著 ; 不斷尋找的, 就尋見 ; 不斷叩門的, 就給他開門. (10 節 ). 基督說 : 既然作父親的都是如此願意滿足他孩子的需要, 神更加會滿足那些為自己及為別人代求之人的需要 (11-12 節 ). 最後他應許說 : 天父會 將聖靈給求他的人 (13 節 ). 舊約中所應許神要給他子民的好禮物就是聖靈 ( 結 36:25-27; 珥 2:28-29). 天父所應許的, 有一天將要成就. 然而, 在基督講這些話的時候, 他正被人們所拒絕, 因此這應許無法成就, 因為必要等到基督死與復活之後才有聖靈的澆灌. 信徒不要對這應許失去盼望, 而是要恆切祈求神所應許的. 基督死與復活之後, 信徒聚集在樓房中, 無疑就是為聖靈的澆灌禱告 ( 徒 1:14). 神應允了他們的禱告, 將聖靈賜給他們 (2:4). K. 有關醫治啞巴的衝突 108 路 11:14-36 此處再次出現基督與法利賽人之間因趕鬼而引起的衝突. 被鬼附身在當時是一個很常見的現象, 但這並不表示福音書强調趕鬼. 福音書的作者想要針對的問題, 是法利賽人對基督的抹黑, 他們說基督的能力乃源於撒但. 但事實上, 基督行了許多趕鬼的神蹟, 顯明他的能力大於撒但的能力. 此段經文記載, 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巴的鬼, 鬼出去了, 啞巴就說出話來 ; 眾人都希奇, 顯然他們有意相信耶穌正如他所宣稱的, 就是彌賽亞基督. 但有人說他是靠著別西卜趕鬼 ( 路 11:15). 基督的反應與他先前面對類似的指控 ( 太 12:24) 一樣, 他駁斥這種錯誤的教導, 並且提出了三項證據. 他首先指出, 倘若他從撒但得到能力, 並藉此能力來對付撒但, 那麽撒但就是在自己打自己 ; 這是不合理的 (17-18 節 ). 其次, 以色列人當時有趕鬼的習俗, 有趕鬼之人將鬼從受苦之人身上趕出. 眾人都認為這種能力是神所賜的. 倘若他們承認這些趕鬼者的能力是神給的, 為何反倒說他趕鬼的能力是撒但給的呢 (19-20 節 )? 第三, 基督指出, 人要攻占一個防衛堅固的營壘之前, 必先制服守衛的人, 才能進入那營壘. 倘若基督能進入撒但的營壘, 證明他的能力大於那企圖抵擋不果的撒但 (20, 22 節 ). 基督呼籲眾人作出決定, 他說 : 不與我相合的, 就是敵我的 (23 節 ). 保持中立是不可能的. 凡是沒有公開認同基督者, 都已經決定要採取法利賽人的立場了. 基督接著用一個比喻來描述以色列國的光景 ( 路 11:24-28). 一個邪靈離開了某人的身體之後, 在一個曠野中尋找可住的地方卻找不著, 就決定重回那人的身上. 當它回去以前所住的那人身上, 發現 裏面打掃乾淨, 修飾好了 (25 節 ), 便找來另外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 一同住進那人的身上. 結果 : 那人末後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 (26 節 ). 基督使用這個故事陳明他對以色列國的評估. 以色列是不潔的百姓, 施洗約翰的任務是呼籲人們要悔改. 許多人接受了施洗約翰的信息, 認罪悔改. 這些人接受洗禮, 與施洗約翰認同, 相信他們翹首盼望的彌賽亞來臨時, 必得赦罪之恩. 如此, 以色列國是打掃乾淨, 修飾好了. 但在此期間, 他們離棄了施洗約翰的信息, 現在正在拒絕基督的過程之中. 這意味著施洗約翰工作的果效現在正在消失之中.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39 頁
140 隨著每况愈下的屬靈腐敗與退步, 他們對基督的拒絕也與日俱增. 當以色列國定意拒絕基督時, 其屬靈光景會比施洗約翰開始他的事工之前的光景更加糟糕. 這是基督對以色列國民嚴厲的指責. 有一個婦人憑著信心大聲說 : 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 ( 路 11:27). 基督再一次宣告祝福, 蒙福之人不是那些與他有血緣關係的人, 而是那些相信他的人. 就如保羅所說 :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 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 羅 10:17). 因此基督勸勉他們要 聽神之道而遵守 ( 路 11:28). 接著, 基督論及他給以色列國最大的神蹟 (29-32 節 ). 由這個世代人的邪惡, 不斷地尋求神蹟奇事, 卻又不肯相信神. 基督重複他先前說過的話, 指出除了約拿的神蹟 ( 表明他的復活 ) 以外, 再也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神對基督的身分及他的話語最終極的印證, 就是基督的復活. 南方的女王 聽了所羅門的智慧便從中受益 (31 節 ), 這世代的人聽到比所羅門更有智慧的那一位所說的話, 卻掩耳不聽. 尼尼微人聽到約拿講道後就信了, 因而得以脫離審判, 但這世代聽到比約拿更大的那一位講道, 卻拒絕接受他的話. 因此, 審判定要臨到以色列國. 最後, 基督對以色列國作出呼籲 (33-36 節 ). 基督將自己所說的話比作光, 基督所帶來的光就是對父神的認識. 他將父神啟示出來, 並沒有將這道理隱藏起來, 因為人點燈不是要將燈隱藏起來, 而是要放在高處, 使燈可以照亮各處. 基督之言之行都是為要向以色列國將父神啟示出來, 但以色列卻是屬靈上的瞎子, 拒絕接受這光. 問題不是出在光, 而是在人的眼睛. 因此基督說 :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 你的眼睛若了亮, 全身就光明 ; 眼睛若昏花, 全身就黑暗. ( 路 11:34). 以色列國仍在黑暗之中, 錯不在於啟示者, 而是在於拒絕接受啟示之以色列國. 基督說倘若他們接受啟示, 他們就會得著光. 他邀請他們來到他那裡, 因為他就是那光. L. 有關法利賽人儀式主義的衝突 109 路 11:37-54 主耶穌剛才對當時的宗教制度作出嚴厲的指責, 其後竟然出忽意料之外地, 受邀到一個法利賽人家中作客. 基督接受了邀請, 去到那人家中, 按照風俗倚桌坐席.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富裕家庭的用餐光景 : 在巴比倫的猶太人用餐之時可以不吃肉 ; 而巴勒斯坦人卻無肉不歡, 並且嗜食嫩肉 : 山羊肉, 羔羊肉, 小牛肉. 他們不常吃牛肉, 甚少吃飛禽的肉. 餅是主食, 無餅不成餐. 餅的確可以代表一餐飯, 因為他們就著餅加以祝謝, 便涵蓋了那餐飯所有的食物, 例如肉, 魚或蔬菜, 但不包括飯後點心. 同理, 他們就著酒加以祝謝, 便涵蓋了那餐飯所有其他的飲料. 若非如此, 就要分別對所有吃的與喝的每一樣東西進行祝福. 忽視祝謝規矩的人, 就好像是吃了屬於神的東西, 因為經上記著說 :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 林前 10:26) 儘管這個原則很好, 但卻淪為一些繁瑣詭辯的問題. 因此就同類的食物而言, 只需對主要的種類祝謝便可. 有關什麽才是可資祝謝的水果, 也有複雜的爭論, 比如當為帶葉開花水果祝謝, 也當為漿果祝謝. 希列 (Hillel) 學派與煞買 (Shammai) 學派之間因為矮樹叢植物而産生厲害的爭論. 若是由不同的食物組成的飯食, 例如地裏出產的土產, 以及從動物界獲取的蜂蜜, 應當如何祝謝, 也引發長篇大論的討論. 法利賽人與文士便是忙於這類永無止境的爭論. 325 每餐飯之前都要洗手與祝謝. 每當客人聚集在一起, 早餐是不需要由奴僕來邀請, 也沒有筵席式的接待. 首先, 大家都要遵守 洗手 的宗教儀式, 然後, 若他們按照晚餐的習慣倚桌坐席, 則家主會從一大塊麵包上 ( 在安息日是兩大塊 ) 切下一小塊, 加以祝謝. 若他們按照早餐的習慣坐著, 則每個人都自行祝謝. 喝酒也是同樣的程序. 猶太人聲稱整餐飯中要喝的酒, 只需一次祝謝就已足够. 倘若在用飯中有人拿來其它的酒, 那麽每個人都要重新對這酒作出祝謝 ; 倘若喝酒是在飯後 ( 就如在安息日與節期, 藉喝酒來延長筵席 ), 則由其中一人為大家祝謝. 326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了法利賽人這種繁瑣的作法 : 主耶穌在接受這位法利賽人的招待之時, 一如既往, 省略了在飯前 洗手 的程序. 這個儀式本身是無關緊要的. 但由他勒目書卷所描述的 筵席, 可以看出這些儀式的形式主義. 客人們進來後, 坐在椅子上, 有人將水端來, 他們先洗一隻手. 接著有飯前酒, 每個人都為此祝謝. 此時, 他們都倚桌而坐, 又有人將水端來, 這次是洗雙手, 預備吃飯. 接著, 筵席的主要人物, 或是選出有地位之人, 對餅與酒進行祝謝. 衆人以阿門回應. 祝謝一定是由以色列人擔任, 不可以由外邦人, 奴僕, 犯罪之人, 或是不學無術的人擔任. 有學問的古沙人 ( 外邦人, 撒馬利亞人 ) 擔任祝謝也是可以的.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0 頁
141 飯後, 倘若有剩下的食物, 要再一次洗手, 仔細收集剩下的食物, 率先如此行人的帶領感恩的禱告. 他按照既有的禱告公式, 叫別人重覆他的禱文. 這種規定的禱文因在場人數的不同而有出入. 祝謝與感恩不僅可以用來希伯來語, 也可以任何其它語言來進行. 有關客人的排位, 最高位是給拉比的. 他勒目書卷中有如此的規定 : 最尊貴者首先以左側挨桌而坐, 腳向後伸. 倘若有兩個 墊子 (divans), 次尊貴者在他的上手, 亦即左邊挨桌而坐 ; 倘若有三個墊子, 第三尊貴者在最尊貴者的下手 ( 右側 ) 挨桌而坐. 如此, 最尊貴者就在中間 ( 在次尊貴者與第三尊貴之間 ). 飯前洗手的水首先遞給最尊貴的, 吃肉後的洗手也是如此. 但倘若筵席中有很多人, 飯後洗手的水便首先遞給最不尊貴的, 到了最後五人時, 最尊貴的先洗手, 然後其餘四人依次洗手. 在這樣的安排下, 家主或是最尊貴的客人進行祝謝, 然後切餅. 有些人認為要等祝謝禱告結束之後才能開始吃飯, 否則是不合禮儀規矩的. 但巴勒斯坦猶太人似乎並不講究這種規矩. 一般人會用餅蘸鹽或是有鹽味的東西中. 講究禮儀者認為兩個人的時候, 應當彼此等待, 但有三個或更多人的時候, 便無須如此. 327 他們吃飯的時候喝很多的酒. 開始的時候, 將酒與水混合, 有些人認為, 在將水加入酒之前不應進行祝謝. 有一種說法指出應用兩份水兌一份酒 ; 據另一種說法則指出應用三份水兌一份酒. 有製造年期不同的葡萄酒, 包括 Saron 紅葡萄酒和一種黑葡萄酒. 加調料的酒是由蜂蜜和胡椒調製而成. 另外一種主要是給病人所喝的混合酒, 由陳酒, 水和香料製成 ; 還有一種酒是 沒藥酒 ; 也有浸有驢蹄草的酒. 加調料的酒, 或是加入胡椒, 或是加入苦艾 ; 被人說成醋的一種清涼的飲料是由未熟的葡萄或是韭菜製成. 除此以外, 人們也喝棕櫚酒. 至於外國酒或來自亞捫, 或是亞細亞省必須煮沸的葡萄酒, 冰葡萄酒來自黎巴嫩 ; 有一種醋酒來自以土買 ; 啤酒來自米甸和巴比倫 ; 有一種大麥酒 (zythos) 來自埃及. 最後, 還有巴勒斯坦的蘋果西打, 以及其它的果汁. 328 飯食中的其它食物如下 : 其它各種穀類, 肉類, 魚類, 以及水果, 無論是新鮮還是醃漬的, 包括古代所知的各種食物. 筵席的開胃菜是鹹肉或一些小菜. 隨後就是正餐, 以點心 (Aphiqomon 或是 terugima) 作結, 包括醃漬的橄欖, 蘿蔔, 生菜, 和水果, 甚至還有印度的泡薑. 有明文描述某些特定的食物 ( 特別是蔬菜 ) 是否有益於身體的健康. 魚是最受人歡迎的一道菜, 在安息日的飯食中一定有魚. 有人認為若要保持健康, 每一餐飯都應有鹽和水. 芥菜與胡椒等調味品應該少用. 窮人的飯食卻十分不同. 裹上一層麵粉或蜂蜜油炸或醃漬的蝗蟲無須祝謝, 因為蝗蟲是被咒詛之物. 鶏蛋是常見的食品, 在商店可以買到. 人用將麵包蘸奶而食. 稍微富有一點的人還有蔬菜 ( 特別是由洋葱 ) 肉湯, 非常貧窮的人只能用餅加乳酪, 餅加水果或蔬菜 ( 如黃瓜, 扁豆, 豆子, 豌豆或洋葱 ) 來滿足他們的食慾. 329 法利賽人有三個深為人知的特點 : 法利賽人在飲食上嚴守三大戒律. 第一, 他們絕不使用或食用未經什一奉獻的東西. 其次, 他們嚴格遵守潔淨的律法. 第三, 由於以上兩個原因, 他們避免與非法利賽人有任何密切的交往. 這種隔離使他們自認為與衆不同. 330 然而, 基督沒有遵守這些儀式. 法勒 (Farrar) 描述法利賽人的特點如下 : 傳統的宗教制度已經深深根植在他們心中, 因為要按著字面意義遵守律法比較容易, 而按著聖靈遵守律法卻很困難 ; 要遵守外表形式上的規定是容易的, 而有智慧地, 捨己地遵行神的旨意卻很困難 ; 要潛心維繫一套瑣碎的制度比較容易, 而順服神的帶領卻很困難 ; 傲慢及排他比較容易, 靈裡的柔和謙卑卻很困難 ; 要成為苦行主義者或形式主義者比較容易, 而清潔, 愛心, 明智, 及真正的自由卻很困難 ; 要作法利賽人比較容易, 要成為一個門徒卻很困難 ; 要緊守拉比規定以滿足自我, 維持外表的虔誠比較容易, 要盡心, 盡性, 盡意, 盡力愛神卻很困難 ; 基督已經將斧子放在他們的樹根上, 直斥其非, 指出對他們安息日教條的傲慢及無知, 也等於是對所有他們嚴守的瑣碎教規作出審判. 331 基督的話語滿有智慧, 法利賽人一直無法招架, 便想要設計害他, 說他違反法利賽人的傳統. 顯然基督在吃飯前沒有遵守法利賽人飯前洗手的傳統, 而招待基督的家主首先留意到這一點 ( 路 11:38). 基督指出, 遵行洗手的傳統無法成全律法的要求. 法利賽人很在乎外在的潔淨儀式, 卻不注重內心的潔淨 (39 節 ). 人若必須潔淨外面, 也有必要潔淨內心, 因為外在與內心都 Ibid., pp Ibid., p Ibid., pp Ibid.,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1 頁
142 是同一位造物主所造 (40 節 ). 基督勸勉法利賽人要行施捨憐憫之事, 顯明他們的信仰已經變質或僵化成為一種徒具形式的 宗教 (41 節 ). 基督接著便宣告對法利賽人的咒詛, 因為法利賽主義所支持的行為, 有違於律法所要求的義. 基督的語氣如此嚴厲, 明顯此人邀請他不是因為已經相信他, 想要尊榮他, 反而是想藉此找他的錯. 這番話是基督所有講論中最嚴厲的一次, 因為法利賽主義已經導致法利賽人拒絕接受他. 現在他們還想將自己的想法强加在百姓身上, 帶領他們偏離正路. 法利賽主義有禍了, 首先是因為他們的什一奉獻制度 (42 節 ). 律法要求什一奉獻, 法利賽人十分審慎地奉獻土產的十分之一, 以為如此行便成就了律法的要求. 基督卻說律法要求人要愛神, 對人施行公義. 他們嚴守什一奉獻的外在規條, 卻沒有承認神有主權掌管他們和他們全部的財產, 以至於他們並沒有對人施行公義, 也沒有表現出對神的愛. 基督指責法利賽人的第二點, 是他們的驕傲 (43 節 ). 法利賽人喜愛歡在會堂中坐在最重要的位置, 並喜歡人家在公共場所向他們致敬問安. 他們想要得到人的稱讚, 一切行為都是出於自我中心和驕傲的動機. 法利賽人口中宣稱多麼尊敬頒佈律法的摩西, 但摩西被神稱為 極其謙和 ( 民 12:3), 與法利賽人形成鮮明的對比. 基督指責法利賽人的第三點, 是他們的假冒為善 (44 節 ). 他們想要在別人眼中有好的形像, 但實際上那些卻不是他們的真面目. 猶太人認為墳墓是不潔的源頭, 任何人只要摸了墳墓都被視為污穢. 因此猶太人習慣將墳墓塗成白色, 使人可以遠避墳墓以免沾污. 一個沒有記號的墓地看似是適合通行的地方, 但事實上, 那墳墓卻可以使人沾染污穢. 基督將法利賽人比喻成為沒有記號的墳墓, 使人在渾然不覺的情況下沾染了他們傳佈的污穢. 基督接著責備律法師, 說他們藉著傳統為名 : 把難擔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膀上, 自己卻一個指頭都不肯動. (46 節 ). 法利賽人的這種軛使人勞苦擔重擔, 因此基督邀請他們到他的面前來 ( 太 11:28). 法利賽人將摩西律法變成 365 條禁令與 248 條命令, 律法師強行要求百姓遵行, 成為難擔的重擔. 法利賽主義沒有提供任何一點的幫助減輕這些重擔, 只任憑人被這些重擔壓得喘不過氣. 基督接著責備法利賽人, 說他們默許以色列人謀殺奉神差派傳達神信息的先知 (47 節 ). 他們為先知大事修造墳墓, 證明他們贊同祖宗殺害先知之舉. 他們拒絕接受基督, 證明他們與那些殺害先知的祖宗沆瀣一氣. 因此基督說 : 創世以來, 所流衆先知血的罪, 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 ( 路 11:50). 這世代的人與那些殺人者認同, 因此要受到神的審判. 倘若他們當中任何一個人反駁, 說他們並沒有與他們的祖宗認同, 反而尊崇祖宗錯殺的先知, 那麽就要問他們, 為什麽不遵守先知吩咐他們該做的事. 眾先知呼籲他們秉公行義, 他們沒有做到. 眾先知預言彌賽亞將臨, 他們卻拒絕相信基督的話語, 證明他們與殺害先知的祖宗認同, 因此一樣要被定罪. 最後, 基督責備律法師, 因為他們隱藏真理, 使靠他們得知識的人無法得著真理 (52 節 ). 法利賽主義的傳統沒有將神顯明出來, 沒有顯明神要求人效法他的聖潔, 與他同行. 相反地, 他們使神及他的要求顯得模糊不清. 因此基督說 : 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 (52 節 ). 基督降世, 為要將光帶給世人. 法利賽人卻使人在黑暗中坐困愁城. 基督所說的都是真理, 法利賽人與律法師都聽得十分清楚, 十分明白, 但他們聽了他的話之後, 卻 極力地催逼他, 引動他多說話, 私下窺聽, 要拿他的話柄 (53-54 節 ). 很明顯, 在基督與法利賽人之間不可能有協調的餘地. M. 對門徒的教導 假冒為善 110 路 12:1-12 雖然與法利賽人與基督的衝突日趨明朗化, 人們對基督的興趣卻也有增無已. 成千成萬的人聚集, 渴望聽到基督的講論, 甚至彼此踐踏 ( 路 12:1). 基督對他的 門徒 說了一些話. 這裏所謂的 門徒, 並不是指十二使徒, 而是指這大群人中的信徒. 基督警告他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先前在一個法利賽人家中, 基督揭露過他們僅在外表遵守律法的假冒為善 (11:37-41). 現在基督宣告, 時候已到, 隱藏的事都要被顯露, 法利賽主義隱藏的假冒為善都要被顯露出來 (12:2-3). 法利賽人遲早會露出盧山真面目, 證明基督對法利賽人的一切指控. 基督知道人群中有許多人想要公開表明他們對他的信心, 但因害怕的緣故而退縮. 為了鼓勵他們公開表明他們的信心, 基督首先告誡他們不要沈默 (4-7 節 ), 然後他又給他們應許以資鼓勵 (8-12 節 ). 首先, 基督教導說 : 他們應該怕神, 不要怕人. 他們若公開歸信基督, 人最多也只能將他們殺死 (4 節 ), 死後人就無權過問了. 對比之下, 基督要人們敬畏神, 順服神, 因為在人死後, 惟有神 有權柄 能將人 丟在地獄裏 (5 節 ). 既然神要他們信靠基督, 他們就應聽他的, 不要被法利賽人所迷惑. 人們一向因基督的身分而議論紛紛, 他們都知道, 一旦公開表明對基督的信心, 就會被趕出會堂, 因此而失去所有作為以色列人的權利. 他們會喪失敬拜的地方, 沒有學校會收留他們的孩子學習律法, 他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2 頁
143 們將失去社會地位及工作的權利, 陷入絕境, 窮困潦倒. 但基督鼓勵並提醒他們說 : 只要相信基督, 他們就能成為神的兒女, 神要像父親一樣照顧他們, 神既然顧念無甚價值的飛鳥, 當然要關心, 照顧人的需要, 甚至知道每個人有多少頭髮. 基督藉此勸勉門徒不要怕人. 接著, 他繼續鼓勵他們要公開承認基督就是神的兒子. 他說 :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 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 路 12:8).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 基督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聖經 指出基督為信徒的護衛者 ( 約一 2:1-2), 但他只護衛屬他的人. 基督提醒他們, 倘若他們否認聖靈通過神蹟對他的身分與他的話作出的證明, 就要經歷他在馬太福音 12:32 所說的結果, 必要為自己的罪遭受審判. 因此, 他們必須要作出一個正確選擇. 為鼓勵那些作出正確選擇的人, 基督應許說 : 倘若他們因信靠他而遭遇逼迫, 神必會幫助他們. 他並沒有應許說他們不會被趕出會堂, 或被交在掌權者手裏. 但他確實地應許說 : 他們不會孤單, 因為聖靈必要幫助他們, 指示他們當說的話, 保護那些信靠基督的人, 證明他們對他的信心是正確的 (12:12). 基督看到衆人當時猶疑未決, 他們還在考慮, 倘若離開法利賽主義, 與基督認同, 法利賽人可能會將對他們的威脅附諸行動. 同時, 他們也在考慮基督的神蹟所證明的真理. 基督的一番說話提醒他們, 他們的命運取決於他們所作的決定, 他也再次鼓勵他們要信靠他. 2. 貪心 111 路 12:13-34 在人頭湧湧的人群中, 有一個人來到基督面前, 向他請求 : 夫子! 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 ( 路 12:13). 基督抓住這個機會來教導有關貪心的問題 (13-15 節 ). 依德軒 (Edersheim) 對當時的場景有如下的描述 : 當時, 人群中有一個人聽到基督的講論, 很可能心生一計, 認為可以利用拿撒勒這位偉大拉比, 來為自己謀求私利. 他聽了基督所說的話, 惟一的心得就是覺得自己可以從中得利, 貪心油然而生. 顯然基督能夠深深地吸引並感動衆人, 否則此人不會要他介入家事, 解決糾紛 ; 同時, 基督所傳講的道理, 使此人覺得可以找基督為他出頭, 為他說話. 基督講道的主題竟然會產生這種結果, 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基督不僅僅沒有合法介入的權柄, 而且猶太人的律法就遺産事宜有清楚而公平的規定, 即使此人有任何正當的理由, 他都沒有必要求耶穌介入. 由此可見, 此事一定是出於 貪心, 使得這作弟弟的在自己份內的財產外, 還想要得到長子哥哥額外那份財産的一半. 332 基督拒絕介入這種法律上的糾紛, 卻察覺出此人的貪心. 貪心起源於一種錯誤的人生哲學, 以為生命的最大福分就是擁有物質財富. 這正是法利賽人的人生哲學, 他們認為物質上的富足就是神祝福的記號. 他們指出 : 蒙神所愛的, 他就使其富足. 他們接受了這樣的觀念, 便認定擁有財富是最大的福分, 因為財富是神喜悅人的明證. 基督針對這種人生觀, 便使用路加福音 12:16-21 的比喻來教訓眾人. 這個比喻指出, 有一個財主, 他有豐收的田產, 他的穀倉已經裝滿了, 糧食多到用不完. 他沒有使用這些多餘的農產去賙濟窮人, 反而決定將舊的穀倉拆除, 再蓋一個更大穀倉來存糧, 以備將來使用. 此人以為自己能致富, 是因為神喜悅他. 如今他不需要倚靠神, 因為他已有豐富的資財, 超過他所需用的. 但他沒有作聰明的投資, 反而決定 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19 節 ). 他有錯誤的人生哲學, 以為人生最大的目標之一, 就是滿足肉體的慾望, 誤以為可以藉著積的物質來滿足他所有的慾望. 從此人的身上, 我們看到法利賽人對金錢的態度和貪念. 在此比喻中, 神很快便向此人顯明, 追求屬靈的財富遠勝於追求物質的財富. 在此比喻中, 神取了此人的性命, 他就與他的財富永遠隔絕了. 人在今生所擁有的物質, 不能轉移到來生. 人在今生所擁有的, 也無法在來生給人帶來安慰和祝福. 這裡所謂的財主, 並不是指所有擁有財富的人, 乃是指倚靠自己的財富來滿足自己, 並想要倚靠自己的財富來賺取永生的人. 法利賽人將信心放在錯誤的對象之上, 因為他們所信靠的不能滿足他們, 也不能使他們在神眼中得蒙悅納. 基督藉此比喻說明貪心的危險. 現在基督將此真理應用在門徒身上 ( 路 12:22-24). 基督清楚地指出 : 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麽, 為身體憂慮穿什麽 (22 節 ). 門徒不應憂慮物質上的事情. 基督告訴他們了六個不要為物質憂慮的理由. 首先, 他說人的生命並非僅有肉體 (23 節 ), 照顧好身體並不能滿足整個人的需要. 倘若一個人只有肉身, 那麽物質就可以滿足那人所有的需要.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其次, 他强調被造萬物都是受到神的照顧 (24 節 ). 第三, 他提醒他們, 憑著憂慮並不能使他們的壽數多加一刻 (25 節 ). 第四, 基督教導說 : 神的供應奇妙而美好, 人遠遠無法企及 (27 節 ), 百合花的美麗證明神供應的大能. 第五, 基督問, 倘若神照顧野地裏轉瞬即逝的花, 難道他不會照顧屬他自己的人嗎 (28 節 )? 第六, 他提醒他們, 他們的天父不但知道他們一切的需要, 而且要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 (30 節 ). 主勸勉他們不要憂慮, 而要有信心, 他說 : 你們只要求他的國, 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31 節 ). 信靠神來滿足自己一切需要的人, 必能經歷到神的信實. 人之所以貪心, 經常是因為缺乏安全感, 想要藉著物質來建立未來的保障. 基督針對此一問題的應用卻正好相反, 他要被貪心所困的人賣掉所有的財産, 賙濟窮人! 門徒沒有物質可以倚靠之時, 就只能信靠神. 他們對主的信心, 使他們能夠積攢永恆的財富, 天上的財寶 (33 節 ).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3 頁
144 人必服事自己心裡所愛的, 法利賽人已成為物質的奴僕. 基督提醒他們已受物質的轄制, 要他們來信靠神, 作神的僕人, 說 : 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裡, 你們的心也在哪裡 (34 節 ).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門徒雖然四面受敵, 卻不應憂慮, 不應為國度的未來而憂慮. 當時看來, 國度的未來暗淡無望, 在人群中有許多敵人忿怒地圍繞著他們. 你們這小群, 不要懼怕, 他說 : 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若是你害怕將要面對逼迫, 會失去所有的財產, 就趕快變賣所有的周濟窮人 ; 如果你擔心有人會偷竊或搶奪你的錢, 趕快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 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 就是賊不能近, 蟲不能蛀的地方. 施行救濟並不能買來神國公民籍, 但施捨及行善的投資卻是安全的, 且有助於減少憂慮, 不會使人增加憂慮, 也不會使人陷入貪心的試探之中. 儲存在這個世界中的財富有很多的敵人, 但投資於神國事工中的錢卻是安全的, 並會使投資者的心被神國所吸引 (Plummer): 你們的財寶在哪裡, 你們的心也在哪裡 警醒 112 路 12:35-41 主接著勸勉他的門徒們要警醒 ( 路 12:35). 他將他們比作正在服事主人的僕人, 要隨時作好準備. 他鼓勵他們要穿好衣服, 點著燈. 為了加深他們的印像, 他使用婚筵作為比喻. 家主出門參加婚筵, 歸期未定, 僕人們都在等候隨時會出現的主人. 主人回來的時候, 他期待他們都已準備好去服事他. 倘若僕人怠乎職責, 就會早早休息, 熄燈睡覺. 倘若他們忠心, 就會一直穿著衣服, 點亮著燈, 等候主人回來時服事他. 主人回來的時候, 倘若發現僕人很忠心, 就要獎賞他們, 並且親自服事他們. 作僕人的必須謹記主人隨時會回來, 並要隨時準備好迎接他的歸來. 基督又以另外一種比喻說明門徒應當警醒的真理 ( 路 12:39). 家主倘若知道有賊要來, 就會找警衛來防守, 防止賊的搶劫. 這裏所强調的是人不僅僅要警醒, 也要預備好. 主應用此一教導, 指出 : 你們也要預備, 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 人子就來了 (40 節 ). 以色列人拒絕接受基督要賜給他們的國度. 因此國度的實現必須延遲, 時期未定. 神並沒有收回他所應許的國度, 在未來的某個時候必定實現. 基督的僕人要隨時警醒, 等候, 作好準備, 等候人子隨時可能降臨. 4. 忠心 113 路 12:42-48 基督現在鼓勵那些警醒之人要忠心, 並描述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之特色. 此人奉命管理主人的僕人和財産, 他的責任是用主人倉庫裡的東西來滿足僕人們的需要. 這比喻是以當地的風俗為背景. 管家負責管理主人的家, 有權支配所有的資源. 他的責任是要組織並指導眾僕人的工作, 按時分配糧餉, 在主人不在家的時候, 維護主人的權益, 並在主人回來的時候向他彙報. 主人在回來的時候, 倘若看到那可信賴, 考慮周到的僕人正在行使他的職責, 他就有福了 ; 主人會立刻給他獎賞, 把更大更有權的工作交給他. 334 倘若主人發現管家忠心負責, 就會託付更大的責任給他, 甚至毫不猶豫地將他所有的財産交給這忠心的僕人來管理 ( 路 12:44). 倘若那僕人不忠心, 覺得要向主人彙報的日期未定, 他可能變得鬆懈懶散, 疏於管理主人的事務, 甚至惡待僕人, 濫用職權, 沒有履行他的責職. 主耶穌意指因為他再來的時間不確定, 所以門徒更應忠心. 在比喻中的那位管家 :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 不知道的時辰, 那僕人的主人要來 (46 節 ). 管家以為主人會遲遲不歸, 但主人突然回來, 要求管家作出彙報, 那時, 他會剝奪不忠心僕人的權利. 對基督不忠心的人, 從他不忠的行為, 可以看出他與基督沒有關係, 這樣的人要永遠離開他 (46 節 ). 但那順服的僕人必得賞賜. 基督指出神有不同程度的懲罰 (47-48 節 ), 而人受懲罰的輕重, 是取決於交託給他的權利及啟示給他知識的多少而定. 在基督的比喻中, 知道主人的旨意, 但因主人來遲而不忠心的人, 會受到更多的責打. 不知主人旨意的人, 儘管也會受到責打, 但卻比知道而拒絕他主人的旨意的人受到的責打要少. 權利帶來責任. 基督說 : 因為多給誰, 就向誰多取 ; 多托誰, 就向誰多要 (48 節 ). 5. 耶穌再來的影響 114 路 12:49-53 在基督事奉期間, 我們可以看出以色列人對他的話和他的身分有兩種反應, 有相信他的, 也有拒絕他的. 此一情況並非意料之外. 天父已將行審判的權柄交在基督的手裏 ( 約 5:27). 基督說他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 指的便是他審判的角色 (49 節 ). Shephard, The Christ,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4 頁
145 基督即將受死, 他的死是對撒但, 罪, 世界及不信之人的審判. 基督知道十字架的審判即將來臨, 也知道他在其中要付的代價, 聲稱這是他 當受的洗, 並顯明他內心的爭戰 (50 節 ). 基督來, 是要使人因為對他的態度而分別出來. 他來, 是要使人得平安 ( 路 2:14), 只有那些信靠他為個人救主的人才能經歷這平安, 其他人則要面臨審判. 基督當時所引起的分爭, 在我們的世代也很明顯, 這都是在預料之中, 在神的計劃之中. 有些人認定基督不是真正的彌賽亞, 因為他沒有統一以色列國. 但基督明言他來是要呼召人從以色列國中出來, 歸向他自己, 他的到來就是要使人分別出來. 這一段經文記錄了主的呼籲, 他要人從當時的宗教系統中分別出來, 與基督認同. 6. 時代的徵兆 115 路 12:54-59 對那些拒絕相信他的人, 基督用溫柔同時也很堅定的語氣, 警告他們所面臨的危險. 基督來到世上帶來的火 ( 路 12:49) 包括審判, 拒絕相信他的人要面對神嚴厲的管教. 基督再一次勸勉以色列人要尋求與審判的神和好, 以躲避將臨的審判. 他再一次使用眾所週知預報天氣的比喻 (54-55 節 ). 人知道從雲和向風來預測天氣的晴雨冷暖, 也能從天象來判定天氣狀况. 基督已行了無數的神蹟來證明他的身分, 從這些神蹟中, 人應該知道他們當時那個時代的重要性. 先知但以理已預言彌賽亞來臨的時間 ( 但 9:24-27), 主認為人民有責任明白並等候此一啟示的應驗, 他們不能以無知為藉口拒絕接受彌賽亞. 倘若他們能解釋天象, 就應該能解釋他的神蹟, 知道當時便是彌賽亞的時代. 由於審判將臨, 基督勸勉他們盡快與那審判官和解. 基督用一個比喻來結束這一部分的教導. 他說 : 倘若有一個對頭要帶他們去法官那裏受審定罪, 他們若是聰明, 便應當盡快與那對頭和好, 認罪悔改, 使對頭放棄指控. 否則就要面對法官, 受到審判. 基督指出 : 是在勸勉他們與他自己和好, 因為神已任命他為審判者. 除非那世代的人與他和好, 否則審判就會臨到他們, 那時才想要與他和解就來不及了. 7. 悔改 116 路 13:1-9 基督現在面對的是拒絕他的人所設的陷阱. 他們知道耶穌來自於加利利, 他一定會同情加利利人, 就告訴他有關一些加利利人被彼拉多殺死的事. 他們期待基督的愛國心切, 會說出一些咒詛彼拉多的話, 這樣就會給他們一個機會, 可以在彼拉多面前指控他, 彼拉多也可以定他動亂謀反羅馬政權加以處死. 但另一方面, 猶太人認為任何不尋常的災難都是從神而來對犯了大罪之人的審判. 若基督對這些加利利人表示同情, 就是反對降災的神. 若基督不表同情, 也可以指責他心硬, 沒有同情心. 因此, 不論基督如何回應, 他們都能夠抓到指責他的把柄. 基督在回答中駁斥了這些人死是因犯罪而遭致神審判這種說法, 基督宣告說 : 他們的罪不比他人的罪少, 也不比他人的罪多. 他對他的挑戰者作了一針見血的回覆, 說 : 你們若不悔改, 都要如此滅亡 ( 路 13:3). 那些相信此一災難表明這些人是死在神的手裏尚有餘辜者, 聞此言定然感到非常刺耳, 因為基督說他們與那些他們認為該死的人同樣有罪. 然後基督又提到另外一個件無辜死傷的事件. 在建造西羅亞樓的時候, 有十八個人因樓塌而被壓死, 這也許是希律的一個工程計劃. 猶太人也同樣認為這些人犯了一些大罪而死有餘辜. 基督卻又一次指出 : 你們若不悔改, 都要如此滅亡 (5 節 ). 這些人如何指控那些已死的人, 基督便將同樣的控加在他們的身上. 基督繼續用一個比喻來解釋那世代的人為何應受審判. 栽種無花果樹只有一個目的, 就是要結果子. 一棵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不僅無用, 且白占地土, 使那塊地無法栽種可結果子的樹. 惟一合理的做法就是砍掉不結果子的樹, 用那塊地來栽種結果子的樹.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這個故事充份說明了神對他摯愛之猶太人的長久忍耐. 他們佔據了選民的位置, 但在生活中沒有結出他想要的果實. 這個比喻如此生動, 它一定深入民心. 整個以色列國都不結果子. 無花果樹要用三年的時間才開始成熟, 以色列國享受神的眷顧已有多個世紀, 它應該已早成熟 ; 之後又有許多世紀經歷神的長久忍耐, 它也應該結果子了. 基督身為葡萄園丁, 現在也在要求人民悔改, 結出果子, 以色列此時仍在試驗時期, 猶太人會悔改嗎? 神給了他們如此大的恩典, 也期待他們多結果子. 特權多, 責任也大, 萬一失敗也有嚴重的後果及懲罰. 這是基督對以色列最後的呼籲, 要他們在尚有機會之時悔改. 猶太人對他的警告充耳不聞, 下場淒涼, 受到神的審判, 多少個世紀以來, 一直受到神的懲罰, 被分散到各地. 335 神就是葡萄園主, 他栽種以色列, 作為結果子的樹. 耶穌基督是葡萄園丁, 三年以來他都在呼召以色列悔改, 但以色列終不悔改, 也沒有結出公義的果子. 因此, 以色列必被砍下, 全國都要受到神的審判. 這審判會在主後 70 年臨到, 那時提多會摧毀聖城耶路撒冷及聖殿. 但這並不表示神就此終止他對以色列的計劃, 乃是說以色列會被暫時擱置. 神會開始一個新的計劃, 為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5 頁
146 他的榮耀多結果子. 馬太福音 16:18 記載, 基督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啟示了這個新計劃. 後來在耶路撒冷的時候, 他再一次提到神會將以色列擱置一旁, 展開一個新計劃. 神會在現今的時代通過這個新的計劃來成就他的旨意 ( 太 21:43). 8. 以色列人的需要 117 路 13:10-17 此段經文記載, 基督最後一次出現在會堂時, 通過醫治的神蹟, 描繪了以色列國當時的光景, 並表明倘若人民回轉歸向他, 他能為他們成就同樣的大事. 基督在教導時注意到, 會堂中有一位可憐的女人, 她的背駝了十八年, 一直不能挺起腰來走路. 這女人的形像刻劃出以色列在神眼中的光景. 神早已向人民頒佈了律法, 顯明神的聖潔要求, 希望他們可以秉公行義, 在神面前挺身而行. 但以色列人漠視律法, 他們的行為在神面前不蒙悅納. 由基督醫治此位婦女的事可以看出, 以色列人並非絕望. 基督叫她到自己面前, 釋放她脫離病痛. 他用手按著她, 她彎曲的身體立刻挺直起來, 可以挺身走路了. 基督一直都在呼召以色列人到他面前歸向他, 就像他叫這女人到他面前來一樣. 他主動要使以色列人成為完全, 使他們能在神面前正直為人, 秉公行義. 但以色列人不來就他. 由此一事件可以看出以色列人的需要, 以及這需要如何可以得著滿足. 這女人因得醫治而歸榮耀給神, 但管會堂的人卻公開斥責基督, 因為他在安息日行了神蹟. 基督指出法利賽人傳統主義的虛僞. 法利賽人在安息日將牛與驢解開, 從厩中牽牠們去喝水, 他們不認為這樣的工作違背安息日的律法, 因為他們承認必要的工可在安息日做. 他們覺得有責任照顧牲畜, 滿足牠們的需要. 這女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受撒但捆綁了十八年, 基督覺得有責任照顧她, 便在安息日滿足了她的需要. 她不僅僅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 也是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 因為她接受基督的邀請來到他的面前. 她來到基督面前的時候, 就得了醫治. 這個事例是如此的一針見血, 反對基督的人都感到羞愧, 眾人卻都支持贊同基督. 9. 神國的計劃 118 路 13:18-21 馬太藉著一件事, 概括性地提到法利賽人對基督的拒絕 ( 太 12:20-24), 路加則記載了許多事件, 藉此詳細記錄法利賽人拒絕基督的過程. 馬太在 13 章中記錄基督列舉的比喻, 從中可以看出法利賽人對基督的拒絕已經達到了頂點. 路加則在此只記錄了兩個比喻, 顯明人民拒絕基督之後, 國度新計劃的一些特點, 他記載了芥菜種與麵酵的比喻. 顯然反對基督的人數遠超過相信耶穌為彌賽亞的人數. 有些人因此要問, 基督只有這麽少的信徒, 能成什麽氣候嗎? 芥菜樹在一個夏天內就能從一粒種子長成一棵大樹, 飛鳥可以栖息在其枝上. 芥菜樹在一季之內成長廿五到三十英尺並非罕見. 基督的聽眾很清楚芥菜從微小的種子長成大樹的例子. 基督藉此比喻指出, 信靠他的人雖然少, 在國度新計劃的時段中必將會有很大的發展 ( 路 13:19). 接著, 基督又說到麵酵的比喻 (21 節 ), 指出麵酵被混入麵團中之後, 便安靜地, 滲透性地, 不可改變地使麵團發酵, 國度的新形式也將以同樣方式擴展. 因大部份的人都拒絕接受基督的信息與身分, 因此基督講這些比喻, 以免信徒感到氣餒. N. 修殿節期間的衝突 119 約 10:22-39 在住棚節以後的三個月內, 耶穌一都在比利亞傳道. 耶穌在比利亞的事工是從住棚節之後, 到最後一個逾越節前的一個星期, 以耶穌去耶路撒冷赴修殿節為界, 正好為分兩部分. 因此在比利亞事工的前半部與後半部大約各有三個月 ; 第一部分是從九月底到十二月 ; 第二部分是從十二月到四月初. 對於這六個月內發生的事情, 除了路加的記載以外, 我們別無記錄 ( 太 12:22-45 為惟一的例外 ). 發生在耶路撒冷與猶太地的事件通常由約翰記錄在案. 我們會注意到此段經文中極少記載事件, 幾乎全部是對話與比喻, 只有很少的叙事. 336 此時正值修殿節, 薛帕得 (Shepard) 如此描述此一節期 : 這是一個喜樂的節日, 是為記念祭壇及聖殿被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斯污穢六年半之後, 由猶大馬加比所恢復. 在八天的節期中, 人們在耶路撒冷聖殿及各地的人民的家中吟唱哈利路亞詩歌. 主前 164 年重新獻殿之時, 只找到一瓶未受污染的純橄欖油, 只够燃燒一天 ; 但根據猶太人傳統的說法, 它卻奇蹟般地燃燒了八天, 因此, 修殿節便以八天為期. 修殿節如同住棚節一樣, 是為要記念神的勝利, 將應許地歸回給以色列. 此一節期使人重新燃起對彌賽亞的盼望. 337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Sheph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6 頁
147 基督來到耶路撒冷過修殿節. 他走進聖殿後, 又一次受到猶太人的挑戰 : 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 你若是基督, 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 約 10:24). 由此問題可以看出, 儘管他們知道耶穌自稱為彌賽亞, 但他從未在他們面前明白地表示. 他們要耶穌清楚宣告他就是彌賽亞, 意思是, 倘若他們對神的拒絕是錯的, 那也是他的錯, 而非他們的錯, 因為他從未在他們面前公開宣告自己就是以色列的彌賽亞. 倘若基督按照他們所挑戰的那樣回答, 公開宣告自己就是以色列的彌賽亞, 那麽他們就有理由在官府面前控告他. 基督回答說 : 他已多次告訴他們他是誰 ; 然而他們仍然不相信他. 他們已經聽到他有關他自己身分的說明. 除此以外, 他的所行的神蹟也都他的身分作見證. 因此他的話語和他行的神蹟都宣告了, 他就是神所差派的彌賽亞. 他也解釋了他們不信和原因, 不是因為缺乏對他的身分的說明, 而是因為他們不是他的羊 (26 節 ), 所以他們不聽他的話語, 也不跟隨他. 因此錯不在他, 而在他們. 被他稱為 我的羊 之人有一個特色, 就是他們聽他的話 (27 節 ), 他們聽命於他, 表明他們相信他的話語及神蹟. 基督說 : 他將永生賜給那些相信他的人. 基督所謂的永生, 不是指被造的生命, 乃是指惟獨屬於神的生命. 神要將他的生命賜給凡信靠他兒子的人. 擁有永生的人像神一樣永遠不會滅亡 ; 他們有永遠的保障, 因為基督說 : 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28 節 ). 就如神不可能死一樣, 死也同樣不可能臨到那些相信神兒子並承受他生命的人. 凡是接受基督作為個人救主的人, 他們在救主的手中有安全與保障. 救主的手保守信徒, 他的手在天父的手中也有安全與保障 (29 節 ). 信徒有雙重的保障, 加倍的穩妥. 子與父原為一 (30 節 ), 信徒與父與子也合為一, 信徒與父, 子也合而為一, 信徒的生命是永恆的, 就如父與子的生命是永恆的一樣. 基督宣稱信徒與他是合一的, 就如他與父是合一的, 耶穌等於是在宣稱自己就是神. 猶太人認為這是褻瀆, 便拿起石頭要打死他 ( 約 10:31). 摩西律法規定, 要用石頭將褻瀆神的人打死 ( 利 24:13-16). 基督所行的神蹟已經證明他是神, 因此基督責問指控他褻瀆的原因, 他們定他有罪, 是因為他行了惟有神才能行的神蹟? 還是因為他所說的話而控訴他? 他行的神蹟和他說的話同樣證明他是神. 猶太人沒有辦法因他行的神蹟指控他褻瀆, 卻根據他所說的話譴責他褻瀆了神. 基督引用舊約中有人被稱為 神 的例子 ( 約 10:34; 參詩 82:6) 來反駁他們. 對亞倫 ( 出 4:16) 和法老 (7:1) 而言, 摩西像 神 一樣, 因為他帶來神的信息. 摩西只是一個人, 對亞倫與法老可以像 神 一樣, 為什麽基督不能是 神的兒子 ( 約 10:36)? 基督如同摩西一樣, 是神的使者, 帶著神的信息. 以色列的後裔聽摩西的話, 為什麽不願聽基督的話呢? 基督聲稱他是 父所分別為聖, 又差到世間來的 ( 約 10:36), 但他並沒有要他們因他的話而接受他, 乃是要他們因他的神蹟而接受他 :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 你們就不必信我 (37 節 ). 他們無法否定他的神蹟是從神來的, 但他們硬著心腸, 拒絕相信這證據. 他們又一次想抓住他, 將他帶到公會面前, 指控他犯了褻瀆罪. 但基督卻躲開了他們, 並且離開了耶路撒冷 (39 節 ). 主在這時期的事奉, 就在猶太人想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種公開的敵對中告終. VI. 王給門徒的裝備 A. 退出猶太地 120 約 10:40-42 基督在比利亞第二階段的事工大約持續三個半月, 時間是從主後 32 年 12 月的修殿節開始, 到主後 33 年最後一次進耶路撒冷為止. 耶穌覺得必須離開耶路撒冷與猶太地一段時間. 基督在猶太地的事工對人影響極大, 但反對者的敵意也日益增長, 最厲害的時候是在修殿節, 他們甚至想要用石頭打死他, 而基督則用他們自己拉比所使用的問話方式, 機敏的擋開了他們的攻擊. 此時, 猶太地一切傳道事工的門都已關閉, 加利利拒絕他的傳道也已有一段時間. 在他上耶路撒冷受死以前, 僅剩下幾個月的工作時間, 他只有一個地方可去, 就是約但河外半異教化的比利亞省. 因此他又與他的門徒一道在那裡休養生息. 施洗約翰最初幾個月的事工是在伯大尼地區, 此時耶穌也準備以伯大尼為中心, 來擴展他的傳道事工. 此地居民以外邦人為主, 是施洗約翰為耶穌施洗的地方, 也是耶穌遇到並收下第一批門徒的地方, 有深刻記憶, 彌足珍貴. 此地遠離帶有濃厚偏見氣氛的耶路撒冷, 他在這裏有興旺的事工. 許多人從周圍的地方湧入, 要來聽他講道. 耶穌服事他們, 從事講道, 教導, 並醫治等事工. 眾人都將耶穌的事工與施洗約翰的事工加以比較, 他們異口同聲地說 : 約翰沒有行過一個神蹟, 但他說過的所有有關耶穌的事都是真實的. 約翰的見證為耶穌這最後的事工預作了鬆土的工作, 以致耶穌的傳道大有果效 : 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338 耶穌在比利亞公開傳道, 特意要裝備門徒, 為他死而復活後交棒的工作預作準備. 之前發生的事情, 都是他們未來事工的寫照. 加利利人對耶穌懷有敵意, 耶路撒冷人想要用石頭打死耶穌, 因此不可能期待人們會公開承認耶穌為彌賽亞, 並且接受他的統治. 基督繼續傳道事工, 並不是認為情勢有可能逆轉, 而是要教導門徒如何成為他的代表, 繼續他作的事工. 基督去耶路撒冷成就天父所預定的計劃以前, 會將全部的時間都花在門徒訓練之上.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7 頁
148 B. 有關進入神國的教導 121 路 13:22-35 路加記載 :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 在所經過的各城各鄉教訓人 (13:22). 雖然離神所定的時間大約還有三個月, 耶穌卻刻不容緩, 為那痛苦時刻的來臨作好準備. 神所定的時刻一旦來到, 他就要捨命, 為罪付上贖價. 他降世正是為了這個目的. 路加對耶穌在這一段時期的事奉作了詳細的記載.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 如先前所述 ) 根據路加的記載, 主耶穌三次赴耶路撒冷, 與約翰所載基督三次出現在耶路撒冷相符. 路加記錄了在這三次行程之前, 之中, 及之後所發生的事情, 約翰則記載了結果. 我們能確知的只有這麼多 ; 其準確的時間順序不詳. 若與其它福音書相比, 我們看出路加福音似乎在另外兩卷福音書與約翰福音之間形成銜接的一道橋. 連意見不同的批評家都承認此點. 馬太福音強調主耶穌的談話與教導, 歷史事件以耶穌的談話與教導為分界點. 馬太福音以適合猶太人的形式, 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彌賽亞, 是永生神的兒子. 馬可福音則是對基督歷史的速描, 以加利利的事工為主. 約翰福音高姿態地描繪耶穌是神的道, 是永生的神的兒子, 並以耶路撒冷的事工為主. 路加福音補充了其它兩卷福音書 ( 太與可 ) 沒有記載的比利亞事工, 也與第四卷福音書銜接. 再進一步試想 : 馬可福音用一般人的角度來描繪基督的像 ; 馬太福音用猶太人的角度來描繪基督的像 ; 路用外邦人的角度來描繪基督的像 ; 約翰福音則用教會的角度來描繪基督的像. 再進一步試想 : 第一卷福音書中強調數字 五, 這是摩西五經及詩篇的數字 ; 第二卷福音書 (4 4=16 章 ) 強調數字 四 ( 世界的數字 ), 第三卷福音書 (8 3=24 章 ) 強調數字 三 ; 第四卷福音書 (7 3=21) 強調數字 七, 是教會的數字. 我們甚至可以將這些福音書按相應數字分段, 但如此行不僅超越目前的使命, 而且會超越歷史解經的範疇, 變成猜測. 因此, 此處的主題是耶穌赴耶路撒冷之行, 前後共有三次. 路加記載這段歷史之時, 並沒有詳細交待這是前後三次的行程, 他只是記載耶穌赴耶路撒冷之行, 如同只有一次行程一般. 按照耶穌赴耶路撒冷的目標與意義看來, 的確也可算作是一次的行程. 路加以一種特殊的形式記載 : 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 ( 包括他的升天 ) 將到, 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 去. 去 可直譯為 出去, 包括了基督的死, 他的復活與升天 : 339 在基督傳道期間, 有人來問他說 : 主啊! 得救的人少嗎? ( 路 13:23). 按照猶太人的角度來看, 這話的意思是 : 主啊, 當彌賽亞的國度來臨時, 是否只有少數的人才能進入? 有人問他這個問題, 是因為整個以色列國明顯地拒絕了基督. 拒絕他的人有如此之多, 接受他的人如此之少, 相形之下, 便成為一個明顯的對比. 這些少數的信徒因為有如此多的人不信而感到灰心, 基督鼓勵他們, 應該在有機會的時候努力進入窄門. 先前他曾指出寬門意指法利賽人的道路, 而窄門意指進入神國的道路 ( 太 7:13-14). 此處他也以同樣的方式鼓勵人, 要走上他所指出的道路, 藉此進入神的國度. 他們需要努力進入, 因為這機會將被收回 (24 節 ). 基督使用一個比喻說明. 入夜以後, 為了安全的原因, 房門會被緊閉. 房門一旦關上之後, 就不再讓人進去了 (25 節 ). 那些站在外邊的人, 那時想要進去卻已不得其門而入, 因為開門讓人進入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有些人以為認識看門者, 可以藉故進去 (26 節 ), 還說他們聽過基督的教導, 也與他一同吃喝. 然而那時基督卻會拒絕讓他們進入, 因為他們在有機會接受他的時候, 並沒有接受他 (27 節 ). 所有拒絕接受他的人, 都會被排除於國度之外, 會因為自己的惡行而被定罪, 因而哀哭切齒 (28 節 ), 悔不當初. 他們從外面觀看神的國度, 會看見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 以及在神國裏的眾先知 ; 但他們自己卻會被排除在外. 他們看到外邦人得以進入神國, 而他們卻被排除在外, 使他們更加倍的感到悔不當初. 基督講這些話是鼓勵那些因他被國民廣泛的拒絕而産生懼怕的人. 基督在這裏的教導, 成為使徒們在使徒行傳中傳道的信息, 由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的講道可以看出. 彼得看說以色列人因為行為 彎曲 而受到神的審判 ( 徒 2:40). 儘管就以色列國整體而言, 進入神國的門已然關閉, 但彼得邀請人以個人的身份 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 彼得可以給個人這樣的機會, 是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 ( 就是在以色列中的相信之人 ): 並一切在遠方的人 ( 就是外邦人 ) ( 徒 2:39). 此段經文所記載的事件, 是為使徒們預作準備, 使他們可以從事將要交托給他們的事工. 正當那時, 有幾個法利賽人來向耶穌提出建議, 說 : 離開這裏去吧 ( 路 13:31), 並指出他們如此建議是因為希律想要殺他. 希律的轄區遍及加利利與比利亞境內, 他們就建議他離開希律的轄區, 回到彼拉多管轄的耶路撒冷境內. 他們如此的建議, 並非是為耶穌的安全著想, 要他防備希律. 他們乃是希望他回去耶路撒冷, 如此公會才有權辦他. 基督在 節中的回答表明儘管他是在希律的威脅之下, 他在比利亞仍然是安全的, 原因有二. 首先, 神已經預定了他受死的時間, 若時候未到, 希律不能傷害他. 在那之前, 他要盡力完成天父交托給他的事工. 其次, 神已經預定了他要為世界的人罪成為贖罪祭的地方, 就是在耶路撒冷. 希律在這裏不能傷害他, 因為他必須死在耶路撒冷. 因此基督並沒有聽從法利賽人的建議回耶路撒冷去. 因為基督要在耶路撒冷被人棄絕, 並被釘死, 所以這城市會落在神的審判之下. 長久以來, 耶路撒冷一直拒絕神的先知與信息, 以色列人殺了神所差派的先知, 又用石頭打死那些奉神差遣的人. 神卻仍然施恩, 差派他的兒子, 要聚集耶路撒冷的人民, 賜平安給他們. 耶穌想要聚集以色列人, 就像是母鶏聚集小鶏在其翅膀之下一樣, 要保守他們脫離危險 (34 節 ), 但耶路撒冷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8 頁
149 的人民拒絕歸向他, 因此他宣告審判將臨, 耶路撒冷必遭毀滅. 主後 70 年, 提多進攻耶路撒冷, 毀滅全城, 應驗此一預言. 在過去的日子裏, 神不斷的向以色列人施恩, 不斷的派遣先知去到他們中間. 但現在開始, 他要暫時擱置他們, 不再派遣先知去到他們中間, 直到耶穌基督再次降臨為止. 惟有當以色列的餘民預備好了, 口中歌頌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來歡迎他時, 他才會降臨 (35 節 ). 彌賽亞再臨的時候, 所有相信他的餘民都會如此迎接他. C. 在一個法利賽人家中的教導 122 路 14:1-24 猶太人大多使用安息日的機會來接待客人. 有一個安息日, 耶穌受邀到一個法利賽人的家裏去吃飯. 此人被稱為是首領, 一定有很高的社會地位, 甚至有可能是公會的成員. 耶穌經常接到這種邀請, 並非出於主人對他的尊敬或慷慨, 乃是出於主人的好奇或是惡意. 在整餐飯期間, 基督都受到敵意的窺探. 有人如此形容法利賽人 : 他們是極其勤奮而稱職的宗教間諜. 許多不邀自來的人在旁邊觀看 ( 這是東方人的習慣 ), 剛巧在耶穌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病的人. 此人的位置如此明顯, 加上法利賽人也如此嚴密的窺探, 這些似乎都顯示是有人特意作出如此的安排. 340 基督問 : 安息日治病, 可以不可以? 似乎早已察覺到法利賽人的計謀. 法利賽人拒絕回答, 因為他們知道律法允許在安息日施憐憫, 行善事而不算違背律法. 法利賽人無法否定他有權在安息日治病, 基督就治好那人, 叫他走了. 基督知道法利賽人心中所想的, 便就他的行動作出解釋. 他提醒他們, 倘若他們有一個兒子 ( 代表所愛的人 ) 或是一頭牛 ( 代表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 ) 在安息日掉在井裏, 他們必會立時營救. 雖然這樣做會牽涉到勞力, 但由於律法允許人在安息日拯救性命, 所以他們不會認為自己違背了安息日的條例. 耶穌的論點令法利賽人無言以對. 法勒 (Farrar) 對於安息日有精闢的見解 : 在安息日不能做飯 ( 出 16:23). 但在安息日請人吃飯肯定包括或多或少的勞動. 這表明了猶太人並沒有認真的遵守安息日教條, 律己不嚴, 蒙昧良心 ; 他們說安息日應以追求屬靈的亮光為主, 他們自己卻本末倒置, 趁機大快朵頤. 在另一方面, 主耶穌接受這樣的邀請卻並無不妥, 安息日赴筵並沒有不對之處, 也沒有違反安息日的真義 ; 因此耶穌可以在安息日赴筵, 藉著他的到場表明他的認可. 341 基督教導了安息日的真義 ( 路 14:1-6), 接著又繼續教導謙卑的功課 (7-11 節 ). 他見到所請的客爭著揀擇首位, 彰顯出法利賽人自抬身價的陋習, 因為他們覺得坐得越靠近主人, 就越顯得尊貴. 基督趁機用一個比喻來教導他們, 指出當他們應邀赴席的時候, 要挑選下座入位. 若他們一來就選上座, 免得當一個更尊貴的客人來到的時候, 主人必須要求他們從上座移到下座去. 基督說 : 當他們應邀赴婚筵時, 應該先選擇下座入位, 當主人來的時候, 會請他們去上座. 自抬身價的人不會得到尊榮, 但得到主人尊榮的人才是真正地得到了尊榮. 基督經常用婚筵的比喻來象徵彌賽亞在地上所要建立的國度, 此一比喻也許是要教導這些法利賽人, 只有從彌賽亞那裏得到在國度中的尊榮地位之人才算是得到真正的尊榮, 那些自抬身價的人反而不配得著尊榮. 參加這次筵席的其他客人似乎都是主人的密友. 基督注意到這一點, 便給了他們有關 待客之道 的教導 (12-14 節 ). 這位法利賽人大筵賓客, 可能會得到賓客的報答, 回請他到他們的家中作客. 如此一來, 這個筵席只不過是尋求更高報酬的投資. 但基督教導說 : 倘若他們想要得蒙神的祝福, 應該邀請那些無力回報之人. 款待朋友的人, 將從朋友們那裏得著回報, 但邀請無力回報之人者, 卻會從神那裏得到獎賞. 神所獎賞的待客之道, 是顯明真義的待客之道. 為了個人利益而宴客, 不是真義. 惟獨為受邀之人的利益而宴客, 才顯出是真義, 會得著應得的獎賞. 顯然基督的比喻令在座的一位客人想到未來的千禧年國度, 他對於主的教導作出回應, 說 : 在神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 路 14:15). 法利賽人認為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將得以進入神的國度, 但基督藉著比喻指出, 不是所有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都能進入神國, 得以進入神國與否, 取決於每個人對於婚筵主人之邀請所作的回應 (15-24 節 ). 這個比喻是以當時衆所週知的社會習俗為基礎. 由於舉辦婚筵前需要有繁複奢華的準備, 所以主人必須很早就向客人發出邀請. 客人們表明在筵席預備好的時候, 他們會應邀赴席. 當筵席準備好的時候, 主人就打發一個僕人去宣告, 筵席已經預備好了. 主耶穌藉此比喻指出, 舊約的眾先知早已向以色列人發出了邀請, 宣告神國的來臨. 以色列國表明, 當彌賽亞來, 筵席預備好的時候, 他們會他的宣告作出回應, 並進入國度. 然而, 當筵席已經預備好的消息臨到以色列國, 主人也準備歡迎被邀的客人時, 他們卻開始找各種藉口, 有一個人買了一塊地, 覺得必須去看一看, 以此為藉口辭絕赴席 ( 路 14:18). 他所關心的是物質上的事. 另外一個人買了五對牛, 他想要試一試牠們 (19 節 ). 一個人只能操作一對牛, 此人顯然很富有, 有很多的産業, 需要很多的僕人, 他辭絕赴席的藉口就是要忙於照顧生意. 有一個人剛結婚不久, 便謝絕了邀請 (20 節 ). 這些人先前已受到邀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Ibid., 附註.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49 頁
150 請, 也表示過他們在筵席預備好便會赴席, 如今卻不願為了赴席而作出任何的犧牲, 因此紛紛拒絕了邀請, 也顯明了對主人的不敬. 既然婚筵已經預備妥當, 主人派僕人出去邀請那些自認為不配的人, 包括窮人, 瞎子, 瘸子, 殘廢的. 這些人受到邀請後, 其中多人應邀前來赴席. 基督在世傳道期間, 他歡迎許多這類的人, 例如稅吏和罪人. 他們不是配得進入神國, 而是因為基督歡迎他們. 這些人來赴席後, 還有空座. 僕人又奉派出去, 這次是去 馬路上和陋巷裏 (23 節 ), 連外邦人也受到了邀請. 他們並非猶太人, 原是 在以色列國民以外, 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 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 沒有神 ( 弗 2:12). 許多外邦人應邀出席, 使得婚宴客滿. 基督作出最後的結論, 說 : 以色列國雖然早已受到邀請, 但卻拒絕這邀請, 將會被排除在他的國度之外. 收到邀請並不保證必蒙祝福, 凡是對神的邀請作出信心的回應者才能得蒙神的祝福. D. 有關作主門徒的教導 123 路 14:25-35 大群人跟隨著耶穌, 他們無疑是希望得著彌賽亞要賜下的祝福. 但因為以色列國整體而言正在拒絕他的過程當中, 這些祝福必須要延後. 要是沒有人抵擋基督, 信徒就不致於因信基督而需要付代價. 但因以色列國拒絕接受基督, 以致凡與基督認同的人都面臨著很大的危險. 因此基督對跟隨他的群眾說明作門徒的意義和要付的代價. 首先, 門徒對他的愛, 必須超越與家人之關係. 門徒對主的愛, 必須遠遠超越他們對自己的父母, 婚姻的伴侶, 兒女和弟兄姊妹的愛 ( 原文是恨, 路 14:26). 主使用 恨 一詞, 乃是以猶太人的習語為根據. 愛 與 恨 可以表示情感, 但也可以表示意志. 神在瑪拉基書 1:2-3 和羅馬書 9:13, 使用 愛 與 恨 來說明他如何對待雅各和以掃. 神說他愛雅各, 這並不是在表達他的情感, 乃是他的意志 ; 神的意思是他揀選了雅各. 他說他恨以掃, 並非表達他的情感, 而是他的意志 ; 他的意思是他將頭生的以掃擱置在一旁. 所以 : 愛 意指 揀選 或 服從 : 恨 就是拒絕服從另外一個人的權柄. 人要作基督的門徒, 就必須拒絕任何其他的權柄, 完全服從基督的權柄. 不然, 就不能作基督的門徒. 此外, 他們也必須 恨 自己的性命, 也就是說 : 他們必須放下自己的意志, 一生順服基督的意志. 否則, 他們就不能作基督的門徒. 除此以外, 即使是在基督被人棄絕的時候, 真正的門徒也必須願意與基督認同. 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 是他是否順服天父旨意的考驗, 也表明了以色列國對他的拒絕. 人必須願意與被人棄絕的基督認同, 並願意為此付出代價, 如此才能作基督的門徒. 基督說明了作門徒的條件之後, 便要求他的聽衆考慮作門徒的代價. 他使用一個蓋樓之人作為比喻 ( 路 14:28-30), 蓋樓之人必須先計算成本, 之後才開工. 君王若要與敵人打仗, 就會事先仔細考慮一切有關的事情, 他不會不考慮代價就貿然去打仗 (31-32 節 ). 基督藉此告訴那些因他的身分而辯論的人, 他們必須考慮與他認同意味著什麽代價 (33 節 ). 倘若他們事先不考慮清楚, 當逼迫來臨時, 他們就會離棄基督. 作主的門徒, 必須要願意為基督的緣故放棄一切. 倘若有人未經考慮清楚就作基督的門徒, 在面臨逼迫時棄絕了他, 這樣的人就像是鹽失了味一般, 毫無用處, 只有被丟在外面 (34-35 節 ). 這是基督對聲稱為門徒而後因逼迫而背道變節之人的警告, 這種人的行為顯明他不是真門徒 ; 主必棄絕他. E. 有關神對罪人之態度的教導 124 路 15:1-32 法利賽人與支持他們的律法師嫉恨衆人對耶穌的擁戴, 便常找藉口排斥他. 他們留意到大多數的信徒都是 稅吏和罪人 ( 路 15:1), 便以此為藉口, 說 : 這個人接待罪人, 又同他們吃飯 (2 節 ). 他們注意到基督真的是很喜歡與這樣的人為伍. 雖然他們以前可能也在這類人的面前教導過, 但他們認為自己是紓尊降卑, 心中卻並不喜歡與這樣的人為伍. 由法利賽人的指責, 可以看出他們對罪人的態度. 他們蔑視罪人, 認為如此正好反映出神對罪人的態度. 法利賽人教導說 神樂意見到惹他發怒之人滅亡. 342 他們認為神恨惡罪人, 不與罪人同在. 既然基督喜歡與罪人同在, 甚至與他們吃飯, 他們就認定他不可能是神. 基督用三個比喻來啟示神對罪人的態度, 顯示出神的態度與法利賽人對罪人的態度形成鮮明的對比. 他講了牧人尋找失羊的比喻 (3-7 節 ), 婦人尋找失錢的比喻 (8-10 節 ), 以及父親尋找浪子的比喻 (11-24 節 ).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在第一個比喻 ( 失羊 ) 中, 重點是迷失 ; 在第二個比喻 ( 失錢 ) 中, 重點是尋找 ; 在第三個比喻中, 重點是修復. 儘管第三個比喻不是對法利賽人講的, 但其中父親對大兒子所講的話卻十分適於法利賽人應用, 這種應用顯示出愛的糾正與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0 頁
151 勸勉, 而非嚴厲的警告. 這些比喻似乎表明, 這些法利賽人私下議論紛紛, 是出於屬靈的無知與誤解, 而非對基督敵對與苦毒的態度. 343 薛帕得 (Shepard) 也講到 : 這三個比喻描述一位慈愛的神與迷失的人之間各層面的關係. 第一個比喻强調 神的財産與愛, 第二個强調神的所有權及人本質的價值, 第三個强調神是父親, 及其無與倫比的愛. 第一個比喻顯示出神的兒子是大牧人, 第二個顯示出聖靈殷切地尋找失喪之人, 第三個顯示出天父焦急地等候浪子回頭. 第一個比喻强調的是迷失, 第二個是尋找, 第三個是修復. 這三個比喻形成漸入佳境的高潮 : 草地, 房子, 家 ; 牧人, 主婦, 父親 ; 羊, 財寶, 心愛的兒子. 這些比喻也教導了一些相關的真理 : 神對他失去時的感受, 及尋回失物時的喜悅. 頭兩個比喻始於神的心, 後一個比喻始於罪人的心. 將這三個比喻合在一起看, 便可看出有關罪人悔改的真理. 344 第一個比喻是失羊的比喻, 甚至連法利賽人在他們的羊走失時, 都會放下那九十九隻羊, 去尋找那迷失的羊. 這並不是說牧羊人會丟下那九十九隻羊不管 ; 他無疑會將群羊交託給一個忠心的僕人看管. 儘管尋找迷途羔羊是費時費力, 耗費心血的過程, 他仍然會繼續尋找, 直到找到那隻迷途的羊為止. 羊是很愚笨的, 很容易走失 我們不難想像這比喻中的情景 : 一隻愚笨無知的羊越走越遠, 最後孤零零地迷失在亂石遍野的荒地 ; 牧人跟隨其後, 找到迷羊, 雖然累得雙腳酸痛, 仍然輕柔地將它扛在肩上, 歡歡喜喜地回到家中. 不僅如此, 在離家許久, 失而復得之後, 這隻羊與他的救主更加親近了. 牧人請他的朋友鄰舍來, 讓他們與他一同因迷羊失而復得而歡喜快樂. 345 牧人找到迷羊以後, 並沒有懲罰或責罵牠, 反倒因為迷羊失而復得而感到歡喜快樂. 他不是把那雙羊趕回先前的羊群裡, 而是將它扛在肩上, 親自將它送回羊群. 牧羊人敏銳地感受到迷羊所遭受的一切, 也試圖不讓牠遭受更多的痛苦. 回家之後, 便邀請朋友與鄰居來, 因他心中是如此的快樂, 不能自己獨享, 便邀請別人與他一同快樂. 基督藉此教導說 : 人找到失物時自然的反應就是喜樂. 法利賽人在找到迷羊後也會感到喜樂, 但他們卻不相信神也會因為找到迷途的人而喜樂. 他們相信神恨惡罪人, 而且只會因為罪人死亡而喜樂, 不會因為罪人悔改歸向神而喜樂. 事實上, 神愛罪人, 到處尋找罪人 ; 當罪人回到神身邊時, 神就感到歡喜快樂. 因此, 法利賽人與罪人隔離的做法並不合乎神的心意. 神對罪人的態度, 可從第二個比喻更明顯地看出. 薛帕得 (Shepard) 對此有傳神的描述 : 這個比喻如同前一個比喻一樣, 呈現出失喪, 尋找, 失喪者被找到, 以及隨之而來的喜樂的景像. 叙利亞村莊有一位貧窮的農婦, 住在寒酸的土屋中, 屋中的泥地由蘆葦鋪蓋, 屋子四圍無窗. 她丟掉了一個小銀幣, 相當於美金一毛八分, 這是從她祖先所得寶貴嫁妝的十分之一. 她因此憂心忡忡, 就點燃燈, 在昏暗的屋子裏徹底搜尋, 不時地在床下, 箱櫃裏及蘆葦中查看, 直到找到那枚丟失的銀幣. 找著後, 她立刻跑去鄰居家中, 將找到失銀的好消息告訴他們, 並邀請他們來與她一同慶賀. 她的嫁妝只有這十枚銀幣, 加在一起的價值也不超過美金五元, 雖然對一個貧窮婦女來說 : 這是一大筆錢, 但對某些人而言卻是微不足道的小數目. 法利賽人便是如此輕看人寶貴的靈魂. 那枚銀幣雖因丟失而無法使用, 但其上卻仍有皇帝的像, 有其本質的價值. 耶穌要我們知道, 不管失喪之人的靈魂有多少罪的污穢, 但仍然帶著神的形像. 人尚未悔改以前, 仍在有罪的狀態中, 失去了神原本賦與的用途及功能, 但它仍是有可能恢復其本來面目的. 這個比喻所注重的是尋找. 比喻中的婦人象徵聖靈, 在人性及每一顆破碎的心中不斷地, 徹底地, 盡力地尋找人的靈魂. 耶穌要我們明白, 每一位門徒都應當如同耶穌一樣, 一同尋找失喪的靈魂, 使他們可以成為神國中有用的人, 可以為神所使用. 罪人在神的眼中是如此寶貴, 如何大的代價, 如何認真的尋找都不過分. 這個比喻強調婦人如何詳細尋找的過程, 她急切, 徹底, 堅持不懈, 直到找到為止. 她不惜翻遍整個房子, 直到找到銀幣才干罷休. 346 正如在第一個比喻一樣, 找到失物的人心中歡喜快樂. 基督藉此再一次表明神愛罪人, 尋找他們, 並在他們回到他的身邊時感到歡喜快樂. 我們再一次看到神對罪人的態度與法利賽人對罪人的態度之間形成鮮明的對比. 為了進一步對照這兩種態度, 基督又講了 浪子的比喻. 然而, 這個比喻中十二次提及這位父親, 似乎應當稱此比喻為 尋子的父親 更為恰當. 這父親有兩個兒子, 他們住家中, 生活無憂, 一切的供應都很豐富. 但小兒子不想繼續服在父親的 Ibid., p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1 頁
152 權柄之下, 就要求得到他那份家産. 父親將產業均分給兩個兒子. 小兒子在拿到自己的那一份之後, 就去了遠方. 他不再與父親來往, 拒絕承擔兒子順服並尊重父親權柄的責任. 他脫離了父親的監管與限制, 生活放蕩, 將龐大的財富揮霍淨盡. 後來饑荒來臨, 小兒子耗盡財富, 變得一貧如洗. 為要供養自己, 他不得已在那遙遠國家成了奴僕, 被派去餵猪. 猪所吃到的食物, 甚至比餵猪者的食物更豐富. 這個小兒子恨不得能吃擺在猪前的猪食, 但即便這樣的願望都無法實現. 耶穌用這樣的比喻生動地描給出以色列人的經歷. 以色列國一直服在神的律法之下, 就如兒子服在父親的權柄之下. 律法是要監督他們的行為, 管制他們生活的每一層面, 為要使他們能夠討神喜悅, 尊榮神. 但以色列國卻拒絕接受律法的監督. 他們接受了律法所帶來物質上的祝福 ( 申 28:1-14), 過河拆橋, 棄絕了給他們帶來祝福的律法. 因此, 他們被驅離自己的土地, 在外地服事外邦人. 問題是, 神將如何看待那些離開他的人? 由浪子回頭的比喻裡可以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 浪子想起了自己在父親家裏時所擁有的特權, 便決定回到父親那裏去. 他在心裏想好了一個計劃, 打算要向父親認罪, 說 : 我得罪了天, 又得罪了你 ( 路 15:18), 然後他要向父親提出這樣一個建議 : 從今以後, 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19 節 ). 他不要求父親立即恢復他作兒子的名分與特權, 卻要求父親給他一個機會, 讓他證明他的可信性. 他打算靠自己的努力來嬴回父親的恩典. 他帶著這樣的計劃, 便啟程前往父親的家. 在他走近家門以前, 父親就看見了他, 聖經 記載 : 相離還遠, 他父親看見, 就動了慈心, 跑去抱著他的頸項, 連連與他親嘴 (20 節 ). 父親離家很遠, 因為他一直在外尋找他的兒子, 等著他回來. 小兒子得到的不是怨恨, 或是責備, 而是父親的憐憫之情. 父親熱切地想要恢復與兒子的關係, 向兒子跑去迎接他, 熱情地張開雙臂擁抱他, 又不斷地親吻他的兒子, 以此顯明了他深厚的愛. 兒子雖然是罪人, 卻並不感到被恨, 反而感到即使是在與父親分離的期間, 都一直被父親所愛. 兒子向父親認錯, 說 : 父親! 我得罪了天, 又得罪了你 ; 從今以後, 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1 節 ) 浪子所說的是事實, 然而他與父親的關係並不取決於他是否配得, 也不是建立在他的行為之上, 乃是取決於他的出生. 他在家中地位的穩固, 不是因為他自己配得, 而是因為他父親不斷的慈愛. 父親打斷了浪子的告白, 他沒有允許兒子成為一個僕人, 靠他的行為來得回父親的恩典, 因為父親從來都沒有停止對他的愛. 他離開了父親, 不再與父親來往, 但父親的愛沒有離開過他. 從父親給僕人的命令中, 可以清楚的看出父親以兒子的身份接納他, 不是僕人. 父親吩咐僕人給浪子穿上最好的袍子, 這袍子象徵兒子名份的繼承權. 雅各就是給約瑟穿上這樣的衣服 ( 創 37:3). 父親命人將戒指帶在兒子的指頭上. 帶有印鑑的戒指是權柄的記號, 作兒子的可憑著這枚戒指, 奉父親的名, 處理父親的生意. 父親吩咐僕人給浪子穿上鞋. 僕人是不能穿鞋的, 惟有兒子才能穿鞋. 父親顯然一直都在期待著兒子的回歸, 因為他已經預備好了一隻肥牛犢, 以慶祝兒子的回歸. 父親命令人將這隻肥牛犢宰殺宴客, 並說明如此慶祝的原因 :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 失而又得的 (24 節 ). 兒子死過, 是因他遠離了父親的愛, 與父親沒有相交, 遠離了家 ; 然而他仍然是一個兒子. 這個慶典表明了父親因兒子歸回而大大的歡喜快樂. 耶穌講了三個比喻, 迷羊與尋找的牧人, 失銀與尋找的婦人, 和浪子與尋找的父親, 顯明了失而復得的喜樂. 耶穌藉此教導, 神愛罪人並尋找他們 ; 浪子回頭之後, 所有天上的使者都與神一同的歡喜快樂. 這樣的教導與自以為義, 恨惡罪人的法利賽人對罪人的態度形成鮮明的對照. 法利賽人看到稅吏與罪人來到基督那裡, 恢復與神的關係, 但他們卻不願意與神一同的歡喜快樂. 頭兩個比喻强調尋找, 強調神的旨意. 最後一個比喻强調的是天父的愛, 顯明了神的心, 推動他去尋找人的心. 牧人覺得羊是有價值的, 婦人極為重視銀幣. 父親愛兒子的心, 豈不是更有過之而無不及嗎! 由生氣的大兒子的比喻中 ( 路 15:25-32), 可以看出法利賽人對罪人的態度, 以及基督對法利賽人的態度.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這三個比喻的主要重點, 是大兒子的態度, 顯示出法利賽人對基督向稅吏與罪人傳福音一事的態度. 大兒子在道德生活上可為眾人楷模, 行為上無可指責, 在社會上受人尊重, 刻苦耐勞, 老成持重, 有條不紊, 但卻帶著雇工的心態. 他從田裡工作回來, 離家不遠, 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便叫過一個少年人來, 不斷急切地問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少年人天真無邪, 據實以告, 說 : 你兄弟來了, 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 把肥牛犢宰了. 聽到這話, 他就生氣, 長期積聚的嫉妒很快便在怒氣中爆發了出來, 他十分不高興, 不願意進屋. 他父親就出來, 不斷地勸他 ; 但他回答說 : 我服事你這多年, 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 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 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産業, 他一來了, 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他稱他的弟兄為 你這個兒子, 語氣中充滿了蔑視與諷刺. 他父親溫柔地對他說 : 兒啊! 你常和我同在, 我一切所有的, 都是你的 ;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 失而又得的, 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2 頁
153 大兒子帶著雇工的心態, 他嫉妒他的兄弟, 並怨恨父親為小兒子的歸來大事慶祝. 他驕傲自滿, 以自己的好行為為標準來衡量別人, 只看到他兄弟所犯的罪, 沒有看到他的悔改. 耶穌深愛罪人, 法利賽人卻自恃德性高尚, 冷漠高傲. 這個故事充滿了諷刺, 法利賽人比稅吏更加罪大惡極. 父親深愛浪子, 甚至對大兒子都滿有溫柔及忍耐, 這便是基督降世為要拯救失喪之人的原因. 347 這個大兒子生來就享有特權, 也能自由地與父親相交, 但卻從來沒有經歷過這些隨手可得的福分. 他沒有兒子的心態, 反而帶著作雇工的心態. 儘管他從父親那裡得到那麼多的祝福, 但他卻從未明白或體貼過父親的心. 他沒有表現出他父親那種愛罪人的心, 反拒絕回頭的浪子, 顯明他的心有多麼剛硬. 基督藉此表明, 法利賽人不體貼神的心, 不明白為什麽基督歡迎罪人回轉歸向神. 從他們的態度可以看出, 儘管他們自稱為神的兒女, 但他們實際上是遠離天父, 也從未體驗過天父的憐憫. F. 有關財富的教導 125 路 16:1-31 神應許他的百姓, 倘若他們願意順服他, 他就要賜福給他們 ( 申 28:1-14). 法利賽人將此原則加以扭曲, 聲稱物質上的財物是神喜悅恩待人的確據. 他們教導說 : 神喜悅誰, 就賜誰財富. 因此他們追求物質財富, 藉此證明他們是蒙所悅納與認可的. 主耶穌要糾正這種錯誤扭曲的物質觀, 講了一些比喻, 首先是針對門徒而發, 然後是針對法利賽人而發, 教導他們對物質財富當有合宜的態度, 以及如何作財物的好管家. 他首先對門徒講了一個精明管家的比喻 ( 路 16:1-13). 在這個比喻中, 有一個財主將他的財富交托給一個他所信賴的管家來管理, 結果管家不忠心, 浪費了主人的財産. 主人叫管家來為他所經管的作出報告, 並且要解除他的職務. 這管家一直享有職務上的特權, 除非先為他自己的未來作一些打算, 否則不情願就這麼便將權力交出. 他的前途並不樂觀, 因為他在這個職位上沒有盡忠職守, 他知道無法再找到管家的工作. 曾經滄海難為水, 他既然曾居特權高位, 再也無法去作勞力苦工, 更加不能去討飯. 於是, 他決定利用職權為自己的未來鋪路, 希望結交新的朋友, 以便他們以後會接待他到他們家裏. 他把負債的人都叫了來. 他問第一個人欠了多少債, 那人欠了八百加侖的橄欖油, 他告訴那人把他的帳單拿來, 寫成原來的一半. 他又叫了第二個負債的人來, 這人說他欠一百石的麥子, 他叫他將帳單改成八十石. 由於當時習慣將帳單寫在蠟板上, 所以很容易改動數目.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此處提及的書寫方式, 是在 板 上的書寫, 尤其是其上塗蠟的板. 一個裝蠟的容獸通常連接於板上 在這樣的板上寫字, 當然不是用 蘆葦 筆, 而是用通常為鐵製的尖筆來寫字. 這種筆有兩部分, 可以拆開 ; 硬而尖的部分是 筆, 還有扁平厚實的 擦, 是用來抹掉寫在或刻在蠟板上的字的. 借債的數目或其它的交易, 無疑是寫在這樣的蠟板上. 經過擦除 ( 或抹去 ) 的過程寫成的文件, 必須要在文件中註明, 指出是在什麼情況下經過擦除, 見證人如何簽名作證, 不能寫字的見證人如何以記號為證. 348 主人聽說這管家所做的事 : 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 ( 路 16:8). 主人所誇獎的, 並不是他的不誠實, 乃是他作事精明, 用他現有的職權, 為自己結交朋友, 好讓他在失業後可以得蒙這些人的救助. 接著基督將這個比喻應用在門徒身上, 他指出, 世人在處理他們的物質財富和利用自己的職位等事情上, 往往比屬神的人更聰明. 基督說 : 人應該精明地使用世上的財富, 為將來打算, 而不應該自私自利, 只顧眼前. 薛帕得 (Shepard) 為此比喻作出總結 : 耶穌知道金錢的邪惡勢力, 於是向作稅吏的門徒, 以及所有其他的門徒提出警告, 要他們防備邪惡, 要用金錢來幫助人, 擴展神的國度. 如此, 當死亡或不幸臨到的時候, 他們的錢都會如飛而去, 或成為無用, 這時他們會因以前所幫助過的人, 而在天上大受歡迎. 人不能用錢來買進神國的門票, 但人在地上的時候, 若能正確地使用金錢來服事神, 就能夠積財在天了. 主耶穌進一步解釋這比喻的意義, 說 ;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 在大事上也忠心 ; 在最小的事上不義, 在大事上也不義. 商界人士對此原則深信不疑, 奉為圭臬, 在小事上值得信賴的人, 可以交給他更大的責任 ; 侵占小量財富的人, 將會成為大賊.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 誰還把那真實的 [ 錢財 托付你們呢?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 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神賜地上的財富給我們, 是他給我們的信託, 只有當我們妥善管理, 恰當使用, 用來事奉神的時候, 我們才能永遠擁有它. 否則, 神隨時都有可能將之收回. 349 Ibid.,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3 頁
154 耶穌說 : 人可以成為錢的奴僕, 也可以成為神的奴僕, 但不可能同時作二者的奴僕 ( 路 16:13). 門徒必須作一個選擇, 是要服事物質, 還是要放棄在物質上得利的盼望, 成為神的僕人. 法利賽人清楚明白基督的教導, 但因為他們貪愛錢財, 就對基督的教導嗤之以鼻. 他們追求財富, 認為那是神喜悅他們的明證. 他們公開宣告他們是義人, 所以蒙神悅納, 並使他們富有, 作為神悅納他們的明證. 但基督否認了他們是被神所悅納的, 指出他們只在人的眼中被看為義. 人所尊重的, 是神所輕視的. 法利賽人所輕看的義, 卻是神所看重的. 摩西和眾先知都預言彌賽亞將臨, 要將公義賜給那些能進入神國的人. 施洗約翰來到罪人中間, 呼籲他們要悔改, 為進入神國作好準備. 從施洗約翰介紹耶穌給百姓以來, 耶穌一直都在宣告 神國的福音 ( 路 16:16). 但神的國度卻為人所棄絕. 猶太領袖聲稱以色列國就是神的國. 猶太人作如是想, 因為他們就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 他們覺得毋需離棄傳統主義的教導, 歸向基督. 但律法的義是不可違背, 也不能改變的 (17 節 ), 法利賽人的傳統主義無法成就律法的義. 天與地都將廢去, 神的聖潔卻要長留. 因為神是聖潔的, 所以惟有滿足神公義的標準, 才能進入他的國. 自以為義的人無法蒙神悅納, 也無法進入神國. 惟有相信基督蒙神稱為義, 才能進入神國. 貪圖錢財, 或貪戀他人的配偶, 都是貪心的表現. 基督提醒法利賽人, 若有男人貪戀別的女人, 休妻另娶, 這人就是犯了姦淫. 人若是滿心貪婪無懨, 成為整個人的特色, 這樣的人無法蒙神悅納, 無法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基督現在向輕視他的法利賽人講了一個比喻, 指出財富不能使他們蒙神悅納. 基督在這個比喻中, 以一個財主與一個乞丐作出鮮明的對比 ( 路 16:19-31). 財主享盡了錢可以買到的奢華筵樂, 但他花錢完全是為了滿足他自己的慾望, 一點也不關心他人的需要. 乞丐拉撒路則天天被人擡著放在財主的門前, 顯然是期望這財主經過的時候, 能見到乞丐的可憐而動慈心, 能從他自己的財富中拿出一些來, 滿足乞丐的需要. 但他發現狗都比這財主更有慈心. 日復一日, 財主對他置之不理, 沒有給他任何東西來滿足他的需要, 狗卻來舔舐他的傷口. 後來這兩人都死了. 法利賽人認為神恨惡窮人, 眷顧有錢的財主. 但耶穌說的卻與法利賽人的想法大相徑庭. 耶穌說拉撒路死後被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 這是猶太人的成語, 意指與神同在, 有特權與亞伯拉罕一同享受神的榮光. 財主卻下了陰間. 陰間是死人等候審判的地方, 是確實存在的地方. 在陰間的死人要受煎熬, 完全與神隔絕. 他們很清醒, 完全知道自己與神隔絕, 並且知道他們享受不到哪些福分. 這財主受了極大的折磨, 便向亞伯拉罕求情, 稱呼他為 我祖亞伯拉罕 ( 路 16:24), 祈求他派拉撒路用指頭尖蘸點水, 涼涼他的舌頭, 因為 我在這火焰裏, 極其痛苦. 由這個比喻可以看出, 死人有清醒的意識, 感受得到痛苦, 知道自己的沈淪, 看到那些蒙神悅納與神同在之人與自己的處境有天淵之別. 亞伯拉罕指出他們二人在世生活也有天淵之別. 財主在世之時, 沒有智慧地使用他的財富, 為未來作預備. 他沒有使用他的財富來滿足任何貧困之人的需要, 所以現在也得不到任何祝福了. 惟有義人才能蒙福, 財主在世的行為顯明他不是義人. 除此以外, 亞伯拉罕也不可能派人到陰間, 因為 在你我之間, 有深淵限定, 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 ; 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26 節 ). 儘管這財主自己無法得著安慰, 他還是請求亞伯拉罕派拉撒路去見他的弟兄, 因他們和他一樣的富有, 卻沒有明智地使用他們的財富, 為未來預作打算. 這財主希望他的弟兄們能得到一個警告, 這樣他們就可以逃避他現在所受的痛苦. 律法與先知指出神對那些與他同行之人的要求, 也警告了不義之人將要面臨的審判. 倘若人不聽律法與先知的見證, 那麽即使有人從死裏復活之人向他們作見證, 他們也不會聽 ( 路 16:29-31). 經文並沒有說耶穌講的這一段話是比喻, 並且其中也使用了人名, 因此有些人認為這並不是比喻, 乃是歷史事件. 無論它是比喻也好, 是歷史事件也有, 都改變不了耶穌的教導. 不義之人要永遠與神隔絕, 受到痛苦的折磨. 他們會想起自己曾有機會, 卻拒絕接受. 他們清楚知道自己的沈淪, 但這樣的狀况卻是已成定局, 永遠無可更改. 這事件教導我們一個重要的功課, 財富並非蒙神悅納的記號, 人也無法倚靠財富進入神國. 有些人直到如今還像法利賽人一樣, 想要靠金錢蒙神悅納, 進到神的面前. 這樣的人所信靠的東西, 只能使他們蒙咒詛, 而無法拯救他們. G. 有關饒恕的教導 126 路 17:1-6 基督對法利賽人的態度作了嚴厲的指責, 他也必須提醒門徒不要輕視法利賽人. 他們可以恨惡法利賽主義, 卻不應恨惡法利賽人. 為了要教導門徒這個真理, 基督苦口婆心地提醒, 他們對人的態度若是不好, 很容易會得罪別人. 他們若是因此攔阻人來到神的面前, 情願自己身體死亡還更好. 他所說的 小子, 是那些棄絕法利賽主義, 並來歸信基督的人. 倘若門徒因他們遲遲不相信基督的身分而小看他們, 他們就有可能被絆倒, 轉而離開基督. 因此基督命令門徒要小心自己的態度, 不要絆倒那些想要來接近他的人. 門徒也許不僅僅有可能絆倒那些想要相信基督的人, 也有可能絆倒那些已經相信基督的人. 一個信徒可能會得罪於另外一個信徒, 被得罪的信徒應該責備犯罪的信徒. 犯罪的信徒受到責備, 倘若因此悔改, 求對方赦免, 對方就應該赦免他. 基督說 :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 又七次回轉, 說 : 我懊悔了, 你總要饒恕他. ( 路 17:4), 這裏的七代表 無數次. 一個信徒要無數次地原諒另外一個傷害了他然後又請求原諒的信徒. 基督這個教導適用於新信徒及所有在主裏的信徒. 門徒聽到這個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4 頁
155 教導, 不期然地向主呼求 : 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5 節 ). 他們求主加增他們的信心, 使他們能夠接受這樣的教導, 因為基督的教導與他們從法利賽人那裏所聽到有關得罪與赦免的教導恰恰相反. 基督指出, 關鍵並不在於他們有多少信心, 乃是在於他們所信靠的對象. 神會幫助他們有能力可以饒恕. 猶太人的成語 像一粒芥菜種那麼小 (6 節 ) 代表人可以想像得到的最小量. 倘若他們只有一丁點的信心, 但他們將這一丁點的信心放在一位無限大的神身上, 那麽神就會在他們裏面工作, 幫助他們有能力可以饒恕. 因此, 最重要的不是信心的大小, 乃是要把信心放在正確的對象身上. H. 有關事奉的教導 127 路 17:7-10 接著, 基督向門徒指出作為神的僕人應盡的義務. 主人差派一個僕人去耕地或是牧養群羊. 僕人遵行主人的旨意, 工作了一天. 僕人工作完畢回來後, 主人並沒有服事他作為獎賞, 反而要這僕人預備晚飯, 並伺候主人用餐. 在主人吃飽後, 僕人才能吃. 僕人應當完全聽命於主人的一切吩咐, 以此證明他是忠心良善的僕人. 僕人的服事是沒有上限的. 基督將這個原則應用在門徒的身上, 說 : 這樣, 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 只當說 : 我們是無用的僕人, 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 (10 節 ). I. 使拉撒路復活 128 約 11: 復活的神蹟約 11:1-44 不久前, 耶穌因有人想要殺死他而離開猶太地 ( 約 10:39), 到了約但河東比利亞境內 (40-42 節 ). 就在此時, 一個悲劇臨到在伯大尼的一個家庭中. 耶穌先前在猶太地的時候, 這家人經常接待他. 馬利亞與馬大的兄弟拉撒路重病加身, 姐妹倆便向主求助, 說 : 你所愛的人病了 ( 約 11:3). 她們沒有作出任何具體的要求, 由此可以看出她們對主深具信心, 相信主聽到消息後, 必會按照她們的需要幫助她們. 主聽到這消息後, 便對門徒說這病不至於死, 顯明了他的無所不知. 這事是神所安排的, 為要使神得著榮耀, 同這使神的兒子因此得著榮耀 (4 節 ). 基督自稱為神的兒子, 清楚的宣告他的神性. 他也指出他知道這事的結果, 藉此證明他自稱為神的宣告. 門徒覺得事不宜遲, 必須趕緊去拉撒路那裏, 但基督在比利亞又停留了兩天. 基督並非沒有感受到馬利亞與馬大極需他的幫助, 也並非對這家人缺乏愛心. 他的耽延, 乃是為要給他自己一個機會來顯明他的神的兒子. 在需要等候的時期過去之後, 基督宣告說他要返回猶太地, 並邀請門徒與他同去, 而不是命令他們同去. 門徒開始勸他, 提醒他說 : 他們之所以離開猶太地, 是因有人威脅要殺他 ( 約 10:39). 他們不能理解為什麽基督執意要回去法利賽人已經決意殺他的地方. 基督的回答令人難以理解, 他說 : 只要在行在光中, 就是行在神的旨意中, 沒有邪惡會臨到他, 因為邪惡只有夜間臨到, 只要他行在神的旨意中, 仇敵就無法傷害他 (11:9-10). 門徒不明白他所說的意思, 基督便指出 : 拉撒路已經睡了, 他要去叫醒他. 門徒仍然不明白, 他們不懂為什麽基督要冒生命的危險, 去叫醒一個睡覺安歇的人. 基督便直接告訴他們說 : 拉撒路已經死了, 還說 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 這是為你們的緣故, 好叫你們相信 (11:4). 這句話是關鍵, 幫助我們理解這神蹟的意義. 基督先前說 : 他不會再公開行神蹟, 來說服以色列人相信他就是神的兒子. 他給以色列國的下一個神蹟, 就是約拿的神蹟了 ( 太 12:38-40). 從基督這句話, 我們可以看出, 這神蹟並不是為了要向大眾公開宣告基督的身分, 而是要向門徒們顯明他身分的真實性. 之前, 彼得如同門徒代言人一般, 宣告他們對他的信心, 相信他是彌賽亞, 是神的兒子 ( 太 16:16). 但見到以色列人對他的抵擋, 難免心中起了疑惑. 因此基督藉著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的神蹟, 來堅定門徒對他的信心. 多馬常被冠以 疑惑者 的頭銜, 這次他竟然勸其他人與耶穌同去, 甚至說 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 約 11:16), 顯明多馬對基督有非比尋常的獻身精神. 多馬預期這次去耶路撒冷, 將與基督一同被害死. 這是一個重要的宣告, 由此可見門徒都知道在耶路撒冷中, 有人對基督深痛惡絕, 欲除之而後快. 耶穌到達伯大尼時, 有人告訴他拉撒路已經在墳墓裏四天了 (17, 39 節 ), 此時正是奔喪的時間. 馬利亞與馬大的家一定頗為顯赫, 因為 有好些猶太人 (19 節 ) 從耶路撒冷來哀悼. 基督尚未抵達, 他要來的消息已經傳到了, 馬大就到路上迎接他. 馬大的話中有責備的意思. 在拉撒路未死以前, 她們已經派人通知耶穌了, 他若是立刻趕來, 拉撒路就可以不死. 但基督卻耽延了, 而拉撒路也死了. 儘管馬大有責備的意思, 但她表明了對基督的信心, 說 : 就是現在, 我也知道, 你無論向神求什麽, 神也必賜給你. (22 節 ). 基督再一次聲明, 拉撒路必要復活 (23 節 ). 馬大還不明白基督當時就要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 她以為耶穌的話是印證舊約當中所說的復活, 當彌賽亞降世建立國度之時, 他要叫死人復活 ( 賽 26:19-20; 但 12:2). 這時基督告訴馬大說 : 復活在我, 生命也在我 (25 節 ), 意指復活與生命都在於他. 人的盼望不在於一個計劃, 復活與生命的盼望都在他的裏面. 他進一步告訴馬大說 : 信我的人, 雖然死了, 也必復活. 相信基督的人, 即刻便得著永生. 凡有永生的人, 就永遠不死. 肉身的死亡不能中斷永遠持續的生命. 凡有永生的人, 可能會經歷到靈魂與肉體的分離, 但永遠不會經歷到靈魂與神的分離. 基督是在安慰馬大, 她兄弟的肉身雖然已死, 但拉撒路已經相信基督, 他不是死了, 而是活著的, 因為他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5 頁
156 有永生. 儘管他是在另外一領域中享受他的生命, 但他仍然是活著的. 基督先前引導馬大來信靠他, 現在就問她是否相信他剛才向她啟示有關永生的事, 她回答說 : 我信你是基督, 是神的兒子, 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 約 11:27). 她的宣告幾乎與彼得的一樣 ( 太 16:16), 她宣告她對基督的身份具有信心, 相信他是神的兒子, 同時也宣告她對基督的事工具有信心, 相信他是基督, 是要來施行救贖, 作王掌權的彌賽亞. 由於馬大對耶穌基督的身份有了信心, 她的恐懼就消除了. 馬大回到她的妹妹那裏, 告訴她說耶穌已經來了. 馬利亞急忙出去迎見耶穌, 因耶穌在村外等著她. 她見到耶穌時 : 就俯伏在他腳前 (32 節 ). 她所說的話與馬大說的一樣, 但耶穌沒有責備她. 馬利亞俯伏在主的腳前敬拜他, 這表明了她對主的愛與順服. 馬利亞顯然沒有馬大那種的懼怕, 因此基督毋需教訓她, 幫她卸下心裡的重擔. 基督滿有憐憫, 叫人帶他去墓地. 到了那裏 : 耶穌哭了 (35 節 ). 他並不是為拉撒路而流淚, 因為他知道拉撒路是活著的. 他所流的淚, 是同情的淚, 因為體會到馬大與馬利亞的憂傷. 在許多哀悼者面前, 基督吩咐人將擋著墳墓的石頭挪開 (39 節 ). 此時, 又是馬大 ( 而不是馬利亞 ) 出聲責備, 想要阻止人將石頭移開, 指出拉撒路在墳墓裏已有一段時日了. 馬大雖然已經承認她相信耶穌基督, 耶穌卻還需要再提醒她, 他曾經說過, 倘若她相信 : 就必看見神的榮耀 (40 節 ). 眾人順服了基督的命令, 挪開墳墓前的石頭. 此時基督獻上感謝的禱告, 為要向門徒顯明, 他所做的一切, 都是完全倚靠天父. 然後他 就大聲呼叫說 : 拉撒路出來! (43 節 ) 他證明了復活與生命就在於他, 彰顯他那勝過死亡的權柄, 將拉撒路從墳墓裏叫了出來. 已經死了, 聽不見, 被裹屍布纏裹, 不能作出任何反應的屍體, 卻從墳墓裏出來了. 拉撒路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出來的, 乃是靠著吩咐他出來的基督的能力, 從墳墓裏出來了. 基督又命令周圍的人解開裹屍布, 好叫拉撒路能自由行動. 基督行此神蹟, 是為要堅固門徒的信心, 相信他的身分和大能, 好叫他們在以色列人反對基督, 將他處死之時, 仍然能夠站立得住. 他既然是生命的主, 非經他的允許, 身體的死亡就不能臨到他. 2. 因神蹟而産生的衝突約 11:45-54 儘管這神蹟的目的不是要公開顯明基督的身分, 但消息卻很快傳遍了耶路撒冷, 許多人因此相信了他. 這事引起祭司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的注意, 他們便召開公會.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 : 法利賽人是反羅馬政府的, 他們喜歡在以色列中培養仇外的情緒, 並鼓勵人委身於神子民應有的盼望與理想. 但這場基督熱可能會使人相信拿撒勒的耶穌就是彌賽亞基督, 因此他們充滿懼怕, 全力抵擋. 撒都該人容忍羅馬政權, 他們認識, 懼怕, 且順服羅馬政權, 他們最怕民眾動亂, 引起羅馬人殘酷的鎮壓. 這兩黨派人士世代為敵, 但此時因面對共同的仇敵而聯合, 密謀不軌. 當時的大祭司該亞法比任何人都明瞭當時的情勢, 他老謀深算地說了一句話, 道出當時的需要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 免得通國滅亡, 就是你們的益處. 他的意思是 : 災禍近在眼前, 人民對這個加利利人如此狂熱, 遲早會生亂. 我們必須儘快治死他, 才有可能擋禍消災. 公會明白大祭司的意思, 他們贊同他的足智多謀, 接納他的策略, 並著手執行他的計劃. 350 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 毫無疑問地證明他就是彌賽亞. 這證據是如此的有力, 連公會都知道 : 若這樣由著他, 人人都要信他 ; 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 約 11:48). 公會認為, 倘若以色列人相信基督就是彌賽亞, 彌賽亞就會照他所說的建立國度, 如此, 羅馬人一定會發兵鎮壓並毀滅這國度. 如此一來, 國中領袖們會失去他們的地位, 人民將受更大的束縛. 大祭司該亞法, 是由羅馬任命的, 他極力阻止人民接受基督為彌賽亞並擁他為王. 他提議 :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 免得通國滅亡, 就是你們的益處. (50 節 ) 他建議治死耶穌基督, 情願讓耶穌死於公會的手中, 免得他們所有人都死於羅馬人手中. 大祭司的這番說話, 表明領袖們想要治死耶穌的想法現在正式被提上公會, 因為這是屬於公會權限內的事情. 該亞法並沒有意識到他說的這些話具有預言的意義, 但卻成為一個預言 : 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 也不但替這一國死, 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51-52 節 ). 雖然該亞法建議治死基督, 目的是要解決當前的政治問題, 但神卻要藉基督的死來解決所有世人的罪的問題. 公會贊同該亞法的建議 : 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53 節 ). 拉撒路由死裏復活的神蹟, 使人産生好幾個不同的反應. 門徒更加相信基督是生命的源泉, 許多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相信了他. 拉撒路由死裡復活, 使得公會大受刺激, 定意要將耶穌基督置於死地, 並開始計劃, 要付諸行動. 耶穌基督沒有試圖要攔阻公會的陰謀, 只是不再出現於公開場合, 反而退到猶太地以北的以法蓮, 等待神所命定釘他十字架的時刻來臨 (54 節 ).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6 頁
157 J. 有關感恩的教導 129 路 17:11-19 耶穌最後赴耶路撒冷受死的時候到來以前, 他在撒馬利亞與加利利的邊境週遊佈道. 他避免進入加利利, 因為在那裡有希律王想要殺他, 他也避免進入猶太地, 因為在那裡有公會想要殺他.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離開以法蓮之後, 基督沿著撒馬利亞北部邊界繞道而行, 到了加利利南部邊界, 也許是在某個地方迎見那些將與他同行, 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的那些人. 這只不過是一種種猜測, 並非沒有這種可能性. 基督最親近的一些跟隨者也許很想要在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之前拜訪一下在加利利的親友. 這一點得到馬可福音的印證. 馬可指出在跟隨耶穌的人當中, 有 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 ( 可 15:41). 許多婦女 不可能在上一個秋天與他從加利利一同去守住棚節, 她們不可能與他一同去守修殿節, 在冬天的時候她們不可能跟隨他走遍比利亞, 她們也沒有去過伯大尼. 倘若我們假定基督從以法蓮沿著撒馬利亞邊界去了加利利的某個地方, 在該處迎見與他一同上去耶路撒冷的門徒們, 這些問題都可迎刃而解. 351 有一次, 基督遇見十個痲瘋病人, 按法利賽人傳統的要求, 他們遠遠地站著, 呼求耶穌的幫助, 求他憐憫他們. 基督過去經常潔淨那些相信他的痲瘋病人. 他們稱他 耶穌, 夫子 ( 路 17:13), 從這些人對基督的稱呼看來, 他們並沒有相信他就是彌賽亞基督. 耶穌要他們證明他們有信心, 便給他們一個機會, 要他們以順服來表明他們的信心. 基督並未宣告他們得潔淨, 只是吩咐說 : 你們去, 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14 節 ). 他們的順服會顯明他們的信心. 經文記載, 當他們顯明他們的信心的時候, 就得了醫治 : 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在他們經歷基督醫治大能以前, 他們憑著信心, 遵從基督的吩咐去了! 他們對基督實在有很大的信心, 我們甚至可以因此推斷, 這個地區的人普遍地相信這位 夫子 大有能力. 當他們去的時候, 新生命在他們的身體內部滋生. 他們開始感覺到恢復的健康, 不是在相信之前, 也不是相信之後, 而是在還沒有經歷祝福之前就憑信心作出的順服之時. 352 這十個人當中, 只有一個撒馬利亞人, 意識到他應當向潔淨他的那一位表示感謝. 他回到耶穌那裡, 俯伏在耶穌的腳前感謝他. 此人先前只能遠遠地站著, 呼求耶穌幫助, 現在卻可以來到耶穌的面前獻上他的敬拜與感恩, 顯明他對基督的委身.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多年來, 耶穌醫治了所有求告他的痲瘋病人, 沒有一個失敗. 難怪這些痲瘋病人會向耶穌求助了. 在當時的光景中, 要遵從耶穌的吩咐去祭司那裏, 也許需要更大的信心, 當然這意味著他們會得醫治, 因此也就不足為奇. 但是當此人在得醫治後能夠回來, 謙卑俯伏在耶穌的腳前獻上敬拜與感恩, 這卻使他與眾不同, 使他成為耶穌的門徒. 353 另外九個人雖然得到潔淨, 卻沒有回來向醫治他們的人表示敬拜與感恩, 基督對此表示驚奇. 耶穌對他宣告說 : 你的信救了你了 ( 路 17:19), 藉此清楚表明此人是因為對耶穌的信心而得醫治. 感恩者, 是承認受恩於人, 承認得著了祝福. 蒙恩者有義務向施恩者表示感謝. 不懂感恩的人, 認為他所得到的任何益處是他應得的, 沒有責任表達謝意. 基督要他的門徒知道, 神已施恩賜福給他們, 他們應當承認受恩於神, 並要以感恩及敬拜作為回應, 就像那個撒馬利亞人所作的一樣. 這事似乎是要顯明以色列人對彌賽亞所賜之福的態度, 與他們應有態度形成鮮明對比. 而他們應的態度, 就是像撒馬利亞人那樣的態度.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由此衍生出許多的問題 : 這九個猶太人是不是在感覺得醫治的時候就與這位撒馬利亞人分門別類? 以前他們感到同病相憐, 曾經與他如同兄弟一般地結伴同行, 是不是在他們解脫了共有的苦難之後, 立刻就恩斷義絕, 毫無瓜葛? 還是這九個猶太人拘泥於律法主義, 遵守基督命令的字句, 繼續待在祭司那裏, 忘了基督命令的精意? 還是因為他們有身為猶太人的驕傲, 覺得他們有權得到這種祝福, 不是因為基督的憐憫, 乃是因為神, 或是因為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 ( 最有可能的是 ) 猶太人的不懂感恩, 忽略了現在就是他們得祝福的機會 因為他們不知道 眷顧 他們的時候 ( 路 19:44), 導致他們忽視, 拒絕, 最後失去基督? 因此, 主耶穌在此强調以色列家的後裔與 這外族人 之間強烈的對照. 354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p Ibid., p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7 頁
158 K. 有關主再來的教導 130 路 17:20-37 法利賽人十分清楚知道, 耶穌一直都聲稱自己是彌賽亞, 是神與他們立約國度的君王, 要將國度賜給以色列. 這次法利賽人提問神的國將在何時降臨 ( 路 17:20), 這個問題暗藏殺機, 似乎是有意為難耶穌. 法利賽人是在暗示, 倘若耶穌是他一向所宣稱的彌賽亞, 就應該馬上建立他的國度, 不要再耽擱, 以此證明他的聲稱是可信的. 從法利賽人的問題可以明顯地看出, 他們是期待舊約中所應許給以色列的國度按字面意義應驗, 是政治上實體的國度. 基督的回答使許多人感到困惑. 他說 : 神的國來到, 不是眼所能見的 (20 節 ). 舊約中神大衛與立約, 應許他會不斷有子孫坐在大衛的王位上, 管理大衛的家 ( 撒下 7:16). 許多人將基督這個回答理解為, 法利賽人期待這應許的照字面意義實現是錯誤的. 若想要明白基督什麼這樣回答, 我們必須記得, 施洗約翰向以色列人介紹, 說耶穌基督是以色列的彌賽亞, 同時也宣告說天國近了 ( 太 3:2). 基督也作出同樣的宣告 (4:17). 以色列人清楚明白基督的身份, 並渴望彌賽亞國度的建立. 然而, 領袖們拒絕接受基督, 指控他是假冒彌賽亞的褻瀆者. 因為領袖們的拒絕, 神的國度就必須延後降臨, 直到將來彌賽亞再回來坐在大衛寶座上的那日. 基督並不是在說他來建立的國度僅僅只是在人們心中屬靈的統治, 而是因為以色列國的拒絕, 這國度不會在那個時候有形有體地實現. 基督確實說過 : 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 ( 路 17:21), 然而希臘文原文的意思是 在你們中間, 或 在中間. 基督想要藉此肯定一點, 由於王已經出現在百姓眼前, 這國度有可能快要降臨. 從法利賽人的問題可以看出, 領袖們不接受基督, 他們認為神的國不可能降臨. 然而基督卻肯定神的國必要降臨, 並且王已經出現, 正在邀請他們進入神的國度. 耶穌對門徒說 : 先知所盼望的, 以及主自己說要賜給人的國度將要延遲降臨. 因此他說 : 他們 渴望能看見人子當權之日的來臨, 卻見不到 (22 節 ), 許多假的彌賽亞會出現, 自稱來成就他所應許的國度, 但門徒們不可受騙 (23 節 ). 他們要記得, 國度已被延遲, 直到未來的日子. 將來當神建立大衛的千禧年國度的時候, 人們將要知道. 耶穌說 : 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 好像閃電 (24 節 ). 閃電是無法隱藏的, 它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 在空中清楚地顯明出來. 神的國度雖要延後, 但國度建立的時候會是顯而易見的, 有許多跡象要先出現 ( 太 24:4-14). 但在國度被建立之前, 基督 必須先受許多苦, 又被這世代棄絕 ( 路 17:25). 基督指出當他以王的身分來到, 在世上建立彌賽亞國度之前, 百姓見到許多的跡象, 但是他們的態度會像在挪亞時代的人一樣. 挪亞是一個傳義道之人, 宣告說神的審判要臨到他那世代的人身上. 那些人聽到挪亞對審判的警告, 卻置之不理, 繼續忙著他們日常的生活 : 又吃又喝, 又娶又嫁 (27 節 ). 當審判臨到時, 他們並沒有作好預備. 耶穌又說 : 當他再來的時候, 人們的態度有如羅得時代人們的態度 (28-29 節 ). 羅得是一個義人 ( 彼後 2:7), 他宣告說神的審判將要臨到邪惡之城所多瑪與蛾摩拉, 但他的警告卻遭人拒絕 ( 創 18:17-21), 所多瑪的百姓繼續忙著過他們日常的生活. 當審判臨到的時候, 他們完全措手不及 (19:4-9, 24-25). 基督說 : 他再來的時候, 人們也會繼續忙於日常的活動. 但他要以審判者的身分降臨, 將不信之人從他的國度分別出來, 並接信徒進入他要建立的國度裏 ( 路 17:28-29). 在那個時候, 人們會忙著照常生活, 忽視所有用來警告他將要降臨審判的跡象, 因此審判會臨到他們身上. 基督第二次降臨, 對世人來說是審判, 但對那些在大災難時已相信基督的人而言, 基督的再來意味著對他們的祝福. 基督舉羅得之妻為例, 來教訓將來的世代 (32 節 ), 她的心貪戀所多瑪的一切享受, 不情願離開 ; 在她回頭看的時候, 便遭到神的審判中. 基督警告說 :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 ; 凡喪掉生命的, 必救活生命 (33 節 ). 當基督再來的時候, 得救之人與未得救之人會被分開, 同一張床上的兩個人, 有一個會受審判, 被取走, 另一個被留下, 進入基督的國度 (34 節 ). 一同推磨的兩個女人也會被分開 ; 有一個會受審判, 被取走, 另一個被留下, 進入基督的國度 (35 節 ). 基督藉此提出警告, 審判將至, 並鼓勵人為要得著永遠的生命, 情願喪失現在的生命 (33 節 ). 喪掉生命 意味著放棄一切, 與基督認同 ; 保全生命 意味著為要保全肉身的生命而拒絕與基督認同. 只有那些與基督認同的人才能逃脫將要來臨的審判. 門徒問基督審判的地點在哪裡, 他的回答十分難解 : 屍首在哪裡, 鷹也必聚在哪裡 (37 節 ). 審判會首先臨到以色列國. 基督視整個以色列國如同一個無生命的屍體. 他是說 : 審判會臨到以色列. 在歷史上, 這個審判始於主後 70 年, 當時提多毀滅了耶路撒冷城, 而整個以色列國會繼續受到神的管教, 直到基督第二次再來作最後的審判為止. L. 有關禱告的教導 131 路 18:1-14 在原文聖經裡, 本章開頭有 之後 兩個字, 似乎表明主順著之前的主題繼續教導門徒. 之前的主題是指神的國度要延遲降臨, 門徒所期待的國度要被耽延.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8 頁
159 這比喻開宗明義, 指出門徒有責任不斷的禱告 : 不可灰心, 亦即不要 倦怠懶散. 常常 一詞不是指時間上持續不斷的意思, 而是 總是要禱告 的意思,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禱告, 不管情形如何不利, 就是在似乎沒有答案的情形下也要禱告, 因為在這種情况下人更容易 灰心 或懶散. 此原則可應用於求主快來, 或盼望主再來的禱告, 因為他遲遲不來, 似乎是耽延, 似乎他再來的可能性越來越小. 此原則也適於所有類似的情形, 就是當長久以來所禱告似乎未蒙應允, 懶散, 不想禱告的心態就可能使我們放棄禱告. 355 這個比喻講到一個不義的審判官, 依德軒 (Edersheim) 如此描述這位審判官, 這比喻提到城裏的一位審判官, 以及一位寡婦. 若想要猶太法庭開庭, 必須是提交請求仲裁 (arbitration) 的案件, 或是從賢者那裏尋求過司法意見. 猶太人的法庭開庭無權斷案. 由這位審判官的言行看來, 應當不是猶太法庭審判官. 此人一定是由希律或羅馬政權所任命的審判官或市政官員中的一個, 或許是一個猶太人, 此時成為一位猶太審判官. 有可能他先前是一個管理治安的官長, 或是被任命得此職權者. 我們知道, 至少在耶路撒冷有兩個治安官員 (Dayyaney Gezeroth), 他們的責任是監督治安, 防止犯罪. 普通的法官只是在特定的時辰工作, 而且沒有報酬. 這些治安官員與之不同, 他們總是在當值, 因此不能從事其它的工作. 也許是因為這個原故, 他們從聖殿的銀庫支薪, 其薪酬高達 225l., 若有需要, 甚至可能更多. 藉於此因, 也許也是因他們從事不正當的勒索, 猶太人一語雙關地諷稱他們為强盜審判官 (Dayyaney Gezeloth)-, 而非他們真正的稱呼 Dayyaney Gezeroth ( 實行禁令或懲罰的審判官 ). 無論如何, 在每一個地方都有執行治安的官員, 負責維持秩序, 執行法規. 他勒目法典稱之為 鄉村審判官 (Dayyaney demegista), 不乏貶意, 與城裏的法官 (Bey Davar) 形成對比, 並指責他們無知, 霸道, 貪心, 甚至為一頓肉食也會扭曲公義. 巴勒斯坦的非猶太人法官, 也經常有關於他們嚴重不公及受賄的傳聞. 356 本文中的寡婦便是求這樣的一個審判官為她伸冤, 並遭到拒絕. 但這婦人不斷來找他, 他最後說 :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 我就給她伸冤吧, 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 路 18:5). 主將這個原則用在門徒身上, 倘若一個不義, 無情的官都可以因寡婦堅持不懈的央求受感動, 公義且聽禱告的神豈不是更會回應他兒女堅持不懈的求告嗎? 對此比喻的理解, 一定要以先前主對國度延遲的教導為根據. 基督先前已經教導門徒禱告, 要求 願你的國降臨 ( 太 6:10). 他們雖如此禱告, 國度卻仍未降臨. 基督已說明國度不會在他們還活著的時候降臨, 但他們仍要繼續禱告, 因為神要聽他們的禱告, 應允他們的請求, 總有一神國度必將降臨. 歷世歷代的人必須要堅持恆切地繼續作出向神祈求建立國度的禱告, 直到神的國實現為止. 基督預言說 : 當人子回應堅持禱告之人的祈求, 再次降臨的時候, 他在世上找不到太多有如此信心的人 ( 路 18:8). 信徒的禱告不能改變整個世界, 使全人類信主, 但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拒絕相信基督, 世上仍有餘民在等候他的降臨. 因此基督教導, 儘管神國的建立被延遲, 人們仍然應該堅持為此禱告. 基督用第二個比喻來教導人, 神是根據什麼來回應人的禱告. 法利賽人以為他們會因自己的義而蒙神垂聽. 薛帕得 (Shepard) 生動地描述了一個法利賽人在禱告中的態度 : 這個法利賽人完全蔑視其他人, 他認為自己比他們都優越. 他去摩利亞山上的殿中時, 他站在衆人可見的位置, 擺出頗為明顯而誇張的姿勢. 基督在這個比喻中所提到的是一個當時的實際狀況. 猶太人通常是站著禱告的, 法利賽人要人站著禱告, 為要張顯自己. 基督早已在登山寶訓中指責他們這種誇張, 求取人的榮耀的態度. 法利賽人不斷重覆的話語並不是禱告, 而是自我慶賀的獨白. 他們站在衆人面前, 誇贊自己的品性, 他不向神求什麽, 他慶賀自己不像其他人那樣, 他認為其他人都是 勒索, 不義, 姦淫 之人, 他向神講述自己的品德, 並祝賀神有像他這樣好的僕人, 不是外邦人, 而是猶太人, 不是普通平民, 而是傑出的精英分子, 法利賽人. 最令他厭惡的事, 就是他鄙視的 這個稅吏 居然敢在同一時間到聖殿來禱告. 他認為不應該允許這種人到聖殿裏來. 他公開指責所有其他的人所犯的滔天大罪 ; 但他自己真的如此無辜嗎? 他繼續提及他優越於他人的地方, 他每周禁食兩次, 逢星期一與星期四, 整年都是如此. 摩西律法只規定在贖罪日一年一次禁食. 拉比們又加上許多禁食的日子, 但這個法利賽人自誇說他所作的甚至超過了筆錄或口述傳統的規定. 同樣, 他所奉獻的什一也超過了律法所規定的, 律法只規定人奉獻土産與牲畜的十分之一. 法利賽人確實在什一奉獻的事上達到狂熱荒唐的地步, 他們將厨房中食物進行什一奉獻, 就是 : 茴香, 薄荷, 和枯茗 ; 但他們卻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 法利賽人不斷重覆, 自我慶賀的獨白中, 充滿了自義, 自大, 與自滿, 同時卻完全缺乏對他人的憐憫之心, 認為他們比所有其他的人都更好. 357 基督宣告說 : 這樣的人在神面前不能稱義 ( 路 18:14). 基督用稅吏作出對比.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Ibid., p Ibid.,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59 頁
160 他沒有選擇聖殿顯赫的位置, 而是遠遠地站著. 他沒有向天睜開眼, 擺出誇張賣弄的姿勢, 他乃是在憂傷悔罪中低下頭, 他的禱告是憂傷的悔改及求赦免的呼求. 他整個的態度都强烈表明他深深地懊悔及對罪的哀痛, 他站在那裏敲打著自己的胸膛, 顯明他的哀痛. 他話語很少, 但卻真正表明了對神的禱告. 他向神乞求, 說 神啊, 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他知道他是個罪人. 對他來說 : 他對他的罪有十分清楚的意識, 他根本就沒有打算以優越的心態與別人對比. 358 神啊, 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3 節 ) 從這裡可以看出神聽禱告的真正基礎. 稅吏的禱告等於是說 : 神啊, 求你在看我的時候, 好像像看約櫃上的施恩座一樣 ( 出 25:21; 利 16:15). 此人想到從前贖罪日中的儀式, 一個有罪的國民聚集在神的面前, 祭司代表百姓, 為衆人的罪獻上贖罪祭 (16 節 ). 祭司先行繁複的個人潔淨禮 ( 因為不潔的人不能代表有罪的百姓來到神面前 ), 然後獻上兩隻公羊, 第一隻被殺獻祭, 它的血要放在盆中, 送往至聖所, 祭司用指頭彈血, 灑在約櫃上的施恩座. 施恩座是覆蓋約櫃的蓋子, 約櫃裏面藏有法版, 百姓因違背律法而成了有罪的人. 神住在施恩座上方兩個基路伯中間, 發出他榮耀的光輝, 顯明他的同在. 神就如此俯視百姓所違背的律法, 要他們為此負責. 大祭司將血灑在施恩座上, 他就是在遮蓋百姓所違背的律法. 神的公義的, 必要懲罰罪, 在他與被人冒犯的律法之間必須灑上血. 當神通過血來看被人違背的律法的時候, 他的心就得到滿足. 施恩座成了挽回和好之處, 是解決了罪以後, 神的心意得著滿足, 得著挽回的地方. 血使神的心意得著滿足, 得著挽回, 因為神對公義的要求得著了滿足. 以挽回祭的血為基礎, 神可以恩待犯罪的百姓, 延遲審判, 直到下一個贖罪日. 在使神人和解的贖罪祭獻上, 挽回神的心意之後, 祭司會從至聖所出來, 取第二隻羊, 將他的雙手放在羊的頭上, 承認剛才贖罪的血所遮蓋全民所有的罪, 他將背負眾罪的羊放到曠野, 羊就將全民的眾罪除去. ( 利 16:20-22). 當稅吏站在那裏低著頭時, 他是在說 : 神將我的罪放血的遮蓋以下, 就如同神看施恩座的方式一樣 ( 路 18:13), 他並不是如同那法利賽人一樣向神顯明自己的義, 而是在承認他是個罪人, 沒有任何的義, 並靠著贖罪挽回祭來覆蓋自己. 基督宣告說他已經被稱為義了 (14 節 ), 又下結論說 : 凡自高的, 必降為卑 ( 也就是說 : 他不會得到赦免 ): 自卑的, 必升為高 ( 也就是說 : 他會得到赦免 ). 因此基督藉著國度被延遲的問題, 教導信徒要恆切地禱告, 求神成就他的應許. 人的禱告若要得蒙垂聽, 禱告的人必須相信神的羔羊, 以致神的羔羊獻上的贖罪祭可以遮蓋自己一切的罪. M 有關離婚的教導 132 太 19:1-12; 可 10:1-12 法利賽人又設計了一個圈套來陷害基督, 想要抓到指控他的把柄. 根據馬可的記載, 他們問 : 人休妻可以不可以? ( 可 10:2) 這同時牽涉到律法是否允許離婚的問題. 根據馬太的記載, 他們問 : 人無論什麽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 太 19:3), 這個問題牽涉到離婚的理由. 這兩個問題是要引誘基督陷入猶太人的爭論當中. 摩西律法允許人離婚 ( 申 24:1-4). 史密特 (Smith) 指出 : 摩西律法允許男人在證明妻子不貞時離婚 ; 但拉比們按他們自己的習俗來解釋這條律法. 遵守律法字義的煞買 (Shammai) 學派認為, 若不是因為不貞, 就不應該休妻 ; 而希列 (Hillel) 學派十分放任, 傾向世俗的觀點, 主張丈夫可以因 任何原因 休妻, 倘若丈夫不喜歡她, 倘若他喜愛另外一個女人, 倘若她所做的飯菜不合他的胃口, 都可以將妻子休掉. 在主耶穌的時代, 社會盛行希列 (Hillel) 學派的觀點, 經常帶來家庭悲劇, 毀壞家庭生活的聖潔與尊嚴. 他勒目法典中有一段可怕的記載, 表明了這種不道德的作法對道德準則造成了多麽大的破壞. 希列 (Hillel) 學派的拉比造訪陌生城巿時, 按照當時的慣例, 他可以公開貼佈告示, 在該城尋找一位婦女作他的妻子, 照顧他在當地的生活起居. 這是非人道的制度, 對婦女造成殘酷的傷害. 使得妻子必須看丈夫的臉色. 她不能與他離婚, 而他卻可以隨意休她, 離棄她. 359 這兩派對離婚的律法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煞買 (Shammai) 學派的人以嚴謹的態度解釋律法, 而希列 (Hillel) 學派卻以非常放任的態度解釋律法. 法利賽人試圖使基督捲入這場爭議中.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法利賽人要迫使基督站在這兩派其中的一邊, 這樣就會離間衆人. 或者他們也許已經知道基督對這問題的想法, 而想要使他與希律安提帕發生衝突. 希律是邪惡的掌權者, 當時正在與希羅底公開的淫亂生活中. 施洗約翰先前因為指責他們的罪而被砍頭. 倘若他們使基督公開指責希律及希羅底, 他們也許會很快便得以除掉他. 他們這種計劃在施洗約翰的身上做得很成功, 在施洗約翰傳道事工最高峰的時候將他除滅. 如此比將耶穌拉入拉比學派的衝突更有效. 因此他們以馬太所記載的形式提出離婚的問題 : 人無論什麽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360 Ibid., p Smith, The Days, 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0 頁
161 猶太人十分看重離婚的權利, 他們認為這是神給他們的禮物, 是外邦人得不到的禮物 361. 倘若基督像法利賽人所預料的那樣否認猶太人有離婚的權利, 他就會失去以色列人的民心. 希列 (Hillel) 學派說 因每一個原因 離婚都是合法的, 即使是最平凡的小事. 與羅馬及希臘的婦女有權提出與丈夫離婚, 猶太婦女卻無權提出離婚 ; 但男人可以用任何無理的藉口來休妻. 他們以最廣泛的意義來解釋申命記中的 不合理的事 : 例如 不喜悅她, 或 發現別的女人更有吸引力 ( 這真是現代感十足 ), 他就可以休妻. 他們又列舉了許多妻子可能犯的具體的錯, 例如沒有蒙頭就出現於公共場所, 與其他的男人講話, 在丈夫面前講不尊重他父母的話, 將餅烤糊, 好爭論, 常惹麻煩, 有不好的名聲, 或是不生孩子 ( 十年 ). 希列 (Hillel) 學派的觀點十分盛行, 當時人們在道德上極為鬆弛. 摩西律法確實允許離婚, 但只能因不貞這個理由. 但在耶穌時代的猶太人, 持守希列 (Hillel) 學派的觀點. 婦女成了男人的活動資産, 屈從於非人道, 殘酷的對待. 法利賽人非常清楚, 倘若耶穌持守煞買 (Shammai) 學派嚴格的離婚觀點, 他就會失去大部分的人心. 362 這是法利賽人詭計的一部分. 此外, 倘若基督作出法利賽人所期待的那種回應, 他會引起希律的忿怒. 法利賽人知道, 倘若他指責這種體制, 那麽耶穌就會大失民心, 也許他們考慮了使他與希律安提帕形成對立的局面, 那樣不就可以聲稱他對離婚的指責實際上是指責分封王有罪? 施洗約翰正是因為指責希律的婚姻不合法而入獄致死, 倘若耶穌這樣做, 不也會遭遇同樣的命運嗎? 363 法勒 (Farrar) 指出 : 倘若耶穌決定支持煞買 (Shammai) 學派的說法 ( 法利賽人根據他先前的教導, 確信他在這個問題上持此立場 ), 那麽他就等於是在公開宣告說 : 希律安提帕是一個姦淫的人, 以姦淫的方式, 與一個姦淫的妻子結為姦夫淫婦. 364 基督拒絕與兩個法利賽人學派中的任何一個離婚觀點認同. 法勒 (Farrar) 指出 : 但基督的回答從來都不會屈於形勢作出妥協, 不論是面對衆人的怒氣, 或暴君的不悅, 他惟一的目標就是給人的答案能使人提升成為更高尚的人, 即使是面對心懷不軌的提問者也不例外. 365 基督沒有認同任何一個學派, 他引用創世記 2:24, 以造物主創造婚姻制度時所設立的婚姻律法為標準.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主直接引用最高權威 神所設立的婚姻制度.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並設立婚姻制度, 使他們 二人成為一體, 他們要離開其他任何的關係 ( 甚至是最親密的關係 ), 使二人成為 一體, 成為一個整體, 一個合一的整體. 這才是神設立的婚姻秩度. 婚後他們就成為一體 神所配合為一體的, 人不可將之分開. 366 法利賽人認為婚姻是人所設立的社會制度, 由人的律法掌管 ; 但基督看婚姻是由神所設立的制度, 由神的律法掌管. 神首次設立的婚姻的時候, 神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一體是不可分割的單位. 兩個人在婚姻中成為一體, 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單位. 耶穌引用經文, 禁止人使神所結合的人分開 ( 太 19:6). 基督在面對人處心積慮佈下陷阱之時, 經常出奇致制勝, 顯出高人一等的智慧. 他避免陷入拉比的爭議之中, 反而引用 聖經 為權威, 問法利賽人 :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諷刺性地責備他們肩負護衛並解釋 聖經 責任的人, 對 聖經 竟是如此的無知 : 那起初造人的, 是造男造女, 既然如此, 夫妻不再是兩個人, 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 人不可分開. 按照造物主的設計, 婚姻不是妻子屈從於丈夫的反復無常的性格, 而是兩個平等的的人結合成為一體, 彼此成為對方的配偶. 無需爭論, 只要引用 聖經 中的真理, 就足以顯明當時流行習俗的錯誤. 367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Smith, The Days,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Ibid.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Smith, The Days,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1 頁
162 夫妻尚存之時, 這合一的關係都繼續存在, 此時, 若與妻子 ( 或丈夫 ) 離婚並與別人結婚, 就是淫亂, 因為這種離婚在神面前是無效的, 先前的婚姻仍然存在. 而且在這種情形下, 即使拉比律法也會禁止離婚 在基督的律法中, 只有在一個基礎上 ( 通姦 ) 才允許婚姻的解體, 因為在這種情况下神所設立的合一已被罪所破壞. 現代社會因為 心硬 而降低基督離婚律法的標準, 為各種合法離婚的理由辯解, 這都不是神所喜悅的. 教會或信徒都不應當接納這樣的妥協. 368 耶穌這個教訓十分清晰, 無可辯駁. 法利賽人問他, 倘若神最初的律法不允許離婚, 那麽為什麽摩西允許人離婚呢? 耶穌指出, 離婚不是神原本的心意, 乃是 因為你們的心硬 (8 節 ), 才准許人離婚. 心硬 一詞通常用來描述外邦人與神隔絕的心態. 以色列人已違背了神的婚姻律法, 並娶了外邦人為妻, 已然敗壞了血統與靈性的純潔, 若任由他們繼續敗壞, 彌賽亞便不能從亞伯拉罕後裔而來. 因此, 神必須要潔淨百姓, 阻止血統與靈性的敗壞. 在這種情况下准許離婚, 以斯拉記 10:2-3, 是對此原則最好的說明. 基督藉此指出, 離婚不是神最初婚姻律法中的一部分, 是因以色列人背逆律法而造成的結果. 因此申命記 24:1 中的 不合理的事 與血統的敗壞有關. 當時一般人廣泛接納離婚, 基督的回答令人震驚. 他說 : 我告訴你們, 凡休妻另娶的,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 就是犯姦淫了 ; 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 也是犯姦淫了 ( 太 19:9) 離婚後的再婚被視為姦淫, 惟一的原因就是, 頭一次的婚姻在神眼中仍然有效. 翻譯成 姦淫 (9 節 ) 的希臘語意指一個已婚者對配偶所犯的罪. 倘若離婚可以解除婚約, 那麽再婚就不能算為姦淫. 但既然基督宣告它是姦淫, 頭一次的婚姻在神眼中一定被看為仍然有效. 基督確實提到一個例外, 他說 :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 翻譯成 淫亂 的希臘語與姦淫不同, 乃是泛指一般的不道德行為. 基督此語乃以當時猶太人的婚姻習俗為背景. 猶太人婚姻的開始, 是男子的父親與女子的父親之間訂立一個法律上的合約, 將他們的兒女彼此相許, 這個婚約被稱為訂婚. 二人因有婚約在身, 人即以夫妻相稱. 等到婚約後至少十二個月才會完婚, 但在此期間他們仍被稱為夫妻. 天使宣告馬利亞將懷孕生子的時候, 約瑟與馬利亞便是這種關係. 十二個月的等候時期之所以有此必要, 是因為當時道德水平普遍低落, 必須要藉此十二個月的等候時期, 顯明女子在定立婚約之時是否已經懷孕, 同時看她會不會在訂立婚約之後因不貞而懷孕. 倘若妻子顯明不貞, 就毋需完婚 ; 可以藉離婚解除婚約. 然而, 婚約有很強的約束力, 惟有丈夫在法官面前控告妻子的不貞, 才能解除婚約. 當約瑟發現馬利亞懷孕時, 他作的就是這種打算 ( 太 1:19). 基督是根據這種背景, 才允許離婚的例外 (19:9). 倘若在訂婚期間發現妻子犯了通姦罪, 證明她是不道德的婦人, 丈夫毋需完婚 ; 但必須通過離婚來解除婚約. 因為未曾完婚, 這位男人便有自由結婚, 而不致被算為干犯姦淫. 基督如此一來, 便完全否定法利賽人對申命記 24:1-4 的解釋, 否定人有離婚的權利. 他訴諸於神最初的婚姻律法, 二人結合, 成為一體, 不可分離, 至死方休. 基督惟一允許的離婚方式, 就是在猶太人的訂婚期間, 在完婚之前解除婚約. 這顯然也是門徒對主的教導的理解, 因此他們回答說 : 人和妻子既是這樣, 也就是說 : 倘若人在完婚後, 若是發現妻子不忠, 也不能休妻, 那麽 倒不如不娶 ( 太 19:10). 門徒很清楚地看到, 在完婚之後, 是不可能蒙神允許離婚的. 門徒知道社會風氣敗壞, 若是妻子不貞都不能休妻, 這是門徒無法接受的事情, 因此他們認定, 根本不結婚是最好的選擇. 倘若他們認為基督允許婚後可以離婚, 就不可能下這樣的結論了. 基督指出, 儘管有些人願意接受這種解決問題的方法, 這種人畢竟只是少數, 只有天生是閹人, 或作了閹割手術的人, 還有一些為神國的緣故不結婚的人, 才有可能接受這種方式. 但大多數人卻不可能接受這種方式. 因此, 惟一的解決方法, 就要慎重選擇婚姻的伴侶. 法利賽人原本期待基督所有關離婚的教導會引發猶太人的怒氣或是希律的怒氣, 這樣就會中了他們殺害他的陷阱. 然而基督避開了他們的圈套, 用神最初訂的婚姻律法作為庇護, 指出按照神的律法, 婚姻是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永遠的結合, 只有死才能結束這種關係. N. 有關進入神國的教導 133 太 19:13-15; 可 10:13-16; 路 18:15-17 基督的按手給很多人帶來祝福, 也有父母帶著孩子來到他的面前, 求他按手. 這些孩子們是否有病或是殘疾, 我們無法知道. 但父母將孩子帶來讓基督為他們按手禱告, 表明了他們對基督的信心. 將自己的孩子交在別人的手中, 表示對那人有完全的信任與接納. 門徒卻認為如此做是打擾了基督, 想要將他們趕走. 耶穌看到門徒的行為, 就很惱怒. 耶穌在先前看到宗教領袖違法亂紀, 污穢聖殿時, 曾經表現過他的怒氣 ( 約 2:13-16). 此處是他首次向信徒表示生氣. 怒氣是神給人的情緒之一, 是愛心受到傷害時的反應. 耶穌喜愛小孩, 也願意回應將孩子帶到他面前的父母的信心, 因此他生門徒的氣. 他吩咐門徒讓小孩子到他那裏去, 不要禁止他們, 因為 在神國的, 正是這樣的人 ( 太 19:14). 人將小孩帶到耶穌面前, 是憑著信心, 這種信心可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2 頁
163 以使他們進入神的國度. 基督說 : 凡要承受神國的, 若不像小孩子, 斷不能進去 ( 可 10:15). 倘若基督拒絕了這些信靠他的人, 其他想要憑信心進入國度的人, 就沒有把握一定被他接納了. 耶穌溫柔地將孩子抱在懷中, 給他們按手, 為他們祝福. 這些小孩能被他抱在懷中, 顯然年紀尚幼, 還不能選擇相信耶穌, 因此這裏所說的信心, 應是指作父母的信心. 如此, 耶穌給了門徒們一個例喻, 表明人要進神國, 就必須要有信心. 信心是進入國度的基礎. O. 有關永生的教導 134 太 19:16-20; 可 10:17-31; 路 18:18-30 耶穌離開群眾的包圍, 迎面遇到一個 官 ( 路 18:18), 意指此人是公會的成員. 這官來到耶穌面前時, 他 跪在他面前 ( 可 10:17). 他帶著尊敬, 甚至是順服的態度, 稱耶穌為 良善的夫子. 猶太人作品中, 對神的尊稱之一是 : 世上的良善者. 這位少年人是否看出耶穌的神性和良善呢? 耶穌會引導這位少年人解釋自己的態度. 這位少年人若能相信耶穌就是神, 就是彌賽亞, 以他的聰明及熱心而言, 他在神國中具有十足的潛能. 耶穌對他說 : 你對我的稱呼是只有神才有的, 你明白嗎? 你真是這個意思嗎? 369 這少年官如此稱呼耶穌之後, 問道 : 我當作什麽事, 才可以承受永生? ( 可 10:17) 如前所述, 猶太人習慣將 進入永生 與 進入國度 看為同義詞. 此人知道耶穌說他自己是王, 要將國度賜給以色列人. 他一定從經上知道義是進入國度的先決條件, 他想要知道耶穌要求人有哪一種義才能進入他的國, 同時也想要知道他的義行是否可讓他進入國度. 基督並沒有立刻回答他的問題, 反倒追問這人對他的身分有何認識, 於是問他 : 你為什麽稱我是良善的? ( 路 10:18). 在希臘文中有兩個詞可以翻譯成 良善, 第一個是 agathos, 指的是 本質上的良善, 第二個是 kalos, 指的是 令人喜悅之外表. 此人的用詞, 指的是本質上的良善, 並稱耶穌為本質良善的夫子. 基督提醒他, 只有神在本質上是良善的. 耶穌基督一直都自稱為神的兒子, 因此也是自稱在本質上是良善的. 他之所以問這個問題, 是想知道此人是否相信他是神的兒子, 因此稱他為在本質上是良善的夫子. 若他承認 是, 基督就會宣告他憑著信心已經得以稱義, 可以進入他的國. 但他並沒有如此回答, 也沒作任何回應, 他的沈默表示他只是隨意使用此詞, 並非真心相信基督就是神的兒子, 因此基督無法稱他為義. 在回答 什麽樣的義才能使人進入他的國度 這問題時, 基督從律法著手. 律法啟示出神的聖潔, 指聖潔的神的要求, 人必須聖潔才能蒙神悅納. 基督引用了十誡的第二部分的律法, 有關人對他人應負的責任. 人若要靠義行進入國度, 他必須從他如何對人顯明他的義. 此人回答說 : 他從小就一直遵守了這些誡命. 夫子, 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他是一個道德高尚的年輕人, 重視行為, 而非僅止於遵守宗教的儀式. 他不是一個普通的人, 在他裏面有英雄的品質, 他忠心而盡一切能力地遵行摩西的十誡, 以及拉比的傳統的規條. 但在他裏面仍有不滿足感, 使他不知所措. 我還缺少什麽呢? 他問, 坦的承認他的內心未得滿足. 370 基督大可以引用一些實例來證明他不是義人, 但他選擇讓此人去作一件事, 藉此顯明他在律法前的不義. 他吩咐他去變賣一切, 去賙濟窮人. 他若如此行, 就是實踐了律法的第二部分, 愛人如已的要求. 人若有這樣的愛, 就應該對他人的需求作出回應. 基督吩咐他, 在變賣財産之後 : 你還要來跟從我 ( 可 10:21). 他若是順服基督, 便顯明他相信基督就是彌賽亞. 惟有憑著信心, 他才能稱義, 得以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這人的回答, 顯明他不是義人, 因為他不願意實踐律法中愛人如己的命令. 他的回答也顯明他沒有實踐律法中的第一部分, 就是除了真神以外, 不可有別的神. 人心中的神, 就是他服事的對像. 此人愛財, 服事他的財富, 他的財富攔阻了他, 使他不能來跟隨基督. 耶穌將兩個要承受永生需的要求擺在他面前 : (1) 去將他所有的財富變賣, 分給眾多的窮人, 然後 (2) 來跟從耶穌. 第一個是要求這位少年英雄過捨已及貧窮的生活, 第二個是要求他開始一個必遭逼迫, 甚至可能致死的生涯. 這位少年官沒有預料到這些. 他原來只不過是想從有學識的拉比那裏尋求一些建議, 沒有打算要按照耶穌的要求改變他整個生命和社會地位. 371 基督看著這位少年的官離開, 他要門徒從他身上學些功課, 便教導他們, 說 : 信靠錢財的人, 是不可能進入神國的. 有錢財的人 ( 可 10:23) 並非是指 富有的人, 乃是指 信靠錢財的人. 基督說信靠財富的人不可能進入神的國 (23 節 ). 為了強調這種 不可能, 基督宣稱說 : 駱駝穿過針的眼, 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5 節 ). Shepard, The Christ, p Ibid., p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3 頁
164 小子們, 那些信靠財富的人進入神的國是多麽難哪! 在他勒目法典中有一個流行的諺語, 說到一隻大象是不可能穿過針眼的, 耶穌略加改變, 生動地描述 : 駱駝穿過醫生用針的眼, 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372 基督使用 外科醫生縫合手術用的針 一詞, 表示他所說的駱駝和針, 是按字面意義而言. 許多人認為這裡所謂的 針的眼, 是指一個大城門上的一個小門. 這種解釋是沒有歷史根據的. 基督並不是說信靠財富的人 很難 進神國, 他乃是說信靠財富的人 根本就不可能 進入神的國. 門徒從小就被灌輸一種思想, 認為財富是蒙神喜悅, 蒙神祝福的明證. 基督這番言語, 對門徒而言是不可想像的. 倘若神所愛, 所喜悅的財主都不能進入神的國, 那麽衆人還有什麽機會呢? 基督回答說 : 在人是不能, 在神卻不然, 因為神凡事都能 ( 可 10:27). 由此可見, 救恩是神的工作, 人若是相信基督, 便能得著神的救恩. 彼得很快便留意到, 他和其他的使徒已做到了基督對這位少年官所作的要求, 他們已經抛下一切跟隨了他 (28 節 ). 因而彼得想知道, 他們將來會得什麽獎賞 ( 太 19:27), 基督應許他們, 說 : 你們這跟從我的人, 到復興的時候, 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 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28 節 ). 基督是在預言他再次降臨, 實現神與以色列所立之約, 帶他們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他應許要給他們職位, 叫他們管理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 由於使徒們已經抛下一切來跟隨他, 將來在神國, 他們要擔任很重要的管理之職. 不僅十二使徒要得此獎賞, 任何為他的緣故作出犧牲的人, 都要承受永生, 在千禧年國度裡有分, 並得賞賜. 但許多自以為能進去的, 卻會被棄絕, 許多自以為在神國無分的, 卻會被接納. 接著, 基督又用一個比喻來教訓人, 指出在千禧年國度是如何分配獎賞 ( 太 20:1-16). 這個比喻回答了彼得在馬太福音 19:27 中的問題. 基督說 : 有一個家主在清早到巿場上, 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裏幹活, 他與雇工講定了工價, 他們就進園中幹活去了. 過了三個鐘頭, 他又回到巿場, 看到有許多人在那裏閑站著, 因為沒有人雇用他們, 就派他們去他的葡萄園裏幹活, 但沒有講明工價, 只是說 : 所當得的, 我必給你們 (4 節 ). 在中午十二點和下午三點, 又發生了同樣的事. 到了晚上五點鐘, 接近收工的時候, 他又發現一些閑站著的人, 就派他們也到園裏作工. 當一天的工作作完, 工人們來領工錢的時候, 他給了每個人同樣的工價 ; 也就是與最初作工的人所定的工價. 那些工作一整天的人就抱怨太不公平了. 家主提醒他們, 他所付的是他們最初彼此同意的工價, 因此他對他們沒有什麽不公平. 他恩待那些後來的人, 給了他們同樣的工價. 他問那些抱怨他的人 :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 因為我作好人, 你就紅了眼嗎? ( 太 20:15). 我們必須承認, 這主人既公平, 又有恩典, 他有權以恩慈待人. 透過這個比喻, 主希望那些詢問將來有何獎賞的人能學習到一樣功課, 就是, 他們只需要在葡萄園忠心作工, 將賞賜的事交給神. 神既公義, 又公平, 同時也是有恩慈的. 神有權利隨他自己的意思來分配獎賞. 門徒的責任就是忠心地為他作工, 不要為了獎賞而做, 只要為討神的喜悅而做. 他們要相信, 那差派他們到葡萄園工作的神, 他在分配獎賞時, 是有恩慈的, 也是公平的. P. 有關他的死的教導 135 太 20:17-28; 可 10:32-45; 路 18:31-34 當耶穌經過加利利和撒馬利亞的邊境時, 十二使徒看出耶穌要去耶路撒冷的決心, 使得他們又驚又怕. 他們不能理解, 既然大家都知道領袖要殺耶穌, 為什麽他仍舊要往耶路撒冷去? 他們感到害怕, 因他們與他的關係, 恐怕他們也會同樣遭害. 基督再一次表明他要去耶路撒冷, 並會被交在公會手中, 他們會定他的死罪. 他要被人戯弄, 遭鞭打, 最終會被羅馬政府釘死在十字架上. 但他應許他會在第三天從死裏復活 ( 太 20:18-19). 基督給他們復活的應許, 是為要鼓勵十二使徒, 保證他必會勝過他的仇敵. 此時, 十二使徒中的雅各與約翰想求基督, 便找他們的母親作代言人 ( 太 20:20), 求基督讓他們在他的國度裏, 坐在他的左邊與右邊 ( 太 20:21). 基督不久前才答應過十二使徒, 將來他們坐在十二個寶座上, 統管以色列 ( 太 19:28). 雅各與約翰卻貪圖在神國中能坐在他左右的高位上. 基督的回答說明了, 在國度中的地位與獎賞, 不是按照個人的野心或私下的要求而給, 乃是看人忠心事奉的程度來分配. 基督自己在國度得坐高位, 並非他向父神求來的, 而是因為他順服神的旨意而得的. 這就是指耶穌所要喝的杯 ( 太 20:23). 既然他在國度中的地位是因順服天父而得的獎賞, 門徒在國度中的地位也同樣會取決於他們對天父旨意的順服程度. 其餘十位使徒聽到他們的請求後 : 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24 節 ), 因為他們每個人都私心貪戀雅各與約翰所求的高位. 基督責備了這十二個人都有的私心. 基督說 : 外邦人的特點, 是想要爭取地位, 轄管他人. 十二使徒這種行為, 卻如同硬著心的外邦人一樣. 為了糾正這種態度, 基督教導他們說 : 倘若一個人想要作最大的, 就要先作眾人的僕人, 服事那些他想要管理的人, 藉此嬴取管理的地位. 人若想要獲得顯赫的地位, 必須先作眾人的僕人, 通過作僕人來取得這樣的高位. 他自己就身體力行這樣的教訓, 雖然神已經預定人子要在千禧年國度中掌管全地, 但神的兒子來到世上, 是要作眾人的僕人, 而非主人. 他以僕人的身分順服天父的旨意, 甚至願意獻上自己的生命, 作為多人的贖價. 基督剛剛才告訴他們, 他要去耶路撒冷被釘死在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4 頁
165 十字架上. 他們卻以為他要以勝利者的姿態出現, 要登基作王. 他告訴他們, 他是以神的僕人的身分去到耶路撒冷, 並順服天父的旨意, 藉著順服捨命, 為罪人提供救贖. 主給了十二使徒許多類似的教導, 都是教導他們要有作僕人的心態, 而非作主人的心態. Q. 有關以色列之需要的教導 136 太 20:29-34; 可 10:46-52; 路 18:35-43 耶穌在去耶路撒冷的行程中, 來到耶利哥附近. 他看見一個瞎眼的人向他求助. 路加說 : 在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 有一個瞎子向他求助 ( 路 18:35), 馬太則說 : 在基督正在離開耶利哥去耶路撒冷時遇見兩個瞎子 ( 太 20:29-30). 馬可說 : 當耶穌離開耶利哥的時候, 有一個名為巴底買的瞎子向他求助 ( 可 10:46). 許多人認為這些記載互相矛盾, 路加提到的瞎子也許不是馬太提到的瞎子, 因為路加提到的瞎子是在主靠近耶利哥城時遇見他, 而馬可提到的瞎子是在主離開該城時遇見他的. 有可能這是兩個不同的事件, 但這兩件事又有些類似的情形. 另一種解釋就是, 路加記載的瞎子是在基督進入耶利哥之前來找他的 ; 他與基督一同走入耶利哥城, 並求他幫助, 但基督是在瞎子要離開耶利哥城的時候, 才回應了他的請求. 此一觀點能合理地解釋馬太與路加的記載. 至於馬可的記載, 有人指出 : 馬太注重的是兩個瞎眼的人, 而馬可與路加卻針對其中一個比較受注意的瞎子, 並根據他來叙述這件事. 馬可與路加並未否認有第二個瞎子的存在, 只是認為巴底買比較受人注意. 這兩位瞎眼的乞丐都知道耶穌的名字, 也知道他向以色列宣稱自己就是彌賽亞. 他們喊著說 : 主啊, 大衛的子孫, 可憐我們吧! ( 太 20:30; 可 10:46), 他們不僅承認耶穌是彌賽亞, 也記得彌賽亞的事工之一, 就是使瞎眼的能看見 ( 賽 35:5). 基督沒有立刻回答他們的請求, 這似乎支持這樣的看法, 就是說這兩個乞丐是在他最初靠近耶利哥城的時候遇見耶穌, 並隨他穿行過城. 他們一直在喊 : 主啊, 大衛的子孫, 可憐我們吧! ( 太 20:31). 瞎眼的乞丐回應基督的吩咐, 來到他面前, 他問 : 要我為你們作什麽? (32 節 ). 一個人必須先要知道他有什麼需要, 他的需要才能得到滿足. 這兩個人已經表示他們對基督的信心, 現在他們說出自己的需要, 並來到他面前求他幫助. 因此基督觸摸他們的眼睛, 他們就立刻看見, 並跟隨了他. 這件事是要給十二使徒一個功課. 以色列百姓在靈性上瞎了眼, 看不出自己的需要, 也因此看不到自己有什麽原因需要來求告基督. 以色列百姓不知道自己的需要, 也不肯來求他滿足這需要, 以致基督無法醫治他們的瞎眼. 基督只能幫助那些承認自己的需要, 並向他求助的人. 這次事件所要傳達的, 就是這個功課. R. 有關神國計劃的教導 137 路 19: 個人信心的功課路 19:1-10 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的旅客中途休息的地方. 前往耶路撒冷的山路險峻, 多石, 盜賊橫行, 是一段坎坷崎嶇, 要連續步行六個小時的上坡路, 啟程時低於地中海海平線 600 英尺, 到了目的地則高達海拔 3000 英尺. 因此, 在啟程之前, 必需在耶利哥休息一下. 373 有關耶利哥城, 迦爾凱 (Geikie) 指出 : 耶利哥是一個利未人的城, 城中有許多居民是祭司 : 位於一個富庶地區的中心地帶, 同時也是約但河兩岸進出口的貿易重鎮, 因此有許多稅吏居住在其中. 它在巴勒斯坦南邊的地位, 就如迦百農在加利利的地位一樣. 迦百農是加利利海岸與遠至大馬士革的北部內陸地區的貿易中心. 有如此多財富的經手, 為圖利者提供了大量的工作與收穫. 因此, 在這地方有强有力的關卡與收稅機構. 撒該是稅吏當中的一名領袖, 用今天的話, 可稱之為海關官員. 在如此高壓專橫的羅馬稅收制度下, 當地居民在這樣一個結構嚴密的組織下一定深受其苦. 在這組織中工作的人也不受歡迎, 被大多數的人所孤立. 374 有關耶利哥的居民, 法勒 (Farrar) 指出 : 耶利哥有兩個顯赫的階層, 是祭司與稅吏 ; 且因它是祭司城, 人們很自然地認為, 耶穌既是神國的君王, 大衛的子孫, 摩西的繼承人, 一定會在一個亞倫子孫的家中休息. 但耶穌選擇的落腳處, 卻是由當時的環境決定的. 此城生產大量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5 頁
166 香膏, 比任何其它地方都多, 因此城中設有衆多的稅吏, 為要確定征取到稅收, 同時要有系統的管理羅馬行省與希律安提帕所管轄地區之間的進出口貿易. 管理這些稅吏的官長之一, 就是一個名為撒該的人. 375 基督決定在撒該家過夜, 撒該 是 稅吏長, 是稅收與海關部門的頭目. 由他的名字可以看出, 他是一個猶太人 ; 但他的名字 (Zacchaeus, Zakkai) 意為 公正, 純潔, 聽起來卻很諷刺. 稅吏聲名狼籍, 常有機會行壓榨人的惡事. 從他自己後來的自白中, 可以看出到撒該以詭詐的手法歛財, 也是無所不用其極. 為了歛財, 他放棄了他的民族, 也放棄了他的靈魂 : 他 是個財主. 若基督說財主要進神國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難, 那麽以如此詭詐的手段歛財的撒該要進神國, 豈不更是難上加難? 376 撒該為要看到耶穌, 爬到一顆枝葉茂盛的桑樹上. 他一定覺得在城中那群宗教人士及自以為義的人當中, 他是最不受歡迎的人. 由於他無法擠進人群去看耶穌, 便找到了別的方式. 基督要求在他家裏過夜, 撒該就 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 ( 路 19:6). 毫無疑問, 以耶穌所享盛譽, 他可以在耶利哥城任何人的家裏受到接待. 但耶穌卻選擇在一個被人輕視的稅吏家裏過夜. 眾人認為耶穌此舉使他的名聲受損, 因為他竟然與這樣一個惡名昭彰之人認同. 基督來到撒該家中作客, 使得這位稅吏認罪悔改. 基督究竟說了什麽, 我們無從考察. 但撒該卻承認他欺詐了人, 這說明他沒有遵守律法上愛人如己的要求. 撒該承認他在收稅中有欺詐行為, 並答應退還, 且不只是律法所要求的賠償數目, 乃是要退還他所訛詐的四倍. 他願意將錢退還, 顯出他的義, 因此基督宣稱說 : 今天救恩到了這家 ( 路 19:9). 撒該並不是靠行為得救, 因為沒有人可以靠行為得救 ; 但他的行為顯明他已經信靠基督, 並已憑信心接受了義. 撒該在自己的生活圈中不受歡迎, 在基督裏卻蒙接納. 人子來, 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10 節 ) 撒該就是其中的一員. 祭司沒有來找耶穌, 承認他們的罪, 並尋求赦免 ; 富有的商人沒有來承認他們是罪人, 求他赦免. 但撒該卻來找耶穌, 並因他的信心蒙神赦免. 基督為撒該所做的, 也是他要為任何一個信靠他的人做的. 因此, 這是一則有關進入國度的教導. 2. 有關國度延遲的教導路 19:11-28 耶穌和門徒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 十二使徒相信耶穌是要去那裏登基加冕, 接受王位, 並建立千禧年國度. 基督便說了一個比喻, 來糾正他們錯誤的觀念, 他們 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 (11 節 ). 施洗約翰先前傳講天國近了的信息 ( 太 3:2), 基督在他的事工初期也傳講過同樣的信息 (4:17). 基督在傳道期間向以色列宣告, 若他們接受他為救主和至高的君王, 他就會建立神的國度. 但以色列國卻拒絕相信他, 因此這個國度必須延期降臨. 基督曾教導百姓說 : 他那個世代的人無法見到神的國度 ( 路 17:22), 因為國度會延遲到將來才實現. 主耶穌並不是否定他向當時的世代宣告要賜下神國的真實性, 也不是否定將來國度的真實性. 相反的, 這個比喻是要教導說 : 神的國度要延遲應驗. 這個比喻也許起源於歷史上一件著名的事件. 這些話也許暗指希律的兒子亞基老, 他從耶利哥去羅馬, 從羅馬皇帝亞古士都手中獲得一個在巴勒斯坦的分封國, 並返回這分封國. 這事發生時, 耶穌還是一個拿撒勒的孩子. 許多猶太人十分厭惡希律王朝, 他們派了一個猶太地的使者團, 隨後也去羅馬, 要求把他們的國家變為一個羅馬行省, 拒絕接受亞基老作他們的王. 亞基老的宮殿就在耶利哥附近. 這也許是耶穌的比喻暗指此事的原因. 比喻中毋需每一個細節都要符合歷史事件. 377 在這個比喻中, 一個出身貴族的人, 他將到遠地, 被封為王. 他不是自封為王, 乃是由遠地的國王封他為王. 他知道自己被封為王, 必須離開很久, 便叫來十個僕人, 交給他們相當於三個月工資的錢, 讓他們來管理這一大筆錢, 並要對些錢的使用向他負責. 王不在的期間, 他所任命為管家的這些人棄絕了他, 不接受他的權柄. 儘管如此, 王還是回來了. 他回來後, 便要僕人們交待他們管理的情况. 第一個僕人說他使手裏的錢增加了十倍, 王便稱讚並獎賞他, 任命他掌管十個城市. 第二個僕人來到王的面前彙報, 說他的投資增加了五倍, 王便任命他負責掌管五座城. 又有一個僕人來交待他管理的情况, 他承認因為害怕主人和主人的可能會給他的懲罰, 以致不敢冒任何風險, 而將錢藏起來. 他將交給他的錢原封不動地退還給主人, 沒有有任何的利息. 主人便責備他, 將錢取回, 交給投資賺了十倍的忠心管家. 然後主人命令處死所有不要他作王的人 ( 路 9:27). 基督使用這個比喻教導說 : 他有權管理全地, 他將暫時離開他所管轄的地方, 他手下的人當中, 有些會反叛並棄絕他. 在他不在, 被人棄絕的期間, 他的門徒受託作管家. 他回來的時候, 門徒要向他交帳. 他要召集他們, 聽他們的報告. 凡是忠心良善的好管家, 都要論功行賞, 在國度中得到相稱的地位. 凡是不忠心的人, 將得不到任何獎賞.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6 頁
167 VII. 君王正式顯現 A. 到達伯大尼 138 約 11:55-12:1, 9-11 自以色列人從埃及得贖起, 每年所殺的逾越節的羔羊, 都預表神的羔羊將被獻為祭, 救贖被罪捆綁的人. 律法規定猶太人要在耶路撒冷遵守逾越節, 因此基督在節期的時候去了耶路撒冷. 基督再三告知門徒的事, 就是他降世捨命救贖罪人之事將要成就. 約翰指出 :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 約 11:55). 參加逾越節的人本應專心遵守節期所要求潔淨禮, 但人們的注意力卻被轉移到基督的身上 : 他們就尋找耶穌 (56 節 ). 耶穌和猶太人宗教領袖間的衝突已是公開的事實, 衆人雖然被他們的領袖說服, 認為耶穌不是彌賽亞, 但仍有許多人高興見到他們的領袖被主所詰難. 倘若耶穌來參加節期, 必會發生這類的衝突, 這是他們樂於見到的. 因為公會設計謀害耶穌, 他便離開公會勢力範圍的地區 (53-54 節 ). 猶太領袖認為逾越節是將耶穌置於死地的好機會. 他們擔心倘若以色列人接受耶穌為彌賽亞, 建立起彌賽亞國度, 羅馬就會來毀滅這國 (48-50 節 ). 在猶太領袖看來, 一個人死, 總比整個以色列國亡於羅馬人的手中更好. 他們覺得倘若真想按照計劃殺恐耶穌, 就必須要在他按照猶太傳統必須出席的這個節日的時候逮捕並處死他 ; 否則他就又會逃出他們的手掌. 因此公會急忙採取行動來執行他們的計劃. 他們同時也決定必須要殺死拉撒路 (12:10), 因為一個活生生的拉撒路, 就證明耶穌基督是彌賽亞, 令人無可辯駁. 因此他們想要一併除掉證名基督身分的拉撒路. 他們也打算要逮捕耶穌, 加以審判, 最終處以死刑 (11:57). 學者對於主耶穌生命最後一個星期的行程順序眾口紛紜, 並無定論. 薛帕得 (Shepard) 採取傳統的觀點 : 那一天耶穌也許在撒該家裏呆了一些時間, 又花一些時間在耶利哥教導群衆. 猶太人習慣在星期六, 星期一與星期四集會敬拜, 因此耶穌星期四應當是在會堂中聚會, 也許他便是在此時在會堂中他教導羊圈的比喻. 在星期五, 他可能去了離耶利哥十五英里之遙的伯大尼, 在安息日黃昏時到達那裏. 378 賀納 (Hoehner) 持守另外一種觀點 : 在最後一次逾越節的前幾天, 耶穌去到離耶路撒冷不遠的地方 ( 約 11:55), 於逾越節前六天到達伯大尼 ( 約 12:1), 也就是受難週以前的星期六 ( 約 12:1). 那天晚上, 耶穌在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受到膏抹 ( 太 26:6-13; 可 14:3-9; 約 12:1-8), 第二天 ( 星期天 ) 有大批群眾來伯大尼看耶穌 ( 約 12:9-11). 星期一 第二天 ( 約 12:12), 即星期一, 耶穌凱旋進入耶路撒冷 ( 太 21:1-9; 可 11:1-10; 路 19:28-40; 約 12:12-19), 去了聖殿 ( 太 21:10-11; 可 11:11), 然後返回伯大尼. 凱旋進入耶路撒冷的這一天應是尼散月的第十日, 就是選擇逾越節羔羊的那一天, 因此基督凱旋進入耶路撒冷, 以逾越節羔羊的身份出現於以色列人的面前. 星期二 星期二從伯大尼到耶路撒冷的路上, 耶穌咒詛無花果樹 ( 太 21:18-19; 可 11:12-14), 然後他去耶路撒冷潔淨聖殿 ( 太 21:12-13; 可 11:15:17; 路 19:45-46). 那天晚上宗教領袖們開始想法子要除滅耶穌, 那天晚上耶穌離開耶路撒冷, 可能是返回伯大尼 ( 可 11:18-19; 路 19:47-48). 星期三 星期三, 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 門徒看到枯乾的無花果樹 ( 太 21:20-22; 可 11:2-26). 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 耶穌當天與宗教領袖們發生許多的衝突 ( 太 21:23-23:39; 可 11:27-12:44; 路 20:1-21:4). 當天下午耶穌去橄欖山發表了橄欖山講論 ( 太 24:1-25:46; 可 13:1-37; 路 21:5-36). 那一天還發生了兩件事 : (1) 耶穌預言兩天後, 逾越節時, 他要被釘十字架 ( 太 26:1-5; 可 14:1-2; 路 22:1-2); 和 (2) 猶大與宗教領袖密謀出賣基督 ( 太 26:14-16; 可 14:10-11; 路 22:3-6). 星期四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7 頁
168 這一天耶穌讓他的門徒準備逾越節的羔羊 ( 太 26:17-19; 可 14:12-16; 路 22:7-13), 耶穌與他的門徒在樓房吃逾越節的筵席 ( 太 26:20-30; 可 14:17-26; 路 22:14-30; 約 13:1-14:31). 離開樓房後, 耶穌教導他的門徒, 並為他們代求 ( 太 26:30-35; 可 14:26-31; 路 22:31-39; 約 15:1-18:1). 他們來到客西馬尼園的門口, 耶穌在此經歷了內心極大的掙扎, 極其難過 ( 太 26:36-46; 可 14:32-42; 路 22:39-46; 約 18:1). 那天晚上耶穌被出賣, 被逮捕 ( 太 26:47-56; 可 14:43-52; 路 22:47, 53; 約 18:2-12). 當晚, 耶穌首先受到亞那的審問, 然後受到該亞法和宗教領袖們的審問 ( 太 26:57-75; 可 14:53-72; 路 22:54-65; 約 18:13-27). 星期五 清晨, 耶穌受到公會, 彼拉多, 希律安提帕, 以及彼拉多的審判, ( 太 27:1-30; 可 15:1-19; 路 22:66-23:25; 約 18:28-19:16). 然後耶穌被帶到各各他 ( 髑髏地 ), 於上午九時被釘十字架, 於下午三時死去, 當天被埋葬 ( 太 27:31-60; 可 15:20-46; 路 23:26:54; 約 19:16-42). 逾越節的羔羊基督 ( 林前 5:7) 死於以色列人正在獻逾越節羔羊的時候. 星期六 在安息日期間耶穌躺在墳墓裏. 法利賽人促使羅馬兵丁嚴密看守墳墓 ( 太 27:61-66; 可 15:47; 路 23:55-56), 星期日 基督從死裏復活 ( 太 28:1-15; 可 16:1-8[9-13]; 路 24:1-35), 成為在安息日次日被獻上初熟果子的典範 ( 利 23:9-14; 林前 15:23). 結論 在基督受難週裏, 發生了許多事件, 由此周前的星期六開始, 一直到星期五的基督被釘十字架及星期日的復活. 379 基督在地上最後一周的事蹟之幕就此開啟. B. 凱旋進入耶路撒冷 139 太 21:1-11, 14-17; 可 11:1-11; 路 19:29-44; 約 12:12-19 耶穌離開耶利哥之後, 在伯大尼過了夜 ( 約 12:1). 在他凱旋進入耶路撒冷的那一天早晨, 耶穌派兩個門徒去伯法其 ( 可 11:2). 他們從伯大尼的棕櫚樹下經過, 靠近了了的無花果園. 伯法其意為 無花果之家, 是一個小村落, 遺址不詳, 也許是在伯大尼南部一點的地方, 在伯大尼可以看得到 耶穌派了他的兩個門徒. 馬可對此地有詳細的描述, 相信彼得就是這兩個門徒之一. 若果如此, 同行者也許就是約翰. 380 基督吩咐這這兩個門徒去一個村莊, 在那裏他們會發現一匹沒有人騎過的小驢駒, 他們要將牠解開, 牽來給他. 基督給兩個門徒如此詳盡的吩咐, 顯示出他的無所不知, 他不僅指出他們會找到驢駒的地方, 也詳細描述了驢駒的光景. 耶穌知道有人會質疑這兩個門徒, 為什麽要拿走別人的東西, 他要他們問答說 : 主要用牠 ( 可 11:13). 耶穌自稱為主, 等於是聲稱他有彌賽亞的權柄. 詩篇 110:1 便是稱以色列的王, 大衛的後裔為主 ( 太 22:41-46). 兩個門徒順服基督的命令去了那村莊, 找到那小驢駒. 被人質疑時, 他們照耶穌的話回答, 那些人意識到主有權利使用他所需要的東西, 就沒有人反對了. 兩個門徒把驢駒牽到耶穌那裏, 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 耶穌就騎上. 耶穌騎著沒有人騎過的驢駒, 顯明他是造物主, 擁有對一切被造物的權柄. 按神的命定 ( 創 1:26), 被造萬物被交付於人的權柄之下, 這權柄要由人子來行使 ( 詩 8:4-8). 此時, 人子耶穌正在行使統管被造物的權柄. 馬太記載到, 這件事應驗了以賽亞書 62:11 與撒迦利亞書 9:9 對彌賽亞的預言. 耶穌從伯大尼越過橄欖山, 經過汲淪溪, 進入耶路撒冷城. 法勒 (Farrar) 提醒我們說 : 他不是騎在戰馬上, 而是騎在一匹象徵和平的驢駒上. 381 艾利考特 (Ellicott) 指出 :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p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8 頁
169 解經家解釋這一段經文時, 往往引用羅賓遜 (Robinson) 博士提到的一件事, 就是在伯利恆的人們請求英國駐大馬士革的領事的幫助與介入時, 他們將衣服鋪在領事的馬前. 羅賓遜博士也指出現代人的作法 : 門徒將衣服 ( 粗糙羊毛布料的格子花呢披肩, 作外套用途 ) 作為鞍鋪在驢駒上. 這是東方人由來已久的習慣. 382 艾利考特 (Ellicott) 描述主入城的光景 : 我們現在很難想像當時在耶路撒冷及其附近地區逾越節的盛況. 耶路撒冷城附近所有的空地, 所有的山邊, 滿佈過節群衆所搭蓋的帳棚及臨時落腳處, 很有可能城中所有可落腳處都早已完全爆滿. 群衆的數目有跡可循. 約瑟夫根據所獻羔羊的數目 (256,500) 計算, 按每十個人獻一隻羔羊, 最低的估計, 群眾人數不會少於 2,700,000 人, 還尚未納入那些在場, 但按律法而言為不潔而無法獻祭的人. 因此在場的人數不會少於猶太與加利利兩地人數總和的一半 就其神學意義而言, 這表明主耶穌被棄絕至死地, 不能只歸罪於公會及城中少數暴徒所為, 儘管有些人如此作是出於無知 ( 徒 3:17), 但實際上是可以歸罪於整個以色列國的人民. 彼拉多問人民的意見之時, 是向衆人提出的 ( 可 15:9), 而這群人是同心合意棄絕耶穌的 ( 約 18:40). 383 群衆看出此景應驗了有關彌賽亞預言, 便作出回應, 向大衛的子孫高聲喊著說 : 和散那 ( 可 11:9). 這呼喊是以詩篇 118 篇為基礎, 以其中的 和散那 或 拯救吧 和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作為唱和的部分. 這篇詩篇常在某些最莊嚴的節日吟唱. 他們認為這篇詩篇是大衛式的讚美詩, 並歡呼作出回應.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耶路撒冷人交互輪唱詩篇 118:25-28, 來歡迎朝拜者的到來, 朝拜者則以每一節的第二部分回應, 直到最後一節由他們共同頌唱, 以詩篇 117 篇作為結束. 384 群眾呼喊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 可 11:9), 我祖大衛之國 (10 節 ), 和 大衛的子孫 ( 太 21:9), 顯示他們知道耶穌自稱為彌賽亞. 當他以王的姿態顯現之時, 群眾喜樂的歡呼響徹雲霄, 耶路撒冷的山谷的回聲也作出回應. 然而並非每一個人都是如此的喜樂歡呼. 路加記載說有些法利賽人要基督叫衆人安靜, 不要如此狂熱 ( 路 19:39). 但基督以王的姿態顯現, 人民不可能看不出來. 基督說倘若群衆沒有這樣歡呼擁戴他為王, 神會令石頭呼叫起來 (40 節 ). 必須要有人見證, 指出神是信實守約的神, 他按他所應許的, 差派了救主, 全能的君王降世. 路加體貼到人子的心, 他是惟一記下基督進耶路撒冷時的反應者. 基督似乎沒有聽到群衆高喊的和散那, 他沒有看見以色列國對他短暫的承認, 乃是看到以色列國最終對他的拒絕. 他傷心流淚 : 就為他哀哭 ( 路 19:41).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此處是下坡路, 在橄欖山嶺的後面可以瞥見耶路撒冷城, 走過一會兒之後, 又是崎嶇的上坡, 到達一塊岩石平地, 這時, 耶路撒冷全城立刻展現在眼前. 正如現代的旅行者在登上這塊岩石之前, 阿克薩清真寺 (El Aksa Mosque) 便如幽靈隱顯一樣, 當時的聖殿也是如此突現眼前 ; 如同現在回教徒聖所的寬廣一樣, 當時的聖殿的聖所是也是如此雄偉 ; 如同現在的灰色的城座落在斷斷續續的群山中一樣, 當時雄偉的聖城也是如此展現於園景與其後面平原上的郊區的背景之中. 這時展現在眼前的便是汲淪溪最深處, 與欣嫩子谷相連, 完全彰顯出耶路撒冷惟有從東側才能看到的獨特性, 這是從它的所看到的, 一座聖城從深谷中凸現出來, 躍入眼瞼. 耶穌無疑正是在此坡頂及轉折的岩石平地處, 他 看見城, 就為他哀哭. 不是像在拉撒路墳前那種飲泣, 乃是大聲深沈的哀哭. 385 耶穌的話語重心長 : 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 ; 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 叫你的眼看不出來 ( 路 19:42). 主所說的話中, 最關鍵的是 這日子. 在但以理有關 七十個 七 的預言 ( 但 9:24-27) 中, 神啟示了彌賽亞出現在以色列民面前的具體的時間. 以色列民早已忘懷神的時間表, 但基督顯然清楚知道, 他進入耶路撒冷的這一天, 就是但以理預言彌賽亞要向在以色列人顯現的這一天. 安得遜 (Robert Anderson) 爵士計算六十九個七的年代順序如下 : 從出令恢復並重新建耶路撒冷, 直到彌賽亞王的出現, 會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 從主前 445 年三月 14 日算起, 有一段六十九個七, 或是 483 個年頭的時間, 這一段時間結束時, 會有某事件發生, 應驗 彌賽亞王的出現. Ellicott, Lectures, p. 287, 註腳. Ibid., p. 289, 註腳.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69 頁
170 凡是研讀福音書者, 不可能看不到此一重點 : 主最後一次赴耶路撒冷之行不僅僅是他傳道的最高危機, 而且他也是為此目的而來 他已完成用話語以及神蹟奇事作的見證, 他進入聖城, 目的是要宣告他就是彌賽亞, 並接受他最後的命運. 這日期是可以確定的,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主是在尼散月的 8 日去的耶路撒冷 : 逾越節的前六天. 當年吃逾越節晚餐的 14 日恰好是星期四, 8 日是前一個星期五. 因此他一定是在伯大尼過的安息日 ; 在 9 日的晚上安息日結束之後, 就在馬大的家裏吃逾越節的晚餐. 第二天, 就是尼散月的 10 日, 如福音書上所記載的, 他進了耶路撒冷. 按凱薩曆 (Julian calendar) 計算, 尼散月的 10 日是主後 32 年的四月 6 日 ( 星期日 ), 那麽從出令恢復建造耶路撒冷到 彌賽亞王 的公開降臨, 就是在主前 445 年三月 14 日到主後 32 年四月 6 日這一段時間有多長呢? 這一段時間恰好是 173,880 天, 或說是以 360 天為一年的七乘六十九預言年, 就是加百列預言中的頭六十九個七. 亞達薛西廿年尼散月 1 日 ( 重建耶路撒冷的詔令 ) 是主前 445 年三月 14 日. 受難週 ( 基督進入耶路撒冷 ) 的尼散月 10 日是主後 32 年四月 6 日. 這期間的間隔是 476 年又 24 天 ( 按預言中的用語, 及根據猶太人的作法, 所有的天都計算在內 ). 但 476x365= 173,740 天 加 ( 三月 14 日到四月 6 日, 這兩都算在內 ) 24 天 加閏年日 116 天 173,880 天 以 360 天為一年的 69 個星期的預言年 ( 或 69x7x360)= 173,880 天. 386 賀納 (Hoehner) 看到主後 32 年的一個問題, 他寫到 : 安得遜 (Anderson) 的計算方法有一些問題. 首先, 根據日後新發現的證據, 主前 445 年並不是亞達薛西廿年 ; 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的日期是主前 444 年尼散月. 其次, 主耶穌於主後 32 年被釘十字架也是不足為憑的觀點. 若按照此觀點, 基督便是在星期日或星期一被釘十字架的. 安得遜 (Anderson) 也意識到這個問題, 必須多方推算, 才能得到主是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的結論. 這使人懷疑, 實際上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主是在主後 32 年被釘十字架的. 本書前幾章已認定, 基督被釘十字架是在主後 33 年尼散月的 14 日, 根據凱薩曆, 基督死於主後 33 年四月 3 日, 星期五. 如先前所述, 起點 (terminus a quo) 是在主前 444 年的尼散月. 尼希米記 2:1 沒有確實指出具體建造耶路撒冷的令是在尼散月的哪一天發出的, 但它不可是在尼散月 1 日之前. 此處假定尼散月 1 日是起點 (terminus a quo), 有可能是尼散月的其他日子. 主前 444 年的尼散月 1 日是三月 4 日, 或更有可能是三月 5 日, 因為新月的出現是在三月 4 日夜深之時 (10 點 ), 很容易被人錯過. 使用 360 天為一年, 按照如下的計算方法, 用七年乘以六十九, 再乘以 360 天, 總共是 173,880 天. 那麽主前 444 年與主後 33 年的間隔就是 476 個太陽年. 用 476 乘以 或 365 天 5 小時 48 分 秒, 結果就是 173, 天, 或是 173,855 天 6 小時 52 分 44 秒. 主前 444 年與主後 33 年間有 25 天的出入需要解釋. 將 25 天加到 ( 主前 444 年 ) 三月 5 日, 得到的結果就是 ( 主後 33 年的 ) 三月 30 日, 就是主後 33 年的尼散月的 10 日. 這就是耶穌凱旋進入耶路撒冷的那一天. 387 彌賽亞是和平之君, 在預定的那一天來將和平帶給以色列國. 這就是基督正式向以色列人顯明自己是彌賽亞的日子. 基督受洗時, 已經向以色列國顯明他就是彌賽亞. 他受試探的時候, 證實他就是彌賽亞. 他在登山變像的時候, 顯出彌賽亞的榮耀. 但是, 他正式向國民顯明自己是彌賽亞, 則是在他凱旋進入耶路撒冷之時. 主所說這話 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 ( 路 19:42) 即為此意. 正如約翰所說 : 光照在黑暗裏, 黑暗卻不接受光 ( 約 1:5). 耶穌為聖城哭泣, 因為他來給以色列 Robert Anderson, The Coming Prince (London:Hodder and Stoughton, 1909), pp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0 頁
171 人帶來祝福, 他們卻不接受. 路加指出這世代不但沒有蒙福, 反遭審判, 耶城會被圍攻 ( 路 19:43), 人民被屠殺, 全城被毀 (44 節 ). 這審判要臨到是 因你不知道眷顧你的時候.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耶穌看到敵軍築起土壘, 周圍環繞聖城, 越來越近, 帶來死亡的威脅. 他又看到聖城被澈底破壞, 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快石頭上, 人民血淋淋的屍體散落在廢墟中. 城中一片死寂, 荒蕪蒼涼. 三十年之後, 這些預言成為事實, 羅馬第十軍團就在耶穌說這些話時所站的地方安營. 這事本身就足以證明說此預言之人就是彌賽亞. 當基督突然放聲哀哭, 如同喪葬之時, 人們突然變得鴉雀無聲. 人們原本因為彌賽亞國度而狂喜, 向彌賽亞王高聲頌讚, 在基督的哀哭聲中, 這種狂熱與忠誠, 卻突然煙消雲散, 發現他們的盼望與幻想的虛空, 被擁戴為王的基督並不認同他們的盼望與幻想. 他站在山上, 看到聖城的榮光, 但也看到人民道德的低落, 甘於沈淪, 進入極大的黑暗當中. 他卻按照撒迦利亞所預言彌賽亞要來的樣子, 騎在沒有人騎過的驢駒上, 顯明自己為和平之君. 388 馬太記載了耶穌進耶路撒冷城所帶來的影響 : 合城都驚動了, 說 : 這是誰? ( 太 21:10). 眾人因為基督的身分而議論紛紛. 耶穌聲稱是彌賽亞, 應驗了舊約中的預言. 若有任何人不是彌賽亞, 而敢於如此大張旗鼓地聲稱自己是彌賽亞, 此人必定是完全的精神錯亂. 有些人認為耶穌是 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 (11 節 ). 猶太人認為先知是從神而來, 帶來神的信息. 因此, 他們或許會認為耶穌就是摩西應許要在以色列中興起的那位先知 ( 申 18:15). 當基督經過聖殿區域的時候, 許多有病的人來到他那裡求醫治, 這正是先知預言彌賽亞要做的事 ( 太 21:14). 但這卻激怒了大祭司與文士, 促使他們更加快腳步, 欲置他於死地而後快. 領袖無法使群衆閉口, 他們要求耶穌要他們閉口. 他們實際上是要耶穌否認他就是 大衛的子孫 (15 節 ). 基督再一次引用詩篇 8:2 來說明, 神要他的兒子得到稱讚. 倘若大人不願將給應得的讚美歸給他, 孩童也必然要大聲稱頌讚美他. 就在聖城居民就基督的身分議論紛紛之時, 基督離城, 去到伯大尼過夜,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 此時是選擇將被宰殺的逾越節羔羊的日子. 基督就是在猶太人正在為自己選擇逾越節羔羊時, 將他自己顯明在以色列人面前. 他們錯過神的羔羊, 卻按己意自行尋找逾越節羔羊, 這是多麽大的一個悲劇! C. 王的權柄 140 太 21:12-13, 18-19; 可 11:12-18; 路 19:45-48 當天清晨, 基督作了兩件事, 一是咒詛一棵無花果樹, 一是潔淨聖殿 ; 這兩件事都彰顯了基督的權柄. 基督從伯大尼向耶路撒冷前行, 在這兩英里的行程中, 他覺得餓了, 看見路旁有一棵枝葉繁茂的無花果樹, 就到樹前, 期待能找到一些果子, 卻找不著任何果子. 馬可指出 : 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 (11:13). 由於這一句話, 導致有些人對基督的行為産生誤解. 直到現在, 這塊地區都一直有很多的樹. 但提多為要包圍耶路撒冷而砍掉大量的樹之後, 過去繁茂如園林般的棕櫚樹, 無花果樹, 和核桃樹已經風光不再. 無花果樹通常種在路邊, 因為人們認為灰塵有利於其成長, 樹上的爽口的果實也是公眾財富. 耶穌遠遠地看見一棵無花果樹. 儘管無花果成熟的時節還沒有到, 然而這棵樹已是綠葉繁茂. 無花果樹通常是先結果實, 後長葉子. 這棵樹上有繁茂大片的葉子, 綠意盎然, 看起來應當已結有很多果子, 而且生機蓬勃. 因此應該在其上有紫羅蘭色的秋季無花果 ( 這種秋季無花果通常整個冬季都掛在樹上, 甚至可以持續到春季長葉的時候 ); 或是東方人特別喜歡的甘甜的初熟無花果. 馬可 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 的記錄無須引起任何人的疑問. 按照約瑟夫的記載, 生長在在革尼撒勒平原的無花果樹, 幾乎每個月都有果子掛在樹上 ( 一月與二月除外 ), 這可能便是耶穌慣於見到的光景. 直到今日, 巴勒斯坦都有一種在春季成熟的無花果, 比一般黑色的無花果更早結果. 因著這麼多的原因, 儘管正常的結無花果的季節還沒有到, 耶穌可能便是想, 這棵無花果樹的枝葉如此茂盛, 樹上應當能夠找到幾個無花果來充饑. 389 史密特 (Smith) 指出 : 無花果樹的一個獨特之處, 便是先結果, 後長葉. 因此滿樹的樹葉便是告訴人, 樹上應當有果子. 結無花果的季節雖然未到, 但也許因為那棵樹的土壤及生長環境良好, 因而早熟. 既然它已長葉, 那麽人便有理由期待可以找到果子. 但耶穌去到樹前, 卻只見到葉子, 什麽果子也沒有找到. 這棵無花果樹生長環境如此良好, 看起來滿有希望, 然而卻白佔土地, 不結果子, 耶穌從中看到了以色列的影子. 390 Shepard, The Christ, p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p Smith, The Days,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1 頁
172 依德軒 (Edersheim) 解釋其中的象徵意義 : 舊約經常使用無花果樹來象徵猶太國. 他勒目法典經常使用無花果樹來象徵以色列人的知識, 亦即象徵宗教領袖, 以及人民的虔誠. 391 以色列就是那棵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 ; 樹上的葉子只能遮掩他們的赤身, 就如先祖在墮落時用無花果的葉子遮身一樣. 耶穌在這棵枝葉繁茂的無花果上找不到果子的時候, 便以此為比喻, 象徵性地宣告審判, 這審判的執行也必具有象徵性的意義. 392 法勒 (Farrar) 指出 : 當他來到那棵無花果前, 他很失望, 無花果樹散發著香味, 枝葉茂盛, 悅人眼目 ; 但卻沒有果子. 此情此景, 與假冒為善, 只靠外表迷惑騙人的以色列國何等相似. 以色列國有著外表浮華的宗教信仰, 卻沒有結出 好的生命的果子. 以色列國是一棵是不結果子的樹, 毫無結果子的盼望 ; 因為它若是前一年結過果子, 在這些茂盛的枝葉中肯定還會剩下一些秋季的無花果 ; 若是它今年結了果子, 初熟無花果也會已經變綠, 並在葉子長出之前溢出香氣 ; 但在這棵不結果子的樹上, 即沒有未來會結出果子的盼望, 也沒有過去曾結出果子的光輝. 393 基督在樹上找不著到任何果子, 他就咒詛這樹, 說 從今以後, 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 ( 可 11:14). 由此可見, 約翰曾勸勉這世代的人 :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 與悔改的心相稱 ( 太 3:8). 但他們沒有結出這樣的果子, 因此基督對這世代宣告了審判. 他們有如這棵枝葉茂盛的樹一樣, 外表看來似乎有著結果子的證據, 但仔細觀察之後, 便會發現他們沒有結出任何的果子. 因此, 這個世代必要受到審判. 基督繼續向聖城前進, 並進入聖殿. 大約三年以前, 他曾潔淨過聖殿 ( 約 2:13-16), 清除亞那將聖殿變成市場以謀利的腐敗. 如今那種腐敗又死灰復燃, 聖殿又被污染, 變成作買賣的地方. 基督將那些在殿裏作買賣的人趕出去, 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 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他甚至不許人拿著商品從殿裏經過. 他潔淨了聖殿以後, 就守衛聖殿, 使之不致再被污染. 基督此行顯明了他不僅有權柄去潔淨他父的殿, 同時還有權柄擁有及護衛它. 宗教領袖們對他的作為十分反感 ( 可 11:18), 但卻害怕人民知道他們的態度, 因為人民都認同他所做的, 並且喜歡接受他的教導. D. 王的邀請 141 約 12:20-50 在基督行使他對聖殿權柄的當日, 有幾位希臘人來找他的兩個門徒, 要求將他們介紹給耶穌.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有些改信猶太教的人從各國到聖城來過節禮拜, 其中有些希臘人. 這些人並非希臘化的猶太人, 乃是地地道道的希臘人, 他們是標識耶穌事工結束之時的外邦訪客, 正如標識耶穌事工開始之時的東方博士一樣. 他們先去見腓利, 真誠地求見耶穌. 腓利一名字顯示他有希臘血統. 他們提出要求, 說 : 我們想見耶穌, 並想與他談話. 腓利是一個心思細密的人, 他因為這些人是外邦人, 頗感為難, 就跑去問很有主見的安得烈. 他們倆如今所面對的問題, 就是彼得後來在約帕房頂所面對的同一個問題, 他們沒有找到能讓自己滿意的答案, 便一起將這個問題 ( 而非那些希臘人 ) 帶到耶穌面前 ( 羅伯森 [Robertson]). 由耶穌的回答看來, 他的心情非常的激動. 他從這些希臘人的身上, 看到將有無數的外邦人, 從各國, 各族, 各民, 各方來歸向他. 他看到神國美好的遠景. 394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2 頁
173 如先前的東方博士一樣, 這樣希臘人顯然看出基督就是彌賽亞的身分, 特來將王應得的榮耀歸給他. 但基督此時還不能以王的身份接受從外邦人而來的尊崇, 因為他已經被以色列人所棄絕. 然而他還是要得榮耀, 不是從人而來的, 君王的榮耀, 而是從父而來的, 十字架的榮耀. 因此耶穌回答說 :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 約 12:23). 他將他的死當作是他的榮耀. 在自然界中, 一粒麥子若是不落在地裏死了, 無法結出許多子粒來. 耶穌說在他也是如此, 他若是不死, 無法叫其他人得著他的生命. 他死在十字架之後, 就是大豐收的時候. 這些希臘人可以成為第一批的收成. 人是否能因基督的死而得到生命, 取決於他們對他的態度. 因信基督而得生命的人, 將會成為基督的僕人, 活出從基督而來的新生命, 並且會從父那裡得到尊榮. 基督在此所說的是, 在他死後, 所有的人都可以來跟隨他. 基督想到他即將面對死亡, 心情非常激動, 促使他向父神禱告 ( 約 12:27). 禱告所表明的是完全依靠天父的態度. 基督以完全依靠父神的態度進入死亡. 他並沒有求神救他脫離死亡, 因為他來到世上就是為要受死. 他禱告說 : 父啊! 願你榮耀你的名 (28 節 ). 聖子順服神的旨意, 使天父因此而得著榮耀. 天父對此誠摯的禱告作出回應, 說 : 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 還要再榮耀 (28 節 ). 基督耶穌道成肉身, 在世生活行事, 都完全遵行天父的旨意, 藉此已經使神得著榮耀. 當基督從死裡復活以後, 神還要再得榮耀. 眾人聽見神的聲意, 但無法明白聲音的意思 (29 節 ). 神的話語給基督帶來支持, 應許, 保證基督必定得到最終的得勝, 但同時父的聲音也帶來審判, 給拒絕接受基督的世人帶來審判. 基督的死的會使相信他的人得生命, 但同時也使聯合抵擋神的世人受到審判, 使這世界的王撒但受到審判 (31 節 ). 基督藉著一次的死, 便使世人與撒但受到審判, 但同時也會使所有願意相信他的人得著生命. 基督說 :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 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32 節 ). 總而言之, 基督的死會使天父得榮耀, 使世界與撒但受審判, 並給所有相信他的人預備了一條道路, 可以來到他的面前. 眾人想起舊約預言說 : 彌賽亞要來, 在他的國中掌權, 直到永遠. 他們不明白基督為何說他即將受死. 舊約既然預言說彌賽亞要永遠活著, 這位彌賽亞卻說他必須受死, 這豈不是互相矛盾? 因此眾人要求基督作出進一步的解釋 ( 約 12:34). 基督本可以宣告, 一個死去的彌賽亞可以藉著死裡復活, 永遠作王掌權. 如此便可以解決此一矛盾. 然而, 他卻選擇勸勉眾人, 要他們接受他降世特要賜給人們的光. 他們必須即刻接受這光, 因為這光很快就要被撤回 (35 節 ). 基督告訴他們, 惟有 趁著有光, 信從這光, 他們才能成為 光明之子 (36 節 ). 基督再一次宣告, 他就是光的源頭, 並要他們來相信他. 基督說了這話之後, 就離開他們, 隱藏起來, 因為他們仍然硬著心不相信他. 約翰說 : 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 他們還是不信他 (37 節 ). 信 這個希臘文動詞的時態顯明這些人是 繼續不肯相信. 他們是堅定的不肯相信. 約翰說他們的不信正符合了以賽亞書 53:1 的預言. 以色列人的盲目和不信是神至高計劃的一部份, 在基督降世以前早已預定. 神要藉著他們的拒絕, 使救恩臨到所有的世人. 約翰也引用以賽亞書 6:10, 指出以色列人的盲目, 是神加在他們身上的審判. 儘管猶太人拒絕, 耶穌基督仍是那真光. 約翰指出, 以賽亞早已具體指出以色列對基督自稱為救贖主, 全能君王的會有的反應 ( 約 12:41). 儘管以色列國在屬靈上是瞎眼的, 但仍有許多領袖得蒙基督的光照. 約翰說 : 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 (42 節 ). 但因為他們所相信的基督, 正是法利賽人定意要除掉的人, 他們恐怕的生命安全會受到牽連, 以致不敢公開承認自己的信仰. 他們想要保持他們在百姓心中的地位, 所以保持沈默, 不敢公開承認他們對基督的信心. 基督此時所講的話, 是 聖經 中所記載他最後一次對群衆所講的話, 他邀請人們來相信他, 因為審判將臨. 他宣告說 : 凡相信他的人, 也就是相信父神, 因為他與父原為一 (44-45 節 ). 基督降世, 為要將父顯明給人 ( 約 1:18). 他與父為一, 他有資格可以向人作出這樣的啟示. 因此, 凡是來到他那裡, 並認識他的人, 也就是來到父那裡, 並認識了父. 基督降世的主要目的, 是要將救恩賜給世人. 但倘若人拒絕接受這救恩, 那麽他就成為他們的審判者, 因為他們拒絕接受他的信息. 基督當時那個世代的人已經聽到他所說的話, 並會受這些話語的審判. 凡聽到真理的人, 要為所聽到的真理負責. 基督的話足以審判人, 因為他的話不是出於他自己, 乃是出於差他的父. 基督的話要帶領人進入永生. 因此他最後的信息就是一個邀請, 要人接受他的話, 信靠他, 並接受永生 (47-50 節 ). E. 王權柄的明證 142 太 21:20-22; 可 11:19-25; 路 21:37-38 早晨, 彼得發現被主咒詛的無花果樹枯乾了. 無花果樹如此快就枯乾, 使彼得十分驚奇 ( 可 11:21). 無花果樹如此快就枯乾, 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顯示出耶穌向以色列國宣告的審判會快速而突然地臨到. 基督指出以色列人要受神的審判, 目的是要眾人相信他, 以逃脫這樣的審判. 以色列人或許以為這審判表明神對選民的計劃已經結束. 但是,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聖約是無條件的, 且是持續到永遠的. 所以彼得不能理解, 承受如此聖約的民族, 怎有可能會遭到這樣的審判. 基督鼓勵彼得要信靠神, 即使以色列國遭受審判, 也要相信神必會實踐他的應許 ( 可 11:22). 按照主所宣告審判的嚴重性看來, 人若想要相信以色列仍有未來的盼望, 神仍會履行他所立的聖約, 這的確需要非凡的信心. 主趁著彼得如此驚訝的機會, 教導禱告的本質. 他說 : 凡你們禱告祈求的, 無論是什麽, 只要信是得著的, 就必得著 (24 節 ). 正如基督饒恕了那些拒絕他的以色列人一樣, 人也要同樣饒恕那些傷害他們的人. 基督彰顯出他有審判的權柄, 以及他擁有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3 頁
174 和管理神的家的權柄. 後者有很重要意義, 因為以西結曾經預言 (43:1-7), 彌賽亞第二次降臨以後, 將要在新造的聖殿裡掌權, 治理他的國度. 基督白天在聖殿裏, 晚上則返回伯大尼. F. 王的權柄受到挑戰 來自大祭司和眾長老的挑戰 143 太 21:23-22:14; 太 11:27-12:12; 路 20:1-19 第二天清晨, 基督回到聖殿的內院, 大祭司和眾長老來質問他做這些事是仗著甚至權柄. 他們顯然是指他前一日所做的事帶有權柄, 證明他為彌賽亞, 這些事使人們輾轉相傳, 認為他就是彌賽亞.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經文以十分正式的形式介紹 大祭司和文士並長老, 並指出他們在基督進入聖殿時就立刻去質問他, 從此看來, 幾乎可以無可置疑地推論, 這些權威人士一定是在一起商議要如何應付他們看來越來越危險的局面. 他們雖然有如弓在弦上, 然而出於膽怯與狡詐, 還是不敢直接抵擋他, 乃是尋隙攻擊他. 基督的說話行事既然帶有如此大的權柄, 他們便質問他的權柄來源, 讓人以為他們純粹是站在維護律法的角度, 轉而使公衆對基督産生反感的情緒. 當時衆所公認的原則, 就是權威性的教導需要有以前的權威作基礎, 這就是拉比主義的原則. 所有的教導都是有權柄的, 因為它是合乎傳統的, 是由權威人士所贊同的, 是由教師傳給門徒的. 一個學者最高的榮譽就是如同一個嚴密的水池, 倒進去的水, 沒有一滴會漏出去. 不論是討論任何問題, 最終的解決必定要訴諸於某權威, 無論是個別的拉比, 還是公會的判決. 希列 (Hillel) 首先以此方式證明他是他有權作當時的拉比, 同時有權解決當時的爭論. 任何人若是持守與權威不同的看法, 就被視為是無知或反叛, 會遭到 革除教籍 的處份. 395 基督拒絕回答他們對他權柄的質問, 除非他們先回答有關約翰權柄的問題. 顯然基督的權柄與約翰的權柄是相同的. 因此他要他們先解決有關約翰權柄的問題. 他們彼此議論, 意識到他們進退惟谷, 難以自圓其說. 倘若他們回答說約翰的權柄是從天上來的, 基督就會質問他們為什麽沒有順服約翰的權柄, 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 倘若他們否認約翰的權柄是從天上來的, 就會觸犯衆怒, 因為民衆相信約翰是從神而來的先知. 若是回答前者, 他們自己會因拒絕神的信息當受審判 ; 若是回答後者, 他們會失去民眾的支持. 因此他們回答說 : 他們不知道 ( 可 11:33). 雖然基督已經彰顯出他的權柄, 只要他們推說不能確定約翰的權柄從何而來, 他們也就可以說不能確定基督的權柄從何而來. 結果, 基督拒絕回答他們的質問 (34 節 ), 但並不會因此就否認了他的權柄是從神而來的. 基督乃是拒絕再給這些領袖們更多的證據, 讓他們為他們的拒絕自負責任, 自擔後果. 基督接著說了三個比喻, 來教訓這些領袖們有關國度的真理. 第一個是兩個兒子的比喻 ( 太 21:28-32). 這個比喻的背景是, 法利賽人自恃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因此必定是神的兒子, 必定能夠進入神國. 但基督則指出, 真兒子的身分必須通過順服的考驗, 惟有服者才是兒子. 有一個父親吩咐兩個兒子到葡萄園作工, 起初大兒子說 : 我不去 ; 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29 節 ). 這父親也同樣吩咐小兒子到葡萄園作工, 他回答說 父啊, 我去 ; 但他卻不去 (30 節 ). 於是基督問 : 你們想, 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 (31 節 ) 顯然答案是 第一個. 這個比喻的含義的是 : 順服 才真正證明兒子的身分, 光是靠嘴巴不足為憑. 大兒子起初所說的話似乎否定他有兒子的身分, 但後來他順服的行為卻顯明了他是真正的兒子. 小兒子起初所說的話似乎證明他有兒子的身分, 但後來他不順服的行為卻顯明了他不是真正的兒子. 主將這個比喻應用在大祭司和眾長老的身上, 他說 : 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 以色列的領袖們聲稱是神的兒子, 但他們不順服天父的話, 證明他們不是兒子. 施洗約翰呼籲他們悔改, 他們嘴裡聲稱要悔改, 但實際上卻沒有作到, 因為他們並沒有結出義的果子. 稅吏與其他的罪人卻真正悔改, 並結出義的果子 ( 路 5:27-29; 7:36-50). 基督的意思是, 他願意接納罪人, 但領袖們拒絕承認自己是罪人, 也拒絕來到他那裡接受救恩. 基督藉著這個比喻來說明, 那些聲稱為神國兒子的人並非真的兒子 ; 他們不順服他的話, 顯明了這個事實. 基督的第二個比喻論及一位家主 ( 太 21:33-46), 指出以色列人拒絕相信基督是彌賽亞, 要承受什麼樣的後果.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這位家主有裝備完善的葡萄園, 有籬笆, 有鑿好的水池或酒榨, 在榨酒時用來裝酒, 還有一個守望塔, 總之一個好的葡萄園該有的它都有了. 園主將葡萄園租給園戶, 就去了外國, 有很長時間. 接近收成的時候, 他派一個僕人去園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4 頁
175 戶那裏, 以便根據契約規定, 收取一定量的果實. 但園戶們毆打僕人, 叫他空手而回. 後來, 他又派了一個僕人去, 他們打了他, 傷了他的頭, 凌辱了他, 讓他空手而回. 再後來, 園主派了第三個僕人去, 他們也打傷了他, 將他扔出去, 殺了他. 園主又耐著性子, 再派其他的僕人 ( 許多其他的僕人 ) 去, 這些園戶同樣打了其中的一些, 並殺了其他的. 最後, 園主在絕望中說 : 我該怎麽辦呢? 我要打發我親愛的兒子去 ; 也許他們會尊敬他. 但園戶看見他兒子, 就彼此說 : 這是承受産業的. 來吧, 我們殺他, 佔他的産業! 他們就拿住他, 推出葡萄園外, 殺了. 耶穌生動地講了這個比喻, 其背景如下. 以賽亞用葡萄園的比喻來形容以色列人, 指出神與他們立約, 使他們成為選民, 享有特殊的益處與機會, 如同享有神的葡萄園中的美物. 從以利亞到施洗約翰, 神一直差派衆多的先知到他們中間, 都遭受他們的虐待凌辱, 最終極的凌辱, 就是他們要在三天後將神的愛子釘在各各他 ( 髑髏地 ) 山的十字架上. 基督講了這個故事之後, 他問 : 園主來的時候, 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這比喻引人入勝, 聽者尚未意識到這比喻令有所指, 便自然地回答說 : 他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 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他們無意中宣告了他們自己的命運. 耶穌嚴肅地重覆宣告對這些拒絕歷代先知, 現在又要殺他之人的審判. 396 基督指出當時這個世代必遭審判 : 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 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誰掉在這石頭上, 必要跌碎 ; 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 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 太 21:43-44). 這審判有兩個層面. 第一, 神的國要從這個世代撤回 : 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 其次, 神的國要 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對此可以有兩種解釋. 百姓 可以指以色列未來的世代, 他們會再一次領受 天國近了 的信息 (24:14), 也就是說 : 神的國將要賜給以色列的另外一代. 另一種解釋是將 百姓 解釋成外邦人, 這與馬太福音 13 章所啟示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國度新形式的計劃相符, 國度的一個新形式會藉著外邦人産生. 無論是哪種解釋, 基督都沒有說以色列人失去所有的盼望, 但他確實宣告說 : 那盼望的實現會延遲到未來. 基督形容自己就是但以理書 2 章所說 : 那會砸碎人的石頭, 他說那些來就他的人會被破碎, 而抵擋他的人則會在審判的時候被他這塊石頭砸得稀爛 ( 太 21:44). 大祭司與法利賽人聽到這些比喻, 清楚知道基督是在宣告對他們的審判 (45 節 ). 為要逃避那將來的審判, 他們便想辦法要逮捕他 (46 節 ), 但他們不敢公開進行, 因為眾人相信耶穌是從神來的一位 先知. 第三個比喻是一個與婚筵有關的比喻 ( 太 22; 1-14). 婚筵的比喻顯示出以色列人對神國筵席的輕視 ( 太 22:1-14), 因為有些人拒絕赴筵, 另外有些人完全不理會參加筵席的禮節, 不穿禮服赴筵. 這些輕視恩典之筵的人都受到很嚴厲的審判. 這個比喻共有三幕, 神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婚筵持續好幾天, 通常發出兩次邀請, 第一次是筵席的前幾天, 目的是避免受邀的客人有其它的安排 ; 第二次邀請是筵席開始的前幾個小時, 目的是要客人們按時抵達. 在這比喻的第一幕中, 王派僕人去邀請那些先前已得到第一次邀請的人, 他們卻無意赴筵. 王很希望他們來, 就再一次派其他的僕人去, 更加情急意切地邀請他們, 並詳盡描述他所預備的筵席 : 看, 他說 : 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 牛和肥畜已經宰了, 各樣都齊備, 請你們來赴席. 但受邀之人對筵席毫不在意, 輕看預備好的筵席, 各自做他們自己的事. 有人到他自己的田裏去, 另外有人去作他的生意, 其他人抓住僕人, 凌辱他們, 並把他們殺了. 王就大怒, 發兵除滅那些兇手, 燒燬他們的城. 舊約時代的眾先知給了猶太人第一次的邀請, 他們預言彌賽亞筵席豐盛寶貴的應許, 彌賽亞將帶來和平與救恩. 但猶太人不願赴席. 後來神又差派使徒及他的兒子, 更加情急意切地邀請他們, 傳揚一個更加完整的福音. 但他們傳道的結果, 並沒有比舊約先知傳道的結果更好. 受邀者帶有更大的敵意, 甚至使用暴力, 抓住王的僕人, 凌辱他們, 並把他們殺了. 使徒們受到殘酷的逼迫, 甚至被置於死地. 這比喻生動地描述了那些不配蒙恩的客人將落烈怒之神的手裏, 受到當受的懲罰. 耶路撒冷後來要被羅馬人完全毀滅. 在這比喻的第二幕中, 王命令他的僕人 : 喜筵已經齊備, 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 凡遇見的, 都召來赴席. 那些僕人就出去, 到大路上, 凡遇見的, 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 婚筵上就坐滿了客. 在場的猶太人領袖及另外有些人可能一點就明, 知道耶穌說這第二個比喻的意思, 是指外邦人將受到進入國度的筵席. 這是一個預言, 其後不久就實現了. 猶太人拒絕接受使徒們所傳的福音, 他們就轉向外邦人, 其中許多人不但喜歡聽, 並且接受邀請, 來赴福音的筵席.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5 頁
176 在這比喻的最後一幕中提及, 不管是外邦人還是猶太人, 赴婚禮筵席者必須符合某些條件, 他們必須穿的婚筵禮服, 就是他們公義的品格與聖潔的生活. 拒絕穿所規定的禮服者, 表明對筵席主人的不敬與不忠. 神的國度要求屬民不僅要口中承認他們的信心, 也要有道德的品格. 沒有與王相符品性者, 肯定會被丟在外面的黑暗裏, 在那裏的人會蔑視神, 充滿苦毒, 咬牙切齒地哀哭. 397 基督藉此比喻說明, 他要賜下的國度, 早已事先告知以色列國了, 他們知道神的國近了. 但他們拒絕接受王的邀請, 因而被排除在他的國度以外. 基督也指出, 神對進入國度者有嚴格的要求, 只有那些符合規定的人才會被接納. 法利賽人既然拒絕進入神的國度, 就不應當以為自己定被接納, 因為他們沒有遵守王的規定, 沒有預備好自己. 這三個比喻是一氣呵成的, 顯示出凡追隨法利賽主義的人都不是神國的兒女. 他們曾經得到進入神國的邀請, 但此一特權很快就會被收回. 那些曾被邀請卻拒絕赴席的人, 在國度建立的時候不會被接納進入國度. 除非他們的義能滿足王的要求, 否則無法進入他的國. 2. 來自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的挑戰 144 太 22:15-22; 可 12:13-17; 路 20:20-26 法利賽人設計了一個詭計來繼續套基督的話, 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 好置他於死地.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這個計謀設計得十分詭詐, 其目的是要 誘使 基督說出心底的想法, 而且倘若可能, 使他 陷入 自己話語的陷阱之中. 持此目的而來的, 並不是那些基督已經認識並存有戒心的老法利賽人, 而是他們的一些門徒, 顯然都是一些新手, 是年輕, 熱情, 有幹勁, 有良心之人. 另外還有一些 希律黨 的人與他們聯手, 這些希律黨人並非宗教派別, 而是當時的一個政治黨派. 對於在猶太地的政治運動, 我們所知甚淺, 只有從約瑟夫的記載中略知一二. 但我們可以作出下面的推斷, 應當離事實不遠. 希律黨忠心支持希律為合法猶太王室繼承人. 這些人與恨惡希律的法利賽極端派和 愛國派 不同, 他們可能是一個溫和的猶太派別, 介於擁護羅馬派及愛國派的中間. 希律安提帕的野心是想要用他的影響力統一巴勒斯坦 ; 但我們不知道他背後的動機為何. 法利賽人與羅馬人也同樣不明白其中奧妙. 在歷史上, 法利賽人並非第一次與希律黨人聯手. 希律也許不希望太明顯地反對拿撒勒這位偉大的先知, 以免失去人心, 他無法忘記因謀殺施洗約翰而付出的重大代價. 他也有可能幻想可以利用耶穌, 藉著這位受歡迎的彌賽亞來與當時的領袖抗衡. 但按照當時事情的發展, 他一定是很想除掉可能會成為難以對付的潛在對手的耶穌. 他的黨派也願意與法利賽人聯手除掉耶穌, 藉此嬴取他們對希律的感恩與忠心. 促使法利賽人與希律黨的人有如此奇怪的聯合, 可能便是基於這類的動機. 398 耶穌的對手們極其有禮貌地來找他, 並恭維他, 說他是誠實公正的人, 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 不徇人情 ( 太 22:16). 他們就是否該給該撒納稅之事, 要耶穌給他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17 節 ). 以色列人對此問題有不同的意見. 一方面有人認可納稅這件事. 有權鑄錢幣的政權, 便有權徵稅, 是事實上的政府, 使人有絕對順服的義務. 399 有些人認為納稅等於是承認羅馬政府有統治以色列的權利. 這些人純粹基督政治的原因而反對納稅. 在另一方面, 有一個强硬反對納稅的派別, 不只是基於政治上的原因, 也是基於宗教上的原因. 他們認為向該撒納稅實際上意味著順服他的王權, 也就是否認了耶和華的權柄, 因為只有他才應當是以色列的王. 當時許多高尚的人士都支持此一觀點. 他們認為, 當地及人遭遇的許多災難, 都是因為以色列人不忠於神. 這是當時愛國主義運動的基本原則. 400 這些人基於宗教上的原因反對納稅. 但無論是基於哪一種理由, 一般人都同意, 納稅是錯誤的. 因此, 倘若基督贊同納稅, 無論是政治上還是經濟上, 他都會使自己與以色列人為敵. 但倘若他否認羅馬有收稅的權柄, 羅馬政權就有理由控告他, 定他有煽動百姓叛亂的罪. 拒絕納稅, 就等於是命令叛亂 ; 說可以納稅, 就等於給人民的情感一個沈重的打擊與驚嚇, 甚至令人感到這與他自稱為以色列彌賽亞王的聲稱相悖. 401 Ibid.,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p Ibid.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6 頁
177 如此, 倘若基督聲稱納稅是合法的, 似乎就等於丟棄了以色列人的盼望 ; 但倘若他否認羅馬有權收稅, 就犯了叛亂罪. 基督很快就看出這些人的惡意, 便叫人拿來一枚銀幣, 並問銀幣上的像是誰的, 他們回答說 : 是該撒的 ( 太 22:21). 基督回答說 :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神. 如此基督承認神所設立的兩個權柄, 一是神的至高權柄, 另一是神賦與該撒的權柄. 基於基督所說的事實, 保羅指出所有的權柄都是神所設立的, 是神的用人, 有責任代表神來維持法律與秩序, 營造一個環境, 使義人可以在其中平安度日. 基於這個理由, 人民應當納稅, 來支持政府 ( 羅 13:1-7). 基督承認該撒有從神而來的權柄, 是神的僕人, 因此他肯定該撒應得到納稅的支持. 這樣的教導並不否定神有最高統治權這個的事實. 給該撒納稅, 也不否定一個事實, 就是神最終會任命他的兒子取替該撒的位置, 成為統治者. 因此, 基督承認了該撒的權柄, 但他並沒有否定以色列人的盼望, 他們的彌賽亞最終會作王統治他們. 3. 來自撒都該人的挑戰 145 太 22:23-33; 可 12:18-27; 路 20:27-40 基督面對的下一個挑戰, 是由撒都該人帶領的, 他們持守一些與法利賽人相反的信念. 撒都該人是愛國主義者, 他們不相信天使或不可見力量的存在, 也不相信復活. 他們與法利賽人主要的衝突是, 口述傳統是否需要遵守. 法利賽人堅持相信口述傳統與筆錄的律法有同等價值 ; 撒都該人則說任何不是筆錄的都可以被拒絕, 或至少是可以討論的. 他們認為復活的教義只是一種虔誠的觀點, 他們說這種教義在筆錄的律法中沒有權威, 尤其是他們認為, 先知書沒有摩西五經那麼有價值. 402 當時人們通常相信的復活的教義, 撒都該人對此深深不以為然. 在當時, 人們普遍相信, 未來的生命意指人會復活, 並恢復人先前的身體, 欲望, 情感及一向以來的物質條件及人際關係. 這種未來觀帶有太多官感主義 因而導致撒都該人的嘲笑與輕視. 403 撒都該人引用申命記 25:5-6 的經文向基督提問, 由此可以看出他們頗為尊重律法. 他們提到一個假設的情況, 就是按照申命記的律法, 七個兄弟都與同一個婦女結過婚, 他們問 : 這樣, 當復活的時候, 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 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 太 22:28). 他們發問的目的, 是要顯明復活之教義不足為信, 從而否定耶穌有教師的權柄. 在基督的傳道事工中, 他行了許多叫人從死裡復活的神蹟, 顯明了他有使死人復活的權柄, 他應許人復活的生命 ( 約 5:24). 他聲稱他是 復活與生命 ( 約 11:25). 倘若撒都該人可以否定復活之教義, 使之顯為荒謬不可信, 那麽他們就可以否定基督的教導和權柄. 基督表示, 撒都該人雖然自稱尊敬律法, 並在此件事上引用律法來表明他們的尊敬, 事實上對律法的教導一無所知. 耶穌引用了神對摩西所說的話 : 我是亞伯拉罕的神, 以撒的神, 雅各的神 ( 太 22:32). 基督這論點的力量, 在於動詞 我是 的現在時態上. 倘若亞伯拉罕, 以撒和雅各已經死了, 世上也沒有復活的事, 那麽神應當說 : 我過去是. 但既然神說 : 我是 亞伯拉罕, 以撒和雅各的神, 他是在證明他們仍然存在, 他們的身體終將復活. 毫無疑問地, 當神對摩西說這些話的時候, 亞伯拉罕, 以撒和雅各的身體早已死亡, 但神的話顯明他們仍是活著的, 且將來會有身體的復活. 基督不僅肯定了復活的事實, 也顯示出復活後將有什麼樣的生命. 他說 : 當復活的時候, 人也不娶也不嫁, 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 太 22:30). 他說這話的目的, 是要駁斥撒都該人對復活的錯誤觀念和他們對復活教義的批評. 撒都該人無法相信復活的生命有更高的屬靈狀况. 在來世的生命中, 復活得生命的人既不娶, 也不嫁, 乃像天使一樣. 耶穌指出 : 肯定了在來世中有靈的存在, 這是撒都該人所不承認的. 他並不是說在天堂中無法識別個人的身分, 或否認在世上形成的屬靈的關係的繼續存在. 這樣的關係會得到無限地加强, 並無限地更加喜樂及有益. 在今生中, 婚姻是為了種族的繁殖, 在天上則無此必要. 404 眾人聽到基督對復活教義的宣告, 有三重的反應. 首先, 眾人聽見這話, 就 希奇他的教訓 ( 太 22:33). 這樣的教導對他們來說並不新奇, 但基督對他們耳熟能詳的出埃及記 3:6 的解釋卻是非常新奇. 其次, 文士中有些人贊同他的教導 ( 路 20:39-40), 法利賽人也覺得耶穌是在支持肉身復活的教義. 第三種反應是, 撒都該人默然不語 ( 太 22:34). 撒都該人沒有再問任何問題, 耶穌已用極有說服力的經文證明了復活的教義. 他已打開了天上的門, 使所有的人都能看到復活生命的祝福. 405 Shepard, The Christ, p Ibid., p Ibid.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7 頁
178 4. 來自法利賽人的挑戰 146 太 22:34-40; 可 12:28-34 基督與撒都該人對話之時, 他引用了摩西五經來支持死人要復活的教義, 表明他對律法的尊重. 有一個文士注意到耶穌 回答得好 ( 可 12:28), 因此, 一位法利賽人的律法師試探基督, 問他說 : 夫子, 律法上的誡命, 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 太 22:36) 法利賽人將律法編成 248 條命令和 365 條禁令, 並規定他們的跟隨者必須遵守這 613 條戒律. 猶太人努力去遵守如此的律法戒命, 有時會感覺某一條律法與另外的一條的規定衝突. 因此他必須先要確定, 在這兩條規定中, 哪一條為優先. 如此, 當他不得不違背其中的一條規定時, 可以違背那次要的, 而守住那比較重要的誡命. 法利賽人經常為了哪一條誡命比較優先而爭論, 並且一直無法解決這類問題, 更無法簡化條例, 以幫助他們的門徒來遵守律法. 這些法利賽人是在試探基督, 看他是否在律法的問題上比他們有更高明的見解. 基督用兩條誡命總結了摩西律法. 第一條涵蓋了所有人向神應負的責任 : 你要盡心, 盡性, 盡意愛主你的神 ( 太 22:37); 第二條涵蓋了所有人向人應盡的責任 : 其次也相仿, 就是要愛人如己 (39 節 ). 保羅也肯定了這總結的智慧, 說 : 愛就完全了律法 ( 羅 13:10). 基督藉此顯明了他對律法本質與要求的看法, 也指出人如何才能成就律法. 基督的回答使這位博學的法利賽人律法師心中產生了共鳴, 便贊同基督對律法的解釋 ( 可 12:32), 同時指出基督的回答合乎舊約本身的要求 ( 撒上 15:22). 耶穌看到向他提問的人贊同他所說的真理, 他就說 : 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 可 12:34). 人若是正確的理解律法的要求, 必定會意識到, 沒有人有可能達到這些要求, 因此他必定會到基督這裡, 接受他所賜的救恩. 如此基督成功地避開了大祭司和眾長老就權柄的問題所設的陷阱, 避開了希律黨人就政治問題所設的陷阱, 避開了撒都該人就復活的問題所設的陷阱, 避開了法利賽人就律法問題所設的陷阱. G. 王對宗教領袖的挑戰 147 太 22:41-46; 可 12:35-37; 路 20:41-44 在面前的衝突中, 基督的對手們一直採取攻勢, 此時則換基督採取攻勢, 用一個問題來問法利賽人. 這個問題與彌賽亞的身分有關. 他問 : 他是誰的子孫呢? ( 太 22:42) 他們立刻回答說 : 是大衛的子孫, 因為彌賽亞的家譜在舊約中已有清楚的啟示 ( 撒下 7:14; 賽 11:1). 法利賽人的回答沒有絲毫遲疑, 基督也預料到這樣的回答, 因為這是以色列國的盼望. 接著, 基督引用大衛的詩篇, 說 : 耶和華對我主說 :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 詩 110:1). 這篇詩篇普遍被認為是彌賽亞的詩篇, 受邀坐在耶和華右邊的那一位, 就是彌賽亞, 發出邀請的是 耶和華神, 就是亞伯拉罕的神. 彌賽亞在這裏被稱為 我主. 法利賽人也會同意這樣的解釋. 基督問他們說 : 倘若彌賽亞是大衛的 子孫 或 後裔 : 這樣, 大衛被 [ 聖 靈感動, 怎麽還稱他為主? ( 太 22:43). 一個人稱他自己的後裔為 我主 是很不尋常的事. 彌賽亞是大衛的後裔, 證明彌賽亞有真實的人性. 大衛稱他為 我主, 則證明了他有真實的, 不折不扣的神性, 因為 主 是對神的尊稱. 基督再質問說法利賽人 : 大衛既稱他為主, 他怎麽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45 節 ). 這篇詩篇教導了彌賽亞真實的人性與真實的神性. 詩人對彌賽亞的身分有如此的宣告, 耶穌也同樣的對自己的身分有如此的宣告. 倘若法利賽人回答說 : 大衛稱彌賽亞為主, 是因為彌賽亞是神, 那麽他們就不應該反對大衛的子孫基督自稱為神的兒子. 倘若他們同意彌賽亞是真實的人及真正的神, 那麽他們必須停止抗拒基督對自己身分所作的宣告. 法利賽人意識到自己所面臨的難題, 就拒絕回答. 沒有一人可以駁斥基督話語中所顯出的智慧 : 從那日以後, 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麽. (46 節 ). H. 王的審判 148 太 23:1-39; 可 12:38-40; 路 20:45-47 基督在講解馬太福音 21:23-22:14 的比喻時 ( 143), 已經宣告說那世代的人必將受到審判. 此時, 基督在作出最後一次公開講道時, 嚴厲地指責法利賽人和文士, 並詳細陳明審判必定臨到他們的原因. 基督首先批評法利賽人所占的位置, 說 : [ 他們 ] 坐在摩西的位上 ( 太 23:2). 摩西不僅是頒佈律法者, 也是解釋律法者. 法利賽人自以為擁有神給摩西的特權. 坐在位上 就是以教師的姿態自居, 法利賽人自認為摩西律法的官方解釋者, 要人全然順服他們的教導 (3 節 ). 法利賽人覺得, 因為律法在他們手中, 所以別人應該跟隨他們. 他們承認律法的至高性, 便要人順服律法 ; 這一點基督很表同意. 但他們對律法的遵行卻不足為人楷模, 因此基督警告人民不要效法法利賽人的行為. 基督說 : 因為他們能說 : 不能行 (3 節 ). 法利賽人將一些義務像重擔一樣強行加在人的肩上. 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放在別人的肩上, 自己卻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不肯幫助跟隨他們的人擔當他們所加的擔子 (4 節 ). 基督譴責法利賽人的形式主義, 凡事都是為了要使人看重他們. 法利賽人將自己佩戴的經文匣作寬了, 好叫他人見到他們對律法的虔誠 (5 節 ). 經文匣是一個裝了部分舊約經文的盒子, 或是綁在前臂上, 或是戴在前額上, 好叫人們可以看見他們對律法的虔誠. 這種做法是緣於他們對申命記 6:6-8 節字面僵硬的解釋. 神的意思是要人用心牢記律法 ( 箴 6:20-21). 法利賽人將他們禱告用的圍巾繸子做長了, 好叫人們容易看到他們在禱告 ( 太 23:5). 他們受驕傲與自大的動機驅使, 喜歡坐在筵席上的首座, 會堂裏的高位 (6 節 ), 他們喜歡在市場上接受人們對他們尊稱及問候. 一般人稱呼法利賽人為拉比, 藉此表達尊敬他們是有智慧的人, 他們也貪愛拉比的稱呼. 基督教導門徒, 不要受 拉比 的稱呼, 他們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 父, 因為只有基督才是他們的老師, 只有神才是他們天上的父. 沒人有權利竊取只屬於基督或神的頭銜. 稱人為 拉比 或 父, 表明順服在那人的權柄之下. 但他們應該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 而非在人的權柄之下 (8-10 節 ). 基督也教導他的門徒, 他們不可仿傚法利賽人的做法, 以自己的地位和智慧自高自大, 反倒要作眾人的僕人, 要有謙卑的品性, 而非驕傲 (11-12 節 ).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8 頁
179 基督對法利賽人宣告了一系列的譴責, 並指出審判必要臨到他們及他們的制度的原因. 基督說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 他們有禍了, 因為他們 當著人家的面把神國的門關起來 ( 太 23:13). 基督說他是進神國的道路 ( 太 7:13-14). 法利賽人拒絕接受他, 就是關閉了人能進神國惟一的一道的門. 接下來, 基督說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他們對自己的教派很熱心, 情願用任何方式去 勾引一個人入教 ( 太 23:15), 熱心地使人作自己的門徒, 但卻並非幫助他們進入神國, 反倒是推他們進入地獄. 基督接著責備說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他們曲解 聖經 中清楚的教訓 (16-22 節 ). 他們將指著殿起誓與指著殿中金子起誓加以區別, 將指著祭壇起誓與指著祭壇上的祭物起誓加以區別, 或將指著神的寶座起誓與指著神起誓加以區別. 法利賽人做出這樣的區別, 為的是要叫自己能起誓, 然後卻可以有藉口毋需為他們所起的誓負責. 沒有注意到這些區別的人, 聽到法利賽人的誓言便信以為真, 卻不知道法利賽人已藉著誓言的措詞作了手腳, 認為自己並不受這誓言的限制. 基督指責了這種口是心非的奸詐作法. 基督接著責備說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他們在什一奉獻上的詭詐做法 ( 太 23:23-24). 律法清楚地要求人什一奉獻, 也要求人要行公義, 憐憫, 與信實. 法利賽人認真地甚至將園中的藥草都包括在什一奉獻之中, 但卻漠視了律法對義的要求, 認為他們對藥草的什一奉獻就滿足了律法的要求. 基督指責他們是 瞎眼領路的, 因為群衆都傚法他們. 法利賽人的跟隨者以為他們被領進入永生, 卻不知道領路的法利賽人是屬靈的瞎子. 基督指責法利賽人, 因為他們從飲料中濾出一隻小蚊子, 卻把一頭駱駝吞下肚子裏去! 基督藉此生動的比喻, 說明他們注重律法的細節, 卻忽略了律法真正的要求. 基督接著責備說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他們只注重形式的作法 ( 太 23:25-26). 他們注重杯盤外面的潔淨, 但忽視裏面的東西 ; 他們注重洗手, 卻不注重潔淨自己的內心. 基督說使外面潔淨惟一的方法, 就是先潔淨裏面. 基督接著責備說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他們假冒為善 ( 太 23:27-28). 他將他們比作粉飾的墳墓, 外表吸引人, 然而外表的粉飾卻是騙人的, 只是裏面東西的遮掩. 法利賽主義看重表面上的儀文, 叫人在外表上看起來是義人, 卻只是用來掩飾內心的偽善和罪惡. 基督接著責備說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他們像祖先一樣殺害神的先知. 法利賽人正計劃要殺害神所派來的, 帶來神信息的先知基督 ( 太 23:29-32). 他們口裡聲稱尊重舊約的先知, 為那些先知建造墳墓, 也裝修義人的墓碑. 法利賽人聲稱不認同他們祖先殺害先知的行為, 並聲稱他們必定會接待先, 知並對他們的信息作出回應. 但事實上, 他們卻拒絕接受神所派來最後的一個先知基督, 甚至正在設計謀害他. 他們的祖先已經開始對先知一貫性的拒絕, 基督的死會是這個過程的結束. 基督最後指責他們, 將他們比喻成毒蛇 ( 太 23:33). 夏娃被以蛇身顯現的撒但所欺騙 ( 創三 1). 無疑, 誘惑夏娃的蛇必定有美麗的外表 ; 然而, 夏娃這是因這外表而受騙. 基督稱法利賽人為蛇, 實在貼切, 因為他們的形式主義很吸引人, 他們所宣揚的那套制度卻欺騙了人民, 使他們遠離基督. 這時基督從譴責法利賽人, 轉而宣告對耶路撒冷城的審判. 耶穌兩次呼喚他所深愛的耶路撒冷城的名字, 顯明他的憐憫之情 ( 太 23:37). 儘管基督來了, 是要給聖城的居民提供避難所和平安, 這城卻不斷地拒絕接受神的信息和神的使者. 正如同母鶏把小鶏聚集在翅膀底下, 保護牠們一樣, 基督來了, 是要邀請他們在他裏面找到避難所. 他說 :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 可以到我這裏來, 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 太 11:28). 基督雖然願意將平安賜給人, 人們卻不願意接受. 因此基督宣告說 : 你們的家成為荒場, 留給你們 (23:38). 這裡所說的 家, 可能是指耶路撒冷城, 或是聖城裡的猶太聖殿, 或是指大衛之家 ( 猶太人相信大衛的繼承者將會拯救並管理他們 ), 或是指整個國家. 無論指的什麽, 審判定會臨到. 基督雖然已經邀請他們到他那裡得安息, 但因著他們的拒絕, 他現在必須離開, 直到將來有一天, 當他們說 : 奉主名來的, 是應當稱頌的 那時, 他才會再以和平之君的身分重現 (39 節 ). I. 有關奉獻的教導 149 可 12:41-44; 路 21:1-4 同日, 耶穌坐在殿中 : 看衆人怎樣投錢入庫 ( 可 12:41). 按照猶太人的習俗, 在逾越節的期間, 人民習慣自願奉獻, 表示他們對聖殿的忠誠.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79 頁
180 奉獻的金額, 可以根據當時的情形來推斷. 在龐培與克拉蘇時期, 聖殿的銀庫在大量支出每一項可能的花費之後, 以錢來算, 將近五十萬英鎊, 貴重的器皿價值近二百萬英鎊. 406 耶穌對財主所奉獻的沒有任何評論, 因為他知道他們這種假冒為善的行為, 他們奉獻是為要使人看見. 這樣的奉獻是神所不悅納的. 但 他注意到一個孤獨的身影, 馬可簡單的記載描述了頗為感傷的一幕. 有一個窮寡婦, 我們可以看到她獨自來到, 似乎自慚形穢, 不敢與那些富有的奉獻者站在一起 ; 也羞於叫人看見她微薄的奉獻 ; 也許覺得自己的奉獻少得可憐 ; 她是一個 寡婦, 衣著凄涼, 她的狀况, 外表都顯明她是一個 窮人. 馬可觀察入微, 栩栩如生. 她手裏拿著最小額的錢幣, 可能是最低奉獻額, 但這卻是 她一切養生的 可能是省吃簡用好不容易才攢下來的錢 ; 可能是儘夠她當的生活費用. 她就用這錢謙卑地奉獻給了神. 407 基督叫他的門徒來, 用這窮寡婦所行的為例, 來教導他們一個重要的功課, 財主所給的是出於他們的富有 ; 即使他們給了很多, 他們仍然剩下很多. 但這寡婦卻將她一切養生的都奉獻了. 財主還有財産來供應他們以後的需要, 這個寡婦卻只剩下信心來維持著她, 她只能單單倚靠神了. 一個人所奉獻的多少, 不是以他奉獻的金額來衡量, 而是以他奉獻之後所剩下的金額來衡量. 這婦人所給出的是神所悅納的奉獻, 她奉獻的態度值得基督的門徒起而效法. VIII. 為王的死所作的預備 A. 基督預言他的死 150 太 24:1-25; 可 13:1-37; 路 21: 問題太 24:1-3; 可 13:1-4; 路 21:5-7 基督宣告聖城及以色列國必遭審判, 令門徒十分震驚, 大惑不解. 他們一定私下談論這事. 當耶穌離開聖殿, 往橄欖山走去, 門徒們來到他那裏, 仍然感到困惑. 他們希望基督能夠更進一步地多解釋他說的話. 門徒叫主看聖殿, 這是希律五十年前開始建造的, 要再過一個世代才能完成. 希律是一位有才華的建築家, 他計劃要建造比金字塔還要耐久的聖殿. 他的建造似乎永遠不會壞. 既然聖殿是如此的堅固耐久, 基督宣告的審判信息到底會如何實現? 這顯然是門徒心中的疑問. 基督具體地回答說 : 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 不被拆毀了 ( 太 24:2). 後人十分明白這話的意義, 對當時的門徒來說卻是完全無法理解. 他們靜靜地與耶穌同行, 從聖殿經過汲淪溪谷, 直到橄欖山坡. 他們雖然沒有再多說什麽, 內心必定有許多掙扎, 想要明白耶穌這話的意思. 他們在橄欖山上與耶穌單獨相處時, 便問說 : 請告訴我們, 什麽時候有這些事? 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 有什麽預兆呢? ( 太 24:3) 由此可知, 他們已經得到一定的結論. 先知撒迦利亞曾說彌賽亞將會來臨, 建立他的國度 ( 亞 14:4), 在此之前耶路撒冷會被侵略 (12:1-3; 14:1-3), 耶路撒冷將完全被毀, 大部分百姓會被屠殺 (13:8-9). 這些門徒認為耶穌所說的耶路撒冷被毀的預言, 就是撒迦利亞所預言在彌賽亞來臨之前的毀滅. 猶太人的末世論中有兩個時代, 第一個就是 現世, 就是以色列人等待彌賽亞來臨的時代 ; 第二個是 來世, 神與以色列人所有的約都要實現, 彌賽亞來臨, 使以色列人得著一切神所應許的祝福. 彌賽亞來臨之時, 便是結束 現世, 展開 來世 的時候. 因此 現世 要以審判作結 : 來世 必由災難所引進. 門徒認為基督所預言的審判, 就是要結束 現世 的審判, 在此審判之後, 彌賽亞就要降臨, 引入新的時代. 因此他們問 : 什麽時候有這些事? 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 有什麽預兆呢? ( 太 24:3). 這是一篇有關末世的講論, 耶穌在此顯明預言中有關耶路撒冷, 以色列國, 及以色列民的計劃. 他沒有提到教會, 也沒有提到有關教會的預言. 耶穌這時所說的, 並不是指結束教會時代的被提之前的事蹟 ( 約 14:1-4; 林前 15:51-52; 帖前 4:13-17), 乃是指但以理書 9:27 所啟示的, 結束以色列時代的七年大災難. 此段講論是以猶太背景為基礎, 必須按照以色列 ( 而非教會 ) 的角度來解釋. 2. 大災難太 24:4-26; 可 13:5-23; 路 21:8-26 由前可知, 門徒問了耶穌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 什麽時候有這些事? 即 : 耶路撒冷什麽時候將會被毀滅? ( 太 24:3). 基督在馬太福音 24:15-22 預先警告了那個世代的人神要在什麼時候毀滅耶路撒冷. 但基督對門徒第一個問題的回答可見諸於路加的記載 ( 路 21:20-24). 基督知道羅馬軍隊要在提多的帶領下入侵, 神要藉著他來執行他對那個世代之人的審判. 耶路撒冷的人知道羅馬軍隊臨近時, 應當要離開猶太逃到山上去 (21 節 ). 他們應當趕快逃命, 因為毀滅速臨, 許多人要被提多的軍隊所殺 (24 節 ). 耶穌說 : 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 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0 頁
181 外邦人的日期 是預言中的一個重要時期, 由尼布甲尼撒王傾覆耶路撒冷開始. 他對耶路撒冷的第一次攻擊是在主前 年間, 第二次是在主前 597 年, 並在主前 586 年完全毀滅耶路撒冷. 根據但以理書 2 章和 7 章的預言, 耶路撒冷要分別被四個帝國占領 : 巴比倫, 瑪代波斯, 希臘, 和羅馬. 彌賽亞基督 ( 就是但以理書 2:34-35, 45 所說擊碎萬國的 石頭 ) 將會降臨, 毀滅統治耶路撒冷的列國, 將聖城, 土地與人民從外邦人的捆綁中解釋放出來, 那時就是 外邦人的日期 期滿結束之時. 如此看來 : 外邦人的日期 始於尼布甲尼撒王, 延續至耶穌基督第二次降世為止. 基督再臨之時, 他要擊打列國 : 用鐵腕統治他們 並 要粉碎他們, 像粉碎瓦器一樣 ( 詩 2:9). 到了那時 : 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 他要作王, 直到永永遠遠 ( 啟 11:15). 故路加的記載强調了主回答的第一個問題, 亦即耶路撒冷要在何時被毀的細節. 馬太的記載則著重門徒的第二個問題 : 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 有什麽預兆呢 ( 太 24:3). 這不是兩個問題, 乃是一個問題. 他們相信舊約指出彌賽亞降臨之時, 他們等候彌賽亞來臨的 現世 便告終結. 他來的時候, 會引進新的時代. 馬太福音 24; 4-28 記載耶穌談話的前半段, 都是在回答這個問題, 指出將有預兆出現, 向以色列國預警基督即將再次降臨. a. 大災難的前半期太 24:4-8; 可 13:5-8; 路 21:8-11 基督描述在七年大災難的事蹟, 耶利米稱之為 雅各遭難的時候 ( 耶 30:7). 耶穌描述以色列在這一段時間要經歷極的痛苦像是 生産之痛 ( 太 24:8) 一樣. 這些將是新時代來臨之前的產難. 但以理說這七年會均分為兩段時期 ( 但 9:27). 耶穌描述了大災難前半時期將要發生的事蹟 ( 太 24:4-8), 例如會有假的彌賽亞出現 (5 節 ), 打仗的風聲 (6-7 節 ), 饑荒與地震等天災 (7 節 ). 約翰在啟示錄 6 章描述大災難前半期所發生的, 隱藏在七印中的事蹟. 基督在馬太福音 24:4-8 所提到的事蹟, 與約翰在啟示錄 6 章所啟示的內容相似, 顯示七印的事蹟就是在大災難頭半期內發生的事蹟. 約翰提到的第一個印與一匹白馬有關 ( 啟 6:2), 假的彌賽亞將要興起, 使地上失去太平, 發生戰爭 ( 啟 6:4), 繼而造成普遍的饑荒 ( 啟 6:6) 及多人的死亡 ( 啟 6:8). 這些審判是如此的嚴厲, 基督卻指出這些只是 災難的起頭 ( 太 24:8). 由此可見, 基督在此段經文只描述了大災難前半部分的審判, 這些事蹟向以色列作出預警, 告知審判官即將來臨. b. 大災難的後半期太 24:9-14; 可 13:9-13; 路 21:12-19 基督在此描述大災難後半期要發生的事蹟 ( 太 24:9-14). 那時會有極大的逼迫, 多人死亡 (9 節 ), 許多人會離棄基督, 敬拜政治上的獨裁者, 也就是約翰所說的 獸 ( 啟 13:1-10). 保羅說此人為 不法之人 ( 帖後 2:1-4). 許多假先知會出現, 欺騙多人. 約翰指出有一位假先知藉著撒但的能力大行神蹟 ( 啟 13:11-18), 使世界上的人敬拜第一個獸, 就是啟示錄 13:1-10 所描述的那個獨裁者. 這位假先知會在大災難的中期開始他的工作. 獸會擴展他在世界上的政治勢力, 並會在宗教界中自稱為神, 擁有神的權柄. 這些將是發生於大災難後半期的事蹟, 預先警告以色列, 指出基督即將降臨. 獸會迫害聖徒 ( 啟 13:7), 害死許多人. 嚴峻的逼迫無疑會迫使許多人離棄基督, 效忠那獸. 但基督應許說 :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 太 24:13). 從上下文看來, 這裏所說的得救, 是指主出現時, 使人從逼迫中得拯救, 脫離那獸的控制 ( 羅 11:26). 當時獸控制全地的政治宗教系統, 但神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 對萬民作見證 ( 太 24:14). 施洗約翰和耶穌都傳揚神國的福音 ( 太 3:2; 4:17), 宣揚天國近了的好消息. 此一信息同時強調救贖論及末世論. 施洗約翰和耶穌呼籲以色列人悔改, 要他們認罪, 承認自己需要救恩. 施洗約翰和耶穌是在邀請人們來信靠神, 因為神早已應許賜下一位救主給他們. 在大災難期間所傳揚的神國福音會有兩大重點, 一是宣告彌賽亞近了的好消息, 他會引入祝福滿滿的彌賽亞時代. 另一方面是傳揚因信稱義的救恩, 人只要相信, 就得蒙恩典, 因著基督的寶血而得救. 這福音要由 144,000 名特別蒙揀選的以色列人來傳揚 ( 啟 7:1-8). 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歸信基督的經過是與大數的掃羅在大馬色的路上歸信基督的經過相似. 他們得蒙啟示, 得知基督的身分, 也會像掃羅一樣被分別出來作神的使者, 向外邦人傳講福音. 他們傳道的結果顯著 : 有許多的人, 沒有人能數過來, 是從各國, 各族, 各民, 各方來的 ( 啟 7:9): 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 ( 啟 7:14). 神也會差遣兩位 見證人 或先知到以色列人當中 ( 啟 11:1-12), 他們會使多人因信蒙恩, 因著基督的寶血而得救, 成為以色列中蒙恩得救的餘民. 在整個大災難期間, 神國的福音被傳開, 加上審判將臨的警告, 許多猶太人與外邦人會相信基督. 由此可見, 在本段經文中, 基督乃是提到在大災難後半期發生的事蹟. c. 那行毀壞可憎的太 24:15-26; 可 13:14-23; 路 21:20-26 基督此時解釋能向以色列人預告他第二次降臨的主要事蹟, 就是他們將看見 先知但以理所說的 那位人物 (15 節 ). 但以理書 7:8 提到一個 角, 一個小角, 首次介紹一位末世要出現的人物, 他會被升至高位, 掌管由原羅馬國版圖中産生的十國. 約翰稱此人為 獸, 他要掌權, 但不是靠軍事力量, 乃是被衆人所擁立 ( 啟 17:13). 由但以理 7 章開始, 此人在預言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被稱為 鐵面無情的王, 所行之事也與此名相稱 ( 但 8:23), 他是 將會來臨的王 ( 但 9:26), 是 任意而行的王 ( 但 11:36), 是設立 那行毀壞可憎之物 者 ( 但 12:11). 基督此時所說的, 正是此人 ( 太 24:15). 這個獨裁者將會大災難的前期出現.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1 頁
182 此人於末世出現, 成為十個外邦强國聯盟的領袖. 聖經 對此人著墨甚多. 下列經文描述他的身分與作為 : 以西結書 28:1-10; 但以理書 7:7-8, 20-26; 8:23-25; 9:26-27; 11:36-45; 帖撒羅尼迦前書 2:3-10; 啟示錄 13:1-10; 17:8-14. 綜合上述經文所記載的真理, 可以看出他的事蹟如下 : (1) 他會出現在以色列歷史 後期 的舞臺上 ( 但 8:23). (2) 主的日子 開始以後他才會出現 ( 帖後 2:2). (3) 他顯露出來以前, 會受到那攔阻者的攔阻 ( 帖後 2:6, 7). (4) 在他顯露出來以前, 會有離道叛教 ( 帖後 2:3) 或是聖徒被接去與主同在之事 ( 帖後 2:1). (5) 他是外邦人, 因為他是從海中上來 ( 啟 13:1), 海代表外邦人的國家 ( 啟 17:15), 他一定是外邦人. (6) 既然他是毀滅耶路撒冷之民的王, 那麽他必定來自羅馬帝國 ( 但 9:26). (7) 他是世上最後的外邦政權領袖, 因為他像豹, 熊, 和獅子 ( 啟 13:1-2) ( 但 7:7-8, 20, 24; 啟 17:9-11). 由此可見, 他是一位政治領袖. 七頭與十角 ( 啟 13:1; 17:12) 是在他權下的聯盟. (8) 他的影響是世界性的, 因為他統治所有的國家 ( 啟 13:8), 他藉著與其他國家的聯盟而產生這種普世性的影響 ( 但 8:24; 啟 17:12). (9) 他掌權時除掉了三個王 ( 但 7:8, 24). 有一個頭得醫治 ( 啟 13:3), 代表一個國或一個王得到復興 ( 啟 17:10). (10) 他的興起是借助他的和平計劃 ( 但 8:25). (11) 他擁有超凡的智力與口才 ( 但 7:8, 20; 8:23), 同時十分的陰險狡詐 ( 結 28:6), 因此能使得世上列國自願接受他的統治 ( 啟 17:13). (12) 他以絕對的權柄來統治在聯盟諸國 ( 但 11:36), 可以任意而行. 他想改變節期和律法, 由此可見他有絕對的權柄 ( 但 7:25). (13) 他一心貪求大能與權力 ( 但 11:38). (14) 他是聯盟帝國的領袖, 與以色列立了七年的和約 ( 但 9:27), 三年半後毀約 ( 但 9:27). (15) 他引進偶像敬拜 ( 但 9:27), 自立為神 ( 但 11:36-37; 帖後 2:4; 啟 13:5). (16) 他自稱為神, 具有褻瀆者的特徵 ( 結 23:2; 但 7:25; 啟 13:1, 5-6). (17) 他的力量源自撒但 ( 結 28:9-12; 啟 13:4), 從撒但那裡得著權柄, 心中充滿了撒但的驕傲 ( 結 28:2; 但 8:25). (18) 他是撒但不法制度的領袖 ( 帖後 2:3), 他以撒但的能力大行奇蹟, 來證明他的能力及他自稱為神的宣稱 ( 帖後 2:9-10). (19) 人盲目地承認他是神, 接納他為他們的統治者 ( 帖後 2:11). (20) 他統治全地, 並成為以色列的大敵 ( 但 7:21, 25; 8:24; 啟 13:7). (21) 將有聯軍出現, 向他與他的權柄挑戰 ( 結 28:7; 但 11:40, 42). (22) 在繼起的衝突中他會獲得對巴勒斯坦及周圍地區的控制 ( 但 11:42), 並在耶路撒冷建立他的總部 ( 但 11:45). (23) 這位統治者得權的過程中, 得到腐敗的宗教系統 ( 大淫婦 ) 的幫助. 宗教系統後來想要控制他 ( 啟 17:3). (24) 這位統治者將要毀滅此一宗教系統, 以使他的統治不受攔阻 ( 啟 17:16-17). (25) 他抵擋萬王之王 ( 但 8:25), 萬王之王的計劃 ( 帖後 2:4; 啟 17:14), 和萬王之王的子民 ( 但 7:21, 25; 8:24; 啟 13:7). (26) 他連續掌權七年 ( 但 9:27), 但他的露出撒但真面目的行為則限於大災難後半期 ( 但 7:25; 9:27; 11:36; 啟 13:5). (27) 他的統治會在神直接的審判下之告終 ( 結 28:6; 但 7:22, 26; 8:25; 9:27; 11:45; 啟 19:19-20). 這個審判臨到之時, 他正在巴勒斯坦進行軍事行動 ( 結 28:8-9; 啟 19:19). 他會被扔進火湖 ( 啟 19:20; 結 28:10). (28) 這個審判會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施行 ( 帖後二 8; 但 7:22), 彰顯彌賽亞的權柄 ( 啟 11:15). (29) 他所統治的國度將歸入彌賽亞的權下, 成為聖徒的國度 ( 但 7:27). 408 羅馬將軍提多在主後 70 年如何毀壞耶路撒冷, 那行毀壞可憎者在大災難期間也將要如何毀壞耶路撒冷及以色列地. 路加福音 21:20-24 記載基督吩咐人在提多軍隊臨近時要盡快逃離, 馬太福音 24:16-18 記載基督吩咐大災難期間的人聽說到這位獨裁者的軍隊臨近時也要同樣的盡快逃離. 逃難的時間如此緊急, 因懷孕而行動不便的婦女有禍了 (19 節 ), 因其他原因而行動不便的人有禍了 (20 節 ). 這是聖地最後一次被人侵略, 基督說 : 因為那時, 必有大災難, 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 沒有這樣的災難, 後來也必沒有 (21 節 ). 以色列人過去已經是如此的多災多難, 在此期間遇到災難卻更加嚴峻, 空前絕後. 撒但想要盡力滅絕每一個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 以阻止神與以色列人所立之約的成就, 但神早已定意要在以色列中保全餘民. 約翰描述了這個空前絕後的逼迫 ( 啟 12:13-17). 有外邦人願意庇護那些逃匿求生的以色列人, 導致以色列人免於完全被毀. 基督應許說大災難的 那日子 會被 減少 ( 太 24:22). 他的應許經常受人誤解. 但以理指出大災難有 七 期, 亦即七年的時間 ( 但 9:27). 約翰以月 ( 啟 11:2) 甚至以日 (3 節 ) 來計算. 有些人問 : 那日子 如何 減少? 基督不可能是指這些日子的數目會被減少. 減少 的意思是 終止. 倘若那可怕的日子無限期地延續下去, 人類將被完全毀滅. 基督的意思是, 神會允許這災難持續一段時間, 但會根據他的時間表將之終止, 以便能保存部分餘民. 人經歷大災難這麼可怕的審判, 會十分絕望, 想要尋求某種解脫, 因此會轉向假基督與假先知求助 ( 太 24:24). 為要使世人拜那獸為神, 假先知行了許多神蹟. 許多人因此歸向那獸, 相信這些神蹟證明他就是神. 那獸便藉此此擴展他的勢力 ( 啟 13:11-18), 並要人承認他就是彌賽亞. 基督警告人們不要向他屈服. 真彌賽亞降臨之時, 人一定會認得出來, 因為他的降臨將會如同閃電一般的明顯 ( 太 24:27). 在大災難的後半期, 黑暗會籠罩全地, 因為太陽, 月亮與衆星都不再正常地發光 ( 啟 8:12). 突然之間, 耶穌基督的榮光將要射入黑暗, 顯出他的榮耀, 證明他是真正的彌賽亞. 耶穌說 : 屍首在哪裡, 鷹也必聚在那里 ( 太 24:28), 暗示他再來之時, 是以審判官的角色出現. 他在此將以色列國看成一個毫無生命氣息的屍體, 要接受他的審判. 3. 第二次降臨太 24:27-30; 可 13:24-27; 路 21:27-28 基督描述了大災難的光景 ( 太 24:4-28), 之後繼續描述以色列末世計劃的下一事件, 就是他的第二次降臨 (29-30 節 ). 西番雅預言過耶和華的大日臨到時, 地上將是一片漆黑 ( 番 1:14-17). 基督指出那不只是指實際的黑暗, 同時也指道德與靈裏的黑暗. 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 ( 太 24:30), 劃破這片黑暗. 在整本舊約 聖經 中, 神都是用光向他的子民顯現. 以馬內利再來之時, 有極大的榮光, 地上的人們會 看見人子, 有能力, 有大榮耀, 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神給人權柄代表神統管全地 ( 創 1:27), 聖靈引導大衛寫詩, 重新肯定此一事實 ( 詩 8:6-8). 基督第二次再來, 以 人子 的身分降臨 ( 太 24:30), 讓全地都降服在 J. Dwight Pentecost, Things To Come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78),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2 頁
183 他的權柄以下, 完成神所分派給人的使命. 基督這一次再來, 是身體降臨, 肉眼可見的, 正如撒迦利亞書 14:4 的預言那樣, 基督的腳會落在橄欖山上, 他怎樣往天上去, 他還要怎樣返回地上 ( 徒 1:11). 4. 重新招聚以色列人太 24:31 基督接著描述在以色列計劃中的第三個末世事件 以色列國要歸回原地居住. 既然這整段講論都是有關以色列而言, 這裡的 選民 ( 太 24:31) 不可能是指教會, 一定是指神所揀選的以色列國 ( 出 19:5-6). 在大災難期間, 以色列會因外敵入侵而散居各地, 要逃至外邦人國家尋尋庇護. 神會奇蹟般地使用天使, 帶領以色列人回到原地居住. 這就是舊約所預言以色列人最後一次的回歸 ( 申 30:1-8). 5. 勸勉太 24:32-51; 可 13:28-37; 路 21:29-36 a. 無花果樹太 24:32-44; 可 13:28-37; 路 21:29-36 在繼續講述預言事件 ( 太 25:1) 以前, 主暫時打斷時間順序, 附帶地勸勉那些將要經歷上述事件之人, 要警醒, 要作好準備 (24:32-51). 他首先勸勉那些人要 警醒 (42 節 ). 在回答門徒的問題時, 他說未來世代的以色列人會看見許多神蹟, 預先警告他們審判官及審判的來臨. 基督用了一個自然現像來說明, 要讓人看到這些神蹟的重要性. 經過猶太地的嚴冬之後, 人一定會盼望夏天的來臨. 當他看到無花果樹長出青綠的嫩芽時, 他就知道即將換季 ( 太 24:32), 寒冷的嚴冬即將結束, 春天即將來到. 基督應用了這個簡單的原則, 說 : 這樣, 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 也該知道人子近了, 正在門口了 (33 節 ). 這一切的事 在此意指的 4-28 節中提到的兆頭. 看到這些兆頭的人會知道, 彌賽亞或彌賽亞的審判就要臨到了. 這些兆頭都會在但以理所說的第七十週出現, 看見這些兆頭的那一代人 還沒有過去, 這些事都要成就 ( 太 24:34), 這些兆頭都會在一個很短的時間內出現. 這些兆頭並非事前預示教會的被提, 而是給在教會被提之後的那個世代. 為了避免人們對這些事的真確性感到疑惑, 基督說 : 天地要廢去, 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35 節 ). 神預定要在信徒經歷千禧年的祝福之前, 先施行審判, 這個計劃定會成就. 沒有人知道基督再來的日子和時辰, 但正確地理解並解釋這些兆頭的人, 便會知道他們已經生活在末世了. 我們或許會以為這種覺悟會使人們不再自滿和冷漠, 但事實並非如此. 基督將未來要見到這些兆頭的世代比作挪亞的日子. 挪亞宣告審判將臨, 並邀請人接受神提供的出路. 然而人們卻輕視挪亞有關審判的警告, 繼續忙碌生活. 他們 照常吃喝嫁娶 ( 太 24:38), 直到挪亞進入方舟的日子. 當洪水來臨的時候, 那些一貫漠視警告的人沒有作好準備, 逃脫無門, 因此在審判中被除滅. 大災難時期也會是如此, 那些事蹟如同兆頭, 預示審判官及他毀滅性的審判即將來臨, 當他降臨時 : 兩個人在田裏, 取去一個, 撇下一個. 兩個女人推磨, 取去一個, 撇下一個 ( 太 24:40-41), 因不信而沒有作好準備者, 將會被取去接受審判, 因相信而作好準備者, 將會被存留, 進入千禧年國度. 基督以此勸勉在那個世代的人要 警醒 (42 節 ), 因為無人可以確知彌賽亞將於何時出現, 因此人們必須要警醒. 基督使用一個賊作為比喻, 他說 : 倘若一個賊事先告知他什麽時候來, 那麽房主在時候未到以前毋須守候. 但既然賊不會事先告知, 房主就必須時時警醒看守. 基督應用這個比喻, 說 : 所以, 你們也要預備, 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 人子就來了 (44 節 ). 人子來臨的時間, 沒有人知道. b. 忠心的僕人太 24:45-51 因為信徒不知基督什麽時候再來, 所以基督勸勉他們要忠心. 他將一個作好預備的門徒比作一個受主人委託看管家産的僕人. 這個僕人的責任是要管理主人的財産, 照料主人的僕役. 雖然主人不在場監管, 他依然應當忠心盡責. 倘若主人回來時見到僕人是忠心的, 主人必要加以獎賞. 但倘若僕人在主人不在期間不忠心, 主人在他想不到的時回來, 發現他不忠心, 必要加以責罰. 基督使用這個比喻教導說 : 當他再來時, 那些自稱為主僕的人要受到考驗, 那些不忠心之人儘管口稱相信, 仍然要被棄絕. 但那些忠心之人會蒙悅納, 因為他們的忠心證實了他們口中宣告的信心. 基督在這段附加的段落中, 勸勉那些將要看見兆頭的人要警醒, 作好預備, 忠心等候他的再. 6. 對以色列人的審判太 25:1-30 a. 十個童女的比喻太 25:1-13 基督現在又繼續講述在以色列未來歷史中的預言事件, 他說 : 在他再來 ( 太 24:30) 及以色列人被重新聚集, 回歸應許地 (31 節 ) 之後, 以色列國將受到神的審判 (25:1-30). 基督用兩個比喻來說明, 以色列人回歸後, 會受到審判, 決定哪些人是得救的, 哪些人是不得救的. 這審判的目的是要將得救之人接入他再臨後所建立的國度, 將不信之人排除在外. 第一個比喻是十個童女的比喻 (25:1-13). 保羅使用童女為喻, 意指教會 ( 林後 11:2). 但在此的猶太背景則表明這裏的童女不是指的教會. 基督在此段講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3 頁
184 道中, 說明神為以色列人所設立的末世計劃. 這個比喻是以主耶穌那個時代猶太人的結婚習俗為背景. 在正式婚禮以前, 猶太人會發帖請人赴筵. 到婚筵準備好的時候, 會發第二次的請帖, 宣布結婚筵席已經預備好了. 當新郎去接新娘, 以便當眾宣告她歸他所有之時, 客人們會先聚集. 新娘被交給新郎的儀式, 是在一間內室私下進行的. 當儀式結束之後, 聚集的客人們都十分渴望見到新郎帶著新娘出席. 在主所說的這個比喻中, 十個童女都應邀來作客, 並在等待著新郎與新娘的出現. 這十個童女可以分成兩組, 耶穌說有一組是愚拙的, 原因是當她們拿著燈, 等候可能遲到的新郎時, 沒有預備多餘的油, 倘若新郎遲到時, 可以使燈持續點著. 那些聰明的童女不僅僅拿著燈, 而且, 預料到新郎可能會遲到, 預備了多餘的油, 這樣她們的燈得以補充油, 能繼續點著. 新郎果然遲到, 十個童女都睡著了. 到了半夜, 她們突然被叫醒, 有人宣告新郎已經回來, 現在她們都要來迎見新郎與他的新娘. 愚拙童女的燈油已經燃盡, 她們沒有預備好迎見新郎. 她們想要為自己的燈找油, 但已為時已晚, 因為新郎已經來了. 這五個童女的愚拙並非如一般人們所以為的, 因為她們的燈在新郎來之前就已經油盡燈枯, 好像她們只是沒有預備更多的油而已. 她們的愚拙之處, 在於她們沒有作好預備, 她們的燈裏根本就沒有油. 409 那五個預備好的童女便點燃她們的燈來迎接新郎, 因她們已為新郎可能遲到作好了準備. 那預備好了的, 同他進去坐席 ( 太 25:10). 新郎的出現時, 準備期便告結束. 在預備好的童女蒙准進入婚筵後 : 門就關了. 那些沒有預備好的童女回來想進入的時候, 卻不得其門而入, 因為她們沒有預備, 也沒有警醒. 基督藉此比喻教導, 他不在的時候, 所有等候他再來的人都應預備好自己, 時刻警醒. 一旦他來了, 人就不再有機作預備, 惟有那些已經預備好的人才能進入千禧年國度. 沒有任何一個尚未預備好, 未得救的人可以進入千禧年國度. 詩篇 24 篇講得十分清楚, 所有朝拜神的人都到耶路撒冷過節, 他們向聖城前行, 滿懷希望, 盼望可以遇見彌賽亞, 一同進入他的國. 當隊伍前進時, 有人問說 :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 誰能站在他的聖所? (3 節 ) 這個問題等於 : 誰能進入彌賽亞的國度? 其他的人回答 : 就是手潔心清, 不向虛妄, 起誓不懷詭詐的人 (4 節 ). 因此, 惟有清心的人才能見神 ( 太 5:8). b. 才幹的比喻太 25:14-30 在第二個比喻 ( 太 25:14-30) 中, 基督再一次指出他必再來, 在以色列國重新聚集回歸應許地之後, 要面對審判, 決定誰是得救而被接納進入國度, 誰是未得救而不得進入的. 這個比喻所教導的真理, 與主在路加福音 19:11-27 中所教導的類似. 路加福音的比喻中, 每人得到同樣的數量, 意指機會平等 ; 此處每人得到不同的數量, 意指每個人要為自己負責. 這個比喻說 : 有一個人要去遠方旅行 ; 於是召齊了僕人, 將他的財産託付給他們. 第一個人領了相當於 $5000 多美元的銀子, 第二個人領了相當於 $2000 多美元的銀子, 第三個人則領了相當於 $1000 美元的銀子. 這樣的分配是根據個人的才幹而定 ( 太 25:15). 頭兩個人都很忠心地管理主人所交託的銀錢, 都賺回了一倍的銀子. 第三個人害怕失去主人交託給他的銀子, 便將銀子埋藏起來, 以保安全. 過了一段時間, 主人回來了, 便召集僕人向他彙報. 他稱讚了頭兩人的忠心, 並獎賞了他們, 讓他們管理他的財産. 第三個僕人將主人所託的銀子埋了起來, 現在只能將原數歸還. 主人責備他的懶惰, 奪去他手中的 $1000 元銀子, 將他趕出門外. 基督用這個比喻說明, 以色列人本是神所揀選的僕人 ( 出 19:5-6), 受神的託付, 要向神交帳. 舊約說以色列人應當要作神的燈臺, 照亮外邦人的世界. 會幕裡的燈臺提醒以色列人應當扮演的角色. 由於以色列人沒有忠心扮演這個角色, 以賽亞應許說會另有一個光要來, 照亮外邦人 ( 賽 60:1-3). 基督來到世上, 他是 真光 ( 約 1:9; 8:12). 到了大災難的時期, 神會再次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 用將神的光來照亮世人 ( 啟 7:1-8). 基督第二次再來的時候, 以色列人將按照個人忠心與否受審判. 忠心表示對基督的信心, 那些顯明為忠心之人會被接受進入他的國度, 但那些不忠心之人會被排除於他的國度之外. 基督用這兩個比喻, 來說明當他再次降臨後, 神要重新召集以色列人, 並施行審判. 7. 對外邦人的審判太 25:31-46 基督結束講道前, 說到在他建立千禧年國度之前最後的事件. 外邦人必須受審判, 以確定活著的外邦人中, 有哪一個可以進入他的國度, 哪一個會被排斥於國度之外. 這是耶穌講山羊綿羊之審判的啟示 ( 太 25:31-46). 基督在榮耀中第二次降臨時 (31 節 ), 會坐在大衛的寶座上 ( 撒下 7:16; 路 1:32-33), 不僅僅要統管以色列, 也要統治外邦人. 未得救之人不能進入他的千禧年國度, 所以他要將外邦人中信的與不信的人分別出來. 在以色列受審判之後 :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 ( 太 25:32). 這審判不是針對國的, 乃是針對外邦國家中的個人. 倘若這是對國家的審判, 一個被被接納的國家內會有一些未得救之人 ; 在一個被神拒絕的國家之中, 有些得救之人卻會被排除在國度之外. 因此這個審判一定是針對個人的審判, 而非針對國家的審判. J. Dwight Pentecost, Things To Come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78),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4 頁
185 外邦人出現在基督面前時, 要被分為兩組. 他要將 綿羊 分別出來, 安置在他的右邊 : 山羊 在左邊. 基督這時會歡迎在他右邊的綿羊, 說 : 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 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 太 25:34). 他們會因為奉基督的名為他所作的工而蒙接納 (35-36 節 ). 這些 義人 ( 太 25:37) 感到疑惑, 他們甚至沒有見過基督, 怎麽能為他作事而得以進入他的國度呢? 基督指出 : 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40 節 ). 此處提到 這弟兄, 表示有第三組人站在基督面前. 這可能是指基督肉身的弟兄, 即以色列民 ; 也可能是指在啟示錄 7 章中被神揀選在大災難中為他作見證的 144,000 使者. 他們將被獸處死刑. 他們會拒絕受獸的印記, 因而無法買賣貨品, 只能倚靠信徒的接待, 食物, 等支援才能維持生存. 信徒接受他們所傳的道, 冒著生命的危險來接待他們. 因此信徒作在他們身上的行為, 就證明了他們對基督的信心 ; 作在他們身上的, 就是作在基督身上的. 這些人蒙神悅納, 並不是因他們的行為, 因為沒有人可以因行為得救, 但他們的行為表明了他們對基督的信心, 這使得他們蒙神所悅納. 基督接著命令在他左邊的說 : 離開我! 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 太 25:41). 這樣的審判也是根據他們的行為 (42-43 節 ). 他們會回答說 : 既然他們從來沒有見過基督, 也就從來沒有機會為他作什麽事啊! 他們想說受到如此的審判是不公正的. 但基督會說 : 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 (45 節 ). 這些站在基督面前的人, 也曾聽過神使者的信息. 他們已經拒絕接待神的使者, 表明他們已經拒絕接受基督的信息. 他們沒有服事基督的使者, 就是沒有服事基督. 他們不相信基督, 因此沒有接待他的使者, 所以被排除在千禧年國度之外. 這些人 要往永刑裏去 ; 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 太 25:46). 因此, 義人會被接納進入彌賽亞在地上設立的國度, 但那些未得救之人會被拒絕於國度之外. 被接納進入國度之人將被接納進入永生, 被拒絕於國度之外的人, 是那些因不相信基督而不能得到永生之人. 主耶穌以對外邦人審判的教導, 結束了有關預言的講論. 毫無疑問, 門徒都理解, 在彌賽亞再次降臨地上之前, 耶路撒冷將面臨末世的審判. 門徒問這審判將在何時臨到, 神要給以色列人什麽樣的兆頭, 基督詳細地解釋了這些兆頭 ( 太 24:4-26), 指出大災難前半期要發生什麼樣的事件 (4-8 節 ), 也說明了後半期要發生的事件 (9-14 節 ). 他指明什麼是他再來以前最大的兆頭 (15-26 節 ), 並繼續說明他的第二次降臨 (27-30 節 ), 之後要重新招聚以色列人 (31 節 ). 同時, 他在也附帶地勸勉人要警醒, 預備, 忠心 (32-51 節 ). 然後又重述對末世事件的啟示, 指出在以色列人重新聚集之後將要受到審判, 將信的是與不信的分別出來. 得救的會被接納進入國度, 而未得救的則被拒之於國度之外 (25:1-30). 在結束時, 他提到對活著的外邦人的審判, 將得救的外邦人與未得救的外邦人分開. 再一次, 得救的會被接納進入國度, 而未得救的將被拒於國度之外 ( 太 25:31-46). B. 為基督之死所作的預備 基督之死的預言 151 太 26:1-2; 可 14:1 上 ; 路 22:1 基督對法利賽人的嚴厲責備 ( 太 23:1-36), 導致他們積極地反擊. 基督和法利賽人之間的敵對已成為公開和無可改變的事實, 也無法再拖延. 基督知道宗教領袖們的計劃, 便再次向門徒宣告一件事. 他不僅預言他要受死, 甚至預言他受死的時間. 施洗約翰說耶穌是 神的羔羊 ( 約 1:29), 確實不錯. 從以色列人的歷史上看來, 逾越節的羔羊被殺, 使得那些願意來到神面前, 公開相信神, 順服神的人, 投靠神保護的人得到避難所, 不必受審判, 並從罪中得自由. 此時基督已經以神的逾越節羔羊身分出現, 要將人從罪惡的捆綁中釋放出來, 使他們得著新的生命. 為要實現第一個逾越節中的預言, 基督必須在所定的日子被獻為祭. 基督十分清楚神預先為他安排的時間表, 此時便通知門徒他將在何時被獻為祭. 2. 領袖的計謀 152 太 26:3-5; 可 14:1b-2; 路 22:2 主宣告他對法利賽人的審判 ( 太 23:1-36), 以及在他於橄欖山上對門徒講話期間, 大祭司與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家中秘密商議, 他們的聚會是在該亞法的領導之下, 他曾勸猶太人說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 免得通國滅亡, 就是你們的益處 ( 約 11:50). 大祭司按職位而言, 便是公會的主席. 當此其時的大祭司是約瑟該亞法, 是一位顯赫人物, 也與一個顯赫的家族聯姻, 是老亞拿的女婿. 老亞拿在主後 6-15 年據大祭司職位, 且在此後也享有殊榮. 羅馬省長格拉都解除亞拿祭司的職位後, 他的四個兒子與女婿先後承繼接了這聖職. 歷史學家指出 : 從來沒有任何一位大祭司享受過這樣好的運氣. 這絕不表示亞拿及其家族有什麼功績. 那時, 大祭司的職位受到是在羅馬省長及希律分封王的支配, 通常會給出價最高之人 ; 亞拿家族不斷承繼此職, 表明他們的狡猾, 更表明他們的腐敗. 410 Smith, The Days,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5 頁
186 公會接受了大祭司的建議. 此時, 他們在商討除掉基督最好的方式, 認為逮捕基督之事必須儘量隱密, 而且不能在過節期間. 公會已看出公衆對耶穌的彌賽亞身分很感興趣, 也普遍地接受. 他們害怕公開逮捕和處死基督必將導致騷亂. 他們似乎沒有討論是否應當要處死基督, 他們一關心的是如何以最好的方式達到此目的. 3. 膏抹基督 153 太 26:6-13; 可 14:3-9; 約 12:2-8 在耶路撒冷經過疲憊的一天之後, 基督在傍晚回到伯大尼休息, 並接受長大痲瘋的西門的款待. 拉撒路也在應邀出席的客人當中, 他靠在餐桌旁坐著. 馬大與往常一樣地服侍眾人. 眾人坐席吃飯時, 馬利亞膏抹了耶穌的頭和腳. 羅伯森 (Robertson) 對此作了仔細的描述 : 這裡的膏抹, 與路加記載中膏抹事件並沒有共同之處, 除了都是一位婦人膏抹救主的腳, 以及都提到西門的名字以外. 之前是在加利利, 此處是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伯大尼. 之前的主人蔑視膏抹主的婦人, 此處她的弟兄是客人之一, 她的姐姐也在這裏熱心服侍. 之前的婦人是一個 罪人, 是一個聲名狼籍的婦人, 此處卻是虔誠的馬利亞, 她幾個月前 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 之前主人覺得耶穌允許她的觸摸是十分奇怪的事, 此處門徒們抱怨用那麽貴重的香膏是一種浪費. 之前救主給了婦人得赦免的確據, 此處主要人永遠記念這事. 尤其要注意的是, 這裏的婦人膏抹主, 因為她知道主的很快就要受死, 要被埋葬, 主先前從來沒有提到過此點. 因有這麼多的出入, 若認為兩次的膏抹是同一件事個是很荒謬的, 若是以此不足為憑的依據來指責伯大尼的馬利亞為罪人, 也是極大的錯誤. 411 在當時, 用油膏抹人的習俗在並非稀奇. 猶太人通常會用香膏來膏抹參加婚筵的拉比, 有時貴客也能得享類似的尊榮. 之前曾有一位感恩的悔罪者膏抹了耶穌的腳, 用她的眼淚洗了他的腳, 並用她的頭髮擦主的腳. 但此時, 馬利亞所作的遠遠超越先前的那個婦人. 古時最昂貴的膏油是真哪噠香膏, 是從一種印度植物中提煉出來, 放在細頸瓶中, 在整個羅馬帝國各地出售, 其價格之高, 只有富有的人才敢於問津. 馬利亞有一瓶這樣的香膏, 裝有大約 12 盎司的真哪噠香膏, 當時客人們都在那裏坐席, 她從他們的身後經過, 打開瓶蓋, 先將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然後倒在腳上, 接著便像先前的那個婦人一樣, 用頭髮擦乾. 412 但她用的膏油實在是非常的昂貴 這樣的禮物是給君王的. 只有這樣的禮物才足以表達她對主的愛有多深. 當時的習慣是在婚筵上膏抹拉比與貴客的頭 ; 但馬利亞用最昂貴的香膏膏抹了主的頭與腳. 413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馬利亞也許在信主並服事主以前就有了那瓶十分昂貴的香膏. 她認識耶穌後, 一定知道主經常提及他的死, 念茲在茲. 因此她將那香膏 存留 了下來, 是為主的 安葬之日. 現在這個關鍵性的時刻來到, 耶穌也許已經告訴了她在耶路撒冷節期時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正如他告訴門徒那樣. 她很快便體會到, 也許比門徒更清楚, 公會將會造成多麼大的危險. 她明白主將要受死的奧祕, 帶著愛主, 憂傷, 信心, 委身為主的死預作準備. 這是一件美事, 因此主吩咐說 : 普天之下, 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 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 作個紀念. 414 馬利亞如此的奉獻激起眾人的不悅. 馬可說 有幾個人 心中很不喜悅 ( 可 14:4), 而馬太則說 門徒 看見就很不喜悅 ( 太 26:8). 管錢的猶大代表這些門徒發言, 他說 : 這香膏為什麽不賣三十兩銀子周濟窮人呢? ( 約 12:5). 從這裏又一次看到猶大的特性, 他被貪心所驅使, 跟從基督是為了從中得到一些利益, 此時見到他失去一個得利的機會, 心中便大為不悅而生氣. 基督接受了馬利亞的奉獻. 宗教領袖們聽到基督自稱為王, 拒絕相信他是彌賽亞. 馬利亞卻承認他是彌賽亞, 為了表達對他的信心, 便將一件只有君王配得的禮物獻上. 在衆人拒絕基督的時候, 她表明了對基督的信心, 也為了基督的死而作出這樣的事. Robertson, Harmony, p. 187, 註腳.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2, p Shepard, The Christ,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6 頁
187 4. 猶大陰謀賣主 154 太 26:14-16; 可 14:10-11; 路 22:3-6 十二使徒都因為基督對猶大的責備感到不自在, 十一使徒都安靜地接受. 猶大卻決定要採取行動. 路加說 : 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 ( 路 22:3). 入 一詞必有 控制 的意思. 倘若猶大沒有自願地順服撒但, 撒但也不可能控制他. 門徒十分清楚公會對主的敵意, 基督先前已清楚提到此點 ( 太 20:18). 在主耶穌傳道的日子裏, 猶大曾經公開地與主認同, 現在則想要與主的敵人站在一邊. 公會在該亞法的家中祕密聚集時, 猶大來到, 並且 和大祭司並守殿官商量, 怎麽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 ( 路 22:4). 猶大失去變賣香膏得利的機會, 現在便很樂意接受公會的報酬, 參與他們的陰謀. 依德軒 (Edersheim) 對猶大有如下的描述 : 此外, 他在使徒中被任命為管錢者, 由此看來, 別人必定認為他是有能力, 謹慎的好管家. 他顯然有行政管理的天賦. 猶大有的 管理 的才能, 此點也許有助於我們明白他當初是如何被吸引加入耶穌的行列, 以及當他有離心之時, 是經過怎樣的過程才落到賣主的罪惡陷阱之中. 從積極的一面看來 : 管理才能 暗示渴望有管理的機會, 從消極看來, 這卻可能包含有自私的野心. 二者之間, 只有一念之差, 就是道德上的一念之差. 耶穌是猶太人的彌賽亞, 猶大因此受吸引而加入耶穌的行列. 他也許是帶著真誠與熱心相信耶穌是猶太人的彌賽亞 ; 但他期待著耶穌會成功, 會有猶太人彌賽亞會得勝, 他也期待著他自己在其中有福同享. 415 他的野心是建立在自私與貪婪的基礎之上. 當這種野心不得逞的時候, 便只剩下貪婪, 這是更加低下的一種自私. 猶大完全失掉對彌賽亞的信心, 基督道德與屬靈的教導無法感動他, 只會使他反感. 因此本可以使他敞開心門的教導, 卻使他緊緊地關閉了心門. 他先前對基督的支持變成仇恨, 儘管只是一時的仇恨, 但他那東方人的野性會使這種仇恨變成烈火. 猶大失去了他原己搖搖欲墜的立足點, 跌倒了, 且跌入永遠的深淵中. 他惟一所能抓住的東西就是他靈魂深處的貪婪, 當他抓住這貪婪的時候, 便與之一同跌入無底的深淵. 416 為要屢行先前的約定 ( 太 26:5), 猶大尋找出賣基督的機會, 且要暗暗地行, 以免引起騷亂. 猶大出乎意料之外地出賣耶穌, 改變了公會原定的時間表. 他們原先以為要在逾越節之後才能將基督處死. 若不是猶大的出賣, 逮捕耶穌的事必定要延後, 但現在控告他的人已經出現, 公會立刻採取了行動. 猶大同意接受公會的三十塊銀錢 ( 太 26:15), 對公會來說 : 這是一筆很小的數目, 卻能加速推動他們的陰謀. 猶大出賣基督, 不僅止於幫助他們辨認他. 由於公會成員對基督都很熟悉, 他們都多次見過他, 並聽過他講道, 不需要有人來幫助他們辨認他. 猶大乃是同意完成羅馬法律中所要求的一點, 倘若公會要執行他們處死基督的計劃, 這一點是必要的. 羅馬法庭中, 若沒有人正式指控某人犯罪, 此人不能出庭受審. 正式的控告必須要由起訴人簽字, 同意出庭, 在控告被告的法庭上作證. 猶大自願作指控基督的證人, 同意出席羅馬法庭, 在基督受審時作證. 猶大自願履行證人的功能, 顯明他內心深處的情感, 他對主的苦毒, 怨恨與失望. 5. 預備逾越節的筵席 155 太 26:17-19; 可 14:12-16; 路 22:7-13 預備逾越節筵席的日子到了, 基督挑選了彼得和約翰, 交託他們負責預備逾越節筵席的工作. 逾越節筵席是要在 除酵節, 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 舉行 ( 路 22:7). 整個逾越節的節期都被稱為 除酵節, 所以 除酵節 包括逾越節及其後七天的除酵節 ( 利 23:4-8). 自從猶太人被據分散各地以來, 他們似乎在為期八天的節期之前增加一日, 稱之為 預備日. 這一天指的是亞筆月或尼散月的 14 日 ( 出 7:6), 在民衆眼中視為節期的頭一天. 嚴格來講它是預備日, 在日落以前必須完成所有的預備工作, 日落之時, 就是節期正式開始之時. 儘管這些安排揭開節期的序幕, 有的時候卻被說成是節期的第一天. 約瑟夫 猶太掌故 第二卷 15:1 指出 : 我們守八天的節, 稱為除酵節, 而在同一本 猶太掌故 的第三卷 10:5 則說 : 除酵節始於本月 15 日, 持續七天. 這位歷史學家一個地方將預備日加在正式的節期中, 成為八天的節期, 另一個地方又只計算正式的聖日, 指出這節為時七天. 417 基督為了守節, 派彼得和約翰去預備逾越節的筵席. 賀納 (Hoehner) 探討了基督與十二使徒是否有過逾越節這個問題.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Ibid., pp Morrison, Mark,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7 頁
188 前言. 過逾越節的傳統始於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時 ( 出 12; 參 : 利 23:4-8; 民 9:3-14; 申 16:1-8). 在第一個月的第十天 ( 尼散月 = 三 / 四月 ), 每一家都要選擇一隻羊羔 ( 出 12:3). 在尼散月的 14 日, 宰殺羊羔是在 兩個晚上之間 ( 出 12:6; 利 23:5; 民 9:3-5), 約瑟夫指出這是指第九與第十一個時辰之間, 就是下午 3 至 5 點之間. 接著, 人們在 當夜 要吃逾越節的羔羊 (12:8). 最後的晚餐是逾越節的筵席. 若想要解決此一難題, 首先要確定最後的晚餐是否是一個逾越節的筵席. 許多人相信它就是逾越節的筵席 ; (1) 符類福音書清楚說明最後的晚餐就是逾越節的筵席 ( 太 26:2, 17, 18, 19; 可 14:1, 12, 14, 16; 路 22:1, 7, 8, 13, 15). (2) 儘管當時十分擁擠, 但按律法要求 ( 申 16:7), 仍然在耶路撒冷城門內進行. (3) 他們可以按照守逾越節的習慣使用樓上的客房. (4) 最後的晚餐是在夜裏吃的 ( 太 26:20; 可 14:17; 約 13:30; 林前 11:23), 通常吃飯不是在這種時候. (5) 耶穌只與十二門徒吃這筵席, 而不是按照逾越節的習慣與大批的跟隨者同吃. (6) 斜倚靠著餐桌的姿勢只在特殊的場合下才出現. (7) 最後的晚餐是按利未的潔淨儀式吃的 ( 約 13:10). (8) 耶穌在吃飯期間擘開餅 ( 太 26:26; 可 14:22), 而非如同通常的作法, 在吃飯開始的時候擘開餅. (9) 紅葡萄酒只有特殊的場合才喝. (10) 門徒以為猶大離開 ( 約 13:29) 去買節期用的東西, 倘若最後的晚餐是逾越節的前一天, 就不必要於此時出去買東西, 因為他第二天 ( 尼散月 14 日 ) 一整天都可以買東西. (11) 一些門徒以為猶大離開去給窮人東西 ( 約 13:29), 這在逾越節之夜是常見的. (12) 最後的晚餐以唱詩結束, 這應該是逾越節 哈利路亞篇 (Hallel) 的後半部分. (13) 耶穌沒有回到在耶路撒冷範圍之外的伯大尼, 而是為了逾越節的筵席去了橄欖山過夜, 橄欖山仍然是屬於耶路撒冷範圍之內的. (14) 對筵席中的一些食物作出解釋是逾越節儀式的一部分. 這些論點都十分有力, 看來很有道理. 最後的晚餐不是一個逾越節的筵席. 但有一些學者認為最後的晚餐不是一個逾越節的筵席. 他們提出下列反對的意見. (1) 約翰對事件順序的記載似乎表明主的晚餐是在逾越節的前一天. 約翰福音 13:1 指出 : 逾越節以前, 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 然而這似乎並不是說最後的晚餐發生在逾越節之前, 而是說耶穌在逾越節之前就已經 知道 他的死很近了. 在同一章的經文中, 約翰說 : 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 以為耶穌是對他說 : 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 ( 約 13:29). 但倘若這是尼散月 13 日, 那天晚上就沒有必要買過節用的東西, 因為第二天一整天 ( 尼散月 14 日 ) 都可以買東西. 這節經文只有在尼散月 14 日晚上才有意義, 因為人無法在第二天 ( 尼散月 15 日 ) 過節高峰期的日子買東西. 後來, 約翰指出 : 衆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 那時天還早. 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 恐怕染了污穢, 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 約 18:28). 因此耶穌已經在前一天晚上參加了最後的晚餐. 這有約翰福音 19:14 支持 : 那日是預備逾越 [ 節 的日子. 但如本章先前所討論的, 這說法只是意味著 逾越節那一周的周五. 最後, 約翰福音 19:36 舊約的成就 ( 出 12:46; 民 9:12), 就是逾越節的羔羊耶穌沒有一根骨頭被折斷. 在逾越節的羔羊被殺的時候, 耶穌被殺, 因此最後的晚餐是在逾越節之前. 下文將進一步討論約翰福音 18:28 與 19:36. 上述第一論點是基本的. 其他支持此說的觀點包括 : (2) 餅被提為是 餅, 而非無酵餅. 然而無酵餅通常被稱為 餅. (3) 沒有提到逾越節羔羊與苦菜. 但逾越節如此為人所熟知, 沒有必要提到所有的細節. 而且, 路加福音 22:15 節也許就是指逾越節羔羊. 只提到一個杯子, 而不是衆人分別使用的逾越節杯子. 然而, 在耶穌的時代, 人們慶祝逾越節時就是使用一個公用的杯子. (5) 符類福音特別指出不要在當節的日子逮捕耶穌 ( 太 26:5; 可 14:2). 但說 : 他們就來過節的群眾中尋找耶穌, 因為此時已有很多朝聖者來到耶路撒冷, 要行潔淨的儀式 ( 約 11:55), 因此當時已經是 當節的日子 了. (6) 逾越節是傳統的家庭聚餐, 由父親會主持. 但最後的晚餐卻沒有婦女在場, 主持晚餐的是耶穌, 而非一位父親. 平心而論, 通常的確是有家庭成員在場, 但是此時耶穌與他的門徒單獨在一起, 具有重要的意義, 因此門徒就無法與自己的家庭成員在一起. 從經文看來, 沒有證據支持, 也沒有證據否定有婦女在場的看法. 但當時的確沒有必要有婦女在場. (7) 主的晚餐之後發生的好幾件事, 通常都是在節期的日子中受到禁止的, 例如, 離開耶路撒冷去客西馬尼園, 携帶武器, 公會開會, 在逾越節的晚上定基督的罪, 西門從鄉下 ( 田間 ) 來, 表明他一直在作工, 還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在節期的晚上買亞麻布, 及在節期的日子埋葬屍體. 戴門 (Dalman) 和比勒貝克 (Billerbeck) 對所有這類的問題都提供了合適的解答. 簡而言之, 在逾越節期間, 人們不能離開耶路撒冷, 但在逾越節期間其邊境也是擴很了大的, 包括客西馬尼在內. 猶太人允許在安息日 ( 及節期 ) 携帶武器. 律法 ( 申 17:12) 規定任何反對祭司與士師的人都要被處死. 猶太人的律法講明, 一個反叛的律法師可以在節期被處死. 我們無需假定西門作了工, 那時是大清早的時候 ( 可 15:25), 他很有可能是從鄉下 ( 而非田間 ) 來. 亞利馬太的約瑟在節期的晚上買亞麻布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在安息日 ( 及節期 ) 買必需品是可以的. 最後, 埋葬屍體一定要在死的那一天進行 ( 申 21:23). (8) 猶太人有一個傳統, 說耶穌是在逾越節前夕的晚上被處死的. 這也許是猶太人的策略, 要表明耶穌是假師傅, 他沒有守逾越節, 根據他們的律法被合理地處死. 總而言之, 任何試圖證明最後的晚餐不是逾越節筵席的說法都無法證明此說. 按照各項證據顯示, 最好的解釋是相信最後的晚餐就是逾越節筵席.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8 頁
189 協調福音書不同的記錄 人們提出幾種觀點. 首先, 有些學者覺得, 符類福音與約翰福音無法調和, 有些人認為符類福音比約翰福音準確, 而其他人的看法則恰好相反. 一些人覺得約翰福音的記載準確, 其他福音書的記載要按照約翰福音作出解釋. 這種觀點認為, 最後的晚餐不是逾越節筵席. 一如上述, 此說無法自圓其說. 有些人覺得符類福音是準確的, 約翰福音需要按照符類福音作出解釋. 這種觀點接受最後的晚餐就是逾越節筵席的立場. 這似乎有道理, 但仍不能解釋兩段經文 : (1) 約翰福音 18:28, 那裏說猶太人沒有進入衙門 : 恐怕染了污穢, 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倘若耶穌的最後的晚餐是逾越節的筵席, 第二天猶太人還怎能說他們還沒有吃逾越節的筵席呢? 葛登修 (Geldenhuys) 認為 ( 如先前查恩的觀點 ), 這指的不是逾越節的筵席, 而是指要守無酵節或是那一星期中的一個獻祭的晚餐. 但莫理斯 (Morris) 對這種觀點給了致命一擊, 他說 : 逾越節的筵席 可以說是包括逾越節以及無酵節, 但它不可能是不包括逾越節的筵席, 只包括無酵節 ( 葛登修的觀點 ). (2) 約翰福音 19:36 提到舊約預言的成就 : 逾越節的羔羊耶穌沒有一根骨頭被折斷. 這兩段經文中, 第一段遠比第二段更加重要. 若想要按照符類福音來解釋約翰福音, 便是最大的弱點. 另一種解釋, 就是相信符類福音與約翰福音都是準確的. 很多人對此嘗試作出解釋. 有些人認為耶穌預言了他要在逾越節期間被殺 ; 所以他與門徒提前一天, 先吃了逾越節的筵席. 但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逾越節的羔羊必須在聖殿區域內宰殺. 沒有什麽官員會這樣做, 因為這是違背規定的. 因此基督與門徒沒有逾越節的羔羊, 無法過逾越節, 也不可能這樣過逾越節. 福音書指出基督與門徒有已被宰殺的逾越節羔羊 ( 可 14:12-16; 路 22:7-13; 參 : 太 26:17-19). 第二個需要考慮的是新近由簡伯特 (Jaubert) 提出, 得到魯克斯圖爾魯 (Ruckstuhl) 支持的一個理論. 簡伯特 (Jaubert) 認為耶穌最後的晚餐是一個逾越節的筵席, 但根據昆蘭 (Qumran) 日曆, 他是在受難週的週二吃的逾越節筵席, 然而, 根據官方的日曆, 基督是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的, 就是逾越節的羔羊被殺之時. 此說似乎能兼顧各方面. 然而, 沒有證據顯示耶穌與昆蘭 (Qumran) 社區有過聯繫或向他們傳過道, 福音書也沒有任何資料支持耶穌曾經按昆蘭 (Qumran) 日曆行事這種說法. 第三, 有些人認為耶穌時代的猶太人連續兩天過逾越節. 克沃爾蓀 (Chwolson) 認為, 按照舊約 ( 出 12:6; 利 23:5; 數 9:3-5) 規定, 逾越節羔羊的宰殺是在 兩個晚上之間 的尼散月 14 日 ( 即下午 3 到 5 點之間 ). 既然耶穌受死的那一年尼散月的 14 日是一個星期五, 且並不是所有的逾越節的羔羊都能在安息日 ( 尼散月 15 日 ) 開始之前宰殺完, 那麽就在星期四晚上宰殺這些羔羊 ( 尼散月 13 日 ). 因為出埃及記 12:10 說逾越節的羔羊要在將其宰殺的那一夜吃掉, 所以法利賽人立刻過逾越節 ( 尼散月 13/14 日 ), 而撒都該人則等到通常的時間過 ( 即尼散月 14/15 日 ). 因此耶穌與他的門徒是與法利賽人在星期四晚上 ( 尼散月 14/15 日 ) 過的逾越節. 這種理論的問題如下 : (1) 撒都該人會不遵守出埃及記 12:10 中的規定嗎? (2) 律法規定的是尼散月 13/14 日, 而耶穌會在尼散月 14/15 日過逾越節嗎? (3) 根據這種理論, 耶穌就不可能吃無酵餅, 因為無酵節筵席直到尼散月的 14/15 日的晚上才開始, 影響到整個的逾越節. (4) 根據耶利米亞斯, 有證據表明當尼散月 15 日是安息日時, 猶太人可以在下午宰殺羔羊. 比勒貝克 (Billerbeck) 修正了克沃爾蓀 (Chwolson) 的理論, 他認為波伊丟黨 / 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的筵席之間有一日之差. 比勒貝克 (Billerbeck) 提出證據, 指出由逾越節週 ( 尼散月 16 日 ) 的週日開始, 一直過五十天到五旬節, 波伊丟黨 / 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對此算法不同. 利未記 23:15 指出 :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 那日算起. 法利賽人會將 安息日 解釋為 節日 ( 即逾越節 ), 並會從逾越節的第二天算起, 不管這一天是一周內的哪一天. 在另一方面, 撒都該人按字面來解釋 安息日, 並從逾越節後的那一個星期日算起. 因此, 在基督死的那一年, 波伊丟黨 / 撒都該黨的人很希望尼散月的 16 日是星期日, 祭司日曆委員會同意調整尼散月的開始日期, 為要確保尼散月的 14 日為星期五, 尼散月的 16 日為星期日, 如此五旬節就會趕上星期日. 然而, 法利賽人認為該月分是提前一天開始的. 當時産生了一種妥協, 就是撒都該黨的人根據日曆委員會所定日期, 在星期五晚上尼散月 14 日過逾越節, 而法利賽人及耶穌與他的門徒在星期四的晚上過逾越節 ( 根據法利賽人的算法是尼散月的 14 日 ). 因此在基督死的那一年, 逾越節有連續兩天. 這種理論比克沃爾蓀 (Chwolson) 的更有可取之處, 指出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都在尼散月的 14/15 日守逾越節, 且這兩黨人都可以過無酵節. 主要的問題是, 此一理論是基於一種猜測, 認為在基督死的那一年對尼散月之開始有過爭論. 丕口 (Pickl) 認為, 有如此多的朝拜者, 不可能宰殺那麽多的羔羊, 耶路撒冷也不會有足够的房子供他們吃逾越節的筵席. 因此就有了這樣一個習慣, 就是加利利人在尼散月 13 日宰殺羔羊, 無酵節持續八天, 而猶太地的人則在尼散月 14 日過逾越節. 這似乎說得通, 唯一的例外是耶利米亞斯所說的, 散居各地的猶太人才會守八天的無酵節 : 這些散居各地的猶太人所有的節日都比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多過一天. 最後, 另有一點值得考慮, 計算日子的方法有很多, 這問題非常複雜, 已有許多人進行探討, 超越本章篇幅範圍, 無法細談, 只能作一個概括.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89 頁
190 首先, 許多人計算日子的方法是從日落到日落. 無酵節筵席就是從晚上到晚上來計算的, 就是從尼散月 14 的晚上到尼散月 21 日的晚上 ( 出 12:18). 贖罪日 ( 利 23:32), 每周的安息日 ( 尼 13:19), 都是以此方式計算, 且當人有一天的不潔淨的時候, 也是在晚上結束 ( 利 11; 14:46; 15; 17:15; 22:6; 申 23:11). 經文指明黑夜白日及晝夜的順序, 也顯示一天的開始是晚上 ( 申 1:33; 28:66; 撒上 25:16; 王上 8:29; 斯 4:16; 可 4:27; 5:5; 路 2:37; 等 ). 其次, 也有從日出到日出來計算一天的. 澤思崚與德富認為猶太人在被擄前是從早晨到早晨來計算, 在被擄之後是從晚上到晚上來計算, 但由上文可見, 這種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然而, 有一些事例顯示有時是從日出到日出來計算的. 有些經文先提白天後提夜晚 ( 創 1:14, 16, 18; 8:22; 三 11:40; 民 14:14; 撒下 21:10; 王上 8:59; 尼 1:6; 4:9; 路 18:7; 徒 9:24; 啟 4:8; 等 ). 還有, 當說到 同一天 或 第二天 的時候, 上下文清楚地表明夜晚是屬於頭一天的, 而不是新的一天的開始 ( 創 19:34; 撒上 19:11; 徒 4:3; 20:7-11; 23:32; 等 ). 新約中, 馬太福音 28:1 清楚表明日出到日出的計算方法, 指出婦女們在 安息日將盡, 七日的頭一日, 天快亮的時候 來到墳墓那裏. 因此新的一天始於日出. 然而, 貝克威指出這可以翻譯成 在安息日之後, 在那一週第一天的黎明時候. 至於逾越節, 從申命記 16:4 也可以看到從日出到日出的計算方法, 那裏說到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 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有些作者甚至在同一卷書中使用兩種計算方式. 耶穌時代的逾越節又是如何? 如上所述, 逾越節可以是按日出到日出或日落到日落來計算. 人們一般認為它是從日落到日落來計算的. 然而, 與耶穌同時代的法利賽人約瑟夫, 在解釋逾越節的律法時, 指出逾越節的羔羊必須在當夜吃完, 不能留下一點到次日清晨. 這似乎是一種日出到日出的計算方法. 米示拿法典說到到逾越節的羔羊必須在午夜前吃掉, 這似乎表明新的一天開始於日落之後, 亦即在日出之時. 既然在耶穌的時代有兩種計算天數的方法, 有些人認為, 這是協調符類福音與約翰福音之不同的方法. 據說加利利人計算逾越節的方法與猶太地的人不同. 加利利人與法利賽人使用日出到日出的計算方式. 因此, 根據符類福音, 最後的晚餐是一個逾越節的筵席. 倘若一天是從日出算起, 那麽加利利人, 還有耶穌與他的門徒們, 是在星期四的下午, 就是尼散月的 14 日, 叫人宰殺了逾越節羔羊, 並在晚上很晚的時候吃了逾越節的筵席, 同時也吃了無酵餅. 在另一方面, 在猶太地的猶太人, 他們是以日落到日落來計算一天的, 他們會在星期五的下午宰殺羔羊, 那是尼散月 14 日結束之時, 並在那天夜裏吃逾越節的羔羊, 這時已是尼散月 15 日. 因此當耶穌被逮捕的時候, 他已經吃過逾越節的筵席, 而他的敵人卻尚未吃逾越節的筵席. 這種解釋排除了約翰福音中的難處. 首先, 這使人明白為何約翰福音 18:28 指出猶太人不想進入衙門, 以免被污穢, 因為他們是以日落到日落計算日子的人, 當天晚些時候他們會宰殺羔羊. 其次, 這使人明白為何約翰福音 19:14 說耶穌受審與被釘十字架是在 預備逾越節的日子, 而不是在吃逾越節筵席之後. 第三, 這使人明白為何約翰福音 19:36 說舊約預言 ( 出 12:46; 民 9:12) 的實現, 就是逾越節羔羊耶穌的骨頭一根也沒有被折斷. 耶穌被審被釘十字架之後, 死於逾越節的羔羊被宰殺在聖殿區域之時. 這種觀點不僅完滿解決符類福音與約翰福音之間的難處, 也得到米示拿法典與證實. 當時加利利人的習慣是在逾越節那天不作任何的工, 而猶太地的人則工作到正午. 既然加利利人的一天開始於日出, 他們在逾越節整個一天都不會作工. 猶太地的人一天開始於日落, 他們就在上午作工, 而下午不作工. 他們在正午停止作工, 或許就是猶太地之人的尼散月 14 日, 他們在下午便有時間宰殺逾越節的羔羊, 或者更有可能是在猶太地之人的尼散月 13 日的正午, 這表明他們敬重加利利人的尼散月 14 日而沒有作工 ( 加利利人在那天的下午一直在宰殺逾越節的羔羊 ). 倘若此一觀點成立, 那麽事情的順序就會是這樣的 ( 使用加利利人的計算方式 ): (1) 在尼散月 14 日的早晨, 加利利人不會工作 ; (2) 猶太地的人會在正午停止作工 ; (3) 加利利人會在那天的下午宰殺逾越節的羔羊. 總而言之, 這解釋能協調符類福音, 約翰福音, 以及米示拿法典所記錄的資料. 418 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很費工夫. 首先要選擇地點. 由於成千上萬的朝聖者都在尋找合適的地點來守逾越節, 所以耶穌給了他們詳細的指示, 告訴他們如何才能找到指定的地點. 基督顯然並不是隨便碰運氣, 反倒事先就安排了一間足够大的客房, 有足夠的空間來容納他和十二使徒共度這個節期. 有關此一客房, 依德軒 (Edersheim) 寫到 : 這位未記名的人帶門徒去的, 不是一個大廳, 充其量也只不過是 樓上的一個房間 ( 或 Aliyah), 但同時這也是最尊貴最安靜的處所, 由室外的樓梯出入, 無須通過樓下的房子. 這個樓上的房間是 擺設整齊 的 大 房間. 根據猶太人專家的資料, 一般的飯廳長寬各 15 英尺 ; 擺設 無疑是指在桌子周圍擺好了長椅, 除了兩頭例外, 因為按照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0 頁
191 規矩, 最貧窮的人應以斜倚的姿態共進晚餐, 以此表明安息, 安全, 與自由 ; 整齊 則似乎表明筵席所需的一切都已預備妥當. 在這種情况下, 門徒需要 預備 的, 就只剩下 逾越節的羔羊 了. 419 有了地方之後, 彼得與約翰會繼續預備逾越節的筵席, 首先要預備好房子. 迦爾凱 (Geikie) 指出 : 當夜晚降臨的時候, 每一家的家主都以如下的禱告來潔淨家人 讚美你, 主, 我們的神, 宇宙的王, 你用你們的命令使我們成聖, 並吩咐我們將酵除去. 然後在極度安靜無聲的情況下, 搜尋每一個房間, 收集每一塊找得到的碎屑, 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早晨. 然後要繼續的搜尋, 這一次是搜尋任何液體或固體的發酵穀物, 以及所有盛裝這些東西的器皿, 一直持續到中午. 將所有找到的東西都拿到室外, 將碎屑與麵團仔細地燒掉, 並用規定的禱詞重覆地禱告. 然後仔細地潔淨房子的每一部分, 自此以後, 在節期期間, 任何人都不能進入未被潔淨的外邦人房子, 否則就會被污染. 在隨後的七天內, 不能吃任何發酵的東西, 房子裏也不允許有任何發酵的東西, 否則便使人受到污染, 使人沒有資格吃逾越節的筵席. 潔淨的儀式還不僅止於此, 在節期中要使用的任何一種器皿都要按規定的儀式, 以固定的方式來潔淨. 金屬盤子先經洗擦, 然後浸入沸水之中, 用來浸盤子的盆是專用盆, 除此以外別無他用. 然後再將盤子浸入冷水中. 鐵製器皿要先燒得火紅, 然後以同樣的方式潔淨. 粉碎穀粒作餅烘焙的鐵製工具要裝滿炭火, 直到綁在外面的線被燒斷. 木製器皿要先浸濕, 之後用燒熱的石頭擦磨. 泥製的盆必須是新的, 否則不得使用, 首先要在流水中浸三次, 然後, 用特殊的禱告來加以潔淨. 個人的潔淨禮也須嚴格遵守, 每個人都要理髮, 剪指甲, 洗澡. 烘焙無酵餅也經過同樣正式的程序. 在 13 日的晚上 : 在星星出來之前, 每一家的家主都為此目的出去打水, 同時宣告 : 這是為製作無酵餅所用的水, 用蓋子蓋上裝水的器皿, 以防受到污穢. 在碾製麵粉的過程中, 也要極其仔細, 防止任何的酵接近磨麵中的婦女, 任何有一點發潮的麵粉都不得使用, 以免這麵粉已開始發酵. 烤好之後, 將要帶到聖殿祭司那裏的一塊無酵餅預留下來, 並藉著規定的禱詞加以潔淨. 420 門徒們接著需要預備羔羊. 14 日的下午最奔波勞碌的時候, 當時聖殿吹羊角宣告節期的開始. 聽到角聲, 每個人帶上他的羔羊到聖殿. 聖殿的院牆上掛著各色的地毯與掛毯, 以示對此節期的尊崇. 祭司必須首先察看這些無以數計的羔羊, 看它們是否毫無瑕疵, 然後在聖殿的前院由各家的家主或他們所委任的人, 或是參加儀式的利未人, 宰殺羔羊, 預備用火烤, 這些工作極其匆忙混亂, 因為幾乎要在同時宰殺所有羔羊, 有時是 256,000 隻羔羊, 工作量遠遠大於所有的人所能作的. 宰殺這些羔羊確切的時間, 是在 兩個晚上之間, 亦即從 14 日的日落到星星出現之時這期間內, 但也可以是當天的最後三個小時內. 院內一滿, 大門就關上, 院中的眾人各自拿著自己的羔羊. 三聲號響, 宣告繁重工作的開始. 長排的祭司, 拿著金銀盆, 站在祭壇與牲祭之間, 將血接住, 一個傳一個, 直到最後一個將血倒到祭壇上, 血通過管道流到下面. 當羔羊的血被放完之後, 家主將羔羊拿去掛在牆上的鈎子及周圍的柱子上, 開膛剝皮. 巴勒斯坦的羊尾巴通常重達數磅, 脂肪被交給最近的祭司, 傳下去直到祭壇, 在那裏被燒掉作為燔祭獻給神. 421 同一位作者又進一步指出 : 也許當天早晨還需要買羊羔, 因為在 10 日買的那隻可能變為不適用. 他們得從無數羊欄中購買獻祭的羔羊, 須是公羊羔, 一歲大, 毫無任何瑕疵. 在加利利, 一整天都不能作世俗的工作, 在耶路撒冷在中午才開始停止工作. 在大約兩點, 號筒吹響, 表明聖殿中的利未人與祭司已經預備好, 內院的大門被打開, 所有的人都可以將羔羊帶進來檢查, 確定每隻羊羔都有合乎規定吃的人數. 每家的父親, 僕人, 拉比的門徒們排成長隊, 耶穌委托的兩個門徒也在其中, 這些人擁擠著穿過男院, 各處張燈結彩, 掛著毯子以及各樣的裝飾, 他們來到祭司的院子 ; 肩上扛著羊羔, 刀子附在羊毛裏或是綁在羊角上. 大約兩點半, 獻晚祭的祭牲被宰殺, 大約一個小時之後, 祭牲被放在大祭壇上, 祭司的號角聲響起, 以及利未人合唱的 哈利路亞篇 (Hallel), 表明要開始宰殺逾越節的羔羊, 必須於三點到五點之間完成. 院內站滿了人, 門就被關上, 各家的家主, 或是他們委派的僕人們, 宰殺羔羊. 祭司站成兩排長長的隊伍, 拿著各種形狀的金銀容器, 接住羔羊的血, 傳給後面的祭司, 一直傳到祭壇那裏, 在壇腳將血倒出. 羔羊被掛在牆上鈎子及院內柱子上, 或是吊在兩個男人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1, p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1 頁
192 肩上的棍上. 此時要將羔羊剝皮, 剖開, 將尾巴, 脂肪, 腎臟, 肝臟拿出, 分別出來要放在祭壇上, 其餘的部分被包在皮裏, 晚上從聖殿拿回家中. 日落時, 新的一天開始, 羊的軀體被捆扎好, 預備烘烤, 用兩根石榴木串, 在羔羊身上形成十字架形狀, 然後放在一個特殊的無底的土制竈中燒烤, 這個竈是放在地上的. 在尼散月 15 日起始, 就是太陽落下之後, 星星開始出現之時, 聖殿中吹響的號角聲宣布, 筵席可以立刻開始. 422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了宰殺羔羊的程序 : 在晚祭的香點燃之前, 或是在修剪金燈臺的燈以便夜裏點燃之前, 逾越節的羔羊被宰殺. 敬拜者分三隊進入祭司的院子, 當第一隊進入的時候, 厚重的尼迦挪門, 亦即從女院進入以色列人院的門, 以及其它進入祭司的院子的門都被關上, 祭司號角吹響三聲, 暗示羔羊正在被宰殺, 每個以色列人都親自動手. 我們可以大膽地假定, 彼得與約翰會在三隊中的第一隊 ; 因他們一定是急著想要早點離開, 去 樓上的一個房間 見他們的主與他們的弟兄. 彼得與約翰宰殺了羔羊, 司職的祭司站立成兩排, 一直排到燒燔祭的大祭壇那裏. 一位祭司用金盆承接將死的羔羊流出的血, 傳給共事的祭司, 同時接過來一個空盆 ; 如此將血傳到大祭壇那裏, 一次灑在祭壇的底下. 進行此儀式之時, 利未人唱著 哈利路亞篇 (Hallel). 每首詩的第一句由敬拜者重覆吟唱 ; 其它的詩句之後他們說哈利路亞作為回應, 一直唱到詩篇 118 篇, 除了第一句詩要重覆外, 這三行詩也要重覆 : 耶和華啊, 求你拯救! 耶和華啊, 求你使我們亨通! 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 詩 118:25-26) 當那天下午彼得與約翰重覆這些詩歌的時候, 這些詩句聽起來一定別具深義. 423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在星期四早晨, 彼得與約翰按照傳統慣例, 去聖殿預備羔羊. 他們必須購買羔羊, 交給祭司察看. 下午會在聖殿院裏宰殺羔羊, 獻在祭壇上, 將血灑在祭壇底下, 留下羔羊的一部分預備獻祭, 其餘的部分用羊皮包起來帶回家, 在日落之前用火烘烤, 預備在日落號角吹響之時開始的筵席中使用. 兩個使徒還要預備酒, 無酵餅, 苦菜, 苦菜, 或是用醋泡的壓碎的水果, 象徵以色列人在埃及用來做磚的粘土. 424 彼得和約翰在當日相當的忙碌, 他們屢行了應盡的義務, 確定逾越節所需要的所有的東西都已預備妥當. 6. 吃逾越節的筵席 156 太 26:20; 可 14:17; 路 22:14-16, 聖殿中的銀號角吹響, 向全耶路撒冷的人宣告, 逾越節正式開始. 這時耶穌與他的門徒已靠在預備就緒的餐桌旁了. 逾越節的羔羊在 兩個晚上之間 被宰殺的這一段時間已經過去. 在基督的時代, 人們無疑認為這是指太陽開始降落, 直到最後完全不見 ( 大約下午 6 點 ) 之間這一段時間. 頭三顆星已依稀可見, 聖殿山發出三聲銀號角聲, 向耶路撒冷及更遠處宣告, 逾越節又一次開始了. 425 舊約對逾越節的規定, 不僅僅是為了記念以色列曾經從捆綁中得到救贖, 同時也期待神的羔羊來臨, 救贖以色列人脫離罪惡的捆綁. 基督比其他人更明白逾越節筵席的真正意義, 他的喜樂超過任何守節的人. 因此他對十二使徒說 : 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 ( 路 22:15). 逾越節帶領一個被奴役的民族進入自由與安息的新生活, 同樣地, 基督預言, 藉他的死, 凡相信他的人都可以進入平安與安息的新生活. 逾越節完全的實現, 不是在十字架上, 而是要在神的國度中 (16 節 ). 基督的死並不是結束, 乃是藉此將永恆的福氣賜給凡願意信靠他為救主的人. 基督看到自己以神的羔羊身分被獻為祭所帶來的福氣, 便熱切地盼望著逾越節的來到. 基督無私地等待藉著犧牲捨己, 給人帶來祝福之時, 門徒卻自私地爭奪高位. Ibid., vol. 2,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2 頁
193 令人悲傷, 令人羞愧, 也似乎令人難以至信的, 晚餐開始時 門徒起了爭論, 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 路 22:24) 他們無疑是在爭論要佔據桌邊的哪一個座位. 這是法利賽人通常爭論的事情, 他們聲稱要按他們的地位來安排座位. 可悲的是, 在主最後的晚餐之中, 竟然在門徒中間産生了類似的情形. 426 有關客人座位的安排, 猶太人的文件中有許多清楚的記載. 公認的規矩似乎是, 兩個人以上, 比如說三個人, 主要的人物或是首領, 在此當然是非基督莫屬, 坐在中間的凳子上. 從福音書的記載可知, 約翰佔據了他右邊的位置, 就是在凳子的末端, 可以說是桌首的位置. 但在主旁邊的重要的座位是他左邊的位置, 或說是他上邊的位置. 門徒在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我們相信自稱為最大並佔據了此一重要座位的, 就是猶大. 這可以解釋當基督低聲告訴約翰辨認背叛者的記號之時, 為什麽沒有其他的門徒聽見. 這也解釋了基督是如何首先遞一塊餅給猶大, 這是逾越節中的一個儀式, 由桌邊首要的客人開始, 而沒有引起特殊的注意. 最後, 這也解釋了, 猶大想知道主是否知道他的背叛, 他竟敢問是否是他, 得到肯定的回答, 為什麽桌邊竟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除非猶大坐在基督的旁邊, 否則這些情況都無法解釋 ; 同時他當時顯然是坐在主的左邊, 是最尊貴的位置. 至於彼得, 當主用慈愛的話語責備門徒的自私, 並教導他們謙卑為大的時候, 他顯然會急忙地去佔據桌子另外一頭最卑微的位置. 由此可知, 彼得是向在桌子另一頭, 與他相對的約翰示意, 隔桌面問他那背叛者是誰. 其餘的門徒會各自擇席就坐, 或是選擇與自己相熟的門徒彼鄰而坐. 427 基督曾經應許過門徒, 說 你們這跟從我的人, 到復興的時候, 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 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 太 19:28). 逾越節會在神的國度裏得到完全的實現 ( 路 22:16), 這事實使門徒預料國度會很快建立. 因此他們認定, 他們在未來國度裏的地位取決於現在這個筵席上的坐位. 自從基督宣告他將犧牲捨己以來, 這些人一直都在尋求在基督右邊和左邊的位置 ( 太 20:21). 但何人為大這個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他們認為這個問題不容延遲 ; 因此在筵席上自私地為自己爭取高位. 基督責備十二門徒, 提醒他們, 他們的思想行為與外邦人無異 ( 路 22:25). 他先前已經說過, 現在又說 : 若有人想要被人尊敬, 他必須先作僕人. 在逾越節筵席上, 基督無疑必須坐在最高的位子上, 因為他是神的僕人. 他並沒有為自己爭取這榮耀, 乃是天父因他忠心的事奉而賜給他的. 基督因門徒過去的忠心而讚許他們, 說 : 我在磨煉之中, 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 (28 節 ). 因他們過去忠心的表現, 他們在國度中能得到高位, 與他同享尊貴. 但他們的位置取決於他們忠心的服事, 而非他們的貪婪. 7. 一個榜樣 157 約 13:1-20 本段經文的事件發生在晚筵進行期間 ( 約 13:2). 約翰說這事發生在 逾越節以前 (1 節 ), 對比這兩節經文, 可以看出洗腳這件事發生在逾越節晚筵期間, 在他們還沒吃逾越節羔羊之前. 由這裏可以看到耶穌與門徒在態度上的對比. 門徒與基督到此同享筵席, 心中卻充滿了自私的野心 ( 路 22:24) 與貪婪 ( 太 26:8). 對比之下, 基督心中卻滿有憐憫 ( 約 13:1), 基督來到世上, 不僅是因為他愛天父, 也是因為他愛世人. 基督願意在十字架上捨命, 將自己獻上, 作世人的贖罪祭, 因他愛世人. 他順服天父的旨意, 降世受死, 彰顯了愛的明證 ( 約 13:16). 為了要門徒們明白他愛他們有多深 ( 約 13:1), 基督使用了洗腳的禮儀來傳遞這個真理. 吃逾越節筵席是完全按照正式的規定進行的. 逾越節的筵席 按下列常規進行 : (1) 祝福, (2) 酒, (3) 賓客洗手, 主人傳遞洗手盆, 同時禱告, (4) 將苦菜蘸醬汁而食, (5) 擺上羔羊與其他的食物, (6) 祝福, 第二次吃苦菜, (7) 第二次渴酒, 進行有關逾越節起源的問答, (8) 唱 哈利路亞篇 (Hallel) 的第一部分 ( 詩篇 113, 114 篇 ), 隨後祝福, (9) 主人洗手, 為在場的每一個人先後做一塊餅, 就是用無酵餅包一點羔羊肉, 加上苦菜, 蘸醬汁, (10) 每個人隨意吃, 最後吃一塊羔羊肉, (11) 洗手後再喝第三杯酒, (12) 唱 哈利路亞篇 (Hallel) 的第二部分 ( 詩篇 ) 作結, (13) 喝第四杯酒. 428 參加逾越節筵席的人抵達會場, 按習俗是要洗腳的, 有時是由僕人奉派負責洗腳, 有時是由最卑微的人來擔任僕人的工作, 為所有參加筵席的人洗腳. 接受洗腳的儀式, 表示人承認自己有罪, 需要被潔淨 ; 也是堅定自己的信心, 相信彌賽亞來臨時, 他要潔淨他的子民. 沒有一個門徒願意站起來為在座的衆人洗腳, 因為在大家都在爭論哪一個可算為大的時候, 為衆人洗腳就等於公開承認自己是最卑微的. 他們不願意去服事別人, 表明他們缺乏安全感. 耶穌知道天父已經賜給他一個絕對權威的地位 ( 詩 2), 他知道他來自天父, 死了之後也要回到天父那裏去. 因此, 他毫不猶疑地把自己放在僕人的地位. 基督知道他是誰, 因著神給他的地位及使命, 並知道等待著他的結果, 這使得他毫不猶疑, 堅定地從自己的位子上站起來, 脫掉外衣. 經文中有好幾處提到基督所穿的外衣. 從耶穌被釘十字架的記錄可知, 他穿的是無縫的外衣, 這樣的外袍必定相當昂貴. 通常一般人的長袍是用狹窄的織布機織成長布條做成的, 用這些布條可以縫成一件適合成年人穿的衣服. 但基督所穿的長袍是特製的, 十分昂貴. 我們不知道它從何而來, 但 聖經 提到在基督傳道期間, 有一些富有的婦女用財物資助基督的事工, 這明顯是她們因為他所帶來的祝福而心存感恩 ( 路 8:2-3). 無疑這件長袍是出於感恩的奉獻. 在基督傳道期間, 每當他去到一個陌 Ibid., p Ibid.,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3 頁
194 生的會堂, 會被當作拉比看待, 受到會衆的歡迎. 通常拉比的身分是由拉比身上穿的外袍上的繸子或花邊的顔色來識別. 也許基督穿的就是拉比式的衣服, 這樣的長袍會使他受人尊敬. 在以色列, 只有祭司比拉比更受人敬重. 猶太人所知有關舊約的知識都是由拉比傳授. 基督便是將這樣的一件衣服脫下, 放在一邊, 在腰間繫上一條毛巾. 毛巾是僕人的標記, 一個僕人是沒有地位, 也不受尊敬的. 主繫在腰間的 毛巾, 此一希臘詞語也出現於拉比的作品中, 意指用來洗滌或洗澡的毛巾 (Luntith 和 Aluntith), 將毛巾如此繫在腰上是僕人的標誌, 通常由如此裝束的僕人來做洗腳的工作. 在米大示法典中, 有一段有趣的記載, 將人服事的方式與神為以色列所行之事的方式作了一個對比. 眾先知描述神為他們進行洗濯的工作, 這通常是由僕人來作的工作. 429 基督脫下榮耀的長袍, 甘願將自己擺在僕人的位置上, 多麽的符合保羅的描述 : 他本有神的形像,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强奪的 ; 反倒虛己, 取了奴僕的形像, 成為人的樣式 ; 既有人的樣子, 就自己卑微, 存心順服, 以至於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 ( 腓 2:6-8). 基督說 : 因為人子來, 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 乃是要服事人 ( 可 10:45). 他現在取了僕人的位置, 作僕人的工作. 真正的 愛他們到底 ( 約 13:1), 他是如此是愛他們, 甚至成為僕人服事他們. 基督繼續表明對門徒的愛, 服事他們, 為他們帶來祝福. 彼得顯然不是第一個得到耶穌洗腳的服事的人, 當基督走近彼得時, 他問主說 : 主啊, 你這樣偉大的人, 怎可洗我這麼卑微之人的腳呢? (6 節, 直譯 ). 由彼得的問題可以看出, 他不明白主為他們洗腳的意義. 這真理的真正意義, 如同許多其它真理一樣, 是彼得尚未明白, 且會繼續不明白, 直到有一天聖靈向他解釋這些事情為止 (15:26). 彼得起初極力拒絕讓主洗他的腳, 服事他, 他對主說 : 你永不可洗我的腳 (13:8). 基督便向彼得解釋為什麽必須要接受, 因為除非彼得接受從人子的服事, 他就與他無份了. 基督並不是說彼得會與他斷絕關係, 他乃是說 : 除非彼得接受他的服事, 否則無法經歷與他的相交. 從彼得激動的回答可以看出, 他心中深深渴望與主有更深入, 更親密的相交. 彼得心想 : 倘若與主相交與否, 是取決於他容許基督潔淨他的程度, 那麽他應該請基督不僅僅洗他的腳, 連手和頭也要洗 ( 約 13:9). 由基督的回答可以看出, 凡願意接受神的僕人服事的人, 必然蒙福. 基督說 : 凡洗過澡的人, 只要把腳一洗, 全身就乾淨了 (10 節 ). 主乃是引用當時洗澡的習俗來教導人. 當時普通人的家裏沒有洗澡設備, 人若要洗澡, 就必須到公共澡堂. 有人應邀參加筵席時, 他必須先到公共澡堂去清洗, 穿上乾淨的衣服, 用新油膏抹自己, 再前往設筵的人家裏去. 從公共澡堂到宴客的人家, 客人的腳會因路上的塵土而弄髒. 倘若他要折回公共澡堂將腳上的塵土洗淨, 在他抵達宴客的人家時又會弄髒. 他不可能再又回到公共澡堂清洗腳上的塵土, 也不能在坐席之時伸出沾滿塵土的腳讓衆人看見. 因此, 主人會提供一盆水, 好叫已經洗過澡, 身體潔淨的人將腳上的塵土洗掉. 在洗過澡, 也洗掉腳上塵土後, 他就全身乾淨了, 可以赴筵了. 基督使用衆人熟悉的習慣來教導人, 凡先前曾經洗過澡的人, 已經憑著信心與他建立了關係, 但為了要享受這關係中相交的情誼, 必須接受他的潔淨. 基督藉此顯明, 他是順服天父的僕人, 會為他們預備救恩 ( 洗澡 ), 並因而 ( 腳洗乾淨的緣故 ) 能持續與他相交. 基督說明為何他必須要服事他們, 以及為什麽他們必須要接受他為他們洗澡和洗腳的服事. 基督已經彰顯他對門徒的愛, 以及他愛他們而可以使他們得潔淨的福氣. 現在, 他要糾正門徒在吃逾越節的筵席時所表現的態度. 他們爭相搶奪高位, 希望得到別人的服事, 基督卻說 : 我是你們的主, 你們的夫子, 尚且洗你們的腳,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 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 約 13:14-15). 基督採取僕人的姿態, 以僕人的身份服事他們. 他們應當效法他的榜樣, 照樣去做, 要以無私的愛去服事別人, 而不要因為自私而要求別人服事. 基督以身作則, 彰顯這種無私忘我, 愛人如己的態度. 基督向他們示範應當如何以愛心為動力服事他人, 他期望他們能夠彼此相愛, 彼此服事. 基督表明, 十二使徒當中有一人要出賣他, 並引用詩篇 41:9 中, 說明這事早就有預言了. 猶大雖然有如此好的機會去相信基督, 並從主那裏蒙福, 但他卻拒絕接受, 沒有允許基督來潔淨他. 基督在這裏提到猶大, 是要表明十二使徒中, 不是每個人都接受他的潔淨. 同樣的, 使徒所服事的人, 也不是每個人都會作出回應. 基督藉此預先警告他們, 將來也會遇到別人的排斥. 8. 預言猶大賣主 158 太 26:21-25; 可 14:18-21; 路 22:21-23; 約翰 13:21-30 基督引用詩篇 41:9, 指出他將被人出賣, 但他也知道門徒不明白他所說的, 因此他清楚的說 :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 約 13:21). 但十一個使徒當中, 沒有一個人可以認出誰是背叛者. 事實上, 每個門徒都覺得自己有此可能性. 就 一個一個地問他說 : 是我嗎? ( 可 14:19). 彼得壓抑不住好奇心, 很想知道賣主的是誰, 他的位置離耶穌不近, 無法自己問主, 就向未具名的使徒 ( 顯然是約翰 ) 示意, 說 : 你告訴我們, 主是指著誰說的 ( 約 13:24). 約翰向後仰,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4 頁
195 問耶穌說 : 主啊, 是誰呢? (25 節 ) 這些門徒都用左手靠著餐桌用餐, 由於約翰需要向後仰才能問問題, 可見他是被安排在耶穌右邊的上座. 基督給了約翰一個很含蓄的答案 : 我蘸一點餅給誰, 就是誰 (26 節 ). 蘸餅在醬汁中, 是逾越節儀式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吃逾越節筵席時, 主人會拿起一塊扁平的無酵餅, 將一些羔羊的肉放在餅上, 灑上苦菜, 捲起餅來, 再將包有肉與苦菜的餅一同蘸在苦的醬汁裡, 交給客人吃. 這個儀式會重覆下去, 直到每個客人都拿到這樣一快無酵餅為止. 這是逾越節筵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羔羊預表神的羔羊, 他要為罪人提供神的救恩. 用羔羊肉與苦菜預備無酵餅, 一同蘸在苦的醬汁裡, 主人藉此提醒與會者神要提供救恩的應許. 人接受這塊無酵餅, 就是承認自己的罪, 也承認他相信神的應許, 相信神必定要差彌賽亞捨己犧牲, 將人的罪除掉, 承認他願意接受彌賽亞要賜給他的救恩. 門徒們因此等候基督為他們每個人都預備一塊餅. 既然每個人都會得到這樣一塊餅, 給猶大的餅就不會使約翰或是彼得知道猶大是背叛者. 重要的是, 基督將第一塊餅給了加略人猶大 ( 約 13:26). 按照當時的習慣, 是將第一塊餅給筵席上最尊貴的客人. 猶大坐在主的左邊, 與約翰共享最尊貴的座位. 事實上, 最高榮譽的位子是給猶大的. 在座位尚未安排之前, 主已經知道猶大的心意, 卻仍給他如此多的機會, 由此可以看出主的愛和恩典. 值得留意的是, 既然給餅的動作等於是示意要給人救恩. 基督要將赦罪之恩賜給猶大, 只要猶大願意接受, 來相信他, 就可以得著這救恩. 這是恩典的榜樣式的顯明. 聖經 中也許再也找不到比此情此景更大的愛與恩典. 即將被出賣的基督要將赦罪的恩賜給出賣他的猶大, 只要他願意接受, 便能得救. 猶大接受了那塊餅, 但經文沒有指明他是否吃了那塊餅, 因為吃餅是象徵他接受彌賽亞所給的救恩. 相反的, 似乎在當他接過餅的那一刻 : 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 約 13:27). 猶大沒有吃這餅, 並立刻離開了主的面, 他拒絕接受救贖的恩典. 約翰記載說 : 那時候是夜間了 (30 節 ). 但屋外的黑夜卻比不上猶大心裏那麼黑暗, 因為基督要給他救恩, 卻遭到他的拒絕. 留在屋裏的十一個使徒並不明白這事的意義. 既然是猶大坐在最尊貴的位置, 他們預料基督會先給他餅. 當猶大離座的時候, 他們以為, 也許基督要他去為逾越節作更多的預備, 或去賙濟窮人, 藉此表達他們因為能吃另一個逾越節筵席而有的感恩. 因此只有猶大明白基督所說的 : 你所作的, 快作吧 (27 節 ) 是什麽意思. 9. 預言彼得不認主 159 太 26:31-35; 可 14:27-31; 路 22:31-38; 約翰 13:37-38 基督剛才顯明了十二個使徒中將有一人賣他, 現在他預言其他十一個使徒會否認他 ( 太 26:31; 可 14:27), 應驗撒迦利亞書 13:7 的預言, 指出牧人被擊打的時候, 羊就分散了. 接著基督對彼得說了一句話, 也許是因為他曾宣告耶穌 是基督, 是永生神的兒子 ( 太 16:16). 但基督的話也與十一個使徒有關, 他對彼得說 : 撒但想要得著你們, 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 路 22:31). 基督沒有禱告祈求他們不要不認他, 倘若這是他的禱告, 這個禱告就沒有蒙神垂聽. 基督為他們禱告, 在他們不認他之後, 求神使他們的否認不至於毀掉他們. 他求神不要讓他們因此失去信心 ( 路 22:32), 也求神重新建立他們, 使他們能得著復興. 他期望他們在否認他之後, 重新恢復與他的相交, 然後去堅固他們的弟兄. 他們自己經歷過失敗跌倒, 就能憐恤那些失敗跌倒的人. 彼得說他不僅願意與主同坐牢, 也願與他同死 (33 節 ). 彼得不認識他自己的軟弱, 但基督知道彼得會很快成就他的預言, 幾個小時之後, 彼得就會不認他, 基督說 : 彼得, 我告訴你, 今日鶏還沒有叫, 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34 節 ). 基督先前差派這些人去傳道的時候, 要他們完全倚靠他, 他差他們出去, 不帶錢囊, 口袋, 鞋 ( 路 22:35; 參 : 太 10:5-10), 主也一直很信實的供應他們. 如今在死後要與他們分離, 因此吩咐他們要為自己預備好需要的東西 ( 路 22:36), 必須預備錢囊, 口袋和刀來保護自己. 他事先警告他們因與他認同的緣故將遇到的危險. 彼得和約翰先前奉派預備逾越節的祭物, 他們帶了兩把儀式用的小刀. 他們此時還帶著這兩把刀, 並讓耶穌看, 耶穌告訴他們這就够了 (38 節 ). 10. 設立主餐以為記念 160 太 26:26-30; 可 14:22-26; 路 22:17-20 餅和酒是逾越節筵席中很重要的內容. 餅在整本舊約裡都象徵神對他子民的供應. 酒則象徵人在彌賽亞國度中要經歷的喜樂. 羔羊預表一個祭牲, 神藉著這祭牲遮蓋人的罪, 好迎接人進入他的國. 這些都是逾越節筵席中重要的部分, 所以基督在守節時使用餅, 並將杯遞給衆人渴, 使徒並不感到驚訝. 但此時基督卻脫離了餅與杯在逾越節筵席中原來的意義, 賦以新的意義. 他拿起無酵餅, 為餅祝謝, 擘開, 分給十一使徒. 然他說 : 這是我的身體, 為你們捨的 ( 路 22:19). 基督為餅加上了特殊的意義. 他所用的餅是無酵餅, 擘開後分給眾人, 門徒要同吃這一塊餅 ( 約 6:53, 56). 他吩咐說 : 你們也應當如此行, 為的是記念我 ( 路 22:19), 顯然這餅要作為永久的記念. 在主的時代, 餅是每一餐最普通的食物. 耶穌拿起這最普通的東西, 卻賦予它有特殊的意義, 要他們不管在何時, 何地吃這餅, 都要記念他的身體, 因為這身體很快便要為他們捨去, 作為贖罪的祭. 接著基督拿起在逾越節筵席上用過多次的酒杯, 也賦予這杯以特殊的意義. 他說 : 這是我立約的血 ( 太 26:28; 可 14:24). 他所强調的是血. 這裡所說約, 是指耶利米書 31:31-34 所說的新約, 神立約應許要赦免人的罪. 根據舊約的啟示, 只有在流血的基礎上罪才能得到赦免, 基督與人立的新約, 必須滿足灑出鮮血的要求, 罪才能得到赦免. 基督說這杯代表他的血, 就是立約的血, 他的意思是, 他的血會使人罪得赦免. 他說 : 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 ( 路 22:20; 參林前 11:25). 基督所言强調的是約, 使他必須流血的約. 基督藉著這兩句話啟示人, 因他的死, 他要建立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 新約建立後, 就結束了舊約的摩西之約, 就是神先前與以色列所立的約. 無論何時何地, 這些門徒都要喝這杯, 並且要記念, 在基督所灑之血基礎上, 新約已被建立. 因此, 他們應當要吃餅, 喝杯來記念他. 基督在父神的右邊時, 不會喝這杯. 然而他確應許說 : 時候將到, 他要和他們在父神的國度裏同喝這杯 ( 太 26:29). 故此, 在未來的千禧年國度中, 會用兩種方式來記念基督 : 以西結書 46:13-24 指出以色列人會在千禧年國的聖殿中獻上記念的祭, 來記念基督的死. 教會的聖徒則要定期地通過餅和杯的方式來記念基督的死, 因為使徒保羅得著神特殊的啟示, 要基督的教會如此行 ( 林前 11:17-3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5 頁
196 C. 基督的教導 約 13:31-16:33 1. 前言 161 約 13:31-35 約翰福音這一大段經文通常被稱為 樓房訓言 (13:1-16:33), 基督在這裏給了門徒臨別最後的教導. 在這訓語言的開場白中, 他先說到自己的離世 (13:31-35), 稱自己的離世為得榮耀, 他說 : 如今人子得了榮耀 (31 節 ). 子將父啟示給百姓, 就是榮耀了父 (1:18). 基督藉著他的生命, 話語和工作, 已向人們充分地啟示了有關父的事情, 藉此已經使父得著了榮耀. 現在父要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 會向百姓印證子的確如他一向所聲稱的, 就是彌賽亞. 因此基督說 : 父要藉著即將發生的事情, 使子得著榮耀. 在父藉著這種方式印證子的身分, 使父自己也得著榮耀. 基督明白地告訴使徒, 在幾個小時內他就要離開他們, 而他們不可能與他同去 (33 節 ), 因他必須獨自去. 這啟示使十一個使徒完全不知所措. 他們與他相交多年, 早已習慣完全地倚靠他來供應他們所有的需要. 基督如同父親對自己的孩子們一樣, 供應, 保護, 引導, 教導他們, 他們已經與他建立非常親密的關係, 渴望與他持續這樣的關係, 甚至願意陪伴基督去耶路撒冷, 就算有可能因此喪命也在所不惜 (37 節 ). 因此當基督告訴他們, 他將離開他們, 他們不能與他同行時, 他們極其傷心. 但基督給了他們一個命令 : 你們彼此相愛 (34 節 ). 他們因為對他的愛, 彼此聯繫在一起. 現在他們要以彼此相愛來聯繫在一起, 基督說這是一條 新命令. 舊約規定人不只要愛神, 也要愛鄰舍, 因此, 彼此相愛是舊的命令. 基督不僅要他們彼此相愛, 且要以 我怎樣愛你們 (34 節 ) 的方式彼此相愛, 這個方式則是新的命令. 在舊的命令之下, 一個人是否愛鄰舍, 檢驗標準是看他是否愛鄰舍如同愛自己, 在新的命令中, 一個人是否愛鄰舍, 檢驗標準是看他是否愛鄰舍如同基督愛他們一樣. 基督剛才展示了他的愛是什麼樣的愛, 以及他這種愛的深度 (13:1-20). 他由於愛的緣故, 願意離開天上的榮耀, 來到地上, 又由於愛的緣故, 他離開天父的右邊, 降世作眾人的僕人. 基督要求這些人要用這種愛來彼此相愛, 正如他的愛使他成為眾人的僕人一樣, 他們對彼此的愛也應當使他們彼此互相服事. 因此基督是在說 : 在屢行彼此相愛的命令時, 他們應該彼此服事, 如同基督與他們同在時為他們服務一樣. 這種愛是向眾人顯示出一個記號, 使人看出這十一個人真是他的門徒了. 在以色列歷史中, 每一件大事都有一個特殊的識別標記. 與亞伯拉罕及亞伯拉罕之約有關的記號是割禮, 與摩西及摩西律法有關的記號是守安息日, 與施洗約翰和彌賽亞將臨信息有關的記號是水禮. 法利賽人身分的標記是戴在頭上或上臂的經文匣. 從這些外在的記號, 可以看出人與以色列歷史中某一大事的關係. 基督給了他的門徒一個新的識別標記, 這個記號就是彼此相愛. 他們對彼此的愛不僅顯示他們對他的信心, 而且在屢行這種愛的時候, 他們便會供應人的需要, 如同他與他們同在時供應他們一樣. 2. 問答 162 約 13:36-14:24 基督宣告自己即將離開, 並與他們正式分離, 使十一個使徒心裡疑惑, 便問了基督四個問題, 基督也一一作了回答. 彼得問了第一個問題 (13:36-14:4), 他說 : 主往哪裡去? (36 節 ) 彼得對主的去向感到十分困惑. 先前主在耶路撒冷已經受到宗教領袖們的抵擋, 基督便離開了耶路撒冷. 彼得以為這次基督可能又要離開, 也許要去比利亞, 也許要去低加波利, 甚至加利利. 先前基督離開耶路撒冷時, 都有十二使徒同行, 彼得想不出來有什麽地方是基督會去而他不能同行的. 彼得不能理解為何基督此次需要自己去. 基督再一次肯定地說這一次他必須單獨去, 他說 : 我所去的地方, 你現在不能跟我去, 後來卻要跟我去 (36 節 ). 彼得認為基督要獨自離開, 是因為這次十一使徒與他同行將會很危險. 當時門徒與耶穌一同在耶路撒冷, 因為他們願意與他同死 (11:16). 他們沒有因為懼怕死亡而離棄他, 彼得甚至堅定地表示, 倘若需要, 他願意為基督捨命 (13:37). 基督指出彼得對自己的認識不夠, 雖然彼得聲稱願意為他捨命, 但基督卻回答說 : 他尚未預備好為他捨命, 基督說 : 鶏叫以先, 你要三次不認我 (38 節 ). 基督滿有恩典, 絲毫沒有責備彼得, 但他確顯明了他比彼得自己還知道彼得的心. 他們聽基督說他很快便要離開他們, 心中非常激動. 基督為了安撫他們心裡的不安, 便說 : 你們心裏不要憂愁 ( 約 14:1), 為了消除他們的恐懼, 基督首先勸勉他們要有信心, 他說 : 你們信神, 也當信我. 在整個舊約中, 已有充份證據顯明神對子民是如何的信實, 神從來沒有使他們失望過, 因此, 他們應該信靠神. 基督與他們同在的期間, 供應他們一切所需, 已經顯明他對他們的信實. 神與基督既已彰顯他們的信實, 這便是穩固的根基, 使他們可以繼續完全信靠這位信實的神和他的兒子. 既然父與子過去已經證明了他們的信實, 顯然這種信實不會改變, 可以持續到將來. 既然基督在與他們同在的日子裏一直是信實的, 就算是離開他們, 顯然也仍然會是信實的. 因此, 他們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完全信靠父和子. 為了進一步消除他們的懼怕, 主給了他們一個關乎未來的應許 : 他離世, 與他們分離, 不是永遠的, 只是暫時的. 猶太人訂婚的目的, 是叫一對男女在律法上被婚約約束在一起, 在新娘未被正式交給新郎之前, 新郎會在父家裡忙著為新娘預備地方. 基督使用這樣的比喻, 對他們說 : 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 ( 約 14:2). 基督知道門徒必再與們的重聚, 便對他們說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這表明在他雖然不與他們在一起, 卻不會忘記他們, 反倒忙著給他們預備地方, 好與他們一起住在 我父的家裏. 就像根據東方的婚娶習俗, 當一切都預備好了之後, 新郎會派人去接新娘, 同樣的, 當基督在他父家裏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6 頁
197 預備好了地方之後, 也會來地上接他的新婦. 他說 : 我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 ; 我在哪裡, 叫你們也在哪裡. (3 節 ) 這是一個應許, 使他們知道, 他們所憂慮的分離不是永遠的, 只是暫時的, 他們可以盼望將來與他重聚, 有福共享. 那時, 他要像新郎來迎娶新娘一樣, 接他們到他不在時所預備好的地方. 現在, 彼得的問題 主往哪裡去? (13:36) 有了答案. 基督是要去他父神的家中, 雖然他必須單獨前往, 但有一天他必再來接他們去父神的家中, 他們在那裏要和他永遠同在. 彼得對這回答似乎感到滿意, 便不再發問了. 基督說了他要去的地方, 使多馬的心中産生了疑問 (14:5-7). 多馬並不明白基督說到他的父家是什麽意思, 所以當基督說 : 我往哪裡去, 你們知道 ; 那條路, 你們也知道 (4 節 ), 多馬感到迷惑, 回答說 : 主啊, 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裡去, 怎麽知道那條路呢? (5 節 ). 基督並沒有責備多馬不明白, 他只有簡單地指出 : 我就是 ( 去父神家的 ) 道路, ( 有關父神的 ) 真理, 生命 (6 節 ). 只有擁有生命的人才能到父神的家. 基督不僅說他是道路, 而且他也會給人以生命. 基督又指出他是到天父那裏去惟一道路 :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6 節 ). 他們可能會對去父的家感到奇怪, 因為沒有見過父, 然而既然他們認識基督, 他們也因而認識父, 因為他與父原為一. 基督論及他與父的關係, 使腓利的心中湧出一個問題 (8-12), 儘管腓利與基督關係密切, 但他覺得自己未曾認識父, 因此求基督將父顯給他們看 (8 節 ). 由腓利的問題可以顯出他的無知, 儘管基督一直都在顯明父, 門徒卻無法明白基督所啟示的. 基督再一次溫柔地回答了腓利的問題, 說 : 人看見了我, 就是看見了父 (9 節 ). 基督能指出, 是因為父與子原為一的緣故. 基督從兩方面將父啟示給他們看. 首先, 他所說的話已經將父啟示給他們看 (10 節 ); 其次, 他行的神蹟也已啟示了父 (11 節 ). 基督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一切事, 都是父神所行, 因他完全的倚賴父神. 接著, 基督對門徒說 : 我所作的事, 信我的人也要作 ( 約 14:12). 他過去一直都藉著他的話語和行事將父啟示出來, 現在他說神可以藉著他們啟示自己. 他勸他們要 信神, 也當信我 (1 節 ). 倘若他們肯 信我 (12 節 ), 神就可以藉著他們顯明自己, 就如同神藉著基督顯明他自己一樣. 事實上, 倘若他們對他有信心, 他應許他們會 做比這更大的事 (12 節 ). 按數量而言, 父藉著門徒會比藉著基督得到更廣泛的傳揚, 因為基督要 往父那裏去 ( 後來他會指出 : 當他去父那裏之後, 會派聖靈來協助他們的事工 [16:7]). 當他與父同在時, 他們會有權柄, 可以奉他的名向父求取所需要的幫助 (14:13). 當他們奉差派去傳揚父與子時, 他們可以奉子的名向父求取所需要的能力. 父神會使基督的幫助臨到他們, 正如子在地上時榮耀了父, 子雖然回到父的家裏, 也會同樣通過他們來榮耀父. 他們可以毫無限制地來到子的面前求取幫助, 為要使父得著榮耀, 所以耶穌說 :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麽, 我必成就 (14 節 ). 基督看出這些門徒的軟弱, 沒有能力完成主的托付, 向人顯明父神, 因此他說 : 我要求父, 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 (16 節 ). 翻譯成 保惠師 的希臘語是 parakletos, 字面意義是 被召來到身邊扶持者, 也可以翻譯成 幫助者. 基督在世與他們同在時, 派遣他們為他的使徒, 靠著他出去服事, 因為基督就是他們的保惠師. 當他離世後, 也要差派他們去作他的見證人, 而他要差派 另一位 保惠師給他們. 希臘文的 另一位 指的是 和我一模一樣的另一位. 基督與他們同在時為他們所做所有的事, 聖靈會為這些人做同樣的事. 因此他們並不孤單, 也未被離棄, 無須倚靠他們自己的智慧或能力來做事. 這位保惠師就是 真理的聖靈 (17 節 ), 他要永遠與他們同在, 永遠都不會離開他們. 因此, 主差派他們到世上為父與子作見證時, 應許給他們永遠的幫助. 世人不認識也不知道這位幫助者, 因為他是不可見, 認不出的, 但基督應許說 : 他常與你們同在, 也要在你們裏面 (14:17). 在整個舊約時期, 神都有賜下聖靈幫助人去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 但當時聖靈只是外在能力的來源. 這位幫助者現在卻將永遠住在他們裏面, 提供他們一切需要的幫助. 雖然這些門徒感到自己成了 孤兒 (18 節 ), 就像沒有父愛, 供應, 教導, 指引的孤兒一般, 但他們毋需再覺得自己是孤兒了. 基督說 : 我必到你們這裏來. 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基督以聖靈的身分在五旬節降臨. 另外有些人卻認為這是指基督的第二次降臨. 最合適的解釋, 應該是指他將於復活後再來見他們. 基督在 19 節提到他的死, 說 : 世人不再看見我, 但他應許說 : 你們卻看見我, 由此可見這句話是指他的復活. 因為基督的復活, 他可以向這些人保證他們也要復活. 基督的復活可以證明他與父之間的關係, 也證實基督應許的真實性 : 你們在我裏面, 我也在你們裏面 (20 節 ). 聖靈一直與他們同在, 也要住在他們裏面, 基督也會如此與他們一直同在, 居住他們裏面. 在顯明這個真理時, 基督啟示此一真理, 預言在基督復活之後, 他們與聖靈和基督都會有更親密, 更寶貴的聯繫, 使他們能心甘情願的順服基督的命令 (21 節 ), 也使他們與他自己及父的聯繫比以前更加親密. 腓利求基督 將父顯給我們看 (14:8), 基督指出他已藉著他所說的話及所做的事將父啟示給門徒了. 現在他們被派到世人中, 藉著他們的言行來顯明父. 因為他們無法靠自己的能力完成這樣的使命, 基督要幫助他們, 差遣一個幫助者來給他們能力, 就是聖靈, 聖靈會幫助他們完成使命. 基督應許說, 他們的分離只是暫時的, 他復活後必再回來, 帶領他們與他建立比以前更加親密的關係.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7 頁
198 基督應許在復活後要重新建立門徒, 使猶大 ( 不是加略人猶大 ) 心中産生一個問題, 他問 : 主啊, 為什麽要向我們顯現, 不向世人顯現呢? (22 節 ). 顯然他相信基督復活後, 要建立大衛的國度, 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施行統治. 若然, 基督應當公開地彰顯自己. 但以色列人已經拒絕接受基督, 因此基督必須延後立他的國度, 直到將來某時. 以色列人雖然拒絕接受基督, 卻無法禁止他復活後與凡相信他的人建立新的關係. 因此基督說 : 人若愛我, 我們要到他那裏去, 與他同住 (14:23). 基督應許要與凡相信他的人重建親密的關係, 不是與這以色列人或是世人, 而是與相信他的人. 基督回答猶太的問題時, 不僅應許聖靈會來與他們同住, 不僅應許他自己會來與他們同住, 而且應許父會來與他們同住. 從此父, 子, 及聖靈將與他們有展新, 親密的相交. 3. 應許 163 約 14:25-31 基督已經應許說聖靈必定要來 ( 約 14:16), 接著他指出聖靈來後要幫助他們成就的事工. 耶穌應許說聖靈 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 (26 節 ). 在聖靈的教導下, 他們會明白基督的教導中他們不明白的部分. 除此以外, 耶穌還說聖靈 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從此以後, 他們會想得起基督所教導過他們的真理, 也能明白他們原本不明白的部分. 當他們代表基督去傳道的時候, 能够宣揚基督自己的話語. 基督不只應許要賜給他們由神來而的老師, 也將他的平安賜給他們, 他說 :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 ; 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 (27 節 ). 這種平安是他們信靠神, 知道神他掌管他們生活中的一切, 因而在他們心中產生的平靜安寧. 基督曾勸勉他們要信靠神, 也要信靠他 (14:1), 只要他們肯如此行, 他們便會有他與他們同在時的那種平安. 所以, 當他們奉主差派到世上各處去傳道時, 毋需憂愁或膽怯. 在樓房中聽到主臨別贈言的人, 因他們只是自私的考慮他離開對他們的影響, 便滿心憂愁掛慮. 倘若他們將注意力從他們自己身上轉移到他的身上, 便會因基督的離開而歡喜快樂. 基督說 : 你們 因我到父那裏去, 就必喜樂 (28 節 ). 基督啟示他將要離開的事實, 並不是想要將一個無法擔當的擔子加在他們身上, 而是要他們知道要發生的事, 以免到時不知所措. 基督在將要臨到的受難期間無法照料他們, 因為他要與撒但爭戰. 他的沈默並不表示他不關心他們, 乃是因為 這世界的王將到 (30 節 ), 基督將要與撒但爭戰, 並不是因為他被那惡者所勝, 而是因為他向來順服天父. 當他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 世人會明顯看到他對天父的愛與順服 (31 節 ). 基督大可隱藏起來, 不叫他的敵人找到, 他原本大可逃離開領袖的轄區. 然而, 他情願選擇面對他們. 基督說 : 起來, 我們走吧, 證明他所做的都是出於他對天父的愛與順服. 4. 有關現時的教導 164 約 15:1-16:4 a. 要多結果子約 15:1-17 基督曾說 : 我所作的事, 信我的人也要作 ; 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 (14:12). 基督在此向十一使徒顯明, 他們如何可以完成這個使命. 為了教導他們事奉有果效的秘訣, 他用葡萄樹作比喻. 基督自稱為 真葡萄樹 (15:1). 以賽亞書 5:1-7 使用葡萄樹的比喻, 表明神對以色列國的計劃. 神揀選了以色列國作為他的葡萄園, 將這葡萄園栽種在肥沃的山坡上, 小心地培植, 也建造了守望台, 使人可以在此看顧葡萄園. 他還蓋了壓酒池, 期待葡萄園有好的收穫. 神所期待的果子是公平與公義 ( 以賽亞書 5:7). 但是葡萄園裏的葡萄樹卻沒有屢行它們的功能. 基督與他們形成鮮明對比, 他說 : 我是真葡萄樹 ( 約 15:1). 耶穌的言行清楚啟示出神公平與公義的屬性. 基督指出 : 我父是栽培的人. 園主的責任就是照料葡萄樹, 好叫它結果子. 基督解釋父神要做什麼事, 才能使 真葡萄樹 (1 節 ) 多結果子. 首先,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 他就剪去 (2 節 ). 剪去 可以是指園丁修剪樹枝的過程, 但希臘文 剪去 通常是指 舉起. 這種解釋可能更合適. 為保存土地的水份, 往往讓葡萄樹在地上蔓延生長, 直到花苞出現為止. 然後, 園丁要將葡萄枝子從地上擡起來, 或是架在棍子上或是架在石頭上, 使花苞可以盛開, 使葡萄樹可以結果子. 因此基督說父神有責任將每一個枝幹放在能結果子的地方. 而且, 既然每一顆葡萄樹都有結果的枝子, 園丁必須將不結果子的枝子剪掉, 以免葡萄樹的養分浪費在該長的果子卻只長葉子的枝幹上. 同時, 果子只長在新的枝幹上, 園丁便要剪去舊的枝幹, 好叫葡萄樹多結果子. 基督指出天父會做修剪的工作, 以使葡萄樹多結果子. 葡萄樹修剪的工作不僅僅包括剪掉不結果子的枝子, 同時也要除掉破壞葡萄樹的昆蟲. 除蟲的工作費時費力, 必須用手. 葡萄樹生長在乾燥的氣候中, 葉子上經常累積很厚的灰塵, 這會減弱葡萄樹的生長力. 因此園丁必須潔淨樹葉, 除掉累積的灰塵, 讓葡萄樹健康成長. 基督說天父要潔淨葡萄樹讓它結果子, 意指天父會將任何阻礙結果子的東西除去. 基督假設門徒已經乾淨了, 因為他已經將他的話賜給他們 (3 節 ). 主向他們傳講的真理就是清潔劑, 能潔淨他們, 使他們能多結果子. 由此可見, 他們能否多結果子, 取決於他們與他的聯繫. 因此他說 :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 我也常在你們裏面 (4 節 ). 基督使用枝子與葡萄樹的比喻, 來講解住在他裏面的意義. 枝幹本身並沒有生命, 它必須靠葡萄樹獲取生命, 由葡萄樹的生命得到滋養, 維持生命. 只要葡萄樹的生命源源不絕地流入枝幹, 枝幹就能夠結果子. 一旦枝幹從葡萄樹的生命隔開, 那枝幹就不能結果子了. 自然界中的真理也可以應用在門徒未來的事工中. 基督說 : 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 自己就不能結果子 ; 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 也是這樣 ( 約 15: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8 頁
199 基督繼續解釋, 務使門徒明白從自然界中汲取的道理, 他說 : 我是葡萄樹, 你們是枝子 (5 節 ). 他是生命的源頭, 也是他們所結果子的泉源. 為了叫他們能多結果子, 他將他們當作枝子, 接在他的裏面. 基督與十一個使徒已經建立了生命的聯繫, 但他們若想要完成交托給他們的事工, 必須要繼續住在他裏面, 他住在他們裏面. 基督說, 人只要用這種方式與他聯結 : 這人就多結果子 (5 節 ). 他說 : 離了我, 你們就不能作什麽, 顯示門徒必須完全倚靠基督, 事工才能夠有果效. 從葡萄樹上被修剪下來的枝子, 通常被丟在爐中當柴燒, 用來烤餅. 這些枝子被燒掉之後, 灰燼就被風吹散. 基督說, 他們若不倚靠他, 不論做任何事, 都要受到火的試驗, 且要被燒成灰燼, 毫無果效, 任風吹散. 對這些人而言, 這是個嚴厲的警告, 他們不能倚靠自己的能力來完成所交托給他們的使命, 必須完全倚靠基督, 好叫基督的生命在他們裏面作工. 基督會藉著他們結出屬他的果子, 這樣的果子會經得起火的考, 仍然長存. 講完結果子的條件之後, 基督講住在他裏面的三個結果 (7-11 節 ). 首先, 凡是住在基督裏面的人, 就是按照基督的心意禱告的人, 他的禱告不會違背基督的心意或旨意. 如此按基督心意禱告的人可以確信, 他的禱告必蒙垂聽. 住在基督裏面的第二個結果就是 你們多結果子 (8 節 ). 正如基督先前所說, 門徒的服事是否多結果子, 完全取決於是否與他保持生命的聯繫. 住在他裏面第三個結果是 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11 節 ). 基督最大的喜樂, 來自於知道自己順服了天父的旨意. 基督在逾越節的樓房中給他們命令, 是為叫他們遵守, 因此得到喜樂, 正如同他因順服天父而有的那種喜樂. 為了幫助門徒能夠明白他給他們的命令是什麼, 基督重覆了他先前說過的話 : 你們要彼此相愛, 像我愛你們一樣 ; 這就是我的命令 (12 節 ). 他的愛是需要付上犧牲代價的. 信徒若是願意為另一個信徒犧牲, 就證明基督的愛在他裏面是完全的. 基督與門徒交往的過程中, 他是主人, 門徒是僕人, 僕人的責任就是要順服主人的旨意. 但這種關係現在改變了, 基督說 : 你們 就是我的朋友了 (14 節 ). 主人與僕人之間的關係就是意志對意志的關係 ; 而他們之間成了朋友的關係, 則是心連心的關係. 這些一直作基督僕人的人, 現在卻成了他的朋友. 基督說 : 我從我父所聽見的, 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15:15), 顯明他們與基督有心連心的關係. 朋友之間是沒有秘密的. 基督沒有隱藏任何真理不告訴他們. 此外還有一句話可以證明他們是他的朋友. 基督說 : 我揀選了你們, 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 (16 節 ) 他們蒙基督特別的揀選, 他的選擇證明了他的愛. 既然他們是基督的朋友, 並與他心連心, 那麽他們就需要通過彼此相愛, 來證明他們與基督心連心的合一關係. b. 與門徒為敵的人約 15:18-16:4 基督先前差遣十二使徒去完成特殊的使命時, 曾經提出警告, 指出他們會像是狼群中的羊 ( 太 10:16). 現在基督要差派他們到世上服事, 便再一次提出警告, 要他們小心敵人的惡意 ( 約 15:18-25). 基督知道世人對他的仇恨, 便提醒他們, 他們也要經歷同樣的仇恨 (18 節 ). 基督指出世界恨他們的四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 他們是從世界裡被揀選出來的 (19 節 ), 他們曾經屬於世界, 並與世界站在同一陣線, 但現在他們卻從世界分別出來. 當他們是世界的一部分時, 世界接納他們, 但現在他們不再屬於世界 ; 因此世界就憎恨他們. 世界恨他們的第二個原因是, 因為基督與他們所建立的朋友關係 (14 節 ). 他們會受逼迫, 因為他們是他的朋友 (20 節 ). 他們要遭受世界逼迫的第三個原因是, 世界不認識父 (21 節 ). 第四個原因是, 基督向他們所講的話, 有關父神的啟示, 使世界無可推諉 (22 節 ). 基督以他的生命與話語彰顯了神的義, 並提供了人討神喜悅的生活模式. 在基督降世之前, 世人還可推說不知道神的要求, 以此作為逃罪的藉口.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 並已經講了一切他們應該知道的, 世界再也沒有逃罪的藉口了. 世界因為基督帶來的啟示恨惡基督, 也恨惡那些代表基督的人. 儘管世人對門徒的工作與信息有如此的反應, 他們仍舊要為基督作見證. 基督再一次提醒他們, 他們毋需獨自去完成任務, 神要給世人兩個見證, 第一個就是 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 ( 約 15:26). 聖靈的工作之一, 就是 為我作見證, 聖靈將會向就基督的身分世人作見證. 但聖靈不是惟一的見證者, 基督說 : 你們也要作見證. 也 這個詞很重要, 表明信徒與聖靈會一同為基督作見證. 他們蒙揀選作見證的原因就是 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27 節 ). 他們是他身分可信的見證人. 基督預先告知敵人的惡意, 不是要使門徒們灰心或退出服事. 正好相反, 基督是要幫助他們對將要臨到他們的待遇作好準備 (16:1). 他具體提到一些敵人要採取的行動, 他們要被趕出會堂 (2 節 ), 這意味著他們將失去以色列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權利, 不能在聖殿中敬拜神, 失去工作的機會, 兒女無法上學, 被排除在社會之外, 從此要落入貧窮的境地. 除此以外, 許多人要被殺, 殺他們的人還以為是向神盡忠. 抵擋神的使者, 就是抵擋神 (3 節 ). 這些都是門徒即將面臨的挑戰. 5. 有關未來的教導 165 約 16:5-33 a. 聖靈的工作約 16:5-15 儘管基督已經囑咐門徒 : 你們心裏不要憂愁 ( 約 14:1), 但他們還是 滿心憂愁 (16:6). 基督現在告訴他們, 他離開是對他們有益, 現在與他們同在反而無益 (6 節 ). 他已經宣告聖靈要來的榮耀應許, 聖靈會教導他們, 給他們能力, 與他們同作見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199 頁
200 證. 但基督必須先回到天父那裏, 並差遣聖靈, 聖靈才會來住在他們裏面 (7 節 ). 神在舊約已應許要將聖靈賜給他的子民 ( 珥 2:28; 結 36:27). 基督在此指出, 聖靈何時來臨, 取決於子向父祈求差派, 聖靈才會降臨. 子在死而復活, 回到天父那裏, 之後才會求父差遣聖靈降下. 聖靈會住在他們裏面. 聖靈要完成的工作, 是基督若與他們同在所無法作成的. 當他們被差派出去傳道時 ( 太 10 章 ), 必須與基督分開. 倘若基督一真留在地上, 與他們在一起, 基督無法與他們同去傳道. 但基督返回天父那裏之後, 將要賜下聖靈, 聖靈將住在他們裏面. 聖靈可以陪伴他們, 與他們同在, 加添能力給他們去服事. 因此基督離開他們比在地上與他們同在更有益處. 基督現在提到聖靈來到世上時要做的工作 (16:8-11). 因聖靈的動工, 會使他們的事奉更有果效. 基督說 : 當聖靈來時, 他就要 向世人證明, 他們對於罪, 對於義, 對於神審判的觀念都錯了 (8 節, 作者自譯 ). 翻譯成 向世人證明他們錯了 的希臘語應該理解為 叫人注意 某事或 叫人信服 某事. 聖靈會將有關罪的真理帶給世人 : 因他們不信我. 這句話並不是指聖靈將使世人自知有罪 ; 乃是說出了聖靈證明世人有罪的原因. 這原因就是, 世人已經拒絕了基督. 倘若世人接受基督, 他們就不會被算為罪人. 基督說聖靈會將有關義的真理帶給世人, 並說聖靈如此行 是因我往父那裏去 (10 節 ). 基督返回父那裏去, 證明基督自稱 道路, 真理, 生命 所言不虛. 基督的復活證明他所宣告的福音是真實有效的. 基督的升天宣告一個事實 : 任何願意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都可以得到義. 人若拒絕接受基督便無法得著義, 而聖靈也會因此而定人有罪. 不論如何, 只要人相信就可以得到義. 最後, 聖靈會將有關審判的真理帶給世人, 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16:11). 基督在十字架上向撒但宣戰, 他的復活顯明他是得勝者. 因而十字架成了神對撒但的審判, 宣告 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所有拒絕接受基督的人, 便是與這世界的王同一陣線, 因此他們也有份於他受到的審判. 世人需要預備好接受聖靈的信息, 認識到罪的事實, 稱義的可能性, 以及無法逃避審判的真理信息. 基督接著講到聖靈在門徒身上的工作. 基督與十一使徒同在時, 已將父神的話語給了他們. 然而, 他們卻沒有明白基督話語中的啟示, 現在基督說 :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 他要引導你們明白 ( 原文作 進入 ) 一切的真理 ( 約 16:13). 聖靈的工作包括引導他們完全明白基督教導過的真理. 基督說 : 他不是憑自己說的, 意指聖靈不會自己創造新的信息, 就如同基督不會自己創造新的信息一樣. 聖靈會 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 就是從父那裏聽見的. 基督說聖靈並要 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這顯然是指使徒將要從聖靈那裏得著新的啟示, 並藉著默示記錄成的新約. 基督的使命是將父啟示出來, 好叫父神得著榮耀, 聖靈的工作乃是要將基督啟示出來, 好叫基督得著榮耀 (14 節 ). 聖靈要將基督配得的榮耀歸給他, 因為基督與父原為一, 所以屬於父的榮耀也同樣屬於子 (15 節 ). 聖靈從父那裏得到有關基督的真理, 他會向人們啟示出來, 使基督得著榮耀. b. 復活約 16:16-28 基督接著告知門徒, 在他的死與復活之間, 只有一段很短的時間, 因此他說 : 等不多時, 你們就不得見我, 這是指他的死, 再等不多時, 你們還要見我, 指的他的復活 (16 節 ). 基督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不斷重複提到將要臨到他們的事, 他們當時並不明白, 現在仍舊不明白. 有幾個門徒就彼此說 : 這是什麽意思呢? (17 節 ). 他們承認自己完全不明白基督的死與復活, 便說 : 我們不明白他所說的話 (18 節 ). 他們想到基督要離開, 就十分難過. 然而主卻應許他們 : 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 (20 節 ). 基督引用生產之痛來比喻他們現在的感受. 他說, 女人在生産時知道分娩的痛苦, 但卻願意忍受這痛苦, 不是因為痛苦好受, 而是因為 歡喜世上生了一個人 (21 節 ). 從現在到基督復活的期間, 他們將經歷極大的痛苦, 但這痛苦卻是前兆, 顯示他們將來會再看主面, 同享永遠的喜樂 (22 節 ). 基督復活所帶來的益處之一, 就是他們可以藉著禱告, 隨時到他面前. 過去他們與基督同在期間, 常常求基督供應所需, 但那時他們沒有奉他的名向父神求任何東西. 現在, 因為他的復活與升天, 他們可以奉他的名直接真接求告天父. 天父會回應他們的祈求, 供應他們一切所需. 這是基督離開比留下來更有益的第二個原因. 神不僅要賜下聖靈給他們, 永遠住在他們裏面, 同時, 他們可以藉著基督隨時來到天父面前. 基督將不是說他可以替他們向天父祈求, 他乃是說從此他們可以直接向天父求 (26 節 ), 基督向他們保證, 因天父愛他們, 他們可以隨時來到天父面前 (27 節 ). 天父愛基督, 基督愛他們又稱他們為朋友, 他們可以放心, 天父必定也愛他們. 凡基督所愛之人, 天父都會愛他們. 基督坦言不諱 : 我離開世界, 往父那裏去 (28 節 ). 因他此時與天父同在, 他們可以藉著他去到天父面前.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0 頁
201 c. 結論約 16:29-33 門徒明白他的宣告, 知到基督是神的兒子, 從神而來. 基督知道即將發生的事, 又告知門徒, 證實了他的身分 (30 節 ). 基督回答說 : 現在你們信嗎? (31 節 ) 並不是指他們相信的時間, 乃是表示他們總算相信了. 他們剛才宣告公開承認的信心, 很快就會受到考驗. 基督被逮捕時, 他們會丟下基督給那些逮捕他的人, 自己會逃走. 基督向他們保證, 雖然他們相信他卻離開他, 天父則必定會與他同在, 他並不孤單 (32 節 ). 基督說他顯明他們將來逃跑的事, 為的是要 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 (33 節 ). 基督早已知道他們要逃跑, 這也已經在他的計劃之中. 他不要他們失去他所賜的平安. 他早已知道那將臨的逼迫會令他們逃跑. 他早已知道世界要攪擾信徒, 但他向他們提出保證, 儘管面對敵擋的勢力, 但 我已經勝了世界 (33 節 ). 真平安來自於在任何困難環境中都信靠神. 人若是沒有信心, 就會失去平安. 在門徒等候他勝過世界的應許實現的同時, 基督希望門徒能夠得到他的平安. D. 基督為信徒禱告 166 約 17:1-26 基督結束了對門徒的教導之後, 轉而向天父禱告, 為要進一步地預備他們, 使他們能夠承受在他死而復活之後要交托給他們的事工. 基督顯然是在十一使徒面前禱告的, 按照約翰福音 17 章的記載, 他的禱告包括為自己祈求 (1-15), 為門徒祈求 (6-19 節 ), 為所有信徒祈求 (20-26 節 ). 這一段禱文, 鉅細無遺地彰顯出主的心思意念. 1. 為自己禱告約 17:1-5 基督在禱告中為自己祈求兩件事, 首先是他的復活 (1-3 節 ), 基督很清楚的知道他來世上的目的和父神為他預備的時間表. 他在禱告的開頭指出 : 時候到了 (1 節 ). 基督降生的時間是由天父所預定的 ( 加 4:4), 他死的時間也是由天父所預定的. 先前曾有人想要叫基督修改神的時間表 ( 約 7:1-5), 但基督拒絕這樣做, 他說 :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6 節 ). 現在神的時候到了 ; 所以基督坦然走向神預定要臨到他身上的事件. 耶穌知道自己即將面臨死亡, 便禱告說 : 願你榮耀你的兒子, 使兒子也榮耀你 (1 節 ). 這個禱告是針對他的復活. 神使用復活作為耶穌基督的身分最終極, 最完全的證明 ( 羅 1:4). 當父神榮耀了他的兒子時, 子就要榮耀父. 凡子所啟示有關父的真理, 都將得到證實. 所以基督可以很有把握地為他的復活禱告. 他曾經宣告過 : 那聽我話, 又信差我來者的, 就有永生, 不至於定罪, 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 約 5:24). 基督經歷了死裏復活之後, 將要證明他可以將永生賜給所有信靠他的人. 他說 : 時候將到, 現在就是了, 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 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 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 約 5:25-26). 基督可以有信心地如此禱告 : 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 管理凡有血氣的, 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17:2). 基督既然已經將生命賜了給人, 那麽他必要叫人復活. 為了要使人復活, 他必須自己先復活. 基督清楚地為永生下了定義, 他說 :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 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 這就是永生 (3 節 ). 倘若信徒不能復活, 他的話就不值得人相信, 人也無法認識父, 也就不能得到永生. 因此倘若基督要將永生給人, 他就必須復活. 基督雖曾多次預言他要復活, 在神所預定的死亡臨近的時候, 他卻為神保證使他復活而禱告, 那是因為他要藉著禱告來表明他對神完全的順服, 並完全相信神會使他由死裏復活. 基督為自己禱告的第二件事, 是針對他的榮耀 ( 約 17:4-5). 基督說他已經在地上榮耀了父, 父得榮耀是因為基督已經完成了 你所托付我的事 (4 節 ). 基督被父差遣降世, 所要做的事, 是要將父顯明出來 (1:18). 他在地上傳道的年日, 就是要照著父的心意行事. 基督在地上的時候, 已經藉著他的話語和行為將父顯明出來, 再也沒有其他關於父的啟示可以給人了. 基督回顧他的一生, 知道他已經完成了他降世所要成就的事, 就禱告說 : 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 就是未有世界以先, 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17:5). 聖子基督已經顯明父的完全, 已經榮耀了父. 現在聖子基督求父顯明他的完全, 使他得著榮耀. 基督並沒有因他順服以至於死, 而要求神給他新的榮耀, 他乃是求父將他在永恆裡與父所共享的榮耀, 就是他來到世上時被肉身所遮掩的榮耀, 現在能在父的面前彰顯出來. 我們知道神回應了這些禱告. 在第三天, 耶穌確實從死裏復活, 四十天之後被接到榮耀裡 ( 徒 1:9), 現在他在榮耀中坐在天父的右邊 ( 來 1:3). 2. 為門徒禱告約 17:6-18 接著, 基督為現在與他在一起的門徒禱告. 他的禱告是基於他們對他的信 (6-8 節 ). 基督已向他們顯明了父 (6, 8 節 ), 他們也已相信基督的話就是天父的話 (8 節 ), 並且順服了這些吩咐 (6 節 ). 因此, 他們相信基督是神的兒子, 並且相信是神差遣他到世上來的 (8 節 ). 因為他們對他的話語和身分有信心, 他們已經擁有永生, 已經與他建立親密的關係. 基督也以此為基礎來為他們禱告.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1 頁
202 基督為門徒的禱告包括兩方面. 首先, 他求神保守他們 (9-15 節 ), 因為他們屬於父 (9 節 ), 而他很快就要離開他們, 他們將要獨自面對世界 (11 節 ); 因此他禱告說 : 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 (11 節 ). 基督先前曾經啟示過, 他們因為與他的關係, 必定會遭遇到別人的敵意 (16:31-33), 他們無法靠著自己來承受這些逼迫, 所以基督將他們交托給天父, 由天父來保護眷顧. 基督與他們同在時, 已經 保守了他們, 我也護衛了他們 (12 節 ). 他與他們同在時如何眷顧他們, 現在他求父也同樣的眷顧他們. 凡相信他的人他一個都沒有丟失, 這表明他有足够的能力照顧他們. 撒但惟一能夠勝過的, 乃屬於地獄的不信者 (12 節 ). 由此可見, 基督相信父神必要保守所有相信他的人. 基督雖然受到世人的憎恨和撒但的攻擊, 在這樣的環境下卻仍然經歷到 完全的喜樂 (13 節 ). 他禱告求父大有能力地在他們身上動工, 使他們不僅得到保護, 而且 叫他們心裏充滿我的喜樂. 基督要回到父神那裏, 不再受到世人的敵對和撒但的攻擊. 但基督並沒有求神使門徒離開世界, 反倒求神讓他們在世上的時候蒙神的保守 (15 節 ). 倘若他們都離開世界, 就沒有人能向世人見證父和基督了. 因此基督並沒有求父使他們離開這個世界, 而 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15 節 ). 他們留在世上, 是為要完成基督所托付給他們的工作. 基督在求神保守門徒之後, 又求神使他們成聖 ( 約 14:16-19). 成聖 的意思是分別出來或成為聖潔. 基督曾對他們說過 : 我揀選了你們, 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 (15:16). 現在基督藉著禱告將他們分別為聖, 去做他交托給他們的事工. 他說 :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 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 (17:18). 這句經文可以直譯為 : 你以何種目的差遣我到世上來, 我現在也照樣以此為目的差遣他們到世上去. 基督被差遣到世上來, 是為要將父顯明出來, 他也完成了他的使命 (17:4; 1:18). 但世人仍然不認識父, 因此, 為了要叫世人能因認識耶穌基督而認識父神, 基督現在差派門徒接續他先前所做的工作. 基督在世上的時候, 將自己分別出來, 從事將父顯明給世人的工作. 現在基督求父神將他們分別出來, 好叫他們能從事將父顯明給世人的工作 (19 節 ). 3. 為所有信徒禱告約 17:20-26 接著基督將禱告的範圍擴大到十一個使徒以外的人身上, 也包括了 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 (20 節 ). 基督為所有的信徒禱告, 首先是為他們的合一禱告 (20-23 節 ). 他求神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 (21 節 ). 父與子原為一, 共享永生. 基督看所有的信徒亦為一體, 因為他們彼此之間也同樣共享永生. 他要信徒之間彰顯出這種合一, 因為他們與父和子原為一. 這個世界的特徵是自私, 貪婪, 衝突及分爭, 所以需要見到信徒彼此之間有美好合一的關係, 來見證他們與父和子也有美好的關係. 基督希望父與子之間這種合一的關係, 成為信徒之間彼此合一關係的榜樣. 他求神 使他們合而為一, 像我們合而為一 (22 節 ). 基督認為信徒之間是有可能合一的, 因為父在子裏面, 而父與子也共同在信徒裏面. 既然信徒與父與子都是聯合的, 他們也應該以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來見證他們的合一. 基督曾說過 :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 衆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13:35). 現在他禱告說 : 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 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 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17:23). 因此信徒的合一, 是為了要向世人見證耶穌基督是從神而來的, 而且他就是神. 這樣的合一能顯示他已經與人們分享他的愛, 好叫人能夠彼此相愛. 接著, 基督為他們能得榮耀而祈求 (24 節 ). 基督先前應許過, 我 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 ; 我在哪裡, 叫你們也在哪裡 (14:3), 現在基督具體地為他所應許的祈求. 他在禱告中說 : 我在哪裡, 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 (17:24). 除了在變化山上的三個門徒以外, 基督在地上期間從未向任何其他人顯現他的榮耀. 但現在基督卻求父將所有賜給他的人都帶入他的榮耀中, 並能親眼看見他的榮耀. 將信徒帶入榮耀中, 會給他們還帶來無量的祝福 ; 但向他們顯明基督的榮耀, 則會使信徒對基督產生無限的敬拜. 因此他求神叫他們得見他的榮耀. 基督在禱告的末了, 向父允諾說要繼續將父啟示給人. 他可以將父啟示給人, 是因為他認識父 (25 節 ). 凡接受他啟示的人就得以認識父, 並且知道是父差派子到世上來. 現在基督向父允諾說 : 我 還要指示他們 (26 節 ). 基督先前說過 :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 他要引導你們明白 ( 原文作 進入 ) 一切的真理 (16:13), 現在他自己應許要繼續向他們啟示父, 這種繼續的啟示將引導人更深入地認識神對基督的愛, 及父和子對人的愛. 他們越是認識此點, 他們與基督的關係越能增長. 基督繼續啟示的目的, 是為了 叫我也在他們裏面 (26 節 ). 關於信徒, 基督先前說過 : 我們 ( 父與子 ) 要到他那裏去, 與他同住 (14:23). 基督在此不是指的他與他們住在一起, 而是指因他對他們繼續的啟示, 因而他與信徒可以享受更親密的關係. 更深入的認識主, 將可培養更親密的關係. E. 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167 太 26:36-46; 可 14:32-42; 路 22:39-46; 約 18:1 基督與門徒離開最後晚餐的樓房, 前往橄欖山 ( 約 14:31). 羅伯森 (Robertson) 指出 :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2 頁
203 符類福音並沒有提到約翰福音 14 到 17 章的樓房講論, 因此前三部福音提到耶穌在設立晚餐之後就去了客西馬尼園 所花的時間可能並不太長, 他們就起身離開樓房 ( 約 14:31) 之時, 顯然有唱詩歌 ( 也許是詩篇中的一篇 ). 因此在約翰福音 章的內容是在唱詩歌與到達客西馬尼園之間. 430 在橄欖山上有一個稱為客西馬尼園的花園, 耶穌與他的門徒經常到這裡來 ( 路 22:39). 當他們到達的時候, 基督吩咐八個跟隨的門徒說 : 你們坐在這裡, 等我到那邊去禱告 ( 太 26:36). 從路加福音我們得知, 他也吩咐說 : 你們要禱告, 免得入了迷惑 ( 路 22:40). 然後基督帶彼得, 雅各和約翰一同進入園中. 當他們四人向前走的時候, 基督 就憂愁起來, 極其難過 ( 太 26:37). 這種苦難不是外在, 身體上的痛苦, 而是內在的痛苦. 基督指出 : 我心裏甚是憂傷, 幾乎要死 (38 節 ). 神的旨意不但是要基督忍受肉體的痛苦, 同時包括心靈的痛苦 ( 賽 53:10-11). 基督正承受這兩種痛苦之時, 卻勸勉門徒要 警醒禱告 ( 太 26:41). 然後基督進入園中, 俯伏在地 ( 可 14:35; 太 26:39), 就是 跪下 ( 路 22:41) 之意. 他的姿勢顯示出他心靈所承受的重大壓力, 也表明他願意以僕人的身分, 完全順服神的旨意. 基督在禱告中稱呼 阿爸! 父啊! ( 可 14:36), 他的祈求是 求你將這杯撤去, 基督並沒有懷疑父有這樣的能力, 因為他說 : 在你凡事都能. 雖然知道神有能力撤去這杯, 他還是在這事上完全順服神的旨意, 他說 : 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 只要從你的意思. 祈求之後, 基督 回來, 見他們睡著了 (37 節 ). 基督叫醒他們, 勸勉他們要 警醒禱告 (38 節 ). 他並沒有叫他們為他禱告, 而是叫他們為自己禱告. 他知道他們即將面臨的考驗, 也知道他們雖然願意與他同死, 但因為肉體軟弱, 無法實賤他們的誓言. 基督第二次向父神作出同樣的禱告, 並表明他願意完全的順服父的旨意. 他作完第二次禱告之後, 來到三個門徒面前, 又發現他們三人睡著了. 基督這次並沒有叫醒他們, 而是回去作第三次同樣的禱告. 路加記載了基督的心靈承受痛苦的深度, 他說 : 耶穌極其傷痛 汗珠如大血點, 滴在地上 ( 路 22:44), 路加也記載神派來一個天使 從天上顯現, 加添他的力量 ( 路 22:43; 參詩 91:11). 基督祈求了三次, 也三次表示順服神的旨意之後, 他來到門徒那裏, 宣告說 : 時候到了 ( 可 14:41), 基督知道要賣他的人已經領著一幫人, 正走向客西馬尼園來逮捕他. 他對三個門徒說 : 那賣我的人近了! (42 節 ) 基督從園中出來, 去迎見那賣他的人. 他的行動顯明了他真正順服了父的旨意, 不要從我的意思, 只要從你的意思. 現在必須來思考基督提到 這杯 是什麽意義. 在所有神的話語中, 基督的 杯 是最深的奧秘之一. 人有限的智慧, 無法完全理解基督在禱告 倘若可行, 求你這杯離開我 ( 太 26:39) 時, 他承受到什麼樣的痛苦. 有些人認為 這杯 是指即將到來的肉身死亡. 根據這樣的解釋, 基督在他的人性軟弱中, 想要脫離死亡要帶來的肉體痛苦, 也就是在求神救他脫離肉體的死亡. 這種解釋似乎不太合適, 因為 聖經 上記載說 : 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 路 9:51), 他向門徒啟示過他的受苦及死亡 ( 可 10:33-34). 他的死是必須的, 如此才能成就他到世上來的目的 ( 可 10:45; 路 19:10). 假設基督先前的堅定此時已變成懼怕, 使他祈求脫離他所常提到的死亡, 這就太不可思議了. 基督談到麥子死才能結果實的比喻 ( 約 12:24) 時, 他是指他自己的死. 在面對這個死亡時, 他說 : 我現在心裏憂愁, 我說什麽才好呢? 父啊, 救我脫離這時候 ; 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 (27 節 ). 基督先前已經拒絕求神救他脫離肉身的死亡, 此時就不會作出自我矛盾的禱告. 希伯來書的作者兩次提及基督來到世上就是為了要死, 而他也順服了神的旨意, 以至於死 ( 來 10:5-9). 如果我們接受基督所說的 杯 是指他在肉身的死亡, 就必須將基督完全的人性與他的無限的神性分開. 將 這杯 解釋為肉體之死的人認為, 基督是以他人性的一面來禱告, 在面對苦難和死亡時很自然的表現出恐懼. 問題是, 基督真實的人性和無限的神性是同時出現在他身上, 是無可分割的 ; 因此, 將他所講的某一句話或某一個動作只歸於他屬人性或屬神性其中的一部分, 是不可能的. 這個禱告不可能是出自他的人性而與他的神性無關. 他的禱告必須是發自同時存在於基督身上的神人兩性, 我們也應該注意到, 倘若基督這禱告所求的是脫離肉身的死亡, 那麼他的禱告就沒有得著垂聽, 因為他並沒有脫離死亡. 第二種解釋與前一個解釋有一點關聯, 認為基督是在求神救他脫離時辰未到的肉體之死. 這種觀點主要是基於 他的汗珠如大血點, 滴在地上 ( 路 22:44) 而來. 這種觀點主張, 撒但想要在客西馬尼園就將基督置於死地, 以攔阻他在十字架上被獻為贖罪祭.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確實受到撒但的攻擊, 但我們必須要承認, 撒但是沒有能力將基督置於死地的. 倘若基督可以被撒但置於死地, 就等於是說撒但的能力比神的能力更大了. 根據 聖經 記載, 神派遣天使到園中堅固基督 (43 節 ). 撒但在這種場合下並沒有勝過神的使者, 將基督致於死地, 也不可能有能力做這樣的事. 基督宣告他有決對的權柄來決定自己的死, 他說 : 我將命捨去, 好再取回來.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 是我自己捨的. 我有權柄捨了, 也有權柄取回來 ( 約 10:17-18). 若沒有他的允許, 那些來逮捕基督的人是不能把他怎樣的 (18:5). 因此這樣的解釋無法令人滿意. Robertson, Harmony, p. 201, 註腳.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3 頁
204 第三種指出 : 既然基督是聖潔的, 他是在祈求神免去 替我們成為罪 ( 林後 5:21) 的使命. 與此有關的一種指出 : 基督求父神不要因他背負了世人的罪而和他分開 ( 詩 22:1). 艾利考特 (Ellicott) 指出 : 值得注意的是, 在客西馬尼園更可怕的情形下 ( 太 26:38; 可 14:34), 福音書的作者受特殊的感動, 記載了救主人性的心靈憂愁難過 ( 太 26:37), 基督的這種人性是早期的亞波裏拿留主義在起初似乎就已否認的. 根據 聖經 中憂愁難過的意思, 這種說法經常是指情感, 而非思想或想像, 也許幾乎沒有必要再提下面這點, 即, 救主心靈憂愁難過的狀態根本不是因為懼怕肉身的死亡, 更加不是因為懼怕魔鬼 而是因他深知死亡與罪的不可分割性. 無罪的救主為我們而死, 罪的工價就臨到他 ( 羅六 23). 完全聖潔的基督想到要與那些與神性不可並存的罪, 黑暗及死亡, 想到以前一切的預言, 現在都實現在眼前的時候, 使得他說出這樣的話 ( 太 26:38), 強調了客西馬尼園中的痛苦, 以及在各各他 ( 髑髏地 ) 的喊叫聲中難以想像的痛苦 ( 太 27:46; 可 15:34). 431 聖潔的耶穌不願意成為罪. 他與父原為一, 向來享有親密的相交, 甚至在地上都與天父有親密的關係. 如今他祈求不要使他與他的父神分離, 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也是合理的. 然而, 這些解釋儘管都是合理的, 但似乎不能使人滿意.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 既大聲哀哭, 流淚禱告, 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 ( 來 5:7). 惟一能配合這段經文的事件就是客西馬尼園的經歷. 然而這節經文的後半段又指出 : 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應允 一詞不單是指 聽見 了祈求, 而是正面地回應了那祈求. 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是在說神聽到並應允了基督的禱告. 既然基督上述的禱告已蒙垂聽, 所以前面三種解釋都無效了. 基督肉身的死亡並沒有被免除, 與罪的接觸和與父的分離也沒有免除. 惟一能夠符合此節經文的解釋就是, 他被免除了過早的肉身的死亡. 但我們也指出這種觀點的問題. 如此看來, 基督的禱告不是在求父使他免於一死, 而是求父救他脫離死亡. 根據這種觀點, 基督沒有禱告求脫離肉身的死亡, 而是禱告神在他死以後, 將他從恐的權勢裡救拔出來, 從而勝過死亡對他的轄制. 聖經 啟示了死亡的兩個層面 : 第一方面是靈魂的死, 叫人的靈魂與神隔離. 第二方面是肉體的死, 叫人的靈魂與身體分離. 肉體的死亡是由靈魂的死而來的. 當亞當違背了神的命令之後, 他的靈立刻死亡, 與神隔絕, 在肉體上也開始死亡, 儘管他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以後才完全被死亡吞滅. 亞當犯罪, 遭受的懲罰就是死亡, 包括了肉體與靈魂的死亡. 人生來就是處於屬靈的死亡中, 因此肉體也注定要死亡. 倘若基督要為罪人提供救恩, 他就必須代替他們而死 ( 來 2:9). 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 確實為罪人承擔了這兩種層面的死. 他在十字架上忍受了靈魂的死, 他的靈魂與天父隔絕, 代替了人在靈性上的死. 他呼喊說 : 我的神, 我的神, 為什麽離棄我? ( 太 27:45) 就證明了此點. 基督也經歷了肉體的死亡 ( 太 27:50; 約 19:33). 因此, 基督在屬靈上及肉身上都經歷了死, 因為他是代替罪人而死. 神為罪人設的懲罰, 卻落在神自己兒子的身上. 罪的懲罰就是與神永遠的分離, 這種永遠的分離被稱為 第二次的死 ( 啟 20:14). 倘若神要求為每個人在嘗了死味之後, 永遠地與他隔絕, 這也是公平的. 基督祈求神接納他的死, 為罪人的罪付上完全的贖價, 並將他從死亡裡拯救出來, 給他生命. 因此,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應該被解釋為 : 他求神讓他復活, 恢復肉體的生命, 並從屬靈的死亡中, 恢復與天父完全的相交. 神回答了基督的禱告, 證據如下 : 首先, 基督在第三天從死裏復活, 並得著一個榮耀的身體. 其次, 在第四十天的時候, 他升到天父那裏, 在榮耀中坐在他的右邊. 倘若有人反對, 認為神恢復基督肉體的生命, 恢復恢復與基督完全的相交, 讓基督從肉身及屬靈的死亡中得拯救, 意味著神叫基督為罪所付的贖價少於神向罪人所追討的贖價, 那麽我們要提醒這樣的人, 基督所獻給父神的生命, 是他自己永恆的生命. 因此基督為罪獻上了永遠的祭, 儘管他獻祭只用了很短暫的時間. 這種解釋似乎符合希伯來書 5:7 所說的, 他的禱告蒙神垂聽應允. 基督將他的靈魂獻上, 作為贖罪祭, 其中所包含的一切, 是超過人所能理解的, 這便是基督所提到的 這杯 所代表的意義. 這杯 的確包含了基督肉身的死亡, 成為罪, 與父隔絕, 以及為我們的緣故經歷完全的死亡, 包括肉身和靈魂的死亡. 儘管我們不可能完全理解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意義, 但我們可以強調基督毫無猶疑, 絕對的順服, 他三次對他的父說 : 不要從我的意思, 只要從你的意思 ( 可 14:36). 因此, 保羅才能夠說 : 他 存心順服, 以至於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 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 地上的, 和地底下的, 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無不口稱 耶穌基督為主, 使榮耀歸與父神. ( 腓 2:8-11). Ellicott, Lectures, p. 317, 註腳.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4 頁
205 IX. 王被棄絕 A. 捉拿 168 太 26:47-56; 可 14:43-52; 路 22:42-53; 約 18:12-18a 在大祭司的建議下, 猶太公會決定要殺掉耶穌 ( 太 26:3-4). 決定要出賣耶穌的猶大已與大祭司談妥條件 (14-15 節 ). 公會原先決定要到逾越節過後才執行這項陰謀 (5 節 ). 但猶大一直在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那些領袖 (16 節 ). 在逾越節晚餐時, 基督向猶大表示, 他已知道他與祭司所作的安排 (25 節 ). 在筵席期間基督給了猶大一塊餅, 表示願意赦免他, 但猶大卻拒絕接受 ( 約 13:30). 猶大離開了逾越節筵席之後, 便去找祭司商議. 儘管猶太人已計劃要等到逾越節的群衆散去之後, 再執行他們的陰謀, 但現在卻決定馬上採取行動. 一大隊兵丁很快便集合起來, 由猶大帶著直奔客西馬尼園, 因他知道耶穌與十一使徒正在那裏過夜 (18:2). 公會成員通過聖殿的差役捉拿耶穌, 此外還有一群從安東尼堡來的羅馬兵丁同行. 這群大約有五百人的兵丁駐扎在營樓, 作為後備警力, 以便平息任何民間的騷亂. 公會成員得到這些兵丁的幫助, 有可能是通過彼拉多的批准派出, 為要執行逮捕令而不致引起民中的騷亂. 這些安排頗費周章, 也解釋了為什麽猶大與這些武裝兵丁直到午夜過後才來到客西馬尼園. 聖殿的差役則是直接奉行大祭司與法利賽人的命令之下行事. 432 領袖們雖因害怕引起騷亂而在暗中計劃逮捕, 審判, 並處決耶穌, 但他們沒有試圖隱藏他們的行動. 這一大隊兵丁 拿著燈籠, 火把, 兵器 來到園中 ( 約 18:4). 這 許多人 ( 太 26:47) 靠近園子的時候, 基督出去迎見他們, 並問說 : 你們找誰? ( 約 18:4), 他們回答說 : 找拿撒勒人耶穌. (5 節 ) 耶穌向這些來逮捕他的人表明自己的身分. 這時猶大還沒站出來指認基督, 也尚未控告他. 當基督表明自己身分的時候, 那些兵丁 就退後倒在地上 (6 節 ). 希臘文 倒 一詞可以解釋為 在戰場上被比自己更強的人所打倒 ( 路 21:24), 或是 向一個比自己更尊貴的人或神俯伏下拜 ( 太 2:11; 啟 5:14). 這個動詞本身並沒有告訴我們兵丁們倒在地上, 是因為基督向他們施行了大能, 還是他們因為尊敬基督君王的身分而下跪. 但不管是自願還是被動, 這些代表羅馬權勢的士兵在主面前俯伏屈身. 基督再一次承認他就是他們要找的人, 並且為同行的十一個使徒講話, 說 : 讓這些人去吧 ( 約 18:8). 這時, 猶大用先前與兵丁講好辨認基督的信號, 走到基督跟前, 說 : 請拉比安, 就與他親嘴 ( 太 26:49). 馬太用一個複合的動詞, 來形容猶大以熱情的態度親吻他. 基督並沒有稱呼猶大為敵人, 反倒稱他為朋友, 說 : 朋友, 你來要作的事, 就作吧 (50 節 ). 猶大指認了他所出賣的基督之後, 兵丁就逮捕他. 彼得先前明言耶穌不能死 ( 太 16:22), 現在他上前來保護耶穌. 先前耶穌警告過他們危險將至, 要他們自備武器, 門徒也說他們帶了兩把短刀在身上 ( 路 22:36-38). 這兩把短刀是宗教儀式專用的小刀, 是門徒先前用來殺逾越節羔羊的. 彼得是兩位帶短刀人之一, 他拔出短刀, 揮了一刀, 想要救基督脫離這一大隊的士兵. 羅馬人通常帶寬的劍上戰場, 劍長大約一碼, 有一個把柄, 可用雙手握劍. 使用的時候, 將劍高高舉起, 向敵人的頭落下, 砸碎敵人的頭顱. 彼得顯然想用這把短刀當作寬劍, 將最靠近他的敵人的頭顱砸碎, 但只削掉了他的右耳 ( 約 18:10). 毫無疑問地, 彼得想要在那一夜為基督捨命. 但基督卻吩咐彼得說 : 收刀入鞘吧! 我父所給我的那杯, 我豈可不喝呢? (11 節 ). 基督剛才在園中表示自己願意完全順服神的旨意, 絕不改變. 倘若他的目標是脫離被逮捕和死亡的命運, 他無需倚賴無用的人, 只需要求神神派遣十二營的天使來拯救他即可 ( 太 26:53). 基督提醒祭司說, 他每天都在聖殿裡教導人 ; 他們並沒有在那時逮捕他, 現在卻利用夜晚的掩護來行動, 顯出他們的懦弱. 門徒見到耶穌被逮捕卻不抵抗時, 就 都離開他逃走了 (56 節 ). 其中一個門徒被抓到, 但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 ( 可 14:51, 這門徒未署名, 但很有可能是稱呼馬可的約翰 ), 由此可見門徒是在何等匆忙的狀況中逃離現場. 基督的話果真應驗 : 你們要 留下我獨自一人 ; 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 因為有父與我同在 ( 約 16:32). B. 宗教審判 在大祭司亞那面前受審 169 約 18:12b-14, 基督被捕之後, 被 先帶到亞那面前 ; 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 約 18:13). 基督首先被帶到宗教領袖的面前接受審問. 法勒 (Farrar) 指出 : 一件值得留意, 但卻幾乎沒有人留意到的是, 法利賽人與貴族及祭司階層的撒都該人在各個方面, 不論是在政治, 社會及宗教各方面都是格格不入. 法利賽人雖然一向都盡量與撒都該人劃清界線, 但是因為法利賽人對耶穌恨之入骨, 欲置之死地而後快, 為此甚至願意與撒都該人合作. 然而, 自從法利賽人逮捕及處死耶穌的陰謀付諸實行之後, 法利賽人幾乎沒有再進一步實地參與. 在逮捕, 審判, 嘲笑及釘十字架的事情上, 他們的名字都沒有出現. 法利賽人從就此自舞台上消失, 由大祭司與長老取而代之. 有些名聲顯赫的法利賽人, 他們應當不會是自甘墮落的公會權貴階層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5 頁
206 成員. 他勒目法典中有不少的地方指出, 公會簡直就是專制及趨炎附勢的祭司所組成的聯盟, 這些祭司大都不是巴勒斯坦人, 以狹隘, 不敬虔, 不愛國為特色, 他們受到政府的扶持, 而為人民所憎惡. 433 亞那在當時的以色列人當中執掌大權. 在當代的猶太人歷史中, 沒有人比亞那更有名, 沒有人比他更幸運, 更成功, 但也沒有人比這位前任大祭司更為人所憎惡. 他出任大祭司只有六, 七年的時間 ; 但他至少有五個兒子, 他的女婿該亞法及一個孫子出任此一職位. 當時, 作卸任祭司要比當任祭司要好, 至少在亞那的情況是如此. 因為他可以將與他關係極為密切的人提升至此位置, 以致他得享祭司職份所有的尊榮, 所有的影響力, 甚至有如垂簾聽政, 在幕後左右當任的祭司, 不但不負責任, 更肆無忌憚地橫行霸道. 他能夠影響羅馬人, 是因為他的宗教觀點, 公開支持外族人, 以及他龐大的財富. 撒都該人的亞那是長袖善舞的政壇不倒翁, 沒有任何信念, 沒有猶太人的狂熱, 但卻是一個容易相處, 十分有用的人, 在羅馬王宮內大灑金錢, 供應他的朋友. 由此可見亞那家族從聖殿買賣中獲取了多少的收入, 他們的作法是多麽的邪惡及令人生厭. 他們雖然是亞倫的子孫, 卻因厚顔, 放蕩, 不道德, 墮落而暗中受人咒詛. 434 基督先被帶到亞那面前, 等待宗教領袖決定如何處置. 羅馬兵丁與聖殿差役一同逮捕耶穌, 把他捆綁了, 先被帶到亞那那裏. 亞那為主後 6-15 年的大祭司, 通過狡詐的政治手段, 從羅馬人那裏先後成功地推荐他的五個兒子出任此職, 此時出任大祭司之職者則為他的女婿該亞法. 亞那擁有著名的亞那市場, 這個市場壟斷獻祭牲畜及銀錢兌換的買賣. 耶穌在第一次與第二次潔淨聖殿時, 便嚴厲地抨擊這些壟斷市場的既得利益者. 從耶穌第一次潔淨聖殿起, 就已經招致這位老奸巨滑的政客及其手下與此位年輕拉比不共戴天之仇. 亞那的同黨在各種的場合下都攻擊耶穌身為彌賽亞的權柄. 無論他去什麽地方, 他們都派人追踪他, 想要從他的言行舉止中找到破綻, 可以使他陷入圈套. 現在他被自己的一位門徒出賣, 終於落入他們的手中, 被帶到他的頭號敵人面前, 進行第一次的聽證, 準備在召集公會之後, 可以進一步地愚弄並審判他. 大祭司該亞法 ( 主後 18-36) 是亞那的女婿, 二人槍口一致向外, 欲剷除心頭大恨拿撒勒人耶穌. 就在幾個星期前, 在公會秘密開會, 要除掉 假彌賽亞 之時, 該亞法還提議說, 若是能讓一人為衆人死, 以免整個國家滅亡, 豈非美事! 為了人民的好處, 當置耶穌於死地! 他所謂的好處, 無疑是指亞那市場的既得利益, 以及宗教領袖們的政治利益. 他勒目法典對亞那 (Hanan) 家族及他們毒蛇般的惡行宣告咒詛, 因他們使聖殿成了一個 市場 和一個 賊窩. 在亞那面前進行的預審, 以及後來在該亞法面前的聽證, 都是在夜裏, 在大祭司的殿中舉行. 亞那似乎就住在那裡. 該亞法的殿可能是位於西山的南坡上, 就在現在的城牆以外很近的地方, 在當時是城中最好的地區. 亞那是當時的名譽退休大祭司, 在公會的訴訟程序中保有著很大的影響力及特權, 負責處理緊急案件的初審. 初審的地點是在大祭司殿中的一個房間內. 大祭司的殿是一個很大的建築物, 中央的房間為亞那專用, 而他的住處則位於泰羅波恩谷與上城中間. 耶穌被送到該亞法的殿, 沿著城北的城牆前行, 這是避免公衆騷亂最好的線路. 亞那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兩件事盤問他. 他想要知道跟隨耶穌的人有多廣泛, 也許他懷疑耶穌有一個像愛色尼派那樣的組織, 而不為外界所知. 他也許想要逼迫跟隨耶穌的人, 務要斬草除根. 他也許想知道耶穌在耶路撒冷上層社會中有多大的影響力. 公會中至少有兩位已經受他教導的影響, 或許還有其他的人. 但耶穌沒有對這個狡詐而詭計多端的老政客洩露任何有關門徒的事. 這個審查的整個過程, 從時間地點上來說, 都是非法的. 耶穌鎮定地保持尊嚴與沈默, 維護他作為犯人的合法權利. 亞那看到在這個問題上不會有任何的進展, 就轉而盤問有關他的教訓的問題, 耶穌說他沒有任何隱蔽的教訓 : 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 我常在會堂和殿裏, 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 教訓人 ; 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什麽. 這些是毫無疑問, 衆所周知的事實. 亞那有關門徒的問題沒有得到耶穌任何的回應, 有關耶穌教訓的問題也是多此一舉, 耶穌說 : 你為什麽問我呢? 可以問那聽見的人, 我對他們說的是什麽 ; 我所說的, 他們都知道. 這樣清楚地回答, 使得當時對耶穌的審問顯得十分淺薄而荒唐, 同時也顯示讓亞那負責這樣一個夜裏的 秘密 審問是非法的. 倘若需要有這樣的審問, 也應該是在聖殿中進行. 但這些邪惡的掌權者是理屈詞窮就要動手使用暴力的人, 一個差役看到亞那在辯論中處於下風, 竟然侮辱性地用手打了耶穌的臉, 說 : 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在一個審判的場合發生這樣的暴力行為, 等於是公然的渺視人的尊嚴. 耶穌沒有將另一邊的臉轉過來由他打, 而是平靜帶有尊嚴地抗議說 : 我若說得不是, 你可以指證那不是 ; 我若說得是, 你為什麽打我呢? 這場審判便在亞那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6 頁
207 所默許的暴力行為, 以及耶穌鎮定而有尊嚴的回答中結束. 顯然耶穌贏得了辯論, 但卻被捆綁著解到該亞法那裏. 該亞法那時已經召集了公會人員, 以便依計而行, 達成他們的目的. 耶穌剛才溫柔地要求按照合法程序, 應當有見證人在場. 這是合理的, 應當是無法拒絕的要求, 但亞那是主導這場陰謀的人, 雖然在第一回合遭到挫敗, 卻仍然在幕後推動接下來的審問. 435 經過這次的審判, 亞那顯然決定將基督交給該亞法與公會, 作進一步的審判及判刑. 2. 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 170 太 26:57, 59-68; 可 14:53, 55-65; 路 22:54a; 約 18:24 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 仍是捆著解去的. 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 ( 太 26:57). 公會在夜裏聚會是不合法的. 無論是否死刑案件, 同樣都應當受到檢察與審問, 因為傳統說 : 刑事與非刑事案件應按照相同程序辦理. 那麽 : 刑事與非刑事案件有何不同? 非刑事案件由三位審判官審決, 刑事案件則由二十三位審判官審決. 審理非刑事案件時, 可以陳述被告無罪獲釋的理由或有罪判刑的理由作為開始, 但刑事案件只能以被告無罪獲釋的理由作為開始, 而不得以有罪判刑的理由作為開始. 在非刑事案件中, 可以按一票多數來決定無罪或有罪 ; 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按一票多數來決定無罪, 但必須要以二票多數才能決定有罪. 在非刑事案件中, 可以改變定論, 由有罪改變為無罪, 或由無罪改變為有罪 ; 在刑事案件中, 可以由有罪改變為無罪, 但不可以由無罪改變為有罪. 在非刑事案件中, 所有的人都可以同意被告有罪或無罪, 但在刑事案件中, 所有的人可以判定被告無罪, 不能所有的人都判定被告有罪. 在非刑事案件中, 一個先前支持判定被告有罪人可以改變他的立場, 轉而支持判定被告無罪, 反之亦然 ; 在刑事案件中, 一個先前支持判定被告有罪的人可以改變他的立場, 轉而支持判定被告無罪, 但先前支持被告無罪者, 以後不得改變立場而支持判定被告有罪. 在非刑事案件中, 審判在白天進行, 可以在夜裏作出判決 ; 在刑事案件中, 審判在白天進行, 且必須也在白天作出判決. 在非刑事案件中, 不管判決無罪還是有罪, 都可以在同一天進行 ; 在刑事案件中, 無罪判決可以在同一天作出 ; 有罪判決則必須等到第二天才可以作出. 因此審判不可以安息日或是在節日的前一天進行. 436 他們違法的地方還有以下幾點 : 公會開會的地方應在聖殿裡, 他們卻將耶穌領到大祭司該亞法的地方, 這地方位於在目前城牆的外面, 所有的祭司, 長老, 還有文士已被召集在這裏. 正常審訊的時間也不應該在晚上. 對耶穌審判還有其它不合法之處 : 過份匆促, 自行以賄賂的方式找假見證人 ; 沒有在證人作證之前嚴肅警告他們不得作假見證, 強迫被告說對自己不利的證詞, 非法使用犯人說的話, 見證人供詞各不相合之時, 卻沒有釋放犯人. 437 面對這樣的案件, 法律規定必須有證人支持對被告的控訴. 公會很快地召開會議以進行審判, 卻沒有機會預備見證人. 雖然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 但這些見證卻沒有功效, 因為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 可 14:56). 惟一有足夠見證人數目的卻是一個假的見證, 控告基督曾經說過 : 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 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 可 14:58; 參約 2:19). 在絕望中, 大祭司不顧一切地想要基督自己招供, 便問他說 : 你什麽都不回答嗎? 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麽呢? ( 可 14:60). 這些指控沒有證人作證, 是不合法的 ; 因此基督保持沈默, 拒絕擔罪 (61 節 ). 大祭司想要逼基督起誓, 便問他說 : 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 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 太 26:62). 大祭司完全知道基督自稱為 彌賽亞, 是救主也是君王, 是 神的兒子. 大祭司對他的工作與身分都很熟悉. 基督回答說 : 你說的是. (64 節 ) 基督知道祭司不肯相信, 他又證明了他所說的話的真實性, 指出 : 我告訴你們, 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 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 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他所說的話, 帶有如此的威嚴, 在歷史的迴廊中飄然繞樑, 至今猶聞. 你說的是. 你們要看見人子, 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 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基督宣稱他是彌賽亞, 並指出神藉著他的復活, 升天, 以來證實他的身份. 當他駕著天上的雲再次降臨的時候, 便會賓主易位, 他們將會站在彌賽亞的審判台前受審. 438 大祭司聽到這話, 便撕裂衣服. 摩西律法明明禁止大祭司如此行 ( 利 21:10). 大祭司作出判決, 說 : 他說了僭妄的話! ( 太 26:65), 整個公會都為這所謂的褻瀆作見證, 於是大祭司請求公會作出判決, 他們的判決就是 : 他是該死的 (66 節 ) Shepard, The Christ, pp Mishnah:Sanhedrin 4:1. Shepard, The Christ, pp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7 頁
208 3. 彼得不認主 171 太 26:58, 69-75; 可 14:54, 66-72; 路 22:54b-62; 約 18:15-18, 耶穌已經預先警告門徒將要面對的危險. 基督曾經鼓勵他們說 : 起來禱告, 免得入了迷惑 ( 路 22:46). 基督特別警告彼得, 他將要否認主 ( 約 13:38; 路 22:32-34). 儘管有耶穌的警告與鼓勵, 彼得還是否認了基督. 我們可以從 聖經 中找出幾個彼得否認主的原因. 第一, 彼得對自己有過分的信心 ( 路 22:32; 可 26:35). 其次, 彼得與基督保持距離, 只遠遠地跟隨他 ( 可 14:54). 第三, 彼得與基督的敵人同坐 ( 路 22:55). 這些因素累積在一起, 便使彼得處於特別脆弱, 容易受試探的位置. 彼得首先被大祭司的一個使女斥責, 她說 : 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 可 14:67), 彼得不承認 (68 節 ), 就起身離開火邊, 走向院門. 使女跟著他, 向那些在彼得周圍的人說 : 這也是他們一黨的 (69 節 ). 彼得第二次否認. 不久, 那些聽到使女指控的一群人也摻和著說 : 你真是他們一黨的! 因為你是加利利人. (70 節 ) 彼得便發咒起誓說, 倘若他所說不是真的, 願神降罰於他, 他說 : 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71 節 ), 鶏叫了第二遍, 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 : 鶏叫兩遍以先, 你要三次不認我 (72 節 ). 這時彼得 思想起來, 就哭了. 4. 在公會前受審定罪 172 太 27:1; 可 15:1a; 路 22:66-71 天一亮, 公會又重新聚集. 為要給他們的非法審判程序有一些合法的理據, 民間的長老立刻在黎明時聚集, 包括撒都該人的大祭司與法利賽人的文士, 他們一同商議如何處置耶穌, 目的是要將他置於死地. 然而, 法庭的目的應當是執行公義, 而不是故意施行不義. 他們在日出之前聚齊, 把耶穌帶到公會的會議廳, 就是聖殿內由鑿出的石塊蓋成的房間, 因為他們不想驚動城中的百姓. 439 在全公會的面前, 他們問基督, 說 : 你若是基督, 就告訴我們 ( 路 22:67). 法勒 (Farrar) 指出 : 到目前為止, 公會僅有一個控訴耶穌的藉口, 就是在大祭司逼問他時, 他所說的話被他們指責為僭妄的話. 連他們所收買的假見證人也無法提出令他們滿意的控訴. 以前他們對他有許多的指控, 但都不能作為依據. 他們以前說他干犯安息日, 但全部都與神蹟有關, 若提出來, 反而於他們不利. 他拒絕接受猶太人的口述傳統, 其中涉及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一個誓不兩立的立場. 他施行權柄, 潔淨聖殿, 受到拉比和百姓的讚揚. 若是指控他的教導妖言惑眾, 也因他完全公開, 高度透明的生活與事工而站不住腳. 說他是異端的指控, 也因找不到足够的證據而無法成立. 現在公會所要面對的, 是如將宗教上的褻瀆轉變成為政治上的叛國罪. 但如何才能作到這一點呢? 在該亞法之處的審判, 是倉促間在夜晚召集, 因而是不合法的審判, 且到場人數不到公會人數的一半 ; 倘若他們要正式定罪, 所有的公會成員都必須要聽到一些審訊, 才能作出表決. 基督回答該亞法的問題, 嚴正地承認他就是彌賽亞, 是神的兒子. 羅馬法庭不會因他宣稱為神的兒子而加以起訴 ; 但倘若他自稱為彌賽亞, 公會便可以將之曲解, 指控他有構成政治騷動的叛亂罪. 440 薛帕得 (Shepard) 指出 : 這個審判只是為了追認在夜裏的審判中已經達成的決定, 他們不會容忍任何的猶豫, 因為此時已是分秒必爭的時候. 在這一次的審判中, 毫無公義可言, 正如昨晚的非法的審訊一樣. 耶穌的回答顯示出這整個審判過程的不公義 : 我若告訴你們, 你們也不信 ; 我若問你們, 你們也不回答. 從今以後, 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 ( 路 22:67-69). 他們立刻看出這個宣告就是彌賽亞詩篇中的宣告, 耶穌自稱為彌賽亞, 同時他自稱為神, 應驗但以理書的預言. 他們紛紛開口問耶穌 : 這樣, 你是神的兒子嗎? 他平靜地說 : 你們所說的是. 他清楚地自稱為彌賽亞, 是神的兒子, 同時擁有人性與神性的彌賽亞, 既是人也是神. 他們極力地喊著說 : 何必再用見證呢? 他親口所說的, 我們都親自聽見了. 公會定耶穌褻瀆神的罪, 但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指控耶穌之時, 卻沒有提到這個罪名. 441 公會很直接地質問基督說 : 這樣, 你是神的兒子嗎? ( 路 22:70) 他回答說 : 你們所說的是. 公會認為基督是犯了褻瀆的罪, 根據利未律法, 這是該受最重刑罰的死罪. 如此, 在宗教領袖面前的審判告終. 根據基督自己的見證, 他犯了褻瀆神的大罪, 應判死刑 ; 於是他們便判他死刑. Shepard, The Christ,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p Shepard, The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8 頁
209 5. 猶大之死 173 太 27:3-10 猶大看到事情的發展, 就後悔, ( 太 27:3), 他想要從這事中脫身出來, 便 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大祭司和長老, 說 :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4 節 ) 祭司與長老拒絕承擔責任, 他們將叫猶大自己承擔責任. 猶大將錢丟在聖殿, 作為祭物, 然後便去自殺身亡. 依德軒 (Edersheim) 描繪此一過程. 他衝出聖殿, 衝出耶路撒冷, 進入孤獨之中. 他去了哪裡? 他進入孤寂而可怕的欣嫩子谷, 就是以前的 垃圾場, 使人聯想起地獄. 當時也是鬼影幢幢, 在猶大的腦海中, 此處似乎充滿了人物, 臉孔, 聲音, 並不孤寂. 越過山谷, 到達那一邊山坡陡峭處! 這就是耶利米所說的 窑戶的一塊田, 就在汲淪溪與欣嫩子谷交會之處以西. 這是一塊寒冷的粘土地, 人走上去不是滑倒就是陷入泥中. 鋸齒狀的岩石垂直竪立 : 也許有一棵多節, 彎曲, 矮小的樹. 他爬上岩石, 慢慢地解下繫著衣服的腰帶, 他就是用這條腰帶帶過那三十塊錢. 他此時十分鎮定, 冷靜, 要用那條腰帶吊死在附近的樹上. 當他綁緊帶子的時候, 便會自己蹬離那塊鋸齒狀的岩石. 猶大就這樣做了 ; 他失去了意識, 可能還沒有斷氣, 他掛在枝子上左右搖擺, 可能因為太重, 使腰帶斷了, 也可能因為他發抖的手所打的結脫了扣, 他便重重地摔在下面鋒利的岩石上, 猶大的死狀, 就如同彼得在五旬節之前追述那樣, 身子僕倒, 肚腹崩裂, 腸子都流出來. 442 將血錢放在聖殿庫中是違背律法的, 祭司便用這筆錢買了一塊田, 專為外鄉人作安葬所用. 這事應驗了舊約先知的預言 ( 亞 11:12-13; 參耶 18:1-4; 19:1-3) C. 政治審判 在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 174 太 27:2, 11-14; 可 15:1b-5; 路 23:1-5; 約 18:28-38 按羅馬法律, 猶太人是不可以處決犯人的, 只有羅馬政府才有這權柄. 公會得需要獲得羅馬政府的同意, 才能執行判決, 處死耶穌. 為要取得這許可, 猶太人 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 ( 約 18:28). 羅馬的法律在這一點上有十分嚴格的規定. 羅馬給地方政府自治權, 可以自由執行地方法律, 不受干涉 地方行政及案件的審理通常可由屬地人民的政治機構來執行, 毋需經過中央. 一項重要的例外, 是凡涉及死刑的審判權則只限於巡撫 羅馬巡撫有絕對的權柄來定非羅馬公民的罪, 甚至可以判人死刑. 就基督這樣的案件而言, 彼拉多既然是猶太地的巡撫, 此案件又與死刑有關, 所以他是審判基督的最合適人選. 其次, 他最初拒絕接手此案, 因為最初的指控十分含糊 ( 約 18:30). 第三, 有人指控基督反叛羅馬的罪行時, 他是按羅馬法律來行事 ( 路 23:2), 而且就這事私下詢問基督, 認定他是無辜的. 此時, 彼拉多有合法的權力釋放基督, 但他沒有這樣做. 反而再次到猶太人那裏. 有人批評他如此行事不合法. 然而, 在羅馬的法律下, 像基督這樣的非羅馬公民是沒有法律上的權利的, 如此便不能說彼拉多所行之事是不合法的了. 批評者可以說他是不道德 ( 說的有理 ), 但卻不能指控他行事不合乎羅馬的法律制度. 他完全有法律上的權力照他所喜歡的來繼續或停止, 正式或非正式地處理基督的案件. 第四, 彼拉多將基督送到希律那裡去, 這並非不尋常之事 ( 路 23:6-12). 格里尼奇 (Greenidge) 指出, 一個省的巡撫有權力隨心所欲找人來作他的顧問, 而且 : 甚至可以在重要案件中用其他省籍的顧問, 甚至還可以邀請其他省分的巡撫參與. 希律拒絕審判基督, 顯示他認為耶穌是無罪的 : 彼拉多也藉此表明應當釋放基督 ( 路 23:15). 彼拉多確實努力要救耶穌免上十字架, 他宣告耶穌是無罪的, 他提出要鞭打他後將其釋放, 提出按規矩釋放他 ( 反而巴拉巴被釋放了 ). 彼拉多確實 將耶穌送上了十字架, 但在此之前他已想盡了一切的辦法來救他, 只是沒有直接了當地駁回這個案子. 彼拉多堅持努力要說服猶太人釋放耶穌, 直到他們 威脅他說, 倘若他堅持對耶穌的憐憫, 要告他背叛該撒. 這點顯然擊中彼拉多的要害, 就在基督被釘十字架 ( 主後 33 年 ) 一年多以前, 皇帝提庇留因他在希律的宮殿建防衛牆, 冒犯了猶太人而指責過他. 很明顯, 彼拉多此時絕對不想冒險再與皇帝發生衝突. 443 彼拉多很有技巧地顯示出他對猶太人的支持, 已於昨晚將大批的羅馬兵丁交給猶太人, 配合他們逮捕耶穌的行動. 公會定了耶穌的罪之後, 抓緊時間, 立即就將這事交給彼拉多. 他們來到這位羅馬巡撫衙門內的時候 : 那時天還早 ( 約 18:28).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R. Larry Overstreet, Roman Law and the Trial of Christ, Bibiotheca Sacra, 135 (October-December 1978):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09 頁
210 政治審判不能在太陽升起之前進行. 還早 一語通常意味著第四個時辰, 從早晨三點到六點. 也許除了尼哥底母和亞利馬太的約瑟以外, 整個公會都已起來, 將捆綁著的耶穌從聖殿帶到希律在城西山上建造的巡撫衙門. 當時 天還早, 那麽在該亞法面前的第二個 宗教審判 也像第一個審判一樣是不合法的 ; 因為在夜裏判決囚犯死刑是不合法的. 這些公會人士的主要目的是要羅馬政權批准他們的判決, 以便當天很早的時候就得以執行死刑, 在下午六點安息日開始前可以結束整件事情. 他們希望在城中的百姓起來之前得到政府的批准, 以免引起騷亂. 444 猶太人不想沾染儀式上的污穢, 就沒有進入衙門 ( 約 18:28). 逾越節全餐 (Chagigah) 一詞不僅意指逾越節的羔羊, 也可以是指逾越節所有的祭物, 尤其是被稱為 逾越節全餐 (Chagigah) 的節日祭物. 根據此一明文規定 祭物在逾越節的第一天被帶來, 然後立刻在早晨的儀式之後被獻上, 並在當天吃掉, 也許是在晚上的另外一個儀式開始之前. 因此, 這並非是指逾越節的前夕, 乃是指逾越節的第一天, 一直到晚上以前, 公會人員都要避免沾染污穢, 否則會觸犯到利未記的潔淨律, 使他們在逾越節的第一天成為不潔, 不能在這一天獻上 逾越節全餐 (Chagigah) 的節日祭物. 有兩項明文規定 : 觸犯到利未記的潔淨律者不能獻上 逾越節全餐 (Chagigah) 的節日祭物 ; 還有, 此一祭物不能由他人代獻. 公會人員主要的顧忌在此. 他們若是逾越節的第一天進入衙門, 便會沾染污穢, 不能獻上 逾越節全餐 (Chagigah) 的節日祭物. 445 向來被猶太人所鄙視的本丟彼拉多, 這時卻成了猶太領袖的朋友, 因為他們希望他能批准他們的判決. 當時的巡撫是本丟彼拉多, 因他在釘死主的罪行中所扮演的角色, 成為千古罪人, 一直受到世人的輕視與憎惡. 然而, 當我明白他的處境之時, 便知道他實際上是當時處境的受害者, 甚至應得到某種程度的同情. 他是一個典型的羅馬人, 作風嚴厲, 講求實際, 體現了羅馬人的本色, 蔑視迷信, 視各種宗教均為迷信, 也如同所有的羅馬人一般憎惡猶太人, 那群受割禮的人. 倘若他被派到其它的行省, 他有可能會成為一個很成功的統治者. 不幸的是, 他所統治的猶太民族, 民風強悍, 有固執的信仰, 若有任何舉動似乎輕視他們所珍視的傳統, 便會立刻作出反抗. 要想管理猶太人, 必須有極巧妙機智的政治智慧, 但彼拉多卻是脾氣專橫, 傾向使用高壓手段, 强迫人們服從. 因此, 衝突似乎是無可避免. 事實上, 他一來到這個行省, 麻煩就開始了. 他的前任巡撫們都很謹慎地尊重猶太人對偶像的厭惡, 軍隊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時候, 總是避免扛擡帶有皇帝肖像的旗幟. 彼拉多卻對這些謹慎的作法嗤之以鼻, 視之為軟弱, 命令駐防聖城的軍隊扛著旗幟進城, 並將旗幟插在城堡上. 他們是在夜裏進城, 當時看不到人民的怒氣 ; 但當黎明來臨時, 民衆看見旗幟在城牆上飄揚, 憤怒的人群擁向該撒利亞, 要求將那侮辱性的旗幟移除. 彼拉多無視於他們的要求. 他們俯伏在地五日五夜, 悲傷地陳情. 在第六天, 他將他們聚集在賽馬場, 當他們又提出他們的請求時, 他發出信號, 預先埋伏好的一隊兵丁跳了出來, 包圍了這些手無寸鐵的陳情者, 威脅他們, 倘若他們不撤回他們的請求, 平安地回家, 就立刻殺死他們. 他想是要恫嚇他們, 但令他在感吃驚的是, 他們一下子全都俯伏在地, 露出他們的頸項, 宣稱說他們寧死也不會忍受對他們律法的觸犯. 他只有讓步, 吩咐將旗幟撤下來. 臨陣退縮是嚴重的失策, 彼拉多的妥協從此成為他權威的致命傷. 他的屬民看到了他的弱點, 看出喧鬧可以使他讓步. 不久又出現另一件事. 耶路撒冷需要大量的供應用水, 彼拉多決定建水道. 這是一項值得讚許的工程, 但他想出一個糟糕主意, 要從聖殿的財庫中支取修建的費用. 猶太人對這樣的褻瀆聖物十分惱怒. 結果, 當巡撫出訪耶路撒冷的時候, 被一群喧嘩鬧事的人圍困. 他早已知道大衆的情緒激動, 並且擔心會有麻煩, 因此事先按排穿便衣的兵丁混在人群中, 倘若有必要, 就用棍棒對付他們, 使他們屈服. 他的規勸毫無結果, 他便發出信號, 兵丁對手無寸鐵群眾攻擊的程度越過彼拉多所預料. 許多人被打死, 更多的人被踐踏在腳下. 他鎮壓了騷動, 卻更嚴重地激怒了大衆. 這位巡撫一步錯, 步步錯, 從此陷入更多的殘暴中. 就在最近, 他又在聖殿的院中與一群加利利人衝突, 便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 這種殘暴使猶太行省全地的人不寒而慄, 人心不滿. 這時, 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希律宮中掛上刻著皇帝名字的盾牌. 這種侮辱不及之前竪立的那些旗幟, 但它卻使這群已經被激怒之人的不滿達到最高點. 他們由一些貴族帶領, 包括希律的四個兒子, 來到巡撫面前, 要求將那些盾牌移去, 他頑固地拒絕了, 他們因此向皇帝提出申訴. 提庇留惟一關心的事, 是維護皇家利益, 繼續得到稅收, 維持秩序, 此外並不關心各省發生的任何事, 更何況是人微言輕的猶太行省. 但倘若稅收不足, 或是發生叛亂, 需要軍隊鎮壓, 那麽當任的巡撫就有禍了. 從猶太地來的申訴引發皇帝的不滿, 他責備彼拉多, 並專橫地下令除掉那些激發民憤的盾牌. Shepard, The Christ,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568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0 頁
211 因此彼拉多與屬民之間的關係極其緊張. 他恨惡他們, 倘若他有膽量的話, 就會狠狠地打擊他們 ; 但他害怕被免職, 有失體面, 因而不得不小心行事, 避免犯錯. 他恨惡他的屬民, 但也怕他們. 他的成敗得失有賴於他們, 他們對這一點也很清楚. 446 彼拉多知道猶太人不想沾染污穢, 因此他就走到衙門外, 去到聚集在他房外的公會成員那裏, 問他們說 : 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麽事呢? ( 約 18:29). 彼拉多來見這些要他執行審判之人面前, 可能是早晨七點或更早. 他問他們的問題必定令他們相當吃驚. 他們的整個程序都是在暗地裏進行的 ; 而羅馬法律卻是要求審判程序要公開. 公會的程序是在審判之時取得指控, 而羅馬法律則要求有了特定的指控之後才進行審判. 因此, 彼拉多的第一個問題是, 他們對耶穌有什麽指控. 這個問題會更使他們出乎意料之外, 因為昨晚彼拉多才同意派羅馬兵丁參與逮捕耶穌的事. 447 公會以迴避的口氣, 說 : 這人若不是作惡的, 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 約 18:30). 他們判定基督犯了褻瀆罪, 但也知道在羅馬法律的眼中, 此罪不足以判處死刑. 因此他們要彼拉多省略對基督的調查, 直接判決. 他們的回答顯明了他們的無耻, 態度不佳, 以及試圖回避問題. 倘若他不是 作惡的, 他們就不會把他 交給 他! 在整個過程中, 彼拉多都似乎不願意接這個案子, 有可能因為他不願意討好猶太人, 也許是想傷害他們感情最脆弱的地方, 也許因為受到神的阻止, 聽到這種含糊的指控, 彼拉多拒絕接下這個案件. 他提議公會按猶太人的律法自行審問耶穌. 顯然彼拉多已經聽說耶穌的宣告, 也知道猶太人權貴是出於 嫉妒 而採取這樣的行動. 否則, 若是在正常的情形下, 若有人被指控要建立彌賽亞國度之重罪, 彼拉多應當不會視之為只不過是一個宗教問題, 交給猶太人的領袖審問. 448 彼拉多想要脫離困境, 讓公會繼續審問耶穌這個案件, 因此他說 : 你們自己帶他去, 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 ( 約 18:31). 既然公會已宣告判決, 說基督違背宗教律法, 彼拉多就想要讓猶太人自己解決這個問題. 倘若猶太人接下審判基督的司法權, 就不可能將他釘在十字架上, 因為他們不能執行死刑. 既然 聖經 預言了基督要被釘十字架, 這件案子必定經過羅馬人的審判. 因此猶太人提出三項對基督的指控. 他們絕對不會放棄既定的目標. 他們知道無法僅僅通過恐嚇便讓彼拉多因為耶穌犯褻瀆罪而判他死刑. 因此他們假裝妥協, 並舉出三件事, 證明他犯了謀反罪 : 首先, 他們控告耶穌煽動群眾叛亂, 他們宣稱 : 他是誘惑百姓的 ( 路 23:14). 耶穌的敵人將指控的罪名由宗教轉向政治, 這是出於狡猾惡意的欺騙, 與耶穌的品格完全不符. 第二, 他們控告耶穌禁止人向該撒繳稅, 這完全是刻意的誣告, 就在上週的星期二, 耶穌還對希律黨的人說 : 該撒的物當歸該撒 ( 路 20:25), 指出每個公民都應當忠於政府. 第三個指控是耶穌自稱是彌賽亞, 是王. 耶穌從來沒有自稱為現世暫時的王, 他不斷拒絕被人擁立為這樣的王. 反而是這些指控耶穌的人心中暗自渴望能有一位在今世稱王的彌賽亞, 能夠推翻羅馬帝國的轄制. 449 這三項指控中的任何一項, 都能使基督被判反叛羅馬的罪名. 沒有任何一個羅馬法庭能忽視這樣的指控. 彼拉多隨即離開公會成員, 進入自己的衙門, 私下審問基督, 問他說 : 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 約 18:33), 基督在回答中問他 : 這話是你自己說的, 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 約 18:34), 基督是在問, 指控他犯反叛罪的, 是羅馬人? 還是猶太人? 彼拉多聽到對耶穌煽動群眾叛亂的指控後, 他再一次進入衙門, 耶穌仍在那裏. 彼拉多要親自審問他, 便叫耶穌來, 站在他面前, 他尊敬地問耶穌 : 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在那個時代, 有很多人自稱為王, 但在彼拉多看來, 耶穌並不像這樣的人. 而且, 他不可能不理會叛亂的控訴, 否則就是冒了被人指責對該撒不忠的危險. 耶穌在衆人與宗教領袖們面前, 一直保持沈默和尊嚴 ; 此時他單獨面對彼拉多, 便自由地開口講話, 因他覺得彼拉多不是硬著心不肯聽勸的人, 因此問他說 : 這話是你自己說的, 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他想藉此引起彼拉多的注意, 並向他解釋那些指控的不實. 彼拉多是否有興趣認識他的彌賽亞身分? 還是只是公事公辦? 由巡撫的回答, 可以看出他對耶穌的彌賽亞身分沒有任何的興趣. 他說 : 我豈是猶太人呢? 你本國的人和大祭司把你交給我. 你作了什麽事呢? ( 約 18:35) 由彼拉多的的話語中, 可以看出一個驕傲的羅馬人對人的輕視. 他不會屈尊來關心任何一個囚犯, 更何况是一 Smith, The Days,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Ibid.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1 頁
212 個猶太人. 他惟一的興趣就是要知道對耶穌指控的真實性. 耶穌給了他一個清楚的回答, 他宣告說 :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 我的國若屬這世界, 我的臣僕必要爭戰, 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 ; 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450 基督既然被控反叛罪, 他的身分與國度的問題便成為關鍵. 倘若基督的國度是屬於這個世界, 他就會用這個世界的方法來建立他的國度, 他會召集軍隊來與羅馬爭戰. 既然他的國度不屬於這個世界, 就不會建立成為世界的國度. 彼拉多的問題一針見血, 問他說 : 這樣, 你是王嗎? ( 約 18:37), 對此基督同意, 他說 : 你說我是王. 我為此而生, 也為此來到世間, 特為給真理作見證 ; 凡屬真理的人, 就聽我的話. 倘若彼拉多對真理有興趣的話, 他就會聽基督的見證了. 羅馬政府統治許多不同的民族, 知道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 每一民族都相信自己的宗教, 不為外人所知, 也不為外人所相信. 對羅馬人講求實際, 每一種宗教的主要問題都在於其政治影響力. 不可能所有的宗教都是真的, 也沒有任何宗教擁有完全的真理, 每一種宗教都各適其地方所需及特定用途. 羅馬政府接納所有民族性的宗教 ; 羅馬政府容忍任何有助於統治所有人民的東西. 正如愛德華 吉朋 (Gibbon) 所說, 這種原則不可避免的結果, 就是所有的宗教對其人民來說都是真的, 對哲學家來說則都是假的, 對行政長官而言, 則都是有用的. 就此而言, 彼拉多則是不折不扣的羅馬地方行政長官, 由他統治猶太人的歷史可以看出他對猶太人的態度, 他草菅人命, 侮辱篾視猶太人內心深處最重視的信仰. 由他不耐煩而諷刺的問題, 可以看出他對宗教的態度 : 真理是什麽? 意思是 : 你的真理對我有什麽意義? 為它起爭論的人是傻瓜, 政治家卻不能藉此治理人民 ; 尋求它的就是浪費時間. 451 彼拉多從衙門走出來, 宣告說 : 我查不出他有什麽罪來 ( 約 18:38). 彼拉多宣告基督無罪, 並沒有否認基督是王, 但認為他的國度對羅馬的統治並不構成威脅, 因此不能在指控叛亂謀反. 2. 在分封王希律面前受審 175 路 23:6-12 彼拉多一聽到耶穌是加利利人 ( 路 23:5), 便抓住機會脫身, 不用審判這個案件. 彼拉多 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裏去, 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7 節 ). 希律歡迎這樣的機會, 這表示他自己有機會與羅馬人和解 ( 至少外表上可以這麼看 ), 且在某種程度上是很給他面子, 因為是巡撫主將這案子交給他, 似乎是承認了他這位分封王的權利. 他們之前的失和, 便與此有關. 以外, 希律聽過許多有關耶穌的事, 早就想要見他了. 這位分封王便是抱著這種好奇心, 一心想要看神蹟奇事. 他雖然問耶穌許多的話 ; 耶穌卻一言不答, 正如先前面對公會惡意的指控時一樣. 對安提帕這種品味低極的人而言, 耶穌不但不行神蹟, 甚至不會像施洗約翰那樣指責他, 看來只是一個無助, 任由這位分封王及他的手下的兵丁侮辱取笑的人而已, 於是又將耶穌送回衙門. 452 希律將耶穌送返彼拉多, 肯定了彼拉多最初對耶穌無罪的宣告 ( 路 23:15), 因此基督第二次又被羅馬政府宣告為無罪. 3. 在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 176 太 27:15-26; 可 15:6-15; 路 23:13-25; 約 18:39-19:1, 4-16a 希律拒絕審理, 並將耶穌送交彼拉多. 彼拉多便 傳齊了大祭司和官府並百姓, 就對他們說 : 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裏, 說他是誘惑百姓的. 看哪! 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 在你們面前審問他, 並沒有查出他什麽罪來 ;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 ( 路 23:13-15) 這是羅馬政府第三次宣告基督無罪. 若要彼拉多判耶穌死刑, 便是嚴重歪曲羅馬的法律. 但為要安撫衆人, 他宣告 : 我要責打他, 把他釋放了 (16 節 ). 其次, 他要根據羅馬人的習俗, 將耶穌釋放. 羅馬人的這個習俗是為要嬴得猶太百姓的好感而設立的. 彼拉多說 : 你們有個規矩, 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 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 ( 約 18:39). 他讓他們在耶穌與巴拉巴兩人當中選擇一人. 這巴拉巴是個强盜, 因為夥眾 作亂 (40 節 ) 而被監禁. 彼拉多讓他們在兩個被指控犯有同樣罪名的人之間作出選擇. 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 至少出於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知道他們將耶穌交給他是出於嫉妒 ( 太 27:18), 第二個原因是他的妻子已警告他不要陷入猶太人的詭計 (19 節 ). 巴拉巴在做亂的時候, 曾殺過人 ( 可 15:7), 彼拉多無疑以為, 猶太人的正義感會驅使他們要求巴拉巴受到懲罰, 因為他犯了比耶穌更大的罪. 猶太人竟然選擇了巴拉巴, 而沒有選擇耶穌, 這使彼拉多大感意外. 但為了要滿足猶太人,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 ( 約 19:1). 耶穌無疑按照傳統的規定, 被鞭打了四十減去一下. Ibid., pp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2 頁
213 鞭打犯人是在審判臺上, 眾目睽睽之下進行. 受害人被剝掉衣服, 綁在一根柱子上, 或是俯身在一個矮柱上, 手被綁上, 完全沒有任何自衛的能力. 用來鞭打的鞭子是一種皮鞭或九尾鞭, 在鞭尾繫有鐵塊或骨頭. 鞭打不僅將人打得皮開肉綻, 血流如注, 而且常有犯人在鞭打過程中死去. 有些人認為彼拉多或許體諒耶穌而減少了鞭打的數目或是程度 ; 但在另一方面, 他想要釋放他的計劃, 取決於他要能向猶太人顯明耶穌已受到嚴重的懲罰. 耶穌不能將十字架扛到行刑的地方, 無疑是因為受到鞭打而心力衰竭 ; 這是較為明確的證據, 比上述的憶測更能解釋耶穌受了多麼嚴重的刑罰. 453 鞭打應該可以滿足殘忍的民衆, 但他們卻不以此為滿足, 作出更大的要求. 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 戴在他頭上, 給他穿上紫袍 ; 又挨近他說 : 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他們就用手掌打他. ( 約 19:2-3) 如此鞭打戲弄了耶穌之後, 彼拉多又將耶穌帶到聚集的群衆面前, 第四次宣告基督的無罪, 他說 : 我帶他出來見你們, 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麽罪來 (4 節 ). 當耶穌站在衆人面前時, 彼拉多指著他說 : 你們看這個人 (5 節 ). 他相信對耶穌的鞭打與戲弄會滿足猶太人的要求, 希望他們不會再進一步的要求. 儘管彼拉多似乎已經允許, 或至少說沒有干涉兵丁們對耶穌殘酷的戲弄 ( 約 19:3), 解經家一向認為他仍然是努力想激起祭司與衆人的憐憫心. 你們看這個人 (5 節 ) 是以一種同情的語調說的, 顯然沒有 14 節中 看哪! 這是你們的王 挖苦的味道. 454 憤怒的群衆大聲喊道 : 釘他十字架! 釘他十字架! ( 約 19:6), 彼拉多第五次宣告基督的無罪. 他准許衆人自行實現他們的要求, 但想要擺脫自己的責任, 他說 : 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 我查不出他有什麽罪來. 猶太人想要支持他們說他該死的聲稱, 就喊道 : 我們有律法, 按那律法, 他是該死的, 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 (7 節 ). 彼拉多聽說主耶穌自稱為 [ 神的兒子 ] 的時候, 他比以前更加害怕, 因為他覺得這樣的頭銜意味著他來自神或是生於神. 古代故事中的英雄及半神半人的傳說會使他傾向於相信耶穌真的有可能是來自於神或是生於神的. 從他妻子而來的信息也許已經使他産生一些憂慮, 一聽到耶穌自稱為神的兒子, 更大大地添加了他的憂慮. 455 彼拉多 越發害怕 ( 約 19:8). 他害怕羅馬的指責, 但他更害怕神靈的指責. 他再一次離開人群進入衙門, 就這新的指控來審問耶穌. 他問基督他從哪裡來? 是否神以肉身顯現? 基督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彼拉多命令他回答, 說基督的生命是他的手中. 基督卻說他的生命不是在彼拉多的手中, 而是在神的手中. 基督說 : 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 你就毫無權柄辦我. (11 節 ) 基督的回答與保羅在羅馬書 13:1 所說的一致 :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基督說那些指控他而置他於死地的人, 比宣告他死刑的人罪更大 ( 約 19:11). 彼拉多無疑看到這是一個自己脫身將責任推給這群人的機會. 既然基督說他是從神而來, 彼拉多決心要將他釋放. 然而, 宗教領袖們的回答帶有威脅性, 改變了彼拉多的決定, 他們說 : 你若釋放這個人, 就不是該撒的忠臣 ( 原文作 朋友 ). 凡以自己為王的, 就是背叛該撒了 (12 節 ). 猶太人威脅說, 倘若彼拉多不滿足他們的願望, 他們會控訴他叛國. 倘若彼拉多拒絕處理被指控為叛國的耶穌, 那麽猶太人便有藉口可以控訴彼拉多. 倘若彼拉多受到這樣的指控, 他會因與被指控反叛提庇留的人站在同一邊而失去職位, 財産被充公, 並受折磨, 甚至被處死. 彼拉多回到衙門, 將耶穌帶出來, 自己坐在審判官的位子上 (13 節 ), 表明要為這案子作出判決. 彼拉多對猶太人說 : 這是你們的王, 指明這是對基督的指控, 他現在正在審理此案, 並要作出判決. 群眾大聲喊著說 : 除掉他! 除掉他! 釘他在十字架上! (15 節 ) 他們實際上就是在提示被告當得的判決. 彼拉多給他們一個改變決定, 減輕刑罰的機會, 他問 : 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 大祭司代表百姓肯定他們對羅馬政府的效忠, 說 : 除了該撒, 我們沒有王. 在人們的怒吼中開始出現該撒的名字. 彼拉多問群眾 : 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 他將心中的怒氣嘲弄式地發在他們身上. 撒都該人與祭司回答說 : 除了該撒, 我們沒有王. 民族的情感及對彌賽亞的盼望就此付諸東流. 這群暴徒不住地高喊 : 你若釋放這個人, 就不是該撒的忠臣 ( 原文作 朋友 ). 凡以自己為王的, 就是背叛該撒了. 叛國的指控是可怖的暴政工具, 其它所有的指控在這種指控面前都全然失色. 被控叛國者會被抄家, 被折磨, 羅馬版圖內許多人因被控叛國而致血流成河. 一聽到這樣的指控, 彼拉多立刻想到當時他隱居在卡普里島, 年老陰鬱的提庇留, 想到他如得潰瘍的面容, 他陰毒的疑心, 令人噁心的惡行, 瘋狂的報復. 就在這個時候, 他正因發現他惟一的朋友及大臣塞揚努斯欺騙與叛國大發烈怒, 揚言要採取更加殘忍的殺人暴行, 而且據說彼拉多目前的位置是塞揚努斯所安排的. 也許就在這群暴民就有告密者. 不義的審判官彼拉多在驚恐不已的情況下, 因著自己的恐懼, 明知耶穌是無辜的受害者, 卻仍然將他置之於死地. 他是經常顛倒公義的人, 此時渴望想要實行公義, 卻無可奈何. 他是 James M. Stalker, The Trial and Death of Jesus Christ (1894; reprint ed.,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61), p. 59 Ellicott, Lectures, p. 349, 註腳. Ibid.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3 頁
214 毫無憐憫的人, 此時渴望施行憐憫, 卻不得如願以償. 他是經常濫用權力的人, 此時想要運用手中的權力行一次公義, 卻無能為力義. 對他來說 : 他的罪已經變成他自己的陷阱, 那些使自己喜悅的罪行此時已變成使他受懲罰的工具. 456 彼拉多與希律已五次宣告, 對基督所有的指控都不成立, 似乎定意要釋放耶穌. 既然沒有任何的證據可以支持對基督的指控, 理應不予定罪, 並加以釋放. 但群衆要的不是公正, 而是基督的死. 他們的情緒受到煽動, 隨時可有變成暴動 ( 太 27:23). 彼拉多害怕在被該撒面前被控告 ( 約 19:12), 也害怕激起猶太人的暴動, 他決定按眾人的要求而行, 但不想為這個決定負責任. 他便 拿水在衆人面前洗手, 說 : 流這義人的血, 罪不在我, 你們承當吧. ( 太 27:24) 但彼拉多不能擺脫他的罪疚感. 當時在希臘人, 猶太人和羅馬人中有一個一習慣, 就是當一個流人血的時候, 他會洗他的手, 以此象徵性地洗淨他的污穢. 彼拉多覺得自己好像殺了人一樣. 457 猶太人的領袖, 祭司, 及人民都表示願意對基督的死負責, 指出 : 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 太 27:25) 彼拉多固然不能為他不公義的判決逃脫責任, 但以色列國的確接受了置基督於死的責任. 這悲劇性的誓言像呻吟的回聲一樣不斷臨到後來的世代 : 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三十年後, 就在這個地方, 耶路撒冷最好的一些公民接受了審判的宣告. 3,600 人因巡撫的怒氣而成為犧牲品, 其中有很多人被鞭打, 被釘十字架! 猶大可怖地自殺, 亞那家族幾年之後被毀, 該亞法在主釘十字架一年後被免職, 彼拉多很快被流放到高盧, 在那裏自殺身亡. 當耶路撒冷淪陷的時候, 市民們沿著城牆被釘十字架, 用歷史學家的話說 : 路上插滿了十字架, 再也找不到多餘的地方插十字架. 十字架上掛滿了人, 沒有多餘的地方釘人. 耶路撒冷圍城的恐怖在歷史上無可比擬. 458 於是巴拉巴從獄中獲釋, 同時 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 約 19:16). 4. 受到戲弄 177 太 27:27-30; 可 15:16-19; 約 19:2-3 判決之後, 基督被交由巡撫的兵丁監管, 他們將他帶到衙門裡的牢房, 他們叫齊所有的兵丁, 一起來嘲弄耶穌. 兵丁們將他帶到衙門中他們自己的地方, 將所有的兵丁叫來看熱鬧 任何一個被定罪要釘十字架的人, 在被鞭打後, 似乎都被交給兵丁們隨意對待, 就像將捕獲的獵物丟給狗一樣. 這種比喻確實太恰當了, 因為正像路德所評論的, 在那個時代, 人所受的待遇, 好像今天畜牲所受的待遇一樣. 對我們來說 : 真是難以理解, 這群人是怎樣聚集起來, 只是要來取笑一個同類所遭受的痛苦, 並對他的痛苦與羞辱進行殘酷的戲弄. 然而這是他們的目的 ; 他們以此為樂, 就像學校裏的孩子們以折磨動物為樂一樣的恐怖. 這些人慣於戰場上的殺戳, 他們在羅馬的主要的樂趣是觀賞競技場的運動, 觀賞鬥士彼此殘殺, 來慶祝羅馬的節日. 他們戲弄式地給基督加冕, 因為先前聽到了審判, 知道對耶穌的指控是他假冒為王. 基督看似平庸又貧窮, 竟然傲慢的自稱為王, 他們很容易便藉此名堂對他大加戲弄. 459 由於基督是因自稱為王而被控告, 兵丁們便將他裝扮成王來羞辱他. 他們給他披上一件朱紅色的袍子. 一個王必須有一個王冠, 既然沒有現成的王冠, 他們就用荊棘樹枝編成一個冠冕戴在他的頭上. 一個王應當有權杖, 他們就強迫他將一枝粗糙的棍子拿在手中. 一個王配得尊敬, 兵丁們就戲弄性地跪在他面前, 稱他為王, 說 : 恭喜, 猶太人的王啊! ( 太 27:29). 為了表示對羅馬的效忠, 對反叛羅馬的人表示輕蔑, 他們便吐唾沫在他臉上, 又拿他手中的杆不住地打他的頭. 當兵丁們從這戲弄中再得不到什麽樂趣的時候, 他們便 帶他出去, 要釘十字架 (31 節 ). D. 前往各各他髑髏地 178 太 27:31-34; 可 15:20-23; 路 23:26-33; 約 19:16b-17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已經受了極大的痛苦, 在審判期間又受到鞭傷及毆打, 他的痛苦有增無已. 在這種情况下, 他不可能獨力背自己的十字架.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p Shepard, The Christ, pp Ibid., p Stalker, Trial and Death, p. 59.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4 頁
215 他們帶耶穌出去, 要到釘十字架的地方時, 他因體力衰竭而無力單獨背十字架. 之前一周他有極其緊密的行程, 審判的過程十分刺激, 又經歷了殘酷的鞭打及戲弄. 據說他受鞭打太重, 無法承擔那沈重的木架而被壓倒在地. 幸好他們遇見一位由鄉下來的古利奈人西門, 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 ( 他的名字出現在後來的教會歷史中 ) 的父親. 古利奈是北非的一個城市, 有許多猶太人在那裡僑居. 西門可能是歸化猶太教的外邦人, 上耶路撒冷來過逾越節. 他們强迫西門來背耶穌的十字架, 耶穌在兵丁的扶持下在前面走著. 教會歷史中的那一位魯孚 ( 羅 16:13), 可能就是他的兒子. 由此可見, 西門因為背負耶穌十字架的經歷而信主. 460 雖然門徒都離棄了基督逃跑了, 但仍然 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 內中有好些婦女 ; 婦女們為他號啕痛哭 ( 路 23:27). 這些人也許是前幾日曾站在路旁歡迎耶穌以君王的姿態正式進入耶路撒冷的人群之中. 他們因耶穌的受難而號咷痛哭, 但基督卻顧念他們將要遭受的痛苦. 耶穌曾經警告過, 因那個世代拒絕接受基督, 耶路撒冷將要被毀 ( 太 23:38; 24:2), 神的審判要臨到那個世代. 現在基督提到即將來臨的審判, 並告訴他們, 那些曾經因為不生育而哭泣的婦女們, 那時卻會發現自己是有福的 ( 路 23:29), 因為羅馬人入侵之時極其殘暴, 使得人們情願求死, 也不願落入他們的手中 (30 節 ). 行刑的隊伍在街道上前行時, 跟隨耶穌的百姓中有好些婦女, 她們為他的下場號咷痛哭, 捶胸哀泣. 但耶穌轉向她們, 說 : 耶路撒冷的女子, 不要為我哭, 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因為日子要到, 人必說 : 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 未曾乳養嬰孩的, 有福了! 就在幾年之後, 這時被看為是咒詛的不育會成為祝福, 受人羡慕. 確實, 在那一代人尚存之時, 耶路撒冷於主後 70 年淪陷, 應驗了主的預言. 耶穌繼續警告他們說 : 那時, 人要向大山說 : 倒在我們身上! 向小山說 : 遮蓋我們! 他們會尋求死以逃脫他們的痛苦. 他又提到一個預言這些事的原因 :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 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麽樣呢? 倘若羅馬人如此對待無罪的耶穌, 那麽在將來的戰爭中他們會怎樣更加殘酷的對待那些干犯反叛重罪的人呢? 後來, 在耶路撒冷果真有一百萬的猶太人在幾天的時間內被殺掉. 從另外一更基本的歷史觀點來看, 更正確的解釋是 : 倘若以色列的領袖們現在在以色列歷史的早期作出這些事, 將從神而來的王交付人手, 如同放火點燃有汁水的樹, 那麽在未來的年代裏, 如同枯樹的背道悖逆者, 會受到多麼嚴厲的審判呢? 461 行刑的隊伍繼續走向各各他 ( 髑髏地 ). 此地的位置及名字都具爭議性. 此一名稱不可能是指頭骨散落在各處, 因為這是不合法的, 因此這一定是指某地的形狀像頭骨一樣. 此名為希臘文, 通常被解釋為亞蘭語的 Gulgalta 及希伯來語的 Gulgoleth, 意指頭骨. 這樣的描述不僅會完全與福音叙述相符, 也與我們所知稱為各各他 ( 髑髏地 ) 這個地方的外觀相符. 篇幅所限, 在此無法解釋必須放棄傳統地點的原因. 可以確定的是, 各各他 ( 髑髏地 ) 是在 城門外, 及 在城附近, 很有可能是通常實行死刑的地方. 最後, 我們知道它位於園子附近, 有墳墓, 離公路很近的地方. 最後這三個條件顯示它是在耶路撒冷的北面, 我們必須記得, 後來環繞耶路撒冷的第三道牆是主被釘十字架好幾年以後才建的. 新發展的郊區比塞塔那時是在第二道牆之外, 有大的公路由經過北邊 ; 附近有一些別墅與園子 ; 考古發現此地有屬於此一時期的石鑿墳墓. 絕大部分的古代傳統認為目前在城北的大馬士革門曾經被稱為聖司提反門, 相傳這位殉道者被石頭打死前曾經走過此門. 執行死刑的地方一定就在附近. 462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了對釘十字架的準備 : 行刑的隊伍走到各各他 ( 髑髏地 ) 的時候 ( 上午九點 ), 距在彼拉多面前受審時 ( 大約六點半 ) 只有兩個半小時. 在羅馬, 在審判與行刑之間通常應相距兩天 ; 但這條規定似乎並沒有在各省實行. 行刑的預備很快 : 錘子, 釘子, 十字架, 在十字架下看守兵丁所吃的食物. 每個十字架都派遣四個兵丁看守, 由一個百夫長管理全部行刑的兵丁. 依照慣例, 十字架應當是由被釘十字架的耶穌背到受刑的地方, 也許他的雙臂被繩子綁在十字架上. 根據古代的傳統, 受刑者的脖子要在兩塊水平的木塊間用木枷鎖住, 手被綁在其上. 所幸好沒有證據顯示耶穌的脖子是被木枷鎖住的, 所有的證據恰恰相反. 通常, 此一行刑的隊伍由百夫長帶領, 前面有一個人扛著一塊白木板, 上面寫著犯人的罪狀. 通常, 他們會取道於最長的路, 行人最多最熱閙的街道, 為要吸引最多的公衆注意力. 但在目前的情形中, 這個長路的遊行與對罪名的宣告似乎都被免除了, 不但因為經文沒有提及, 同時似乎與節日及其他的歷史情況不符. 463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了猶太人執行死刑的方法 : Shepard, The Christ, p Ibid.,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5 頁
216 古代大部分宗教及生活中的惡事都是起源於腓尼基人, 釘十字架也是如此, 羅馬人採用並加以改進. 猶太人中實行死刑的方式是 : 勒死, 砍頭, 燒死, 用石頭打死. 在所有的正常的情形下, 拉比們極其不情願宣告死刑判決, 甚至規定在宣判死刑那一天, 審判官應當禁食. 有兩個拉比領袖記載, 公會成員不可能被判死刑. 屈辱的絞吊是用於干犯拜偶像及褻瀆罪名者, 而且是在罪犯以其它的形式被處死之後進行的. 罪犯被石頭打死的地方 是高十一英尺的地方, 第一個見證人將罪犯從此處扔下去, 倘若他沒有被摔死, 第二個見證人就在他躺在地上的時候用一塊大石頭砸他的心臟部位. 倘若他仍未斷氣, 衆人就用石頭打死他. 在離罪犯被處死的地方六英尺遠的地方, 罪犯被脫掉衣服, 只留下最起碼遮羞的部分. 在耶穌的身上, 我們有理由認為, 儘管他受刑的方式是非猶太式的, 卻是儘量照猶太人的習慣進行的, 因此我們可以相信並為此感恩, 他被掛在十字架上時, 被保留了最後的尊嚴. 464 十字架是人所發明最耻辱及一種最殘忍的死刑方式. 羅馬人從迦太基人那裏引進這種方法, 他們不會用在羅馬公民身上 ; 但卻用在奴隸, 外國人及各個行省的人身上. 這不僅是最大的耻辱的死法, 也是使受刑者遭受最大痛苦的死法. 執行這種可怖地的死刑的十字架有五種 : 一個簡單的木樁, 受刑者被釘在其上 ; 頂端下有橫梁的 T 形十字架, 這是傳統的十字架, 耶穌就在被釘在這種十字架上 ; crux commissa 式十字架, 或稱為希臘式十字架, 四個橫竪梁都同長 ; 安東尼十字架, 兩根木傾斜交叉. 耶穌的十字架也許比傳統的那種稍高一些, 被釘者的腳離地面只有一兩尺高. 受刑者通常被脫光衣服, 由行刑者拈鬮分他的衣服 ; 傳統認為耶穌被釘十字架時, 他的身上還有一塊腰布. 首先, 竪直的木頭被插在地上, 然後受刑者被放平, 雙臂用繩子綁在橫木上, 隨後用釘子穿過手掌釘在橫木上. 然後橫木被擡起釘在竪直的木頭上, 身體被懸掛在起來, 或是支撑在釘在竪木上的鐵栓上. 這之後, 將雙腳分別穿過腳背用釘子釘上, 或是雙腳重叠用一根鐵釘釘上. 身體就在這樣極端的痛苦中被掛在木頭上兩三天之久, 直到疼痛或饑餓至死. 465 當他們到達各各他 ( 髑髏地 ) 的時候, 有人給基督麻醉劑喝, 他拒絕了. 路加又記載到, 耶穌代替殺人犯巴拉巴位置被釘死, 另外有兩個罪犯, 也被帶來一同釘死. 當他們來到布滿石塊的頭骨形狀的小山, 稱為各各他 ( 髑髏地 ) 的地方 有人給耶穌加了沒藥與苦膽的酒喝, 但他嘗了之後就拒絕喝. 他寧願喝天父給他的那杯苦酒, 將自己交托在他的大能之下度過這一切. 加了沒藥與苦膽的酒也許是耶路撒冷的心善的婦女們預備的, 是要通過減弱官能感覺來減輕這種可怕死刑帶來的痛苦. 儘管他們仁慈地不斷要給他這種酒渴, 耶穌卻不接受. 466 E. 被釘十字架 頭三個小時 179 太 27:35-44; 可 15:24-32; 路 23:34-43; 約 19:18-27 兵丁們開始了釘十字架的程序. 三具十字架已經先被放在地上, 耶穌的十字架在中間, 顯然比另外兩個人的還要高. 也許這時橫木已被釘在竪木上, 寫著耶穌罪名的牌子, 原本可能是掛在他的脖子上, 或是由一個兵丁在他前面拿著, 此時被釘在他十字架的頂部. 然後他所有的衣服都被脫光, 隨後就是最可怕的時刻, 他被放在這種折磨人的刑具上, 他的雙臂沿著橫木被拉直 ; 在張開的手掌中間, 木槌敲打著一根很粗的鐵釘, 穿過手掌, 釘進木頭. 然後另外一根很粗的鐵釘分別穿過每只腳, 或也許是穿過叠在一起的雙腳, 釘進木頭中. 這時受刑者是否被綁在十字架上我們不得而知 ; 但身體的重量不可能只靠四個巨大的傷口中的釘子來支撑, 為防止手與腳被身體的重量扯開, 在十字架的中間部分, 有一塊突出的木頭, 可以用來支撑全身或是部分身體的重量. 犯人的身體很快就會成為一塊沈重的痛苦. 467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這種死法的發明, 就是要使人受到最大的痛苦, 並且儘量拖長其受苦的時間. 首先, 將一根木頭竪直插在地上, 這根木頭並不太高, 使受刑者的雙腳高於地面不超過一兩英尺. 因此福音書中描述他與其他人的對話確有可能發生 ; 也因此他人可以拿海絨蘸滿了醋, 綁在牛膝草上, 送到他口邊來濕潤他的口. 然後, 橫木被放在地上, 受刑者被放橫木上, 他的又臂被張開, 拉直, 綁在上面. 然後 ( 不是在埃及, 而是在迦太基及羅馬 ) 一個堅硬的尖釘先被釘入右手, 然後釘入左手. 之後, 用繩子或是梯子將受刑者拉起來. 橫木或是綁在竪木上, 或是釘在竪木上, 一個支撑物被綁在其上, 雙腳被展開, 每只腳被釘入一個鐵釘, 或是一個更大的鐵釘釘入重叠的雙腳. 如前所述, 在這樣一個猶太式的死刑中, Ibid., p Shepard, The Christ, pp Ibid.,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6 頁
217 耶穌被脫光衣服, 只留下最起碼遮羞的部分. 如此被釘的人掛在那裏有好幾個小時, 甚至有好幾天之久, 忍受難以言狀的極大痛苦, 直到受刑者失去意識. 468 迦爾凱 (Geikie) 指出 : 在髑髏地使用的十字架, 是由一個結實的木柱及兩根要作成十字架的木頭構成, 木柱事先被帶到執行的場所, 兩根木頭由受刑者扛到釘十字架的地方, 釘在木柱上, 向前傾斜, 使受刑者掛在他伸出的雙臂上, 試圖減輕身體下墬的壓力. 在木柱中間有一個結實的木栓, 支撑著受苦的身體, 否則身體的重量會使身體扯離十字架. 469 此時耶穌在十字架上說了第一句話. 也許是在這難以想像的可怕的時刻, 傳出神子向神祈求的聲音, 不是因可怕的折磨而發出痛苦的哀號, 而是出於神的憐憫, 平靜的為了殘酷無情的殺人者禱告 父啊, 赦免他們, 因為他們所作的, 他們不曉得. 470 每個被釘十字架的罪犯都有四個兵丁看守, 都在一位百夫長的帶領之下. 執行十架酷刑的兵丁有權自行分配犯人的私人財産. 按照這個習俗慣, 四個兵丁就拿耶穌的衣服分為四分, 每兵一分. 耶穌的裏衣是沒有縫兒的 : 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 約 19:23), 兵丁們決定拈鬮來分配, 這個動作早在詩篇 22:18 中已有預言. 舊約預言中的每一項細節, 分毫不差, 俱細無遺, 都完全地得到應驗. 如約翰所述, 兵丁拿耶穌的衣服分為四分價值幾乎等同的部分, 每兵一分, 包括頭巾, 外衣, 腰帶及草鞋, 這些東西價值相若. 哪一份歸哪一個兵丁, 正如符類福音作者所說, 是由拈鬮決定的. 但除了這四件衣物用品外, 還有一件沒有縫兒的裏衣, 是最值錢的, 若是將之撕開就損毀其價值了, 他們便特別為此拈鬮了 ( 約翰所記 ). 471 耶穌的十字架上放了一個木牌, 上面寫著 : 猶太人的王, 拿撒勒人耶穌. 這是彼拉多對罪惡世界的宣告, 宣告因他允許耶穌被釘死, 也在此罪上有分. 到彼拉多藉此牌來發洩他的怒氣. 十字架被舉起來的時候, 猶太人的首領才第一次注意到這種羞辱. 在此以前, 在他們盲目的怒氣中, 他們以為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是對耶穌的侮辱 ; 但現在他們看到他被掛在兩强盜中間, 在一個更高的十字架上, 他們突然發現這是對他們公開的侮辱. 因為在那塊用石膏抹成白色的木板上, 在耶穌的十字架上的上方寫著黑色的字, 使衆人明顯可以看到, 是用古時三種文化的語言寫成, 當時聚集的群衆中每一個人肯定可以讀懂這三種語言中的一種. 這三種語言是官方的拉丁文, 通行的希臘文, 以及地方語言亞蘭文, 告知所有的人, 這個如此忍受羞耻及卑屈死亡的人, 這個於兩個罪犯之間在世人面前如此被釘十字架的人是 猶太人的王. 472 基督曾經三次受到戲弄 : 第一次是被公會和他們手下的官 ( 路 22:63-65); 第二次是被希律的兵丁 (23:11); 第三次是被彼拉多的兵丁 ( 太 27:27-30). 現在他又一次被那些從十字架旁經過的人所羞辱 (39-44 節 ). 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他, 搖著頭, 說倘若他是神的兒子, 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大祭司們, 文士及長老們都嘲弄他. 他們也挑戰他, 叫他從十字架上下來, 說倘若他這樣做, 他們就會相信他是救主是王. 行刑的兵丁們也來戲弄他 ( 路 23:36), 與他同釘的强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 太 27:44).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基督, 他挑戰他救他自己與他們. 另外一個罪犯責備他, 並坦承相信基督無罪, 他說 : 我們是應該的, 因我們所受的, 與我們所作的相稱 ; 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 路 23:41). 在一片的譏誚聲中, 基督聽到一個强盜認罪悔改, 向他祈求, 說 : 耶穌啊! 你得國降臨的時候, 求你記念我 (42 節 ). 他出於信心的呼求, 使主在十架上第二次開口說話 : 我實在告訴你,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43 節 ). 這個强盜承認並接受基督為彌賽亞, 在基督經歷最極端羞辱的時候, 他出於奇妙的信心公開作此表白. 他還超出了猶太人的觀點, 更進一步, 期待著耶穌很快就以王的大能與權柄再來, 並祈求基督在憐憫中記念他. 基督在世期間,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2,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7 頁
218 在聖靈降臨之前, 人必須要先相信基督的身分, 然後才能明白他教導及成就的赦罪事工. 在此正是如此. 這位 悔罪的强盜 已相信基督就是彌賽亞, 並求在主得國的時候記念他. 主肯定的答復不僅顯示他的祈求得蒙應允, 也教導了一些他還不知道但需要知道的屬靈真理. 這位 悔罪的强盜 要求的是 未來, 基督應許的卻是 今天 ; 悔罪的强盜祈求將來的彌賽亞國度, 基督向他確保靈魂的存在, 並應許他會在蒙福之人的處所, 就是 樂園, 這是身為彌賽亞的他要親自成就的 : 我實在告訴你, 今日你要同在樂園裏了. 基督在此教導他原先不知道的屬靈真理, 就是有關 今日 的教導, 及需要神施恩准許, 才能通過基督進入樂園. 換言之, 這是有關赦罪的信息, 以及所有相信的人都可以進入神國的信息. 這是有關靈魂最重要的基礎真理, 就是有關彌賽亞最重要的基礎真理. 473 幾個小時過去了, 依德軒 (Edersheim) 描述其間發生的事件 : 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有幾個小時, 也許是兩個小時已經過去了. 約翰之前極其詳細記載了所發生的一些事件, 並以身歷其境見證人的身分生動地描述了這些事件. 我們不知道為什麽他對其他的一些事件毫不提及, 尤其是對主被戲弄的事情, 及對那個悔罪的强盜的轉變. 很有可能是因為他當時不在場. 他詳細記載了在彼拉多面前的最後一幕之後, 就沒有再提及其他的事. 在最後的判決宣布之後, 很有可能他就急忙進城了, 將前晚到那時為止所發生的可怕的事情告知他找到的門徒, 以及那些忠心的婦女, 特別是耶穌的母親. 之後, 他又返回各各他 ( 髑髏地 ), 正好看到主被釘十字架, 對此他又詳細地加以描述. 當救主被釘十字架之時, 他似乎又回到城裏, 將那些婦女帶回現場, 此時他與她們一同站在十字架附近. 這是最美好, 最溫柔, 最有愛心的服事. 所有的門徒當中, 只有他在那裏, 他不怕靠近基督, 在大祭司的院子裏, 在彼拉多面前, 在十字架旁邊. 他將那些婦女與馬利亞帶到十字架旁邊, 引導保護她們. 他最愛耶穌 ; 他是勇敢而又愛心的使徒, 難怪得蒙基督臨危託母, 將這危險的使命與特權託付給他. 經文的叙述給我們這樣一個印像, 這四個婦女與基督所愛的門徒站在十字架附近, 這四位婦女是 : 耶穌的母親, 他母親的姊妹馬利亞, 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 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將馬太與馬可所記載的內容對比, 可以幫助我們瞭解更多的情况. 在這兩卷書中, 我們只看到三個婦女, 沒有提到我們主的母親的名字. 但這指的是主釘十字架較後的一段時間. 約翰可能已經履行了主的吩咐 : 看你的母親, 並確實地 從此 已將她帶到自己的家裏. 倘若我們這個假定是對的, 那麽, 在約翰不在的時候, ( 他將耶穌母親從這可怕的地方領回家去了 ), 其他三個婦女會到稍遠的地方, 最後我們看到, 她們不是像約翰福音 19:25 所記的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 而是 遠遠地觀看 ( 太 27:55; 可 15:40), 這時又有其他愛並跟隨過基督的人與她們站在一起. 經文沒有記載基督的母親的名字, 其他三個婦女的名字如約翰所記的是一樣的 ; 只是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在此被稱為是 雅各與約西的母親, 及基督的 母親的姊妹 是 撒羅米 及西庇太孩子們的母親. 由此可見西庇太的妻子撒羅米是約翰的母親, 也是基督母親的姐妹, 基督所愛的這位門徒是基督的表弟 ( 母親這一邊的 ), 是基督母親的外甥. 這有助於解釋為什麽主將照顧母親的重任交給了他. 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與耶穌也不是沒有關係. 有充分的證據指出, 革羅罷描述是童女丈夫約瑟的兄弟. 因此, 在場的不僅僅有童女的姐妹撒羅米, 也有基督的阿姨, 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 她的兒子們是主的表兄弟. 由此可見, 十二使徒中, 有五位是基督的表弟 : 撒羅米與西庇太的兩個兒子, 及亞勒非或革羅罷與馬利亞的三個兒子 : 雅各, 別號勒拜或達太的猶大, 及別號為奮銳黨人或迦南人的西門. 我們現在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認識這些事件. 當約翰看到救主被釘在十字架上之後他就去了聖城裏, 將童女帶來作最後的道別, 同來的還有那些與她關係最近, 自然會與她在一起的人 : 他自己的姐妹撒羅米, 約瑟兄弟革羅罷的妻子 ( 或寡婦 ), 還有抹大拉的馬利亞, 她是這些人中經歷了最多主大能拯救的人. 我們看到基督有從神而來的平靜, 完全的忘我, 只為他人著想. 當他們站在十字架下的時候, 基督將他的母親交托給他所愛的門徒, 在他與和自己關係最密切的母親之間建立了一種新的關係. 這位門徒鎮定地, 真誠地, 立刻地履行了這神聖的托付, 將心靈被極度的悲痛刺透的她帶回他的家. 約翰暫時離開了十字架一段時間, 這也許可以解釋, 為什麽除了最後一幕以外, 他並沒有詳細的記載好多情節. 474 從基督在十字架上說的第三句話中, 可以看出他對母親的關心. 基督 就對他母親說 : 母親, 看, 你的兒子! 又對那門徒說 : 看, 你的母親! ( 約 19:26-27). 儘管通常而言, 耶穌的弟兄們應該負責照顧他們的母親, 但既然他們都是不信的人, 基督就將照顧母親的責任交給了約翰.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8 頁
219 2. 後三個小時 180 太 27; 45-50; 可 15:33-37; 路 23:44, 46; 約 19:28-30 那時約有午正, 本應該是正午艷陽高照的時候, 遍地卻都黑暗了 ( 路 23:45), 似乎大自然也曉得它的造物主正在受苦. 在黑暗傳出基督的呼喊 : 以羅伊! 以羅伊! 拉馬撒巴各大尼! 繙出來就是 : 我的神! 我的神! 為什麽離棄我? ( 太 27:46). 這些話標記了基督為失喪世界所遭受苦難的頂點, 在這裏他代我們喝了悲傷, 痛苦的杯 ; 在這段時間裏, 太陽拒絕發光照在受難的神子身上, 詩人所說的話恰好表達了神子此時的悲傷. 以賽亞生動地描繪了這位受難的僕人 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的形像. 施洗約翰宣稱耶穌是 神的羔羊, 除去世人罪孽的. 基督捨已, 作了 多人的贖價. 神使那無罪的, 替我們 成為罪. 基督在十字架上 為我們受了咒詛, 使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 我們蒙救贖, 是因為各各他 ( 髑髏地 ) 山上所流下 基督的寶血. 他捨己作了 多人的贖價. 福音書的作者們清楚地表明, 耶穌 有洗禮要洗, 有杯要喝. 保羅與其他的書信作者也清楚地表明救贖計劃. 耶穌必須親自為每一個人付出贖價, 親嘗死味 意指屬靈的死. 靈裏的死是靈裡不再相交. 耶穌嘗到了這種靈交的中斷, 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在那孤獨的時間裏, 黑暗籠罩全地, 也籠罩他的心靈. 這就是為什麽他痛苦的驚呼 : 以羅伊! 以羅伊! 拉馬撒巴各大尼! ( 希伯來語 ) 我的神! 我的神! 為什麽離棄我? 475 基督呼喊 : 為什麽離棄我? 表明他已進入靈裏的死亡, 作為罪人的替代者, 因而與神隔絕. 當他為人人嘗完了死味的時候, 身體的死亡很快就會臨到 ( 來 2:9). 站在他旁邊的人聽到耶穌呼喊, 誤將亞蘭語 以利 聽成是以利亞, 以為耶穌在向先知以利亞呼求幫助. 基督並沒有向以利亞求幫助, 但他確實要喝水. 詩人 ( 詩 22:15) 形像地描述基督因身體發熱而口渴. 這時, 為要使 聖經 的預言應驗, 基督就說 : 我渴了 ( 約 19:28). 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說的第五句話. 有人從附近的一桶酒醋中, 拿海絨蘸滿了醋, 綁在牛膝草上, 送到他口邊. 耶穌接受了這醋是有原因的, 他幹渴的嘴唇和喉嚨若不得滋潤, 就不能清楚地講話. 此時他的官能恢復了, 他說出了最後一句話 : 成了! 他降世的目的, 就是要救贖人, 現在他的任務達成了, 救恩的計劃也完成了. 有關彌賽亞的預言應驗了, 他為罪所忍受的痛苦也將告終結. 沒有一件事尚未完成. 這是一聲得勝的呼喊. 他大聲的喊, 不是在垂死邊緣之人虛弱的聲音, 而是一位得勝者大聲的呼喊! 大功告成!!. 476 基督用得勝的呼聲, 大聲喊出最後的一句話 : 成了 ( 約 19:30). 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說的第六句話. 有些人認為這呼喊表示他的苦難結束了, 又有些人認為識這呼喊表示基督在地上道成肉身的任務完成了, 還有其他人認為, 既然基督如此熟悉舊約有關他死的預言, 所以他的呼喊是為了應驗與他死有關的預言. 雖然這些說法都沒有問題, 但基督的話似乎有更深的涵義. 翻譯成 成了 (tetelestai) 一詞是希臘人的商業用語, 表示付清了所有的款項, 完成了一筆交易, 或是完全付清一筆債務. 所有的罪都是對神的欠債, 罪人必須還清債務才能被神所接納. 在舊約贖罪日所獻上的每一個祭物都是叫人每年想起欠神的罪債 ( 來 10:1-4). 因為祭物所流的血灑在約櫃的蓋上, 神施恩, 將收債日子推遲十二個月. 他這樣做, 為的是等候神的羔羊來臨, 他要獻上自己為祭物, 除去人的罪. 基督死的時候, 他承擔人類所有的罪債, 向神獻上贖價. 保羅指出 :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是憑著耶穌的血, 藉著人的信, 要顯明神的義 ;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 羅 3:25). 基督的死為人類所有的罪付了贖價. 付清了贖價之後, 基督就可以說 : 成了 ( 約 19:30), 意指 債務全清. 耶穌嘗了那醋, 就說 : 成了! 便低下頭, 將靈魂交付神了. ( 約 19:30) 此時, 他獻上了最後的禱告 : 父啊!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 ( 路 23:46). 這與基督自己說過的話相符 : 我父愛我, 因我將命捨去, 好再取回來.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 是我自己舍的. 我有權柄舍了, 也有權柄取回來 ; 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 約 10:17-18). 基督不是因為逐漸流失生命氣息而死, 他的生命不是被人奪去的. 基督的死是出於他的自由意志, 他將他的靈魂從身體中捨去, 基督對他的死有至高的權柄, 正如他對自己的復活也有至高的權柄. 3. 基督死時的神蹟奇事 181 太 27:51-56; 可 15:38-41; 路 23:45, 基督死的時候, 出現了幾個異常的現象. 首先 Shepard, The Christ,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19 頁
220 是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這幅幔子有手掌寬那麽厚, 大約是六十英尺長, 三十英尺寬, 將聖所與至聖所分開. 人們試圖以自然原因來解釋這奇怪的現像, 例如地震, 或像耶柔米對希伯來人的福音書所作的解釋, 地震使聖殿的橫梁斷裂, 導致幔子裂開. 但這幔子的質料如此堅韌, 不可能被地震或是橫梁的斷裂撕裂成兩半. 馬太聲稱此一現像直接與耶穌的死有關, 強調它是 從上到下 裂為兩半, 是神將它撕裂的, 因而將至聖所向所有的人敞開. 以前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去至聖所, 而且是在贖罪日那一天, 一年才進去一次, 為自己和百姓獻祭. 早期教會傳統支持這種超自然的解釋, 希伯來書也證明了這一點. 這是極為重要的預兆, 無疑解釋了為什麽在早期的使徒時代有那麼多祭司成了基督徒. 通向施恩座的路現在已被打開, 所有的人都可以藉著基督代死救贖, 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 477 依德軒 (Edersheim) 就幔子的裂開有下列的解釋 : 在至聖所前的幔子有 40 肘 (60 英尺 ) 長, 20 肘 (30 英尺 ) 寬, 有手掌那麽厚, 用 72 個方塊織在一起 ; 這些幔子十分厚重, 用當時誇張的話來說 : 需要三百個祭司才能搬動一塊. 倘若幔子是像他勒目法典中所描述的那樣, 它不可能只因地震或橫梁斷裂而被撕成兩半. 但它由方塊構成的結構確實可以解釋它是如何像福音書中所描述的那樣裂開. 478 第二個異常的現像發生在自然界. 在幔子裂開之後, 又發生超自然的地震. 巴勒斯坦在歷史上確實有過幾次的地震. 主前 31 年, 有過一個次災難性的地震, 在猶太地人口稠密的地區, 幾千人被埋在自己房屋的瓦礫之下. 但地震正好發生於耶穌死時, 很難以自然現像來解釋. 神的手顯然是在地震之中, 正像耶穌的降生有超自然的現像發生一樣, 我們為什麽不相信這也是超自然的現像呢? 479 亞當犯罪, 使地受了咒詛 ( 創 3:17), 被造物也等候要從捆綁中解脫出來 ( 羅 8:21). 基督的死為被造物提供了救贖, 地震似乎表明基督的死是對世界的審判, 要為它提供救贖. 地震不僅將磐石崩裂, 也打開了許多墳墓 ( 太 27:52). 耶穌死的時候, 還有其它現像伴隨著地震一同發生, 磐石也崩裂, 石鑿的墳墓被震開, 在耶穌之前相信他並在死中入睡的聖徒從死裏復活, 並在主復活三天之後向許多門徒顯現. 這樣的神蹟有助於幫助門徒明白, 耶穌的復活不是孤立事件, 他是勝過死亡初熟的果子. 480 耶穌死的時候, 在墳中的聖徒復活了, 但直到基督復活之後, 這些聖徒才出現在耶路撒冷, 向許多人顯現. 他們會成為 約拿的神蹟 的一部分, 耶穌先前說過這神蹟會證明他的身分 ( 太 12:39). 我們不知道這些人復活後的形體如何, 但有可能他們就像拉撒路一樣, 復活之後又死了. 將來在基督第二次再來的時候, 他們將在首批復活之人的當中. 基督的死與伴隨而來的神蹟深深地感動了百夫長. 這位羅馬軍官掌管了三隊兵丁 ( 每一隊有四人 ), 來執行三個罪犯的死刑. 百夫長與他的兵丁極其害怕, 也許他們在彼拉多面前聽到過猶太人指責耶穌聲稱為神的兒子 ( 約 19:7), 他們也許也聽過隨後在彼拉多面前有關基督的身分的討論 (9-11 節 ). 他們似乎已經知道基督聲稱是神的兒子, 因此他們在恐懼中喊到 : 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27:54). 儘管與這些事件的發展無關, 我們必須考慮一些人們普遍感興趣的年代的問題, 其中之一就是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日期. 賀納 (Hoehner) 對此有詳盡的探討 ( 見附錄 A, 頁 ). F. 埋葬 182 太 27:57-61; 可 15:41-47; 路 23:50-56; 約 19:31-42 猶太領袖對律法的細節非常考究, 他們想要避免屍體污染這地. 因此, 他們想要叫十字架上的人盡快死亡. 他們求彼拉多准許將三人的腿打斷, 以加深他們的痛苦, 確保他們在日落安息日開始前死亡. 彼拉多答應了他們的請求, 當然也希望儘快擺脫這個尷尬的局面. 兵丁們根據指示, 打斷了兩個强盜的腿, 當他們準備要打斷耶穌的腿時, 卻發現他已經死了 ( 約 19:33). 這又表明了基督死的獨特性, 主耶穌與兩個强盜是一起被釘十字架的, 他們在十字架上的時間相同. 但在一天將要結束的此時, 兩個强盜卻仍然活著. 釘十字架的死刑儘管極端痛苦, 但卻是十分漫長的死法, 這是衆所周知的事實. Ibid.,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Shepard, The Christ, p Ibid.,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0 頁
221 受刑者身體的致命部分沒有受傷, 通常在完全衰竭之前會這樣的痛苦地掛在十字架上有兩三天之久. 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只有六個小時就死去, 絕非自然現象, 因此 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 ( 可 15:44). 猶太人向彼拉多作出請求, 表示他們感到除非採取手段加速他們的死亡, 否則他們三位不會那麼快死. 兵丁來到時, 救主已經死了, 而其他兩個强盜仍然活著, 這個事實更加表明他的生命不是 被人奪去 的, 而是他 自己捨的! 這是證明神的兒子已死的第一個證據. 羅馬兵丁是受過訓練的劊子手, 在這樣的事上不可能會出錯. 彼拉多已下令將三個人的腿打斷, 除非他們確定基督 已經死了, 否則他們斷然不敢違背命令. 481 為要確定基督已死, 有一個兵丁拿槍札了他的肋旁, 這就應驗了先知的預言 ( 亞 12:10). 耶穌的肋旁被札, 就 有血和水流出來 ( 約 19:34). 漢哲生 (Hendriksen) 指出, 這血和水的流出表明了基督肉身的死亡 : 1. 基督的心臟在被槍札之前已經破裂. 支持此說的論點如下 : a. 此一觀點按字面意義應驗詩篇 69:20 的預言 ( 辱駡傷破了我的心 ), 正如下一節經文 ( 他們掌苦膽給我當食物 ; 我渴了, 他們拿醋給我喝 ) 也是按字面意義應驗一樣. b. 有人認為這種觀點合理的解釋了血與水的流出, 而其它的理論卻未能解釋. c. 這種觀點强調基督遭受心理與靈裏極端的痛苦. 一般而言, 釘十字架造成的死亡不會引起心臟破裂, 但基督的死絕非普通的死亡, 基督受難, 擔當了神對罪的怒氣, 他遭受了永遠的死亡, 地獄的痛苦. 2. 此說的弱點如下 : a. 這只不過是一種理論上的可能性, 要使它提升至有現實的可能性, 我們需要比福音書所提供更多的資料. 比如說, 我們甚至無法證明基督是在左側的肋旁被刺. b. 我們沒有釘十字架而死之人死後的驗屍報告. 即使有, 我們也不能確定在基督這位獨特的受難者身上會發生什麽情况. c. 可能有神蹟發生, 或也許另有我們尚未知道的自然原因足以解釋血與水流出的現象. 482 比京 (Pink) 指出血與水流出的重要意義 : 當人死的時候, 血和水應該是一起流出來的, 現在基督已死, 血與水卻是分開的從身上流出, 這顯然是個神蹟. 水與血分別見證神已給了我們永生, 而這永生是從他兒子來的 ( 約一 5:8-12). 水和血是神對他兒子的見證, 也見證了罪人可以在他兒子裏面找到生命. 刺傷他兒子的, 是罪. 兵丁的行為如同樣本, 顯出人類的敵意, 是戰敗者的最後一擊, 顯出他內心對神和基督的仇恨. 但它卻引發了神豐富的恩典, 因為神用他的愛來作出回應. 兵丁的槍觸及基督的寶血! 鮮紅的寶血流出, 洗淨人朱紅的罪. 483 耶穌的門徒因害怕猶太人, 紛紛落荒而逃. 有兩個勇敢的人卻大膽地在此時出面與耶穌認同, 為了要給主的身體找一個安葬的地方. 這兩個人中的頭一個是來自亞利馬太的約瑟., 亞利馬太可能是在以法蓮的山區, 與此地相距 25 英里遠. 約瑟是公會的會員, 是 受人尊敬的議員 ( 可 15:43). 由此可知道他的話受到百姓和公會其他議員的重視. 他 也是等候神國的 (15:42), 表明他已相信基督. 其他的福音書作者也提到 有亞利馬太人約瑟, 是耶穌的門徒, 只因怕猶太人, 就暗暗地作門徒 ( 約 19:38; 太 27:57). 暗暗 一詞可以翻譯成 偷偷地, 或隱藏起來. 如前所述, 基督已經為所有與他的死有關的事作好準備, 以使 聖經 的預言得到應驗. 顯然耶穌已與約瑟為他的埋葬作了安排, 以成就舊約的預言. 藉著事先的預備, 約瑟已在鄰近釘十字架附近的一個園子裏得到了一個新的墳墓, 已經與另一個議員同事尼哥底母商議好為安葬預備了香料 ( 約 19:39). 約瑟預備好細麻布, 用來包裹耶穌的身體 ( 可 15:46). 在釘十字架前, 所有安葬所需用品都已經預備妥當. 約瑟很有可能藏身在園中的隱蔽處, 親眼見到在各各他 ( 髑髏地 ) 發生的事, 並沒有被人發現. 當基督大叫 成了 ( 約 19:30), 並將他的靈魂交付給神之時, 約瑟便開始著手辦理安葬的事. 現在必須動作要快, 因為已經接近傍晚了 ; 太陽下山後, 安息日就要開始了. 東方氣候炎熱, 因此當地的習慣是人一死就立刻埋葬, 但儘快安葬耶穌卻另有特殊原因. 當日是逾越節大安息日的前一日, 不能留下任何尚有未埋葬的屍體, 以免污穢聖城. 因此主耶穌的安葬不能有任何耽擱, 因為日落馬上就要臨到, 安息日馬上就要開始了 Arthur W. Pink,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of John, vol. 3 (1945; reprint ed., 3 vols. In 1, Grand Rapids:Zondervan, 1945), p. Hendriksen, John, vol. 3, pp Pink, Exposition,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1 頁
222 猶太人罪犯的屍體似乎都是被葬在欣嫩子谷 ; 因此欣嫩子谷也被稱為屍體谷, 與城市所傾倒出來的垃圾及聖殿祭物燒剩的殘渣同埋. 普通民衆被葬在祖墳中, 罪犯卻不能, 因為罪人不能與義人同葬. 罪犯被葬在人們眼不見為淨的地方, 被砍頭和被吊死的葬在一處, 被石頭打死和被燒死的葬在另一處. 但這樣的耻辱不應該臨到我們救主的身上. 484 若約瑟沒有被感動來作這事, 主耶穌的身體似乎就要被挪到為死刑犯的屍體預備的兩處地方之一. 485 若是這樣, 主的埋葬就會與 聖經 的預言 ( 賽 53:9) 不符. 約瑟在進行安葬之前, 必須徵得彼拉多同意將的身體交給他, 因為彼拉多有權處理此事. 約瑟 放膽進去見彼拉多, 求耶穌的身體 ( 可 15:43). 他放膽去見彼拉多, 並不表明他膽怯. 約翰福音 19:38 暗示他是隱藏門徒的身分, 為的要施行這特定的任務. 彼拉多詑異耶穌已經死了, 他叫來負責釘十字架的百夫長 ( 可 15:44). 在百夫長確定基督已死之後, 彼拉多才准許將耶穌的身體交給約瑟. 約瑟與尼哥底母一同 (39 節 ) 到十字架那裏, 將耶穌的身體取下, 並用細麻布包裹好身體 ( 可 15:46), 然後將身體搬到墓地, 兩人 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 約 19:40). 用來包裹身體的細麻布這時似乎已被撕成 布條, 將四肢分別 包 起來, 無疑要加上沒藥和沈香, 用一塊頭巾包裹頭. 如此他們將他的安置在磐石中新鑿出來的墳墓裏. 486 在釘十字架附近的地方, 有一個屬於亞利馬太的約瑟的園子, 他叫人在園裏的一塊岩石中為自己鑿出一個墳墓, 希望自己能葬在聖城的附近. 墳墓從來沒有葬過人, 猶太人極其尊重他們所鑿墳墓的神聖性, 也極其謹慎避免觸及任何屍體, 然而約瑟毫不猶豫地把為自己預備最後的家放棄, 給耶穌安葬. 但這些預備必須快些進行, 因為太陽一落, 安息日就開始了. 因此他們所能做的就是洗好身體, 用香料裹好, 用白色的手巾裏臉, 用細麻布將受傷的手腳一層層包裹好, 最後以敬畏的心將耶穌的身體放在石頭床上. 然後, 在幾個男人的努力下, 將在一塊大石頭滾過來擋在墳墓口. 他們剛完成這一切, 太陽就落在耶路撒冷的山後, 新的安息日開始了. 487 普朗莫 (Plummer) 如此描述這石鑿的墳墓 : 這石鑿的墳墓也許是一個小室, 是在岩石上鑿出的空間, 他們將主的身體放在其上, 無疑那 大石頭 當時已可以使用. 這些作墓門的石頭, 每年春天被粉刷一次 (23:27), 以防過路人沾染不潔. 這些石頭有時是圓而扁平的, 像磨石一樣, 竪直放在鑿出的洞的洞口. 然後他們可以來回滾動這些石頭, 關開墓口. 488 依德軒 (Edersheim) 指出 : 當他們出去的時候, 他們按照當時的習慣, 滾動一塊 大石頭 (Golel) 來關閉墓口, 也許照當時的習慣會用一塊小石頭 (Dopheq) 頂撑著這塊大石頭. 在第二天, 儘管是安息日, 猶太人的領袖便在這一塊石頭頂著另一塊石頭的地方貼上封印, 若有任何輕微的觸碰都能明顯的看出來. 489 一些加利利來的婦女, 包括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 ( 可 15:47), 跟著約瑟與尼哥底母, 在旁觀看葬禮的過程 ( 路 23:55). 在兩位男士完成葬禮之後, 這些婦女便回到家中, 預備更多的香料, 準備要在安息日結束之後, 回來膏抹耶穌的身體. G. 封墓 183 太 27:62-66 儘管公會先前的決定已經以很快的速度執行了, 但他們似乎認為仍有必要在安息日召開一個特別的會議. 猶太人還記得耶穌預言過他要復活. 倘若基督真的從死裡復活, 就證明他們的決定是錯誤的了. 因此他們必須採取行動. 他們決定找彼拉多幫助, 因此 大祭司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 ( 太 27:62).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2, pp Ellicott, Lectures, p. 363, 註腳.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2, p Plummer, Matthew, p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2 頁
223 由此可見基督的敵人甚至在造成他屈辱及殘酷的死以後, 仍不善罷干休, 仍然頑固地想要趕盡殺絕. 他們要使得跟隨基督的人不能將他的死變成福音事工有利之事, 若不達到此一目的, 他們就不會罷休. 奇怪的是, 基督的門徒中沒有一個人記得他要復活的預言並從中得到安慰, 而大祭司與法利賽人卻聽得明白, 也牢記在心, 還定意要確保不能讓他的門徒有任何機會實現這預言. 次日, 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 星期五是安息日前一日, 又稱為預備日. 馬太沒有加以解釋便使用此詞, 但馬可 (15:42) 則向外邦人讀者解釋其意. 馬太似乎使用這種委婉的說法, 為要避免使用 安息日 一詞. 難道他咬文嚼字, 就是要避免指出猶太人的領袖是在安息日彌賽亞採取如此敵對的行為嗎? 幾個月前, 法利賽人還因為主在安息日行善 (12:12-14) 而商議要除掉他 ; 現在他們卻毫不遲疑地在安息日作惡. 在該處經文中他並沒有提到預備日, 在此處卻稱星期五為預備日, 並稱安息日為預備日的第二天. 大祭司和法利賽人尊敬地稱呼巡撫 : 大人 ( 太 21:30), 我們記得 (26:75), 他們以蔑視憎惡的用語稱呼他們强迫巡撫釘十字架的基督. 他們甚至不提他的名字 ; 他們使用一個代名詞, 表明他已被除滅, 並誣衊他為誘惑人者, 那誘惑人的 ( 約 9:28; 約二 7). 他們以一種自信的語氣引用他說過的話 : 三日後我要復活, 這些話是在私下對門徒說的 : 然而這些話可能不斷被重覆, 直到傳入他敵人的耳朵裏. 法利賽人表示耶穌的身體可能會被偷走, 門徒會重覆希律安提帕說過有關耶穌的話, 說他是 從死裏復活 的施洗者 ( 太 14:2). 後來的迷惑 與先前提到過的 誘惑人的 相呼應. 法利賽人知道他們必須使用政治的原因來影響彼拉多, 正如他們控告耶穌為猶太人的王, 卻不提他聲稱為神的兒子一樣. 他們的意思是, 倘若門徒使人相信耶穌已從死裏復活, 因而相信耶穌是彌賽亞 ( 太 12:45), 必會引起比耶穌當時凱旋進聖城時更嚴重的騷亂. 法利賽人並沒有告訴彼拉多如何安全地封墓 ; 他們將這事交給他. 他們發現他比先前更願意滿足他們的願望. 他先前想從將耶穌處死的決定中脫身而出, 但這時他沒有為難他們想要把守封墓的要求. 然而, 他們是不受歡迎的來訪者. 先前他已看透他們的惡意 (17, 18), 無疑他現在也同樣地看透他們的心思, 他簡單地答應了他們的請求, 就打發了他們, 他說 : 你們有看守的兵, 去吧! 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他的話意思是 帶著兵, 而不是 你們有一個兵, 顯明他們惟有的兵就是殿役, 他們完全可以使用殿役, 不須要到巡撫這裏請求. 顯然, 他們想要的東西須要獲得他的允許, 而且被派看守墳墓的是羅馬兵丁 (28:12-15). 將墓用石頭封住似乎是法利賽人自己的主意, 這些領袖過份小心了, 他們這樣做的結果, 就是有更多的人見證到耶穌的復活. 他們必須賄賂更多的見證人來作假見證, 其結果我們並不知道. 我們知道他們的計劃失敗了, 但我們不知道受賄賂的兵丁是如何作的. 很明顯, 賄賂一事被人戳穿握 ; 有可能的是由兵丁洩露的消息, 而非公會. 一個會承認受賄的兵丁也許會告訴別人他所知道的有關復活的情况. 有些在五旬節之後歸主的祭司 ( 徒 6:7) 也許知道並揭示賄賂一事的真相. 490 他們用盡了心思, 務求防止 約拿的神蹟 ( 太 12:39) 的應驗. X. 王的復活 A. 婦女們的預備 184 太 28:1; 可 16:1 耶穌於星期五下午日落之前被安葬, 睡在墓中, 經過了星期六, 於星期天日出之前從死裏復活. 福音書七次記載他說他會在 第三天 從死裏復活. 這不可能指的七十二小時之後才復活. 按照猶太人, 希臘人與羅馬人計算時間的方法, 在墳墓裏三天 意指中間的一整天加上頭尾兩天的任何部分. 猶太人的習慣是在安葬三天之後, 到墓地去看一看人的靈魂是否回到了身體中 ( 當時的傳統認為靈魂徘徊在墓地附近 ). 使徒們明智地沒有去探墳, 以免落入猶太人領袖的懷疑與怒氣中. 這些猶太人領袖會很高興地重施故計, 陷害門徒. 491 福音書記載了許多事件, 涉及了許多人, 都發生在一段相當短的時間內. 這引起混淆, 表面上的矛盾, 及最後的指責, 說福音書內容不一致, 因而是不可信的. 在分別解釋各個事件之前, 按年代列出這些事件, 綜覽其間的協調一致性, 將會極有幫助. 薛帕得 (Shepard) ( 在魏斯科 [Westcott] 之後 ) 提出下列的事件順序 : Plummer, Matthew,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3 頁
224 主復活的星期日是多麼值得紀念的一日, 當天發生的事件應當是這樣的順序 : 地震, 天使降臨, 墳墓打開, 復活 ( 太 28:2-4). 天未亮的時候, 一群婦女前往墓地. 抹大拉的馬利亞行動敏捷的年輕婦女, 她急切地跑在前面, 第一個抵達, 發現墳墓已被打開. 她立刻走捷徑跑回去將這事告訴彼得與約翰 ( 約 20:2). 其他的婦女從伯大尼走了兩英里路, 在日出的時候到達墓地 ( 可 16:2). 一位天使突然向她們顯現, 並要她們去告訴使徒耶穌復活的消息 ( 太 28:5; 可 16:5 及以下 ). 另外有一群婦女稍後趕到, 看見穿白衣服的 兩個人 在墳墓裏, 他們說了些安慰與吩咐的話 ( 路 24:4). 彼得與約翰大約於早晨六點半抵達, 約翰跑在前面 ( 約 20:3-10), 稍後來到的抹大拉的馬利亞看見兩個天使 ( 約 20:11-13). 其他的婦女已回去, 將主復活的消息告訴其他的使徒 ( 路 24:10). 清晨約七點, 耶穌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 約 20:14-18; 可 16:9), 稍後, 他向返回墳墓的那些婦女顯現, 並吩咐她們去告訴弟兄們在加利利等候他 ( 太 28:9 及以下 ). 下午大約四點, 耶穌向西門彼得顯現 ( 路 24:34; 林前 15:5). 從下午四點到六點之間, 耶穌在以馬忤斯路上向革流巴及他的同伴顯現. 最後在晚上約八點, 他向鎖著門躲在樓房裏的十一門徒 ( 或十個 ) 及其他的人顯現 ( 路 24:36 及以下 ; 可 16:14; 約 2:19:19 及以下 ). 這肯定是門徒們難忘的一天, 新的世界向他們敞開, 也同樣向後來歷世歷代所有的門徒敞開. 492 布倫 (Breen) 493 則認為復活當日的事件順序是這樣的 ( 同列兩欄表示在同一段時間發生的事 ): 一群婦女, 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 雅各母親馬利亞, 撒羅米和約亞拿前往墓地, 要膏抹耶穌的身體 ( 太 28:1; 路 24:1; 約 20:1). 她們討論怎樣才能將石頭滾開 她們在日出時到達 ( 可 16:2). [ 主復活了 ] 地震, 天使降臨, 從墓口將石頭滾開, 並坐在上面. 看守的兵丁嚇得 像死人一樣, 但他們知道耶穌的身體已經不在墳墓裏了. 當這些兵丁還處在驚嚇的狀態時, 天使進入墳墓. 兵丁恢復神智後, 跑去向大祭司報告 ( 太 28:2-4, 11-15) 婦女們看到石頭已從墓口移開 ( 可 16:4; 路 24:2), 抹大拉的馬利亞以為主的身體已經從墓中被人移走, 就立刻跑去通知彼得和其他門徒 ( 約 20:1-2). 其餘的婦女進入墓中, 到身體安放之處, 卻看不到耶穌的身體, 心裏感到疑惑 ( 路 24:4, 23). 突然 她們見到一個天使坐在 [ 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之 ] 右邊, 就甚驚恐 ( 可 16:5). 天使站起來, 突然, 另外一個天使與他一起出現, 衣服放光, 他們站在婦女的旁邊, 使她們又驚又怕 ( 路 24:5; 可 16:5). 有一位天使宣告說耶穌已經復活了, 並要她們將這消息告訴門徒, 特別是彼得, 要他們去加利利見他 ( 太 28:5-7; 可 16:6-7; 路 24:5-8, 23). 婦女們帶著又害怕又欣喜的心情, 跑去向門徒報告她們見到的事. 但因為害怕 ( 被人嘲笑或責備 ), [ 在路上 ] 便沒有向任何人說任何事情 ( 太 28:8; 可 16:8; 路 24:9-10). [ 婦女們在去告訴門徒的路上, ] 耶穌向她們顯現, 安撫她們恐懼的心, 又重複說了一次天使告訴她們的信息, 要門徒去加利利見他 ( 太 28:9-10). 她們繼續趕路, 到了之後, 就告訴門徒們她們的經歷, 但門徒不相信她們, 認為她們所說的是故言亂語 ( 甚至說她們見到天使的異象, 看見耶穌顯現 ) (24:21-24). [ 婦女們要去見門徒之時, ] 抹大拉的馬利亞向彼得和約翰報告, 他們就跑向墓地, 馬利亞緊隨其後. 彼得先進入墳墓, 約翰隨後進入, 看見耶穌的細麻布裹屍布仍然原封不動, 卻不見耶穌的身體 ( 路 24:24). 約翰相信耶穌復活了, 而彼得卻還無法確定, 他們就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 約 20:4-10; 路 24:12). 看守的兵丁來向大祭司報告 ( 太 28:11-15). [ 大約就在此時, ] 馬利亞趕到墓地, 在兩個門徒離開後, 她決定留下來, 並往墳墓裏面察看, 看見兩位天使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 最後, 她見到耶穌, 耶穌要她捎個信息給門徒, 告知他們他即將升天的事 ( 約 20:11-17). 馬利亞便去向門徒報告她的經歷, 但他們卻不相信她 ( 約 20:18; 可 16:9-16). 革流巴與他的同伴前往以馬忤斯 ( 路 24:13-32). 耶穌向彼得顯現 ( 路 24:34) 在他們去以馬忤斯的路上, 耶穌變了形像, 向他們顯現, 並教導他們舊約所說有關他的事. 他們傍晚抵達, 耶穌與他們一同吃晚飯時, 向他們顯明他的身份, 但立刻從他們眼前消失 ( 路 24:13-32; 可 16:12). Ibid., pp A. E. Breen, A Harmonized Exposition of the Four Gospels, vol. 4 (Rochester:John P. Smith, 1908),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4 頁
225 革流巴與他的同伴立刻動身返回耶路撒冷, 到達之後, 發現門徒與使徒們 ( 除多馬外 ) 聚集在一起吃飯, 有人告訴他們耶穌已向彼得顯現. 然而, 當革流巴與他的同伴告訴門徒耶穌也向他們顯現時, 門徒卻不肯相信他們的話 ( 路 24:33-35; 可 16:13). 他們正在爭論時, 耶穌突然在他們當中出現, 並責備門徒不相信他的身體已經復活了. 他與他們一同吃飯, 表明他不是魂的顯現 ( 路 24:36-43; 可 16:14). 我們雖然無法斷定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 但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事件的協調是有可能的. 雖然有解釋上的難處, 卻不能否定福音書記載的準確性. 宗教領袖已在彼拉多的批准下派遣兵丁將墓地把守妥當. 同時, 門徒們安靜地守著安息日. 安息日過了之後 ( 太 28:1 可 16:1), 門徒們才去墓地. 七日的頭一日, 天快亮的時候,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 太 28:1), 顯然隨身帶著她們預備好的香料 ( 路 23:56; 可 16:1), 要膏抹基督的身體, 表明她們對主的忠誠. B. 墓門被打開 185 太 28:2-4 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 祈求父神讓他從死裏復活, 藉此來榮耀父神. 時候到了, 天父就回應了兒子的禱告. 福音書記載耶穌被埋葬並的墳墓已被封墳, 墳墓被打開, 不是出於自然的方式, 乃是有超自然的力量介入. 忽然, 地大震動 ( 太 28:2), 有一位天使從天降下, 把石頭從洞口滾開, 並坐在上面. 在第一批婦女抵達墳墓之前, 天使已將石頭滾開了. 她們見到了天使, 他的相貌如同閃電, 衣服潔白如雪 (3 節 ). 在基督身上登山變像時顯出的榮耀, 如今藉著這些天使顯明 ( 路 24:4). 惟一見到這一幕的其他見證人, 就只有聖殿的差役了, 他們是受公會管轄的, 經彼拉多批准, 奉差派駐守在墳墓門口 ( 太 27:65). 這些差役見到天使所發的榮光, 嚇得渾身亂戰, 甚至和死人一樣. 福音書的作者雖然沒有記錄復活的詳細情形, 卻很清楚地描述了伴隨復活而發生的事件, 以及復活後的結果. C. 婦女們來探墳 186 太 28:5-8; 可 16:2-8; 路 24:1-8; 約 20:1 婦女們帶著她們準備好的香料來到墓地, 想要膏耶穌的身體, 她們擔心無法進入墓中, 因為墓門已被一塊大石頭所封. 她們沒有能力將這塊石頭滾開, 所以討論著從哪裡才能得到幫助 ( 可 16:1). 出太陽的時候, 她們來到墳墓那裏 (2 節 ), 看到那塊大石頭已經被滾開了. 她們大膽地進了墳墓, 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 穿著白袍 (5 節 ), 他是兩位天使當中的一個 ( 路 24:4). 這兩人 衣服放光, 和 主的使者 ( 太 28:2) 相似. 因此他們顯然是天使. 兩位天使走近婦女們, 站在旁邊 ( 路 24:4). 婦女們驚怕, 在這兩位天使面前跪下, 臉貼著地. 婦女們的反應基本上與兵丁看見天使滾開石頭的反應是一樣的. 天使安撫婦女恐懼的心, 說 : 不要驚恐! 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 他已經復活了 ( 可 16:6). 為什麽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他不在這裏, 已經復活了 ( 路 24:5-6). 天使提醒婦女們, 當耶穌和她們在加利利的時候, 已經預言過他要被賣, 被釘十字架, 第三天要從死裏復活 ( 路 24:7). 婦女們雖然記得基督所說的話, 但她們不明白這些話的意義, 也不明白空墳墓的意義. 其中一位天使吩咐她們去告訴耶穌的門徒, 特別是彼得, 說基督已經復活, 要在加利利見他們 ( 可 16:7). 婦女們離開墳墓的時候, 又發抖, 又驚奇 ( 可 16:8), 因為這異常的事而不知所措, 無話可說. D. 向使徒報告 187 路 24:9-12; 約 20:2-10 婦女們雖然不知所措, 還是去了使徒那裏 ( 路 24:10), 由抹大拉的馬利亞代表婦女們說話 : 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 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裡 ( 約 20:2). 由此可知, 儘管天使宣告了基督已經復活, 並要在加利利和他們見面, 馬利亞還是不明白復活的重要性, 以為基督的身體被移到一個未知的地點. 彼得與約翰一聽到這樣的消息, 就動身前往墓地, 他們興奮地跑去. 婦女們的宣告並沒有使他們相信基督復活的事實, 因此他們要跑去親自查看. 約翰比較年輕, 跑得比彼得快. 約翰沒有等彼得, 顯示他們心中的興奮與疑惑之情. 約翰先到了墳墓, 卻沒有進去, 只從外面往裏看, 並且清楚地看到, 儘管包裹基督身體的細麻布還原封不動地放在那裏 ( 約 20:5), 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這時彼得到來, 立刻進到墳墓裏, 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 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 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 是另在一處卷著 (6-7 節 ). 細麻布衣服原封不動地放在那裏, 裹頭巾則另在一處卷著, 這證明耶穌的身體沒有被偷. 若是有賊來偷, 會弄亂細麻布衣服, 或更有可能會將纏著細麻布衣服的身體帶走, 不會留下任何衣服. 衣服原封不動地放在那裏, 顯示耶穌的復活是很從容的 ; 倘若他是很匆忙地復活了, 衣服不會這樣原封不動地放在那裏. 約翰跟著彼得進入墓中, 此時 看見就信了 ( 約 20:8).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5 頁
226 儘管基督先前多次宣告他將要復活, 但門徒從來也沒明白過. 婦女們的宣告沒有使他們想起基督的教導, 直到他們親眼看見了空墳, 才相信基督真的已經從死裏復活了. 兩位門徒們回到家中, 確信基督真的從死裏復活了. E. 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188 可 16:9-11; 約 20:11-18 抹大拉的馬利亞向彼得和約翰報告了空墳的消息之後, 又回到了墓地. 在她抵達的時候, 兩位門徒已經回家了 ; 她就獨自站在墳墓外面哭泣 ( 約 20:11). 她往墳墓裏看, 就見兩個天使, 穿著白衣, 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 一個在頭, 一個在腳 (12 節 ). 雖然天使在先前已經向她宣告耶穌基督復活了 ( 路 24:5-6), 馬利亞還是不明白. 這次, 根據先前的宣告, 天使問她 : 婦人, 你為什麽哭? ( 約 20:13). 倘若她相信天使所說耶穌已經復活的信息, 就沒有必要哭了. 從馬利亞的回答, 可以看出她對空墳墓的解釋, 她說 : 有人把我主挪了去, 我不知道放在哪裡. 天使沒有回答她的問題. 當馬利亞轉身離開墳墓的時候, 她看見一個人站在她面前. 不知什麽原因, 她沒有認出他就是耶穌 (14 節 ), 可能是因為她的眼睛因哭泣而淚眼模糊, 或許因為她剛才見過光明的天使. 她的耳朵也同樣的遲鈍, 耶穌問她 : 婦人, 為什麽哭? 你找誰呢? (15 節 ). 她竟以為他是看園的人. 看園的人比較有可能把耶穌的身體從墓中挪走 ; 因此她就問他將身體放在哪裡. 馬利亞知道基督是被當作罪犯定罪的. 猶太領袖認為罪犯的身體會污穢墳墓, 使其不能再用. 因此馬利亞以為, 他們計劃要將耶穌的身體挪走, 按照處理罪犯身體的程序, 運到欣嫩子谷用火焚燒. 馬利亞想要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那時, 耶穌叫她的名字 ( 約 20:16). 馬利亞用她慣常稱呼耶穌 拉波尼! 的亞蘭文回答, 意思是 老師! 當此其時, 馬利亞是多麽的需要老師的指導啊! 馬利亞擁抱基督, 很自然地表現出她的忠誠. 基督對她說 : 不要拉住我 ( 約 20:17), 這是希臘文, 意指她緊緊地抓住耶穌. 耶穌並不是拒絕接受她的忠誠, 也不是拒絕與她恢復先前那樣的相交. 馬利亞的擁抱確實顯明了她想恢復先前那樣的相交, 防止任何攔阻與耶穌相交的事情. 馬利亞想要恢復在他死前與他的那種關係. 但恢復這樣的關係是不可能的, 因為基督現在已經復活了. 基督沒有拒絕以復活主的身分與他們相交, 但這樣的相交取決於兩個因素 他的升天 ( 約 20:17) 與聖靈的降臨 ( 約 16:7). 基督給馬利亞一個使命, 要她去找他的 弟兄, 告訴他們他已經復活了, 並將要返回他的父神的那裏去 ( 約 20:17). 馬利亞終於明白了復活的真義, 帶著嶄新的喜悅, 就去告訴門徒說 : 我已經看見了主. ( 約 20:18) F. 向婦女們顯現 189 太 28:9-10 另外有些婦女來過墓地 ( 186), 得到天使所說耶穌已經復活的消息, 去門徒報告, 現在她們又返回墓地, 在路上, 耶穌向她們顯現, 並問候她們. 她們不像抹大拉的馬利亞, 看見他並聽到他的聲音時, 立刻認出他來. 但她們也像馬利亞一樣, 俯伏在地, 表明她們的忠誠, 同時 抱住他的腳, 向他敬拜 ( 太 28:9). 基督叫她們不要害怕, 並像如同吩咐馬利亞一樣, 吩咐她們去告訴門徒到加利利去, 他要在那裏見他們 (10 節 ). 耶穌在與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這些婦女們說話之時, 都稱門徒為 我的弟兄 ( 約 20:17; 太 28:10). 這不僅表明門徒已經與主有兄弟般的屬靈關係 ( 太 12:49-50), 也表明了基督對他們的愛. G. 守墓兵丁的報告 190 太 28:11-15 被指派看守墳墓的兵丁在見到天使滾開石頭後, 嚇得魂飛魄散 ( 太 28:2-4). 其中有幾個急忙進城, 向大祭司報告經過, 因他們是受大祭司之命看守墳墓的. 大祭司並沒有問明墳墓如何被打開, 又是空墳的真相, 反倒召集了公會 (12 節 ). 由於這樣的怪事需要有合理的解釋, 公會便用大量的錢收買了守衛的兵丁, 命令他們對人說 : 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 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 (13 節 ). 從他們編造的理由看出, 公會已經不顧一切. 倘若他們當時真是睡著了, 當然無法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也無法支持這個假見證. 他們的見證最多也只是個猜測. 公會需要一大筆錢來收買兵丁作僞證, 因為倘若他們真的如他們所說的那樣睡著了, 他們可能因失職而被巡撫處死. 儘管他們見證如此脆弱, 又可能有生命的危險, 這些兵丁卻 受了銀錢, 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 (15 節 ). 他們將自己生命的安全交在公會的手中. 猶太領袖假造了這種解釋之後, 便廣泛地宣揚這虛構的故事, 為要掩蓋基督復活的事實. 值得注意的是, 門徒們不相信耶穌復活的消息, 並想法求證這消息的真實性 ; 而公會卻也相信了這個消息, 卻想法子尋求假見證, 以便否定其真實性.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6 頁
227 H. 在以馬忤斯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 191 可 16:12-13; 路 24:13-32 在下午某時, 有兩位門徒正從耶路撒冷去以馬忤斯. 他們顯然是信徒, 才會稱彼得與約翰為 我們的同伴 ( 路 24:24). 儘管有很多的推測, 但我們不知道這兩個人是誰. 革流巴 (18 節 ) 是希臘人的名字, 可能是一個外國人, 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 與一位不知名的朋友在以馬忤斯落腳. 以馬忤斯的位置在哪裡? 有很多的猜測, 但沒有明確的結論. 路加說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七英里 (13 節 ), 步行約要幾個小時. 從這兩人對事情熟悉的程度看來 (22-24 節 ), 我們可以推測, 他們已經聽說彼得與約翰在墓地的經歷, 也聽說了抹大拉的馬利亞及其他婦女帶給使徒的消息, 知道耶穌已經復活, 並已向她們顯現, 之後, 他們才出發前往以馬忤斯. 在去以馬忤斯的路上, 他們彼此談論在逾越節期間所發生的事情. 他們不明白復活的事, 因此就像其他門徒一樣驚恐絕望. 他們彼此談論, 想要明白這一切事, 這時耶穌親自就近他們, 和他們同行. 當時的旅客的習慣是與同一方向的旅客結伴同行, 邊走邊聊, 以打發路上的時間, 因此他們沒有留意有人加入. 基督沒有打算立刻向他們顯明自己的身分, 所以 他們的眼睛迷糊了, 不認識他 ( 路 24:16), 顯然是基督使他們不認識他. 基督問他們在談論些什麽, 他們很感驚訝, 便停下腳步 (17 節 ). 他們以為全耶路撒冷都在談論著發生在逾越節期間的事, 那麽, 這位同伴當然應當知道他們為什麽面帶愁容! 這兩人有一些基本的信念, 首先, 他們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由神而來的先知 ; 其次, 他們相信他的話語和他的神蹟已經證實他的身分 (19 節 ); 第三, 他們相信耶穌已被以色列國的祭司與領袖釘死在十字架上 ; 第四, 他們相信耶穌是 我們素來所盼望, 要贖以色列民的 (21 節 ), 他要使外邦人也從罪中蒙救贖, 從捆綁中得釋放, 以實現神與亞伯拉罕和其他先祖所立之約. 最後, 他們聽好幾位婦女及兩位使徒說, 儘管基督已被埋葬, 但他的墳墓卻是空的. 這就是兩位與基督同時代卻並沒有親密關係之人的觀察和解釋. 這兩個人所辯論的事情, 顯然就是彼得所說的舊約先知也同樣辯論的事, 就是基督要受苦難, 後來得榮耀的事情 ( 彼前 1:10-12). 眾先知無法明白受苦難與得榮耀有何關聯, 也無法明白十字架與作王有何關聯. 他們以後的以色列人也不明白這兩件看似矛盾的事有何關聯. 基督指出, 他要藉著十字架上所受的苦難, 進入他作王的榮耀 ( 路 24:26). 他們一同行走之時, 基督從摩西和眾先知起, 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基督向他們解釋了這些看似矛盾的經文. 他們要到以馬忤斯的時候, 基督並沒有按照當時的慣例主動要求留宿, 而是等著他們的邀請, 以此試驗他們對他所講之話的信心. 他們迫切地强留他 (29 節 ), 顯示他們已經接受了基督對 聖經 的解釋, 以及他對十字架與作王之間有何關聯的解釋. 基督在他們的盛情挽留下, 接受了他們的邀請, 與他們一同進入屋裡. 當他們坐下來吃飯的時候, 這位陌生人作了一件令人驚奇的事, 他不像客人, 竟以主人自居, 拿起餅來 ( 因正值逾越節期間, 應是無酵餅 ), 祝謝了, 擘開, 然後遞給他們. 這時他們的眼睛突然明亮了 (16 節 ), 使他們茅塞頓開, 認出他就是主耶穌. 他們突然醒悟, 是復活的基督與他們同行, 談話, 向他們解釋 聖經, 並使他們明白連拉比都不明白的經文! 基督忽然離開了他們, 這時他們才明白, 為什麽在以馬忤斯的路上, 聽他解釋 聖經 時, 他們的心是那樣的火熱. 這兩人現在肯定可以認同被領袖派去抓耶穌的殿役所說話 : 從來沒有像他指出話的 ( 約 7:46). I. 二門徒的報告 192 路 24:33-35 儘管這時已經天黑, 一般人都不再行路, 離耶路撒冷也還需幾小時的路, 但這兩位門徒卻立刻離開家, 回去耶路撒冷. 他們迫切地想要將耶穌已從死裏復活的消息告訴別人. 他們找到十一使徒和與他門在一起的信徒, 這些人一見到他們二人便說 : 主果然復活, 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 路 24:34). 除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5:5 外, 沒有別的經文提及基督復活後向彼得顯現. 這兩個人的見證, 證實了彼得和婦女說基督復活的見證. 他們敘述了在以馬忤斯路上發生的事, 和耶穌與他們吃飯擘餅時, 才認出耶穌的經過. 這些人不再因不信而憂懼, 取而代之的是因相信基督已經復活而來的喜樂. J. 向十位使徒顯現 193 可 16:14; 路 24:36-43; 約 20:19-25 使徒和其他的信徒因懼怕猶太人的緣故, 將自己關在屋內 ( 約 20:19). 但這樣的安全措施卻無法阻擋基督出現在他們中間. 耶穌顯現, 站在他們當中, 對他們說 : 願你們平安! 正如他以前在使徒們灰心的時候如何安慰他們, 此時他也同樣地向他們問安 ( 路 24:36). 他的顯現使他們驚慌害怕, 以為見到鬼了. 他們復活的身體是什麼樣的全無概念. 基督向他們保證他有真實的身體, 是與復活前一樣的身體, 現在已得榮耀. 他讓他們看他手腳上的傷痕, 顯示他不是有另一個身體, 而是同一個身體. 他甚至讓門徒來摸他的身體, 這表示他復活的身體是一個有形的實體. 此外, 他向他們要食物吃的, 表示他不是一個脫離身體的魂. 門徒給了他一塊燒魚, 他接過來, 在他們面前吃了 ( 路 24:42-43). 當基督向十位使徒顯現的時候, 多馬不在屋裏. 他回來後, 大家立刻告訴他基督已在那裏向他們顯現的好消息. 多馬卻不相信, 他說 : 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 用指頭探入那釘痕, 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 我總不信. ( 約 20:25) 多馬的反應和別的使徒在看見復活的基督之前的反應並沒有什麽不同, 他們像多馬一樣, 也不肯相信. 他們聽見耶穌活了, 被馬利亞看見, 卻是不信. ( 可 16:11) 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 ; 其餘的門徒也是不信. (13 節 ) 後來十一使徒坐席的時候, 耶穌向他們顯現, 責備他們不信, 心裏剛硬, 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7 頁
228 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 (14 節 ) 婦女們 告訴使徒 這些話, 使徒以為是胡言, 就不相信. ( 路 24:10-11) 十一使徒中, 沒有一個人認為耶穌會從死裏復活. 十位使徒在基督顯現之後才相信他復活了. 多馬要不是有同樣的確證, 他也不肯相信. K. 向十一使徒顯現 194 約 20:26-31 使徒們順服基督的吩咐, 在耶路撒冷等候 ( 路 24:49). 他們因為害怕猶太人, 都藏在屋裏, 將門關緊 ( 約 20:26). 基督向十位使徒顯現之後的一個星期, 他再次出現在同一間屋子裏, 同樣的說出安慰的話語 : 願你們平安! 多馬這次也在場. 基督知道多馬仍舊不信, 便像過去邀請十位使徒一樣, 對多馬說 : 伸過你的指頭來, 摸我的手 ; 伸出你的手來, 探入我的肋旁 (27 節 ). 無疑在這個星期內, 他們的話題都離不開有關基督復活的事. 兩位門徒, 許多婦女, 以及十位使徒的見證都沒有說服多馬, 使他相信基督已經復活. 現在基督邀請他自己來確認他已從死裏復活的事實, 並且他復活的身體, 就是他死時同一個身體. 基督又吩咐他 : 不要疑惑, 總要信. 聖經 沒有記載多馬此時是否真的摸了基督的身體. 這樣的觸摸其實是不必要的. 基督已經顯現, 這本身就證明了他復活的事實, 多馬從此不再疑惑, 他完全相信, 並稱耶穌為 我的主, 我的神! (28 節 ). 多馬與其他門徒一同蒙主差派, 去向萬民萬邦宣揚人只要悔改, 所有的罪都會蒙神赦免的好消息 ( 路 24:47). 多馬因基督的顯現而相信基督已經復活, 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 約 20:29). 許多人會因為這些人的見證而相信基督. 他們沒有看見基督親自向他們顯現為證, 只因使徒們所傳的話語就相信了. 因此基督便宣告說, 那沒有看見他顯現就相信的人有福了. 約翰指出復活與基督所行的其他神蹟一樣, 目的是為了證實他的身分和他的話語. 約翰說 : 耶穌在門徒面前, 另外行了許多神蹟 (30 節 ), 他所使用的 另外 一詞為希臘文, 表示除了復活這個神蹟以外, 他還行了其他的神蹟. 這些神蹟是要證明基督的身分, 話語, 及事工. 約翰認為復活這一神蹟, 是基督之身分及工作最有力的證明. 約翰記載這些神蹟的目的, 是要人相信 耶穌是基督, 是神的兒子, 目的是要 叫你們信了他, 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30 節 ). L. 向七位門徒顯現 195 約 21:1-25 基督在加利利海邊第三次向門徒們顯現. 先前他吩咐一些婦女們叫門徒去加利利和他會面 ( 太 28:10). 基督要他們留在耶路撒冷的吩咐 ( 路 24:49), 以耶路撒冷作為他們以後活動的中心. 顯然去加利利只是一次短暫的停留. 有七個門徒在海邊聚集 ( 約 21:2), 彼得邀請他們與他一起去打魚. 他們花了整個晚上從事他們當中很多人最熟悉的活動, 卻一無所獲. 天亮的時候, 耶穌在海邊顯現, 門徒的船離岸還有一百碼. 耶穌向他們呼叫, 問他們打到魚沒有, 他們不得不承認說沒有. 然後他吩咐他們將網撒在船的右邊, 並應許他們在那裏必能打到魚. 正像基督所應許的那樣, 他們打到許多的魚, 甚至船上的人都無法將網拉上來, 因為實在太重了. 約翰告訴彼得, 向他們說話的就是主. 彼得聽到這話, 立刻束上一件外衣, 跳進海裏. 彼得渴望馬上來到主的面前, 等不及船靠岸, 便向岸游去, 因為船載滿了魚, 只能慢慢前行靠岸. 船靠岸時, 門徒們發現基督已經為他們預備了餅和魚. 若不是基督吩咐他們將魚拉上岸, 這些人可能會不顧那網魚, 急著先要與耶穌在一起了. 彼得上船將網拉到岸上, 共有 153 條魚. 這些漁夫們發現魚網裝了那麼多的魚, 卻沒有破. 隨後耶穌邀請他們和他共進早餐. 基督如同在以馬忤斯所作的一樣, 以主人的身分, 拿起餅和魚來, 分給他們吃. 耶穌在釘十字架以前, 與他們同在, 並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 他在最後晚餐的屋子裏也曾應許過, 說他會繼續供應他們. 在加利利海邊的這一餐, 向他們證明了他的應許是可信的, 他會繼續供應他們一切所需的. 門徒原以為基督死後, 便不再照顧他們了 ; 現在, 他們經歷到他的照顧. 他們曾經擔心, 他死後他們再也無法與他相交, 現在他們吃著他所預備的食物, 享受了與他美好的相交. 在基督與門徒們分享了最美好的一餐飯之後, 基督問彼得一個問題. 耶穌第一次向彼得顯現時, 他們之間說了什麼話, 我們不得而知 ( 路 24:34). 彼得當時應當已經為他三次不認主而求主赦免, 並恢復與主的關係, 而不是等到此時才在衆人面前認罪. 基督此時探查彼得的心意, 打算再一次差派他牧養主的羊. 基督問 :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 約 21:15) 基督並不是在問彼得愛主比愛他的魚網和魚船更多, 這是很不自然的對比. 基督應當是在問彼得愛主是否比當時在場的其他六個人更多. 彼得曾誇口說, 即使其他所有的人離棄主, 他也不會離棄基督 ( 可 14:29). 惟一沒有離棄主的人似乎是約翰, 基督在十字架上時, 將自己的母親交托給約翰照顧. 彼得立刻肯定他對主的愛, 說 : 主啊, 是的, 你知道我愛你 ( 約 21:15). 彼得並沒有拿他的愛與其他人的愛作對比, 也許他現在不再如此有自信了, 因為他曾經誓言忠心愛主, 但卻離棄了主, 所以不再將他的愛與其他人的愛對比. 雖然他過去失敗了, 但現在他仍然堅稱他愛基督, 並說基督知道他的愛. 值得注意的是, 彼得沒有用基督所用的同一個希臘文動詞 愛. 基督使用的 愛 (agagao) 意指源於意志的, 無私的愛, 按照對方的需要作出回應, 不一定有愛的感覺. 這是神愛的特點. 彼得回答時所使用的 愛 (phileo), 則是一種源於感覺的愛, 是見到有吸引力, 討人喜悅的對象而產生的愛, 並使得施愛之人因此感到滿足. 基督問彼得是否靠著意志力, 決定用基督愛他那種無私的愛來愛基督. 彼得回答說, 他是用全部的感情來愛基督. 彼得愛基督, 是因為基督對他很有吸引力. 基督聽了彼得的回答後, 便說 : 你餵養我的小羊 ( 約 21:15). 基督接著又用同樣的字 愛 (agagao), 問彼得同樣的問題 (16 節 ), 彼得再一次使用同樣的詞 愛 (phileo) 作答. 基督說 : 你牧養我的羊. 希臘文 牧養 意指牧羊人盡全力來供應羊的需要. 彼得後來寫信給教會的長老, 要他們牧養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8 頁
229 神的群羊, 使用的就是這個字 ( 彼前 5:2). 基督第三次問彼得這個問題, 這次使用彼得用過的詞 愛 (phileo, 約 21:17). 彼得已經兩次表明對基督熱誠的愛, 基督又問他同樣的問題, 彼得因而感到傷心. 彼得並不是因為基督使用自己所用的 愛 (phileo) 一詞而感到傷心, 乃是因為基督三次問他同樣的問題, 好像在懷疑彼得的愛. 彼得回答說 : 主啊, 你是無所不知的, 你知道我愛你 (17 節 ). 倘若彼得的傷心, 是因為主改變了用詞, 無疑他會用主第一次問他時的用詞來回答. 但彼得使用同樣的字來回答耶穌, 表示他認為這個字足以表達他對基督熱誠的愛, 願為基督付出代價, 委身於牧養的事工. 基督似乎感到滿意, 回答說 : 你餵養我的羊 (17 節 ). 基督差派彼得和其他門徒去為他作見證的時候 (15:16), 已經預先告訴他們會受到什麼樣的對待 (15:18-23; 16:1-2). 現在基督又告訴彼得, 獻身服事主將會經歷到什麼樣的苦難 (21:18-19). 由基督所說的話可以看出, 彼得的傳道生涯將持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雖然猶太人敵擋使徒, 想要殺死他們, 但彼得卻要活到年老, 那時他要伸出手來, 被人捆綁, 帶他到不願意去的地方. 由此可見, 在彼得老年的時候, 他會被釘十字架. 基督作出這個警告之後, 給彼得最後的吩咐, 說 : 你跟從我吧! (19 節 ). 基督已經將彼得分別出來, 終生服事他, 直到他死在十字架上為止. 彼得也表示願意跟隨主, 死而無憾. 然而這時彼得扼止不住他的好奇心, 很想知道約翰的結局如何. 基督的旨意, 是否也要約翰有一個很長的傳道生涯? 他是否也會為主殉道? 因此彼得看著約翰, 問主說 : 主啊, 這人將來如何? (21 節 ) 基督並沒有告訴彼得他在約翰的身上有何計劃. 彼得已經決定要跟隨基督, 順服他的旨意, 就算受苦也在所不惜. 倘若基督定意約翰毋需受苦, 也毋需死在十字架上, 也不應阻止彼得來跟隨基督. 因此基督第二次對彼得說 : 你跟從我吧! (22 節 ). 基督這話只是顯明基督對彼得的旨意, 並沒有顯明他對約翰的旨意. 但門徒卻以為基督是說約翰不會死 (23 節 ). 基督曾經說過 : 若有人要跟從我, 就當捨己, 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 ; 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 ( 路 9:23-24). 主被釘十字架的時候, 彼得逃離現場, 因為他想救自己的生命. 現在基督向彼得顯明, 他的旨意是要彼得最後為主殉道. 基督邀請彼得順服他, 接受他的旨意. 彼得順服了基督的旨意, 就能證明他獻身基督的真誠, 不像以前基督受審的時候臨陣怯場. 約翰在結束福音書時提到, 他所記錄的基督生平, 只是所有可以寫下來的一小部分而已. 他所記錄下來的內容, 足以使人相信 耶穌是基督, 是神的兒子, 目的是要 叫你們信了他, 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 約 20:31). M. 差派門徒的大使命 196 太 28:16-20; 可 16:15-18 在加利利海邊見過基督顯現的那七位使徒, 和當時不在場的其他使徒, 一同去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他們見到耶穌就 拜他 ( 太 28:17). 他們的敬拜顯示出對主的敬畏與忠誠, 然而 還有人疑惑 (17 節 ). 他們不是針對基督的身分有任何的疑惑. 他們曾經不相信主的復活, 現在已經相信了. 他們乃是對自己的未來感到疑惑. 基督曾說他已揀選了他們, 並要分派他們去結果子 ( 約 15:16). 他們親耳聽到的基督在禱告中說, 他要差遣他們到世上去做的事工, 便是父差遣基督到世上所做同樣的事工 (17:18), 亦即將父神傳揚出去. 他事先警告過他們他們將要面對的危險 (16:1-2), 以及他們將要忍受的逼迫 (15:18-25). 之前不久, 他吩咐他們在賜下聖靈給他們之後才能開始出去傳道 ( 路 24:49). 為要除去他們心中的疑惑, 基督正式差派十一使徒, 說他差他們出去, 代表他, 作他的見證人, 原因是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 太 28:18). 他能夠賜權柄給他們, 是因為父神已經將權柄給了他, 他有權授權他們 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19 節 ). 人若要成為門徒, 首先必須聽到神的話 ; 其次是相信神的話 ; 第三是順服神的話. 這些門徒要去宣講基督所說過的話語, 藉此說服人去相信基督的話語, 然後勸勉相信的人在生命中順服基督話語的權柄, 成為主的門徒. 凡是相信並委身實行基督話語的人, 就是他的門徒. 十一門徒要 奉父, 子, 聖靈的名 來給他們施洗 (19 節 ). 水禮是外在的記號, 表明人對基督的信心, 對他話語的順服. 馬可指出 :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 可 16:16), 他的意思並不是說洗禮能夠使人得救. 水禮只是外在的記號, 表明人內在己有他得救的信心. 馬可接著並沒有說未受水禮的人就要被定罪, 乃是說不相信才使人無法得救 (16 節 ). 基督所說的洗禮是很獨特的, 與施洗約翰的洗禮不同. 基督的門徒要 奉父, 子, 聖靈的名 領洗 ( 太 28:19), 使他們與三位一體的神認同, 並必須學習遵守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 (20 節 ). 基督說過, 順服他的人, 才是他的門徒 ( 約 8:31). 基督不僅授權讓使徒去傳揚他的話語, 同時也賜給他們權柄去行同樣的神蹟, 來證明他們的事工與信息. 基督先前差遣他們去向以色列人作他的見證 ( 太 10:1), 同時給了他們權柄去行他所行的神蹟. 此時他授權他們去作他的見證人, 再次將同樣的權柄賜給他們. 現在他們要行的神蹟, 甚至比以前所行的神蹟更大, 範圍更廣 ( 可 16:17-18). 使徒行傳記載了使徒們如何行使這權柄的經過. 使徒保羅也行使了同樣的權柄, 並指出他所行的神蹟證實他有使徒的身分 ( 林後 12:12). 值得注意的是, 主並沒有將行神蹟的權柄賜給所有的信徒, 只給了使徒 ; 因此保羅説神蹟是作為使徒的憑據. 基督曾經應許他所揀選的人這些說, 他要差派聖靈來幫助他們的傳道事工 ( 約 15:26-27), 現在他又應許會親自幫助他們, 指出 :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 直到世界的末了. (28:20).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29 頁
230 N. 最後的命令 197 路 24:44-49 主耶穌與使徒們在加利利相聚後, 便與他們一同回到耶路撒冷. 路加記錄了他們回去之後, 基督頒佈給他們最後的命令. 基督在復活與升天這段期間, 無疑曾與十一使徒多次見面. 他們見面時, 不僅是為了團契相交, 也是為了教導. 基督用這些話總結他在這段日子中對門徒的訓誨 : 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 所告訴你們的話說 : 摩西的律法, 先知的書, 和詩篇上所記的, 凡指著我的話, 都必須應驗 ( 路 24:44). 正如基督在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位門徒講解舊約的中心思想, 他在這段期間也同樣向十一使徒解釋 聖經. 基督要讓他們能明白他的教訓, 便 開他們的心竅, 使他們能明白 聖經 (45 節 ). 基督先前曾應許聖靈降臨時要引導門徒明白一切的真理 ( 約 16:13), 他在復活之後, 現在卻為親自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 他總結了舊約的教導包括 : 第一, 他的死 ; 其次, 他的復活 ; 第三, 因他的死與復活, 人要在全地奉他的名來傳講悔改與赦罪的道理 ( 路 24:46). 他們已經奉作見證人, 見證基督的死與復活, 傳揚人可以藉著基督得救恩的好消息. 現在他又再次重申他要賜下聖靈的應許 ( 路 24:49). 聖靈會與他們共同為這些真理作見證 ( 約 16:12-15). 雖然他們此時已經開始明白他們要去傳講的真理, 基督還是吩咐他們在耶路撒冷等候, 直到聖靈降臨才開始傳道的事工 ( 路 24:49). 基督之前曾經 向他們吹一口氣, 說 : 你們受聖靈 ( 約 20:22), 顯明聖靈必將降臨, 實現他的應許 ( 約 16:12). 聖靈將要到使徒行傳中 2 章才會降臨, 但基督吹的氣是要他們預嘗聖靈降臨的滋味. 基督賜給使徒宣告判決的權柄, 他說 : 你們赦免誰的罪, 誰的罪就赦免了 ; 你們留下誰的罪, 誰的罪就留下了. ( 約 20:23) 人犯罪是得罪了神, 只有神才能赦免人的罪. 但使徒得著神所賜的權柄, 可以正式宣告, 凡是已經接受基督為個人救主的, 神已經赦免了他們的罪 ; 凡是不接受基督為個人救主的, 仍舊在神的審判之下. 賴爾 (Ryle) 論及使徒所得到的權柄, 指出 : 主耶穌在復活之後差派使徒從事傳道的職份, 以此節經文作為總結. 主耶穌公開教導的工作正式告終. 從此使徒要繼續這教導的工作. 主在差派之時所說的話十分特別, 需要詳加留意. 筆者覺得這些話可以如此意譯 : 我給你們有權柄, 可以作出正式的宣告, 誰的罪被赦免, 誰的罪不被赦免, 我給你們這樣的職份, 來宣告誰被寬恕, 誰不被寬恕, 正像猶太人的大祭司宣告誰的大痲瘋得潔淨, 誰不得潔淨一樣. 筆者相信這些話只限於是指宣告的權柄, 不可能超出. 筆者完全否認並拒絕某些人所持的觀點, 以為主是給使徒或是任何其他人有絕對的權柄, 來決定赦免或不赦免一個人的靈魂. 原因如下 : (a) 聖經 指出, 惟有神才有赦罪的權柄. 猶太人自己都承認這一點, 他們說 : 除了神以外, 誰能赦罪呢? ( 可 2:7; 路 5:21). 主耶穌不可能在差派門徒的時候推翻或改變這麼重要的原則. (b) 舊約說先知在 做 某些事的時候, 實際上是表明他們是宣告神所要成就的事情. 神對耶利米說 : 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 為要施行拔出, 拆毀, 毀壞, 傾覆, 又要建立栽植 ( 耶 1:10), 意指耶利米要對神所施行的拔出, 建立, 栽植等作為作出宣告. 以西結也說 : 我來毀滅這城 ( 結 43:3), 有旁註說 我來預言這城要遭毀滅. 使徒必定十分熟悉先知用語, 筆者相信, 他們也是如此的理解主耶穌的這句話. (c) 在使徒行傳或書信中, 沒有一處提到哪一個使徒自稱有權柄赦免任何人的罪. 使徒們與新約的作者清楚地宣告誰的罪得赦, 但他們從來沒有自稱有赦罪的權柄. 彼得對哥尼流和他的朋友們說 : 凡信他的人, 必因他的名, 得蒙赦罪 ( 徒 10:43); 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說 : 我們也報好消息給你們 ; 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 ( 徒 13:32, 38); 當保羅對腓立比的禁卒說 : 當信主耶穌, 就可以得救, 你和你一家 ( 都是如此 ). ( 徒 16:31), 在每一種情况下, 他們都是在屢行上述的使命, 他們 宣告了誰的罪被赦免, 誰的罪被留下. (d) 保羅寫的給提摩太和提多的三封教牧書信中, 指出牧者有何職權, 卻隻字未提赦免的權柄. 倘若保羅相信牧者有權赦罪, 他肯定會提到, 並會勸勉這兩位年輕的牧者實行此一權柄, 使擔負罪的重擔的靈魂得到解脫. 494 O. 基督升天 198 可 16:19-20; 路 24:50-53 主說完了最後要說的話, 就領他們出了耶路撒冷, 走向他們所熟悉的, 通往伯大尼的路. 到了橄欖山的山坡, 基督舉起手來為他們祝福. 正在祝福他們的時候 : 他就離開他們, 被帶到天上去了 ( 路 24:51). 在釘十字架的前夕, 基督在樓上房間裏早已告訴他們, 他要回到父的家裏 ( 約 14:2), 回到父那裏去 ( 約 16:17), 他明明指出 : 我又離開世界, 往父那裏去 (28 節 ). 主耶穌 J. C. Ryle, Expository Thoughts on the Gospels:St. John, vol. 3 (New York:Robert Carter, n.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0 頁
231 基督已完成天父交托給他所有的任務, 就 被接在榮耀裏 ( 提前 3:16), 在那裏 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 來 1:3). 天父用這些話來歡迎他 :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 ( 待 110:1) 父也應允了愛子的祈求 : 父啊, 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 就是未有世界以先, 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 約 17:5) 天上此時見證了子的榮耀, 這個世界有一天也會見證這榮耀, 因主說過 : 當人子在他榮耀裏, 同著衆天使降臨的時候, 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 太 25:31) 保羅預言將來在主的面前, 一切在天上的, 地上的, 和地底下的, 因耶穌的名, 無不屈膝,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 使榮耀歸與父神 ( 腓 2:10-11). ( 完 )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1 頁
232 附錄 附錄 A: 基督的時代背景 耶穌是歷史人物, 生活在歷史時代之中. 因此, 我們必須認識他當時的地理, 歷史, 社會, 以及宗教背景. A. 地理背景 巴勒斯坦與美國南部緯度相同, 但因地形狹窄多山, 山的一邊是大沙漠, 另一邊是大海, 因地勢而有大幅的温差. 寬約 50 至 70 哩, 長約 150 哩, 深幅裂隙 ( 約但河谷及死海 ) 綿延至南端沙漠, 導致耶路撒冷 ( 海拔以上 2600 呎 ) 與死海 ( 海拔以下 1312 呎 ) 極大的溫差. 冬季多為雨季 (11 月至 4 月 ). 夏季長達七個月, 氣候乾旱, 通常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由地中海吹來涼風, 可以稍解暑熱. 一月為最冷, 八月為最熱. 冬季的雨並非毫無間斷, 在雨季中, 偶爾可能有好幾天是美麗的地中海南岸春季氣候. 冬天的溫度冷到可以在山間結冰, 平地卻甚少結冰. 巴勒斯坦鮮有雪景, 只有黑門山 ( 海拔 9000 呎以上 ) 等地例外. 南部的沙漠及巴勒斯坦東部在冬季較為暖和, 但通常是高聳粗糙的高原 死海附近的曠野地帶遠較高原沙漠更暖, 由於死海是世上最低的水位, 有高山為屏, 有如沸騰的茶壺. 聖經偶爾也會提到極端氣候的變化 ( 撒下 23:20; 伯 6:15-17; 9:30; 24:19). 495 巴勒斯坦有各種不同的氣候, 由寒帶到熱帶兼具, 導致各種不同類型的植物. 聖經 中有完整的生物相, 有普世兼具的地理景觀, 這是其它的書籍望塵莫及之處. 在耶穌的時代, 盛產超過兩千不同種類的花朵. 巴勒斯坦雖是彈丸之地, 卻是世界歷史的心臟地區. 這塊被沙漠, 山川, 河海包圍, 隔絕於鄰國以外, 卻有四條交通要道橫越, 是遠古文明的血脈. 巴勒斯坦人民的生活, 風俗, 文學, 淵遠流長, 受到巴比倫, 波斯, 希臘, 以及羅馬各大文化的影響. 耶穌生平的舞台, 找不到比此地更理想的環境. 496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描述此地的分界 : 在耶穌的時代, 巴勒斯坦可以分為四區 北區為加利利, 中區為撒瑪利亞, 東區為比利亞, 南區為猶太. 我們所關心的, 只是頭一區及最後一區. 加利利是最富庶, 最多元化的地區. 猶太則是與外界隔絕, 最荒蕪的地區. 北區加利利, 北有終年積雪的黑門山以及樹木繁茂的黎巴嫩為屏障, 南有風景幽美的迦密山及他泊山, 東南有革尼撒勒湖環繞, 其腹地廣濶肥沃, 美麗富饒, 被譽為神的花園. 西有高原可以看到莊嚴的 他施的船隻 駛經藍色的海洋, 有古老的堅城推羅屹立在東方. 人口稠密, 田野多有牧人, 城巿多有商賈, 湖邊滿佈著漁夫. 有人說 : 這是一塊沃土, 有稠密的草原, 各式不同的樹木生長其中, 盛產各樣的果實. 由福音書中, 可以看到當時許多的風土人情. 巿場上的勞工等候雇主雇用, 孩童跳舞, 歌唱, 打球, 爭吵. 公路上及城門口坐者乞食的殘障者. 人群聚集在會堂之中, 聆聽拉比朗讀解釋經文. 湖邊的漁夫熟練地打漁, 在田野或淨光的磐石上曬網. 牧人在山邊或平原放牧羊群, 在沙漠或山間群找迷失的羊羔, 溫柔地扛在肩上回家. 女人仔細地尋找她失落的錢幣 ; 有罪的女人在悔罪和羞愧中醒來, 為了赦罪之恩而愛神. 男人建築穀倉, 儲存穀物, 卻在為自己的富足引以為傲之時猝死. 有病的人去求醫, 寡婦痛失獨子, 一位父親求主醫治他惟一的女兒. 有錢的家主離家, 派園戶管理家產, 園戶濫權, 痛打家主派來的僕人, 如同暴君一樣. 人如此投入貿易, 享樂, 土地, 牛羊, 新婚, 以致無法追求神國的事. 在加利利繁華的大街小巷中, 人 又喫又喝, 又買又賣, 又耕種, 又蓋造, 又嫁又娶. 此地的居民以猶太人為主, 但並非全是猶太人. 幅員遼闊, 人來人往, 居民不致偏狹排外. 他們離耶路撒冷太遠, 也不願意受到猶太人狹窄民族意識的局限. 耶路撒冷的人常說 : 加利利人當中沒有祭司. 但加利利人由於沒有祭司, 比耶路撒冷人生活更加快樂, 信仰更加自由. 加利利有許多的文士, 比較多元化, 沒有猶太地文士那麼僵硬的思想. 保守的南方人看到北方人的鬆散, 常說 : 北方人學律法, 不是師從一家. 加利利人接受外來及本地教師的教誨. 加利利包括有外邦城巿如西古提波利 ( 即伯珊城 ), 希臘文化與藝術風行一時的希臘城巿如提比哩亞. 加利利四通八達, 敘利亞人, 阿拉伯人, 腓尼基人, 希臘人等經常湧入此地經商貿易, 落腳甚至定居. 這些因素均導致本土信仰的調整與豐富, 但卻不致造成太大的改變. 加利利人對外邦文化不若猶太人那麼排斥 有希臘字號的錢幣得以流通, 有 R. C. Foster, Studies in the Life of Christ, Introduction and Early Ministry (Grand Rapids:Baker, 1966), pp Shepard, The Christ, pp. iii-iv.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2 頁
233 希臘及羅馬風格的圓劇場及宮殿得以存在. 羅馬鷹徽若是被引入耶路撒冷, 定會引起叛亂, 在加利利卻平安無事地受到接納. 加利利人對外界接觸較廣, 心胸遠比猶太人寬廣, 但這並不表示他們對以色列人的信仰及盼望較不執著 在宗教方面, 加利利出過何西阿, 那鴻等先知, 也出過雅歌中的吟唱詩人. 他們熱愛與他們信仰有關的城巿及儀節, 因此 他們照例上耶路撒冷去守節. 加利利最重要的宗教場所就是會堂, 而非聖殿 ; 最受尊敬的宗教人士是文士, 而非祭司. 因此, 他們對倫理道德的關注, 遠超過對猶太教儀式的關注 ; 他們對解釋寫成文字及口傳律法的關注, 遠超過對遵守有組織, 嚴守階級的敬拜的關注. 他們所遵行的猶太教僅屬儀文, 但卻遠比聖殿及祭司的猶太教更加高尚, 更加純淨. 猶太地的地理環境遠遜於加利利. 示非拉平原肥美富饒, 充滿歷史古蹟 ; 伯利恆城出了多少的英雄人物, 帶來彌賽亞的盼望 就地理環境而言, 上加利利氣勢雄偉, 下加利利美麗富饒, 遠非猶太地差堪比擬. 但就歷史及政治背景看來, 猶太地卻是無出其右. 猶太地居民有最純的猶太血統. 猶大及便雅憫支派由被擄之地歸回, 定居猶太地, 開始教權政治, 積極建造聖殿及聖城, 將自己圈在他們的律法與風俗中, 與四圍的異教徒自然涇渭分明, 得以維持對耶和華神單純的敬拜. 他們在這許多方面都十分成功, 也許超越他們在政治上的成就. 他們的理想是要成為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神的選民, 是惟一認識神的子民, 也是神惟一的子民. 為要實現此一理想, 他們的政教合一, 對神的敬拜與國家的事務合而為一. 獨一的真神擁有他獨一的聖殿 ; 國家權力中心的首都就是聖城. 國民敬畏神, 就是效忠國家 ; 在聖殿中的服事, 就是效忠君主. 這種政教合一的制度, 旨在賦與政治與宗教深刻的宗教意義, 使得宗教與政治都能符合神的旨意, 實現神子民的終極命運. 以色列人雖然散佈各處, 聖城和聖殿卻使他們合而為一. 亞歷山大及羅馬中的猶太人數以百萬計, 他們的心中卻都以耶路撒冷為自己的家鄉. 耶路撒冷不但只是他們祖先的聖城, 也是選民可以同心合意地敬拜神的地方. 人民心愛的各樣節慶, 不但表現出這種信念, 也維護並堅定了這種信念. 每逢節慶, 散居各地的支派紛紛回到他們聖城, 男人的數目往往高達三百萬 帕提亞人, 米底亞人, 以攔人, 和住在米索不達米亞, 猶太, 加帕多家, 本都, 亞細亞, 弗呂家, 旁非利亞, 埃及的人, 並靠近古利奈的利比亞一帶地方的人, 從羅馬來的客旅中, 或是猶太人, 或是進猶太教的人, 克里特和阿拉伯人 ( 徒 2:9-12). 聖城能凝聚如此廣大的群眾, 它本身也有其獨特的特色. 聖城是為了這廣大的群眾而存在, 這廣大的群眾也成就了聖城. 聖城中有敬拜所需的祭司, 分二十四班次, 共計兩萬男人. 聖城中有大量的利未人及其僕役, 擔任看守, 維護, 清掃聖殿的工作, 支援繁複的敬拜儀式所需的事工. 此外還有精通 聖經 和傳統的文士, 負責解釋律法. 著名的文士迦瑪列因其智慧盛名遠播, 吸引了各地精英受教其門下, 有遠自大數而來的掃羅, 以及來自富庶的亞歷山大的亞波羅. 聖城中少說也有 480 所會堂, 人民在其中恭聽拉比誦讀神早已藉著眾先知曉諭列祖的聖言. 在某種意義上, 聖城的確可以說是以色列人的宗教, 人熱愛聖城, 每天都會向人傾訴 : 我的靈魂羨慕渴想耶和華的院宇 ( 詩 84:2). 人對我說 : 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 我就歡喜. 耶路撒冷啊, 我們的腳站在你的門內. ( 詩 122:1-2) 497 加利利 亞歷山大如此描述加利利 : 巴勒斯坦北方以利他尼 ( 又名 Leontes 里昂提斯 ) 河為界, 西方由地中海到迦密山, 南方為以斯德倫平原的北方邊緣 ( 有時此平原也被納入其版圖之內 ), 東方為約但河谷和加利利海. II. 概論. 加利利由南到北大約六十英哩長, 由西到東大約三十英哩寬. 巴勒斯坦所有的區域中, 風景最幽美, 最涼爽宜人, 擁有最蒼翠繁茂的山區者, 非加利利莫屬. 擁有多元化的地形, 包含有火山, 石灰石小山, 沖積而成的肥沃平原, 據說類似卡羅萊納州和維吉尼亞的地理區. 整個的地區澆灌來自泉水, 厚重的山區露珠, 和每年大約二十五吋的降雨量. A. 下加利利. 下加利利自然及歷史性的邊界包括北邊的 Esh-Shaghur 斷層帶 ( 現名亞克拉 - 薩法德 [Acre-Safed] 公路 )), 西邊由亞柯到迦密山的地中海岸, 南邊的以斯德倫谷或迦密山到基利波的範圍 ( 取決於歷史時期 ), 東邊的加利利海和約但河谷. 巴勒斯坦地區多山, 下加利利是其中最平坦的地區, 由一系列四個盆地所切割, 將低山地帶由東到西地切成褶皺和斷層. 聖經 沒有記載此四盆地之名. 首先是北邊拿撒勒脊的圖蘭盆地 (Tur'an basin), 以及險峻的耶别圖蘭 (Jebel Tur'an, 1,780 呎 ) 斜坡. 第二個是較大的 Sahl el-battuf ( 現名 Beth Netufa) 盆地, 其北界山丘高達 1,710 呎. 山丘以北是 Halazun ( 現名薩赫寧 [Sakhnin]) 盆地及其北界山丘 Jebel Kammana (1,950 呎 ). 最後一個山谷是狹長的 Esh-Shaghur 盆地 ( 現名 er-ramah 或 Beth Hakerem 平原 ), 險峻的斜坡幾乎垂直地上升 1,500-2,000 呎, 鄰接的上加利利的山頂高原. 下加利利最清楚的標記是哈丁角 (Horns of Hattin), 他泊山, 以及摩利岡 (Hill of Moreh).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3 頁
234 以斯德倫平原經常被視為是下加利利的南部區域, 是將巴勒斯坦中部山區一分為二的最大平原, 也是海岸平原與約但河谷的惟一連結. 此一山谷又名哈米吉多頓平原 (valley of Armageddon, 由啟示錄 16:16 的米吉多 [Megiddo] 得名 ), 末日大戰的戰場. 以斯德倫平原由迦密山到伯珊 (Beth-shan, 即西古提波利 [Scythopolis]) 長約 30 英哩, 寬度大約 15 英哩. 此一平原地土肥沃, 生產富饒, 足可與底格里斯河 - 幼發拉底河, 尼羅河和密西西比的三角州區相提並論. 沃土乃是由於火山泥流堆積, 玄武岩的下層土, 和許多泉水造成. 以斯德倫平原是由兩個古老的平原連結而成. 耶斯列平原是暗利王朝的首都, 在基利波山 (Mt. Gilboa) 的支線上, 形成大約每邊 20 英哩的正三角形, 頂點是西邊的約念 (Jokneam), 東邊是他泊 (Tabor), 南邊是以伯蓮 (Ibleam). 以斯德倫平原的東界是伯珊平原 (valley of Bethshan). 亞柯平原 (Acco/Acre; 亞設平原 [Asher]) 位於地中海岸, 始於迦密山, 直達推羅, 橫跨上, 下加利利的西邊. 本為分給亞設的產業, 但他們從未完全得著此地. 在下加利利位於迦密山和亞柯 (Acco/Acre) 間的區域寬 10 英哩, 大部份是沼澤和沙丘地. 基順河 (Kishon ) 由以斯德倫平原流經此處, 成為銜接亞柯平原及以斯德倫平原的渠道. B. 上加利利. 上加利利與下加利利有許多不同之處. 下加利利山峰的高度不超過 2,000 呎, 上加利利的最高山峰則超越 3,000 呎, 最高峰 Jebel Jermuk 高達 3,900 呎. 這些高山位於 Esh-Shaghur 盆地北邊, 接下來的上加利利北方高原跌至海拔以上大約 1,500-1,800 呎, 陡降至利他尼河 (Litani/Leontes; Kassimiyah), 分隔上加利利和黎巴嫩山. 這些高原不像下加利利高原那麼整齊, 也沒有被一系列的平原分開, 乃是光秃堅硬的賽諾曼石灰石山脊, 山頂則為平坦較軟的塞諾期白堊岩. 崎嶇的輪廓被許多的山峰打斷, 造成許多自然的凹地. 大多數的學者認為此區過去樹木繁茂, 猶勝今天. 經常降雨, 雨量豐沛, 形成許多小河, 主要包括 : Ga'aton 河, Keziv 河, 阿木德河 (Amud), 以及利他尼河 (Litani). 上約但河平原位於上加利利的東方, 始於 聖經 中提及的以雲 ( 大約 1,800 呎高 ), 西邊是利他尼河, 東邊是黑門山 ( 大約 9,100 呎高 ), 土地甚為肥沃, 雨量豐沛, 很有可能就是舊約時代充當以色列人, 腓尼基人, 以及亞蘭人之間邊境的米斯巴平原 ( 書 11:3, 8). 上約但河平原長約 9 英哩, 伸展進入亞伯 伯 瑪迦和但的境地, 急降降至大約 300 呎高. 但和巴尼亞斯港口有二泉水, 是約但河的源頭. 約但河所有的泉源在 Tell el-kady 南邊大約 5 英哩處匯合. 聖經 時代, 這些泉水流經多沼地的平源大約 10 英哩, 注入呼勒湖 (Lake Huleh), 被大量的玄武岩阻塞. 今天這沼澤和湖幾已乾涸, 形成肥沃的呼勒平原 (Huleh valley). 約但河在呼勒湖的南邊到達海平線, 繼續前進十英哩, 經過怪石嶙峋的玄武岩峽谷 ( 山峰高於水位 1,200 呎 ), 注入海拔以下 685 呎的加利利海. 加利利海約 13 英哩長, 7.5 英哩寬, 座落於下加利利 ( 西 ) 及巴珊 ( 東 ) 之間. 亞柯平原位於上, 下加利利的西方區域, 由亞柯伸展至推羅 (Rosh Haniqrah), 大約 20 英哩, 平均寬度 2 英哩. 海岸怪石嶙峋, 沒有沙丘, 不適合作天然的海港. 498 薛帕得 (Shepard) 如此描述加利利和拿撒勒 : 加利利是巴勒斯坦最美麗, 最肥沃的地區, 翠綠的山丘, 肥沃的平原, 不但美麗多端, 而且適於農耕, 盛產玉米, 葡萄, 橄欖和各樣的水果. 各色花朵, 繽紛多彩. 在這 流奶與蜜之地 之中, 飛鳥走獸, 藍天綠草, 溪澗流泉, 風景如畫, 交織成一幅豐富快樂人生的圖片. 加利利人口估計有三百萬之多, 各種不同的工業十分發達. 加利利人慷慨大方, 性情衝動, 不拘小節, 滿有強烈的民族主義, 不受猶太傳統主義的拘束. 耶路撒冷的拉比輕視加利利人, 因為他們言語粗俗, 沒有耶路撒冷人的文化修養. 猶太人自認為正統文化及制度的守護者 ; 他們指控加利利人疏忽傳統, 不愛律法 (Halakkah), 只喜愛逸聞野史 (Haggadah). 猶太人對加利利人的指控有失公道, 且多出於嫉妒的動機, 因為地土荒涼貧脊, 比不上加利利的土地風景如畫, 肥沃富饒. 耶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地傳道之時, 也必須克服這類的偏見... 他們甚至說加利利人不懂文化, 連話都說不清楚... 在耶穌的時代, 加利利有許多外邦人, 但大多數的人口是猶太人... 有極端強烈的愛國情緒... 拿撒勒小鎮是加利利最可愛的地點之一, 位於梨形盆地的東南斜坡, 險峻蜿蜒地逐漸下降, 從海拔以上 1500 呎到以斯德倫平原, 足足降了一千呎, 風景宜人. 在高於拿撒勒小鎮五百呎的山上瞭望, 可以將拿撒勒的美麗風景和歷史現場盡收眼底 R. A. Alexander, Galilee, ZPEB,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4 頁
235 拿撒勒城鎮的本身, 乃由採自環繞盆地石灰質山採石場的白色石灰石建造. 大部份的房子均為同一類型, 沒有很大的貧富差距. 全部的人口都倚靠一個泉水, 水量豐富, 泉質優良, 男女老少都喜歡在泉邊聚集, 閒話家常. 對於今天城鎮的人口動輒數以千計, 耶穌時代的人口則非常少. 拿撒勒在加利利都沒有什麼好名聲. 迦拿人拿但業說, 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 ( 約 1:46) 他只不過是附和當時的一個共識. 耶穌在拿撒勒開始傳道的時候, 受到當地人暴力的對待, 反映出拿撒勒人激情及無法無天的個性. 耶穌被稱為拿撒勒人 (Nostri), 也連帶受到此一惡名之連累. 馬太說這與以賽亞的預言 (53 章 ) 相符, 描寫即將來臨的彌賽亞 像根出於乾地. 猶太人所知彌賽亞最著名的名字是以賽亞預言 ( 賽 11:1) 中的 枝子 (Isemach 或 Netzer). 拿撒勒人 (Nazarene) 一名不僅顯示出耶穌所承受的壓力, 同時也顯示出彌賽亞預言的實現. 耶穌是大衛支派的枝子 (Netzer)... 多年後, 耶穌開始教導事工之時, 過去經年累月的生活經驗成為他汲取例證的寶藏, 例如藏在三斗麵中的酵, 推磨的女人, 撒種和收獲, 麻雀和百合, 街巿上的孩童, 婚禮和葬禮, 還有許多其他的生活實例, 有些記載在福音書中, 有些未被納入記錄. 無論是窮人, 財主, 無知識者, 有學問者, 耶穌都知道他們的生活... 在這個小小的城鎮中, 有好人, 也有壞人. 耶穌在其中有最好的機會, 不但認識大自然, 也認識各式各樣的人性. 人生的每一個階段, 包括家居日常生活, 婚禮中舉著火把的隊伍和歡宴, 葬禮中的憂愁和悲嘆, 在他父親商店中每天與三教九流的人交往, 經常穩定的出席會堂聚會, 所有這類的經驗都在他幼小的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像. 因此耶穌的智慧, 經驗, 和身量都一齊 增長, 對人性和人生的事務都極為熟識. 拿撒勒地勢僻處一隅, 但並未與外在的世界完全切斷. 沙弗雷斯 (Sepphoris) 是希律安提帕的首都, 也是加利利最堅強的軍事中心, 位於拿撒勒西北, 距離只有 5 哩之遙. 提比哩亞, 迦百農, 伯賽大等城巿都在加利利海邊, 距離拿撒勒也都只有數哩之遙, 甚至連耶路撒冷都與耶穌在拿撒勒的家相距不遠. 拿撒勒是羅馬帝國的動脈,, 到大馬色的交通幹線通過此城, 許多商人, 軍人和羅馬政府的密使, 也有不少的學者和哲學家絡繹於途, 往返於此一交通要道之上. 499 亞歷山大如此描述加利利海 : 加利利海... 又稱 " 提比哩亞海 " ( 約 6:1; 21:1), 革尼撒勒湖 ("lake of 革尼撒勒湖 (Gennesaret)"; 路 5:1), 海 ("the sea"; 太 8:24, 32; 可 2:13; 約 6:16, 17; 等等 ). 舊約稱之為 基尼烈海 ("sea of Chinnereth"; 民 34:11; 書 13:27; 書 12:3). 馬加比一書 11:67 稱之為 革尼撒勒湖 ("the water of 革尼撒勒湖 (Gennesaret)"). 現代名為 加利利海 ("the Sea of Galilee,"), 基尼烈湖 ("lake of Kinneret"), 提比哩亞湖 ("Lake Tiberias"). 此湖呈豎琴形狀, 位於約但河谷平原, 在下加利利及亞柯海灣的東邊, 雅穆河和約但河交流處的北邊, 巴珊平原的西邊. 1. 環境. 許多人認為加利利整個區域的焦點就是加利利海. 加利利海位於下加利利的約但河中央裂谷的東邊, 在耶路撒冷北邊, 相距約有 60 英哩. 上加利利的眾山向西北升起, 高達海拔以上大約 4,000 呎. 湖的東邊和西邊的山嶺拔地而起, 陡升至海拔以上大約 2,000 呎. 由山頂到湖面陡降大約 2,650 呎, 山腳時常與湖毗鄰連接. 周圍的地帶以火山熔岩覆蓋石灰石造成的形成物為主, 偶有冒出頭的玄武岩. 加利利海東邊的巴珊, 浩蘭, 戈蘭等高原主要是由黑色玄武岩和一些閃綠岩組成. 加利利海位於約但河裂谷, 經常發生具有破壞力的地震. 與加利利湖相連的三個主要的平原是 : 約但河的北方入口和南部的出口形成的平原, 和西北邊的革尼撒勒平原. 上約但河平原始於 聖經 中的以雲 ( 大約在海拔以上 1,800 呎 ), 靠近黑門山根. 高聳的黑門山大約在海拔以上 9,100 呎, 在加利利海的海岸南部能夠明顯地見到. 上約但河平原土地肥沃, 雨量豐沛 ( 很有可能就是舊約時代的米斯巴平原, 書 11:3, 8), 向南伸展 9 英哩, 到達亞伯 伯 瑪迦及但, 高度陡降 300 呎, 為約但河主要的水源. 較小的二支流 Bareighit 和 Hasbani 注入約但河, 在梅圖拉鎮 (Metullah) 附近形成一座小的瀑布, 流經上約但河平原, 進入呼勒平原. 約但河二條主要的支流 Banyasi 和 Liddani 在 Banias 和 Tell el-kady 泉湧而出, 應當就是後來的該撒利亞腓立比和但二城. 這四條支流在 Tell el-kady 以南大約 5 英哩處匯流, 流過平原的沼澤地帶大約 10 英哩, 注入呼勒湖, 繼續往南數英哩, 約但河在此到達海拔, 此後 10 英哩之內, 每一英哩降低 60 呎, 流經過多石的玄武岩峡谷, 進入小平原及海拔以下大約 685 呎的加利利海. 約但河是加利利湖的主要水源, 由湖的南端出口, 流經一個廣闊, 肥沃, 從古今都是人口稠密的平原. 雅穆河於加利利湖以南大約 7 英哩處由東邊注入約但河. 平均寬度 1 英哩的革尼撒勒平原由西北方注入此湖. 2. 描述. 由沙法德高原俯視, 加利利海成豎琴狀 ( 希伯來文 基尼烈海 [chinnereth] 源自此詞 ), 西北邊為豎琴凸出的部份, 呈深藍色, 景緻幽美. 古代的拉比說 : 耶和華創造了七個海洋, 加利利海是他心頭至愛. 加利利海與一個被荒蕪山丘環繞的蘇格蘭湖類似. 湖的水面在海平面以下 680 到 695 呎, 由於季節和年度漸層法略有出入, 大多數的以色列人則視之為在海平面以下 685 呎. 約但河由北邊注入, 直到湖的南端, 大約是 13 英哩, 一般人認為由 12 到 15 英 499 Shepard, The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5 頁
236 哩不等. 湖北邊最寬闊處, 是由西邊 el-mejdel 到東邊 Semak 河口, 一般人認為是 7.5 英哩, 由 5 到 8 英哩不等. 關於加利利海的深度, 淺則八十呎, 深至 160 呎. 湖的圓周約 32 英哩有多, 甘甜清澈的水量則估計大約有 4,562 個立方公尺. 湖周圍大部份的海灘遍佈小貝殼, 海岸上有一些熱的礦物溫泉, 其中有兩個比較著名的位於西北角的塔步哈 (et- Tabgha) 及現代提比哩亞以南大約 2 英哩處的 'Ain el Fuliyeh. 由於位於低海拔, 屬熱帶氣候, 氣溫比丘陵地更高. 這種氣候, 再加上繞湖平原的土地肥沃, 將此一地區孕育成農產富饒的農業大城, 小麥和大麥的收割比山區提早大約一個月, 海岸線則盛產野花和夾竹桃. 湖周圍的山水秀麗, 形狀各異, 千姿百態, 別有趣緻. 巴珊高原在約但河入口的西邊, 越過伯賽大, 其斜坡幾乎垂直地陡降入海, 謝馬克河道 (wadi Semak) 由 Magdal 以東切入湖中. 革匝撒 (Gergesa) 的古址也許位於河口附近. 謝馬克河道 (wadi Semak) 以南大約 3 英哩處, 在 Ein Gev 假日村莊的現址以上, 躺著遠古的廢墟 Sussita, 有可能就是約但河東十城之一的希波 (Hippos) 所在地. 海岸和山之間的平原曲折蜿蜒, 逐漸擴展, 向南伸入約但平原的南端. 古鎮加大拉位於湖的東南方 6 英哩處, 在雅穆河的對岸. 耶穌便是在加利利海西南方趕鬼入豬群, 導致群豬闖下山崖, 投在海裏淹死了 ( 可 5:1-20), 確切地點不詳. 湖的南方便是約但平原, 是沿海最富庶, 最肥沃的平原. 約但河於湖的西邊流出此一平原, 位於古城廢墟 Khirbet Kerak 的南邊. 東岸的平原蜿蜒伸展, 其北方再度擴展至 8.5 英哩. 羅馬的首都提比哩亞建於西方山丘斜坡之上, 靠近此一狹長平原的北端, 緊接著一英哩寬革尼撒勒湖廣闊肥沃, 雨量豐沛的平原. el-hamam 鹽湖由西方注入, 澆灌此一平原. 上古時代的艾伯拉 (Arbela) 高原在南邊邊緣俯視著平原. Magdallies 位於這片平原南方近湖的地方. 約但平原北邊的入流處有淺谷, 有道路通過, 很快便到達北邊塔步哈 (et-tabgha) 及其熱泉. 繼續走 2 英哩, 便是第三世紀保護良好的迦百農廢墟塔漢城 (Tell Hum). 再繼續走 2 英哩, 便是約但河的入口處. 3. 產品. 加利利海周圍的小型平原有肥沃的沖積土, 氣候炎熱, 雨量豐沛, 盛產小麥, 大麥, 無花果, 葡萄和蔬菜. 約瑟夫如此描述本區肥沃的生產力, 說, 你可以稱此地為大自然的野心, 大自然似乎強迫本來彼此敵對的植物彼此合作, 四季似乎競相合作, 競相出產各種不同種類的水果, 不但遠遠超乎人所能期望, 同時也保持長期供應, 一年中有十個月不斷地供應主要的水果 ( 葡萄和無花果 ), 其它的水果則有全年不斷的供應 ( 約瑟夫, 猶太戰史 III. x. 8). Arebela 以其亞麻布而聞名. 魚是來自湖中的主要商品, 魚量甚豐, 已發現超過二十二個不同的品種. 湖的北邊約但河入口處為最佳釣魚所在. 使徒中的漁夫包括彼得, 安得烈, 約翰, 以及雅各. 4. 商業. 加利利海區域的主要工業是農業, 染布, 硝皮業, 築船, 魚業, 以及醃魚. 加利利海以其醃魚聞名於整個羅馬帝國. 主要的交通幹線經過此地. 馬里斯沿海大道 (Via Maris) 的東段在革尼撒勒平原與加利利海的西北角相接, 這是由埃及至大馬色或美索不達米亞的交通幹線. 從高原到湖的東邊的農產品經常在運往地中海途中先經加利利海運送. 加利利海岸有熱的溫泉, 吸引想得醫治的眾人. 至今該地仍有礦泉浴. 5. 人口. 加利利海沿岸在歷史中一向是加利利地區人口最為稠密的區域. 有人認為加利利海沿岸的九個城市人口都不少於 15,000 人, 例如提比哩亞, 抹大拉, 哥拉汛, 伯賽大, 希波城, 迦百農, 加大拉, 和基尼烈 (G. A. Smith, The 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Holy Land, 447). 導致稠密人口的主要因素, 可能是肥沃多雨水的平原, 以及溫暖宜人的氣候. 加利利海沿岸有希臘人和羅馬人建造的宮殿, 競技場, 戲院和澡堂的廢墟, 顯示出在基督的時代此地人口繁多. 加利利海東邊的居民多數為外邦人, 屬於低加波利的一部份. 6. 暴風雨. 加利利湖位於約但河裂谷之中, 在海拔以下, 東邊和西邊均有高山環繞, 自然容易導致暴風雨的發生. 冷氣團從高山險峻的斜坡急速下降, 產生很大的力量, 導致湖水劇烈翻騰. 經常發生可怕的暴風雨, 對小船而言極端的危險. 500 猶太地 舒爾茨 (Schultz) 如此描述猶太地 : 1. 名字. 猶太是古希臘羅馬的地名, 原本是猶大王國的版圖. 希伯來人於被擄巴比倫後, 便是歸回此地. 從被擄之地歸回者, 大多數也是猶大支派的人. 來自被放逐者的大部份的返回者是有 Juuah 的種族的. 此名首次出現於多比傳 1:18, 意指大衛的猶大王國. 此名也有時意指巴勒斯坦西部 ( 路 23:5; 徒 10:37). 傳統對古巴勒斯坦三分法包括猶太 ( 南邊 ), 撒瑪利亞 ( 中間 ) 和加利利 ( 北邊 ). 嚴格說來, 此詞意指最南邊的猶太地. 500 Alexander, Galilee,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6 頁
237 2. 猶太的領域. 猶太地的疆域在每一時期似乎略有不同. 在猶太與撒瑪利亞之間並沒有清楚顯著的邊界. 東北邊的分界通常是在伯特利 ( 遺址現名貝廷 [Beitin]) 以北或以南. 二地之間沒有山谷或任何明顯的分界, 因為撒瑪利亞南方的山丘成為高地. 猶太地的北界由約帕北邊到離死海以北 13 英哩處的約但河. 猶太地南邊的領域比起北邊的領域更加模糊不清. 別是巴是猶太的南界, 也是以色列人南方的疆界 ( 士 20:1). 越過此地, 便是乾旱的南地沙漠, 若無灌溉, 幾乎寸草不生. 猶太西方的邊界是地中海, 由迦薩向北至約帕. 東方的邊界是死海, 由馬撒達的北方向南至約但河以及耶路撒冷以北. 猶太地狀似每邊 45 英哩的正方形. 猶太的心臟地帶是由伯特利到別是巴的高地, 包括耶路撒冷, 伯利恆, 和希伯崙. 在耶路撒冷的附近, 地形驟升至 2,693 呎的高度, 到希伯崙, 甚至高達 3,346 呎. 這是本地區人民的生活中心. 此一高原由西邊緩降, 經過示非拉沿海的平原, 直到地中海. 雲彩向東移動, 帶來充足的雨量, 足以供應當地人民的農耕及畜牧生活. 據估計當時有 200,000 名猶太人住在猶太地, 其中有一半住在耶路撒冷. 從高地向東, 地形陡降, 銜接死海和約但河. 這片東區被稱為猶太地的曠野, 因為雲所帶來的雨在西邊斜坡和高地已經下完, 導致東邊乾旱少雨. 施洗約翰便是在此開始作為基督先鋒的事工 ( 太 3:1; 比較 : 可 1:4; 路 3:2). 東部最重要的城市是耶利哥. 還有大希律建築的防禦要塞馬撒達, 猶太人於西元 73 年在此英勇的負隅頑抗三年前摧毀耶路撒冷的羅馬人. 此外還有隱基底綠洲及發現死海古卷的昆蘭. 猶太地生財渠道有賴靠自然資源, 五穀, 葡萄, 無花果, 橄欖, 和柑橘類水果都是重要的農作物. 聖經 字裡行間俱反映出猶太地的田園生活. 死海產鹽, 鉀鹽, 和其他的礦物質. 猶太地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也許是耶路撒冷的聖殿, 所有成年猶太男子 ( 連散居各地的猶太僑民都不例外 ) 每年必須上繳半舍客勒人頭稅, 為耶路撒冷帶來大量的固定收入. 朝聖者也成為政府的收入來源. 猶太公會位於耶路撒冷, 統治全猶太, 其影響力也及於猶太之外的巴勒斯坦各地. 地中海沿岸便是古非利士 (Philistia) 地區的沿海平原, 地處猶太境內. 非利士人的五大城邦包括亞實基倫 (Ashkelon), 迦薩 (Ekron), 以革倫 (Ekron), 亞實突 (Ashdod), 迦特 (Gath) 之地. 這些城市一直是的心腹之患, 甚至在羅馬統治猶太期間, 沿海的平原中有一大部分都被分別出來, 由羅馬人在猶太地坐鎮, 親自管理. 公元 70 年耶路撒冷淪陷之後, 雅比聶 ( 後稱雅麥尼亞 ) 成為猶太拉比的活動重地. 501 撒瑪利亞 凱爾索 (Kelso) 如此描寫撒瑪利亞 : 有關撒瑪利亞邊界的明確資料非常有限. 一般均認為撒瑪利亞的範圍涵蓋以法蓮支派和瑪拿西的西方支派. 按地理看來, 撒瑪利亞的南界是從耶利哥到伯特利的道路, 然後經由亞雅崙谷到地中海. 北邊邊界包括迦密山, 基利波山, 以及連接二者的小山. 西邊邊界是地中海, 東邊邊界是約但河. 示劍和撒瑪利亞城均在本區的中心, 撒瑪利亞更接近西北邊, 佔有國際商業交通幹線的地利, 居民主要靠著農產品和國際貿易謀利. 此地區土壤肥沃, 物產豐裕, 農產品包含五穀, 橄欖, 葡萄, 和果園的水果, 再加上牛羊群畜. 撒瑪利亞在附近的腓尼基人商圈中有很好的農產品市場. 亞哈與耶洗別便是因為經濟與政治的目的而聯姻. 南北向的道路有兩條, 一條沿著海岸, 另外一條沿著山路, 兩條都經過撒瑪利亞, 帶來很多商業的利益. 東西向的道路有三條, 最南的一條從耶利哥到伯特利, 到達地中海. 中間的一條經由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之間更美的自然景觀. 最北的一條是海岸公路的延續, 切入多坍 (Dothan) 平原, 傑寧 (Jenin), 順耶斯列平原而下直到伯珊 (Beth-shan, 後來稱為西古提波利 [Scythopolis]) 的約但河. 埃及和敘利亞間的陸路貿易大多經過撒瑪利亞. 502 凱爾索 (Kelso) 又指出 : 撒瑪利亞一詞通常意指居住於撒瑪利亞, 以基利心山為敬拜中心的以色列人 A. C. Schultz, Judea, ZPEB, vol. 3, pp J. Kelso, Samaria, ZPEB, vol. 5,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7 頁
238 1. 歷史. 撒瑪利亞人原是北國的以色列人, 舊約只有一次提及 ( 王下 17:29). 而新約中所說的撒瑪利亞人, 則是指兩約之間, 以基利心山聖殿為敬拜中心的以色列分支, 他們的歷史始於亞述帝國在主前 721 年佔領撒瑪利亞城, 並擄掠了 27,290 名猶太人之時. 撒瑪利亞人相信約書亞曾在基利心山建造聖所, 成為早期以色列人敬拜的中心. 他們聲稱與猶太人宗教上分裂, 是因為祭司以利在示羅建造了聖所. 早結果在那時期便有兩個聖所, 兩種祭司制度. 但為時不久, 非利士人便毀了示羅的聖殿, 而掃羅王也為了迫害約瑟支派, 毀了他們在基利心山的聖所. 根據猶太人史實記錄寫成的撒瑪利亞歷史, 亞述帝國在佔領北國以色列以後, 為了保有此一殖民地, 便將一些亞述人遷入北國境內. 這些外來的人與亞述留在當地的以色列人通婚所生的後代, 就成了撒瑪利亞人. 更有可能的事實是, 撒瑪利亞人是以色列人純種的後裔. 撒瑪利亞神學完全沒有受到亞述殖民的異教主義影響的跡像. 若他們確從通婚, 所生的孩子成為真正的以色列人. 當所羅巴伯要建就新的聖殿時, 亞述王以撒哈頓帶來的外國人來找所羅巴伯, 要求參與建殿, 並說他們是敬拜耶和華神的人 ( 拉 4:2), 但是被所羅巴伯拒絕了 尼希米以波斯王使者的身分出現於耶路撒冷之時, 受到波斯次省撒瑪利亞省長參巴拉的抵擋 ( 尼 2:10-6:14; 13:28). 尼布甲尼撒攻陷路撒冷之時, 顯然將之與撒瑪利亞二省合併. 參巴拉看出尼希米正在聖城耶路撒冷及其周圍創造新的政治個體, 等於是從參巴拉手中搶走. 參巴拉和他的同黨亞捫人多比雅都是敬拜耶和華者, 因此, 這不是宗教性的鬥爭, 乃是政治性的鬥爭, 最後也可能造成宗教性的分裂... 以色列的王國和猶大王國真正的分裂, 是當 撒瑪利亞人 在基利心山上建造他們自己的聖殿之時. 此事確切日期不詳. 約瑟夫 (Jos. Antiq. XI. viii. 1-4) 記載此事, 但十分模糊不清, 學者以他的記錄為根據, 推論建造此一聖殿的日期為由尼希米到亞歷山大大帝之間的某一時候... 在兩約之間的時期, 撒瑪利亞人已經受到猶太人的岐視, 傳道經 50:25, 26 甚至形容他們 不是國民, 而是 示劍的愚民, 利未的約書亦稱示劍為 愚昧之城. 從約翰福音 8:48 也可看出猶太人的這種心態, 他們輕視耶穌, 稱耶穌為 撒瑪利亞人. 503 佩恩如此描述耶路撒冷的地點 : A. 地點. 耶路撒冷位於地中海以東 33 英哩, 死海以西 14 英哩, 海拔 2500 呎, 在巴勒斯坦中央山脉西邊主要道路的交口. 此一山脊由北邊的基利波山頂慢慢上升 (1,700 呎 ), 靠近希伯崙, 距耶路撒冷南邊大約 20 英哩 (3,370 呎 ). 耶路撒冷的最高點 ( 不到 2,600 呎 ) 沒有其南邊的希伯崙那麼高,, 大衛的描述卻十分貼切, 指出他的眾子民 上那裏去 敬拜神 ( 詩 122:4). 鐵路線從西邊經過參孫高低不平的梭烈谷 ( 士 16:4), 接近耶路撒冷 ( 自 1948 年的戰鬥以來, 仍然有水泥要塞的保衛 ), 終點是城南的利乏音谷 ( 撒下 5:22). 直到最近, 唯一另外的交通幹線便是雅法公路, 由亞雅崙谷蜿蜒北上, 經過 Abu Ghosh ( 舊約的基列耶琳, 學者認為可能就是新約的以馬忤斯可能地點之一, 路 24:13) 到耶路撒冷. 沿途可見燒壞的以色列武裝汽車, 排列成行, 直到今天, 默默地見證要上到錫安山的重重險阻 ( 比較 : 賽 7:6). 從東邊經由地中海海拔 1,200 呎以下的耶利哥, 離開約但平原, 然後一定要經由亞都冥坡 ( 書 15:7) 登上猶大曠野荒漠不育的白堊岩. 亞都冥坡, 意思是有很多紅色的山坡, 可能是因它的紅色赭石沈積物. 此處基本上沒有降雨. 由西吹來的海風, 雨量及溼氣已經在中部的山脊全數排出淨盡. 城西的橄欖山是最高點, 高達 2,650 呎. 去耶路撒冷雖然艱險重重, 但卻同樣也構成其保護及安全. 耶路撒冷缺乏的重要自然資源, 但卻成為南北貿易交通幹線的必經之路, 使其地點深具商業和政治策略性. 當初成為居民定居之處, 便是因為其交通樞鈕的位置. 群山環繞耶路撒冷 ( 比較 : 朝聖詩篇 125:2), 使得登山者一直都看不到耶城所在的高地, 直到登上包圍它的較高山脊之一, 才突然看見. 舉例來說, 從東邊登山, 穿過橄欖山 ( 今日每逢棕枝主日仍有人如此行 ), 按照基督凱旋進入耶路撒冷的路線, 便會看到耶路撒冷乍然躍入眼瞼, 展開令人嘆為觀止的全景. B. 地誌. 耶路撒冷有五個原本清楚可辨的山嶺, 由賽諾曼石灰石組成, 大約有半英哩平方的正方形. 其西方的及南方有 "L" 形的欣嫩子谷 ( 書 15:8); 其東方為汲淪溪峽谷, 可能就是約珥所說的約沙法谷 ( 珥 3:2). 503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8 頁
239 正方形的內部被從北到南的峽谷切割, 最後在欣嫩子谷與汲淪溪交接. 在新約時代稱之為泰羅波恩 ( 做奶酪的人 ) 谷, 有可能是舊約時代的瑪革提施 ( 番 1:11). 其北邊今天仍然可以辨別, 是在大馬色門西邊的一個窪地, 但此城受到如此多的毀壞, 大部份已經無法辨識. 耶路撒冷現今仍然由汲淪溪的懸崖不間斷地西向上升, 直達 錫安山 ( 見下 ), 然後突然的陡降, 進入欣嫩子谷. 谷內有高達 100 呎的瓦礫垃圾. 泰羅波恩谷的東方有三個山坡. 最南方是最小的, 山脊只有 2,200 呎高. 但是它急傾斜的角度和些微北傾狹窄的山脊 ( 比較 : K. Kenyon, Jerusalem:Excavating 3000 Years of History, p. 27), 使它成為最容易防禦的一部份. 考古學的調查已經確認這便是當初的錫安山, 大衛城 ( 撒下 5:7). 北方的摩利亞山 ( 詩 48:2) 是範圍廣大的高峰, 原本來是打穀的禾場, 大衛卻指定以此地為獻祭及建聖殿的場所 ( 代下 3:1), 直到今天. 其山頂多岩, 亞伯拉罕很有可能便是在此獻上他的兒子以撒, 在 摩利亞地去, 神 所要指示的山上 ( 創 22:2). 在過去將近十三個世紀, 此地被回教聖所石頂清真寺磐據. 其周圍的地區被剷平, 形成矩形狀的庭院, 寬 1,000 呎, 長 1,500 呎, 高 2,400 呎, 稱為 莊嚴聖所 (Haram esh-sharif), 或稱 尊貴的聖殿 (Noble Sanctuary). 耶路撒冷座落於一個非常平坦的山脊之上, 曾經介於摩利亞山與西北方的第三個山嶺比塞塔山之間. 比塞塔山的山頂至今仍耶路撒冷在東北方的城牆之外. 今天已經看不到清楚自然的地勢界線, 因為希律王向北擴大 莊嚴聖所 之時, 他剷平了原本切入聖殿區東北角的一座峽谷. 耶路撒冷的西方被泰羅波恩谷的一座較大的峽谷 橫谷 一切為二, 向西直到的雅法門. 其南邊可能便是舊約時代的迦立山 ( 耶 31:39; J. Simons, Jerusalem in the OT, , 以及 IDB, II, 853, 見下, II, C, 3), 但自從原本的大衛城於西元 70 年被棄之後, 歷史上改稱迦立山為其舊名錫安山 ( 約瑟夫, 猶太戰史, V. iv. 1), 有可能是因為其山嶺高達 2,550 呎, 位居優勢. 拜占庭擴建的耶路撒冷再一次將迦立山納入境內, 公元 985 年位開羅的回教王哈裏發為要縮短城市的防衛線, 再度將南牆向北移動 2 英哩, 導致迦立山及全部的錫安山被置入城外, 有一部份成為空置無人居住之處. 西北邊的土地傾斜地伸展, 被一個小山中斷, 此地便是聖墓教堂的現址. C. 特性. 耶路撒冷的年度降雨量大約是二十五吋, 但是集中在冬天的數個月間. 因為高度導致溫度轉緩, 隨著季節性的轉變, 平均從 40 到 85 度華氏. 極少下雪 ; 但是舊耶路撒冷的石製建築物有時會變成十分陰濕寒冷, 參見 : 以斯拉記 10:9: 那時正是九月二十日 ( 一月初 ). 眾民都坐在神殿前的廣場上 ; 就因為這事, 又因為天下了大雨, 大家直震顫發抖. 然而從五月起, 直到十月, 草變褐色, 從遙遠的東方沙漠吹來的乾風可能導致嚴重的炙熱和乾旱時期. 然而一般而言, 西方的海洋微風使得氣候保持白日溫和, 晚上寒冷的狀況. 在以色列人入住以前, 耶路撒冷有兩個重要的水源. 以色列人入住以後, 又發展出用防水石灰作襯裡建成的水池. 基訓 ( 王上 1:33; 代下 32:30), 又稱處女泉, 由大衛城汲淪溪谷的一個洞穴中湧出, 產生一條周期水流. 隱 羅結 ( 書 15:7; 撒下 17:17) 又稱約伯井, 或尼希米記 2:13 的野狗井, 位於更加南邊, 在汲淪溪和欣嫩谷交會處以下. 這是一口真實的井, 在冬天時以噴水井形式湧流出水 ( 由十一月到三月, 季節的雨已經提升周圍的地下水位 ). 504 B. 歷史背景 薛帕得 (Shepard) 如此描述基督時代的歷史背景 : 研究任何的主題, 都必須研究歷史, 才算是完整的研究. 研究耶穌的生平, 若是缺了有關耶穌的歷史背景, 就如同沒有 透視法 的一幅畫. 若欲研究有關彌賽亞耶穌的圖片的背景, 至少必須瀏覽新舊兩約期間猶太人的歷史, 從瑪拉基起, 直到施洗約翰的時期. 研究此段時期歷史的主要資源是約瑟夫. 約瑟夫是猶太人的歷史學家, 專攻歷史傳奇性的啟示錄, 以及富教育性的人物傳記. 大約西元前 283 年在亞歷山大將希伯來人 聖經 正典翻譯成為七十士譯本之時, 也將約瑟夫的一些著作納入其中. 在波斯統治 ( 西元前 年 ) 以前, 猶太人已受巴比倫統治五十年之久, 並有許多人被擄, 在巴比倫為囚. 當時耶路撒冷已成為廢墟. 在波斯王古列執政的早年, 他允許一大群猶太人在所羅巴伯的領導之下回歸耶路撒冷, 重建聖殿. 聖殿的重建於西元前 516 年完成. 另有猶太人分別在以斯拉 ( 西元前 458 年 ) 及尼希米 ( 西元前 445 年 ) 的領導之下回歸耶路撒冷, 重建城牆, 在祖國恢復他們對耶和華的敬拜. 尼希米死後, 他的省長的功能被轉移到大祭司身上. 從西元前 359 年起, 大祭司兼具政 504 J. Barton Payne, Jerusalem, ZPEB, vol. 3,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39 頁
240 治及宗教領袖的職位飽受人所艷羨. 大祭司約拿單的兒子瑪拿西出於妒忌, 去了撒瑪利亞, 和參巴拉的女兒結婚, 其後在基利心山上建立了撒瑪利亞人的崇拜 ( 比較 : 約 4:51-56). 波斯人對猶太人影響極大. 西元前 年, 在古列的執政期間, 主流的波斯人對猶太人頗具好感, 使得猶太人更易受到波斯人的影響. 次經 多比傳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多比傳乃於此一期間由一位僑居波斯的猶太人寫成. 猶太人身為屬民, 逐漸受到波斯人神體一位論的污染. 多比傳是浪漫愛情小說, 其中有許多抵觸希伯來人 聖經 的教義, 例如說人可以靠著捐獻, 祈禱, 和其他的好行為得救, 此外還有魔鬼論, 禁慾主義, 和許多其他的錯誤教義. 希臘人 ( 西元前 年 ) 對散居外地的猶太人有更大的影響力. 亞歷山大大帝率領 35,000 人馬, 橫渡赫勒斯滂海峽, 在小亞細亞擊敗了波斯大軍. 他很快又進軍推羅, 經過一段頑強的抵抗, 終於奏捷. 他繼續南下至耶路撒冷, 獲大祭司為首列隊相迎, 和平地進入城內. 亞歷山大尊重猶太人的宗教, 稍後當他征服埃及, 建造亞歷山大城的時候, 還邀請了猶太人住在那裡. 猶太人接受了他的邀請, 很快便在該地發展出一個很大的猶太人殖民地. 亞歷山大死於西元前 323 年, 年僅三十二, 已經征服整個世界, 他龐大的王國由他的四大將領瓜分. 埃及的多利買王朝 ( 西元前 年 ) 大致上頗為善待猶太人. 多利買斐拉鐵弗 ( B.C.) 更是猶太人的好朋友. 他出資建立了著名的亞歷山大圖書館, 並將希伯來文的 聖經 翻譯成為希臘文, 以供應在希臘文化當中成長的猶太人所需. 亞歷山大成為強而有力的希臘化中心, 對猶太人有極大的影響力 ; 由 次經 的傳道經與希伯來人正典完全不同, 可見其影響力之大. 在此期間, 猶太人時而以埃及的多利買王朝為盟友, 時而位於北方, 與多利買王朝為敵的敘利亞王為盟友. 敘利亞王國 ( 西元前 年 ) 有時會善待猶太人, 但通常都是施行殘忍的暴政. 第一個王安提阿哥大帝頗為友善, 希臘化的影響力非常大, 甚至影響到耶路撒冷的大祭司制度, 大大的改變了猶太人的思想. 安提阿哥大帝於西元前 172 年拜訪耶路撒冷之時, 甚至受到火炬儀隊的歡迎. 耶路撒冷有一個強有力的宗派帶領許多猶太人放棄他們的獻祭制度和儀式, 接納希臘人的宗教. 在此同時, 文士帶領嚴謹而正統的猶太人形成反對派, 他們建立會堂, 熱中地護衛他們的傳統. 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斯 ( 西元前 年 ) 殘酷地苦待猶太人. 安提阿哥贊助的希臘化大祭司耶孫將希臘人的體育競技場及其低劣可厭的風俗引入耶路撒冷, 破壞人的信心和道德. 他侵略埃及不果, 返回到耶路撒冷, 對反對他的猶太人大施報復, 聖城居中有四萬民衆慘遭屠殺, 其他被擄賣作奴隸者不知凡幾. 他又褻瀆聖殿, 在祭壇上獻猪為祭. 他後來再度侵略埃及, 無法攻克亞歷山大, 因為當地強大有力的猶太人宗派加入了防衛. 他返回巴勒斯坦, 利用猶太人的宗教禁忌, 於安息日進入耶路撒冷, 肆意屠殺, 使聖城變成屠宰場, 男人慘遭屠殺, 婦孺遭擄掠, 被販賣為奴. 街道上血流成河, 聖城成為荒場. 猶太人的敬拜被廢除, 剩餘的人民被迫向異教的偶像獻祭. 在安提阿哥第四次侵略埃及後, 便完成了他對聖城的毀壞, 聖殿被夷為平地 ( 馬加比一書 1:43). 安提阿哥定立國教, 廢除了猶太人的敬拜. 他差遣安提阿的 Atheneu 為總稅務司, 到巴勒斯坦來收稅, 並執行廢除猶太人敬拜的法令. 他將耶路撒冷的聖殿獻給宙斯, 在其中建立異教徒的敬拜, 禁止猶太人遵守摩西律法, 違者處以死刑 ( 馬加比一書 1:54; 比較 : 但 11:31). 猶太人在馬加比愛國家族的帶領下 ( 西元前 年 ), 掙脫了北方敘利亞王國的枷鎖, 重獲獨立. 安提阿哥嘗試執行國教的敬拜規條之時, 一名德高望重之老祭司瑪他提亞領頭起而反抗, 殺掉一位在莫丁向偶像下拜之猶太人, 聚集一群愛國者逃到猶太山區, 和一些志同道合之人士組成游擊隊. 到他死後, 他的兒子猶大接續他的領導地位. 猶大很快便因為他的愛國熱情, 以及帶領與鎮壓叛亂的亞述大軍爭戰, 以寡敵眾, 屢獲奇功而聲名大噪. 猶大不但精於戰術, 也虔誠篤信. 在開始與國家的敵人爭戰以前, 他先在米斯巴宣告全國性的禁食與認罪. 他幾乎大竟全功, 卻功敗垂成, 企圖與羅馬人訂立軍事同盟, 以期樹立外援. 但卻因此失去猶太愛國者的支持, 只剩八百人對他保持忠誠. 在愛拉殺下一場敵我懸殊的戰役中, 他英勇地戰鬥至死了對抗很棒的機會. 他的弟弟接續約拿單他的領導地位. 他的性格與猶大非常不同, 嘗試智取敘利亞王, 卻很快就中了陰謀, 被捕處死. 瑪他提亞的另外一位兒子西門繼承約拿單的領導地位, 並且成功地奪取了敘利亞人在迦薩, 雅麥尼亞, 約帕的據點, 導致敘利亞人與他議和, 承認猶太人的獨立. 西門企圖與羅馬人結盟, 並致力於內部的改建, 卻於西元前 137 年被人出賣, 被到暗殺致死. 他的兒子約翰約翰許爾堪帶領猶太人擊敗敘利亞人的入侵, 重建和平後, 與羅馬人更新盟約, 國泰民安, 享有獨立達二十年之久. 在此期間, 猶太人宗派掘起, 包括撒都該人及法利賽人. 約翰許爾堪死後, 他的兒子亞歷山大簡那斯繼承王位. 法利賽人對他極端厭惡, 並起而反叛. 經過了 6 年的內戰, 簡那斯得勝, 將八百敵擋他的法利賽人釘死在十字架上. 他死於西元前 79 年, 他的接班人在其後的十六年政權中都極為混亂. 最後, 羅馬將軍龐培在西元前 63 年攻陷聖城, 馬加比王朝告終. 希律王朝 在羅馬人 ( 西元前 63 年 - 西元 637 年 ) 的治下, 一位富有的以土買官員安提帕特, 曉得如何機巧地討好羅馬, 特別討羅馬皇帝的歡心, 獲封為猶大地南部的總督, 他任命兩個兒子爲猶太及加利利區的分封王. 希律任加利利的分封王, 實行鐵腕統治, 鎮壓搶匪, 受到耶路撒冷大祭司約翰許爾堪的嫉羨. 約翰許爾堪召喚希律晉見, 希律出現在他面前, 穿著王室的紫衣, 帶著該撒的信件. 公會甚感恐懼, 但當煞買指控希律的時候, 安提帕特建議他逃走. 希律王國興起的歷史 ( 西元前 40-4 年 ) 十分戲劇性, 充滿了政治動作及血腥暴力的罪行, 多因希律生性妒忌, 用以對付他自己的家族. 希律的手段高明, 不擇手段, 不遺餘力,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0 頁
241 不計代價地討好, 深得數位羅馬皇帝的歡心. 他為要與勢力強大的猶太人家族哈斯摩年聯合, 娶馬利安尼公主為妻, 後來因為妒忌她與二子亞歷山大及阿里斯托布魯斯有好名聲, 深得民心, 而將他們處決. 他的政權是一連串腥風血雨的殘暴罪行, 直到西元前 5 年內死亡為止. 大希律死後, 羅馬人施行較多的主權, 將國家分由三位分封王治理 : 亞基老 ( 猶太 ), 希律安提帕 ( 加利利和比利亞 ), 以及希律腓力 ( 特拉科尼提斯, Aurtanitis, 和巴塔尼亞 ). 猶太人厭惡亞基老, 導致他在西元 6 年被流放到高盧, 其領地由羅馬設立巡撫治理, 第五個巡撫就是本丟 彼拉多 ( 西元 年 ). 希律腓力在高盧自殺而死. 西元 37 年, 加利古勒任命亞基帕一世為王, 先將腓力的分封地賜給他, 稍後在西元 41 年又將加利利和比利亞賜給他. 使徒雅各在他手下被斬首 ( 徒 12). 西元 44 年, 皇帝革老丟恢復巡撫制度, 其中兩位名為腓力斯及非斯都 ( 徒 章 ). 西元 53 年, 猶太國在亞基帕二世治下恢復統一. 羅馬人賦與猶太人的公會極大的自治權, 但只有某些特定的限制. 舉例來說, 在統治者羅馬人批准以前, 他們無法執行死刑. 西元 637 年, 薩拉森人由羅馬人手中取得亞基帕二世的領土, 直到 年第一次世界戰英國政府取得該地治權為止. 505 若欲明白希律王朝的影響力, 必需要先明白希律家族的來龍去脈. 希律一名... 是猶太人和早期的基督教會歷史中十分熟悉的. 此名原本意為 英勇的, 與這個以為奸險暴虐為特色的家族十分不相稱. 希律家族的財富猶太教不可分割. 猶太教國教如同一盞微弱的燈火, 最後將在西元 70 年猶太人反叛的戰爭中被完全撲滅火, 現在正在作出最後的閃爍. 希律家族的歷史中不乏英雄應具備的偉大元素, 但不論這些英雄氣質出現在何人的身上, 最後都會因為無藥可救的自我中心而致黯淡無光, 無法發揮. 希律家族也是因為這些自我中心而致千瘡百孔, 遍體鱗傷. 希律家族中有些王子的確才華揚溢, 但他們卻沒有善用這些才幹, 也沒有為以色列人帶來任何的好處. 希律家族中幾乎每一位王死時, 都可以說是 他去世無人思慕, 沒有人為他難過, 沒有人思念他們, 沒有人需要他們, 沒有人為他們哀哭. 整個希律家族的歷史, 就是連續不斷的爭吵, 猜疑, 陰謀, 和令人震驚的不道德. 從出生到死亡, 都是生活在希律家族惡毒蒼白的政權之下. 基督的教會, 也是在這種時代背景下奠立了根基. 1. 家庭背景. 希律家族不是猶太人的血統. 希律王鼓勵人流傳有關他們家族源自巴比倫著名的猶太人家族的傳說 ( 猶太古史 XIV, i, 3), 但這傳說並沒有歷史根據. 事實上, 以土買人在當時的確是名義上的猶太人, 因為他們在西元前 125 年被制服, 被迫接受割禮, 納入哈斯摩年王國名下. 但是兩國之間舊有的敵意仍然存在 ( 創 27:41). 希律家族源自安提帕 ( 逝於西元前 78 年 ), 亞歷山大任尼烏委派安提帕為以土買省長. 安提帕之子安提帕特繼承他的職位. 安提帕特與他的兒子大希律一樣的狡猾, 機智, 有不可駕馭的野心. 他早已看準了兩項目標, 一是羅馬帝國如日中天的權勢, 一是可憐虛弱, 每況愈下的哈斯摩年王朝. 他虎視耽耽, 覬覦已久, 打算以此作為進身台階 大希律. (1) 政治生活. 安提帕特對他的兒子冀與厚望, 野心勃勃. 希律開始加利利省長的政治生涯之時, 只不過是一個年輕人... 他一出道便大顯身手, 有能力鎮壓危險的海盜土匪, 更加能夠為羅馬政府搜取大量的金錢貢物, 這些都成為他雄厚的政治籌碼. 他少年得志, 平步青雲, 西元前 41 年已蒙安東尼任命他為猶太地的 分封王... 他深得安東尼和亞古士督的歡心, 得以成為猶太王, 並於西元前 37 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攻下耶路撒冷... (2) 才華洋溢的大希律. 大希律的成功絕非偶然, 他的才華橫溢, 顯然遠遠超過他的兄弟之中的任何一個, 得到了安提帕和安提帕特的真傳. 他有高度的政治手腕, 組織能力, 精明能幹. 他不但知人善用, 也能贏得羅馬皇帝的高度信任. 他聰穎過人, 在每個突發事件中, 都可以說服羅馬人相信他是正義之師. 在他自己的領土中, 他有如是以實瑪利, 他的手要攻打所有其他的人, 所有其他的人的手也要攻打他, 但他足智多謀, 仍然穩坐君王寶座整個世代. 從出任加利利省長之時, 已經嶄露頭角, 顯示出他鋼鐵般的意志, 天生的大將之風. 他征服猶太地, 以及阿拉伯之役, 都證明他的將材. 希律是一位天生的領袖. 若改換一個不同的環境, 他很有可能可以發展成為一個真正的偉人. 若他的品格與才幹相稱, 他有可能為猶太人作出許多的貢獻. 希律最出眾的才華, 可以說是他對建築有他人難出其右的品味和能力. 就此點而言, 他令人想起古埃及的法老. 希律雖然假稱遵守猶太教的律法, 卻違反了律法的規定, 在耶路撒冷建造了一個出色的劇院和一個圓劇場, 其廢墟至今猶存, 一個在城市裡面, 另一個在城牆之外. 藉此, 他將希臘人以及羅馬人驕奢淫佚之風引入重視禁慾苦修的猶太文化之中. 他破壞了無數重要的猶太教正統規條, 為了彌補裂痕, 討好猶太人, 他重新建造所羅巴伯的聖殿, 其雄偉的規模甚至超過所羅門的聖殿. 此一工程完成於西元前 19 年到西元前 11 或者 9 年之間, 但整個工程則是到西元 年亞爾比努巡撫任內才告完成 ( 猶太古史 XV, xi, 5, 6; XX, ix, 7; 約 2:20). 其雄偉美麗, 難出其右, 被譽為世界奇觀... (3) 特性和家庭生活. 希律的性格超凡. 他的體能過人, 智力出眾, 具有決不後退, 決不屈服的鋼鐵意志. 他足智多謀, 機智靈活 ; 他總是成竹在胸, 從來不會方寸大亂, 也從不膽小退縮 Shepard, The Christ, pp. iv-viii.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1 頁
242 希律是殘忍與貪慾的化身, 這也成了他的兒女生命中沈重的負擔. 希律家族的不道德在歷史中無出其右, 家族成員如此繁複交雜的通婚, 成為一個系譜學的謎題. 所有的這些通婚姻幾乎都是猶太人律法所禁止的血緣近親. 這導致以色列人更進一步地憎惡希律家族... 希律有非常不快樂的家庭生活... 最起碼按照他能夠有的情感而言, 他似乎深愛馬利安尼 ( 約翰許爾堪的孫女 ). 但是他對整個哈斯摩年家族的態度, 以及剷除此一家族的決心, 使得他對馬利安尼的愛化為憎恨. 希律對權力有病態的慾求, 導致馬利安尼及她的兩個兒子淪為犧牲品... 當他的兒子逐漸長大, 家庭的悲劇也越演越烈, 希律王的庭院變成了一個控訴指責, 陰謀, 和大災難的溫床. 精明的他不是自己出手, 乃是藉著羅馬人之手審判並處決他謀反的眾子 按照羅馬認可的希律遺願, 將王國分給眾子. 亞基老被立為王, 實際上是 總督, 得到王國的一半, 統治猶太, 撒瑪利亞, 以土買 ; 安提帕被立為加利利和比利亞的 分封王 ; 腓力被立為特拉科尼提斯, 哥蘭, 以及潘內亞斯的 分封王. 他遺贈給妹妹撒羅米的包括雅麥尼亞, 亞實突, 法撒勒, 以及 500,000 古希臘銀幣. 他在遺囑中豐富地供應所有家人, 務必要讓他們生活富足 ( 猶太古史 XVII, viii, 1). 希律在死後善待他的家人, 遠遠勝過他的生前. 他的一生充滿了暴力與血腥, 死時無人記念, 無人哭泣, 無人愛慕, 就背著一生的臭名作古. 正如卡里洛厄的溫水無法洗淨他一身的腐敗與污穢, 時間也同樣不能夠洗刷一個暴君的惡名. 新約惟一提及他的經文可見於馬太福音 2 章及路加福音 1 章. 馬太福音記載東方來的博士來到耶路撒冷, 尋找那生下來作 猶太人之王 的. 希律王聽見了, 就從 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 那裡得知基督當生在何處, 並下令 將伯利恆城裏並四境所有的男孩, 凡兩歲以裏的, 都殺盡了. 這是一生事蹟中最惡名昭彰的. 希律死於西元前 4 年, 與殺嬰事件相距有一段時日 ( 太 2:19), 這是確定基督出生確切日期的一個線索. 另外一個線索是一次日蝕, 惟一的記載可見之於約瑟夫 ( 猶太古史 XVII, vi, 4; 本文和附註 ), 於希律死前不久發生. 這一次日蝕乃於朱利安年曆三月 13 日 4710, 亦即西元前 4 年. 3. 希律安提帕. 希律安提帕爲大希律王從撒瑪利亞妻子瑪莎絲所生, 一半是以土買人, 一半是撒瑪利亞人. 因此, 在他的血液中, 沒有一滴猶太人的血統, 以 外邦人的加利利 入他的領土, 再也合適不過了. 他從西元前 4 年起, 直到西元 39 年, 作 加利利和比利亞分封的王 ( 路 13:31). 按照福音書的描述, 他絕非討人歡喜的人物. 他很迷信 ( 太 14:1 及下節 ), 如狐狸一般地狡猾 ( 路 13:31 及下節 ), 過著不道德的生活. 施洗約翰勇敢地指責他過不道德的生活, 干犯摩西的律法 ( 利 18 16), 為此甚至付上生命為代價 ( 太 14:10; 猶太古史 XVIII, v, 2). 希律安提帕在他的父親死時, 雖然比他的哥哥亞基老年輕 ( 猶太古史 XVII, ix, 4f; BJ, II, ii, 3), 卻質疑希律王的遺囑, 因為他的哥哥亞基老得到了希律王大部份的領土. 然而, 羅馬判定遺囑有效, 按照希律的分配, 任命他為加利利和比利亞 分封的王 ( 猶太古史 XVII, xi, 4). 希律安提帕在羅馬與亞基老及異母兄弟腓力 ( 西門的女兒馬利安尼所生 ) 同受教育, 學會了許多品味和風度, 但也學會了更多羅馬人的惡習... 他效法了他的父親, 不斷地豎立建築物, 美化城市. 他建造了沙弗雷斯的城牆, 定為加利利首都... 福音書中對他最後的記載, 是在基督生平最後的悲劇之時. 他當時在耶路撒冷. 無所適從的彼拉多將捆綁著, 送到希律那裏. 從福音書的記載中, 可以看出他是毫無效率, 又十分輕率的人 ( 路 23:7-12; 徒 4:27). 此一事件卻有助於他解希律和彼拉多彼此之間的敵意, 在那一天二人就成了朋友 ( 路 23: 12). 他們二人後來都被剝奪了權力, 死於流放之地. 該猶加利古勒成了皇帝的時候, 在西元 37 年立寵臣希律亞基帕一世 ( 安提帕的死對頭 ) 為王. 希羅底堅持要希律安提帕陪她到羅馬, 要求相似的待遇. 亞基帕卻突出其謀, 反指他們圖謀造反, 導致他垮台, 被放逐到高盧的里昂, 極為悲慘的死在那裡 ( 猶太古史 XVIII, vii, 2; BJ, II, ix, 6). 4. 希律腓力. 希律腓力是大希律與耶路撒冷的克麗奧佩脫拉所生之子. 他的父親死後, 他繼承了哥蘭, Thrachonitis, 以及潘內亞斯 ( 猶太古史 XVII, viii, 1). 他顯然是希律家族中的異數, 過著平靜, 有尊嚴, 中和, 公義的生活. 他不像他的眾兄弟們那樣各懷鬼胎. 他顯然完全沒有遺傳到希律家族的個性, 反而得到母親的真傳. 他死於西元 34 年, 三年之後他的封地和封號 ( 呂撒聶分封王 ) 均被賜給他的姪子亞基帕一世 ( 阿里斯托布魯斯的兒子 ) 希律亞基老. 希律亞基老是大希律與撒瑪利亞人瑪莎絲所生的長子, 脾氣暴烈, 與乃父相似. 他與所有的希律家族王子一樣, 在羅馬受教育, 對羅馬宮庭的生活行事均十分熟悉. 在他父親臨終之時, 處心積慮想要剷除所有王位競爭者的安提帕特指控他及他的異母兄弟腓力謀反. 二人均被宣告無罪 ( 猶太古史 XVI, iv, 4; XVII, vii, 1). 按照父親的遺囑, 希律王國大部份的領土歸他所有, 封號為 總督. 他的弟弟上告羅馬, 對希律王的遺囑提出質疑... 羅馬皇帝下令罷黜亞基老, 沒收所有財產, 流放到高盧的維也納 ( 猶太古史 XVII, xiii, 2, 3). 他也有一些父親的建築嗜好, 在耶利哥建了一座王宮及一個村莊, 用自己的名字, 為之命名為 Archelais... ( 猶太古史 XVII, xiii). 福音書中惟一提及他的經文是馬太福音 2: 希律亞基帕一世. 希律亞基帕一世 ( 約瑟夫稱他為亞基帕 ) 是阿里斯托布魯斯及百尼基氏之子, 是大希律及馬利安尼之孫, 在羅馬與革老丟同受教育 ( 猶太古史 XVIII, vi, I, 4), 為人精明圓滑. 他暫返猶太地, 於西元 37 年回到羅馬. 他憎恨叔父安提帕, 不擇手段, 極力的傷害他. 他如同祖父一樣精打細算, 處處為自己的升遷鑽營鋪路. 因此他很快便與羅馬王位繼承人該猶加利古勒結交, 並且直言無諱擁護他, 導致提庇留將他囚禁. 這卻成為他的進身之階, 因為加利古勒在登上王位後, 並沒有忘記他, 不但立刻將亞基帕釋放, 並讓承受叔父 分封王 腓力的封地及封號, 使亞基帕由一介草民躍身為呂撒聶分封王... 皇帝接受了亞基帕對他叔父的指控, 在西元 39 年加賜加利利及比利亞為他的領土. 亞基帕與皇帝保持密切的聯繫. 加利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2 頁
243 古勒遇刺身亡後, 亞基帕大力支持革老丟繼任皇帝, 導致他繼續受到皇帝的寵信, 於西元 40 年將猶太及撒瑪利亞都加入他的版圖之中. 亞基帕的夢想終於成真, 他為父親報了仇, 他統治的地盤竟相當于祖父大希律王統治的疆域. 他以寬宏大量的政策統治猶太人, 對猶太教極為尊重... 當他被迫在猶太教和初生的基督教之間作出選擇的時候, 他毫無猶豫地極力逼迫基督徒, 用刀殺害使徒雅各, 加害教會 ( 徒 12). 他在權力如日中天之時, 如同他的祖父一般 ( 徒 12:20-23) 7. 希律亞基帕二世. 希律亞基帕二世是希律亞基帕一世和 Cypros 所生的兒子. 西元 44 年他的父親去世之時, 他是一個只有 17 歲的年輕人, 無法承擔管理猶太地的重任. 因此革老丟採用巡撫制度. 亞基帕在皇帝的王宮中受到王室的教育 ( 猶太古史 XIX, ix, 2). 當時大祭司的袍子在羅馬人手中, 僅在某些特定場合才能使用. 猶太人要求接管大祭司的袍子之時, 亞基帕為他們求情, 由此可見他並沒有完全忘記他的民族 西元 48 年, 革老丟任命亞基帕二世為 分封王 四年之後 ( 西元 52 年 ) 革老丟擴展亞基帕的領土, 將腓力的封地及呂撒聶 分封王 的封號賜給他... 希律亞基帕二世出現於新約使徒行傳的 25:13 以及 26:32 之中.. 保羅稱他為 王, 並說他熟知 聖經. 他與腓力斯是姻親, 是當時那個場合中的貴客. 他與姊姊百尼基氏之間的關係是猶太人及外邦人之中的醜聞 ( 猶太古史 XX, vii, 3). 猶太國垮台之後, 希律亞基帕的王國也隨之式微. 506 C. 道德光景 薛帕得 (Shepard) 對當時代的道德光景有詳盡的描述. 當時的道德光景十分敗壞. 羅馬城中有 2,000 名統治者, 有 1,300,000 個受到殘酷待遇的奴隸. 羅馬帝國中, 有 6,000,000 個奴隸. 富人的生活極度放蕩. 離婚和不道德是常態, 貞潔和婚姻反成了例外. 神職人員例用大眾的無知圖利. 許多異教誘惑人墮落. 羅馬人的宗教對時代的敗壞無力招架. 希臘人的哲學也告失敗. 沒有一種哲學可以符合當時深切的道德需要. 皇帝是罪魁禍首. 數以千計的生命喪失在鬥獸場中, 為要提供娛樂給皇帝和嗜血的大眾. 社會風氣驕奢淫佚, 言語無法盡述. 由龐貝出土的文物 ( 或不文之物 ) 可以看到當時可怕的惡習和罪行. 辛尼加指出孩子普遍受到輕視, 棄嬰是普遍的現象. 塔西圖指出, 當時的時代精神就是 腐化他人, 被人腐化. 保羅在羅馬書中清楚描繪這種光景, 指出人拒絕接受神藉著大自然及良心作的啟示, 憑著虛妄的心, 為自己設立受造物為偶像. 人的偶像敬拜淪為道德上的敗壞和犯罪, 直到他們在黑暗的世界完全失喪, 完全被毀. 耶穌降世, 便是為了要用他的福音來 勝過世界. 507 D. 宗教背景 本文將描寫基督降世當時以色列人矛盾而複雜的宗教背景. 1. 以色列人宗教的退化 萬變不離其宗, 飲水必須思源. 現在無法與過去脫離關係, 也永遠無法擺脫由過去承傳的品質. 若要了解一個偉人, 必須從了解他的國家, 他的同胞著手. 耶穌是一名猶太人, 是以色列人的後裔. 以色列人原本不是帝王之家, 原本無法與世界的帝國並駕齊驅. 他們曾經有過一段輝煌的過去, 他們的歷史中曾經有兩個榮耀的王朝, 其中一個以攻城掠地著稱, 另外一個以智慧著稱. 但這兩個王朝的光輝都很快陷入黑暗之中. 偉大的國王死了, 偉大的王國毀滅了, 成為兩個可悲的君主政體, 戰禍連連, 介於兩個需索無度的強國的隙縫之間, 苟延殘喘. 以色列人缺乏文學天才, 正如在政界中一樣無足輕重. 他們沒有本事出神入化地美化語言, 也沒有本事寫出可以留傳後世的曲調, 他們沒有創造出可執世界文學牛耳的文學, 沒有浩瀚精密的科學, 沒有卓越深奧的哲學, 也沒有純全高雅的詩歌. 他們不但沒有藝術的天份, 甚至視藝術為不聖潔, 可憎惡, 避之而惟恐不及. 他們從來沒有過世界性的影響力, 不像腓尼基人一樣藉著發明和商業征服全世界, 或像希臘人一樣用他們的文學征服全世界, 或像亞述人或羅馬人一樣用他們的武力征服全世界. 他們只有越變越狹窄, 越來越獨特, 在列國之中, 越來越不像一個國家, 反而變得只不過是一個教派. 然而, 以色列人確曾有其光煇獨特的過去. 有說有任何人種被遭被命定要有一個偉大的宗教, 必定非以色列人莫屬. 他們微不足道, 飽受輕視, 面對並克服似乎是不可征服的困難, 成就了大事, 是當時世上空前的大事 他們創造了一個新的宗教體系. 他們並非僅是創造一個新的宗教, 在當時原始的時代中, 幾乎每天都有新的宗教產生. 他們乃是創造了一個新的宗教體系, 有完全嶄新的宗教概念及其具體實行, 具有超越的真理, 具有人可以支取的大能, 以比前任何的宗教力量更加嶄新, 甘甜 ; 真實, 道德. 後人回顧以往, 很難確知他們是如何成就此一大事. 我們只能夠說, 他們創造了有關神與人, 有關社會與國家嶄新又奇特的概念. 在我們以前的兩千年, 他們只是一群逃離埃及的奴隸, 在曠野中得到自由. 他們的領袖給予他們的律法, 不是來自領袖, 而是來自神. 他們被組織成為國家, 神就是他們的君王, 在迦南定居, 實行神權政體, 是由神所設立及管理的理想國. 在這樣的國度中, 每件事物都是神聖的, 沒有任何事物是俗物. 日常生活行事的所有準則都有神的誡命作為依歸. 神 506 Henry E. Dosker, Herod, ISBE, vol. 4, pp Shepard, The Christ, p. xv.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3 頁
244 的心意是要這個國家整體而言能夠彰顯並實行出神的旨意. 敬拜是個人的, 也是全國的人民對他們不可見的君王的敬拜. 這個國度藉著敬拜及祭司跟神說話, 神也藉著他的眾先知跟這個國家說話. 他們就是神的聲音, 為神說話, 啟示他的真理, 實行他的旨意. 但是, 眾人公認的權威, 並非總是眾人都服從的權威. 宗教的觀念遠遠超越人的頭腦所能理解的, 也超越人的意志所能實現的. 敬拜遠比順服更加容易. 人願意追隨祭司, 遠超過追隨先知, 因此祭司主義在以色列人當中越來越興盛活躍, 預言卻日漸衰退式微. 由此可見, 眾先知創造了文學, 表達出一個尚未實現的宗教 ; 祭司卻創造了一個國家, 其中的人民委身實現他們所主持的敬拜, 以及他們所設立的象徵和典禮. 以色列人有兩種理想, 二者互為對照. 一是先知的理想, 一是祭司的理想. 先知的理想是尊貴的倫理信心, 人有一種強烈和崇高的意識, 知道人是絕對聖潔的, 也知道人必須要全然聖潔, 知道人必須要完全順服神的旨意, 知道神要求並悅納人的順服. 祭司的理想是繁複的, 感覺的, 和聖職者的制度, 旨在藉著獻祭制度, 象徵, 和儀式的遵守, 來管理神與人之間的關係. 我們稱先知的理想為希伯來主義, 祭司的理想為猶太教. 希伯來主義的目標遠大, 希望人人都能夠在道德操守上服從神的準則, 因此先知經常宣揚 : 公義的神喜愛義人 ( 詩 146:8); 神的眼目清潔, 不看邪僻, 不看奸惡 ( 哈 1:13); 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 ( 詩 89:14; 97:2)! 神不會任由作惡者不受刑罰, 也不會任由行善者不得獎賞. 猶太教的目標是創造出委身於祭司風俗的民族國家, 視祭司的律法等同於神的律法, 實行祭司的儀式就是實行神的旨意. 在歷史中, 先知的信心與精神曾經融入祭司制度, 使得祭司制度與先知制度發揮摩西律法中最理想的關係, 彼此完成, 彼此互補. 但大部份的歷史時期中, 二者的關係都是彼此對抗, 彼此衝突. 先知制度的本質就是永恆, 普世的. 祭司制度的本質就是預表, 是暫時的. 但是, 祭司制度企圖想要成為永恆, 普世的, 甚至不惜攔阻先知制度永恆本質的實現. 祭司如此固執地想要將他們的原本為影子的制度變成本體, 使得真實的本體被影子所遮蔽. 眾先知針對這種扭曲與阻力大聲疾呼. 但是, 人的軟弱對祭司制度有利. 對重視感官主義的罪人而言, 希伯來主義太過理想, 信心太過超越, 太過屬靈, 太過道德 ; 猶太教對他們而言卻成為一種現實, 比較容易實現, 可以將公義的理想簡化成為遵守潔淨條例, 可以用遵守律法的狂熱來取代對仁義道德應有的訴求. 有兩件事在此值得一提. (1) 以色列人的歷史中, 其政治理想是與現實之間充滿了矛盾. 在它以色列人最高的政治理想是屬於先知理想的神權政體. 以色列國就是教會, 神是君王, 政治就是宗教. 現代人所謂的政教分離從未進入他們的腦海之中, 神隨時隨處介入每件事物, 凡是有神介入的都成為神聖. 不論是個人或是國家, 他們所有的作為都具有宗教意義. 但是, 若要實現如此的理想, 必需有絕對的自由. 若有來自本國的或外國任何的高壓統治, 便會使這種理想無法實現. 以色列國必須能夠按照這種理想自由地發展, 實踐, 否則便無法實現這至高的理想. 但是, 以色列國很少除擁有她所需要的自由, 反而經常臣服甚至被擄於其他的帝國. 她時常為了政治上的存在掙扎求存, 認為惟有保存國家實體, 才能實現她的宗教使命, 以致於甚至採取了一些有害於她宗教理想的行動. 她的政治求存本能喚起人民的愛國心, 使她無法活出宗教理想所推崇的普遍包容性, 反而可悲地受到地方主義的限制. 以色列人相信凡是攔阻他政治存在的國家, 都是攔阻她實現宗教使命的敵人. 因此, 她對於征服者有加位的仇恨, 一是因她的愛國心受到挫敗, 一是因她的宗教熱忱受到挫敗. 如果征服者拒絕給她自由, 她就拒絕讓她的光照耀在敵人的身上. 她若沒有理想的環境可以實現她在政治上的理想, 她便因此而拒絕實現她在宗教上的使命. (2) 以色列人的歷史中, 其宗教理想是與現實之間充滿了矛盾. 一如上述, 以色列人的宗教包括兩大要素, 一是祭司的制度理想, 一是先知的屬靈理想. 祭司的理想體現於律法禮儀與敬拜之中, 先知的理想則體現於先知所寫成的 聖經 之中. 先知代表耶和華神的宗教, 以色列人所實踐的, 並非這種理想的真理和純潔的宗教. 祭司所代表的, 不是應當有的理想, 而是以色列人所實踐的祭司制度. 最忠於祭司制度的以色列人, 有可能便是最違背先知屬靈理想的人. 以色列人盲目地跟隨祭司, 同時卻頑固地違背先知. 先知制度備受忽略, 形同已死. 祭司制度備受尊崇, 因而興旺. 先知制度僅剩下形同已死的文學, 祭司制度卻活躍, 倍增, 形成最全備的系統. 508 以色列國從起初就懷抱著對彌賽亞的盼希望. 迦爾凱 (Geikie) 指出 : 有些心目中的彌賽亞國度是純全崇高的, 例如撒迦利亞, 以利沙伯, 馬利亞, 西面, 亞拿, 以及施洗約翰. 這種人心中多少知道以色列國需要由其屬靈的敗壞中得到救贖, 並且這是以色列國最急切的需要. 這種概念一直慢慢地在比較敬虔者的心中成形. 在馬加比時代以前, 人們心目中的彌賽亞是 大衛的後裔, 應當恢復猶太皇室的光輝. 而且這是一貫猶太人的信念. 但是但以理書以及基督以前的宗教文獻都沒有說過彌賽亞是 大衛的後裔, 也從來沒有強調彌賽亞的出生地. 但以理以及其後的作者都指出眾望所歸的是彌賽亞來自天上, 他是神的使者, 神在永恆中所揀選任命的, 要叫他在時候滿足的時候救贖他的子民. 神指派他為世人的審判官, 世上的萬王萬主都要在他面前屈膝, 偶像將在他面前全然滅絕. 神所揀選的子民將與他一同作王, 直到永遠. 他是人子, 但也是神子, 在天上永恆的榮耀中, 坐在全能天父的右邊. 他是人的原型, 是純全天人的理想, 與墮落的亞當形成鮮明的對照. 他是 神的道, 道, 智慧, 也就是道成了肉身, 神成了人形. 如此人們心中的概念逐漸地成熟, 彌賽亞是不朽的, 永恆的君王, 有神的能力, 同時又是一個人. 這些概念源自以色列國最早期及最近期的宗教文獻. 但是很少人聯想到, 君王既是來自天上, 必定有一個聖潔的國度, 他必須要在人被淨化的靈魂中心作王. 因此很少有人明白, 若要為他的來臨作準備, 必須是謙卑悔罪, 而非自以為了不起的驕傲. 508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4 頁
245 到基督的時代, 猶太的人拉比及人民都認為彌賽亞只不過是一位偉人, 他應該可以建立一個所向無敵的王國. 並非所有的人都認為彌賽亞是來自天上. 幾乎所有的人都想像說他只是一個偉人, 是一個能夠帶領他們打勝仗的英雄. 拉比們都認為彌賽亞的誕生地一定是伯利恆, 他一定出自猶大族. 他們相信直到以利亞與其他先知一同來臨並膏抹他以前, 他不知道他就是彌賽亞. 在以利亞來臨直以前, 他的身份將會被隱藏, 如果猶太人悔悔, 他將會來. 他首先出現於加利利, 因為北國這十個支派首先受苦, 應當首先得到統一. 彌賽亞將會用武力強行釋放以色列, 並且制服萬國, 使之臣服於以色列之下. 耶路撒冷的他爾根指出 彌賽亞君王是多麼的美麗, 他出於猶大家, 必要束上腰, 從天而降, 發動對敵人的戰爭, 屠殺他們的君王和他們的將領 ; 沒有人有能力在他面前站立得住. 他屠殺敵人, 使血灑山谷, 血流成河. 他的長袍被敵人的鮮血染成紅色, 如同紫色葡萄的皮. 田間的野獸將要吞吃戰死沙場戰士的血肉, 長達十二個月. 天空的飛鳥要以之為食, 長達七年. 他爾根指出 主耶和華神要在歌革為我們報仇. 那時, 列國的勢力都將被粉碎 ; 他們將像一艘船, 操縱船帆的滑車索具被撕裂, 船桅折斷, 不再能夠航行. 以色列人將瓜分列國的寶藏, 有如此豐富的戰利品和財富, 甚至若有跛子或瞎子在他們中間, 都能分到一份. 那時, 異教徒將歸向主耶和華神, 並且行在他的光中. 彌賽亞如此建立的普世王國, 將要為猶太人地上的天堂. 509 先知所預言彌賽亞王國的崇高概念, 已經淪為一個物質主義及政治化的概念, 因此先知書所宣告有關神的光榮概念, 也淪落成為一個重視外在儀式的系統. 費爾貝恩 (Fairbairn) 指出 : 許多人都認為猶太人被擄之時是多神論者, 回歸時則變成一神論者 ; 被擄之前沒有任何力量可以攔阻他們敬拜偶像, 回歸後則沒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他們去敬拜偶像. 這種說法是否真實, 有賴於這些用語的定義. 若是按照先知的定義, 猶太人被擄之前與之後都不是一神論者. 偶像崇拜包括對象徵或形像的敬拜. 人用偶像來代表神, 用象徵來代表真理 ; 人若是視代表的物件等同於所代表的神或真理, 就是在進行偶像崇拜. 猶太人的偶像崇拜, 在於他們對象徵的崇拜. 他們的祭司主義已經被奉為神. 他們重視敬拜神的渠道過於重視神 ; 重視律法過於倫理道德 ; 重視薄荷, 小茴香, 和大茴香過於公義, 憐憫, 和真理. 祭司主義的制度及政略和律法主義扼殺了宗教理想的實現, 正如同他們的被擄扼殺了政治理想的實現一樣. 510 史圖加 (Stalker) 指出 :... 宗教的沈淪是件可悲的事. 宗教的外表儀式大量倍增, 其真實的宗教精神卻消失得無影無蹤. 以色列國過去不論是多麼的粗糙, 罪惡, 即便是在最黑暗的時期, 都曾經產生過偉大的宗教人物, 他們有崇高的生人理想, 他們使得以色列得以保持與神的聯繫 ; 眾先知傳揚神的信息的呼聲, 繼續不斷地為濁世帶來真理的清流. 但在兩約之間的四百年間, 沒有聽到先知的呼聲. 依然充滿敬畏地保存古時先知的話語, 其尊崇的程度幾乎等於是崇拜偶像, 但卻沒有人有足夠的靈命去理解聖靈曾經藉著先知所默示的真理. 511 當時的宗教群體以五個主要的教派為主. 基督時代的巴勒斯坦有兩大宗教圈子 : 巴勒斯坦的形式主義者, 以及 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 者 ( 路 2:25). 以色列人受到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斯激烈迫害的期間, 大祭司西門教導他的子民說, 猶太人種族存亡的關, 在於分別為聖, 秉公行義. 以色列人被西流古征服的期間, 不再有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聚集成為大会的形式, 稍後被公會所代替. 希臘文化趨向自由化的傾向傳入以色列人中間, 導致兩個教派的產生, 法利賽人 ( 隔離主義者 ) 以及撒都該人. (a) 法利賽人抵抗外國的影響力, 熱中於他們的傳統. 他們的熱中後來退化成為形式主義, 認為口述律法與神及 聖經 有相同的位置. 法利賽人是愛國的, 正統的, 在基督的時代巴勒斯坦總計有六千名. 基督沒有遵守他們的傳統教學方法, 沒有強調儀式主義, 形式主義, 以及自以為義, 反而強調內心真實的宗教, 所以招致法利賽人的敵擋. 基督很快便公開地向他們安息日的傳統規則挑戰, 指出他們的口述律法並非等同於 聖經. 文士是法利賽人的代表, 在人民中間扮演信仰及實行最終極權威的角色. 他們 [ 她們 ] 各處擔任了信心和實務的疑問的終極的主管當局. 他們創造了 哈拉卡 ( 即猶太律例 ), 意即 先祖例行的方式, 就是他們對 聖經 的解釋加上口述律法, 包含的公開或私下所有言行舉止應有的規範. 哈加達 意指 文士 ( 拉比 ) 之言, 是在律法周圍樹立的籓籬, 為要確保人民確切的遵守律法. 這是放在人們頸項之上的軛, 是過重的負擔. 在西元第二世紀末, 哈拉卡 及 哈加達 被編譯成了 米示拿. 稍後耶路撒冷和巴比倫對 米示拿 的註釋形成 他勒目, 正式完成了傳統的形成. 由這些文獻衍生出大量形式主義的規則, 不可將此與新舊約相提並論. 拉比以外在儀式的遵守為起點, 希望能夠達到內在生命的靈 ; 耶穌則由內在重生的生命為起點, 希望能夠達到外在正確的行為舉止, 就如同確定樹是好樹, 然後必定結出好果子一樣. 文士卻用他們口述律法無止境的規條隱蔽了 聖經 真理, 直到人的靈被粉碎為止. 509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1, pp Fairbairn, Life of Christ, p James Stalker, The Life of Jesus Christ (New York:Revell, n.d.), p. 32.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5 頁
246 (b) 撒都該人是祭司階級, 富有的貴族. 他們不相信口述律法, 也不相信人死後還有生命. 他們反對法利賽人的激進, 願意遵守既有的建制成規. 他們的主要興趣在於政治, 而非宗教. 他們的人數雖然不如法利賽人那麼多, 但公會乃由他們所主導. 他們並沒有打算與耶穌作對, 直到後來政治情勢變得如此複雜, 導致他們選擇如此行. (c) 愛色尼派大部份住在死海西方, 是與世隔離的社群. 他們重視潔淨禮, 敬畏太陽, 顯示出他們受到波斯的影響. 他們沒有去聖殿敬拜, 但是會將他們的貢物送去聖殿, 他們讀 聖經, 有他們的敬拜. 他們的宗教帶有許多猶太人的特性, 但不從事流血的犧牲. 在基督的時代他們共計有四千人. (d) 希律黨的人是支持希律王政權者, 他們認為由一個外國人出任省長, 更加能夠保證對生命和財產的保護, 因此是更為理想的選擇. 他們的信仰與法利賽人類似. (e) 奮銳黨人的信仰也與相似, 但是堅持與羅馬抗爭. 他們曾經多次叛亂, 例如在加利利的猶大的帶領之下叛亂, 但都沒有成功, 而且遭受嚴重地處罰. 此一黨派後來瓦解, 成為流寇, 但是沒有失去人民的同情. 此一黨派所培養的精神, 後來在對抗羅馬人的戰爭中爆發, 導致公元 70 年耶路撒冷被毀. 512 基督的時代最有影響的黨派顯然是法利賽人. 哈格內爾 (Hagner) 指出 : 1. 法利賽人 的意義. 一般學者均相信承認此名源自希伯來文... 意指 分開. 按照這種解釋, 法利賽人是 隔離主義者, 是分別出來的人. 儘管 分別出來 是很合適的形容詞, 但並沒有清楚的解釋其涵義. 法利賽人是與哈斯摩年家族分別出來? 與外邦人及外邦人的野心分別出來? 與希臘人的生活方式分別出來? 還是與 住在應許地卻對律法的事毫不關心的猶太眾人 分別出來? 實際上, 法利賽人乃是與上述全部的人都分別出來... 有些學者認為 [ 法利賽人 ] 最初 意指與某群人或事分別出來, 乃是指在解釋 聖經 上面的 分開, 因為此詞的詮釋意義之一 是指 分開 或 解釋. 因此, 法利賽人 無論後來的意義為何, 最初都是指 解釋者, 意指這些人有特別的釋經能力. 然而, 此一解釋似乎沒有上述的解釋那麼合理 起源和歷史. 法利賽人可以溯源至第二世紀的 哈西典, 亦即以色列那些 敬虔的人, 他們忠於耶和華神與他們所立的約, 促使他們抵抗對於逐漸增加的希臘化的壓力的. 馬加比起義 ( 西元前 167 年及其後數年 ) 反抗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斯的瘋狂政策, 得到哈西典完全的支持. 西元前 164 年重新獻殿, 以及西元前 162 年重獲宗教自後, 主要重視宗教而非國家政治的哈西典逐漸與重視政治陰謀的哈斯摩年家族分開. 法利賽人是由哈西典產生出的許多教派之一, 通常被視為是直接將哈西典延續至新約的教派. 有關法利賽人最早的歷史記錄可見之於約瑟夫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v. 9), 介紹他著書時代 ( 大約西元前 145 年 ) 法利賽人連同撒都該人和愛色尼派不同的教義觀點. 以下有關法利賽人歷史的資料乃取材自約瑟夫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x. 5)... 他指出猶太人最終獲得政治獨立 ( 西元前 128 年 ) 之時的大祭司是約翰許爾堪 ( 西門馬加比的兒子 ), 他同時也是法利賽人的一門徒. 許爾堪邀請法利賽人出席盛筵, 在歡宴的期間和他們分享他想要達到秉公行義, 取悅於神的欲望, 並指出他樂於聆聽他們傳講任何有助於他自我改善的信息. 所有的人都公認說他已經是一個公正的人了. 然而, 有一個叫作以利亞撒的人 ( 按照約瑟夫的看法, 他是一個敗壞的人 ), 他建議許爾堪應該放棄大祭司的職位, 安於民事政府之職, 因為有謠言傳說許爾堪的母親在他出生之前曾經是西流古的一個俘虜, 暗示許爾堪真正的父親, 以及他作大祭司的譜系有可疑之處. 許爾堪顯然被觸怒了. 有一位名叫約拿單的撒都該人不理會法利賽人大聲的否認, 堅持指出法利賽人一般也是如此的理解. 許爾堪此時更加怒不可遏. 當法利賽人否認以利亞撒應當因為出言侮辱而處以死刑的時候, 在約拿單的敦促之下, 許爾堪脫離了法利賽派, 而且極力敵擋反對他們的活動. 如此, 在最早期的歷史資料中, 已可看出法利賽人與當權者之間的裂痕, 而且當權者自此以後便傾向於支持撒都該人的觀點. 法利賽人與當權者之間的裂痕有增無已. 約瑟夫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x. 5) 指出, 法利賽人在大眾百姓中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許多人認為這事實本身便造成許爾堪和法利賽人之間不和的根源. 在歷史上, 猶太教裡面的分派乃是出於更基本的差異. 舉例來說, 哈斯摩年家族逐漸增加的政治化傾向, 具體表達於阿里斯托布魯斯一世採用王室王冠一事之上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xi. 1; 猶太戰記 I. iii. 1), 與法利賽人獨重宗教的傾向大異其趣. 在阿里斯托布魯斯一世和亞歷山大任尼烏的執政期間, 此二派系之間的裂痕繼續擴大, 法利賽人而在百姓之間的號召力日增加. 當任尼烏被阿拉伯的拿巴提人擊敗的時候, 不滿的百姓趁機謀反, 與任尼烏對抗將近六年 ( 西元前 年 ). 雖然約瑟夫的記錄中沒有提名記載法利賽人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xiii. 5; XIV. 2; 猶太戰記 I. iv. 6), 但他們一定曾經在這謀反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並且在任尼烏將八百名猶太人釘死在十字架上作為報復之時, 其中應當也有許多法利賽人. 約瑟夫記載任尼烏在臨終 ( 西元前 76 年 ) 之前的確有提到法利賽人, 並且指出他苦待他們, 是因為他與以色列國之間的衝突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xv. 5). 約瑟夫還指出任尼烏就法利賽人在人民中的勢力而鼓勵她他的妻子亞歷山大拉, 為了現實的原因, 512 Shepard, The Christ, pp. xii-xiii.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6 頁
247 應當 讓一點權 給他們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xv. 5). 亞歷山大拉女王的兄弟西門本涉大是法利賽人的領袖, 對此忠告頗感滿意. 在女王的執政期間, 法利賽人的力量也有增無已, 甚至到一個地步, 約瑟夫聲稱法利賽人擁有王室的權威, 亞歷山大拉則只有王室的負擔 ( 猶太戰記 1. v. 2). 亞歷山大拉女王在位之時, 是法利賽人在西門的帶領下的黃金時代. 亞歷山大拉女王死後 ( 西元前 67 年 ), 她的兩個兒子與爭奪王位, 約翰許爾堪二世是合法的繼承人, 有法利賽人的支持 ; 他的弟弟阿里斯托布魯斯二世則有撒都該人的支持. 阿里斯托布魯斯贏得角力, 約翰許爾堪很快便屈服, 法利賽人的政治影響力開始減低. 然而, 對於法利賽人而言, 政治的事件是次要的事. 挫折和不幸惟一的效果, 似乎只是加深他們對宗教的委身, 並且增加他們的效率. 約翰許爾堪雖然靠著機會主義者安提帕特取回了大祭司的職位, 卻付上了政治主權為代價. 猶太教內部分裂, 成為哈斯摩年王朝垮台, 希伯來民族的歷史進入羅馬時期的主要原因. 法利賽人雖然幾經浮沈, 卻仍然保有他們對大眾的影響力, 所以連羅馬的傀儡分封王希律都小心翼翼地, 避免不必要地得罪他們. 他為他們的宗教教義毫不關心, 但是很清楚的知道他們對他王國的安定足以構成威脅. 根據約瑟夫的估計, 此時法利賽人總數超過六千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VII. ii. 4). 然而, 這有可能是因為只按最嚴謹的標準計算, 最沒有將廣義的法利賽人納入計算相當 ( 梅遜 [T. W. Manson] 估計總人口中可能多達 5% 可算是廣義的法利賽人 ). 在新約期間, 他們在公會中並非 ( 像 他勒目 所說 ) 占大多數, 但很有可能占有重要的位置. 在福音書中, 法利賽人經常以耶穌主要對頭的角色出現. 福音書描寫法利賽人為當時的宗教 專家, 自認為有資格檢驗耶穌的言行舉止, 最後對耶穌的言行作出譴責. 法利賽人有幾次與撒都該人 ( 例 : 太 16:1) 一同出現, 甚至和希律黨的人 ( 例 : 太 22:15f.; 可 3:6; 12:13) 一同出現過. 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和希律黨的人立場並不相同, 但因為對耶穌同仇敵愾而能沆瀣一氣. 這些經文無疑反映出法利賽人在當時掌管統治權的公會中頗有影響力, 甚至連在政治上佔優勢的撒都該人都不得不偶爾讓他們三分. 約瑟夫指出, 撒都該人即使並不情願, 也有許多次必須要聽從法利賽人的指點, 否則群眾也不會對他們客氣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VIII. i. 4; 比較 : 徒 5:34ff., 公會接受迦瑪列的建議 ). 猶太人的叛亂導致耶路撒冷於西元 70 年被毀, 主導者是奮銳黨人, 而非法利賽人. 事實上, 法利賽人似反對叛亂, 而且是率先與羅馬人議和者. 根據 他勒目 的記載, 甚至在雙方對恃尚未結束以前, 拉比撒該 (Johanan ben Zakkai) 已經向羅馬當局申請批准, 要在雅麥尼亞 (Jabneh) 建立一所學校. 著名的拉比例如 : 迦瑪列二世, 亞及巴, 以實瑪利, 以及梅雅等人, 在雅麥尼亞和稍後在提比哩亞, 將猶太教的律法及教訓系統化, 代代相傳. 聖殿被毀之後, 猶太人的宗教被迫以新的形式. 在猶太人最後一次的謀反 ( 西元 132 年 ) 之後, 所有重建聖殿的希望均已幻滅, 這些拉比薪火相傳的工作更形重要. 拉比猶大將上述拉比的學術集其大成, 編篡而成 米示拿 ( 大約西元 200 年 ), 也開創了歷史中猶太人學術的先河, 是法利賽人學術的里程碑, 見證法利賽主義最後的勝利. 法利賽主義從此成了猶太教的同義詞. 3. 成員和組織. 撒都該人多數均由貴族組成, 法利賽人則大多數是中產階級的成員, 是當時的商人, 售貨員. 他勒目 中有很大篇幅的內容與商業的細節有關, 原因可能正在此處. 法利賽人謹守律法傳統, 錙銖必較, 一點細節也不容馬虎, 藉此與 住在應許地卻對律法的事毫不關心的猶太眾人 (am ha-aretz) 分別出來. 一般的法利賽人沒有受過詮釋律法的正式的教育, 因此在律法事宜上必須依賴專業學者文士 ( 其中大部份的成員都是法利賽人 ). 大部份的法利賽人都是中產階級的人, 但也有一些法利賽人是祭司及利未人. 他們在祭司及利未人當中雖然屬於少數, 但是他們仍然堅持法利賽人的理想, 希望提升平信徒的純潔水準, 能夠與祭司階級 ( 理想中 ) 的純潔水準看齊. 法利賽人像其他的隔離主義者 ( 例 : 愛色尼派 ) 一樣, 有嚴謹而封閉的組織. 他勒目 文獻所提及的 "haburah" 社區, 很有可能就是一個法利賽人的社區, 而 "haber" 同伴 則是指社區中的法利賽成員. 當時在耶路撒冷的市郊中顯然存在了一些這類的宗教社區, 他們集中群居加強了他們的效率. 加入這些社區成為成員的程序非常嚴謹, 有意者必須要首先同意謹守法利賽人所有的律法傳統, 包括什一奉獻, 尤其注重儀式及飲食上的潔淨. 其後, 他開始一段期間的觀察期 ( 長度各家觀點不一, 有說一個月, 或有說一年 ). 在此期間, 他會受到嚴密的觀察, 檢視他是否謹守遵行他所立下願意服從的誓約. 當他順利地完成此一觀察期後, 便取得成為此一社區正式會員的資格. 每一個社區都由一位文士負責領導, 擔任詮釋律法方面的專業權威, 有可能還負責其他的職務. 這些社區不但提供機會給成員互相研討和鼓勵, 而且經常舉行固定的崇拜 ( 通常在安息日的前夕 ). 聚會的內容還包括研讀摩西五經, 以及共同進餐. 所羅門詩篇是偽經之一, 乃法利賽人的社區聚會時所使用的文獻, 有可能是他們敬拜聚會時的禮拜儀式手冊, 不但提供強烈反對的撒都該人論點, 提醒成員此一社區的存在目的, 同時也宣告法利賽人社區的盼望. 法利賽人的外展和影響當然絕非僅限於這些封閉的社區. 猶太人會堂如同是法利賽人的左右手, 法利賽人藉著會堂的活動教導摩西五經, 向公眾慈善施捨, 影響及於一大片的人口, 其中許多人傾向接受法利賽人的教義, 但沒有取得完全的法利賽人會員資格. 法利賽人的封閉社區與愛色尼派十分相似, 並且有密切的關係. 現代人對愛色尼派的認識, 主要源於大馬士革文件, 其次源於昆蘭的 紀律手冊. 在沒有分別出這是兩個社區以前, 乍看之下, 不論是他們的目的, 方法學, 推動力量而言, 兩種運動的確有許多相似之處.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7 頁
248 4. 有別於其他教派的獨特教義關於教. 法利賽主義的主要特色並非其對律法的熱中, 因為這是新約時期猶太人所有教派的特性. 法利賽主義的主要特色乃在於其對口述律法的重視超越成文律法或摩西五經. a. 口述律法. 關鍵所在, 是口述律法的權威. 法利賽人接受詮釋及補充摩西五經的口述傳統及其一切文獻的權威, 視之為與摩西五經一樣為神所默示的, 有一樣的權威. 顯然在猶太人被擄巴比倫之時, 被置入全新的處境之中, 漸漸發展出口述傳統. 他們認為他們過去忽略了律法, 因此遭受神的懲罰, 而致被擄, 因此他們態度急轉, 認真的遵守律法. 他們詳細地解說律法, 加上無以數計, 鉅細靡遺的禁令, 目的是要在摩西五經的成文律法周圍樹立籓籬, 避免任何人出於無知或無意間對摩西五經的干犯. 除此之外, 被擄時期及被擄回歸後時期, 都包括有摩西五經中沒有包含的新的處境, 因此, 必須用現有的成文律法作為類比, 舉一反三, 產生新的律法. 如此產生出來的口述律法, 其內容繼續不斷地擴展, 在兩約期間, 新約, 以及後新約時期, 最終產生了書寫形式的 米示拿 ( 西元 200 年 ). 法利賽人極端尊崇口述律法, 甚至說乃源自摩西, 藉著口述代代相傳, 與摩西所頒佈的成文律法類似. 約瑟夫幾次指出 法利賽人以解釋律法的專長著稱 ( 例 : 約瑟夫自傳, 38). 在各種不同的教派中, 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解釋 最為正確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II. viii. 14), 他們的生活也最為嚴謹簡樸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i. 3). 約瑟夫更進一步指出法利賽人正是因為如此重視 沒有記載在摩西律法中, 乃由前人傳下來的規條, 以致於造成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之間的裂痕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x. 6). 新約也同樣指出法利賽人拘守 古人的遺傳 以及 人的遺傳 ( 比較 : 太 15:1-9; 可 7:1-23; 比較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xvi. 2). 新約也多處提及法利賽人小心拘泥謹守律法主義的細節, 將薄荷, 茴香, 並各樣菜蔬, 獻上十分之一 ( 太 23:23; 路 11:42), 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 衣裳的繸子做長了, 為要叫人看見 ( 太 23:5), 拘守潔淨的儀式, 仔細洗手 ( 例 : 可 7:1ff.), 常常禁食 ( 太 9:14), 別有他意的誓言 (23:16ff.), 等等. 米示拿 中有關律法主義的例證更加驚人, 幾乎形同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百科全書, 對讀者生活中的每一細節都有鉅細靡遺的詳細指示. 本書限於篇幅, 無法詳述. 欲知詳情, 最好是親自閱讀 米示拿 的內容. 米示拿 的律法法典被稱為 哈拉卡 ( 字面意義為 行走 ), 屬規定方針的性質. 口述傳統 ( 特別是 吉馬拉口傳經卷 和 米大示 ) 中另外一種基本的種類是 哈加達, 屬啟迪教導的性質. 法利賽人在文士的指導下, 很容易大量增加 哈拉卡 的內容. 他們如此重視所有行為的細節, 很容易使人產生一種印像, 認為法利賽人過份僵硬, 沒有彈性. 他們的確是激進份子, 但他們對摩西五經成文律法的解釋卻比按字義解釋的撒都該人更加寬鬆, 更不嚴謹. 即便在法利賽人自己人中間, 對律法的解釋都有不同立場. 西元前一世紀, 當中就有有種不同的學派. 煞買學派極端保守, 絕不妥協. 希列學派極為寬鬆, 毫不嚴謹, 願意為了生活中實際的處境而將律法加以 妥協. 此二學派之間的對恃被記在 米示拿 中作為永久的記錄. 福音書中法利賽人問耶穌的某些問題, 似乎有此二學派爭議的背景 ( 例 : 離婚, 太 19:3 及其後數節 ). 猶太學者通常認為耶穌屬於希列學派思想, 甚至認為他很有可能就是希列的門徒. 然而, 至少在有一點上, 與煞買學派的立場相符, 與希列學派的立場不同, 就是關於離婚的問題 ( 太 19:9). 希列主張 己所不欲, 毋施於人, 這就是整全的律法, 其餘都是對律法的註釋, 是耶穌後來總結律法的金科玉律的負面形式 (BT Shabbath 31a). 西元年 70 年聖殿被毀以前數十年, 法利賽人似乎採取煞買學派嚴謹的立場. 由下列的事件重建, 顯然希列學派較為溫和的立場占了上風. 由此可見, 法利賽人內部的分裂已告終結, 否則更加不利於法利賽主義往後的歷史. 法利賽人口述律法無疑令人印象深刻, 不但因為範圍廣闊, 架構複雜, 解釋新穎 ( 有創意 ), 同時也因為他們對秉公行義的關注與表達. 雖然眾所週知法利賽人當中不乏假冒偽善者, 我們也無需質疑其中許多人真誠的動機. 然而, 一個制度若是熱中於形成顯微鏡般細節的規則, 其中無可避免會有弱點的存在. 太熱中於瑣碎的細節, 必定很容易會忽略一些重要的關鍵. 更嚴重的是, 口述傳統想要言明的律法, 許多時候會因為文士的處境倫理決疑論而被犧牲. 這就是耶穌對文士及法利賽人最主要的批評之一 ( 見下 ) 法利賽主義的重要性. 若是太過於注重法利賽人的缺點, 便會看不見法利賽主義好的一面, 也看不清楚其真正的特性及重要性. 法利賽主義值得稱讚之處, 在於其努力想要使生活的每一個領域都順服在律法之下, 甚至明知這種努力無用, 都奮力一試. 律法主義雖然在這一點上失敗了, 但更重要的是它推動了敬虔主義的運動, 亦即法利賽主義的整個的現象. 推動法利賽人的夢想, 是他們渴望以色列國秉公行義, 渴望彌賽亞王國的來臨. 因此法利賽人的所羅門詩篇充滿了敬虔與期望, 基督徒對此詩篇有高度的重視, 甚至出現在路加福音 1 及 2 章之中. 神即將要為他的子民大行奇事, 人民要妥為預備, 必須要心意更新, 歸回律法. 文士及法利賽人使得律法在百姓生命中產生影響力, 這是空前的成就. 雖然因為走極端而失敗, 但法利賽主義中凡是合乎 聖經 的地方, 都結出壘壘碩果. 法利賽主義雖然失敗, 卻仍然不失為一個正義之師的運動. 法利賽人如此關心公義, 以致於充滿激情地推行律法主義. 法利賽人自以為已經達到了他們所尋求的公義, 淪為驕傲自滿的犧牲品, 卻不知道他們在不知不覺中拒絕了使他們成公義的唯一盼望. 不論如何, 他們如此熱中於追求公義, 這是法利賽人及拉比猶太教的合乎 聖經 及可愛之處. 法利賽主義後來演變成為猶太教, 自然也擁有前者同樣的惡習和德行. 難怪摩爾 (G. F. Moore) 說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8 頁
249 猶太教是法利賽人的紀念碑 (II, 193). 正因如此, 當初耶穌批評法利賽人的問題, 如今同樣出現於猶太教對於福音的誤解之上. 513 文士與法利賽人有關, 在福音書中二者經常被相提並論 ( 比較 : 太 23:13). 然而, 我們必須要對此二種人士加以區別. 既有律法存在, 若律法是廣泛又複雜的, 則必然需要有專門研究律法知識的專業. 在以斯拉的時代及其後, 這是祭司的任務. 以斯拉是祭司, 也是學者 (..., sopher). 摩西五經中最重要的部份 (P) 是從祭司制度的角度寫成. 由此可見, 祭司是學者, 也是律法的守護者. 但隨著時間的流逝, 這種光景有所改變. 人民愈是重視律法, 律法的研究與解釋愈成為一種必須畢生從事的專業, 於是有一種學者應運而生. 他們雖然不是祭司, 卻全時間勤奮地研究律法, 他們便是文士, 是專業研究律法的專家. 在希臘化時期的祭司, 特別是上流階層的祭司, 受到當時希羅主義異教文化的的感染, 多少忽略了由祖先傳下來的律法, 導致文士的反對. 因此, 熱心護衛律法的, 不再是祭司, 而成為文士. 文士也成為人民真正的教師. 在基督的時代, 這種分別更加明顯. 文士形成了穩定實在的專業, 在人民的心目中擁有不可動搖的權威. 新約通常稱呼文士為 grammateis, 一貫譯作 文士, 但有時也稱爲 經學家, 學者, 他們的希伯來名稱是 sopherim = homines literati, 專門研究文學者, 在此主要是指專門研究律法者. 除了這些一般性的名稱外, 還有一些特定的稱呼... 例如 : nomikol, 也就是 法學家, 律法師 ( 太 22:35; 路 7:30; 10:25; 11:45-52; 14:3); 那些不僅止於認識律法, 同時也教導律法者, 稱為... nomodidaskaloi, 也就是 教法師 ( 路 5:17; 徒 5:34). 拉比要求學生給他們的尊榮, 甚致超過學生給他們父母的尊榮. 你給朋友的尊榮不可超過給老師的尊榮, 給老師的尊榮不可超過你對神的敬畏 ('Abhoth 4:12). 你給老師的尊榮必須超過給父親的尊榮, 因為父子都有責任給老師尊榮 (Kerithoth 6:9). 拉比都要求在各種場合中居首座, 坐高位 ( 太 23:6 及下 ; 可 12:38 及下 ; 路 11:43; 20:46). 他們按照貴族的水平穿著, 他們好穿... stolai, 長衣, 是上流階層的標誌. 文士以後, 就是律法師..., 他們的時間多數花費在教導及審判之上, 並且這些都是免費無償的. 拉比撒督說 : 不要因為認識律法而沾沾自喜, 也不要因此吹噓得意.. 希列經常說 : 凡是因為認識律法而沾沾自喜者都不得長久. 律法明言, 審判官不可接受禮物或賄賂 ( 出 23:8; 申 16:19). 因此 米示拿 說 : 若任何人為人審判時接受酬勞, 他的審判成為無效. 因此拉比必須要自行謀生. 有些拉比繼承了遺產 ; 有些拉比則在研讀律法以外用手工藝謀生. 拉比迦瑪列二世強烈建議學生除了研究律法以外, 還要從商. 眾所週知的是, 使徒保羅成為福音的使者之後, 仍然繼續從事製造帳棚的工作 ( 徒 18:3; 20:34; 林前 4:12; 9:6; 林後 11:7; 帖前 2:9; 帖後 3:8), 許多拉比都是如此. 但在每一種情況下, 他們都認為研究律法是更有價值的事, 同時警告人不要對平常副業價值作出過高的評價 文士通常是法利賽人的成員. 法利賽教派所重視的經文詮釋及 傳統, 就是文士後來所發展的成文律法, 同時將之施行於人民的生活之中, 成為有約束力的律法. 文士只不過是 經學家, 顯然也一定有撒都該人躋身於文士之中. 撒都該人雖然只承認成文律法具有約束力, 其中必定也有一些成為文士. 新約中有一些經文指出 法利賽黨的文士 ( 可 2:16; 路 5:30; 徒 23:9), 顯示應當也有 撒都該黨的文士 的存在. 在文士的領導之下, 每個以色列人都希望或多或少能夠認識律法. 在家庭, 學校和會堂的教育目標是要全部的人民成為知法守法的民族. 一介平民也應當認識律法 ; 不但認識, 同時也遵行. 人生應當以律法的準則為依歸. 大致上, 這一個目標得到了高度的實現. 約瑟夫指出 : 即使我們的財富, 城市, 和其他的貨物被永遠地搶奪一空, 遠離祖先的家園, 受到敵人將領的轄制, 我們最害怕的, 不是這些, 乃是我們的律法. 大部分的猶太人對於他們的律法是如此的忠誠, 以致他們義無反顧地為了律法而忍受酷刑, 甚至不惜為之捨身. 人民能夠培養出這種心志, 完全有賴於文士鍥而不捨, 系統化的教導. 以色列人對律法如此的狂熱, 是因為他們相信神必報應, 而且是按照最嚴厲的司法意義來報應. 先知所傳講神與選民立約的信息, 他們完全按照司法意義來解釋. 神的約就是一種契約, 立約雙方互相約束. 人必需按照字面意義, 刻意並且負責地遵守神的律法, 如此便可以換取神按照人的付出來實現他的應許. 這原則適用於個人, 也適用於以色列人整體. 權利與義務不可分割, 彼此相連. 努力服事神的人, 必定到神相應的祝福. 人所犯的每一個罪, 都會得到相應的處罰. 種瓜得瓜. 以色列人按照這種膚淺的動機來遵行律法, 也得到極為膚淺的宗教及道德生活的結果. 宗教淪為遵行律法的形式主義. 所有的宗教及道德生活都淪為遵行律法的水平, 不可避免地產生下列的後果 : (1) 人受到一個規範的轄治, 其惡果不可避免. 律法原本的目的, 是用某種標準來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律法不是為了個人而設, 乃是為了整體而設. 每個人按照律法的標準, 來決定他在社會中應有的行為舉止. 這是社會管理的責任. 但宗教不是管理. 宗教乃是自由, 選擇, 行為. (2) 若將宗教淪為律法的形式, 所有的行為都變成齊頭點的平等, 不再考慮動機, 只看外在的行為. (3) 由此推論, 最高的道德水平便是正式滿足律法的要求, 自然地導致死板的字義主義. (4) 在如此的光景之下, 道德生活必定失去其合一性, 被切割成為許多的規條及責任. 律法經常會因為處境倫理決疑論而被犧牲. 猶太人的宗教生活中變成由 古人的誡命律例 作為主導. 這是耶穌對文士最主要的批評. 514 耶利米亞 (Jeremias) 如此描述文士的影響力 : 513 D. A. Hagner, Pharisees, ZPEB, vol. 4, pp Frank E Hirsch, Scribes, ISBE, vol. 4,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49 頁
250 文士的權柄, 來自他們的知識. 若有人想要經按立授職成為文士, 必須研讀好幾年的課程. 想要委身研究律法的以色列年輕人開始接受教育時, 先從學生 (Talmid) 作起. 許多例子顯示通常從很小的年齡便開始接受教育. 約瑟夫清楚指出此點 ( 我們也要將他溢美的誇大之詞納入考慮 ). 他從十四歲起已經能熟練地解釋律法 (Vita 9). 從 b. Gitt. 58a Bar. 以及 R. 以實瑪利 b. 以利沙的故事可以看出, 當羅馬人將他俘虜的時候, 他雖然年輕, 已經對聖經有了全備的知識. 學生親自跟隨老師, 聆聽老師的指導構. 當他學會所有的傳統材料和 哈拉克 解經法時, 亦即他有能力就宗教立法和正義刑罰的疑問方面獨立作出決策時, 他成為一位 未經按立授職的學者 (talmid hakam). 當他達到按立授職固定的標準年齡時 後拉比時期的文獻指出是 40 歲 (b. Sot. 22b), 他可以經按立授職 (semikah), 正式成為文士, 擁有文士所有的權利, 成為一名 經按立授職的學者 (hakam). 此後, 他得蒙授權, 可以就宗教立法及儀式 (b. Sanh. 5a) 上自行作出決定, 在刑事案件中擔任審判官 (ibid. 3a), 在民事訴訟中用法院成員或個人的身份作出判決 (ibid. 4b Bar.). 他有權被稱為拉比. 耶穌時代已有文士被稱為拉比 ( 太 23:7-8). 然而, 有些其他的人沒有接一般課程的受教育, 也被稱為拉比, 拿撒勒人耶穌就是一例. 因為西元第一世紀開始, 此一頭銜正在轉型, 由對一般人尊敬的通稱, 轉型為只為文士保留. 當時凡是沒有完成拉比教育者, 均被視為沒有跟過老師學習過的人 ( 約 7:15), 沒有權利享受已經按立授職的老師特有的特權. 根據人民所遵重的法利賽人的教導, 已經按立授職的老師可以按照摩西五經傳遞或創造傳統, 並且這種傳統與摩西五經平等 (Bill. I, 81 及下節 ), 甚至比摩西五經有更高的權柄 (ibid. 69l 及其後數節 ). 他們作的決定有力量可以 捆綁 或 釋放 ( 比較 : 太 16:19; 18:18), 其效力及於全世界的猶太人. 他們是 學者, 學富五車, 擁有權威, 因此在司法界, 政府, 教育界都得以出任高職. 文士以 學者專家 的身份, 從事教導及政府公職. 除了祭司長及貴族以外, 唯有文士可以進入最高法院, 亦即公會. 公會中的法利賽黨派全數是文士. 公會不但是政府, 也是司法院. 司法決策中最重要的決定因素, 就是解釋經文的知識. 法利賽黨派的文士除了藉著解釋經文的知識來影響公會以外, 還有權參與其管理活動. 由此可見文士的特權在公會七十一成員中的重要性. 公會中重要的文士包括 : 示瑪雅 ( 猶太古史 ), 尼哥底母 ( 約 3:1; 7:50), 拉比迦瑪列一世 ( 徒 5:34) 和他的兒子西面 (Vita 190; BF 2.627). 其他的文士是法官席的成員 : 拉比撒該 (Johanan ben Zakkai; M. Sanh. v. 2) 和保羅 ( 徒 25:10-11), 他們在刑事法庭上擔任審判官. 另有三位文士在耶路撒冷組成民事法庭 (M. Ket. xiii. 1 及其後數節 ; b. B.K. 58b). 當一個社區要在平信徒及文士當中選出一人擔任長老, 管會堂的, 或審判官之職務時, 他們通常都會選擇文士, 毫無例外. 這意謂著以前一直由祭司或高階層平信徒擔任的很多重要職位, 在西元第一世紀時, 大部份或甚至全數均落入文士的手中. 然而, 文士對人民有如此大的影響, 其真正的原因還不在此. 決定性因素不是因為文士書記在宗教立法的領域中擔任是傳統的守護人, 因而可以在社會中佔據關鍵的地位. 很少人注意到, 決定性因素乃是在於他們是秘密知識的守護人, 是秘教傳統的守護人. 年輕的猶太人從世界各地湧入耶路撒冷, 坐在著名拉比的腳前受教. 文士備受尊敬, 正如古時的先知, 受到人民無限的尊重與敬畏, 因為他們擁有並傳授神聖的秘密知識, 他們所說的話具有至上無上的權威. 法利賽人的群體尤其給予他們的文士無條件的服從, 而法利賽派的文士顯然是人數最多的. 如果大部份撒都該派文士的教導自傳統中消失, 主要的原因是自耶路撒冷淪陷後, 撒都該人的角色也同時告終. 傳到我們手中的傳統, 完全是由與撒都該人敵對的法利賽派的文士於第二世紀起整理成文的. 事實上, 就是在聖殿被毀以前, 撒都該派的文士在公眾生活上的影響力也遠遠不及法利賽派的文士 ( 猶太古史 18.17). 忠於法利賽派的群體也有助於提倡法利賽派的文士對人民的影響. 路加記載耶穌對文士及法利賽人有不同的指責, 由此可見二者之間有所不同. 耶穌對文士的責備 ( 路 11:46-52; 20:.46; 比較 : 11:43- 參見附註 29) 包括 (a) 他們把難擔的擔子 ( 嚴謹的宗教律法 ) 放在人民身上, 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 (b) 他們修造 眾先知的墳墓, 卻準備要殺害神所差派的人. (c) 他們隱藏所學到的知識, 自己不進神國, 也阻擋要進去的人. (d) 他們對穿著, 問安, 筵席及會堂裏就座的次序, 過分講究, 顯出他們的驕傲. 這些責備與文士的教育和由此產生社會生活中的特權有關. 耶穌對法利賽人的責備記載在路加福音 11:39-42, 44 之中, 與對文士的責備完全不同. 耶穌對法利賽人的責備包括 : (a) 虛偽地實行潔淨的律法, 內心卻依舊不潔淨 ; (b) 虛偽地在綠色的蔬菜和香料上支付律法並未要求的什一奉獻, 卻疏忽律法所要求的宗教及道德責任. 這些責備與神學教育毫無關聯, 乃是責備這些按照法利賽派文士宗教律法的要求生活行事的人. 路加此段經文, 以及與此平行的馬太福音 23 章清楚地顯示出耶穌在此指責兩種人, 首先是指責文士 (vv. 1-22, 29-36), 其次是指責法利賽人 (vv ). 馬太記載第五 禍 之時, 清楚指出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接下來卻單單指著 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 (v. 26) 而言. 同理, 在 登山寶訓 的頭兩章, 耶穌指責文士, 也指責法利賽人. 馬太福音 5:20 開宗名義將二者相提並論, 以文士為首. 然後 5:21-48 首先指責傳遞並解釋 古人的傳統 的文士, 然後, 在 6:1-18 轉而責備 假冒為善的 法利賽人 ( 在馬太福音中,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0 頁
251 此詞大多意指法利賽人, 僅有少數例外 ). 此時不再以教義傳統為目標, 乃指責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虛偽造做, ( 在施捨, 祈禱, 齋戒等事上, 比較 : 路 18:12) 戴著敬虔的面具的人. 因此, 我們應當對文士和法利賽人作出區分, 不能混為一談. 515 導致以色列國棄絕基督的第二大影響力是撒都該人, 他們是 重要的猶太教派, 其政治取向遠遠超過其宗教取向, 是興起於哈斯摩年時期的貴族階層, 於西元 70 年貴族沒落後銷聲匿跡. 今天最為人知的撒都該人特色, 是他們在一些教義和政治立場上與當時興旺的法利賽派背道而馳. 1. 撒都該人 的意義. 學者對 撒都該人 一名的起源作過多方面的探討, 但至今尚無定論. 排除一些可以不與理會的猜測 ( 例 : 此名源自斯多葛學派 ; 源自波斯字 異端者 ; 或源自現在未知者的假設名字 ), 有三個重要的可能性值得考慮. (1) 希伯來文的撒都該人一詞與 公義 子音相同, 有學者認為撒都該人意指 公義者. 此說卻未能解釋母音的改動.... 這種對 撒都該人 的解釋雖然得到某些早期教父的支持 ( 比較 : 伊皮法紐, 闢異端書 14, 2, 1), 但沒有清楚證據可以解釋撒都該人配得 公義 之名聲. (2) 廣為現代學者所接受的一種解釋, 追溯此詞至一撒督名. 撒都該人就是 撒督人 撒督的兒子, 這撒督... 就是亞倫的後裔, 大衛 ( 撒下 8:17; 15:24 及其後數節 ) 及所羅門 ( 王上 1:32; 2:35) 時代的祭司長. 祭司的家族始於撒督, 一直延續到巴比倫的被擄時期. 被擄時期過後, 祭司的家族由約撒答的兒子約書亞 ( 該 1:1) 重續, 直到暴君安提阿哥四世於西元前 171 年設立門尼勞斯為大祭司才告終止. 正統的撒督祭司家族一直在埃及的利安托波力斯聖殿中延續到西元 70 年左右 ( 比較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II, 3.1 及其後數節 ). 以色列人則繼續尊崇撒督祭司家族 ( 比較 : 結 40:45 及下節 ; 44:15 及其後數節 ), 由傳道經 (51:12, 希伯來文 ) 及昆蘭社區的文獻 ( 例 : IQS 5) 可以清楚看出此點. 約瑟夫及新約都聲稱撒都該人與大祭司的職份有密切的關係, 有學者認為 撒都該人 一名的用意是要與撒督家族牽上線, 使得耶路撒冷的祭司職份顯為正統. 然而, 事實上哈斯摩年時期耶路撒冷的祭司並非撒督家族, 因此使用 撒都該人 撒督人 一名就越發顯得諷刺, 似乎顯示出哈斯摩年時期以前的祭司家族名譽不佳 ( 雖然是正統的 ). 當然, 不能排除另外一個可能性, 就是 撒都該人 一名乃源於大祭司撒督以外的另外一位撒督... (3) 鑒於用 撒督人 一名來指非撒督家族的祭司一說有其困難, 梅遜 (T. W. Manson) 推翻上述有關 撒都該人 來源的解釋, 另立一說. 他指出此名的亞蘭文 / 希伯來文是希臘文的音譯, 意謂 理事, 法官, 財政控制人員. 一詞的出現可以追溯至西元前 4 世紀的雅典. 到了羅馬時期, 此詞意指擁有與在耶路撒冷的撒都該人相同責任和權柄的人 ( 在政權與地方, 國家社區之間作中間人 ). 因此, 理事 一詞同時也意指猶太人的公會成員. 梅遜指出, 此說不但避免上述解釋造成的主要困難, 同時此說更符合撒都該人有許多平信徒, 因此不適於祭司稱謂 ( 撒督人 ) 的事實. 梅遜指出 撒都該人 一詞源自哈斯摩年時期猶太人的官銜 理事 一詞, 但他們很有可能更情願採用稱他們為 義人 的語源學. 客觀而言, 梅遜的解釋似乎比頭兩種解釋更有可能成立. 然而眾所周知的是, 語源學時常是變幻莫測的, 因此前述兩種解釋雖然各有困難存在, 但其中之一也有可能是正確的. 可以確定的是, 某一用詞一旦已成為通用, 並且其意義已被確立, 其原本的語源學已經變成不太重要 ( 而且可能已經被人忘記 ), 甚至另外可能的語源性也很快會出現. 2. 起源和歷史. 我們對撒都該人所知有限, 因為約瑟夫只間接的提供了一些資料, 此外也只有新約及 米示拿 的補充資料. 由這些資料來源, 無法確定撒都該人精確的起源. 約瑟夫首次提及撒都該人 ( 猶太古史 XIII. 5. 9), 是接續猶大馬加比的約拿單馬加比時代. 他只簡單的提及當時 有三種學派 存在 ( 就是法利賽人, 撒都該人, 和愛色尼派 ), 並且簡單的介紹此三學派不同的教義, 但卻沒有介紹他們的起源. 撒都該人或他們的前身很有可能是以色列人早期議院或公會的貴族成員, 他們在馬加比起義以前已經存在, 一直到哈斯摩年時代也繼續存在. 約瑟夫接著指出 ( 猶太古史 XIII ) 大祭司約翰許爾堪 ( 西元前 年 ) 受到哄騙, 從支持法利賽人轉而支持撒都該人... 由此時開始, 撒都該人與大祭司之間建立了密切的關係, 一直持續到新約時代. 貴族階級的撒都該人和顯赫的哈斯摩年王子二者之間, 因為彼此的政治利益而形成很自然的同盟基礎. 然而, 當撒羅米亞歷山大拉繼她的丈夫任尼烏之後成為女王 ( 西元前 76 年 ), 按照她丈夫的議對於有廣大群眾基礎的法利賽人賦以極大的權力. 撒都該人突然喪失他們所享有的特權. 亞歷山大拉死後 (67 西元前年 ), 她的兩個兒子彼此爭奪繼位權. 由撒都該人支持的阿里斯托布魯斯二世勝過由法利賽人支持的約翰許爾堪二世, 嬴得王位. 但是約翰許爾堪受到安提帕特的鼓動, 繼續爭取王位, 甚至不惜訴求羅馬的幫助. 最後, 龐培入侵耶路撒冷 ( 西元前 63 年 ), 立約翰許爾堪二世為大祭司, 以酬謝他的協助. 其後 ( 西元前 40 年 ), 可能是支持阿里斯托布魯斯二世之子安提哥奴的撒都該人, 成功地奪取了約翰許爾堪二世之大祭司一職. 三年之後, 大希律取得耶路撒冷的統治權, 對 安提哥奴的黨羽 大肆報復 ( 約瑟夫 猶太戰記 I. 18.4; 比較 : 猶太古史 XV 及下節 ), 就是那些反對約翰許爾堪二世之人, 其中無疑有很多的撒都該人. 在希律的治下, 撒都該人的勢力大不如前 ( 比較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V. 9. 4). 希律按己意設立大祭司, 破壞了祭司的世襲制度, 也使得公會權力削減 ( 按照約瑟夫的計算, 由希律到耶路撒冷被毀的 197 年間, 最少有 28 位大祭司, 猶太古史 XX. 10.5). 在希律的治下, 不但大祭司的職位遭貶低, 連與大祭司保持密切關係的撒都該人都民望日衰. 人們經常將撒都該人與波伊丟黨 ( 獲希律任命為大祭司的波伊丟家族 ) 相提並論 ( 比較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X. 6. 2), 由此可見撒都該人的民望是多麼的低落. 西元 6 年, 猶太地成為羅馬行省, 公會與其中的撒都該人和大祭司有更多的自由管理國家, 但當然繼續受到羅馬巡撫的監視. 由此時開始, 515 Joachim Jeremias,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Philadelphia:Fortress, 1969), pp , 262.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1 頁
252 大祭司均由貴族階層的撒都該人出任, 撒都該人也一直在公會中占有大多數席位 ( 比較 : 徒 4:1; 5:17;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X. 9. 1). 法利賽人在公會中雖然只占少數的席位, 但因為他們有廣大的群眾基礎, 深得民心, 深孚眾望, 所以在公會中也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正如約瑟夫所說, 他們必須要靠法利賽人, 否則 什麼事也無法作得成, 否則人民不會容忍他們 ( 猶太古史 XVIII. 1. 4). 西元 70 年, 耶路撒冷被毀, 第二聖殿時期告終. 撒都該人也消失在歷史的舞台上. 他們與法利賽人不同之處在於, 他們的存在與政治本錢及祭司制度不可分割. 當他們的與政治本錢及祭司制度均告終結之時, 他們也不能夠倖存. 3. 成分和特性. 撒都該黨最大的特質, 不是一般人所以為與祭司的密切關係, 而是其貴族階級. 大祭司和祭司長的確幾乎都由撒都該人出任, 然而祭司當中很有許多的法利賽人, 甚至有可能位居高階層的祭司. 更重要的是, 許多撒都該人是貴族的平信徒, 是公會中的 長老, 擁有極大的權柄. 因此, 撒都該人的特性不是神職人員的地位, 乃是貴族的身份. 因此, 撒都該人自然形成狹窄的圈子, 不是大眾百姓能打入的. 約瑟夫說惟有極少數人知道撒都該人的教義而且這些是 最高階層人士 ( 猶太古史 XVIII. 1. 5), 撒都該人 " 只對財富有信心 ( 猶太古史 XIII. 10.6). 不幸的是, 許多人對撒都該人惟一的認識是他們與法利賽人的對比, 導致對撒都該人的誤解或過度簡化. 因此許多人喜歡兩分法, 聲稱撒都該人代表神職人員和聖殿, 法利賽人則代表平信徒和會堂 ; 或稱撒都該人支持希臘化, 法利賽人則反對希臘化 ; 有說法利賽人是都市的中產階級, 撒都該人則是鄉下的地主 ; 有說法利賽人關心宗教, 撒都該人則關心政治. 不可否認的是, 這些不同的說法中都有一些事實, 但是不應將之絕對化, 視之為撒都該人惟一的特性. 他們或因各種不同的原因, 或多或少有一點上述的特性.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在某些立場上確實彼此對立, 然而通常都不是絕對的對立. 撒都該人的貴族背景, 連同他們在公會中及大祭司職位上的勢力, 都不可避免地使得他們以政治為主導. 他們最突出的特色, 應當算是他們嚴謹的保守主義. 這保守主義的產生, 是由於他們的財富, 地位, 以及由羅馬帝國授與他們的權力而導致. 他們的保守主義顯然也受到羅馬人的牽制, 因為他們所有的政策都必須要以安撫羅馬的統治當局為前題, 為要確保他們既有的政治利益. 因此, 撒都該人如同他們的前任祭司一樣, 傾向輩的使成希臘化. 大眾百姓憎惡他們, 因為他們為自己的利益而與羅馬人妥協. 撒都該人最重視的, 是要維持以色列國的平穩, 避免給羅馬人製造任何的問題, 同時也避免給自已製造任何的問題. 撒都該人在維持國內治安之時, 格外的嚴厲. 約瑟夫說撒都該黨 在執行審判之時, 比任何其他的猶太人都更無情 [ 更野蠻 ] ( 猶太古史 XX. 9. 1). 與撒都該人相比, 法利賽人 在處罰的時候通常更寬大 ( 猶太古史 XlII. 10.6). 撒都該人視任何群眾的運動為潛在的威脅, 尤以任何可能令人感到是 起義 的運動為然. 因此他們不遺餘力地想要剷除耶穌, 鎮壓基督徒的運動. 祭司長警告公會說 : 若這樣由著他, 人人都要信他, 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之時, 顯然是表達出撒都該人的觀點 ( 在此與法利賽人的觀點一致 ). 大祭司該亞法也說 : 你們不知道甚麼.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 免得通國滅亡, 就是你們的益處. ( 約 11:48-50) 約瑟夫說撒都該人的人際關係遠遜於法利賽人. 法利賽人友善熱情, 彼此和睦相處, 撒都該人則是十分的 粗野, 與他們的 同儕 ( ) 相處都是像對外人一樣的 粗魯無禮 ( 猶太戰記 II ). 有些人認為撒都該人是粗糙, 未開化, 財大氣粗的地主 ( 與彬彬有禮的法利賽人形成對比 ). 約瑟夫的確對撒都該人不具好感 ( 他離開撒都該黨, 變成一名法利賽人 ), 然而在新約中也有一些記載, 顯示出撒都該人的確不是很有風度的人 ( 比較 : 太 26:67 及下節 ; 徒 23:2). 約瑟夫說撒都該人喜好爭辯到一個地步, 甚至連和他們的老師爭辯 都被視為是一種德行 ( 猶太古史 XVIII. 1. 4), 約瑟夫此語頗有貶意. 撒都該人雖因財富而躋身於上流社會, 顯然卻缺乏上流人士應有的素養及得體的風度. 由於上述的種種因素, 撒都該人最關心的是政治和國家的穩定. 他們最主要的關切雖然都是世俗的, 但不能夠否定撒都該人也有宗教的立場. 在撒都該人的宗教立場上最可以突顯出他們的保守主義. 516 公會大權在握, 因此我們應當對影響公會的勢力略作探討. 公會 (Sanhedrin) 一詞意為 : 希伯來文及亞蘭文詞語, 直接成為英文, 意指耶路撒冷的公會, 是西元 70 年以前巴勒斯坦內猶太人的最高權威. 此一希伯來 - 亞蘭文乃希臘文名詞的音譯, 源自形容詞, 坐在議會中 ( [ 同著 ] + [ 坐下 ]), 有時遇到的拚字是錯用陽性複數希伯來文名詞 "sanhedrim" 的結果. 公會 (Sanhedrin) 於耶路撒冷召開, 是猶太人至高權威的議會, 與同一個用字 (sanhedrin) 所代表的較小, 局部的法院有別 如 米示拿 (San 1:6) 所記錄的拉比傳統追溯公會 (Sanhedrin) 的起源至神的命令, 吩咐摩西從以色列的長老中招聚七十個人 ( 民 11:16). 據說在被擄時期之後, 經過以斯拉重新編組. 公會確實的起源仍然不詳, 學者一般認為在歷史上看來, 正式的公會出現於希臘時期, 當以色列人受到多利買王朝和西流古王朝統治之時. 事實上, 在以色列人被擄之時, 已經看出有公會的跡像. 以色列長老的地位一向都很重要. 在以色列人早期的歷史中, 祭司和士師便在民中司法, 審理案件 ( 例 : 申 19:15 及其後數節 ). 早在被擄以前, 猶大王約沙法 ( 西元前 年 ) 便已經從利未人, 和祭司, 並以色列族長中派定人, 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判斷, 聽民間的爭訟 ( 代下 19:8). 在被擄以後, 也經明顯看出長老 ( 例 : 拉 5:5 及其後數 ; 6:7 及下 ; 10:8), 祭司和貴冑 ( 例 : 尼 2:16; 5:7; 7:5) 在領導和審判中的重要性. 這些功能雖然均與公會相似, 但仍然並不是新約時期的公會. 516 D.A. Hagner, Sadducees, ZPEB, vol. 5,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2 頁
253 歷史第一次明明提及公會的, 是約瑟夫 ( 猶太古史 XII. 138 及其後數節 ), 他在記錄安提阿哥三世 ( 西元前 年 ) 的一條法令之時, 提及猶太人的 議院. 此 議院 乃由祭司和長老組成, 由大祭司主導, 是有組織的機構, 不但負責司法事宜, 也負有管理整個巴勒斯坦的責任. 希臘統治者通常准許屬國有極大程度的自由治理其內部事務. 當以色列人受到多利買王朝和西流古王朝統治之時, 似乎也享有這類的自由. 馬加比書卷 ( 例 : 馬加比一書 12:6; 馬加比二書 1:10; 4:44, 比較 : 民中的長老, 馬加比一書 7:33) 也提及此一時期中的 議院. 在哈斯摩年王朝的獨立時期, 議會的權力略縮, 但是繼續存. 當時皇室的統治者需要貴族的支持. 撒羅米亞歷山大拉女王 (76-67 西元前年 ) 採取了丈夫亞歷山大任尼烏垂死時的忠告, 首先在公會中設立了大量的法利賽人, 使得法利賽人在原本一向以撒都該人為主的公會中取得優勢 ( 約瑟夫 猶太戰記 ). 在西元前 63 年羅馬人占領之後, 公會繼續在大祭司約翰許爾堪 ( 二世 ) 的領導之下存在. 然而, 在幾年之內, 敘利亞的羅馬總督迦比紐 (57-55 西元前年 ) 就將巴勒期坦劃分成為五個 公會 ("sanhedrins",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V. 5. 4;, 約瑟夫 猶太戰記 )), 或管理議會, 大大的削減了耶路撒冷公會的力量. 原本的公會成為五個公會中的一個, 轄區大大的縮減. 然而, 這種狀況只是暫時的, 該撒重新任命約翰許爾堪為 總督, 耶路撒冷公會重新回原本的地位, 再一次重掌整個巴勒期坦的管理權. 西元前 47 年甚至連希律都因為未經公會許可便處死一位名為希西家的人, 而從加利利被傳喚至公會受審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V. 3ff. 在此一記錄中, 公會 [sanhedrin] 一詞第一次出現於歷史文獻中, 意指耶路撒冷公會. 其後, 此詞的出現成為十分普遍 ). 因為許爾堪的緣故, 希律這罪獲得赦免, 卻等到他被封為猶太人的王之後, 便展開血腥的報復, 大肆屠殺此一公會的成員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IV. 9. 4; 其中指出 所有的 成員可能不應當按照字面意義解釋 ; 比較 : XV. 1. 2). 在希律王治下, 公會繼續存在, 但其中成員多受制肘, 其權力也嚴重地受到限制. 希律利用公會在執行他的旨意, 不容許公會或是大祭司 ( 希律沒有資格出任此職 ) 干涉他的統治. 西元前 4 年希律死後, 他的王國被分派給他的三個兒子, 最重要的一部分 ( 包括猶太和撒瑪利亞 ) 歸給亞基老以 總督 的身份治理. 人民雖然上訴亞古士督, 要求更多的自理權 ( 比較 : 約瑟夫 猶太古史 XVII. II. 2 及其後數節 ), 公會的地位及權限卻無甚改變. 西元 6 年, 猶太地成為羅馬行省, 公會及其首領大祭司獲得管理全國內政的權力, 類似在希臘治下之時的情況. 羅馬人知道耶路撒冷及其市郊在人民心中有神聖的地位, 因此, 只要治安穩定, 稅收不絕, 他們不介意讓耶路撒冷公會自行治理其國內事務. 在羅馬巡撫 ( 西元 6-66 年 ) 統治的時代, 公會擁有歷史上最大的行政及司法權. 猶太人的領袖仍然要向羅馬省長負責. 約瑟夫甚至說此一時期以色列國的治權被交在大祭司的手中 ( 猶太古史 XX. 10). 這便是新約書卷中所記載的公會, 其成員大部份是貴族 ( 祭司長和撒都該人 ), 在大祭司的領導之下, 擁有當多的司法權, 處理拿撒勒人耶穌 ( 福音書記載 ) 以及他的門徒 ( 使徒行傳記載 ) 的案件. 其司法權限在某些程度上似乎也包括散居各地的猶太僑民 ( 由保羅去向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事例可以為證, 徒 9:1 及下節 ). 猶太人於西元 66 年開始謀反, 導致戒嚴法開始實施, 耶路撒冷最後在西元 70 年被毀, 公會被永久性地解散. 由此時開始, 巴勒斯坦一直是由正統羅馬省政府管理. 幾乎在同時之間, 在雅麥尼亞便有新的 公會 出現. 此一 公會 與之前的公會完全不同, 完全沒有了政治權限, 只能審斷有關宗教的事宜. 拉比雖然宣稱此一 公會 乃早期公會的延續, 相形之下, 立刻可以看出新的 公會 毫無權勢. 羅馬巡撫時期的耶路撒冷公會成員多數為貴族, 由大祭司帶領, 其法令具有約束力, 違者要受嚴厲的處罰 ; 新的公會又稱 猶太教法庭 (Beth Din), 全數為拉比學者, 由學者帶領, 其法令只是理論, 沒有約束力, 只有當人出於對學術智慧的尊敬時才會自願的遵守. 4. 成員. 拉比傳統指出, 公會成員全都是文士及法利賽人的學者所組成, 然而, 由公會的歷史看來, 其成員卻以貴族階層的祭司為主. 哈斯摩年時期, 達官貴人全數都是撒都該人, 幾乎沒有例外. 在撒羅米亞歷山大拉女王 ( 如上述 ) 及後來大希律兩個歷史階段中, 大量的法利賽人被納入公會. 大希律採取此一方式, 藉此更有效地限制了反對他的貴族勢力. 米示拿 (San 1:6) 指出公會成員共有七十一位, 正確地反映出耶路撒冷被毀以前的光景. ( 也有較小型地方性質的公會, 有廿三名成員. ) 法官席很有可能是比照民數記 11:16 及下節設立七十位審判官的記錄. ( 有證據顯示猶太人喜歡議會有七十位成員. ) 另外一人顯然是公會的主席. 根據約瑟夫及新約的證據, 大祭司就是公會的主席. 然而, 拉比傳統卻沒有指出公會與大祭司的關係, 反而指出公會的領袖只不過是公會中的文士而已. 輔助公會主席的是一位副主席 ( 或稱 法庭之父 ), 也是一位文士. 顯然這是指西元 70 年以後的光景, 不是指基督時代的公會. 大祭司的職位是世襲的, 曾經有一段時期因為政治的原因而被改變成為非世襲的. 公會其它的成員如何上任, 此點無法確定. 一個有可能的推測是公會的自我延續, 自行選舉其成員. 成員很有可能是終身制, 但是此點仍然無法確定. 會員資格的標準可能是年齡和財富, 米示拿 雖然只提及一項必要條件, 就是候選人必須嫻熟拉比教義. 在新約中經常出現 祭司長 ("chief priests") 一詞, 也就是 大祭司 (''high priest") 的複數. 公會的成員以祭司長為主, 包括前任大祭司以及最重要祭司家族的成員. 其次尊貴的成員, 就是平信徒的貴族, 他們與祭司階級的貴族都是同情撒都該黨者, 他們可能便是所謂的 長老. 另一個重要群體是在第一世紀公會中越來越重要的 文士, 是有關摩西律法的專業學者 ( 因此又稱 律法師 ). 文士就是法利賽人, 他們在公會中雖然是少數, 但卻甚得民心. 因此, 若是沒有法利賽人的支持, 很難作成任何事. 約瑟夫指出, 撒都該人通常與他們同進退, 為的是要得到公眾的接納 ( 猶太古史 XVIII. 1.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3 頁
254 5. 會期. 根據 米示拿, 公會與其他地方法院一樣, 幾乎毫無疑問地禁止在安息日或節期時開會. 在極端的光景中是否能夠合法地在節期召開會議 ( 例如審判耶穌的會議 ), 沒有明確的記錄, 但應當是不大可能. 凡是與死刑有關的案件, 必須要等到審問的次日宣判才算合法, 因此在安息日或節期的當晚不得開庭審問 (San 4:1). 有可能與死刑有關的案件, 也不得在晚上開庭審問 (San 4:1). 根據 Tosephta (San 7:1), 公會開會的時間是週間早祭到晚祭的時間內. 公會開會的地點在何處, 學者未有共識. 米示拿 說公會召開的地點在聖殿南邊院內的 石頭會議室 ("The Chamber of Hewn Stone," Mid 5:4). 約瑟夫卻說公會似乎在兩個不同的地點開會 ( 比較 : 猶太戰記 V. 4. 2; VI. 6. 3), 但有學者解釋這是指後來的聚會地點. 新約指出公會在大祭司的住宅聚會審問耶穌, 但當時的處境十分特別 ( 晚上開會是非法的, 也不可能在聖殿院內召開, 因為聖殿已經上鎖 ), 不能夠拿來當作標準. 米示拿 進一步地提供有關公會會議的資料. 據說成員的座位形成一個半圓形, 全部都能見到彼此. 兩位文士一左一右坐在他們面前, 就定罪或無定的判決作成書面紀錄 (San 4:3). 在場還有另外三排 聖人的門徒, 可以從中任命額外的審判官. 若有 聖人的門徒 被任命為審判官, 就必須從觀眾席上揀選一位來填補 聖人的門徒 的空缺 (San 4:4). 除此以外, 米示拿 還提供了許多有關審判程序的細節 ( 例 : 死刑案件必須以無罪的證據開始, 若是被判為無罪, 證人可以眾口一詞, 若是被判為有罪, 證人不能一面倒, 必須有一些人為被告辯護, San 4:1). 但這些資料是否完全準確地反映出我們所關心的時代, 則尚待求證. 6. 能力. 正如 米示拿 所示, 公會得以全權處理以色列國的宗教事務. 高等法院對於摩西律法的詮釋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當高等法院就低等法院爭論的疑問作出調停的時候, 它的判決就是終審庭. 此外, 公會也管理民事事件, 在羅馬巡撫的授權下, 甚至還審問過一些刑事案件. 羅馬人很樂意讓屬國自理內政, 但有一定的界限. 舉例來說, 羅馬人有權隨時介入, 他們經常同意高等法院的判決, 但卻並非一定要接受. 有關公會最大的疑問, 是羅馬人是否賦與公會有執行死刑的權力. 有相當多的證據似乎顯示公會有權審問並執行死刑... 新約記錄顯然指出公會沒有權力審問並執行死刑. 耶穌被交給羅馬人, 因為他被控犯了當判死刑的罪. 猶太人在約翰福音 18:31 對彼拉多說的話十分清楚 : 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公會整體而言, 其中無疑包含一些非常傑出的人, 例如 : 迦瑪列, 暗暗地作門徒的亞利馬太人約瑟 ( 約 19:38), 夜裡去見耶穌的尼哥底母. 尼哥底母似乎很關心公會審問耶穌的動機是否公義的問題, 他對公會的同事說 : 不先聽本人的口供, 不知道他所作的事, 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 ( 約 7:50) 我們只能假設在祕審耶穌的悲劇中, 這些較為可敬的公會成員沒有受邀出席, 因為沒有任何有關他們抗議的記錄. 有學者認為大數的掃羅在使徒行傳 8:1 及 26:10 信主以前也是公會成員之一, 這並不表示掃羅是有權在公會中投票的人. 很有可能這是在描述非正式地同意公會所行, 因為掃羅如此的年輕, 不可能躋身於威嚴的公會長老之一 耶穌的家庭生活. 從已知的猶太人生活型態中, 多少可以知道一點耶穌童年時代的家庭生活. 耶穌的家中沒有任何奢侈品. 在聖殿潔淨禮時, 用一對斑鳩獻祭, 雖然不一定表示貧窮, 但確實象徵他的家庭是財力有限. 他的家顯然與今天拿撒勒的房屋相似, 四方形, 岩石或者磚塊建造, 只有一個門, 就算有窗子也不多, 泥土地或是瓦片地板, 擺上墊子便可供睡眠. 房頂平坦, 可由屋外的樓梯上去, 是家庭和訪客聚集的地方, 尤其適合炎熱的夏天晚上. 猶太人的兒童教育始於家中. 在每一個猶太人的家庭中, 從孩子一能說話開始, 母親便會教導他學習初階教義問答 示馬篇認信文 ( 申 5:4, 9; 民 11:13-21; 15:37-41). 猶太人的家庭宗教教育有全備而井井有條的規則, 是兒童教育的一個重要元素. 猶太教 門柱聖卷, 是捲起來的小羊皮紙卷, 外面寫著至高神的名字, 掛於門柱, 象徵神對這個家庭的守護. 每一個人進入或外出時, 都會尊敬地用手指觸摸至高神的名字, 並親吻觸摸過至高神名字的手指. 家中的私禱及聯合祈禱, 還有家庭敬拜儀式都令人印象深刻 ; 在冬天中的一個星期期間, 房子照得通明, 記念猶大馬加比的獻殿節 ; 普珥節的節慶慶祝經過以斯帖而成就的拯救 ; 逾越節記念死亡天使的臨到及以色列人的出埃及 ; 贖罪日及用樹枝, 樹葉搭棚的住棚節的節慶 ; 這些節慶的目的, 都是要用特別的方式慶祝, 使兒童留下深刻的印象. 由孩子尚在嬰孩天真的時期, 已經使孩子受到宗教的影響, 並且產生非常深刻的印象. 教導的責任並非由母親獨力承擔, 父親有責任教導兒子學習摩西五經. 約瑟很有可能擁有律法及先知的書卷. 孩子必須背誦舊約經文, 全部的詩篇, 短禱, 以及聖人語錄精華. 約瑟和馬利亞必定很認真勤勉地實行信仰耶和華神的這種教育制度. 六歲的時候, 孩子便在會堂司儀 (Chazzan) 門下正式的開始會堂教育. 會堂司儀維護會堂, 保管律法, 先知, 以及其它聖經書卷. 會堂的教育進一步教, 導律法, 以及兒童的基本教育. 兒童在老師的面前盤著腿, 坐在地板上. 巴勒斯坦各地都有這樣的會堂 517 D.A. Hagner, Sanhedrin, ZPEB, vol. 5,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4 頁
255 學校, 每個孩子都必須出席. 所有的教導都以道德和宗教為終極的目標. 以色列人十分尊敬老師, 老師也以充分的耐性, 認真, 和紀律從事教導. 六到十歲的兒童以舊約為主要教科書, 十到十五歲的兒童以 米示拿 或傳統律法為主要教科書, 十五歲以後便在學院學習神學 吉馬拉口傳經卷. 孩子的 聖經 課始於利未記 ; 接著是其餘的摩西五經 ; 接著是先知書及聖卷. 由馬太 (5:18) 和路加 (16:11) 福音書中的敘事, 可以推論耶穌讀的是希伯來原文 聖經, 是用方正的亞述文字寫成. 主耶穌對希伯來文和希臘文 聖經 都十分的熟悉, 顯然他在拿撒勒的家中擁有希伯來文和希臘文 聖經 抄本. 無論如何, 他都可以使用會堂中的 聖經. 耶穌在家中說的是亞蘭文, 以及在加利利和猶太較大城巿通用的希臘文. 很有可能他精通這三種語言, 他經常引用經文, 顯示他十分熟悉希伯來原文 聖經, 他也引用七十士譯本, 顯示他十分熟悉希臘文, 他在十字架上高呼 以利! 以利! 拉馬撒巴各大尼? ("Eloi, Eloi lama Sabachthani"), 顯示他經常說亞蘭文口語, 並且他顯然是使用亞蘭文從事所有的教學和講道. 除了在會堂學校的正式教育之外, 每一位猶太人的父親都必須要教他的兒子一些誠實的手工藝. 大數的掃羅學會製造帳棚. 耶穌學習了養父的專業, 在約瑟死後, 他在拿撒勒被人稱為 那木匠 ( 可 6:3). 他從來沒有在猶太人的學院中接受教育. 只有一次我們才看到他出現在耶路撒冷律法師的 米大示 神學學房之中. 當時他只有十二歲, 赴耶路撒冷參加逾越節的節期. 518 迦爾凱如此描述會堂的重要性 : 由馬加比時代開始便已有證據顯示會堂的重要性. 會堂源自以斯拉所發起公開誦讀律法書的運動. 拉比傳統聲稱在第二聖殿時期, 耶路撒冷已有數以百計的會堂. 此說的真確性十分可疑. 因此, 我們對會堂早期的歷史所知不多. 但顯然由巴比倫時期開始已經種下會堂雛形的種子. 被擄的以色列人無法獻祭, 因為惟有在耶路撒冷的聖殿才能獻祭. 因此他們在孤單的時候, 在以前慣於獻祭的時候, 他們自然會舉起他們的手, 迫切的向神呼求, 獻上他們的禱告. 以西結等先知會在安息日教導他們應當負的責任. 在被擄時期, 人民似乎對律法一無所知, 以斯拉才會呼籲人民聆聽, 聲稱他們在不知道律法要求的情況下, 干犯了律法. 在會眾面前重建起公開誦讀聖經的習慣, 同時要為已經不懂希伯來文的人民安排翻譯員, 這種劃時代的建樹, 顯然應當歸功於以斯拉. 會堂首先在耶路撒冷建立, 很快在巴勒斯坦全地之上傳開, 甚至傳到凡有猶太人居住的地方, 並且逐漸演變成為以色列國的特性. 他們雖然仍然心懷聖殿的敬拜, 但會堂的敬拜如此方便, 如此有助於猶太人宗教信仰立場的確立, 如此一來, 會堂自然而然成為每個猶太人社區的中心, 成為他們社交生活的基礎, 取代了必須去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的概念. 祭司的地位自然便遠遜於平信徒的拉比, 因為祭司只能在人生活中有很少的影響, 拉比卻能夠在人生的每一個層面給與指引. 在基督的時代, 會堂散佈各處. 根據的記錄, 僅僅是耶路撒冷一地便已經有 480 間會堂, 提比哩亞有 13 間會堂, 大馬色有 10 間會堂, 其他的城市各有與他們的人口成比例的會堂. 但在聖殿原址的母會堂仍然是所有其他猶太人會堂所效法的模型. 519 會堂在以色列國的宗教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迦爾凱如此描述 聖經 在會堂中的地位 : 每逢星期一, 星期四, 以及安息日, 會誦讀律法. 安息日之時, 摩西五經被分為五十個部份, 每個部份有七課, 在每個安息日中要讀畢整個部份, 如此便可以在一年內讀畢全部的律法. 在每課結束的時候, 和在它開始的時候, 都會誦讀集禱文, 在每個環節之間, 都由會眾中受邀的, 站在讀經者身邊的解經者就所讀經文作出簡短的說明. 會眾中若有祭司在場, 將是第一位受邀為解經者, 其次是利未人, 其次是任何被人視為明白律法者. 520 E. 社會環境 探討耶穌當時影響每日生活的事件, 將有助於明白當時的社會環境. 1. 衣服 製衣的布料包括 : 中東和周圍國家的人民喜愛顏色鮮艷的衣服和布料, 因為 他們居住的環境非常單調, 他們希望使生活更加多彩多姿, 尤以節慶的場合為然. 他們的衣服是一種象徵, 可以表達他們的感情和情緒. 在一個古城的大街上, 可能有穿著五顏六色衣服的的人穿梭不息. 族長雅各為他的兒子約瑟作了一件彩衣 ( 創 37:3, KJV). 新約作者雅各描述一個人穿著 華麗光耀的衣服 進入會堂 ( 雅 2:2, 3). 在聖經的時代的普通人的大多數穿著顏色暗淡的衣服, 不是白色就是褐色, 甚至穿著動物的毛皮, 只有髮飾, 刺繡品, 或腰帶才有彩色作為點綴. 518 Shepard, The Christ, pp Geikie, Life and Words, vol. 1, pp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5 頁
256 1. 織布. 除了以動物的皮毛為衣料以外, 婦女經常織布, 為家人編織布料, 作成衣服. 家中畜養羊群的羊毛或山羊毛為原料, 用手織布, 因為當時沒有快速旋轉的紡織輪子. 埃及及巴比倫婦女有大型的織布機, 巴勒斯坦的婦女的織布機是原始, 緩慢, 笨重的. 因此箴言說理想的母親手拿撚線竿, 手把紡線車, 幾乎線不離手地從事紡織 ( 箴 31:13-27). 她沒有鋼針, 只有青銅或骨製的粗針. 2. 衣料的類型. 羊皮是最古老的衣服材料之一. 牧羊人和農夫經常穿著羊皮. 羊被修剪並宰殺食用之時, 也會被剝皮, 加工鞣制, 製成熟皮. 然後婦女會將仍然有許多羊毛的皮縫紉成為厚重的皮衣. 一般人的外衣常是用羊皮或像毛毯一樣的材料做成的. 有些山羊有很長的毛, 羊毛被剪下來之後, 紡織成為很厚的黑色布料 ( 出 35:26; 歌 4:1; 6:5). 如此密集的材料相當防水, 可以用作帳棚或厚重的外衣. 窮人, 受難者通常穿山羊的皮為衣 ( 來 11:37). 學者相信保羅也許不但製造帳棚為業, 同時也編織來自西里西亞的山羊毛. 也許保羅減少裁剪此種材料成為長條, 按照某種模式或者設計編製成為帳棚 ( 出 26:7; 徒 18:3). 施洗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 山羊毛和駱駝毛變成眾所週知又厚又防水的粗麻布. 用粗麻布製成的斗蓬時常被用為睡眠所用的毛毯 ( 古時的睡袋!). 按照律法的規定, 人若拿了窮人的衣服, 必須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因為這是他睡覺所用的毛毯 ( 出 22:26, 27). 粗麻布也可以作鞍墊或歡迎客人的地毯. 保羅要求提摩太為他帶一件粗麻布布料的外衣, 可能為要在一所寒冷的監獄禦寒所用 ( 提後 4:13). 奴隸, 牧羊人, 以及先知有時穿上這些粗麻布的, 扎皮膚的衣服, 表示對奢侈的抗議, 也是傷痛和悔改的象徵. 聖經時代中最古老, 最普遍的紡織品是羊毛. 羊的價值在於其羊毛, 而非其羊肉. 剪羊毛時間是歡宴的時候, 因為這意謂了家庭裡有了更多的衣服. 羊毛主要產於猶太地, 加利利則一向盛產亞麻布和亞麻. 希臘人也用羊毛製衣. 最好的羊毛來自小羊. 最貴的羊毛布料是由未曾沾染污垢和糞便的羊毛織成. 這種羊毛可以製成令人眩目的白色布料. 先知用衣裳潔白如光以比喻人的純潔, 就是指這種的白色布料. 羊毛也被摩擦, 漂白, 產生一種明亮的顏色. 住在鄉材的婦女居家穿著的通常是白色的羊毛衣服. 祭司不可穿羊毛衣服, 暗示這是普通人穿的衣服 ( 結 44:17). 住在沙漠中的人甚至在最熱的天氣也經常穿著羊毛製的長袍. 亞麻布或細麻布是用亞麻針織而成, 通常用來作為裏衣. 在巴勒斯坦織成的布是世界上最好的亞麻布, 甚至比來自埃及的亞麻布更細. 埃及王室穿的衣服乃用細麻布織成. 細麻布是富有人家的衣料 ( 路 16:19). 巴勒斯坦的織布者可以製造像絲一樣的細麻布, 每一吋布穿有 540 條縱向線和 110 條緯線, 通常是按照山形斜紋呢模式, 而且有打褶. 有些亞麻布是如此的薄, 具有透明, 半透明的果效. 貼身的衣服通常是用細麻布製造, 棉布或是羊毛則用以製造其上第二層的衣服. 中國和印度很早就有棉花, 希臘作家有時也會提及, 但巴勒斯坦的氣候不太適宜生產棉花, 所謂的棉布其實是從亞麻或大麻製成的布料. 絲布是為想要藉衣服表達驕傲, 高雅和奢侈的人保留. 在羅馬人統治的時代, 絲在巴勒斯坦變得更普遍, 被用來包裹 聖經 的聖卷. 有些學者相信聖殿的幔子是用某類的絲製成. 另一方面, 聖經 作者使用了絲來描述富人的罪和奢侈 ( 啟 18:12). 最先被用來作為衣服的材料是皮革. 最早的 衣服 就是動物的皮. 神為用皮子做衣服給人穿 ( 創 3:21). 舊約早期的人都在腰間圍上麻布. 商人從東部旅行, 帶來絲綢, 主要來自波斯. 棉花約於亞歷山大大帝的時候來自遠東. 521 依德軒 (Edersheim) 對衣服有如下的描述 : 從研究古代希伯來人衣服的這個角度看來, 這幾乎是我們唯一能得窺基督的外表一二的渠道, 不妨對此作出稍微準確一點的認識. 拉比們定下了規矩, 有學問者應該留心他們的穿著. 如果一位學者穿經過綴補的鞋在街道上行走, 便是自己的恥辱 ; 穿著骯髒衣服的人該死 ; 因為人是神的榮耀, 而服裝是人的榮耀. 這對拉比而言格外真實, 因為拉比的外表反映出他的神學專業. 一般人的規則是在吃喝方面量力而為, 但是在穿著方面則應當超過自己的力量... 在一個安息日, 從一棟燃燒的房子中, 可以拯救多少件衣服, 不是藉由攜帶, 乃是藉由一件一件的穿在身上? 有證據顯示最少十八樣. 如果我們可以確知其中所有的用語的意義, 便應當可以精確地知道第二世紀或更早期的猶太人如何穿著, 從他們腳上穿的鞋子和長襪, 到他們手上的手套. 不幸的是, 學者對大部份的用語都沒有共識. 同時, 雖然有十八個名字, 並不代表以 521 L. M. Petersen, Cloth, ZPEB, vol. 1,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6 頁
257 色列人的衣服擁有那麼多不同的項目. 有些名字代表不同形狀或類型的裏衣或外衣, 同時這個名單列出最完整的數字及變化, 不是指日常生活中的穿著. 根據在浴室中穿衣或脫衣的指示看來, 日常生活中的穿著應當有六項, 或更通常是五項 : 鞋子, 蒙頭覆蓋物, 外衣 / 披肩 (Tallith), 腰帶, 外衣之下的穿著 (Chaluq), 和裹衣 (Aphqarsin). 就鞋子而言, 人就算傾家蕩產, 也應該要買鞋子 ; 就算沒得吃, 要賣血, 也不能沒有鞋子. 但當時的人不會準備超過一雙鞋子, 或許這就是基督吩咐使徒出門傳福音不要帶鞋的原因. 另外一個可能性是鞋子 (Manalim) 與涼鞋 (Sandalim) 之分. 前者有時是用非常粗糙材料做成的, 覆蓋整個足部, 特別為冬天或下雨天氣設計 ; 涼鞋只保護腳掌和腳邊, 特別適直夏天使用. 我們現在能夠想像得出耶穌在春天早晨, 在迦百農與群眾同在時, 他大概是什麼樣的外表. 我們可以假定他的穿著很普通, 不像加利利的猶太人老師那樣炫耀誇張的穿著. 他的頭上可能戴有一種纏頭巾 (Sudarium), 或許是頭部的覆蓋物 (Maaphoreth), 垂到背面的頸部和肩部, 有點像印度人的 pugaree. 他的腳可能穿著涼鞋. 外衣之下的穿著 (Chaluq, 或更可能是 Kittuna) 一定是緊身的, 垂到足部, 因為不但老師是如此穿著, 而且任何人若要公開誦讀 他爾根 或 聖經, 或者在會堂中有任何服事, 都必須要如此穿著. 我們知道, 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 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 約 19:23). 腰間會束上一個腰帶, 在這裏衣之上, 可能穿著剪裁成長方形的外衣 (Tallith), 有四條長的白線, 四角邊緣有紫藍色的打結. 有理由相信, 法利賽人將三面剪裁成長方形的衣服一起 加飾邊 虛飾, 為要吸引人注意, 特別使之更廣闊, 正如他們使佩經盒擴大範圍一樣的用意. 在離開這個主題之前, 可以略微多些著墨. 這裡的討論也使我們能夠確定第四卷福音書的準確度. 約翰福音 19:23-24 記載四人一組的兵丁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之後, 拿耶穌的衣服分為四分, 每兵一分. 分到他的裏衣的時候, 如果要分開, 必須將之撕開, 因此他們為他的裏衣拈鬮. 這個附帶說明顯示出作者是猶太人, 有很正確的知識. 要分開為四分的是纏頭巾, 比較貴的涼鞋或鞋子, 長的腰帶, 和粗糙的外衣 (Tallith). 這些均價值相等. 而那第五分沒有被分開, 是比較貴的衣服, 是 沒有縫兒, 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可能是適合當時季節的羊毛, 是裏衣 (Kittuna). 奇怪的是, 對基督教界會是如此無價之寶的, 卻被如此粗糙又不懂珍惜的士兵當作戰利品分. 522 法勒 (Farrar) 如此描述耶穌及他門徒的服裝 : 他不像希律王的朝臣那樣, 穿著細軟華麗的衣服, 或是紫色的袍和細麻布衣服 ; 他也不像巡撫彼拉多的濶氣朋友, 沒有利未人的白色大祭司袍 ( 以弗得 ), 或是文士寬大的長袍. 他的上臂和前額沒有佩經盒, 更不像法利賽人那樣使佩經盒擴大範圍. 雖然他按照律法的指示, 衣服的四角邊緣有紫藍色的打結, 但他沒有像那些想要遊行炫耀自己順服者的表面裝飾. 他的穿著平凡, 是他那時代及鄉材人士平常的穿著. 他不像畫家通常所畫的那樣不裹纏頭巾, 因為在敘利亞的日光下是不可能如此行走的, 他乃是裹著白色的纏頭巾 (keffiyeh), 如同當地人至今都裹的一樣, 覆蓋住他的頭髮, 用頭頂圓的 aghal 或內圓拴緊, 並且下垂至頸及肩部. 他用簡單和乾淨的寬鬆外袍 (tallith) 覆蓋他的整個人, 只有偶爾才會露出一點無縫羊毛製長袍 (ketoneth), 是最普通的, 有斑紋的材質, 是中東最普遍的長袍, 腰間用腰帶固定, 使他幾乎從頸部到穿涼鞋的腳部都緊緊遮蔽. 這位君王雖然衣著樸素, 舉止完全沒有拉比那樣自我中心的傲慢, 但卻在平凡中透露出平實無華的高貴, 自然的優雅, 立即能夠使得每一粗魯無禮的舌頭啞口無言, 使得每一邪惡的心思無所遁形 房子 房子一詞在 聖經 中共出現超過 2,000 次, 意指住所, 包括最簡單的小屋, 王宮, 和神的殿. 近東最早發現的房子在安那托利亞 (Anatolia) 的哈吉拉 (Hacilar), 是西元前 7000 前的矩形房子, 顯示出早期的人如何解決屋頂的設計. 在波斯灣附近和埃及等地區, 因為有許多蘆葦, 自然形成圓頂的房子, 將蘆葦織成牆壁, 高蘆葦的頂端彎曲形成圓頂屋頂. 較後期的變化, 是在成捆的蘆葦織成蘆葦牆壁, 上方彎曲形成屋頂, 緊拴到中央支柱上方的極點 (Conteneua, Everyday Life in Babylonia. 26). 直到矩形的計劃發明, 人懂得使用樹桿作為屋頂橫樑, 那時居住的空間才開始擴充, 因為蘆葦生長的高度有限, 同時其力量也有限. 埃及多石, 但自從西元前 3500 年發展出泥磚塊後, 歷代低階層人民的房子都是用泥磚塊建成. 在美索不達米亞的情形卻正好顛倒, 當地沒有石頭, 必須輸入, 然而到處都有泥, 泥磚塊發展得比埃及更早 ( 比較 : 創 11:3). 巴勒斯坦雖然有石頭, 直到希臘時期以前, 除了所羅門, 亞哈, 和暗利以外, 沒有人用石頭建造公共建築. 然而, 他們用碎石混泥 ( 不論是否塗灰泥 ) 建造建築物, 或用泥磚塊在石頭的根基上建造, 上面塗以灰泥, 有時還用未泡透的灰抹上加以粉飾... 在美索不達米亞, 柏油是灰泥, 在埃及則是上好的泥土, 被放置在四分之三乾的磚塊之間, 使之緊密相聯. 耶利哥最早使用泥磚塊形成透鏡平凸的形狀, 美索不達米亞稍後才使用此法, 至於是否受到耶利哥建築者的影響, 則不得而知. 522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vol. 2, pp Farrar, Life of Christ, vol. 1,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7 頁
258 西元前 4000 年之後的房子有如四合院, 四面是房間, 中間圍著一個內院, 通常是兩層樓高, 在美索不達米亞發展而成, 供一個家庭居住, 同時也可以從事手工藝職業, 自成一局. 門房掌管通往街道的門. 住家在二樓, 動物, 儲藏室, 手工藝房間在一樓. 二樓有木製陽台, 從內院經由木製樓梯上樓. 西元前 5000 年的哈吉拉 (Hacilar) 已經出現兩層樓高的房子, 遠遠早於吾珥第三王朝. 窮人的房子通常只有一個房間, 人和動物分享同一個空間. 屋頂結構乃由樹桿或棕櫚樹幹形成, 將較小的樹枝, 刷子, 蘆葦, 或棕櫚樹葉放置其上, 形成基礎, 用石滾筒將結實的泥土層滾入, 有些房子的廢墟中發現這種石滾筒. 有些地區將泥灰質的石頭磨成粉, 塗抹在泥土之上, 形成一個更加不透水的表面. 要上屋頂, 必須經過位於屋外的樓梯. 屋頂是夜晚乘涼的好地方, 成為人們喜歡去的地方 ( 撒上 9:25,26; 撒下 11:2; 徒 10:9). 遮陽篷的遺跡顯示人們嘗試嘗試保護屋頂陽臺免受日曬. 許多人將亞麻平鋪在陽臺上曬乾 ( 書 2:6), 有些其它的土產也可能被儲存在那裡. 屋頂若是有人居住, 必須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 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 ( 申 22:8). 亞述的浮雕作品顯示有些房子有圓屋頂當做遮篷 ( 夏日的涼樓, 士 3:20). 新約時代, 屋頂有山形的, 也有和平坦的. 山形屋頂是較好的房子, 屋頂瓦片形成了覆蓋物. 在癱子 ( 路 5:18 及其後數節 ) 求醫治的事件中, 屋頂的類型是山形的還是平坦的, 學者未有定論. 一樓的地板是錘薄的泥土, 有時會塗上一層很薄的石灰石膏作為覆蓋. 二樓則有加外框, 形成屋頂, 有時會附加塗以很薄的灰泥. 在美索不達米亞地區, 要取得冷卻的效果, 必須是房子面對東北方, 吸引較冷的空氣流入房間. 埃及地區的房子向北, 以切斷南方的熱風. 通常他們屋頂上有一個裝置, 使微風偏斜轉向進入房子. 房門通常是用由埃及, 美索不達米亞輸入的木板做成的, 巴勒斯坦的林木足以提供當地的需要. 有時使用布料或加工鞣制的獸皮作門. 有許多大衛時代的房子已經出土, 都沒有門檻和門楣的插座, 顯示當時的人並不覺得需要門, 也顯示出當時的社會治安良好, 政治穩定. 大衛似乎有組織軍隊擔任警察任務 (J. P. Gree, Archaeology and Bible History, 62). 開在面對內院牆壁上的窗戶, 尺寸較大. 開在面對街道牆壁上的窗戶, 尺寸較小, 裝有保護的格子, 避免外人進入 ( 王下 1:2). 喇合房子的一扇窗戶在城市牆壁之上, 方便人觀察外來的攻擊者, 而且方便人逃脫, 因此追尋的人向她查詢間諜的去向 ( 比較 : 書 2:15). 在大馬色的窗戶夠高, 無需裝置格子, 讓保羅的朋友得以將他從窗戶中, 從城牆上縋下地面 ( 林後 11:33). 衛生系統偶爾也有出現. 在埃及有許多衛生系統排出房子外面的沙坑. 在 Hubia 再計劃的城鎮及防禦工事中, 排水溝沿著街道下流, 在城門外面排清 (Badawy, Architecture in Ancient Egypt and the Near East; 以下簡稱 BAAE). 烏加列有一棟大約西元前 1400 年的房子, 已有化糞池 ( 同前, 156). 在比較貧窮的地區, 街道上的排水溝比化糞池更普遍. 在美索不達米亞, 地板上有一個孔接收廢物, 以黏土管輸送入化糞池... 水被運送到房子中, 有證據顯示較完善的家庭中有儲水的瓶子置於內院, 以備隨時儲水. 家具每家的經濟狀況而有所不同. 他們在一個開放的爐床之上烹飪, 這也是最好的排煙法. 石磨和手磨器是每一個廚房必備用品, 提供麵粉. 烤箱置於外院, 窮人則使用公眾庭院中的社區烤箱. 埃及的客廳有時會在一面牆壁前置有長椅. 條件較好家庭的家具 ( 在不同的時期內 ) 包括椅子, 凳子, 桌子, 和床. 比較貧窮的家庭則在地板上有墊子以供睡眠所用. 各種不同尺寸的櫥櫃, 有些有華麗的裝飾, 可供封閉式的儲物櫃使用. 各種不同形狀與大小的陶器可作為盤子使用. 從條件較好家庭中已經挖掘出金屬製的碗和盆. 巴比倫人有短腿的像盤子一樣的桌子, 為普遍可見的類型. 哈吉拉 (Hacilar) 的房子從西元前 6000 年起已有灰泥牆碗櫥, 還有比開放式爐床更安全的鍋爐火箱. 房子中若有儲物室, 便有大的有蓋儲物瓶, 沉落於地裡, 用以儲存油, 穀粒, 和酒. 其他的房間則用來儲存較粗糙的物品, 例如土產. 若有需要, 還有房間專為手工藝而設, 例如紡織, 一如埃及的墳墓模型所示. 房子的照明是用一個泥土盤子, 燈心被置於邊緣中或燈口. 馬太福音 25:1 的燈便屬後者. 燈油是橄欖油, 但是在美索不達米亞, 原油提供的光較亮. 有時也使用芝麻油. 人有時會用一些方法遮蓋蠟燭的光 ( 太 5:15). 火把是在一根樹枝的頂點上使用瀝青. 房子的取暖按照氣候而定. 埃及的房子只需要一點點的取暖, 方法也很簡單. 在美索不達米亞, 火盆可供烹飪及冬天取暖. 在安那托利亞 (Anatolia), 王宮的遺跡顯示有些可移動的爐床 (BAAE, 133). 廚房爐床可供一間房間的房子取暖所需.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8 頁
259 房子的裝飾, 有時是用未泡透的灰抹上加以粉飾的牆, 較好的房子則有壁畫的灰泥牆壁板, 顏色很暗, 最上面有斑紋. 有些天花板是灰泥牆或圖畫板條. 在埃及富有的家庭中, 黃金和琥珀在一個裝飾用的灰泥底座上, 作為淺浮雕上的襯裡. 在美索不達米亞時常有精心製作的灰泥牆壁畫. 門板有時被漆成紅色, 有時用石板鋪成的壁板是唯一的裝飾 食物 食物供應. 巴勒斯坦雖然一再發生乾旱 ( 創 31:40 KJV; 王下 4:38; 14:1,4-6; 該 1:11), 冰雹 ( 該 2:14 RSV), 其他的災難 ( 摩 4:6-10) 產生的飢荒, 戰爭 ( 王下 6:25) 的破壞帶來的糧食不足, 但在 聖經 作者的心目中, 巴勒斯坦仍是 流奶與蜜之地 ( 出 3:8, 17; 民 13:27; 等等 ; 比較 : 申 8:8), 其中的糧食不虞匱乏物 ( 申 8:7-9; 書 24:13; 士 18:10). 西元前大約 1920 年埃及的逃亡者辛奴亥故事的描述與此相符 : 其中有無花果樹和葡萄, 酒比水還多. 蜂蜜取之不盡, 橄欖用之不竭. 樹上有各式各樣的水果. 在那裡有大麥, 和雙子小麥. 那裡有數之不盡的牛隻... 每天都有麵包為我製作, 每天都有葡萄酒給我享用, 除了他們為我狩獵沙漠的野生動物以外, 除了我自己的獵犬捕捉的之外, 還有煮肉和烤鳥放在我面前... 每日為我準備的食物不可勝數, 還有用更式方式烹飪的奶... 神向不信的子民提出的警告及刑罰之一, 便是糧食缺乏 ( 哀 4:9, 11; 摩 4:6). 根據便西拉智訓, 生活基本的需要包括鹽, 小麥麵粉, 乳, 蜂蜜, 葡萄汁, 和油 ( 傳道經 39:26). 土地生產各式各樣的食物... 人類的食物. 1. 種植的食物. a. 穀類食品. 巴勒斯坦的土地生產小麥 ( 創 30:14; 結 4:9;; 等等 ), 大麥 ( 得 1:22; 2:23), 小米 ( 結 4:9), 和斯佩爾特粗麥 ( 出 9:32; 賽 28:25; 結 4:9). 聖經 的世界沒有玉米 (Corn, 印第安人玉蜀黍 ). 英王欽定本使用此詞, 應當是指穀物. 在饑荒的時候, 從埃及 ( 創 41:49) 地可以獲得五穀, 包括亞麻, 大麥, 小麥和斯佩爾特粗麥 ( 出 9:31, 32). 人從麥地經過, 可以用手摘穗子 ( 申 23:25; 太 12:1 及其後數節 ). 以利沙的朋友帶著麥穗來見先知 ( 王下 4:42-44). 收割之時, 穀粒被磨成麵粉, 做成餅, 是人生活所倚靠的糧 ( 賽 3:1). 聖經 中有二百多次提及餅, 此詞應當是廣義地泛指食物. 人有時會用炭火來烘餅 ( 王上 19:6), 先烘一邊, 然後翻轉烘另一邊 ( 何 7:8) 人維生所需要的飲食包括餅和水 ( 創 21:14; 王上 18:13; 22:27). 飢荒時孩子哭求餅和酒 ( 哀 2:12). 餅包括全麥餅和大麥餅. 許多時候也有大麥餅 ( 士 7:13; 王下 4:42) 或大麥烙餅 ( 結 4:12). 耶穌使用五個大麥餅餵飽了五千人 ( 約 6:9, 13). 小米和斯佩爾特粗麥 ( 英王欽定本 "fitches") 也可以作餅 ( 結 4:9). 穀穗烘了便可以吃 (... 利 23:14; 書 5:11; 得 2:14; 撒上 17:17; 25:18; 撒下 17:28). 勞動者的中餐可能包括烘過的穀穗和葡萄酒 ( 得 2:14). 穀粒可能被粉碎, 攤開來曬乾. 亞希瑪斯和約拿單藏身井上面可能便是作此用途. b. 堅果. 雅各送土產給法老王為禮, 包括阿月渾子果實, 杏仁, 連同乳香, 蜂蜜, 香料, 和沒藥 ( 創 43:11). c. 蔬菜. 以色列人抱怨說, 在曠野中他們吃不到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可以吃到的黃瓜, 西瓜, 菜,, 蒜 ( 民 11:5). 後來住在巴勒斯坦的人無疑享受到這許多的土產, 包括有豆子, 扁豆, 和黃瓜, 還有逾越節的苦菜... 園中的蔬菜包括薄荷, 茴香, 芹菜 ( 太 23:23). 窮人的晚餐可能只有蔬菜可吃 ( 箴 15:17; 羅 14:2). 在缺糧的時候, 人也可能去吃通常餵牛用的稻子豆莢 d. 水果. 葡萄可以生產葡萄酒, 醋, 和葡萄乾. 經過葡萄園的時候, 可以隨意吃新鮮的葡萄 ( 申 23:24). 雖然沒有明言, 但青綠的橄欖或成熟的橄欖都可以吃, 如同今天的作法一樣. 橄欖被搗成橄欖油 ( 出 27:20). 無花果... 可趁新鮮時吃 ( 耶 24:1 及其後數節 ), 也可以吃果乾. 初熟的無花果是特別精緻的美食 ( 賽 28:4; 耶 24:2; 何 9:10; 彌 7:1; 鴻 3:12). 人人都要坐在自己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 無人驚嚇. 這是人生的理想 ( 彌 4:4). 旅客在途中口無花果乾. 2. 動物產品 a. 肉. 在英王欽定本中, 肉 是泛指食物, 不限只於肉. 以色列人的畜牧包括牛, 羊, 和山羊, 都可以供應肉食所需. 小羊或小山羊是精緻的美食. 加利利湖及海中都有魚... 也有魚乾... 可吃的蝗蟲有四類... 可吃的鳥也有幾類 : 鷓鴣, 鵪鶉, 鴿子, 斑鳩, 和麻雀. 乳製品. 乳製品包括牛乳, 山羊乳, 和羊乳... 存放在皮袋中... 由創世記 32:15 可以推論出還有駱駝乳... 凝乳 ( 奶油, 英王欽定本 ) 和乾酪也可以吃. 524 H. G. Stigers, House, ZPEB, vol. 3,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59 頁
260 野蜜和家蜜都可以吃. 蛋也可以吃. 飲食習慣. 姿勢. 早期的以色列人可能坐在地面上進食, 主人則站在旁邊服侍 ( 創 18:8). 以撒 (27:19), 雅各的眾子 (37:25), 利未人和他的妾 ( 士 19:6), 掃羅 ( 撒上 20:5,24), 和撒母耳 ( 撒上 9:22) 都是坐著進食. 主耶穌行神蹟餵飽的人坐在地面上進食 ( 約 6:10). 很早期便已有人使用桌子. 在亞多尼比色的桌子底下有七十被俘的國王拾取零碎食物 ( 士 1:7). 詩人吟唱說 你為我擺設筵席... ( 詩 23:5). 新約時代狗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 太 15:27; 可 7:28). 馬利亞膏抹耶穌的時候, 他坐在桌子前 ( 約 12:2). 在以斯帖的酒席中, 客人靠在長椅上 ( 斯 7:8). 用左肘挨靠是新約時代正常的姿勢 ( 約 13:23). 客人很有可能從同一個盤子中蘸食. 法利賽人拘守古人的遺傳, 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 ( 可 7:3). 為食物祝福也是第一世紀的固定習慣. 吃的時間. 舊約時代沒有有關正午以前進餐的記錄 ; 然而, 沒有記錄並不代表沒有此事. 耶穌的門徒在辛勞一個晚上之後, 清晨在海岸上吃了一頓早餐 ( 約 21:12). 中餐和晚餐是主餐. 彼得可以辯論說使徒在上午九點不是酒醉. 一日二餐的習慣可能始於 聖經 : 到黃昏的時候, 你們要吃肉, 早晨必有食物得飽. ( 出 16:12) 烏鴉在早晚給以利亞叼餅和肉來 ( 王上 17:6). 在埃及, 有中餐 ( 創 43:16), 巴勒斯坦的勞動者也吃中餐 ( 得 2:14). 第六個時辰 ( 約有午正 ) 的時候, 耶穌的門徒去買食物, 耶穌在撒瑪利亞的井旁休息 ( 約 4:6). 彼得想要吃的午餐正在準備之時, 哥尼流的使者到達 ( 徒 10:9 及其後數節 )... 太 22:4; 路 11:38; 14:12. 工作完成後, 便是吃晚餐的時候 ( 得 3:7; 士 19:16 及其後數節 ). 有時在田裏工作整天的僕人回來後還要做飯 ( 路 17:7 及其後數節 )... 林前 11:20; RSV. 525 F. 年代表 有關基督的出生的日期, 事工開始的時間, 死亡的時間都已經有很多的辯論. 賀爾拿就此問題作了學術性的研究. 526 他的結論可以總結如下 : 基督生平年代序 基督的出生大希律的死亡執政官開始統治猶太和撒瑪利亞基督十二歲時赴聖殿該亞法出任大祭司彼拉多抵達猶太地施洗約翰展開事工基督展開事工基督的第一個逾越節 ( 約 2:13) 施洗約翰下獄基督的第二個逾越節施洗約翰死亡基督守住棚節 ( 約 5:1) 基督的第三個逾越節基督守住棚節 ( 約 7:2, 10) 基督守獻殿節 ( 約 10:22-39) 基督的最後一週抵達伯大尼伯大尼的群眾凱旋進入耶路撒冷詛咒無花果樹, 潔淨聖殿聖殿之爭, 橄欖山講論基督吃逾越節晚餐, 被賣, 被捕, 受審基督受審,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西元前 5/4 年冬天西元前 4 年三月 / 四月西元 6 年西元 9 年四月 29 日, 逾越節西元 18 年西元 26 年西元 29 年西元 29 年夏秋西元 30 年四月 7 日西元 30 或 31 年西元 31 年四月 25 日西元 31 或 32 年西元 31 年十月 日西元 32 年四月 13/14 日西元 32 年九月 日西元 32 年十二月 18 日西元 33 年三月 28 日 - 四月 5 日三月 28 日, 週六三月 29 日, 週日三月 30 日, 週一三月 31 日, 週二四月 1 日, 週三四月 2 日, 週四四月 3 日, 週五 525 J. P. Lewis, Food, ZPEB, vol. 2, pp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0 頁
261 基督被葬基督復活基督升天 ( 徒 1) 五旬節 ( 徒 2) 四月 4 日, 週六四月 5 日, 週日五月 14 日, 週四五月 24 日, 週日 有關於基督的死亡日期有三種看法, 分別是週三, 週四和週五. 賀爾拿指出 : 週三被釘十字架 觀點. 支持週三被釘十字架者相信耶穌死於週三日落時分, 經過七十二小時之後復活. 支持此說最著名的近代學者為史各治 (Scroggie). 他說支持週三被釘十字架有二大主要原因. 此說最主要的原因是馬太福音 12:40. 耶穌說 :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 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支持週三被釘十字架的第二個原因是根據週五的觀點, 有太多事件 ( 史各治列出二十 ) 在基督下午 3 點死亡和下午 6 點埋葬之間發生. 史各治 (Scroggie) 認為耶穌在週三晚上被埋葬了, 身體在週四, 尼散月 15 日逾越節安息日留在墳墓中, 週五在安息日之間的那天身體被膏抹. 除了這兩個主要的論點之外, 還有預表論點, 指出羔羊是在尼散月 10 日被揀選的, 其對應的神的羔羊基督在週六, 尼散月 10 日凱旋進城, 在耶路撒冷出現. 因此, 按照馬太福音 12:40 的字義解釋, 由基督的死到膏抹屍體之間要充足的時間, 及預表的對應, 若要滿足上述的證據, 最好的解釋, 就是基督週三被釘十字架. 對此觀點的批評. 此一觀點尚未廣泛地被人接受, 其論點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強. 首先, 此觀點主要建基於一節經文之上, 亦即馬太福音 12:40. 此節經文顯然是持守週五被釘十字架觀點者最困難的經文. 然而, 對照有關基督復活的其他新約經文, 便立刻可以看到耶穌是在第三天復活, 並非是第四天 ( 比較 : 太 16:21; 17:23; 20:19; 27:64; 路 9:22; 18:33; 24:7,21,46; 約 2:19-21; 徒 10:40; 林前 15:4). 同時, 眾所週知的事實是, 猶太人把一天的任何部份都算為一天. 馬太福音 12:40 是慣用語, 用兩種方式表達同樣的概念, 三日三夜就是指第三天復活, 而不是指精確的七十二個小時. 在討論週五觀點的時候, 將會比較詳細的探討猶太人的計算方法. 要點是, 馬太福音 12:40 並非像週三被釘十字架觀點者所說那麼嚴重的一個問題. 其次, 如果假設馬太福音 12:40 是指個七十二小時, 則基督必須要在週六下午 6 點之前復活, 否則, 他便是在第四天復活. 但是基督徒在七日的第一日慶祝主的復活 ( 徒 20:7; 林前 16:2), 而非安息日 第三, 在基督的死亡和埋葬之間的確發生了許多事, 但是詳細一看, 實際上並沒有那麼複雜, 因為有許多事件可能同時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 同時, 在基督的實際上死亡之前, 有些事件也可以預先發生. 第四, 預表對應論的論點非常弱, 這意指耶穌應當是在週六安息日凱旋進入耶路撒冷. 有兩個原因顯示這種論點不太可能成立. (1) 因為耶穌是騎著驢駒入城的, 若是週六入城, 就干犯動物不能在安息日工作的摩西律法 ( 申 5:14). (2) 因為眾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 ( 太 21:8; 可 11:8), 若是週六入城, 他們也會干犯律法 ( 比較 : Deut. 5:14; 民 15:32-36). 假如耶穌違犯安息日, 並且導致其他人如此做, 他的敵人無疑會在受難週期間提出此點. 因此, 總而言之, 查考所有記載基督復活的經文, 顯然可以看出耶穌是在第三天復活, 並非一定要是七十二小時 ; 基督的復活是在週日而非週六 ; 史各治 (Scroggie) 所列出的許多事件有可能在短時間之內發生 ; 基督的凱旋進入耶路撒冷不太可能在安息日. 因此, 週三被釘十字架的觀點並非妥善的解決方案. 事實上, 如果沒有馬太福音 12:40, 根本不太可能會有人提出週三的理論來. 週四被釘十字架 觀點. 如同持上觀點者一樣, 堅持週四被釘十字架觀點者的人也以馬太福音 12:40 作為基礎... 持此說者會相信下列的事件順序 : (1) 凱旋進入耶路撒冷 尼散月 10 日週日入城, 實現舊約預表論, 逾越節的羊羊基督被出現. (2) 週一, 週二, 和週三, 耶穌幾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1 頁
262 次出現在耶路撒冷, 在週三吃最後晚餐. 如此便解決了傳統週五觀點導致週三沒有事件發生的問題. (3) 尼散月 14 日是週四, 逾越節羔羊基督被殺. (4) 隔天, 尼散月 15 日是無酵節的第一天, 這一天是聖日 沒有人應當工作 ( 利 23:7). 因此, 這一天是一個安息日. 因此, 當尼散月 15 日是在除安息日外任何其他的日子的時候, 被稱為叫做逾越節的安息日. 一般人認為約翰福音 19:31 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 不是指每週的安息日, 乃是指逾越節的安息日.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那一年, 逾越節安息日 ( 尼散月 15 日 ) 正好是週五, 每週的安息日是在隔天. 提倡此說者指出週五是逾越節安息日, 隨後即刻是每週的安息日, 有馬太福音 28:1 作為支持. 希臘文使用複數形式的 安息日, 應該譯為 在兩個安息日都結束的時候. (5) 基督於週日早晨復活, 被埋在墳中三晚兩天, 還加上第三天的一部分. 對此觀點的批評. 週四被釘十字架似乎解決了馬太福音 12:40 的問題, 但同樣也還沒有廣泛地被人接受, 因為此一理論有些真正的困難. 首先, 如果不是因為馬太福音 12:40, 懷疑是否會有任何人持守週三或週四被釘十字架的日期. 其次, 若則基督的凱旋進入耶路撒冷是在主日, 應驗基督就是逾越節羔羊的舊約預表. 然而, 若說基督於週五被釘十字架, 於週一凱旋進入耶路撒冷, 只要逾越節羔羊基督在尼散月 10 日出現, 都沒有任何問題, 同時, 如此也能夠解決持週四觀點者批評傳統週五觀點導致週三沒有事件發生的問題. 第三, 有學者主張, 既然尼散月 15 日是聖日, 那一天沒有人工作, 因此認為那一天是一個安息日, 這種論點犯了邏輯上叫做 推論失效 (non-sequitur) 的謬誤... 因此, 沒有真正的證據顯示在每週固定的安息日以外, 還有一個逾越節安息日的存在. 第四, 週四的觀點被迫稱 預備日... 為逾越節的準備, 而非一般意指為安息日準備的週五. 持週四觀點者認為約翰福音 19:14 支持此一理論 :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 意指是逾越節的前一日, 並沒有說是週五. 因此, 依照他們的觀點, 預備日 是週四, 不是週五. 基於下列三個理由, 此說無法成立 : (1) 此說必須牽強地解釋 預備日... 的意義. 聖經 ( 太 27:62; 可 5:42; 路 23:54; 約 19:14, 31, 42) 及約瑟夫均指出 預備日 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亦即週五. 甚至連堅持週四被釘十字架觀點的魏斯科 (Westcott) 也承認此一片語的正常用意是指週五. (2) 馬可福音 15:42 清楚指出 預備日 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亦即週五. 到了晚上, 因為這是預備日, 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馬可顯然是指每週固定的安息日, 亦即 預備日 是指週五. (3) 在約翰福音 19: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 似乎是指逾越節週的週五, 而不是指逾越節之前的那一天, 因為沒有證據顯示 預備日 是逾越節之前的那一天, 但卻有證據顯示 預備日... 是週五. 上下文指出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 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 就要求把屍首拿去, 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 約 19:31), 又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 就把耶穌安放在墓裏 ( 約 19:42). 在這兩節經文中, 預備日 是指週五, 安息日是指每週固定的安息日. 總而言之, 週四被釘十字架觀點有太多問題, 無法視之為真正有效的解決方案. 因為沒有看出來馬太福音 12:40 的三天三夜是意指為期三天的慣用語, 週四觀點所提出的理論不但沒有解決, 反而製造了更多的問題. 週五被釘十字架 觀點. 耶穌預言他會被殺, 第三日復活 ( 太 16:21; 可 8:31; 路 9:22). 閱讀福音書的事件, 便會清楚看到耶穌是在第三天復活. 耶穌的身體是在 預備日 ( 週五 ) 的晚上, 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被安放在墓中 ( 太 27:62; 28:1; 可 15:42; 路 23:54, 56; 約 19:31, 42). 婦女們回家去, 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 週六, 路 23:56). 七日的頭一日 ( 週日 ), 天快亮的時候, 婦女們來看墳墓 ( 太 28:1; 可 16:1-2; 路 24:1; 約 20:1), 發現墳墓已是空的. 耶穌在復活的同一日, 與兩位門徒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同行 ( 路 24:13), 但我們素來所盼望, 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 不但如此, 而且這事成就, 現在已經三天了. 他們告訴他說, 他們的主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事成就, 現在已經三天了. ( 路 24:21) 由此可見, 他是在週五被釘十字架. 有這麼充分的證據, 唯一可能的結論, 就是耶穌在週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並且於週日復活了. 此說也非常符合舊約預表. 在週一, 尼散月 10 日, 耶穌凱旋進入耶路撒冷, 以逾越節羔羊的姿態出現. 尼散月 14 日, 他如逾越節羔羊一樣被殺獻祭 ( 林前 5:7). 尼散月 16 日, 他復活了, 如同獻上初熟果子的預表 ( 林前 15:23). 總而言之, 新約經文最自然的解釋, 就是耶穌於週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並於週日復活. 在教會歷史中, 這也一向是教父及學者的共識, 也是現代學者一致接受的共識. 對此觀點的批評. 週五被釘十字架觀點受到最大的批評, 在於馬太福音 12:40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 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經文通常指出耶穌是在第三日復活 ( 而非第四天 ) ( 太 16:21; 17:23; 20:19; 27:64; 路 9:22; 18:33; 24:7, 21,46; 徒 10:40; 林前 15:4). 耶穌在約翰福音 2:19-22 談到他的復活, 指出他將會於第三日復活, 而非第四天. 有四段經文 ( 太 27:63; 可 8:31; 9:31; 10:34) 論及基督的復活, 指出 過了三天, 他要復活. 但這是與 在第三日復活 同樣的意義. 原因有二 : (1) 馬可福音的三節經文在其它一兩卷符類福音中都有平行經文, 這些符類福音的平行經文都不像指出 過了三天, 他要復活, 乃是說 在第三日復活 ( 可 8:31 = 太 16:21/ 路 9:22; 可 9:31 = 太 17:23; 可 10:34 = 太 20:19/ 路 18:33). 因此, 此二片語都是意指一直伸展到第三天的一段時期. (2) 馬太福音 27:63 法利賽人對彼拉多說耶穌曾經預言說 三日後我要復活, 因此法利賽人要求彼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2 頁
263 拉多吩咐看守的兵將墳墓把守妥當, 直到第三日. 由此可見, 過了三天, 他要復活 與 在第三日復活 同義, 否則法利賽人會要求看守的兵把守墳墓直到第四天... 結論 探討了上述三種不同的觀點後, 最合理的結論應當是接受週五被釘十字架的觀點. 週三和週四的觀點都只不過是以一節經文為根基, 就是馬太福音 12:40, 並且是站不住腳的, 因為概覽經文便可看出耶穌是於週五被釘十字架. 其次, 我們一旦知道, 猶太人的計算方法是視一天的一部份為一整天, 如此便清楚看到週三和週四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此外, 週五被釘十字架的觀點在教會歷史中一直受到絕大多數學者壓倒性的支持. 527 有關年代的第二個問題是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年份. 賀爾拿就此問題有深入的探討 : 有關這個問題的探討, 學者對於基督死亡的日期有各種不同的看法, 由西元 21 年到西元 36 年不等... 在 聖經 中以及世俗的歷史中都有證據足以限定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可能日期. 與基督被釘十字架有關的官員. 該亞法. 福音書 ( 太 26:3, 57; 約 11:49-53; 18:13-14) 指出審判耶穌的大祭司就是該亞法. 該亞法於西元 18 年到西元 37 年的逾越節任職大祭司. 因此, 耶穌被釘十字架一定是在西元 18 年到西元 36 年的逾越節之間, 因為該亞法西元 37 年的逾越節之時已經被免職. 彼拉多. 福音書 ( 太 27:2-26; 可 15:1-15; 路 23:1-25; 約 18:28-19:16), 使徒行傳 (4:27) 和一卷教牧書信 ( 提前 6:13) 均指出耶穌乃受到執政官本丟 彼拉多的審問. 約瑟夫有記錄彼拉多在猶太的任期. 首先, 因為他的前任格拉都 (Valerius Gratus) 在位十一年, 全部都在提庇留執政之時 ( 西元 年 ), 由此可見彼拉多的執政不會早於西元 25 年以前. 其次, 約瑟夫說彼拉多在十年, 提庇留在彼拉多到達羅馬之前已死. 因此, 彼拉多最有可能是於西元 36/37 年冬天離開猶太地, 他的執政應當是在西元 年的十年期間, 基督被釘十字架也必定是在這段期間. 結論. 有了審問基督這二位官員的年代範圍, 便可確定基督必定是在西元 26 至 36 年這段期間被釘十字架. 由此可知艾斯勒 (Eisler) 所主張的西元 21 年不可能成立. 艾斯勒 (Eisler) 此說乃以皇帝馬克西米努於西元 311 年出版的 次經 彼拉多行傳 ( 優西比烏認為此書不可信 ) 為根據. 艾斯勒 (Eisler) 的理論與約瑟夫的年代表互有抵觸, 古代貨幣學的證據支持約瑟夫的年代表. 艾斯勒 (Eisler) 的觀點與 聖經 的年代表互有抵觸, 路加福音 3:1-2 指出施洗約翰的事工始於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 也就是西元 28/29 年, 若按照艾斯勒 (Eisler) 的觀點, 耶穌此時已死了八年. 由此可見, 艾斯勒 (Eisler) 若作出任何經文的修訂以支持他的理論, 都是不可信的. 因此, 耶穌必定是在西元 26 至 36 年這段期間被釘十字架. 一如上述, 耶穌在死於尼散月 14 日週五. 現在要探討的是在在西元 26 至 36 年這段期間的哪一年間的尼散月 14 日乃是正逢週五. 猶太人的曆法是陰曆, 每個月都不會少於二十九日, 不會多於三十日. 每個月的第一天乃取決於新月. 當然, 新月是看不見的, 但是在新月之後一, 兩天, 會出現一彎新月如鉤. 當兩位可信賴的目擊者起誓告知祭司曆法委員會他們見到新月的時候, 那天將會被宣佈為新月的第一天... 在這一方面已經有不少學術的研究, 結論是尼散月 14 日乃是正逢週五唯一可能的時代是西元 27, 30, 33, 和 36 數年. 其中以西元 27 年是天文上最不可能的一年. 西元 27 年的尼散月 14 日或許正逢週四, 並非週五. 西元 30 年也受到爭辯, 但有全理的證據顯示該年的尼散月 14 日乃是正逢週五. 總而言之, 按照天文學家的計算, 基督在尼散月 14 日週五被釘十字架的可能年份包括西元 30,33, 和 36 年, 而西元 27 年則是一種不太可能可能性... 既然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可能年份包括西元 30, 33, 和 36 年, 和略有可能的西元 27 年, 現在應當探討這些年份與基督的事工如何呼應. 首先探討西元 27 年... 路加福音 3:1-2 指出施洗約翰的事工始於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 亦即西元 28/29 年. 耶穌的事工在他之後, 因此西元 27 年不僅在天文學方面是可疑的, 按照路加福音 3:1-2 經文看, 也是不可能的. 約翰福音 2:20 指出基督在他的事工中的第一個逾越節時, 聖殿已有四十六年歷史. 聖殿乃於西元前 18/17 年完工, 因此當時應當是西元 29/30 年. 如此更加 527 Ibid., pp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3 頁
264 印證耶穌不可能在西元 27 年被釘十字架. 其次探討最後一個日期, 西元 36 個. 由路加福音 3:1 看來這麼晚的日期也無法成立. 福音書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耶穌的事工長達六年... 如此, 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日期只剩下兩個可能性, 就是西元 30 或 33 年. 有很多的學者堅持基督乃於西元 30 年被釘十字架. 然而, 如果施洗約翰的事工始於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 亦即西元 28/29 年 ( 路 3:1-2), 則基督只有大約一年的事工. 蘭賽在指出有可能是指由提庇留與亞古士督共同攝政的詔令算起. 如此, 施洗約翰的事工始於大約西元 25/26 年, 耶穌於其後不久開始其事工. 根據下列兩個原因, 此說無法站得住腳. 首先, 無論是從歷史文件或者貨幣學看來, 都沒有證據顯示提庇留的執政乃始於他與亞古士督共同攝政時期. 相反地, 他的執政總是由他在亞古士督西元 14 年八月 19 日死後變成唯一的統治者之時開始計算. 其次, 持此說者對於共同攝政統治的開始的日期也沒有定論. 因此, 堅持基督乃於西元 30 年被釘十字架的其他的學者, 例如布林兹洛, 便指出應當按照敘利亞年代表計算, 因為路加出生於敘利亞. 敘利亞年代表指出提庇留元年是從西元 14 年八月 19 日算為希伯來曆之第一個月 ( 九月 / 十月 ). 因此提庇留第十五年是西元 27 年希伯來曆之 1 月 1 日到西元 28 年希伯來曆之 1 月 1 日, 施洗約翰的事工始於此時, 基督的事工於其後不久開始. 問題是, 有誰能確定路加是以敘利亞年代表來計算的? 他寫信的對象是羅馬人官員提阿非羅, 豈非應當使用羅馬制度或是朱利安年曆來計算提庇留即位的日期? 布林兹洛認為基督的事工始於西元 28 年, 約翰福音 2:20 可以為證, 猶太人說從希律於西元前 20/19 年開始建殿, 聖殿共花了四十六年纔造成. 但猶太人乃是指聖殿的建築物... 是在西元前 18/17 年已經完工, 到西元 30 年逾越節為止已經存在了四十六年, 而不是指仍在建造中的聖殿鄰近區域. 最後, 布林兹洛說按照此一計算方式, 基督的事工長達兩年數個月. 約翰福音雖然只提及三個逾越節 ( 約 2:13; 6:4; 11:55), 許多學者卻認為基督的事工不需要超過兩年. 然而, 此一觀點沒有考慮到約翰福音 4:35 的時間, 也忽略了約翰福音 5:1 不知名的一個節期. 同時, 此一觀點需要將約翰福音第 5 和 6 章對調. 若說基督的事工長達三年數個月, 對既有的證據能有更好的解釋. 總而言之, 基督在西元 30 年被釘十字架不是最好的可能性, 因為 (1) 在天文學地有一些 ( 不是很大的 ) 困難 ; (2) 協調路加福音 3:1-2 與基督的生平的困難, 除非路加採取敘利亞年代表來計算. 問題是沒有證據顯示路加確實使用敘利亞年代表. (3) 此說嘗試將約翰福音 2:20 解釋成為希律建造聖殿的鄰近區域, 事實上此段經文是指聖殿的建築物. (4) 此說使基督的事工只限於兩年數個月, 還需要將約翰福音第 5 和 6 章對調. 此說還忽略了約翰福音 4:35 的時間, 和約翰福音 5:1 不知名的一個節期. 如此, 基督被釘十字架最有可能的日期只剩下西元 33 年了. 首先, 此說合乎天文學的記錄. 其次, 此說沒有限制某一個曆法制度來計算施洗約翰始於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的事工 ( 路 3:1-2). 本作者比較偏向按照提庇留即位的日期在計算, 顯示出施洗約翰的事工始於西元 28/29 年. 但也可以使用其它的曆法系統, 取決於施洗約翰在基督以前多久開始事工. 第三, 此說支持基督的事工長達三年數個月, 始於西元 29 年夏天或秋天, 終於西元 33 年逾越節. 第四, 此說指出約翰福音 2:20 意指聖殿的建築物已經完工四十六年, 因此基督的第一個逾越節是西元 30 年的逾越節. 第五的, 無需將約翰福音第 5 和 6 章對調.... 由上可知, 主耶穌乃於西元 33 年四月 3 日週五被死在釘十字架上 Ibid., p , 114.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4 頁
265 基督生平事蹟紀事本末詳綱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1 前言... 2 引言 A. 認識基督的史料來源 1 路 1: B. 基督的先存性 2 約 1: I. 介紹他為王 A. 王的來臨 (Arrival) 王的族譜 3 太 1:1-17; 路 3:23b 王的來臨 王的嬰孩及童年時期 B. 王的先鋒 (Ambassador) 先鋒領受信息 20 馬可福音 1:1; 路 3: 先鋒傳達信息 21 太 3:1-6; 可 1:2-6; 路 3: 先鋒的解釋 22 太 3:7-10; 路 3: 先鋒的應許 23 太 3:11-12; 可 1:7-8; 路 3: C. 王受到認可 (Approval) 藉著洗禮 24 太 3:13-17; 可 1:9-11; 路 3: 藉著受試探 25 太 4:1-11; 可 1:12-13; 路 4: 藉著先鋒的見證 II. 君王身分的印證 A. 受人歡迎的基督 第一批信靠他的門徒 28 約 1: 第一件使門徒信他的神蹟 29 約 2: 逗留在迦百農的日子 30 約 2: 潔淨聖殿 31 約 2: 在猶太地受人歡迎 32 約 2:23-3: 先鋒為他作見證 33 約 3: 從猶大引退 34 太 4:12; 可 1:14; 路 3:19-20; 4:14; 約 4: 在撒馬利亞被接納 35 約 4: 在加利利被接納 36 約 4: B. 王的權柄 傳道的權柄 37 太 4:17; 可 1:15; 路 4: 醫病的權柄 38 約 4: 在拿撒勒遭拒絕 39 路 4: 定居迦百農 40 太 4: 勝過自然界的權柄 41 太 4:18-22; 可 1:16-20; 路 5: 趕鬼的權柄 42 可 1:21-28; 路 4: 醫病的權柄 43 太 8:14-17; 可 1:29; 路 4: 傳道的權柄 44 太 4:23-25; 可 1:35-39; 路 4: 勝過不潔的權柄 45 太 8:2-4; 可 1:40-45; 路 5: 赦罪的權柄 46 太 9:1-8; 可 2:1-12; 路 5: 對人的權柄 47 太 9:9-13; 可 2:13-17; 路 5: 勝過傳統的權柄 48 太 9:14-17; 可 2:18-22; 路 5: 勝過安息日的權柄 醫治的權柄 52 太 12:15-21; 可 3: 揀選並任命十二使徒的權柄 53 太 10:1-4; 可 3:13-19; 路 6: 解釋律法的權柄 太 5:1-2; 路 6: 基督的權柄在迦百農被接納 57 太 8:5-13; 路 7: 基督的權柄在拿因城被接納 58 路 7: 差派十二使徒的權柄 59 太 9:35-11:1; 可 6:6b-13; 路 9: III. 有關王的爭論 A. 先鋒被棄 60 太 11:2-29; 路 7: B. 對加利利諸城的咒詛 61 太 11: 對不信者的定罪太 11: 對不信者的解釋太 11: 對相信者的邀請太 11: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5 頁
266 C. 一個罪人接受主 62 路 7: D. 憑著信心以財物支持君王 63 路 8: E. 領袖拒絕接受基督及其國度 64 太 12:22-37; 可 3: F. 領袖求見神蹟 65 太 12: G. 基督棄絕以色列國 66 太 12:46-50; 可 3:31-35; 路 8: H. 基督棄絕以色列國之後的啟示 神國在今世的發展 67 太 13:1-53; 可 4:1-34; 路 8: 掌控自然的權柄 68 太 8:18, 23-27; 可 4:35-41; 路 8: 掌控污鬼的權柄 69 太 8:28-34; 可 5:1-20; 路 8: 掌控疾病與死亡的權柄 70 太 9:18-26; 可 5:21-43; 路 8: 醫治瞎眼的權柄 71 太 9: I. 在拿撒勒被棄絕 72 太 13:54-58; 可 6:1-6a J. 先鋒之死 73 太 14:1-12; 可 6:14-29; 路 9: IV. 王對十二使徒的教導 A. 藉餵飽五千人教導門徒 74 太 14:13-21; 可 6:30-44; 路 9:10-17; 約 6: B. 拒絕被衆人強逼為王 75 太 14:22-23; 可 6:45-46; 約 6: C. 藉風暴教導門徒 76 太 14:24-33; 可 6:47-52; 約 6: D. 在革尼撒勒被人接受 77 太 14:34-36; 可 6: E. 有關生命之糧的教導 78 約 6: F. 有關不潔的教導 79 太 15:1-20; 可 7:1-23; 約 7: G. 在推羅和西頓被接納 80 太 15:21-28; 可 7: H. 在低加波利被接納 81 太 15:29-38; 可 7:31-8:9a I. 在馬加丹被拒絕 82 太 15:39-16:4; 可 8:9a J. 警告人不要拒絕他 83 太 16:5-12; 可 8: K. 彼得公開認耶穌為基督 84 太 16:13-20; 可 8:27-30; 路 9: L. 有關他的死的教導 85 太 16:21-23; 可 8:31-33; 路 9: M. 有關作門徒的教導 86 太 16:24-28; 可 8:34-9:1; 路 9: N. 神國榮耀的啟示 87 太 17:1-8; 可 9:2-8; 路 9: O. 有關以利亞的教導 88 太 17:9-13; 可 9: P. 有關信靠神的教導 89 太 17:14-21; 可 9:14-29; 路 9:37-43a Q. 有關他的死的教導 90 太 17:22-23; 可 9:30-32; 路 9: R. 有關兒子身分的教導 91 太 17: S. 有關謙卑的教導 92 太 18:1-5; 可 9:33-37; 路 9: T. 有關驕傲的教導 93 太 18:6-14; 可 9:38-50; 路 9: U. 有關寬恕的教導 94 太 18: V. 有關作主門徒的教導 95 太 8:19-22; 路 9: W. 弟弟們的挑戰 96 約 7: X. 向耶路撒冷出發 97 路 9:51-56; 約 7: V. 對王的敵對 A. 住棚節的衝突 98 約 7: 基督的權柄受質疑約 7: 基督的解釋約 7: 基督的身分受到質疑約 7: 基督的解釋約 7: 猶太人的反應約 7: 基督的邀請約 7: B. 有關律法的爭論 99 約 7:53-8: C. 有關光的爭辨 100 約 8: E. 有關醫治瞎眼之人的衝突 102 約 9: F. 有關牧人的爭論 103 約 10: G. 七十二個門徒的見證 104 路 10: H. 有關永生的爭論 105 路 10: I. 與主團契的例子 106 路 10: J. 有關禱告的教導 107 路 11: K. 有關醫治啞巴的衝突 108 路 11: L. 有關法利賽人儀式主義的衝突 109 路 11: M. 對門徒的教導 假冒為善 110 路 12: 貪心 111 路 12: 警醒 112 路 12: 忠心 113 路 12: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6 頁
267 5. 耶穌再來的影響 114 路 12: 時代的徵兆 115 路 12: 悔改 116 路 13: 以色列人的需要 117 路 13: 神國的計劃 118 路 13: N. 修殿節期間的衝突 119 約 10: VI. 王給門徒的裝備 A. 退出猶太地 120 約 10: B. 有關進入神國的教導 121 路 13: C. 在一個法利賽人家中的教導 122 路 14: D. 有關作主門徒的教導 123 路 14: E. 有關神對罪人之態度的教導 124 路 15: F. 有關財富的教導 125 路 16: G. 有關饒恕的教導 126 路 17: H. 有關事奉的教導 127 路 17: I. 使拉撒路復活 128 約 11: 復活的神蹟約 11: 因神蹟而産生的衝突約 11: J. 有關感恩的教導 129 路 17: K. 有關主再來的教導 130 路 17: L. 有關禱告的教導 131 路 18: M 有關離婚的教導 132 太 19:1-12; 可 10: N. 有關進入神國的教導 133 太 19:13-15; 可 10:13-16; 路 18: O. 有關永生的教導 134 太 19:16-20; 可 10:17-31; 路 18: P. 有關他的死的教導 135 太 20:17-28; 可 10:32-45; 路 18: Q. 有關以色列之需要的教導 136 太 20:29-34; 可 10:46-52; 路 18: R. 有關神國計劃的教導 137 路 19: 個人信心的功課路 19: 有關國度延遲的教導路 19: VII. 君王正式顯現 A. 到達伯大尼 138 約 11:55-12:1, B. 凱旋進入耶路撒冷 139 太 21:1-11, 14-17; 可 11:1-11; 路 19:29-44; 約 12: C. 王的權柄 140 太 21:12-13, 18-19; 可 11:12-18; 路 19: D. 王的邀請 141 約 12: E. 王權柄的明證 142 太 21:20-22; 可 11:19-25; 路 21: F. 王的權柄受到挑戰 來自大祭司和眾長老的挑戰 143 太 21:23-22:14; 太 11:27-12:12; 路 20: 來自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的挑戰 144 太 22:15-22; 可 12:13-17; 路 20: 來自撒都該人的挑戰 145 太 22:23-33; 可 12:18-27; 路 20: 來自法利賽人的挑戰 146 太 22:34-40; 可 12: G. 王對宗教領袖的挑戰 147 太 22:41-46; 可 12:35-37; 路 20: H. 王的審判 148 太 23:1-39; 可 12:38-40; 路 20: I. 有關奉獻的教導 149 可 12:41-44; 路 21: VIII. 為王的死所作的預備 A. 基督預言他的死 150 太 24:1-25; 可 13:1-37; 路 21: 問題太 24:1-3; 可 13:1-4; 路 21: 大災難太 24:4-26; 可 13:5-23; 路 21: 第二次降臨太 24:27-30; 可 13:24-27; 路 21: 重新招聚以色列人太 24: 勸勉太 24:32-51; 可 13:28-37; 路 21: 對以色列人的審判太 25: 對外邦人的審判太 25: B. 為基督之死所作的預備 基督之死的預言 151 太 26:1-2; 可 14:1 上 ; 路 22: 領袖的計謀 152 太 26:3-5; 可 14:1b-2; 路 22: 膏抹基督 153 太 26:6-13; 可 14:3-9; 約 12: 猶大陰謀賣主 154 太 26:14-16; 可 14:10-11; 路 22: 預備逾越節的筵席 155 太 26:17-19; 可 14:12-16; 路 22: 吃逾越節的筵席 156 太 26:20; 可 14:17; 路 22:14-16, 一個榜樣 157 約 13: 預言猶大賣主 158 太 26:21-25; 可 14:18-21; 路 22:21-23; 約翰 13: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7 頁
268 9. 預言彼得不認主 159 太 26:31-35; 可 14:27-31; 路 22:31-38; 約翰 13: 設立主餐以為記念 160 太 26:26-30; 可 14:22-26; 路 22: C. 基督的教導 約 13:31-16: 前言 161 約 13: 問答 162 約 13:36-14: 應許 163 約 14: 有關現時的教導 164 約 15:1-16: 有關未來的教導 165 約 16: D. 基督為信徒禱告 166 約 17: 為自己禱告約 17: 為門徒禱告約 17: 為所有信徒禱告約 17: E. 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167 太 26:36-46; 可 14:32-42; 路 22:39-46; 約 18: IX. 王被棄絕 A. 捉拿 168 太 26:47-56; 可 14:43-52; 路 22:42-53; 約 18:12-18a B. 宗教審判 在大祭司亞那面前受審 169 約 18:12b-14, 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 170 太 26:57, 59-68; 可 14:53, 55-65; 路 22:54a; 約 18: 彼得不認主 171 太 26:58, 69-75; 可 14:54, 66-72; 路 22:54b-62; 約 18:15-18, 在公會前受審定罪 172 太 27:1; 可 15:1a; 路 22: 猶大之死 173 太 27: C. 政治審判 在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 174 太 27:2, 11-14; 可 15:1b-5; 路 23:1-5; 約 18: 在分封王希律面前受審 175 路 23: 在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 176 太 27:15-26; 可 15:6-15; 路 23:13-25; 約 18:39-19:1, 4-16a 受到戲弄 177 太 27:27-30; 可 15:16-19; 約 19: D. 前往各各他髑髏地 178 太 27:31-34; 可 15:20-23; 路 23:26-33; 約 19:16b E. 被釘十字架 頭三個小時 179 太 27:35-44; 可 15:24-32; 路 23:34-43; 約 19: 後三個小時 180 太 27; 45-50; 可 15:33-37; 路 23:44, 46; 約 19: 基督死時的神蹟奇事 181 太 27:51-56; 可 15:38-41; 路 23:45, F. 埋葬 182 太 27:57-61; 可 15:41-47; 路 23:50-56; 約 19: G. 封墓 183 太 27: X. 王的復活 A. 婦女們的預備 184 太 28:1; 可 16: B. 墓門被打開 185 太 28: C. 婦女們來探墳 186 太 28:5-8; 可 16:2-8; 路 24:1-8; 約 20: D. 向使徒報告 187 路 24:9-12; 約 20: E. 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188 可 16:9-11; 約 20: F. 向婦女們顯現 189 太 28: G. 守墓兵丁的報告 190 太 28: H. 在以馬忤斯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 191 可 16:12-13; 路 24: I. 二門徒的報告 192 路 24: J. 向十位使徒顯現 193 可 16:14; 路 24:36-43; 約 20: K. 向十一使徒顯現 194 約 20: L. 向七位門徒顯現 195 約 21: M. 差派門徒的大使命 196 太 28:16-20; 可 16: N. 最後的命令 197 路 24: O. 基督升天 198 可 16:19-20; 路 24: 附錄 附錄 A: 基督的時代背景 A. 地理背景 B. 歷史背景 C. 道德光景 D. 宗教背景 E. 社會環境 週三被釘十字架 週四被釘十字架 週五被釘十字架 耶穌基督生平言行事蹟 / 第 26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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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01 創世記 1:1-2:25 02 創世記 3:1-4:26 17 創世記 35:1-36:43 18 創世記 37:1-38:30 馬太福音 1:1-2:12 馬太福音 2:13-3:6 馬太福音 12:1-21 馬太福音 12:22-45 詩篇 1:1-6 詩篇 2:1-12 詩篇 15:1-5 詩篇 16:1-11 箴言 1:1-6 箴言 1:7-9 箴言 3:21-26 箴言 3:27-32
71 新約聖經的福音 3
信徒的偽善 郭善熙牧師被稱為韓國 本世代最優秀的講道者 講道是他牧會的最大武器 一如他所說 : 這四十年來, 我惟一做的就是講道 他是擺上生命來講道, 曾以系列解經講道, 帶動盼望教會復興 經文 : 加拉太書二章 11 至 13 節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 與福音的真理 不合 71 新約聖經的福音 3 72, 干擾信仰的原因 30 然而, 有許多在前的, 將要在後 ; 在後的, 將要在前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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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慶日及節日 五月十一日 聖斐理伯與聖雅各伯 宗徒 慶日 五月二十九日 耶穌升天 節日 五月三十一日 聖母天地元后 慶日 文章分享 淺談拉丁文在天主教會的重要性 緒論 一直以來 教會拉丁語被視為西方文化之基石和羅馬天主教會的官方語言 可是在 近四十年來 這種 天主教徒的特徵 (sensus catholicus) 已從教會禮儀 信友靈修生活 等逐漸褪色 這現象當然與人們 甚至神長和教會機構對拉丁語應用之誤解有關
4: 18 5: 44 屬天之愛的超然特性, 是一直有主動性 創造性, 和救贖性 5: 44 5: : 44 23: 34 7: 60 5: : : 4 5: 5 它乃是一種出於內心 思想或意志的決定 決意去愛那些不可愛 我們不一定喜歡
5: 43-48 Stephen F. Olford 5: 43 神厭惡罪 神愛罪人 Henry Drummond 愛的偉大卻被它的缺乏所勝過 5: 48 200 N. Main Street, Milltown, NJ 08850, U.S.A Tel: 732-828-4545 Fax: 732-745-2878 E-mail: [email protected] 237 118 Tel: (02)
關心教會 溝通會友 關心教會 溝通會友 探索生命 溝通會友 探索生命 2009年3月1日 第30卷第1期 香港浸信教會家訊 屬於全體會友的家訊 馨風 創刊至今已30年 你可曾見證 她 的面世與改變 又或 許伴著你成長 她 可曾幫助你認識教會的人和事 當中的 生命故事 也曾給你激 勵和提醒 展望未來 我們仍朝著創刊的目標 關心教會 溝通會友 探索生命 讓 馨 風 成為每位讀者的祝福 我們更需要您的參與和支持
佛化家庭手冊 佛化家庭 一 淨化人間, 必定要淨化社會 二 淨化人間的著力點, 是從淨化家庭開始
佛化家庭手冊 目錄 安佛化家庭 2 如何建立美滿婚姻? 7 附錄 美滿婚姻的原則 一九九四年佛化聯合婚禮致詞 18 佛化家庭手冊 佛化家庭 一 淨化人間, 必定要淨化社會 二 淨化人間的著力點, 是從淨化家庭開始 佛化家庭 三 佛化的家庭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 一 ) 孝敬父母如同禮敬供養三世諸佛 ( 二 ) 夫妻之間是同修淨業的菩薩伴侶 佛化家庭手冊 ( 三 ) 對於子女要像母雞帶小雞那樣的呵護備至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論文第一章 緒論 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方法及研究的範圍及限制 並對 飲食散文的義界 作一觀念的釐清 第二章 文獻探討 就將本研究的理 論建構中的概念作釐清 分別為 現代文學 飲食文學的重要論著 等兩個部 分來描述目前文獻的研究成果 並探討其不足待補述的地方 本研究以 文化研 究 為主要研究基礎 統攝整個研究架構 在不同章節裡 佐以相關研究方法進 行論述 茲圖示如下 研究方法
羅馬書第一章
有神的人生 LIFE WITH GOD 路加福音第 2 講 2013 年 3 月 10 日, 王文堂牧師 ㄧ 有神的人生 vs. 無神的人生 Life with God vs. Life without God 1. 禱告被聽見 Prayers has been heard 路加福音Luke 1:13 天使對他說 撒迦利亞 不要害怕 因 為你的祈禱已經被聽見了 But the angel said
理性真的普遍嗎 注意力的爭奪戰 科學發展 2012 年 12 月,480 期 13
12 科學發展 2012 年 12 月,480 期 你可能不知道的媒體影響 劉正山若用 選戰 的角度來看選舉和參與選舉, 你大腦裡情感的作用一定大過理性的作用, 便會很習慣地拿各種媒體或別人的觀點來使自己的選擇合理化 2012 理性真的普遍嗎 注意力的爭奪戰 科學發展 2012 年 12 月,480 期 13 14 科學發展 2012 年 12 月,480 期 agendasetting 報紙和網路新聞的頭版空間有限,
30,000,000 75,000,000 75,000, (i) (ii) (iii) (iv)
30,000,000 75,000,000 75,000,000 24 (i) (ii) (iii) (iv) # * 1,800,000 1,800,000 15% 3,400,000 3,400,000 15% 4,200,000 4,200,000 10% 8,600,000 8,600,000 10% 12,600,000 12,600,000 88% 10% 16,000,000 16,000,000
戒菸實務個案自助手冊105年Ver.2
本計劃經費來自 品健康福利捐支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我 名字 為了 以下理由 1. 2. 3. 4. 5. 決定從 年 月 日起 簽署人 (簽章) 見證人 (簽章) 年 月 日 a 準備戒 V 環境的準備 排除讓自己想吸 自己戒 的環境 V 心理的準備 瞭解自己的吸 的環境 建立能提醒 行為 強化戒 決心 V 身體的準備 評估身體的尼古丁依賴度 必要時找尋 藥物降低戒 戒 的難度
智力测试故事
II 980.00 ... 1... 1... 1... 2... 2... 2... 3... 3...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8... 9... 9...10...10...10 I II...11...11...11...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7...17...18...18...19...19...19...19...20...20...2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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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Tehillim 12:46 Psalmos "le" (I) 27:46 22:1 (II) --- --- --- --- ( 71:14-16) --- ( 71:2) --- ( 71:6) --- ( 71:18) 2 () 73 2 12 50,73-83 11 42,44-49,84-85, 87-88 1 1 48 - 顺 - - - ) 15:1-19 6:33 15:17
的友誼 而且無論外貌怎樣改變 自信心是自己給自己的 發自內心 的自我認同感是無法改變的 只要自我認同才能得真正的心靈富足 而不是單純的改變外表 不同的整容公司亦會利用現今社會的價值觀來作宣傳 誇大整容 後的效果 又用明星效應 令消費者認為整容真的能變成明星一樣 整容這個風氣是由人們的價值觀造成的 有人指出 我們要接納 整容後的人以及香港社會應對此持更開放的態度 但相反地 為什麼 不能接納那些我們認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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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约 圣 经 伴 读 约 翰 福 音 目 录 说 明..I 序 言 : 圣 经 中 神 圣 启 示 的 三 层.II 按 时 分 粮 的 原 则..VIII 纲 目 XI 第 一 章..1 第 二 章 13 第 三 章 25 第 四 章 37 第 五 章 49 第 六 章 61 第 七 章 73 第 八 章 85 第 九 章 97 第 十 章..109 第 十 一 章..121 第 十 二 章..133
全唐诗50
... 1... 1... 2... 2... 3... 3... 3... 4... 4... 5... 5... 6... 6... 6... 7... 7... 7... 8... 8... 8... 9 I II... 9...10...10...10...11...11...11...12...12...12...13...14...14...15...15...16...16...16...17,...17...18...18...19...19...19
I. 1-2 II. 3 III. 4 IV. 5 V. 5 VI. 5 VII. 5 VIII. 6-9 IX. 9 X XI XII. 12 XIII. 13 XIV XV XVI. 16
125-0834I/1405/GH I. 1-2 II. 3 III. 4 IV. 5 V. 5 VI. 5 VII. 5 VIII. 6-9 IX. 9 X. 10-11 XI. 11-12 XII. 12 XIII. 13 XIV. 14-15 XV. 15-16 XVI. 16 I. * ++p ++ p ++ ++ * ++p ++ ++ ++p 1 2 ++ ++ ++ ++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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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 手 同 步 五 載 情 齊 心 邁 向 新 一 天 2003-2008 1 4 5 6 7 耆 智 全 接 觸 消 除 隔 膜 回 饋 社 會 8 9 10 11 12 13 14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15 2008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0032008 我們的願景 攜手共創佳 在 過去五年 義工與中心並肩作戰社區的層面有
施 的 年 度 維 修 工 程 已 於 4 月 15 日 完 成, 並 於 4 月 16 日 重 新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ii. 天 水 圍 游 泳 池 的 年 度 維 修 工 程 已 於 3 月 31 日 完 成, 並 於 4 月 1 日 重 新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iii. 元
地 委 會 文 件 2016/ 第 25 號 ( 於 6.5.2016 會 議 討 論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在 元 朗 區 內 舉 辦 的 康 樂 體 育 活 動 及 設 施 管 理 綜 合 匯 報 (2016 年 5 月 號 報 告 )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各 委 員 匯 報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康 文 署 ) 於 2016 年 2 月 至 5 月 在
Microsoft Word - 結案報告.doc
2 3 4 5 ~ 6 1. 2. 3. 4. 7 ~ 8 9 ~ 10 11 12 13 14 1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五 執行方式 一 甄試過程照片 16 17 18 夣 19 20 21 22 23 24 2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26 27 28 . 29 30 31 32 33 . 34 . 3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
男人的大腦 女人的大腦
46 2014 6 498 男女大乾坤 男女的戀愛行為 男人的大腦 女人的大腦 2014 6 498 47 48 2014 6 498 女人的戀愛行為 70 900 男人的戀愛行為 8 2014 6 498 49 50 2014 6 498 對於愛與性的混淆 男女所面臨的問題 和我一樣喜歡做愛除了我, 不可以看別人相信我, 沒有問題現在, 和我做愛知道如何引燃我從不傷害我 朋友關係和性 嫉妒和占有欲
生與死的尊嚴 生與死的尊嚴
生與死的尊嚴 目錄 生與死的尊嚴 2 認識生命的實相 3 生從何處來? 死往何處去? 8 佛教徒的生死觀 10 如何面對死亡? 如何使得死亡有尊嚴? 20 生與死的尊嚴 生與死的尊嚴 認識生命的實相 認識生命的實相 ( 一 ) 由生命的無奈 無所依賴及無所適從, 轉變為生命的可愛 可貴與自我的肯定 ( 二 ) 生命的出生與死亡, 關係密切, 不可分割 出生之時已確定了死亡的必然到臨 生未必可喜, 死未必可哀,
奇闻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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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2c-1
台灣喜宴文化與陶瓷餐具設計開發 廖素慧 林長弘 林秀娟 摘 要 喜宴文化它包括了生活風俗習慣 禮教的 禁忌與料理 飲食的結合 可以看到民族的思 想行為以及社會的結構模式 是生活文化的濃 縮 它的過程對於一對新人在人生旅程開始 時 得到關愛與祝福也給予責任 所以喜宴的 禮教約束 是人生很重要的一個過程 好的飲 食禮教約束可以產生良性的人生觀 從喜宴的 食物料理與新開發餐具的造形與裝飾美感等的 結合來做一個開始
1970 新技術的應用 X = 20 + B 13B δ13c X 1 X
凡發生過的必留下痕跡 同位素分析的考古應用? 如何考古 06 2013 9 489 經由人骨中碳和氮同位素的分析, 提供考古學家另一個探討古代攝食系統的途徑 另外, 可以藉由鍶同位素分析了解人群的來源與遷移過程 1970 新技術的應用 13 15 13 12 15 14 13 15 13 12 15 13 15 13 X = 20 + B 13B δ13c X 1 X 2013 9 489 07 δ
2 3 13 17 22 26 1 2 8 100738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www.kpmg.com.cn 2006 4 2002 2006 1 28% 2006 17 8 500 2006 2006 2006 7 2.5 2 1 500 500 40% 500 10 16 14 12 10 8 6 4 2 2002-2006 5.1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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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3 家庭變遷對健康的影響 在經濟起伏時 家庭支持十分重要 在 兩地三岸社會政策 一書中 魏雁濱 曾群 在 社會排斥 一文提及一項研究發現 在北歐六國和蘇格蘭 家人支持對防止失業 青年陷入貧窮發揮重要作用 在福利制度相對比北歐較弱的南歐國家如意大利 家庭 和社會網絡對失業者起較大的支持和保護作用 在中國人社會 家庭支持也十分重要 根據本港社會服務聯會
蔡 序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祇 祇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巿 26 27 28 29 30 巿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2 44 45 46 47
Microsoft Word - COC HKROO App I _Chi_ Jan2012.doc
附 錄 I 目 錄 項 目 貨 品 描 述 頁 數 (I) 活 動 物 ; 動 物 1 (II) 植 物 2 (III) 動 物 或 植 物 脂 肪 及 油 及 其 分 化 後 剩 餘 的 ; 經 處 理 可 食 的 脂 肪 ; 動 物 或 植 物 蠟 2 (IV) 經 配 製 的 食 品 ; 飲 料 酒 及 醋 ; 煙 草 及 製 成 的 煙 草 代 替 品 2 (V) 礦 產 5 (VI) 化
<B8D5C5AAA5BB2E706466>
5 2 LION TEL 0136 43 2882 http://hokkaido.lion-adventure.com/ 3 3 5.5 4 5 34 35 PART 1 P110 15 15 20 27 42 PART 1 43 24 44 PART 1 45 KONG P97 50 P43 PART 2 90 30 51 52 3 4 2 3 P43 3 4 56 7 2 1 57 PART
14: 6 不做清單上的事, 並不代表我們就可以隨心所欲 ; 我們不做, 是為了更深一層的原因 同樣, 也沒有人會因不受這些清單的捆綁, 就更能活出 豐盛的生命來 14: 15 8: : 17 在所有十誡中, 第十誡往往是最先遭破壞的一條 22: 37, 39 凡是使我們不能愛神與愛
How Should We Then Live, 1976 Francis Schaeffer, 1912-1984 L'Abri Fellowship 200 N. Main Street, Milltown, NJ 08850, U.S.A Tel: 732-828-4545 Fax: 732-745-2878 E-mail: [email protected] 237 118 Tel: (02) 2673-3600
2015年廉政公署民意調查
報 告 摘 要 2015 年 廉 政 公 署 周 年 民 意 調 查 背 景 1.1 為 了 掌 握 香 港 市 民 對 貪 污 問 題 和 廉 政 公 署 工 作 的 看 法, 廉 政 公 署 在 1992 至 2009 年 期 間, 每 年 均 透 過 電 話 訪 問 進 行 公 眾 民 意 調 查 為 更 深 入 了 解 公 眾 對 貪 污 問 題 的 看 法 及 關 注, 以 制 訂 適 切
RDEC-RES
RDEC-RES-089-005 RDEC-RES-089-005 VI I II III 6 IV 7 3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XIII XIV XV XVI XVII XVIII XIX XX 1 2 3 4 5 6 7 8 躰 ( 9 10 躰 11 12 躰 1 13 14 躰 15 16 躰 17 18 19 1 20 21 22 2 23 24 2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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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 [email protected] PDF processed with CutePDF evaluation edition www.cutepdf.com 目 錄 一 本校辦學團體...P. 3 二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教育事工部組織架構...P. 3 三 願景 使命及核心價值...P. 3 四 辦學宗旨...P. 3 五 校徽 校訓...P. 3 六 校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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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1 1 - / 2 - / 3 - / 4 - / 5 - I. 1. / 2.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 / 25. 26. 27. 28. 29. 30. 31. II. 1. 2 3. 4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求學 1925 Mount Holyoke Alpha Omega Alpha 4,000 走入麻醉科領域 Dr. Allen Whipple, : changingthefac
36 2015 7 511 Apgar Score Virginia Apgar, 1909-1974 1953 http://www.nlm.nih. 家世背景 Public Domain Image) 1909 6 7 Westfield, New Jersey Helen Clarke Charles Emory Apgar 1915 W2MN gov/changingthefaceofmedicine/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 03... 10 2... 15...20... 26... 30... 34
99 ... 03... 10 2... 15...20... 26... 30... 34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認知概念發展教具 概念類 1. 理解概念 2. 空間概念 3. 速度概念 4. 專注力 5. 記憶力 6. 數概念 理解概念 空間概念 認知概念發展教具
(b)
1. (a) (b) (c) 22 85155 (i) (ii) 2200 5 35% 20% 500 3,000 3015 50% 30 (i) (ii) (iii) (iii) 30% QFII 15% H (20)(5) (iv) (i)(ii) (iii) (iv) (v) 10 30 (vi) 5% (vii) (1) (1) 25%(1) (viii) (ix) 10% 20 45 20
1 2 6 8 15 36 48 55 58 65 67 74 76 150 152 1 3 1 2 4 2 2001 2000 1999 12 31 12 31 12 31 304,347 322,932 231,047 14,018 16,154 5,665 (i) 0.162 0.193 0.082 (ii) 0.165 0.227 0.082 (iii) 10.08 13.37 6.47 0.688
老年性生理學和老年的性生活 老 和 第四年齡 概念 有不一致, 讀者可自參考, 本書不再多引
第一章導言第一章 導 言 1-1 人一生的年齡變化和老年的概念 1994 0 14 15 6465 20 WHO 44 45 59 60 74 1 1 有人把 65-74 歲稱為 青老年,75-84 歲稱為 中老年,85 歲以上稱為 老老年 ( 鈕則誠,2006); 有人把 65-74 歲稱為 年輕老人期 (the youngold),75-84 歲稱為 中度老人期 (moderately),85
縣 94 學年度 上 學期 區 國民中學 Q 年級 R 領域教學計畫表 設計者:
高雄市立茄萣國中國中 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八年級 英文補救教學彈性學習課程計畫表 一 教材來源 : 二 教學節數 : 每週 (1) 節, 學期共 ( 20 ) 節 三 各單元內涵分析 : 週次 第一週 第二週 第三週 第四週 9/1 9/5 9/8 9/12 9/15 9/19 9/22 9/26 Lesson1 ( 一 ) Lesson1 ( 一 ) Lesson2 ( 二 ) Lesson2
Most of the notes taken from Fort Bend Community Church
Genesis Ch. 1-11 Most of the notes taken from Fort Bend Community Church 圣经作者 66卷 (39;27) 约40位 君王, 王子, 省长, 先知, 祭司, 文 士, 税吏, 医生, 牧人, 渔夫, 制帐 篷者. 文字 旧约: 希伯莱文/亚兰文 希腊文(?) 新约: 希腊文 1400400 : (200-100 BC) 39 17
<4D F736F F D20BB4FAA46BFA4B2C4A447B4C15F D313038A67E5FBAEEA658B56FAE69B9EAAC49A4E8AED72D5FAED6A977A5BB5F >
行 政 院 104 年 11 月 2 日 院 臺 綜 字 第 1040149345A 號 函 核 定 臺 東 縣 第 二 期 (105-108 年 ) 綜 合 發 展 實 施 方 案 ( 核 定 本 ) 臺 東 縣 政 府 中 華 民 國 1 0 4 年 1 1 月 臺 東 縣 第 二 期 (105-108 年 ) 綜 合 發 展 實 施 方 案 ( 核 定 本 ) 目 錄 第 一 章 前 言...
6 2012 8476你猜得到它是什麼嗎 它就是 高分子! 生活中的高分子 有種物質的重要性不亞於我們所呼吸的空氣, 不管身在何處, 都有它的存在, 它甚至就隱藏在人體裡面! 人類若失去了它, 就得回到遠古時代, 甚至可能終止生命 高分子是什麼 高分子是由千個 甚至萬個以上的原子所組成, 呈現柔軟的特性 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塑膠袋就是由高分子製造的, 人體組成中的 DNA 也是一種高分子 2012 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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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河 文 明 的 历 史 变 迁 丛 书 编 委 会 学 术 顾 问 李 学 勤 朱 绍 侯 姚 瀛 艇 郝 本 性 晁 福 林 王 巍 主 任 李 小 建 苗 长 虹 副 主 任 覃 成 林 高 有 鹏 牛 建 强 刘 东 勋 主 编 李 玉 洁 编 委 苗 书 梅 程 遂 营 王 蕴 智 张 新 斌 郑 慧 生 涂 白 奎 袁 俊 杰 薛 瑞 泽 陈 朝 云 孔 学 郑 贞 富 陈 彩 琴 石
老人憂鬱症的認識與老人自殺問題
18-24 25-44 45-64 65 10 8 6 4 2 0 ( 40% 15% Affect Cognition : drive Behavior DSM-V major depressive episode 2 9 5 Electronic Convulsion Therapy; ECT Rabins65 1% Rabins, 1992 20%-30% Blazer, 1994 65 12.9
对联故事
980.00 ... 1... 1... 2... 3... 3... 4... 4... 5... 5... 6... 7... 7... 8... 9...10...10...11...12...13...13...14...15...15...16...17 I II...18...18...19...19...20...21...21...22...22...23...24...25...25...26...26...27...28...29...29...30...30...31...32...32...33...34...34...35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1. 2. 3. (1) (6) ( 21-52 ) (7) (12) (13) (16) (17) (20) (21) (24) (25) (31) (32) (58) 1 2 2007-2018 7 () 3 (1070) (1019-1086) 4 () () () () 5 () () 6 21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 ) 7 1. 2.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4 至 2015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2014 年 7 月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4 至 2015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2014 年 7 月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4 至 2015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2014 年 7 月 章 節 目 錄 頁 數 I 序 言 1-2 II 公 務 員 事 務 3-9 III 司 法 及 法 律 事 務 10-19 IV 財 經 事
全唐诗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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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路加福音第 1 章 經文一 1~80 背景 在耶穌降生之前, 已經有四百年, 神對猶太人沉默不語, 那是一段黑暗的時期, 猶太人成為亡國之奴, 忍受著異族的統治 當時, 巴勒斯坦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 羅馬政府將她交給希律王統治, 他是一個殘暴的王, 猶太人一直引頸以待預言中的彌賽亞降臨 神沒有忘記祂的應許, 世人的救主 耶穌, 就要降生在世間 耶穌與施洗約翰的誕生及其他相關的記述都是相互對照的 例如天使向撒加利亞預言施洗約翰的誕生
Microsoft Word - Entry-Level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 for TCM in Canada200910_ch _2_.doc
草 稿 致 省 級 管 理 單 位 之 推 薦 書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加 拿 大 中 醫 管 理 局 聯 盟 All rights reserved 序 言 加 拿 大 中 醫 管 理 局 聯 盟,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間, 擬 定 傳 統 中 醫 執 業 之 基 礎 文 件 由 臨 床 經 驗 豐 富 之 中 醫 師 教 育 者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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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3 14 15 15 16 17 18 19 19 20 21 22 24 25 26 27 28 29 30 30 31 32 3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3C3C Creative Communication& Collaboration 20 Cal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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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3 (19.3.2013 (a (b ( (2013-2014 ( 1. 2013 2. 3.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220,000 1 5. / / / / / / / / 6. * ( 2010 2012 181 120 1137 120 554 2 7. * 1. 2. 3. 4. 8. ( * (I 180 (15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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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家庭教育手冊父母版 The Power of Yet Youtube TED The Power of Yet Dr. Carol Dweck 04 / 05 ...52...04 PART 1... 08 PART 2...12 PART 3...14...14!...22...26 SOP...32...38...44...51 PART1 PART1 1. 2. Famil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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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2 3 4 5 6 7 教會園地 我們成就極重 無比 永遠的榮耀 因為我們不是顧念看得見的 而是顧念看不見的 原來 看得見的是暫時的 看不見的才是永遠的 如果弟兄姊妹們也希望你們未信主的親戚 朋友 同事和同學能夠勝過今世的苦難 請你 們為他們禱告 和帶他們參加2015年1月18日主日晚上七時由溫偉耀博士主領的佈道會 平安 之路何處尋 ཐኚ 1 主日學祝誕 8 教會園地 2 GLOW團契 探訪禮賢會王少清頤養院
二次曲線 人們對於曲線的使用及欣賞 比曲線被視為一種數學題材來探討要早 得多 各種曲線中 在日常生活常接觸的 當然比較容易引起人們的興趣 比如 投擲籃球的路徑是拋物線 盤子的形狀有圓形或橢圓形 雙曲線 是較不常見的 然而根據科學家的研究 彗星的運行軌道是雙曲線的一部 分 我們將拋物線 圓與橢圓 雙曲
-1 圓方程式 第 章 二次曲線 38 二次曲線 人們對於曲線的使用及欣賞 比曲線被視為一種數學題材來探討要早 得多 各種曲線中 在日常生活常接觸的 當然比較容易引起人們的興趣 比如 投擲籃球的路徑是拋物線 盤子的形狀有圓形或橢圓形 雙曲線 是較不常見的 然而根據科學家的研究 彗星的運行軌道是雙曲線的一部 分 我們將拋物線 圓與橢圓 雙曲線合稱為圓錐曲線 因為在平面坐標 系中 其對應的方程式均為二元二次式
愛滋實務與治理的政治 - 綜合論壇 以及面對這一連串以 責任 為架構衍生出來的愛滋政策如何造就了台灣現在的愛滋處境
愛滋治理與在地行動 愛滋實務與治理的政治 - 綜合論壇 王蘋 ( 主持人 ) 張正學 愛滋 ( )15 愛滋 185 愛滋實務與治理的政治 - 綜合論壇 以及面對這一連串以 責任 為架構衍生出來的愛滋政策如何造就了台灣現在的愛滋處境 2011 186 愛滋治理與在地行動 責任 (MSM) MSM 2011 2 187 愛滋實務與治理的政治 - 綜合論壇 粗糙的年齡劃分 ISO(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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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Judges Association of R.O.C 2014.10.15 The Judges Association of R.O.C The Judges Association of R.O.C Upper Mustang Trekking, Nepal 2 3 4 巨人雕像一個個豎立 像在直立行走 他們頭很大 脖頸很長 下頷骨突起 目光深沈 驕傲地立於他們的孤獨之中 他們聳立在那裡
基本數學核心能力測驗_行為觀察記錄紙_G2版本
基本數學數學核心能力測驗 G2 行為觀察記錄記錄紙 學校 : 班級 : 姓名 : 日期 : 記錄者 : ~ 學生作答時, 請他 ( 她 ) 將雙手皆置於桌面 ~ 認識數字 ( 三 ): 數列 ( 共 1 頁 ) 注意事項 逐題觀察並作底下記錄, 等分測驗做完後, 每一個策略任選一題問 這一題你是怎麼算的? ( 如果只運用一種策略, 則再任選 2-3 題訪問 ) 利用學生的回答來作為 自己觀察記錄的證據
II II
I I II II III 1. 2. 3. III 4. IV 5. 6. 8. 9. 10. 12. IV V V VI VI VII VII VIII VIII IX IX X X XI XI XII XII 1 1 2 2 3 3 4 33 35 4 5 5 6 6 7 ( ) 7 8 8 9 9 10 10 11 11 12 12 13 13 14 14 15 15 16 16 17 17
人為疏失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合作, 往往是事故的最終防線, 若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功能, 則比較能克服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人為因素與 飛航安全 人為因素 7 7 8 人為因素的類別 H 1972 E. Edward SHELL S S L E software, H handware, E environment, L liveware L SHELL 20 2014 3 495 人為疏失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合作, 往往是事故的最終防線, 若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功能, 則比較能克服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2014 3 495
一、
... 1...24...58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 9 - xi. - 10 - - 11 - -12- -13- -14- -15- C. @ -16- @ -17- -18- -19- -20-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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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人 力 資 源 推 算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二 零 一 二 年 四 月 此 頁 刻 意 留 空 - 2 - 目 錄 頁 前 言 詞 彙 縮 寫 及 注 意 事 項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第 四 章 :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 附 件 三 : 附 件 四 : 附 件 五 : 附 件 六 : 附 件 七 : 引 言 及 技 術 大 綱 人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1 i -------------------------------------------------- ii iii iv v vi vii 36~39 108 viii 15 108 ix 1 2 3 30 1 ~43 2 3 ~16 1 2 4 4 5 3 6 8 6 4 4 7 15 8 ----- 5 94 4 5 6 43 10 78 9 7 10 11 12 10 11 12 9137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3 1 2 3 4 4 5 6 7 8 9 5 10 1 2 11 6 12 13 7 8 14 15 16 17 18 9 19 20 21 22 10 23 24 23 11 25 26 7 27 28 12 13 29 30 31 28 32 14 33 34 35 36 5 15 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皮肤病防治.doc
...1...1...2...3...4...5...6...7...7...9...10... 11...12...14...15...16...18...19...21 I ...22...22...24...25...26...27...27...29...30...31...32...33...34...34...36...36...37...38...40...41...41...42 II
性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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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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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诗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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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6 20114460台灣綠建築政策的成就 台灣的建築產業消耗了大量的水泥, 也排放了很多的營建廢棄物, 建築物的壽命卻嚴重偏低 建築的環保時代已來臨 1992 199212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CSD1998 1996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27.22 34 1 6 20114460 7 8 201144604
46 2011 11 467 數位遊戲式學習系統 7 2011 11 467 47 3 DBGameSys 48 2011 11 467 正規化資料模組 如何配置並儲存電子化資料 以 便減少資料被重覆儲存的程序 DBGameSys的主要功能模組包 學習者 審核評分模組 含 正規化資料模組 審核評分 模組 高分列表模組3大區塊 系統資料庫 在正規化資料模組的執行 高分列表模組 過程中 先要求學習者瀏覽遊戲
《小王子》 (法)圣埃克苏佩里 原著
小 王 子 ( 法 ) 圣 埃 克 苏 佩 里 原 著 献 给 莱 翁 维 尔 特 请 孩 子 们 原 谅 我 把 这 本 书 献 给 了 一 个 大 人 我 有 一 条 正 当 的 理 由 : 这 个 大 人 是 我 在 世 界 上 最 好 的 朋 友 我 另 有 一 条 理 由 : 这 个 大 人 什 么 都 懂 ; 即 使 儿 童 读 物 也 懂 我 还 有 第 三 条 理 由 ; 这 个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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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5 号 ( 新 盛 大 厦 )12 15 层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7 号 英 蓝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12 层 15
山东出版传媒招股说明书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英 雄 山 路 189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上 海 市 浦 东 银 城 中 路 200 号 中 银 大 厦 39 层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一 )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 二 )
我 非 常 希 望 该 小 组 的 建 议 尤 其 是 其 执 行 摘 要 能 受 到 将 于 2000 年 9 月 来 纽 约 参 加 千 年 首 脑 会 议 的 所 有 领 导 人 的 注 意 这 次 历 史 性 的 高 级 别 会 议 提 供 了 一 个 独 特 的 机 会 使 我 们 能 够
联 合 国 A/55/305 大 会 安 全 理 事 会 Distr.: General 21 August 200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大 会 第 五 十 五 届 会 议 临 时 议 程 项 目 87 整 个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问 题 所 有 方 面 的 全 盘 审 查 安 全 理 事 会 第 五 十 五 年 2000 年 8 月 21 日 秘 书 长 给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附 錄 美 國 國 家 兒 童 健 康 與 人 類 發 展 中 心 (NICHD) 偵 訊 指 導 手 冊 I. 開 場 白 1. 你 好, 我 的 名 字 是, 我 是 警 察 [ 介 紹 房 間 內 的 其 他 人, 不 過, 在 理 想 狀 態 下, 房 間 裡 不 該 有 其 他 人 ] 今 天 是 ( 年 月 日 ), 現 在 是 ( 幾 點 幾 分 ) 我 是 在 ( 地 點 ) 問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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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获 豁 免 计 算 入 总 楼 面 面 积 及 / 或 上 盖 面 积 的 环 保 及 创 新 设 施 根 据 建 筑 物 条 例 的 规 定 4. 以 下 的 环 保 设 施 如 符 合 某 些 条 件, 并 由 有 关 人 士 提 出 豁 免 申 请, 则 可 获 豁 免 计 算 入
屋 宇 署 地 政 总 署 规 划 署 联 合 作 业 备 考 第 1 号 环 保 及 创 新 的 楼 宇 引 言 为 了 保 护 和 改 善 建 筑 及 自 然 环 境, 政 府 推 广 建 造 环 保 及 创 新 的 楼 宇, 目 的 是 鼓 励 业 界 设 计 和 建 造 加 入 以 下 措 施 的 楼 宇 : (a) 采 用 楼 宇 整 体 使 用 周 期 方 法 规 划 设 计 建 造 和
捕捉儿童敏感期
目弽 2010 捕捉儿童敏感期 I a mao 2010-3-27 整理 早教资料每日分享 http://user.qzone.qq.com/2637884895 目弽 目彔 目弽... I 出版前言... - 1 竨一章 4 丢孝子癿敂感朏敀乞... - 1 - 妞妞 0 4 岁 海颖 妞妞癿妈妈... - 1 黑白相亝癿地斱... - 1 斵转... - 2 就丌要新帰子... - 2 小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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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一角遺留在北印 採訪 / 葉代芝 2005 12 2,500 爭取獨立 流亡到這裡的西藏難 民, 在刻苦的環境中胼手胝足, 建立起一個個屯墾區 90 希望,沒有句點 91 靈魂的一角遺留在北印 9 5 2.5 4 從北印回來, 沒有一個人是完整的 行動醫療團團長陳志福醫師, 為巡迴醫療團隊掌舵 30 周維正醫師是國合會的長期志工, 走過了三十多個國家, 在各個行動醫療團中, 常常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135 2004 12 16 CCAR-141 1 135 2 A...5 141.1...5 141.3...5 141.5...5 141.7...5 141.9...6 141.11...6 141.13...6 141.15...7 141.17...7 141.19...8 141.21...8 141.23...8 141.25...8 141.27...9 141.29...9 141.31...9
善盡我對神的職責 亞倫聖職持有人用本 DutytoGod.lds.org Intellectual Reserve, Inc /08 1/08 Fulfilling My Duty to God: for Aaronic Priesthood Holders Chinese 06746
善盡我對神的職責 亞倫聖職持有人用本 DutytoGod.lds.org Intellectual Reserve, Inc. 2010 1/08 1/08 Fulfilling My Duty to God: for Aaronic Priesthood Holders Chinese 06746 265 目錄................................ 5..................................
POP POP 啟發者 善修忍辱, 安忍不瞋的富樓那 ( P rna Punna) 2011/10 POP
寧靜致遠 21 淺談 POP 潛能心理學理論架構的由來 飛吧! 宇宙先鋒 海星的故事 我是漁夫 POP 2011/10 POP POP 啟發者 善修忍辱, 安忍不瞋的富樓那 ( P rna Punna) 2011/10 POP Purna Maitrayanip u t r a 耶穌基督誕生在仇恨之地 1-13 地獄不空, 誓不成佛的地藏王 POP 2011/10 10 (551-479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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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年 3 月 11 日 依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核 定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98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校 址 :600 嘉 義 市 彌 陀 路 253 號 電 話 :(05)2223124 轉 203 教 務 處 招 生 專 線 :(05)2223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