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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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一 依據 民國 105 年 6 月 2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號函核定 ( 一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第 10 條 ( 二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 以下簡稱一般警 察特考 ) 錄取人員訓練計畫第 20 點第 3 款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 一 ) 教育訓練 : 1 三等考試 : 建立初任基層消防幹部應具備之管理能力 專業 知能 品德操守 人權法治與執法紀律為重點 2 四等考試 : 建立初任基層消防人員應具備之嚴正執法 專業 知能 品德操守 服務態度 人權法治與執法紀律為重點 ( 二 ) 實務訓練 ( 三等 四等考試 ): 以增進消防工作所需知能及考 三 訓練對象 核品德操守 服務態度為重點 ( 一 )105 年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 ( 三等考試預 估錄取 14 人 四等考試預估錄取 750 人 ) ( 二 )100 年至 104 年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之補訓及 重新訓練人員 ( 三 )99 年以前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 類科錄取之補訓及重新訓練人員 四 訓練期間及地點 ( 一 ) 三等考試錄取人員 : 教育訓練 22 個月, 分 3 階段實施, 第 1 階段 ( 預定 106 年 1 月 ) 於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 ( 以下簡稱訓 1
2 練中心 ) 實施, 第 2 階段 ( 預定 107 年 1 月 ) 至消防機關實施實習訓練, 第 3 階段於中央警察大學 ( 以下簡稱警大 ) 實施 ; 實務訓練 2 個月, 於教育訓練結業後 1 周內實施, 合計 24 個月 ( 二 ) 四等考試錄取人員 : 教育訓練期間為 12 個月, 預定於 105 年 1 月由訓練中心協助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 以下簡稱警專 ) 實施 ; 實務訓練 6 個月, 於教育訓練結業後 1 周內實施, 合計 18 個月 五 免除教育訓練第 3 點第 2 款 第 3 款訓練對象因進修警大研究所經核准保留受訓資格, 並取得該校畢業證書者, 得填妥免除教育訓練申請書 ( 如附表 1), 向內政部 ( 消防署 ) 申請免除教育訓練 六 訓練機關 學校及調訓程序 ( 一 ) 教育訓練 : 1 三等考試 : 由內政部委請警大辦理 ; 調訓由該校規劃通知 2 四等考試 : 由內政部委請警專辦理, 但因該校容訓量有限, 經內政部消防署協調由訓練中心協助執行, 結訓後統由警專製發結業證書 ; 調訓由訓練中心規劃通知 ( 二 ) 實務訓練 : 由各用人機關辦理 ; 由分發機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七 訓練實施方式 ( 一 ) 教育訓練 : 1 課程配當 : 如附件課程表 2 教育訓練期間一律住宿, 上課時間以外之作息及活動, 得由訓練機關 學校自行安排, 訓練中心協助警專執行 3 受訓人員特殊行為及學習異常之通報與記錄 : (1) 為利掌握受訓人員之學習情形並適時處理, 各受委託訓練機關 學校若發現受訓人員如有曠課 輔導衝突事件 自 2
3 傷 ( 殺 ) 事件或其他足以影響訓練實施等特殊異常情事, 應即作成紀錄並通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以下簡稱保訓會 )( 參照附表 4 辦理 ) (2) 特殊異常情形, 應以書面詳實記錄人 事 時 地 物 出 ( 缺 ) 席情形 請假單及相關晤談紀錄等相關事證資料 ( 二 ) 實務訓練 : 1 實務訓練分實習及試辦二階段實施, 自向實務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日起 1 個月為實習階段, 其餘時間 ( 三等考試錄取人員 1 個月 四等考試錄取人員 5 個月 ) 為試辦階段 受訓人員於實習階段, 應安排受訓人員以不具名方式協助辦理所指派之工作 ; 於試辦階段, 受訓人員應在輔導員輔導下具名試辦所指派之工作 2 為增進受訓人員有關工作所需知能及考核其品德操守 服務態度, 實務訓練機關應根據實際工作內容, 指派服務單位之直屬主管或與受訓人員分配訓練之相當職務以上且足堪擔任輔導工作之資深人員輔導之, 並填寫輔導紀錄表 ( 如附表 2) 有關輔導重點及方式, 比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辦理 3 各實務訓練機關應於實務訓練人員報到後 5 日內, 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之 培訓業務系統 登入後, 於 實務訓練管理 / 實務訓練表單上傳與通報 項下, 將實務訓練計畫表 ( 如附表 3 ) 傳送至保訓會列管, 並副知內政部消防署 ([email protected])( 免備文 ), 影本送受訓人員參考後, 留存於實務訓練機關 4 受訓人員如有曠職 輔導衝突事件 自傷 ( 殺 ) 事件或其他足以影響訓練實施等特殊異常情事, 應依以下處理原則辦理 : 3
4 (1) 即時通報保訓會 : 事發後實務訓練機關 學校應於事發當日立即以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通報保訓會 (2) 詳實記錄異常情事及輔導過程 : 遇有特殊異常或工作表現異常情事, 請詳實記錄人 事 時 地 物 相關佐證資料及輔導 晤談紀錄等, 並填寫實務訓練期間異常情事及輔導紀錄表 ( 如附表 4), 於情事發生 3 日內完成書面通報 (3) 適時運用外部資源 : 依需要轉介或引進外部醫療或輔導諮商資源, 以導正異常行為 5 各實務訓練機關應審酌受訓人員因婚 喪 懷孕 分娩 流產 重大傷病 身心障礙等特殊事由, 適時予以關心及必要之協助 八 訓練經費 ( 一 ) 教育訓練 : 由警大 警專編列預算 ( 含駕訓補助 ) 支應 ( 二 ) 實務訓練 : 由各用人機關支應 九 保留受訓資格 ( 一 ) 103 年 ( 含 ) 以後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 : 1 正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 進修碩士 博士, 或疾病 懷孕 生產 父母病危 子女重症 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 致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 得於榜示後完成分配訓練作業前, 檢具證明文件向保訓會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 申請表如附表 5), 逾期不予受理 2 前目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事由, 如其配偶為公務人員且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 不得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3 依考選部 103 年 3 月 26 日選規一字第 號函釋 : 三 有關考試法第 4 條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 所指正額錄取人員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之時 4
5 點, 按前揭立法意旨, 為避免造成機關用人及業務運作之困難, 應指分發機關及申請舉辦考試機關完成分配作業前, 查本考試分配訓練期間, 依內政部 ( 消防署 ) 所定辦理分配作業訓練所需之期程, 為訓練報到日之 14 日前 本考試正額錄取人員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應依限辦理 4 第 1 目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案, 由正額錄取人員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 ( 之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線上申辦及查詢系統 專區, 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或請填載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 ( 同附表 5) 掛號郵寄保訓會辦理 ( 二 ) 100 年至 102 年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之補訓及重新訓練人員 : 1 正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 進修碩士 博士, 或疾病 懷孕 生產 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 於榜示時有無法立即接受分發事由者, 或榜示後至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分發任用前, 有無法立即接受分發事由者, 應分別於榜示後或事由發生後 10 日內, 檢具證明文件向保訓會申請核准保留受訓資格 ( 申請書如附表 5), 逾期不予受理 但無法立即接受分發事由, 知悉在後者, 其申請保留受訓資格之期間自知悉時起算 2 前目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案, 由正額錄取人員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 ( 之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線上申辦及查詢系統 專區, 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或填載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 ( 同附表 5) 掛號郵寄保訓會辦理 3 依考選部 103 年 2 月 11 日選規一字第 號函釋所揭同年 1 月 22 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考試法 ( 以下簡稱考試 5
6 法 ) 第 4 條之適用原則, 正額錄取人員倘因 子女重症 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 等 2 種事由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 得依考試法第 4 條第 3 款 第 4 款之規定, 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惟其申請期間限於 訓練報到日之 14 日前 4 於訓練期間申請保留受訓資格者, 並應於事由發生後 10 日內檢具足資證明之文件, 由內政部委請辦理訓練之訓練機關 學校陳轉保訓會 ( 副知內政部消防署 ) 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十 補訓或重新訓練 ( 一 ) 申請種類 : 年 ( 含 ) 以後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正額錄取保留受訓資格人員 : 申請補訓 年至 102 年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正額錄取保留受訓資格人員 : 申請補訓或重新訓練 ( 二 ) 申請程序 : 請於保留期限屆滿後 3 個月內, 向保訓會申請之 但保留期限屆滿前, 保留原因消滅者, 應於保留原因消滅後 3 個月內, 檢具證明文件, 向保訓會申請之 申請時請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 ( 之 考試錄取人員線上申辦及查詢系統 專區, 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或請填載申請書 ( 如附表 6), 並檢具證明文件, 以掛號郵寄保訓會辦理 ( 三 ) 經保訓會核准保留受訓資格者, 如於保留受訓資格期間, 該保留受訓資格之事由原因消滅 ( 例如前款規定於進修碩博士期間辦理休學 已取得畢業證書或於保留受訓資格期間擔任其他全職工作, 或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期間發生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該子女已滿三足歲等 ), 應於原因消滅後 3 個月內, 向保訓會申請補訓,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 視同放 6
7 棄訓練, 並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 四 ) 補訓或重新訓練人員除訓練計畫另有規定者外, 應依參加訓練當年度訓練計畫規定辦理 重新訓練人員之訓練期間應重新起算 十一 體格複檢受訓人員報到後, 訓練機關 學校得視個案情況, 請受訓人員至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或臺北市立萬芳醫院或各地公立醫院辦理體格複檢, 不合格者內政部 ( 消防署 ) 核轉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 十二 訓練津貼及福利 ( 一 ) 教育訓練期間 : 受訓人員由訓練機關 學校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 供給膳宿 服裝及教材費, 並得比照用人機關 學校現職人員支給婚 喪 生育 子女教育補助, 及比照用人機關 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並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一般保險 ; 另得採自願 自費方式參加警大 警專學生團體保險 1 三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 (24,440 元 ) 2 四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 (18,445 元 ) ( 二 ) 實務訓練期間 : 年 ( 含 ) 以後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 : 由各分配擬任職務之用人機關 學校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 並得比照擬任職務之用人機關 學校現職人員支給婚 喪 生育 子女教育補助, 及比照用人機關 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並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一 7
8 般保險 (1) 三等考試錄取者比照警佐一階本俸一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及其他法定加給 (2) 四等考試錄取者比照警佐三階本俸三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及其他法定加給 年至 102 年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之補訓及重新訓練人員 : 由各分配擬任職務之用人機關 學校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 並得比照擬任職務之用人機關 學校現職人員支給婚 喪 生育 子女教育補助 參加公教人員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 及比照用人機關 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1) 三等考試錄取者比照警佐一階本俸一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及其他法定加給 (2) 四等考試錄取者比照警佐三階本俸三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及其他法定加給 ( 三 )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曠課 曠職或請事假超過規定日數時, 應按日扣除其曠課 曠職或請事假超過規定日數之津貼 曠課 曠職或事假 ( 指教育訓練正課期間 實務訓練上班期間 ), 均以時計算, 累積滿 8 小時以 1 日計 十三 生活管理規定 ( 一 ) 教育訓練期間 : 由內政部委請訓練之訓練機關 學校訂定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教育訓練生活管理規定, 陳報內政部 ( 消防署 ) 轉保訓會核定後實施 ( 二 ) 實務訓練期間 : 依各用人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 請假規定 8
9 ( 一 ) 教育訓練期間 : 由內政部消防署委請訓練之訓練機關 學校訂定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教育訓練請假規定, 陳報內政部 ( 消防署 ) 轉保訓會核定後實施 ( 二 ) 實務訓練期間 : 1 依訓練辦法第 31 條規定辦理 2 實務訓練為 2 個月者, 事假及病假日數, 合計不得超過 1.5 日 ; 實務訓練為 6 個月者, 事假及病假日數, 合計不得超過 4.5 日 以上超過之日數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 十五 獎懲規定 ( 一 ) 教育訓練期間 : 由內政部消防署訂定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教育訓練獎懲規定, 陳報內政部 ( 消防署 ) 轉保訓會核定後實施 ( 二 ) 實務訓練期間 : 比照消防人員獎懲標準辦理 十六 成績考核規定 ( 一 ) 教育訓練期間 : 訓練成績考核項目包含學科 體技 操行 實習 ( 限三等考試 ) 成績, 上述成績及訓練總成績均採百分法計算, 各科目成績標準, 以 100 分為滿分,60 分為及格, 未滿 60 分為不及格 : 1 訓練期間成績考核, 由內政部委請訓練之訓練機關 學校訂定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教育訓練成績考核規定 教育訓練操行成績考核規定 教育訓練軍訓成績考核規定 ( 限三等考試 ) 教育訓練體技成績考核規定, 陳報內政部 ( 消防署 ) 轉保訓會核定後實施 2 教育訓練成績不及格者, 不予分配實務訓練 ( 二 ) 實務訓練期間 : 成績計算以 100 分為滿分,60 分為及格 考核項目及所占百分 9
10 比如下 ( 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表如附表 7): 1 本質特性 : 占 45% (1) 品德 : 包括廉正 忠誠 負責 涵養 榮譽及團隊精神等, 占 20% (2) 才能 : 包括表達 學識 反應 創意 判斷 思維及見解等, 占 15% (3) 生活表現 : 包括規律 精神 整潔 儀表 談吐及關懷待人等, 占 10% 2 服務成績 : 占 55% (1) 學習態度 : 包括主動 積極 正面 和諧及互助等, 占 30% (2) 工作績效 : 包括專業 效能及品質等, 占 25% ( 三 ) 受訓人員教育訓練成績不及格者, 由訓練機關 學校層轉內政部 ( 消防署 ) 函送保訓會, 依訓練辦法第 40 條之 1 及第 44 條第 1 項第 13 款規定辦理 受訓人員實務訓練期滿成績不及格者, 由訓練機關 學校層轉內政部 ( 消防署 ) 函送保訓會, 依訓練辦法第 39 條至第 42 條之 1 規定辦理 十七 請領結業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 一 ) 請領結業證書 : 教育訓練成績及格者, 由內政部委請訓練之訓練機關 學校核發結業證書 ( 二 ) 依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 辦理 ( 三 ) 請領各種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應依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繳交證書費每張新臺幣 500 元 但身心障礙 原住民族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之考試錄取人員, 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得免繳交證書費 ( 四 ) 各實務訓練機關於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滿成績及格 ( 含 10
11 教育訓練成績及格 ), 於受訓人員訓練期滿 7 日內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 培訓業務系統 進行請證作業 系統確認成績及格 (60 分以上 ) 即開放考試錄取人員繳款, 並通知考試錄取人員至 培訓業務系統 之 受訓人員專區 畫面點選 請領證書繳款, 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登入, 選擇列印繳款單 ( 可至便利商店 郵局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繳款 )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 網路信用卡或全國繳費網 (WebATM) 等方式繳款 完成後將繳費證明交付服務機關人事單位確認繳款 ( 五 ) 各實務訓練機關確認考試錄取人員已繳款後, 於系統 培訓業務系統 / 機關人事人員專區 / 請證系統 辦理請證作業, 並檢具實務訓練成績清冊 ( 如附表 8) 函送保訓會核定, 並由保訓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 ( 六 ) 受訓人員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如訓期重疊, 應選擇一種考試接受訓練, 完成一種考試程序, 發給一種考試及格證書 十八 廢止受訓資格 ( 一 ) 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由內政部委請辦理訓練之訓練機關 學校函報內政部 ( 消防署 ) 核轉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 : 1 自願放棄受訓資格 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接受訓練或於訓練期間中途離訓者 2 教育訓練成績 ( 含學科 體技 軍訓 操行 實習成績 ) 依教育訓練成績考核相關規定評定為不及格者 3 教育訓練期間除因公假 喪假 分娩 流產 重大傷病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外, 每階段正課請假缺課時數超過課程時數 18% 者, 或請事假超過 5 日, 事 病假合計超過 10 日者 ( 每日以 24 小時計算 ) 4 教育訓練期間每階段曠課時數累計達課程時數 2%, 或實務訓 11
12 練期間曠職累計達 3 日者 5 教育訓練期間不假外出 3 日以上或逾假 5 日以上者 6 訓練期間獎懲相互抵銷後, 累積已達一大過者 7 訓練期間行為失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1) 互毆或毆打他人, 情節嚴重 (2) 違反紀律, 情節嚴重 (3) 公然侮辱或脅迫師長, 情節嚴重 (4) 無故出入不正當場所, 不聽勸止 (5) 偽造 變造或假借證明文件 (6) 竊盜 賭博行為 (7) 聚眾滋事, 或以不當言論煽動學員, 影響團隊秩序 (8) 有重大不正當行為, 足以玷辱警察榮譽 (9) 施用或持有毒品 (10) 對他人進行性騒擾行為或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 經性別平等委員會審議, 情節嚴重 8 訓練期間有酒後駕車或酗酒情形之一者 : (1) 酒後駕車, 經檢測吐氣所含酒精成分每公升 0.25 毫克以上,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0.05% 以上者, 或酒後駕車肇事, 依刑法第 185 條之 3 規定移送法辦者 或酒後駕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 經檢測吐氣所含酒精成分逾每公升 0.18 毫克,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0.03% 者 (2) 酗酒滋事, 破壞訓練單位安寧秩序, 情節嚴重 9 訓練期間有不當使用武器情形之一者 : (1) 故意丟棄或破壞武器 (2) 遺失彈藥或槍械, 情節嚴重 (3) 擅用武器從事鬥毆或持械傷人 12
13 (4) 擅將使用之武器 彈藥 證件或其他重要公物借與他人, 致生不良後果 10 教育訓練期間考試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1) 冒名頂替 (2) 互換答案卷 (3) 傳遞文件 暗號或參考資料 ; 其接受者, 亦同 (4) 夾帶與考試科目有關之書籍文件或經發覺而湮滅 (5) 在肢體 桌椅 文具或其他處所書寫與考試科目有關文字或符號 (6) 以言語傳遞答案或其他方式暗示答案 (7) 以其他不正當方法發生舞弊情事, 情節嚴重 11 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者 12 實務訓練期間經核准延長病假期滿, 仍不能銷假繼續訓練者 13 實務訓練期間除因娩假 流產假 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外, 請假日數累積超過訓練期間二分之一 但延長病假請假日數不與其他假別合併計算 14 訓練期間對訓練機關 學校講座 長官或其他人員施以強暴脅迫, 有具體事證者 15 訓練期間依規定應體格複檢, 經檢查不合格, 或逾期不繳交體格檢查表者 16 有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不良, 情節嚴重者 ( 二 ) 受訓人員發生特殊行為及學習異常情事時, 各用人機關 學校或訓練機關 學校應即時採證 即時記錄, 其已符合前款任一目廢止受訓資格之要件時, 應即時函報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 ( 三 ) 保留受訓資格人員未於第 10 點第 2 3 款所定期限內申請補訓 13
14 者, 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 四 ) 經核准停止訓練人員於停止訓練原因消滅後, 未於第 19 點第 4 款所定期限內申請重新訓練者, 由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 十九 停止訓練 ( 一 ) 教育訓練期間 : 1 因喪假 分娩 流產 重大傷病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致無法繼續訓練者, 得於事由發生後 3 日內檢具證明文件, 報請內政部 ( 消防署 ) 函轉保訓會申請停止訓練 2 因前目事由或公假至請假超過規定缺課時數者, 應予停止訓練 ( 二 ) 受訓人員於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分發任用前, 因服義務役 替代役, 或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4 條第 5 款請公假, 致無法繼續訓練者, 應於事由發生後 10 日內檢具證明文件, 報請內政部 ( 消防署 ) 函轉保訓會准予停止訓練 ( 三 ) 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除依前點第 1 款第 16 目予以廢止受訓資格者外, 應予停止訓練, 並於原因消滅之次日起 15 日內向保訓會申請恢復訓練或重新訓練 : 1 經有期徒刑 拘役以上刑之執行 易服勞役或易服社會勞動者 但宣告緩刑或執行易科罰金者, 不在此限 2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予觀察 勒戒或強制戒治者 3 經司法機關執行拘留 拘提 羈押 留置或管收者 ( 四 ) 依前 3 款規定經核准停止訓練人員, 得於停止訓練原因消滅後 15 日內填具申請書 ( 如附件 9) 向保訓會申請重新訓練 經核准重新訓練人員, 仍留原分配機關學校接受訓練, 訓練期間應重新起算 除訓練計畫另有規定者外, 應依參加訓練當年度訓練計畫辦理 14
15 二十 附則 ( 一 ) 依銓敘部 102 年 7 月 23 日部退三字第 號令, 自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考試錄取人員不論占缺或未占缺訓練, 均不得採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 二 ) 本訓練計畫未規定事項, 依訓練辦法及其他有關訓練之規定 15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職法醫師類科錄取 一 依據 人員訓練計畫 民國 105 年 5 月 12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0410 號函核定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 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本訓練分為專業訓練及實習訓練二部分, 以增進法醫師對法醫檢驗 相驗 法醫解剖暨相關業務有通盤瞭解, 並吸收實務經驗,
102年(含以前年度)三等法院書記官類科申請補訓訓練計畫
102 年 ( 含以前年度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法 院書記官類科錄取人員申請補訓或重新訓練人員訓練計畫民國 103 年 5 月 16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32160445 號函核定 民國 103 年 9 月 30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32160839 號函核定修正 民國 104 年 4 月 21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40005760 號函核定修正 民國 105 年 5
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105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民國 105 年 3 月 22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0254 號函核定 一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 一 ) 基礎研習 : 學習通識課程, 加強考試錄取人員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以下簡稱臺鐵局 ) 願景及組織之認同感, 體認並力行臺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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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第51期訓練計畫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第 57 期訓練計畫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22 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 76 次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27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0008335 號函同意備查 一 依據 :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 27 條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 3 條及第 9 條 二 訓練對象及人數 : 10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 以下簡稱本考試 ) 錄取人員及前此歷期申請補訓
頁 1 / 6 法規名稱 :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時間 :102.11.25 第一條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 ( 以下簡稱本訓練 ) 依本辦法行之 本辦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三條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以下簡稱保訓會 ) 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 ( 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 辦理 必要時得委託訓練機關
考試分發
公務人員考試分發法規與 實務案例研討 報告人 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 游任顯 105 年 03 月 30 日 1 研討大綱 考試分發法制 考試分配訓練流程 2 辦理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引用法令 1. 公務人員考試法 施行細則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3.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4.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輔導要點 5.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生活管理要點 6.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相關訓練法規及課程重點介紹
辦理作業綱要介紹 概述篇總體作業流程參訓人員關聯 遴選篇參訓資格作業流程 訓前篇 報送名冊作業 訓前自願放棄參訓處理作業 訓前因故申請延後訓練保留受訓資格處理 訓中篇 訓中因故申請停止訓練保留受訓資格處理 訓中因故廢止受訓資格 作業 作業 訓後篇 成績核定 & 複查作業 請領訓練合格證書 & 繳交證書費 補訓作業 補充篇 再次參訓規定 參訓資格不符處理方式 相關訓練資源連結 & 服務專線 2 概述篇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icrosoft Word - 105佐升正問答集依保訓會奉核-修正版0516
105 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 問答集 國家文官學院編印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例言 本 (105) 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 預定於本年 7 月 11 日起至本年 8 月 5 日止辦理, 預估調訓人數 1,052 人, 分別在北 中 南 3 地區計 5 個訓練班所開辦 20 班, 訓期為 4 週 鑒於本項訓練係為培育晉升警正官等職務所需工作知能及儲備中層公務人力之重要訓練,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8 383 現行考銓制度 補充教材 國家考試知多少 / 謝連參 現行考銓制度 第一次開課時 有幾位同學分別問及有關參加國家考 試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如何蒐集應試科目有關資料 如何準備考試 以及考 試答題技巧等問題 茲依據相關規定及個人經驗說明如下 一 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之規定一向寬鬆 以報考人數較多的高考三 級 大專畢業 普考 高中 職畢業 為例 行政類如一般行政 一般民 政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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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強積金指南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2583 8033 滙豐強積金網頁 www.hsbc.com.hk/mpf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65 60 1 2 73770 2583 8033 www.hsbc.com.hk/mpf 滙豐強積金與您, 昂首向前邁步 3 1 5 2 6 2.1 6 2.2 7 2.3 8 3 10 3.1 10 3.2 11 3.3 15 4 17
縣 94 學年度 上 學期 區 國民中學 Q 年級 R 領域教學計畫表 設計者:
高雄市立茄萣國中國中 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八年級 英文補救教學彈性學習課程計畫表 一 教材來源 : 二 教學節數 : 每週 (1) 節, 學期共 ( 20 ) 節 三 各單元內涵分析 : 週次 第一週 第二週 第三週 第四週 9/1 9/5 9/8 9/12 9/15 9/19 9/22 9/26 Lesson1 ( 一 ) Lesson1 ( 一 ) Lesson2 ( 二 ) Lesson2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費率表
- 個人投保 基本保障 - 未滿 15 足歲以下適用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10%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單位 : 元 保險金額醫療費用海外醫療 1 日 2 日 3 日 4 日 5 日 6 日 7 日 8 日 9 日 10 日 11 日 12 日 13 日 14 日 15 日 16 日 17 日 18 日 19 日 20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第七章行政工作 93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7.1.1 法律依據 7.1.2 預算收入 94 五 2006 年收入管理 圖表二十六 2006 年收入結構 7.1.3 預算支出 95 圖表二十七 2006 年支出管理 96 圖表二十八 2006 年實際支出結構 圖表二十九 2006 年預算支出與實際支出對比 97 7.2 人員 圖表三十 1999 2006 年人員數目比較表 98 附件行政申訴範疇立案調查個案撮要
<B0EAA467A4CEA4BDA640AA76B27A4E6F2E31332E706466>
104 65 293 8,579 12.51 2016 107 14aged 114 20 super-aged 201415 64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2002 active ageing 2000 104 10 13 16.5 1 83.5 1 2015 NGO 65 83.5% 65 16.5% 65 1 2015 2015a 16.5 83.5 2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arine Bill
273 * ** * **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運籌管理系助理教授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漁業生產與管理系副教授兼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碩士學位學程主任 274 15 Marine Bill 1994 2001 2004 2006 2000 2009 275 276 15 4 277 1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教育訓練中心, 海巡人才培育與展望 278 15 1. 1 4 2 2 3 4 2. 279 2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20181031~20181106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icrosoft Word - 結案報告.doc
2 3 4 5 ~ 6 1. 2. 3. 4. 7 ~ 8 9 ~ 10 11 12 13 14 1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五 執行方式 一 甄試過程照片 16 17 18 夣 19 20 21 22 23 24 2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26 27 28 . 29 30 31 32 33 . 34 . 3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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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 [email protected] PDF processed with CutePDF evaluation edition www.cutepdf.com 目 錄 一 本校辦學團體...P. 3 二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教育事工部組織架構...P. 3 三 願景 使命及核心價值...P. 3 四 辦學宗旨...P. 3 五 校徽 校訓...P. 3 六 校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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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102 9 25 146 1 8... 1... 2 40 1... 6 2 5... 10... 11... 12 19 1... 12 2 1 1... 14 9 4 1... 15 壽險訊息第 141 期 1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示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之相關規範 102 8 29 10202508001 twbbb twbbb
(i) (ii) 1998 () (i) (ii) (i) 2 10 (ii)
35 15 3 2527 7726 2013 12 www.sarda.org.hk 1 總幹事的話歡迎執行委員會 研究委員會新委員 2-3 石鼓洲康復院 50 年發展史 18 天海上外展訓練 及學員分享 4-5 社區禁毒教育活動 6 關懷媽媽育兒培訓計劃 榮獲 2013 卓越實踐在社福 獎勵計劃 < 十大卓越服務獎 > 之一 7 本會榮獲 2012 年觸動社會慈善嘉許大獎 積極參與 2013 年全國藥物濫用防治研討會
100人預試問卷初稿
國家科學委員會 科技與語文素養計畫 公民科技素養調查研究 健康議題 第一階段預試問卷 受訪者編號 : 訪員姓名 : 訪員地區 :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 B. B1 (A) (B) (C) (D) (E) B2 (A) (B) (C) (D) (E) 2 C. C1. C2. C3. C4. C5. C7. C8. C9. C10. C11. C12. C13. 3 H. H1. H1.1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0904-創智理財世界卡申請書
41 2014/12/31 核卡後 2 個月內累積新增消費滿 3 筆 ( 含 ) 以上且每月需新增消費至少 1 筆, 享下列滿額回饋好禮 4 選 1: NT$1,000 刷卡金 (9055) 未勾選回饋好禮項目, 則將回饋 NT$1,000 24 吋亮橘 ABS 行李箱 (9056) 刷卡金 (9055), 且不再接受變更 白朗 12 吋噴流空氣循環扇 FBTF-A62(9057) 限 2014/01/01~2014/07/14
215 CONTENTS 2 4 6 7 8 14 15 18 28 32 33 35 38 39 42 5 56 Stakeholder Engagement 215 CSR Governance Environment Social 3 215(215 1 1 215 12 31 ) 77 ( )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 GRI4. GRI Guidelines
財金資訊-82期.indd
/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研商資料
會議研商資料 案由 : 重新整編 常用考試分發法規釋例及作業程序參考手冊 ( 以下簡稱參考手冊 ) 一案, 提請討論 說明 : 一 查本總處 常用考試分發法規釋例及作業程序參考手冊 於 97 年 7 月編印, 復於 101 年 10 月編修, 嗣因主要考試法規如公務人員考試法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等修正, 除限制轉調年資改變 實務訓練期間改為投保一般保險及年資不得銜接等規定, 相關作業須配合機關實務運作及考試錄取人員需求更新,
1 次請畢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陪產假 :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 20 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 5 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 15 日 (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喪假 :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一 ) 因父母 配偶死
第一條 文藻外語大學教職員請假規則 民國 87 年 09 月 16 日行政會議通過民國 89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5 年 08 月 2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6 年 08 月 2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6 年 12 月 1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7 年 02 月 1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8 年 11 月 2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2 年 02
2
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 ~2055 : I
人事業務標準作業程序 07-5252000 2041~20462051~2055 :07-5252059 http://www2.nsysu.edu.tw/person/personnel.htm [email protected] I -------------------------------------------------------- 1 --------------------------------------------------------------
LCIDC01_ doc
華郵政臺字第㆕㈨㈦號執照登記認為第㆒類新聞紙類 華民國㈨㈩㆒年㈩㆒ ㆓㈩ (星期㆔)版出㈥. ㆔期星每卷㆒㈩㈨第期㈦㈩㈥第發行零售全年訂購處 址電話立法院公報處每冊新臺幣㈧ 元計㈧ 期㈧折優待立法院公報處 山南路㆒號㆓㆔㈤㈧㈤㆔㈤㆓頁次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㈧次會議紀錄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㆕㈨ ㆓㈤㈧)國是論壇 (㆔㈤㈦ ㆔㈥㈧)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㈦次會議議事錄 (㆔㈥㈨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105 3
小叮嚀 104年新修正重要法規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104年6月17日修正發布) 2.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輔導要點(104年11月10日修正發布) 105 3 i Content s 1 2 4 6 13~20 21 21 21 21 22 22 22 22 23 23 25 25 25 29 34 35 36 37 37 37 38 38 39 41 43 54 60 62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段落 ( ) 1 18 1 10 11 12 14 15 18 ( ) 19 48 20 適度有為 20 21 23 24 32 香港和內地 24 30 香港和外國 31 32 33 41 金融服務業 34 37 工商及專業服務 38 39 國際航運中心 40 41 42 47 創新科技產業 43 45 檢測和認證產業 46 47 48 ( ) 49 91 49
逾 7,700 場 增進員工溝通計劃 溝通會
逾 6,000 名義工參加 245 項 鐵路人 鐵路心 項目 每名僱員獲得 6.9個 培訓工作日 提升團隊精神 逾 7,700 場 增進員工溝通計劃 溝通會 執行總監會管理報告 人力資源 公司與其受控制之附屬公司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分別 僱用 16,624 和 7,530 名員工 2014 12 31 16,624 7,530 2014 1,900 1,5004.4%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家庭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編撰教育部出版中華民國 96 年 9 月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家庭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主任 林育瑋 3 目錄 幸福拼圖 序文...p.2 引言 能和心愛的人共度一生, 就是最大的幸福!...p.6 幸福方程式 : 我 + 你 = 幸福關鍵一 我...p.10 關鍵一 你...p.20 關鍵一 +...p.28 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撇步 附錄一...p.48
人力資源政策 延長用膳時間 車長招募 2013 員工溝通 員工發展 業務分部 2013 年 , , ,468 12, (1) (2) 5 5 總數 13,260 13,272 (
可持續發展報告 關懷僱員 62 人力資源政策 延長用膳時間 2012 60 車長招募 2013 員工溝通 員工發展 20132012 業務分部 2013 年 2012 11,999 469 12,006 460 12,468 12,466 624 656 (1) 163 145 (2) 5 5 總數 13,260 13,272 (1) (2) 2013 63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3 Excel 201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