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Transcription

1 105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民國 105 年 3 月 22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號函核定 一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 一 ) 基礎研習 : 學習通識課程, 加強考試錄取人員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以下簡稱臺鐵局 ) 願景及組織之認同感, 體認並力行臺鐵局 安全 準確 服務 創新 之核心價值 ( 二 ) 專業技能訓練 : 瞭解主管單位之整體業務性質, 集中教導各項工作標準作業程序, 充實專業知識與技能 ( 三 ) 實務訓練 : 以做中學師徒制方式, 由輔導員帶領錄取人員實際學習各項工作技能 三 訓練對象 ( 一 )105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 以下簡稱鐵路特考 ) 錄取人員 ( 二 )103 年度 ( 含 ) 以後鐵路特考錄取補訓或重新訓練人員 四 訓練期間 ( 一 ) 訓練期間分下列 3 階段辦理 : 1 基礎研習: 不分資位等級, 排定約 2 週之集中訓練及線上學習課程, 課程配當由臺鐵局規劃, 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以下簡稱保訓會 ) 核定後實施 2 專業技能訓練: 不分資位等級, 得由臺鐵局運 工 機 電各處及其他處室 ( 以下簡稱各主管單位 ) 規劃分區選定 1

2 訓練基地, 排定約 2 至 3 週之專業課程 3 實務訓練: 與基礎研習及專業技能訓練合計 4 個月 ( 二 ) 依本計畫第 6 點第 2 款免除基礎研習 專業技能訓練人員, 仍應接受 4 個月實務訓練 ( 三 ) 依本計畫第 11 點申請縮短實務訓練人員, 得予縮短實務訓練期間為 2 個月 五 訓練機構各階段訓練機構如下 : ( 一 ) 基礎研習 : 臺鐵局員工訓練中心 ( 二 ) 專業技能訓練 : 臺鐵局各主管單位 ( 三 ) 實務訓練 : 各申請本年本項考試用人機構 ( 以下稱實務訓練機構 ) 六 訓練方式 ( 一 ) 分配實務訓練人員除依本點第 2 款規定免除基礎研習 專業技能訓練者外, 均應參加臺鐵局辦理之基礎研習 專業技能訓練, 訓練日期及規定另行通知, 各實務訓練機構應給予公假前往 ( 二 ) 錄取人員於分配實務訓練前為臺鐵局現職人員, 最近 2 年內曾錄取鐵路特考且分配相同主管單位, 接受訓練期間相同或訓練課程相當之基礎研習 專業技能訓練及格, 應予免除基礎研習及專業技能訓練 ; 分配不同主管單位, 應予免除基礎研習, 惟仍須接受專業技能訓練 ( 三 ) 前款免除基礎訓練或專業技能訓練者, 由臺鐵局核定並造冊報請保訓會備查 ( 四 ) 由各實務訓練機構根據實際工作內容, 指派專人輔導之, 並參照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 規定辦理 2

3 七 訓練經費所需經費由臺鐵局暨所屬機構原編列預算 ( 人事費 ) 支應 八 調訓程序本考試錄取人員, 由臺鐵局以網路選填志願分發方式辦理, 依其考試成績高低依序經電腦分配至實務訓練機構未占缺接受實務訓練, 並依下列規定報到 : ( 一 ) 分配報到程序 : 錄取人員經分配至實務訓練機構接受實務訓練者, 應依分配函所定日期 地點前往報到, 但因特殊事由徵得實務訓練機構同意, 得展延 10 日 ( 二 ) 實務訓練機構應於錄取人員報到當日, 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之 培訓業務系統 ( 置於 首頁便民服務資訊 ) 登入後, 於 分發人員管理 / 分發人員報到資料維護 / 各項特考錄取人員分配資料登錄 項下, 填載錄取人員 身分證字號 年度 考試名稱 後, 將錄取人員轉為實務訓練機構之受訓人員, 再至 分發人員管理 / 分發人員報到資料維護 項下, 填載錄取人員 報到日期 並匯入系統, 俾確認受訓人員報到情形 ( 三 ) 實務訓練機構應於實務訓練人員至用人機構報到期滿 7 日內, 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之 培訓業務系統 登入, 於 實務訓練管理/ 實務訓練表單上傳與通報 項下, 選取 人員名單 後下載該員實務訓練計畫表 ( 如附件 1), 由人事單位會同受分配單位依序詳填, 經受訓人員簽名, 循行政程序陳報機構首長核章後, 將實務訓練計畫表上傳至保訓會列管, 副知臺鐵局, 並將影本送受訓人員參考後, 留存於實務訓練機構 3

4 九 保留受訓資格 ( 一 ) 正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 進修碩士 博士, 或疾病 懷孕 生產 父母病危 子女重症 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 致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 得於榜示後完成分配訓練作業前, 檢具證明文件向保訓會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 申請書如附件 2), 逾期不予受理 ( 二 ) 前款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事由, 如其配偶為公務人員且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 不得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 三 ) 另依考選部 103 年 3 月 26 日選規一字第 號函釋略以 : 三 有關考試法第 4 條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 所指正額錄取人員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之時點, 按前揭立法意旨, 為避免造成機關用人及業務運作之困難, 應指分發機關及申請舉辦考試機關完成分配作業前, 至分發機關及申請舉辦考試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所需之期程, 應由該等機關本於權責訂定 查本考試分配訓練期間, 依臺鐵局所定辦理分配作業訓練所需之期程, 為榜示後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之 14 日前 本考試正額錄取人員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應依限辦理 ( 四 ) 依第 1 款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案, 由正額錄取人員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 ( 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線上申辦及查詢作業系統 專區, 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或請填載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 ( 同附件 2), 掛號郵寄保訓會辦理 十 申請補訓 ( 一 ) 正額錄取人員於分配訓練前經核准保留受訓資格者, 應於 4

5 保留期限屆滿後 3 個月內, 向保訓會申請補訓 但保留期限屆滿前, 保留原因消滅者, 應於保留原因消滅後 3 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申請補訓 ( 申請書如附件 3), 並由保訓會通知申請舉辦考試機關調訓 ( 二 ) 前款補訓申請案, 由正額錄取人員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 ( 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線上申辦及查詢作業系統 專區, 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或請填載申請書 ( 同附件 3), 並檢具證明文件, 以掛號郵寄保訓會辦理 ( 三 ) 經保訓會核准保留受訓資格者, 如於保留受訓資格期間, 該保留受訓資格之事由原因消滅 ( 例如於進修碩博士期間辦理休學 已取得畢業證書 於保留受訓資格期間擔任其他全職工作, 或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期間發生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該子女已滿三足歲等 ), 應於原因消滅後 3 個月內, 向保訓會申請補訓,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 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 四 ) 補訓人員, 應依參加訓練當年度訓練計畫規定辦理 十一 申請縮短實務訓練 ( 一 )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 最近 4 年內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擬任職務適用職系之資格, 其期間 4 個月以上者, 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得於分配報到後 1 個月內, 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向實務訓練機構提出申請 ( 申請書如附件 4) 轉送保訓會核准後, 予以縮短實務訓練, 逾期不予受理 : 1 低一資位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2 與低一資位職責程度相當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5

6 3 擔任高於或同於擬任資位之職務 ( 二 ) 擬任職務適用職系之資格 低一資位以上 及 職責程度相當 之認定標準如下 : 1 擬任職務適用職系之資格: (1) 曾任職務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職系, 經保訓會認定與擬任職務適用職系相同者 (2) 曾任職務並無職系之規定, 由保訓會依原機關出具之工作內容證明, 就其工作內容認定與擬任職務適用職系相同者 (3) 與擬任職務適用職系相同之認定標準, 由保訓會就其工作內容對照職系說明書 職務說明書或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認定之 2 低一資位以上: (1) 高員三級考試 : 具有員級 290 薪點以上或具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資格者 (2) 員級考試 : 具有佐級 220 薪點以上或具有委任第二職等以上資格者 (3) 佐級考試 : 具有佐級 士級 200 薪點以上或具有委任第一職等以上資格者 3 職責程度相當: 依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附表之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認定 十二 訓練津貼及福利 ( 一 ) 本訓練採未占缺訓練, 訓練期間比照與其考試等級相當資位之薪級標準發給津貼, 及比照實務訓練機構現職人員撫 6

7 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並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一般保險 : 1 高員三級考試錄取者比照高員級 30 薪級 320 薪點 2 員級考試錄取者比照員級 38 薪級 240 薪點 3 佐級考試錄取者比照佐級 42 薪級 200 薪點 ( 二 )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參加本考試錄取, 具擬任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者, 得採占缺方式實施訓練, 經銓敘審定者, 其訓練期間之權益依下列標準辦理 : 1 津貼: 其原敘級俸高於考試取得資格之級俸時, 依臺鐵局適用之人事法規辦理 2 休假及其他權益: (1) 如與原任職年資銜接者, 得繼續併計其年資給予休假 (2) 其基於現職公務人員身分應享之各項權益, 依現職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辦理 (3) 符合本款資格之考試錄取人員, 依銓敘部 103 年 3 月 19 日部退一字第 號書函, 占缺訓練期間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 並得併計公教人員保險年資及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 三 )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曠課 曠職或請事假超過規定日數時, 應按日扣除其曠課 曠職或請事假超過規定日數之津貼 前開曠課 曠職或請事假, 均以時計算, 累積滿 8 小時以 1 日計 十三 輔導規定 ( 一 ) 參照訓練辦法第 32 條及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 ( 實務訓練輔導紀錄表如附件 5) 辦理 7

8 ( 二 ) 受訓人員如有曠職 輔導衝突事件 自傷 ( 殺 ) 事件或其他足以影響訓練實施等特殊異常情事, 應依以下處理原則辦理 : 1 即時通報保訓會: 事發當日實務訓練機構應立即通報保訓會 2 詳實記錄異常情事及輔導過程: 遇有特殊異常或工作表現異常情事, 請詳實記錄人 事 時 地 物, 相關佐證資料及輔導 晤談紀錄等, 並填寫實務訓練期間特殊異常情事通報及輔導紀錄表 ( 如附件 6) 3 適時運用外部資源: 依需要轉介或引進外部醫療或輔導諮商資源, 以導正異常行為 ( 三 ) 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間, 由輔導員針對受訓人員每日工作內容及表現詳實以文字記錄, 填寫於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週紀錄表 ( 如附件 7), 並請受訓人員簽名確認, 送直屬主管及單位主管核閱後, 交由輔導員暫予收存, 俾使各級主管隨時確實掌握訓練情形, 嗣受訓人員訓練期滿, 作為考評實務訓練成績之重要參考 ( 四 ) 實務訓練機構應審酌受訓人員因婚 喪 懷孕 分娩 流產 重大傷病 身心障礙等特殊事由, 適時予以關心及必要之協助 ( 五 ) 輔導員對其受訓人員之輔導, 除未依規定進行輔導或輔導績效不佳者外, 實務訓練機構得予敘獎 十四 請假規定依訓練辦法第 31 條規定辦理 十五 獎懲規定 8

9 依訓練辦法第 33 條及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獎懲要點 中實務訓練期間相關規定辦理 十六 成績考核規定 ( 一 ) 受訓人員各階段訓練成績之計算, 各以 100 分為滿分,60 分為及格 ( 二 ) 參加基礎研習及專業技能訓練人員均應通過測驗, 成績不及格者, 仍留實務訓練機構接受實務訓練, 分別再由臺鐵局員工訓練中心及各主管單位排定於 1 個月內參加補考, 並以 1 次為限 ; 未參加補考者, 其補考成績以零分計算 ( 三 ) 實務訓練期間, 受訓人員之輔導員應依訓練辦法第 36 條第 2 項及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 之規定進行輔導與考核, 並依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表 ( 如附件 8) 所定項目評定成績 訓練期滿成績不及格者, 由實務訓練機構陳轉臺鐵局函送保訓會, 依訓練辦法第 39 條至 42 條規定辦理 ( 四 ) 訓練期間辦理成績考核相關人員, 於其本人 配偶 前配偶 三親等內之血親 姻親參加訓練之評量時, 應自行迴避 十七 請領考試及格證書 ( 一 ) 依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 辦理 ( 二 ) 請領各種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應依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繳交證書費每張新臺幣 500 元 但身心障礙 原住民族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之考試錄取人員, 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得免繳交證 9

10 書費 ( 三 ) 各實務訓練機構於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滿並經核定成績 ( 含基礎研習及專業技能訓練成績 ) 及格 7 日內, 至培訓業務系統 ( 置於 首頁便民服務資訊 ) 進行請證作業 系統確認成績及格 (60 分以上 ) 即開放考試錄取人員繳款, 並通知考試錄取人員至培訓業務系統之 受訓人員專區 畫面點選 請領證書繳款, 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登入, 選擇列印繳款單 ( 可至便利商店 郵局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繳款 ) ATM 轉帳 網路信用卡或全國繳費網 (WebATM) 等方式繳款, 完成後將繳費證明交付服務機構人事單位確認繳款 ( 四 ) 各實務訓練機構確認考試錄取人員已繳款後, 於 培訓業務系統 / 請證系統 辦理請證作業, 並檢具由請證系統產製之實務訓練成績清冊 ( 如附件 9) 函送保訓會核定, 並由保訓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 ( 五 ) 受訓人員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如訓期重疊, 應選擇一種考試之等級或類科接受訓練, 完成一種考試程序, 發給一種考試及格證書 十八 廢止受訓資格 ( 一 ) 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由各實務訓練機構函報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 : 1 自願放棄受訓資格 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接受訓練或於訓練期間中途離訓 2 訓練期間曠職累計達 3 日 3 訓練期間經發現冒名頂替 持用偽造或變造之證件 10

11 4 參加基礎研習或專業技能訓練人員經測驗成績不及格未於 1 個月內參加補考, 或經補考成績仍不及格 5 基礎研習或專業技能訓練測驗時,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發生舞弊情事, 情節嚴重, 有具體事證 6 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 7 實務訓練期間經核准延長病假期滿, 仍不能銷假繼續訓練 8 實務訓練期間除因娩假 流產假 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外, 請假日數累積超過訓練期間二分之一 但延長病假請假日數不與其他假別合併計算 9 訓練期間獎懲相互抵銷後, 累積已達一大過 10 訓練期間對訓練機構講座 長官或其他人員施以強暴脅迫, 有具體事證 11 其他足認品德操守不良, 情節嚴重, 有具體事證 ( 二 ) 受訓人員發生特殊行為及學習異常情事時, 各實務訓練機構應即時採證 即時記錄, 其已符合前款任一目廢止受訓資格之要件時, 應即時函報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 ( 三 ) 本考試錄取保留受訓資格人員未於訓練辦法第 16 條第 1 項所定期限內申請補訓者, 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 四 ) 本考試錄取人員, 停止訓練原因消滅後, 未於訓練辦法第 35 條之 1 第 1 項所定期限內申請重新訓練, 由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 十九 停止訓練 ( 一 ) 受訓人員於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分發任用前, 因服義務役 替代役, 或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4 條第 5 款請公 11

12 假, 致無法繼續接受訓練者, 得於事由發生後 10 日內檢具證明文件, 經各實務訓練機構轉送保訓會核准停止訓練 ( 二 ) 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除依前點第 1 款第 11 目予以廢止受訓資格者外, 應予停止訓練 : 1 經有期徒刑 拘役以上刑之執行 易服勞役或易服社會勞動 但宣告緩刑或執行易科罰金者, 不在此限 2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予觀察 勒戒或強制戒治者 3 經司法機關執行拘留 拘提 羈押 留置或管收者 ( 三 ) 依前 2 款停止訓練人員, 得於停止訓練原因消滅之次日起 15 日內向保訓會申請重新訓練 經核准重新訓練人員, 仍留原分配實務訓練機構接受訓練, 訓練期間應重新起算 除訓練計畫另有規定者外, 應依參加訓練當年度訓練計畫辦理 二十 附則 ( 一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如依訓練辦法第 31 條及訓練計畫之規定請假, 期間連續達 1 個月以上, 其職務代理之相關事宜, 得比照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規定辦理 ( 二 ) 本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依訓練辦法第 34 條之 1 第 35 條規定辦理停止訓練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者, 經分發機關通盤考量並同意, 各用人機構得比照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 ( 三 ) 除符合第 12 點第 2 款之現職人員外, 依銓敘部 103 年 9 月 1 日部法二字第 號令, 應 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 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 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12

13 ( 四 ) 除符合第 12 點第 2 款之現職人員外, 依銓敘部 102 年 7 月 23 日部退一字第 號函及部退三字第 號令,103 年 ( 含 ) 以後本考試錄取人員, 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 不得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以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 五 ) 本訓練計畫未規定事項, 適用訓練辦法及其他有關訓練之規定 二十一 本訓練計畫經保訓會核定後實施 13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修正條文對照表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修正條文對照表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民國 105 年 6 月 7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0474 號函核定 一 依據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 ( 一 ) 專業訓練 ( 含經建參訪 ): 增進經貿專業知能, 強化外語能力, 培育思慮均衡之優秀商務人員 ( 二 ) 實務訓練

More information

九十七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四等執行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九十七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四等執行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證人類科錄取 人員訓練計畫 民國 105 年 5 月 10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0379 號函核定 一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 一 ) 專業訓練 : 以增進有關公證業務之專業知識及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養成之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為重點 ( 二 ) 實務訓練

More information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102 年 ( 含以前年度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錄取人員申請補訓或重新訓練人員訓練計畫 民國 103 年 5 月 16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32160475 號函核定民國 103 年 9 月 9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30012841 號函核定修正民國 104 年 4 月 21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42160297 號函核定修正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職法醫師類科錄取 一 依據 人員訓練計畫 民國 105 年 5 月 12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0410 號函核定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 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本訓練分為專業訓練及實習訓練二部分, 以增進法醫師對法醫檢驗 相驗 法醫解剖暨相關業務有通盤瞭解, 並吸收實務經驗,

More information

102年(含以前年度)三等法院書記官類科申請補訓訓練計畫

102年(含以前年度)三等法院書記官類科申請補訓訓練計畫 102 年 ( 含以前年度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法 院書記官類科錄取人員申請補訓或重新訓練人員訓練計畫民國 103 年 5 月 16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32160445 號函核定 民國 103 年 9 月 30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32160839 號函核定修正 民國 104 年 4 月 21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40005760 號函核定修正 民國 105 年 5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10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民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1163 號函訂定 一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8 條及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 一 ) 基礎訓練 : 以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 品德操守 服務態度及行政程序與技術為重點 ( 二 ) 實務訓練 : 以增進有關工作所需知能及考核品德操守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實務訓練 : 由各用人機關 ( 構 ) 學校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等規定, 按錄取人員考試等級 類科所適用之職等職系之職缺辦理 但職缺所在之機關 事業機構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者, 比照其初任人員等級職缺辦理 六 訓練經費 ( 一 ) 基礎訓練 : 由文官學院編列之預算支

( 二 ) 實務訓練 : 由各用人機關 ( 構 ) 學校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等規定, 按錄取人員考試等級 類科所適用之職等職系之職缺辦理 但職缺所在之機關 事業機構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者, 比照其初任人員等級職缺辦理 六 訓練經費 ( 一 ) 基礎訓練 : 由文官學院編列之預算支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一 依據 1 民國 105 年 5 月 18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0007688 號函核定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9 條及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 一 ) 基礎訓練 : 以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 品德操守 服務態度及行政程序與技術為重點 ( 二 ) 實務訓練 : 以增進有關工作所需知能及考核品德操守

More information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草案)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草案)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一 依據 民國 105 年 6 月 2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0480 號函核定 ( 一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第 10 條 ( 二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 以下簡稱一般警 察特考 ) 錄取人員訓練計畫第 20 點第 3 款 二

More information

重新訓練 訓練成績不及格申請重訓人員 ; 如有因實際需要須隨班附讀者 [ 例如 : 律師經核准轉任檢察官之人員參加司法官特考錄取人員訓練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代訓僑務委員會之僑務人員參加外交特考錄取人員訓練 警察特考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跨考與畢 ( 結 ) 業學系 ( 科 類 ) 無

重新訓練 訓練成績不及格申請重訓人員 ; 如有因實際需要須隨班附讀者 [ 例如 : 律師經核准轉任檢察官之人員參加司法官特考錄取人員訓練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代訓僑務委員會之僑務人員參加外交特考錄取人員訓練 警察特考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跨考與畢 ( 結 ) 業學系 ( 科 類 ) 無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擬訂訓練計畫注意事項 壹 目的 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5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05801 號函訂定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以下簡稱保訓會 ) 為協助各項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 以下簡稱特考 ) 申請舉辦考試機關 ( 以下簡稱申辦考試機關 ) 擬訂年度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 以下簡稱訓練計畫 ), 俾使計畫內容符合公務人員考試法 ( 以下簡稱考試法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伍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92 2 26 0920001662 91 11 21 9106743 92 2 10 0920000903 95 10 11 0950006806 42 95 10 17 0950009936 91 2 07 9100679 91 6

More information

檢署試辦案件 五 訓練機關 ( 一 ) 專業訓練 ( 第 1 3 階段訓練 ): 由司法官學院負責辦理 ( 二 ) 實務訓練 ( 第 2 4 階段訓練 ): 由各實務訓練機關或法務部指定之地檢署負責辦理 六 訓練課程及實施方式 ( 課程配當表如附件 1-1) ( 一 ) 第 1 階段 :6 週專業訓

檢署試辦案件 五 訓練機關 ( 一 ) 專業訓練 ( 第 1 3 階段訓練 ): 由司法官學院負責辦理 ( 二 ) 實務訓練 ( 第 2 4 階段訓練 ): 由各實務訓練機關或法務部指定之地檢署負責辦理 六 訓練課程及實施方式 ( 課程配當表如附件 1-1) ( 一 ) 第 1 階段 :6 週專業訓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觀護人 ( 選試社會 工作概論 ) 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一 依據 民國 105 年 5 月 16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2160441 號函核定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 第 3 條 第 9 條及第 10 條 二 訓練類別及重點 採專業訓練及實務訓練, 除增進有關工作所需專業知能 強化案件執 行能力 個案管理技巧與實務經驗傳承外,

More information

性質特殊訓練, 如屬另定其他訓練者, 其所需經費, 由申請舉辦考試機關 或訓練機關 ( 構 ) 學校編列預算支應 第 8 條考選部應於公務人員考試公告後, 將考試公告及應考須知函送保訓會據以擬定訓練計畫 並應於榜示後將榜單及考試錄取人員履歷清冊等相關資料函送保訓會及申請舉辦考試機關辦理本訓練 第 9

性質特殊訓練, 如屬另定其他訓練者, 其所需經費, 由申請舉辦考試機關 或訓練機關 ( 構 ) 學校編列預算支應 第 8 條考選部應於公務人員考試公告後, 將考試公告及應考須知函送保訓會據以擬定訓練計畫 並應於榜示後將榜單及考試錄取人員履歷清冊等相關資料函送保訓會及申請舉辦考試機關辦理本訓練 第 9 名稱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修正日期 : 民國 103 年 07 月 10 日法規類別 :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培訓目 第一章總則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訓練 ( 以下簡稱本訓練 ), 依本辦法行之 第 3 條本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 但性質特殊之高等及普通考試類科或特種考試錄取人員訓練 (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訓會 ) 所屬國家文官培訓所 ( 以下簡稱培訓所 ) 辦理或委託訓練機關 ( 構 ) 學校辦理 實務訓練由保訓會委託各用人機關 ( 構 ) 學校辦理 性質特殊訓練由保訓會委託申請舉辦考試機關辦理 前三項訓練得按錄取等級 類科或考試錄取分發區集中或分別辦理 基礎訓練所

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訓會 ) 所屬國家文官培訓所 ( 以下簡稱培訓所 ) 辦理或委託訓練機關 ( 構 ) 學校辦理 實務訓練由保訓會委託各用人機關 ( 構 ) 學校辦理 性質特殊訓練由保訓會委託申請舉辦考試機關辦理 前三項訓練得按錄取等級 類科或考試錄取分發區集中或分別辦理 基礎訓練所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考試院八六考臺組參一字第 四七一一號令 行政院臺八十六人政力字第二二一四七號令 司法院八六院臺人二字第一五 二七號令會同訂定發布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考試院八七考臺組參一字第 四七二八號令 行政院臺八十七人政力字第一九一一五三號令 司法院八七院臺人二字第一二八六二號令會同修正發布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日考試院八八考台組參一字第 三三三五號令

More information

考試分發

考試分發 公務人員考試分發法規與 實務案例研討 報告人 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 游任顯 105 年 03 月 30 日 1 研討大綱 考試分發法制 考試分配訓練流程 2 辦理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引用法令 1. 公務人員考試法 施行細則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3.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4.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輔導要點 5.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生活管理要點 6.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仔細研究以下單元, 您將成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的輔導達人哦!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仔細研究以下單元, 您將成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的輔導達人哦! 肆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仔細研究以下單元, 您將成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的輔導達人哦!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考試法 ( 摘錄 ) 第二條 公務人員之考試, 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 其考試成績之計算, 不得因身分而有特別規定 其他法律與本法規定不同時, 適用本法 前項考試, 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數, 依序分發任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212_00090.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212_00090.doc 收文編號 :1050005505 議案編號 :1050823071001700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 中華民國 41 年 9 月起編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3 日印發 院總第 803 號政府提案第 6127 號之 12 案由 : 法務部函, 為修正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第 十條 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 請查照案 法務部函 受文者 : 立法院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第51期訓練計畫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第51期訓練計畫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第 57 期訓練計畫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22 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 76 次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27 日保訓會公訓字第 1050008335 號函同意備查 一 依據 :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 27 條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 3 條及第 9 條 二 訓練對象及人數 : 10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 以下簡稱本考試 ) 錄取人員及前此歷期申請補訓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計 畫 民 國 105 年 4 月 6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1052160269 號 函 訂 定 一 依 據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訓 練 辦 法 ) 第 8 條 及 第 10 條 二 訓 練 類 別 及 重 點 ( 一 ) 基 礎 訓 練 : 以 充 實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 ~2055 : I

~ ~2055 : I 人事業務標準作業程序 07-5252000 2041~20462051~2055 :07-5252059 http://www2.nsysu.edu.tw/person/personnel.htm E-mailope@mail.nsysu.edu.tw I -------------------------------------------------------- 1 --------------------------------------------------------------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6 法規名稱 :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時間 :102.11.25 第一條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 ( 以下簡稱本訓練 ) 依本辦法行之 本辦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三條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以下簡稱保訓會 ) 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 ( 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 辦理 必要時得委託訓練機關

More information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3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0720.doc

Microsoft Word - 03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0720.doc 30 參 考試類三 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一 二條)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教育人員任用(三 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民國 75 年 5 月 2 日考試院令訂定發布全文 25 條 民國 84 年 4 月 28 日考試院令修正發布第 4 條 ; 刪除第 19 條 民國 84 年 10 月 24 日考試院令修正發布第 4 條 ; 增訂第 13-1 條 民國 85 年 3 月 5 日考試院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More information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相關訓練法規及課程重點介紹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相關訓練法規及課程重點介紹 辦理作業綱要介紹 概述篇總體作業流程參訓人員關聯 遴選篇參訓資格作業流程 訓前篇 報送名冊作業 訓前自願放棄參訓處理作業 訓前因故申請延後訓練保留受訓資格處理 訓中篇 訓中因故申請停止訓練保留受訓資格處理 訓中因故廢止受訓資格 作業 作業 訓後篇 成績核定 & 複查作業 請領訓練合格證書 & 繳交證書費 補訓作業 補充篇 再次參訓規定 參訓資格不符處理方式 相關訓練資源連結 & 服務專線 2 概述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4 肆、考試分發 doc

Microsoft Word - 04 肆、考試分發 doc 肆 考試分發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 483 -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五日考試院 ( 七六 ) 考台 秘議字第一九 二號 行政院臺七十六人政貳字 第一七八二七號令會同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考試院 ( 七 七 ) 考台秘議字第三三六二號 行政院臺七十七 人政貳字第四 九四八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五條 條文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廿五日考試院八六考台組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部分修正條文 第十條司法官訓練期間定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 分下列三個階段實施 每期始業 結業日期, 應於開始前提經司法官訓練委員會決議 : 一 第一階段 : 學員先行在本學院接受基礎講習課程與各類課程之講授 研習 擬判及演習 二 第二階段 : 學員分配至法院 檢察署等機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部分修正條文 第十條司法官訓練期間定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 分下列三個階段實施 每期始業 結業日期, 應於開始前提經司法官訓練委員會決議 : 一 第一階段 : 學員先行在本學院接受基礎講習課程與各類課程之講授 研習 擬判及演習 二 第二階段 : 學員分配至法院 檢察署等機 法務部函 檔號 : 保 年限 : 地址 :10048 臺北 重慶南路 1 段 130 號承辦人 : 王 琪電話 : 02)2191-0189 分機 2724 傳真 : 02)2381-6274 受文者 :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裝 訂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02 月 11 日發文 號 : 法人 第 10408503694 號速別 : 最速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A11000000F_10408503694A0C_ATTCH47.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相關訓練法規及課程重點介紹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相關訓練法規及課程重點介紹 投保保險對照表 對象 適用法規 保險規定 102 年以前, 歷年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未訓 補訓或重新訓練人員 103 年以後之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發布 前 之訓練辦法第 27 條 1. 參加公教人員保險 2. 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發布之訓練辦法第 27 條 1. 參加一般保險 ( 不得 參加公教人員保險 ) 2. 不得 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5F4A5CEAA6BBC57AD71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A5F4A5CEAA6BBC57AD71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公務人員任用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 ; 並修正第六條條文修 正條文對照表修正後條文第六條第三項各機關組織除以法律定其職稱 官等 職等及員額者外, 應依其業務性質就其適用之職務列等表選置職稱, 並妥適配置各官等 職等職務, 訂定編制表, 函送考試院核備 第七條各機關對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 應賦予一定範圍之工作項目 適當之工作量及明確之工作權責, 並訂定職務說明書, 以為該職務人員工作指派及考核之依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H69「現行考銓制度」勘誤表_ _.doc

Microsoft Word - AH69「現行考銓制度」勘誤表_ _.doc AH69 現行考銓制度新論 ( 含公務員法 ) 勘誤表 (103 年 8 月版 ) 頁 數題 號原 答 案更 正 答 案備 註 目錄 3 第七章第十五節任命權貴分析 第十五節任命權責分析 文字誤植 4-13 第五行草案, 函請行政院會銜草案, 函請行政院會銜送條號訂正 送請立法, 其中第 9 條 公請立法, 其中第 7 條 公 務人員自就職之 務人員自就職之 4-13 倒數第七行 月 10 日制定公布公務人員協會法,

More information

研商資料

研商資料 會議研商資料 案由 : 重新整編 常用考試分發法規釋例及作業程序參考手冊 ( 以下簡稱參考手冊 ) 一案, 提請討論 說明 : 一 查本總處 常用考試分發法規釋例及作業程序參考手冊 於 97 年 7 月編印, 復於 101 年 10 月編修, 嗣因主要考試法規如公務人員考試法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等修正, 除限制轉調年資改變 實務訓練期間改為投保一般保險及年資不得銜接等規定, 相關作業須配合機關實務運作及考試錄取人員需求更新,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職能評鑑要點 Competency Assessment Guidelines for the Mid-Long Term Development Training of Senior Civil Servants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25 日保訓會公評字第 103226072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一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財金資訊-82期.indd

財金資訊-82期.indd /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官等分委任 薦任 簡任 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 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 ; 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 ; 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第 6 條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 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 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 必要時, 一職務得列二個至三個職等 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

官等分委任 薦任 簡任 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 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 ; 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 ; 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第 6 條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 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 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 必要時, 一職務得列二個至三個職等 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 名稱 : 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日期 : 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法規類別 :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 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 應本專才 專業 適才 適所之旨, 初任與升調並重, 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第 3 條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 : 一 官等 : 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 二 職等 : 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 三

More information

前項人員之品德及忠誠, 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 必要時, 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 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 得辦理特殊查核 ; 有關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 適用對象 規範內涵 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 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辦法行之 各機關辦理前項各種查核時, 應將查核結果通知當事人, 於當事人有不利

前項人員之品德及忠誠, 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 必要時, 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 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 得辦理特殊查核 ; 有關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 適用對象 規範內涵 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 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辦法行之 各機關辦理前項各種查核時, 應將查核結果通知當事人, 於當事人有不利 名稱公務人員任用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23 日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 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公務人員之任用, 應本專才 專業 適才 適所之旨, 初任與升調並重, 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第 3 條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 : 一 官等 : 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 二 職等 : 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 三 職務 : 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 四

More information

105 3

105 3 小叮嚀 104年新修正重要法規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104年6月17日修正發布) 2.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輔導要點(104年11月10日修正發布) 105 3 i Content s 1 2 4 6 13~20 21 21 21 21 22 22 22 22 23 23 25 25 25 29 34 35 36 37 37 37 38 38 39 41 43 54 60 6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0主計業務考試分發.pptx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0主計業務考試分發.pptx 主計人員人事業務研習班 考試分發人員及主計人員訓練作業 初任考試的簡介 75~85 年 1 月以前考試種類 高考一級 ( 相當現高考二級 ) 二級 ( 相當現高考三級 ) 普考 特考甲等 乙等 丙等 丁等無限制轉調及舉辦之限制 1 初任考試的簡介 85 年 1 月以後考試種類 高考 一級二級 高普考 87~94 年分試規定 普考初考 三級 97 年起增加 1 年 限制轉調規定 特考 85 年及 90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101 8 2 02-2308-5230 1999 58999 101 3 2 02-2308-5231 101 8 2 02-2338-0277 1999 58988 3 251 3 1 02-2308-0236 6 393 2 1 / 02-8931-5334 6 393 3 1 / 02-2930-2696 81 6 / 1 02-2381-3344 30 5 / 02-2898-1819 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佐升正問答集依保訓會奉核-修正版0516

Microsoft Word - 105佐升正問答集依保訓會奉核-修正版0516 105 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 問答集 國家文官學院編印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例言 本 (105) 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 預定於本年 7 月 11 日起至本年 8 月 5 日止辦理, 預估調訓人數 1,052 人, 分別在北 中 南 3 地區計 5 個訓練班所開辦 20 班, 訓期為 4 週 鑒於本項訓練係為培育晉升警正官等職務所需工作知能及儲備中層公務人力之重要訓練,

More information

之聘用人員於請娩假期間所遺業務, 亦不得 再進用聘用人員代理其職務 二 基於約僱人員與聘用人員之屬性相似, 爰參酌 上開銓敘部函釋意旨, 同意放寬旨揭事宜, 惟 於預算員額內進用之約僱人員請娩假以外假 別 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各機關職務代 理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進用之約僱代理人員請 娩假期間所遺業

之聘用人員於請娩假期間所遺業務, 亦不得 再進用聘用人員代理其職務 二 基於約僱人員與聘用人員之屬性相似, 爰參酌 上開銓敘部函釋意旨, 同意放寬旨揭事宜, 惟 於預算員額內進用之約僱人員請娩假以外假 別 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各機關職務代 理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進用之約僱代理人員請 娩假期間所遺業 105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有關各機關應業務需要, 於預算員額內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以年度契約定期僱用之人員, 於請娩假期間所遺業務, 如機關現職人員確實無法代理, 同意放寬得再進用約僱人員代理其職務 規定重點如下 : 105 年 4 月新增 修訂人事法規 釋例彙整表 一 訓練類別及實施方式 二 申請保留受訓資格 申請補訓及重新訓練 三 申請免除基礎訓練 申請縮短實務訓練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 衞 7. (a) (b) (c) (d) (e) (f) 8.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 衞 7. (a) (b) (c) (d) (e) (f) 8.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確保本港公務員隊伍與時並進 目的 公務員事務局的工作 2. (a) (b) (c) 3. 4. 附件 A - 2-5.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6. 168 500 161 600 5% 衞 7. (a) (b) (c) (d) (e) (f) 8. - 3-9. 附件 B 公務員體制改革 10. (a) (b) (c) (d)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462 ( 571 ) 88(4) 2016 3 31 13721 13733 2016 3 31 ( ) 2 21 ( ) 2016 3 31 13723 13733 9 1. ( ) 2. 3. 4. 5. 2016 5 23 ( ) 13723 13733 ( ) 2016 3 31 405 2016 3 31 2016 5 23 10 8 2016 3 31 ( ) 收入 附註 截至 2016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 四等 五等 ( 二 ) ( 四 ) ( 六 ) ( 日 ) 1. 關務人員特考分臺北 臺中 高雄三考區舉行 2. 身心障礙特考分臺北 臺中 高雄 宜蘭 花蓮 臺東六考區舉行 3.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 四等 五等 ( 二 ) ( 四 ) ( 六 ) ( 日 ) 1. 關務人員特考分臺北 臺中 高雄三考區舉行 2. 身心障礙特考分臺北 臺中 高雄 宜蘭 花蓮 臺東六考區舉行 3.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 序號考試代碼考試名稱等級預定報名日期預定考試日期備註 1 103010 2 103020 103021 3 103030 4 103040 10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初等 102.10.15( 二 )- 10.24( 四 ) 103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 藥師 醫事檢驗師 醫事放射師 助產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 獸醫師考試 103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

More information

輔員工作手冊導 感謝您加入公務人力培訓的行列, 由於您的參與, 將協助提升 國家 政府機關生力軍的人力素質, 使其能成為政府施政的重要推 手與支柱 您除了是機關遴選出來的優秀業務達人外, 亦將是新進人員進 入政府機關的好導師, 公務經驗的傳承者, 工作知能的指導者, 以 及生活適應 生涯規劃 心理健

輔員工作手冊導 感謝您加入公務人力培訓的行列, 由於您的參與, 將協助提升 國家 政府機關生力軍的人力素質, 使其能成為政府施政的重要推 手與支柱 您除了是機關遴選出來的優秀業務達人外, 亦將是新進人員進 入政府機關的好導師, 公務經驗的傳承者, 工作知能的指導者, 以 及生活適應 生涯規劃 心理健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小叮嚀 103 年新修正重要法規 (8 月止 ) 1. 公務人員考試法 (103 年 1 月 22 日修正公布 適用原則詳參考選部 103 年 2 月 11 日選規一字第 1031300049 號函釋 ) 2.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103 年 1 月 23 日 7 月 10 日修正發布 ) 3.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 (103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20181031~20181106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修正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教師待遇條例 ( 以下簡稱本條例 ) 第九條第四項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等級相當, 依下列規定認定 : 一 初任教師 私立學校轉任公立學校之教師及公 私立學校轉任私立學校之教師薪級未敘定前, 其曾任職務之薪 ( 俸 ) 級達本條例第八條或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起敘薪級以上年資, 得認定職務等級相當 二 公立學校教師轉任公立學校教師薪級未敘定前,

More information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測驗日程表 *108 年度修改處 週次 - 節次 時間科目 週次 - 節次 時間 :20~09:10 水污染防治法規 :20~09: :20~10:00 無機性廢水處理 :20~10:00 科目 廢水處理單元操作維護 特性概論與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測驗日程表 *108 年度修改處 週次 - 節次 時間科目 週次 - 節次 時間 :20~09:10 水污染防治法規 :20~09: :20~10:00 無機性廢水處理 :20~10:00 科目 廢水處理單元操作維護 特性概論與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測驗日程表 1-1 08:20~09:10 水污染防治法規 2-1 08:20~09:10 1-2 09:20~10:00 無機性廢水處理 2-2 09:20~10:00 廢水處理單元操作維護 特性概論與水質分析 1-3 10:10~10:50 有機性廢水處理 2-3 10:10~10:50 水質分析實作 1-4 11:00~11:40 許可申報實務 2-4 11:00~12:30

More information

費率表

費率表 - 個人投保 基本保障 - 未滿 15 足歲以下適用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10%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單位 : 元 保險金額醫療費用海外醫療 1 日 2 日 3 日 4 日 5 日 6 日 7 日 8 日 9 日 10 日 11 日 12 日 13 日 14 日 15 日 16 日 17 日 18 日 19 日 20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R ( ) .5..5 2.. 2.. 2 4 5 7 7 7 7 7 8 8 8 0 0 2 4 5 5 5 7 8 8 PC 0 安全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 請務必遵守 警告 發生異常或故障時 應立即停止使用 拔 下電源插頭 恐會導致冒煙 起火 觸 電 異常或故障事例 即使接上電源開關有時也不會運轉 插拔電源線時 有時通電有時不通電 運轉中 有燒焦味或異音 本體部分變形或異常發熱 請立即連絡服務站進行檢查及修理

More information

人力資源政策 延長用膳時間 車長招募 2013 員工溝通 員工發展 業務分部 2013 年 , , ,468 12, (1) (2) 5 5 總數 13,260 13,272 (

人力資源政策 延長用膳時間 車長招募 2013 員工溝通 員工發展 業務分部 2013 年 , , ,468 12, (1) (2) 5 5 總數 13,260 13,272 ( 可持續發展報告 關懷僱員 62 人力資源政策 延長用膳時間 2012 60 車長招募 2013 員工溝通 員工發展 20132012 業務分部 2013 年 2012 11,999 469 12,006 460 12,468 12,466 624 656 (1) 163 145 (2) 5 5 總數 13,260 13,272 (1) (2) 2013 63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3 Excel 2013300

More information

66

66 勞工權益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 建構友善家庭的工作職場 勞動部 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 嬰留職停薪權利 修正放寬受僱者任職滿 案 增訂有薪生理假 產檢假 並延長陪 六個月後 即可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6 為 協 助 建 構 國 內 友 善 的 收 養 環 產假日數等 積極建構友善家庭的工作職 境 修正放寬依家事事件法 兒童及少年 場 立 法 院 於103年11月21 日 三 讀 通 過 性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mail.chimei.com.tw

More information

字第 號函 ) ( 六 )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99 年 8 月 31 日考臺組貳一字第 號 院授人力字 第 號令修正發布 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 ( 本部 台人 ( 一 ) 字第 號

字第 號函 ) ( 六 )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99 年 8 月 31 日考臺組貳一字第 號 院授人力字 第 號令修正發布 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 ( 本部 台人 ( 一 ) 字第 號 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10 日 ( 第 103 期 ) 教育部人事服務簡訊 http://www.edu.tw/human-affair/index.aspx 每月 10 日出刊 教育部人事處編印 一 考試 任免 敘薪 兼職 人事法令宣導 ( 一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99 年 8 月 31 日公訓字第 0990011420 號函送 99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3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6 3.1 6 3.2 7 3.3 7 4 8 4.1 8 4.2 2013 9 4.3 10 5 15 5.1 15 5.2 16 5.3 18 6 19 6.1 19 6.2 20 6.3 21 6.4 22 6.5 23 6.6 24 6.7 24 6.8 24 7 25 7.1 25 7.2 26 7.3 27 7.4 27 7.5

More information

0904-創智理財世界卡申請書

0904-創智理財世界卡申請書 41 2014/12/31 核卡後 2 個月內累積新增消費滿 3 筆 ( 含 ) 以上且每月需新增消費至少 1 筆, 享下列滿額回饋好禮 4 選 1: NT$1,000 刷卡金 (9055) 未勾選回饋好禮項目, 則將回饋 NT$1,000 24 吋亮橘 ABS 行李箱 (9056) 刷卡金 (9055), 且不再接受變更 白朗 12 吋噴流空氣循環扇 FBTF-A62(9057) 限 2014/01/01~2014/07/14

More information

壹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壹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107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www.moex.gov.tw 壹 報名事宜一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6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107 年 3 月 15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止, 逾時無法報名 二 報名方式 ( 一 ) 一律採網路報名, 有意報考者請登入 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More information

第 6 條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 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 : 一 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 初任薦任職務時, 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 ; 先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者, 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四級 二 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 初任薦任職務時, 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 ;

第 6 條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 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 : 一 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 初任薦任職務時, 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 ; 先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者, 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四級 二 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 初任薦任職務時, 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 ; 名稱 : 公務人員俸給法修正日期 :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法規類別 : 考試 > 銓敘部 > 俸給目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俸給, 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下 : 一 本俸 : 係指各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 年功俸 : 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給與 三 俸級 : 係指各職等本俸及年功俸所分之級次 四 俸點 : 係指計算俸給折算俸額之基數 五 加給 : 係指本俸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篇 第 10 章 - 管理者登入第 11 章 - 更改網路商店 Logo 第 12 章 - 系統設定第 13 章 - 商品上架第 14 章 - 付款方式設定第 15 章 - 出貨方式設定第 16 章 - 特價商品 oscommerce 103

第三篇 第 10 章 - 管理者登入第 11 章 - 更改網路商店 Logo 第 12 章 - 系統設定第 13 章 - 商品上架第 14 章 - 付款方式設定第 15 章 - 出貨方式設定第 16 章 - 特價商品 oscommerce 103 第三篇 第 10 章 - 管理者登入第 11 章 - 更改網路商店 Logo 第 12 章 - 系統設定第 13 章 - 商品上架第 14 章 - 付款方式設定第 15 章 - 出貨方式設定第 16 章 - 特價商品 103 電子商務網站經營與管理 10-11 - Logo 12-13 - 14-15 - 16 - 一 情境描述 - 店主的心聲 1. 2. / 104 3. 第三篇網路商店新店開幕

More information

2

2 4 1 2 第一節清末與國民政府時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第二節中共建政初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2001 24 4 第三節大陸保險市場的發展階段 5 4 1990 72-73 6 2-1 7 2-1 12 Trans America New York Life Met Life CIGNA Allianz AXA Gerling Scadinavia Samsung 8 第一節大陸保險法規的演進過程

More information

<313032A67EABD7A6D2B8D5A4E9B57BAAED2E786C73>

<313032A67EABD7A6D2B8D5A4E9B57BAAED2E786C73> 1 102010 2 102020 102021 3 102030 4 102040 102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初等 101.10.23-11.01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藥師 醫事放射師 助產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 獸醫師考試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 舊案補考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More information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強積金指南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2583 8033 滙豐強積金網頁 www.hsbc.com.hk/mpf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65 60 1 2 73770 2583 8033 www.hsbc.com.hk/mpf 滙豐強積金與您, 昂首向前邁步 3 1 5 2 6 2.1 6 2.2 7 2.3 8 3 10 3.1 10 3.2 11 3.3 15 4 17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No.38 第十卷第二期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No.38 第十卷第二期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專論 國家考試與永續發展 從考選機關幾個重要的政策改革方向說起 * ** 1992 OSCE 關鍵字 : 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 司法官兩階段考試 募兵制度 公布申論試題參考答案 應考資格納入實務工作經驗 * 考試院考試委員 (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 Examination Yuan) ** 考選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Counselor of the Ministry

More information

1. 分臺北 桃園 新竹 臺中 嘉義 臺南 高雄 花蓮 臺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 領隊人員考試 專技普考 ( 二 ( 四 ( 六 ( 日 第二試口試 ( 六 ( 日 東

1. 分臺北 桃園 新竹 臺中 嘉義 臺南 高雄 花蓮 臺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 領隊人員考試 專技普考 ( 二 ( 四 ( 六 ( 日 第二試口試 ( 六 ( 日 東 考選部 107 年考試期日計畫表 列印日期 :107/01/25 序號考試代碼 考試名稱 級 預定報名日期 預定考試日期 備註 1. 分臺北 新竹 臺中 嘉義 臺南 高雄 花蓮 臺東八考區 1 107010 107 年公務人員初考試 初 106.10.20( 五 -10.30( 一 107.01.06( 六 2. 承辦單位 : 高普考試司第一科 3. 試務工作室電話 :02-22369188 分機

More information

逾 7,700 場 增進員工溝通計劃 溝通會

逾 7,700 場 增進員工溝通計劃 溝通會 逾 6,000 名義工參加 245 項 鐵路人 鐵路心 項目 每名僱員獲得 6.9個 培訓工作日 提升團隊精神 逾 7,700 場 增進員工溝通計劃 溝通會 執行總監會管理報告 人力資源 公司與其受控制之附屬公司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分別 僱用 16,624 和 7,530 名員工 2014 12 31 16,624 7,530 2014 1,900 1,5004.4%

More information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第七章行政工作 93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7.1.1 法律依據 7.1.2 預算收入 94 五 2006 年收入管理 圖表二十六 2006 年收入結構 7.1.3 預算支出 95 圖表二十七 2006 年支出管理 96 圖表二十八 2006 年實際支出結構 圖表二十九 2006 年預算支出與實際支出對比 97 7.2 人員 圖表三十 1999 2006 年人員數目比較表 98 附件行政申訴範疇立案調查個案撮要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公教人員差假規定 與實務問題探討 成功國小人事室主任洪儷陵 103 年 10 月 8 日 主要法令規定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教師請假規則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行政院及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員工出勤管理要點 宜蘭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出勤管理要點 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申請公傷假及延長病假注意事項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 勞動基準法 勞工請假規則

More information

No.39 第十卷第三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The Correlation of Core Capability of Public Policy Examination and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bstract Yu-Tou

No.39 第十卷第三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The Correlation of Core Capability of Public Policy Examination and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bstract Yu-Tou 專題 公共政策應試科目之核心能力與政經發展之關聯性分析 * ** 20 *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博士候選人 (Ph.D. candidate, Department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 Shih Hsin University) **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

More information

告 F 詩人員 i 104 年 1 月 / NO.217 信我說的, 老拿她去年考上的同學來 接著說 r 小明 依依, 阿嬌的意思 比較... 就是 : 依依妳是 103 年度應公務人員高 依依聽了紅著臉, 低頭不發一 考錄取人員, 之前並沒有任何公職經 百吾 歷, 屬於初任公務人員, 依規定, 這

告 F 詩人員 i 104 年 1 月 / NO.217 信我說的, 老拿她去年考上的同學來 接著說 r 小明 依依, 阿嬌的意思 比較... 就是 : 依依妳是 103 年度應公務人員高 依依聽了紅著臉, 低頭不發一 考錄取人員, 之前並沒有任何公職經 百吾 歷, 屬於初任公務人員, 依規定, 這 指南小組 新年新希望 年資 正是午後時分, 陽光順著窗格子 奉上兩杯茶, 笑著問道 r 小明 依 爬進辦公室, 中庭也瀰漫了些許融融 依, 你們剛剛在討論什麼啊? 是不是 暖意, 小明和依依說話聲音斷斷續續傳進阿媽耳中... 依依, 我之前不是說過了, 妳是參加 103 年公務人員考試錄取的 有什麼人事法令不瞭解啊? 依依初來乍到, 對於機關內情形不了解, 紅著臉, 絞辛苦手, 顯得有點侷促不安 小明則是哈哈笑著說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More information

�Ӯתk«ßA5¤â¥U-½T©wª©

�Ӯתk«ßA5¤â¥U-½T©wª© 1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More information

1 次請畢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陪產假 :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 20 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 5 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 15 日 (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喪假 :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一 ) 因父母 配偶死

1 次請畢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陪產假 :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 20 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 5 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 15 日 (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喪假 :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一 ) 因父母 配偶死 第一條 文藻外語大學教職員請假規則 民國 87 年 09 月 16 日行政會議通過民國 89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5 年 08 月 2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6 年 08 月 2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6 年 12 月 1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7 年 02 月 1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8 年 11 月 2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2 年 02

More information

(i) (ii) 1998 () (i) (ii) (i) 2 10 (ii)

(i) (ii) 1998 () (i) (ii) (i) 2 10 (ii) 35 15 3 2527 7726 2013 12 www.sarda.org.hk 1 總幹事的話歡迎執行委員會 研究委員會新委員 2-3 石鼓洲康復院 50 年發展史 18 天海上外展訓練 及學員分享 4-5 社區禁毒教育活動 6 關懷媽媽育兒培訓計劃 榮獲 2013 卓越實踐在社福 獎勵計劃 < 十大卓越服務獎 > 之一 7 本會榮獲 2012 年觸動社會慈善嘉許大獎 積極參與 2013 年全國藥物濫用防治研討會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段落 ( ) 1 18 1 10 11 12 14 15 18 ( ) 19 48 20 適度有為 20 21 23 24 32 香港和內地 24 30 香港和外國 31 32 33 41 金融服務業 34 37 工商及專業服務 38 39 國際航運中心 40 41 42 47 創新科技產業 43 45 檢測和認證產業 46 47 48 ( ) 49 91 49

More information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8 383 現行考銓制度 補充教材 國家考試知多少 / 謝連參 現行考銓制度 第一次開課時 有幾位同學分別問及有關參加國家考 試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如何蒐集應試科目有關資料 如何準備考試 以及考 試答題技巧等問題 茲依據相關規定及個人經驗說明如下 一 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之規定一向寬鬆 以報考人數較多的高考三 級 大專畢業 普考 高中 職畢業 為例 行政類如一般行政 一般民 政

More information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6 日文號 :105 國泰投信系字第 0000000878 號 主旨 : 公告各基金投資資產 股票或債券達一定比例之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及其次一季例假日 說明 : 一 依據各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規定之公告方式辦理, 各項依據如下 : 基金依據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定義 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中港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全球資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中國內需增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新興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