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Transcription

1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3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 電話 :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2 目 錄 壹 報考資格 1 貳 報名相關資訊 一 報名方式 3 二 招生名額 3 三 受理各項報名時間 4 四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5 五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5 六 郵寄學系指定繳交資料 5 七 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6 八 報名注意事項 7 九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8 十 報名相關費用及繳費方式 9 参 招考學系 名額 考試科目 一 音樂學系 10 二 傳統音樂學系 11 三 美術學系 12 四 戲劇學系 13 五 劇場設計學系 15 六 電影創作學系 17 七 新媒體藝術學系 19 八 動畫學系 20 肆 考試日期 地點及內容 21 伍 各學系有關成績核計比例及錄取特殊規定 27 陸 成績處理 31 柒 錄取公告 32 捌 成績單查詢 寄發 複查及補發 32 玖 正備取生報到 34 拾 註冊入學 35 拾壹 申訴程序 35 簡章取得方式及各學系聯絡電話 ( 封底 )

3 附錄 ( 表 ) 附錄一 報考學系 主修別 / 類別代碼表 36 附錄二 特殊身分類別 ( 優待加分 外加名額部分 ) 及應繳證件 37 附錄三 考生身分別代碼表 37 附錄四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38 附錄五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招生申訴處理要點 40 附錄六 本校學雜費 獎助學金 學生住宿 41 附錄七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 42 附錄八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細則 43 附表一 通訊地址異動申請表 44 附表二 共同科目考試複查成績及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45 附表三 專業科目考試複查成績及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46 附表四 國外學歷切結書 47 附表五 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 48 附表六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需求申請表 49 附圖一 本校交通情況及平面圖 50

4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招生考試各項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第一階段網路報名 102 年 11 月 11 日 ( 一 ) 上午 09:00 至 102 年 11 月 18 日 ( 一 ) 下午 3:00 止 所有考生皆須報名, 報名最後一日至下午 3:00 止 第一階段 報名作業 第一階段報名繳費 102 年 11 月 11 日 ( 一 ) 上午 09:00 至 102 年 11 月 18 日 ( 一 ) 晚上 11:30 止 報名表件列印期限 102 年 11 月 11 日 ( 一 ) ~ 102 年 11 月 22 日 ( 五 ) 特殊身分考生相關證明資料寄送截 止日 准考證號查詢 ( 報名結果查詢 ) 102 年 11 月 22 日 ( 五 ) 前 102 年 12 月 16 日 ( 一 ) 起 最後一日繳費跨行匯款至下午 3:00 止,ATM 轉帳可至晚上 11:30 止 最後一日報名表件列印至下午 5:00 止 以郵局郵戳或超商宅配寄件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 項下點選 報名結果查詢 學系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 ( 劇場設計學系甲類考生 ) 103 年 01 月 09 日 ( 四 )~103 年 01 月 15 日 ( 三 )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 列印 繳交系所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第一階段 錄取作業 第一階段通過名單公告 ( 美術 戲劇 劇場甲 電影 新媒體 動畫 )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下午 5:00 第一階段考試成績網路查詢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下午 5:00 第一階段考試成績複查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 103 年 3 月 11 日 ( 二 )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 錄取公告及總成績查詢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 考試成績單寄發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 考試成績複查及成績單補發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正取生報到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下午 5: 年 3 月 5 日 ( 三 ) 下午 5: 年 3 月 7 日 ( 五 ) ~ 103 年 3 月 14 日 ( 五 ) 103 年 3 月 7 日 ( 五 ) 上午 10:00 至 103 年 3 月 18 日 ( 二 ) 中午 12:00 止 於本校行政大樓前公布欄及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考試成績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查詢 第一階段成績僅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不另寄發成績單 於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布欄及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考試成績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查詢 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進行報到作業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備取生遞補 公告 103 年 3 月 19 日 ( 三 ) 上午 10:00 起 備取生遞補名單至本校 招生訊 息 網站查詢 音樂學系專業科目考試時間公告 103 年 2 月 7 日 ( 五 ) 於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音樂學系考試作業 音樂學系准考證開放列印 103 年 2 月 10 日 ( 一 ) ~ 103 年 2 月 22 日 ( 六 ) 音樂學系專業科目考試日 103 年 2 月 19 日 ( 三 ) ~ 103 年 2 月 22 日 ( 六 ) 音樂學系錄取公告及總成績查詢 103 年 3 月 25 日 ( 二 ) 下午 5:00 音樂學系考試成績單寄發 103 年 3 月 28 日 ( 五 ) 音樂學系考試成績複查及成績單補 發 103 年 3 月 31 日 ( 一 ) ~ 103 年 4 月 7 日 ( 一 )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 列印 音樂學系考試內容請詳見簡章第 頁 於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布欄及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考試成績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 網 查詢 音樂學系正取生報到 103 年 3 月 28 日 ( 五 ) 上午 10:00 至 103 年 4 月 8 日 ( 二 ) 中午 12:00 止 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進行報 到作業

5 項目日期備註 音樂學系備取生遞補公告 完成報到名單送交大學甄選入學委 員會 103 年 4 月 10 日 ( 四 ) 上午 10:00 起 103 年 4 月 24 日 ( 四 ) 備取生遞補名單至本校 招生訊息 網站查詢 音樂學系完成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 103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甄選委員會網路就讀志願登記 第二階段 報名作業 第二階段繳費報名 ( 繳費成功視同報名 ) 103 年 3 月 10 日 ( 一 ) 上午 09:00 至 103 年 3 月 21 日 ( 五 ) 晚上 11:30 止 學系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 ( 傳音 戲劇甲 電影 新媒體 動畫 ) 103 年 3 月 5 日 ( 三 )~103 年 3 月 12( 三 ) 第二階段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 含 傳統音樂學系 ) 第二階段准考證列印 ( 含傳統音樂學 系 ) 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時間公告 ( 含 傳統音樂學系 ) 103 年 3 月 10 日 ( 一 ) 上午 10:00 至 103 年 3 月 12 日 ( 三 ) 中午 12:00 止 103 年 3 月 10 日 ( 一 ) ~ 103 年 3 月 30 日 ( 日 ) 通過第一階段者始得報名及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繳費方式同第一階段繳費規定 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 列印 繳交系所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選填考試時間 第二階段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報名後方可列印准考證 103 年 3 月 19 日 ( 三 ) 於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本校專業科目考試日 103 年 3 月 27 日 ( 四 ) ~ 103 年 3 月 30 日 ( 日 ) 各學系考試內容請詳見簡章第 頁 美術學系綜合進階測試統一測驗日 戲劇學系乙類筆試統一測驗日 103 年 3 月 27 日 ( 四 ) 上午 同時報考美術學系及戲劇學系乙類跨考考生, 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僅能擇一學系應試 總成績錄取公告及總成績查詢 103 年 4 月 11 日 ( 五 ) 下午 5:00 總成績單寄發 103 年 4 月 14 日 ( 一 ) 於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布欄及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考試成績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查詢 第二階段 錄取作業 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複查及成績單補 發 103 年 4 月 16 日 ( 三 ) ~ 103 年 4 月 23 日 ( 三 ) 第二階段正取生報到 103 年 4 月 14 日 ( 一 ) 上午 10:00 至 ( 傳音 美術 戲劇 劇設甲 電影 103 年 4 月 16 日 ( 三 ) 中午 12:00 止新媒體 動畫 ) 第二階段備取生遞補公告 ( 傳音 美術 戲劇 劇設甲 電影 103 年 4 月 17 日 ( 四 ) 上午 10:00 起 新媒體 動畫 ) 完成報到名單送交大學甄選入學委 員會 ( 美術學系 ) 103 年 4 月 24 日 ( 四 ) 不含音樂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 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進行報 到作業 美術學系完成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 103 學年度大學個人 申請甄選委員會網路就讀志願 登記 備取生遞補名單至本校 招生訊 息 網站查詢 美術學系完成報到者, 不得再參 加 103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甄選 委員會網路就讀志願登記 最後一梯次備取生遞補截止 103 年 8 月 31 日 ( 日 ) 止 備取生遞補名單至本校 招生訊 息 網站查詢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 : 招生訊息網站 : 考生入口網 :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 提供考試成績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選填 正備取生報到作業 )

6 壹 報考資格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3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報考本校各學系學士班一年級新生, 並請考生自行確實審查報考資格, 若資 格不符, 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報考資格 ( 含學歷 ( 力 )) 之認定, 概以考生於網路報名時輸入資料為 依據, 如經錄取, 註冊入學時須另繳驗正本, 若發現有偽造證件 與事實不符等情事者, 取消其入學 資格 一 曾在下列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畢業者 : 1. 高級中學 2. 高級職業學校 3. 五年一貫制職業學校 4. 五年制專科學校 5. 高級中學進修學校 6. 高級職業進修學校 二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 1.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 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2.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 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3.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 1.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 書或休學證明書 2.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四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 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點規定辦理 五 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六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持有高級中學 職業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 得以同 等學力資格報考 七 經國防部核准退伍軍人 ( 包括軍官 士官 士兵在臺依法退伍除役及後備軍官 士官 士兵應召 服役依法解除召集者 ) 及在營官兵持有合法證件暨具以下條件之一者, 均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 1.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2.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3.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八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 二 三 四等特殊考試及格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殊考試及格 九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1.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2.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1 -

7 3.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 年滿二十二歲, 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者, 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1.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2.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3.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含推廣教育課程 ) 十一 空中大學選修生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含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書者, 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十二 符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者 十三 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學歷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用第二點規定辦理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 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 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 得用第二點規定辦理 十四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或於職業學校擔任技術及專業教師, 經大學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十五 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新生入學考試 十六 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籍者, 持有大陸高級中學學力證明文件, 經大陸公證處公證,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或戶籍所在地 ( 台北市 高雄市 ) 教育局檢覈採認者得報名 ; 應屆高中畢業生尚未完成前開程序者, 得先准其報名, 惟須切結同意錄取後應於註冊時繳交前開程序檢覈採認之正式學力證明文件, 未繳交者不得註冊入學 十七 持有相當國內高級中學修業年限之國外高級中學畢業證件, 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屬實者 ; 應屆高中畢業生或修讀相當於英制大學預科第一年程度以上者, 得以成績單及學校開具之修業證明文件, 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屬實後報名, 其經錄取者, 應於註冊時繳交正式畢業證件 ( 修讀相當於英制大學預科第一年程度以上者, 須繳交該項課程成績單及修讀證明 ), 未繳交者不得註冊入學 另香港澳門學生報名者, 除經前開程序外, 應先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及居留入出境證 ; 未取得者, 其錄取後入出境及居留事宜, 應依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辦理 十八 相關年數起迄計算方式, 除下列情形者外, 自規定起算日,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截止日為止 : 1. 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 : 自歷年成績單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2.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 :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十九 其它未詳細載明者, 均依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辦理 附註 : 1. 凡具前列報考資格並經錄取者, 須再經本校審定資格後, 方得入學修讀學士學位 2.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等五所海外臺灣學校未具僑生身分學生報考資格, 比照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相關規定辦理 - 2 -

8 貳 報名相關資訊 一 報名方式 (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僅特殊身分考生須郵寄報名應繳交資料 ) ( 一 ) 跨學系 / 主修別報考 : 1. 每位考生至多可報考 2 學系 / 主修別, 凡跨考考生請自行審慎考量所跨考之學系 / 主修別其專業科目考試時間是否有互相重疊 面試前有統一測驗之學系, 如美術學系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綜合進階測試及戲劇學系筆試該二科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考生僅能擇一學系 / 主修別應考, 考生不得異議 2. 考生若因自行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重疊而造成考試衝堂致無法應試, 該科將以缺考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考生不得異議 ( 二 ) 報名管道及階段 : 1. 報名本校之考生除向本校報名外, 仍須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或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報名 2. 本校分為一階段及兩階段報名 (1) 一階段報名之學系, 所有考生皆可進入面試 (2) 兩階段報名之學系, 考生須先報考第一階段考試, 並通過第一階段錄取標準者, 始得報考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3) 各學系報名階段及應報名之管道如下表 所示, 未報考者, 視為缺考, 各科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招生學系 報名階段 應報名之管道 一階段兩階段本校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美術學系 戲劇學系 ( 甲 乙類考生 ) 劇場設計學系 ( 甲類考生 ) 劇場設計學系 ( 乙類考生 ) ( 不須面試 ) 電影創作學系 新媒體藝術學系 動畫學系 二 招生名額 : 招生學系一般生名額原住民外加名額 音樂學系 65 名 -- 傳統音樂學系 27 名 2 名 美術學系 54 名 2 名 戲劇學系 ( 甲類考生 ) 8 名 -- 戲劇學系 ( 乙類考生 ) 24 名 -- 劇場設計學系 ( 甲類考生 ) 18 名 -- 劇場設計學系 ( 乙類考生 ) 14 名 -- 電影創作學系 31 名 2 名 新媒體藝術學系 24 名 -- 動畫學系 36 名 --

9 三 受理各項目報名時間 報名網址 連結 網路線上報名 ( 網路填表系統 ) 點選 學 士班招生 ( 一 ) 報名系統開放期限各學系考生 102 年 11 月 11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2 年 11 月 18 日 ( 一 ) 下午 3:00 止 ( 二 ) 報名費繳費期限 ( 三 ) 報名結果查詢 ( 四 ) 報名表件列印期限 ( 五 )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資料收件截止日期 ( 六 ) 學系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 第一階段報名繳費 第二階段報名繳費 102 年 11 月 11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2 年 11 月 18 日 ( 一 ) 晚上 11:30 止 最後一日繳費跨行匯款至下午 3:00 最後一日繳費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可至晚上 11: 年 3 月 10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3 年 3 月 21 日 ( 五 ) 晚上 11:30 止 繳費方式同第一階段繳費規定 通過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第二階段考試繳費成功視同報名, 繳費成功後方可列印准考證, 並請依各學系規定時間自行至本校應試, 本校將不再另行通知 未依規定辦理繳費者, 視同放棄第二階段考試 報名繳費說明, 簡章第 9 頁 考生網路報名繳費完成後, 可至網路線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狀況, 網址為 年 11 月 11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各學系考生 102 年 11 月 22 日 ( 五 ) 下午 5:00 止 繳費完成後, 方可進行報名表件列印 ; 一般生不須寄回自行留存, 特殊身分考生須備妥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校 各學系考生 102 年 11 月 22 日 ( 五 ) 前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郵寄至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報名組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劇場設計學系 ( 甲類考生 ) 103 年 1 月 9 日 ( 四 )~103 年 1 月 15 日 ( 三 ) 傳音 戲劇甲 電影 新媒體 動畫 103 年 3 月 5 日 ( 三 )~103 年 3 月 12( 三 ) ( 七 ) 准考證查詢 102 年 12 月 16 日 ( 一 )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 項下點選 報名結果查詢 音樂學系 103 年 2 月 10 日 ( 一 )~103 年 2 月 22 日 ( 六 ) 傳統音樂學系 103 年 3 月 10 日 ( 一 )~103 年 3 月 30 日 ( 日 ) ( 八 ) 准考證列印 ( 九 ) 考生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 十 ) 考生專業科目考試時間公告 通過第一階段考生 103 年 3 月 10 日 ( 一 )~103 年 3 月 30 日 ( 日 ) 劇場設計學系 ( 乙類考生 ) 僅採計大考中心之學測成績, 不開放列印准考證 請至本校招生訊息網頁 連結 網路線上報名 ( 網路填表系統 ) 點選 學士班招生, 選擇 准考證查詢及列印 選項, 即可自行以白色 A4 紙張列印准考證 ( 本校不另寄發准考證 ) 准考證列印問題, 請與本校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報名組洽詢, 電話 :(02) 轉 1255 請持 准考證 及 身分證正本 參加本校專業科目考試 准考證如有損毀或遺失, 應於面試或專業科目考試期間攜帶身分證, 向各學系申請補發 通過第一階段及傳統音樂學系考生 103 年 3 月 10 日 ( 一 ) 上午 10:00 至 103 年 3 月 12 日 ( 三 ) 中午 12:00 音樂學系 103 年 2 月 7 日 ( 五 ) 通過第一階段及傳統音樂學系考生 103 年 3 月 19 日 ( 三 ) - 4 -

10 四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考生須先確認報名費繳款完成後, 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以白色 A4 紙張列印以下表件, 黏貼於 B4 信封上 ( 一 ) 報名表 ( 一般考生請自行列印留存, 特殊身分考生須連同應繳交資料一併寄回 ) ( 二 )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特殊身分證件專用表格 ( 三 ) 繳交系所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 供學系規定應繳資料使用 ) 若特殊字電腦無該字體時, 請將該字以 * 表示, 待報名表印出後, 請於線上網路報名系統下載 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 ( 附表五 ), 填寫完於報名期間內傳真至 (02) , 並傳真後以電話向報名組 (02) #1255 確認是否收到 五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交資料 特殊身分考生包含 : 持外國學歷 同等學力 低收 ( 中低收 ) 入戶 原住民外加名額考生 ( 一 ) 應繳相關證明文件特殊身分考生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黏貼於 B4 信封上 並將報名表及以下報名應繳交資料 (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特殊考生證明文件等 ) 用迴紋針在左上角夾妥後, 平放入信封內封妥後, 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適用對象持國外學歷報考之考生符合 報考資格 第二 ~ 十五項所列同等學力之考生 ( 詳見簡章第 1~2 頁 ) 原住民外加名額之考生低收 ( 中低收 ) 入戶考生 應繳交資料國外學歷切結書正本 附表四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歷年成績證明影本相關學力證明文件影本相關身分證件 附錄二 低收 ( 中低收 ) 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各 1 份 ( 二 ) 郵寄截止時間 :102 年 11 月 22 日 ( 五 )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 三 ) 郵寄地址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報名組 收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報名收件最後一日寄件者, 務必請留意郵局截止收件時間, 掛號收執聯請妥善保存, 以作為查詢報名收件之依據 六 郵寄學系指定繳交資料 各學系指定繳交書面審查資料, 不作為報名時之資格條件,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簡章, 資料不全者扣減其相關項目成績, 不另通知補件, 如權益因而受損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請考生於各學系訂定之繳交期限內寄回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 若逾期該科分數以缺考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亦不接受補繳 親送方式繳交及退還報名及考試相關費用, 考生不得異議 報考者之作品或資料, 應遵守誠信原則, 若有抄襲或由他人代作情形, 考前發現者, 永久取消本學士班考試資格 ; 入學後發現者, 開除學籍 ; 畢業後發現者, 取消學位 - 5 -

11 ( 一 ) 截止時間 : 請考生於以下各學系截止時間繳交, 限使用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回 學系繳交時間簡章頁數 劇場設計學系 ( 甲類考生 ) 傳統音樂學系 戲劇學系 ( 甲類考生 ) 103 年 1 月 9 日 ( 四 )~103 年 1 月 15 日 ( 三 ) 第 15 頁 第 11 頁 第 13 頁 電影創作學系 新媒體藝術學系 動畫學系 103 年 3 月 5 日 ( 三 )~103 年 3 月 12( 三 ) 第 17 頁 第 19 頁 第 20 頁 ( 二 ) 郵寄地址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報考學系 收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 三 ) 繳交系所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請自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黏貼於 B4 信封上 並將報名學系指定繳交資料, 請考生檢查確認後, 平放入信封內封妥, 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 四 ) 考生可於郵件寄送後 5-7 個工作天至網路線上報名系統查詢收件狀況 七 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 ( 一 ) 線上選填原則 : 1. 考生須於選填考試期限內自行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 提供考試成績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選填 正備取生報到作業 ),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選擇報考學系之考試時間, 未自行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之考生, 由系統主動按准考證號碼排入尚有空缺之各專業科目考試時段, 考生不得異議 2. 跨考考生請盡早至系統選填考試時間, 以免各考試時段因人數額滿而導致考試時間衝堂影響應試之權益, 考生需自行負責 若因怠忽權益而導致無法進行應試, 該科將以缺考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考生不得異議 3. 跨考考生請自行審慎考量所跨考之學系 / 主修別其專業科目考試時間是否有互相重疊, 若因自行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重疊而造成考試衝堂致無法應試, 該科將以缺考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考生不得異議 4. 考生於選填考試期限內可修改欲考試之時段, 時間截止後不得再行更改, 事後亦不得要求更改考試時段, 請考生於選填考試時間時審慎思考 5. 考生於選填考試時間截止後, 系統將依考生准考證號順序產出專業科目考試時間表, 並非依照考生選填考試時間之優先順序排考, 請考生特別留意 ( 二 ) 各學系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1. 音樂學系 : 考生面試時間由本校安排, 不開放考生選填面試時間 2. 通過第一階段學系 :103 年 3 月 10 日 ( 一 ) 上午 10:00~103 年 3 月 12 日 ( 三 ) 中午 12:00 ( 含傳統音樂學系 ) ( 三 ) 公告各學系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1. 音樂學系 :103 年 2 月 7 日 ( 五 ) 2. 通過第一階段學系 :103 年 3 月 19 日 ( 三 ) ( 含傳統音樂學系 ) - 6 -

12 八 報名注意事項 : ( 一 ) 報考資格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報名 ; 證件不全者, 於報名期限內本校得要求補齊所有證 件, 如因表件不全遭退件而延誤報名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者, 並 須負法律責任 ( 二 ) 考生於繳費前, 請務必先行查詢欲報考學系 / 主修別之各項考試時間, 以確認可以如期 應試 經繳費後, 即不得再上網更改資料, 請務必審慎輸入資料, 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退還報名及考試相關費用 未於期限內將相關書面資料寄至各學系 / 主修別或相關證明 文件寄至報名組者, 所繳報名及考試相關費用亦不予退還 ( 三 ) 考生報考資格若與本校招生相關規定不符, 一經查覺, 在考試前取消其應考資格, 在考 試後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應屆畢業生若考取後, 因故未能畢業, 須符合同等學力報考資格, 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 四 ) 考生報名時所繳交之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如經錄取, 註冊入學時須另繳驗正本, 若發現 有偽造證件 與事實不符等情事者, 取消其入學資格 ( 五 ) 凡報名本項招生考試者, 即視為考生同意大考中心及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提供考 生本人基本報名資料及 10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術科考試成績供本校分數採計及 考試使用 ( 六 ) 具有特殊身分 ( 包括原住民學生 ) 者, 於報名時需繳交之相關身分證件 附錄二, 均 限定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或追認 如因證件不全或經審驗 為資格不符者, 一律改列為普通生, 不予加分優待, 惟方須該學系有增列招收特殊身分 考生之外加名額, 才予以加分優待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簡章第 31 頁 ( 七 )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時如需申請特殊需求服務, 一階段報名考生請於 102 年 11 月 19 日 ( 二 ) 前, 兩階段報名考生請於 103 年 3 月 12 日 ( 三 ) 前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影 本, 並填妥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需求申請表 附表六, 寄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報名組收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 ( 八 ) 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校相關規定及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 7 -

13 九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網址 : 選取 進入網路線上報名 ( 網路填表系統 ) 選取 學士班招生 選取 開始報名 開始報名網路填表 1. 系統功能需求 : 網際網路連線 請考生使用 IE6.0 以上版本 中文 Windows 作業 連接印表機, 列印白色 A4 紙張 2. 網路填表前, 請仔細閱讀本校簡章內容相關規定 資料更正 填寫考生身分證號並設定密碼 ( 若無身分證號者請填護照號碼及國籍 ) 網路報名前請先決定報考學系組別, 每位考生至多可跨考 2 學系 / 主修別, 一經網路報名確認及繳費完成後, 不得更改 選擇報考學系組別 輸入考生個人基本資料 確認 產生報名繳費單 考生個人專屬繳款帳號 每位考生繳費帳號均不同, 請勿重複使用 報考資料最後確認 確認報名費入帳完成後, 再進行網路報名表件 列印作業 不得更改報名資料 輸入作業 1. 請牢記密碼, 以供列印報名表件及其他查詢服務 2. 網路報名確認及繳費完成後, 資料不得更改 3. 若特殊字電腦無該字體時, 將該字以 * 表示, 待報名表印出後, 填寫 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 附表五, 於報名期間內傳真至 (02) , 並電話向報名組 (02) 轉 1255 確認是否收到 繳費 1. 低收入戶考生於報名時即自動免繳費, 參考簡章第 9 頁 2.ATM 跨行轉帳及跨行匯款繳費完成約 1 小時後 ( 超商繳款需 4 天後 ), 再進入網路填表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 以跨行匯款繳費者, 如於 1 小時後仍無法列印報名表件, 請稍待跨行匯款人工作業銀行入帳後, 即可進入系統列印報名表件 3. 若因報名費不正確 帳號錯誤或轉帳不成功而延誤報名郵寄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列印報名表件 1. 繳費完成後, 不得更改報名資料 2. 於網路報名表件列印期限截止日前, 務必將報名表件列印完畢 一般生 印出報名表自行留存及相關報名檢附表件 一般考生 : 報名表不須寄回自行留存即可 特殊身分考生 : 備妥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收件期限內以限時掛號寄出 寄出本校報名相關證明資料收件處理 報名手續完成 郵寄報名表件相關報名資料裝入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專用信封 內 ( 請自備 B4 大小報名信封, 並以 A4 紙列印本封面, 黏貼於自備信封上 ), 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郵寄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報名組 收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未寄出 特殊身分考生未於報名收件期限內寄出, 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恕不予受理 網路查詢相關服務 1. 繳費單列印 4. 報名結果查詢 2. 報名表件列印 5. 第二階段報名繳費單列印 3. 考生通訊地址異動資料申請 6. 准考證查詢列印 郵寄學系應繳資料 學系指定繳交資料裝入 繳交系所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 請自備 B4 大小報名信封, 並以 A4 紙列印本封面, 黏貼於自備信封上 ), 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郵寄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考生報考學系 收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14 十 報名相關費用及繳費方式 ( 一 ) 報名費及考試費用 招生學系第一階段報名費第二階段考試費用 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新台幣 1200 元 新台幣 1200 元 美術學系新台幣 200 元新台幣 1200 元 戲劇學系 ( 甲 乙類考生 ) 新台幣 200 元新台幣 2000 元 劇場設計學系 ( 甲類考生 ) 新台幣 200 元新台幣 1300 元 劇場設計學系 ( 乙類考生 ) 新台幣 200 元 -- 電影創作學系新台幣 200 元新台幣 1700 元 新媒體藝術學系新台幣 200 元新台幣 1500 元 動畫學系新台幣 200 元新台幣 1700 元 ( 二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報名費及考試費用優待辦法 1. 凡本人或其監護人於報名時繳交各直轄市 各地政府或其依規定授權鄉 鎮 市 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非清寒證明 ) 者, 其報名費予以優待, 惟證明文件未於報名期限前繳交, 或所繳證明文件不符者, 應於接獲通知後立即補繳報名費, 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事後亦不接受補件 2.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及考試費用全額減免, 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及考試費用減免 30%, 第一階段考生請於 102 年 11 月 19 日 ( 二 ) 第二階段考生於 103 年 3 月 21 日 ( 五 ) 前檢附低 ( 中低 ) 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 如需寄回, 請附回郵信封, 並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 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1 份 ( 三 ) 繳費方式 繳費方式超商 / 郵局 / 金融機構帳號 / 戶名注意事項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 ( 手續費自付 中 信銀本行不收費 ) 請持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利用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 1. 繳費完成約 1 小時後, 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轉入銀行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 請務必列印交易明細表, 確認 轉入 銀行代碼 :822 帳號 及 交易金額 正確且交易成 帳號 : 報名繳費單之繳費帳號功, 如 交易金額 欄無扣款記錄, 表示轉帳未成功, 將無法列印報名表件 跨行匯款 ( 手續費自付 ) 主辦收款銀行 : 至各地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 以 跨行匯款 方式繳費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 帳號 : 報名繳費單之繳費帳號 戶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招生 403 專戶 1. 繳費完成約 1 小時後, 待各行庫入帳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後, 考生即可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如於 1 小時後仍無法列印報名表件, 請稍待跨行匯款人工作業銀行入帳後, 即可進入系統列印報名表件 2. 匯款人請填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號 請匯款郵局或金融機構務必輸入考生姓名, 以便查核 便利商店 ( 手續費自付 ) 請持 報名繳費單 至全省 7-11 OK 全家及萊爾富等超商繳款 報名繳費單之帳號及戶名 配合各超商結帳作業, 繳費完成 4 天後, 再進入網路填表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第一階段報名繳費 第二階段報名繳費 繳費期限 102 年 11 月 11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2 年 11 月 18 日 ( 一 ) 晚上 11:30 止 最後一日繳費跨行匯款至下午 3:00 最後一日繳費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可至晚上 11: 年 3 月 10 日 ( 一 ) 9:00 至 103 年 3 月 21 日 ( 五 ) 11:30 止 繳費方式同第一階段繳費規定 - 9 -

15 参 招考學系 名額 考試科目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音樂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招生名額 ( 共 6 5 名 ) 考試科目及 占分比例 考試內容 繳交書審資料 錄取有關規定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正備取生報到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四 絃樂 : 小提琴 (7 名 ) 中提琴 (4 名 ) 大提琴 (5 名 ) 低音提琴 (2 名 ), 共 18 名 五 管樂 : 木管 ( 長笛 雙簧管 單簧管 低音管及薩克斯風 ), 共 10 名 銅管 ( 法國號 小號 長號 上低音號及低音號 ), 共 6 名 六 擊樂 :4 名 音樂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80%) ( 占總成績 20%) 術科聯招科目 面試國文英文樂理聽寫 50% 50% 10% 10% 80%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計比例, 簡章第 27 頁 音樂學系面試為審查及口試, 考生亦得同時演奏 ( 唱 ) 主修, 詳細考試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2~23 頁 報考音樂學系考生不須繳交書面資料, 但須於面試當天攜帶下列 2 項資料報到 : 一 考生學習經歷表 (1 式 7 份 ): 含中文親筆書寫正本 1 份與影本 6 份, 所有主修考生皆須繳交 二 主修應試曲目表 (1 式 7 份 ): 可以電腦打字或親筆填寫, 除主修 作曲 與 擊樂 考生不須繳交, 其餘主修考生皆須繳交 其他相關報考資訊與上述 2 項表格及確切繳交份數, 於 103 年 2 月 7 日 ( 五 ) 起自 查詢與下載 一 絃樂組內各項主修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二 若各組 ( 主修 ) 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三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四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3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五 音樂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六 本校音樂學系另有參加 103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5 個名額, 若繁星推薦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校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一 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聽寫 3. 樂理 二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一 正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請參考 正備取生報到, 簡章第 34 頁 二 音樂學系已完成報到作業考生, 不得再參加 103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甄選委員會網路就讀志願登記, 接受統一分發, 本校訂於 103 年 4 月 24 日 ( 四 ) 前將已完成報到名單送交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三 絃樂組 內如正 備取生已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如該組各主修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該組各主修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並依總成績高低排序遞補 ; 本校將依缺額狀況另行公告 備取生總成績高低排序表 若各組 ( 主修 ) 正 備取生已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其標準亦同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16 傳統音樂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招 生 名 額 一般生 ( 共 27 名 ) 原住民 外加名額 ( 共 2 名, 限 南管樂 北 管樂 ) 一 男女兼收, 各項主修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古琴 :2 名 琵琶 :4 名 南管樂 :9 名 北管樂 :9 名 音樂理論 :3 名, 共錄取 27 名 一 傳統音樂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 考生身分或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三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份報考者, 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考生, 不適用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四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 身分報考者, 依照特殊考生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僅能以原住民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參考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簡章第 31 頁 一 傳統音樂學系除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外, 無提供其他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其他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二 重度視力 聽力 語言及手部機能障礙, 致影響學習及作業者, 報考傳統音樂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考試科目及 占分比例 ( 一般生含原住民 ) 主修 古琴 琵琶 南北管樂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古琴 琵琶 南北管樂占總成績 20%) ( 音樂理論 30%)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專業科目 ( 古琴 琵琶 南北管樂占總成績 80%) ( 音樂理論占總成績 70%) 術科聯招科目面試 國文英文樂理聽寫視唱 50% 50% 10% 10% 10% 70% 音樂理論 50% 50% 10% 10% 10% 70%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計比例, 簡章第 27 頁 考試內容詳細考試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4 頁 繳交書審資料 錄取有關規定 成 績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正備取生報到 報考傳統音樂學系者須繳交下列資料 考生提交審查文件一律採用 A4 規格裝訂, 裝入學系應繳資料專用信封, 請自留備份, 恕不退件 一 自傳 (1 份 ): 親筆手寫 1000 字左右, 詳述個人求學經歷 報考動機及未來目標與學習相關說明 自傳格式請自 下載 二 在學成績單 (1 份 ): 附有就讀學校註冊組核章之正本乙份 一 各項主修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三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0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傳統音樂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五 本校傳統音樂學系另有參加 103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3 個名額, 若繁星推薦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校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一 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國文 3. 英文 二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一 正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請參考 正備取生報到, 簡章第 34 頁 二 各組 ( 主修 ) 如正 備取生已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如該組 ( 主修 ) 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各組 ( 主修 ) 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並依總成績高低排序遞補 ; 本校將依缺額狀況另行公告 備取生總成績高低排序表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17 招 生 名 額 美術學系 修 業 年 限 四年 畢業授予學位 藝術學士 一般生 一 男女兼收 ( 共 54 名 ) 二 男女共錄取 54 名 原住民外加名額 ( 共 2 名 ) 一 美術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 考生身分或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三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份報考, 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考生, 不適用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四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 身分報考者, 依照特殊考生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僅能以原住民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請參考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簡章第 31 頁 一 美術學系除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外, 無提供其他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其他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二 辨色力異常或視聽力有嚴重障礙, 致影響學習及作業者, 報考時, 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第一階段考試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100%) 國文 英文 社會 50% 30% 20% 考試科目及 占分比例 ( 一般生含原住民 )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30%) 國文英文社會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70%) 綜合進階測試 面試 50% 30% 20% 50% 50% 第一階段考試成績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計比例, 簡章第 28 頁 報考美術及戲劇學系乙類跨考考生, 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僅能擇一系應試 考試內容詳細考試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5 頁 繳交書審資料 錄取有關規定 成 績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正備取生報到 報考美術學系考生不須繳交書面資料, 僅須於面試時攜帶 3 件由考生本人親手製作之作品, 不必攜帶作品集 詳細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5 頁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 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綜合進階測試及面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及實際招生人數 ( 一般生 ) 之 6 倍率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 美術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四 本校美術學系另有參加 103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6 個名額, 若繁星推薦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校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 國文 二 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綜合進階測試 3. 國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一 正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請參考 正備取生報到, 簡章第 34 頁 二 美術學系已完成報到作業考生, 不得再參加 103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甄選委員會網路就讀志願登記, 接受統一分發, 本校訂於 103 年 4 月 24 日 ( 四 ) 前將已完成報到名單送交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18 戲劇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招生名額 甲類考生 ( 共 8 名 ) 乙類考生 ( 共 24 名 )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女共錄取 8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12 名, 女生錄取 12 名 一 戲劇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二 戲劇學系基礎課程除理論 創作等學科之外, 包括傳統戲劇動作 肢體表演等劇烈肢體活動, 專業技術課程 則包括劇場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 ; 故凡視覺 聽力 語言 行動有障礙者, 報考戲劇學系時, 宜慎重考 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甲類考生 第一階段考試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100%) 國文英文社會 40% 35% 25%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60%)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40%) 面試 國文 英文 社會 ( 含資料及作品審查 ) 40% 35% 25% 100% 第一階段考試僅採計共同科目成績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計比例, 簡章第 28 頁 第一階段考試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100%) 國文英文社會 40% 35% 25% 乙類考生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60%) ( 占總成績 40%) 面試筆試國文英文社會綜合測試面談 40% 35% 25% 15% 50% 35% 第一階段考試僅採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計比例, 簡章第 28 頁 報考美術及戲劇學系乙類跨考考生, 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僅能擇一系應試 考試內容詳細考試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5 頁 繳交書審資料 ( 甲類考生 ) 僅通過第一階段考試之甲類考生方須繳交 一 自傳 (1 式 3 份 ): 詳述個人求學經歷 報考動機及未來目標等與學習相關說明,1000 字 左右 二 戲劇或相關藝文創作代表作品 ( 各 1 式 3 份 ): 僅以紙本方式呈現 任何可以表現創作潛力 或成就之代表作品及有助審查委員瞭解考生特質 能力之相關資料, 至多 6 項, 如圖片 文字創作 論述等 以上皆須註明個人參與項目 ( 不接受任何電子檔案方式提交之資料 ) 考生提交審查文件一律採用 A4 規格裝訂, 分別以資料袋裝妥為 3 份, 並統一裝入學系應繳 資料專用信封 規格不符者不予收件, 並請自留備份, 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如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 寄送資料至本 系, 本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項目逕以零分計算, 提請考生注意

19 錄取有關規定 一 甲類考生通過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及實際招生人數之 4 倍率議定後公布 二 乙類考生通過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通過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三 甲類或乙類考生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四 任何一科目缺考不予錄取 五 甲類 面試 ( 含資料及作品審查 ) 乙類 綜合測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六 戲劇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七 本校戲劇學系另有參加 103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4 個名額, 若繁星推薦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校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甲類考生 乙類考生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國文 2. 英文 二 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專業科目 2. 國文 3. 英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國文 2. 英文 二 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專業科目 2. 國文 3. 英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一 正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請參考 正備取生報到, 簡章第 34 頁 二 甲類和乙類報到後仍遇缺額時, 可由各類別備取生互為流用, 並依甲類 乙類男生 乙類女生順序遞補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20 劇場設計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招生名額 甲類考生 ( 共 18 名 ) 乙類考生 ( 共 14 名 )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9 名, 女生錄取 9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7 名, 女生錄取 7 名 一 劇場設計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二 專業課程包括劇場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 故凡視覺 聽力 語言 行動有障礙者, 報考劇場設計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甲類考生 ( 第一階段 ) 第一階段考試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30%)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70%) 國文英文數學創作作品及相關資料 40% 40% 20% 100%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甲類考生 乙類考生 甲類考生 ( 總成績 )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50%)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50%) 國文 英文 數學 面試 40% 40% 20% 100% 第一階段考試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及專業科目 ( 創作作品及相關資料 ),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計比例, 簡章第 29 頁 乙類考生 ( 總成績 )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100%) 國文英文數學 40% 40% 20%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計比例, 簡章第 29 頁 考試內容詳細考試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6 頁 繳交書審資料 僅甲類考生須繳交 一 在學成績單 (1 式 3 份 ): 附有就讀學校註冊組核章之正本 二 自傳 (1 式 3 份 ): 格式不限,1000 字左右, 詳述個人求學經歷 報考動機及未來目標與學習相關說明 三 創作作品及相關資料 (1 式 3 份 ): 僅受理紙本, 不接受 任何電子檔案方式提交資料 四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式 3 份 ): 請務必繳交, 切結書格式請至以下網址下載 : 紙本 作品以相片或圖片呈現均可, 需加註適當文字說明及索引 作品收錄範圍以國中 ( 含 ) 之後時期為限 如有國內外各類型比賽得獎紀錄, 請以條列方式載明即可, 無須 附上得獎證明 ( 如 : 獎狀 ) 本系第二階段面試期間, 將要求報考考生攜帶作品原件應試, 提請考生 務必 妥善保存作品原件 以上書面資料限以 A4 為規格, 須打字並裝訂成冊, 分別以略大於 A4 規格的資料袋裝妥 3 份, 封面請貼上本校報名系統產出之 繳交系所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其後將 3 份資料袋統一裝入 B4 資料袋, 封面亦須貼上 繳交系所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備份, 恕不退件 如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 寄送資料至本系, 或應繳資料未依規定提供, 本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科逕以 缺考 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21 劇場設計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甲考 乙考 類生 類生 正備取生報到 一 甲類考生通過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甲類或乙類考生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三 任何一科目缺考不予錄取 四 甲類考生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0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五 劇場設計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六 本校劇場設計學系另有參加 103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4 個名額, 若繁星推薦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校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創作作品及相關資料審查 2. 國文 二 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國文 3. 英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一 依以下科目順序 :1. 國文 2. 英文 3. 數學二 如以上成績亦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一 正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請參考 正備取生報到, 簡章第 34 頁 二 各類考生如正 備取生已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報考類組男女互為流用依序遞補 ; 如該類考生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各類考生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並依總成績高低排序遞補 ; 本校將依缺額狀況另行公告 備取生總成績高低排序表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22 電影創作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招生名額 ( 共 31 名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共 2 名 ) 男女兼收, 共錄取 31 名 ( 依學生學習興趣及能力, 於三年級再分主修為 表演 技術 電影美術 三組 ) 一 電影創作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二 特殊身分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特殊考生 身分或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三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份報考者, 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考生, 不適用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四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 身分報考者, 依照特殊考生加分優待辦法, 僅能以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簡章第 31 頁 一 電影創作學系除提供原住民外, 無提供其他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其他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二 電影創作學系專業課程包括電影表演 美術與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 故凡視力 辨色力 聽力 語言 行動有障礙者, 報考電影創作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考試科目及 占分比例 ( 一般生含原住民 ) 第一階段考試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100%)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30% 30% 20% 20%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40%)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60%)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面試 作品審查 30% 30% 20% 20% 70% 30% 第一階段考試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 計比例, 簡章第 29 頁 考試內容詳細考試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6 頁 繳交書審資料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第二階段書面審查資料, 包括 : 一 自述 (1 式 3 份 ):300 字左右, 說明考生自認應被本學系錄取之理由與考生未來之人生規畫, 以 A4 紙單獨繕寫或列印, 如有繳交作品集, 自傳不可裝訂於內 二 作品集 (1 式 3 份 ): ( 一 ) 動態作品 : 可選送電影 電視 錄像 動畫 戲劇 舞蹈 聲音 配音 配樂 音樂或藝文創作類作品之其中 1 類, 一律以光碟方式呈現, 光碟總長度限 5 分鐘以內, 超出時間的部份不予審查, 動態作品限繳 1 件 (1 式 3 份 ) ( 二 ) 靜態作品 : 可選送文字 美術 攝影 設計 工藝 編寫類作品之其中 1 項, 一律以 A4 大小紙本方式呈現並自行裝訂成冊, 限繳 1 件 (1 式 3 份 ) 上述動態作品或靜態作品可同時繳交, 亦可擇 1 繳交, 皆各限繳交 1 件 (1 式 3 份 ), 繳交多件者由審查委員擇 1 審查 動態作品需為一般 DVD 播放機可播放之格式 每張光碟上請以油性筆書寫准考證號及考生姓名資料 三 其他有助於瞭解考生性向 能力之相關紙本資料, 可裝訂於靜態作品內 ( 無亦可 ) 四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式 1 份 ): 考生繳交之每件作品須註明個人參與項目 作品若為個人創作並須繳交作品切結書證明確為個人創作 切結書若有虛偽不實者, 考生須自負刑責 ; 若於錄取後發現不實者, 撤銷錄取資格或予以退學 切結書格式請至本學系網址下載 :

23 電影創作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成 績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正備取生報到 考生提交審查文件需 1 式 3 份, 將每單份審查資料先分裝內袋 ( 計 3 袋 ; 每袋皆需浮貼審查資料分裝檢查表, 分裝檢查表於請自本學系網址下載 ) 後, 再一起裝入繳交系所資料專用信封 ( 封面請於線上報名系統列印資料表張貼 ), 規格不符者不予收件, 並請自留備份, 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請考生注意 : 如未於表定收件截止時間前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不接受親送 ) 寄送資料至本學系, 本學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科逕以 缺考 方式採計成績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 不予錄取 三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電影創作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五 本校電影創作學系另有參加 103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5 個名額及 103 學年度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2 個名額, 若繁星推薦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校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國文 2. 英文 二 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國文 3. 英文 4. 數學 5. 社會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請參考 正備取生報到, 簡章第 34 頁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 轉 3908 網址 :

24 新媒體藝術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招生名額 一般考生 ( 共 24 名 ) 一 男女兼收 二 新媒體藝術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三 本招生名額以招收具有美術及創意訓練基礎之學生為主 第一階段考試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40%)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60%) 術科聯招科目 國文 英文 數學 素描 創意表現 40% 30% 30% 50% 50%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15%)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85%) 術科聯招科目 面試 國文 英文 數學 素描 創意表現 ( 含作品集 ) 40% 30% 30% 10% 10% 80% 第一階段考試成績採計大考中心學測成績及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成績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計比例, 簡章第 30 頁 考試內容詳細考試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6 頁 繳交書審資料 錄取有關規定 成 績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正備取生報到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第二階段書面審查資料 一 在學成績單 (1 式 3 份 ): 附有就讀學校註冊組核章之正本乙份, 另 2 份可繳交影本, 影本需 由各校自行加蓋 與正本相符 章 二 自述 (1 式 3 份 ):300 字以上, 內容包含自我介紹與專長, 說明考生報考動機及自認應被本 學系錄取之理由與考生未來之人生規劃 ( 紙張為 A4 大小, 格式不限 ) 三 作品集 (1 式 3 份 ): 如影音創作 攝影 錄像 美術 音樂 動畫 設計 網頁 工藝等相 關作品資料, 格式與媒材不限 紙本 : 作品必須加註文字說明並裝訂完成, 放入 B4 資料袋中 影音光碟 : 作品格式須為一般電腦及程式確定能播放之 CD 或 DVD 之光碟片 四 作品集著作權切結書 (1 式 1 份 ): 請務必繳交, 切結書格式請詳見本系網站之 招生訊息 / 學士班招生 / 繳交資料 如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 寄送資料至本 系, 本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項目逕以零分計算, 提請考生注意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新媒體藝術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本校新媒體藝術學系另有參加 103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4 個名額及 103 學年度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12 個名額, 若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校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創意表現 2. 素描 3. 國文 4. 英文 5. 數學 二 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創意表現 3. 素描 4. 國文 5. 英文 6. 數學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請參考 正備取生報到, 簡章第 34 頁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25 動畫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招生名額 ( 共 3 6 名 )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一 男女兼收 二 動畫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第一階段考試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100%) 國文 英文 社會 30% 40% 30%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學科能力測驗 ( 占總成績 40%)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60%) 國文 英文 社會 作品審查 面試 30% 40% 30% 30% 70% 第一階段考試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詳細內容請參考 各學系成績核 計比例, 簡章第 30 頁 考試內容詳細考試內容請參考 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及內容, 簡章第 26 頁 繳交書面資料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第二階段書面審查資料 一 在學成績單 (1 份 ): 附有就讀學校註冊組核章之正本乙份 二 自述 (1 份 ):300 字以上, 內容應含報考動機 自認應被本學系錄取之理由與考生未來之人生規劃, 以 A4 紙繕寫或列印, 如有繳交作品集, 自述不可裝訂於內 三 作品集 (1 份 ) ( 一 ) 靜態作品 : 可選有關動畫 美術 設計 漫畫 攝影 錄像 工藝等相關平面作品, 一律以 A4 大小紙本方式呈現並自行裝訂成冊, 限繳一份 ( 二 ) 動態作品 : 可選有關動畫 美術 設計 卡通 攝影 錄像 工藝等相關影音作品, 一律以光碟方式呈現, 檔案請自行剪輯, 總長度以不超過 5 分鐘為限, 限繳一份, 光碟上請以油性筆書寫准考證號及考生姓名 上述靜態作品及動態作品可同時繳交, 亦可擇一繳交 動態作品須為一般電腦程式能播放之格式 繳交資料請自留備份, 恕不退件 四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份 ): 考生繳交之每件作品須註明作品名稱及勾選其擔任職位或工作 切結書若有虛偽不實者, 考生須自負刑責 ; 若於錄取後發現不實者, 撤銷錄取資格或予以退學 切結書格式請至本學系網站 招生資訊 下載 : 如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 寄送資料至本系, 或應繳資料未依規定提供, 本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科逕以 缺考 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錄取有關規定 成 績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正備取生報到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動畫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五 本校動畫學系另有參加 103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4 個名額, 若繁星推薦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校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 英文 2. 國文 二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 面試 2. 英文 3. 國文 三 如以上成績亦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請參考 正備取生報到, 簡章第 34 頁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轉 6534 網址 :

26 肆 考試日期 地點及內容 : 一 學科能力測驗 及 大學術科考試 : ( 一 ) 音樂 傳統音樂 新媒體藝術 3 學系考生, 請自行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及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103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 詳細考試日期 地點及內容, 請參閱該二考試 ( 測驗 ) 簡章 ( 二 )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電影創作 動畫學系 5 學系考生, 請自行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詳細考試日期 地點及內容, 請參閱該測驗簡章 二 本校專業科目考試日期 : 日 2 月 19 日 ( 星期三 ) 2 月 22 日 ( 星期六 ) 期學系 音樂學系 科時間目 上午下午 面試時間表將於 103 年 2 月 7 日 ( 五 ) 公告於招生訊息網頁 ( 及音樂學系網站 3 月 27 日 ( 星期四 ) 3 月 28 日 ( 星期五 ) 3 月 29 日 ( 星期六 ) 3 月 30 日 ( 星期日 ) 備 註 美術學系綜合進階測試 ( 統一測驗 ) 面試 戲劇學系乙類筆試 ( 統一測驗 ) 乙類面試 劇場設計學系甲類考生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面試面試 新媒體藝術學系面試面試 動畫學系面試面試 美術學系面試面試 戲劇學系乙類面試乙類面試 劇場設計學系甲類考生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面試面試 新媒體藝術學系面試面試 動畫學系面試面試 傳統音樂學系面試面試 美術學系面試面試 戲劇學系乙類面試乙類面試 劇場設計學系甲類考生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面試面試 新媒體藝術學系面試面試 動畫學系面試面試 傳統音樂學系 面試 面試 美術學系 面試 面試 戲劇學系 乙類面試 甲類面試 劇場設計學系甲類考生 面試 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 面試 面試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表將於 103 年 3 月 19 日 ( 三 ) 公告於招生訊息網頁 ( 及各學系網站 面試前有統一測驗之學系, 如美術學系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綜合進階測試及戲劇學系筆試該二科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考生僅能擇一學系 / 主修別應考, 考生不得異議

27 三 本校專業科目考試內容 : ( 一 ) 音樂學系面試為審查及口試, 考生亦得同時演奏 ( 唱 ) 主修, 內容訂定如下 : 項目科目考試內容 審查及口試 依繳交之學習經歷進行審查及口試 主 修 演 奏 (唱) 內 容 一 理論與作曲 二 鍵盤 ( 鋼琴 ) 1. 面試當天繳交已完成之習作或作業 (1 式 6 份 ), 並接受測驗 2. 樂曲分析 ( 作曲技巧與樂曲風格 ) 3. 鍵盤和聲 ( 數字低音與轉調 ) 4. 鋼琴 :J.S. Bach 二 三聲部創意曲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 任選其一 註 :(1) 鋼琴曲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視面試情況指定項目及其長度 1. 自 J.S. Bach 平均律 中任選一組前奏曲與賦格 2. 自海頓 莫札特 貝多芬奏鳴曲中, 任選一首之快板 慢板各一樂章, 但須含第一樂章 3. 浪漫樂派 印象樂派或近代作品任選一首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視面試情況指定彈奏曲目及其長度 面試 三 聲樂 1. 中文藝術歌曲任選一首 ( 方言或民謠亦可 ) 2. 歌劇詠嘆調 神劇詠嘆調或西洋藝術歌曲任選一首 3. 視唱 ( 現場指定 ) 註 :(1) 演唱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限以鋼琴伴奏 (2) 歌劇 / 神劇詠嘆調不得自行移調 (3)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唱曲目及其長度 四 絃樂 小提琴 中提琴 1.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三個八度上 下行 ) = J.S. Bach 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或組曲任選一快一慢樂章 ( 必須選自同一奏鳴曲或組曲 ) 3. 自選曲一首 ( 限古典樂派或之後之協奏曲快板樂章, 如有裝飾奏需拉奏 )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如選自 Partita I, 完整樂章無論快或慢都必須包含 Double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長度 1.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三個八度上 下行 ) = J.S. Bach 無伴奏奏鳴曲或組曲 (BVW ): 任選一快一慢樂 章, 必須選自同一奏鳴曲或組曲 ; 選擇第五號 (BVW1011) 之序曲 者, 亦需另選同組作品其它樂章一同應試 3. 自選曲一首 :J.S. Bach 作品除外, 不限曲種 可選擇多樂章作品中 之單一完整樂章應試 ; 若選擇多段落之單樂章作品 ( 如 :Andante e Rondo Ungarese Op.35 by C. M. von Weber, Theme and Variations by A. Shulman 或 Concertpiece by G. Enesc 等 ), 必需全曲完整演 奏 若選擇協奏曲, 如有裝飾奏者需拉奏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如選自 Partita I, 完整樂章無 論快或慢都必須包含 Double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長度

28 項目科目考試內容 面試 主 修 演 奏 (唱) 內 容 四 絃樂 大提琴 低音提琴 1. 與 J.S. Bach 大提琴無伴奏組曲同調之三 六 八度雙音音階 ( 二個八度上 下行 ) 2. J.S. Bach 大提琴無伴奏組曲 : 任選一快一慢樂章, 必須選自同一組曲 ; 如 : (1)Sarabande+Gigue (2)Courante+Sarabande (3) 如選自第 號的 Prelude, 單樂章即可 3. 自選曲一首 ( 限古典樂派或之後之協奏曲快板樂章, 如有裝飾奏需拉奏 )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柴科夫斯基 Op.33 可視為大提琴協奏曲 (3)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長度 1.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二個八度上 下行 ) =60 2. J.S. Bach 大提琴無伴奏組曲或 Fryba 低音提琴無伴奏組曲任選一個樂章 3. 自選曲一首 ( 低音提琴協奏曲或奏鳴曲之快板樂章, 如有裝飾奏須拉奏 )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長度 (3) 可用一般調音或獨奏調音 五 管樂 1. 音階 琶音 ( 臨時指定, 依考生演奏能力自由表現 ) 2. 自選曲 ( 必須表現快慢不同速度之樂曲一首或二首 ) 3.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其長度 六 擊樂 1. 木琴 :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二個八度上 下行 ) 2. 小鼓 定音鼓與木琴, 各任選一首演奏曲或練習曲 3. 視奏 ( 小鼓 ) 註 :(1) 木琴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其長度

29 ( 二 ) 傳統音樂學系專業科目及考試內容訂定如下 : 項目科目考試內容備註 一 古琴 二 琵琶 1. 琴曲 : 就下列指定曲目中任選一首 (1) 良宵引 ; (2) 長門怨 ; (3) 平沙落雁 2. 琴歌 : 就下列指定曲目中任選一首 ( 彈唱 ) (1) 秋風詞 ; (2) 湘江怨 ; (3) 陽關三疊 3. 視奏 : 古琴減字譜 1. 指定曲 : 皆以 =132~144 之速度應試 (1) 梅花三弄 ( 樂譜請上本系網站查詢 ) (2) 練習曲一首, D 調二十四種指法二慢四快 \ / 4/4 56 7i 56 7i 567i 567i 567i 567i 56 i7 56 i7 56i7 56i7 56i7 56i7 57 6i 57 6i 576i 自選曲 :( 自選一首 ) 3. 視奏 : (1) 工尺譜形式之傳統琵琶譜 ; (2) 簡譜 三項皆考 2 一律背譜 3 樂器自備 三項皆考 2 一律背譜 3 以獨奏型式應試 面試 三 南管樂 四 北管樂 五 音樂理論 1. 傳統音樂之演奏或演唱 2. 南管樂之演奏或演唱 ( 下列 2 項, 二擇一 ): (1) 演奏 : 任選南管樂器 ( 琵琶 洞簫 二絃 ) 其中一項應試, 指定曲目 綿搭絮 (2) 演唱 : 指定曲目 短滾之 冬天寒 1. 傳統音樂之演奏或演唱 2. 北管樂之演奏或演唱 ( 下列 4 項, 四擇一 ): (1) 演奏 : 以大吹 ( 北管嗩吶 ) 應試, 指定曲目 風入松 (2) 演奏 : 以小鼓應試, 任選一首三條宮體裁之 母身 段 ( 邊打邊唱工尺譜或曲辭 ) (3) 演奏 : 以提絃 ( 殼子絃 ) 應試, 指定曲目 大八板 或 百家春 (4) 演唱 : 任選古路戲曲中之一段 平板 或 流水 應試 1. 口試 ( 含臺灣音樂史 中國音樂史 西洋音樂史 ) 2. 演奏 ( 唱 ): (1) 傳統藝術音樂之演奏或演唱 (2) 西洋藝術音樂之演奏或演唱 兩項皆考 2 一律背譜 3 限以獨奏( 唱 ) 方式應考, 有無伴奏均可, 唯自備伴奏以一人為限 4 傳統音樂之演奏或演唱 曲目不限, 亦可以南管曲目應試, 但曲目不得與第 2 項之應考曲目重複 5 第 2 項曲譜可參考本系網頁公告 兩項皆考 2 一律背譜 3 限以獨奏( 唱 ) 方式應考, 有無伴奏均可, 唯自備伴奏以一人為限 4 傳統音樂之演奏或演唱 曲目不限, 亦可以北管曲目應試, 但曲目不得與第 2 項之應考曲目重複 5 第 2 項曲譜可參考本系網頁公告 兩項皆考, 第 2 項擇一應試 2 一律背譜 3 除鋼琴外, 其他樂器自備 4 選考演唱者, 限以一人伴奏

30 ( 三 ) 美術學系面試相關說明如下 : 項目考試內容 綜合進階測試 面試 1. 於 103 年 3 月 27 日 ( 四 ) 上午統一進行 2. 請自備繪畫材料 用具 ( 紙張由本系提供 ) 進行 綜合進階測試 3. 各種相關證件備查 ( 准考證 身分證等 ) 1. 面試時須攜帶由考生本人親手製作之作品三件 ( 形式 媒材 內容不拘 ) ( 不必帶作品集 ), 作品以全開尺寸為限 (80cm*110cm 以內 ; 書畫作品 ( 畫心 96cm*180cm 以內 ); 作品於面試後由考生自行攜回 2. 各種相關證件備查 ( 准考證 身分證等 ) 3. 面試則以考試委員提問 考生答辯方式進行 ( 四 ) 戲劇學系專業科目及考試內容訂定如下 : 1. 戲劇學系甲類考生 : 科目考試內容 面試 ( 含資料及作品審查 ) 1. 審閱考生資料及作品, 了解學生創作或論述潛能 2. 藉面談了解學生之人格 特質 潛能, 如有必要, 要求學生作片段呈現 2. 戲劇學系乙類考生 : 科目考試內容 面試 筆試 綜合測試 面談 創意思維 閱讀 寫作等能力 於 103 年 3 月 27 日 ( 四 ) 上午統一進行 聲音 ( 包括音量 音域 音質 口齒及口語表達能力等 ) 動作表達 ( 包括彈性 柔軟度 韻律感及反應能力 ) 詮釋 創作能力 1. 想像 思考能力 2. 人格 特質 潛能等 報考戲劇學系考生注意事項 : 考試進行時叫號後 15 分鐘未到場者, 以棄權論 面試及綜合測試時請著適合運動之服裝, 勿穿著牛仔褲 專長限曾獲國內外獎項或累積達 3 年以上且不間斷之專業訓練, 專長表演為非必要項目, 時間以 30 秒 ( 含準備時間 ) 為限 現場備有鋼琴 CD 錄音機, 供考生使用 ( 其他樂器請考生自備 )

31 ( 五 ) 劇場設計學系專業科目及考試內容訂定如下 : 劇場設計學系甲類考生 : 科目考試內容備註 面試 1. 綜合測驗 考題將於考試時公布 1. 採個別面試方式 2. 面試進行時叫號後 15 分鐘未到場者, 以棄權論 2. 面試 藉面試瞭解學生之人格 性向 潛能等 3. 面試當日不接受新增作品資料 ( 六 ) 電影創作學系專業科目及考試內容訂定如下 : 科目考試內容備註 1. 速寫 2. 聲音 由考試老師指定題材, 學生即席進行速寫 聲音包括音量 音域 音質 口齒及口語表達能力等測驗 1. 面試方式由本系決定, 並於考試時安排解說時段說明 2. 面試進行時請依規定時間報到參加考試, 該梯次速寫項目考試時間終了未 面試 3. 動作 動作包括彈性 柔軟度 韻律感及反應能力等測驗 到者, 以棄權論 3. 面試時請自備鉛筆等速寫材料 用具 ( 紙張由本系提供 ) 進行速寫考試, 4. 面談 藉面談了解學生之人格 性向 潛能, 如有必要, 將要求學生作片段呈現 自備之速寫材料 用具種類不限 4. 面試當日不接受新增作品資料 5. 請著寬鬆方便活動之服裝 ( 七 ) 新媒體藝術學系專業科目及考試內容訂定如下 : 科目考試內容備註 面試 針對已繳交作品集了解學生之性向 潛能 及報考動機 面試當日不接受新增作品資料 ( 八 ) 動畫學系專業科目及考試內容訂定如下 : 科目考試內容備註 面試 1. 術科測試 2. 面談 分梯次統一進行 考題將於考試時公 布, 請考生自備鉛筆等速寫用具進行手 繪考試 ( 紙張由本系提供 ) 自備用具之 材料 種類不限 藉面談了解學生之創作能力 人格 性 向 潛能及報考動機 1. 術科測試 分梯次統一進行, 請考生依規定梯次報到應試 2. 術科測試 考試開始後 15 分鐘未到場者, 不得進場, 且該科以棄權論 3. 面談 叫號後 15 分鐘未到場者, 該科以棄權論 4. 面談時不得攜帶作品應試

32 伍 各學系有關成績核計比例及錄取特殊規定 : 院別系別主修別 / 名額考試科目成績計算百分比錄取特殊規定備註 音樂學院 音樂學系 1. 理論與作曲 (5 名 ) 2. 鍵盤 ( 鋼琴 )(13 名 ) 3. 聲樂 (9 名 ) 4. 絃樂 (18 名 ) 5. 管樂 (16 名 ) 6. 擊樂 (4 名 )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50% 英文占共同科目 50% 大學術科考試 樂理占專業科目 10% 聽寫占專業科目 10% 面試占專業科目 80% 占總成績 20% 占總成績 8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面試 科目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聽寫 樂理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3.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3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傳統音樂學系 1. 古琴 (2 名 ) 2. 琵琶 (4 名 ) 3. 南管樂 (9 名 ) 4. 北管樂 (9 名 ) 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限南管樂與北管樂 )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50% 英文占共同科目 50% 大學術科考試 樂理占專業科目 10% 聽寫占專業科目 10% 視唱占專業科目 10% 占總成績 20% 占總成績 8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面試 科目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國文 英文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3.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0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面試占專業科目 70% 5. 音樂理論 (3 名 )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50% 英文占共同科目 50% 大學術科考試 樂理占專業科目 10% 聽寫占專業科目 10% 視唱占專業科目 10% 占總成績 30% 占總成績 7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面試 科目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國文 英文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3.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0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面試占專業科目 70%

33 院別系別主修別 / 名額考試科目成績計算百分比錄取特殊規定備註 美術學院 美術學系 創作 (54 名 ) 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50% 英文占共同科目 30% 社會占共同科目 20% 綜合進階測試占專業科目 50% 面試占專業科目 50% 占總成績 30% 占總成績 7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面試 科目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綜合進階測試 國文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戲劇學院 戲劇學系 甲類考生 (8 名 ) 共同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40% 英文占共同科目 35% 社會占共同科目 25% 占總成績 6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專業科目 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國文 英文成績順序比較 專業科目 面試 ( 含資料及占專業科目 100% 占總成績 40% 作品審查 ) 2. 任何一科缺考者不予錄取 3. 面試 ( 含資料及作品審查 )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乙類考生 (24 名 )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40% 英文占共同科目 35% 社會占共同科目 25% 筆試占專業科目 15% 面 綜合測試占專業科目 50% 試面談占專業科目 35% 占總成績 40% 占總成績 6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專業科目 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國文 英文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缺考者不予錄取 3. 綜合測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34 院別戲劇學院 電影與新媒體學院 系別 劇 場 設 計 學 系 電 影 創 作 學 系 主修別 / 名額考試科目成績計算百分比錄取特殊規定備註 甲類考生 (18 名 ) 乙類考生 (14 名 ) 一般生 (31 名 ) 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 第一階段採計科目 總成績採計科目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40% 英文占共同科目 40% 數學占共同科目 20% 占總成績 30% 創作作品及占專業科目 100% 占總成績 70% 相關資料 國文占共同科目 40% 英文占共同科目 40% 數學占共同科目 20% 占總成績 50% 面試占專業科目 100% 占總成績 50% 國文占共同科目 40% 英文占共同科目 40% 數學占共同科目 20% 國文占共同科目 30% 英文占共同科目 30% 數學占共同科目 20% 社會占共同科目 20% 面試占專業科目 70% 作品審查占專業科目 30% 占總成績 100% 占總成績 40% 占總成績 6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創作作品及相關資料審查 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國文成績比較 未依本系表訂收件截止時間繳交創作作品及相關資料者, 該科逕以 缺考 方式採計成績 2. 任何一科缺考者不予錄取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面試 科目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國文 英文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缺考者不予錄取 3.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0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國文 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英文 數學成績比較 2. 任何一科缺考者不予錄取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面試 科目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目缺考或零分者, 不予錄取 3.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35 院別 系別 主修別 / 名額考試科目成績計算百分比錄取特殊規定備註 新媒體藝術學系 一般考生 (24 名 ) 第一階段採計科目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40% 英文占共同科目 30% 數學占共同科目 30% 大學術科考試 素描占專業科目 50% 創意表現占專業科目 50% 占第一階段考試總成績 40% 占第一階段考試總成績 6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創意表現 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素描 國文 英文 數學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電影與新媒體學院 總成績採計科目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文占共同科目 40% 英文占共同科目 30% 數學占共同科目 30% 大學術科考試 素描占專業科目 10% 創意表現占專業科目 10% 面試 ( 含作品集 ) 占專業科目 80% 占總成績 15% 占總成績 85%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面試 科目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 : 則依創意表現 素描 國文 英文 數學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缺考或零分者不予錄取 3.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動畫學系 一般考生 (36 名 )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國 文占共同科目 30% 英 文 占共同科目 40% 社 會 占共同科目 30% 作 品 審 查 占專業科目 30% 面 試 占專業科目 70% 占總成績 40% 占總成績 60% 1. 如總成績同分, 優先錄取 面試 科目成績較佳者, 若仍相同則依英文 國文成績順序比較 2. 任何一科目缺考或零分者, 不予錄取 3.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36 陸 成績處理 : 本校為符合藝術教育目的, 凡招生簡章明訂男女考生分別訂定錄取名額者, 皆分別依男女考生總成 績高低排序訂定錄取標準 其中各專業科目亦得另行訂定錄取標準, 未達標準者, 仍不予錄取 一 各學系一般考生成績處理 : 採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103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 成績及本校專業科目考試成績 ( 一 ) 共同科目考試成績採計方式 : 共同科目考試成績採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級分成績, 所得之實得級分乘以各科目採計百分比後之和為採計總級分, 再換算為百分數, 即為共同科目之分數 實得分數成績若有小數, 取到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第三位四捨五入 例如 : 甲生學科能力測驗各科成績及占分比例如 : 國文 9 級分 (30%) 英文 11 級分 (20%) 數學 11 級分 計算方式 : (20%) 社會 8 級分 (20%) 自然 10 級分 (10%) ( ) 15 ( 二 ) 專業科目考試及總成績計算方式 : 100= 專業科目成績 ( 以百分制計分 ), 依各學系規定, 以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成績及本校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實得分數各乘以該系所訂專業科目採計百分比, 相加後即為專業科目總分 實得分數成績若有小數, 取到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第三位四捨五入 2 將共同科目成績乘以占總成績百分比與專業科目成績乘以占總成績百分比後相加, 即為本項考試總成績 成績取到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第三位四捨五入 二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 ( 一 )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 僅以共同科目成績為限, 所得總分超過一百分者, 以一百分計 ( 二 ) 各類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標準 : 身分類別優待辦法備註 原住民學生 (1) 取得文化語言能力證明者 : 增加總分 35% (2) 無文化語言能力證明者 : 增加總分 10% 依據 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規定, 自 99 學年度招生考試起, 未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 其加分比率逐年調降百分之五, 最終減至百分之十為止 各學系組若無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原住民 考生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考生 特殊身分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特殊考生 身分或 一般考生 考生身分報考,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份報考, 則以一般考生招生名額錄取之, 但不適用特殊考生加分優待辦法,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生考生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者, 則依照特殊考生加分優待辦法, 但僅能以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37 柒 錄取公告 一 學士班第一階段通過名單公告於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下午 5 時以後於本校招生訊息網頁公告, 不另寄第一階段考試成績, 僅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二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錄取名單於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下午 5 時以後在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布欄及本校招生訊息網頁公告, 並以專函通知, 同時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三 音樂學系錄取名單於 103 年 3 月 25 日 ( 二 ) 下午 5 時以後在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布欄及本校招生訊息網頁公告, 並以專函通知, 同時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四 學士班總成績錄取公告於 103 年 4 月 11 日 ( 五 ) 下午 5 時以後在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布欄及本校招生訊息網頁公告, 並以專函通知, 同時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五 網路榜單查詢 : 六 網路成績查詢 :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七 電話查詢 :(02) 轉 1255 捌 成績單查詢 寄發 複查及補發 一 成績單查詢及寄發時間 查詢及寄發項目查詢時間寄發時間備註 第一階段考試成績網路查詢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第一階段考試成績僅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不另寄發成績單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考試成績單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103 年 3 月 5 日 ( 三 ) 不含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音樂學系考試成績單 103 年 3 月 25 日 ( 二 ) 103 年 3 月 28 日 ( 五 ) 學士班總成績單 103 年 4 月 11 日 ( 五 ) 103 年 4 月 14 日 ( 一 ) 不含音樂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 考生各階段成績可自行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 提供考試成績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選填 正備取生 報到作業 ) 進行查詢,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二 成績複查及成績單補發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一 ) 成績複查及成績單補發時間 複查項目成績複查及成績單補發時間備註 第一階段考試成績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考試成績音樂學系考試成績第二階段本校專業科目成績 103 年 3 月 4 日 ( 二 ) 至 103 年 3 月 11 日 ( 二 ) 止 103 年 3 月 7 日 ( 五 ) 至 103 年 3 月 14 日 ( 五 ) 止 103 年 3 月 31 日 ( 一 ) 至 103 年 4 月 7 日 ( 一 ) 止 103 年 4 月 16 日 ( 三 ) 至 103 年 4 月 23 日 ( 三 ) 止 不含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第一階段考試不提供成績單補發 請參閱簡章附表二 請參閱簡章附表二 請參閱簡章附表三 不含音樂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 請參閱簡章附表三 ( 二 ) 成績複查程序 : 一律填寫附表二 附表三 複查成績及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註明複查科目及成績, 並附上 (1) 成績通知單正本 ( 第一階段成績單請考生自行於考生入口網查詢並列印 ) (2) 複查費之郵政匯票及 (3) 回郵信封一只 ( 請貼足限時專送郵資且填妥姓名地址 ), 以限時掛號方式寄至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招生委員會成績榜務組收 不符規定 未附複查費或申請逾期者, 均不予受理 同一科目只得申請複查一次, 並不得要求影印試卷或重閱試卷

38 ( 三 ) 複查費 : 每科複查費新台幣 100 元, 請以郵政匯票方式繳費 ( 四 ) 處理辦法 : 郵政匯票戶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招生 403 專戶 ( 請務必填寫清楚 ) 1. 補行錄取 : 未經錄 ( 備 ) 取之考生, 經查實際成績已達錄取標準時, 提請本校招生委員會通過, 依相關規定予以補錄 ( 備 ) 取 2. 取消錄取資格 : 已錄 ( 備 ) 取之考生, 經查其總分低於錄 ( 備 ) 取標準時, 提請本校招生委員會通過, 即取消其錄 ( 備 ) 取資格, 該考生不得異議 3. 所有符合規定之複查申請案, 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成績榜務組查覆 ( 五 ) 成績單補發 : 請於複查期限內, 填妥附表二 附表三 複查成績及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並檢附 : (1) 考生身分證正面影本及 (2) 附上回郵信封一只 ( 請貼足限時專送郵資並填妥姓名地 址 ), 不符上述規定或逾期者, 均不予受理 以限時掛號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 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六 ) 寄送單位 : 請以限時掛號逕寄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成績榜務組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39 玖 正備取生報到 經公告榜單錄取之正 備取生, 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時間自行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 提供 考試成績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選填 正備取生報到作業 ) 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請進入招生訊 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備取生報到狀況等相關資訊, 可於本校 考生入口網 查詢, 本校不另行公告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一 同時報考 2 個學系 / 主修別之線上報到原則 : ( 一 ) 若考生同時正取 2 個學系 / 主修別者, 考生僅能擇一進行網路線上報到作業, 於報到確認後, 其它 正取系所 / 主修別則視同放棄 ( 二 ) 若考生同時正取及備取 1 個學系 / 主修別者, 考生僅須就正取系所 / 主修別進行網路線上報到作 業, 備取之系所 / 主修別待備取生遞補公告後, 方於期限內進行遞補作業即可 若考生已擇一系所 / 主修別完成正取生線上報到後, 如經本校公告或通知可遞補其他系所 / 主修別時, 應於公告之時 間內完成備取生線上報到作業, 於報到確認後, 其它之錄取系所 / 主修別 ( 包含先前已報到之系所 / 主修別 ) 則視同放棄 ( 三 ) 若考生同時備取 2 個學系 / 主修別者, 待備取生遞補名單公告後, 於期限內進行遞補作業即可 二 正取生線上報到作業 : ( 一 ) 經公告榜單錄取之正取生, 請依照各學系正取生報到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 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 二 ) 正取生網路線上報到時間 1. 音樂學系考生 :103 年 3 月 28( 五 ) 上午 10:00 ~ 103 年 4 月 8( 二 ) 中午 12:00 2.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 :103 年 3 月 7( 五 ) 上午 10:00 ~ 103 年 3 月 18( 二 ) 中午 12:00 3. 其他各系學系考生 :103 年 4 月 14 ( 一 ) 上午 10:00 ~ 103 年 4 月 16 ( 三 ) 中午 12:00 ( 傳音 美術 戲劇 劇設甲 電影 新媒體 動畫 ) 三 備取生線上報到作業 : ( 一 ) 正取生網路線上報到作業完成後, 本校將依實際缺額狀況及當年度簡章規定依序遞補備取生, 並 公告備取生遞補名單及備取生網路線上報到時間, 請備取生於公告期限內進行網路線上報到作 業, 未於期限內進行線上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 二 ) 每一梯次遞補結束後若仍遇缺額, 將再陸續公告備取生遞補名單及備取生網路線上報到之時間, 最後一梯次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至 103 年 8 月 31 日 ( 日 ) 為止, 逾遞補截止時間若再有缺額亦不 再遞補 ( 三 ) 備取生網路線上報到時間 1. 音樂學系考生 :103 年 4 月 10( 四 ) 上午 10:00 起 2. 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 :103 年 3 月 19( 三 ) 上午 10:00 起 3. 其他各系學系考生 :103 年 4 月 17( 四 ) 上午 10:00 起 ( 傳音 美術 戲劇 劇設甲 電影 新媒體 動畫 ) 四 若考生完成本校報到後, 須自行向其他分發學校主動告知放棄該校入學資格

40 拾 註冊入學一 考生錄取後, 本校將於 7 月下旬於學校官網公告新生報到時程及相關訊息, 各錄取考生請依本校規 定完成新生報到及註冊手續 未依規定辦理報到手續者, 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 新生報到程序 : 1. 程序一 : 學籍資料網路填報及列印 ( 請於系統開放時間填報, 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 ) 2. 程序二 : 新生通訊報到 ( 請於規定時間內將應繳交資料寄達 ) 3. 程序三 : 繳費 ( 請依規定時間完成繳費手續 ) 三 新生學號 密碼取得及學籍資料填寫 : 1. 本國生 : 學校官網首頁 ( 右上方 ) / 新生 / 學士班 / 註冊程序及個人資料登錄 ; 請依說明指示查詢學號 並登寫學籍資料 2. 僑生 外國學生 : 學校官網首頁 ( 右上方 ) / 新生 / 僑生 ( 或外籍生 )/ 註冊程序及個人資料登錄 ; 請依 說明指示查詢學號並登寫學籍資料 四 未依規定辦理註冊報到者, 取消其入學資格, 不得異議 五 依內政部 服役須知 規定, 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生未經核定, 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 者, 不得緩徵 六 凡錄取本校之考生, 報到時需繳交畢業證書或符合同等學力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證明文件, 若未 能繳交或資格不符者, 取消入學資格 七 註冊時如發現有冒名頂替或偽造證件之情事者, 不准註冊, 已註冊入學發現者, 取消入學資格, 已 畢業離校發現者, 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八 考生錄取後, 若通訊資料有任何異動, 請務必填妥簡章附表一 通訊地址異動申請表, 以利本校寄 發各項通知及相關資料 若因考生地址異動未於限期內更正, 以致未能及時收到相關訊息者, 概由 考生自負其責 拾壹 申訴程序 一 考生對考試結果有疑義者, 應自成績複查截止日起一周內提出申請, 並以掛號函寄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考生需於網路上列印 考生申訴表, 網址為 : 以書面載明下列各款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 ( 一 ) 姓名 性別 報考系所組別 准考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申訴日期 ( 二 ) 敘明疑義之具體理由與佐證資料 二 考生所提出之申訴案, 將依本校 招生申訴處理要點 辦理 附錄五

41 附錄一報考學系 主修別 / 類別代碼表 代碼 學系 主修別 / 類別 120 音樂學系 理論與作曲 140 音樂學系 鍵盤 ( 鋼琴 ) 150 音樂學系 聲樂 161 音樂學系 絃樂 ( 小提琴 ) 162 音樂學系 絃樂 ( 中提琴 ) 163 音樂學系 絃樂 ( 大提琴 ) 164 音樂學系 絃樂 ( 低音提琴 ) 171 音樂學系 管樂 ( 長笛 ) 172 音樂學系 管樂 ( 雙簧管 ) 173 音樂學系 管樂 ( 單簧管 ) 174 音樂學系 管樂 ( 低音管 ) 175 音樂學系 管樂 ( 薩克斯風 ) 181 音樂學系 管樂 ( 法國號 ) 182 音樂學系 管樂 ( 小號 ) 183 音樂學系 管樂 ( 長號 ) 184 音樂學系 管樂 ( 上低音號 ) 185 音樂學系 管樂 ( 低音號 ) 190 音樂學系 擊樂 610 傳統音樂學系 古琴 620 傳統音樂學系 琵琶 630 傳統音樂學系 南管樂 640 傳統音樂學系 北管樂 650 傳統音樂學系 音樂理論 663 傳統音樂學系 原住民外加名額 ( 南管樂 ) 664 傳統音樂學系 原住民外加名額 ( 北管樂 ) 210 美術學系 創作 220 美術學系 原住民外加名額 311 戲劇學系 乙類考生 ( 男生 ) 312 戲劇學系 乙類考生 ( 女生 ) 320 戲劇學系 甲類考生 511 劇場設計學系 甲類考生 ( 男生 ) 512 劇場設計學系 甲類考生 ( 女生 ) 521 劇場設計學系 乙類考生 ( 男生 ) 522 劇場設計學系 乙類考生 ( 女生 ) 710 電影創作學系 720 電影創作學系 原住民外加名額 810 新媒體藝術學系 910 動畫學系

42 附錄二特殊身分類別 ( 優待加分 外加名額部份 ) 及應繳證件以特殊身分報名之考生需繳交證件如下 : 身分類別應繳交證件備註 原住民學生 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 以具文化語言能力證明報考者, 須檢附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其記事欄須有 山地原住民 或 平地原住民 記事 一 以上各特殊身分證件均限定於報名時繳交, 凡證件不齊全或不合於規定者, 均不予優待, 事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或追認 二 證明文件正本原則上不予退還, 但如係不可重複申請者, 請附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只, 於信封上加註退還證件專用, 並填妥地址, 本委員會審查後於 103 年 1 月 6 日 ( 一 ) 統一退還 附錄三考生身分別代碼表 身分別 代 碼 身分別類別名稱 0 普通生 ( 一般生 ) 6A 原住民學生 ( 具有文化語言能力證明 ) 6B 原住民學生 ( 無文化語言能力證明 )

43 附錄四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第 1 條為維護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 特訂定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 2 條考生違規事件及其他與試場有關之重大情事, 提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 監試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 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 考生應予充分配合, 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議處 一般事項 第 3 條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有關人員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 一 請他人頂替代考或偽造證件應試 二 脅迫其他考生 監試人員幫助舞弊, 或威脅監試人員之言行 三 集體舞弊行為 四 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第 4 條考生有下列舞弊或意圖舞弊行為之一者, 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 一 在文具 衣物或肢體等處書寫有關文字或符號 二 傳遞 夾帶 交換試卷 ( 卡 ) 或答案 三 以自誦或暗號告人答案 四 將試卷 ( 卡 ) 試題供人窺視 抄襲 五 左顧右盼 相互交談 意圖窺視他人答案或意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 經制止後仍再犯者 第 5 條考生除必用書寫 擦拭 作圖文具外, 不得將書籍 紙張或具有計算 通訊 記憶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屜中 桌椅下 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違規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考生攜帶入場 ( 含臨時置物區 ) 之手機 手錶及所有物品, 不得有發出聲響或有足以妨礙試場安寧秩序之情形 ; 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須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 違者均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第 6 條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 抽菸 嚼食口香糖等, 或無故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予以勸告, 經勸告後仍再犯者即請其離場, 該科不予計分 ;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 須於考試前持相關證明報備同意, 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第 7 條考生試卷 ( 卡 ) 若有遺失, 應於接到補考通知後, 即行到場補考, 拒絕補考者該科試卷 ( 卡 ) 不予計分 第 8 條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當之行為者, 得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提請招生委員會, 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第 9 條應考考生若有舞弊情事, 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即按前面各項規定處理 第 10 條本校各學系 所專業科目測驗如另有規定, 考生得一律遵守 入場及作答前事項第 11 條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 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 考生不得入場, 該科不予計分 前項經監試人員制止後仍強行入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第 12 條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 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汽機車駕照 ) 入場應試, 未帶准考證不得入場, 惟經監試人員核對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 准予應試, 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前, 准考證仍未送達者, 或未依規定向本校辦理申請補發手續者, 則扣減各該科成績三分, 至零分為限 申請補發准考證不予扣分, 但以一次為限 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 ( 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汽機車駕照 ), 經試務人員核對報名考生報名資料相符且拍照存證後先行應試, 考生不得因核對資料之時間而要求延長應試時間, 並於應試次日下午五時前, 親持身分證件正本補驗, 若未依規定期限內送達或補驗, 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第 13 條考生應按編定之試場及座位應試, 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卷 ( 卡 ) 准考證 座位之號碼是否相同, 如有不同,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者,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且於作答前,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換至編定之座位作答,

44 不扣減其成績 二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或於作答後,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三 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不論考生作答與否, 均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誤入另一試場應由試務人員陪同至編定之試場應試, 並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且於作答前,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二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或於作答後,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三 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不論作答與否, 均扣減其該科成績十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第 1 4 條考生在開始作答前, 應先檢查試卷 ( 卡 ) 是否齊備 完整 准考證號碼是否正確, 如有錯誤 缺漏 污損或印刷不清,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解釋試題意 ; 如試卷 ( 卡 ) 不慎掉落, 亦應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錯用試卷 ( 卡 ) 者, 不得延長考試時間, 並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於考試結束前發現者, 換用正確之試卷 ( 卡 ) 作答, 不扣減其成績 二 於考試結束後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第 15 條考生應遵循監試人員之指示, 配合核對准考證與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並於每節筆試時在考生名冊以中文正楷親自簽名, 考生不得拒絕亦不得請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 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委員會議處 作答事項第 1 6 條考生應遵循監試人員的指示, 配合核對准考證與考生名冊 第 1 7 條考生應在試卷 ( 卡 ) 上規定作答之範圍內書寫或畫記答案, 違者該科試卷 ( 卡 ) 分別不予計分 第 1 8 條考生不得撕去或竄改試卷 ( 卡 ) 上之座位號碼 拆閱試卷彌封 試卷條碼 將試卷 ( 卡 ) 黏貼污損 摺疊 捲角撕毀, 或在試卷 ( 卡 ) 上顯示自己身分 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 符號 違者該科試卷 ( 卡 ) 分別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 或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第 1 9 條各科試卷請用毛筆 黑色或藍色鋼筆 原子筆或鉛筆書寫, 試卷 ( 卡 ) 則建議以黑色軟心鉛筆畫記, 並應依照試題及試卷 ( 卡 ) 上之規定作答, 除該科試題有特殊作答規定外, 違者依下列規定分別論處 : 一 未使用黑色或藍色筆書寫者, 扣減其該科試卷 ( 卡 ) 成績二分 二 在作答區外書寫答案或任何文字符號者, 或違反其他作答規定者, 扣減其該科試卷 ( 卡 ) 成績二分 三 因字跡潦草或未標明題號等情事, 致評閱人員無法辨認答案者, 其該部分不予計分 第 20 條考生完卷後一經離座, 應即將試卷 ( 卡 ) 與試題紙併交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考生因病 因故 ( 如廁等 ) 須暫時離座者, 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 始准離座, 違者該科試卷 ( 卡 ) 分別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 或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 如考試尚未結束時, 仍可繼續考試, 但不得請求延長時間或補考 第 2 1 條考生於每節考試時間終了鈴 ( 鐘 ) 聲響畢後, 應即停止作答, 靜候監試人員收取試卷 ( 卡 ), 違者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二 經警告後仍繼續作答者, 除立即收回試卷 ( 卡 ) 外, 再加扣該科成績三分, 至零分為限 離場事項第 2 2 條考生入場後, 於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不得離場,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於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離場者, 應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至考試開始三十分鐘為止, 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第 2 3 條考生不得將試題或試卷 ( 卡 ) 攜出場外,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嚴重舞弊行為, 應取消考生資格 第 2 4 條考生已交試卷 ( 卡 ) 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 高聲喧譁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45 附錄五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招生申訴處理要點 本校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教育部八十九年四月七日台 ( 八九 ) 高 ( 一 ) 字第八九 四 四一九號函核定本校九十年二月二十七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一條條文教育部九十年三月十四日台 ( 九 ) 高 ( 一 ) 字第九 三一 六五號函核定修正第一條條文本校九十一年一月八日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一條 第五條條文教育部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台 ( 九一 ) 高 ( 一 ) 字第九一 八一五九號函核定修正第一條 第五條條文本校一 年十二月十三日一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本要點依據本校學士班招生規定 碩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規定 轉學生招生規定及教育部 相關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考生對本校招生試務如有疑義, 應由當事人以書面具名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其他方式均 不予受理 申訴案件受理期限自成績複查截止日起一周內提出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條 本校為處理招生申訴案件得組成 招生申訴處理小組 五至七人, 由招生委員會總幹事任召集人 及會議主席, 小組成員得視案件實際需求, 由相關系所主管或總幹事指定之招生委員或其他人員 組成, 必要時, 得邀請校外公正人士或法律顧問等出席會議 第四條 第五條 招生申訴處理小組成員對於申訴案件自認有利害關係時, 應自行迴避 招生委員會接獲招生申訴案件後, 轉交招生申訴處理小組處理 申訴處理小組於一個月內將處理 結果, 以書面陳請校長核可後, 函復申訴人並副知招生委員會 ; 必要時, 得將申訴案件提請招生 第六條 委員會議決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46 附錄六本校學雜費 獎助學金 學生住宿一 102 學年度每一學期學士班學生應繳各項費用金額明細表單位 : 新台幣 學制類別學費雜費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 個別指導費 術科指導費 實習費 專業器材網路與電維護使用腦使用費費 音樂學系 16,240 10, , , ,148 傳統音樂學系 ( 主修古琴 琵琶 音樂理論 ) 總計 16,240 10, , ,148 學士班 傳統音樂學系 ( 南 北管樂 ) 16,240 10, , ,293 美術學系 16,240 10, , ,438 戲劇學系 16,240 10, , ,438 劇場設計學系 16,240 10, , ,438 電影創作學系學 16,240 10, ,000 1, ,438 新媒體藝術學系 16,240 10, , ,438 動畫學系 16,240 10, , ,438 註 : 100 學年度 ( 含 ) 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外籍生, 學雜 ( 分 ) 費收費標準依本國一般生收費標準 2 倍計算 二 本校學生可申請各類獎補助 弱勢學生助學補助 低收入戶同學提供 綜合 女二宿舍 免費住宿 生活助學金 學生就學貸款等之概況介紹 ( 一 ) 獎學金申請事宜 1. 校內獎學金 : (1) 學生圓夢助學金 (2) 勵志獎學金 (3) 鄭銘康先生獎學金 (4) 台北首都扶輪社慈愛教育獎學金 2. 校外獎學金 : 每年約 70 多種校外獎學金 ( 清寒僑生獎學金 原住民獎學金 學產急難救助金 學產獎助學金 等 ) 提供申請 ( 二 ) 學生急難救助金 : 家境清寒未達教育部所定補助標準 ( 未領公費及未獲減免 ), 但實需協助者, 家中遭遇突發重大變故 ( 如火災 水災 家中主要收入者遭遇重大意外 等 ) ( 三 ) 弱勢學生助學金 : 針對家庭年收入 70 萬元以下的學生, 依其所得多寡給予助學金, 補助級距分為 5 級, 且補助金額為 5,000~16,500 元, 減輕籌措學費負擔 ( 領取弱勢學生助學金之同學須參與服務學習 ) ( 四 ) 生活助學金 : 每學院一名, 每名生活服務 40 小時, 補助新台幣 6,000 元整 ( 五 ) 住宿優惠 : 提供低收入戶生 綜合 女二宿舍 免費住宿, 中低收入戶學生 弱勢學生具有優先住宿權 ( 六 ) 學雜費減免 : 原住民籍學生 恤內軍公教遺族 恤滿軍公教遺族 現役軍人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低收入戶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七 ) 校內工讀 : 可洽學校各單位申請校內工讀的機會 ( 八 ) 學生就學貸款 :(1) 學生家庭年收入符合 114 萬元以下, 由政府負擔在學期間之利息 (2) 家庭年收入介於 114 萬元至 120 萬元 ( 須付半額利息 ), 或者家庭年收入 120 萬元以上但家中有 2 個小孩唸高中以上 ( 須付全額利息 ) 即可辦理學生就學貸款 ( 九 ) 本校學生可申請國際交換學生 菁英留學計畫 三 學生膳宿概況 : ( 一 ) 宿舍住宿費 : 依本校學生宿舍公告費用 網址 : 學生宿舍生活站 ) 暑住時間 : 該年度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 寒住時間 : 依年度寒假而定 ( 二 ) 住宿費 ( 不含暑住費 ) 可依助學貸款方式列入貸款 ( 三 ) 本校宿舍與餐廳屬連棟設計, 餐廳供應早 中 晚餐, 由學生自費選用

招生名額 戲劇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共 29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15 名, 女生錄取 14 名 一 戲劇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 接續下頁內容 ) 二 戲劇學系基礎課程除理論 創作等學科之外, 包括傳統戲劇動作 肢體表演等劇烈活動, 專業技術課程則包括

招生名額 戲劇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共 29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15 名, 女生錄取 14 名 一 戲劇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 接續下頁內容 ) 二 戲劇學系基礎課程除理論 創作等學科之外, 包括傳統戲劇動作 肢體表演等劇烈活動, 專業技術課程則包括 招生名額 戲劇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共 29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15 名, 女生錄取 14 名 一 戲劇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 接續下頁內容 ) 二 戲劇學系基礎課程除理論 創作等學科之外, 包括傳統戲劇動作 肢體表演等劇烈活動, 專業技術課程則包括劇場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 ; 故凡視覺 聽力 語言 行動有障礙者, 報考戲劇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More information

新媒體藝術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 面試及作品集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新媒體

新媒體藝術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 面試及作品集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新媒體 招生名額 新媒體藝術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 ( 共 24 名 ) ( 接續下頁內容 ) 一 男女兼收 二 新媒體藝術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三 本招生名額以招收具有美術及創意訓練基礎之學生為主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40%) 專業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More information

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面試為審查及口試, 考生亦得同時演奏 ( 唱 ) 主修, 內容訂定如下 : 審查及口試 一 理論與作曲 依繳交之學習經歷進行審查及口試 1. 面試當天繳交已完成之習作或作業 (1 式 5 份 ), 並接受測驗 2. 樂曲分析 ( 作曲技巧與樂曲風格 ) 3. 鍵盤和聲

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面試為審查及口試, 考生亦得同時演奏 ( 唱 ) 主修, 內容訂定如下 : 審查及口試 一 理論與作曲 依繳交之學習經歷進行審查及口試 1. 面試當天繳交已完成之習作或作業 (1 式 5 份 ), 並接受測驗 2. 樂曲分析 ( 作曲技巧與樂曲風格 ) 3. 鍵盤和聲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 ( 共 67 名 )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四 絃樂 : 小提琴 (7 名 ) 中提琴(4 名 ) 大提琴(4 名 ) 低音提琴(2 名

More information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音樂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共 66 名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音樂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共 66 名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共 66 名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四 絃樂 : 小提琴 (7 名 ) 中提琴(4 名 ) 大提琴(4 名 ) 低音提琴(2 名 ) 豎琴(1 名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5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考試各項重要日程表 電影創作學系 ( 甲類考生 )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備註 第一階段網路報名第一階段報名繳費報名表件列印期限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報名結果查詢 ( 准考證號查詢 ) 學系規定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 ( 電影創作學系甲類 ) 查詢學系應繳資料收件進度 ( 電影創作學系甲類 ) 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 電影創作學系甲類 ) 104

More information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國文 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國文 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共 23 名 共 20 名 以創作思維技術能力為主要訴求 共 10 名發展視覺藝術相關理論 招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共 3 名 一 美術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3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增列之原住民外加名額, 或以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一般生名額,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一 報考資格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第一章共同規定 ( 一 )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以上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 ; 或符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有關學士班報考資格 附錄一 者 ( 二 )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 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 東莞臺商子弟學校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等

More information

北藝大 TNUA 本校成立於 1982 年, 當時名為 國立藝術學院,2001 年改名為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目前設有音樂 美術 戲劇 舞蹈 電影與新媒體 文化資源 6 個學院,9 個學系 20 個碩士班 5 個博士班, 以及通識暨共同教育委員會 作為台灣最重要的藝術人才孕育場域, 北藝大宗旨為 兼

北藝大 TNUA 本校成立於 1982 年, 當時名為 國立藝術學院,2001 年改名為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目前設有音樂 美術 戲劇 舞蹈 電影與新媒體 文化資源 6 個學院,9 個學系 20 個碩士班 5 個博士班, 以及通識暨共同教育委員會 作為台灣最重要的藝術人才孕育場域, 北藝大宗旨為 兼 T aipei N ational U niversity of the A rts 105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學士班單獨招生 更多資訊請利用QR Code查詢 招生學系 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戲劇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 美術學系 電影創作學系 動畫學系 新媒體藝術學系 舞蹈學系 報名時間 104年11月09日 11月16日 考試時間 電影創作學系(甲類) 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美術學系(甲 乙類)

More information

三 招生名額 : 各學系招生名額 報名階段及應報名之考試如下表所示 報名階段 應報名之考試 招生學系 / 類別 一般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 一階段 兩階段 本校考試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 大學術科考試 音樂學院 音樂學系 66 名 -- 傳統音樂學系 23

三 招生名額 : 各學系招生名額 報名階段及應報名之考試如下表所示 報名階段 應報名之考試 招生學系 / 類別 一般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 一階段 兩階段 本校考試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 大學術科考試 音樂學院 音樂學系 66 名 -- 傳統音樂學系 23 一 報考資格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第一章共同規定 ( 一 )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以上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 ; 或符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有關學士班報考資格 附錄一 者 ( 二 )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 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 東莞臺商子弟學校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等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名稱修正日期法規類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 106 年 06 月 02 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 1 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列印時間 :106/06/21 10:05 第 2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條文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 為建構終身學習社會及因應國民升學及繼續進修需求, 本部遂依國際視野 制度彈性 學用密合及確保品質等原則, 全面檢討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報考資格之規範條件, 以促使本標準之規定更合乎國家與社會實際需要及人民需求, 爰修正本標準, 其修正要點如次 : 一 增訂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發布,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家長教育選擇權, 配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之修正, 及配合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推動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制度, 並因應大學藥學系六年臨床藥學學制之設立, 以符合六年臨床藥學學制的實際狀況與規劃, 且基於鼓勵並回應國民升學需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時間

時間 105 學年度 大學個人申請 入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生注意須知 目錄 考試作業程序及重要日程表 1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報名繳費 4 指定項目審查資料準備 5 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6 甄試日期 地點 面試內容及注意事項 7 錄取原則 放榜 成績複查及申訴 8 統一分發 放棄入學 註冊入學 9 本校學雜費 獎助學金 學生住宿 10 相關服務電話 11 校園導覽全景圖 12 校車時刻表 13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10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1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8肆 考試日期 地點及內容.19伍 各學系有關成績核計比例及錄取特殊規定....25陸 成績處理.. 29柒 錄取公告.30捌 成績單寄發 複查及補發..30玖 報考多學系 / 主修別原則...32拾 正備取生報到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績

目 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績 106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6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本項考試各學系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目 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7 學年度 107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6 年 11 月 6 日起至 11 月 13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轉 1256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More information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7 年 11 月 5 日起至 11 月 12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轉 1256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常用符號集

常用符號集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 大學先修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4 年 2 月 24 日起至 104 年 3 月 3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通訊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目 錄 壹 招生學系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2 參 報名相關資訊 2 一 報名方式 2 二 受理報名時間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戲劇學院 系所名稱劇場設計學系碩士班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第 33 頁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主修分別錄取, 合計 12 名 系所代碼舞台設計 331 服裝設計 332 燈光設計 333 技術設計 334 項次 類別 內容 占分比

戲劇學院 系所名稱劇場設計學系碩士班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第 33 頁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主修分別錄取, 合計 12 名 系所代碼舞台設計 331 服裝設計 332 燈光設計 333 技術設計 334 項次 類別 內容 占分比 戲劇學院 劇場設計學系碩士班 第 33 頁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主修分別錄取, 合計 12 名 系所代碼舞台設計 331 服裝設計 332 燈光設計 333 技術設計 334 項次 類別 內容 占分比 考試項目 一 分類專業作品評鑑 50% 二 面試 含英語文能力測驗 術科測驗 面談 50% 錄取規定 一 面試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 80 分者, 不予錄取 二 若錄取之正取生最後一名, 有二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

More information

常用符號集

常用符號集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105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制 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5 年 02 月 22 日起至 105 年 02 月 26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通訊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目 錄 壹 招生學系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2 參 報名相關資訊 2 一 報名方式 2 二 受理報名時間

More information

音樂學院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傳統音樂學系碩士班 ( 接續前頁內容 ) 甲組 主修 : 古琴 琵琶 主修別南管樂 北管樂 系所代碼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備取 生報到 乙組 主修 : 音樂理論 傳統戲

音樂學院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傳統音樂學系碩士班 ( 接續前頁內容 ) 甲組 主修 : 古琴 琵琶 主修別南管樂 北管樂 系所代碼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備取 生報到 乙組 主修 : 音樂理論 傳統戲 音樂學院 傳統音樂學系碩士班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甲組 主修 : 古琴 琵琶 主修別南管樂 北管樂 系所代碼 考試項目 乙組 主修 : 音樂理論 傳統戲曲 碩士班身分別一般生 招生名額 甲 乙兩組分別錄取, 合計 9 名 古琴 161 琵琶 162 南管樂 163 北管樂音樂理論 165 傳統戲曲 166 164 主修項次類別內容占分比

More information

常用符號集

常用符號集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02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大學先修班招生簡章 含管道一 學校推薦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含管道二 考試入學 招生簡章 一律網路填表通訊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末頁 102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大學先修班招生考試 目 錄 招生流程圖 01 招生管道名額分配及說明 02

More information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100單招簡章內容.doc

Microsoft Word - -_3_-100單招簡章內容.doc 100 學年度招生試務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0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試務委員會印製 地址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封底 目 錄 壹 報考資格.. 1 貳 招考學系 名額 考試科目一 音樂學系 3 二 傳統音樂學系 4 三 美術學系 5 四 戲劇學系..........6 五 劇場設計學系 8 六 舞蹈學系. 1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音樂學院 系所名稱音樂學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主修別甲組 主修 : 學術研究 乙組 主修 : 演奏與實際 系所代碼 考試項目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 供書面審查與面試使用 )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

音樂學院 系所名稱音樂學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主修別甲組 主修 : 學術研究 乙組 主修 : 演奏與實際 系所代碼 考試項目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 供書面審查與面試使用 )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 音樂學院 音樂學研究所 主修別甲組 主修 : 學術研究 乙組 主修 : 演奏與實際 系所代碼 151 152 考試項目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 供書面審查與面試使用 )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備取生報到 第 22 頁 碩士班身分別一般生 招生名額主修分別錄取, 合計 2 名 主修項次類別內容占分比學術一書面審查依考生報名時的 繳交資料 進行審查 40% 研究二面試音樂能力與音樂學觀念鑑定

More information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通過 103 學年度學士班二年級轉學生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103 年 5 月 19 日起至 103 年 5 月 22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印製 目 錄 壹 招生學系 年級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1 參 報名相關資訊 2 一 報名方式 2 二 受理報名時間 2 三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More information

2015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mail.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5 年 0 5 月 2 0 日 2015... 2... 3... 4... 6... 6... 7....

More information

美術學院 系所名稱藝術跨域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10 名 系所代碼文化生產與策展 221 跨領域創作 222 項次 類別 占分比 考試項目 一 書面審查 60% 二 面試 40% 錄取規定 一 考生

美術學院 系所名稱藝術跨域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10 名 系所代碼文化生產與策展 221 跨領域創作 222 項次 類別 占分比 考試項目 一 書面審查 60% 二 面試 40% 錄取規定 一 考生 美術學院 藝術跨域研究所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10 名 系所代碼文化生產與策展 221 跨領域創作 222 項次 類別 占分比 考試項目 一 書面審查 60% 二 面試 40% 錄取規定 一 考生如有任何一科缺考或零分者, 不予錄取 二 若錄取之正取生最後一名, 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 依書面審查成績 面試成績順序比較, 若分數均相同, 則一併錄取 ; 備取生標準亦同 項次 類別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1_-99舞七封面

Microsoft Word - -_1_-99舞七封面 99 學年度招生試務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99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大學先修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99 年 1 月 19 日起至 99 年 1 月 22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 通訊報名 招生試務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各項查詢電話及考試重要日程詳閱簡章背面 ) 目 錄 壹 招生學系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1 學歷 1 年齡. 1 參 報名方式 3 一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3 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3,105 網址

More information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1 2 102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護理類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修訂表 貳 登記資格 ( 二 ) 同等學力 : 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增訂之 第 2-1 條條文及第 5 條修訂, 修正對照表如下表所示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1.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 5. 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 1. 原第 5 條修 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正為第 1 條 (1)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30 日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臺東大學 104 學年度產業管理與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校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報名查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http://coce.nttu.edu.tw/bin/home.php 網路報名系統 :http://enro.nttu.edu.tw/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06-5979566 # 7011 網址 :http://www.feu.edu.tw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目錄 壹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重要日程 1 貳 報考資格 1 參 修業年限 1 肆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伍 資格審查及寄發准考證 2 陸 招生系所 名額 考試科目時間...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ZX 102 國 文 科 大 甲 高 中 朱 碧 霞 老 師 壹 前 言 102 99.07.29 1. 2. 3. 4. 99 101 38 2 76 1 24 102 1. 20 2. 6 18 1 貳 試 題 分 析 99 101 102 一 選 擇 題 1 99~101 年 試 卷 架 構

ZX 102 國 文 科 大 甲 高 中 朱 碧 霞 老 師 壹 前 言 102 99.07.29 1. 2. 3. 4. 99 101 38 2 76 1 24 102 1. 20 2. 6 18 1 貳 試 題 分 析 99 101 102 一 選 擇 題 1 99~101 年 試 卷 架 構 102 四技二專 統一入學測驗 大甲高中 朱碧霞 老師 共同科目 國文 發行人 陳炳亨 總召集 周耀琨 總編輯 蔣海燕 主 編 陳俊龍 校 對 黃筱閔 美 編 林靖雨.本書內容同步刊載於翰林我的網 出 版 民國一 二年一月 發行所 7 0 2 4 8 臺南市新樂路 76 號 編輯部 7 0 2 5 2 臺南市新忠路 8-1 號 電 話 (06)2619621#314 E-mail periodical@hanlin.com.tw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20181031~20181106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附錄一 報名表填表說明 一 本表為報考本校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考試專用 二 本表除 報名序號 由本校作業人員填寫外, 其餘各欄由報考考生親自以正楷詳細填寫, 字體切勿潦草 三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應與所繳交學歷證件相符 ( 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互不一致, 應先向戶籍機關 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後, 或附上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始得據以報考 ) 四 通訊住址欄, 請填寫本年九月以前不變更且報考人最易準時收件之地址,

More information

八十五學年度轉學生簡章(一)

八十五學年度轉學生簡章(一) 依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3 日本校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委員會議通過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2 學年度 進修學士班招生簡章 台北校區 台南校區 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 32 號地址 : 台南市麻豆區北勢里北勢寮網址 :http://www.au.edu.tw 70 之 11 號電話 :(02)26212121-5 轉 1151 網址 :http://www.mt.au.edu.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 107 學年度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107 學年度 原住民專班招生簡章 高齡健康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報名日期 : 107 年 0 1 月 10 日至 0 2 月 26 日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招生諮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研究所簡章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研究所簡章封面.doc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02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1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101 年 12 月 27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地 招生委員會印製 址 :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封底 目 錄 壹 招生重要日程表.. 01 貳 報考資格 02 參 報名 02 肆 招考系所班別 名額 考試科目

More information

¾ú¥v¬ì²Ä8¦¸-«ü¦Ò«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BEFAA576ACECB2C438A6B82DABFCA6D2ABCAADB12E646F63> )

¾ú¥v¬ì²Ä8¦¸-«ü¦Ò«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BEFAA576ACECB2C438A6B82DABFCA6D2ABCAADB12E646F63> ) 80 2B NO.99352001 102-E8 第壹部分 : 選擇題 ( 占 80 分 ) 72 1 說明 : 第 1 題至第 n 題, 每題有 4 個選項, 其中只有一個是正確或最適當的選項, 請畫記在 答案卡之 選擇題答案區 各題答對者, 得 2 分 ; 答錯 未作答或畫記多於一個選 項者, 該題以零分計算 1 1873 C. Douglas 1923 Thomas Barclay A B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1 日本校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2,103 網址 :http://www.tnu.edu.tw/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依教育部 103.02.21 臺教學 ( 四 ) 字第 1030020376 號函辦理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 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一律由本校網站下載 校址 :24305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 3 段 22 號專線 :( 日 ) 02-22964275 傳真 :( 日 ) 02-22964276 網址 :http://www.lit.edu.tw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More information

常用符號集

常用符號集 10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101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大學先修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101 年 2 月 6 日起至 101 年 2 月 10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各項查詢電話及考試重要日程詳閱簡章背面 ) 目錄 壹 招生學系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1 學歷 1 年齡. 1 參 報名相關資訊.2 一 報名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104 年 9 月 17 日 105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108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簡章分則

108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簡章分則 [80778]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號 ( 建工校區 ) [8]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 號 ( 第一校區 ) [87] 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 號 ( 楠梓校區 ) [8]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8 號 ( 燕巢校區 ) [80]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 8 號 ( 旗津校區 ) 招生系 ( 組 ) 學程 招生學校系 ( 組 ) 學程一覽表 招生名額 聯絡電話 (07)8 傳真電話 (07)98 http://www.nk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1-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午 5 時 3.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5 年 6 月 08 日 ( 週三 ) -2- 簡章在本校招生網站上免費下載,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2013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表 : Table : 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HKALE Results statistics 表 a 列出 年於高考英語運用及中國語文及文化科成績達 E 級, 並在其他科目考獲兩個高級程度科目或一個高級程度科目及兩個高級補充程度科目成績達 E 級的考生人數統計 Table a shows the HKALE statistics of candidates awarded grade E or

More information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6 學年度 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招生考生須知事項 審查資料上傳 : 各學系規定繳交之 審查資料, 應於 106 年 3 月 28 日 ( 二 ) 下午 10 時前, 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至大學入學甄選委員會 ( 網址 :https://www.caac.ccu.edu.tw/), 本校不接受其他形式繳交之資料 每日系統開放時間均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10 時 報名費用繳納及登錄面試時段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校址 :709 台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 600 號電話 :(06) 2873337 或 (06) 2870023 傳真 :06-2873536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More information

33期.indd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More information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30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1 次委員會議通過 105 學年度二技進修部 現役軍人在職專班 單獨招生簡章 育達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校 網 址 :36143 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 168 號 址 :http://www.ydu.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037)651-188 分機 1301~1303 招生事務中心 考生專線 :(037)651-088

More information

103N_GenlReg

103N_GenlReg 103 年 10 月 3 日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B669BEC7AF5A2DABFCA6D2A6A8C15AA5D3BDD0A44ABEC7C2B2B3B92D2E646F63>

<4D F736F F D DB669BEC7AF5A2DABFCA6D2A6A8C15AA5D3BDD0A44ABEC7C2B2B3B92D2E646F63> 國立嘉義大學 101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指考成績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日 期 辦 理 事 項 簡章公告 100.12. 101.7.26 至 101.7.31 101.7.26 至 101.8.1 101.8.1 本校不發售招生簡章亦不印製紙本簡章, 請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參閱 網路報名時間 繳交報名費期限 報名完成後請繳費, 並於 8 月 1 日前上網查詢 繳費是否完成 考生郵寄繳交表件截止日 (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本校 104 年 10 月 26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原住民族專班招生簡章 原住民族健康休閒與文化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90003 屏東市民生路 4 之 18 號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聯絡電話 :(08)7663800 轉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0D3B77EC3FEA7DEC3C0C476C1C9A5BFA6A1B8D5C3442DB57BA6A1B35DAD702DBEC7ACEC2E646F6378>

<4D F736F F D B0D3B77EC3FEA7DEC3C0C476C1C9A5BFA6A1B8D5C3442DB57BA6A1B35DAD702DBEC7ACEC2E646F6378> 全國國高級中中等學校 105 學年度商商業類學學生技藝藝競賽 程式式設計 職職種 學學科 試試卷 崗位位編號 : 姓名 : 注意事項 : 請將答案案劃記於答案案卡, 未依依規定劃記者者不予計分分 試題說明 :( 選擇題每每題 4 分, 共 100 分 ) ( )1. 執行以下 Visual Basic 程式片段, 其結果為何?(A) 15 Dim i As Byte i = &HFC Console.WriteLine(Not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107學年度日二技護理系申請入學簡章

107學年度日二技護理系申請入學簡章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二技日間部護理系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網址 :http://www.ypu.edu.tw/ 招生電話 :(03)6102225 傳真 :(03)6102214 校址 :30015 新竹市元培街 306 號 目 次 重要日程表... 2 重大注意事項... 3 壹 招生系別 名額及成績採計... 4 貳 報名資格... 5 參 報名日期及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已確定送出 (0-- 下午 0:) 校系 ( 組 ) 學程資料醫學檢驗生物技術系 寄發第二階段通知郵寄資格審查資料截止日期 否採備取制 0..9 面試書面資料審查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數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英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自然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國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科目權重招生名額 0 面

已確定送出 (0-- 下午 0:) 校系 ( 組 ) 學程資料醫學檢驗生物技術系 寄發第二階段通知郵寄資格審查資料截止日期 否採備取制 0..9 面試書面資料審查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數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英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自然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國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科目權重招生名額 0 面 已確定送出 (0-- 下午 0:) 招生學校系 ( 組 ) 學程一覽表 聯絡電話 (0)9 傳真電話 (0)99 否僅限選填 系 ( 組 ) 學程 [00]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 號 http://www.ctust.edu.tw 否 招生系 ( 組 ) 學程 招生名額 招生系 ( 組 ) 學程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系 0 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 醫療暨健康產業管理系 0 護理系 ( 公費生 ) 護理系 0

More information

龍華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

龍華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 106 學年度龍華科技大學 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年月日本校招生委員會第 次會議決議通過 校址 :33306 桃園市龜山區 ( 新莊 廻龍 ) 萬壽路 1 段 300 號網址 :http://www.lhu.edu.tw 電話 :(02)8209-3211 轉 3009~3013( 洽公時間 09:00~16:00) 傳真 :(02)8209-5709 龍華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6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方案招生簡章 103 年 12 月 12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招生學系 簡章發售問題 放榜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午 3.. 00 至 10.. 00, 寒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招生學系相關問題

More information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目錄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4-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5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5-6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目錄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4-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5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5-6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7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10 月 24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轉 1256 本簡章不提供紙本販售僅供網路下載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 ( 以下簡稱個資法 ), 請詳細閱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依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所為以下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 機構名稱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基於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 ( 以下簡稱個資法 ), 請詳細閱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依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所為以下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 機構名稱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基於 依本校 107 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107 年 03 月 14 日 ) 107 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7 年 5 月 1 日至 8 月 8 日 91201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 1 號招生專線 :(08)7704422 服務電話 :(08)7703202 轉 6021 傳真電話 :(08)7740457 網站 :www.np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致遠管理學院八十九學年度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簡章

致遠管理學院八十九學年度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簡章 102 年 3 月 21 日本校 102 學年度 招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 102 學年度 大學日間部單獨招生簡章 台灣首府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地址 :72153 台南市麻豆區南勢里 168 號電話 :06-5718877 5718899( 招生中心 ) 傳真 :06-5712587 網址 :http://www.tsu.edu.tw 台灣首府大學 102 學年度大學日間部單獨招生時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More information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2 3-4 5-6 7-10 11-12 13-31 32-40 41-42 43 44-45 46 47-48 49-132 133 134 公司資料 02 年 公司 44 9 C D MUFG Fund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The Belvedere

More information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臨床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臨床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項目配分評分參考 學習能力 40 分自傳 讀書計畫 在校成績等 專業能力 15 分成果作品或醫藥相關心得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國立臺南大學 101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簡章 本校進修學士班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國立臺南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70005 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 2 段 33 號招生資訊網址 :http://webnt1.nutn.edu.tw/tcerecruit/ 聯絡電話 :(06)2133111 轉 242 241 國立臺南大學 101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考試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及實施方式備註欄 簡章上網公告日期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6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106 年 3 月 16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放榜及簡章問題諮詢 試場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 午 3.. 00 至 10.. 00,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試場 (02)2905-2224

More information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學士班轉學生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4 年 5 月 11 日起至 104 年 5 月 14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編印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簡章內容提供免費網路自行下載列印, 未發售紙本簡章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4 學年度學士班轉學生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簡章公告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www.nqu.edu.tw 電話 :(082)313367 傳真 :(082)312347 1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網路報名 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寄送截止日 104 年 11 月 16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

壹 依據 :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教育部 103 年 4 月 28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B 號令 貳 報名日期 : 一 考生務必於 104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 104 年 6 月 8 日中午 12 時期間, 上網取得報名費轉帳編號, 並於 ATM

壹 依據 :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教育部 103 年 4 月 28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B 號令 貳 報名日期 : 一 考生務必於 104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 104 年 6 月 8 日中午 12 時期間, 上網取得報名費轉帳編號, 並於 ATM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4 學年度學士班轉學生招生簡章 招生公告網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章上網日期 :104 年 5 月 4 日至 6 月 8 日 取得轉帳編號及報名網址 :http://140.127.40.201/transfer 報名費 : 詳見簡章收費標準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者, 請填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

More information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11114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華岡路 55 號電話 :(02)2861-0511 傳真(02)2861-8701 http://www.pccu.edu.tw 中國文化大學 106 學年度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不販售紙本簡章 ) 106.1.4 (三) 網 路 報 名 網路上傳資料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繳交報名費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 ) 106.2.8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嘉義大學106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學測暨統測成績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國立嘉義大學106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學測暨統測成績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國立嘉義大學 106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學測暨統測成績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校 址 :60004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 招生專線 :(05)2717040 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 本校網址 :www.ncyu.edu.tw 目 錄 重要日程表 1 壹 招生名額 2 貳 修業年限與報考資格 2 參 報名日期與方式 2 肆 錄取標準暨名額流用辦法 5 伍 放榜日期 6 陸 複查成績及申訴辦法 6 柒 錄取生報到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嘉義大學106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暨農場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國立嘉義大學106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暨農場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國立嘉義大學 106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暨農場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校址 :60004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招生專線 :(05)2717040 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 (05)2717402 農場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本校網址 :www.ncyu.edu.tw 目 錄 A. 進修學士班考試入學 ( 筆試組及甄試組 ) B. 農場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考試入學 重要日程表 1 重要日程表 15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A5BFA6A1C476C1C92DBEC7ACECB8D5A8F728B57BB35D292E646F63>

<4D F736F F D DA5BFA6A1C476C1C92DBEC7ACECB8D5A8F728B57BB35D292E646F6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6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程式設計 職種 學科 試卷 選手證號碼 ( 崗位編號 ): 姓名 : 注意事項 : 請將答案劃記於答案卡, 未依規定劃記者不予計分 試題說明 :( 選擇題共 25 題每題 4 分, 答錯不倒扣, 共 100 分 ) ( )1. 執行以下 Visual Basic 程式片段, 其結果為何?(A) 15 (B) 12 (C) 7 (D) 3 Dim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25 日 截止日 105 年 1 月 25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105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107 學年度招生簡章 校址 :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 臺南校區 ) 網址 :www.ukn.edu.tw 電話 :06-2559000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More information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3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103 年 12 月 22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封底 目 錄 壹 招生重要日程表.. 01 貳 報考資格. 02 參 報名.... 02 肆 招考系所班別 名額 考試科目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23 日 截止日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二 )~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准考證寄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106 學年度 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106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3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79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singleentry (105 年 11 月 1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National Kaoshiung Normal University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公告網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章上網日期 :105 年 12 月 5 日至 106 年 1 月 13 日 簡章免費下載 報名及准考證下載網址 :http://sso.nknu.edu.tw/recruit/art-aboriginal.aspx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