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

Transcription

1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7 年 11 月 5 日起至 11 月 12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 電話 : 轉 1256

2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績查詢 寄發及複查 9 十三 申訴程序 10 十四 正取生與備取生報到 11 十五 註冊入學 12 第二章考試日程 一 考試日期及相關內容 13 二 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14 第三章各學系規定 一 學系規定應繳資料 15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16 音樂學系 16 傳統音樂學系 20 美術學系 23 戲劇學系 27 劇場設計學系 29 舞蹈學系 31 電影創作學系 33 新媒體藝術學系 37 動畫學系 39 各學系聯絡電話及簡章取得方式 ( 封底 )

3 附錄 ( 表 ) 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摘錄 ) 41 附錄二 報考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代碼表 43 附錄三 特殊身分類別 ( 優待加分 外加名額部分 ) 及應繳證件 44 附錄四 考生身分別代碼表 44 附錄五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45 附錄六 本校學雜費 獎助學金 學生住宿 47 附錄七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 48 附錄八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細則 49 附表一 通訊地址異動申請表 50 附表二 共同科目考試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51 附表三 專業科目考試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52 附表四 境外學歷切結書 53 附表五 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 54 附表六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需求申請表 55 附圖一 本校交通情況及平面圖 56

4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各項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音樂學系重要日程 第一階段網路報名第一階段報名繳費報名表件列印期限截止日期音樂學系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收件 報名結果查詢 ( 准考證號查詢 )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2 日 ( 一 ) 下午 5:00 止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2 日 ( 一 ) 晚上 11:30 止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晚上 11:30 止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前 107 年 12 月 11 日 ( 二 ) 起 所有考生皆須報名, 報名最後一日至下午 5:00 止 最後一日繳費跨行匯款及郵局臨櫃至下午 3:00 止,ATM 轉帳可至晚上 11:30 止 繳費完成入帳後, 方可進行報名表件 報名組專用信封封面列印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項下點選 報名結果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公告 108 年 2 月 1 日 ( 五 ) 於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准考證列印 108 年 2 月 1 日 ( 五 ) 至 108 年 2 月 25 日 ( 一 )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列印 專業科目考試日期 108 年 2 月 22 日 ( 五 ) 至 108 年 2 月 25 日 ( 一 ) 相關考試日程請參見簡章第 頁 錄取公告及總成績查詢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下午 5:00 以後 1. 於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2. 考試成績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查詢 考試成績複查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至 108 年 4 月 3 日 ( 三 ) 總成績單寄發 108 年 4 月 2 日 ( 二 ) 正取生報到 108 年 4 月 3 日 ( 三 ) 上午 10:00 至 108 年 4 月 10 日 ( 三 ) 中午 12:00 止 1. 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進行報到作業 2. 完成音樂學系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備取生遞補作業 完成報到名單送交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08 年 4 月 11 日 ( 四 ) 上午 10:00 起 108 年 5 月 3 日 ( 五 ) 備取生遞補名單至本校 招生訊息 網站查詢 完成音樂學系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I

5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各項重要日程表 傳統音樂學系 美術學系 戲劇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 舞蹈學系 電影創作學系 新媒體藝術學系 動畫學系 項目日期備註 第一階段網路報名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2 日 ( 一 ) 下午 5:00 止 所有考生皆須報名, 報名最後一日至下午 5:00 止 第一階段 報名作業 第一階段報名繳費 報名表件列印期限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2 日 ( 一 ) 晚上 11:30 止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晚上 11:30 止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收件截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前止日期 報名結果查詢 ( 准考證號查詢 ) 學系規定應繳資料收件日期 ( 劇場設計學系 ) 107 年 12 月 11 日 ( 二 ) 起 108 年 1 月 29 日 ( 二 ) 至 108 年 2 月 11 日 ( 一 ) 最後一日繳費跨行匯款及郵局臨櫃至下午 3:00 止,ATM 轉帳可至晚上 11:30 止 繳費完成入帳後, 方可進行報名表件 報名組專用信封封面列印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項下點選 報名結果查詢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列印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第一階段 通過作業 第二階段 報名考試作業 查詢學系應繳資料收件進度 ( 劇場設計學系 ) 第一階段通過名單公告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舞蹈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 108 年 1 月 31 日 ( 四 ) 至 108 年 2 月 15 日 ( 五 )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進行查詢 108 年 3 月 11 日 ( 一 ) 下午 5:00 以後於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第一階段成績網路查詢 108 年 3 月 11 日 ( 一 ) 下午 5:00 以後 1. 考試成績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查詢 2. 第一階段成績僅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不另 第一階段成績複查 108 年 3 月 11 日 ( 一 ) 至 108 年 3 月 13 日 ( 三 ) 寄發成績單 第二階段繳費報名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舞蹈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 ( 繳費成功視同報名 ) 學系規定應繳資料收件日期 傳統音樂 美術 ( 乙 丙類 )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 查詢學系應繳資料收件進度 准考證列印 108 年 3 月 12 日 ( 二 ) 上午 9:00 至 108 年 3 月 15 日 ( 五 ) 晚上 11:30 止 108 年 3 月 12 日 ( 二 ) 至 108 年 3 月 18 日 ( 一 ) 通過第一階段者始得繳費報名及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繳費方式同第一階段規定, 未依規定辦理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者, 視同放棄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低收 / 中低收入戶考生須郵寄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 請參見簡章第 7 頁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列印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108 年 3 月 15 日 ( 五 ) 至 108 年 3 月 26 日 ( 二 )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進行查詢 傳統音樂 美術 戲劇 舞蹈 電影創作 ( 甲類 ) 動 108 年 3 月 20 日 ( 三 ) 至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畫學系 劇場設計 電影創作 ( 乙類 ) 新媒體藝術學系 108 年 3 月 20 日 ( 三 ) 至 108 年 4 月 14 日 ( 日 ) ( 續下頁 )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進行列印 II

6 第二階段 報名考試作業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各項重要日程表 傳統音樂學系 美術學系 戲劇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 舞蹈學系 電影創作學系 新媒體藝術學系 動畫學系 項目日期備註 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傳統音樂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108 年 3 月 22 日 ( 五 ) 上午 10:00 至下午 3:00 止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選填考試時間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公告 108 年 3 月 26 日 ( 二 ) 下午 5:00 於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傳統音樂學系 美術學系 戲劇學系 本校專業舞蹈學系 電影創作學系 ( 甲類 ) 科目考試動畫學系日期劇場設計學系 電影創作學系 ( 乙類 ) 新媒體藝術學系 美術學系綜合進階測試統一測驗日戲劇學系筆試統一測驗日 108 年 3 月 29 日 ( 五 ) 上午舞蹈學系初試 108 年 3 月 29 日 ( 五 ) 至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相關考試日程請參見簡章第 頁 108 年 4 月 11 日 ( 四 ) 至 108 年 4 月 14 日 ( 日 ) 相關考試日程請參見簡章第 頁 同時報考美術學系 ( 甲類 乙類 丙類 原住民外加名額 ) 戲劇學系或舞蹈學系(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之跨考考生, 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故第二階段僅能擇一學系 / 類別應試 錄取公告及總成績查詢 108 年 4 月 19 日 ( 五 ) 下午 5:00 以後 1. 於本校 招生訊息 網頁公告 2. 考試成績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複查 108 年 4 月 19 日 ( 五 ) 至 108 年 4 月 23 日 ( 二 ) 第二階段 錄取作業 總成績單寄發 108 年 4 月 22 日 ( 一 ) 正取生報到 備取生遞補作業 108 年 4 月 22 日 ( 一 ) 上午 10:00 至 108 年 4 月 24 日 ( 三 ) 中午 12:00 止 108 年 4 月 25 日 ( 四 ) 上午 10:00 起 完成報到名單送交大學甄選入學委 108 年 5 月 3 日 ( 五 ) 員會 ( 美術學系 ) 1. 請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進行報到作業 2. 完成美術學系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備取生遞補名單至本校 招生訊息 網站查詢 完成美術學系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最後一梯次備取生遞補截止 108 年 8 月 31 日 ( 六 ) 止 備取生遞補名單至本校 招生訊息 網站查詢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 : 招生訊息網站 : 考生入口網 :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 提供考試成績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選填 正備取生報到作業 ) III

7 一 報考資格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第一章共同規定 ( 一 )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以上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 ; 或符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有關學士班報考資格 附錄一 者 ( 二 )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 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 東莞臺商子弟學校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等 8 所海外學校未具僑生身分報考資格, 比照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相關規定辦理 二 報名方式 (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僅特殊身分考生須郵寄報名應繳交資料 ) ( 一 ) 報名階段 : 本校分為一階段及兩階段報名 1. 一階段報名之學系, 所有考生皆可進入面試 如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2. 兩階段報名之學系, 考生須先報考第一階段考試, 並通過第一階段錄取標準者, 始得報考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如美術學系 戲劇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 舞蹈學系 電影創作學系 新媒體藝術學系 動畫學系 ( 二 ) 跨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 ( 含同一學系甲 乙 丙類別 ) 報考 : 1. 報名前請先確認欲報考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 經繳費後即不得再更改資料, 亦不得申請退費, 請考生務必於線上報名操作時審慎輸入資料 2. 每位考生至多可報考 2 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 凡跨考考生請自行審慎考量所跨考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 其專業科目考試時間是否有互相重疊 面試前有統一測驗之學系, 如美術學系 ( 甲類 乙類 丙類 原住民外加名額 ) 之綜合進階測試 戲劇學系之筆試, 以及舞蹈學系之初試, 該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故通過第一階段進行第二階段繳費報名時, 考生僅能擇一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應考, 考生不得異議 3. 考生若因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重疊而造成考試衝堂致無法應試, 該科將以缺考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考生不得異議 ( 三 ) 應報名之考試 : 1. 報名本校之考生除向本校報名外, 均須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報考學科能力測驗 另, 部分學系採計大學術科考試成績, 故報名該學系之考生須向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報考大學術科考試, 未報考者, 視為缺考, 各科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2. 學科能力測驗 及 大學術科考試 : (1) 音樂 美術 ( 乙類 ) 新媒體藝術 3 學系考生, 請自行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8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及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108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 詳細考試日期 地點及內容, 請參閱該二考試 ( 測驗 ) 簡章 (2) 傳統音樂 美術 ( 甲 丙類 ) 戲劇 劇場設計 舞蹈 電影創作 動畫 6 學系考生, 請自行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8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詳細考試日期 地點及內容, 請參閱該考試 ( 測驗 ) 簡章 - 1 -

8 三 招生名額 : 各學系招生名額 報名階段及應報名之考試如下表所示 報名階段 應報名之考試 招生學系 / 類別 一般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 一階段 兩階段 本校考試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 大學術科考試 音樂學院 音樂學系 66 名 -- 傳統音樂學系 23 名 3 名 甲類 23 名 -- 美術學院美術學系 乙類 20 名 3 名 丙類 10 名 -- 戲劇學院 戲劇學系 31 名 -- 劇場設計學系 17 名 -- 舞蹈學院 舞蹈學系 - 七年一貫制四年級 6 名 2 名 電影與新媒體學院 甲類 10 名 -- 電影創作學系乙類 17 名 2 名 新媒體藝術學系 23 名 -- 動畫學系 36 名 1 名 - 2 -

9 四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各項作業時間 報名網址 連結 網路線上報名 ( 網路填表系統 ) 點選學士班 單獨招生 ( 一 ) 報名系統開放期限各學系考生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2 日 ( 一 ) 下午 5:00 止 第一階段報名繳費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2 日 ( 一 ) 晚上 11:30 止 最後一日繳費跨行匯款及郵局臨櫃至下午 3:00 止 最後一日繳費 ATM 轉帳可至晚上 11:30 止 ( 二 ) 報名費繳費期限 ( 三 ) 繳費狀況查詢 ( 四 ) 報名表件列印期限 ( 五 )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 第二階段繳費報名 108 年 3 月 12 日 ( 二 ) 上午 9:00 至 108 年 3 月 15 日 ( 五 ) 晚上 11:30 止 請至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列印第二階段繳費單, 繳費方式同第一階段繳費規定 通過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第二階段考試繳費成功視同報名, 並請依各學系規定時間自行至本校應試, 本校將不再另行通知 未依規定辦理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者, 視同放棄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 報名繳費說明 請參見簡章第 7 頁 考生網路報名繳費完成後, 可至網路線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繳費狀況 使用郵局臨櫃或便利商店繳費方式者, 須等待郵局或超商結帳作業完成, 始得查詢繳費狀態 各學系考生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晚上 11:30 止 繳費完成後, 方可進行報名表件列印 一般生不須寄回請自行檢核所填資料並留存 ; 特殊身分考生須備妥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校 各學系考生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前 請至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列印 報名組專用信封封面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 六 ) 准考證號查詢 107 年 12 月 11 日 ( 二 ) 起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項下點選 報名結果查詢 劇場設計學系 108 年 1 月 29 日 ( 二 ) 至 108 年 2 月 11 日 ( 一 ) ( 七 ) 學系規定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 傳統音樂 美術 ( 乙 丙類 ) 電影創作 新媒體 108 年 3 月 12 日 ( 二 ) 至 108 年 3 月 18 日 ( 一 ) 藝術學系 動畫學系 請至 網路線上報名 系統列印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音樂學系 108 年 2 月 1 日 ( 五 ) 至 108 年 2 月 25 日 ( 一 ) ( 八 ) 准考證列印 傳統音樂 美術 戲劇 舞蹈 電影創作 ( 甲類 ) 動畫學系 劇場設計 電影創作 ( 乙類 ) 新媒體藝術學系 108 年 3 月 20 日 ( 三 ) 至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108 年 3 月 20 日 ( 三 ) 至 108 年 4 月 14 日 ( 日 ) 請至本校 網路線上報名 ( 網路填表系統 ) 點選 學士班, 選擇 准考證查詢及列印 選項, 即可自行以白色 A4 紙張列印准考證 ( 本校不另寄發准考證 ) 准考證列印問題, 請與本校報名組洽詢, 電話 :(02) 分機 1256 請持 准考證 及 身分證正本 參加本校專業科目考試 准考證如有損毀或遺失, 應於面試或專業科目考試期間攜帶身分證, 向各學系申請補發 - 3 -

10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考生須先確認報名費繳款完成後, 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以白色 A4 紙張列印以下表件 ( 一 ) 報名表 ( 一般考生請自行列印留存 ; 特殊身分考生須連同應繳交資料一併寄回 ) ( 二 )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組專用信封封面 特殊身分證件專用表格 ( 三 )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 供學系規定應繳資料使用 ) 若遇特殊字電腦無法輸入或顯示時, 請將該字以 * 表示, 待報名表印出後, 請於線上網路報名系統下載 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 附表五, 填寫完於報名期間內傳真至 (02) , 並以電話向報名組 (02) 分機 1256 確認是否收到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特殊身分考生包含 : 持境外學歷 同等學力 原住民外加名額 低收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一 ) 應繳相關證明文件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組專用信封封面, 黏貼於 B4 信封上 並將報名表及以下報名應繳資料用迴紋針在左上角夾妥後, 平放入信封內封妥後, 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適用對象 持境外學歷報考之考生 應繳交資料 1. 境外學歷切結書正本 附表四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 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之考生 附錄一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請參見簡章第 41~42 頁 原住民外加名額之考生 1.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2. 以具文化語言能力證明報考者, 須檢附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影本且在有效期限內 低收 / 中低收入戶考生 1. 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第二階段繳費報名期間 (108 年 3 月 12 日至 108 年 3 月 15 日 ), 尚須郵寄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 ( 二 ) 郵寄截止時間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 三 ) 郵寄地址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報名組 收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報名收件最後一日寄件者, 務必請留意郵局截止收件時間, 掛號收執聯請妥善保存, 以做為查詢報名收件之依據 - 4 -

11 七 報名注意事項 ( 一 ) 依據法務部 101 年 10 月 1 日實施之 個人資料保護法 規定, 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 本校得對於考生個人資料進行處理及利用 凡報名本校入學招生考試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校入學考試所取得之個人資料檔案及其相關成績資料, 運用於招生事務合理且必須之處理 應用及查詢, 如榜單公布... 等事宜, 且同意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及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提供考生本人基本報名資料及 108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術科考試成績供本校分數採計及考試使用 並得提供報名資料及成績予 (1) 考生本人 (2) 其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 (3) 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 ( 二 ) 考生請務必詳讀簡章並確認報考資格是否符合, 報考資格若與本校招生相關規定不符, 一經查覺, 在考試前取消其應考資格, 在考試後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應屆畢業生若考取後, 因故未能畢業, 須符合同等學力報考資格, 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 三 ) 經本校 108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管道錄取 完成報到, 且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之考生, 一律不得參加本學年度單獨招生考試, 違者取消其報考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 四 ) 請考生報名時使用電腦 IE9.0 以上版本, 勿使用平板式電腦 手機, 以免報名資料流失 網路線上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為 24 小時開放, 為避免網路壅塞, 請儘早上網報名, 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考生於繳費前, 請務必先行查詢欲報考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之各項考試時間, 以確認可以如期應試 經繳費後, 即不得再上網更改資料, 請務必審慎輸入資料, 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及考試相關費用 未於期限內將相關審查資料繳交至報考學系或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報名組者, 所繳報名及考試相關費用亦不予退還 ( 五 ) 跨考考生請務必列印所有報考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之繳費單, 並分開繳費 透過任何管道繳費, 請務必確認是否繳費成功, 並請確認報名繳費單繳費金額, 勿短繳或溢繳, 若因繳費未成功導致報名未完成, 考生須自負其責並不得異議 ( 六 ) 報名相關資料務必由考生親自確認, 考生所附表件必須齊全, 證件不全者, 於報名期限內本校得要求補齊所有證件, 如因表件不全遭退件而延誤報名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報名時所繳交之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如經錄取, 註冊入學時須另繳驗正本, 若發現有偽造證件與事實不符等情事者, 取消其入學資格, 並須負法律責任 ( 七 ) 具原住民身分之考生, 報考學系增列招收之原住民外加名額時, 於規定期限內須一併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附錄三,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或追認 如因證件不全或經審驗為資格不符者, 致影響加分優待權益或取消報名資格者, 考生不得異議 請參見簡章第 8 頁 ( 八 )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時如需申請特殊需求服務, 一階段報名考生請於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前, 兩階段報名考生請於 108 年 3 月 15 日 ( 五 ) 前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並填妥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需求申請表 附表六, 寄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報名組收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 ( 九 ) 有關畢業門檻相關規定請詳見本校網站或洽詢報考之學系 ( 十 ) 本簡章附錄所列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為民國 106 年 6 月 2 日公告版本, 爾後若有修法公告, 則依教育部最新修訂版本為準 ( 十一 ) 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校相關規定及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 5 -

12 資料更正一般生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網址 : 選取進入 網路線上報名 ( 網路填表系統 ) 選取學士班 單獨招生 選取 開始報名 開始報名 1. 系統功能需求 : 網際網路連線 請考生使用電腦 IE9.0 以上版本, 勿使用平板式電腦 手機, 以免報名資料流失 中文 Windows 作業 連接印表機, 列印白色 A4 紙張 2. 網路填表前, 請仔細閱讀本校簡章內容相關規定 填寫考生身分證字號並設定密碼 ( 若無身分證字號者請填居留證號及國籍 ) 網路報名前請先決定報考學系組別, 每位考生至多可跨考 2 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 ( 含同一學系甲 乙 丙類別 ), 一經網路報名確認及繳費完成後, 不得更改 選擇報考學系組別 輸入考生個人基本資料 確認 產生報名繳費單 考生個人專屬繳款帳號 每位考生繳費帳號均不同, 請勿重複使用 跨考考生請務必列印所有報考學系/ 主修別 / 類別之繳費單, 並分開繳費 報考資料最後確認 輸入考生報考資料 1. 請牢記密碼, 以供列印報名表件及其他查詢服務 2. 網路報名確認及繳費完成後, 資料不得更改 3. 若特殊字電腦無該字體時, 將該字以 * 表示, 待報名表印出後, 填寫 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 附表五, 於報名期間內傳真至 (02) , 並電話向報名組 (02) 分機 1256 確認是否收到 繳費 1. 低收入戶考生於報名時即自動免繳費, 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 60% 請參見簡章第 7 頁 2.ATM 轉帳及跨行匯款繳費完成約 1 小時後 ( 郵局臨櫃及超商繳款需 4 天後 ), 再進入網路填表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 以跨行匯款繳費者, 如於 1 小時後仍無法列印報名表件, 請稍待跨行匯款人工作業銀行入帳後, 即可進入系統列印報名表件 3. 若因報名費不正確 帳號錯誤或轉帳未成功而延誤報名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確認報名費入帳完成後, 再進行網路報名表件列印作業 不得更改報名資料 一般考生 : 報名表毋須寄回, 自行留存即可 特殊身分考生 : 備妥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收件期限內寄出 列印報名表件 1. 繳費完成後, 不得更改報名資料 2. 於網路報名表件列印期限截止日前, 務必將報名表件列印完畢 郵寄報名表件相關報名資料裝入 報名組專用信封 內 ( 請自備 B4 大小信封, 並以 A4 紙列印信封封面, 黏貼於自備信封上 ), 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郵寄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報名組 收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寄出 本校報名相關證明資料收件處理 未寄出 特殊身分考生未於報名收件期限內寄出, 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恕不予受理 報名手續完成 郵寄學系規定應繳資料學系規定應繳資料裝入 學系專用信封 內 ( 請自備 B4 大小信封, 並以 A4 紙列印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黏貼於自備信封上 ), 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郵寄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報考學系 收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 6 -

13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 一 ) 報名費及考試費用 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招生學系第一階段報名費第二階段考試費用 新臺幣 1,200 元 新臺幣 1,200 元 美術學系 ( 甲 乙 丙類 ) 新臺幣 200 元新臺幣 1,500 元 戲劇學系新臺幣 200 元新臺幣 2,000 元 劇場設計學系新臺幣 500 元 ( 含作品審查費 ) 新臺幣 1,000 元 舞蹈學系 - 七年一貫制四年級新臺幣 200 元新臺幣 1,500 元 電影創作學系 ( 甲 乙類 ) 新臺幣 200 元新臺幣 1,700 元 新媒體藝術學系新臺幣 200 元新臺幣 1,500 元 動畫學系新臺幣 200 元新臺幣 1,700 元 ( 二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報名費及考試費用優待辦法 1. 凡考生於報名時繳交各直轄市 各地政府或其依規定授權鄉 鎮 市 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非清寒證明 ) 者, 其報名費及考試費用予以優待, 惟證明文件未於報名期限內繳交, 或所繳證明文件不符者, 應於接獲通知後立即補繳報名費及考試費用, 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事後亦不接受補件 2.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及考試費用全額減免, 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及考試費用減免 60%, 第一階段報名之考生請於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第二階段報名之考生請於 108 年 3 月 15 日 ( 五 ) 前檢附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1 份 ( 三 ) 繳費期限 繳費階段繳費時間注意事項 第一階段報名 第二階段報名 ( 四 ) 繳費方式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00 至 107 年 11 月 12 日 ( 一 ) 晚上 11:30 止 108 年 3 月 12 日 ( 二 ) 上午 9:00 至 108 年 3 月 15 日 ( 五 ) 晚上 11:30 止 最後一日繳費跨行匯款 郵局臨櫃至下午 3:00 止 最後一日繳費 ATM 轉帳可至晚上 11:30 止 繳費通路繳費方式說明帳號 / 戶名注意事項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請持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 ( 手續費自付 ) 利用自動櫃員機 (ATM) 轉僅中信銀核發之金帳 融卡於該行 ATM 轉帳免收手續費 轉入銀行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銀行代碼 :822 帳號 : 報名繳費單之繳費帳號 1. 繳費完成約 1 小時後, 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2. 請務必列印交易明細表, 確認 轉入帳號 及 交易金額 正確且交易成功, 如 交易金額 欄無扣款紀錄, 表示轉帳未成功, 將無法列印報名表件 跨行匯款 ( 手續費自付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不受理 臨櫃繳款, 請至其他金融機構, 以 跨行匯款 方式繳費 匯入銀行名稱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 帳號 : 報名繳費單之繳費帳號 收款人戶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招生 403 專戶 1. 繳費完成約 1 小時後, 待各行庫入帳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後, 考生即可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如於 1 小時後仍無法列印報名表件, 請稍待跨行匯款人工作業銀行入帳後, 即可進入系統列印報名表件 2. 匯款人請填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請匯款金融機構務必輸入考生姓名, 以便查核 郵局臨櫃 ( 手續費自付 ) 請持 報名繳費單 至各地郵局臨櫃繳款 報名繳費單之繳費帳號及戶名 配合郵局結帳作業, 繳費完成 4 天後, 再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便利商店 ( 手續費自付 ) 請持 報名繳費單 至全省 7-11 OK 全家及萊爾報名繳費單之繳費帳號及戶名富等超商繳款 配合各超商結帳作業, 繳費完成 4 天後, 再進入網路填表系統, 列印報名表件 - 7 -

14 十 成績處理 本校為符合藝術教育目的, 凡招生簡章明訂男女考生分別訂定錄取名額者, 皆分別依男女考生總成績高低排序訂定錄取標準 其中各專業科目亦得另行訂定錄取標準, 未達標準者, 仍不予錄取 ( 一 ) 各學系一般考生成績處理 : 採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8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108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 成績及本校專業科目考試成績 1. 共同科目考試成績採計方式 : 共同科目考試成績採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8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級分成績, 所得之實得級分乘以各科目採計百分比後之和為採計總級分, 再換算為百分數, 即為共同科目之分數 實得分數成績若有小數, 取到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第三位四捨五入 例如 : 甲生學科能力測驗各科成績及占分比例如 : 國文 9 級分 (30%) 英文 11 級分 (20%) 數學 11 級分 (20%) 社會 8 級分 (20%) 自然 10 級分 (10%) 計算方式 : ( ) = 專業科目考試及總成績計算方式 : (1) 專業科目成績 ( 以百分制計分 ), 依各學系規定, 以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成績及本校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實得分數各乘以該系所專業科目採計百分比, 相加後即為專業科目總分 實得分數成績若有小數, 取到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第三位四捨五入 (2) 將共同科目成績乘以占總成績百分比與專業科目成績乘以占總成績百分比後相加, 即為本項考試總成績 成績取到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第三位四捨五入 ( 二 )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 本校僅提供報考原住民外加名額考生優待加分 ): 1. 原住民外加名額考生優待, 僅以共同科目成績為限, 所得總分超過一百分者, 以一百分計 2. 優待標準如下 : 身分類別優待標準備註 原住民學生 (1) 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 : 增加共同科目總分 35% (2) 無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 : 增加共同科目總分 10% 依據 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規定, 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但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三十五計算 若報考之學系組無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原住民 考生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考生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如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該學系增列招收之原住民外加名額, 則依照特殊考生加分優待標準, 並以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 如以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該學系之一般生名額, 則以一般考生招生名額錄取之, 且不適用特殊考生加分優待標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生考生 考生報名時所填之身分別及學系組別, 一經填寫則不得再行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 8 -

15 十一 錄取公告 ( 一 ) 學士班第一階段通過名單於 108 年 3 月 11 日 ( 一 ) 下午 5 時以後於本校招生訊息網頁公告, 不另寄發第一階段成績單, 僅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 二 ) 音樂學系錄取名單於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下午 5 時以後在本校招生訊息網頁公告, 並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 三 ) 學士班錄取公告於 108 年 4 月 19 日 ( 五 ) 下午 5 時以後在本校招生訊息網頁公告, 並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 四 ) 網路榜單查詢 : ( 五 ) 網路成績查詢 :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十二 成績查詢 寄發及複查 ( 一 ) 成績查詢及寄發時間 項目網路成績查詢時間成績單寄發時間備註 第一階段成績 108 年 3 月 11 日 ( 一 ) 下午 5:00 以後 -- 不含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第一階段成績僅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不另寄發成績單 音樂學系總成績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下午 5:00 以後 108 年 4 月 2 日 ( 二 ) 舞蹈學系初試成績 108 年 3 月 29 日 ( 五 ) 下午 5:00 以後 -- 初試成績僅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不另寄發成績單 舞蹈學系複試成績 108 年 4 月 19 日 ( 五 ) 下午 5:00 以後 -- 複試成績僅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不另寄發成績單 學士班總成績 108 年 4 月 19 日 ( 五 ) 下午 5:00 以後 108 年 4 月 22 日 ( 一 ) 不含音樂學系考生 考生各階段成績可自行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 提供考試成績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選填 正備取生報到作業 ) 進行查詢,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 二 ) 成績複查 以郵局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1. 成績複查時間 : 複查項目成績複查時間備註 第一階段成績 音樂學系考試成績 第二階段本校專業科目考試成績 108 年 3 月 11 日 ( 一 ) 至 108 年 3 月 13 日 ( 三 ) 止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至 108 年 4 月 3 日 ( 三 ) 止 108 年 4 月 19 日 ( 五 ) 至 108 年 4 月 23 日 ( 二 ) 止 不含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請參閱簡章附表二 請參閱簡章附表三 不含音樂學系考生 請參閱簡章附表三 - 9 -

16 2. 成績複查程序 : 一律填寫附表二 附表三之表格, 註明複查科目及成績, 並附上 (1) 成績單 ( 可至考生入口網列印 ) (2) 複查費繳費收據及 (3) 回郵信封一只 ( 請貼足掛號郵資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 以掛號方式寄至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成績榜務組收 不符規定 未附複查費或申請逾期者, 均不予受理 同一科目僅得申請複查一次, 並不得要求影印試卷或重閱試卷 3. 複查費 : 每科複查費新臺幣 100 元, 請將複查費用匯入指定帳戶中, 務必列印收據明細 匯款銀行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匯款帳戶 : 帳戶名稱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招生 403 專戶 4. 處理辦法 : (1) 補行錄 ( 備 ) 取 : 未經錄 ( 備 ) 取之考生, 經查實際成績已達錄 ( 備 ) 取標準時, 提請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通過, 依相關規定予以補錄 ( 備 ) 取 (2) 取消錄 ( 備 ) 取資格 : 已錄 ( 備 ) 取之考生, 經查其總分低於錄 ( 備 ) 取標準時, 提請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通過, 即取消其錄 ( 備 ) 取資格, 該考生不得異議 (3) 所有符合規定之複查申請案, 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成績榜務組查覆 5. 寄送單位 : 請以掛號逕寄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成績榜務組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十三 申訴程序 ( 一 ) 考生對本校招生試務或於考試過程中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申訴事件, 應自成績複查截止日起一周內提出申請, 並以掛號函寄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以郵局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需於網路上列印 考生申訴表, 網址為 : 以書面載明下列各款向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 1. 姓名 性別 報考學系組別 准考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及申訴日期 2. 敘明疑義之具體理由與佐證資料 ( 二 ) 考生所提出之申訴案, 將依本校 招生申訴處理要點 辦理 該要點詳見本校網站 :

17 十四 正取生與備取生報到 經公告榜單錄取之正 備取生, 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時間自行至本校 考生入口網 ( 提供考試成績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選填 正備取生報到作業 ) 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請進入招生訊息 點選 考生入口網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 一 ) 同時報考 2 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之線上報到原則 : 1. 若考生同時正取 2 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者, 考生僅能擇一進行網路線上報到作業, 於報到確認後, 其它正取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則視同放棄 2. 若考生同時正取及備取 1 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者, 考生僅須就正取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進行網路線上報到作業, 備取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待備取生遞補公告後, 方於期限內進行遞補作業即可 若考生已擇一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完成正取生線上報到後, 如經本校公告或通知可遞補其他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時, 應於公告之時間內完成備取生線上報到作業, 於報到確認後, 其它之錄取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 ( 包含先前已報到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 ) 則視同放棄 3. 若考生同時備取 2 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者, 待備取生遞補名單公告後, 請於期限內進行遞補作業 ( 二 ) 正取生線上報到作業 : 1. 經公告榜單錄取之正取生, 請依照各學系正取生報到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2. 正取生網路線上報到時間 (1) 音樂學系考生 :108 年 4 月 3 日 ( 三 ) 上午 10:00 至 108 年 4 月 10 日 ( 三 ) 中午 12:00 止 (2) 傳統音樂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舞蹈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考生 :108 年 4 月 22 日 ( 一 ) 上午 10:00 至 108 年 4 月 24 日 ( 三 ) 中午 12:00 止 ( 三 ) 備取生線上報到作業 : 1. 正取生網路線上報到作業完成後, 本校將依實際缺額狀況及當年度簡章規定依序遞補備取生, 並公告備取生遞補名單及備取生網路線上報到時間, 請備取生於公告期限內進行網路線上報到作業, 未於期限內進行線上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2. 每一梯次遞補結束後若仍遇缺額, 將再陸續公告備取生遞補名單及備取生網路線上報到之時間, 最後一梯次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至 108 年 8 月 31 日 ( 六 ) 為止 音樂 美術學系最後一梯次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至 108 年 5 月 3 日 ( 五 ) 為止, 逾遞補截止時間若再有缺額亦不再遞補 3. 備取生網路線上報到時間 (1) 音樂學系考生 :108 年 4 月 11 日 ( 四 ) 上午 10:00 起 (2) 傳統音樂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舞蹈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考生 :108 年 4 月 25 日 ( 四 ) 上午 10:00 起 ( 四 ) 完成音樂 美術學系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 五 ) 若考生完成本校報到後, 須自行向其他分發學校主動告知放棄該校入學資格 ( 六 ) 另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新生入學報到程序者, 取消其錄取資格, 本校將依實際缺額狀況依序遞補備取生, 考生不得異議

18 十五 註冊入學 ( 一 ) 考生錄取後, 本校將於 7 月下旬於學校官網公告新生註冊入學時程及相關訊息, 各錄取考生請依本校規定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及註冊手續 未依規定辦理入學報到手續者, 取消其入學資格 ( 二 ) 新生註冊入學程序, 請詳閱本校官網 新生入口網 之公告及相關規定 ( 三 ) 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新生入學報到註冊程序者, 視同自願放棄入學資格, 本校將依缺額狀況依序遞補備取生, 為維護自身就學權益, 請務必確實完成相關程序 ( 四 ) 依內政部 服役須知 規定, 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生未經核定, 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者, 不得緩徵 ( 五 ) 凡錄取本校之考生, 報到時需繳交畢業證書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證明文件, 若未能繳交或資格不符者, 取消入學資格 ( 六 ) 註冊時如發現有冒名頂替或偽造證件之情事者, 不准註冊, 已註冊入學發現者, 取消入學資格, 開除學籍, 已畢業離校發現者, 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 七 ) 考生錄取後, 若通訊資料有任何異動, 請務必填妥簡章附表一 通訊地址異動申請表, 以利本校寄發各項通知及相關資料 若因考生地址異動未於限期內更正, 以致未能及時收到相關訊息者, 概由考生自負其責 ( 八 ) 如有未盡事宜, 依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本校學則辦理

19 第二章考試日程 一 考試日期及相關內容 日期學系上午下午備註 108 年 2 月 22 日 ( 星期五 ) 108 年 2 月 25 日 ( 星期一 ) 音樂學系 面試 面試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表將於 108 年 2 月 1 日 ( 五 ) 公告於招生訊息網站 ( ) 及音樂學系網站 108 年 3 月 29 日 ( 星期五 ) 美術學系 ( 甲 乙 丙類 ) 戲劇學系 舞蹈學系 綜合進階測試 ( 統一測驗 ) 筆試 ( 統一測驗 ) 初試 ( 統一測驗 ) 面試 面試 複試 ( 統一測驗 ) 電影創作學系 ( 甲類 ) 面試面試 動畫學系面試面試 傳統音樂學系面試面試 108 年 3 月 30 日 ( 星期六 ) 108 年 3 月 31 日 ( 星期日 ) 108 年 4 月 1 日 ( 星期一 ) 108 年 4 月 11 日 ( 星期四 ) 美術學系 ( 甲 乙 丙類 ) 面試面試 戲劇學系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 ( 甲類 ) 面試面試 動畫學系面試面試 傳統音樂學系 面試 面試 美術學系 ( 甲 乙 丙類 ) 面試 面試 戲劇學系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 ( 甲類 ) 面試面試 動畫學系面試面試 美術學系 ( 甲 乙 丙類 ) 面試面試 戲劇學系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 ( 甲類 ) 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 ( 乙類 ) 面試面試 新媒體藝術學系面試面試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表將於 108 年 3 月 26 日 ( 二 ) 下午 5:00 公告 於招生訊息網頁 ( ) 及各學系網站, 各學系考試時間以公告之面試順序表為主 面試前有統一測驗之學系, 如美術學系 ( 甲類 乙類 丙類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綜合進階測試及戲劇學系筆試, 以及舞蹈學系初試, 該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考生僅能擇一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應考, 考生不得異議 108 年 4 月 12 日 ( 星期五 ) 108 年 4 月 13 日 ( 星期六 ) 108 年 4 月 14 日 ( 星期日 ) 劇場設計學系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 ( 乙類 ) 面試面試 新媒體藝術學系面試面試 劇場設計學系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 ( 乙類 ) 面試面試 新媒體藝術學系面試面試 電影創作學系 ( 乙類 ) 面試面試 上表各學系預定之考試時間, 得視當年度考生人數予以調整, 請考生預留時間 傳統音樂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考生, 請依簡章規定完成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20 二 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 一 ) 線上選填原則 1. 考生須繳完報名考試費用後方可選填面試時間, 請於選填期限內自行至本校招生訊息, 網址為 點選 考生入口網 ( 提供考試成績查詢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選填 正備取生報到作業 ) 選填報考學系之面試時間, 未自行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之考生, 由系統主動按准考證號碼排入尚有空缺之各專業科目考試時段, 考生不得異議 2. 跨考考生請自行審慎考量所跨考之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 其專業科目考試時間是否有互相重疊, 並請盡早至系統選填考試時間, 以免各考試時段因人數額滿而導致考試時間衝堂影響應試之權益, 考生需自行負責 若因怠忽權益而導致無法進行應試, 該科將以缺考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考生不得異議 3. 面試時段以開放選填當日公告為主, 考生於選填期限內可自行修改至尚有空缺之時段, 時間截止後不得再行更改, 事後亦不得要求更改考試時段, 請考生於選填考試時間時審慎思考 4. 考生於選填考試時間截止後, 系統將依考生准考證號順序產出專業科目考試時間表, 並非依照考生選填時間之優先順序排考, 請考生特別留意 ( 二 ) 各學系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1. 音樂學系及舞蹈學系 : 考生面試時間由本校安排, 不開放考生選填面試時間 2. 傳統音樂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考生 :108 年 3 月 22 日 ( 五 ) 上午 10:00 至下午 3:00 止 ( 三 ) 公告各學系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1. 音樂學系 :108 年 2 月 1 日 ( 五 ) 2. 傳統音樂 美術 戲劇 劇場設計 舞蹈 電影創作 新媒體藝術 動畫學系考生 :108 年 3 月 26 日 ( 二 ) 下午 5:00 ( 四 ) 本校提供低收 / 中低收入戶考生本人應試交通費補助, 相關申請事宜詳見本校招生訊息網站

21 第三章各學系規定 一 學系規定應繳資料 各學系規定應繳審查資料, 不做為報名時之資格條件,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簡章, 資料不全者扣減其相關項目成績, 不另通知補件, 如權益因而受損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請考生於各學系訂定之繳交期限內寄出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 若逾期該科分數以缺考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亦不接受補繳 親送方式繳交及退還報名及考試相關費用, 考生不得異議 報考者之作品或資料, 應遵守誠信原則, 若有抄襲或由他人代作情形, 考前發現者, 永久取消本學士班考試資格 ; 入學後發現者, 開除學籍 ; 畢業後發現者, 取消學位 ( 一 ) 截止時間 : 1. 請考生於以下各學系規定截止時間前繳交, 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出 學系 繳交時間 繳交資料簡章頁數 劇場設計學系 108 年 1 月 29 日 ( 二 ) 至 108 年 2 月 11 日 ( 一 ) 第 29~30 頁 傳統音樂學系美術學系 ( 乙 丙類 ) 電影創作學系 ( 甲 乙類 ) 新媒體藝術學系動畫學系 108 年 3 月 12 日 ( 二 ) 至 108 年 3 月 18 日 ( 一 ) 第 20 頁第 24~25 頁第 34~35 頁第 37~38 頁第 39 頁 2. 新媒體藝術學系規定應繳審查資料, 含 書面資料 及 線上電子資料, 相關繳交方式請詳見該學系規定 ( 二 ) 郵寄地址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報考學系 收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 三 )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請至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黏貼於 B4 信封上 並將學系規定應繳資料檢查確認後, 平放入信封內封妥, 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 四 ) 考生可於郵件寄送後 3-5 個工作天至網路線上報名系統查詢收件狀況

22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音樂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共 66 名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四 絃樂 : 小提琴 (7 名 ) 中提琴(4 名 ) 大提琴(4 名 ) 低音提琴(2 名 ) 豎琴(1 名 ), 共 18 名 五 管樂 : 木管 ( 長笛 雙簧管 單簧管 低音管及薩克斯風 ), 共 9 名 銅管 ( 法國號 小號 長號 上低音號及低音號 ), 共 7 名 六 擊樂 :5 名 音樂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共同科目 ( 占總成績 20%) 學科能力測驗 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80%) 大學術科考試 國文英文樂理聽寫 面試 50% 50% 10% 10% 80% 報考音樂學系考生不須繳交書審資料, 但須於面試當天攜帶下列 2 項資料報到 : 項次類別份數內容 繳交書審資料 一考生學習經歷表 5-8 份 * 二主修應試曲目表 5-8 份 * 含中文親筆書寫正本 1 份與影本 4-7 份 *, 所有主修考生皆須繳交 可以電腦打字或親筆填寫, 除主修 作曲 與 擊樂 考生不須繳交, 其餘主修考生皆須繳交 * 其他報考資訊與上述 2 項表格及確切繳交份數, 於 108 年 2 月 1 日 ( 五 ) 起自 查詢與下載

23 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面試為審查及口試, 考生亦得同時演奏 ( 唱 ) 主修, 內容訂定如下 : 審查及口試 依繳交之學習經歷進行審查及口試 一 理論與作曲 1. 面試當天繳交已完成之習作或作業 (1 式 5 份 ), 並接受測驗 2. 樂曲分析 ( 作曲技巧與樂曲風格 ) 3. 鍵盤和聲 ( 數字低音與轉調 ) 4. 鋼琴 :J. S. Bach 二 三聲部創意曲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 任選其一 註 :(1) 鋼琴曲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視面試情況指定項目及其長度 二 鍵盤 ( 鋼琴 ) 1. 自 J. S. Bach 平均律 中任選一組前奏曲與賦格 2. 自海頓 莫札特 貝多芬奏鳴曲中, 任選一首之快板 慢板各一樂章, 但須含第一樂章 3. 浪漫樂派 印象樂派或近代作品任選一首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視面試情況指定彈奏曲目及其長度 專業科目 ( 面試 ) 考試內容 主修演奏(唱)內容 三 聲樂 小提琴 1. 中文藝術歌曲任選一首 ( 方言或民謠亦可 ) 2. 歌劇詠嘆調 神劇詠嘆調或西洋藝術歌曲任選一首 3. 視唱 ( 現場指定 ) 註 :(1) 演唱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限以鋼琴伴奏 (2) 歌劇 / 神劇詠嘆調不得自行移調 (3)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唱曲目及其長度 1.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三個八度上 下行 ) =100 2.J. S. Bach 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或組曲任選一快一慢樂章 ( 必須選自同一奏鳴曲或組曲 ) 3. 自選曲一首 ( 限古典樂派或之後之協奏曲快板樂章, 如有裝飾奏需拉奏 )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如選自 Partita Ⅰ, 完整樂章無論快或慢都必須包含 Double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長度 四 絃樂 中提琴 1.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三個八度上 下行 ) =100 2.J. S. Bach 無伴奏奏鳴曲或組曲 (BWV ): 任選一快一慢樂章, 必須選自同一奏鳴曲或組曲 ; 選擇第五號 (BWV1011) 之序曲者, 亦需另選同組作品其它樂章一同應試 3. 自選曲一首 :J.S. Bach 作品除外, 不限曲種 可選擇多樂章作品中之單一完整樂章應試 ; 若選擇多段落之單樂章作品 ( 如 :Andante e Rondo Ungarese Op.35 by C. M. von Weber, Theme and Variations by A. Shulman 或 Concertpiece by G. Enesco 等 ), 必需全曲完整演奏 若選擇協奏曲, 如有裝飾奏者需拉奏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如選自 Partita Ⅰ, 完整樂章無論快或慢都必須包含 Double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長度

24 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大提琴 1. 與 J. S. Bach 大提琴無伴奏組曲同調之三 六 八度雙音音階 ( 二個八度上 下行 ) 2.J. S. Bach 大提琴無伴奏組曲 : 任選一快一慢樂章, 必須選自同一組曲 ; 如 : (1)Sarabande+Gigue (2)Courante+Sarabande (3) 如選自第 號的 Prelude, 單樂章即可 3. 自選曲一首 ( 限古典樂派或之後之協奏曲快板樂章, 如有裝飾奏需拉奏 )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柴科夫斯基 Op.33 可視為大提琴協奏曲 (3)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長度 主 修 四 絃樂 低音提琴 1.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二個八度上 下行 ) =60 2.J. S. Bach 大提琴無伴奏組曲或 Fryba 低音提琴無伴奏組曲任選一個樂章 3. 自選曲一首 ( 低音提琴協奏曲或奏鳴曲之快板樂章, 如有裝飾奏須拉奏 )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長度 (3) 限定用樂團調音 (G,D,A,E) 專業科目 ( 面試 ) 考試內容 演奏(唱)內容 豎琴 1.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三個八度上 下行, 包含旋律小音階 ) =72 * 音階指法 : ** 琶音四個音一拍, 左 右手交替彈奏 2. 練習曲任選其一 : (1) F. Godefroid:Etude de Concert (2) M.Tournier:Etude de Concert Au Matin (3) Bach-Grandjany : Etude No.1 (4) N.C.Bochsa : Vingt Etudes 1 Suite 6 Etude ( p.14 ) (5) E. Pozzoli : Studi di media difficolta No 以下曲目任選其一 : (1) M. Glinka:Tema con Variazioni (2) M. Grandjany: Fantasie, sur un theme de J. Haydn (3) L. Spohr: Fantasie c-moll op.35 (4) G. Pierne : Impromptu-caprice (5) G. B. Pescetti : Sonata in c minor 4.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1) 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不做反覆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其長度 五 管樂 1. 音階 琶音 ( 臨時指定, 依考生演奏能力自由表現 ) 2. 自選曲 ( 必須表現快慢不同速度之樂曲一首或二首 ) 3. 視奏 ( 臨時指定 ) 註 :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其長度 六 擊樂 1. 木琴 : 各大小調之音階及琶音 ( 二個八度上 下行 ) 2. 小鼓 定音鼓與木琴, 各任選一首演奏曲或練習曲 3. 視奏 ( 小鼓 ) 註 :(1) 木琴演奏曲目一律背譜 (2) 視面試情況指定演奏曲目及其長度

25 音樂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一 絃樂組內各項主修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二 若各組 ( 主修 ) 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三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四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3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五 音樂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六 本校音樂學系另提供 1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 招生管道及 3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若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招生產生缺額, 其缺額得於本系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一 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聽寫 3. 樂理 二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一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二 音樂學系已完成報到作業考生, 不得再參加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接受統一分發, 本校訂於 108 年 5 月 3 日 ( 五 ) 前將已完成報到名單送交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三 絃樂組 內如正取生已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如該組某一主修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該組其他主修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並依總成績高低排序遞補 若各組 ( 主修 ) 正 備取生已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其標準亦同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26 傳統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共 23 名 男女兼收, 各項主修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古琴 :2 名 琵琶 :3 名 南管樂 :8 名 北管樂 :7 名 音樂理論 :3 名, 共錄取 23 名 招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共 3 名 一 傳統音樂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3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增列之原住民外加名額, 或以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一般生名額,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三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者, 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考生, 不適用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四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者, 依照特殊考生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僅能以原住民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請參見簡章第 8 頁 一 傳統音樂學系除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外, 無提供其他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其他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二 重度視力 聽力 語言及手部機能障礙, 致影響學習及作業者, 報考傳統音樂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 一般生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主修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古琴 琵琶 南管樂 北管樂 音樂理論 共同科目 ( 占總成績 20%) 國文 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80%) 面試 50% 50% 100% 共同科目 ( 占總成績 30%) 國文 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70%) 面試 50% 50% 100% 報考傳統音樂學系者皆須繳交下列資料 : 項次類別份數內容 繳交書審資料 一自傳 1 份 親筆手寫 1000 字左右, 詳述個人求學經歷 報考動機及未來目標與學習相關說明 自傳格式請自 下載 二在學成績單 1 份附有就讀學校註冊組核章之正本乙份 考生提交書審資料一律採用 A4 規格裝訂, 裝入信封並貼上由本校報名系統產出之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請自留備份, 恕不退件

27 傳統音樂學系 主修考試內容備註 ( 接續下頁內容 ) 一 古琴 1. 琴曲 : 就下列指定曲目中任選一首 (1) 良宵引 ; (2) 長門怨 ; (3) 平沙落雁 1 一律背譜 2 以獨奏形式應試 二 琵琶 1. 指定曲 : 皆以 =132~144 之速度應試 (1) 梅花三弄 ( 樂譜請上本系網站查詢 ) (2) 練習曲一首, D 調二十四種指法二慢四快 \ / 4/4 56 7i 56 7i 567i 567i 567i 567i 56 i7 56 i7 56i7 56i7 56i 兩項皆考 2 一律背譜 3 以獨奏形式應試, 有無伴奏均可, 惟自備伴奏以一人為限 56i7 57 6i 57 6i 576i 自選曲 :( 自選一首 ) 專業科目 ( 面試 ) 考試內容 三 南管樂 1. 綜合測試 : 含音感 節奏感與臨場反應之音樂表達能力 2. 才藝表演 : 形式不拘 ( 臺灣音樂 中國音樂 西洋音樂或其他音樂 ) 3. 南管音樂基本常識 三項皆考 2 一律背譜 3 限以獨奏 ( 唱 ) 方式應考, 有無伴奏均可, 惟自備伴奏以一人為限 四 北管樂 1. 綜合測試 : 含音感 節奏感與臨場反應之音樂表 達能力 2. 才藝表演 : 形式不拘 ( 臺灣音樂 中國音樂 西 洋音樂或其他音樂 ) 3. 北管音樂基本常識 三項皆考 2 一律背譜 3 限以獨奏 ( 唱 ) 方式應考, 有無伴奏均可, 惟自備伴奏以一人為限 五 音樂理論 1. 口試 ( 含臺灣音樂史 中國音樂史 西洋音樂史 ) 2. 演奏 ( 唱 ): (1) 傳統藝術音樂之演奏或演唱 (2) 西洋藝術音樂之演奏或演唱 兩項皆考, 第 2 項擇一應試 2 一律背譜 3 除鋼琴外, 其他樂器自備 4 限以獨奏 ( 唱 ) 方式應考, 有無伴奏均可, 惟自備伴奏以一人為限

28 傳統音樂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一 各項主修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三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83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傳統音樂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五 本校傳統音樂學系另提供 1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 招生管道及 3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若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招生產生缺額, 其缺額得於本系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一 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國文 3. 英文 二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一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二 各組 ( 主修 ) 如正取生已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如該組 ( 主修 ) 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各組 ( 主修 ) 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並依總成績高低排序遞補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29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甲類 乙類 共 23 名 共 20 名 以創作思維技術能力為主要訴求 丙類共 10 名發展視覺藝術相關理論 招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共 3 名 一 美術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3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乙類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增列之原住民外加名額, 或以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一般生名額,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三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 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考生, 不適用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四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者, 依照特殊考生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僅能以原住民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請參見簡章第 8 頁 美術學系除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外, 無提供其他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其他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甲類 乙類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英文社會 50% 30% 2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30%) 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英文社會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70%) 綜合進階測試 面試 50% 30% 20%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專業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大學術科考試素描水墨書畫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術科考試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25%) 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英文社會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75%) 面試 ( 含作品集綜合進階測試資料審查 ) 50% 30% 20% 40% 60%

30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丙類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國文 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30%) 國文 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70%) 綜合進階測試 面試 50% 50% 40% 60% 同時報考美術學系 ( 甲 乙 丙類 原住民外加名額 ) 戲劇學系或舞蹈學系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之跨考考生, 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故第二階段僅能擇一學系 ( 類別 ) 應試 報考美術學系甲類考生 : 須於面試時攜帶考生作品 3 件, 其裱框與否不影響評分, 切勿攜帶作品集 項次類別份數內容 甲類 一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份 考生繳交之每件作品須應為自己所創作 切結書若有虛偽不實者, 考生須自負法律責任, 若於錄取後發現不實者, 撤銷錄取資格或予以退學 切結書格式請至本學院網站 : 最新消息 招生訊息 下載 : 列印填妥後並簽名, 面試當天繳交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書審資料, 繳交資料如下 : 項次類別份數內容 繳交書審資料 乙類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一 作品集資料光碟 1 份 1.10 件作品圖檔之電子檔 ( 每件 1MB~3MB,JPG 格式 作品圖片說明應包含 : 作品編號 01~10 名稱 尺寸 材質等 ), 於檔案夾註明准考證號 姓名, 燒錄於光碟後並可供 Windows 系統讀取 作品光碟以准考證號及姓名命名, 燒錄完成後於光碟上以油性筆書寫准考證號及考生姓名 電話 所寄送之相關資料由考生自行檢查確認後寄出 如有缺件 資料不齊或不符規定等情事, 由考生自行負責 本系不接受補件 ; 考生報名時繳交之各項資料不予退還, 繳交之各項資料請自行保留原稿 2. 繳交 10 件作品至少須含 3 件素描, 其餘得以水彩 水墨 油畫 雕塑 版畫 複媒 表演 影音 等藝術類型表現, 影音資料格式須為一般電腦程式能播放之格式 二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份 考生繳交之每件作品須應為自己所創作 切結書若有虛偽不實者, 考生須自負刑責, 若於錄取後發現不實者, 撤銷錄取資格或予以退學 切結書格式請至本學院網站 : 最新消息 招生訊息 下載 : 列印填妥後並簽名確認

31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書審資料, 繳交資料如下 : 一 書面資料 3 份 1. 自傳 : 以 1000 字內為原則 2. 在學成績單 : 附有就讀學校註冊組核章之證明正本 1 份, 另 2 份可繳交影本, 影本須由學校加蓋 與正本相符 戳記 3. 藝術相關寫作 : 若無則免繳 4. 以上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 一律採用 A4 規格裝訂 繳交書審資料 丙類 二 書面資料光碟 1 份 書面資料之 PDF 檔, 燒錄於光碟後並可供 Windows 系統讀取 書面資料光碟以准考證號及姓名命名, 燒錄完成後於光碟上以油性筆書寫准考證號及考生姓名 電話 所寄送之相關資料由考生自行檢查確認後寄出 如有缺件 資料不齊或不符規定等情事, 由考生自行負責 本系不接受補件 ; 考生報名時繳交之各項資料不予退還, 繳交之各項資料請自行保留原稿 三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份 考生繳交之藝術相關寫作須應為自己所創作 切結書若有虛偽不實者, 考生須自負法律責任, 若於錄取後發現不實者, 撤銷錄取資格或予以退學 切結書格式請至本學院網站 : 最新消息 招生訊息 下載 : 列印填妥後並簽名 以上資料限以 A4 規格資料袋裝妥 ( 光碟 1 份 切結書紙本 1 份 ), 封面請貼上本校報名系統產出之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如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親送不收 ) 寄送資料至本系, 本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項目逕以零分計算, 請考生注意 一 綜合進階測試 甲 乙類 丙類 1. 於 108 年 3 月 29 日 ( 五 ) 上午統一進行,8:10 進行叫號 抽籤 入場,8:40 測試開始,10:10 中場休息 20 分鐘,11:50 結束 2. 請自備繪畫材料 用具 ( 紙張由本系提供 ) 進行 綜合進階測試 3. 各種相關證件備查 ( 准考證 身分證等 ) 1. 於 108 年 3 月 29 日 ( 五 ) 上午統一進行 2. 綜合進階測試 為筆試, 考試內容為視覺與圖像分析及申論 3. 各種相關證件備查 ( 准考證 身分證等 ) 專業科目考試內容 甲類 面試時須攜帶考生作品 3 件, 形式 媒材 內容不拘, 其裱框與否不影響評分, 切勿攜帶作品集 作品以全開尺寸為原則 (80cm 110cm 以內, 書畫作品畫心 180cm 96cm 以內 ); 作品於面試後由考生自行攜回 二 面試 乙類 面試時須攜帶考生作品集資料光碟內作品 3 件, 形式 媒材 內容不拘, 其裱框與否不影響評分, 切勿攜帶作品集 作品以全開尺寸為原則 (80cm 110cm 以內, 書畫作品畫心 180cm 96cm 以內 ); 作品於面試後由考生自行攜回 丙類 面試時無須準備任何書面資料 1. 面試方式以考試委員提問 考生答辯方式進行 2. 請攜帶相關證件備查 ( 准考證 身分證等 )

32 \\ 美術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一 甲類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綜合進階測試及面試, 公告後需上網選填面試時間 請參見簡章第 14 頁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及實際招生人數之 6 倍率議定後公布 二 乙類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大學術科考試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綜合進階測試及面試, 公告後需上網選填面試時間 請參見簡章第 14 頁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及實際招生人數 ( 一般生 ) 之 10 倍率議定後公布 三 丙類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綜合進階測試及面試, 公告後需上網選填面試時間 請參見簡章第 14 頁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及實際招生人數之 5 倍率議定後公布 四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 不予錄取 五 甲類 乙類或丙類考生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六 美術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七 本校美術學系另提供 1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 招生管道及 6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若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招生產生缺額, 其缺額得於本系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甲類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 國文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綜合進階測試 3. 國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乙類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 素描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綜合進階測試 3. 國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丙類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 國文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綜合進階測試 3. 國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一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二 各類考生如正取生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如甲類或乙類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甲 乙類互為流用 三 如丙類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甲 乙類備取生遞補 ( 所有備取生依總成績高低排序遞補 ) 四 美術學系已完成報到作業考生, 不得再參加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接受統一分發, 本校訂於 108 年 5 月 3 日 ( 五 ) 前將已完成報到名單送交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33 招生名額 戲劇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共 31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16 名, 女生錄取 15 名 一 戲劇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 接續下頁內容 ) 二 戲劇學系基礎課程除理論 創作等學科之外, 包括傳統戲劇動作 肢體表演等劇烈活動, 專業技術課程則包括劇場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 ; 故凡視覺 聽力 語言 行動有障礙者, 報考戲劇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學科能力測驗 國文 英文 社會 40% 35% 25%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40%) 學科能力測驗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60%) 面試筆試 國文 英文 社會 綜合測試 面談 40% 35% 25% 40% 40% 20% 同時報考美術學系 ( 甲 乙 丙類 原住民外加名額 ) 戲劇學系或舞蹈學系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之跨考考生, 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故第二階段僅能擇一學系 ( 類別 ) 應試 一 筆試 創意思維 閱讀 寫作等能力 於 108 年 3 月 29 日 ( 五 ) 上午統一進行 專業科目考試內容 二 面試 綜合測試 面談 聲音 ( 包括音量 音域 音質 口齒及口語表達能力等 ) 動作表達( 包括彈性 柔軟度 韻律感及反應能力 ) 詮釋 創作能力 1. 想像 思考能力 2. 人格特質 潛能等 注意事項 :1. 考試進行時叫號後 15 分鐘未到場者, 以棄權論 2. 面試時請著適合運動之服裝, 勿穿著牛仔褲 3. 專長限曾獲國內外獎項或累積達 3 年以上且不間斷之專業訓練, 專長表演為非必要項目, 時間以 30 秒 ( 含準備時間 ) 為限 現場備有鋼琴 CD 錄音機, 供考生使用 ( 其他樂器請考生自備 )

34 戲劇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三 男生或女生考生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四 戲劇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五 本校戲劇學系另提供 1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 招生管道及 4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若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招生產生缺額, 其缺額得於本系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國文 2. 英文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專業科目 2. 國文 3. 英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一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二 男 女考生如正取生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如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男 女考生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theatre.tnua.edu.tw/

35 劇場設計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招生名額 一般生共 17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9 名, 女生錄取 8 名 ( 接續下頁內容 ) 一 劇場設計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二 專業課程包括劇場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 故凡視覺 聽力 語言 行動有障礙者, 報考劇場設計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40%) 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英文社會 專業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60%) 作品審查 40% 35% 25% 100%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及本校專業科目 作品審查 成績 ( 繳交內容詳見下方書審資料說明 )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100%) 綜合測驗暨面試 100% 報考劇場設計學系之所有考生皆須繳交下列書審資料 : 項次類別份數內容 繳交書審資料 一在學成績單 3 份 二自述 3 份 三作品集 3 份 四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3 份 成績單須有就讀學校核章之正本 3 份, 如經複製之影本, 必須加蓋學校教務處章 未符合規定者作品審查成績扣 10 分 格式不限,1000 字左右, 詳述個人求學經歷 報考動機及未來目標與學習相關說明 ( 一 ) 作品集僅受理紙本, 不接受任何電子檔案方式提交資料 ( 二 ) 作品收錄範圍限國中 ( 含 ) 以後之作品, 創作類別不限, 以照片或圖片編輯均可, 建議製作目錄並輔以文字及創作年代說明 ( 三 ) 本系第二階段面試時考生須攜帶 1 至 2 件作品原件應試, 於面試後由考生自行攜回 提醒考生 務必 妥善保存作品原件 ( 一 ) 其中 1 份須為正本, 另 2 份得複印使用 ( 二 ) 考生繳交之作品較多時, 同一類別作品得於 作品名稱 欄中以統稱方式填寫, 惟需加註數量與創作日期, 如 素描類作品, 共計 15 張 ( 三 ) 考生提交之作品不論個人或團體創作, 均須填寫切結書, 證明考生確實獨立或共同參與完成創作 考生作品如為團體創作, 另須檢附共同創作人之著作權人使用同意書 ( 四 ) 切結書格式請參考本系網站 五 其他補充資料 3 份 ( 一 ) 有助於委員瞭解考生興趣 能力 專長或參加國內外各類型比賽得獎紀錄等相關紙本資料請以條列化清單呈現, 並附上得獎證明或獎狀 ( 二 ) 所有補充資料請另外裝訂, 勿附於 作品集 內 ( 無者免繳 )

36 劇場設計學系 繳交書審資料 以上書審資料以 A4 大小為原則, 除第五項補充資料外須裝訂成冊, 如因散裝導致資料遺失, 影響作品審查成績, 後果由考生自負 請考生確實檢查 3 份書審資料均備齊後, 各別裝入貼有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之信封袋, 再將此 3 份信封袋一起裝入另一個貼有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大信封袋 未確實分裝影響書審作業之進行, 將扣作品審查成績 10 分 考生可於本校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學系專用信封封面 資料寄送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寄送資料至本系, 或應繳資料未依規定提供, 本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科逕以 缺考 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備份, 恕不退還 一 綜合測驗 藉由臨場創意表現, 瞭解考生對於抽象思考 文字理解及藝術創作表達與轉化之能力 專業科目考試內容 二 面試藉由面試瞭解考生之人格 特質 潛能等 備註 :1. 綜合測驗無需自備任何用具 2. 採個別面試方式 3. 面試進行時叫號後 15 分鐘未到場者, 以棄權論 4. 面試當日不接受新增作品資料 ( 僅限書審資料內之作品 )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作品審查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未依本系表訂收件截止時間繳交創作作品及相關資料者, 該科逕以 缺考 方式採計成績 三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四 男生或女生考生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五 綜合測驗暨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0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六 劇場設計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七 本校劇場設計學系另提供 1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 招生管道 2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及 16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若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招生產生缺額, 或個人申請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系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作品審查 2. 國文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綜合測驗暨面試 2. 國文 3. 英文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一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二 男 女考生如正取生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如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男 女考生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37 舞蹈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一般生共 6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女分別錄取, 合計錄取 6 名 一 舞蹈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招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共 2 名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增列之原住民外加名額, 或以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一般生名額,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三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者, 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考生, 不適用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四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者, 依照特殊考生加分優待辦法, 僅能以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請參見簡章第 8 頁 一 舞蹈學系除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外, 無提供其他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其他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二 凡生理機能無法負荷劇烈肢體活動者, 報考舞蹈學系時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個人健康與未來學習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學科能力測驗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 一般生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國文 英文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100%) 初試 不列入專業科目成績計算 複試 100% 同時報考美術學系 ( 甲 乙類 丙類 原住民外加名額 ) 戲劇學系或舞蹈學系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之跨考考生, 第二階段專業科目考試時間互相衝突, 故第二階段僅能擇一學系 ( 類別 ) 應試 繳交書審資料 報考舞蹈學系考生不須繳交書審資料

38 舞蹈學系 考試日期 備註 3 月 29 日 ( 星期五 ) 專業科目考試內容 上午 上午 8 時叫號 初試 中午午休 下午 下午 15 時前叫號, 考試當天將於考場公布正確叫號時間 複試 1. 初試合格者方得參加當天下午之複試, 初試合格名單及複試時間表於當天初試考試結束後現場公告 2. 初試 複試 ( 中國舞 芭蕾舞 現代舞 組合動作 ), 針對各重點項目, 將有組合示範 注意事項 :1. 考試時程表 考場等得視考生人數予以調整, 以考試前一天, 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舞蹈學系公布為準 2. 考生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當天, 須於上午 8 時及下午 15 時前到場等候叫號, 並請依引導進入考場或預備室 ( 限考生進入 ), 僅有一次叫號, 叫號後 15 分鐘內未到者以棄權論, 考生不得異議 3. 考試時, 考生須頭髮梳理整齊 著素色緊身衣褲 ( 女生避免鮮艷顏色, 以米色 淺粉色為宜 ; 男生請著深色緊身長褲或短褲, 並繫妥鬆緊腰帶 ), 並禁穿戴護膝 護踝 暖身褲 耳環及各類飾品等 4. 考生須自行準備白短襪及軟鞋, 考試時將視考試內容要求考生赤足或著軟鞋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者, 不予錄取 三 專業科目 初試 成績須達 70 分 之錄取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複試考試 四 專業科目 複試 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五 專業科目初試合格者, 始得參加複試, 以複試成績列入專業科目成績計算 六 舞蹈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英文 2. 國文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 若總成績相同時, 優先錄取 初試 成績較佳者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一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二 男 女考生如正取生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如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男 女考生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網址 :

39 電影創作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甲類共 10 名 乙類共 17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5 名, 女生錄取 5 名 ( 以表演相關領域為發展方向 ) 男女兼收, 共錄取 17 名 ( 依學生興趣及能力, 於二年級再分主修為 電影美術 電影剪輯 視覺特效 電影製片 電影攝影 電影錄音 ) 招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共 2 名 一 電影創作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乙類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增列之原住民外加名額, 或以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一般生名額,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三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者, 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考生, 不適用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四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者, 依照特殊考生加分優待辦法, 僅能以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請參見簡章第 8 頁 一 電影創作學系除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外, 無提供其他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其他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二 電影創作學系專業課程包括電影表演 美術與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 故凡視力 辨色力 聽力 語言 行動有障礙者, 報考電影創作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以免影響將來學習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學科能力測驗 國文 英文 社會 40% 30% 30%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甲類 乙類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總成績 30%) 學科能力測驗 國文 英文 社會 專業科目 ( 占總成績 70%) 作品審查 面試 40% 30% 30% 30% 70%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學科能力測驗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30% 30% 20% 2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40%) 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英文數學社會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60%) 作品審查 面試 30% 30% 20% 20% 30% 70%

40 電影創作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書審資料, 繳交資料如下 : 項次類別份數內容 一自述 3 份 合計不超過 600 字, 請填寫於 自述 規定表格內 ( 自述 及 表演經驗表 表格範例, 請於電影創作學系網頁 下載 ), 其中 表演經驗表 請表列考生先前各種形式之正式演出作品名稱及擔任角色, 以 A4 紙張手寫或列印, 此 自述 及 表演經驗表 限以紙本單獨繳交, 不可與其他資料合併裝訂, 順序依 自述 表演經驗表 於左上角裝訂 ( 須準備 3 份, 每個 分裝內袋 各裝 1 份 以手寫者除正本外, 另外兩份可影印繳交, 並在 審查資料分裝檢查表 上註明 ) ( 一 ) 動態作品 : 選送電影 電視 錄像 戲劇 舞蹈 音樂等類有關演出呈現之作品, 可選其中 1 類或多類, 總長度限 5 分鐘以內, 超出時間的部分不予審查 二作品集 3 份 ( 二 ) 動態自述 : 請以動態影片方式進行自我介紹, 表現形式不拘 須能夠清楚表達考生本身基本資料, 並說明自認應被本學系錄取之理由與考生未來之人生規畫 總長度 3 分鐘為限, 超過部分不予審查 繳交書審資料 甲類 三 其他補充資料 3 份 上述 ( 一 ) ( 二 ) 皆須繳交, 作品須為 PC 或 Mac 電腦皆可讀取之 MP4 格式 ; 並限以 SD 記憶卡或隨身碟存放繳交, 檔名分別為 XXX 動態作品 及 XXX 動態自述 (XXX 為姓名 ) ( 一 ) ( 二 ) 項請放置於同一記憶卡或隨身碟中, 並準備一式三份後各別以中式信封裝好, 於信封外書寫姓名及准考證號碼後再分別裝入每個 分裝內袋 中 有助於瞭解考生特質 能力之相關紙本資料, 可與審查資料一起裝訂 ( 不可與 自述 合併裝訂 ), 此項資料若要另外連同上述審查資料存放於記憶卡或隨身碟者, 須為 PDF 檔案格式檔名為 XXX 補充資料 (XXX 為姓名 ) ( 無者免繳 ) 四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份 由考生切結, 對所繳交之每件作品須註明個人參與項目, 作品若為個人創作者仍須填寫切結書以確認為個人創作 作品若非個人創作則須明列所有其他共同創作者著作權同意使用之說明 切結書內容若有虛偽不實者, 考生須自負刑責 ; 若於錄取後發現不實者, 撤銷錄取資格或予以退學 切結書格式至本學系網址 : 下載 ( 只須繳交一份正本, 並於所放置之 分裝內袋 外註明 ), 切結書超過一頁者, 請每張皆親自簽名並於左上方裝訂 考生提交審查文件須 3 份, 請將每單份審查資料先分別裝袋 ( 即 分裝內袋 ), 計 3 袋 ; 每袋皆須黏貼由電影創作學系網址 下載專區 下載之 審查資料分裝檢查表, 再將 3 份 分裝內袋 一起裝入信封 ( 信封封面請於本校線上報名系統列印並張貼 ), 規格不符者不予收件, 並請自留備份, 無論錄取與否除記憶卡或隨身碟外, 恕不退件 裝袋有示範圖例, 請查詢電影創作學系網址 招生訊息 請考生特別注意 : 如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限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不接受親送 ) 寄送資料至本學系, 該科逕以 缺考 方式採計成績, 本學系不負通知責任

41 電影創作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書審資料, 繳交資料如下 : 項次類別份數內容 一自述 3 份 合計不超過 600 字, 請填寫於 自述 規定表格內, 說明考生自認應被本學系錄取之理由與考生未來之人生規畫, 自述 表格範例請於電影創作學系網址 下載, 請以 A4 紙張手寫或列印 此 自述 限以紙本單獨繳交, 不可與其他資料合併裝訂 ( 須準備 3 份, 每個 分裝內袋 各裝 1 份 以手寫者除正本外, 另外兩份可影印繳交, 並在 審查資料分裝檢查表 上註明 ) ( 一 ) 動態作品 : 可選送電影 電視 錄像 動畫 戲劇 舞蹈 聲音 配音 配樂 音樂或藝文創作等類作品之其中 1 類, 總長度限 5 分鐘以內, 超出時間的部分不予審查 ( 二 ) 靜態作品 : 可選送文字 美術 攝影 設計 工藝 編寫等類作品之其中 1 類, 一律以 A4 大小紙本方式呈現並自行裝訂成冊, 限繳 1 件 ( 須準備 3 份, 各 分裝內袋 裝 1 份 ) 繳交書審資料 乙類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二作品集 3 份 三 其他補充資料 3 份 上述動態作品或靜態作品可同時繳交, 亦可擇 1 繳交, 皆各限繳交 1 件 (1 式 3 份 ), 繳交多件者由審查委員擇 1 審查 動態作品須為 PC 或 Mac 電腦皆可讀取之 MP4 格式 ; 並限以 SD 記憶卡或隨身碟存放繳交, 檔名為 XXX 動態作品 (XXX 為姓名 ), 並準備一式三份後各別以中式信封裝好, 於信封外書寫姓名及准考證號碼後再分別裝入每個 分裝內袋 中 靜態作品若要另外存放記憶卡或隨身碟, 須為 PDF 檔案格式, 並與動態作品存於同一記憶卡或隨身碟中請以中, 檔案名稱為 XXX 靜態作品 (XXX 為姓名 ) 有助於瞭解考生特質 能力之相關紙本資料, 可裝訂於靜態作品內, 不可與自述合併裝訂, 此項資料若要另外連同上述審查資料存放於記憶卡或隨身碟者, 須為 PDF 檔案格式檔名為 XXX 補充資料 (XXX 為姓名 ) ( 無者免繳 ) 四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份 由考生切結, 對所繳交之每件作品須註明個人參與項目 作品若為個人創作者仍必須繳交作品切結書證明確為個人創作 作品若非個人創作則須明列所有其他共同創作者著作權同意使用之說明 切結書內容若有虛偽不實者, 考生須自負刑責 ; 若於錄取後發現不實者, 撤銷錄取資格或予以退學 切結書格式至本學系網址 : 下載 ( 只須繳交一份正本, 並於所放置之 分裝內袋 外註明 ), 切結書超過一頁者, 請每張皆親自簽名並於左上方裝訂 考生提交審查文件須 3 份, 請將每單份審查資料先分別裝袋 ( 即 分裝內袋 ), 計 3 袋 ; 每袋皆須黏貼由電影創作學系網址 下載專區 下載之 審查資料分裝檢查表, 再將 3 份 分裝內袋 一起裝入信封 ( 信封封面請於本校線上報名系統列印並張貼 ), 規格不符者不予收件, 並請自留備份, 無論錄取與否除記憶卡或隨身碟外, 恕不退件 裝袋有示範圖例, 請查詢電影創作學系網址 招生訊息 請考生注意 : 如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限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不接受親送 ) 寄送資料至本學系, 該科逕以 缺考 方式採計成績, 本學系不負通知責任

42 電影創作學系 甲類 一 動作 二 聲音 三 面談 動作包括彈性 柔軟度 韻律感 節奏感及反應能力等測驗 聲音包括音量 音域 音質 口齒清晰度, 及臨場反應之口語表達能力等測驗 藉面談了解學生之人格 特質 潛能, 如有必要, 將要求學生作片段呈現 專業科目 ( 面試 ) 考試內容 備註 :1. 面試方式由本學系決定, 並於考試時安排解說時段說明 2. 面試進行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參加考試者, 以棄權論 3. 請著寬鬆方便活動之服裝 一 速寫由考試老師訂定題材, 學生即席進行速寫 二 聲音聲音包括音量 音域 音質 口齒清晰度及臨場反應之口語表達能力等測驗 乙類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三 面談 藉面談了解學生之人格 特質 潛能, 如有必要, 將要求學生作片段呈現 備註 :1. 面試方式由本學系決定, 並於考試時安排解說時段說明 2. 面試進行時請依規定時間報到參加考試, 該梯次速寫項目考試時間終了未報到者, 以棄權論 3. 面試時請自備鉛筆或色筆等速寫材料 用具 ( 紙張由本學系提供 ) 進行速寫考試, 自備之速寫材料 用具種類不限 4. 面試當日不接受任何新增審查資料 錄取有關規定 一 甲 乙類均須報考 學科能力測驗 ( 學測 ) 二 甲 乙類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測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各類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三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 不予錄取 四 甲類男生或女生考生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五 甲類或乙類考生錄取不足額時, 其缺額得互為流用 六 甲類 乙類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七 電影創作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各類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八 本校電影創作學系另提供 1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 招生管道 8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及 2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若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招生產生缺額, 其缺額得於本系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成績同分 參酌順序 甲類 乙類 ( 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國文 2. 英文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國文 3. 英文 4. 社會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國文 2. 英文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國文 3. 英文 4. 數學 5. 社會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 報到 一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二 各類考生如正取生完成報到手續後, 仍遇缺額時, 將依原公告榜單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如甲類男生或女生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其男 女考生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三 如甲類或乙類考生已無備取生, 缺額將由另一類考生之備取生互為流用 ( 甲類所有備取生依總成績高低排序遞補 )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 分機 3908 網址 :

43 新媒體藝術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招生名額 一般生共 23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新媒體藝術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三 本招生名額以招收具有藝術創意訓練基礎之學生為主 四 本招生管道入學者, 於學士班一年級下學期時, 專業分組將分為 新媒體影像組 及 新媒體跨域組 學習專業課程內容可參閱本系網站 課程規劃 / 課程地圖 / 學士班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50%) 學科能力測驗 專業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50%) 大學術科考試 國文 英文 數學 素描 彩繪技法 30% 35% 35%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及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術科考試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100%) 面試及作品集 100%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審查資料, 繳交資料如下 : 項次類別內容 在學成績單 須為正本且內含班級名次與校方蓋章 繳交審查資料 一 書面資料 自述 作品集 作品集著作權切結書 內容包含自我介紹與專長 報考動機及自認應被錄取之理由與未來之人生規劃 ( 紙張為 A4 大小, 格式不限 ) 如影音創作 攝影 錄像 美術 音樂 動畫 設計 網頁 工藝等新媒體藝術相關作品資料, 格式與媒材不限 一 考生提交之作品須繳交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 請至本學系官方網站 招生資訊 / 學士班招生 / 繳交資料 下載 ) 作品若非獨立製作, 須註明在該作品中擔任之工作內容 二 報考者所繳交之作品若有抄襲或他人代作 侵害他人著作權 涉及其他不法情事者, 經查屬實時, 考前被發現者永久取消報考資格 入學後被發現者開除學籍 畢業後被發現者取消學位 1 份

44 新媒體藝術學系 上傳網址 一 作品影音資料 : 請先上傳 Youtube 繳交審查資料 二 線上電子資料 注意事項 二 作品集上傳件數最多 10 件, 超過 10 件無法上傳 三 上傳格式 大小及數量 : 1. 文件上傳 : 僅接受 PDF 檔 ; 每個檔案不超過 20MB, 每項目最多 1 份文件 2. 圖片上傳 : 僅接受 JPG PNG 檔 ; 每個檔案不超過 2MB, 每項目最多 20 張圖片 四 相同類型之作品集 ( 如繪畫 素描等 ) 可歸類同一作品集內 五 上傳期限為 108 年 3 月 18 日 23:59:59 截止, 確認報名成功後可自行重複登入分批上傳相關資料 ( 首次報名建議僅填寫文字資料後先行儲存, 並確認報名成功與否 ; 其他文件及影音資料可於第二次登入後再行儲存 ) 若檔案上傳過程中超過期限將會上傳失敗, 無法另行補件, 請考生務必提前作業 如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書面資料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 線上電子資料上傳指定網址為憑 ) 寄送資料至本系, 本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項目逕以零分計算, 提請考生注意 專業科目考試內容 1. 藉由面試了解學生之特質 潛能及報考動機 面試 臨場表現 2. 藉由臨場表現, 瞭解考生對於抽象思考及藝術創意表達之能力 備註 : 面試當日不接受新增作品資料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 不予錄取 三 新媒體藝術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四 本校新媒體藝術學系另提供 1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 招生管道 6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及 10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若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招生產生缺額, 或個人申請招生錄取不足額, 其缺額得於本系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素描 2. 彩繪技法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素描 2. 彩繪技法 三 如以上成績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聯絡資訊 洽詢電話 : 網址 :

45 動畫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一般生男女兼收 共 36 名 招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共 1 名 一 動畫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1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增列之原住民外加名額, 或以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一般生名額,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則不得再更改, 請考生於選填時審慎考慮 三 原住民考生選擇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 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一般考生, 不適用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四 原住民考生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者, 依照特殊考生原住民加分優待辦法, 僅能以原住民外加名額予以錄取, 不能錄取於一般考生招生名額 特殊身分考生優待成績處理 請參見簡章第 8 頁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學科能力測驗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 一般生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 國文英文數學社會 30% 30% 20% 2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40%) 專業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60%) 學科能力測驗 國文英文數學社會 作品審查 面試 30% 30% 20% 20% 30% 70% 通過第一階段之考生, 方須繳交書審資料, 繳交資料如下 : 項次類別份數內容 一在學成績單 1 份附有就讀學校註冊組核章之正本乙份 二自述 1 份 300 字以上, 內容應含報考動機 自認應被錄取之理由與考生未來之人生規劃, 以 A4 紙繕寫或列印, 如有繳交作品集, 自述不可裝訂於內 繳交書面資料 三作品集 1 份 ( 一 ) 靜態作品 : 可選有關動畫 美術 設計 漫畫 攝影 錄像 工藝等相關平面作品, 一律以 A4 大小紙本方式呈現並自行裝訂成冊, 限繳一份 ( 二 ) 動態作品 : 可選有關動畫 美術 設計 卡通 攝影 錄像 工藝等相關影音作品, 一律以光碟方式呈現, 檔案請自行剪輯, 總長度以不超過 5 分鐘為限, 限繳一份, 光碟上請以油性筆書寫准考證號及考生姓名 上述靜態作品及動態作品可同時繳交, 亦可擇一繳交 動態作品須為一般電腦程式能播放之格式 繳交資料請自留備份, 恕不退件 四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1 份 考生繳交之每件作品須註明作品名稱及勾選其擔任職位或工作 切結書若有虛偽不實者, 考生須自負刑責 ; 若於錄取後發現不實者, 撤銷錄取資格或予以退學 切結書格式請至本學系網站 招生資訊 下載 : 未於表訂收件截止時間前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 寄送資料至本系, 或應繳資料未依規定提供, 本系不負通知責任, 該科逕以 缺考 登記, 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46 動畫學系 一 術科測試 分梯次統一進行 考題將於考試時公布, 請考生自備鉛筆等速寫用具進行手繪考試 ( 紙張由本系提供 ), 自備用具之材料 種類不限 專業科目 ( 面試 ) 考試內容 二 面談藉面談了解學生之創作能力 人格 特質 潛能及報考動機 備註 :1. 術科測試 分梯次統一進行, 請考生依規定梯次報到應試 2. 術科測試 考試開始後 15 分鐘未到場者, 不得進場, 且該科以棄權論 3. 面談 叫號後 15 分鐘未到場者, 該科以棄權論 4. 面談時不得攜帶作品應試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 不予錄取 三 面試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動畫學系得視需要招收備取生, 其名額由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訂定 但正取生未足額錄取時, 不列備取生 五 本校動畫學系另提供 1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 招生管道及 3 個名額參加 108 學年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若特殊選才 繁星推薦招生產生缺額, 其缺額得於本系招生名額中流用, 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一 第一階段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英文 2. 國文 二 第二階段總成績同分參酌科目順序 :1. 面試 2. 英文 3. 國文 三 如以上成績亦相同時, 則增額一併錄取 ; 備取生之標準亦同 正備取生報到 正取生與備取生請依照各學系正 備取生報到及遞補時間進行線上報到作業, 考生未於期限內進行報到作業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有異議 正 備取生報到作業 請參見簡章第 11 頁 聯絡資訊洽詢電話 : 分機 6534 網址 :

47 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摘錄 ) 民國 106 年 06 月 02 日臺教高通字第 B 號令 第 2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三 )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 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 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三 )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三 年滿十八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一百五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可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二 ) 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四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書 十五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第 6 條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前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48 第 7 條 第 9 條 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第五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 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 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二項與第三項第一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持前項香港 澳門學校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科技大學 技術學院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第五項 前項 第十項及第十二項所定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歷 ( 力 ) 證件 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應經我國駐外機構, 或行政院在香港 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驗證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公布生效後, 臺灣地區人民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 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外國人 香港或澳門居民,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 一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認可名冊, 且無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八條不予採認之情形 二 其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 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其畢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或持大陸地區學士學位,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修習第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之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 持前三項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報考者, 其相關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 應準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程度成績單 學歷 ( 力 ) 證件, 及經當地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證明得於當地報考大學之證明文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得視其於國外或香港 澳門之修業情形, 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第 11 條 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 除下列情形者外, 自規定起算日,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 一 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 : 自歷年成績單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 :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49 附錄二 報考學系 / 主修別 / 類別代碼表 代碼學系主修別 / 類別 120 音樂學系 理論與作曲 140 音樂學系 鍵盤 ( 鋼琴 ) 150 音樂學系 聲樂 161 音樂學系 絃樂 ( 小提琴 ) 162 音樂學系 絃樂 ( 中提琴 ) 163 音樂學系 絃樂 ( 大提琴 ) 164 音樂學系 絃樂 ( 低音提琴 ) 165 音樂學系 絃樂 ( 豎琴 ) 171 音樂學系 管樂 ( 長笛 ) 172 音樂學系 管樂 ( 雙簧管 ) 173 音樂學系 管樂 ( 單簧管 ) 174 音樂學系 管樂 ( 低音管 ) 175 音樂學系 管樂 ( 薩克斯風 ) 181 音樂學系 管樂 ( 法國號 ) 182 音樂學系 管樂 ( 小號 ) 183 音樂學系 管樂 ( 長號 ) 184 音樂學系 管樂 ( 上低音號 ) 185 音樂學系 管樂 ( 低音號 ) 190 音樂學系 擊樂 610 傳統音樂學系 古琴 620 傳統音樂學系 琵琶 630 傳統音樂學系 南管樂 640 傳統音樂學系 北管樂 650 傳統音樂學系 音樂理論 661 傳統音樂學系 古琴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662 傳統音樂學系 琵琶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663 傳統音樂學系 南管樂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664 傳統音樂學系 北管樂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665 傳統音樂學系 音樂理論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10 美術學系 乙類 220 美術學系 乙類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30 美術學系 甲類 240 美術學系 丙類 350 戲劇學系 男生 360 戲劇學系 女生 513 劇場設計學系 男生 514 劇場設計學系 女生 420 舞蹈學系 原住民外加名額 430 舞蹈學系 男生 440 舞蹈學系 女生 710 電影創作學系 乙類 720 電影創作學系 乙類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731 電影創作學系 甲類 ( 男 ) 732 電影創作學系 甲類 ( 女 ) 810 新媒體藝術學系 910 動畫學系 920 動畫學系 原住民外加名額

50 附錄三 特殊身分類別 ( 優待加分 外加名額部分 ) 及應繳證件 以特殊身分報名之考生需繳交證件如下 : 身分類別應繳交證件備註 原住民學生 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 以具文化語言能力證明報考者, 須檢附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影本且在有效期限內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記事欄須有 山地原住民 或 平地原住民 記事 一 以上各特殊身分證件均須於規定期限內繳交, 凡證件不齊全或不合規定者, 均不予優待, 事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或追認 二 所繳證明文件原則上不予退還, 但如係不可重複申請者, 請附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只, 於信封上加註退還證件專用, 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本委員會審查後將盡速退還 附錄四 考生身分別代碼表 身分別代碼 身分別類別名稱 0 普通生 ( 一般生 ) 6A 原住民學生 ( 具有文化語言能力證明 ) 6B 原住民學生 ( 無文化語言能力證明 )

51 附錄五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第 1 條為維護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 特訂定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 2 條 一般事項 考生違規事件及其他與試場有關之重大情事, 提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 監試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 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 考生應予充分配合, 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議處 第 3 條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有關人員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 一 請他人頂替代考或偽造證件應試 二 脅迫其他考生 監試人員幫助舞弊, 或威脅監試人員之言行 三 集體舞弊行為 四 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第 4 條考生有下列舞弊或意圖舞弊行為之一者, 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 第 5 條 第 6 條 第 7 條 第 8 條 第 9 條第 10 條 一 在文具 衣物或肢體等處書寫有關文字或符號 二 傳遞 夾帶 交換試卷 ( 卡 ) 或答案 三 以自誦或暗號告人答案 四 將試卷 ( 卡 ) 試題供人窺視 抄襲 五 左顧右盼 相互交談 意圖窺視他人答案或意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 經制止後仍再犯者 考生除必用書寫 擦拭 作圖文具外, 不得將書籍 紙張或具有計算 通訊 記憶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屜中 桌椅下 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違規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考生攜帶入場 ( 含臨時置物區 ) 之手機 手錶及所有物品, 不得有發出聲響或有足以妨礙試場安寧秩序之情形 ; 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須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 違者均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 抽菸 嚼食口香糖等, 或無故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予以勸告, 經勸告後仍再犯者即請其離場, 該科不予計分 ;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 須於考試前持相關證明報備同意, 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考生試卷 ( 卡 ) 若有遺失, 應於接到補考通知後, 即行到場補考, 拒絕補考者該科試卷 ( 卡 ) 不予計分 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當之行為者, 得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提請招生委員會, 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應考考生若有舞弊情事, 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即按前面各項規定處理 本校各學系 所專業科目測驗如另有規定, 考生得一律遵守 入場及作答前事項第 11 條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 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 考生不得入場, 該科不予計分 前項經監試人員制止後仍強行入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第 12 條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 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汽機車駕照 ) 入場應試, 未帶准考證不得入場, 惟經監試人員核對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 准予應試, 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前, 准考證仍未送達者, 或未依規定向本校辦理申請補發手續者, 則扣減各該科成績三分, 至零分為限 申請補發准考證不予扣分, 但以一次為限 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 ( 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汽機車駕照 ), 經試務人員核對報名考生報名資料相符且拍照存證後先行應試, 考生不得因核對資料之時間而要求延長應試時間, 並於應試次日下午五時前, 親持身分證件正本補驗, 若未依規定期限內送達或補驗, 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第 13 條考生應按編定之試場及座位應試, 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卷 ( 卡 ) 准考證 座位之號碼是否相同, 如有不同,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者,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52 第 14 條 第 15 條 一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且於作答前,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換至編定之座位作答, 不扣減其成績 二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或於作答後,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三 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不論考生作答與否, 均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誤入另一試場應由試務人員陪同至編定之試場應試, 並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且於作答前,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二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或於作答後,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三 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不論作答與否, 均扣減其該科成績十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在開始作答前, 應先檢查試卷 ( 卡 ) 是否齊備 完整 准考證號碼是否正確, 如有錯誤 缺漏 污損或印刷不清,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解釋試題意 ; 如試卷 ( 卡 ) 不慎掉落, 亦應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錯用試卷 ( 卡 ) 者, 不得延長考試時間, 並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於考試結束前發現者, 換用正確之試卷 ( 卡 ) 作答, 不扣減其成績 二 於考試結束後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應遵循監試人員之指示, 配合核對准考證與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並於每節筆試時在考生名冊以中文正楷親自簽名, 考生不得拒絕亦不得請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 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委員會議處 作答事項第 16 條第 17 條第 18 條 考生應遵循監試人員的指示, 配合核對准考證與考生名冊 考生應在試卷 ( 卡 ) 上規定作答之範圍內書寫或畫記答案, 違者該科試卷 ( 卡 ) 分別不予計分 考生不得撕去或竄改試卷 ( 卡 ) 上之座位號碼 拆閱試卷彌封 試卷條碼 將試卷 ( 卡 ) 黏貼污損 摺疊 捲角撕毀, 或在試卷 ( 卡 ) 上顯示自己身分 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 符號 違者該科試卷 ( 卡 ) 分別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 或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第 19 條各科試卷請用毛筆 黑色或藍色鋼筆 原子筆或鉛筆書寫, 試卷 ( 卡 ) 則建議以黑色軟心鉛筆畫記, 並應依照試題及試卷 ( 卡 ) 上之規定作答, 除該科試題有特殊作答規定外, 違者依下列規定分別論處 : 一 未使用黑色或藍色筆書寫者, 扣減其該科試卷 ( 卡 ) 成績二分 二 在作答區外書寫答案或任何文字符號者, 或違反其他作答規定者, 扣減其該科試卷 ( 卡 ) 成績二分 三 因字跡潦草或未標明題號等情事, 致評閱人員無法辨認答案者, 其該部分不予計分 第 20 條考生完卷後一經離座, 應即將試卷 ( 卡 ) 與試題紙併交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考生因病 因故 ( 如廁等 ) 須暫時離座者, 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 始准離座, 違者該科試卷 ( 卡 ) 分別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 或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 如考試尚未結束時, 仍可繼續考試, 但不得請求延長時間或補考 第 21 條考生於每節考試時間終了鈴 ( 鐘 ) 聲響畢後, 應即停止作答, 靜候監試人員收取試卷 ( 卡 ), 違者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二 經警告後仍繼續作答者, 除立即收回試卷 ( 卡 ) 外, 再加扣該科成績三分, 至零分為限 離場事項第 22 條 第 23 條第 24 條 考生入場後, 於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不得離場,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於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離場者, 應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至考試開始三十分鐘為止, 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考生不得將試題或試卷 ( 卡 ) 攜出場外,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嚴重舞弊行為, 應取消考生資格 考生已交試卷 ( 卡 ) 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 高聲喧譁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53 附錄六 本校學雜費 獎助學金 學生住宿 一 108 學年度每一學期學士班學生應繳各項費用金額明細表 ( 依實際公告為準 ) 單位 : 新臺幣 學制學系 / 主修別學費雜費 學士班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 個別指術科指實習費導費導費 專業器材維電腦及網路護使用費通訊使用費 音樂學系 16,240 10, , , ,105 傳統音樂學系 ( 主修古琴 琵琶 音樂理論 ) 傳統音樂學系 ( 主修南 北管樂 ) 總計 16,240 10, , ,105 16,240 10, , ,250 美術學系 16,240 10, , ,395 戲劇學系 16,240 10, , ,395 劇場設計學系 16,240 10, , ,395 舞蹈學系 16,240 10, , ,395 電影創作學系 16,240 10, ,000 1, ,395 新媒體藝術學系 16,240 10, , ,395 動畫學系 16,240 10, , ,395 註 :100 學年度 ( 含 ) 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外籍生 ( 含大陸地區學生 ), 學雜 ( 分 ) 費收費標準依本國一般生收費標準 2 倍計算 二 本校學生可申請各類獎補助 弱勢學生助學補助 低收入戶同學提供 綜合 女二宿舍 免費住宿 生活助學金 學生就學貸款等之概況介紹 ( 一 ) 獎學金申請事宜 : 1. 校內獎學金 : (1) 學生圓夢助學金 (2) 勵志獎學金 (3) 鄭銘康先生獎學金 2. 校外獎學金 : 每年約 70 多種校外獎學金 ( 原住民獎學金 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 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 等 ) 提供申請 ( 二 ) 學生急難救助金 : 家境清寒未達教育部所定補助標準 ( 未領公費及未獲減免 ), 但實需協助者, 家中遭遇突發重大變故 ( 如火災 水災 家中主要收入者遭遇重大意外 等 ) ( 三 ) 弱勢學生助學金 : 針對家庭年收入 70 萬元以下的學生, 依其所得多寡給予助學金, 補助級距分為 5 級, 且補助金額為 5,000~16,500 元, 減輕籌措學費負擔 ( 四 ) 生活助學金 : 每學院一名, 每名每月補助新臺幣 6,000 元整, 需參與校內生活服務學習 ( 五 ) 住宿優惠 : 提供低收入戶生可申請 綜合 女二宿舍 四人房全額補助住宿 ( 需參與校內生活服務學習 ), 中低收入戶學生 弱勢學生可申請優先住宿權 ( 限四人房 ) ( 六 ) 學雜費減免 : 原住民籍學生 恤內軍公教遺族 恤滿軍公教遺族 現役軍人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低收入戶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七 ) 校內工讀 : 可洽學校各單位申請校內工讀的機會 ( 八 ) 學生就學貸款 : 1. 學生家庭年收入符合 114 萬元以下, 由政府負擔在學期間之利息 2. 家庭年收入介於 114 萬元至 120 萬元 ( 須付半額利息 ), 或者家庭年收入 120 萬元以上但家中有 2 個小孩唸高中以上 ( 須付全額利息 ) 即可辦理學生就學貸款 ( 九 ) 本校學生可申請國際交換學生 菁英留學計畫 三 學生膳宿概況 : ( 一 ) 宿舍住宿費 : 依本校學生宿舍公告費用 學生住宿中心網址 : 暑住時間 : 該年度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 寒住時間 : 依年度寒假而定 ( 二 ) 住宿費 ( 不含寒 暑住費 ) 可依助學貸款方式列入貸款 ( 三 ) 本校宿舍與餐廳屬連棟設計, 餐廳供應早 中 晚餐, 由學生自費選用

54 附錄七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 本校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 (93 年 05 月 18 日 ) 通過 本校 9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校務會議 (93 年 10 月 26 日 ) 核備 本校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 (96 年 05 月 29 日 ) 通過 本校 96 學年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 (96 年 12 月 18 日 ) 通過 本校 98 學年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 (98 年 12 月 8 日 ) 通過 本校 98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 (99 年 3 月 30 日 ) 通過 本校 98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務會議 (99 年 4 月 13 日 ) 通過 本校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校務會議 (104 年 4 月 28 日 ) 通過 ( 第 6 條修正 ) 第一條依據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提升學士班學生之英語能力, 依本校學則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訂定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實施對象本辦法以本校 94 學年度 ( 含 ) 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 含各該班轉學生 ) 為實施對象 另外, 領有殘障手冊之視障 聽障 語言障礙及多重障礙等身心障礙學生依本校學則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一條規定, 不受本辦法規範 第三條檢定標準學士班學生應於畢業考試前通過校外具公信力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 : 如 托福 (TOEFL) 多益 (TOEIC) 或全民英檢等 及格標準如下 : 托福 (TOEFL) 電腦托福 (CBT) 新托福 (IBT) 全民英語能力全民網路分級檢定測驗英語能力檢定 (GEPT) (NETPAW) 多益 (TOEIC) 雅思 (IELTS)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500 分 ( 含 ) 以上 173 分 ( 含 ) 以上 61 分 ( 含 ) 以上 中高級初試 ( 含 ) 以上 中高級初試 ( 含 ) 以上 590 分 ( 含 ) 以上 5 級 ( 含 ) 以上 英文筆試各項分數 70 分 ( 含 ) 以上 未取得校外檢定者, 須修習且通過校訂英語能力檢定課程四學分 第四條英語能力檢定課程每學期開設, 學生得自一年級起修習 第五條學生修習英語能力檢定課程學分, 不得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各科目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 ( 研究生修習者以七十分為及格 ), 未通過之科目, 必須重修 自 99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修習本課程需另收取學分費 ( 學分費標準比照學士班延修生學分費 ) 第六條英語能力檢定課程標準由通識教育中心統一認定, 課程師資得由通識教育中心或系所英語相關專業師資擔任 第七條如學生於入學本校前即已通過本校訂定之畢業英文資格檢定者, 仍需修習通識課程外語學分, 不得免修 第八條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修正時亦同

55 附錄八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細則 一 依據 依據本校 學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 訂定 二 實施對象 94 年 12 月 20 日 94 學年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96 年 05 月 29 日 95 學年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96 年 12 月 18 日 96 學年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101 年 10 月 16 日 101 學年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 以本校 94 學年度 ( 含 ) 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 含各該班轉學生 ) 為實施對象 另外, 領有殘障手冊之視障 聽障 語言障礙及多重障礙等身心障礙學生依本校學則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一條規定, 不受本細則規範 三 檢定標準 學士班學生應於畢業考試前通過檢定, 檢定方式依下列兩種方式擇一為之 1. 校外檢定考試 : 通過校外具公信力之英語文能力檢定考試 ( 以下表為限 ) 通過標準如下 : 托福 (TOEFL) 電腦托福 (CBT) 新托福 (IBT) 全民英語能力全民網路分級檢定測驗英語能力檢定 (GEPT) (NETPAW) 多益 (TOEIC) 雅思 (IELTS)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500 分 ( 含 ) 以上 173 分 ( 含 ) 以上 61 分 ( 含 ) 以上 中高級初試 ( 含 ) 以上 中高級初試 ( 含 ) 以上 590 分 ( 含 ) 以上 5 級 ( 含 ) 以上 英文筆試各項分數 70 分 ( 含 ) 以上 2. 校內英語文能力檢定課程 ( 簡稱英檢課程 ): 必修且通過校內 英檢課程 4 學分 ( 含聽力及閱讀課程各 2 學分 ), 不得列入畢業學分 四 申請登錄校外英語文檢定考試資格注意事項 1. 申請時間 : 學生得於每學期期末考試前, 檢附符合上一項規定之英語文能力檢定考試通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一份 ( 申請時請攜帶正本, 供審核人員查驗 ), 向申請人所屬學系提出申請 學系完成資格檢定後, 將於申請表及附件加蓋系戳 承辦人及學系主管章, 並將申請表及附件送教務處註冊組登錄 2. 校外英語文能力檢定考試成績具有效期限者, 需於時效內提出申請 五 英檢課程注意事項 1. 每學期開設 英檢課程, 學生得自一年級起修習 2. 學生修習 英檢課程 之學分, 不得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各科目成績以六十分為通過 未通過之科目必須重修, 已通過之科目不得重複修習 3. 校內 通識課程 之外語學分不得抵免校內 英檢課程

56 附表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 ( 可自行影印使用 ) 通訊地址異動申請表 申請說明 : 一 通訊地址為本校日後寄發成績單及通知用, 敬請審慎填寫 二 考生通訊地址若於報名後有所異動, 請務必於放榜前完成申請手續, 並將本表寄達本校 三 地址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報名組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系所名稱 准考證號 考生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民國年月日性別 永久地址 ( 請寫明新的通訊地址 ) 異動事項 ( 請勾選 ) 永久電話 行動電話 請黏貼考生身分證正面影本 請黏貼考生身分證背面影本 考生簽名法定代理人簽名申請日期

57 附表二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 ( 可自行影印使用 ) 共同科目考試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說明 : 一 複查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請參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8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簡章之複查成績辦法 若複查後成績有異動, 大考中心將轉知本校, 再依本校計分方式重新計分, 若達通過標準, 始由本校逕行通知 二 如學科原始成績換算為本校成績有誤者, 請填下表申請複查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成績榜務組收件編號 : 本校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報考系別 ( 主修別 / 類別 ) 學系 主修別 / 類別聯絡電話 科目 學科測驗原始級分成績 本校成績 複查後成績 ( 本校填寫 ) 複查結果 考生簽名 回覆日期年月日 一 本申請表中有 處考生不必填寫, 本表及下端 共同科目考試複查成績申請存查表 之考生資料, 請親自填寫正確 二 複查手續 : 一律填寫本申請表, 註明查詢科目及成績, 並附上 ( 一 ) 成績單 ( 可至考生入口網列印 ) ( 二 ) 複查費繳費收據及 ( 三 ) 回郵信封一只 ( 請貼足掛號郵資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 以掛號寄至本校複查, 不符規定 未附繳費收據或申請逾期者, 均不予受理 三 複查費 : 每科複查費新臺幣 100 元, 請將複查費用匯入指定帳戶中, 務必列印收據明細 匯款銀行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匯款帳戶 : 帳戶名稱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招生 403 專戶四 同一科目得申請複查一次, 並不得要求影印試卷或重閱試卷 五 本申請表請寄至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成績榜務組收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六 複查期限 : 第一階段 ( 共同科目 ) 自 108 年 3 月 11 日 ( 一 ) 至 108 年 3 月 13 日 ( 三 ), 以掛號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 共同科目考試複查成績申請存查表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成績榜務組收件編號 : 本校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報考系別 ( 主修別 / 類別 ) 學系 主修 / 類別 聯絡電話 成績榜務組

58 附表三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 ( 可自行影印使用 ) 專業科目考試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成績榜務組收件編號 : 本校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報考學系 主修別 / 類別 科目 成績 複查後成績 ( 本校填寫 ) 複查結果 考生簽名 回覆日期年月日 一 本申請表中有 處考生不必填寫, 本表及下端 專業科目考試複查成績申請存查表 之考生資料, 請親自填寫正確 二 複查手續 : 一律填寫本申請表, 註明查詢科目及成績, 並附上 ( 一 ) 成績單 ( 可至考生入口網列印 ) ( 二 ) 複查費繳費收據及 ( 三 ) 回郵信封一只 ( 請貼足掛號郵資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 以掛號寄至本校複查, 不符規定 未附繳費收據或申請逾期者, 均不予受理 三 複查費 : 每科複查費新臺幣 100 元, 請將複查費用匯入指定帳戶中, 務必列印收據明細 匯款銀行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匯款帳戶 : 帳戶名稱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招生 403 專戶 四 同一科目得申請複查一次, 並不得要求影印試卷或重閱試卷 五 本申請表請寄至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成績榜務組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六 音樂學系複查期限 : 專業科目自 108 年 4 月 1 日 ( 一 ) 至 108 年 4 月 3 日 ( 三 ), 以掛號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七 其他學系複查期限 : 專業科目自 108 年 4 月 19 日 ( 五 ) 至 108 年 4 月 23 日 ( 二 ), 以掛號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複查成績申請存查表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成績榜務組收件編號 : 本校准考證號 考生姓名 報考系別 ( 主修別 / 類別 ) 學系 主修別 / 類別 聯絡電話 成績榜務組

59 附表四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 ( 可自行影印使用 ) 境外學歷切結書 考生報考學系招生考試, 報名身分與所持境外學歷皆符合規定, 特勾選具結以下事項, 日後若未依規定繳交相關證明, 或經學校查證該境外學歷證明不實或不符情事, 貴校可取消本人報考或錄取資格, 不得註冊入學, 即便已獲錄取並註冊入學, 亦願意接受撤銷學籍之處分, 絕無異議 ; 若有上述情事, 本人無條件放棄抗辯之權利, 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海外學歷 ( 指大陸地區 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 本人所持有之海外學歷符合教育部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之規定 ; 若於報名時無法繳交已加蓋經我國駐外機構驗證戳記之學歷證件及移民署出具之入出國紀錄證明, 本人保證於錄取後報到時補交, 若未如期繳交或經查證不符合報考條件, 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本人已詳讀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 6 條有關修業期限之規定, 並符合累計修業時間相關規定, 若經查驗不符合累計修業時間, 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大陸學校學歷 : 本人所持有之大陸學歷, 將依教育部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之規定申請學歷採認 ; 若於報名時無法繳交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 並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組織驗證之學歷證件, 本人保證於錄取後報到時補交, 若未如期繳交或經查證不符合報考條件, 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香港 澳門學歷 : 本人所持有之香港 澳門學歷, 符合教育部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來就學辦法 及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之規定 錄取後如有不予採認情事, 或不符合報考條件, 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此致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士班招生委員會 立 具 結 書 人 簽 章 : 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 : 聯 絡 電 話 : 通 訊 地 址 : 就 讀 學 校 : 就讀學校所在國家及州別 : 法 定 代 理 人 簽 章 : 具 結 日 期 : 年 月 日

60 附表五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 ( 可自行影印使用 ) 網路報名造字申請表 報名序號 報考學系 姓名 聯絡電話 住家 : 行動 :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緊急聯絡人姓名 請用手寫所需造字 姓名 : 戶籍地址 : 通訊地址 : 緊急聯絡人姓名 : 緊急聯絡人地址 : 緊急聯絡人聯絡電話 備註 1. 請用手寫所需造字, 並務必正楷填寫清楚 ( 勿寫太小 ), 若同一項目 1 個字以上需造字時, 請依順序填寫, 例 : 歐陽 **, 則請依順序手寫後面 2 個所需字 2. 請於網路報名期間提出申請, 逾期恕不受理 3. 申請方式 : 將此表於報名期間內傳真至 (02) , 傳真後並以電話向報名組 (02) 分機 1256 確認是否收到 4. 本校造字完成後, 由本校印製之考試相關資料 ( 如報名表 成績單及錄取名單等 ), 將會顯示正確姓名或地址, 惟因個人電腦顯示器及印表機之不同, 恐會造成 " 缺字 " 現象, 請考生無需擔心

61 附表六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考試 ( 可自行影印使用 )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需求申請表 本校准考證號碼 : 姓名 身分證字號 聯絡手機 出生日期 性別 聯絡電話 報考系所 ( 主修別 / 類別 ) 智能障礙 語言障礙 情緒行為障礙 學習障礙 身體病弱 自閉症 視覺障礙 ( 全盲 弱視 ) 聽覺障礙 ( 左耳 右耳 : 重度 中度 輕微 ) 身心障礙類別 肢體障礙 ( 腦性麻痺 上肢障礙 下肢障礙 可 否 : 自行上下樓 / 坐輪椅 ) 及狀況 多重障礙 ( 請略加敘述障礙類別 ) 其他障礙或特殊情形 身心障礙考生請依實際需求, 由下列應考方式中, 申請一或多種方式 : 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試題 延長考試時間 20 分鐘, 惟最多以延長 20 分鐘為限 協助考生閱讀或記錄答案之輔具, 請說明 : 其他功能性障礙所需之特別服務, 請說明 : 請於此處浮貼身心障礙手冊或由醫療單位出具之功 能性障礙認定證明文件 ( 正面影本 ) 請於此處浮貼身心障礙手冊或由醫療單位出具之功能 性障礙認定證明文件 ( 反面影本 ) 備註 1. 報考音樂學系考生請依 < 面試 > 考試內容提出上述特殊需求, 關於 < 樂理 >< 聽寫 > 考試 ( 因本校僅採計大學術科考試成績, 並未舉辦上述兩科考試 ), 若有特殊需求請另行向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提出 2. 一階段報名考生請於 107 年 11 月 16 日 ( 五 ) 前, 兩階段報名考生請於 108 年 3 月 15 日 ( 五 ) 前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填妥本表, 寄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報名組收 ( 以郵局限時掛號郵戳或超商宅配線上查詢寄送時間為憑 ) 3. 應考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性為原則, 考生所提申請事項須由本校審核並經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審定確認後始得辦理 4. 凡未依規定申請應考服務之身心障礙考生, 一律依一般考生之規定應考,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協助措施 考生簽名 申請日期

62 附圖一 本校交通情況及平面圖

招生名額 戲劇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共 29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15 名, 女生錄取 14 名 一 戲劇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 接續下頁內容 ) 二 戲劇學系基礎課程除理論 創作等學科之外, 包括傳統戲劇動作 肢體表演等劇烈活動, 專業技術課程則包括

招生名額 戲劇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共 29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15 名, 女生錄取 14 名 一 戲劇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 接續下頁內容 ) 二 戲劇學系基礎課程除理論 創作等學科之外, 包括傳統戲劇動作 肢體表演等劇烈活動, 專業技術課程則包括 招生名額 戲劇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共 29 名 一 男女兼收 二 男生錄取 15 名, 女生錄取 14 名 一 戲劇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 接續下頁內容 ) 二 戲劇學系基礎課程除理論 創作等學科之外, 包括傳統戲劇動作 肢體表演等劇烈活動, 專業技術課程則包括劇場各技術部門之實習與操作 ; 故凡視覺 聽力 語言 行動有障礙者, 報考戲劇學系時, 宜慎重考慮,

More information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音樂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共 66 名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音樂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共 66 名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 接續下頁內容 )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共 66 名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四 絃樂 : 小提琴 (7 名 ) 中提琴(4 名 ) 大提琴(4 名 ) 低音提琴(2 名 ) 豎琴(1 名

More information

新媒體藝術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 面試及作品集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新媒體

新媒體藝術學系 錄取有關規定 一 考生通過第一階段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 ) 最低通過標準者, 始得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第一階段通過標準由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參酌考生成績議定後公布 二 任何一科目缺考 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 面試及作品集 科目成績未達 75 分 之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 新媒體 招生名額 新媒體藝術學系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一般生 ( 共 24 名 ) ( 接續下頁內容 ) 一 男女兼收 二 新媒體藝術學系無提供 特殊考生 外加名額 特殊考生 之成績計分方式與錄取標準視同 一般考生 三 本招生名額以招收具有美術及創意訓練基礎之學生為主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40%) 專業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More information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國文 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一階段成績 100%) 國文 學科能力測驗 英文 50% 50% 第一階段成績僅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 第二階段總成績採計科目及占分比 (%) 共同科目 ( 占第二階段總成績 美術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藝術學士 共 23 名 共 20 名 以創作思維技術能力為主要訴求 共 10 名發展視覺藝術相關理論 招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共 3 名 一 美術學系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 3 名, 考試科目及占分比例比照 一般考生 二 原住民考生於報名時須選擇以 原住民考生 身分報考增列之原住民外加名額, 或以 一般考生 身分報考一般生名額, 報名選填考生身分別後,

More information

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面試為審查及口試, 考生亦得同時演奏 ( 唱 ) 主修, 內容訂定如下 : 審查及口試 一 理論與作曲 依繳交之學習經歷進行審查及口試 1. 面試當天繳交已完成之習作或作業 (1 式 5 份 ), 並接受測驗 2. 樂曲分析 ( 作曲技巧與樂曲風格 ) 3. 鍵盤和聲

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面試為審查及口試, 考生亦得同時演奏 ( 唱 ) 主修, 內容訂定如下 : 審查及口試 一 理論與作曲 依繳交之學習經歷進行審查及口試 1. 面試當天繳交已完成之習作或作業 (1 式 5 份 ), 並接受測驗 2. 樂曲分析 ( 作曲技巧與樂曲風格 ) 3. 鍵盤和聲 二 各學系招生規定 ( 本校因藝術專業教學需要, 依主修別招生 ) 音樂學系 ( 接續下頁內容 ) 修業年限四年畢業授予學位音樂學士 男女兼收, 分兩班, 各組 ( 主修 ) 錄取名額分別如下 : 招生名額 ( 共 67 名 ) 一 理論與作曲 :5 名 二 鍵盤 ( 鋼琴 ):13 名 三 聲樂 :9 名 四 絃樂 : 小提琴 (7 名 ) 中提琴(4 名 ) 大提琴(4 名 ) 低音提琴(2 名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名稱修正日期法規類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 106 年 06 月 02 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 1 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列印時間 :106/06/21 10:05 第 2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5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考試各項重要日程表 電影創作學系 ( 甲類考生 )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備註 第一階段網路報名第一階段報名繳費報名表件列印期限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報名結果查詢 ( 准考證號查詢 ) 學系規定應繳資料收件截止日期 ( 電影創作學系甲類 ) 查詢學系應繳資料收件進度 ( 電影創作學系甲類 ) 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 電影創作學系甲類 ) 104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一 報考資格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第一章共同規定 ( 一 )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以上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 ; 或符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有關學士班報考資格 附錄一 者 ( 二 )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 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 東莞臺商子弟學校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等

More information

三 招生名額 : 各學系招生名額 報名階段及應報名之考試如下表所示 報名階段 應報名之考試 招生學系 / 類別 一般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 一階段 兩階段 本校考試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 大學術科考試 音樂學院 音樂學系 66 名 -- 傳統音樂學系 23

三 招生名額 : 各學系招生名額 報名階段及應報名之考試如下表所示 報名階段 應報名之考試 招生學系 / 類別 一般生名額 原住民外加名額 一階段 兩階段 本校考試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 大學術科考試 音樂學院 音樂學系 66 名 -- 傳統音樂學系 23 一 報考資格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第一章共同規定 ( 一 )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以上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 ; 或符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有關學士班報考資格 附錄一 者 ( 二 )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 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 東莞臺商子弟學校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等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條文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 為建構終身學習社會及因應國民升學及繼續進修需求, 本部遂依國際視野 制度彈性 學用密合及確保品質等原則, 全面檢討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報考資格之規範條件, 以促使本標準之規定更合乎國家與社會實際需要及人民需求, 爰修正本標準, 其修正要點如次 : 一 增訂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發布,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家長教育選擇權, 配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之修正, 及配合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推動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制度, 並因應大學藥學系六年臨床藥學學制之設立, 以符合六年臨床藥學學制的實際狀況與規劃, 且基於鼓勵並回應國民升學需要,

More information

北藝大 TNUA 本校成立於 1982 年, 當時名為 國立藝術學院,2001 年改名為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目前設有音樂 美術 戲劇 舞蹈 電影與新媒體 文化資源 6 個學院,9 個學系 20 個碩士班 5 個博士班, 以及通識暨共同教育委員會 作為台灣最重要的藝術人才孕育場域, 北藝大宗旨為 兼

北藝大 TNUA 本校成立於 1982 年, 當時名為 國立藝術學院,2001 年改名為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目前設有音樂 美術 戲劇 舞蹈 電影與新媒體 文化資源 6 個學院,9 個學系 20 個碩士班 5 個博士班, 以及通識暨共同教育委員會 作為台灣最重要的藝術人才孕育場域, 北藝大宗旨為 兼 T aipei N ational U niversity of the A rts 105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學士班單獨招生 更多資訊請利用QR Code查詢 招生學系 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戲劇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 美術學系 電影創作學系 動畫學系 新媒體藝術學系 舞蹈學系 報名時間 104年11月09日 11月16日 考試時間 電影創作學系(甲類) 音樂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美術學系(甲 乙類)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績

目 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績 106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6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本項考試各學系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目 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1 三 招生名額 2 四 各項作業時間 3 五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4 六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應繳資料 4 七 報名注意事項 5 八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圖 6 九 報名相關費用 繳費期限及方式 7 十 成績處理 8 十一 錄取公告 9 十二 成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7 學年度 107 學年度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6 年 11 月 6 日起至 11 月 13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轉 1256 目 錄 第一章 共同規定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方式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戲劇學院 系所名稱劇場設計學系碩士班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第 33 頁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主修分別錄取, 合計 12 名 系所代碼舞台設計 331 服裝設計 332 燈光設計 333 技術設計 334 項次 類別 內容 占分比

戲劇學院 系所名稱劇場設計學系碩士班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第 33 頁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主修分別錄取, 合計 12 名 系所代碼舞台設計 331 服裝設計 332 燈光設計 333 技術設計 334 項次 類別 內容 占分比 戲劇學院 劇場設計學系碩士班 第 33 頁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主修分別錄取, 合計 12 名 系所代碼舞台設計 331 服裝設計 332 燈光設計 333 技術設計 334 項次 類別 內容 占分比 考試項目 一 分類專業作品評鑑 50% 二 面試 含英語文能力測驗 術科測驗 面談 50% 錄取規定 一 面試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 80 分者, 不予錄取 二 若錄取之正取生最後一名, 有二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時間

時間 105 學年度 大學個人申請 入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生注意須知 目錄 考試作業程序及重要日程表 1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報名繳費 4 指定項目審查資料準備 5 線上選填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6 甄試日期 地點 面試內容及注意事項 7 錄取原則 放榜 成績複查及申訴 8 統一分發 放棄入學 註冊入學 9 本校學雜費 獎助學金 學生住宿 10 相關服務電話 11 校園導覽全景圖 12 校車時刻表 1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2015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mail.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5 年 0 5 月 2 0 日 2015... 2... 3... 4... 6... 6... 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3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1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目 錄 壹 報考資格 1 貳 報名相關資訊 一 報名方式 3 二 招生名額 3 三 受理各項報名時間 4 四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More information

音樂學院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傳統音樂學系碩士班 ( 接續前頁內容 ) 甲組 主修 : 古琴 琵琶 主修別南管樂 北管樂 系所代碼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備取 生報到 乙組 主修 : 音樂理論 傳統戲

音樂學院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傳統音樂學系碩士班 ( 接續前頁內容 ) 甲組 主修 : 古琴 琵琶 主修別南管樂 北管樂 系所代碼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備取 生報到 乙組 主修 : 音樂理論 傳統戲 音樂學院 傳統音樂學系碩士班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甲組 主修 : 古琴 琵琶 主修別南管樂 北管樂 系所代碼 考試項目 乙組 主修 : 音樂理論 傳統戲曲 碩士班身分別一般生 招生名額 甲 乙兩組分別錄取, 合計 9 名 古琴 161 琵琶 162 南管樂 163 北管樂音樂理論 165 傳統戲曲 166 164 主修項次類別內容占分比

More information

美術學院 系所名稱藝術跨域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10 名 系所代碼文化生產與策展 221 跨領域創作 222 項次 類別 占分比 考試項目 一 書面審查 60% 二 面試 40% 錄取規定 一 考生

美術學院 系所名稱藝術跨域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10 名 系所代碼文化生產與策展 221 跨領域創作 222 項次 類別 占分比 考試項目 一 書面審查 60% 二 面試 40% 錄取規定 一 考生 美術學院 藝術跨域研究所 碩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招生名額錄取 10 名 系所代碼文化生產與策展 221 跨領域創作 222 項次 類別 占分比 考試項目 一 書面審查 60% 二 面試 40% 錄取規定 一 考生如有任何一科缺考或零分者, 不予錄取 二 若錄取之正取生最後一名, 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 依書面審查成績 面試成績順序比較, 若分數均相同, 則一併錄取 ; 備取生標準亦同 項次 類別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 107 學年度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107 學年度 原住民專班招生簡章 高齡健康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報名日期 : 107 年 0 1 月 10 日至 0 2 月 26 日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招生諮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More information

音樂學院 系所名稱音樂學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主修別甲組 主修 : 學術研究 乙組 主修 : 演奏與實際 系所代碼 考試項目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 供書面審查與面試使用 )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

音樂學院 系所名稱音樂學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主修別甲組 主修 : 學術研究 乙組 主修 : 演奏與實際 系所代碼 考試項目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 供書面審查與面試使用 )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 音樂學院 音樂學研究所 主修別甲組 主修 : 學術研究 乙組 主修 : 演奏與實際 系所代碼 151 152 考試項目 錄取規定 繳交資料 ( 供書面審查與面試使用 ) 繳交資料期限及注意事項 系所規定事項 正備取生報到 第 22 頁 碩士班身分別一般生 招生名額主修分別錄取, 合計 2 名 主修項次類別內容占分比學術一書面審查依考生報名時的 繳交資料 進行審查 40% 研究二面試音樂能力與音樂學觀念鑑定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3 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3,105 網址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20181031~20181106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More information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1 2 102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護理類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修訂表 貳 登記資格 ( 二 ) 同等學力 : 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增訂之 第 2-1 條條文及第 5 條修訂, 修正對照表如下表所示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1.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 5. 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 1. 原第 5 條修 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正為第 1 條 (1)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附錄一 報名表填表說明 一 本表為報考本校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考試專用 二 本表除 報名序號 由本校作業人員填寫外, 其餘各欄由報考考生親自以正楷詳細填寫, 字體切勿潦草 三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應與所繳交學歷證件相符 ( 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互不一致, 應先向戶籍機關 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後, 或附上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始得據以報考 ) 四 通訊住址欄, 請填寫本年九月以前不變更且報考人最易準時收件之地址,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1-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午 5 時 3.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5 年 6 月 08 日 ( 週三 ) -2- 簡章在本校招生網站上免費下載,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常用符號集

常用符號集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 大學先修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4 年 2 月 24 日起至 104 年 3 月 3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通訊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目 錄 壹 招生學系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2 參 報名相關資訊 2 一 報名方式 2 二 受理報名時間

More information

常用符號集

常用符號集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105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學制 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5 年 02 月 22 日起至 105 年 02 月 26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通訊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目 錄 壹 招生學系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2 參 報名相關資訊 2 一 報名方式 2 二 受理報名時間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依教育部 103.02.21 臺教學 ( 四 ) 字第 1030020376 號函辦理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 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一律由本校網站下載 校址 :24305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 3 段 22 號專線 :( 日 ) 02-22964275 傳真 :( 日 ) 02-22964276 網址 :http://www.lit.edu.tw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More information

常用符號集

常用符號集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02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大學先修班招生簡章 含管道一 學校推薦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含管道二 考試入學 招生簡章 一律網路填表通訊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末頁 102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大學先修班招生考試 目 錄 招生流程圖 01 招生管道名額分配及說明 02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10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1 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8肆 考試日期 地點及內容.19伍 各學系有關成績核計比例及錄取特殊規定....25陸 成績處理.. 29柒 錄取公告.30捌 成績單寄發 複查及補發..30玖 報考多學系 / 主修別原則...32拾 正備取生報到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06-5979566 # 7011 網址 :http://www.feu.edu.tw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目錄 壹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重要日程 1 貳 報考資格 1 參 修業年限 1 肆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伍 資格審查及寄發准考證 2 陸 招生系所 名額 考試科目時間...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National Kaoshiung Normal University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公告網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章上網日期 :105 年 12 月 5 日至 106 年 1 月 13 日 簡章免費下載 報名及准考證下載網址 :http://sso.nknu.edu.tw/recruit/art-aboriginal.aspx

More information

八十五學年度轉學生簡章(一)

八十五學年度轉學生簡章(一) 依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3 日本校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委員會議通過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2 學年度 進修學士班招生簡章 台北校區 台南校區 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 32 號地址 : 台南市麻豆區北勢里北勢寮網址 :http://www.au.edu.tw 70 之 11 號電話 :(02)26212121-5 轉 1151 網址 :http://www.mt.au.edu.tw

More information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30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1 次委員會議通過 105 學年度二技進修部 現役軍人在職專班 單獨招生簡章 育達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校 網 址 :36143 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 168 號 址 :http://www.ydu.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037)651-188 分機 1301~1303 招生事務中心 考生專線 :(037)651-088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2013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表 : Table : 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HKALE Results statistics 表 a 列出 年於高考英語運用及中國語文及文化科成績達 E 級, 並在其他科目考獲兩個高級程度科目或一個高級程度科目及兩個高級補充程度科目成績達 E 級的考生人數統計 Table a shows the HKALE statistics of candidates awarded grade E or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104 年 9 月 17 日 105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B669BEC7AF5A2DABFCA6D2A6A8C15AA5D3BDD0A44ABEC7C2B2B3B92D2E646F63>

<4D F736F F D DB669BEC7AF5A2DABFCA6D2A6A8C15AA5D3BDD0A44ABEC7C2B2B3B92D2E646F63> 國立嘉義大學 101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指考成績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日 期 辦 理 事 項 簡章公告 100.12. 101.7.26 至 101.7.31 101.7.26 至 101.8.1 101.8.1 本校不發售招生簡章亦不印製紙本簡章, 請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參閱 網路報名時間 繳交報名費期限 報名完成後請繳費, 並於 8 月 1 日前上網查詢 繳費是否完成 考生郵寄繳交表件截止日 (

More information

103N_GenlReg

103N_GenlReg 103 年 10 月 3 日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通過 103 學年度學士班二年級轉學生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103 年 5 月 19 日起至 103 年 5 月 22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 印製 目 錄 壹 招生學系 年級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1 參 報名相關資訊 2 一 報名方式 2 二 受理報名時間 2 三 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校址 :709 台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 600 號電話 :(06) 2873337 或 (06) 2870023 傳真 :06-2873536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研究所簡章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研究所簡章封面.doc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02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1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101 年 12 月 27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地 招生委員會印製 址 :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封底 目 錄 壹 招生重要日程表.. 01 貳 報考資格 02 參 報名 02 肆 招考系所班別 名額 考試科目

More information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108 年 01 月 07 日臺教技 ( 一 ) 字第 1070230375 號函辦理 黎明技術學院 108 學年度 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一律由本校網站下載 校址 :24305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 3 段 22 號專線 :( 日 ) 02-22964275 傳真 :( 日 ) 02-22964276 網址 :http://www.lit.edu.tw 黎明技術學院 108 學年度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

More information

108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簡章分則

108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簡章分則 [80778]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號 ( 建工校區 ) [8]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 號 ( 第一校區 ) [87] 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 號 ( 楠梓校區 ) [8]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8 號 ( 燕巢校區 ) [80]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 8 號 ( 旗津校區 ) 招生系 ( 組 ) 學程 招生學校系 ( 組 ) 學程一覽表 招生名額 聯絡電話 (07)8 傳真電話 (07)98 http://www.nk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系所名稱 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級數 / 分國外數 證照類別 發照單位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Web Communication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Web Communication using A

系所名稱 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級數 / 分國外數 證照類別 發照單位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Web Communication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Web Communication using A 畢業門檻 - 專業證照列表 系所名稱 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級數 / 分國外數 證照類別 發照單位 50068987 Autodesk Certified Professional: 3ds Max 2014 國外 專業級 國際證照 Autodesk[ 歐特克有限公司 ] 500610671 Autodesk 3ds Max 2015 Certified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1 日本校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2,103 網址 :http://www.tnu.edu.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www.nqu.edu.tw 電話 :(082)313367 傳真 :(082)312347 1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網路報名 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寄送截止日 104 年 11 月 16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二年制日間部申請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26 日本校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大學部招生第二次招生會議通過 一律網路報名 網路報名網址 107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平台網址 :https://ent10.jctv.ntut.edu.tw/tapply/ 網路報名諮詢電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02-27725333 本校地址本校入學資訊網址本校成績查詢網址本校諮詢電話

More information

東南技術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東南技術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醒吾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招生入學簡章 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30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1132 號函核定 醒吾科技大學碩士班招生委員會 校 址 :24452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 1 段 101 號 電話總機 :02-26015310 資訊科技應用系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轉分機 3301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轉分機

More information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國藝院八十五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3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103 年 12 月 22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報名等各項重要日程及查詢電話詳閱簡章封底 目 錄 壹 招生重要日程表.. 01 貳 報考資格. 02 參 報名.... 02 肆 招考系所班別 名額 考試科目

More information

107學年度日二技護理系申請入學簡章

107學年度日二技護理系申請入學簡章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二技日間部護理系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網址 :http://www.ypu.edu.tw/ 招生電話 :(03)6102225 傳真 :(03)6102214 校址 :30015 新竹市元培街 306 號 目 次 重要日程表... 2 重大注意事項... 3 壹 招生系別 名額及成績採計... 4 貳 報名資格... 5 參 報名日期及方式...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4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6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6-7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報考系所 ) 7 八 准考證網路查詢與自行列印辦法 7 九

目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4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6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6-7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報考系所 ) 7 八 准考證網路查詢與自行列印辦法 7 九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7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12 月 17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轉 1256 本簡章不提供紙本販售僅供網路下載 目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4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6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6-7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報考系所 ) 7 八 准考證網路查詢與自行列印辦法 7 九

目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4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6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6-7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報考系所 ) 7 八 准考證網路查詢與自行列印辦法 7 九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7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12 月 17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轉 1256 本簡章不提供紙本販售僅供網路下載 目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More information

學 國立臺北大學 106 學年度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校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招生專線 :02-86741111#66119 招生傳真 :02-86718006 招生資訊網 :www.ntpu.edu.tw/exam 105.10.27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目 錄 試務重要日程表 -----------------------------------------------------------------------------------2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4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6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6-7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報考系所 ) 7 八 准考證網路查詢與自行列印辦法 7

目 錄 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4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6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6-7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報考系所 ) 7 八 准考證網路查詢與自行列印辦法 7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7 學年度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 ( 含碩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6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12 月 18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轉 1256 本簡章不提供紙本販售僅供網路下載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30 日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臺東大學 104 學年度產業管理與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校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報名查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http://coce.nttu.edu.tw/bin/home.php 網路報名系統 :http://enro.nttu.edu.tw/

More information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下載 網路登錄 免費提供網路下載, 不發售紙本簡章 https://enter.apic.edu.tw/enter/ 截止時間 :105 年 05 月 25 日 ( 三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下載 網路登錄 免費提供網路下載, 不發售紙本簡章 https://enter.apic.edu.tw/enter/ 截止時間 :105 年 05 月 25 日 ( 三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編 地 印 :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 址 :35153 苗栗縣頭份市珊湖里學府路 110 號 電話 :037-605599 傳真 :037-605594 網址 :http://enter.apic.edu.tw/enter/ 本簡章無販售紙本, 請自行下載列印 一律網路報名, 報名費及相關報名表件寄件, 以郵戳為憑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嘉義大學106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學測暨統測成績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國立嘉義大學106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學測暨統測成績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國立嘉義大學 106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學測暨統測成績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校 址 :60004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 招生專線 :(05)2717040 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 本校網址 :www.ncyu.edu.tw 目 錄 重要日程表 1 壹 招生名額 2 貳 修業年限與報考資格 2 參 報名日期與方式 2 肆 錄取標準暨名額流用辦法 5 伍 放榜日期 6 陸 複查成績及申訴辦法 6 柒 錄取生報到

More information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33662388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aca.ntu.edu.tw/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p/ 編印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108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 ( 以下簡稱個資法 ), 請詳細閱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依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所為以下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 機構名稱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基於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 ( 以下簡稱個資法 ), 請詳細閱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依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所為以下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 機構名稱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基於 依本校 107 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107 年 03 月 14 日 ) 107 學年度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7 年 5 月 1 日至 8 月 8 日 91201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 1 號招生專線 :(08)7704422 服務電話 :(08)7703202 轉 6021 傳真電話 :(08)7740457 網站 :www.np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本校 104 年 10 月 26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原住民族專班招生簡章 原住民族健康休閒與文化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90003 屏東市民生路 4 之 18 號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聯絡電話 :(08)7663800 轉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105 學年度秋季班 )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招生簡章 招生網址 :http://www.ncnu-com.com/emba/c/ 本校地址 :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TEL:+886-49-2910960 轉 4591 4592;+886-49-2918270 FAX:+886-49-2915722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More information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More information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簡章網路公告 (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 ) 報名 繳費及郵寄審查資料時間網路列印准考證 ( 考生需自行上網列印 ) 日期 105 年 10 月 24 日 ( 一 ) 起 105 年 11 月 14 日 ( 一 ) 上午 9:00 起至 105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簡章網路公告 (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 ) 報名 繳費及郵寄審查資料時間網路列印准考證 ( 考生需自行上網列印 ) 日期 105 年 10 月 24 日 ( 一 ) 起 105 年 11 月 14 日 ( 一 ) 上午 9:00 起至 105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依據本校 106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 (105.10.17) 決議 編印單位 : 銘傳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電話 :(02)2882-4564 轉 2523 2247 2248 傳真 :(02)2880-9774 一律採網路報名, 請至本校網址 http://www.mcu.edu.tw/ 點選 招生資 訊 點選 學士班 點選 特殊選才招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1_-99舞七封面

Microsoft Word - -_1_-99舞七封面 99 學年度招生試務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99 學年度舞蹈學院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大學先修班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99 年 1 月 19 日起至 99 年 1 月 22 日止 一律網路填表 通訊報名 招生試務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 ( 各項查詢電話及考試重要日程詳閱簡章背面 ) 目 錄 壹 招生學系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1 學歷 1 年齡. 1 參 報名方式 3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碩士推甄簡章

Microsoft Word 碩士推甄簡章 國立嘉義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班推薦甄選招生簡章 地址 :60004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 服務專線 : 教務處招生組 05-2717040 本校網址 :www.ncyu.edu.tw 國立嘉義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班推薦甄選招生簡章 壹 修業年限及報考資格 : 103 年 9 月 16 日第 1 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 修業年限 : 一般生 1 至 4 年 ; 在職生 1 至 5 年 二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目錄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4-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5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5-6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目錄第一章共同規定一 報考資格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1-2 二 報名方式 2 三 報名費用 3 四 報名費繳費方式 4-5 五 列印相關表件 5 六 郵寄報名表及報名相關證明文件 ( 寄至報名組 ) 5-6 七 繳交系所規定之資料 ( 寄至 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報名日期 :107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10 月 24 日止 一律採個別網路填表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地址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 1 號網址 :http://www.tnua.edu.tw/ 電話 :02-28961000 轉 1256 本簡章不提供紙本販售僅供網路下載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More information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臨床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臨床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項目配分評分參考 學習能力 40 分自傳 讀書計畫 在校成績等 專業能力 15 分成果作品或醫藥相關心得

More information

壹 依據 :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教育部 103 年 4 月 28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B 號令 貳 報名日期 : 一 考生務必於 104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 104 年 6 月 8 日中午 12 時期間, 上網取得報名費轉帳編號, 並於 ATM

壹 依據 :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教育部 103 年 4 月 28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B 號令 貳 報名日期 : 一 考生務必於 104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 104 年 6 月 8 日中午 12 時期間, 上網取得報名費轉帳編號, 並於 ATM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4 學年度學士班轉學生招生簡章 招生公告網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章上網日期 :104 年 5 月 4 日至 6 月 8 日 取得轉帳編號及報名網址 :http://140.127.40.201/transfer 報名費 : 詳見簡章收費標準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者, 請填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33期.indd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6 年 10 月 26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2~1105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碩士在職專班 : 教育研究所學系電話 :(03)265-6801 招生名額考試科目及配分 組別 ( 身份別 ) 代號名額組別項目滿分 佔總成績比例 教育行政組 7661N 14 教育行 審查資料 100 50% 學校諮商輔導組 7663N 8 政組 面試 100 50% 科學教育組 7662N 18 合計 40 名 入學資格 : 1. 大學畢業或滿足大學同等學歷 ( 力 ) 資格 2. 工作滿 1

More information

107臺北市立大學獨招簡章

107臺北市立大學獨招簡章 108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107.9.18.) 臺北市立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入學招生簡章 網路報名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 時起至 107 年 11 月 23 日 ( 五 ) 下午 3 時 30 分止 招生系統 http://exam.utaipei.edu.tw/enroll/index.jsp?enrollid=13 博愛校區地址 :10048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7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康寧大學 招生委員會 編印 709 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www.ukn.edu.tw 06-2559000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25 日 截止日 105 年 1 月 25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105

More information

年 月 日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

年    月    日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 景文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24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00085844 號函核定之招生辦法辦理 102 年 10 月 7 日本校 103 學年度日間部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校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99 號電話 :(02)82122000 分機 2170 2174 傳真 :(02)82122199 網址 :http://www.j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107 學年度招生簡章 校址 :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 臺南校區 ) 網址 :www.ukn.edu.tw 電話 :06-2559000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106 學年度 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106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3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79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singleentry (105 年 11 月 1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已確定送出 (0-- 下午 0:) 校系 ( 組 ) 學程資料醫學檢驗生物技術系 寄發第二階段通知郵寄資格審查資料截止日期 否採備取制 0..9 面試書面資料審查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數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英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自然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國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科目權重招生名額 0 面

已確定送出 (0-- 下午 0:) 校系 ( 組 ) 學程資料醫學檢驗生物技術系 寄發第二階段通知郵寄資格審查資料截止日期 否採備取制 0..9 面試書面資料審查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數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英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自然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國文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科目權重招生名額 0 面 已確定送出 (0-- 下午 0:) 招生學校系 ( 組 ) 學程一覽表 聯絡電話 (0)9 傳真電話 (0)99 否僅限選填 系 ( 組 ) 學程 [00]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 號 http://www.ctust.edu.tw 否 招生系 ( 組 ) 學程 招生名額 招生系 ( 組 ) 學程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系 0 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 醫療暨健康產業管理系 0 護理系 ( 公費生 ) 護理系 0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23 日 截止日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二 )~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准考證寄出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7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1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311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方案招生簡章 103 年 12 月 12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招生學系 簡章發售問題 放榜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午 3.. 00 至 10.. 00, 寒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招生學系相關問題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