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Transcription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25 日 截止日 105 年 1 月 25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 重要日程 項目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105 年 1 月 25 日 ( 星期一 ) 准考證寄出 105 年 2 月 26 日 ( 星期五 ) 前 複試日期 105 年 3 月 19 日 3 月 20 日 ( 星期六 日 ) 錄取放榜 ( 網路公告錄取名單 ) 105 年 3 月 31 日 ( 星期四 ) 寄成績單 申請成績複查 105 年 4 月 7 日 ( 星期四 ) 前 105 年 4 月 20 日 ( 星期三 ) 前 正取生報到 105 年 4 月 25 日 ( 星期一 )~ 105 年 4 月 29 日 ( 星期五 ) 備取生遞補期限 本校 105 學年度行事曆所訂第 1 學期之上課開始日 簡章公告 本簡章及表件免費由網路自行下載列印, 不再販售紙本簡章下載網址 : 相關資訊 有關招生考試相關資訊請洽詢本校教務處 企劃組 電話 :(02) 有關註冊入學相關資訊請洽詢本校教務處 研究生教務組 電話 :(02) 網址 : 有關獎助學金相關資訊請洽詢本校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電話 :(02) 網址 :

3 共同規定事項 目錄 報考資格 入學時間 授課時間及修業年限 1 報名 報名注意事項 1-4 准考證 考試日期 時間及地點 4-5 成績計算及錄取規定 錄取名單公告 成績單 成績複查 5-6 報到及註冊入學 附註 6-7 系所規定事項 附件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8 附件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9-12 附件二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13 附件三 成績複查處理辦法 14 附件四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附件五 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優待申請書 17 附件六 105 學年度在職專班學雜費收費標準 18 附件七 身心障礙考生需求申請表 19 附件八校本部校區分佈圖 20 附件九國外學歷切結書 21 附件十報名資料表 附件十一工作年資列表 24 附件十二 在職證明書 25 附件十三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 七條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 26 附件十四退費申請書 27 附件十五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28

4

5 共同規定事項 壹 報考資格具下列情形之一, 且符合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訂定之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 第 8 頁 ): 一 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取得學士學位 二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取得學士學位 三 符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 備註 : 具備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五條所列任一資格者, 不可申請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或第七條報考, 違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或第七條報考者, 其報考資格需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報考 四 僑生 港澳地區及外籍人士欲報考本專班者, 需分別符合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及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相關規定, 並於報名時繳交居留證影本 ; 如經錄取, 無法以就讀碩士在職專班為由辦理在臺居留 貳 入學時間 :105 年 9 月 參 授課時間及修業年限 一 授課時間 : 隔週週末為原則, 必要時得視情況調整 1 年度計 3 學期, 分別為 9~1 月第 1 學期 2~6 月第 2 學期 暑期 7~8 月 二 修業年限 : 以 1 年至 4 年為限 但未在規定之修業期限內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 得延長修業期限 2 年 肆 報名 一 報名方式 : 一律採郵寄方式報名 請使用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 附件十五, 第 28 頁 ), 將報名應繳相關表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臺北郵政第 號信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 收, 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日期 : 自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起至 105 年 1 月 25 日 ( 星期一 ) 止,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三 報名費 : 1. 報名費金額 :1,600 元 2. 繳費方式 : 請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 匯票抬頭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低收入戶考生凡屬全國各縣市政府所界定低收入戶之考生, 得免繳報名費 ; 惟須於報名時檢附由各地政府或其依規定授權鄉 鎮 ( 市 ) 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非清寒證明 ) 影本一份, 並於該證明文件空白處註明考生姓名及聯絡電話 3. 上述證明文件須隨同報名表件一併寄繳 四 複試費 : 通過初試者, 複試費用 1,200 元於當天報到時繳交 1

6 共同規定事項 五 郵寄報名資料 : 倘未依規定備齊資料, 致不符合報考資格者, 由考生自行負責 : 1. 應備表件 ( 影本請勿大於 A4): (1) 報名資料表一式 2 份 ( 考生須於一式 2 份之報名表上簽名 )( 附件十, 第 22 頁 ) (2) 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一式 2 張 ( 請分別貼牢於一式 2 份之報名資料表上, 請勿使用生活照 ) (3) 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各 1 張 ( 須為新式國民身分證且影印清晰 ) (4) 學歷證明文件 ( 請繳交下列文件之一, 若有更改姓名者, 請檢附戶籍謄本 ): 適用對象應繳交資料 學士班已畢業者 持國外學歷者 同 等 學 力 考 生 在學士班肄業, 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退學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 6 年 ( 包括實習 ) 以上之學士班修 滿 4 年課程,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 128 學分以上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 其為 3 年制者經離校 2 年 以上 ;2 年制或 5 年制者經離校 3 年以上 ; 取得專科進 修 ( 補習 ) 學校資格證明書 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 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 比照二年 制專科學校辦理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 二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 格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後, 曾從事工作經驗 3 年以上者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於職業學校擔任技術及專業教師 或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2 學士學位證書影本 2 份 (1) 附件九 國外學歷切結書 ( 第 21 頁 ) 正本 1 份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2 份 (3) 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2 份 大學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影本 2 份, 附歷年中文成績單正 影本各 1 份 ( 須註明入學及離校年月 ) 大學歷年中文成績單正 影本各 1 份, 並由原肄業學校註明已修業滿 4 年且修 畢應修學分 128 學分以上 專科畢業證書影本 2 份, 或學校資格證 明書影本 2 份, 或學力鑑定通過證書影 本 2 份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 二 三等特種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份 ; 專門職業及技 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 及格證書影本 2 份 (1) 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 技術士證影本 2 份 (2) 3 年以上工作證明影本 2 份 (1) 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 技術士證影本 2 份 (2) 5 年以上工作證明影本 2 份一 附件十三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 七條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 ( 第 26 頁 ) 正本 1 份二 相關資格條件審查證明文件

7 共同規定事項 (5) 符合本班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 第 8 頁 ) 之證明文件 ( 若有更改姓名者, 請檢附戶籍謄本 ): 曾任職他處之年資 : 請附工作年資列表 ( 附件十一, 第 24 頁 ) 及在工作年資證明影本各 2 份 ( 須記載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服務機關全銜 服務部門 職務及任職起迄年月等資料 ) 現任職務之 在職證明書 ( 附件十二, 第 25 頁 ) 正 影本各 1 份 : 請依證明書內附註事項辦理 其他符合報考資格附加規定之證件影本 2 份 (6) 規定繳交之書面審查及其他資料 1 份 ( 詳簡章第 8 頁 ) 伍 報名注意事項 一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 如經錄取, 須依教育部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之規定, 檢具下列文件辦理報到 : ( 一 )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一份, 及中文翻譯正本一份 ( 二 )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一份 ( 三 ) 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正本 ( 報考人如係外國人或僑民者, 免附本項資料 ) * 中文翻譯正本得送請駐外館處辦理翻譯驗證或送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二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 請參閱本簡章附件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第 9-12 頁 ); 離校年數之計算, 自修業證明書所載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本校行事曆所訂上課開始日為止 三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所載開始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本校行事曆所訂上課開始日為止 ; 服兵役年資得併計為工作經驗年資, 惟有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規定者, 依其規定 四 本校在學 ( 含休學 ) 之在職專班學生不得報考同一系所同一學程招生考試, 否則一經查明, 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五 具有師範校院或教育院系之公費生 軍警校院生 現役軍人 現在軍事機關服務人員或警察等身分之考生, 報考及就讀碩士在職專班, 應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校不予審核 考生請按所屬管轄機關規定辦妥手續, 取得正式許可, 始可報考 如未經許可, 錄取後發生無法註冊入學就讀之情形, 責任概由考生自負 六 報考班組別須於報名時選定 ;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七 考生應依規定繳交審查所需各項資料, 如未依規定繳齊所需資料, 將影響考試成績, 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報名時所繳各項表件及資料, 除依規定須繳交正本外, 均得繳交影本 ; 且不論錄取與否, 一概不予退還 ( 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 八 身心障礙考生有特殊需求者, 請填妥 身心障礙考生需求申請表 ( 附件七, 第 19 頁 ), 檢具身心障礙手冊或由醫療單位出具之功能性障礙認定證明文件, 隨同其他報名表件同寄 ( 應考 3

8 共同規定事項 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性為原則 ) 九 報名所繳資料如模糊不清致無法辨識者, 拒絕受理報名 如有偽造 變造 假借 冒用或欺騙者, 除取消其報名及考試資格外, 並送請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十 報名審核通過之考生, 如經複審作業或於日後發現不符報考資格時, 仍應取消其報考及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十一 本班 ( 組 ) 報名人數未達招生名額時, 本校招生委員會得保留是否辦理該班 ( 組 ) 招生考試之權限, 未辦理考試之班 ( 組 ) 別報考者所繳報名費無息退還, 不得異議 十二 退費 : ( 一 ) 除符合下列規定者, 得申請退費外, 已繳之報名費概不退還 : 1. 溢繳報名費 ( 不含重複報名 ) 者 2. 已繳報名費但未郵寄報名資料者 3. 已繳報名費但經審查不合格者 4. 因報名人數未達招生名額經招生委員會決議未開班者 ( 二 ) 申請時間及手續 : 合於前項退費條件者, 須於 105 年 2 月 19 日 ( 星期五 ) 前填妥附件十四 退費申請書 ( 第 27 頁 ), 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 ( 傳真至 : ), 逾期不予受理 ( 三 ) 退費金額 : 除因報名人數未達招生名額經招生委員會決議未開班, 考生報名費全額退還者外, 其他已 ( 溢 ) 繳報名費者, 所繳報名費扣除行政手續費新台幣 300 元後, 餘款於 105 年 3 月 31 日前統一以匯款方式退還 ( 四 ) 因故無法如期於考試當日參加應試或完成報名程序, 不想應試者, 皆不得申請退費 十三 教育部 84 年 12 月 28 日臺 (84) 體 號函規定 : 應考考生在本年度內, 於大學聯招或其他入學考試時, 若有舞弊情事, 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應由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十四 考生如罹患傳染性結核病 ( 痰檢驗仍屬陽性階段者 ) 麻疹 德國麻疹 百日咳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水痘時, 應隨時通知本校招生委員會, 俾便事先安排相關試務 且日後如因傳染病流行另行發布規定時, 考生應予配合, 不得異議 陸 准考證 一 考生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 即以限時信函寄發准考證 考生之電話號碼 電子郵件地址 收件地址等應填寫清楚無誤, 否則因無法通知致延誤考試時間或影響權益時, 其後果自行負責 考生如逾 105 年 3 月 10 日仍未收到准考證時, 請撥考生服務電話 :(02) 洽詢 二 考生收到准考證後, 請仔細核對准考證上各項資料, 若有錯誤應於考試前向本校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申請補發或換發, 否則影響權益, 自行負責 三 考生應試時需同時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 ( 或以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駕照或附有相片之健保 IC 卡代替 ) 以便查驗 四 准考證須妥為保存, 考試結束後不再補發 4

9 共同規定事項 柒 考試日期 時間及地點一 本班本學年度初試採書面審查, 無筆試 二 複試 : 請參考簡章第 8 頁, 依系所規定事項所排定之日期 時間及地點舉行 三 注意事項 : ( 一 ) 考生應試時須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 ( 或以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駕照或附有相片之健保 IC 卡代替 ) 正本, 以便查驗 ( 二 ) 考生如未能準時參加複試者, 以棄權論, 不得要求補考 ( 三 ) 試場規則詳載於本簡章附件二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第 13 頁 ) 上, 請各考生詳閱並遵守 捌 成績計算及錄取規定 一 成績計算 : ( 一 ) 各考試項目滿分皆為 100 分 ; 各項目依所占比率加計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 二 ) 各考試項目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2 位 ( 小數點後第 3 位四捨五入 ) ( 三 ) 總成績計算方式 : 單項 ( 科 ) 成績 = 該項 ( 科 ) 原始得分 x 該項 ( 科 ) 所占比率總成績 = 各項 ( 科 ) 成績之總和 ( 四 ) 考試項目中訂有複試者, 若未符合參加複試資格者, 其複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 五 ) 缺考科目之成績以零分計算 二 錄取規定 : ( 一 ) 考試項目成績有 1 科 ( 含 ) 以上為零分者, 不予錄取 ; 惟考生因違反試場規則致違規科目以零分計算者, 不受此限 ( 二 ) 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各組最低錄取標準, 達最低錄取標準者, 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為正取生至招生名額額滿為止 ; 在此標準以上之非正取生, 得列為備取生 如正取生有缺額時, 由備取生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 三 ) 各組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 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 考生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人數不足招生名額時, 得不足額錄取 ; 惟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 不得列備取生 ( 四 )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 依各組訂定之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以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 五 ) 各組正取生最後 1 名有 2 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 且無法以第 ( 四 ) 項方式 ( 同分參酌順序 ) 分辨其錄取優先順序時, 則增額錄取 備取生總成績分數相同之遞補正取缺額之處理方式與正取生相同 5

10 共同規定事項 玖 錄取名單公告一 公告時間 :105 年 3 月 31 日 ( 星期四 ) 公告 二 皆採電子榜單方式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站首頁, 網址 : 錄取名單除在本校網站公告外, 並以掛號信函寄發個人錄取通知 三 錄取考生若逾 105 年 4 月 14 日仍未接獲錄取通知者, 務請撥電話 :(02) 查詢或申請補發, 以免權益受損 ; 逾期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 個人錄取通知於辦理新生報到作業完畢後, 即不再行補發, 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再發 ) 拾 成績單 一 寄發時間 : 預定 105 年 4 月 7 日 ( 星期四 ) 寄發 二 考生若逾 105 年 4 月 14 日尚未收到成績單, 請撥服務電話 :(02) 查詢或申請補發 三 本項考試之成績保存 1 年, 逾期不予補發 拾壹 成績複查 一 申請期限 :105 年 4 月 20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 逾期概不受理 二 申請方式 : 一律以通訊方式向本專班提出 三 申請表件 : 請使用本簡章附件四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 第 頁, 考生亦可自行上網下載 ) 提出 四 注意事項 : 申請成績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 提供每題得分及參考答案 閱覽或複印試卷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有關成績複查事宜, 請參閱本簡章附件三 成績複查處理辦法 ( 第 14 頁 ) 拾貳 報到及註冊入學 一 入學報到日期 方式 : 1. 正取生 : 應依錄取通知規定之報到日期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逾期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2. 備取生 : 正取生報到後之缺額, 直接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經遞補為正取生者, 應依規定之時間及程序辦理報到事宜 備取生遞補截止日期為本校 105 學年度行事曆所訂第 1 學期之上課開始日 二 錄取之新生, 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 或所繳交之證件有不實 偽造 假借 塗改等情事者, 本校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開除其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學歷 ( 力 ) 證明 三 本項考試錄取者一律不得保留入學資格 四 依教育部 89 年 2 月 22 日台 (89) 師 ( 二 ) 字第 號函規定 : 本班學生入學後不得申請修習教育學分以取得教師資格 五 有關學籍及成績管理等事宜, 依本校學則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6

11 共同規定事項 六 有關學分抵免事宜, 依據本校 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及各系所相關規定辦理 七 錄取之新生, 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 或所繳之證件有偽造 變造 假借 冒用或不實, 未入學者, 取消錄取資格 ; 已入學者, 開除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學歷 ( 力 ) 證明 如係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有前項情事者, 除註銷其畢業證書外, 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八 考生如利用本校錄取資格謀取不當之利益交換且事證明確者, 本校有權取消其錄取資格 九 105 學年度收費標準以本校正式公告為準 十 新生完成入學報到後, 未完成繳納學雜費者, 依本校學則規定, 視同未註冊, 取消其入學資格,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拾參 附註 一 考生如對考試結果或與考試相關事宜有疑義, 應於考試放榜後 15 日內, 以書面敘明具體事由, 並檢具 佐證資料, 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由本校依相關規定處理 ; 未具名之申訴案件不予處理 二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 7

12 系所規定事項 班別 ( 代碼 )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上課時間 隔週週末為原則, 必要時得視情況調整 (9~1 月第 1 學期 2~6 月第 2 學期 暑期 7~8 月 ) 組 別 A 組 B 組 名 額 15 名 15 名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符合下列各條件 : ( 一 ) 凡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或合於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 註 1: 以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學歷報考者, 需於 102 年 6 月以前畢業 ; 以三年制專科學校學歷報考者, 需於 103 年 6 月以前畢業 ( 二 ) 具備 5 年 ( 含 ) 以上工作經驗 註 1: 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 需提供退伍令影本佐證 ) 註 2: 報考時如在職者, 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 ( 三 ) 本組不足 15 名之缺額, 得轉入 B 組 符合下列各條件 : ( 一 ) 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或第七條報考者, 其報考資格需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報考 ( 二 ) 具備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五條所列任一資格者, 不可申請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或第七條報考, 違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 三 ) 具備 8 年 ( 含 ) 以上工作經驗 註 1: 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 需提供退伍令影本佐證 ) 註 2: 報考時如在職者, 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 ( 四 ) 本組不足 15 名之缺額, 得轉入 A 組 考試項目及成績計算 考試項目 各項目所占比率 初試 一 書面審查 :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30% 複試 二 口試 70% 書面審查 第一 ~ 五項為必繳 :( 畢業證書等重要文件請以影本繳交, 本班不負保管責任 ) 一 報名資料表 ( 附件十 ) 一式 2 份 (2 份均需簽名 貼照片 ) 二 工作年資列表 ( 附件十一 )2 份 三 工作年資證明 1 份 影本 1 份 ( 請見下方 說明 ) 四 在職證明書 ( 附件十二 ) 正本 1 份 影本 1 份 五 學位證書影本 2 份 六 其他個人能力經歷及有利審查之資料 1 份 ( 如 : 獲獎紀錄 推薦信 專利 著作 發明. 等 ) 七 欲報考 B 組者, 於報名時除第一 ~ 六項必繳資料外, 需另請一併填寫附件十三 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 連同其他足以彰顯 個人專業成就 之相關證明文件, 以及具備 8 年 ( 含 ) 以上之工作經驗文件一併繳交 : 工作年資證明係指 : 在職證明 離職證明 勞保局申請之個人勞保投保資料 服務公司薪轉資料 聘僱書 公家機關銓敘證明 退伍令影本 ( 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 等有利於書面審查之資料 複 試 一 初試總分擇優取至多 150 名參加複試 二 複試名單將於 105 年 3 月 1 日 ( 星期二 ) 公告於本校 GF-EMBA 網站 三 複試日期 :105 年 3 月 19 日 3 月 20 日 ( 星期六 日 ) 四 複試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臺灣師範大學 ( 正確地點請以本校 GF-EMBA 網站公告為主 ) 五 複試當天須繳交複試費新台幣 1,200 元整 其他相關規定 一 各考試項目滿分皆為 100 分 ; 各項目依所占比率加計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二 考試地點請參閱簡章附錄之本校校總區平面圖 三 錄取之新生須於 105 學年度註冊入學, 不得保留入學資格 四 本班畢業係以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代替碩士論文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一 口試 洽詢電話 (02) 系所網址 二 書面審查 8

13 附件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中華民國 84 年 8 月 30 日教育部 (84) 台參字第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中華民國 86 年 4 月 9 日教育部 (86) 台參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86 年 5 月 21 日教育部 (86) 台參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88 年 3 月 5 日教育部 (88) 台參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 ; 並刪除第 8 條條文中華民國 89 年 3 月 28 日教育部 (89) 台參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89 年 11 月 21 日教育部 (89) 台參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92 年 4 月 22 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 條條文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 ; 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5 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C 號令修正發布第 條條文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5 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C 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 8 條 ; 並自發布日施行 ( 原名稱 :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24 日教育部臺教高 ( 四 ) 字第 C 號令修正發布第 條條文 ; 增訂第 2-1 條文中華民國 102 年 4 月 3 日教育部臺教高 ( 四 ) 字第 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 ; 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29 日教育部臺教高 ( 四 ) 字第 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 ; 並自發布日施行 第一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三 )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 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 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三 )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十三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書 十四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第三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 9

14 附件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八十學分以上,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三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或退學三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或退學三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四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二百二十學分以上,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 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空中大學 ) 肄業, 修滿二年級下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七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 二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八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 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九 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十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五年制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 準用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 本標準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 已修習前項第八款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第四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或三年級 : 一 學士班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 一 ) 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二年級上學期 ( 二 ) 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二年級下學期 ( 三 ) 修業累計滿四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三年級上學期 ( 四 ) 修業累計滿五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三年級下學期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 修滿一年級上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 10

15 附件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成績單 四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五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 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六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一年級下學期 : 一 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空中大學 ) 肄業學生, 修滿三年級上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 修業累計滿一個學期者,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第一項第一款 第三款及前項第一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 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 已修習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轉學考生報考第一項及第二項轉學考試, 依原就讀學校及擬報考學校之雙重學籍規定, 擬於轉學錄取時選擇同時就讀者, 得僅檢附歷年成績單 第五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在學士班肄業, 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退學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 ( 包括實習 ) 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 四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 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 ; 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 ; 取得專科進修 ( 補習 ) 學校資格證明書 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 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 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 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六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 二 ) 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第六條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前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七條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第五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八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碩士班學生修業滿二年且修畢畢業應修科目與學分 ( 不包括論文 ), 因故未能畢業, 經退學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及檢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二 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修業期滿, 未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或博士學位考試,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及檢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三 修業年限六年以上之學系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經有關專業訓練二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四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11

16 附件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且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前項各款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由各大學自行認定 ; 其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得以創作 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有關專業訓練及第四款 第五款所定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 由學校自行認定 第九條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 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 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四條第一項與第二項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持前項香港 澳門學校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科技大學 技術學院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第五項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 前項香港 澳門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 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 或行政院在香港 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驗證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公布生效後, 臺灣地區人民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 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外國人 香港或澳門居民,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 一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認可名冊, 且無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八條不予採認之情形 二 其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 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 持前二項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報考者, 其相關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 應準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軍警校院學歷, 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 除下列情形者外, 自規定起算日,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 一 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 : 自歷年成績單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 :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第十二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12

17 附件二 :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中華民國 90 年 10 月 17 日本校 9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訂定中華民國 91 年 12 月 19 日本校 9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第 2,3,5,6,8~16 條條文中華民國 93 年 10 月 13 日本校 9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第 3,6,9,10,12,13 條條文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9 日本校 9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第 9 條條文中華民國 99 年 11 月 23 日本校 100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第 條條文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16 日本校 10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第 2 6 條條文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27 日本校 10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第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10 日本校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第 6 條條文第一條本校辦理各項招生考試, 為維護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 公正之原則, 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考生於預備鈴響時, 憑准考證及身分證件 ( 身分證 護照 附照片之健保卡或汽機車駕照 ) 入場, 於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不得入場 ; 已入場應試者, 四十分鐘內不得離場, 強行入場或離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未攜帶上述列舉之身分證件者, 經拍照存證後, 先准予應試 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身分證件仍未送達試場者, 扣減該科成績滿分之百分之五, 考生並應於七日內至本校招生承辦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未辦理驗證者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第三條考生應按照編定座號入座, 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 ( 卡 ) 准考證及考桌三者之號碼是否相同, 如有錯誤,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凡經作答後, 始發現坐錯座位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滿分之百分之二十 ; 經監試人員發現交換座位應試且事證明確者, 其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考生於考試開始鈴響前, 不得翻閱試題本或作答,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滿分之百分之五 第四條考生應將准考證及身分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 靠左邊窗戶者放在考桌右上角, 以便查驗 第五條考生除必用之書寫 擦拭 作圖之文具外, 不得攜帶書籍 紙張 具有計算 通訊 記憶等功能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 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 物品入場 ; 除依各系所之規定得使用計算機應試者外, 亦不得攜帶計算機入場 ;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滿分之百分之十 違規物品交由監試人員代管, 俟該節考試完畢後再予歸還 第六條考生除繪圖或作曲外, 限用藍色及黑色筆 ( 含鉛筆 ) 作答,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滿分之百分之五 ; 電腦劃卡作答部分必須使用黑色 2B 軟心鉛筆畫記, 否則致無法辨認答案者, 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第七條考生除因考試題目印刷不清得舉手發問外, 其他概不得發問, 亦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第八條考生不得有交談 偷看 抄襲 傳遞 夾帶 頂替或其他舞弊情事, 違者其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九條考生應在答案卷 ( 卡 ) 作答區內作答, 未在規定之作答區內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滿分之百分之二十 ; 在答案卷 ( 卡 ) 上書寫任何足以辨識考生身分之文字或符號者, 其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十條考生不得毀損答案卷 ( 卡 ) 或擅自拆開答案卷之彌封標籤, 違者其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十一條考試時間終了鈴聲響畢後, 考生應即停止作答, 經警告後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滿分之百分之十, 情節重大者其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十二條答案卷 ( 卡 ) 及試題應一併繳回, 不得攜出試場, 違者其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十三條考生交卷 ( 卡 ) 後, 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離開試場, 並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譁 宣讀答案, 或以其他方式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其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十四條考生不得撕毀或塗抹試場座位標籤, 違者送請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處 第十五條本規則所列扣減違規考生成績之規定, 均以扣減各該科之成績至零分為限 第十六條其他本規則未列而有影響考試公平 考生權益之事項, 應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詳實記載, 提請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處 第十七條凡違反本規則並涉及重大舞弊情事者, 通知其相關學校或機關依規定究辦 第十八條本規則經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18 附件三 : 成績複查處理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考試成績複查處理辦法 中華民國 89 年 10 月 11 日本校 90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訂定中華民國 96 年 10 月 01 日本校 9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10 日本校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修正 第一條為辦理本校各類招生考試成績複查事宜, 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複查考試成績, 應依簡章之規定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並以一次為限 第三條複查考試成績之申請期限 申請方式 申請書表及複查費用等各項相關規定應明列於招生簡章中 第四條招生委員會收到複查考試成績之申請後, 應於申請期限截止後七日內查復之, 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查復時, 得酌予延長 第五條複查筆試成績時, 應將申請考生之試卷調出, 詳細核對彌封號碼, 再查對申請複查科目之試卷, 發現有疑義時, 應即查明處理之 複查審查 口試或術科成績時, 應將系所填送之審查成績登記表 口試成績登記表或術科成績登記表調出, 詳細核對准考證號碼或彌封號碼, 再查對成績, 發現有疑義時, 應即查明處理之 第六條複查結果發現成績登記或核算錯誤時, 應重新核算申請考生之總成績, 並按下列規定處理 : 一 原計成績未達錄取標準, 而重計後成績達錄取標準者, 應報請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核定後增額錄取, 除復知該考生外, 並提下次招生委員會議追認 二 原計成績與重計成績均達錄取標準或均未達錄取標準者, 由招生委員會逕行復知該考生 三 已錄取考生經申請複查成績, 重計後成績低於錄取標準時, 應報請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核定取消其錄取資格, 並復知該考生, 該考生不得異議 第七條複查考試成績, 如發現試卷漏未評閱或試卷卷面與卷內分數不相符時, 由招生委員會聯繫原閱卷委員補閱之, 如總成績有變更時, 依前條規定處理 第八條申請複查考試成績, 不得要求重新評閱 提供參考答案 閱覽或複印試卷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第九條複查考試成績, 如發現因申請考生作答方法或使用工具不符規定, 以致影響計分時, 應將其原因復知 第十條本辦法經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19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考試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附件四 :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申請人准考證編號姓名 複查科目查覆分數複查回覆事項 : 申請人簽章 : 複查人簽章 : 申請日期 :105 年月日複查日期 :105 年月日 注意事項 : 1. 申請成績複查請於 105 年 4 月 20 日前以通訊方式向本校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提出 ; 郵戳為憑, 逾期概不受理 2. 請一律使用本表, 否則不予受理 3. 本表正面准考證編號 姓名及複查科目等各欄應逐項填寫清楚 ( 雙線以右各欄請勿填寫 ) 4. 本表背面收件人姓名 收件地址及郵遞區號請填寫正確, 並貼足回郵郵資, 以便回覆 5. 申請成績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 提供每題得分及參考答案 閱覽或複印試卷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20 附件四 :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寄 請 自 行 貼 足 回郵郵資 收件人 : 收件地址 : 收

21 附件五 : 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優待申請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 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優待申請書 考生姓名報考系所組別 系 ( 所 ) 組 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年月日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 日 ) ( 夜 ) ( 行動 ) 應檢附證件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非清寒證明 ) 注意事項 1. 凡低收入戶得免繳本項報名費, 請填妥本申請書, 連同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非清寒證明 ), 傳真至本校招生委員會, 本校審核通過後, 會以電話通知考生進行報名作業 2. 未檢附證明文件者, 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不予優待, 亦不接受補件 3. 傳真號碼 :(02) , 服務電話 :(02) 審查結果 ( 考生勿填 ) 符合優待資格, 免繳報名費 不符優待資格, 須補繳報名費

22 附件六 :105 學年度在職專班學雜費收費標準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學雜費收費標準 (105 學年度收費標準以本校正式公告為準 ) 系所 學分費 學雜費基數 電腦使用費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每學分 10,000 元 9,000 元 300 元 備註 : 1. 本班 1 學年計 3 學期 : 第 1 學期 第 2 學期 暑期 2. 每學期均需收取學雜費基數 ( 至其畢業止 ) 及學分費 ( 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數計列 ), 如僅餘論文指導 ( 口試 ) 者, 仍需繳交學雜費基數及電腦使用費, 但不收學分費 3. 學分費係指每 1 學分費金額, 若學分數與上課時數相異, 依上課時數收費 4. 跨系 跨組 跨班選修的學分費繳納, 以從高為原則 5. 學雜費基數含圖書 材料設備等費用 6. 平安保險費 : 第 1 學期 第 2 學期各繳納 138 元 ; 暑期不另行收費 7. 論文指導 ( 口試 ) 費收費標準 : 每位學生於在學第 3 學期第 1 階段, 統一收繳 16,000 元 8. 社會人士選讀 / 旁聽碩士在職專班課程學分費, 依各班別學分費標準收費

23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在職專班招生考試 身心障礙考生需求申請表 附件七 : 身心障礙考生需求申請表 准考證號碼 : ( 考生勿填 ) 姓名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性別 聯絡手機 報考系所組別 聯絡電話 系 ( 所 ) 組 身心障礙類 別及狀況 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 肢體障礙 ( 坐輪椅 可自行上下樓 無法自行上下樓 ) 腦性麻痺 身體病弱 情緒行為障礙 學習障礙 多重障礙 自閉症 其 他 身心障礙考生請依實際需求, 由下列應考方式中, 申請一或多種方式 : 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試題 延長考試時間 20 分鐘, 惟最多以延長 20 分鐘為限 協助考生閱讀或紀錄答案之輔具, 請說明 : 其他功能性障礙所需之特別服務, 請說明 : 請於此處浮貼身心障礙手冊或由醫療單位出具之 功能性障礙認定證明文件 ( 正面影本 ) 請於此處浮貼身心障礙手冊或由醫療單位出具之 功能性障礙認定證明文件 ( 反面影本 ) 備 註 1. 申請方式 : 請填寫本申請表件並簽章後, 下載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以限時掛號郵寄, 逾期恕不受理 2. 應考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性為原則, 並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就考生所提申請資料審定之 3. 凡未依規定申請應考服務之身心障礙考生, 一律依一般考生之規定應考,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助措施 考生簽章 申請日期

24 附件八 : 校本部校區分佈圖

25 附件九 : 國外學歷切結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考試 國外學歷切結書 考生 ( 請填寫姓名 ) 以 ( 請填寫畢業學校及系所名稱 ) 學歷參 加貴校 105 學年度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考 試, 依規定應於報到時繳交 :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一份, 及中文翻譯正本一份 2.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一份 3. 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正本 ( 報考人如係外國人或僑民者, 免附本項資料 ) 中文翻譯正本得送請駐外館處辦理翻譯驗證或送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 本人因故未及備齊以上文件, 謹此具結保證如獲錄取, 本人將於報到時依前述規定補繳 ( 驗 ) 各項文件證書正本 ; 否則本人願放棄本項考試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此 致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 立具結書人簽章 : 身分證號碼 : 報考系所組 : 系 ( 所 ) 具結日期 :105 年 月 日

26 附件十 : 報名資料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報名資料表 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婚姻狀況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國籍 戶籍地址 請貼上兩吋照片一張 ( 照片背後請書寫姓名 ) 通訊地址 ( ) 同上 聯絡電話 (O) (H) 手機 : Fax 學歷年月大學 / 專科科 / 系 / 所年制專科 / 學士 / 碩 / 博畢 ( 肄 ) 現職服務公司 公司名稱服務部門職稱 起訖年月 年 月 ~ 年 月 管理員工數公司總員工數公司資本額 公司產品服務 公司地址 產 業 1. 科技製造及服務業 2. 一般製造及服務業 ( 含銀行 金融 創投等 ) 別 3. 政府及研究機構 4. 專業人才 ( 醫師 律師 建築師等 ) 5. 其他 年營業額 姓名服務機構職稱聯絡電話與申請人關係校友與否 推薦人 緊急事件聯絡人關係聯絡電話 系 / 所級 系 / 所級 報名人保證本表各欄所填均屬實, 如將來查證不實, 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概無異議 簽名 : 年月日

27 附件十 : 報名資料表 現在, 請讓我們開始認識您 一 過去的您 現在的您 未來的您?( 學習 工作 生活 個人成就 重要貢獻. 等 ) 二 請於此附上貴機構組織圖, 若您本身並非機構負責人, 則請標示出自己所屬的部門 職務, 以及所管理的範圍

28 附件十一 : 工作年資列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工作年資列表 請勾選報考組別 ( 學歷 ): A 組 博士 碩士 學士 ( 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 ) 公司名稱職稱 B 組 ( 請填寫學歷 : ) 起 ( 民國年 / 月 ) 迄 ( 民國年 / 月 ) 共幾年幾月 工作年資證明影 本請編號 報考資格, 需符合下列條件 : 總計年資年個月 工作年資證明影本共份 A 組 B 組 ( 一 ) 凡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 ( 一 ) 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或第七條報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或合於 入學大考者, 其報考資格需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 得報考 註 1: 以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學歷報考者, 需於 102 ( 二 ) 具備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五條所列任一年 6 月以前畢業 ; 以三年制專科學校學歷報考者, 需資格者, 不可申請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於 103 年 6 月以前畢業 第六條或第七條報考, 違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 二 ) 具備 5 年 ( 含 ) 以上工作經驗 ( 二 ) 具備 8 年 ( 含 ) 以上工作經驗 註 1: 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 需提供退伍令影本佐證 ) 註 1: 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 需提供退伍令影本佐證 ) 註 2: 報考時如在職者, 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 註 2: 報考時如在職者, 服務年資之計算可累計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 僑生 港澳地區及外籍人士欲報考本專班者, 需分別符合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及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相關規定, 並於報名時繳交居留證影本 ; 如經錄取, 無法以就讀碩士在職專班為由辦理在臺居留 符合報考資格之累計工作年資證明影本係指如 : 在職證明 離職證明 勞保局申請之個人勞保投保資料 服務公司薪轉資料 聘僱書 公家機關銓敘證明 退伍令影本 ( 服役年資得計入工作年資 ) 等有利書面審查之資料 註 : 在職 ( 離職 ) 證明須記載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服務機關全銜 服務部門 職務及任職起迄年月等資料

29 附件十二 : 在職證明書 ( 請填寫出具證明機關或企業機構全銜 ) 在職證明書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民國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性別 服務部門 職務 擔任工作內容 男 女 任職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起擔任上述工作, 現仍在職 備 註 證明機構 ( 全銜 ) : 負責人 : 機構地址 : 電話 : 附註 : 中華民國年月日 一 本證明書請加蓋印信, 未蓋印信, 視同未繳 二 本證明書限報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專用 三 報考本項考試者, 須符合各班規定之相關工作經驗年資 四 本證明書如有記載不實, 應由出具機關負法律責任 五 在職證明書可依公司自訂之證明書表格樣式填寫, 但是表格內填答的項目必須與本證明書要求填答的表格項目一樣

30 附件十三 :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 七條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 七條報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考試資格審查申請表 姓 名 准考證號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字號 出 生 日 期 戶籍地址通訊地址 日 : 夜 :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 緊急連絡人姓名 : 電話 : 資格條件審查文件 ( 請條列說明, 並檢附資料於後 ) 1. 適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條次 ( 請勾選一項 ) 第六條 第七條 2. 審查文件說明 : 備註 : 1. 具備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五條所列任一資格者, 不可申請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或第七條報考, 違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2. 請於 105 年 1 月 25 日前, 將相關資格條件審查證明文件連同本表及簡章第 8 頁 GF-EMBA 規定繳交之 書面審查資料, 以限時掛號郵寄 3. 收件人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 ; 收件地址 :10699 臺北郵政第 號信箱 4. 經本校審查不通過者, 將另行通知考生申請退費 審查階段初審結果 (GF-EMBA 審查 ) 報考人簽章 : 105 年月日 ( 以下各欄考生勿填 ) 審查通過 審查不通過, 理由 : 審查結果 複審結果 ( 招生委員會審查 ) GF-EMBA 主管核章 : 年月日 審查通過 審查不通過, 理由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 ( 戳印 )

31 附件十四退費申請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考試退費申請書 一 考生報名貴校 105 學年度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考試, 因故無法完成報名手續, 依簡章規定申請退費, 敬請核辦 二 申請退費原因 : 溢繳報名費 ( 不含重複報名 ) 已繳報名費但未郵寄報名資料 已繳報名費但經審查不合格 未開班 三 本人存款帳戶 ( 非考生本人帳戶無法受理 ) 資料如下, 退費時請將款項逕撥入該帳戶內 : 郵局戶名 : 存簿帳號 : ( 請填寫 14 位數字 ) 金融機構 : 銀行分行 戶名 : 帳號 : 此致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 ( 請親自簽名, 勿用電腦打字 ) 身分證字號 : 報考系所班別 : 地址 : 電話 : 手機 :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退費申請應於 105 年 2 月 19 日 ( 星期五 ) 前向本校招生委員會 ( 傳真 : ) 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退費規定詳簡章共同規定事項 ( 第 4 頁 )

32 考生姓名 : 附件十五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考試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 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臺北郵政第 號信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 請將下列表件依序整理齊全裝於一個 B4 信封袋中, 請勿裝訂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 以限時掛號郵寄, 並將本頁貼於信封封面 項次應繳交資料 請自行檢核打勾 一 報名資格表 2 份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 三 學歷證明文件 2 份 四 男性需繳交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1 份 五 工作年資證明正本 1 份 影本 1 份 六 在職證明表正本 1 份 影本 1 份 七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A4 大小 )1 份 八 報名費匯票

33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 傳真 :(02)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名稱修正日期法規類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 106 年 06 月 02 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 1 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列印時間 :106/06/21 10:05 第 2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條文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 為建構終身學習社會及因應國民升學及繼續進修需求, 本部遂依國際視野 制度彈性 學用密合及確保品質等原則, 全面檢討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報考資格之規範條件, 以促使本標準之規定更合乎國家與社會實際需要及人民需求, 爰修正本標準, 其修正要點如次 : 一 增訂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發布,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家長教育選擇權, 配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之修正, 及配合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推動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制度, 並因應大學藥學系六年臨床藥學學制之設立, 以符合六年臨床藥學學制的實際狀況與規劃, 且基於鼓勵並回應國民升學需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105 年 12 月 12 日至 106 年 1 月 6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0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www.gf.ntnu.edu.tw/ (105 年 10 月 2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1 2 102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護理類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修訂表 貳 登記資格 ( 二 ) 同等學力 : 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增訂之 第 2-1 條條文及第 5 條修訂, 修正對照表如下表所示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1.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 5. 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 1. 原第 5 條修 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正為第 1 條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3 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3,105 網址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7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附錄一 報名表填表說明 一 本表為報考本校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考試專用 二 本表除 報名序號 由本校作業人員填寫外, 其餘各欄由報考考生親自以正楷詳細填寫, 字體切勿潦草 三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應與所繳交學歷證件相符 ( 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互不一致, 應先向戶籍機關 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後, 或附上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始得據以報考 ) 四 通訊住址欄, 請填寫本年九月以前不變更且報考人最易準時收件之地址,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105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15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msptentry (105 年 10 月 2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系所名稱(代碼)

系所名稱(代碼) 104 學年度特殊選才 ( 獅子座計畫 ) 招生簡章 103 年 12 月 15 日 ~ 12 月 19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i 重要日程 簡章公告 :103 年 11 月 10 日 ( 星期一 ) 網路公告 報名期間 :103 年 12 月 15 日 ( 星期一 )~103 年 12 月 19 日 ( 星期五 ) 寄准考證 :103 年 12 月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 107 學年度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107 學年度 原住民專班招生簡章 高齡健康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報名日期 : 107 年 0 1 月 10 日至 0 2 月 26 日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招生諮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More information

系所名稱(代碼)

系所名稱(代碼) 105 學年度特殊選才 ( 獅子座計畫 ) 招生簡章 104 年 11 月 30 日 ~ 12 月 04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i 重要日程 簡章公告 :104 年 11 月 6 日 ( 星期五 ) 網路公告 報名期間 :104 年 11 月 30 日 ( 星期一 )~104 年 12 月 4 日 ( 星期五 ) 寄准考證 :104 年 12 月 15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30 日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臺東大學 104 學年度產業管理與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校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報名查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http://coce.nttu.edu.tw/bin/home.php 網路報名系統 :http://enro.nttu.edu.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4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3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18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管理學院 - 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報名期間 103 年 11 月 25 日 ( 星期二 )~ 103 年 12 月 18 日 ( 星期四 )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1 日本校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2,103 網址 :http://www.tnu.edu.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104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7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報名期間 :104 年 12 月 9 日 ( 星期三 )~ 104 年 12 月 17 日 ( 星期四 ) 准考證列印 :105 年 2 月 15 日 ( 星期一 ) 起 ( 由應考人自行於網路列印 ) 考試日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106 學年度 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106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3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79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singleentry (105 年 11 月 1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2015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mail.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5 年 0 5 月 2 0 日 2015... 2... 3... 4... 6... 6... 7....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碩士在職專班 : 教育研究所學系電話 :(03)265-6801 招生名額考試科目及配分 組別 ( 身份別 ) 代號名額組別項目滿分 佔總成績比例 教育行政組 7661N 14 教育行 審查資料 100 50% 學校諮商輔導組 7663N 8 政組 面試 100 50% 科學教育組 7662N 18 合計 40 名 入學資格 : 1. 大學畢業或滿足大學同等學歷 ( 力 ) 資格 2. 工作滿 1

More information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國立中興大學 105 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 一般生請詳第 1~3 頁, 大陸地區學生請詳第 4 頁及外國學生請詳第 5 頁 ) 一至四年級 管理 法政學 院 1 ( 含五年級 ) 學費 16,530 16,530 16,670 16,710 16,670 雜費 6,860 7,210 10,440 11,170 10,660 合計 23,390 23,740 27,110 27,880

More information

臺大EMBA103招生簡章

臺大EMBA103招生簡章 104 學年度 臺大 - 復旦 EMBA 境外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管理學院 EMBA 辦公室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3366-5406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emba.ntu.edu.tw 報名登入網址 : http://gra103.aca.ntu.edu.tw/fudan 編印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臺大 - 復旦 EMBA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2 日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 106 學年度綠色產業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簡章 ( 本簡章節錄自本校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 報名日期 105 年 12 月 19 日至 106 年 01 月 23 日止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More information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National Kaoshiung Normal University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公告網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章上網日期 :105 年 12 月 5 日至 106 年 1 月 13 日 簡章免費下載 報名及准考證下載網址 :http://sso.nknu.edu.tw/recruit/art-aboriginal.aspx

More information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30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1 次委員會議通過 105 學年度二技進修部 現役軍人在職專班 單獨招生簡章 育達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校 網 址 :36143 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 168 號 址 :http://www.ydu.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037)651-188 分機 1301~1303 招生事務中心 考生專線 :(037)651-088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康寧大學 招生委員會 編印 709 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www.ukn.edu.tw 06-2559000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More information

¾ú¥v¬ì²Ä8¦¸-«ü¦Ò«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BEFAA576ACECB2C438A6B82DABFCA6D2ABCAADB12E646F63> )

¾ú¥v¬ì²Ä8¦¸-«ü¦Ò«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BEFAA576ACECB2C438A6B82DABFCA6D2ABCAADB12E646F63> ) 80 2B NO.99352001 102-E8 第壹部分 : 選擇題 ( 占 80 分 ) 72 1 說明 : 第 1 題至第 n 題, 每題有 4 個選項, 其中只有一個是正確或最適當的選項, 請畫記在 答案卡之 選擇題答案區 各題答對者, 得 2 分 ; 答錯 未作答或畫記多於一個選 項者, 該題以零分計算 1 1873 C. Douglas 1923 Thomas Barclay A B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105 學年度秋季班 )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招生簡章 招生網址 :http://www.ncnu-com.com/emba/c/ 本校地址 :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TEL:+886-49-2910960 轉 4591 4592;+886-49-2918270 FAX:+886-49-2915722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貳 報名資訊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貳 報名資訊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 1 貳 報名資訊 ---------------------------------------------------------------------------- 1 參 招生學系分則 ( 學系

More information

學 國立臺北大學 106 學年度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校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招生專線 :02-86741111#66119 招生傳真 :02-86718006 招生資訊網 :www.ntpu.edu.tw/exam 105.10.27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目 錄 試務重要日程表 -----------------------------------------------------------------------------------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4_101\267s\245[\251Y\261M\257Z\251\333\245\315\302\262\263\271-\275T\251w\252\251.doc)

(Microsoft Word - 04_101\267s\245[\251Y\261M\257Z\251\333\245\315\302\262\263\271-\275T\251w\252\251.doc) 2012 年 4 月 18 日本校 101 學年度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第 7 次會議通過 學年度 ( 新加坡 ) 輔導與諮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目錄 重要日程表 -------------------------------------------------2 考試資訊 ---------------------------------------------------3 壹 修業年限 -----------------------------------------------4

More information

高雄醫學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研究生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高雄醫學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研究生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高雄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 腎臟照護學系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依 104 年 12 月 28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校址 :807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 100 號招生通訊信箱 :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本校總機 :07-3121101~9 招生專線 :07-3234133,07-3234135 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委員會招生網頁 :https://enr.kmu.edu.tw/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方案招生簡章 103 年 12 月 12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招生學系 簡章發售問題 放榜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午 3.. 00 至 10.. 00, 寒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招生學系相關問題

More information

特教系

特教系 107 學年度 博士班招生簡章 ( 附件 ) 107 年 3 月 20 日至 3 月 26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85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hdentry (106 年 11 月 16 日本校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國立高雄大學 105 學年度海西國際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IEMBA)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4 學年度第 4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目 重要日程表..1 簡章內容壹 報考資格... 2 貳 修業年限... 2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2 肆 招生碩士學程專班別 報考資格 招生名額 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5 伍 考試地點...

More information

中國科技大學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中國科技大學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景文科技大學 105 學年度 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18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41292 號函核定之招生規定辦理 105 年 1 月 18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5 次會議討論通過校址 :231-54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99 號電話 :(02)82122000 分機 2170 2174 傳真 :(02)82122199 網址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104 年 9 月 17 日 105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校址 :709 台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 600 號電話 :(06) 2873337 或 (06) 2870023 傳真 :06-2873536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 管理學院 EMBA 華南專班 招生簡章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管理學院 EMBA 華南專班招生委員會簡章網址 :http://www.emba.ntut.edu.tw 報名文件郵寄地址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進修部本校招生委員會電話 :+886-2-2771-2171 轉 1723 江小姐洽詢時間 : 週一至週五,13:30~21:00

More information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下載 網路登錄 免費提供網路下載, 不發售紙本簡章 https://enter.apic.edu.tw/enter/ 截止時間 :105 年 05 月 25 日 ( 三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下載 網路登錄 免費提供網路下載, 不發售紙本簡章 https://enter.apic.edu.tw/enter/ 截止時間 :105 年 05 月 25 日 ( 三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編 地 印 :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 址 :35153 苗栗縣頭份市珊湖里學府路 110 號 電話 :037-605599 傳真 :037-605594 網址 :http://enter.apic.edu.tw/enter/ 本簡章無販售紙本, 請自行下載列印 一律網路報名, 報名費及相關報名表件寄件, 以郵戳為憑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1-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午 5 時 3.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5 年 6 月 08 日 ( 週三 ) -2- 簡章在本校招生網站上免費下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競技系單招簡章.docx

Microsoft Word - 103競技系單招簡章.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3 學年度 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103 年 2 月 18 日至 2 月 24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簡章網路公告 :102 年 12 月 3 日 ( 星期二 ) 網路報名 郵寄資料 :103 年 2 月 18 日 ( 星期二 )~103 年 2 月 24 日 ( 星期一 ) 准考證列印 :103 年 3 月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6 年 10 月 26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2~1105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

More information

103N_GenlReg

103N_GenlReg 103 年 10 月 3 日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1B4BBC2E0A9DBA5CDC2B2B3B9>

<4D F736F F D D31B4BBC2E0A9DBA5CDC2B2B3B9> 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 暑假轉學招生簡章 台灣首府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5 學年度第 13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台灣首府大學 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暑假轉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6 年 5 月 25 日 ( 四 ) 報名文件繳交方式 網路 / 通信報名 106 年 6 月 14 日 ( 三 ) 起 106 年 8 月 18 日 ( 五 ) 止 ( 晚上 10 點截止 ) 現場報名

More information

年 月 日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

年    月    日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 景文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24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00085844 號函核定之招生辦法辦理 102 年 10 月 7 日本校 103 學年度日間部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校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99 號電話 :(02)82122000 分機 2170 2174 傳真 :(02)82122199 網址 :http://www.j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4BBC2E0A9DBA5CDC2B2B3B9>

<4D F736F F D B4BBC2E0A9DBA5CDC2B2B3B9> 107 學年度 暑假轉學招生簡章 台灣首府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6 學年度第 14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台灣首府大學 107 學年度暑假轉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7 年 6 月 7 日 ( 四 ) 報名文件繳交方式 資格審查確認 評分 網路 / 通信報名 107 年 6 月 27 日 ( 三 ) 起 107 年 8 月 17 日 ( 五 ) 止 (22:00 截止 ) 現場報名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教專簡章-網路.doc

Microsoft Word - 104教專簡章-網路.doc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104 學年度 教師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招生班別經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2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30130082 號函核定招生簡章經 103 年 11 月 18 日本校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地址 :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電話 :(03)5213132 轉 2304 2300 傳真 :(03)5617287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nhcue.edu.tw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附錄 2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依 教育部臺高 ( 一 ) 字第 號函修正 第一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附錄 2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依 教育部臺高 ( 一 ) 字第 號函修正 第一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附錄 1 國立臺灣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 96.9.27 本校 9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修正通過 一 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 憑准考證入場, 未到考試時間, 不得先行入場, 遲到逾三十分鐘者, 不准入場, 考試開始後, 四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違者取銷考試資格 二 考生應按照編定座位號碼入座, 在開始作答前, 應先檢查試卷 ( 答案卡 ) 准考證及座位之各號碼是否相同, 試題是否與應考科目相同,

More information

五 參考師資群 科目師資現職經歷 亞洲企業與華人經濟 吳錦錩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亞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兼系所執行祕書 英國萊斯特大學在台專業教授 亞洲管理經典研究中心副主任 陳武倚 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專任副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傑出優良教師 中國文化大學

五 參考師資群 科目師資現職經歷 亞洲企業與華人經濟 吳錦錩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亞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兼系所執行祕書 英國萊斯特大學在台專業教授 亞洲管理經典研究中心副主任 陳武倚 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專任副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傑出優良教師 中國文化大學 5. 考取本校企業實務管理數位碩士在職專班者 中國文化大學企業實務管理數位碩士學分班 104 學年度第一學期招生簡章 一 依據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 報名資格 : 1.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 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得有學士學位者 2. 專科畢業具有符合教育部規定入學大學及獨立學院之研究所同等學力之標準並經本所核可者 ( 詳見本簡章附錄 ) 三 學分與結業

More information

33期.indd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6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106 年 3 月 16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放榜及簡章問題諮詢 試場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 午 3.. 00 至 10.. 00,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試場 (02)2905-2224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5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轉學考生依原就讀學校及轉學錄取學校規定, 選擇同時就讀致無法辦理退學或休學者, 得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相關學歷採認法規規定 就讀藝術教育法第七條所定一貫制學制肄業

5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轉學考生依原就讀學校及轉學錄取學校規定, 選擇同時就讀致無法辦理退學或休學者, 得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相關學歷採認法規規定 就讀藝術教育法第七條所定一貫制學制肄業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高 ( 一 ) 字第 0990198651C 號令訂定中華民國 102 年 06 月 13 日教育部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20065002B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 103 年 04 月 28 日教育部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30030539B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 第 10 點 ; 增訂第 10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大學八十七學年度研究所博士班招生簡章

國立臺灣大學八十七學年度研究所博士班招生簡章 102 學年度 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碩士專班 (Global MBA)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33662388 轉 405-416 招生資訊網址 :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2007/services.htm 報名登入網址 :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e/

More information

中州科技大學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中州科技大學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105 年 10 月 12 日 106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6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中州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510-03 彰化縣員林市山腳路 3 段 2 巷 6 號電話 :(04)8359000 轉 1240 ~ 1244 傳真 :(04)8344542 網址 :http://www.ccut.edu.tw 中州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重要日程表 工作事項日期備註

More information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簡章網路公告 (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 ) 報名 繳費及郵寄審查資料時間網路列印准考證 ( 考生需自行上網列印 ) 日期 105 年 10 月 24 日 ( 一 ) 起 105 年 11 月 14 日 ( 一 ) 上午 9:00 起至 105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簡章網路公告 (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 ) 報名 繳費及郵寄審查資料時間網路列印准考證 ( 考生需自行上網列印 ) 日期 105 年 10 月 24 日 ( 一 ) 起 105 年 11 月 14 日 ( 一 ) 上午 9:00 起至 105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依據本校 106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 (105.10.17) 決議 編印單位 : 銘傳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電話 :(02)2882-4564 轉 2523 2247 2248 傳真 :(02)2880-9774 一律採網路報名, 請至本校網址 http://www.mcu.edu.tw/ 點選 招生資 訊 點選 學士班 點選 特殊選才招生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11114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華岡路 55 號電話 :(02)2861-0511 傳真(02)2861-8701 http://www.pccu.edu.tw 中國文化大學 106 學年度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不販售紙本簡章 ) 106.1.4 (三) 網 路 報 名 網路上傳資料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繳交報名費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 ) 106.2.8

More information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公告簡章 104 年 6 月 10 日 ( 三 ) 簡章下載網址 報名及繳交資料 申請入學審查作業 1. 網路及通訊報名 : 104 年 6 月 30 日 (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公告簡章 104 年 6 月 10 日 ( 三 ) 簡章下載網址  報名及繳交資料 申請入學審查作業 1. 網路及通訊報名 : 104 年 6 月 30 日 ( 中華民國一 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三經本校一 三學年度第十次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校址 :613 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 51 號電話 :(05)3623133 或 (05)3622889 轉 223 225 311 招生處傳真 :(05)3622505 網址 :http://www.toko.edu.tw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1 0 4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致遠管理學院九十學年度招考大學部二年級轉學生簡章

致遠管理學院九十學年度招考大學部二年級轉學生簡章 104 年 11 月 04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 104 學年度 台灣首府大學 第二學期轉學考招生簡章 台灣首府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校址 :72153 台南市麻豆區南勢里 168 號電話 :(06)5718877 5718899 ( 學生發展處 ) 傳真 :(06)5712587 網址 :http://www.tsu.edu.tw 考生查詢單位電話台灣首府大學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考重要日程表

More information

97AMBA

97AMBA 97 年 3 月 11 日本校 9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6 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97 學年度商管專業學院碩士班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 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 電話 :(05)537-2636 目錄 壹 招生依據 ----------------------------------------------------------------------------------------------------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本校 104 年 10 月 26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原住民族專班招生簡章 原住民族健康休閒與文化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90003 屏東市民生路 4 之 18 號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聯絡電話 :(08)7663800 轉

More information

107臺北市立大學獨招簡章

107臺北市立大學獨招簡章 108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107.9.18.) 臺北市立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入學招生簡章 網路報名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 時起至 107 年 11 月 23 日 ( 五 ) 下午 3 時 30 分止 招生系統 http://exam.utaipei.edu.tw/enroll/index.jsp?enrollid=13 博愛校區地址 :10048

More information

簡章

簡章 103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3 年 03 月 07 日本校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碩博士班招生第四次會議決議通過 一律網路報名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07 臺北市基隆路四段 43 號入學資訊網址 : http://www.admission.ntust.edu.tw/ 網路報名網址 : http://www.ntust.edu.tw/103entry4 報名諮詢電話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12D313031A9DBA5CDC2B2B3B9AFF3AED7BAF4B8F4AAA9A4BDA >

<4D F736F F D20312D313031A9DBA5CDC2B2B3B9AFF3AED7BAF4B8F4AAA9A4BDA >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1 學年度研究所招生研究所招生簡章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 本簡章由考生由考生自行下載, 不另販售 考生一律網路報名考生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並列印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 ( 或委託 ) 報名 ( 逾期不予受理 ) 編製單位 :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地址 :10051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電話 :(02)2393-5263 轉 6043 6039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聲明書 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 ( 以下簡稱個資法 ), 請詳細閱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依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所為以下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 機構名稱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聲明書 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 ( 以下簡稱個資法 ), 請詳細閱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依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所為以下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 機構名稱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依本校 107 學年科技農業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106 年 10 月 20 日 ) 107 學年度科技農業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91201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 1 號服務電話 :(08)7703202 轉 6021 傳真電話 :(08)7740457 網站 :www.npust.edu.tw 一律採網路報名 本招生簡章請自行下載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科技農業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編製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觀光學院

臺灣觀光學院 臺灣觀光學院 103 學年度觀光與餐旅管理研究所碩士班考試招生簡章 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30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1312 號函核定之招生規定辦理經 102 年 12 月 18 日本校 102 學年度第 2 次研究所招生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校址 :974 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村中興街 268 號電話 :(03)8653906 分機 191~3 傳真 :(03)8654159

More information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家庭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編撰教育部出版中華民國 96 年 9 月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家庭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主任 林育瑋 3 目錄 幸福拼圖 序文...p.2 引言 能和心愛的人共度一生, 就是最大的幸福!...p.6 幸福方程式 : 我 + 你 = 幸福關鍵一 我...p.10 關鍵一 你...p.20 關鍵一 +...p.28 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撇步 附錄一...p.48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103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10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報名期間 :103 年 12 月 4 日 ( 星期四 )~ 103 年 12 月 10 日 ( 星期三 ) 准考證列印 :104 年 1 月 21 日 ( 星期三 ) 起 ( 由應考人自行於網路列印 ) 考試日期 :

More information

朝陽技術學院八十六學年度日間部招考轉學生簡章

朝陽技術學院八十六學年度日間部招考轉學生簡章 本校 104 學年度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方案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決議通過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 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方案單獨招生簡章 秋 ( 稿 ) 地址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電話 :(04)23335556 或 (04)23323000 轉 4622~4624 傳真 :(04)23335558 或 (04)23742347 網址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二年制日間部申請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26 日本校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大學部招生第二次招生會議通過 一律網路報名 網路報名網址 107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平台網址 :https://ent10.jctv.ntut.edu.tw/tapply/ 網路報名諮詢電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02-27725333 本校地址本校入學資訊網址本校成績查詢網址本校諮詢電話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中華民國 103 年 02 月 13 日 103 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單獨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重點運動項目 績優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90003 屏東市林森路 1 號查詢電話.. (08)7226141 轉 12212-12213 網址 :http://www.npue.edu.tw

More information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說明 簡章公告 即日起 本校首頁下載網址 : p?lang=zh-tw 下載簡章至本校首頁 招生資訊 碩士班 一 一律採線上登錄資料作業 (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說明 簡章公告 即日起 本校首頁下載網址 :  p?lang=zh-tw 下載簡章至本校首頁 招生資訊 碩士班 一 一律採線上登錄資料作業 (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貼心小叮嚀 : 網路填表後, 將報名資料列印黏貼, 寄至 本校 (111 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 212 號 ) 招生組, 才完成報名 招生委員會印製學校地址 : 淡水校本部 -251 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三段 150 號士林校區 -111 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 212 號招生電話 :(02)2810-2292#2101~2104 (02)2812-6199

More information

佛光大學 107 學年度佛教學系學士班獨立招生簡章 目錄 招生重要日程... 2 壹 修業年限... 3 貳 招生名額... 3 參 報考資格... 3 肆 報名... 3 伍 注意事項... 5 陸 招生名額 考試科目及錄取方式... 6 柒 筆試 口試時間及地點... 7 捌 考試時間表...

佛光大學 107 學年度佛教學系學士班獨立招生簡章 目錄 招生重要日程... 2 壹 修業年限... 3 貳 招生名額... 3 參 報考資格... 3 肆 報名... 3 伍 注意事項... 5 陸 招生名額 考試科目及錄取方式... 6 柒 筆試 口試時間及地點... 7 捌 考試時間表... 107 學年度 佛教學系學士班 獨立招生簡章 一律網路報名 本校首頁http://www.fgu.edu.tw/ 新鮮人 入口網 招生報名系統 進入系統輸入 報名資料 26247 宜蘭縣礁溪鄉林美村林尾路 160 號 電話 03 9871000 轉 27201~3 網址 http://www.fgu.edu.tw 佛光大學招生委員會 編印 佛光大學 107 學年度佛教學系學士班獨立招生簡章 目錄 招生重要日程...

More information

大同大學

大同大學 大同大學 103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簡章 103 年 5 月 22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律網路報名填寫資料並郵寄文件 地址 : 104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 40 號電話 :(02)25925252 轉 3462 (02)21822928 轉 6057 網址 :http://www.ttu.edu.tw 103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電子簡章申請 103/6/18( 三 )~103/6/27(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創新技術學院研究所碩士班考試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次工作事項日期 1 簡章發售即日起 2 報名 ( 採通訊 現場報名 ) 105 年 3 月 7 日 ( 星期一 )~3 月 18 日 ( 星期五 ) 3 寄出准考證 105 年 3 月 21 日 ( 星期一 ) 4 資格不符申覆截止日期 105 年

桃園創新技術學院研究所碩士班考試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次工作事項日期 1 簡章發售即日起 2 報名 ( 採通訊 現場報名 ) 105 年 3 月 7 日 ( 星期一 )~3 月 18 日 ( 星期五 ) 3 寄出准考證 105 年 3 月 21 日 ( 星期一 ) 4 資格不符申覆截止日期 105 年 依教育部 97 年 9 月 16 日台技 ( 二 ) 字第 0970180804 號函核定之 桃園創新科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創新技術學院研究所招生辦法 及本校 105 年 3 月 2 日研究所招生委員會議訂定通過 105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考試入學 招生簡章 地址 :32091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 414 號電話 :03-4361070 分機 4147~4149 網址 :www.tiit.edu.tw

More information

龍華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

龍華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 104 學年度龍華科技大學進修部 風雲再起 - 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8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第 10409 次會議決議通過 校址 :33306 桃園市龜山區 ( 新莊 廻龍 ) 萬壽路 1 段 300 號網址 :http://www.lhu.edu.tw 電話 :(02)8209-3211 轉 3913~3917( 洽公時間 15:00~20:00) 傳真 :(02)8209-6391

More information

一、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一、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 碩博士班 博士學位學程暨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網址 :http://www.tcu.edu.tw 電話 :(03)8565301 轉 1104~1105 (105 年 11 月 24 日經本校 106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3 次會議通過 )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碩博士班 博士學位學程暨碩士在職專班重要日程表

More information

國立清華大學八十六學年度招考碩士班研究生簡章

國立清華大學八十六學年度招考碩士班研究生簡章 民國 105 年 11 月 17 日 本校 106 學年度第 7 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國立清華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學校地址 :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101 號 學校總機 :(03)5715131 轉各分機 學校網址 :http://www.nthu.edu.tw/ 招生組電話 :(03) 5731300 5731301 5731385 5731398 5731399

More information

僅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與公共政策與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MPM)考生以自訂報 名條件 具備個人事業與公益活動傑出表現 專業領域成就卓越 有具體事蹟 至少15年(含) 以上工作經驗者 依此項資格報考之考生須另繳交考生資格審查申請書(詳簡章附錄) 並經本 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才得以同等學

僅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與公共政策與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MPM)考生以自訂報 名條件 具備個人事業與公益活動傑出表現 專業領域成就卓越 有具體事蹟 至少15年(含) 以上工作經驗者 依此項資格報考之考生須另繳交考生資格審查申請書(詳簡章附錄) 並經本 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才得以同等學 民國105年11月17日 本校106學年度第7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節錄版)科技管理學院在職專班 國立清華大學招生委員會 編印 學校地址 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學校總機 (03)5715131轉各分機 學校網址 http://www.nthu.edu.tw/ 招生組電話 (03) 5731300 5731301 5731385 5731398 5731399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D2B8D5A44ABEC7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D2B8D5A44ABEC7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104 年 3 月 19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放榜及簡章問題諮詢 試場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 午 3.. 00 至 10.. 00,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試場 (02)2905-222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272\323\241B\263\325\246\322\302\262\263\ )

(Microsoft Word - 104\272\323\241B\263\325\246\322\302\262\263\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網址 :http://www.tcu.edu.tw 電話 :(03)8565301 轉 1102~1105 (103 年 12 月 3 日經本校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3 次會議通過 ) 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填表, 通信報名 ( 或親自送件 ) 請詳閱簡章規定, 審慎填表 慈濟大學 104 學年度碩博士班 博士學位學程暨碩士在職專班重要日程表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日程 簡章公告 :105 年 09 月 01 日 ( 星期四 ) 網路公告 報名期間 :105 年 09 月 27 日 ( 星期二 ) ~ 105 年 10 月 05 日 ( 星期三 ) 一律採網路報名 准考證列印 :105 年 10 月 21 日 ( 星期五 )~105 年 11 月 06 日

重要日程 簡章公告 :105 年 09 月 01 日 ( 星期四 ) 網路公告 報名期間 :105 年 09 月 27 日 ( 星期二 ) ~ 105 年 10 月 05 日 ( 星期三 ) 一律採網路報名 准考證列印 :105 年 10 月 21 日 ( 星期五 )~105 年 11 月 06 日 106 學年度 博士班 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105 年 9 月 27 日至 10 月 5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85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hdrentry ( 105 年 6 月 29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觀光學院

臺灣觀光學院 臺灣觀光學院 103 學年度觀光與餐旅管理研究所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30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1312 號函核定之招生規定辦理經本校 102 學年度第 1 次研究所招生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校址 :974 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村中興街 268 號電話 :(03)8653906 分機 191 192 193 傳真 :(03)8654159 網址 :http://www.tht.edu.tw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主辦本招生,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的目的下, 進行處理 利用及授權查核 本校將善盡良善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本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校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主辦本招生,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的目的下, 進行處理 利用及授權查核 本校將善盡良善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本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校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107 年 10 月 17 日 108 學年度招生策略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中州科技大學招生入學服務中心校址 :510-03 彰化縣員林市山腳路 3 段 2 巷 6 號電話 :(04)8359000 轉分機 1241 ~ 1243 傳真 :(04)8344542 網址 :http://www.ccut.edu.tw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八十九學八十九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八十九學八十九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13 日本校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6 次委員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育達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36143 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 168 號網址 :http://www.ydu.edu.tw 傳真 :(037) 652-497 電話 :(037) 651-188 分機 1200~ 1202( 註冊組 ) 育達科技大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