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1-1中華大學學生基本能力指標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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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華 大 學 大 學 校 院 通 識 教 育 暨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 附 錄 ) 聯 絡 人 : 潘 秀 娟 聯 絡 電 話 : 電 子 郵 件 : [email protected] 系 所 主 管 : 陳 有 祺 ( 簽 章 ) 0

2 目 錄 附 錄 1-1-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法... 1 附 錄 1-1-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學 院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法... 4 附 錄 校 內 評 鑑 會 後 檢 討 會 會 議 記 錄... 6 附 錄 產 業 界 座 談 暨 期 末 教 學 檢 討 會 會 議 紀 錄... 9 附 錄 系 所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記 錄 附 錄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附 錄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系 核 心 能 力 與 校 級 基 本 能 力 關 聯 表 附 錄 1-2-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附 錄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附 錄 1-2-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附 錄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附 錄 年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五 次 系 務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一 次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各 年 級 學 生 對 系 課 程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認 同 度 附 錄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學 生 對 所 課 程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認 同 度 附 錄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研 究 所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係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研 究 所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係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I

3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研 究 所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係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研 究 所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係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e-campus 課 程 目 標 問 卷 參 考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課 程 地 圖 附 錄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二 次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課 程 地 圖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職 涯 地 圖 附 錄 教 師 自 編 講 義 ( 樣 稿, 大 一 下 學 期 表 現 法 為 例 )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每 學 期 對 所 有 課 程 進 行 期 末 教 學 調 查 問 卷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與 獎 勵 辦 法 附 錄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隨 同 院 期 末 的 教 學 問 卷 調 查 開 始 實 施 附 錄 網 路 期 中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調 查 附 錄 課 程 期 末 問 卷 調 查 表 附 錄 本 系 期 末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調 查 表 附 錄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附 錄 課 程 結 合 實 務 教 學 辦 理 情 形 附 錄 景 觀 系 教 具 清 單 附 錄 系 所 行 政 空 間 與 研 究 室 資 料 表 附 錄 模 型 工 廠 實 驗 室 設 備 表 II

4 附 錄 苗 圃 工 具 一 覽 表 附 錄 生 態 環 境 研 究 室 設 備 一 覽 表 附 錄 千 里 馬 獎 學 金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獎 助 學 金 辦 法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附 錄 財 產 盤 點 作 業 準 則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實 習 辦 法 附 錄 校 外 實 習 合 約 書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生 參 與 實 務 實 習 評 分 表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生 實 習 出 勤 狀 況 統 計 表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實 施 要 點 附 錄 景 觀 系 100 學 年 度 畢 業 生 就 業 徵 才 活 動 廠 商 一 覽 表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學 生 預 警 及 輔 導 機 制 實 施 辦 法 附 錄 U-CAN 使 用 率 統 計 附 錄 e-potfolio 使 用 率 統 計 附 錄 研 究 成 果 彙 整 表 附 錄 服 務 成 果 彙 整 表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修 讀 學 碩 士 五 年 一 貫 學 位 辦 法 附 錄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補 助 辦 法 附 錄 畢 業 生 的 聯 絡 網 建 立 附 錄 畢 業 生 問 卷 調 查 附 錄 畢 業 生 升 學 就 業 調 查 資 料 分 析 附 錄 近 五 年 畢 業 生 從 事 與 本 系 相 關 職 業 之 比 例 III

5 附 錄 畢 業 生 就 業 類 型 分 析 附 錄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升 學 狀 況 附 錄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證 照 考 詴 種 類 與 通 過 情 形 附 錄 景 觀 工 程 課 程 實 作 演 練 記 錄 附 錄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 二 ) 實 習 查 訪 記 錄 表 附 錄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及 實 習 生 任 職 單 位 之 評 價 附 錄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職 場 表 現 之 問 卷 評 估 附 錄 企 業 參 訪 實 施 計 畫 ( 案 例 ) 附 錄 學 校 主 管 與 受 評 鑑 系 所 校 內 座 談 會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歷 年 社 區 服 務 相 關 新 聞 媒 體 報 導 附 錄 級 學 生 實 習 單 位 統 計 附 錄 本 系 榮 獲 校 內 社 群 網 站 經 營 第 一 名 IV

6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法 文 件 編 號 :AN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七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六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目 的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為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未 來 職 涯 發 展 競 爭 力, 並 成 為 符 合 社 會 期 待 之 現 代 公 民, 特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範 圍 99 學 年 度 貣 入 學 本 校 之 日 間 大 學 部 學 生 權 責 單 位 校 方 : 訂 定 全 校 性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之 能 力 指 標 與 檢 核 標 準 各 院 系 : 訂 定 各 院 系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之 能 力 指 標 與 檢 核 標 準 名 詞 解 釋 : 無 內 容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未 來 職 涯 發 展 競 爭 力, 並 成 為 符 合 社 會 期 待 之 現 代 公 民, 特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適 用 於 99 學 年 度 貣 入 學 本 校 之 日 間 大 學 部 學 生 第 三 條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分 為 全 校 性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及 各 院 系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兩 部 分 一 全 校 性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包 含 英 文 能 力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創 新 創 意 能 力 社 會 關 懷 能 力 及 健 康 體 能 能 力 五 項, 其 能 力 指 標 與 檢 核 標 準 由 校 方 訂 定 之 1

7 二 各 院 系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包 含 院 系 核 心 能 力 及 院 系 基 本 素 養 兩 項, 其 能 力 指 標 與 檢 核 標 準 由 各 院 系 訂 定 之 三 院 系 核 心 能 力 係 指 院 系 訂 定 之 學 生 應 培 養 專 業 能 力, 院 系 基 本 素 養 係 指 院 系 訂 定 之 學 生 應 培 養 態 度 與 技 能 第 四 條 全 校 性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之 檢 核 標 準 與 實 施 方 式 如 下 : 一 英 文 能 力 :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依 據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完 成 並 通 過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二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 ( 一 ) 各 學 系 學 位 學 程 應 就 其 領 域 特 色 與 就 業 需 求, 於 大 學 部 四 年 課 程 規 劃 中, 設 計 至 少 一 門 與 資 訊 應 用 相 關 之 必 修 課 程 ( 二 )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修 習 並 通 過 所 屬 學 系 學 位 學 程 開 授 之 前 款 課 程,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三 創 新 創 意 能 力 : ( 一 ) 各 學 系 學 位 學 程 應 就 其 領 域 特 色 與 就 業 需 求, 於 大 學 部 四 年 課 程 規 劃 中, 設 計 至 少 一 門 與 創 新 創 意 相 關 之 必 修 或 必 選 課 程 及 至 少 一 門 與 創 新 創 意 相 關 之 專 題 課 程 ( 二 )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完 成 修 習 所 屬 學 系 學 位 學 程 開 授 之 前 款 課 程,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四 社 會 關 懷 能 力 :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依 據 中 華 大 學 志 工 校 園 文 化 推 動 實 施 要 點, 完 成 規 定 服 務 時 數,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五 健 康 體 能 能 力 :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依 據 中 華 大 學 體 育 課 程 修 課 辦 法, 完 成 規 定 修 業 學 分 並 通 過 游 泳 能 力 檢 核 與 體 適 能 檢 核,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 檢 核 2

8 相 關 文 件 依 據 為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游 泳 能 力 檢 核 實 施 要 點 與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體 適 能 檢 核 實 施 要 點 第 五 條 各 院 系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及 檢 核, 應 由 各 學 院 訂 定 全 院 性 之 指 標 與 檢 核 標 準 辦 理 之 各 學 系 學 位 學 程 得 視 其 需 要, 另 訂 定 學 系 或 學 程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及 檢 核 標 準 第 六 條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與 檢 核 標 準 訂 定 後, 各 學 系 學 位 學 程 頇 調 整 大 學 部 四 年 課 程 規 劃 並 將 其 納 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機 制 中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2. 中 華 大 學 志 工 校 園 文 化 推 動 實 施 要 點 3. 中 華 大 學 體 育 課 程 修 課 辦 法 4.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游 泳 能 力 檢 核 實 施 要 點 5.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體 適 能 檢 核 實 施 要 點 使 用 表 單 無 3

9 附 錄 1-1-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學 院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法 文 件 編 號 :GA 年 5 月 21 日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院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100 年 2 月 14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0 年 3 月 9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中 華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 以 下 簡 稱 本 院 ) 為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未 來 職 涯 發 展 競 爭 力, 成 為 符 合 社 會 期 待 之 現 代 公 民, 並 依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法 第 三 條 第 二 項 之 規 定, 特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適 用 於 99 學 年 度 貣 入 學 本 院 之 日 間 大 學 部 學 生 第 三 條 本 院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分 為 核 心 能 力 及 基 本 素 養 兩 部 分 一 核 心 能 力 包 含 繪 圖 與 識 圖 能 力 設 計 能 力 及 實 作 能 力 三 項 二 基 本 素 養 包 含 人 際 溝 通 及 工 程 倫 理 兩 項 第 四 條 本 院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之 檢 核 標 準 與 實 施 方 式 如 下 : 一 核 心 能 力 : ( 一 ) 繪 圖 與 識 圖 能 力 : 1.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應 於 大 學 部 四 年 課 程 規 劃 中, 設 計 至 少 一 門 與 繪 圖 與 識 圖 能 力 相 關 之 必 修 課 程 2.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修 習 並 通 過 所 屬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開 授 或 認 可 之 前 述 課 程,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 二 ) 設 計 能 力 : 1.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應 於 大 學 部 四 年 課 程 規 劃 中, 設 計 至 少 二 門 與 設 計 能 力 相 關 之 必 修 課 程 4

10 2.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修 習 並 通 過 所 屬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開 授 或 認 可 之 前 述 課 程,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 三 ) 實 作 能 力 : 1.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應 於 大 學 部 四 年 課 程 規 劃 中, 設 計 至 少 二 門 與 實 作 能 力 相 關 之 必 修 課 程 2.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修 習 並 通 過 所 屬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開 授 或 認 可 之 前 述 課 程,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二 基 本 素 養 : ( 一 ) 人 際 溝 通 :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修 習 並 通 過 一 門 所 屬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開 授 或 認 可 與 人 際 溝 通 相 關 之 課 程,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 二 ) 工 程 倫 理 : 學 生 頇 於 修 業 期 限 內 修 習 並 通 過 一 門 所 屬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開 授 或 認 可 與 工 程 倫 理 相 關 之 課 程, 始 符 合 畢 業 資 格 第 五 條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得 視 其 需 要, 另 訂 定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及 檢 核 標 準 第 六 條 本 院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與 檢 核 標 準 訂 定 後,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頇 調 整 大 學 部 四 年 課 程 規 劃 並 將 其 納 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機 制 中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院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備 查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5

11 附 錄 校 內 評 鑑 會 後 檢 討 會 會 議 記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附 件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第 1 次 校 內 評 鑑 會 後 檢 討 會 會 議 記 錄 壹 日 期..101 年 05 月 28 日 ( 一 )( 上 午 11:00 到 12:00) 貳 地 點..A309 參 出 席 委 員 : 如 簽 到 表 肆 記 錄.. 潘 秀 娟 伍 會 議 記 錄 一 專 案 報 告 : 1. 主 席 報 告 : (1) 依 據 101 年 05 月 21 日 ( 一 ) 之 校 內 系 所 評 鑑 座 談 會 校 長 指 示, 請 各 組 負 責 老 師 參 考 機 械 系 或 資 工 系 IEET 之 教 育 迴 圈 改 進 機 制 由 於 檔 案 過 大, 故 會 後 系 辦 會 提 供 光 碟 片 給 各 位 老 師 參 照 (2) 鑑 於 校 內 評 鑑 座 談 會 各 位 鈞 長 之 寶 貴 意 見, 煩 請 各 位 老 師 修 正 相 關 資 料 自 評 報 告 書 初 稿 延 至 6 月 29 日 ( 五 ) 前 繳 交 (3) 本 系 自 評 報 告 書 共 70 頁 ( 含 大 學 部 60 頁 ; 研 究 所 10 頁 ), 每 次 共 分 五 個 評 鑑 項 目, 故 每 項 目 約 頁 (4) 表 格 或 圖 表 格 式 請 依 據 ( 範 例 :3-1-1) 表 示 之, 以 利 後 續 彙 整 6

12 (5) 系 辦 已 向 學 校 申 請 每 組 各 3 個 檔 案 夾 共 15 個, 協 助 提 供 給 各 組 負 責 老 師 彙 整 資 料 專 用 2.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設 計 ( 蔡 靜 嫺 周 文 杰 ) 報 告 : (1) 依 據 校 內 評 鑑 座 談 會 鈞 長 意 見, 修 改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及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大 學 部 教 育 目 標 :1.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2.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3.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及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1. 奠 定 基 本 研 究 能 力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及 3. 培 養 跨 領 與 整 合 能 力 大 學 部 核 心 能 力 :1.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2.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3.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4.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5.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能 力 ;6. 溝 通 與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研 究 所 核 心 能 力 :1.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2.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3.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組 ); 4.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 景 觀 組 );5.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 休 閒 組 ); 6.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 休 閒 組 );7. 跨 領 域 溝 通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 (2) 四 規 及 二 規 課 程 修 正, 提 請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通 過 3. 項 目 三 :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習 資 源 ( 李 麗 雪 陳 淇 美 ) 報 告 : (1) 本 組 各 項 表 格 已 完 成, 請 各 位 老 師 參 照 後, 若 有 更 佳 之 表 格 內 容, 可 以 提 供 本 組 (2) 本 組 已 有 多 項 資 料, 煩 請 系 辦 向 各 行 政 單 位 索 取, 待 行 政 單 位 回 覆 後, 方 可 填 妥 各 項 資 料 (3) 學 生 期 中 預 警 表 格 煩 請 參 照 學 校 格 式 繳 交 4. 項 目 四 : 學 術 專 業 表 現 ( 鄭 奕 孟 ) 報 告 : 7

13 (1) 本 組 需 要 各 位 老 師 先 行 影 印 個 人 相 關 期 刊 論 文 或 專 書 發 表 之 影 本, 以 利 本 組 彙 整 成 自 評 佐 證 資 料 (2) 煩 請 系 辦 協 助 至 研 發 處 索 取 本 系 各 項 研 究 計 畫 案 及 其 相 關 資 訊 5. 項 目 五 : 畢 業 生 表 現 與 整 體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 陳 湘 媛 報 告 : (1) 系 辦 已 協 助 開 放 校 外 分 機, 預 計 6 月 15 日 ( 五 ) 前 調 查 各 屆 畢 業 生 流 向 陸 散 會 8

14 附 錄 產 業 界 座 談 暨 期 末 教 學 檢 討 會 會 議 紀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產 業 界 座 談 暨 期 末 教 學 檢 討 會 會 議 紀 錄 一 日 期 : 102 年 01 月 07 日 ( 星 期 一 ) 二 時 間 : 下 午 16:00-18:00 三 地 四 主 點 : A309 席 : 陳 有 祺 五 出 席 來 賓 : * 鄭 文 隆 : 造 璟 景 觀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人 * 吳 榮 心 : 頂 築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顧 問 * 林 煥 堂 : 綠 邦 國 際 景 觀 工 作 室 負 責 人 * 陳 憲 榮 : 國 立 台 中 高 農 園 藝 科 主 任 * 楊 蕉 榕 : 合 圃 公 司 副 總 * 蘇 慧 姍 : 上 圓 景 觀 設 計 設 計 總 監 * 李 碧 耆 : 台 灣 卲 利 園 藝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人 * 黃 建 勳 :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視 覺 傳 達 系 兼 任 講 師 * 傅 元 幟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園 藝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選 人 9

15 * 謝 文 貴 : 易 文 創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 林 志 成 : 林 志 成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 成 其 琳 : 中 景 景 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 陳 建 州 : 元 創 地 景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人 * 唐 翊 洋 : 唐 馨 園 規 劃 設 計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 吳 宗 衿 : 碩 園 區 環 境 規 劃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人 * 沈 介 英 : 景 悅 環 境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總 監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發 言 記 錄 : 1. 鄭 文 隆 : * 設 計 課 採 用 分 流 作 法 需 先 瞭 解 學 生 性 向 * 可 舉 辦 校 際 間 的 植 栽 判 識 競 賽, 以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致 2. 李 碧 耆 : * 許 多 學 生 常 在 總 評 之 前 缺 課 * 所 任 課 的 台 灣 植 生 可 協 助 學 生 作 植 物 判 別 訓 練 3. 陳 憲 榮 : * 乙 級 造 園 技 術 士 考 詴, 主 要 包 括 : 植 物 識 別 施 作 及 繪 圖 等 三 大 項 * 本 系 所 開 設 有 關 植 物 施 工 及 繪 圖 課 程 應 可 涵 蓋 檢 定 考 詴 所 需 4. 吳 宗 衿 : 10

16 * 學 生 需 加 強 植 栽 於 設 計 之 應 用 * 可 利 用 電 視 牆 介 紹 每 日 一 植 物, 以 提 升 學 生 對 植 栽 的 認 識 5. 蘇 慧 珊 : * 建 議 加 強 基 礎 課 程 訓 練 * 學 生 的 文 字 表 達 能 力 待 加 強 6. 吳 榮 心 : * 電 腦 繪 圖 是 業 界 最 基 本 的 要 求 能 力 * 設 計 表 現 法 就 是 業 界 要 求 之 要 項, 建 議 要 加 強 7. 沈 介 英 : * 業 界 多 會 對 新 進 人 員, 要 求 具 有 建 築 基 礎 及 植 物 應 用 能 力 8. 陳 建 州 : * 設 計 課 採 分 流 操 作 時, 需 同 時 配 合 適 當 的 指 導 老 師 9. 唐 翊 洋 : * 校 園 規 劃 除 了 國 小 之 外, 亦 應 包 括 國 中 * 增 加 案 例 分 析 * 加 強 學 生 口 語 表 達 及 簡 報 能 力 八 結 論 : * 感 謝 各 位 業 界 景 觀 菁 英 寶 貴 意 見, 將 作 為 本 系 教 學 與 輔 導 重 要 參 考 九 散 會 :18:00 11

17 附 錄 系 所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記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一 次 系 所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議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101 年 06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下 午 地 點 :A309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會 議 紀 錄 : ( 一 ) 熊 錫 銘 先 生 ( 學 生 家 長 代 表 ): 1 期 望 學 校 能 重 視 學 生 的 禮 貌 與 關 懷 教 育, 並 可 延 伸 至 對 家 人 的 關 心 2 建 議 系 上 能 多 舉 辦 校 外 教 學, 例 如 : 實 際 讓 學 生 多 了 解 別 人 的 設 計 作 品 應 用 材 料 設 計 新 知 及 流 行 趨 勢 等 ( 二 ) 成 其 琳 先 生 ( 業 界 代 表 ): 12

18 1 建 議 能 建 立 系 的 特 色, 別 人 一 提 到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系 即 可 以 想 到 它 的 強 項 是 什 麼 2 建 議 多 了 解 社 會 問 題 與 需 求, 掌 握 景 觀 發 展 的 議 題 3 加 強 學 生 對 於 一 般 常 識 的 汲 取 ( 三 ) 蘇 瑞 泉 先 生 ( 業 界 代 表 ): 1 提 醒 目 前 景 觀 業 有 呈 現 M 型 化 的 發 展 趨 勢 2 有 些 大 學 新 鮮 人 到 職 場 上 班 後, 稍 有 一 些 成 就 便 容 易 自 滿, 這 樣 會 影 響 以 後 的 發 展, 故 建 議 加 強 工 作 態 度 的 教 育 3 我 對 大 學 畢 業 生 求 職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 懂 得 基 本 的 植 栽 識 別 以 及 電 腦 製 圖 能 力 4 支 持 因 材 施 教, 若 不 會 作 設 計 的 同 學, 可 輔 導 他 們 從 事 其 他 景 觀 相 關 工 作, 例 如 : 模 型 製 作 工 地 監 造 景 觀 資 材 產 業 及 苗 圃 園 藝 等 5 要 教 導 學 生 有 工 作 熱 忱 及 負 責 任 的 態 度, 在 職 場 上 才 能 得 到 上 司 及 老 闆 的 賞 識 與 提 拔 ( 四 ) 方 智 芳 小 姐 ( 畢 業 校 友 代 表 ): 1 景 觀 系 教 學 要 強 調 基 本 功, 包 含 : 基 地 調 查 及 繪 圖 的 基 本 技 術 2 強 化 學 生 獨 立 思 想 與 作 業 能 力 3 教 育 學 生 有 忍 受 挫 折 的 能 力 ( 五 ) 詹 嘉 弘 先 生 ( 畢 業 校 友 代 表 ): 13

19 1 學 生 實 習 的 時 間 可 考 慮 由 大 三 改 為 大 二 ( 經 討 論 後 仍 以 大 三 較 妥 適 ) 2 請 加 強 學 生 實 習 前 的 輔 導 3 建 議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劃 書 中 第 11 頁 的 四 課 程 與 社 區 及 校 園 規 劃 之 結 合 增 加 每 學 年 之 字 句, 使 自 我 檢 核 指 標 更 明 確 4 提 議 如 何 落 實 教 師 之 教 學 與 輔 導 是 很 重 要 的 ( 陳 主 任 回 答 將 落 實 期 中 預 警 制 度 及 成 效 不 佳 學 生 課 輔, 填 報 課 輔 時 段 與 參 加 者 簽 到 紀 錄 等 ) 八 臨 時 動 議 : 無 九 散 會 17:00 14

20 附 錄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101 年 06 月 06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時 間 :101 年 05 月 31 日 15

21 壹 導 論 一 本 系 沿 革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成 立 於 民 國 81 年, 以 培 養 專 業 實 作 且 具 有 產 業 倫 理 的 景 觀 專 業 人 才 ; 於 民 國 94 年 成 立 碩 士 班, 以 培 養 專 業 務 實 且 具 有 宏 觀 的 景 觀 專 業 經 理 人 才 本 系 之 沿 革 與 重 要 記 事 如 表 1 所 示 本 系 專 任 教 室 有 九 位, 其 中 教 授 有 1 位, 副 教 授 有 4 位, 助 理 教 授 有 3 位, 講 師 有 1 位 ; 專 任 師 資 原 額 結 構 完 整, 另 聘 有 具 豐 富 專 業 實 務 經 驗 兼 任 教 師 14 位, 教 授 實 務 性 課 程 本 系 101 學 年 大 學 部 學 生 ( 含 延 畢 生 7 人 )206 人, 碩 士 班 學 生 ( 含 延 畢 生 5 人 )31 人, 學 生 總 數 237 人 表 1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事 年 表 年 度 ( 民 國 ) 主 要 記 事 81 設 立 景 觀 建 築 系 大 學 部 招 收 第 一 類 組 學 生, 每 屆 一 班, 共 50 人 大 學 部 每 屆 招 生 二 班, 共 100 人 92 大 學 部 招 生 由 雙 班 減 少 為 單 班 (60 人 ) 93 增 設 景 觀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10 人 ) 100 景 觀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分 景 觀 組 及 休 閒 組 (10 人 ) 本 系 學 年 度 之 學 制 與 班 級 數 如 表 1-2, 本 系 學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及 歷 屆 系 主 任 資 料 分 別 如 表 1-3 及 表 1-4 所 示 16

22 表 1-2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制 與 班 級 數 學 制 ( 學 年 度 ) 大 學 部 ( 班 ) 碩 士 班 ( 班 ) 表 1-3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生 人 數 一 覽 表 類 別 項 目 數 量 類 別 項 目 95 學 年 度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學 生 數 碩 士 班 總 學 生 數 ( 不 含 延 畢 ) 總 學 生 數 ( 不 含 延 畢 ) 備 註 : 總 學 生 數 不 含 休 退 學 / 保 留 學 籍 17

23 表 1-4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歷 屆 系 主 任 資 料 姓 名 任 期 第 一 屆 系 主 任 馬 以 功 81/08-84/07 第 二 屆 代 理 系 主 任 劉 福 勳 84/08-85/07 第 三 屆 系 主 任 鄭 嘉 玲 85/08-88/07 第 四 屆 代 理 系 主 任 解 鴻 年 88/08-89/07 第 五 屆 系 主 任 唐 先 柏 89/08-92/07 第 六 屆 系 主 任 李 麗 雪 93/08-97/08 第 七 屆 系 主 任 陳 有 祺 98/08- 迄 今 二 本 系 定 位 本 系 依 據 內 部 因 素 之 優 勢 劣 勢, 以 及 外 部 因 素 之 轉 機 與 危 機, 分 析 定 出 自 我 定 位 ( 請 參 閱 本 計 畫 書 貳 之 陳 述 ) 本 系 定 位 為 實 務 教 學 與 產 業 鏈 結 之 學 系 18

24 三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本 系 大 學 部 與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如 表 1-5 所 示 表 1-5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及 碩 士 班 之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學 制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1.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2.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3.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1. 奠 定 基 本 研 究 能 力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3. 培 養 跨 領 與 整 合 能 力 與 國 際 視 野 1.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2.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3.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4.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5.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能 力 6. 溝 通 與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1.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 全 體 ) 2.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 全 體 ) 3.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組 ) 4.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 景 觀 組 ) 5.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 休 閒 組 ) 6.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 休 閒 組 ) 7. 跨 領 域 溝 通 能 力 ( 全 體 ) 19

25 貳 本 系 分 析 優 勢 劣 勢 轉 機 與 危 機 以 找 出 自 我 定 位 之 作 法 一 本 系 內 部 因 素 之 優 勢 與 劣 勢 分 析 : 本 系 利 用 SWOT 分 析 獲 知 本 系 所 面 臨 之 優 勢 及 劣 勢 如 表 2-1 所 示 表 2-1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內 部 因 素 之 優 勢 與 劣 勢 分 析 表 優 勢 (S) 1. 本 系 師 資 優 良 且 多 元, 具 有 專 任 教 師 9 名,1 名 教 授 4 名 副 教 授 3 名 助 理 教 授 及 1 名 講 師 人 力 資 源 性 質 有 設 計 生 態 環 保 工 程 電 腦 繪 圖 植 栽 及 都 計 等 領 域, 滿 足 本 系 課 程 所 需 2. 本 系 所 屬 之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可 提 供 設 計 工 程 管 理 及 創 新 創 意 等 相 關 課 程 之 師 資 與 設 備 支 援, 使 本 係 於 師 資 及 設 備 更 臻 健 全 3. 本 系 長 期 與 政 府 單 位 與 產 業 界 保 持 緊 密 聯 絡 與 合 作, 執 行 許 多 研 究 調 查 規 劃 設 計 等 各 類 型 計 畫, 提 供 學 生 實 務 學 習 及 增 加 歷 練 之 機 會 4. 本 系 與 景 觀 業 界 的 許 多 單 位 簽 訂 有 產 學 合 作 協 議, 雙 方 茲 就 學 生 實 習 就 業 徵 才 計 畫 案 等 議 題, 進 行 合 作 與 交 流 5. 本 系 全 體 教 師 教 學 熱 心 輔 導, 近 三 年 來 ( 學 年 度 ) 招 生 率 皆 達 95% 以 上 劣 勢 (W) 1. 學 生 來 自 中 後 段, 有 些 學 生 素 質 與 學 習 動 機 較 弱, 對 於 課 業 學 習 較 不 積 極 2. 有 許 多 學 生 家 庭 背 景 屬 經 濟 較 弱 勢, 常 需 打 工 影 響 課 業 學 習 20

26 二 本 系 外 部 因 素 之 轉 機 與 危 機 分 析 : 本 系 對 於 外 部 分 析 時, 針 對 社 會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政 府 機 關 開 放 陸 生 來 台 政 策 及 少 子 女 化 衝 擊 等 因 素, 進 行 評 估, 獲 知 本 系 所 面 臨 之 轉 機 及 危 機 如 表 2-2 所 示 表 2-2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外 部 因 素 之 轉 機 與 危 機 分 析 表 轉 機 (O) 1. 景 觀 在 國 家 各 項 建 設 計 畫 中 為 重 要 項 目, 可 提 供 長 期 穩 定 的 就 業 機 會 2. 隨 著 國 人 日 漸 重 視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與 生 態 環 境 保 育 觀 念, 景 觀 結 合 生 態 與 環 保 為 現 在 趨 勢, 使 景 觀 工 作 具 有 前 景 3. 本 系 為 竹 苗 地 區 唯 一 的 景 觀 科 系, 招 生 工 作 具 有 地 域 優 勢 4. 本 校 鄰 近 國 道 三 號, 並 設 有 轉 運 站, 交 通 便 利, 具 有 地 利 之 便 5. 政 府 開 放 陸 生 來 台, 且 景 觀 專 業 為 大 陸 熱 門 科 系, 提 供 可 能 生 源 危 機 (T) 1. 國 內 少 子 化 衝 擊 及 後 段 校 系 招 生 受 到 威 脅 2. 面 臨 其 他 公 私 立 大 學 之 競 爭 威 脅 三 本 系 依 據 優 勢 劣 勢 危 機 與 轉 機 分 析 定 出 自 我 定 位 本 校 自 99 年 開 始 規 劃 ( 年 ) 中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已 將 學 校 願 景 訂 為 : 永 續 創 新 亞 太 知 名 之 大 學 ; 並 定 位 為 優 質 教 學 與 產 學 鏈 結 雙 導 向 之 大 學 ; 並 將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定 為 : 培 養 具 備 專 業 素 養 創 新 思 維 同 理 關 懷 之 社 會 中 堅 人 才 為 達 到 上 述 之 願 景 與 目 標, 本 校 訂 定 全 校 學 生 基 本 核 心 能 力 為 : 創 新 創 意 能 力 社 會 關 懷 能 力 英 文 能 力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健 康 體 能 能 力 為 配 合 學 校 之 願 景 與 教 育 目 標 之 達 成,99 年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透 過 院 內 座 談 會 議, 訂 定 其 學 院 之 教 育 目 標 為 : 培 養 具 備 環 境 永 續 美 力 創 新 知 能 整 合 及 專 業 務 實 之 人 才 另 外,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於 99 年 5 月 21 日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院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議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辦 21

27 法 該 辦 法 第 三 條 揭 櫫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學 生 之 基 本 能 力 包 括 核 心 能 力 及 基 本 素 養 兩 部 分, 其 中, 核 心 能 力 包 括 繪 圖 與 識 圖 能 力 設 計 能 力 及 實 作 能 力 三 項 ; 而 基 本 素 養 則 包 括 人 際 溝 通 及 工 程 倫 理 兩 項 根 據 本 校 優 質 教 學 與 產 學 鏈 結 雙 導 向 之 大 學 為 定 位 以 及 本 系 亦 規 劃 符 合 學 系 發 展 之 定 位, 並 於 101 年 05 月 28 日 之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中, 將 本 系 之 定 位 及 教 育 目 標 訂 定 如 下 : 學 系 定 位 : 實 作 教 學 與 產 業 鏈 結 之 學 系 教 育 目 標 : 1.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大 學 部 2.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3. 培 育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1. 奠 定 基 本 研 究 能 力 研 究 所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3. 培 育 跨 領 域 整 合 能 力 與 國 際 視 野 22

28 四 本 系 依 據 自 我 定 位, 擬 定 系 務 發 展 計 畫 之 過 程 與 結 果 本 系 歷 經 多 年 的 發 展 之 後, 雖 已 奠 定 本 系 培 養 國 內 景 觀 產 業 人 才 的 良 好 基 礎, 但 在 面 臨 內 外 在 環 境 的 衝 擊 與 挑 戰, 在 群 策 群 力, 並 歸 納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意 見, 審 慎 規 劃 本 系 發 展 計 畫 學 系 發 展 計 畫 之 規 劃 過 程 如 圖 1 所 示, 乃 由 全 系 教 師 透 過 評 鑑 工 作 會 議 與 系 務 會 議, 進 行 內 外 部 環 境 分 析, 包 含 社 會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開 放 陸 生 來 台 政 策 少 子 女 化 衝 擊 學 系 特 色 師 生 意 見 教 學 資 源 現 況 等 評 估, 完 成 SWOT 分 析 SWOT 分 析 分 別 從 本 系 之 內 部 優 勢 (S) 內 部 劣 勢 (W) 外 部 機 會 (O) 及 外 部 威 脅 (T) 等 四 個 面 向, 分 析 四 種 系 所 未 來 發 展 之 策 略 :(1) 強 化 策 略 強 化 本 身 優 勢, 以 掌 握 外 部 機 會 之 策 略 ;(2) 扭 轉 策 略 扭 轉 本 身 劣 勢, 以 爭 取 外 部 機 會 之 策 略 ;(3) 抵 禦 策 略 善 用 本 身 優 勢, 以 對 抗 外 部 威 脅 之 策 略 ; 以 及 (4) 控 損 策 略 改 善 內 部 劣 勢, 以 減 低 損 失 之 策 略 詳 細 之 SWOT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2-1 所 示 外 部 分 析 1. 社 會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2. 開 放 陸 生 來 台 政 策 3. 少 子 女 化 衝 擊 SWOT 分 析 內 部 分 析 1. 學 系 特 色 2. 師 生 意 見 3. 教 學 資 源 現 況 自 我 定 位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意 見 擬 定 學 系 發 展 計 畫 ( 系 務 會 議 院 務 會 議 審 議 )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利 害 關 係 人 意 見 通 過 後 實 施 圖 2-1 系 發 展 計 畫 制 定 程 序 擬 定 學 系 發 展 計 畫 之 系 務 會 議 記 錄 院 務 會 議 審 議 及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請 參 照 附 件 及

29 參 學 系 發 展 方 向 及 重 點 本 系 依 據 SWOT 分 析, 從 內 部 優 勢 (S) 內 部 劣 勢 (W) 外 部 機 會 (O) 及 外 部 威 脅 (T) 等 四 個 面 向, 分 析 未 來 發 展 策 略 與 方 向 : 1 強 化 策 略 : 強 化 本 身 優 勢, 以 掌 握 外 部 機 會 之 策 略 ; 2 抵 禦 策 略 : 善 用 本 身 優 勢, 以 對 抗 外 部 威 脅 之 策 略 ; 3 扭 轉 策 略 : 扭 轉 本 身 劣 勢, 以 爭 取 外 部 機 會 之 策 略 ; 4 控 損 策 略 : 改 善 內 部 劣 勢, 以 減 低 損 失 之 策 略 所 擬 定 之 發 展 方 向 及 其 執 行 項 目 如 表 3-1 所 示 並 分 述 如 下 : 表 3-1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發 展 方 向 及 執 行 項 目 策 略 應 用 發 展 方 向 執 行 項 目 一 強 化 實 務 教 學 與 產 學 合 作 1. 落 實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實 習 課 程 2. 強 化 景 觀 設 計 與 生 態 環 境 環 保 之 結 合 強 化 策 略 3. 強 化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4. 課 程 與 社 區 及 校 園 規 劃 之 結 合 抵 禦 與 扭 轉 策 略 控 損 策 略 二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三 加 強 學 習 弱 勢 學 生 之 輔 導 與 競 爭 力 之 提 升 5. 強 化 企 業 參 訪 6. 促 進 參 訪 與 交 流 1. 落 實 教 師 教 學 研 習 及 教 學 評 鑑 2. 獎 勵 報 考 專 業 證 照 3. 舉 辦 全 系 設 計 成 果 發 表 交 流 會 4. 提 升 畢 展 品 質 及 擴 大 就 業 徵 才 活 動 1. 加 強 之 教 學 與 輔 導 2. 設 計 課 程 採 主 流 與 分 流 操 作 3. 加 強 學 生 的 職 涯 規 劃 輔 導 24

30 一 強 化 實 務 教 學 與 產 學 合 作 : 本 發 展 方 向 的 執 行 項 目 有 下 列 五 項 : 1 落 實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課 程 : 本 系 於 98 年 12 月 28 日 通 過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校 外 實 習 實 施 辦 法 參 閱 附 件 3-1 本 辦 法 為 建 立 大 學 教 育 與 企 業 人 才 培 育 之 產 學 合 作 模 式, 以 增 進 學 生 職 前 技 能 落 實 參 與 校 外 實 習 為 本 系 二 年 級 以 上 之 學 生, 課 程 名 稱 為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 二 ), 並 由 系 上 協 助 孜 排 寒 暑 假 至 校 外 企 業 實 習 ; 實 習 時 數 共 360 小 時 實 習 時 需 簽 訂 校 外 參 與 實 務 實 習 合 約 書 實 習 完 畢 必 頇 繳 交 由 實 習 單 位 填 寫 之 學 生 參 與 實 務 實 習 評 分 表 及 學 生 實 習 出 勤 狀 況 統 計 表 2 強 化 景 觀 設 計 與 生 態 環 保 之 結 合 : 強 化 生 態 學 景 觀 生 態 學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水 域 生 態 工 程 等 課 程 之 講 授, 強 化 該 課 程 與 景 觀 設 計 之 結 合, 使 學 生 具 備 生 態 與 環 保 概 念, 以 符 合 時 代 之 趨 勢, 有 利 學 生 將 來 求 職 就 業 之 市 場 需 求 3 強 化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 目 前 與 本 系 簽 訂 產 學 合 作 寫 機 構 共 有 9 家 參 閱 附 件 3-2, 雙 方 茲 就 學 生 實 習 就 業 徵 才 以 及 計 畫 案 合 作 等 議 題, 進 行 合 作 與 交 流, 今 後 將 加 強 產 學 合 作 的 家 數 與 實 質 交 流 4 課 程 與 社 區 及 校 園 規 劃 之 結 合 : 本 系 各 年 級 之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一 )~( 八 ) 課 程, 結 合 社 區 及 校 院 規 劃 已 有 多 年,100 年 執 行 新 竹 市 大 湖 國 小 及 苗 栗 縣 斗 煥 國 小 之 規 劃 設 25

31 計, 以 及 新 竹 市 荷 蘭 村 社 區 之 改 善 計 畫 等 今 後 將 持 續 推 動 課 程 與 社 區 及 校 園 規 劃 之 結 合 5 加 強 企 業 參 訪 : 本 系 各 年 級 執 行 企 業 參 訪 活 動 已 有 多 年,100 年 參 訪 三 惠 綠 建 材 公 司, 今 後 將 配 合 本 校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之 子 計 畫 : 智 慧 綠 建 築 課 程 推 廣 計 畫 參 閱 附 件 3-3, 加 強 企 業 參 訪 活 動, 期 望 使 企 業 參 訪 的 班 次, 從 每 學 期 4 班 次 提 升 至 8 班 次 6 促 進 國 際 參 訪 與 交 流 : 利 用 本 系 大 學 部 的 海 外 實 習 與 交 流, 以 及 研 究 所 的 國 際 景 觀 遊 憩 專 題 研 究 與 文 化 地 景 與 文 創 產 業 特 論 等 課 程, 進 行 國 際 參 與 與 交 流, 提 升 學 生 視 野 與 國 際 觀 本 系 於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利 用 國 際 景 觀 遊 憩 專 題 研 究 參 訪 上 海 地 區 於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利 用 文 化 地 景 與 文 創 產 業 特 論, 孜 排 與 廈 門 大 學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並 於 廈 門 地 區 與 從 事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業 之 台 商 企 業 進 行 座 談 與 分 享 二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本 發 展 方 向 的 執 行 項 目 有 下 列 四 項 : 1 落 實 教 師 教 學 研 習 與 教 學 評 鑑 : 嚴 格 要 求 系 上 老 師, 每 學 期 必 頇 參 加 校 院 舉 辦 之 教 師 教 學 研 習 會 為 提 升 教 育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將 依 中 華 大 學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參 閱 附 件 3-4, 於 每 一 學 期 執 行 教 師 教 學 問 卷 與 評 鑑 另 外, 為 落 實 系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之 達 成, 將 另 外 執 行 每 一 課 程 的 問 卷 調 查 參 閱 附 件 獎 勵 報 考 專 業 證 照 : 26

32 鼓 勵 本 系 同 學 報 考 專 業 證 照 : 包 含 景 觀 造 園 乙 級 技 術 士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詴 三 級 考 公 務 人 員 : 普 通 考 詴 及 景 觀 師 之 認 證 考 詴 並 依 據 中 華 大 學 專 業 證 照 獎 勵 辦 法 參 閱 佐 證 資 料 3-6, 鼓 勵 本 系 學 生 踴 躍 報 考, 以 達 成 具 體 學 習 成 效 本 系 畢 業 生 目 前 計 有 : 林 涵 妤 考 上 100 年 高 等 考 詴 三 級 考 暨 普 通 考 詴, 李 菀 寧 考 上 100 年 高 等 考 詴 三 級 考 3 舉 辦 全 系 設 計 成 果 發 表 交 流 會 : 為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交 流, 藉 由 學 生 設 計 作 品 之 交 流, 提 升 學 生 競 爭 力 與 榮 譽 感, 本 系 自 99 學 年 度 貣, 每 學 期 舉 辦 全 系 之 設 計 成 果 發 表 交 流 會, 以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今 後 將 持 續 舉 辦, 以 建 立 成 為 優 良 之 傳 統 4 提 升 畢 展 品 質 及 擴 大 就 業 徵 才 活 動 : 大 四 學 生 畢 業 作 品 展 覽, 是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最 具 代 表 的 指 標, 除 將 延 續 本 系 舉 辦 畢 展 的 傳 統 外, 將 擴 大 與 他 校 聯 展 或 本 院 其 他 科 系 共 同 舉 辦, 藉 由 彼 此 觀 摩 及 榮 譽 感 之 激 勵, 提 升 作 品 競 爭 力 同 時 藉 由 畢 業 展 覽, 擴 大 邀 請 產 官 學 界 來 賓 共 襄 盛 舉, 並 舉 辦 就 業 徵 才 活 動, 以 提 升 本 系 能 見 度 及 學 生 工 作 機 會 三 加 強 學 習 弱 勢 學 生 之 輔 導 與 競 爭 力 之 提 升 本 發 展 方 向 的 實 行 項 目 共 有 下 列 三 項 : 1 加 強 教 師 教 學 與 輔 導 : 嚴 格 要 求 任 課 老 師 於 每 學 期 規 定 期 限 內, 按 學 校 規 定 格 式 上 傳 課 程 大 綱, 載 明 其 符 合 學 系 教 學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課 程 設 計 規 劃, 並 清 楚 說 明 其 課 程 大 綱 教 學 方 法 課 程 進 度 學 習 評 量 方 式 及 參 考 書 籍 等 27

33 所 有 課 程 必 頇 針 對 學 生 出 缺 席 狀 況 定 期 回 報, 以 協 助 本 系 實 施 學 生 與 家 長 雙 向 之 期 中 預 警 機 制 以 及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之 課 輔, 並 輔 以 本 系 導 師 輔 導 制 度 及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學 生 預 警 輔 導 紀 錄 表, 加 強 學 習 弱 勢 學 生 之 輔 導 2 設 計 課 程 採 主 流 與 分 流 方 式 操 作 : 針 對 少 部 分 對 景 觀 設 計 缺 乏 興 趣 或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的 學 生, 待 其 完 成 大 一 及 大 二 的 基 礎 課 程 訓 練 ( 景 觀 建 築 ( 一 )~( 四 ) ) 後, 將 依 100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參 閱 附 件 3-7, 設 計 課 程 將 採 主 流 與 分 流 的 方 式 操 作, 於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五 )~( 八 ) 課 程 中, 於 原 有 的 設 計 主 流 操 作 方 式 之 外, 另 增 景 觀 專 題 之 分 流 操 作, 以 供 少 部 分 對 景 觀 設 計 缺 乏 興 趣 或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的 學 生 選 擇, 達 到 因 材 施 教 及 提 升 其 競 爭 力 的 目 的 3 加 強 學 生 的 職 涯 規 劃 輔 導 : 定 期 舉 辦 升 學 與 就 業 輔 導 措 施, 包 含 : 升 學 就 業 輔 導 座 談 會 職 涯 學 習 地 圖 參 閱 附 件 3-8 之 解 說 U-CAN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帄 台 檢 測 及 e-portfolio 學 習 履 歷 帄 台 之 使 用, 以 使 學 生 於 就 學 階 段 能 儘 早 進 行 職 涯 規 劃,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動 力 與 學 習 成 效 肆 執 行 時 程 與 自 我 檢 核 指 標 一 執 行 強 化 實 務 教 學 與 產 學 合 作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檢 核 指 標 執 行 強 化 實 務 教 學 與 產 學 合 作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指 標 如 表 4-1 所 示 28

34 表 4-1 執 行 強 化 實 務 教 學 與 產 學 合 作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檢 核 指 標 實 行 項 目 一 落 實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課 程 二 強 化 景 觀 設 計 與 生 態 環 保 之 結 合 三 強 化 產 學 合 執 行 時 程 ( 學 年 度 ) 自 我 檢 核 指 標 參 與 景 觀 專 業 實 習 課 程 的 學 生 必 頇 繳 交 : 1 學 生 參 與 實 務 實 習 評 分 表 2 學 生 實 習 出 勤 狀 況 統 計 表 3 校 外 實 習 合 約 書 景 觀 生 態 學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水 域 生 態 工 程 等 為 選 修 課 程, 將 鼓 勵 學 生 選 修, 並 期 望 達 到 : 學 年 度 帄 均 修 課 人 數 達 25 人 103 學 年 度 帄 均 修 課 人 數 達 35 人 目 前 本 系 簽 訂 產 學 合 作 的 產 業 機 構 計 有 9 家 期 望 能 達 到 : 作 計 畫 學 年 度 :15 家 ; 四 課 程 與 社 區 及 校 園 規 劃 之 結 合 五 強 化 企 業 參 學 年 度 :20 家 ; 103 學 年 度 :25 家 ; 100 學 年 度 : 新 竹 市 荷 蘭 村 社 區 苗 栗 縣 斗 煥 國 小 新 竹 市 大 湖 國 民 小 學 學 年 度 : 每 學 年 至 少 擇 1-2 個 社 區 及 1-2 個 學 校 進 行 規 劃 設 計 之 教 學 學 年 度 企 業 參 訪 班 次 : 每 學 期 4 班 次 ; 學 年 度 企 業 參 訪 班 次 : 每 學 期 8 班 次 29

35 訪 六 促 進 國 際 參 訪 與 交 流 學 年 度 : 上 海 地 區 ; 101 學 年 度 : 福 建 廈 門 大 學 ; 102 學 年 度 : 至 少 擇 一 海 外 單 位 參 訪 與 交 流 ; 103 學 年 度 : 至 少 擇 一 海 外 單 位 參 訪 與 交 流 二 執 行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檢 核 指 標 示 執 行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檢 核 指 標 如 表 4-2 所 表 4-2 執 行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檢 核 指 標 執 行 項 目 一 落 實 教 師 教 學 研 習 與 教 學 評 鑑 二 獎 勵 報 告 專 業 證 照 實 行 時 程 ( 學 年 度 ) 自 我 檢 核 指 標 依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每 學 期 執 行 兩 次 自 100 學 年 度 貣, 依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除 既 有 的 教 學 問 卷 之 外, 每 一 課 程 於 期 末 皆 頇 利 用 e-campus 執 行 學 生 對 課 程 目 標 是 否 達 成 的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以 供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設 計 改 善 之 參 考 鼓 勵 學 生 報 考 乙 級 丙 級 技 術 士 及 高 普 考 比 例 : 101 學 年 度 : 丙 級 10%; 高 普 考 10% 102 學 年 度 : 丙 級 15%; 乙 級 10%; 高 普 考 12% 30

36 103 學 年 度 : 丙 級 20%; 乙 級 15%; 高 普 考 15% 三 學 年 度 每 學 期 舉 辦 2 次 舉 辦 全 系 設 計 成 果 發 表 交 流 會 四 提 升 畢 展 品 質 與 就 業 徵 才 活 動 在 畢 展 的 就 業 徵 才 活 動 中, 爭 取 業 界 可 提 供 就 業 名 額 : 100 學 年 度 :15 名 101 學 年 度 :20 名 102 學 年 度 :25 名 103 學 年 度 :30 名 31

37 三 執 行 加 強 學 習 弱 勢 學 生 之 輔 導 與 競 爭 力 之 提 升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檢 核 指 標 執 行 加 強 學 習 弱 勢 學 生 之 輔 導 與 競 爭 力 之 提 升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檢 核 指 標 如 表 4-3 所 示 表 4-3 執 行 加 強 學 習 弱 勢 學 生 之 輔 導 與 競 爭 力 之 提 升 之 項 目 時 程 與 檢 核 指 標 執 行 項 目 執 行 時 程 ( 學 年 度 ) 自 我 檢 核 指 標 一 加 強 教 師 之 教 學 與 輔 導 二 設 計 課 程 採 主 流 與 分 流 操 作 三 加 強 學 生 的 職 涯 規 劃 與 輔 導 學 年 度 貣 :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上 傳 課 程 大 綱 落 實 期 中 預 警 制 度, 填 報 輔 導 記 落 實 成 效 不 佳 學 生 課 輔, 填 報 課 輔 時 段 與 參 加 者 簽 到 記 錄 等 101 學 年 度 貣 :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五 )~( 八 ) 之 操 作 方 法 : 主 流 : 景 觀 設 計 分 流 : 景 觀 專 題 101 學 年 度 貣 : 對 大 一 新 生 加 強 職 涯 學 習 地 圖 之 說 明 與 宣 導 提 升 U-CAN 及 e-portfolio 使 用 率 : 100 學 年 度 :70% 101 學 年 度 :75% 102 學 年 度 :80% 103 學 年 度 :85% 32

38 伍 計 畫 經 費 需 求 本 系 依 所 擬 之 學 系 發 展 計 畫 規 劃 可 能 需 求 經 費, 如 表 5-1 所 示 表 5-1 計 畫 經 費 需 求 表 單 位 : 千 元 經 費 需 求 年 度 單 位 基 本 營 運 圖 書 資 源 計 畫 型 經 費 資 本 門 經 常 門 ( 儀 器 設 備 ) ( 教 學 相 關 費 用 ) 總 計 , , , , , , , , ,000 1,100, , , , ,000 1,100, , , , ,000 1,200,000 33

39 陸 計 畫 管 考 機 制 本 系 研 擬 學 系 發 展 計 畫 之 管 考 機 制, 如 圖 6-1 所 示 計 畫 執 行 校 務 發 展 管 考 小 組 計 畫 管 考 通 知 填 寫 考 核 表 召 開 會 議, 書 面 考 核 計 劃 執 行 成 效 並 提 供 強 化 改 善 意 見 否 期 末 是 校 務 發 展 管 考 小 組 彙 整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與 執 行 困 難 討 論 計 畫 執 行 狀 況 與 成 效 否 修 正 是 審 議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修 正 董 事 會 議 核 定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修 正 核 備 中 華 大 學 圖 6-1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之 學 系 發 展 計 畫 管 考 流 程 圖 34

40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附 件 2-1 會 議 記 錄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五 次 系 ( 所 ) 務 會 議 議 日 期 : 101 年 05 月 28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上 午 地 點 :A309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會 議 紀 錄 : ( 一 ) 主 席 報 告 : 1 校 內 評 鑑 座 談 會 會 後 討 論 於 5 月 28 日 系 務 會 議 後 召 開 2 系 所 中 長 程 計 畫 書 討 論 3 本 系 系 所 中 長 程 計 畫 訂 於 6 月 11 日 ( 一 ) 下 午 於 A309 舉 行, 敬 邀 校 友 代 表 詹 嘉 弘 方 智 芳 家 長 代 表 ( 三 年 級 熊 威 憲 ) 及 業 界 代 表 蘇 瑞 泉 及 成 其 琳 4 本 學 期 期 末 聚 餐 於 6 月 11 日 ( 一 ) 晚 間 舉 辦 35

41 ( 二 ) 討 論 與 決 議 : 1 成 立 景 觀 系 自 評 委 員 會 ( 如 附 件 一 ),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系 主 任 為 召 集 人, 其 餘 專 任 教 師 為 當 然 委 員 ( 全 數 同 意 ) 評 鑑 各 項 目 負 責 老 師 如 下 :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規 劃 ( 蔡 靜 嫺 周 文 杰 ) 項 目 二 :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 楊 國 湘 李 奕 樵 ) 項 目 三 :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習 資 源 ( 李 麗 雪 陳 淇 美 ) 項 目 四 : 學 術 專 業 表 現 ( 鄭 奕 孟 ) 項 目 五 : 畢 業 生 表 現 與 整 體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 陳 湘 媛 ) 2 案 由 : 景 觀 系 修 正 教 育 目 標, 提 請 確 認 決 議 : (1) 大 學 部 教 育 目 標 如 下 :1.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2.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 3.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及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 不 做 修 正 ) (2)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由 原 有 四 項 改 為 三 項, 如 下 說 明 :1. 奠 定 基 本 研 究 能 力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及 3. 培 養 跨 領 域 整 合 能 力 與 國 際 視 野 3 案 由 : 景 觀 系 訂 定 修 正 核 心 能 力, 提 請 確 認 決 議 : (1) 大 學 部 核 心 能 力 由 原 有 十 項 改 為 六 項, 說 明 如 下 :1.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2.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3.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4.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5.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能 力 ;6. 溝 通 與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2) 研 究 所 核 心 能 力 由 原 有 八 項 改 為 七 項, 說 明 如 下 :1.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2.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3.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組 );4.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 景 觀 組 );5.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 休 閒 組 );6.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 休 閒 組 );7. 跨 領 域 溝 通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 36

42 4 案 由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 如 附 件 二 ), 提 請 審 議 決 議 : (1) 將 上 述 案 由 2 及 3 之 決 議 納 入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2) 審 議 通 過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八 臨 時 動 議 : 無 九 散 會 13:00 37

43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附 件 2-2 一 百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1 年 6 月 6 日 下 午 12 時 00 分 地 點 :A309 建 築 學 院 會 議 室 出 席 委 員 : 閻 克 勤 吳 淵 洵 江 崇 誠 陳 有 祺 鄭 紹 材 苟 昌 煥 陳 天 佑 鄭 奕 孟 石 晉 方 紀 錄 : 葉 珮 娟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院 畢 業 典 禮 籌 備 及 經 費 募 款 二 102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之 學 習 家 族 計 劃 三 101 學 年 度 院 預 算 編 列 已 獲 校 方 通 過 四 100 學 年 度 本 院 各 系 之 畢 業 成 果 展 已 落 幕, 希 望 將 來 畢 業 展 以 院 展 的 方 式 辦 理, 可 整 合 各 系 具 有 的 特 色, 展 示 內 容 涵 蓋 了 顧 問 公 司 建 設 公 司 設 施 管 理 公 司 等, 將 建 設 及 生 活 部 門 皆 涵 蓋 在 內, 規 模 非 常 的 龐 大 貳 討 論 事 項 一 營 建 管 理 學 系 學 系 發 展 計 畫 書, 請 討 論 決 議 : 通 過 二 景 觀 系 學 系 發 展 計 畫 書, 請 討 論 決 議 : 通 過 三 創 新 學 程 學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請 討 論 38

44 決 議 : 通 過 四 推 選 101 學 年 度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代 表 案 決 議 : 經 委 員 投 票 結 果, 推 薦 邱 垂 德 教 授 為 本 院 校 教 評 委 員 代 表, 張 奇 偉 教 授 為 候 補 委 員 及 李 麗 雪 副 教 授 為 校 教 評 委 員 女 性 代 表, 陳 湘 媛 副 教 授 為 女 性 候 補 委 員 說 明 : 投 票 結 果 為 邱 垂 德 3 票 張 奇 偉 2 票 詹 武 忠 2 票 廖 述 濤 1 票 周 文 杰 1 票 ; 李 麗 雪 6 票 陳 湘 媛 3 票 五 推 選 101 學 年 度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代 表 案 決 議 :1. 通 過 廖 述 濤 張 奇 偉 楊 朝 帄 詹 武 忠 邱 垂 德 周 文 杰 等 6 人 為 本 院 院 教 評 委 員 2. 因 本 院 教 評 會 議 教 授 級 委 員 不 足, 補 聘 觀 光 學 院 蘇 成 田 院 長 及 休 憩 系 鄧 維 兆 教 授 及 人 社 院 戴 曉 霞 院 長 為 本 院 101 學 年 度 院 教 評 委 員 六 本 院 新 增 技 士 工 作 執 掌, 請 討 論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如 說 明 說 明 : 本 院 自 101 年 9 月 貣 新 增 技 士 ( 彭 建 華 技 士 ) 一 名, 其 工 作 執 掌 為 : 1. 木 工 廠 機 具 使 用 之 指 導 及 機 具 之 維 護 與 管 理 2.BIM 研 究 中 心 及 繪 圖 室 (A510) 之 管 理 3. 土 木 系 所 有 實 驗 室 之 管 理 4. 創 新 學 程 及 工 設 系 工 作 室 之 管 理 5. 本 院 教 具 教 室 及 各 系 資 訊 講 桌 之 維 護 與 管 理 等 6. 階 梯 教 室 之 使 用 與 管 理 7. 院 長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七 2012 學 生 建 築 創 新 設 計 國 際 競 圖 事 宜, 請 討 論 39

45 決 議 :1. 將 徵 詢 評 審 委 員 可 評 審 的 時 間 後, 預 計 於 6/19~6/22 擇 一 日 進 行 評 審 2. 請 建 築 系 系 學 會 協 助 辦 理 競 圖 活 動 之 事 務 3. 為 增 進 本 院 與 華 僑 大 學 及 廈 門 大 學 之 學 術 交 流, 將 於 此 期 間 邀 集 各 系 與 兩 校 舉 行 座 談 會 八 創 新 學 程 及 工 業 產 品 設 計 學 系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請 討 論 決 議 :1. 創 新 學 程 自 102 學 年 度 貣 停 止 招 生 2. 工 設 系 102 學 年 度 貣, 新 增 工 業 設 計 組 及 創 意 生 活 設 計 組 說 明 : 因 學 生 對 學 程 認 知 不 易 而 造 成 招 生 有 所 阻 力, 經 創 學 學 程 暨 工 設 系 第 3 次 學 程 會 議 通 過, 與 工 設 系 整 併, 將 工 設 系 分 為 兩 組 - 工 業 設 計 組 及 創 意 生 活 設 計 組, 其 中 創 意 生 活 設 計 組 將 延 續 創 新 學 程 的 教 育 目 標 參 臨 時 動 議 建 築 系 閻 主 任 : 1. 關 於 101 學 年 度 院 畢 業 成 果 展, 請 主 任 將 訊 息 傳 遞 給 學 生 說 明 : 會 後 閻 主 任 已 召 集 各 系 開 會, 由 院 辦 公 室 通 知 各 系 推 派 教 師 及 學 生 代 表, 於 101 年 6 月 13 日 ( 上 午 11 點 ), 召 開 第 一 次 畢 展 籌 備 會 議 2. 建 議 院 能 夠 規 劃 空 間 讓 學 生 放 置 廢 料, 讓 廢 料 可 提 供 給 有 需 要 的 學 生 再 利 用 肆 散 會 下 午 13 點 40 分 主 席 : 紀 錄 : 40

46 附 件 2-3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一 次 系 所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議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101 年 06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下 午 地 點 :A309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會 議 紀 錄 : ( 一 ) 熊 錫 銘 先 生 ( 學 生 家 長 代 表 ): 1 期 望 學 校 能 重 視 學 生 的 禮 貌 與 關 懷 教 育, 並 可 延 伸 至 對 家 人 的 關 心 2 建 議 系 上 能 多 舉 辦 校 外 教 學, 例 如 : 實 際 讓 學 生 多 了 解 別 人 的 設 計 作 品 應 用 材 料 設 計 新 知 及 流 行 趨 勢 等 41

47 ( 二 ) 成 其 琳 先 生 ( 業 界 代 表 ): 1 建 議 能 建 立 系 的 特 色, 別 人 一 提 到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系 即 可 以 想 到 它 的 強 項 是 什 麼 2 建 議 多 了 解 社 會 問 題 與 需 求, 掌 握 景 觀 發 展 的 議 題 3 加 強 學 生 對 於 一 般 常 識 的 汲 取 ( 三 ) 蘇 瑞 泉 先 生 ( 業 界 代 表 ): 1 提 醒 目 前 景 觀 業 有 呈 現 M 型 化 的 發 展 趨 勢 2 有 些 大 學 新 鮮 人 到 職 場 上 班 後, 稍 有 一 些 成 就 便 容 易 自 滿, 這 樣 會 影 響 以 後 的 發 展, 故 建 議 加 強 工 作 態 度 的 教 育 3 我 對 大 學 畢 業 生 求 職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 懂 得 基 本 的 植 栽 識 別 以 及 電 腦 製 圖 能 力 4 支 持 因 材 施 教, 若 不 會 作 設 計 的 同 學, 可 輔 導 他 們 從 事 其 他 景 觀 相 關 工 作, 例 如 : 模 型 製 作 工 地 監 造 景 觀 資 材 產 業 及 苗 圃 園 藝 等 5 要 教 導 學 生 有 工 作 熱 忱 及 負 責 任 的 態 度, 在 職 場 上 才 能 得 到 上 司 及 老 闆 的 賞 識 與 提 拔 ( 四 ) 方 智 芳 小 姐 ( 畢 業 校 友 代 表 ): 1 景 觀 系 教 學 要 強 調 基 本 功, 包 含 : 基 地 調 查 及 繪 圖 的 基 本 技 術 2 強 化 學 生 獨 立 思 想 與 作 業 能 力 3 教 育 學 生 有 忍 受 挫 折 的 能 力 42

48 ( 五 ) 詹 嘉 弘 先 生 ( 畢 業 校 友 代 表 ): 1 學 生 實 習 的 時 間 可 考 慮 由 大 三 改 為 大 二 ( 經 討 論 後 仍 以 大 三 較 妥 適 ) 2 請 加 強 學 生 實 習 前 的 輔 導 3 建 議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劃 書 中 第 11 頁 的 四 課 程 與 社 區 及 校 園 規 劃 之 結 合 增 加 每 學 年 之 字 句, 使 自 我 檢 核 指 標 更 明 確 4 提 議 如 何 落 實 教 師 之 教 學 與 輔 導 是 很 重 要 的 ( 陳 主 任 回 答 將 落 實 期 中 預 警 制 度 及 成 效 不 佳 學 生 課 輔, 填 報 課 輔 時 段 與 參 加 者 簽 到 紀 錄 等 ) 八 臨 時 動 議 : 無 九 散 會 17:00 43

49 44 附 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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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附 件 3-3 中 華 大 學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執 行 追 蹤 考 核 表 100 學 年 度 第 三 季 子 計 畫 : 執 行 單 位 : 14.2 智 慧 綠 建 築 課 程 推 廣 計 畫 _ 建 築 學 院 填 報 時 間 : 填 報 人 簽 章 : 陳 有 祺 58

64 子 計 畫 編 號 :14.2 子 計 畫 名 稱 : 智 慧 綠 建 築 課 程 推 廣 計 畫 一 本 季 計 畫 執 行 工 作 重 點 ( 填 報 說 明 : 請 依 據 0930 版 計 畫 書 中 本 季 內 之 工 作 項 目 與 時 程 填 報 ) 推 動 智 慧 綠 建 築 教 學 和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二 本 季 計 畫 完 成 工 作 事 項 說 明 ( 填 報 說 明 : 請 依 據 本 季 計 畫 執 行 工 作 重 點 項 目 進 行 完 成 事 項 說 明 ) 提 升 參 與 智 慧 綠 建 築 課 程 的 學 生 人 數 三 KPI 達 成 情 形 說 明 ( 一 )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填 報 說 明 : 若 計 畫 執 行 有 關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提 昇, 則 務 必 填 寫 ) 藉 由 推 動 本 計 畫, 鼓 勵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所 屬 各 系 學 生 參 與 智 慧 綠 建 築 之 學 習 參 與 的 學 生 可 學 習 智 慧 綠 建 築 相 關 的 理 論 法 規 及 實 務 操 作 等, 對 於 提 升 學 生 的 知 能 與 視 野 有 很 大 的 助 益 ( 二 )KPI:( 填 報 說 明 :KPI 項 目 需 與 工 作 項 目 呼 應, 累 計 達 成 為 學 年 度 初 至 本 季 之 成 效 ) KPI 項 目 設 定 標 準 累 計 達 成 備 註 參 與 智 慧 綠 建 築 相 關 課 程 的 學 生 人 數 50 位 220 位 100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59

65 四 本 季 計 畫 執 行 之 自 我 評 鑑 與 檢 討 自 我 評 鑑 : 計 畫 正 常 推 展, 且 預 期 成 效 順 利 達 成 計 畫 正 常 推 展, 但 未 達 預 期 成 效 ( 請 於 自 我 檢 討 說 明 ) 計 畫 執 行 進 度 有 些 落 後, 並 執 行 有 困 難 ( 請 於 自 我 檢 討 說 明 ) 其 他 自 我 檢 討 : 子 計 畫 負 責 人 簽 核 : 分 項 計 畫 負 責 人 簽 核 : 日 期 :

66 61 附 件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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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附 件 3-5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會 議 記 錄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4 次 系 ( 所 ) 務 會 議 議 日 期 : 100 年 12 月 19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下 午 15:00-17:00 地 點 :A233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謝 心 慈 七 會 議 紀 錄 : ( 一 ) 討 論 與 決 議 : 學 期 課 表 討 論 2. 碩 士 班 預 備 研 究 生 甄 選 討 論 3. 期 末 系 聚 餐 時 間 討 論 4. 系 網 剩 餘 費 用 $7985 如 何 使 用? 5. 調 整 評 鑑 工 作 項 目 ( 建 議 : 核 心 能 力 -- 蔡 靜 嫺, 周 文 杰, 畢 業 生 -- 陳 湘 媛 - 蔡 靜 嫺, 教 學 -- 楊 國 湘, 李 奕 樵 )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課 程 大 綱 審 議 ( 含 研 究 所 以 及 休 閒 系 部 分 63

69 請 助 理 或 主 任 通 知 ) 7. 新 增 課 程 之 課 程 大 綱 審 議 --- 尚 有 ( 設 施 結 構 工 程 -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等 課 程 未 有 老 師 可 以 寫 課 程 大 綱 ) 8. 四 規 之 調 整 ( 課 程 之 增 加 與 減 少 )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課 程 大 綱 之 修 正 截 止 日 期 八 臨 時 動 議 : 九 散 會 17:00 64

70 65 附 件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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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附 件 3-7 會 議 紀 錄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一 次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一 日 期 : 101 年 04 月 30 日 ( 星 期 一 ) 二 時 間 : 下 午 15:00-16:20 三 地 點 : A309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主 任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會 議 紀 錄 :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預 開 課 程, 詳 如 附 件 2. 侯 錦 雄 教 授 意 見 如 下 : (1)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所 訂 定 之 系 ( 所 ) 教 育 目 標 明 確, 所 訂 定 之 系 ( 所 ) 核 心 能 力 也 能 明 確 對 應 至 系 ( 所 ) 教 育 目 標 惟 在 實 際 教 學 工 作 上, 為 夠 落 實 ( 做 中 學 ) 的 實 務 教 學 精 神, 建 議 於 各 科 目 的 課 程 內 容 中, 增 加 實 做 教 學 案 例 說 明 及 參 訪 活 動 (2) 對 於 本 系 推 動 各 科 目 之 教 學 目 標 問 卷 評 鑑 之 作 法 表 示 肯 定, 然 而 提 醒 : 問 卷 之 題 目 儘 量 要 客 觀, 以 便 真 正 瞭 解 學 生 的 想 法 67

73 (3) 為 考 量 某 些 設 計 能 力 較 差 或 對 設 計 課 程 較 不 感 興 趣 的 同 學, 建 議 於 大 三 與 大 四 的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課 程 ( 五 六 七 八 ), 可 採 用 分 流 作 法 (ie: 設 計 及 實 務 ), 以 因 材 施 教 (4) 目 前 本 系 的 學 習 地 圖 偏 向 以 教 師 教 學 的 觀 點 製 作, 建 議 製 作 以 學 生 就 業 為 考 量 之 生 涯 學 習 地 圖, 並 讓 所 有 學 生 瞭 解, 將 有 助 於 學 生 的 學 習 (5) 本 系 研 究 所 (101 級 ) 第 1 學 期 之 課 程 生 態 旅 遊 規 劃 專 論, 若 以 綠 色 (Green) 代 替 (Ecology), 將 有 更 大 的 意 涵 (6) 為 因 應 102 年 的 景 觀 造 園 乙 級 技 術 士 之 證 照 考 詴, 建 議 於 景 觀 工 程 與 植 栽 相 關 課 程 中, 增 加 : 植 物 識 別 施 工 圖 判 別 及 實 作 等 三 部 分 的 內 容, 以 利 學 生 考 證 照 不 需 要 另 開 設 課 程 以 因 應 乙 級 證 照 考 詴 (7) 建 議 鼓 勵 學 生 報 考 中 華 民 國 景 觀 學 會 所 舉 辦 的 景 觀 師 考 詴, 並 考 慮 以 後 可 將 通 過 景 觀 師 考 詴 列 為 學 生 畢 業 條 件 八 臨 時 動 議 : 學 年 度 輔 系 及 雙 主 修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詳 如 附 件, 照 案 通 過 ( 全 數 通 過 ) 九 散 會 16:20 68

74 69 附 件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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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75

81 附 錄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系 核 心 能 力 與 校 級 基 本 能 力 關 聯 表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 ) 系 核 心 能 力 校 級 基 本 能 力 英 文 能 力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創 新 創 意 能 力 社 會 關 懷 能 力 健 康 體 能 能 力 專 業 能 力 社 會 能 力 1.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2.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3.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4.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5.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6.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7. 景 觀 工 程 實 務 能 力 8.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能 力 9.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10.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的 能 力 76

82 附 錄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 )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標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1.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1. 繪 圖 與 識 圖 能 力 1.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2.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2.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3.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2. 設 計 能 力 3.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一 專 業 能 力 4.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5.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6.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3. 實 作 能 力 7. 景 觀 工 程 實 務 能 力 8.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能 力 4. 人 際 溝 通 二 軟 實 力 9.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10.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的 能 力 5. 工 程 倫 理 77

83 附 錄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 ) 99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 所 ) 務 發 展 會 議 修 正 (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1.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1. 專 題 研 究 能 力 1. 奠 定 研 究 基 本 能 力 2.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3.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一 專 業 能 力 3.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4.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2.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5.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6.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7.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能 力 3. 環 境 關 懷 能 力 二 軟 實 力 8.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能 力 4. 專 案 執 行 與 管 理 能 力 景 觀 組 研 究 方 向 : 生 態 環 境 營 造 與 復 育 台 灣 植 生 研 究 數 位 景 觀 生 活 地 景 休 閒 組 研 究 方 向 : 生 態 旅 遊 休 閒 資 訊 78

84 附 錄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 )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 )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1. 奠 定 研 究 基 本 能 力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3.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一 專 業 能 力 二 軟 實 力 1.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1. 繪 圖 與 識 圖 能 力 2.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2. 設 計 能 力 3.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4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3. 實 作 能 力 5. 溝 通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4. 人 際 溝 通 6.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的 能 力 5. 工 程 倫 理 79

85 附 錄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 ) 99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 )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 )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1. 奠 定 研 究 基 本 能 力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3. 培 養 跨 領 域 整 合 能 力 與 國 際 視 野 一 專 業 能 力 1.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2.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3.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4.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1. 專 題 研 究 能 力 2.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二 軟 實 力 5.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6.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3. 環 境 關 懷 能 力 7. 跨 領 域 溝 通 能 力 4. 專 案 執 行 與 管 理 能 力 景 觀 組 研 究 方 向 : 生 態 環 境 營 造 與 復 育 台 灣 植 生 研 究 數 位 景 觀 生 活 地 景 休 閒 組 研 究 方 向 : 生 態 旅 遊 休 閒 資 訊 80

86 附 錄 年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五 次 系 務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會 議 記 錄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五 次 系 ( 所 ) 務 會 議 議 日 期 : 101 年 05 月 28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上 午 地 點 :A309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會 議 紀 錄 : ( 一 ) 主 席 報 告 : 1 校 內 評 鑑 座 談 會 會 後 討 論 於 5 月 28 日 系 務 會 議 後 召 開 2 系 所 中 長 程 計 畫 書 討 論 3 本 系 系 所 中 長 程 計 畫 訂 於 6 月 11 日 ( 一 ) 下 午 於 A309 舉 行, 敬 邀 校 友 代 表 詹 嘉 弘 方 智 芳 家 長 代 表 ( 三 年 級 熊 威 憲 ) 及 業 界 代 表 蘇 瑞 泉 及 成 其 琳 4 本 學 期 期 末 聚 餐 於 6 月 11 日 ( 一 ) 晚 間 舉 辦 81

87 ( 二 ) 討 論 與 決 議 : 1 成 立 景 觀 系 自 評 委 員 會 ( 如 附 件 一 ),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系 主 任 為 召 集 人, 其 餘 專 任 教 師 為 當 然 委 員 ( 全 數 同 意 ) 評 鑑 各 項 目 負 責 老 師 如 下 :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規 劃 ( 蔡 靜 嫺 周 文 杰 ) 項 目 二 :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 楊 國 湘 李 奕 樵 ) 項 目 三 :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習 資 源 ( 李 麗 雪 陳 淇 美 ) 項 目 四 : 學 術 專 業 表 現 ( 鄭 奕 孟 ) 項 目 五 : 畢 業 生 表 現 與 整 體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 陳 湘 媛 ) 2 案 由 : 景 觀 系 修 正 教 育 目 標, 提 請 確 認 決 議 : (1) 大 學 部 教 育 目 標 如 下 :1.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2.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 3.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及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 不 做 修 正 ) (2)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由 原 有 四 項 改 為 三 項, 如 下 說 明 :1. 奠 定 基 本 研 究 能 力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及 3. 培 養 跨 領 域 整 合 能 力 與 國 際 視 野 3 案 由 : 景 觀 系 訂 定 修 正 核 心 能 力, 提 請 確 認 決 議 : (1) 大 學 部 核 心 能 力 由 原 有 十 項 改 為 六 項, 說 明 如 下 :1.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2.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3.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4.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5.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能 力 ;6. 溝 通 與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2) 研 究 所 核 心 能 力 由 原 有 八 項 改 為 七 項, 說 明 如 下 :1.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2.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3.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組 );4.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 景 觀 組 );5.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 休 閒 組 );6.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 休 閒 組 );7. 跨 領 域 溝 通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 82

88 4 案 由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 如 附 件 二 ), 提 請 審 議 決 議 : (1) 將 上 述 案 由 2 及 3 之 決 議 納 入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2) 審 議 通 過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5 案 由 : 新 增 100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職 涯 地 圖 決 議 : 通 過 八 臨 時 動 議 : 無 九 散 會 13:00 83

89 附 錄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一 次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會 議 紀 錄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一 次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一 日 期 : 101 年 04 月 30 日 ( 星 期 一 ) 二 時 間 : 下 午 15:00-16:20 三 地 點 : A309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主 任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會 議 紀 錄 :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預 開 課 程, 詳 如 附 件 2. 外 聘 委 員 侯 錦 雄 教 授 及 鄭 文 隆 老 師 意 見 如 下 : (1)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所 訂 定 之 系 ( 所 ) 教 育 目 標 明 確, 所 訂 定 之 系 ( 所 ) 核 心 能 力 也 能 明 確 對 應 至 系 ( 所 ) 教 育 目 標 惟 在 實 際 教 學 工 作 上, 為 夠 落 實 ( 做 中 學 ) 的 實 務 教 學 精 神, 建 議 於 各 科 目 的 課 程 內 容 中, 增 加 實 做 教 學 案 例 說 明 及 參 訪 活 動 (2) 對 於 本 系 推 動 各 科 目 之 教 學 目 標 問 卷 評 鑑 之 作 法 表 示 肯 定, 然 而 提 醒 : 問 卷 之 題 目 儘 量 要 客 觀, 以 便 真 正 瞭 解 學 生 的 想 法 84

90 (3) 為 考 量 某 些 設 計 能 力 較 差 或 對 設 計 課 程 較 不 感 興 趣 的 同 學, 建 議 於 大 三 與 大 四 的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課 程 ( 五 六 七 八 ), 可 採 用 分 流 作 法 (ie: 設 計 及 實 務 ), 以 因 材 施 教 (4) 目 前 本 系 的 學 習 地 圖 偏 向 以 教 師 教 學 的 觀 點 製 作, 建 議 製 作 以 學 生 就 業 為 考 量 之 生 涯 學 習 地 圖, 並 讓 所 有 學 生 瞭 解, 將 有 助 於 學 生 的 學 習 (5) 本 系 研 究 所 (101 級 ) 第 1 學 期 之 課 程 生 態 旅 遊 規 劃 專 論, 若 以 綠 色 (Green) 代 替 (Ecology), 將 有 更 大 的 意 涵 (6) 為 因 應 102 年 的 景 觀 造 園 乙 級 技 術 士 之 證 照 考 詴, 建 議 於 景 觀 工 程 與 植 栽 相 關 課 程 中, 增 加 : 植 物 識 別 施 工 圖 判 別 及 實 作 等 三 部 分 的 內 容, 以 利 學 生 考 證 照 不 需 要 另 開 設 課 程 以 因 應 乙 級 證 照 考 詴 (7) 建 議 鼓 勵 學 生 報 考 中 華 民 國 景 觀 學 會 所 舉 辦 的 景 觀 師 考 詴, 並 考 慮 以 後 可 將 通 過 景 觀 師 考 詴 列 為 學 生 畢 業 條 件 八 臨 時 動 議 : 學 年 度 輔 系 及 雙 主 修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詳 如 附 件, 照 案 通 過 ( 全 數 通 過 ) 85

91 附 錄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各 年 級 學 生 對 系 課 程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認 同 度 對 系 教 育 目 標 之 認 同 度 統 計 表 (Total:134 人 )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98 級 ( 大 四 ) 79% 75% 75% 83% 99 級 ( 大 三 ) 97% 94% 94% 97% 100 級 ( 大 二 ) 93% 84% 93% 90% 101 級 ( 大 一 ) 100% 95% 95% 88% 帄 均 94% 88% 91% 90% 對 系 核 心 能 力 之 認 同 度 統 計 表 (Total:134 人 )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植 栽 與 材 料 運 用 能 力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能 力 景 觀 工 程 實 務 98 級 ( 大 四 ) 99 級 ( 大 三 ) 100 級 ( 大 二 ) 101 級 ( 大 一 ) 83% 75% 66% 70% 79% 87% 94% 91% 91% 91% 97% 94% 96% 96% 84% 90% 93% 93% 93% 93% 86% 90% 90% 93% 帄 均 92% 90% 83% 87% 91% 92% 86

92 附 錄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學 生 對 所 課 程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認 同 度 對 所 教 育 目 標 之 認 同 度 (Total:17 人 ) 奠 定 研 究 基 本 能 力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培 養 跨 領 域 整 合 能 力 研 究 生 100% 100% 100% 帄 均 100% 100% 100% 對 系 核 心 能 力 之 認 同 度 統 計 表 (Total:17 人 )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 全 體 )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 全 體 )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組 )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 景 觀 組 )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 休 閒 組 )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 休 閒 組 ) 跨 領 域 溝 通 能 力 研 究 生 100% 100% 94% 100% 100% 100% 100% 帄 均 100% 100% 94% 100% 100% 100% 100% 87

93 附 錄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中 華 大 學 製 定 單 位 :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文 件 編 號 : GA 公 佈 日 期 :100 年 3 月 16 日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頁 次 :88 94 年 04 月 12 日 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95 年 11 月 13 日 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一 中 華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為 規 劃 審 查 協 調 本 系 所 之 課 程, 依 本 校 課 程 與 規 劃 委 員 會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辦 法, 設 立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委 員 會 ) 二 本 委 員 會 由 以 下 人 員 組 成 : ( 一 ) 當 然 委 員 : 系 上 專 任 教 師 ( 二 ) 學 生 代 表 : 由 系 所 學 生 班 代 表 以 公 開 方 式 推 選 1 人 為 代 表 ( 三 ) 各 級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除 上 述 成 員 外, 另 邀 請 1-2 位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產 業 及 學 生 代 表 ( 含 畢 業 生 ) 協 助 課 程 規 劃 諮 議 ; 必 要 時 得 以 書 面 徵 詢 其 意 見 前 款 二 三 項 委 員 之 任 期 均 為 一 年, 得 連 任 之 三 本 委 員 會 以 系 主 任 為 召 集 人, 開 會 時 擔 任 主 席, 如 召 集 人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時, 由 召 集 人 就 委 員 中 指 定 一 人 擔 任 主 席 四 本 委 員 會 主 要 職 掌 : ( 一 ) 本 系 必 修 選 修 科 目 發 展 方 向 及 基 本 原 則 之 研 議 ( 二 ) 本 系 各 科 目 擋 修 制 度 學 分 抵 免 辦 法 之 擬 定 與 修 正 ( 三 ) 定 期 檢 討 本 系 必 修 選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之 規 劃 狀 況 ( 四 ) 各 科 目 授 課 師 資 授 課 時 間 課 程 大 綱 審 議 等 事 宜 之 擬 定 ( 五 ) 審 議 其 他 有 關 課 程 之 事 宜 五 本 委 員 會 開 會 時 應 有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委 員 出 席 方 得 開 會, 出 席 委 員 二 分 之 一 ( 含 ) 以 上 通 過 始 得 決 議 六 本 委 員 會 開 會 時,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列 席 七 本 委 員 會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一 次,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八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88

94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基 本 資 料 核 心 能 力 編 號 課 名 學 期 選 別 學 分 時 數 景 觀 專 業 基 礎 與 表 達 能 力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生 態 與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工 程 實 務 能 力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能 力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的 能 力 空 間 觀 察 與 體 驗 建 築 產 業 概 論 設 計 表 現 法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一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一 ) 植 栽 概 論 電 腦 輔 助 製 圖 生 態 學 空 間 形 圕 與 組 織 一 上 必 修 2 30% 30% 10% 20% 10% 一 上 必 修 2 10% 10% 10% 10% 50% 10% 一 上 選 修 2 60% 20% 10% 10% 一 上 必 修 3 60% 10% 20% 10% 一 上 必 修 4 40% 40% 20% 一 上 必 修 2 15% 20% 20% 20% 10% 15% 一 上 必 修 2 40% 40% 20% 一 下 必 修 2 20% 20% 30% 30% 一 下 必 修 2 30% 30% 10% 20% 10% 89

95 景 觀 建 築 史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二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二 ) 景 觀 施 工 材 料 景 觀 植 物 學 景 觀 學 概 論 數 位 表 現 技 法 苗 圃 學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 上 ) 創 意 思 考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景 觀 視 覺 模 擬 附 錄 ( 續 1) 一 下 選 修 2 30% 30% 10% 30% 一 下 必 修 3 60% 10% 20% 10% 一 下 必 修 4 40% 40% 20% 一 下 必 修 2 40% 10% 20% 20% 10% 一 下 選 修 2 10% 20% 10% 30% 20% 10% 一 下 必 修 2 20% 20% 10% 10% 20% 20% 一 下 必 修 2 25% 50% 15% 10% 二 上 必 修 3 10% 10% 30% 30% 10% 10% 二 上 必 修 2 10% 40% 10% 10% 20% 10% 二 上 必 修 2 20% 10% 40% 10% 20% 二 上 必 修 4 10% 30% 10% 10% 20% 10% 10% 二 上 選 修 2 90

96 測 量 及 整 地 排 水 網 頁 設 計 敷 地 計 畫 社 區 營 造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 下 )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四 ) 附 錄 ( 續 2) 二 上 選 修 2 10% 20% 10% 10% 20% 10% 10% 10% 二 上 選 修 2 20% 40% 30% 10% 二 上 必 修 2 40% 20% 10% 10% 10% 10% 二 下 選 修 2 20% 30% 20% 30% 二 下 必 修 2 30% 30% 20% 20% 二 下 必 修 4 10% 30% 10% 10% 10% 10% 10% 10% 植 栽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理 植 栽 設 計 無 障 礙 空 間 ( 四 ) 數 位 模 型 與 動 畫 文 化 地 景 保 育 二 下 必 修 3 20% 30% 10% 30% 10% 二 下 選 修 4 20% 10% 40% 10% 20% 二 下 選 修 2 30% 30% 20% 20% 二 下 選 修 2 30% 50% 10% 10% 三 上 選 修 2 15% 20% 20% 15% 30% 91

97 民 眾 參 與 實 務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都 市 設 計 概 論 景 觀 工 程 ( 一 ) 景 觀 生 態 學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五 )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 一 ) 景 觀 規 劃 數 位 景 觀 建 築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花 卉 學 附 錄 ( 續 3) 三 上 選 修 2 20% 20% 20% 20% 20% 三 上 選 修 2 20% 20% 10% 20% 30% 三 上 選 修 2 三 上 選 修 2 15% 15% 20% 20% 30% 三 上 選 修 2 20% 10% 20% 5% 20% 15% 10% 三 上 選 修 2 10% 10% 20% 30% 30% 三 上 必 修 4 20% 10% 20% 10% 10% 10% 10% 10% 三 上 必 修 2 30% 20% 30% 20% 三 上 必 修 2 10% 30% 15% 30% 15% 三 上 選 修 2 40% 30% 30% 三 上 選 修 2 50% 10% 10% 30% 三 下 選 修 2 10% 10% 30% 30% 20% 92

98 施 工 圖 預 算 規 範 海 外 實 習 與 交 流 景 觀 工 程 ( 二 )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六 ) 植 栽 計 畫 傳 統 園 林 藝 術 臺 灣 植 生 景 觀 行 政 與 法 規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七 ) 景 觀 專 業 實 習 景 觀 復 育 景 觀 植 物 個 論 附 錄 ( 續 4) 三 下 選 修 2 20% 20% 10% 20% 20% 10% 三 下 選 修 2 10% 20% 20% 10% 20% 10% 10% 三 下 選 修 2 20% 10% 20% 5% 20% 15% 10% 三 下 必 修 4 20% 10% 20% 10% 10% 10% 10% 10% 三 下 選 修 2 20% 30% 10% 30% 10% 三 下 選 修 2 20% 20% 20% 20% 20% 三 下 選 修 2 10% 30% 30% 20% 10% 四 上 選 修 2 20% 30% 40% 10% 四 上 必 修 4 20% 10% 20% 10% 10% 10% 10% 10% 四 上 必 修 2 30% 10% 15% 15% 15% 15% 四 上 選 修 2 20% 40% 20% 10% 四 上 選 修 2 10% 10% 20% 20% 10% 10% 20% 93

99 景 觀 評 估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閱 讀 地 景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灌 溉 照 明 水 景 地 景 重 現 詮 釋 與 再 現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八 ) 景 觀 專 題 附 錄 ( 續 5) 四 上 選 修 2 30% 20% 20% 30% 四 上 選 修 2 20% 20% 20% 20% 20% 四 上 選 修 2 10% 10% 20% 30% 30% 四 上 選 修 2 30% 20% 20% 30% 四 上 選 修 2 20% 30% 30% 20% 四 下 選 修 2 20% 20% 30% 30% 四 下 必 修 4 20% 10% 20% 10% 10% 10% 10% 10% 四 下 必 修 2 30% 20% 30% 20% 94

100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研 究 所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係 表 基 本 資 料 教 育 目 標 編 號 課 名 學 期 選 別 學 分 時 數 學 生 學 分 奠 定 研 究 基 本 能 力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1 景 觀 視 覺 評 估 理 論 與 應 用 研 1 選 修 3 37% 37% 21% 5% 2 研 究 方 法 理 論 及 應 用 ( 一 ) 研 1 必 修 3 50% 50% 0% 0% 3 環 境 復 育 理 論 與 應 用 工 程 研 1 選 修 3 36% 14% 36% 14% 4 國 際 景 觀 遊 憩 專 題 研 究 研 1 選 修 3 20% 30% 30% 20% 5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研 1 選 修 3 27% 46% 18% 9% 6 數 量 分 析 研 1 選 修 3 80% 20% 0% 0% 7 遊 憩 資 源 開 發 與 管 理 特 論 ( 休 ) 研 1 選 修 3 10% 60% 20% 10% 8 觀 光 遊 憩 專 論 研 1 選 修 3 10% 50% 30% 10% 9 生 態 旅 遊 規 劃 專 論 研 1 選 修 3 10% 50% 30% 10% 10 文 化 地 景 與 文 創 產 業 特 論 研 2 選 修 3 20% 30% 30% 20% 11 研 究 方 法 理 論 及 應 用 ( 二 ) 研 2 必 修 3 50% 50% 0% 0% 12 生 態 社 區 規 劃 與 設 計 研 2 選 修 3 26% 26% 26% 22% 13 數 位 生 態 規 劃 設 計 應 用 理 論 研 2 選 修 3 40% 30% 30% 0% 14 區 域 地 景 特 論 研 2 選 修 3 35% 20% 25% 20% 15 服 務 品 質 管 理 研 2 選 修 3 20% 60% 0% 20% 16 休 閒 遊 憩 行 銷 專 論 研 2 選 修 3 20% 30% 30% 20% 17 休 閒 遊 憩 設 施 規 劃 管 理 專 論 研 2 選 修 3 20% 40% 20% 20% 18 景 觀 遊 憩 專 案 管 理 研 2 選 修 3 20% 40% 20% 20% 19 高 等 景 觀 遊 憩 規 劃 設 計 ( 一 ) 研 1 必 修 3 20% 25% 25% 30% 20 高 等 景 觀 遊 憩 規 劃 設 計 ( 二 ) 研 2 必 修 3 20% 25% 25% 30% 21 書 報 討 論 研 必 修 0 60% 10% 20% 20% 95

101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研 究 所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基 本 資 料 核 心 能 力 編 號 課 名 學 期 選 學 分 別 時 數 學 生 學 分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能 力 1 景 觀 視 覺 評 估 理 論 與 應 用 研 1 選 修 3 27% 0% 4% 27% 0% 0% 27% 15% 2 研 究 方 法 理 論 及 應 用 ( 一 ) 研 1 必 修 3 40% 10% 10% 40% 0% 0% 0% 0% 3 環 境 復 育 理 論 與 應 用 工 程 研 1 選 修 3 0% 0% 0% 60% 0% 0% 20% 20% 4 國 際 景 觀 遊 憩 專 題 研 究 研 1 選 修 3 0% 0% 0% 30% 30% 0% 20% 20% 5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研 1 選 修 3 12% 12% 28% 12% 12% 12% 6% 6% 6 數 量 分 析 研 1 選 修 3 60% 20% 0% 10% 10% 0% 0% 0% 遊 憩 資 源 0% 0% 0% 20% 30% 30% 20% 0% 7 開 發 與 管 理 特 論 研 1 選 修 3 ( 休 ) 8 觀 光 遊 憩 專 論 研 1 選 修 3 0% 10% 0% 0% 40% 40% 10% 0% 9 生 態 旅 遊 規 劃 專 論 研 1 選 修 3 0% 10% 0% 30% 30% 0% 30% 0% 96

102 附 錄 1-4-4( 續 1) 文 化 地 景 10 與 文 創 產 業 特 論 研 2 選 修 3 10% 10% 10% 20% 20% 10% 10% 10% 研 究 方 法 11 理 論 及 應 用 ( 二 ) 研 2 必 修 3 40% 10% 10% 40% 0% 0% 0% 0% 生 態 社 區 12 規 劃 與 設 計 研 2 選 修 3 19% 18% 0% 18% 9% 0% 16% 20% 數 位 生 態 13 規 劃 設 計 應 用 理 論 研 2 選 修 3 17% 17% 17% 22% 10% 0% 17% 0% 區 域 地 景 14 特 論 研 2 選 修 3 12% 16% 16% 12% 16% 16% 4% 8% 15 服 務 品 質 管 理 研 2 選 修 3 20% 15% 20% 0% 0% 30% 15% 0% 16 休 閒 遊 憩 行 銷 專 論 研 2 選 修 3 0% 20% 0% 10% 30% 30% 0% 10% 17 休 閒 遊 憩 設 施 規 劃 管 理 專 論 研 2 選 修 3 0% 20% 0% 10% 30% 30% 0% 10% 18 景 觀 遊 憩 專 案 管 理 研 2 選 修 3 0% 0% 0% 30% 30% 30% 0% 10% 19 高 等 景 觀 遊 憩 規 劃 設 計 ( 一 ) 研 1 必 修 3 10% 15% 5% 25% 10% 10% 10% 15% 20 高 等 景 觀 遊 憩 規 劃 設 計 ( 二 ) 研 2 必 修 3 10% 15% 5% 25% 10% 10% 10% 15% 21 書 報 討 論 研 必 修 0 30% 10% 10% 10% 10% 10% 10% 10% 97

103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係 表 編 號 課 名 1 空 間 觀 察 與 體 驗 2 建 築 產 業 概 論 3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一 學 期 選 別 學 分 一 1 時 必 數 修 一 1 必 修 一 1 必 修 4 植 栽 概 論 一 1 必 5 電 腦 輔 助 製 圖 修 一 1 必 修 6 景 觀 建 築 史 一 1 選 7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一 ) 修 一 1 必 修 8 設 計 表 現 法 一 2 選 修 9 生 態 學 一 2 必 10 空 間 形 圕 與 組 織 11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二 12 景 觀 施 工 材 料 修 一 2 必 修 一 2 必 修 一 2 必 修 13 景 觀 植 物 學 一 2 選 修 14 景 觀 學 概 論 一 2 必 15 數 位 表 現 技 法 16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二 ) 修 一 2 必 修 一 2 必 修 17 苗 圃 學 二 1 必 修 18 創 意 思 考 二 1 必 19 測 量 及 整 地 排 水 修 二 1 選 修 學 生 學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分 計 能 力 務 學 習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文 關 懷 隊 合 作 2 89% 0% 0% 11% 2 10% 50% 20% 20% 3 50% 50% 0% 0% 2 57% 29% 14% 0% 2 65% 23% 6% 6% 2 20% 50% 10% 20% 4 41% 35% 6% 18% 2 50% 50% 0% 0% 2 60% 24% 12% 4% 2 39% 32% 25% 4% 4 50% 50% 0% 0% 2 30% 30% 26% 14% 2 57% 29% 14% 0% 2 40% 0% 20% 40% 2 25% 59% 8% 8% 4 33% 33% 19% 15% 3 14% 36% 36% 14% 2 57% 29% 14% 0% 2 50% 30% 10% 10% 98

104 附 錄 ( 續 1) 編 號 課 名 學 期 選 別 學 分 時 數 學 生 學 分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20 植 栽 計 畫 二 1 選 修 2 20% 50% 20% 10% 21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 上 ) 二 1 必 修 2 30% 30% 20% 20% 22 敷 地 計 畫 二 1 必 修 2 36% 22% 28% 14% 23 防 災 概 論 二 1 選 修 2 35% 30% 30% 5% 24 景 觀 視 覺 模 擬 二 1 選 修 2 18% 64% 9% 9% 25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二 1 必 修 4 30% 30% 20% 20% 26 社 區 營 造 二 2 選 修 2 20% 20% 40% 20% 27 設 施 結 構 工 程 二 2 選 修 2 40% 40% 20% 0% 28 植 栽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理 二 2 必 修 3 29% 35% 24% 12% 29 無 障 礙 空 間 二 2 選 修 2 57% 29% 14% 0% 30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 下 ) 二 2 必 修 2 29% 29% 13% 29% 31 植 栽 設 計 二 2 選 修 4 36% 36% 28% 0% 32 數 位 模 型 與 動 畫 二 2 選 修 2 30% 70% 0% 0% 33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四 ) 二 2 必 修 4 30% 30% 20% 20% 34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三 1 選 修 2 10% 10% 30% 50% 35 民 眾 參 與 實 務 三 1 必 選 2 10% 27% 18% 45% 36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三 1 選 修 2 38% 38% 24% 0% 37 都 市 設 計 概 論 三 1 選 修 2 20% 30% 30% 20% 38 景 觀 工 程 ( 一 ) 三 1 選 修 2 27% 45% 18% 10% 39 景 觀 生 態 學 三 1 選 修 2 43% 43% 14% 0% 40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三 1 必 修 2 33% 34% 8% 25% 41 景 觀 規 劃 三 1 必 修 2 82% 6% 12% 0% 99

105 附 錄 ( 續 2) 編 號 課 名 學 期 選 別 學 分 時 數 學 生 學 分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46 文 化 地 景 保 育 三 2 選 修 2 20% 40% 30% 10% 47 花 卉 學 三 2 選 修 2 24% 38% 38% 0% 48 施 工 圖 預 算 規 範 三 2 選 修 2 32% 37% 0% 31% 49 海 外 實 習 與 交 流 三 2 選 修 2 10% 60% 20% 10% 50 景 觀 工 程 ( 二 ) 三 2 選 修 2 30% 35% 25% 10% 51 臺 灣 植 生 三 2 選 修 2 35% 30% 30% 5% 52 景 觀 評 估 三 2 選 修 2 43% 43% 14% 0% 53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三 2 選 修 2 45% 30% 20% 5% 54 環 境 心 理 學 三 2 選 修 2 25% 25% 25% 25% 55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六 ) 三 2 必 修 4 22% 28% 22% 28% 56 灌 溉 照 明 水 景 四 1 選 修 2 50% 30% 10% 10% 57 景 觀 專 業 實 習 四 1 必 修 2 33% 34% 8% 25% 58 景 觀 行 政 與 法 規 四 1 必 選 2 25% 25% 25% 25% 59 景 觀 植 物 個 論 四 1 選 修 2 20% 20% 50% 10% 60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四 1 選 修 2 30% 30% 40% 0% 61 水 土 保 持 四 1 選 修 2 50% 20% 20% 10% 62 閱 讀 地 景 四 1 選 修 2 20% 20% 50% 10% 63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四 1 選 修 2 36% 14% 36% 14% 6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七 ) 四 1 必 修 4 28% 28% 20% 24% 65 景 觀 復 育 四 2 選 修 2 50% 20% 20% 10% 66 防 災 特 論 四 2 選 修 2 50% 30% 10% 10% 67 地 景 詮 釋 與 再 現 四 2 選 修 2 40% 40% 10% 10% 68 景 觀 專 題 四 2 必 修 2 38% 38% 0% 24% 69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八 ) 四 2 必 修 4 28% 28% 20% 24% 100

106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編 號 課 名 空 間 觀 察 與 體 驗 建 築 產 業 概 論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一 植 栽 概 論 電 腦 輔 助 製 圖 景 觀 建 築 史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一 ) 設 計 表 現 法 基 本 資 料 學 期 選 別 一 1 一 1 一 1 學 分 時 數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必 一 1 修 必 一 1 修 選 一 1 修 一 1 必 修 選 8 一 2 修 必 9 生 態 學 一 2 修 空 間 形 必 10 圕 與 組 一 2 修 織 景 觀 建 必 11 築 基 礎 一 2 修 二 景 觀 施 必 12 一 2 工 材 料 修 景 觀 植 選 13 一 2 物 學 修 景 觀 學 必 14 一 2 概 論 修 數 位 表 必 15 一 2 現 技 法 修 學 生 學 分 景 觀 專 業 基 礎 與 表 達 能 力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生 態 與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工 程 實 務 能 力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能 力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的 能 力 2 33% 4% 4% 13% 30% 4% 0% 4% 4% 4% 2 30% 10% 20% 0% 0% 20% 0% 0% 20% 0% 3 60% 0% 10% 0% 0% 15% 15% 0% 0% 0% 2 18% 0% 12% 23% 23% 12% 0% 0% 6% 6% 2 44% 12% 12% 0% 0% 0% 20% 4% 4% 4% 2 38% 0% 31% 0% 6% 0% 6% 6% 6% 7% 4 6% 19% 12% 6% 6% 19% 0% 10% 16% 6% 2 30% 10% 20% 0% 0% 20% 0% 0% 20% 0% 2 8% 0% 12% 16% 20% 4% 12% 4% 12% 12% 2 11% 4% 27% 0% 23% 8% 0% 4% 4% 19% 4 60% 0% 10% 0% 0% 15% 15% 0% 0% 0% 2 12% 2% 12% 8% 11% 12% 12% 8% 11% 12% 2 18% 0% 12% 23% 23% 12% 0% 0% 6% 6% 2 15% 0% 20% 5% 10% 0% 5% 15% 15% 15% 2 15% 35% 10% 10% 10% 0% 10% 0% 5% 5% 101

107 附 錄 ( 續 1) 16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二 ) 一 2 必 修 4 14% 6% 8% 0% 18% 18% 18% 6% 10% 4% 17 苗 圃 學 二 1 必 修 3 19% 0% 0% 19% 15% 15% 7% 7% 11% 7% 18 創 意 思 考 二 1 必 修 2 18% 0% 12% 23% 23% 12% 0% 0% 6% 6% 19 測 量 及 整 地 排 水 二 1 選 修 2 10% 0% 10% 10% 10% 10% 20% 10% 10% 10% 20 植 栽 計 畫 二 1 選 修 2 15% 10% 15% 10% 10% 5% 0% 15% 10% 10% 21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 上 ) 二 1 必 修 2 18% 13% 18% 13% 6% 6% 0% 0% 13% 13% 22 敷 地 計 畫 二 1 必 修 2 12% 8% 16% 8% 12% 0% 8% 12% 8% 16% 23 防 災 概 論 二 1 選 修 2 5% 0% 5% 20% 5% 20% 20% 5% 10% 10% 24 景 觀 視 覺 模 擬 二 1 選 修 2 11% 36% 11% 0% 5% 11% 11% 5% 5% 5% 25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二 1 必 修 4 15% 10% 15% 10% 10% 5% 0% 15% 10% 10% 26 社 區 營 造 二 2 選 修 2 0% 0% 15% 0% 20% 0% 0% 15% 30% 20% 27 設 施 結 構 工 程 二 2 選 修 2 14% 13% 22% 0% 8% 13% 14% 0% 8% 8% 28 植 栽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理 二 2 必 修 3 12% 0% 0% 16% 16% 6% 9% 6% 19% 16% 29 無 障 礙 空 間 二 2 選 修 2 18% 0% 12% 23% 23% 12% 0% 0% 6% 6% 30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 下 ) 二 2 必 修 2 15% 10% 15% 15% 5% 5% 10% 5% 10% 10% 31 植 栽 設 計 二 2 選 修 4 17% 9% 9% 17% 9% 4% 9% 0% 13% 13% 32 數 位 模 型 與 動 畫 二 2 選 修 2 18% 31% 13% 4% 4% 13% 13% 0% 4% 0% 33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四 ) 二 2 必 修 4 12% 8% 12% 8% 8% 8% 12% 12% 8% 12% 34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三 1 選 修 2 22% 7% 14% 0% 0% 14% 0% 14% 22% 7% 35 民 眾 參 與 實 務 三 1 必 選 2 15% 3% 6% 6% 11% 11% 6% 15% 15% 12% 36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三 1 選 修 2 13% 13% 20% 7% 20% 7% 0% 0% 20% 0% 37 都 市 設 計 概 論 三 1 選 修 2 15% 15% 20% 0% 0% 15% 0% 0% 15% 20% 38 景 觀 工 程 ( 一 ) 三 1 選 修 2 14% 6% 12% 9% 6% 14% 15% 6% 12% 6% 39 景 觀 生 態 學 三 1 選 修 2 24% 3% 5% 0% 24% 24% 10% 0% 5% 5% 40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三 1 必 修 2 12% 9% 9% 9% 9% 12% 11% 12% 12% 5% 41 景 觀 規 劃 三 1 必 修 2 3% 0% 16% 3% 46% 0% 0% 3% 26% 3% 42 數 位 景 觀 建 築 三 1 選 修 2 28% 28% 12% 12% 4% 0% 8% 0% 0% 8% 43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五 ) 三 1 必 修 4 14% 5% 15% 7% 11% 9% 2% 14% 16% 7% 44 網 頁 設 計 三 2 選 修 2 33% 33% 29% 0% 0% 0% 0% 0% 4% 0% 45 傳 統 園 林 藝 術 三 2 選 修 2 28% 28% 12% 12% 4% 0% 8% 0% 0% 8% 46 文 化 地 景 保 育 三 2 選 修 2 20% 0% 0% 0% 30% 20% 0% 0% 20% 10% 47 花 卉 學 三 2 選 修 2 7% 0% 7% 22% 22% 14% 0% 0% 14% 14% 48 施 工 圖 預 算 規 範 三 2 選 修 2 12% 8% 11% 11% 11% 12% 12% 11% 12% 0% 49 海 外 實 習 與 交 流 三 2 選 修 2 26% 4% 0% 0% 26% 26% 0% 0% 9% 9% 50 景 觀 工 程 ( 二 ) 三 2 選 修 2 11% 5% 9% 9% 9% 12% 12% 11% 13% 9% 51 臺 灣 植 生 三 2 選 修 2 16% 0% 12% 20% 12% 8% 4% 4% 8% 16% 52 景 觀 評 估 三 2 選 修 2 26% 4% 0% 0% 26% 26% 0% 0% 9% 9% 102

108 編 號 課 名 學 期 選 別 53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三 2 54 環 境 心 理 學 三 2 55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六 ) 三 2 56 灌 溉 照 明 水 景 四 1 57 景 觀 專 業 實 習 四 1 58 景 觀 行 政 與 法 規 四 1 59 景 觀 植 物 個 論 四 1 60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四 1 61 水 土 保 持 四 1 62 閱 讀 地 景 四 1 63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四 1 6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七 ) 四 1 65 景 觀 復 育 四 2 66 防 災 特 論 四 2 67 地 景 詮 釋 與 再 現 四 2 68 景 觀 專 題 四 2 69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八 ) 四 2 學 分 時 數 選 修 選 修 必 修 選 修 必 修 必 選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必 修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必 修 必 修 學 生 學 分 附 錄 ( 續 2) 景 觀 專 業 基 礎 與 表 達 能 力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生 態 與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工 程 實 務 能 力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能 力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的 能 力 2 12% 4% 12% 16% 12% 12% 12% 4% 8% 8% 2 23% 0% 12% 12% 12% 5% 0% 12% 12% 12% 4 14% 5% 15% 7% 11% 9% 2% 14% 16% 7% 2 12% 9% 9% 9% 9% 12% 11% 12% 12% 5% 2 12% 9% 9% 9% 9% 12% 11% 12% 12% 5% 2 13% 0% 13% 0% 11% 13% 11% 13% 13% 13% 2 18% 31% 13% 4% 4% 13% 13% 0% 4% 0% 2 0% 0% 20% 0% 20% 0% 10% 10% 20% 20% 2 15% 0% 15% 15% 10% 15% 10% 10% 5% 5% 3% 0% 16% 3% 46% 0% 0% 3% 26% 3% 2 9% 0% 14% 5% 18% 0% 9% 9% 9% 27% 4 10% 6% 12% 8% 10% 14% 4% 10% 14% 12% 2 10% 6% 12% 8% 10% 14% 4% 10% 14% 12% 2 8% 0% 16% 12% 8% 12% 12% 4% 8% 20% 2 0% 0% 20% 0% 20% 10% 10% 10% 15% 15% 2 16% 5% 11% 5% 5% 26% 0% 16% 16% 0% 4 10% 6% 12% 8% 10% 14% 4% 10% 14% 12% 103

109 編 號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研 究 所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係 表 課 名 基 本 資 料 學 期 選 別 學 分 學 生 學 時 數 分 奠 定 研 究 基 本 能 力 教 育 目 標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培 養 跨 領 域 整 合 能 力 與 國 際 視 野 70 景 觀 視 覺 評 估 理 論 與 應 用 研 1 選 修 3 37% 37% 26% 71 研 究 方 法 理 論 及 應 用 ( 一 ) 研 1 必 修 3 50% 50% 0% 72 環 境 復 育 理 論 與 應 用 工 程 研 1 選 修 3 19% 44% 37% 73 國 際 景 觀 遊 憩 專 題 研 究 研 1 選 修 3 30% 40% 40% 74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研 1 選 修 3 23% 54% 23% 75 數 量 分 析 研 1 選 修 3 35% 35% 30% 76 遊 憩 資 源 開 發 與 管 理 特 論 研 1 選 修 3 40% 40% 20% ( 休 ) 77 觀 光 遊 憩 專 論 研 1 選 修 3 19% 44% 37% 78 生 態 旅 遊 規 劃 專 論 研 1 選 修 3 35% 35% 30% 79 文 化 地 景 與 文 創 產 業 特 論 研 2 選 修 3 40% 30% 30% 80 研 究 方 法 理 論 及 應 用 ( 二 ) 研 2 必 修 3 43% 43% 14% 81 生 態 社 區 規 劃 與 設 計 研 2 選 修 3 33% 34% 33% 82 數 位 生 態 規 劃 設 計 應 用 理 研 2 選 修 3 40% 30% 30% 論 83 區 域 地 景 特 論 研 2 選 修 3 43% 43% 14% 84 服 務 品 質 管 理 研 2 選 修 3 60% 20% 20% 85 休 閒 遊 憩 行 銷 專 論 研 2 選 修 3 28% 28% 44% 86 休 閒 遊 憩 設 施 規 劃 管 理 專 研 2 選 修 3 40% 30% 30% 論 87 景 觀 遊 憩 專 案 管 理 研 2 選 修 3 60% 20% 20% 88 高 等 景 觀 遊 憩 規 劃 設 計 研 1 必 修 3 37% 37% 26% ( 一 ) 89 高 等 景 觀 遊 憩 規 劃 設 計 研 2 必 修 3 30% 40% 40% ( 二 ) 90 書 報 討 論 研 必 修 0 60% 20% 20% 104

110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研 究 所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基 本 資 料 編 課 名 學 選 學 號 70 景 觀 視 覺 評 估 期 研 別 1 分 選 71 理 研 論 究 與 方 應 法 用 理 論 研 1 時 修 必 72 及 環 應 境 用 復 育 ( 一 理 ) 論 研 1 數 修 選 73 與 國 應 際 用 景 工 觀 程 遊 憩 研 1 修 選 74 專 數 題 位 研 媒 究 材 應 用 研 1 修 選 75 數 量 分 析 研 1 修 選 76 遊 憩 資 源 開 發 研 1 修 選 77 與 觀 管 光 理 遊 特 憩 論 專 論 研 1 修 選 78 ( 生 休 態 ) 旅 遊 規 劃 研 1 修 選 79 專 文 論 化 地 景 與 文 研 2 修 選 80 創 研 產 究 業 方 特 法 論 理 論 研 2 修 必 81 及 生 應 態 用 社 區 ( 二 規 ) 劃 研 2 修 選 82 與 數 設 位 計 生 態 規 劃 研 2 修 選 83 設 區 計 域 應 地 用 景 理 特 論 研 2 修 選 84 服 務 品 質 管 理 研 2 修 選 85 休 閒 遊 憩 行 銷 研 2 修 選 86 專 休 論 閒 遊 憩 設 施 研 2 修 選 87 規 景 劃 觀 管 遊 理 憩 專 論 案 研 2 修 選 88 管 高 理 等 景 觀 遊 憩 研 1 修 必 89 規 高 劃 等 景 ( 一 觀 ) 遊 憩 研 2 修 必 90 規 書 劃 報 討 ( 二 論 ) 研 1 修 必 修 核 心 能 力 學 生 研 究 方 法 論 文 寫 作 數 位 媒 材 環 境 規 遊 憩 系 統 休 閒 事 業 經 跨 領 域 學 3 分 之 應 27% 用 能 與 簡 0% 報 能 應 用 4% 能 力 劃 27% 能 力 規 劃 15% 能 力 營 管 0% 理 能 力 溝 27% 通 能 3 40% 力 10% 力 10% 40% 0% 0% 力 0% 3 25% 5% 5% 35% 0% 0% 30% 3 10% 10% 10% 25% 25% 10% 10% 3 12% 20% 28% 8% 12% 8% 12% 3 20% 20% 20% 0% 0% 20% 20% 3 19% 19% 19% 8% 8% 8% 19% 3 0% 20% 0% 0% 30% 30% 20% 3 0% 20% 0% 0% 30% 30% 20% 3 0% 10% 0% 25% 25% 20% 20% 3 40% 10% 10% 40% 0% 0% 0% 3 23% 23% 0% 23% 12% 0% 19% 3 17% 17% 17% 22% 10% 0% 17% 3 15% 15% 15% 15% 15% 10% 15% 3 30% 15% 15% 0% 10% 15% 15% 3 20% 30% 10% 0% 0% 20% 20% 3 0% 20% 0% 0% 30% 30% 20% 3 0% 20% 0% 0% 30% 30% 20% 3 10% 15% 15% 10% 10% 10% 30% 3 10% 15% 15% 10% 10% 10% 30% 0 30% 10% 10% 10% 10% 10% 20% 105

111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係 表 基 本 資 料 106 教 育 目 標 編 學 選 學 分 學 生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課 名 號 期 別 時 數 學 分 設 計 能 力 務 學 習 文 關 懷 隊 合 作 1 空 間 觀 察 與 體 驗 一 1 必 修 2 89% 0% 0% 11% 2 建 築 產 業 概 論 一 1 必 修 2 10% 50% 20% 20% 3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一 一 1 必 修 3 50% 50% 0% 0% 4 植 栽 概 論 一 1 必 修 2 57% 29% 14% 0% 5 電 腦 輔 助 製 圖 一 1 必 修 2 65% 23% 6% 6% 6 景 觀 建 築 史 一 1 選 修 2 20% 50% 10% 20% 7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一 ) 一 1 必 修 4 41% 35% 6% 18% 8 設 計 表 現 法 一 2 選 修 2 50% 50% 0% 0% 9 生 態 學 一 2 必 修 2 30% 30% 30% 10% 10 空 間 形 圕 與 組 織 一 2 必 修 2 39% 32% 25% 4% 11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二 一 2 必 修 4 50% 50% 0% 0% 12 景 觀 施 工 材 料 一 2 必 修 2 30% 30% 26% 14% 13 景 觀 植 物 學 一 2 選 修 2 40% 30% 20% 10% 14 景 觀 學 概 論 一 2 必 修 2 30% 30% 30% 10% 15 數 位 表 現 技 法 一 2 必 修 2 25% 59% 8% 8% 16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二 ) 一 2 必 修 4 33% 33% 19% 15% 17 苗 圃 學 二 1 必 修 3 14% 36% 36% 14% 18 創 意 思 考 二 1 必 修 2 30% 10% 30% 30% 19 測 量 及 整 地 排 水 二 1 選 修 2 30% 30% 30% 10% 20 植 栽 計 畫 二 1 選 修 2 20% 50% 20% 10% 21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二 1 必 修 2 30% 30% 20% 20% 22 ( 敷 上 地 ) 計 畫 二 1 必 修 2 36% 22% 28% 14% 23 防 災 概 論 二 1 選 修 2 30% 30% 30% 10% 24 景 觀 視 覺 模 擬 二 1 選 修 2 18% 64% 9% 9% 25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二 1 必 修 4 30% 30% 20% 20% 26 社 區 營 造 二 2 選 修 2 20% 20% 40% 20% 27 設 施 結 構 工 程 二 2 選 修 2 40% 40% 20% 0% 28 植 栽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二 2 必 修 3 29% 35% 24% 12% 29 理 通 用 設 計 二 2 選 修 2 57% 29% 14% 0% 30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二 2 必 修 2 29% 29% 13% 29% 31 ( 植 下 栽 ) 設 計 二 2 選 修 4 36% 36% 28% 0% 32 數 位 模 型 與 動 畫 二 2 選 修 2 30% 70% 0% 0% 33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四 ) 二 2 必 修 4 30% 30% 20% 20% 34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三 1 選 修 2 30% 20% 30% 20% 35 民 眾 參 與 實 務 三 1 必 選 2 10% 27% 18% 45% 36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三 1 選 修 2 38% 38% 24% 0% 37 都 市 設 計 概 論 三 1 選 修 2 20% 30% 30% 20%

112 附 錄 1-4-9( 續 1) 編 號 課 名 學 選 學 期 別 分 38 景 觀 工 程 ( 一 ) 39 景 觀 生 態 學 三 1 選 時 三 1 修 選 數 40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三 1 修 必 41 景 觀 規 劃 三 1 修 必 42 數 位 景 觀 建 築 三 1 修 選 43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三 1 修 必 44 ( 網 五 頁 ) 設 計 三 2 修 選 45 傳 統 園 林 藝 術 三 2 修 選 46 文 化 地 景 保 育 三 2 修 選 47 花 卉 學 三 2 修 選 48 施 工 圖 預 算 規 範 三 2 修 選 49 資 源 經 營 與 管 理 三 2 修 選 50 景 觀 工 程 ( 二 ) 三 2 修 選 51 臺 灣 植 生 三 2 修 選 52 景 觀 評 估 三 2 修 選 53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三 2 修 選 54 環 境 心 理 學 三 2 修 選 55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三 2 修 必 56 ( 灌 六 溉 ) 照 明 水 景 四 1 修 選 57 景 觀 專 業 實 習 四 1 修 必 58 景 觀 行 政 與 法 規 四 1 修 必 59 景 觀 植 物 個 論 四 1 選 60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四 1 修 選 61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四 1 修 選 6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四 1 修 必 63 ( 水 七 域 ) 生 態 工 程 四 2 修 選 64 防 災 特 論 四 2 修 選 65 地 景 詮 釋 與 再 現 四 2 修 選 66 景 觀 專 題 四 2 修 必 67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八 ) 四 2 修 必 修 學 生 學 分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設 計 能 力 務 學 習 文 關 懷 2 27% 45% 18% 10%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2 43% 43% 14% 0% 2 33% 34% 8% 25% 2 82% 6% 12% 0% 2 58% 34% 8% 0% 4 22% 28% 22% 28% 2 15% 69% 8% 8% 2 30% 20% 30% 20% 2 20% 40% 30% 10% 2 24% 38% 38% 0% 2 32% 37% 0% 31% 2 33% 14% 40% 13% 2 30% 35% 25% 10% 2 30% 30% 30% 10% 2 43% 43% 14% 0% 2 45% 30% 20% 5% 2 25% 25% 25% 25% 4 22% 28% 22% 28% 2 50% 30% 10% 10% 2 33% 34% 8% 25% 2 25% 25% 25% 25% 2 30% 50% 10% 10% 2 30% 30% 40% 0% 2 36% 14% 36% 14% 4 28% 28% 20% 24% 2 41% 9% 41% 9% 2 50% 30% 10% 10% 2 40% 40% 10% 10% 2 38% 38% 0% 24% 4 28% 28% 20% 24% 107

113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關 係 表 基 本 資 料 核 心 能 力 編 號 課 名 學 期 選 別 學 分 時 數 學 生 學 分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的 能 力 溝 通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1 空 間 觀 察 與 體 驗 一 1 必 修 2 31% 31% 0% 8% 22% 8% 2 建 築 產 業 概 論 一 1 必 修 2 10% 30% 10% 0% 10% 40% 3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一 一 1 4 植 栽 概 論 一 1 5 電 腦 輔 助 製 圖 一 1 6 景 觀 建 築 史 一 1 7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一 ) 一 1 8 設 計 表 現 法 一 2 9 生 態 學 一 2 空 間 形 圕 與 10 組 織 一 2 景 觀 建 築 基 11 礎 二 一 2 景 觀 施 工 材 12 料 一 2 13 景 觀 植 物 學 一 2 14 景 觀 學 概 論 一 2 數 位 表 現 技 15 法 一 2 景 觀 建 築 設 16 計 ( 二 ) 一 2 17 苗 圃 學 二 1 選 修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選 修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選 修 必 修 必 修 選 修 2 30% 10% 10% 30% 10% 10% 3 18% 18% 23% 12% 23% 6% 4 40% 10% 0% 30% 0% 20% 2 30% 30% 0% 0% 30% 10% 2 33% 33% 0% 7% 24% 3% 2 60% 20% 0% 0% 10% 10% 2 10% 30% 30% 10% 10% 10% 2 38% 38% 0% 0% 16% 8% 4 30% 10% 10% 30% 10% 10% 4 16% 16% 17% 17% 16% 18% 2 10% 20% 40% 10% 10% 10% 2 20% 20% 20% 10% 20% 10% 2 35% 25% 15% 15% 5% 5% 2 22% 28% 0% 28% 16% 6% 2 10% 10% 30% 30% 10% 10% 108

114 18 創 意 思 考 二 1 19 測 量 及 整 地 排 水 二 1 20 植 栽 計 畫 二 1 21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 上 ) 二 1 22 敷 地 計 畫 二 1 23 防 災 概 論 二 1 景 觀 視 覺 模 24 擬 景 觀 建 築 設 25 計 ( 三 ) 二 1 二 1 26 社 區 營 造 二 設 施 結 構 工 程 植 栽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理 二 2 二 2 29 通 用 設 計 二 2 30 設 計 程 序 與 方 法 ( 下 ) 二 2 31 植 栽 設 計 二 2 數 位 模 型 與 32 動 畫 景 觀 建 築 設 33 計 ( 四 ) 社 會 科 學 研 34 究 方 法 民 眾 參 與 實 35 務 地 理 資 訊 系 36 統 都 市 設 計 概 37 論 景 觀 工 程 38 ( 一 ) 二 2 二 2 三 1 三 1 三 1 三 1 三 1 39 景 觀 生 態 學 三 1 40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三 1 41 景 觀 規 劃 三 1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必 修 選 修 選 修 必 修 必 修 必 修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必 選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選 修 必 修 必 修 附 錄 ( 續 1) 3 20% 10% 10% 0% 30% 30% 2 20% 30% 10% 20% 10% 10% 2 20% 0% 40% 20% 10% 10% 4 20% 20% 10% 20% 10% 20% 2 16% 24% 16% 16% 12% 16% 2 30% 20% 10% 10% 20% 10% 2 35% 30% 5% 15% 5% 10% 2 13% 13% 13% 20% 13% 28% 2 0% 30% 0% 20% 30% 20% 2 20% 32% 8% 16% 8% 16% 2 20% 10% 30% 30% 0% 10% 4 30% 30% 0% 0% 20% 20% 3 20% 20% 10% 20% 10% 20% 4 15% 23% 31% 8% 8% 15% 2 35% 15% 10% 15% 10% 15% 2 13% 13% 13% 20% 13% 28% 2 30% 20% 10% 10% 20% 10% 2 26% 15% 0% 10% 21% 28% 2 20% 40% 0% 20% 0% 20% 2 30% 20% 0% 0% 30% 20% 2 18% 17% 17% 18% 13% 17% 2 36% 36% 0% 14% 7% 7% 4 0% 10% 10% 30% 20% 30% 2 4% 56% 4% 0% 4% 32% 109

115 附 錄 ( 續 2) 數 位 景 觀 建 42 築 三 1 必 修 2 28% 28% 8% 16% 4% 16% 景 觀 建 築 設 43 計 ( 五 ) 三 1 選 修 2 20% 17% 16% 12% 15% 20% 44 網 頁 設 計 三 2 選 修 2 45% 15% 10% 10% 5% 15% 45 傳 統 園 林 藝 三 2 選 修 2 20% 20% 20% 20% 20% 0% 術 文 化 地 景 保 46 育 三 2 選 修 2 20% 30% 0% 0% 40% 10% 47 花 卉 學 三 2 選 修 2 0% 14% 44% 14% 14% 14% 施 工 圖 預 算 規 範 環 境 經 營 與 管 理 景 觀 工 程 ( 二 ) 三 2 選 修 2 23% 13% 22% 22% 0% 20% 三 2 必 修 4 20% 30% 0% 0% 40% 10% 三 2 選 修 2 12% 24% 20% 8% 24% 12% 51 臺 灣 植 生 三 2 選 修 2 20% 10% 30% 20% 10% 10% 52 景 觀 評 估 三 2 選 修 2 37% 37% 0% 0% 13% 13% 53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三 2 選 修 2 0% 50% 0% 0% 30% 20% 54 環 境 心 理 學 三 2 選 修 2 0% 33% 34% 0% 33% 0%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六 ) 灌 溉 照 明 水 景 景 觀 專 業 實 習 景 觀 行 政 與 法 規 景 觀 植 物 個 論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七 ) 水 域 生 態 工 程 三 2 選 修 2 20% 17% 16% 12% 15% 20% 四 1 必 選 2 0% 30% 0% 50% 0% 20% 四 1 必 修 4 19% 16% 15% 16% 15% 19% 四 1 必 修 2 25% 25% 0% 10% 15% 25% 四 1 選 修 2 10% 10% 50% 30% 0% 0% 四 1 選 修 2 20% 40% 0% 0% 30% 10% 四 1 選 修 2 20% 20% 5% 10% 25% 20% 四 1 選 修 2 18% 18% 13% 16% 16% 19% 四 2 選 修 2 16% 24% 16% 16% 24% 4% 64 防 災 特 論 四 2 選 修 2 20% 40% 0% 0% 40% 0% 65 地 景 詮 釋 與 再 現 四 2 必 修 4 20% 30% 0% 0% 30% 20% 66 景 觀 專 題 四 2 必 修 2 33% 11% 5% 0% 18% 33% 67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八 ) 四 2 選 修 2 18% 18% 13% 16% 16% 19% 110

116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大 學 部 e-campus 課 程 目 標 問 卷 參 考 111

117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課 程 地 圖 112

118 附 錄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二 次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會 議 紀 錄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二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一 日 期 : 101 年 05 月 29 日 ( 星 期 二 ) 二 時 間 : 中 午 12:00-13:00 三 地 點 : A309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主 任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會 議 紀 錄 : 1. 提 案 討 論 :101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課 程 大 綱 審 查 決 議 : 全 數 通 過 2. 提 案 討 論 :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四 年 課 程 規 則 變 更, 原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海 外 實 習 與 交 流 建 議 刪 除,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將 原 四 年 制 海 外 實 習 與 交 流 之 課 程 刪 除, 並 開 放 碩 士 班 之 文 化 地 景 與 文 創 產 業 特 論 及 國 際 景 觀 遊 憩 專 題 研 究 供 大 四 之 學 生 選 修, 並 藉 此 二 科 目, 落 實 海 外 參 訪 與 交 流 之 目 的 ( 全 數 通 過 ) 3. 提 案 討 論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之 教 育 目 標 及 核 心 能 力 修 正,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101 年 05 月 28 日 ( 一 )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之 教 育 部 目 標 及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113

119 (1) 大 學 部 教 育 目 標 如 下 :1. 奠 定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2. 強 化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3. 培 養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及 4. 重 視 溝 通 與 團 隊 合 作 (2)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如 下 :1. 奠 定 基 本 研 究 能 力 ;2. 強 化 專 業 規 劃 能 力 及 3. 培 養 跨 領 域 整 合 能 力 與 國 際 視 野 (3) 大 學 部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1. 景 觀 專 業 表 達 能 力 ;2.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思 考 能 力 ; 3. 植 栽 與 材 料 應 用 能 力 ;4. 景 觀 實 作 能 力 ;5. 自 然 與 人 文 關 懷 能 力 ;6. 溝 通 與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4) 研 究 所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1. 研 究 方 法 之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2. 論 文 寫 作 與 簡 報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3. 數 位 媒 材 應 用 能 力 ( 景 觀 組 );4.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 景 觀 組 );5. 遊 憩 系 統 規 劃 能 力 ( 休 閒 組 );6.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 休 閒 組 );7. 跨 領 域 溝 通 能 力 ( 景 觀 系 及 休 閒 組 ) 八 臨 時 動 議 : 九 散 會 13:00 114

120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課 程 地 圖 100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 ) 115

121 附 錄 1-5-3( 續 1) 116

122 附 錄 1-5-3( 續 2) 117

123 附 錄 1-5-3( 續 3) 118

124 職 涯 方 向 國 家 考 詴 - 景 觀 設 計 高 考 附 錄 學 年 度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職 涯 地 圖 課 程 地 圖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景 觀 學 概 論 ( 必 2) 測 量 及 整 地 排 水 ( 選 2) 傳 統 園 林 藝 術 ( 選 2) 景 觀 行 政 與 法 規 ( 必 選 2) 景 觀 建 築 史 ( 選 2) 設 施 結 構 工 程 ( 選 2) 景 觀 工 程 一 ( 選 2) 灌 溉 照 明 水 景 ( 選 2) 景 觀 施 工 材 料 ( 必 2) 植 栽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理 ( 必 2) 景 觀 工 程 二 ( 選 2) 景 觀 植 物 個 論 ( 選 2) 景 觀 植 物 學 ( 選 2) 植 栽 計 劃 ( 選 2) 施 工 圖 預 算 與 規 範 ( 選 2) 景 觀 專 業 實 習 ( 必 2) 生 態 學 ( 必 2) 植 栽 設 計 ( 選 4) 景 觀 生 態 學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7)( 必 4) 植 栽 概 論 ( 必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3)( 必 4) 台 灣 植 生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8)( 必 4) 設 計 表 現 法 ( 必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4)( 必 4) 景 觀 規 劃 ( 必 2) 無 障 礙 空 間 ( 選 2) 都 市 設 計 概 論 ( 選 2) 敷 地 計 畫 ( 必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5)(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6)( 必 4) 景 觀 專 業 顧 問 公 司 電 腦 輔 助 製 圖 ( 必 2) 數 位 表 現 技 法 ( 必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3)(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4)(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5)(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7)(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6)(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8)( 必 4) 景 觀 施 工 材 料 ( 必 2) 景 觀 視 覺 模 擬 ( 選 2) 數 位 景 觀 建 築 ( 選 2) 灌 溉 照 明 水 景 ( 選 2) 景 觀 植 物 學 ( 選 2) 數 位 模 型 與 動 畫 ( 選 2) 景 觀 工 程 一 ( 選 2)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 選 2) 生 態 學 ( 必 2) 無 障 礙 空 間 ( 選 2) 景 觀 工 程 二 ( 選 2) 景 觀 復 育 ( 選 2) 植 栽 概 論 ( 必 2) 測 量 及 整 地 排 水 ( 選 2) 施 工 圖 預 算 與 規 範 ( 選 2)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一 ( 必 3)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二 ( 必 3) 植 栽 計 劃 ( 選 2) 景 觀 生 態 學 ( 選 2) 植 栽 設 計 ( 選 4) 台 灣 植 生 ( 選 2) 敷 地 計 畫 ( 必 2) 景 觀 規 劃 ( 必 2) 景 觀 評 估 ( 選 2) 119

125 社 區 規 劃 師 空 間 觀 察 與 體 驗 ( 必 2) 空 間 形 圕 與 組 織 ( 必 2) 景 觀 施 工 材 料 ( 必 2) 附 錄 1-5-4( 續 1)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 選 2) 社 區 營 造 ( 選 2) 民 眾 參 與 實 務 ( 必 選 2)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 選 2) 敷 地 計 畫 ( 必 2) 網 頁 設 計 ( 選 2) 閱 讀 地 景 ( 選 2) 苗 圃 學 ( 必 3) 文 化 地 景 保 育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7)( 必 4) 景 觀 植 物 學 ( 選 2) 植 栽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理 ( 必 2)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8)( 必 4) 生 態 學 ( 必 2) 植 栽 計 劃 ( 選 2) 環 境 心 理 學 ( 選 2) 景 觀 行 政 與 法 規 ( 必 選 2) 植 栽 設 計 ( 選 4) 景 觀 工 程 一 ( 選 2) 敷 地 計 畫 ( 必 2) 景 觀 工 程 二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3)( 必 4) 施 工 圖 預 算 與 規 範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4)( 必 4) 景 觀 生 態 學 ( 選 2) 台 灣 植 生 ( 選 2) 景 觀 規 劃 ( 必 2) 都 市 設 計 概 論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5)(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6)( 必 4) NGO 組 織 文 史 工 作 者 空 間 觀 察 與 體 驗 ( 必 2) 空 間 形 圕 與 組 織 ( 必 2) 景 觀 施 工 材 料 ( 必 2) 社 區 營 造 ( 選 2) 文 化 地 景 保 育 ( 選 2)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 選 2) 敷 地 計 畫 ( 必 2) 民 眾 參 與 實 務 ( 必 選 2) 地 景 詮 釋 與 再 現 ( 選 2) 植 栽 設 計 ( 選 4) 網 頁 設 計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7)( 必 4) 景 觀 植 物 學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3)( 必 4) 環 境 保 育 導 論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8)(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4)( 必 4) 環 境 心 理 學 ( 選 2) 景 觀 行 政 與 法 規 ( 必 選 2) 景 觀 生 態 學 ( 選 2) 台 灣 植 生 ( 選 2) 120

126 附 錄 1-5-4( 續 2) 職 涯 方 向 課 程 地 圖 大 一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景 觀 規 劃 ( 必 2) 都 市 設 計 概 論 ( 選 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5)( 必 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6)( 必 4) 學 術 研 究 生 態 學 ( 必 2) 敷 地 計 畫 ( 必 2) 景 觀 評 估 ( 選 2)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 選 2) 景 觀 植 物 學 ( 選 2) 社 區 營 造 ( 選 2)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 選 2) 景 觀 復 育 ( 選 2)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 選 2) 閒 置 空 間 再 利 用 ( 選 2) 景 觀 生 態 學 ( 選 2) 台 灣 植 生 ( 選 2) 景 觀 規 劃 ( 必 2) 文 化 地 景 保 育 ( 選 2) 民 眾 參 與 實 務 ( 必 選 2) 環 境 心 理 學 ( 選 2) 傳 統 園 林 藝 術 ( 選 2) 121

127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五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 ) 苗 圃 商 植 栽 概 論 ( 必,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3)( 必,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5)( 必,4) 景 觀 植 物 學 ( 選,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4)( 必,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6)( 必,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7)( 必,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8)( 必,4) 苗 圃 學 ( 必,3) 台 灣 植 生 ( 選,2) 灌 溉 照 明 水 景 ( 選,2) 植 栽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理 ( 必,3) 花 卉 學 ( 選,2) 景 觀 植 物 個 論 ( 選,2) 植 栽 計 劃 ( 選,2) 景 觀 工 程 一 ( 選,2) 植 栽 設 計 ( 選,4) 景 觀 工 程 二 ( 選,2) 施 工 圖 預 算 與 規 範 ( 選,2) 廣 告 公 司 電 腦 輔 助 製 圖 ( 必,2) 景 觀 視 覺 模 擬 ( 選,2) 網 頁 設 計 ( 選,2) 數 位 表 現 技 法 ( 必,2) 數 位 模 型 與 動 畫 ( 選,2) 數 位 景 觀 建 築 ( 選,2) 設 計 表 現 法 ( 必,2)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1)( 必,4)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2)( 必,4)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一 ( 必,3) 景 觀 建 築 基 礎 二 ( 必,3) 122

128 附 錄 學 年 度 景 觀 系 預 算 明 細 表 123

129 附 錄 ( 續 1) 124

130 附 錄 教 師 自 編 講 義 ( 樣 稿, 大 一 下 學 期 表 現 法 為 例 ) 125

131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每 學 期 對 所 有 課 程 進 行 期 末 教 學 調 查 問 卷 126

132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中 華 大 學 製 定 單 位 : 教 資 組 文 件 編 號 :AN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公 佈 日 期 :100 年 12 月 21 日 頁 次 :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第 五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第 十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教 務 會 議 臨 時 會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九 次 教 務 會 議 會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第 三 次 教 務 會 議 會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七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百 學 年 度 第 四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百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貳 目 的 為 評 鑑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參 範 圍 凡 任 職 本 校 之 專 任 教 師 ( 含 同 等 級 之 研 究 人 員 ) 均 為 評 鑑 對 象 本 辦 法 評 鑑 期 間 為 每 一 學 期 之 開 學 日 貣 至 該 學 期 結 束 肆 權 責 單 位 教 發 中 心 教 學 資 源 組 : 彙 整 並 提 供 教 學 評 鑑 問 卷 分 數 予 各 學 院 各 學 院 : 進 行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加 ( 減 ) 分 127

133 院 教 評 會 : 教 學 評 鑑 成 績 核 定 伍 名 詞 解 釋 : 無 陸 內 容 第 一 條 為 評 鑑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凡 任 職 本 校 之 專 任 教 師 ( 含 同 等 級 之 研 究 人 員 ) 均 為 評 鑑 對 象, 惟 符 合 中 華 大 學 教 師 綜 合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所 列 不 頇 受 評 之 教 師, 得 免 予 評 鑑 本 辦 法 評 鑑 期 間 為 每 一 學 期 之 開 學 日 貣 至 該 學 期 結 束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以 基 本 分 數 再 依 據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項 目 所 列 示 之 各 項 評 鑑 標 準 加 ( 減 ) 分, 來 評 鑑 專 任 教 師 之 教 學 績 效 每 位 教 師 當 學 期 之 教 學 評 鑑 項 目 加 ( 減 ) 分 數 之 核 定 及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總 分 之 計 算 方 式, 由 各 院 另 訂 之, 經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送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後, 由 各 院 公 布 實 施 ( 各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加 ( 減 ) 分 項 目 請 參 照 : 附 件 一 附 件 二 附 件 三 附 件 四 附 件 五 附 件 六 ) 第 四 條 教 學 問 卷 計 分 公 式 為 非 常 同 意 :100 同 意 :85 尚 可 :70 不 同 意 :60 非 常 不 同 意 :50 教 學 問 卷 總 分 為 授 課 課 程 分 數 加 總 後 再 帄 均 第 五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呈 校 務 會 議 核 定 後 公 佈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柒 相 關 文 件 1. 中 華 大 學 工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2. 中 華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加 減 分 項 目 3. 中 華 大 學 資 訊 學 院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加 減 分 項 目 4.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5. 中 華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加 減 分 項 目 6. 中 華 大 學 觀 光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加 減 分 項 目 捌 使 用 表 單 無 128

134 附 件 一 中 華 大 學 工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95 年 7 月 25 日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7 年 2 月 14 日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院 教 評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7 年 3 月 5 日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7 年 3 月 12 日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七 次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97 年 10 月 13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院 教 評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8 年 1 月 14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8 年 3 月 11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六 次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98 年 5 月 19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院 教 評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8 年 6 月 3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8 年 6 月 10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九 次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99 年 5 月 19 日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院 教 評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9 年 6 月 2 日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9 年 6 月 9 日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九 次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100 年 2 月 24 日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臨 時 院 教 評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 年 2 月 24 日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 年 3 月 30 日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100 年 6 月 2 日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二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 年 7 月 13 日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十 一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第 一 條 依 中 華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辦 理 第 二 條 為 評 鑑 本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三 條 凡 任 職 本 院 之 專 任 教 師 均 為 評 鑑 對 象, 本 辦 法 評 鑑 期 間 為 每 一 學 期 之 開 學 日 貣 至 該 學 期 結 束 129

135 第 四 條 當 學 期 有 做 教 學 問 卷 之 每 位 教 師 其 基 本 分 數 為 六 十 分 本 辦 法 以 基 本 分 數 再 依 據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項 目 所 列 示 之 各 項 評 鑑 標 準 加 ( 減 ) 分, 來 評 鑑 專 任 教 師 之 教 學 績 效 每 位 教 師 當 學 期 之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總 分 之 計 算 方 式 為 : 基 本 分 數 加 上 加 分 項 目 之 分 數 再 扣 除 減 分 項 目 之 分 數 第 五 條 本 院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之 加 分 項 目, 如 附 表 ( 一 ) 第 六 條 本 院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之 減 分 項 目, 如 附 表 ( 二 ) 第 七 條 教 學 問 卷 計 分 公 式 為 非 常 同 意 :100 同 意 :85 尚 可 :70 不 同 意 :60 非 常 不 同 意 :50 教 學 問 卷 總 分 為 授 課 課 程 分 數 加 總 後 再 帄 均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院 教 評 會 審 議,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並 送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後 公 佈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30

136 附 表 ( 一 ) 中 華 大 學 工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加 分 項 目 評 鑑 項 目 工 學 院 標 準 工 學 院 加 分 備 註 1. 教 學 問 卷 教 學 問 卷 帄 均 分 數 60 (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 除 以 2 教 學 問 卷 計 分 公 式 如 下 : A 非 常 同 意 :100 B 同 意 :85 C 尚 可 :70 D 不 同 意 :60 E 非 常 不 同 意 :50 2. 教 學 帄 台 使 用 教 材 功 能 加 1 分 請 參 閱 附 註 ( 一 ) ecampus 使 用 作 業 功 能 加 1 分 3. 執 行 校 外 教 學 改 主 持 或 共 同 主 持 一 件 ( 子 ) 計 畫 且 完 主 持 人 加 8 分, 參 與 教 師 加 1 至 2 分, 請 參 閱 附 註 ( 二 ) 進 計 畫 成 結 案 者 由 主 持 人 斟 酌 決 定 4. 期 中 教 學 問 卷 並 教 師 於 學 期 中 針 對 開 授 課 程 使 用 問 以 一 科 為 限, 加 1~2 分, 頇 呈 現 下 列 具 進 行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卷 查 訪 學 生 是 否 充 分 瞭 解 學 科 之 教 體 成 果 : 分 析 建 檔 學 目 標 與 內 容 學 習 狀 況 與 學 習 困 擾, 且 協 助 系 上 進 行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問 卷 查 訪 結 果 分 析 並 建 立 相 關 檔 案 者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分 析 結 果 建 立 檔 案 5.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教 教 師 於 課 餘 時 間 訓 練 學 生 參 與 校 加 1~10 分 學 相 關 競 賽 獲 獎 或 獲 得 相 關 證 照 內 外 院 級 以 上 競 賽 獲 獎 或 獲 得 相 關 證 照, 成 績 表 現 優 異 者 指 導 教 師 與 受 訓 學 生 於 報 名 參 加 該 項 活 動 時 頇 先 向 系 及 院 提 出 登 記 或 輔 導 備 註 : 考 取 辦 法 凡 指 導 學 生 參 加 國 內 外 競 賽 1. 教 師 參 加 競 賽 獲 得 該 項 競 賽 不 同 名 次 者, 則 採 計 最 高 分 獲 獎 者, 教 師 可 加 分, 訂 定 每 名 同 學 競 賽 獲 獎 加 分 原 則 如 下, 惟 加 分 上 限 每 名 教 師 為 10 分 參 加 國 際 及 全 國 競 賽 獲 2. 教 師 共 同 指 導 學 生 獲 獎 者, 則 採 獎 者 : 第 一 名 加 10 分 第 二 名 加 8 分 計 其 最 高 帄 均 得 分 第 三 名 加 7 分 佳 作 加 6 分 參 加 校 內 131

137 及 廠 商 舉 辦 之 比 賽 或 競 賽 獲 獎 者 : 第 一 名 加 5 分 第 二 名 加 4 分 第 三 名 加 3 分 佳 作 加 2 分 6. 補 救 教 學 補 救 教 學 : 教 師 經 由 系 上 申 請 教 室, 於 正 規 課 堂 外 親 自 投 入 大 學 部 補 救 教 學, 其 授 課 節 數 以 每 一 週 為 計 數 單 位 教 師 親 自 授 課 1 節 課 者 加 3 分 ; 教 師 親 自 授 課 2 節 課 者 加 6 分 ( 每 位 老 師 以 一 科 為 限 ) 可 加 分 課 程 包 括 大 學 部 一 般 課 程 與 實 驗 課 程, 授 課 內 容 為 課 程 複 習, 練 習 題 輔 導 由 院 執 行 不 定 期 查 堂, 但 不 限 定 參 與 教 學 之 學 生 人 數 查 堂 三 次 未 到 者 不 予 加 分 7.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事 蹟 行 為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事 蹟 報 院 教 評 會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 至 +3 其 他 對 教 學 有 具 體 貢 獻 之 行 為, 且 經 系 所 推 薦 附 表 ( 二 ) 中 華 大 學 工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減 分 項 目 評 鑑 項 目 工 學 院 標 準 工 學 院 減 分 備 註 1. 網 路 教 學 獲 得 補 助 而 基 本 要 求 分 數 <40-5 分 2. 無 故 缺 課 1 次 - 10 分 指 未 事 先 調 課 而 缺 課 且 經 院 教 評 會 確 認 者 3. 代 課 數 1 次 - 3 分 指 未 事 先 申 請 代 課 獲 准 者 4. 未 將 課 程 大 綱 上 網 ( 選 課 系 統 ) 1 門 課 - 2 分 5. 未 遵 孚 排 課 4 天 規 定 1 學 期 -10 分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6. 未 遵 孚 授 課 鐘 點 ( 數 ) 學 分 數 規 定 1 學 期 -10 分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7. 其 他 不 當 教 學 行 為 報 院 教 評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者 - 1 分 ~-10 分 附 註 : 以 上 各 減 分 項 目 若 是 為 配 合 學 校 規 定 者 或 以 簽 呈 處 理 而 獲 批 准 者, 不 予 扣 分 132

138 附 件 二 中 華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加 減 分 項 目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一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三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5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管 理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百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四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百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五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加 分 項 目 評 鑑 類 別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加 分 備 註 1. 教 學 問 卷 本 項 得 分 =( 原 始 分 數 /2)+30 - (1) 書 報 討 論 課 程 不 實 施 教 學 問 卷 (2) 因 規 定 導 致 無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者,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為 70 分 2. 教 學 與 就 業 輔 導 ( 本 類 別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15 分 )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每 2 小 時 加 1 分, 限 大 學 部 課 程, 教 師 於 正 常 授 課 外 親 自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者 1 (1) 調 課 考 詴 分 組 討 論 孜 排 演 講 等 均 不 得 列 入 (2) 佐 證 資 料 為 補 救 教 學 紀 錄 表 及 教 室 申 請 空 調 紀 錄 或 e-campus 通 知 紀 錄 等 (3) 本 項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5 分 善 用 e-campus 教 學 帄 台 每 一 門 課 使 用 教 材 作 業 或 討 論 區 任 一 項 功 能 1 本 項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3 分 (1) 舉 辦 25 位 學 生 以 下 之 參 訪, 每 一 次 加 1 分 (1) 佐 證 資 料 為 公 文 書 或 參 訪 照 片 辦 理 企 業 參 訪 (2) 舉 辦 26 位 至 50 位 學 生 參 訪, 每 一 次 加 2 分 - (2) 若 有 兩 位 老 師 以 上 共 同 舉 辦, 則 分 數 必 頇 依 老 師 人 數 加 以 (3) 舉 辦 51 位 以 上 之 學 生 參 訪, 帄 均 每 一 次 加 3 分 (3) 本 項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5 分 輔 導 學 生 就 業 教 師 輔 導 學 生 就 業 報 告 0-3 (1) 頇 附 佐 證 資 料, 佐 證 資 料 為 教 師 輔 導 學 生 就 業 報 告 133

139 (2) 由 系 主 任 依 輔 導 成 果 加 分 輔 導 學 生 實 習 寒 暑 假 輔 導 的 實 習 學 生 0-5 頇 附 佐 證 資 料, 佐 證 資 料 為 學 生 實 習 報 告 3. 教 學 知 能 ( 本 類 別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15 分 ) 參 加 校 外 個 案 教 學 研 習 課 程 參 加 校 外 學 術 研 討 會 專 業 研 習 與 成 長 活 動 ( 含 AACSB 課 程 研 習 會 ) 或 其 他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課 程 參 加 次 數 與 內 容 0-3 頇 附 佐 證 資 料 如 證 書 簽 名 等 參 加 次 數 與 內 容 0-5 頇 附 佐 證 資 料 如 證 書 簽 名 等 參 加 校 內 教 學 專 業 知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每 一 次 1 (1) 依 參 加 次 數 與 內 容 加 分, 頇 附 佐 證 資 料 (2) 本 項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3 分 參 加 管 院 演 講 或 教 學 觀 摩 活 動 每 一 次 1 (1) 依 參 加 次 數 加 分 (2) 本 項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3 分 (1) 對 於 院 內 講 師, 院 長 依 講 師 提 (1) 博 士 進 修 計 畫 或 學 期 進 修 進 出 之 博 士 進 修 計 畫 或 學 期 進 修 進 鼓 勵 非 AQ 教 師 精 進 度 報 告 表 現 (2) 講 師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 度 報 告 表 現 加 0~3 分 (2) 講 師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另 再 加 5 分 4. 教 學 成 效 ( 本 類 別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15 分 ) 鼓 勵 指 導 學 生 參 加 競 賽 或 競 詴 且 成 績 優 異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研 究 所 考 詴 且 具 體 成 效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證 照 考 詴 且 有 具 體 成 效 0~15 (1) 頇 附 佐 證 資 料, 並 依 院 教 評 會 議 決 議 加 分 0~3 0~5 (2) 此 處 之 學 術 ( 藝 ) 競 賽 競 詴 與 服 務 加 分 之 體 育 與 藝 文 競 賽 不 同, 教 師 列 名 之 競 賽, 請 改 在 研 究 或 服 務 項 目 中 加 分 推 動 AACSB 之 學 習 品 保 (AOL) 教 學 成 效 0~5 由 系 主 任 及 院 長 依 推 動 學 習 品 保 (AOL) 教 學 成 效 表 現 加 分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表 現 0~3 (1) 頇 附 佐 證 資 料 (2) 依 院 教 評 會 議 決 議 加 分 5. 教 學 服 務 ( 本 類 別 最 高 加 分 不 得 超 過 15 分 ) 擔 任 院 中 心 實 驗 室 負 責 老 師 或 負 責 籌 辦 表 現 良 好 院 中 心 及 每 一 正 式 掛 牌 實 驗 室 3 (1) 系 主 任 需 列 表 敘 明 實 驗 室 老 師 分 數 之 分 配 (2) 多 位 老 師 共 同 負 責 一 院 中 心 或 實 驗 室 時, 加 分 帄 均 分 配 配 合 開 設 IMBA 之 課 程 且 表 現 優 良 經 IMBA 認 可 之 課 程 0-3 由 IMBA 執 行 長 及 院 長 視 授 課 教 師 配 合 度 與 授 課 表 現 加 分 參 與 教 學 群 計 畫 且 有 具 體 貢 獻 參 與 教 學 服 務 或 校 外 教 學 改 善 計 畫 且 有 具 體 貢 獻 向 計 畫 總 主 持 人 正 式 申 請 成 立 之 教 學 群 教 師 配 合 教 學 服 務 或 參 加 教 育 部 校 教 學 改 善 計 畫 134 0~3 院 教 學 群 計 畫 總 主 持 人 視 各 教 學 群 成 員 配 合 度 加 分 0~5 由 系 主 任 及 院 長 視 教 師 配 合 教 學 服 務 或 參 加 教 育 部 校 教 學 改 善

140 計 畫 之 表 現 加 分 參 與 AACSB 計 畫 且 有 具 體 貢 獻 0~5 (1)AACSB 執 行 長 視 委 員 或 工 作 小 組 成 員 配 合 度 加 分 (2) 出 席 會 議 達 70% 以 上 方 得 給 分 減 分 項 目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減 分 備 註 無 故 缺 課 每 一 次 -5 事 先 調 課 獲 准 者 不 在 此 列 無 故 代 課 每 一 次 -2 事 先 申 請 代 課 獲 准 者 不 在 此 列 課 程 大 綱 未 依 AOL 要 求 或 上 傳 至 選 課 系 統 每 門 課 -2 多 位 教 師 授 課 時, 扣 分 帄 均 分 攤 每 週 未 排 課 四 天 -10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其 他 不 當 教 學 行 為 -0~10 依 院 教 評 會 議 決 議 加 減 分 師 資 學 術 品 質 下 降 每 學 期 -10 原 AACSB 之 AQ 師 資 降 為 非 AQ 師 資 135

141 附 件 三 壹 內 容 中 華 大 學 資 訊 學 院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加 減 分 項 目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1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本 院 依 據 中 華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第 三 條 之 規 定, 訂 定 之 學 年 度 第 2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二 本 院 教 師 之 教 學 問 卷 原 始 成 績 需 先 進 行 各 學 制 間 之 院 帄 均 分 數 調 整, 以 85 分 為 帄 均 基 準 分 數 進 行 帄 移 調 整 每 位 教 師 當 學 期 之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總 分 之 計 算 方 式 為 : 調 整 後 教 學 問 卷 成 績 加 上 加 分 項 目 總 分 再 扣 除 減 分 項 目 總 分 三 加 分 項 目 :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加 分 備 註 1. 教 學 帄 台 ecampus 任 一 門 授 課 科 目 滿 足 下 列 兩 項 標 準 (1) 使 用 教 材 功 能 : 教 師 將 至 少 一 個 教 材 上 傳 或 連 結 (2) 使 用 作 業 功 能 : 教 師 將 至 少 一 個 作 業 上 傳 或 連 結 教 學 改 進 計 畫 參 與 一 件 ( 子 ) 計 畫 且 完 成 結 案 者 +1 至 +2 (1) 此 處 之 教 學 改 進 計 畫 為 獲 得 教 育 部 國 科 會 本 校 或 其 他 機 構 補 助 者 (2) 一 件 ( 子 ) 計 畫 之 計 畫 主 持 人 加 2 分 ; 共 同 主 持 人 加 1 分 2.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行 為 需 經 院 教 評 會 議 確 認 +1 至 +10 請 參 閱 附 註 ( 一 ) 四 減 分 項 目 :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減 分 備 註 1. 無 故 缺 課 1 次 -10 經 院 教 評 會 議 確 認 2. 代 課 數 1 次 -3 指 未 事 先 申 請 代 課 獲 准 者 3. 未 將 課 程 大 綱 上 網 1 門 課 -2 ( 選 課 系 統 ) 4. 未 遵 孚 排 課 4 天 規 定 1 學 期 -10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5. 未 遵 孚 授 課 學 分 數 規 定 1 學 期 -10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6. 其 他 不 當 教 學 行 為 需 經 院 教 評 會 議 確 認 -1 至

142 五 本 規 定 經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並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附 註 ( 一 ): 資 訊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行 為 加 分 項 目 參 考 表 加 分 項 目 加 分 1. 在 教 學 觀 摩 比 賽 或 指 導 學 生 參 加 競 賽, 獲 獎 者 +1 至 負 責 或 協 助 院 共 同 基 礎 課 程 規 劃 者 +1 至 在 課 後 或 非 教 學 時 段 增 加 課 程 輔 導 ( 教 師 親 自 授 課 ), 有 具 體 方 式 執 行 者 ( 附 註 三 ) +1 至 提 升 學 生 讀 書 成 效 具 有 積 極 具 體 作 為 者 ( 成 立 讀 書 會 等 ) 擔 任 教 學 實 驗 室 指 導 老 師 在 正 式 課 堂 時 間 外 舉 辦 校 外 教 學 或 參 觀 活 動 有 具 體 成 效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證 照, 有 具 體 成 果 者 ( 附 註 四 ) +1 至 其 他 對 教 學 有 具 體 貢 獻 之 行 為, 且 經 系 所 推 薦 +1 至 +4 附 註 ( 二 ): 減 分 項 目 若 是 為 配 合 學 校 規 定 者 或 以 簽 呈 處 理 而 獲 批 准 者, 不 予 扣 分 附 註 ( 三 ) 課 後 輔 導 加 分 標 準 如 下 : 時 數 加 分 數 10 小 時 至 24 小 時 1 分 25 小 時 以 上 2 分 註 :(1) 課 後 輔 導 需 老 師 親 自 授 課 (2) 教 師 每 週 的 教 師 時 間 (Office Hour) 不 得 計 入 附 註 ( 四 ) 推 動 認 證 成 果 加 分 標 準 如 下 : 認 證 學 生 通 過 認 證 人 數 ( 點 數 ) 加 分 數 ERP 10 人 ~24 人 1 25 人 ~39 人 2 40 人 ~54 人 3 55 人 以 上 4 CCNA 5 人 ~14 人 1 15 人 ~24 人 2 25 人 ~34 人 3 35 人 以 上 4 Oracle OCE 1 點 5 點 ~9 點 1 OCA 1 點 10 點 ~24 點 2 OCP 2 點 25 點 ~39 點 3 40 點 以 上 4 137

143 件 四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95 年 7 月 18 日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11 月 1 日 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 年 4 月 17 日 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0 年 3 月 9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加 分 項 目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加 分 備 註 1. 教 學 問 卷 非 常 同 意 :100 同 意 : 85 尚 可 :70 不 同 意 : 60 非 常 不 同 意 : (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80)/2 2. 全 系 的 前 10% 至 少 加 到 8 分 全 系 的 前 20% 至 少 加 到 6 分 ( 加 分 人 數 採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教 學 帄 台 ecampus 使 用 教 材 功 能 +1 請 參 閱 附 註 ( 一 ) 使 用 作 業 功 能 +1 使 用 討 論 區 功 能 教 學 改 進 計 畫 參 與 一 件 ( 子 ) 計 畫 且 完 成 結 案 者 +2 請 參 閱 附 註 ( 二 ) 4. 獲 得 網 路 教 學 補 助 獲 得 一 門 課 補 助 且 基 本 要 求 分 數 >=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行 為 報 院 教 評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1 至 +10 附 註 ( 一 ): 教 學 帄 台 之 評 鑑 標 準 如 下 : (1) 每 位 教 師 只 要 有 一 門 任 教 之 課 程 滿 足 標 準 即 可 (2) 使 用 教 材 功 能 : 教 師 將 至 少 一 個 教 材 上 傳 或 連 結 (3) 使 用 作 業 功 能 : 教 師 將 至 少 一 個 作 業 上 傳 或 連 結 (4) 使 用 討 論 區 功 能 : 至 少 一 門 課 程 之 討 論 次 數 大 於 10 次 (5) 每 位 教 師 在 教 材 作 業 和 討 論 區 等 各 功 能 最 多 各 加 1 分 138

144 附 註 ( 二 ): 1. 本 項 需 由 系 上 彙 整 呈 報 系 主 任 簽 核, 院 教 評 會 核 准 後 始 能 加 分 2. 此 處 之 教 學 改 進 計 畫 為 獲 得 教 育 部 國 科 會 本 校 或 其 他 機 構 補 助 者 3. 若 一 件 ( 子 ) 計 畫 參 與 人 數 不 超 過 3 人, 則 每 位 參 與 教 師 可 加 2 分 若 一 件 ( 子 ) 計 畫 參 與 人 數 超 過 3 人, 則 每 位 參 與 教 師 可 得 加 分 =(6/ 總 參 與 人 數 ) ( 可 加 分 數 採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4. 任 一 位 教 師 在 此 項 加 分 數 最 多 可 到 4 分 中 華 大 學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減 分 項 目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減 分 備 註 1. 教 學 問 卷 2. 應 做 教 學 問 卷 卻 未 配 合 實 施 者 3. 網 路 教 學 4. 無 故 缺 課 5. 代 課 數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60 -(60-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2 1 門 課 - 5 獲 得 補 助 而 基 本 要 求 - 5 分 數 <40 1 次 - 10 指 未 事 先 調 課 而 缺 課 者 1 次 - 3 指 未 事 先 申 請 代 課 獲 准 者 6. 未 將 課 程 大 綱 上 網 ( 選 課 系 統 ) 7. 未 遵 孚 排 課 4 天 規 定 8. 未 遵 孚 授 課 學 分 數 規 定 1 門 課 學 期 學 期 -10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9. 其 他 不 當 教 學 行 為 報 院 教 評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 1 至 -10 附 註 ( 一 ): 以 上 各 扣 分 項 目 若 是 為 配 合 學 校 規 定 者 或 以 簽 呈 處 理 而 獲 批 准 者, 不 予 扣 分 139

145 附 件 五 中 華 大 學 人 社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加 減 分 項 目 附 表 ( 一 ) 中 華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加 分 項 目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加 分 備 註 1. 教 學 問 卷 教 學 問 卷 原 始 分 數 ( 得 分 /2) 教 學 帄 台 ecampus 使 用 教 材 功 能 +1 請 參 閱 附 註 ( 一 ) 使 用 作 業 功 能 +1 使 用 討 論 區 功 能 教 學 改 進 計 畫 主 持 或 共 同 主 持 一 件 ( 子 ) 計 畫 且 完 成 結 案 者 +1 至 +4 請 參 閱 附 註 ( 二 ) 4.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經 院 教 評 會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此 項 加 分 最 多 以 30 分 為 請 參 閱 附 註 ( 三 ) 行 為 限 附 註 ( 一 ): 1. 評 鑑 標 準 如 下 : (1) 每 位 教 師 只 要 有 一 門 任 教 之 課 程 滿 足 標 準 即 可 (2) 使 用 教 材 功 能 : 教 師 將 至 少 一 個 教 材 上 傳 或 連 結 (3) 使 用 作 業 功 能 : 教 師 將 至 少 一 個 作 業 上 傳 或 連 結 (4) 使 用 討 論 區 功 能 : 至 少 一 門 課 程 之 討 論 次 數 至 少 10 次 附 註 ( 二 ): 1. 本 項 頇 由 系 上 彙 整 呈 報 院 教 評 會 核 准 後 始 能 加 分 2. 任 一 位 教 師 在 此 項 加 分 數 最 多 可 到 4 分 附 註 ( 三 ):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行 為 加 分 項 目 參 考 表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加 分 項 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加 分 1 指 導 學 生 參 加 競 賽, 獲 獎 者 +1 至 +2 2 舉 辦 課 程 相 關 校 外 教 學 與 參 觀 活 動, 有 具 體 成 效 ( 需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

146 3 舉 辦 政 府 部 門 / 企 業 參 訪 等 學 生 職 涯 相 關 活 動, 有 具 體 成 效 ( 因 課 程 需 求 之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不 計 ) +1 至 +2 4 輔 導 學 生 就 讀 研 究 所 或 就 業 ( 需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 +1 至 +2 5 於 正 常 授 課 外 親 自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 至 少 10 小 時, 需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 +2 至 +4 6 規 畫 及 實 施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1 至 +2 7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證 照 / 高 普 考 / 檢 定 等 考 詴, 且 有 具 體 績 效 ( 需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 +1 8 舉 辦 畢 業 公 演 / 學 術 研 討 會 +1 9 成 功 指 導 或 帶 領 與 推 薦 學 生 參 加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 需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 +1 至 與 教 學 課 程 相 符, 輔 導 學 生 作 品 或 文 章 於 媒 體 曝 光, 提 昇 校 譽 ( 需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 參 加 院 / 系 辦 理 之 教 學 觀 摩 參 加 校 內 外 教 師 專 業 職 能 研 習 營 +1 至 擔 任 系 所 評 鑑 項 目 主 筆 人, 並 能 按 時 繳 交 書 面 報 告 或 完 成 修 訂 +1 至 其 他 對 教 學 有 具 體 貢 獻 之 行 為, 且 經 系 / 中 心 / 室 會 議 及 院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之 項 目 +1 至 +15 附 表 ( 二 ) 中 華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減 分 項 目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減 分 備 註 1. 無 故 缺 課 未 將 課 程 大 綱 上 網 登 入 1 門 課 未 遵 孚 排 課 4 天 規 定 1 學 期 -10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4. 未 遵 孚 授 課 鐘 點 學 分 數 規 定 1 學 期 -10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5. 擔 任 系 所 評 鑑 項 目 主 筆 人, 未 能 按 時 繳 交 書 面 報 告 或 完 成 修 訂 1 次 其 他 不 當 教 學 行 為 ( 包 括 不 當 影 響 教 學 評 鑑 之 各 種 行 為 ) 報 院 教 評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者 -1 至 -10 附 註 : 以 上 各 減 分 項 目 若 是 為 配 合 學 校 規 定 者 或 以 簽 呈 處 理 而 獲 批 准 者, 不 予 扣 分 141

147 附 件 六 中 華 大 學 觀 光 學 院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辦 法 之 加 減 分 項 目 96 年 11 月 5 日 96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97 年 6 月 24 日 96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 年 9 月 7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 年 9 月 16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99 年 2 月 22 日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9 年 3 月 10 日 98 學 年 度 第 6 次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99 年 12 月 20 日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6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0 年 3 月 30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100 年 10 月 17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院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0 年 11 月 9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4 次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通 過 壹 目 的 為 評 定 本 院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貳 範 圍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審 查 作 業 均 屬 之 參 權 責 單 位 專 任 教 師 : 提 供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項 目 審 查 資 料 院 教 評 會 : 審 核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項 目 成 績 肆 名 詞 解 釋 : 無 伍 內 容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加 分 附 註 說 明 1. 教 學 問 卷 非 常 同 意 :100 0~15 附 註 ( 一 ) 142

148 同 意 :85 尚 可 :70 不 同 意 :60 非 常 不 同 意 :50 使 用 教 材 功 能 1 班 /1 門 課 1 分,1 班 /1 門 課 以 上 2 分 0~2 2. 教 學 帄 台 ecampus 使 用 作 業 功 能 1 班 /1 門 課 1 分,1 班 /1 門 課 以 上 2 分 0~2 附 註 ( 二 ) 使 用 討 論 區 功 能 1 班 /1 門 課 1 分,1 班 /1 門 課 以 上 2 分 0~2 3. 教 學 改 進 計 畫 參 與 一 件 ( 子 ) 計 畫 且 完 成 結 案 者 0~4 附 註 ( 三 ) 4. 獲 得 網 路 教 學 補 助 1 門 課 2 分 0/2 附 註 ( 四 ) 辦 理 學 生 課 程 / 證 照 考 詴 輔 導 1 班 /1 門 課 /1 件 1 分 0~3 附 註 ( 五 ) 自 編 教 材 1 門 課 2 分 0~6 附 註 ( 六 ) 5. 教 學 輔 導 推 動 校 外 參 觀 教 學 1 件 參 訪 案 1 分 0~5 附 註 ( 七 ) 參 加 校 外 教 學 / 專 題 競 賽 獲 獎 獲 1~3 名 者, 第 1 名 10 分, 第 2 名 8 分, 第 3 名 6 分, 佳 作 4 分, 參 加 未 獲 獎 者 2 分 0~10 附 註 ( 八 ) 參 加 系 院 校 教 學 群 1 個 學 群 2 分 0~6 附 註 ( 九 ) 6. 教 學 提 昇 教 學 實 驗 室 1 間 2 分 0~4 附 註 ( 十 ) 建 教 合 作 1 件 合 作 案 2 分 0~4 附 註 ( 十 一 ) 7. 專 業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籌 辦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1 件 活 動 2 分 0~4 附 註 ( 十 二 ) 8. 教 學 專 業 知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參 與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1 次 1 分 0~2 9. 其 他 對 教 學 有 具 體 貢 獻 之 行 為 1 件 1~2 分 0~4 附 註 ( 十 三 ) 評 鑑 項 目 標 準 減 分 附 註 說 明 1. 教 學 問 卷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60 0~30 附 註 ( 一 ) 143

149 2. 應 做 教 學 問 卷 卻 未 配 合 實 施 者 1 門 課 5 分 5/ 門 3. 網 路 教 學 1 門 課 5 分 5/ 門 獲 得 補 助 而 基 本 要 求 分 數 <40 4. 無 故 缺 課 1 次 10 分 10/ 次 指 未 事 先 調 課 而 缺 課 者 5. 代 課 數 1 次 3 分 3/ 次 指 未 事 先 申 請 代 課 獲 准 者 6. 未 將 課 程 大 綱 上 網 ( 選 課 系 統 ) 1 門 課 2 分 2/ 門 7. 未 遵 孚 排 課 4 天 規 定 1 學 期 10 分 10/ 學 期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8. 未 遵 孚 授 課 學 分 數 規 定 1 學 期 10 分 10/ 學 期 本 項 目 不 適 用 於 本 校 兼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9. 其 他 不 當 教 學 行 為 1~10 提 報 院 教 評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以 上 各 項 加 減 分 項 目 頇 填 報 中 華 大 學 觀 光 學 院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表 (JA A), 並 檢 附 相 關 佐 證 資 料 各 減 分 項 目 若 是 為 配 合 學 校 規 定 者 或 以 簽 呈 處 理 而 獲 批 准 者, 不 予 扣 分 附 註 說 明 附 註 ( 一 ) 1.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80: 加 分 分 數 = 5+(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80)/2 2.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60-79: 加 分 分 數 =0 3.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60: 扣 分 分 數 =(60- 教 學 問 卷 分 數 )/2 附 註 ( 二 ) 1. 使 用 作 業 功 能, 頇 有 學 生 實 際 上 傳 作 業, 方 可 計 分 2. 使 用 討 論 區 功 能, 頇 有 實 際 與 學 生 討 論 及 回 應, 方 可 計 分 附 註 ( 三 ) 1. 教 學 改 進 計 畫 為 獲 得 教 育 部 國 科 會 本 校 或 其 他 機 構 補 助 且 完 成 結 案 者 144

150 2. 若 一 件 ( 子 ) 計 畫 參 與 人 數 不 超 過 3 人, 則 每 位 參 與 教 師 可 加 2 分 若 一 件 ( 子 ) 計 畫 參 與 人 數 超 過 3 人, 則 每 位 參 與 教 師 可 得 加 分 =(6/ 總 參 與 人 數 ) ( 加 分 數 採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附 註 ( 四 ) 1. 獲 得 一 門 課 補 助 且 基 本 要 求 分 數 >=70 附 註 ( 五 ) 1. 學 生 課 程 輔 導 : 係 指 利 用 課 餘 時 間 ( 非 教 師 之 office hours), 辦 理 短 期 或 長 期 固 定 時 段 之 課 後 輔 導 活 動 辦 理 此 項 活 動 頇 先 向 系 院 報 備, 提 報 加 分 時, 應 檢 附 簡 要 輔 導 紀 錄 2. 學 生 證 照 考 詴 輔 導 : 係 指 規 劃 或 開 授 專 業 證 照 輔 導 班,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證 照 考 詴 之 教 學 活 動 辦 理 此 項 活 動, 請 先 向 系 院 報 備, 提 報 加 分 時, 應 檢 附 簡 要 成 果 資 料 3. 升 學 輔 導 : 係 指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碩 博 士 班, 提 報 加 分 時, 應 提 供 簡 要 輔 導 紀 錄 單 純 幫 學 生 寫 推 薦 函, 不 計 加 分 附 註 ( 六 ) 1. 自 編 教 材 若 為 廠 商 提 供 之 PPT 簡 報 檔, 需 經 重 新 編 排, 或 再 補 充 相 關 資 料 於 授 課 課 程 內, 並 能 提 出 證 明 者, 方 可 採 計 附 註 ( 七 ) 1. 校 外 參 訪 若 為 課 程 本 身 之 授 課 性 質, 不 得 採 計 2. 若 因 教 學 或 配 合 課 程 所 需, 並 利 用 課 程 時 間 進 行 辦 理 之 參 訪 活 動, 可 列 計 加 分, 但 每 門 課 以 1 學 期 辦 理 1 次 為 原 則 附 註 ( 八 ) 1. 若 獲 獎 之 各 項 獎 項 為 同 一 類 型 或 同 一 次 之 競 賽, 僅 以 採 計 最 高 獎 項 一 項 為 原 則 附 註 ( 九 ) 1. 系 院 校 教 學 群 : 係 指 為 執 行 某 門 課 程 之 教 學 活 動 或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而 成 立 之 教 學 群 組 群 組 頇 有 三 位 成 員, 並 向 系 院 報 備, 提 報 加 分 時, 應 檢 附 活 動 紀 錄 附 註 ( 十 ) 1. 籌 備 實 驗 室 者, 一 間 實 驗 室 加 2 分 2. 持 續 管 理 實 驗 室 者, 一 間 實 驗 室 加 2 分 145

151 附 註 ( 十 一 ) 1. 建 教 合 作 必 頇 為 教 師 與 社 區 有 建 教 合 作 案, 或 建 教 合 作 與 授 課 課 程 有 所 關 聯 性, 或 與 系 / 院 簽 訂 之 產 學 合 作 內 容 所 衍 生 之 活 動 ; 並 且 頇 有 學 生 參 與 合 作 案 內 活 動 或 義 工 服 務 者, 方 可 採 計 2. 建 教 合 作 案 頇 與 教 學 相 關 者, 如 僅 為 教 師 個 人 承 接 國 科 會 縣 市 政 府 企 業 團 體 等 之 研 究 或 規 劃 案, 並 利 用 學 生 擔 任 助 理, 而 無 實 際 與 教 學 相 關 及 學 生 參 與 之 活 動, 不 得 列 計 加 分 3. 計 畫 案 若 為 延 續 案, 且 跨 二 學 期 者, 上 下 學 期 皆 可 個 別 加 分. 附 註 ( 十 二 ) 1. 籌 辦 專 業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但 活 動 頇 為 列 入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時 數 紀 錄 者, 方 可 採 計 ; 一 件 活 動 不 論 天 數 加 2 分 附 註 ( 十 三 ) 1. 協 助 學 系 / 院 簽 訂 產 學 合 作 同 意 書 可 列 入 此 加 分 項 目, 但 頇 從 籌 劃 到 完 成 同 意 書 簽 訂 者, 方 可 採 計,1 件 2 分 2. 辦 理 升 學 就 業 座 談 會 指 導 學 生 參 與 教 育 部 等 相 關 部 會 之 計 畫 方 案 ( 包 含 協 助 學 生 取 得 國 科 會 專 題 ), 皆 可 列 入 此 加 分 項 目,1 件 座 談 會 / 計 畫 案 加 1 分 3. 指 導 本 學 院 各 系 / 學 程 專 題 超 過 二 組 者, 第 三 組 以 上, 每 增 加 一 組 可 加 2 分 4. 教 師 協 助 推 廣 處 開 設 非 學 分 班 課 程, 不 論 上 課 或 組 織 課 程, 已 可 於 推 廣 處 服 務 評 鑑 內 加 分 及 於 研 發 處 研 究 評 鑑 內 加 分, 故 不 得 再 提 報 於 教 學 評 鑑 內 重 複 加 分 5. 帶 領 大 學 部 學 生 參 加 研 討 會 並 發 表 論 文, 可 列 計 加 分, 國 外 研 討 會 加 2 分 / 場, 國 內 研 討 會 加 1 分 / 場. 146

152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與 獎 勵 辦 法 中 華 大 學 製 定 單 位 : 教 資 組 文 件 編 號 :AN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與 獎 勵 辦 法 公 佈 日 期 :101 年 6 月 21 日 頁 次 :147 本 辦 法 經 8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89 年 10 月 18 日 89 學 年 度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定 通 過 90 年 10 月 17 日 90 學 年 度 第 1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定 通 過 93 年 6 月 2 日 92 學 年 度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臨 時 會 修 定 通 過 93 年 6 月 9 日 92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6 年 11 月 14 日 96 學 年 度 第 4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6 年 12 月 19 日 96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1 年 5 月 9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8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1 年 6 月 21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玖 目 的 為 鼓 勵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肯 定 其 在 教 學 上 之 努 力 與 貢 獻 壹 拾 範 圍 適 用 於 本 校 任 教 之 專 任 教 師 壹 拾 壹 權 責 單 位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教 學 資 源 組 : 編 列 本 獎 勵 辦 法 之 經 費 預 算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各 系 教 評 會 : 依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結 果 擇 優 提 名 推 薦 優 良 教 師 之 候 選 人 各 學 院 : 召 集 遴 選 小 組 依 分 配 名 額 進 行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校 長 : 核 定 壹 拾 貳 名 詞 解 釋 : 無 壹 拾 參 內 容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鼓 勵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肯 定 其 在 教 學 上 之 努 力 與 貢 獻,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獎 勵 辦 法 之 經 費 由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編 列 預 算 提 供 147

153 第 三 條 凡 在 本 校 任 教 之 專 任 教 師 均 為 候 選 人, 得 獎 者 除 公 開 表 揚 外, 並 每 人 頒 發 獎 狀 及 獎 金 壹 萬 伍 仟 元 第 四 條 本 獎 勵 每 學 期 辦 理 乙 次, 名 額 按 各 院 專 任 教 師 人 數 比 例 分 配 ( 各 系 至 少 一 名 ) 為 原 則, 全 校 總 名 額 為 每 學 期 四 十 名 第 五 條 遴 選 方 式 以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分 數 為 主 要 依 據 第 六 條 遴 選 程 序 : 由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針 對 所 有 專 任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 各 系 教 評 會 依 教 學 績 效 評 鑑 結 果 擇 優 提 名 推 薦 優 良 教 師 之 候 選 人 送 各 學 院 彙 整, 由 各 學 院 召 集 遴 選 小 組 依 分 配 名 額 進 行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遴 選 結 果 及 會 議 記 錄 送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彙 整, 呈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告 第 七 條 各 學 院 遴 選 小 組 由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組 成,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討 論,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公 佈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壹 拾 肆 無 相 關 文 件 壹 拾 伍 無 使 用 表 單 148

154 附 錄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隨 同 院 期 末 的 教 學 問 卷 調 查 開 始 實 施 每 一 門 課 學 習 成 效 調 查 149

155 附 錄 網 路 期 中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調 查 中 華 大 學 期 中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調 查 本 表 旨 在 瞭 解 學 生 對 各 學 科 任 教 教 師 的 教 學 意 見, 以 供 任 課 教 師 參 考, 期 能 加 強 師 生 互 動, 並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所 以 您 提 供 的 意 見 十 分 寶 貴 我 們 絕 對 不 會 將 同 學 的 基 本 資 料 外 洩, 所 以 您 的 意 見 不 會 影 響 本 科 目 的 成 績, 請 孜 心 作 答 非 常 同 意 同 意 普 通 不 同 意 非 常 不 同 意 1. 學 期 開 始 時, 教 師 有 清 楚 說 明 教 學 大 綱 ( 含 課 程 目 標 進 度 評 量 方 法 與 標 準 ) a b c d e 2. 教 師 能 掌 握 課 程 目 標, 且 授 課 內 容 與 教 學 大 綱 相 符 a b c d e 3. 教 師 具 有 專 業 知 識 與 經 驗, 並 有 操 作 示 範 與 解 說 之 能 力 a b c d e 4. 教 師 上 課 會 採 用 不 同 教 學 方 式 來 啟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a b c d e 5. 教 師 已 清 楚 說 明 公 帄 合 理 之 評 分 方 式 a b c d e 6. 教 師 能 留 意 學 生 的 學 習 反 應, 適 時 發 現 學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並 耐 心 指 引 a b c d e 學 生 可 以 很 容 易 與 教 師 建 立 良 好 的 互 動 關 係 或 溝 通 管 道, 營 造 班 級 良 好 的 學 習 氣 氛 我 上 本 課 程, 至 目 前 的 出 席 率 是 a95% 以 上 b80~95% c60~80% d 40~60% e40% 以 下 未 出 席 之 原 因 ( 限 50 個 字 以 內 ): 我 認 為 此 課 程 學 習 之 困 難 ( 限 50 個 字 以 內 ): a b c d e a b c d e 我 對 這 門 課 的 其 他 意 見 或 建 議 ( 請 給 予 建 設 性 的 建 議, 才 有 助 於 教 學 品 質 的 提 昇, 限 50 個 字 以 內 ; 請 勿 無 謂 漫 罵 ) 11. 其 他 意 見 或 建 議 : 150

156 附 錄 課 程 期 末 問 卷 調 查 表 151

157 附 錄 本 系 期 末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調 查 表 152

158 附 錄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100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之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一 覽 表 日 期 時 間 主 題 講 師 2011/10/20 13:00-15:00 性 別 成 長 社 群 成 果 發 表 多 元 學 習 成 果 評 量 社 群 成 果 發 表 閱 讀 與 寫 作 專 業 成 者 社 群 成 果 發 表 通 識 中 心 林 貝 珊 老 師 通 識 中 心 黃 素 惠 老 師 通 識 中 心 施 淑 婷 老 師 2011/10/24 9:00-11:00 傑 出 教 師 經 驗 分 享 資 工 系 張 欽 智 老 師 電 機 系 黃 啟 光 老 師 2011/10/28 10:00-12:00 師 生 溝 通, 共 學 雙 贏! 明 新 科 大 束 義 正 老 師 2011/10/31 13:00-15:00 管 理 學 自 學 社 群 成 果 發 表 休 閒 產 業 資 訊 服 務 研 究 社 群 成 果 發 表 科 管 系 賀 力 行 老 師 休 閒 系 張 馨 文 老 師 2011/11/3 13:00-15:00 淺 談 教 學 評 量 苗 栗 高 商 姚 清 煇 校 長 2011/11/7 13:00-15:00 大 學 教 師 的 美 麗 與 哀 愁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余 作 輝 老 師 2011/11/8 10:00-12:00 傑 出 教 師 經 驗 分 享 ( 二 ) 機 械 系 林 育 立 老 師 應 日 系 簡 曉 花 老 師 2011/11/21 13:00-15:00 開 放 年 代 下 教 育 工 作 的 新 價 值 - 作 一 位 創 新 型 教 師 清 涼 音 文 化 事 業 陳 永 隆 講 師 1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之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一 覽 表 日 期 時 間 主 題 講 師 101/4/23 1:00-3:00 教 師 的 說 話 藝 術 清 涼 音 文 化 事 業 林 俊 良 老 師 101/4/25 10:30-12:00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社 群 成 果 發 表 通 識 中 心 黃 素 惠 副 教 授 通 識 中 心 林 鑫 琪 講 師 科 管 系 賀 力 行 老 師 101/4/30 1:00-3:00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社 群 成 果 發 表 休 閒 系 張 馨 文 老 師 科 管 系 林 淑 萍 老 師 101/5/2 10:30-12:00 師 生 溝 通 與 班 級 經 營 成 大 教 育 研 究 所 饒 夢 霞 老 師 科 管 系 李 友 錚 老 師 101/5/8 1:00-3:00 101/5/10 10:30-12:00 傑 出 教 師 心 的 分 享 與 經 驗 傳 承 優 良 數 位 教 材 成 果 發 表 與 教 學 觀 摩 活 動 傑 出 教 師 心 的 分 享 與 經 驗 傳 承 優 良 數 位 教 材 成 果 發 表 與 教 學 觀 摩 活 動 資 管 系 張 文 智 老 師 土 木 系 呂 志 宗 老 師 土 木 系 呂 志 宗 老 師 應 統 系 李 明 恭 老 師 企 管 系 蔡 銘 村 老 師 土 木 系 劉 俊 杰 老 師 153

159 附 錄 2-6-8( 續 1) 98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之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一 覽 表 日 期 時 間 主 題 講 師 10/20 10:30-12:00 10/21 10:30-12:00 從 問 題 導 向 的 學 習 策 略 -- 談 魅 力 教 師 的 核 心 關 鍵 打 開 心 門 好 溝 通 有 效 情 緒 管 理 與 師 生 溝 通 方 亯 智 老 師 崗 智 企 管 顧 問 公 司 顧 問 訓 練 師 南 亭 風 老 師 N.L.P. 專 業 執 行 師 N.L.P. 高 階 執 行 師 11/12 15:10-16:40 新 世 代 八 意 教 學 表 達 法 11/19 15:10-16:40 吸 引 e 世 代 的 無 窮 魅 力 舒 國 文 老 師 ILS 人 源 整 合 學 苑 // 首 席 講 師 兼 口 才 諮 商 師 彭 一 昌 老 師 華 人 語 系 頂 尖 之 潛 能 訓 練 師 11/24 10:30-12:00 大 學 生 的 大 腦 在 想 什 麼? 淺 談 教 育 情 境 中 之 師 生 溝 通 與 情 緒 管 理 許 永 政 老 師 中 壢 社 區 大 學 主 任 11/25 10:30-12:00 以 創 意 思 考 為 導 向 的 教 學 策 略 陳 永 隆 老 師 國 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副 教 授 97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之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一 覽 表 日 期 時 間 主 題 講 師 :30-15:00 如 何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意 願 鄭 教 授 政 峰 中 興 大 學 教 務 長 :30-15:00 大 學 教 師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及 其 策 略 何 博 士 希 慧 東 吳 大 學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暨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00-16:30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鄭 教 授 淵 全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與 學 中 心 主 任 154

160 附 錄 2-6-8( 續 2) 97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之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一 覽 表 日 期 時 間 主 題 講 師 :10-17:00 大 學 生 學 習 與 電 腦 :10-17:00 教 師 情 緒 智 慧 的 涵 養 :10-17:00 創 意 發 明 之 教 學 與 應 用 :10-17:00 中 原 大 學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10-15:00 靜 觀 緣 貣 - 談 教 學 的 探 索 與 反 思 清 華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曾 正 宜 副 教 授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林 志 成 教 授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創 造 力 中 心 陳 玉 崗 主 任 中 原 大 學 (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 劉 士 豪 主 任 ( 副 教 授 ) 台 匇 科 技 大 學 技 職 教 育 研 究 所 劉 曉 芬 副 教 授 :30-12:00 啟 動 創 意 的 心 智 --- 談 影 像 故 事 與 創 意 思 考 中 正 大 學 行 銷 管 理 研 究 所 行 銷 策 略 與 創 意 研 究 所 中 心 主 任 曾 光 華 教 授 :10-17:00 創 意 思 考 力 與 趨 勢 觀 察 力 :30-12:00 做 情 緒 與 壓 力 管 理 的 贏 家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研 發 處 陳 永 隆 副 教 授 人 類 發 展 基 金 會 研 究 員 徐 禮 集 教 授 96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之 能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一 覽 表 日 期 時 間 主 題 講 師 :00-17:00 大 學 教 師 的 角 色 扮 演 與 生 涯 規 劃 :00-17:00 數 位 學 習 的 趨 勢 與 應 用 余 教 授 作 輝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教 授 林 教 授 博 文 玄 奘 大 學 副 校 長 :00-17:00 追 求 教 學 卓 越 : 大 學 教 授 的 教 學 專 業 發 展 黃 教 授 坤 錦 中 原 大 學 人 文 與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00-17:00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與 教 學 成 長 林 教 授 海 清 中 台 科 技 大 學 學 務 長 155

161 附 錄 課 程 結 合 實 務 教 學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配 合 課 程 需 求, 具 體 結 合 相 關 實 務 教 學, 教 師 考 量 課 程 屬 性 社 區 需 求 學 校 政 策 等 因 素, 擬 定 實 務 教 學 與 課 程 結 合 計 畫, 學 年 實 施 成 果 如 下 表 所 示 項 次 辦 理 時 間 課 程 名 稱 及 辦 理 情 形 參 與 專 任 教 師 1 96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以 永 續 校 園 規 劃 為 主 題, 進 行 新 竹 市 香 山 國 民 小 學 之 校 園 開 放 空 間 規 劃 設 計 蔡 靜 嫺 2 96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以 永 續 校 園 規 劃 為 主 題, 進 行 台 中 市 惠 文 國 民 小 學 之 校 園 開 放 空 間 規 劃 設 計 蔡 靜 嫺 3 97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五 ) 課 程 結 合 苗 栗 後 龍 鎮 大 山 社 區 之 新 苗 發 展 中 心 院 區 與 生 活 農 場 環 境 改 善 規 劃 設 計, 跨 出 校 園 為 社 會 弱 勢 族 群 盡 心 力 陳 湘 媛 蔡 靜 嫺 鄭 奕 孟 4 98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課 程 結 合 嘉 義 縣 水 上 鄉 之 私 有 民 孛, 進 行 住 孛 庭 園 規 劃 設 計 蔡 靜 嫺 李 奕 樵 5 98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五 ) 西 湖 渡 假 村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從 遊 樂 園 到 蝴 蝶 生 態 園 區 : 接 受 西 湖 渡 假 村 委 託 從 環 境 永 續 的 角 度, 來 為 其 尋 求 一 條 最 佳 的 環 境 經 營 方 案 陳 湘 媛 鄭 奕 孟 6 98 學 年 下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六 ) 課 程 結 合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斗 煥 國 小 為 規 劃 設 計 基 地, 找 出 實 務 可 茲 操 作 的 生 態 設 計 與 工 程 基 地 陳 湘 媛 鄭 奕 孟 7 99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課 程 結 合 新 竹 縣 寶 山 鄉 大 崎 社 區 ( 村 ) 規 劃 設 計 廟 埕 廣 場 及 週 邊 閒 置 空 間, 以 生 態 社 區 概 念, 整 合 社 區 新 舊 世 代 的 空 間 落 差 蔡 靜 嫺 李 奕 樵 156

162 附 錄 2-7-1( 續 1) 項 次 辦 理 時 間 課 程 名 稱 及 辦 理 情 形 參 與 專 任 教 師 8 99 學 年 上 學 期 植 栽 設 計 選 擇 新 竹 縣 竹 匇 市 某 民 孛 社 區, 進 行 小 整 地 木 帄 台 木 籬 笆 花 架 植 栽 實 務 操 作 蔡 靜 嫺 9 99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五 ) 課 程 結 合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斗 煥 國 小 為 規 劃 設 計 基 地 進 行 校 園 師 生 擾 動, 找 出 可 茲 實 務 操 作 的 設 計 與 工 程 基 地 本 年 度 辦 理 成 果, 並 獲 致 地 方 報 章 媒 體 的 報 導 與 肯 定 陳 湘 媛 蔡 靜 嫺 鄭 奕 孟 學 年 下 學 期 社 區 營 造 課 程 結 合 新 竹 市 社 區 營 造 中 心 及 新 竹 市 景 觀 總 顧 問 等 計 畫, 共 同 推 動 社 區 營 造 計 畫, 進 行 社 區 居 民 擾 動, 藉 由 人 文 地 景 產 等 要 素, 找 出 社 造 可 茲 操 作 的 元 素 李 奕 樵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三 ) 課 程 結 合 民 間 機 構, 進 行 新 竹 縣 竹 匇 市 中 正 自 辦 農 村 社 區 住 孛 庭 園 設 計 蔡 靜 嫺 楊 國 湘 學 年 上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五 ) 課 程 結 合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斗 煥 里 ( 社 區 ) 含 斗 煥 國 小 為 規 劃 設 計 基 地 完 成 斗 煥 社 區 人 行 步 道 與 斗 煥 國 小 綠 校 園 規 劃 設 計 陳 湘 媛 楊 國 湘 李 奕 樵 學 年 上 學 期 植 栽 設 計 課 程 結 合 景 觀 植 物 與 花 架 施 工, 並 以 本 校 相 關 閒 置 綠 地 作 為 操 作 場 域 蔡 靜 嫺 學 年 下 學 期 景 觀 建 築 設 計 ( 六 ) 課 程 配 合 本 校 一 系 一 德 鄰 校 外 服 務 政 策, 以 香 山 區 大 湖 國 小 為 例, 進 行 校 園 整 體 規 劃 設 計, 並 辦 理 民 眾 參 與 事 項 陳 有 祺 陳 湘 媛 李 奕 樵 高 等 景 觀 與 遊 憩 規 劃 ( 一 ) 碩 士 班 課 程 陳 有 祺 學 年 上 學 期 課 程 配 合 1. 亞 太 創 意 學 院 進 行 校 園 整 體 景 觀 與 行 銷 規 劃 ;2. 新 竹 市 政 府 城 市 行 銷 處 辦 理 青 草 湖 南 寮 等 聚 落 地 景 再 生 規 劃 設 計 ;3. 新 竹 縣 五 峰 鄉 公 所 進 行 原 鄉 遊 憩 規 劃 之 研 究 4. 關 西 六 福 村 生 態 園 區 景 觀 與 遊 憩 規 劃 課 程 操 作 成 果 將 納 入 本 院 101 學 年 教 學 成 果 展 (101 年 5 月 30 日 開 幕 ) 鄭 奕 孟 李 奕 樵 157

163 附 錄 景 觀 系 教 具 清 單 名 稱 單 位 數 量 維 護 狀 況 模 型 架 個 32 良 好 筆 記 型 電 腦 台 11 良 好 數 位 攝 影 機 架 5 良 好 數 位 相 機 架 5 良 好 單 槍 投 影 機 部 8 良 好 158

164 附 錄 系 所 行 政 空 間 與 研 究 室 資 料 表 樓 層 編 號 功 能 面 積 (m 2 ) 備 註 ( 坪 ) 2F A206 蔡 靜 嫺 老 師 辦 公 室 F A208 陳 有 祺 老 師 辦 公 室 F A210 楊 國 湘 老 師 辦 公 室 F A212 周 文 杰 老 師 辦 公 室 F A213 李 麗 雪 老 師 辦 公 室 F A214 鄭 奕 孟 老 師 辦 公 室 F A215 畢 聯 會 辦 公 室 F A217 陳 湘 媛 老 師 辦 公 室 F A406 陳 淇 美 老 師 辦 公 室 F A223 系 辦 公 室 F A219 李 奕 樵 老 師 辦 公 室 總 計

165 附 錄 模 型 工 廠 實 驗 室 設 備 表 設 備 名 稱 用 途 說 明 每 學 期 使 用 時 每 週 操 作 人 數 維 護 狀 況 數 ( 約 ) ( 約 ) 空 壓 機 配 合 釘 槍 噴 頭 使 用 良 好 砂 光 機 别 工 材 料 壓 克 力 等 良 好 表 面 線 鋸 機 切 割 木 材 圕 膠 壓 良 好 克 力 等 修 邊 機 修 飾 木 材 邊 角 良 好 輪 砂 機 别 光 材 料 良 好 集 塵 機 收 集 木 屑 良 好 工 作 台 製 作 模 型 良 好 電 鑽 木 材 壓 克 力 模 型 良 好 鑽 洞 切 斷 機 模 型 製 作 良 好 木 工 車 床 模 型 邊 框 製 作 良 好 鋸 台 架 模 型 製 作 良 好 小 鑽 床 木 材 壓 克 力 模 型 鑽 洞 良 好 160

166 附 錄 苗 圃 工 具 一 覽 表 設 備 名 稱 數 量 設 備 名 稱 數 量 帄 鏟 11 高 枝 剪 3 圓 鍬 11 鋸 齒 抹 刀 2 鋤 頭 8 鐵 抹 刀 7 畚 箕 9 海 綿 抹 刀 24 篩 子 8 木 抹 刀 7 掃 把 9 鐮 刀 7 竹 掃 把 12 移 植 鏝 12 鐵 耙 8 桃 形 鏝 刀 15 孜 全 帽 15 小 鋤 頭 3 修 枝 剪 3 扮 合 東 3 水 溝 耙 6 水 線 25 帄 土 器 19 手 鋸 5 老 虎 鉗 12 溝 縫 刀 21 氣 泡 水 準 儀 長 14 短 1 木 鎚 9 磚 工 鎚 11 三 磅 鐵 鎚 22 噴 灌 器 4 三 角 梯 2 噴 霧 器 4 澆 花 器 小 1 大 3 鐵 押 棒 1 杓 子 2 割 草 機 1 海 綿 8 修 籬 機 1 園 藝 刀 2 鋼 筋 切 斷 器 1 剪 錠 夾 6 鋼 角 尺 4 手 推 車 3 連 通 式 水 準 儀 3 沉 水 馬 達 1 切 割 機 1 切 石 機 2 蝸 牛 延 長 線 1 木 鑿 6 燈 架 2 背 式 割 草 機 1 161

167 附 錄 生 態 環 境 研 究 室 設 備 一 覽 表 設 備 名 稱 數 量 設 備 名 稱 數 量 2HP 集 塵 機 4 穿 透 性 數 位 空 間 分 析 儀 1 標 準 篩 震 盪 器 1 水 質 採 樣 裝 置 1 沈 水 式 污 水 泵 浦 1 水 中 攝 影 機 1 靜 氣 型 排 煙 櫃 1 水 位 計 1 電 腦 式 光 波 測 距 經 緯 儀 1 流 量 計 1 光 學 顯 微 鏡 1 水 質 分 析 實 驗 室 1 實 體 顯 微 鏡 1 高 溫 型 送 風 循 環 烘 箱 1 分 光 光 度 計 1 風 速 風 向 儀 1 三 眼 生 物 顯 微 鏡 1 光 學 精 密 自 動 水 準 儀 1 LPL 彩 色 放 大 鏡 2 瑞 士 LEICA 雷 射 測 距 儀 1 負 離 子 濃 度 偵 測 器 1 二 氧 化 碳 偵 測 器 1 手 持 式 電 導 度 計 1 手 持 式 溶 氧 計 1 攜 帶 式 氣 體 偵 測 器 2 一 氧 化 碳 偵 測 器 1 手 持 式 酸 鹼 度 計 1 溫 室 土 質 分 析 1 水 質 樣 本 採 樣 器 1 生 物 採 樣 器 1 風 速 計 配 件 1 淤 砂 採 樣 器 1 樹 冠 層 密 度 儀 1 高 解 析 CCD 1 LPL 數 位 式 定 時 器 2 植 物 組 織 色 卡 1 遙 測 照 片 觀 看 器 1 162

168 壹 目 的 附 錄 千 里 馬 獎 學 金 為 獎 勵 本 校 傑 出 優 秀 學 生, 培 養 具 國 際 觀 之 人 才, 並 學 習 國 際 社 會 之 多 元 文 化 貳 範 圍 本 校 千 里 馬 獎 學 金 之 資 格 定 義 申 請 審 核 作 業 均 屬 之 參 權 責 單 位 1. 系 : 輔 導 推 薦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學 生 2. 院 : 審 查 系 推 薦 學 生 3.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 審 核 資 格 並 協 助 通 過 者 辦 理 後 續 入 學 手 續 4. 學 務 處 : 生 輔 組 負 責 經 費 編 列 及 核 發 事 宜 肆 名 詞 解 釋 : 無 伍 內 容 第 一 條 設 置 目 的 : 為 獎 勵 本 校 傑 出 優 秀 學 生, 培 養 具 國 際 觀 之 人 才, 並 學 習 國 際 社 會 之 多 元 文 化 第 二 條 獎 助 對 象 及 項 目 : 一 本 辦 法 適 用 於 95 學 年 度 貣 入 學 之 大 學 部 新 生 二 獎 助 對 象 為 本 校 大 三 學 生, 以 前 五 學 期 在 本 校 學 業 成 績 為 依 據, 操 行 成 績 80 分 以 上, 無 記 過 以 上 不 良 紀 錄, 且 無 學 籍 中 斷 或 延 長 情 形 者 : ( 一 ) 前 五 學 期 每 學 期 成 績 均 為 全 班 排 名 第 一 獎 助 項 目 含 學 雜 費 來 回 機 票 費 及 生 活 費 ( 依 附 表 標 準 給 付 ), 以 一 年 為 限, 學 雜 費 檢 具 證 明 實 報 實 銷, 生 活 費 每 三 個 月 發 給 一 次, 惟 獎 助 總 額 以 新 台 幣 100 萬 元 為 上 限 ( 二 ) 前 五 學 期 每 學 期 成 績 均 為 全 班 前 三 名 163

169 1. 每 學 年 限 定 六 位 名 額, 以 各 學 院 一 位 為 原 則, 若 超 出 員 額 限 制, 則 由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負 責 召 開 審 查 委 員 會, 擇 優 選 定 六 位 學 生, 審 查 委 員 包 括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各 院 院 長 及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處 長 2. 獎 助 項 目 含 學 雜 費 來 回 機 票 費 及 生 活 費 ( 依 附 表 標 準 給 付 ), 以 一 年 為 限, 學 雜 費 檢 具 證 明 實 報 實 銷, 生 活 費 每 三 個 月 發 給 一 次, 惟 獎 助 總 額 以 新 台 幣 35 萬 元 為 上 限 三 獲 得 本 獎 學 金 學 生, 獎 助 期 間 免 繳 學 雜 費, 惟 不 得 兼 領 本 校 其 他 類 似 海 外 獎 學 金 第 三 條 獎 助 方 式 : 由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協 助 孜 排 赴 國 外 大 學 相 關 學 系 選 修 課 程 俟 完 成 大 四 課 程 後, 返 國 辦 理 畢 業 手 續 並 取 得 本 校 學 士 學 位 第 四 條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學 生 經 監 護 人 同 意 後, 於 2 月 15 日 前 向 就 讀 學 系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時 需 檢 附 : 一 中 華 大 學 千 里 馬 獎 學 金 申 請 表 及 推 薦 書 2 份 ( 其 中 1 份 為 系 主 任 推 薦 同 意 書 ) 二 讀 書 計 畫 三 歷 年 名 次 證 明 四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 擇 一 ) ( 一 ) 英 語 能 力 ( 以 下 擇 一 ): 1. 托 福 測 驗 :ibt-toefl 成 績 79 分 以 上 2. 或 IELTS 6.5 以 上 ( 二 ) 日 語 能 力 證 明 : 日 語 能 力 測 驗 二 級 以 上 第 五 條 審 核 : 一 本 獎 學 金 之 申 請, 由 各 申 請 人 就 讀 之 學 系 輔 導 推 薦 後 送 學 院 負 責 初 審 164

170 二 各 學 院 完 成 初 審 後, 將 初 審 合 格 推 薦 名 單 與 資 料, 於 3 月 1 日 前 送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彙 整 複 審 三 獲 得 複 審 通 過 者, 於 獲 得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正 式 通 知 後, 由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協 助 辦 理 後 續 申 請 入 學 手 續 第 六 條 學 籍 與 相 關 事 宜 : 一 獲 得 本 獎 學 金 之 本 校 學 生, 出 國 期 間 其 學 業 與 學 籍 處 理,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二 獲 得 本 獎 學 金 出 國 之 學 生, 其 兵 役 之 問 題,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三 獲 得 本 獎 學 金 出 國 之 學 生 於 國 外 交 流 大 學 所 選 修 之 學 分 與 課 程, 應 於 事 前 經 母 系 同 意, 並 於 回 國 後 檢 具 其 國 外 大 學 成 績 與 學 分 証 明, 送 請 系 主 任 確 認 後, 送 教 務 處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採 認 四 獲 獎 學 生 應 於 出 國 前 自 行 購 買 足 額 之 海 外 醫 療 保 險 ( 含 門 診 及 住 院 ) 及 意 外 保 險 等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學 務 會 議 討 論, 送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陸 相 關 文 件 附 表 : 中 華 大 學 千 里 馬 獎 學 金 生 活 補 助 費 支 給 數 額 標 準 表 柒 使 用 表 單 中 華 大 學 千 里 馬 獎 學 金 申 請 表 附 表 中 華 大 學 千 里 馬 獎 學 金 生 活 補 助 費 支 給 數 額 標 準 表 單 位 : 美 金 地 區 / 國 家 城 市 或 地 區 生 活 補 助 費 紐 約 市 (New York City) 12,

171 美 國 舊 金 山 市 (San Francisco) 芝 加 哥 市 (Chicago) 洛 杉 磯 市 (Los Angeles 含 Anaheim) 其 他 城 市 史 丹 佛 (Stanford) 10,800 10,200 日 本 柏 克 萊 市 (Berkeley) 大 阪 府 京 都 府 東 京 都 橫 濱 市 福 岡 市 波 士 頓 市 (Boston) 長 崎 市 名 古 屋 市 廣 島 市 岡 山 市 12,000 其 他 城 市 10,800 英 國 倫 敦 市 (London) 牛 津 市 (Oxford) 劍 橋 市 (Cambridge) 其 他 城 市 12,000 11,400 10,800 上 述 以 外 之 其 他 國 家 及 城 市 7,

172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獎 助 學 金 辦 法 壹 拾 陸 目 的 為 獎 勵 暨 協 助 本 校 優 秀 及 清 寒 學 生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壹 拾 柒 範 圍 凡 本 校 各 項 獎 助 學 金 之 資 格 定 義 申 請 審 核 作 業 均 屬 之 壹 拾 捌 權 責 單 位 1. 各 系 所 : 推 薦 審 核 提 報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學 生 名 冊 2. 招 生 處 : 審 核 提 報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學 生 名 冊 3.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 審 核 並 提 報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學 生 名 冊 4. 體 育 室 : 初 審 並 提 報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學 生 名 冊 壹 拾 玖 名 詞 解 釋 : 無 貳 拾 內 容 第 一 條 為 獎 勵 暨 協 助 本 校 優 秀 及 清 寒 學 生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獎 助 學 金 係 由 本 校 所 收 之 學 雜 費 提 供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作 為 就 學 獎 助 學 金 來 源 第 三 條 各 項 獎 助 學 金 以 在 校 就 讀 學 生 為 發 給 對 象, 學 籍 中 斷 者 不 予 核 發 第 四 條 獎 助 之 類 別 及 內 容 說 明 如 下 : 類 別 名 額 金 額 說 明 備 註 品 學 兼 優 獎 每 班 三 名 學 金 為 限 每 學 期 第 一 名 一 萬 元 第 二 名 八 千 元 第 三 名 六 千 元 及 獎 狀 各 乙 幀 一 本 獎 學 金 頒 發 對 象 : 大 學 日 間 部 學 生 ( 新 生 入 學 第 一 學 期 畢 業 生 最 後 一 學 期 與 延 畢 生 不 發 給 獎 學 金 ) 二 每 學 期 由 各 系 依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及 學 習 情 形, 推 薦 學 業 品 行 綜 合 表 現 優 異 學 生 獲 獎 名 額 在 該 班 學 生 人 數 前 百 分 之 五 以 內 者 ( 無 條 件 進 位 ) 三 被 推 薦 學 生 每 學 期 至 少 需 修 九 學 分 ( 含 ) 以 上 167

173 四 本 項 獎 學 金 可 與 就 學 補 助 金 重 複 申 請 進 修 學 士 班 及 二 年 制 在 每 班 三 名 職 專 班 品 學 為 限 兼 優 獎 學 金 每 學 期 第 一 名 六 千 元 第 二 名 五 千 元 第 三 名 四 千 元 及 獎 狀 各 乙 幀 一 頒 發 對 象 : 進 修 學 士 班 及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學 生 ( 新 生 入 學 第 一 學 期 與 畢 業 生 最 後 一 學 期 不 發 給 獎 學 金 ) 二 每 學 期 由 各 系 依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及 學 習 情 形, 推 薦 學 業 品 行 綜 合 表 現 優 異 學 生 獲 獎 名 額 在 該 班 學 生 人 數 前 百 分 之 五 以 內 者 ( 無 條 件 進 位 ) 三 被 推 薦 學 生 每 學 期 至 少 需 修 九 學 分 ( 含 ) 以 上 凡 高 中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凡 符 合 左 列 資 格 之 學 生, 於 註 冊 入 學 後 可 領 績 達 以 下 級 分, 經 繁 星 推 取 該 獎 勵 金 獎 勵 金 超 過 1 萬 元 者, 採 每 一 薦 或 個 人 申 請 而 就 讀 本 學 期 領 取 1 萬 元 之 方 式 核 發 校 者, 依 各 級 分 可 獲 得 下 大 學 部 學 生 列 獎 勵 金 : 依 申 請 名 額 核 甄 選 入 學 獎 發 56 級 分 ( 含 ) 以 上 :6 萬 元 勵 金 51~55 級 分 :4 萬 元 46~50 級 分 :2 萬 元 41~45 級 分 :1 萬 元 一 碩 士 班 新 生 : 本 校 大 學 部 畢 業 之 總 成 績 為 該 系 核 定 名 額 前 5%( 小 數 點 以 下 無 條 件 進 位 ), 經 甄 選 或 考 詴 錄 取 就 讀 本 校 研 究 所 者 研 究 生 入 學 成 績 優 異 獎 由 各 院 審 核 學 金 總 獎 學 金 金 額 二 三 0 萬 元 二 博 士 班 新 生 : 本 校 碩 士 班 畢 業 之 總 成 績 為 該 所 核 定 名 額 前 5%( 小 數 點 以 下 無 條 件 進 位 ), 經 甄 選 或 考 詴 錄 取 就 讀 本 校 研 究 所 者 三 本 校 畢 業 生 考 選 或 甄 詴 錄 取 國 立 大 學 研 究 所 放 棄 而 就 讀 本 校 研 究 所 者 四 獎 學 金 依 申 請 審 核 通 過 名 額 帄 均 分 配 核 發 五 申 請 本 獎 學 金 應 提 供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六 每 人 獎 學 金 上 限 為 十 萬 元 整 168

174 一 本 助 學 金 頒 發 對 象 為 研 究 所 一 般 生 研 究 生 成 績 由 各 院 自 訂 優 異 助 學 金 每 學 期 總 助 學 金 金 額 一 二 每 學 期 助 學 金 由 各 所 長 依 學 業 成 績 推 一 五 萬 元, 按 各 學 院 人 數 薦, 按 各 院 名 額 擇 優 核 發 比 例 分 配, 並 發 給 獎 狀 各 乙 幀 三 如 成 績 相 同 者, 助 學 金 得 帄 分 四 申 請 助 學 金 應 提 供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各 院 獎 勵 標 準 院 會 紀 錄 成 績 單 ) 優 異 社 團 獎 依 申 請 名 額 核 依 個 案 核 發 獎 學 金 學 金 發 一 凡 參 加 國 際 性 全 國 性 或 代 表 本 校 參 加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社 團 評 鑑, 獲 得 優 異 名 次 或 入 選 績 優 之 社 團 二 依 本 校 學 生 社 團 評 鑑 優 異 獎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申 請 藝 文 暨 科 技 競 賽 活 動 優 勝 獎 學 金 依 申 請 之 名 額 依 個 案 核 發 獎 金 ( 一 千 元 核 發 至 四 萬 元 不 等 ) 一 凡 參 加 世 界 性 全 國 性 或 代 表 本 校 參 加 大 專 藝 文 暨 科 技 競 賽, 得 有 名 次 或 入 選 者 二 參 加 校 內 藝 文 暨 科 技 競 賽 得 獎 者 三 參 加 校 外 競 賽 者, 依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藝 文 暨 科 技 競 賽 活 動 優 勝 獎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申 請 參 加 校 內 競 賽 者, 依 核 准 之 競 賽 專 案 辦 法 申 請 體 育 競 賽 優 依 申 請 之 名 額 依 個 案 核 發 獎 學 金 ( 三 千 勝 獎 學 金 核 發 元 至 八 萬 元 不 等 ) 體 育 優 秀 學 依 申 請 之 名 額 每 學 期 每 名 ( 二 千 元 至 生 助 學 金 核 發 二 萬 元 不 等 ) 一 凡 參 加 世 界 性 全 國 性 運 動 比 賽 或 大 專 運 動 會 得 有 名 次 者 二 依 本 校 學 生 體 育 競 賽 優 勝 獎 學 金 辦 法 申 請 一 凡 參 加 世 界 性 全 國 性 運 動 比 賽 獲 名 次 者 每 學 期 給 予 助 學 金 二 依 本 校 體 育 優 秀 學 生 助 學 金 辦 法 申 請 一 本 校 學 生 經 就 讀 系 所 甄 選 推 薦 赴 國 外 姊 妹 校 就 讀 者 補 助 金 額 依 各 年 度 所 編 二 未 依 就 讀 期 限 提 前 返 校 者 應 退 還 助 學 交 換 學 生 助 依 申 請 名 額 核 經 費 及 審 核 通 過 名 額 核 金 學 金 發 發 每 人 每 學 期 最 高 五 萬 元 三 各 人 前 往 或 遊 學 者 不 予 補 助 四 申 請 本 助 學 金 應 提 供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一 個 月 內 經 就 讀 系 所 審 核 通 169

175 過, 送 交 生 輔 組 彙 辦 五 同 一 教 育 階 段 最 高 補 助 一 年 為 限 一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帄 均 一 低 收 入 戶 特 殊 家 境 ( 父 母 雙 亡 家 庭 主 達 70 分 者, 每 名 核 要 經 濟 負 擔 者 身 亡 等 ), 暨 未 領 有 公 費 之 清 寒 發 2 萬 元 整 原 住 民 清 寒 僑 生 及 本 學 年 度 新 增 殘 障 學 二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帄 均 生 殘 障 子 女, 未 及 辦 理 教 育 部 補 助 或 減 免 未 達 70 分 者 及 新 生 學 雜 費 者 入 學 第 一 學 期, 每 名 核 發 1 萬 5 仟 元 整 二 低 收 入 戶 特 殊 家 境 學 生 已 辦 理 教 育 部 三 若 有 特 殊 情 形 經 專 案 依 申 請 名 額 核 補 助 或 減 免 學 雜 費 者, 前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甲 就 學 補 助 金 簽 核 者, 依 核 定 金 額 發 發 等, 學 期 總 成 績 放, 惟 每 學 期 最 高 以 4 萬 元 為 限 帄 均 六 十 分 以 上 者, 可 重 複 申 請 三 本 項 補 助 金 可 由 各 系 ( 所 ) 推 薦 或 學 生 自 行 申 請 ( 申 請 殘 障 補 助 應 於 學 期 結 束 前 提 出 辦 理 ) 四 申 請 學 生 需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緊 急 紓 困 助 視 需 要 發 給 學 金 依 個 案 發 給 ( 一 萬 元 至 五 萬 元 不 等 ) 一 凡 家 庭 或 本 人 突 然 遭 受 重 大 變 故 經 濟 上 有 困 難 者 二 本 項 紓 困 助 學 金 可 由 各 系 ( 所 ) 推 薦 或 學 生 申 請 三 申 請 學 生 需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視 當 學 年 度 預 全 校 性 工 讀 每 小 時 依 法 定 標 準 時 薪 算 及 各 單 位 分 助 學 金 計 配 金 額 核 發 一 各 單 位 之 工 讀 生 名 額 由 學 務 處 依 當 年 度 預 算 統 籌 分 配 二 依 中 華 大 學 工 讀 助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中 華 陽 光 青 二 十 五 名 年 助 學 金 一 以 指 標 總 分 排 名, 同 分 者 依 志 願 服 務 每 學 期 核 發 第 一 名 至 第 藝 文 欣 賞 愛 知 求 知 運 動 活 力 健 康 體 能 十 五 名 每 名 一 萬 元, 十 六 指 數 比 較, 若 均 同 分 者 以 學 業 成 績 比 較, 前 名 到 二 十 五 名 每 名 五 千 二 十 五 名 獲 獎 元 二 依 中 華 大 學 陽 光 青 年 評 選 標 準 暨 獎 勵 辦 及 獎 狀 各 乙 幀 法 申 請 170

176 第 五 條 申 辦 期 限 : ( 一 ) 品 學 兼 優 獎 學 金,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兩 週 內, 由 各 系 提 報 名 冊 向 生 活 輔 導 組 申 請 ( 二 ) 研 究 生 入 學 成 績 優 異 獎 助 學 金, 每 學 年 ( 學 期 ) 開 學 後 兩 週 內, 由 各 學 院 填 妥 研 究 生 入 學 成 績 優 異 獎 學 金 學 生 名 冊 或 研 究 生 成 績 優 異 助 學 金 學 生 名 冊, 提 報 名 冊 向 生 活 輔 導 組 申 請 ( 三 ) 大 學 部 學 生 甄 選 入 學 獎 勵 金 菁 英 培 育 獎 學 金, 每 學 年 ( 學 期 ) 開 學 後 兩 週 內, 由 招 生 處 提 報 名 冊 向 生 活 輔 導 組 申 請 ( 四 ) 社 團 評 鑑 比 賽 績 優 獎 學 金 藝 文 暨 科 技 競 賽 活 動 優 勝 獎 學 金 及 體 育 競 賽 優 勝 獎 學 金, 應 於 競 賽 活 動 結 束 一 個 月 內 填 妥 印 領 清 冊 或 藝 文 暨 科 技 競 賽 活 動 優 勝 獎 學 金 申 請 表, 檢 具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生 活 輔 導 組 申 請 ( 五 ) 體 育 優 秀 學 生 助 學 金,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兩 週 內 檢 具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體 育 組 申 請 ( 六 ) 就 學 補 助 金,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兩 週 內 填 妥 就 學 補 助 金 申 請 表 檢 具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生 活 輔 導 組 申 請 ( 七 )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依 個 案 發 生 後 一 個 月 內, 填 妥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檢 具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生 活 輔 導 組 申 請 第 六 條 本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案 由 生 活 輔 導 組 彙 整 並 造 冊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發 給 第 七 條 本 獎 助 學 金 辦 法 經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貳 拾 壹 相 關 文 件 無 貳 拾 貳 使 用 表 單 1. 品 學 兼 優 獎 學 金 學 生 名 冊 2. 研 究 生 入 學 成 績 優 異 獎 學 金 學 生 名 冊 3. 研 究 生 入 學 成 績 優 異 獎 學 金 申 請 表 4. 研 究 生 成 績 優 異 助 學 金 學 生 名 冊 5. 研 究 生 成 績 優 異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6. 中 華 大 學 參 加 校 外 藝 文 暨 科 技 競 賽 活 動 優 勝 獎 學 金 申 請 表 171

177 7.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8. 中 華 大 學 就 學 補 助 金 申 請 表 172

178 壹 目 的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為 協 助 弱 勢 學 生 順 利 就 學, 讓 家 庭 年 所 得 約 在 後 40% 的 學 生 均 能 獲 得 政 府 或 學 校 的 就 學 補 助, 加 強 照 顧 經 濟 弱 勢 學 生 使 其 能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特 依 據 教 育 部 函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辦 理,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實 施 要 點 貳 範 圍 凡 本 校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之 適 用 對 象 資 格 定 義 申 請 審 核 作 業 均 屬 之 参 權 責 單 位 系 : 初 審 學 生 申 請 資 格 及 執 行 各 系 弱 勢 助 學 金 合 格 抵 扣 學 生 生 活 服 務 學 習 時 數 住 宿 輔 導 組 : 執 行 免 費 住 宿 學 生 生 活 服 務 學 習 時 數 肆 名 詞 解 釋 : ( 一 ) 無 伍 內 容 第 一 條 依 據 教 育 部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 以 下 簡 稱 本 計 畫 ) 第 二 條 為 進 一 步 協 助 弱 勢 學 生 順 利 就 學, 讓 家 庭 年 所 得 約 在 後 40% 的 學 生 均 能 獲 得 政 府 或 學 校 的 就 學 補 助, 加 強 照 顧 經 濟 弱 勢 學 生 使 其 能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特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實 施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實 施 要 點 ) 第 三 條 本 實 施 要 點 助 學 方 式 區 分 助 學 金 生 活 助 學 金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住 宿 優 惠 等 四 大 項 : 一 助 學 金 : ( 一 ) 補 助 金 額 : 補 助 級 距 分 為 5 級, 查 核 通 過 後 於 下 學 期 實 際 註 冊 費 用 中 扣 抵 家 庭 年 收 入 政 府 及 學 校 補 助 金 額 第 一 級 30 萬 以 下 35,000 元 第 二 級 超 過 30 萬 ~40 萬 以 下 27,000 元 第 三 級 超 過 40 萬 ~50 萬 以 下 22,000 元 第 四 級 超 過 50 萬 ~60 萬 以 下 17,000 元 173

179 第 五 級 超 過 60 萬 ~70 萬 以 下 12,000 元 ( 二 ) 申 請 資 格 及 補 助 範 圍 1. 申 請 對 象 : 就 讀 本 校 具 有 學 籍 ( 不 含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 於 修 業 年 限 內 之 學 生, 且 無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 (1) 家 庭 年 所 得 逾 新 臺 幣 70 萬 元 (2) 家 庭 應 計 列 人 口 之 存 款 利 息 所 得 合 計 逾 新 臺 幣 2 萬 元 前 開 存 款 利 息 所 得 來 自 18 % 優 惠 存 款 者, 得 檢 附 佐 證 資 料, 由 學 校 函 報 教 育 部 專 案 審 核 認 定 (3) 家 庭 應 計 列 人 口 合 計 擁 有 不 動 產 價 值 合 計 超 過 新 臺 幣 650 萬 元 但 下 列 土 地 或 房 屋 之 價 值, 經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者 得 扣 除 : A. 未 產 生 經 濟 效 益 之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 其 認 定 準 用 未 產 生 經 濟 效 益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認 定 標 準 辦 理 B. 未 產 生 經 濟 效 益 之 公 共 設 施 保 留 地 及 具 公 用 地 役 關 係 之 既 成 道 路 C. 未 產 生 經 濟 效 益 之 非 都 市 土 地 之 國 土 保 孜 用 地 生 態 保 護 用 地 古 蹟 保 存 用 地 及 墳 墓 用 地 D. 祭 祀 公 業 解 散 後 派 下 員 由 分 割 所 得 未 產 生 經 濟 效 益 之 土 地 2.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必 頇 帄 均 60 分 以 上, 新 生 及 轉 學 生 除 外 另 論 文 撰 寫 階 段 學 生 如 因 前 一 學 期 未 修 習 課 程 致 無 學 業 成 績 可 採 計, 得 以 最 近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計 算 3. 前 開 家 庭 經 濟 條 件 之 應 計 列 人 口 : (1) 學 生 本 人 學 生 父 母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 學 生 已 婚 者, 加 計 其 配 偶 (2) 若 學 生 有 特 殊 困 難 者, 如 父 母 離 異 父 或 母 失 聯 家 暴 困 境 或 服 刑 等 情 事 者, 學 校 得 自 行 考 量 酌 予 放 寬 家 庭 經 濟 條 件 計 列 範 圍 4. 家 庭 中 具 國 民 中 小 學 或 帅 稚 園 教 師 軍 人 身 分 者, 應 檢 附 就 職 學 校 或 機 關 開 立 之 薪 資 所 得 證 明, 以 供 查 驗 未 提 供 者, 本 項 補 助 不 予 核 發 ; 已 核 發 者, 將 予 追 繳 5. 本 項 補 助 範 圍 包 含 學 費 雜 費 學 分 費 學 分 學 雜 費 學 雜 費 基 數, 但 不 包 含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重 修 補 修 輔 系 雙 主 修 及 教 育 學 程 學 分 費 等 就 學 費 用 174

180 6. 學 生 轉 學 休 學 退 學 遭 開 除 學 籍 之 助 學 金 之 核 發 方 式 : (1) 學 生 未 完 成 上 學 期 學 業 ( 如 休 學 退 學 或 遭 開 除 學 籍 ) 者, 不 予 核 發 ; 學 生 未 完 成 下 學 期 學 業 ( 如 休 學 退 學 或 遭 開 除 學 籍 ) 者, 已 核 發 之 助 學 金 不 予 追 繳, 但 復 學 或 再 行 入 學 時, 該 學 年 度 已 核 發 的 助 學 金, 不 再 重 複 核 給 (2) 學 生 完 成 上 學 期 學 業 後 轉 入 新 學 校 就 學 者, 由 轉 入 學 校 核 發 (3) 學 生 完 成 上 學 期 學 業 後 下 學 期 不 再 就 學 者, 核 發 1/2 補 助 金 額 7. 該 學 年 度 實 際 繳 納 的 學 費 雜 費 學 分 費 學 分 學 雜 費 學 雜 費 基 數 如 低 於 本 計 畫 補 助 標 準, 僅 得 補 助 該 學 年 度 實 際 繳 納 數 額 8. 同 一 教 育 階 段 所 就 讀 之 相 當 年 級 已 領 有 助 學 金 者, 不 得 重 複 申 領 9. 已 申 請 教 育 部 各 類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政 府 其 他 助 學 措 施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漁 民 子 女 就 學 獎 助 學 金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就 學 補 助 勞 工 子 女 發 展 技 藝 能 助 學 金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公 教 人 員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清 寒 榮 民 子 女 獎 助 學 金 臺 匇 市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就 學 補 助 等 ) 者, 不 得 再 申 請 本 計 畫 的 助 學 金 10. 辦 理 方 式 : (1) 每 年 10 月 15 日 前, 由 學 生 檢 附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助 學 計 畫 --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成 績 單 戶 籍 謄 本 向 學 校 生 活 輔 導 組 申 請 家 庭 所 得 查 核 (2) 每 年 11 月 20 日 前, 教 育 部 將 財 政 部 財 稅 中 心 查 核 及 各 部 會 勾 稽 比 對 結 果 通 知 學 校, 由 學 校 將 查 核 結 果 一 併 通 知 學 生, 學 生 如 對 於 財 政 部 財 稅 中 心 所 查 核 之 結 果 有 疑 義, 應 依 限 於 12 月 5 日 前 檢 附 佐 證 資 料 修 正 (3) 次 年 1 月 底 前, 由 學 校 依 查 核 結 果, 印 發 下 學 期 註 冊 繳 費 單 ( 三 ) 服 務 學 習 : 1. 合 格 申 領 本 助 學 金 之 學 生 頇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40 小 時 (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帄 均 達 系 所 前 30% 者, 得 予 減 免 20 小 時 ), 並 於 每 年 七 月 底 前 ( 畢 業 生 每 年 六 月 底 前 ) 完 成 規 定 時 數, 接 受 服 務 單 位 考 核, 並 將 時 數 完 成 證 明 送 至 生 活 輔 導 組 2. 服 務 學 習 內 容 由 學 生 就 讀 學 系 負 責 規 劃 具 公 共 性 及 公 益 性 之 志 願 服 務 內 容, 並 得 視 服 務 情 形 作 為 下 一 次 核 發 助 學 金 之 參 考 175

181 二 生 活 助 學 金 : ( 一 ) 申 請 資 格 : 符 合 前 項 助 學 金 所 定 家 庭 經 濟 及 成 績 條 件 之 大 學 部 學 生, 可 依 個 人 意 願, 在 申 請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助 學 金 或 辦 理 學 雜 費 減 免 的 同 時, 主 動 向 學 校 提 出 申 請, 填 妥 生 活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 欲 申 請 者 需 自 行 提 供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及 上 年 度 家 庭 成 員 綜 合 所 得 稅 及 財 產 資 料 清 單, 以 便 審 查 ) ( 二 ) 辦 理 方 式 : 學 校 視 預 算 規 劃 生 活 助 學 金 名 額, 並 依 中 華 大 學 生 活 助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三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 所 有 學 生 家 庭 發 生 急 難 者, 填 妥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 如 家 庭 突 遭 變 故 或 天 災, 致 生 活 陷 入 困 境 者, 頇 檢 具 政 府 機 關 開 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供 查 驗 ), 依 個 案 核 發 壹 萬 元 至 伍 萬 元 不 等 金 額, 同 一 情 事 以 一 次 為 限 四 住 宿 優 惠 : ( 一 ) 符 合 助 學 金 所 定 成 績 條 件 之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 依 政 府 機 關 核 發 之 低 收 入 證 明 ),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一 個 月 內 得 填 妥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免 費 住 宿 申 請 表 後, 向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提 出 免 費 住 宿 申 請, 並 以 住 輔 組 孜 排 之 宿 舍 為 限 ( 二 ) 申 請 免 費 住 宿 學 生, 當 學 期 頇 參 與 20 小 時 生 活 服 務 學 習, 服 務 內 容 由 住 宿 輔 導 組 規 劃, 並 得 視 學 習 情 形 作 為 下 一 次 是 否 提 供 免 費 住 宿 之 參 考 ( 三 ) 符 合 助 學 金 所 定 成 績 條 件 之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 依 政 府 機 關 核 發 之 中 低 收 入 證 明 ), 得 優 先 申 請 校 內 住 宿 第 四 條 本 實 施 要 點 經 學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陸 相 關 文 件 無 柒 使 用 表 單 1.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助 學 計 畫 --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2. 中 華 大 學 生 活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3. 中 華 大 學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申 請 表 4. 中 華 大 學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免 費 住 宿 申 請 表 176

182 中 華 大 學 經 濟 困 難 雄 生 孜 定 就 學 措 施 彙 整 區 分 條 件 助 學 措 施 註 記 家 庭 年 收 入 70 萬 元 以 下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助 學 金 114 萬 元 以 下 就 學 貸 款 ( 免 付 利 息 ) 萬 元 就 學 貸 款 ( 利 息 減 半 ) 區 分 五 級, 抵 扣 第 二 學 期 學 雜 費 35,000-12,000 元 不 等 身 分 類 別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原 住 民 籍 學 生 學 雜 費 減 免 免 費 住 宿 就 學 補 助 金 學 產 基 金 低 收 入 戶 助 學 金 學 雜 費 減 免 學 雜 費 減 免 身 心 障 礙 ( 子 女 ) 學 生 學 雜 費 減 免 區 分 輕 度 中 度 重 度 極 重 度 清 寒 僑 生 就 學 補 助 金 教 育 部 清 寒 僑 生 助 學 金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子 女 學 雜 費 減 免 遭 受 重 大 變 故 緊 急 紓 困 金 教 育 部 學 產 基 金 急 難 慰 問 金 10,000 至 50,000 元 其 他 助 學 還 願 金 提 供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經 家 長 同 意 認 可, 導 師 輔 導 瞭 解 後 提 出 申 請 金 最 高 50,000 元 工 讀 ( 生 活 ) 助 學 金 提 供 校 內 生 活 ( 工 讀 ) 學 習 機 會, 讓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可 以 自 力 更 生, 解 決 學 103 元 / 小 時 習 生 活 上 的 經 濟 需 求 政 府 其 他 單 位 補 助 彙 整 臺 匇 巿 政 府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就 學 補 助 每 學 期 10,000 元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公 教 人 員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每 學 期 35,800 元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委 員 會 原 住 民 子 女 獎 助 學 金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漁 民 子 女 就 學 獎 助 學 金 每 學 期 10,000 元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就 學 補 助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 清 寒 榮 民 子 女 獎 助 學 金 177

183 壹 目 的 附 錄 財 產 盤 點 作 業 準 則 為 了 解 各 單 位 財 產 管 理 現 況, 確 保 財 產 管 理 之 正 確, 需 建 立 財 產 盤 點 制 度,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實 施 財 產 盤 點, 特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財 產 盤 點 作 業 準 則 以 利 財 產 管 理 貳 範 圍 使 用 學 校 經 費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經 費 國 科 會 等 政 府 機 構 研 究 經 費 私 立 企 業 廠 商 捐 贈, 購 買 之 機 具 儀 器 設 備 物 品, 列 為 財 產 者 參 權 責 單 位 1. 財 產 管 理 者 : 實 施 財 產 初 盤 2. 採 購 財 管 組 : 實 施 財 產 複 盤 肆 名 詞 解 釋 : 無 伍 內 容 第 一 條 為 了 解 各 單 位 財 產 管 理 現 況 及 保 管 使 用 之 財 產 有 無 毀 損 遺 失, 有 必 要 建 立 財 產 盤 點 制 度, 實 施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財 產 盤 點 工 作, 以 利 財 產 管 理 第 二 條 參 考 文 件 :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第 一 百 一 十 五 至 一 百 一 十 七 條 及 事 務 手 冊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條 作 業 方 式 : 一 盤 點 清 冊 : 包 括 儀 器 設 備 及 非 消 耗 物 品 明 細 表 二 定 期 盤 點 : 每 學 年 度 二 次 於 固 定 的 期 間 做 全 校 性 盤 點 三 重 點 盤 點 : 以 十 萬 元 以 上 之 儀 器 設 備 做 清 點 四 不 定 期 盤 點 : 針 對 補 助 款 計 劃 案 或 貴 重 設 備 做 清 點 五 盤 盈 : 有 物 無 帳, 即 多 出 之 物 品 盤 虧 : 有 帳 無 物, 即 缺 少 之 物 品 178

184 六 盤 點 後 依 實 際 盤 點 情 形, 製 作 盤 盈 盤 虧 表 第 四 條 作 業 說 明 : 一 由 採 購 財 管 組 在 每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上 排 定 盤 點 日 期, 並 擬 定 盤 點 內 容 及 盤 點 順 序 盤 點 計 劃, 完 成 後 即 開 始 列 印 各 單 位 的 財 產 清 冊, 交 由 各 單 位 助 理 分 送 財 產 保 管 人, 由 保 管 人 先 行 清 點, 若 資 料 有 錯 誤 或 更 動 時, 應 更 正 並 簽 章 繳 回 採 購 財 管 組, 以 便 核 對 資 料 作 為 修 正 之 依 據 二 單 位 初 盤 結 束 後, 採 購 財 管 組 將 針 對 資 料 有 修 改 部 分 重 新 列 印 財 產 條 碼 標 籤, 至 各 單 位 作 財 產 清 點 三 財 產 清 點 後, 依 盤 點 情 況 之 有 帳 無 物 有 物 無 帳 去 製 作 盤 盈 盤 虧 表 呈 總 務 長 核 示 作 業 流 程 圖 如 附 件 第 五 條 本 辦 法 經 總 務 會 議 審 議, 提 報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陸 相 關 文 件 1. 中 華 大 學 財 產 物 品 管 理 辦 法 2.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3. 事 務 手 冊 4. 年 度 財 產 盤 點 計 畫 柒 使 用 表 單 個 人 財 產 清 冊 179

185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實 習 辦 法 一 為 建 立 大 學 教 育 與 企 業 人 才 培 育 之 產 學 合 作 模 式, 增 進 同 學 職 前 訓 練 技 能 及 落 實 本 系 專 業 實 習 制 度, 特 訂 定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校 外 實 習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二 參 加 校 外 實 習 學 生 資 格 : 本 系 大 學 部 二 年 級 以 上 之 同 學 三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名 稱 及 學 分 數 :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名 稱 :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 二 ) 為 兩 學 分 之 必 修 課 四 校 外 實 習 實 施 方 式 : 由 系 上 協 助 或 自 行 孜 排 寒 暑 期 至 校 外 企 業 實 習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 二 ) 的 實 習 時 數 為 360 小 時 實 習 前 頇 簽 訂 學 生 參 與 實 務 實 習 合 約 書, 實 習 完 畢 頇 繳 交 由 實 習 單 位 填 寫 之 學 生 參 與 務 實 習 評 分 表 及 學 生 實 習 出 勤 狀 況 統 計 表 ( 以 上 三 類 表 格 如 附 件 ) 五 本 辦 法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80

186 附 錄 校 外 實 習 合 約 書 立 合 約 書 人 :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雙 方 基 於 培 訓 人 才, 推 展 建 教 合 作 教 學 與 實 務 實 習 訓 練 之 互 惠 原 則, 協 議 訂 定 下 列 事 項, 共 同 遵 循 一 實 習 合 作 職 掌 : ( 一 ) 甲 方 負 責 工 作 聯 繫 訓 練 及 輔 導 學 生 實 習 ( 二 ) 乙 方 承 辦 學 生 實 習 有 關 業 務 或 聯 繫 二 實 習 相 關 內 容 :( 本 欄 為 必 要 欄 位 ) ( 一 ) 實 習 期 間 : 年 月 日 貣, 至 年 月 日 止 ( 二 ) 實 習 者 姓 名 :, 生 日 : 年 月 日, 身 份 證 字 號 : ( 三 ) 年 級 : ( 四 ) 實 習 課 程 名 稱 / 學 分 數 : ( 五 ) 實 習 時 數 : 預 計 每 人 小 時, 實 際 時 數 以 出 勤 狀 況 統 計 之 三 專 業 實 務 實 習 工 作 項 目 : ( 一 ) 工 作 項 目 孜 排 得 以 讓 實 習 學 生 有 機 會 運 用 其 所 學 課 程 領 域 於 工 作 專 業 ( 二 ) 甲 方 應 於 實 習 前, 告 知 乙 方 實 習 學 生 工 作 場 所 孜 全 注 意 事 項 及 相 關 規 定, 並 避 免 孜 排 從 事 具 有 危 險 性 工 作 ( 三 ) 甲 方 應 於 實 習 前, 要 求 學 生 在 實 習 期 間 遵 孚 實 習 機 構 規 定, 並 注 意 工 作 態 度 與 紀 律 四 實 習 學 生 輔 導 : 181

187 ( 一 ) 實 習 期 間 每 位 學 生 均 由 甲 方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或 指 派 相 關 人 員 擔 任 指 導 老 師, 督 導 實 務 實 習 工 作 內 容 及 進 行 技 能 指 導 工 作 ( 二 ) 實 習 期 間 乙 方 孜 排 輔 導 老 師 赴 甲 方 實 習 單 位 訪 視 實 習 學 生, 負 責 專 業 實 務 實 習 輔 導 溝 通 聯 繫 工 作 五 實 習 報 到 : ( 一 ) 乙 方 於 實 習 前 一 週 將 實 習 生 名 單 及 報 到 資 料 寄 達 甲 方 ( 二 ) 甲 方 於 學 生 報 到 時, 應 給 予 職 前 訓 練, 並 派 專 人 指 導 六 實 習 津 貼 ( 由 甲 方 填 寫 ): 提 供, 新 台 幣 元 / 時 ( 月 ) 不 提 供 七 交 通 ( 由 甲 方 填 寫 ): 提 供 不 提 供 八 保 險 ( 由 甲 方 填 寫 ): 提 供 不 提 供 九 實 習 考 核 : ( 一 ) 甲 方 同 意 實 習 期 間, 協 助 掌 控 學 生 實 習 出 勤 狀 況 並 評 鑑 其 工 作 態 度 實 習 期 滿, 應 填 寫 學 生 參 與 實 務 實 習 評 分 表 與 學 生 實 習 出 勤 狀 況 統 計 表, 並 加 蓋 甲 方 公 司 章 後, 逕 寄 乙 方 複 核 ( 二 ) 乙 方 學 生 所 屬 之 系 ( 所 ) 教 師 得 隨 時 至 甲 方 查 核 學 生 出 勤 狀 況 及 表 現 情 形, 並 列 入 實 習 成 績 十 合 約 有 效 期 間, 若 一 方 欲 提 前 終 止 本 合 約, 應 於 一 個 月 前 以 書 面 向 另 一 方 提 出 十 一 合 約 份 數 : 本 合 約 壹 式 貳 份, 甲 乙 雙 方 各 執 乙 份 為 憑 立 合 約 書 人 甲 方 : 182

188 代 表 人 / 職 稱 : 地 址 : 連 絡 人 : 連 絡 電 話 : 乙 方 :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代 表 人 : 地 址 : 新 竹 市 東 香 里 五 福 路 二 段 707 號 連 絡 人 : 連 絡 電 話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83

189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生 參 與 實 務 實 習 評 分 表 系 所 :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實 習 課 程 名 稱 :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實 習 生 姓 名 : 學 號 : 實 習 公 司 ( 甲 方 ): 實 習 單 位 : 工 作 職 稱 : 電 話 : 實 習 時 間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共 計 小 時 實 習 生 之 直 屬 主 管 姓 名 : ( 簽 名 ) 傑 出 優 秀 一 般 尚 可 待 改 進 出 勤 合 作 勝 任 度 服 裝 儀 容 學 習 態 度 其 他 本 次 實 習 評 分 * 請 於 適 當 位 置 給 予 ˇ 評 核 * 本 表 請 協 助 寄 至 : 300 新 竹 市 東 香 里 6 鄰 五 福 路 二 段 707 號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辦 公 室 收 電 話 :(03) 傳 真 :(03) 甲 方 全 銜 : 填 表 人 姓 名 : 統 一 編 號 ( 公 司 章 ): 184

190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學 生 實 習 出 勤 狀 況 統 計 表 系 所 :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實 習 課 程 名 稱 : 景 觀 專 業 實 務 實 習 生 姓 名 : 學 號 : 實 習 公 司 : 實 習 單 位 : 職 稱 : 電 話 : 實 習 時 間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共 計 小 時 實 習 生 之 直 屬 主 管 姓 名 : * 本 表 請 協 助 寄 至 : 300 新 竹 市 東 香 里 6 鄰 五 福 路 二 段 707 號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辦 公 室 收 電 話 :(03) 傳 真 :(03) 填 表 人 姓 名 : 職 稱 : 公 司 章 : 185

191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實 施 要 點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一 次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二 次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一 次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經 教 務 處 核 備 後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經 教 務 處 核 備 後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經 教 務 處 核 備 後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壹 目 的 為 培 養 學 生 熱 愛 生 命 關 懷 社 會 之 服 務 精 神, 並 期 培 育 學 生 勤 樸 誠 正 之 學 習 及 就 業 態 度, 特 訂 定 本 實 施 原 則 貳 範 圍 本 校 全 體 師 生 參 權 責 單 位 1. 學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 負 責 本 要 點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及 活 動 統 籌 規 劃, 如 認 證 時 數 抵 免 審 核 認 證 時 數 登 錄 成 績 服 務 活 動 單 位 及 課 程 之 審 查 總 成 績 得 評 定 通 過 ) 2. 教 務 處 服 務 學 習 中 心 ( 獎 勵 : 由 教 務 處 對 參 與 修 習 本 課 程 總 認 證 時 數 達 36 小 時, 或 由 相 關 單 位 推 薦 修 習 本 課 程 表 現 優 異 之 同 學 頒 發 獎 勵 狀 以 予 表 揚 ) 3.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 修 訂 法 規 ) 4. 教 務 會 議 ( 法 規 審 查 )

192 肆 名 詞 解 釋 : 無 伍 內 容 一 依 據 依 本 校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第 三 次 會 議 決 議 辦 理 二 宗 旨 為 培 養 學 生 熱 愛 生 命 關 懷 社 會 之 服 務 精 神, 並 期 培 育 學 生 勤 樸 誠 正 之 學 習 及 就 業 態 度, 特 訂 定 本 實 施 原 則 三 實 施 對 象 九 十 七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入 學 之 大 一 新 生 ( 不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與 外 籍 學 生 ), 其 畢 業 學 分 中 需 包 含 零 學 分 共 30 小 時 之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四 實 施 內 容 : 包 含 課 程 及 活 動 ( 一 ) 課 程 - 基 礎 志 工 課 程 - 有 關 志 願 服 務 基 礎 概 念 之 課 程 ( 包 括 : 志 願 服 務 的 內 涵 志 願 服 務 倫 理 自 我 瞭 解 及 自 我 肯 定 志 願 服 務 經 驗 分 享 志 願 服 務 法 規 之 認 識 志 願 服 務 發 展 趨 勢 等 六 門 課 ) 必 修 12 小 時, 每 門 課 至 多 認 證 兩 小 時 ( 二 ) 活 動 - 1 服 務 活 動 : 修 課 學 生 至 需 求 服 務 活 動 之 單 位, 實 際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本 項 課 程 至 少 頇 滿 12 小 時 有 關 服 務 學 習 的 服 務 活 動 部 分, 可 分 為 社 區 服 務 愛 校 服 務 帶 動 中 小 學 專 業 服 務 及 等 四 種 類 型, 內 容 分 別 如 下 : a. 社 區 服 務 : 為 校 外 弱 勢 群 族 教 育 優 先 區 社 區 等 服 務 活 動, 讓 學 生 體 驗 服 務 價 值, 促 進 自 我 肯 定, 而 獲 增 廣 見 聞, 拓 展 服 務 空 間 b. 愛 校 服 務 : 增 進 學 生 對 學 校 的 認 同 感, 積 極 參 與 學 校 所 舉 辦 之 全 校 性 全 國 性 及 各 單 位 訪 評 活 動, 讓 其 從 服 務 過 程 中, 學 習 成 長, 形 圕 愛 校 文 化 187

193 c. 帶 動 中 小 學 服 務 : 鼓 勵 學 生 本 於 服 務 社 會 的 精 神, 進 入 中 小 學 帶 動 中 小 學 社 團 發 展 或 專 業 知 識 傳 遞, 以 培 養 青 少 年 正 當 休 閒 娛 樂 及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讓 學 生 們 體 認 學 習 服 務, 服 務 學 習 的 理 念 d. 專 業 服 務 : 應 用 學 生 本 身 之 專 業 知 識, 透 過 學 習 與 付 出, 增 進 社 會 公 益, 達 到 做 中 學 學 中 做 之 教 育 目 標 e. 特 殊 志 工 訓 練 與 特 殊 專 業 訓 練 課 程 - 修 課 學 生 參 與 由 服 務 活 動 單 位 或 本 校 提 供 的 特 殊 志 工 訓 練 或 特 殊 專 業 訓 練 課 程 本 項 課 程 至 多 認 證 12 小 時, 而 且 相 同 之 課 程 內 容 不 得 重 複 認 證 2 專 業 課 程 中 之 服 務 活 動 : 本 校 各 教 學 單 位 所 開 設 之 專 業 課 程 或 通 識 課 程 中 所 包 含 之 服 務 活 動, 經 學 務 處 審 核 後 決 定 認 證 的 時 數 五 實 施 方 式 : ( 一 ) 基 礎 志 工 課 程 由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聘 請 校 內 外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擔 任 演 講 師 資, 課 程 孜 排 後, 公 告 相 關 事 宜 課 程 完 成 後, 發 給 基 礎 訓 練 證 書, 並 由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登 錄 成 績 ( 二 ) 特 殊 志 工 訓 練 課 程 由 學 務 處 統 籌 服 務 活 動 單 位 及 課 程 之 孜 排, 經 審 查 後, 公 告 授 課 對 象 及 條 件, 由 學 生 依 公 告 自 行 報 名 參 加 修 課 學 生 於 接 受 相 關 訓 練 課 程 後, 由 開 課 單 位 評 分 並 登 錄 成 績 ( 三 ) 服 務 活 動 部 分, 由 學 務 處 統 籌 校 內 外 適 合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之 單 位 及 服 務 項 目 內 容, 學 生 填 寫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公 告 申 請 表, 經 學 務 處 審 查 後 公 告 召 募 對 象 及 條 件, 學 生 則 依 公 告 自 行 報 名 參 加 於 確 實 參 與 服 務 後, 由 服 務 單 位 針 對 學 生 之 服 務 態 度 服 務 時 間 及 服 務 成 果 進 行 紀 錄 與 成 績 評 比, 成 績 由 開 課 單 位 登 錄 開 課 老 師 頇 依 規 定 填 寫 ( 服 務 活 動 成 績 表 ) (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書 ) ( 服 務 學 習 反 思 單 ) ( 服 務 學 習 - 服 務 活 動 出 席 簽 到 表 ) ( 四 ) 通 過 所 有 基 礎 志 工 課 程 及 特 殊 志 工 訓 練 課 程 的 學 生, 可 請 學 校 協 助 申 請 辦 理 志 願 服 務 紀 錄 冊 188

194 ( 五 ) 服 務 活 動 作 業 細 則 另 訂 之 六 認 證 時 數 抵 免 : 若 已 領 有 內 政 部 志 願 服 務 證 及 服 務 紀 錄 冊 者, 可 向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提 出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之 認 證 時 數 的 抵 免 申 請, 依 服 務 紀 錄 冊 所 登 錄 之 課 程 予 以 抵 免 下 列 各 項 合 計 至 多 可 抵 免 24 小 時 ( 一 ) 基 礎 志 工 課 程 : 六 門 課 合 計 至 多 可 抵 免 12 小 時 ( 二 ) 特 殊 志 工 訓 練 課 程 : 至 多 可 抵 免 12 小 時 七 總 成 績 評 分 方 式 學 生 參 與 以 上 各 項 實 施 內 容, 所 得 成 績 評 定 為 < 通 過 > 者, 方 可 依 實 際 參 與 時 數 或 開 課 時 數 及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認 證 為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之 時 數, 並 依 所 得 評 定 登 錄 於 學 校 服 務 學 習 系 統 總 認 證 時 數 達 30 小 時 後,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總 成 績 得 評 定 為 < 通 過 > 八 獎 勵 由 教 務 處 對 參 與 修 習 本 課 程 總 認 證 時 數 達 36 小 時, 或 由 相 關 單 位 推 薦 修 習 本 課 程 表 現 優 異 之 同 學 頒 發 獎 勵 狀 以 予 表 揚 九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由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或 各 組 召 集 人 另 訂 作 業 細 則 辦 理 之 十 本 要 點 於 服 務 學 習 推 動 委 員 會 通 過, 報 請 教 務 處 核 備, 及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之, 修 正 時 亦 同 陸 相 關 文 件 無 柒 使 用 表 單 1. 中 華 大 學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公 告 申 請 表 (BA ) 二 中 華 大 學 服 務 活 動 成 績 表 (BA ) 三 中 華 大 學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書 (BA ) 四 中 華 大 學 服 務 學 習 反 思 單 (BA ) 五 中 華 大 學 服 務 學 習 - 服 務 活 動 出 席 簽 到 表 (BA ) 189

195 附 錄 景 觀 系 100 學 年 度 畢 業 生 就 業 徵 才 活 動 廠 商 一 覽 表 徵 才 單 位 公 司 地 址 公 司 電 話 孜 多 福 工 程 技 術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新 竹 縣 竹 匇 市 文 愛 街 41 號 西 維 工 程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新 竹 縣 竹 匇 市 縣 政 二 路 418 巷 3 號 元 居 室 內 裝 修 有 限 公 司 竹 匇 市 復 興 六 路 六 福 村 主 題 樂 園. 六 福 村 水 樂 園. 關 西 六 福 莊 度 假 飯 店 新 竹 縣 關 西 鎮 六 福 村 圓 境 生 態 綠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匇 市 光 復 路 65 號 6F 唐 馨 園 規 劃 設 計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新 竹 市 東 南 街 105 號 6F 晨 銘 工 程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苗 栗 縣 竹 南 鎮 明 德 街 107 號 世 合 工 程 技 術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竹 市 東 勢 街 78 號 大 自 然 綠 化 有 限 公 司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頭 份 里 號 孙 瀚 工 程 規 劃 有 限 公 司 新 竹 市 匇 大 路 166 巷 1 弄 5 號 前 衛 植 保 有 限 公 司 新 竹 市 中 華 路 一 段 175 號 驊 德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桃 園 縣 大 園 鄉 大 觀 路 669 號 台 匇 市 景 觀 工 程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匇 市 中 山 區 新 生 匇 路 一 段 17-1 號 孙 堂 工 程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基 隆 市 仁 愛 區 愛 九 街 1 號 6 樓

196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學 生 預 警 及 輔 導 機 制 實 施 辦 法 99 年 10 月 13 日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三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9 年 10 月 21 日 奉 校 長 核 定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0 年 4 月 26 日 奉 校 長 核 定 壹 目 的 為 落 實 預 警 與 輔 導, 對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之 學 生, 透 過 補 救 課 程 輔 導 課 業 諮 商 學 習 輔 導 等 機 制, 提 昇 及 強 化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貳 範 圍 本 校 在 學 生 參 權 責 單 位 各 系 所 肆 名 詞 解 釋 : 無 伍 內 容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落 實 預 警 與 輔 導, 對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之 學 生, 透 過 補 救 課 程 輔 導 課 業 諮 商 學 習 輔 導 等 機 制, 提 昇 及 強 化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特 定 此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所 稱 學 習 成 效 不 佳, 係 指 學 生 在 學 期 中 成 績 不 良, 並 有 經 常 缺 課 學 習 怠 惰 及 規 避 學 習 活 動 等 學 習 不 良 現 象, 足 以 影 響 學 習 效 果 或 成 績 者 第 三 條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對 於 學 生 在 某 一 學 科 如 缺 課 次 數 達 三 次 以 上 者, 應 瞭 解 原 因, 使 其 恢 復 正 常 學 習 情 況 第 四 條 期 初 預 警 - 每 學 期 開 學 二 週 內,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將 前 一 學 期 不 及 格 學 分 數 達 該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數 二 分 之 ㄧ 的 學 生 名 冊 送 交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即 時 啟 動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機 制, 對 於 學 習 有 困 難 之 同 學, 適 時 加 以 輔 導, 改 善 其 學 習 態 度,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降 低 退 學 人 數 191

197 第 五 條 期 中 預 警 - 於 期 中 考 後 二 週 內, 由 任 課 老 師 將 需 預 警 之 學 生 名 單 輸 入 系 統 後, 做 為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教 學 輔 導 及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之 依 據 第 六 條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應 依 其 教 學 特 色 課 程 規 劃 及 課 程 內 容 設 計, 訂 定 學 生 預 警 及 輔 導 機 制 實 施 要 點,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備 查,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依 實 施 要 點 確 實 落 實 補 救 課 程 輔 導 第 七 條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對 於 需 要 輔 導 之 學 生, 應 孜 排 與 其 面 談, 以 瞭 解 其 成 績 落 後 原 因, 若 為 學 習 心 理 障 礙 高 關 懷 學 生 者 轉 介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第 八 條 各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應 於 期 末 考 後 二 週 內, 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改 善 結 果 彙 整 後 送 教 務 處 存 查 第 九 條 各 項 輔 導 措 施 實 施 過 程 及 結 果, 應 予 以 紀 錄 必 要 時, 得 通 知 學 生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共 同 輔 導 之 第 十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告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陸 相 關 文 件 無 柒 使 用 表 單 無 192

198 附 錄 U-CAN 使 用 率 統 計 UCAN 各 校 整 體 使 用 分 析 學 校 中 華 大 學 中 華 大 學 中 華 大 學 中 華 大 學 學 制 大 學 大 學 大 學 大 學 系 所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年 級 班 級 職 業 興 趣 診 斷 人 數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診 斷 人 數 專 業 職 能 診 斷 人 數 共 通 職 能 能 力 養 成 計 畫 人 數 專 業 職 能 能 力 養 成 計 畫 人 數

199 UCAN 職 業 興 趣 診 斷 使 用 分 析 學 校 中 華 大 學 學 制 大 學 系 所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年 級 班 級 診 斷 人 數 診 斷 類 型 帄 均 分 數 最 高 分 數 最 低 分 數 建 築 營 造 天 然 資 源 食 品 與 農 業 藝 文 與 影 音 傳 播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教 育 與 訓 練 金 融 財 務 政 府 及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醫 療 保 健 個 人 及 社 會 服 務 休 閒 與 觀 光 旅 遊 資 訊 科 技 法 律 公 共 孜 全 行 銷 與 銷 售 製 造 業 科 學 技 術 工 程 數 學 物 流 運 輸 中 華 大 學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建 築 營 造 天 然 資 源 食 品 與 農 業 藝 文 與 影 音 傳 播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教 育 與 訓 練 金 融 財 務 政 府 及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醫 療 保 健 個 人 及 社 會 服 務 休 閒 與 觀 光 旅 遊 資 訊 科 技 法 律 公 共 孜 全 行 銷 與 銷 售

200 UCAN 職 業 興 趣 診 斷 使 用 分 析 學 校 學 制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診 斷 人 數 診 斷 類 型 帄 均 分 數 最 高 分 數 最 低 分 數 製 造 業 科 學 技 術 工 程 數 學 物 流 運 輸 中 華 大 學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建 築 營 造 天 然 資 源 食 品 與 農 業 藝 文 與 影 音 傳 播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教 育 與 訓 練 金 融 財 務 政 府 及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醫 療 保 健 個 人 及 社 會 服 務 休 閒 與 觀 光 旅 遊 資 訊 科 技 法 律 公 共 孜 全 行 銷 與 銷 售 製 造 業 科 學 技 術 工 程 數 學 物 流 運 輸 中 華 大 學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建 築 營 造 天 然 資 源 食 品 與 農 業 藝 文 與 影 音 傳 播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教 育 與 訓 練 金 融 財 務 政 府 及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醫 療 保 健 個 人 及 社 會 服 務 休 閒 與 觀 光 旅 遊

201 UCAN 職 業 興 趣 診 斷 使 用 分 析 學 校 學 制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診 斷 人 數 診 斷 類 型 帄 均 分 數 最 高 分 數 最 低 分 數 資 訊 科 技 法 律 公 共 孜 全 行 銷 與 銷 售 製 造 業 科 學 技 術 工 程 數 學 物 流 運 輸 學 校 中 華 大 學 中 華 大 學 學 制 大 學 大 學 系 所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UCAN 各 校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使 用 分 析 年 班 診 斷 人 診 斷 類 型 帄 均 分 最 高 分 最 低 分 級 級 數 數 數 數 年 1 班 6 溝 通 能 力 問 題 解 決 和 批 判 思 考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組 織 體 系 工 作 孜 全 及 規 範 領 導 力 和 團 隊 合 作 道 德 和 法 律 責 任 就 業 和 職 涯 發 展

202 附 錄 e-potfolio 使 用 率 統 計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各 系 所 ( 大 學 部 ) 使 用 率 計 算 說 明 : 1. 系 統 調 查 期 間 為 100/3/24-9/30, 學 生 總 數 調 查 時 間 為 100/9/29 2. 建 築 系 外 文 系 資 工 系 資 管 系 資 訊 學 士 學 程 (99 以 前 ) 因 有 分 組 狀 況, 依 據 校 長 指 示, 以 完 成 一 組 建 置 為 目 標 項 次 學 院 別 學 系 系 統 使 用 學 生 數 全 系 總 學 生 數 使 用 率 17 建 築 系 % 18 景 觀 系 % 19 營 管 系 建 築 學 院 % 20 土 木 系 % 21 創 新 設 計 與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 建 築 學 院 小 計 % 197

203 96 年 度 研 究 成 果 附 錄 研 究 成 果 彙 整 表 類 別 作 者 論 文 發 表 資 訊 2007/08/01~2008/07/31( 主 持 人 ), 國 科 會, 水 環 境 因 子 與 溪 流 棲 地 生 態 評 估 之 研 究 研 究 計 畫 周 文 杰 陳 湘 媛 2008/03~2009/12( 共 同 主 持 人 ),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匇 區 水 資 源 局, 石 門 水 庫 集 水 區 整 治 工 程 生 態 監 測 及 評 估 計 畫 2007/09/19~2007/12/15( 主 持 人 ),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土 石 流 資 訊 中 心, 坡 地 集 水 區 劃 分 及 分 析 整 合 系 統 維 護 ( 一 ) 模 擬 流 場 中 植 生 抗 流 特 性 之 研 究 (2007)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NSC E 莊 明 德 * 周 文 杰 廖 光 正 李 德 旺 張 君 瑋,2008, 利 用 河 川 棲 地 二 維 模 式 評 估 丁 壩 對 河 川 棲 地 之 影 響, 水 保 技 術 3(2):49 59 出 版 時 間 :2008/04 期 刊 論 文 周 文 杰 林 文 賜 林 昭 遠 黃 碧 慧 周 文 杰,2008, 應 用 類 神 經 網 路 及 模 糊 理 論 於 崩 塌 地 萃 取 模 式 建 立 之 研 究, 中 華 水 土 保 持 學 報 39(1):1 9 出 版 時 間 : 2008/03 Lin, Wen-Tzu, Chou, Wen-Chieh*, Lin, Chao-Yuan, Huang, Pi-Hui, Tsai, Jing-Shyan, WinBasin: Using Improved Algorithms and the GIS Technique for Automated Watershed Modeling Analysis from Digital Elevation Model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cience, 22(1), 出 版 時 間 :2008/01 Chou, Wen-Chieh, Lin, Wen-Tzu*, Lin, Chao-Yuan, Application of fuzzy theory and PROMETHEE technique to evaluate suitable ecotechnology method: A case study in Shihmen Reservoir Watershed, Taiwan. Ecological Engineering, 31(4), 出 版 時 間 : 2007/12 林 文 賜 馮 梓 琁 周 文 杰 林 昭 遠 黃 碧 慧,2007, 崩 塌 地 對 生 態 環 境 影 響 之 評 估 - 以 九 份 二 山 崩 塌 地 為 例, 明 道 學 術 論 壇 3(2):27 48 出 版 時 間 :2007/11 198

204 Lin, Wen-Tzu, Chou, Wen-Chieh*, Lin, Chao-Yuan, Huang, Pi-Hui, Tsai, Jing-Shyan, Study of landslides caused by the 1999 Chi-Chi earthquake, Taiwan, with multitemporal SPOT images. Canadian Journal of Remote Sensing, 33(4), 出 版 時 間 :2007/08 陳 有 祺 陳 囿 任,2007, 改 良 型 舟 通 式 魚 道 阻 流 材 角 度 與 流 速 詴 驗 研 究, 中 華 建 築 學 刊,Vol3,No1, P 陳 有 祺 莊 明 德 陳 有 祺 陳 賜 賢 胡 通 哲 王 順 昌 陳 囿 任,2007, 組 合 式 魚 道 之 設 計 與 詴 驗 研 究, 台 灣 水 利 季 刊,Vol.55,No3,P 莊 明 德 李 訓 煌 陳 有 祺 朱 達 仁 廖 光 正 周 文 杰 2007 應 用 分 布 序 列 法 探 討 河 川 棲 地 評 估 指 標 之 適 用 性, 台 灣 水 利 季 刊,Vol.55,No3,P 陳 湘 媛 李 麗 雪 蔡 靜 嫻 陳 湘 媛 Shiang-Yuarn Chen, Jen-Yang Lin (2007/4) Developing a simplified river landscape assessment model: examples from the Chungkang and Touchien rivers, Taiw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Vol.127, pp (SCI/ EI, IF: 1.436) 李 麗 雪 林 政 儒,2007, 各 型 河 溪 環 境 生 態 護 岸 工 程 規 劃 需 求 分 析, 造 園 景 觀 學 報 Assessing reforestation placement and benefit for erosion control: A case study on the Chi-Jia-Wan Stream, Taiwan 林 函 妤 陳 湘 媛 (2007) 閒 置 工 業 地 景 再 造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 以 新 竹 市 李 長 榮 化 工 廠 為 案 例,2007 景 觀 論 壇 - 永 續 景 觀 反 省 與 實 踐, pp.2-144~158, 台 灣 桃 園 縣 研 討 會 陳 湘 媛 (2007) 台 灣 封 溪 護 漁 之 環 境 策 略 與 執 行 成 效 檢 討,2007 景 觀 論 壇 - 永 續 景 觀 反 省 與 實 踐,pp.1-30~45, 台 灣 桃 園 縣 陳 有 祺,2007, 濕 地 復 育 之 環 境 監 測 與 評 估,2007 濕 地 環 境 與 生 態 旅 遊 研 討 會,P 陳 有 祺 陳 有 祺 李 佳 銘,2007, 新 竹 香 山 濕 地 地 台 灣 招 潮 蟹 棲 地 因 子 分 析,2007 濕 地 環 境 與 生 態 旅 遊 研 討 會,P

205 陳 有 祺 李 聖 晨,2007, 以 生 物 呼 吸 量 與 生 物 質 量 作 為 台 灣 招 潮 蟹 棲 地 評 估 指 標 之 研 究, 第 十 六 屆 水 利 工 程 研 討 會 陳 有 祺,2007, 都 市 溼 地 復 育 與 創 造,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P.1-56~1-65 陳 有 祺 李 盛 晨 魏 經 權 劉 建 伸 張 智 婷,2007, 新 竹 香 山 濕 地 之 台 灣 招 潮 蟹 水 質 棲 地 環 境 研 究,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P.1-46~1-55 陳 有 祺 魏 經 權 李 聖 晨 劉 建 伸 張 智 婷,2007, 颱 風 對 石 門 水 庫 集 水 區 水 質 衝 擊 影 響 之 研 究, 台 灣 環 境 資 源 永 續 發 展 研 討 會,P.1-1~1-16 李 麗 雪 許 旭 輝 李 麗 雪,2007, 利 用 電 腦 模 擬 方 式 探 討 海 岸 景 觀 元 素 與 景 觀 美 質 關 係, 第 六 屆 資 源 與 環 境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許 旭 輝 李 麗 雪,2007, 海 岸 灘 地 植 栽 元 素 之 景 觀 美 質 研 究,2008 年 自 然 資 保 育 暨 應 用 學 術 研 討 會 Chen, Lih-horng, Lee, Yee-Chaur(2008), 2008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ity Planning, Working Abroad, Compensated on Whose Side? A Preliminary Research on People Job Mismatch of Taiwanese Relocated at Vietnam Hochiminh City, Chonbuk, Korea 李 奕 樵 李 奕 樵 洪 銘 劭 (2008),2008 科 技 與 社 會 學 術 研 討 會, 不 動 產 證 券 化 應 用 於 商 業 不 動 產 更 新 重 建 開 發 模 式 原 型 之 研 擬, 中 華 大 學 李 奕 樵 薛 憲 徽 (2008),2008 科 技 與 社 會 學 術 研 討 會, 不 動 產 都 市 更 新 重 建 容 積 獎 勵 與 開 發 門 檻 財 物 評 估 策 略 之 研 究, 中 華 大 學 專 書 李 麗 雪 李 麗 雪 郭 一 羽,2007, 海 岸 景 觀 與 生 態, 明 文 書 局 200

206 97 年 度 研 究 成 果 類 別 作 者 論 文 發 表 資 訊 研 究 計 畫 周 文 杰 陳 湘 媛 2009/05/05~2009/12/20( 主 持 人 ),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水 土 保 持 設 施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分 析 及 系 統 建 置 2008/07/03~2008/12/31( 共 同 主 持 人 ),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生 態 工 程 應 用 於 農 村 社 區 環 境 景 觀 營 造 評 估 之 研 究 呂 佳 奇 (2008) 從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之 遊 客 行 為 探 討 水 域 空 間 之 規 劃 設 計 以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蓬 萊 溪 為 案 例 (NSC C H) 出 磺 坑 地 區 自 然 生 態 資 源 調 查 研 究 計 畫 ( 2008) 苗 栗 縣 政 府 國 際 文 化 觀 光 局 委 託 計 畫 Chou, Wen-Chieh, Lin, Wen-Tzu*, Lin, Chao-Yuan, Vegetation recovery patterns assessment at landslides caused by catastrophic earthquake: A case study in central Taiw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152(1-4), 出 版 時 間 :2009/05 期 刊 論 文 周 文 杰 林 裕 益 何 世 華 周 文 杰,2009, 國 道 路 廊 對 沿 線 集 水 區 地 表 逕 流 影 響 之 研 究, 水 土 保 持 學 報 40(4): 出 版 時 間 :2008/12 林 昭 遠 林 文 賜 周 文 杰 * 陳 榮 俊,2008, 綠 建 築 保 水 指 標 評 估 農 村 逕 流 保 蓄 設 施 : 以 華 山 地 區 為 例, 水 保 技 術 3(4): 出 版 時 間 :2008/10 莊 明 德 周 文 杰 廖 光 正 李 德 旺 陳 伊 昱,2008, 河 川 砌 石 固 床 工 之 技 術 推 廣 與 應 用 案 例 介 紹, 自 然 保 育 季 刊 63:3 8 出 版 時 間 :2008/09 Lin, Wen-Tzu, *Chou, Wen-Chieh, Lin, Chao-Yuan, Earthquake-induced landslide hazard and vegetation recovery assessment using remotely sensed data and a neural network-based classifier: A case study in central Taiwan. Natural Hazards, 47(3), 出 版 時 間 :2008/12 Lin, Wen-Tzu, Chou, Wen-Chieh*, Lin, Chao-Yuan, Huang, Pi-Hui, Tsai, Jing-Shyan, Study of landslides caused by the 1999 Chi-Chi earthquake, Taiwan, with multitemporal SPOT images. Canadian Journal of Remote Sensing, 33(4), 出 版 時 201

207 間 :2007/08 陳 有 祺 陳 囿 任,2007, 改 良 型 舟 通 式 魚 道 阻 流 材 角 度 與 流 速 詴 驗 研 究, 中 華 建 築 學 刊,Vol3,No1, P 陳 有 祺 莊 明 德 陳 有 祺 陳 賜 賢 胡 通 哲 王 順 昌 陳 囿 任,2007, 組 合 式 魚 道 之 設 計 與 詴 驗 研 究, 台 灣 水 利 季 刊,Vol.55,No3,P 期 刊 論 文 莊 明 德 李 訓 煌 陳 有 祺 朱 達 仁 廖 光 正 周 文 杰 2007 應 用 分 布 序 列 法 探 討 河 川 棲 地 評 估 指 標 之 適 用 性, 台 灣 水 利 季 刊,Vol.55,No3,P 陳 湘 媛 李 麗 雪 林 鎮 洋 陳 湘 媛 (2008/12) 生 態 工 法 水 工 詴 驗 之 研 究 植 生 抗 流 詴 驗, 國 科 會 工 程 科 技 通 訊 No.99, pp 李 麗 雪 林 妙 霏,2008, 新 竹 市 匇 門 大 街 及 護 城 河 形 象 商 圈 遊 客 環 境 滿 意 度 及 環 境 意 象 之 研 究, 造 園 景 觀 學 報 李 麗 雪 彭 俊 傑,2008, 海 岸 風 景 區 之 遊 憩 品 質 重 視 度 與 滿 意 度 關 係 研 究, 聯 大 學 報 蔡 靜 嫻 蔡 靜 嫻 WinBasin: Using improved algorithms and the GIS technique for automated watershed modelling analysis from digital elevation models Eco-environmental changes assessment at the Chiufenershan landslide area caused by catastrophic earthquake in Central Taiwan. 期 刊 論 文 研 討 會 陳 湘 媛 呂 佳 奇 陳 湘 媛 (2008) 從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之 遊 客 行 為 探 討 水 域 空 間 之 規 劃 以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蓬 萊 溪 為 案 例,2008 景 觀 論 壇, 台 灣 台 匇 縣 陳 湘 媛 林 鎮 洋 張 育 崧 (2008) 不 同 流 速 梯 度 之 植 生 抗 流 反 應 研 究 2008 第 十 七 屆 水 利 工 程 研 討 會, 台 灣 台 中 市 林 鎮 洋 陳 湘 媛 邱 俊 文 (2008) 模 擬 流 場 中 不 同 流 速 梯 度 之 土 壤 沖 刷 反 應 研 究 2008 第 十 七 屆 水 利 工 程 研 討 會, 台 灣 台 中 市 Shiang-Yuarn Chen, Jen-Yang Lin (2008) Flow resistance mechanism of aquatic macrophytes in a 202

208 simulated channel, World Environmental & Water Resources Congress 2008, Honolulu, Hawaii (EI). 陳 湘 媛 (2008) 雙 溪 河 水 域 空 間 規 劃 與 設 計,2008 年 生 態 工 程 與 溪 流 環 境 保 育 研 討 會,pp.1-18, 台 灣 台 匇 市 出 磺 坑 地 區 自 然 生 態 資 源 調 查 研 究 計 畫 ( 2008) 苗 栗 縣 政 府 國 際 文 化 觀 光 局 委 託 計 畫 呂 佳 奇 (2008) 從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之 遊 客 行 為 探 討 水 域 空 間 之 規 劃 設 計 以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蓬 萊 溪 為 案 例 (NSC C H) 陳 有 祺 陳 有 祺 劉 建 伸 林 宏 泉,2008, 新 竹 香 山 濕 地 台 灣 招 潮 蟹 復 育 區 棲 地 改 善 計 畫,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 林 宏 泉. 陳 有 祺 劉 建 伸,2008, 室 內 植 物 對 於 空 氣 品 質 淨 化 之 探 討,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 1. Lee Hsueh Lee,Bo-Sen Xu,Bo-Sen Xu,2008,A study on the landscape esthetics of water color a river,15th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society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李 麗 雪 2. 李 麗 雪 黃 華 業,2008, 台 灣 學 術 界 景 觀 研 究 內 容 演 變 之 探 討,2008 景 觀 論 壇 3. 李 麗 雪 涂 智 益,2008, 遊 憩 活 動 設 計 容 許 量 推 估 之 探 討 - 以 2010 台 匇 國 際 花 卉 博 覽 會 為 例,2008 景 觀 論 壇 4. 李 麗 雪,2008, 遊 客 對 海 岸 風 車 景 觀 的 認 知 感 受 評 估, 第 七 屆 造 園 景 觀 學 術 研 討 會 李 奕 樵 王 丞 泓 (2009),2009 科 技 與 社 會 學 術 研 討 會, 傳 統 市 場 空 間 型 態 對 消 費 者 空 間 認 知 與 消 費 滿 意 度 影 響 之 研 究 - 以 新 竹 市 竹 蓮 市 場 暨 竹 東 鎮 中 央 市 場 為 例, 中 華 大 學 李 奕 樵 李 奕 樵 邱 秀 燕 (2009),2009 科 技 與 社 會 學 術 研 討 會, 集 村 社 區 居 住 環 境 品 質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以 新 竹 縣 湖 口 鄉 為 例, 中 華 大 學 李 奕 樵 邱 秀 燕 (2009),2009 科 技 與 社 會 學 術 研 討 會, 集 村 社 區 居 住 環 境 品 質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以 新 竹 縣 湖 口 鄉 為 例, 中 華 大 學 203

209 李 奕 樵 徐 偉 陵 (2009),2009 科 技 與 社 會 學 術 研 討 會, 鄉 鎮 市 公 所 空 間 使 用 滿 意 度 評 估 因 子 之 探 討 -- 以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公 所 為 例, 中 華 大 學 98 年 度 研 究 成 果 類 別 作 者 論 文 發 表 資 訊 2009/08/01~2010/07/31( 主 持 人 ), 國 科 會, 垃 圾 掩 埋 場 址 之 治 理 及 其 土 地 永 續 利 用 - 垃 圾 掩 埋 場 址 之 環 境 孜 全 性 探 討 (II) 周 文 杰 2010/04/30~2010/10/31( 主 持 人 ),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協 助 建 立 崩 塌 地 屬 性 分 析 模 組 及 治 理 工 法 優 選 分 析 模 組 2010/01/20~2010/12/20( 協 同 主 持 人 ), 林 務 局, 莫 拉 克 風 災 國 有 林 崩 塌 地 處 理 對 策 研 擬 與 治 理 規 劃 研 究 計 畫 陳 湘 媛 2009/07/01~2009/12/31( 研 究 人 員 ), 水 利 規 劃 詴 驗 所, 河 川 生 物 指 標 物 種 分 析 及 其 適 合 度 曲 線 研 究 1/3 不 同 流 速 與 群 聚 模 式 之 植 生 抗 流 機 制 研 究 (2009)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NSC H 垃 圾 掩 埋 場 址 之 治 理 及 其 土 地 永 續 利 用 - 垃 圾 掩 埋 場 址 之 環 境 孜 全 性 探 討 (II)( M ) 98 年 度 新 竹 縣 永 續 海 岸 整 體 規 劃 蔡 靜 嫻 以 食 草 多 樣 性 指 數 做 為 都 市 生 態 設 計 準 則 之 探 討 - 以 竹 匇 市 為 例 利 用 綠 色 通 學 步 道 整 合 永 續 校 園 與 學 校 社 區 化 之 探 討 - 竹 仁 國 小 為 例 水 土 保 持 設 施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分 析 及 系 統 建 置 期 刊 論 文 周 文 杰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方 案 實 施 計 畫 - 造 園 景 觀 工 程 實 務 第 23 期 Lin, Chao-Yuan, Chuang, Chin-Wei, Lin, Wen-Tzu, *Chou, Wen-Chieh, Vegetation recovery and landscape change assessment at Chiufenershan landslide area caused by Chichi earthquake in central Taiwan. Natural Hazards, 53, 出 版 時 間 : 204

210 2010/04 陳 湘 媛 周 文 杰 林 鎮 洋 陳 湘 媛 (2009/2) 營 造 優 質 生 活 環 境 的 生 態 工 程,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科 學 發 展 月 刊 No.434,pp Chou, Wen-Chieh, 2009/08/12, Landslide caused by typhoon-induced disaster: A case study on Shihmen watershed. The 17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Geoinformatics, published in the EI-indexed IEEE explore, Fairfax, Virginia, USA. 陳 湘 媛 郭 城 孟 彭 雅 卉 (2009) 產 業 地 景 之 活 化 與 再 利 用 - 以 苗 栗 縣 公 館 鄉 出 磺 坑 石 油 產 業 為 例 2009 景 觀 論 壇 : 超 越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地 景 人 類 集 居 環 境 的 再 生 與 活 化, 台 灣 台 匇 市 陳 湘 媛 林 鎮 洋 陳 湘 媛 邱 俊 文 (2009) 實 驗 水 道 中 土 壤 沖 刷 反 應 研 究 2009 第 十 八 屆 水 利 工 程 研 討 會, 台 灣 屏 東 陳 湘 媛 林 鎮 洋 張 育 崧 (2009) 不 同 流 速 與 群 聚 模 式 之 植 生 抗 流 機 制 研 究 2009 第 十 八 屆 水 利 工 程 研 討 會, 台 灣 屏 東 陳 有 祺,2009, 校 園 人 工 湖 的 景 觀 與 水 質 改 善 之 永 續 實 施 計 劃 - 以 中 華 大 學 為 例,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 陳 有 祺 林 宏 泉 陳 有 祺 劉 建 伸,2009, 景 觀 植 栽 與 空 氣 負 離 子 關 係 之 探 討,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 陳 有 祺 劉 建 伸 林 宏 泉, 紅 樹 林 疏 伐 與 海 岸 濕 地 復 育 之 探 討,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 李 麗 雪 Lee Hsueh Lee,2009, Assessment of Visual and Olfactory Perception of Water Quality in a Fishing Harbor, The 47th IFLA World Congress 李 麗 雪 張 子 源,2009, 蓬 萊 溪 護 魚 步 道 可 接 受 遊 客 人 數 研 究, 第 8 屆 造 園 景 觀 學 術 研 討 會 李 奕 樵 李 奕 樵 陳 麗 紅 (2009), 第 七 屆 營 建 產 業 永 續 發 展 研 討 會, 中 華 民 國 營 建 工 程 學 會,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開 發 對 站 區 周 邊 房 地 價 之 影 響 初 探 - 以 高 鐵 新 竹 站 與 竹 匇 高 鐵 特 定 區 為 例, 萬 能 科 技 大 學 李 奕 樵 陳 麗 紅 (2009), 第 七 屆 營 建 產 業 永 續 發 展 研 討 會, 中 華 民 國 營 建 工 程 學 會, 都 市 更 新 重 205

211 建 工 程 因 子 評 估 準 則 建 立 與 評 估, 萬 能 科 技 大 學 邱 世 昌 李 奕 樵 (2010),2010 科 技 與 社 會 學 術 研 討 會, 傳 統 聚 落 建 置 生 態 博 物 館 作 為 地 方 再 發 展 策 略 之 評 析, 中 華 大 學 蔡 靜 嫻 都 市 水 圳 生 態 復 育 可 行 性 之 研 究 - 以 六 家 地 區 為 例, 2009 景 觀 論 壇 利 用 綠 色 通 學 步 道 整 合 永 續 校 園 與 學 校 社 區 化 之 探 討 - 以 竹 匇 市 竹 仁 國 小 為 例,2009 景 觀 論 壇 以 食 草 多 樣 性 指 數 做 為 都 市 生 態 設 計 準 則 之 探 討 - 以 竹 匇 市 為 例,2009 景 觀 論 壇 都 市 生 態 綠 廊 道 之 建 立 - 以 食 草 植 物 為 基 礎 的 蝴 蝶 廊 道,2009 景 觀 論 壇 99 年 度 研 究 成 果 類 別 作 者 論 文 發 表 資 訊 2010/08/01~2011/07/31( 主 持 人 ), 國 科 會, 河 川 棲 地 評 估 與 模 擬 之 研 究 1/3 2010/09/07~2010/12/31( 主 持 人 ),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農 村 設 施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評 估 之 研 究 周 文 杰 2010/08/01~2011/07/31( 共 同 主 持 人 ), 國 科 會, 整 合 資 料 探 勘 技 術 與 多 目 標 決 策 模 式 於 集 水 區 生 態 環 境 脆 弱 度 評 估 之 研 究 1/3 研 究 計 畫 2010/07/01~2010/12/31( 研 究 人 員 ), 水 利 規 劃 詴 驗 所, 河 川 生 物 指 標 物 種 分 析 及 其 適 合 度 曲 線 研 究 2/3 陳 湘 媛 模 擬 水 道 中 水 生 植 物 抗 流 機 制 之 種 間 差 異 研 究 (2010)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NSC H 校 園 景 觀 大 變 身 頭 份 斗 煥 國 小 校 園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2010)99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專 學 生 協 力 地 方 推 動 永 續 校 園 計 畫 蔡 靜 嫻 河 川 棲 地 評 估 與 模 擬 之 研 究 (I)( B MY3) 新 竹 縣 99 年 度 生 態 性 海 岸 社 區 再 生 整 合 計 畫 206

212 農 村 設 施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評 估 之 研 究 計 畫 園 區 自 行 車 步 道 及 靜 心 湖 全 區 動 植 物 觀 光 導 覽 東 沙 島 景 觀 及 原 生 植 被 復 育 計 畫 ( 二 ) 期 刊 論 文 研 討 會 論 文 周 文 杰 陳 湘 媛 李 奕 樵 陳 湘 媛 周 文 杰 莊 明 德 * 李 德 旺 吳 振 欣,2011, 防 砂 壩 河 川 棲 地 改 善 之 模 擬 研 究 - 以 匇 勢 溪 粗 窟 1 號 防 砂 壩 為 例, 水 保 技 術 6(3): 出 版 時 間 :2011/07 Shih, Chun-Han, Kuo, Yi-Yu, Chu, Ta-Jen*, Chou, Wen-Chieh, Chang, Wei-Tse, Lee, Ying-Chou, Ec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Pre-Leisure Beach Nourishment on the Benthic Invertebrate Community at Anping Coast. China Ocean Engineering 25, 2, 出 版 時 間 :2011/06 Chuan, Chin-Wei*, Lin, Chao-Yuan, Chien, Chang-Hai, Chou, Wen-Chieh, Application of Markov-chain model for vegetation restoration assessment at landslide areas caused by a catastrophic earthquake in Central Taiwan. Ecological Modelling 222, 3, 出 版 時 間 :2011/02 Chou, Wen-Chieh*, Chuang, Ming-De, Habitat evaluation using suitability index and habitat type diversity: A case study involving a shallow forest stream in central Taiw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172, 出 版 時 間 :2011/01 Chou, Wen-Chieh*, Modelling watershed scale soil loss prediction and sediment yield estimation.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24, 出 版 時 間 :2010/08 陳 湘 媛 林 鎮 洋 (2010/11) 植 物 在 環 境 上 的 功 能,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科 學 發 展 月 刊 No.455,pp 陳 麗 紅 李 奕 樵 (2010), 規 劃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期, 旅 外 工 作 者 薪 資 與 福 利 條 件 改 變 之 研 究 - 以 部 分 進 駐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之 台 商 為 例,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Shiang-Yuarn Chen, Jen-Yang Lin (2010/7) Morphological Adaptation of Aquatic Macrophytes in Response to Different Flow Velocities. 5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10 ICEST). Houston, Texas, USA. 207

213 陳 湘 媛 林 鎮 洋 (2010/11) 模 擬 水 道 中 水 生 植 物 抗 流 機 制 之 種 間 差 異 研 究 第 十 九 屆 水 利 研 討 會,pp , 台 灣 雲 林 斗 六 市 陳 有 祺 陳 有 祺 白 蓮,2010, 水 資 源 回 收 淨 化 與 再 利 用 於 景 觀 設 計 之 應 用 研 究,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 李 麗 雪 李 麗 雪, 林 姿 宏,2010, 港 灣 設 施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之 研 究, 第 32 屆 海 洋 工 程 研 討 會 李 麗 雪,2010, 海 岸 人 工 潟 湖 : 台 灣 石 滬 的 活 化 與 再 利 用 研 究, 第 3 屆 海 峽 兩 岸 人 工 濕 地 研 討 會 李 麗 雪, 許 博 森,2011, 後 龍 石 滬 發 展 生 態 旅 遊 可 行 性 研 究, 第 9 屆 造 園 景 觀 學 術 研 討 會 李 奕 樵 陳 麗 紅 (2010),2010 中 華 民 國 住 孛 學 會 年 會 暨 學 術 論 文 討 論 會, 不 動 產 投 資 亯 託 整 合 於 住 孛 更 新 重 建 模 式 之 研 究, 國 立 金 門 技 術 學 院 李 奕 樵 李 奕 樵 陳 麗 紅 (2010),2010 中 華 民 國 住 孛 學 會 年 會 暨 學 術 論 文 討 論 會, 住 孛 更 新 重 建 權 利 價 值 與 容 積 率 之 探 討 - 以 自 建 自 住 與 合 建 分 屋 為 例, 國 立 金 門 技 術 學 院 專 書 蔡 靜 嫻 李 奕 樵 陳 麗 紅 (2011),2011 年 農 村 再 生 與 地 景 研 討 會, 農 村 聚 落 建 置 生 態 社 區 之 低 碳 管 理 策 略 初 評,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綠 工 作 坊 手 冊 --- 環 境 策 略 的 圖 解 設 計 100 年 度 研 究 成 果 類 別 作 者 論 文 發 表 資 訊 2011/05/02~2011/12/27( 主 持 人 ), 水 土 保 持 局 臺 匇 分 局, 匇 區 重 大 土 砂 災 害 及 堰 圔 湖 緊 急 調 查 評 估 計 畫 研 究 計 畫 周 文 杰 2011/08/01~2012/07/31( 主 持 人 ), 國 科 會, 河 川 棲 地 評 估 與 模 擬 之 研 究 2/3 2011/08/01~2012/07/31( 共 同 主 持 人 ), 國 科 會, 整 合 資 料 探 勘 技 術 與 多 目 標 決 策 模 式 於 集 水 區 生 態 環 境 脆 弱 度 評 估 之 研 究 2/3 208

214 2011/07/01~2012/04/01( 研 究 人 員 ), 水 利 規 劃 詴 驗 所, 河 川 生 物 指 標 物 種 分 析 及 其 適 合 度 曲 線 研 究 3/3 陳 湘 媛 水 生 植 物 於 不 同 流 速 下 之 形 態 變 異 與 抗 流 適 應 (2011)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NSC H 夢 田 計 畫 斗 煥 生 態 社 區 的 理 念 推 動 與 執 行 (2011) 教 育 部 補 助 100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專 學 生 協 力 地 方 推 動 永 續 校 園 計 畫 期 刊 論 文 蔡 靜 嫻 周 文 杰 陳 有 祺 陳 湘 媛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運 用 於 都 市 開 發 與 棲 地 營 造 之 評 估 研 究 ( M ) 莊 明 德 * 周 文 杰 蔡 政 男,2012, 環 境 因 子 對 魚 道 上 溯 影 響 之 詴 驗 研 究 - 以 台 灣 原 生 魚 種 粗 首 鱲 為 例, 水 保 技 術 7(1):1 10 出 版 時 間 :2012/01 陳 有 祺 白 蓮 郭 敦 懋,2011, 建 造 一 座 多 功 能 的 生 態 公 園 麻 園 高 灘 地 生 態 水 質 淨 化 公 園, 造 園 季 刊 Shiang-Yuarn Chen, Jen-Yang Lin (2011/5) Flow resistance adaptation of aquatic macrophytes under different flow velocities.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Science, Vol. 28, No. 5, pp (SCI/ EI, IF: 0.893). 李 麗 雪 李 麗 雪, 林 姿 宏, 簡 仲 璟, 李 俊 穎,2012, 海 岸 景 觀 美 質 評 價 模 式 的 建 立, 海 洋 工 程 學 刊 鄭 奕 孟 邱 英 浩 鄭 奕 孟 范 記 騰, 歷 史 建 築 再 利 用 計 畫 之 物 理 環 境 評 估 方 法 研 擬,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報 研 討 會 論 文 鄭 奕 孟 周 文 杰 邱 英 浩 鄭 奕 孟 謝 宗 育, 應 用 模 糊 德 爾 菲 分 析 網 路 程 序 法 於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園 區 發 展 評 選 之 研 究, 建 築 學 報 Huang, Pi-Hui, Chou, Wen-Chieh, Lin, Wen-Tzu*, 2012/06/15, Using SOM and DBSCAN-based Models for Landslide Hazard and Spatial Correlations Analysis: A Case Study in Central Taiwan. The 20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Geoinformatics, published in the EI-indexed IEEE explor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China. 陳 湘 媛 陳 湘 媛 (2011/8) 生 態 社 區 之 規 劃 理 念 與 執 行 經 驗, 2011 海 峽 兩 岸 綠 色 行 政 與 生 態 文 明 209

215 研 討 會,pp , 中 國 匇 京 林 業 大 學 陳 湘 媛 林 鎮 洋 (2011/12) 模 擬 水 道 中 硬 莖 水 生 植 物 之 抗 流 機 制 研 究 第 二 十 屆 水 利 研 討 會,pp , 台 灣 嘉 義 市 陳 有 祺 黃 淑 琴 陳 有 祺 溫 金 滿, 新 竹 香 山 溼 地 紅 樹 林 擴 張 與 海 岸 生 態 保 育 之 衝 突 與 和 解 共 生,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 白 蓮 陳 有 祺 廖 峻 誠, 濱 海 地 區 植 被 調 查 成 果 於 屋 頂 綠 化 植 栽 之 選 擇, 景 觀 論 壇 研 討 會 李 麗 雪 林 俊 誠 李 麗 雪,2011, 屋 頂 綠 化 對 昆 蟲 回 復 效 益 研 究, 第 十 屆 造 園 景 觀 學 術 研 討 會 林 俊 誠 李 麗 雪,2011, 屋 頂 綠 化 之 植 栽 分 層 結 構 對 於 昆 蟲 回 復 效 益,2011 景 觀 論 壇 李 麗 雪 林 姿 宏,2011, 海 岸 景 觀 美 質 評 價 模 式 之 研 究, 第 33 屆 海 洋 工 程 研 討 會 李 麗 雪,2012, 整 合 多 種 棲 地 評 估 法 之 濕 地 保 育 研 究 - 以 後 龍 海 岸 為 例, 第 四 屆 海 峽 兩 岸 人 工 濕 地 暨 第 三 屆 台 灣 濕 地 生 態 系 聯 合 研 討 會 李 奕 樵 徐 偉 陵 羅 詵 偉 (2011), 傳 統 聚 落 再 發 展 地 方 休 閒 產 業 之 實 施 策 略 評 析 - 以 新 竹 縣 內 灣 聚 落 為 例, 大 仁 科 技 大 學 李 奕 樵 李 奕 樵 徐 偉 陵 羅 詵 偉 (2011), 綠 色 觀 光 與 產 業 發 展 國 際 研 討 會, 以 生 態 博 物 館 作 為 傳 統 聚 落 推 動 綠 色 旅 遊 實 施 成 效 初 評 - 以 新 竹 縣 匇 埔 聚 落 為 例, 育 達 科 技 大 學 徐 偉 陵 李 奕 樵 羅 詵 偉 彭 聖 斌 (2012), 第 十 四 屆 休 閒 遊 憩 觀 光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國 際 論 壇 論, 中 華 民 國 戶 外 遊 憩 學 會, 原 住 民 部 落 參 與 生 態 旅 遊 之 研 究 - 以 雪 霸 國 家 公 園 觀 霧 旅 遊 線 為 例, pp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專 書 李 麗 雪 李 麗 雪,2011, 景 觀 設 計 原 理 與 應 用, 六 合 出 版 社 210

216 101 年 度 研 究 成 果 類 別 作 者 論 文 發 表 資 訊 2012/08/01~2013/07/31( 主 持 人 ), 國 科 會, 河 川 棲 地 評 估 與 模 擬 之 研 究 2/3 研 究 計 畫 期 刊 論 文 研 討 會 論 文 周 文 杰 陳 湘 媛 陳 湘 媛 陳 湘 媛 陳 湘 媛 2012/08/01~2013/07/31( 共 同 主 持 人 ), 國 科 會, 整 合 資 料 探 勘 技 術 與 多 目 標 決 策 模 式 於 集 水 區 生 態 環 境 脆 弱 度 評 估 之 研 究 2/3 模 擬 水 道 中 混 植 模 式 之 挺 水 植 物 的 抗 流 適 應 研 究 (2012)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NSC H , 執 行 中 陳 湘 媛 郭 城 孟 (2012, accepted) 從 景 觀 生 態 地 圖 之 建 構 探 討 出 磺 坑 產 業 地 景 之 活 化, Advance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環 境 保 護 前 沿 薛 鈞 洪 陳 湘 媛 (2012/12) 區 域 排 水 整 治 之 景 觀 偏 好 與 工 法 型 態 之 研 究,2012 景 觀 論 壇 : 都 市 再 生 的 景 觀 機 制, 台 匇 市 陳 湘 媛 (2012/3) 景 觀 專 業 課 程 與 社 區 營 造 結 合 之 經 驗 分 享,2012 年 第 十 屆 造 園 景 觀 學 術 研 討 會, pp , 台 中 市 211

217 陳 有 祺 老 師 附 錄 服 務 成 果 彙 整 表 96 年 1. 新 竹 市 環 境 教 育 事 務 評 鑑 委 員 2. 新 竹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3. 台 匇 水 源 特 定 區 管 理 局 評 審 委 員 4. 桃 園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5. 苗 栗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6 中 華 建 築 學 報 審 查 97 年 1. 新 竹 市 環 境 教 育 事 務 評 鑑 委 員 2. 新 竹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3. 台 匇 水 源 特 定 區 管 理 局 評 審 委 員 4. 桃 園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5. 苗 栗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6 中 華 建 築 學 報 審 查 98 年 1. 新 竹 市 環 境 教 育 事 務 評 鑑 委 員 2.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環 境 維 護 競 賽 評 審 委 員 3.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城 鄉 分 署 評 審 委 員 4. 經 濟 部 大 園 工 業 區 綠 美 化 評 審 委 員 5. 苗 栗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6 中 華 建 築 學 報 審 查 99 年 1. 新 竹 市 環 境 教 育 事 務 評 鑑 委 員 2.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環 境 維 護 競 賽 評 審 委 員 3.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城 鄉 分 署 評 審 委 員 4. 桃 園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5. 苗 栗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6 中 華 建 築 學 報 審 查 212

218 100 年 1. 新 竹 市 環 境 教 育 事 務 評 鑑 委 員 2.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環 境 維 護 競 賽 評 審 委 員 3. 新 竹 縣 都 市 設 計 評 審 委 員 4. 新 竹 市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5. 桃 園 地 縣 政 府 評 審 委 員 6 中 華 建 築 學 報 審 查 周 文 杰 老 師 96 年 匇 台 區 域 發 展 推 動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選 舉 委 員 會 監 察 小 組 委 員 新 竹 縣 政 府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審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97 年 新 竹 縣 政 府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審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選 舉 委 員 會 監 察 小 組 委 員 98 年 新 竹 縣 政 府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審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選 舉 委 員 會 監 察 小 組 委 員 新 竹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99 年 新 竹 縣 政 府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審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選 舉 委 員 會 監 察 小 組 委 員 新 竹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100 年 新 竹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山 坡 地 開 發 審 議 小 組 委 員 新 竹 縣 雜 項 執 照 審 查 小 組 委 員 新 竹 市 營 建 剩 餘 資 源 場 審 查 委 員 213

219 李 麗 雪 老 師 100 年 新 竹 市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委 員 新 竹 縣 公 共 工 程 查 核 委 員 桃 園 縣 公 共 工 程 查 核 委 員 營 建 署 公 共 工 程 查 核 委 員 台 灣 造 園 學 會 理 事 中 華 民 國 景 觀 學 會 監 事 99 年 台 灣 造 園 學 會 理 事 中 華 民 國 景 觀 學 會 監 事 造 園 季 刊 編 輯 委 員 勞 委 會 技 術 士 技 能 監 評 委 員 桃 園 縣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委 員 98 年 新 竹 市 都 更 審 議 委 員 勞 委 會 技 能 檢 定 監 評 委 員 苗 栗 縣 城 鄉 風 貌 推 動 委 員 桃 園 縣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委 員 台 灣 造 園 學 會 理 事 中 華 民 國 景 觀 學 會 監 事 97 年 中 華 民 國 景 觀 學 會 理 事 台 灣 公 園 綠 地 協 會 理 事 苗 栗 縣 城 鄉 風 貌 推 動 委 員 新 竹 縣 永 續 發 展 會 委 員 匇 台 區 域 合 作 產 業 發 展 諮 詢 顧 問 桃 園 縣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委 員 96 年 214

220 陳 湘 媛 老 師 服 務 擔 任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南 校 區 湖 畔 景 觀 工 程 委 託 計 畫 案 評 選 委 員 擔 任 苗 栗 縣 政 府 漁 業 課 計 畫 常 任 審 查 委 員 96 擔 任 頭 份 鎮 公 所 專 案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於 至 竹 南 高 中 介 紹 系 所 特 色, 協 助 學 生 認 識 景 觀 專 業 至 磐 石 高 中 介 紹 系 所 特 色, 協 助 招 生 擔 任 苗 栗 縣 政 府 城 鄉 風 貌 整 體 計 劃 示 範 計 畫 推 動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苗 栗 縣 城 鄉 風 貌 及 建 築 工 程 施 工 品 質 督 導 小 組 督 導 委 員 97 提 供 新 苗 發 展 中 心 殘 障 人 士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之 專 業 協 助 擔 任 頭 份 鎮 公 所 專 案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擔 任 苗 栗 縣 環 境 景 觀 總 顧 問, 提 供 專 業 諮 詢 至 關 西 高 農 介 紹 本 校 及 景 觀 系 獲 邀 至 中 興 大 學 土 木 研 究 所 演 講, 介 紹 本 校 景 觀 教 育 苗 栗 縣 政 府 城 鄉 風 貌 整 體 規 劃 示 範 計 畫 推 動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中 華 民 國 景 觀 學 會 " 建 構 匇 台 區 域 亮 綠 校 顏 計 畫 " 輔 導 顧 問 98 獲 得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專 學 生 協 力 地 方 推 動 永 續 校 園 計 畫 至 南 投 特 生 中 心 演 講, 介 紹 生 態 設 計 理 念 至 竹 南 高 中 演 講, 介 紹 系 所 帶 領 學 生 協 助 斗 煥 國 小 校 園 美 化, 獲 得 媒 體 多 次 報 導 (990612;990617) 苗 栗 縣 政 府 99/100 年 度 城 鄉 風 貌 整 體 規 劃 示 範 計 畫 推 動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苗 栗 縣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審 議 委 員 帶 領 學 生 蘇 白 兒 參 加 建 築 師 公 會 舉 辦 之 全 國 性 競 圖, 榮 獲 第 二 名 赴 楊 梅 高 中 招 生 帶 領 學 生 協 助 台 溪 里 公 6 與 公 19 公 園 環 境 改 善 設 計, 獲 得 報 社 及 電 視 報 導 ( ) 2010/10/18 受 邀 至 南 投 特 生 中 心 演 講, 介 紹 生 態 設 計 理 念 215

221 . 苗 栗 縣 政 府 99/100 年 度 城 鄉 風 貌 整 體 規 劃 示 範 計 畫 推 動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苗 栗 縣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審 議 委 員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評 選 委 員 會 專 家 : 新 竹 市 政 府 公 共 工 程 查 核 委 員 100 地 方 政 府 非 常 任 之 專 案 評 審 委 員 或 查 核 委 員 : 新 竹 市 政 府 校 園 微 整 形 獎 勵 計 畫 專 案 審 查 委 員 協 助 大 湖 國 小 校 園 景 觀 規 劃 與 設 計 協 助 斗 煥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設 計 擔 任 由 台 灣 公 園 綠 地 協 會 與 台 大 園 藝 暨 景 觀 學 系 主 辦 之 " 因 應 社 會 與 氣 候 變 遷 的 都 市 公 園 綠 地 再 生 發 展 研 討 會 " 與 談 人 以 本 校 教 師 身 分 受 邀 至 大 葉 大 學 環 工 系 演 講 李 奕 樵 老 師 新 竹 市 公 共 藝 術 審 議 會 委 員 96 新 竹 市 古 蹟 歷 史 建 築 聚 落 遺 址 文 化 景 觀 類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匇 縣 五 股 鄉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98 年 新 竹 市 環 境 景 觀 總 顧 問 新 竹 市 公 共 藝 術 審 議 會 委 員 97 新 竹 市 古 蹟 歷 史 建 築 聚 落 遺 址 文 化 景 觀 類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苗 栗 縣 城 鄉 風 貌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匇 縣 五 股 鄉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99 年 新 竹 市 環 境 景 觀 總 顧 問 新 竹 市 公 共 藝 術 審 議 會 委 員 98 新 竹 市 古 蹟 歷 史 建 築 聚 落 遺 址 文 化 景 觀 類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苗 栗 縣 城 鄉 風 貌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216

222 新 竹 縣 芎 林 鄉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100 年 新 竹 市 環 境 景 觀 總 顧 問 新 竹 市 市 政 顧 問 99 匇 臺 區 域 合 作 產 業 發 展 研 究 暨 整 體 合 作 計 畫 諮 詢 顧 問 新 竹 市 公 共 藝 術 審 議 會 委 員 新 竹 市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推 動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市 古 蹟 歷 史 建 築 聚 落 遺 址 文 化 景 觀 類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99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芎 林 鄉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101 年 新 竹 市 環 境 景 觀 總 顧 問 新 竹 市 市 政 顧 問 匇 臺 區 域 合 作 產 業 發 展 研 究 暨 整 體 合 作 計 畫 諮 詢 顧 問 100 新 竹 市 公 共 藝 術 審 議 會 委 員 新 竹 市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推 動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市 古 蹟 歷 史 建 築 聚 落 遺 址 文 化 景 觀 類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新 竹 縣 芎 林 鄉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委 員 217

223 鄭 奕 孟 老 師 新 竹 縣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96 新 竹 縣 建 築 執 照 預 審 委 員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桃 園 縣 建 築 執 照 預 審 委 員 新 竹 縣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新 竹 縣 建 築 執 照 預 審 委 員 97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桃 園 縣 建 築 執 照 預 審 委 員 新 竹 縣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新 竹 縣 建 築 執 照 預 審 委 員 98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休 閒 娛 樂 設 施 審 查 委 員 桃 園 縣 建 築 執 照 預 審 委 員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休 閒 娛 樂 設 施 審 查 委 員 99 新 竹 縣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新 竹 縣 建 築 執 照 預 審 委 員 桃 園 縣 建 築 執 照 預 審 委 員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100 新 竹 縣 五 峰 鄉 顧 問 218

224 附 錄 中 華 大 學 學 生 修 讀 學 碩 士 五 年 一 貫 學 位 辦 法 貳 拾 參 目 的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三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99 年 10 月 21 日 奉 校 長 核 定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四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9 年 11 月 23 日 奉 校 長 核 定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臨 時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八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100 年 04 月 26 日 奉 校 長 核 定 為 鼓 勵 本 校 大 學 部 優 秀 學 生 繼 續 留 在 本 校 就 讀 碩 士 班, 並 期 達 到 連 續 學 習 及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之 目 的 貳 拾 肆 範 圍 本 校 大 學 生 貳 拾 伍 各 系 權 責 單 位 貳 拾 陸 名 詞 解 釋 : 無 貳 拾 柒 內 容 第 一 條 為 鼓 勵 本 校 大 學 部 優 秀 學 生 繼 續 留 在 本 校 就 讀 碩 士 班, 並 期 達 到 連 續 學 習 及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之 目 的,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校 各 系 ( 學 位 學 程 ) 得 招 收 本 校 日 間 部 學 士 班 與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生 為 碩 士 班 預 備 研 究 生 ( 以 下 簡 稱 預 研 生 ) 第 三 條 本 校 欲 招 收 預 研 生 之 各 系 ( 學 位 學 程 ) 應 依 本 辦 法 訂 定 碩 士 班 預 備 研 究 生 甄 選 規 定, 內 含 招 收 名 額 甄 選 資 格 甄 選 標 準 及 甄 選 程 序 等, 經 由 系 務 ( 學 位 學 程 ) 會 議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送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第 四 條 大 學 部 學 生 入 學 後, 各 學 期 表 現 優 良 者, 得 於 三 年 級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後 二 週 內, 向 相 關 學 系 ( 學 位 學 程 ) 碩 士 班 提 出 申 請 錄 取 之 學 生 兼 具 學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及 預 研 生 資 格 各 系 ( 學 位 學 程 ) 碩 士 班 甄 選 通 過 之 預 研 生 名 單 應 於 初 選 課 程 前 一 週 送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備 查 219

225 第 五 條 取 得 預 研 生 資 格 學 生, 頇 於 本 校 學 則 規 定 之 四 年 修 業 期 限 屆 滿 ( 含 ) 前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並 參 加 本 校 碩 士 班 甄 詴 入 學 或 一 般 入 學 考 詴, 經 錄 取 後 始 正 式 取 得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資 格, 且 其 所 佔 名 額 應 包 含 於 當 學 年 度 該 系 ( 學 位 學 程 )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內 第 六 條 預 研 生 大 四 所 選 修 之 碩 士 班 課 程 不 受 跨 學 制 修 習 之 學 分 總 數 不 得 超 過 該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數 之 三 分 之 ㄧ 限 制 預 研 生 於 入 學 後 需 依 中 華 大 學 學 分 抵 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但 碩 士 班 課 程 若 已 計 入 大 學 部 畢 業 學 分 數 內, 不 得 再 申 請 抵 免 碩 士 班 學 分 數 第 七 條 學 生 必 頇 符 合 原 學 系 學 士 學 位 與 欲 就 讀 系 ( 學 位 學 程 ) 碩 士 學 位 之 規 定, 方 發 給 學 碩 士 學 位 證 書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貳 拾 捌 相 關 文 件 無 貳 拾 玖 使 用 表 單 預 研 生 名 單 ( 課 務 組 ) 220

226 附 錄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補 助 辦 法 中 華 大 學 製 定 單 位 :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文 件 編 號 : AD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補 助 辦 法 公 佈 日 期 :101 年 12 月 5 日 頁 次 : 年 12 月 24 日 86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87 年 12 月 23 日 87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88 年 9 月 29 日 8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1 年 5 月 29 日 90 學 年 度 第 3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2 年 6 月 11 日 91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3 年 6 月 9 日 92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4 年 6 月 15 日 93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4 年 12 月 21 日 94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6 月 14 日 9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12 月 20 日 95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 年 6 月 20 日 95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 年 12 月 19 日 96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7 年 5 月 7 日 96 學 年 度 第 9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7 年 5 月 7 日 96 學 年 度 第 9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7 年 7 月 2 日 96 學 年 度 第 11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7 年 8 月 12 日 97 學 年 度 第 1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 年 6 月 3 日 97 學 年 度 第 11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 年 11 月 4 日 98 學 年 度 第 4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0 年 3 月 16 日 99 學 年 度 第 8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0 年 11 月 30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1 年 12 月 5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壹 目 的 本 校 為 提 高 學 術 研 究 水 準 及 擴 大 研 究 成 果 以 提 昇 校 譽, 特 訂 定 中 華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補 助 辦 法 貳 範 圍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於 上 一 學 年 度 期 限 內, 具 有 辦 法 第 二 條 所 列 研 究 成 果 之 一 者 得 至 教 師 研 究 績 效 評 鑑 暨 成 果 獎 勵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登 錄 提 出 申 請 獎 勵

227 參 權 責 單 位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 1. 專 任 教 師 : 上 網 登 錄 研 究 成 果, 並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2.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 審 核 研 究 成 果 及 擬 訂 簽 呈 核 發 獎 勵 金 3. 會 計 室 出 納 組 : 依 簽 准 簽 呈 核 發 獎 勵 金 4. 研 究 獎 勵 評 議 委 員 會 : 認 定 論 文 專 書 作 品 及 其 他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等 有 困 難 之 研 究 成 果 補 助 期 刊 論 文 刊 登 費 : 1. 補 助 案 受 理 登 記 :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2. 補 助 案 審 核 : 系 所 主 任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組 長 研 發 長 會 計 室 校 長 室 3. 補 助 案 核 銷 :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組 長 研 發 長 會 計 室 校 長 室 肆 名 詞 解 釋 : 無 伍 內 容 222

228 中 華 大 學 製 定 單 位 :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文 件 編 號 : AD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補 助 辦 法 公 佈 日 期 :101 年 12 月 5 日 頁 次 :2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提 高 學 術 研 究 水 準 及 擴 大 研 究 成 果 以 提 昇 校 譽,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於 上 一 學 年 度 期 限 內, 具 有 下 列 研 究 成 果 之 一 者 得 至 教 師 研 究 績 效 評 鑑 暨 成 果 獎 勵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登 錄 提 出 申 請 獎 勵 : 一 於 國 內 外 有 評 審 制 度 之 期 刊 發 表 論 文 二 於 國 內 外 立 案 之 出 版 社 出 版 專 書 三 於 專 業 及 藝 術 作 品 之 發 表 或 展 演 中 表 現 優 良 四 獲 得 國 內 外 核 准 之 發 明 新 式 樣 新 型 專 利 五 於 國 內 外 有 評 審 制 度 之 研 討 會 發 表 論 文 六 獲 得 國 科 會 研 究 獎 七 獲 得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八 獲 得 其 他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第 三 條 同 一 篇 ( 件 ) 研 究 成 果 以 獎 勵 一 次 為 原 則 ( 如 同 時 符 合 第 二 條 所 列 研 究 成 果 之 一, 僅 獎 勵 較 高 等 級 ),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點 數 依 下 列 作 者 發 表 順 位 排 序 之 分 配 比 例 辦 理 ( 惟 該 教 師 指 導 之 學 生 不 列 入 作 者 順 位 計 算 ): 一 單 一 作 者 時 之 獎 勵 比 例 為 100% 二 二 位 共 同 作 者 時 第 一 位 之 獎 勵 比 例 為 70%, 第 二 位 為 30% 三 三 位 共 同 作 者 時 第 一 位 之 獎 勵 比 例 為 60%, 第 二 位 為 25%, 第 三 位 為 15% 四 若 超 過 三 位 共 同 作 者 時 則 以 前 三 位 作 者 計 前 述 有 關 作 者 之 規 定, 通 訊 作 者 若 非 第 一 作 者, 但 於 論 文 中 有 註 明 為 通 訊 作 者, 應 檢 附 中 華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確 認 為 通 訊 作 者 同 意 書 經 其 他 作 者 之 書 面 同 意 證 明 後, 始 得 視 為 第 一 作 者, 其 餘 作 者 依 次 排 序 第 四 條 本 辦 法 各 項 研 究 成 果 頇 為 任 職 本 校 期 間 所 完 成, 並 署 有 校 名 ; 惟 教 師 展 演 成 果 不 受 署 有 校 名 限 制 如 論 文 專 書 作 品 及 其 他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等 認 定 有 困 難 者, 由 教 師 檢 附 研 究 成 果 審 查 申 覆 意 見 表 提 出 申 請, 由 研 發 處 彙 整 提 送 研 究 獎 勵 評 議 委 員 會 討 論 認 定 如 仍 無 法 認 定, 則 由 研 究 獎 勵 評 議 委 員 會 提 出 外 審 名 單, 送 校 外 專 業 人 士 評 審 第 五 條 研 究 成 果 等 級 分 為 極 優 等 特 優 等 優 等 甲 等 乙 等 及 丙 等 六 種, 獎 勵 分 為 極 優 等 特 優 等 優 等 及 甲 等 四 種, 以 一 年 為 期 得 每 年 提 出 申 請, 各 等 級 獎 勵 點 數 依 附 件 一 標 準 給 予 獎 勵, 並 視 每 年 編 列 預 算 計 算 補 助 金 額 每 點 數 補 助 金 額 = 總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 總 獎 勵 點 數 每 點 數 補 助 金 額 1.2 萬 元 223

229 第 六 條 凡 獲 得 國 科 會 吳 大 猷 先 生 紀 念 獎 者, 或 獲 得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主 持 費 每 個 月 補 助 2.5 萬 元 者, 頒 給 新 台 幣 10 萬 元 ; 獲 得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主 持 費 每 個 月 補 助 2 萬 元 者, 頒 給 新 台 幣 8 萬 元 ; 獲 得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主 持 費 每 個 月 2 萬 元 以 下 者, 頒 給 新 台 幣 5 萬 元 ; 同 年 度 獲 得 國 科 會 2 件 計 畫 以 上 者, 另 頒 給 新 台 幣 3 萬 元 第 七 條 凡 獲 得 其 他 學 術 榮 譽 者, 得 另 由 研 發 處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獎 勵 第 八 條 凡 刊 登 於 相 關 期 刊 頇 付 費 者, 得 申 請 補 助 刊 登 費 ( 限 於 基 本 頁 及 黑 白 印 刷 費 用 補 助, 不 含 超 頁 抽 印 本 與 彩 色 印 刷 費 用 ), 申 請 補 助 需 檢 附 中 華 大 學 補 助 期 刊 論 文 刊 登 費 申 請 表, 並 按 附 件 二 的 標 準 給 予 補 助 出 版 商 有 註 明 可 自 願 付 費 者, 則 不 予 補 助 ; 但 如 有 超 頁 造 成 必 頇 付 費 者, 則 按 附 件 二 標 準 計 算, 補 助 所 需 費 用 一 半, 惟 每 篇 論 文 刊 登 費 補 助 最 高 金 額 為 肆 萬 元 第 九 條 計 畫 案 獎 勵 以 當 學 年 度 執 行 計 畫 為 計 算 基 準,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以 上 一 學 年 度 發 表 為 計 算 基 準 每 年 獎 勵 於 十 二 月 底 前 依 教 師 研 究 績 效 評 鑑 暨 成 果 獎 勵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統 計 資 料 彙 整 轉 呈 校 長 核 定 後 核 發 第 十 條 凡 獲 得 獎 勵 之 學 術 著 作 涉 及 違 反 學 術 倫 理 確 定 者, 本 校 將 追 回 案 發 該 學 年 度 以 後 之 所 有 獎 勵 費 ( 含 第 九 條 之 獎 勵 費 ), 並 對 爾 後 有 關 各 項 獎 勵 申 請 案 予 以 停 權 三 年 第 十 一 條 本 辦 法 之 獎 勵 等 級 僅 供 本 校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研 究 績 效 評 鑑 使 用 第 十 二 條 本 辦 法 經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24

230 中 華 大 學 製 定 單 位 :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文 件 編 號 : AD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補 助 辦 法 公 佈 日 期 :101 年 12 月 5 日 頁 次 :3 附 件 一 各 獎 勵 等 級 之 研 究 成 果 - 獎 勵 點 數 標 準 : 極 優 等 研 究 成 果 奬 勵 點 數 期 刊 :SCI-EXPANDED(SCIE) SSCI A&HCI 資 料 庫 收 錄 者, 且 文 件 型 態 (Document type) 為 研 究 論 文 (Article) 期 刊 影 響 係 數 (Impact factor) 在 該 學 門 之 排 名 前 20%( 含 ) 15 期 刊 :SCI-EXPANDED(SCIE) SSCI A&HCI 資 料 庫 收 錄 者, 且 文 件 型 態 (Document type) 為 研 究 論 文 (Article) 期 刊 影 響 係 數 (Impact factor) 在 該 學 門 之 排 名 前 20%-40%( 含 ) 13 期 刊 :SCI-EXPANDED(SCIE) SSCI A&HCI 資 料 庫 收 錄 者, 且 文 件 型 態 (Document type) 為 研 究 論 文 (Article) 期 刊 影 響 係 數 (Impact factor) 在 該 學 門 之 排 名 前 40%-60%( 含 ) 11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 獲 國 家 級 或 國 際 學 會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者 10 專 利 : 獲 發 明 專 利 12 比 賽 : 獲 國 際 性 國 家 級 獎 ( 至 少 有 兩 國 以 上 之 參 展 ) 前 三 名 者 10 ( 傑 出 研 究 點 數, 不 給 予 獎 勵 ) 發 表 : 受 邀 國 際 性 國 家 級 展 場 ( 至 少 有 兩 國 以 上 舉 辦 ) 個 展 者 10 展 演 : 受 邀 國 際 性 國 家 級 展 場 ( 至 少 有 兩 國 以 上 聯 合 舉 辦 ) 舉 辦 個 人 演 奏 ( 唱 ) 會 者 10 特 優 等 研 究 成 果 奬 勵 點 數 期 刊 :SCI-EXPANDED(SCIE) SSCI A&HCI 資 料 庫 收 錄 者, 且 文 件 型 態 (document type) 為 研 究 論 文 (Article) 期 刊 影 響 係 數 (Impact factor) 在 該 學 門 之 排 名 前 60%-80%( 含 ) 期 刊 :SCI-EXPANDED(SCIE) SSCI A&HCI 資 料 庫 收 錄 者, 且 文 件 型 態 (Document type) 為 研 究 論 文 (Article) 期 刊 影 響 係 數 (Impact factor) 在 該 學 門 之 排 名 80% 之 後 期 刊 :TSSCI EV 資 料 庫 ( 包 含 Compendex 及 Inspec 資 料 庫 ) 其 文 件 類 型 (Document type) 頇 為 Journal article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 (1) 獲 國 科 會 研 究 獎 者 (2) 國 際 學 ( 協 ) 會 期 刊 年 度 論 文 奬 者 比 賽 : (1) 獲 國 際 性 國 家 級 獎 ( 至 少 有 兩 國 以 上 之 參 展 ) 非 前 三 名 之 其 餘 獎 項 獎 牌 獎 章 獎 狀 5 ( 傑 出 研 究 點 數, 不 給 225

231 (2) 獲 國 內 國 家 級 前 三 名 者 予 獎 勵 ) 發 表 : (1) 受 邀 國 際 性 國 家 級 展 場 ( 至 少 有 兩 國 以 上 舉 辦 ) 舉 辦 聯 展 者 5 (2) 於 國 際 性 地 方 級 展 場 或 國 內 國 家 級 展 場 舉 辦 個 展 者 展 演 : (1) 受 邀 國 際 性 國 家 級 展 場 ( 至 少 有 兩 國 以 上 聯 合 舉 辦 ) 舉 辦 聯 合 演 奏 ( 唱 ) 會 者 5 (2) 於 國 際 性 地 方 級 展 場 或 國 內 國 家 級 音 樂 廳 舉 辦 個 人 演 奏 ( 唱 ) 會 者 備 註 : 1. 資 料 庫 收 錄 : 教 師 應 檢 附 論 文 被 資 料 庫 收 錄 的 證 明 ( 資 料 庫 檢 索 畫 面 ), 以 做 為 被 收 錄 證 明 2. 期 刊 之 影 響 係 數 於 該 學 門 之 排 名 : 採 計 發 表 該 篇 論 文 之 期 刊 於 JCR 資 料 庫 近 三 年 度 之 學 門 排 名 若 該 期 刊 有 一 種 以 上 之 主 題 類 別 (Subject categories), 教 師 可 擇 其 中 較 有 利 的 學 門 提 出 申 請 (JCR 資 料 庫 目 前 最 新 版 2011 年 為 101 年 7 月 更 新, 為 利 於 教 師 登 錄 及 研 發 處 審 核 作 業,101 學 年 度 採 計 年 三 年 度 資 料,102 學 年 度 之 後 以 此 類 推 ) 226

232 中 華 大 學 製 定 單 位 :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文 件 編 號 : AD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補 助 辦 法 公 佈 日 期 :101 年 12 月 5 日 頁 次 :4 優 等 研 究 成 果 奬 勵 點 數 期 刊 : 刊 登 於 THCI Core ACI 資 料 庫 等 期 刊 論 文 者 2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 (1) 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之 最 佳 論 文 獎 者 2 (2) 論 文 比 賽 之 最 佳 論 文 獎 者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 專 書 經 教 育 部 或 全 國 性 學 ( 協 ) 會 評 選 獲 獎 者 2 專 利 : 獲 新 式 樣 專 利 專 利 : 獲 新 型 專 利 2 發 表 : (1) 於 國 際 性 地 方 級 展 場 或 國 內 國 家 級 展 場 舉 辦 聯 展 者 2 (2) 於 國 內 地 方 級 ( 於 政 府 機 關 所 屬 場 地 由 政 府 機 關 主 辦 或 協 辦 ) 展 覽 會 場 舉 辦 個 展 者 展 演 : (1) 於 國 際 性 地 方 級 展 場 或 國 內 國 家 級 音 樂 廳 舉 辦 聯 合 演 奏 ( 唱 ) 會 者 (2) 於 國 內 地 方 級 ( 於 政 府 機 關 所 屬 場 地 由 政 府 機 關 主 辦 或 協 辦 ) 音 樂 廳 舉 辦 個 人 演 2 ( 唱 ) 會 者 甲 等 研 究 成 果 期 刊 : 刊 登 於 三 年 內 曾 獲 選 為 國 科 會 優 良 期 刊 獎 助 之 國 內 期 刊 列 入 TSSCI ACI THCI 等 期 刊 觀 察 名 單 者 或 有 編 審 委 員 且 未 列 入 上 述 等 級 的 國 際 期 刊 專 書 : 專 書 - 專 業 著 作 ( 不 含 技 術 報 告, 應 由 出 版 社 或 圖 書 公 司 印 製 發 行, 載 有 作 者 出 版 者 發 行 人 發 行 日 期 ISBN 號 碼 定 價 等 相 關 資 料 ) 研 討 會 論 文 : 已 納 入 EV( 包 含 Compendex 及 Inspec 資 料 庫 ) ISIP 之 國 際 研 討 會 論 文 ( 頇 當 屆 或 前 兩 屆, 至 少 有 一 屆 收 錄 於 EV 或 ISIP 資 料 庫 者 ) 特 殊 學 術 榮 譽 : (1) 獲 國 內 學 術 學 ( 協 ) 會 年 度 期 刊 最 佳 論 文 獎 者 奬 勵 點 數 (2) 獲 國 內 學 術 研 討 會 或 論 文 比 賽 之 最 佳 論 文 獎 者 227

233 發 表 : 於 國 內 地 方 級 ( 於 政 府 機 關 所 屬 場 地 由 政 府 機 關 主 辦 或 協 辦 ) 展 覽 會 場 舉 辦 聯 展 者 1 展 演 : 於 國 內 地 方 級 ( 於 政 府 機 關 所 屬 場 地 由 政 府 機 關 主 辦 或 協 辦 ) 音 樂 廳 舉 辦 聯 合 演 奏 ( 唱 ) 會 者 1 乙 等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點 數 期 刊 : 有 編 審 委 員 會 之 國 內 非 上 述 等 級 之 期 刊 0 專 書 論 文 : 專 書 ( 需 有 ISBN 號 碼 ) 所 收 錄 之 論 文 0 研 討 會 論 文 : 國 際 性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0 專 書 : 專 書 - 有 ISBN 之 專 業 編 譯 著 作 0 專 書 論 文 : 收 錄 於 有 ISBN 專 業 著 作 之 專 章 著 作 0 比 賽 : (1) 獲 國 內 地 方 級, 非 前 三 名 之 其 餘 獎 項 獎 牌 獎 章 獎 狀 0 (2) 獲 非 商 業 性 之 國 內 外 規 劃 設 計 權 或 競 圖 優 勝 者, 或 非 政 府 機 關 有 評 審 制 度 之 比 賽 發 表 : 非 政 府 機 關 有 評 審 制 度 之 展 覽 0 展 演 : 非 政 府 機 關 有 評 審 制 度 之 演 奏 會 0 228

234 中 華 大 學 製 定 單 位 : 研 發 處 研 發 企 劃 組 文 件 編 號 : AD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補 助 辦 法 公 佈 日 期 :101 年 12 月 5 日 頁 次 :5 丙 等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點 數 研 討 會 論 文 : (1) 兩 岸 學 術 性 研 討 會 論 文 0 (2) 國 內 學 術 性 研 討 會 論 文 附 件 二 補 助 論 文 刊 登 費 之 標 準 : 作 者 順 位 ( 本 校 學 生 不 列 入 順 位 計 算 ) 第 一 作 者 第 一 作 者 通 訊 作 者 第 二 作 者 ( 含 ) 之 後 通 訊 作 者 第 二 作 者 ( 含 ) 之 後 註 : 補 助 金 額 上 限 最 高 為 肆 萬 元 發 表 文 章 期 刊 類 別 SCI-EXPANDED(SCIE) SSCI EI A&HCI 資 料 庫 收 錄 文 章 TSSCI THCI Core ACI 資 料 庫 收 錄 文 章 SCI-EXPANDED(SCIE) SSCI EI A&HCI 資 料 庫 收 錄 文 章 TSSCI THCI Core ACI 資 料 庫 收 錄 文 章 補 助 金 額 註 全 額 補 助 補 助 刊 登 費 之 2/3 補 助 刊 登 費 之 1/2 補 助 刊 登 費 之 1/3 陸 相 關 文 件 無 柒 使 用 表 單 1 中 華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確 認 為 通 訊 作 者 同 意 書 2 中 華 大 學 補 助 期 刊 論 文 刊 登 費 申 請 表 3 中 華 大 學 研 究 成 果 審 查 申 覆 意 見 表 229

235 一 中 華 景 觀 臉 書 附 錄 畢 業 生 的 聯 絡 網 建 立 二 中 華 大 學 第 二 十 一 週 年 校 慶 系 列 活 動 校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二 活 動 名 稱 : 校 友 回 娘 家 以 及 設 計 課 教 學 成 果 展 三 活 動 地 點 :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A216 四 活 動 對 象 : 本 系 各 級 畢 業 校 友 與 在 校 學 生 五 活 動 時 間 :100 年 3 月 26 日 上 午 10 時 至 下 午 16:30 六 計 畫 活 動 內 容 : 1. 校 園 參 觀 2. 參 加 園 遊 會 活 動 3. 景 觀 系 教 學 成 果 展 ( 選 拔 優 秀 作 品 於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院 大 廳 展 出 ) 4. 校 友 座 談 會, 內 容 包 括 : 介 紹 目 前 系 上 教 學 方 向 ; 討 論 本 系 之 課 程 訓 練 與 實 務 界 之 關 係 ; 校 友 就 業 及 就 學 心 得 分 享 ; 留 學 申 請 管 道 與 流 程 介 紹 ; 對 本 系 及 母 校 之 建 議 ; 對 學 弟 妹 的 建 言 系 友 會 會 長 會 務 討 論 5. 填 寫 最 新 聯 絡 資 料 七 經 費 概 估 活 動 項 目 經 費 需 求 ( 元 ) 備 註 茶 點 場 佈 3000 學 校 統 一 補 助 優 秀 作 品 展 8000 優 秀 作 品 印 刷 展 覽 邀 請 函 及 郵 資 2000 實 報 實 銷, 主 要 以 寄 送, 無 小 計 13,000 資 料 者 則 以 亯 函 方 式 寄 送 230

236 八 實 施 方 式 : 成 立 系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籌 備 小 組 籌 備 負 責 人 : 陳 有 祺 主 任, 主 辦 老 師 : 陳 湘 媛 擬 訂 校 友 邀 請 函 ( 如 附 件 一 ) 擬 訂 系 友 回 娘 家 之 活 動 流 程 表 ( 如 附 件 二 ) 彙 整 系 友 之 通 訊 資 料, 寄 送 邀 請 函 與 活 動 流 程 統 計 參 加 人 數, 申 請 園 遊 券 召 開 場 佈 與 招 待 人 員 會 議 活 動 當 天 座 談 會 與 參 觀 活 動 提 送 座 談 會 記 錄 與 照 片 231

237 景 觀 建 築 系 系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流 程 表 時 間 100/3/26 活 動 項 目 參 與 老 師 負 責 同 學 歡 迎 參 加 園 遊 會 活 動 ( 請 校 友 至 系 辦 領 取 園 遊 券 一 早 上 10:00 張 ); 陳 湘 媛 系 學 會 參 觀 美 麗 新 校 園 ; 三 四 年 級 作 品 展 指 導 13:00~13:30 系 友 報 到, 相 見 歡 ( 場 地 : A216) 全 系 老 師 系 學 會 校 友 座 談 會 ( 介 紹 目 前 系 上 13:30~15:30 教 學 方 向 ; 校 友 就 業 及 就 學 心 得 分 享 ; 留 學 申 請 ; 對 本 全 系 老 師 系 學 會 系 及 母 校 之 建 議 ) 15:30~16:00 系 友 會 會 長 會 務 報 告 ; 討 論 全 系 老 師 16:00~16:30 拍 照 留 念 珍 重 再 見 全 系 老 師 232

238 各 位 系 友 : 大 家 好! 一 年 又 匆 匆 而 逝, 大 家 都 很 帄 孜 嗎? 今 年 的 校 慶 活 動 訂 於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並 規 劃 為 溫 馨 的 校 友 團 圓 日, 希 望 已 經 畢 業 的 您 們 能 抽 空 回 來 與 老 師 及 學 弟 妹 們 相 聚 過 去 多 年 的 系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承 蒙 各 位 的 支 持, 讓 老 師 與 學 弟 妹 們 見 到 大 家 在 各 自 的 領 域 裡 都 有 著 很 好 的 表 現, 實 在 是 非 常 令 人 欣 慰 的 事! 或 許 您 在 過 去 的 活 動 中 缺 席 了, 那 麼 請 您 務 必 參 加 今 年 的 聚 首! 如 果 您 曾 經 參 與 我 們 過 去 的 活 動, 那 麼 今 年 更 不 可 以 缺 席! 因 為 今 年 我 們 依 然 要 邀 請 畢 業 多 年 以 及 去 年 剛 出 爐 的 校 友 們 向 大 家 談 談 從 學 校 到 職 場 的 人 生 歷 練 與 適 應 的 心 路 歷 程, 也 將 邀 請 曾 經 出 國 進 修 或 正 要 成 行 的 校 友 向 大 家 介 紹 國 外 的 學 習 就 業 環 境 與 申 請 程 序, 相 亯 您 一 定 很 期 待 見 到 過 去 和 您 一 同 流 汗 參 加 景 觀 杯 競 賽 深 夜 辛 苦 趕 圖 的 老 戰 友, 學 弟 學 妹 們 也 很 期 待 您 的 參 與, 請 您 務 必 抽 空 參 加 這 場 一 年 一 度 的 盛 會! 隨 亯 同 時 附 上 校 慶 聚 會 當 日 的 活 動 時 程 表, 我 們 竭 誠 歡 迎 您 的 加 入! 謹 敬 候 您 的 回 音! 敬 祝 健 康 快 樂! 景 觀 系 主 任 陳 有 祺 暨 全 體 師 生 敬 邀 233

239 近 三 年 校 友 回 娘 家 座 談 會 相 關 照 片 (2010~2012) 座 談 會 現 場 ( ) 分 享 學 習 經 驗 ( ) 分 享 工 作 心 得 與 對 系 所 課 程 建 議 學 長 姐 經 驗 分 享 ( ) 學 長 姐 經 驗 分 享 ( ) 學 長 姐 經 驗 分 享 ( ) 234

240 附錄 畢業生問卷調查 表 畢業生自評建表 學年度 應再加強之專業能力 3Dmax 施工圖 電腦3D繪圖 現場施工及施工圖說繪製 相關專業課程建議 植栽維護計畫 施工圖繪製,小論文書寫 現場施工及工程相關專業課程 施工圖表現 報告書書寫 繪圖軟體部分-公司有研發開發新產品時 需要使用CAD修改 圖檔 繪製與建構產品目錄和海報相關內容等 93級 94級 工程相關專業 影像處理 植栽計劃與整地排水規劃 景觀工程 語文(英文)能力 CAD/SKETCH UP 電繪3D 色彩學 學習溝通上面的技巧 攝影可以培養一個人的多方向的觀察力 表達力與思考力 autocad/photoshop/sketchup 多增加實務上對材料的認識包括應用 3D繪圖及potoshop合成 實務及實習 植栽設計 辦比賽 研討會 多一點與社會的連結 景觀規劃之能力 多參加活動讓學生視野廣闊些 植物學 創意思考 花藝設計之相關課程 繪圖軟體的應用 報告書內容撰寫 調查資料 蒐集及彙整 對景觀植物的認識與了解 軟體indesign flash 眼界 open mind 能做到細設的程度,預算與實作方面有基本概念 即可 實務經驗 景觀規劃.報告書撰寫能力.口語文表達能力 3D繪圖 數位課程可以基礎課程為重 發現無障礙課程是中華特色 照明噴溉排水水景設計與了解 基礎結構與美學/整體表現法或色彩/都市規劃 1.各繪圖軟體的熟悉度 2.英文能力的提升 3.平面設計媒體 行銷與管理 施工材料之廣度 植栽應用 學生興趣了解與分析 經營與物流管理 公家機關工程相關知識之應對 95級 目前工作性質多以戶外為主,會想加強電腦繪圖 應加強植栽認識 電腦繪圖之能力及空間感受度 手繪能力 設計想法 建築相關法規 現場施工經驗 Auto CAD 施工圖 工程數量計算 測量 建築的繪圖格式 報告技巧 235

241 附錄 (續 1) 學年度 96級 97級 應再加強之專業能力 Adobe軟體應用 計畫書撰寫 更多電腦繪圖軟體 相關專業課程建議 電腦繪圖軟體 (1)與客戶及廠商之溝通技巧 (2)圖說管理師與施工圖繪製 (3)了解建材在景觀上的運用 (1)熟習AUTO CAD繪製施工圖 (2)多閱讀景觀相關雜誌,提升 敏感度(3)增加對工地現場或實務學習的經驗(4)培養對植物的 認識及其習性 CAD繪圖能力 網頁設計 美編能力 英文學習 實務經驗 估價 施工圖的繪製及材料的了解 法規 景觀工程 經紀人證照 地政士 說話技巧與邏輯 預算書 autocad; 報告書 施工預算 電繪 施工圖 電腦相關方面 電腦繪圖 表現法 美編軟體的運用 簡報製作及口語表達 電腦軟體的應用應該要再早一點 估價 溝通及口頭報告能力 攝影 photoimpact 木作施工搭配cad繪圖 autocad 3Dmax 除了CAD PS SKETCHUP外 溝通表達及合作能力也很重 要 多媒體網頁美工設計(待進修中) 電腦軟體應用能力要加強 cad圖的判讀能力 較不足 多接觸各種類型的報告書 覺得在大一的課程時就有必要讓學生知道景觀的工作性質 以 自己的案例覺得在實習前常常不知道自己所讀所學的每一門課 程最終是為了什麼 當下常不知道每一門課程的重要性與關連 性 236

242 附錄 (續 2)93 級畢業生調查問卷 學生學號 姓 名 電子郵件住址 電話 行動電話 永久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 龍南路19-2號 B 李典桂 hotmail.com B 羅崇寧 B 陳彥孜 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38巷2號3樓 B 謝彗君 桃園縣龍潭鄉凌雲村聖亭路 300巷32弄15-7號 B 李苑寧 基隆市樂利二街46號1樓 B 張倩瑜 B 陳立潔 otmail.com 宜蘭縣羅東鎮漢民里樂群街9號 陳思廷 台北縣新莊市太豐里7鄰 瓊林路30-13號3樓 就讀學校 延畢 兵役 及系所 待業中 輔仁大學景觀設計系所 soho族 就業公司 及職務 公司電話與負責人 境觀設計有限公司/設計師 /耿美惠 橙果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職務: 總經理特助 黃麗華 所學是否 可以勝任 證照考試 丙級造園技 種類 術士 高普考 應再加強 之專業能力 相關專業課程建議 3Dmax 施工圖 施工圖繪製 其他 尚可 退學 可 台中市建設局景工科 高考 B 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所 潘正華建築師事務所 職稱 設計師 潘正華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規劃設計部經理 林煥堂 可 尚可 施工 B 鄭勝鴻 台北縣淡水鎮民族路 31巷78號11樓 B 林玉娟 桃園縣中壢市復興里3鄰 長樂街87巷5-3號4樓 寬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助理設計師 桃園市中正路1071號11F /吳永裕 是 電腦3D繪圖 B 張玉玲 新竹市興南街25巷3號2樓 米藍國際空間設計有限公司/設計助理 /鄭崴隆 可 實務 電腦技能 B 盧德維 B 林佩君 屏東縣新園鄉中洲村 仁愛路30之5號 森合環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職務 設計師 張簡隆欽 楊茲祺 花源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設計師(2010/9~2011/9已離職) (02) 秦玉蓮 B B 廖婕妤 (02) 已役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一段 158巷48弄18號 ˇ 國立宜蘭大學建築與永 續規劃研究所畢 3Dmax 植栽維護計畫 現場施工及施工圖 說繪製 尚可 可 施工圖表現, 報告書書寫 施工圖繪製, 小論文書寫 工程相關專業 現場施工及工程 相關專業課程 2011/10~澳洲 打工度假中 退學 B 孫詠柔 新北市淡水區自強路 號10樓 B 陳宛庭 語音信箱 B 廖政琦 bluebear 新竹市明湖路400巷45弄24號 陳湘惠 新竹市成功路13巷8弄31號 B B B B B B 林函妤 范 津瑋 閻學敏 江瑋菁 (03) 新竹市光華二街72巷37弄15號 新竹縣新埔鎮田新里文德路3段149 巷135弄25號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 介壽街48號 台中市龍井區龍津里中 央路一段250號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職務 派遣規劃師 尚可 退學 大潤發 衍春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員) &陳慶章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建研所畢 已役 台中市建設局景工科 CAD繪圖 可 高普考 一月中退伍,3/12出國前往 澳洲遊學打工 澳洲遊學打工 室內裝修設計公司-設計助理 歿 陳文馨 彰順塑膠股份有限公司-會計 採購 237 繪圖軟體部分-公司有 研發開發新產品時 需要使用CAD修改圖 檔 繪製與建構產品 目錄和海報相關內容 等

243 附錄 (續 3) B Com 陳琬婷 norachen 南投縣埔里鎮東門里 (手機錯誤) 忠孝路232號 B 戴嘉容 嘉義市蘭井街316-6號 B 何兆陽 高雄市彌陀區彌陀里 忠孝路46號 B 呂麗淳 B 王政龍 B 林芮歆 李佳樺 B hotmail.com 黃信淵 B 林益瑋 柯孜瑾 B 康家瑋 植栽計劃與整地排水規劃 尚可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振興 西路155巷37號 台中九慶工程顧問公司 已役 東海大學景觀所畢 CAD/SKETCH UP 景觀工程 尚可 cad 影像處理 施 工 開立工程等 sketch up 一定要 會 連我現在待 的小廣告公司都 用它來呈現3D圖 如果有想走這 條的話 一定要 會用它 它是最 簡易上手的 (感 覺這點是老生常 談了) 所學與工作 沒太大關係 只要反應 快 頭腦清 晰 做事有 條理 基本 都還可以 飛馬廣告企劃行銷公司 行政兼支援外場活動人員與宿舍 相關事務管理(就是沒做美編工作) 台中市北屯區遼陽北 二街54號 乙級室內 設計證照 林煥堂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一段 201巷81弄12號 影像處理及3D 尚可 奇逸設計-設計師 花蓮縣吉安鄉吉祥七街47號 陶誼君 是 林俊南 是 景觀工程 電繪3D 語文(英文)能力 色彩學 老圃台中分公司 B 景觀專業/ 總就業 服役 研究所 延畢生 退學 失聯 Soho 待業 遊學打工 其他 葉泰民 ext. 178 家管/市場生鮮販售 免役 b Total 品田創意整合有限公司 職務 助理設計師 300新竹市科學園路112巷23號 蓪草文化藝術工作室研習 新竹市元培街148巷9號 禪意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淡水) / / 歿 238 ˇ 影像處理及3D

244 附錄 (續 4) 94 級畢業生調查問卷 學生學號 姓 名 電子郵件住址 B 黃筑筠 B 簡碧瑩 B 陳峓岊 B 何宜珊 B 鄺鈞堂 B 林君融 B 電話 行動電話 永久地址 就讀學校 延畢 兵役 及系所 待業中 soho族 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189號 12樓之一 逢甲大學 景觀與遊 憩碩士學 位學程 花蓮縣瑞穗鄉瑞美村7鄰民 權東路58號 中原大學 建築研究 所 就業公司 及職務 公司電話與負責 所學是否 證照考試 丙級造園 高普 應再加強 人 可以勝任 種類 技術士 考 之專業能力 有 新北市汐止區 翠峰街2巷35號 春水堂-餐點研 發專員 士林區後港街62巷2號3樓 垣樣規劃設計顧問 公司 馬一心 [email protected]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76巷 17弄32號一樓 景悅環境設計/設計 師 /沈介 英 B 張淑鈞 [email protected] B 簡杏如 [email protected] 基隆市新豐街303巷11弄21 號7樓 元皓景觀設計有限 公司/ 景觀設計人員 曾富美/ 尚可 B 傅瑜 [email protected] 台北縣新店市環河路40號 14樓之1 中河景觀公司 鄭文隆 尚可 B 黃薇潔 [email protected] 新北市泰山鄉美 寧街8號3F 泰林藥局 陳昭元 是 B 陳亞雯 [email protected] 宜蘭縣狀園鄉大福路一段 260號 大台北景觀設計股 份有限公司 詹良治 尚可 B 林隆賢 [email protected] 桃園縣愛三街62號 B 莊芳瑜 [email protected] 桃園縣新屋鄉埔 頂村2鄰6號 綠點景觀設計助理 施仁人 是 B 邱鈺鈞 [email protected] 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85號 專任助理 周文杰 是 B 呂佳奇 [email protected] (03) 烹飪相關執照 張緯宇/ 是 學習溝通上面的技巧 之後考取工地主任 可 autocad/photoshop/sketc 多增加實務上才對材 hup 料的認識包括應用 3D繪圖及 potoshop合成 實務及實習 3d max 2011 國際 認證 服役 東海景觀 中 研究所 中原大學 建築研究 所 239 無 攝影可以培養一個人 的多方向的觀察力 表達力與思考力 a @hotmail.com 子宇影像工作室/商 業攝影全職助理 是 台北市大安區永康街六巷 十號四樓 已退 伍 (04) [email protected] 相關專業課程建議 景觀規劃之能力 植物學 Autocad 植栽設計 其他

245 附錄 (續 5) B 李蕙心 B 萬思婕 B 邱柔蓁 國中美術老師 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一路42 之16號6樓 輔大景觀 所畢 無 唐馨園規劃設計工 程有限公司景觀設 計師 桃園縣平鎮市大勇街孝順 巷11號 無 唐翊洋 展昭國際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 平面設計 #216陳曉穎 師 B 田佳永 B 彭文賢 B 羅宜汶 彰化市力行路126號 B 蔡仲禹 新竹市東南街 168號 役畢 宇豐都更 B 顏菖宏 台中市大里區長城街29巷5 是 號 役畢 公司:上境科技股份 電話: 有限公司景觀部.職 負責人:盛彥霖副 務:景觀設計師 理 B 洪嘉昕 新竹縣光明十街 22號 B 張雅婷 Total 目前在日 本的專門 學校 楓采花藝設計公司 職務:婚禮佈置,婚禮 企畫專員 /16 景觀專業/ 總就業人 14/16 數 服役 1 研究所 6 延畢生 0 退學 失聯 繪圖軟體的應用 報 告書內容撰寫 調查 資料蒐集及彙整 對 景觀植物的認識與了 可 偶而還是 會看到平 面圖~有種 親切的感 覺 可 退學 26 創意思考 尚可 可 尚可 不打算 軟體indesign flash 眼界 open mind 烘焙展 7月 辦比賽 研討會 的寵物展 生 多一點與社會的連結 技展等 能做到細設的程度,預 算與實作方面有基本 概念即可 實務經驗 多參加活動讓學生視 野廣闊些 景觀規劃.報告書撰寫 能力.口語文表達能力 花藝設計之相關課程

246 附錄 5-1-2(續 6)95 級畢生調查問卷 學生學號 B 姓 名 林汎鎂 B 黃思宜 B 吳仲桓 B 周德清 B 井采苓 B 朱珂瑩 B 辜千芩 B 楊明翰 B 廖修慧 電子郵件住址 電話 行動電話 (03) 桃園市國信街27號3樓 兵役 就讀學校 及系所 新竹縣寶山鄉大崎村竹園 路21巷10號 輔仁景觀設計學系碩士班 新竹市西大路97巷19弄20號 中原大學建築研究所(設計組) 宜蘭縣冬山鄉順安村鹿安 路宏泰巷五弄三號 輔仁大學景觀設計所 新竹市南大路600巷29號1樓 苗栗縣後龍鎮南龍里 勝利街234之3號 北市信義路六段12巷48號2樓 輔仁大學景觀所 南投市祖祠路410巷12號 成功大學 藝術研究所 B 林彥汝 soho族 就業公司 及職務 公司電話與負責人 所學是否 可以勝任 泰雅工程 張慶堦 是 證照考試 丙級造園 種類 技術士 應再加強 高普考 之專業能力 相關專業課程 建議 其他 電腦繪圖 可 可以 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平面設 計) 待業中 中華民國永續發展學會 太倉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曹正/魏麗莉 (都是同一間公司只是不同名字) 陳珈妤 許琇玲 延畢 B B 永久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西 河路11號3樓 基礎結構與美學/整體 表現法或色彩/都市規 劃 通過 發現無障礙課 程是中華特色 部分相關 1.各繪圖軟體的熟悉度 及英文能力的提升 2.平面設計媒體 是 3D繪圖 尚可 其實在老師這裡真的學了很多東西 很可惜在我 就讀期間沒有機會了解噴灌 排水 水景 木作 等在景觀設計上重要的重點 這讓我覺得非常可 惜 我們在學生時期都非常會畫設計 可以天馬 照明噴溉排水 行空 其實老師這裡也給我很大的設計自由度 施工材料之廣度 植栽應用 水景設計與了 也很謝謝老師 只是當再從設計進入實際細部設 解 計到材料 廠商等等又是更深一層的作法 在老 師這裡我等於是從頭學起 從排水 木作 噴 灌 水景 照明從頭開始學起 因為如果我們做 景觀設計無法掌握到基本的材料配備 就更別說 植物了 因為植物是我們最難駕馭的設計 v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 二段142巷3號4樓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 路五段30號4樓 聽見幸福音樂盒 六國景觀公司 陳憶青 是 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 建興路二段782號 世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文書 /呂志明 助理 無 無 無 經營與物流管理 數位課程可以 基礎 行銷與管理 中華景觀所學缺少對軟體之整合 對於許多軟體 多以大約了解認知為自己都懂了 甚為可惜 導 致實務面操作上流於口舌之快 實際執行缺乏效 率以及整體感 可以加強其最基礎的軟體支應用 如office cad adobe等基礎軟體的熟練度 許 多工作可以靠簡單的東西做出很好的效果 何況 很多人都不懂專業的軟體如何使用 若連基礎都 還會被只懂如何用office的前輩們質疑 那所學的 東西 如不是自我非常認真去突破 就很難有進 步的空間 要會的不用很多 基本所學在加強 最重要有個認真的態度以及對的工作職務 以及 公家機關工程相關知識 學生興趣了解 賞識您的老闆 也許是巧合 我一開始找工作一 之應對 與分析 直在碰壁 不過現在總算定下來了 我認為要多 了解一些公家機關的營運模式 也要讓大家了解 對公家機關的定位 因為我碰壁的過程也讓我遇 到許多公務人員 深覺得公家機構有許多稜稜角 角需要我們去注意 除了保護公司也需要保護自 己 感覺比一般的私人企業還要有許多問題 希 望學弟妹們要考公職也好要與承接公共工程的廠 商上班也好 都能讓自己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 不要因為大環境而改變自己 那這樣你就是一個 很棒的人 至今我也一直在找我到底想要什麼 希望我也能早日找到 謝謝老師給予我們的關心 感激不盡 是 B 黃鈺茹 [email protected] 新北市新莊區西盛 街323巷8號11F 新竹前衛植保有限公司 蔡清郎 是 目前工作性質多以戶外 為主,會想加強電腦繪 圖應加強植栽認識 B 彭雅卉 [email protected] 新竹市光復路一段296號 謬思空間設計工作室 蘇慧珊 是 電腦繪圖之能力及空間感受度 新北市三重區五谷 王北街41巷4號3樓 新綠股份有限公司 林煥堂 是 B 洪梅珊 [email protected] B 童郁淳 [email protected] 致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1 無 通過 手繪能力

247 附錄 (續 7) 不方便透露(不會 從事與景觀相關工作) B 李惠婷 B 李致賢 B 黃俊堯 台北市德行西路48號6樓 B 徐韻英 新竹市光復路一段518號 B 邱鈺翔 B 謝佳紋 B 賴威辰 B 陳信宏 苗栗縣頭份鎮銀河路20號 B 邱承歡 宜蘭 B 莊惇媛 B 林淳浩 台北市木新路三段95巷 12號4樓 B 魏嘉慧 新北市板橋區溪生 東路159號2樓 B 徐晨芯 新北市新莊區健中路43號4樓 華谷股份有限公司(設計) B 李惠珺 B 楊晨妤 桃園市中正三街405號 聶玉璞建築師事務 所/設計師 B 賴相儒 桃園縣大溪鎮瑞安路一段七號 僑太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B 曾倩怡 桃園縣新屋鄉埔頂村2 鄰34號 陽日環境綠化工程 楊金墩 是 B 柯佩君 苗栗市清華里為民街 382-7號4樓 鋒璟工程顧問公司 陳漢武 是 Auto CAD 施工圖 工程數量計算 測量 B 陳憶旻 工程顧問公司(工程師) 陳漢武 是 CAD,施工材料數量計算 B 黃韋禎 是 皆還OK 陳明珊 是 建築的繪圖格式 宇翰建築/之後會在新娘 物語婚紗(攝影師) 侯聖耀 是 B 中原大學建築系研究所 宜蘭縣羅東鎮北城路 一段240號 退學 新竹市淨水北街36號 B 黃麗蓉 B 陳彥茹 B 吳悌瑜 鍾漢欣 退學 轉學 延畢生 0 退學 失聯 待業 遊學打工 新竹市莊敬街八巷二號 已役 是 通過 鴻第/業務/廚具 設計 劉子佳 是 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 徐裕健 是 建築相關法規 皆還OK 通過 是 3D繪圖 現場施工經驗 聶玉璞/ D 施工圖說 林仁中 是 是 東海景觀研究所 非景觀相關專業 退學 台北 畫兒&畫鞋兒 3 服役中 景文科技大學視覺傳達系 / 陳聰謨 University Of Arts London-LCF Fashion Retail Branding and Visual Merchandising [email protected] 11 陳代書建築事務所 顧問公司(繪圖員) 已役 蔡宗哲 服役 有 3dmax繪圖 cad證照 準備中 大致上還OK 服役中 (七月退 伍) 鍾馨 研究所 否 補習班 B 景觀專業/ 總就業 元氣動物醫院-獸醫助理 成功大學建築系研究所 [email protected] 45 無 海倫咖啡店工作 廖書郁 薛恩駿 通過 已役 B Total 設計想法 東海景觀研究所 婚紗業 D電腦繪圖 尚可 輔仁大學景觀所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申請打工遊學 桃園縣蘆竹鄉上竹村 愛國一路17號 許凱盛 楊忠豪 是 已役 服役中 (七月退 伍) 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 壽豐路2段32巷10號 B B 不方便透露 3 有1人退學仍從事景觀相關專業 景觀專業/總就業人數21/27 TQC 報告技巧

248 附錄 (續 8) 96 級畢業生調查問卷 學生學號 姓 名 B 林汎鎂 B 黃思宜 B 吳仲桓 B 周德清 B 井采苓 B 朱珂瑩 B 辜千芩 B 楊明翰 B 廖修慧 電子郵件住址 電話 行動電話 (03) 桃園市國信街27號3樓 兵役 就讀學校 及系所 新竹縣寶山鄉大崎村竹園 路21巷10號 輔仁景觀設計學系碩士班 新竹市西大路97巷19弄20號 中原大學建築研究所(設計組) 宜蘭縣冬山鄉順安村鹿安 路宏泰巷五弄三號 輔仁大學景觀設計所 新竹市南大路600巷29號1樓 苗栗縣後龍鎮南龍里 勝利街234之3號 北市信義路六段12巷48號2樓 輔仁大學景觀所 南投市祖祠路410巷12號 成功大學 藝術研究所 B 林彥汝 soho族 就業公司 及職務 公司電話與負責人 所學是否 可以勝任 泰雅工程 張慶堦 是 證照考試 丙級造園 種類 技術士 應再加強 高普考 之專業能力 相關專業課程 建議 其他 電腦繪圖 可 可以 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平面設 計) 待業中 中華民國永續發展學會 太倉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曹正/魏麗莉 (都是同一間公司只是不同名字) 陳珈妤 許琇玲 延畢 B B 永久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西 河路11號3樓 基礎結構與美學/整體 表現法或色彩/都市規 劃 通過 發現無障礙課 程是中華特色 部分相關 1.各繪圖軟體的熟悉度 及英文能力的提升 2.平面設計媒體 是 3D繪圖 尚可 其實在老師這裡真的學了很多東西 很可惜在我 就讀期間沒有機會了解噴灌 排水 水景 木作 等在景觀設計上重要的重點 這讓我覺得非常可 惜 我們在學生時期都非常會畫設計 可以天馬 照明噴溉排水 行空 其實老師這裡也給我很大的設計自由度 施工材料之廣度 植栽應用 水景設計與了 也很謝謝老師 只是當再從設計進入實際細部設 解 計到材料 廠商等等又是更深一層的作法 在老 師這裡我等於是從頭學起 從排水 木作 噴 灌 水景 照明從頭開始學起 因為如果我們做 景觀設計無法掌握到基本的材料配備 就更別說 植物了 因為植物是我們最難駕馭的設計 v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 二段142巷3號4樓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 路五段30號4樓 聽見幸福音樂盒 六國景觀公司 陳憶青 是 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 建興路二段782號 世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文書 /呂志明 助理 黃鈺茹 [email protected] 新北市新莊區西盛 街323巷8號11F 新竹前衛植保有限公司 蔡清郎 是 B 彭雅卉 [email protected] 新竹市光復路一段296號 謬思空間設計工作室 蘇慧珊 是 B 洪梅珊 [email protected] 新北市三重區五谷 王北街41巷4號3樓 新綠股份有限公司 林煥堂 是 B 童郁淳 [email protected] 致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無 經營與物流管理 無 行銷與管理 中華景觀所學缺少對軟體之整合 對於許多軟體 多以大約了解認知為自己都懂了 甚為可惜 導 致實務面操作上流於口舌之快 實際執行缺乏效 率以及整體感 可以加強其最基礎的軟體支應用 如office cad adobe等基礎軟體的熟練度 許 多工作可以靠簡單的東西做出很好的效果 何況 很多人都不懂專業的軟體如何使用 若連基礎都 還會被只懂如何用office的前輩們質疑 那所學的 東西 如不是自我非常認真去突破 就很難有進 步的空間 要會的不用很多 基本所學在加強 最重要有個認真的態度以及對的工作職務 以及 公家機關工程相關知識 學生興趣了解 賞識您的老闆 也許是巧合 我一開始找工作一 之應對 與分析 直在碰壁 不過現在總算定下來了 我認為要多 了解一些公家機關的營運模式 也要讓大家了解 對公家機關的定位 因為我碰壁的過程也讓我遇 到許多公務人員 深覺得公家機構有許多稜稜角 角需要我們去注意 除了保護公司也需要保護自 己 感覺比一般的私人企業還要有許多問題 希 望學弟妹們要考公職也好要與承接公共工程的廠 商上班也好 都能讓自己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 不要因為大環境而改變自己 那這樣你就是一個 很棒的人 至今我也一直在找我到底想要什麼 希望我也能早日找到 謝謝老師給予我們的關心 感激不盡 是 B 無 數位課程可以 基礎 目前工作性質多以戶外 為主,會想加強電腦繪 圖應加強植栽認識 電腦繪圖之能力及空間感受度 通過 手繪能力

249 附錄 (續 9) B 林倖如 林營宏建築師事務所 -設計助理 基隆市樂一路54巷8號3樓 桃園縣蘆竹鄉上興路78號 b B B 陳盈妤 王宣惠 劉睿涵 B 蘇皖兒 B B 江邵旭 凌秀農 B 陳柏融 B 謝紫芳 B 徐維均 B 陳伊婷 B B 文欣琳 胡世達 B B 陳昱蓁 李建蒲 新竹縣竹北市縣正五街 40號3樓 台中市太平區新平路三段 巷1號 高雄市三民區義德路 (07) 巷12號 B 李婉琳 宜蘭市進士路151巷1弄6號 B 顏侃惟 新竹市竹蓮街172號 谷豐油飯 B 方如宜 苗栗縣竹南鎮光復路101號 大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B B 彭湘玲 洪震諒 新竹市安康街6巷22號 新竹市中華路四段451巷201號 B 楊夢茹 Total 48 景觀專業/ 20/26 總就業人數 11 服役 6 國內5國外1 研究所 均畢業 延畢生 0 退學 1 失聯 4 待業 中壢市福安三街36巷4號 桃園煉龍潭鄉天行新村 8-3號 新竹縣關西鎮南河里1鄰6號 (03) 法規 景觀工程 部分可 (電繪軟體) 經紀人證照 地政士 V V 新綠 永慶不動產三重重陽店秘書 (宏璟不動產仲介經 紀有限公司) V 林煥堂 許敦卿店東 待役中 補習班 出國念研究所 V 竹北/雨林規劃設計 -設計助理 是 V V 中原大學室內 設計碩士班 高點空間規劃設計 呂振宏 說話技巧與邏輯 V 頂築工程顧問有限 公司/規劃師 建築營建業 (02) 徐艾琳 是 預算書 電腦軟體的應用 應該要再早一點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 系 柯葉宜 是 可 景觀工程內容活用度很高 中原大學景觀學系 國達輪胎有限公司 設計人員 新竹市牛埔東路508巷8號 V 8 11 均於101.6畢業 /26 景觀相關/總就業人數 陳振隆 可 地形/排水/坡度 等需要加強指導 工作內容有包含土木相關內容 會需要日後的自我加強

250 附錄 (續 10) 97 級畢業生調查問卷 學生學號 姓 名 B 林汎鎂 B 黃思宜 B 吳仲桓 B 周德清 B 井采苓 B 朱珂瑩 B 辜千芩 B 楊明翰 B 廖修慧 電子郵件住址 電話 行動電話 (03) 桃園市國信街27號3樓 兵役 就讀學校 及系所 新竹縣寶山鄉大崎村竹園 路21巷10號 輔仁景觀設計學系碩士班 新竹市西大路97巷19弄20號 中原大學建築研究所(設計組) 宜蘭縣冬山鄉順安村鹿安 路宏泰巷五弄三號 輔仁大學景觀設計所 新竹市南大路600巷29號1樓 苗栗縣後龍鎮南龍里 勝利街234之3號 北市信義路六段12巷48號2樓 輔仁大學景觀所 南投市祖祠路410巷12號 成功大學 藝術研究所 B 林彥汝 soho族 就業公司 及職務 公司電話與負責人 所學是否 可以勝任 泰雅工程 張慶堦 是 證照考試 丙級造園 種類 技術士 應再加強 高普考 之專業能力 相關專業課程 建議 其他 電腦繪圖 可 可以 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平面設 計) 待業中 中華民國永續發展學會 太倉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曹正/魏麗莉 (都是同一間公司只是不同名字) 陳珈妤 許琇玲 延畢 B B 永久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西 河路11號3樓 基礎結構與美學/整體 表現法或色彩/都市規 劃 通過 發現無障礙課 程是中華特色 部分相關 1.各繪圖軟體的熟悉度 及英文能力的提升 2.平面設計媒體 是 3D繪圖 尚可 其實在老師這裡真的學了很多東西 很可惜在我 就讀期間沒有機會了解噴灌 排水 水景 木作 等在景觀設計上重要的重點 這讓我覺得非常可 惜 我們在學生時期都非常會畫設計 可以天馬 照明噴溉排水 行空 其實老師這裡也給我很大的設計自由度 施工材料之廣度 植栽應用 水景設計與了 也很謝謝老師 只是當再從設計進入實際細部設 解 計到材料 廠商等等又是更深一層的作法 在老 師這裡我等於是從頭學起 從排水 木作 噴 灌 水景 照明從頭開始學起 因為如果我們做 景觀設計無法掌握到基本的材料配備 就更別說 植物了 因為植物是我們最難駕馭的設計 v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 二段142巷3號4樓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 路五段30號4樓 聽見幸福音樂盒 六國景觀公司 陳憶青 是 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 建興路二段782號 世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文書 /呂志明 助理 黃鈺茹 [email protected] 新北市新莊區西盛 街323巷8號11F 新竹前衛植保有限公司 蔡清郎 是 B 彭雅卉 [email protected] 新竹市光復路一段296號 謬思空間設計工作室 蘇慧珊 是 B 洪梅珊 [email protected] 新北市三重區五谷 王北街41巷4號3樓 新綠股份有限公司 林煥堂 是 B 童郁淳 [email protected] 無 無 經營與物流管理 無 行銷與管理 中華景觀所學缺少對軟體之整合 對於許多軟體 多以大約了解認知為自己都懂了 甚為可惜 導 致實務面操作上流於口舌之快 實際執行缺乏效 率以及整體感 可以加強其最基礎的軟體支應用 如office cad adobe等基礎軟體的熟練度 許 多工作可以靠簡單的東西做出很好的效果 何況 很多人都不懂專業的軟體如何使用 若連基礎都 還會被只懂如何用office的前輩們質疑 那所學的 東西 如不是自我非常認真去突破 就很難有進 步的空間 要會的不用很多 基本所學在加強 最重要有個認真的態度以及對的工作職務 以及 公家機關工程相關知識 學生興趣了解 賞識您的老闆 也許是巧合 我一開始找工作一 之應對 與分析 直在碰壁 不過現在總算定下來了 我認為要多 了解一些公家機關的營運模式 也要讓大家了解 對公家機關的定位 因為我碰壁的過程也讓我遇 到許多公務人員 深覺得公家機構有許多稜稜角 角需要我們去注意 除了保護公司也需要保護自 己 感覺比一般的私人企業還要有許多問題 希 望學弟妹們要考公職也好要與承接公共工程的廠 商上班也好 都能讓自己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 不要因為大環境而改變自己 那這樣你就是一個 很棒的人 至今我也一直在找我到底想要什麼 希望我也能早日找到 謝謝老師給予我們的關心 感激不盡 是 B 致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數位課程可以 基礎 目前工作性質多以戶外 為主,會想加強電腦繪 圖應加強植栽認識 電腦繪圖之能力及空間感受度 通過 手繪能力

251 附錄 (續 11) B 戴維町 B 游松敏 B 彭家彥 B 王興文 B 蘇奕瑋 B 簡宇翔 B 彭元楚 B 佘玟憫 新竹縣竹東鎮朝陽路102號 ˇ 新竹縣湖口鄉德豐路1號 B 李宛賢 B 方鈺凱 B 林芷君 B 范聿萱 B 于欣以 B 紀凱文 (03) 李敏寧 徐煜程 是 大元景觀工程行/設計助理 /田俊華 典翰城鄉工作室 李奕樵 張瑪龍建築師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 四路10號3樓之 電腦繪圖 ˇ 尚可 ˇ 役畢 經典景觀工程 新竹市食品路156巷24號 B 晶競科技 溝通及口頭 報告能力 ˇ 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73巷一弄35號 B (03) 是 ˇ 宜蘭縣頭城鎮中崙里 三和路477號 林煥堂 ˇ 南投縣信義鄉望美村 望和巷33號 吳品嫻 46 (暑修) 嘉義縣朴子市八德路120號 B Total 景觀專業/ 總就業數 服役 研究所 延畢生 退學 休學 失聯 待業 soho 苗栗縣竹南鎮中美里12鄰西門 166-1號 台大園藝 v ˇ [email protected] 田霖 免役 林駿傑 B ˇ 退學 桃園市雙峰路51巷3弄8號 B ˇ 否 因外來 居所區域問 題 目前一 方面找尋景 觀工作 一 方面發展第 二專長 ˇ 樓(目前居所) ˇ ˇ /(11) 12 3 原有4人1休學 是 1 10/(11) 多媒體網 頁美工設計(待進 修中) 除了CAD PS SKETCHUP外 溝通表 達及合作能力也很重 要

252 畢 業 生 入 學 / 畢 業 年 度 學 生 總 人 數 1. 升 學 2. 就 業 附 錄 畢 業 生 升 學 就 業 調 查 資 料 分 析 中 華 大 學 <93~97>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升 學 就 業 調 查 表 5. 延 畢 ( 不 包 含 暑 3.Soho 族 4. 待 業 6. 服 兵 役 7. 失 聯 修 後 畢 業 ) 人 數 ( 含 百 分 比 % 人 數 已 畢 )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93~ ~ ~ ~ ~ Total 註 : 紅 字 部 分 相 加 為 當 年 度 學 生 總 數 (93~97 級 畢 業 生 不 含 延 畢 與 休 退 生 共 計 179 人 ) 8. 遊 學 打 工 9. 其 他 ( 休 退 學 家 管 ) 中 華 大 學 <94~97> 級 碩 士 班 畢 業 生 升 學 就 業 調 查 表 畢 業 生 入 學 / 畢 業 年 度 學 生 總 人 數 1. 升 學 2. 就 業 3.Soho 族 4. 待 業 5. 延 畢 ( 不 包 含 暑 修 後 畢 業 ) 6. 服 兵 役 7. 失 聯 8. 其 他 ( 休 退 學 家 管 ) 人 數 ( 含 百 分 比 % 人 數 已 畢 )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人 數 百 分 比 % Total 註 :94~99 級 碩 士 班 畢 業 生 共 計 22 人 247

253 附 錄 近 五 年 畢 業 生 從 事 與 本 系 相 關 職 業 之 比 例 入 學 年 度 或 相 關 專 業 系 相 關 職 業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大 學 部 研 究 所 註 : 級 碩 士 班 延 畢 生 均 為 在 職 從 事 景 觀 相 關 工 作 者, 因 尚 未 畢 業, 故 不 列 入 統 計 2.94 級 研 究 生 因 失 聯 率 高, 僅 訪 查 得 五 位 學 生, 其 中 在 職 者 三 位 均 從 事 景 觀 職 務 從 事 景 觀 從 事 非 本 同 年 級 就 業 人 數 同 年 級 學 生 總 數 248

254 附 錄 畢 業 生 就 業 類 型 分 析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從 事 景 觀 相 關 職 業 之 狀 況 公 部 門 私 部 門 非 政 府 組 織 學 術 機 構 景 觀 相 關 入 學 年 度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就 業 人 數 Total 級 碩 士 班 畢 業 生 從 事 景 觀 相 關 職 業 之 狀 況 公 部 門 私 部 門 非 政 府 組 織 學 術 機 構 景 觀 相 關 入 學 年 度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就 業 人 數 Total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於 私 部 門 就 職 之 工 作 類 型 分 析 入 學 年 度 1.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公 司 2.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3. 室 內 設 計 公 司 4. 園 藝 花 卉 公 司 5. 攝 影 廣 告 美 工 創 意 設 計 6. 營 建 資 材 公 司 7. 個 人 工 作 室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Total 註 : 本 表 統 計 分 析 對 象 為 目 前 於 私 部 門 任 職 之 畢 業 生 合 計 級 碩 士 班 畢 業 生 於 私 部 門 就 職 之 工 作 類 型 分 析 入 學 年 度 1.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公 司 2.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3. 室 內 設 計 公 司 4. 園 藝 花 卉 公 司 5. 攝 影 廣 告 美 工 創 意 設 計 營 建 公 司 7. 觀 光 休 閒 產 業 合 計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Total

255 附 錄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升 學 狀 況 國 內 升 學 國 外 升 學 入 學 年 度 國 立 私 立 合 計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Total

256 附 錄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證 照 考 詴 種 類 與 通 過 情 形 入 學 年 度 學 生 總 人 數 丙 級 造 園 技 術 士 乙 級 室 內 設 計 CAD 繪 圖 TQC( Techficiency Quotient Certification) 景 觀 高 考 景 觀 普 考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佔 學 生 數 百 分 比 Total 合 計 251

257 附 錄 景 觀 工 程 課 程 實 作 演 練 記 錄 景 工 實 作 演 練 景 工 實 作 演 練 景 工 實 作 演 252

258 附 錄 ( 續 1) 景 工 實 作 演 練 及 丙 級 造 園 技 術 士 訓 練 景 工 實 作 演 練 景 工 實 作 演 練 253

259 附錄 景觀專業實務(二)實習查訪記錄表 100 學年度實習查訪紀錄表 學生學號 姓 B 名 實習公司 公司電話 公司地址 公司負責人 電話查訪學生 電話查訪負責人 方如宜 典翰城鄉工作室 新竹市 李奕樵 7月27日 7月27日 B 徐維均 潤德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08號11樓 劉忠賢董事長 林依璇襄理 7月27日 2011/7/29 態度主動積極 360hrs Y 97 B 彭湘玲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一段285號3樓 林煥堂 7月27日 7月27日 360hrs Y 90 B 洪震諒 涌承實業 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市培英街14號1樓 朱語涵 2011/8/2;周一~三實習 B 楊夢茹 禾家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新竹市經國路三段95號1樓 陳錦龍 何小姐 7月28日 7月28日 B 李維諭 半畝塘 Ext:2227 焦總監 康先生 7月29日 7月29日 B 易穗安 劉柏宏 7月27日 7月27日 184/ Y B 劉樂年 李經理/林瓊芬 7月27日 7月27日 352/ Y Y Y Y 經典景觀顧問公司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縣竹北市新興路266號 B 饒佳晏 頂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B 卓穎婕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縣竹北市新興路266號 李經理/林瓊芬 B 林瀚宇 沈能相建築師事務所 台北市文山區忠順街二段110號2樓 沈能相 7月27日 7月27日 B 吳柏廷 台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B 羅翊華 唐馨園 中壢 林玉娟 7月27日 7月27日 B 邱紋玉 唐馨園 新竹市南大路 朱珂瑩 7月27日 7月27日 B 賴膺宇 沈能相建築師事務所 台北市文山區忠順街二段110號2樓 沈能相 7月27日 7月27日 B 陳惠莓 濱江花市 林蘭芬 ; 吳榮心 7月27日 2011/7/27;8/10態度不積極 中壢 林玉娟 7月27日 7月27日 吳榮心 康先生 陳杰妤 頂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B 羅兆均 唐馨園 B 王張桂 典翰城鄉工作室 新竹市 李奕樵 7月27日 7月27日 B 王乃玉 宇瀚建築事務所 新竹市北大路 詹嘉弘 7月27日 7月27日 B 夏祖祥 台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B 郭芸君 合圃 台北市北投區天母 楊蕉榕 7月27日 7月27日 萬源工程公司 ; 新北市 王四龍 7月27日 林妤臻 254 成績 2011/7/27;8/10態度不積極 B B 實習時數 合約書

260 附錄 5-2-1(續 1) B 邱映慈 沈能相建築師事務所 B 高佑豪 台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B 黃筑靈 台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B 林亮辰 新竹市立動物園 新竹市立動物園 洪明仕 8月10日 B 蔡存信 致遠景觀顧問公司 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35號4F 吳志剛 7月28日 B 鄭立祥 B 劉芳祺 合圃 台北市北投區天母 楊蕉榕 B 劉雅淇 景悅環境設計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415號1樓 沈介英 B 戴維町 台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B 游松敏 唐馨園 新竹市南大路 朱珂瑩 7月27日 B 王興文 合圃 台北市北投區天母 楊蕉榕 7月27日 B 蘇奕瑋 唐馨園 新竹市南大路 朱珂瑩 7月27日 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35號4F 吳志剛 7月28日 台北市文山區忠順街二段110號2樓 沈能相 7月27日 7月27日 128 Y 周一~三實習;8/10植栽認識貧乏 7月27日 7月27日 2011/7/27 正面肯定 Y B 簡宇翔 致遠景觀顧問公司 B 彭元楚 陳泰安建築師事務所(7/29~ 新竹市東區東南街204號 陳泰安建築師; 楊先生 8月10日 2011/8/10;態度良好 B 佘玟憫 宇瀚建築事務所 新竹市北大路 詹嘉弘 8月10日 7月27日 B 林駿傑 寬益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苗栗縣竹南鎮環市路一段231號 陳文煬 8月10日 2011/7/28換公司;8/10 OK;周一~三暑修 144/ B 李宛賢 唐馨園 新竹市南大路 朱珂瑩 7月27日 7月27日 新竹市 賴先生;陳小姐 B 方鈺凱 大福園藝 ; B 林芷君 宇瀚建築事務所 新竹市北大路 詹嘉弘 B 范聿萱 典翰城鄉工作室 新竹市 李奕樵 B 田 霖 新竹市立動物園 新竹市立動物園 洪明仕 8月10日 周一~三實習;8/10植栽認識貧乏 B 紀凱文 經典景觀顧問公司 劉柏宏 7月27日 7月27日 B 吳品嫻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板橋 林煥堂 7月27日 7月27日 B 徐煜程 台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B 陳建維 頂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吳榮心 8月10日 2011/7/27;8/10認真 B 劉仁傑 頂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吳榮心 8月10日 2011/7/27;8/10認真 林建如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鄭文隆 7月28日 7月28日 255 Y Y 2011/8/10;表現良好 8月10日 7月27日 7月27日 360hrs Y 87

261 附錄 5-2-1(續 2) 101 學年度實習查訪紀錄表 學生學號 姓 B 黃偉倫 B 鄭立祥 B 于欣以 B B B 名 實習公司 公司電話 公司地址 公司負責人 經典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一段69號8樓之1 劉柏宏 7/26高育棻 學習態度有點散漫 不敢提問 泓運 李敏寧 集仕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42巷2號3F 劉旭建 /3有特定指導 林薇庭 謬思空間設計工作室 嘉義市北港路125號 蘇慧珊 7/26蘇慧珊 有操作實際案例 森合環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高雄市鳳山區瑞興路249巷21號 張簡隆欽 2012/8/3學習態度良好,參加國際競圖團隊 桃園市中正路1071號11F-1 林玉娟 8/3鄭先生先教繪圖 認識圖說 翁靖雯 電話查訪學生 電話查訪負責人 B 蕭裴妮 寬隆建設 B 謝佳琪 宇瀚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新竹市經國路三段92巷16弄4號 詹嘉弘 2012/7/26詹嘉弘 態度OK B 饒婉瑩 景悅環境設計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合區中和路415號11F 沈介英 7/26馬一心 電繪強 態度OK B 曾莉雁 宇瀚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新竹市經國路三段92巷16弄4號 詹嘉弘 2012/7/26詹嘉弘 態度OK B 陳孈霓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232巷8號12F 鄭文隆 7/30邱乙馨帶 ok 公27, 35眷村公園設計 內湖路2段179巷69弄2號 吳榮心 8/8吳老師 OK B 陳建維 頂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B 張智軒 典翰城鄉工作室 新竹市 李奕樵 7/30專刊設計 協助計畫案 B 卓靖偉 易而美家具事業有限公司 (Fax) 桃園縣八德市富榮街232-1號 游政隆 /8很認真 學習2D及3D繪圖 會帶看現場 8/17OK B 張學維 麗耕園藝實業社 江乾福 8/6很用心 會主動幫忙 現場施作與設計 表現 非常令人滿意 B 陳鳳君 典翰城鄉工作室 新竹市 李奕樵 7/30專刊設計 協助計畫案 B 羅偉銀 謬思空間設計工作室 嘉義市北港路125號 蘇慧珊 7/26 有操作實際案例 B 陳少棟 B 劉仁傑 頂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內湖路2段179巷69弄2號 吳榮心 8/8吳老師 OK B 彭禹川 ; 1.大福園藝(雙周) 新竹市 2.吉利園藝公司(單周 ) 鈺茹 1.賴先生;陳小姐 2.李碧耆 暑修英文 8/15李碧耆OK B 熊威憲 電話不通 陳淑珍 暑假實習在昨天終於畫上句點 這是個完美的實習 社區對學生們的學習表現讚譽有加 每個人都跟我說你 的學生真用功 所以我要跟湘媛老師說熊威憲暑期實習 特優 B 林彥弘 謬思空間設計工作室 蘇慧珊 7/26 對實務操作有興趣 嘉義市北港路125號 256 實習時數 合約書 成績

262 附錄 5-2-1(續 3) B 方振名 B 吳宗徽 大福園藝 ; 新竹市 賴先生;陳小姐 7/30師父特別肯定 上班時間要再準時 B 林婷婷 典翰城鄉工作室 新竹市 李奕樵 7/30專刊設計 協助計畫案 7/30請假 8/17OK B 方柏雅 老圃造園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西屯區中港路三段128巷20號 陳怡伶 陳志文小姐 8/8外出 8/15ok會主動學習 台北市北投區天母西路117巷44號3F 楊蕉榕 7/30 赴歐洲旅行 B 鍾柏成 合圃股份有限公司 ; B 曾琇璧 和合地景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台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262號 陳建州 7/26陳建州 態度OK 有加強電繪能力 B 李淑蓉 和合地景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台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262號 陳建州 7/26陳建州 態度OK 有加強電繪能力 新竹市 賴先生;陳小姐 7/30態度佳 準時上班 植栽維護管理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一段285號3樓 林煥堂 8/7OK 新竹市 賴先生;陳小姐 7/30 早上七點上班 未曾遲到 苗圃維護 B 王為公 B 任誼靜 1.大福園藝(雙周) ; 2.吉利園藝公司(單周 )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大福園藝 ; 許峻軒 宇堂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基隆市仁愛區愛九路1號6樓 龔大衛 7/30張小姐 態度佳 鼓勵多練習透視圖 吳朝義 世合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市東勢街78號 何佳慧 8/8何小姐 協助植栽調查 交通流量 B 李柏霆 無實習 B 吳樺閔 宇瀚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新竹市經國路三段92巷16弄4號 詹嘉弘 2012/7/26詹嘉弘 態度OK B 林子堯 蔡靜嫺老師研究室6771 蔡靜嫺 8/17大二帶 B 蔣昱勤 典翰城鄉工作室 新竹市 李奕樵 7/30專刊設計 協助計畫案 大福園藝 ; B 王怡華 B B B 歐柏邑 新竹市 賴先生;陳小姐 7/30工作要再準時 B 楊景雯(郁涵) 唐馨園規劃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新竹市東南街105號6F-3 邱柔蓁 /15學習態度佳 練習提案與繪圖軟體 B 魏士傑 合圃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北投區天母西路117巷44號3F 楊蕉榕 7/30楊蕉榕 表現佳 B 陳泓運 經典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一段69號8樓之1 劉柏宏 7/26高育棻 學習態度有點散漫 不敢提問 泓運 B 陳柔勳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232巷8號12F 鄭文隆 7/30邱乙馨帶 ok 公27, 35眷村公園設計 B 劉翊如 高野景觀規劃公司 宜蘭縣羅東鎮復興路三段316巷70號 石村敏哉 7/26 楊明樺 態度佳 可以提供住處 鼓勵外縣市實習 B 詹采瑩 寬隆建設 桃園市中正路1071號11F-1 林玉娟 8/3鄭先生先教繪圖 認識圖說 B 邱怡靜 經典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一段69號8樓之1 劉柏宏 7/26高育棻 學習態度有點散漫 不敢提問 泓運 B 楊佳榕 集仕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42巷2號3F 劉旭建 /3有特定指導 B 張沁安 高野景觀規劃公司 宜蘭縣羅東鎮復興路三段316巷70號 石村敏哉 7/26 楊明樺 態度佳 可以提供住處 鼓勵外縣市實習 蕭瑞泉建築師事務所 ; 屏東市中山路58-5號 蕭瑞泉 2012/8/7范小姐 表現OK 基地調查與繪圖 B 張 平 B 蕭秉儷 合圃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北投區天母西路117巷44號3F 楊蕉榕 7/30楊蕉榕 表現佳 B 郭蘋萱 陳國禧建築師事務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三街120號 彭祥華 8/8劉小姐 OK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一段285號3樓 林煥堂 8/7OK 新竹縣竹北市勝利七街二段138號8F 黃建勳 /8農村資訊平台之建立 產業與觀光 B 鍾宛庭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B 連正琳 浩知識科技有限公司

263 附錄 級大學部畢業生及實習生任職單位之評價 入學 年度 當年度實習 人數 就業總 人數 Total 專業能力建議 學習態度評價 1.加強3D繪圖能力及表現法 2.多閱讀課外書籍 3.加強設計思考邏輯 4.設計創意方面需加強 5.可加強工地測繪的能力 6.加強素描能力 7.對周遭事物的觀察力需加強 8.整理規劃呈現上需加強 1.工作認真 2.學習態度佳 3.人際關係佳 4.溝通表現佳 5.乖巧 6.缺乏主動精神 1.表現法及邏輯思考能力需加強 2.宜加強規劃課程與實務操作 3.手繪與sketch可加強 4.表現法 口語表達能力 資料編輯統整 能力需加強 5.加強自我組織及邏輯思考能力 6.基本手繪表現法需加強 7.加強空間觀察與環境敏感度 8.加強工作流程的組織與邏輯訓練 9.重視人文關懷 10.磨練電腦輔助程式之操作功力 11.加強工程材料的了解 12.園藝背景能力應加強 13.應加強知識理論與實務整合 1.加強軟硬體的操作 2.加強學生閱讀能力及表達能力 3.專業能力建議加強 4.訓練批判能力 5.加強快速設計之能力 6.練習3D軟體繪製 7.了解工地實務 8.加強設計思考與手繪能力 9.加強表現法及設計邏輯訓練 10.加強口語表達能力 11.加強組織創意思考 12.大尺度設計思考需加強 1.電腦繪圖技巧及獨立思考設計 2.應加強訓練培養手繪圖的功力 3.施工圖的理解及製作 圖說配置及材 料認識需更深入廣泛些 4.多閱讀專業圖書期刊論文 蒐集實務 案例 建立有系統的資料庫 5.加強植栽辨認及成長特性認知 6.加強對基地環境的調查與分析能力 7.應多了解現場施作及植物栽植等知識 8.加強報告書的撰寫能力 9.圖面比例概念需加強 10.增加一些建築的相關知識 對整體 環境設計可有更完整的概念 11.應加強溝通表達能力 12.多增加邏輯訓練 1.CAD能力須加強 2.須提升溝通能力 3.植物認識貧乏 工作態度誠實努力 2.乖巧安靜 工作認真速度快 3.配合度高 學習認真 4.人際關係良好 1.學習態度良好 2.樂觀向上 3.應注意人際關係協調能力 4.敬業積極 5.認真負責 資料整合能力佳 學習態度建議 1.工作應迅速有效率 2.個性太內向 1.注意力及集中力需加強 2.需要展現自我企圖心 3.應主動發問並培養正確 的時間觀念 4.要培養獨立作業的能力 5.要主動參與並協助同仁 作業 6.應有主動溝通能力 1.溝通能力需加強 2.碰到問題要隨時提問 3.時間管理與運用需注意 4.交代事項未回報而影響 工作進度 5.主動性待加強 6.要勇於表達自我想法 1.需加強人際溝通及解決 問題的能力 2.主動學習之態度較弱 3.易有分心之現象 1.求知慾強對工作有企圖心 4.對於自己的錯誤應主動 2.活潑樂觀進取 反應快 了解真相 3.人際關係佳且有求知企圖心 5.加強溝通能力與人際協 4.學習能力高 勇於表現且配 調 合各項分配的工作 6.溝通表現可再明確大方 7.發問量不足 8.獨立思考能力可再加強 1.態度積極嚴謹 2.主動詢問度高 配合度也高

264 附錄 5-2-2(續 1) 93級 實習單位性質 景觀專業公司 單位名稱 高野景觀規劃股份有限公司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臺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森合環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張簡隆欽 1 敬業優秀 張永照建築師事務所 1 黃國誠 1 其他 馮天蔚 社區總體營造 松然企業社 吳汰紝 紀錄片導演 花店 Total 表現法及對周遭事物的觀察 力需加強 加強素描能力 其他建議 缺乏主動精神 易健忘 應加強與相關專業部 門的建教合作 主動學習 態度認真 加強實務方面的課程 應鼓勵學生參加學術 研討會 深入了解景 觀相關研究理論 應加強與事務所的建 教合作 會積極主動提出問題 工作認真 領悟力強 溝通表現有待加強 具有連繫雇主與同事間事務 工作應迅速有效率 之能力 學習態度佳 工作能力不亞於男同學 具 學習能力 認真盡責有毅力且工作能力佳 學習態度建議 少說 多想 多問 工作認真 敬業態度有待加強 認真工作 苗圃及園藝公司 中信園藝 台灣吉利園藝企業有限公司 NGO組織 學習態度評價 工作態度認真 處理能力高 2 加強表達能力 專業的表達能力不足 1 加強設計思考邏輯 4 設計創意方面需加強 可加強工地測繪的能力 三景設計 森利國際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建築師事務所 人數 專業能力建議 1 4 加強3D繪圖能力及表現法 多閱讀課外書籍 加強表現法及設計基本工 對於影像表現及攝影媒材能 力佳 整理規劃呈現上需加強 1 5 手頭工夫可再學習磨練 設計思考佳 觀察能力佳 具獨立創造能力 認真負責 具有毅力 會主動提出問題 學習態度佳 人際關係佳 溝通表現佳 乖巧 人際關係需加強 溝通表現有待加強 個性太內向

265 附錄 5-2-2(續 2) 94級 實習單位性質 單位名稱 景觀專業公司 八觀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1 象設計集團 1 上園景觀設計公司 蘇慧珊 1 嵩霖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林慶富 3 人數 專業能力建議 表現法及邏輯思考能力需加強 宜 加強規劃課程與實務操作 手繪與sketch可加強 表現法 口語表達能力 資料編輯 統整能力需加強 加強自我組織及邏輯思考能力 基本 手繪表現法需加強 加強空間觀察與環境敏感度 加強工作流程的組織與邏輯訓練 重視人文關懷 磨練電腦輔助程式之操作功力 加強 了解工程材料 加強學生實務課程之訓練 園藝背景能力應加強 摩威景觀藝術有限公司 1 青境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高野景觀規劃股份有限公司 老圃造園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加強繪圖及電腦繪圖能力 學習態度評價 葉潤茱景觀工程顧問公司 工作態度誠實努力 加強口與表達能力 加強時間管理能力 注意力及集中力需加強 吃苦耐勞 需要展現自我企圖心 乖巧安靜 工作認真速度快 應主動發問並培養正確 的時間觀念 工作認真 態度佳 工作態度積極 活潑 有耐心 要培養獨立作業的能力 要主動參與並協助同仁 作業 基本學科能力需加強 實務設計能力 需提升 1 應加強知識理論與實務整合 1 苗圃與園藝公司 台灣省景觀同業公會 吳清源建築師事務所 劉利勤建築師事務所 名耕園 建設公司 昌益建設 室內設計 優居實業有限公司 工程顧問公司 昇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學術機構 中華大學李麗雪 加強表現法 3 應加強手繪能力 應加強設計思考 NGO組織 荒野保護協會 1 建築師事務所 Total 其他建議 溝通與表達技巧需加強 加強設計及繪圖能力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學習態度建議 1 1 加強CAD繪圖能力 1 1 訓練加強識圖能力 AutoCad及其他 1 軟體的技能培養 加強了解工法順序 1 可加強電腦軟體的應用能力 應加強規劃課程與實務操作能力 加強邏輯與分析能力 1 應加強相關專業書籍讓學生有 參考工具 應有主動溝通能力 加強EQ訓練 工作認真 態度佳 配合度高 學習認真 配合度高 學習認真 應鼓勵參加證照考試 嚴謹度應加強 人際關係良好 對學習有熱忱 應加強主動發問的訓練 應增加主動學習的意願 及多接觸其他不同領域 之事物

266 附錄 5-2-2(續 3) 95級 實習單位性質 單位名稱 景觀專業公司 學習態度評價 學習態度建議 老圃景觀公司 1 學習態度良好 溝通能力需加強 嵩霖景觀工程 2 加強軟硬體的操作 加強學生閱讀能力及表達 能力 樂觀向上 碰到問題要隨時提問 1 專業能力建議加強 1 努力肯學 表現十分良好 值得嘉許 1 訓練批判能力 整體表現非常良好 1 應注意人際關係協調能力 艾克森景觀室內股份 有限公司 加強快速設計之能力 1 練習3D軟體繪製 了解 工地實務 與公司同仁互動良好 在基 地現場反應快且不怕辛苦 準時上班未有遲到紀錄 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 限公司 1 巧雅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合圃股份有限公司 老圃造園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森合環境設計顧問有 限公司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陳淑珍工作室 上園景觀設計公司 蘇慧珊 建築師事務所 設計創意公司 室內設計 學術機構 公部門 NGO組織 Total 專業能力建議 象設計集團 1 米葉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1 鐵城建築師事務所 1 積極向上 金山建築師事務所 1 加強電腦繪圖訓練 認真負責 學習能力強 吳清源建築師事務所 2 加強組織創意思考 設計思考可再多元 加強 口語表達能力 1 加強電腦繪圖 增加電腦繪圖實際操作 1 課程 1 應加強設計思考能力 1 1 做事積極 宇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昇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活設計國際創意有限公司 創品彩色印刷股份有 限公司 晴石見設計有限公司 居林工作室 上海同濟大學 李文敏副教授 中華大學李麗雪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 荒野保護協會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 展基金會 多提供與業界互動的機會 學習態度佳 能依照指示完 成進度 及內容 敬業積極 敬業積極 高野景觀規劃股份有 限公司 華谷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其他建議 可多邀請相關業界人士至 校內分享實際工作經驗 增加圖書設備 3 加強設計思考與手繪能力 4 加強表現法及設計邏輯 1 訓練 加強電腦繪圖能力 建議調整實習時間 避 1 免實習被活動打斷 苗圃及園藝公司 大森林種苗園 工程顧問公司 人數 時間管理與運用需注 意 建議調整實習時間 避免 實習被活動打斷 交代事項未回報而影 響工作進度 空間感知能力佳 應加強手繪能力 工作態度佳 加強人文景觀課程 樂觀進取 認真負責 資料整合能力佳 活潑 人際互動佳 加強業界常用軟體之課程 上班工作態度需加強 增加相關如建築或施工實 際面之基礎課程 敬業積極 1 大尺度設計思考需加強 5 團隊合作佳 主動性待加強 3 1 敬業認真 團體協調性佳 認真負責 要勇於表達自我想法 1 應加強溝通技巧 配合度高 學習態度積極

267 附錄 5-2-2(續 4) 96級 實習單位性質 單位名稱 華宏景觀規劃設計有 限公司 唐馨園規劃設計工程 有限公司 意涵規劃設計 經典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人數 專業能力建議 學習態度評價 1 電腦繪圖技巧及獨立思考設計 求知慾強對工作有企圖心 對於平面圖具有敏感度 2 加強訓練培養手繪圖的功力 施工圖的理解及製作 圖說 2 配置及材料認識需更深入廣 泛些 施工圖的理解及製作 多閱讀專業圖書期刊論文 2 加強手頭功夫 設計思考 造璟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對事情的觀察具有洞悉力 少說不知道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主動學習之態度較弱 人際關係佳且有求知企圖心 易有分心之現象 3 態度良好 昱林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1 相處狀況良好 開朗大方 好學上進 碧綠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1 陳淑珍工作室 加強植栽辨認及成長特性認 知 加強對基地環境的調查與分 1 析能力 3 合圃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沙環境設計工作室 山水景觀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建築師事務所 吳清源建築師事務所 吳德賢建築師事務所 加強溝通能力與人際協調 可多參加景觀 生 態 建築及公共藝 術等相關研討會及 展覽 應多了解現場施作及植物栽 植等知識 1 加強電腦軟體應用 應更明瞭實習的權利義務 2 應有積極的學習態度 4 加強AutoCad製作 加強報告書的撰寫能力 圖面比例概念需加強 常用軟體的熟悉度需加強並 多 看電腦軟體書多練習 報告書文章通順度可加強 須加強設計思考能力 2 溝通表現可再明確大方 發問量不足 獨立思考能力可再加強 態度可再大方且講話表現可再 明確有自信些 工作及學習態度積極主動 加強對於環境的觀察及蒐集 資料的能力 增加一些建築的相關知識 對整體環境設計可有更完整 的概念 李謝嵐建築師事務所 1 林逵焜建築師事務所 1 永芸花藝時尚設計 1 上雅園藝有限公司 大福生技 昌益建設 工程顧問公司 集仕股份有限公司 中益工程有限公司 旭豐營造有限公司 設計創意公司 理想家生活傢飾館 積極觀察 主動學習 加強溝通 勇於表現 人際觀察與組織的了解可更加強 增加企圖心並積極進取會更好 多充實結構與建築相關專業 知識 增加閱讀課外書籍的習慣 2 希望實務課程能夠與理論並 重 鼓勵學生多閱讀並蒐集實務 案例 建立有系統的資料庫 5 1 應加強溝通表達能力 植栽設計應列必修 2 工作前應先構思後再執行 多增加邏輯訓練 多增加其他知識見解並更進 一步了解現場施工步驟 1 學校的理論與現場經驗應相 互配合 1 教學內容應更廣泛 以便學 1 生有 機會涉足其他領域專業 尚美家飾-空間設計部 1 多閱讀國外案例 中華大學李麗雪 景觀學會 台灣大學植物標本館 公部門 台北市歷史博物館 2 NGO組織 其他 Total 鉅工工業有限公司 學術機構 對自己經手的案子應主動到現場 觀察 對於自己的錯誤應主動了解真相 杰和設計有限公司 建設公司 其他建議 活潑樂觀進取 反應快 景觀專業公司 苗圃及園藝 公司 學習態度建議 需加強人際溝通及解決問題的 能力 加強人際溝通 敬業 學習態度被動消極 學習能力高 勇於表現且 配合各項分配的工作 多練習溝通技巧可更進入工作狀 況 尚有學習之心 增加選修結構力學 文靜大方 認真學習 學校可增加相關 電腦軟體的課程 學習能力很強且態度積極 態度有些被動 積極敬業 積極敬業 工作態度謙遜有禮 認真 學 習 262 加強人際溝通

268 附錄 5-2-2(續 5) 97級 實習單位性質 景觀專業公司 單位名稱 合圃股份有限公司 半畝塘 新綠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經典景觀顧問公司 致遠景觀顧問公司 唐馨園 頂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景悅環境設計有限公司 台北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潤德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沈能相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事務所 宇瀚建築事務所 陳泰安建築師事務所(7/29~ 濱江花市 苗圃及園藝公司 大福園藝 涌承實業 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公司 萬源工程公司 典翰城鄉工作室 工程顧問公司 寬益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室內設計 禾家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公部門 新竹市立動物園 其他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Total 人數 專業能力建議 學習態度評價 態度積極嚴謹 CAD能力須加強 會測量 時間很趕 無法消化 態度積極 正面肯定 主動詢問度高 配合度也高 CAD能力須加強 態度良好 認真進取 表現良好 須提升溝通能力 態度要積極 植物認識貧乏 263 學習態度建議

269 附 錄 級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職 場 表 現 之 問 卷 評 估 可 以 勝 任 尚 可 勝 任 無 法 勝 任 未 回 答 入 學 年 度 就 業 人 數 人 數 百 分 人 數 百 分 人 數 百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比 比 比 Total

270 ( 共 三 頁 ) 附 錄 企 業 參 訪 實 施 計 畫 ( 案 例 ) 中 華 大 學 企 業 參 訪 成 果 報 告 書 參 訪 單 位 國 家 圖 書 館 新 匇 市 政 府 參 訪 地 點 國 家 圖 書 館 中 港 大 排 系 所 別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參 訪 目 的 參 訪 過 程 參 訪 檢 討 1. 熟 悉 國 家 圖 書 資 訊 查 詢 系 統, 俾 利 同 學 進 行 線 上 諮 詢 與 相 關 研 究 工 作 2. 參 觀 城 市 水 道 綠 美 化 與 淨 化 系 統, 提 升 同 學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1. 上 午 八 點 出 發 參 訪 國 家 圖 書 館 2. 中 午 同 學 自 行 用 餐 自 行 參 訪 自 由 廣 場 3. 下 午 一 點 半 出 發 前 往 新 莊 中 港 大 排 4. 下 午 四 點 返 校, 六 點 返 抵 1. 圖 書 館 無 法 孜 排 講 解, 需 由 同 學 自 行 摸 索 相 關 查 詢 系 統 2. 中 港 大 排 解 說 人 員 遲 到, 且 因 天 候 不 佳, 轉 以 同 學 自 行 參 訪, 老 師 講 解 參 訪 成 效 1. 熟 悉 國 家 圖 書 資 訊 查 詢 相 關 資 訊 2. 瞭 解 都 市 水 岸 綠 美 化 操 作 實 務 3. 增 進 師 生 與 同 學 間 的 情 誼 4. 提 升 同 學 瞭 解 未 來 實 務 操 作 之 面 向 與 挑 戰 建 議 事 項 1. 本 系 參 訪 對 象 與 地 點, 受 限 於 天 候 影 響 甚 大, 建 議 視 天 候 狀 況, 於 出 發 前 若 干 日, 保 留 調 整 出 發 日 期 的 彈 性 265

271 中 華 大 學 企 業 參 訪 成 果 報 告 書 企 業 參 訪 單 位 資 料 公 司 名 稱 新 匇 市 政 府 公 司 地 址 新 匇 市 新 莊 區 中 山 路 一 段 351 號 2 樓 接 待 單 位 水 利 局 聯 絡 人 林 孜 迪 聯 絡 電 話 #7591 傳 真 號 碼 [email protected] 公 司 網 址 公 司 簡 介 中 港 大 排 舊 貌 及 中 港 大 排 今 昔 對 照 及 整 治 成 果 ( 產 品 ) 266

272 中 華 大 學 企 業 參 訪 成 果 報 告 書 活 動 照 片 活 動 名 稱 : 景 觀 系 企 業 參 訪 活 動 地 點 : 國 家 圖 書 館 中 港 大 排 活 動 日 期 :

273 附 錄 學 校 主 管 與 受 評 鑑 系 所 校 內 座 談 會 會 議 紀 錄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學 系 會 議 記 錄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校 內 座 談 會 議 一 日 期 : 101 年 05 月 21 日 ( 星 期 一 ) 二 時 間 : 下 午 三 地 點 :A309 四 主 持 人 : 陳 有 祺 五 出 席 人 員 : 詳 如 會 議 簽 名 單 六 紀 錄 : 潘 秀 娟 七 會 議 紀 錄 : ( 一 ) 沙 永 傑 校 長 報 告 : 1. 感 謝 各 位 景 觀 系 老 師 參 與 此 次 校 內 評 鑑 座 談 會, 並 請 各 位 老 師 提 早 完 成 自 評 報 告 書 2. 系 所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之 教 育 目 標 雷 同, 是 否 有 對 應 到 其 核 心 能 力 3. 請 參 照 機 械 系 或 資 工 系 IEET 之 教 育 迴 圈 改 進 機 制, 訂 定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及 核 心 能 力 4. 項 目 四 之 學 士 班 及 碩 士 班 論 文 或 作 品 發 表, 可 整 理 成 冊 後, 當 為 佐 證 資 料 5. 本 校 訂 定 教 育 目 標 流 程, 需 先 經 由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找 尋 校 外 委 員 等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送 系 上 之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通 過, 最 後 需 推 廣 至 系 上 所 有 學 生 周 知 6. 請 依 據 評 鑑 要 求 項 目 蒐 集 資 料, 並 將 檔 案 夾 依 據 項 目 一 至 五 列 成 冊, 以 利 評 鑑 委 員 到 校 後 備 查 7. 檔 案 夾 之 建 立 可 依 據 表 現 優 秀 之 學 生 高 中 生 園 地 或 會 議 記 錄 等 268

274 ( 二 ) 鄭 藏 勝 副 校 長 報 告 : 1. 大 學 部 之 核 心 能 力 訂 定 太 多, 每 個 項 目 是 否 可 以 檢 核 2. 自 評 簡 報 檔 中, 若 有 修 正 說 明 之 部 分, 可 將 第 一 週 期 委 員 之 改 善 建 議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及 佐 證 資 料 利 用 表 格 方 式 呈 現 3. 項 目 三 之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之 做 法 各 項 基 本 參 考 校 標, 是 否 有 佐 證 資 料 或 訪 談 記 錄, 若 有 相 關 資 料 請 整 理 成 冊 後, 當 為 附 錄 4. 學 生 輔 導 可 先 將 次 數 統 計 後 列 表 說 明, 而 後 當 成 佐 證 資 料 呈 現 5. 畢 業 生 流 向 調 查, 需 每 年 調 查 各 學 級 畢 業 生 之 動 態 ( 三 ) 鄭 芳 炫 副 校 長 報 告 : 1.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之 教 育 目 標 可 以 相 同, 但 是 否 有 相 關 課 程 佐 證 2.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基 本 要 素 應 對 應 基 本 效 標 後, 進 而 準 備 佐 證 資 料 備 查 3. 如 何 證 明 學 生 達 到 系 所 訂 定 之 核 心 能 力 及 其 佐 證 資 料 之 呈 現 4. 系 所 發 展 計 畫 書 請 配 合 中 長 程 計 畫 並 儘 速 完 成 5. 系 上 頇 成 立 自 我 評 鑑 委 員 會, 系 主 任 為 召 集 人, 各 位 專 任 老 師 則 為 當 然 委 員 ( 四 ) 蔡 永 培 主 任 秘 書 報 告 : 1.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及 核 心 能 力 ( 含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 可 否 利 用 流 程 圖 呈 現 2. 可 呈 現 系 上 畢 業 生 優 秀 之 名 單 3. 學 生 輔 導 機 制 可 呈 現 在 校 生 四 年 或 二 年 之 輔 導 記 錄, 如 : 學 生 由 普 通 或 待 輔 導 者, 至 高 年 級 後 表 現 優 異 ( 如 考 取 研 究 所 或 就 業 優 秀 者 ), 此 學 生 記 錄 可 編 列 成 冊 備 查 4. 系 上 溫 室 及 苗 圃 建 置 可 變 為 景 觀 系 之 特 色, 包 含 融 合 實 習 課 程 過 程 或 結 果 之 照 片 呈 現 等, 皆 可 當 為 佐 證 資 料 ( 四 ) 鄧 兆 維 主 任 報 告 : 269

275 1. 系 教 育 目 標 及 核 心 能 力 需 建 立 機 制 2. 每 年 皆 頇 定 期 追 蹤 所 有 的 畢 業 生 流 向, 並 可 向 總 務 處 申 請 定 時 特 定 老 師 分 機 開 放 外 線 服 務 3.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需 建 立 機 制 八 臨 時 動 議 : 無 九 散 會 17:00 270

276 一 2008/05/22 報 導 畢 業 設 計 優 秀 作 品 附 錄 歷 年 社 區 服 務 相 關 新 聞 媒 體 報 導 271

277 附 錄 ( 續 1) 272

278 附 錄 ( 續 2) 二 2010/06/12 協 助 社 區 與 小 學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273

279 附 錄 ( 續 3) 水 泥 困 老 松 斗 煥 國 小 搶 救 聯 合 報 記 者 胡 蓬 生 / 頭 份 報 導 :24 am 我 們 對 待 這 些 百 年 老 松, 實 在 太 粗 暴 了!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斗 煥 國 小 有 10 棵 樹 齡 近 百 年 老 松 樹, 校 方 視 為 珍 貴 資 產, 但 老 松 長 年 受 石 塊 水 泥 束 縛, 校 長 陳 招 池 感 慨, 為 此 推 動 連 串 保 護 老 松 計 畫 斗 煥 國 小 期 盼 全 面 改 造 老 樹 的 周 遭 環 境, 希 望 打 造 老 樹 生 生 不 息 的 優 質 校 園, 成 為 各 界 共 享, 構 想 受 居 民 家 長 支 持, 縣 議 員 鍾 福 貴 也 在 議 會 為 老 樹 請 命, 昨 天 縣 府 農 業 處 會 同 專 家 會 勘 陳 招 池 說, 斗 煥 老 松 是 琉 球 松, 約 創 校 時 栽 種, 該 校 已 91 年 歷 史, 國 內 現 今 僅 台 大 和 斗 煥 擁 有 如 此 珍 貴 老 松, 且 該 校 的 老 松 比 台 大 校 園 生 長 的 更 好 大 陸 中 山 陵 的 老 松 樹 不 到 50 年, 但 都 有 支 架 保 護, 樹 根 和 泥 土 周 邊 都 是 有 機 肥! 她 說, 相 形 之 下, 我 們 用 石 塊 去 壓 百 年 老 樹 用 水 泥 框 住 粗 糙 作 法 令 人 汗 顏 她 說,20 多 年 前 在 斗 煥 任 教 時, 老 樹 周 邊 都 還 是 泥 土, 但 不 知 後 來 為 何 都 鋪 上 厚 厚 水 泥 柏 油 地 面, 還 有 石 塊 造 景, 影 響 老 樹 呼 吸 生 長, 她 希 望 儘 快 解 脫 老 樹 束 縛, 回 復 樹 下 綠 草 如 茵 環 境, 搭 設 木 東 帄 台, 提 供 休 憩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設 計 系 師 生 獲 悉 她 想 法, 且 對 斗 煥 老 松 嘖 嘖 稱 奇, 這 學 期 特 別 以 斗 煥 老 松 作 為 景 觀 設 計 場 域, 學 生 提 出 各 種 規 劃, 月 底 將 提 出 作 品, 供 斗 煥 參 考 陳 招 池 說, 常 有 愛 松 人 士 組 團 到 該 校 觀 賞, 也 有 日 本 人 回 校, 看 到 老 松 憶 貣 兒 時, 感 動 得 淚 流 滿 面, 但 我 也 懷 疑 是 不 是 看 到 老 松 受 到 如 此 對 待 而 哭 泣? 斗 煥 國 小 為 保 護 10 棵 樹 齡 近 百 年 琉 球 松, 擬 具 整 套 她 強 調, 老 樹 的 環 境 一 定 要 改 造, 打 造 優 質 校 園, 推 動 假 日 學 校, 將 珍 貴 老 樹 資 產 與 大 家 共 享 計 畫, 縣 府 農 業 處 昨 天 會 同 專 家 勘 察 274

280 附錄 (續 4) 斗煥國小護老松 改造校園大作戰 更新日期:2010/06/24 04: /06/12 記者彭健禮 苗栗報導 頭份鎮斗煥國小規劃 老 松保護 計畫 要改造校園內不利老松的生長環境 獲得中華大學景觀建築系師生協助 昨天發表設計成 果 與會的縣議員鍾福貴說 要向縣府爭取 400 萬元 經費協助改善 斗煥國小擁有 10 棵樹齡超過 90 年的老松樹 優美 巍峨的樹形吸引不少愛松人士慕名參觀 但近年來 部分老松樹出現枯黃落葉現象 經專家診斷後 認為 樹根周邊被水泥 柏油封層 因此影響老樹呼吸 生長 中華大學師生 幫助設計 中華大學景觀建築系教授陳湘媛和學生攜手協助學校改造 昨天發表設計成果 有觀松帄台 老松樹下的 戶外教室及老松樹下的躺椅等 讓學生 民眾可以站著 躺著觀察老松樹 從不同的角度欣賞老松之美 爭取縣府補助 議員出馬 斗煥國小校長陳招池感謝中華大學師生的協助 斗煥國小學生見到立體模型設計圖 也期待地說 好希望 學校快點變得這麼美麗 鍾福貴表示 他是斗煥國小畢業的校友 在老松樹下嬉戲是兒時的美好回憶 不忍見到老松如今的困境 他已向縣府反映 將爭取 400 萬元的改善經費 275

281 附 錄 ( 續 5) 大 學 生 畫 藍 圖 斗 煥 小 變 身 綠 校 園 更 新 日 期 :2010/06/24 20:28 鍾 志 明 / 苗 栗 頭 份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的 斗 煥 國 小, 百 歲 珍 貴 琉 球 松, 因 為 長 年 被 操 場 水 泥 包 圍, 讓 老 樹 生 存 現 危 機, 引 貣 校 方 重 視, 希 望 改 善 老 松 樹 的 生 長 環 境, 最 近 校 方 還 與 大 學 的 景 觀 設 計 系 合 作, 為 校 園 設 計 出 許 多 綠 校 園 的 設 計 藍 圖, 當 一 件 件 設 計 稿 呈 現 在 校 方 眼 前, 更 是 讓 學 校 無 比 期 待 這 是 斗 煥 國 小 校 園 現 在 的 樣 子, 這 是 大 學 景 觀 系 的 同 學, 規 畫 斗 煥 國 小 未 來 的 樣 子, 一 件 件 的 景 觀 設 計 作 品, 擺 在 斗 煥 國 小 的 禮 堂 裡, 讓 來 欣 賞 設 計 同 學 老 師 都 很 驚 訝, 甚 至 期 待 未 來 的 校 園, 就 是 如 此 的 風 貌, 這 是 頭 份 鎮 斗 煥 國 小 跟 新 竹 一 所 大 學 景 觀 系 合 作, 設 計 規 畫 友 善 校 園 植 物 的 景 觀 空 間, 希 望 藉 此 愛 惜 校 園 綠 地, 也 讓 校 園 變 身 社 區 觀 光 校 園 斗 煥 國 小 校 長 陳 招 池 : 我 想 大 家 的 力 量 一 貣 來 做 的 話, 這 個 老 松 是 一 個 很 亮 麗, 台 灣 很 亮 麗 的 景 點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助 理 教 授 陳 湘 媛 : 讓 學 校 拿 到 一 個 比 較 完 整 的 企 畫 案 之 後, 他 們 可 以 向 一 些 相 關 的 單 位, 爭 取 經 費 補 助, 那 對 我 們 學 生 來 講, 他 可 以 在 職 前, 就 有 一 個 很 好 的 訓 練 同 學 們 一 組 一 組 說 出 自 己 的 景 觀 設 計 跟 想 法, 甚 至 有 同 學 設 計, 要 在 學 校 裡 種 客 家 鄉 親 常 使 用 的 植 物, 讓 同 學 們 可 以 認 識 與 客 家 文 化 息 息 相 關 的 植 物 用 途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大 三 學 生 陳 昱 蓁 : 很 多 人 很 忽 略 掉, 客 家 人 在 一 些 植 物 上 的, 禮 俗 上 的 東 西, 所 以 我 很 希 望 能 藉 由 斗 煥 國 小 來 呈 現, 然 後 介 紹 給 外 來 的 遊 客 從 愛 護 校 園 的 老 松 樹 出 發, 沒 想 到 還 募 集 了 景 觀 的 設 計, 這 一 次 的 兩 校 合 作, 雖 然 橫 跨 小 學 與 大 學, 不 過 有 了 這 些 景 觀 設 計 與 想 法, 斗 煥 國 小 表 示, 將 繼 續 努 力 爭 取 經 費, 除 了 護 住 老 松 樹, 也 能 讓 90 年 的 老 校 園, 有 機 會 煥 然 一 新 三 協 助 社 區 與 小 學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276

282 附 錄 ( 續 6) 斗 煥 國 小 綠 化 工 程 百 年 老 樹 深 呼 吸 斗 煥 國 小 校 園 內 的 十 棵 百 年 琉 球 松 老 樹, 日 前 因 病 蟲 害 和 水 泥 土 地 阻 礙 了 老 樹 的 生 長, 健 康 出 了 問 題, 去 年 六 月 份 時, 學 校 向 縣 府 農 業 處 爭 取 經 費 要 搶 救 老 樹, 並 請 到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的 師 生 們 幫 忙 進 行 環 境 改 善 設 計, 經 過 綠 美 化 工 程 的 改 善, 把 水 泥 地 改 種 綠 色 植 物, 讓 老 樹 可 以 深 呼 吸 老 樹 環 境 改 善 工 程 只 是 一 個 開 始, 學 校 希 望 藉 此 全 面 改 善 校 園 環 境, 讓 生 態 觀 念 落 實 紮 根 老 樹 環 境 改 善 工 程 費 約 不 到 一 百 萬 元, 目 前 進 入 最 後 整 理 階 段, 校 方 為 孚 護 老 松 行 動 盡 份 心 力, 也 讓 具 有 地 方 意 義 的 老 松 得 以 繼 續 茁 壯 下 去 大 苗 栗 新 聞 巫 旻 政 黃 雅 欣 頭 份 採 訪 報 導 斗 煥 國 小 百 年 老 松 解 除 束 縛 聯 合 報 記 者 胡 蓬 生 / 即 時 報 導 :31 pm 這 些 珍 貴 的 老 樹 終 於 解 放 了! 苗 栗 縣 斗 煥 國 小 10 棵 百 年 樹 齡 的 琉 球 松, 是 台 灣 校 園 罕 見 的 珍 貴 景 觀, 但 過 去 長 期 被 水 泥 大 石 壓 得 喘 不 過 氣 來, 經 校 長 陳 招 池 努 力 爭 取 改 善 工 程, 老 樹 周 邊 已 去 除 大 石 和 水 泥, 有 了 呼 吸 的 空 間 斗 煥 國 小 推 動 校 園 景 觀 改 造, 獲 得 中 華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師 生 的 協 助, 師 生 這 一 年 除 了 針 對 老 松 提 出 景 觀 空 間 的 規 劃, 也 針 對 斗 煥 社 區 完 成 許 多 規 劃 構 想, 今 天 上 午 在 校 內 發 表, 與 地 方 人 士 交 換 意 見, 盼 推 動 斗 煥 國 小 和 周 邊 社 區 成 假 日 學 校, 成 為 民 眾 學 習 和 休 憩 的 好 地 方 陳 招 池 表 示, 斗 煥 國 小 成 排 的 琉 球 松, 雖 是 珍 貴 景 觀, 但 過 去 人 們 粗 暴 地 對 待 它 們, 周 邊 遭 水 泥 石 塊 框 住, 難 以 喘 息, 校 方 獲 縣 府 補 助 近 百 萬 元 進 行 改 善, 去 除 大 石 水 泥, 樹 根 周 邊 改 為 植 栽 草 皮 架 設 學 習 帄 台, 目 前 已 將 近 竣 工 277

283 附 錄 ( 續 7) 四 協 助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278

284 附錄 級學生實習單位統計 實習單位性質 景觀專業公司 建築師事務所 苗圃及園藝公司 工程顧問公司 設計創意公司 建設公司 室內設計 學術機構 公部門 NGO組織 其他 Total 93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30 94年度 20 95年度 10 96年度 0 97年度 279

285 附 錄 本 系 榮 獲 校 內 社 群 網 站 經 營 第 一 名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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