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转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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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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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handong Fuzuo Mother and Baby Nurses Co., Ltd.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2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公 开 转 让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本 公 司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需 要 投 资 者 注 意 的 重 大 事 项 :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杜 恩 莉 持 有 公 司 60.00% 的 股 份, 可 以 对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实 施 控 制 和 重 大 影 响, 有 能 力 影 响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用, 从 而 对 公 司 业 务 管 理 人 事 安 排 等 方 面 加 以 影 响 和 控 制 若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财 务 监 督 等 进 行 不 当 控 制, 可 能 给 公 司 经 营 和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带 来 风 险 二 医 疗 风 险 公 司 所 处 的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是 主 要 向 产 褥 期 产 妇 和 婴 儿 提 供 护 理 服 务 的 特 殊 行 业, 客 户 身 体 虚 弱 敏 感, 接 受 服 务 的 期 间 可 能 会 出 现 各 种 病 症 的 情 况 如 果 客 户 在 接 受 服 务 的 时 候 出 现 健 康 问 题, 公 司 处 理 措 施 不 当, 可 能 会 面 临 发 生 医 疗 纠 纷 的 风 险 三 安 全 风 险 在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中, 顾 客 在 购 买 服 务 的 同 时 也 在 购 买 安 全 安 全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服 务 底 线 之 一, 它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安 全, 也 包 括 母 婴 的 人 身 安 全 公 司 服 务 的 对 象, 产 褥 期 的 母 婴, 体 质 虚 弱, 自 身 具 有 容 易 遭 受 意 外 伤 害 的 风 险, 在 服 务 过 程 中 由 于 食 品 卫 生 护 理 不 当 安 保 措 施 不 严 等 因 素, 很 可 能 对 母 婴 造 成 伤 害 四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人 力 成 本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主 要 服 务 成 本 之 一, 专 业 的 妇 婴 护 理 服 务 人 员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第 一 生 产 力 目 前,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内 仍 未 形 成 相 关 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和 流 动 渠 道, 公 司 需 要 通 过 内 部 培 养 来 形 成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而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业 人 员 也 是 竞 争 对 手 争 取 的 对 象, 人 员 的 不 稳 定, 将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的 服 务 质 量 和 经 营 业 绩 五 管 理 风 险 1
4 随 着 公 司 的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人 员 不 断 增 加, 经 营 管 理 面 临 的 压 力 也 日 趋 增 大 公 司 在 向 客 户 推 广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同 时, 面 临 着 管 理 精 力 分 散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等 负 面 影 响 因 素 因 此, 能 否 建 立 起 适 应 更 大 规 模 企 业 的 管 理 模 式 和 经 营 团 队, 以 确 保 公 司 稳 健 发 展, 是 公 司 面 临 的 管 理 风 险 六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风 险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是 一 个 新 兴 的 行 业,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女 性 对 自 身 产 后 健 康 和 形 体 恢 复 以 及 对 婴 儿 健 康 等 问 题 的 重 视 程 度 越 来 越 高, 月 子 产 业 将 呈 现 一 种 相 对 稳 定 的 上 升 趋 势 但 行 业 监 管 标 准 的 缺 失,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低 风 险 高 利 润 的 假 象 导 致 了 资 本 的 蜂 拥 而 至, 使 得 行 业 内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低, 每 个 企 业 所 占 的 市 场 份 额 较 小, 竞 争 风 险 加 剧 七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所 属 细 分 行 业 为 妇 幼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各 类 中 小 月 子 会 所 和 家 政 服 务 公 司 无 序 竞 争 的 状 况 短 期 较 难 改 变, 国 内 的 市 场 还 没 有 成 熟, 到 月 子 会 所 做 月 子 的 理 念 没 有 完 全 普 及, 市 场 的 容 量 并 未 全 部 释 放, 该 状 况 会 对 公 司 的 客 户 群 体 产 生 一 定 的 限 制,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并 且 公 司 的 客 户 群 体 为 产 妇 和 初 生 婴 儿, 客 户 在 月 子 会 所 中 一 般 居 住 周 期 为 一 个 月, 消 费 也 为 一 次 性 消 费, 公 司 必 须 不 断 寻 找 新 的 客 户, 如 果 公 司 的 营 销 和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的 经 营 需 求, 公 司 的 客 房 空 置, 也 会 对 公 司 的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积 极 拓 展 市 场 和 开 发 新 业 务 模 式, 获 得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公 司 将 面 临 业 绩 波 动 的 风 险 2
5 目 录 声 明... 1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1 目 录... 3 释 义... 5 第 一 节 基 本 情 况... 6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6 二 股 票 挂 牌 情 况... 7 三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8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8 五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六 分 公 司 基 本 情 形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八 报 告 期 内 挂 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九 与 本 次 挂 牌 有 关 机 构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二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与 业 务 流 程 三 公 司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四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五 公 司 员 工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六 业 务 收 入 及 重 大 客 户 供 应 商 情 况 七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质 量 标 准 情 况 八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及 竞 争 情 况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二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于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评 估 三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内 存 在 的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处 罚 情 况
6 四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五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六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资 金 被 占 用 或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及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二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四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主 要 损 益 情 况 五 最 近 两 年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简 表 及 分 析 六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及 重 大 变 动 分 析 七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主 要 负 债 情 况 八 报 告 期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九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十 提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历 年 分 配 情 况 十 二 报 告 期 内 评 估 情 况 十 三 公 司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及 自 我 评 估 第 五 节 有 关 声 明 第 六 节 附 件
7 释 义 在 本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股 份 公 司 公 司 福 座 护 理 指 山 东 福 座 母 婴 护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指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挂 牌 指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转 让 主 办 券 商 中 泰 证 券 指 中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报 告 期 指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6 月 份 本 说 明 书 指 山 东 福 座 母 婴 护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指 山 东 福 座 母 婴 护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三 会 指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指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管 理 层 指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指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山 东 和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律 师 事 务 所 指 北 京 市 中 银 ( 济 南 ) 律 师 事 务 所 产 褥 期 指 婴 儿 指 小 于 1 周 岁 的 儿 童 新 生 儿 月 嫂 平 补 周 温 补 周 指 指 指 指 胎 儿 胎 盘 娩 出 后 的 产 妇 身 体 生 殖 器 官 和 心 理 方 面 调 适 复 原 的 一 段 时 间, 需 6~8 周 在 这 段 时 间 内, 产 妇 应 该 以 休 息 为 主, 尤 其 是 在 产 后 15 天 内 应 以 卧 床 休 息 为 主, 调 养 身 体, 促 进 全 身 器 官 各 系 统 的 尽 快 恢 复 传 统 的 坐 月 子 只 是 产 褥 期 的 前 30 天 指 的 是 胎 儿 娩 出 母 体 并 自 脐 带 结 扎 起, 至 出 生 后 满 28 天 的 这 一 段 时 间 是 专 业 护 理 产 妇 与 新 生 儿 的 职 业 称 谓, 属 于 高 级 家 政 人 员 通 常 情 况 下, 月 嫂 的 工 作 集 保 姆 护 士 厨 师 保 育 员 的 工 作 性 质 于 一 身 以 补 气 活 血 祛 瘀 排 恶 露 暖 子 宫 益 气 通 乳 利 水 消 肿, 调 整 肠 胃 吸 收 功 能 为 主 月 子 餐 应 食 用 较 为 清 淡 松 软 易 消 化 的 食 物, 促 进 身 体 恢 复 以 固 腰 补 肾 养 血 生 津 强 筋 骨 促 进 子 宫 及 骨 盆 收 缩 调 节 内 分 泌 滋 养 泌 乳 清 肝 火 为 主 热 补 周 指 以 改 善 气 血 循 环 增 强 免 疫 力 调 整 新 陈 代 谢 排 毒 养 颜 为 主 注 : 本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所 有 数 值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若 出 现 总 数 与 各 分 项 数 值 之 和 尾 数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造 成 5
8 第 一 节 基 本 情 况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 山 东 福 座 母 婴 护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Shandong Fuzuo Mother and Baby Nurses Co., Ltd. 法 定 代 表 人 : 杜 恩 莉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0 年 1 月 21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5 年 9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住 所 : 济 南 市 山 大 南 路 96 号 ( 西 延 长 线 ) 邮 编 : 董 事 会 秘 书 : 曲 春 玲 所 属 行 业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之 社 会 工 作 行 业 (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Q8550 妇 幼 保 健 活 动 行 业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_T )); Q8350 妇 幼 保 健 院 ( 所 站 )(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发 布 的 挂 牌 公 司 管 理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5 年 3 月 )); 保 健 护 理 机 构 (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发 布 的 挂 牌 公 司 投 资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5 年 3 月 )) 主 营 业 务 :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包 括 为 产 妇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产 后 营 养 产 后 康 复 以 及 为 新 生 儿 提 供 健 康 护 理 早 早 教 等 一 系 列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 @qq.com 互 联 网 网 址 : 6
9 二 股 票 挂 牌 情 况 ( 一 ) 股 票 挂 牌 概 况 股 票 代 码 : 股 票 简 称 :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股 票 总 量 :1,000 万 股 挂 牌 日 期 :2015 年 月 日 股 票 转 让 方 式 : 协 议 转 让 ( 二 )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1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制 性 规 定 根 据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一 条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第 2.8 条 及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五 六 条 之 规 定,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向 公 司 申 报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及 变 动 情 况,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上 述 人 员 离 职 半 年 之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除 上 述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制 性 规 定 外, 公 司 股 东 对 其 所 持 股 份 无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2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 根 据 上 述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制 性 规 定, 截 至 本 出 具 之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未 满 一 年,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及 本 次 可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转 让 的 股 份 数 量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 股 ) 是 否 冻 结 质 押 本 次 可 转 让 数 量 ( 股 ) 1 杜 恩 莉 6,000,000 否 0 2 赵 子 明 1,500,000 否 0 3 杜 恩 魁 800,000 否 0 7
10 4 杜 迎 春 500,000 否 0 5 杜 文 赞 500,000 否 0 6 陈 磊 475,000 否 0 7 杜 恩 伟 125,000 否 0 8 王 世 观 100,000 否 0 合 计 10,000,000-0 三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法 第 二 百 一 十 五 条 第 二 款 及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八 十 九 条 第 一 款 之 规 定,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杜 恩 莉 持 有 公 司 60.00% 的 股 份, 依 其 持 股 比 例 所 享 有 的 表 决 权 已 足 以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因 而 认 定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杜 恩 莉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 时 间 累 计 出 资 额 /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 至 万 元 至 万 元 至 万 元 至 今 万 股 报 告 期 内, 杜 恩 莉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均 保 持 在 60.00% 及 其 以 上, 依 其 持 股 比 例 所 享 有 的 表 决 权 足 以 实 际 支 配 公 司 行 为, 决 定 公 司 经 营 方 针 财 务 政 策 及 管 理 层 人 事 任 免,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动 8
11 杜 恩 莉, 女,1965 年 1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加 拿 大 永 久 居 留 权 ; 硕 士 研 究 生 ; 毕 业 于 长 江 商 学 院 EMBA 专 业 ;1987 年 8 月 至 1995 年 7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省 警 官 总 医 院, 担 任 检 验 师 ;1995 年 8 月 至 2003 年 4 月, 供 职 于 济 南 康 佳 保 健 品 公 司, 担 任 总 经 理 ;2003 年 5 月 至 2015 年 8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 同 时 兼 任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2010 年 1 月 设 立 有 限 公 司, 并 历 任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董 事 长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认 定 理 由 和 依 据 充 分 合 法 ( 三 ) 前 十 名 股 东 及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的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股 东 性 质 是 否 存 在 质 押 及 其 他 争 议 事 项 1 杜 恩 莉 境 内 自 然 人 否 2 赵 子 明 境 内 自 然 人 否 3 杜 恩 魁 境 内 自 然 人 否 4 杜 迎 春 境 内 自 然 人 否 5 杜 文 赞 境 内 自 然 人 否 6 陈 磊 境 内 自 然 人 否 7 杜 恩 伟 境 内 自 然 人 否 8 王 世 观 境 内 自 然 人 否 合 计 1, ( 四 ) 公 司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股 东 杜 恩 莉 杜 恩 魁 杜 恩 伟 系 兄 弟 姐 妹 关 系 ; 杜 恩 莉 和 赵 子 明 系 姨 甥 关 系 ;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 五 ) 公 司 股 东 适 格 性 公 司 现 有 8 名 股 东, 均 为 境 内 自 然 人 ; 上 述 股 东 中 不 存 在 也 未 曾 经 存 在 法 律 法 规 任 职 单 位 规 定 的 不 得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或 者 不 满 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股 东 资 格 条 件 等 主 体 资 格 瑕 疵 问 题, 公 司 股 东 主 体 适 格 ( 六 ) 关 于 公 司 现 有 股 东 中 是 否 存 在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9
12 及 其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履 行 情 况 的 专 项 意 见 公 司 现 有 8 名 股 东, 均 为 境 内 自 然 人, 不 存 在 股 东 属 于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情 形 五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年 1 月,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600 万 元 山 东 福 座 母 婴 护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前 身 为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系 由 杜 恩 莉 杜 迎 春 共 同 出 资, 并 经 山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于 2010 年 1 月 21 日 依 法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600 万 元, 杜 恩 莉 杜 迎 春 分 别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300 万 元 2010 年 1 月 20 日, 山 东 天 元 同 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鲁 天 元 同 泰 验 字 (2010) 第 1019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出 资 予 以 验 证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杜 恩 莉 货 币 杜 迎 春 货 币 合 计 年 3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10 年 3 月 2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股 东 杜 恩 莉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120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原 出 资 转 让 给 宫 磊 ; 同 意 股 东 杜 迎 春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270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原 出 资 各 转 让 给 宫 磊 60 万 元 赵 子 明 90 万 元 杜 恩 魁 48 万 元 杜 文 赞 30 万 元 李 岩 9 万 元 程 世 洲 9 万 元 靳 伟 6 万 元 王 世 观 6 万 元 张 红 6 万 元 杜 恩 伟 6 万 元 2010 年 3 月 8 日, 山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本 次 变 更 申 请 本 次 变 更 后,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10
13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杜 恩 莉 货 币 宫 磊 货 币 赵 子 明 货 币 杜 恩 魁 货 币 杜 迎 春 货 币 杜 文 赞 货 币 李 岩 货 币 程 士 亮 货 币 靳 伟 货 币 王 世 观 货 币 张 红 货 币 杜 恩 伟 货 币 合 计 年 11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第 一 次 增 资, 增 资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800 万 元 2010 年 10 月 26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股 东 宫 磊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180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原 出 资 转 让 给 杜 恩 莉 同 次,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800 万 元, 新 增 2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由 杜 恩 莉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20 万 元, 赵 子 明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30 万 元, 杜 恩 魁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6 万 元, 杜 迎 春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0 万 元, 杜 文 赞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0 万 元, 杜 恩 伟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4 万 元, 李 岩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3 万 元, 程 士 亮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3 万 元, 王 世 观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2 万 元, 张 红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2 万 元 ; 增 资 价 格 为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1.00 元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山 东 天 元 同 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鲁 天 元 通 泰 验 字 [2008] 第 1256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出 资 予 以 验 证 2010 年 11 月 30 日, 山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本 次 变 更 申 请 本 次 变 更 后,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1
14 1 杜 恩 莉 货 币 赵 子 明 货 币 杜 恩 魁 货 币 杜 迎 春 货 币 杜 文 赞 货 币 李 岩 货 币 程 士 亮 货 币 杜 恩 伟 货 币 王 世 观 货 币 张 红 货 币 靳 伟 货 币 合 计 年 1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014 年 1 月 19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股 东 程 士 亮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12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原 出 资 转 让 给 杜 恩 莉 ; 同 意 李 岩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12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原 出 资 转 让 给 杜 恩 莉 ; 同 意 张 红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8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原 出 资 转 让 给 杜 恩 莉, 同 意 靳 伟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6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原 出 资 转 让 给 杜 恩 莉 本 次 变 更 后,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杜 恩 莉 货 币 赵 子 明 货 币 杜 恩 魁 货 币 杜 迎 春 货 币 杜 文 赞 货 币 杜 恩 伟 货 币 王 世 观 货 币 合 计 年 12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次 增 资, 增 资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900 万 元 2014 年 12 月 15 日,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900 万 元, 新 增 100 万 元 注 册 12
15 资 本 由 杜 恩 莉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万 元 ; 赵 子 明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5 万 元 ; 杜 恩 魁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8 万 元 ; 杜 迎 春 以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5 万 元 ; 王 世 观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 万 元 ; 杜 文 赞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5 万 元 ; 杜 恩 伟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25 万 元 ; 增 资 价 格 为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5.00 元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山 东 新 华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济 南 分 所 出 具 鲁 新 会 师 验 字 2014 第 L1501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出 资 予 以 验 证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山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本 次 变 更 申 请 本 次 变 更 后,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杜 恩 莉 货 币 赵 子 明 货 币 杜 恩 魁 货 币 杜 迎 春 货 币 杜 文 赞 货 币 杜 恩 伟 货 币 王 世 观 货 币 合 计 年 4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4 月 26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股 东 杜 恩 莉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原 出 资 转 让 给 陈 磊 2015 年 5 月 4 日, 山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本 次 变 更 申 请 本 次 变 更 后,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杜 恩 莉 货 币 赵 子 明 货 币 杜 恩 魁 货 币 杜 迎 春 货 币 杜 文 赞 货 币 陈 磊 货 币
16 7 杜 恩 伟 货 币 王 世 观 货 币 合 计 年 5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次 增 资, 增 资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2015 年 5 月 25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1000 万 元, 新 增 1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由 杜 恩 莉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60 万 元 ; 赵 子 明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5 万 元 ; 杜 恩 魁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8 万 元 ; 杜 迎 春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5 万 元 ; 王 世 观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 万 元 ; 杜 文 赞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5 万 元 ; 杜 恩 伟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1.25 万 元 ; 陈 磊 以 货 币 形 式 缴 纳 4.75 万 元 增 资 价 格 为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7.50 元 2015 年 5 月 26 日, 山 东 新 华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济 南 分 所 出 具 鲁 新 会 师 验 字 2015 第 E2601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出 资 予 以 验 证 2015 年 5 月 29 日, 山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本 次 变 更 申 请 本 次 变 更 后,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杜 恩 莉 货 币 赵 子 明 货 币 杜 恩 魁 货 币 杜 迎 春 货 币 杜 文 赞 货 币 陈 磊 货 币 杜 恩 伟 货 币 王 世 观 货 币 合 计 年 9 月,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2015 年 5 月 23 日, 有 限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会, 聘 请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启 动 改 制 2015 年 8 月 17 日, 山 东 和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和 信 审 字 (2015) 第 号 审 计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为 10,990, 元 14
17 2015 年 8 月 18 日, 北 京 天 圆 开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天 圆 开 评 报 字 [2015] 第 1109 号 评 估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有 限 公 司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值 为 11,700, 元 2015 年 8 月 19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以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为 审 计 基 准 日 的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额 10,990, 元 人 民 币 为 基 础, 按 :1 的 比 例 折 为 股 本 1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 剩 余 990, 计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金 ; 并 决 议 于 2015 年 9 月 6 日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9 月 1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杜 恩 莉 赵 子 明 杜 恩 魁 杜 迎 春 陈 磊 杜 恩 伟 杜 文 赞 王 世 观 8 位 发 起 人 共 同 签 署 了 发 起 人 协 议, 约 定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9 月 1 日, 有 限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董 腾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5 年 9 月 5 日, 山 东 和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和 信 验 字 (2015)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公 司 的 出 资 情 况 予 以 验 证 2015 年 9 月 6 日,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选 举 了 董 事 会 成 员 和 监 事 会 成 员, 通 过 了 股 份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等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2015 年 9 月 6 日 下 午,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杜 恩 莉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聘 请 杜 恩 莉 担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聘 请 陈 磊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 聘 请 曲 春 玲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兼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 聘 请 付 宜 霞 担 任 财 务 负 责 人 2015 年 9 月 6 日 下 午,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王 世 观 为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2015 年 9 月 10 日, 山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本 次 变 更 申 请, 并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方 式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杜 恩 莉 净 资 产
18 2 赵 子 明 净 资 产 杜 恩 魁 净 资 产 杜 迎 春 净 资 产 杜 文 赞 净 资 产 陈 磊 净 资 产 杜 恩 伟 净 资 产 王 世 观 净 资 产 合 计 1, 相 关 结 论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共 存 在 五 次 出 资 行 为, 第 一 二 三 四 次 为 货 币 出 资 ; 第 五 次 为 净 资 产 出 资 ; 公 司 的 历 次 出 资 真 实 充 足 公 司 的 历 次 出 资 均 履 行 了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由 相 关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予 以 验 证, 并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公 司 历 次 出 资 程 序 完 备 合 法 有 效 公 司 的 历 次 增 资 均 已 依 法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内 部 和 外 部 审 批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无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公 司 现 有 股 权 不 存 在 股 权 代 持 权 属 争 议 纠 纷 公 司 符 合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合 法 合 规 的 挂 牌 条 件 公 司 的 历 次 股 权 转 让 均 已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内 部 及 外 部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不 存 在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公 司 不 存 在 股 东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情 形 六 分 公 司 基 本 情 形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奥 体 店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负 责 人 : 住 所 地 : 业 务 范 围 :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奥 体 店 2015 年 05 月 25 日 董 腾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龙 奥 北 路 909 号 海 信 龙 奥 九 号 4 号 楼 25 层 26 层 家 政 服 务 ; 母 婴 日 用 品 的 销 售 ( 不 含 食 品 ); 婴 儿 早 教 咨 询 ; 产 后 健 身 服 务 ; 化 妆 品 美 容 器 械 销 售 ; 健 康 管 理 咨 询 ;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 非 学 16
19 营 业 历 性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策 划 组 织 婴 儿 启 蒙 活 动 及 会 务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奥 体 店 成 立 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 目 前 暂 无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一 )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1 杜 恩 莉, 董 事 长, 简 历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2 陈 磊, 男,1965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1987 年 9 月 至 1994 年 9 月, 供 职 于 北 京 物 资 局 职 工 大 学, 担 任 教 师 ;1994 年 10 月 至 1996 年 10 月, 供 职 于 北 京 亚 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部 门 经 理 ;1996 年 11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北 京 亚 拓 精 诚 营 销 策 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历 任 总 经 理 执 行 董 事 ;2015 年 9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3 杜 迎 春, 男,1971 年 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法 律 硕 士 ; 毕 业 于 山 东 大 学 法 律 专 业 ;1998 年 7 月 至 2000 年 3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省 律 师 事 务 中 心, 担 任 律 师 ;2000 年 4 月 至 2005 年 4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舜 翔 律 师 事 务 所, 担 任 律 师 律 师 ;2005 年 5 月 至 2012 年 7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嘉 孚 律 师 事 务 所, 担 任 律 师 ;2012 年 8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山 东 德 衡 ( 济 南 ) 律 师 事 务 所, 担 任 律 师 现 为 公 司 董 事 4 赵 子 明, 男,1983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 毕 业 于 英 国 邓 迪 大 学 国 际 商 务 专 业 ;2007 年 1 月 至 2008 年 5 月, 供 职 于 天 津 凯 峰 典 当 行, 担 任 业 务 主 管 ;2008 年 6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齐 鲁 医 疗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业 务 主 管 现 为 公 司 董 事 5 曲 春 玲, 女,1974 年 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 毕 业 于 吉 林 大 学 ( 原 白 求 恩 医 科 大 学 ) 儿 科 医 学 专 业 ;1997 年 9 月 至 1998 年 10 月, 供 职 于 黑 龙 江 日 报 社, 担 任 记 者 ;1998 年 11 月 至 2000 年 1 月, 供 职 于 哈 尔 滨 五 环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策 划 部 经 理 ;2000 年 2 月 至 2001 年 6 月, 供 17
20 职 于 济 南 普 兰 德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经 理 ;2001 年 7 月 至 2012 年 2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齐 鲁 八 达 网 络 公 司, 担 任 总 经 理 2012 年 3 月 至 2014 年 1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超 越 文 化 传 播 公 司, 担 任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2014 年 2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公 司, 担 任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 现 为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以 上 董 事 任 期 均 为 三 年, 自 2015 年 9 月 6 日 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 二 ) 监 事 基 本 情 况 1 王 世 观, 男,1962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81 年 9 月 至 1996 年 12 月, 供 职 于 内 蒙 古 东 胜 市 中 药 厂, 担 任 职 员 ;1997 年 1 月 至 2007 年 4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三 株 药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职 员 ;2007 年 5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职 员 ;2010 年 4 月 至 2012 年 10 月, 供 职 于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职 员 ;2012 年 11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山 东 福 达 平 安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职 员 现 为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2 杜 文 赞, 男,1965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于 山 东 大 学 考 古 专 业 ;1986 年 7 月 至 1994 年 2 月, 供 职 于 济 南 市 博 物 馆, 担 任 馆 员 ;1994 年 3 月 至 1999 年 7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三 株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高 级 副 总 裁 ;1999 年 8 月 至 2003 年 4 月, 供 职 于 济 南 康 佳 保 健 品 公 司, 担 任 职 员 ;2003 年 5 月 至 2012 年 9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总 经 理 ;2012 年 10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内 蒙 古 龙 云 科 技 园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总 经 理 董 事 ; 现 为 公 司 监 事 3 董 腾, 男,1990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 毕 业 于 佳 木 斯 大 学 视 觉 传 达 专 业,2011 年 7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公 司, 担 任 月 服 总 监, 同 时 任 济 南 奥 体 店 负 责 人 现 为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以 上 监 事 任 期 均 为 三 年, 自 2015 年 9 月 6 日 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1 杜 恩 莉, 总 经 理, 简 历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18
21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2 陈 磊, 副 总 经 理, 简 历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 一 )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3 曲 春 玲,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简 历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 一 )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4 付 宜 霞, 女,1972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 毕 业 于 山 东 工 业 大 学 财 务 电 算 化 专 业 ;1996 年 9 月 至 2003 年 4 月, 供 职 于 济 南 康 佳 保 健 品 公 司, 担 任 财 务 审 计 ;2003 年 5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供 职 于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财 务 审 计 ;2010 年 4 月 至 今, 供 职 于 公 司, 担 任 财 务 经 理 现 为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以 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期 均 为 三 年, 自 2015 年 9 月 6 日 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八 报 告 期 内 挂 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计 ( 万 元 ) 1,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1,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所 有 者 的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1,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22 毛 利 率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注 :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应 按 照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的 要 求 计 算 ;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应 模 拟 计 算 并 披 露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等 指 标 九 与 本 次 挂 牌 有 关 机 构 ( 一 ) 主 办 券 商 机 构 名 称 : 中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玮 住 所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经 七 路 86 号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人 : 张 爱 萍 项 目 组 成 员 : 王 相 伟 马 长 太 郑 翠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市 中 银 ( 济 南 )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周 可 佳 联 系 地 址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舜 风 路 101 号 齐 鲁 文 化 创 意 基 地 15 号 楼 电 话 : 传 真 :
23 经 办 律 师 : 周 可 佳 宋 明 君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名 称 : 山 东 和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人 : 王 晖 住 所 :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经 十 路 号 中 润 世 纪 广 场 18 栋 1201 室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会 计 师 : 王 晓 楠 单 英 明 ( 四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天 圆 开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人 : 王 绍 明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乙 56 号 方 圆 大 厦 15 层 1501 单 元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评 估 师 : 毛 鹏 原 丽 娜 ( 五 )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6 号 金 阳 大 厦 5 楼 电 话 : 传 真 : ( 六 ) 股 票 交 易 场 所 机 构 名 称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晓 嘉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丁 26 号 金 阳 大 厦 电 话 : 传 真 :
24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 一 )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包 括 为 产 妇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产 后 营 养 产 后 康 复 以 及 为 新 生 儿 提 供 健 康 护 理 早 早 教 等 一 系 列 服 务 公 司 是 山 东 省 成 立 最 早 的 专 业 母 婴 护 理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秉 承 为 新 生 命 负 责 的 服 务 理 念, 率 先 在 行 业 内 建 立 了 月 子 服 务 标 准 客 户 服 务 系 统 等 管 理 体 系, 已 为 1000 余 对 母 婴 提 供 了 专 业 的 月 子 服 务 2015 年 5 月, 公 司 在 济 南 市 成 立 了 第 二 家 月 子 中 心, 成 为 山 东 省 内 规 模 较 大 的 连 锁 母 婴 护 理 机 构, 进 一 步 巩 固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专 业 的 护 理 和 科 学 的 服 务 方 式 赢 得 了 广 大 客 户 的 口 碑 相 传, 引 领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明 确 ( 二 ) 公 司 产 品 及 服 务 情 况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的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机 构, 可 为 客 户 提 供 入 住 式 和 入 宅 式 两 种 月 子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入 住 式 服 务 为 公 司 的 服 务 形 态, 入 宅 式 服 务 作 为 入 住 式 服 务 的 补 充, 现 阶 段 正 在 摸 索 实 践 中, 未 来 将 成 为 公 司 的 主 要 服 务 形 态 之 一 公 司 目 前 有 两 家 直 营 月 子 会 所, 分 别 为 山 大 南 路 店 和 奥 体 店, 均 位 于 济 南 市 其 中, 山 大 南 路 店 有 月 子 功 能 房 36 间, 自 2010 年 7 月 正 式 投 入 使 用 以 来, 至 今 已 为 进 驻 的 1000 余 对 母 婴 提 供 优 质 专 业 的 月 子 服 务 ; 奥 体 店 是 公 司 正 在 积 极 筹 建 的 一 家 新 店, 拥 有 月 子 功 能 房 30 间, 将 于 2015 年 11 月 底 正 式 对 外 营 业 公 司 可 为 产 后 妈 妈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产 后 营 养 产 后 康 复 及 为 婴 儿 提 供 健 康 护 理 早 早 教 等 一 系 列 产 后 母 婴 月 子 护 理 服 务 1 产 后 妈 妈 专 护 系 列 服 务 在 产 后 妈 妈 服 务 方 面, 公 司 以 妇 产 科 营 养 心 理 护 理 专 家 和 专 业 护 士 组 成 的 医 护 团 队,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对 一 的 贴 身 服 务 多 对 一 的 专 业 服 务 24 小 时 母 婴 22
25 健 康 监 护 等 服 务, 公 司 为 入 住 客 户 建 立 母 婴 健 康 档 案, 并 制 定 每 位 产 妇 专 属 的 护 理 方 案 产 后 妈 妈 专 护 系 列 服 务 具 体 如 下 表 : 产 后 护 理 专 家 评 估 与 护 理 : 妇 产 科 护 理 专 家 查 房, 根 据 产 妇 身 体 状 况 制 定 护 理 方 案, 进 行 个 性 化 护 理, 定 期 进 行 健 康 评 估 ; 妇 婴 健 康 监 测, 指 导 协 助 开 奶 辅 助 哺 乳 ; 检 查 子 宫 分 泌 物 及 恶 露 情 况 ; 顺 产 会 阴 伤 口 护 理 观 察 剖 腹 产 伤 口, 乳 房 护 理 专 业 护 士 24 小 时 照 顾 护 理 : 日 常 生 活 起 居 照 护, 协 助 产 妇 一 日 三 餐 三 点, 并 根 据 产 妇 反 馈 情 况 及 时 与 营 养 师 餐 饮 部 沟 通, 调 整 月 子 餐, 房 间 通 风 消 毒 物 品 整 理 等 ; 实 施 专 家 制 定 的 护 理 方 案, 及 时 观 察 产 妇 生 理 心 理 变 化, 有 效 沟 通, 并 及 时 上 报 专 家, 辅 助 舒 缓 按 摩 中 药 泡 脚 等 服 务, 教 授 产 后 操 协 助 产 妇 做 形 体 训 练, 教 授 护 理 知 识 心 理 专 家 疏 导 : 给 予 健 康 心 理 指 导, 跟 踪 产 妇 心 理 变 化, 及 时 进 行 情 绪 疏 导, 预 防 或 帮 助 消 除 产 后 抑 郁 症, 有 助 于 产 妇 心 理 恢 复 23
26 产 后 营 养 客 户 入 住 前 进 行 体 质 检 测 评 估, 口 味 忌 口 调 研, 依 据 产 后 月 子 三 阶 段 理 念 设 计 月 子 餐 食 谱 月 子 餐 由 特 级 厨 师 制 作 营 养 师 每 日 查 房 了 解 月 子 餐 营 养 情 况, 观 察 身 体 恢 复 变 化 状 况, 根 据 检 查 结 果 调 整 或 延 续 菜 谱, 保 障 月 子 期 间 产 妇 营 养 均 衡 产 后 康 复 产 后 头 部 理 疗 : 采 用 中 医 点 穴 抚 触 手 法, 打 通 百 会, 解 决 产 后 脱 发 多 梦 睡 眠 质 量 差 等 问 题 产 后 面 部 护 理 : 解 决 皮 肤 干 燥 暗 黄 色 斑 等 诸 多 面 部 皮 肤 问 题 产 后 肩 颈 调 理 : 采 用 纯 植 物 产 品, 结 合 中 医 手 法, 减 轻 肩 部 僵 直 酸 痛 头 痛 头 晕, 消 除 疲 劳 肌 肉 酸 痛 等 症 状 乳 房 保 健 : 根 据 产 妇 乳 房 的 实 际 情 况, 专 门 定 制 保 健 方 案, 在 专 业 手 法 抚 触 基 24
27 础 上 借 助 专 业 仪 器, 为 产 妇 疏 通 乳 腺, 为 母 乳 喂 养 创 造 条 件 经 脉 调 理 : 结 合 中 医 理 论, 专 业 中 医 手 法, 疏 通 全 身 经 络,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调 理 气 血, 缓 解 疲 倦 乏 力 产 妇 满 月 发 汗 排 毒 : 采 用 产 妇 专 用 韩 式 汗 蒸 房, 远 红 外 线 与 人 体 的 波 长 一 致 引 起 共 震 产 生 热 量, 配 合 专 制 组 方 草 药, 祛 湿 驱 寒, 改 善 产 妇 体 质 产 后 塑 形 : 采 用 专 业 的 中 医 理 疗 手 法, 结 合 安 全 先 进 的 高 科 技 产 品 设 备, 祛 湿 驱 寒 调 节 气 机, 改 善 五 脏 六 腑 功 能, 增 强 免 疫 力, 同 时 满 足 产 妇 瘦 身 美 体 和 健 康 调 理 两 项 产 后 需 求 2 婴 儿 健 康 护 理 系 列 服 务 在 婴 儿 护 理 服 务 方 面, 公 司 由 儿 科 护 理 专 家 每 日 至 少 三 次 定 期 查 房, 进 行 母 婴 健 康 评 估, 由 专 业 护 士 24 小 时 贴 身 照 护, 根 据 新 生 儿 具 体 情 况 调 整 护 理 方 案 新 生 儿 健 康 护 理 系 列 服 务 具 体 如 下 表 : 健 康 护 理 新 生 儿 正 常 喂 养 指 导 及 护 理 : 根 据 制 定 的 喂 养 方 案, 为 婴 儿 进 行 科 学 喂 养, 并 记 录 喂 奶 时 间 与 奶 量 ; 指 导 帮 助 婴 儿 进 行 奶 后 正 确 拍 嗝, 婴 儿 发 生 溢 奶 时 及 时 处 理 ; 观 察 婴 儿 大 小 便 次 数 颜 色, 帮 助 指 导 更 换 尿 布 ; 观 察 婴 儿 生 长 发 育 情 况, 每 日 测 量 并 记 录 体 温, 每 周 测 量 并 记 录 体 重 身 长 新 生 儿 良 好 睡 眠 指 导 及 护 理 : 观 察 婴 儿 啼 哭 睡 眠, 帮 助 指 导 倒 时 差 调 整 睡 姿, 培 养 婴 儿 良 好 睡 眠 习 惯 新 生 儿 抚 触 沐 浴 与 皮 肤 护 理, 婴 儿 游 泳 SPA 训 练 特 殊 护 理 : 早 产 儿 足 月 小 样 儿 的 特 殊 日 常 护 理, 新 生 儿 黄 疸 的 检 测 与 评 估 护 理 及 光 疗 法, 新 生 儿 红 臀 湿 疹 等 特 殊 护 理 25
28 早 早 教 针 对 新 生 儿 时 期 的 生 理 特 点, 进 行 亲 子 早 早 教 课 程 通 过 音 乐 游 戏 游 泳 抚 触 等 课 程, 进 行 宝 宝 的 听 觉 触 觉 视 觉 等 五 项 行 为 训 练, 有 助 于 提 高 宝 宝 的 情 商 和 智 商, 培 养 母 婴 依 恋 关 系 为 产 妇 提 供 育 儿 理 论 指 导 科 学 带 宝 宝 实 练 等 一 系 列 育 儿 技 能 培 训, 帮 助 产 妇 在 离 开 会 所 后, 能 够 更 好 的 帮 助 宝 宝 成 长 3 入 宅 式 服 务 目 前 公 司 正 在 积 极 开 展 入 宅 式 服 务,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提 供 入 家 服 务, 将 原 有 入 住 式 月 子 服 务 模 块 进 行 拆 分, 为 母 婴 提 供 专 业 的 产 后 护 理 产 后 康 复 专 家 入 家 指 导 等 服 务, 公 司 要 求 工 作 人 员 具 有 更 高 的 专 业 技 能 和 职 业 素 养, 服 务 做 到 标 准 化 专 业 化 和 系 统 化 报 告 期 之 后, 公 司 已 提 供 入 宅 式 服 务 共 计 10 余 例, 已 形 成 十 余 万 的 收 入, 随 着 公 司 在 该 服 务 模 块 中 不 断 探 索 和 实 践, 该 项 业 务 将 会 逐 步 成 熟, 成 为 公 司 下 一 个 盈 利 点 二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与 业 务 流 程 ( 一 )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图 公 司 建 立 了 符 合 业 务 特 点 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基 于 该 组 织 结 构 形 成 了 成 熟 的 业 务 流 程 及 业 务 模 式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如 下 图 所 示 : 26
29 主 要 职 能 部 门 职 责 如 下 表 : 部 门 销 售 部 护 理 部 餐 饮 部 职 责 负 责 门 店 月 子 服 务 产 后 发 汗 婴 儿 游 泳 等 各 类 产 品 的 第 一 次 销 售 ; 负 责 门 店 销 售 策 略 计 划 的 拟 定 实 施 和 改 进 ; 负 责 门 店 销 售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政 策 的 实 施 和 优 化 建 议 ; 负 责 门 店 销 售 合 同 的 拟 定 评 审 及 签 订 ; 通 过 电 话 对 潜 在 客 户 进 行 参 观 邀 约 及 课 程 邀 约 ; 负 责 销 售 数 据 的 统 计 分 析 负 责 制 定 实 施 月 子 功 能 房 内 护 理 计 划 ; 负 责 反 馈 并 协 调 处 理 产 妇 及 婴 儿 的 异 常 问 题 ; 负 责 产 妇 及 婴 儿 护 理 信 息 的 登 记 ; 负 责 与 在 住 客 户 的 沟 通 交 流, 收 集 处 理 在 住 客 户 的 意 见 及 建 议, 并 反 馈 客 服 部 ; 负 责 游 泳 室 的 管 理 ; 负 责 签 约 客 户 入 住 前 的 医 院 陪 护 负 责 产 妇 月 子 餐 家 属 餐 员 工 餐 来 客 工 作 餐 孕 期 营 养 餐 的 制 作 供 餐 ; 负 责 提 报 物 资 原 料 采 购 计 划, 并 协 助 行 政 部 实 施 采 购 ; 负 责 采 购 原 材 物 料 的 质 量 检 验 ; 负 责 厨 房 的 安 全 现 场 管 理 ; 负 责 本 部 门 相 关 设 备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 负 责 本 部 门 人 员 的 培 训 及 管 理 27
30 管 家 部 早 教 部 产 康 部 客 服 部 企 划 部 市 场 部 网 络 推 广 部 拓 展 部 餐 饮 研 发 部 房 务 管 理 部 负 责 月 子 功 能 房 的 卫 生 保 洁 ; 负 责 公 共 区 域 及 相 应 配 套 设 施 的 卫 生 保 洁 ; 负 责 客 户 衣 物 功 能 房 床 上 用 品 员 工 工 装 的 清 洗 烫 熨 工 作 ; 负 责 门 店 组 织 的 各 类 活 动 现 场 的 布 置 及 卫 生 清 理 ; 负 责 门 店 计 划 目 标 的 跟 踪 落 实 及 反 馈 ; 负 责 门 店 服 务 车 辆 管 理 负 责 门 店 新 入 住 客 户 的 拜 访, 提 供 早 教 等 内 容 的 咨 询 ; 负 责 门 店 家 长 及 婴 儿 早 教 课 程 的 设 置 开 发 教 具 的 准 备 及 课 程 实 施 负 责 门 店 产 康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操 作 规 程 的 实 施 和 优 化 反 馈 ; 负 责 门 店 内 外 部 产 妇 的 产 后 康 复 项 目 ; 负 责 门 店 产 康 及 关 联 产 品 的 销 售 负 责 客 服 体 系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的 建 设 的 优 化 ; 协 调 公 司 各 门 店 按 合 同 约 定 落 实 签 约 客 户 入 住 前 的 服 务 ( 孕 检 绿 色 通 道 等 ) 工 作 ; 负 责 各 门 店 在 住 客 户 的 满 意 度 调 查 组 织, 对 客 户 投 诉 及 客 户 反 馈 意 见 建 议 进 行 协 调 跟 进 处 理 ; 负 责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对 出 中 心 客 户 进 行 随 访 及 服 务 ; 负 责 各 门 店 签 约 客 户 档 案 信 息 的 建 立 管 理 ; 负 责 各 门 店 售 后 课 程 活 动 ( 入 住 前 入 住 后 ) 的 组 织 工 作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的 形 象 设 计 和 发 展 规 划 ; 为 公 司 提 供 促 销 宣 传 和 广 告 服 务 ; 设 计 并 制 作 公 司 及 各 门 店 形 象 的 布 置 和 陈 列 宣 传 ; 进 行 市 场 调 研, 了 解 消 费 结 构 和 商 品 状 况, 制 定 相 关 的 策 略 方 案 负 责 市 场 的 规 划 管 理 及 市 场 调 研, 拟 定 并 实 施 市 场 拓 展 开 发 计 划 及 策 略 ; 收 集 分 析 客 户 信 息 市 场 信 息 行 业 信 息 ; 负 责 市 场 开 发 费 用 的 预 算 及 控 制 ; 通 过 网 络 媒 体 现 场 宣 传 等 方 式 进 行 公 司 产 品 及 品 牌 推 广 ; 负 责 业 务 渠 道 的 开 发 及 维 护 管 理 ; 负 责 市 场 开 发 数 据 的 统 计 分 析 负 责 网 站 数 据 分 析, 运 营 提 升 ; 负 责 搜 索 竞 价 平 台 的 管 理 ; 协 助 部 门 经 理 建 设 网 络 营 销 的 商 业 流 程 体 系 ; 负 责 公 司 网 站 的 规 划 维 护 ; 接 受 网 络 客 户 咨 询, 同 时 记 录 咨 询 的 有 效 信 息 拟 定 总 体 市 场 发 展 战 略 及 市 场 发 展 目 标 ; 制 定 和 实 施 年 度 市 场 拓 展 计 划 和 战 略 分 部 计 划 ; 负 责 组 织 收 集 分 析 调 查 并 撰 写 市 场 调 研 报 告 ; 负 责 门 店 拓 展 加 盟 客 户 的 评 估 验 资 加 盟 客 户 要 求 的 确 认, 及 签 订 合 同 完 成 后 的 后 期 跟 踪 ; 负 责 拓 展 人 员 的 管 理, 制 定 拓 展 人 员 行 动 计 划, 并 予 以 检 查 控 制 负 责 餐 饮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标 准 操 作 规 范 的 建 设 实 施 和 优 化 ; 负 责 产 妇 月 子 营 养 餐 的 开 发 配 制 ; 负 责 孕 期 功 能 饮 食 的 开 发 制 作 ; 负 责 房 务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标 准 操 作 规 范 的 建 设 实 施 和 优 化 ; 负 责 功 能 房 的 装 饰 及 内 部 设 施 物 品 的 配 置 摆 放 ; 负 责 洗 衣 房 的 日 常 管 理 ( 设 施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 等 ) 28
31 早 教 开 发 部 产 康 研 发 部 护 理 培 训 部 人 资 部 行 政 部 培 训 中 心 财 务 部 负 责 早 教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操 作 规 程 的 建 设 实 施 和 优 化 ; 负 责 早 教 及 关 联 产 品 的 市 场 开 发 及 销 售 ; 负 责 本 部 门 相 关 设 备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负 责 产 康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操 作 规 程 的 建 设 实 施 和 优 化 ; 负 责 产 妇 的 各 个 时 期 身 体 塑 形 美 容 和 恢 复 的 培 训 指 导 ; 负 责 产 康 及 关 联 产 品 的 市 场 开 发 及 销 售 负 责 护 理 工 作 内 容 流 程 模 式 标 准 的 总 结 研 究 开 发 创 新 ; 负 责 护 理 部 员 工 的 培 训 指 导 ; 负 责 24 小 时 轮 值 在 岗, 每 日 查 房 ; 指 导 产 康 部 制 定 合 理 的 产 后 康 复 方 案 负 责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设 计 优 化 公 司 组 织 架 构 部 门 及 岗 位 职 责 ; 负 责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的 建 设 实 施 及 优 化 ; 负 责 员 工 招 聘 及 选 拔 ; 负 责 公 司 培 训 体 系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绩 效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负 责 公 司 行 政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的 建 设 实 施 及 优 化 ; 负 责 公 司 计 划 目 标 的 跟 踪 落 实 及 反 馈 ; 负 责 公 司 会 议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采 购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服 务 车 辆 统 筹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现 场 安 全 消 防 统 筹 管 理 工 作 紧 密 联 系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制 定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 负 责 公 司 及 各 门 店 培 训 开 展 及 管 理 ; 负 责 整 个 培 训 的 组 织 工 作, 教 与 学 之 间 的 沟 通, 确 保 培 训 顺 利 完 成 ; 建 立 完 善 公 司 培 训 制 度 和 体 系, 组 建 培 训 资 料 库 ;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讲 师 和 外 部 培 训 讲 师 团 队 的 建 设 培 训 评 估 ; 进 行 课 程 培 训 并 开 发 和 编 制 教 材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流 程 的 建 设 实 施 及 优 化 ; 负 责 公 司 预 算 核 算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票 据 凭 证 及 各 类 档 案 的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采 购 物 资 价 格 的 审 计 ; 负 责 财 务 指 标 考 核 数 据 的 核 算 及 提 供 ( 二 )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1 公 司 的 服 务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的 服 务 业 务 流 程 图 如 下 : 29
32 1 产 妇 护 理 服 务 客 户 提 前 预 约 专 车 接 入 住 会 所 为 客 户 提 供 月 子 服 务 2 产 后 康 复 服 务 3 月 子 营 养 餐 服 务 4 婴 儿 护 理 服 务 5 婴 儿 早 早 教 服 务 对 客 户 回 访 服 务 周 期 完 成 客 户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签 单 交 预 付 金, 公 司 为 客 户 安 排 符 合 预 约 入 住 时 间 的 房 间 和 服 务 产 妇 在 医 院 分 娩 后, 公 司 按 照 产 妇 出 院 的 时 间 派 出 公 司 专 用 车 到 医 院, 直 接 将 产 妇 接 往 月 子 会 所,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预 约 单 的 时 间 安 排 好 房 间 和 必 备 服 务, 母 婴 可 以 直 接 入 住, 由 专 业 护 理 人 员 进 行 照 护 客 户 入 住 后,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情 况 检 测 与 评 估, 制 定 月 子 服 务 方 案, 主 要 服 务 分 为 产 妇 护 理 服 务, 产 后 康 复 服 务, 月 子 营 养 餐 服 务, 婴 儿 护 理 服 务, 婴 儿 早 早 教 服 务 服 务 周 期 完 成 后, 客 户 办 理 离 店 手 续, 公 司 随 后 会 去 客 户 家 中 对 客 户 进 行 回 访, 了 解 产 妇 身 体 的 恢 复 情 况 及 婴 儿 的 生 长 发 育 情 况, 给 予 指 导 方 案 公 司 的 部 分 客 户 在 月 子 期 后, 会 选 择 套 餐 之 外 的 产 后 康 复 项 目, 会 另 外 付 款 2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服 务 规 范 流 程, 主 要 包 括 产 妇 护 理 流 程, 婴 儿 护 理 流 程, 产 后 康 复 流 程, 营 养 餐 制 作 流 程, 早 早 教 流 程 (1) 产 妇 护 理 流 程 30
33 产 妇 入 住 专 业 护 士 医 疗 专 家 营 养 师 心 理 咨 询 师 产 妇 身 体 评 估 科 学 制 定 护 理 方 案 科 学 制 定 康 复 计 划 科 学 安 排 平 衡 膳 食 执 行 专 业 护 理 流 程 实 时 进 行 心 理 沟 通 身 体 康 复 服 务 周 期 结 束 教 授 产 妇 新 生 儿 基 本 护 理 操 作 及 育 儿 知 识 专 业 护 理 客 户 入 住 公 司 后, 专 业 护 士 进 行 24 小 时 贴 身 护 理, 妇 产 科 护 理 营 养 师 心 理 咨 询 师 进 入 房 间, 了 解 产 妇 身 体 状 况, 并 做 科 学 的 检 查, 对 产 妇 身 体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根 据 产 妇 自 身 情 况, 制 定 科 学 的 护 理 方 案 月 子 餐 膳 食 计 划 产 后 康 复 计 划 心 理 沟 通 方 案, 确 定 可 执 行 的 护 理 流 程, 由 护 士 进 行 专 业 化 母 婴 护 理, 同 时 教 授 产 妇 基 本 的 新 生 儿 护 理 操 作 和 育 儿 知 识, 有 利 于 产 妇 回 家 后 对 宝 宝 的 护 理 完 整 的 服 务 周 期 结 束 后, 产 妇 身 体 康 复 (2) 婴 儿 护 理 流 程 新 生 儿 入 住 月 子 会 所 后, 儿 科 护 理 专 家 进 行 新 生 儿 查 体, 根 据 新 生 儿 基 本 情 况 制 定 护 理 计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有 专 业 护 士 24 小 时 贴 身 照 护, 除 基 本 护 理 外, 还 进 行 洗 澡 抚 触 游 泳 早 教 等 专 业 照 护 在 护 理 过 程 中, 加 强 护 理 操 作 中 的 安 全 防 范 工 作, 防 窒 息 防 跌 伤 防 烫 伤, 有 效 的 防 止 意 外 情 况 的 发 生 护 士 掌 31
34 握 母 婴 急 救 知 识, 月 子 会 所 备 有 基 础 抢 救 设 备 和 物 品, 防 患 未 然, 在 意 外 发 生 时, 可 以 迅 速 实 施 抢 救 完 整 的 服 务 周 期 结 束 后, 婴 儿 身 高 体 重 及 各 项 生 长 指 标 正 常 (3) 产 后 康 复 流 程 客 户 入 住 了 解 客 户 详 细 信 息 : 1 生 产 时 间 2 生 产 方 式 3 生 活 习 惯 4 个 人 兴 趣 向 客 户 预 约 时 间 健 康 管 理 系 统 检 测 出 具 健 康 管 理 系 统 检 测 评 估 报 告 定 期 回 访 服 务 周 期 完 成 产 后 康 复 方 案 实 施 设 计 方 案 分 析 检 测 结 果 客 户 入 住 后, 专 属 产 康 专 员 拜 访 客 户, 了 解 客 户 包 括 生 产 时 间 生 产 方 式 生 活 习 惯 等 详 细 信 息, 和 客 户 预 约 身 体 检 测 时 间, 如 期 进 行 身 体 检 测, 根 据 健 康 管 理 系 统 检 测 报 告 内 容, 出 具 客 户 的 评 估 报 告, 综 合 分 析 检 测 结 果, 结 合 专 家 制 定 的 产 后 康 复 方 案, 进 行 产 后 康 复 方 案 的 实 施 完 整 服 务 周 期 完 成 后, 定 期 进 行 客 户 回 访 (4) 月 子 餐 服 务 流 程 产 妇 入 住 前 身 体 状 况 调 研 营 养 师 与 厨 师 长 制 定 食 谱 产 妇 入 住 入 住 后 的 体 质 检 测 进 入 食 补 周 期 ( 三 个 阶 段 ) 巡 房 和 体 质 评 估 ; 出 会 所 后 饮 食 指 导 出 会 所 前 体 质 检 测 食 谱 微 调 ; 加 工 制 作 ; 每 餐 食 品 留 样 ; 在 客 户 入 住 前, 公 司 营 养 师 和 厨 师 长 根 据 产 妇 的 身 体 状 况 ( 含 体 重 饮 食 习 惯 各 项 生 理 指 标 等 ) 制 定 相 应 的 月 子 餐 食 谱 备 用, 并 为 产 妇 建 立 科 学 的 食 疗 调 理 档 案 32
35 客 户 入 住 后, 再 次 细 致 地 进 行 体 质 检 测 和 评 估, 严 格 按 照 产 妇 食 补 规 律 的 三 个 阶 段 ( 分 别 为 平 补 周 温 补 周 热 补 周 ) 调 理, 在 调 理 过 程 中, 每 日 由 营 养 师 进 行 查 房 和 体 质 评 估, 对 不 合 口 味 或 者 日 常 菜 品 搭 配 不 习 惯 的 情 况 进 行 微 调 ; 厨 房 按 照 卫 生 标 准 要 求 清 洗 餐 具, 在 食 材 的 粗 细 加 工 制 作 等 各 个 环 节 严 格 把 关 在 每 餐 制 作 完 毕, 厨 房 专 人 对 当 次 的 菜 品 留 样 并 做 好 相 关 记 录 客 户 在 出 月 子 会 所 前 再 次 进 行 体 质 检 测, 与 入 住 前 的 体 质 检 测 比 对, 给 予 客 户 出 月 子 会 所 后 的 饮 食 指 导, 形 成 档 案 资 料 备 存 (5) 早 早 教 流 程 拜 访 入 住 客 户 向 客 户 做 专 业 介 绍 早 早 教 课 程 内 容 早 早 教 上 课 时 间 早 早 教 上 课 形 式 课 前 准 备 工 作 课 程 完 成 亲 子 早 早 教 实 施 客 户 入 住 后, 早 教 老 师 拜 访 新 入 住 客 户, 向 家 长 介 绍 早 教 课 程 内 容 上 课 时 间 和 上 课 形 式, 了 解 婴 儿 基 本 情 况, 告 知 家 长 需 要 配 合 的 事 项 早 教 老 师 在 上 课 前 做 好 相 关 准 备, 包 括 教 室 清 洁 消 毒 教 具 音 响 毛 巾 等 准 备 到 位 家 长 逐 项 完 成 早 教 课 程 三 公 司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 一 ) 公 司 主 要 研 发 情 况 公 司 是 中 国 保 健 协 会 母 婴 保 健 科 研 基 地, 一 直 坚 持 产 品 和 服 务 创 新 升 级, 围 绕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展 开 深 入 研 究, 实 践 和 理 论 得 到 充 分 结 合, 在 业 务 领 域 内 堪 称 专 业 专 心 专 一, 分 别 在 月 子 餐 产 后 护 理 产 后 康 复 新 生 儿 护 理 早 早 教 等 方 面 颇 有 研 究, 具 备 了 独 到 的 技 术 和 专 业 优 势, 积 累 了 大 量 丰 富 宝 贵 的 经 验 1 月 子 餐 研 发 月 子 餐 的 研 制 是 研 发 的 重 要 课 题 之 一 2010 年 4 月, 公 司 首 次 召 开 月 子 餐 33
36 研 讨 会, 依 据 产 妇 产 后 体 质 恢 复 的 三 个 阶 段, 论 证 并 明 确 了 月 子 餐 分 为 平 补 周 温 补 周 热 补 周 三 阶 段, 制 定 了 适 合 不 同 产 妇 体 质 的 12 套 月 子 餐 谱 食 补 胜 于 药 补, 尤 其 是 根 据 产 妇 生 产 后 的 饮 食 和 哺 乳 规 律, 科 学 搭 配 月 子 餐, 并 逐 渐 摆 脱 经 验 说 这 段 时 间 内, 产 妇 在 休 息 和 调 养 的 基 础 上, 讲 究 营 养 均 衡 与 全 面, 注 重 循 序 渐 进 地 分 阶 段 食 补, 有 利 于 产 妇 身 体 恢 复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产 妇 月 子 专 膳 研 发 小 组 一 直 不 断 探 索 新 材 料 新 制 作 方 法, 目 前 月 子 餐 已 覆 盖 了 麻 油 猪 肝 糯 米 排 骨 麻 油 鸡 催 乳 汤 等 500 多 道 菜 品, 涉 及 原 材 料 600 多 种 工 艺 20 多 种, 搭 配 了 催 乳 食 谱 补 血 食 谱 无 糖 食 谱 通 便 食 谱 降 血 压 食 谱 等, 公 司 制 作 的 月 子 餐 营 养 健 康 安 全, 能 够 根 据 产 妇 体 质 时 令 特 点 调 理 进 补 膳 食 例 如 催 乳 食 谱, 为 了 更 好 的 帮 助 产 妇 分 泌 乳 汁, 根 据 产 妇 的 体 质 进 行 荤 素 搭 配, 蔬 菜 占 整 体 菜 谱 原 材 料 的 40%, 更 好 的 帮 助 产 妇 促 进 代 谢, 充 分 的 调 节 补 充 体 内 微 量 元 素, 补 充 在 月 子 期 间 水 分 ; 肉 类 ( 大 骨 龙 骨 鲫 鱼 等 ) 占 整 体 菜 谱 原 材 料 的 35%, 其 中 骨 汤 的 胶 原 蛋 白 是 乳 汁 的 主 要 合 成 元, 能 够 促 进 乳 汁 分 泌 ; 其 他 25% 为 海 鲜 菌 类 及 其 它 本 食 谱 在 食 补 过 程 中 隶 属 于 平 补 周, 结 合 催 乳 师 的 推 拿, 产 妇 泌 乳 情 况 良 好, 根 据 公 司 档 案 资 料 统 计, 产 妇 奶 水 充 足 个 性 化 的 营 养 方 案 是 建 立 在 客 观 的 个 人 体 质 体 重 检 测 基 础 之 上 的, 每 个 人 的 生 理 状 况 和 变 化 阶 段 不 同, 营 养 师 需 充 分 考 虑 产 妇 营 养 缺 失 的 具 体 状 况, 同 时 考 虑 个 人 饮 食 习 惯, 形 成 具 备 丰 富 营 养 的 个 性 化 阶 段 性 的 食 谱, 有 利 于 产 妇 身 体 恢 复 公 司 与 东 阿 阿 胶 联 手 对 阿 胶 月 子 餐 的 研 发 进 行 了 初 步 尝 试, 阿 胶 具 有 补 血 作 用, 食 用 阿 胶 对 产 后 贫 血 和 身 体 虚 弱 有 一 定 功 效 月 子 餐 内 加 入 阿 胶 元 素, 可 以 起 到 产 后 补 气 补 血, 排 湿 排 毒 的 效 果 2 产 妇 护 理 公 司 在 产 妇 护 理 方 面 有 较 深 入 的 研 究, 针 对 出 现 的 问 题 均 能 制 定 出 科 学 有 效 的 护 理 方 案 例 如, 在 产 妇 乳 腺 护 理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自 主 研 究, 解 决 了 产 妇 乳 腺 胀 痛 促 进 母 乳 喂 养 的 问 题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共 有 1000 多 名 产 妇 入 住, 均 在 不 同 程 度 上 34
37 存 在 乳 腺 胀 痛 的 问 题 早 期 促 进 泌 乳 减 少 乳 腺 胀 痛 是 母 乳 喂 养 成 功 的 关 键, 公 司 采 用 穴 位 按 摩 通 乳 汤 等 护 理 方 案, 通 过 准 确 判 断 堵 塞 乳 腺 导 管, 依 据 中 医 医 学 基 础 理 论 和 经 络 脏 象 学 说 理 论, 找 准 穴 位, 对 膻 中 穴 等 穴 位 推 拿 按 摩, 促 进 乳 腺 导 管 畅 通 ; 配 合 针 对 不 同 产 妇 情 况 研 发 的 通 乳 汤 或 蔬 菜 汤, 起 到 通 调 乳 汁 的 功 效 ; 结 合 喂 奶 前 热 敷, 先 吸 后 推 再 喝 等 辅 助 手 段, 一 般 一 天 可 以 消 除 胀 痛, 恢 复 乳 汁 正 常 排 畅 公 司 通 过 实 践 证 明 : 采 用 穴 位 按 摩 草 药 汤 方 食 材 配 方 及 辅 助 护 理 等 科 学 专 业 的 护 理 方 案, 可 以 快 速 消 除 乳 腺 胀 痛 疏 通 乳 腺 导 管 促 进 或 恢 复 乳 汁 分 泌, 预 防 乳 腺 淤 积, 减 少 乳 腺 炎 的 发 生, 提 高 母 乳 喂 养 率 3 产 后 康 复 公 司 主 要 围 绕 产 后 不 同 时 期 的 中 医 养 生 产 后 修 复 产 后 塑 形 等 方 面 进 行 深 入 的 摸 索 和 研 究, 引 进 国 际 化 专 业 安 全 产 品, 在 满 足 产 妇 身 体 康 复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满 足 女 性 追 求 美 丽 的 普 遍 需 求 同 时, 将 中 医 养 生 项 目 和 产 品 更 好 地 结 合 到 现 有 产 品 中, 针 对 产 后 不 同 时 期, 逐 步 形 成 公 司 特 有 的 产 后 康 复 服 务 例 如, 在 产 后 发 汗 方 面, 公 司 采 用 自 有 的 产 后 发 汗 步 骤 和 方 法 客 户 发 汗 前 首 先 要 量 血 压 测 脉 搏, 专 家 了 解 客 户 身 体 情 况, 判 断 是 否 符 合 发 汗 标 准 根 据 客 户 身 体 情 况 确 定 发 汗 时 间, 发 汗 时 全 身 涂 抹 专 制 组 方 草 药 粉, 脚 底 泡 中 药 水, 喝 发 汗 汤, 将 体 内 寒 湿 之 气 代 谢 出 来 并 将 发 汗 分 为 产 后 30 天 42 天 56 天 产 后 六 到 八 周 是 产 后 女 性 恢 复 最 佳 期, 此 时 发 汗 效 果 倍 增, 达 到 祛 湿 驱 寒 排 毒 通 络 下 乳 的 功 效 4 新 生 儿 护 理 公 司 在 新 生 儿 护 理 的 研 究 方 面 较 为 深 入, 现 实 中 碰 见 的 问 题 均 能 得 到 很 好 的 解 决 例 如, 公 司 通 过 自 主 深 入 研 究, 解 决 了 早 产 儿 喂 养 不 耐 受 问 题 公 司 自 成 立 至 今 共 收 入 早 产 儿 58 例, 均 存 在 不 同 程 度 喂 养 不 耐 受 的 情 况, 护 理 团 队 通 过 对 收 住 的 31 周 -36 周 的 新 生 儿 喂 养, 对 不 耐 受 的 原 因 进 行 了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出 生 体 重 胎 龄 开 奶 时 间 出 生 窒 息 机 械 通 气 胎 儿 宫 内 窘 迫 等 因 素 均 与 喂 养 不 耐 受 密 切 相 关 为 此, 公 司 护 理 人 员 通 过 对 乳 类 和 喂 养 方 式 的 选 择 体 位 选 择 新 生 儿 抚 触 刺 激 通 便 等 方 面 进 行 合 理 科 学 的 护 理 干 预, 明 显 减 轻 了 早 产 儿 喂 养 不 35
38 耐 受 的 问 题 公 司 通 过 实 践 证 明 : 制 定 严 格 的 护 理 流 程 专 人 护 理 合 理 喂 养 鸟 巢 卧 位 结 合 传 统 的 常 规 护 理 喂 养 后 体 位 顺 序 和 腹 部 按 摩 等 各 项 护 理 循 环, 可 明 显 提 高 喂 养 的 耐 受 性, 减 少 其 并 发 症 的 发 生, 提 高 早 产 儿 生 长 质 量, 达 到 预 防 目 的, 具 备 重 要 的 护 理 价 值 5 早 早 教 公 司 主 要 研 究 0 到 6 个 月 宝 宝 的 早 早 教 公 司 与 国 内 知 名 早 教 机 构 ( 如 : 狮 子 婴 幼 公 学 )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通 过 互 相 交 流 合 作, 公 司 摸 索 建 立 了 自 有 的 早 早 教 产 品, 并 不 断 进 行 完 善 丰 富 例 如, 公 司 整 合 研 发 的 从 0 岁 开 始 的 音 乐 早 早 教 课 程, 在 0 到 28 天 主 要 是 针 对 新 生 儿 时 期 的 生 理 特 点, 进 行 亲 子 早 早 教 课 程 教 会 新 妈 妈 如 何 从 宝 宝 的 感 知 觉 入 手 进 行 科 学 的 刺 激, 如 何 与 宝 宝 交 流, 以 及 为 宝 宝 创 设 一 个 适 龄 适 发 展 的 环 境 通 过 音 乐 游 戏 的 形 式, 发 展 宝 宝 的 听 觉 触 觉 视 觉 等 各 个 方 面, 有 助 于 提 高 宝 宝 的 情 商 和 智 商, 妈 妈 宝 宝 科 学 的 互 动, 有 助 于 美 化 宝 宝 的 性 格, 为 宝 宝 成 长 打 好 坚 实 的 基 础 ( 二 )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商 标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有 商 标,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4 个 商 标, 另 外 3 个 由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所 得, 转 让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详 细 信 息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注 册 号 类 号 取 得 方 式 商 标 权 人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有 效 期 限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福 座 有 限 福 座 有 限 临 时 照 看 婴 孩 ; 临 时 看 管 房 子 ; 临 时 照 料 宠 物 ; 家 务 服 务 ; 侦 探 公 司 ; 服 装 出 租 ; 殡 仪 ; 婚 姻 介 绍 所 ; 领 养 代 理 ; 诉 讼 服 务
39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福 座 有 限 福 座 有 限 教 育 幼 儿 园 ; 安 排 和 组 织 培 训 班 ; 出 借 书 籍 的 图 书 馆 ; 图 书 出 版 ; 录 像 带 发 行 ; 节 目 制 作 ; 文 娱 活 动 ; 健 身 俱 乐 部 ; 驯 兽 受 让 取 得 康 佳 生 物 受 让 取 得 康 佳 生 物 医 疗 辅 助 ; 芳 香 疗 法 ; 私 人 疗 养 院 ; 休 养 所 ; 医 疗 按 摩 ; 理 疗 ; 医 疗 护 理 ; 保 健 ; 矿 泉 疗 养 ; 美 容 院 受 让 取 得 康 佳 生 物 ( 三 ) 业 务 许 可 获 得 资 质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山 大 南 路 店 月 子 会 所 已 经 取 得 了 开 展 业 务 所 需 的 全 部 资 质, 拥 有 卫 生 许 可 证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同 时 消 防 备 案 合 格 ; 公 司 奥 体 店 营 业 执 照 已 于 2015 年 5 月 下 发,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还 未 对 外 营 业, 开 展 业 务 所 需 的 证 件 正 在 办 理 中 公 司 符 合 国 家 行 业 关 于 卫 生 防 疫 安 全 食 品 安 全 规 范 另 外, 公 司 开 展 业 务 无 需 取 得 必 要 的 资 质 1 卫 生 许 可 证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序 号 1 2 资 质 证 书 名 称 卫 生 许 可 证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编 号 发 证 机 关 许 可 项 目 发 证 日 期 有 效 期 至 备 注 鲁 卫 公 证 字 (2009) 第 鲁 餐 证 字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卫 生 局 济 南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历 下 区 分 局 宾 馆 公 共 场 所 类 别 : 食 堂 每 两 年 必 须 审 验 方 有 效 企 事 业 机 关 单 位 食 堂 不 含 凉 菜 不 含 裱 花 蛋 糕 不 含 生 食 海 产 37
40 品 不 含 熟 食 卤 味 2 消 防 备 案 合 格 公 司 位 于 山 大 南 路 的 经 营 场 所 系 自 山 东 融 信 酒 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而 来, 山 东 融 信 酒 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消 防 安 全 已 通 过 济 南 市 公 安 消 防 分 局 的 验 收, 详 细 信 息 见 下 表 : 序 号 资 质 证 书 名 称 编 号 发 证 机 关 许 可 项 目 发 证 日 期 建 筑 工 程 消 防 设 计 的 审 核 意 见 书 建 筑 工 程 消 防 设 计 的 审 核 意 见 书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选 用 消 防 产 品 质 量 委 托 检 验 意 见 书 济 公 消 ( 建 备 ) 字 [2009] 第 0168 号 济 公 消 ( 建 备 ) 字 [2009] 第 0036 号 济 公 委 检 审 号 济 南 市 公 安 消 防 分 局 济 南 市 公 安 消 防 分 局 济 南 市 公 安 消 防 分 局 关 于 同 意 青 后 小 区 农 贸 市 场 综 合 楼 锦 江 之 星 历 山 路 店 装 修 工 程 自 动 消 防 设 施 设 计 的 审 核 意 见 关 于 同 意 青 后 小 区 农 贸 市 场 综 合 楼 锦 江 之 星 历 山 路 店 工 程 内 部 装 修 消 防 设 计 的 审 核 意 见 关 于 青 后 小 区 农 贸 市 场 综 合 楼 锦 江 之 星 历 山 路 店 工 程 的 消 防 产 品 审 核 意 见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 取 得 济 南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颁 发 的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验 收 意 见 书, 编 号 : 济 公 消 验 字 [2015] 第 0204 号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及 所 开 展 的 业 务, 均 不 涉 及 母 婴 保 健 法 母 婴 保 健 法 实 施 办 法 母 婴 保 健 专 项 技 术 服 务 许 可 及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需 取 得 许 可 或 合 格 证 书 的 婚 前 医 学 检 查 遗 传 病 诊 断 产 前 诊 断 或 者 医 学 技 术 鉴 定 实 施 终 止 妊 娠 手 术 结 扎 手 术 以 及 家 庭 接 生 等 母 婴 保 健 专 项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因 此, 公 司 从 事 的 母 婴 护 理 业 务 经 营 不 需 要 取 得 医 疗 资 质 许 可 或 合 格 证 书 同 时, 公 司 为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也 配 备 了 具 备 专 业 能 力 的 员 工 队 伍 公 司 员 工 中 有 育 婴 师 16 人 ( 已 取 得 育 婴 师 或 月 嫂 资 质 ), 护 士 22 人 ( 已 取 得 护 士 资 格 证 ), 催 乳 师 2 人 ( 已 取 得 催 乳 师 证 书 ), 烹 饪 师 3 人 ( 已 取 得 烹 调 师 证 ), 理 疗 师 1 人 ( 已 取 得 电 理 疗 按 摩 师 证 书 ), 营 养 师 2 人 ( 已 取 得 营 养 师 证 书 ), 心 理 咨 询 师 2 人 ( 已 取 得 心 理 咨 询 师 证 书 ), 分 别 取 得 了 相 应 的 资 质 38
41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已 经 具 备 经 营 业 务 所 需 要 的 全 部 资 质, 公 司 经 营 的 业 务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不 存 在 超 越 资 质 范 围 经 营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相 应 的 法 律 风 险, 公 司 取 得 的 上 述 资 质 证 书 目 前 不 存 在 无 法 续 期 的 风 险 同 时, 公 司 的 从 业 人 员 取 得 了 与 其 岗 位 相 适 应 的 行 业 资 质 或 认 证, 具 备 相 应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能 够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为 优 质 的 服 务 ( 四 ) 公 司 经 营 用 房 情 况 公 司 目 前 设 有 两 家 直 营 月 子 会 所, 分 别 为 山 大 南 路 店 和 奥 体 店, 系 公 司 租 赁 房 屋 后, 自 行 投 资 装 修 建 设 成, 设 施 齐 备, 功 能 独 立, 均 位 于 济 南 市 其 中, 山 大 南 路 店 有 月 子 功 能 房 36 间 ; 奥 体 店 是 公 司 正 在 积 极 筹 建 的 一 家 新 店, 拥 有 月 子 功 能 房 30 间, 将 于 2015 年 11 月 底 正 式 对 外 营 业 两 店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租 赁 房 屋 地 域 分 布 营 业 面 积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水 平 济 南 山 大 南 路 店 济 南 奥 体 店 济 南 市 山 大 南 路 西 延 长 线 中 段 路 南 ( 历 下 区 青 后 小 区 2-1 号 楼 )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龙 奥 北 路 909 号 海 信 龙 奥 九 号 4 号 楼 25 层 26 层 3300 平 方 米 2700 平 方 米 2015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止 2015 年 5 月 1 日 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年 租 金 为 120 万 元, 最 后 一 年 租 期 不 满 一 年, 按 实 际 租 赁 天 数 计 算 ( 租 金 计 算 方 式 为 : 当 年 租 金 /365 天 * 实 际 租 赁 天 数 )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 开 始, 每 年 的 租 金 均 为 120 万 元, 每 年 价 格 可 以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作 适 当 调 整 根 据 公 司 提 供 的 租 赁 合 同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等 资 料, 公 司 的 经 营 场 所 情 况 如 下 : 济 南 山 大 南 路 店 经 营 场 所 系 租 赁 房 屋 该 房 屋 ( 历 下 区 青 后 小 区 2-1 号 楼 ) 产 权 系 历 下 区 住 房 保 障 和 房 产 管 理 局 公 用 公 房 管 理 所, 该 楼 系 济 南 市 房 管 局 直 管 公 用 房, 于 2009 年 2 月 出 租 给 山 东 荣 信 酒 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使 用, 使 用 期 12 年 2009 年 9 月, 经 历 下 区 住 房 保 障 和 房 产 管 理 局 公 用 公 房 管 理 所 同 意, 山 东 荣 信 酒 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将 该 房 屋 一 楼 门 厅 二 楼 三 楼, 共 计 3300 平 方 米 转 租 给 公 司 用 于 经 营 济 南 奥 体 店 经 营 场 所 系 租 赁 房 屋 杜 恩 莉 为 该 房 屋 所 有 权 人 公 司 就 该 房 屋 租 赁 与 杜 恩 莉 签 订 了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 开 始, 为 期 10 年 的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合 同 标 明, 承 租 房 屋 系 用 于 产 后 护 理 服 务,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跟 租 赁 用 途 一 致 39
42 ( 五 )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等 重 要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固 定 资 产 具 体 情 况 及 成 新 率 情 况 见 下 表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残 值 率 (%) 账 面 价 值 单 位 : 元 成 新 率 (%) 家 具 器 具 1,914, ,490, , 机 器 设 备 540, , , 运 输 设 备 537, , , 电 子 设 备 133, , , 合 计 3,125, ,177, , 公 司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为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和 家 具 器 具 机 器 设 备 主 要 为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新 风 系 统 热 水 系 统 等 设 备 ; 运 输 设 备 主 要 为 经 营 所 用 的 商 务 车 面 包 车 等 运 输 设 备 ; 电 子 设 备 主 要 为 电 脑 照 相 机 打 印 机 等 设 备 ; 家 具 器 具 主 要 为 办 公 家 具 及 为 经 营 需 要 购 置 的 各 种 家 具 公 司 的 生 产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情 况 良 好, 运 行 正 常 四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公 司 立 足 于 母 婴 健 康 服 务 领 域, 始 终 贯 彻 并 践 行 4H 经 营 理 念, 即 :Heart 爱 心 服 务,Home 家 一 样 温 馨 私 密,Hotel 酒 店 一 样 便 捷 舒 适, Hospital 医 院 一 样 专 业 规 范, 依 靠 丰 富 的 行 业 背 景 和 运 营 管 理 经 验, 坚 持 产 品 和 服 务 创 新, 凭 借 服 务 的 专 业 化 标 准 化 系 统 化, 采 取 直 营 连 锁 的 模 式, 通 过 入 住 式 入 宅 式 两 种 服 务 形 态, 向 产 妇 及 新 生 儿 提 供 全 方 位 母 婴 月 子 服 务, 实 现 公 司 盈 利 在 母 婴 服 务 产 业 链 中, 公 司 横 向 选 择 直 营 连 锁 经 营, 纵 向 选 择 前 期 医 院 合 作 + 中 期 服 务 精 耕 ( 中 高 档 不 同 客 户 专 业 化 服 务 )+ 育 婴 师 入 家 服 务 + 后 期 增 值 服 务 公 司 的 销 售 模 式 为 门 店 直 营 模 式, 主 要 通 过 老 客 户 转 介 绍 医 务 渠 道 网 络 渠 道 产 业 链 的 合 作 渠 道 定 期 对 老 客 户 入 家 回 访, 进 行 育 儿 指 导, 组 织 老 客 户 联 欢 联 谊 科 普 讲 座, 增 加 客 户 粘 性 度, 通 过 口 碑 相 传, 提 高 公 司 美 誉 度 在 社 区 医 院 妇 产 医 院 高 端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以 及 高 档 小 区 街 道 等 地,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40
43 行 科 学 坐 月 子 观 念 的 普 及 与 渗 透, 借 助 微 博 微 信 百 度 等 网 络 平 台 让 更 多 的 消 费 者 了 解 福 座, 与 合 作 商 家 共 同 举 办 会 员 活 动, 资 源 互 换, 提 升 福 座 的 知 名 度 经 过 多 年 母 婴 月 子 服 务 的 经 营, 公 司 已 经 摸 索 出 了 行 业 内 切 实 有 效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盈 利 模 式 :1 通 过 公 司 成 立 的 福 宝 宝 教 育 关 爱 计 划 等 活 动, 精 心 维 护 老 客 户, 集 合 众 多 优 质 粉 丝 客 户, 为 公 司 进 行 口 碑 宣 传, 提 高 了 成 交 率, 降 低 了 推 广 成 本, 增 加 了 盈 利 2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不 断 研 发 新 的 服 务 项 目, 如 入 宅 式 月 子 服 务 月 子 餐 外 送 等, 增 加 了 新 的 盈 利 点 3 延 展 客 户 的 服 务 周 期, 为 产 妇 长 期 提 供 身 体 调 理 经 络 养 生 瘦 身 美 容 等 月 子 后 服 务 项 目, 挖 掘 盈 利 增 长 点 4 连 锁 化 运 营, 降 低 了 管 理 人 员 和 采 购 成 本 5 通 过 上 下 游 产 业 链 ( 如 行 业 培 训 早 教 等 ) 的 合 作 和 适 时 渗 透, 增 加 盈 利 点 6 与 政 府 及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积 极 有 效 的 沟 通, 寻 求 政 策 支 持 7 创 建 福 座 母 婴 健 康 培 训 中 心, 培 养 专 业 人 才, 为 公 司 连 锁 经 营 以 及 入 宅 式 服 务 做 好 人 才 储 备 8 通 过 举 办 针 对 潜 在 客 户 的 活 动, 如 针 对 备 孕 孕 期 客 户 举 办 孕 前 孕 期 公 益 讲 座, 提 升 福 座 品 牌 通 过 以 上 有 效 盈 利 模 式 的 逐 步 成 熟, 经 营 效 益 将 会 日 益 显 现, 盈 利 能 力 将 会 持 续 提 升 通 过 多 角 度 分 析 可 见, 公 司 对 未 来 的 扩 展 战 略 思 路 清 晰, 管 理 层 的 战 略 眼 光 能 支 持 公 司 走 上 稳 健 扩 张 的 道 路, 可 以 增 强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五 公 司 员 工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 一 ) 员 工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共 有 员 工 107 名 公 司 员 工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1 按 专 业 结 构 划 分 : 专 业 结 构 人 数 占 比 (%) 管 理 人 员 营 销 ( 市 场 销 售 ) 人 员 月 子 服 务 人 员 财 务 人 员 后 勤 保 障 人 员 合 计 按 年 龄 划 分 : 41
44 年 龄 人 数 占 比 (%) 25 岁 以 下 岁 岁 岁 及 以 上 合 计 按 教 育 程 度 划 分 : 教 育 程 度 人 数 占 比 (%) 硕 士 及 以 上 本 科 专 科 专 科 以 下 合 计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具 有 专 业 的 高 素 质 复 合 型 产 后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团 队, 拥 有 育 婴 师 证 16 人, 护 士 资 格 证 22 人, 催 乳 师 证 2 人, 烹 饪 师 证 3 人, 理 疗 师 1 人, 营 养 师 2 人, 心 理 咨 询 师 2 人,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1 人 公 司 经 营 过 程 中 设 立 管 理 营 销 ( 市 场 销 售 ) 月 子 服 务 财 务 后 勤 保 障 等 多 个 岗 位, 公 司 根 据 岗 位 职 责 的 不 同 聘 用 具 有 不 同 教 育 背 景 学 历 或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员, 以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维 持 公 司 的 正 常 运 营 公 司 员 工 的 教 育 程 度 专 业 和 服 务 能 力 等 能 适 应 公 司 目 前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公 司 员 工 状 况 与 公 司 业 务 具 备 良 好 的 匹 配 性 互 补 性 公 司 员 工 状 况 与 公 司 业 务 较 为 匹 配, 能 够 满 足 经 营 的 实 际 需 要 公 司 具 有 开 展 业 务 所 需 的 技 术 场 所 设 备 等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公 司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均 直 接 运 用 在 公 司 的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当 中 公 司 具 备 与 业 务 相 匹 配 的 相 关 资 源 要 素, 并 与 员 工 情 况 相 匹 配 公 司 资 产 与 其 业 务 人 员 相 匹 配, 具 有 关 联 性 42
45 经 核 查,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员 工 总 数 107 名, 公 司 与 其 中 80 名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并 缴 纳 五 项 社 会 保 险, 其 余 27 名 员 工 存 在 如 下 几 种 情 况 : 7 名 为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社 会 保 险 在 原 单 位 缴 纳 ;10 名 处 于 试 用 期, 尚 未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手 续 ;10 名 签 订 了 劳 务 协 议, 其 中 育 婴 师 10 名, 根 据 公 司 说 明, 针 对 育 婴 师 的 劳 务 费 用 根 据 劳 务 协 议 约 定, 依 据 其 为 公 司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的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支 付 ( 一 般 一 次 护 理 周 期 为 26 天, 在 其 完 成 一 次 护 理 后, 公 司 向 其 支 付 劳 务 费 ) 同 时,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公 司 对 雇 佣 人 员 的 劳 务 费 用 履 行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义 务 鉴 于 公 司 社 会 保 险 缴 纳 存 在 不 规 范 的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杜 恩 莉 承 诺, 本 人 作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如 公 司 将 来 被 员 工 追 诉 要 求 赔 偿 或 任 何 有 权 机 构 要 求 公 司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金 住 房 公 积 金 或 因 此 受 到 任 何 行 政 处 罚 或 经 济 损 失, 本 人 将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罚 金 和 经 济 损 失 ; 在 公 司 必 须 先 行 支 付 相 关 社 会 保 险 金 住 房 公 积 金 或 罚 金 等 情 况 下, 本 人 将 及 时 向 公 司 给 予 全 额 补 偿, 以 确 保 公 司 不 会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同 时, 根 据 公 司 说 明 并 经 核 查, 确 认 自 2003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公 司 未 因 违 反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而 受 到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综 上, 主 办 券 商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劳 动 用 工 的 问 题 不 构 成 本 次 挂 牌 的 实 质 性 法 律 障 碍 ( 二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业 务 精 湛 经 验 丰 富 的 核 心 团 队 公 司 核 心 团 队 成 员 大 部 分 在 公 司 工 作 超 过 3 年, 甚 至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时 就 加 入 公 司 公 司 核 心 团 队 在 不 断 扩 充 中, 核 心 团 队 成 员 具 备 妇 产 科 儿 科 护 理 科 餐 饮 心 理 咨 询 等 专 业 背 景, 具 备 扎 实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经 验 公 司 核 心 团 队 成 员 有 9 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范 爱 英, 女,1955 年 7 月 出 生,60 岁,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山 东 医 科 大 学, 大 学 学 历 1977 年 7 月 至 2000 年 7 月, 在 济 南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妇 产 科 任 副 主 任 护 师 ;2000 年 8 月 至 2010 年 7 月, 在 济 南 市 妇 幼 保 健 院 任 主 管 护 师 ;2010 年 7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任 业 务 院 长 43
46 范 爱 英 女 士 曾 获 山 东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一 项 三 等 奖 三 项, 获 国 家 专 利 两 项, 撰 写 科 研 论 文 及 护 理 经 验 体 会 50 余 篇, 获 济 南 市 优 秀 论 文 第 二 名 一 次 三 等 奖 三 次 2 杨 朝 光, 女,1951 年 12 月 出 生,64 岁,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山 东 省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大 学 学 历 1975 年 7 月 至 2006 年 12 月, 在 山 东 省 警 官 医 院 妇 产 科 任 副 主 任 医 师 ;2007 年 1 月 至 2012 年 4 月, 退 休 ;2012 年 5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任 专 家 组 长 杨 朝 光 女 士 是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妇 产 科 医 师 分 会 会 员 参 加 中 华 妇 产 科 学 现 代 妇 产 科 学 实 用 妇 产 科 学 等 专 著 及 妇 产 科 教 材 的 编 写, 主 编 妇 产 科 科 普 书 籍, 发 表 论 文 20 余 篇 3 薛 爱 芝, 女,1947 年 12 月 出 生,68 岁,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山 东 省 潍 坊 医 学 院, 大 学 学 历 1973 年 8 月 至 2007 年 2 月, 在 济 南 市 儿 童 医 院 小 儿 内 科 任 主 任 医 师 ;2007 年 3 月 至 2011 年 8 月, 退 休 ;2011 年 9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专 家 组, 任 儿 科 专 家 薛 爱 芝 女 士 在 国 内 外 刊 物 发 表 论 文 近 30 篇, 参 与 编 著 现 代 儿 科 疾 病 诊 疗 学, 科 研 成 果 4 项, 分 别 获 山 东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2 项 三 等 奖 2 项 4 杨 书 美, 女,1953 年 10 月 出 生,62 岁,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济 南 市 卫 生 管 理 学 校, 中 专 学 历 1977 年 7 月 至 1987 年 9 月, 在 山 东 省 肿 瘤 医 院 急 诊 科 任 护 师 ;1987 年 9 月 至 2010 年 10 月, 在 济 南 市 妇 幼 保 健 医 院 妇 产 科 任 副 主 任 护 师 ;2010 年 10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专 家 组, 任 护 理 专 家 杨 书 美 女 士 发 表 省 和 国 家 级 医 学 论 文 十 余 篇 5 武 玉 琴, 女,1954 年 3 月 出 生,61 岁,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泰 安 市 卫 生 管 理 学 校, 中 专 学 历 1976 年 7 月 至 1987 年 9 月, 在 肥 城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妇 产 科 任 助 产 师 ;1987 年 10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济 南 市 妇 幼 保 健 医 院 妇 产 科 任 副 主 任 助 产 师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专 家 组, 任 护 理 专 家 武 玉 琴 女 士 发 表 省 级 及 国 家 级 论 文 十 余 篇 6 杜 慧 真, 女,1955 年 1 月 出 生,60 岁,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44
47 毕 业 于 山 东 大 学 医 学 院, 大 学 学 历 1976 年 7 月 至 2010 年 9 月, 在 山 东 省 千 佛 山 医 院 任 主 任 技 师 ;2010 年 10 月 至 2012 年 4 月, 退 休 ;2012 年 5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专 家 组, 任 营 养 专 家 杜 慧 真 女 士 是 山 东 省 临 床 营 养 质 量 控 制 中 心 副 主 任 中 国 营 养 学 会 临 床 营 养 分 会 委 员 中 华 中 医 药 学 会 营 养 与 药 膳 专 家 委 员 会 常 务 理 事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营 养 医 师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山 东 临 床 营 养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济 南 市 营 养 学 会 副 理 事 长 7 张 先 伟, 男,1986 年 3 月 出 生,29 岁,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阳 谷 三 中, 高 中 学 历 获 得 高 级 烹 饪 师 资 格 证 2006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4 月 历 任 济 南 百 事 春 秋 商 务 酒 店 济 南 长 胜 山 庄 鲁 菜 馆 厨 师 ;2013 年 5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担 任 厨 师 长 8 曲 春 玲, 女, 心 理 咨 询 师 简 历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9 王 春 艳, 女,1975 年 4 月 出 生,40 岁, 中 国 国 际,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高 中 学 历 擅 长 中 医 推 拿, 电 理 疗 按 摩 师 心 理 咨 询 师 营 养 师, 并 在 2010 年 11 月 参 加 中 国 特 效 医 术 循 经 电 理 疗 技 术 研 究 学 组 讲 师 培 训 班 获 得 优 秀 讲 师 证 2001 年 1 月 至 2012 年 6 月, 个 体 经 营 推 拿 店 ;2012 年 7 月 至 2014 年 4 月, 在 济 南 乐 嘉 培 训 学 校 担 任 培 训 讲 师 ;2014 年 5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担 任 理 疗 按 摩 师 ( 二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下 一 步 将 会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从 而 更 好 的 稳 定 核 心 团 队 成 员 ( 三 ) 研 发 费 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研 发 费 用 六 业 务 收 入 及 重 大 客 户 供 应 商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或 服 务 类 别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模 块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45
48 项 目 单 位 : 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入 住 式 月 子 服 务 6,533, ,078, ,030, 合 计 6,533, ,078, ,030, 报 告 期 内, 入 宅 式 月 子 服 务 为 公 司 新 业 务, 未 产 生 收 入 但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在 该 领 域 内 已 签 署 了 业 务 合 同, 并 产 生 了 十 余 万 的 营 业 收 入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地 区 分 类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单 位 : 元 占 比 (%) 济 南 地 区 6,533, ,078, ,030, 合 计 6,533, ,078, ,03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集 中 在 济 南 地 区, 为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地 ( 二 ) 报 告 期 内 前 五 大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销 售 额 及 占 总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期 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元 ) 占 总 销 售 额 比 例 (%) 王 丽 丽 409, 贺 云 晓 159, 年 1-6 月 徐 雪 菲 138, 包 春 萍 96, 王 翠 80, 合 计 884, 王 梓 嫡 349, 刘 梦 雨 297, 年 度 王 晓 恬 203, 罗 瑶 瑶 161, 刘 娜 135, 合 计 1,147,
49 杨 振 梅 229, 范 月 月 192, 年 度 王 思 132, 崔 震 100, 张 丽 78, 合 计 733,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累 计 营 业 收 入 占 当 期 总 额 比 重 分 别 为 13.54% 14.20% 18.19%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没 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他 主 要 关 联 方 在 上 述 客 户 中 占 有 权 益 公 司 的 客 户 群 体 为 希 望 在 医 院 分 娩 后 得 到 专 业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和 产 后 康 复 服 务 的 母 婴 与 其 他 行 业 客 户 存 在 一 定 集 中 度 单 个 客 户 消 费 次 数 和 金 额 有 可 能 较 大 的 情 况 不 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具 有 客 户 分 散 全 部 为 一 次 性 消 费 的 特 殊 性, 公 司 的 基 本 定 价 区 间 在 2 万 至 12 万 之 间, 并 根 据 客 户 的 不 同 需 求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的 大 部 分 客 户 选 择 在 此 价 位 区 间, 除 个 别 客 户 因 特 殊 需 要 所 需 提 供 服 务 不 同 而 订 单 价 格 较 高 外, 不 同 客 户 之 间 收 入 相 差 不 大, 不 存 在 客 户 集 中 的 风 险 或 是 依 赖 于 单 一 客 户 的 风 险 ( 三 )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与 供 应 商 情 况 1 原 材 料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有 食 品 蔬 菜 类 母 婴 用 品, 采 购 发 生 额 及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重 如 下 表 所 示 : 主 要 原 材 料 2015 年 1-6 月 金 额 ( 元 ) 比 重 (%) 食 品 蔬 菜 类 272, 母 婴 用 品 456, 合 计 728, 主 要 原 材 料 2014 年 度 金 额 ( 元 ) 比 重 (%) 47
50 食 品 蔬 菜 类 560, 母 婴 用 品 1,283, 合 计 1,843, 主 要 原 材 料 2013 年 度 金 额 ( 元 ) 比 重 (%) 食 品 蔬 菜 类 254, 母 婴 用 品 543, 合 计 798,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公 司 能 源 使 用 情 况 为 水 电 燃 气 报 告 期 内,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主 要 能 源 2015 年 1-6 月 金 额 ( 元 ) 比 重 (%) 水 电 费 126, 燃 气 15, 合 计 142, 主 要 能 源 2014 年 度 金 额 ( 元 ) 比 重 (%) 水 电 费 305, 燃 气 38, 合 计 343, 主 要 能 源 2013 年 度 金 额 ( 元 ) 比 重 (%) 水 电 费 255, 燃 气 22, 合 计 277, 所 示 : 3 报 告 期 内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从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额 及 其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48
51 年 度 供 应 商 名 称 金 额 ( 元 ) 2015 年 1-6 月 占 总 采 购 额 比 例 (%) 济 南 槐 荫 德 胜 蔬 菜 店 173, 济 南 家 乐 福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100, 济 南 海 洋 果 蔬 有 限 公 司 74, 济 南 海 鲜 大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 丁 德 成 54, 济 南 博 洁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26, 合 计 429, 济 南 海 鲜 大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 丁 德 成 986, 济 南 家 乐 福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261, 年 度 2013 年 度 济 南 博 洁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90, 济 南 爱 德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43, 济 南 人 民 大 润 发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35, 合 计 1,517, 济 南 海 鲜 大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 丁 德 成 346, 济 南 家 乐 福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154, 济 南 婴 贝 儿 健 康 管 理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48, 济 南 意 胜 达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40, 济 南 博 洁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8, 合 计 608, 公 司 采 购 额 分 布 合 理,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采 购 额 所 占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8.97% 82.32% 76.22%, 公 司 采 购 主 要 为 食 品 蔬 菜 肉 类 母 婴 用 品 等 由 于 市 场 上 相 类 似 的 供 应 商 数 量 众 多,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并 不 会 产 生 依 赖 公 司 没 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他 主 要 关 联 方 在 上 述 供 应 商 中 占 有 权 益 ( 四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大 业 务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签 署 的 金 额 在 30,000 元 以 上 的 合 同 界 定 为 重 大 合 同 公 司 重 大 业 务 合 同 均 正 常 履 行, 不 存 在 纠 纷 ( 或 潜 在 纠 纷 ) 情 况 1 采 购 合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购 多 是 与 供 应 商 建 立 长 期 的 合 作 协 议, 按 照 每 年 的 实 际 采 49
52 购 金 额 结 算, 合 同 并 不 写 明 具 体 金 额 另 外, 为 了 保 证 采 购 商 品 的 质 量 和 卫 生 安 全, 公 司 主 要 供 应 商 为 附 近 大 型 超 市 ( 如 家 乐 福 大 润 发 ), 这 种 情 况 下 未 签 署 相 关 采 购 合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签 订 的 采 购 合 同 信 息 如 下 表 列 示 :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产 品 合 同 金 额 ( 元 ) 签 署 日 期 履 行 情 况 1 济 南 槐 荫 德 胜 蔬 菜 店 食 品 蔬 菜 类 随 行 就 市 正 在 履 行 2 历 下 区 秋 美 纸 品 商 店 母 婴 用 品 随 行 就 市 正 在 履 行 3 济 南 海 洋 果 蔬 有 限 公 司 海 鲜 类 食 品 随 行 就 市 正 在 履 行 4 济 南 海 鲜 大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丁 海 鲜 类 食 品 随 行 就 市 2014 年 4 月 履 行 完 毕 德 成 5 济 南 博 洁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母 婴 用 品 随 行 就 市 正 在 履 行 6 济 南 爱 德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母 婴 用 品 随 行 就 市 2014 年 正 在 履 行 7 济 南 海 鲜 大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丁 德 成 海 鲜 类 食 品 随 行 就 市 2013 年 3 月 履 行 完 毕 2 销 售 合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签 订 的 主 要 重 大 销 售 合 同 信 息 如 下 表 :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合 同 标 的 合 同 金 额 ( 元 ) 签 订 时 间 履 行 情 况 1 刘 梦 雨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126, 履 行 完 毕 2 李 敏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90, 履 行 完 毕 3 汤 艺 琳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49, 履 行 完 毕 4 武 霞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39, 履 行 完 毕 5 王 娟 娟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113, 履 行 完 毕 6 宋 鹤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39, 履 行 完 毕 7 杜 明 珠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64, 履 行 完 毕 8 王 梓 嫡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139, 履 行 完 毕 9 可 晓 恬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98, 履 行 完 毕 10 徐 玉 美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44, 履 行 完 毕 11 曲 正 朔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69, 履 行 完 毕 50
53 12 董 展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127, 履 行 完 毕 13 楚 囡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67, 履 行 完 毕 14 吕 海 燕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67, 履 行 完 毕 15 张 莉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59, 履 行 完 毕 16 荆 环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69, 履 行 完 毕 17 徐 雪 菲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89, 履 行 完 毕 18 王 翠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80, 履 行 完 毕 19 李 美 慧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55, 待 履 行 20 熊 慧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70, 履 行 完 毕 21 赵 润 滋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47, 待 履 行 22 丁 乙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42, 正 在 履 行 23 吴 君 如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49, 正 在 履 行 3 设 备 采 购 或 施 工 合 同 报 告 期 内, 设 备 采 购 或 施 工 合 同 系 为 公 司 奥 体 店 装 修 所 签 订 的 相 关 的 重 大 合 同 信 息 如 下 表 :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合 同 标 的 合 同 金 额 ( 元 ) 签 订 时 间 履 行 情 况 济 南 商 厨 厨 房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天 缘 信 达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天 缘 信 达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金 螳 螂 建 筑 装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省 纺 织 工 业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德 泰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精 睿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恒 亚 暖 通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柏 森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柏 森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本 魂 建 筑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厨 房 设 备 购 买 安 装 160, 年 正 在 履 行 换 气 机 安 装 138, 年 正 在 履 行 空 调 购 买 安 装 648, 年 正 在 履 行 工 程 设 计 432, 正 在 履 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4,500, 正 在 履 行 净 水 设 备 购 买 安 装 格 力 热 水 设 备 安 装 网 络 及 电 话 系 统 安 装 监 控 设 备 购 买 及 安 装 软 装 配 饰 采 购 安 装 96, 正 在 履 行 150, 正 在 履 行 65, 正 在 履 行 55, 正 在 履 行 1,870, 正 在 履 行 51
54 4 借 款 合 同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签 订 的 重 大 借 款 合 同 信 息 如 下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金 额 ( 元 ) 合 同 内 容 履 行 情 况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5 租 赁 合 同 1,000, ,000, 短 期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短 期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正 在 履 行 正 在 履 行 400,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正 在 履 行 600,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正 在 履 行 2,000,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正 在 履 行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金 额 租 赁 期 限 租 赁 场 所 履 行 情 况 1 山 东 荣 信 酒 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 杜 恩 莉 年 租 金 为 120 万 元, 最 后 一 年 租 期 不 满 一 年, 按 实 际 租 赁 天 数 计 算 ( 租 金 计 算 方 式 为 : 当 年 租 金 /365 天 * 实 际 租 赁 天 数 )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 开 始, 每 年 的 租 金 均 为 120 万 元, 每 年 价 格 可 以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作 适 当 调 整 3 段 相 勋 324, 元 6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2015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止 2015 年 5 月 1 日 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9 月 3 日 至 2018 年 9 月 2 日 济 南 市 山 大 南 路 西 延 长 线 中 段 路 南 ( 历 下 区 青 后 小 区 2-1 号 楼 )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龙 奥 北 路 909 号 济 南 市 市 中 区 建 国 小 经 三 路 3 号 正 在 履 行 正 在 履 行 正 在 履 行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金 额 ( 元 ) 合 同 内 容 履 行 情 况 1 深 圳 市 聚 成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顾 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公 司 七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质 量 标 准 情 况 ( 一 )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200,000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履 行 完 毕 消 防 安 全 方 面,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租 用 山 东 荣 信 酒 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房 产 经 营, 该 经 营 场 所 已 取 得 济 南 市 公 安 局 消 防 分 局 核 发 的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合 格 文 52
55 件, 公 司 已 经 申 请 办 理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目 前 该 程 序 正 在 进 行 中 人 身 安 全 方 面,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公 共 场 所 安 全 条 例, 制 定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和 预 警 制 度 体 系, 并 且 严 格 规 范 入 住 陪 护 及 探 视 管 理 制 度, 并 从 硬 件 设 施 和 服 务 人 员 配 备 上 采 取 多 种 措 施 保 护 产 妇 和 婴 儿 的 人 身 安 全 食 品 安 全 方 面,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实 施 条 例 以 及 有 关 规 章 的 要 求, 认 真 制 定 和 执 行 各 项 食 品 安 全 规 定 ; 并 取 得 了 卫 生 许 可 证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制 定 并 遵 循 严 格 的 卫 生 及 消 毒 作 业 流 程, 以 保 证 食 品 的 安 全 根 据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卫 生 局 历 下 区 食 药 监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确 认 公 司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国 家 卫 生 管 理 和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 二 ) 环 保 情 况 公 司 为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机 构, 属 于 妇 幼 保 健 服 务 业, 日 常 经 营 无 环 保 风 险 一 直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 ) 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其 所 从 事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相 关 规 定,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被 处 罚 的 情 形 ( 三 ) 质 量 标 准 情 况 公 司 为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机 构 目 前, 所 属 行 业 国 家 标 准 尚 未 出 台, 但 母 婴 服 务 行 业 并 非 没 有 标 准, 而 是 没 有 统 一 的 标 准 公 司 基 于 多 年 来 为 1000 余 个 家 庭 提 供 的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并 参 照 产 后 母 婴 康 复 机 构 管 理 和 服 务 指 南 ( 意 见 征 求 稿 ) 及 相 关 行 业 标 准 和 规 范, 摸 索 并 制 定 了 一 套 完 善 严 格 的 服 务 规 范 流 程 和 标 准 体 系, 进 行 管 理 和 服 务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客 户 服 务 标 准 (1) 产 妇 护 理 服 务 标 准 : 定 义 一 对 一 贴 身 多 对 一 专 业 的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标 准 护 理 服 务 是 公 司 的 主 要 服 务 内 容, 为 保 证 护 理 服 务 的 高 质 量, 公 司 已 制 定 产 53
56 后 护 理 服 务 规 范 和 流 程, 并 形 成 文 件, 保 证 产 妇 的 卫 生 和 健 康 安 全 首 先, 公 司 从 客 户 入 住 第 一 天 起 就 确 认 产 妇 身 体 状 况, 制 定 护 理 方 案, 分 类 管 理 入 住 期 间 由 专 业 护 士 24 小 时 照 顾 护 理, 同 时, 妇 产 科 专 家 护 理 专 家 营 养 师 心 理 咨 询 师 组 成 的 专 业 专 家 团 队 每 天 进 行 至 少 三 次 查 房, 询 问 检 查 产 妇 的 身 体 状 况, 对 于 异 常 情 况, 专 家 给 出 护 理 建 议, 必 要 时 启 动 异 常 事 件 管 理 程 序 (2) 产 后 营 养 标 准 : 定 义 营 养 健 康 放 心 的 产 后 均 衡 营 养 标 准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食 品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拥 有 餐 饮 许 可 证 和 专 门 的 营 养 师 为 客 户 调 配 符 合 产 妇 和 婴 儿 的 营 养 膳 食 及 婴 儿 辅 食, 食 品 生 产 和 原 料 都 符 合 国 家 的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客 户 入 住 前 进 行 体 质 检 测 评 估, 口 味 忌 口 调 研, 依 据 三 阶 段 理 念 设 计 月 子 餐 食 谱 月 子 餐 由 特 级 厨 师 制 作 营 养 师 每 日 查 房 了 解 月 子 餐 营 养 情 况, 观 察 身 体 恢 复 变 化 状 况, 根 据 检 查 结 果 调 整 或 延 续 菜 谱, 保 障 月 子 期 间 产 妇 营 养 均 衡 厨 房 面 积 均 在 90 平 方 米 以 上, 严 格 按 照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操 作 规 范 执 行 月 子 餐 由 特 级 烹 饪 师 亲 自 主 厨 料 理, 充 分 满 足 产 妇 调 理 进 补 的 膳 食 需 要 烹 饪 制 作 过 程 中, 必 须 熟 透, 保 证 食 品 内 部 中 心 温 度 达 到 70 以 上, 表 面 温 度 达 到 85 以 上 方 可 出 锅, 出 锅 到 食 用 时 间 在 2 小 时 之 内 (3) 产 后 康 复 标 准 : 定 义 产 后 产 妇 的 身 体 身 材 心 理 三 康 复 标 准 公 司 对 产 康 从 业 人 员 产 康 服 务 现 场 设 备 仪 器 产 妇 档 案 等 都 有 严 格 的 要 求 及 管 理 标 准, 制 定 严 格 的 产 康 项 目 服 务 流 程, 从 产 妇 入 住 第 一 天 起 就 根 据 产 妇 身 体 状 况 和 专 家 建 议, 制 定 合 理 的 产 康 服 务 方 案, 保 证 产 妇 的 身 心 健 康 公 司 采 用 专 业 的 中 医 理 疗 手 法, 结 合 安 全 先 进 的 高 科 技 产 品 设 备, 改 善 体 质, 同 时 满 足 产 妇 瘦 身 美 体 的 需 求 ; 定 期 开 设 妈 妈 大 课 堂 讲 座, 由 心 理 咨 询 师 进 行 心 理 沟 通 辅 导, 克 服 产 妇 产 后 抑 郁 (4) 婴 儿 护 理 标 准 : 定 义 日 常 特 殊 婴 儿 护 理 服 务 标 准 公 司 的 月 子 会 所 都 有 婴 儿 护 理 规 范 和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护 理 人 员 经 过 严 格 的 培 训, 具 有 预 防 窒 息 跌 伤 烫 伤 等 伤 害 事 故 的 技 能, 并 掌 握 相 关 急 救 知 识 公 司 制 定 有 新 生 儿 喂 养 游 泳 抚 触 等 服 务 规 范, 规 定 了 上 述 服 务 的 流 程 和 相 关 要 求, 以 及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等 同 时 公 司 针 对 早 产 儿 多 胎 等 情 况, 根 据 其 生 理 特 点 制 定 54
57 特 殊 护 理 方 案 在 乳 类 和 喂 养 方 式 的 选 择 鸟 巢 式 体 位 的 选 择 抚 触 等 方 面, 制 定 适 合 早 产 儿 发 育 的 护 理 流 程 和 护 理 标 准, 提 高 早 产 儿 的 生 存 质 量, 有 效 减 少 并 发 症 的 发 生 (5) 早 早 教 管 理 : 定 义 0 到 6 个 月 的 婴 儿 早 早 教 标 准 早 早 教 是 公 司 最 具 特 色 的 服 务 之 一, 为 保 证 早 教 质 量 及 新 生 儿 安 全, 公 司 从 教 室 玩 具 的 清 扫 清 洁 消 毒, 到 课 程 的 开 发 设 计 安 排 等 都 制 定 严 格 的 标 准 流 程, 向 家 长 介 绍 早 教 课 程 的 内 容 介 绍 上 课 时 间 介 绍 上 课 形 式 ; 教 室 环 境 整 洁, 地 面 清 洁 无 障 碍 教 具 音 响 CD 光 盘 毛 巾 等 摆 放 到 位 早 教 老 师 采 用 音 乐 早 教 的 形 式, 对 婴 儿 进 行 高 质 量 早 早 教 服 务, 并 教 会 产 妇 如 何 进 行 科 学 的 亲 子 互 动 2 公 司 管 理 标 准 (1) 经 营 场 所 标 准 公 司 拥 有 两 家 月 子 连 锁 店, 地 理 位 置 均 位 于 市 区 中 心, 交 通 方 便 阳 光 充 足, 通 风 良 好, 山 大 南 路 店 虽 居 于 济 南 市 中 心 商 圈 却 有 独 占 幽 静 一 隅 ; 奥 体 店 位 于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中 心 地 带, 周 边 高 档 社 区 密 布, 环 境 安 全 优 雅 两 店 距 省 市 有 名 的 三 甲 综 合 性 医 院 均 不 超 过 3 公 里, 同 时 大 中 型 超 市 购 物 也 非 常 便 利, 为 全 面 快 捷 地 照 料 母 婴 生 活 创 造 了 有 利 的 条 件 山 大 南 路 店 月 子 功 能 房 36 间, 奥 体 店 月 子 功 能 房 30 间 每 个 房 间 都 有 超 过 28 平 米 的 标 准, 客 户 入 住 可 以 保 证 舒 适 安 全 环 保 及 卫 生 公 司 正 在 经 营 的 月 子 会 所 持 有 消 防 许 可 证, 各 项 消 防 措 施 到 位, 同 时 对 经 营 场 所 按 时 进 行 维 护 和 保 养, 以 保 证 设 施 的 安 全 使 用, 公 司 为 了 及 时 防 范 可 能 发 生 的 产 妇 及 婴 儿 意 外 发 病 的 风 险, 有 合 约 转 诊 的 医 院, 能 快 速 将 发 病 的 产 妇 及 婴 儿 送 到 转 诊 医 院 进 行 及 时 的 治 疗, 以 保 证 产 妇 及 婴 儿 的 安 全 (2) 硬 件 设 施 标 准 : 定 义 高 端 产 后 护 理 中 心 应 具 备 的 硬 件 设 施 标 准 公 司 月 子 功 能 房 设 施 完 善, 周 边 环 境 优 美, 每 个 房 间 都 采 取 双 层 隔 音 玻 璃, 排 除 各 种 噪 音, 打 造 舒 适 静 谧 空 间, 产 妇 可 以 得 到 良 好 的 休 息 ; 具 备 独 立 卫 生 间, 采 用 韩 国 进 口 便 洁 宝, 方 便 产 妇 轻 松 洗 护 ; 德 国 进 口 三 重 新 风 系 统, 保 证 房 内 的 温 度 50-55% 的 湿 度, 室 内 空 气 清 新, 有 助 于 婴 儿 睡 眠 及 成 长 发 育 ; 55
58 饮 用 水 经 过 中 央 水 处 理 设 备 过 滤 净 化, 可 直 接 饮 用, 经 过 国 家 水 质 监 测 认 证 合 格 ; 生 活 用 水 经 过 中 央 软 水 器 软 化 处 理, 促 进 伤 口 愈 合, 使 皮 肤 清 爽 润 滑 ; 根 据 产 妇 子 宫 复 位 需 要 定 制 的 床 垫, 适 合 的 高 度 及 软 硬 度, 确 保 产 后 妈 妈 身 体 支 撑 力 和 睡 眠 舒 适 度, 利 于 产 后 恢 复, 有 效 预 防 腰 痛 等 月 子 病 ; 房 内 配 备 婴 儿 车, 独 立 婴 儿 配 奶 台 消 毒 锅 温 奶 器 吸 奶 器 等 月 子 必 备 用 品 ; 房 内 配 备 电 视 冰 箱 无 线 网 络 保 险 柜 等 生 活 用 品 (3) 消 毒 隔 离 标 准 : 定 义 会 所 房 间 用 具 的 三 重 消 毒 隔 离 标 准 为 了 确 保 入 住 母 婴 的 健 康 和 安 全, 公 司 针 对 月 子 会 所 月 子 功 能 房 母 婴 用 具 制 定 严 格 的 消 毒 隔 离 标 准, 进 入 月 子 会 所 贵 宾 休 养 区 域 前, 工 作 人 员 对 来 宾 进 行 体 温 测 量, 快 速 免 洗 手 消 毒 液 消 毒, 戴 口 罩, 穿 鞋 套 后 才 可 进 入 针 对 不 同 的 区 域, 制 定 科 学 的 消 毒 程 序 和 消 毒 方 式, 并 对 室 内 空 气 物 体 表 面 消 毒 设 施 等 定 期 检 测 功 能 房 室 内 每 日 两 次 通 风, 每 日 紫 外 线 消 毒, 每 间 月 子 功 能 房 和 功 能 活 动 室 具 备 恒 温 设 施 和 空 气 消 毒 设 施 每 隔 几 小 时 开 窗 通 风 一 次, 每 次 15 分 钟 公 共 区 域 用 中 药 配 方 醋 熏 消 毒 母 婴 衣 物 分 开 清 洗 消 毒, 新 生 儿 用 品 每 次 用 完 清 洁 消 毒 后 方 可 使 用 各 项 消 毒 规 范, 严 防 威 胁 母 婴 健 康 事 件 的 发 生 (4) 安 全 管 理 标 准 公 司 的 工 作 人 员 了 解 公 共 娱 乐 场 所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及 国 家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并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设 置 的 消 防 标 志 符 合 GB13495 的 要 求, 对 产 妇 婴 儿 等 特 殊 群 体 采 取 相 应 安 全 措 施, 公 司 员 工 能 识 别 并 管 理 服 务 场 所 范 围 内 危 险 源 及 风 险,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针 对 突 发 停 电 消 防 紧 急 疏 散 母 婴 突 发 疾 病 等 突 发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详 细 的 应 急 预 案 和 处 理 流 程, 针 对 所 有 人 员 反 复 宣 贯, 组 织 消 防 讲 座 专 家 授 课, 并 定 期 进 行 消 防 急 救 等 实 地 演 练, 工 作 人 员 熟 练 掌 握 各 项 应 急 处 理 常 识, 针 对 突 发 事 件 能 够 做 到 快 速 反 应 高 效 行 动, 在 意 外 发 生 时,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的 保 障 母 婴 安 全 日 常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率 先 建 立 24 小 时 的 值 守 巡 逻 监 控 外 联 的 4S 安 保 标 准 ; 所 有 来 访 顾 客 均 需 确 认 通 报 核 实, 测 量 体 温, 进 行 手 部 消 毒, 并 佩 戴 口 罩 鞋 套 等, 防 止 病 菌 携 入 ; 拥 有 独 立 门 禁 系 统, 每 个 月 子 功 能 房 都 需 要 刷 卡 才 可 以 56
59 进 入, 充 分 保 证 客 户 安 全 和 隐 私 (5) 工 作 人 员 标 准 1)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设 有 专 门 的 人 资 行 政 中 心, 有 各 项 符 合 标 准 的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大 专 以 上 员 工 占 56% 左 右,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占 在 册 员 工 人 数 的 10%, 每 年 派 人 参 加 各 类 学 术 会 议 和 行 业 协 会 举 办 的 重 要 会 议 2)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高 效 团 结 经 验 丰 富 的 管 理 层 团 队 公 司 80% 以 上 管 理 层 为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具 有 多 年 的 母 婴 健 康 服 务 机 构 从 业 经 验, 公 司 管 理 层 团 结 稳 定, 满 足 公 司 现 在 及 未 来 对 管 理 人 才 的 需 求 3) 技 能 人 员 公 司 组 织 在 岗 工 作 人 员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健 康 检 查 ; 尤 其 是 在 岗 位 一 线 的 对 客 员 工 均 办 理 了 健 康 合 格 证, 持 证 上 岗 ; 公 司 护 理 员 工 均 具 有 护 理 专 业 教 育 背 景 和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 员 工 除 了 拥 有 基 础 的 培 训 及 资 质 和 体 检 要 求 外, 相 关 员 工 还 拥 有 特 殊 技 能 证 书, 多 名 具 备 国 家 颁 发 的 高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专 家 (6)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公 司 的 收 费 标 准 明 确, 其 在 经 营 场 所 显 著 位 置 公 示 服 务 项 目 及 产 品 的 收 费 标 准, 结 算 时 与 顾 客 确 认 消 费 项 目 产 品 和 金 额, 同 时 出 具 消 费 明 细 清 单, 请 顾 客 签 字, 结 算 时, 公 司 为 客 户 提 供 合 法 票 据, 配 备 为 顾 客 使 用 刷 卡 结 账 的 设 备 (7) 采 购 管 理 标 准 公 司 制 定 了 文 件 化 的 采 购 管 理 规 定 和 供 应 商 管 理 制 度, 按 照 采 购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采 购, 确 保 采 购 的 产 品 符 合 安 全 卫 生 和 专 业 的 要 求, 公 司 根 据 供 应 商 管 理 制 度 对 供 方 提 供 产 品 的 能 力 进 行 评 价 和 选 择 供 方, 对 供 方 及 采 购 产 品 的 控 制 类 型 和 程 度 应 取 决 于 采 购 产 品 对 随 后 的 服 务 提 供 的 影 响, 公 司 制 定 了 对 供 应 商 选 择 评 价 和 在 评 价 的 管 理 规 定, 评 价 的 结 果 应 予 以 记 录 并 保 持, 同 时 制 定 了 文 件 化 的 验 收 规 定, 以 确 保 采 购 的 产 品 满 足 要 求 (8) 争 议 和 投 诉 的 处 理 标 准 57
60 公 司 从 成 立 之 初 就 执 行 标 准 化 的 服 务 协 议, 与 所 服 务 的 客 户 签 订 服 务 协 议,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及 纠 纷 解 决 方 法, 很 好 地 控 制 了 服 务 纠 纷 的 产 生, 并 且 优 质 的 服 务 得 到 客 户 良 好 的 口 碑 公 司 编 制 了 文 件 化 的 管 理 规 定, 包 含 争 议 及 投 诉 的 处 理 及 有 关 职 责 和 权 限, 一 般 公 司 通 过 协 商 方 式 及 时 处 理 服 务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争 议, 公 司 在 显 著 位 置 设 立 投 诉 电 话 意 见 簿 等 记 录 投 诉 的 方 式, 在 24 小 时 内 受 理 投 诉, 并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处 理 顾 客 投 诉, 公 司 在 经 营 场 所 也 都 设 立 了 服 务 监 督 电 话 通 过 上 述 分 析, 公 司 不 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行 业 的 标 准 和 要 求 进 行 服 务 和 经 营 管 理, 还 在 该 标 准 之 上 制 定 并 切 实 执 行 了 自 身 的 服 务 和 管 理 规 范, 严 格 控 制 行 业 风 险, 并 可 做 为 行 业 内 企 业 规 范 管 理 和 严 格 控 制 服 务 质 量 的 参 照 标 准 八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及 竞 争 情 况 公 司 所 属 细 分 行 业 为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业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的 分 类 标 准,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之 社 会 工 作 行 业 ; 按 照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_T ) 的 分 类 标 准,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和 社 会 福 利 业 类 别 下 的 Q8550 妇 幼 保 健 活 动 行 业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2015 年 3 月 发 布 的 挂 牌 公 司 管 理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 门 类 代 码 Q) 卫 生 ( 大 类 代 码 83) 妇 幼 保 健 院 ( 所 站 )( 小 类 代 码 8350);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2015 年 3 月 发 布 的 挂 牌 公 司 投 资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 医 疗 保 健 ( 一 级 行 业 代 码 15) 医 疗 保 健 设 备 与 服 务 ( 二 级 行 业 代 码 1510) 医 疗 保 健 提 供 商 与 服 务 ( 三 级 行 业 代 码 ) 保 健 护 理 机 构 ( 四 级 行 业 代 码 ) ( 一 ) 行 业 简 介 1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我 国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业 现 阶 段 采 用 的 是 行 政 监 管 和 行 业 自 律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模 式 行 政 监 管 是 由 卫 生 食 药 监 公 安 ( 消 防 ) 计 生 等 行 政 部 门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58
61 加 强 对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机 构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行 业 自 律 组 织 有 全 国 保 健 服 务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中 国 妇 幼 保 健 协 会 产 后 母 婴 康 复 机 构 管 理 委 员 会 全 国 保 健 服 务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负 责 保 健 服 务 国 家 标 准 的 管 理 工 作, 主 要 组 织 协 调 制 修 订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工 作 ; 中 国 妇 幼 保 健 协 会 产 后 母 婴 康 复 机 构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开 展 产 后 母 婴 康 复 服 务 行 业 从 业 人 员 培 训, 实 施 行 业 内 部 评 估 等, 积 极 推 动 中 国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2 行 业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1) 一 法 二 纲 目 前 我 国 仅 有 适 用 于 规 范 医 疗 机 构 医 疗 服 务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母 婴 保 健 法, 该 法 于 1994 年 10 月 27 日 通 过, 自 1995 年 6 月 1 日 起 实 施 2011 年 国 务 院 又 印 发 了 中 国 妇 女 发 展 纲 要 和 中 国 儿 童 发 展 纲 要, 它 们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母 婴 保 健 法 一 并 简 称 为 一 法 二 纲 随 着 一 法 二 纲 不 断 加 深 的 贯 彻 执 行 力 度, 社 会 各 界 对 公 共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的 关 注, 尤 其 是 对 母 婴 保 健 工 作 的 重 视, 促 进 了 母 婴 保 健 机 构 的 基 础 建 设 资 源 配 置 和 服 务 范 围 的 扩 大 与 母 婴 保 健 理 念 的 进 步, 加 大 了 母 婴 保 健 工 作 的 改 革 与 发 展 力 度 (2) 十 二 五 规 划 2012 年 12 月 中 共 十 七 大 的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中 指 出 : 把 推 动 服 务 业 大 发 展 作 为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的 战 略 重 点, 营 造 有 利 于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和 体 制 环 境, 拓 展 新 领 域, 发 展 新 业 态, 培 育 新 热 点, 推 进 服 务 业 规 模 化 品 牌 化 网 络 化 经 营, 不 断 提 高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比 重 和 水 平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还 指 出 建 立 公 平 规 范 透 明 的 市 场 准 入 标 准, 打 破 部 门 分 割 地 区 封 锁 和 行 业 垄 断, 扩 大 服 务 业 开 放 领 域, 鼓 励 和 引 导 各 类 资 本 投 向 服 务 业, 大 力 发 展 多 种 所 有 制 服 务 企 业, 建 立 统 一 开 放 竞 争 有 序 的 服 务 业 市 场 探 索 适 合 新 型 服 务 业 态 发 展 的 市 场 管 理 办 法 推 进 国 家 服 务 业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探 索 有 利 于 服 务 业 加 快 发 展 的 体 制 机 制 和 有 效 途 径 (3) 中 国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蓝 皮 书 2012 年 2 月, 中 国 保 健 协 会 召 开 了 中 国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蓝 皮 书 新 闻 发 布 会 暨 中 国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战 略 论 坛, 正 式 发 布 了 中 国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蓝 皮 书 蓝 皮 书 首 次 提 出 保 健 服 务 业 发 展 目 标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期, 我 国 保 健 服 务 59
62 业 结 构 优 化 应 体 现 在 加 强 技 术 研 发,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保 健 服 务 业 尤 其 要 注 重 技 术 手 段 创 新 蓝 皮 书 的 出 版 将 对 加 强 保 健 服 务 业 发 展 战 略 的 研 究 探 索, 把 握 市 场 需 求 及 其 发 展 动 向 科 学 地 预 测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的 发 展 未 来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中 存 在 的 弊 端, 及 解 决 问 题 的 有 效 办 法, 为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制 定 和 企 业 决 策 提 供 了 支 持 (4) 关 于 促 进 健 康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3]40 号 ) 意 见 主 要 思 想 指 出 在 切 实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需 求 的 基 础 上,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加 强 政 策 引 导, 充 分 调 动 社 会 力 量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大 力 引 入 社 会 资 本, 着 力 扩 大 供 给 创 新 服 务 模 式 提 高 消 费 能 力, 不 断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多 层 次 多 样 化 的 健 康 服 务 需 求, 为 经 济 社 会 转 型 发 展 注 入 新 的 动 力, 为 促 进 人 的 全 面 发 展 创 造 必 要 条 件 意 见 的 主 要 思 想 为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行 业 这 种 具 有 创 新 服 务 模 式 及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多 层 次 多 样 化 健 康 服 务 需 求 的 新 兴 服 务 业 态 的 发 展 指 明 了 方 向 意 见 在 主 要 任 务 中 提 出 支 持 发 展 多 样 化 健 康 服 务 发 展 健 康 体 检 咨 询 等 健 康 服 务 引 导 体 检 机 构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开 展 连 锁 经 营 加 快 发 展 心 理 健 康 服 务, 培 育 专 业 化 规 范 化 的 心 理 咨 询 辅 导 机 构 规 范 发 展 母 婴 照 料 服 务 推 进 全 科 医 生 服 务 模 式 和 激 励 机 制 改 革 试 点, 探 索 面 向 居 民 家 庭 的 签 约 服 务 其 中 提 到 规 范 发 展 母 婴 照 料 服 务, 因 此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业 也 是 国 家 支 持 规 范 发 展 的 要 点 之 一 为 了 更 好 的 引 导 资 本 对 健 康 服 务 业 的 支 持, 意 见 的 政 策 措 施 中 特 制 订 了 优 化 投 融 资 引 导 政 策 鼓 励 金 融 机 构 按 照 风 险 可 控 商 业 可 持 续 原 则 加 大 对 健 康 服 务 业 的 支 持 力 度, 创 新 适 合 健 康 服 务 业 特 点 的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方 式, 扩 大 业 务 规 模 积 极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健 康 服 务 企 业 上 市 融 资 和 发 行 债 券 鼓 励 各 类 创 业 投 资 机 构 和 融 资 担 保 机 构 对 健 康 服 务 领 域 创 新 型 新 业 态 小 微 企 业 开 展 业 务 政 府 引 导 推 动 设 立 由 金 融 和 产 业 资 本 共 同 筹 资 的 健 康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意 见 提 出 了 支 持 健 康 服 务 业 的 具 体 支 持 措 施, 鼓 励 符 合 条 件 的 健 康 服 务 业 企 业 上 市 融 资 及 发 行 债 券, 通 过 这 些 方 式 积 极 推 动 健 康 服 务 业 的 发 展 意 见 还 对 健 康 服 务 业 的 服 务 标 准 和 监 管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措 施, 旨 在 完 善 健 康 服 务 法 规 标 准 和 监 管 意 见 指 出 推 动 制 定 修 订 促 进 健 康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规 范 服 务 行 为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和 提 升 服 务 水 平 为 核 心, 60
63 健 全 服 务 标 准 体 系, 强 化 标 准 的 实 施, 提 高 健 康 服 务 业 标 准 化 水 平 在 新 兴 的 健 康 服 务 领 域, 鼓 励 龙 头 企 业 地 方 和 行 业 协 会 参 与 制 订 服 务 标 准 在 暂 不 能 实 行 标 准 化 的 健 康 服 务 行 业, 广 泛 推 行 服 务 承 诺 服 务 公 约 服 务 规 范 等 制 度 完 善 监 督 机 制, 创 新 监 管 方 式, 推 行 属 地 化 管 理, 依 法 规 范 健 康 服 务 机 构 从 业 行 为, 强 化 服 务 质 量 监 管 和 市 场 日 常 监 管, 严 肃 查 处 违 法 经 营 行 为 文 中 政 府 对 新 兴 健 康 服 务 业 态 有 了 明 确 的 服 务 标 准 制 定 的 指 导, 鼓 励 龙 头 企 业, 地 方 政 府 和 行 业 协 议 参 与 制 定 服 务 标 准, 对 暂 时 不 能 实 行 标 准 化 的 行 业, 可 以 自 行 制 定 服 务 规 范, 服 务 承 诺 等 自 律 制 度 (5) 单 独 二 孩 政 策 2013 年 11 月 15 日 中 共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决 定 提 出, 坚 持 计 划 生 育 的 基 本 国 策, 启 动 实 施 一 方 是 独 生 子 女 的 夫 妇 可 生 育 两 个 孩 子 的 政 策, 逐 步 调 整 完 善 生 育 政 策, 促 进 人 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目 前 单 独 二 孩 政 策, 已 在 除 新 疆 西 藏 外 的 29 个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依 法 实 施 据 国 家 卫 计 委 统 计, 目 前 全 国 符 合 再 生 育 条 件 的 单 独 夫 妇 有 约 1100 万 对, 截 至 2014 年 底, 全 国 提 出 再 生 育 申 请 的 单 独 夫 妇 100 万 对, 随 着 政 策 的 实 施, 生 育 二 胎 的 申 请 数 预 计 会 逐 步 上 升 (6) 一 对 夫 妇 可 生 育 两 个 孩 子 政 策 随 着 政 策 的 实 施, 生 育 二 胎 的 申 请 数 预 计 会 逐 步 上 升 2015 年 中 共 十 八 届 五 中 全 会 决 定 全 面 实 施 一 对 夫 妇 可 生 育 两 个 孩 子 政 策 二 胎 政 策 放 开 将 带 来 每 年 万 的 新 增 出 生 人 口, 这 将 带 来 千 亿 的 消 费 市 场 3 健 康 服 务 业 简 介 健 康 服 务 业, 是 一 种 包 容 性 极 大 具 有 巨 大 市 场 潜 力 的 新 兴 产 业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健 康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界 定 了 健 康 服 务 业 产 业 范 围 : 健 康 服 务 业 以 维 护 和 促 进 人 民 群 众 身 心 健 康 为 目 标, 主 要 包 括 医 疗 服 务 健 康 管 理 与 促 进 以 及 与 健 康 服 务 业 紧 密 相 关 的 支 撑 产 业 关 于 促 进 健 康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指 出, 到 2020 年, 基 本 建 立 覆 盖 全 生 命 周 期 内 涵 丰 富 结 构 合 理 的 健 康 服 务 业 体 系, 打 造 一 批 知 名 品 牌 和 良 性 循 环 的 健 康 服 务 产 业 集 群, 并 形 成 一 定 的 国 际 竞 争 力, 基 本 满 足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61
64 健 康 服 务 需 求 健 康 服 务 业 总 规 模 达 到 8 万 亿 元 以 上, 成 为 推 动 经 济 社 会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力 量 中 国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蓝 皮 书 (2012) 中 提 到, 我 国 保 健 服 务 业 企 业 已 达 140 多 万 家, 相 关 链 条 产 业 300 多 万 家, 年 产 值 5,000 多 亿, 占 当 年 GDP 比 例 的 2% 中 国 保 健 产 业 生 产 总 值 在 2015 年 和 2020 年 将 分 别 达 到 24,800 亿 和 57,200 亿, 保 健 产 业 生 产 总 值 的 年 平 均 增 长 速 度 将 达 到 20% 国 际 上 公 认, 当 一 个 国 家 人 均 GDP 达 到 1,000-1,500 美 元 之 间 时, 健 康 管 理 产 业 就 会 迎 来 发 展 的 高 峰 中 产 阶 级 的 形 成, 老 龄 化 社 会 的 逐 步 来 临, 为 健 康 养 生 在 中 国 发 展 奠 定 了 群 众 基 础 4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细 分 行 业 简 介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业, 是 对 孕 妇 分 娩 后 的 心 理 健 康 饮 食 体 形, 婴 儿 的 成 长 发 育 健 康 成 长 等 方 面 提 供 针 对 性 服 务 的 行 业 在 我 国,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业 是 一 种 新 兴 的 服 务 行 业, 目 前 还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中 国 的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最 早 于 上 世 纪 80 年 代 出 现 在 台 湾, 从 形 成 到 现 在 还 不 超 过 三 十 年 历 史 目 前,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中 心 在 台 湾 已 经 相 当 成 熟, 香 港 澳 门 以 及 国 外 地 区 的 专 业 母 婴 护 理 中 心 也 层 出 不 穷, 但 由 于 受 传 统 观 念 经 济 水 平 及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影 响, 国 内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产 业 严 重 滞 后 我 国 内 地 的 第 一 家 产 后 护 理 中 心 于 2003 年 在 北 京 开 业, 上 海 和 深 圳 的 母 婴 护 理 机 构 则 是 2007 才 年 开 始 经 营 近 年 在 国 内 兴 起 的 新 兴 产 业 月 子 中 心 发 展 速 度 迅 猛,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全 国 范 围 成 规 模 的 月 子 中 心 有 700 多 家, 上 海 北 京 广 州 等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已 有 月 子 中 心 近 200 家 济 南 南 京 成 都 等 二 三 线 城 市 的 月 子 中 心 也 开 办 得 有 声 有 色 1 根 据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2014 年 中 国 年 均 诞 生 1700 万 名 新 生 儿, 若 其 中 有 1/3 的 母 婴 采 取 该 服 务, 那 也 有 约 万 组 的 客 户 群 体 据 当 前 市 场 情 况 调 查, 新 生 代 母 婴 群 体 人 均 年 消 费 高 达 5000 元 至 1.8 万 元 根 据 测 算, 到 2015 年 底, 中 国 母 婴 市 场 总 量 有 望 达 到 2 万 亿 元 人 民 币, 市 场 需 求 量 及 市 场 需 求 潜 力 巨 大 1 中 国 月 子 中 心 年 行 业 市 场 前 景 调 查 及 投 资 战 略 研 究 报 告, 中 商 情 报 网 公 司 62
65 2014 年 产 后 母 婴 康 复 服 务 业 消 费 调 查 报 告 指 出,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母 婴 家 庭 对 产 褥 期 保 健 越 来 越 重 视, 年 产 值 粗 估 将 近 480 亿 元, 且 仍 在 大 幅 增 长 2011 年 发 布 的 中 国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蓝 皮 书 显 示, 上 海 北 京 广 州 等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选 择 到 月 子 会 所 坐 月 子 者 已 占 全 部 分 娩 孕 妇 的 5% 左 右 按 每 对 母 子 在 月 子 会 所 坐 月 子 期 间 消 费 元 计 算, 全 国 月 子 会 所 的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了 80 亿 元 以 上 ( 二 ) 行 业 发 展 特 点 和 发 展 趋 势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业 属 于 新 兴 行 业, 被 称 为 21 世 纪 的 朝 阳 产 业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我 国 产 业 结 构 发 生 持 续 的 变 化, 母 婴 产 业 作 为 一 个 全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近 年 来 已 成 为 众 多 热 门 投 资 行 业 之 一 1 行 业 特 征 (1) 服 务 对 象 特 殊, 营 销 花 费 较 大 母 婴 护 理 的 服 务 对 象 为 孕 妇 产 妇 和 新 生 儿, 大 部 分 服 务 发 生 在 婴 儿 出 生 后 一 个 月 内, 针 对 某 一 单 独 客 户 的 服 务 时 间 较 短 也 就 意 味 着, 从 事 该 行 业 的 企 业 开 发 新 客 户 的 频 率 非 常 频 繁, 这 就 导 致 在 营 销 方 面 的 花 费 较 大 (2) 在 消 费 者 特 征 方 面, 市 场 消 费 人 群 的 一 个 突 出 特 点 是 消 费 能 力 较 强 主 要 有 以 下 两 个 原 因 :1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使 6+1 型 结 构 的 家 庭 模 式 成 为 普 遍, 宝 宝 自 然 成 为 家 庭 消 费 的 重 心 为 了 宝 宝 将 来 有 更 强 的 体 力 和 更 高 的 智 力, 多 数 家 长 愿 意 为 孩 子 高 额 投 入 280 后 90 后 消 费 观 念 升 级 超 前 消 费 追 求 高 品 质 的 服 务 和 生 活 导 致 了 消 费 能 力 强 (3) 企 业 运 营 前 期 投 入 大 由 于 母 婴 市 场 需 要 较 专 业 的 服 务 人 员 和 要 求 较 严 格 的 服 务 场 所, 且 面 对 的 大 多 是 中 高 端 客 户, 所 以 母 婴 护 理 企 业 的 前 期 运 营 投 入 较 大 (4) 由 大 城 市 向 中 小 城 市 扩 散 北 京 上 海 等 一 线 城 市, 人 口 基 数 相 对 较 大 人 口 密 度 高, 人 均 收 入 和 人 均 消 费 都 居 全 国 前 列, 各 种 新 兴 产 业 也 最 开 始 在 这 里 萌 芽, 母 婴 护 理 行 业 也 是 如 此 随 着 行 业 的 发 展 和 中 小 城 市 接 受 能 力 的 提 高, 目 前 省 会 城 市 的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也 越 来 越 多, 并 逐 渐 向 更 小 的 城 市 渗 透 63
66 2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中 国 母 婴 护 理 产 业 是 一 个 巨 大 而 且 增 长 率 极 高 的 市 场, 其 兴 起 和 快 速 发 展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 (1) 80 后 生 育 高 峰 带 来 了 建 国 以 来 的 第 三 轮 婴 儿 潮 在 2005 年 年 期 间, 我 国 生 育 高 峰 的 妇 女 人 数 达 到 历 史 的 最 高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数 据, 2014 年 末, 我 国 共 有 亿 人 口, 同 时 人 口 出 生 率 为 12.37, 这 意 味 着 现 在 国 内 每 年 约 有 1700 万 个 婴 儿 出 生, 同 时 会 有 1700 万 准 妈 妈 们 坐 月 子 (2) 由 于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人 们 对 女 性 健 康 和 女 性 生 育 越 来 越 重 视 了 同 时, 女 性 产 后 康 复 和 调 养 直 接 影 响 到 其 身 心 健 康, 月 子 调 养 的 好 坏 也 是 关 系 到 产 妇 和 婴 儿 两 代 人 的 健 康 问 题, 因 此 产 妇 的 月 子 健 康 调 理 备 受 重 视 独 二 代 家 庭 看 重 高 质 量 产 后 服 务 当 前 的 婚 育 人 群 把 享 受 高 质 量 的 产 后 护 理 服 务 过 程 视 为 重 返 正 常 家 庭 生 活 的 缓 冲 阶 段, 这 一 代 年 轻 父 母 大 多 是 独 生 子 女, 与 父 母 辈 相 比 缺 乏 获 得 孕 育 和 抚 养 经 验 的 渠 道, 也 缺 乏 照 顾 婴 儿 的 经 验, 需 要 专 业 的 产 后 护 理 服 务 指 导 这 些 家 庭 中 的 新 妈 妈 们, 也 缺 乏 产 后 自 我 调 理 的 能 力 和 经 验, 受 到 传 统 观 念 的 影 响, 在 坐 月 子 和 养 育 新 生 儿 方 面 缺 乏 科 学 的 观 念, 这 就 迫 切 需 要 专 业 的 科 学 月 子 调 理 产 品 及 服 务 我 国 的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也 使 得 宝 宝 无 比 珍 贵, 婴 幼 儿 获 得 家 庭 更 多 的 关 注 80 后 是 时 尚 的 一 代, 也 是 文 化 层 次 较 高 的 一 代, 准 父 母 们 都 希 望 自 己 孩 子 能 够 赢 在 起 跑 线 上, 老 一 辈 传 统 的 育 儿 观 念 和 坐 月 子 的 理 念 已 经 远 远 满 足 不 了 这 些 准 父 母 的 要 求, 现 代 父 母 对 孕 妇 婴 儿 健 康 的 要 求, 已 经 开 始 由 简 单 的 物 质 供 应 传 统 的 生 理 呵 护, 转 向 更 注 意 心 理 的 调 适 心 灵 的 沟 通 及 科 学 育 儿 文 化 的 熏 陶, 需 要 的 是 多 功 能 多 样 化 的 产 品, 高 品 质 的 服 务 和 专 业 指 导 也 就 是 说, 她 们 对 自 身 的 健 康 形 体, 对 新 生 儿 的 发 育 有 着 更 高 的 要 求, 但 是 自 身 又 缺 乏 经 验 现 在 人 们 已 经 不 再 满 足 于 传 统 的 家 庭 式 看 护, 高 质 量 全 方 位 的 孕 婴 服 务 成 为 新 的 市 场 需 求 (3) 单 独 二 孩 政 策 利 好 释 放 近 期 放 开 的 单 独 二 孩 政 策 也 刺 激 需 求 增 长 符 合 二 孩 条 件 的 父 母 虽 然 有 过 一 次 生 育 经 验, 由 于 很 多 人 是 相 隔 几 年 后 要 64
67 二 胎, 高 龄 精 力 不 足, 缺 少 父 母 支 持, 与 此 同 时 期 望 值 高, 经 济 状 况 好, 这 样 就 更 需 要 专 业 的 月 子 会 所 来 帮 他 们 单 独 二 孩 政 策 带 来 的 不 仅 是 新 生 儿 数 量 的 增 加, 更 带 来 产 后 康 复 服 务 需 求 的 增 加 所 以 说, 母 婴 护 理 是 人 们 极 其 盼 望 的 产 业,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对 下 一 代 更 高 的 期 望, 大 多 数 家 庭 都 具 备 接 受 母 婴 服 务 的 能 力, 这 就 使 得 母 婴 护 理 逐 渐 成 为 新 兴 产 业 和 朝 阳 产 业 3 行 业 的 产 业 链 整 个 母 婴 服 务 产 业 链 的 上 游 主 要 是 医 疗 机 构 孕 妇 学 校 胎 教 中 心 孕 期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机 构 等 为 产 妇 提 供 产 前 服 务 和 孕 期 消 费 产 品 的 企 业 ; 中 游 产 业 链 包 括 月 子 餐 月 嫂 产 后 恢 复 中 心 以 及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机 构 等 产 业 ; 下 游 产 业 链 包 括 产 后 康 复 母 婴 护 理 用 品 婴 幼 儿 食 品 服 装 玩 具 及 婴 幼 儿 早 教 市 场 等 公 司 作 为 母 婴 护 理 机 构, 是 中 游 产 业 链 的 一 部 分, 为 母 婴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及 康 复 服 务, 上 游 企 业 的 产 妇 是 其 服 务 的 主 要 对 象 产 妇 完 成 分 娩 后 即 进 入 母 婴 护 理 机 构 进 行 产 后 的 护 理 及 康 复, 因 此 与 上 游 企 业 保 持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共 享 客 户 信 息,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获 取 稳 定 客 户 来 源 的 重 要 途 径 而 与 下 游 母 婴 护 理 用 品 车 床 服 装 儿 童 玩 具 甚 至 与 早 教 机 构 产 康 机 构 的 合 作 与 延 伸, 又 可 在 母 婴 护 理 的 基 础 上 为 企 业 创 造 更 多 的 利 润 空 间 4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社 会 化 趋 势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社 会 化 指 的 是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工 作 由 封 闭 到 开 放, 服 务 对 象 由 特 殊 到 普 遍, 服 务 内 容 由 单 一 到 复 杂, 服 务 方 式 由 单 渠 道 到 多 渠 道, 事 务 处 理 由 个 人 到 由 社 会 专 业 机 构 社 区 机 构 或 家 政 服 务 公 司 来 承 担 并 整 体 性 运 作 的 发 展 过 程 社 会 化 是 以 社 会 效 益 为 目 标 兼 顾 经 济 效 益 的, 其 结 果 就 是 更 多 的 社 会 成 员 能 够 享 受 到 服 务, 而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这 一 行 业 也 在 社 会 化 的 发 展 中 得 到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2) 专 业 化 要 求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的 专 业 化, 就 是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工 作 的 专 业 方 法 和 专 业 知 识 在 家 65
68 庭 领 域 的 具 体 运 用 因 此, 包 含 两 层 意 思 : 一 是 对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岗 位 培 训, 提 高 服 务 的 专 业 水 平 二 是 对 服 务 内 容 专 业 化 目 前 市 场 上 提 供 的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普 遍 知 识 含 量 偏 低, 专 业 性 不 强, 高 层 次 的 专 业 知 识 要 求 较 高 的 服 务, 如 心 理 保 健, 开 展 还 较 少 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是 服 务 发 展 的 瓶 颈 问 题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专 业 化 不 仅 有 利 于 确 定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的 职 业 地 位, 使 之 作 为 一 个 社 会 分 工 的 行 业 来 发 展, 还 有 利 于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从 而 使 其 具 有 旺 盛 的 生 命 力 (3) 产 业 化 方 向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的 产 业 化 是 在 保 证 社 会 效 益 的 前 提 下 追 求 经 济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实 现 了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产 业 化, 就 能 有 效 地 整 合 社 会 资 源, 动 员 和 吸 引 优 秀 的 社 会 人 才 先 进 的 管 理 经 验 以 及 一 定 资 本 的 参 与, 从 而 达 到 资 源 的 优 化 配 置 (4) 规 范 化 管 理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的 社 会 化 专 业 化 和 产 业 化, 呼 唤 管 理 的 规 范 化, 而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又 将 促 使 其 社 会 化 专 业 化 和 产 业 化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升 2011 年, 备 受 业 内 关 注 的 母 婴 保 健 服 务 规 范 的 制 定 已 正 式 提 上 议 程, 对 母 婴 类 保 健 服 务 项 目 已 正 式 立 项 此 次 立 项 的 母 婴 保 健 服 务 项 目 分 为 孕 期 保 健 服 务 产 后 保 健 服 务 和 婴 儿 保 健 服 务 三 大 类, 涵 盖 了 母 婴 保 健 行 业 的 所 有 领 域, 内 容 包 括 母 婴 保 健 服 务 必 备 条 件 房 屋 设 施 设 备 服 务 质 量 卫 生 安 全 人 员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5) 母 婴 护 理 网 络 平 台 为 行 业 发 展 提 供 新 动 力 在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浪 潮 下, 过 去 一 两 年 的 时 间 里 出 现 了 很 多 与 母 婴 相 关 的 移 动 应 用 创 造 一 个 移 动 平 台, 提 供 全 面 的 资 讯 和 服 务, 利 用 网 络 来 进 行 行 业 形 象 推 广 开 拓 市 场 与 客 户 沟 通 必 将 成 为 母 婴 护 理 行 业 发 展 的 一 种 新 趋 势 母 婴 护 理 网 络 平 台 的 出 现, 对 于 整 个 行 业 来 说 无 疑 是 一 场 创 新 营 销 革 命, 为 行 业 带 来 极 大 的 变 格, 这 不 仅 是 目 前 这 个 新 兴 市 场 的 方 向 和 机 会, 更 是 整 个 母 婴 行 业 继 续 发 展 的 动 力 ( 三 ) 行 业 风 险 特 征 目 前,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行 业 处 于 发 展 初 期, 存 在 诸 多 的 不 确 定 性 和 风 险, 主 要 风 险 如 下 : 66
69 1 医 疗 风 险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是 主 要 向 产 褥 期 产 妇 和 婴 儿 提 供 护 理 服 务 的 特 殊 行 业, 客 户 身 体 虚 弱 敏 感, 接 受 服 务 的 期 间 可 能 会 出 现 各 种 病 症 的 情 况 如 果 客 户 在 接 受 服 务 的 时 候 出 现 健 康 问 题, 企 业 处 理 措 施 不 当, 可 能 会 面 临 发 生 医 疗 纠 纷 的 风 险 2 安 全 风 险 在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中, 顾 客 在 购 买 服 务 的 同 时 也 在 购 买 安 全 安 全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服 务 底 线 之 一, 它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安 全, 也 包 括 母 婴 的 人 身 安 全 公 司 服 务 的 对 象, 产 褥 期 的 母 婴, 体 质 虚 弱, 自 身 具 有 容 易 遭 受 意 外 伤 害 的 风 险, 在 服 务 过 程 中 由 于 食 品 卫 生 护 理 不 当 安 保 措 施 不 严 等 因 素, 很 可 能 对 母 婴 造 成 伤 害 3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人 力 成 本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主 要 服 务 成 本 之 一, 专 业 的 妇 婴 护 理 服 务 人 员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第 一 生 产 力 目 前,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内 仍 未 形 成 相 关 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和 流 动 渠 道, 企 业 需 要 通 过 内 部 培 养 来 形 成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而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业 人 员 也 是 竞 争 对 手 争 取 的 对 象, 人 员 的 不 稳 定, 将 直 接 影 响 企 业 的 服 务 质 量 和 经 营 业 绩 4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风 险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是 一 个 新 兴 的 行 业,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女 性 对 自 身 产 后 健 康 和 形 体 恢 复 以 及 对 婴 儿 健 康 等 问 题 的 重 视 程 度 越 来 越 高, 月 子 产 业 将 呈 现 一 种 相 对 稳 定 的 上 升 趋 势 但 行 业 监 管 标 准 的 缺 失,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低 风 险 高 利 润 的 假 象 导 致 了 资 本 的 蜂 拥 而 至, 使 得 行 业 内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低, 每 个 企 业 所 占 的 市 场 份 额 较 小, 竞 争 风 险 加 剧 ( 四 ) 行 业 壁 垒 1 资 金 壁 垒 对 于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机 构, 高 品 质 的 住 宿 餐 饮 卫 生 等 服 务 条 件, 是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和 照 护 产 后 康 复 育 儿 辅 导 等 一 系 列 专 业 健 康 服 务 的 基 本 67
70 保 障 价 格 高 昂 的 专 业 护 理 器 材 及 设 备, 环 境 优 美 设 施 齐 全 的 营 业 场 所 等, 都 需 要 公 司 投 入 不 菲 的 资 金 对 于 新 进 入 该 行 业 的 公 司 来 说, 较 高 的 资 金 投 入 是 一 个 较 大 的 进 入 壁 垒 2 资 质 壁 垒 为 保 证 孕 妇 产 后 健 康 恢 复 以 及 新 生 儿 健 康 成 长,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在 提 供 安 全 舒 适 健 康 的 场 所 和 环 境 之 外, 还 要 配 备 专 业 的 护 理 人 员 营 养 师 心 理 咨 询 师 早 教 专 家 等 人 员, 为 妇 婴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营 养 膳 食 产 后 心 理 疏 导 及 婴 儿 早 教 等 服 务, 因 此 要 求 其 从 业 人 员 具 备 相 关 的 专 业 背 景 在 这 些 场 所 的 安 全 卫 生 消 防 资 质 员 工 的 资 质 等 方 面, 对 行 业 新 进 入 的 公 司 及 其 从 业 人 员 提 出 了 较 高 的 要 求 3 品 牌 壁 垒 选 择 到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接 受 月 子 服 务 的 客 户, 主 要 以 经 济 条 件 比 较 好 的 中 高 端 客 户 为 主, 他 们 对 所 选 择 的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要 求 标 准 也 相 对 较 高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是 一 种 体 验 式 消 费, 很 多 新 客 户 是 通 过 老 客 户 的 口 口 相 传 而 来 的, 只 有 服 务 好 口 碑 好 的 企 业 才 能 在 这 个 行 业 生 存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成 为 企 业 得 以 生 存 发 展 壮 大 的 基 础, 良 好 的 品 牌 效 应 是 企 业 获 得 客 户 的 信 赖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重 要 方 法 对 于 新 进 入 的 企 业 而 言, 品 牌 壁 垒 是 进 入 该 行 业 的 另 一 个 障 碍 ( 五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与 竞 争 对 手 分 析 1 竞 争 格 局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一 切 资 金 的 导 向 都 是 以 市 场 为 准 则, 可 预 期 的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市 场 份 额, 使 得 越 来 越 多 的 竞 争 者 进 入 到 这 一 领 域 此 外, 行 业 还 受 到 来 自 妇 幼 保 健 医 院 和 月 嫂 公 司 保 姆 公 司 等 家 政 服 务 业 的 竞 争, 它 们 具 备 一 定 的 市 场 需 求 和 基 础, 但 由 于 提 供 的 服 务 比 较 单 调, 护 理 服 务 范 围 狭 小, 专 业 水 平 普 遍 不 高, 又 缺 乏 专 业 的 科 学 护 理 知 识, 因 此 也 无 法 满 足 中 高 端 客 户 的 需 求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机 构 主 要 集 中 在 北 上 广 及 省 会 城 市,2012 年 发 布 的 中 国 保 健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蓝 皮 书 显 示, 上 海 北 京 广 州 等 地 区 约 有 近 200 家, 业 务 量 也 在 保 持 大 幅 增 长 近 年 来, 在 很 多 省 会 城 市,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机 构 也 在 不 断 增 开 68
71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市 场 的 一 个 重 要 特 点 是 区 域 性 竞 争, 地 域 化 销 售 特 征 明 显, 属 于 典 型 的 零 散 型 竞 争 行 业 中 母 婴 护 理 机 构 的 数 量 众 多, 但 是 没 有 任 何 一 家 能 对 整 个 行 业 的 发 展 产 生 重 要 的 影 响, 母 婴 护 理 行 业 的 领 袖 都 是 局 部 区 域 内 的 领 袖 2 竞 争 对 手 分 析 山 东 省 内 母 婴 护 理 行 业 发 展 相 对 较 为 缓 慢, 除 公 司 外 稍 具 规 模 的 母 婴 护 理 企 业 逐 渐 成 立 开 始 于 2014 年, 且 大 多 数 集 中 于 山 东 省 会 济 南 公 司 区 域 内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济 南 禧 月 汇 国 际 月 子 会 所 悦 家 美 丽 妈 妈 月 子 会 所 济 南 金 月 汇 精 致 月 子 会 所 济 南 圣 玛 丽 亚 妇 产 医 院 产 后 健 康 管 理 ( 月 子 会 所 ) 济 南 禧 月 汇 国 际 月 子 会 所, 成 立 于 2014 年 10 月, 目 前 拥 有 月 子 功 能 房 16 间, 服 务 模 块 有 母 婴 专 业 护 理 膳 食 营 养 婴 儿 智 力 开 发 产 后 修 复 等 月 子 服 务 公 司 专 属 独 立 楼 层, 是 现 代 医 学 与 传 统 精 粹 相 结 合 的 专 业 母 婴 健 康 管 理 机 构 悦 家 美 丽 妈 妈 月 子 会 所, 成 立 于 2013 年 11 月, 目 前 拥 有 月 子 功 能 房 19 间, 服 务 模 块 有 产 妇 专 护 宝 宝 特 护 婴 幼 儿 托 管 广 禾 堂 月 子 餐 产 后 科 学 恢 复 等 服 务 企 业 营 业 面 积 2000 平 方 米, 公 司 专 属 独 立 楼 层, 为 产 后 母 婴 修 养 量 身 定 制 一 站 式 集 成 服 务 平 台 济 南 金 月 汇 精 致 月 子 会 所, 成 立 于 2014 年 11 月, 是 陕 西 和 华 飞 腾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金 月 汇 月 子 中 心 的 加 盟 店, 目 前 拥 有 月 子 功 能 房 60 间, 服 务 模 块 有 产 妇 专 护 月 子 餐 定 制 满 月 发 汗 产 后 恢 复 等 月 子 期 服 务 公 司 专 属 独 立 楼 层, 为 产 妇 及 新 生 儿 提 供 高 专 业 性 高 安 全 性 高 度 信 赖 感 的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济 南 圣 玛 丽 亚 妇 产 医 院 产 后 健 康 管 理 ( 月 子 会 所 ), 成 立 于 2014 年 10 月, 是 济 南 圣 玛 丽 亚 妇 产 医 院 旗 下 月 子 会 所, 目 前 拥 有 月 子 功 能 房 24 间, 服 务 模 块 有 专 业 产 后 恢 复 和 照 护 服 务, 是 产 妇 产 后 康 复 修 养 与 宝 宝 健 康 成 长 的 全 能 母 婴 护 理 专 业 中 心 ( 注 : 以 上 竞 争 对 手 的 相 关 信 息 来 自 市 场 调 研 ) ( 六 )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劣 势 分 析 1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分 析 (1) 行 业 服 务 标 准 及 内 部 管 理 体 系 领 先 优 势 69
72 2011 年 8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保 健 协 会 授 予 中 国 保 健 协 会 母 婴 保 健 科 研 基 地, 积 极 探 讨 研 究 母 婴 保 健 服 务 的 项 目 及 行 业 标 准 同 时, 公 司 基 于 五 年 来 为 1000 余 名 家 庭 提 供 的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结 合 韩 国 新 加 坡 台 湾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先 进 月 子 服 务 经 验, 参 照 国 家 及 地 方 相 关 行 业 标 准 和 规 范, 摸 索 并 制 定 了 一 套 完 善 严 格 的 服 务 规 范 流 程 和 标 准 体 系, 涵 盖 客 户 安 全 防 护 管 理 餐 饮 管 理 房 务 管 理 护 理 管 理 产 后 康 复 管 理 早 教 管 理 客 服 管 理 员 工 健 康 管 理 等 服 务 质 量 标 准 ( 具 体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七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质 量 标 准 情 况 ( 三 ) 质 量 标 准 情 况 ) 公 司 在 2014 年 初 通 过 与 知 名 咨 询 管 理 机 构 合 作, 在 原 有 管 理 基 础 上, 建 立 了 更 加 完 善 的 内 部 管 理 体 系, 包 括 企 业 文 化 制 度 流 程 组 织 架 构 部 门 职 责 薪 酬 职 级 体 系 绩 效 考 核 方 案 等 组 织 系 统, 规 范 的 管 理 体 系 不 仅 提 升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水 平, 更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对 客 户 的 服 务 水 平 与 标 准 完 善 的 管 理 体 系 和 服 务 流 程, 保 障 了 各 个 部 门 高 效 协 同 工 作, 为 母 婴 提 供 细 致 全 面 的 服 务, 扩 大 与 竞 争 对 手 的 优 势 (2) 团 队 优 势 公 司 设 有 六 个 专 业 团 队 ( 管 理 专 家 护 理 餐 饮 产 后 康 复 安 保 ) 为 产 后 妈 妈 和 婴 儿 提 供 全 方 位 多 系 统 的 产 后 坐 月 子 服 务, 专 业 团 队 六 对 一 服 务, 标 准 科 学, 保 障 公 司 发 展 与 服 务 质 量 这 种 全 方 位 多 系 统 的 专 业 化 团 队 服 务 管 理 模 式 在 同 行 业 内 具 有 无 可 比 拟 的 优 势 第 一, 运 营 管 理 团 队 公 司 中 层 以 上 管 理 人 员 均 具 有 丰 富 的 母 婴 护 理 从 业 经 验 和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经 验, 统 筹 掌 握 公 司 的 运 营 管 理 第 二 专 家 团 队 公 司 专 家 团 队 由 具 有 三 甲 医 院 临 床 工 作 经 验 的 资 深 妇 产 科 副 主 任 医 师, 儿 科 主 任 医 师, 副 高 级 护 理 专 家 高 级 营 养 专 家 以 及 高 级 心 理 咨 询 师 组 成, 妇 产 科 儿 科 护 理 专 家 每 天 三 次 查 房, 公 司 自 成 立 至 今, 一 直 执 行 副 高 级 以 上 专 家 24 小 时 值 班 制 度, 并 定 期 进 行 专 业 营 养 咨 询 心 理 辅 导, 为 产 妇 和 宝 宝 排 忧 解 难 第 三 护 理 团 队 公 司 护 理 人 员 均 毕 业 于 专 业 卫 生 院 校 的 护 理 及 助 产 专 业, 并 持 有 护 士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公 司 以 母 婴 服 务 为 核 心, 建 立 了 一 支 具 有 专 业 资 质 的 70
73 高 素 质 复 合 型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团 队, 为 产 妇 和 婴 儿 提 供 全 方 位 系 统 的 产 后 月 子 服 务 第 四 餐 饮 团 队 公 司 由 三 甲 医 院 营 养 专 家 资 深 烹 饪 师 共 同 组 成 月 子 餐 研 发 团 队, 进 行 产 品 开 发, 并 由 餐 饮 团 队 特 级 厨 师 率 高 级 烹 饪 师 营 养 师 面 点 师 等 组 成 月 子 餐 制 作 团 队, 进 行 食 材 选 择 营 养 调 配 菜 品 烹 制 第 五 产 后 康 复 团 队 公 司 拥 有 专 业 的 产 后 康 复 服 务 人 员, 针 对 产 妇 不 同 生 理 时 期 的 个 体 差 异 和 需 求, 结 合 先 进 的 产 后 修 复 设 备, 为 产 妇 定 制 全 方 位 的 个 性 产 后 修 复 方 案, 做 到 安 全 舒 适, 从 健 康 护 理 到 恢 复 身 体 健 康 恢 复 美 丽 第 六 安 保 团 队 公 司 拥 有 专 业 安 保 团 队, 建 立 了 24 小 时 无 缝 安 保 体 系, 全 方 位 的 安 保 体 系 和 缜 密 的 私 密 性 保 护 措 施 让 客 户 更 安 全 更 放 心 (3) 专 业 化 优 势 公 司 建 立 了 标 准 完 善 规 范 的 服 务 体 系, 以 专 业 的 服 务 赢 得 了 广 大 客 户 的 信 赖, 用 实 际 行 动 证 明 了 五 年 零 事 故 五 年 无 纠 纷 五 年 无 问 责 公 司 专 业 化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 拥 有 舒 适 温 馨 月 子 功 能 房, 专 为 母 婴 月 子 生 活 而 设 计, 恒 温 恒 湿, 清 新 无 菌, 设 施 齐 备 德 国 进 口 三 重 新 风 系 统, 保 证 房 内 的 温 度 50-55% 的 湿 度 清 新 无 菌 的 空 气 饮 用 水 全 部 经 过 中 央 水 处 理 设 备 过 滤 净 化, 可 直 接 饮 用 ; 妇 产 科 儿 科 护 理 专 家 每 日 至 少 三 次 定 期 查 房, 进 行 健 康 评 估 专 业 护 理 人 员 24 小 时 贴 心 照 护, 副 高 级 以 上 医 护 专 家 24 小 时 值 守 ; 专 家 团 队 定 期 查 房 了 解 产 妇 的 体 质, 建 立 个 人 营 养 健 康 档 案, 对 产 妇 及 婴 儿 进 行 健 康 评 估, 临 床 营 养 师 依 据 营 养 评 估 数 据, 科 学 搭 配 月 子 膳 食, 营 养 均 衡, 有 利 于 产 妇 迅 速 恢 复 ; 专 业 的 产 后 康 复 服 务 公 司 拥 有 专 业 的 产 后 康 复 人 员, 安 全 先 进 的 高 科 技 产 品 设 备, 在 妇 产 科 护 理 专 家 指 导 下, 制 定 全 面 的 个 性 化 产 后 康 复 方 案, 围 绕 产 后 不 同 时 期 为 产 妇 提 供 中 医 养 生 产 后 修 复 产 后 塑 形 等 服 务 在 满 足 产 妇 身 体 康 复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满 足 女 性 追 求 美 丽 的 普 遍 需 求 ; 早 早 教 公 司 与 国 内 顶 级 早 教 机 构 交 流 合 作, 针 对 新 生 儿 时 期 的 生 理 特 点, 71
74 通 过 音 乐 游 戏 游 泳 抚 触 等 课 程, 促 进 宝 宝 视 觉 听 觉 触 觉 动 觉 平 衡 觉 的 综 合 信 息 传 递, 有 助 于 提 高 宝 宝 的 情 商 和 智 商, 帮 助 宝 宝 更 好 的 成 长 ; 三 重 安 保 措 施, 让 母 婴 放 心 入 住 公 司 安 全 防 范 体 系 强 调 物 防 人 防 技 防 措 施 公 司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明 确 各 岗 位 的 管 理 责 任 并 按 照 岗 位 特 点 进 行 安 全 意 识 培 训, 对 重 点 区 域 的 安 全 隐 患 整 治 内 容 及 工 作 措 施 和 时 间 安 排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周 密 部 署 (4) 品 牌 优 势 经 过 五 年 多 的 经 营, 在 山 东 省 内, 公 司 已 经 成 为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行 业 的 领 先 品 牌, 在 行 业 和 客 户 群 中 具 有 极 高 的 美 誉 度 长 期 的 坚 持 严 格 的 专 业 化 要 求 超 出 客 户 期 望 值 的 服 务 带 来 了 广 泛 的 品 牌 效 应 自 成 立 至 今 服 务 的 1000 余 例 客 户 中, 客 户 满 意 度 达 95% 以 上, 赢 得 了 客 户 的 广 泛 赞 誉,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效 应, 老 客 户 转 介 率 较 高 杜 丽 王 峰 等 奥 运 冠 军 以 及 山 东 省 内 知 名 主 持 人 王 俐 书 匀 等 名 人 的 入 住, 更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公 司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公 司 制 定 客 户 满 意 度 调 查 流 程 调 查 方 式 和 调 查 要 求, 采 取 单 独 交 流 与 书 面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模 式, 独 立 进 行, 力 求 能 够 反 映 真 实 情 况 在 一 个 服 务 周 期 内, 客 服 部 负 责 组 织 两 次 客 户 满 意 度 调 查, 对 客 户 满 意 度 调 查 结 果 进 行 分 析 经 公 司 客 户 满 意 度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如 下 表 : 总 满 意 度 护 理 专 家 餐 饮 产 康 房 务 游 泳 早 教 98.3% 99.5% 98.8% 93% 95.5% 98% 99% 98.6% ( 表 格 取 自 调 查 期 间 :2015 年 1 月 -6 月 的 85 个 调 查 问 卷 的 平 均 值 ) 凭 借 专 业 专 心 的 服 务, 赢 得 了 客 户 广 泛 赞 誉, 共 计 收 到 来 自 客 户 的 锦 旗 60 余 面, 表 扬 信 数 百 封, 专 业 贴 心 无 微 不 至, 精 心 呵 护 爱 心 天 使, 幸 福 港 湾 成 长 摇 篮, 亲 人 般 的 呵 护 家 一 样 的 温 暖, 无 私 奉 献 细 致 贴 心, 体 现 了 客 户 对 公 司 服 务 的 高 度 认 可 72
75 ( 图 示 : 公 司 历 年 来 收 到 的 部 分 锦 旗 ) 公 司 历 年 来 获 得 的 荣 誉 情 况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2014 年 度 营 养 健 康 配 餐 示 范 单 位 2014 年 1 月 山 东 省 保 健 科 技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2013 年 12 月 2013 年 度 营 养 健 康 配 餐 示 范 单 位 2013 年 12 月 山 东 省 家 庭 服 务 业 诚 信 服 务 先 进 单 位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2016 年 济 南 营 养 学 会 理 事 单 位 2011 年 12 月 山 东 省 家 庭 服 务 业 诚 信 服 务 先 进 单 位 2011 年 8 月 中 国 保 健 协 会 母 婴 保 健 科 研 基 地 2011 年 8 月 中 国 保 健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5) 企 业 文 化 优 势 山 东 作 为 儒 家 文 化 的 发 祥 地, 一 直 是 中 国 人 精 神 上 的 首 善 之 区, 数 千 年 的 齐 鲁 文 化 特 别 是 儒 家 的 思 想 道 德 价 值 导 向, 通 过 数 千 年 的 积 淀 融 合 以 及 与 时 俱 进, 形 成 了 当 代 山 东 人 诚 实 守 信 勤 劳 善 良 爱 心 质 朴 的 精 神, 成 为 山 东 企 业 家 行 商 天 下 的 灵 魂 指 引 73
76 公 司 作 为 根 植 于 齐 鲁 大 地 的 本 土 民 族 企 业, 自 创 始 之 初 就 将 齐 鲁 文 化 与 自 身 企 业 文 化 相 融 合, 制 定 了 爱 心 呵 护 生 命, 专 业 守 护 健 康 的 主 题 文 化 和 安 全 爱 心 专 业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建 立 了 一 整 套 完 整 的 企 业 文 化 体 系 完 整 的 企 业 文 化 体 系, 使 公 司 能 够 思 想 统 一 步 调 一 致 快 速 发 展, 在 与 同 行 业 对 手 竞 争 中 始 终 领 先 一 步 每 一 位 入 住 客 户 都 会 得 到 超 出 期 望 的 服 务, 无 论 是 一 对 一 贴 身 服 务 多 对 一 专 业 服 务 24 小 时 专 家 值 班 制 度, 还 是 为 客 户 在 产 前 产 中 产 后 提 供 的 一 系 列 专 业 科 学 的 服 务, 无 一 处 不 体 现 公 司 安 全 爱 心 专 业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同 时, 公 司 每 周 都 会 开 展 各 类 产 前 产 中 产 后 的 公 益 课 程, 无 论 是 否 为 公 司 签 约 客 户 都 可 免 费 参 加 让 所 有 的 孕 妈 妈 安 心 备 产 放 心 生 产 舒 心 坐 月 子, 让 所 有 的 宝 宝 都 健 康 成 长, 是 公 司 每 一 名 员 工 最 大 心 愿, 爱 心 呵 护 生 命 专 业 守 护 健 康 是 公 司 每 一 名 员 工 最 大 职 责, 是 公 司 企 业 文 化 的 最 高 体 现 2 公 司 的 竞 争 劣 势 分 析 (1) 企 业 发 展 受 到 资 金 限 制 为 了 保 持 服 务 领 先 优 势, 公 司 需 要 在 连 锁 运 营 品 牌 建 设 市 场 推 广 等 方 面 不 断 进 行 资 金 投 入 目 前 来 看,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较 为 单 一, 资 金 瓶 颈 制 约 了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随 着 国 家 政 策 的 大 力 支 持, 市 场 需 求 不 断 扩 张, 母 婴 月 子 服 务 机 构 面 临 前 所 未 有 的 发 展 机 遇, 因 此 公 司 计 划 借 助 资 本 市 场, 利 用 多 元 化 的 融 资 渠 道, 快 速 扩 大 规 模, 实 现 健 康 稳 步 发 展 (2) 管 理 运 营 成 本 较 高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各 项 服 务 标 准 和 规 格 较 高, 提 供 高 于 同 行 业 的 服 务 标 准, 意 味 着 必 须 付 出 比 同 类 公 司 更 高 的 管 理 和 运 营 成 本, 在 防 范 医 疗 风 险, 优 化 设 施 和 服 务 的 方 面 必 须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人 才, 导 致 公 司 管 理 运 营 成 本 较 高, 因 此, 公 司 迫 切 需 要 连 锁 发 展, 降 低 管 理 运 营 成 本,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 七 ) 公 司 战 略 目 标 及 增 强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措 施 公 司 拥 有 长 期 战 略 规 划, 运 作 稳 健, 在 良 好 的 市 场 空 间 和 国 情 下, 具 有 较 强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已 经 摸 索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商 业 模 式,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提 升 74
77 公 司 将 在 大 力 发 展 现 有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为 核 心 服 务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强 化 专 业 提 升 服 务 创 新 和 产 品 创 新, 大 力 开 展 连 锁 经 营, 延 伸 母 婴 健 康 产 业 链, 确 立 公 司 在 母 婴 健 康 行 业 的 优 势 地 位, 巩 固 在 母 婴 健 康 服 务 行 业 的 领 先 地 位 围 绕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和 发 展 目 标, 在 深 刻 理 解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和 公 司 竞 争 能 力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在 增 强 成 长 性 产 品 和 服 务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等 方 面 拟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积 极 筹 划 进 入 资 本 市 场 目 前, 公 司 资 本 金 规 模 较 小, 连 锁 经 营 投 入 不 足, 规 模 化 发 展 速 度 受 到 制 约 为 解 决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的 资 金 瓶 颈, 公 司 正 在 积 极 引 进 战 略 机 构 投 资 者, 实 行 股 权 融 资, 募 集 资 金 将 主 要 用 于 产 品 服 务 创 新 和 连 锁 经 营 2 走 连 锁 化 运 营 之 路 2016 年, 公 司 计 划 拓 展 产 后 护 理 中 心 直 营 店 3 家, 技 术 输 出 合 作 运 营 店 8 家 未 来 三 年, 预 计 在 一 线 城 市 直 营 加 收 购 产 后 护 理 中 心 10 家, 二 线 城 市 连 锁 加 盟 产 后 护 理 中 心 20 家 3 大 力 开 展 入 宅 式 服 务 五 年 来, 经 过 与 5000 多 位 孕 妈 妈 的 接 洽 沟 通, 发 现 孕 妈 妈 找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月 子 护 理 的 需 求 急 为 迫 切, 市 场 规 模 较 大 公 司 筹 备 全 面 开 展 入 宅 式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满 足 更 大 范 围 客 户 的 需 求 以 入 宅 式 服 务 为 根 基, 提 供 专 业 化 标 准 化 系 统 化 的 入 宅 式 母 婴 月 子 护 理 服 务 运 用 O2O 销 售 模 式, 通 过 线 上 APP 微 信 端 等 渠 道 增 加 客 户 数 量 及 产 品 认 知 度, 提 高 门 店 到 访 率, 实 现 线 上 获 取 信 息 线 下 体 验 成 交, 增 强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竞 争 优 势 4 创 建 福 座 母 婴 健 康 培 训 中 心 福 座 母 婴 健 康 培 训 中 心 是 公 司 产 业 的 重 要 延 伸, 承 载 着 母 婴 健 康 教 育 培 训 的 重 要 功 能 母 婴 健 康 教 育 培 训 主 要 包 括 母 婴 健 康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业 务 人 员 培 训 以 及 针 对 孕 产 妇 的 母 婴 健 康 知 识 培 训 母 婴 健 康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针 对 母 婴 健 康 服 务 机 构 的 董 监 高 成 员 中 层 管 理 层 等 人 员 进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运 营 管 理 方 面 的 培 训 ; 业 务 人 员 培 训 主 要 是 针 75
78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的 与 母 婴 护 理 及 康 复 相 关 的 技 术 业 务 知 识 培 训 ; 孕 产 妇 母 婴 健 康 知 识 培 训 主 要 针 对 孕 产 妇 进 行 产 前 产 中 产 后 各 时 期 需 要 学 习 和 掌 握 的 专 业 知 识 进 行 培 训 在 未 来 该 业 务 一 方 面 能 为 公 司 增 加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另 一 方 面 能 将 母 婴 护 理 的 经 验 传 授 给 同 行 业 的 其 他 公 司, 除 为 获 取 收 入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推 动 整 个 行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巩 固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领 先 地 位 5 坚 持 产 品 创 新 和 服 务 创 新 延 展 客 户 的 服 务 周 期, 为 产 妇 长 期 提 供 身 体 调 理 经 络 养 生 瘦 身 美 容 等 月 子 后 服 务 项 目, 引 进 安 全 先 进 的 科 技 产 品 设 备, 为 客 户 长 期 提 供 健 康 美 丽 管 理, 增 强 持 续 服 务 能 力, 提 高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巩 固 公 司 行 业 地 位 公 司 还 将 提 升 和 完 善 服 务 流 程, 促 进 公 司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突 破 同 质 化 竞 争, 进 行 商 业 模 式 创 新, 提 高 公 司 经 济 效 益 和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实 现 可 持 续 的 快 速 发 展 6 加 大 市 场 开 发 与 营 销 队 伍 的 建 设 力 度 (1) 公 司 将 持 续 专 注 于 母 婴 健 康 行 业 各 细 分 应 用 市 场 的 开 发,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2) 加 大 营 销 队 伍 建 设 力 度, 通 过 外 部 招 聘 和 内 部 培 养 等 方 式 充 实 营 销 队 伍, 为 公 司 在 全 国 各 区 域 连 锁 经 营 打 好 基 础, 同 时 公 司 加 强 营 销 理 论 与 销 售 技 能 的 培 训, 提 高 人 员 综 合 素 质,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营 销 和 销 售 能 力 通 过 营 销 激 励 机 制 的 创 新, 进 一 步 调 动 营 销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整 合 市 场 资 源, 加 快 行 业 市 场 拓 展 (3) 利 用 公 司 专 业 服 务 口 碑 相 传 的 优 势, 投 入 更 多 力 量 到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 加 大 对 现 有 和 潜 在 客 户 的 服 务 力 度, 为 客 户 提 供 及 时 有 效 的 专 业 服 务, 培 育 更 多 的 客 户 资 源 7 加 强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提 升 人 才 管 理 水 平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公 司 将 有 计 划 有 重 点 地 引 进 和 培 养 一 批 中 高 级 医 疗 专 业 人 才 高 级 市 场 拓 展 人 才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为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奠 定 人 才 基 础 ; 进 一 步 加 快 员 工 岗 位 培 训 和 培 养, 不 断 创 新 服 务 体 系 ; 完 善 科 学 的 考 评 体 系 和 激 励 机 76
79 制, 公 平 公 正 透 明 的 员 工 奖 惩 任 用 机 制, 为 优 秀 员 工 提 供 良 好 的 发 展 空 间, 增 强 公 司 的 整 体 凝 聚 力 ; 完 善 涵 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人 员 的 高 效 股 权 激 励 机 制 ; 进 一 步 强 化 公 司 文 化 建 设, 以 企 业 文 化 促 进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77
80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之 初, 公 司 未 设 立 董 事 会 及 监 事 会 公 司 就 发 展 中 出 现 的 重 大 问 题 ( 如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股 权 转 让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等 ) 能 及 时 召 开 股 东 会, 股 东 会 决 议 等 事 项 基 本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制 作 书 面 决 议 文 件, 决 议 文 件 保 存 较 好 ; 但 存 在 会 议 通 知 会 议 记 录 文 件 缺 失 的 情 形 公 司 未 制 定 专 门 的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投 资 对 外 担 保 等 管 理 制 度 2015 年 9 月 10 日,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按 照 规 范 治 理 的 要 求,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制 定 了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等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 初 步 建 立 起 权 力 机 构 决 策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和 经 营 层 之 间 权 责 分 明 相 互 制 衡 协 调 的 治 理 机 制, 为 公 司 的 规 范 治 理 奠 定 了 制 度 基 础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后, 能 够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治 理 制 度 规 范 运 行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决 议 内 容 没 有 违 反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会 议 程 序 会 议 记 录 规 范 完 整, 不 存 在 损 害 股 东 债 权 人 及 第 三 人 合 法 利 益 的 情 况 公 司 三 会 的 相 关 人 员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的 任 职 要 求, 能 够 勤 勉 尽 责 的 遵 守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切 实 履 行 义 务, 严 格 执 行 三 会 决 议 但 由 于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尚 短,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运 行 成 熟 尚 需 一 定 时 间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公 司 三 会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召 开 时 间 会 议 届 次 主 要 议 案 / 内 容 年 9 月 6 日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年 9 月 6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其 他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公 司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挂 牌 在 内 的 议 案 选 举 董 事 长 聘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审 议 通 过 其 他 公 司 制 度 议 案 年 9 月 6 日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监 事 会 主 席 78
81 二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于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评 估 ( 一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为 加 强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及 潜 在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切 实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在 全 面 深 入 了 解 公 司 运 作 和 管 理 经 营 状 况 发 展 战 略 等 情 况 下, 负 责 策 划 安 排 和 组 织 各 类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活 动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协 调 和 组 织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宜, 参 加 公 司 所 有 涉 及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关 会 议, 及 时 知 晓 公 司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及 有 关 信 息 资 料, 并 向 投 资 者 披 露, 同 时 应 保 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性 合 法 性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 二 )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公 司 章 程 第 三 十 二 条 规 定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连 续 一 百 八 十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书 面 请 求 监 事 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监 事 会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股 东 可 以 书 面 请 求 董 事 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收 到 前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书 面 请 求 后 拒 绝 提 起 诉 讼, 或 者 自 收 到 请 求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日 内 未 提 起 诉 讼, 或 者 情 况 紧 急 不 立 即 提 起 诉 讼 将 会 使 公 司 利 益 受 到 难 以 弥 补 的 损 害 的, 前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有 权 为 了 公 司 的 利 益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他 人 侵 犯 公 司 合 法 权 益,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可 以 依 照 前 两 款 的 规 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公 司 章 程 第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三 ) 关 联 股 东 和 董 事 回 避 制 度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对 于 公 司 与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提 供 资 金 商 品 服 务 或 者 其 他 资 产 的 交 易,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履 行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审 议 程 序, 关 联 董 事 关 联 股 东 应 79
82 当 回 避 表 决 针 对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于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审 批 权 限 进 行 了 规 定, 关 联 股 东 和 董 事 应 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表 决 关 联 事 项 时 回 避 ( 四 ) 财 务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机 制 公 司 制 定 了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涵 盖 了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仓 储 管 理 等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和 各 个 具 体 环 节,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都 有 章 可 循,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在 完 整 性 有 效 性 合 理 性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的 保 证 了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进 行, 保 护 了 公 司 资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能 够 防 止 发 现 纠 正 错 误, 保 证 了 公 司 财 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促 进 了 公 司 经 营 效 率 的 提 高 和 经 营 目 标 的 实 现,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的 要 求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执 行 情 况 讨 论 认 为 : 公 司 现 有 的 治 理 机 制 能 够 有 效 地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和 决 策 质 量, 能 够 保 证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质 询 权 和 表 决 权 等 权 利 公 司 董 事 会 能 够 较 好 的 履 行 职 责, 对 公 司 的 重 大 决 策 事 项 作 出 决 议 但 由 于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尚 短,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良 好 运 行 尚 需 时 间 检 验 今 后, 公 司 将 对 管 理 层 在 公 司 治 理 和 规 范 运 作 方 面 进 行 定 期 培 训, 不 断 深 化 管 理 层 法 人 治 理 理 念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三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内 存 在 的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处 罚 情 况 ( 一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以 下 诉 讼 行 为 : 2014 年 4 月 8 日, 公 司 被 原 客 户 滕 某 某 以 侵 犯 其 肖 像 权 为 由 提 起 诉 讼,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公 司 赔 偿 滕 某 某 经 济 损 失 40,000 元 公 证 费 1050 元 案 件 受 理 费 230 元 案 件 保 全 费 230 元, 共 计 41,510 元 2014 年 4 月 9 日, 公 司 被 原 客 户 王 某 某 以 侵 犯 其 肖 像 权 为 由 提 起 诉 讼,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公 司 赔 偿 王 某 某 经 济 损 失 60,000 元 公 证 费 1050 元 案 件 受 理 费 330 元, 共 计 61,380 元 ( 二 ) 性 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因 公 司 在 网 站 和 宣 传 图 册 上 使 用 原 客 户 照 片, 而 被 客 户 以 侵 犯 肖 80
83 像 权 为 由 提 起 诉 讼, 共 计 赔 偿 原 客 户 经 济 损 失 10,2890 元 该 两 起 诉 讼 案 件 的 起 因 为 公 司 在 其 网 站 上 和 宣 传 材 料 上 使 用 了 原 客 户 的 照 片 所 致, 属 于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肖 像 侵 权 案 件, 不 属 于 重 大 诉 讼 案 件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诉 讼 或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情 形 公 司 已 取 得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无 违 法 违 规 证 明 及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说 明 取 得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承 诺, 公 司 最 近 24 个 月 不 存 在 其 他 违 法 行 为 ( 三 ) 整 改 措 施 针 对 上 述 肖 像 侵 权 行 为, 公 司 已 及 时 在 网 站 上 撤 除 相 关 照 片, 并 停 止 使 用 相 关 宣 传 图 册, 并 保 证 相 关 事 件 不 再 发 生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内 及 一 期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如 劳 动 社 保 消 防 海 关 工 商 质 检 税 务 等 合 规 经 营 方 面 的 问 题 和 法 律 风 险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内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处 罚 情 况 四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能 够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运 作, 逐 步 健 全 和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等 方 面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一 ) 资 产 独 立 本 公 司 是 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依 法 承 继 了 有 限 公 司 的 各 项 资 产, 具 备 与 经 营 活 动 相 关 的 设 备 设 施 房 产 等 固 定 资 产, 合 法 拥 有 与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包 括 为 产 妇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产 后 营 养 产 后 康 复 以 及 为 新 生 儿 提 供 健 康 护 理 早 早 教 等 一 系 列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相 关 的 商 标 无 形 资 产 公 司 资 产 独 立 完 整 产 权 明 晰, 不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违 规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81
84 公 司 资 产 权 属 清 晰 证 件 齐 备, 不 存 在 权 利 瑕 疵 权 属 争 议 纠 纷 或 其 他 权 属 不 明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资 产 产 权 共 有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对 他 方 的 重 大 依 赖 不 存 在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 二 ) 人 员 独 立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系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的 程 序 产 生,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负 责 人 均 与 公 司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并 专 职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领 取 薪 酬, 未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职 务,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干 预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形 ( 三 ) 财 务 独 立 本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配 备 了 专 职 的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及 各 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独 立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和 财 务 决 策, 符 合 会 计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有 关 会 计 法 规 的 规 定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银 行 账 户,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形 ; 公 司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与 股 东 单 位 无 混 合 纳 税 的 情 形 ;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干 预 公 司 资 金 使 用 的 情 形 ( 四 ) 机 构 独 立 本 公 司 机 构 设 置 完 整 按 照 建 立 规 范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要 求, 公 司 设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营 销 中 心 月 服 中 心 客 服 中 心 等 决 策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明 确 了 各 机 构 的 职 权 范 围, 建 立 了 规 范 有 效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适 合 自 身 业 务 特 点 及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的 组 织 本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设 置 了 完 整 的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各 部 门 职 责 明 确 工 作 流 程 清 晰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独 立,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合 署 办 公 混 合 经 营 的 情 形 ( 五 ) 业 务 独 立 本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包 括 为 产 妇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产 后 营 养 产 后 康 复 以 及 为 新 生 儿 提 供 健 康 护 理 早 早 教 等 一 系 列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的 市 场 部 销 售 部 护 理 部 产 康 部 早 教 部 等 健 全 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能 够 独 立 获 取 业 务 收 入 和 利 润, 具 有 独 立 自 主 完 整 的 产 供 销 业 务 经 营 体 系 82
85 和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不 存 在 依 赖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影 响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五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或 投 资 的 企 业 情 况 : 序 号 名 称 被 投 资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业 务 注 册 资 本 杜 恩 莉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融 众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出 资 比 例 (%) 批 发 : 预 包 装 食 品 ( 有 效 期 限 以 许 可 证 为 准 ); 批 发 零 售 : 保 健 食 品, 文 体 用 品, 日 用 百 货, 工 艺 品 ( 不 含 字 画 金 饰 品 及 象 牙 制 品 ), 保 健 品 销 售 300 万 元 化 妆 品, 饮 水 机 ; 生 物 技 术 开 发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零 售 预 包 装 食 品 ; 保 健 食 品 销 售 ( 以 上 有 效 期 限 以 许 可 证 为 准 ) 生 物 技 术 研 发 转 让 ; 日 用 百 货 水 处 理 设 备 床 上 用 品 纺 织 品 工 保 健 品 销 售 50 万 元 艺 品 电 器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依 据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核 发 的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开 展 经 营 活 保 健 器 械 和 动 ; 批 发 : 文 教 体 育 用 品 服 装 保 健 品 的 销 日 用 百 货 家 用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售 化 妆 品 ( 以 上 范 围 需 经 许 可 经 营 50 万 元 的, 须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保 健 食 品 批 发 零 售 ( 有 效 期 以 许 可 日 期 为 准 ) 日 用 百 货 健 身 器 材 五 金 交 电 电 子 产 品 化 工 产 品 ( 不 含 危 险 品 ) 服 装 家 用 饮 水 机 的 批 发 零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实 业 投 资 创 业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大 天 力 壮 骨 粉 老 山 蜂 王 浆 的 批 发 销 售 50 万 元 对 外 投 资 1080 万 元 3.33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融 众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与 公 司 从 事 的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或 相 似 情 形,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已 出 具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在 商 业 上 对 股 份 公 司 构 成 竞 争 的 83
86 业 务 及 活 动, 或 拥 有 与 股 份 公 司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营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权 益, 或 以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取 得 该 经 营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控 制 权, 或 在 该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中 委 派 他 人 担 任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营 销 负 责 人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六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资 金 被 占 用 或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资 金 存 在 被 关 联 方 占 用 的 情 形,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关 联 方 拆 借 金 额 ( 元 )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说 明 赵 怀 忠 1,000, /12/ /05/28 无 息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1,000, /04/ /09/30 无 息 1,000, /06/ /09/30 无 息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 拆 借 给 赵 怀 忠 1,000, 元,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 全 部 收 回 公 司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15 日 分 两 次 各 拆 借 给 关 联 方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1,000, 元,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全 部 收 回 挂 牌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而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情 形 公 司 为 了 防 止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行 为 发 生 所 采 取 的 具 体 安 排 : 1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明 确 规 定 :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违 反 规 定 的,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和 公 司 其 它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应 严 格 依 法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重 组 对 外 投 资 资 金 占 用 借 款 担 保 等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得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2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及 决 策 程 序 作 出 明 确 规 定, 并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时 关 联 方 的 回 避 制 度 作 出 具 体 规 定 84
87 3 公 司 制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需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并 严 格 执 行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制 度 4 为 规 范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公 司 股 东 均 签 署 了 关 于 资 金 占 用 事 项 的 承 诺 书, 承 诺 如 下 :(1) 不 存 在 公 司 为 本 人 ( 本 公 司 )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本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 进 行 违 规 担 保 的 情 形 ; (2) 本 人 ( 本 公 司 )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企 业 不 存 在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等 方 式 占 用 或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或 资 产 情 形 ;(3) 本 人 ( 本 公 司 ) 承 诺 将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及 规 定, 确 保 将 来 不 致 发 生 上 述 情 形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现 任 职 务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杜 恩 莉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陈 磊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杜 迎 春 董 事 赵 子 明 董 事 曲 春 玲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 王 世 观 监 事 会 主 席 杜 文 赞 监 事 董 腾 职 工 监 事 - - 付 宜 霞 财 务 负 责 人 - - 合 计 公 司 董 事 长 杜 恩 莉 之 兄 杜 恩 魁 持 有 公 司 80 万 股 股 份 杜 恩 莉 之 弟 杜 恩 伟 持 有 公 司 万 股 股 份, 杜 恩 莉 外 甥 赵 子 明 持 有 公 司 150 万 股 股 份, 除 以 上 情 形 外,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不 存 在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85
88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除 杜 恩 莉 和 赵 子 明 系 姨 甥 关 系 外,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三 ) 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签 订 的 重 要 协 议 以 及 做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及 保 密 与 竞 业 禁 止 协 议 公 司 董 事 长 杜 恩 莉 出 具 了 关 于 减 少 及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签 署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及 关 于 诚 信 状 况 的 书 面 声 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违 反 竞 业 禁 止 的 法 律 规 定 或 与 原 单 位 约 定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有 关 上 述 竞 业 禁 止 事 项 的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 不 存 在 与 原 任 职 单 位 知 识 产 权 商 业 秘 密 方 面 的 侵 权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兼 职 单 位 与 公 司 关 系 职 务 杜 恩 莉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东 方 康 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承 德 菩 达 保 健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杜 恩 莉 兼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之 姐 杜 恩 玲 任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之 弟 杜 恩 伟 任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兼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之 兄 杜 恩 魁 任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兼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之 姐 杜 恩 玲 任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兼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之 兄 杜 恩 魁 任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之 兄 杜 恩 魁 任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恩 莉 兼 职 企 业 监 事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部 门 经 理 监 事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监 事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监 事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陈 磊 北 京 亚 拓 精 诚 营 销 策 划 有 限 董 事 兼 职 企 业 执 行 董 事 86
89 姓 名 兼 职 单 位 与 公 司 关 系 职 务 责 任 公 司 杜 迎 春 赵 子 明 杜 文 赞 王 世 观 董 腾 北 京 东 方 康 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职 企 业 监 事 山 东 德 衡 ( 济 南 ) 律 师 事 务 所 董 事 兼 职 单 位 律 师 山 东 俊 州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鸿 泰 裕 盛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杜 迎 春 之 姐 杜 忠 任 职 企 业 董 事 杜 迎 春 之 岳 母 李 长 贞 任 职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齐 鲁 医 疗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职 企 业 业 务 主 管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赵 子 明 之 父 赵 怀 忠 任 职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内 蒙 古 龙 云 科 技 园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杜 文 赞 兼 职 企 业 董 事 承 德 菩 达 保 健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山 东 福 达 平 安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奥 体 店 董 事 杜 文 赞 兼 职 企 业 监 事 兼 职 企 业 监 事 兼 职 企 业 董 事 职 员 负 责 人 注 : 杜 恩 玲 为 杜 恩 莉 姐 姐 杜 恩 魁 为 杜 恩 莉 哥 哥 杜 恩 伟 为 杜 恩 莉 弟 弟 赵 怀 忠 与 杜 恩 玲 为 夫 妻 赵 子 明 为 赵 怀 忠 与 杜 恩 玲 之 子 上 述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 1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1 年 04 月 26 日 杜 恩 玲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济 南 市 市 中 区 经 十 路 号 东 三 层 352 号 批 发 : 预 包 装 食 品 ( 有 效 期 限 以 许 可 证 为 准 ); 批 发 零 售 : 保 健 食 品, 文 体 用 品, 日 用 百 货, 工 艺 品 ( 不 含 字 画 金 饰 品 及 象 牙 制 品 ), 化 妆 品, 饮 水 机 ; 生 物 技 术 开 发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股 权 结 构 : 杜 恩 莉 90.00% 杜 恩 玲 10.00% 2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96 年 10 月 31 日 87
90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杜 恩 魁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张 店 区 共 青 团 西 路 95 号 钻 石 商 务 大 厦 21B 室 零 售 预 包 装 食 品 ; 保 健 食 品 销 售 ( 以 上 有 效 期 限 以 许 可 证 为 准 ) 生 物 技 术 研 发 转 让 ; 日 用 百 货 水 处 理 设 备 床 上 用 品 纺 织 品 工 艺 品 电 器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股 权 结 构 : 杜 恩 莉 77.60% 杜 恩 魁 22.40% 3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02 月 01 日 杜 恩 玲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青 岛 市 市 北 区 延 安 路 175 号 604 户 依 据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核 发 的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批 发 : 文 教 体 育 用 品 服 装 日 用 百 货 家 用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化 妆 品 ( 以 上 范 围 需 经 许 可 经 营 的, 须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股 权 结 构 : 杜 恩 莉 80.00% 杜 恩 玲 20.00% 4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999 年 05 月 06 日 杜 恩 魁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芝 罘 区 桃 花 街 53 号 保 健 食 品 批 发 零 售 ( 有 效 期 以 许 可 日 期 为 准 ) 日 用 百 货 健 身 器 材 五 金 交 电 电 子 产 品 化 工 产 品 ( 不 含 危 险 品 ) 服 装 家 用 饮 水 机 的 批 发 零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股 权 结 构 : 杜 恩 莉 66.00% 杜 恩 魁 34.00% 5 北 京 东 方 康 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北 京 东 方 康 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3 年 05 月 15 日 杜 恩 魁 万 元 88
91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路 锦 秋 知 春 花 园 2 号 楼 3 单 元 3B 号 销 售 保 健 食 品 ; 生 物 技 术 开 发 转 让 咨 询 ; 销 售 日 用 百 货 五 金 交 电 建 筑 材 料 化 工 产 品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不 含 一 类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股 权 结 构 : 项 伟 20.00% 陈 磊 20.00% 赵 强 20.00% 杜 恩 魁 40.00% 6 北 京 亚 拓 精 诚 营 销 策 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北 京 亚 拓 精 诚 营 销 策 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96 年 11 月 25 日 陈 磊 万 元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路 锦 秋 知 春 花 园 2 号 楼 3 单 元 3B 号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 销 售 百 货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五 金 交 电 化 工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不 含 一 类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机 电 设 备 ; 广 告 制 作 ; 承 办 展 览 展 示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应 经 许 可 的, 经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并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后 方 可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未 规 定 许 可 的, 自 主 选 择 经 营 项 目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股 权 结 构 : 陈 磊 40.00% 赵 学 孟 30.00% 王 世 绮 30.00% 7 山 东 俊 州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山 东 俊 州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4 月 25 日 杜 忠 万 元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关 联 方 持 股 情 况 : 杜 忠 90.02% 8 山 东 鸿 泰 裕 盛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泉 城 路 318 号 10 座 03A1 室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内 广 告 业 务 ; 销 售 : 建 材, 五 金 交 电 日 用 品 百 货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山 东 鸿 泰 裕 盛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2 月 16 日 李 长 贞 万 元 整 89
92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股 权 结 构 : 李 长 贞 100% 9 齐 鲁 医 疗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市 市 中 区 岔 路 街 308 号 楼 南 段 305A7 室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齐 鲁 医 疗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03 年 09 月 01 日 高 海 青 4,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文 化 西 路 44 号 股 权 结 构 : 山 东 大 学 齐 鲁 医 院 100% 10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许 可 证 范 围 内 医 疗 器 械 销 售 及 体 外 诊 断 试 剂 批 发 ( 有 效 期 限 以 许 可 证 为 准 ) 以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实 业 投 资 ; 企 业 策 划 及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 医 药 技 术 开 发 及 技 术 转 让 ( 以 上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项 目 ); 仓 储 服 务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及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 货 物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制 或 禁 止 的 商 品 除 外 ); 招 标 代 理 业 务 ; 一 类 医 疗 器 械 消 杀 用 品 办 公 用 品 的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1999 年 12 月 24 日 赵 怀 忠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经 十 路 89 号 12BF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开 发 及 技 术 服 务 ; 批 发 零 售 : 保 健 食 品 文 具 用 品 办 公 自 动 化 设 备 工 艺 美 术 品 电 子 产 品 家 用 电 器 服 装 鞋 帽 箱 包 针 织 纺 品 体 育 用 品 日 用 品 化 妆 品 床 上 用 品 百 货 纸 制 品 玩 具 童 车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股 权 结 构 : 薛 宝 永 50.00% 赵 怀 忠 50.00% 11 内 蒙 古 龙 云 科 技 园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内 蒙 古 龙 云 科 技 园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09 月 21 日 程 子 纲 10, 万 人 民 币 元 90
93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股 权 结 构 : 内 蒙 古 红 山 物 流 园 区 服 务 外 包 创 业 大 厦 七 楼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企 业 孵 化 中 心 的 建 设 ;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设 计 集 成 安 装 ;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开 发 与 销 售 ; 动 漫 设 计 ;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投 资 与 经 营 管 理 ;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苏 州 科 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00% 太 仓 中 科 国 际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70.00% 12 山 东 福 达 平 安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山 东 福 达 平 安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慕 宏 伟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解 放 路 43 号 银 座 数 码 广 场 经 营 范 围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国 内 广 告 ; 网 络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 产 品 包 装 设 计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的 技 术 开 发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股 权 结 构 : 张 建 农 33.30% 王 庆 军 33.30% 慕 宏 伟 33.40% 13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奥 体 店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负 责 人 :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奥 体 店 2015 年 05 月 25 日 董 腾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龙 奥 北 路 909 号 海 信 龙 奥 九 号 4 号 楼 25 层 26 层 家 政 服 务 ; 母 婴 日 用 品 的 销 售 ( 不 含 食 品 ); 婴 儿 早 教 咨 询 ; 产 后 健 身 服 务 ; 化 妆 品 美 容 器 械 销 售 ; 健 康 管 理 咨 询 ;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 非 学 历 性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策 划 组 织 婴 儿 启 蒙 活 动 及 会 务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14 承 德 菩 达 保 健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成 员 出 资 总 额 :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承 德 菩 达 保 健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0 年 1 月 20 日 杜 恩 莉 万 元 承 德 县 下 板 城 镇 菩 达 茶 生 产 销 售 91
94 关 联 方 持 股 情 况 : 山 东 康 佳 保 健 品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25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33.33% 登 记 状 态 : 2007 年 3 月 22 日 吊 销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突 的 情 况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对 外 投 资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益 冲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被 投 资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杜 恩 莉 杜 恩 魁 杜 恩 玲 陈 磊 尹 平 ( 杜 迎 春 的 配 偶 ) 杜 忠 李 长 贞 ( 杜 迎 春 姐 姐 )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融 众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东 方 康 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东 方 康 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亚 拓 精 诚 营 销 策 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山 东 上 科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科 联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俊 州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鸿 泰 裕 盛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保 健 品 销 售 保 健 品 销 售 保 健 器 械 和 保 健 品 的 销 售 大 天 力 壮 骨 粉 老 山 蜂 王 浆 的 批 发 销 售 对 外 投 资 1, 保 健 品 销 售 大 天 力 壮 骨 粉 老 山 蜂 王 浆 的 批 发 销 售 保 健 食 品 的 销 售 保 健 器 械 和 保 健 品 的 销 售 保 健 品 销 售 保 健 食 品 的 销 售 企 业 的 营 销 策 划 技 术 及 货 物 进 出 口 货 物 进 出 口 货 物 进 出 口 保 健 品 销 售
95 姓 名 被 投 资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赵 怀 忠 ( 杜 迎 春 配 偶 父 母 )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上 述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保 健 食 品 的 批 发 零 售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详 见 本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之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2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详 见 本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之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3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详 见 本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之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4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详 见 本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之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5 上 海 融 众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名 称 : 上 海 融 众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成 立 日 期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注 册 资 本 : 2011 年 3 月 3 日 上 海 中 莱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万 元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关 联 股 东 持 股 : 杜 恩 莉 3.33%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宜 山 路 829 号 6 幢 548 室 实 业 投 资 创 业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6 北 京 东 方 康 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详 见 本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之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7 山 东 上 科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93
96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山 东 上 科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09 月 02 日 尹 平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泉 城 路 318 号 10 层 股 权 结 构 : 尹 平 10.18% 李 铮 89.82% 8 山 东 科 联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及 货 物 进 出 口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除 外 )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公 司 名 称 : 成 立 日 期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山 东 科 联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12 月 01 日 黄 俊 珠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 经 营 范 围 :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泉 城 路 318 号 10 层 1014A 室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内 广 告 业 务 ; 销 售 : 建 筑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日 用 百 货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股 权 结 构 : 尹 平 40.00% 黄 俊 珠 60.00% 9 山 东 俊 州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详 见 本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之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10 山 东 鸿 泰 裕 盛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详 见 本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之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11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详 见 本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之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的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与 公 司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利 益 冲 突 情 形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签 署 了 承 诺 函, 承 诺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的 情 况, 并 愿 意 承 担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股 份 公 司 造 成 94
97 的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 六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适 格 性 及 合 法 合 规 性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不 具 备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或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所 兼 职 单 位 规 定 的 任 职 限 制 等 任 职 资 格 方 面 的 瑕 疵 ; 不 存 在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或 章 程 约 定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义 务 的 问 题 ; 最 近 2 年 及 一 期 内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不 存 在 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被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受 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公 开 谴 责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合 法 合 规 人 员 合 法 合 规 ( 七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变 动 情 况 1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2013 年 1 月 1 日,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杜 恩 莉 杜 迎 春 杜 文 赞, 杜 恩 莉 担 任 董 事 长 ; 2015 年 9 月 6 日,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杜 恩 莉 陈 磊 杜 迎 春 赵 子 明 曲 春 玲 组 成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杜 恩 莉 任 董 事 长 ;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未 发 生 变 化 2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2013 年 1 月 1 日,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为 赵 子 明 张 红 李 岩 ;2014 年 1 月 19 日,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变 更 为 赵 子 明 杜 恩 伟 ;2015 年 9 月 6 日,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王 世 观 杜 文 赞 为 监 事, 与 经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的 职 工 监 事 董 腾 共 同 组 成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王 世 观 任 监 事 会 主 席 ;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未 发 生 变 动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013 年 1 月 1 日, 王 世 观 任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15 年 9 月 6 日,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聘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4 名, 杜 恩 莉 担 任 总 经 理, 陈 磊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曲 春 玲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付 宜 霞 任 财 务 负 责 人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皆 因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加 强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需 要 等 正 常 原 因 而 发 生, 并 依 法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95
98 未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96
99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及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 一 )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意 见 公 司 聘 请 的 具 有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山 东 和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实 施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和 信 审 字 (2015) 第 号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为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 二 )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1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基 本 准 则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和 其 后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4 年 修 订 ) 的 披 露 规 定, 并 基 于 以 下 所 述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进 行 编 制 2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自 本 报 告 期 末 至 少 12 个 月 内 具 备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无 影 响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重 大 事 项 ( 三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应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二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97
100 货 币 资 金 9,318, ,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款 项 957, , ,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2,031, ,754, , 存 货 172,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663,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3,143, ,374, ,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948, ,144, ,098, 在 建 工 程 752,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4,607, ,487, ,33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6,308, ,633, ,431, 资 产 总 计 19,452, ,007, ,172, ( 二 )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2,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3,000, 应 付 账 款 495, , , 预 收 款 项 1,057, ,727, ,191,
10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86, , , 应 交 税 费 77, , ,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1,340, ,662, ,898,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358, ,371, ,479,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8,358, ,371, ,479,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10,000, ,000, ,000, 资 本 公 积 10,500, ,000,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9,405, ,363, ,30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1,094, ,636, ,307,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9,452, ,007, ,172, ( 三 )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6,533, ,170, ,185,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6,533, ,170, ,185,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5,468, ,226, ,071,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3,229, ,916, ,04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69, , , 销 售 费 用 750, ,473, ,005, 管 理 费 用 1,092, ,364, , 财 务 费 用 25,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99
102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065, ,056, ,886,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07,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957, ,056, ,88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957, ,056, ,885,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57, ,056, ,885,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四 ) 现 金 流 量 表 100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948, ,894, ,834,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952,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901, ,785, ,464,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800, ,540,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081, ,985, ,69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29, , ,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571, ,786, ,75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882, ,733, ,37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018, ,948, ,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1,393, , ,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103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93,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93, , ,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7,500, ,000, 取 得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500, ,000,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12,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01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487, ,00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7,112, ,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05, , ,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318, , , ( 五 )2015 年 1-6 月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9,000, ,000, ,363, ,636,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9,000, ,000, ,363, ,636,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000, ,500, , ,457,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57, ,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000, ,500, ,500,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000, ,500, ,5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101
104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0,000, ,500, ,405, ,094, ( 六 )2014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102 单 位 : 元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 ,307, ,30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8,000, ,307, ,307,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000, ,000, ,056, ,943,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056, ,056,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000, ,000, ,000,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000, ,000, ,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105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9,000, ,000, ,363, ,636, ( 七 )2013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 ,421,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8,000, ,421, ,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885, ,885,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885, ,885,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 ,307, ,307,
106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 一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5 年 0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相 关 信 息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为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本 公 司 营 业 周 期 为 12 个 月 4 记 账 本 位 币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所 确 定 的 现 金, 是 指 本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所 确 定 的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6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主 要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本 公 司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应 收 账 款 : 单 项 金 额 占 总 额 10% 以 上 其 他 应 收 款 : 单 项 金 额 10 万 以 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龄 分 析 法 (1)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104
107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半 年 以 内 ( 含 半 年 ) 半 年 至 1 年 ( 含 1 年 )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年 以 上 注 : 公 司 对 应 收 款 项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存 在 以 下 例 外 情 况 :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时 间 较 长 且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7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是 指 本 公 司 在 日 常 经 营 和 提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和 物 料 等 本 公 司 存 货 分 为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原 材 料 主 要 指 采 购 的 厨 房 用 菜 品, 库 存 商 品 主 要 指 采 购 的 母 婴 用 品 办 公 用 品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发 出 时, 采 取 先 进 先 出 法 确 定 其 发 出 的 实 际 成 本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产 成 品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可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该 等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用 于 生 产 而 持 有 的 材 料 等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企 业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本 公 司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但 如 果 某 些 存 货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105
108 分 开 计 量, 可 以 合 并 计 量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量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公 司 存 货 盘 存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8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标 准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和 折 旧 方 法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分 为 :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家 具 器 具 办 公 设 备 等 ; 折 旧 方 法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根 据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性 质 和 使 用 情 况,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并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存 在 差 异 的,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之 外, 本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运 输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电 子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家 具 器 具 年 限 平 均 法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06
109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固 定 资 产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当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时 应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确 认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按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部 分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计 提,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本 公 司 已 经 支 出 摊 销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形 成 时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费 用 项 目 的 受 益 期 限 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确 定 时 将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0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2) 资 本 化 金 额 计 算 方 法 资 本 化 期 间 :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暂 停 资 本 化 期 间 :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应 当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期 间 资 本 化 金 额 计 算 :1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按 照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2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按 照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率 为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3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11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107
11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12 职 工 福 利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职 工 薪 酬 是 本 公 司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给 予 的 各 种 形 式 报 酬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支 出,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和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短 期 薪 酬 包 括 短 期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等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应 付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受 益 对 象 按 照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离 职 后 福 利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企 业 年 金 等, 按 照 公 司 承 担 的 风 险 和 义 务, 分 类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 在 根 据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为 换 取 职 工 在 会 计 期 间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向 单 独 主 体 缴 存 的 提 存 金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 在 半 年 和 年 度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由 独 立 精 算 师 进 行 精 算 估 值, 以 预 期 累 积 福 利 单 位 法 确 定 提 供 福 利 的 成 本 本 集 团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导 致 的 职 工 薪 酬 成 本 包 括 下 列 组 成 部 分 :1 服 务 成 本, 包 括 当 期 服 务 成 本 过 去 服 务 成 本 和 结 算 利 得 或 损 失 其 中, 当 期 服 务 成 本 是 指, 职 工 当 期 提 供 服 务 所 导 致 的 设 定 受 益 义 务 现 值 的 增 加 额 ; 过 去 服 务 成 本 是 指,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修 改 所 导 致 的 与 以 前 期 间 职 工 服 务 相 关 的 设 定 受 益 义 务 现 值 的 增 加 或 减 少 ;2 设 定 受 益 义 务 的 利 息 费 用 ;3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负 债 导 致 的 变 动 108
111 除 非 其 他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或 允 许 职 工 福 利 成 本 计 入 资 产 成 本, 本 公 司 将 上 述 第 1 和 2 项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第 3 项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且 不 会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转 回 至 损 益 (3) 辞 退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者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而 产 生 的 预 计 负 债, 同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本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正 式 的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提 出 自 愿 裁 减 建 议, 并 即 将 实 施 ;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采 用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相 同 的 原 则 处 理 本 公 司 将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的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在 符 合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3 收 入 收 入 确 认 一 般 原 则 : (1) 销 售 商 品 本 公 司 销 售 的 商 品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按 从 购 货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金 额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1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收 取 采 用 递 延 方 式,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照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2) 提 供 劳 务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本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成 本 占 预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完 工 进 度,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照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109
112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2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确 认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并 且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1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确 认 :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确 定 该 计 税 基 础 为 其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如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二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1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本 公 司 本 报 告 期 无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2 会 计 的 估 计 变 更 说 明 本 公 司 本 报 告 期 无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四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主 要 损 益 情 况 ( 一 )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及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毛 利 率 的 构 成 及 比 例 1 公 司 收 入 具 体 确 认 方 法 (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母 婴 服 务 收 入,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原 则 如 下 : 110
113 公 司 与 客 户 签 订 母 婴 服 务 合 同 ( 入 住 合 同 书 ), 并 按 合 同 约 定 预 收 定 金 或 预 收 全 额 合 同 价 款, 公 司 提 供 母 婴 服 务 合 同 中 的 套 餐 服 务, 客 户 离 店 时 确 认 收 入 (2) 客 户 解 约 情 况 及 相 关 收 入 的 确 认 报 告 期 内, 客 户 终 止 合 同 的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退 房 金 额 160, , ,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6,533, ,170, ,185, 退 房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2.46% 2.65% 2.62% 报 告 期 内, 客 户 终 止 合 同 的 情 况 较 少, 对 公 司 收 入 的 影 响 不 重 大 公 司 客 户 终 止 合 同 主 要 源 于 客 户 本 身 身 体 状 况, 如 存 在 流 产 事 件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签 约 客 户 流 失 的 情 形 报 告 期 内, 客 户 解 约 均 在 公 司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前, 公 司 将 收 到 客 户 的 订 金 在 预 收 账 款 中 核 算, 当 该 客 户 解 约 时, 按 照 签 订 的 订 房 合 同 及 公 司 的 终 止 合 同 的 政 策 办 理 退 款 手 续 在 客 户 终 止 合 同 情 形 下, 公 司 将 预 收 的 款 项 退 还 给 解 约 客 户, 不 存 在 确 认 收 入 的 情 况 公 司 收 入 具 体 的 确 认 方 法 符 合 行 业 特 点 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2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及 变 动 情 况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6,533, ,170, ,185, 营 业 成 本 3,229, ,916, ,046, 营 业 毛 利 3,303, ,253, , 营 业 利 润 1,065, ,056, ,886, 利 润 总 额 957, ,056, ,886, 净 利 润 957, ,056, ,885, (1)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6,533, ,078, ,030,
114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91, , 合 计 6,533, ,170, ,18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接 近 100% 2015 年 1-6 月 份 营 业 收 入 为 万 元, 收 入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随 着 公 司 服 务 水 平 的 提 高 以 及 宣 传 力 度 的 加 大,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入 住 率 明 显 提 高,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万 元 2014 年 全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较 2013 年 增 加 95.21%,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1 经 过 多 年 积 累, 公 司 在 省 内 具 备 了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树 立 了 较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收 入 取 得 较 快 增 长 2 随 着 社 会 进 步 及 人 们 理 念 的 变 化, 新 兴 的 母 婴 护 理 行 业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潜 在 消 费 者 所 接 受, 公 司 于 2014 年 推 出 一 批 特 价 房,2014 年 入 住 率 提 高, 收 入 增 加 (2) 净 利 润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形 成 过 程 如 下 表 所 示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6,533, ,170, ,185, 减 : 营 业 成 本 3,229, ,916, ,04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69, , , 销 售 费 用 750, ,473, ,005, 管 理 费 用 1,092, ,364, , 财 务 费 用 25,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加 : 投 资 收 益 营 业 利 润 1,065, ,056, ,886,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107, 利 润 总 额 957, ,056, ,886, 所 得 税 费 用 净 利 润 957, ,056, ,885,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112
115 处 于 亏 损 状 态, 主 要 原 因 系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行 业 属 于 新 兴 服 务 业, 正 处 于 行 业 整 体 性 探 索 阶 段, 消 费 者 接 受 度 较 低, 公 司 入 住 率 较 低 该 行 业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为 人 员 工 资 房 租 折 旧 费 等 固 定 成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不 足 以 弥 补 营 业 成 本 及 期 间 费 用, 导 致 净 利 润 为 负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净 利 润 为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而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由 人 员 工 资 房 租 折 旧 费 等 固 定 成 本 构 成, 可 变 成 本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较 小,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加 营 业 成 本 被 摊 薄, 净 利 润 获 得 较 快 增 长 随 着 新 兴 的 母 婴 康 复 服 务 业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潜 在 消 费 者 所 接 受, 公 司 入 住 率 将 会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将 会 得 到 逐 步 体 现 (3)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分 析 由 于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行 业 属 于 新 兴 服 务 业, 处 于 行 业 整 体 性 探 索 阶 段, 消 费 者 接 受 度 较 低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056, 元 和 -1,885, 元, 处 于 亏 损 状 态 ;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净 利 润 为 957, 元, 扭 亏 为 盈 公 司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具 有 持 续 的 营 运 记 录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交 易 客 户 等 均 具 有 持 续 的 经 营 记 录, 不 存 在 偶 发 性 的 交 易 等 事 项, 公 司 具 有 持 续 的 营 运 记 录 2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具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业, 属 于 新 兴 行 业, 被 称 为 21 世 纪 的 朝 阳 产 业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我 国 产 业 结 构 发 生 持 续 的 变 化, 市 场 的 细 分, 母 婴 产 业 作 为 一 个 全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近 年 来 已 成 为 众 多 热 门 投 资 行 业 之 一 详 细 分 析 见 本 说 明 书 之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八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及 竞 争 情 况 之 ( 二 ) 行 业 发 展 特 点 和 发 展 趋 势 之 2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3 公 司 管 理 层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稳 定 并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偿 债 能 力 A 管 理 层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稳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稳 定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具 有 专 业 的 高 素 质 复 合 113
116 型 产 后 健 康 服 务 团 队, 具 有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稳 定,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下 一 步 将 会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从 而 更 好 的 稳 定 核 心 团 队 人 员 B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0.56%,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21.94%,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之 四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主 要 损 益 情 况 之 ( 一 )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及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毛 利 率 的 构 成 及 比 例 之 5 报 告 期 内 各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公 司 2015 年 6 月 末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42.97%, 流 动 比 例 为 1.57, 具 有 较 强 的 偿 债 能 力,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之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简 表 及 分 析 之 ( 二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4 公 司 增 强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措 施 公 司 将 在 大 力 发 展 现 有 产 后 母 婴 护 理 为 核 心 服 务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强 化 专 业 提 升 服 务 创 新 和 产 品 创 新, 大 力 开 展 连 锁 经 营, 延 伸 母 婴 健 康 产 业 链, 确 立 公 司 在 母 婴 健 康 行 业 的 优 势 地 位, 巩 固 在 母 婴 健 康 服 务 行 业 的 领 先 地 位 其 具 体 分 析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之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八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及 竞 争 情 况 之 ( 七 ) 公 司 战 略 目 标 及 增 强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措 施 5 公 司 不 存 在 依 据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八 十 条 规 定 解 散 的 情 形, 或 法 院 依 法 受 理 重 整 和 解 或 者 破 产 申 请 综 上, 公 司 公 司 具 有 持 续 的 营 运 记 录 ;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具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 公 司 管 理 层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稳 定 ;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偿 债 能 力, 公 司 管 理 层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对 未 来 发 展 充 满 信 心,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因 素 3 报 告 期 各 类 产 品 或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1) 按 收 入 类 型 分 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型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位 : 元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14
117 (%) (%)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6,533, ,078, ,030, 其 中 : 母 婴 服 务 业 6,533, ,078, ,03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91, , 合 计 6,533, ,170, ,18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其 中 2015 年 1-6 月 份 公 司 收 入 全 部 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公 司 各 类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全 部 为 母 婴 服 务 收 入 随 着 新 兴 的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业 逐 渐 被 更 多 消 费 者 接 受,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市 场 营 销 服 务 水 平 业 务 领 域 开 发 等 方 面 的 投 入, 公 司 在 山 东 省 内 树 立 了 良 好 品 牌 形 象, 提 高 了 市 场 知 名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入 住 率 逐 年 提 高, 人 均 消 费 金 额 不 断 增 长,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得 到 较 快 增 长 2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服 务 期 间 销 售 给 客 户 的 额 外 的 纸 尿 布 等 母 婴 护 理 产 品, 其 占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低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地 区 分 类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单 位 : 元 占 比 (%) 济 南 地 区 6,533, ,078, ,030, 合 计 6,533, ,078, ,03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集 中 在 济 南 地 区, 为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地 (3) 公 司 客 户 类 型 现 金 收 款 情 况 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客 户 均 为 个 人 客 户, 不 存 在 单 位 客 户, 其 销 售 收 入 全 部 来 自 个 人 客 户 115
118 2 客 户 提 前 预 约 所 需 要 房 间, 并 和 公 司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同 时 预 付 订 金, 公 司 为 客 户 安 排 符 合 预 约 入 住 时 间 的 房 间 和 服 务 产 妇 在 医 院 分 娩 后, 公 司 按 照 产 妇 出 院 的 时 间 派 出 公 司 专 用 车 到 医 院, 直 接 将 产 妇 接 往 月 子 会 所,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预 约 单 的 时 间 安 排 好 房 间 和 必 备 服 务, 母 婴 可 以 直 接 入 住, 由 专 业 护 理 人 员 进 行 照 护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收 款 情 况 如 下 :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 金 额 比 重 (%) 金 额 (%) 现 金 收 款 926, ,474, , 银 行 转 账 及 pos 机 收 款 5,606, ,695, ,180, 合 计 6,533, ,170, ,185,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客 户 均 为 个 人 客 户, 部 分 个 人 客 户 习 惯 使 用 现 金 结 算 因 此,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存 在 少 量 的 现 金 收 款 公 司 现 金 收 款 严 格 按 照 现 金 内 控 制 度 及 相 关 财 务 制 度 的 要 求 进 行, 制 定 了 完 整 的 现 金 收 款 收 据 开 具 发 票 开 具 现 金 缴 存 银 行 等 一 系 列 内 控 措 施, 严 格 做 好 财 务 凭 证 的 确 认 入 账 和 财 务 核 算 工 作, 确 保 财 务 凭 证 的 真 实 性 有 效 性 完 整 性 和 准 确 性, 防 范 公 司 现 金 销 售 活 动 中 财 务 风 险 的 发 生, 确 保 现 金 安 全 和 真 实 客 观 地 反 映 企 业 的 经 营 成 果 为 规 范 公 司 现 金 交 易 行 为, 公 司 专 门 制 定 了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要 求 原 则 上 由 客 户 通 过 银 行 或 在 现 场 刷 POS 机 的 方 式 将 款 项 支 付 至 公 司 账 户, 特 殊 情 况 下 客 户 需 缴 纳 现 金 的, 必 须 由 销 售 人 员 陪 同 客 户 至 财 务 部 办 理 交 款 手 续, 严 禁 销 售 人 员 直 接 向 客 户 收 取 货 款 后 再 交 至 公 司 财 务 部, 以 加 强 对 现 金 交 易 的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公 司 加 强 现 金 收 款 的 管 理, 减 少 现 金 结 算,POS 机 结 算 规 模 大 幅 增 加 4 报 告 期 内 各 类 产 品 的 成 本 的 构 成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母 婴 服 务 业 成 本 构 成 如 下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单 位 : 元 占 比 (%) 116
119 职 工 薪 酬 1,291, ,900, ,166, 物 料 消 耗 739, ,816, , 房 租 585, , , 折 旧 及 摊 销 415, , , 水 电 费 178, , , 其 他 20, , , 合 计 3,229, ,852, ,94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母 婴 服 务 业 成 本 主 要 由 职 工 薪 酬 物 料 消 耗 折 旧 及 摊 销 房 租 租 金 和 水 电 费 构 成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和 2013 年 职 工 薪 酬 占 成 本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9.78% 32.46% 和 29.59%, 其 比 重 逐 年 增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随 着 入 住 率 的 提 高, 入 住 人 数 的 增 加, 公 司 服 务 人 员 及 其 工 资 逐 年 增 加 所 致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物 料 消 耗 及 其 他 所 占 成 本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2.97% 31.03% 和 21.53%, 其 金 额 随 着 收 入 规 模 入 住 率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并 与 入 住 率 的 变 化 成 呈 正 相 关 关 系 房 租 折 旧 及 摊 销 基 本 属 固 定 成 本,2014 年 2014 年 其 绝 对 金 额 变 化 不 大 水 电 费 占 成 本 的 比 重 较 低, 其 金 额 大 小 与 营 业 收 入 入 住 人 数 呈 正 相 关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成 本 的 归 集 分 配 及 结 转 方 法 当 月 发 生 的 水 电 费 食 品 蔬 菜 费 母 婴 用 品 费 以 及 房 务 部 产 康 部 护 理 部 餐 饮 部 人 员 的 职 工 薪 酬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以 及 营 业 用 房 的 房 屋 租 金 根 据 当 月 的 发 生 额 或 者 摊 销 额 计 入 当 月 营 业 成 本 月 末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结 转 到 本 年 利 润 中 5 报 告 期 内 各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1) 按 业 务 分 类 单 位 : 元 年 度 项 目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毛 利 毛 利 率 (%) 2015 年 1-6 月 母 婴 服 务 业 6,533, ,229, ,303, 年 母 婴 服 务 业 8,078, ,852, ,226,
120 2013 年 母 婴 服 务 业 4,030, ,941, , 年 1-6 月 份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产 品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0.56% 27.56% 和 2.2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波 动 较 大 公 司 毛 利 率 变 动 主 要 与 入 住 率 和 人 均 消 费 额 相 关,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毛 利 率 与 入 住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与 入 住 率 的 关 系 如 下 : 年 度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毛 利 率 (%) 入 住 率 (%) 注 : 入 住 率 = 年 总 入 住 人 数 当 期 营 业 月 数 当 期 房 间 数 房 间 数 为 36 间, 人 均 入 住 时 间 26 天 由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与 入 住 率 呈 正 相 关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有 36 间 营 业 用 房,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1-6 月 的 入 住 率 分 别 为 18.06% 43.75% 和 53.70%, 呈 稳 定 上 升 态 势, 与 毛 利 率 的 趋 势 一 致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随 着 入 住 率 的 提 高 而 上 升 2 毛 利 率 与 人 均 消 费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与 人 均 消 费 额 关 系 如 下 : 年 度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毛 利 率 (%) 人 均 消 费 额 ( 元 ) 50, , , 注 : 人 均 消 费 额 = 母 婴 服 务 收 入 当 期 住 店 人 数 公 司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6 月 份 人 均 消 费 额 分 别 为 44, 元 41, 元 和 50, 元, 除 2014 年 人 均 消 费 额 有 所 下 降 外, 公 司 定 价 持 续 提 高, 符 合 目 前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内 容 不 断 增 加 和 完 善 物 价 成 本 上 涨 现 状 的 需 要, 随 着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提 高, 公 司 拥 有 更 大 定 价 权 公 司 为 开 拓 市 场, 扩 大 销 售,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2014 年 推 出 了 一 批 特 价 房 源, 导 致 公 司 2014 年 人 均 销 售 金 额 较 2013 年 有 所 降 低 118
121 综 上, 公 司 2014 年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增 加 的 原 因 主 要 为 公 司 2014 年 在 营 业 成 本 基 本 固 定 的 前 提 下 入 住 率 增 加 从 而 导 致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毛 利 率 较 2014 年 增 加 的 原 因 为 入 住 率 和 客 户 的 人 均 消 费 额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综 合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企 业 的 分 析 :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 2015 年 1-6 月 份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年 度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年 度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2.22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50.56%, 比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喜 之 家 高 出 22.02%,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入 住 率 和 客 户 的 人 均 消 费 额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喜 之 家 共 有 三 个 门 店, 其 营 业 房 屋 共 计 102 间, 实 现 收 入 12,576, 元, 本 公 司 营 业 房 屋 共 计 36 间, 实 现 收 入 6,533, 元 喜 之 家 收 入 相 对 于 其 营 业 成 本 来 说 较 小, 其 固 定 成 本 较 大 所 致 公 司 2014 年 度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29.53%,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企 业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相 当 公 司 和 喜 之 家 2013 年 的 毛 利 率 较 低, 主 要 原 因 系 该 行 业 属 于 新 兴 服 务 业, 销 售 者 接 受 程 度 较 低 导 致 入 住 率 较 低 所 致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符 合 行 业 具 体 情 况, 具 有 合 理 性 ( 二 ) 主 要 费 用 及 变 动 情 况 1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费 用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位 : 元 2014 年 度 比 2013 年 度 增 长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6,533, ,170, ,185, 销 售 费 用 750, ,473, ,005, 管 理 费 用 1,092, ,364, , 财 务 费 用 25, , , 三 项 费 用 合 计 1,820, ,853, ,795,
122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财 务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三 项 费 用 合 计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11.48% 18.03% 24.02% 16.73% 16.70% 18.04% 0.40% 0.19% 0.84% 28.61% 34.92% 42.90% (1)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核 算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广 告 及 业 务 宣 传 费 会 务 费 等,2014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较 2013 年 度 有 所 增 长, 由 于 2014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较 2013 年 增 长 了 95.21%, 增 长 幅 度 高 于 销 售 费 用 的 增 长 幅 度, 因 此 销 售 费 用 占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2013 年 度 有 所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构 成 及 占 比 如 下 :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单 位 : 元 比 例 (%) 职 工 薪 酬 362, , , 广 告 及 业 务 宣 传 费 298, , , 会 务 费 50, , , 其 他 37, , , 合 计 750, ,473, ,005, 公 司 的 销 售 模 式 为 门 店 直 营 模 式, 主 要 通 过 老 客 户 转 介 绍 医 务 渠 道 网 络 渠 道 产 业 链 的 合 作 渠 道 定 期 对 老 客 户 入 家 回 访, 进 行 育 儿 指 导, 组 织 老 客 户 联 欢 联 谊 科 普 讲 座, 增 加 客 户 粘 性 度, 通 过 口 碑 相 传, 提 高 公 司 美 誉 度 在 社 区 医 院 妇 产 医 院 高 端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以 及 高 档 小 区 街 道 等 地,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科 学 坐 月 子 观 念 的 普 及 与 渗 透, 借 助 微 博 微 信 百 度 等 网 络 平 台 让 更 多 的 消 费 者 了 解 福 座, 与 合 作 商 家 共 同 举 办 会 员 活 动, 资 源 互 换, 提 升 福 座 的 知 名 度 2014 年 的 销 售 费 用 较 2013 年 增 长 了 468, 元, 增 幅 46.56%, 主 要 增 加 项 目 为 职 工 薪 酬 广 告 及 业 务 宣 传 费, 主 要 原 因 是 :1 公 司 2014 年 引 进 了 新 的 销 售 人 员 并 提 高 了 销 售 人 员 的 工 资 水 平 故 而 职 工 薪 酬 增 加 2 公 司 2014 年 为 加 强 市 场 营 销 力 度, 增 加 了 广 告 费 和 业 务 宣 传 费 支 出, 广 告 及 业 务 宣 传 费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有 所 增 长 销 售 费 120
123 用 的 发 生 金 额 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基 本 匹 配 (2)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核 算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资 房 租 折 旧 费 与 摊 销 咨 询 费 等,2014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较 2013 年 度 有 所 增 长, 但 由 于 2014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较 2013 年 增 长 了 95.21%, 增 长 幅 度 高 于 管 理 费 用 的 增 长 幅 度, 因 此 管 理 费 用 占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2013 年 度 有 所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单 位 : 元 比 例 (%) 职 工 薪 酬 484, , , 印 花 税 6, , 通 讯 费 36, , , 差 旅 费 48, , , 汽 车 费 29, , , 办 公 费 6, , , 招 待 费 11, , , 折 旧 费 29, , , 装 修 费 摊 销 16, , , 房 租 265, , , 培 训 费 107, 咨 询 费 275, , 其 他 49, , , 合 计 1,092, ,364, , 年 管 理 费 用 较 2013 年 增 长 了 80.70%, 主 要 增 加 项 目 为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及 培 训 费 等, 主 要 原 因 是 :1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大,2014 年 度 公 司 引 进 新 的 管 理 人 员 并 提 高 了 管 理 人 员 的 待 遇 导 致 管 理 费 用 中 职 工 薪 酬 增 加 年 度 公 司 为 制 定 企 业 文 化 制 度 流 程 绩 效 考 核 方 案 支 付 了 深 圳 市 聚 成 企 业 管 理 顾 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公 司 金 额 较 大 的 咨 询 费 导 致 咨 询 费 用 增 加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的 房 租 金 额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2015 年 公 司 新 增 租 赁 奥 体 新 店 导 致 管 理 费 用 中 的 房 租 金 额 较 大 121
124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呈 下 降 趋 势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为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及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其 增 减 变 动 与 公 司 资 金 变 动 情 况 相 匹 配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位 : 元 利 息 收 入 -2, 利 息 支 出 12, 金 融 机 构 手 续 费 16, , , 合 计 25, , ,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未 发 生 对 外 借 款 事 项, 故 未 发 生 利 息 支 出 ( 三 )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投 资 收 益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重 大 投 资 收 益 ( 四 )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4,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10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107,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107, 净 利 润 1,017, ,056, ,88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1,124, ,056, ,885, 年 1-6 月 份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为 -107, 元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不 存 在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损 失 2015 年 1-6 月 份 公 司 的 非 经 常 损 益 主 要 为 对 外 侵 权 赔 偿 款 和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122
12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原 客 户 滕 某 某 王 某 某 以 侵 犯 其 肖 像 权 为 由 提 起 诉 讼, 法 院 判 决 公 司 赔 偿 其 经 济 损 失 公 证 费 及 案 件 受 理 费 共 计 102, 元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不 大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确 认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确 认 真 实 准 确 ( 五 ) 主 要 税 项 及 享 受 的 主 要 财 政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1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应 税 产 品 销 售 额 3%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额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纳 流 转 税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纳 流 转 税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纳 流 转 税 2% 地 方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应 纳 流 转 税 1%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2 增 值 税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按 销 售 收 入 的 3% 计 提 缴 纳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 向 济 南 市 历 下 国 家 税 务 局 提 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登 记 申 请, 并 于 当 日 取 得 济 南 市 历 下 国 家 税 务 局 出 具 的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历 下 国 税 税 通 (2015)60962 号 ), 本 公 司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 起 生 效 五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简 表 及 分 析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率 (%)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126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注 :1 除 特 别 指 出 外,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均 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数 据 为 基 础 进 行 计 算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公 式 参 照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执 行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 一 )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元 / 股 ) 注 : 以 上 财 务 指 标 均 以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的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基 础 计 算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0.56% 27.59% 和 3.32% 公 司 2014 年 度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度 提 高 了 个 百 分 点,2014 年 毛 利 率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公 司 的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由 于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为 房 租 服 务 人 员 的 薪 酬 折 旧 等 固 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加 导 致 毛 利 率 增 加,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每 股 收 益 为 元 / 股 元 / 股 和 元 / 股 2014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较 2013 年 有 所 增 加 的 原 因 系 在 公 司 股 本 变 化 不 大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2014 年 度 净 利 润 比 2013 年 增 加 较 多 所 致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扩 展 及 对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的 培 育, 公 司 业 务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从 长 远 来 看,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将 不 断 增 强 ( 二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24
127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率 (%)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长 期 偿 债 能 力 2015 年 6 月 末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的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42.97% 67.07% 和 % 从 指 标 上 看, 资 产 负 债 率 逐 渐 下 降 并 趋 于 合 理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预 收 客 户 的 服 务 款 项 和 定 金 较 多 导 致 公 司 2013 年 的 流 动 负 债 较 大,2013 年 公 司 实 收 资 本 较 小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较 小, 由 此 导 致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5 月 分 别 增 资 500 万 元 和 750 万 元, 公 司 权 益 性 资 本 的 增 加, 改 善 了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使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降 低 总 体 来 看, 除 2015 年 6 月 末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低 外,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但 公 司 的 负 债 主 要 是 预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付 款 等 无 需 支 付 的 流 动 负 债, 公 司 不 存 在 长 期 负 债 公 司 的 长 期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公 司 长 期 偿 债 风 险 较 低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比 较 : 年 度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报 告 期 公 司 规 模 较 小, 公 司 权 益 性 资 本 较 小 所 致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高, 但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为 短 期 负 债, 故 而 公 司 的 长 期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公 司 的 长 期 偿 债 风 险 较 低 2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同 行 业 可 比 挂 牌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具 体 如 下 : 年 度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125
128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 速 动 比 率 ) 逐 年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5 月 分 别 增 资 500 万 元 和 750 万 元, 公 司 权 益 性 资 本 的 增 加, 同 时 使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等 流 动 资 产 增 加 所 致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企 业 相 比,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较 低 但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均 不 小 于 1.50,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中 难 于 变 现 的 存 货 金 额 及 所 占 比 重 均 较 小, 表 明 公 司 资 产 流 动 性 较 好, 具 有 较 强 的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总 体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偿 债 风 险 较 低, 偿 债 能 力 处 于 合 理 的 水 平 ( 三 ) 营 运 能 力 分 析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报 告 期 内,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营 运 能 力 指 标 具 体 如 下 : 年 度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2015 年 1-6 月 份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年 度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年 度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和 年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2013 年 有 所 上 升, 其 主 要 原 因 为 2014 年 成 本 增 加 了 46.21%, 而 2014 年 平 均 存 货 比 2013 年 平 均 存 货 增 加 了 14.42% 公 司 2014 年 成 本 增 长 的 原 因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相 应 地 成 本 有 所 增 长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低,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的 规 模 较 小, 其 收 入 较 低 相 应 的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较 低, 而 公 司 的 存 货 与 喜 之 家 近 似, 主 要 为 食 品 蔬 菜 和 母 婴 用 品 金 额 较 低, 虽 然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喜 之 家 低 但 总 体 处 在 合 理 的 水 平, 符 合 行 业 的 特 点 126
129 ( 四 )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单 位 : 元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018, ,948,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93,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487, ,000,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318,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净 增 加 额 7,112,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948, ,894, ,834,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952,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901, ,785, ,464,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800, ,540,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081, ,985, ,69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29,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571, ,786, ,75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882, ,733, ,37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018, ,948, , 具 体 明 细 项 目 如 下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全 部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对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款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全 部 为 以 现 金 支 付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主 要 内 容 :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位 : 元 银 行 利 息 2, 经 营 性 往 来 款 项 4,950, , , 合 计 4,952, , ,
130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主 要 内 容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外 支 出 102, 费 用 化 支 出 949, ,520, ,058, 营 业 成 本 中 的 其 他 支 出 ( 房 租 水 电 等 ) 783, ,294, ,302, 金 融 机 构 手 续 费 16, , , 经 营 性 往 来 款 项 及 其 他 718, ,955, ,354, 合 计 2,571, ,786, ,751,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有 所 波 动 2014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为 收 到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现 金 和 收 到 的 往 来 款 项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为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以 及 支 付 的 期 间 费 用 及 往 来 款 项 2014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金 额 小 于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金 额 导 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2014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相 比 2013 年 有 所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公 司 2014 年 支 付 给 职 工 的 现 金 较 2013 年 增 加 较 多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2014 年 公 司 支 付 了 大 量 的 往 来 款 项 公 司 采 用 间 接 法, 以 当 期 净 利 润 为 起 点, 通 过 调 整 不 涉 及 现 金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营 业 外 收 支 以 及 经 营 性 应 收 应 付 等 项 目 的 增 减 变 动, 调 整 不 属 于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收 支 项 目, 编 制 了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净 利 润 还 原 为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流 量 净 额 的 过 程 列 示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净 利 润 957, ,056, ,885,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92,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168, , ,
13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2,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5, ,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其 他 289, ,456, , ,298, , ,52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018, ,948, ,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净 利 润 为 957, 元,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018, 元 其 中 导 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增 加 的 主 要 项 目 为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份 计 提 的 折 旧 摊 销 筹 资 活 动 的 财 务 费 用 及 公 司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公 司 2014 年 度 净 利 润 -1,056, 元,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948, 元 其 中 导 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减 少 的 主 要 项 目 为 公 司 2014 年 度 公 司 对 外 借 款 增 加, 公 司 2014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大 其 他 应 收 款 占 用 资 金 较 多 导 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增 加 的 主 要 项 目 为 公 司 2014 年 度 计 提 的 折 旧 摊 销 筹 资 活 动 的 财 务 费 用 及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等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公 司 2013 年 的 净 利 润 为 -1,885, 元,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91, 元, 相 差 较 大 其 中 导 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增 加 的 事 项 为 :2013 年 公 司 计 提 的 折 旧 及 摊 销 及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等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报 告 各 期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波 动 主 要 受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项 目 影 响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1, 元, 金 额 较 小, 主 要 原 因 系 2013 年 公 司 收 入 规 模 较 小,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小 ;2014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948, 元, 主 要 系 2014 年 度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往 来 款 增 加 4,750, 元 所 致,2014 年 企 业 借 出 资 金 4,750, 元 导 致 129
132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948, 元 ;2015 年 1-6 月 份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018, 元, 较 2014 年 2013 年 增 加 较 多,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收 到 资 金 拆 借 款 4,750, 元,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018, 元 综 上,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净 利 润 与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的 差 异 主 要 是 由 应 收 应 付 账 款 等 自 发 性 的 负 债 计 提 的 折 旧 摊 销 等 事 项 引 起 的 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93,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93,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93, , ,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变 动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主 要 系 公 司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7,500, ,00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
13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500, ,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12,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01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487, ,000,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定 期 存 单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提 供 质 押 银 行 借 款 受 托 支 付 其 他 单 位 款 项 2,000, ,000, 合 计 4,000, 年 1-6 月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5,487, 元, 主 要 包 括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7,500, 元, 取 得 短 期 借 款 导 致 现 金 流 入 2,000, 元 ; 偿 还 利 息 导 致 现 金 流 出 12, 元, 定 期 存 单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提 供 质 押 及 银 行 借 款 受 托 支 付 其 他 单 位 款 项 4,000, 元 2014 年 度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5,000, 元, 主 要 包 括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4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318, 元, 公 司 资 金 充 足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增 加, 表 明 公 司 获 取 现 金 的 能 力 较 强 就 目 前 来 看, 资 金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总 体 来 看,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整 体 变 化 情 况 与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相 符, 从 短 期 看, 公 司 不 会 发 生 因 现 金 流 短 缺 而 出 现 财 务 风 险 的 情 形 六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及 重 大 变 动 分 析 ( 一 ) 货 币 资 金 单 位 : 元 131
134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现 金 28, , 银 行 存 款 9,290, , , 合 计 9,318, ,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无 抵 押 质 押 冻 结 或 有 潜 在 收 回 风 险 的 款 项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长 %, 主 要 原 因 系 2015 年 溢 价 增 资 款 增 加 所 致 ( 二 ) 应 收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1) 账 龄 分 析 : 账 龄 单 位 : 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957, , ,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3 年 以 上 合 计 957, , , (2)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大 额 预 付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上 海 本 魂 建 筑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开 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大 巴 媒 体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舶 金 尚 品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太 歌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非 关 联 方 900, 年 以 内 非 关 联 方 19, 年 以 内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预 付 设 备 款 网 络 宣 传 费 非 关 联 方 12, 年 以 内 广 告 费 非 关 联 方 10, 年 以 内 货 款 非 关 联 方 9, 年 以 内 合 计 95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大 额 预 付 款 情 况 如 下 : 网 站 建 设 费 132
135 单 位 名 称 山 东 开 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非 关 联 方 44, 年 以 内 合 计 44,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网 络 宣 传 费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大 额 预 付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深 圳 市 聚 成 企 业 管 理 顾 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非 关 联 方 130, 年 以 内 咨 询 费 济 南 市 妇 幼 保 健 院 非 关 联 方 46, 年 以 内 房 租 济 南 标 秉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20, 年 以 内 水 管 改 造 合 计 196, (3)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中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欠 款 2 其 他 应 收 款 (1)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种 类 列 示 如 下 :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 位 : 元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续 上 表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2,034, , 合 计 2,034, , 单 位 : 元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坏 账 准 备 133
136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续 上 表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4,757, , 合 计 4,757, ,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6, , 合 计 6,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如 下 : 账 龄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单 位 : 元 半 年 以 内 ( 含 半 年 ) 2,031, 半 年 至 1 年 ( 含 1 年 )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年 以 上 3, , 合 计 2,034, , 续 上 表 账 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单 位 : 元 半 年 以 内 ( 含 半 年 ) 4,754, 半 年 至 1 年 ( 含 1 年 )
137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年 以 上 3, , 合 计 4,757, , 续 上 表 单 位 : 元 账 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半 年 以 内 ( 含 半 年 ) 3, 半 年 至 1 年 ( 含 1 年 )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年 以 上 3, , 合 计 6, ,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计 提 同 行 业 对 比 账 龄 结 构 喜 之 家 本 公 司 半 年 以 内 ( 含 半 年 ) 0.00% 0.00% 半 年 至 1 年 ( 含 1 年 ) 20.00% 20.00%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50.00% 50.00% 2 年 以 上 % % 从 上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的 坏 账 政 策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喜 之 家 一 致, 总 体 看 来, 公 司 的 坏 账 政 策 符 合 行 业 具 体 情 况 (2)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大 额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账 面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关 联 方 2,000, 半 年 以 内 合 计 2,000,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大 额 情 况 : 单 位 : 元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单 位 : 元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账 面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135
138 数 的 比 例 (%) 李 福 珍 非 关 联 方 1,900, 半 年 以 内 郭 延 安 非 关 联 方 1,850, 半 年 以 内 赵 怀 忠 关 联 方 1,000, 半 年 以 内 合 计 4,750, (3)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中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欠 款 (4) 报 告 期 内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分 别 为 元 元 1, 元 (5)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中 无 抵 押 质 押 或 有 潜 在 收 回 风 险 的 款 项 (6)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 款 项 性 质 代 扣 款 7, , , 保 证 金 3, , , 往 来 款 2,024, ,750, 合 计 2,034, ,757, , ( 三 ) 存 货 1 存 货 明 细 情 况 单 位 : 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比 重 (%) 原 材 料 7, , 库 存 商 品 164, , 合 计 172, , 续 上 表 单 位 :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比 重 (%) 原 材 料 14, ,
139 库 存 商 品 152, , 合 计 166, , 续 上 表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比 重 (%) 原 材 料 10, , 库 存 商 品 118, , 合 计 129, ,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由 原 材 料 和 库 存 商 品 构 成, 原 材 料 主 要 指 采 购 的 食 品 蔬 菜, 库 存 商 品 主 要 指 采 购 的 母 婴 用 品 等 公 司 存 货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存 货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发 出 采 用 先 进 先 出 法 核 算, 并 定 期 进 行 实 地 盘 点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资 金 占 用 比 例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2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存 货 不 存 在 抵 押 质 押 等 使 用 受 限 情 形 3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均 高 于 其 账 面 成 本, 故 期 末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四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单 位 : 元 项 目 山 大 南 路 店 房 租 263, , , 奥 体 新 店 房 租 400, 合 计 663, , ,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已 经 支 付 尚 未 摊 销 的 房 租 (2)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015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长 %, 原 因 系 2015 年 山 大 南 路 店 增 加 营 业 面 积 及 新 增 奥 体 新 店 房 租 所 致 ( 五 ) 固 定 资 产 及 折 旧 1 固 定 资 产 及 折 旧 会 计 政 策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分 为 :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家 具 器 具 电 子 设 备 等 ; 137
140 折 旧 方 法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根 据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性 质 和 使 用 情 况,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并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存 在 差 异 的,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之 外, 本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运 输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电 子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家 具 器 具 年 限 平 均 法 固 定 资 产 及 累 计 折 旧 情 况 项 目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家 具 器 具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单 位 : 元 , , , ,706, ,435,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5, , , (1) 购 置 25, , ,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 , , ,750, ,504,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24, , , , , (1) 购 置 124, , , , ,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 , , ,903, ,053,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74, , , (1) 购 置 74, , ,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3, , , (1) 处 置 或 报 废 13, , , , , , ,914, ,125, 二 累 计 折 旧 , , , , ,
141 项 目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家 具 器 具 合 计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67, , , , , (1) 计 提 67, , , , ,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 , , , ,406,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71, , , , , (1) 计 提 71, , , , ,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 , , ,321, ,908,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47, , , , , (1) 计 提 47, , , , ,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0, , , (1) 处 置 或 报 废 10, , , , , , ,490, ,177, 三 账 面 价 值 年 06 月 30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246, , , , , , , , , ,144, , , , , ,098, (1) 公 司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为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和 家 具 器 具 机 器 设 备 主 要 为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新 风 系 统 热 水 系 统 等 设 备 ; 运 输 设 备 主 要 为 经 营 所 用 的 商 务 车 面 包 车 等 运 输 设 备 ; 电 子 设 备 主 要 为 电 脑 照 相 机 打 印 机 等 设 备 ; 家 具 器 具 主 要 为 办 公 家 具 及 为 经 营 需 要 购 置 的 各 种 家 具 (2)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未 发 生 减 值 情 形, 故 未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准 备 (3)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不 存 在 抵 押 担 保 情 况 ( 六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139
142 单 位 : 元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净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净 值 空 调 设 备 630, , 其 他 零 星 工 程 122, , 合 计 752, ,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 项 目 名 称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工 程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工 程 进 度 空 调 设 备 , % 50% 合 计 , % 50% 续 项 目 名 称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 达 到 预 计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时 间 资 金 来 源 空 调 设 备 自 筹 630, 合 计 630, 注 : 在 建 工 程 比 2015 年 6 月 30 日 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 主 要 原 因 系 2015 年 公 司 新 设 奥 体 分 店 发 生 正 在 安 装 设 备 所 致 ( 七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摊 销 额 其 他 减 少 额 房 屋 装 修 款 1,124, , , , 一 楼 装 修 款 363, , , , 奥 体 新 店 装 修 款 3,032, ,032, 合 计 1,487, ,316, , , ,607, 续 上 表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摊 销 额 其 他 减 少 额 房 屋 装 修 款 1,331, , ,124, 一 楼 装 修 款 363, , 奥 体 新 店 装 修 款 合 计 1,331, , , ,487, 续 上 表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摊 销 额 其 他 减 少 额 房 屋 装 修 款 1,539, , ,331,
143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摊 销 额 其 他 减 少 额 一 楼 装 修 款 奥 体 新 店 装 修 款 合 计 1,539, , ,331, 注 1:2015 年 其 他 减 少 额 系 与 济 南 华 凯 装 饰 设 计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协 商 免 除 的 前 期 装 修 款 注 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015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长 %, 主 要 原 因 系 2015 年 新 开 设 奥 体 分 店 发 生 装 修 费 用 所 致 ( 八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 已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单 位 : 元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 , , 合 计 3, , , ( 九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转 销 转 回 2015 年 6 月 30 日 坏 账 准 备 3, , 合 计 3, , 续 上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转 销 转 回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坏 账 准 备 3, , 合 计 3, , 续 上 表 项 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转 销 本 期 减 少 转 回 单 位 :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41
144 坏 账 准 备 1, , , 合 计 1, , , ( 十 )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货 币 资 金 ( 银 行 存 款 ) 2,000, 定 期 存 单 质 押 用 于 办 理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合 计 2,000, 七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主 要 负 债 情 况 ( 一 ) 短 期 借 款 单 位 : 元 借 款 类 别 保 证 借 款 2,000, 合 计 2,000, 注 :2015 年 公 司 从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借 款 200 万 元, 由 杜 恩 莉 林 进 奎 和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 二 ) 应 付 票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000, 合 计 3,000, ( 三 ) 应 付 账 款 1 账 龄 分 析 : 账 龄 单 位 : 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425, , , 年 69, ,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495, , ,
145 2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应 付 账 款 大 额 项 目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济 南 海 鲜 大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丁 德 成 济 南 美 琪 制 冷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比 例 (%)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非 关 联 方 276,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非 关 联 方 69, 年 设 备 款 山 东 冠 华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53, 年 以 内 装 修 款 济 南 槐 荫 德 胜 蔬 菜 店 非 关 联 方 50,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山 东 荣 信 酒 店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35, 年 以 内 7.15 水 电 费 合 计 486,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大 额 项 目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济 南 海 鲜 大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丁 德 成 济 南 美 琪 制 冷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比 例 (%)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非 关 联 方 376,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非 关 联 方 99, 年 以 内 设 备 款 合 计 476,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大 额 项 目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济 南 海 鲜 大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丁 德 成 比 例 (%)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非 关 联 方 90,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合 计 90,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应 付 账 款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4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大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原 因 济 南 美 琪 制 冷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69, 未 到 结 算 期 合 计 69, ( 三 ) 预 收 账 款 1 账 龄 分 析 : 143
146 单 位 : 元 账 龄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1,057, ,727, ,191, 合 计 1,057, ,727, ,191, 公 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 大 额 预 收 账 款 前 五 大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比 例 (%)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于 斐 非 关 联 方 74, 年 以 内 7.07 预 订 款 李 华 非 关 联 方 73, 年 以 内 6.95 预 订 款 李 欣 玲 非 关 联 方 70, 年 以 内 6.68 预 订 款 王 雅 楠 非 关 联 方 64, 年 以 内 6.11 预 订 款 武 睿 非 关 联 方 61, 年 以 内 5.82 预 订 款 合 计 345,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大 额 预 收 账 款 前 五 大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比 例 (%)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王 丽 丽 非 关 联 方 645, 年 以 内 预 订 款 董 展 非 关 联 方 97, 年 以 内 3.56 预 订 款 牛 玉 倩 非 关 联 方 73, 年 以 内 2.70 预 订 款 李 淑 英 非 关 联 方 64, 年 以 内 2.38 预 订 款 贺 云 晓 非 关 联 方 64, 年 以 内 2.38 预 订 款 合 计 945,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大 额 预 收 账 款 前 五 大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比 例 (%)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刘 梦 雨 非 关 联 方 95, 年 以 内 4.38 预 订 款 何 婷 婷 非 关 联 方 87, 年 以 内 3.98 预 订 款 李 瑶 非 关 联 方 78, 年 以 内 3.60 预 订 款 杨 筱 雪 非 关 联 方 70, 年 以 内 3.23 预 订 款 郭 玉 清 非 关 联 方 69, 年 以 内 3.19 预 订 款 合 计 402, ( 四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44
147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分 类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一 短 期 薪 酬 302, ,917, ,868, ,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三 辞 退 福 利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续 上 表 33, , , , 合 计 336, ,132, ,081, ,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一 短 期 薪 酬 193, ,804, ,695, ,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三 辞 退 福 利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续 上 表 16, , , , 合 计 209, ,113, ,985, ,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一 短 期 薪 酬 101, ,648, ,557, ,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三 辞 退 福 利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9, , , , 合 计 110, ,790, ,692, ,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支 付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284, ,779, ,731, ,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20, ,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18, , , ,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15, , , , 工 伤 保 险 费 , ,
148 生 育 保 险 费 1, , , ,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六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七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八 辞 退 福 利 九 年 金 合 计 302, ,917, ,868, , 续 上 表 项 目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支 付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184, ,634, ,534, ,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8, , , ,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7, , , , 工 伤 保 险 费 , , 生 育 保 险 费 , , ,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六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七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八 辞 退 福 利 九 年 金 合 计 193, ,804, ,695, , 续 上 表 项 目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支 付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96, ,569, ,482, ,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5, , , ,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4, , , , 工 伤 保 险 费 , ,
149 生 育 保 险 费 , ,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六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七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八 辞 退 福 利 九 年 金 合 计 101, ,648, ,557,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支 付 一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31, , , , 二 失 业 保 险 1, , , , 合 计 33, , , , 续 上 表 项 目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支 付 一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15, , , , 二 失 业 保 险 , , , 合 计 16, , , , 续 上 表 项 目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支 付 一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8, , , , 二 失 业 保 险 , , 合 计 9, , , , ( 五 ) 应 交 税 费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4, , , 营 业 税 60, ,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4, , , 教 育 费 附 加 2, , ,
150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 , 印 花 税 3,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 合 计 77, , , 情 形 账 龄 公 司 税 目 正 常 申 报 缴 纳,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税 务 机 关 处 罚 的 ( 六 ) 其 他 应 付 款 1 账 龄 分 析 : 单 位 : 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223, ,010, ,494, 年 2, , , 年 96, , 年 以 上 18, 合 计 1,340,989, ,662, ,898,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济 南 天 缘 信 达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比 例 (%) 非 关 联 方 315, 年 以 内 杜 恩 莉 关 联 方 256, 苏 州 金 螳 螂 建 筑 装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华 凯 装 饰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 200, 元,2-3 年 :56, 元 非 关 联 方 345, 年 以 内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装 修 设 备 款 借 款 装 修 设 计 款 非 关 联 方 39, 年 2.93 装 修 费 合 计 956,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杜 恩 莉 关 联 方 356, 年 限 1 年 以 内 :205, 元 ; 1-2 年 :151, 元 比 例 (% )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借 款 靳 伟 非 关 联 方 140, 年 以 内 8.42 借 款 148
151 单 位 名 称 济 南 华 凯 装 饰 设 计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比 例 (% ) 非 关 联 方 128, 年 7.70 款 项 性 质 橱 柜 制 作 款 杜 迎 春 关 联 方 100, 年 6.02 借 款 合 计 725, 单 位 名 称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比 例 (%) 单 位 : 元 款 项 性 质 杜 恩 伟 关 联 方 250, 年 借 款 杜 恩 莉 关 联 方 151, 年 以 内 8.01 借 款 济 南 华 凯 装 饰 设 计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28, 年 以 内 6.74 橱 柜 制 作 款 杜 迎 春 关 联 方 100, 年 5.27 借 款 合 计 630,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 项 目 定 金 336, , ,231, 往 来 款 256, , , 新 店 装 修 款 660, 其 他 86, , , 合 计 1,340, ,662, ,898, 重 要 的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原 因 杜 恩 莉 56, 未 到 清 偿 期 合 计 56, 八 报 告 期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 一 ) 股 本 2015 年 1-6 月 份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 位 : 元 持 股 比 例 ( %) 杜 恩 莉 5,827, , , ,000,
152 赵 子 明 1,350, , ,500, 杜 恩 魁 720, , , 杜 文 赞 450, , , 杜 迎 春 450, , , 杜 恩 伟 112, , , 王 世 观 90, , , 陈 磊 475, , 合 计 9,000, ,475, , ,000, 续 上 表 股 东 名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 %) 杜 恩 莉 4,800, ,027, ,827, 杜 迎 春 400, , , 杜 恩 魁 640, , , 赵 子 明 1,200, , ,350, 李 岩 120, , 程 士 亮 120, , 王 世 观 80, , , 杜 文 赞 400, , , 张 红 80, , 靳 伟 60, , 杜 恩 伟 100, , , 合 计 8,000, ,380, , ,000, 续 上 表 股 东 名 称 2013 年 度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 %) 杜 恩 莉 4,800, ,800, 杜 迎 春 400, , 杜 恩 魁 640, , 赵 子 明 1,200, ,200, 李 岩 120, ,
153 程 士 亮 120, , 王 世 观 80, , 杜 文 赞 400, , 张 红 80, , 靳 伟 60, , 杜 恩 伟 100, , 合 计 8,000, ,000, 有 关 公 司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五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 二 ) 资 本 公 积 2015 年 1-6 月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资 本 溢 价 4,000, ,500, ,500, 合 计 4,000, ,500, ,500,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资 本 溢 价 增 加 万 元, 业 经 山 东 新 华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济 南 分 所 出 具 鲁 新 会 师 济 验 字 (2015) 第 E2601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2014 年 度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本 溢 价 4,000, ,000, 合 计 4,000, ,000,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资 本 溢 价 增 加 万 元, 业 经 山 东 新 华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济 南 分 所 出 具 鲁 新 会 师 济 验 字 (2014) 第 L1501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三 )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10,363, ,307, ,421,
154 本 期 增 加 额 957, ,056, ,885, 其 中 : 本 期 净 利 润 转 入 957, ,056, ,885, 其 他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额 其 中 : 本 期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数 分 配 股 利 转 增 股 本 转 作 资 本 公 积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9,405, ,363, ,307, 九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关 系 1 关 联 方 认 定 标 准 :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另 一 方 或 对 另 一 方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以 及 两 方 或 两 方 以 上 受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构 成 关 联 方 2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杜 恩 莉 6,000, 合 计 6,000,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子 公 司 4 不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1)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关 联 方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 与 公 司 关 系 赵 子 明 1,500,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杜 恩 魁 800, 公 司 股 东 杜 文 赞 500, 公 司 股 东 监 事 杜 迎 春 500,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合 计 3,300, (2)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152
155 关 联 方 现 任 职 务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陈 磊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曲 春 玲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 王 世 观 监 事 会 主 席 董 腾 职 工 监 事 - - 付 宜 霞 财 务 负 责 人 - - 注 : 控 股 股 东 及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同 时 是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未 在 上 表 中 列 示 (3)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包 括 配 偶 父 母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年 满 18 周 岁 的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和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4) 其 他 关 联 方 兼 职 单 位 与 公 司 关 系 林 进 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杜 恩 莉 的 丈 夫 赵 怀 忠 杜 恩 莉 的 姐 夫 赵 子 明 的 父 亲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杜 恩 莉 任 监 事, 持 股 比 例 90% 淄 博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杜 恩 莉 任 监 事, 持 股 比 例 77.60%; 杜 恩 魁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持 股 比 例 22.4% 青 岛 康 佳 兴 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杜 恩 莉 任 监 事, 持 股 比 例 80% 烟 台 康 佳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杜 恩 莉 任 监 事, 持 股 比 例 66%; 杜 恩 魁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持 股 比 例 34% 上 海 融 众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杜 恩 莉 系 有 限 合 伙 人 之 一, 出 资 比 例 3.33% 北 京 东 方 康 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杜 恩 魁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持 股 比 例 40%; 陈 磊 任 监 事, 持 股 比 例 20%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杜 恩 伟 系 该 公 司 原 股 东 原 持 股 比 例 50%; 赵 怀 忠 任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持 股 比 例 50% 承 德 菩 达 保 健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山 东 康 佳 保 健 品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33.33%, 杜 恩 莉 任 董 事 长, 杜 文 赞 任 董 事 北 京 亚 拓 精 诚 营 销 策 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股 东 兼 副 总 经 理 陈 磊 持 股 40% 杜 恩 伟 杜 恩 莉 的 弟 弟,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1.25% ( 二 ) 关 联 方 交 易 及 其 合 规 性 公 允 性 分 析 1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采 购 商 品 无 (2)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153
156 无 (3) 关 联 租 赁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2015 年 1-6 月 支 付 的 租 赁 费 2015 年 1-6 月 计 入 损 益 金 额 杜 恩 莉 房 屋 600, ,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说 明 : 公 司 2015 年 新 设 奥 体 分 店 系 租 赁 杜 恩 莉 房 产, 按 双 方 签 订 的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约 定, 租 期 10 年,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 起 租 本 报 告 期 内 共 支 付 租 金 60 万 元, 摊 销 计 入 损 益 20 万 元 2 公 司 租 赁 关 联 方 房 屋 情 况 及 公 允 性 分 析 如 下 : 出 租 人 坐 落 杜 恩 莉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龙 奥 北 路 909 号 海 信 龙 奥 九 号 4 号 楼 25 层 26 层 使 用 面 积 ( 平 方 米 ) 共 42 套 ( 每 套 面 积 ) 价 格 租 赁 期 限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 开 始, 每 年 的 租 金 均 为 120 万 元, 每 年 价 格 可 以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作 适 当 调 整 公 司 租 赁 控 股 股 东 房 屋 面 积 共 计 2700 平 方 米, 根 据 同 地 段 的 房 屋 租 赁 价 格 计 算 元 / 平 / 月 ( 取 自 58 同 城 网 ) 和 公 司 租 赁 的 面 积, 计 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租 金 为 607, 元, 考 虑 到 其 他 因 素 的 影 响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租 赁 房 屋 的 价 格 以 市 场 价 格 为 定 价 依 据, 价 格 公 允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租 赁 房 屋 的 价 格 以 市 场 价 格 为 定 价 依 据, 价 格 公 允 关 联 租 赁 事 项 系 双 方 在 诚 实 信 用 基 础 上 平 等 自 愿 协 商 确 定 的 交 易, 且 该 等 交 易 均 为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情 形 3 公 司 关 联 方 租 赁 的 必 要 性 和 持 续 性 公 司 为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进 一 步 巩 固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2015 年 5 月, 公 司 在 济 南 市 成 立 了 第 二 家 月 子 中 心, 并 租 赁 了 位 于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龙 奥 北 路 909 号 关 联 方 杜 恩 莉 的 房 屋 作 为 营 业 用 房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杜 恩 莉 签 订 了 为 期 十 年 的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系 双 方 在 诚 实 信 用 基 础 上 平 等 自 愿 协 商 确 定 的 交 易, 且 该 等 交 易 均 为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情 形 2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54
157 (1) 关 联 担 保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 /4/30 否 杜 恩 莉 林 进 奎 /4/ /4/30 否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 /6/15 否 杜 恩 莉 林 进 奎 /6/ /6/15 否 山 东 康 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 /12/15 否 杜 恩 莉 林 进 奎 /6/ /12/15 否 (2)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关 联 方 拆 借 金 额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说 明 拆 出 赵 怀 忠 1,000, /12/ /05/28 无 息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拆 入 杜 恩 莉 杜 迎 春 杜 恩 伟 累 计 借 入 资 金 共 计 945, 元, 累 计 归 还 共 计 873, 元 累 计 借 入 资 金 共 计 505, 元, 累 计 归 还 共 计 300, 元 累 计 借 入 资 金 共 计 200, 元, 累 计 归 还 共 计 300, 元 累 计 借 入 资 金 共 计 0.00 元, 累 计 归 还 共 计 100, 元 累 计 借 入 资 金 共 计 0.00 元, 累 计 归 还 共 计 550, 元 累 计 借 入 资 金 共 计 0.00 元, 累 计 归 还 共 计 250, 元 1,000, /04/ /09/30 无 息 1,000, /06/ /09/30 无 息 2013/01/01 至 2013/12/31 无 息 2014/01/01 至 2014/12/31 无 息 2015/01/01 至 2015/06/30 无 息 2015/01/01 至 2015/06/30 无 息 2013/01/01 至 2013/12/31 无 息 2014/01/01 至 2014/12/31 无 息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存 在 关 联 股 东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为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155
158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章 制 度,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部 决 策 权 限 和 程 序 进 行 规 范, 并 加 快 催 收 股 东 欠 款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5 月 收 到 赵 怀 忠 的 还 款 1,000, 元 公 司 拆 借 给 关 联 方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的 款 项 未 向 关 联 方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公 司 已 对 关 联 方 占 款 作 出 整 改, 并 且 已 于 2015 年 9 月 收 回 全 部 占 款 ( 三 )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1 截 至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应 收 关 联 方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关 联 方 名 称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2,000, 其 他 应 收 款 赵 怀 忠 ,00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杜 恩 莉 400, 合 计 2,400, ,000, (1) 其 他 应 收 款 及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的 形 成 原 因 履 行 的 程 序 及 归 还 情 况 1 应 收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的 款 项 : 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的 款 项 200 万 元, 经 核 查, 该 笔 往 来 款 并 非 因 实 际 交 易 产 生, 而 系 银 行 经 营 贷 款 业 务 的 要 求 产 生 的,2015 年 9 月 该 款 项 已 经 结 清 济 南 耐 斯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未 约 定 利 息, 未 向 关 联 方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2 应 收 赵 怀 忠 的 款 项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公 司 与 赵 怀 忠 签 订 借 款 合 同, 约 定 为 其 提 供 无 息 借 款 100 万 元 ;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5 月 收 回 了 该 笔 款 项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赵 怀 忠 的 资 金 拆 借 未 约 定 利 息, 未 向 关 联 方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3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公 司 为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进 一 步 巩 固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2015 年 5 月, 公 司 在 济 南 市 成 立 了 第 二 家 月 子 中 心, 并 租 赁 了 位 于 济 南 市 高 新 区 龙 奥 北 路 909 号 关 联 方 杜 恩 莉 的 房 屋 作 为 营 业 用 房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杜 恩 莉 签 订 了 为 期 十 年 的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为 预 付 关 联 方 杜 恩 莉 的 房 屋 租 金,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中 预 付 杜 恩 莉 的 房 屋 租 金 0 元, 其 预 付 关 联 方 的 租 金 已 全 部 摊 销 进 入 成 本 费 用 156
159 上 述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行 为 及 关 联 租 赁 均 发 生 在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相 关 治 理 机 制 和 内 控 制 度 不 尽 完 善, 未 履 行 相 关 的 程 序 (2) 公 司 针 对 关 联 方 占 款 的 内 控 制 度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管 理 制 度 之 第 三 章 责 任 和 措 施 规 定 : 第 十 二 条 公 司 董 事 会 总 经 理 按 照 各 自 权 限 和 职 责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通 过 采 购 和 销 售 等 生 产 经 营 环 节 开 展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第 十 三 条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资 金 审 批 和 支 付 流 程,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和 资 金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形 成 非 正 常 的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第 十 四 条 公 司 子 公 司 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开 展 采 购 销 售 等 经 营 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必 须 签 订 有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的 经 济 合 同 由 于 市 场 原 因, 致 使 已 签 订 的 合 同 无 法 如 期 执 行 的, 应 详 细 说 明 无 法 履 行 合 同 的 实 际 情 况, 经 合 同 双 方 协 商 后 解 除 合 同 第 十 五 条 公 司 财 务 部 和 内 审 部 应 定 期 对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进 行 检 查, 上 报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往 来 的 审 查 情 况, 杜 绝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的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的 情 况 发 生 第 十 六 条 内 审 部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进 行 稽 核 监 督 机 构, 按 照 有 利 于 事 前 事 中 事 后 监 督 的 原 则, 负 责 对 经 营 活 动 和 内 部 控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和 检 查, 并 对 检 查 对 象 和 内 容 进 行 评 价,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和 处 理 意 见, 确 保 内 部 控 制 的 贯 彻 实 施 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正 常 进 行 第 十 七 条 若 发 生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违 规 资 金 占 用 情 形, 公 司 应 依 法 制 定 清 欠 方 案, 依 法 及 时 按 照 要 求 向 监 管 部 门 和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报 告 和 公 告, 以 保 护 公 司 及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控 股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若 发 生 因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或 157
160 其 他 资 源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及 时 采 取 诉 讼 财 产 保 全 冻 结 股 权 等 保 护 性 措 施 避 免 或 减 少 损 失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对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造 成 损 害 时, 由 董 事 会 向 其 提 出 赔 偿 要 求, 并 依 法 追 究 其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对 控 股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占 用 即 冻 结, 即 发 现 控 股 股 东 侵 占 资 产 的 应 立 即 申 请 司 法 冻 结, 凡 不 能 以 现 金 清 偿 的, 可 以 依 法 通 过 红 利 抵 债 变 现 股 权 或 者 以 资 抵 债 等 方 式 偿 还 侵 占 资 产 第 十 九 条 发 生 资 金 占 用 情 形, 公 司 应 严 格 控 制 以 股 抵 债 或 者 以 资 抵 债 实 施 条 件, 加 大 监 管 力 度, 防 止 以 次 充 好 以 股 赖 帐 等 损 害 公 司 及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行 为 (3)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为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及 规 范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方 占 用 资 金 的 情 形 予 以 禁 止, 对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规 范 截 止 本 反 馈 意 见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未 再 发 生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情 况, 关 联 租 赁 规 范 进 行 2 截 至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应 付 关 联 方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其 他 应 付 款 杜 恩 莉 256, , , 其 他 应 付 款 杜 迎 春 100, , 其 他 应 付 款 杜 恩 伟 250, 合 计 256, , , ( 四 )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程 序 及 定 价 机 制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及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管 理 制 度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决 策 程 序 关 联 股 东 和 利 益 冲 突 董 事 在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中 的 回 避 制 度 做 出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相 关 内 容 包 括 : 1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或 其 他 各 种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给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和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应 严 格 依 法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重 组 对 外 投 158
161 资 资 金 占 用 借 款 担 保 等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得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和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2 对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3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与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之 间 提 供 资 金 商 品 服 务 或 者 其 他 资 产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关 联 股 东 无 法 回 避 时, 公 司 在 征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同 意 后, 可 以 按 正 常 程 序 进 行 表 决, 并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中 作 详 细 说 明 ( 五 )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具 体 安 排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均 对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相 关 规 定, 另 外, 针 对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专 门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将 严 格 执 行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方 交 易 与 资 金 往 来 十 提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或 有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 二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十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历 年 分 配 情 况 ( 一 ) 股 利 分 配 的 一 般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公 司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159
162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 2 按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 3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 4 分 配 利 润 ( 二 ) 具 体 分 配 政 策 1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五 十 八 条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十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2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五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金 不 得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应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3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六 十 一 条 公 司 重 视 对 股 东 的 合 理 回 报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资 金 的 前 提 下,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积 极 推 行 现 金 分 配 的 方 式 4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六 十 二 条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 160
163 (1) 公 司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全 体 股 东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 (2) 在 提 取 10%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和 根 据 公 司 的 发 展 需 要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后, 对 剩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进 行 分 配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 (3)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等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并 积 极 推 行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股 东 违 规 占 有 公 司 资 金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除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 (4) 公 司 可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规 划 制 定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5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六 十 三 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做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 三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未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十 二 报 告 期 内 评 估 情 况 公 司 委 托 北 京 天 圆 开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以 2015 年 5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事 宜 对 全 部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用 以 验 证 股 份 公 司 全 体 发 起 人 的 资 产 出 资 不 存 在 高 估 的 情 形, 并 出 具 了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拟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 天 圆 开 评 报 字 [2015] 第 1109 号 ) 截 止 评 估 基 准 日,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1, 万 元, 评 估 值 1,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万 元, 增 值 率 4.30%;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万 元, 评 估 值 万 元, 无 评 估 增 减 值 ;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1, 万 元, 评 估 值 1,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万 元, 增 值 率 6.46% 经 资 产 基 础 法 评 估, 山 东 福 座 产 后 护 理 有 限 公 司 拟 股 份 制 改 造 项 目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确 认 为 1, 万 元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后 延 续 原 账 面 值 进 行 核 算, 本 次 资 产 评 估 未 进 行 调 账 161
164 十 三 公 司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及 自 我 评 估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杜 恩 莉 持 有 公 司 60.00% 的 股 份, 可 以 对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实 施 控 制 和 重 大 影 响, 有 能 力 影 响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用, 从 而 对 公 司 业 务 管 理 人 事 安 排 等 方 面 加 以 影 响 和 控 制 若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财 务 监 督 等 进 行 不 当 控 制, 可 能 给 公 司 经 营 和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带 来 风 险 针 对 上 述 风 险, 一 方 面, 公 司 已 增 加 了 外 部 董 事, 从 而 通 过 董 事 会 来 影 响 杜 恩 莉 的 控 制 地 位 ; 另 一 方, 公 司 可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对 股 权 结 构 进 行 调 整, 适 当 分 散 杜 恩 莉 的 表 决 权, 从 而 不 断 健 全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二 ) 医 疗 风 险 公 司 所 处 的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是 主 要 向 产 褥 期 产 妇 和 婴 儿 提 供 护 理 服 务 的 特 殊 行 业, 客 户 身 体 虚 弱 敏 感, 接 受 服 务 的 期 间 可 能 会 出 现 各 种 病 症 的 情 况 如 果 客 户 在 接 受 服 务 的 时 候 出 现 健 康 问 题, 公 司 处 理 措 施 不 当, 可 能 会 面 临 发 生 医 疗 纠 纷 的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会 及 时 为 在 接 受 服 务 期 间 发 生 疾 病 的 母 婴 提 供 协 助 就 诊 送 诊 陪 同 服 务, 同 时 公 司 在 服 务 合 同 中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写 明 甲 方 为 非 医 疗 机 构, 仅 向 乙 方 提 供 产 后 护 理 服 务, 向 婴 儿 体 重 照 护 服 务, 不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医 疗 及 医 学 监 护 服 务 产 妇 及 婴 儿 如 发 生 疾 病 应 及 时 到 医 疗 机 构 就 诊, 甲 方 可 以 提 供 免 费 用 车 服 务, 这 就 在 制 度 上 避 免 了 责 任 界 线 不 清 可 能 为 企 业 带 来 的 风 险 ( 三 ) 安 全 风 险 在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中, 顾 客 在 购 买 服 务 的 同 时 也 在 购 买 安 全 安 全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服 务 底 线 之 一, 它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安 全, 也 包 括 母 婴 的 人 身 安 全 公 司 服 务 的 对 象, 产 褥 期 的 母 婴, 体 质 虚 弱, 自 身 具 有 容 易 遭 受 意 外 伤 害 的 风 险, 在 服 务 过 程 中 由 于 食 品 卫 生 护 理 不 当 安 保 措 施 不 严 等 因 素, 很 可 能 对 母 婴 造 成 伤 害 162
165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配 备 有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业 护 理 人 员, 并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护 理 康 复 营 养 餐 饮 安 保 以 及 房 务 清 洁 等 工 作 流 程, 从 源 头 上 防 范 和 控 制 各 类 不 安 全 风 险 隐 患 的 发 生 此 外, 公 司 有 儿 科 专 家 产 科 专 家 护 理 专 家 24 小 时 值 班, 能 够 保 证 产 妇 和 婴 儿 疾 病 第 一 时 间 发 现 并 做 初 步 处 理 ( 四 )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人 力 成 本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主 要 服 务 成 本 之 一, 专 业 的 妇 婴 护 理 服 务 人 员 是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的 第 一 生 产 力 目 前,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内 仍 未 形 成 相 关 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和 流 动 渠 道, 公 司 需 要 通 过 内 部 培 养 来 形 成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而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业 人 员 也 是 竞 争 对 手 争 取 的 对 象, 人 员 的 不 稳 定, 将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的 服 务 质 量 和 经 营 业 绩 应 对 措 施 : 对 员 工 定 期 进 行 持 续 培 训, 并 为 他 们 构 建 完 整 的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 建 立 完 整 的 绩 效 考 核 以 及 奖 惩 激 励 机 制, 稳 定 骨 干 人 员 和 团 队 ; 同 时 建 立 以 人 为 本 的 人 性 化 管 理 理 念, 以 企 业 文 化 为 导 向, 让 员 工 快 乐 的 工 作, 提 高 员 工 的 忠 诚 度 ( 五 ) 管 理 风 险 随 着 公 司 的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人 员 不 断 增 加, 经 营 管 理 面 临 的 压 力 也 日 趋 增 大 公 司 在 向 客 户 推 广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同 时, 面 临 着 管 理 精 力 分 散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等 负 面 影 响 因 素 因 此, 能 否 建 立 起 适 应 更 大 规 模 企 业 的 管 理 模 式 和 经 营 团 队, 以 确 保 公 司 稳 健 发 展, 是 公 司 面 临 的 管 理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将 不 断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提 高 科 学 决 策 能 力 优 化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人 员 配 置 及 部 门 设 置, 全 方 位 多 角 度 管 理 体 系 ( 六 )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风 险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行 业 是 一 个 新 兴 的 行 业,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女 性 对 自 身 产 后 健 康 和 形 体 恢 复 以 及 对 婴 儿 健 康 等 问 题 的 重 视 程 度 越 来 越 高, 月 子 产 业 将 呈 现 一 种 相 对 稳 定 的 上 升 趋 势 但 行 业 监 管 标 准 的 缺 失,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低 风 险 高 利 润 的 假 象 导 致 了 资 本 的 蜂 拥 而 至, 使 得 行 业 内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低, 每 个 企 业 所 占 的 市 场 份 额 较 小, 竞 争 风 险 加 剧 163
166 应 对 措 施 : 对 于 母 婴 健 康 护 理 机 构 来 说, 良 好 的 服 务 品 质 是 最 核 心 的 竞 争 力, 公 司 以 4H 服 务 理 念 为 基 础, 将 服 务 标 准 融 入 企 业 文 化 中, 在 日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不 断 进 行 业 务 创 新, 以 始 终 领 先 同 行 业 一 步 的 服 务 及 营 销 策 略, 形 成 自 己 的 服 务 特 色, 以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竖 立 良 好 的 企 业 形 象, 以 提 高 公 司 的 抗 市 场 风 险 能 力 ( 七 )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母 婴 护 理 服 务, 所 属 细 分 行 业 为 妇 幼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各 类 中 小 月 子 会 所 和 家 政 服 务 公 司 无 序 竞 争 的 状 况 短 期 较 难 改 变, 国 内 的 市 场 还 没 有 成 熟, 到 月 子 会 所 做 月 子 的 理 念 没 有 完 全 普 及, 市 场 的 容 量 并 未 全 部 释 放, 该 状 况 会 对 公 司 的 客 户 群 体 产 生 一 定 的 限 制,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并 且 公 司 的 客 户 群 体 为 产 妇 和 初 生 婴 儿, 客 户 在 月 子 会 所 中 一 般 居 住 周 期 为 一 个 月, 消 费 也 为 一 次 性 消 费, 公 司 必 须 不 断 寻 找 新 的 客 户, 如 果 公 司 的 营 销 和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的 经 营 需 求, 公 司 的 客 房 空 置, 也 会 对 公 司 的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积 极 拓 展 市 场 和 开 发 新 业 务 模 式, 获 得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公 司 将 面 临 业 绩 波 动 的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积 极 进 行 营 销, 增 大 销 售 力 度, 同 时 提 供 到 宅 式 月 子 服 务,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入 住 率, 开 发 新 的 业 务 模 式, 以 获 得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使 公 司 业 绩 保 持 持 续 稳 定 的 增 长 164
167 第 五 节 有 关 声 明 一 主 办 券 商 声 明 二 律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四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五 公 司 声 明 165
168 主 办 券 商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字 ):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 签 字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中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66
169 律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律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律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律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专 业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签 字 ): 机 构 负 责 人 ( 签 字 ): 北 京 市 东 易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67
170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及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与 本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及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在 中 引 用 的 专 业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签 字 ): 机 构 负 责 人 ( 签 字 ):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68
171 评 估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签 字 ): 注 册 评 估 师 ( 签 字 ): 中 天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69
172 170
173 第 六 节 附 件 ( 一 )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报 告 ( 二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三 ) 法 律 意 见 书 ( 四 ) 公 司 章 程 ( 五 )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同 意 挂 牌 的 审 查 意 见 ( 六 ) 其 他 与 公 开 转 让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171
一 年 二 班 王 呈 業
一 年 一 班 賴 云 青 云 青 四 歲 之 前 是 在 雲 林 縣 西 螺 鎮 的 一 個 大 家 庭 中 成 長 (12 位 家 庭 成 員 同 住 ), 這 養 成 他 從 小 對 長 輩 恭 謙 有 禮, 對 家 人 重 視 與 友 愛 的 品 德 迄 今, 他 仍 每 二 週 返 回 雲 林, 探 望 家 人 一 次 在 節 慶 之 時 ( 生 日, 新 年 等 時 日 ), 云 青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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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年 中 小 学 校 公 开 招 聘 事 单 位 工 作 情 况 表 招 聘 单 位 及 岗 位 名 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准 考 证 号 码 户 籍 所 在 地 考 类 别 最 高 学 历 院 校 及 专 学 历 学 位 笔 试 第 一 阶 段 笔 试 成 绩 (3% 折 算 ) 试 讲 试 讲 成 绩 (7% 折 算 ) 综 合 成 绩 梁 志 男 23 4419831 历 史 学
Microsoft Word - 合教[2016]176号.doc
合 教 2016 176 号 各 县 ( 市 ) 区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市 管 学 校 有 关 省 属 中 专 学 校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基 地 : 根 据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皖 政 2013 67 号 ) 关 于 安 徽 省 十 二 五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皖 教 师 2011 16
三 接 收 方 式 ( 一 ) 本 院 成 立 由 主 管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的 副 院 长 担 任 组 长 主 管 本 科 学 生 日 常 管 理 的 党 委 副 书 记 各 学 科 1 位 专 家 组 成 的 专 家 小 组, 综 合 考 核 申 请 转 入 学 生 的 身 心 素 质 学
政 治 与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本 科 学 生 转 专 业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为 充 分 调 动 学 生 学 习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进 一 步 规 范 我 院 普 通 本 科 生 转 专 业 的 管 理, 根 据 西 南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转 专 业 管 理 办 法 ( 西 校 2015 130 号 ) 的 规 定, 在 遵 循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和 坚 持 教
七 路 上 厝 宋 江 陣 的 昔 日 風 華 與 未 來 的 期 盼 等 犯 淮 陽 軍, 遣 將 討 捕, 又 犯 京 東 ( 今 山 東 ) 江 北, 入 楚 海 州 界, 命 知 州 張 叔 夜 招 降 之 宋 史 侯 蒙 傳 : 宋 江 寇 京 東, 侯 蒙 上 書 言 : 江 以 三 十
二 林 社 區 大 學 七 路 上 厝 宋 江 陣 的 昔 日 風 華 與 未 來 的 期 盼 謝 日 恆 一 前 言 古 來 宋 江 陣 的 淵 源 有 三 種 說 法 : 一 傳 說 : 有 人 以 為 古 人 把 水 滸 傳 的 故 事 附 會 上 去 的, 說 是 宋 朝 的 俠 盜 宋 江 為 了 操 練 部 眾, 設 計 了 一 種 以 陣 式 為 主 個 人 為 輔 的 武 藝,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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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級 中 學 校 友 會 第 三 次 籌 備 會 會 議 紀 錄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級 中 學 校 友 會 籌 備 會 第 三 次 籌 備 會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4 月 11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8 時 地 點 : 本 校 忠 孝 二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籌 備 會 主 任 委 員 林 明 良 紀 錄 : 吳 書 瑋 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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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30 2010 2015 2010 6 17 2010 2015 2010 2015 1 2010 2015-40 1978 2 1996 2009 12 3 22 11 462 1 9 14 26 1 18748 17217 584 4899 947 1 476 9 1.89% 19 1421 26 1.83% 4 83 1 1.2% 14 26 14 1104 2.26% 2 3 3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零 一 三 年 四 月 目 录 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议 程 (3) 二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5) 三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办 法 (7) 四 2012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含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8)
目 录 1 足 阳 明 胃 经... 3 2 足 太 阴 脾 经... 4 3 手 少 阴 心 经... 5 4 手 太 阳 小 肠 经... 6 5 足 太 阳 膀 胱 经 :... 7 6 足 少 阴 肾 经... 8 7 手 厥 阴 心 包 经... 9 8 手 少 阳 三 焦 经... 10
1 中 里 巴 人 口 述 各 条 经 络 穴 位 的 位 置 和 作 用 简 介 目 录 1 足 阳 明 胃 经... 3 2 足 太 阴 脾 经... 4 3 手 少 阴 心 经... 5 4 手 太 阳 小 肠 经... 6 5 足 太 阳 膀 胱 经 :... 7 6 足 少 阴 肾 经... 8 7 手 厥 阴 心 包 经... 9 8 手 少 阳 三 焦 经... 10 9 足 少 阳
1 1 10 1 2008 9 5 2008 9 5 2010 6 25 1 10 111 12 18 4 1 1 1. 2008 9 2. 2010 6 1. 2008 9 2. 2010 6 1. 11 2. 2009 7 3. 1. 2. 1. 2. 3. 1. 1 2 3 2. 1 2 SPA 3 3. 1 2 4. 1 2 1. 2. 3. 1. 2. 1 2 1 2 3 4 5 1. 1
(i) (ii) (iii) 2
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 1963 2014 2 28 2014 2014 2 28 2014 1 2014 2 28 2014 2013 2013 12 26 2013 2014 2 28 2014 (i) (ii) (iii) 2 46 2007 6 26 2012 12 28 2006 12 2012 12 28 2001 2 2006 12 1998 8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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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桂 政 办 发 2016 85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公 安 厅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推 进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培 训 考 试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附 件 1 创 新 工 程 师 名 单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申 报 级 别 省 份 1 欧 加 祥 安 徽 皖 南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级 安 徽 2 李 绍 明 安 徽 星 瑞 齿 轮 传 动 有 限 公 司 1 级 安 徽 3 唐 文 翼 安 徽 捷 讯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级 安 徽 4 唐 小 晓 安 徽 捷 讯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级 安
【第一类】
第 一 类 用 于 工 业 科 学 摄 影 农 业 园 艺 森 林 的 化 学 品, 未 加 工 人 造 合 成 树 脂, 未 加 工 塑 料 物 质, 肥 料, 灭 火 用 合 成 物, 淬 火 和 金 属 焊 接 用 制 剂, 保 存 食 品 用 化 学 品, 鞣 料, 工 业 用 粘 合 剂 [ 注 释 ] 本 类 主 要 包 括 用 于 工 业 科 学 和 农 业 的 化 学 制 品,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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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hua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 3903 A 2016 2016 2016 2016 H 2016 3 3 2016 2016 11 2 7 2016 20162016 H 201620162016 H 20 26 2016 20162016 H 2016 20162016 H 2016 20162016 H 24 H 183 17M 11 2 6-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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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SHANDONG SHENGLE CO., LTD. SLCL 2 3 6 0539 3221280 3178 0539 3221510 [email protected] 4 6 276300 http://www.shenglegroup.com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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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 门 三 五 互 联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加 强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专 项 活 动 自 查 事 项 报 告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股 东 状 况 ( 一 ) 公 司 的 发 展 沿 革 目 前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发 展 沿 革 厦 门 三 五 互 联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三 五 互 联 ) 系 以 整 体 变 更 方 式 设
SHANDONG SHENGLI CO. LTD.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2 3 5 7 9 10 11 19 21 23 73 1 2003 2003 SHANDONG SHENGLI CO., LTD. SDSL 139 (0531) 6920495 (0531) 6018518 [email protected] 139 250011 http://www.vico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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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311 2013 2012 - 2-1000 300500 2012 2012 400 2012 Word 2013410 123 7780148 [email protected] 2013 2013314-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 1375 # 1 ... 3... 5... 5... 5... 7... 9... 12... 12... 16... 16... 21... 31... 31... 36... 38... 38... 43... 48... 54... 55... 57... 57... 59... 61... 62...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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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环办〔2015〕77号附件1.doc
附 件 为 确 保 2016 年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县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评 价 与 考 核 工 作 顺 利 完 成, 根 据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县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考 核 办 法 ( 环 发 2011 18 号 ) 和 中 央 对 地 方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转 移 支 付 办 法 ( 财 预 2015 126 号
苏州汉德联合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苏 州 汉 德 医 院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转 让 说 明 书 推 荐 人 上 海 鑫 淦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1 目 录 释 义... 1 第 一 章 声 明... 3 第 二 章 风 险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4 一 风 险 提 示... 4 ( 一 ) 医 疗 风 险... 4 ( 二 )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赣运驾培字〔2016〕1号
赣 运 驾 培 字 2016 1 号 江 西 省 公 路 运 输 管 理 局 关 于 认 真 做 好 2015 年 度 全 省 驾 培 机 构 质 量 信 誉 考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设 区 市 运 管 处 ( 局 ), 省 直 管 县 ( 市 ) 运 管 所 ( 局 ): 根 据 机 动 车 驾 驶 员 培 训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部 令 2006 年 第 2 号 ) 关 于 印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1 2 3 [1999]09 4100001004818 2000 9 10 4000 2000 10 18 Henan Lingrui Pharmaceutical Co., Ltd. 232 465550 10036 4 10036 19013400 18.95% 15090000 15.04% 11280520 11.24% 6639600 5 6.61% 6000000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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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DeLuTa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九江学院 2014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2015 年 度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报 告 二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目 录 一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和 分 析... 2 ( 一 )2015 届 毕 业 生 规 模 和 结 构... 2 ( 二 ) 就 业 率 和 就 业 状 况... 6 ( 三 )2015 届 毕 业 生 社 会 评 价... 16 二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主 要
2004 2004 3 4 6 8 9 12 17 42 2 2004 3 2004 1 : luckyfilm co. ltd 2 3 0312-7922899 0312-3217937 [email protected] 4 68 071054 http://www.luckyfilm.com.cn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sse.com.cn
释 义 一 般 术 语 除 非 本 文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的 含 义 如 下 : 公 司 本 公 司 宏 良 皮 业 股 份 公 司 指 甘 肃 宏 良 皮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宏 良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指 公 司 的 前 身 甘 肃 宏 良 皮 业 有 限 公
甘 肃 宏 良 皮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推 荐 主 办 券 商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释 义 一 般 术 语 除 非 本 文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的 含 义 如 下 : 公 司 本 公 司 宏 良 皮 业 股 份 公 司 指 甘 肃 宏 良 皮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宏 良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指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苏 州 制 氧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uzhou Oxygen Plant Co., Ltd.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主 办 券 商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1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40 文 華 兒 童 No.38 / 2015.6.10 如 果 5-1 子 綺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醫 生, 我 會 盡 我 所 能 的 幫 助 人 醫 治 好 任 何 怪 病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科 學 家, 我 會 發 明 許 多 減 緩 地 球 暖 化 的 儀 器 如 果 我 是 一
文 華 兒 童 No.38 / 2015.6.10 39 如 果 5-1 冠 廷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警 察, 那 麼 我 會 盡 全 力 保 護 人 民 的 安 全, 為 國 家 付 出 如 果 我 是 一 隻 大 老 鷹, 那 麼 我 就 要 在 天 空 中 自 由 的 飛 翔, 欣 賞 全 世 界 的 美 景 如 果 沒 有 學 校, 那 麼 我 們 就 沒 辦 法 吸 取 知 識,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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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3 4 6 8 9 14 ( ) 18 55 2 2005 3 2005 ZHEJIANG KAN SPECIALITIES MATERIAL CO., LTD. 002012 108 108 323300 www.zjkan.com [email protected] 108 0578-8128682 0578-8123717 [email protected] 0578-812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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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附 件 一 合 併 契 約 書 立 合 併 契 約 書 人, 宏 致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登 記 地 址 :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東 園 路 13 號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及 維 翰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登 記 地 址 :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新 湖 三 路 134 號 4 樓 )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均 係 依 據 中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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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1-10 1-1-11 SHENZHEN FAIRYFAIR FASHION CO., LTD.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 1-1-20 1-1-21 1-1-22 1-1-23 1-1-24 1-1-25
目 錄 一 研 討 會 活 動 主 題... 1 二 參 訪 名 單 及 分 房 資 訊... 2 三 參 訪 行 程 表... 3 四 會 議 地 點 及 歡 送 晚 宴 地 點... 6 五 研 討 會 議 程 表... 7 六 接 待 人 員 名 單... 8 七 參 訪 景 點 簡 介...
第 二 十 一 屆 海 峽 兩 岸 國 家 公 園 暨 自 然 保 護 區 研 討 會 参 訪 行 程 手 冊 日 期 :2014.12.06( 六 )-2014.12.12( 五 ) 指 導 單 位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公 園 學 會 協 辦 單 位 : 墾 丁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金 門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深 圳 大 学 城 快 报 2012 年 第 六 期 ( 总 第 20 期 ) 深 圳 大 学 城 管 理 办 公 室 2012 年 6 月 30 日 要 闻 哈 工 大 深 研 院 隆 重 庆 祝 建 院 十 周 年 北 大 深 研 院 2012 届 研 究 生 毕 业 典 礼 隆 重 举 行 深 圳 大 学 城 后 勤 服 务 监 督 委 员 会 成 立 大 学 城 管 理 办 召 开 暑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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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宁 波 名 鼎 酒 店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 股 份 代 码 100046) 二 〇 一 四 年 四 月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F B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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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 1697 1 1. 1.1 Shando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 SITC H 1697 1.2 166 250013 [email protected] http://www.sitic.com.cn 1 36 2 2. 2.1 2 1,129,771 827,540 3 49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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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知 识 产 权 浙 江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文 件 浙 知 发 管 2013 42 号 浙 江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浙 江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2013 年 省 专 利 示 范 企 业 申 报 与 复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科 技 局 ( 知 识 产 权 局 ) 经 信 委 ( 局 ):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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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Plastics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00 00 2 4 5 5 6 7 9 11 36 3 : Wuhan Plastics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Wuhan Plastics 000665 A 11-12 430022 http://www.wuhanplas.com.cn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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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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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SHENGLI CO. LTD Annual Report
SHANDONG SHENGLI CO.LTD. 2010 Annual Report 2010 3 4 7 10 16 22 22 32 35 41 124 2 2010 2010 SHANDONG SHENGLI CO., LTD. SDSL 3 2238 053186920495 053188725686 053186018518 053186018518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