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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2016 年 3 月 23 日

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公 司 简 介 本 行 成 立 于 1987 年, 是 中 国 改 革 开 放 中 最 早 成 立 的 新 兴 商 业 银 行 之 一, 是 中 国 最 早 参 与 国 内 外 金 融 市 场 融 资 的 商 业 银 行, 并 以 屡 创 中 国 现 代 金 融 史 上 多 个 第 一 而 蜚 声 海 内 外, 为 中 国 经 济 建 设 做 出 了 积 极 的 贡 献 2007 年 4 月, 本 行 实 现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A+H 股 同 步 上 市 2009 年, 本 行 收 购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本 行 英 国 伦 敦 代 表 处 开 业, 澳 大 利 亚 悉 尼 代 表 处 进 入 筹 备 阶 段, 标 志 着 本 行 新 一 轮 国 际 化 战 略 正 式 启 动 2015 年 12 月, 本 行 认 购 台 湾 中 国 信 托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获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准, 有 望 成 为 首 家 赴 台 参 股 金 控 公 司 的 内 地 金 融 机 构 目 前, 本 行 并 表 总 资 产 超 5 万 亿 元, 在 2015 年 5 月 福 布 斯 公 布 的 全 球 企 业 2000 强 排 名 中, 本 行 排 名 第 94 位 ; 在 2015 年 7 月 英 国 银 行 家 杂 志 公 布 的 世 界 1000 家 银 行 排 名 中, 本 行 一 级 资 本 排 名 第 33 位, 总 资 产 排 名 第 46 位, 已 成 为 资 本 实 力 雄 厚 具 有 强 大 综 合 竞 争 力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国 际 化 金 融 机 构 在 国 内 经 济 新 常 态 和 金 融 市 场 化 的 时 代 背 景 下, 本 行 以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为 发 展 愿 景, 充 分 发 挥 中 信 集 团 金 融 与 实 业 并 举 的 独 特 竞 争 优 势, 坚 持 诚 信 创 新 协 作 卓 越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和 合 规 智 慧 团 队 高 效 的 经 营 管 理 理 念, 向 企 业 客 户 和 机 构 客 户 提 供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国 际 业 务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机 构 业 务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保 理 业 务 托 管 业 务 等 综 合 金 融 解 决 方 案, 向 个 人 客 户 提 供 零 售 银 行 信 用 卡 消 费 金 融 财 富 管 理 私 人 银 行 出 国 金 融 电 子 银 行 等 多 元 化 金 融 产 品 及 服 务, 全 方 位 满 足 企 业 机 构 及 个 人 客 户 的 综 合 金 融 服 务 需 求 截 至 2015 年 底, 本 行 在 国 内 128 个 大 中 城 市 设 有 1,353 家 营 业 网 点, 拥 有 员 工 5 万 余 名 本 行 下 设 4 家 附 属 公 司, 在 中 国 内 地 设 有 浙 江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设 有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原 振 华 国 际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持 有 的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澳 门 纽 约 洛 杉 矶 新 加 坡 和 中 国 内 地 设 有 41 家 营 业 网 点, 拥 有 员 工 1,900 余 名 1

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重 要 提 示 本 行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通 过 了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会 议 应 参 会 9 名 董 事 全 部 出 席 了 会 议, 其 中, 李 哲 平 董 事 袁 明 董 事 分 别 委 托 王 联 章 董 事 吴 小 庆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并 表 决 本 行 监 事 列 席 了 本 次 会 议 本 行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和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2015 年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已 经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和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分 别 根 据 中 国 和 中 国 香 港 审 计 准 则 审 计, 并 分 别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本 行 董 事 长 常 振 明 行 长 李 庆 萍 主 管 财 务 工 作 副 行 长 方 合 英 财 务 会 计 部 总 经 理 芦 苇, 保 证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所 载 财 务 报 告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利 润 及 股 息 分 配 部 分 披 露 了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拟 提 交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2.12 元 人 民 币 ( 税 前 ) 本 年 度 不 实 施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前 瞻 性 陈 述 的 风 险 提 示 : 本 报 告 中 涉 及 的 未 来 计 划 发 展 战 略 等 前 瞻 性 描 述 不 构 成 本 行 对 投 资 者 的 实 质 承 诺, 投 资 者 及 相 关 人 士 均 应 当 对 此 保 持 足 够 的 风 险 认 识, 并 且 应 当 理 解 计 划 预 测 与 承 诺 之 间 的 差 异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未 发 现 存 在 对 本 行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目 标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重 大 风 险 本 报 告 详 细 描 述 了 本 行 在 经 营 管 理 中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以 及 本 行 采 取 的 应 对 措 施, 具 体 请 查 阅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中 风 险 管 理 和 前 景 展 望 相 关 内 容 本 报 告 中 本 行 本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均 指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集 团 指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2

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本 报 告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金 额 币 种 为 人 民 币 3

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目 录 第 一 章 释 义 5 第 二 章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8 第 三 章 财 务 概 要 10 第 四 章 董 事 长 致 辞 13 第 五 章 行 长 致 辞 15 第 六 章 荣 誉 榜 18 第 七 章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21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23 第 九 章 重 要 事 项 91 第 十 章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110 第 十 一 章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120 第 十 二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121 第 十 三 章 公 司 治 理 报 告 138 第 十 四 章 审 计 报 告 及 财 务 报 告 162 第 十 五 章 备 查 文 件 165 第 十 六 章 股 东 参 考 资 料 166 第 十 七 章 组 织 架 构 图 170 第 十 八 章 境 内 外 分 支 机 构 名 录 171 4

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一 章 释 义 BBVA 报 告 期 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 S.A.( 西 班 牙 对 外 银 行 )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之 间 本 集 团 本 行 本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行 董 事 会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股 份 制 银 行 国 务 院 华 夏 基 金 监 事 会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包 括 中 信 银 行 招 商 银 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兴 业 银 行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华 夏 银 行 平 安 银 行 广 发 银 行 浙 商 银 行 渤 海 银 行 恒 丰 银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本 行 监 事 会 浙 江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上 交 所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商 业 银 行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业 银 行 法 社 保 基 金 天 安 财 险 台 湾 中 信 金 控 香 港 联 交 所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天 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台 湾 中 国 信 托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上 市 规 则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香 港 证 监 会 信 诚 基 金 信 诚 人 寿 信 诚 资 产 管 理 香 港 证 券 及 期 货 事 务 监 察 委 员 会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信 诚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信 诚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5

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信 银 投 资 央 行 中 央 银 行 人 民 银 行 元 中 国 财 政 部 财 政 部 中 国 烟 草 中 国 银 监 会 银 监 会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会 中 信 产 业 基 金 中 信 出 版 中 信 地 产 中 信 股 份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中 信 国 金 中 信 集 团 中 信 建 投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中 信 乐 益 通 中 信 旅 游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原 振 华 国 际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人 民 币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中 信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出 版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房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中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8 月 更 名 前 为 中 信 泰 富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改 制 更 名 前 为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公 司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乐 益 通 商 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旅 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期 货 中 信 泰 富 中 信 信 托 中 信 兴 业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中 信 银 行 国 际 ( 中 国 ) 中 信 有 限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证 券 ( 山 东 ) 中 信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泰 富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8 月 更 名 为 中 国 中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信 兴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 原 中 信 嘉 华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银 行 国 际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8 月 更 名 前 为 中 国 中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 山 东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

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注 : 本 释 义 条 目 以 汉 语 拼 音 排 序 ) 结 合 财 务 报 告 披 露 口 径, 本 报 告 所 涉 及 的 本 集 团 本 行 的 地 理 区 域 1 定 义 为 : 长 江 三 角 洲 指 本 行 上 海 南 京 苏 州 杭 州 宁 波 等 5 家 一 级 分 行 以 及 子 公 司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指 本 行 福 州 厦 门 广 州 深 圳 东 莞 海 口 等 6 家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环 渤 海 地 区 指 本 行 北 京 天 津 石 家 庄 济 南 青 岛 大 连 等 6 家 一 级 分 行 以 及 子 公 司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所 在 的 地 区 ; 中 部 地 区 指 本 行 合 肥 郑 州 武 汉 长 沙 南 昌 太 原 等 6 家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西 部 地 区 指 本 行 重 庆 南 宁 贵 阳 呼 和 浩 特 银 川 西 宁 西 安 成 都 乌 鲁 木 齐 昆 明 兰 州 拉 萨 等 12 家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东 北 地 区 指 本 行 哈 尔 滨 长 春 沈 阳 等 3 家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此 外, 总 部 指 本 行 总 行 机 关 和 信 用 卡 中 心 ; 香 港 包 括 信 银 投 资 和 中 信 国 金 及 其 子 公 司 1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一 级 分 行 变 动 情 况 为 : 新 设 立 拉 萨 分 行 ; 无 锡 唐 山 分 行 分 别 并 入 南 京 石 家 庄 分 行 根 据 本 行 财 务 报 告 披 露 口 径, 本 行 大 连 分 行 列 入 环 渤 海 地 区 7

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二 章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一 公 司 信 息 法 定 中 文 名 称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中 信 银 行 )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 缩 写 CNCB ) 法 定 代 表 人 : 常 振 明 授 权 代 表 : 李 庆 萍 王 康 董 事 会 秘 书 : 王 康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 王 康 甘 美 霞 (FCS,FCIS)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 王 珺 威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9 号 注 册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9 号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互 联 网 网 址 : bank.ecitic.com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香 港 营 业 地 址 : 香 港 皇 后 大 道 东 183 号 合 和 中 心 54 楼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刊 登 A 股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刊 登 H 股 年 度 报 告 的 香 港 联 交 所 指 定 网 站 :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 中 信 银 行 董 监 事 会 办 公 室 中 国 内 地 法 律 顾 问 : 北 京 天 达 共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中 国 香 港 法 律 顾 问 : 高 伟 绅 律 师 事 务 所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境 内 审 计 师 : 上 海 市 湖 滨 路 202 号 普 华 永 道 中 心 11 楼 ( 邮 编 : ) 境 内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胡 燕 吴 卫 军 境 外 审 计 师 :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香 港 中 环 太 子 大 厦 22 楼 境 外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何 淑 贞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A 股 股 份 登 记 处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中 国 保 险 大 厦 36 楼 H 股 股 份 登 记 处 :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 183 号 合 和 中 心 室 股 份 上 市 地 点 股 票 简 称 和 股 票 代 码 :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信 银 行 H 股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1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王 康 王 珺 威 联 系 地 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9 号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9 号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上 市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变 化 情 况 本 行 自 2007 年 4 月 在 上 交 所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至 报 告 期 末, 分 别 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 2014 年 12 月 8 日 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办 理 过 两 次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登 记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经 营 范 围 为 :( 一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 发 放 短 期 中 期 和 长 期 贷 款 ; 办 理 国 内 外 结 算 ;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 发 行 金 融 债 券 ; 代 理 发 行 代 理 兑 付 承 销 政 府 债 券 ; 买 卖 政 府 债 券 金 融 债 券 ;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 买 卖 代 理 买 卖 外 汇 ; 从 事 银 行 卡 业 务 ; 提 供 信 用 证 服 务 及 担 保 ; 代 理 收 付 款 项 ; 提 供 保 管 箱 服 务 ; 结 汇 售 汇 业 务 ; 代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 办 理 黄 金 业 务 ; 开 展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保 险 资 金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托 管 业 务 ; 经 国 务 院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 保 险 兼 业 代 理 业 务 (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9 月 8 日 ) ( 二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无 报 告 期 末 至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本 行 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登 记, 增 加 黄 金 进 出 口 业 务 9

1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三 章 财 务 概 要 经 营 业 绩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幅 (%)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145, , ,558 营 业 利 润 54,637 54, ,285 利 润 总 额 54,986 54, ,549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1,158 40, ,175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40,893 40, ,92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835) 34,150 - (136,228) 每 股 计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0.43) (2.91) 项 目 2015 年 度 第 一 季 度 第 二 季 度 第 三 季 度 第 四 季 度 营 业 收 入 32,992 37,046 37,415 37,681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928 11,658 10,340 8,232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0,936 11,506 10,312 8,13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1,117) 69,297 1,441 (60,456) 盈 利 能 力 指 标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减 2013 年 平 均 总 资 产 回 报 率 (ROAA) 0.90% 1.07% (0.17) 1.20%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14.55% 16.84% (2.29) 18.48%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14.46% 16.76% (2.30) 18.36% 成 本 收 入 比 27.85% 30.32% (2.47) 31.41% 信 贷 成 本 1.51% 1.06% % 净 利 差 2.13% 2.19% (0.06) 2.40% 净 息 差 2.31% 2.40% (0.09) 2.60% 10

1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规 模 指 标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2014 年 增 幅 (%) 2013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5,122,292 4,138, ,641,193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528,780 2,187, ,941,175 总 负 债 4,802,606 3,871, ,410,468 客 户 存 款 总 额 3,182,775 2,849, ,651,678 同 业 拆 入 49,248 19, ,952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权 益 总 额 317, , ,601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资 产 质 量 指 标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幅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 减 12 月 31 日 正 常 贷 款 2,492,730 2,159, ,921,209 不 良 贷 款 36,050 28, ,966 贷 款 减 值 准 备 60,497 51, ,254 不 良 贷 款 比 率 1.43% 1.30% % 拨 备 覆 盖 率 % % (13.45) % 贷 款 拨 备 率 2.39% 2.36% % 注 : 正 常 贷 款 包 括 正 常 类 和 关 注 类 贷 款 ; 不 良 贷 款 包 括 次 级 类 贷 款 可 疑 类 贷 款 和 损 失 类 贷 款 资 本 充 足 率 指 标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增 减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9.12% 8.93% %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9.17% 8.99% % 资 本 充 足 率 11.87% 12.33% (0.46) 11.24% 杠 杆 率 5.26% 5.19% % 其 他 补 充 财 务 指 标 (1) 主 要 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标 准 值 (%)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流 动 性 比 例 其 中 : 人 民 币 外 币 存 贷 款 比 例 其 中 : 人 民 币

1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外 币 注 :(1) 以 上 数 据 均 按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管 口 径 计 算, 除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指 标 外, 其 他 指 标 均 为 本 行 口 径 (2)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要 求, 商 业 银 行 的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应 当 在 2018 年 底 前 达 到 100%, 在 过 渡 期 内, 应 当 在 2014 年 末,2015 年 末,2016 年 末 及 2017 年 末 达 到 60% 70% 80% 90%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差 异 本 集 团 根 据 国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计 算 的 2015 年 末 净 资 产 与 报 告 期 净 利 润 无 差 异 12

1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四 章 董 事 长 致 辞 2015 年, 面 对 复 杂 的 经 济 金 融 形 势, 本 行 积 极 主 动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加 强 研 判, 开 拓 创 新, 实 施 新 战 略 规 划, 强 化 风 险 内 控, 深 化 各 项 改 革, 推 进 经 营 转 型, 较 好 地 完 成 了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总 体 保 持 了 健 康 平 稳 的 发 展 态 势 在 此, 本 人 向 广 大 股 东 报 告,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总 资 产 达 5.12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3.76%; 总 负 债 达 4.80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4.05%; 客 户 存 款 总 额 为 3.18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1.69%; 全 年 实 现 归 属 于 股 东 净 利 润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15%; 平 均 总 资 产 回 报 率 0.90%,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回 报 率 14.55%, 经 营 效 益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不 良 贷 款 率 为 1.43%, 拨 备 覆 盖 率 为 %, 资 产 质 量 可 控 年 末 资 本 充 足 率 11.87% 在 2015 年 7 月 英 国 银 行 家 公 布 的 世 界 1000 家 银 行 排 名 中, 本 行 总 资 产 排 名 第 46 位, 较 上 年 提 高 2 位 2015 年, 本 行 加 快 战 略 布 局, 持 续 开 创 发 展 新 格 局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完 成 了 向 中 国 烟 草 定 向 增 发, 资 本 实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 认 购 台 湾 中 信 金 控 部 分 股 权 已 获 得 银 监 会 批 准, 有 望 成 为 首 家 赴 台 参 股 金 控 公 司 的 内 地 金 融 机 构 ; 收 购 BBVA 持 有 的 中 信 国 金 股 权, 实 现 了 对 中 信 国 金 的 全 资 控 股 ; 成 立 了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实 施 信 用 卡 和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化 改 制 ; 增 资 信 银 投 资, 打 造 成 为 本 行 境 外 全 牌 照 投 行 平 台 ; 海 外 机 构 建 设 取 得 突 破, 伦 敦 代 表 处 挂 牌 成 立 本 行 始 终 将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放 在 突 出 位 置, 持 续 推 动 风 控 体 制 改 革, 强 化 全 面 风 险 管 控 一 年 来, 本 行 董 事 会 结 合 外 部 形 势 变 化 趋 势, 加 快 推 进 本 行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制 建 设, 制 定 风 险 管 理 专 项 政 策, 完 善 相 关 制 度, 增 强 风 险 管 理 的 全 面 性 前 瞻 性 和 指 导 性 本 行 全 年 资 产 质 量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拨 备 覆 盖 率 高 于 监 管 规 定 我 国 经 济 正 步 入 增 速 调 整 结 构 优 化 模 式 转 换 的 新 常 态, 将 考 验 银 行 的 资 本 管 理 流 动 性 管 理 和 不 良 资 产 处 置 等 方 面 的 抗 压 能 力 国 家 一 方 面 推 进 去 产 能 去 库 存 去 杠 杆 降 成 本 补 短 板 的 供 给 侧 改 革, 另 一 方 面 加 强 金 融 改 革 和 综 合 监 管 改 革, 这 些 将 为 银 行 业 的 长 期 发 展 带 来 机 遇 和 挑 战 本 行 董 事 会 将 持 续 关 注 市 场 形 势 和 监 管 政 策 变 化, 履 职 尽 责, 强 化 风 险 文 化 和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进 一 步 提 升 本 行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确 保 各 项 业 务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积 极 开 拓 创 新, 努 力 从 同 质 化 竞 争 中 寻 找 创 新 突 破 口 本 13

1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行 与 百 度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直 销 银 行 并 报 监 管 机 构 审 批, 积 极 探 索 金 融 机 构 和 互 联 网 公 司 跨 界 合 作 的 创 新 模 式 本 行 秉 持 创 新 协 调 绿 色 开 放 共 享 的 发 展 理 念, 通 过 创 新 工 作 体 制 机 制, 努 力 跨 越 新 旧 动 能 转 换 期 新 旧 模 式 转 型 期 新 旧 路 径 交 替 期, 实 现 了 各 项 业 务 的 创 新 与 稳 健 发 展 在 国 内 外 媒 体 和 行 业 协 会 举 办 的 年 度 各 类 评 比 中, 本 行 荣 获 了 2015 年 度 最 具 创 新 力 银 行 2015 年 度 十 佳 互 联 网 金 融 创 新 机 构 年 度 金 牌 创 新 力 银 行 年 度 金 牌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等 诸 多 奖 项 一 年 来, 本 行 董 事 会 持 续 加 强 自 身 建 设, 认 真 落 实 国 家 政 策 和 监 管 要 求, 大 力 推 进 制 度 建 设, 修 订 完 善 公 司 章 程, 持 续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董 事 会 成 员 恪 尽 职 守, 勤 勉 尽 责, 对 本 行 的 各 项 重 大 议 题 进 行 深 入 研 究 和 科 学 决 策, 指 导 本 行 实 现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顺 利 完 成 了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工 作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积 极 履 行 对 各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责 任,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战 略, 落 实 政 府 要 求, 支 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大 力 支 持 绿 色 循 环 低 碳 经 济 发 展 同 时, 本 行 不 断 提 升 客 户 服 务 能 力, 保 护 消 费 者 权 益, 积 极 回 报 社 会, 主 动 参 与 慈 善 和 公 益 活 动 2015 年, 本 行 加 强 了 绿 色 信 贷 理 念 宣 传, 加 大 对 绿 色 信 贷 的 支 持, 创 新 发 展 绿 色 中 间 贷 款, 严 控 两 高 一 剩 贷 款 风 险, 支 持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践 行 节 能 减 排, 并 通 过 优 化 内 部 业 务 流 程, 形 成 了 支 持 绿 色 银 行 发 展 的 工 作 机 制 展 望 2016 年, 本 行 将 继 续 紧 跟 国 家 深 化 改 革 的 步 伐, 充 分 认 识 宏 观 经 济 要 稳 产 业 政 策 要 准 微 观 政 策 要 活 改 革 政 策 要 实 社 会 政 策 要 托 底 五 项 政 策 给 银 行 业 实 际 发 展 带 来 的 重 要 支 持, 进 一 步 深 化 战 略 转 型 推 进 业 务 创 新 强 化 风 险 控 制 激 发 经 营 活 力, 力 争 以 优 秀 的 业 绩 回 报 广 大 股 东 和 社 会 各 界 的 信 任 与 支 持 董 事 长 常 振 明 2016 年 3 月 23 日 14

1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五 章 行 长 致 辞 2015 年, 本 行 制 定 了 新 的 三 年 发 展 规 划, 确 立 了 更 具 自 身 特 色 的 发 展 战 略 报 告 期 内, 面 对 复 杂 严 峻 的 经 济 金 融 形 势, 本 行 坚 决 落 实 各 项 战 略 部 署, 深 化 体 制 改 革, 激 发 经 营 活 力, 全 面 推 进 经 营 转 型, 成 功 经 受 住 了 严 峻 挑 战, 较 好 完 成 了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经 营 转 型 不 断 加 速, 业 务 结 构 持 续 优 化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实 现 营 业 净 收 入 1,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6.37%; 拨 备 前 利 润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1.44%; 不 良 贷 款 率 小 幅 上 升, 超 额 完 成 不 良 处 置 计 划, 资 产 质 量 总 体 可 控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总 资 产 超 5 万 亿 元, 客 户 存 款 和 贷 款 总 额 分 别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1.69% 和 15.58%, 保 持 在 股 份 制 银 行 中 的 领 先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在 新 发 展 战 略 指 引 下, 本 行 加 快 经 营 转 型, 业 务 结 构 实 现 持 续 优 化 一 年 来, 本 行 活 期 存 款 占 比 进 一 步 提 高, 主 动 负 债 余 额 大 幅 增 长, 负 债 来 源 更 加 多 元 化 ; 批 发 业 和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贷 款 占 比 进 一 步 下 降, 抗 风 险 能 力 增 强 ; 中 间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持 续 提 高, 零 售 和 金 融 市 场 板 块 营 业 净 收 入 占 比 进 一 步 提 升, 收 入 结 构 更 加 均 衡, 可 持 续 发 展 动 力 增 强 战 略 导 向 引 领 发 展, 产 品 创 新 取 得 突 破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以 建 设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为 目 标, 采 用 商 行 + 投 行 银 行 + 非 银 表 内 + 表 外 境 内 + 境 外 的 经 营 模 式, 为 客 户 提 供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本 行 整 合 特 色 产 品 和 服 务, 推 出 交 易 + 品 牌, 成 为 国 内 首 家 建 立 交 易 银 行 专 属 品 牌 的 商 业 银 行 本 行 全 面 升 级 出 国 金 融 产 品 服 务 体 系, 品 牌 美 誉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本 行 与 百 度 联 合 发 起 设 立 百 信 银 行 并 报 监 管 机 构 审 批, 积 极 探 索 与 互 联 网 公 司 跨 界 合 作 的 创 新 模 式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取 得 各 级 财 政 代 理 业 务 资 格 逾 400 项, 实 现 了 所 有 省 级 国 库 集 中 收 付 资 格 和 地 方 国 库 现 金 管 理 试 点 地 区 的 全 覆 盖 ; 零 售 创 新 产 品 房 抵 贷 发 展 迅 速 ; 信 用 卡 经 营 效 益 再 创 新 高 本 行 金 融 市 场 即 期 外 汇 交 易 做 市 规 模 跨 境 人 民 币 收 付 汇 银 行 间 市 场 信 用 类 债 券 发 行 票 据 资 管 交 易 等 业 务 表 现 均 处 于 同 业 领 先 地 位 重 点 区 域 快 速 发 展, 平 台 建 设 稳 步 推 进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联 合 中 信 集 团 下 属 公 司 投 融 资 近 7000 亿 元 支 持 国 家 一 带 15

1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一 路 建 设, 与 多 个 地 方 政 府 建 立 了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本 行 持 续 加 大 对 京 津 冀 一 体 化 的 支 持, 涵 盖 基 础 设 施 城 镇 化 建 设 和 产 业 转 移 等 重 点 领 域 本 行 积 极 推 进 上 海 自 贸 区 分 行 建 设, 努 力 实 现 重 点 区 域 重 点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一 年 来, 本 行 加 快 国 内 机 构 网 点 布 局, 实 现 了 对 国 内 全 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的 网 点 全 覆 盖, 实 施 小 型 化 智 能 化 多 业 态 网 点 发 展 战 略, 积 极 推 动 网 点 建 设 转 型 本 行 加 快 电 子 渠 道 发 展, 推 出 全 新 手 机 银 行 个 人 网 银 和 微 信 银 行, 客 户 体 验 与 市 场 竞 争 力 明 显 提 升 新 一 代 核 心 系 统 成 功 上 线, 业 务 处 理 效 率 大 幅 提 升 海 外 机 构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挂 牌 成 立 伦 敦 代 表 处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取 得 成 效,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明 显 提 高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加 快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搭 建 了 风 险 管 理 三 道 防 线,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本 行 进 一 步 强 化 制 度 建 设 和 授 权 管 理, 加 强 了 合 规 审 核 整 改 和 问 责 工 作, 制 定 了 审 计 体 制 改 革 方 案, 将 审 计 关 口 前 移, 及 时 进 行 风 险 警 示, 有 效 发 挥 审 计 职 能 作 用 本 行 加 快 创 新 体 制 改 革, 成 立 产 品 创 新 管 理 委 员 会, 不 断 释 放 产 品 创 新 活 力, 取 得 了 积 极 成 效 一 年 来, 本 行 积 极 推 动 人 力 资 源 改 革, 持 续 完 善 岗 位 和 绩 效 体 系, 通 过 考 核 体 制 改 革 增 强 发 展 动 力, 有 效 调 动 机 构 和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党 建 工 作 营 造 新 气 象, 文 化 建 设 进 入 新 阶 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全 面 部 署 从 严 治 党 从 严 治 行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深 入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活 动 2015 年, 本 行 正 式 建 立 企 业 文 化 体 系, 制 定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三 年 规 划,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进 入 新 阶 段 本 行 大 力 开 展 创 先 争 优 和 建 功 立 业 竞 赛 活 动, 增 强 员 工 凝 聚 力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积 极 回 报 社 会, 切 实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对 外 捐 赠 1, 万 元, 用 于 扶 贫 救 灾 助 学 及 对 弱 势 群 体 的 资 助 ; 进 一 步 加 大 扶 贫 支 持 力 度, 决 定 每 年 捐 赠 600 万 元, 专 项 用 于 西 部 地 区 扶 贫, 并 派 干 部 驻 点 开 展 精 准 扶 贫 2016 年 是 中 国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本 行 深 化 战 略 实 施 的 关 键 之 年 善 弈 者 谋 势, 不 善 弈 者 谋 子 面 对 复 杂 严 峻 的 国 内 外 形 势, 本 行 将 认 真 研 究 市 场, 做 到 因 势 而 谋 应 势 而 动 顺 势 而 为 具 体 来 说, 要 重 点 做 好 八 方 面 的 工 作 : 一 是 保 持 定 力, 狠 抓 战 略 执 行 ; 二 是 解 放 思 想, 加 快 创 新 发 展 ; 三 是 深 化 转 型, 主 动 应 对 市 场 变 化 ; 四 是 加 强 协 同, 打 造 中 信 联 合 舰 队 ; 五 是 严 控 风 险, 构 建 科 学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 六 是 精 细 管 理, 优 化 考 核 和 资 源 配 置 ; 七 16

1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是 强 身 健 体, 提 高 专 业 化 水 平 ; 八 是 加 强 党 建, 深 化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借 此 机 会, 本 人 谨 代 表 中 信 银 行 管 理 层, 对 广 大 投 资 者 和 社 会 各 界 朋 友 的 关 心 支 持, 对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的 指 导 帮 助, 对 全 体 干 部 和 员 工 的 付 出 贡 献 表 示 由 衷 的 感 谢! 伟 大 的 事 业 需 要 伟 大 的 精 神, 本 行 将 紧 紧 围 绕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以 更 加 饱 满 的 热 情 更 加 旺 盛 的 干 劲 更 加 务 实 的 作 风, 为 把 中 信 银 行 建 设 成 为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而 努 力 奋 斗!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李 庆 萍 2016 年 3 月 23 日 17

1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六 章 荣 誉 榜 年 1 月, 在 银 率 网 第 六 届 消 费 者 360 度 银 行 测 评 中, 本 行 获 得 银 行 产 品 消 费 者 满 意 度 奖 年 2 月, 在 英 国 银 行 家 杂 志 评 出 的 全 球 银 行 品 牌 500 强 排 行 榜 中, 本 行 品 牌 价 值 亿 美 元, 排 名 第 52 位 年 4 月, 本 行 被 上 海 清 算 所 评 选 为 2014 年 度 优 秀 结 算 成 员 奖 2014 年 度 外 汇 清 算 优 秀 奖 2014 年 度 场 外 利 率 金 融 衍 生 品 清 算 优 秀 奖 年 5 月, 本 行 被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市 值 管 理 研 究 中 心 评 选 为 2015 年 度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资 本 品 牌 价 值 百 强 年 5 月, 在 中 国 银 行 家 杂 志 举 办 的 2015 中 国 金 融 创 新 奖 评 选 中, 本 行 获 得 十 佳 金 融 产 品 创 新 奖 年 5 月, 在 德 意 志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作 业 质 量 评 选 中, 本 行 获 得 2014 年 度 美 元 欧 元 付 款 直 通 率 奖 年 5 月, 在 福 布 斯 杂 志 公 布 的 全 球 企 业 2000 强 排 名 中, 本 行 排 名 第 94 位 年 5 月, 本 行 获 得 中 国 银 行 业 协 会 颁 发 的 2014 年 度 中 国 银 行 业 最 具 社 会 责 任 金 融 机 构 奖 和 2014 年 度 中 国 银 行 业 社 会 责 任 最 佳 绿 色 金 融 奖 年 6 月, 本 行 获 得 澳 洲 联 邦 银 行 2014 年 度 澳 元 付 款 高 直 通 率 奖 年 6 月,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举 办 的 2014 年 度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金 牛 百 强 奖 评 选 中, 本 行 获 得 2014 年 度 金 牛 上 市 公 司 百 强 和 2014 年 度 金 牛 最 强 盈 利 公 司 称 号 年 7 月, 在 中 华 英 才 网 举 办 的 第 十 三 届 大 学 生 最 佳 雇 主 评 选 中, 本 行 获 得 银 行 业 最 佳 雇 主 奖 项 18

2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年 7 月, 在 英 国 银 行 家 杂 志 推 出 的 世 界 1000 家 银 行 排 名 中, 本 行 一 级 资 本 排 名 第 33 位, 总 资 产 排 名 第 46 位 年 7 月, 在 摩 根 大 通 全 球 金 融 机 构 作 业 质 量 评 选 中, 本 行 获 得 2014 年 度 美 元 清 算 质 量 认 证 年 7 月, 本 行 信 用 卡 中 心 被 中 国 信 息 化 推 进 联 盟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专 业 委 员 会 评 选 为 中 国 最 佳 呼 叫 中 心 年 9 月, 在 每 日 经 济 新 闻 主 办 的 中 国 高 端 理 财 实 力 榜 评 选 中, 本 行 私 人 银 行 获 得 私 人 银 行 品 牌 奖 年 9 月, 在 中 国 银 行 家 主 办 的 2015 年 全 国 性 商 业 银 行 单 项 奖 评 选 中, 本 行 被 评 为 最 佳 财 富 管 理 商 业 银 行 年 11 月, 本 行 被 中 国 经 营 报 评 选 为 2015 年 卓 越 竞 争 力 对 公 业 务 银 行 年 11 月, 在 21 世 纪 经 济 报 道 举 办 的 中 国 汽 车 金 融 服 务 评 选 中, 本 行 被 评 为 2015 年 最 佳 对 公 汽 车 金 融 服 务 银 行 奖 年 11 月, 本 行 获 得 每 日 经 济 新 闻 2015 年 普 惠 金 融 优 秀 品 牌 年 11 月, 本 行 获 得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2015 年 度 最 佳 公 司 治 理 信 息 披 露 金 奖 年 12 月, 本 行 手 机 银 行 在 中 国 互 联 网 经 济 论 坛 金 i 奖 评 选 中 被 评 为 2015 年 中 国 最 佳 手 机 银 行 年 12 月, 在 金 融 时 报 和 中 国 社 科 院 金 融 研 究 所 举 办 的 2015 中 国 金 融 机 构 金 牌 榜 评 选 中, 本 行 被 评 为 2015 年 度 最 具 创 新 力 银 行 和 2015 年 度 十 佳 互 联 网 金 融 创 新 机 构 年 12 月, 在 金 融 界 网 举 办 的 2015 领 航 中 国 年 度 评 选 中, 本 行 19

2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获 得 杰 出 资 产 托 管 奖 年 12 月, 在 经 济 观 察 报 举 办 的 年 度 中 国 卓 越 金 融 奖 评 选 中, 本 行 被 评 为 年 度 卓 越 外 汇 金 融 服 务 银 行 年 12 月, 在 东 方 财 富 网 举 办 的 东 方 财 富 风 云 榜 评 选 中, 本 行 被 评 为 2015 年 最 具 创 新 力 银 行 和 最 佳 互 联 网 金 融 银 行 年 12 月, 在 中 国 金 融 认 证 中 心 举 办 的 中 国 电 子 银 行 金 榜 奖 评 选 中, 本 行 获 得 2015 年 中 国 最 佳 网 上 银 行 用 户 体 验 奖 年 12 月, 在 金 融 理 财 杂 志 社 和 北 京 金 牌 财 富 研 究 院 举 办 的 第 六 届 金 融 理 财 金 貔 貅 奖 评 选 中, 本 行 被 评 为 年 度 金 牌 创 新 力 银 行 和 年 度 金 牌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年 12 月, 本 行 被 贸 易 金 融 杂 志 评 选 为 2015 年 度 最 佳 外 汇 金 融 银 行 年 12 月, 在 中 华 工 商 时 报 举 办 的 2015 年 度 创 新 中 国 特 别 奖 评 选 中, 本 行 被 评 为 最 佳 跨 界 合 作 银 行 20

2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七 章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在 国 内 经 济 新 常 态 和 金 融 市 场 化 的 时 代 背 景 下, 本 行 以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为 发 展 愿 景, 充 分 发 挥 中 信 集 团 金 融 与 实 业 并 举 的 独 特 竞 争 优 势, 全 力 打 造 综 合 化 服 务 平 台, 坚 持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经 营 理 念, 向 企 业 和 机 构 客 户 提 供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国 际 业 务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机 构 业 务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保 理 业 务 托 管 业 务 等 综 合 金 融 解 决 方 案, 向 个 人 客 户 提 供 零 售 银 行 信 用 卡 消 费 金 融 财 富 管 理 私 人 银 行 出 国 金 融 电 子 银 行 等 多 元 化 金 融 产 品 及 服 务, 全 方 位 满 足 企 业 机 构 及 个 人 客 户 的 综 合 金 融 服 务 需 求 具 体 信 息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情 况 的 说 明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财 务 报 表 分 析 三 报 告 期 内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2015 年 3 月, 本 行 制 定 了 年 战 略 规 划, 确 立 了 更 加 清 晰 更 具 有 自 身 特 色 的 发 展 战 略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坚 决 落 实 各 项 战 略 部 署, 深 化 体 制 改 革, 激 发 经 营 活 力, 全 面 推 进 经 营 转 型, 核 心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新 战 略 引 领 发 展 新 格 局 本 行 以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为 发 展 愿 景, 加 强 全 资 产 经 营, 从 以 信 贷 投 放 为 主 向 客 户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转 变, 形 成 综 合 化 融 资 服 务 新 格 局 本 行 入 股 台 湾 中 信 金 控 获 银 监 会 批 准, 有 望 成 为 首 家 赴 台 参 股 金 控 公 司 的 内 地 金 融 机 构, 本 行 通 过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进 一 步 拓 展 了 业 务 领 域, 把 信 银 投 资 打 造 成 为 本 行 境 外 全 牌 照 投 行 平 台, 形 成 了 平 台 化 发 展 新 格 局 本 行 在 海 外 机 构 建 设 和 海 外 业 务 上 也 取 得 突 破, 大 力 加 强 了 与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的 跨 境 业 务 联 动, 形 成 了 国 际 化 发 展 新 格 局 创 新 发 展 塑 造 市 场 新 形 象 本 行 与 百 度 联 合 发 起 设 立 百 信 银 行, 加 强 与 互 联 网 公 司 跨 界 合 作 开 发 创 新 产 品, 持 续 提 升 互 联 网 金 融 领 域 影 响 力 本 行 围 21

2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绕 企 业 交 易 行 为 和 交 易 链 条, 推 出 交 易 + 品 牌, 全 面 升 级 出 国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体 系, 品 牌 美 誉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本 行 大 单 品 新 形 象 进 一 步 提 升, 政 府 综 合 金 融 资 产 托 管 优 势 明 显, 金 融 市 场 即 期 外 汇 交 易 做 市 规 模 稳 居 同 业 第 一, 跨 境 人 民 币 收 付 汇 量 排 名 股 份 制 银 行 首 位, 票 据 资 管 交 易 量 市 场 排 名 第 一 积 极 打 造 增 长 新 引 擎 一 是 打 造 资 产 业 务 新 引 擎, 本 行 联 合 中 信 集 团 下 属 公 司 投 融 资 近 7000 亿 元 支 持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建 设, 与 多 个 地 方 政 府 建 立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持 续 加 大 对 京 津 冀 一 体 化 的 支 持 二 是 打 造 跨 境 业 务 新 引 擎, 跨 境 并 购 股 权 投 融 资 等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三 是 打 造 渠 道 布 局 新 引 擎, 加 快 重 点 地 区 网 点 布 局, 加 快 实 施 小 型 化 智 能 化 多 业 态 网 点 发 展 战 略 和 电 子 渠 道 发 展, 进 一 步 提 升 客 户 体 验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体 制 改 革 激 发 新 活 力 本 行 加 快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搭 建 了 风 险 管 理 三 道 防 线,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进 一 步 优 化 授 信 审 批 流 程, 提 高 了 信 审 质 量 和 效 率 强 化 内 控 制 度 建 设 和 授 权 管 理, 进 一 步 增 强 审 计 独 立 性 成 立 产 品 创 新 管 理 委 员 会, 释 放 产 品 创 新 活 力 本 行 通 过 考 核 体 制 改 革 增 强 发 展 动 力, 有 效 调 动 机 构 和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本 行 适 应 利 率 市 场 化 改 革 新 形 势, 推 动 存 贷 款 管 理 向 表 内 外 全 面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的 转 变 本 行 积 极 推 动 人 力 资 源 改 革, 规 范 完 善 岗 位 和 绩 效 体 系, 加 大 竞 争 性 人 才 选 拔 力 度, 加 快 国 际 化 人 才 培 养 协 同 发 展 开 创 新 局 面 本 行 加 强 了 中 信 集 团 层 面 的 协 同 牵 头 工 作, 成 立 了 银 证 银 信 银 保 等 六 大 协 同 工 作 小 组, 实 现 了 一 带 一 路 PPP 等 一 批 重 大 项 目 的 落 地 中 信 集 团 下 属 企 业 在 本 行 存 款 余 额 代 发 工 资 人 数 以 及 交 叉 销 售 集 团 金 融 子 公 司 产 品 增 长 迅 速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子 公 司 联 合 为 客 户 提 供 多 元 化 融 资, 加 强 内 部 公 私 联 动, 开 展 联 动 营 销, 新 增 客 户 及 业 务 成 效 明 显, 形 成 了 互 利 共 赢 的 协 同 新 局 面 信 息 科 技 建 设 迈 上 新 台 阶 本 行 成 功 实 现 了 新 一 代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上 线, 全 业 务 全 机 构 一 次 性 切 换 投 产 成 功, 业 务 处 理 效 率 成 倍 提 升, 存 贷 款 产 品 开 发 速 度 提 高 50% 以 上 ; 远 程 集 中 授 权 项 目 实 现 了 前 台 操 作 与 后 台 授 权 隔 离, 在 防 控 风 险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减 少 了 授 权 主 管 人 数, 节 省 了 人 力 成 本 22

2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经 济 金 融 和 监 管 环 境 2015 年, 世 界 经 济 仍 处 于 调 整 期, 主 要 经 济 体 复 苏 进 程 不 一, 货 币 政 策 继 续 分 化, 美 国 步 入 加 息 周 期, 欧 洲 政 策 保 持 宽 松, 新 兴 市 场 增 速 放 缓 全 球 经 济 发 展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较 多, 地 缘 政 治 冲 突 和 金 融 市 场 波 动 进 一 步 加 剧 2015 年, 国 内 经 济 发 展 步 入 新 常 态, 总 体 保 持 在 合 理 区 间, 但 处 于 转 方 式 调 结 构 的 关 键 阶 段 全 年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同 比 增 长 6.9%, 居 民 消 费 价 格 比 上 年 上 涨 1.4%, 工 业 生 产 者 出 厂 价 格 下 降 5.2% 截 至 2015 年 末, 广 义 货 币 (M2) 余 额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3.3% 全 年 社 会 融 资 规 模 增 量 15.4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4,675 亿 元 年 末 全 部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万 亿 元, 增 加 15.0 万 亿 元 全 部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94.0 万 亿 元, 增 加 11.7 万 亿 元 全 年 人 民 币 平 均 汇 率 为 1 美 元 兑 元 人 民 币, 比 上 年 贬 值 1.4% 2015 年, 政 府 监 管 部 门 积 极 支 持 实 体 经 济 提 质 增 效, 守 住 不 发 生 系 统 性 区 域 性 金 融 风 险 底 线, 通 过 深 化 改 革 开 放 增 添 市 场 活 力 央 行 五 次 降 准 五 次 降 息, 全 面 放 开 存 款 利 率 上 限, 出 台 存 款 保 险 制 度, 推 出 大 额 存 单 发 行, 利 率 市 场 化 基 本 实 现 同 时, 综 合 运 用 常 备 借 贷 便 利 (SLF) 中 期 借 贷 便 利 (MLF) 等 货 币 创 新 工 具, 保 持 银 行 体 系 流 动 性 合 理 充 裕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通 过 了 商 业 银 行 法 修 正 案, 取 消 存 贷 比 监 管, 银 监 会 更 重 视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LCR) 和 净 稳 定 资 金 比 例 (NSFR) 等 指 标 银 监 会 修 订 商 业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以 健 全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二 财 务 报 表 分 析 ( 一 ) 概 述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面 对 复 杂 的 经 济 金 融 形 势, 围 绕 战 略 实 施, 深 化 经 营 转 型, 加 快 改 革 创 新, 坚 守 风 险 底 线, 整 体 上 实 现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经 营 效 益 保 持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实 现 归 属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15%; 拨 备 前 利 润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21.44%; 实 现 利 23

2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息 净 收 入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0.23%; 实 现 非 利 息 净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35.78% 业 务 规 模 较 快 发 展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资 产 总 额 51,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3.76%; 客 户 贷 款 总 额 25,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5.58%; 客 户 存 款 总 额 31,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1.69% 资 产 质 量 总 体 可 控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上 升 26.70%, 不 良 贷 款 率 1.43%,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13 个 百 分 点, 拨 备 覆 盖 率 %,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个 百 分 点 ; 贷 款 拨 备 率 2.39%,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03 个 百 分 点 ( 二 ) 利 润 表 项 目 分 析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减 额 增 幅 (%) 利 息 净 收 入 104,433 94,741 9, 非 利 息 净 收 入 40,701 29,975 10, 营 业 收 入 145, ,716 2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0,033) (8,827) 1,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40,427) (37,812) 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0,037) (23,673) 16,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税 前 利 润 54,986 54, 所 得 税 (13,246) (13,120) 净 利 润 41,740 41, 其 中 : 归 属 本 行 股 东 净 利 润 41,158 40,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净 收 入 租 金 收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其 他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损 益 政 府 补 助 其 他 净 损 益 76 (1) 20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90) (52) (74) 24

2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税 后 利 润 影 响 净 额 其 中 : 影 响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少 数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营 业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6.37% 其 中, 利 息 净 收 入 占 比 72%, 比 上 年 下 降 4 个 百 分 点 ; 非 利 息 净 收 入 占 比 28%, 比 上 年 提 升 4 个 百 分 点 项 目 2015 年 (%) 2014 年 (%) 2013 年 (%) 利 息 净 收 入 非 利 息 净 收 入 合 计 利 息 净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实 现 利 息 净 收 入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10.23% 利 息 净 收 入 增 长 主 要 源 于 生 息 资 产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张 下 表 列 示 出 本 集 团 生 息 资 产 付 息 负 债 的 平 均 余 额 和 平 均 利 率 情 况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平 均 余 额 为 日 均 余 额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2014 年 平 均 收 平 均 收 项 目 益 率 益 率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成 本 率 成 本 率 (%) (%) 生 息 资 产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2,327, , ,074, , 债 券 投 资 471,232 18, ,377 13,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510,289 7, ,580 7, 存 放 同 业 及 拆 出 资 金 款 项 221,356 4, ,146 9, 买 入 返 售 款 项 102,603 3, ,483 12,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878,034 45, ,898 31, 其 他 8, , 小 计 4,519, , ,943, ,

2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付 息 负 债 客 户 存 款 3,003,860 64, ,766,590 67,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及 拆 入 款 项 981,227 36, ,241 37, 卖 出 回 购 款 项 23, , 同 业 存 单 71,480 2, ,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7, , 应 付 债 券 101,304 5, ,244 3,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及 其 他 28,549 1, , 小 计 4,216, , ,665, , 利 息 净 收 入 104,433 94,741 (1) 净 利 差 (2) 净 息 差 注 : (1) 等 于 总 生 息 资 产 平 均 收 益 率 和 总 付 息 负 债 平 均 成 本 率 之 差 (2) 按 照 利 息 净 收 入 除 以 总 生 息 资 产 平 均 余 额 计 算 本 集 团 利 息 净 收 入 受 规 模 因 素 和 利 率 因 素 变 动 而 引 起 的 变 化 如 下 表 所 示 : 资 产 项 目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对 比 2014 年 规 模 因 素 利 率 因 素 合 计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15,961 (10,859) 5,102 债 券 投 资 4,991 (793) 4,198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55 (107) (52) 存 放 同 业 及 拆 出 资 金 (1,951) (3,633) (5,584) 买 入 返 售 款 项 (6,792) (1,404) (8,196)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23,084 (8,533) 14,551 其 他 3-3 利 息 收 入 变 动 35,351 (25,329) 10,022 负 债 客 户 存 款 5,766 (8,285) (2,519)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及 拆 入 款 项 10,741 (12,025) (1,284) 卖 出 回 购 款 项 (8) (270) (278) 同 业 存 单 2,762 (459) 2,303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97) (18) (115) 应 付 债 券 1, ,578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及 其 他 702 (57) 645 利 息 支 出 变 动 21,156 (20,826) 330 利 息 净 收 入 变 动 14,195 (4,503) 9,692 26

2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净 息 差 和 净 利 差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净 息 差 为 2.31%, 比 上 年 下 降 0.09 个 百 分 点 ; 净 利 差 为 2.13%, 比 上 年 下 降 0.06 个 百 分 点 利 息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实 现 利 息 收 入 2,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4.87% 利 息 收 入 增 长 主 要 由 于 生 息 资 产 规 模 扩 张 所 致 本 集 团 生 息 资 产 平 均 余 额 由 2014 年 的 39, 亿 元 增 至 2015 年 的 45, 亿 元, 增 加 5, 亿 元, 增 长 14.59%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利 息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利 息 收 入 为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3.90% 其 中, 本 行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利 息 收 入 为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3.40% 按 期 限 结 构 分 类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平 均 收 益 平 均 收 益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收 入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收 入 率 (%) 率 (%) 短 期 贷 款 1,178,627 65, ,158,337 73, 中 长 期 贷 款 1,148,706 70, ,056 57, 合 计 2,327, , ,074, ,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平 均 收 益 平 均 收 益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收 入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收 入 率 (%) 率 (%) 短 期 贷 款 1,154,142 64, ,135,848 72, 长 期 贷 款 1,039,810 66, ,859 54, 合 计 2,193, , ,964, , 按 业 务 类 别 分 类 27

2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平 均 收 益 平 均 收 益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收 入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收 入 率 (%) 率 (%) 公 司 贷 款 1,630,940 97, ,508,473 96, 贴 现 贷 款 89,753 3, ,347 3, 个 人 贷 款 606,640 34, ,573 30, 合 计 2,327, , ,074, ,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平 均 收 益 平 均 收 益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收 入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收 入 率 (%) 率 (%) 公 司 贷 款 1,521,013 94, ,421,570 93, 贴 现 贷 款 82,866 2, ,107 3, 个 人 贷 款 590,073 34, ,030 30, 合 计 2,193, , ,964, , 债 券 投 资 利 息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债 券 投 资 利 息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30.00%, 主 要 由 于 债 券 投 资 平 均 余 额 由 2014 年 的 3, 亿 元 增 至 2015 年 的 4, 亿 元, 增 长 35.65%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的 利 息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利 息 收 入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0.52 亿 元, 减 少 0.69% 存 放 同 业 及 拆 出 资 金 款 项 利 息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存 放 同 业 及 拆 出 资 金 款 项 利 息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亿 元, 下 降 56.78%, 主 要 由 于 存 放 同 业 及 拆 出 资 金 款 项 平 均 余 额 减 少 亿 元, 平 均 收 益 率 下 降 1.64 个 百 分 点 所 致 买 入 返 售 款 项 利 息 收 入 28

3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买 入 返 售 款 项 利 息 收 入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亿 元, 下 降 67.21%, 主 要 受 买 入 返 售 款 项 平 均 余 额 减 少 1, 亿 元 及 平 均 收 益 率 下 降 1.37 个 百 分 点 影 响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利 息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利 息 收 入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主 要 由 于 证 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及 金 融 机 构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规 模 持 续 扩 张 所 致 利 息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利 息 支 出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3.30 亿 元, 增 长 0.30% 利 息 支 出 增 长 主 要 来 源 于 付 息 负 债 规 模 扩 大 抵 消 五 次 降 息 累 计 影 响 所 致 本 集 团 付 息 负 债 的 平 均 余 额 由 2014 年 的 36, 亿 元 增 至 2015 年 的 42, 亿 元, 增 加 5, 亿 元, 增 长 15.05% 平 均 成 本 率 下 降 0.38 个 百 分 点 客 户 存 款 利 息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客 户 存 款 利 息 支 出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亿 元, 下 降 3.74% 其 中, 本 行 客 户 存 款 利 息 支 出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亿 元, 下 降 3.95%, 主 要 由 于 客 户 存 款 因 五 次 降 息 使 得 平 均 成 本 率 下 降 0.27 个 百 分 点 所 致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平 均 平 均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支 出 成 本 率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支 出 成 本 率 (%) (%) 公 司 存 款 定 期 1,499,194 46, ,350,745 46, 活 期 999,091 7, ,846 6, 小 计 2,498,285 53, ,247,591 53, 个 人 存 款 定 期 352,878 10, ,557 13, 活 期 152, , 小 计 505,575 10, ,999 14,

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合 计 3,003,860 64, ,766,590 67,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平 均 平 均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支 出 成 本 率 平 均 余 额 利 息 支 出 成 本 率 (%) (%) 公 司 存 款 定 期 1,427,532 45, ,291,735 45, 活 期 973,182 7, ,670 6, 小 计 2,400,714 52, ,166,405 51, 个 人 存 款 定 期 302,079 9, ,200 13, 活 期 136, , 小 计 438,149 10, ,570 13, 合 计 2,838,863 62, ,630,975 65,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及 拆 入 款 项 利 息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及 拆 入 款 项 利 息 支 出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亿 元, 下 降 3.40%, 主 要 由 于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及 拆 入 平 均 成 本 率 下 降 1.23 个 百 分 点, 抵 消 平 均 余 额 增 加 2, 亿 元 影 响 所 致 卖 出 回 购 款 项 利 息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卖 出 回 购 款 项 利 息 支 出 为 5.61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2.78 亿 元, 下 降 33.13%, 主 要 由 于 卖 出 回 购 款 项 平 均 成 本 率 下 降 1.17 个 百 分 点 所 致 同 业 存 单 利 息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同 业 存 单 利 息 支 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 主 要 由 于 本 集 团 当 期 新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所 致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利 息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利 息 支 出 为 1.21 亿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1.15 亿 元, 下 降 48.73%, 主 要 由 于 存 款 证 平 均 余 额 减 少 亿 元 所 致 应 付 债 券 利 息 支 出 30

3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应 付 债 券 利 息 支 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42.35%, 主 要 由 于 本 集 团 当 期 新 发 行 人 民 币 债 券 所 致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及 其 他 负 债 利 息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及 其 他 负 债 利 息 支 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6.45 亿 元, 增 长 %, 主 要 由 于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平 均 余 额 增 加 所 致 非 利 息 净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实 现 非 利 息 净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35.78%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减 额 增 幅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35,674 25,313 10, 投 资 收 益 3,127 2, 汇 兑 净 收 益 2,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519) 1,061 (1,580)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70) (37.04) 非 利 息 净 收 入 合 计 40,701 29,975 10,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实 现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40.93% 其 中,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39.55%, 主 要 由 于 银 行 卡 手 续 费 代 理 手 续 费 及 理 财 服 务 手 续 费 等 项 目 增 长 较 快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减 额 增 幅 (%) 银 行 卡 手 续 费 13,419 8,358 5, 顾 问 和 咨 询 费 6,972 5,638 1, 结 算 业 务 手 续 费 1,747 2,213 (466) (21.06) 理 财 服 务 手 续 费 5,808 3,958 1, 代 理 手 续 费 3,711 1,795 1, 托 管 及 其 他 受 托 业 务 佣 金 2,228 1, 担 保 手 续 费 3,131 3,178 (47) (1.48) 其 他 小 计 37,639 26,972 10,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1,965) (1,659) (306)

3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35,674 25,313 10, 投 资 收 益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投 资 收 益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5.42 亿 元, 主 要 由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已 实 现 收 益 增 加 汇 兑 净 收 益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汇 兑 净 收 益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主 要 由 于 本 期 外 币 结 售 汇 业 务 交 易 损 益 变 动 所 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为 5.19 亿 元, 主 要 由 于 衍 生 产 品 重 估 价 值 变 动 所 致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69.13% 其 中,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减 值 损 失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59.10%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减 额 增 幅 (%)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35,120 22,074 13, 表 外 项 目 (95) 4 (99) - 证 券 投 资 53 (7) 60 - ( 注 ) 其 他 4,959 1,602 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总 额 40,037 23,673 16, 注 : 包 括 拆 出 资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和 其 他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用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6.92%, 其 中 员 工 成 本 和 物 业 及 设 备 支 出 分 别 较 同 期 增 长 5.82% 和 12.61%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成 本 收 入 比 为 27.85%, 比 上 年 下 降 2.47 个 百 分 点 32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3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减 额 增 幅 (%) 员 工 成 本 22,387 21,156 1, 物 业 及 设 备 支 出 及 摊 销 费 8,763 7, 其 他 9,277 8,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用 合 计 40,427 37,812 2, 成 本 收 入 比 27.85% 30.32% 下 降 2.47 个 百 分 点 所 得 税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所 得 税 费 用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1.26 亿 元, 增 长 0.96% 本 集 团 有 效 税 率 为 24.09%, 比 上 年 上 升 0.05 个 百 分 点 ( 三 )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分 析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资 产 总 额 51,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3.76%,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集 团 贷 款 及 垫 款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增 长 ; 负 债 总 额 48,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4.05%, 主 要 是 由 于 客 户 存 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及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增 长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2,468, ,136,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112, , (1) 证 券 基 金 及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580, ,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511, , 存 放 同 业 及 拆 出 资 金 净 值 199, , 买 入 返 售 款 项 138, , (2) 其 他 111, , 资 产 合 计 5,122, ,138, 客 户 存 款 3,182, ,849,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及 拆 入 款 项 1,117, , 卖 出 回 购 款 项 71,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289, , (3) 其 他 141, , 负 债 合 计 4,802, ,871, 注 :(1) 包 括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和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 包 括 贵 金 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利 息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商 誉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资 产 等 33

3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3) 包 括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应 付 利 息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及 其 他 负 债 等 贷 款 业 务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5,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5.58%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重 48.2%, 比 上 年 末 降 低 3.5 个 百 分 点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公 司 贷 款 1,767, ,565, 贴 现 贷 款 92, , 个 人 贷 款 668, ,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528, ,187,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减 值 准 备 (60,497) (51,576)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额 2,468,283 2,136,332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3,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4.59%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公 司 贷 款 1,627, ,465, 贴 现 贷 款 87, , 个 人 贷 款 649, ,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364, ,063,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减 值 准 备 (59,682) (51,136)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额 2,304,874 2,012,342 理 有 关 贷 款 业 务 风 险 分 析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风 险 管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总 额 11,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34

3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4, 亿 元, 增 长 70.35%, 主 要 是 由 于 对 证 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及 金 融 机 构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增 加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139, , 证 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825, , 金 融 机 构 理 财 产 品 147, , 企 业 债 券 ,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总 额 1,113, ,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885) (156)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净 额 1,112, ,256 注 :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的 基 础 资 产 主 要 为 票 据 信 贷 及 同 业 等 资 产, 其 中 信 贷 类 资 产 占 比 26.4% 证 券 基 金 及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业 务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证 券 基 金 及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总 额 5,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1, 亿 元, 增 长 39.73% 证 券 基 金 及 权 益 工 具 组 合 分 析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价 值 占 比 (%) 价 值 占 比 (%) 债 券 投 资 持 有 至 到 期 债 券 179, , 可 供 出 售 债 券 297, ,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8, ,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 债 券 投 资 总 额 488, , 投 资 基 金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基 金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投 资 基 金 总 额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总 额 1, , 存 款 证 及 同 业 存 单 -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15, ,

3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价 值 占 比 (%) 价 值 占 比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75, , 存 款 证 及 同 业 存 单 总 额 90, ,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总 额 证 券 基 金 及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总 额 581, , 证 券 基 金 及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201) (138) 证 券 基 金 及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净 额 580, ,740 持 有 至 到 期 债 券 中 上 市 证 券 市 值 180, ,845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债 券 投 资 4,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 亿 元, 增 长 30.29%,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集 团 结 合 市 场 利 率 及 流 动 性 管 理 需 要, 主 动 调 整 债 券 投 资 结 构 及 配 置 规 模 债 券 投 资 分 类 情 况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价 值 占 比 (%) 价 值 占 比 (%)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162, , 政 府 165, , 政 策 性 银 行 50, , 公 共 实 体 ( 注 ) 其 他 109, , 债 券 合 计 488, , 注 : 主 要 为 企 业 债 券 境 内 外 债 券 投 资 情 况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价 值 占 比 (%) 价 值 占 比 (%) 中 国 境 内 460, , 中 国 境 外 28, , 债 券 合 计 488, , 持 有 外 币 债 券 情 况 36

3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持 有 外 币 债 券 总 额 亿 美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亿 元 ), 其 中 本 行 持 有 亿 美 元, 占 比 22.20% 本 集 团 外 币 债 券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为 0.25 亿 美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1.64 亿 元 ), 均 为 本 行 持 有 债 券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重 大 金 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下 表 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持 有 重 大 金 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情 况 :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计 提 减 债 券 名 称 账 面 价 值 到 期 日 年 利 率 (%) 值 准 备 债 券 1 4,000 28/02/ % - 债 券 2 4,000 18/08/ % - 债 券 3 3,186 23/04/ % - 债 券 4 2,682 23/04/ % - 债 券 5 2,210 06/05/ % - 债 券 6 2,047 17/01/ % - 债 券 7 2,000 14/03/ % - 债 券 8 1,931 17/07/ % - 债 券 9 1,795 20/03/ % - 债 券 10 1,794 04/06/ % - 债 券 合 计 25,645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截 至 2015 年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期 初 余 额 (1) 本 年 计 提 53 (7) 核 销 - - 转 入 /( 转 出 ) (2) 10 (60) 期 末 余 额 注 :(1) 等 于 本 集 团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确 认 的 减 值 准 备 支 出 净 额 (2) 转 入 /( 转 出 ) 包 括 将 逾 期 债 券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转 出 至 坏 账 准 备 出 售 已 减 值 投 资 转 回 减 值 准 备 以 及 由 于 汇 率 变 动 产 生 的 影 响 衍 生 工 具 分 类 与 公 允 价 值 分 析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7

3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名 义 本 金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名 义 本 金 资 产 负 债 资 产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604,523 1, ,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1,600,764 11,489 10, ,918 6,406 6,208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23,985 1, , 合 计 2,229,272 13,788 11,418 1,328,648 8,226 7,347 表 内 应 收 利 息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4 年 2015 年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收 回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贷 款 利 息 8, ,077 (134,401) 10,343 应 收 债 券 利 息 6,485 18,190 (16,793) 7,882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利 息 11,190 45,638 (43,865) 12,963 应 收 其 他 利 息 1,173 15,756 (15,471) 1,458 合 计 27, ,661 (210,530) 32,646 应 收 利 息 减 值 准 备 (1,390) (2,941) 2,197 (2,134) 应 收 利 息 净 额 26, ,720 (208,333) 30,512 抵 债 资 产 项 目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抵 债 资 产 原 值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 其 他 抵 债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37) (156) 其 他 (33) (9) 抵 债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客 户 存 款 本 集 团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客 户 存 款 总 额 31,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3, 亿 元, 增 长 11.69%; 客 户 存 款 占 总 负 债 比 重 66.3%, 比 上 年 末 降 低 7.3 个 百 分 点 项 目 公 司 存 款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38

4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活 期 1,194, , , 定 期 1,446, ,365, ,198, 其 中 : 协 议 存 款 101, , , 小 计 2,641, ,335, ,136, 个 人 存 款 活 期 178, , , 定 期 362, , , 小 计 541, , , 客 户 存 款 合 计 3,182, ,849, ,651, 本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客 户 存 款 总 额 29,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2, 亿 元, 增 长 10.94%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公 司 存 款 活 期 1,163, , , 定 期 1,366, ,300, ,143, 其 中 : 协 议 存 款 100, , , 小 计 2,529, ,245, ,063, 个 人 存 款 活 期 160, , , 定 期 305, , , 小 计 465, , , 客 户 存 款 合 计 2,994, ,699, ,529, 客 户 存 款 币 种 结 构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人 民 币 2,854, ,528, 外 币 328, , 合 计 3,182, ,849, 按 地 理 区 域 划 分 的 存 款 分 布 情 况 项 目 ( 注 ) 环 渤 海 地 区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809, ,

4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长 江 三 角 洲 730,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498, , 中 部 地 区 472, , 西 部 地 区 408, , 东 北 地 区 77, , 境 外 184, , 客 户 存 款 合 计 3,182, ,849, 注 : 包 括 总 部 按 剩 余 期 限 统 计 的 存 款 分 布 情 况 项 目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即 期 偿 还 3 个 月 到 期 3 12 个 月 到 期 1 5 年 到 期 5 年 后 到 期 合 计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 (%) (%) 公 司 存 款 1,154, , , , ,641, 个 人 存 款 179, , , , , 合 计 1,334, , , , ,182, 项 目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即 期 偿 还 3 个 月 到 期 3 12 个 月 到 期 1 5 年 到 期 5 年 后 到 期 合 计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 (%) (%) 公 司 存 款 1,123, , , , ,529, 个 人 存 款 160, , , , , 合 计 1,283, , , , ,994, ( 四 ) 股 东 权 益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年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股 其 他 盈 余 公 积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综 合 收 益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股 东 权 益 益 合 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46,787 49,296 (1,833) 69,841 95,586 7, ,346 ( 一 ) 净 利 润 , ,740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5, ,644 ( 三 ) 收 购 子 公 司 少 - (400) (6,395) (6,795) (1 数 股 东 股 权 )

4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四 ) 普 通 股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2 ) 2,148 9, ,888 ( 五 ) 利 润 分 配 ,076 (18,076) (137) (13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8,953 58,636 3,584 87, ,668 1, ,686 注 :(1)2015 年 8 月 27 日, 本 行 收 购 西 班 牙 对 外 银 行 (BBVA) 持 有 的 中 信 国 金 29.68% 股 权, 中 信 国 金 成 为 本 行 全 资 子 公 司 由 于 本 行 和 中 信 国 金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分 别 持 有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99.05% 和 0.95% 的 股 权, 上 述 交 易 使 得 本 行 对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股 比 例 增 至 100% 本 行 已 按 会 计 准 则 进 行 相 应 会 计 处 理 (2)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向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亿 股,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等 发 行 费 用 后 净 收 入 为 亿 元 ; 发 行 完 成 后,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4.39% 股 权 ( 五 ) 主 要 表 外 项 目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主 要 表 外 项 目 及 余 额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 贷 承 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631, ,985 开 出 保 函 133, ,008 开 出 信 用 证 92, ,766 不 可 撤 销 贷 款 承 诺 200, ,338 信 用 卡 承 担 149, ,106 小 计 1,207,233 1,284,203 经 营 性 租 赁 承 诺 14,799 14,084 资 本 承 担 7,232 8,413 用 作 质 押 资 产 143,182 71,219 合 计 1,372,446 1,377,919 ( 六 ) 现 金 流 量 表 分 析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出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出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主 要 由 于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增 加 导 致 的 现 金 流 出, 抵 销 吸 收 存 款 和 同 业 业 务 增 加 导 致 的 现 金 流 入 后, 呈 净 流 出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出 41

4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出 为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主 要 由 于 债 券 投 资 净 流 出 现 金 同 比 增 加 所 致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为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1, 亿 元, 主 要 由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以 及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及 债 券 净 流 入 现 金 增 加 所 致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2015 年 比 上 年 增 幅 (%) 主 要 原 因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出 (20,835) - ( 注 ) 其 中 : 同 业 业 务 增 加 现 金 净 流 入 399,532 (1.17) 吸 收 存 款 增 加 现 金 流 入 323, 公 司 存 款 增 加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增 加 现 金 流 出 (358,952) 各 项 贷 款 增 加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增 加 现 金 流 出 (459,657) 证 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增 加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出 (142,554) 其 中 : 收 回 投 资 现 金 流 入 638, 出 售 及 兑 付 债 券 增 加 支 付 投 资 现 金 流 出 (775,111) 债 券 投 资 增 加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154, 其 中 :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现 金 流 入 310,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及 债 券 吸 收 投 资 现 金 流 入 11,888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偿 还 债 务 凭 证 现 金 流 出 (153,296) 偿 还 到 期 同 业 存 单 及 债 券 注 : 包 括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出 资 金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拆 入 资 金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 七 ) 资 本 充 足 率 与 杠 杆 率 分 析 本 集 团 根 据 中 国 银 监 会 颁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 有 关 规 定 计 算 和 披 露 资 本 充 足 率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各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均 达 到 新 办 法 的 监 管 要 求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为 9.12%,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19 个 百 分 点 ;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为 9.17%,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18 个 百 分 点 ; 资 本 充 足 率 为 11.87%,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0.46 个 百 分 点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 幅 (%)/ 增 减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2

4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316, , ,311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317, , ,380 资 本 净 额 411, , ,212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3,468,135 2,941, ,600,494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9.12% 8.93% 上 升 0.19 个 百 分 点 8.78%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9.17% 8.99% 上 升 0.18 个 百 分 点 8.78% 资 本 充 足 率 11.87% 12.33% 下 降 0.46 个 百 分 点 11.24%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 幅 (%)/ 增 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杠 杆 率 水 平 5.26% 5.19% 上 升 0.07 个 百 分 点 4.81%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317, , ,380 调 整 后 的 表 内 外 资 产 余 额 6,044,069 5,096, ,746,753 注 :(1)2013 年 数 据 为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杠 杆 率 管 理 办 法 ( 银 监 会 令 2011 年 第 3 号 ) 的 规 定 计 算 的 杠 杆 率 ;2014 年 后 数 据 为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杠 杆 率 管 理 办 法 ( 修 订 ) ( 银 监 会 令 2015 年 第 1 号 ) 的 规 定 计 算 的 杠 杆 率 (2)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杠 杆 率 管 理 办 法 ( 修 订 ) ( 银 监 会 令 2015 年 第 1 号 ), 有 关 杠 杆 率 的 更 详 细 信 息, 请 查 阅 本 行 网 站 投 资 者 关 系 专 栏 相 关 网 页 bank.ecitic.com/eabout/inves/in_4_4.shtml ( 八 ) 主 要 会 计 估 计 与 假 设 本 集 团 在 应 用 会 计 政 策 确 定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及 报 告 期 损 益, 编 制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报 表 时, 会 作 出 若 干 会 计 估 计 与 假 设 本 集 团 作 出 的 会 计 估 计 和 假 设 是 根 据 历 史 经 验 以 及 对 未 来 事 件 的 合 理 预 期 等 因 素 进 行 的, 并 且 对 这 些 估 计 设 计 的 关 键 假 设 和 不 确 定 因 素 的 判 断 会 持 续 予 以 评 估 本 集 团 作 出 的 估 计 和 假 设, 均 已 适 当 地 在 变 更 当 期 以 及 任 何 产 生 影 响 的 以 后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本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受 估 计 和 判 断 影 响 的 主 要 领 域 包 括 :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投 资 的 减 值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分 类 所 得 税 退 休 福 利 负 债 对 投 资 对 象 控 制 程 度 的 判 断 等 ( 九 ) 会 计 报 表 中 变 动 幅 度 超 过 30% 以 上 主 要 项 目 的 情 况 项 目 2015 年 比 上 年 末 上 年 增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主 要 原 因 43

4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幅 (%) 贵 金 属 1, 贵 金 属 业 务 增 加 拆 出 资 金 118, 境 内 同 业 拆 出 款 项 增 加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13, 货 币 类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业 务 增 加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73, 可 供 出 售 债 券 及 同 业 存 单 增 加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112, 证 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增 加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1,068,544 放 款 项 境 内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增 加 拆 入 资 金 49, 境 内 拆 入 款 项 增 加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11, 货 币 类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业 务 增 加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71, 卖 出 回 购 票 据 增 加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289, 金 融 债 及 同 业 存 单 增 加 其 他 负 债 41, 待 清 算 款 项 增 加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584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投 资 重 估 储 备 增 加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少 数 股 东 的 权 益 121 (97.93) 购 买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份 权 益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35, 中 间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重 估 值 变 动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0, 组 合 基 准 信 贷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增 加 ( 十 ) 分 部 报 告 业 务 分 部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经 营 分 部 包 括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和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业 务 分 部 报 告 数 据 主 要 来 源 于 本 集 团 管 理 会 计 系 统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业 务 分 部 分 部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 分 部 税 前 利 润 占 比 (%) 分 部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 分 部 税 前 利 润 占 比 (%)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71, , , ,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34, , , ,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45, , , , 其 他 业 务 (5,211) (3.5) (6,174) (11.2) (2,020) (1.6) (3,586) (6.6) 合 计 145, , , , 地 区 分 部 下 表 列 示 了 报 告 期 按 地 区 划 分 的 分 部 经 营 状 况 地 区 分 部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度 (1) (2) 总 资 产 总 负 债 税 前 利 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 44

4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 长 江 三 角 洲 1,099, ,090,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752, , (157) (0.3) 环 渤 海 地 区 1,114, ,099, , 中 部 地 区 617, , , 西 部 地 区 557, , , 东 北 地 区 93, , 总 部 2,622, ,354, , 香 港 241, , , 分 部 间 调 整 (1,984,859) (38.8) (1,962,609) (40.8) - - 合 计 5,114, ,802, , 注 :(1) 不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 不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度 ( 注 ) 总 资 产 总 负 债 税 前 利 润 地 区 分 部 占 比 占 比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占 比 (%) (%) (%) 长 江 三 角 洲 832, ,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567, , , 环 渤 海 地 区 916, , , 中 部 地 区 510, , , 西 部 地 区 468, , , 东 北 地 区 89, , 总 部 1,946, ,742, , 香 港 199, , , 分 部 间 调 整 (1,399,806) (33.9) (1,400,883) (36.2) - - 合 计 4,129, ,871, , 注 : 不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三 业 务 综 述 ( 一 ) 公 司 金 融 业 务 经 营 概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公 司 金 融 板 块 践 行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战 略, 坚 定 不 移 地 做 大 做 强 公 司 金 融 业 务, 旗 帜 鲜 明 地 引 领 全 行 公 司 金 融 业 务 走 健 康 快 速 发 展 之 路 打 造 大 资 管 + 大 交 易 双 轮 驱 动 服 务 模 式, 对 现 有 公 司 金 融 产 品 进 行 整 合, 加 大 产 品 和 业 务 模 式 创 新 力 度, 强 化 营 销 和 服 务 渠 道 互 通 互 融, 构 建 大 资 管 + 大 交 易 的 公 司 金 融 产 品 服 务 体 系, 发 挥 资 源 整 合 优 势, 提 升 公 司 金 45

4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融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实 现 公 司 金 融 营 业 收 入 亿 元, 占 本 行 营 业 收 入 的 48.72%; 公 司 金 融 非 息 收 入 亿 元, 占 本 行 非 息 收 入 的 13.35% 面 对 经 济 下 行 和 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巨 大 压 力, 本 行 迎 难 而 上, 抢 抓 机 遇, 对 1 公 存 款 总 量 规 模 和 增 量 均 位 列 可 比 同 业 首 位, 进 一 步 拉 开 了 与 后 者 的 距 离,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得 到 巩 固 和 提 升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公 司 类 存 款 客 户 数 万 户,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1.45%; 公 司 类 存 款 余 额 25,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2.64%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对 公 结 算 存 款 日 均 增 量 超 过 900 亿 元, 增 量 占 比 超 过 40%; 机 构 客 户 存 款 日 均 余 额 和 时 点 余 额 双 双 突 破 八 千 亿 元 大 关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积 极 加 强 对 公 司 业 务 的 行 业 指 导 和 投 向 管 理, 重 点 引 导 资 产 投 向 国 民 经 济 转 型 发 展 的 重 点 行 业 支 柱 行 业 和 新 兴 行 业 进 一 步 梳 理 了 资 管 产 品 体 系, 成 功 实 现 中 信 资 宝 ( 招 财 宝 模 式 ) 联 合 贷 款 等 创 新 产 品 落 地 同 时 完 善 信 贷 资 源 管 理 模 式, 强 化 优 质 资 产 营 销 和 储 备, 积 极 有 效 应 对 资 产 荒, 为 对 公 资 产 业 务 稳 健 发 展 提 供 了 坚 实 保 障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公 司 贷 款 余 额 17,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 亿 元, 增 长 12.45%; 其 中, 人 民 币 一 般 性 对 公 贷 款 余 额 15,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 亿 元, 增 长 13.27%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积 极 塑 造 公 司 业 务 品 牌 新 形 象, 围 绕 企 业 交 易 行 为 和 交 易 链 条, 整 合 6 个 子 品 牌 150 余 个 基 础 产 品 和 16 项 特 色 产 品, 向 市 场 推 出 了 以 不 止 于 金 融 为 理 念 的 交 易 + 品 牌, 成 为 国 内 首 家 建 立 交 易 银 行 专 属 品 牌 的 商 业 银 行 在 贸 易 金 融 与 中 国 贸 易 金 融 网 联 合 评 选 的 第 五 届 中 国 经 贸 企 业 最 信 赖 的 金 融 服 务 商 中, 本 行 凭 借 交 易 银 行 领 域 的 良 好 市 场 形 象 和 卓 越 影 响 力, 荣 获 2015 年 度 最 佳 交 易 银 行 品 牌 奖 公 司 银 行 客 户 分 层 经 营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对 公 客 户 划 分 为 总 分 行 两 级 战 略 客 户 机 构 客 户 普 通 企 业 客 户 小 企 业 客 户 五 大 类 别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与 中 国 移 动 通 讯 集 团 中 国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绿 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20 家 客 户 签 署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进 一 步 建 立 了 与 客 户 的 长 效 合 作 机 制 1 指 包 括 本 行 在 内 的 9 家 国 内 中 型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分 别 为 : 中 信 银 行 招 商 银 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兴 业 银 行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华 夏 银 行 平 安 银 行 广 发 银 行 46

4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总 行 核 心 战 略 客 户 存 款 日 均 余 额 2,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15.53%;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净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5.50 亿 元, 增 长 10.54% 机 构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制 定 了 机 构 业 务 发 展 三 年 规 划, 确 立 建 设 专 业 化 智 慧 型 机 构 客 户 经 营 模 式, 深 化 与 财 政 社 保 国 土 住 建 烟 草 医 疗 教 育 等 领 域 机 构 客 户 的 合 作 关 系, 与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签 署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并 推 动 近 20 家 分 行 与 所 在 区 域 的 市 ( 区 ) 级 人 民 政 府 重 点 机 构 客 户 签 署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作 为 首 批 试 点 银 行 实 现 财 政 部 非 税 电 子 化 公 安 跨 省 缴 纳 交 通 违 法 罚 款 项 目 上 线, 在 10 余 个 城 市 实 现 政 府 性 基 金 项 目 落 地,20 余 家 分 行 联 合 地 方 政 府 举 办 区 域 PPP 推 广 活 动, 实 现 多 个 具 有 市 场 影 响 力 的 PPP 重 大 项 目 落 地, 建 立 了 本 行 在 政 府 综 合 服 务 领 域 的 品 牌 优 势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各 类 机 构 客 户 合 计 2.58 万 户, 机 构 客 户 存 款 日 均 余 额 8,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1, 亿 元, 增 速 超 过 公 司 类 存 款 平 均 水 平, 占 公 司 类 存 款 日 均 余 额 的 36.30% 贸 易 金 融 业 务 1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着 重 加 大 了 电 子 供 应 链 金 融 的 应 用 推 广 力 度, 以 海 尔 项 目 为 依 托, 营 销 了 青 大 附 院 新 秀 丽 等 重 点 项 目, 服 务 线 上 客 户 超 1,500 户 进 一 步 拓 展 了 低 成 本 融 资 渠 道, 并 与 多 家 银 行 签 署 了 双 保 理 业 务 合 作 协 议 加 大 产 品 创 新 力 度, 实 现 了 出 口 卖 断 型 预 支 价 金 保 理 不 动 产 类 融 资 租 赁 保 理 平 行 进 口 汽 车 品 牌 二 手 车 等 业 务 的 成 功 落 地 其 中, 汽 车 金 融 业 务 作 为 本 行 交 易 银 行 品 牌 体 系 中 的 大 单 品, 在 2015 中 国 汽 车 金 融 颁 奖 典 礼 上 蝉 联 中 国 最 佳 汽 车 金 融 服 务 银 行 称 号, 在 中 国 汽 车 流 通 协 会 年 会 上 斩 获 汽 车 金 融 服 务 创 新 奖, 在 2015 年 中 国 汽 车 金 引 擎 评 选 中 领 衔 2015 最 佳 对 公 汽 车 金 融 服 务 银 行, 使 本 行 成 为 唯 一 一 家 在 以 上 3 项 权 威 评 选 中 均 获 殊 荣 的 银 行, 保 持 了 行 业 领 军 者 的 地 位 1 贸 易 金 融 业 务 包 括 供 应 链 金 融 保 理 融 资 和 票 据 池 质 押 融 资 业 务 47

4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国 内 贸 易 融 资 业 务 累 计 融 资 量 7,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5.70%; 实 现 总 存 款 余 额 1,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26.05% 现 金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推 出 了 开 放 式 在 线 理 财 产 品 流 动 管 家 1 委 贷 管 家 和 跨 境 管 家 等 多 项 e 财 资 创 新 产 品, 启 动 了 与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跨 境 银 银 直 联 项 目 建 设 ; 上 线 了 以 中 信 集 团 中 国 电 信 中 移 动 为 代 表 的 集 团 企 业 e 渠 道 银 企 直 联 项 目, 推 动 本 行 成 为 三 大 一 高 2 客 户 合 作 银 行 ; 通 过 e 财 资 业 务, 为 中 小 企 业 提 供 标 准 化 资 金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批 量 拓 展 了 对 公 客 户 群 体, 并 不 断 提 升 客 户 活 跃 度 本 行 推 出 了 B2B 电 子 商 务 商 贸 通 集 采 通 招 标 通 募 集 通 惠 民 通 跨 境 通 银 证 通 等 七 大 系 列 产 品 凭 借 着 先 进 的 B2B 电 子 商 务 产 品 体 系 和 卓 越 的 业 务 创 新 能 力, 本 行 荣 获 中 国 金 融 认 证 中 心 (CFCA) 2015 年 中 国 最 佳 电 子 商 务 业 务 创 新 奖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2015 年 度 中 国 互 联 网 金 融 创 新 奖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现 金 管 理 客 户 数 达 万 户,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6.58 万 户, 增 长 11.03% 现 金 管 理 交 易 金 额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47.36%, 交 易 笔 数 达 到 4, 万 笔, 比 上 年 增 加 万 笔, 增 长 6.71%, 笔 数 替 代 率 达 到 64.33% 流 动 管 家 累 计 销 售 金 额 亿 元, 持 有 金 额 亿 元 ; 全 行 流 动 管 家 签 约 客 户 数 5,390 个, 其 中 新 客 户 数 3,279 个 ; 与 产 品 上 线 前 相 比, 全 部 签 约 客 户 日 均 存 款 增 量 增 加 亿 元, 产 品 销 售 获 得 中 间 业 务 收 入 1, 万 元 B2B 电 子 商 务 累 计 项 目 数 217 个,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09 个, 交 易 会 员 达 4.09 万 户 ; 实 现 交 易 金 额 1, 亿 元, 交 易 笔 数 万 笔 ; 带 动 企 业 客 户 日 均 存 款 亿 元 资 产 托 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抓 住 市 场 机 遇 紧 贴 市 场 热 点, 托 管 大 单 品 优 势 得 到 进 一 步 巩 固, 在 公 募 基 金 券 商 资 产 管 理 产 品 等 领 域 继 续 保 持 领 先 优 势 全 年 新 上 线 16 支 公 募 基 金, 除 余 额 宝 外 其 他 基 金 规 模 比 上 年 增 长 %, 公 募 总 规 模 达 1 2 流 动 管 家 是 指 通 过 本 行 现 金 管 理 客 户 端 销 售 的 一 款 开 放 式 非 担 险 型 对 公 理 财 产 品 三 大 一 高 指 大 行 业 大 客 户 大 项 目 高 端 个 人 客 户 48

5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7, 亿 元, 排 名 股 份 制 银 行 第 一 全 行 业 第 三 券 商 资 产 管 理 产 品 规 模 达 到 1.35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幅 30.25%, 排 名 全 行 业 第 二 行 内 理 财 与 地 方 商 行 理 财 齐 头 并 进, 规 模 达 到 7,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53.58%, 其 中 地 方 商 行 理 财 突 破 两 千 亿 元, 达 到 历 史 最 高 水 平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托 管 资 产 规 模 达 48,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38.81%, 其 中, 年 金 上 线 规 模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38.73% 企 业 年 金 客 户 数 673 户,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7.45%; 养 老 金 个 人 账 户 数 167,342 户,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71.89%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实 现 托 管 及 其 他 受 托 业 务 佣 金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46.39% 小 企 业 金 融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稳 健 发 展 小 企 业 金 融 业 务, 多 措 并 举 防 控 和 化 解 信 贷 风 险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小 企 业 信 贷 业 务 余 额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亿 元, 降 低 27.25%; 小 企 业 客 户 数 为 5,542 户,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2,079 户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为 8.54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1.16 亿 元 ; 但 由 于 业 务 规 模 降 低, 不 良 率 较 年 初 上 升 0.48 个 百 分 点, 至 2.73% ( 二 ) 零 售 金 融 业 务 经 营 概 况 2015 年 是 本 行 零 售 战 略 二 次 转 型 全 面 实 施 的 关 键 之 年, 零 售 金 融 板 块 坚 决 贯 彻 本 行 新 战 略, 牢 固 树 立 客 户 经 营 投 入 产 出 和 持 之 以 恒 三 大 理 念, 全 面 推 进 二 次 转 型, 致 力 于 打 造 客 户 体 验 一 流 盈 利 增 长 一 流 品 牌 形 象 一 流 的 零 售 银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个 人 客 户 数 量 达 5, 万 人,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6.18%; 个 人 存 款 余 额 4,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53%; 个 人 贷 款 余 额 6,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0.66%; 个 人 客 户 管 理 资 产 AUM 1 10,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7.51%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个 人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29,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42.15%; 销 售 代 理 基 金 及 券 商 集 合 理 财 产 品 5,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 代 理 保 1 AUM 为 衡 量 个 人 客 户 管 理 资 产 规 模 的 指 标, 包 含 本 外 币 储 蓄 余 额 ( 含 担 险 理 财 和 个 人 结 构 性 理 财 ) 本 外 币 理 财 余 额 基 金 份 额 ( 含 在 途 资 金 ) 国 债 余 额 保 险 实 收 保 费 ( 在 系 统 完 善 前 暂 用 首 年 保 险 年 化 保 费 ) 第 三 方 存 管 保 证 金 个 人 委 托 存 款 交 易 贵 金 属 保 证 金 49

5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险 实 收 保 费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实 现 零 售 金 融 营 业 收 入 亿 元, 占 本 行 营 业 收 入 的 23.19%; 零 售 金 融 非 息 收 入 亿 元, 占 本 行 非 息 收 入 的 44.97% 财 富 管 理 和 私 人 银 行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财 富 管 理 与 私 人 银 行 业 务 以 客 户 需 求 为 出 发 点, 持 续 完 善 产 品 服 务 和 营 销 支 持 体 系 ; 积 极 创 新 业 务 模 式, 丰 富 差 异 化 产 品 体 系, 努 力 拓 展 境 外 市 场, 逐 步 完 善 海 外 业 务 平 台 ; 强 化 财 富 管 理 专 业 队 伍 建 设, 切 实 提 升 团 队 专 业 素 质 和 综 合 经 营 实 力 本 行 发 挥 中 信 集 团 金 融 优 势, 建 立 了 中 信 财 富 指 数, 加 大 中 信 财 富 管 理 品 牌 的 宣 传 工 作, 整 合 品 牌 产 品 服 务 渠 道 等 优 势 资 源, 积 极 拓 展 海 外 业 务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管 理 资 产 AUM 超 过 50 万 元 的 贵 宾 客 户 数 量 达 428,296 户,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63,816 户, 增 长 17.51%; 贵 宾 客 户 管 理 资 产 AUM7,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 亿 元, 增 长 20.52% 本 行 管 理 资 产 AUM 超 过 600 万 元 的 私 人 银 行 客 户 数 量 达 17,069 户,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3,426 户, 增 长 25.11%; 私 人 银 行 客 户 管 理 资 产 AUM2,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28.78% 客 户 经 营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着 力 打 造 中 信 红 综 合 营 销 体 系, 通 过 对 分 层 分 群 客 户 提 供 产 品 配 置 + 营 销 活 动 + 积 分 回 馈 + 品 牌 深 化 的 组 合 方 式, 满 足 客 户 多 种 金 融 需 求, 提 升 客 户 体 验, 强 化 幸 福 梦 中 信 圆 服 务 理 念, 零 售 品 牌 美 誉 度 不 断 提 升 在 客 群 经 营 方 面, 本 行 继 续 坚 持 三 卡 一 金 的 经 营 理 念, 主 要 通 过 香 卡 幸 福 年 华 卡 菁 英 卡, 围 绕 女 性 中 老 年 年 轻 白 领 出 国 金 融 四 大 特 色 客 群 开 展 客 户 分 群 经 营 工 作, 持 续 完 善 产 品 权 益 及 金 融 产 品 组 合 本 行 出 国 金 融 业 务 围 绕 产 品 服 务 渠 道 队 伍 系 统 营 销 活 动 等 方 面 提 升 和 巩 固 业 务 优 势, 编 制 并 发 布 了 国 内 首 个 出 国 留 学 中 介 评 价 指 数 白 皮 书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经 过 多 年 的 持 续 经 营, 本 行 香 卡 客 户 数 突 破 600 万 户, 幸 福 年 华 卡 客 户 数 达 200 万 户, 菁 英 卡 首 年 发 卡 新 增 客 户 超 200 万 户, 三 卡 一 金 50

5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客 户 管 理 资 产 AUM 余 额 占 本 行 全 部 个 人 客 户 AUM 余 额 的 60% 以 上 个 人 信 贷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积 极 顺 应 国 内 消 费 升 级 的 大 趋 势, 把 握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市 场 发 展 机 遇,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产 品 营 销 体 系 风 控 运 营 体 系 和 资 源 配 置 与 评 价 体 系 本 行 坚 持 量 点 与 亮 点 产 品 并 重, 针 对 客 户 核 心 房 产, 创 新 优 化 房 产 抵 押 综 合 授 信 贷 款 产 品, 打 通 消 费 和 经 营 用 途, 完 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做 大 业 务 量 点 房 产 抵 押 综 合 授 信 贷 款 产 品 在 同 业 竞 争 中 表 现 出 色, 荣 获 中 国 银 行 家 杂 志 十 佳 金 融 产 品 创 新 奖 本 行 积 极 发 展 家 用 车 贷 款 网 络 信 用 贷 款 金 融 资 产 质 押 贷 款 等 亮 点 产 品, 打 造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引 擎, 取 得 较 好 的 市 场 效 果 在 推 动 产 品 营 销 体 系 建 设 的 基 础 上, 本 行 启 动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信 贷 工 厂 建 设, 打 造 自 动 化 电 子 化 的 业 务 流 程, 并 成 功 上 线 新 零 售 信 贷 管 理 系 统, 强 化 了 系 统 对 业 务 的 支 持 作 用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余 额 1 4,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14.94%; 新 获 取 个 人 贷 款 客 户 万 人, 人 均 持 有 零 售 产 品 5.42 个, 比 上 年 增 加 0.47 个 信 用 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信 用 卡 业 务 按 照 智 慧 发 展 的 经 营 理 念, 依 托 互 联 网 及 大 数 据, 积 极 探 索 创 新 经 营 模 式, 通 过 跨 界 融 合 全 面 提 升 市 场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本 行 通 过 账 户 创 新 拓 宽 获 客 渠 道 国 内 首 创 信 用 卡 家 庭 账 户, 突 破 传 统 获 客 和 经 营 模 式, 以 家 庭 分 享 为 设 计 理 念, 利 用 移 动 互 联 网 技 术 实 现 家 庭 成 员 之 间 的 积 分 互 转 及 权 益 共 享 ; 推 出 联 合 账 户, 突 破 卡 经 营 理 念, 在 业 内 开 创 账 户 + 获 客 新 模 式, 成 功 推 出 凤 凰 知 音 中 信 账 户 + 和 中 信 飞 常 准 账 户 + 本 行 积 极 布 局 移 动 互 联 网, 目 前 自 有 或 合 作 移 动 互 联 网 平 台 数 量 超 过 9 个 自 有 平 台 中 动 卡 空 间 APP 登 录 用 户 量 累 计 达 万, 社 会 化 平 台 整 体 累 计 用 户 量 突 破 3,000 万, 手 机 QQ 微 信 公 众 号 平 台 用 户 量 均 逾 千 万, 成 为 业 内 首 家 1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范 围 包 括 向 自 然 人 发 放 的 住 房 商 用 房 家 用 车 商 用 车 教 育 综 合 消 费 个 人 经 营 和 网 络 贷 款 业 务 51

5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双 平 台 用 户 破 千 万 的 金 融 机 构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继 续 推 进 跨 界 联 结, 携 手 百 度 阿 里 巴 巴 腾 讯 京 东 顺 丰 等 合 作 伙 伴 开 展 一 系 列 互 联 网 金 融 创 新, 先 后 推 出 腾 讯 Q 享 卡 顺 丰 卡 淘 宝 V 卡 京 东 小 白 卡 返 利 卡 等 5 款 核 心 产 品, 努 力 为 客 户 提 供 极 致 体 验, 进 一 步 巩 固 信 用 卡 互 联 网 金 融 领 域 先 发 优 势 本 行 为 提 升 客 户 境 外 用 卡 体 验, 推 出 一 系 列 境 外 服 务, 包 括 境 外 紧 急 代 制 卡 境 外 紧 急 取 现 担 保 退 税 等 客 户 在 境 外 丢 失 信 用 卡 或 者 因 消 磁 等 原 因 无 法 使 用 信 用 卡 时, 即 可 通 过 本 行 客 服 热 线 申 请 此 服 务, 本 行 在 收 到 来 电 后 24 小 时 内 可 安 排 客 户 到 指 定 银 行 提 取 现 金 或 将 代 制 卡 邮 寄 至 客 户 指 定 收 件 地 址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信 用 卡 累 计 发 卡 3, 万 张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发 卡 万 张, 比 上 年 增 长 51.44%; 信 用 卡 交 易 量 8,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33.08% 报 告 期 内, 分 期 业 务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全 年 分 期 交 易 金 额 突 破 千 亿 元 大 关, 达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72.63%, 业 务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长 90.53% 全 年 实 现 信 用 卡 业 务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46.58%, 经 营 效 益 再 上 新 台 阶 电 子 银 行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坚 持 网 络 金 融 化 和 金 融 网 络 化 双 向 均 衡 发 展, 加 速 互 联 网 金 融 领 域 战 略 布 局, 坚 持 金 融 创 新, 打 造 竞 争 优 势 电 子 银 行 各 项 指 标 高 速 增 长, 跨 界 融 合 异 军 突 起, 综 合 贡 献 度 全 面 提 升 金 融 网 络 化 方 面, 电 子 渠 道 高 速 公 路 加 速 布 局, 产 品 上 线 率 与 客 户 体 验 大 幅 提 升, 渠 道 产 能 显 著 提 高, 综 合 贡 献 日 益 凸 显, 有 效 减 轻 了 柜 面 服 务 压 力, 节 约 了 经 营 成 本, 延 伸 了 服 务 半 径 一 是 手 机 银 行 快 速 迭 代 创 新, 持 续 丰 富 应 用 场 景, 荣 获 2015 中 国 最 佳 手 机 银 行 等 多 个 奖 项 二 是 个 人 网 银 6.0 成 功 上 线, 以 网 银 颠 覆 者 的 形 象 为 用 户 带 来 全 新 的 使 用 体 验, 获 得 2015 年 度 网 上 银 行 创 新 口 碑 奖 等 多 项 荣 誉 三 是 微 信 银 行 2.0 成 功 上 线, 成 为 客 户 经 营 的 重 要 阵 地 四 是 完 成 电 子 账 户 全 面 升 级, 大 幅 提 升 了 本 行 在 线 获 客 能 力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个 人 网 上 银 行 客 户 数 1, 万,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9.66%; 手 机 银 行 客 户 数 1, 万,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97.23% 报 告 期 内, 个 人 网 上 银 行 交 易 金 额 52

5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28.06%; 手 机 银 行 交 易 金 额 1.14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8.82 倍 ; 个 人 电 子 银 行 业 务 笔 数 替 代 率 96.13%, 比 上 年 上 升 2.98 个 百 分 点 网 络 金 融 化 方 面, 本 行 以 互 联 网 金 融 为 突 破 口, 重 点 发 力 移 动 金 融, 抢 占 收 单 市 场 报 告 期 内, 一 是 推 出 互 联 网 移 动 金 融 创 新 产 品 信 e 付, 依 托 移 动 客 户 端 提 供 供 应 链 上 下 游 企 业 间 的 在 线 订 货 销 售 及 收 付 款 服 务, 实 现 了 商 流 信 息 流 资 金 流 与 物 流 的 四 流 合 一 二 是 推 出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支 付 产 品 跨 境 宝, 成 为 业 内 首 家 具 备 全 流 程 全 币 种 全 线 上 跨 境 电 商 金 融 服 务 能 力 的 商 业 银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跨 境 外 汇 支 付 业 务 交 易 规 模 亿 元 双 11 当 日, 本 行 在 支 付 宝 海 淘 业 务 份 额 超 过 60%, 业 务 规 模 比 上 年 增 长 3.5 倍 三 是 推 出 了 中 信 云 闪 付 产 品, 持 卡 人 通 过 本 行 手 机 银 行 客 户 端 申 请 云 卡, 激 活 后 即 可 通 过 该 手 机 在 有 银 联 闪 付 标 识 的 POS 机 上 进 行 刷 卡 消 费 四 是 推 出 电 子 渠 道 专 属 理 财, 打 造 中 信 理 财 夜 特 色 品 牌, 包 括 收 益 宝 稳 健 宝 两 大 品 类, 满 足 不 同 客 户 差 异 化 的 理 财 需 求 报 告 期 内, 手 机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代 销 规 模 近 3,900 亿 元 报 告 期 内, 为 积 极 响 应 互 联 网 + 国 家 战 略 的 创 新 与 实 践, 本 行 与 百 度 公 司 联 合 发 起 设 立 百 信 银 行 并 正 履 行 监 管 机 构 审 批 程 序, 预 计 未 来 可 成 为 国 内 首 家 独 立 法 人 模 式 的 直 销 银 行, 开 创 金 融 机 构 和 互 联 网 公 司 跨 界 合 作 的 新 模 式 ( 三 )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经 营 概 况 2015 年, 本 行 金 融 市 场 板 块 紧 紧 围 绕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战 略 定 位, 以 多 元 化 融 资 和 多 创 营 收 为 目 标, 积 极 面 向 货 币 资 本 和 国 际 金 融 三 大 市 场,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加 大 创 新 力 度, 优 化 业 务 模 式, 各 项 工 作 稳 步 推 进, 经 营 业 绩 持 续 提 升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营 业 收 入 亿 元, 占 全 行 营 业 收 入 的 32.00%; 实 现 非 息 收 入 亿 元, 占 全 行 非 息 收 入 的 43.60%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继 续 践 行 稳 健 的 资 金 管 理 原 则 和 策 略, 充 分 发 挥 人 民 币 同 业 拆 借 债 券 回 购 等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资 金 融 通 功 能, 在 满 足 全 行 流 动 性 管 理 需 要 53

5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的 同 时, 提 升 短 期 资 金 运 营 效 益 灵 活 运 用 央 行 创 新 产 品 工 具, 正 确 传 导 货 币 政 策 意 图, 认 真 履 行 本 行 公 开 市 场 一 级 交 易 商 职 责 积 极 发 展 同 业 存 单 发 行 业 务, 加 速 推 进 大 额 存 单 创 新 产 品, 拓 展 主 动 负 债 来 源 积 极 履 行 市 场 利 率 定 价 自 律 机 制 核 心 成 员 职 责, 促 进 创 新 业 务 发 展 针 对 报 告 期 内 汇 率 市 场 的 大 幅 波 动, 本 行 围 绕 企 业 融 资 保 值 收 付 汇 避 险 负 债 管 理 等 需 求, 通 过 即 远 期 结 售 汇 期 权 等 汇 率 类 创 新 组 合 产 品, 为 客 户 提 供 具 有 针 对 性 多 层 次 的 产 品 体 系, 扩 大 避 险 类 产 品 的 推 广 本 行 积 极 参 与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履 行 做 市 商 职 责, 报 告 期 内 银 行 间 外 汇 市 场 即 期 做 市 综 合 排 名 前 三 本 行 继 续 推 动 黄 金 租 赁 业 务 与 贵 金 属 自 营 交 易 业 务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黄 金 租 赁 业 务 和 贵 金 属 自 营 交 易 量 均 实 现 快 速 增 长, 黄 金 自 营 排 名 继 续 处 于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 获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取 得 黄 金 进 口 资 格, 实 现 黄 金 进 口 业 务 零 突 破 本 行 通 过 积 极 开 展 多 品 种 多 期 限 债 券 做 市 与 交 易, 进 一 步 巩 固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核 心 做 市 商 地 位 在 深 入 理 解 宏 观 经 济 走 势 和 政 策 导 向 的 基 础 上, 本 行 果 断 抓 住 市 场 趋 势 性 机 会, 灵 活 运 用 多 种 交 易 策 略, 在 确 保 安 全 性 和 流 动 性 的 基 础 上, 获 得 了 良 好 的 利 率 交 易 业 绩 本 行 积 极 启 发 和 引 导 客 户 的 风 险 管 理 意 识, 利 用 利 率 产 品 为 客 户 提 供 风 险 管 理 服 务 ; 积 极 拓 展 利 率 业 务 内 涵, 优 化 盈 利 模 式, 扎 实 推 进 投 资 顾 问 债 券 借 贷 等 创 新 业 务 本 行 自 营 债 券 投 资 通 过 优 化 信 用 债 投 资 授 信 流 程 适 当 拉 长 资 产 久 期, 在 降 息 周 期 中 积 极 抓 住 市 场 机 会 增 加 资 产 配 置, 较 好 地 提 前 锁 定 中 长 期 资 产 收 益 债 券 投 资 在 努 力 提 高 资 产 回 报 的 同 时, 积 极 支 持 全 行 业 务 发 展 服 务 重 点 客 户 国 际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国 际 业 务 条 线 践 行 本 行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发 展 愿 景, 坚 持 价 值 创 造 和 轻 型 发 展, 发 挥 金 融 市 场 板 块 合 力,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全 行 新 战 略, 多 项 工 作 取 得 新 进 展 自 贸 区 创 新 融 资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与 异 地 分 行 联 动 的 四 方 协 议 模 式 FT 1 放 款 业 务 FT 项 下 跨 境 并 购 贷 款 业 务 等 多 项 创 新 融 资 实 现 首 单 突 破 创 新 产 品 运 用 取 得 实 效, 跨 境 担 保 业 务 迅 速 发 展, 显 著 带 动 全 行 收 入 及 负 债 业 务 增 长 ; 办 理 全 国 首 笔 多 资 金 池 模 式 跨 境 人 民 币 资 金 集 中 运 营 业 务 1 使 自 贸 区 外 资 产 项 目 和 自 贸 区 内 低 成 本 资 金 成 功 实 现 对 接 54

5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国 际 化 经 营 及 海 外 机 构 布 局 有 序 推 进 本 行 伦 敦 代 表 处 2015 年 4 月 注 册 成 立, 伦 敦 分 行 筹 建 工 作 启 动, 并 已 具 备 向 中 国 银 监 会 提 交 设 立 境 外 分 行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的 条 件 ;2015 年 11 月, 本 行 悉 尼 代 表 处 设 立 申 请 获 中 国 银 监 会 行 政 许 可, 悉 尼 分 行 申 设 工 作 逐 步 推 进 1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实 现 进 出 口 收 付 汇 量 3, 亿 美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3.79%, 保 持 同 业 领 先, 位 列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第 一 位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投 资 银 行 条 线 紧 紧 围 绕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的 发 展 愿 景, 积 极 应 对 市 场 竞 争 形 势 变 化, 加 强 产 品 创 新, 持 续 完 善 资 本 中 介 业 务 体 系, 不 断 提 升 盈 利 能 力, 实 现 了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的 持 续 稳 健 发 展 本 行 推 出 房 地 产 前 端 融 资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等 创 新 产 品, 进 一 步 提 升 大 型 客 户 服 务 能 力 及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盈 利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实 现 营 业 净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53.81%; 实 现 轻 资 本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30.45%; 实 现 投 资 银 行 新 增 融 资 规 模 8,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42.21% 金 融 同 业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金 融 同 业 业 务 坚 持 以 客 户 服 务 为 中 心, 实 现 质 量 规 模 效 益 均 衡 发 展 本 行 通 过 完 善 分 层 营 销 体 系 建 设, 丰 富 产 品 种 类, 强 化 服 务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与 主 流 金 融 机 构 业 务 合 作 的 广 度 与 深 度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不 断 提 高 与 大 型 金 融 机 构 的 业 务 合 作 水 平, 与 二 十 多 家 大 型 金 融 机 构 签 署 总 对 总 合 作 协 议 ; 持 续 深 化 对 地 方 商 业 银 行 的 综 合 服 务, 累 计 合 作 地 方 商 业 银 行 数 量 达 728 家 ; 稳 步 增 强 对 非 银 金 融 机 构 的 专 业 服 务 能 力, 成 功 获 得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期 货 保 证 金 存 管 银 行 业 务 资 格, 成 为 期 货 保 证 金 存 管 业 务 全 牌 照 银 行, 并 取 得 中 国 期 货 业 协 会 第 八 家 商 业 银 行 联 系 会 员 资 格, 全 年 合 作 期 货 公 司 上 线 数 较 年 初 增 长 91.12%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本 外 币 金 融 同 业 资 产 ( 包 括 存 放 同 业 和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 余 额 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25.93%; 本 外 币 金 融 同 业 负 债 年 3 月, 本 行 悉 尼 代 表 处 设 立 申 请 获 得 澳 大 利 亚 各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审 批 许 可 55

5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包 括 同 业 存 放 和 同 业 拆 入 款 项 ) 余 额 11,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3, 亿 元, 增 长 53.69% 业 务 专 题 : 理 财 业 务 2015 年, 本 行 致 力 于 强 化 精 细 化 管 理 和 盈 利 能 力, 提 升 理 财 资 源 配 置 和 流 动 性 管 理 水 平 本 行 以 理 财 业 务 回 归 资 产 管 理 本 质 为 目 标, 实 现 理 财 直 融 工 具 和 净 值 型 产 品 规 模 突 破, 积 极 推 动 股 权 类 投 资 双 货 币 结 构 性 及 量 化 类 产 品 等 业 务 创 新 模 式, 引 导 理 财 向 资 管 全 面 转 型, 为 提 高 资 管 服 务 能 力 奠 定 基 础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实 现 全 口 径 理 财 业 务 收 入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70.57%; 为 客 户 创 造 收 益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36.71%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全 口 径 理 财 产 品 累 计 募 集 规 模 44,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73.66% 其 中,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累 计 募 集 规 模 38, 亿 元, 代 理 理 财 产 品 累 计 募 集 规 模 5,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全 口 径 理 财 产 品 存 续 规 模 9,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3, 亿 元, 增 长 63.69% 其 中,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存 续 规 模 8, 亿 元, 代 理 理 财 产 品 存 续 规 模 1, 亿 元 面 对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黄 金 期, 本 行 明 确 了 先 由 总 行 部 门 转 为 资 管 事 业 部, 再 由 资 管 事 业 部 向 子 公 司 过 渡 的 总 体 方 案 过 渡 期 内, 资 管 事 业 部 参 照 公 司 化 模 式 运 营, 人 事 财 务 及 风 险 管 理 相 对 独 立 ( 四 ) 服 务 品 质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通 过 以 强 化 总 分 行 两 级 的 培 训 检 查 评 比 通 报 和 内 外 宣 传 为 核 心 的 服 务 工 作 推 动 体 系, 加 强 全 行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在 中 国 银 行 业 文 明 规 范 服 务 百 佳 示 范 单 位 评 选 活 动 中, 本 行 取 得 了 自 建 行 以 来 的 最 佳 成 绩,9 家 营 业 网 点 获 得 殊 荣, 获 评 数 量 在 股 份 制 银 行 中 排 名 第 一, 被 中 国 银 行 业 协 会 授 予 2015 年 度 中 国 银 行 业 文 明 规 范 服 务 工 作 突 出 贡 献 奖 在 2015 年 中 国 银 行 业 普 及 金 融 知 识 万 里 行 活 动 中, 本 行 充 分 发 挥 媒 体 平 台 作 用, 通 过 营 业 网 点 社 区 和 企 业 宣 传,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应, 被 中 国 银 行 业 协 会 授 予 2015 年 度 中 56

5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国 银 行 业 普 及 金 融 知 识 万 里 行 活 动 最 佳 成 效 奖 在 中 国 银 监 会 首 次 消 费 者 保 护 考 核 中, 本 行 为 股 份 制 银 行 中 唯 一 荣 获 年 度 最 高 评 级 ( 二 级 ) 的 银 行 ( 五 ) 中 信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深 入 贯 彻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战 略, 积 极 发 挥 与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信 托 中 信 建 投 信 诚 人 寿 中 信 产 业 基 金 天 安 财 险 中 信 期 货 中 信 兴 业 等 中 信 集 团 所 属 子 公 司 以 及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信 银 投 资 等 本 行 子 公 司 的 业 务 协 同 平 台 作 用, 加 强 业 务 合 作 和 信 息 共 享, 构 建 联 合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形 成 了 独 特 的 竞 争 优 势 加 强 渠 道 共 享 本 行 加 强 了 与 中 信 证 券 信 诚 人 寿 天 安 财 险 信 诚 基 金 中 信 地 产 中 信 旅 游 和 中 信 出 版 等 中 信 集 团 所 属 子 公 司 的 渠 道 合 作, 通 过 物 理 网 点 网 络 银 行 渠 道 代 销 产 品 等 方 式, 努 力 打 造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零 售 客 户 增 值 服 务 平 台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通 过 物 理 网 点 和 网 络 银 行 渠 道 代 销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建 投 产 品 17 支, 代 销 金 额 亿 元 ; 代 销 信 诚 人 寿 和 天 安 财 险 产 品 70 支, 代 销 金 额 亿 元 ; 代 销 信 诚 基 金 华 夏 基 金 产 品 76 支, 代 销 金 额 2, 亿 元 ; 代 为 推 介 信 诚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产 品 亿 元 此 外, 中 信 证 券 信 诚 人 寿 中 信 期 货 信 诚 基 金 中 信 地 产 中 信 旅 游 和 中 信 出 版 还 通 过 网 点 互 相 开 放, 开 展 联 合 营 销 活 动 宣 传 资 料 摆 放 等 方 式 与 本 行 共 享 机 构 网 点 资 源 加 强 业 务 合 作 本 行 通 过 联 合 研 发 联 动 营 销 等 方 式, 与 中 信 集 团 所 属 金 融 子 公 司 在 理 财 产 品 第 三 方 存 管 托 管 债 券 承 销 企 业 年 金 和 联 名 卡 等 业 务 领 域 深 入 合 作, 努 力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综 合 金 融 服 务 理 财 产 品 研 发 方 面, 本 行 联 合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信 托 信 诚 资 产 管 理 等 中 信 集 团 所 属 金 融 子 公 司, 为 客 户 研 发 理 财 产 品 463 支, 销 售 金 额 2, 亿 元 第 三 方 存 管 业 务 方 面, 本 行 与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证 券 ( 山 东 ) 和 中 信 建 投 等 证 券 公 司 共 享 第 三 方 存 管 机 构 客 户 3,309 户, 共 享 个 人 客 户 万 户 托 管 业 务 方 面, 本 行 与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信 托 信 诚 基 金 信 诚 人 寿 在 券 商 57

5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资 管 基 金 信 托 保 险 PE 年 金 等 领 域 开 展 广 泛 合 作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集 团 内 合 作 项 目 托 管 余 额 达 3, 亿 元,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托 管 业 务 佣 金 收 入 17, 万 元, 集 团 内 合 作 年 金 客 户 601 家, 规 模 亿 元 债 券 承 销 方 面, 本 行 通 过 承 销 短 期 融 资 券 中 期 票 据 和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等 工 具, 联 合 中 信 证 券 中 信 建 投 为 客 户 联 席 承 销 金 额 371 亿 元 ; 本 行 作 为 主 承 销 商, 为 中 信 有 限 承 销 发 行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30 亿 元 联 名 信 用 卡 合 作 方 面, 本 行 与 信 诚 人 寿 合 作 推 出 的 中 信 信 诚 联 名 信 用 卡 累 计 发 卡 4.67 万 张 ; 与 中 信 乐 益 通 合 作 推 出 的 中 信 乐 益 通 联 名 卡 累 计 发 卡 万 张 ( 六 ) 信 息 技 术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成 功 投 产 了 十 多 个 重 大 战 略 项 目, 全 行 科 技 应 用 能 力 得 到 极 大 提 升 一 是 于 5 月 10 日 按 计 划 成 功 实 现 新 一 代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全 业 务 全 机 构 一 次 性 投 产 系 统 投 产 以 来 运 行 平 稳, 处 理 效 率 明 显 提 高 ;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客 户 信 息 和 账 户 结 构 设 计, 改 善 了 客 户 和 用 户 体 验, 柜 面 服 务 效 率 提 高 40% 以 上 ; 参 数 化 的 产 品 设 计, 使 一 般 新 产 品 交 付 周 期 较 原 系 统 缩 短 近 50% 二 是 企 业 级 数 据 平 台 和 环 境 建 设 已 初 步 发 挥 成 效, 实 现 了 全 行 信 息 共 享, 支 持 了 零 售 业 务 的 数 据 挖 掘 分 析 与 应 用, 提 高 了 风 险 监 测 和 反 洗 钱 信 息 的 准 确 度 三 是 全 新 改 版 了 移 动 银 行 和 个 人 网 银 系 统, 功 能 和 客 户 体 验 跻 身 同 业 先 进 行 列, 交 易 量 快 速 提 升 四 是 全 面 完 成 了 新 资 本 协 议 合 规 达 标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所 有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和 改 造 任 务 五 是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安 全 可 控 战 略, 加 速 技 术 架 构 转 型, 研 发 了 适 用 于 银 行 应 用 特 点 的 大 数 据 平 台 和 分 布 式 数 据 库 平 台, 实 现 了 P2P 资 金 监 管 历 史 数 据 查 询 个 人 综 合 对 账 司 法 查 询 冠 字 号 查 询 等 多 项 应 用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调 整 了 信 息 技 术 组 织 架 构, 成 立 了 总 行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部 软 件 开 发 中 心 和 数 据 中 心 其 中,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部 负 责 规 划 架 构 标 准 制 度 流 程 和 IT 风 险 管 理, 软 件 开 发 中 心 和 数 据 中 心 专 职 于 开 发 实 施 和 系 统 运 维, 有 力 强 化 了 IT 管 理 和 专 业 化 分 工 完 成 了 十 三 五 信 息 科 技 规 划, 提 前 布 局 本 行 未 来 新 技 术 应 用 技 术 架 构 转 型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和 业 务 应 用 能 力 建 设 工 作 58

6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七 ) 境 内 分 销 渠 道 分 支 机 构 报 告 期 内, 在 网 点 建 设 上, 本 行 落 实 零 售 战 略 二 次 转 型 工 作 要 求, 顺 应 小 型 化 智 能 化 多 业 态 的 网 点 发 展 趋 势, 积 极 推 动 网 点 建 设 转 型, 优 化 网 点 结 构 布 局 2015 年, 全 行 新 建 和 在 建 精 品 社 区 ( 小 微 ) 网 点 124 家, 占 全 部 新 建 在 建 网 点 总 数 的 56.62% 同 时, 本 行 积 极 加 强 网 点 标 准 化 建 设, 统 一 网 点 对 外 形 象 与 服 务 标 准, 提 高 自 助 设 备 替 代, 进 一 步 推 动 网 点 由 交 易 结 算 型 向 营 销 服 务 型 转 变, 初 步 形 成 以 智 慧 ( 旗 舰 ) 及 综 合 网 点 为 基 础, 以 精 品 社 区 ( 小 微 ) 网 点 离 行 式 自 助 银 行 为 补 充 的 多 业 态 网 点 网 络 服 务 体 系, 有 效 提 升 本 行 网 点 服 务 覆 盖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充 分 发 挥 营 业 网 点 作 为 零 售 银 行 营 销 主 渠 道 功 能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境 内 机 构 网 点 达 1,353 家, 其 中 一 级 分 行 38 家, 二 级 分 行 88 家, 其 他 各 类 网 点 1,227 家 2015 年 8 月 拉 萨 分 行 设 立, 据 此, 本 行 完 成 了 国 内 分 支 机 构 战 略 布 局, 实 现 对 国 内 全 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的 网 点 全 覆 盖, 网 点 遍 布 国 内 128 个 大 中 城 市 自 助 服 务 网 点 和 自 助 服 务 设 备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自 助 设 备 建 设 坚 持 控 制 增 量 盘 活 存 量 提 升 产 能 的 原 则, 在 适 度 增 建 自 助 设 备 的 同 时, 注 重 存 量 设 备 的 产 能 提 升 及 布 局 优 化 调 整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共 有 自 助 银 行 3,160 家, 比 上 年 增 长 5.79%; 共 有 自 助 设 备 11,044 台, 比 上 年 减 少 0.75% 网 上 银 行 平 台 部 分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零 售 金 融 业 务 中 电 子 银 行 电 话 银 行 平 台 本 行 通 过 电 话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向 客 户 提 供 电 话 银 行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服 务 热 线 电 话 总 进 线 量 12,600 万 通, 其 中 转 自 助 语 音 服 务 7,606 万 通, 59

6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转 人 工 服 务 4,994 万 通,20 秒 内 人 工 服 务 电 话 接 通 率 为 83.79%, 客 户 满 意 度 为 98.10%, 客 户 投 诉 处 理 满 意 度 为 97.57%;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通 过 主 动 外 呼 提 供 客 户 关 怀 电 话 通 知 等 服 务, 共 联 系 客 户 万 人 次 ( 八 ) 子 公 司 业 务 中 信 国 金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于 1924 年 12 月 以 The Ka Wah Savings Bank, Limited 名 称 在 香 港 注 册 成 立,1986 年 6 月 由 中 信 集 团 收 购, 并 于 2002 年 收 购 当 时 的 香 港 华 人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后 重 组 成 为 投 资 控 股 公 司 2009 年 10 月 中 信 银 行 收 购 中 信 国 金 70.32% 的 股 份,2015 年 8 月 中 信 国 金 成 为 中 信 银 行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国 金 业 务 范 围 涵 盖 商 业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业 务 中 信 国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业 务 主 要 通 过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开 展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为 香 港 成 立 及 注 册 的 持 牌 银 行, 在 香 港 设 有 34 家 分 行, 在 澳 门 纽 约 洛 杉 矶 和 新 加 坡 各 拥 有 1 家 分 行, 通 过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国 际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在 北 京 上 海 和 深 圳 拥 有 分 支 机 构 报 告 期 内, 中 信 国 金 继 续 全 力 协 助 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加 强 与 母 行 的 跨 境 联 动, 建 设 中 信 银 行 海 外 平 台 及 发 展 人 民 币 跨 境 业 务 非 银 行 金 融 业 务 方 面, 中 信 国 金 持 有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40% 的 股 份,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以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为 主 线 业 务, 配 以 基 金 管 理 和 顾 问 业 务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中 信 国 金 已 发 行 股 本 亿 港 元 ; 总 资 产 2, 亿 港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2.89%; 净 资 产 亿 港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7.04%;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净 利 润 亿 港 元, 比 上 年 下 降 25.78%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2014 年 后 期 开 始 出 现 的 多 项 市 场 不 利 因 素 在 2015 年 继 续 发 酵, 对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年 度 业 绩 带 来 了 严 峻 挑 战, 与 去 年 同 期 的 强 劲 表 现 相 比 出 现 一 定 回 落, 但 整 体 而 言 仍 取 得 令 人 满 意 的 成 绩 报 告 期 内,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营 业 收 入 亿 港 元, 比 上 年 下 降 2.91%; 实 现 净 利 润 亿 港 元, 比 上 年 下 降 22.60% 配 合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国 内 企 业 走 出 去 自 贸 区 等 重 点 战 略 措 施, 60

6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与 中 信 银 行 及 中 信 集 团 各 子 公 司 紧 密 协 作, 在 跨 境 业 务 上 取 得 新 的 突 破 重 点 开 发 大 客 户 大 行 业 大 项 目, 继 续 稳 步 增 加 结 构 融 资 业 务 的 比 重, 扩 大 资 产 规 模, 提 高 信 贷 质 量 同 时, 充 分 发 挥 海 外 分 行 的 平 台 执 行 能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公 司 及 跨 境 业 务 贷 款 1, 亿 港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5.58%,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净 利 息 收 入 亿 港 元, 非 息 收 入 7.44 亿 港 元,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6.62% 和 37.58%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个 人 及 商 务 银 行 客 户 存 款 于 2015 年 10 月 底 历 史 性 超 越 1 千 亿 港 元 在 跨 境 业 务 方 面, 于 2015 年 3 月 推 出 针 对 两 地 高 端 客 户 跨 境 需 要 的 钻 石 财 富 管 理 服 务, 标 志 着 与 本 行 跨 境 业 务 的 有 效 对 接 本 行 实 施 跨 境 见 证 开 户 业 务 和 跨 境 联 动 业 绩 双 算, 进 一 步 推 动 两 行 的 零 售 业 务 联 动 另 一 方 面,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成 为 香 港 首 间 推 出 微 信 银 行 服 务 和 指 纹 查 账 服 务 的 银 行, 有 效 节 省 客 户 登 入 手 机 银 行 的 时 间, 大 大 提 升 了 客 户 体 验 及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在 电 子 银 行 市 场 上 的 领 先 地 位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个 人 及 商 务 银 行 客 户 业 务 存 款 1, 亿 港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6.54%,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经 营 收 入 亿 港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9.10%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致 力 打 造 成 为 一 家 精 品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公 司, 以 PE+ 模 式 的 股 权 投 资 为 主 线 业 务 和 相 对 特 色 的 基 金 管 理 业 务 及 顾 问 为 副 线 业 务 同 时, 紧 抓 大 农 业 行 业 和 新 三 板 的 发 展 势 头 在 原 河 南 农 业 基 金 的 基 础 上, 成 功 落 实 山 东 农 牧 产 业 基 金 和 与 中 信 集 团 共 同 合 作 的 重 庆 逸 百 年 现 代 农 业 基 金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开 展 的 一 个 新 材 料 项 目 率 先 在 2015 年 内 成 功 挂 牌 新 三 板 信 银 投 资 信 银 投 资 的 前 身 为 振 华 国 际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于 1984 年 在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是 本 行 在 境 外 设 立 的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经 监 管 部 门 批 准, 本 行 对 信 银 投 资 进 行 了 增 资, 金 额 约 为 亿 元 人 民 币 ; 公 司 完 成 更 名, 由 振 华 国 际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更 名 为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信 银 投 资 现 注 册 资 本 亿 港 元, 其 中 本 行 持 股 99.05%,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持 股 0.95% 经 营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贷 款 业 务 ( 持 有 香 港 放 债 人 牌 照 ) 投 资 业 务 ( 主 要 包 括 基 金 投 资 股 票 投 资 和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 并 通 过 旗 下 子 公 司 开 展 境 外 投 行 类 牌 照 业 务 及 境 内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业 务 等 61

6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报 告 期 内, 信 银 投 资 成 功 收 购 了 香 港 证 监 会 核 准 持 牌 机 构 信 银 ( 香 港 ) 资 本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为 岩 石 亚 洲 资 本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可 开 展 香 港 证 监 会 第 4 类 ( 就 证 券 提 供 意 见 ) 第 6 类 ( 就 机 构 融 资 提 供 意 见 ) 及 第 9 类 ( 提 供 资 产 管 理 ) 牌 照 项 下 的 受 规 管 业 务, 未 来 将 有 效 提 升 本 行 的 综 合 化 跨 境 投 融 资 服 务 能 力 按 照 打 造 中 信 银 行 境 外 牌 照 业 务 与 境 内 非 牌 照 业 务 相 结 合 的 海 外 投 融 资 平 台 的 发 展 定 位, 信 银 投 资 及 其 子 公 司 继 续 加 强 与 本 行 各 地 分 行 的 业 务 联 动, 积 极 发 挥 自 身 债 权 融 资 与 股 权 投 资 相 结 合 的 特 点 和 优 势, 不 断 深 化 产 品 服 务 体 系, 实 现 跨 境 投 融 资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以 及 经 营 业 绩 的 较 快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信 银 投 资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折 合 人 民 币 10,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68.29%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总 资 产 折 合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 合 并 净 资 产 折 合 人 民 币 197, 万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 合 并 资 产 管 理 规 模 达 人 民 币 亿 元 ( 实 缴 口 径 )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位 于 浙 江 省 临 安 市, 自 2012 年 1 月 9 日 开 始 对 外 营 业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注 册 资 本 为 2 亿 元, 其 中 本 行 持 股 占 比 51%, 其 他 13 家 企 业 持 股 占 比 49%, 主 要 经 营 一 般 性 商 业 银 行 业 务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总 资 产 114, 万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10.22%; 净 资 产 24, 万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9.26%; 客 户 存 款 余 额 77, 万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3, 万 元, 增 长 4.55%; 资 本 充 足 率 为 32.56%, 拨 备 覆 盖 率 为 %, 拨 贷 比 为 2.98% 报 告 期 内,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实 现 净 利 润 2, 万 元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于 2015 年 2 月 经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准 筹 建, 注 册 资 本 40 亿 元, 由 本 行 独 资 设 立, 注 册 地 为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2015 年 4 月 8 日 正 式 开 业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是 中 信 集 团 和 本 行 服 务 实 体 经 济 的 重 要 战 略 布 局, 按 照 专 业 化 市 场 化 国 际 化 的 发 展 战 略, 致 力 于 在 环 保 节 能 清 洁 能 源 养 老 健 康 装 备 制 造 城 镇 数 字 化 改 造 通 用 航 空 等 六 大 领 域 有 所 突 破 开 业 首 年 各 62

6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项 业 务 突 飞 猛 进, 在 新 能 源 领 域 做 出 特 色 在 已 投 放 的 业 务 当 中, 新 能 源 领 域 金 额 占 比 达 28.92%, 且 与 多 家 新 能 源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签 署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实 现 强 强 联 合, 专 业 化 程 度 得 到 监 管 机 构 和 同 业 的 高 度 关 注 和 认 可, 在 市 场 上 树 立 起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的 特 色 品 牌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充 分 利 用 中 信 集 团 综 合 化 平 台 优 势, 努 力 加 强 与 集 团 子 公 司 和 本 行 各 地 分 行 协 同 联 动, 初 步 实 现 了 联 合 营 销 共 防 风 险 互 利 共 赢 等 多 重 目 标, 在 拓 宽 自 身 客 户 渠 道 的 同 时 也 带 动 各 分 行 理 财 业 务 私 募 债 公 司 债 等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总 资 产 为 亿 元, 其 中 租 赁 资 产 余 额 达 到 亿 元, 总 负 债 为 亿 元, 净 资 产 为 亿 元 报 告 期 内, 累 计 租 赁 投 放 规 模 达 亿 元, 实 现 营 业 净 收 入 4.54 亿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1.20 亿 元 63

6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四 风 险 管 理 ( 一 ) 风 险 管 理 架 构 ( 二 )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和 风 险 管 理 技 术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风 险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工 作 稳 步 推 进 在 风 险 管 理 三 道 防 线 建 设 方 面,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陆 续 设 立 风 险 管 理 岗 位, 与 业 务 经 办 机 构 共 同 履 行 第 一 道 风 险 防 线 的 职 责 在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提 升 方 面, 总 行 建 立 了 分 行 机 构 风 险 管 理 综 合 评 价 体 系 和 风 险 管 理 资 质 认 证 制 度, 强 化 了 行 业 研 究 和 授 信 政 策 管 理 工 作 在 风 险 管 理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方 面, 建 立 了 分 行 重 大 风 险 管 理 问 题 质 询 机 制, 完 善 了 对 分 行 风 险 总 监 的 考 核 管 理 机 制 本 行 根 据 全 行 战 略 要 求 及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规 划, 加 快 推 进 新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通 过 高 效 有 序 的 项 目 群 管 理, 如 期 完 成 了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高 级 计 量 法 系 列 实 施 项 目,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得 到 显 著 提 升 第 一 支 柱 三 大 风 险 计 量 管 理 体 系 已 全 面 搭 建, 各 类 计 量 工 具 在 业 务 中 的 应 用 快 速 推 广 第 二 支 柱 和 第 三 支 柱 建 设 取 得 系 列 成 果 数 据 管 理 体 系 和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群 在 新 核 心 系 统 切 换 上 线 的 基 64

6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础 上 进 一 步 优 化 ( 三 )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因 债 务 人 或 交 易 对 手 未 按 照 约 定 履 行 义 务, 从 而 使 银 行 业 务 发 生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行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于 各 类 授 信 业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贷 款 担 保 承 兑 贷 款 承 诺 等 表 内 外 授 信 业 务, 银 行 账 户 债 券 投 资 衍 生 产 品 交 易 等 业 务, 以 及 结 构 化 融 资 融 资 性 理 财 等 包 含 信 用 风 险 的 其 他 业 务 公 司 业 务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本 行 主 动 适 应 外 部 环 境 变 化, 秉 承 稳 健 的 风 险 偏 好, 坚 持 合 规 经 营, 着 力 发 展 优 质 核 心 客 户, 积 极 应 对 金 融 创 新, 加 强 资 产 组 合 及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限 额 管 理, 坚 持 效 益 质 量 规 模 协 调 发 展 行 业 方 面, 积 极 落 实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和 产 业 政 策, 以 风 险 调 整 资 本 回 报 率 (RAROC) 和 经 济 利 润 或 经 济 增 加 值 (EVA) 最 大 化 为 目 标, 对 行 业 实 行 分 层 管 理, 设 置 行 业 组 合 管 理 目 标, 引 导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优 化, 防 范 行 业 系 统 性 风 险 和 集 中 度 风 险 区 域 方 面, 坚 持 差 异 化 和 特 色 化 发 展, 加 大 对 重 点 城 市 的 资 源 投 入 紧 跟 国 家 区 域 发 展 战 略, 加 大 对 京 津 冀 和 一 带 一 路 重 点 区 域 的 资 源 投 入 和 创 新 支 持, 培 育 本 行 重 要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以 上 海 自 贸 区 深 圳 前 海 试 验 区 等 为 突 破 口, 做 大 做 强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好 市 场 竞 争 力 强 的 重 点 城 市 分 行 加 快 经 济 发 达 县 域 地 区 的 布 局 客 户 方 面, 深 化 客 户 分 层 管 理, 实 行 战 略 客 户 名 单 制 管 理, 做 深 做 透 一 批 高 价 值 客 户 对 中 小 客 户 实 行 产 业 链 模 式, 通 过 深 化 授 信 服 务 + 交 易 银 行 的 金 融 服 务 模 式, 围 绕 核 心 企 业 的 上 下 游 产 业 链, 实 现 规 模 化 批 量 开 发 房 地 产 行 业 方 面, 本 行 坚 持 总 量 控 制 差 别 对 待 优 中 选 优 强 化 管 理 的 原 则, 对 房 地 产 企 业 实 施 名 单 制 管 理, 对 房 地 产 行 业 表 内 外 各 类 授 信 实 行 总 量 限 额 管 理 信 贷 投 向 主 要 满 足 刚 性 需 求 及 部 分 改 善 性 需 求 的 商 品 住 宅 项 目, 严 控 单 户 面 积 过 大 单 价 偏 高 的 高 端 大 户 型 住 宅 项 目 择 优 支 持 国 有 背 景 资 65

6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质 良 好 运 作 模 式 规 范 项 目 自 身 具 有 充 足 现 金 流 的 保 障 性 住 房 项 目, 以 及 债 务 纳 入 政 府 债 务 范 围 的 城 市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坚 持 抵 押 和 封 闭 管 理, 强 化 存 量 贷 款 风 险 监 控 和 管 理 产 能 严 重 过 剩 行 业 方 面, 本 行 主 要 支 持 符 合 技 术 升 级 要 求 碳 排 放 约 束 和 绿 色 标 准 领 域 的 竞 争 力 强 的 优 质 企 业, 主 动 退 出 经 营 状 况 不 佳 市 场 竞 争 力 不 强 产 能 落 后 环 保 不 达 标 的 企 业, 不 对 产 能 严 重 过 剩 行 业 的 新 增 产 能 项 目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新 增 授 信 支 持, 不 对 未 取 得 合 法 手 续 的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授 信 个 人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和 监 管 要 求 变 化, 严 格 落 实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确 保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合 规 经 营 风 险 可 控 本 行 通 过 建 立 标 准 化 个 人 贷 款 流 程 推 动 建 设 信 贷 工 厂 等 方 式, 在 保 证 风 险 控 制 的 前 提 下, 提 高 业 务 效 率 ; 主 动 调 整 业 务 结 构, 重 点 发 展 以 核 心 房 产 为 抵 押 的 房 抵 贷 大 单 品, 化 解 经 济 下 行 带 来 的 周 期 性 风 险 ; 建 设 完 成 新 零 售 信 贷 管 理 系 统, 设 置 系 统 风 险 控 制 节 点, 提 高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和 质 量 监 控 能 力 ; 加 强 风 险 量 化 管 理, 推 进 评 分 卡 的 开 发 部 署 和 应 用, 提 高 零 售 信 贷 自 动 化 审 批 水 平 本 行 通 过 明 确 产 品 的 审 批 标 准, 加 强 贷 前 调 查 和 审 批 核 查, 严 格 授 权 管 理, 从 业 务 的 准 入 环 节 加 强 风 险 管 控, 严 把 风 险 入 口 ; 引 入 多 元 化 贷 后 监 控 和 管 理 措 施, 采 取 专 项 检 查 系 统 监 控 资 产 质 量 通 报 等 手 段, 确 保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的 健 康 合 规 发 展 信 用 卡 风 险 管 理 本 行 信 用 卡 业 务 风 险 管 理 按 照 调 结 构 控 风 险 增 效 益 原 则, 深 化 全 面 全 过 程 风 险 政 策 体 系 改 革, 健 全 多 维 全 周 期 计 量 管 理 平 台 建 设, 严 守 风 险 底 线 贷 前 阶 段, 本 行 构 建 和 实 施 综 合 信 用 评 定 体 系, 以 授 信 评 价 全 面 升 级 带 动 信 贷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依 托 互 联 网 及 大 数 据, 开 展 跨 界 合 作, 深 化 授 信 模 式, 同 时 丰 富 和 夯 实 客 户 群 结 构 管 理 工 具, 深 化 客 户 群 体 结 构 调 整 贷 后 阶 段, 本 行 继 续 完 善 预 警 机 制, 提 前 退 出 和 压 缩 潜 在 高 风 险 客 户, 同 时 加 大 对 高 价 值 客 户 的 扶 持 力 度, 优 化 贷 款 结 构 配 置 ; 催 收 方 面, 本 行 坚 持 多 管 齐 下, 66

6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多 策 并 举, 在 提 升 不 良 资 产 回 收 力 度 的 同 时, 探 索 不 良 资 产 证 券 化 金 融 市 场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本 行 审 慎 开 展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并 推 进 利 率 风 险 产 品 创 新, 向 客 户 提 供 避 险 增 值 服 务 本 币 债 券 投 资 方 面, 本 行 以 行 业 内 优 质 企 业 为 重 点 信 用 投 资 对 象 ; 外 币 债 券 投 资 方 面, 本 行 以 中 国 优 质 发 行 人 海 外 发 行 的 债 券 为 重 点 信 用 投 资 对 象 贷 款 监 测 及 贷 后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仍 然 处 于 三 期 叠 加 特 定 阶 段, 经 济 发 展 步 入 新 常 态, 国 内 外 经 济 金 融 环 境 错 综 复 杂, 银 行 业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面 临 巨 大 挑 战 全 行 一 手 抓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指 标 的 完 成, 确 保 全 行 资 产 质 量 的 平 稳 运 行, 一 手 抓 系 统 流 程 建 设, 推 进 风 险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方 案 的 落 地 实 施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重 点 强 化 了 以 下 工 作 : 实 施 授 信 后 全 面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项 目, 落 实 风 险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方 案 要 求 和 三 道 防 线 职 责 全 面 启 动 授 信 后 新 流 程 建 设 项 目, 新 流 程 项 目 从 组 织 政 策 流 程 系 统 文 化 等 五 个 维 度 着 力 推 动 全 行 授 信 后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构 建 了 总 分 行 风 险 预 警 组 织 体 系 和 决 策 机 制, 充 分 发 挥 三 道 防 线 在 授 信 后 管 理 中 的 协 同 作 用 ; 建 立 了 平 行 作 业 工 作 机 制, 强 化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作 为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第 一 道 防 线 的 职 责 ; 实 施 低 质 量 客 户 名 单 制 管 理, 提 升 了 风 险 化 解 的 针 对 性 有 效 性 ; 优 化 了 信 息 系 统 的 重 要 功 能 模 块, 实 现 了 对 授 信 流 程 的 有 效 支 持 切 实 强 化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监 测, 积 极 防 范 化 解 系 统 性 信 用 风 险, 包 括 : 以 十 大 重 点 关 注 客 户 作 为 风 险 监 控 化 解 工 作 机 制 的 抓 手, 构 建 完 善 全 行 风 险 预 警 体 系, 切 实 提 升 风 险 预 警 化 解 能 力 ; 重 点 加 大 对 钢 铁 煤 炭 造 纸 造 船 光 伏 等 产 能 过 剩 等 重 点 领 域, 房 地 产 批 发 煤 炭 等 行 业 风 险, 担 保 圈 集 团 客 户 等 客 户 群 体 风 险, 保 理 贸 易 融 资 一 般 授 信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等 重 点 业 务 的 风 险 监 测 和 排 查 ; 对 零 售 信 贷 重 点 产 品 资 产 质 量 开 展 定 期 监 测 分 析 及 通 报, 监 控 逾 期 及 不 良 化 解 情 况 ; 加 大 主 动 退 出 和 结 构 调 整 力 度, 推 动 全 行 完 成 主 动 退 出 工 作 计 划 ; 按 月 监 控 各 项 组 合 限 额 管 理 指 令 性 指 标 执 行 情 况 ; 强 化 综 合 融 资 67

6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授 信 业 务 1 投 后 管 理, 将 7 大 类 业 务 纳 入 风 险 监 控 范 畴, 建 立 风 险 监 控 月 报 和 限 额 监 控 机 制 等 加 大 逾 期 贷 款 的 化 解 和 处 置 力 度 2015 年 以 来, 总 分 行 上 下 联 动, 风 险 板 块 协 同 业 务 部 门, 实 施 名 单 制 管 理, 逐 户 制 订 化 解 方 案, 综 合 运 用 清 收 重 组 转 让 核 销 等 组 合 拳, 全 力 压 降 逾 期 贷 款 和 不 良 贷 款, 实 现 了 全 年 资 产 质 量 控 制 目 标 切 实 推 进 信 息 化 建 设, 构 建 面 向 本 行 未 来 战 略 发 展 的 新 一 代 授 信 业 务 系 统 该 系 统 将 实 现 业 务 管 理 标 准 化 和 机 构 客 户 产 品 流 程 四 个 全 覆 盖, 全 面 提 升 授 信 业 务 流 程 的 控 制 质 量 效 率 效 益 信 用 风 险 分 析 贷 款 分 布 按 地 区 划 分 的 贷 款 集 中 度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贷 款 余 额 达 25,287.8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3, 亿 元, 增 长 15.58% 本 集 团 环 渤 海 长 三 角 和 珠 三 角 及 海 峡 西 岸 地 区 贷 款 余 额 居 前 三 位, 分 别 为 6, 亿 元 5, 亿 元 和 3, 亿 元, 占 比 分 别 为 26.93% 21.89% 和 15.69% 从 增 速 看, 珠 三 角 及 海 峡 西 岸 境 外 环 渤 海 西 部 地 区 贷 款 增 长 最 快, 分 别 达 到 24.27% 19.53% 18.09% 和 16.20%, 均 超 过 平 均 增 速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长 江 三 角 洲 553, , ( 注 ) 环 渤 海 地 区 680,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396, , 中 部 地 区 348, , 西 部 地 区 340, , 东 北 地 区 68, , 即 传 统 表 内 外 业 务 之 外 的 给 予 公 司 和 个 人 客 户 综 合 融 资 方 案 的 创 新 业 务 68

7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中 国 境 外 139, , 贷 款 合 计 2,528, ,187, 注 : 包 括 总 部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长 江 三 角 洲 550, , ( 注 ) 环 渤 海 地 区 660,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394, , 中 部 地 区 348, , 西 部 地 区 340, , 东 北 地 区 68, , 贷 款 合 计 2,364, ,063, 注 : 包 括 总 部 按 产 品 划 分 的 贷 款 集 中 度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公 司 类 贷 款 ( 不 含 票 据 贴 现 ) 余 额 达 17,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2, 亿 元, 增 长 12.91%; 个 人 贷 款 余 额 为 6,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 亿 元, 增 长 20.57% 个 人 贷 款 增 长 速 度 快 于 公 司 贷 款, 余 额 占 比 达 到 26.44% 票 据 贴 现 增 长 较 快, 增 速 达 36.3%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公 司 贷 款 1,767, ,565, 个 人 贷 款 668, , 票 据 贴 现 92, , 贷 款 合 计 2,528, ,187,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公 司 贷 款 1,627, ,465,

7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个 人 贷 款 649, , 票 据 贴 现 87, , 贷 款 合 计 2,364, ,063, 按 行 业 划 分 的 贷 款 集 中 度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公 司 贷 款 中, 制 造 业 和 批 发 零 售 业 排 前 两 位, 贷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4, 亿 元 和 2, 亿 元, 合 计 占 公 司 贷 款 的 比 重 为 38.19%,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4.92 个 百 分 点 租 赁 和 商 业 服 务 业 房 地 产 业 增 长 速 度 相 对 较 快, 分 别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76.35% 41.86%, 均 高 于 公 司 贷 款 平 均 增 长 率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制 造 业 414, ,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147, ,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54, ,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260, ,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254, ,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127, , 租 赁 和 商 业 服 务 147, , 建 筑 业 102, , 公 共 及 社 会 机 构 20, , 其 他 客 户 236, , 公 司 类 贷 款 合 计 1,767, ,565,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制 造 业 403, ,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144, ,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49, ,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245, ,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224, ,

7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120, , 租 赁 和 商 业 服 务 146, , 建 筑 业 101, , 公 共 及 社 会 机 构 20, , 其 他 客 户 171, , 公 司 类 贷 款 合 计 1,627, ,465, 按 担 保 方 式 划 分 的 贷 款 分 布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贷 款 担 保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抵 质 押 贷 款 余 额 14,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长 2, 亿 元, 占 比 达 57.34%, 比 上 年 末 提 升 1.89 个 百 分 点 ; 信 用 及 保 证 贷 款 余 额 9,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占 比 38.99%,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2.45 个 百 分 点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担 保 方 式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信 用 贷 款 492, , 保 证 贷 款 493, , 抵 押 贷 款 1,169, , 质 押 贷 款 280, , 小 计 2,436, ,119, 票 据 贴 现 92, , 贷 款 合 计 2,528, ,187,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担 保 方 式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信 用 贷 款 467, , 保 证 贷 款 435, , 抵 押 贷 款 1,113, , 质 押 贷 款 260, , 小 计 2,277, ,003, 票 据 贴 现 87, , 贷 款 合 计 2,364, ,063,

7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公 司 类 贷 款 客 户 集 中 度 本 集 团 重 点 关 注 对 公 司 类 贷 款 客 户 的 集 中 风 险 控 制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符 合 有 关 借 款 人 集 中 度 的 适 用 监 管 要 求 本 集 团 将 单 一 借 款 人 定 义 为 明 确 的 法 律 实 体, 因 此 一 名 借 款 人 可 能 是 另 一 名 借 款 人 的 关 联 方 本 集 团 主 要 监 管 指 标 监 管 标 准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单 一 最 大 客 户 贷 款 比 例 (%) 最 大 十 家 客 户 贷 款 比 例 (%) 注 :(1) 单 一 最 大 客 户 贷 款 比 例 = 单 一 最 大 客 户 贷 款 余 额 资 本 净 额 (2) 最 大 十 家 客 户 贷 款 比 例 = 最 大 十 家 客 户 贷 款 合 计 余 额 资 本 净 额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行 业 金 额 占 贷 款 总 额 占 监 管 资 本 百 分 比 (%) 百 分 比 (%) 借 款 人 A 房 地 产 业 10, 借 款 人 B 公 共 管 理 社 会 保 障 和 社 会 组 织 9, 借 款 人 C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7, 借 款 人 D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5, 借 款 人 E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4, 借 款 人 F 采 矿 业 4, 借 款 人 G 制 造 业 4, 借 款 人 H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4, 借 款 人 I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4, 借 款 人 J 制 造 业 4, 贷 款 合 计 60,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最 大 十 家 公 司 类 贷 款 客 户 的 贷 款 余 额 合 计 为 亿 元, 占 贷 款 总 额 的 2.38%, 占 资 本 净 额 的 14.60% 贷 款 质 量 分 析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情 况 本 集 团 根 据 中 国 银 监 会 制 定 的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指 引 衡 量 及 管 理 本 集 团 信 贷 资 产 的 质 量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指 引 要 求 中 国 商 业 银 行 将 信 贷 资 产 分 为 正 常 72

7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关 注 次 级 可 疑 损 失 五 类, 其 中 后 三 类 贷 款 被 视 为 不 良 贷 款 2015 年, 本 行 持 续 加 强 贷 款 分 类 集 中 化 管 理, 不 断 完 善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体 制, 在 坚 持 贷 款 回 收 的 安 全 性 这 一 核 心 标 准 基 础 上, 充 分 考 虑 影 响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的 各 项 因 素, 针 对 不 同 级 别 的 贷 款 采 取 不 同 的 风 险 管 理 措 施 本 行 坚 持 的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认 定 流 程 依 次 为 业 务 部 门 执 行 贷 后 检 查 分 行 授 信 主 办 部 门 提 出 初 步 意 见 分 行 信 贷 管 理 部 门 初 步 认 定 分 行 风 险 总 监 审 定 和 总 行 最 终 认 定 本 行 对 风 险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贷 款 实 施 动 态 分 类 调 整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正 常 类 2,402, ,091, 关 注 类 90, , 次 级 类 20, , 可 疑 类 11, , 损 失 类 3, , 客 户 贷 款 合 计 2,528, ,187, 正 常 贷 款 2,492, ,159, 不 良 贷 款 36, , 注 : 正 常 贷 款 包 括 正 常 类 贷 款 和 关 注 类 贷 款, 不 良 贷 款 包 括 次 级 类 贷 款 可 疑 类 贷 款 和 损 失 类 贷 款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正 常 类 2,241, ,967, 关 注 类 87, , 次 级 类 20, , 可 疑 类 10, , 损 失 类 3, , 客 户 贷 款 合 计 2,364, ,063, 正 常 贷 款 2,329, ,035, 不 良 贷 款 34, , 注 : 正 常 贷 款 包 括 正 常 类 贷 款 和 关 注 类 贷 款, 不 良 贷 款 包 括 次 级 类 贷 款 可 疑 类 贷 款 和 损 失 类 贷 款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正 常 类 贷 款 余 额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3, 亿 元, 占 比 95%, 73

7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0.58 个 百 分 点 ; 关 注 类 贷 款 余 额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占 比 3.57%, 较 上 年 末 上 升 0.45 个 百 分 点 关 注 类 贷 款 余 额 和 占 比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 一 是 本 集 团 风 险 分 类 标 准 较 为 严 格 审 慎, 存 在 不 利 还 款 因 素 的 贷 款, 没 有 特 殊 原 因 都 会 认 定 为 关 注 类 ; 二 是 经 济 下 行 周 期, 实 体 经 济 经 营 陷 入 困 境, 资 金 链 紧 张, 信 用 风 险 不 断 加 大, 导 致 关 注 类 贷 款 上 升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按 照 监 管 风 险 分 类 标 准 确 认 的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 不 良 贷 款 率 1.43%,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13 个 百 分 点 本 行 不 良 贷 款 持 续 上 升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受 经 济 大 环 境 的 影 响, 亲 周 期 性 的 行 业 企 业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互 保 联 保 圈 风 险 加 剧 扩 散 等, 导 致 违 约 概 率 加 大, 信 用 风 险 加 剧, 形 成 较 多 不 良 贷 款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努 力 改 善 贷 款 质 量, 进 一 步 加 大 了 对 不 良 贷 款 的 处 置 力 度, 通 过 清 收 和 核 销 等 手 段, 消 化 不 良 贷 款 本 金 亿 元, 处 置 速 度 快 于 往 年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不 良 率 继 续 呈 双 上 升 趋 势, 与 当 前 的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相 符 合 本 集 团 已 于 年 初 对 贷 款 质 量 的 变 化 趋 势 做 了 充 分 的 预 期 和 应 对 准 备, 采 取 了 针 对 性 的 风 险 防 范 和 化 解 措 施, 不 良 贷 款 的 变 动 处 于 本 集 团 所 控 制 的 范 围 内 贷 款 迁 徙 情 况 下 表 列 示 了 所 示 期 间 本 行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迁 徙 情 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正 常 类 迁 徙 率 (%) 关 注 类 迁 徙 率 (%) 次 级 类 迁 徙 率 (%) 可 疑 类 迁 徙 率 (%) 正 常 贷 款 迁 徙 至 不 良 贷 款 迁 徙 率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正 常 贷 款 向 不 良 迁 徙 的 比 率 为 1.48%, 较 去 年 同 期 上 升 0.45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经 济 下 行 周 期, 受 多 重 因 素 叠 加 影 响, 借 款 人 违 约 概 率 加 大, 导 致 从 正 常 迁 徙 到 不 良 的 贷 款 增 加 可 疑 类 贷 款 的 迁 徙 率 比 去 年 同 期 也 有 明 显 上 升,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集 团 加 大 核 销 处 置 力 度 所 致 本 集 团 逾 期 贷 款 74

7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即 期 贷 款 2,453, ,111, 贷 款 逾 期 : 1-90 天 36, , 天 9, , 天 及 以 上 28, , 小 计 74, , 客 户 贷 款 合 计 2,528, ,187, 逾 期 91 天 及 以 上 的 贷 款 37, , 重 组 贷 款 8, , 注 :(1) 逾 期 贷 款 是 指 本 金 或 利 息 已 逾 期 一 天 或 以 上 的 贷 款 (2) 重 组 贷 款 是 指 原 已 逾 期 或 降 级 但 对 金 额 期 限 等 条 件 重 新 组 织 安 排 的 贷 款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余 额 占 比 (%) 即 期 贷 款 2,293, ,990, 贷 款 逾 期 : 1-90 天 33, , 天 9, , 天 及 以 上 27, , 小 计 71, , 客 户 贷 款 合 计 2,364, ,063, 逾 期 91 天 及 以 上 的 贷 款 37, , 重 组 贷 款 8, , 注 :(1) 逾 期 贷 款 是 指 本 金 或 利 息 已 逾 期 一 天 或 以 上 的 贷 款 (2) 重 组 贷 款 是 指 原 已 逾 期 或 降 级 但 对 金 额 期 限 等 条 件 重 新 组 织 安 排 的 贷 款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逾 期 贷 款 749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减 少 亿 元, 占 比 较 上 年 末 下 降 了 0.51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3 个 月 以 内 短 期 性 临 时 性 的 逾 期 贷 款 占 到 49.4%; 逾 期 91 天 及 以 上 贷 款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由 于 资 金 回 笼 周 期 延 长, 银 行 压 缩 贷 款 规 模, 融 资 难 度 加 大 等 因 素, 造 成 借 款 人 资 金 链 紧 张 甚 至 断 裂 本 集 团 对 贷 款 重 组 实 施 严 格 审 慎 的 管 控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重 组 贷 款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减 少 亿 元, 占 比 较 上 年 末 减 少 0.29 个 百 分 点 75

7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本 集 团 按 产 品 划 分 的 不 良 贷 款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余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公 司 贷 款 28, , 个 人 贷 款 8, , 票 据 贴 现 合 计 36, ,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余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公 司 贷 款 26, , 个 人 贷 款 8, , 票 据 贴 现 合 计 34,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公 司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不 良 贷 款 率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13 个 百 分 点 ; 个 人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不 良 贷 款 率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19 个 百 分 点 不 良 贷 款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于 中 小 民 营 制 造 业 企 业 贸 易 类 企 业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信 用 风 险 增 加 较 多 所 致 本 集 团 按 地 理 区 域 划 分 的 不 良 贷 款 分 布 情 况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占 比 不 良 率 余 额 (%) (%) (%) 长 江 三 角 洲 8, , 环 渤 海 地 区 8,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5, , 岸 中 部 地 区 5, , 西 部 地 区 2, , 东 北 地 区 1, ,

7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中 国 境 外 1, 合 计 36, ,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金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长 江 三 角 洲 8, , 环 渤 海 地 区 8,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4, , 西 岸 中 部 地 区 5, , 西 部 地 区 2, , 东 北 地 区 1, , 合 计 34,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不 良 贷 款 主 要 集 中 在 环 渤 海 长 三 角 和 珠 三 角 及 海 峡 西 岸 地 区,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共 计 亿 元, 合 计 占 比 为 70.44% 从 不 良 贷 款 增 量 看, 珠 三 角 及 海 峡 西 岸 地 区 增 加 最 多, 为 亿 元, 不 良 贷 款 率 上 升 0.33 个 百 分 点 ; 中 部 西 部 地 区 不 良 贷 款 增 长 较 快, 较 上 年 末 分 别 增 长 了 51% 109% 不 良 贷 款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 一 是 珠 三 角 及 海 峡 西 岸 地 区 民 营 钢 贸 企 业 风 险 集 中 暴 露 ; 二 是 中 西 部 地 区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中 小 企 业 信 用 风 险 加 剧 本 集 团 按 行 业 划 分 的 公 司 不 良 贷 款 的 分 布 情 况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金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制 造 业 10, ,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2, ,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租 赁 和 商 业 服 务

7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建 筑 业 1, 公 共 及 社 会 机 构 其 他 客 户 2, , 合 计 28, ,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金 额 占 比 (%) 不 良 率 (%) 制 造 业 10, ,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1, ,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租 赁 和 商 业 服 务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建 筑 业 1, 公 共 及 社 会 机 构 其 他 客 户 1, , 合 计 26,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公 司 不 良 贷 款 主 要 集 中 在 批 发 零 售 业 和 制 造 业 两 个 行 业,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合 计 占 比 达 到 80.21%; 两 行 业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比 上 年 末 分 别 增 加 亿 元 和 亿 元, 不 良 贷 款 率 比 上 年 末 分 别 上 升 0.86 和 0.22 个 百 分 点 不 良 贷 款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在 经 济 下 行 期, 实 体 经 济 和 与 其 相 关 的 上 下 游 流 通 环 节 抗 风 险 能 力 弱, 生 产 经 营 普 遍 陷 入 困 境, 信 用 风 险 加 剧, 不 良 贷 款 增 多, 不 良 贷 款 率 上 升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租 赁 和 商 业 服 务 业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分 别 比 上 年 末 减 少 亿 元, 不 良 贷 款 率 分 别 下 降 个 百 分 点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分 析 78

8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变 化 本 集 团 按 照 审 慎 真 实 的 原 则, 及 时 足 额 地 计 提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包 括 两 部 分, 即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的 准 备 和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准 备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初 余 额 51,576 41,254 (1) 本 期 计 提 35,120 22,074 (2) 折 现 回 拨 (592) (460) 转 出 32 2 核 销 (26,239) (11,610)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已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期 末 余 额 60,497 51,576 注 :(1) 等 于 在 本 集 团 合 并 损 益 表 中 确 认 为 本 集 团 计 提 的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净 额 (2) 等 于 已 减 值 贷 款 现 值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后 的 增 加 金 额, 本 集 团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本 行 期 初 余 额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1,136 40,861 本 期 计 提 (1) 34,523 21,924 (2) 折 现 回 拨 (582) (457) 转 出 2 1 核 销 (25,972) (11,489)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已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期 末 余 额 59,682 51,136 注 :(1) 等 于 在 本 行 合 并 损 益 表 中 确 认 为 本 行 计 提 的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净 额 (2) 等 于 已 减 值 贷 款 现 值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后 的 增 加 金 额, 本 行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金 余 额 亿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本 集 团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余 额 对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的 比 率 ( 即 拨 备 覆 盖 率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余 额 对 贷 款 总 额 的 比 率 ( 即 贷 款 拨 备 率 ) 分 别 为 % 和 2.39%, 拨 备 覆 盖 率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个 百 分 点, 贷 款 拨 备 率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03 个 百 分 点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计 提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金 亿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8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亿 元 计 提 增 加 的 原 因 为 : 一 是 本 集 团 主 动 应 对 经 济 下 行 期 的 风 险, 着 力 增 强 风 险 对 冲 能 力 ; 二 是 本 集 团 加 大 了 不 良 贷 款 的 核 销 处 置 力 度, 尽 可 能 多 的 补 充 损 失 准 备, 以 做 好 核 销 前 的 准 备 ( 四 )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因 市 场 价 格 ( 利 率 汇 率 股 票 价 格 和 商 品 价 格 ) 的 不 利 变 动 而 使 银 行 表 内 和 表 外 业 务 发 生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行 所 面 临 的 市 场 风 险 主 要 为 利 率 风 险 和 汇 率 风 险 本 行 建 立 了 涵 盖 市 场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等 各 环 节 的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通 过 产 品 准 入 审 批 和 风 险 限 额 管 理 等 方 式 对 市 场 风 险 进 行 管 理, 将 市 场 风 险 控 制 在 可 以 承 受 的 合 理 范 围 内, 实 现 经 风 险 调 整 的 收 益 最 大 化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利 率 风 险 是 指 利 率 水 平 期 限 结 构 等 要 素 发 生 不 利 变 动 导 致 银 行 账 户 整 体 收 益 和 经 济 价 值 遭 受 损 失 的 风 险, 包 括 重 定 价 风 险 收 益 率 曲 线 风 险 基 准 风 险 和 期 权 风 险 本 行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遵 循 稳 健 的 风 险 偏 好 原 则, 在 可 承 受 的 利 率 风 险 范 围 内, 实 现 利 息 净 收 入 和 经 济 价 值 的 稳 步 增 长 本 行 持 续 完 善 利 率 风 险 管 控 制 度, 创 新 管 理 方 法, 改 进 利 率 风 险 管 控 工 具, 搭 建 了 银 行 账 户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架 构, 明 确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及 银 行 相 关 部 门 在 银 行 账 户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中 的 职 责 及 报 告 路 线, 不 断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本 行 的 银 行 账 户 利 率 风 险 的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为 资 产 负 债 部 在 此 管 理 架 构 下, 本 行 定 时 监 测 外 部 宏 观 形 势 与 内 部 业 务 结 构 变 化 情 况, 主 动 进 行 利 率 敏 感 性 缺 口 管 理, 防 范 利 率 风 险 的 过 度 集 中 报 告 期 内, 受 国 内 外 经 济 金 融 形 势 影 响, 境 内 利 率 市 场 化 加 速 推 进, 市 场 利 率 波 动 加 大, 金 融 机 构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面 临 更 大 挑 战 本 行 沉 着 应 对 这 些 挑 战, 积 极 使 用 价 格 调 控 等 主 动 管 理 手 段, 持 续 提 升 市 场 化 自 主 化 差 异 化 定 价 能 力, 深 入 推 进 贷 款 基 础 利 率 (LPR) 报 价 应 用 ; 综 合 运 用 利 率 敏 感 性 缺 口 净 利 息 收 入 敏 感 性 分 析 压 力 测 试 等 多 种 方 法 计 量 各 类 利 率 风 险, 开 展 定 期 分 析 和 净 利 息 收 入 预 测, 合 理 摆 布 资 产 负 债 组 合 期 限 结 构 产 品 结 构, 将 利 率 风 险 控 80

8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制 在 合 理 水 平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利 率 缺 口 情 况 如 下 :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不 计 息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总 资 产 129,889 2,382,200 1,622, , ,301 5,122,292 总 负 债 119,197 2,875,474 1,331, ,031 72,420 4,802,606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10,692 (493,274) 290, ,819 87, ,686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不 计 息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总 资 产 143,570 2,183,703 1,589, , ,860 4,884,295 总 负 债 98,247 2,712,875 1,293, ,954 72,420 4,572,657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45,323 (529,172) 296, ,875 84, ,638 汇 率 风 险 管 理 汇 率 风 险 是 指 因 汇 率 的 不 利 变 动 而 使 银 行 表 内 和 表 外 业 务 发 生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行 主 要 通 过 外 汇 敞 口 分 析 来 衡 量 汇 率 风 险 的 大 小 本 行 外 汇 敞 口 由 交 易 性 敞 口 和 非 交 易 性 敞 口 组 成, 其 中, 交 易 性 敞 口 主 要 来 自 外 汇 交 易 业 务 所 形 成 的 外 汇 头 寸, 非 交 易 性 敞 口 主 要 来 自 外 币 资 本 金 和 外 币 利 润 等 本 行 通 过 将 外 币 资 产 与 相 同 币 种 的 负 债 相 匹 配 并 适 当 运 用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来 管 理 汇 率 风 险 对 于 可 能 存 在 汇 率 风 险 的 业 务, 本 行 设 置 相 应 的 外 汇 敞 口 限 额, 将 本 行 承 担 的 汇 率 风 险 控 制 在 可 承 受 水 平 本 行 汇 率 风 险 主 要 受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汇 率 的 影 响 2015 年 8 月 以 来, 受 人 民 币 汇 率 中 间 价 形 成 机 制 调 整 人 民 币 加 入 SDR 货 币 篮 子 和 国 内 经 济 增 长 放 缓 等 因 素 影 响,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汇 率 出 现 较 快 贬 值 且 波 动 幅 度 明 显 加 大, 全 年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汇 率 累 计 贬 值 4.5% 在 市 场 波 动 加 大 的 情 况 下, 本 行 严 格 控 制 外 汇 相 关 业 务 的 风 险 敞 口, 加 强 日 常 风 险 监 控 和 预 警 报 告, 将 所 承 担 的 汇 率 风 险 控 制 在 可 承 81

8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受 范 围 内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外 汇 敞 口 情 况 如 下 :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美 元 港 币 其 他 合 计 表 内 净 头 寸 52,343 (5,888) (16,805) 29,650 表 外 净 头 寸 8,141 1,257 27,960 37,358 合 计 60,484 (4,631) 11,155 67,008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美 元 港 币 其 他 合 计 表 内 净 头 寸 22,458 15,049 (22,767) 14,740 表 外 净 头 寸 8,172 1,227 27,967 37,366 合 计 30,630 16,276 5,200 52,106 ( 五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银 行 无 法 以 合 理 成 本 及 时 获 得 充 足 资 金, 用 于 偿 付 到 期 债 务 履 行 其 他 支 付 义 务 和 满 足 正 常 业 务 开 展 的 其 他 资 金 需 求 的 风 险 本 行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治 理 结 构, 明 确 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及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和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在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中 的 职 责, 不 断 完 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政 策 和 程 序 本 行 保 持 稳 健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水 平, 通 过 实 施 审 慎 协 调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有 效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流 动 性 风 险 本 行 实 行 统 一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架 构 总 行 负 责 制 定 本 集 团 法 人 机 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策 略 等, 在 法 人 机 构 层 面 集 中 管 理 流 动 性 风 险 ; 境 内 分 行 根 据 总 行 要 求,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负 责 所 属 辖 区 的 资 金 管 理 ; 境 内 外 附 属 机 构 在 本 集 团 总 体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框 架 内, 根 据 属 地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制 定 自 身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程 序 等 并 予 以 实 施 针 对 内 外 部 形 势 变 化, 本 行 积 极 推 动 和 强 化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流 动 性 82

8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总 体 适 中 偏 松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主 要 采 取 如 下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措 施 : 一 是 完 善 流 动 性 风 险 组 织 结 构, 优 化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实 施 流 动 性 限 额 管 理, 定 期 进 行 压 力 测 试, 择 机 进 行 应 急 演 练, 确 保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应 急 计 划 的 有 效 性 ; 二 是 合 理 摆 布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保 证 各 项 主 要 资 产 负 债 平 稳 增 长 协 调 发 展, 资 金 来 源 运 用 基 本 匹 配 ; 三 是 加 强 主 动 负 债 管 理, 确 保 货 币 市 场 同 业 存 单 同 业 存 款 等 融 资 渠 道 畅 通, 积 极 拓 展 大 额 存 单 等 创 新 业 务 品 种, 多 元 化 主 动 负 债 来 源, 支 持 资 产 业 务 开 展 ; 四 是 做 好 日 常 流 动 性 管 理, 动 态 调 整 流 动 性 组 合 管 理 策 略, 加 强 流 动 性 备 付 管 理, 保 持 合 理 的 备 付 水 平, 提 高 日 间 资 金 管 理 效 率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数 值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87.8% 合 格 优 质 流 动 性 资 产 464,437 未 来 30 天 现 金 净 流 出 量 529,112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流 动 性 缺 口 状 况 如 下 : 本 集 团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即 期 偿 还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无 期 限 合 计 (1,445,557) (72,739) 190, , , , ,686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即 期 偿 还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无 期 限 合 计 (1,414,135) (27,416) 169, , , , ,638 ( 六 )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操 作 风 险 是 指 由 不 完 善 或 有 问 题 的 内 部 程 序 员 工 和 信 息 科 技 系 统, 以 及 外 部 事 件 所 造 成 损 失 的 风 险, 包 括 法 律 风 险, 但 不 包 括 策 略 风 险 和 声 誉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为 全 面 提 升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水 平, 本 行 主 要 采 取 了 以 下 管 理 措 施 : 一 是 调 整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职 责 分 工,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的 相 关 要 求, 将 操 作 风 险 牵 头 管 理 职 责 调 整 到 负 责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部 门, 以 强 化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 83

8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二 是 加 强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建 设, 本 行 全 面 修 订 了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及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完 善 了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工 具 和 方 法 论, 进 一 步 加 强 了 操 作 风 险 识 别 评 估 监 测 控 制 和 报 告 管 理 ; 三 是 完 善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借 助 于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优 化 项 目, 本 行 对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了 全 面 优 化, 强 化 了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监 测 报 告 等 功 能, 提 升 了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的 信 息 化 水 平 ( 七 ) 反 洗 钱 本 行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 洗 钱 法 以 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风 险 为 本 的 反 洗 钱 监 管 要 求, 加 强 反 洗 钱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加 强 反 洗 钱 组 织 机 制 建 设, 充 分 发 挥 反 洗 钱 领 导 小 组 决 策 机 构 作 用, 推 动 将 反 洗 钱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措 施 嵌 入 业 务 条 线 制 度 流 程 之 中 ; 持 续 健 全 反 洗 钱 内 控 制 度, 出 台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反 洗 钱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中 信 银 行 洗 钱 风 险 自 评 估 管 理 办 法 和 中 信 银 行 客 户 洗 钱 与 恐 怖 融 资 风 险 评 估 及 分 类 管 理 办 法, 完 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做 好 洗 钱 风 险 全 流 程 管 控, 在 研 发 创 新 金 融 产 品 过 程 中 强 化 反 洗 钱 合 规 审 核, 积 极 开 展 反 洗 钱 风 险 监 测, 做 好 岗 位 资 格 准 入 等 反 洗 钱 培 训, 定 期 向 人 民 银 行 报 送 洗 钱 类 型 分 析 和 年 度 报 告, 认 真 履 行 大 额 和 可 疑 数 据 报 告 义 务 ; 着 力 推 进 系 统 工 具 建 设, 顺 利 实 现 反 洗 钱 风 险 管 理 新 系 统 上 线 投 产 运 行, 标 志 本 行 反 洗 钱 信 息 科 技 水 平 迈 上 了 一 个 新 的 台 阶 五 资 本 管 理 本 行 实 施 全 面 的 资 本 管 理, 主 要 涵 盖 监 管 资 本 经 济 资 本 和 账 面 资 本 的 管 理, 具 体 包 括 资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资 本 规 划 资 本 配 置 资 本 考 核 管 理 等 资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是 本 行 资 本 管 理 的 核 心 之 一, 反 映 了 本 行 稳 健 经 营 和 抵 御 风 险 的 能 力 本 行 以 中 国 银 监 会 2012 年 6 月 颁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为 依 据 计 算 管 理 和 披 露 本 行 与 本 集 团 资 本 充 足 率 报 告 期 内, 各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持 续 满 足 监 管 要 求 同 时, 本 行 稳 步 推 进 新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工 作, 在 合 规 达 标 自 评 估 实 施 成 果 运 用 等 方 面, 取 得 了 新 进 展, 为 下 一 步 实 施 申 请 工 作 奠 定 了 基 础 84

8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本 行 实 施 轻 资 本 发 展 战 略, 不 断 完 善 资 本 规 划 资 本 配 置 资 本 考 核 资 本 计 量 与 监 测 的 全 流 程 管 理 体 系 从 经 营 环 境 发 展 战 略 风 险 偏 好 出 发, 在 综 合 平 衡 资 本 供 给 与 需 求 基 础 上, 前 瞻 性 地 制 定 资 本 规 划, 确 保 资 本 能 够 充 分 抵 御 风 险,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围 绕 价 值 银 行 目 标, 持 续 实 施 以 经 济 利 润 和 资 本 回 报 率 为 核 心 的 经 济 资 本 考 核 体 系, 完 善 资 本 约 束 与 配 置 机 制, 着 力 引 导 全 行 在 资 本 约 束 下 合 理 摆 布 资 产 结 构, 切 实 推 进 经 营 模 式 转 变, 促 进 本 行 健 康 可 持 续 发 展 六 并 表 管 理 本 行 继 续 推 进 并 表 管 理 各 项 工 作, 协 助 境 内 外 并 表 子 公 司 履 行 公 司 治 理 程 序, 开 展 日 常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完 成 了 对 子 公 司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的 筹 建 工 作, 继 续 完 善 并 表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根 据 中 国 银 监 会 最 新 监 管 指 引 对 中 信 银 行 并 表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修 订, 细 化 了 本 集 团 公 司 治 理 全 面 风 险 资 本 管 理 及 内 部 交 易 等 各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深 化 了 并 表 管 理 工 作 的 内 涵 同 时, 进 一 步 强 化 对 子 公 司 各 类 重 大 事 项 的 管 控, 为 子 公 司 的 公 司 治 理 及 业 务 发 展 起 到 了 支 持 与 保 障 作 用, 本 集 团 的 全 面 风 险 管 控 迈 入 了 新 的 阶 段 七 利 润 及 股 息 分 配 为 给 予 投 资 者 合 理 的 投 资 回 报, 便 于 投 资 者 形 成 稳 定 的 回 报 预 期,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相 关 条 款 对 本 行 利 润 的 分 配 基 础 分 配 原 则 期 限 间 隔 分 配 方 式 和 分 配 条 件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等 股 利 政 策 进 行 了 明 确 要 求, 规 定 了 一 般 情 况 下 本 行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的 最 低 比 例, 同 时 为 股 东 参 与 分 配 方 案 表 决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充 分 保 护 了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本 行 上 市 以 来 未 曾 采 用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近 三 年 现 金 分 红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列 : 单 位 :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每 10 股 派 息 金 额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本 ( 注 ) 分 红 年 度 ( 元 )( 含 税 ) ( 含 税 )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配 比 例 2012 年 度 ,018 31, % 2013 年 度 ,790 39, % 2014 年 度 ,692 - 注 : 分 配 比 例 为 当 期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与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比 值 85

8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本 行 2015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境 内 外 财 务 报 表 的 税 后 利 润 均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本 行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税 后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本 期 末 应 计 提 人 民 币 亿 元 ;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人 民 币 140 亿 元 ; 不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综 合 考 虑 全 体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维 护 本 行 可 持 续 发 展 以 及 监 管 部 门 有 关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要 求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本 行 拟 分 派 2015 年 年 度 股 息 总 额 人 民 币 亿 元, 占 当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26.15%, 占 合 并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25.21% 以 A 股 和 H 股 总 股 本 数 为 基 数,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2.12 元 ( 税 前 ), 以 人 民 币 计 值 和 宣 布, 以 人 民 币 向 A 股 股 东 支 付, 以 港 币 向 H 股 股 东 支 付 以 港 币 实 际 派 发 的 股 息 金 额 按 照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日 前 一 周 ( 包 括 股 东 大 会 当 日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人 民 币 兑 换 港 币 平 均 基 准 汇 率 计 算 本 年 度 不 实 施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分 配 后,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入 下 一 年 度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将 继 续 用 于 补 充 资 本, 支 持 本 行 发 展 战 略 实 施, 增 强 抵 御 风 险 能 力, 满 足 资 本 充 足 率 监 管 要 求 2015 年 度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为 14.55%, 预 计 2016 年 度 将 保 持 一 定 的 回 报 贡 献 水 平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简 称 方 案 ) 符 合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分 红 标 准 和 分 配 比 例 明 确 方 案 经 本 行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充 分 讨 论 酝 酿 后, 提 交 2016 年 3 月 23 日 召 开 的 本 行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审 议 并 获 得 通 过, 将 提 交 本 行 拟 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 召 开 的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预 期 将 于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方 案 后 两 个 月 内 向 本 行 股 东 支 付 2015 年 度 股 息 本 行 全 体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已 就 方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如 下 : 本 行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符 合 本 行 实 际 情 况, 兼 顾 了 本 行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同 意 该 项 议 案 同 意 将 该 项 议 案 提 交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方 案 提 交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时, 将 按 照 有 关 监 管 要 求, 为 投 资 者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便 利 条 件, 同 时 按 照 参 与 表 决 的 A 股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段 披 露 表 决 结 果 分 段 区 间 为 持 股 1% 以 下 1%-5% 5% 以 上 3 个 区 间 ; 对 持 股 比 例 在 1% 以 下 的 股 东, 还 将 按 照 单 一 股 东 持 股 市 值 50 万 元 以 上 和 以 下 两 类 情 形, 进 一 步 披 露 相 关 A 股 股 东 表 决 结 果 本 方 案 的 制 定 及 实 施 充 分 保 护 了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86

8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权 益 八 重 大 投 资 重 大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及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2014 年 12 月 23 日, 本 行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中 信 银 行 收 购 BBVA 所 持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的 议 案, 同 意 本 行 收 购 BBVA 持 有 的 中 信 国 金 2,213,785,908 股 普 通 股 股 份 上 述 股 权 收 购 交 易 事 项 经 本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 获 得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准, 并 于 8 月 27 日 完 成 交 易 本 次 股 权 收 购 后, 本 行 已 持 有 中 信 国 金 100% 股 权 详 情 参 见 本 行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和 本 行 网 站 (bank.ecitic.com)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九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股 票 和 证 券 情 况 如 下 表 列 示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简 称 初 始 投 资 金 额 占 该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期 末 账 面 值 报 告 期 损 益 期 初 账 面 值 报 告 期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会 计 核 算 科 目 中 国 联 通 7,020, ,167, ,281, (114,277.69)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HK) 资 产 2 V Visa Inc. 7,509, ,321, , ,808, ,51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 MA Mastercard 201, ,792, , ,994,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International 资 产 中 国 能 源 建 324,698, % 334,909, ,21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设 (HK) 资 产 合 计 339,430, ,190, , ,084, ,407, 股 份 来 源 现 金 购 买 赠 送 红 股 红 股 现 金 购 买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持 有 非 上 市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如 下 表 列 示 : 87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所 持 对 象 名 称 初 始 投 资 金 额 持 股 数 量 ( 股 ) 占 该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期 末 账 面 值 报 告 期 损 益 报 告 期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会 计 核 算 科 目 股 份 来 源 中 国 银 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3,750, ,500, % 113,750, ,81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购 买 SWIFT 161,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红 股 Joint Electronic Teller 4,535, (Class B) - 4,31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红 股 Services Electronic Payment 14,263, ,57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红 股 Services Company (HK) Ltd. 合 计 132,710, ,059, ,812, 注 : 除 上 表 所 述 股 权 投 资 外,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子 公 司 信 银 投 资 还 持 有 净 值 为 0.70 亿 元 的 私 募 型 基 金

8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十 结 构 化 主 体 情 况 未 纳 入 本 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有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报 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59 十 一 前 景 展 望 ( 一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和 发 展 趋 势 2016 年 是 我 国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中 国 经 济 新 旧 动 能 转 换 的 关 键 时 期 中 央 经 济 工 作 会 议 明 确 指 出,2016 年 经 济 工 作 将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在 适 度 扩 大 总 需 求 的 同 时, 着 力 加 强 供 给 侧 结 构 性 改 革, 抓 好 去 产 能 去 库 存 去 杠 杆 降 成 本 补 短 板 五 大 任 务 今 后 一 段 时 期, 积 极 财 政 政 策 有 望 加 大 力 度, 稳 健 货 币 政 策 强 调 适 度 灵 活, 为 结 构 性 改 革 营 造 适 宜 环 境 经 济 新 旧 动 能 转 换 带 来 新 机 遇 十 三 五 开 局 之 年, 基 建 项 目 棚 户 区 改 造 PPP 项 目 将 成 为 新 的 增 长 点, 国 家 推 进 传 统 产 业 兼 并 重 组, 企 业 并 购 机 会 将 明 显 增 多, 投 行 业 务 前 景 非 常 广 阔 同 时, 服 务 业 占 GDP 比 重 持 续 提 高, 现 代 物 流 医 疗 卫 生 等 现 代 服 务 业 快 速 发 展 ; 随 着 消 费 成 为 经 济 主 引 擎, 旅 游 文 化 教 育 等 领 域 消 费 将 呈 现 爆 发 式 增 长 ; 我 国 正 步 入 老 龄 化 社 会, 养 老 保 障 养 老 消 费 养 老 投 资 等 机 遇 显 现 这 些 机 遇 都 将 成 为 商 业 银 行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国 家 区 域 战 略 拓 宽 发 展 空 间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京 津 冀 一 体 化 长 江 经 济 带 三 大 战 略 四 大 自 贸 区 建 设 齐 头 并 进, 极 大 拓 展 和 优 化 了 我 国 经 济 的 空 间 布 局, 带 动 区 域 消 费 升 级 和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在 城 镇 化 建 设 园 区 开 发 和 交 通 等 领 域 将 产 生 大 量 金 融 需 求 人 民 币 国 际 化 加 快 走 出 去 步 伐 随 着 人 民 币 加 入 SDR, 全 球 官 方 机 构 增 持 人 民 币 储 备, 海 外 清 算 中 心 离 岸 中 心 建 设 加 快, 人 民 币 在 外 汇 交 易 投 融 资 方 面 的 使 用 范 围 将 逐 步 扩 大, 居 民 海 外 资 产 配 置 和 财 富 管 理 需 求 也 将 明 显 增 大, 这 有 助 于 商 业 银 行 加 快 国 际 化 发 展 步 伐 互 联 网 + 将 改 变 商 业 银 行 运 营 模 式 互 联 网 金 融 正 以 低 门 槛 无 边 界 88

9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体 验 好 的 特 点 快 速 改 变 客 户 接 受 金 融 服 务 的 习 惯, 对 传 统 银 行 业 务 形 成 冲 击 的 同 时, 也 为 商 业 银 行 提 供 了 弯 道 超 车 的 机 遇 ( 二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2015 年 3 月, 本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批 准 了 中 信 银 行 年 战 略 规 划 并 正 式 实 施 规 划 期 内, 本 行 将 围 绕 一 个 中 心 两 个 导 向 三 大 板 块 四 大 目 标 五 个 定 位 六 大 支 点 的 战 略 指 引, 以 改 革 创 新 为 动 力, 坚 持 效 益 质 量 规 模 协 调 发 展, 努 力 建 设 成 为 业 务 特 色 鲜 明 盈 利 能 力 突 出 资 产 质 量 较 好 重 点 区 域 领 跑 的 最 佳 综 合 融 资 服 务 银 行 具 体 而 言, 一 个 中 心 即 是 坚 持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 两 个 导 向 即 是 以 价 值 创 造 和 轻 型 发 展 ( 轻 资 本 轻 资 产 ) 为 导 向 ; 三 大 板 块 即 是 形 成 公 司 银 行 板 块 零 售 银 行 板 块 金 融 市 场 板 块 三 大 业 务 板 块 和 盈 利 点 ; 四 大 目 标 即 是 努 力 实 现 核 心 经 营 目 标 结 构 调 整 目 标 客 户 拓 展 目 标 渠 道 建 设 目 标 等 四 大 战 略 目 标, 走 在 竞 争 前 列 ; 五 个 定 位 即 是 坚 持 公 司 大 客 户 零 售 中 高 端 同 业 广 覆 盖 的 客 户 定 位, 坚 持 以 公 司 银 行 为 主 体 零 售 银 行 和 金 融 市 场 为 两 翼 的 一 体 两 翼 业 务 定 位, 坚 持 聚 焦 京 津 冀 一 带 一 路 长 江 经 济 带 以 及 北 上 广 深 的 区 域 定 位, 坚 持 新 经 济 服 务 业 和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的 行 业 定 位, 坚 持 物 理 网 点 多 元 化 电 子 渠 道 移 动 化 第 三 方 渠 道 平 台 化 的 渠 道 定 位 ; 六 大 支 点 即 是 以 中 信 平 台 为 依 托, 实 施 综 合 化 经 营 战 略 ; 以 大 单 品 为 龙 头, 实 施 特 色 化 经 营 战 略 ; 以 大 资 管 为 抓 手, 实 施 中 间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 以 互 联 网 金 融 为 突 破 口, 实 施 渠 道 一 体 化 战 略 ; 以 人 民 币 国 际 化 为 契 机, 实 施 国 际 化 经 营 战 略 ; 以 创 新 体 制 改 革 为 重 点,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战 略 等 六 大 战 略 支 点 ( 三 ) 经 营 计 划 2015 年, 本 行 围 绕 战 略 实 施 制 定 了 积 极 进 取 的 发 展 目 标,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总 体 良 好, 效 益 质 量 规 模 等 指 标 全 面 达 成 经 营 目 标 2016 年, 本 行 将 积 极 促 进 经 营 业 绩 提 升, 提 高 投 入 产 出 效 率 ; 强 化 质 量 控 制, 防 范 化 解 风 险 ; 资 产 与 负 债 规 模 预 计 将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 业 务 结 构 客 户 结 构 与 盈 利 结 构 持 续 优 化 本 行 将 努 力 增 收 节 支, 力 争 实 现 营 业 净 收 入 非 息 收 89

9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入 较 快 增 长, 合 理 开 支 费 用 另 一 方 面, 受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息 差 持 续 收 窄 风 险 暴 露 等 因 素 影 响, 商 业 银 行 效 益 提 升 仍 将 面 临 较 大 压 力 ( 四 )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2016 年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一 是 工 业 领 域 去 产 能 去 杠 杆 进 程 加 快, 煤 炭 钢 铁 石 化 有 色 建 材 等 行 业 企 业 普 遍 陷 入 困 境, 破 产 兼 并 逃 债 等 情 况 可 能 明 显 增 多 ; 二 是 房 地 产 市 场 回 稳 基 础 不 牢, 地 区 客 户 产 品 等 的 分 化 将 进 一 步 加 剧, 市 场 调 整 压 力 较 大 ; 三 是 虽 然 国 家 实 施 了 地 方 政 府 债 置 换, 有 利 于 优 化 债 务 结 构, 但 因 当 前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加 大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增 速 持 续 放 缓, 地 方 融 资 平 台 尤 其 层 级 较 低 的 平 台 债 务 风 险 仍 未 完 全 缓 解 本 行 将 严 控 风 险, 构 建 科 学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继 续 深 入 推 进 风 险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加 强 风 险 文 化 建 设,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三 道 防 线 不 断 增 强 风 险 防 控 的 前 瞻 性 和 敏 感 性, 加 大 逾 期 贷 款 压 降 力 度, 加 快 处 置 存 量 不 良 贷 款, 积 极 防 范 新 增 不 良, 不 断 优 化 信 贷 结 构, 有 效 防 范 系 统 性 风 险 十 二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有 关 本 行 报 告 期 内 社 会 责 任 和 公 益 活 动 的 信 息, 请 查 询 本 行 于 本 报 告 披 露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和 本 行 网 站 (bank.ecitic.com) 发 布 的 2015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90

9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九 章 重 要 事 项 一 主 要 业 务 本 行 从 事 银 行 及 相 关 金 融 服 务 二 业 务 回 顾 本 集 团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业 务 回 顾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三 主 要 客 户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最 大 五 家 客 户 占 本 行 利 息 收 入 及 其 他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不 超 过 30% 四 利 润 及 股 息 分 配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利 润 及 股 息 分 配 五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本 集 团 在 日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涉 及 若 干 法 律 诉 讼 和 仲 裁 这 些 诉 讼 和 仲 裁 大 部 分 是 由 于 本 集 团 为 收 回 贷 款 而 提 起 的, 此 外 还 包 括 因 客 户 纠 纷 等 原 因 而 产 生 的 诉 讼 和 仲 裁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在 日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作 为 被 告 / 被 申 请 人 的 未 决 诉 讼 和 仲 裁 案 件 ( 无 论 标 的 金 额 大 小 ) 共 计 111 宗, 本 金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3.54 亿 元 六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资 金 的 情 况 本 行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审 计 师 已 出 具 关 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及 其 他 关 联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七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本 行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坚 持 遵 循 一 般 商 业 原 则, 以 不 91

9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优 于 非 关 联 方 同 类 交 易 的 条 件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具 体 数 据 参 见 A 股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52 条 关 联 交 易 ( 一 ) 资 产 或 股 权 收 购 出 售 类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收 购 了 BBVA 持 有 的 中 信 国 金 29.68% 的 股 份 有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行 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披 露 的 关 于 收 购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之 关 联 交 易 交 割 完 毕 的 公 告 ( 临 ), 和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披 露 的 完 成 收 购 中 信 国 金 股 份 之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除 已 披 露 者 外, 本 行 没 有 发 生 资 产 或 股 权 收 购 出 售 类 关 联 交 易 ( 二 ) 授 信 类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本 行 高 度 重 视 对 授 信 类 关 联 交 易 的 日 常 监 测 与 管 理, 通 过 采 取 加 强 流 程 化 管 理 严 把 风 险 审 批 关 强 化 关 联 授 信 贷 后 管 理 等 措 施, 确 保 关 联 授 信 业 务 的 合 法 合 规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对 关 联 公 司 的 授 信 余 额 为 亿 元, 其 中, 对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授 信 余 额 为 亿 元 ; 对 BBVA 授 信 余 额 为 亿 元 对 关 联 股 东 的 授 信 业 务 质 量 优 良, 均 为 正 常 贷 款 就 交 易 数 量 结 构 及 质 量 而 言, 对 本 行 正 常 经 营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本 行 关 联 授 信 业 务 均 遵 循 一 般 商 业 条 款, 定 价 不 优 于 同 类 授 信 业 务 同 时, 本 行 严 格 按 照 上 交 所 银 监 会 等 监 管 要 求, 履 行 审 批 和 披 露 程 序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不 存 在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3]56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5]120 号 ) 规 定 的 资 金 往 来 资 金 占 用 情 形 本 行 与 本 行 实 际 控 制 人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发 生 的 关 联 贷 款 对 本 行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没 有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 三 ) 非 授 信 类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2014 年,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之 间 本 行 与 BBVA 及 其 联 系 人 之 间 就 七 大 类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签 订 了 框 架 协 议, 并 于 2015 年 初 获 批 了 年 度 92

9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交 易 上 限 2015 年, 相 关 业 务 均 在 已 获 批 的 本 年 度 上 限 内 有 序 开 展 根 据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第 十 四 A 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第 十 章 的 相 关 规 定, 上 述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的 开 展 情 况 如 下 : 1.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的 非 授 信 类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第 三 方 存 管 服 务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中 信 集 团 签 署 的 第 三 方 存 管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之 间 开 展 的 第 三 方 存 管 服 务 不 优 于 适 用 于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条 款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支 付 本 行 的 服 务 费 取 决 于 相 关 的 市 场 定 价 并 定 期 复 核 2015 年, 本 行 第 三 方 存 管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交 易 年 度 上 限 为 0.6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为 0.29 亿 元, 未 超 过 本 行 获 批 的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资 产 托 管 服 务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中 信 集 团 签 署 的 资 产 托 管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之 间 开 展 的 资 产 托 管 账 户 管 理 和 第 三 方 监 管 服 务 不 优 于 适 用 于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条 款 双 方 支 付 的 服 务 费 用 取 决 于 相 关 的 市 场 价 格 等 因 素 并 定 期 复 核 2015 年, 本 行 资 产 托 管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交 易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8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为 2.41 亿 元, 未 超 过 本 行 获 批 的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财 务 咨 询 顾 问 及 资 产 管 理 服 务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中 信 集 团 签 署 的 财 务 咨 询 顾 问 服 务 及 资 产 管 理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之 间 开 展 的 财 务 咨 询 顾 问 服 务 及 资 产 管 理 服 务 没 有 固 定 的 价 格 或 费 率, 可 根 据 提 供 服 务 的 规 模 费 率 及 服 务 期 限 进 行 计 算, 由 双 方 公 平 对 等 谈 判 确 定 不 优 于 适 用 于 第 三 方 的 交 易 价 格 及 费 率 2015 年, 本 行 财 务 咨 询 顾 问 及 资 产 管 理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交 易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4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为 1.42 亿 元, 未 超 过 本 行 获 批 的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资 金 交 易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中 信 集 团 签 署 的 资 金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根 据 适 用 的 一 般 市 场 惯 例 及 一 般 商 业 条 款 进 行 93

9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资 金 交 易 该 等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 双 方 将 采 用 通 行 的 市 场 价 格 或 与 独 立 第 三 方 交 易 中 一 般 适 用 的 费 率 具 体 而 言, 对 于 外 汇 及 贵 金 属 交 易 贵 金 属 租 赁 货 币 市 场 交 易 债 券 交 易 等 业 务, 双 方 将 根 据 公 开 的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双 方 交 易 采 用 的 价 格 ; 对 于 债 券 代 理 结 算 业 务, 双 方 将 根 据 行 业 通 行 的 规 定 确 定 费 率 ; 对 于 金 融 衍 生 品 业 务, 双 方 将 根 据 所 交 易 产 品 的 市 场 活 跃 程 度 可 取 得 的 市 场 公 开 报 价 及 本 行 对 于 各 项 风 险 的 管 理 要 求 等 因 素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2015 年,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资 金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交 易 损 益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30 亿 元,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资 产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28 亿 元, 计 入 负 债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43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资 金 交 易 总 协 议 项 下 实 际 发 生 交 易 产 生 的 损 益 为 0.84 亿 元, 计 入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0.61 亿 元, 计 入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为 0.11 亿 元, 未 超 过 本 行 获 批 的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综 合 服 务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中 信 集 团 签 署 的 综 合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向 本 行 提 供 的 综 合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医 疗 保 险 及 企 业 年 金 商 品 服 务 采 购 外 包 服 务 增 值 服 务 广 告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及 物 业 租 赁 等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在 综 合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的 服 务 将 采 用 通 行 的 市 场 价 格, 或 独 立 第 三 方 交 易 中 适 用 的 费 率, 并 通 过 公 平 对 等 谈 判 确 定 2015 年, 本 行 综 合 服 务 协 议 项 下 交 易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14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为 9.01 亿 元, 未 超 过 本 行 获 批 的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资 产 转 让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中 信 集 团 签 署 并 经 本 行 2015 年 1 月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资 产 转 让 框 架 协 议,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的 资 产 转 让 交 易 不 优 于 适 用 于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条 款 受 让 方 支 付 的 转 让 价 格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1) 对 于 普 通 类 型 资 产 转 让,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信 贷 资 产 转 让 应 符 合 整 体 性 原 则, 转 让 方 向 受 让 方 转 让 信 贷 资 产 时 以 贷 款 本 金 作 为 交 易 价 款, 除 了 考 虑 市 场 供 求 外, 重 点 考 虑 转 让 后 本 行 承 担 的 义 务 等 因 素 ;(2) 对 于 资 产 证 券 化 类 资 产 转 让, 本 行 向 关 联 方 转 让 信 贷 资 产 时 以 贷 款 本 金 作 为 交 易 价 款, 同 时 参 考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中 国 货 币 网 披 露 的 中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同 类 产 品 收 益 率, 结 合 与 投 资 者 询 价 情 况, 确 定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 资 产 转 让 利 率, 具 体 条 款 ( 如 价 格 数 额 总 价 以 及 94

9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价 款 支 付 等 ) 将 于 单 笔 交 易 具 体 协 议 签 署 时 确 定 ; 以 及 (3) 目 前 没 有 转 让 价 格 的, 若 未 来 有 国 家 法 定 价 格, 则 参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价 格 进 行 定 价 2015 年, 本 行 资 产 转 让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交 易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620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为 亿 元, 未 超 过 本 行 获 批 的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理 财 与 投 资 服 务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中 信 集 团 签 署 并 经 本 行 2015 年 1 月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理 财 与 投 资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本 行 与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适 用 一 般 市 场 惯 例 及 一 般 商 业 条 款, 本 行 向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提 供 理 财 与 投 资 服 务, 包 括 非 保 本 理 财 和 代 理 服 务 保 本 理 财 以 及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联 系 人 向 本 行 提 供 理 财 中 介 服 务, 如 信 托 服 务 和 管 理 服 务 等 双 方 将 通 过 公 平 谈 判 的 方 式, 根 据 理 财 服 务 种 类 及 服 务 范 围 的 不 同, 按 照 一 般 商 务 条 款 进 行 定 价, 并 根 据 市 场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实 时 调 整 2015 年, 本 行 理 财 与 投 资 服 务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非 保 本 理 财 与 代 理 服 务 费 年 度 上 限 为 25 亿 元, 保 本 理 财 服 务 的 客 户 理 财 本 金 时 点 余 额 年 度 上 限 为 300 亿 元, 客 户 理 财 收 益 年 度 上 限 为 12 亿 元, 投 资 资 金 时 点 余 额 年 度 上 限 为 440 亿 元, 本 行 投 资 收 益 及 向 中 介 机 构 支 付 的 服 务 费 年 度 上 限 为 44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该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实 际 发 生 的 非 保 本 理 财 与 代 理 服 务 费 为 5.53 亿 元, 保 本 理 财 服 务 的 客 户 理 财 本 金 时 点 余 额 为 亿 元, 客 户 理 财 收 益 为 0.81 亿 元, 投 资 资 金 时 点 余 额 为 亿 元, 本 行 投 资 收 益 及 向 中 介 机 构 支 付 的 服 务 费 为 6.05 亿 元, 未 超 过 本 行 获 批 的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2. 本 行 与 BBVA 及 其 联 系 人 的 非 授 信 类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资 金 交 易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BBVA 签 署 的 资 金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本 行 与 BBVA 及 其 联 系 人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采 用 通 行 的 市 场 价 格 或 与 独 立 第 三 方 交 易 中 一 般 适 用 的 费 率 进 行 资 金 交 易 具 体 而 言, 对 于 外 汇 及 贵 金 属 交 易 贵 金 属 租 赁 货 币 市 场 交 易 债 券 交 易 等 业 务, 双 方 将 根 据 公 开 的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双 方 交 易 采 用 的 价 格 ; 对 于 债 券 代 理 结 算 业 务, 双 方 将 根 据 行 业 通 行 的 规 定 确 定 费 率 ; 对 于 金 融 衍 生 品 业 务, 双 方 将 根 据 所 交 易 产 品 的 市 场 活 跃 程 度 可 取 得 的 市 场 公 开 报 价 及 本 行 对 于 各 项 风 险 的 管 理 要 求 等 因 素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2015 年, 本 行 和 BBVA 资 金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交 易 损 益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20 亿 元,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95

9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计 入 资 产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14 亿 元, 计 入 负 债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13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资 金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实 际 发 生 交 易 产 生 的 损 益 为 3.83 亿 元, 计 入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1 亿 元, 计 入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为 1.12 亿 元, 未 超 过 本 行 获 批 的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资 产 转 让 根 据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与 BBVA 签 署 的 资 产 转 让 框 架 协 议, 本 行 与 BBVA 及 其 联 系 人 的 资 产 转 让 交 易, 包 括 本 行 在 日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向 BBVA 及 其 联 系 人 通 过 保 理 形 式 ( 包 括 进 口 双 保 理 及 出 口 双 保 理 ) 出 让 相 关 资 产 中 的 权 益 等 本 行 与 BBVA 及 其 联 系 人 的 资 产 转 让 交 易 不 优 于 适 用 于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条 款 受 让 方 支 付 的 转 让 价 格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 本 行 与 BBVA 资 产 转 让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的 资 产 转 让 的 定 价 基 于 通 行 的 市 场 价 格, 根 据 交 易 具 体 情 况 由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确 定 2015 年, 本 行 资 产 转 让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交 易 的 年 度 上 限 为 7 亿 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为 零 ( 四 )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没 有 与 关 联 方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的 情 况 ( 五 ) 债 权 债 务 / 担 保 类 关 联 交 易 本 行 与 关 联 方 存 在 的 债 权 债 务 及 担 保 事 项, 详 见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八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没 有 发 生 且 不 存 在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延 续 到 报 告 期 的 重 大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其 他 公 司 资 产 的 事 项, 亦 不 存 在 其 他 公 司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本 行 重 大 资 产 事 项 担 保 业 务 属 于 本 行 常 规 的 表 外 项 目 之 一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除 经 批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金 融 担 保 业 务 外, 没 有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担 保 事 项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关 于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的 专 项 说 明 及 独 立 意 见 96

9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我 们 作 为 中 信 银 行 的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本 着 公 正 公 平 客 观 的 原 则, 对 中 信 银 行 的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现 发 表 专 项 说 明 及 意 见 如 下 : 经 核 查, 本 集 团 开 展 的 对 外 担 保 业 务 以 保 函 为 主, 保 函 是 经 批 准 的 日 常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常 规 性 银 行 业 务 之 一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开 出 的 保 函 的 担 保 余 额 折 合 人 民 币 1, 亿 元 本 集 团 始 终 高 度 重 视 对 该 项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根 据 该 项 业 务 的 风 险 特 征, 制 定 了 被 担 保 对 象 的 资 信 标 准 担 保 业 务 的 操 作 流 程 和 审 批 程 序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该 项 业 务 运 作 正 常, 没 有 出 现 违 规 担 保 的 情 形 我 们 认 为, 本 集 团 对 担 保 业 务 风 险 的 控 制 是 有 效 的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李 哲 平 吴 小 庆 王 联 章 袁 明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没 有 签 署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九 公 司 及 相 关 主 体 承 诺 事 项 2015 年 7 月 8 日, 中 信 集 团 作 出 承 诺 : 近 期 境 内 股 票 市 场 出 现 异 常 波 动, 为 了 促 进 资 本 市 场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切 实 维 护 上 市 公 司 各 类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在 股 市 异 常 波 动 期 间, 中 信 集 团 承 诺 不 会 减 持 所 持 有 本 行 股 票, 并 将 择 机 增 持 本 行 股 票 为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中 信 集 团 控 股 的 中 信 股 份 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 通 过 下 属 子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增 持 中 信 银 行 H 股 10,313,000 股, 并 计 划 于 2017 年 1 月 21 日 前 继 续 择 机 增 持 本 行 股 份, 累 计 增 持 比 例 不 超 过 本 行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5%( 含 本 次 已 增 持 股 份 ) 中 信 集 团 承 诺, 在 中 信 股 份 ( 含 下 属 子 公 司 ) 增 持 实 施 期 间 及 法 定 期 间 不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本 行 股 份 2012 年 4 月 16 日, 中 信 有 限 作 出 承 诺 : 中 信 有 限 自 收 购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交 割 之 日 起 五 年 之 内, 将 不 会 转 让 本 次 收 购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 但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的 批 准 向 中 信 股 份 关 联 方 转 让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或 根 据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程 序 进 行 的 国 有 资 产 无 偿 划 转 的 情 形 除 外 ); 中 信 有 限 如 到 期 后 转 让 股 份 将 就 转 让 行 为 及 受 让 方 的 股 东 资 格 提 前 取 得 监 管 部 门 的 同 意 2013 年 2 月 25 日, 中 信 97

9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有 限 收 购 本 行 股 份 的 交 易 完 成 交 割 中 信 有 限 以 上 承 诺 自 2013 年 2 月 25 日 起 生 效 2010 年 9 月 23 日,BBVA 作 出 承 诺 : 作 为 中 信 银 行 的 战 略 投 资 者,BBVA 视 其 对 中 信 银 行 的 投 资 为 长 期 投 资,BBVA 有 意 于 配 股 完 成 之 日 起 至 少 五 年 内 持 有 本 次 配 股 所 获 得 的 股 份, 但 发 生 特 殊 情 况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法 律 或 对 BBVA 具 有 管 辖 权 的 任 何 监 管 或 政 府 机 构 或 证 券 交 易 所 施 加 的 任 何 要 求, 申 请 被 申 请 或 被 宣 告 破 产 或 丧 失 清 偿 债 务 能 力, 或 发 生 对 BBVA 的 经 营 或 财 务 状 况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宏 观 经 济 事 件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或 其 他 客 观 情 况 ) 的 除 外 2011 年,BBVA 认 购 本 行 H 股 配 股 股 份 1,163,097,447 股, 并 于 2011 年 8 月 1 日 完 成 交 割 BBVA 以 上 承 诺 的 有 效 期 限 自 2011 年 8 月 1 日 起 生 效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未 发 现 有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的 行 为 除 上 述 承 诺 外, 本 行 未 发 现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在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完 毕 的 或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其 他 承 诺 本 行 在 报 告 期 内 无 履 行 完 毕 的 或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承 诺 十 聘 任 与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经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行 聘 请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本 行 2015 年 度 境 内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聘 请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本 行 2015 年 度 境 外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自 2015 年 度 审 计 开 始, 本 行 聘 用 上 述 两 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为 本 行 审 计 师, 两 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本 行 提 供 审 计 服 务 的 连 续 年 限 均 为 1 年,A 股 审 计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胡 燕 和 吴 卫 军 为 本 行 提 供 审 计 服 务 的 连 续 年 限 均 为 1 年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就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 不 包 括 境 外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和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 支 付 给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服 务 费 共 计 930 万 元 人 民 币 ; 本 集 团 境 外 子 公 司 向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支 付 的 审 计 服 务 费 共 计 687 万 元 港 币 ; 本 集 团 境 内 子 公 司 向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支 付 的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费 为 68 万 元 人 民 币 本 行 聘 请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本 行 提 供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服 务 本 行 就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支 付 给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服 务 费 共 计 98

10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除 上 述 提 及 的 审 计 鉴 证 业 务 外,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向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支 付 的 其 他 非 审 计 业 务 服 务 费 用 约 为 388 万 元 人 民 币 十 一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情 况 2015 年 3 月, 本 行 因 非 公 开 发 行 优 先 股 对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了 修 订, 相 关 章 程 修 订 议 案 已 经 2015 年 5 月 26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于 2015 年 8 月 取 得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并 正 式 生 效, 其 中 涉 及 优 先 股 的 条 款 将 自 本 行 首 次 优 先 股 发 行 完 成 之 日 起 补 充 完 整 并 生 效 2015 年 8 月, 本 行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的 行 政 许 可 商 业 银 行 监 事 会 工 作 指 引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内 部 审 计 指 引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指 引 的 相 关 规 定, 对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章 程 相 关 条 款 进 行 了 梳 理, 形 成 了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案, 并 已 经 2015 年 10 月 召 开 的 本 行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于 2015 年 12 月 取 得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并 正 式 生 效 上 述 章 程 修 订 的 相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行 于 2015 年 5 月 6 日 9 月 10 日 和 2016 年 1 月 7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和 本 行 网 站 (bank.ecitic.com)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投 资 者 可 于 上 述 网 站 查 询 本 行 当 前 生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全 文 十 二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尚 未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十 三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及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情 况 本 行 募 集 的 资 金 按 照 招 股 说 明 书 配 股 说 明 书 等 文 件 中 披 露 的 用 途 使 用, 即 所 有 募 集 资 金 全 部 用 于 充 实 本 行 资 本 金, 提 高 本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和 抗 风 险 能 99

10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力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无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十 四 公 司 及 相 关 主 体 受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及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不 存 在 被 有 权 机 关 调 查 被 司 法 机 关 或 纪 检 部 门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被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或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立 案 调 查 或 行 政 处 罚 被 采 取 市 场 禁 入 被 认 定 为 不 适 当 人 选, 被 环 保 安 监 税 务 等 其 他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给 予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以 及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的 情 形 发 生, 亦 无 受 到 其 他 监 管 机 构 对 本 行 经 营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罚 或 要 求 限 期 整 改 的 情 况 发 生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依 法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行 章 程 的 规 定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勤 勉 尽 责, 未 发 现 其 履 职 时 有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本 行 章 程 或 损 害 本 行 利 益 的 行 为 十 五 公 司 及 相 关 主 体 诚 信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及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未 履 行 法 院 生 效 判 决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等 情 况 十 六 储 备 本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储 备 变 动 详 情 参 见 本 报 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十 七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储 备 本 行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储 备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本 报 告 财 务 报 表 -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十 八 捐 款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对 外 捐 款 总 额 约 为 1, 万 元 人 民 币 100

10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十 九 固 定 资 产 本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固 定 资 产 变 动 详 情 参 见 本 报 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8 二 十 退 休 与 福 利 本 行 提 供 给 员 工 的 退 休 福 利 详 情 参 见 本 报 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30 二 十 一 股 本 及 公 众 持 股 量 本 行 报 告 期 内 的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参 见 本 报 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36 根 据 已 公 开 资 料, 本 行 董 事 会 认 为, 截 至 本 报 告 披 露 日, 本 行 具 有 足 够 的 公 众 持 股 量 二 十 二 股 份 的 买 卖 或 赎 回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及 本 行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概 无 购 买 出 售 或 赎 回 本 行 任 何 股 份 二 十 三 优 先 认 股 权 安 排 中 国 有 关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相 关 部 门 规 章 并 未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份 优 先 购 买 权 作 出 强 制 性 规 定,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也 没 有 关 于 优 先 认 股 权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行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可 以 采 取 公 开 或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向 现 有 股 东 配 售 或 派 送 新 股 以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以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和 相 关 部 门 核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二 十 四 发 行 股 份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发 行 股 份 的 相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章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二 十 五 债 权 证 发 行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债 权 证 发 行 情 况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章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二 十 六 股 票 挂 钩 协 议 报 告 期 内, 除 本 报 告 第 十 一 章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章 节 披 露 外, 本 行 未 订 101

10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立 或 存 续 任 何 股 票 挂 钩 协 议 二 十 七 主 要 股 东 权 益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章 股 份 变 动 和 主 要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主 要 股 东 及 其 他 人 士 拥 有 之 权 益 及 淡 仓 二 十 八 税 项 减 免 A 股 股 东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证 监 会 关 于 实 施 上 市 公 司 股 息 红 利 差 别 化 个 人 所 得 税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85 号 ), 对 于 个 人 投 资 者 从 上 市 公 司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并 且 股 权 登 记 日 在 2015 年 9 月 8 日 之 前 的, 自 个 人 投 资 者 取 得 公 司 股 票 之 日 起 至 股 权 登 记 日 止, 持 股 期 限 超 过 1 年 的, 上 市 公 司 按 5% 代 扣 代 缴 其 个 人 所 得 税 ; 持 股 期 限 未 超 过 1 年 ( 含 1 年 ) 的, 上 市 公 司 暂 按 5% 代 扣 代 缴 其 个 人 所 得 税, 在 个 人 投 资 者 转 让 股 票 时 根 据 上 述 通 知 要 求 作 相 应 调 整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证 监 会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息 红 利 差 别 化 个 人 所 得 税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5]101 号 ), 对 于 个 人 投 资 者 从 上 市 公 司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并 且 股 权 登 记 日 在 2015 年 9 月 8 日 之 后 的, 自 个 人 投 资 者 取 得 公 司 股 票 之 日 起 至 股 权 登 记 日 止, 持 股 超 过 1 年 的, 所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暂 免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 持 股 1 年 ( 含 1 年 ) 以 内 的, 上 市 公 司 暂 不 代 扣 代 缴 其 个 人 所 得 税, 在 个 人 投 资 者 转 让 股 票 时 根 据 上 述 通 知 要 求 作 相 应 调 整 对 于 居 民 企 业 股 东, 现 金 红 利 所 得 税 由 其 自 行 缴 纳 对 于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QFII),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中 国 居 民 企 业 向 QFII 支 付 股 息 红 利 利 息 代 扣 代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2009[47] 号 ) 的 规 定, 上 市 公 司 按 10% 的 税 率 代 扣 代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如 QFII 股 东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收 入 需 要 享 受 税 收 协 定 ( 安 排 ) 待 遇 的, 可 按 照 规 定 在 取 得 股 息 红 利 后 自 行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提 出 退 税 申 请 H 股 股 东 102

10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国 税 发 [1993]045 号 文 件 废 止 后 有 关 个 人 所 得 税 征 管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2011]348 号 ) 的 规 定, 境 外 居 民 个 人 股 东 从 境 内 非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在 香 港 发 行 股 票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应 按 照 利 息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项 目, 由 扣 缴 义 务 人 依 法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境 内 非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在 香 港 发 行 股 票, 其 境 外 居 民 个 人 股 东 根 据 其 居 民 身 份 所 属 国 家 与 中 国 签 署 的 税 收 协 定 及 内 地 和 香 港 ( 澳 门 ) 间 税 收 安 排 的 规 定, 享 受 相 关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相 关 税 收 协 定 及 税 收 安 排 规 定 的 相 关 股 息 税 率 一 般 为 10%, 为 简 化 税 收 征 管, 在 香 港 发 行 股 票 的 境 内 非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派 发 股 息 红 利 时, 一 般 可 按 10% 税 率 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无 需 办 理 申 请 事 宜 对 股 息 税 率 不 属 10% 的 情 况, 按 以 下 规 定 办 理 :(1) 低 于 10% 税 率 的 协 定 国 家 居 民, 扣 缴 义 务 人 可 代 为 办 理 享 受 有 关 协 定 待 遇 申 请, 经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批 准 后, 对 多 扣 缴 税 款 予 以 退 还 ;(2) 高 于 10% 低 于 20% 税 率 的 协 定 国 家 居 民, 扣 缴 义 务 人 派 发 股 息 红 利 时 应 按 协 定 实 际 税 率 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无 需 办 理 申 请 审 批 事 宜 ;(3) 没 有 税 收 协 定 国 家 居 民 及 其 他 情 况, 扣 缴 义 务 人 派 发 股 息 红 利 时 应 按 20% 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中 国 居 民 企 业 向 境 外 H 股 非 居 民 企 业 股 东 派 发 股 息 代 扣 代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2008]897 号 ) 的 规 定, 中 国 居 民 企 业 向 境 外 H 股 非 居 民 企 业 股 东 派 发 2008 年 及 以 后 年 度 股 息 时, 统 一 按 10% 的 税 率 代 扣 代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现 行 香 港 税 务 局 惯 例, 在 香 港 无 须 就 本 行 派 付 的 股 息 缴 税 本 行 股 东 依 据 上 述 规 定 缴 纳 相 关 税 项 和 / 或 享 受 税 项 减 免 二 十 九 公 司 重 大 环 保 或 其 他 重 大 社 会 安 全 问 题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不 存 在 重 大 环 保 或 其 他 重 大 社 会 安 全 问 题 三 十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未 发 生 任 何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103

10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三 十 一 主 要 风 险 本 行 面 对 的 主 要 风 险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三 十 二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或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未 发 生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三 十 三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发 生 的 属 于 证 券 法 第 六 十 七 条 和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第 三 十 条 所 列 的 重 大 事 件, 均 已 作 为 临 时 报 告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和 本 行 网 站 (bank.ecitic.com) 进 行 了 披 露, 具 体 披 露 日 期 可 查 询 下 述 信 息 披 露 索 引 三 十 四 信 息 披 露 索 引 序 号 报 告 名 称 披 露 日 期 1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批 文 的 公 告 2015/12/31 2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副 行 长 杨 毓 先 生 任 职 资 格 获 批 的 公 告 2015/12/18 3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12/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5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取 消 议 案 的 公 告 2015/12/ /12/ /12/12 7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辞 任 公 告 2015/12/12 8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申 请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通 过 的 公 告 2015/11/28 9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金 融 债 券 发 行 完 毕 的 公 告 2015/11/19 10 中 信 银 行 重 大 事 项 复 牌 提 示 性 公 告 2015/11/18 104

10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序 号 报 告 名 称 披 露 日 期 11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11/18 12 中 信 银 行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公 告 2015/11/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会 议 资 料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召 开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5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的 通 知 2015/11/ /10/31 15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10/28 16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10/28 17 中 信 银 行 第 三 季 度 季 报 2015/10/28 18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10/23 19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完 成 注 册 地 址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的 公 告 2015/10/23 20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主 席 辞 任 公 告 2015/10/17 21 中 信 银 行 副 行 长 辞 任 公 告 2015/10/17 22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2015/10/16 23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2015/10/16 24 中 信 银 行 H 股 公 告 2015/10/14 25 中 信 银 行 H 股 2015 年 中 期 报 告 2015/9/30 26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9/19 27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优 先 股 发 行 方 案 及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获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的 公 告 2015/9/10 28 中 信 银 行 公 司 章 程 (2015 修 订 ) 2015/9/10 29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召 开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2015/8/29 105

10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序 号 报 告 名 称 披 露 日 期 30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2015/8/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收 购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之 关 联 交 易 交 割 完 毕 的 公 告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收 购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获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的 公 告 2015/8/ /8/26 33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8/19 34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8/19 35 中 信 银 行 半 年 报 摘 要 2015/8/19 36 中 信 银 行 半 年 报 2015/8/19 37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辞 任 公 告 2015/8/14 38 中 信 银 行 H 股 公 告 2015/8/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签 署 股 份 认 购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的 相 关 公 告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修 订 情 况 说 明 的 公 告 2015/8/1 2015/8/1 41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8/1 42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7/10 43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不 减 持 并 将 择 机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公 告 2015/7/9 44 中 信 银 行 A 股 股 票 交 易 异 常 波 动 公 告 2015/7/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最 近 五 年 被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和 交 易 所 采 取 监 管 措 施 或 处 罚 以 及 整 改 情 况 的 公 告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风 险 提 示 性 公 告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对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审 查 反 馈 意 见 回 复 的 公 告 中 信 银 行 : 关 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反 馈 意 见 的 回 复 2015/6/ /6/ /6/ /6/12 106

10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序 号 报 告 名 称 披 露 日 期 49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金 融 债 券 发 行 完 毕 的 公 告 2015/5/28 50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5/27 51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认 购 股 份 和 转 让 股 权 的 公 告 2015/5/27 52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5/27 53 中 信 银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任 职 的 公 告 2015/5/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及 2015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2015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2015/5/ /5/27 56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董 事 会 秘 书 任 职 资 格 获 批 的 公 告 2015/5/23 57 中 信 银 行 H 股 公 告 2015/5/23 58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取 消 议 案 的 公 告 2015/5/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增 加 临 时 提 案 的 公 告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会 议 资 料 2015/5/6 2015/5/6 61 中 信 银 行 H 股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015/4/30 62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4/25 63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4/25 64 中 信 银 行 第 一 季 度 季 报 2015/4/25 65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及 2015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的 通 知 2015/4/11 66 中 信 银 行 H 股 公 告 2015/4/9 107

10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序 号 报 告 名 称 披 露 日 期 67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度 业 绩 发 布 会 会 议 纪 要 公 告 2015/3/26 68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度 业 绩 发 布 会 会 议 纪 要 2015/3/26 69 中 信 银 行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发 行 优 先 股 事 宜 的 专 项 意 见 2015/3/24 70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关 于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报 告 2015/3/24 71 中 信 银 行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2015/3/21 72 中 信 银 行 年 报 摘 要 2015/3/21 73 中 信 银 行 年 报 2015/3/21 74 中 信 银 行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2015/3/21 75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3/21 76 中 信 银 行 非 公 开 发 行 优 先 股 预 案 2015/3/ 中 信 银 行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的 专 项 说 明 及 独 立 意 见 中 信 银 行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2014 年 度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独 立 意 见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2015/3/ /3/ /3/21 80 中 信 银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3/ 中 信 银 行 :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专 项 说 明 中 信 银 行 :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及 其 他 关 联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2015/3/ /3/21 83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2015/3/21 84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2015/3/21 85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2015/3/21 108

11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序 号 报 告 名 称 披 露 日 期 86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专 项 报 告 2015/3/21 87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2015/3/21 88 中 信 银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2015/3/19 89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方 案 及 有 关 股 东 资 格 获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的 公 告 2015/3/17 90 中 信 银 行 H 股 公 告 2015/3/5 91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2015/1/29 92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2015/1/29 93 中 信 银 行 2014 年 度 业 绩 快 报 公 告 2015/1/28 94 中 信 银 行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2015/1/27 95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2015/1/27 96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公 告 2015/1/27 97 中 信 银 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任 职 的 公 告 2015/1/27 98 中 信 银 行 关 于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加 临 时 提 案 的 补 充 通 知 2015/1/1 99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2015/1/1 109

11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章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份 变 动 ( 一 )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 1. 国 家 持 股 2. 国 有 法 人 股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4. 外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外 法 人 持 股 境 外 自 然 人 持 股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4. 其 他 单 位 : 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 动 增 减 (+,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数 量 比 例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 ,787,327, ,787,327, ,905,164, ,905,164, ,882,162, ,882,162, 股 份 总 数 46,787,327, ,787,327, ( 二 )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不 存 在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及 股 东 ( 三 )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涉 及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2016 年 1 月 20 日, 本 行 向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2,147,469,539 股 A 股 股 票 的 登 记 托 管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至 此, 本 行 股 份 总 数 增 至 48,934,796,573 股,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2,147,469,539 股, 约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4.39% 变 动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表 : 110

11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股 份 数 量 ( 股 )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变 动 后 持 股 比 例 (%) 发 行 新 股 ( 股 ) 股 份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 - 2,147,469,539 2,147,469,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46,787,327, ,787,327, 股 份 总 数 46,787,327, ,147,469,539 48,934,796, 根 据 限 售 期 安 排,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认 购 的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预 计 将 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 上 市 流 通,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二 证 券 发 行 与 上 市 情 况 ( 一 ) 股 权 融 资 情 况 为 确 保 本 行 业 务 经 营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进 一 步 增 强 本 行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风 险 抵 御 能 力 和 可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适 应 日 益 严 格 的 资 本 监 管 要 求,2014 年 10 月 29 日, 本 行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相 关 议 案, 同 意 按 每 股 4.84 元 人 民 币 的 价 格, 向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发 行 不 超 过 2,462,490,897 股 ( 含 2,462,490,897 股 ) 的 境 内 上 市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和 2014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相 关 议 案 2015 年 7 月 30 日, 本 行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的 议 案, 将 每 股 新 发 行 股 份 的 认 购 价 格 由 4.84 元 / 股 调 整 为 5.55 元 / 股,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由 2,462,490,897 股 调 整 为 2,147,469,539 股 准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案 取 得 了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复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根 据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验 资 报 告 ( 毕 马 威 华 振 验 字 第 号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已 收 到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1,918,455, 元,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等 发 行 费 用 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实 际 募 111

11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888,695, 元,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本 行 的 资 本 金 2016 年 1 月 20 日, 本 行 本 次 发 行 的 2,147,469,539 股 新 增 股 份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办 理 了 登 记 托 管 及 限 售 手 续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本 行 共 发 行 A 股 34,052,633,596 股,H 股 14,882,162,977 股, 总 股 本 48,934,796,573 股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均 为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均 为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未 导 致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化 有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行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和 本 行 网 站 (bank.ecitic.com)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 二 ) 债 券 发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经 中 国 银 监 会 和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本 行 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 11 月 13 日 在 全 国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成 功 招 标 发 行 金 额 分 别 为 70 亿 元 80 亿 元 的 金 融 债 券 两 期 债 券 均 为 5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分 别 为 3.98% 和 3.61% 两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均 已 全 额 划 入 本 行 账 户, 所 有 募 集 款 项 将 全 部 用 于 支 持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贷 款, 促 进 本 行 业 务 的 持 续 稳 健 发 展 ( 三 ) 内 部 职 工 股 本 行 无 内 部 职 工 股 三 股 东 情 况 ( 一 ) 股 东 总 数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股 东 总 数 为 245,475 户, 其 中 A 股 股 东 211,667 户,H 股 股 东 33,808 户 截 至 本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上 一 月 末 (2016 年 2 月 29 日 ), 本 行 股 东 总 数 为 248,651 户, 其 中 A 股 股 东 214,886 户,H 股 股 东 33,765 户 112

11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二 ) 前 十 名 股 东 ( 同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 持 股 情 况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 单 位 : 股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股 东 性 质 股 份 类 别 持 股 总 数 持 股 比 例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报 告 期 内 股 份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股 份 质 押 或 冻 结 数 1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A 股 H 股 31,406,992, % 香 港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央 汇 金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北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五 零 三 组 合 外 资 H 股 12,112,048, % 0 13,753,491 未 知 国 有 A 股 871,422, % 0 868,130,798 0 国 有 A 股 272,838, % 0 272,838,300 0 国 有 H 股 168,599, % 0 0 未 知 国 有 A 股 31,034, % 国 有 A 股 30,000, % 0 30,000, 中 国 保 利 集 团 公 司 国 有 A 股 27,216, % 0-730,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上 证 5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易 方 达 瑞 惠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其 他 A 股 22,679, % 0 22,679,850 0 其 他 A 股 21,516, % 0 21,516,935 0 注 :(1)H 股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是 根 据 H 股 证 券 登 记 处 设 置 的 本 行 股 东 名 册 中 所 列 的 股 份 数 目 统 计 (2)2016 年 1 月 20 日, 本 行 向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2,147,469,539 股 A 股 股 份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办 理 了 登 记 托 管 及 限 售 手 续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本 行 共 发 行 A 股 34,052,633,596 股,H 股 14,882,162,977 股, 总 股 本 48,934,796,573 股 ;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A 股 股 份 2,147,469,539 股, 约 占 本 行 股 份 总 数 4.39% (3) 截 止 报 告 期 末,BBVA 确 认 其 通 过 香 港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H 股 股 份 1,525,036,861 股, 占 本 行 股 份 总 数 3.26% (4)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 根 据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披 露 的 201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中 央 汇 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7.31% 的 股 份 除 此 之 外,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未 知 上 述 股 东 之 间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关 系 ( 三 ) 主 要 股 东 及 其 他 人 士 拥 有 之 权 益 及 淡 仓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根 据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336 条 保 存 的 登 记 册 所 记 录, 主 要 股 东 及 其 他 人 士 拥 有 本 行 的 股 份 及 相 关 股 份 的 权 益 及 淡 仓 如 下 : 113

11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BBVA 中 信 集 团 中 信 有 限 中 信 股 份 名 称 中 信 盛 星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目 114 占 该 类 别 已 发 行 股 本 总 额 的 百 分 比 (%) 股 份 类 别 5,402,619,065(L) 36.30(L) H 股 1,658,254,150(S) 11.14(S) H 股 24,329,608,919(L) 76.26(L) A 股 5,470,998,787(L) 36.76(L) H 股 28,938,928,294(L) 90.70(L) A 股 7,018,100,475(L) 47.16(L) H 股 710(S) 0.00(S) H 股 28,938,928,294(L) 90.70(L) A 股 2,468,064,479(L) 16.58(L) H 股 28,938,928,294(L) 90.70(L) A 股 7,018,099,055(L) 47.16(L) H 股 28,938,928,294(L) 90.70(L) A 股 Summit Idea Limited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Total Partner Global Limited 2,292,579,000(L) 2,292,579,000(S) 15.40(L) 15.40(S) H 股 李 萍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海 峡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 福 建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海 峡 汇 富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恒 兴 力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新 湖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国 投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开 发 投 资 公 司 2,292,579,000(L) 2,292,579,000(S) 2,292,579,000(L) 2,292,579,000(S) 15.40(L) 15.40(S) 15.40(L) 15.40(S) H 股 H 股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2,292,579,000(L) 2,292,579,000(S) 2,292,579,000(L) 2,292,579,000(S) 15.40(L) 15.40(S) 15.40(L) 15.40(S) H 股 H 股 黄 伟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汇 富 融 兴 有 限 公 司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11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新 湖 中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嘉 源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省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JPMorgan Chase & Co. 2,292,579,000(S) 15.40(S)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2,292,579,000(L) 15.40(L) H 股 2,292,579,000(L) 2,292,579,000(S) 1,464,435,768(L) 35,654,883(S) 206,645,960(P) 注 : (L) 好 仓,(S) 淡 仓,(P) 可 供 借 出 的 股 份 15.40(L) 15.40(S) 9.84(L) 0.23(S) 1.38(P) H 股 H 股 除 上 述 披 露 外,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在 根 据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336 条 保 存 的 登 记 册 所 载 内 容, 并 无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或 公 司 在 本 行 的 股 份 或 相 关 股 份 中 持 有 需 要 根 据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XV 部 第 2 3 分 部 披 露 的 权 益 或 淡 仓 ( 四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中 信 有 限 为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中 信 股 份 为 中 信 有 限 单 一 直 接 控 股 股 东, 中 信 股 份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中 信 集 团 中 信 集 团 为 本 行 实 际 控 制 人 中 信 有 限 直 接 持 有 本 行 A 股 28,938,928,294 股, 占 本 行 已 发 行 总 股 本 的 61.85%; 直 接 持 有 本 行 H 股 2,468,064,479 股, 占 本 行 已 发 行 总 股 本 的 5.28% 中 信 有 限 共 计 直 接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31,406,992,773 股, 占 本 行 总 股 本 的 67.13% 因 本 行 向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 完 成 股 权 登 记, 截 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 中 信 有 限 直 接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31,406,992,773 股, 占 本 行 总 股 本 的 64.18% 2016 年 1 月 22 日, 中 信 股 份 通 过 下 属 子 公 司 增 持 本 行 H 股 10,313,000 股, 本 次 增 持 后, 中 信 股 份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合 计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为 31,417,305,773 股, 占 本 行 总 股 本 的 64.20% 中 信 集 团 是 1979 年 在 邓 小 平 先 生 的 倡 导 和 支 持 下 由 荣 毅 仁 先 生 创 办 的 成 立 以 来, 中 信 集 团 充 分 发 挥 了 经 济 改 革 试 点 和 对 外 开 放 窗 口 的 重 要 作 用, 在 诸 多 领 域 进 行 了 卓 有 成 效 的 探 索 与 创 新, 在 国 内 外 树 立 了 良 好 信 誉 与 形 象 目 前, 中 信 集 团 已 发 展 成 为 一 家 金 融 与 实 业 并 举 的 大 型 综 合 性 跨 国 企 业 集 团 其 中, 金 融 涉 及 银 行 证 券 信 托 保 险 基 金 资 产 管 理 等 行 业 和 领 域 ; 实 业 涉 及 房 地 产 115

11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工 程 承 包 资 源 能 源 基 础 设 施 机 械 制 造 信 息 产 业 等 行 业 和 领 域, 具 有 较 强 的 综 合 优 势 和 良 好 发 展 势 头 2011 年 12 月,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中 信 集 团 以 绝 大 部 分 现 有 经 营 性 净 资 产 出 资, 联 合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中 信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中 信 股 份 其 中, 中 信 集 团 持 有 中 信 股 份 99.9% 的 股 份, 北 京 中 信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0.1% 的 股 份, 中 信 集 团 整 体 改 制 为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为 完 成 上 述 出 资 行 为, 中 信 集 团 将 持 有 的 本 行 全 部 股 份 转 让 注 入 中 信 股 份, 中 信 股 份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28,938,929,004 股, 占 本 行 总 股 本 的 61.85% 上 述 股 份 转 让 获 得 国 务 院 中 国 财 政 部 中 国 银 监 会 中 国 证 监 会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批 准 2013 年 2 月, 经 上 交 所 和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审 核 同 意, 正 式 完 成 相 关 过 户 手 续 2013 年 10 月, 中 信 股 份 受 让 BBVA 持 有 的 本 行 H 股 2,386,153,679 股, 约 占 本 行 股 份 总 数 的 5.10% 增 持 完 成 后, 中 信 股 份 持 有 的 本 行 股 份 占 比 增 至 66.95% 2014 年 8 月, 中 信 集 团 将 主 要 业 务 资 产 整 体 注 入 香 港 上 市 子 公 司 中 信 泰 富, 中 信 泰 富 更 名 为 中 信 股 份, 原 中 信 股 份 更 名 为 中 信 有 限 中 信 股 份 持 有 中 信 有 限 100% 股 份 2014 年 9 月, 中 信 有 限 通 过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增 持 本 行 H 股 81,910,800 股 增 持 完 成 后, 中 信 有 限 共 计 持 有 本 行 A 股 和 H 股 股 份 31,406,992,773 股, 约 占 本 行 总 股 本 的 67.13%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中 信 集 团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常 振 明, 经 营 范 围 为 : 第 二 类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中 的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仅 限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不 含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含 电 子 公 告 服 务, 有 效 期 至 2019 年 01 月 09 日 ; 对 外 派 遣 与 其 实 力 规 模 业 绩 相 适 应 的 境 外 工 程 所 需 的 劳 务 人 员 投 资 管 理 境 内 外 银 行 证 券 保 险 信 托 资 产 管 理 期 货 租 赁 基 金 信 用 卡 金 融 类 企 业 及 相 关 产 业 能 源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矿 产 林 木 资 源 开 发 和 原 材 料 工 业 机 械 制 造 房 地 产 开 发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基 础 电 信 和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环 境 保 护 医 药 生 物 工 程 和 新 材 料 航 空 运 输 仓 储 酒 店 旅 游 业 国 际 贸 易 和 国 内 贸 易 商 业 教 育 出 版 传 媒 文 化 和 体 育 境 内 外 工 程 设 计 建 设 承 116

11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包 及 分 包 行 业 的 投 资 业 务 ; 工 程 招 标 勘 测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承 包 及 分 包 咨 询 服 务 行 业 ; 资 产 管 理 ; 资 本 运 营 ; 进 出 口 业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中 信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为 1, 亿 元 人 民 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为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常 振 明, 经 营 范 围 为 :1. 投 资 和 管 理 金 融 业, 包 括 : 投 资 和 管 理 境 内 外 银 行 证 券 保 险 信 托 资 产 管 理 期 货 租 赁 基 金 信 用 卡 等 金 融 类 企 业 及 相 关 产 业 ;2. 投 资 和 管 理 非 金 融 业, 包 括 :(1) 能 源 交 通 等 基 础 设 施 ;(2) 矿 产 林 木 等 资 源 开 发 和 原 材 料 工 业 ;(3) 机 械 制 造 ; (4) 房 地 产 开 发 ;(5) 信 息 产 业 :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基 础 电 信 和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 (6) 商 贸 服 务 及 其 他 产 业 ; 环 境 保 护 ; 医 药 生 物 工 程 和 新 材 料 ; 航 空 运 输 仓 储 酒 店 旅 游 业 ; 国 际 贸 易 和 国 内 贸 易 进 出 口 业 务 商 业 ; 教 育 出 版 传 媒 文 化 和 体 育 ; 咨 询 服 务 ; 向 境 内 外 子 公 司 发 放 股 东 贷 款 ; 资 本 运 营 ; 资 产 管 理 ; 境 内 外 工 程 设 计 建 设 承 包 及 分 包 和 劳 务 输 出, 及 经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 该 企 业 于 2014 年 7 月 22 日 由 内 资 企 业 转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关 系 如 下 图 所 示 1 :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 中 信 盛 荣 有 限 公 司 100% 中 信 盛 星 有 限 公 司 25.60% 32.53% 中 国 中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67.1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中 信 盛 荣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盛 星 有 限 公 司 为 中 信 集 团 的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于 英 属 维 京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 截 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 中 信 有 限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约 占 本 行 总 股 本 的 64.18% 117

11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中 信 有 限 及 中 信 股 份 控 股 参 股 其 他 主 要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表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股 东 方 名 称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上 市 地 点 股 票 代 码 持 股 比 例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15.59%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香 港 SH 6030.HK 15.59% 中 国 中 海 直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8.63%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62.7% 中 信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4.69% 中 信 汽 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34% Keentech Group Ltd 49.57% 中 信 澳 大 利 亚 有 限 公 司 9.55% Extra Yield International Ltd. 0.38% Bowenvale Ltd 74.43% Highkeen Resources Limited 34.39% APEXHILL INVESTMENTS LIMITED 9.07% Richtone Enterprises Inc. 3.99% Ease Action Investments Corp % Silver Log Holdings Ltd 18.07% 中 信 泰 富 有 限 公 司 下 属 多 家 子 公 司 共 计 持 有 56.07% 中 信 海 洋 直 升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重 工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资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亚 洲 卫 星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大 锰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国 际 电 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大 昌 行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SZ 38.63% 上 海 SH 69.73% 香 港 1205.HK 59.50% 香 港 1135.HK 74.43% 香 港 1091.HK 43.46% 香 港 1883.HK 58.77% 香 港 1828.HK 56.07% 中 信 泰 富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8.18% 湖 北 新 冶 钢 有 限 公 司 29.95% CKM (Cayman) Company Limited 87.59% 大 冶 特 殊 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ITIC Envirotech Ltd 深 圳 SZ 58.13% 新 加 坡 U19.SG 87.59% 注 :( 1) 本 表 中 仅 列 示 了 中 信 有 限 及 中 信 股 份 控 股 参 股 的 主 要 上 市 子 公 司 (2) 本 表 中 所 列 示 的 持 股 比 例 为 直 接 持 股 单 位 的 持 股 比 例 (3)CKM (Cayman) Company Limited 是 中 信 有 限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环 境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非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中 信 环 境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对 CKM (Cayman) Company Limited 的 持 股 比 例 为 62.65% 118

12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中 信 集 团 控 股 参 股 其 他 主 要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表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序 号 被 投 资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证 券 代 码 持 股 比 例 持 股 单 位 中 信 盛 星 有 限 公 司 32.53% 1 中 国 中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K % 中 信 盛 荣 有 限 公 司 25.60% 注 :( 1) 本 表 中 列 示 了 中 信 集 团 控 股 参 股 的 主 要 上 市 子 公 司 (2) 本 表 中 所 列 示 的 持 股 比 例 为 直 接 持 股 单 位 的 持 股 比 例 ( 五 ) 其 他 持 股 在 10% 以 上 ( 含 10%) 的 法 人 股 东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除 中 信 有 限 外, 本 行 无 其 他 持 股 在 10%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119

12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一 章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2015 年 3 月 20 日, 本 行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优 先 股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相 关 议 案, 同 意 发 行 的 优 先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3.5 亿 股 ( 含 3.5 亿 股 ), 每 股 票 面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以 票 面 金 额 平 价 发 行 2015 年 5 月 26 日, 本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5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上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优 先 股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相 关 议 案 2015 年 9 月 1 日 和 10 月 15 日, 上 述 非 公 开 发 行 优 先 股 方 案 先 后 获 得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复 和 监 管 意 见 书, 尚 需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目 前 本 行 正 在 积 极 准 备 证 监 会 申 报 材 料, 拟 于 2016 年 内 完 成 首 次 发 行 有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行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和 本 行 网 站 (bank.ecitic.com)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120

12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二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一 ) 董 事 会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董 事 任 期 年 初 持 股 数 年 末 持 股 数 报 告 期 内 从 本 行 获 得 的 税 前 应 付 报 酬 ( 万 元 人 民 币 ) 是 否 在 公 司 关 联 方 获 取 报 酬 常 振 明 董 事 长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是 朱 小 黄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是 李 庆 萍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女 是 孙 德 顺 执 行 董 事 常 务 副 行 长 男 否 张 小 卫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否 李 哲 平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否 吴 小 庆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女 否 王 联 章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否 袁 明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否 注 :1. 连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期, 开 始 时 间 为 首 次 聘 任 时 间 下 同 2. 在 本 行 领 取 薪 酬 的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的 2015 年 度 最 终 薪 酬 正 在 确 认 过 程 中, 其 余 部 分 待 确 认 后 再 行 披 露 3. 李 哲 平 先 生 因 在 本 行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已 超 过 6 年, 在 新 任 独 立 董 事 正 式 就 任, 且 本 行 董 事 人 数 和 结 构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李 哲 平 先 生 将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办 理 离 任 手 续 4. 袁 明 先 生 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因 工 作 精 力 和 个 人 时 间 安 排 原 因 辞 去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以 及 董 事 会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主 席 委 员,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委 员 职 务 在 新 任 独 立 董 事 正 式 就 任 前, 袁 明 先 生 将 继 续 履 职 并 暂 停 领 取 薪 酬 ( 二 ) 监 事 会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监 事 任 期 曹 国 强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否 舒 扬 监 事 男 是 王 秀 红 外 部 监 事 女 否 贾 祥 森 外 部 监 事 男 否 郑 伟 外 部 监 事 男 否 程 普 升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男 否 温 淑 萍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女 否 马 海 清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男 否 注 :1. 本 行 监 事 会 主 席 的 2015 年 度 最 终 薪 酬 正 在 确 认 过 程 中, 其 余 部 分 待 确 认 后 再 行 披 露 2. 本 行 中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奖 金 实 行 延 期 支 付, 本 表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涉 及 的 年 初 持 股 数 年 末 持 股 数 报 告 期 内 从 本 行 获 得 的 税 前 应 付 报 酬 ( 万 元 人 民 币 ) 是 否 在 公 司 关 联 方 获 取 报 酬

12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年 度 延 期 支 付 薪 酬 为 万 元, 延 期 支 付 的 薪 酬 暂 未 发 放 到 个 人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高 管 任 期 年 初 持 股 数 年 末 持 股 数 报 告 期 内 从 本 行 获 得 的 税 前 应 付 报 酬 ( 万 元 人 民 币 ) 是 否 在 公 司 关 联 方 获 取 报 酬 李 庆 萍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女 起 0 0 是 孙 德 顺 执 行 董 事 常 务 副 行 长 男 起 否 张 强 副 行 长 男 起 否 朱 加 麟 副 行 长 男 起 否 方 合 英 副 行 长 财 务 负 责 人 男 起 否 郭 党 怀 副 行 长 男 起 否 杨 毓 副 行 长 男 起 否 乔 维 纪 委 书 记 男 起 否 王 康 董 事 会 秘 书 男 起 16,800 16, 否 注 :1. 在 本 行 领 取 薪 酬 的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2015 年 度 最 终 薪 酬 正 在 确 认 过 程 中, 其 余 部 分 待 确 认 后 再 行 披 露 2. 本 行 中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奖 金 实 行 延 期 支 付, 本 表 中 董 事 会 秘 书 涉 及 的 2015 年 度 延 期 支 付 薪 酬 为 万 元, 延 期 支 付 的 薪 酬 暂 未 发 放 到 个 人 3. 本 表 中 董 事 会 秘 书 持 股 情 况 参 见 本 章 节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本 行 的 股 份 相 关 股 份 及 债 权 证 的 权 益 和 淡 仓 日 ) ( 四 ) 离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报 告 披 露 姓 名 离 任 前 职 务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离 任 时 间 报 告 期 内 从 本 行 获 是 否 在 公 司 年 初 持 年 末 持 得 的 税 前 关 联 方 获 取 股 数 股 数 应 付 报 酬 报 酬 ( 万 元 人 民 币 ) 窦 建 中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是 冈 萨 洛 何 塞 托 非 执 行 董 事 拉 诺 瓦 易 那 男 是 欧 阳 谦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否 郑 学 学 监 事 男 是 李 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男 否 邓 跃 文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男 否 苏 国 新 副 行 长 男 否 曹 国 强 副 行 长 男 否 王 连 福 纪 委 书 记 工 会 主 席 男 否 李 欣 董 事 会 秘 书 男 否 注 :1. 本 表 中 2015 年 度 在 本 行 领 取 薪 酬 的 离 任 监 事 会 主 席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除 李 欣 外 ) 的 2015 年 度 最 终 薪 酬 正 在 确 认 过 程 中, 其 余 部 分 待 确 认 后 再 行 披 露 2. 本 行 中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奖 金 实 行 延 期 支 付, 本 表 中 离 任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22

12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董 事 会 秘 书 涉 及 的 2015 年 度 延 期 支 付 薪 酬 为 万 元, 延 期 支 付 的 薪 酬 暂 未 发 放 到 个 人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 一 ) 董 事 常 振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董 事 长 非 执 行 董 事 常 先 生 自 2013 年 8 月 起 担 任 本 行 董 事 长 此 外, 常 先 生 自 2011 年 12 月 起 任 中 信 集 团 和 中 信 有 限 董 事 长,2009 年 4 月 起 任 中 信 股 份 ( 原 中 信 泰 富 ) 董 事 会 主 席,2011 年 3 月 起 任 中 信 ( 香 港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06 年 10 月 起 任 中 信 国 金 副 董 事 长,2006 年 10 月 起 任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董 事 长,2008 年 2 月 起 任 中 信 出 版 集 团 董 事 长 常 先 生 2010 年 12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任 中 信 集 团 董 事 长,2006 年 7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任 中 信 集 团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2006 年 12 月 至 2011 年 5 月 任 本 行 副 董 事 长 非 执 行 董 事,2006 年 11 月 至 2013 年 3 月 任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非 执 行 董 事,2004 年 7 月 至 2006 年 7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行 长,1995 年 8 月 至 2004 年 7 月 任 中 信 集 团 常 务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1994 年 1 月 至 1995 年 8 月 任 中 国 国 际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协 理,1993 年 9 月 至 1994 年 1 月 任 本 行 副 行 长,1992 年 10 月 至 1993 年 9 月 任 本 行 行 长 助 理 常 先 生 为 高 级 经 济 师, 毕 业 于 北 京 第 二 外 国 语 学 院, 获 日 本 语 言 文 学 学 士 学 位, 后 获 纽 约 保 险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朱 小 黄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朱 先 生 2012 年 9 月 至 2014 年 6 月 任 本 行 行 长,2013 年 1 月 至 2014 年 6 月 任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自 2014 年 7 月 辞 去 本 行 行 长 职 务, 转 为 非 执 行 董 事 朱 先 生 同 时 担 任 中 信 集 团 监 事 长 中 信 股 份 执 委 会 副 主 席 中 信 有 限 监 事 长 朱 先 生 2012 年 8 月 至 2014 年 7 月 任 中 信 股 份 副 总 经 理 ;2011 年 2 月 至 2012 年 8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执 行 董 事 副 行 长 ;2010 年 7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执 行 董 事 副 行 长 兼 首 席 风 险 官 ;2008 年 6 月 至 2010 年 7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副 行 长 兼 首 席 风 险 官 ;2006 年 4 月 至 2008 年 6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首 席 风 险 官 ;2006 年 3 月 至 2006 年 4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控 委 员 会 常 务 副 主 任 ;2004 年 10 月 至 2006 年 3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公 司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2001 年 5 月 至 2004 年 10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广 东 省 分 行 行 长 ;1993 年 9 月 至 2001 年 5 月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信 贷 一 123

12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部 副 主 任 信 贷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辽 宁 省 分 行 副 行 长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1982 年 2 月 至 1993 年 9 月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办 公 室 法 规 处 干 部 副 处 长 处 长 朱 先 生 为 高 级 经 济 师 中 国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获 得 者,1982 年 湖 北 财 经 学 院 基 建 财 务 与 信 用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毕 业,1985 年 10 月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法 专 业 毕 业,2006 年 中 山 大 学 世 界 经 济 专 业 博 士 毕 业 李 庆 萍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李 女 士 自 2014 年 3 月 起 任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2014 年 5 月 起 任 本 行 党 委 书 记,2014 年 7 月 起 任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全 面 主 持 本 行 工 作, 分 管 本 行 人 力 资 源 部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部 软 件 开 发 中 心 数 据 中 心 李 女 士 同 时 担 任 中 信 集 团 执 行 董 事, 中 信 股 份 执 行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执 委 会 委 员, 中 信 有 限 执 行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中 信 国 金 董 事 长, 信 诚 人 寿 副 董 事 长 此 前, 李 女 士 2013 年 9 月 至 2014 年 5 月 任 中 信 集 团 党 委 委 员 兼 中 信 股 份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委 员 ;2009 年 5 月 至 2013 年 9 月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零 售 业 务 总 监 兼 个 人 金 融 部 总 经 理 ;2009 年 1 月 至 2009 年 5 月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零 售 业 务 总 监 兼 个 人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个 人 信 贷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2007 年 1 月 至 2008 年 12 月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广 西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 1984 年 8 月 至 2007 年 1 月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国 际 业 务 部 干 部 副 处 长 处 长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李 女 士 拥 有 三 十 多 年 的 中 国 银 行 业 从 业 经 验 李 女 士 为 高 级 经 济 师, 毕 业 于 南 开 大 学 国 际 金 融 专 业, 获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孙 德 顺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常 务 副 行 长 孙 先 生 自 2011 年 10 月 起 任 本 行 党 委 副 书 记,2011 年 12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行 长,2014 年 3 月 起 任 本 行 执 行 董 事,2014 年 5 月 起 任 本 行 常 务 副 行 长, 现 分 管 本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授 信 审 批 部 授 信 业 务 管 理 部 法 律 保 全 部, 协 管 人 力 资 源 部 孙 先 生 同 时 担 任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董 事 长 此 前, 孙 先 生 于 2010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北 京 管 理 部 副 总 裁 兼 交 通 银 行 北 京 市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2005 年 12 月 至 2009 年 12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北 京 市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1984 年 5 月 至 2005 年 11 月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海 淀 区 办 事 处 海 淀 区 支 行 北 京 分 行 数 据 中 心 ( 北 京 ) 等 单 位 工 作, 期 间,1995 年 12 月 至 2005 年 11 月 任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行 长 助 理 副 行 长,1999 年 1 月 至 2004 年 4 月 曾 兼 任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数 据 中 心 ( 北 京 ) 总 经 理 ;1981 年 4 月 至 1984 年 5 月 就 职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孙 先 生 拥 有 三 十 124

12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多 年 的 中 国 银 行 业 从 业 经 验 孙 先 生 毕 业 于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获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张 小 卫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先 生 于 2013 年 1 月 加 入 本 行 董 事 会, 现 同 时 担 任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行 政 总 裁 在 加 入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前, 张 先 生 于 2012 年 1 月 至 2012 年 9 月 任 香 港 永 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2002 年 起 至 2011 年 底 任 招 商 银 行 香 港 分 行 行 长 ;2000 年 至 2002 年 期 间 任 招 商 银 行 香 港 代 表 处 首 席 代 表, 筹 备 成 立 了 招 商 银 行 香 港 分 行 ;1995 年 至 2000 年 任 交 通 银 行 香 港 分 行 副 行 长 ;1991 年 至 1995 年 任 交 通 银 行 海 南 分 行 国 际 业 务 部 负 责 人 副 行 长 ; 1984 年 至 1991 年 在 农 业 银 行 总 行 计 划 部 体 改 办 国 际 业 务 部 工 作, 先 后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和 处 长 张 先 生 拥 有 31 年 的 中 国 内 地 和 香 港 银 行 业 从 业 经 验 张 先 生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研 究 生 部, 获 货 币 银 行 学 硕 士 学 位 李 哲 平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李 先 生 于 2009 年 5 月 加 入 本 行 董 事 会, 现 任 当 代 金 融 家 杂 志 社 执 行 社 长 兼 主 编 李 先 生 于 1995 年 至 2003 年 任 统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1993 年 至 1995 年 任 中 国 证 券 报 理 论 版 主 编,1989 年 至 1993 年 任 中 国 金 融 培 训 中 心 助 教 李 先 生 自 2008 年 8 月 至 今 任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自 2014 年 7 月 至 今 任 广 东 南 粤 银 行 独 立 董 事, 自 2014 年 11 月 至 今 任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李 先 生 毕 业 于 山 西 财 经 学 院 并 获 得 经 济 学 学 士 学 位, 后 获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总 行 研 究 生 部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吴 小 庆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吴 女 士 于 2012 年 10 月 加 入 本 行 董 事 会 吴 女 士 于 2008 年 10 月 退 休,2005 年 9 月 至 2008 年 10 月 任 中 国 中 钢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会 计 师 及 中 钢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董 事 长 ;1999 年 12 月 至 2005 年 9 月 任 中 国 中 钢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会 计 师 及 中 钢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董 事 ;1995 年 1 月 至 1999 年 12 月 先 后 任 中 钢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主 任 主 任 此 前, 吴 女 士 先 后 在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财 务 司 中 国 钢 铁 炉 料 总 公 司 财 务 部 工 作 吴 女 士 长 期 从 事 财 务 和 会 计 管 理 领 域, 具 有 丰 富 的 大 型 央 企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经 验, 熟 悉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税 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吴 女 士 125

12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为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非 执 业 ) 高 级 会 计 师,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财 政 系 会 计 专 业, 获 学 士 学 位 王 联 章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王 先 生 于 2012 年 11 月 加 入 本 行 董 事 会 王 先 生 同 时 担 任 加 拿 大 阿 特 斯 阳 光 电 子 集 团 独 立 董 事 瑞 士 安 达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华 众 车 载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兼 董 事 会 副 主 席 深 圳 市 盐 田 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恒 基 兆 业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副 主 席 高 级 顾 问 中 华 海 外 联 谊 会 理 事 王 先 生 自 2013 年 1 月 起 担 任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第 十 一 届 陕 西 省 委 员 会 委 员 王 先 生 曾 在 加 拿 大 皇 家 银 行 担 任 多 个 高 级 职 位, 包 括 中 国 区 业 务 副 代 表 华 南 地 区 代 表 及 上 海 分 行 行 长 王 先 生 曾 在 瑞 士 联 合 银 行 担 任 不 同 职 位, 包 括 中 国 业 务 主 管 及 债 务 资 本 市 场 执 行 董 事 等 王 先 生 亦 曾 任 花 旗 银 行 集 团 商 人 银 行 万 国 宝 通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区 董 事 此 外, 王 先 生 曾 任 职 恒 生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大 中 华 业 务 主 管 及 香 港 星 展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大 中 华 区 企 业 及 投 资 银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自 2002 年 起, 王 先 生 出 任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委 员 会 委 员 王 先 生 于 2010 年 获 评 上 交 所 全 国 优 秀 独 立 董 事, 于 2011 年 获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颁 授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荣 誉 勋 章 袁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袁 先 生 于 2014 年 9 月 加 入 本 行 董 事 会 2011 年 12 月 至 2013 年 3 月, 袁 先 生 曾 任 政 协 第 十 届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委 员 会 经 济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此 外, 袁 先 生 2003 年 12 月 至 2012 年 2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广 西 区 分 行 行 长 党 委 书 记 ;2003 年 4 月 至 2003 年 12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广 西 区 分 行 主 要 负 责 人 ;1997 年 7 月 至 2003 年 4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吉 林 省 分 行 行 长 党 委 书 记 ;1987 年 7 月 至 1997 年 7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吉 林 省 分 行 副 行 长 党 组 成 员 ;1986 年 2 月 至 1987 年 7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吉 林 省 分 行 办 公 室 主 任 ;1984 年 11 月 至 1986 年 2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吉 林 省 通 化 市 中 心 支 行 行 长 党 组 书 记 ;1979 年 2 月 至 1984 年 11 月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吉 林 省 分 行 综 合 计 划 处 干 部 主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1975 年 10 月 至 1979 年 2 月 为 延 边 州 政 府 财 贸 办 公 室 干 部 ;1973 年 9 月 至 1975 年 10 月 在 吉 林 省 延 边 财 贸 学 校 就 读 商 业 经 济 专 业 ;1968 年 12 月 至 1973 年 9 月 为 吉 林 省 敦 化 县 大 蒲 柴 河 公 社 知 青 袁 先 生 为 高 级 经 济 师,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126

12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二 ) 监 事 曹 国 强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监 事 会 主 席 曹 先 生 自 2015 年 12 月 起 任 本 行 监 事 会 主 席, 分 管 本 行 审 计 部 工 作 曹 先 生 自 2015 年 4 月 起 在 中 信 集 团 挂 职 任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此 外,2015 年 12 月 起 曹 先 生 任 中 信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2013 年 12 月 起 任 中 信 和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自 2009 年 10 月 起 任 中 信 国 金 董 事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董 事 曹 先 生 于 2010 年 3 月 至 2015 年 10 月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2006 年 4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本 行 行 长 助 理 ; 2005 年 4 月 至 2006 年 4 月 任 本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1992 年 12 月 至 2005 年 4 月, 曹 先 生 历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计 划 资 金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深 圳 士 必 达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招 银 典 当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招 商 银 行 深 圳 管 理 部 计 划 资 金 部 总 经 理,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计 划 资 金 部 副 总 经 理 和 总 经 理 ;1988 年 7 月 至 1992 年 6 月, 曹 先 生 曾 任 职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陕 西 省 分 行 计 划 资 金 处, 历 任 副 主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曹 先 生 在 中 国 银 行 业 拥 有 近 三 十 年 从 业 经 历 曹 先 生 为 高 级 经 济 师,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先 后 于 湖 南 财 经 学 院 获 得 货 币 银 行 学 专 业 学 士 学 位, 于 陕 西 财 经 学 院 获 得 货 币 银 行 学 硕 士 学 位 舒 扬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舒 先 生 2015 年 5 月 起 任 中 信 集 团 稽 核 审 计 部 总 经 理 中 信 股 份 审 计 监 察 合 规 部 总 经 理 舒 先 生 2010 年 1 月 至 2015 年 5 月 任 中 信 集 团 风 险 管 理 部 主 任 此 前, 舒 先 生 历 任 中 信 兴 业 公 司 渤 铝 处 项 目 主 管, 中 信 公 司 综 合 计 划 部 项 目 处 副 处 长, 中 信 美 国 钢 铁 公 司 司 库, 中 信 美 国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中 信 公 司 综 合 计 划 部 副 主 任, 中 信 美 国 钢 铁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中 信 美 国 集 团 公 司 总 经 理, 纽 约 代 表 处 总 代 表 舒 先 生 毕 业 于 南 京 大 学 数 量 经 济 学 专 业 美 国 Widener 大 学 会 计 学 专 业 王 秀 红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外 部 监 事 王 女 士 现 任 中 国 女 法 官 协 会 名 誉 会 长 王 女 士 于 2003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1 月 历 任 中 国 女 法 官 协 会 会 长 和 中 国 法 官 协 会 副 会 长 王 女 士 2004 年 10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任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审 判 委 员 会 副 部 级 专 职 委 员 ;2003 年 5 月 至 127

12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2004 年 9 月 任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庭 庭 长 审 委 会 委 员 ;1997 年 2 月 至 2003 年 4 月 任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政 治 部 副 主 任 ;1994 年 2 月 至 1997 年 1 月 任 吉 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常 务 副 院 长 党 组 副 书 记 中 国 女 法 官 协 会 副 会 长 此 前, 王 女 士 先 后 任 职 于 吉 林 省 四 平 地 区 木 材 公 司 四 平 地 区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辽 源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吉 林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王 女 士 长 期 在 法 院 系 统 工 作, 具 有 丰 富 的 法 律 事 务 经 验 王 女 士 毕 业 于 北 京 政 法 学 院 ( 现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 贾 祥 森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外 部 监 事 贾 先 生 2010 年 3 月 至 2014 年 3 月 任 农 业 银 行 总 行 审 计 总 监 兼 审 计 局 局 长 ;2008 年 4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农 业 银 行 总 行 审 计 局 局 长 ;1984 年 4 月 至 2008 年 4 月 历 任 北 京 市 农 业 银 行 丰 台 区 支 行 副 行 长 北 京 市 农 业 银 行 副 处 长 ( 主 持 工 作 ) 北 京 市 农 业 银 行 东 城 区 支 行 行 长 北 京 市 农 业 银 行 副 行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农 业 银 行 总 行 公 司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广 东 省 农 业 银 行 行 长 党 委 书 记 此 前, 贾 先 生 先 后 任 职 于 北 京 市 人 民 银 行 朝 阳 区 办 事 处 丰 台 区 办 事 处 贾 先 生 毕 业 于 社 科 院 研 究 生 院 货 币 银 行 学 专 业 郑 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外 部 监 事 郑 先 生 现 任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风 险 管 理 与 保 险 学 系 主 任 教 授 1999 年 3 月 至 今 历 任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风 险 管 理 与 保 险 学 系 主 任 助 理 系 副 主 任 系 主 任,1998 年 7 月 至 今 历 任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助 教 讲 师 副 教 授 教 授 教 授 兼 博 士 生 导 师 郑 先 生 2008 年 4 月 至 2014 年 4 月 曾 任 中 银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先 后 担 任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席 郑 先 生 1999 年 8 月 至 2000 年 1 月 在 美 国 威 斯 康 辛 麦 迪 逊 大 学 商 学 院 做 访 问 学 者 郑 先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金 融 学 专 业, 获 博 士 学 位 程 普 升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程 先 生 自 2015 年 5 月 起 经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任 职 资 格 任 本 行 审 计 部 总 经 理 此 前, 程 先 生 于 2013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1 月 任 本 行 集 中 采 购 中 心 总 经 理 ;2011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0 月 任 本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财 务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2008 年 8 月 至 2011 年 3 月 任 本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财 务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128

13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2005 年 6 月 至 2008 年 8 月 任 本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财 务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2004 年 3 月 至 2005 年 6 月 任 本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预 算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1995 年 7 月 至 2004 年 3 月 任 本 行 计 划 财 务 管 理 部 职 员 副 科 长 科 长 副 总 经 理 此 前, 程 先 生 1992 年 8 月 至 1995 年 7 月 为 陕 西 财 经 学 院 研 究 生 部 研 究 生,1991 年 7 月 至 1992 年 8 月 为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山 西 省 万 荣 支 行 职 员 温 淑 萍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温 女 士 2013 年 6 月 至 今 任 本 行 南 昌 分 行 工 会 主 席 ( 副 行 长 级 );2011 年 3 月 至 2013 年 6 月 任 本 行 南 昌 分 行 党 委 委 员 ( 副 行 长 级 ) 工 会 主 席 纪 委 书 记 ;2009 年 7 月 至 2011 年 3 月 任 本 行 南 昌 分 行 党 委 委 员 ( 行 长 助 理 级 ) 工 会 主 席 纪 委 书 记 ;2009 年 4 月 至 2009 年 7 月 任 本 行 南 昌 分 行 党 委 委 员 ( 行 长 助 理 级 ) 工 会 主 席 ;2008 年 2 月 至 2009 年 4 月 任 本 行 南 昌 分 行 工 会 主 席 ( 行 长 助 理 级 );2007 年 11 月 至 2008 年 2 月 任 本 行 南 昌 分 行 机 关 党 委 书 记 此 前,2003 年 1 月 至 2007 年 10 月 任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副 处 级 干 部 ;1997 年 3 月 至 2002 年 12 月 任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营 业 部 人 事 教 育 处 干 部 副 处 长 兼 组 织 部 副 部 长 ; 1991 年 5 月 至 1997 年 2 月 历 任 农 业 银 行 江 西 南 昌 市 郊 区 支 行 人 事 科 干 事 副 科 长 ; 1987 年 10 月 至 1991 年 4 月 在 农 业 银 行 江 西 丰 城 支 行 工 作 ;1985 年 3 月 至 1987 年 9 月 任 江 西 宜 春 市 上 高 县 粮 食 局 团 委 书 记 工 会 干 事 ;1980 年 6 月 至 1985 年 2 月 先 后 在 上 高 县 粮 食 系 统 镇 渡 粮 管 所 粮 油 加 工 厂 工 作 ;1978 年 12 月 至 1980 年 5 月 任 上 高 县 镇 渡 公 社 团 委 副 书 记 妇 联 副 主 任 ;1975 年 7 月 至 1978 年 11 月 下 放 上 高 县 镇 渡 公 社 井 头 村, 抽 选 为 县 社 路 线 教 育 工 作 队 员 温 女 士 获 得 政 教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马 海 清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马 先 生 从 2015 年 2 月 起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办 公 室 主 任, 2013 年 7 月 至 2015 年 2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营 业 结 算 部 总 经 理 ;2012 年 5 月 至 2013 年 7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会 计 部 总 经 理 ;2009 年 9 月 2012 年 5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公 司 银 行 部 副 总 经 理 马 先 生 从 1994 年 起 一 直 在 本 行 工 作, 历 任 本 行 租 赁 部 和 信 贷 部 职 员, 总 行 营 业 部 公 司 业 务 部 职 员, 副 处 长 总 经 理 助 理, 总 行 营 业 部 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公 司 银 行 部 副 总 经 理 等 职 务 马 先 生 本 科 毕 业 于 中 央 财 政 金 融 学 院, 获 会 计 学 学 士 学 位, 此 后 获 得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学 位 129

1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李 庆 萍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李 女 士 简 历 参 见 本 章 董 事 部 分 孙 德 顺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常 务 副 行 长 孙 先 生 简 历 参 见 本 章 董 事 部 分 张 强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副 行 长 张 先 生 自 2010 年 3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长 期 负 责 本 行 公 司 银 行 与 金 融 市 场 板 块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现 分 管 本 行 金 融 同 业 部 金 融 市 场 部 投 资 银 行 部 国 际 业 务 部 票 据 中 心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公 司 此 前, 张 先 生 于 2006 年 4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本 行 行 长 助 理 党 委 委 员, 期 间,2006 年 4 月 至 2007 年 3 月 曾 兼 任 总 行 公 司 银 行 部 总 经 理 张 先 生 2000 年 1 月 至 2006 年 4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和 总 经 理 ;1990 年 9 月 至 2000 年 1 月 先 后 在 本 行 信 贷 部 济 南 分 行 和 青 岛 分 行 工 作, 曾 任 总 行 信 贷 部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分 行 副 行 长 和 行 长 自 1990 年 9 月 至 今, 张 先 生 一 直 为 本 行 服 务, 在 中 国 银 行 业 拥 有 近 三 十 年 从 业 经 历 张 先 生 为 高 级 经 济 师, 先 后 于 中 南 财 经 大 学 ( 现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 辽 宁 大 学 获 得 经 济 学 学 士 学 位 金 融 学 硕 士 学 位 朱 加 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副 行 长 朱 先 生 自 2013 年 3 月 起 任 本 行 党 委 委 员,2014 年 9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行 长,2014 年 10 月 起 兼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党 委 书 记 总 经 理, 现 分 管 本 行 董 监 事 会 办 公 室 基 建 办 公 室 此 前, 朱 先 生 于 2005 年 5 月 至 2013 年 3 月 任 信 诚 人 寿 董 事 副 首 席 执 行 官 ;2004 年 3 月 至 2005 年 5 月 任 信 诚 人 寿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首 席 营 运 官 ; 2000 年 5 月 至 2004 年 3 月 任 信 诚 人 寿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998 年 10 月 至 2000 年 5 月 任 本 行 首 席 清 收 主 管 兼 资 产 保 全 部 总 经 理 ;1997 年 12 月 至 1998 年 10 月 任 中 信 公 司 保 险 筹 备 组 负 责 人 ;1997 年 1 月 至 1997 年 12 月 在 日 本 生 命 保 险 公 司 及 日 本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工 作 研 修 ;1986 年 8 月 至 1997 年 1 月 在 本 行 总 行 工 作, 历 任 办 公 室 职 员 副 科 长 行 长 秘 书 等 职 务, 期 间 于 1988 年 9 月 至 1989 年 9 月 在 日 本 野 村 证 券 公 司 工 作 研 修 130

13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方 合 英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副 行 长 财 务 负 责 人 方 先 生 自 2014 年 8 月 起 任 本 行 党 委 委 员,2014 年 11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现 分 管 本 行 资 产 负 债 部 财 务 会 计 部 运 营 管 理 部 理 财 业 务 管 理 部, 协 管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部 软 件 开 发 中 心 数 据 中 心 此 前, 方 先 生 于 2014 年 1 月 起 任 信 银 投 资 董 事,2013 年 5 月 起 任 本 行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总 监,2014 年 5 月 至 2014 年 9 月 兼 任 本 行 杭 州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2007 年 3 月 至 2013 年 5 月 任 本 行 苏 州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2003 年 9 月 至 2007 年 3 月 历 任 本 行 杭 州 分 行 党 委 委 员 行 长 助 理 副 行 长 ;1996 年 12 月 至 2003 年 9 月 在 本 行 杭 州 分 行 工 作, 历 任 信 贷 部 科 长 副 总 经 理, 富 阳 支 行 行 长 党 组 书 记, 国 际 结 算 部 副 总 经 理, 零 售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1996 年 7 月 至 1996 年 12 月 任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杭 州 城 东 办 事 处 副 主 任 ;1992 年 12 月 至 1996 年 7 月 在 浙 江 银 行 学 校 实 验 城 市 信 用 社 信 贷 部 工 作, 历 任 信 贷 员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1991 年 7 月 至 1992 年 12 月 在 浙 江 银 行 学 校 任 教 师 郭 党 怀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副 行 长 郭 先 生 自 2014 年 8 月 起 任 本 行 党 委 委 员,2014 年 11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现 分 管 本 行 零 售 银 行 部 小 企 业 及 个 人 信 贷 部 电 子 银 行 部 信 用 卡 中 心 集 中 采 购 中 心 行 政 管 理 部 中 信 金 融 租 赁,2015 年 4 月 起 兼 任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董 事 长 党 委 书 记 此 前, 郭 先 生 于 2013 年 5 月 至 2014 年 8 月 任 本 行 总 审 计 师 ; 2010 年 3 月 至 2013 年 5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党 委 书 记 总 经 理 ;2006 年 7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本 行 天 津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7 月 任 本 行 国 际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2001 年 8 月 至 2005 年 1 月 任 本 行 行 长 助 理 ;2000 年 11 月 至 2001 年 8 月 受 中 信 集 团 委 派, 负 责 中 信 国 安 收 购 汕 头 市 商 业 银 行 项 目 并 担 任 董 事 长 ;1999 年 9 月 至 2000 年 11 月 任 本 行 沈 阳 分 行 行 长 党 组 书 记 ;1986 年 8 月 至 1999 年 9 月 在 本 行 工 作, 历 任 业 务 员 副 科 长 科 长, 京 城 大 厦 营 业 部 科 长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北 京 分 行 行 长 助 理 副 行 长 总 行 营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杨 毓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副 行 长 杨 先 生 自 2015 年 7 月 起 任 本 行 党 委 委 员,2015 年 12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现 分 管 本 行 公 司 银 行 部 集 团 客 户 部 机 构 业 务 部 资 产 托 管 部 此 前, 131

13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杨 先 生 2011 年 3 月 至 2015 年 6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江 苏 省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2006 年 7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河 北 省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1982 年 8 月 至 2006 年 6 月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工 作, 历 任 计 财 处 副 处 长, 信 阳 分 行 副 行 长 党 委 委 员, 计 财 处 处 长, 郑 州 市 铁 道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郑 州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河 南 省 分 行 党 委 副 书 记 副 行 长 ( 主 持 工 作 ) 杨 先 生 为 高 级 经 济 师, 研 究 生 学 历, 管 理 学 博 士 乔 维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纪 委 书 记 乔 先 生 自 2015 年 7 月 起 任 本 行 党 委 委 员 纪 委 书 记, 自 2015 年 8 月 起 任 本 行 机 关 党 委 书 记, 现 分 管 本 行 办 公 室 合 规 部 纪 检 监 察 部 群 工 保 卫 部 此 前, 乔 先 生 2010 年 5 月 至 2015 年 7 月 任 中 组 部 干 部 五 局 副 巡 视 员 兼 二 处 处 长 副 巡 视 员 ;2001 年 12 月 至 2010 年 5 月 任 中 组 部 干 部 四 局 三 处 中 组 部 干 部 五 局 四 处 正 处 级 调 研 员, 中 组 部 干 部 五 局 三 处 正 处 级 调 研 员 兼 副 处 长 处 长, 中 组 部 干 部 五 局 二 处 处 长 ;1994 年 3 月 至 2001 年 12 月 任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办 公 厅 综 合 处 干 部 副 处 长 和 处 长 ;1989 年 7 月 至 1994 年 3 月 曾 任 国 家 原 材 料 投 资 办 公 厅 秘 书 处 干 部 乔 先 生 先 后 获 得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档 案 学 学 士 学 位 和 中 欧 国 际 商 学 院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王 康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王 先 生 自 2015 年 1 月 起 任 本 行 资 产 负 债 部 总 经 理,2015 年 5 月 起 同 时 担 任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此 前, 王 先 生 2013 年 6 月 至 2015 年 1 月 任 本 行 无 锡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行 长 ;2013 年 3 月 至 2013 年 6 月 任 无 锡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2003 年 8 月 至 2013 年 3 月 在 本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工 作, 期 间, 2008 年 4 月 至 2013 年 3 月 任 总 经 理,2007 年 8 月 至 2008 年 4 月 任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2006 年 6 月 至 2007 年 8 月 任 副 总 经 理,2003 年 8 月 至 2006 年 6 月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预 算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2002 年 2 月 至 2003 年 8 月 任 本 行 股 改 工 作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 主 持 工 作 ); 2001 年 5 月 至 2002 年 1 月 任 行 长 秘 书 室 副 主 任 兼 行 长 秘 书 ;1997 年 8 月 至 2001 年 5 月 任 行 长 秘 书 ;1996 年 4 月 至 1997 年 8 月 在 本 行 综 合 计 划 部 工 作 王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获 得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EMBA)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和 工 学 学 士 学 位 132

13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三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新 聘 或 解 聘 情 况 ( 一 ) 董 事 2015 年 5 月, 本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完 成 本 行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常 振 明 先 生 朱 小 黄 先 生 李 庆 萍 女 士 孙 德 顺 先 生 张 小 卫 先 生 吴 小 庆 女 士 王 联 章 先 生 袁 明 先 生 钱 军 先 生 当 选 为 本 行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除 钱 军 先 生 外, 其 余 董 事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后 正 式 就 任 本 行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钱 军 先 生 将 自 银 监 会 批 准 其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之 日 起 就 任, 在 此 之 前, 李 哲 平 先 生 将 继 续 履 行 董 事 职 责 自 新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立 之 日 起, 窦 建 中 先 生 冈 萨 洛 何 塞 托 拉 诺 瓦 易 那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行 董 事 ( 二 ) 监 事 2015 年 1 月, 本 行 监 事 会 接 到 本 行 工 会 关 于 选 举 温 淑 萍 同 志 为 中 信 银 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监 事 的 决 议, 已 推 选 温 淑 萍 女 士 担 任 本 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任 期 自 2015 年 1 月 15 日 起 生 效, 至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任 期 届 满 之 日 止 2015 年 3 月, 本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议 案, 同 意 提 名 贾 祥 森 先 生 郑 伟 先 生 为 本 行 外 部 监 事, 同 意 将 提 名 议 案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2015 年 5 月, 本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贾 祥 森 先 生 和 郑 伟 先 生 为 本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外 部 监 事, 并 立 即 生 效 2015 年 5 月, 本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完 成 本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欧 阳 谦 先 生 郑 学 学 先 生 王 秀 红 女 士 贾 祥 森 先 生 郑 伟 先 生 当 选 为 本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经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民 主 程 序, 温 淑 萍 女 士 程 普 升 先 生 马 海 清 先 生 当 选 为 本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自 新 一 届 监 事 会 成 立 之 日 起, 李 刚 先 生 邓 跃 文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5 年 8 月, 本 行 监 事 郑 学 学 先 生 因 在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退 休, 辞 去 本 行 监 事 会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监 事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和 委 员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委 员 等 职 务 郑 学 学 先 生 的 辞 职 自 2015 年 8 月 12 日 起 生 效 2015 年 8 月, 本 行 监 事 会 通 过 会 议 决 议, 同 意 提 名 舒 扬 先 生 为 本 行 监 事 并 将 133

13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提 名 议 案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2015 年 10 月, 本 行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舒 扬 先 生 为 本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并 立 即 生 效 2015 年 10 月, 本 行 监 事 会 主 席 欧 阳 谦 先 生 因 退 休 原 因, 辞 去 其 所 担 任 的 本 行 监 事 会 主 席 和 监 事 职 务 欧 阳 谦 先 生 的 辞 职 自 2015 年 10 月 16 日 起 生 效 2015 年 10 月, 本 行 监 事 会 通 过 会 议 决 议, 同 意 提 名 曹 国 强 先 生 为 本 行 监 事 并 将 提 名 议 案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2015 年 12 月, 本 行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曹 国 强 先 生 为 本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2015 年 12 月, 本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选 举 曹 国 强 先 生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并 立 即 生 效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5 年 3 月, 本 行 董 事 会 通 过 会 议 决 议, 聘 任 王 康 先 生 为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此 前, 李 欣 先 生 已 提 出 辞 去 所 担 任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务, 在 新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就 任 时 正 式 离 任 王 康 先 生 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 起 正 式 就 任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本 行 原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欣 先 生 的 辞 职 同 时 生 效 2015 年 5 月, 本 行 董 事 会 通 过 会 议 决 议, 同 意 继 续 聘 任 李 庆 萍 女 士 为 行 长, 孙 德 顺 先 生 为 常 务 副 行 长 苏 国 新 先 生 曹 国 强 先 生 张 强 先 生 朱 加 麟 先 生 方 合 英 先 生 郭 党 怀 先 生 为 副 行 长, 王 康 先 生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2015 年 7 月, 乔 维 先 生 任 本 行 纪 委 书 记, 王 连 福 先 生 因 退 休 原 因 不 再 担 任 本 行 纪 委 书 记 2015 年 8 月, 本 行 董 事 会 通 过 会 议 决 议, 因 苏 国 新 先 生 工 作 调 动, 解 聘 苏 国 新 先 生 本 行 副 行 长 职 务, 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 起 生 效 2015 年 8 月, 本 行 董 事 会 通 过 会 议 决 议, 同 意 聘 任 杨 毓 先 生 为 本 行 副 行 长 2015 年 12 月, 经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任 职 资 格, 杨 毓 先 生 正 式 就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2015 年 10 月, 本 行 副 行 长 曹 国 强 先 生 因 工 作 调 整 原 因, 辞 去 其 所 担 任 的 本 行 副 行 长 职 务, 自 2015 年 10 月 16 日 起 生 效 134

13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四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分 配 方 案 经 董 事 会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审 核 后,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实 行 津 贴 制 度 根 据 中 国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本 行 为 所 有 员 工 ( 包 括 同 时 是 本 行 员 工 的 执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加 入 了 中 国 政 府 组 织 的 各 类 法 定 供 款 退 休 计 划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包 括 现 任 及 离 任 ) 从 本 行 实 际 获 得 的 税 前 报 酬 合 计 万 元 本 行 为 同 时 是 本 行 员 工 的 执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报 酬,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奖 金 职 工 福 利 费 和 各 项 保 险 金 住 房 公 积 金 年 金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从 本 行 领 取 津 贴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股 东 监 事 不 在 本 行 领 取 任 何 工 资 或 董 事 袍 金 本 行 并 未 向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放 激 励 股 权 淡 仓 五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本 行 的 股 份 相 关 股 份 及 债 权 证 的 权 益 和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王 康 先 生 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 正 式 就 职, 就 职 时 持 有 本 行 A 股 股 票 16,800 股,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发 生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除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王 康 先 生 外, 本 行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未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股 票 期 权 或 限 制 性 股 票 六 董 事 监 事 在 重 大 合 约 中 权 益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及 其 控 股 公 司 附 属 公 司 或 各 同 系 附 属 公 司 概 无 就 本 行 业 务 订 立 任 何 重 大 且 任 何 董 事 监 事 直 接 或 间 接 在 其 中 拥 有 重 大 权 益 的 合 约 七 董 事 监 事 的 服 务 合 约 本 行 所 有 董 事 和 监 事, 均 未 与 本 行 或 其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订 立 任 何 在 一 年 内 不 能 终 止, 或 除 法 定 补 偿 外 还 须 支 付 任 何 补 偿 方 可 终 止 的 服 务 合 约 135

13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八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的 关 系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管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重 大 财 务 业 务 家 属 及 其 他 关 系 九 董 事 在 与 本 行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中 所 占 的 权 益 本 行 并 无 任 何 董 事 在 与 本 行 直 接 或 间 接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中 持 有 任 何 权 益 十 董 事 保 险 2015 年, 本 行 已 为 全 体 董 事 投 保 董 事 责 任 保 险 十 一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和 员 工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 含 子 公 司 ) 员 工 总 数 56,489 人, 其 中, 合 同 制 员 工 49,915 人, 派 遣 及 聘 用 协 议 员 工 6,574 人 员 工 中 管 理 人 员 9,863 人, 业 务 人 员 42,720 人, 支 持 人 员 2,593 人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员 工 10,027 人, 占 比 17.75%; 本 科 学 历 员 工 37,597 人, 占 比 66.56%; 专 科 及 以 下 学 历 员 工 8,865 人, 占 比 15.69% 离 退 休 人 员 760 人 ( 一 )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遵 循 有 效 激 励 与 严 格 约 束 相 结 合 原 则, 不 断 改 革 和 完 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加 强 人 力 资 源 体 系 建 设 和 流 程 梳 理, 建 立 健 全 职 位 序 列, 进 一 步 明 确 岗 位 职 责, 制 定 修 订 规 章 制 度, 促 进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基 础 更 加 牢 固 ; 加 强 各 级 领 导 班 子 建 设, 推 进 岗 位 交 流, 培 养 后 备 人 才, 补 充 调 整 分 行 和 总 行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促 进 核 心 人 才 队 伍 结 构 更 趋 合 理 整 体 素 质 不 断 提 升 ; 合 理 确 定 人 员 编 制, 建 立 科 学 化 市 场 化 的 人 员 配 置 模 式, 优 化 人 员 结 构, 增 强 人 力 配 置 效 率, 及 时 有 效 引 进 各 类 人 才, 健 全 劳 动 关 系 管 理 ; 建 立 以 岗 位 价 值 为 核 心 的 薪 酬 体 系, 健 全 薪 酬 制 度, 完 善 薪 酬 结 构, 强 化 考 核 监 督, 规 范 薪 酬 福 利 分 配 和 保 险 缴 纳, 强 化 激 励 作 用, 保 障 员 工 权 益 ; 加 强 信 息 化 管 理, 启 动 新 一 代 人 力 资 源 系 统 建 设, 为 经 营 管 理 提 供 快 捷 准 确 的 人 力 资 源 信 息, 促 进 业 务 发 展 136

13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二 ) 人 力 资 源 培 训 与 开 发 人 力 资 源 培 训 与 开 发 工 作 紧 紧 围 绕 战 略 转 型 的 部 署, 致 力 于 打 造 符 合 战 略 需 要 具 有 较 强 战 略 执 行 能 力 和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的 人 才 队 伍 着 眼 未 来, 全 面 开 展 各 层 级 领 导 干 部 培 训 后 备 干 部 培 训 国 际 化 人 才 培 训 坚 持 分 层 分 类, 持 续 深 化 员 工 岗 位 培 训 和 专 业 培 训 力 促 转 型, 全 面 深 化 网 络 学 习 和 移 动 学 习, 提 升 对 业 务 的 支 持 效 力 营 造 氛 围, 开 展 员 工 读 书 活 动 中 信 大 讲 堂 知 识 竞 赛 等 各 类 学 习 活 动, 积 极 打 造 学 习 型 组 织 报 告 期 内, 当 年 共 举 办 境 内 各 类 面 授 培 训 6,064 期,52.3 万 人 次 网 络 学 院 累 计 万 人 次 学 习, 举 办 网 络 考 试 289 场 中 信 银 行 大 学 微 信 平 台 员 工 注 册 5.2 万 人, 实 现 全 员 覆 盖 ; 组 织 考 试 33 场,1.4 万 人 次 ; 上 线 微 课 74 门,1.8 万 人 次 学 习 137

13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三 章 公 司 治 理 报 告 一 公 司 治 理 架 构 二 公 司 治 理 整 体 情 况 2015 年, 本 行 按 照 境 内 外 监 管 要 求, 结 合 国 内 经 济 发 展 与 调 整 所 带 来 的 挑 战 和 机 遇 以 及 本 行 的 实 际 情 况,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架 构, 确 保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对 本 行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发 挥 战 略 指 导 科 学 决 策 和 有 效 监 督 的 作 用 本 行 进 一 步 完 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有 效 制 衡 机 制,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根 据 监 管 政 策 要 求, 勤 勉 履 职, 保 障 了 本 行 各 项 业 务 的 合 规 经 营 和 稳 步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顺 利 完 成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换 届, 保 障 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各 项 工 作 的 平 稳 过 渡 通 过 创 新 沟 通 机 制, 加 强 了 董 监 事 会 与 管 理 层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进 一 步 发 挥 了 董 监 事 会 对 本 行 战 略 执 行 业 务 发 展 风 险 控 制 和 内 控 合 规 等 方 面 的 指 导 作 用, 提 高 了 董 监 事 会 的 决 策 水 平 和 运 作 效 率 为 加 强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银 监 会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等 监 管 规 定, 本 行 对 公 司 章 程 有 关 条 款 进 行 了 梳 理, 形 成 了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案,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已 于 报 告 期 内 正 式 生 效 为 进 一 步 支 持 董 监 事 履 职, 报 告 期 内 组 织 董 事 监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参 加 上 交 所 北 京 证 监 局 组 织 的 培 训 17 人 次, 开 展 分 行 调 研 33 人 次 138

14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本 行 公 司 治 理 机 构 设 置 和 运 行 情 况 与 公 司 法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香 港 联 交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不 存 在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解 决 而 未 解 决 的 重 大 公 司 治 理 问 题 三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召 开 了 1 次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3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2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11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 其 中 4 次 为 定 期 现 场 会 议,5 次 为 因 重 大 事 项 等 而 临 时 召 开 的 现 场 会 议,2 次 为 通 讯 表 决 会 议 ) 9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 均 为 现 场 会 议 ) 30 次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和 监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本 行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召 开 均 符 合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四 股 东 大 会 ( 一 ) 股 东 大 会 和 股 东 权 利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股 东 大 会 是 本 行 的 权 力 机 构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决 定 本 行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审 议 批 准 本 行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选 举 和 更 换 董 事 以 及 由 股 东 代 表 出 任 的 监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审 议 和 批 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对 本 行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发 行 本 行 具 有 补 充 资 本 金 性 质 的 债 券 或 其 他 有 价 证 券 及 上 市 的 方 案 回 购 本 行 普 通 股 股 票 作 出 决 议,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等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本 行 的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为 股 东 与 董 事 会 提 供 一 个 有 效 的 沟 通 平 台 本 行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于 会 议 召 开 日 前 45 日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将 会 议 拟 审 议 的 事 项 以 及 开 会 的 日 期 和 地 点 告 知 所 有 在 册 股 东 拟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20 日 前, 将 出 席 会 议 的 书 面 回 复 送 达 本 行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并 在 会 上 回 答 股 东 问 题 本 行 聘 请 的 境 内 外 审 计 师 也 出 席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并 在 会 上 回 答 有 关 外 部 审 计 情 况 审 计 报 告 及 报 告 内 容 会 计 政 策 及 审 计 师 独 立 性 等 相 关 问 题 139

14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除 非 另 有 规 定 或 安 排, 本 行 股 东 可 根 据 境 内 外 证 券 监 管 规 则,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以 投 票 方 式 表 决 投 票 的 详 细 程 序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开 始 时 向 股 东 说 明, 以 确 保 股 东 熟 悉 该 等 投 票 程 序 股 东 大 会 主 席 将 会 就 每 项 重 要 事 宜 个 别 提 出 决 议 案 投 票 结 果 将 于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同 一 营 业 日 内 刊 登 于 本 行 及 境 内 外 上 市 地 交 易 所 指 定 网 站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根 据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可 由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本 行 10% 以 上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 持 股 股 数 按 股 东 提 出 书 面 请 求 日 的 持 股 数 计 算 ) 通 过 提 出 书 面 请 求 而 召 开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合 并 持 有 本 行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本 行 提 出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议 案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本 行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 召 集 人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公 告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并 将 该 临 时 提 案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召 开 临 时 董 事 会 经 代 表 10%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提 议 时, 可 以 召 开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董 事 长 应 在 自 接 到 代 表 10%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提 议 后 10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查 询 股 东 如 需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查 询, 可 通 过 发 电 子 邮 件 至 [email protected] 或 通 过 本 行 网 站 上 的 其 他 联 系 方 式 向 董 事 会 或 本 行 提 出 本 行 所 有 公 告 新 闻 稿 及 有 用 公 司 资 料 已 刊 登 于 本 行 网 站, 以 提 升 本 行 的 信 息 透 明 度 ( 二 ) 报 告 期 内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共 召 开 1 次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3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2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34 项 议 案 本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有 关 决 议 均 已 在 本 行 境 内 外 上 市 地 交 易 所 指 定 网 站 以 及 本 行 网 站 进 行 了 披 露, 有 关 索 引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九 章 重 要 事 项 信 息 披 露 索 引 140

14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2015 年 1 月 8 日, 本 行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王 联 章 先 生 出 席 并 主 持 了 会 议 2015 年 5 月 26 日, 本 行 召 开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和 2015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李 庆 萍 女 士 主 持 了 会 议,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孙 德 顺 先 生,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小 卫 先 生, 以 及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吴 小 庆 女 士 王 联 章 先 生 出 席 了 会 议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本 行 召 开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李 庆 萍 女 士 主 持 了 会 议,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吴 小 庆 女 士 王 联 章 先 生 出 席 了 会 议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本 行 召 开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和 2015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李 庆 萍 女 士 主 持 了 会 议,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吴 小 庆 女 士 王 联 章 先 生 出 席 了 会 议 五 董 事 会 ( 一 ) 董 事 会 组 成 及 职 责 董 事 会 是 本 行 的 决 策 机 构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董 事 会 由 9 名 成 员 组 成, 其 中 执 行 董 事 2 名, 即 李 庆 萍 女 士 孙 德 顺 先 生 ; 非 执 行 董 事 3 名, 即 常 振 明 先 生 朱 小 黄 先 生 张 小 卫 先 生 ;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4 名, 即 李 哲 平 先 生 吴 小 庆 女 士 王 联 章 先 生 袁 明 先 生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本 行 董 事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负 责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决 定 本 行 的 发 展 战 略 以 及 经 营 计 划 投 资 方 案, 制 订 本 行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制 订 本 行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按 照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本 行 的 重 大 投 资 重 大 资 产 购 置 处 置 方 案 及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方 案 ; 制 订 本 行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的 方 案 ; 拟 订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制 订 发 行 本 行 具 有 补 充 资 本 金 性 质 的 债 券 或 其 他 有 价 证 券 及 上 市 的 方 案 ; 决 定 本 行 发 行 非 补 充 资 本 金 性 质 的 债 券 的 全 部 相 关 事 宜 ; 制 订 回 购 本 行 股 票 方 案 ; 制 订 章 程 的 修 订 案 ; 聘 任 或 解 聘 本 行 行 长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和 奖 惩 事 项 ; 根 据 行 长 提 名, 聘 任 或 解 聘 总 行 副 行 长 行 长 助 理 及 董 事 会 任 命 的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141

14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决 定 其 报 酬 和 奖 惩 事 项 ; 审 定 本 行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内 部 管 理 框 架 ; 负 责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的 建 立 健 全 和 有 效 实 施 ; 批 准 本 行 内 部 审 计 章 程 中 长 期 审 计 规 划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和 内 部 审 计 体 系 ; 审 定 本 行 的 规 范 准 则, 该 规 范 准 则 应 对 本 行 各 层 级 的 管 理 人 员 和 业 务 人 员 的 行 为 规 范 作 出 规 定, 明 确 要 求 各 层 级 员 工 及 时 报 告 可 能 存 在 的 利 益 冲 突, 规 定 具 体 的 问 责 条 款, 并 建 立 相 应 的 处 理 机 制 ; 决 定 国 内 一 级 ( 直 属 ) 分 行 直 属 机 构 以 及 海 外 机 构 的 设 置 ; 审 定 本 行 信 息 披 露 政 策 及 制 度 ; 审 定 本 行 信 息 报 告 制 度, 要 求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定 期 向 其 报 告 本 行 的 经 营 事 项 ;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审 定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审 议 批 准 或 者 授 权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批 准 关 联 交 易 ( 依 法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关 联 交 易 除 外 ); 就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以 及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向 股 东 大 会 作 专 项 报 告 ;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提 出 的 议 案 ; 根 据 有 关 监 管 要 求, 听 取 本 行 行 长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汇 报, 监 督 其 履 职 情 况, 并 确 保 其 有 效 履 行 管 理 职 责 ;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下 设 各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 遵 照 国 务 院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并 表 监 管 要 求, 承 担 本 行 并 表 管 理 的 最 终 责 任, 负 责 制 定 本 行 并 表 管 理 的 总 体 战 略 方 针, 审 核 和 监 督 并 表 管 理 具 体 实 施 计 划 的 制 定 和 落 实, 并 建 立 定 期 审 查 和 评 价 机 制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或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本 行 董 事 会 已 对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与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自 我 评 价, 详 情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三 章 公 司 治 理 报 告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责 任 的 声 明 ( 二 ) 董 事 会 会 议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董 事 会 共 召 开 11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本 行 2015 年 度 机 构 发 展 规 划 年 战 略 规 划 2014 年 利 润 分 配 2015 年 财 务 预 算 非 公 开 发 行 优 先 股 方 案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等 95 项 议 案, 听 取 了 本 行 2014 年 经 营 情 况 汇 报 2014 年 资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报 告 2014 年 度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2014 年 度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信 用 风 险 内 部 评 级 体 系 报 告 新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报 告 等 16 项 汇 报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成 员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董 事 会 成 员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会 议 次 数 常 振 明 8/11 3/11 朱 小 黄 8/11 3/11 142

14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李 庆 萍 10/11 1/11 孙 德 顺 9/11 2/11 张 小 卫 9/11 2/11 李 哲 平 9/11 2/11 吴 小 庆 11/11 王 联 章 11/11 袁 明 8/11 3/11 已 离 任 董 事 窦 建 中 2/3 1/3 冈 萨 洛 何 塞 托 拉 诺 瓦 易 那 3/3 ( 三 ) 董 事 会 关 于 财 务 报 告 的 责 任 申 明 以 下 所 载 的 董 事 对 财 务 报 告 的 责 任 声 明, 应 与 本 年 度 报 告 中 审 计 报 告 内 的 审 核 意 见 一 并 阅 读 该 两 者 应 分 别 独 立 理 解 董 事 确 认 其 有 责 任 为 每 一 财 政 年 度 编 制 能 真 实 反 映 本 行 经 营 成 果 的 财 务 报 告 书 就 董 事 所 知, 并 无 任 何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事 件 或 情 况 ( 四 )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的 独 立 性 及 履 职 情 况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在 本 行 及 本 行 子 公 司 不 拥 有 任 何 业 务 或 财 务 利 益, 也 不 担 任 本 行 的 任 何 管 理 职 务, 其 独 立 性 得 到 了 有 力 的 保 证 本 行 已 收 到 每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就 其 独 立 性 所 作 的 年 度 确 认 函, 并 对 他 们 的 独 立 性 表 示 认 同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通 过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积 极 发 表 意 见 等 方 式, 有 效 履 行 职 责 ; 通 过 实 地 调 研 座 谈 等 方 式 加 强 对 分 支 机 构 业 务 发 展 的 了 解 董 事 会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和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主 席 均 由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担 任, 并 且 这 两 个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全 部 为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根 据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年 报 工 作 制 度, 开 展 与 审 计 师 的 沟 通, 充 分 发 挥 了 独 立 监 督 作 用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对 本 行 董 事 会 或 委 员 会 议 案 提 出 异 议 的 情 况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对 本 行 经 营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利 润 分 配 高 管 薪 酬 风 险 管 理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提 出 了 相 关 意 见 和 建 议, 本 行 高 度 重 视 并 结 143

14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合 实 际 情 况 组 织 落 实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况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三 章 公 司 治 理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情 况 ( 五 )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本 行 已 采 纳 了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 标 准 守 则 ), 以 规 范 董 事 及 监 事 的 证 券 交 易 事 项 本 行 已 就 此 事 专 门 征 询 所 有 董 事 及 监 事, 所 有 董 事 及 监 事 均 已 确 认 其 于 报 告 期 内 严 格 遵 守 了 该 标 准 守 则 有 关 条 款 的 规 定 ( 六 ) 董 事 会 对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的 审 议 情 况 董 事 会 以 单 独 议 案 的 形 式 对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进 行 了 审 议, 对 报 告 内 容 无 异 议 六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董 事 会 下 设 4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分 别 为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及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 一 )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由 4 名 董 事 组 成, 主 席 由 非 执 行 董 事 常 振 明 先 生 担 任, 委 员 包 括 朱 小 黄 先 生 李 庆 萍 女 士 孙 德 顺 先 生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研 究 审 议 本 行 经 营 目 标 和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业 务 及 机 构 发 展 规 划 重 大 投 资 融 资 方 案 和 其 他 影 响 本 行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下 监 督 检 查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投 资 方 案 的 执 行 情 况,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报 告 期 内,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8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本 行 年 战 略 规 划 本 行 2014 年 利 润 分 配 本 行 2015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等 20 项 议 案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成 员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现 任 委 员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会 议 次 数 常 振 明 6/8 2/8 朱 小 黄 5/8 3/8 144

14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李 庆 萍 8/8 孙 德 顺 6/8 2/8 已 离 任 委 员 窦 建 中 2/2 冈 萨 洛 何 塞 托 拉 诺 瓦 易 那 2/2 ( 二 )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董 事 会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主 席 由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袁 明 先 生 担 任, 委 员 包 括 吴 小 庆 女 士 王 联 章 先 生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对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财 务 信 息 和 内 部 审 计 等 进 行 监 督 ; 对 本 行 关 联 方 进 行 确 认, 对 本 行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核 和 备 案 报 告 期 内,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8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定 期 报 告 给 予 关 联 方 授 信 额 度 聘 用 2015 年 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及 其 报 酬 等 31 项 议 案, 听 取 了 关 于 2014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情 况 2014 年 度 经 营 情 况 2015 年 上 半 年 经 营 情 况 2015 年 三 季 度 经 营 情 况 等 7 项 汇 报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成 员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现 任 委 员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袁 明 6/8 2/8 吴 小 庆 8/8 王 联 章 8/8 已 离 任 委 员 李 哲 平 2/3 1/3 冈 萨 洛 何 塞 托 拉 诺 瓦 易 那 2/3 1/3 在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编 制 与 审 计 过 程 中,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委 员 审 阅 了 外 部 审 计 师 的 审 计 工 作 时 间 和 进 度 安 排 等 事 项, 督 促 并 监 督 外 部 审 计 师 的 审 计 工 作 委 员 会 在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进 场 前 以 及 出 具 初 步 审 计 意 见 后, 两 次 审 阅 了 本 行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与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多 次 充 分 沟 通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 召 开 会 议, 认 为 本 行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行 整 体 情 况 委 员 会 审 议 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从 事 本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的 总 结 报 告, 全 面 客 观 地 评 价 了 其 完 成 本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情 况 及 其 执 业 质 量, 同 意 续 聘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分 别 担 任 本 行 2016 年 度 境 内 审 计 师 和 境 外 审 计 师, 并 决 定 将 以 上 事 项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145

14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三 )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由 4 名 董 事 组 成, 委 员 包 括 朱 小 黄 先 生 李 庆 萍 女 士 孙 德 顺 先 生 吴 小 庆 女 士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关 于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合 规 风 险 和 声 誉 风 险 等 风 险 的 控 制 情 况 ; 对 本 行 风 险 偏 好 授 信 政 策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合 规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声 誉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业 务 运 营 的 合 法 合 规 管 理 状 况 及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进 行 定 期 评 估,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完 善 本 行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的 建 议 ; 根 据 本 行 总 体 战 略, 对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的 议 案 进 行 审 议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指 导 督 促 和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关 于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工 作 报 告 期 内,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5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本 行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管 理 办 法 压 力 测 试 政 策 2014 年 度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报 告 风 险 偏 好 陈 述 书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2015 年 版, 试 行 ) 操 作 风 险 相 关 制 度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2.0 版,2015 年 ) 等 19 项 议 案, 听 取 了 本 行 2015 年 上 半 年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新 核 心 系 统 投 产 情 况 新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报 告 等 9 项 汇 报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成 员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现 任 委 员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会 议 次 数 朱 小 黄 3/5 2/5 李 庆 萍 5/5 孙 德 顺 5/5 吴 小 庆 5/5 已 离 任 委 员 窦 建 中 2/2 冈 萨 洛 何 塞 托 拉 诺 瓦 易 那 2/2 李 哲 平 1/2 1/2 ( 四 )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董 事 会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主 席 由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王 联 章 先 生 担 任, 委 员 包 括 吴 小 庆 女 士 袁 明 先 生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协 助 董 事 会 拟 定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的 选 任 程 序 和 标 准, 拟 定 董 146

14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薪 酬 方 案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以 及 激 励 方 案,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报 告 期 内,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5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表 决 通 过 了 提 名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名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名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名 本 行 行 长 副 行 长 提 名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19 项 议 案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成 员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现 任 委 员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会 议 次 数 王 联 章 5/5 吴 小 庆 5/5 袁 明 3/5 2/5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监 管 要 求 和 公 司 治 理 职 责 分 工, 董 事 会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研 究 审 查 了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薪 酬 方 案, 同 时 监 督 薪 酬 方 案 的 实 施 委 员 会 认 为, 2015 年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在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职 权 范 围 内, 在 董 事 会 领 导 和 授 权 下, 在 监 事 会 的 监 督 下, 履 行 诚 信 和 勤 勉 义 务,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公 司 价 值 和 股 东 价 值 委 员 会 审 核 认 为, 本 行 所 披 露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的 薪 酬 符 合 有 关 薪 酬 政 策 和 方 案 规 定, 符 合 本 行 应 遵 守 的 境 内 和 境 外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机 构 所 要 求 的 披 露 标 准 委 员 会 确 认,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尚 未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报 告 期 内,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根 据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履 行 了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程 序, 包 括 : 基 于 载 有 被 提 名 人 情 况 的 有 关 书 面 材 料, 综 合 考 虑 其 工 作 经 历 职 业 资 格 及 专 业 知 识 等 因 素, 对 拟 任 本 行 董 事 人 选 的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初 步 审 核,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对 由 董 事 会 任 免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初 步 审 核,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七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是 本 行 的 监 督 机 构,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监 事 会 由 8 名 成 员 组 成, 由 曹 国 强 先 生 担 任 监 事 会 主 席, 其 他 成 员 包 括 舒 扬 先 生 王 秀 红 女 士 贾 祥 森 先 生 郑 伟 先 生 程 普 升 先 生 温 淑 萍 女 士 马 海 清 先 生 其 中,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2 名, 外 部 监 事 3 名,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3 名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监 事 会 共 召 开 9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制 定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147

14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修 订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本 行 2014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本 行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本 行 2014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本 行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等 27 项 议 案 此 外, 监 事 会 通 过 列 席 董 事 会 赴 本 行 分 支 机 构 调 研 开 展 专 项 检 查 审 议 各 类 文 件 听 取 管 理 层 汇 报 等 方 式, 对 本 行 的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进 行 了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成 员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监 事 会 成 员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会 议 次 数 曹 国 强 1/1 舒 扬 2/3 1/3 王 秀 红 6/9 3/9 贾 祥 森 5/6 1/6 郑 伟 6/6 程 普 升 6/6 温 淑 萍 9/9 马 海 清 6/6 已 离 任 监 事 欧 阳 谦 6/6 郑 学 学 4/4 邓 跃 文 3/3 李 刚 1/3 2/3 八 监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本 行 监 事 会 下 设 监 督 委 员 会 和 提 名 委 员 会 ( 一 ) 监 督 委 员 会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监 事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委 员 为 贾 祥 森 先 生 郑 伟 先 生 马 海 清 先 生 2016 年 3 月 16 日, 本 行 监 事 会 任 命 舒 扬 先 生 为 监 事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委 员 主 任 委 员 监 督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拟 订 对 本 行 财 务 活 动 的 监 督 方 案 并 实 施 相 关 检 查, 监 督 董 事 会 确 立 稳 健 的 经 营 理 念 价 值 准 则 和 制 定 符 合 本 行 实 际 的 发 展 战 略, 对 本 行 经 营 决 策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2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中 信 银 行 201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148

15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成 员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现 任 委 员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贾 祥 森 2/2 郑 伟 2/2 马 海 清 1/2 1/2 已 离 任 委 员 郑 学 学 李 刚 ( 二 ) 提 名 委 员 会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主 任 委 员 由 王 秀 红 女 士 担 任, 委 员 为 温 淑 萍 女 士 程 普 升 先 生 2016 年 3 月 16 日, 本 行 监 事 会 任 命 舒 扬 先 生 为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拟 定 由 本 行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的 监 事 的 选 任 程 序 和 标 准, 对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条 件 进 行 初 步 审 核 并 提 出 建 议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由 本 行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或 罢 免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3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表 决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本 行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的 议 案 关 于 建 议 提 名 舒 扬 先 生 为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关 于 建 议 提 名 曹 国 强 先 生 为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报 告 期 内, 有 关 成 员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现 任 委 员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任 职 期 间 会 议 次 数 王 秀 红 3/3 程 普 升 3/3 温 淑 萍 3/3 已 离 任 委 员 邓 跃 文 郑 学 学 1/1 149

15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九 监 事 会 就 有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一 ) 本 行 依 法 经 营 情 况 本 行 的 经 营 活 动 符 合 公 司 法 商 业 银 行 法 和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 未 发 现 本 行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有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或 损 害 本 行 及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 二 )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本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真 实 客 观 准 确 地 反 映 了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 三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用 途 与 招 股 说 明 书 和 配 股 说 明 书 承 诺 用 途 一 致 ( 四 )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本 行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中 有 损 害 股 东 权 益 或 造 成 本 行 资 产 流 失 以 及 内 幕 交 易 的 行 为 ( 五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本 行 关 联 交 易 中 有 损 害 本 行 和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 六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监 事 会 对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会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各 项 报 告 和 提 案 无 异 议 监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了 监 督, 认 为 本 行 董 事 会 认 真 执 行 了 股 东 大 会 的 有 关 决 议 ( 七 ) 监 事 会 对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的 审 议 情 况 监 事 会 审 议 了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对 报 告 内 容 无 异 议 150

15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十 高 级 管 理 层 高 级 管 理 层 是 本 行 的 执 行 机 构,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与 董 事 会 严 格 划 分 职 责 权 限, 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决 定 其 权 限 范 围 内 的 经 营 管 理 与 决 策 事 项 董 事 会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绩 效 评 价, 作 为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和 其 他 激 励 安 排 的 依 据 高 级 管 理 层 应 当 定 期 或 根 据 董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会 的 要 求, 向 董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会 如 实 报 告 本 行 经 营 业 绩 重 要 合 同 财 务 状 况 风 险 状 况 和 经 营 前 景 重 大 事 件 等 情 况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由 9 名 成 员 组 成, 详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二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十 一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激 励 机 制 的 建 立 和 实 施 情 况 本 行 建 立 了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年 度 考 评 机 制 年 度 考 核 内 容 包 括 经 营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和 履 职 行 为 能 力 评 价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核 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以 及 任 免 调 整 交 流 培 训 的 重 要 依 据 十 二 董 事 长 与 行 长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董 事 长 与 行 长 分 设 常 振 明 先 生 为 本 行 董 事 长, 履 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检 查 董 事 会 决 议 实 施 情 况 等 职 责 ; 李 庆 萍 女 士 为 本 行 行 长, 履 行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决 议 主 持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等 职 责 本 行 董 事 长 行 长 各 自 职 责 清 晰, 符 合 香 港 上 市 规 则 的 规 定 十 三 公 司 秘 书 本 行 外 聘 甘 美 霞 女 士 (FCS,FCIS) 担 任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其 在 本 行 内 部 的 主 要 联 络 人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王 康 先 生 王 先 生 的 联 系 方 式 为 : 电 话 : ; 传 真 : 十 四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本 行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会 审 计 与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高 度 重 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在 151

15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关 联 方 和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方 面 认 真 履 行 审 批 和 监 督 职 能, 确 保 全 行 关 联 交 易 业 务 依 法 合 规 开 展 2015 年, 本 行 严 格 遵 循 上 海 香 港 两 地 监 管 要 求, 持 续 完 善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机 制,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的 整 体 水 平 和 精 细 化 程 度 进 一 步 提 升, 有 力 支 持 了 全 行 业 务 的 合 规 发 展, 促 进 了 集 团 协 同 效 应 的 发 挥 和 股 东 价 值 的 提 升 具 体 表 现 为 : 一 是 加 强 关 联 方 的 动 态 管 理 与 更 新, 梳 理 形 成 了 涵 盖 2,511 家 法 人 和 1,771 个 自 然 人 的 关 联 方 名 单 ; 二 是 完 成 年 度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申 请 的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获 批 上 限 包 含 八 大 类 90 余 项 品 种 的 关 联 交 易, 全 面 覆 盖 关 联 交 易 业 务, 大 大 提 高 了 业 务 审 批 效 率 ; 三 是 优 化 关 联 授 信 额 度 管 理 机 制, 进 一 步 提 高 额 度 使 用 效 率 ; 四 是 编 制 中 信 银 行 关 联 交 易 产 品 手 册 (2.0 版 ), 对 本 行 上 百 种 业 务 产 品 涉 及 的 关 联 交 易 环 节 进 行 逐 一 分 析, 统 一 识 别 和 计 算 口 径, 持 续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 五 是 开 展 关 联 交 易 年 度 审 计, 对 重 点 业 务 管 理 流 程 运 行 机 制 数 据 质 量 等 深 入 调 查 ; 六 是 履 行 关 联 交 易 审 批 披 露 程 序 及 日 常 监 测 职 责, 保 障 全 行 关 联 交 易 的 合 规 开 展, 配 合 做 好 中 信 股 份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相 关 工 作, 确 保 披 露 全 面 准 确 完 整 十 五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的 说 明 本 行 不 存 在 因 部 分 改 制 行 业 特 性 国 家 政 策 或 收 购 兼 并 等 原 因 导 致 的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问 题 十 六 与 控 股 股 东 的 独 立 性 说 明 本 行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均 完 全 分 开,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及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业 务 方 面, 本 行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独 立 从 事 经 核 定 的 经 营 范 围 中 的 业 务, 未 受 到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干 涉 控 制, 亦 未 因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之 间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而 使 本 行 经 营 自 主 权 的 完 整 性 独 立 性 受 到 不 良 影 响 人 员 方 面, 本 行 有 独 立 的 劳 动 人 事 和 工 资 管 理 制 度 除 本 行 行 长 兼 任 中 信 股 份 副 总 经 理 外, 本 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任 152

15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职 务 ; 本 行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资 产 方 面, 本 行 拥 有 与 业 务 经 营 有 关 的 土 地 房 屋 以 及 商 标 域 名 等 知 识 产 权 的 所 有 权 或 者 使 用 权 财 务 方 面, 本 行 拥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独 立 进 行 财 务 决 策, 依 法 独 立 设 立 账 户, 不 与 控 股 股 东 共 用 账 户 ;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依 法 在 本 行 开 设 账 户 的 程 序 要 求 均 与 其 他 在 本 行 开 设 账 户 的 第 三 方 完 全 相 同, 与 本 行 资 金 及 账 户 完 全 独 立 机 构 方 面, 本 行 已 设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并 根 据 自 身 经 营 管 理 的 需 要 设 置 业 务 部 门 和 管 理 部 门 本 行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职 权, 本 行 与 控 股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机 构 混 同 的 情 形 十 七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就 中 信 集 团 和 中 信 国 金 所 作 出 的 不 竞 争 承 诺 的 申 明 自 2009 年 10 月 23 日 起, 因 中 信 集 团 持 有 的 中 信 国 金 70.32% 的 股 份 已 转 予 本 行, 中 信 国 金 在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协 议 项 下 的 义 务 解 除 本 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就 执 行 中 信 集 团 所 作 出 的 不 竞 争 承 诺 而 作 出 确 认,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中 信 集 团 遵 守 了 不 竞 争 承 诺 中 信 集 团 就 其 遵 守 2007 年 3 月 13 日 与 本 行 达 成 的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协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向 本 行 作 出 了 声 明 十 八 制 定 及 检 讨 企 业 管 治 政 策 及 常 规 的 情 况 本 行 董 事 会 重 视 对 企 业 管 治 相 关 内 部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结 合 有 关 监 管 规 定, 对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了 修 订, 主 要 修 订 涉 及 优 先 股 的 条 款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等 内 容 本 行 根 据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制 定 了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董 事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董 事 履 职 评 价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等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完 善 了 对 董 事 会 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工 作 的 有 关 制 度 要 求, 在 促 进 董 事 履 职 尽 责 的 同 时, 提 升 了 本 行 的 企 业 管 治 水 平 153

15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十 九 检 讨 及 监 察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及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的 情 况 本 行 董 事 会 坚 持 敦 促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参 加 相 关 业 务 培 训, 促 进 专 业 发 展, 促 进 董 事 提 高 综 合 素 质 和 履 职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会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中 国 银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有 关 董 事 参 加 了 北 京 证 监 局 组 织 的 董 事 培 训, 起 到 了 较 好 的 效 果 同 时, 为 满 足 香 港 联 交 所 对 董 事 报 告 期 内 持 续 职 业 发 展 的 要 求, 本 行 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订 阅 了 廿 一 世 纪 董 事 和 Momentum 学 习 刊 物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主 管 财 务 工 作 的 副 行 长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接 受 外 部 机 构 培 训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培 训 机 关 培 训 方 式 培 训 时 间 ( 天 ) 常 振 明 非 执 行 董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朱 小 黄 非 执 行 董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李 庆 萍 执 行 董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孙 德 顺 执 行 董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张 小 卫 非 执 行 董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吴 小 庆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欧 阳 谦 监 事 长 ( 已 离 任 )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舒 扬 监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2 王 秀 红 外 部 监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郑 伟 外 部 监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2 程 普 升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2 温 淑 萍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2 马 海 清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1 方 合 英 副 行 长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0.5 王 康 董 事 会 秘 书 北 京 证 监 局 集 中 授 课 0.5 上 交 所 集 中 授 课 5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本 行 董 事 就 提 供 给 其 关 于 本 行 业 务 和 行 业 最 新 发 展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和 监 管 要 求 的 月 报 和 其 他 书 面 材 料 进 行 了 审 阅 本 行 全 年 编 报 4 期 董 监 事 通 讯 和 56 期 董 监 事 参 阅 件, 以 满 足 董 事 监 事 全 面 了 解 本 行 业 务 动 态 战 略 执 行 风 险 控 制 内 控 合 规 等 情 况 以 下 具 名 总 结 了 本 行 现 任 董 事 于 报 告 期 内 的 持 续 职 业 发 展 情 况 154

15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姓 名 有 关 业 务 董 事 责 任 公 司 治 理 的 培 训 关 于 本 行 业 务 和 行 业 最 新 发 展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和 监 管 要 求 的 月 报 和 其 他 书 面 材 料 非 执 行 董 事 常 振 明 ( 董 事 长 ) 朱 小 黄 张 小 卫 执 行 董 事 李 庆 萍 ( 行 长 ) 孙 德 顺 ( 常 务 副 行 长 )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李 哲 平 吴 小 庆 王 联 章 袁 明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王 康 先 生 于 报 告 期 内 参 加 了 监 管 机 构 举 办 的 相 关 专 业 培 训, 培 训 时 间 超 过 15 个 学 时, 符 合 香 港 联 交 所 有 关 监 管 要 求 二 十 检 讨 及 监 察 公 司 在 遵 守 法 律 及 监 管 规 定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常 规 的 情 况 本 行 董 事 会 高 度 重 视 本 行 在 遵 守 境 内 外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规 定 方 面 的 行 为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行 制 定 了 中 信 银 行 合 规 政 策, 建 立 健 全 了 全 行 合 规 风 险 管 理 框 架, 明 确 了 合 规 风 险 管 理 职 责, 为 本 行 依 法 合 规 经 营 提 供 保 障, 同 时 对 普 及 合 规 理 念, 发 扬 合 规 文 化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二 十 一 制 定 检 讨 及 监 察 员 工 及 董 事 的 操 守 准 则 的 情 况 为 规 范 本 行 员 工 的 行 为 操 守, 提 高 员 工 的 各 项 素 质, 在 董 事 会 指 导 下, 本 行 制 定 了 中 信 银 行 员 工 行 为 守 则, 对 本 行 员 工 的 职 业 道 德 职 业 纪 律 职 业 形 象 办 公 环 境 工 作 氛 围 进 行 了 规 范, 引 导 员 工 遵 守 职 业 操 守 报 告 期 内, 在 董 事 会 指 导 下, 本 行 制 定 了 中 信 银 行 董 监 事 履 职 手 册, 明 确 了 董 事 监 事 履 职 的 各 项 规 定 和 义 务, 促 进 了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履 职 工 作 的 科 学 管 理 ; 制 定 了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基 层 调 研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进 一 步 规 范 了 本 行 董 事 基 层 调 研 的 工 作 要 求 费 用 管 理 等 本 行 监 事 会 制 定 了 中 信 155

15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本 行 监 事 会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完 善 了 监 事 会 对 本 行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及 其 成 员 履 职 情 况 的 评 价 机 制 二 十 二 符 合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情 况 本 行 于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遵 守 现 载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四 的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及 其 中 绝 大 多 数 建 议 最 佳 常 规, 惟 以 下 情 况 除 外 :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第 A.1.3 条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定 期 会 议 应 至 少 提 前 14 天 发 出 通 知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167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应 当 于 定 期 董 事 会 会 议 召 开 10 天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本 行 在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方 面 的 上 述 做 法 的 原 因 是, 按 中 国 法 律, 会 议 十 天 前 通 知 董 事 已 视 为 足 够 根 据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第 A.6.7 条,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以 及 其 他 非 执 行 董 事 应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由 于 其 他 安 排, 一 些 董 事 未 能 出 席 本 行 的 股 东 大 会 详 情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三 章 公 司 治 理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情 况 根 据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第 A.5.6 条, 提 名 委 员 会 ( 或 董 事 会 ) 应 订 有 涉 及 董 事 会 成 员 多 元 化 的 政 策, 并 于 企 业 管 治 报 告 内 披 露 其 政 策 或 政 策 摘 要 本 行 本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涵 盖 不 同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教 育 背 景 及 专 业 经 验 之 董 事, 董 事 相 关 信 息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二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本 行 董 事 会 已 制 定 董 事 会 成 员 多 元 化 政 策, 符 合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第 A.5.6 条 的 要 求 随 着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监 管 要 求 以 及 银 行 经 营 范 围 规 模 的 变 化, 银 行 内 部 控 制 的 改 进 工 作 无 止 境 本 行 将 遵 循 外 部 监 管 和 上 市 公 司 的 要 求, 按 照 国 际 先 进 银 行 的 标 准, 持 续 不 断 地 完 善 内 控 管 理 二 十 三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本 行 高 度 关 注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建 立 了 多 层 次 投 资 者 沟 通 服 务 体 系 通 过 业 绩 发 布 会 路 演 投 资 者 来 访 会 见 投 资 者 论 坛 投 资 者 热 线 电 话 问 答 上 证 e 互 动 网 络 平 台 等 渠 道 和 方 式, 与 投 资 者 保 持 全 面 深 入 互 动 交 流 同 时, 本 行 认 真 倾 听 投 资 者 建 议, 及 时 将 资 本 市 场 和 投 资 者 反 映 出 来 的 信 息 传 递 给 决 策 层, 156

15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建 立 了 本 行 内 部 和 资 本 市 场 的 信 息 双 向 沟 通 机 制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召 开 了 两 次 业 绩 发 布 会, 组 织 了 香 港 美 国 加 拿 大 欧 洲 中 东 五 地 全 球 路 演, 先 后 拜 访 了 50 多 家 重 要 机 构 投 资 者 通 过 投 资 者 来 访 会 见 投 资 者 论 坛 投 资 者 热 线 电 话 问 答 邮 件 回 复 及 网 络 平 台 等 方 式, 累 计 接 待 资 本 市 场 参 与 者 2000 余 人 次, 主 动 向 资 本 市 场 传 递 本 行 相 关 信 息 二 十 四 信 息 披 露 和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为 提 高 公 司 透 明 度, 本 行 按 照 中 国 银 监 会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所 在 地 的 各 项 证 券 监 管 规 定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活 动, 依 法 公 开 对 外 发 布 各 类 定 期 报 告 及 临 时 公 告, 确 保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性 公 平 性 准 确 性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以 保 护 投 资 者 及 相 关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本 行 在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时 遵 循 孰 高 孰 严 孰 多 的 原 则, 保 证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投 资 者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在 上 交 所 联 交 所 发 布 了 临 时 公 告 90 余 项, 披 露 了 定 期 报 告, 及 时 向 市 场 公 告 了 本 行 财 务 业 绩 公 司 重 大 信 息 变 更 重 大 项 目 情 况 等 重 要 信 息 本 行 已 建 立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及 外 部 信 息 使 用 人 登 记 备 案 机 制, 将 知 悉 本 行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数 据 的 内 部 人 员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等 相 关 外 部 机 构 人 员 均 纳 入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确 保 定 期 报 告 发 布 前, 相 关 信 息 不 以 任 何 形 式 向 外 界 泄 漏, 保 护 了 本 行 投 资 人 及 相 关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本 行 注 重 内 幕 信 息 及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的 制 度 建 设, 制 定 了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和 内 幕 信 息 及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办 法, 并 严 格 按 照 内 幕 信 息 及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要 求, 对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在 年 度 报 告 信 息 披 露 前 买 卖 本 行 证 券 的 情 况 进 行 了 自 查 本 行 同 时 建 立 外 部 信 息 报 送 登 记 备 案 制 度, 对 外 部 信 息 报 送 依 据 报 送 对 象 报 送 信 息 类 别 报 送 时 间 对 外 部 信 息 使 用 人 保 密 义 务 的 书 面 提 醒 情 况 进 行 登 记 备 案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未 发 现 存 在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在 年 度 报 告 信 息 披 露 前 买 卖 本 行 证 券 的 情 况, 本 行 不 存 在 因 内 幕 交 易 受 监 管 部 门 采 取 监 管 措 施 及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157

15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二 十 五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责 任 的 声 明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是 合 理 保 证 经 营 合 法 合 规 资 产 安 全 财 务 报 告 及 相 关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提 高 经 营 效 率 和 效 果, 促 进 实 现 发 展 战 略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指 引 商 业 银 行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中 国 内 部 审 计 准 则 以 及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和 操 作 制 度 等 相 关 要 求, 本 行 董 事 会 授 权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对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与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自 我 评 价, 并 出 具 了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认 为 内 部 控 制 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基 准 日 ) 有 效 本 行 在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过 程 中 未 发 现 重 大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本 行 于 本 报 告 披 露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和 本 行 网 站 (bank.ecitic.com)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本 行 监 事 会 审 阅 了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对 报 告 内 容 无 异 议 二 十 六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情 况 及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完 善 内 控 管 理 机 制 本 行 制 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制 度 二 级 分 行 内 控 合 规 管 理 办 法 和 内 控 合 规 尽 职 监 督 工 作 暂 行 办 法, 健 全 内 控 管 理 体 系, 保 障 经 营 管 理 稳 健 运 行 ; 修 订 印 发 制 度 管 理 基 本 规 定 合 规 审 核 办 法 和 内 控 合 规 风 险 报 告 管 理 办 法 等 系 列 制 度, 加 强 对 制 度 报 告 的 规 范 性 和 合 规 性 管 理, 更 加 有 效 地 管 控 合 规 风 险 ; 按 业 务 条 线, 制 定 联 合 贷 款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对 公 国 内 保 函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授 信 押 品 管 理 办 法 大 额 存 单 管 理 办 法 公 司 授 信 政 策 管 理 办 法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现 金 管 理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境 内 支 行 管 理 办 法 人 民 币 利 率 衍 生 品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资 产 托 管 资 金 清 算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财 务 资 源 效 能 评 审 管 理 办 法 等 专 项 制 度, 进 一 步 完 善 业 务 风 险 管 理 机 制, 规 范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加 强 案 件 风 险 防 控 本 行 高 度 重 视 案 件 风 险 排 查 工 作, 依 据 条 线 负 责, 全 面 覆 盖, 控 制 风 险 的 原 则 开 展 排 查, 并 围 绕 信 贷 类 柜 面 业 务 等 6 个 重 点 领 域,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逐 条 落 实 整 改, 有 效 防 范 和 化 解 案 件 风 险 158

16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完 成 双 遏 制 检 查 和 员 工 行 为 专 项 排 查 扎 实 开 展 为 期 一 年 的 双 遏 制 专 项 检 查, 主 动 揭 示 违 规 问 题 和 潜 在 风 险 并 及 时 整 改 与 问 责, 先 后 向 国 务 院 和 银 监 会 上 报 专 题 报 告 组 织 全 行 开 展 为 期 2 个 月 的 员 工 行 为 专 项 排 查 和 双 遏 制 专 项 检 查 回 头 看 工 作, 首 次 全 面 检 验 员 工 诚 信, 在 岗 员 工 主 动 报 告, 增 强 主 动 合 规 意 识, 排 查 明 确 防 控 重 点 对 象 和 重 点 领 域, 强 化 警 示 教 育 培 训, 有 效 提 高 本 行 的 风 险 识 别 监 测 分 析 能 力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措 施 本 行 就 不 同 类 型 的 风 险 特 征 和 业 务 领 域, 有 针 对 性 地 在 信 用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运 营 风 险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生 产 和 并 表 管 理 等 方 面 多 措 并 举, 有 的 放 矢 地 提 升 了 内 部 控 制 水 平 ; 本 行 还 制 定 了 中 信 银 行 企 业 文 化 手 册 中 信 银 行 员 工 手 册 与 中 信 银 行 员 工 合 规 手 册, 加 强 员 工 行 为 管 理 和 规 范 引 导 深 入 推 进 授 权 管 理 工 作 本 行 通 过 完 善 中 信 银 行 行 长 授 权 管 理 办 法 等 一 系 列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的 措 施, 加 强 了 日 常 授 权 管 理, 强 化 了 一 级 法 人 体 制 下 授 权 体 系 建 设, 奠 定 全 行 现 行 授 权 管 理 的 制 度 基 础 本 行 紧 扣 全 面 授 权 量 化 及 有 限 授 权 和 差 异 化 授 权 原 则, 健 全 了 矩 阵 式 授 权 体 系, 加 强 对 新 设 机 构 创 新 业 务 的 授 权 支 撑 本 行 通 过 开 展 授 权 重 检 动 态 调 整 授 权 评 价 授 权 日 常 指 导 和 管 理, 有 效 推 动 了 授 权 在 全 行 的 贯 彻 执 行 强 化 合 规 审 核 工 作 本 行 通 过 修 订 中 信 银 行 合 规 审 核 办 法 系 列 制 度, 切 实 改 进 合 规 审 核 工 作, 全 年 合 计 完 成 合 规 审 核 557 件, 累 计 提 出 建 议 1,614 条, 意 见 采 纳 率 达 94% 本 行 重 点 强 化 了 对 创 新 业 务 战 略 大 单 品 的 合 规 审 核, 在 严 守 合 规 底 线 的 同 时, 促 进 了 业 务 创 新 与 发 展 本 行 注 重 制 度 办 法 的 合 规 性 审 核 与 规 范 性 审 查, 既 保 证 了 外 规 内 化, 也 强 化 了 制 度 办 法 的 规 范 性 本 行 建 立 合 规 咨 询 机 制, 对 各 级 机 构 及 员 工 在 经 营 管 理 过 程 中 遇 到 涉 及 合 规 风 险 的 事 项 提 供 了 参 考 性 意 见 和 建 议, 增 强 主 动 合 规 有 效 合 规 狠 抓 问 题 整 改 实 效 本 行 按 照 风 险 为 本 的 原 则, 分 支 机 构 扎 实 推 进 点 对 点 问 题 整 改, 狠 抓 整 改 实 效 总 行 开 展 源 头 性 整 改, 从 健 全 制 度 规 范 流 程 完 善 机 制 优 化 系 统 等 方 面, 加 强 顶 层 设 计, 对 分 支 机 构 提 出 整 改 和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促 进 形 成 发 现 问 题 到 自 觉 整 改 的 良 性 循 环 机 制, 如 期 向 各 级 监 管 机 构 本 行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进 行 整 改 报 告 159

16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拓 展 信 息 沟 通 与 交 流 渠 道 本 行 充 分 发 挥 内 联 网 信 息 平 台 作 用, 编 辑 刊 发 全 行 工 作 动 态 理 论 研 究 等 内 部 交 流 文 件, 打 造 业 务 和 理 论 交 流 的 平 台 ; 通 过 发 文 视 频 培 训 知 识 竞 赛 风 险 提 示 等 各 种 方 式 开 展 内 控 合 规 宣 导 和 案 例 警 示 教 育, 加 强 对 优 秀 业 务 案 例 先 进 业 务 经 验 典 型 风 险 预 警 的 传 播, 提 升 员 工 知 风 险 识 风 险 化 风 险 抗 风 险 的 能 力, 保 障 了 全 行 经 营 管 理 的 稳 健 发 展 二 十 七 内 部 审 计 2015 年, 本 行 内 部 审 计 按 照 风 险 警 示 监 督 评 价 管 理 增 值 的 工 作 定 位 及 充 分 揭 示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及 时 发 现 苗 头 性 趋 势 性 风 险 的 管 理 要 求, 健 全 独 立 专 业 的 审 计 体 系, 提 高 审 计 覆 盖 面, 加 强 项 目 全 流 程 控 制, 夯 实 审 计 基 础 管 理, 进 一 步 发 挥 审 计 独 立 监 督 的 职 能 同 时, 本 行 出 台 了 中 信 银 行 审 计 工 作 发 展 五 年 规 划, 力 争 在 审 计 体 制 审 计 制 度 管 理 机 制 系 统 平 台 审 计 方 法 审 计 队 伍 审 计 文 化 审 计 转 型 等 八 个 方 面 迈 上 新 台 阶, 不 断 提 高 审 计 工 作 的 质 量 效 率 和 效 能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加 大 对 重 点 领 域 案 件 易 发 环 节 及 员 工 履 职 行 为 的 审 计 监 督 力 度, 对 授 信 业 务 业 绩 真 实 性 财 务 管 理 金 融 市 场 新 资 本 协 议 关 联 交 易 信 息 科 技 及 员 工 行 为 排 查 等 领 域 进 行 了 专 项 审 计, 对 部 分 分 行 及 子 公 司 进 行 了 全 面 审 计 ; 推 进 审 计 信 息 系 统 的 升 级 改 造, 持 续 加 强 查 前 数 据 分 析, 不 断 提 升 审 计 效 率 和 效 果 二 十 八 内 部 控 制 外 部 审 计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聘 请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指 引 及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准 则 的 相 关 要 求, 审 计 了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根 据 审 计 结 果,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向 本 行 出 具 了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本 行 于 本 报 告 披 露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 和 本 行 网 站 (bank.ecitic.com)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关 于 本 行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的 审 计 意 见,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认 为, 本 行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和 相 关 160

16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规 定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161

16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四 章 审 计 报 告 及 财 务 报 告 1. 审 计 报 告 2.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3.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4. 财 务 报 表 补 充 资 料 以 上 内 容 见 附 件 162

16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确 认 意 见 作 为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我 们 在 全 面 了 解 和 审 核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后, 出 具 意 见 如 下 : 1. 本 行 严 格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及 金 融 企 业 会 计 规 范 运 作,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公 允 地 反 映 了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2.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经 审 计 3. 我 们 认 为, 本 行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163

16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姓 名 职 务 签 名 姓 名 职 务 签 名 常 振 明 董 事 长 非 执 行 董 事 朱 小 黄 非 执 行 董 事 李 庆 萍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孙 德 顺 执 行 董 事 常 务 副 行 长 张 小 卫 非 执 行 董 事 李 哲 平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吴 小 庆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王 联 章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袁 明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强 副 行 长 朱 加 麟 副 行 长 方 合 英 副 行 长 财 务 负 责 人 郭 党 怀 副 行 长 杨 毓 副 行 长 乔 维 纪 委 书 记 王 康 董 事 会 秘 书 164

16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五 章 备 查 文 件 1. 载 有 本 行 董 事 长 签 名 的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正 本 2. 载 有 法 人 代 表 行 长 财 务 负 责 人 财 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3.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4.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件 5.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指 定 网 站 披 露 的 本 行 H 股 2015 年 度 业 绩 公 告 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165

16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六 章 股 东 参 考 资 料 一 股 份 资 料 ( 一 ) 上 市 本 行 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交 所 和 香 港 联 交 所 同 步 上 市 ( 二 ) 普 通 股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已 发 行 总 股 数 46,787,327,034 股, 其 中 A 股 31,905,164,057 股,H 股 14,882,162,977 股 本 行 向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2,147,469,539 股 A 股 股 份 情 况,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十 章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 三 ) 股 息 董 事 会 建 议 派 发 末 期 股 息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2.12 元 人 民 币 ( 税 前 ) 分 红 具 体 信 息 参 见 本 报 告 第 八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 四 ) 股 份 代 号 及 股 票 简 称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信 银 行 路 透 社 SS 彭 博 CH H 股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0998 中 信 银 行 路 透 社 998.HK 166

16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彭 博 998 HK 二 股 东 查 询 股 东 若 对 所 持 股 份 有 任 何 查 询, 例 如 股 份 转 让 转 名 更 改 地 址 损 失 股 票 等 事 项, 请 致 函 如 下 地 址 : A 股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中 国 保 险 大 厦 3 层 电 话 : H 股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 183 号 合 和 中 心 17 楼 号 室 电 话 : 传 真 : 电 邮 :[email protected] ( 一 ) 信 用 评 级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信 用 评 级 为 : 穆 迪 :(1) 长 期 评 级 :Baa1;(2) 短 期 评 级 :P-2;(3) 基 础 信 用 评 级 : ba1;(4) 展 望 : 稳 定 惠 誉 :(1) 违 约 评 级 :BBB;(2) 支 持 力 评 级 :2;(3) 支 持 力 底 线 评 级 : BBB;(4) 生 存 力 评 级 :b+;(5) 展 望 : 稳 定 167

16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 二 ) 主 要 指 数 成 份 股 上 证 A 股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综 合 指 数 上 证 公 司 治 理 指 数 新 上 证 综 指 沪 深 300 指 数 中 证 100 指 数 中 证 800 指 数 ( 三 ) 投 资 者 查 询 投 资 者 如 有 查 询 请 联 络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团 队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9 号 电 话 : 传 真 : 电 邮 :[email protected] 三 其 他 资 料 本 年 度 报 告 备 有 中 英 文 版 阁 下 可 致 函 本 行 H 股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索 取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年 度 报 告, 或 本 行 营 业 场 所 索 取 168

17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年 度 报 告 阁 下 亦 可 在 下 列 网 址 bank.ecitic.com 阅 览 本 年 度 报 告 英 文 及 中 文 版 本 倘 阁 下 对 如 何 索 取 本 年 度 报 告 或 如 何 在 本 行 网 址 上 阅 览 该 文 件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致 电 本 行 热 线

17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七 章 组 织 架 构 图 注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组 织 架 构 图 如 上 2016 年 2 月, 设 立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中 心, 待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中 心 组 建 完 成 并 正 式 运 行 后, 撤 销 理 财 业 务 管 理 部 ; 3 月, 小 企 业 及 个 人 信 贷 部 更 名 为 个 人 信 贷 部 170

17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第 十 八 章 境 内 外 分 支 机 构 名 录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已 在 中 国 境 内 128 个 大 中 城 市 设 立 机 构 网 点 1,353 家, 其 中 一 级 ( 直 属 ) 分 行 38 家, 二 级 分 行 88 家, 异 地 支 行 8 家, 其 他 营 业 网 点 1,219 家 本 行 下 属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在 香 港 澳 门 纽 约 洛 杉 矶 新 加 坡 和 中 国 内 地 设 有 41 家 营 业 网 点 总 行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9 号 邮 编 : 网 址 :bank.ecitic.com 电 话 : 传 真 : /3 客 服 热 线 :95558 区 域 环 渤 海 省 份 北 京 天 津 名 称 营 业 网 点 个 数 总 行 营 业 部 72 天 津 分 行 32 一 级 分 行 二 级 分 行 ( 异 地 支 行 ) 地 址 / 邮 编 电 话 / 传 真 名 称 地 址 / 邮 编 电 话 / 传 真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甲 27 号 投 资 广 场 A 座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大 沽 北 路 2 号 天 津 环 球 金 融 中 心 3-8 层 天 津 滨 海 新 区 分 行 天 津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分 行 天 津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第 三 大 街 16 号 天 津 市 空 港 物 流 加 工 区 西 三 道 158 号 金 融 中 心 2 号 楼

17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河 北 山 东 石 家 庄 分 行 68 济 南 分 行 47 河 北 省 石 家 庄 市 自 强 路 10 号 中 信 大 厦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泺 源 大 街 150 号 中 信 广 场 唐 山 分 行 保 定 分 行 邯 郸 分 行 沧 州 分 行 承 德 分 行 淄 博 分 行 济 宁 分 行 东 营 分 行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新 华 西 道 46 号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天 鹅 中 路 178 号 河 北 省 邯 郸 市 丛 台 区 人 民 路 408 号 锦 林 大 厦 河 北 省 沧 州 市 运 河 区 解 放 西 路 与 经 二 大 街 交 口 处 颐 和 大 厦 河 北 省 承 德 市 双 桥 区 新 华 路 富 华 新 天 地 107 铺 山 东 省 淄 博 市 张 店 区 柳 泉 路 230 号 中 信 大 厦 山 东 省 济 宁 市 供 销 路 28 号 山 东 省 东 营 市 东 城 府 前 大 街 128 号

17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长 三 辽 宁 上 海 青 岛 分 行 59 大 连 分 行 41 上 海 分 行 50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香 港 中 路 22 号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中 山 区 人 民 路 29 号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富 城 路 99 号 震 旦 国 际 大 楼 临 沂 分 行 威 海 分 行 烟 台 分 行 潍 坊 分 行 日 照 分 行 大 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行 鞍 山 分 行 营 口 分 行 上 海 浦 东 分 行 山 东 省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沂 河 路 138 号 山 东 省 威 海 市 青 岛 北 路 2 号 山 东 省 烟 台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长 江 路 77 号 山 东 省 潍 坊 市 奎 文 区 胜 利 东 街 246 号 山 东 省 日 照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秦 皇 岛 路 66 号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金 马 路 223 号 辽 宁 省 鞍 山 市 铁 东 区 五 一 路 35 号 辽 宁 省 营 口 市 鲅 鱼 圈 区 营 港 路 8 号 上 海 市 东 方 路 710 号 汤 臣 金 融 大 厦 首 层

17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角 江 苏 南 京 分 行 86 苏 州 分 行 28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中 山 路 348 号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竹 辉 路 258 号 上 海 自 贸 试 验 区 分 行 无 锡 分 行 常 州 分 行 扬 州 分 行 泰 州 分 行 南 通 分 行 镇 江 分 行 盐 城 分 行 上 海 市 外 高 桥 保 税 区 基 隆 路 1 号 中 信 银 行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中 山 路 187 号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博 爱 路 72 号 博 爱 大 厦 江 苏 省 扬 州 市 维 扬 路 171 号 江 苏 省 泰 州 市 鼓 楼 路 15 号 江 苏 省 南 通 市 人 民 中 路 20 号 南 通 大 厦 江 苏 省 镇 江 市 檀 山 路 8 号 申 华 国 际 冠 城 66 幢 江 苏 省 盐 城 市 迎 宾 南 路 188 号

17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浙 江 杭 州 分 行 85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延 安 路 88 号 嘉 兴 分 行 绍 兴 分 行 温 州 分 行 义 乌 分 行 湖 州 支 行 台 州 分 行 丽 水 分 行 舟 山 分 行 浙 江 省 嘉 兴 市 中 山 东 路 639 号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人 民 西 路 289 号 浙 江 省 温 州 市 市 府 路 大 自 然 城 市 家 园 二 期 北 区 二 号 楼 浙 江 省 义 乌 市 篁 园 路 100 号 浙 江 省 湖 州 市 环 城 西 路 318 号 浙 江 省 台 州 市 市 府 大 道 489 号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紫 金 路 1 号 浙 江 省 舟 山 市 定 海 区 临 城 合 兴 路 31 号 中 昌 国 际 大 厦 裙 楼 东 侧 1-5 层

17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珠 三 角 及 海 峡 西 岸 福 建 宁 波 分 行 27 福 州 分 行 43 厦 门 分 行 17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镇 明 路 36 号 中 信 银 行 大 厦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观 风 亭 街 6 号 恒 力 金 融 中 心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湖 滨 西 路 81 号 慧 景 城 中 信 银 行 大 厦 泉 州 分 行 莆 田 分 行 漳 州 分 行 宁 德 分 行 龙 岩 分 行 福 建 省 泉 州 市 丰 泽 街 336 号 凯 祥 大 厦 1-3 层 福 建 省 莆 田 市 城 厢 区 荔 城 大 道 81 号 凤 凰 大 厦 1-2 层 福 建 省 漳 州 市 胜 利 西 路 怡 群 大 厦 1-4 层 福 建 省 宁 德 市 蕉 城 南 路 70 号 福 建 省 龙 岩 市 新 罗 区 登 高 西 路 153 号 富 山 国 际 中 心 大 厦 东 面 1-3 层 广 东 广 州 分 行 63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233 号 中 信 广 场 佛 山 分 行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汾 江 南 路 37 号 财 富 大 厦 A 座

17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中 山 分 行 江 门 分 行 惠 州 分 行 珠 海 分 行 肇 庆 分 行 汕 头 分 行 广 东 省 中 山 市 中 山 四 路 82 号 迪 兴 大 厦 之 二 广 东 省 江 门 市 迎 宾 大 道 131 号 中 信 银 行 大 厦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江 北 文 华 一 路 2 号 大 隆 大 厦 ( 二 期 ) 首 层 五 层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吉 大 景 山 路 1 号 观 海 名 居 首 二 层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星 湖 大 道 9 号 恒 裕 海 湾 自 用 综 合 楼 首 层 号 商 铺, 三 层 2 号 商 场 及 C1 C2 C3 栋 第 三 层 商 铺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龙 湖 区 时 代 广 场 龙 光 世 纪 大 厦 102 号

17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中 部 海 南 安 徽 深 圳 分 行 41 东 莞 分 行 28 海 口 分 行 7 合 肥 分 行 36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二 期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南 城 区 鸿 福 路 106 号 南 峰 中 心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龙 华 区 金 贸 中 路 1 号 半 山 花 园 1-3 层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包 河 区 徽 州 大 道 396 号 深 圳 前 海 分 行 三 亚 分 行 芜 湖 分 行 安 庆 分 行 蚌 埠 分 行 滁 州 分 行 马 鞍 山 分 行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 63 号 前 海 企 业 公 馆 11A 栋 层 及 11B 栋 层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吉 阳 区 凤 凰 路 180 号 聚 鑫 园 G 栋 安 徽 省 芜 湖 市 镜 湖 区 镜 湖 路 8 号 镜 街 西 街 X1-X 安 徽 省 安 庆 市 中 兴 大 街 1 号 安 徽 省 蚌 埠 市 涂 山 东 路 1859 号 财 富 大 厦 安 徽 省 滁 州 市 琅 琊 西 路 79 号 安 徽 省 马 鞍 山 市 湖 西 中 路 1177 号

18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河 南 郑 州 分 行 72 河 南 省 郑 州 市 郑 东 新 区 商 务 内 环 路 1 号 中 信 银 行 大 厦 六 安 分 行 洛 阳 分 行 焦 作 分 行 南 阳 分 行 安 阳 分 行 平 顶 山 分 行 新 乡 分 行 安 徽 省 六 安 市 梅 山 南 路 高 速 财 富 广 场 1-4 层 河 南 省 洛 阳 市 西 工 区 中 州 中 路 405 号 河 南 省 焦 作 市 塔 南 路 1736 号 河 南 省 南 阳 市 梅 溪 路 和 中 州 路 交 叉 口 河 南 省 安 阳 市 解 放 大 道 30 号 安 阳 工 人 文 化 宫 一 层 河 南 省 平 顶 山 市 矿 工 路 中 段 平 安 怡 园 二 期 底 商 一 二 层 河 南 省 新 乡 市 新 中 大 道 与 人 民 东 路 交 叉 口 星 海 如 意 大 厦 一 二 层

18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湖 北 湖 南 武 汉 分 行 43 长 沙 分 行 43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江 汉 区 建 设 大 道 747 号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开 福 区 湘 江 北 路 1500 号 北 辰 时 代 广 场 黄 石 支 行 襄 阳 分 行 鄂 州 支 行 宜 昌 分 行 十 堰 分 行 株 洲 支 行 湘 潭 支 行 衡 阳 分 行 湖 北 省 黄 石 市 团 城 山 杭 州 西 路 71 号 一 至 三 层 湖 北 省 襄 阳 市 樊 城 区 炮 铺 街 特 1 号 一 层 湖 北 省 鄂 州 市 鄂 州 区 古 城 路 91 号 宏 宸 大 厦 一 层 湖 北 省 宜 昌 市 西 陵 区 西 陵 一 路 2 号 美 岸 长 堤 写 字 楼 一 二 层 湖 北 省 十 堰 市 茅 箭 区 北 京 中 路 3 号 华 府 名 邸 项 目 一 二 层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天 元 区 滨 江 北 路 111 号 湖 南 省 湘 潭 市 岳 塘 区 芙 蓉 中 路 19 号 湖 南 省 衡 阳 市 华 新 开 发 区 解 放 大 道 38 号

18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江 西 山 西 南 昌 分 行 19 太 原 分 行 25 江 西 省 南 昌 市 广 场 南 路 333 号 恒 茂 国 际 华 城 16 号 楼 A 座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府 西 街 9 号 王 府 商 务 大 厦 岳 阳 分 行 萍 乡 分 行 九 江 分 行 赣 州 分 行 吕 梁 支 行 大 同 分 行 长 治 分 行 临 汾 分 行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建 湘 路 366 号 江 西 省 萍 乡 市 建 设 东 路 16 号 云 苑 大 厦 江 西 省 九 江 市 庐 山 区 长 虹 大 道 276 号 金 轩 益 君 大 酒 店 B 座 江 西 省 赣 州 市 章 贡 区 兴 国 路 16 号 财 智 广 场 B 座 山 西 省 吕 梁 市 离 石 区 丽 景 路 1 号 山 西 省 大 同 市 御 河 西 路 御 华 帝 景 号 楼 裙 楼 一 至 三 层 山 西 省 长 治 市 城 东 路 288 号 滨 河 城 上 城 2 号 写 字 楼 山 西 省 临 汾 市 尧 都 区 向 阳 西 路 锦 鸿 国 际 大 厦

18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西 部 重 庆 广 西 贵 州 内 蒙 古 重 庆 分 行 28 南 宁 分 行 18 贵 阳 分 行 14 呼 和 浩 特 分 行 33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江 北 城 西 大 街 5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南 宁 市 双 拥 路 36-1 号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新 华 路 126 号 富 中 国 际 大 厦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呼 和 浩 特 市 如 意 开 发 区 如 意 和 大 街 金 泰 中 心 中 信 大 厦 柳 州 分 行 钦 州 分 行 桂 林 分 行 遵 义 分 行 包 头 分 行 鄂 尔 多 斯 分 行 1-3 层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柳 州 市 桂 中 大 道 南 段 7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钦 州 市 永 福 西 大 街 10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林 市 七 星 区 漓 江 路 28 号 中 软 现 代 城 层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汇 川 区 厦 门 路 天 安 酒 店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包 头 市 稀 土 高 新 区 友 谊 大 街 64 号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鄂 尔 多 斯 市 东 胜 区 天 骄 路 安 厦 家 园

18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宁 夏 青 海 陕 西 四 川 银 川 分 行 7 西 宁 分 行 8 西 安 分 行 38 成 都 分 行 41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银 川 市 北 京 中 路 160 号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城 西 区 胜 利 路 交 通 巷 1 号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朱 雀 路 中 段 1 号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天 府 大 道 北 段 1480 号 拉 德 方 斯 大 厦 赤 峰 分 行 咸 阳 支 行 宝 鸡 分 行 渭 南 分 行 榆 林 分 行 宜 宾 支 行 达 州 分 行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赤 峰 市 红 山 区 哈 达 西 街 128 号 陕 西 省 咸 阳 市 秦 皇 中 路 108 号 绿 苑 大 厦 陕 西 省 宝 鸡 市 高 新 大 道 50 号 财 富 大 厦 B 座 陕 西 省 渭 南 市 朝 阳 大 街 信 达 广 场 世 纪 明 珠 商 厦 陕 西 省 榆 林 市 高 新 区 长 兴 路 248 号 四 川 省 宜 宾 市 南 岸 东 区 广 场 西 路 4 号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通 川 区 金 龙 大 道 中 段 通 锦 国 际 新 城 8 号 楼 1-5 层

18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东 北 新 疆 云 南 甘 肃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9 昆 明 分 行 33 兰 州 分 行 16 西 藏 拉 萨 分 行 1 黑 龙 江 吉 林 哈 尔 滨 分 行 19 长 春 分 行 16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乌 鲁 木 齐 市 新 华 北 路 165 号 中 信 银 行 大 厦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宝 善 街 81 号 福 林 广 场 甘 肃 省 兰 州 市 东 岗 西 路 638 号 西 藏 自 治 区 拉 萨 市 城 关 区 江 苏 路 22 号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香 坊 区 红 旗 大 街 233 号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长 春 大 街 1177 号 曲 靖 分 行 大 理 分 行 牡 丹 江 分 行 吉 林 分 行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麒 麟 区 南 宁 西 路 310 号 金 穗 三 期 B 栋 一 二 层 云 南 省 大 理 市 下 关 区 万 花 路 州 民 政 救 灾 物 资 中 心 大 厦 黑 龙 江 省 牡 丹 江 市 西 安 区 西 三 条 路 80 号 吉 林 省 吉 林 市 昌 邑 区 解 放 东 路 818 号

18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辽 宁 沈 阳 分 行 40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沈 河 区 大 西 路 336 号 抚 顺 分 行 葫 芦 岛 分 行 辽 宁 省 抚 顺 市 顺 城 区 新 华 大 街 10 号 辽 宁 省 葫 芦 岛 市 连 山 区 新 华 大 街 50 号 子 公 司 及 境 外 代 表 处 中 国 中 国 香 港 浙 江 中 信 国 金 信 银 投 资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2 香 港 中 环 添 美 道 1 号 中 信 大 厦 27 楼 室 香 港 金 钟 道 89 号 力 宝 中 心 2 座 21 楼 2106 室 浙 江 省 临 安 市 锦 城 街 道 石 镜 街 777 号 中 天 中 信 金 融 租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中 心 商 务 区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信 银 ( 香 港 ) 资 本 有 限 公 司 信 银 振 华 ( 北 京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信 银 ( 深 圳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高 虹 支 行 香 港 德 辅 道 中 号 香 港 中 环 夏 悫 道 12 号 美 国 银 行 中 心 23 楼 香 港 金 钟 道 89 号 力 宝 中 心 2 座 28 楼 2801 室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C 座 18 层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二 期 北 座 20 楼 浙 江 省 临 安 市 高 虹 镇 工 业 功 能 区 学 溪 苑 2-3 幢

18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 国 津 赁 有 限 公 司 旷 世 国 际 大 厦 Second Floor, 34 欧 英 伦 敦 代 表 处 1 Threadneedle Street, London, 洲 国 EC2R 8AY

18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189 审 计 报 告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审 字 (2016) 第 号 ( 第 一 页, 共 二 页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贵 行 ") 的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银 行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银 行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银 行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合 并 及 银 行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贵 行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190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审 字 (2016) 第 号 ( 第 二 页, 共 二 页 )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上 述 贵 行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银 行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银 行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会 计 师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胡 燕 中 国 上 海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2016 年 3 月 23 日 吴 卫 军 2

19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附 注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6 511, , , ,811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7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贵 金 属 1, , 拆 出 资 金 8 118,776 68,180 98,276 47,81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9 26,220 27,509 25,349 27,501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10 13,788 8,226 10,384 5,638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 ,765 应 收 利 息 12 30,512 26,125 29,849 25,546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3 2,468,283 2,136,332 2,304,874 2,012,34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 , ,53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957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6 1,112, ,256 1,109, ,91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49 9,986 固 定 资 产 18 15,983 14,738 15,448 14,223 无 形 资 产 19 1,653 1,283 1,652 1,28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商 誉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2 7,981 9,317 7,930 9,296 其 他 资 产 23 39,290 35,890 36,501 34,925 资 产 总 计 5,122,292 4,138,815 4,884,295 3,962,636 第 1 页

19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附 注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37,500 50,050 37,400 50,0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25 1,068, ,292 1,069, ,362 拆 入 资 金 26 49,248 19,648 32,399 18,70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10 11,418 7,347 8,439 5,00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28 71,168 41,609 71,110 41,381 吸 收 存 款 29 3,182,775 2,849,574 2,994,826 2,699,59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0 8,302 11,521 7,610 10,871 应 交 税 费 31 4,693 5,985 4,694 5,837 应 付 利 息 32 38,159 37,311 37,422 36,559 预 计 负 债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 , , ,59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负 债 35 41,652 26,066 35,863 24,436 负 债 合 计 4,802,606 3,871,469 4,572,657 3,706,913 第 2 页

19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附 注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 续 ) 股 东 权 益 股 本 36 48,935 46,787 48,935 46,787 资 本 公 积 37 58,636 49,296 61,359 51,619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8 3,584 (1,833) 4, 盈 余 公 积 39 23,362 19,394 23,362 19,394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40 64,555 50,447 64,350 50,350 未 分 配 利 润 118,668 95, ,842 87,138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17, , , ,723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少 数 股 东 的 权 益 121 5,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的 权 益 1,825 1,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1 1,946 7,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19, , , ,723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5,122,292 4,138,815 4,884,295 3,962,636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此 财 务 报 表 已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获 本 行 董 事 会 批 准 常 振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事 长 ) 李 庆 萍 行 长 方 合 英 芦 苇 ( 公 司 盖 章 ) 主 管 财 务 工 作 副 行 长 财 务 会 计 部 总 经 理 第 3 页

19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利 润 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本 集 团 本 行 附 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 营 业 收 入 145, , , ,540 利 息 净 收 入 ,433 94, ,320 91,400 利 息 收 入 215, , , ,291 利 息 支 出 (111,228) (110,898) (108,752) (108,891)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44 35,674 25,313 34,437 24,546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37,639 26,972 36,341 26,175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1,965) (1,659) (1,904) (1,629) 投 资 收 益 45 3,127 2,585 2,757 1,825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损 失 )/ 收 益 46 (519) 1,061 (439) 1,252 汇 兑 净 收 益 2,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二 营 业 支 出 (90,497) (70,312) (87,392) (68,068)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0,033) (8,827) (9,995) (8,796)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47 (40,427) (37,812) (38,151) (35,75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8 (40,037) (23,673) (39,246) (23,513) 三 营 业 利 润 54,637 54,404 52,160 51,472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42) (157) (140) (154) 四 利 润 总 额 54,986 54,574 52,493 51,63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49 (13,246) (13,120) (12,821) (12,647) 五 净 利 润 41,740 41,454 39,672 38,990 第 4 页

19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利 润 表 ( 续 )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本 集 团 本 行 附 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五 净 利 润 41,740 41,454 39,672 38,990 归 属 于 :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1,158 40,692 39,672 38,990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六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币 元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税 后 净 额 38 5,644 5,180 4,355 5,167 归 属 本 行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5,417 5,174 4,355 5,167 ( 一 )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满 足 规 定 条 件 时 将 重 分 类 至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 以 扣 除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312 5,213 4,361 5,177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1,103 (28) - - 其 他 - (1) - - ( 二 )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会 重 分 类 至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 以 扣 除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重 新 计 量 变 动 (6) (10) (6) (10) 其 他 归 属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7,384 46,634 44,027 44,157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46,575 45,866 44,027 44,157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组 成 部 分 此 财 务 报 表 已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获 本 行 董 事 会 批 准 常 振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事 长 ) 李 庆 萍 行 长 方 合 英 芦 苇 ( 公 司 盖 章 ) 主 管 财 务 工 作 副 行 长 财 务 会 计 部 总 经 理 第 5 页

19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本 集 团 本 行 附 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 50,050-50,000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净 减 少 额 20,959-20,654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净 减 少 额 - 36,129-36,185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净 减 少 额 - 151, ,052 拆 出 资 金 净 减 少 额 - 72,073-64,719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净 增 加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减 少 额 1,382-2,219 - 吸 收 存 款 净 增 加 额 323, , , ,148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380, , , ,706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29,350-13,696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净 增 加 额 29,550 33,657 29,729 34,914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245, , , ,733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184 7,059 12,178 6,95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47, , , ,981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减 少 额 (12,550) - (12,600) -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 (37,378) - (37,898)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2,400) - (2,302)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 (23,916) - (23,959)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净 减 少 额 (573) - (573)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2,757) - (1,445)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358,952) (237,111) (327,164) (217,413)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净 增 加 额 (459,657) (353,337) (457,620) (352,913) 拆 入 资 金 净 减 少 额 - (22,223) - (19,713) 拆 出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34,393) - (32,801)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净 减 少 额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103,966) (99,713) (101,890) (98,23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1,832) (20,137) (20,481) (19,005)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4,799) (23,149) (24,259) (22,621)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6,406) (52,071) (21,031) (48,51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68,285) (869,035) (1,002,166) (840,26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0(1) (20,835) 34,150 (18,316) 21,718 第 6 页

19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 续 )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 回 投 资 取 得 的 现 金 638, , , ,823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39, , , ,853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775,111) (446,451) (774,796) (446,61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6,427) (11,432) (6,322) (11,356) 取 得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27) - (12,262)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81,565) (457,883) (793,380) (457,966) 投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2,554) (48,285) (154,476) (50,113)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1,888-11,888 -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收 到 的 现 金 310,966 97, ,966 98,003 发 行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收 到 的 现 金 - 1, 新 设 二 级 子 公 司 收 到 少 数 股 东 投 入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22,854 99, ,854 98,003 偿 还 债 务 凭 证 支 付 的 现 金 (153,296) (39,745) (153,296) (38,850) 偿 还 债 务 凭 证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8,420) (3,674) (7,903) (3,283) 分 配 股 利 支 付 的 现 金 (137) (11,856) - (11,79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772)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68,625) (55,275) (161,199) (53,92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4,229 44, ,655 44,080 第 7 页

19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 续 )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本 集 团 本 行 附 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7,149 (1,527) 4,454 (1,656)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50(1) (2,011) 28,732 (6,683) 14,029 加 : 年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28, , , ,244 六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0(2) 226, , , ,273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此 财 务 报 表 已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获 本 行 董 事 会 批 准 常 振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事 长 ) 李 庆 萍 行 长 方 合 英 芦 苇 ( 公 司 盖 章 ) 主 管 财 务 工 作 副 行 长 财 务 会 计 部 总 经 理 第 8 页

19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权 益 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其 他 权 附 注 股 本 资 本 积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普 通 股 股 东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46,787 49,296 (1,833) 19,394 50,447 95,586 5,844 1, ,346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一 ) 净 利 润 , ,740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644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5, , ,384 ( 三 ) 收 购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股 权 - (400) (6,395) - (6,795) ( 四 ) 普 通 股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148 9, ,888 ( 五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968 - (3,968)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08 (14,108) 对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的 利 润 分 配 (137) (13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8,935 58,636 3,584 23,362 64, , , ,686 第 9 页

20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 续 )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附 注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权 益 1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普 通 股 股 东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14 年 1 月 1 日 46,787 49,296 (7,007) 15,495 44,340 76,690 5, ,725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一 ) 净 利 润 , ,454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180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5, , ,634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825 1, 新 设 二 级 子 公 司 获 得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投 入 ( 四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899 - (3,899)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07 (6,107) 对 本 行 股 东 的 股 利 分 配 (11,790) - - (11,790) 4. 对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的 利 润 分 配 (66) (6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6,787 49,296 (1,833) 19,394 50,447 95,586 5,844 1, ,346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此 财 务 报 表 已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获 本 行 董 事 会 批 准 常 振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事 长 ) 李 庆 萍 行 长 方 合 英 芦 苇 ( 公 司 盖 章 ) 主 管 财 务 工 作 副 行 长 财 务 会 计 部 总 经 理 第 10 页

20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附 注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46,787 51, ,394 50,350 87, ,723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一 ) 净 利 润 ,672 39,672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355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4, ,672 44,027 ( 三 ) 投 资 者 投 入 资 本 ,148 9, ,888 ( 四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968 - (3,968) -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000 (14,000) 年 12 月 31 日 48,935 61,359 4,790 23,362 64, , ,638 第 11 页

20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 续 )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附 注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14 年 1 月 1 日 46,787 51,619 (4,732) 15,495 44,250 69, ,356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一 ) 净 利 润 ,990 38,990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167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5, ,990 44,157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899 - (3,899) -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00 (6,100) - 3. 股 利 分 配 (11,790) (11,79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6,787 51, ,394 50,350 87, ,723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此 财 务 报 表 已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获 本 行 董 事 会 批 准 常 振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事 长 ) 李 庆 萍 行 长 方 合 英 芦 苇 ( 公 司 盖 章 ) 主 管 财 务 工 作 副 行 长 财 务 会 计 部 总 经 理 第 12 页

20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 银 行 简 介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行 ) 是 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中 国 ) 北 京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行 的 注 册 地 址 为 中 国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9 号, 总 部 位 于 北 京 本 行 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 同 时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主 板 挂 牌 上 市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行 在 中 国 内 地 31 个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设 立 了 分 支 机 构 此 外, 本 行 的 子 公 司 在 中 国 内 地 香 港 及 海 外 其 他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设 有 分 支 机 构 就 本 财 务 报 表 而 言, 中 国 内 地 不 包 括 中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 香 港 ) 中 国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 澳 门 ) 及 台 湾, 海 外 和 境 外 指 中 国 内 地 以 外 的 其 他 国 家 和 地 区 本 行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 本 集 团 )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 提 供 公 司 及 零 售 银 行 服 务 从 事 资 金 业 务, 并 提 供 资 产 管 理 金 融 租 赁 及 其 他 非 银 行 金 融 服 务 本 财 务 报 表 已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获 本 行 董 事 会 批 准 2 编 制 基 础 本 集 团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本 行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以 及 本 集 团 的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1) 会 计 期 间 本 集 团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报 表 列 示 货 币 本 集 团 中 国 内 地 分 行 及 子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海 外 分 行 及 子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按 其 经 营 所 处 的 主 要 经 济 环 境 合 理 确 定, 在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附 注 4(2)(ii) 所 述 原 则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以 百 万 元 列 示 第 13 页

20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 遵 循 声 明 本 集 团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 财 政 部 )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集 团 和 本 行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财 务 状 况 和 财 务 状 况 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经 营 成 果 和 经 营 成 果 以 及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和 现 金 流 量 此 外,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报 表 同 时 符 合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证 监 会 )2014 年 修 订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的 披 露 要 求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i)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合 并 日 为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ii)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各 方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本 集 团 作 为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而 支 付 的 资 产 ( 包 括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如 为 正 数 则 确 认 为 商 誉 ( 附 注 4(11)); 如 为 负 数 则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计 入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本 集 团 在 购 买 日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购 买 日 是 指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第 14 页

20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续 ) (ii)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续 )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企 业 合 并 时,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本 集 团 会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的 以 后 可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及 权 益 法 核 算 下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于 购 买 日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iii)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包 括 本 行 及 本 行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控 制, 是 指 本 集 团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该 可 变 回 报 在 判 断 本 集 团 是 否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时, 本 集 团 只 考 虑 与 被 投 资 方 相 关 的 实 质 性 权 利 ( 包 括 本 集 团 自 身 所 享 有 的 及 其 他 方 所 享 有 的 实 质 性 权 利 )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由 控 制 开 始 日 起 至 控 制 结 束 日 止 包 含 于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应 占 的 权 益 损 益 和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分 别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下 和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及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项 目 后 单 独 列 示 如 果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的, 其 余 额 仍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结 构 化 主 体, 是 指 在 判 断 主 体 的 控 制 方 时, 表 决 权 或 类 似 权 利 没 有 被 作 为 设 计 主 体 架 构 时 的 决 定 性 因 素 ( 例 如 表 决 权 仅 与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相 关 ), 而 主 导 该 主 体 相 关 活 动 的 依 据 是 合 同 或 相 应 安 排 当 本 集 团 在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担 任 资 产 管 理 人 时, 本 集 团 将 评 估 就 该 结 构 化 主 体 而 言, 本 集 团 是 以 主 要 责 任 人 还 是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行 使 决 策 权 如 果 资 产 管 理 人 仅 仅 是 代 理 人, 则 其 主 要 代 表 其 他 方 (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 行 使 决 策 权, 因 此 并 不 控 制 该 结 构 化 主 体 但 若 资 产 管 理 人 被 判 断 为 主 要 代 表 其 自 身 行 使 决 策 权, 则 是 主 要 责 任 人, 因 而 控 制 该 结 构 化 主 体 第 15 页

20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续 ) (iii)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续 ) 当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期 间 或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行 不 一 致 时, 合 并 时 已 按 照 本 行 的 会 计 期 间 或 会 计 政 策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合 并 时 所 有 集 团 内 部 交 易 余 额 及 现 金 流 量, 包 括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均 已 抵 销 集 团 内 部 交 易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失,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损 失 是 相 关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则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对 于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当 期 财 务 报 表 时, 视 同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在 本 集 团 最 终 控 制 方 对 其 开 始 实 施 控 制 时 纳 入 本 集 团 合 并 范 围, 并 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以 及 前 期 比 较 报 表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本 集 团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自 本 集 团 最 终 控 制 方 对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开 始 实 施 控 制 时 起 将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的 各 项 资 产 负 债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入 本 集 团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对 于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当 期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自 购 买 日 起 将 被 购 买 子 公 司 纳 入 本 集 团 合 并 范 围 本 行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因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投 资 而 取 得 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均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时, 本 集 团 终 止 确 认 与 该 子 公 司 相 关 的 资 产 负 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权 益 中 的 其 他 相 关 项 目 对 于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由 此 产 生 的 任 何 收 益 或 损 失,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第 16 页

20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2) 外 币 折 算 (i) 外 币 交 易 的 折 算 本 集 团 收 到 投 资 者 以 外 币 投 入 资 本 时 按 当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其 他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本 位 币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属 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的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以 外 币 计 价,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货 币 性 项 目, 其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分 解 为 由 摊 余 成 本 变 动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和 该 等 项 目 的 其 他 账 面 金 额 变 动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属 于 摊 余 成 本 变 动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属 于 其 他 账 面 金 额 变 动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他 货 币 性 资 产 及 负 债 项 目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ii)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本 集 团 在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将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所 有 项 目 及 反 映 利 润 分 配 发 生 额 的 项 目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或 即 期 汇 率 的 近 似 汇 率 折 算 按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下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列 示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相 关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自 所 有 者 权 益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第 17 页

20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i)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本 集 团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取 得 资 产 或 承 担 负 债 的 目 的 及 合 同 条 款, 把 金 融 工 具 分 为 不 同 类 别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划 分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i)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ii)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集 团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或 (iii) 属 于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或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除 外 金 融 资 产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被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i) 该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基 准 作 内 部 管 理 评 估 及 汇 报 ;(ii) 该 指 定 可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 或 (iii) 一 个 包 括 一 项 或 多 项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的 合 同, 即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对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的 现 金 流 量 没 有 重 大 改 变 ; 或 类 似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所 嵌 入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明 显 不 应 当 从 相 关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中 分 拆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集 团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i)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被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及 (ii) 符 合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定 义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第 18 页

20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i)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 续 )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i) 本 集 团 准 备 立 即 出 售 或 在 近 期 内 出 售, 并 将 其 归 类 为 持 有 作 交 易 用 途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ii)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被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或 (iii) 因 债 务 人 信 用 恶 化 以 外 的 原 因, 使 本 集 团 可 能 难 以 收 回 几 乎 所 有 初 始 投 资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这 些 资 产 应 当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主 要 包 括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出 资 金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或 除 下 列 各 类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i)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ii)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及 (iii)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第 19 页

21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i)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 续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以 及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划 分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i) 承 担 该 金 融 负 债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回 购 ;(ii)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集 团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或 (iii) 属 于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或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除 外 金 融 负 债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被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i) 该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基 准 作 内 部 管 理 评 估 及 汇 报 ;(ii) 该 指 定 可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该 金 融 负 债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 或 (iii) 一 个 包 括 一 项 或 多 项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的 合 同, 即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对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的 现 金 流 量 没 有 重 大 改 变 ; 或 类 似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所 嵌 入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明 显 不 应 当 从 相 关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中 分 拆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指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外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拆 入 资 金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吸 收 存 款 和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ii)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和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本 集 团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主 要 包 括 在 外 汇 和 利 率 市 场 进 行 的 远 期 及 掉 期 交 易 本 集 团 持 有 或 发 行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主 要 用 于 管 理 风 险 敞 口 对 于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本 集 团 采 用 附 注 4(5) 所 述 的 套 期 会 计 进 行 处 理 对 于 其 他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则 比 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负 债 进 行 相 应 会 计 处 理, 初 始 确 认 时, 非 套 期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当 公 允 价 值 为 正 数 时, 作 为 资 产 反 映 ; 当 公 第 20 页

21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ii)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和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续 ) 允 价 值 为 负 数 时, 作 为 负 债 反 映 后 续 计 量 时, 因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某 些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会 嵌 入 到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即 主 合 同 ) 中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将 与 主 合 同 分 拆, 并 作 为 单 独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处 理 :(i) 该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的 经 济 特 征 和 风 险 方 面 与 主 合 同 并 不 存 在 紧 密 关 系 ;(ii) 与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条 件 相 同, 单 独 存 在 的 工 具 符 合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定 义 ; 及 (iii) 混 合 ( 组 合 ) 工 具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也 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嵌 入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被 分 离, 主 合 同 为 金 融 工 具 的, 按 附 注 4(3)(i) 所 述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iii)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本 集 团 成 为 相 关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条 款 的 一 方 时,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在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将 被 终 止 确 认 :(i)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 或 (ii) 收 到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转 移, 并 且 本 集 团 已 转 移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几 乎 全 部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 或 (iii) 本 集 团 保 留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并 承 担 将 收 取 的 现 金 流 量 支 付 给 最 终 收 款 方 的 义 务,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现 金 流 量 转 移 的 条 件, 并 且 本 集 团 已 转 移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几 乎 全 部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本 集 团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本 集 团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保 留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则 根 据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继 续 涉 入 程 度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如 果 本 集 团 没 有 保 留 控 制,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转 让 中 产 生 或 保 留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单 独 确 认 为 资 产 或 负 债 第 21 页

21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iii)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 续 ) 资 产 证 券 化 作 为 经 营 活 动 的 一 部 分, 本 集 团 将 部 分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一 般 是 将 信 贷 资 产 出 售 给 结 构 化 主 体, 然 后 再 由 其 向 投 资 者 发 行 证 券 本 集 团 判 断 对 资 产 证 券 化 结 构 化 主 体 是 否 具 有 控 制, 是 否 在 合 并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前 述 段 落 中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的 前 提 条 件, 对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的 基 础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 如 不 具 有 控 制, 则 直 接 判 断 该 基 础 资 产 是 否 可 以 终 止 确 认 对 符 合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基 础 资 产, 本 集 团 终 止 确 认 原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在 转 移 中 获 得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权 益 确 认 为 新 的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未 能 符 合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不 终 止 确 认, 从 第 三 方 投 资 者 筹 集 的 资 金 以 融 资 款 处 理 对 于 符 合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的 基 础 资 产, 如 果 本 集 团 放 弃 了 对 该 基 础 资 产 控 制 权, 本 集 团 对 其 实 现 终 止 确 认 ; 否 则 应 当 按 照 本 集 团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附 回 购 条 件 的 金 融 资 产 转 让 附 回 购 条 件 的 金 融 资 产 转 让, 根 据 交 易 的 经 济 实 质 确 定 是 否 终 止 确 认 对 于 将 予 回 购 的 资 产 与 转 让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同 或 实 质 上 相 同, 回 购 价 格 固 定 或 是 原 转 让 价 格 加 上 合 理 回 报 的, 本 集 团 不 终 止 确 认 所 转 让 的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在 金 融 资 产 转 让 后 只 保 留 了 优 先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回 购 该 金 融 资 产 权 利 的 ( 在 转 入 方 出 售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况 下 ), 本 集 团 终 止 确 认 所 转 让 的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在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将 被 终 止 确 认 :(i) 其 现 时 义 务 已 经 解 除 ; 或 (ii) 本 集 团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签 订 协 定,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的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或 对 当 前 负 债 的 条 款 作 出 了 重 大 的 修 改, 则 该 替 代 或 修 改 事 项 将 作 为 原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以 及 一 项 新 金 融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处 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对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22 页

21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iv) 金 融 工 具 的 计 量 初 始 确 认 时, 金 融 工 具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后 续 计 量 时,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以 成 本 计 量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因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因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其 他 利 得 和 损 失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利 息,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出 售 时, 处 置 利 得 或 损 失 于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 处 置 利 得 或 损 失 包 括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对 于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其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23 页

21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v)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本 集 团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债 务 人 或 发 行 方 发 生 严 重 财 务 困 难 ; 债 务 人 或 发 行 方 违 反 了 合 同 条 款,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等 ; 本 集 团 出 于 经 济 或 法 律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考 虑, 对 发 生 财 务 困 难 的 债 务 人 作 出 正 常 情 况 下 不 会 作 出 的 让 步 ;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 因 发 行 方 发 生 重 大 财 务 困 难, 该 金 融 资 产 无 法 在 活 跃 市 场 继 续 交 易 ; 无 法 辨 认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中 的 某 项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是 否 已 经 减 少, 但 根 据 公 开 的 数 据 对 其 进 行 总 体 评 价 后 发 现, 该 组 金 融 资 产 自 初 始 确 认 以 来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确 已 减 少 且 可 计 量, 如 该 组 金 融 资 产 的 债 务 人 支 付 能 力 逐 步 恶 化, 或 债 务 人 所 在 国 家 或 地 区 失 业 率 提 高 担 保 物 在 其 所 在 地 区 的 价 格 明 显 下 降 所 处 行 业 不 景 气 等 ; 权 益 工 具 债 务 人 或 发 行 方 经 营 所 处 的 技 术 市 场 经 济 或 法 律 环 境 等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使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人 可 能 无 法 收 回 投 资 成 本 ;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 及 其 他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本 集 团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第 24 页

21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v)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 续 )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减 值 损 失 将 按 照 该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以 其 原 始 实 际 利 率 贴 现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计 量, 并 通 过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少 该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金 融 资 产 的 合 约 利 率 为 浮 动 利 率, 用 于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的 贴 现 率 为 按 合 同 确 定 的 当 前 实 际 利 率 无 论 抵 押 物 是 否 执 行, 带 有 抵 押 物 的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执 行 抵 押 物 价 值 减 去 获 得 和 出 售 抵 押 物 成 本 的 金 额 估 计 和 计 算 未 来 现 金 流 的 现 值 在 进 行 减 值 情 况 的 组 合 评 估 时, 将 根 据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相 似 性 和 相 关 性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分 组 这 些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通 常 与 被 检 查 资 产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测 算 相 关, 反 映 债 务 人 按 照 这 些 资 产 的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所 有 到 期 金 额 的 能 力 减 值 转 回 和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应 收 款 项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将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当 本 集 团 已 经 进 行 了 所 有 必 要 的 法 律 或 其 他 程 序 后, 仍 然 不 可 收 回 时, 本 集 团 将 决 定 核 销 及 冲 销 相 应 的 损 失 准 备 如 在 期 后 本 集 团 收 回 已 核 销 的 金 额, 则 收 回 金 额 冲 减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重 组 贷 款 重 组 贷 款 是 指 本 集 团 为 财 务 状 况 恶 化 或 无 法 如 期 还 款 的 借 款 人 酌 情 重 新 确 定 贷 款 条 款 而 产 生 的 贷 款 项 目 如 果 条 件 允 许, 本 集 团 将 力 求 重 组 贷 款 而 不 是 取 得 担 保 物 的 所 有 权 这 可 能 会 涉 及 展 期 还 款 和 达 成 新 的 贷 款 条 件, 本 集 团 已 根 据 附 注 4(3)(iii) 要 求 对 重 组 贷 款 的 终 止 确 认 进 行 了 分 析 管 理 层 继 续 对 重 组 贷 款 进 行 审 阅, 以 确 保 其 符 合 所 有 条 件 并 且 未 来 付 款 很 可 能 发 生 该 贷 款 继 续 以 单 项 或 组 合 方 式 进 行 减 值 评 估 并 采 用 初 始 实 际 利 率 进 行 计 量 其 减 值 准 备 第 25 页

21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v)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 续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即 使 该 金 融 资 产 没 有 终 止 确 认,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将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金 额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期 公 允 价 值 及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按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 以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作 为 折 现 率 )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按 以 下 原 则 处 理 : (i)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ii)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通 过 损 益 转 回, 该 类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的 任 何 上 升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 或 (iii)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能 转 回 同 时, 该 类 金 融 资 产 于 年 度 中 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当 年 也 不 能 转 回, 即 使 在 当 年 年 末 减 值 测 试 显 示 该 金 融 资 产 并 无 减 值 或 减 值 金 额 低 于 年 度 中 期 确 认 的 金 额 (vi)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的 列 报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没 有 相 互 抵 销 但 是, 如 本 集 团 有 抵 销 确 认 金 额 的 法 定 现 时 权 利, 且 这 种 法 定 权 利 是 当 前 可 执 行 的, 并 且 本 集 团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将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互 相 抵 销 并 以 净 额 列 示 第 26 页

21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3) 金 融 工 具 ( 续 ) (vii) 买 入 返 售 和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本 集 团 按 返 售 协 议 先 买 入 再 按 固 定 价 格 返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所 融 出 的 资 金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是 指 本 集 团 按 回 购 协 议 先 卖 出 再 按 固 定 价 格 回 购 的 金 融 资 产 所 融 入 的 资 金 买 入 返 售 和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按 业 务 发 生 时 实 际 支 付 或 收 到 的 款 项 入 账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反 映 买 入 返 售 的 已 购 入 标 的 资 产 不 予 以 确 认, 在 表 外 作 备 查 登 记 ; 卖 出 回 购 的 标 的 资 产 仍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反 映 买 入 返 售 和 卖 出 回 购 业 务 的 买 卖 差 价 在 相 关 交 易 期 间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分 别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和 利 息 支 出 (viii) 权 益 工 具 本 集 团 发 行 权 益 工 具 收 到 的 对 价 扣 除 交 易 费 用 后,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回 购 本 行 权 益 工 具 支 付 的 对 价 和 交 易 费 用, 减 少 股 东 权 益 (4) 贵 金 属 贵 金 属 主 要 包 括 黄 金 和 其 他 贵 重 金 属 本 集 团 非 交 易 性 贵 金 属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以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较 低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本 集 团 为 交 易 目 的 而 获 得 的 贵 金 属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相 关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27 页

21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5) 套 期 会 计 套 期 会 计 方 法, 是 指 在 相 同 会 计 期 间 将 套 期 工 具 和 被 套 期 项 目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的 抵 销 结 果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方 法 被 套 期 项 目 是 使 本 集 团 面 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且 被 指 定 为 被 套 期 对 象 的 项 目 套 期 工 具 是 本 集 团 为 进 行 套 期 而 指 定 的 其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预 期 可 抵 销 被 套 期 项 目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的 衍 生 工 具 本 集 团 持 续 地 对 套 期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价, 判 断 该 套 期 在 套 期 关 系 被 指 定 的 会 计 期 间 内 是 否 高 度 有 效 本 集 团 仅 涉 及 公 允 价 值 套 期 会 计 套 期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本 集 团 认 定 其 为 高 度 有 效 : 在 套 期 开 始 及 以 后 期 间, 该 套 期 预 期 会 高 度 有 效 地 抵 销 套 期 指 定 期 间 被 套 期 风 险 引 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该 套 期 的 实 际 抵 销 结 果 在 80% 至 125% 的 范 围 内 公 允 价 值 套 期 公 允 价 值 套 期 是 指 对 已 确 认 资 产 或 负 债 尚 未 确 认 的 确 定 承 诺, 或 该 资 产 或 负 债 尚 未 确 认 的 确 定 承 诺 中 可 辨 认 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进 行 的 套 期 对 于 套 期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本 集 团 将 其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被 套 期 项 目 因 被 套 期 风 险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被 套 期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当 套 期 工 具 已 到 期 被 出 售 合 同 终 止 或 已 行 使 时 或 套 期 不 再 满 足 套 期 会 计 方 法 的 条 件 时, 本 集 团 不 再 使 用 套 期 会 计 对 于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被 套 期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在 套 期 有 效 期 间 所 作 的 调 整, 按 照 调 整 日 重 新 计 算 的 实 际 利 率 在 调 整 日 至 到 期 日 的 期 间 内 进 行 摊 销,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28 页

21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i)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合 并 日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时,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对 于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以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全 部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本 集 团 会 于 投 资 处 置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对 于 其 他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通 过 企 业 合 并 以 外 的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对 于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对 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在 本 行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对 子 公 司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由 本 行 享 有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按 照 成 本 减 去 减 值 准 备 ( 附 注 4(13)) 后 记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第 29 页

22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续 ) (ii)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联 营 企 业 指 本 集 团 能 够 对 其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在 取 得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时, 本 集 团 确 认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原 则 是 : 对 于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对 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后 续 计 量 时,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除 非 投 资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的 条 件 本 集 团 在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的 具 体 会 计 处 理 包 括 : 对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以 前 者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 对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以 后 者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与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取 得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后, 本 集 团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对 联 营 企 业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 以 下 简 称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 本 集 团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份 额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并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及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的 份 额 时, 本 集 团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进 行 必 要 调 整 后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本 集 团 与 联 营 企 业 之 间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集 团 的 部 分, 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予 以 抵 销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失,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损 失 是 相 关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则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第 30 页

22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续 ) (ii)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 续 ) 本 集 团 对 联 营 企 业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除 本 集 团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外,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联 营 企 业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联 营 企 业 以 后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集 团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iii)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判 断 标 准 重 大 影 响 指 本 集 团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iv)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对 子 公 司 和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参 见 附 注 4(13) (7)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指 本 集 团 为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期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使 该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的 支 出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工 程 用 物 资 直 接 人 工 和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在 建 工 程 是 指 正 在 建 造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电 子 设 备 等, 于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不 计 提 折 旧 初 始 确 认 以 后, 本 集 团 以 成 本 减 去 累 计 折 旧 及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价 值 列 示 如 果 组 成 某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主 要 部 分 有 不 同 的 可 使 用 年 限, 这 些 组 成 部 分 将 单 独 入 账 核 算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的 后 续 支 出, 与 更 换 固 定 资 产 某 组 成 部 分 相 关 的 支 出, 在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同 时 将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 与 固 定 资 产 日 常 维 护 相 关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31 页

22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7) 固 定 资 产 ( 续 ) 报 废 或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损 益 为 处 置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与 项 目 账 面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并 于 报 废 或 处 置 日 在 损 益 中 确 认 本 集 团 在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对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扣 除 其 预 计 净 残 值 后 的 金 额 按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附 注 4(13))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计 提 折 旧 时 会 扣 除 已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附 注 4(13)) 累 计 金 额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如 下 :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折 旧 率 房 屋 建 筑 物 年 0%-5% 2.71%-3.33% 计 算 机 设 备 及 其 他 3-10 年 0%-10% 9.00%-33.33% 本 集 团 至 少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本 集 团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按 附 注 4(13) 进 行 处 理 (8) 无 形 资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和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本 集 团 在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对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扣 除 其 预 计 净 残 值 ( 如 有 ) 后 的 金 额 按 直 线 法 进 行 摊 销,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摊 销 时 会 扣 除 已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本 集 团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按 附 注 4(13) 进 行 处 理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第 32 页

22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9)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本 集 团 将 持 有 的 房 地 产 中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两 者 兼 有 的 房 地 产 划 分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本 集 团 持 有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按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所 在 地 有 活 跃 的 房 地 产 交 易 市 场 ; 本 集 团 能 够 从 房 地 产 交 易 市 场 上 取 得 同 类 或 类 似 房 地 产 的 市 场 价 格 及 其 他 相 关 信 息, 从 而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出 合 理 的 估 计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本 集 团 不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以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调 整 其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与 原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0) 租 赁 租 赁 分 为 融 资 租 赁 和 经 营 租 赁 融 资 租 赁 是 指 无 论 所 有 权 最 终 是 否 转 移 但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经 营 租 赁 是 指 除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i) 融 资 租 赁 当 本 集 团 为 融 资 租 赁 出 租 人 时,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租 赁 款 项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项 目 下 列 示, 同 时 记 录 未 担 保 余 值 于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本 集 团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及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项 目 下 列 示 本 集 团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分 配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应 收 租 赁 款 项 包 含 的 融 资 收 入 将 于 租 赁 期 内 按 投 入 资 金 的 比 例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与 融 资 租 赁 性 质 相 同 的 分 期 付 款 合 同 也 作 为 融 资 租 赁 处 理 本 集 团 应 收 租 赁 款 项 的 减 值 按 附 注 4(3)(v) 进 行 处 理 当 本 集 团 作 为 融 资 租 赁 承 租 人 时, 将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在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下 列 示,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在 其 他 负 债 项 目 下 列 示, 其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本 集 团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分 摊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第 33 页

22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0) 租 赁 ( 续 ) (i) 融 资 租 赁 ( 续 ) 本 集 团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资 产 的 折 旧 政 策 按 附 注 4(7) 进 行 处 理, 减 值 按 附 注 4(13) 进 行 处 理 对 能 够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取 得 租 入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租 入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否 则, 租 赁 资 产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ii) 经 营 租 赁 对 于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则 资 产 根 据 其 性 质 计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而 在 适 用 的 情 况 下, 折 旧 会 根 据 附 注 4(7) 所 载 的 本 集 团 折 旧 政 策 计 算, 除 非 该 资 产 被 分 类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准 备 根 据 附 注 4(13) 所 载 的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处 理 经 营 租 赁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租 金 收 入 按 附 注 4(19)(iv) 所 述 的 方 式 确 认 如 本 集 团 使 用 经 营 租 赁 资 产, 除 非 有 其 他 更 合 理 反 映 被 租 赁 资 产 所 产 生 利 益 的 方 法, 经 营 租 赁 费 用 于 租 赁 期 内 以 直 线 法 记 入 当 期 损 益 获 得 的 租 赁 奖 励 作 为 租 赁 净 付 款 总 额 的 一 部 分, 在 利 润 表 中 确 认 或 有 租 金 在 其 产 生 的 会 计 期 间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11) 商 誉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以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作 为 初 始 成 本 商 誉 不 可 以 摊 销 由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会 分 配 至 每 个 从 合 并 中 因 协 同 作 用 而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且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本 集 团 应 享 有 被 收 购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超 过 合 并 成 本 的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会 将 购 入 商 誉 扣 除 减 值 准 备 ( 如 有 ) 后 的 净 额 考 虑 在 内 本 集 团 商 誉 的 减 值 按 照 附 注 4(13) 进 行 处 理 第 34 页

22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2) 抵 债 资 产 在 收 回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时, 本 集 团 可 通 过 法 律 程 序 收 回 抵 押 品 的 所 有 权 或 由 借 款 人 自 愿 交 付 抵 押 品 如 果 本 集 团 有 意 按 规 定 对 资 产 进 行 变 现 并 且 不 再 要 求 借 款 人 偿 还 贷 款, 确 认 抵 债 资 产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列 报 为 其 他 资 产 当 本 集 团 以 抵 债 资 产 作 为 补 偿 贷 款 及 垫 款 及 应 收 利 息 的 损 失 时, 该 抵 债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入 账, 取 得 抵 债 资 产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垫 付 诉 讼 费 用 和 其 他 成 本 计 入 抵 债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抵 债 资 产 按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孰 低 计 量, 当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对 抵 债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以 入 账 价 值 减 减 值 准 备 计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利 润 表 中 处 置 抵 债 资 产 时, 取 得 的 处 置 收 入 与 抵 债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3) 非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本 集 团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非 金 融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资 产,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果 存 在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但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本 集 团 将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本 集 团 可 以 认 定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其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基 本 上 独 立 于 其 他 资 产 或 者 资 产 组 合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组 合 )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在 预 计 资 产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时, 本 集 团 会 综 合 考 虑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使 用 寿 命 及 折 现 率 等 因 素 第 35 页

22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3) 非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续 ) (i) 含 有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减 值 的 测 试 为 了 减 值 测 试 的 目 的,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商 誉 分 摊 到 预 计 能 从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每 一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对 已 分 摊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本 集 团 每 年 及 当 有 迹 象 表 明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时, 通 过 比 较 包 含 商 誉 的 账 面 金 额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本 集 团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按 照 经 当 时 市 场 评 估, 能 反 映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和 获 分 配 商 誉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特 定 风 险 的 折 现 率, 将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至 其 现 值 确 定 的 在 对 已 获 分 配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可 能 有 迹 象 表 明 该 资 产 组 内 的 资 产 发 生 了 减 值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本 集 团 在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之 前, 首 先 对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确 认 资 产 的 所 有 减 值 损 失 同 样, 可 能 有 迹 象 表 明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组 合 内 的 资 产 组 发 生 了 减 值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本 集 团 在 对 分 摊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之 前, 首 先 对 资 产 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确 认 资 产 组 的 所 有 减 值 损 失 (ii) 减 值 损 失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相 关 的 减 值 损 失, 先 抵 减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按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但 抵 减 后 的 各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得 低 于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 如 可 确 定 的 ) 该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 如 可 确 定 的 ) 和 零 三 者 之 中 最 高 者 (iii) 减 值 损 失 的 转 回 本 集 团 的 非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14) 公 允 价 值 的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在 现 行 市 场 条 件 下, 市 场 参 与 者 于 计 量 日 在 主 要 市 场 ( 或 最 有 利 市 场 )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 如 退 出 价 格 ); 不 管 该 价 格 是 否 可 直 接 通 过 观 察 或 使 用 其 他 估 值 技 术 获 得 第 36 页

22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5) 职 工 薪 酬 (i) 短 期 薪 酬 本 集 团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按 规 定 的 基 准 和 比 例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和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ii)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本 集 团 所 参 与 的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是 按 照 中 国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本 集 团 中 国 内 地 员 工 参 加 的 由 政 府 机 构 设 立 的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中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的 缴 费 金 额 按 国 家 规 定 基 准 和 比 例 计 算 本 集 团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缴 存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另 外, 本 行 中 国 内 地 合 资 格 员 工 在 参 加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的 基 础 上, 参 加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集 团 ) 依 据 国 家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的 相 关 政 策 建 立 的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年 金 计 划 ), 此 计 划 由 中 信 集 团 管 理, 本 行 按 员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向 年 金 计 划 缴 款, 相 应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为 香 港 员 工 在 香 港 设 有 一 项 界 定 供 款 公 积 金 计 划 及 一 项 强 制 性 公 积 金 计 划 有 关 供 款 在 供 款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iii)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本 集 团 的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是 本 集 团 为 中 国 内 地 合 资 格 员 工 设 立 的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本 集 团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采 用 无 偏 且 相 互 一 致 的 精 算 假 设 对 有 关 人 口 统 计 变 量 和 财 务 变 量 等 做 出 估 计,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然 后 将 其 予 以 折 现 后 的 现 值 确 认 为 一 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负 债 本 集 团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对 属 于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负 债 的 利 息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对 属 于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负 债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第 37 页

22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6)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是 本 集 团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或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政 府 以 投 资 者 身 份 向 本 集 团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拨 入 的 投 资 补 助 等 专 项 拨 款 中, 国 家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处 理 的, 也 属 于 资 本 性 投 入 的 性 质, 不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在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并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本 集 团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作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集 团 取 得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之 外 的 其 他 政 府 补 助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集 团 将 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集 团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本 集 团 将 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集 团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则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7) 预 计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如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是 本 集 团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且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会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集 团, 以 及 有 关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本 集 团 会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预 计 负 债 按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本 集 团 在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及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对 于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潜 在 义 务, 其 存 在 须 通 过 未 来 不 确 定 事 项 的 发 生 或 不 发 生 予 以 证 实 ; 或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现 时 义 务, 履 行 该 义 务 不 是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集 团 或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则 本 集 团 会 将 该 潜 在 义 务 或 现 时 义 务 披 露 为 或 有 负 债, 但 在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集 团 的 可 能 性 极 低 的 情 况 下 除 外 第 38 页

22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8) 受 托 业 务 本 集 团 在 受 托 业 务 中 担 任 客 户 的 托 管 人 受 托 人 或 代 理 人 本 集 团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不 包 括 本 集 团 因 受 托 业 务 而 持 有 的 资 产 以 及 有 关 向 客 户 交 回 该 等 资 产 的 承 诺, 因 为 该 等 资 产 的 风 险 及 收 益 由 客 户 承 担 委 托 贷 款 为 本 集 团 其 中 一 项 主 要 的 受 托 业 务 本 集 团 与 多 个 客 户 签 订 了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订 明 客 户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资 金 ( 委 托 基 金 ), 并 由 本 集 团 按 照 客 户 的 指 示 向 第 三 方 发 放 贷 款 ( 委 托 贷 款 ) 由 于 本 集 团 并 不 承 担 委 托 贷 款 及 相 关 委 托 基 金 的 风 险 及 回 报, 故 委 托 贷 款 及 基 金 按 其 本 金 额 记 录 为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项 目, 而 且 并 未 就 这 些 委 托 贷 款 作 出 任 何 减 值 估 价 (19) 收 入 确 认 收 入 是 本 集 团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会 导 致 股 东 权 益 增 加 且 与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收 入 在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不 同 类 型 收 入 的 其 他 确 认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i) 利 息 收 入 金 融 资 产 的 利 息 收 入 根 据 让 渡 资 金 使 用 权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利 息 收 入 包 括 折 价 或 溢 价 摊 销, 或 生 息 资 产 的 初 始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按 实 际 利 率 基 准 计 算 的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其 他 差 异 的 摊 销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利 息 收 入 或 利 息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将 金 融 工 具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集 团 会 在 考 虑 金 融 工 具 ( 如 提 前 还 款 权 看 涨 期 权 或 类 似 期 权 等 ) 的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 但 不 会 考 虑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项 目 包 括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订 约 方 之 间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溢 价 或 折 价 已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的 利 息 收 入 ( 折 现 回 拨 ), 按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时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采 用 的 折 现 率 作 为 利 率 计 算 确 认 第 39 页

23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19) 收 入 确 认 ( 续 ) (ii)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在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将 由 于 形 成 或 取 得 金 融 资 产 而 收 取 的 初 始 费 收 入 或 承 诺 费 收 入 进 行 递 延, 作 为 对 实 际 利 率 的 调 整 ; 如 本 集 团 在 贷 款 承 诺 期 满 时 还 没 有 发 放 贷 款, 有 关 收 费 将 确 认 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iii) 股 利 收 入 股 利 收 入 于 本 集 团 收 取 股 利 的 权 利 确 立 时 在 利 润 表 内 确 认 (iv)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收 入 除 非 有 更 具 代 表 性 的 基 础 能 反 映 从 租 赁 资 产 获 取 利 益 的 模 式,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租 金 收 入 会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收 入 经 营 租 赁 协 议 所 涉 及 的 激 励 措 施 均 在 利 润 表 内 确 认 为 租 赁 净 收 入 总 额 的 组 成 部 分 (v) 融 资 租 赁 及 分 期 付 款 合 约 的 财 务 收 入 融 资 租 赁 和 分 期 付 款 合 同 内 含 的 融 资 收 入 会 在 租 赁 期 内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使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租 赁 的 投 资 净 额 的 回 报 率 大 致 相 同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收 入 第 40 页

2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20) 所 得 税 除 因 企 业 合 并 和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 包 括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有 关 的 所 得 税 外, 本 集 团 将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期 所 得 税 包 括 根 据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及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和 对 以 前 年 度 应 交 所 得 税 的 调 整 本 集 团 就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视 同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根 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预 期 实 现 或 结 算 方 式, 依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当 本 集 团 有 法 定 权 利 以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抵 销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并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归 属 于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和 同 一 税 务 机 关 时, 本 集 团 将 抵 销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否 则,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及 其 变 动 额 分 别 列 示, 不 相 互 抵 销 (21) 现 金 等 价 物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高 的 投 资 这 些 投 资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且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并 在 购 入 后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22) 股 利 分 配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宣 告 及 经 批 准 的 拟 分 配 发 放 的 股 利, 不 确 认 为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负 债, 作 为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在 附 注 中 披 露 应 付 股 利 于 批 准 股 利 当 期 确 认 为 负 债 (23) 关 联 方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另 一 方 或 对 另 一 方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以 及 两 方 或 两 方 以 上 同 受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的, 构 成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可 为 个 人 或 企 业 仅 仅 同 受 国 家 控 制 而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方 关 系 的 企 业, 不 构 成 本 集 团 的 关 联 方 第 41 页

23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24) 经 营 分 部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分 部 的 确 定 以 内 部 报 告 为 基 础, 本 集 团 主 要 经 营 决 策 者 根 据 对 该 内 部 报 告 的 定 期 评 价 向 分 部 分 配 资 源 并 评 价 分 部 业 绩 本 集 团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综 合 考 虑 管 理 层 进 行 组 织 管 理 涉 及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地 理 区 域 监 管 环 境 等 各 种 因 素, 对 满 足 条 件 的 经 营 分 部 进 行 加 总, 单 独 披 露 满 足 量 化 界 限 的 经 营 分 部 本 集 团 对 每 一 分 部 项 目 计 量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主 要 经 营 决 策 者 向 分 部 分 配 资 源 和 评 价 分 部 业 绩 本 集 团 在 编 制 分 部 报 告 时,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按 实 际 交 易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量 编 制 分 部 报 告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编 制 本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一 致 (25)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判 断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需 要 管 理 层 以 历 史 经 验 以 及 其 他 在 具 体 情 况 下 确 信 为 合 理 的 因 素 为 基 础, 作 出 有 关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影 响 到 会 计 政 策 的 应 用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和 费 用 的 列 报 金 额 实 际 结 果 可 能 跟 这 些 估 计 有 所 不 同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对 这 些 估 计 涉 及 的 关 键 假 设 和 不 确 定 因 素 的 判 断 会 持 续 予 以 评 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影 响 会 在 变 更 当 期 以 及 任 何 会 产 生 影 响 的 以 后 期 间 内 予 以 确 认 (i)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本 集 团 每 年 定 期 对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组 合 的 减 值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本 集 团 以 反 映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组 合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减 少 且 其 减 少 可 以 可 靠 计 量 的 可 观 察 数 据 为 客 观 依 据, 判 断 和 估 计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及 其 程 度,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迹 象 的 判 断 涉 及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以 及 具 有 类 似 风 险 特 征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组 合,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在 附 注 4(3)(v)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中 披 露 评 估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以 及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具 有 类 似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组 合 是 否 存 在 客 观 减 值 迹 象, 需 要 做 出 重 大 判 断 减 值 迹 象 包 括 特 定 借 款 人 ( 或 特 定 同 类 借 款 人 ) 因 财 务 状 况 恶 化 影 响 还 款 能 力 所 在 产 业 落 后 或 产 能 过 剩 以 及 所 在 国 家 地 区 经 济 情 况 恶 化 等 导 致 违 约 增 加 的 情 况 等 本 集 团 在 进 行 定 期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质 量 评 估 时 以 及 其 他 表 明 可 能 出 现 客 观 减 值 证 据 的 情 况 下 会 进 行 上 述 判 断 第 42 页

23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25)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判 断 ( 续 ) (i)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 续 ) 当 本 集 团 确 定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时, 对 影 响 未 来 现 金 流 的 负 面 因 素 的 判 断 和 估 计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本 集 团 会 定 期 审 阅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的 金 额 和 时 间 进 行 估 计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和 假 设, 以 减 少 估 计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损 失 和 实 际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损 失 之 间 的 差 异 影 响 判 断 的 因 素 包 括 特 定 借 款 人 相 关 信 息 的 可 获 得 性 精 细 程 度 以 及 定 性 因 素 间 的 相 关 性 ( 如 行 业 情 况 区 域 经 济 变 化 与 债 务 人 违 约 之 间 的 关 系 等 ) 对 于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迹 象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以 及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本 集 团 采 用 历 史 损 失 评 估 以 组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测 算 组 合 评 估 减 值 的 估 计 需 要 高 度 依 赖 判 断, 影 响 估 计 的 关 键 因 素 包 括 模 型 假 设 ( 例 如 违 约 损 失 率 ), 以 及 定 性 指 标 与 违 约 情 况 间 的 相 关 程 度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减 值 准 备 考 虑 的 因 素 包 括 :(i)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的 历 史 损 失 经 验 ; (ii) 从 出 现 损 失 到 该 损 失 被 识 别 所 需 时 间 ; 及 (iii) 当 前 经 济 和 信 用 环 境 以 及 管 理 层 基 于 历 史 经 验 对 目 前 环 境 下 固 有 损 失 的 判 断 本 集 团 对 进 行 减 值 估 计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和 假 设 进 行 评 估 时, 考 虑 了 本 集 团 运 营 地 区 的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变 化 及 不 确 定 性 以 及 对 贷 款 及 垫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水 平 变 化 的 影 响, 并 做 出 了 适 当 调 整 (ii)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投 资 的 减 值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投 资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大 幅 或 持 续 下 跌 至 低 于 成 本 在 决 定 公 允 价 值 是 否 出 现 大 幅 或 持 续 下 跌 时 需 要 进 行 判 断 在 进 行 判 断 时, 本 集 团 会 考 虑 历 史 市 场 波 动 记 录 和 该 权 益 投 资 的 历 史 价 格, 以 及 被 投 资 企 业 所 属 行 业 表 现 和 其 财 务 状 况 等 其 他 因 素 (iii)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对 于 缺 乏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本 集 团 使 用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折 现 现 金 流 模 型 及 其 他 估 值 模 型,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的 假 设 及 输 入 变 量 包 括 无 风 险 利 率 指 标 利 率 信 用 点 差 和 汇 率 当 使 用 折 现 现 金 流 模 型 时, 现 金 流 量 是 基 于 管 理 层 的 最 佳 估 计, 而 折 现 率 是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在 市 场 上 拥 有 相 似 条 款 及 条 件 的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利 率 当 使 用 其 他 定 价 模 型 时, 输 入 参 数 是 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可 观 察 市 场 数 据 当 可 观 察 市 场 数 据 无 法 获 得 时, 管 理 层 将 对 估 值 方 法 中 包 括 的 重 大 不 可 观 察 信 息 作 出 估 计 假 设 的 变 更 将 影 响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第 43 页

23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25)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判 断 ( 续 ) (iv)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分 类 对 于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若 本 集 团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将 其 持 有 至 到 期, 则 将 其 归 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评 价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是 否 符 合 归 类 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条 件 时, 管 理 层 需 要 作 出 重 大 判 断 如 本 集 团 对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某 项 投 资 至 到 期 日 的 判 断 发 生 偏 差, 该 项 投 资 所 属 的 整 个 投 资 组 合 会 重 新 归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v) 所 得 税 确 定 所 得 税 涉 及 对 某 些 交 易 未 来 税 务 处 理 的 判 断 在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某 些 交 易 及 活 动 最 终 的 税 务 处 理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本 集 团 慎 重 评 估 各 项 交 易 的 税 务 影 响, 并 计 提 相 应 的 所 得 税 本 集 团 定 期 根 据 更 新 的 税 收 法 规 重 新 评 估 这 些 交 易 的 税 务 影 响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按 可 抵 扣 税 务 亏 损 及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只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时 确 认, 所 以 需 要 管 理 层 判 断 获 得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可 能 性 本 集 团 持 续 审 阅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判 断, 如 预 计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能 利 用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将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vi) 退 休 福 利 负 债 本 集 团 已 将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确 认 为 一 项 负 债, 该 等 福 利 费 用 支 出 及 负 债 的 金 额 依 据 各 种 假 设 条 件 计 算 这 些 假 设 条 件 包 括 折 现 率 养 老 金 通 胀 率 医 疗 福 利 通 胀 率 和 其 他 因 素 实 际 结 果 和 假 设 存 在 差 异 时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管 理 层 认 为 这 些 假 设 是 合 理 的, 但 实 际 经 验 值 及 假 设 条 件 的 变 化 将 影 响 本 集 团 员 工 退 休 福 利 支 出 相 关 的 费 用 和 负 债 余 额 第 44 页

23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续 ) (25)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判 断 ( 续 ) (vii) 对 结 构 化 主 体 控 制 的 判 断 为 了 更 好 地 运 用 资 金 获 取 收 益, 本 集 团 投 资 于 部 分 其 他 机 构 发 行 或 管 理 的 未 纳 入 合 并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并 确 认 其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以 及 利 息 收 入 其 中 包 括 金 融 机 构 理 财 产 品 证 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资 产 支 持 融 资 证 券 以 及 投 资 基 金 此 外, 本 集 团 对 于 所 管 理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未 对 其 本 金 和 收 益 的 支 付 提 供 任 何 承 诺 本 集 团 判 断 自 身 是 否 控 制 该 结 构 化 主 体 并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在 评 估 和 判 断 时, 本 集 团 综 合 考 虑 了 多 方 面 因 素, 例 如 : 其 决 策 权 的 范 围 其 他 方 持 有 的 实 质 性 权 利 因 提 供 管 理 及 其 他 服 务 而 获 得 的 薪 酬 水 平 任 何 其 他 安 排 所 带 来 的 面 临 可 变 回 报 的 风 险 敞 口 等 本 集 团 定 期 重 新 评 估 5 税 项 本 集 团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项 及 税 率 如 下 : (1) 营 业 税 营 业 税 按 应 税 收 入 金 额 计 缴 营 业 税 率 为 5% (2) 城 建 税 按 营 业 税 的 1%-7% 计 缴 (3) 教 育 费 附 加 和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分 别 按 营 业 税 的 3% 和 2% 计 缴 (4) 所 得 税 本 行 及 中 国 内 地 子 公 司 适 用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海 外 机 构 按 当 地 规 定 缴 纳 所 得 税, 在 汇 总 纳 税 时, 根 据 中 国 所 得 税 法 相 关 规 定 扣 减 符 合 税 法 要 求 可 抵 扣 的 税 款 税 收 减 免 按 相 关 税 务 当 局 批 复 认 定 本 集 团 对 上 述 各 类 税 项 产 生 的 税 费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中 反 映 第 45 页

23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6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注 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现 金 7,355 7,232 7,158 7,022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1) 432, , , ,219 超 额 存 款 准 备 金 (2) 63,656 70,166 63,273 69,715 财 政 性 存 款 (3) 3,797 3,855 3,797 3,855 外 汇 风 险 准 备 金 (4) 3,416-3,416 - 合 计 511, , , ,811 (1) 本 集 团 在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 人 民 银 行 ) 及 若 干 有 业 务 的 海 外 国 家 及 地 区 的 中 央 银 行 存 放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这 些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不 可 用 于 本 集 团 的 日 常 业 务 运 作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存 放 于 人 民 银 行 的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按 本 行 中 国 内 地 分 行 符 合 规 定 缴 存 范 围 的 人 民 币 存 款 的 15%(2014 年 :18%) 计 算 本 行 亦 需 按 中 国 内 地 分 行 外 币 吸 收 存 款 的 5%(2014 年 :5%) 缴 存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本 集 团 中 国 内 地 子 公 司 浙 江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人 民 币 存 款 准 备 金 缴 存 比 率 按 人 民 银 行 相 应 规 定 执 行,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人 民 币 存 款 准 备 金 缴 存 比 率 为 9.5%(2014 年 12 月 31 日 :14%) 本 集 团 存 放 于 海 外 国 家 及 地 区 中 央 银 行 的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的 缴 存 比 率 按 当 地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执 行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对 缴 存 的 外 币 存 款 准 备 金 不 计 付 利 息 (2)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超 额 存 款 准 备 金 主 要 用 于 资 金 清 算 (3) 存 放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的 财 政 性 存 款 不 能 用 于 日 常 业 务, 且 不 计 付 利 息 (4) 外 汇 风 险 准 备 金 是 本 集 团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2015 年 8 月 31 日 发 布 的 相 关 通 知 需 缴 存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的 款 项 外 汇 风 险 准 备 金 依 据 上 月 远 期 售 汇 签 约 额 的 20% 按 月 计 提, 冻 结 期 为 1 年, 不 计 付 利 息 第 46 页

23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7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 按 交 易 对 手 类 型 及 所 属 地 理 区 域 分 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36,194 37,348 33,370 36,731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12,766 3,834 12,766 3,834 小 计 48,960 41,182 46,136 40,565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22,668 43,767 18,664 41,124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9,175 9, 小 计 31,843 52,809 18,664 41,124 总 额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账 面 价 值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2) 按 剩 余 期 限 分 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 放 同 业 活 期 款 项 57,323 70,434 42,057 56,859 存 放 同 业 定 期 款 项 1 个 月 内 到 期 12,005 4,552 11,664 4,387 1 个 月 至 1 年 内 到 期 11,475 17,495 11,079 18,933 1 年 以 上 - 1,510-1,510 小 计 23,480 23,557 22,743 24,830 总 额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账 面 价 值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第 47 页

23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8 拆 出 资 金 (1) 按 交 易 对 手 类 型 及 所 属 地 理 区 域 分 析 本 集 团 本 行 附 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15,320 21, ,243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77,262 32,601 77,462 32,601 小 计 92,582 53,672 78,436 36,844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26,202 14,516 17,910 9,729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 - 1,938 1,245 小 计 26,202 14,516 19,848 10,974 总 额 118,784 68,188 98,284 47,818 减 : 减 值 准 备 24 (8) (8) (8) (8) 账 面 价 值 118,776 68,180 98,276 47,810 (2) 按 剩 余 期 限 分 析 附 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个 月 内 到 期 57,439 39,466 48,197 31,399 1 个 月 至 1 年 内 到 期 61,298 28,693 50,057 16,390 1 年 以 上 总 额 118,784 68,188 98,284 47,818 减 : 减 值 准 备 24 (8) (8) (8) (8) 账 面 价 值 118,776 68,180 98,276 47,810 第 48 页

23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9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注 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用 作 交 易 用 途 债 券 投 资 (1) 8,536 12,746 8,357 12,740 同 业 存 单 (2) 15,226 13,923 15,226 13,923 投 资 基 金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3) 2, , 合 计 26,220 27,509 25,349 27,501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变 现 不 存 在 重 大 限 制 (1) 持 有 用 作 交 易 用 途 - 交 易 性 债 券 投 资 以 公 允 价 值 列 示, 并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中 国 内 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政 府 386 1, ,012 政 策 性 银 行 2,581 1,365 2,581 1,365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2,073 3,503 2,045 3,503 企 业 实 体 3,371 6,823 3,345 6,823 小 计 8,411 12,703 8,357 12,703 中 国 境 外 政 府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企 业 实 体 小 计 合 计 8,536 12,746 8,357 12,740 于 香 港 上 市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7,737 11,302 7,709 11,296 非 上 市 合 计 8,536 12,746 8,357 12,740 第 49 页

24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9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续 ) (2) 持 有 用 作 交 易 用 途 - 同 业 存 单 以 公 允 价 值 列 示, 并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15,226 13,923 15,226 13,923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15,226 13,923 15,226 13,923 (3)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债 券 投 资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1, , 企 业 实 体 中 国 境 外 企 业 实 体 合 计 2, ,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2, , 于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交 易 的 债 券 划 分 为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第 50 页

24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0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主 要 为 本 集 团 在 外 汇 贵 金 属 和 利 率 市 场 进 行 的 以 交 易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及 代 客 为 目 的 开 展 的 远 期 掉 期 和 期 权 交 易 本 集 团 作 为 结 构 性 交 易 的 中 介 人, 通 过 分 行 网 络 为 广 大 客 户 提 供 适 合 个 体 客 户 需 求 的 风 险 管 理 产 品 本 集 团 通 过 与 外 部 交 易 对 手 进 行 对 冲 交 易 来 主 动 管 理 风 险 头 寸, 以 确 保 本 集 团 承 担 的 风 险 净 值 在 可 接 受 的 风 险 水 平 以 内 本 集 团 也 运 用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进 行 自 营 交 易, 以 管 理 其 自 身 的 资 产 负 债 组 合 和 结 构 性 头 寸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除 指 定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注 释 10(3)) 以 外 ), 被 划 分 为 持 有 作 交 易 目 的 划 分 为 持 有 作 交 易 目 的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用 于 交 易 目 的 的 衍 生 产 品, 以 及 用 于 风 险 管 理 目 的 但 未 满 足 套 期 会 计 确 认 条 件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的 合 同 / 名 义 金 额 仅 为 表 内 所 确 认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提 供 对 比 的 基 础, 并 不 代 表 所 涉 及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或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因 而 并 不 反 映 本 集 团 所 面 临 的 信 用 风 险 或 市 场 风 险 本 集 团 套 期 工 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名 义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名 义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11, , 非 套 期 工 具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593,379 1, ,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1,600,764 11,489 10, ,918 6,406 6,208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18,763 1, ,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5, , 合 计 2,229,272 13,788 11,418 1,328,648 8,226 7,347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名 义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名 义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非 套 期 工 具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575,624 1, ,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1,234,722 8,334 7, ,630 4,072 3,902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18,763 1, ,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5, , 合 计 1,834,331 10,384 8, ,868 5,638 5,000 第 51 页

24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0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负 债 ( 续 ) (1) 名 义 本 金 按 剩 余 期 限 分 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 个 月 内 814, , , ,527 3 个 月 至 1 年 1,299, ,341 1,148, ,812 1 年 至 5 年 113, ,783 88, ,450 5 年 以 上 1,744 3, 总 额 2,229,272 1,328,648 1,834, ,868 (2)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7,960 11,252 4,026 6,006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4,742 9,200 4,742 9,200 信 用 估 值 调 整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4,412 11,064 3,751 9,827 合 计 18,708 32,849 13,959 26,124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依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银 监 会 ) 于 2012 年 颁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规 定, 根 据 交 易 对 手 的 状 况 及 到 期 期 限 的 特 点 进 行 计 算, 并 包 括 以 代 客 交 易 为 目 的 的 背 对 背 交 易 (3) 公 允 价 值 套 期 本 集 团 的 子 公 司 利 用 公 允 价 值 套 期 来 规 避 由 于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导 致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化 所 带 来 的 影 响 对 可 供 出 售 债 券 投 资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及 次 级 债 券 的 利 率 风 险 以 利 率 掉 期 合 约 作 为 套 期 工 具 第 52 页

24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1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 按 交 易 对 手 类 型 及 所 属 地 理 区 域 分 析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136, , , ,083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251 4, ,111 小 计 137, , , ,194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1, 小 计 1, 总 额 138, , , ,765 账 面 价 值 138, , , ,765 (2) 按 担 保 物 类 别 分 析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票 据 70,788 84,350 70,788 84,350 证 券 67,232 48,481 65,882 48,481 其 他 541 2, ,934 总 额 138, , , ,765 账 面 价 值 138, , , ,765 第 53 页

24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1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续 ) (3) 按 剩 余 期 限 分 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个 月 内 到 期 135, , , ,067 1 个 月 至 1 年 内 到 期 3,261 10,710 1,910 10,710 1 年 后 到 期 总 额 138, , , ,765 账 面 价 值 138, , , , 应 收 利 息 附 注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2,963 11,190 12,963 11,190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0,343 8,667 10,026 8,431 债 券 投 资 7,882 6,485 7,657 6,352 其 他 1,458 1,173 1, 总 额 32,646 27,515 31,980 26,935 减 : 减 值 准 备 24 (2,134) (1,390) (2,131) (1,389) 账 面 价 值 30,512 26,125 29,849 25,546 第 54 页

24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 按 性 质 分 析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 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企 业 贷 款 及 垫 款 一 般 贷 款 1,749,543 1,564,766 1,627,573 1,465,078 贴 现 贷 款 92,745 68,043 87,219 59,888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17, 小 计 1,860,167 1,633,361 1,714,792 1,524,966 个 人 贷 款 及 垫 款 住 房 抵 押 268, , , ,621 经 营 贷 款 105, , , ,726 信 用 卡 175, , , ,851 其 他 118,116 87, ,512 81,314 小 计 668, , , ,512 总 额 2,528,780 2,187,908 2,364,556 2,063,478 减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24 其 中 : 单 项 评 估 (15,345) (11,153) (15,089) (11,024) 组 合 评 估 (45,152) (40,423) (44,593) (40,112) 小 计 (60,497) (51,576) (59,682) (51,136) 账 面 价 值 2,468,283 2,136,332 2,304,874 2,012,342 第 55 页

24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续 ) (2) 按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评 估 方 式 分 析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已 减 值 贷 款 按 组 合 方 ( 注 释 (i)) 及 垫 款 总 额 式 评 估 损 其 损 失 准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占 贷 款 失 准 备 的 备 按 组 合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及 垫 款 总 额 贷 款 及 垫 款 方 式 评 估 ( 注 释 (ii)) 总 额 的 百 分 比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492,730 8,011 28,039 2,528,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39,306) (5,846) (15,345) (60,497) 账 面 价 值 2,453,424 2,165 12,694 2,468,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已 减 值 贷 款 按 组 合 方 ( 注 释 (i)) 及 垫 款 总 额 式 评 估 损 其 损 失 准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占 贷 款 失 准 备 的 备 按 组 合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及 垫 款 总 额 贷 款 及 垫 款 方 式 评 估 ( 注 释 (ii)) 总 额 的 百 分 比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159,454 5,608 22,846 2,187,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36,469) (3,954) (11,153) (51,576) 账 面 价 值 2,122,985 1,654 11,693 2,136,332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已 减 值 贷 款 按 组 合 方 ( 注 释 (i)) 及 垫 款 总 额 式 评 估 损 其 损 失 准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占 贷 款 失 准 备 的 备 按 组 合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及 垫 款 总 额 贷 款 及 垫 款 方 式 评 估 ( 注 释 (ii)) 总 额 的 百 分 比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329,782 8,003 26,771 2,364,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38,754) (5,839) (15,089) (59,682) 账 面 价 值 2,291,028 2,164 11,682 2,304,874 第 56 页

24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续 ) (2) 按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评 估 方 式 分 析 ( 续 ) 本 行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已 减 值 贷 款 按 组 合 方 ( 注 释 (i)) 及 垫 款 总 额 式 评 估 损 其 损 失 准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占 贷 款 失 准 备 的 备 按 组 合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及 垫 款 总 额 贷 款 及 垫 款 方 式 评 估 ( 注 释 (ii)) 总 额 的 百 分 比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035,593 5,600 22,285 2,063,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36,164) (3,948) (11,024) (51,136) 账 面 价 值 1,999,429 1,652 11,261 2,012,342 (i) (ii)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包 括 那 些 有 客 观 证 据 认 定 出 现 减 值, 及 其 评 估 的 减 值 损 失 为 重 大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评 估 方 式 为 : 单 项 评 估 或 组 合 评 估 ( 指 同 类 贷 款 及 垫 款 组 合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损 失 准 备 以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的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抵 押 物 涵 盖 该 类 贷 款 部 分 以 及 未 涵 盖 部 分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和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该 类 贷 款 所 对 应 抵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对 该 类 贷 款,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准 备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损 失 准 备 以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的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抵 押 物 涵 盖 该 类 贷 款 部 分 以 及 未 涵 盖 部 分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和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该 类 贷 款 所 对 应 抵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对 该 类 贷 款,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准 备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上 述 抵 押 物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管 理 层 根 据 目 前 抵 押 物 处 置 经 验 和 市 场 状 况 对 最 新 可 得 的 外 部 评 估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第 57 页

24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续 ) (3) 贷 款 及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变 动 情 况 本 集 团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的 损 失 准 备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合 计 年 初 余 额 36,469 3,954 11,153 51,576 本 年 计 提 2,818 5,670 28,933 37,421 本 年 转 回 - (358) (1,943) (2,301) 折 现 回 拨 - - (592) (592) 本 年 转 出 ( 注 释 (1)) 本 年 核 销 - (3,778) (22,461) (26,239) 收 回 已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导 致 的 转 回 年 末 余 额 39,306 5,846 15,345 60,497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的 损 失 准 备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合 计 年 初 余 额 29,632 2,656 8,966 41,254 本 年 计 提 6,836 2,764 15,820 25,420 本 年 转 回 - (10) (3,336) (3,346) 折 现 回 拨 - - (460) (460) 本 年 转 出 ( 注 释 (1)) 本 年 核 销 - (1,466) (10,144) (11,610) 收 回 已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导 致 的 转 回 年 末 余 额 36,469 3,954 11,153 51,576 第 58 页

24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续 ) (3) 贷 款 及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变 动 情 况 ( 续 ) 本 行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的 损 失 准 备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合 计 年 初 余 额 36,164 3,948 11,024 51,136 本 年 计 提 2,590 5,645 28,478 36,713 本 年 转 回 - (353) (1,837) (2,190) 折 现 回 拨 - - (582) (582) 本 年 转 出 ( 注 释 (1)) 本 年 核 销 - (3,754) (22,218) (25,972) 收 回 已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导 致 的 转 回 年 末 余 额 38,754 5,839 15,089 59,682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贷 款 及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的 损 失 准 备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其 损 失 准 备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合 计 年 初 余 额 29,373 2,653 8,835 40,861 本 年 计 提 6,791 2,746 15,690 25,227 本 年 转 回 - (7) (3,296) (3,303) 折 现 回 拨 - - (457) (457) 本 年 转 出 ( 注 释 (1)) 本 年 核 销 - (1,451) (10,038) (11,489) 收 回 已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导 致 的 转 回 年 末 余 额 36,164 3,948 11,024 51,136 注 释 :(1) 本 年 转 出 包 括 由 于 汇 率 变 动 产 生 的 影 响 第 59 页

25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续 ) (4) 已 逾 期 贷 款 的 逾 期 期 限 分 析 本 集 团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逾 期 3 个 月 至 1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逾 期 1 至 3 年 逾 期 3 年 以 上 合 计 信 用 贷 款 3,425 3,063 2, ,293 保 证 贷 款 8,907 5,285 5, ,527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24,666 13,737 7, ,080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21,579 12,142 6, ,336 质 押 贷 款 3,087 1,595 1, ,744 合 计 36,998 22,085 14, ,900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逾 期 逾 期 3 个 月 至 1 年 1 至 3 年 逾 期 3 年 以 上 合 计 信 用 贷 款 3,459 3,405 1, ,685 保 证 贷 款 12,756 7,129 3, ,404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26,819 11,619 5, ,855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21,837 10,342 4, ,714 质 押 贷 款 4,982 1, ,141 合 计 43,034 22,153 9, ,944 第 60 页

25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续 ) (4) 已 逾 期 贷 款 的 逾 期 期 限 分 析 ( 续 ) 本 行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逾 期 3 个 月 至 1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逾 期 1 至 3 年 逾 期 3 年 以 上 合 计 信 用 贷 款 3,272 2,991 2, ,068 保 证 贷 款 7,794 5,181 5, ,288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22,787 13,528 7, ,732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20,233 11,944 6, ,532 质 押 贷 款 2,554 1,584 1, ,200 合 计 33,853 21,700 14, ,088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逾 期 逾 期 3 个 月 至 1 年 1 至 3 年 逾 期 3 年 以 上 合 计 信 用 贷 款 3,172 3,401 1, ,394 保 证 贷 款 12,335 6,936 3, ,706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25,406 11,310 5, ,050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20,922 10,033 4, ,407 质 押 贷 款 4,484 1, ,643 合 计 40,913 21,647 9, ,150 逾 期 贷 款 是 指 本 金 或 利 息 已 逾 期 1 天 以 上 的 贷 款 第 61 页

25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续 ) (5)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净 额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全 部 由 本 集 团 子 公 司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租 赁 ) 和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国 金 ) 发 放, 包 括 按 融 资 租 赁 及 具 备 融 资 租 赁 特 征 的 分 期 付 款 合 约 租 借 给 客 户 的 机 器 及 设 备 的 投 资 净 额 这 些 合 约 的 最 初 租 赁 期 一 般 为 5 至 20 年, 其 后 可 选 择 按 合 同 约 定 金 额 购 入 这 些 租 赁 资 产 按 融 资 租 赁 及 分 期 付 款 合 约 应 收 的 最 低 租 赁 应 收 款 总 额 及 其 现 值 按 剩 余 到 期 日 分 析 如 下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最 低 租 赁 应 收 款 现 值 最 低 租 赁 应 收 款 总 额 最 低 租 赁 应 收 款 现 值 最 低 租 赁 应 收 款 总 额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543 4,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3,689 4,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3,212 3, 年 以 上 7,435 8, 总 额 17,879 20, 损 失 准 备 : 单 项 评 估 (3) (6) 组 合 评 估 (214) (1) 账 面 价 值 17,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注 释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债 券 (1) 297, , , ,867 存 款 证 及 同 业 存 单 (2) 75,314 23,888 64,945 20,650 权 益 工 具 (3) 580 1, ,700 其 中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446 1, ,586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基 金 (4) 理 财 产 品 合 计 373, , , ,537 第 62 页

25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续 ) (1) 可 供 出 售 债 券 投 资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政 府 97,953 32,786 97,338 32,687 政 策 性 银 行 32,675 25,762 32,675 25,762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64,060 56,203 59,141 54,384 企 业 实 体 75,734 56,556 72,618 52,399 小 计 270, , , ,232 中 国 境 外 政 府 16,759 6,401 1,135 -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7,130 2, 公 共 实 体 企 业 实 体 3,133 2, 小 计 27,022 11,993 1, 合 计 297, , , ,867 于 香 港 上 市 8,457 5,792 4,269 3,910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258, , , ,864 非 上 市 30,013 20,734 4,602 6,093 合 计 297, , , ,867 (2) 可 供 出 售 存 款 证 及 同 业 存 单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72,053 22,772 64,945 20,650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3,261 1, 合 计 75,314 23,888 64,945 20,650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75,314 23,888 64,945 20,650 第 63 页

25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续 ) (3)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企 业 实 体 115 1, ,662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企 业 实 体 合 计 580 1, ,700 于 香 港 上 市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108 1, ,586 非 上 市 合 计 580 1, ,700 于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交 易 的 债 券 划 分 为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4)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基 金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合 计 非 上 市 第 64 页

25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续 ) (5)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本 集 团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附 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及 投 资 基 金 债 务 工 具 合 计 成 本 / 摊 余 成 本 , ,338 公 允 价 值 , ,626 累 计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金 额 338 6,110 6,448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24 (24) (136) (16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附 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及 投 资 基 金 债 务 工 具 合 计 成 本 / 摊 余 成 本 1, , ,646 公 允 价 值 2, , ,272 累 计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金 额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24 (15) (82) (97) 本 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附 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及 投 资 基 金 债 务 工 具 合 计 成 本 / 摊 余 成 本 , ,604 公 允 价 值 , ,880 累 计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金 额 254 6,146 6,400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24 - (124) (124) 附 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及 投 资 基 金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合 计 成 本 / 摊 余 成 本 1, , ,905 公 允 价 值 1, , ,423 累 计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金 额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24 - (69) (69) 第 65 页

25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续 ) (6) 报 告 期 内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变 动 情 况 : 本 集 团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基 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合 计 年 初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5) (82) (97) 本 年 计 提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7) (56) (63) 本 年 减 少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转 回 汇 率 变 动 (2) (4) (6) 年 末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24) (136) (16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合 计 年 初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5) (152) (157) 本 年 计 提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10) - (10) 本 年 减 少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转 回 转 出 汇 率 变 动 年 末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15) (82) (97) 第 66 页

25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续 ) (6) 报 告 期 内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变 动 情 况 ( 续 ):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基 金 合 计 年 初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69) (69) 本 年 计 提 - (56) (56) 本 年 减 少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转 回 汇 率 变 动 - (4) (4) 年 末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 (124) (12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投 资 基 金 合 计 年 初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124) (124) 本 年 减 少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转 回 转 出 汇 率 变 动 年 末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 (69) (69) 第 67 页

25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5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持 有 至 到 期 债 券 投 资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 附 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政 府 50,066 45,031 50,066 45,031 政 策 性 银 行 15,738 17,179 15,738 17,179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87,654 84,501 87,654 84,501 企 业 实 体 26,469 31,199 26,469 31,199 小 计 179, , , ,910 中 国 境 外 政 府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公 共 实 体 小 计 总 额 179, , , ,998 减 : 减 值 准 备 24 (41) (41) (41) (41) 账 面 价 值 179, , , ,957 于 香 港 上 市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174, , , ,637 非 上 市 4,810 8,112 4,810 8,112 账 面 价 值 179, , , ,95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185, , , ,856 其 中 : 上 市 债 券 市 值 180, , , ,845 于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交 易 的 债 券 划 分 为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上 市 第 68 页

25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6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附 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证 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825, , , ,979 金 融 机 构 理 财 产 品 147,605 78, ,605 78,859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139, , , ,535 企 业 债 券 - 13,199-13,199 其 他 总 额 1,113, ,412 1,110, ,072 减 : 减 值 准 备 24 (885) (156) (885) (156) 账 面 价 值 1,112, ,256 1,109, ,916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涉 及 的 资 金 中 有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已 委 托 本 行 直 接 母 公 司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有 限 ) 下 属 子 公 司 及 关 联 公 司 进 行 管 理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的 基 础 资 产 主 要 为 转 贴 现 票 据 对 公 贷 款 以 及 同 业 存 单 和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理 财 产 品 1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注 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1)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570 9,797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 1, 浙 江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 4,000 -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2) 合 计 ,249 9,986 第 69 页

26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续 ) (1)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 本 集 团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主 要 一 级 子 公 司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已 发 行 及 缴 足 股 本 业 务 范 围 本 行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本 行 表 决 权 比 例 中 信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商 业 银 行 及 非 ( 中 信 国 金 )( 注 释 (i)) 香 港 港 币 亿 元 银 行 金 融 业 务 100% - 100%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信 银 投 资 )( 注 释 (ii)) 香 港 港 币 亿 元 借 贷 服 务 99.05% 0.95% 100% 浙 江 临 安 中 信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 临 安 村 镇 银 行 )( 注 释 (iii)) 内 地 人 民 币 2 亿 元 商 业 银 行 业 务 51% - 51%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租 赁 )( 注 释 (iv)) 中 国 内 地 人 民 币 40 亿 元 金 融 租 赁 100% - 100% (i) (ii) 中 信 国 金 为 在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的 投 资 控 股 公 司, 总 部 位 于 香 港, 业 务 范 围 包 括 商 业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业 务 本 行 于 2009 年 10 月 23 日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而 拥 有 其 70.32% 的 持 股 比 例 和 表 决 权 比 例 本 行 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 完 成 对 西 班 牙 对 外 银 行 (BBVA) 持 有 的 中 信 国 金 29.68% 股 份 的 收 购, 成 为 中 信 国 金 100% 持 股 股 东 信 银 ( 香 港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84 年, 原 名 振 华 国 际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港 币 0.25 亿 元, 注 册 地 和 主 要 经 营 地 均 为 香 港, 在 香 港 获 得 香 港 政 府 工 商 注 册 处 颁 发 的 放 债 人 牌 照, 业 务 范 围 包 括 资 本 市 场 投 资 贷 款 等 经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复 同 意,2015 年 4 月 2 日, 中 信 银 行 正 式 向 信 银 投 资 进 行 增 资, 金 额 为 港 币 亿 元 此 次 增 资 后, 信 银 投 资 的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港 币 亿 元, 本 行 对 信 银 投 资 的 持 股 比 例 和 表 决 权 比 例 均 为 99.05%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 信 银 行 收 购 BBVA 持 有 的 中 信 国 金 29.68% 股 份 后 成 为 其 100% 持 股 股 东 由 于 中 信 国 金 持 有 信 银 投 资 0.95% 股 权, 中 信 银 行 完 成 对 中 信 国 金 的 股 权 收 购 后 间 接 取 得 对 信 银 投 资 的 100% 控 制 权 信 银 投 资 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 收 购 岩 石 亚 洲 资 本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岩 石 亚 洲 )100% 股 权, 一 次 性 支 付 现 金 对 价 157 万 美 元 于 收 购 日 岩 石 亚 洲 账 面 价 值 为 3 万 美 元, 剩 余 的 154 万 美 元 在 合 并 过 程 中 被 确 认 为 商 誉 ( 附 注 21) (iii) (iv) 临 安 村 镇 银 行 成 立 于 2011 年,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 亿 元, 主 要 经 营 商 业 银 行 业 务 本 行 持 有 其 51% 的 持 股 比 例 和 表 决 权 比 例 中 信 租 赁 成 立 于 2015 年,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0 亿 元 主 要 经 营 金 融 租 赁 业 务 本 行 拥 有 其 100% 的 持 股 比 例 和 表 决 权 比 例 第 70 页

26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续 ) (2)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本 集 团 通 过 中 信 国 金 持 有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主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成 立 / 经 营 地 区 本 集 团 持 股 及 表 决 权 比 例 主 要 业 务 已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中 信 国 际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资 产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40% 投 资 控 股 及 资 产 管 理 港 币 亿 元 上 述 联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如 下 : 企 业 名 称 年 末 资 产 总 额 年 末 负 债 总 额 年 末 净 资 产 总 额 本 年 营 业 收 入 本 年 净 利 润 中 信 资 产 2, , 本 集 团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中 信 资 产 投 资 成 本 年 1 月 1 日 870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52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6 已 收 股 利 (8)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年 12 月 31 日 976 中 信 资 本 中 信 资 产 合 计 注 释 (i) 2014 年 1 月 1 日 1, ,176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已 收 股 利 (35) (8) (43) 处 置 (1,438) - (1,438)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年 12 月 31 日 (i) 中 信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资 本 ) 于 2014 年 被 处 置 第 71 页

26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8 固 定 资 产 本 集 团 房 屋 建 筑 物 在 建 工 程 计 算 机 设 备 及 其 他 合 计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12,264 1,684 8,368 22,316 本 年 增 加 1, ,258 2,785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 转 出 863 (863) - - 本 年 处 置 (10) - (216) (226)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年 12 月 31 日 14,372 1,121 9,468 24,961 累 计 折 旧 2015 年 1 月 1 日 (2,992) - (4,586) (7,578) 本 年 计 提 (449) - (1,091) (1,540) 本 年 处 置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14) - (42) (5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452) - (5,526) (8,978) 账 面 价 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9,272 1,684 3,782 14, 年 12 月 31 日 ( 注 释 (1)) 10,920 1,121 3,942 15,983 第 72 页

26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8 固 定 资 产 ( 续 ) 本 集 团 ( 续 ) 房 屋 建 筑 物 在 建 工 程 计 算 机 设 备 及 其 他 合 计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11,409 1,548 7,145 20,102 本 年 增 加 ,420 2,419 本 年 处 置 (10) - (197) (207)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年 12 月 31 日 12,264 1,684 8,368 22,316 累 计 折 旧 2014 年 1 月 1 日 (2,557) - (3,811) (6,368) 本 年 计 提 (438) - (944) (1,382) 本 年 处 置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1) - -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992) - (4,586) (7,578) 账 面 价 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8,852 1,548 3,334 13, 年 12 月 31 日 ( 注 释 (1)) 9,272 1,684 3,782 14,738 第 73 页

26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8 固 定 资 产 ( 续 ) 本 行 房 屋 建 筑 物 在 建 工 程 计 算 机 设 备 及 其 他 合 计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11,803 1,683 7,382 20,868 本 年 增 加 1, ,158 2,684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 转 出 863 (863) - - 本 年 处 置 (10) - (196) (20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3,882 1,120 8,344 23,346 累 计 折 旧 2015 年 1 月 1 日 (2,776) - (3,869) (6,645) 本 年 计 提 (440) - (990) (1,430) 本 年 处 置 年 12 月 31 日 (3,213) - (4,685) (7,898) 账 面 价 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9,027 1,683 3,513 14, 年 12 月 31 日 ( 注 释 (1)) 10,669 1,120 3,659 15,448 第 74 页

26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8 固 定 资 产 ( 续 ) 本 行 ( 续 ) 房 屋 建 筑 物 在 建 工 程 计 算 机 设 备 及 其 他 合 计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10,950 1,547 6,216 18,713 本 年 增 加 ,346 2,345 本 年 处 置 (10) - (180) (19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1,803 1,683 7,382 20,868 累 计 折 旧 2014 年 1 月 1 日 (2,351) - (3,174) (5,525) 本 年 计 提 (429) - (848) (1,277) 本 年 处 置 年 12 月 31 日 (2,776) - (3,869) (6,645) 账 面 价 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8,599 1,547 3,042 13, 年 12 月 31 日 ( 注 释 (1)) 9,027 1,683 3,513 14,223 注 释 : (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所 有 权 转 移 手 续 尚 未 办 理 完 毕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18.5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本 行 管 理 层 预 期 尚 未 完 成 权 属 变 更 不 会 影 响 本 行 承 继 这 些 资 产 的 权 利 第 75 页

26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9 无 形 资 产 本 集 团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1, ,986 本 年 增 加 年 12 月 31 日 1,006 1, ,513 累 计 摊 销 2015 年 1 月 1 日 (130) (560) (13) (703) 本 年 摊 销 (25) (131) (1) (15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5) (691) (14) (860) 账 面 价 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 年 12 月 31 日 ,653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1, ,819 本 年 增 加 年 12 月 31 日 1, ,986 累 计 摊 销 2014 年 1 月 1 日 (106) (439) (11) (556) 本 年 摊 销 (24) (121) (2) (14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0) (560) (13) (703) 账 面 价 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 年 12 月 31 日 ,283 第 76 页

26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19 无 形 资 产 ( 续 ) 本 行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1, ,986 本 年 增 加 年 12 月 31 日 1,006 1, ,512 累 计 摊 销 2015 年 1 月 1 日 (130) (560) (13) (703) 本 年 摊 销 (25) (131) (1) (15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5) (691) (14) (860) 账 面 价 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 年 12 月 31 日 ,652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1, ,819 本 年 增 加 年 12 月 31 日 1, ,986 累 计 摊 销 2014 年 1 月 1 日 (106) (439) (11) (556) 本 年 摊 销 (24) (121) (2) (14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0) (560) (13) (703) 账 面 价 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 年 12 月 31 日 ,283 第 77 页

26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年 初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27 2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18 1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年 初 公 允 价 值 -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 -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 - 本 集 团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为 子 公 司 持 有 的 主 要 座 落 于 香 港 的 房 产 与 建 筑 物, 并 以 经 营 租 赁 的 形 式 租 给 第 三 方 这 些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所 在 地 有 活 跃 的 房 地 产 交 易 市 场, 本 集 团 能 够 从 房 地 产 市 场 取 得 同 类 或 类 似 房 地 产 的 市 场 价 格 及 其 他 相 关 信 息, 从 而 对 这 些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做 出 评 估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的 所 有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已 由 一 家 独 立 测 量 师 行, 测 建 行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以 公 开 市 场 价 值 为 基 准 进 行 了 重 估 该 等 公 允 价 值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定 义 有 关 的 重 估 盈 余 及 损 失 已 分 别 计 入 本 集 团 当 期 损 益 测 建 行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雇 员 为 香 港 测 量 师 学 会 资 深 专 业 会 员, 具 有 评 估 同 类 物 业 地 点 及 类 别 的 近 期 经 验 第 78 页

26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1 商 誉 本 集 团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确 认 的 商 誉 是 由 中 信 国 金 因 以 前 年 度 合 并 其 他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子 公 司 形 成 的 于 2015 年, 本 集 团 增 加 的 商 誉 主 要 是 由 信 银 投 资 收 购 子 公 司 岩 石 亚 洲 资 本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形 成 的 ( 附 注 17(1)(ii))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10 -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49 3 年 末 余 额 根 据 减 值 测 试 的 结 果, 本 集 团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商 誉 未 发 生 减 值 (2014 年 : 未 减 值 ) 22 递 延 所 得 税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981 9,317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0) - 净 额 7,971 9,317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930 9,296 净 额 7,930 9,296 第 79 页

27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2 递 延 所 得 税 ( 续 ) (1) 按 性 质 分 析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 抵 扣 / ( 应 纳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可 抵 扣 / ( 应 纳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 负 债 )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 负 债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8,879 9,694 31,422 7,830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8,060) (2,017) (1,031) (250) 内 退 及 应 付 工 资 2, ,595 1,899 其 他 (1,647) (400) (684) (162) 合 计 31,990 7,981 37,302 9,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 抵 扣 / 可 抵 扣 / ( 应 纳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 应 纳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 负 债 )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 负 债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59) (10) - - 其 他 (1) 合 计 (60) (10) - -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 抵 扣 / ( 应 纳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可 抵 扣 / ( 应 纳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 负 资 债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 负 债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8,511 9,628 31,110 7,778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8,093) (2,023) (941) (235) 内 退 及 应 付 工 资 2, ,590 1,897 其 他 (1,493) (374) (575) (144) 合 计 31,719 7,930 37,184 9,296 第 80 页

27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2 递 延 所 得 税 ( 续 ) (2)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变 动 情 况 本 集 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内 退 及 应 付 工 资 其 他 合 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7,830 (250) 1,899 (162) 9,317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861 (335) (1,197) (238) 91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1,438) 2 - (1,436)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3 (4) - -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694 (2,027) 704 (400) 7, 年 1 月 1 日 5,459 1,518 1,637 (180) 8,434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371 (26) ,628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1,742) (3) - (1,74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830 (250) 1,899 (162) 9,317 本 行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内 退 及 应 付 工 资 其 他 合 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7,778 (235) 1,897 (144) 9,296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850 (335) (1,200) (230) 85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1,453) 2 - (1,45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628 (2,023) 699 (374) 7, 年 1 月 1 日 5,420 1,517 1,636 (163) 8,410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358 (26) ,615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1,726) (3) - (1,72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778 (235) 1,897 (144) 9,296 注 释 : 本 行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重 大 的 未 计 提 递 延 税 项 (2014 年 : 无 ) 第 81 页

27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3 其 他 资 产 注 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长 期 资 产 预 付 款 (1) 12,555 11,447 12,412 11,406 贵 金 属 合 同 12,443 15,061 12,443 15,061 应 收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2,777 2,222 2,776 2,222 经 营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支 出 1,793 1,595 1,793 1,591 代 垫 及 待 清 算 款 项 1,355 2,299 1,328 2,299 预 付 租 金 1, , 抵 债 资 产 (2) 其 他 (3) 6,335 1,629 3, 合 计 39,290 35,890 36,501 34,925 (1) 长 期 资 产 预 付 款 长 期 资 产 预 付 款 主 要 是 本 集 团 为 购 置 办 公 大 楼 及 软 件 设 备 预 先 支 付 的 款 项 (2) 抵 债 资 产 附 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 , 其 他 总 额 1, , 减 : 减 值 准 备 (170) (165) (170) (165) 账 面 价 值 (3) 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 本 行 公 告 兰 州 分 行 票 据 业 务 风 险 事 件, 涉 及 风 险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69 亿 元 该 事 件 仍 在 公 安 机 关 侦 办 过 程 中 本 行 已 在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中 审 慎 计 提 了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第 82 页

27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4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变 动 表 本 集 团 附 注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转 回 2015 年 本 年 转 入 / ( 转 出 ) 本 年 核 销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拆 出 资 金 应 收 利 息 12 1,390 3,398 (457) 26 (2,223) 2,134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3 51,576 37,421 (2,301) 40 (26,239) 60,497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6)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4) 4-41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其 他 资 产 882 1,379 (90) 6 (178) 1,999 合 计 54,150 42,990 (2,858) 82 (28,640) 65,724 附 注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转 回 2014 年 本 年 转 入 / ( 转 出 ) 本 年 核 销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8) 拆 出 资 金 (27) 20-8 应 收 利 息 ,460 (174) (16) (568) 1,390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3 41,254 25,420 (3,346) (142) (11,610) 51,57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0) (60) - 9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7)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其 他 资 产 (70) (10) (53) 882 合 计 42,912 27,311 (3,642) (200) (12,231) 54,150 第 83 页

27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4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变 动 表 ( 续 ) 本 行 附 注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转 回 2015 年 本 年 转 入 // ( 转 出 ) 本 年 核 销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拆 出 资 金 应 收 利 息 12 1,389 3,396 (457) 26 (2,223) 2,131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3 51,136 36,713 (2,190) (5) (25,972) 59,68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5)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4) 4-41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其 他 资 产 882 1,193 (90) 6 (178) 1,813 合 计 53,681 42,087 (2,746) 35 (28,373) 64,684 附 注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转 回 2014 年 本 年 转 入 / ( 转 出 ) 本 年 核 销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8) 拆 出 资 金 (27) 20-8 应 收 利 息 ,459 (174) (16) (568) 1,389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3 40,861 25,227 (3,303) (160) (11,489) 51,13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0) (45) - 69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7)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其 他 资 产 (69) (10) (53) 882 合 计 42,485 27,107 (3,598) (203) (12,110) 53,681 转 入 /( 转 出 ) 包 括 由 于 汇 率 变 动 产 生 的 影 响 以 及 本 年 出 售 的 影 响 除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之 外, 本 集 团 还 对 表 外 项 目 的 预 计 损 失 计 提 了 减 值 准 备 ( 附 注 48) 第 84 页

27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5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按 交 易 对 手 类 型 及 所 属 地 理 区 域 分 析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396, , , ,436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655, , , ,785 小 计 1,051, ,201 1,051, ,221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16,722 47,026 17,704 57,137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小 计 16,774 47,091 17,705 57,141 合 计 1,068, ,292 1,069, , 拆 入 资 金 按 交 易 对 手 类 型 及 所 属 地 理 区 域 分 析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31,494 9,834 16,497 9,858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13, , 小 计 45,223 10,346 30,226 10,370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4,025 9,302 2,173 8,333 小 计 4,025 9,302 2,173 8,333 合 计 49,248 19,648 32,399 18,703 第 85 页

27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7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卖 空 债 券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1) 按 交 易 对 手 类 型 及 所 属 地 理 区 域 分 析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内 地 人 民 银 行 8,917 6,460 8,917 6,460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60,223 34,218 60,223 34,218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1, , 小 计 71,110 41,381 71,110 41,381 中 国 境 外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小 计 合 计 71,168 41,609 71,110 41,381 (2) 按 担 保 物 类 别 分 析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票 据 27,492 6,460 27,492 6,460 债 券 43,676 35,149 43,618 34,921 合 计 71,168 41,609 71,110 41,381 第 86 页

27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9 吸 收 存 款 按 存 款 性 质 分 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活 期 存 款 对 公 客 户 1,187, ,292 1,156, ,909 个 人 客 户 178, , , ,223 小 计 1,366,846 1,110,950 1,316,652 1,072,132 定 期 存 款 ( 含 通 知 存 款 ) 对 公 客 户 1,446,939 1,365,914 1,366,291 1,300,408 个 人 客 户 362, , , ,838 小 计 1,809,372 1,732,405 1,671,619 1,621,246 汇 出 及 应 解 汇 款 6,557 6,219 6,555 6,219 合 计 3,182,775 2,849,574 2,994,826 2,699,597 上 述 存 款 中 包 含 的 保 证 金 存 款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292, , , ,544 保 函 保 证 金 21,775 15,283 21,320 13,364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9,241 23,634 9,241 23,626 其 他 121, , , ,640 合 计 444, , , ,174 第 87 页

27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本 集 团 2015 年 注 释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本 年 转 出 额 年 末 余 额 注 释 (1) 短 期 薪 酬 (1) 11,387 20,064 (19,512) (3,781) 8,158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 16 2,291 (2,275) - 32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3) (2) - 49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36) - 63 合 计 11,521 22,387 (21,825) (3,781) 8, 年 注 释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年 末 余 额 短 期 薪 酬 (1) 10,369 19,506 (18,488) 11,387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 16 1,622 (1,622) 16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3) 34 9 (3) 40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23) 78 合 计 10,500 21,157 (20,136) 11,521 本 行 2015 年 注 释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本 年 转 出 额 年 末 余 额 注 释 (1) 短 期 薪 酬 (1) 10,737 18,677 (18,166) (3,781) 7,467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 16 2,284 (2,269) - 31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3) (2) - 49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36) - 63 合 计 10,871 20,993 (20,473) (3,781) 7, 年 注 释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年 末 余 额 短 期 薪 酬 (1) 9,912 18,251 (17,426) 10,737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 16 1,555 (1,555) 16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3) 34 9 (3) 40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23) 78 合 计 10,043 19,835 (19,007) 10,871 第 88 页

27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续 ) (1)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本 集 团 2015 年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本 年 转 出 额 年 末 余 额 注 释 (i)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0,589 15,260 (14,934) (3,781) 7,134 社 会 保 险 费 19 1,057 (1,041) - 35 职 工 福 利 费 - 1,296 (1,296) - - 住 房 公 积 金 25 1,211 (1,210) - 26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432) 住 房 补 贴 (433) - 34 其 他 (166) - 14 合 计 11,387 20,064 (19,512) (3,781) 8, 年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年 末 余 额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9,742 15,149 (14,302) 10,589 社 会 保 险 费 (938) 19 职 工 福 利 费 - 1,259 (1,259) - 住 房 公 积 金 16 1,023 (1,014) 25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458) 711 住 房 补 贴 (385) 28 其 他 (132) 15 合 计 10,369 19,506 (18,488) 11,387 本 行 2015 年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本 年 转 出 额 年 末 余 额 注 释 (i)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9,946 14,023 (13,738) (3,781) 6,450 社 会 保 险 费 19 1,039 (1,025) - 33 职 工 福 利 费 - 1,283 (1,283) - - 住 房 公 积 金 25 1,202 (1,200) - 27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427) 住 房 补 贴 (431) - 34 其 他 (62) - 10 合 计 10,737 18,677 (18,166) (3,781) 7,467 第 89 页

28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续 ) (1)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 续 ) 本 行 ( 续 ) 2014 年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年 末 余 额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9,290 13,957 (13,301) 9,946 社 会 保 险 费 (919) 19 职 工 福 利 费 - 1,251 (1,251) - 住 房 公 积 金 16 1,017 (1,008) 25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455) 709 住 房 补 贴 (383) 28 其 他 短 期 福 利 (109) 10 合 计 9,912 18,251 (17,426) 10,737 (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 金 额 人 民 币 亿 元, 系 与 为 本 集 团 提 供 服 务 相 关 并 将 根 据 发 放 计 划 支 付 的 递 延 工 资 和 奖 金, 并 在 其 他 负 债 项 下 列 示 ( 附 注 35) (2)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中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根 据 中 国 的 劳 动 法 规, 本 集 团 为 其 国 内 员 工 参 与 了 各 省 市 政 府 组 织 安 排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计 划 根 据 计 划, 本 集 团 须 就 其 员 工 的 薪 金 奖 金 及 若 干 津 贴, 按 若 干 比 率 向 政 府 管 理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计 划 作 出 供 款 除 了 以 上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计 划 外, 本 行 为 其 合 资 格 的 员 工 定 立 了 一 个 补 充 养 老 保 险 计 划 ( 年 金 计 划 ), 此 计 划 由 中 信 集 团 管 理 本 行 2015 年 对 计 划 作 出 相 等 于 合 资 格 员 工 薪 金 及 佣 金 的 5% 供 款 (2014 年 :4%),2015 年 对 计 划 作 出 供 款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71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3.49 亿 元 ) 第 90 页

28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续 ) (3)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本 集 团 对 其 退 休 的 中 国 内 地 合 资 格 员 工 支 付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享 有 该 等 福 利 的 员 工 为 已 退 休 员 工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确 认 的 金 额 代 表 未 来 应 履 行 福 利 责 任 的 折 现 值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责 任 是 由 独 立 精 算 公 司 ( 美 国 精 算 师 协 会 会 员 ) 使 用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进 行 精 算 评 估 除 以 上 所 述 的 供 款 外, 本 集 团 并 无 其 他 支 付 员 工 退 休 及 其 他 退 休 后 福 利 的 重 大 责 任 31 应 交 税 费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所 得 税 2,248 3,662 2,134 3,529 营 业 税 及 附 加 2,563 2,308 2,556 2,301 其 他 (118) 合 计 4,693 5,985 4,694 5, 应 付 利 息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吸 收 存 款 28,701 28,876 28,180 28,352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2,061 2,052 2,004 1,918 其 他 7,397 6,383 7,238 6,289 合 计 38,159 37,311 37,422 36,559 第 91 页

28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3 预 计 负 债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 计 诉 讼 损 失 预 计 负 债 变 动 情 况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计 提 本 年 转 回 (1) (36) (1) (36) 本 年 支 付 (5) (38) (1) (37) 年 末 余 额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注 释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 发 行 : 债 务 证 券 (1) 31,295 16,302 31,472 16,479 次 级 债 券 其 中 : 本 行 (2) 70,434 75,427 70,434 75,427 中 信 国 金 (3) 7,345 6, 存 款 证 (4) 8,705 11, 同 业 存 单 (5) 171,356 23, ,356 23,686 合 计 289, , , ,592 (1)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行 发 行 的 债 务 证 券 如 下 : 债 券 种 类 发 行 日 期 到 期 日 年 利 率 面 值 总 额 人 民 币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2013 年 11 月 8 日 2018 年 11 月 12 日 5.2% 15,000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2014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7 日 4.125% 1,500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2015 年 5 月 21 日 2020 年 5 月 25 日 3.98% 7,000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020 年 11 月 17 日 3.61% 8,000 第 92 页

28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4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 续 ) (2) 本 行 发 行 的 次 级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账 面 金 额 为 : 注 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下 列 时 间 到 期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债 券 2020 年 5 月 (i) - 5, 年 6 月 (ii) 2,000 2, 年 5 月 (iii) 11,500 11, 年 6 月 (iv) 19,977 19, 年 8 月 (v) 36,957 36,953 合 计 70,434 75,427 (i) (ii) 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 发 行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债 券 的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4.00% 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 本 行 行 使 提 前 赎 回 权 于 2006 年 6 月 22 日 发 行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债 券 的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4.12% 本 行 可 以 选 择 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 赎 回 这 些 债 券 如 果 本 行 不 行 使 赎 回 权, 则 此 后 5 年 期 间 内, 票 面 年 利 率 增 加 至 7.12% (iii) 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 发 行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债 券 的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4.30% 本 行 可 以 选 择 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 赎 回 这 些 债 券 如 果 本 行 不 行 使 赎 回 权, 则 此 后 5 年 期 间 内, 票 面 年 利 率 维 持 4.30% (iv) 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 发 行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债 券 的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5.15% 本 行 可 以 选 择 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 赎 回 这 些 债 券 如 果 本 行 不 行 使 赎 回 权, 则 此 后 5 年 期 间 内, 票 面 年 利 率 维 持 5.15% (v) 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发 行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债 券 的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6.13% 本 行 可 以 选 择 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 赎 回 这 些 债 券 如 果 本 行 不 行 使 赎 回 权, 则 此 后 5 年 期 间 内, 票 面 年 利 率 维 持 6.13% 第 93 页

28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4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 续 ) (3)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发 行 的 次 级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账 面 金 额 为 : 注 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到 期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票 据 (i) 3,462 3, 年 9 月 28 日 到 期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票 据 (ii) 1,933 1, 年 5 月 7 日 到 期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级 票 据 (iii) 1,950 1,824 合 计 7,345 6,906 (i) 于 2010 年 6 月 24 日,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发 行 票 面 年 利 率 6.875%, 面 值 美 元 5 亿 元 的 次 级 票 据 这 些 票 据 在 新 加 坡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ii) 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发 行 票 面 年 利 率 3.875%, 面 值 美 元 3 亿 元 的 次 级 票 据 (iii) 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发 行 票 面 年 利 率 6.00%, 面 值 美 元 3 亿 元 的 次 级 票 据 (4)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由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发 行, 年 利 率 为 0.46% 至 3.73% (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发 行 的 未 到 期 的 大 额 可 转 让 同 业 定 期 存 单 账 面 价 值 为 1,714 亿 元, 参 考 年 收 益 率 为 2.75% 至 4.77%, 原 始 到 期 日 为 1 个 月 到 2 年 内 不 等 35 其 他 负 债 注 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待 清 算 款 项 23,718 10,848 21,396 10,422 预 收 及 递 延 款 项 2,947 2,717 2,073 1,740 贵 金 属 合 同 2,935 7,747 2,935 7,747 递 延 支 付 薪 酬 30(1) 3,781-3,781 - 代 收 代 付 款 项 预 提 费 用 睡 眠 户 其 他 7,002 4,074 4,545 3,847 合 计 41,652 26,066 35,863 24,436 第 94 页

28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6 股 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注 释 股 份 数 ( 百 万 ) 名 义 金 额 已 注 册 发 行 及 缴 足 :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的 A 股 (1) 34,053 34,053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的 H 股 14,882 14,882 合 计 48,935 48, 年 12 月 31 日 注 释 股 份 数 ( 百 万 ) 名 义 金 额 已 注 册 发 行 及 缴 足 :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的 A 股 (1) 31,905 31,905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的 H 股 14,882 14,882 合 计 46,787 46,787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以 5.55 元 / 股 的 价 格 向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2,147,469,539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等 发 行 费 用 后 净 收 入 为 亿 元 本 行 总 股 本 增 加 人 民 币 亿 元, 股 本 溢 价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发 行 完 成 后,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4.39%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出 具 了 毕 马 威 华 振 验 字 第 号 资 金 验 证 报 告 37 资 本 公 积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 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 本 溢 价 36(1) 58,555 49,214 61,359 51,619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 合 计 58,636 49,296 61,359 51,619 (1) 2015 年 8 月, 本 行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企 业 合 并 完 成 对 西 班 牙 对 外 银 行 (BBVA) 持 有 中 信 国 金 股 权 29.68% 股 份 的 收 购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与 取 得 的 中 信 国 金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 溢 价 冲 减 股 本 溢 价 4 亿 元 ( 注 释 17(1)(i) 和 (ii)) 第 95 页

28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本 集 团 项 目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2015 年 发 生 额 归 属 于 所 得 税 影 响 税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税 后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本 行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年 末 余 额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重 新 计 算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负 债 的 变 动 8 (8) - 2 (6) - 2 其 他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44 6,578 (865) (1,438) 4,312 (37) 4,756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2,473) 1, , (1,370) 其 他 合 计 (1,833) 7,945 (865) (1,436) 5, ,584 第 96 页

28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续 ) 本 集 团 ( 续 ) 项 目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2014 年 发 生 额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税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税 后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年 末 余 额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重 新 计 算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负 债 的 变 动 18 (7) - (3) (10) - 8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769) 6, (1,742) 5,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2,445) (43) - - (28) (15) (2,473) 其 他 189 (1) - - (1) 合 计 (7,007) 6, (1,745) 5,174 6 (1,833) 第 97 页

28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续 ) 本 行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2015 年 发 生 额 年 末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所 得 税 影 响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重 新 计 算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负 债 的 变 动 8 (8)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27 6,639 (825) (1,453) 4,788 合 计 435 6,631 (825) (1,451) 4,790 第 98 页

28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续 ) 本 行 ( 续 )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2014 年 发 生 额 年 末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所 得 税 影 响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重 新 计 算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负 债 的 变 动 18 (7) - (3) 8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750) 6, (1,726) 427 合 计 (4,732) 6, (1,729) 435 第 99 页

29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39 盈 余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变 动 情 况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1 月 1 日 19,394 15,495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968 3, 年 12 月 31 日 23,362 19,394 本 行 及 本 集 团 在 中 国 境 内 子 公 司 需 按 根 据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统 称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 核 算 的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达 到 注 册 资 本 的 50% 时,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本 行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可 以 从 净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本 行 按 年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可 用 于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 如 有 ) 或 转 增 资 本 但 当 以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结 余 不 得 少 于 转 增 前 注 册 资 本 的 25% 40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1 月 1 日 50,447 44,340 50,350 44,250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4,108 6,107 14,000 6, 年 12 月 31 日 64,555 50,447 64,350 50,350 根 据 财 政 部 有 关 规 定, 本 行 及 本 集 团 在 中 国 境 内 的 银 行 业 子 公 司 应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根 据 承 担 风 险 和 损 失 的 资 产 余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通 过 税 后 利 润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用 于 弥 补 尚 未 识 别 的 可 能 性 损 失 自 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余 额 须 在 5 年 的 过 渡 期 内 达 到 不 低 于 风 险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的 1.5% 本 行 按 年 计 提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第 100 页

29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中 包 含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的 权 益 折 合 人 民 币 共 计 亿 元 该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本 集 团 下 属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 发 行 的 永 续 型 非 累 积 额 外 一 级 资 本 证 券, 该 证 券 面 值 为 3 亿 美 元, 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 首 个 提 前 赎 回 日 期 前, 票 面 年 利 率 定 于 7.25%, 若 届 时 没 有 行 使 赎 回 权, 票 面 年 利 率 将 每 五 年 按 五 年 期 美 国 国 库 债 券 息 率 加 5.627% 重 新 拟 定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权 自 主 决 定 利 息 支 付 政 策 以 及 是 否 赎 回 该 证 券, 因 此 本 集 团 认 定 其 在 会 计 分 类 上 可 界 定 为 权 益 工 具 42 利 润 分 配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1) 本 年 度 利 润 提 取 及 除 权 派 息 以 外 的 利 润 分 配 注 释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提 取 :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39 3,968 3,899 3,968 3,899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40 14,108 6,107 14,000 6,100 合 计 18,076 10,006 17,968 9,999 根 据 董 事 会 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的 批 准, 本 行 2015 年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人 民 币 亿 元,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人 民 币 140 亿 元 本 行 子 公 司 临 安 村 镇 银 行 和 中 信 租 赁 也 按 照 中 国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提 取 了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2) 本 年 度 应 付 本 行 股 东 股 息 2016 年 3 月 23 日, 本 行 董 事 会 建 议 分 派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现 金 股 息 每 10 股 人 民 币 2.12 元, 该 笔 合 计 约 人 民 币 亿 元 的 股 息 将 于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后 派 发 予 本 行 于 相 关 记 录 日 期 登 记 在 册 的 股 东 这 些 股 息 作 为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未 确 认 为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负 债 (3) 未 分 配 利 润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包 含 归 属 于 本 行 的 子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余 额 人 民 币 0.50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0.34 亿 元 ), 其 中 子 公 司 本 年 度 计 提 的 归 属 于 本 行 的 盈 余 公 积 为 人 民 币 0.16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0.11 亿 元 ) 以 上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包 含 的 归 属 于 本 行 的 子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余 额 不 能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第 101 页

29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3 利 息 净 收 入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 息 收 入 来 自 :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7,502 7,554 7,471 7,552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325 4,963 1,298 5,002 拆 出 资 金 2,925 4,871 2,583 3,73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3,998 12,194 3,998 12,194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45,638 31,087 45,638 31,087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公 司 类 贷 款 及 垫 款 97,956 96,338 94,192 93,169 个 人 类 贷 款 及 垫 款 34,907 30,855 34,414 30,435 贴 现 贷 款 3,214 3,782 2,842 3,516 债 券 投 资 18,190 13,992 17,636 13,603 其 他 利 息 收 入 小 计 215, , , ,291 其 中 : 已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来 自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994) (350) (992) (35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35,792) (36,624) (35,970) (37,162) 拆 入 资 金 (742) (1,194) (539) (1,172)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561) (839) (556) (829) 吸 收 存 款 (64,749) (67,268) (62,700) (65,279)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8,382) (4,616) (7,989) (4,093) 其 他 (8) (7) (6) (6) 利 息 支 出 小 计 (111,228) (110,898) (108,752) (108,891) 利 息 净 收 入 104,433 94, ,320 91,400 第 102 页

29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4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 本 集 团 本 行 注 释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银 行 卡 手 续 费 13,419 8,358 13,393 8,337 顾 问 和 咨 询 费 6,972 5,638 6,246 5,286 理 财 产 品 手 续 费 5,808 3,958 5,808 3,849 代 理 业 务 手 续 费 (1) 3,711 1,795 3,165 1,481 担 保 手 续 费 3,131 3,178 3,131 3,177 托 管 及 其 他 受 托 业 务 佣 金 2,228 1,522 2,228 1,522 结 算 与 清 算 手 续 费 1,747 2,213 1,747 2,213 其 他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合 计 37,639 26,972 36,341 26,175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1,965) (1,659) (1,904) (1,629)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35,674 25,313 34,437 24,546 (1) 代 理 业 务 手 续 费 包 括 承 销 债 券 承 销 投 资 基 金 代 理 保 险 服 务 以 及 委 托 贷 款 业 务 的 手 续 费 收 入 45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1, , 票 据 转 让 收 益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9) (1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他 221 (94) 219 (94) 合 计 3,127 2,585 2,757 1,825 本 集 团 于 中 国 内 地 以 外 实 现 的 投 资 收 益 并 不 存 在 汇 回 的 重 大 限 制 第 103 页

29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6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704) 948 (596) 1,14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合 计 (519) 1,061 (439) 1,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员 工 成 本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短 期 薪 酬 20,064 19,506 18,677 18,251 其 中 :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5,260 15,149 14,023 13,957 职 工 福 利 费 1,296 1,259 1,283 1,251 社 会 保 险 费 1, , 住 房 公 积 金 1,211 1,023 1,202 1,017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住 房 补 贴 其 他 短 期 福 利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291 1,622 2,284 1,555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小 计 22,387 21,156 20,993 19,834 物 业 及 设 备 支 出 租 金 和 物 业 管 理 费 4,523 3,971 4,326 3,797 折 旧 费 1,540 1,382 1,430 1,277 摊 销 费 电 子 设 备 营 运 支 出 维 护 费 其 他 小 计 8,763 7,782 8,147 7,317 其 他 一 般 及 行 政 费 用 审 计 费 其 他 9,261 8,856 9,001 8,597 小 计 9,277 8,874 9,011 8,608 合 计 40,427 37,812 38,151 35,759 第 104 页

29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 放 同 业 减 值 转 回 - (8) - (8) 拆 出 资 金 减 值 转 回 - (27) - (27) 应 收 利 息 减 值 损 失 2,941 1,286 2,939 1,285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减 值 损 失 35,120 22,074 34,523 21,92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转 ) (1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转 回 (4) (7) (4) (7)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抵 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其 他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 , 小 计 40,132 23,669 39,341 23,509 表 外 项 目 减 值 ( 转 回 )/ 损 失 (95) 4 (95) 4 合 计 ( 注 释 (24)) 40,037 23,673 39,246 23,513 第 105 页

29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49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当 期 所 得 税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 国 内 地 12,992 15,318 12,906 15,262 香 港 海 外 递 延 所 得 税 (91) (2,628) (85) (2,615) 合 计 13,246 13,120 12,821 12,647 中 国 大 陆 和 香 港 地 区 的 所 得 税 分 别 为 25% 和 16.5% 海 外 税 率 根 据 集 团 在 开 展 业 务 的 国 家 通 行 税 率 标 准 核 定 (2)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税 前 利 润 54,986 54,574 52,493 51,637 按 法 定 税 率 计 算 的 预 计 所 得 税 13,747 13,644 13,123 12,909 其 他 地 区 不 同 税 率 导 致 的 影 响 (196) (268) - - 不 可 作 纳 税 抵 扣 的 支 出 的 税 务 影 响 非 纳 税 项 目 收 益 的 税 务 影 响 国 债 利 息 收 入 (699) (703) (699) (703) 其 他 (37) (61) (12) (15)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13,246 13,120 12,821 12,647 第 106 页

29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0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净 利 润 41,740 41,454 39,672 38,990 加 :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35,120 22,074 34,523 21,924 其 他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917 1,599 4,723 1,589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及 无 形 资 产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2,454 2,194 2,242 2,005 投 资 ( 收 益 )/ 损 失 (121) (278) 公 允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 519 (1,061) 439 (1,252) 未 实 现 汇 兑 损 失 /( 收 益 ) 104 (558) 336 (9)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产 净 损 失 /( 收 益 ) 9 (1) 8 (1)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利 息 支 出 8,382 4,616 7,989 4,09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增 加 (91) (2,628) (85) (2,615)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增 加 (864,987) (430,641) (806,103) (417,404)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751, , , ,388 经 营 活 动 ( 使 用 )/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835) 34,150 (18,316) 21,71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额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年 末 余 额 226, , , ,273 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年 初 余 额 228, , , ,244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 减 少 )/ 增 加 额 (2,011) 28,732 (6,683) 14,029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于 2015 年 度, 本 行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信 银 投 资 进 一 步 注 资 人 民 币 14.9 亿 元, 筹 建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0 亿 元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信 租 赁 此 等 交 易 在 本 集 团 合 并 层 面 不 涉 及 现 金 流 出 第 107 页

29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0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 续 )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本 集 团 本 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现 金 7,355 7,232 7,158 7,022 现 金 等 价 物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超 额 存 款 准 备 金 63,656 70,166 63,273 69,715 自 取 得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70,826 86,284 54,843 74,034 自 取 得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拆 出 资 金 64,458 48,663 49,413 31,747 自 取 得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债 券 投 资 20,069 16,030 11,903 10,755 现 金 等 价 物 合 计 219, , , ,251 合 计 226, , , ,273 第 108 页

29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1 资 本 充 足 率 资 本 充 足 率 反 映 了 本 集 团 稳 健 经 营 和 抵 御 风 险 的 能 力, 是 本 集 团 资 本 管 理 的 核 心 本 集 团 资 本 管 理 目 标 是 在 满 足 法 定 监 管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实 际 面 临 的 风 险 状 况, 参 考 国 际 先 进 同 业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水 平 及 本 集 团 经 营 状 况, 审 慎 确 定 资 本 充 足 率 目 标 本 集 团 根 据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业 务 扩 张 情 况 风 险 变 动 趋 势 等 因 素 采 用 情 景 模 拟 压 力 测 试 等 手 段 预 测 规 划 和 管 理 资 本 充 足 率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根 据 银 监 会 规 定 的 方 法 定 期 监 控 资 本 充 足 率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分 别 于 每 半 年 及 每 季 度 向 银 监 会 提 交 所 需 信 息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集 团 按 照 银 监 会 于 2012 年 颁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计 算 资 本 充 足 率 这 些 计 算 依 据 可 能 与 香 港 及 其 他 国 家 所 采 用 的 相 关 依 据 存 在 差 异 银 监 会 要 求 商 业 银 行 在 2018 年 底 前 达 到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规 定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要 求, 对 于 系 统 重 要 性 银 行, 银 监 会 要 求 其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8.50%,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9.50%,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11.50% 对 于 非 系 统 重 要 性 银 行, 银 监 会 要 求 其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7.50%,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8.50%,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10.50% 此 外, 在 境 外 设 立 的 子 银 行 或 分 行 也 会 直 接 受 到 当 地 银 行 监 管 机 构 的 监 管, 不 同 国 家 对 于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要 求 有 所 不 同 本 年 度 内, 本 集 团 遵 守 了 监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资 本 要 求 本 集 团 按 照 银 监 会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计 量 资 本 充 足 率 按 照 要 求, 本 报 告 期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计 量 采 用 权 重 法, 市 场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计 量 采 用 标 准 法, 操 作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计 量 采 用 基 本 指 标 法 按 要 求 计 算 的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及 资 本 充 足 率 如 下 : 第 109 页

30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1 资 本 充 足 率 ( 续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9.12% 8.93%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9.17% 8.99% 资 本 充 足 率 11.87% 12.33% 资 本 基 础 组 成 部 分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 股 本 48,935 46,787 资 本 公 积 58,636 49,296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584 (1,833) 盈 余 公 积 23,362 19,394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64,555 50,447 未 分 配 利 润 118,668 95,586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可 计 入 部 分 75 4,311 总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317, ,988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调 整 项 目 : 商 誉 扣 减 与 之 相 关 的 递 延 税 负 债 后 的 净 额 (854) (795)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 不 含 土 地 使 用 权 ) 扣 减 与 之 相 关 的 递 延 税 负 债 后 的 净 额 (802) (407)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316, ,786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 注 释 (1)) 1,828 1,796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317, ,582 二 级 资 本 : 二 级 资 本 工 具 及 其 溢 价 可 计 入 金 额 69,299 73,618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24,447 23,123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可 计 入 部 分 7 1,525 资 本 净 额 411, ,848 风 险 加 权 总 资 产 3,468,135 2,941,627 注 释 : (1)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为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可 计 入 部 分, 主 要 为 资 本 证 券 ( 附 注 41) 第 110 页

30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2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交 易 (1) 关 联 方 关 系 本 集 团 关 联 方 包 括 中 信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本 集 团 的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以 及 本 集 团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西 班 牙 对 外 银 行 ( BBVA ) 2015 年 上 述 所 有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会 计 报 表 均 由 普 华 永 道 全 球 网 络 中 的 事 务 所 审 计 于 2014 年 8 月 6 日, 本 行 接 到 通 知, 本 行 直 接 控 股 股 东 已 更 名 为 中 国 中 信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有 限 ) 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 中 信 集 团 和 北 京 中 信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有 中 信 有 限 的 股 份 转 让 给 中 信 泰 富 有 限 公 司 ( 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 更 名 为 中 国 中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股 份 ) 的 交 易 完 成 交 割 截 至 本 报 告 日, 本 行 的 直 接 控 股 股 东 为 中 信 有 限, 最 终 控 制 人 仍 为 中 信 集 团 根 据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股 份 的 企 业 属 于 本 集 团 的 关 联 方 BBVA 是 一 家 在 西 班 牙 注 册 的 跨 国 金 融 服 务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零 售 银 行 资 产 管 理 私 人 银 行 以 及 批 发 银 行 业 务 BBV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本 集 团 3.12%(2014 年 :9.6%) 的 股 份, 构 成 证 监 会 定 义 下 的 关 联 方 于 相 关 期 间 内, 除 附 注 17 中 所 述 本 行 子 公 司 外, 本 行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为 中 信 有 限 中 信 股 份 和 中 信 集 团 第 111 页

30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2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交 易 ( 续 ) (2) 关 联 方 交 易 本 集 团 于 相 关 年 度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为 正 常 的 银 行 业 务, 包 括 借 贷 资 产 转 让 理 财 投 资 存 款 结 算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业 务 这 些 交 易 均 在 一 般 及 日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按 正 常 的 商 业 条 件 进 行, 以 每 笔 交 易 发 生 时 的 相 关 市 场 现 价 成 交 此 外, 本 集 团 与 关 联 方 于 相 关 年 度 的 交 易 金 额 以 及 有 关 交 易 于 报 告 日 的 余 额 列 示 如 下 : 最 终 母 公 司 2015 年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BBVA 联 营 企 业 利 息 收 入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及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649) -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 及 汇 兑 损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损 失 )/ 收 益 其 他 服 务 费 用 (673) - - 最 终 母 公 司 2014 年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BBVA 联 营 企 业 利 息 收 入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及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1,595) (2)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 及 汇 兑 损 益 385 (96)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损 失 )/ 收 益 (5) (28) - 其 他 服 务 费 用 (848) - - 第 112 页

30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2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交 易 ( 续 ) (2) 关 联 方 交 易 ( 续 ) 最 终 母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BBVA 联 营 企 业 资 产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4,793 1,094 - 减 : 组 合 计 提 损 失 准 备 (151) -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额 14,642 1,094 - 拆 出 资 金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利 息 证 券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他 资 产 9,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存 放 款 项 21,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吸 收 存 款 49, 应 付 利 息 其 他 负 债 1, 表 外 项 目 保 函 及 信 用 证 承 兑 汇 票 接 受 担 保 金 额 8,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名 义 金 额 2,780 39,755 - 第 113 页

30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2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交 易 ( 续 ) (1) 关 联 方 交 易 ( 续 ) 最 终 母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BBVA 联 营 企 业 资 产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6, 减 : 组 合 计 提 损 失 准 备 (51) -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额 6, 存 拆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拆 出 资 金 减 : 拆 出 资 金 减 值 准 备 (7) - - 拆 出 资 金 净 额 证 券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他 资 产 7,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存 放 款 项 35, 拆 入 资 金 吸 收 存 款 26,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利 息 其 他 负 债 表 外 项 目 保 函 及 信 用 证 承 兑 汇 票 接 受 担 保 金 额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名 义 金 额 3,001 19,789 - 注 释 : (i) 本 行 与 子 公 司 的 交 易 以 一 般 交 易 价 格 为 定 价 基 础, 按 正 常 商 业 条 款 进 行 本 行 与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方 交 易 已 在 编 制 本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过 程 中 抵 销 第 114 页

30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2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交 易 ( 续 ) (2) 主 要 关 联 方 交 易 占 比 关 联 方 交 易 金 额 ( 注 释 (i)) 2015 年 本 集 团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占 比 利 息 收 入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及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利 息 支 出 (649) (111,228) 0.58% 其 他 服 务 费 用 (673) (42,392) 1.59% 关 联 方 交 易 金 额 ( 注 释 (i)) 2014 年 本 集 团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占 比 利 息 收 入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及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利 息 支 出 (1,597) (110,898) 1.44% 其 他 服 务 费 用 (848) (37,812) 2.24% 第 115 页

30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2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交 易 ( 续 ) (3) 主 要 关 联 方 交 易 占 比 ( 续 ) 关 联 方 交 易 金 额 ( 注 释 (i))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占 比 资 产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5,887 2,528, % 减 : 单 项 计 提 损 失 准 备 - (15,345) 0.00% 组 合 计 提 损 失 准 备 (151) (45,152) 0.3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额 15,736 2,468, % 应 收 利 息 69 30, % 拆 出 资 金 , % 减 : 拆 出 资 金 减 值 准 备 - (8) 0.00% 拆 出 资 金 净 额 , %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 证 券 投 资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其 他 资 产 10,259 39, %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21,887 1,068, % 吸 收 存 款 49,577 3,182, %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 % 应 付 利 息 , % 其 他 负 债 1,550 41, % 表 外 项 目 保 函 及 信 用 证 1, , % 承 兑 汇 票 , % 接 受 担 保 金 额 8,574 1,084, %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名 义 金 额 42,535 2,225, % 第 116 页

30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2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交 易 ( 续 ) (2) 主 要 关 联 方 交 易 占 比 ( 续 ) 资 产 关 联 方 交 易 金 额 ( 注 释 (i))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6,588 2,187, % 减 : 单 项 计 提 损 失 准 备 - (11,153) - 组 合 计 提 损 失 准 备 (51) (40,423) 0.13%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额 6,537 2,136, % 占 比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 % 应 收 利 息 8 26, %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169 8, % 拆 出 资 金 28 68, % 减 : 拆 出 资 金 减 值 准 备 (7) (8) 87.50% 拆 出 资 金 净 额 21 68, % 证 券 投 资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其 他 资 产 7,734 35, %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存 放 款 项 35,704 2,849, % 吸 收 存 款 26, , % 拆 入 资 金 , %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111 7, % 应 付 利 息 , % 其 他 负 债 26 26, % 表 外 项 目 保 函 及 信 用 证 , % 承 兑 汇 票 , % 接 受 担 保 金 额 43 1,230, %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名 义 金 额 22,790 1,328, % 注 释 : (i) 与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方 交 易 已 在 本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过 程 中 抵 销, 因 此 在 计 算 关 联 方 交 易 占 比 时, 关 联 方 交 易 金 额 和 关 联 方 交 易 余 额 不 包 含 与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方 交 易 金 额 和 关 联 方 交 易 余 额 第 117 页

30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2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交 易 ( 续 ) (4)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及 关 联 公 司 本 集 团 的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是 指 有 权 力 及 责 任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计 划 指 令 和 控 制 本 集 团 活 动 的 人 士, 包 括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集 团 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直 系 亲 属 及 受 这 些 人 士 所 控 制 或 共 同 控 制 的 公 司 在 正 常 经 营 过 程 中 进 行 多 项 银 行 交 易 除 以 下 披 露 的 信 息 外, 本 集 团 与 这 些 人 士 与 其 直 系 亲 属 及 其 所 控 制 或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公 司 并 无 重 大 交 易 及 交 易 余 额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未 偿 还 贷 款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63 万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274 万 元 )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于 2015 年 自 本 行 获 取 的 薪 酬 为 人 民 币 3,344 万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3,493 万 元 ) (5) 定 额 供 款 退 休 金 计 划 供 款 及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本 集 团 为 其 国 内 合 资 格 的 员 工 参 与 了 补 充 定 额 退 休 金 供 款 计 划, 该 计 划 由 中 信 集 团 负 责 管 理 53 分 部 报 告 分 部 资 产 及 负 债 和 分 部 收 入 及 支 出 按 照 本 集 团 会 计 政 策 计 量 分 部 之 间 交 易 的 内 部 收 费 及 转 让 定 价 按 照 管 理 目 的 确 定, 并 已 在 各 分 部 的 业 绩 中 反 映 出 来 内 部 收 费 及 转 让 定 价 调 整 所 产 生 的 利 息 净 收 入 和 支 出 以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列 示 与 第 三 方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息 收 入 和 支 出 以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列 示 分 部 收 入 及 支 出 资 产 与 负 债 包 含 直 接 归 属 某 一 分 部, 以 及 可 按 合 理 的 基 准 分 配 至 该 分 部 的 项 目 的 数 额 分 部 资 产 和 负 债 不 包 括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和 负 债 分 部 收 入 支 出 资 产 和 负 债 包 含 须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抵 销 的 内 部 往 来 的 结 余 和 内 部 交 易 分 部 资 本 性 支 出 是 指 在 年 度 内 购 入 预 计 会 使 用 超 过 一 年 的 分 部 资 产 ( 包 括 有 形 和 无 形 资 产 ) 所 产 生 的 成 本 总 额 第 118 页

30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1) 业 务 分 部 作 为 管 理 层 报 告 的 用 途,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业 务 分 部 如 下 :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该 分 部 向 公 司 类 客 户 政 府 机 关 和 非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多 种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这 些 产 品 和 服 务 包 括 公 司 类 贷 款 存 款 服 务 代 理 服 务 汇 款 和 结 算 服 务 及 担 保 服 务 等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该 分 部 向 个 人 客 户 和 小 企 业 类 客 户 提 供 多 种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这 些 产 品 和 服 务 包 括 个 人 类 贷 款 存 款 服 务 代 理 服 务 汇 款 和 结 算 服 务 及 担 保 服 务 等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该 分 部 涵 盖 本 集 团 的 资 金 资 本 市 场 业 务 金 融 同 业 业 务 和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具 体 包 括 于 银 行 间 市 场 同 业 拆 借 交 易 回 购 交 易 和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等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亦 进 行 代 客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和 外 汇 买 卖 本 分 部 还 对 本 集 团 整 体 流 动 性 头 寸 进 行 管 理 其 他 业 务 及 未 分 配 项 目 本 项 目 包 括 本 集 团 子 公 司 中 信 国 金 和 信 银 投 资 的 非 银 行 业 务, 以 及 不 能 直 接 归 属 于 某 个 分 部 的 总 部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及 支 出 2015 年, 本 集 团 改 变 了 外 币 对 公 存 款 和 内 部 资 金 转 移 利 息 的 业 务 分 部 归 属, 以 满 足 业 务 管 理 的 需 要, 并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重 溯 了 比 较 期 间 的 数 字 第 119 页

31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1) 业 务 分 部 ( 续 ) 2015 年 公 司 零 售 金 融 其 他 业 务 及 银 行 业 务 银 行 业 务 市 场 业 务 未 分 配 项 目 合 计 一 营 业 收 入 /( 支 出 ) 71,292 34,004 45,049 (5,211) 145,134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 65,307 16,275 27,538 (4,687) 104,433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 44,326 27,199 36,248 (3,340) 104,433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 20,981 (10,924) (8,710) (1,347)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6,010 17,077 12,837 (250) 35,674 其 他 净 收 入 ( 注 i) (25) 652 4,674 (274) 5,027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支 出 (51,413) (29,711) (8,072) (1,301) (90,49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8,518) (8,142) (2,440) (937) (40,037) 折 旧 及 摊 销 (881) (295) (918) (360) (2,454) 其 他 (22,014) (21,274) (4,714) (4) (48,006) 三 营 业 利 润 /( 损 失 ) 19,879 4,293 36,977 (6,512) 54,637 营 业 外 收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1) (1) - (140) (142) 四 分 部 利 润 /( 损 失 ) 19,886 4,297 36,977 (6,174) 54,986 所 得 税 (13,246) 五 净 利 润 ( 损 失 ) 41,740 资 本 性 支 出 1, , ,312 第 120 页

31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1) 业 务 分 部 ( 续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零 售 金 融 其 他 业 务 及 银 行 业 务 银 行 业 务 市 场 业 务 未 分 配 项 目 合 计 分 部 资 产 1,999, ,043 2,057, ,444 5,113,335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981 资 产 合 计 5,122,292 分 部 负 债 2,553, ,089 1,577,136 99,911 4,802,596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0 负 债 合 计 4,802,606 其 他 补 充 信 息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信 贷 承 担 965, ,138 92,164-1,207,233 第 121 页

31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1) 业 务 分 部 ( 续 )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2014 年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其 他 业 务 及 未 分 配 项 目 合 计 一 营 业 收 入 /( 支 出 ) 65,266 25,231 36,239 (2,020) 124,716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 59,759 14,796 23,001 (2,815) 94,741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 50,200 20,385 25,661 (1,505) 94,741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 9,559 (5,589) (2,660) (1,310)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5,431 10,306 9, ,313 其 他 净 收 入 ( 注 i) , ,662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支 出 (39,897) (23,908) (4,787) (1,720) (70,31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028) (4,760) (828) (1,057) (23,673) 折 旧 及 摊 销 (952) (344) (725) (173) (2,194) 其 他 (21,917) (18,804) (3,234) (490) (44,445) 三 营 业 利 润 /( 损 失 ) 25,369 1,323 31,452 (3,740) 54,404 营 业 外 收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1) (1) - (155) (157) 四 分 部 利 润 /( 损 失 ) 25,372 1,324 31,464 (3,586) 54,574 所 得 税 (13,120) 五 净 利 润 ( 损 失 ) 41,454 资 本 性 支 出 1, ,660 第 122 页

31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1) 业 务 分 部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零 售 金 融 其 他 业 务 及 银 行 业 务 银 行 业 务 市 场 业 务 未 分 配 项 目 合 计 分 部 资 产 1,953, ,290 1,458,938 42,827 4,128,628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317 资 产 合 计 4,138,815 分 部 负 债 2,168, ,031 1,036, ,799 3,871,469 负 债 合 计 3,871,469 其 他 补 充 信 息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信 贷 承 担 1,025, , ,766-1,284,203 注 (i): 其 他 净 收 入 包 括 投 资 收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汇 兑 净 收 益 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第 123 页

31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2) 地 区 分 部 本 集 团 主 要 是 于 中 国 境 内 地 区 经 营, 分 行 及 支 行 遍 布 全 国 31 个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本 行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信 银 投 资 和 中 信 国 金 在 香 港 注 册, 临 安 村 镇 银 行 和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国 注 册 按 地 区 分 部 列 示 信 息 时, 经 营 收 入 是 以 产 生 收 入 的 分 行 的 所 在 地 为 基 准 划 分 分 部 资 产 和 资 本 性 支 出 则 按 相 关 资 产 的 所 在 地 划 分 作 为 管 理 层 报 告 的 用 途, 地 区 分 部 的 定 义 为 : 长 江 三 角 洲 指 本 集 团 下 列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上 海 南 京 苏 州 杭 州 和 宁 波 ; 以 及 子 公 司 临 安 村 镇 银 行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指 本 集 团 下 列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广 州 深 圳 东 莞 福 州 厦 门 和 海 口 ; 环 渤 海 地 区 指 本 集 团 下 列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北 京 天 津 大 连 青 岛 石 家 庄 和 济 南 ; 以 及 子 公 司 中 信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中 部 地 区 指 本 集 团 下 列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合 肥 郑 州 武 汉 长 沙 太 原 和 南 昌 ; 西 部 地 区 指 本 集 团 下 列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成 都 重 庆 西 安 昆 明 南 宁 呼 和 浩 特 乌 鲁 木 齐 贵 阳 兰 州 西 宁 银 川 和 拉 萨 ; 东 北 地 区 指 本 集 团 下 列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的 地 区 : 沈 阳 长 春 和 哈 尔 滨 ; 总 部 指 本 行 总 行 机 关 和 信 用 卡 中 心 ; 及 香 港 包 括 信 银 投 资 和 中 信 国 金 及 其 子 公 司 第 124 页

31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2) 地 区 分 部 ( 续 ) 长 江 三 角 洲 2015 年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环 渤 海 地 区 中 部 地 区 西 部 地 区 东 北 地 区 总 部 香 港 抵 销 合 计 一 营 业 收 入 26,825 18,183 26,634 18,540 16,840 2,906 30,127 5, ,134 利 息 净 收 入 20,660 14,883 21,270 15,019 13,333 2,328 14,054 2, ,433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18,909 11,853 14,581 14,734 14,491 2,273 24,808 2, ,433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 1,751 3,030 6, (1,158) 55 (10,754)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4,920 2,776 4,857 3,197 3, , ,674 其 他 净 收 入 ( 注 i) 1, ,220-5,027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支 出 (17,431) (18,362) (15,407) (10,356) (11,034) (2,705) (12,333) (2,869) - (90,49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833) (12,101) (6,263) (3,604) (4,734) (1,310) (3,642) (550) - (40,037) 折 旧 及 摊 销 (391) (262) (429) (285) (317) (93) (468) (209) - (2,454) 其 他 (9,207) (5,999) (8,715) (6,467) (5,983) (1,302) (8,223) (2,110) - (48,006) 三 营 业 利 润 9,394 (179) 11,227 8,184 5, ,794 2,210-54,637 营 业 外 收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48) (10) (19) (17) (19) (8) (20) (1) - (142) 四 分 部 利 润 9,427 (157) 11,354 8,280 5, ,819 2,210-54,986 所 得 税 (13,246) 五 净 利 润 /( 损 失 ) 41,740 资 本 性 支 出 , ,312 第 125 页

31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2) 地 区 分 部 ( 续 ) 长 江 三 角 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环 渤 海 地 区 中 部 地 区 西 部 地 区 东 北 地 区 总 部 香 港 抵 销 合 计 分 部 资 产 1,099, ,965 1,114, , ,507 93,262 2,622, ,435 (1,984,859) 5,113,335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981 资 产 总 额 5,122,292 分 部 负 债 1,090, ,135 1,099, , ,901 92,311 2,354, ,502 (1,962,609) 4,802,596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0 负 债 总 额 4,802,606 其 他 补 充 信 息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信 贷 承 担 256, , , , ,693 27, ,993 86,682-1,207,233 第 126 页

31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2) 地 区 分 部 ( 续 ) 长 江 三 角 洲 珠 江 三 角 洲 2014 年 及 海 峡 西 岸 环 渤 海 地 区 中 部 地 区 西 部 地 区 东 北 地 区 总 部 香 港 抵 销 合 计 一 营 业 收 入 22,992 15,072 21,686 16,049 14,864 3,143 25,774 5, ,716 利 息 净 收 入 18,262 12,337 17,267 13,420 12,087 2,557 15,510 3,301-94,741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15,608 11,359 10,632 11,456 12,158 2,683 28,046 2,799-94,741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支 出 ) 2, ,635 1,964 (71) (126) (12,536)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3,842 2,428 3,746 2,371 2, , ,313 其 他 净 收 入 ( 注 i) ,206 1,067-4,662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支 出 (16,524) (12,847) (13,231) (8,334) (6,574) (2,814) (7,681) (2,307) - (70,31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324) (6,887) (4,504) (2,244) (931) (1,400) (231) (152) - (23,673) 折 旧 及 摊 销 (349) (238) (416) (257) (257) (75) (416) (186) - (2,194) 其 他 (8,851) (5,722) (8,311) (5,833) (5,386) (1,339) (7,034) (1,969) - (44,445) 三 营 业 利 润 6,468 2,225 8,455 7,715 8, ,093 2,829-54,404 营 业 外 收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47) (7) (43) (34) (13) (4) (8) (1) - (157) 四 分 部 利 润 6,468 2,260 8,516 7,716 8, ,135 2,832-54,574 所 得 税 (13,120) 五 净 利 润 /( 损 失 ) 41,454 资 本 性 支 出 ,660 第 127 页

31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3 分 部 报 告 ( 续 ) (2) 地 区 分 部 ( 续 ) 长 江 三 角 洲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环 渤 海 地 区 中 部 地 区 西 部 地 区 东 北 地 区 总 部 香 港 抵 销 合 计 分 部 资 产 832, , , , ,004 89,173 1,946, ,628 (1,399,806) 4,128,628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317 资 产 总 额 4,138,815 分 部 负 债 828, , , , ,468 88,544 1,742, ,132 (1,400,883) 3,871,469 负 债 总 额 3,871,469 其 他 补 充 信 息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信 贷 承 担 274, , , , ,853 28, ,409 75,819-1,284,203 注 (i): 其 他 净 收 入 包 括 投 资 收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汇 兑 净 收 益 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第 128 页

31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4 代 客 交 易 (1) 委 托 贷 款 业 务 本 集 团 向 企 业 单 位 与 个 人 提 供 委 托 贷 款 服 务 以 及 委 托 住 房 公 积 金 抵 押 贷 款 服 务 所 有 委 托 贷 款 发 放 都 是 根 据 这 些 企 业 个 人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的 指 示 或 指 令, 而 用 以 发 放 这 些 贷 款 的 资 金 均 来 自 这 些 企 业 个 人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的 委 托 资 金 有 关 的 委 托 资 产 和 负 债 及 委 托 住 房 公 积 金 抵 押 贷 款 业 务, 本 集 团 一 般 并 不 对 这 些 交 易 承 担 信 贷 风 险 本 集 团 以 受 托 人 的 身 份, 根 据 委 托 方 的 指 令 持 有 和 管 理 这 些 资 产 及 负 债, 并 就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收 取 手 续 费 由 于 委 托 资 产 并 不 属 于 本 集 团 的 资 产, 故 未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多 余 委 托 资 金 作 为 吸 收 存 款 入 账 提 供 有 关 服 务 的 收 入 在 利 润 表 内 的 手 续 费 收 入 中 确 认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委 托 资 产 及 负 债 如 下 :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委 托 贷 款 606, ,538 委 托 资 金 606, ,538 (2) 理 财 服 务 本 集 团 的 表 外 理 财 业 务 主 要 是 指 本 集 团 将 理 财 产 品 销 售 给 企 业 或 个 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于 债 券 及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信 贷 资 产 及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股 权 及 权 益 类 投 资 等 品 种 与 表 外 理 财 产 品 相 关 的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利 率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承 担 本 集 团 从 该 业 务 中 获 取 的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理 财 产 品 的 托 管 销 售 投 资 管 理 等 手 续 费 收 入 收 入 在 利 润 表 内 确 认 为 佣 金 收 入 表 外 理 财 产 品 及 募 集 的 资 金 不 是 本 集 团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也 不 会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第 129 页

32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4 代 客 交 易 ( 续 ) (2) 理 财 服 务 ( 续 )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与 理 财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及 负 债 如 下 :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理 财 服 务 的 投 资 659, ,413 来 自 理 财 服 务 的 资 金 633, ,61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理 财 服 务 涉 及 的 资 金 中 有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已 委 托 中 信 集 团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进 行 管 理 55 担 保 物 信 息 (1) 作 为 担 保 物 的 资 产 作 为 本 集 团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卖 出 回 购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等 业 务 的 担 保 物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列 示 如 下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债 券 115,553 64, ,553 64,491 票 据 贴 现 27,492 6,414 27,492 6,414 其 他 合 计 143,182 71, ,045 70,905 (2) 收 到 的 担 保 物 本 集 团 按 一 般 拆 借 业 务 的 标 准 条 款 进 行 买 入 返 售 协 议 交 易, 并 相 应 持 有 交 易 项 下 的 担 保 物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未 持 有 在 交 易 对 手 没 有 违 约 情 况 下 而 可 以 直 接 处 置 或 再 抵 押 的 担 保 物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未 持 有 在 交 易 对 手 没 有 违 约 情 况 下 而 可 以 直 接 处 置 或 再 抵 押 的 担 保 物 (2014 年 : 人 民 币 5.73 亿 元 ) 第 130 页

32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管 理 部 分 主 要 披 露 本 集 团 所 承 担 的 风 险, 以 及 对 风 险 的 管 理 和 监 控, 特 别 是 在 金 融 工 具 使 用 方 面 所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债 务 人 或 交 易 对 手 没 有 履 行 合 同 约 定 的 对 本 集 团 的 义 务 或 承 担, 使 本 集 团 可 能 蒙 受 损 失 的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因 市 场 价 格 ( 利 率 汇 率 股 票 价 格 和 商 品 价 格 ) 的 不 利 变 动 而 使 本 集 团 表 内 和 表 外 业 务 发 生 损 失 的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本 集 团 无 法 以 合 理 成 本 及 时 获 得 充 足 资 金, 用 于 偿 付 到 期 债 务 履 行 其 他 支 付 义 务 和 满 足 正 常 业 务 开 展 的 其 他 资 金 需 求 的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是 指 由 不 完 善 或 有 问 题 的 内 部 程 序 员 工 和 信 息 科 技 系 统, 以 及 外 部 事 件 所 造 成 损 失 的 风 险, 包 括 法 律 风 险, 但 不 包 括 策 略 风 险 和 声 誉 风 险 本 集 团 制 定 了 政 策 及 程 序 以 识 别 及 分 析 上 述 风 险, 并 设 定 了 适 当 的 风 险 限 额 和 控 制 机 制, 而 且 还 利 用 可 靠 及 更 新 的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以 监 控 这 些 风 险 和 限 额 本 集 团 定 期 修 订 并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和 系 统 以 反 映 市 场 和 产 品 的 最 新 变 化, 并 借 鉴 风 险 管 理 中 的 最 佳 做 法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亦 会 定 期 进 行 审 核 以 确 保 遵 从 相 关 政 策 及 程 序 (1)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因 债 务 人 或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而 造 成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通 过 目 标 市 场 界 定 授 信 审 批 程 序 授 信 监 控 和 清 收 管 理 程 序 来 确 认 和 管 理 这 些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授 信 业 务 在 资 金 业 务 中,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归 属 于 集 团 的 资 产 价 值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是 由 债 券 发 行 人 违 约 导 致 评 级 下 降 和 衍 生 交 易 对 手 不 能 履 约 的 两 方 面 原 因 引 起 授 信 业 务 除 制 定 授 信 政 策 以 外, 本 集 团 主 要 通 过 风 险 限 额 管 理 授 信 审 批 程 序 授 信 预 警 监 测 检 查 等 措 施 管 理 授 信 风 险 本 集 团 设 置 了 相 应 的 政 策 和 程 序 来 评 价 交 易 对 手 及 交 易 的 授 信 风 险 并 实 施 审 批 工 作 第 131 页

32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授 信 业 务 ( 续 ) 本 集 团 在 不 同 级 别 采 取 了 实 时 的 授 信 分 析 和 监 控 该 政 策 旨 在 对 需 要 特 殊 监 控 的 交 易 对 手, 行 业 以 及 产 品 加 强 事 先 检 查 控 制 风 险 内 控 委 员 会 除 了 定 期 从 总 体 上 监 控 授 信 组 合 风 险 外, 还 对 单 个 问 题 授 信 业 务 资 产 实 施 监 控, 不 论 该 资 产 是 已 经 发 生 还 是 潜 在 发 生 本 集 团 采 用 授 信 业 务 的 风 险 分 类 方 法 监 控 授 信 业 务 资 产 组 合 风 险 状 况 授 信 风 险 敞 口 按 风 险 程 度 不 同 档 次, 以 区 别 未 减 值 和 已 减 值 授 信 业 务 资 产, 当 一 项 或 多 项 事 件 发 生 证 明 客 观 减 值 证 据 存 在, 并 出 现 损 失 时, 该 授 信 业 务 资 产 被 界 定 为 已 减 值 资 产 已 减 值 授 信 业 务 资 产 的 损 失 准 备 以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本 集 团 采 纳 一 系 列 的 要 素 来 决 定 授 信 的 类 别 授 信 业 务 资 产 分 类 的 要 素 包 括 以 下 因 素 :(i) 融 资 人 的 偿 还 能 力 ;(ii) 融 资 人 的 还 款 历 史 ;(iii) 融 资 人 偿 还 的 意 愿 ;(iv) 抵 押 品 出 售 所 得 的 净 值 及 (v) 担 保 人 的 经 济 前 景 本 集 团 同 时 也 会 考 虑 授 信 风 险 敞 口 的 本 金 及 利 息 逾 期 偿 还 的 时 间 本 集 团 根 据 每 类 零 售 授 信 业 务 具 有 性 质 相 似, 交 易 价 值 较 小, 交 易 量 大 的 特 点 设 计 授 信 政 策 和 审 批 程 序 鉴 于 零 售 授 信 业 务 的 性 质, 其 信 贷 政 策 主 要 基 于 本 集 团 具 体 战 略 定 位 和 对 不 同 产 品 和 不 同 种 类 客 户 的 统 计 分 析 本 集 团 通 过 增 强 自 身 及 行 业 经 验 来 确 定 和 定 期 修 改 产 品 条 款 以 吸 引 目 标 顾 客 群 信 贷 承 担 和 或 有 负 债 产 生 的 风 险 在 实 质 上 与 授 信 业 务 的 风 险 一 致 因 此, 这 些 交 易 需 要 经 过 与 授 信 业 务 相 同 的 申 请 放 款 后 管 理 以 及 抵 质 押 担 保 要 求 在 地 理 经 济 或 者 行 业 等 因 素 的 变 化 对 本 集 团 的 交 易 对 手 产 生 相 似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如 果 对 该 交 易 对 手 发 放 的 授 信 与 本 集 团 的 总 体 授 信 业 务 的 风 险 相 比 是 重 要 的, 则 会 产 生 授 信 集 中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授 信 业 务 分 散 在 不 同 的 行 业 地 区 和 产 品 之 间 资 金 业 务 本 集 团 根 据 交 易 产 品 交 易 对 手 交 易 对 手 所 在 地 理 区 域 设 定 信 用 额 度, 通 过 系 统 实 时 监 控 信 用 额 度 的 使 用 状 况, 在 考 虑 包 括 市 场 条 件 在 内 的 各 项 因 素 基 础 上, 会 定 期 审 阅 并 更 新 信 用 额 度 第 132 页

32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在 不 考 虑 可 利 用 的 担 保 物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级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是 指 每 项 金 融 资 产 减 去 其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账 面 净 值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503, , , ,789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拆 出 资 金 118,776 68,180 98,276 47,81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6,219 27,507 25,349 27,501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13,788 8,226 10,384 5,638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38, , , ,765 应 收 利 息 30,512 26,125 29,849 25,546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2,468,283 2,136,332 2,304,874 2,012,34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72, , , ,51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79, , , ,957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112, ,256 1,109, ,916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36,222 21,615 33,439 20,815 小 计 5,081,893 4,087,396 4,825,091 3,904,285 信 贷 承 诺 风 险 敞 口 1,207,233 1,284,203 1,118,954 1,208,311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6,289,126 5,371,599 5,944,045 5,112,596 第 133 页

32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i)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及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买 入 返 金 融 资 产 证 券 投 资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按 信 贷 质 量 的 分 布 列 示 如 下 : 本 集 团 注 释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及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证 券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已 减 值 单 项 评 估 总 额 28, 损 失 准 备 (15,345) (8) - (120) - 净 额 12, 组 合 评 估 总 额 8, 损 失 准 备 (5,846) 净 额 2,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a) 总 额 41, 其 中 :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35, 逾 期 3 个 月 到 1 年 6, 损 失 准 备 (5,544) 净 额 35,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总 额 2,451, , , ,956 1,113,092 损 失 准 备 (b) (33,762) - - (57) (885) 净 额 2,417, , , ,899 1,112,207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2,468, , , ,907 1,112,207 第 134 页

32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i)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及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买 入 返 金 融 资 产 证 券 投 资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按 信 贷 质 量 的 分 布 列 示 如 下 ( 续 ): 注 释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及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证 券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已 减 值 单 项 评 估 总 额 22, 损 失 准 备 (11,153) (8) - (123) - 净 额 11, 组 合 评 估 总 额 5, 损 失 准 备 (3,954) 净 额 1,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a) 总 额 47, 其 中 :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42, 逾 期 3 个 月 到 1 年 5, 损 失 准 备 (5,538) 净 额 42,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总 额 2,111, , , , ,412 损 失 准 备 (b) (30,931) (156) 净 额 2,080, , , , ,256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2,136, , , , ,256 第 135 页

32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i)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及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买 入 返 金 融 资 产 证 券 投 资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按 信 贷 质 量 的 分 布 列 示 如 下 ( 续 ): 本 行 注 释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及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证 券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已 减 值 单 项 评 估 总 额 26, 损 失 准 备 (15,089) (8) - (108) - 净 额 11, 组 合 评 估 总 额 8, 损 失 准 备 (5,839) 净 额 2,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a) 总 额 38, 其 中 :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32, 逾 期 3 个 月 到 1 年 6, 损 失 准 备 (5,513) 净 额 33,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总 额 2,291, , , ,808 1,110,692 损 失 准 备 (b) (33,241) - - (57) (885) 净 额 2,258, , , ,751 1,109,807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2,304, , , ,759 1,109,807 第 136 页

32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i)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及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买 入 返 金 融 资 产 证 券 投 资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按 信 贷 质 量 的 分 布 列 示 如 下 ( 续 ): 注 释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及 存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证 券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已 减 值 单 项 评 估 总 额 22, 损 失 准 备 (11,024) (8) - (110) - 净 额 11, 组 合 评 估 总 额 5, 损 失 准 备 (3,948) 净 额 1,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a) 总 额 45, 其 中 :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40, 逾 期 3 个 月 到 1 年 5, 逾 期 1 年 以 上 损 失 准 备 (5,524) 净 额 39,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总 额 1,990, , , , ,072 损 失 准 备 (b) (30,640) (156) 净 额 1,959, , , , ,916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2,012, , , , ,916 第 137 页

32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注 释 : (a)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的 担 保 物 及 其 他 信 用 增 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的 公 司 类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抵 押 物 涵 盖 该 类 贷 款 部 分 以 及 未 涵 盖 部 分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人 民 币 亿 元 ) 和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该 类 贷 款 所 对 应 抵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的 公 司 类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抵 押 物 涵 盖 该 类 贷 款 部 分 以 及 未 涵 盖 部 分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人 民 币 亿 元 ) 和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该 类 贷 款 所 对 应 抵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抵 押 品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管 理 层 根 据 目 前 抵 押 品 处 置 经 验 和 市 场 状 况 对 最 新 可 得 的 外 部 评 估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b) 此 余 额 为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计 提 的 损 失 准 备 第 138 页

32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ii)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行 业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 本 集 团 公 司 类 贷 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贷 款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附 担 保 物 总 额 % 贷 款 总 额 % 贷 款 制 造 业 414, , , ,481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260, , , ,279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254, , , ,514 租 赁 及 商 业 服 务 147, ,060 83, ,054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147, , , ,508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127, , , ,463 建 筑 业 102, , , ,484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54, ,219 51, ,480 公 共 及 社 用 机 构 20, ,880 19, ,624 其 他 客 户 236, , , ,505 小 计 1,767, ,535 1,565, ,392 个 人 类 贷 款 668, , , ,778 贴 现 贷 款 92,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528, ,450,117 2,187, ,213,170 第 139 页

33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ii)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行 业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 续 ):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贷 款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附 担 保 物 总 额 % 贷 款 总 额 % 贷 款 公 司 类 贷 款 制 造 业 403, , , ,657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245, , , ,742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224, , , ,107 租 赁 及 商 务 服 务 146, ,812 83, ,026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144, , , ,841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120, , , ,454 建 筑 业 101, , , ,053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49, ,022 51, ,390 公 共 及 社 用 机 构 20, ,880 19, ,624 其 他 客 户 171, , , ,852 小 计 1,627, ,749 1,465, ,746 个 人 类 贷 款 649, , , ,971 贴 现 贷 款 87,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364, ,374,011 2,063, ,165,717 第 140 页

3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ii)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行 业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 续 ):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占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余 额 10% 以 上 行 业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准 备 和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准 备 列 示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单 项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组 合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在 利 润 表 计 入 当 年 减 值 损 失 当 年 核 销 制 造 业 10,338 5,378 8,894 9,176 (7,871)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2,127 7,475 6,313 14,140 (12,174)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505 (20) 年 12 月 31 日 已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单 项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组 合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在 利 润 表 计 入 当 年 减 值 损 失 当 年 核 销 制 造 业 8,758 4,465 7,435 6,547 (3,456)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1,025 5,424 6,985 9,522 (6,110) 本 行 已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单 项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组 合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在 利 润 表 计 入 当 年 减 值 损 失 当 年 核 销 制 造 业 10,169 5,340 8,821 9,166 (7,877)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1,901 7,406 6,238 14,016 (12,213)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503 (17) - 已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单 项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组 合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在 利 润 表 计 入 当 年 减 值 损 失 当 年 核 销 制 造 业 8,470 4,385 7,412 6,518 (3,416)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0,924 5,423 6,938 9,477 (6,064) 第 141 页

33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v)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地 区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贷 款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附 担 保 物 总 额 % 贷 款 总 额 % 贷 款 环 渤 海 地 区 ( 包 括 总 部 ) 680, , , ,442 长 江 三 角 洲 553, , , ,924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396, , , ,554 中 部 地 区 348, , , ,516 西 部 地 区 340, , , ,627 东 北 地 区 68, ,845 64, ,980 中 国 境 外 139, , , ,127 总 额 2,528, ,450,117 2,187, ,213,170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贷 款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附 担 保 物 总 额 % 贷 款 总 额 % 贷 款 环 渤 海 地 区 ( 包 括 总 部 ) 660, , , ,823 长 江 三 角 洲 550, , , ,069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394, , , ,702 中 部 地 区 348, , , ,516 西 部 地 区 340, , , ,627 东 北 地 区 68, ,845 64, ,980 总 额 2,364, ,374,011 2,063, ,165,717 第 142 页

33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v)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地 区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 续 ):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占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余 额 10% 以 上 地 区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准 备 和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准 备 列 示 如 下 : 本 集 团 已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项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组 合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环 渤 海 地 区 ( 包 括 总 部 ) 8,869 3,354 12,624 长 江 三 角 洲 8,838 4,124 9,398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7,685 3,440 8,361 中 部 地 区 5,212 1,873 7,380 西 部 地 区 2,443 1,281 5,795 已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项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组 合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环 渤 海 地 区 ( 包 括 总 部 ) 7,151 1,962 10,766 长 江 三 角 洲 9,240 3,766 9,959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5,140 2,685 7,318 中 部 地 区 3,453 1,042 6,255 西 部 地 区 1, ,923 第 143 页

33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iv)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地 区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 续 ):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占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余 额 10% 以 上 行 业 已 减 值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单 项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准 备 和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准 备 列 示 如 下 ( 续 ): 本 行 已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项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组 合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环 渤 海 地 区 ( 包 括 总 部 ) 8,869 3,354 12,414 长 江 三 角 洲 8,789 4,113 9,384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7,482 3,388 8,355 中 部 地 区 5,212 1,873 7,380 西 部 地 区 2,443 1,281 5,795 已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项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组 合 评 估 损 失 准 备 环 渤 海 地 区 ( 包 括 总 部 ) 7,108 1,919 10,763 长 江 三 角 洲 9,231 3,765 9,940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峡 西 岸 4,894 2,655 7,309 中 部 地 区 3,453 1,042 6,255 西 部 地 区 1, ,923 第 144 页

33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v)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按 担 保 方 式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贷 款 492, ,960 保 证 贷 款 493, ,735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1,450,118 1,213,170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1,169, ,053 质 押 贷 款 280, ,117 小 计 2,436,035 2,119,865 贴 现 贷 款 92,745 68,043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528,780 2,187,908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贷 款 467, ,639 保 证 贷 款 435, ,234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1,374,010 1,165,717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1,113, ,020 质 押 贷 款 260, ,697 小 计 2,277,337 2,003,590 贴 现 贷 款 87,219 59,888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2,364,556 2,063,478 第 145 页

33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vi) 已 重 组 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额 占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百 分 比 总 额 占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百 分 比 已 重 组 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8, % 13, % 减 : 逾 期 超 过 3 个 月 的 已 重 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5, % 6, % 逾 期 尚 未 超 过 3 个 月 的 已 重 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3, % 6, %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额 占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百 分 比 总 额 占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百 分 比 已 重 组 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8, % 13, % 减 : 逾 期 超 过 3 个 月 的 已 重 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5, % 6, % 逾 期 尚 未 超 过 3 个 月 的 已 重 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3, % 6, % 已 重 组 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是 指 因 为 借 方 的 财 政 状 况 变 差 或 借 方 没 有 能 力 按 原 本 的 还 款 计 划 还 款, 而 需 重 组 或 磋 商 的 贷 款 或 垫 款, 而 其 修 改 的 还 款 条 款 乃 本 集 团 原 先 不 做 考 虑 的 优 惠 第 146 页

33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vii) 债 务 工 具 按 照 信 用 评 级 进 行 分 类 本 集 团 采 用 信 用 评 级 方 法 监 控 持 有 的 债 券 组 合 信 用 风 险 状 况 评 级 参 照 债 券 发 行 机 构 所 在 国 家 主 要 评 级 机 构 的 评 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债 券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按 投 资 评 级 分 布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 评 级 注 释 (1) AAA AA A A 以 下 合 计 债 券 - 按 发 行 方 划 分 : - 政 府 126,538 27,025 4,694 6, ,202 - 政 策 性 银 行 50, ,994 - 公 共 实 体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75, ,357 16,040 13,040 5, ,383 - 企 业 1,714 87,681 13,887 4,181 1, ,324 合 计 254, ,063 35,199 24,039 7, ,907 未 评 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注 释 (1) AAA AA A A 以 下 合 计 债 券 - 按 发 行 方 划 分 : - 政 府 85, ,258 - 政 策 性 银 行 43,301-1, ,306 - 公 共 实 体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117,288 48,142 11,348 6,646 2, ,560 - 企 业 11,711 77,178 3,032 3,546 1,993 97,460 合 计 257, ,326 15,437 10,241 4, ,652 第 147 页

33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1) 信 用 风 险 ( 续 ) (vii) 债 务 工 具 按 照 信 用 评 级 进 行 分 类 ( 续 ) 本 行 未 评 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注 释 (1) AAA AA A A 以 下 合 计 债 券 - 按 发 行 方 划 分 : - 政 府 126,462 22, ,923 - 政 策 性 银 行 50, ,994 - 公 共 实 体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74, ,357 10,929 1, ,339 - 企 业 ,578 12,713 1, ,499 合 计 251, ,396 24,220 3, ,759 未 评 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注 释 (1) AAA AA A A 以 下 合 计 债 券 - 按 发 行 方 划 分 : - 政 府 78, ,758 - 政 策 性 银 行 43,300-1, ,305 - 公 共 实 体 银 行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115,747 48,142 11,348 1, ,803 - 企 业 10,582 77,056 2, ,090 合 计 248, ,198 15,004 2, ,975 注 释 : (1) 本 集 团 持 有 的 未 评 级 债 务 工 具 主 要 为 国 债, 政 策 性 银 行 金 融 债 券, 商 业 银 行 债 券 以 及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债 券 第 148 页

33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2)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因 市 场 价 格 ( 利 率 汇 率 股 票 价 格 和 商 品 价 格 ) 的 不 利 变 动 而 使 本 集 团 表 内 和 表 外 业 务 发 生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建 立 了 涵 盖 市 场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环 节 的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通 过 产 品 准 入 审 批 和 限 额 管 理 对 市 场 风 险 进 行 管 理, 将 潜 在 的 市 场 风 险 损 失 控 制 在 可 接 受 水 平 本 集 团 风 险 内 控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批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的 重 要 政 策 制 度, 建 立 恰 当 的 组 织 结 构 和 信 息 系 统 以 有 效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各 项 业 务 所 承 担 的 市 场 风 险, 确 保 足 够 的 人 力 物 力 等 资 源 投 入 以 加 强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独 立 对 全 行 市 场 风 险 进 行 管 理 和 控 制, 负 责 拟 定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制 度 和 授 权 限 额, 提 供 独 立 的 市 场 风 险 报 告, 以 有 效 识 别 计 量 和 监 测 全 行 市 场 风 险 业 务 部 门 负 责 在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主 动 履 行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职 责, 有 效 识 别 计 量 控 制 经 营 行 为 中 涉 及 的 各 种 市 场 风 险 要 素, 确 保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承 担 之 间 的 动 态 平 衡 本 集 团 使 用 敏 感 性 指 标 外 汇 敞 口 利 率 重 定 价 缺 口 等 作 为 监 控 市 场 风 险 的 主 要 工 具 本 集 团 日 常 业 务 面 临 的 主 要 市 场 风 险 包 括 利 率 风 险 和 外 汇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来 源 于 资 产 负 债 利 率 重 新 定 价 期 限 错 配 对 收 益 的 影 响, 以 及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对 资 金 交 易 头 寸 的 影 响 对 于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的 重 定 价 风 险, 本 集 团 主 要 通 过 缺 口 分 析 进 行 评 估 监 测, 并 根 据 缺 口 现 状 调 整 浮 动 利 率 贷 款 与 固 定 利 率 贷 款 比 重 调 整 贷 款 重 定 价 周 期 优 化 存 款 期 限 结 构 等 对 于 资 金 交 易 头 寸 的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采 用 久 期 分 析 敏 感 度 分 析 压 力 测 试 和 情 景 模 拟 等 方 法 进 行 有 效 监 控 管 理 和 报 告 第 149 页

340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下 表 列 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资 产 与 负 债 于 相 关 期 间 及 预 期 下 一 个 重 定 价 日 期 ( 或 合 同 到 期 日, 以 较 早 者 为 准 ) 的 实 际 利 率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 际 利 率 合 计 不 计 息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注 释 (i)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47% 511,189 14,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22% 80,803-74,077 6, 拆 出 资 金 2.59% 118, ,139 4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3.90% 138, ,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20% 1,112,207 3, , , ,372 11,969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注 释 (ii)) 5.85% 2,468, ,035, , ,157 14,091 投 资 ( 注 释 (iii)) 3.86% 580,896 1, , , , ,746 其 他 111, , , 资 产 合 计 5,122, ,889 2,382,200 1,622, , ,301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3.50% 37,500-13,500 24,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3.80% 1,068,544 1, , ,017 1,010 1,000 拆 入 资 金 1.81% 49,248-37,039 11,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2.43% 71,168-67,976 3, 吸 收 存 款 2.16% 3,182,775 16,263 2,137, ,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4.65% 289,135-82,007 96,899 39,795 70,434 其 他 104, , , 负 债 合 计 4,802, ,197 2,875,474 1,331, ,031 72,420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319,686 10,692 (493,274) 290, ,819 87,881 第 150 页

341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 际 利 率 合 计 不 计 息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注 释 (i)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49% 538,486 7,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3.24% 93,991-89,799 2,682 1,510 - 拆 出 资 金 3.96% 68, ,611 15,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5.27% 135, ,871 3,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6.17% 653, , , ,278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注 释 (ii)) 6.31% 2,136, , , ,359 22,070 投 资 ( 注 释 (iii)) 4.03% 415,740 1,539 79,066 89, ,620 83,374 其 他 97,065 81,277 5,831 9, 资 产 合 计 4,138,815 90,307 2,040,792 1,465, , ,897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3.50% 50,050-5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5.08% 688,292 1, , ,872 10,579 - 拆 入 资 金 1.15% 19,648-14,179 4,406 1,063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3.60% 41,609-39,440 2, 吸 收 存 款 2.43% 2,849,574 13,355 1,883, , ,226 3,735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4.55% 133,488-21,008 13,519 20,260 78,701 其 他 88,808 80,147 3,513 4, 负 债 合 计 3,871,469 94,871 2,583, , ,701 82,436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267,346 (4,564) (542,286) 649, ,892 23,461 第 151 页

342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下 表 列 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资 产 与 负 债 于 相 关 期 间 及 预 期 下 一 个 重 定 价 日 期 ( 或 合 同 到 期 日, 以 较 早 者 为 准 ) 的 实 际 利 率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 际 利 率 合 计 不 计 息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注 释 (i)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47% 509,851 14,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52% 64,800-58,421 6, 拆 出 资 金 2.94% 98, ,693 37,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3.91% 137, ,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20% 1,109,807 3, , , ,032 10,969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注 释 (ii)) 5.99% 2,304, , , ,132 14,081 投 资 ( 注 释 (iii)) 3.95% 556,522 22,763 84, , , ,315 其 他 102, , 资 产 合 计 4,884, ,570 2,183,703 1,589, , ,860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3.50% 37,400-13,500 23,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3.83% 1,069, , ,017 1,010 1,000 拆 入 资 金 1.73% 32,399-28,540 3,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2.43% 71,110-67,918 3, 吸 收 存 款 2.21% 2,994,826 6,555 1,983, ,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4.82% 273,262-79,598 90,758 32,472 70,434 其 他 94,030 91, , 负 债 合 计 4,572,657 98,247 2,712,875 1,293, ,954 72,420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311,638 45,323 (529,172) 296, ,875 84,440 第 152 页

34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 际 利 率 合 计 不 计 息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注 释 (i)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50% 536,811 7,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3.43% 81,689-77,550 2,629 1,510 - 拆 出 资 金 4.70% 47, ,158 15,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5.27% 135, ,871 3,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6.17% 652, , , ,138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注 释 (ii)) 6.47% 2,012, , , ,101 21,968 投 资 ( 注 释 (iii)) 4.08% 403,981 10,456 70,858 85, ,209 82,798 其 他 91,322 75,534 5,831 9, 资 产 合 计 3,962,636 93,033 1,887,267 1,451, , ,219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3.50% 50,000-5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5.17% 698, , ,072 10,579 - 拆 入 资 金 2.98% 18,703-13,785 4,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3.79% 41,381-39,212 2, 吸 收 存 款 2.48% 2,699,597 6,219 1,776, , ,419 3,735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5.03% 115,592-14,433 9,253 16,479 75,427 其 他 83,278 74,617 3,513 4, 负 债 合 计 3,706,913 81,062 2,479, , ,562 79,162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255,723 11,971 (591,972) 673, ,222 26,057 第 153 页

34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注 释 : (i)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本 年 利 息 收 入 / 支 出 对 平 均 计 息 资 产 / 负 债 的 比 率 (ii) 本 集 团 以 上 列 报 为 3 个 月 内 重 定 价 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包 括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的 逾 期 金 额 ( 扣 除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本 行 以 上 列 报 为 3 个 月 内 重 定 价 的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包 括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的 逾 期 金 额 ( 扣 除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iii) 投 资 包 括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本 集 团 采 用 敏 感 性 分 析 衡 量 利 息 变 化 对 本 集 团 净 利 息 收 入 的 可 能 影 响 下 表 列 出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 当 日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利 率 敏 感 性 分 析 结 果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利 息 净 收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利 息 净 收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升 100 个 基 点 (2,753) (906) (552) (686) 下 降 100 个 基 点 2, 以 上 敏 感 性 分 析 基 于 非 衍 生 资 产 和 负 债 具 有 静 态 的 利 率 风 险 结 构 以 及 某 些 简 化 的 假 设 有 关 的 分 析 仅 衡 量 一 年 内 利 率 变 化, 反 映 为 一 年 内 本 集 团 非 衍 生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重 新 定 价 对 本 集 团 按 年 化 计 算 利 息 收 入 的 影 响, 基 于 以 下 假 设 :(i) 所 有 在 三 个 月 内 及 三 个 月 后 但 一 年 内 重 新 定 价 或 到 期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均 假 设 在 有 关 期 间 开 始 时 重 新 定 价 或 到 期 ;(ii) 收 益 率 曲 线 随 利 率 变 化 而 平 行 移 动 ; 及 (iii) 资 产 和 负 债 组 合 并 无 其 他 变 化, 且 所 有 头 寸 将 会 被 持 有, 并 在 到 期 后 续 期 本 分 析 并 不 会 考 虑 管 理 层 可 能 采 用 风 险 管 理 方 法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由 于 基 于 上 述 假 设, 利 率 增 减 导 致 本 集 团 净 利 息 收 入 出 现 的 实 际 变 化 可 能 与 此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结 果 不 同 第 154 页

34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外 汇 风 险 外 汇 风 险 是 指 因 汇 率 的 不 利 变 动 而 使 银 行 表 内 和 表 外 业 务 发 生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主 要 采 用 外 汇 敞 口 分 析 来 衡 量 汇 率 风 险 的 大 小, 并 通 过 即 期 和 远 期 外 汇 交 易 及 将 以 外 币 为 单 位 的 资 产 与 相 同 币 种 的 对 应 负 债 匹 配 来 管 理 其 外 汇 风 险, 并 适 当 运 用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主 要 是 外 汇 掉 期 ) 管 理 外 币 资 产 负 债 组 合 各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外 汇 风 险 敞 口 如 下 : 本 集 团 资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美 元 港 币 其 他 合 计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465,281 45, ,189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37,835 29,019 9,860 4,089 80,803 拆 出 资 金 79,776 29,751 6,615 2, ,77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37,210 1, ,561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109,612 2, ,112,207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2,227, ,536 63,532 8,849 2,468,283 投 资 527,396 24,883 15,299 13, ,896 其 他 98,924 8,541 3, ,577 资 产 总 计 4,683, ,778 99,804 29,310 5,122,292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37, ,5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028,229 34, ,320 1,068,544 拆 入 资 金 38,814 9, ,248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71, ,168 吸 收 存 款 2,854, ,475 99,888 35,694 3,182,775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273,085 14,350 1, ,135 其 他 89,850 6,748 3,257 4, ,236 负 债 总 计 4,393, , ,692 46,115 4,802,606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290,036 52,343 (5,888) (16,805) 319,686 信 贷 承 担 1,053, ,380 35,143 7,852 1,207,233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注 释 (i)) (26,270) 8,141 1,257 27,960 11,088 第 155 页

34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外 汇 风 险 ( 续 ) 各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外 汇 风 险 敞 口 如 下 :( 续 ) 本 集 团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美 元 港 币 其 他 合 计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526,072 10,145 2, ,486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7,389 67,694 5,908 3,000 93,991 拆 出 资 金 45,714 21, ,18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35, ,7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652,033 1, ,256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918, ,673 54,167 9,355 2,136,332 投 资 388,142 15,468 8,403 3, ,740 其 他 90,525 2,797 3, ,065 资 产 总 计 3,773, ,930 74,180 17,499 4,138,815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50, ,05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661,496 21, , ,292 拆 入 资 金 5,423 13,218-1,007 19,648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41, ,609 吸 收 存 款 2,528, ,951 78,818 16,523 2,849,574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117,576 10,824 2,488 2, ,488 其 他 80,839 2,379 3,181 2,409 88,808 负 债 总 计 3,485, ,550 84,879 26,993 3,871,469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288,159 (620) (10,699) (9,494) 267,346 信 贷 承 担 1,137, ,081 27,163 6,854 1,284,203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注 释 (i)) (19,902) (14,798) 25,585 17,848 8,733 第 156 页

34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外 汇 风 险 ( 续 ) 各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外 汇 风 险 敞 口 如 下 :( 续 ) 本 行 资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美 元 港 币 其 他 合 计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464,442 44, ,851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34,439 26, ,410 64,800 拆 出 资 金 76,912 19,945 1,419-98,27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37, ,210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107,212 2, ,109,807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2,190, ,614 2,779 6,294 2,304,874 投 资 529,093 10,594 16, ,522 其 他 94,148 8, ,955 资 产 总 计 4,633, ,989 21,852 10,811 4,884,295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37, ,4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029,474 34, ,320 1,069,630 拆 入 资 金 23,025 8, ,399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71, ,110 吸 收 存 款 2,815, ,624 6,019 25,918 2,994,826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273, ,262 其 他 87,209 5, ,620 94,030 负 债 总 计 4,336, ,531 6,803 33,578 4,572,657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296,898 22,458 15,049 (22,767) 311,638 信 贷 承 担 1,048,159 61,845 1,594 7,356 1,118,954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注 释 (i)) (26,277) 8,172 1,227 27,967 11,089 第 157 页

34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外 汇 风 险 ( 续 ) 各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外 汇 风 险 敞 口 如 下 :( 续 ) 本 行 ( 续 ) 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美 元 港 币 其 他 合 计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524,992 9,775 1, ,811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7,292 61, ,094 81,689 拆 出 资 金 32,103 15, ,81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35, ,7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651,693 1, ,916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1,899, ,054 1,203 8,345 2,012,342 投 资 395,798 7, ,981 其 他 85,641 5, ,322 资 产 总 计 3,742, ,286 4,264 11,633 3,962,636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50, ,0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671,786 21, , ,362 拆 入 资 金 5,063 12,633-1,007 18,703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41, ,381 吸 收 存 款 2,496, ,554 6,989 7,606 2,699,597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115, ,592 其 他 76,598 4, ,026 83,278 负 债 总 计 3,456, ,486 7,466 15,093 3,706,913 资 产 负 债 缺 口 285,585 (23,200) (3,202) (3,460) 255,723 信 贷 承 担 1,131,175 71, ,903 1,208,311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注 释 (i)) (8,388) 4,322 1,840 11,790 9,564 第 158 页

34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2) 市 场 风 险 ( 续 ) 外 汇 风 险 ( 续 ) 注 释 : (i)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反 映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的 名 义 本 金 净 额, 包 括 未 交 割 的 即 期 外 汇 远 期 外 汇 外 汇 掉 期 和 货 币 期 权 本 集 团 采 用 敏 感 性 分 析 衡 量 汇 率 变 化 对 本 集 团 利 润 的 可 能 影 响 下 表 列 出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 当 日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汇 率 敏 感 性 分 析 结 果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税 前 利 润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税 前 利 润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升 值 1% 407 (18) 139 (3) 贬 值 1% (407) 18 (139) 3 以 上 敏 感 性 分 析 基 于 资 产 和 负 债 具 有 静 态 的 汇 率 风 险 结 构 以 及 以 下 假 设 :(i) 各 种 汇 率 敏 感 度 是 指 各 币 种 对 人 民 币 于 报 告 日 当 天 收 盘 ( 中 间 价 ) 汇 率 绝 对 值 波 动 1% 造 成 的 汇 兑 损 益 ;(ii) 各 币 种 对 人 民 币 汇 率 同 时 同 向 波 动 且 未 考 虑 不 同 货 币 汇 率 变 动 之 间 的 相 关 性 ;(iii) 计 算 外 汇 敞 口 时, 包 含 了 即 期 外 汇 敞 口 远 期 外 汇 敞 口 和 期 权, 且 所 有 头 寸 将 会 被 持 有, 并 在 到 期 后 续 期 本 分 析 并 不 会 考 虑 管 理 层 可 能 采 用 风 险 管 理 方 法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由 于 基 于 上 述 假 设, 汇 率 变 化 导 致 本 集 团 利 润 出 现 的 实 际 变 化 可 能 与 此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结 果 不 同 第 159 页

35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3) 流 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本 集 团 无 法 以 合 理 成 本 及 时 获 得 充 足 资 金, 用 于 偿 付 到 期 债 务 履 行 其 他 支 付 义 务 和 满 足 正 常 业 务 开 展 的 其 他 资 金 需 求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流 动 性 风 险 主 要 源 于 资 产 负 债 期 限 结 构 错 配, 客 户 集 中 提 款 等 本 集 团 实 行 统 一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模 式, 总 行 负 责 制 定 本 集 团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策 略 等, 在 法 人 机 构 层 面 集 中 管 理 流 动 性 风 险 ; 境 内 外 附 属 机 构 在 本 集 团 总 体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框 架 内,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制 定 自 身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程 序 等 本 集 团 根 据 整 体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和 市 场 状 况, 设 定 各 种 比 例 指 标 和 业 务 限 额 管 理 流 动 性 风 险 ; 并 通 过 持 有 适 量 的 流 动 性 资 产 满 足 日 常 经 营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不 可 预 知 的 支 付 需 求 本 集 团 运 用 多 种 手 段 对 流 动 性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分 析, 主 要 包 括 流 动 性 缺 口 分 析 流 动 性 指 标 监 测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存 贷 比 流 动 性 比 例 流 动 性 缺 口 率 超 额 备 付 率 等 监 管 指 标 和 内 部 管 理 目 标 ) 情 景 分 析 和 压 力 测 试 等 在 此 基 础 上, 本 集 团 建 立 了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定 期 报 告 机 制, 及 时 向 高 级 管 理 层 报 告 流 动 性 风 险 最 新 情 况 第 160 页

35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3) 流 动 性 风 险 ( 续 ) 本 集 团 到 期 日 分 析 资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即 期 偿 还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无 期 限 合 计 ( 注 释 (i))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71,059-3, , ,189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57,103 16,974 6, ,803 拆 出 资 金 - 81,118 37, ,77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138, ,561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 452, , ,955 11,969-1,112,207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注 释 (ii)) 19, , , , ,369 31,443 2,468,283 投 资 ( 注 释 (iii)) , , , ,919 1, ,896 其 他 23,220 14,711 25,133 8,984 8,952 30, ,577 资 产 总 计 171,107 1,271,575 1,540,220 1,059, , ,400 5,122,292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13,500 24, ,5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225, , ,022 1,010 1, ,068,544 拆 入 资 金 - 37,039 11, ,248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 67,976 3, ,168 吸 收 存 款 1,334, , , , ,182,775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 80,028 97,281 41,392 70, ,135 其 他 57,151 13,821 19,673 7, , ,236 负 债 总 计 1,616,664 1,344,314 1,349, ,554 73,358 5,323 4,802,606 ( 短 )/ 长 头 寸 (1,445,557) (72,739) 190, , , , ,686 第 161 页

35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3) 流 动 性 风 险 ( 续 ) 本 集 团 到 期 日 分 析 ( 续 ) 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即 期 偿 还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无 期 限 合 计 ( 注 释 (i))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77, , ,486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70,434 19,365 2,682 1, ,991 拆 出 资 金 - 50,799 17, ,18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131,709 3, ,7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 165, , , ,256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注 释 (ii)) 20, , , , ,118 34,829 2,136,332 投 资 ( 注 释 (iii)) 4,190 33,044 75, ,675 96,437 2, ,740 其 他 17,193 31,338 17,563 1, ,282 97,065 资 产 总 计 189, ,462 1,276, , , ,029 4,138,815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50, ,05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24, , ,872 10, ,292 拆 入 资 金 - 14,179 4,406 1, ,648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 39,440 2, ,609 吸 收 存 款 1,290, , , ,392 19,769-2,849,574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 17,897 14,665 18,593 82, ,488 其 他 42,583 12,738 9,491 18,090 2,380 3,526 88,808 负 债 总 计 1,456,871 1,174, , , ,482 3,526 3,871,469 ( 短 )/ 长 头 寸 (1,267,078) (273,261) 458, , , , ,346 第 162 页

35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3) 流 动 性 风 险 ( 续 ) 本 行 到 期 日 分 析 ( 续 ) 资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即 期 偿 还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无 期 限 合 计 ( 注 释 (i))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70,431-3, , ,851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42,056 16,365 6, ,800 拆 出 资 金 - 63,688 34, ,27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136, ,210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 452, , ,615 10,969-1,109,807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注 释 (ii)) 17, , , , ,482 29,746 2,304,874 投 资 ( 注 释 (iii)) , , , ,488 22, ,522 其 他 19,813 14,657 25,099 8,484 7,444 27, ,955 资 产 总 计 149,719 1,193,197 1,479, , , ,649 4,884,295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13,500 23, ,4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225, , ,017 1,010 1, ,069,630 拆 入 资 金 - 28,540 3, ,399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 67,918 3, ,110 吸 收 存 款 1,283, , , , ,994,826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 79,598 90,758 32,472 70, ,262 其 他 54,143 11,499 19,611 7, ,030 负 债 总 计 1,563,854 1,220,613 1,310, ,606 72,977 1,164 4,572,657 ( 短 )/ 长 头 寸 (1,414,135) (27,416) 169, , , , ,638 第 163 页

35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3) 流 动 性 风 险 ( 续 ) 本 行 到 期 日 分 析 ( 续 ) 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即 期 偿 还 3 个 月 内 3 个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无 期 限 合 计 ( 注 释 (i))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76, , ,811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56,859 20,691 2,629 1, ,689 拆 出 资 金 - 32,611 15, ,81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131,709 3, ,7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 165, , , ,916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注 释 (ii)) 18, , , , ,396 33,803 2,012,342 投 资 ( 注 释 (iii)) 4,190 26,082 72, ,990 95,429 11, ,981 其 他 14,605 30,730 17,558 1, ,742 91,322 资 产 总 计 171, ,985 1,232, , , ,367 3,962,636 负 债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50, ,0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24, , ,072 10, ,362 拆 入 资 金 - 13,785 4, ,703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 39,212 2, ,381 吸 收 存 款 1,251, , , ,419 19,769-2,699,597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 14,433 9,253 16,479 75, ,592 其 他 40,224 12,336 9,341 18,092 2, ,278 负 债 总 计 1,415,896 1,087, , ,081 97, ,706,913 ( 短 )/ 长 头 寸 (1,244,559) (242,983) 437, , , , ,723 第 164 页

35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3) 流 动 性 风 险 ( 续 ) 表 外 项 目 - 本 集 团 到 期 日 分 析 本 集 团 的 表 外 项 目 主 要 有 承 兑 汇 票 信 用 卡 承 担 开 出 保 函 贷 款 承 担 及 开 出 信 用 证 下 表 按 合 同 的 剩 余 期 限 列 示 表 外 项 目 金 额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承 兑 汇 票 631, ,431 信 用 卡 承 担 149, ,138 开 出 保 函 81,573 50,887 1, ,566 贷 款 承 担 90,501 62,712 47, ,933 开 出 信 用 证 91, ,165 合 计 1,044, ,358 48,826 1,20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承 兑 汇 票 712, ,985 信 用 卡 承 担 124, ,106 开 出 保 函 96,815 25,560 1, ,008 贷 款 承 担 87,223 62,412 38, ,338 开 出 信 用 证 133,009 1, ,766 合 计 1,154,138 89,729 40,336 1,284,203 本 行 到 期 日 分 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承 兑 汇 票 628, ,790 信 用 卡 承 担 141, ,993 开 出 保 函 80,215 49,773 1, ,094 贷 款 承 担 20,646 58,342 47, ,704 开 出 信 用 证 89, ,373 合 计 961, ,805 48,822 1,118,954 第 165 页

35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3) 流 动 性 风 险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承 兑 汇 票 711, ,552 信 用 卡 承 担 117, ,409 开 出 保 函 95,884 25,487 1, ,004 贷 款 承 担 27,668 59,978 38, ,344 开 出 信 用 证 129, ,002 合 计 1,082,435 85,545 40,331 1,208,311 注 释 : (i)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中 的 无 期 限 金 额 是 指 存 放 于 人 民 银 行 的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与 财 政 性 存 款 拆 出 资 金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投 资 项 中 无 期 限 金 额 是 指 已 减 值 或 已 逾 期 1 个 月 以 上 的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亦 于 无 期 限 中 列 示 (ii) 逾 期 1 个 月 内 的 未 减 值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归 入 即 期 偿 还 类 别 (iii) 投 资 包 括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关 于 投 资, 剩 余 到 期 日 不 代 表 本 集 团 打 算 持 有 至 最 终 到 期 第 166 页

35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6 风 险 管 理 ( 续 ) (4) 操 作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是 指 由 不 完 善 或 有 问 题 的 内 部 程 序 员 工 和 信 息 科 技 系 统, 以 及 外 部 事 件 所 造 成 损 失 的 风 险, 包 括 法 律 风 险, 但 不 包 括 策 略 风 险 和 声 誉 风 险 本 集 团 在 以 内 控 措 施 为 主 的 环 境 下 通 过 健 全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机 制, 实 现 对 操 作 风 险 的 识 别 评 估 监 测 控 制 缓 释 和 报 告, 从 而 降 低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这 套 涵 盖 所 有 业 务 环 节 的 机 制 涉 及 财 务 信 贷 会 计 结 算 储 蓄 资 金 中 间 业 务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应 用 与 管 理 资 产 保 全 和 法 律 事 务 等 其 中 主 要 内 控 措 施 包 括 : 通 过 建 立 全 集 团 矩 阵 式 授 权 管 理 体 系, 开 展 年 度 统 一 授 权 工 作, 严 格 限 定 各 级 机 构 及 人 员 在 授 予 的 权 限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在 制 度 层 面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严 禁 越 权 从 事 业 务 活 动 的 管 理 要 求 通 过 采 用 统 一 的 法 律 责 任 制 度 并 对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进 行 追 究 和 处 分, 建 立 严 格 的 问 责 制 度 ; 推 动 全 行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文 化 建 设, 进 行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专 家 队 伍 建 设, 通 过 正 规 培 训 和 上 岗 考 核, 提 高 本 集 团 员 工 的 风 险 管 理 意 识 ;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依 法 加 强 现 金 管 理, 规 范 账 户 管 理, 提 升 可 疑 交 易 监 测 手 段, 并 加 强 反 洗 钱 的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努 力 确 保 全 行 工 作 人 员 掌 握 反 洗 黑 钱 的 必 需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以 打 击 洗 黑 钱 ; 为 减 低 因 不 可 预 见 的 意 外 情 况 对 业 务 的 影 响, 本 集 团 对 所 有 主 要 业 务 尤 其 是 后 台 运 作 均 设 有 后 备 系 统 及 紧 急 业 务 复 原 方 案 等 应 变 设 施 本 集 团 还 投 保 以 减 低 若 干 营 运 事 故 可 能 造 成 的 损 失 此 外, 本 集 团 持 续 优 化 完 善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为 有 效 识 别 评 估 监 测 控 制 和 报 告 操 作 风 险 提 供 信 息 化 支 持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具 备 记 录 和 存 储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数 据 和 操 作 风 险 事 件 信 息 支 持 操 作 风 险 和 控 制 自 我 评 估 监 测 关 键 风 险 指 标 等 功 能 第 167 页

35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公 允 价 值 估 计 是 根 据 金 融 工 具 的 特 性 和 相 关 市 场 资 料 于 某 一 特 定 时 间 做 出, 一 般 是 主 观 的 本 集 团 根 据 以 下 层 级 确 定 及 披 露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 第 一 层 级 : 集 团 在 估 值 当 天 可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 未 经 调 整 ) 该 层 级 包 括 在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权 和 债 务 工 具 以 及 交 易 所 交 易 的 衍 生 产 品 等 第 二 层 级 : 输 入 变 量 为 除 了 第 一 层 级 中 的 活 跃 市 场 报 价 之 外 的 可 观 察 变 量, 通 过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可 观 察 划 分 为 第 二 层 级 的 债 券 投 资 大 部 分 为 人 民 币 债 券 这 些 债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估 值 结 果 确 定, 此 层 级 还 包 括 大 多 数 场 外 衍 生 工 具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远 期 定 价 掉 期 模 型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 输 入 参 数 的 来 源 是 彭 博 和 路 透 交 易 系 统 等 可 观 察 的 公 开 市 场 第 三 层 级 :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输 入 变 量 基 于 不 可 观 察 的 变 量 该 层 级 包 括 一 项 或 多 项 重 大 输 入 为 不 可 观 察 变 量 的 股 权 和 债 券 工 具 管 理 层 从 交 易 对 手 处 询 价 或 使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涉 及 的 不 可 观 察 变 量 主 要 包 括 折 现 率 和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率 等 参 数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是 根 据 以 下 方 式 确 定 : 拥 有 标 准 条 款 并 在 活 跃 市 场 交 易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其 公 允 价 值 是 参 考 市 场 标 价 的 买 入 卖 出 价 分 别 确 定 不 在 活 跃 市 场 交 易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其 公 允 价 值 是 根 据 公 认 定 价 模 型 或 采 用 对 类 似 工 具 可 观 察 的 当 前 市 场 标 价 根 据 折 现 现 金 流 分 析 而 确 定 如 不 存 在 对 类 似 工 具 可 观 察 的 市 场 交 易 标 价, 则 使 用 交 易 对 手 询 价 进 行 估 值, 且 管 理 层 对 此 价 格 进 行 了 分 析 对 于 非 期 权 类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其 公 允 价 值 利 用 工 具 期 限 内 适 用 的 收 益 率 曲 线 按 折 现 现 金 流 分 析 来 确 定 ; 对 于 期 权 类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其 公 允 价 值 则 利 用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来 确 定 本 集 团 对 于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估 值 流 程 风 险 管 理 部 对 于 估 值 方 法 参 数 假 设 和 结 果 进 行 独 立 验 证, 运 营 管 理 部 按 照 估 值 流 程 获 取 估 值 结 果 并 按 照 账 务 核 算 规 则 对 估 值 结 果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财 务 会 计 部 基 于 经 独 立 审 阅 的 估 值 结 果 准 备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披 露 信 息 不 同 类 型 金 融 工 具 的 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由 本 集 团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对 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的 任 何 改 变, 在 实 际 采 用 前 都 需 要 报 送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第 168 页

35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于 2015 年 度, 本 集 团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所 采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和 输 入 值 并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1)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情 况 本 集 团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出 资 金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拆 入 资 金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吸 收 存 款 和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除 以 下 项 目 外, 本 集 团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到 期 日 大 部 分 均 为 一 年 以 内 或 者 主 要 为 浮 动 利 率, 其 账 面 价 值 接 近 其 公 允 价 值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允 价 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79, , , ,856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112, ,256 1,124, ,435 金 融 负 债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 非 交 易 用 途 ) 8,705 11,167 8,706 11,193 已 发 行 债 务 证 券 31,295 16,302 32,381 16,656 已 发 行 次 级 债 77,779 82,333 83,181 83,715 已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171,356 23, ,501 24,978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允 价 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79, , , ,856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109, ,916 1,121, ,088 金 融 负 债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债 务 证 券 31,472 16,479 32,558 16,834 已 发 行 次 级 债 70,434 75,427 75,566 76,566 已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171,356 23, ,501 24,978 第 169 页

36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1)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情 况 ( 续 ) 以 上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公 允 价 值 层 级 列 示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层 级 第 二 层 级 第 三 层 级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152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 1,124,181-1,124,181 金 融 负 债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 非 交 易 用 途 ) - 8,706-8,706 已 发 行 债 务 证 券 - 32,381-32,381 已 发 行 次 级 债 7,615 75,566-83,181 已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 171, ,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层 级 第 二 层 级 第 三 层 级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 , ,856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 656, ,435 金 融 负 债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存 款 证 ( 非 交 易 用 途 ) - 11,193-11,193 已 发 行 债 务 证 券 - 16,656-16,656 已 发 行 次 级 债 7,149 76,566-83,715 已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 24,978-24,978 第 170 页

36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1)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情 况 ( 续 ) 以 上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公 允 价 值 层 级 列 示 如 下 ( 续 ):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层 级 第 二 层 级 第 三 层 级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152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 1,121,853-1,121,853 金 融 负 债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债 务 证 券 - 32,558-32,558 已 发 行 次 级 债 - 75,566-75,566 已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 171, ,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层 级 第 二 层 级 第 三 层 级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 , ,856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 656, ,088 金 融 负 债 :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债 务 证 券 - 16,834-16,834 已 发 行 次 级 债 - 76,566-76,566 已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 24,978-24,978 第 171 页

36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本 集 团 第 一 层 级 第 二 层 级 第 三 层 级 ( 注 释 (i)) ( 注 释 (i)) ( 注 释 (ii)) 合 计 债 券 投 资 479 8,057-8,536 投 资 基 金 同 业 存 单 - 15,226-15,226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 2,457-2,457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 1, ,291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17 11,472-11,489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 1,008-1,00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40, , ,444 投 资 基 金 存 款 证 及 同 业 存 单 ,643-75,314 理 财 产 品 权 益 工 具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41, , ,644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 (992) (3) (995)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1) (10,118) - (10,119)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 (304) - (304)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1) (11,414) (3) (11,418) 第 172 页

36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本 集 团 第 一 层 级 第 二 层 级 第 三 层 级 ( 注 释 (i)) ( 注 释 (i)) ( 注 释 (ii)) 合 计 债 券 投 资 1,616 11,130-12,746 投 资 基 金 同 业 存 单 - 13,923-13,923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10 6,396-6,406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23, , ,300 投 资 基 金 存 款 证 及 同 业 存 单 ,660-23,888 权 益 工 具 89 1,548-1,637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24, , ,007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卖 空 债 券 (573) - - (573)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 (744) (10) (754)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1) (6,207) - (6,208)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 (385) - (385)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574) (7,336) (10) (7,920) 第 173 页

36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 续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本 行 第 一 层 级 第 二 层 级 第 三 层 级 ( 注 释 (i)) ( 注 释 (i)) ( 注 释 (ii)) 合 计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300 8,057-8,357 同 业 存 单 - 15,226-15,226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 1,766-1,766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 1, ,042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 8,334-8,334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 1,008-1,00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7, , ,535 投 资 基 金 存 款 证 及 同 业 存 单 - 64,945-64,945 权 益 工 具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7, , ,613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 (951) (3) (954)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 (7,181) - (7,181)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 (304) - (304)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 (8,436) (3) (8,439) 第 174 页

36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本 行 第 一 层 级 第 二 层 级 第 三 层 级 ( 注 释 (i)) ( 注 释 (i)) ( 注 释 (ii)) 合 计 债 券 投 资 1,609 11,131-12,740 同 业 存 单 - 13,923-13,923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 4,072-4,072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6, , ,867 投 资 基 金 存 款 证 及 同 业 存 单 - 20,650-20,650 权 益 工 具 38 1,548-1,586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8, , ,562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卖 空 债 券 (573) - - (573)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 (703) (10) (713)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 (3,902) - (3,902) 贵 金 属 衍 生 工 具 - (385) - (385)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573) (4,990) (10) (5,573) (i) 本 年 在 第 一 和 第 二 公 允 价 值 层 级 之 间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的 层 级 转 移 第 175 页

36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 续 ) (ii) 第 三 公 允 价 值 层 级 本 年 度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本 集 团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投 资 基 金 指 定 为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债 券 投 资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合 计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债 券 投 资 投 资 基 金 权 益 工 具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合 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10) (10) 在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 - (2)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17) - (17) - - 购 买 (40) - (40) - - 出 售 和 结 算 (1) - - (1) - - (2) 年 12 月 31 日 (3) (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第 三 层 级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已 确 认 当 期 损 益 情 况 ( 注 (iii)) - - (2) 第 176 页

36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 续 ) (ii) 第 三 公 允 价 值 层 级 本 期 间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续 ) 本 集 团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指 定 为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合 计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投 资 基 金 债 券 投 资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债 券 投 资 投 资 基 金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2014 年 1 月 1 日 (17) (17) 在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 - (8) - - (8)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1) (25) (26) - - 购 买 出 售 和 结 算 - (40) 1 - (153) (192) (5) (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 (1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第 三 层 级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已 确 认 当 期 损 益 情 况 ( 注 (iii)) - - (8) - - (8) 第 177 页

368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 续 ) (ii) 第 三 公 允 价 值 层 级 本 期 间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续 ) 本 行 资 产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合 计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合 计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债 券 投 资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2015 年 1 月 1 日 (10) (10) 在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2) - (2) 7 7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 (1) (1) 年 12 月 31 日 (3) (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第 三 层 级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已 确 认 当 期 损 益 情 况 ( 注 (iii)) 第 178 页

36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7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 续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年 末 公 允 价 值 ( 续 ) (ii) 第 三 公 允 价 值 层 级 本 期 间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续 ) 本 行 资 产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合 计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合 计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债 券 投 资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2014 年 1 月 1 日 (17) (17) 在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8) 1 (7)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总 额 - (1) (1) - - 出 售 和 结 算 1-1 (5) (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 (1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第 三 层 级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已 确 认 当 期 损 益 情 况 ( 注 (iii)) 第 179 页

37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8 承 担 及 或 有 事 项 (1) 信 贷 承 诺 本 集 团 信 贷 承 诺 包 括 贷 款 承 担, 信 用 卡 承 担, 财 务 担 保, 信 用 证 及 承 兑 汇 票 服 务 贷 款 承 担 和 信 用 卡 承 担 是 指 本 集 团 已 审 批 并 签 订 合 同 但 尚 未 使 用 的 贷 款 及 信 用 卡 透 支 额 度 财 务 担 保 及 信 用 证 服 务 是 本 集 团 为 客 户 向 第 三 方 履 约 提 供 担 保 承 兑 汇 票 是 指 本 集 团 对 客 户 签 发 汇 票 作 出 的 承 兑 承 诺, 本 集 团 预 期 大 部 分 的 承 兑 汇 票 会 与 客 户 偿 付 款 项 同 时 结 清 信 贷 承 诺 的 合 约 金 额 分 类 列 示 如 下 所 列 示 的 贷 款 承 担 及 信 用 卡 承 担 金 额 为 假 设 额 度 全 部 支 用 时 的 金 额 ; 保 函 信 用 证 承 兑 汇 票 金 额 为 如 果 交 易 对 手 未 能 履 约,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确 认 的 最 大 潜 在 损 失 金 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 同 金 额 : 贷 款 承 担 原 到 期 日 为 1 年 以 内 130, ,614 58,612 80,787 原 到 期 日 为 1 年 或 以 上 69,948 46,724 68,092 45,557 小 计 200, , , ,344 开 出 保 函 133, , , ,004 开 出 信 用 证 92, ,766 90, ,002 承 兑 汇 票 631, , , ,552 信 用 卡 承 担 149, , , ,409 合 计 1,207,233 1,284,203 1,118,954 1,208,311 (2) 信 贷 承 诺 按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分 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或 有 负 债 及 承 担 的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391, , , ,089 第 180 页

37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8 承 担 及 或 有 事 项 ( 续 ) (2) 信 贷 承 诺 按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分 析 ( 续 )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依 据 银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根 据 交 易 对 手 的 状 况 和 到 期 期 限 的 特 点 计 算 的 采 用 的 风 险 权 重 由 0% 至 150% 不 等 (3) 资 本 承 担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已 授 权 的 资 本 承 担 如 下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为 购 置 物 业 及 设 备 已 订 约 7,119 8,369 6,979 8,329 已 授 权 未 订 约 (4) 经 营 租 赁 承 担 本 集 团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若 干 物 业 和 设 备 这 些 租 赁 一 般 为 期 1 年 至 5 年, 并 可 能 有 权 选 择 续 期, 届 时 所 有 条 款 均 可 重 新 商 定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不 可 撤 销 的 经 营 租 赁 协 议 项 下 在 未 来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如 下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以 内 2,864 2,583 2,649 2,392 一 年 至 两 年 2,553 2,396 2,373 2,233 两 年 至 三 年 2,173 2,143 2,036 2,005 三 年 至 五 年 3,510 3,417 3,311 3,204 五 年 以 上 3,699 3,545 3,586 3,375 合 计 14,799 14,084 13,955 13,209 (5) 未 决 诉 讼 和 纠 纷 本 集 团 于 报 告 期 末 已 经 根 据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政 策 对 任 何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失 的 上 述 承 担 和 或 有 负 债 评 估 及 计 提 准 备 金, 包 括 未 决 诉 讼 和 纠 纷 第 181 页

37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8 承 担 及 或 有 事 项 ( 续 ) (5) 未 决 诉 讼 和 纠 纷 ( 续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尚 有 涉 及 赔 偿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3.94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3.39 亿 元 ) 的 若 干 未 决 诉 讼 案 件 根 据 本 集 团 内 部 及 外 部 法 律 顾 问 的 意 见, 本 集 团 对 上 述 未 决 诉 讼 计 提 了 预 计 负 债 人 民 币 0.02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0.05 亿 元 ) 本 集 团 已 对 该 等 法 律 诉 讼 事 项 可 能 遭 受 的 损 失 足 额 计 提 了 预 计 负 债, 该 等 事 项 不 会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6) 债 券 承 兑 承 诺 作 为 中 国 国 债 承 销 商, 若 债 券 持 有 人 于 债 券 到 期 日 前 兑 付 债 券, 本 集 团 有 责 任 为 债 券 持 有 人 承 兑 该 债 券 该 债 券 于 到 期 日 前 的 承 兑 价 是 按 票 面 价 值 加 上 兑 付 日 未 付 利 息 应 付 债 券 持 有 人 的 应 计 利 息 按 照 财 政 部 和 人 民 银 行 有 关 规 则 计 算 承 兑 价 可 能 与 于 承 兑 日 市 场 上 交 易 的 相 近 似 债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同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票 面 值 对 已 承 销 出 售, 但 未 到 期 的 国 债 承 兑 责 任 如 下 :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债 券 承 兑 承 诺 13,371 12,107 上 述 国 债 的 原 始 期 限 为 一 至 五 年 不 等 本 集 团 预 计 于 国 债 到 期 日 前 通 过 本 集 团 提 前 承 兑 的 国 债 金 额 不 大 财 政 部 对 提 前 兑 付 的 国 债 不 会 及 时 兑 付, 但 会 在 国 债 到 期 时 兑 付 本 金 和 按 发 行 协 议 支 付 利 息 (7) 股 权 收 购 承 诺 2015 年 5 月 26 日, 本 行 与 中 国 信 托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信 金 控 ) 签 订 私 募 股 份 认 购 契 约 根 据 该 契 约, 本 行 拟 认 购 中 信 金 控 增 资 发 行 的 602,678,478 股 普 通 股 股 份, 相 当 于 中 信 金 控 增 资 后 普 通 股 总 数 的 3.8%, 认 购 价 款 总 计 为 新 台 币 元 亿 元 同 日,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与 中 信 金 控 的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国 信 托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信 托 银 行 )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拟 向 中 国 信 托 银 行 出 售 其 持 有 的 中 信 银 行 国 际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为 相 当 于 人 民 币 亿 元 的 港 币 上 述 的 两 项 交 易 互 为 条 件, 且 完 成 尚 待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的 批 准 第 182 页

37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9 在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第 三 方 机 构 发 起 设 立 的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的 权 益 本 集 团 投 资 于 部 分 其 他 机 构 发 行 或 管 理 的 未 纳 入 合 并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并 确 认 其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这 些 结 构 化 主 体 主 要 包 括 理 财 产 品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信 托 投 资 计 划 资 产 支 持 融 资 债 券 以 及 投 资 基 金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通 过 直 接 持 有 投 资 而 在 第 三 方 机 构 发 起 设 立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的 权 益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其 在 本 集 团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列 示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最 大 风 险 敞 口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合 计 理 财 产 品 , , ,615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 ,016 信 托 投 资 计 划 , , ,971 资 产 支 持 融 资 债 券 5, ,314 5,314 投 资 基 金 合 计 5, ,112,592 1,117,986 1,117,986 第 183 页

37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9 在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 续 ) (1) 在 第 三 方 机 构 发 起 设 立 的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的 权 益 ( 续 )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应 收 款 项 类 金 融 资 产 投 资 合 计 最 大 风 险 敞 口 理 财 产 品 ,859 78,859 78,859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 ,319 信 托 投 资 计 划 , , ,535 资 产 支 持 融 资 债 券 7, ,119 7,119 投 资 基 金 合 计 7, , , ,959 理 财 产 品 信 托 投 资 计 划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以 及 投 资 基 金 的 最 大 风 险 敞 口 为 其 在 报 告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账 面 价 值 ( 取 两 者 孰 高 ) 资 产 支 持 融 资 债 权 的 最 大 风 险 敞 口 按 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确 认 的 分 类 为 其 在 报 告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或 公 允 价 值 第 184 页

37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59 在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 续 ) (2) 在 本 集 团 作 为 发 起 人 但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的 权 益 本 集 团 发 起 设 立 的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主 要 包 括 本 集 团 发 行 的 非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这 些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性 质 和 目 的 主 要 是 管 理 投 资 者 的 资 产 并 收 取 管 理 费, 其 融 资 方 式 是 向 投 资 者 发 行 投 资 产 品 本 集 团 在 这 些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的 权 益 主 要 指 通 过 管 理 这 些 结 构 化 主 体 赚 取 管 理 费 收 入 于 2015 年 度, 本 集 团 在 上 述 结 构 化 主 体 确 认 的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利 息 收 入 为 人 民 3.90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4.01 亿 元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享 有 应 收 管 理 手 续 费 而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反 映 的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87 亿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8.57 亿 元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管 理 的 未 纳 入 本 集 团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非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资 产 规 模 为 人 民 币 6, 亿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 亿 元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向 自 身 发 起 设 立 的 非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拆 出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68 亿 元 ) 于 本 年 度 内, 本 集 团 向 自 身 发 起 设 立 的 非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拆 出 资 金 的 最 大 敞 口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这 些 交 易 是 根 据 正 常 的 商 业 交 易 条 款 和 条 件 进 行 本 集 团 于 2015 年 1 月 1 日 之 后 发 行, 并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之 前 已 到 期 的 非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发 行 总 量 共 计 人 民 币 6,042 亿 元 (2014 年 : 人 民 币 3,939 亿 元 ) 第 185 页

376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60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本 集 团 进 行 的 某 些 交 易 会 将 已 确 认 的 金 融 资 产 转 让 给 第 三 方 或 特 殊 目 的 信 托 这 些 金 融 资 产 转 让 若 符 合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当 本 集 团 保 留 了 已 转 让 资 产 的 绝 大 部 分 风 险 与 回 报 时,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转 让 不 符 合 终 止 确 认 的 条 件, 本 集 团 继 续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确 认 上 述 资 产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在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交 易 中, 本 集 团 将 信 贷 资 产 出 售 给 特 殊 目 的 信 托, 再 由 特 殊 目 的 信 托 向 投 资 者 发 行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本 集 团 在 该 等 业 务 中 可 能 会 持 有 部 分 次 级 档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从 而 对 所 转 让 信 贷 资 产 保 留 了 部 分 风 险 和 报 酬 本 集 团 会 按 照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保 留 程 度, 分 析 判 断 是 否 终 止 确 认 相 关 信 贷 资 产 2015 年, 本 集 团 进 行 的 资 产 证 券 化 交 易 中 终 止 确 认 贷 款 和 垫 款 亿 元 (2014 年 :61.97 亿 元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由 于 既 未 转 移 也 未 保 留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也 未 放 弃 对 转 移 资 产 的 控 制 权 而 形 成 的 继 续 涉 入 资 产 或 负 债 为 2.86 亿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此 外,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还 通 过 一 般 转 让 方 式 处 置 了 部 分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当 依 法 有 权 抵 销 债 权 债 务 且 该 法 定 权 利 是 现 时 可 执 行 的, 并 且 交 易 双 方 准 备 按 净 额 进 行 结 算, 或 同 时 结 清 资 产 和 负 债 时 ( 抵 销 准 则 ),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列 示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未 与 交 易 对 手 签 订 主 协 议, 约 定 特 定 净 额 结 算 安 排, 因 此 财 务 报 表 中 不 存 在 任 何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第 186 页

377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补 充 资 料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 每 股 收 益 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本 集 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4 号 每 股 收 益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证 监 会 )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的 基 础 计 算 每 股 收 益 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由 于 本 行 在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并 无 任 何 会 有 潜 在 稀 释 影 响 的 股 份, 所 以 基 本 与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并 无 任 何 差 异 2015 年 报 告 期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每 股 收 益 (2) 利 润 收 益 率 (%)(1) ( 人 民 币 元 ) 基 本 稀 释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1,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0, % 年 报 告 期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每 股 收 益 (2) 利 润 收 益 率 (%)(1) ( 人 民 币 元 ) 基 本 稀 释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0,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0, % 第 187 页

378 1 每 股 收 益 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续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注 释 2015 年 2014 年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1,158 40,692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i) 40,893 40,499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282, ,657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14.55% 16.8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14.46% 16.76% (i)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注 释 2015 年 2014 年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1,158 40,692 扣 除 : 影 响 本 行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0,893 40,499 1 每 股 收 益 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续 ) (2) 每 股 收 益 注 释 2015 年 2014 年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1,158 40,692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 百 万 股 ) 46,787 46,787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基 本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币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0,893 40,499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股 东 的 基 本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币 元 ) (i) (i) 由 于 本 行 在 截 至 2015 年 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并 无 任 何 会 有 潜 在 稀 释 影 响 的 股 份, 所 以 基 本 与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并 无 任 何 差 异 第 188 页

379 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根 据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008) 规 定, 本 集 团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列 示 如 下 : 本 集 团 注 释 2015 年 2014 年 租 金 收 入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净 收 入 9 4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27 2 其 他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损 益 政 府 补 助 (1) 其 他 净 损 益 76 (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减 : 以 上 各 项 对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额 (90) (5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税 后 影 响 净 额 其 中 : 影 响 本 行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少 数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4 4 注 释 : (1) 政 府 补 助 主 要 为 本 集 团 自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机 关 收 到 的 奖 励 补 贴 和 返 还 扶 持 资 金 等, 此 类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主 要 与 收 益 相 关 (2) 持 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及 委 托 贷 款 手 续 费 收 入 属 于 本 集 团 正 常 经 营 性 项 目 产 生 的 损 益, 因 此 不 纳 入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披 露 范 围 第 189 页

380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依 据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印 发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监 管 配 套 政 策 文 件 的 通 知 ( 银 监 发 [2013]33 号 ) 中 关 于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构 成 信 息 披 露 的 监 管 要 求 进 行 披 露 (1) 资 本 构 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代 码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48,935 46,787 留 存 收 益 206, ,427 盈 余 公 积 23,362 19,394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64,555 50,447 未 分 配 利 润 118,668 95,586 累 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公 开 储 备 62,220 47,463 资 本 公 积 58,636 49,296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584 (1,833)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可 计 入 部 分 75 4,311 r 监 管 调 整 前 的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317, ,988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 监 管 调 整 商 誉 ( 扣 除 递 延 税 负 债 ) (854) (795) j-m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 扣 除 递 延 税 负 债 ) (802) (407) k-n 对 未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项 目 进 行 现 金 流 套 期 形 成 的 储 备 - 对 有 控 制 权 但 不 并 表 的 金 融 机 构 的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投 资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监 管 调 整 总 和 (1,656) (1,202)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316, ,786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工 具 及 溢 价 1,825 1,283 q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可 计 入 部 分 s 监 管 调 整 前 的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1,828 1,796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监 管 调 整 总 和 - -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1,828 1,796 一 级 资 本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 317, ,582 第 190 页

381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 续 ) (1) 资 本 构 成 ( 续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代 码 二 级 资 本 二 级 资 本 工 具 及 其 溢 价 69,299 73,618 p 过 渡 期 后 不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的 部 分 7,022 71,811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可 计 入 部 分 7 1,525 t 其 中 : 过 渡 期 结 束 后 不 可 计 入 的 部 分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可 计 入 部 分 24,447 23,123 c 监 管 调 整 前 的 二 级 资 本 93,753 98,266 二 级 资 本 : 监 管 调 整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大 额 少 数 资 本 投 资 中 的 二 级 资 本 - - 二 级 资 本 监 管 调 整 总 和 - - 二 级 资 本 93,753 98,266 总 资 本 ( 一 级 资 本 + 二 级 资 本 ) 411, ,848 总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3,468,135 2,941,627 资 本 充 足 率 和 储 备 资 本 要 求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9.12% 8.93%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9.17% 8.99% 资 本 充 足 率 11.87% 12.33% 机 构 特 定 的 资 本 要 求 86,703 73,541 其 中 : 储 备 资 本 要 求 86,703 73,541 其 中 : 逆 周 期 资 本 要 求 满 足 缓 冲 区 的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占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的 比 例 2.50% 2.50% 国 内 最 低 监 管 资 本 要 求 ( 考 虑 过 渡 期 安 排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6.30% 5.50%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7.30% 6.50% 资 本 充 足 率 9.30% 8.50% 门 槛 扣 除 项 中 未 扣 除 部 分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的 小 额 少 数 资 本 投 资 未 扣 除 部 分 16,361 18,613 e+g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的 大 额 少 数 资 本 投 资 未 扣 除 部 分 i 其 他 依 赖 于 银 行 未 来 盈 利 的 净 递 延 税 资 产 ( 扣 除 递 延 税 负 债 ) 7,981 9,317 l-m-n 第 191 页

382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 续 )- (1) 资 本 构 成 ( 续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代 码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的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限 额 权 重 法 下, 实 际 计 提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金 额 60,497 51,576 b 权 重 法 下,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数 额 24,447 23,123 c 符 合 退 出 安 排 的 资 本 工 具 因 过 渡 期 安 排 造 成 的 当 期 可 计 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的 数 额 43 1,340 因 过 度 期 安 排 造 成 的 不 可 计 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的 数 额 因 过 渡 期 安 排 造 成 的 当 期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的 数 额 7,022 72,543 因 过 渡 期 安 排 造 成 的 当 期 不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的 数 额 3,009 18,441 (2) 集 团 口 径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 财 务 并 表 和 监 管 并 表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集 团 口 径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监 管 并 表 下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没 有 差 异 第 192 页

383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 续 ) (3) 有 关 科 目 展 开 说 明 具 体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代 码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2,528,780 2,187,908 a 减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金 额 60,497 51,576 b 其 中 :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数 额 24,447 23,123 c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73, ,404 d 其 中 :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的 小 额 少 数 资 本 投 资 未 扣 除 部 分 2,576 2,595 e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79, ,957 f 其 中 :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的 小 额 少 数 资 本 投 资 未 扣 除 部 分 13,785 16,018 g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h 其 中 :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的 大 额 少 数 资 本 投 资 未 扣 除 部 分 i 商 誉 j 无 形 资 产 : k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税 以 净 额 列 示 ) 7,981 9,317 l 其 中 : 与 商 誉 相 关 的 递 延 税 项 负 债 - - m 其 中 : 与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 不 含 土 地 使 用 权 ) 相 关 的 递 延 税 负 债 - - n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289, ,488 o 其 中 : 已 发 行 次 级 债 可 计 入 部 分 69,299 73,618 p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工 具 及 溢 价 1,825 1,283 q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946 5,844 其 中 : 可 计 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75 4,311 r 其 中 : 可 计 入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s 其 中 :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7 1,525 t 第 193 页

384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 续 ) (4) 资 本 工 具 主 要 特 征 (i) 普 通 股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标 识 码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适 用 法 律 中 国 大 陆 香 港 公 司 条 例 中 国 大 陆 香 港 公 司 条 例 中 国 大 陆 监 管 处 理 其 中 : 适 用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过 渡 期 规 则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其 中 : 适 用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过 渡 期 结 束 后 规 则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其 中 : 适 用 法 人 / 集 团 层 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工 具 类 型 普 通 股 (A 股 ) 普 通 股 (H 股 ) 普 通 股 (A 股 ) 普 通 股 (H 股 ) 普 通 股 (A 股 ) 可 计 入 监 管 资 本 的 数 额 ( 单 位 为 百 万, 最 近 一 期 报 告 日 ) 26,631 12,402 5,274 2,480 2,148 工 具 面 值 每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会 计 处 理 股 本 股 本 股 本 股 本 股 本 初 始 发 行 日 19/04/ /04/ /06/ /07/ /12/2015 是 否 存 在 期 限 ( 存 在 期 限 或 永 续 ) 永 续 永 续 永 续 永 续 永 续 其 中 : 原 到 期 日 发 行 人 赎 回 ( 须 经 监 管 审 批 ) 否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赎 回 日 期 ( 或 有 时 间 赎 回 日 期 ) 及 额 度 其 中 : 后 续 赎 回 日 期 ( 如 果 有 ) 分 红 或 派 息 其 中 : 固 定 或 浮 动 派 息 / 分 红 在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制 定 分 红 派 息 政 策 在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制 定 分 红 派 息 政 策 在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制 定 分 红 派 息 政 策 在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制 定 分 红 派 息 政 策 在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制 定 分 红 派 息 政 策 第 194 页

385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 续 ) (4) 资 本 工 具 主 要 特 征 (i) 普 通 股 ( 续 )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其 中 : 票 面 利 率 及 相 关 指 标 每 股 人 民 币 5.80 元 每 股 港 币 5.86 元 每 股 人 民 币 3.33 元 每 股 港 币 4.01 元 每 股 人 民 币 5.55 元 其 中 : 是 否 存 在 股 息 制 动 机 制 否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是 否 可 自 主 取 消 ( 完 全 或 部 分 ) 或 强 制 否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赎 回 激 励 机 制 否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累 计 或 非 累 计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可 转 股 否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触 发 条 件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全 部 转 股 还 是 部 分 转 股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价 格 确 定 方 式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是 否 为 强 制 性 转 换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后 工 具 类 型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后 工 具 的 发 行 人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第 195 页

386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 续 ) (4) 资 本 工 具 主 要 特 征 (i) 普 通 股 ( 续 )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公 司 是 否 减 记 否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减 记 触 发 点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部 分 减 记 还 是 全 部 减 记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永 久 减 记 还 是 暂 时 减 记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中 : 若 暂 时 减 记, 则 说 明 账 面 价 值 恢 复 机 制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清 算 时 清 偿 顺 序 ( 说 明 清 偿 顺 序 更 高 级 的 工 具 类 型 ) 受 偿 顺 序 排 在 最 后 受 偿 顺 序 排 在 最 后 受 偿 顺 序 排 在 最 后 受 偿 顺 序 排 在 最 后 受 偿 顺 序 排 在 最 后 是 否 含 有 暂 时 的 不 合 格 特 征 否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若 有, 则 说 明 该 特 征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第 196 页

387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 续 ) (4) 资 本 工 具 主 要 特 征 (ii) 本 行 发 行 次 级 债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标 识 码 适 用 法 律 中 国 大 陆 中 国 大 陆 中 国 大 陆 中 国 大 陆 监 管 处 理 其 中 : 适 用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过 渡 期 规 则 其 中 : 适 用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过 渡 期 结 束 二 级 资 本 二 级 资 本 二 级 资 本 二 级 资 本 不 合 资 格 不 合 资 格 不 合 资 格 全 资 格 后 规 则 其 中 : 适 用 法 人 / 集 团 层 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工 具 类 型 次 级 债 次 级 债 次 级 债 次 级 债 可 计 入 监 管 资 本 的 数 额 ( 单 位 为 1,400 8,050 14,000 25,900 人 民 币 百 万, 最 近 一 期 报 告 日 ) 工 具 面 值 人 民 币 20 亿 元 人 民 币 115 亿 元 人 民 币 200 亿 元 人 民 币 370 亿 元 会 计 处 理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初 始 发 行 日 22/06/ /05/ /06/ /08/2014 是 否 存 在 期 限 ( 存 在 期 限 或 永 续 ) 存 在 期 限 存 在 期 限 存 在 期 限 存 在 期 限 其 中 : 原 到 期 日 21/06/ /05/ /06/ /08/2024 第 197 页

388 3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资 产 负 债 表 对 应 关 系 ( 续 ) (4) 资 本 工 具 主 要 特 征 (ii) 本 行 发 行 次 级 债 ( 续 )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赎 回 ( 须 经 监 管 审 批 ) 是 是 是 是 其 中 : 赎 回 日 期 ( 或 有 时 间 赎 回 日 期 ) 及 额 度 发 行 人 可 在 2016 年 6 月 22 日 有 权 选 择 按 本 期 债 券 的 面 值 提 前 赎 回 全 部 或 部 分 该 债 券 发 行 人 可 在 2020 年 5 月 28 日 选 择 按 面 值 全 部 赎 回 该 债 券 发 行 人 可 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 选 择 按 面 值 全 部 赎 回 该 债 券 发 行 人 可 在 2019 年 8 月 26 日 选 择 按 面 值 全 部 赎 回 该 债 券 其 中 : 后 续 赎 回 日 期 ( 如 果 有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分 红 或 派 息 其 中 : 固 定 或 浮 动 派 息 / 分 红 固 定 固 定 固 定 固 定 其 中 : 票 面 利 率 及 相 关 指 标 前 10 个 计 息 年 度 固 定 年 票 面 利 率 4.3% 票 面 利 率 5.15% 票 面 利 率 6.13% 利 率 为 4.12%, 其 后 如 不 行 使 赎 回 权, 后 5 个 计 息 年 度 利 率 跳 升 至 7.12% 其 中 : 是 否 存 在 股 息 制 动 机 制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是 否 可 自 主 取 消 ( 完 全 或 否 否 否 否 部 分 ) 或 强 制 其 中 : 赎 回 激 励 机 制 有 否 否 否 其 中 : 累 计 或 非 累 计 否 否 否 否 第 198 页

389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ii) 本 行 发 行 次 级 债 ( 续 )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否 可 转 股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触 发 条 件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全 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转 股 还 是 部 分 转 股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价 格 确 定 方 式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是 否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为 强 制 性 转 换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后 工 具 类 型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后 工 具 的 发 行 人 是 否 减 记 否 否 否 是 第 199 页

390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ii) 本 行 发 行 次 级 债 ( 续 )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减 记 触 发 点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当 触 发 事 件 发 生 时, 发 行 人 有 权 在 无 需 获 得 债 券 持 有 人 同 意 的 情 况 下 自 触 发 事 件 发 生 日 次 日 起 不 可 撤 销 的 对 本 期 债 券 以 及 已 发 行 的 本 金 减 记 型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工 具 的 本 金 进 行 全 额 减 记, 任 何 尚 未 支 付 的 累 积 应 付 利 息 亦 将 不 再 支 付 触 发 事 件 指 以 下 两 者 中 的 较 早 者 :(1) 银 监 会 认 定 若 不 进 行 减 记 发 行 人 将 无 法 生 存 ;(2) 相 关 部 门 认 定 若 不 进 行 公 共 部 门 注 资 或 提 供 同 等 效 力 的 支 持 发 行 人 将 无 法 生 存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部 分 减 记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全 额 该 是 全 部 减 记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永 久 减 记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永 久 还 是 暂 时 减 记 其 中 : 若 暂 时 减 记, 则 说 明 账 面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价 值 恢 复 机 制 清 算 时 清 偿 顺 序 ( 说 明 清 偿 顺 序 更 高 级 的 工 具 类 型 ) 后 偿 于 普 通 债 券 / 无 抵 押 优 先 票 据 后 偿 于 普 通 债 券 / 无 抵 押 优 先 票 据 后 偿 于 普 通 债 券 / 无 抵 押 优 先 票 据 后 偿 于 普 通 债 券 / 无 抵 押 优 先 票 据 是 否 含 有 暂 时 的 不 合 格 特 征 是 是 是 是 其 中 : 若 有, 则 说 明 该 特 征 没 有 确 保 在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时 能 吸 收 亏 损 的 准 则 没 有 确 保 在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时 能 吸 收 亏 损 的 准 则 没 有 确 保 在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时 能 吸 收 亏 损 的 准 则 没 有 确 保 在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时 能 吸 收 亏 损 的 准 则 第 200 页

39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iii) 子 公 司 发 行 资 本 工 具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标 识 码 XS XS XS XS 适 用 法 律 英 国 法 例, 但 从 属 受 香 港 法 例 规 管 英 国 法 例, 但 从 属 受 香 港 法 例 规 管 英 国 法 例, 但 从 属 受 香 港 法 例 规 管 英 国 法 例, 但 从 属 受 香 港 法 例 规 管 监 管 处 理 其 中 : 适 用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二 级 二 级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过 渡 期 规 则 其 中 : 适 用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不 合 资 格 不 合 资 格 二 级 一 级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过 渡 期 结 束 后 规 则 其 中 : 适 用 法 人 / 集 团 层 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法 人 及 集 团 工 具 类 型 次 级 债 次 级 债 次 级 债 永 续 型 非 累 积 资 本 证 券 可 计 入 监 管 资 本 的 数 额 ( 单 位 折 合 人 民 币 2,619 百 万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1,459 百 万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1,808 百 万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1,283 百 万 元 为 百 万, 最 近 一 期 报 告 日 ) 工 具 面 值 美 元 5 亿 元 美 元 3 亿 元 美 元 3 亿 元 美 元 3 亿 元 会 计 处 理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已 发 行 债 务 凭 证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初 始 发 行 日 24/06/ /09/2013 7/11/ /04/2014 是 否 存 在 期 限 ( 存 在 期 限 或 永 续 ) 存 在 期 限 存 在 期 限 存 在 期 限 永 续 其 中 : 原 到 期 日 24/06/ /09/ /05/2024 不 适 用 第 201 页

39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赎 回 ( 须 经 监 管 审 批 ) 否 是 是 是 其 中 : 赎 回 日 期 ( 或 有 时 间 赎 回 日 期 ) 及 额 度 不 适 用 首 个 可 赎 回 日 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 包 括 设 有 税 务 及 监 管 事 项 赎 回 权 - 可 赎 回 价 格 等 于 票 据 面 值 其 中 : 后 续 赎 回 日 期 ( 如 果 有 ) 不 适 用 首 个 票 据 赎 回 日 之 后 的 任 何 票 息 支 付 日 期 其 中 : 固 定 或 浮 动 派 息 / 分 红 其 中 : 票 面 利 率 及 相 关 指 标 可 赎 回 日 期 为 2019 年 5 月 7 日, 包 括 设 有 税 务 及 监 管 事 项 赎 回 权 - 可 赎 回 价 格 等 于 票 据 面 值, 并 须 根 据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事 件 而 调 整 不 适 用 首 次 赎 回 期 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 没 有 固 定 赎 回 日 期 - 可 选 择 赎 回 ( 于 2019 年 內 指 定 的 日 期 或 分 派 付 款 期 后 ) 和 税 务 及 监 管 事 项 赎 回 必 须 全 部 先 获 得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书 面 同 意 可 赎 回 金 额 相 等 于 当 时 的 本 金 总 额 不 适 用 固 定 固 定 固 定 固 定 6.875% 3.875% 直 至 2019 年 5 月 7 日 固 定 年 息 率 为 6.000% 其 后 重 新 厘 订 为 当 时 5 年 期 美 国 国 库 债 券 息 率 加 初 始 美 国 国 库 债 劵 息 差 之 点 子 直 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 固 定 年 息 率 為 7.25% - 於 首 次 回 购 日 起 計 每 五 年, 分 派 利 率 將 按 当 时 5 年 期 美 国 国 库 债 券 息 率 加 初 始 息 差 5.627% 重 新 厘 订 - 任 何 分 派 必 須 在 沒 有 发 生 强 制 性 取 消 分 配 事 件 或 可 选 择 取 消 分 配 事 件 其 中 : 是 否 存 在 股 息 制 动 否 否 否 否 机 制 其 中 : 是 否 可 自 主 取 消 无 自 由 裁 量 权 无 自 由 裁 量 权 无 自 由 裁 量 权 可 自 主 取 消 ( 完 全 或 部 分 ) 或 强 制 其 中 : 赎 回 激 励 机 制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累 计 或 非 累 计 累 计 累 计 累 计 非 累 计 是 否 可 转 股 否 否 否 否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触 发 条 件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第 202 页

393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全 部 转 股 还 是 部 分 转 股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价 格 确 定 方 式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是 否 为 强 制 性 转 换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后 工 具 类 型 其 中 : 若 可 转 股, 则 说 明 转 换 后 工 具 的 发 行 人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第 203 页

394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发 行 人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是 否 减 记 否 否 是 是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减 记 触 发 点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若 发 生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事 件, 并 在 提 供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事 件 通 知 后, 发 行 人 将 会 不 可 撤 回 地 削 减 全 部 或 部 分 当 前 本 金 金 额 及 取 消 此 票 据 应 付 但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事 件 是 指 以 下 事 件 ( 以 较 早 发 生 者 为 准 ):(a)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金 管 局 )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发 行 人, 金 管 局 认 为 撇 销 或 转 换 是 必 要 的, 否 则 发 行 人 将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 或 (b) 金 管 局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发 行 人, 关 于 政 府 机 构 政 府 官 员 或 相 关 附 有 决 定 权 力 的 监 管 机 构 已 作 出 决 定, 公 共 部 门 必 须 要 注 入 资 金 或 同 等 的 支 持, 否 则 发 行 人 将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若 发 生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事 件, 并 在 提 供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事 件 通 知 后, 发 行 人 将 会 不 可 撤 回 地 削 减 全 部 或 部 分 当 前 本 金 金 额 及 取 消 此 票 据 应 付 但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事 件 是 指 以 下 事 件 ( 以 较 早 发 生 者 为 准 ):(a)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金 管 局 )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发 行 人, 金 管 局 认 为 撇 销 或 转 换 是 必 要 的, 否 则 发 行 人 将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 或 (b) 金 管 局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发 行 人, 关 于 政 府 机 构 政 府 官 员 或 相 关 附 有 决 定 权 力 的 监 管 机 构 已 作 出 决 定, 公 共 部 门 必 须 要 注 入 资 金 或 同 等 的 支 持, 否 则 发 行 人 将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部 分 减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全 部 或 部 分 全 部 或 部 分 记 该 是 全 部 减 记 其 中 : 若 减 记, 则 说 明 永 久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永 久 永 久 减 记 还 是 暂 时 减 记 其 中 : 若 暂 时 减 记, 则 说 明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面 价 值 恢 复 机 制 清 算 时 清 偿 顺 序 ( 说 明 清 偿 顺 序 更 高 级 的 工 具 类 型 ) 后 偿 于 普 通 债 券 / 无 抵 押 优 先 票 据 后 偿 于 普 通 债 券 / 无 抵 押 优 先 票 据 后 偿 于 普 通 债 券 / 无 抵 押 优 先 票 据 是 否 含 有 暂 时 的 不 合 格 特 征 是 是 否 否 其 中 : 若 有, 则 说 明 该 特 征 没 有 确 保 在 无 法 继 续 经 营 时 没 有 确 保 在 无 法 继 续 经 营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能 吸 收 亏 损 的 准 则 时 能 吸 收 亏 损 的 准 则 后 偿 于 普 通 债 券 / 无 抵 押 优 先 票 据 第 20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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