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 目 錄 3 釋 義 3 重 大 風 險 提 示 4 第 一 章 公 司 簡 介 11 第 二 章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摘 要 14 第 三 章 董 事 長 致 辭 18 第 四 章 行 長 致 辭 22 第 五 章 董 事 會 報 告 81 第 六 章 重 要 事 項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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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H ( ( ( ( (

2 目 錄 1 目 錄 3 釋 義 3 重 大 風 險 提 示 4 第 一 章 公 司 簡 介 11 第 二 章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摘 要 14 第 三 章 董 事 長 致 辭 18 第 四 章 行 長 致 辭 22 第 五 章 董 事 會 報 告 81 第 六 章 重 要 事 項 91 第 七 章 股 份 變 動 及 股 東 情 況 98 第 八 章 董 事 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員 工 和 機 構 情 況 117 第 九 章 公 司 治 理 134 第 十 章 內 部 控 制 136 第 十 一 章 監 事 會 報 告 137 第 十 二 章 財 務 報 告

3 2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重 要 提 示 重 要 提 示 1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及 董 事 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保 證 年 度 報 告 內 容 的 真 實 準 確 完 整, 不 存 在 虛 假 記 載 誤 導 性 陳 述 或 重 大 遺 漏, 並 承 擔 個 別 和 連 帶 的 法 律 責 任 2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第 三 十 次 會 議 於 2015 年 3 月 17 日 至 18 日 在 深 圳 招 銀 大 學 召 開 李 建 紅 董 事 長 主 持 了 會 議, 會 議 應 到 董 事 18 名, 現 場 到 會 董 事 15 名, 李 引 泉 董 事 通 過 視 頻 參 會, 馬 澤 華 副 董 事 長 和 孫 月 英 董 事 通 過 電 話 參 會, 會 議 總 有 效 表 決 票 為 18 票, 本 公 司 9 名 監 事 列 席 了 會 議,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關 規 定 3 本 公 司 審 計 師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和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已 分 別 對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國 會 計 準 則 和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編 製 的 2014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進 行 了 審 計, 並 分 別 出 具 了 標 準 無 保 留 意 見 的 審 計 報 告 4 本 年 度 報 告 除 特 別 說 明 外, 金 額 幣 種 為 人 民 幣 5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李 建 紅 行 長 田 惠 宇 常 務 副 行 長 兼 財 務 負 責 人 李 浩 及 財 務 機 構 負 責 人 汪 濤 保 證 年 度 報 告 中 財 務 報 告 的 真 實 準 確 完 整 6 利 潤 分 配 預 案 : 本 公 司 擬 按 照 經 審 計 的 本 公 司 2014 年 境 內 報 表 稅 後 利 潤 人 民 幣 億 元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計 人 民 幣 億 元 ; 按 照 風 險 資 產 餘 額 的 1.5% 差 額 計 提 一 般 準 備 人 民 幣 億 元 ; 以 屆 時 實 施 利 潤 分 配 股 權 登 記 日 A 股 和 H 股 總 股 本 為 基 數, 向 全 體 股 東 每 10 股 分 配 現 金 分 紅 6.70 元 ( 含 稅 ), 以 人 民 幣 計 值 和 宣 佈, 以 人 民 幣 向 A 股 股 東 支 付, 以 港 幣 向 H 股 股 東 支 付 其 餘 未 分 配 利 潤 結 轉 下 年 2014 年 度, 本 公 司 不 實 施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股 本 上 述 利 潤 分 配 預 案 尚 需 2014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批 准 後 方 可 實 施 7 本 報 告 包 含 若 干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經 營 業 績 及 業 務 發 展 的 展 望 性 陳 述 報 告 中 使 用 諸 如 將 可 能 有 望 力 爭 努 力 計 劃 預 計 目 標 及 類 似 字 眼 以 表 達 展 望 性 陳 述 這 些 陳 述 乃 基 於 現 行 計 劃 估 計 及 預 測 而 作 出, 雖 然 本 集 團 相 信 這 些 展 望 性 陳 述 中 所 反 映 的 期 望 是 合 理 的, 但 本 集 團 不 能 保 證 這 些 期 望 被 實 現 或 將 會 證 實 為 正 確, 故 不 構 成 本 集 團 的 實 質 承 諾, 投 資 者 不 應 對 其 過 分 依 賴 並 應 注 意 投 資 風 險 務 請 注 意, 該 等 展 望 性 陳 述 與 日 後 事 件 或 本 集 團 日 後 財 務 業 務 或 其 他 表 現 有 關, 並 受 若 干 可 能 會 導 致 實 際 結 果 出 現 重 大 差 異 的 不 明 確 因 素 的 影 響

4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釋 義 / 重 大 風 險 提 示 3 釋 義 公 司 行 招 行 招 商 銀 行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銀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中 國 證 券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中 國 保 險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銀 行 永 隆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永 隆 銀 行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招 銀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招 銀 招 銀 國 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招 商 信 諾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招 商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夥 )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 香 港 法 例 第 571 章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發 行 人 董 事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的 標 準 守 則 重 大 風 險 提 示 本 公 司 已 在 本 報 告 中 詳 細 描 述 存 在 的 主 要 風 險 及 擬 採 取 的 應 對 措 施, 敬 請 參 閱 第 五 章 有 關 風 險 管 理 的 相 關 內 容

5 4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一 章 公 司 簡 介 公 司 簡 介 1.1 公 司 :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 招 商 銀 行 )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 李 建 紅 田 惠 宇 李 浩 許 世 清 公 司 許 世 清 沈 施 加 美 (FCIS,FCS(PE),FHKIoD,FTIHK) 吳 澗 兵 公 中 國 廣 東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區 深 南 大 道 7088 號 中 國 廣 東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區 深 南 大 道 7088 號 郵 政 編 碼 : 聯 繫 電 話 : 傳 真 : 電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國 際 互 聯 網 網 址 : 服 務 及 投 訴 熱 線 : 香 港 夏 愨 道 12 號 美 國 銀 行 中 心 21 樓 股 A 股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簡 稱 : 招 商 銀 行 ; 股 票 代 碼 : H 股 : 香 港 聯 交 所 股 份 簡 稱 : 招 商 銀 行 ; 股 份 代 號 : :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辦 公 地 址 : 中 國 北 京 東 長 安 街 1 號 東 方 廣 場 東 2 座 辦 公 樓 8 層 簽 字 註 冊 會 計 師 : 蒲 紅 霞 吳 鐘 鳴 :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辦 公 地 址 : 香 港 中 環 遮 打 道 10 號 太 子 大 廈 8 樓 : 君 合 律 師 事 務 所 史 密 夫 斐 爾 律 師 事 務 所

6 A 中 國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H 香 港 中 央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183 號 合 和 中 心 17 樓 號 鋪 中 國 國 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辦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建 國 門 外 大 街 1 號 國 貿 寫 字 樓 2 座 28 層 簽 字 保 薦 代 表 : 劉 書 林 郭 允 高 盛 高 華 證 券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辦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區 金 融 大 街 7 號 英 藍 國 際 中 心 18 層 簽 字 保 薦 代 表 : 段 愛 民 黎 羽 持 續 督 導 期 間 :2013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國 大 陸 : 中 國 證 券 報 證 券 時 報 上 海 證 券 報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 本 公 司 網 站 ( 香 港 : 香 港 聯 交 所 網 站 ( 本 公 司 網 站 ( 年 度 報 告 備 置 地 點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辦 公 室 首 次 註 冊 登 記 日 期 :1987 年 3 月 31 日 首 次 註 冊 登 記 地 點 : 深 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蛇 口 分 局 企 業 法 人 營 業 執 照 註 冊 號 : 稅 務 登 記 號 碼 : 深 稅 登 字 X 組 織 機 構 代 碼 : X

7 6 1.2 本 公 司 成 立 於 1987 年, 總 部 位 於 中 國 深 圳, 是 一 家 在 中 國 具 有 相 當 規 模 和 實 力 的 全 國 性 商 業 銀 行 本 公 司 業 務 以 中 國 市 場 為 主, 分 銷 網 絡 主 要 分 佈 在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環 渤 海 經 濟 區 域 等 中 國 相 對 富 裕 的 地 區 以 及 其 他 地 區 的 一 些 大 中 城 市,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報 告 分 銷 渠 道 一 節 和 分 支 機 構 一 節 本 公 司 目 前 在 110 個 國 家 ( 含 中 國 ) 及 地 區 共 有 境 內 外 代 理 行 1,941 家 2002 年 4 月, 本 公 司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2006 年 9 月,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本 公 司 向 客 戶 提 供 各 種 批 發 及 零 售 銀 行 產 品 和 服 務, 亦 自 營 及 代 客 進 行 資 金 業 務 本 公 司 推 出 的 許 多 創 新 產 品 和 服 務 廣 為 中 國 消 費 者 接 受, 例 如 : 一 卡 通 多 功 能 借 記 卡 一 網 通 綜 合 網 上 銀 行 服 務 雙 幣 信 用 卡 金 葵 花 理 財 和 私 人 銀 行 服 務, 以 及 全 球 現 金 管 理 和 跨 境 金 融 等 交 易 銀 行 服 務 在 110 個 國 家 及 地 區 共 有 境 內 外 代 理 行 1,941 家

8 7 1.3 力 創 股 市 藍 籌, 打 造 百 年 招 銀 具 有 國 際 競 爭 力 的 中 國 最 佳 商 業 銀 行 盈 利 能 力 領 先 業 務 結 構 合 理 服 務 品 質 一 流 經 營 管 理 穩 健 品 牌 形 象 卓 越 的 有 特 色 的 創 新 型 銀 行 - 以 零 售 金 融 為 一 體, 以 公 司 金 融 同 業 金 融 為 兩 翼, 加 強 零 售 一 體 對 公 司 同 業 的 帶 動 作 用, 加 大 公 司 同 業 兩 翼 對 零 售 的 支 持 作 用, 推 進 一 體 兩 翼 協 同 共 進, 打 造 差 異 化 競 爭 優 勢 以 服 務 為 主 線, 打 造 輕 型 銀 行, 以 創 新 產 品 和 升 級 服 務 為 突 破 口, 以 財 富 管 理 資 產 管 理 等 新 興 金 融 業 務 為 重 點, 在 合 理 發 展 存 貸 款 等 傳 統 業 務 的 同 時, 努 力 推 動 非 利 息 收 入 業 務 的 快 速 增 長, 持 續 深 入 推 進 業 務 結 構 調 整 和 經 營 轉 型, 努 力 提 高 資 本 使 用 效 率 和 降 低 資 本 消 耗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重 點 拓 展 價 值 客 群, 持 續 擴 大 零 售 金 融 公 司 金 融 和 同 業 金 融 基 礎 客 戶 群 加 大 客 戶 結 構 優 化, 構 建 高 度 專 業 化 的 客 戶 服 務 體 系 以 改 革 和 流 程 優 化 為 關 鍵, 以 IT 等 科 技 為 手 段, 以 提 升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能 力 為 重 點, 努 力 提 升 專 業 化 的 管 理 能 力 合 理 佈 局 物 理 網 點, 創 新 發 展 電 子 銀 行, 加 快 建 立 功 能 強 大 運 作 協 同 的 立 體 化 渠 道 體 系 做 大 做 強 國 內 市 場, 重 點 投 入 發 達 地 區, 合 理 佈 局 高 潛 地 區 穩 步 拓 展 海 外 市 場, 重 點 拓 展 港 澳 地 區 新 興 市 場 國 家 和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城 市

9 8 - 長 期 堅 持 效 益 質 量 規 模 均 衡 發 展 的 理 念, 培 育 了 一 支 專 業 能 力 較 強 能 開 拓 創 新 和 穩 健 經 營 並 具 有 良 好 戰 斗 力 和 執 行 力 的 員 工 隊 伍, 同 時, 塑 造 了 相 對 良 好 的 合 規 經 營 科 學 管 理 和 穩 健 發 展 的 企 業 文 化 銀 行 經 營 管 理 總 體 上 一 直 相 對 保 持 理 性 有 效 健 康 穩 定 發 展 相 對 完 善 和 運 行 良 好, 並 較 好 符 合 與 適 應 商 業 銀 行 經 營 管 理 發 展 的 公 司 治 理 機 制 和 科 學 決 策 機 制 領 先 並 具 獨 特 競 爭 優 勢 的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零 售 金 融 已 形 成 由 產 品 客 戶 渠 道 品 牌 等 構 成 的 體 系 化 優 勢, 並 正 在 不 斷 鞏 固 和 擴 大 具 有 較 好 特 色 和 專 業 化 經 營 水 平 的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現 金 管 理 貿 易 金 融 跨 境 金 融 併 購 金 融 等 新 興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市 場 表 現 突 出 同 業 金 融 以 大 資 產 管 理 和 金 融 市 場 交 易 雙 輪 驅 動 創 造 新 的 盈 利 增 長 點, 票 據 業 務 理 財 業 務 債 券 交 易 業 務 託 管 業 務 等 各 項 同 業 業 務 均 呈 良 好 發 展 態 勢 由 相 對 快 速 全 球 佈 局 和 快 速 發 展 壯 大 的 境 外 機 構 ( 永 隆 銀 行 及 境 外 分 行 ) 離 岸 金 融 與 境 內 分 行 共 同 構 建 的 三 位 一 體 跨 境 金 融 平 台, 正 在 形 成 新 的 增 長 點 和 競 爭 力 綜 合 化 經 營 體 系 已 基 本 建 立, 跨 領 域 產 品 創 新 與 業 務 聯 動 積 極 推 進, 戰 略 協 同 和 財 務 協 同 效 應 已 初 步 顯 現 較 好 建 立 了 全 面 現 代 科 學 的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和 資 本 管 理 體 系 以 及 相 關 的 能 力, 有 效 保 證 了 業 務 經 營 的 長 期 穩 健 發 展 和 良 好 競 爭 力 - 組 織 管 理 體 制 不 斷 改 進, 業 務 流 程 不 斷 優 化, 管 理 和 運 營 效 率 不 斷 提 升 緊 跟 互 聯 網 發 展 趨 勢, 以 創 新 電 子 化 服 務 渠 道 和 良 好 的 信 息 技 術 平 台 為 代 表 所 展 現 的 相 對 領 先 並 與 時 俱 進 的 電 子 化 科 技 應 用 能 力 和 水 平 行 業 標 桿 性 的 高 品 質 服 務 較 好 的 客 戶 基 礎 和 快 速 增 長 的 價 值 客 戶 持 續 提 升 的 品 牌 影 響 力

10 年, 本 公 司 在 國 內 外 權 威 機 構 組 織 的 評 選 活 動 中 榮 膺 諸 多 榮 譽, 其 中 : 在 歐 洲 貨 幣 雜 誌 主 辦 的 2014 年 度 最 佳 私 人 銀 行 與 財 富 管 理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再 度 榮 獲 中 國 區 最 佳 私 人 銀 行 大 獎 在 亞 洲 銀 行 家 2014 年 度 國 際 零 售 金 融 服 務 卓 越 大 獎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第 五 次 榮 獲 中 國 最 佳 零 售 銀 行 十 度 蟬 聯 中 國 最 佳 零 售 股 份 制 銀 行, 並 首 次 榮 獲 泛 亞 太 區 最 佳 小 微 企 業 銀 行 大 獎 在 亞 洲 銀 行 家 中 國 零 售 金 融 服 務 卓 越 大 獎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榮 獲 2014 年 度 中 國 最 佳 小 微 企 業 銀 行 業 務 大 獎 和 2014 年 度 中 國 最 佳 消 費 者 信 貸 風 險 管 理 大 獎 在 英 國 銀 行 家 公 佈 的 2014 年 全 球 銀 行 品 牌 500 強 排 行 榜 中, 本 公 司 以 53.9 億 美 元 的 品 牌 價 值 位 列 第 44 名, 位 居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之 首 ; 在 其 公 佈 的 2014 年 全 球 1,000 家 大 銀 行 榜 單 中, 本 公 司 以 一 級 資 本 億 美 元 的 規 模 排 名 第 36 名, 較 上 年 上 升 14 位 在 美 國 環 球 金 融 雜 誌 公 佈 的 新 興 市 場 國 家 最 佳 銀 行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榮 膺 中 國 區 最 佳 銀 行 大 獎 在 環 球 金 融 雜 誌 發 佈 的 2014 中 國 之 星 評 選 結 果 中, 本 公 司 同 時 榮 膺 中 國 最 佳 企 業 治 理 銀 行 中 國 最 佳 財 富 管 理 服 務 兩 項 獎 項 在 財 富 雜 誌 發 佈 的 世 界 500 強 榜 單 中, 本 公 司 排 名 躍 至 350 位, 較 上 年 上 升 62 位 經 由 Ipsos 的 市 場 調 研 結 果 綜 合 甄 選 後, 本 公 司 入 選 Superbrands 中 國 榜 單, 並 榮 獲 消 費 者 喜 愛 的 品 牌 大 獎 在 中 國 銀 行 業 協 會 主 辦 的 2013 年 度 中 國 銀 行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發 佈 會 暨 社 會 責 任 工 作 表 彰 大 會 上, 本 公 司 三 度 蟬 聯 年 度 最 具 社 會 責 任 金 融 機 構 和 年 度 社 會 責 任 最 佳 綠 色 金 融 獎, 同 時 獲 得 年 度 社 會 責 任 最 佳 公 益 慈 善 貢 獻 獎 以 及 年 度 公 益 慈 善 優 秀 項 目 獎 在 由 經 濟 觀 察 報 主 辦 的 年 度 最 受 尊 敬 企 業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連 續 第 13 次 榮 獲 2014 年 度 最 受 尊 敬 企 業 大 獎 在 由 新 華 社 經 濟 參 考 報 和 新 華 網 等 單 位 聯 合 主 辦 的 2013 首 屆 中 國 財 經 領 袖 年 會 暨 中 國 百 強 財 經 領 導 評 選 活 動 中, 本 公 司 田 惠 宇 行 長 榮 獲 2013 中 國 財 經 年 度 人 物 榮 譽

11 10 在 中 國 銀 聯 銀 聯 卡 年 度 單 項 獎 評 選 活 動 中, 本 公 司 榮 獲 2013 年 銀 聯 卡 跨 行 交 易 質 量 突 出 貢 獻 獎 和 2013 年 度 銀 聯 卡 營 銷 活 動 優 秀 獎 在 由 21 世 紀 企 業 公 民 研 究 中 心 攜 手 國 內 頂 尖 高 等 院 校 業 界 專 家 共 同 舉 辦 的 2014 中 國 最 佳 企 業 公 民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榮 獲 2014 年 中 國 企 業 公 民 最 佳 創 新 發 展 獎 在 上 海 證 券 報 主 辦 的 針 對 金 融 投 資 類 理 財 品 牌 及 產 品 的 綜 合 性 評 選 活 動 金 理 財 中, 本 公 司 獲 得 最 佳 結 構 性 ( 掛 鈎 型 ) 理 財 產 品 獎 最 佳 人 民 幣 理 財 產 品 獎 及 最 佳 現 金 管 理 銀 行 獎 在 首 席 財 務 官 雜 誌 社 2014 年 度 中 國 CTO 最 信 賴 銀 行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榮 獲 最 佳 企 業 財 富 管 理 獎 最 佳 中 小 企 業 服 務 品 牌 獎 和 最 佳 跨 境 貿 易 金 融 獎 在 證 券 時 報 2014 中 國 最 佳 財 富 管 理 機 構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金 葵 花 理 財 品 牌 成 為 唯 一 被 授 予 中 國 最 佳 財 富 管 理 品 牌 大 獎 的 銀 行 財 富 管 理 品 牌 在 上 海 證 券 報 首 屆 金 互 聯 獎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榮 獲 最 佳 移 動 金 融 終 端 獎 在 中 國 證 券 報 舉 辦 的 2013 年 度 金 牛 理 財 產 品 評 選 中, 本 公 司 榮 獲 2013 年 度 金 牛 理 財 銀 行 獎 和 2013 年 度 金 牛 銀 行 理 財 產 品 獎 ( 淨 值 型 ) 兩 項 大 獎

12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二 章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摘 要 11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摘 要 2.1 要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2014 年 2013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 (-)% 營 業 淨 收 入 ( 註 ) 166, , 稅 前 利 潤 73,431 68,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淨 利 潤 55,911 51, 股 計 ( 人 民 幣 元 ) 2014 年 2013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 (-)%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基 本 盈 利 (3.48)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稀 釋 盈 利 (3.48)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年 末 淨 資 產 指 標 本 年 末 比 2014 年 2013 年 上 年 末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月 31 日 + (-)% 資 產 總 額 4,731,829 4,016, 其 中 :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2,513,919 2,197, 負 債 總 額 4,416,769 3,750, 其 中 : 客 戶 存 款 總 額 3,304,438 2,775,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權 益 314, , 註 : 營 業 淨 收 入 為 淨 利 息 收 入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其 他 淨 收 入 與 對 聯 營 合 營 公 司 投 資 收 益 之 和

13 (%)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 (-)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除 稅 後 平 均 總 資 產 回 報 率 減 少 0.11 個 百 分 點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除 稅 後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回 報 率 減 少 2.94 個 百 分 點 淨 利 差 減 少 0.32 個 百 分 點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減 少 0.30 個 百 分 點 - 淨 利 息 收 入 減 少 7.04 個 百 分 點 -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增 加 7.04 個 百 分 點 成 本 收 入 比 率 ( 不 含 營 業 稅 及 附 加 ) 減 少 3.81 個 百 分 點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 (-) 年 12 月 31 日 (%) (1)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增 加 0.33 個 百 分 點 資 本 充 足 率 增 加 0.60 個 百 分 點 總 權 益 對 總 資 產 比 率 增 加 0.04 個 百 分 點 不 良 貸 款 率 增 加 0.28 個 百 分 點 (2) 不 良 貸 款 撥 備 覆 蓋 率 減 少 個 百 分 點 (3) 貸 款 撥 備 率 增 加 0.37 個 百 分 點 註 :(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按 照 中 國 銀 監 會 2012 年 6 月 頒 佈 的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中 的 高 級 計 量 方 法 計 算 的 本 集 團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12.38%,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10.44%, 比 權 重 法 下 資 本 充 足 率 分 別 高 0.64 個 和 0.84 個 百 分 點 (2) 不 良 貸 款 撥 備 覆 蓋 率 =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不 良 貸 款 餘 額 ; (3) 貸 款 撥 備 率 =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14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營 業 淨 收 入 166, , ,818 96,666 71,756 經 營 費 用 61,081 54,144 48,356 40,889 32,634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31,681 10,218 5,583 8,350 5,501 稅 前 利 潤 73,431 68,425 59,558 47,122 33,343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淨 利 潤 55,911 51,743 45,268 36,129 25,769 ( 人 民 幣 元 ) 股 息 基 本 盈 利 稀 釋 盈 利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年 末 淨 資 產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實 收 股 本 25,220 25,220 21,577 21,577 21,577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315, , , , ,006 負 債 總 額 4,416,769 3,750,443 3,207,698 2,629,961 2,268,501 客 戶 存 款 3,304,438 2,775,276 2,532,444 2,220,060 1,897,178 資 產 總 額 4,731,829 4,016,399 3,408,099 2,794,971 2,402,507 (1) 貸 款 和 墊 款 淨 額 2,448,754 2,148,330 1,863,325 1,604,371 1,402,160 (%)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除 稅 後 平 均 總 資 產 回 報 率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除 稅 後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回 報 率 成 本 收 入 比 率 不 良 貸 款 率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 權 重 法 ) 資 本 充 足 率 ( 權 重 法 ) 註 : (1) 貸 款 和 墊 款 淨 額 為 扣 除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後 的 淨 額

15 14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三 章 董 事 長 致 辭 董 事 長 致 辭 2014 年, 面 對 中 國 經 濟 新 常 態, 招 行 堅 持 戰 略 轉 型, 以 改 革 激 發 活 力, 以 創 新 驅 動 增 長, 取 得 良 好 的 經 營 業 績 全 年 實 現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淨 利 潤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8.06%;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平 均 淨 資 產 收 益 率 (ROAE) 和 平 均 總 資 產 收 益 率 (ROAA) 分 別 為 19.28% 和 1.28%;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佔 比 為 32.74%, 創 歷 史 新 高 ; 成 本 收 入 比 降 至 30.42%; 高 級 法 下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12.38% 經 營 效 益 穩 步 提 升, 持 續 為 股 東 創 造 價 值 過 去 的 一 年, 中 國 經 濟 增 長 速 度 放 緩, 增 長 動 力 轉 換, 傳 統 金 融 轉 型 升 級, 非 傳 統 金 融 跨 界 競 爭, 都 對 銀 行 業 的 經 營 形 成 挑 戰 招 行 因 勢 而 變, 推 行 一 體 兩 翼 戰 略, 以 零 售 金 融 為 主 體, 公 司 金 融 和 同 業 金 融 為 兩 翼, 打 造 輕 型 銀 行 ; 改 革 組 織 架 構, 優 化 業 務 流 程, 激 發 制 度 資 本 力 量, 釋 放 改 革 紅 利, 提 升 經 營 效 率 2014 年, 董 事 會 致 力 於 強 化 戰 略 管 控,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秉 承 效 益 質 量 規 模 動 態 均 衡 發 展 的 指 導 思 想, 董 事 會 通 過 深 化 戰 略 研 究, 細 化 戰 略 目 標, 優 化 戰 略 措 施, 強 化 戰 略 管 控, 以 確 保 戰 略 目 標 實 現, 同 時 注 重 提 升 履 職 的 有 效 性 在 堅 持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季 度 例 會 制 度 的 基 礎 上, 戰 略 委 員 會 逐 步 建 立 定 期 例 會 制 度, 提 升 在 戰 略 管 理 和 預 算 管 理 方 面 的 決 策 參 與 度 ; 審 計 委 員 會 逐 步 建 立 季 度 例 會 制 度, 跟 踪 內 審 情 況 ; 各 位 董 事 積 極 開 展 調 研 活 動, 及 時 掌 握 招 行 經 營 狀 況 過 去 的 一 年, 董 事 會 高 度 關 注 招 行 的 風 險 在 經 濟 下 行 資 產 質 量 承 壓 的 形 勢 下, 通 過 跟 踪 年 度 風 險 偏 好 的 執 行 情 況, 守 住 風 險 底 線 ; 通 過 定 期 風 險 評 估, 排 查 風 險 管 理 薄 弱 環 節, 消 除 風 險 管 理 的 盲 區 和 盲 點, 提 升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執 行 力 ; 通 過 改 革 內 審 管 理 流 程, 實 行 垂 直 的 內 審 體 系, 加 強 內 審 部 門 的 獨 立 性 和 有 效 性

16 董 事 長

17 年, 招 行 堅 持 源 於 社 會, 回 報 社 會 的 社 會 責 任 理 念, 致 力 於 成 為 優 秀 企 業 公 民 積 極 扶 持 科 技 型 創 新 企 業 產 業 轉 型 升 級 綠 色 信 貸 和 戰 略 性 新 興 產 業, 滿 足 實 體 經 濟 需 求, 降 低 融 資 成 本 在 傳 統 捐 助 和 扶 貧 行 動 的 基 礎 上, 充 分 發 揮 公 益 金 融 優 勢, 搭 建 公 益 平 台, 創 新 公 益 渠 道, 推 出 月 捐 悅 多 小 額 月 度 捐 贈 計 劃, 為 公 益 組 織 客 戶 和 被 捐 助 者 提 供 了 高 效 便 捷 的 參 與 途 徑, 成 為 招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工 作 的 新 起 點 2014 年 7 月, 傅 育 寧 先 生 因 工 作 需 要, 辭 去 了 招 行 董 事 長 非 執 行 董 事 戰 略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及 提 名 委 員 會 委 員 職 務 年 內, 王 大 雄 先 生 熊 賢 良 先 生 衣 錫 群 先 生 許 善 達 先 生 肖 玉 淮 先 生 不 再 擔 任 招 行 董 事, 馬 澤 華 先 生 李 曉 鵬 先 生 蘇 敏 女 士 梁 錦 松 先 生 趙 軍 先 生 新 任 招 行 董 事 在 此, 我 謹 代 表 董 事 會, 代 表 招 行 全 體 員 工, 對 傅 育 寧 先 生 和 其 他 已 辭 任 董 事 在 任 職 期 間 為 招 行 所 作 出 的 突 出 貢 獻 表 示 誠 摯 謝 意! 並 向 董 事 會 的 新 成 員 表 示 熱 烈 歡 迎! 展 望 未 來, 銀 行 業 的 經 營 環 境 將 繼 續 發 生 深 刻 變 化 中 國 經 濟 在 新 常 態 的 大 邏 輯 下, 正 演 繹 着 機 遇 與 風 險 共 舞 的 恢 宏 篇 章 國 企 改 革 一 帶 一 路 和 自 貿 區 等 戰 略 相 繼 向 縱 深 推 進, 利 率 市 場 化 已 經 邁 進 最 後 一 公 里, 互 聯 網 金 融 蓬 勃 發 展

18 17 時 代 嬗 變 的 洪 流 中, 變 者 強, 強 者 先 招 行 啟 航 於 改 革 開 放 初 始 年 代, 深 諳 變 革 和 創 新 是 回 應 時 代 呼 喚 的 根 本 途 徑 招 行 將 以 變 應 變, 以 變 圖 強, 打 造 具 有 領 先 優 勢 的 中 國 最 佳 商 業 銀 行 這 種 領 先, 是 在 市 場 競 爭 中 贏 得 客 戶 口 碑, 是 在 科 技 創 新 中 引 領 生 活 方 式, 是 在 持 續 發 展 中 得 到 員 工 認 同, 是 在 穩 健 經 營 中 獲 得 投 資 者 和 監 管 者 的 認 可 2015 年, 國 際 和 國 內 經 濟 形 勢 仍 然 複 雜 多 變 招 行 將 堅 持 一 體 兩 翼 的 戰 略 定 位, 堅 持 輕 型 銀 行 的 轉 型 方 向, 以 戰 略 引 領 發 展, 以 轉 型 提 升 服 務 重 點 是 進 一 步 加 強 戰 略 管 理 並 強 化 執 行, 扎 實 推 進 各 項 舉 措 在 此 過 程 中, 招 行 將 提 高 應 對 金 融 深 化 進 程 的 能 力, 做 好 傳 統 銀 行 業 務 與 互 聯 網 金 融 的 融 合, 在 大 變 革 形 勢 下 重 塑 銀 行 經 營 的 新 邏 輯, 鞏 固 和 擴 大 招 行 在 同 業 中 的 領 先 地 位 制 度 變 革 激 發 生 產 力, 提 高 執 行 力 新 的 一 年, 招 行 將 堅 持 以 機 制 改 革 提 高 競 爭 能 力, 通 過 流 程 再 造 強 化 管 控 能 力, 通 過 統 一 紮 口 管 理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水 平, 通 過 變 革 運 營 模 式 和 創 新 服 務 方 式 改 善 經 營 效 率 2015 年, 招 行 將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堅 持 不 懈 地 踐 行 因 勢 而 變, 因 您 而 變 的 經 營 理 念, 充 分 利 用 網 絡 科 技 尤 其 是 移 動 互 聯 網 技 術 日 益 成 熟 的 條 件, 創 新 服 務 手 段, 拓 展 服 務 渠 道, 努 力 為 客 戶 提 供 更 佳 的 服 務 體 驗, 為 投 資 者 和 社 會 創 造 更 大 的 價 值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19 18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四 章 行 長 致 辭 行 長 致 辭 2014 年, 招 商 銀 行 認 真 落 實 監 管 部 門 和 董 事 會 的 各 項 要 求, 以 打 造 輕 型 銀 行 為 目 標, 以 服 務 升 級 為 路 徑, 立 足 一 體 兩 翼 的 戰 略 定 位, 繼 續 深 化 戰 略 轉 型, 在 轉 型 的 具 體 化 可 操 作 強 執 行 方 面 邁 出 極 為 關 鍵 的 一 步, 成 效 初 顯 截 至 2014 年 末, 本 集 團 資 產 總 額 為 47, 億 元, 比 年 初 增 長 17.81%; 客 戶 存 款 總 額 為 33, 億 元, 比 年 初 增 長 19.07%;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為 25, 億 元, 比 年 初 增 長 14.42%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淨 利 潤 為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8.06%;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稅 後 平 均 淨 資 產 收 益 率 為 19.28%, 同 比 下 降 2.94 個 百 分 點 成 本 收 入 比 30.42%, 比 上 年 下 降 3.81 個 百 分 點 高 級 法 下 資 本 充 足 率 12.38%, 不 良 貸 款 率 1.11%, 不 良 貸 款 撥 備 覆 蓋 率 % 2014 年, 招 商 銀 行 各 項 業 務 快 速 發 展, 對 公 和 儲 蓄 存 款 增 量 均 位 居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首 位 ; 零 售 金 融 進 一 步 鞏 固 財 富 管 理 和 私 人 銀 行 領 先 地 位, 深 化 高 淨 值 客 戶 營 銷, 穩 步 推 進 信 用 卡 業 務 發 展, 相 繼 推 出 網 絡 銀 行 7.0 版 手 機 銀 行 3.0 版 及 一 閃 通 ; 公 司 金 融 創 新 推 出 C+ 賬 戶 公 司 一 卡 通 跨 境 智 慧 綜 合 服 務 平 台 智 慧 供 應 鏈 金 融 平 台 等 一 系 列 產 品 ; 同 業 金 融 大 力 推 動 大 資 管 業 務, 淨 值 型 理 財 產 品 規 模 與 佔 比 均 領 先 同 業, 成 功 推 出 國 內 首 家 全 功 能 網 上 託 管 銀 行 2014 年, 本 行 紮 實 抓 好 風 險 防 範 與 內 控 合 規, 針 對 經 濟 下 行 期 信 用 風 險 壓 力 不 斷 加 大 的 嚴 峻 形 勢, 通 過 全 面 風 險 排 查 強 化 風 險 預 警 和 退 出 嚴 格 資 產 分 類 管 理 拓 寬 不 良 處 置 渠 道 等 舉 措, 加 強 資 產 質 量 管 理 ; 重 點 加 強 對 地 方 政 府 融 資 平 台 房 地 產 產 能 過 剩 行 業 新 興 融 資 業 務 等 領 域 的 風 險 管 控, 嚴 密 防 範 擔 保 圈 信 用 鏈 貿 易 融 資 等 外 部 風 險 傳 染 ; 持 續 改 進 流 動 性 市 場 操 作 和 聲 譽 風 險 的 管 理, 全 面 規 範 新 興 業 務 流 程 和 風 險 監 控 ; 進 一 步 加 強 內 控 合 規 管 理, 加 大 審 計 監 察 及 整 改 力 度, 深 入 做 好 反 洗 錢 和 反 恐 融 資 工 作, 繼 續 保 持 對 案 件 防 控 的 高 度 重 視, 全 年 未 發 生 大 案 要 案 和 重 大 差 錯 2014 年, 本 行 切 實 加 強 內 部 管 理, 深 入 推 進 流 程 改 造, 完 成 總 行 公 司 金 融 同 業 金 融 和 中 後 台 的 組 織 架 構 改 革, 進 一 步 優 化 和 完 善 總 行 零 售 金 融 組 織 架 構, 正 式 啟 動 分 行 體 制 改 革 ; 持 續 改 進 分 行 績 效 考 核 體 系, 強 化 預 算 管 理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資 本 管 理 和 財 務 管 理, 完 成 了 減 記 型 二 級 資 本 債 融 資 ; 深 化 人 力 資 源 改 革, 實 施 簡 政 放 權, 推 進 崗 位 價 值 評 估, 優 化 專 業 序 列 管 理, 構 建 內 部 市 場 以 及 後 備 人 才 庫 建 設 ; 強 化 IT 管 理, 實 施 IT 機 構 改 革, 建 立 和 完 善 SLA( 服 務 等 級 協 議 ) 及 IT 內 部 客 戶 服 務 滿 意 度 體 系, 全 面 推 廣 CMMI( 軟 件 能 力 成 熟 度 模 型 集 成 ) ITIL( 信 息 技 術 基 礎 架 構 庫 ) 管 理 規 範

20 行 長

21 年, 本 行 穩 步 推 進 國 際 化 與 綜 合 化 經 營, 進 一 步 豐 富 商 貿 通 財 富 通 資 本 通 三 大 產 品 體 系, 獲 准 成 為 國 內 首 批 實 施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的 銀 行, 率 先 推 出 自 貿 跨 境 通 業 務, 整 合 跨 境 智 慧 平 台 ; 深 入 推 進 永 隆 銀 行 整 合, 境 內 外 聯 動 持 續 加 強, 實 現 淨 利 潤 較 快 增 長 ; 香 港 分 行 紐 約 分 行 新 加 坡 分 行 保 持 良 好 發 展 態 勢, 盧 森 堡 分 行 籌 建 工 作 正 式 啟 動 ; 招 銀 租 賃 招 銀 國 際 招 商 基 金 招 商 信 諾 穩 健 發 展 2014 年, 本 行 整 體 品 牌 形 象 繼 續 得 到 了 社 會 各 界 的 廣 泛 認 可, 獲 得 了 境 內 外 權 威 媒 體 評 選 的 中 國 最 佳 零 售 銀 行 中 國 最 佳 私 人 銀 行 中 國 最 佳 現 金 管 理 銀 行 最 佳 跨 境 貿 易 金 融 獎 等 130 餘 項 殊 榮 上 述 成 績 的 取 得, 離 不 開 全 行 員 工 的 辛 勤 努 力, 以 及 廣 大 客 戶 投 資 者 和 社 會 各 界 的 大 力 支 持 在 此, 我 謹 代 表 招 商 銀 行, 向 所 有 關 心 和 支 持 招 商 銀 行 發 展 的 社 會 各 界 朋 友, 表 示 誠 摯 的 感 謝! 2015 年, 我 們 將 按 照 穩 健 發 展 加 快 轉 型 的 指 導 思 想, 齊 心 協 力 砥 礪 奮 進, 以 招 銀 精 神 譜 寫 招 商 銀 行 在 新 歷 史 時 期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新 篇 章!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行 長

22 監 事 長

23 年, 國 內 經 濟 三 期 疊 加, 處 於 下 行 週 期, 國 際 經 濟 走 勢 仍 不 明 朗, 形 勢 變 幻 莫 測 面 對 複 雜 的 外 部 形 勢 和 挑 戰, 本 集 團 克 服 各 種 不 利 因 素, 加 速 戰 略 轉 型, 總 體 保 持 了 平 穩 發 展 態 勢, 主 要 表 現 在 : 盈 利 穩 步 增 長 2014 年 本 集 團 實 現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淨 利 潤 億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8.06%; 實 現 淨 利 息 收 入 1, 億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13.23%; 實 現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59.41%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平 均 總 資 產 收 益 率 (ROAA) 和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平 均 淨 資 產 收 益 率 (ROAE) 分 別 為 1.28% 和 19.28%, 較 2013 年 的 1.39% 和 22.22% 分 別 下 降 0.11 個 和 2.94 個 百 分 點 經 營 效 益 穩 步 提 升, 主 要 是 資 產 規 模 擴 張, 帶 動 淨 利 息 收 入 增 長 ; 順 應 客 戶 綜 合 化 理 財 服 務 需 求 以 及 居 民 消 費 升 級 所 帶 來 的 機 遇, 大 力 拓 展 中 間 業 務,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實 現 較 快 增 長 資 產 負 債 規 模 平 衡 增 長 截 至 2014 年 末, 本 集 團 資 產 總 額 為 47, 億 元, 比 年 初 增 加 7, 億 元, 增 幅 17.81%;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為 25, 億 元, 比 年 初 增 加 3, 億 元, 增 幅 14.42%; 本 集 團 負 債 總 額 44, 億 元, 比 年 初 增 加 6, 億 元, 增 幅 17.77%; 客 戶 存 款 總 額 為 33, 億 元, 比 年 初 增 加 5, 億 元, 增 幅 19.07% 不 良 資 產 有 所 上 升, 撥 備 覆 蓋 保 持 穩 健 水 平 截 至 2014 年 末, 本 集 團 不 良 貸 款 餘 額 為 億 元, 比 年 初 增 加 億 元 ; 不 良 貸 款 率 為 1.11%, 比 年 初 提 高 0.28 個 百 分 點 ; 不 良 貸 款 撥 備 覆 蓋 率 為 %, 比 年 初 下 降 個 百 分 點

24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淨 利 息 收 入 112,000 98,913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44,696 29,184 其 他 淨 收 入 9,671 4,933 經 營 費 用 (61,081) (54,144) 保 險 申 索 準 備 (332) (331) 對 聯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收 益 2 53 對 合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收 益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31,681) (10,218) 稅 前 利 潤 73,431 68,425 所 得 稅 (17,382) (16,683) 淨 利 潤 56,049 51,742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淨 利 潤 55,911 51, 年, 本 集 團 實 現 稅 前 利 潤 億 元, 比 2013 年 增 長 7.32%, 實 際 所 得 稅 稅 率 為 23.67%, 比 2013 年 下 降 0.71 個 百 分 點 下 表 列 出 2014 年 度 本 集 團 主 要 損 益 項 目 變 化 對 稅 前 利 潤 的 影 響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 年 變 化 淨 利 息 收 入 13,087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15,512 其 他 淨 收 入 4,738 經 營 費 用 (6,937) 保 險 申 索 準 備 (1)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21,463) 對 聯 營 合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收 益 ,431

25 年, 本 集 團 實 現 營 業 淨 收 入 1, 億 元, 比 2013 年 上 升 25.10% 其 中 淨 利 息 收 入 的 佔 比 為 67.26%, 比 2013 年 降 低 7.04 個 百 分 點,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佔 比 為 32.74%, 比 2013 年 增 加 7.04 個 百 分 點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營 業 淨 收 入 構 成 的 近 五 年 的 同 期 比 較 (%)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淨 利 息 收 入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其 他 淨 收 入 對 聯 營 合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收 益 年, 本 集 團 淨 利 息 收 入 為 1, 億 元, 比 2013 年 增 長 13.23%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項 目 平 均 餘 額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及 平 均 收 益 成 本 率 情 況 生 息 資 產 及 計 息 負 債 項 目 平 均 餘 額 為 日 均 餘 額 2014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2013 年 % 平 均 餘 額 利 息 收 入 平 均 收 益 率 % 貸 款 和 墊 款 2,400, , ,092, , 投 資 873,418 37, ,652 21,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63,026 8, ,535 7, 存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603,612 31, ,959 16, ,440, , ,507,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平 均 餘 額 利 息 支 出 平 均 成 本 率 % 客 戶 存 款 3,056,634 64, ,583,045 48,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拆 放 款 項 960,520 42, ,573 22, 已 發 行 債 務 92,385 3, ,396 3, 向 央 行 借 款 4, ,113, , ,236,014 74, ,000 98,

26 年, 在 客 戶 存 款 及 同 業 負 債 成 本 率 上 升 的 不 利 影 響 下,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為 2.52% 淨 利 差 為 2.33%, 分 別 比 2013 年 下 降 30 個 基 點 和 32 個 基 點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由 於 規 模 變 化 和 利 率 變 化 導 致 利 息 收 入 和 利 息 支 出 變 化 的 分 佈 情 況 : 規 模 變 化 以 平 均 餘 額 ( 日 均 餘 額 ) 變 化 來 衡 量 ; 利 率 變 化 以 平 均 利 率 變 化 來 衡 量, 由 規 模 變 化 和 利 率 變 化 共 同 引 起 的 利 息 收 支 變 化, 計 入 規 模 變 化 對 利 息 收 支 變 化 的 影 響 金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貸 款 和 墊 款 18,725 (628) 18,097 投 資 14,283 1,845 16,128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1,306 (284) 1,022 存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10,492 3,600 14,092 44,806 4,533 49,339 客 戶 存 款 9,944 5,683 15,627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拆 放 款 項 16,814 3,029 19,843 已 發 行 債 務 936 (296) 640 向 央 行 借 款 ,836 8,416 36,252 16,970 (3,883) 13,087

27 26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項 目 平 均 餘 額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及 年 化 平 均 收 益 成 本 率 情 況 生 息 資 產 及 計 息 負 債 項 目 平 均 餘 額 為 日 均 餘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 貸 款 和 墊 款 2,419,889 37, ,517,350 38, 投 資 977,213 11, ,568 9,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88,042 2, ,553 2, 存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39,443 8, ,331 8, ,724,587 59, ,572,802 57,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 客 戶 存 款 3,192,785 17, ,197,672 17,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拆 放 款 項 1,114,930 12, ,952 9, 已 發 行 債 務 98,220 1, ,955 1, 向 央 行 借 款 15, ,405,935 30, ,221,449 27, ,409 29, 年 第 四 季 度 本 集 團 淨 利 差 為 2.38%, 環 比 上 升 18 個 基 點 生 息 資 產 年 化 平 均 收 益 率 為 4.99%, 環 比 上 升 3 個 基 點, 計 息 負 債 年 化 平 均 成 本 率 為 2.61%, 環 比 下 降 15 個 基 點 2014 年 第 四 季 度 本 集 團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為 2.58%, 環 比 上 升 19 個 基 點

28 年, 本 集 團 實 現 利 息 收 入 2, 億 元, 比 2013 年 增 長 28.44%, 主 要 是 由 於 生 息 資 產 規 模 擴 張 貸 款 和 墊 款 利 息 收 入 仍 然 是 本 集 團 利 息 收 入 的 最 大 組 成 部 份 2014 年 本 集 團 貸 款 和 墊 款 利 息 收 入 為 1, 億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14.18%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貸 款 和 墊 款 各 組 成 部 份 的 平 均 餘 額 利 息 收 入 及 平 均 收 益 率 情 況 2014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2013 年 % 平 均 餘 額 利 息 收 入 平 均 收 益 率 % 公 司 貸 款 1,448,378 82, ,262,701 72, 零 售 貸 款 860,497 58, ,453 50, 票 據 貼 現 91,772 5, ,920 4, ,400, , ,092, , 年 本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從 期 限 結 構 來 看, 短 期 貸 款 平 均 餘 額 12, 億 元, 利 息 收 入 億 元, 平 均 收 益 率 6.33%; 中 長 期 貸 款 平 均 餘 額 9, 億 元, 利 息 收 入 億 元, 平 均 收 益 率 6.18% 短 期 貸 款 平 均 收 益 率 高 於 中 長 期 貸 款 平 均 收 益 率 主 要 是 因 為 短 期 貸 款 中 的 小 微 貸 款 及 票 據 業 務 收 益 率 較 高 2014 年 本 集 團 投 資 利 息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為 74.59%, 投 資 平 均 收 益 率 為 4.32%, 較 上 年 提 高 了 0.34 個 百 分 點, 主 要 由 於 非 標 投 資 規 模 增 長 及 收 益 率 上 升 2014 年, 本 集 團 存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利 息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為 83.15%, 存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平 均 收 益 率 為 5.14%, 比 上 年 提 高 了 0.90 個 百 分 點, 主 要 由 於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規 模 增 長 及 同 業 資 金 收 益 率 上 升

29 年, 本 集 團 利 息 支 出 為 1, 億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48.61%, 主 要 是 計 息 負 債 規 模 擴 張 及 客 戶 存 款 同 業 負 債 成 本 率 上 升 2014 年 本 集 團 客 戶 存 款 利 息 支 出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32.24%, 主 要 是 客 戶 存 款 平 均 餘 額 較 上 年 增 長 18.33% 客 戶 存 款 平 均 成 本 率 較 上 年 上 升 0.22 個 百 分 點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公 司 存 款 及 零 售 存 款 的 平 均 餘 額 利 息 支 出 和 平 均 成 本 率 2014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2013 年 % 平 均 餘 額 利 息 支 出 平 均 成 本 率 % 公 司 客 戶 存 款 活 期 864,524 6, ,533 5, 定 期 1,169,137 41, ,611 28, ,033,661 47, ,661,144 33, 零 售 客 戶 存 款 活 期 588,039 2, ,799 2, 定 期 434,934 13, ,102 11, ,022,973 16, ,901 14, ,056,634 64, ,583,045 48, 年 本 集 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拆 放 款 項 利 息 支 出 比 上 年 增 長 86.93%, 主 要 是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款 項 規 模 增 長 以 及 同 業 資 金 利 率 上 升 2014 年 本 集 團 已 發 行 債 務 利 息 支 出 比 上 年 增 長 19.51%, 主 要 是 已 發 行 債 務 規 模 增 長

30 年 本 集 團 實 現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59.41%, 其 中,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較 上 年 增 長 39.48%, 佔 本 集 團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42.11%;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較 上 年 增 長 36.70%, 佔 本 集 團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30.38%;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較 上 年 增 長 %, 佔 本 集 團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17.65%; 其 他 業 務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較 上 年 增 長 86.96%, 佔 本 集 團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9.86%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主 要 組 成 部 份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48,543 31,365 減 :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支 出 (3,847) (2,181) 44,696 29,184 9,829 5,021 54,525 34, 年 本 集 團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比 2013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53.15%, 主 要 是 託 管 及 其 他 受 託 業 務 佣 金 銀 行 卡 手 續 費 及 代 理 服 務 手 續 費 增 加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的 主 要 組 成 部 份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48,543 31,365 銀 行 卡 手 續 費 12,894 8,309 結 算 與 清 算 手 續 費 4,116 2,756 代 理 服 務 手 續 費 7,017 5,143 信 貸 承 諾 及 貸 款 業 務 佣 金 4,204 2,873 託 管 及 其 他 受 託 業 務 佣 金 13,033 7,187 其 他 7,279 5,097 (3,847) (2,181) 44,696 29,184

31 30 銀 行 卡 手 續 費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長 55.18%, 主 要 受 信 用 卡 分 期 收 入 和 POS 收 入 快 速 增 長 影 響 結 算 與 清 算 手 續 費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長 49.35%, 主 要 由 於 匯 款 結 算 業 務 交 易 量 較 快 增 長 代 理 服 務 手 續 費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長 36.44%, 主 要 是 代 理 基 金 代 理 保 險 業 務 穩 步 增 長 信 貸 承 諾 及 貸 款 業 務 佣 金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長 46.33%, 主 要 是 國 內 信 用 證 國 際 保 函 及 保 理 業 務 手 續 費 增 長 影 響 託 管 及 其 他 受 託 業 務 佣 金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長 81.34%, 主 要 是 基 於 客 戶 財 富 管 理 需 求, 加 大 理 財 產 品 的 推 廣 力 度, 實 現 財 富 管 理 類 業 務 收 入 的 快 速 增 長 其 中, 實 現 受 託 理 財 收 入 億 元, 較 上 年 增 長 83.86% 其 他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長 42.81%, 主 要 是 財 務 顧 問 費 收 入 增 加 億 元 年 本 集 團 其 他 淨 收 入 比 2013 年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96.05%, 主 要 受 票 據 價 差 收 益 和 匯 兌 淨 收 益 大 幅 增 加 影 響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其 他 淨 收 入 的 主 要 構 成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 重 述 ) 交 易 淨 收 益 ( 虧 損 ) - 外 匯 2, 債 券 衍 生 工 具 及 其 他 交 易 活 動 1,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的 淨 收 益 ( 虧 損 ) 139 (17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淨 收 益 ( 虧 損 ) (145) 138 基 金 投 資 收 益 經 營 租 賃 資 產 租 金 收 入 票 據 價 差 收 益 4,238 2,469 保 險 營 業 收 入 其 他 ,671 4,933

32 年, 本 集 團 經 營 費 用 為 億 元, 比 2013 年 增 長 12.81%; 成 本 收 入 比 為 30.42%, 比 上 年 下 降 3.81 個 百 分 點 本 集 團 通 過 改 進 費 用 預 算 方 法 優 化 資 源 配 置 加 強 日 常 費 用 管 理 等 措 施, 深 挖 費 用 管 理 空 間, 切 實 提 高 成 本 效 率 和 費 用 對 業 務 發 展 的 支 持 力 度, 費 用 管 控 成 效 顯 著, 經 營 費 用 平 穩 增 長, 增 幅 小 於 營 業 收 入 增 幅 受 人 員 增 加 影 響, 員 工 費 用 比 2013 年 增 長 8.11%; 在 推 動 業 務 拓 展 的 同 時, 提 高 投 入 產 出 效 率, 其 他 一 般 及 行 政 費 用 比 2013 年 增 長 16.94%; 折 舊 費 用 租 賃 費 分 別 比 2013 年 增 長 7.28% 和 19.56% 本 公 司 一 貫 重 視 研 發 投 入,2014 年 研 發 費 用 為 億 元, 比 2013 年 增 長 21.29%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經 營 費 用 的 主 要 構 成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員 工 費 用 29,179 26,990 營 業 稅 及 附 加 10,425 8,579 固 定 資 產 及 投 資 性 房 地 產 折 舊 3,535 3,295 租 賃 費 3,349 2,801 其 他 一 般 及 行 政 費 用 14,593 12,479 61,081 54, 年, 本 集 團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為 億 元, 比 2013 年 增 長 %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的 主 要 構 成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資 產 減 值 準 備 支 出 ( 沖 回 ) - 貸 款 和 墊 款 31,254 10,196 - 投 資 存 放 和 拆 放 同 業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57 (32) - 其 他 資 產 ,681 10,218 貸 款 減 值 損 失 是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最 大 組 成 部 份 2014 年 貸 款 減 值 損 失 億 元, 較 上 年 增 長 %, 主 要 是 經 濟 下 行, 資 產 質 量 下 遷 計 提 撥 備 增 加, 同 時 對 產 能 過 剩 行 業 進 一 步 增 提 風 險 補 充 撥 備 有 關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的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章 貸 款 質 量 分 析 一 節

33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資 產 總 額 達 47, 億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長 17.81% 資 產 總 額 的 增 長 主 要 是 由 於 本 集 團 貸 款 和 墊 款 投 資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等 增 長 下 表 列 出 截 至 所 示 日 期 本 集 團 資 產 總 額 的 構 成 情 況 年 12 月 31 日 % 佔 總 額 百 分 比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金 額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2,513, ,197,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65,165) (1.38) (48,764) (1.21) 貸 款 和 墊 款 淨 額 2,448, ,148, 投 資 996, , 現 金 貴 金 屬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670, , 存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55, , 拆 出 資 金 及 買 入 返 售 金 融 資 產 469, , 應 收 利 息 23, , 聯 營 和 合 營 公 司 投 資 1, 固 定 資 產 27, , 投 資 性 房 地 產 1, , 無 形 資 產 3,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0, , 商 譽 9, , 其 他 資 產 14, , ,731, ,016,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為 25,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14.42%;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佔 資 產 總 額 的 比 例 為 53.13%,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1.57 個 百 分 點

34 33 下 表 列 出 截 至 所 示 日 期, 本 集 團 按 產 品 類 型 劃 分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年 12 月 31 日 佔 總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金 額 百 分 比 % 公 司 貸 款 1,467, ,325, 票 據 貼 現 75, , 零 售 貸 款 971, , ,513, ,197,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公 司 貸 款 總 額 為 14,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10.69%, 佔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的 58.38%,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1.96 個 百 分 點 2014 年, 本 集 團 支 持 實 體 經 濟 發 展, 多 元 化 滿 足 客 戶 融 資 需 求, 兼 顧 貸 款 總 量 調 控 和 結 構 調 整, 加 大 對 貿 易 融 資 的 支 持 力 度, 實 現 公 司 貸 款 結 構 優 化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票 據 貼 現 總 額 為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5.59% 本 集 團 一 直 致 力 於 發 展 低 風 險 低 資 本 消 耗 的 票 據 融 資 業 務, 根 據 貸 款 投 放 進 度 計 劃, 靈 活 調 控 票 據 融 資 規 模, 通 過 優 化 結 構 集 中 運 營 加 快 週 轉 以 量 獲 利 等 方 式, 提 高 票 據 資 產 的 綜 合 回 報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零 售 貸 款 為 9,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21.38%, 佔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的 38.64%,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2.22 個 百 分 點 為 貫 徹 輕 型 銀 行 的 經 營 策 略, 本 集 團 夯 實 零 售 小 微 客 戶 群 的 經 營 基 礎, 順 應 市 場 形 勢 變 化 加 大 對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和 信 用 卡 貸 款 的 投 放 力 度, 兼 顧 差 異 化 競 爭 優 勢 和 資 本 回 報 水 平

35 本 集 團 投 資 包 括 以 人 民 幣 和 外 幣 計 價 的 上 市 和 非 上 市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和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下 表 按 會 計 分 類 列 出 本 集 團 投 資 組 合 構 成 情 況 年 12 月 31 日 % 佔 總 額 百 分 比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金 額 交 易 性 金 融 資 產 33, ,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7, ,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9,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78,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59,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408, , ,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交 易 性 金 融 資 產 淨 額 較 2013 年 末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達 % 該 類 投 資 主 要 是 把 握 債 券 市 場 交 易 機 會 的 需 要 2014 年, 宏 觀 經 濟 增 速 放 緩, 通 脹 持 續 回 落, 央 行 及 時 運 用 定 向 降 准 降 息 SLO 和 SLF 等 貨 幣 政 策 工 具 進 行 調 節, 銀 行 間 市 場 資 金 面 相 對 於 2013 年 明 顯 改 善, 債 券 市 場 收 益 率 大 幅 下 行 本 集 團 通 過 加 強 市 場 研 究, 採 取 了 順 應 市 場 形 勢 的 進 取 型 交 易 策 略, 積 極 擴 大 利 率 債 及 高 等 級 信 用 債 的 交 易 敞 口, 並 根 據 市 場 波 動 率 上 升 的 特 性 加 大 高 拋 低 吸 的 波 段 操 作, 取 得 了 較 好 的 交 易 收 益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交 易 性 金 融 資 產 組 合 構 成 情 況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12 月 31 日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5,351 4,129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12,102 6,642 ( 註 ) 其 他 15,048 3,501 33,022 14,611 註 : 包 括 其 他 債 券 股 權 投 資 基 金 投 資 等

36 35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組 合 構 成 情 況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12 月 31 日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4,387 5,055 其 他 債 券 2,133 2,277 7,168 8,612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淨 額 較 2013 年 末 減 少 億 元, 降 幅 3.93% 該 類 投 資 主 要 是 基 於 資 產 負 債 配 置 和 提 高 經 營 績 效 的 需 要 2014 年, 為 穩 定 經 濟 增 長, 降 低 實 體 經 濟 融 資 成 本, 央 行 從 年 初 以 來 不 斷 向 市 場 注 入 流 動 性, 平 抑 市 場 對 流 動 性 的 擔 憂 年 底 前, 央 行 更 是 根 據 國 內 外 經 濟 形 勢 的 變 化, 果 斷 下 調 存 貸 款 基 準 利 率, 進 一 步 打 開 了 未 來 貨 幣 政 策 放 鬆 的 空 間 本 集 團 順 應 市 場 趨 勢, 積 極 把 握 市 場 機 會, 重 點 增 持 利 率 型 債 券 和 高 評 級 信 用 類 債 券, 適 度 拉 長 久 期, 優 化 了 資 產 負 債 配 置 結 構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組 合 構 成 情 況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12 月 31 日 ( 重 述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77,265 49,846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債 券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22,313 27,922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103, ,747 其 他 債 券 73, ,056 股 權 投 資 2,215 1,611 基 金 投 資 , ,485 減 : 減 值 準 備 (611) (574) 278, ,911

37 36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淨 額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億 元, 增 幅 24.1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作 為 本 集 團 的 戰 略 性 配 置 長 期 持 有 本 集 團 基 於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的 需 要 以 及 流 動 性 管 理 的 要 求, 適 度 拉 長 投 資 組 合 久 期, 於 上 半 年 市 場 收 益 率 處 於 相 對 高 位 時 適 度 加 大 中 長 期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配 置, 重 點 是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商 業 銀 行 債 券 等, 致 使 該 類 投 資 保 持 較 快 增 長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構 成 情 況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12 月 31 日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109,919 90,483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21,854 18,055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120,753 92,028 其 他 債 券 6,979 8, , ,005 減 : 減 值 準 備 (71) (78) 259, ,927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為 本 集 團 持 有 的 非 上 市 中 國 國 家 憑 證 式 國 債 及 其 他 債 權 投 資, 在 境 內 或 境 外 沒 有 公 開 市 價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淨 額 為 4, 億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加 1, 億 元, 主 要 是 非 標 準 債 權 投 資 中, 信 託 受 益 權 等 投 資 增 加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構 成 情 況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12 月 31 日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21,229 10,054 其 他 債 券 21,335 12,462 信 貸 類 - 保 險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2,978 - 信 託 受 益 權 及 其 他 239, ,304 非 信 貸 類 - 保 險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56,330 37,692 - 信 託 受 益 權 及 其 他 70,211 41, , ,478 減 : 減 值 準 備 (68) (63) 408, ,415

38 37 所 有 被 分 類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和 可 供 出 售 投 資 中 的 債 券 投 資 均 按 市 場 價 值 或 公 允 價 值 入 賬 由 於 本 集 團 投 資 組 合 中 應 收 投 資 款 項 並 無 成 熟 的 交 易 市 場, 因 此 不 對 其 市 場 價 值 或 公 允 價 值 做 出 評 估 下 表 列 出 截 至 所 示 日 期 本 集 團 投 資 組 合 中 持 有 至 到 期 上 市 投 資 的 賬 面 價 值 和 市 場 價 值 年 12 月 31 日 市 場 公 允 價 值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賬 面 值 持 有 至 到 期 上 市 投 資 256, , , ,499 (%) USY39656AA40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美 元 100,000 不 適 用 101, , HK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2, , , V Visa Inc 美 元 2,049 54,361 13, HK 中 國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50,008 16,300,000 70, HK 中 銀 香 港 ( 控 股 )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31,809 1,662,000 43, HK 中 國 農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32,323 10,000,000 39, HK 中 國 移 動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23, ,000 28, MA Master Card 美 元 38,400 3, HK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26, ,672 24, HK 冠 君 產 業 信 託 港 幣 31,755 6,164 22, (133) 期 末 持 有 的 其 他 證 券 投 資 港 幣 112,855 不 適 用 150, (1,948) 期 末 持 有 的 其 他 證 券 投 資 美 元 3,999 不 適 用 4, 註 : 1. 本 表 按 期 末 賬 面 價 值 大 小 排 序, 列 示 本 集 團 期 末 所 持 前 十 支 證 券 的 情 況 ; 2. 其 他 證 券 投 資 指 除 本 集 團 期 末 所 持 前 十 支 證 券 之 外 的 其 他 證 券 投 資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持 有 外 幣 債 券 投 資 餘 額 為 全 折 美 元 億 其 中,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外 幣 債 券 投 資 餘 額 為 全 折 美 元 億, 永 隆 集 團 所 持 有 的 外 幣 債 券 投 資 餘 額 為 全 折 美 元 億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外 幣 債 券 投 資 按 發 行 主 體 劃 分 為 : 中 國 政 府 及 中 資 公 司 所 發 外 幣 債 券 佔 比 31.3%; 境 外 政 府 機 構 債 佔 比 31.4%; 境 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佔 比 15.9%; 境 外 公 司 債 券 佔 比 21.4% 本 公 司 已 對 持 有 的 外 幣 債 券 投 資 計 提 減 值 0.92 億 美 元, 外 幣 債 券 投 資 估 值 浮 盈 全 折 美 元 0.38 億

39 38 持 有 非 上 市 金 融 企 業 股 權 的 情 況 (%) (1) 永 隆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32,081, ,028,792 30,313,858 2,198,050 2,701,054 股 權 投 資 招 銀 國 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855, ,000,000, , , ,252 發 起 設 立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6,000, 不 適 用 6,000,000 1,434,968 3,436,123 發 起 設 立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708, ,500, , ,240 98,425 投 資 入 股 招 商 信 諾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646, ,000,000 1,223, ,865 79,603 投 資 入 股 台 州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6, ,000, , ,600 - 投 資 入 股 中 國 銀 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5, ,000, ,000 4,000 1,722 投 資 入 股 易 辦 事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8, 港 幣 8,400 港 幣 1,950 - 投 資 入 股 煙 台 市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9, ,800, ,700 (40,100) 19,799 投 資 入 股 銀 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20, ,000,000 港 幣 66,218 港 幣 21,317 港 幣 7 投 資 入 股 銀 聯 通 寶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2, ,000 港 幣 8,510 港 幣 投 資 入 股 香 港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70, ,000,000 港 幣 96,501 港 幣 7,780 港 幣 1,225 投 資 入 股 銀 和 再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21, ,000,000 港 幣 65,631 港 幣 8,460 - 投 資 入 股 專 業 責 任 保 險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000 港 幣 4,351 港 幣 1,253 港 幣 24 投 資 入 股 I-Tech Solutions Limited 港 幣 3, ,000,000 港 幣 2,887 港 幣 36 - 投 資 入 股 香 港 貴 金 屬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000 港 幣 投 資 入 股 德 和 保 險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4, ,000 港 幣 10,661 港 幣 2,681 投 資 入 股 聯 豐 亨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澳 門 幣 6, ,000 澳 門 幣 6,000 - 投 資 入 股 中 人 保 險 經 紀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不 適 用 - 投 資 入 股 註 : 1 報 告 期 收 益 ( 損 失 ) 指 該 項 投 資 對 本 集 團 報 告 期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淨 利 潤 的 影 響

40 39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所 持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主 要 類 別 和 金 額 情 況 如 下 表 所 示 詳 情 請 見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53(f) 風 險 管 理 - 運 用 衍 生 工 具 年 12 月 31 日 名 義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資 產 負 債 利 率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360, (629) 118, (1,867) 貨 幣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020,501 8,879 (9,615) 573,253 5,334 (6,366) 其 他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 (2) 2, (2) 1,382,085 9,315 (10,246) 693,891 5,925 (8,235) 2014 年, 隨 着 利 率 匯 率 制 度 改 革 進 程 推 進, 銀 行 間 衍 生 產 品 市 場 發 展 迅 速 本 集 團 一 方 面 積 極 把 握 全 年 人 民 幣 市 場 利 率 趨 勢 性 下 行 的 機 會, 加 大 利 率 互 換 等 利 率 衍 生 品 的 交 易 力 度 及 風 險 敞 口, 在 擴 大 利 率 衍 生 交 易 市 場 份 額 的 同 時 顯 著 提 升 了 交 易 收 入 ; 另 一 方 面 積 極 把 握 境 內 美 元 存 款 大 幅 攀 升 美 元 流 動 性 寬 鬆 的 市 場 機 會, 加 大 外 匯 掉 期 交 易 力 度, 大 幅 提 升 外 匯 衍 生 交 易 市 場 佔 有 率, 並 獲 得 了 較 好 的 交 易 收 益 依 據 中 國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的 規 定,2014 年 末, 本 集 團 對 收 購 永 隆 銀 行 招 商 基 金 所 形 成 的 商 譽 進 行 了 減 值 測 試, 確 定 不 需 計 提 減 值 準 備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商 譽 減 值 準 備 餘 額 5.79 億 元, 商 譽 賬 面 價 值 為 億 元

4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負 債 總 額 為 44, 億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長 17.77%, 主 要 是 客 戶 存 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款 項 穩 步 增 長 下 表 列 出 截 至 所 示 日 期 本 集 團 負 債 總 額 構 成 情 況 年 12 月 31 日 佔 總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金 額 百 分 比 % 客 戶 存 款 3,304, ,775,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款 項 697, , 向 中 央 銀 行 借 款 20, 拆 入 資 金 94,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13, ,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10, , 賣 出 回 購 金 融 資 產 款 66, , 應 付 職 工 薪 酬 6, , 應 交 稅 費 11, , 應 付 利 息 45, , 應 付 債 券 106,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其 他 負 債 39, , ,416, ,750,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客 戶 存 款 總 額 為 33, 億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長 19.07%, 佔 本 集 團 負 債 總 額 的 74.82%, 為 本 集 團 的 主 要 資 金 來 源

42 41 下 表 列 出 截 至 所 示 日 期, 本 集 團 按 產 品 類 型 和 客 戶 類 型 劃 分 的 客 戶 存 款 情 況 年 12 月 31 日 佔 總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金 額 百 分 比 % 活 期 存 款 973, , 定 期 存 款 1,237, , ,211, ,806, 活 期 存 款 644, , 定 期 存 款 448, , ,093, , ,304, ,775, 年, 受 資 本 市 場 活 躍 及 高 收 益 理 財 產 品 影 響, 零 售 客 戶 存 款 向 投 資 渠 道 流 動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零 售 客 戶 存 款 佔 客 戶 存 款 總 額 的 比 例 為 33.08%, 比 2013 年 末 下 降 1.81 個 百 分 點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活 期 存 款 佔 客 戶 存 款 總 額 的 比 例 為 48.98%, 較 2013 年 末 下 降 1.88 個 百 分 點 其 中, 公 司 客 戶 類 活 期 存 款 佔 公 司 客 戶 存 款 的 比 例 為 44.03%, 比 2013 年 末 下 降 3.80 個 百 分 點, 零 售 客 戶 活 期 存 款 佔 零 售 客 戶 存 款 的 比 例 為 59.00%, 比 2013 年 末 上 升 2.47 個 百 分 點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25,220 25,220 資 本 公 積 67,523 67,523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1,902 (5,547) 套 期 儲 備 (163) (951) 盈 餘 公 積 28,690 23,502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53,979 46,347 未 分 配 利 潤 121,665 95,471 建 議 分 配 利 潤 16,897 15,636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1,309) (1,736) 314, ,465 少 數 股 東 權 益 , ,956

43 根 據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2014 年 12 月 金 融 機 構 信 貸 收 支 報 表,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存 貸 款 總 額 在 31 家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中 的 市 場 份 額 與 排 名 如 下 : % 折 人 民 幣 存 款 總 額 折 人 民 幣 儲 蓄 存 款 總 額 折 人 民 幣 貸 款 總 額 人 民 幣 個 人 消 費 貸 款 總 額 註 : 從 2010 年 起,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在 編 製 金 融 機 構 信 貸 收 支 報 表 時, 參 考 各 金 融 機 構 的 資 產 總 量, 對 全 國 金 融 機 構 作 了 分 類 : 分 大 型 銀 行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地 區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等 其 中,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有 : 招 行 農 發 進 出 口 中 信 浦 發 民 生 光 大 興 業 華 夏 廣 發 恒 豐 浙 商 渤 海 北 京 天 津 包 商 盛 京 大 連 錦 州 哈 爾 濱 上 海 南 京 江 蘇 寧 波 杭 州 稠 州 濟 南 威 海 臨 商 平 安 重 慶 等 銀 行 5.4 報 告 期 內, 本 集 團 信 貸 資 產 規 模 平 穩 增 長, 不 良 貸 款 有 所 上 升, 撥 備 覆 蓋 保 持 穩 健 水 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貸 款 總 額 25,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14.42%; 不 良 貸 款 率 1.11%, 比 上 年 末 提 高 0.28 個 百 分 點 ; 不 良 貸 款 撥 備 覆 蓋 率 %,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個 百 分 點 ; 貸 款 撥 備 率 2.59%, 比 上 年 末 提 高 0.37 個 百 分 點 下 表 列 出 截 至 所 示 日 期, 本 集 團 貸 款 五 級 分 類 情 況 年 12 月 31 日 佔 總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金 額 百 分 比 % 正 常 類 貸 款 2,439, ,154, 關 注 類 貸 款 46, , 次 級 類 貸 款 17, , 可 疑 類 貸 款 7, , 損 失 類 貸 款 2, , 客 戶 貸 款 總 額 2,513, ,197, 不 良 貸 款 總 額 27, , 在 貸 款 監 管 五 級 分 類 制 度 下, 本 集 團 的 不 良 貸 款 包 括 分 類 為 次 級 可 疑 及 損 失 類 的 貸 款 受 經 濟 下 行 影 響, 本 集 團 不 良 及 關 注 類 貸 款 有 所 上 升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不 良 貸 款 總 額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52.29% 其 中, 不 良 貸 款 增 加 以 次 級 類 貸 款 為 主, 報 告 期 內 次 級 類 貸 款 佔 比 提 高 0.28 個 百 分 點 至 0.69%; 損 失 類 貸 款 得 益 於 核 銷 處 置, 佔 比 較 上 年 末 下 降 0.05 個 百 分 點 期 末 關 注 類 貸 款 億 元, 佔 比 1.86%,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74 個 百 分 點

44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年 12 月 31 日 佔 總 額 不 良 不 良 % (1) 貸 款 金 額 百 分 比 % 貸 款 金 額 貸 款 率 % (1) 1,467, , ,325, , 流 動 資 金 貸 款 762, , , , 固 定 資 產 貸 款 350, , , 貿 易 融 資 231, , , (2) 其 他 122, , , , (3) 75, , , , , , 小 微 貸 款 338, , , ,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329, , 信 用 卡 貸 款 219, , , , (4) 其 他 83, , ,513, , ,197, , 註 : (1) 代 表 某 一 類 不 良 貸 款 佔 該 類 貸 款 總 額 的 比 例 (2) 主 要 包 括 融 資 租 賃 併 購 貸 款 及 對 公 按 揭 等 其 他 公 司 貸 款 (3) 票 據 貼 現 逾 期 後 轉 入 公 司 貸 款 核 算 (4) 自 2014 年 半 年 報 起, 本 公 司 將 商 用 房 貸 款 歸 入 其 他, 並 對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數 據 按 新 口 徑 進 行 追 溯 調 整 新 口 徑 下 其 他 主 要 包 括 綜 合 消 費 貸 款 商 用 房 貸 款 汽 車 貸 款 住 房 裝 修 貸 款 教 育 貸 款 及 以 貨 幣 資 產 質 押 的 其 他 個 人 貸 款 2014 年, 本 集 團 穩 健 發 展 零 售 業 務, 加 大 信 用 卡 貸 款 和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投 放, 適 度 發 展 小 微 貸 款, 零 售 貸 款 佔 比 提 高 2.22 個 百 分 點 至 38.64% 受 經 濟 下 行 期 個 人 償 債 能 力 下 降 的 影 響, 零 售 貸 款 不 良 率 0.77%,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14 個 百 分 點 本 集 團 積 極 支 持 貿 易 背 景 真 實 的 貿 易 融 資 業 務 發 展, 報 告 期 內 貿 易 融 資 佔 比 上 升 1.42 個 百 分 點 至 9.20% 受 中 國 經 濟 三 期 疊 加 影 響, 本 集 團 公 司 貸 款 不 良 率 有 所 上 升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公 司 貸 款 不 良 率 1.39%,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39 個 百 分 點, 其 中 其 他 類 別 不 良 貸 款 上 升 主 要 受 個 別 大 戶 影 響

45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 (1) 貸 款 金 額 佔 總 額 不 良 百 分 比 % 貸 款 金 額 不 良 貸 款 率 % (1) 1,467, , ,325, , 製 造 業 360, , , ,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301, , , , 房 地 產 業 179, ,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148, , 建 築 業 102, , 電 力 熱 力 燃 氣 及 水 生 產 和 供 應 業 101, , 採 礦 業 64, , , 租 賃 和 商 務 服 務 業 52, , 水 利 環 境 和 公 共 設 施 管 理 業 30, , 信 息 傳 輸 軟 件 和 信 息 技 術 服 務 業 22, , (2) 其 他 104, , , , , , , , ,513, , ,197, , 註 : (1) 代 表 某 一 類 不 良 貸 款 佔 該 類 貸 款 總 額 的 比 例 (2) 主 要 包 括 金 融, 農 林 牧 漁, 住 宿 和 餐 飲, 衛 生 和 社 會 工 作 等 行 業 2014 年, 本 集 團 支 持 實 體 經 濟 發 展, 優 化 風 險 資 產 組 合 配 置, 優 先 投 向 高 新 技 術 醫 藥 醫 療 現 代 農 業 教 育 文 化 產 業 等 行 業, 適 度 支 持 基 礎 設 施 和 受 益 城 鎮 化 的 傳 統 優 勢 產 業, 以 及 生 活 消 費 品 批 發 零 售 業 旅 遊 等 消 費 類 行 業 ; 差 異 化 制 定 產 能 過 剩 行 業 大 額 風 險 客 戶 兩 小 客 戶 房 地 產 地 方 政 府 融 資 平 台 業 務 及 貿 易 融 資 等 重 點 領 域 風 險 防 控 策 略 報 告 期 內, 本 集 團 公 司 貸 款 不 良 增 量 92% 集 中 在 製 造 業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採 礦 業 三 個 行 業

46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 (1) 貸 款 金 額 佔 總 額 百 分 比 % 不 良 貸 款 金 額 不 良 貸 款 率 % (1) 總 行 290, , , ,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479, , , , 環 渤 海 地 區 344, , ,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西 地 區 385, , , , 東 北 地 區 128, , , 中 部 地 區 263, , , , 西 部 地 區 322, , , 境 外 69, , 附 屬 機 構 228, , ,513, , ,197, , 註 : (1) 代 表 某 一 類 不 良 貸 款 佔 該 類 貸 款 總 額 的 比 例 2014 年, 本 集 團 動 態 調 整 區 域 授 信 政 策, 優 化 組 合 配 置, 對 風 險 較 高 地 區 提 高 授 信 准 入 標 準 加 強 業 務 權 限 的 管 理, 防 範 區 域 系 統 性 風 險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總 行 境 外 機 構 及 附 屬 機 構 的 貸 款 餘 額 佔 比 上 升, 其 他 地 區 貸 款 佔 比 均 下 降 報 告 期 內, 本 集 團 不 良 貸 款 增 量 59% 集 中 在 中 部 長 江 三 角 洲 及 西 部 地 區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 (1) 貸 款 金 額 佔 總 額 百 分 比 % 不 良 貸 款 金 額 不 良 貸 款 率 % (1) 信 用 貸 款 544, , , , 保 證 貸 款 450, , , , 抵 押 貸 款 1,059, , , , 質 押 貸 款 383, , , 票 據 貼 現 75, , ,513, , ,197, , 註 :(1) 代 表 某 一 類 不 良 貸 款 佔 該 類 貸 款 總 額 的 比 例 經 濟 下 行 期, 本 集 團 通 過 增 加 抵 質 押 品 等 風 險 緩 釋 措 施 夯 實 風 險 防 禦 基 礎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抵 質 押 貸 款 佔 比 較 上 年 末 顯 著 上 升 2.19 個 百 分 點 ; 信 用 貸 款 佔 比 較 上 年 末 上 升 1.38 個 百 分 點, 主 要 是 信 用 卡 貸 款 的 增 長

47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 % A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6, B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5, C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5, D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4, E 製 造 業 4, F 電 力 燃 氣 及 水 的 生 產 和 供 應 業 4, G 信 息 傳 輸 軟 件 和 信 息 技 術 服 務 業 3, H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2, I 採 礦 業 2, J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2, ,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最 大 單 一 借 款 人 貸 款 餘 額 為 億 元, 佔 本 集 團 資 本 淨 額 的 1.81% 最 大 十 家 單 一 借 款 人 貸 款 總 額 為 億 元, 佔 本 集 團 資 本 淨 額 的 11.73%, 佔 本 集 團 貸 款 總 額 的 1.67% 年 12 月 31 日 佔 貸 款 總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金 額 百 分 比 % 逾 期 3 個 月 以 內 27, , 逾 期 3 個 月 至 1 年 19, , 逾 期 1 年 以 上 至 3 年 以 內 4, , 逾 期 3 年 以 上 , 逾 期 貸 款 合 計 52, , 客 戶 貸 款 總 額 2,513, ,197,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逾 期 貸 款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億 元, 逾 期 貸 款 佔 比 2.10%, 較 上 年 末 上 升 0.60 個 百 分 點 逾 期 貸 款 中, 抵 質 押 貸 款 佔 比 51.29%, 保 證 貸 款 佔 比 32.84%, 信 用 貸 款 佔 比 15.87%( 主 要 為 信 用 卡 逾 期 貸 款 ) 本 集 團 對 逾 期 貸 款 採 取 嚴 格 的 分 類 標 準, 不 良 貸 款 與 逾 期 90 天 以 上 貸 款 的 比 值 為 1.11

48 年 12 月 31 日 佔 貸 款 總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金 額 百 分 比 % 已 重 組 貸 款 ( 註 ) , 其 中 : 逾 期 超 過 90 天 的 已 重 組 貸 款 註 : 指 經 重 組 的 不 良 貸 款 本 集 團 對 貸 款 重 組 實 施 嚴 格 審 慎 的 管 控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重 組 貸 款 佔 比 為 0.04%, 較 上 年 末 下 降 0.01 個 百 分 點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抵 債 資 產 的 總 額 為 億 元, 扣 除 已 計 提 減 值 準 備 9.43 億 元, 抵 債 資 產 淨 值 為 4.55 億 元 本 集 團 採 用 個 別 評 估 及 組 合 評 估 兩 種 方 式,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對 貸 款 的 減 值 損 失 進 行 評 估 對 於 單 項 金 額 重 大 的 貸 款, 本 集 團 採 用 個 別 方 式 進 行 減 值 測 試, 如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貸 款 已 出 現 減 值, 其 減 值 損 失 金 額 的 確 認, 以 貸 款 賬 面 金 額 與 該 貸 款 預 計 未 來 可 收 回 現 金 流 折 現 價 值 之 間 的 差 額 計 量, 並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對 於 單 項 金 額 不 重 大 的 貸 款, 及 以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但 沒 有 客 觀 證 據 表 明 已 出 現 減 值 的 貸 款, 將 包 括 在 具 有 類 似 信 用 風 險 特 徵 的 貸 款 組 合 中 進 行 減 值 測 試, 根 據 測 試 結 果, 確 定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的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計 提 水 平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客 戶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的 變 化 情 況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年 48,764 41,138 本 期 計 提 32,895 10,927 本 期 轉 回 (1,641) (731) ( 註 ) 已 減 值 貸 款 折 現 回 撥 (655) (406)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核 銷 貸 款 期 內 核 銷 (14,917) (2,134) 期 內 轉 入 出 (8) 匯 率 變 動 68 (87) 65,165 48,764 註 : 指 隨 着 時 間 的 推 移, 已 減 值 的 貸 款 其 隨 後 現 值 增 加 的 累 計 利 息 收 入 本 集 團 堅 持 穩 健 審 慎 的 撥 備 計 提 政 策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貸 款 減 值 準 備 餘 額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億 元 ; 不 良 貸 款 撥 備 覆 蓋 率 %,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個 百 分 點 ; 貸 款 撥 備 率 2.59%, 比 上 年 末 提 高 0.37 個 百 分 點

49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高 級 法 下 本 集 團 資 本 充 足 率 12.38%,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44%, 比 權 重 法 下 資 本 充 足 率 分 別 高 0.64 個 和 0.84 個 百 分 點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1) 1.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301,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301, 資 本 淨 額 358,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 不 考 慮 並 行 期 底 線 要 求 ) 2,748,687 其 中 : 信 用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2,471,180 市 場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22,610 操 作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254,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 考 慮 並 行 期 底 線 要 求 ) 2,893,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44% 7.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44% 8. 資 本 充 足 率 12.38% 9. 槓 桿 率 4.96% 註 1: 註 2: 高 級 法 指 2012 年 6 月 7 日 中 國 銀 監 會 發 佈 的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中 的 高 級 計 量 方 法, 下 同 按 該 辦 法 規 定, 本 集 團 資 本 充 足 率 計 算 範 圍 包 括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本 公 司 資 本 充 足 率 計 算 範 圍 包 括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境 內 外 所 有 分 支 機 構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符 合 資 本 充 足 率 並 表 範 圍 的 附 屬 公 司 包 括 : 永 隆 銀 行 招 銀 國 際 招 銀 租 賃 和 招 商 基 金 並 行 期 底 線 要 求 指 商 業 銀 行 在 實 施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的 並 行 期 內, 應 當 通 過 資 本 底 線 調 整 系 數 對 銀 行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乘 以 最 低 資 本 要 求 與 儲 備 資 本 要 求 之 和 的 金 額 資 本 扣 減 項 總 額 可 計 入 資 本 的 超 額 貸 款 損 失 準 備 進 行 調 整 而 計 算 得 出 的 受 資 本 底 線 約 束 的 資 本 要 求 資 本 底 線 要 求 調 整 系 數 在 並 行 期 第 一 年 為 95%, 第 二 年 為 90%, 第 三 年 及 以 後 為 80%

50 49 本 公 司 高 級 法 下 資 本 充 足 率 11.93%,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00%, 比 權 重 法 下 分 別 高 0.66 個 和 0.88 個 百 分 點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268,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268, 資 本 淨 額 320,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 不 考 慮 並 行 期 底 線 要 求 ) 2,546,291 其 中 : 信 用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2,285,300 市 場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19,123 操 作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241,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 考 慮 並 行 期 底 線 要 求 ) 2,687,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00% 7.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00% 8. 資 本 充 足 率 11.93% 9. 槓 桿 率 4.6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 權 重 法 下 資 本 充 足 率 11.74%, 比 年 初 上 升 0.60 個 百 分 點 ;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60%, 比 年 初 上 升 0.33 個 百 分 點 剔 除 發 行 113 億 元 二 級 資 本 債 券 的 因 素 後, 本 集 團 資 本 充 足 率 和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分 別 為 11.38% 和 9.60%, 比 年 初 分 別 上 升 0.24 個 和 0.33 個 百 分 點, 較 好 地 保 持 了 資 本 內 生 平 衡 上 年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增 減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1) 1.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301, ,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301, , 資 本 淨 額 369, ,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3,146,571 2,744,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60% 9.27% 上 升 0.33 個 百 分 點 6.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60% 9.27% 上 升 0.33 個 百 分 點 7. 資 本 充 足 率 11.74% 11.14% 上 升 0.60 個 百 分 點 註 1: 權 重 法 指 按 照 2012 年 6 月 7 日 中 國 銀 監 會 發 佈 的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中 的 相 關 規 定, 信 用 風 險 使 用 權 重 法, 市 場 風 險 使 用 標 準 法, 操 作 風 險 使 用 基 本 指 標 法, 下 同

51 50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權 重 法 下 資 本 充 足 率 11.27%, 比 年 初 上 升 0.42 個 百 分 點 ;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12%, 比 年 初 上 升 0.08 個 百 分 點 剔 除 對 附 屬 公 司 增 資 42 億 元 以 及 發 行 113 億 元 二 級 資 本 債 券 兩 項 因 素 後, 本 公 司 資 本 充 足 率 和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分 別 為 11.03% 和 9.27%, 比 年 初 分 別 上 升 0.18 個 和 0.23 個 百 分 點 上 年 末 年 本 年 末 比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月 31 日 上 年 末 增 減 (%) 1.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268, ,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268, , 資 本 淨 額 331, ,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2,946,283 2,560,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12% 9.04% 上 升 0.08 個 百 分 點 6.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12% 9.04% 上 升 0.08 個 百 分 點 7. 資 本 充 足 率 11.27% 10.85% 上 升 0.42 個 百 分 點 在 本 報 告 期 內, 在 內 評 初 級 法 下, 本 公 司 信 用 風 險 共 劃 分 為 主 權 金 融 機 構 公 司 零 售 股 權 其 他 等 六 類 風 險 暴 露 各 類 風 險 暴 露 餘 額 如 下 所 示 : ( 單 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風 險 暴 露 類 型 法 人 集 團 內 評 法 覆 蓋 部 份 金 融 機 構 474, ,853 公 司 1,571,404 1,571,404 零 售 1,051,949 1,051,949 其 中 : 個 人 住 房 抵 押 320, ,953 合 格 循 環 零 售 329, ,727 其 他 零 售 401, ,269 內 評 法 未 覆 蓋 部 份 表 內 2,108,721 2,375,167 表 外 187, ,158 交 易 對 手 5,336 7,060

52 51 本 集 團 採 用 混 合 法 計 算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具 體 而 言 : 採 用 內 模 法 計 算 境 內 機 構 的 一 般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採 用 標 準 法 計 算 境 內 機 構 特 定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境 外 機 構 一 般 市 場 風 險 和 特 定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2014 年 末, 本 集 團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為 18.1 億 元,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為 億 元, 其 中, 採 用 內 模 法 計 算 的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為 10.9 億 元, 其 他 採 用 標 準 法 計 算 的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為 7.2 億 元 本 集 團 採 用 歷 史 市 場 數 據 長 度 為 250 天 置 信 度 為 99% 持 有 期 為 10 天 的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計 算 內 模 法 資 本 要 求 2014 年 末, 本 集 團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指 標 如 下 表 所 示 : ( 單 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報 告 期 壓 力 序 號 項 目 風 險 價 值 報 告 期 一 般 風 險 價 值 1 平 均 值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期 末 值 以 下 分 部 經 營 業 績 分 別 按 業 務 分 部 和 地 區 分 部 呈 示 由 於 業 務 分 部 信 息 較 接 近 本 集 團 的 經 營 活 動, 本 集 團 以 業 務 分 部 信 息 為 分 部 報 告 的 主 要 形 式 分 部 報 告 數 據 主 要 來 自 本 公 司 管 理 會 計 系 統 多 維 盈 利 報 告 本 集 團 主 要 業 務 包 括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和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下 表 列 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各 業 務 分 部 的 概 要 經 營 業 績 年 ( 重 述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分 部 稅 前 利 潤 佔 比 (%)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30, ,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29, ,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16, , 其 他 業 務 (2,671) (3.64) (4,991) (7.30) 73, , 報 告 期 內, 本 集 團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盈 利 佔 比 繼 續 提 升 : 稅 前 利 潤 達 億 元, 比 上 年 增 長 23.88%, 佔 全 部 稅 前 利 潤 的 39.64%, 同 比 提 升 5.30 個 百 分 點 同 時,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成 本 收 入 比 ( 不 含 營 業 稅 及 附 加 ) 為 39.64%, 較 2013 年 下 降 4.75 個 百 分 點

53 52 本 集 團 主 要 營 銷 網 絡 集 中 於 中 國 境 內 相 對 富 裕 的 地 區 及 其 他 地 區 的 一 些 大 城 市 下 表 列 示 所 示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地 理 區 域 劃 分 的 分 部 業 績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 (%) (%) 總 行 1,863, ,629, ,998 3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590, , , 環 渤 海 地 區 425, ,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西 地 區 527, , , 東 北 地 區 173, , ,865 5 中 部 地 區 333, , , 西 部 地 區 378, , , 境 外 126, , ,077 3 附 屬 公 司 311, , , ,731, ,416, , 總 資 產 總 負 債 利 潤 總 額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百 分 比 除 外 ) 金 額 佔 比 (%) 金 額 佔 比 (%) 金 額 佔 比 (%) 總 行 1,566, ,371, ,711 4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507, , , 環 渤 海 地 區 352, ,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西 地 區 490, , , 東 北 地 區 146, , ,800 6 中 部 地 區 286, , , 西 部 地 區 316, , , 境 外 99, , 附 屬 公 司 250, , , ,016, ,750, ,

54 本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表 表 外 項 目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承 諾 及 或 有 負 債 承 諾 及 或 有 負 債 具 體 包 括 信 貸 承 諾 經 營 租 賃 承 諾 資 本 支 出 承 諾 證 券 承 銷 承 諾 債 券 承 兌 承 諾 未 決 訴 訟 和 糾 紛 及 其 他 或 有 負 債 信 貸 承 擔 是 最 主 要 的 組 成 部 份, 截 至 2014 年 末, 信 貸 承 擔 餘 額 12, 億 元 有 關 或 有 負 債 及 承 擔 詳 見 本 報 告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或 有 負 債 和 承 擔 年 末, 本 集 團 沒 有 發 生 逾 期 未 償 債 務 情 況 本 公 司 打 造 輕 型 銀 行, 是 因 勢 而 變 的 必 然 選 擇, 是 順 應 中 國 經 濟 結 構 和 金 融 業 輕 型 化 發 展 趨 勢 的 客 觀 要 求, 也 是 本 公 司 實 現 自 身 嬗 變 與 超 越 的 現 實 要 求 輕 型 銀 行 戰 略 的 本 質 和 核 心 就 是 要 以 更 少 的 資 本 消 耗 更 集 約 的 經 營 方 式 更 靈 巧 的 應 變 能 力, 實 現 更 高 效 的 發 展 和 更 豐 厚 的 價 值 回 報 輕 型 銀 行 主 要 體 現 在 輕 的 資 產 輕 的 經 營 模 式 輕 的 管 理 方 式 以 及 輕 的 商 業 文 化 上, 通 過 從 點 線 面 各 維 度 系 統 發 力, 最 終 實 現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快 速 響 應 市 場 變 化, 為 客 戶 創 造 價 值, 從 而 實 現 自 身 價 值 的 增 長 本 公 司 將 建 設 以 零 售 金 融 為 主 體, 公 司 金 融 同 業 金 融 為 支 撐 的 一 體 兩 翼 的 業 務 體 系, 形 成 一 體 和 兩 翼 間 的 相 互 統 一 相 互 協 調 相 互 促 進, 打 造 三 大 盈 利 支 柱 零 售 金 融 將 打 造 成 最 佳 銀 行, 以 財 富 管 理 小 微 金 融 消 費 金 融 三 大 業 務 為 突 破 口, 持 續 提 升 零 售 金 融 價 值 貢 獻 ; 公 司 金 融 將 打 造 成 專 業 銀 行, 聚 焦 現 金 管 理 貿 易 金 融 跨 境 金 融 併 購 金 融 四 大 業 務 重 點, 形 成 具 有 顯 著 優 勢 的 業 務 特 色 ; 同 業 金 融 將 打 造 成 精 品 銀 行, 以 大 資 產 管 理 和 金 融 市 場 交 易 雙 輪 驅 動 形 成 新 的 盈 利 增 長 點 通 過 構 建 一 體 兩 翼 的 發 展 格 局, 來 更 有 效 地 應 對 利 率 市 場 化 和 經 濟 週 期 性 波 動

55 報 告 期 末, 權 重 法 下 本 公 司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與 本 公 司 總 資 產 的 比 值 為 65.61%, 較 上 年 末 的 67.33% 下 降 1.72 個 百 分 點 ; 權 重 法 下 本 公 司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的 增 速 為 15.09%, 較 本 公 司 總 資 產 增 速 18.11% 低 3.02 個 百 分 點 2 資 產 證 券 化 已 成 為 本 公 司 踐 行 輕 型 銀 行 的 重 要 途 徑 和 突 破 口 2014 年, 本 公 司 抓 住 證 券 化 試 點 重 啟 機 遇, 年 內 共 發 行 三 期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合 計 億 元, 累 計 發 行 規 模 居 全 國 商 業 銀 行 首 位, 僅 次 於 國 家 開 發 銀 行 其 中, 率 先 推 出 國 內 首 單 信 用 卡 資 產 證 券 化 產 品, 金 額 81.1 億 元 ; 發 行 兩 期 對 公 貸 款 證 券 化 產 品, 金 額 合 計 億 元 同 時, 持 續 推 進 資 產 證 券 化 業 務 創 新 實 踐, 建 立 健 全 內 部 管 理 流 程 制 度, 加 快 專 業 人 才 培 養 和 系 統 建 設, 構 建 了 資 產 證 券 化 業 務 常 態 化 運 行 機 制 2015 年, 本 公 司 將 通 過 資 產 證 券 化 加 大 資 產 組 織 與 經 營 力 度, 釋 放 規 模 與 資 本 資 源, 改 善 集 中 度, 提 高 流 動 性, 推 動 從 持 有 型 銀 行 向 交 易 型 銀 行 轉 變, 充 分 利 用 資 產 證 券 化 工 具 盤 活 存 量 優 化 增 量, 實 現 輕 資 產 運 營 模 式 今 年 預 計 發 行 規 模 將 較 2014 年 有 較 大 幅 度 增 長 同 時, 構 建 和 完 善 全 流 程 的 資 產 證 券 化 體 系, 持 續 推 進 資 產 證 券 化 業 務 創 新, 包 括 嘗 試 多 元 化 差 異 化 的 證 券 化 品 種 設 計, 創 新 交 易 結 構, 推 進 跨 市 場 發 行 實 踐, 促 進 多 元 化 資 產 分 銷 渠 道 建 設, 加 強 投 資 者 群 體 培 育 等 年, 本 公 司 繼 續 大 力 拓 展 財 富 管 理 信 用 卡 等 業 務, 帶 動 了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較 快 增 長 2014 年, 本 公 司 累 計 實 現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幅 61.79%,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在 營 業 淨 收 入 中 佔 比 為 31.50%, 同 比 提 升 7.15 個 百 分 點 實 現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53.48%, 其 中, 實 現 財 富 管 理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億 元, 同 口 徑 下 比 2013 年 增 長 46.88%( 其 中 : 受 託 理 財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83.86%; 代 理 信 託 計 劃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34%; 代 理 保 險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7.30%; 代 理 基 金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70.68%; 代 理 貴 金 屬 收 入 1.57 億 元 ); 實 現 銀 行 卡 手 續 費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55.91%; 實 現 票 據 賣 斷 價 差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71.65%; 實 現 結 算 與 清 算 手 續 費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51.67%; 實 現 國 際 保 函 保 理 手 續 費 收 入 憶 元, 同 比 增 長 28.96%

56 55 4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權 重 法 下 本 公 司 資 本 充 足 率 11.27%,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12%, 比 上 年 末 分 別 上 升 了 0.42 個 和 0.08 個 百 分 點 ; 高 級 法 下 本 公 司 資 本 充 足 率 11.93%,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00%, 較 2014 年 6 月 30 日 均 上 升 0.81 個 百 分 點 稅 前 風 險 調 整 後 的 資 本 回 報 率 (RAROC) 為 23.52%, 維 持 較 高 水 平, 並 明 顯 高 於 資 本 成 本 5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成 本 收 入 比 為 30.58%, 比 上 年 下 降 4.11 個 百 分 點 ; 人 均 稅 前 利 潤 95 萬 元, 網 均 稅 前 利 潤 5,467 萬 元 6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零 售 電 子 渠 道 綜 合 櫃 面 替 代 率 達 到 95.38%, 公 司 電 子 渠 道 綜 合 櫃 面 替 代 率 達 到 56.50%, 網 上 企 業 銀 行 交 易 結 算 替 代 率 達 到 93.32%, 較 上 年 分 別 提 高 2.88 個 1.85 個 和 0.90 個 百 分 點 年, 本 公 司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價 值 貢 獻 持 續 提 升, 稅 前 利 潤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3.88%, 佔 本 公 司 稅 前 利 潤 的 比 例 不 斷 提 升, 達 42.81%, 同 比 提 升 6.19 個 百 分 點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營 業 淨 收 入 保 持 較 快 增 長,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0.80%, 佔 本 公 司 營 業 淨 收 入 的 43.54% 2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實 現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營 業 淨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4.94%;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營 業 淨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80.38% 3 本 公 司 一 體 兩 翼 在 進 一 步 凸 顯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戰 略 地 位 的 同 時, 更 強 調 相 互 促 進 整 體 最 優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公 司 及 同 業 金 融 以 自 身 的 快 速 發 展 為 零 售 業 務 增 長 打 造 堅 實 基 礎 : 公 司 金 融 通 過 大 力 營 銷 代 發 工 資 商 務 卡 養 老 金 等 業 務, 帶 動 零 售 金 融 客 戶 拓 展,2014 年 代 發 工 資 近 6,500 億 元, 商 務 卡 等 產 品 年 內 發 卡 萬 張, 管 理 養 老 金 資 產 超 過 1,100 億 元, 為 零 售 金 融 提 供 代 銷 產 品 總 額 達 263 億 元 ; 同 業 金 融 通 過 資 產 管 理 向 零 售 金 融 提 供 產 品 支 持, 滿 足 零 售 客 戶 多 層 次 的 投 資 需 求, 報 告 期 內 共 向 零 售 客 戶 提 供 理 財 產 品 2,021 支, 金 額 48,019 億 元

57 展 望 2015 年, 中 國 經 濟 增 長 將 繼 續 放 緩, 但 總 體 仍 將 位 於 合 理 區 間 從 需 求 來 看, 投 資 下 滑 消 費 走 弱, 出 口 亦 存 在 諸 多 不 確 定 性, 需 求 面 或 將 持 續 疲 弱, 但 國 家 戰 略 推 進 改 革 紅 利 釋 放 產 業 結 構 優 化 等 因 素 仍 對 經 濟 基 本 面 起 到 一 定 支 撑 作 用 綜 合 考 慮 各 方 因 素, 中 國 經 濟 增 長 預 計 將 維 持 7% 左 右 的 合 理 增 速, 物 價 維 持 下 行 趨 勢 在 三 期 疊 加 和 去 槓 桿 化 的 背 景 下, 預 計 2015 年 將 繼 續 保 持 中 性 適 度 的 貨 幣 金 融 環 境 2015 年, 銀 行 業 經 營 環 境 將 面 臨 重 大 變 革 隨 着 宏 觀 經 濟 繼 續 下 行 降 息 預 期 下 利 率 市 場 化 和 金 融 脫 媒 的 加 快 推 進, 以 及 以 互 聯 網 金 融 為 代 表 的 新 型 金 融 服 務 模 式 與 組 織 的 不 斷 湧 現, 市 場 競 爭 格 局 將 更 加 激 烈, 銀 行 業 利 潤 增 速 趨 緩 將 成 為 新 常 態 隨 着 中 國 經 濟 步 入 轉 型 陣 痛 期, 信 用 風 險 的 持 續 暴 露, 銀 行 風 險 防 控 壓 力 也 將 不 斷 上 升 另 一 方 面, 隨 着 金 融 監 管 體 系 的 不 斷 完 善 新 型 監 管 工 具 的 陸 續 推 出, 監 管 政 策 不 斷 趨 緊 ( 規 範 同 業 業 務 及 服 務 收 費 等 ), 資 本 約 束 日 益 嚴 格, 將 推 動 銀 行 經 營 管 理 水 平 和 風 險 管 控 能 力 的 提 升, 促 進 銀 行 走 向 健 康 可 持 續 發 展 道 路 年, 本 公 司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為 2.58%, 比 上 年 下 降 31 個 基 點, 主 要 原 因 為 : 一 是 利 差 相 對 較 窄 的 同 業 業 務 總 體 擴 張 相 對 較 快, 佔 總 生 息 資 產 的 比 例 有 所 上 升 ; 二 是 為 了 適 應 利 率 市 場 化, 結 構 性 存 款 增 長 相 對 較 快, 推 動 整 體 存 款 成 本 有 所 上 升 ; 三 是 受 人 民 幣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外 幣 負 債 業 務 增 長 快 於 外 幣 資 產 業 務, 外 幣 業 務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較 上 年 出 現 下 降 展 望 2015 年, 面 對 錯 綜 複 雜 的 內 外 部 經 濟 形 勢, 為 保 證 經 濟 平 穩 健 康 運 行, 不 排 除 央 行 將 進 一 步 採 取 降 息 降 准 的 可 能 性, 貸 款 債 券 投 資 同 業 資 產 等 資 產 端 收 益 上 升 空 間 有 限, 而 隨 着 利 率 市 場 化 進 程 加 快 推 進 市 場 競 爭 日 益 激 烈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負 債 端 壓 力 較 難 緩 解,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將 面 臨 較 大 壓 力 在 此 背 景 下, 本 公 司 將 加 快 資 產 負 債 結 構 調 整, 通 過 擴 大 客 戶 基 礎 深 化 客 戶 經 營 靈 活 調 整 定 價 等 手 段, 努 力 拓 展 低 成 本 的 存 款 來 源, 強 化 負 債 成 本 的 比 較 優 勢, 同 時 在 有 效 管 控 風 險 的 前 提 下, 持 續 推 進 資 產 結 構 優 化, 預 計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將 維 持 穩 中 略 降 的 水 平 3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不 良 貸 款 率 為 1.20%,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30 個 百 分 點 ; 關 注 貸 款 率 為 1.94%,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83 個 百 分 點 ; 不 良 貸 款 撥 備 覆 蓋 率 為 %,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個 百 分 點 ; 信 用 成 本 為 1.43%, 較 上 年 末 上 升 0.92 個 百 分 點 風 險 水 平 整 體 可 控 本 公 司 積 極 應 對 外 部 宏 觀 經 濟 變 化, 前 瞻 防 範 房 地 產 行 業 地 方 政 府 融 資 平 台 產 能 過 剩 行 業 及 高 風 險 地 區 潛 在 風 險

58 57 對 房 地 產 授 信 業 務, 本 公 司 前 瞻 動 態 調 整 信 貸 政 策, 嚴 格 客 戶 區 域 項 目 准 入 標 準, 實 施 全 口 徑 風 險 限 額 管 理 ; 重 點 支 持 總 分 行 核 心 客 戶, 貸 款 增 量 主 要 投 向 住 房 開 發 和 土 地 儲 備 ; 加 強 放 款 及 貸 後 等 風 險 管 控, 優 化 資 產 結 構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境 內 公 司 房 地 產 廣 義 口 徑 風 險 業 務 餘 額 3, 億 元 ( 含 實 有 及 或 有 信 貸 債 券 投 資 自 營 及 理 財 非 標 投 資 等 業 務 ), 比 年 初 增 加 1, 億 元 其 中, 境 內 公 司 房 地 產 貸 款 餘 額 1,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億 元, 佔 本 公 司 貸 款 總 額 的 6.16%, 比 上 年 末 提 高 1.36 個 百 分 點 ; 不 良 貸 款 率 0.32%, 比 上 年 末 下 降 0.20 個 百 分 點 此 外, 涉 及 房 地 產 或 有 信 貸 債 券 投 資 自 營 及 理 財 非 標 投 資 等 業 務 均 無 不 良 資 產 對 地 方 政 府 融 資 平 台 授 信 業 務, 本 公 司 實 施 全 口 徑 風 險 限 額 管 理 ; 堅 持 總 量 管 控, 遵 循 回 歸 商 業 化 原 則, 以 現 金 流 全 覆 蓋 作 為 核 心 標 準, 對 地 方 政 府 的 系 統 重 要 性 平 台 給 予 適 度 支 持, 不 斷 優 化 平 台 貸 款 結 構 同 時, 根 據 國 家 相 關 法 規, 穩 步 推 進 存 量 平 台 業 務 分 類 清 理 確 權 工 作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地 方 政 府 融 資 平 台 廣 義 口 徑 風 險 業 務 餘 額 2, 億 元 ( 含 實 有 及 或 有 信 貸 債 券 投 資 自 營 及 理 財 非 標 投 資 等 業 務 ), 比 年 初 增 加 億 元, 其 中, 表 內 貸 款 餘 額 1,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億 元, 佔 本 公 司 貸 款 總 額 的 5.01%, 比 上 年 末 上 升 0.67 個 百 分 點 ; 無 不 良 資 產 對 鋼 鐵 水 泥 平 板 玻 璃 電 解 鋁 船 舶 製 造 多 晶 硅 風 電 設 備 煤 化 工 等 產 能 過 剩 行 業, 本 公 司 按 照 控 總 量 調 結 構 增 擔 保 退 風 險 的 總 體 方 針, 通 過 提 高 准 入 標 準, 採 取 名 單 制 限 額 和 核 准 管 理, 支 持 優 質 客 戶 退 出 風 險 貸 款, 優 化 風 險 緩 釋 手 段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產 能 過 剩 行 業 貸 款 餘 額 億 元, 佔 本 公 司 貸 款 總 額 的 1.87%, 比 年 初 下 降 0.56 個 百 分 點 ; 由 於 受 產 業 結 構 升 級 調 整 淘 汰 落 後 產 能 等 國 家 政 策 影 響, 不 良 貸 款 率 1.75%, 比 年 初 上 升 1.02 個 百 分 點 在 區 域 風 險 防 控 方 面, 本 公 司 制 定 差 異 化 的 區 域 信 貸 政 策, 優 化 組 合 配 置, 通 過 提 高 准 入 加 強 授 權 管 理 動 態 調 整 信 貸 投 放 規 模 及 資 產 質 量 考 核 等 管 理 工 具, 加 強 區 域 風 險 控 制, 推 動 區 域 客 戶 結 構 調 整, 提 升 區 域 風 險 監 測 和 預 警 能 力 年 末, 權 重 法 下 本 公 司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比 年 初 增 速 為 15.09%, 保 持 了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增 長 的 合 理 性 及 穩 健 性, 主 要 由 於 本 公 司 貫 徹 輕 型 銀 行 經 營 理 念, 加 大 對 輕 資 產 業 務 的 投 放 比 例, 適 度 降 低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增 速 2015 年, 本 公 司 將 繼 續 貫 徹 輕 型 銀 行 戰 略 導 向, 優 化 業 務 結 構 和 客 戶 結 構, 深 化 應 用 風 險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提 升 資 本 回 報 水 平 和 價 值 創 造 能 力, 保 持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增 長 速 度 穩 中 有 降, 確 保 資 本 充 足 率 持 續 滿 足 監 管 要 求 並 平 穩 運 行

59 58 5 本 公 司 持 續 優 化 業 務 結 構, 加 強 資 本 管 理, 報 告 期 內 滿 足 中 國 銀 監 會 關 於 過 渡 期 安 排 的 最 低 資 本 要 求 儲 備 資 本 要 求 以 及 逆 週 期 資 本 要 求 2014 年 4 月 18 日, 中 國 銀 監 會 核 准 本 公 司 法 人 機 構 實 施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其 中, 符 合 監 管 要 求 的 公 司 風 險 暴 露 和 金 融 機 構 風 險 暴 露 使 用 初 級 內 部 評 級 法, 零 售 風 險 暴 露 使 用 內 部 評 級 法, 市 場 風 險 採 用 內 部 模 型 法, 操 作 風 險 採 用 標 準 法 同 時, 中 國 銀 監 會 對 獲 准 實 施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的 商 業 銀 行 設 立 並 行 期 並 行 期 內 商 業 銀 行 應 當 按 照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和 其 他 方 法 並 行 計 算 資 本 充 足 率, 並 遵 守 資 本 底 線 要 求 高 級 法 下 本 公 司 風 險 資 產 比 權 重 法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於 零 售 資 產 具 有 分 散 性 特 點, 在 高 級 法 下 有 明 顯 的 資 本 節 約 效 果, 而 本 公 司 一 直 推 行 零 售 銀 行 戰 略, 零 售 資 產 佔 比 較 高 2014 年, 本 公 司 成 功 發 行 113 億 元 二 級 資 本 債 券, 資 本 結 構 進 一 步 優 化 2015 年, 本 公 司 將 保 持 對 優 先 股 永 續 債 等 新 型 融 資 工 具 的 關 注 本 公 司 年 資 本 規 劃 目 標 設 置 為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8.5%,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5%, 資 本 充 足 率 11.5% 與 規 劃 目 標 比 較,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高 級 法 下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和 資 本 充 足 率 分 別 高 於 目 標 1.5 個 0.5 個 和 0.43 個 百 分 點 6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自 營 資 金 投 資 非 標 準 化 債 權 資 產 的 餘 額 為 3,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72.26% 其 中, 信 貸 類 自 營 非 標 投 資 餘 額 2,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82.62%; 不 良 率 為 0.005% 同 時, 本 公 司 已 經 並 將 繼 續 嚴 格 遵 照 關 於 規 範 金 融 機 構 同 業 業 務 的 通 知 ( 銀 發 號 ) 的 要 求, 強 化 風 險 審 查 與 資 金 投 向 合 規 性 審 查, 根 據 所 投 資 基 礎 資 產 的 性 質, 準 確 計 量 風 險 並 計 提 相 應 資 本 與 撥 備,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 貸 類 自 營 非 標 投 資 撥 備 餘 額 億 元, 撥 備 率 為 1.43%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買 入 返 售 信 託 受 益 權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債 權 收 益 權 等 買 入 返 售 乙 方 業 務 餘 額 共 計 1, 億 元, 較 年 初 下 降 29.16%; 無 不 良 資 產 本 公 司 對 該 類 資 產 已 按 照 相 應 金 融 機 構 風 險 敞 口 計 提 資 本, 並 根 據 關 於 規 範 金 融 機 構 同 業 業 務 的 通 知 ( 銀 發 號 ) 的 要 求, 已 叫 停 三 方 的 信 託 受 益 權 與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買 入 返 售 業 務, 存 量 業 務 將 自 然 到 期 結 清

60 59 7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構 建 互 聯 網 金 融 平 台 流 量 大 數 據 的 整 體 結 構 布 局, 推 動 業 務 經 營 模 式 向 網 絡 化 轉 型, 同 時, 以 平 台 化 開 放 式 的 競 爭 合 作 結 構, 融 入 互 聯 網 經 濟 形 態, 形 成 多 元 化 的 異 業 聯 盟, 打 造 互 聯 網 金 融 生 態 體 系 平 台 建 設 重 點 推 動 移 動 金 融 平 台 小 企 業 E 家 平 台 智 慧 供 應 鏈 平 台 銀 E 通 平 台 的 建 設, 以 平 台 型 業 務 模 式, 實 現 資 源 聚 合 產 品 創 新 和 流 程 協 同, 為 客 戶 提 供 超 越 預 期 的 全 方 位 金 融 服 務 流 量 經 營 體 系 建 設 致 力 於 持 續 推 動 搜 索 引 擎 優 化, 構 建 金 融 流 量 規 模 化 導 入 分 發 轉 化 變 現 的 全 流 程 經 營 體 系 大 數 據 建 設 以 大 數 據 應 用 和 運 營 體 系 建 設 為 核 心, 將 大 數 據 應 用 前 置 到 業 務 場 景 中, 在 規 模 化 客 戶 獲 取 互 聯 網 實 時 風 險 授 信 和 預 警 在 線 MOT 營 銷 和 客 戶 服 務 等 領 域 尋 求 突 破 在 全 行 互 聯 網 金 融 戰 略 框 架 下, 零 售 金 融 公 司 金 融 同 業 金 融 積 極 探 索 協 同 發 展, 在 互 聯 網 金 融 領 域 取 得 了 良 好 成 效 在 零 售 金 融 領 域, 重 構 現 有 網 銀 體 系, 發 佈 網 銀 專 業 版 7.0, 推 出 朝 朝 盈 閃 電 貸 尾 零 返 現 等 具 有 互 聯 網 思 維 的 產 品 ; 在 移 動 金 融 方 面, 重 點 打 造 手 機 銀 行 和 掌 上 生 活 兩 大 移 動 平 台, 推 出 新 一 代 手 機 銀 行 掌 上 生 活 手 機 客 戶 端, 發 佈 全 功 能 移 動 金 融 產 品 一 閃 通 截 至 2014 年 末, 零 售 電 子 銀 行 客 戶 數 達 3,613 萬 戶, 零 售 電 子 銀 行 總 登 陸 次 數 達 億 次, 手 機 銀 行 登 錄 次 數 達 7.49 億 次, 掌 上 生 活 客 戶 端 綁 定 用 戶 數 達 1,150 萬 戶,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 掌 上 生 活 總 登 陸 次 數 達 8.38 億 次 同 時, 積 極 開 展 多 元 化 異 業 聯 盟, 同 中 國 聯 通 共 同 籌 建 招 聯 消 費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融 合 雙 方 核 心 能 力 和 優 勢 資 源, 大 力 拓 展 互 聯 網 金 融 應 用 領 域 在 公 司 金 融 領 域, 持 續 加 大 小 企 業 E 家 的 推 進 力 度, 圍 繞 客 戶 基 於 金 融 的 資 產 增 值 支 付 和 流 動 性 需 求, 依 托 小 企 業 E 家 通 過 技 術 創 新 和 第 三 方 協 作, 幫 助 客 戶 實 現 在 統 一 用 戶 體 系 下 的 高 效 資 產 管 理, 進 而 實 現 本 公 司 依 托 互 聯 網 開 展 跨 銀 行 機 構 客 戶 的 直 接 服 務 截 至 2014 年 底, 本 公 司 小 企 業 E 家 註 冊 會 員 53.8 萬,2014 年 總 登 陸 次 數 110 萬 次 此 外, 報 告 期 末 公 司 電 子 銀 行 客 戶 數 54.2 萬 戶,2014 年 公 司 電 子 銀 行 總 登 陸 次 數 6,000 萬 次 在 同 業 金 融 領 域, 致 力 於 打 造 同 業 電 子 渠 道 與 客 戶 服 務 窗 口 依 托 手 機 +PC 客 戶 端, 將 線 下 業 務 線 上 化 運 作, 與 合 作 機 構 開 展 平 台 化 渠 道 合 作, 實 現 優 勢 互 補 和 資 源 互 換, 推 出 國 內 首 家 全 功 能 網 上 託 管 銀 行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網 上 託 管 銀 行 業 務 覆 蓋 率 增 長 個 百 分 點 至 100%, 網 上 託 管 銀 行 累 計 清 算 交 收 金 額 萬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8 央 行 於 2014 年 末 就 存 款 保 險 制 度 草 案 向 社 會 公 眾 徵 求 意 見, 存 款 保 險 制 度 有 望 於 2015 年 內 推 出 存 款 保 險 制 度 的 出 台, 一 方 面, 標 誌 着 政 府 將 不 再 為 銀 行 危 機 埋 單, 市 場 競 爭 環 境 更 加 公 平, 但 也 更 加 激 烈 ; 另 一 方 面, 一 定 程 度 上 提 高 公 眾 對 中 小 銀 行 的 信 心, 但 保 費 支 出 也 將 增 加 銀 行 的 運 營 成 本 為 此, 本 公 司 將 採 取 相 關 應 對 措 施, 一 是 貫 徹 一 體 兩 翼 的 戰 略 定 位, 加 快 客 群 調 整, 強 化 穩 定 的 零 售 儲 蓄 存 款, 避 免 過 度 依 賴 短 期 批 髮 型 融 資 ; 二 是 堅 持 服 務 升 級 的 戰 略 路 徑, 強 化 對 客 戶 的 綜 合 金 融 服 務 能 力, 以 優 質 的 客 戶 服 務 吸 收 有 質 量 的 存 款 ; 三 是 調 整 優 化 負 債 結 構, 適 度 提 高 非 存 款 負 債 的 比 例, 實 現 資 金 來 源 的 多 樣 化, 合 理 控 制 存 款 保 險 費 用 支 出

61 年, 面 對 複 雜 多 變 的 經 濟 金 融 形 勢, 本 公 司 積 極 把 握 市 場 機 遇, 聚 焦 一 體 兩 翼 業 務 發 展 定 位, 通 過 提 升 專 業 能 力, 優 化 資 源 配 置, 促 進 條 線 聯 動, 加 大 考 核 培 訓, 強 化 IT 支 持, 加 強 風 險 管 控, 努 力 克 服 各 種 不 利 因 素, 實 現 各 項 業 務 持 續 快 速 發 展 同 時, 以 服 務 為 主 線, 以 創 新 產 品 和 升 級 服 務 為 突 破 口, 以 新 興 金 融 業 務 為 重 點, 在 合 理 發 展 存 貸 款 等 傳 統 業 務 的 同 時, 努 力 推 動 非 利 息 收 入 業 務 的 快 速 增 長, 持 續 深 入 推 進 業 務 結 構 調 整 和 經 營 轉 型, 努 力 提 高 資 本 使 用 效 率 和 降 低 資 本 消 耗, 打 造 輕 型 銀 行 年, 本 公 司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利 潤 保 持 較 快 增 長, 價 值 貢 獻 持 續 提 升, 稅 前 利 潤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3.88%, 零 售 利 潤 佔 比 不 斷 提 升, 達 42.81%, 同 比 提 升 6.19 個 百 分 點 零 售 營 業 淨 收 入 保 持 較 快 增 長,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0.80%, 佔 本 公 司 營 業 淨 收 入 的 43.54% 其 中, 零 售 淨 利 息 收 入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3.17%, 佔 零 售 營 業 淨 收 入 的 66.52%; 零 售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39.48%, 佔 零 售 營 業 淨 收 入 的 33.48%, 佔 本 公 司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46.27% 2014 年, 本 公 司 零 售 業 務 實 現 銀 行 卡 ( 包 括 信 用 卡 ) 手 續 費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56.63%; 實 現 零 售 財 富 管 理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億 元, 同 口 徑 比 上 年 增 長 29.79%, 佔 零 售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的 42.29% 與 國 內 同 業 相 比, 本 公 司 較 早 將 零 售 業 務 作 為 重 點 發 展 的 領 域, 通 過 搭 建 完 整 的 業 務 管 理 體 系 良 好 的 客 戶 結 構 協 同 的 渠 道 體 系 完 善 的 產 品 體 系, 構 建 了 體 系 化 優 勢, 確 立 了 領 先 的 市 場 地 位 ; 同 時 在 財 富 管 理 小 微 業 務 消 費 金 融 等 零 售 核 心 業 務 領 域 上, 本 公 司 均 具 備 突 出 的 競 爭 優 勢 面 對 方 興 未 艾 的 互 聯 網 金 融 和 日 趨 激 烈 的 市 場 競 爭, 本 公 司 將 繼 續 堅 持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以 打 造 輕 型 零 售 銀 行 為 方 向, 以 推 進 服 務 升 級 為 路 徑, 在 強 化 專 業 能 力 的 基 礎 上, 在 客 戶 的 輕 獲 取 和 輕 經 營 財 富 管 理 專 業 能 力 建 設 零 售 信 貸 差 異 化 經 營 客 戶 的 精 細 化 管 理 和 交 叉 銷 售 等 關 鍵 領 域 實 現 突 破, 不 斷 提 升 零 售 金 融 投 入 產 出 效 率 和 利 潤 貢 獻, 持 續 增 強 零 售 業 務 的 市 場 競 爭 力 2014 年, 本 公 司 全 面 推 進 服 務 升 級, 緊 緊 把 握 移 動 互 聯 迅 猛 發 展 的 歷 史 機 遇, 創 新 營 銷 方 式 推 動 新 產 品 研 發, 加 強 代 發 客 戶 輕 型 經 營, 強 化 小 微 批 量 獲 客, 大 力 推 進 零 售 客 戶 跨 境 跨 條 線 和 多 產 品 交 叉 銷 售, 着 力 優 化 業 務 流 程, 不 斷 強 化 新 客 戶 拓 展, 進 一 步 深 化 客 群 經 營, 持 續 提 升 客 戶 價 值 貢 獻, 進 一 步 夯 實 零 售 客 戶 基 礎 同 時, 伴 隨 投 資 品 種 和 渠 道 的 多 樣 化 及 資 本 市 場 逐 步 回 暖, 本 公 司 積 極 順 應 客 戶 財 富 管 理 需 求 變 化, 針 對 客 戶 差 異 化 的 風 險 偏 好 生 命 週 期 以 及 個 性 化 的 資 金 需 求, 為 客 戶 提 供 專 業 化 的 資 產 配 置 服 務 ; 通 過 配 套 的 融 資 服 務 和 便 捷 的 結 算 工 具 穩 固 小 微 客 戶 個 貸 客 戶 結 算 資 金, 並 利 用 信 用 卡 生 活 繳 費 等 各 類 便 利 服 務 穩 固 大 眾 客 戶 的 日 常 生 活 結 算 資 金 ; 加 大 力 度 開 展 存 款 新 產 品 新 模 式 的 研 發 和 推 廣, 依 托 大 數 據 和 輕 渠 道 對 客 戶 實 施 精 准 營 銷, 滿 足 客 戶 對 存 款 產 品 的 個 性 化 需 求 通 過 以 上 多 項 舉 措, 本 公 司 實 現 了 零 售 客 戶 總 資 產 (AUM) 及 存 款 規 模 的 均 衡 增 長

62 6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末, 本 公 司 零 售 客 戶 數 達 5,625 萬 戶, 較 年 初 增 長 18.10%, 其 中 金 葵 花 及 以 上 客 戶 ( 指 在 本 公 司 月 日 均 總 資 產 在 50 萬 元 及 以 上 的 零 售 客 戶 ) 數 量 萬 戶, 較 年 初 增 長 21.08%; 管 理 零 售 客 戶 總 資 產 (AUM) 餘 額 達 34,699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22.82%, 同 比 多 增 1,999 億 元, 其 中 管 理 金 葵 花 及 以 上 客 戶 總 資 產 餘 額 達 26,007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26.71%, 佔 全 行 管 理 零 售 客 戶 總 資 產 餘 額 的 74.95%; 零 售 客 戶 期 末 存 款 餘 額 達 10,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12.81%, 活 期 存 款 佔 比 為 61.05%, 存 款 餘 額 佔 本 公 司 存 款 餘 額 的 32.11%, 其 中 金 葵 花 及 以 上 客 戶 存 款 總 額 為 4, 億 元 根 據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公 佈 的 數 據, 本 公 司 零 售 客 戶 存 款 餘 額 及 增 量 均 位 居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第 一, 其 中 外 幣 時 點 儲 蓄 存 款 餘 額 居 同 業 第 三 一 卡 通 累 計 交 易 額 為 17,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零 售 客 戶 一 卡 通 卡 均 存 款 達 1.16 萬 元, 與 上 年 基 本 持 平 ; 一 卡 通 POS 交 易 量 達 8,104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32.12% 本 公 司 通 過 多 項 舉 措, 不 斷 提 升 財 富 管 理 專 業 能 力 建 設, 進 一 步 加 快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發 展 2014 年, 本 公 司 持 續 深 化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的 資 產 配 置 服 務, 通 過 投 資 決 策 委 員 會 持 續 提 供 權 威 的 全 球 市 場 研 究, 幫 助 客 戶 把 握 全 球 市 場 投 資 趨 勢, 建 立 正 確 的 投 資 理 念, 構 建 專 業 的 市 場 研 究 能 力 ; 不 斷 豐 富 財 富 管 理 產 品 體 系, 提 供 專 業 的 資 產 配 置 服 務, 擬 定 投 資 策 略, 形 成 產 品 投 資 組 合 併 實 施 落 地, 進 一 步 完 善 客 戶 售 前 售 中 售 後 服 務 流 程, 構 建 完 善 的 資 產 配 置 服 務 體 系 ; 進 一 步 優 化 整 合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工 作 平 台 和 專 業 資 產 配 置 系 統, 提 升 客 戶 經 理 工 作 效 能 2014 年, 本 公 司 累 計 實 現 個 人 理 財 產 品 銷 售 額 48,019 億 元, 實 現 代 理 開 放 式 基 金 銷 售 達 6,859 億 元, 代 理 保 險 保 費 達 636 億 元, 代 理 信 託 類 產 品 銷 售 達 1,184 億 元 ; 實 現 零 售 財 富 管 理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億 元, 同 口 徑 比 上 年 增 長 29.79%, 其 中 : 代 理 基 金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70.79%; 代 理 保 險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7.46%; 受 託 理 財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51.02%; 代 理 信 託 計 劃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小 幅 下 降 2.06%; 代 理 貴 金 屬 收 入 1.44 億 元 2015 年, 本 公 司 將 順 應 客 戶 需 求, 以 市 場 研 究 為 出 發 點, 以 資 產 配 置 為 核 心 理 念, 提 升 中 高 端 客 戶 的 綜 合 化 經 營 能 力, 全 面 實 現 財 富 管 理 服 務 升 級, 進 一 步 擴 大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的 競 爭 優 勢 本 公 司 私 人 銀 行 服 務 秉 承 助 您 家 業 常 青, 是 我 們 的 份 內 事 的 理 念, 為 高 淨 值 客 戶 提 供 全 方 位 個 性 化 私 密 性 的 綜 合 財 富 管 理 服 務, 報 告 期 內 私 人 銀 行 業 務 繼 續 保 持 快 速 穩 定 的 發 展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私 人 銀 行 客 戶 ( 指 在 本 公 司 月 日 均 總 資 產 在 1,000 萬 元 及 以 上 的 零 售 客 戶 ) 數 為 32,880 戶, 較 年 初 增 長 28.96%; 管 理 的 私 人 銀 行 客 戶 總 資 產 為 7,526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31.71%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在 蘭 州 昆 明 上 海 等 地 新 設 六 家 私 人 銀 行 中 心, 目 前 建 立 了 由 37 家 私 人 銀 行 中 心 59 家 財 富 管 理 中 心 組 成 的 高 端 客 戶 服 務 網 絡 2014 年, 本 公 司 全 面 推 進 私 人 銀 行 業 務 服 務 升 級, 持 續 提 升 投 資 顧 問 專 業 服 務 能 力, 不 斷 完 善 和 豐 富 開 放 式 產 品 平 台, 完 成 國 內 首 單 全 權 資 產 委 託 業 務 簽 約, 鞏 固 並 擴 大 在 超 高 端 客 戶 服 務 領 域 的 優 勢 ; 充 分 發 揮 境 外 機 構 聯 動 優 勢, 加 快 海 外 投 資 平 台 建 設, 逐 步 推 出 跨 境 金 融 綜 合 業 務, 滿 足 客 戶 全 球 資 產 配 置 需 求 此 外, 本 公 司 積 極 關 注 私 人 銀 行 客 戶 背 後 企 業 的 公 司 金 融 服 務, 全 面 打 造 包 括 稅 務 法 律 個 人 融 資 企 業 金 融 等 在 內 的 私 人 銀 行 客 戶 綜 合 金 融 服 務 平 台

63 62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信 用 卡 累 計 發 卡 5,981 萬 張, 流 通 卡 數 3,164 萬 張, 報 告 期 增 加 599 萬 張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信 用 卡 流 通 戶 數 為 2,607 萬 戶,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22.68% 通 過 不 斷 提 升 客 戶 獲 取 與 客 戶 經 營 效 率,2014 年 累 計 實 現 信 用 卡 交 易 額 13,313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41.58%; 流 通 卡 每 卡 月 平 均 交 易 額 3,913 元 ; 信 用 卡 循 環 餘 額 佔 比 28.27%; 信 用 卡 透 支 餘 額 為 2, 億 元, 同 比 上 升 41.71% 2014 年 信 用 卡 利 息 收 入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33.75%; 信 用 卡 非 利 息 業 務 收 入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55.21% 通 過 進 一 步 強 化 風 險 管 控, 風 險 水 平 仍 處 於 穩 定 水 平, 其 中, 不 良 率 為 0.94%, 較 上 年 末 下 降 了 0.04 個 百 分 點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緊 抓 移 動 互 聯 技 術 發 展 趨 勢, 發 佈 掌 上 生 活 4.0 手 機 客 戶 端, 綁 定 用 戶 突 破 1,000 萬, 掌 上 生 活 成 為 承 載 移 動 互 聯 網 時 代 信 用 卡 業 務 的 主 要 載 體, 打 造 移 動 互 聯 網 一 站 式 平 台 ; 不 斷 完 善 智 能 微 客 服 平 台, 官 方 微 信 註 冊 用 戶 突 破 1,000 萬, 持 續 提 升 客 戶 用 卡 體 驗, 功 能 日 趨 完 善 ; 對 接 外 部 移 動 互 聯 平 台, 建 立 如 百 度 貼 吧 和 微 信 社 區 的 開 放 性 互 動 社 區 支 付 寶 服 務 窗 小 米 生 活 黃 頁 等 服 務 渠 道, 創 新 客 戶 服 務 模 式 ; 打 造 輕 型 獲 客 模 式, 提 升 獲 客 效 率, 持 續 優 化 客 戶 結 構 ; 在 全 行 大 零 售 體 系 下 積 極 開 展 雙 網 項 目, 穩 步 推 進 交 叉 銷 售 ; 推 出 百 度 音 樂 聯 名 卡 三 國 殺 聯 名 卡 EMV 全 幣 種 國 際 芯 片 信 用 卡 英 雄 聯 盟 真 金 信 用 卡 以 及 符 合 銀 聯 最 新 PBOC3.0 規 範 標 準 的 芯 片 卡 等 一 系 列 新 產 品, 產 品 結 構 進 一 步 優 化 ; 不 斷 升 級 高 收 益 業 務 產 品 及 服 務, 日 趨 完 善 高 收 益 業 務 產 品 體 系 ; 加 大 營 銷 力 度, 豐 富 營 銷 方 式, 開 展 如 小 積 分 大 樂 趣 周 三 5 折 美 食 非 常 美 國 非 常 歐 洲 非 常 海 購 等 系 列 活 動 外, 搭 建 境 外 線 上 經 營 平 台 並 不 斷 嘗 試 全 新 積 分 經 營 方 式 ; 提 升 資 本 與 額 度 使 用 效 率, 保 持 穩 健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支 持 業 務 平 穩 健 康 發 展, 資 產 質 量 保 持 穩 定 未 來, 本 公 司 將 繼 續 加 強 移 動 互 聯 時 代 信 用 卡 業 務 經 營 模 式 的 探 索 與 創 新,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以 市 場 為 導 向, 加 快 構 建 差 異 化 競 爭 優 勢, 持 續 提 升 信 用 卡 業 務 在 零 售 業 務 中 的 價 值 貢 獻 並 保 持 信 用 卡 業 務 的 領 先 優 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零 售 貸 款 總 額 9,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21.61%, 居 國 內 同 業 第 五 位, 增 量 居 國 內 上 市 銀 行 第 五 位 (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數 據 ); 零 售 貸 款 佔 客 戶 貸 款 總 額 的 41.80%, 較 上 年 末 上 升 2.70 個 百 分 點 報 告 期 內 新 發 放 人 民 幣 零 售 貸 款 加 權 平 均 利 率 浮 動 比 例 ( 按 發 生 額 加 權, 下 同 ) 為 28.05%, 比 上 年 下 降 1.44 個 百 分 點 受 宏 觀 經 濟 下 行 行 業 風 險 傳 導 及 區 域 風 險 影 響, 部 份 個 人 客 戶 信 用 及 償 債 能 力 下 降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關 注 類 零 售 貸 款 餘 額 為 億 元,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48.22%, 關 注 類 零 售 貸 款 佔 比 較 上 年 末 上 升 0.24 個 百 分 點, 不 良 餘 額 為 億 元, 不 良 率 為 0.78%, 較 上 年 末 上 升 0.14 個 百 分 點 剔 除 信 用 卡,2014 年 本 公 司 新 生 成 零 售 不 良 貸 款 餘 額 中 抵 質 押 佔 比 達 83.89%, 抵 質 押 率 為 52.94%, 鑑 於 絕 大 多 數 新 生 成 零 售 不 良 貸 款 具 有 足 額 抵 質 押 品 作 為 擔 保, 零 售 不 良 貸 款 風 險 總 體 可 控 2014 年, 本 公 司 實 施 了 零 售 信 貸 業 務 均 衡 發 展 的 策 略, 在 保 持 小 微 貸 款 持 續 適 度 平 穩 增 長 的 基 礎 上, 積 極 支 持 住 房 金 融 發 展, 結 合 市 場 需 求 和 風 險 管 理 形 勢, 加 大 住 房 貸 款 投 放 力 度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住 房 貸 款 餘 額 3,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22.92%, 佔 零 售 貸 款 的 比 重 為 33.64%

64 63 因 本 公 司 調 整 個 別 產 品 分 類, 小 微 口 徑 較 上 年 末 有 所 調 整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行 標 口 徑 小 微 貸 款 餘 額 為 3,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19.01%, 佔 零 售 貸 款 比 重 為 35.14%, 較 年 初 下 降 0.76 個 百 分 點, 增 幅 及 佔 比 下 降 主 要 是 因 為 在 經 濟 下 行 週 期, 小 微 貸 款 需 求 有 所 下 降, 風 險 有 所 上 升, 為 此, 本 公 司 主 動 對 業 務 結 構 進 行 了 預 調 微 調, 在 保 持 小 微 貸 款 平 穩 發 展 的 同 時, 加 大 了 對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等 低 風 險 業 務 的 投 放, 使 小 微 貸 款 佔 比 有 所 下 降, 零 售 貸 款 結 構 得 以 進 一 步 優 化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小 微 貸 款 不 良 率 1.08%, 較 上 年 末 上 升 0.50 個 百 分 點 ; 小 微 客 戶 數 為 萬 戶,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53.24%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新 發 放 小 微 貸 款 加 權 平 均 利 率 浮 動 比 例 為 33.57%, 較 上 年 提 高 0.94 個 百 分 點 本 公 司 高 度 重 視 貸 款 風 險 管 理, 建 立 了 同 業 中 較 為 完 善 的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和 輕 型 審 貸 模 式 : 構 建 零 售 信 貸 業 務 信 貸 工 廠, 採 用 總 行 集 中 審 批, 不 斷 優 化 風 險 模 型 並 運 用 到 審 批 環 節, 強 化 貸 前 風 險 識 別 的 閉 環 流 程 ; 貸 款 發 放 後, 建 立 預 警 催 收 處 置 一 體 化 的 標 準 化 流 程, 將 違 約 風 險 防 控 的 工 作 前 置, 提 升 貸 後 管 理 效 率 推 出 了 客 戶 全 線 上 全 自 助 的 閃 電 貸 和 遠 程 預 審 報 件 的 雲 按 揭, 進 一 步 縮 短 審 貸 週 期, 打 造 零 售 信 貸 業 務 輕 型 模 式 2015 年, 本 公 司 將 繼 續 堅 持 零 售 信 貸 業 務 均 衡 發 展 策 略, 不 斷 優 化 零 售 信 貸 業 務 結 構, 保 持 小 微 貸 款 平 穩 增 長, 併 發 揮 本 公 司 零 售 業 務 綜 合 優 勢, 做 小 微 客 戶 的 主 結 算 銀 行 在 住 房 貸 款 方 面, 優 先 選 擇 優 質 開 發 商 優 質 樓 盤 和 優 質 客 戶, 大 力 挖 掘 房 貸 客 戶 的 消 費 金 融 需 求, 提 升 綜 合 服 務 水 平 年, 本 公 司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不 斷 完 善 定 價 機 制 和 系 統 建 設, 提 升 風 險 定 價 能 力, 全 力 打 造 盈 利 新 模 式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實 現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稅 前 利 潤 億 元, 佔 本 公 司 稅 前 利 潤 的 45.31%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營 業 淨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4.94%, 佔 本 公 司 營 業 淨 收 入 的 49.15% 其 中,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淨 利 息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0.17%, 佔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營 業 淨 收 入 的 78.60%;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36.70%, 佔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營 業 淨 收 入 的 21.40%, 佔 本 公 司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的 33.39% 面 對 經 濟 新 常 態 等 趨 勢 性 變 化 帶 來 的 挑 戰 與 機 遇,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要 聚 焦 客 群 建 設 和 戰 略 轉 型 業 務, 推 進 體 制 改 革, 以 增 強 資 產 組 織 與 經 營 能 力 為 突 破, 加 速 打 造 交 易 銀 行 投 資 銀 行 兩 大 業 務 體 系, 不 斷 提 升 核 心 客 群 經 營 能 力, 包 括 客 戶 分 層 管 理 定 制 綜 合 服 務 產 品 體 系 創 新 數 據 精 准 營 銷 風 險 統 一 管 理 五 大 專 業 能 力, 着 力 打 造 差 異 化 競 爭 優 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擁 有 總 量 達 萬 戶 的 公 司 存 款 客 戶 和 3.48 萬 戶 的 公 司 貸 款 客 戶 群 體, 其 中 高 價 值 批 發 客 戶 ( 指 綜 合 貢 獻 度 達 到 10 萬 元 以 上 的 批 發 客 戶 ) 數 79,291 戶 本 公 司 的 公 司 貸 款 業 務 包 括 流 動 資 金 貸 款 固 定 資 產 貸 款 貿 易 融 資 和 其 他 貸 款 ( 如 併 購 貸 款 對 公 按 揭 貸 款 等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公 司 貸 款 總 額 12,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8.73%, 佔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的 55.28% 其 中, 境 內 公 司 中 長 期 貸 款 餘 額 4, 億 元, 佔 境 內 公 司 貸 款 總 額 的 39.30%, 比 上 年 末 提 高 4.76 個 百 分 點 公 司 貸 款 不 良 率 1.59%, 較 上 年 末 提 高 0.47 個 百 分 點, 主 要 是 因 為 經 濟 下 行, 企 業 償 債 能 力 有 所 下 降 新 發 放 人 民 幣 公 司 貸 款 加 權 平 均 利 率 浮 動 比 例 為 13.33%, 比 上 年 提 高 0.64 個 百 分 點

65 年, 本 公 司 進 一 步 優 化 公 司 貸 款 的 行 業 結 構, 優 先 支 持 結 構 升 級 產 業 傳 統 優 勢 產 業 戰 略 新 興 產 業 現 代 服 務 業 和 綠 色 產 業, 並 適 當 調 整 向 房 地 產 地 方 政 府 融 資 平 台 產 能 過 剩 等 國 家 重 點 調 控 行 業 的 貸 款 投 放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綠 色 信 貸 餘 額 為 1, 億 元, 同 口 徑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億 元, 佔 本 公 司 公 司 貸 款 總 額 的 11.95%; 戰 略 新 興 產 業 貸 款 餘 額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億 元, 佔 本 公 司 公 司 貸 款 總 額 的 4.14% 有 關 房 地 產 等 國 家 重 點 調 控 行 業 的 貸 款 情 況, 請 參 閱 本 報 告 關 於 重 點 領 域 資 產 質 量 一 節 因 年 初 部 份 企 業 成 長 後 行 標 標 識 變 化 需 對 相 關 數 據 予 以 剔 除, 小 企 業 年 初 基 數 較 上 年 末 有 所 調 整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行 標 口 徑 小 企 業 貸 款 餘 額 為 2, 億 元, 較 年 初 下 降 5.29%, 佔 境 內 公 司 貸 款 比 重 為 22.45%, 較 年 初 下 降 3.02 個 百 分 點, 主 要 是 由 於 當 前 經 濟 處 於 下 行 通 道, 為 進 一 步 防 範 小 企 業 客 戶 信 貸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審 慎 角 度 出 發, 主 動 退 出 存 在 風 險 隱 患 的 小 企 業 貸 款, 同 時, 為 全 面 貫 徹 輕 型 銀 行 發 展 戰 略, 主 動 減 少 了 一 般 性 貸 款 的 投 放, 增 加 了 承 兌 保 函 信 用 證 等 其 他 信 貸 品 種 的 運 用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小 企 業 貸 款 不 良 率 為 2.83%, 較 上 年 末 上 升 0.90 個 百 分 點 ; 小 企 業 客 戶 數 為 萬 戶,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38.52%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新 發 放 小 企 業 貸 款 加 權 平 均 利 率 浮 動 比 例 為 22.96%, 較 上 年 提 高 0.18 個 百 分 點 千 鷹 展 翼 是 本 公 司 服 務 創 新 型 成 長 企 業 的 戰 略 品 牌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重 點 聚 焦 該 客 群, 深 化 與 外 部 機 構 的 合 作, 不 斷 強 化 在 營 銷 方 式 產 品 支 持 服 務 渠 道 以 及 技 術 手 段 等 方 面 的 創 新, 通 過 股 權 融 資 + 債 權 融 資 模 式, 為 創 新 型 小 企 業 客 群 提 供 全 面 服 務 截 至 2014 年 末, 全 行 入 庫 客 戶 達 22,086 戶,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27.34%, 其 中 授 信 客 戶 數 佔 比 達 63%, 客 群 基 礎 不 斷 夯 實 ; 授 信 額 度 達 3,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16.80%, 期 末 貸 款 餘 額 1, 億 元, 高 於 對 其 他 企 業 的 貸 款 投 放 力 度 本 公 司 為 了 增 強 與 同 業 間 的 合 作 與 信 息 共 享, 分 散 大 額 信 貸 風 險,2014 年 繼 續 推 動 銀 團 貸 款 業 務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銀 團 貸 款 餘 額 為 億 元 2014 年, 本 公 司 在 綜 合 考 慮 信 貸 總 額 流 動 性 收 益 和 風 險 的 基 礎 上, 對 票 據 貼 現 業 務 進 行 有 效 調 配 與 推 動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票 據 貼 現 貸 款 餘 額 為 億 元,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8.31%, 佔 客 戶 貸 款 總 額 的 2.92% 2014 年, 本 公 司 公 司 客 戶 存 款 快 速 增 長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客 戶 存 款 餘 額 21, 億 元,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22.13%, 佔 客 戶 存 款 總 額 的 67.89%; 日 均 餘 額 19, 億 元, 較 上 年 增 長 22.42%; 公 司 客 戶 存 款 餘 額 中, 活 期 存 款 佔 比 為 44.81%, 較 上 年 末 下 降 3.88 個 百 分 點 根 據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統 計,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境 內 人 民 幣 對 公 存 款 增 量 居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榜 首, 境 內 人 民 幣 對 公 存 款 市 場 份 額 3.12%,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0.26 個 百 分 點 ; 對 公 外 幣 存 款 市 場 份 額 穩 居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首 位 在 現 金 管 理 業 務 方 面, 本 公 司 積 極 應 對 利 率 市 場 化 挑 戰, 為 各 種 類 型 客 戶 提 供 全 方 位 多 模 式 綜 合 化 的 現 金 管 理 服 務, 在 開 發 和 鎖 定 基 礎 客 戶 吸 收 擴 大 低 成 本 對 公 結 算 存 款 交 叉 銷 售 其 他 公 司 和 零 售 產 品 方 面 做 出 重 要 貢 獻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現 金 管 理 客 戶 總 數 達 到 548,240 戶,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71.54% 推 出 C+ 結 算 套 餐, 充 分 覆 蓋 對 公 結 算 主 要 產 品 和 服 務, 開 戶 數 突 破 13 萬 戶 在 業 內 率 先 推 出 公 司 一 卡 通 收 款 卡, 實 現 發 卡 11 萬 張 基 礎 現 金 管 理 業 務 持 續 健 康 發 展, 創 新 C+ 賬 戶 - 組 合 存 款 跨 境 現 金 池 虛 擬 現 金 池, 發 佈 跨 境 資 金 管 理 領 域 的 CBS-TT 版 本 持 續 疊 代 優 化 跨 銀 行 現 金 管 理 產 品, 創 新 推 出 跨 銀 行 現 金 管 理 平 台 CBS5 財 資 管 理 雲 服 務, 有 效 推 動 以 海 關 稅 務 社 保 公 積 金 等 為 核 心 的 各 類 重 點 項 目 營 銷, 並 在 集 團 資 金 管 理 領 域 應 用 超 過 380 家 大 型 集 團 客 戶, 管 理 企 業 數 量 已 超 過 1.9 萬 家 2014 年, 本 公 司 現 金 管 理 業 務 中 間 業 務 收 入 達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53.88%

66 65 在 跨 境 金 融 方 面, 本 公 司 加 大 產 品 創 新 力 度, 重 點 推 動 財 富 通 和 資 本 通 業 務 發 展, 發 佈 跨 境 金 融 智 匯 平 台, 獲 中 國 銀 行 業 協 會 年 度 含 金 量 最 高 的 最 佳 特 色 貿 易 金 融 銀 行 獎 項 等 大 獎 全 年 完 成 國 際 結 算 量 5, 億 美 元, 同 比 增 長 26.72%; 跨 境 人 民 幣 結 算 量 6,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99.33%, 跨 境 收 支 業 務 量 市 場 份 額 3.39%, 比 年 初 提 升 0.26 個 百 分 點, 居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第 二 ( 國 家 外 匯 管 理 局 統 計 數 據 ); 代 客 結 售 匯 交 易 量 1, 億 美 元, 同 比 增 長 22.63%, 市 場 份 額 4.36%, 比 年 初 提 升 0.61 個 百 分 點, 居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第 一 ( 國 家 外 匯 管 理 局 統 計 數 據 ); 累 計 發 放 國 際 貿 易 融 資 億 美 元, 同 比 增 長 9.77%; 辦 理 國 際 保 理 億 美 元, 同 比 增 長 50.76%; 辦 理 福 費 廷 億 美 元, 同 比 增 長 63.17%; 在 岸 國 際 業 務 客 戶 數 55,376 戶,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24.41% 在 離 岸 業 務 方 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離 岸 客 戶 數 達 3.14 萬 戶, 比 年 初 增 長 21.71%; 離 岸 客 戶 存 款 億 美 元, 比 年 初 增 長 31.75%; 離 岸 貿 易 融 資 餘 額 億 美 元, 比 年 初 增 長 54.54%; 資 產 質 量 保 持 良 好, 不 良 貸 款 率 0.57%; 累 計 實 現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1.32 億 美 元, 同 比 增 長 40.11% 在 供 應 鏈 金 融 方 面, 本 公 司 智 慧 供 應 鏈 金 融 系 統 全 面 上 線, 大 力 發 展 供 應 鏈 結 算 產 品, 開 拓 企 業 票 據 管 理 服 務 業 務, 推 廣 票 據 池 及 票 據 增 值 服 務 類 產 品, 針 對 健 康 醫 療 等 8 大 重 點 行 業 推 出 專 項 解 決 方 案 全 年 共 獲 得 供 應 鏈 核 心 客 戶 1,488 戶, 上 下 遊 客 戶 9,648 戶 在 內 貿 及 內 外 貿 一 體 化 金 融 方 面, 重 點 發 力 內 外 貿 一 體 化 產 品 創 新, 推 出 一 融 通 產 品 體 系, 有 效 節 約 資 本, 全 年 完 成 國 內 貿 易 融 資 發 生 額 4,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77.03% 在 商 務 卡 等 產 品 方 面, 通 過 公 私 聯 動 營 銷,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全 行 商 務 卡 等 產 品 年 內 發 卡 量 達 萬 張, 報 告 期 內 實 現 中 間 業 務 收 入 1.06 億 元 在 債 券 承 銷 業 務 方 面, 本 公 司 以 超 短 期 融 資 券 非 公 開 定 向 發 行 工 具 等 為 重 點, 大 力 發 展 債 務 融 資 工 具 承 銷 業 務, 並 積 極 拓 展 上 市 再 融 資 結 構 融 資 等 高 端 投 資 銀 行 業 務 報 告 期 內 成 功 主 承 銷 全 國 首 3 單 及 8 省 首 單 地 方 企 業 超 短 期 融 資 券 全 國 首 單 地 方 企 業 永 續 債 全 國 首 單 房 地 產 企 業 中 期 票 據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債 務 融 資 工 具 主 承 銷 金 額 達 2,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65.02%; 承 銷 債 券 322 期, 同 比 增 長 61.81% 在 併 購 金 融 方 面, 本 公 司 將 併 購 金 融 作 為 公 司 金 融 戰 略 性 業 務 之 一, 成 立 了 併 購 金 融 部, 以 上 市 公 司 國 資 改 革 跨 境 併 購 為 市 場 方 向, 積 極 推 動 併 購 金 融 業 務 快 速 輕 型 發 展 2014 年 實 現 併 購 融 資 發 生 額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融 資 來 源 輕 型 化 取 得 突 破, 輕 型 化 融 資 發 生 額 佔 併 購 融 資 發 生 額 的 比 例 上 升 至 43.24%, 報 告 期 末 併 購 金 融 客 戶 數 為 94 戶, 較 年 初 增 長 %

67 本 公 司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板 塊 成 立 於 2013 年 末, 一 年 來, 同 業 金 融 各 項 業 務 實 現 快 速 發 展, 業 務 利 潤 穩 定 增 長, 價 值 貢 獻 持 續 提 升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實 現 稅 前 利 潤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77.74%; 實 現 營 業 淨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80.38%, 佔 本 公 司 營 業 淨 收 入 的 11.97% 其 中, 實 現 淨 利 息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9.83%, 實 現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在 經 濟 持 續 處 於 下 行 週 期 金 融 風 險 暴 露 增 加 市 場 波 動 加 劇 利 率 匯 率 市 場 化 監 管 逐 步 規 範 同 業 及 理 財 業 務 非 銀 機 構 與 互 聯 網 金 融 不 斷 加 入 行 業 激 烈 競 爭 的 複 雜 形 勢 下, 本 公 司 將 以 轉 型 引 領 發 展, 以 打 造 大 資 管 經 營 體 系, 爭 當 交 易 銀 行 排 頭 兵 為 目 標, 全 力 構 建 大 同 業 大 資 管 大 交 易 體 系 通 過 客 群 經 營 產 品 創 新 和 管 理 優 化, 重 點 打 通 表 內 表 外 境 內 境 外 場 內 場 外 線 上 線 下 條 線 內 外 的 資 金 融 通 渠 道, 構 建 全 新 的 同 業 金 融 產 品 線 和 專 業 化 服 務 體 系 通 過 引 入 投 行 理 念 和 互 聯 網 思 維, 以 招 贏 通 ( 原 招 財 通 ) 平 台 為 主 要 抓 手, 強 化 營 銷 引 領 創 新 直 撲 前 沿, 打 造 同 業 投 融 資 資 產 管 理 金 融 市 場 資 產 託 管 票 據 業 務 期 貨 金 融 六 大 業 務 引 擎, 為 本 公 司 同 業 金 融 及 其 他 業 務 發 展 提 供 強 大 推 動 力 本 公 司 以 深 化 同 業 客 群 全 面 合 作 為 主 線, 強 化 渠 道 建 設, 提 升 同 業 客 群 的 價 值 貢 獻 ; 積 極 應 對 市 場 與 監 管 政 策 的 變 化, 調 整 並 優 化 場 外 資 金 業 務 結 構, 提 高 資 金 業 務 收 益 ; 跨 境 人 民 幣 銀 銀 合 作 業 務 與 票 據 業 務 快 速 增 長 並 繼 續 保 持 行 業 領 先 地 位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同 業 存 款 餘 額 7,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37.36%; 存 放 同 業 買 入 返 售 ( 含 票 據 受 益 權 ) 等 場 外 同 業 資 產 業 務 期 末 餘 額 3, 億 元 ; 第 三 方 存 管 資 金 餘 額 1,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 第 三 方 存 管 客 戶 數 425 萬 戶, 較 年 初 增 加 36 萬 戶 ; 票 據 轉 貼 業 務 量 為 91,099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014 年 全 年 實 現 跨 境 人 民 幣 同 業 代 理 清 算 量 7,850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累 計 開 立 清 算 賬 戶 共 113 戶, 較 年 初 新 增 38 戶 ; 跨 境 人 民 幣 清 算 賬 戶 同 業 存 款 餘 額 較 年 初 增 長 89.80%; 跨 境 人 民 幣 同 業 往 來 賬 戶 開 戶 數 及 全 年 新 增 開 戶 數 均 位 居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首 位 ; 融 資 融 券 業 務 新 增 11 家 合 作 券 商, 累 計 已 與 64 家 券 商 開 展 合 作 本 公 司 已 獲 得 中 國 金 融 期 貨 交 易 所 鄭 州 商 品 交 易 所 和 大 連 商 品 交 易 所 期 貨 保 證 金 存 管 銀 行 資 格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貨 存 款 餘 額 為 億 元, 期 貨 保 證 金 存 管 賬 戶 165 戶 在 理 財 業 務 方 面, 本 公 司 持 續 提 升 理 財 業 務 發 展 水 平 一 是 積 極 實 施 產 品 創 新, 本 年 度 推 出 多 種 債 券 類 淨 值 型 產 品 及 高 收 益 結 構 化 理 財 產 品, 受 到 市 場 歡 迎 二 是 提 高 投 資 管 理 水 平 2014 年 把 握 利 率 下 行 流 動 性 環 境 整 體 寬 鬆 的 機 遇, 積 極 配 置 高 收 益 資 產, 加 大 信 用 債 投 資 力 度 ; 同 時 根 據 產 品 流 動 性 建 立 差 異 化 資 產 配 置 策 略, 理 財 產 品 收 益 水 平 提 升 明 顯 三 是 提 升 營 銷 效 能 2014 年 採 取 優 化 總 分 行 之 間 的 銷 售 合 作 模 式 建 立 高 效 的 總 部 直 銷 的 投 融 資 模 式 及 提 高 網 下 理 財 產 品 發 行 等 手 段, 有 效 擴 大 產 品 銷 售 規 模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代 客 理 財 業 務 發 展 勢 頭 良 好, 在 產 品 發 行 支 數 發 行 金 額 及 期 末 餘 額 等 核 心 領 域 均 取 得 突 破 全 年 累 計 開 發 理 財 產 品 12,580 支, 同 比 增 長 %, 全 行 實 現 理 財 產 品 銷 售 額 7.29 萬 億 元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理 財 產 品 運 作 資 金 餘 額 9, 億 元 ( 不 含 結 構 性 存 款 ), 同 口 徑 較 年 初 增 長 41.64%, 其 中 表 外 理 財 產 品 運 作 資 金 餘 額 為 8,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42.74%

68 67 同 時, 本 公 司 還 致 力 於 推 動 理 財 業 務 轉 型, 一 是 嚴 格 按 照 中 國 銀 監 會 非 標 準 化 債 權 資 產 的 限 額 要 求 進 行 投 資, 持 續 滿 足 監 管 要 求,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理 財 資 金 投 資 非 標 準 化 債 權 資 產 的 餘 額 為 1, 億 元, 佔 理 財 產 品 餘 額 的 比 例 為 19.78%, 佔 上 年 末 本 公 司 總 資 產 的 比 例 為 3.86%, 均 低 於 根 據 中 國 銀 監 會 相 關 規 定 計 算 的 規 模 上 限 二 是 積 極 發 展 淨 值 型 產 品 和 結 構 化 產 品, 淨 值 型 和 結 構 化 產 品 佔 理 財 產 品 運 作 資 金 餘 額 的 比 重 29.85%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淨 值 型 理 財 產 品 餘 額 2, 億 元, 佔 理 財 產 品 運 作 資 金 餘 額 比 重 為 26.72%, 較 年 初 增 長 %; 報 告 期 內 發 行 結 構 化 理 財 產 品 423 支, 發 行 規 模 1, 億 元, 報 告 期 末 全 行 結 構 化 理 財 產 品 餘 額 億 元, 佔 理 財 產 品 運 作 資 金 餘 額 比 重 為 3.13%, 較 年 初 增 長 逾 12 倍 在 資 產 託 管 業 務 方 面, 本 公 司 深 入 推 進 託 管 產 品 創 新 系 統 研 發 及 流 程 優 化 等 工 作 管 理 措 施, 推 出 國 內 首 家 全 功 能 網 上 託 管 銀 行, 強 化 託 管 業 務 營 銷 力 度, 託 管 資 產 規 模 收 入 均 創 歷 史 新 高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託 管 資 產 餘 額 35,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90.77%; 累 計 實 現 託 管 費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98.87% 託 管 產 品 項 目 數 量 7,737 個, 同 比 增 長 %, 全 年 新 增 託 管 19 隻 開 放 式 基 金 ( 含 QDII), 託 管 募 集 規 模 億 元, 累 計 託 管 90 隻 開 放 式 基 金 ( 含 QDII), 開 放 式 基 金 託 管 資 產 規 模 達 1, 億 元 ; 開 辦 外 包 業 務, 開 闢 了 託 管 業 務 新 領 域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基 金 公 司 客 戶 資 產 管 理 託 管 市 場 份 額 為 13.92%,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6.90 個 百 分 點 人 民 幣 投 資 方 面 : 本 公 司 通 過 深 入 研 究 國 內 市 場 形 勢, 把 握 本 幣 債 券 市 場 走 勢, 科 學 制 定 投 資 計 劃 一 是 積 極 拉 長 久 期, 新 增 投 資 以 5 年 及 以 上 的 中 長 期 品 種 為 主, 優 先 配 置 國 債 和 信 用 資 質 較 好 的 信 用 類 債 券 二 是 通 過 利 率 及 信 用 利 差 波 動 機 會, 積 極 調 整 優 化 組 合 結 構, 加 強 對 信 用 債 的 分 析 管 理, 提 高 收 益 水 平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人 民 幣 投 資 組 合 投 資 餘 額 6,296.8 億 元, 組 合 久 期 3.58 年, 組 合 收 益 率 4.36%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人 民 幣 債 券 餘 額 5,149.7 億 元, 久 期 為 3.65 年, 組 合 年 化 收 益 率 4.34% 外 幣 投 資 方 面 : 本 公 司 根 據 對 國 際 市 場 形 勢 的 判 斷, 把 握 時 機 加 大 投 資 力 度 一 是 保 持 穩 健 的 投 資 策 略, 控 制 投 資 節 奏, 同 時 控 制 新 增 投 資 的 久 期, 積 極 參 與 新 發 債 的 利 差 交 易 和 波 段 操 作, 賺 取 價 差 收 益 二 是 積 極 開 展 二 級 市 場 操 作 和 衍 生 產 品 業 務, 提 升 組 合 收 益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外 幣 投 資 組 合 投 資 餘 額 億 元, 組 合 久 期 2.20 年, 組 合 收 益 率 3.08%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債 券 業 務 交 易 量 為 21,883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衍 生 品 自 營 交 易 量 為 3,277 億 美 元, 同 比 增 長 61.11% 2014 年, 本 公 司 債 券 市 場 做 市 業 務 綜 合 排 名 人 民 幣 期 權 交 易 量 排 名 均 居 銀 行 間 市 場 第 一 名, 上 海 黃 金 交 易 所 自 營 黃 金 交 易 量 代 客 結 售 匯 市 場 份 額 排 名 全 國 性 中 小 型 銀 行 第 一 本 公 司 通 過 各 種 不 同 的 分 銷 渠 道 來 提 供 產 品 和 服 務 本 公 司 的 分 銷 渠 道 主 要 分 為 物 理 分 銷 渠 道 和 電 子 銀 行 渠 道

69 68 本 公 司 高 效 的 分 銷 網 絡 主 要 分 佈 在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環 渤 海 經 濟 區 域 等 經 濟 相 對 發 達 的 地 區, 以 及 其 他 地 區 的 一 些 大 中 城 市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在 中 國 大 陸 的 120 多 個 城 市 設 有 125 家 分 行 及 1,297 家 支 行,1 家 分 行 級 專 營 機 構 ( 信 用 卡 中 心 ),1 家 代 表 處,2,791 家 自 助 銀 行,10,604 台 現 金 自 助 設 備 ( 其 中 自 助 取 款 機 2,364 台, 自 助 循 環 機 8,240 台 ), 兩 家 子 公 司 招 銀 租 賃 和 招 商 基 金, 一 家 合 營 公 司 招 商 信 諾 ; 在 香 港 擁 有 永 隆 銀 行 和 招 銀 國 際 等 子 公 司, 及 一 家 分 行 ( 香 港 分 行 ); 在 美 國 設 有 紐 約 分 行 和 代 表 處 ; 在 新 加 坡 設 有 新 加 坡 分 行 ; 在 倫 敦 和 台 北 設 有 代 表 處 ; 盧 森 堡 分 行 正 在 籌 建 中 2015 年, 本 公 司 將 在 經 濟 金 融 環 境 較 好 的 大 中 城 市, 穩 步 推 進 機 構 建 設 步 伐, 進 一 步 發 揮 規 模 經 濟 效 應 在 區 域 佈 局 方 面, 將 繼 續 深 度 開 發 長 三 角 珠 三 角 環 渤 海 經 濟 圈 三 大 地 區 市 場, 進 一 步 強 化 本 公 司 在 這 些 重 點 區 域 的 發 展 優 勢, 增 強 區 域 競 爭 力 本 公 司 十 分 注 重 擴 張 完 善 和 協 同 網 上 銀 行 手 機 銀 行 和 遠 程 銀 行 等 電 子 銀 行 渠 道, 得 到 了 社 會 的 高 度 認 可, 有 效 分 流 了 營 業 網 點 的 壓 力 2014 年, 本 公 司 網 上 渠 道 業 務 繼 續 保 持 平 穩 發 展, 客 戶 群 穩 定 增 長, 客 戶 交 易 活 躍 度 不 斷 提 升 零 售 網 上 渠 道 方 面, 截 至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零 售 網 上 銀 行 專 業 版 有 效 客 戶 總 數 已 達 1, 萬 戶, 網 上 銀 行 替 代 率 為 93.62%, 較 上 年 提 高 4.26 個 百 分 點,2014 年, 零 售 網 上 渠 道 累 計 交 易 122, 萬 筆, 同 比 增 長 29.62%, 累 計 交 易 金 額 達 260,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33.21% 其 中 : 網 上 銀 行 累 計 交 易 35, 萬 筆, 同 比 增 長 39.84%, 累 計 交 易 金 額 252,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31.90%; 網 上 支 付 累 計 交 易 87, 萬 筆, 同 比 增 長 25.90%, 累 計 交 易 金 額 8,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93.82% 網 上 企 業 銀 行 方 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網 上 企 業 銀 行 客 戶 總 數 達 到 542,715 戶,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71.47%, 其 中 小 企 業 客 戶 超 過 萬 戶, 完 全 通 過 網 上 銀 行 辦 理 結 算 業 務 的 小 企 業 客 戶 規 模 已 超 過 16 萬 戶 ; 全 行 網 上 企 業 銀 行 累 計 交 易 7,598 萬 筆, 同 比 增 長 37.92%, 其 中 小 企 業 客 戶 結 算 交 易 筆 數 達 到 3,395 萬 筆, 佔 全 行 網 上 企 業 銀 行 交 易 的 44.68%; 全 行 網 上 企 業 銀 行 累 計 交 易 金 額 達 萬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41.39% 2014 年, 本 公 司 個 人 手 機 渠 道 業 務 繼 續 保 持 高 速 發 展, 客 戶 活 躍 度 不 斷 提 升,12 月 手 機 銀 行 月 登 錄 次 數 首 次 突 破 1 億 次, 現 已 成 為 本 公 司 客 戶 最 活 躍 的 電 子 渠 道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手 機 銀 行 客 戶 端 累 計 下 載 量 達 到 7, 萬 次, 簽 約 客 戶 總 數 達 到 2, 萬 戶, 月 活 躍 登 錄 客 戶 達 到 1, 萬 戶 同 時, 手 機 銀 行 交 易 量 手 機 支 付 業 務 量 增 長 迅 猛 2014 年, 手 機 渠 道 累 計 交 易 89, 萬 筆, 同 比 增 長 %; 累 計 交 易 金 額 達 35, 億, 同 比 增 長 % 其 中 : 手 機 銀 行 累 計 交 易 22, 萬 筆, 同 口 徑 較 上 年 增 長 %, 累 計 交 易 金 額 31,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手 機 支 付 累 計 交 易 66, 萬 筆, 同 比 增 長 %, 累 計 交 易 金 額 4,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推 出 了 全 新 移 動 金 融 產 品 一 閃 通, 首 次 實 現

70 69 了 手 機 與 銀 行 卡 真 正 意 義 上 的 合 二 為 一, 是 全 球 首 款 基 於 手 機 的 涵 蓋 線 上 線 下 大 額 小 額 等 各 種 應 用 場 景 的 全 功 能 移 動 金 融 產 品 此 外, 自 國 內 首 家 推 出 微 信 銀 行 以 來, 本 公 司 不 斷 優 化 升 級 並 陸 續 推 出 微 信 賬 務 變 動 通 知 理 財 日 曆 提 醒 無 卡 取 款 等 特 色 服 務, 吸 引 了 近 500 萬 用 戶 的 關 注 和 使 用, 建 立 了 多 層 次 多 樣 化 的 輕 型 智 能 客 服 模 式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企 業 手 機 銀 行 用 戶 數 量 已 達 到 萬 戶, 全 年 通 過 企 業 手 機 銀 行 完 成 的 賬 務 查 詢 支 付 結 算 等 各 類 業 務 操 作 為 248 萬 筆, 有 效 地 契 合 了 企 業 對 移 動 金 融 服 務 的 需 求, 並 已 發 展 成 為 本 公 司 又 一 全 新 的 企 業 客 戶 電 子 化 營 銷 及 服 務 渠 道 本 公 司 遠 程 銀 行 將 遠 程 渠 道 的 方 便 快 捷 和 櫃 台 面 對 面 親 切 體 貼 的 服 務 融 為 一 體, 由 遠 程 客 戶 經 理 為 客 戶 提 供 實 時 全 面 快 速 專 業 的 各 類 銀 行 交 易 顧 問 式 投 資 理 財 一 站 式 貸 款 及 產 品 銷 售 等 服 務 遠 程 銀 行 目 前 主 要 提 供 業 務 諮 詢 及 辦 理 空 中 貸 款 空 中 理 財 遠 程 交 易 遠 程 助 理 網 上 互 動 可 視 櫃 台 等 服 務 今 年 以 來, 遠 程 銀 行 按 照 全 行 服 務 升 級 及 輕 型 銀 行 的 總 體 部 署, 不 斷 提 升 服 務 能 力 和 客 戶 體 驗, 年 內 客 戶 綜 合 滿 意 度 達 98.34%, 創 歷 年 新 高 ; 並 通 過 創 新 獲 客 模 式, 有 效 降 低 獲 客 成 本, 將 客 戶 資 產 提 升 至 金 卡 金 葵 花 標 準 的 客 戶 數 同 比 增 長 %, 向 資 產 達 標 但 未 持 金 卡 金 葵 花 卡 的 客 戶 成 功 營 銷 開 卡 的 客 戶 數 同 比 增 長 %; 基 金 銷 售 額 ( 含 貨 幣 型 基 金 ) 同 比 增 長 11.05%; 空 中 貸 款 發 放 額 同 比 增 長 16.28%; 遠 程 營 銷 一 卡 通 成 功 開 卡 數 同 比 增 長 11.83%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以 可 視 櫃 台 為 核 心 的 無 實 體 櫃 員 的 簡 易 支 行 新 網 點 模 式 成 型, 櫃 面 無 紙 化 保 持 行 業 領 先 的 客 戶 體 驗 本 公 司 香 港 分 行 成 立 於 2002 年, 主 要 業 務 範 圍 包 括 對 公 及 零 售 銀 行 服 務 對 公 業 務 方 面, 可 向 在 港 企 業 提 供 存 款 貸 款 ( 包 括 銀 團 貸 款 和 貿 易 融 資 ) 結 算 資 產 託 管 等 多 元 化 的 公 司 銀 行 業 務 產 品 和 服 務, 可 參 與 同 業 資 金 債 券 及 外 匯 市 場 交 易, 並 與 同 業 客 戶 開 展 資 金 清 算 及 資 產 轉 讓 業 務 等 ; 零 售 業 務 方 面, 積 極 發 展 特 色 零 售 銀 行 業 務, 為 香 港 和 內 地 的 個 人 客 戶 提 供 跨 境 個 人 銀 行 服 務, 特 色 產 品 為 香 港 一 卡 通 及 香 港 銀 證 通 2014 年, 香 港 分 行 繼 續 突 出 分 行 跨 境 人 民 幣 業 務 優 勢, 同 時 充 分 把 握 境 內 外 分 行 聯 動 機 會, 全 面 推 動 各 項 經 營 和 內 部 管 理 工 作 報 告 期 內, 實 現 營 業 淨 收 入 港 幣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66.93%, 其 中, 淨 利 息 收 入 為 港 幣 億 元,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為 港 幣 億 元 ; 實 現 稅 前 利 潤 港 幣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 全 年 人 均 利 潤 超 過 港 幣 1,542 萬 元 本 公 司 紐 約 分 行 成 立 於 2008 年, 主 要 定 位 於 一 家 中 美 經 貿 合 作 的 銀 行, 為 中 美 兩 國 企 業 及 金 融 機 構 提 供 企 業 存 款 企 業 貸 款 項 目 融 資 貿 易 融 資 併 購 融 資 現 金 管 理 等 服 務, 並 在 提 升 招 行 管 理 國 際 化 水 平 和 全 球 化 服 務 能 力 方 面 發 揮 着 窗 口 和 平 台 作 用 紐 約 分 行 作 為 招 行 經 營 國 際 化 的 組 成 部 份, 依 托 母 行, 着 眼 美 國, 致 力 於 打 造 以 雙 向 聯 動 為 特 徵 的 特 色 跨 境 金 融 平 台

71 70 報 告 期 內, 紐 約 分 行 在 跨 境 資 產 經 營 併 購 融 資 業 務 經 營 拓 展 資 金 來 源 渠 道 加 強 內 控 管 理 完 善 分 行 組 織 架 構 夯 實 基 礎 管 理 等 方 面 取 得 了 較 為 明 顯 的 進 展, 推 出 了 一 系 列 創 新 產 品, 並 於 2014 年 11 月 末 完 成 紐 約 市 場 第 一 筆 人 民 幣 存 款 證 的 發 行, 打 破 了 美 國 同 業 市 場 離 岸 人 民 幣 短 期 票 據 產 品 上 零 的 記 錄 2014 年, 紐 約 分 行 實 現 營 業 淨 收 入 9,356 萬 美 元, 同 比 增 長 63.65% 本 公 司 新 加 坡 分 行 成 立 於 2013 年 11 月, 是 東 南 亞 地 區 重 要 的 跨 境 金 融 平 台, 致 力 於 為 走 出 去 的 中 國 企 業 和 引 進 來 的 新 加 坡 企 業 提 供 優 質 的 跨 境 金 融 一 攬 子 解 決 方 案 除 基 本 的 存 貸 匯 業 務 外, 新 加 坡 分 行 重 點 向 客 戶 提 供 跨 境 貿 易 直 通 車 全 球 授 信 跨 境 結 售 匯 等 跨 境 金 融 服 務 2014 年 是 新 加 坡 分 行 成 立 後 的 第 一 個 完 整 年 度, 分 行 緊 抓 中 新 經 貿 關 係 蓬 勃 發 展 時 機, 大 力 拓 展 跨 境 金 融 業 務 和 本 地 業 務, 並 以 創 新 的 產 品 和 服 務 贏 得 客 戶 和 市 場 的 認 可, 完 成 了 首 筆 境 外 退 市 融 資, 在 股 份 制 銀 行 中 率 先 敍 做 中 新 跨 境 人 民 幣 貸 款, 並 積 極 拓 展 交 易 型 業 務, 各 項 業 務 取 得 較 快 發 展 永 隆 銀 行 成 立 於 1933 年,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之 資 本 為 港 幣 億 元, 是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永 隆 銀 行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的 主 要 經 營 範 圍 包 括 存 款 貸 款 投 資 理 財 信 用 卡 網 上 銀 行 押 匯 租 購 貸 款 匯 兌 期 貨 及 證 券 經 紀 資 產 管 理 保 險 業 務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物 業 管 理 信 託 受 託 代 管 及 投 資 銀 行 業 務 等 目 前, 永 隆 銀 行 在 香 港 設 有 總 分 行 共 41 間, 在 中 國 境 內 共 設 4 間 分 支 行 及 代 表 處, 在 澳 門 設 有 1 間 分 行, 另 在 美 國 洛 杉 磯 舊 金 山 及 開 曼 群 島 各 設 有 海 外 分 行 1 間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永 隆 銀 行 僱 員 總 人 數 為 1,849 人 2014 年, 永 隆 集 團 股 東 應 佔 溢 利 為 港 幣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2.04% 2014 年 實 現 淨 利 息 收 入 港 幣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7.92%, 淨 利 息 收 益 率 1.72%, 同 比 增 長 14 個 基 點 非 利 息 淨 收 入 為 港 幣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1.19% 2014 年 成 本 收 入 比 率 為 32.16%, 同 比 下 降 4.19 個 百 分 點 不 良 貸 款 率 ( 包 括 商 業 票 據 ) 為 0.07%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永 隆 集 團 總 資 產 為 港 幣 2, 億 元, 較 2013 年 底 增 長 13.99%; 股 東 應 佔 權 益 為 港 幣 億 元, 較 2013 年 底 增 長 16.64%; 客 戶 總 貸 款 ( 包 括 商 業 票 據 ) 為 港 幣 1, 億 元, 較 2013 年 底 增 長 16.69%; 客 戶 存 款 為 港 幣 1, 億 元, 較 2013 年 底 增 長 18.22%; 貸 存 比 率 為 63.47%, 較 2013 年 底 下 降 2.72 個 百 分 點 2014 年 下 半 年 永 隆 集 團 發 行 了 面 值 美 元 2.60 億 元 的 永 續 型 非 累 積 後 償 資 本 證 券, 從 而 鞏 固 資 本 實 力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永 隆 集 團 總 資 本 比 率 為 15.96%,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為 12.07%, 普 通 股 權 一 級 資 本 比 率 為 10.82%, 報 告 期 內 流 動 資 金 比 率 平 均 為 42.52%, 均 高 於 監 管 要 求 有 關 永 隆 集 團 詳 細 的 財 務 資 料, 請 參 閱 刊 登 於 永 隆 銀 行 網 站 ( 的 永 隆 銀 行 2014 年 年 度 報 告

72 招 銀 租 賃 是 國 務 院 批 准 試 點 設 立 的 5 家 銀 行 系 金 融 租 賃 公 司 之 一,2008 年 4 月 23 日 開 業, 註 冊 地 上 海, 由 本 公 司 全 資 設 立 招 銀 租 賃 以 國 家 產 業 政 策 為 導 向, 以 電 力 製 造 交 通 建 築 採 礦 等 行 業 大 中 型 設 備 融 資 租 賃 為 主 要 業 務 發 展 方 向, 服 務 全 國 大 型 和 中 小 微 型 企 業 以 及 境 外 客 戶, 滿 足 承 租 人 在 購 置 設 備 促 進 銷 售 盤 活 資 產 均 衡 稅 負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等 方 面 的 個 性 化 需 求, 提 供 融 資 融 物 資 產 管 理 經 濟 諮 詢 等 全 新 金 融 租 賃 服 務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招 銀 租 賃 註 冊 資 本 金 人 民 幣 60 億 元 ; 員 工 人 數 163 人 ; 總 資 產 為 1, 億 元,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33.64%; 淨 資 產 億 元,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49.56% 2014 年, 招 銀 租 賃 實 現 淨 利 潤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8.19% 招 銀 國 際 成 立 於 1993 年, 是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目 前, 招 銀 國 際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的 主 要 業 務 包 括 投 資 銀 行 業 務 證 券 經 紀 業 務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股 權 投 資 業 務 等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招 銀 國 際 註 冊 資 本 港 幣 10 億 元, 員 工 人 數 94 人, 總 資 產 港 幣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 淨 資 產 港 幣 億 元, 較 年 初 增 長 % 2014 年, 招 銀 國 際 實 現 營 業 淨 收 入 港 幣 5.65 億 元, 同 比 增 幅 14.84%; 實 現 淨 利 潤 港 幣 3.23 億 元, 同 比 增 幅 43.56% 招 商 基 金 是 由 中 國 證 監 會 批 准 設 立 的 第 一 家 中 外 合 資 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成 立 於 2002 年 12 月 27 日, 註 冊 資 本 為 人 民 幣 2.1 億 元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共 持 有 招 商 基 金 55% 的 股 權 招 商 基 金 的 經 營 範 圍 包 括 發 起 設 立 基 金 基 金 管 理 業 務 和 中 國 證 監 會 批 准 的 其 他 業 務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招 商 基 金 總 資 產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 淨 資 產 9.52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24.77%; 員 工 人 數 264 人 ( 不 含 子 公 司 ); 管 理 資 產 規 模 達 1, 億 元, 比 上 年 末 增 長 92.25% 2014 年, 招 商 基 金 實 現 營 業 淨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57.20%; 實 現 淨 利 潤 2.40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47.24% 招 商 信 諾 於 2003 年 8 月 在 深 圳 成 立, 是 中 國 加 入 WTO 後 成 立 的 首 家 中 外 合 資 壽 險 公 司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持 有 招 商 信 諾 50% 的 股 權 招 商 信 諾 的 主 要 業 務 是 人 壽 保 險 健 康 保 險 和 意 外 傷 害 保 險 等 保 險 業 務 以 及 上 述 業 務 的 再 保 險 業 務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招 商 信 諾 註 冊 資 本 金 人 民 幣 14.5 億 元 ; 員 工 人 數 1,839 人 ; 總 資 產 億 元,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35.31%; 淨 資 產 億 元, 較 上 年 末 增 長 % 2014 年, 招 商 信 諾 實 現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25.12%; 實 現 淨 利 潤 2.19 億 元, 同 比 增 長 11.17%

73 本 公 司 遵 循 全 面 性 專 業 性 獨 立 性 制 衡 性 的 宗 旨, 向 輕 型 銀 行 轉 型, 加 快 建 設 以 風 險 調 整 後 的 價 值 創 造 為 核 心 的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2014 年, 國 內 外 經 濟 環 境 複 雜 多 變, 銀 行 經 營 風 險 上 升, 本 公 司 持 續 完 善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積 極 應 對 及 防 範 各 類 風 險 總 行 風 險 與 合 規 管 理 委 員 會 為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最 高 決 策 機 構, 在 董 事 會 批 准 的 風 險 管 理 偏 好 戰 略 政 策 及 權 限 框 架 內, 審 議 並 決 策 全 行 重 大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信 用 風 險 指 借 款 人 或 相 關 當 事 人 未 按 約 定 條 款 履 行 其 相 關 義 務 形 成 的 風 險 本 公 司 的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來 源 於 表 內 外 信 貸 業 務 投 融 資 業 務 等 領 域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建 設 職 能 獨 立 風 險 制 衡 三 道 防 線 各 負 其 責 的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框 架, 並 執 行 覆 蓋 全 行 範 圍 的 信 用 風 險 識 別 計 量 監 控 管 理 政 策 和 流 程, 確 保 本 公 司 的 風 險 資 本 和 收 益 得 到 均 衡 本 公 司 按 照 業 務 風 險 狀 況 和 權 限 體 系 對 授 信 業 務 風 險 審 核 進 行 分 級 審 議, 決 策 機 構 包 括 : 總 行 風 險 與 合 規 管 理 委 員 會 總 行 審 貸 會 總 行 專 業 審 貸 會 分 行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分 行 專 業 審 貸 會 本 公 司 從 業 務 發 起 盡 職 調 查 授 信 審 批 放 款 執 行 貸 後 管 理 五 大 環 節, 開 發 引 進 先 進 的 風 險 量 化 模 型 工 具 及 風 險 管 理 系 統, 確 保 風 險 管 理 流 程 的 有 效 實 施 本 公 司 根 據 監 管 要 求, 基 於 借 款 人 的 償 還 能 力 及 還 款 意 願, 結 合 擔 保 人 抵 質 押 物 狀 況 和 逾 期 期 限 等 因 素, 在 監 管 五 級 分 類 的 基 礎 上, 對 風 險 資 產 實 施 內 部 十 級 分 類 管 理, 分 類 認 定 由 客 戶 經 理 或 風 險 管 理 人 員 發 起, 按 權 限 報 經 總 分 行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部 門 審 核 2014 年, 本 公 司 貫 徹 落 實 國 家 產 業 和 監 管 政 策, 提 升 服 務 實 體 經 濟 效 能, 全 面 加 強 不 良 雙 控 管 理, 有 效 防 範 風 險 一 是 以 資 產 質 量 為 中 心, 強 化 風 險 防 控, 健 全 管 控 機 制 制 定 資 產 質 量 管 控 目 標, 明 確 風 險 管 理 責 任 ; 加 強 重 點 區 域 行 業 客 戶 業 務 風 險 防 控, 推 進 產 能 過 剩 大 額 風 險 客 戶 小 企 業 風 險 客 戶 民 營 擔 保 公 司 業 務 四 項 風 險 主 動 退 出 ; 建 立 總 分 支 三 級 預 警 體 系, 提 升 預 警 能 力, 建 立 風 險 快 速 反 應 機 制 二 是 以 盤 活 存 量 為 核 心, 優 化 信 貸 結 構 細 化 信 貸 准 入 標 準, 明 確 控 制 維 持 和 發 展 方 向 ; 成 立 虛 擬 行 業 研 究 中 心, 建 立 持 續 常 態 和 系 統 的 研 究 機 制 ; 加 強 煤 炭 鋼 鐵 等 12 個 重 點 行 業 月 度 監 測 及 分 析, 預 判 風 險 形 勢, 動 態 調 整 信 貸 政 策 三 是 積 極 參 與 業 務 創 新, 支 持 一 體 兩 翼 重 點 業 務 健 康 持 續 發 展 明 確 供 應 鏈 金 融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優 化 併 購 融 資 風 險 政 策, 持 續 深 化 新 興 融 資 業 務 風 險 管 控, 強 化 貿 易 融 資 ( 含 跨 境 融 資 ) 風 險 管 控, 促 進 兩 小 及 零 售 信 貸 業 務 穩 健 增 長 四 是 以 制 度 系 統 和 隊 伍 建 設 為 保 障, 夯 實 風 險 管 理 基 礎 完 善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及 授 權 體 系, 圍 繞 重 點 風 險 管 理 領 域 及 時 配 套 及 優 化 管 理 制 度, 加 強 授 權 管 理 ; 完 善 風 險 管 理 工 具, 開 發 客 戶 統 一 風 險 視 圖, 建 立 全 口 徑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 持 續 加 強 客 戶 經 理 風 險 經 理 及 審 貸 官 隊 伍 建 設 五 是 以 不 良 處 置 和 問 責 為 重 點, 多 渠 道 加 快 處 置 不 良 資 產, 強 化 問 責, 嚴 肅 信 貸 紀 律, 加 強 風 險 文 化 建 設 報 告 期 內, 受 國 內 外 經 濟 下 行 影 響, 本 公 司 不 良 貸 款 生 成 有 所 增 加, 通 過 加 快 不 良 清 收 核 銷 及 轉 讓 等 綜 合 處 置 措 施, 資 產 質 量 下 行 風 險 得 到 有 效 管 控

74 國 別 風 險 是 指 由 於 某 一 國 家 或 地 區 經 濟 政 治 社 會 變 化 及 事 件, 導 致 該 國 家 或 地 區 借 款 人 或 債 務 人 沒 有 能 力 或 者 拒 絕 償 付 銀 行 債 務, 或 使 銀 行 在 該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商 業 存 在 遭 受 損 失, 或 使 銀 行 遭 受 其 他 損 失 的 風 險 國 別 風 險 可 能 由 一 國 或 地 區 經 濟 狀 況 惡 化 政 治 和 社 會 動 蕩 資 產 被 國 有 化 或 被 徵 用 政 府 拒 付 對 外 債 務 外 匯 管 制 或 貨 幣 貶 值 等 情 況 引 發 本 公 司 將 國 別 風 險 管 理 納 入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按 照 監 管 要 求, 動 態 監 測 國 別 風 險 變 動, 結 合 外 部 國 際 評 級 機 構 評 級 結 果, 制 定 國 別 風 險 限 額, 按 季 進 行 國 別 風 險 評 級 及 準 備 金 計 提 截 至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涉 及 國 別 風 險 敞 口 的 資 產 規 模 較 小, 國 別 風 險 等 級 較 低, 並 已 按 監 管 規 定 計 提 了 足 額 的 國 別 風 險 準 備 金, 國 別 風 險 不 會 對 業 務 經 營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市 場 風 險 是 指 因 匯 率 利 率 商 品 價 格 和 股 票 價 格 等 可 觀 察 市 場 因 子 的 變 動, 引 起 本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或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從 而 可 能 蒙 受 損 失 的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和 匯 率 風 險 是 本 公 司 所 面 臨 的 主 要 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的 市 場 風 險 來 自 交 易 賬 戶 和 銀 行 賬 戶 交 易 賬 戶 包 括 為 交 易 目 的 或 規 避 交 易 賬 戶 上 的 其 他 項 目 風 險 而 持 有 的 可 以 自 由 交 易 的 金 融 工 具 和 頭 寸 ; 銀 行 賬 戶 指 記 錄 在 銀 行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及 表 外 的 市 場 價 值 相 對 穩 定 銀 行 為 獲 取 穩 定 收 益 或 對 沖 風 險 而 開 展 並 願 意 持 有 的 資 產 負 債 業 務 及 相 關 金 融 工 具 1 利 率 風 險 是 指 利 率 水 平 期 限 結 構 等 要 素 發 生 不 利 變 動 導 致 金 融 工 具 和 頭 寸 整 體 收 益 和 市 值 遭 受 損 失 的 風 險 (1)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治 理 架 構, 覆 蓋 交 易 賬 戶 業 務 涉 及 的 利 率 匯 率 商 品 等 風 險 本 公 司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治 理 架 構 明 確 了 董 事 會 高 級 管 理 層 專 門 委 員 會 及 銀 行 相 關 部 門 的 職 責 分 工 和 報 告 路 線, 可 確 保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交 易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由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辦 公 室 下 設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部 執 行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限 額 管 理 體 系 ( 含 交 易 賬 戶 涉 及 的 利 率 匯 率 商 品 風 險 等 ) 其 中, 最 高 層 級 指 標 同 時 為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偏 好 定 量 指 標, 該 指 標 採 用 了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組 合 壓 力 測 試 方 法, 並 與 資 本 淨 額 直 接 掛 鈎 ; 此 外, 根 據 各 子 組 合 產 品 類 型 交 易 策 略 風 險 特 徵 等 對 最 高 層 指 標 進 行 分 解 並 制 定 下 層 限 額 指 標, 每 年 下 達 至 各 業 務 前 台 並 每 日 執 行 監 控 和 報 告

75 年, 本 公 司 在 已 有 基 礎 上 繼 續 完 善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優 化 市 場 風 險 計 量 及 監 控 的 方 法 流 程 和 工 具, 加 強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工 具 應 用 的 深 度 2014 年 4 月, 本 公 司 獲 銀 監 會 核 准 使 用 內 部 模 型 方 法 計 量 第 一 支 柱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成 為 國 內 首 家 獲 准 使 用 市 場 風 險 內 模 法 的 股 份 制 銀 行, 標 誌 着 本 公 司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實 踐 已 與 國 際 監 管 規 則 接 軌, 並 為 進 一 步 提 高 風 險 管 理 精 細 化 程 度 持 續 提 升 風 險 經 營 能 力 打 下 堅 實 基 礎 本 公 司 採 用 敞 口 指 標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指 標 (VaR, 覆 蓋 交 易 賬 戶 涉 及 的 各 個 風 險 因 子 ) 利 率 情 景 壓 力 測 試 損 失 指 標 利 率 敏 感 性 指 標 累 計 損 失 指 標 ( 覆 蓋 交 易 賬 戶 涉 及 的 各 個 風 險 因 子 ) 等 量 化 指 標 對 交 易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進 行 管 理, 管 理 方 式 包 括 下 達 業 務 授 權 和 限 額 指 標 每 日 監 控 持 續 報 告 等 其 中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指 標 包 括 一 般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和 壓 力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均 使 用 歷 史 模 擬 法 計 算 2014 年, 央 行 通 過 公 開 市 場 操 作 定 向 降 准 多 種 貨 幣 政 策 工 具 組 合 操 作 降 息 等 方 式 調 節 市 場 流 動 性, 緩 解 實 體 經 濟 融 資 壓 力, 引 導 市 場 利 率 向 下 運 行, 使 人 民 幣 債 券 市 場 出 現 牛 市 行 情, 各 類 債 券 收 益 率 較 去 年 明 顯 下 降 本 公 司 對 宏 觀 經 濟 貨 幣 政 策 市 場 狀 況 等 各 方 面 進 行 了 深 入 的 研 究 和 及 時 的 跟 踪, 據 此 制 定 了 相 應 的 交 易 策 略, 交 易 賬 戶 各 項 風 險 指 標 表 現 良 好 (2) 本 公 司 根 據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建 立 了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治 理 架 構, 明 確 了 董 事 會 高 級 管 理 層 專 門 委 員 會 及 銀 行 相 關 部 門 在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職 責 及 報 告 路 線, 保 證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本 公 司 的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由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部 進 行 集 中 管 理 本 公 司 主 要 採 用 情 景 模 擬 分 析 重 定 價 缺 口 分 析 久 期 分 析 壓 力 測 試 等 方 法 計 量 分 析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通 過 資 產 負 債 分 析 例 會 及 報 告 制 度 分 析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成 因 提 出 管 理 建 議 落 實 管 理 措 施 2014 年, 本 公 司 繼 續 踐 行 主 動 性 前 瞻 性 的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通 過 表 內 結 構 調 整 和 表 外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對 沖 方 式 降 低 全 行 淨 利 息 收 入 的 波 動 性, 利 率 風 險 整 體 平 穩 可 控 在 落 實 主 動 性 管 理 措 施 的 同 時, 啟 動 各 項 計 量 模 型 的 優 化 工 作, 提 高 本 公 司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計 量 的 精 細 化 水 平 及 風 險 管 理 的 科 學 性 和 前 瞻 性 2014 年 11 月,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下 調 人 民 幣 存 貸 款 基 準 利 率, 其 中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基 準 利 率 水 平 下 調 25 個 基 點, 一 年 期 貸 款 基 準 利 率 水 平 下 調 40 個 基 點, 同 時 進 一 步 擴 大 存 款 浮 動 區 間 上 限 至 基 準 利 率 的 1.2 倍, 並 對 基 準 利 率 期 限 檔 次 作 適 當 簡 並 由 於 本 公 司 的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特 徵, 存 貸 款 基 準 利 率 非 對 稱 下 調 對 本 公 司 淨 利 息 收 入 產 生 了 一 定 的 負 面 影 響, 但 該 負 面 影 響 因 本 公 司 的 利 率 風 險 主 動 管 理 而 得 到 緩 和 今 後, 本 公 司 將 繼 續 加 大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的 主 動 管 理 力 度, 實 現 淨 利 息 收 入 和 經 濟 價 值 的 平 穩 增 長

76 75 2 匯 率 風 險 是 指 以 外 幣 形 式 存 在 的 資 產 負 債 及 權 益 項 目 外 匯 及 外 匯 衍 生 工 具 頭 寸, 由 於 匯 率 發 生 不 利 變 化 導 致 銀 行 整 體 收 益 遭 受 損 失 的 風 險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幣 為 記 賬 本 位 幣 本 公 司 的 資 產 及 負 債 均 以 人 民 幣 為 主, 其 餘 主 要 為 美 元 和 港 幣 本 公 司 根 據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制 定 執 行 和 監 督 職 能 相 分 離 的 原 則, 建 立 了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治 理 結 構, 明 確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高 級 管 理 層 專 門 委 員 會 及 銀 行 相 關 部 門 在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職 責 及 報 告 路 線 本 公 司 匯 率 風 險 偏 好 審 慎, 原 則 上 不 主 動 承 擔 風 險, 較 好 地 適 應 了 本 公 司 當 前 發 展 階 段 目 前 的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制 度 基 本 符 合 監 管 要 求 和 本 公 司 自 身 管 理 需 要 (1)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在 內 的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架 構 和 體 系, 以 量 化 指 標 對 交 易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統 一 管 理 交 易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的 架 構 流 程 方 法 與 交 易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相 一 致 本 公 司 採 用 敞 口 指 標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指 標 (VaR, 包 含 利 率 匯 率 商 品 風 險 因 子 ) 匯 率 情 景 壓 力 測 試 損 失 指 標 匯 率 敏 感 性 指 標 累 計 損 失 指 標 等 量 化 指 標 進 行 管 理, 管 理 方 式 包 括 下 達 業 務 授 權 和 限 額 指 標 每 日 監 控 持 續 報 告 等 2014 年, 人 民 幣 匯 率 走 勢 變 化 顯 著, 年 初 至 5 月 末 由 於 央 行 干 預, 人 民 幣 對 美 元 匯 率 從 6.0 貶 值 到 6.25, 6 月 至 10 月 末 升 值 至 6.1 附 近, 進 入 12 月 後 人 民 幣 再 次 轉 向 貶 值 波 動 幅 度 加 大 全 年 來 看, 主 要 交 易 幣 種 中, 美 元 強 勢 升 值, 英 鎊 歐 元 日 元 澳 元 顯 著 貶 值 市 場 波 動 雖 對 本 公 司 交 易 量 帶 來 一 定 影 響, 但 由 於 採 取 了 較 為 審 慎 的 交 易 策 略 和 嚴 格 的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交 易 賬 戶 外 匯 類 業 務 仍 保 持 了 較 為 平 穩 的 經 營, 各 項 風 險 指 標 表 現 良 好 (2) 本 公 司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由 總 行 統 籌 管 理, 總 行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部 作 為 全 行 的 司 庫 負 責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具 體 管 理 工 作 司 庫 負 責 按 監 管 要 求 和 審 慎 原 則 管 理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通 過 限 額 管 理 計 劃 調 控 等 方 式 對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實 行 統 一 管 理 本 公 司 的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非 人 民 幣 資 產 負 債 幣 種 的 錯 配 本 公 司 通 過 嚴 格 管 控 風 險 敞 口, 將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控 制 在 本 公 司 可 承 受 範 圍 之 內 本 公 司 主 要 採 用 外 匯 敞 口 分 析 情 景 模 擬 分 析 壓 力 測 試 等 方 法 計 量 分 析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定 期 計 量 和 分 析 銀 行 賬 戶 外 匯 敞 口 的 變 化, 在 限 額 框 架 中 按 月 監 測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並 根 據 匯 率 變 動 趨 勢 對 外 匯 敞 口 進 行 相 應 的 調 整, 以 規 避 有 關 的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2014 年, 本 公 司 進 一 步 優 化 了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評 估 體 系, 為 準 確 評 估 風 險 以 及 做 出 準 確 的 管 理 策 略 提 供 了 科 學 的 參 照 標 準 ; 明 確 了 各 級 別 的 限 額 授 權 管 理 流 程 ; 並 進 一 步 修 訂 了 管 理 制 度

77 操 作 風 險 是 指 由 不 完 善 或 有 問 題 的 內 部 程 序 員 工 信 息 科 技 系 統, 以 及 外 部 事 件 所 造 成 損 失 的 風 險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以 防 範 系 統 性 操 作 風 險 和 重 大 操 作 風 險 損 失 為 目 標, 以 信 貸 業 務 操 作 風 險 手 工 操 作 風 險 信 息 科 技 風 險 外 包 風 險 人 員 風 險 等 為 重 點 領 域, 深 入 開 展 風 險 監 測 預 警 完 善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加 強 風 險 防 控, 進 一 步 提 升 了 本 公 司 操 作 風 險 管 理 的 能 力 和 有 效 性 流 動 性 風 險 指 本 公 司 無 法 滿 足 客 戶 提 取 到 期 負 債 及 新 增 貸 款 合 理 融 資 等 需 求, 或 者 無 法 以 正 常 的 成 本 來 滿 足 這 些 需 求 的 風 險 本 公 司 根 據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制 定 執 行 和 監 督 職 能 相 分 離 的 原 則, 建 立 了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治 理 結 構, 明 確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高 級 管 理 層 專 門 委 員 會 及 銀 行 相 關 部 門 在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職 責 及 報 告 路 線, 以 提 高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本 公 司 流 動 性 風 險 偏 好 審 慎, 較 好 地 適 應 了 本 公 司 當 前 發 展 階 段 目 前 的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制 度 基 本 符 合 監 管 要 求 和 本 公 司 自 身 管 理 需 要 本 公 司 流 動 性 風 險 採 取 總 行 統 籌 分 行 配 合 的 模 式 開 展 管 理 總 行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部 作 為 全 行 的 司 庫 負 責 具 體 日 常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司 庫 負 責 按 監 管 要 求 和 審 慎 原 則 管 理 流 動 性 狀 況, 通 過 限 額 管 理 計 劃 調 控 主 動 負 債 以 及 內 部 資 金 轉 移 定 價 等 方 式 對 流 動 性 實 行 統 一 管 理 本 公 司 從 短 期 備 付 和 結 構 及 應 急 兩 個 層 面, 計 量 監 測 並 識 別 流 動 性 風 險, 按 照 固 定 頻 度 密 切 監 測 各 項 限 額 指 標, 定 期 開 展 壓 力 測 試 評 判 本 公 司 是 否 能 應 對 極 端 情 況 下 的 流 動 性 需 求 此 外,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流 動 性 應 急 計 劃 定 期 開 展 流 動 性 應 急 演 練, 以 備 流 動 性 危 機 的 發 生 2014 年 上 半 年 市 場 流 動 性 較 為 寬 鬆, 儘 管 5 月 份 存 在 財 政 存 款 季 節 性 上 繳 年 中 效 應 臨 近 等 不 利 因 素, 但 在 央 行 公 開 市 場 操 作 的 引 導 下, 機 構 對 於 後 市 資 金 面 預 期 穩 定, 銀 行 間 資 金 面 維 持 寬 鬆 態 勢, 本 公 司 流 動 性 風 險 處 於 中 低 偏 下 水 平 下 半 年, 央 行 在 保 持 審 慎 的 貨 幣 政 策 基 調 的 同 時, 繼 續 採 取 定 向 寬 鬆 的 貨 幣 政 策, 通 過 調 整 存 貸 比 口 徑 實 行 存 款 偏 離 度 管 理 以 及 頻 繁 的 公 開 市 場 業 務 操 作 等 向 市 場 注 入 流 動 性, 引 導 市 場 利 率 下 行 年 末, 受 外 匯 佔 款 增 幅 持 續 回 落 新 股 集 中 申 購 資 本 市 場 資 金 分 流 以 及 年 末 時 點 存 款 考 核 等 因 素 影 響, 市 場 流 動 性 逐 步 收 緊, 本 公 司 提 前 做 好 流 動 性 安 排, 保 障 了 全 行 整 體 運 行 平 穩 本 公 司 採 取 多 項 措 施 應 對 本 年 度 的 流 動 性 風 險 狀 況, 保 證 了 全 行 流 動 性 的 平 穩 運 行 : 一 是 靈 活 運 用 FTP 調 節 機 制, 在 支 持 本 公 司 業 務 開 展 的 同 時, 確 保 本 公 司 流 動 性 安 全 ; 二 是 加 強 同 業 資 產 負 債 業 務 管 理, 改 善 同 業 資 產 負 債 錯 配 情 況, 保 持 同 業 業 務 平 穩 發 展 ; 三 是 加 強 前 中 後 台 協 作 一 體 化 管 理, 建 立 良 好 的 互 動 機 制, 強 化 管 理 有 效 性 ; 四 是 加 強 主 動 負 債 業 務 管 理, 改 善 本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結 構 2014 年 本 公 司 開 展 了 一 系 列 主 動 負 債, 主 要 包 括 協 議 存 款 國 庫 定 存 二 級 資 本 債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同 業 存 單 等 品 種, 保 障 了 資 金 來 源 的 穩 定 性

78 聲 譽 風 險 是 指 由 本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及 其 他 行 為 或 外 部 事 件 導 致 利 益 相 關 方 對 本 公 司 負 面 評 價 的 風 險 聲 譽 風 險 管 理 作 為 公 司 治 理 及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份, 覆 蓋 本 公 司 及 附 屬 機 構 的 所 有 行 為 經 營 活 動 和 業 務 領 域, 並 通 過 建 立 和 制 定 聲 譽 風 險 管 理 相 關 制 度 和 要 求, 主 動 有 效 地 防 範 聲 譽 風 險 和 應 對 聲 譽 事 件, 最 大 程 度 地 減 少 損 失 和 負 面 影 響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以 提 升 產 品 和 服 務 質 量 為 目 標, 持 續 探 索 先 進 的 管 理 理 念, 開 發 高 效 的 管 理 工 具, 進 一 步 完 善 系 統 化 的 聲 譽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和 推 進 聲 譽 風 險 前 置 管 理, 在 夯 實 事 後 處 置 的 基 礎 上 強 化 了 事 前 防 範, 有 效 地 維 護 了 本 公 司 聲 譽, 同 時 以 聲 譽 風 險 管 理 促 進 產 品 和 服 務 質 量 的 提 升 與 改 進 合 規 管 理 是 本 公 司 一 項 核 心 的 風 險 管 理 活 動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對 經 營 活 動 的 合 規 性 負 最 終 責 任, 授 權 下 設 的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對 合 規 風 險 管 理 進 行 監 督 總 行 風 險 與 合 規 管 理 委 員 會 是 本 公 司 高 級 管 理 層 下 的 全 行 合 規 風 險 管 理 的 最 高 管 理 機 構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全 面 有 效 的 合 規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健 全 了 合 規 風 險 管 理 三 道 防 線 和 雙 線 報 告 機 制, 通 過 持 續 改 進 和 完 善 合 規 風 險 管 理 職 能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水 平, 實 現 對 合 規 風 險 的 有 效 識 別 和 管 理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制 定 並 執 行 風 險 為 本 的 合 規 管 理 計 劃, 努 力 夯 實 固 有 內 控 合 規 管 理 基 礎, 積 極 優 化 內 控 合 規 體 制 機 制 建 設, 完 善 內 控 合 規 管 理 政 策 標 準, 嚴 格 防 範 和 有 力 化 解 內 控 合 規 風 險 ; 發 揮 專 業 優 勢, 注 重 風 險 實 質, 前 置 介 入 業 務 研 發, 全 方 位 有 力 地 支 持 和 推 動 本 公 司 業 務 創 新 健 康 穩 健 發 展 ; 加 強 研 習 境 外 法 案 監 管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規, 全 覆 蓋 高 質 量 地 提 供 法 律 合 規 服 務 ; 努 力 發 揮 參 與 修 法 與 課 題 研 究 的 積 極 作 用, 開 展 落 實 常 態 化 合 規 教 育, 提 升 內 控 合 規 專 業 化 水 平 反 洗 錢 是 本 公 司 應 盡 的 社 會 責 任 和 法 律 責 任 本 公 司 高 度 重 視 反 洗 錢 工 作, 建 立 了 專 業 的 反 洗 錢 工 作 隊 伍, 制 訂 了 比 較 完 善 的 反 洗 錢 工 作 制 度 和 業 務 操 作 規 程, 開 發 或 外 購 了 名 單 數 據 庫 及 過 濾 系 統 大 額 交 易 和 可 疑 交 易 監 測 報 送 系 統 客 戶 洗 錢 風 險 評 級 系 統 2014 年, 本 公 司 積 極 落 實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監 管 要 求, 採 取 措 施 提 高 反 洗 錢 工 作 的 有 效 性 一 是 反 洗 錢 監 測 集 中 流 程 改 造 取 得 重 要 成 果, 反 洗 錢 監 測 工 作 質 量 上 升, 人 工 成 本 下 降 ; 二 是 在 應 對 經 濟 制 裁 風 險 方 面, 新 購 名 單 過 濾 系 統 開 始 實 時 過 濾 跨 境 業 務, 並 由 總 行 反 洗 錢 名 單 核 查 團 隊 集 中 處 理 疑 似 命 中 名 單 業 務 ; 三 是 開 發 上 線 客 戶 洗 錢 風 險 評 級 系 統, 客 戶 洗 錢 風 險 開 始 自 動 評 級, 業 務 流 程 進 行 相 應 優 化 ; 四 是 不 斷 優 化 大 額 交 易 和 可 疑 交 易 監 測 系 統 與 監 測 標 準, 提 高 系 統 性 能, 並 依 據 洗 錢 風 險 變 化 特 徵 對 監 測 進 行 持 續 維 護

79 按 照 經 審 計 的 本 公 司 2014 年 境 內 報 表 稅 後 利 潤 人 民 幣 億 元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計 人 民 幣 億 元 ; 按 照 風 險 資 產 餘 額 的 1.5% 差 額 計 提 一 般 準 備 人 民 幣 億 元 本 公 司 擬 以 屆 時 實 施 利 潤 分 配 股 權 登 記 日 A 股 和 H 股 總 股 本 為 基 數, 向 全 體 股 東 每 10 股 分 配 現 金 分 紅 6.70 元 ( 含 稅 ), 以 人 民 幣 計 值 和 宣 佈, 以 人 民 幣 向 A 股 股 東 支 付, 以 港 幣 向 H 股 股 東 支 付 港 幣 實 際 派 發 金 額 按 照 股 東 大 會 召 開 前 一 周 ( 包 括 股 東 大 會 當 日 )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公 佈 的 人 民 幣 兌 換 港 幣 平 均 基 準 匯 率 計 算 其 餘 未 分 配 利 潤 結 轉 下 年 2014 年 度, 本 公 司 不 實 施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股 本 上 述 利 潤 分 配 方 案 尚 需 2014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批 准 後 方 可 實 施 (%) ,593 45, ,636 51, 註 ,897 55, 註 : 2014 年 度 利 潤 分 配 預 案 尚 需 2014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批 准 後 方 可 實 施 公 司 章 程 (2014 年 修 訂 ) 規 定 本 公 司 的 利 潤 分 配 政 策 為 : (1) 本 公 司 的 利 潤 分 配 應 重 視 對 投 資 者 的 合 理 投 資 回 報, 利 潤 分 配 政 策 應 保 持 連 續 性 和 穩 定 性 ; (2) 本 公 司 可 以 採 取 現 金 股 票 或 現 金 與 股 票 相 結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本 公 司 應 主 要 採 取 現 金 分 紅 方 式 在 符 合 屆 時 法 律 法 規 和 監 管 機 構 對 資 本 充 足 率 規 定 以 及 滿 足 本 公 司 正 常 經 營 資 金 要 求 業 務 發 展 和 重 大 投 資 併 購 需 求 的 前 提 下, 本 公 司 每 年 現 金 分 紅 原 則 上 將 不 低 於 當 年 按 中 國 會 計 準 則 審 計 後 的 稅 後 淨 利 潤 的 30% 本 公 司 可 以 進 行 中 期 現 金 分 紅 除 非 股 東 大 會 另 有 決 議, 股 東 大 會 授 權 董 事 會 批 准 半 年 度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

80 79 (3) 本 公 司 在 上 一 個 會 計 年 度 實 現 盈 利, 但 董 事 會 在 上 一 會 計 年 度 結 束 後 未 提 出 現 金 分 紅 預 案 的, 應 當 在 定 期 報 告 中 詳 細 說 明 未 分 紅 的 原 因 未 用 於 分 紅 的 資 金 留 存 本 公 司 的 用 途, 獨 立 董 事 還 應 當 對 此 發 表 獨 立 意 見 ; (4) 在 董 事 會 認 為 本 公 司 股 票 價 格 與 本 公 司 股 本 規 模 不 相 匹 配 或 董 事 會 認 為 必 要 時, 董 事 會 可 以 在 滿 足 上 述 現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基 礎 上, 提 出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預 案 並 在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批 准 後 實 施 ; (5) 本 公 司 向 內 資 股 股 東 支 付 現 金 股 利 和 其 他 款 項, 以 人 民 幣 計 價 宣 佈 和 支 付 本 公 司 向 H 股 股 東 支 付 現 金 股 利 和 其 他 款 項, 以 人 民 幣 計 價 和 宣 佈, 以 港 幣 支 付 本 公 司 向 境 外 上 市 外 資 股 股 東 支 付 現 金 股 利 和 其 他 款 項 所 需 的 外 幣, 按 國 家 有 關 外 匯 管 理 的 規 定 辦 理 ; (6) 存 在 股 東 違 規 佔 用 本 公 司 資 金 情 況 的, 本 公 司 應 當 扣 減 該 股 東 所 分 配 的 現 金 紅 利, 以 償 還 其 佔 用 的 資 金 ; (7) 本 公 司 應 當 按 照 相 關 規 定 在 定 期 報 告 中 披 露 現 金 分 紅 政 策 的 執 行 情 況 及 其 他 相 關 情 況 2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權 益 分 派 的 實 施, 嚴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關 規 定 執 行, 經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四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並 提 交 2013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通 過, 分 紅 標 準 和 比 例 明 確 清 晰,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已 具 體 實 施 了 該 利 潤 分 配 方 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利 潤 分 配 預 案, 也 將 嚴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關 規 定 執 行, 該 議 案 經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第 三 十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並 將 提 交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對 年 度 利 潤 分 配 預 案 均 發 表 了 獨 立 意 見, 本 公 司 權 益 分 派 方 案 及 實 施 過 程 充 分 保 護 了 中 小 投 資 者 的 合 法 權 益 5.13 本 公 司 堅 持 源 於 社 會 回 報 社 會 的 社 會 責 任 宗 旨, 在 扶 貧 幫 困 綠 色 金 融 公 益 活 動 和 支 持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等 方 面 積 極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員 工 作 出 慈 善 及 其 他 捐 款 合 計 人 民 幣 4,175 萬 元, 期 末 實 現 每 股 社 會 貢 獻 值 8.88 元 股 有 關 本 公 司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的 情 況, 請 參 閱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81 展 望 2015, 國 內 外 經 濟 金 融 形 勢 仍 然 複 雜 多 變 :, 全 球 經 濟 處 於 一 個 深 刻 的 再 平 衡 過 程, 主 要 經 濟 體 增 長 與 發 展, 及 其 經 濟 與 貨 幣 政 策 分 化 明 顯, 特 別 是 美 聯 儲 QE 退 出 以 及 歐 元 區 量 化 寬 鬆 政 策 的 實 施, 將 可 能 帶 來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和 跨 境 資 金 流 動 的 較 大 波 動, 經 濟 新 常 態 下, 結 構 調 整 和 發 展 模 式 轉 型 帶 來 的 經 濟 下 行 和 金 融 風 險 集 中 暴 露, 將 加 大 銀 行 經 營 難 度 ; 降 息 預 期 利 率 市 場 化 和 金 融 脫 媒 給 銀 行 盈 利 增 加 壓 力 ; 以 互 聯 網 金 融 和 民 營 銀 行 為 代 表 的 同 業 和 異 業 跨 界 競 爭 將 更 加 激 烈 錯 綜 複 雜 的 經 營 環 境 將 給 本 公 司 帶 來 諸 多 考 驗 比 如,, 受 利 率 市 場 化 和 金 融 脫 媒 加 速 推 進 互 聯 網 金 融 跨 界 競 爭 的 加 速 以 及 監 管 約 束 趨 嚴 的 影 響, 負 債 業 務 拓 展 將 面 臨 較 大 的 壓 力, 資 金 成 本 也 可 能 進 一 步 抬 升 ;, 隨 着 資 產 來 源 漸 趨 多 樣 市 場 利 率 波 動 加 大, 加 大 目 標 客 群 和 優 質 資 產 項 目 拓 展, 增 強 資 產 優 化 配 置 和 差 異 化 定 價 的 壓 力 越 來 越 大 ;, 受 產 能 過 剩 行 業 兩 小 企 業 大 型 民 營 集 團 以 貿 易 融 資 為 載 體 的 大 宗 商 品 批 發 行 業 以 及 互 聯 互 保 形 成 的 區 域 集 群 等 領 域 風 險 持 續 蔓 延 的 影 響, 銀 行 風 險 管 控 的 能 力 與 水 平 將 面 臨 較 大 的 挑 戰 ;, 受 經 濟 增 速 放 緩 利 率 市 場 化 提 速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資 本 計 提 方 法 和 標 準 的 改 變 監 管 政 策 趨 緊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實 現 盈 利 持 續 穩 定 增 長 也 將 面 臨 較 大 壓 力 但 與 此 同 時, 我 們 也 面 臨 不 少 良 好 的 發 展 機 遇, 包 括 : 政 府 職 能 和 財 稅 體 制 等 改 革 的 深 入 推 進, 將 進 一 步 有 效 推 動 中 國 經 濟 轉 型 升 級 和 社 會 發 展 與 進 步, 也 將 給 銀 行 帶 來 新 的 發 展 空 間 ; 人 民 幣 國 際 化 一 帶 一 路 和 自 貿 區 開 發 開 放 等 國 家 戰 略 的 實 施 與 推 進, 將 給 商 業 銀 行 業 務 發 展 帶 來 機 會 ; 社 會 財 富 較 快 積 累, 居 民 投 資 和 消 費 行 為 深 刻 變 化, 將 給 銀 行 的 私 人 銀 行 業 務 財 富 管 理 消 費 金 融 等 業 務 帶 來 廣 闊 的 發 展 前 景 ; 多 層 次 金 融 市 場 加 快 發 展, 資 產 證 券 化 快 速 推 進, 將 推 動 商 業 銀 行 跨 市 場 多 領 域 的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快 速 發 展 ; 信 息 通 信 互 聯 網 等 新 興 技 術 日 新 月 異, 將 促 進 銀 行 通 過 打 造 平 台 數 據 挖 掘 流 量 經 營 等 方 式 提 供 更 優 更 好 的 服 務 面 對 新 形 勢 下 的 挑 戰 和 機 遇, 本 公 司 將 按 照 穩 健 發 展 加 快 轉 型 的 指 導 思 想,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以 市 場 為 導 向, 着 力 提 升 資 產 質 量, 加 快 向 輕 型 銀 行 轉 變 根 據 當 前 經 營 環 境,2015 年 本 公 司 自 營 貸 款 計 劃 新 增 13% 左 右, 自 營 存 款 計 劃 新 增 12% 左 右 與 此 同 時, 進 一 步 加 強 風 險 資 產 的 管 控, 適 度 放 緩 風 險 資 產 增 長 速 度, 更 加 注 重 增 長 質 量 和 結 構 優 化, 強 調 存 量 挖 潛 和 內 生 平 衡 本 公 司 2015 年 擬 採 取 的 經 營 措 施 為 : 按 照 資 產 運 用 決 定 負 債 拓 展 的 經 營 邏 輯, 從 拓 寬 優 質 資 產 來 源 前 瞻 擺 佈 大 類 資 產 提 高 資 產 週 轉 速 度 深 化 客 戶 經 營 等 方 面 入 手, 全 面 提 升 資 產 組 織 和 經 營 能 力 二 是 強 化 資 產 質 量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行 之 有 效 的 不 良 資 產 處 置 策 略 和 方 法,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專 業 化 能 力 深 入 推 進 分 行 體 制 改 革, 在 首 批 分 行 組 織 架 構 調 整 的 基 礎 上,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按 照 一 體 兩 翼 的 戰 略 定 位 的 要 求, 聚 焦 關 鍵 業 務 核 心 客 群 和 事 業 部, 着 力 提 升 分 行 專 業 化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提 升 管 理 精 細 化 專 業 化 水 平, 增 強 有 效 管 理 的 意 識, 切 實 加 強 費 用 管 理, 優 化 資 源 配 置, 提 高 資 源 使 用 效 率 加 快 推 進 人 力 資 源 改 革, 重 塑 六 能 機 制, 優 化 薪 酬 福 利 體 系, 完 善 市 場 化 人 才 流 動 機 制, 營 造 充 滿 正 能 量 的 文 化 氛 圍, 充 分 調 動 全 行 員 工 的 積 極 性 和 創 造 性 承 董 事 會 命 董 事 長 2015 年 3 月 18 日

82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六 章 重 要 事 項 81 重 要 事 項 6.1 要 本 公 司 從 事 銀 行 業 及 相 關 金 融 服 務 6.2 要 詳 見 本 年 度 報 告 第 二 章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摘 要 6.3 本 公 司 儲 備 變 動 情 況 詳 見 本 公 司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6.4 本 公 司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固 定 資 產 變 動 情 況 刊 載 於 本 年 報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25

83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未 購 買 出 售 或 回 購 本 公 司 任 何 上 市 證 券 6.6 本 公 司 章 程 未 就 優 先 認 股 權 作 出 規 定, 本 公 司 股 東 並 無 優 先 認 股 權 6.7 本 公 司 提 供 給 員 工 的 退 休 福 利 詳 情 載 列 於 本 年 報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前 五 家 最 大 客 戶 營 業 收 入 佔 本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總 額 的 比 例 不 超 過 30%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其 關 聯 人 士 不 擁 有 上 述 五 大 客 戶 的 股 權

84 詳 見 第 七 章 債 券 發 行 情 況 一 節 2013 年, 本 公 司 與 金 融 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簽 署 了 訂 購 協 議, 以 購 買 擬 建 的 辦 公 綜 合 樓 2014 年 12 月 25 日, 雙 方 簽 訂 補 充 協 議, 將 協 議 暫 定 價 調 整 為 億 元, 並 對 部 份 條 款 進 行 了 修 改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刊 登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本 公 司 網 站 的 日 期 為 2013 年 6 月 26 日 和 2014 年 12 月 29 日 的 公 告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已 支 付 價 款 合 計 億 元, 該 辦 公 綜 合 樓 已 完 成 工 程 竣 工 驗 收 6.10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事 及 最 高 行 政 人 員 於 本 公 司 或 其 相 聯 法 團 ( 定 義 見 香 港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 的 股 份 相 關 股 份 及 債 權 證 中 擁 有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 XV 部 第 7 及 8 分 部 而 須 知 會 本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交 所 的 權 益 及 淡 倉 ( 包 括 根 據 香 港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該 等 章 節 的 規 定 被 視 為 或 當 作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事 及 最 高 行 政 人 員 擁 有 的 權 益 或 淡 倉 ), 或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 352 條 規 定 而 載 錄 於 本 公 司 保 存 的 登 記 冊 的 權 益 或 淡 倉, 或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附 錄 10 所 載 的 標 準 守 則 而 須 知 會 本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交 所 的 權 益 或 淡 倉 如 下 : (%) (%) 靳 慶 軍 監 事 A 股 好 倉 實 益 擁 有 人 65,

85 本 公 司 無 任 何 董 事 在 與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構 成 或 可 能 構 成 競 爭 的 業 務 中 有 任 何 權 益 6.12 除 本 報 告 披 露 外, 本 公 司 未 知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之 間 存 在 其 他 任 何 財 務 業 務 親 屬 或 其 他 重 大 或 相 關 的 關 係 6.13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董 事 和 監 事 在 本 公 司 或 其 附 屬 公 司 所 訂 立 的 重 大 合 約 中, 無 任 何 重 大 權 益 本 公 司 董 事 和 監 事 沒 有 與 本 公 司 簽 訂 任 何 一 年 內 若 由 本 公 司 終 止 合 約 時 須 作 出 賠 償 的 服 務 合 約 ( 法 定 賠 償 除 外 ) % 就 本 公 司 所 知,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及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東 沒 有 受 到 有 權 機 關 調 查 司 法 紀 檢 部 門 採 取 強 制 措 施 被 移 送 司 法 機 關 或 追 究 刑 事 責 任 中 國 證 監 會 稽 查 中 國 證 監 會 行 政 處 罰 證 券 市 場 禁 入 認 定 為 不 適 當 人 選 及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開 譴 責 的 情 形, 本 公 司 及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東 也 沒 有 受 到 其 他 監 管 機 構 對 公 司 經 營 有 重 大 影 響 的 處 罰

86 % 在 2013 年 度 A 股 配 股 過 程 中,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曾 分 別 承 諾 : 不 謀 求 優 於 其 他 股 東 的 關 聯 交 易 ; 對 本 公 司 向 其 提 供 的 貸 款 按 時 還 本 付 息 ; 不 干 預 本 公 司 的 日 常 經 營 事 務 ; 若 參 與 認 購 本 公 司 本 次 配 股 股 份, 在 獲 配 股 份 交 割 之 日 起 五 年 之 內, 將 不 會 轉 讓 或 者 委 託 他 人 管 理 獲 配 股 份, 也 不 會 尋 求 由 本 公 司 回 購 其 所 持 獲 配 股 份 ; 獲 配 股 份 鎖 定 期 屆 滿 後, 如 轉 讓 股 份 將 就 轉 讓 行 為 及 受 讓 方 的 股 東 資 格 提 前 取 得 監 管 部 門 的 同 意 ; 在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股 東 大 會 批 准 的 情 況 下, 持 續 補 充 本 公 司 合 理 的 資 本 需 求 ; 不 向 本 公 司 施 加 不 當 的 指 標 壓 力 在 本 次 H 股 配 股 過 程 中, 招 商 局 集 團 亦 向 本 公 司 及 聯 席 全 球 協 調 人 做 出 一 系 列 承 諾, 並 已 於 報 告 期 內 履 行 完 畢 有 關 前 述 承 諾 的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網 站 ( 的 日 期 為 2013 年 8 月 22 日 的 A 股 配 股 說 明 書 及 日 期 為 2013 年 9 月 5 日 的 H 股 供 股 章 程 就 本 公 司 所 了 解, 截 至 本 報 告 刊 登 日, 前 述 股 東 不 存 在 違 反 前 述 承 諾 的 情 形 本 公 司 關 連 交 易 按 照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進 行, 有 關 交 易 條 款 公 平 合 理, 亦 符 合 本 公 司 和 股 東 的 整 體 利 益 依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14A 章,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局 集 團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及 聯 繫 人 的 下 述 的 交 易 構 成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所 指 的 非 豁 免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並 履 行 香 港 聯 交 所 對 非 豁 免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要 求 的 有 關 規 定 依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14A 章, 本 公 司 非 豁 免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為 本 公 司 分 別 與 招 商 基 金 和 招 商 證 券 之 間 的 交 易 2011 年 12 月 28 日, 經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批 准, 本 公 司 分 別 公 告 了 與 招 商 基 金 和 招 商 證 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並 批 准 本 公 司 與 其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各 年 的 年 度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上 限 均 分 別 為 招 商 基 金 5 億 元 和 招 商 證 券 3 億 元 ; 2014 年 8 月 26 日, 經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批 准, 本 公 司 將 與 招 商 基 金 的 2014 年 度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上 限 調 整 為 億 元, 將 2015 年 度 和 2016 年 度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上 限 設 為 30 億 元 上 述 情 況 分 別 刊 載 於 本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28 日 2014 年 8 月 26 日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公 告 中

87 86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基 金 的 銷 售 基 金 代 理 服 務 按 照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構 成 本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本 公 司 擁 有 招 商 基 金 55% 的 股 權, 招 商 證 券 持 有 招 商 基 金 45% 的 股 權 招 商 基 金 為 本 公 司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的 關 連 附 屬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28 日,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基 金 訂 立 了 服 務 合 作 協 議, 協 議 有 效 期 由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為 了 進 一 步 進 行 該 交 易, 本 公 司 於 2014 年 8 月 26 日 與 招 商 基 金 訂 立 了 另 一 協 議, 協 議 有 效 期 由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協 議 均 按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訂 立, 招 商 基 金 根 據 服 務 合 作 協 議 付 予 本 公 司 的 服 務 費 是 按 公 平 磋 商 及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計 算, 並 按 照 基 金 發 售 文 件 及 或 發 售 章 程 列 明 的 費 用 付 費 銷 售 投 資 基 金 的 服 務 費 應 當 按 照 招 商 基 金 規 定 的 費 率 給 付, 或 不 差 於 任 何 招 商 基 金 在 一 般 及 慣 常 的 商 業 交 易 中 付 予 其 他 獨 立 第 三 方 的 費 率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基 金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2014 年 年 度 上 限 為 億 元, 該 服 務 費 用 年 度 上 限 不 超 過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條 計 算 的 有 關 百 分 比 率 的 5%, 因 此 該 等 交 易 僅 需 符 合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中 有 關 申 報 公 佈 及 年 度 審 核 的 規 定, 並 豁 免 遵 守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的 規 定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基 金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額 為 87,560 萬 元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證 券 的 第 三 方 存 管 業 務 理 財 產 品 代 理 銷 售 服 務 及 集 合 投 資 產 品 服 務 按 照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構 成 本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股 東 招 商 局 集 團 持 有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權, 目 前 間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20.00% 的 股 權 ( 包 括 透 過 聯 屬 公 司 視 為 持 有 的 權 益 ) 而 招 商 局 集 團 持 有 招 商 證 券 50.86% 的 股 權,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招 商 證 券 是 本 公 司 關 連 人 士 的 聯 繫 人, 因 此 招 商 證 券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 2011 年 12 月 28 日,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證 券 訂 立 了 服 務 合 作 協 議, 協 議 有 效 期 由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該 協 議 按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訂 立, 招 商 證 券 根 據 服 務 合 作 協 議 付 予 本 公 司 的 服 務 費 用 按 以 下 原 則 確 定 : (1) 有 中 國 政 府 定 價 的, 執 行 中 國 政 府 定 價 ; 或 (2) 如 沒 有 中 國 政 府 定 價, 但 有 中 國 政 府 指 導 價 的, 執 行 中 國 政 府 指 導 價 ; 或 (3) 如 沒 有 中 國 政 府 定 價 和 中 國 政 府 指 導 價 的, 依 據 各 方 按 照 公 平 磋 商 基 準 協 定 的 正 常 商 業 交 易 市 場 價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證 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2014 年 年 度 上 限 為 3 億 元, 該 服 務 費 用 年 度 上 限 不 超 過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條 計 算 的 有 關 百 分 比 率 的 5%, 因 此 該 等 交 易 僅 需 符 合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中 有 關 申 報 公 佈 及 年 度 審 核 的 規 定, 並 豁 免 遵 守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的 規 定

88 87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證 券 的 關 連 交 易 額 為 10,963 萬 元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已 審 閱 上 述 本 公 司 與 招 商 基 金 和 招 商 證 券 的 非 豁 免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並 確 認 : (1) 交 易 由 本 公 司 在 日 常 業 務 過 程 中 進 行 ; (2) 交 易 條 款 對 本 公 司 及 其 股 東 整 體 利 益 而 言 屬 公 平 合 理 ; (3) 以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進 行, 並 以 不 優 於 提 供 或 給 予 獨 立 第 三 方 的 條 款 進 行 ; 及 (4) 根 據 該 等 交 易 的 相 關 協 議 條 款 進 行 此 外,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頒 佈 的 香 港 鑑 證 業 務 準 則 第 3000 號 下 之 非 審 核 或 審 閱 過 往 財 務 資 料 之 鑑 證 工 作 規 定, 並 參 照 實 務 說 明 第 740 號 關 於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所 述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的 核 數 師 函 件, 委 任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審 查 本 集 團 之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14A.56 條, 董 事 會 確 認 了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就 上 述 關 連 交 易 得 出 的 的 審 查 結 果 及 結 論, 發 出 無 保 留 意 見 之 函 件 本 公 司 已 將 有 關 函 件 之 副 本 提 交 香 港 聯 交 所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關 聯 交 易 載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55 內 此 等 交 易 包 括 本 公 司 於 日 常 業 務 中 與 其 關 聯 人 士 進 行 的 交 易, 包 括 借 貸 投 資 存 款 證 券 買 賣 代 理 服 務 託 管 及 其 他 受 託 業 務 及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的 交 易 此 等 交 易 乃 本 公 司 按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於 日 常 業 務 運 作 中 進 行, 而 當 中 按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構 成 關 連 交 易 者, 均 已 在 上 述 披 露 並 遵 守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的 適 用 要 求 6.17 就 本 公 司 所 知,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發 生 的 日 常 訴 訟 如 下 : 本 公 司 未 取 得 終 審 判 決 的 訴 訟 仲 裁 案 件 總 計 8,393 件, 標 的 本 金 及 利 息 總 金 額 折 合 人 民 幣 2,283, 萬 元, 其 中,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未 取 得 終 審 判 決 的 被 訴 案 件 ( 含 訴 訟 仲 裁 ) 總 計 128 件, 標 的 總 金 額 折 合 人 民 幣 79, 萬 元 未 取 得 終 審 判 決 的 標 的 本 金 超 過 人 民 幣 1 億 元 的 案 件 共 9 件, 標 的 總 金 額 折 合 人 民 幣 333, 萬 元 上 述 訴 訟 及 仲 裁 不 會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或 經 營 結 果 構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89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簽 署 的 重 大 合 同 中 沒 有 在 銀 行 正 常 業 務 範 圍 之 外 的 託 管 承 包 租 賃 其 他 公 司 資 產 或 其 他 公 司 託 管 承 包 租 賃 本 公 司 資 產 事 項 情 況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沒 有 發 生 重 大 委 託 他 人 進 行 現 金 資 產 管 理 事 項 擔 保 業 務 屬 本 公 司 日 常 業 務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除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和 中 國 銀 監 會 批 准 的 經 營 範 圍 內 的 金 融 擔 保 業 務 外, 沒 有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擔 保 事 項 按 照 中 國 證 監 會 證 監 發 號 文 及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關 規 定, 作 為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本 着 公 開 公 平 客 觀 的 原 則, 對 公 司 2014 年 度 對 外 擔 保 情 況 進 行 了 認 真 核 查 現 發 表 專 項 核 查 意 見 如 下 : 經 核 查,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開 展 對 外 擔 保 業 務 是 經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和 中 國 銀 監 會 批 准 的 屬 於 銀 行 正 常 經 營 範 圍 內 的 常 規 業 務 之 一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擔 保 業 務 餘 額 為 2, 億 元 人 民 幣, 佔 公 司 淨 資 產 的 比 例 為 80.08% 公 司 重 視 擔 保 業 務 的 風 險 管 理, 根 據 該 項 業 務 的 風 險 特 徵, 制 定 了 專 項 業 務 管 理 辦 法 及 操 作 規 程 此 外, 還 通 過 現 場 非 現 場 檢 查 等 管 理 手 段, 加 大 對 此 項 業 務 的 風 險 監 測 與 防 範 報 告 期 內, 公 司 該 項 業 務 運 作 正 常, 沒 有 出 現 違 規 擔 保 的 情 況

90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未 發 生 正 常 業 務 範 圍 之 外 的 委 託 理 財 事 項 6.20 H 本 公 司 H 股 增 值 權 激 勵 計 劃 實 施 情 況 詳 見 第 八 章 6.21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大 股 東 及 其 關 聯 方 非 經 營 性 佔 用 上 市 公 司 資 金 的 情 況, 也 不 存 在 通 過 不 公 允 關 聯 交 易 等 方 式 變 相 佔 用 上 市 公 司 資 金 等 問 題, 且 本 公 司 審 計 師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已 對 此 出 具 專 項 審 核 意 見 6.22 根 據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通 過 的 決 議, 本 公 司 聘 請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為 2014 年 度 境 內 審 計 的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聘 請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為 2014 年 度 境 外 審 計 的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自 2002 年 開 始, 本 公 司 聘 用 上 述 兩 家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作 為 本 公 司 審 計 師 本 集 團 2014 年 度 按 中 國 會 計 準 則 編 製 的 財 務 報 表 以 及 2014 年 度 基 準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由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審 計, 按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編 製 的 2014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由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審 計, 合 計 審 計 費 用 ( 包 括 海 外 分 行 及 子 公 司 的 財 務 報 表 審 計 ) 約 為 1,685 萬 元, 其 中 內 部 控 制 審 計 費 用 約 為 165 萬 元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和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就 其 對 財 務 報 表 之 責 任 聲 明 分 別 列 載 於 A 股 H 股 年 報 的 審 計 報 告 內 除 上 述 提 及 的 審 計 服 務 外, 本 年 度 本 集 團 向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和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支 付 非 審 計 服 務 費 用 約 1,212 萬 元

91 有 關 會 計 政 策 變 更 的 情 況, 詳 見 本 年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本 公 司 外 部 審 計 師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和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已 分 別 對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國 會 計 準 則 和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編 製 的 財 務 報 告 進 行 審 計, 並 分 別 出 具 了 標 準 無 保 留 意 見 的 審 計 報 告 本 公 司 的 審 計 委 員 會 已 審 閱 本 公 司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業 績 及 財 務 報 告 6.25 關 於 召 開 2014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的 相 關 事 項, 本 公 司 將 另 行 公 告 6.26 本 公 司 按 照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和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編 製 的 中 英 文 兩 種 語 言 版 本 的 年 度 報 告, 可 在 香 港 聯 交 所 網 站 和 本 公 司 網 站 查 閱 在 對 本 年 度 報 告 的 中 英 文 版 本 理 解 上 發 生 歧 義 時, 以 中 文 為 準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國 會 計 準 則 和 年 報 編 製 規 則 編 製 的 中 文 版 本 的 年 度 報 告, 可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和 本 公 司 網 站 查 閱

92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七 章 股 份 變 動 及 股 東 情 況 91 股 份 變 動 及 股 東 情 況 7.1 報 告 公 司 股 份 變 動 情 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報 告 期 內 變 動 2014 年 數 量 ( 股 ) 比 例 (%) 數 量 ( 股 ) 股 (%) 有 限 股 份 限 股 份 25,219,845, ,219,845, 人 民 幣 普 通 股 (A 股 ) 20,628,944, ,628,944, 境 內 上 市 外 資 股 3 境 外 上 市 外 資 股 (H 股 ) 4,590,901, ,590,901, 其 他 股 份 25,219,845, ,219,845,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股 東 總 數 442,825 戶, 其 中,H 股 股 東 總 數 41,289 戶,A 股 股 東 總 數 為 401,536 戶, 全 部 為 無 限 售 條 件 股 東 截 至 年 度 報 告 披 露 日 前 第 五 個 交 易 日 ( 即 2015 年 3 月 12 日 ) 末, 本 公 司 股 東 總 數 477,136 戶, 其 中,H 股 股 東 總 數 40,827 戶,A 股 股 東 總 數 為 436,309 戶, 全 部 為 無 限 售 條 件 股 東 基 於 公 開 資 料 並 就 董 事 所 知,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一 直 維 持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所 要 求 的 公 眾 持 股 量

93 (%) 1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 代 理 人 ) 有 限 公 司 (1) 4,533,108, H 股 869,429 2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有 法 人 3,162,424,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3 安 邦 財 產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傳 統 產 品 境 內 法 人 2,704,596,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1,260,220,029 4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國 有 法 人 1,574,729,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5 深 圳 市 晏 清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國 有 法 人 747,589,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6 深 圳 市 楚 源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國 有 法 人 653,135,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7 廣 州 海 運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國 有 法 人 668,649,167 ( 註 2) 2.65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8 中 國 交 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有 法 人 450,164,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9 上 海 汽 車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境 內 法 人 432,125,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10 河 北 港 口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國 有 法 人 303,444, 無 限 售 條 件 A 股 註 :(1)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 代 理 人 )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股 份 為 其 代 理 的 在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 代 理 人 )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平 台 上 交 易 的 招 商 銀 行 H 股 股 東 賬 戶 的 股 份 總 和 (2)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廣 州 海 運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實 際 持 有 招 商 銀 行 股 數 為 668,649,167 股, 其 中, 出 借 給 中 國 證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數 為 56,757,000 股 (3) 上 述 前 10 名 股 東 中,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晏 清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楚 源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同 為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其 餘 股 東 之 間 本 公 司 未 知 其 關 聯 關 係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合 計 20.00%, 其 中 持 有 A 股 佔 本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為 19.38%; 持 有 H 股 佔 本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為 0.62% (4) 上 述 股 東 沒 有 通 過 信 用 證 券 賬 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94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根 據 本 公 司 按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 336 條 存 置 的 登 記 冊, 及 就 本 公 司 所 知, 下 列 人 士 (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事 及 最 高 行 政 人 員 ( 定 義 見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 除 外 ) 在 本 公 司 股 份 中 擁 有 之 權 益 及 淡 倉 如 下 : (%) (%)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A 好 倉 受 控 制 企 業 權 益 4,887,794, H 好 倉 受 控 制 企 業 權 益 156,178,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 好 倉 實 益 擁 有 人 3,162,424,323 好 倉 受 控 制 企 業 權 益 58,147, ,220,571, H 好 倉 受 控 制 企 業 權 益 156,178, 深 圳 市 招 融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A 好 倉 實 益 擁 有 人 266,497,479 好 倉 受 控 制 企 業 權 益 1,400,725, ,667,222, 深 圳 市 晏 清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A 好 倉 實 益 擁 有 人 747,589,686 好 倉 受 控 制 企 業 權 益 653,135, ,400,725,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A 好 倉 實 益 擁 有 人 1,574,729, 安 邦 財 產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傳 統 產 品 A 好 倉 實 益 擁 有 人 2,704,596, JPMorgan Chase & Co. H 好 倉 實 益 擁 有 人 59,568,310 好 倉 投 資 經 理 149,910,816 好 倉 保 管 人 159,706, ,185, 淡 倉 實 益 擁 有 人 292, BlackRock, Inc H 好 倉 受 控 制 企 業 權 益 326,251, Templeton Asset Management Ltd. H 好 倉 投 資 經 理 273,706,

95 94 附 註 : (1)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因 擁 有 下 列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權 益 的 企 業 的 控 制 權 而 被 視 作 持 有 本 公 司 合 共 4,887,794,287 股 A 股 之 好 倉 的 權 益 : (1.1)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3,162,424,323 股 A 股 ( 好 倉 )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資 子 公 司 (1.2) 深 圳 市 招 融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266,497,479 股 A 股 ( 好 倉 ) 深 圳 市 招 融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分 別 由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及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見 上 文 (1.1) 節 ) 持 有 其 90% 及 10% 權 益 (1.3) 深 圳 市 晏 清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747,589,686 股 A 股 ( 好 倉 ) 深 圳 市 晏 清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分 別 由 深 圳 市 招 融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見 上 文 (1.2) 節 ) 及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51% 及 49% 權 益 (1.4) 深 圳 市 楚 源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653,135,659 股 A 股 ( 好 倉 ) 深 圳 市 楚 源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分 別 由 深 圳 市 招 融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見 上 文 (1.2) 節 ) 及 深 圳 市 晏 清 投 資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 見 上 文 (1.3) 節 ) 各 自 持 有 其 50% 權 益 (1.5) Bestwinner Investment Limited 持 有 本 公 司 58,147,140 股 A 股 ( 好 倉 ) 及 156,178,923 股 H 股 ( 好 倉 ) Bestwinner Investment Limited 為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子 公 司 (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其 10.55% 權 益,89.45% 權 益 由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見 上 文 (1.1) 節 ) 透 過 其 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 (2) JPMorgan Chase & Co. 透 過 其 多 間 直 接 或 間 接 全 資 擁 有 之 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合 共 369,185,671 股 H 股 之 好 倉 及 292,000 股 H 股 之 淡 倉 於 JPMorgan Chase & Co.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權 益 及 淡 倉 中, 包 括 159,706,545 股 可 供 借 出 之 H 股 股 份 另 外, 有 11,089,710 股 H 股 ( 好 倉 ) 及 292,000 股 H 股 ( 淡 倉 ) 乃 涉 及 衍 生 工 具, 類 別 為 : 1,341,710 股 H 股 ( 好 倉 ) 及 282,000 股 H 股 ( 淡 倉 ) - 以 實 物 交 收 ( 場 內 ) 10,000 股 H 股 ( 淡 倉 ) - 以 現 金 交 收 ( 場 內 ) 9,748,000 股 H 股 ( 好 倉 ) - 以 現 金 交 收 ( 場 外 ) (3) BlackRock, Inc. 透 過 其 多 間 直 接 全 資 擁 有 之 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合 共 326,251,175 股 H 股 之 好 倉 ( 其 中 的 1,468,000 股 H 股 涉 及 以 現 金 交 收 ( 場 外 ) 的 衍 生 工 具 ) 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 本 公 司 並 不 知 悉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事 及 最 高 行 政 人 員 ( 定 義 見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 除 外 )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相 關 股 份 中 擁 有 須 登 記 於 本 公 司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 336 條 存 置 之 登 記 冊 之 任 何 權 益 或 淡 倉

96 (1)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東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1992 年 2 月 22 日 在 北 京 註 冊, 註 冊 資 本 人 民 幣 59 億 元, 組 織 機 構 代 碼 為 , 法 定 代 表 人 為 李 建 紅 先 生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資 子 公 司 該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水 上 客 貨 運 輸 業 務 ; 碼 頭 倉 庫 及 車 輛 運 輸 業 務 ; 各 類 交 通 運 輸 設 備 零 配 件 物 料 的 銷 售 採 購 供 應 ; 船 舶 客 貨 代 理 業 務 海 上 國 際 貨 運 業 務 等 業 務 ; 另 外 也 從 事 與 運 輸 有 關 的 銀 行 證 券 保 險 等 金 融 業 務 的 投 資 與 管 理 (2)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的 權 益, 是 本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東 的 母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為 李 建 紅 先 生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是 國 務 院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管 理 的 國 有 重 要 骨 幹 企 業 之 一, 該 公 司 的 前 身 是 輪 船 招 商 局, 創 立 於 1872 年 中 國 晚 清 洋 務 運 動 時 期, 曾 是 對 中 國 近 代 民 族 工 商 業 現 代 化 進 程 起 到 過 重 要 推 動 作 用 的 企 業 之 一 目 前 該 公 司 已 經 成 為 一 個 多 元 化 綜 合 性 企 業 集 團, 其 業 務 領 域 包 括 交 通 基 建 園 區 開 發 港 口 金 融 地 產 物 流 等 本 公 司 無 控 股 股 東 及 實 際 控 制 人, 本 公 司 與 第 一 大 股 東 之 間 的 產 權 關 係 如 下 : 100% 10% 90% 10.55% 89.45% 100% 50% 50% 51% 49% 100% BESTWINNER INVESTMENT LIMITED 1.06% 12.54% 2.59% 0.85% 2.96% 註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合 計 為 20.00%, 其 中 持 有 A 股 佔 本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為 19.38%, 持 有 H 股 佔 本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為 0.62%

97 % 截 至 報 告 期 末, 安 邦 財 產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通 過 安 邦 財 產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傳 統 產 品 賬 戶 持 有 本 公 司 10.72% 的 股 份, 安 邦 財 產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於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註 冊 資 本 人 民 幣 190 億 元, 組 織 機 構 代 碼 為 , 法 定 代 表 人 為 張 峰, 由 安 邦 保 險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95.26% 安 邦 財 產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營 範 圍 包 括 : 財 產 損 失 保 險 ; 責 任 保 險 ; 信 用 保 險 和 保 證 保 險 ; 短 期 健 康 保 險 和 意 外 傷 害 保 險 ; 上 述 業 務 的 再 保 險 業 務 ; 國 家 法 律 法 規 允 許 的 保 險 資 金 運 用 業 務 ; 經 中 國 保 監 會 批 准 的 其 他 業 務 本 公 司 於 2013 年 7 月 19 日 獲 得 中 國 證 監 會 關 於 核 准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的 批 覆 ( 證 監 許 可 號 ), 同 意 本 公 司 向 A 股 股 東 配 售 新 股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 日 認 購 繳 款 結 束 日 止,A 股 有 效 認 購 數 量 為 2,962,813,544 股, 配 股 價 格 為 9.29 元 A 股 配 股 股 份 已 於 2013 年 9 月 11 日 起 上 市 流 通 本 公 司 於 2013 年 8 月 13 日 獲 得 中 國 證 監 會 關 於 核 准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境 外 上 市 外 資 股 配 股 的 批 覆 ( 證 監 許 可 號 ), 並 經 香 港 聯 交 所 核 准, 本 公 司 向 H 股 股 東 配 售 680,423,172 股 新 股, 配 股 價 格 為 港 幣 元 繳 足 股 款 的 H 股 配 股 股 份 已 於 2013 年 10 月 2 日 上 市 流 通 上 述 配 股 使 本 公 司 股 份 總 數 增 加 3,643,236,716 股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無 內 部 職 工 股

98 經 中 國 銀 監 會 和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批 准, 本 公 司 於 2012 年 3 月 14 日 發 行 了 200 億 元 人 民 幣 專 項 金 融 債 券 本 期 債 券 分 兩 個 品 種, 品 種 一 為 5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發 行 規 模 65 億 元, 票 面 年 利 率 為 4.15%; 品 種 二 為 5 年 期 浮 動 利 率 債 券, 發 行 規 模 135 億 元, 基 本 利 差 為 0.95%, 票 面 利 率 為 基 準 利 率 與 基 本 利 差 之 和, 基 準 利 率 為 發 行 首 日 和 其 他 各 計 息 年 度 的 起 息 日 適 用 的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公 佈 的 一 年 期 整 存 整 取 定 期 儲 蓄 存 款 利 率, 首 個 計 息 期 間 適 用 的 基 準 利 率 為 3.50%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債 券 募 集 資 金 已 經 全 額 用 於 支 持 小 微 企 業 信 貸 投 放 2012 經 中 國 銀 監 會 和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批 准, 本 公 司 於 2012 年 12 月 27 日 在 全 國 銀 行 間 債 券 市 場 發 行 次 級 債 券 人 民 幣 117 億 元 本 次 次 級 債 券 發 行 總 規 模 為 人 民 幣 117 億 元, 全 部 為 15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票 面 利 率 為 5.20%, 在 第 10 年 末 附 發 行 人 贖 回 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次 級 債 券 募 集 資 金 已 經 全 額 用 於 補 充 本 公 司 附 屬 資 本 2014 經 中 國 銀 監 會 和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批 准, 本 公 司 於 2014 年 4 月 在 全 國 銀 行 間 債 券 市 場 發 行 二 級 資 本 債 券 人 民 幣 113 億 元 本 次 債 券 發 行 總 規 模 為 人 民 幣 113 億 元, 全 部 為 10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票 面 利 率 為 6.40%, 在 第 5 年 末 附 發 行 人 贖 回 權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次 債 券 募 集 的 資 金 已 經 全 額 用 於 補 充 本 公 司 的 二 級 資 本 2014 根 據 本 公 司 經 營 發 展 計 劃,2014 年 6 月, 本 公 司 香 港 分 行 在 香 港 發 行 中 期 票 據 5 億 美 元, 期 限 3 年, 全 部 為 固 定 利 率, 票 面 2.475% 2014 年 11 月, 本 公 司 香 港 分 行 在 台 灣 和 新 加 坡 同 步 發 行 10 億 元 人 民 幣 寶 島 債 和 10 億 元 人 民 幣 獅 城 債, 均 隸 屬 於 本 公 司 中 期 票 據 計 劃 之 下 寶 島 債 期 限 5 年, 固 定 利 率, 票 面 4.05%, 獅 城 債 期 限 3 年, 固 定 利 率, 票 面 3.9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三 期 中 期 票 據 所 募 集 的 資 金 已 經 全 額 用 於 補 充 本 公 司 的 日 常 運 營 資 金 經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和 國 家 發 改 委 批 准, 本 公 司 於 2014 年 4 月 在 香 港 發 行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10 億 元, 並 將 發 行 所 募 集 資 金 匯 回 境 內 使 用 本 次 債 券 發 行 總 規 模 為 人 民 幣 10 億 元, 全 部 為 3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票 面 利 率 為 4.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次 債 券 募 集 的 資 金 已 經 全 額 用 於 補 充 本 公 司 的 日 常 運 營 資 金

99 98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八 章 董 事 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員 工 和 機 構 情 況 董 事 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員 工 和 機 構 情 況 8.1 董 事 監 事 和 高 管 人 員 情 況 報 告 報 告 公 司 股 報 股 股 報 年 股 股 李 建 紅 男 董 事 長 非 執 行 董 事 馬 澤 華 男 副 董 事 長 ( 註 1) 非 執 行 董 事 張 光 華 男 副 董 事 長 執 行 董 事 田 惠 宇 男 執 行 董 事 行 長 兼 首 席 執 行 官 李 曉 鵬 男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引 泉 男 非 執 行 董 事 孫 月 英 女 非 執 行 董 事 ( 註 1) 蘇 敏 女 非 執 行 董 事 ( 註 2) 傅 俊 元 男 非 執 行 董 事 ( 註 3) 李 浩 男 執 行 董 事 常 務 副 行 長 兼 財 務 負 責 人 付 剛 峰 男 非 執 行 董 事 洪 小 源 男 非 執 行 董 事 黃 桂 林 男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梁 錦 松 男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潘 承 偉 男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潘 英 麗 女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郭 雪 萌 女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趙 軍 男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100 99 劉 元 男 監 事 長 職 工 監 事 朱 根 林 男 股 東 監 事 ( 註 4) 安 路 明 男 股 東 監 事 劉 正 希 男 股 東 監 事 潘 冀 男 外 部 監 事 董 咸 德 男 外 部 監 事 靳 慶 軍 男 外 部 監 事 ,800( 註 5) 5.97 熊 開 男 職 工 監 事 黃 丹 女 職 工 監 事 唐 志 宏 男 副 行 長 丁 偉 男 副 行 長 朱 琦 男 副 行 長 註 6 王 慶 彬 男 副 行 長 兼 北 京 分 行 行 長 劉 建 軍 男 副 行 長 熊 良 俊 男 紀 委 書 記 至 今 王 良 男 副 行 長 趙 駒 男 副 行 長 連 柏 林 男 行 長 助 理 許 世 清 男 董 事 會 秘 書 ( 註 7) 傅 育 寧 男 原 董 事 長 非 執 行 董 事 王 大 雄 男 原 非 執 行 董 事 ( 註 8) 熊 賢 良 男 原 非 執 行 董 事 衣 錫 群 男 原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許 善 達 男 原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肖 玉 淮 男 原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韓 明 智 男 原 監 事 長 彭 志 堅 男 原 外 部 監 事 ,480 23, 師 榮 耀 男 原 外 部 監 事 余 勇 男 原 職 工 監 事 管 奇 志 男 原 職 工 監 事 湯 小 青 男 原 副 行 長

101 100 註 : 1 有 關 馬 澤 華 先 生 和 孫 月 英 女 士 報 告 期 內 從 股 東 單 位 獲 得 的 報 酬 情 況, 請 參 閱 中 國 遠 洋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報 告 ; 2 有 關 蘇 敏 女 士 報 告 期 內 從 股 東 單 位 獲 得 的 報 酬 情 況, 請 參 閱 中 海 集 裝 箱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報 告 ; 3 有 關 傅 俊 元 先 生 報 告 期 內 從 股 東 單 位 獲 得 的 報 酬 情 況, 請 參 閱 中 國 交 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報 告 ; 4 有 關 朱 根 林 先 生 報 告 期 內 從 股 東 單 位 獲 得 的 報 酬 情 況, 請 參 閱 上 海 汽 車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報 告 ; 5 報 告 期 末 靳 慶 軍 先 生 所 持 股 份 為 二 級 市 場 購 入 ; 6 朱 琦 先 生 在 本 公 司 附 屬 公 司 永 隆 銀 行 領 取 報 酬 ; 7 本 公 司 2013 年 5 月 召 開 的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第 一 次 會 議 聘 任 許 世 清 先 生 為 董 事 會 秘 書, 其 任 職 資 格 已 於 2015 年 2 月 獲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核 准 ; 8 有 關 王 大 雄 先 生 報 告 期 內 從 股 東 單 位 獲 得 的 報 酬 情 況, 請 參 閱 中 海 發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報 告 ; 9 當 年 新 任 或 離 任 人 員 報 告 期 內 從 本 公 司 獲 得 的 薪 酬 按 在 職 時 間 折 算 ; 10 本 公 司 全 薪 履 職 的 執 行 董 事 監 事 長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稅 前 薪 酬 總 額 仍 在 確 認 過 程 中, 其 餘 部 份 待 確 認 發 放 之 後 再 另 行 披 露 ; 11 本 表 所 述 人 員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期 權 或 被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102 年, 根 據 本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馬 澤 華 先 生 新 當 選 為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肖 玉 淮 先 生 新 當 選 為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馬 澤 華 先 生 和 肖 玉 淮 先 生 的 董 事 任 職 資 格 已 於 2014 年 3 月 獲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核 准 根 據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李 建 紅 先 生 蘇 敏 女 士 新 當 選 為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建 紅 先 生 和 蘇 敏 女 士 的 董 事 任 職 資 格 分 別 於 2014 年 7 月 和 9 月 獲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核 准 根 據 本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李 曉 鵬 先 生 新 當 選 為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曉 鵬 先 生 董 事 任 職 資 格 已 於 2014 年 11 月 獲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核 准, 趙 軍 先 生 和 梁 錦 松 先 生 新 當 選 為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趙 軍 先 生 和 梁 錦 松 先 生 的 董 事 任 職 資 格 已 於 2015 年 1 月 獲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核 准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九 次 會 議 選 舉 李 建 紅 先 生 為 董 事 長, 其 董 事 長 任 職 資 格 已 於 2014 年 8 月 獲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核 准 ;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四 次 會 議 選 舉 馬 澤 華 先 生 為 副 董 事 長, 其 副 董 事 長 任 職 資 格 已 於 2014 年 8 月 獲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核 准 傅 育 寧 先 生 因 工 作 原 因 於 2014 年 7 月 10 日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辭 呈,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非 執 行 董 事 ; 王 大 雄 先 生 和 熊 賢 良 先 生 因 工 作 原 因 分 別 於 2014 年 3 月 21 日 和 2014 年 6 月 4 日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辭 呈,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 衣 錫 群 先 生 自 2014 年 3 月 起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 許 善 達 先 生 和 肖 玉 淮 先 生 自 2015 年 1 月 起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根 據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2014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以 及 本 公 司 職 工 代 表 大 會 選 舉 結 果, 董 咸 德 先 生 靳 慶 軍 先 生 劉 元 先 生 熊 開 先 生 黃 丹 女 士 新 當 選 為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監 事 其 中, 劉 元 先 生 熊 開 先 生 黃 丹 女 士 為 職 工 監 事, 董 咸 德 先 生 靳 慶 軍 先 生 為 外 部 監 事 原 職 工 監 事 韓 明 智 先 生 管 奇 志 先 生 自 2014 年 8 月 起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監 事, 原 外 部 監 事 師 榮 耀 先 生 自 2014 年 6 月 起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監 事, 原 外 部 監 事 彭 志 堅 先 生 自 2014 年 10 月 起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監 事, 原 職 工 監 事 余 勇 先 生 自 2015 年 3 月 起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職 工 監 事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第 十 四 次 會 議 選 舉 劉 元 先 生 為 監 事 長 監 事 會 其 他 成 員 無 變 化 根 據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第 二 十 六 次 會 議 決 議, 同 意 聘 任 王 良 先 生 和 趙 駒 先 生 為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其 任 職 資 格 分 別 於 2014 年 12 月 和 2015 年 2 月 獲 得 中 國 銀 監 會 深 圳 監 管 局 核 准 2014 年 8 月, 中 國 銀 監 會 黨 委 任 命 熊 良 俊 先 生 為 本 公 司 紀 委 書 記 本 公 司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第 二 十 一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湯 小 青 辭 任 招 商 銀 行 副 行 長 的 議 案, 同 意 湯 小 青 先 生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職 務 上 述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刊 登 於 中 國 證 券 報 上 海 證 券 報 證 券 時 報 及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本 公 司 網 站 的 相 關 公 告

103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建 紅 先 生 擔 任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不 再 擔 任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裁, 招 商 局 能 源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華 建 公 路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2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執 行 董 事 張 光 華 先 生 不 再 擔 任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3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曉 鵬 先 生 擔 任 招 商 局 華 建 公 路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招 商 能 源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會 副 主 席 4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引 泉 先 生 擔 任 招 商 昆 侖 股 權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中 國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中 國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招 商 局 資 本 投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總 經 理 (CEO), 不 再 擔 任 招 商 局 中 國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5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付 剛 峰 先 生 擔 任 招 商 局 地 產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証 劵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不 再 擔 任 招 商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証 劵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招 商 局 能 源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証 劵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6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洪 小 源 先 生 擔 任 招 商 局 中 國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招 商 局 ( 英 國 )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博 時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資 本 投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不 再 擔 任 招 商 局 中 國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昆 侖 股 權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海 達 遠 東 保 險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摩 根 士 丹 利 華 鑫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長 城 證 券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7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黃 桂 林 先 生 擔 任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醫 療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管 治 董 事 會 成 員, 不 再 擔 任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新 醫 院 項 目 委 員 會 成 員 8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趙 軍 先 生 擔 任 復 樸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不 再 擔 任 德 同 資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主 管 合 夥 人 9 本 公 司 股 東 監 事 朱 根 林 先 生 不 再 擔 任 上 海 市 創 意 產 業 中 心 副 理 事 長 10 本 公 司 股 東 監 事 安 路 明 先 生 擔 任 中 海 油 國 際 融 資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裁 11 本 公 司 職 工 監 事 余 勇 先 生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專 職 工 會 副 主 任, 擔 任 本 公 司 巡 視 組 專 職 組 長

104 李 建 紅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2014 年 7 月 至 今 馬 澤 華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董 事 長 2013 年 7 月 至 今 李 曉 鵬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2014 年 7 月 至 今 李 引 泉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2002 年 7 月 至 今 孫 月 英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總 會 計 師 2000 年 12 月 至 今 蘇 敏 中 國 海 運 ( 集 團 ) 總 公 司 總 會 計 師 2011 年 3 月 至 今 傅 俊 元 中 國 交 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財 務 總 監 2006 年 9 月 至 今 付 剛 峰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總 監 2011 年 11 月 至 今 洪 小 源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助 理 兼 招 商 局 金 融 集 團 總 經 理 2011 年 9 月 至 今 朱 根 林 上 海 汽 車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裁 2012 年 1 月 至 今 安 路 明 註 中 海 石 油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2011 年 12 月 至 今 劉 正 希 山 東 省 國 有 資 產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裁 2011 年 3 月 至 今 註 : 本 公 司 股 東 中 海 石 油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為 中 國 海 洋 石 油 總 公 司 下 屬 二 級 公 司

105 ,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非 執 行 董 事 英 國 東 倫 敦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吉 林 大 學 經 濟 管 理 專 業 碩 士, 高 級 經 濟 師 2014 年 7 月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2014 年 8 月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任 招 商 局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會 主 席 中 國 國 際 海 運 集 裝 箱 ( 集 團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長 和 招 商 局 資 本 投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長 曾 任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總 裁 助 理 總 經 濟 師 副 總 裁,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裁, 招 商 局 能 源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華 建 公 路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非 執 行 董 事 上 海 海 運 學 院 ( 現 名 上 海 海 事 大 學 ) 國 際 法 學 碩 士, 高 級 經 濟 師 2014 年 3 月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2014 年 8 月 擔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董 事 長 第 十 二 屆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外 事 委 員 會 委 員 1990 年 至 2013 年, 歷 任 中 遠 英 國 公 司 總 經 理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發 展 部 總 經 理 兼 海 外 事 業 處 處 長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總 裁 助 理 兼 發 展 部 總 經 理 中 遠 美 洲 公 司 總 裁 廣 州 遠 洋 運 輸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青 島 遠 洋 運 輸 公 司 總 經 理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副 總 裁 中 國 海 運 ( 集 團 ) 總 公 司 副 總 裁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執 行 董 事 吉 林 大 學 經 濟 學 碩 士 西 南 財 經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高 級 經 濟 師 2007 年 6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2013 年 8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兼 任 永 隆 銀 行 副 董 事 長 招 商 信 諾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和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同 時 擔 任 中 國 金 融 學 會 常 務 理 事, 中 國 貿 促 會 第 五 屆 委 員 會 會 員 曾 擔 任 人 民 銀 行 海 南 省 分 行 副 行 長, 人 民 銀 行 廣 州 分 行 副 行 長, 廣 東 發 展 銀 行 行 長,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行 長 兼 首 席 執 行 官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基 建 財 務 與 信 用 專 業 大 學 本 科 畢 業, 哥 倫 比 亞 大 學 公 共 管 理 專 業 碩 士 學 位, 高 級 經 濟 師 2011 年 3 月 至 2013 年 5 月 任 中 國 建 設 銀 行 (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零 售 業 務 總 監 兼 北 京 市 分 行 主 要 負 責 人 行 長 ;2006 年 12 月 至 2011 年 3 月 歷 任 中 國 建 設 銀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副 行 長, 深 圳 市 分 行 主 要 負 責 人 行 長 ;2003 年 7 月 至 2006 年 12 月 任 上 海 銀 行 副 行 長 ;1998 年 7 月 至 2003 年 7 月 任 中 國 信 達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信 託 投 資 公 司 副 總 裁,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武 漢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學 位, 高 級 經 濟 師 2014 年 11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兼 任 招 商 局 華 建 公 路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招 商 能 源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副 主 席 及 中 國 城 市 金 融 學 會 副 會 長 中 國 農 村 金 融 學 會 副 會 長 歷 任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副 行 長 總 行 營 業 部 總 經 理 四 川 省 分 行 行 長, 中 國 華 融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副 總 裁,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行 長 助 理 兼 北 京 市 分 行 行 長,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副 行 長,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副 行 長 執 行 董 事, 中 國 投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監 事 長 曾 兼 任 工 銀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工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工 銀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董 事 長

106 105,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研 究 生 部 經 濟 學 碩 士, 意 大 利 FINAFRICA 學 院 金 融 學 碩 士 學 位, 高 級 經 濟 師 2001 年 4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香 港 特 區 第 十 二 屆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招 商 局 金 融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昆 侖 股 權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中 國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中 國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招 商 局 資 本 投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CEO), 招 商 局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曾 任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總 監 副 總 裁 兼 財 務 總 監 等 職,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大 學 本 科, 高 級 會 計 師 2001 年 4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總 會 計 師, 中 國 遠 洋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非 執 行 董 事, 中 遠 財 務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長, 招 商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金 融 專 業 本 科 學 歷,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專 業 碩 士 學 位, 高 級 會 計 師 2014 年 9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中 國 海 運 ( 集 團 ) 總 公 司 總 會 計 師 黨 組 成 員, 中 海 發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和 中 海 集 裝 箱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2004 年 至 2011 年 歷 任 安 徽 省 國 資 委 產 權 局 副 局 長, 安 徽 省 能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總 會 計 師, 安 徽 合 肥 皖 能 小 額 貸 款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安 徽 省 能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總 會 計 師,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管 理 學 博 士, 高 級 會 計 師 2000 年 3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中 國 交 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執 行 董 事 財 務 總 監, 中 交 財 務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江 泰 保 險 經 紀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1996 年 10 月 至 2006 年 9 月 歷 任 中 國 港 灣 建 設 ( 集 團 ) 總 公 司 總 會 計 師, 中 國 交 通 建 設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總 會 計 師, 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常 務 副 行 長 兼 財 務 負 責 人 美 國 南 加 州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學 位, 高 級 會 計 師 1997 年 5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任 總 行 行 長 助 理,2000 年 4 月 至 2002 年 3 月 兼 任 本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行 長,2002 年 3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2007 年 3 月 起 兼 任 財 務 負 責 人,2007 年 6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2013 年 5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常 務 副 行 長 兼 任 永 隆 銀 行 非 執 行 董 事,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西 安 公 路 學 院 財 會 專 業 學 士 及 管 理 工 程 碩 士, 高 級 會 計 師 2010 年 8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總 監, 招 商 局 地 產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董 事 曾 任 蛇 口 中 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副 所 長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業 區 總 會 計 師 室 主 任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業 區 副 總 會 計 師 招 商 局 蛇 口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總 監 蛇 口 工 業 區 財 務 總 監 和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部 總 經 理,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北 京 大 學 經 濟 學 碩 士, 澳 大 利 亞 國 立 大 學 科 學 碩 士 2007 年 6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助 理, 招 商 局 金 融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深 圳 市 招 融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 英 國 )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中 國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博 時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招 商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招 商 局 資 本 投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107 106,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學 士, 榮 譽 院 士, 英 國 理 斯 特 大 學 博 士 2011 年 7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殷 視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香 港 歌 劇 院 董 事,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投 資 委 員 會 委 員,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新 亞 書 院 校 董 會 副 主 席 投 資 委 員 會 委 員, 泓 富 產 業 信 託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嘉 華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朗 廷 酒 店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朗 廷 酒 店 管 理 人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醫 療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管 治 董 事 會 成 員, 香 港 沙 田 威 爾 斯 醫 院 管 治 委 員 會 委 員 曾 任 美 林 ( 亞 太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兼 亞 太 區 投 資 銀 行 部 主 席 香 港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之 諮 詢 委 員 會 及 其 房 地 產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委 員 會 委 員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中 國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香 港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學 士, 曾 進 修 美 國 哈 佛 商 學 院 管 理 發 展 及 高 級 管 理 課 程 2015 年 1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香 港 南 豐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兼 任 黑 石 集 團 高 級 顧 問 及 國 際 顧 問 委 員 會 成 員 香 港 哈 佛 商 學 院 協 會 主 席 曾 任 黑 石 集 團 執 行 委 員 會 成 員 高 級 董 事 總 經 理 和 大 中 華 區 主 席, 摩 根 大 通 亞 洲 業 務 主 席, 花 旗 集 團 中 國 和 香 港 地 區 業 務 主 管 北 亞 區 外 匯 和 資 金 市 場 業 務 主 管 北 亞 洲 和 西 南 亞 洲 地 區 投 資 銀 行 業 務 主 管 亞 洲 地 區 私 人 銀 行 業 務 主 管,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中 國 移 動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美 國 友 邦 保 險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藍 星 集 團 獨 立 董 事, 中 國 國 家 開 發 銀 行 和 歐 洲 顧 問 集 團 國 際 顧 問 委 員 會 委 員 在 政 府 服 務 方 面, 曾 任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財 政 司 司 長 行 政 會 議 非 官 守 成 員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主 席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主 席 外 匯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委 員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籌 備 委 員 會 委 員 推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與 港 事 顧 問 香 港 機 場 管 理 局 董 事 香 港 期 貨 交 易 所 董 事,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交 通 部 幹 部 管 理 學 院 大 專 畢 業, 會 計 師 2012 年 7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深 圳 南 山 熱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中 國 國 際 海 運 集 裝 箱 ( 集 團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曾 任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財 務 部 總 經 理, 中 遠 ( 香 港 )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部 總 經 理, 中 遠 ( 香 港 ) 置 業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中 遠 ( 香 港 ) 工 貿 控 股 公 司 總 經 理, 中 遠 香 港 集 團 深 圳 代 表 處 首 席 代 表, 中 遠 ( 開 曼 ) 福 慶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香 港 分 公 司 總 經 理,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燃 油 期 貨 合 規 經 理,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經 濟 學 學 士,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經 濟 學 碩 士,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世 界 經 濟 博 士 2011 年 11 月 起 開 始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現 代 金 融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安 泰 經 濟 與 管 理 學 院 金 融 學 教 授 博 士 生 導 師, 上 海 世 界 經 濟 學 會 副 會 長, 上 海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研 究 會 副 會 長, 上 海 市 政 府 發 展 研 究 中 心 上 海 發 展 戰 略 研 究 所 潘 英 麗 (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建 設 ) 工 作 室 首 席 專 家 曾 任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副 教 授 教 授 博 士 生 導 師,2005 年 11 月 調 入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任 教,1998 年 至 2007 年 任 上 海 市 政 府 決 策 諮 詢 特 聘 專 家

108 107,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北 方 交 通 大 學 (2003 年 更 名 為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 經 濟 系 會 計 學 碩 士,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2012 年 7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經 濟 管 理 學 院 教 授 博 士 生 導 師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長, 中 國 鐵 道 學 會 運 輸 經 濟 委 員 會 秘 書 長, 鐵 道 會 計 學 會 直 屬 學 會 理 事, 偉 景 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北 京 博 得 交 通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2001 年 7 月 至 2012 年 11 月, 歷 任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經 濟 管 理 學 院 黨 委 副 書 記 學 校 辦 公 室 副 主 任 經 濟 管 理 學 院 副 院 長 兼 黨 委 副 書 記,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哈 爾 濱 工 程 大 學 船 舶 工 程 系 學 士,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海 洋 工 程 系 碩 士, 休 斯 頓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博 士, 耶 魯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金 融 管 理 碩 士 2015 年 1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現 任 復 樸 投 資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曾 任 德 同 資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主 管 合 夥 人, 中 國 創 業 投 資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中 國 首 席 代 表,2014 年 8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監 事 會 監 事 長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世 界 經 濟 專 業 大 學 本 科 畢 業, 經 濟 師 1984 年 8 月 至 1991 年 10 月 歷 任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外 事 局 管 理 處 副 主 任 科 員 主 任 科 員 1991 年 10 月 至 1994 年 2 月 歷 任 國 家 外 匯 管 理 局 副 處 級 秘 書 外 匯 業 務 司 金 管 處 副 處 長 1994 年 2 月 至 2003 年 7 月 歷 任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辦 公 廳 正 處 級 秘 書 銀 行 司 監 管 一 處 調 研 員 銀 行 監 管 二 司 監 管 三 處 處 長 銀 行 監 管 二 司 監 管 七 處 處 長 2003 年 7 月 歷 任 中 國 銀 監 會 銀 行 監 管 二 部 副 主 任 山 西 銀 監 局 局 長 深 圳 銀 監 局 局 長 銀 監 會 銀 行 業 案 件 稽 查 局 局 長, 銀 監 會 銀 行 業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局 局 長 2014 年 7 月 任 招 商 銀 行 總 行 黨 委 委 員 同 時 擔 任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兼 職 教 授 和 中 國 上 市 公 司 協 會 監 事 會 專 業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2001 年 4 月 至 2003 年 5 月 擔 任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2003 年 5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股 東 監 事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畢 業, 經 濟 學 碩 士 學 位, 高 級 經 濟 師 副 研 究 員 2002 年 2 月 至 2010 年 8 月 任 上 海 汽 車 工 業 ( 集 團 ) 總 公 司 財 務 總 監,2010 年 8 月 至 2012 年 1 月 任 上 海 汽 車 工 業 ( 集 團 ) 總 公 司 副 總 裁,2012 年 1 月 起 任 上 海 汽 車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副 總 裁 兼 任 上 海 市 促 進 科 技 成 果 轉 化 基 金 會 監 事 會 主 席, 上 海 市 成 本 研 究 會 副 會 長, 上 海 汽 車 集 團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中 國 汽 車 工 業 投 資 開 發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上 海 汽 車 資 產 經 營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上 海 創 意 產 業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申 銀 萬 國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事 會 副 主 席, 長 江 養 老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2012 年 5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股 東 監 事 北 京 經 濟 學 院 政 治 經 濟 學 專 業 畢 業, 高 級 經 濟 師 1995 年 加 入 中 國 海 洋 石 油 總 公 司, 歷 任 企 業 政 策 研 究 室 企 業 管 理 處 處 長 企 業 改 革 辦 公 室 體 制 改 革 處 處 長 企 業 改 革 辦 公 室 重 組 上 市 經 理 中 海 信 託 投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總 經 理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中 國 海 洋 石 油 總 公 司 資 產 管 理 部 副 總 經 理 中 國 海 洋 石 油 總 公 司 財 務 資 產 部 副 總 經 理 2011 年 12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石 油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2014 年 12 月 至 今 兼 任 中 海 油 國 際 融 資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裁

109 108,2012 年 5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股 東 監 事 杭 州 商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專 業 畢 業 2000 年 至 2004 年 歷 任 山 東 省 勞 動 和 社 會 保 障 廳 規 劃 財 務 處 主 任 科 員 副 處 長 勞 動 工 資 處 副 處 長,2004 年 至 2011 年 歷 任 山 東 省 國 資 委 企 業 分 配 處 副 處 長 處 長 資 本 運 營 與 收 益 管 理 處 處 長,2011 年 3 月 至 今 任 山 東 省 國 有 資 產 投 資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裁,2011 年 5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外 部 監 事 北 京 經 濟 學 院 勞 動 經 濟 專 業 畢 業 原 國 務 院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監 事 會 正 局 級 專 職 監 事 曾 任 勞 動 人 事 部 幹 部 局 辦 公 室 副 主 任 計 劃 錄 用 處 副 處 長, 國 家 人 事 部 考 試 錄 用 司 錄 用 處 副 處 長 辦 公 室 主 任 中 央 處 處 長 助 理 巡 視 員 ( 副 司 級 ), 國 務 院 稽 察 特 派 員 總 署 特 派 員 助 理 兼 辦 事 處 主 任, 中 央 企 業 工 作 委 員 會 監 事 會 專 職 監 事 兼 辦 事 處 主 任, 國 務 院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監 事 會 副 局 級 專 職 監 事,2014 年 6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外 部 監 事 上 海 港 灣 學 校 會 計 統 計 專 業, 高 級 會 計 師 1984 年 8 月 起 任 秦 皇 島 港 務 局 財 務 處 副 處 長,1985 年 9 月 起 任 秦 皇 島 港 務 局 財 務 處 處 長 ( 期 間 於 1997 年 12 月 至 1998 年 7 月 兼 任 秦 皇 島 港 務 局 資 金 結 算 中 心 主 任 ),1998 年 6 月 至 2002 年 8 月 任 秦 皇 島 港 務 局 總 會 計 師 ( 期 間 於 1998 年 6 月 至 1999 年 3 月 兼 任 秦 皇 島 港 務 局 財 務 處 處 長 ),2002 年 8 月 至 2008 年 2 月 任 秦 皇 島 港 務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董 事 總 會 計 師,2008 年 2 月 退 休 曾 於 2002 年 6 月 至 2004 年 4 月 任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屆 董 事 會 非 執 行 董 事,2007 年 6 月 至 2010 年 6 月 任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屆 監 事 會 股 東 監 事,2014 年 10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外 部 監 事 中 國 政 法 大 學 研 究 生 院 法 學 碩 士 學 位 1987 年 8 月 至 1993 年 10 月 歷 任 香 港 英 國 律 師 行 中 信 律 師 事 務 所 律 師,1993 年 10 月 至 2002 年 8 月 任 信 達 律 師 事 務 所 執 行 合 夥 人, 2002 年 9 月 至 今 任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師 事 務 所 資 深 合 夥 人 兼 任 中 國 政 法 大 學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律 師 學 院 兼 職 教 授, 清 華 大 學 法 學 院 碩 士 聯 合 導 師, 深 圳 國 際 仲 裁 院 上 海 國 際 仲 裁 中 心 南 部 非 洲 仲 裁 基 金 會 仲 裁 員, 深 圳 證 券 期 貨 業 糾 紛 調 解 中 心 調 解 員, 美 國 華 盛 頓 上 訴 法 院 中 國 法 律 顧 問 現 擔 任 國 泰 君 安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地 ( 集 團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天 津 長 榮 印 刷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景 順 長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新 華 資 產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2012 年 獲 評 年 度 中 國 十 大 律 師 年 度 中 國 證 券 律 師,2014 年 8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職 工 監 事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研 究 生 院 法 學 理 論 專 業 博 士 研 究 生 1994 年 7 月 至 2006 年 4 月 在 公 安 部 工 作, 歷 任 副 主 任 科 員 主 任 科 員 副 處 長 2006 年 4 月 至 2014 年 7 月 在 中 央 辦 公 廳 工 作, 歷 任 副 處 長 ( 調 研 員 ) 處 長 副 司 長 司 長 2014 年 7 月 起 任 招 商 銀 行 總 行 監 察 保 衛 部 總 經 理,2015 年 3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職 工 監 事 華 中 理 工 大 學 計 算 機 軟 件 專 業 本 科 西 南 財 經 大 學 金 融 學 碩 士 研 究 生, 工 程 師 1988 年 7 月 在 同 濟 醫 科 大 學 參 加 工 作,1993 年 4 月 在 中 國 長 江 動 力 集 團 公 司 工 作 1994 年 4 月 調 入 招 商 銀 行 總 行 人 事 部, 歷 任 經 理 助 理 副 經 理 經 理 高 級 經 理 2005 年 4 月 至 2014 年 12 月 在 招 商 銀 行 總 行 人 力 資 源 部 工 作, 歷 任 總 經 理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2014 年 12 月 起 任 招 商 銀 行 總 行 工 會 專 職 副 主 任 至 今

110 109, 請 參 閱 上 文 董 事 中 田 惠 宇 先 生 的 簡 歷, 請 參 閱 上 文 董 事 中 張 光 華 先 生 的 簡 歷, 請 參 閱 上 文 董 事 中 李 浩 先 生 的 簡 歷,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吉 林 大 學 本 科 畢 業, 高 級 經 濟 師 1995 年 5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歷 任 瀋 陽 分 行 副 行 長, 深 圳 管 理 部 副 主 任, 蘭 州 分 行 行 長, 上 海 分 行 行 長, 深 圳 管 理 部 主 任, 總 行 行 長 助 理,2006 年 5 月 起 擔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杭 州 大 學 本 科 畢 業, 副 研 究 員 1996 年 12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歷 任 杭 州 分 行 辦 公 室 主 任 兼 營 業 部 總 經 理, 杭 州 分 行 行 長 助 理 副 行 長, 南 昌 支 行 行 長, 南 昌 分 行 行 長, 總 行 人 力 資 源 部 總 經 理, 總 行 行 長 助 理,2008 年 4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兼 任 招 銀 國 際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中 南 財 經 大 學 經 濟 學 碩 士, 高 級 經 濟 師 2008 年 8 月 加 入 本 公 司,2008 年 9 月 起 任 永 隆 銀 行 常 務 董 事 兼 行 政 總 裁 2008 年 1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鷹 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曾 於 1986 年 至 2008 年 在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工 作, 歷 任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香 港 分 行 副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總 經 理 兼 行 政 總 裁, 華 商 銀 行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碩 士 研 究 生 畢 業, 高 級 經 濟 師 2000 年 5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歷 任 本 公 司 濟 南 分 行 行 長, 上 海 分 行 行 長,2009 年 5 月 任 總 行 行 長 助 理,2011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2013 年 11 月 起 兼 任 北 京 分 行 行 長,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東 北 財 經 大 學 碩 士 研 究 生 畢 業, 高 級 經 濟 師 2013 年 1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1995 年 至 2000 年 歷 任 中 國 建 設 銀 行 山 東 省 分 行 濰 坊 分 行 副 行 長 濟 南 分 行 副 行 長 德 州 分 行 行 長 2000 年 至 2013 年 歷 任 本 公 司 濟 南 分 行 副 行 長 總 行 零 售 銀 行 部 總 經 理 總 行 業 務 總 監, 兼 總 行 零 售 金 融 總 部 常 務 副 總 裁 信 用 卡 中 心 理 事 長, 兼 任 招 商 信 諾 董 事 和 中 國 銀 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紀 委 書 記 中 南 財 經 大 學 經 濟 學 碩 士, 高 級 經 濟 師 2014 年 7 月 任 本 公 司 紀 委 書 記 曾 於 2000 年 4 月 至 2003 年 9 月 歷 任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深 圳 中 心 支 行 行 長 助 理 副 行 長,2003 年 9 月 至 2014 年 7 月 歷 任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深 圳 監 管 局 副 局 長 廣 西 監 管 局 局 長 深 圳 監 管 局 局 長

111 110,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碩 士 研 究 生 畢 業, 高 級 經 濟 師 1995 年 11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歷 任 本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行 長 助 理 副 行 長 行 長 2012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總 行 行 長 助 理, 兼 北 京 分 行 行 長 2013 年 11 月 起 不 再 兼 任 本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行 長 2015 年 1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北 京 大 學 光 華 管 理 學 院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2015 年 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長 1988 年 7 月 在 中 國 農 村 發 展 信 託 投 資 公 司 參 加 工 作 ;1991 年 9 月 起 在 中 國 人 民 建 設 銀 行 國 際 業 務 部 工 作, 歷 任 項 目 處 主 任 科 員 資 金 處 副 處 長 外 匯 資 金 處 處 長 商 人 銀 行 處 處 長 ;1997 年 9 月 起 在 德 意 志 銀 行 北 京 辦 事 處 工 作 ;2001 年 1 月 起 在 中 國 銀 河 證 券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工 作, 任 投 資 銀 行 總 部 總 經 理 ;2005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11 月 任 瑞 銀 投 資 銀 行 董 事 總 經 理 亞 洲 區 副 主 席, 本 公 司 行 長 助 理 安 徽 財 貿 學 院 本 科 畢 業, 高 級 經 濟 師 2002 年 1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歷 任 本 公 司 合 肥 分 行 副 行 長 上 海 分 行 副 行 長 濟 南 分 行 行 長 上 海 分 行 行 長 2012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總 行 行 長 助 理, 兼 上 海 分 行 行 長 2014 年 9 月 起 不 再 兼 任 本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行 長 2014 年 3 月 起 兼 任 招 銀 租 賃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秘 書 聯 席 公 司 秘 書 美 國 南 加 州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博 士 研 究 生, 高 級 經 濟 師 1993 年 加 入 本 公 司, 歷 任 總 行 辦 公 室 主 任 助 理 總 行 國 際 業 務 部 總 經 理 助 理 國 際 業 務 部 副 總 經 理 總 行 離 岸 業 務 部 副 總 經 理 福 州 分 行 行 長 助 理 總 行 計 劃 資 金 部 副 總 經 理 總 行 基 金 託 管 部 負 責 人 總 行 計 劃 資 金 部 兼 基 金 託 管 部 總 經 理 總 行 計 劃 財 務 部 總 經 理 總 行 戰 略 發 展 部 兼 海 外 發 展 部 總 經 理 香 港 分 行 行 長, 請 見 上 述 許 世 清 先 生 的 簡 歷, 自 2006 年 8 月 起 出 任 本 公 司 聯 席 公 司 秘 書 沈 女 士 現 為 卓 佳 集 團 - 中 國 及 香 港 的 行 政 總 裁 及 卓 佳 專 業 商 務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卓 佳 ) 的 執 行 董 事, 亦 為 卓 佳 企 業 服 務 及 中 國 顧 問 服 務 的 業 務 主 管 於 2002 年 加 入 卓 佳 之 前, 沈 女 士 為 香 港 安 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公 司 秘 書 部 的 董 事 沈 女 士 為 特 許 秘 書, 並 為 香 港 特 許 秘 書 公 會 前 會 長 (2007 年 至 2009 年 ) 退 任 理 事 會 成 員 (1996 年 至 2012 年 ) 及 資 深 會 員 ; 沈 女 士 亦 為 英 國 特 許 秘 書 及 行 政 人 員 公 會 的 資 深 會 員 及 退 任 理 事 會 成 員 (2010 年 至 2014 年 ); 並 且 為 香 港 董 事 學 會 及 香 港 稅 務 學 會 的 資 深 會 員 沈 女 士 於 2013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11 月 期 間 獲 政 府 委 任 為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理 事 會 業 外 成 員, 以 及 自 2009 年 起 獲 委 任 為 稅 務 局 服 務 承 諾 關 注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沈 女 士 持 有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的 行 政 人 員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學 位 除 本 公 司 之 外, 在 其 專 業 隊 伍 支 持 下, 沈 女 士 亦 為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提 供 專 業 秘 書 服 務

112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李 建 紅 先 生 同 時 擔 任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是 本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東 的 母 公 司, 由 中 國 國 務 院 國 有 資 產 管 理 委 員 會 直 接 管 理, 是 國 家 駐 港 大 型 企 業 集 團, 經 營 總 部 設 於 香 港, 因 此 李 建 紅 先 生 日 常 工 作 地 點 在 香 港 8.7 本 公 司 根 據 關 於 調 整 獨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監 事 報 酬 的 決 議, 為 獨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監 事 提 供 報 酬 ; 根 據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薪 酬 管 理 辦 法 (2013 年 06 月 13 日 版 ) 為 執 行 董 事 和 其 他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提 供 報 酬 ; 根 據 公 司 員 工 薪 酬 管 理 辦 法 為 職 工 監 事 提 供 報 酬 本 公 司 股 權 董 事 和 股 東 監 事 不 在 本 公 司 領 取 任 何 報 酬 本 公 司 監 事 會 根 據 監 事 會 對 董 事 履 行 職 務 情 況 評 價 辦 法 ( 試 行 ), 通 過 對 董 事 履 行 職 務 情 況 進 行 日 常 監 督, 查 閱 董 事 年 度 履 職 記 錄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出 席 會 議 參 加 調 研 和 發 表 意 見 建 議 在 本 公 司 履 職 工 作 時 間 等 情 況 ), 以 及 董 事 個 人 填 報 的 年 度 履 職 情 況 自 我 評 價 問 卷 和 工 作 總 結 等 信 息, 對 董 事 年 度 履 行 職 務 情 況 進 行 評 價, 並 向 股 東 大 會 和 監 管 部 門 報 告 ; 董 事 會 通 過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薪 酬 管 理 辦 法 (2013 年 06 月 13 日 版 ) 和 高 級 管 理 層 的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激 勵 計 劃 的 考 核 標 準 對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進 行 考 核 8.8 H 為 進 一 步 建 立 健 全 激 勵 約 束 機 制, 將 股 東 利 益 公 司 利 益 和 經 營 者 個 人 利 益 有 效 結 合 起 來, 本 公 司 2007 年 10 月 22 日 召 開 的 2007 年 第 一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批 准 了 本 公 司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激 勵 計 劃 2007 年 10 月 30 日 2008 年 11 月 7 日 2009 年 11 月 16 日 2011 年 2 月 18 日 2012 年 5 月 4 日 2013 年 5 月 22 日 2014 年 7 月 7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分 別 組 織 實 施 了 該 計 劃 的 第 一 期 至 第 七 期 的 授 予, 詳 情 請 參 閱 刊 登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的 相 關 公 告

113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在 職 人 員 75,109 人 ( 含 派 遣 人 員 ), 需 承 擔 費 用 的 退 休 員 工 為 363 名 本 公 司 人 員 的 構 成 如 下 :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核 心 技 術 團 隊 或 關 鍵 技 術 人 員 ( 非 董 事 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 等 對 本 公 司 核 心 競 爭 力 有 重 大 影 響 的 人 員 未 發 生 變 動

114 113 本 公 司 的 薪 酬 政 策 與 本 公 司 的 經 營 目 標 文 化 理 念 價 值 觀 相 一 致, 以 健 全 和 完 善 激 勵 約 束 機 制 實 現 企 業 戰 略 提 高 組 織 績 效 約 束 經 營 風 險 為 目 標, 遵 循 戰 略 導 向 績 效 體 現 風 險 約 束 內 部 公 平 市 場 適 應 的 薪 酬 管 理 原 則, 堅 持 以 崗 定 薪, 按 勞 取 酬 的 薪 酬 支 付 理 念 本 公 司 分 級 制 定 員 工 培 訓 計 劃, 培 訓 對 象 涵 蓋 全 體 員 工, 內 容 以 業 務 和 產 品 知 識 職 業 操 守 與 安 全 管 理 技 能 領 導 力 等 為 主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培 訓 計 劃 完 成 率 在 100% 以 上 年 本 公 司 加 快 推 進 分 支 機 構 建 設, 報 告 期 內 境 內 有 3 家 分 行 獲 准 開 業, 分 別 是 : 唐 山 分 行 六 盤 水 分 行 荊 州 分 行 ; 有 9 家 異 地 支 行 獲 准 升 格 為 二 級 分 行, 分 別 是 : 咸 陽 分 行 鄂 爾 多 斯 分 行 株 洲 分 行 湘 潭 分 行 包 頭 分 行 衢 州 分 行 湖 州 分 行 孝 感 分 行 黃 岡 分 行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分 支 機 構 情 況 見 下 表 : 總 行 總 行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7088 號 ,177 1,714,511 信 用 卡 中 心 上 海 市 浦 東 新 區 來 安 路 686 號 , ,607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上 海 分 行 上 海 市 浦 東 陸 家 嘴 環 路 1088 號 , ,205 上 海 自 貿 試 驗 區 分 行 上 海 市 浦 東 新 區 外 高 橋 保 稅 區 基 隆 路 6 號 外 高 橋 大 廈 南 京 分 行 南 京 市 漢 中 路 1 號 ,513 97,801 杭 州 分 行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23 號 , ,051 寧 波 分 行 寧 波 市 江 東 區 和 濟 街 235 號 2 幢 ,209 59,033 蘇 州 分 行 蘇 州 市 工 業 園 區 萬 盛 街 36 號 ,499 97,100 無 錫 分 行 無 錫 市 學 前 街 9 號 ,769 溫 州 分 行 溫 州 市 鹿 城 區 吳 橋 路 鴻 盛 錦 園 幢 層 ,679

115 114 環 渤 海 地 區 北 京 代 表 處 北 京 市 西 城 區 金 融 大 街 35 號 北 京 分 行 北 京 市 復 興 門 內 大 街 156 號 , ,740 青 島 分 行 青 島 市 嶗 山 區 海 爾 路 65 號 ,014 71,365 天 津 分 行 天 津 市 河 西 區 廣 東 路 255 號 ,649 72,304 前 進 道 9 號 育 佳 大 廈 濟 南 分 行 濟 南 市 筐 市 街 8 號 ,816 70,906 石 家 莊 分 行 石 家 莊 市 中 華 南 大 街 172 號 ,288 唐 山 分 行 唐 山 市 路 北 區 北 新 西 道 44 號 ,008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西 地 區 廣 州 分 行 廣 州 市 天 河 區 華 穗 路 5 號 ,528 99,455 深 圳 分 行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2 號 , ,243 福 州 分 行 福 州 市 鼓 屏 路 60 號 ,093 48,774 廈 門 分 行 廈 門 市 思 明 區 湖 東 路 309 號 ,297 宏 泰 工 業 園 6 號 綜 合 樓 泉 州 分 行 泉 州 市 豐 澤 街 中 段 301 號 煌 星 大 廈 ,812 東 莞 分 行 東 莞 市 南 城 區 鴻 福 路 200 號 ,437 佛 山 分 行 佛 山 市 桂 城 街 道 燈 湖 東 路 12 號 ,151 77,889 東 北 地 區 瀋 陽 分 行 瀋 陽 市 和 平 區 十 一 緯 路 12 號 ,682 49,592 大 連 分 行 大 連 市 中 山 區 人 民 路 17 號 ,238 53,646 哈 爾 濱 分 行 哈 爾 濱 市 道 里 區 中 央 大 街 3 號 ,244 長 春 分 行 長 春 市 朝 陽 區 自 由 大 路 1177 號 ,346 中 部 地 區 武 漢 分 行 武 漢 市 漢 口 建 設 大 道 518 號 ,151 86,679 南 昌 分 行 南 昌 市 東 湖 區 叠 山 路 468 號 ,320 70,185 長 沙 分 行 長 沙 市 五 一 大 道 766 號 ,450 45,535 合 肥 分 行 合 肥 市 阜 南 路 169 號 招 行 大 廈 ,187 45,966 鄭 州 分 行 鄭 州 市 農 業 東 路 96 號 ,092 45,128 太 原 分 行 太 原 市 新 建 南 路 8 號 ,638 海 口 分 行 海 口 市 世 貿 北 路 一 號 海 岸 壹 號 C 棟 綜 合 樓 一 至 三 層 ,525

116 115 西 部 地 區 成 都 分 行 成 都 市 武 侯 區 人 民 南 路 三 段 1 號 ,588 56,417 蘭 州 分 行 蘭 州 市 城 關 區 慶 陽 路 9 號 ,373 西 安 分 行 西 安 市 高 新 二 路 1 號 ,807 56,732 重 慶 分 行 重 慶 市 北 部 新 區 星 光 大 道 88 號 ,439 58,984 烏 魯 木 齊 分 行 烏 魯 木 齊 市 黃 河 路 2 號 招 行 大 廈 ,336 昆 明 分 行 昆 明 市 東 風 東 路 48 號 ,309 61,202 呼 和 浩 特 分 行 呼 和 浩 特 市 賽 罕 區 敕 勒 川 大 街 15 號 ,517 南 寧 分 行 南 寧 市 民 族 大 道 92-1 號 ,848 貴 陽 分 行 貴 陽 市 雲 岩 區 中 華 北 路 284 號 ,698 銀 川 分 行 銀 川 市 興 慶 區 新 華 東 街 217 號 ,380 西 寧 分 行 西 寧 市 城 西 區 新 寧 路 4 號 ,118 境 外 香 港 分 行 香 港 夏 愨 道 12 號 ,796 美 國 代 表 處 509 Madison Aveune, Suite 306, New York, New York 10022, U.S.A 紐 約 分 行 535 Madison Aveune ,774 新 加 坡 分 行 One Raffles Place, Tower 2, #32-61, ,322 Singapore 倫 敦 代 表 處 39 Cornhill EC3V 3ND, London, UK 台 北 代 表 處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外 派 其 他 26 1,431 75,109 4,490,364

117

118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九 章 公 司 治 理 117 公 司 治 理 9.1 公 司 治 理

119 年, 國 內 經 濟 下 行 壓 力 不 斷 加 大, 信 用 風 險 形 勢 日 趨 嚴 峻, 利 率 市 場 化 進 程 不 斷 加 快, 互 聯 網 金 融 蓬 勃 興 起, 給 銀 行 經 營 管 理 帶 來 巨 大 挑 戰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及 各 專 門 委 員 會 認 真 貫 徹 落 實 國 家 政 策 和 監 管 要 求, 勤 勉 盡 職, 開 拓 進 取, 規 範 有 效 運 作, 圓 滿 完 成 了 對 經 營 管 理 中 重 要 事 項 的 研 究 和 審 議, 保 障 了 本 公 司 合 規 經 營 和 持 續 穩 健 發 展 具 體 工 作 如 下 : 年 內 召 開 各 類 重 要 會 議 共 68 次, 審 議 議 案 194 項, 聽 取 或 審 閱 匯 報 事 項 71 項 其 中, 股 東 大 會 3 次, 審 議 議 案 20 項 ; 董 事 會 會 議 16 次, 審 議 議 案 67 項, 聽 取 或 審 閱 匯 報 事 項 16 項 ; 監 事 會 會 議 9 次, 審 議 議 案 32 項, 聽 取 匯 報 11 項 ; 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會 議 33 次, 審 議 議 案 65 項, 聽 取 或 審 閱 匯 報 事 項 35 項 ; 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會 議 5 次, 審 議 議 案 8 項 ; 非 執 行 董 事 會 會 議 1 次, 聽 取 匯 報 1 項 ;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會 議 1 次, 審 議 議 案 2 項, 聽 取 匯 報 8 項 董 事 會 組 織 調 研 考 察 和 培 訓 活 動 12 次, 監 事 會 組 織 調 研 考 察 活 動 14 次 董 事 會 繼 續 發 揮 科 學 決 策 和 戰 略 管 理 作 用, 不 斷 強 化 風 險 管 理 和 資 本 管 理, 圍 繞 業 績 和 利 潤 分 配 戰 略 實 施 董 事 高 管 變 更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薪 酬 與 考 核 財 務 監 督 與 內 部 控 制 架 構 調 整 重 大 對 外 投 資 重 大 關 聯 交 易 等 重 要 事 項 進 行 研 究 審 議 和 科 學 決 策, 保 障 了 公 司 的 合 規 經 營 和 穩 健 發 展 董 事 會 各 專 門 委 員 會 勤 勉 盡 職, 充 分 發 揮 專 業 所 長 和 研 究 能 力, 審 議 的 事 項 基 本 涵 蓋 了 提 交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策 的 議 案, 提 高 了 董 事 會 的 運 作 效 率 和 科 學 決 策 水 平, 促 進 了 本 公 司 各 項 業 務 的 健 康 發 展 監 事 會 通 過 列 席 董 事 會 和 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會 議 出 席 股 東 大 會, 對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和 股 東 大 會 的 召 開 審 議 及 表 決 程 序 的 合 規 性 進 行 監 督, 並 監 督 董 事 履 職 情 況 有 關 本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資 者 關 係 管 理 工 作 的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報 告 與 股 東 的 溝 通 一 節 本 公 司 通 過 認 真 自 查, 未 發 現 報 告 期 內 公 司 治 理 實 際 情 況 與 中 國 證 監 會 有 關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的 規 範 性 文 件 要 求 存 在 差 異, 也 不 存 在 向 大 股 東 提 供 未 公 開 信 息 等 公 司 治 理 非 規 範 情 況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在 公 司 治 理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資 者 關 係 管 理 方 面 獲 得 了 資 本 市 場 及 監 管 機 構 的 肯 定, 贏 得 了 多 項 大 獎, 主 要 有 : 第 十 屆 金 圓 桌 優 秀 董 事 會 ; 在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舉 辦 的 2014 年 企 業 管 治 資 料 披 露 大 獎 頒 獎 典 禮 上 榮 獲 2014 年 最 佳 企 業 管 治 資 料 披 露 金 獎 ; 在 新 浪 財 經 組 織 的 評 選 中 獲 最 佳 主 板 藍 籌 公 司 最 具 品 牌 形 象 上 市 公 司 最 具 投 資 價 值 上 市 公 司 大 獎 ; 在 LACP( 美 國 傳 媒 專 業 聯 盟 ) 組 織 評 選 的 2013 年 報 大 獎 中 榮 獲 亞 太 區 年 報 80 強 稱 號, 並 獲 得 銀 行 業 年 報 銀 獎 ; 在 證 券 時 報 組 織 的 評 選 中 榮 登 2013 年 度 中 國 上 市 公 司 主 板 價 值 百 強 榜 榜 首, 同 時 榮 獲 2013 年 度 主 板 十 佳 管 理 團 隊 獎 ; 在 中 國 改 革 報 主 辦 的 2014 中 國 上 市 公 司 價 值 排 行 榜 中, 本 公 司 榮 獲 中 國 最 佳 上 市 公 司 TOP100 第 一 名 9.3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在 深 圳 共 召 開 3 次 股 東 大 會, 即 2014 年 1 月 13 日 召 開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2014 年 6 月 30 日 召 開 的 2013 年 度 股 東 大 會,2014 年 10 月 20 日 召 開 的 2014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有 關 議 案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的 股 東 大 會 文 件 及 香 港 聯 交 所 網 站 的 股 東 大 會 通 函 會 議 的 通 知 召 集 召 開 和 表 決 程 序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的 有 關 規 定, 會 議 相 關 決 議 公 告 刊 登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本 公 司 網 站 以 及 中 國 證 券 報 上 海 證 券 報 和 證 券 時 報 有 關 董 事 出 席 股 東 大 會 的 情 況, 請 參 閱 本 報 告 董 事 出 席 會 議 情 況 一 節

120 董 事 會 是 公 司 治 理 的 核 心 本 公 司 實 行 董 事 會 領 導 下 的 行 長 負 責 制, 董 事 會 是 本 公 司 的 決 策 機 構, 具 有 獨 立 性, 負 責 執 行 股 東 大 會 的 決 議, 制 定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方 針 政 策 和 發 展 規 劃, 決 定 本 公 司 的 經 營 計 劃 投 資 方 案 和 內 部 管 理 機 構 設 置, 制 訂 年 度 財 務 預 算 決 算 以 及 利 潤 分 配 方 案, 聘 任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等 本 公 司 經 營 班 子 具 有 經 營 自 主 權, 董 事 會 不 干 預 本 公 司 日 常 經 營 管 理 的 具 體 事 務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在 制 度 建 設 和 實 際 運 作 中 注 重 神 形 兼 備 在 董 事 會 組 織 架 構 的 建 設 方 面, 通 過 建 立 多 元 化 的 董 事 結 構, 使 董 事 會 的 決 策 更 為 科 學 合 理 ; 通 過 推 動 專 門 委 員 會 的 有 效 運 作, 提 高 了 董 事 會 的 決 策 水 平 和 運 作 效 率 在 董 事 會 運 作 方 面, 堅 持 抓 大 事 抓 方 向 抓 戰 略 董 事 會 不 斷 強 化 均 衡 健 康 持 續 的 科 學 發 展 觀, 通 過 對 本 公 司 戰 略 風 險 資 本 薪 酬 審 計 關 聯 交 易 等 方 面 的 有 效 管 理, 保 障 本 公 司 的 穩 健 持 續 健 康 發 展, 為 本 公 司 提 升 經 營 管 理 水 平 提 供 了 堅 實 保 障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共 有 18 名 董 事, 其 中 非 執 行 董 事 9 名, 執 行 董 事 3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6 名 9 名 非 執 行 董 事 來 自 國 有 大 型 企 業, 均 擔 任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財 務 負 責 人 等 重 要 職 務, 具 有 豐 富 的 管 理 及 金 融 財 務 方 面 的 經 驗 ;3 名 執 行 董 事 具 有 非 常 豐 富 的 金 融 管 理 經 驗 ;6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有 2 名 財 會 方 面 的 專 家,2 名 金 融 管 理 和 資 本 市 場 方 面 的 專 家,2 名 具 有 國 際 視 野 的 財 經 專 家 和 投 資 銀 行 家, 他 們 對 國 內 外 銀 行 業 的 發 展 具 有 豐 富 的 認 識, 其 中 2 名 來 自 香 港, 熟 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和 香 港 資 本 市 場 規 則 現 今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有 4 名 女 性 董 事, 連 同 本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在 不 同 領 域 為 本 公 司 提 供 專 業 意 見 本 公 司 多 元 化 的 董 事 結 構 為 董 事 會 帶 來 了 廣 闊 的 視 野 和 高 水 準 的 專 業 經 驗, 也 保 持 了 董 事 會 內 應 有 的 獨 立 元 素, 確 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在 研 究 和 審 議 重 大 事 項 時 能 夠 有 效 地 作 出 獨 立 判 斷 和 科 學 決 策 本 公 司 十 分 注 重 董 事 會 成 員 的 多 元 化 公 司 已 制 定 相 關 政 策, 由 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檢 討 董 事 會 的 架 構 人 數 和 組 成 ( 包 括 從 技 能 知 識 和 經 驗 等 方 面 ), 並 就 任 何 為 配 合 本 公 司 的 策 略 而 擬 對 董 事 會 作 出 的 變 動 提 出 建 議 本 公 司 董 事 名 單 載 於 本 報 告 第 八 章, 所 有 載 有 董 事 姓 名 的 本 公 司 通 訊 中 均 明 確 說 明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身 份, 符 合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的 規 定 根 據 本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由 股 東 大 會 選 舉 或 更 換, 董 事 每 屆 任 期 三 年 董 事 任 期 從 國 務 院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核 准 之 日 起 計 算 董 事 任 期 屆 滿, 可 連 選 連 任 董 事 在 任 期 屆 滿 以 前, 股 東 大 會 不 得 無 故 解 除 其 職 務 股 東 大 會 在 遵 守 相 關 法 律 和 行 政 法 規 規 定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以 普 通 決 議 的 方 式 將 任 何 任 期 未 屆 滿 的 董 事 罷 免 ( 但 依 據 任 何 合 同 可 提 出 的 索 償 要 求 不 受 此 影 響 )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每 屆 任 期 與 本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任 期 相 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在 本 公 司 任 職 年 限 應 符 合 有 關 法 律 和 監 管 機 構 的 規 定 本 公 司 委 任 重 選 及 罷 免 董 事 的 程 序 已 載 列 於 本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 對 每 位 董 事 候 選 人 的 資 格 及 經 驗 作 審 慎 考 慮, 並 向 董 事 會 推 薦 合 適 的 候 選 人 董 事 會 通 過 有 關 候 選 人 的 提 名 議 案 後, 會 向 股 東 大 會 建 議 選 舉 有 關 候 選 人, 並 提 交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批 准 除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因 任 期 所 限 須 個 別 處 理 外, 其 他 新 任 董 事 會 於 當 屆 ( 每 一 屆 為 期 三 年 ) 董 事 會 到 期 時 跟 隨 董 事 會 其 他 成 員 一 併 接 受 股 東 大 會 的 重 新 選 舉

121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全 體 董 事 均 謹 慎 認 真 勤 勉 地 行 使 本 公 司 及 境 內 外 監 管 機 構 所 賦 予 的 權 利, 付 出 足 夠 的 時 間 和 精 力 處 理 公 司 事 務, 確 保 本 公 司 商 業 行 為 符 合 國 家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規 以 及 國 家 各 項 經 濟 政 策 的 要 求, 並 公 平 對 待 所 有 股 東, 及 時 了 解 本 公 司 業 務 經 營 管 理 狀 況, 切 實 履 行 法 律 行 政 法 規 部 門 規 章 及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的 其 他 勤 勉 義 務 所 有 董 事 均 知 悉 其 對 股 東 所 負 的 共 同 及 個 別 責 任 本 年 度, 董 事 參 加 現 場 會 議 的 平 均 出 席 率 在 91% 以 上, 會 議 出 席 率 均 屬 滿 意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對 董 事 會 審 議 的 議 案 均 發 表 了 專 業 意 見, 對 利 潤 分 配 預 案 重 大 關 聯 交 易 對 外 擔 保 情 況 董 事 高 管 任 免 高 管 薪 酬 等 重 大 事 項 均 發 表 了 書 面 獨 立 意 見 此 外,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還 在 董 事 會 6 個 專 門 委 員 會 中 充 分 發 揮 各 自 的 專 業 優 勢, 為 本 公 司 的 公 司 治 理 和 經 營 管 理 活 動 提 出 專 業 和 獨 立 意 見, 為 董 事 會 的 科 學 決 策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對 報 告 期 內 的 工 作 情 況 進 行 了 回 顧, 在 過 程 中 徵 詢 了 高 管 的 意 見, 亦 考 慮 了 監 事 會 的 意 見 董 事 會 認 為 在 報 告 期 內 其 有 效 地 履 行 了 職 務, 維 護 了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的 權 益 本 公 司 認 為 所 有 董 事 已 付 出 充 足 的 時 間 履 行 職 責 本 公 司 還 非 常 注 重 董 事 的 持 續 培 訓, 以 確 保 他 們 對 本 公 司 的 運 作 及 業 務 有 適 當 的 理 解, 確 保 他 們 了 解 中 國 銀 監 會 中 國 證 監 會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香 港 聯 交 所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關 法 律 及 監 管 規 定 所 賦 予 的 職 責 本 公 司 還 為 全 體 董 事 續 買 了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責 任 險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開 展 了 監 事 會 對 董 事 年 度 履 行 職 務 情 況 的 評 價,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年 度 述 職 和 相 互 評 價 等 工 作, 並 將 評 價 結 果 報 告 股 東 大 會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行 長 的 角 色 及 工 作 由 不 同 人 士 擔 任, 各 自 職 責 界 定 清 晰, 符 合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的 規 定 李 建 紅 先 生 為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負 責 領 導 董 事 會, 擔 任 會 議 主 席, 確 保 董 事 會 會 議 上 所 有 董 事 均 知 悉 當 前 事 項, 管 理 董 事 會 的 運 作 及 確 定 董 事 會 能 適 時 及 有 建 設 性 地 討 論 所 有 重 大 及 有 關 的 事 項 為 協 助 董 事 會 能 適 時 地 討 論 所 有 重 要 及 有 關 的 事 項, 董 事 長 會 與 高 層 管 理 人 員 合 作 以 確 保 董 事 及 時 收 到 適 當 完 備 及 可 靠 的 信 息 供 他 們 考 慮 及 審 議 田 惠 宇 先 生 任 行 長, 負 責 本 公 司 業 務 運 作, 推 行 本 公 司 的 策 略 及 業 務 計 劃

122 下 表 載 列 2014 年 度, 各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及 股 東 大 會 會 議 的 情 況 (1) 李 建 紅 10/10 1/1 3/3 1/1 馬 澤 華 12/14 1/1 2/2 李 曉 鵬 2/2 李 引 泉 15/16 2/2 4/4 2/3 孫 月 英 16/16 8/8 8/8 3/3 蘇 敏 5/5 3/3 1/1 傅 俊 元 15/16 2/3 4/4 2/3 付 剛 峰 16/16 8/8 3/3 洪 小 源 16/16 2/2 3/3 8/8 3/3 傅 育 寧 ( 已 離 任 ) 8/8 2/2 2/2 1/2 王 大 雄 ( 已 離 任 ) 1/1 1/2 1/2 1/1 熊 賢 良 ( 已 離 任 ) 4/4 2/2 1/1 田 惠 宇 16/16 2/3 5/5 2/3 張 光 華 15/16 1/1 8/8 3/3 李 浩 16/16 1/1 1/1 5/5 3/3 黃 桂 林 15/16 1/1 4/4 1/1 1/1 5/5 3/3 潘 承 偉 16/16 5/5 1/1 8/8 5/5 3/3 潘 英 麗 16/16 1/1 5/5 4/4 1/1 1/1 3/3 郭 雪 萌 16/16 1/1 1/1 8/8 5/5 3/3 許 善 達 ( 已 離 任 ) 16/16 1/1 3/4 1/1 8/8 1/3 肖 玉 淮 ( 已 離 任 ) 14/14 6/6 2/2 衣 錫 群 ( 已 離 任 ) 2/2 1/1 2/2 1/1 1/1 註 :1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共 舉 行 16 次 會 議, 其 中 現 場 及 電 話 會 議 4 次, 通 訊 表 決 會 議 12 次 2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不 包 括 委 託 出 席 的 情 況 上 述 董 事 在 未 親 自 出 席 的 情 況 下, 均 已 委 託 其 他 董 事 代 為 出 席 3 許 善 達 先 生 黃 桂 林 先 生 潘 英 麗 女 士 郭 雪 萌 女 士 作 為 非 執 行 獨 立 董 事, 應 邀 參 加 董 事 會 戰 略 委 員 會 九 屆 二 次 會 議 ; 許 善 達 先 生 黃 桂 林 先 生 潘 承 偉 先 生 潘 英 麗 女 士 郭 雪 萌 女 士 作 為 非 執 行 獨 立 董 事, 應 邀 參 加 董 事 會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九 屆 六 次 會 議 ; 黃 桂 林 先 生 潘 英 麗 女 士 應 邀 參 加 董 事 會 審 計 委 員 會 九 屆 三 次 會 議

123 本 公 司 已 採 納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附 錄 十 的 標 準 守 則 所 訂 的 標 準 為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事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的 行 為 準 則 本 公 司 經 查 詢 全 體 董 事 及 監 事 後, 已 確 認 他 們 於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年 度 一 直 遵 守 上 述 標 準 守 則 本 公 司 亦 就 有 關 僱 員 買 賣 公 司 證 券 事 宜 設 定 指 引, 指 引 內 容 不 比 標 準 守 則 寬 鬆 本 公 司 並 沒 有 發 現 有 關 僱 員 違 反 指 引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現 有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6 名, 滿 足 獨 立 董 事 至 少 佔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人 數 三 分 之 一 的 規 定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資 格 人 數 和 比 例 符 合 中 國 銀 監 會 中 國 證 監 會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和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的 規 定 本 公 司 6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均 不 涉 及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3.13 條 中 所 述 會 令 獨 立 性 受 質 疑 的 因 素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3.13 條 就 其 獨 立 性 發 出 的 年 度 確 認 書, 因 此, 本 公 司 認 為 所 有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均 符 合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所 載 的 獨 立 性 規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審 計 委 員 會 和 關 聯 交 易 控 制 委 員 會 中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佔 多 數 並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報 告 期 內,6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通 過 列 席 會 議 實 地 考 察 調 研 座 談 等 多 種 方 式 保 持 與 本 公 司 的 溝 通, 認 真 參 加 董 事 會 及 各 專 門 委 員 會 會 議, 積 極 發 表 意 見, 並 注 重 中 小 股 東 的 利 益 要 求, 充 分 發 揮 了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作 用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對 本 公 司 董 事 變 更 高 管 任 職 高 管 薪 酬 利 潤 分 配 和 關 聯 交 易 等 事 項 發 表 了 獨 立 意 見, 未 對 本 公 司 本 年 度 的 董 事 會 議 案 及 其 他 非 董 事 會 議 案 事 項 提 出 異 議 根 據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年 報 工 作 制 度,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在 本 年 度 報 告 編 製 審 議 過 程 中, 履 行 了 如 下 職 責 : 1 聽 取 了 管 理 層 和 財 務 負 責 人 關 於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經 營 情 況 的 匯 報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認 為 本 公 司 管 理 層 的 匯 報 全 面 客 觀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4 年 經 營 情 況 和 重 大 事 項 進 展 情 況, 對 本 公 司 管 理 層 2014 年 的 工 作 和 取 得 的 業 績 表 示 肯 定 和 滿 意 2 審 閱 了 本 公 司 制 定 的 年 度 報 告 工 作 計 劃 和 未 經 審 計 的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3 在 年 審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進 場 審 計 前, 與 年 審 註 冊 會 計 師 溝 通 了 審 計 工 作 小 組 的 人 員 構 成 審 計 計 劃 風 險 判 斷 風 險 及 舞 弊 的 測 試 和 評 價 方 法 本 年 度 審 計 重 點 4 在 年 審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出 具 初 步 審 計 意 見 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與 年 審 註 冊 會 計 師 就 審 計 中 的 重 大 問 題 進 行 了 溝 通, 並 形 成 了 書 面 意 見 5 審 查 了 年 度 董 事 會 會 議 召 開 程 序 審 議 事 項 的 決 策 程 序 以 及 能 夠 做 出 合 理 準 確 判 斷 的 資 料 信 息 的 充 分 性

124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下 設 戰 略 委 員 會 提 名 委 員 會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計 委 員 會 和 關 聯 交 易 控 制 委 員 會 等 六 個 專 門 委 員 會 2014 年,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依 法 獨 立 規 範 有 效 地 行 使 職 權, 全 年 共 召 開 33 次 會 議, 研 究 審 議 了 業 績 和 利 潤 分 配 戰 略 實 施 董 事 高 管 變 更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薪 酬 與 考 核 財 務 監 督 與 內 部 控 制 重 大 對 外 投 資 重 大 關 聯 交 易 等 100 項 重 大 事 項, 並 通 過 會 議 紀 要 呈 閱 和 現 場 會 議 匯 報 等 方 式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審 議 意 見 和 建 議, 充 分 發 揮 了 協 助 董 事 會 科 學 決 策 的 作 用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六 個 專 門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職 權 範 圍 及 2014 年 度 工 作 如 下 : 戰 略 委 員 會 由 股 權 董 事 和 管 理 層 董 事 擔 任, 成 員 目 前 包 括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建 紅 ( 主 任 委 員 ) 馬 澤 華 李 曉 鵬 蘇 敏 傅 俊 元 和 執 行 董 事 田 惠 宇 主 要 負 責 對 本 行 中 長 期 發 展 戰 略 和 重 大 投 資 決 策 進 行 研 究 並 提 出 建 議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 ( 一 ) 擬 定 本 行 經 營 目 標 和 中 長 期 發 展 戰 略, 全 面 評 估 戰 略 風 險 ; ( 二 ) 審 議 重 大 投 融 資 方 案 並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 ( 三 ) 監 督 檢 查 年 度 經 營 計 劃 投 資 方 案 的 執 行 情 況 ; ( 四 ) 檢 查 監 督 貫 徹 董 事 會 決 議 情 況 ; ( 五 ) 提 出 需 經 董 事 會 討 論 決 定 的 重 大 問 題 的 建 議 和 方 案 2014 年, 戰 略 委 員 會 審 議 了 招 商 銀 行 2014 年 綜 合 經 營 計 劃 關 於 2013 年 度 利 潤 分 配 的 議 案 關 於 發 行 股 份 及 或 購 股 權 的 一 般 性 授 權 的 議 案 關 於 向 招 銀 租 賃 增 資 20 億 元 的 議 案 關 於 設 立 倫 敦 分 行 的 議 案, 聽 取 了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戰 略 轉 型 三 十 五 條 ( 年 ) 的 匯 報 招 商 銀 行 2013 年 度 戰 略 實 施 評 估 報 告 招 商 銀 行 2014 年 上 半 年 經 營 計 劃 執 行 情 況 的 匯 報 永 隆 銀 行 五 年 整 合 工 作 總 結 報 告

125 提 名 委 員 會 由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佔 多 數, 並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成 員 目 前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梁 錦 松 ( 主 任 委 員 ) 潘 承 偉 潘 英 麗,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建 紅 和 執 行 董 事 田 惠 宇 主 要 負 責 對 本 行 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人 選 選 擇 標 準 和 程 序 進 行 選 擇 並 提 出 建 議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 ( 一 ) 根 據 本 行 經 營 活 動 情 況 資 產 規 模 和 股 權 結 構,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檢 討 董 事 會 的 架 構 人 數 和 組 成 ( 包 括 從 技 能 知 識 和 經 驗 等 方 面 ), 並 就 任 何 為 配 合 本 行 的 策 略 而 擬 對 董 事 會 作 出 的 變 動 提 出 建 議 ; ( 二 ) 研 究 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選 擇 標 準 和 程 序, 並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 ( 三 ) 廣 泛 搜 尋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人 選 ; ( 四 ) 對 董 事 候 選 人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人 選 進 行 初 步 審 查 並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 ( 五 ) 董 事 會 授 權 的 其 他 事 宜 2014 年, 提 名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提 名 蘇 敏 為 非 執 行 董 事 候 選 人 的 議 案 關 於 推 選 李 建 紅 先 生 任 招 商 銀 行 董 事 長 的 議 案 關 於 提 名 梁 錦 松 趙 軍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關 於 聘 任 趙 駒 為 招 商 銀 行 副 行 長 的 議 案 關 於 聘 任 王 良 為 招 商 銀 行 副 行 長 的 議 案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由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佔 多 數, 並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成 員 目 前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黃 桂 林 ( 主 任 委 員 ) 梁 錦 松 潘 英 麗 和 非 執 行 董 事 李 引 泉 傅 俊 元 主 要 負 責 制 定 本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考 核 標 準 並 進 行 考 核 ; 負 責 制 定 審 查 本 行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薪 酬 政 策 與 方 案, 對 董 事 會 負 責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 ( 一 ) 研 究 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考 核 標 準, 視 本 行 實 際 情 況 進 行 考 核 並 提 出 建 議 ; ( 二 ) 研 究 和 審 查 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的 薪 酬 政 策 與 方 案,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並 監 督 方 案 實 施 ; ( 三 ) 審 議 全 行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和 政 策 ; ( 四 ) 董 事 會 授 權 的 其 他 事 宜 2014 年,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2013 年 H 股 配 股 後 對 第 一 期 至 第 六 期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數 量 和 授 予 價 格 進 行 調 整 的 議 案 招 商 銀 行 員 工 費 用 總 額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關 於 授 予 招 商 銀 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第 七 期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的 議 案 關 於 調 整 第 一 期 至 第 六 期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授 予 價 格 的 議 案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2014 年 度 考 核 生 效 的 議 案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長 期 激 勵 項 目 諮 詢 公 司 甄 選 的 議 案, 聽 取 了 2013 年 高 管 薪 酬 管 理 辦 法 和 工 資 總 額 管 理 辦 法 的 執 行 情 況 以 及 2013 年 度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績 效 獎 金 情 況 報 告

126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目 前 包 括 非 執 行 董 事 洪 小 源 ( 主 任 委 員 ) 孫 月 英 蘇 敏, 執 行 董 事 張 光 華 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梁 錦 松 趙 軍 主 要 負 責 本 行 風 險 的 控 制 管 理 監 督 和 評 估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 ( 一 ) 對 本 行 高 級 管 理 層 在 信 用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操 作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戰 略 風 險 合 規 風 險 聲 譽 風 險 國 別 風 險 等 方 面 的 風 險 管 理 情 況 進 行 監 督 ; ( 二 ) 對 本 行 風 險 政 策 管 理 狀 況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和 資 本 狀 況 進 行 定 期 評 估 ; ( 三 ) 根 據 董 事 會 的 授 權, 履 行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實 施 的 相 關 職 責 ; ( 四 ) 提 出 完 善 本 行 風 險 管 理 和 資 本 管 理 的 建 議 ; ( 五 ) 根 據 董 事 會 的 授 權, 組 織 指 導 案 防 工 作 ; ( 六 ) 董 事 會 授 權 的 其 他 事 宜 2014 年,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全 面 風 險 報 告 風 險 偏 好 執 行 情 況 報 告 呆 賬 核 銷 情 況 報 告 修 訂 計 量 模 型 驗 證 系 列 政 策 的 議 案 內 部 資 本 充 足 評 估 報 告 外 包 管 理 報 告 業 務 連 續 性 工 作 報 告 大 額 呆 賬 核 銷 信 用 風 險 形 勢 暨 管 控 情 況 報 告 重 大 債 務 重 整 方 案 案 防 工 作 管 理 辦 法 等 議 案, 聽 取 並 審 閱 了 審 計 發 現 問 題 與 風 險 的 情 況 匯 報 信 用 風 險 內 評 體 系 專 項 審 計 報 告 信 用 風 險 內 部 評 級 體 系 違 約 和 違 約 損 失 定 義 及 認 定 管 理 辦 法 信 用 風 險 內 部 評 級 優 化 模 型 上 線 情 況 2015 年 資 產 質 量 預 算 編 製 情 況 等 報 告 審 計 委 員 會 中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佔 多 數 並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成 員 目 前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郭 雪 萌 ( 主 任 委 員 ) 黃 桂 林 潘 承 偉 和 非 執 行 董 事 付 剛 峰 孫 月 英 經 核 實, 沒 有 一 位 審 計 委 員 會 成 員 曾 擔 任 本 公 司 現 任 審 計 師 合 夥 人 主 要 負 責 本 行 內 外 部 審 計 的 溝 通 監 督 和 核 查 工 作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 ( 一 ) 提 議 聘 請 或 更 換 外 部 審 計 機 構 ; ( 二 ) 監 督 本 行 的 內 部 審 計 制 度 及 其 實 施, 對 內 部 審 計 部 門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工 作 效 果 進 行 評 價 ; ( 三 ) 負 責 內 部 審 計 與 外 部 審 計 之 間 的 溝 通 ; ( 四 ) 審 核 本 行 的 財 務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負 責 本 行 年 度 審 計 工 作, 就 審 計 後 的 財 務 報 告 信 息 真 實 性 準 確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時 性 作 出 判 斷 性 報 告, 提 交 董 事 會 審 議 ; ( 五 ) 審 查 本 行 內 控 制 度, 提 出 完 善 本 行 內 部 控 制 的 建 議 ;

127 126 ( 六 ) 審 查 監 督 本 行 員 工 舉 報 財 務 報 告 內 部 控 制 或 其 他 不 正 當 行 為 的 機 制, 確 保 本 行 公 平 且 獨 立 地 處 理 舉 報 事 宜, 並 採 取 適 當 的 行 動 ; ( 七 ) 檢 查 本 行 會 計 政 策 財 務 報 告 程 序 和 財 務 狀 況 ; ( 八 ) 董 事 會 授 予 的 其 他 事 宜 2014 年, 審 計 委 員 會 共 召 開 8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了 本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中 期 報 告 會 計 政 策 變 更 完 善 審 計 管 理 體 系 和 工 作 流 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年 度 審 計 計 劃 審 計 總 結 續 聘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控 制 評 價 報 告 等 議 案, 聽 取 了 內 審 工 作 報 告 內 審 年 度 工 作 計 劃 數 據 質 量 管 理 情 況 及 提 升 方 案 匯 報, 改 進 合 併 財 務 數 據 報 送 時 效 性 的 等 報 告 根 據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審 計 委 員 會 年 報 工 作 規 程,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審 計 委 員 會 在 2014 年 度 報 告 編 製 審 議 過 程 中, 履 行 了 如 下 職 責 : 1 在 年 審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進 場 前, 研 究 審 議 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關 於 2014 年 度 審 計 工 作 計 劃, 包 括 審 計 人 員 組 成 審 計 工 作 範 圍 和 時 間 表 內 部 控 制 審 計 方 法 2014 年 度 審 計 重 點 等 方 面, 並 審 閱 了 年 度 報 告 編 製 工 作 計 劃 和 未 經 審 計 的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2 在 審 計 過 程 中 和 年 審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出 具 初 步 審 計 意 見 後, 審 計 委 員 會 聽 取 了 管 理 層 關 於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經 營 情 況 的 匯 報, 與 年 審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就 審 計 中 的 重 大 問 題 及 審 計 進 度 進 行 了 溝 通, 並 審 閱 了 本 公 司 財 務 會 計 報 表, 審 計 委 員 會 對 上 述 事 項 形 成 了 書 面 意 見 3 在 年 度 董 事 會 召 開 前, 審 計 委 員 會 對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報 告 進 行 表 決, 形 成 決 議 提 交 董 事 會 審 核 同 時,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閱 並 向 董 事 會 提 交 了 年 審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對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審 計 工 作 的 總 結 報 告 關 聯 交 易 控 制 委 員 會 由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佔 多 數 並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成 員 目 前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潘 承 偉 ( 主 任 委 員 ) 郭 雪 萌 趙 軍, 非 執 行 董 事 付 剛 峰 和 執 行 董 事 李 浩 主 要 負 責 本 公 司 關 聯 交 易 的 檢 查 監 督 和 審 核 工 作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 ( 一 ) 依 據 有 關 法 律 法 規 確 認 本 行 的 關 聯 方 ; ( 二 ) 檢 查 監 督 審 核 重 大 關 聯 交 易 和 持 續 關 聯 交 易, 控 制 關 聯 交 易 風 險 ; ( 三 ) 審 核 本 行 的 關 聯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監 督 本 行 關 聯 交 易 管 理 體 系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 ( 四 ) 審 核 本 行 關 聯 交 易 的 公 告 2014 年, 關 聯 交 易 控 制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2013 年 度 關 聯 交 易 情 況 報 告 及 專 項 審 計 報 告 2014 年 度 關 聯 交 易 管 理 工 作 計 劃 及 關 聯 方 名 單 與 中 國 交 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遠 洋 運 輸 ( 集 團 ) 總 公 司 安 邦 財 產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重 大 關 聯 交 易 項 目 與 招 商 基 金 的 持 續 關 聯 交 易 上 限 等 議 案

128 報 告 期 內, 董 事 會 履 行 了 以 下 企 業 管 治 責 任 : 制 定 及 檢 討 本 公 司 企 業 管 治 政 策 及 常 規, 並 作 出 其 認 為 必 要 的 改 動, 以 確 保 該 等 政 策 及 常 規 的 有 效 性 ; 檢 討 及 監 察 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層 的 培 訓 及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 檢 討 及 監 察 本 公 司 在 遵 守 法 律 及 監 管 規 定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常 規 ; 制 定 檢 討 及 監 察 適 用 於 董 事 及 僱 員 的 操 守 準 則 及 合 規 手 冊 : 及 檢 討 本 公 司 遵 守 企 業 管 治 守 則 的 情 況 及 在 企 業 管 治 報 告 的 披 露 9.7 監 事 會 以 保 護 本 公 司 股 東 職 工 債 權 人 和 其 他 利 益 相 關 者 的 合 法 權 益 為 目 標, 對 本 公 司 的 財 務 活 動 內 部 控 制 風 險 管 理 合 法 經 營 董 事 會 和 高 級 管 理 層 成 員 的 履 職 盡 責 情 況 進 行 監 督 本 公 司 監 事 會 由 9 名 監 事 組 成, 其 中 股 東 監 事 職 工 監 事 外 部 監 事 各 3 名, 職 工 監 事 外 部 監 事 在 監 事 會 成 員 中 的 佔 比 均 不 低 於 三 分 之 一 3 名 股 東 監 事 均 來 自 國 有 大 型 企 業 並 擔 任 主 要 負 責 人, 具 有 豐 富 的 企 業 管 理 經 驗 和 金 融 財 會 專 業 知 識 ;3 名 職 工 監 事 均 長 期 從 事 銀 行 經 營 管 理 工 作, 具 有 豐 富 的 金 融 專 業 經 驗 ;3 名 外 部 監 事 分 別 具 有 大 型 國 有 企 業 監 管 和 經 營 管 理 法 律 專 業 領 域 的 從 業 背 景, 具 有 豐 富 的 實 踐 經 驗 本 公 司 監 事 會 成 員 結 構 具 有 足 夠 的 專 業 性 和 獨 立 性, 能 夠 確 保 監 事 會 有 效 發 揮 監 督 職 能 本 公 司 監 事 會 下 設 提 名 委 員 會 和 監 督 委 員 會 本 公 司 監 事 會 履 行 監 督 職 責 的 方 式 主 要 包 括 :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 出 席 和 列 席 股 東 大 會 董 事 會 及 董 事 會 各 專 門 委 員 會 會 議 ; 列 席 高 級 管 理 層 各 類 經 營 管 理 會 議 ; 審 閱 本 公 司 上 報 的 各 類 文 件 材 料 ; 聽 取 高 級 管 理 層 工 作 報 告 和 專 題 匯 報 進 行 交 流 座 談 ; 赴 境 內 外 分 支 機 構 進 行 集 體 或 獨 立 專 題 調 研, 進 行 非 現 場 調 研 ; 與 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進 行 年 度 履 職 談 話, 等 等 通 過 上 述 工 作, 監 事 會 對 本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情 況, 風 險 管 理 狀 況, 內 部 控 制 情 況, 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履 職 盡 責 情 況 進 行 全 方 位 監 督, 並 提 出 富 有 建 設 性 和 針 對 性 的 意 見 和 建 議

129 報 告 期 內, 監 事 會 共 召 開 9 次 會 議, 其 中 現 場 會 議 2 次, 通 訊 表 決 會 議 7 次, 審 議 涉 及 戰 略 規 劃 業 務 經 營 內 部 控 制 風 險 管 理 公 司 治 理 董 監 事 履 職 評 價 等 各 類 議 案 33 項, 聽 取 了 涉 及 內 部 審 計 關 聯 交 易 資 產 質 量 及 案 件 防 控 等 各 項 匯 報 11 項 2014 年, 本 公 司 共 召 開 3 次 股 東 大 會 4 次 董 事 會 現 場 會 議 監 事 出 席 了 股 東 大 會 並 列 席 了 全 部 董 事 會 現 場 會 議, 對 股 東 大 會 和 董 事 會 召 開 的 合 法 合 規 性 投 票 表 決 程 序 及 董 事 出 席 會 議 發 表 意 見 和 表 決 情 況 進 行 了 監 督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3 名 外 部 監 事 均 能 夠 獨 立 行 使 監 督 職 權 在 履 職 過 程 中, 外 部 監 事 通 過 出 席 監 事 會 會 議, 召 集 召 開 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會 議, 列 席 董 事 會 和 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會 議, 參 加 監 事 會 對 分 支 機 構 的 集 體 調 研 和 進 行 獨 立 調 研 等 方 式, 主 動 了 解 本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狀 況, 並 對 重 大 事 項 發 表 意 見 或 建 議 在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閉 會 期 間, 能 夠 認 真 閱 讀 本 公 司 各 類 文 件 報 告 等 信 息, 及 時 就 發 現 的 問 題 與 董 事 會 管 理 層 交 換 意 見, 為 監 事 會 履 行 監 督 職 責 發 揮 了 積 極 作 用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監 事 會 對 各 項 監 督 事 項 無 異 議 本 公 司 監 事 會 下 設 提 名 委 員 會 和 監 督 委 員 會, 各 由 四 名 監 事 組 成 提 名 委 員 會 和 監 督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均 由 外 部 監 事 擔 任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 成 員 : 潘 冀 ( 主 任 委 員 ) 朱 根 林 董 咸 德 余 勇 提 名 委 員 會 的 主 要 職 責 : 對 監 事 會 的 規 模 和 構 成 向 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 研 究 監 事 的 選 擇 標 準 和 程 序, 並 向 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 廣 泛 搜 尋 合 格 的 監 事 人 選 ; 對 由 股 東 提 名 的 監 事 候 選 人 的 任 職 資 格 和 條 件 進 行 初 步 審 查 並 提 出 建 議 ; 對 董 事 的 選 聘 程 序 進 行 監 督 ; 組 織 實 施 對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和 高 級 管 理 層 及 其 成 員 的 履 職 評 價 工 作, 並 向 監 事 會 報 告 ; 對 全 行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和 政 策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薪 酬 方 案 的 科 學 性 合 理 性 進 行 監 督 等 2014 年, 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 共 召 開 2 次 會 議, 分 別 對 2013 年 度 董 事 履 行 職 務 情 況 評 價 報 告 2013 年 度 監 事 履 行 職 務 情 況 評 價 報 告 外 部 監 事 變 更 等 議 案 進 行 了 研 究 和 審 議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監 督 委 員 會 成 員 : 靳 慶 軍 ( 主 任 委 員 ) 安 路 明 劉 正 希 熊 開 監 督 委 員 會 的 主 要 職 責 : 負 責 擬 定 監 事 會 行 使 監 督 職 權 的 具 體 方 案 ; 擬 定 對 本 行 財 務 活 動 的 監 督 方 案 並 實 施 相 關 檢 查 ; 監 督 董 事 會 確 立 穩 健 的 經 營 理 念 價 值 準 則 和 制 定 符 合 本 行 實 際 的 發 展 戰 略 ; 組 織 實 施 對 董 事 會 和 高 級 管 理 層 的 重 要 財 務 決 策 和 執 行 情 況, 內 部 控 制 治 理 結 構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情 況,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治 理 架 構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情 況, 以 及 相 關 各 方 的 職 責 劃 分 及 履 職 情 況 的 監 督 和 評 價 工 作 ; 根 據 需 要, 在 監 事 會 授 權 下 擬 定 對 本 公 司 經 營 決 策 內 部 控 制 風 險 管 理 等 進 行 審 計 的 具 體 方 案 ; 根 據 需 要, 擬 定 對 董 事 行 長 和 其 他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進 行 離 任 審 計 的 方 案

130 年, 監 事 會 監 督 委 員 會 共 召 開 3 次 會 議, 分 別 對 本 公 司 三 名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離 任 審 計 結 論 關 於 監 事 會 落 實 招 商 銀 行 2013 年 度 監 管 通 報 整 改 方 案 進 行 了 研 究 和 審 議 此 外, 監 事 會 監 督 委 員 會 成 員 還 列 席 了 董 事 會 戰 略 委 員 會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各 次 現 場 會 議, 聽 取 了 上 述 專 門 委 員 會 對 本 公 司 發 展 戰 略 財 務 決 策 風 險 管 理 內 控 管 理 資 本 管 理 等 情 況 的 審 議 和 討 論 過 程, 監 督 了 董 事 履 職 盡 責 情 況, 並 就 部 份 議 題 提 出 了 意 見 和 建 議 9.8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組 織 調 研 考 察 和 培 訓 活 動 26 次, 監 事 長 對 本 公 司 11 家 經 營 機 構 進 行 了 系 列 調 研 董 監 事 的 履 職 能 力 和 決 策 有 效 性 不 斷 提 升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組 織 新 當 選 的 董 監 事 參 加 監 管 機 構 及 授 權 機 構 的 任 職 資 格 培 訓 及 銀 行 經 營 管 理 培 訓, 以 確 保 其 對 本 公 司 的 營 運 及 業 務, 以 及 相 關 條 例 法 例 法 規 及 規 則 下 的 責 任 有 適 當 程 度 的 了 解 組 織 董 事 調 研 考 察 12 次, 走 訪 了 總 行 部 門 分 支 行 及 下 屬 機 構 等, 了 解 總 分 行 及 下 屬 機 構 經 營 情 況 二 次 轉 型 進 展 風 險 管 理 及 面 臨 的 問 題 和 挑 戰 等 情 況 本 公 司 還 組 織 了 董 事 會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歐 洲 考 察 活 動, 與 德 意 志 銀 行 德 國 商 業 銀 行 芬 蘭 Pohjola 銀 行 北 歐 銀 行 集 團 以 及 荷 蘭 安 智 銀 行 就 風 險 管 理 的 治 理 架 構 巴 塞 爾 協 議 的 推 動 風 險 管 理 的 文 化 制 度 和 發 展 方 向, 開 展 了 深 入 交 流 和 探 討, 為 董 事 會 今 後 更 加 有 效 地 履 行 風 險 管 理 職 責 提 供 了 有 益 的 借 鑑 報 告 期 內, 監 事 會 共 組 織 各 類 調 研 14 次, 監 事 長 調 研 考 察 11 次 ; 監 事 會 集 體 對 本 公 司 6 家 經 營 機 構 進 行 了 調 研 通 過 組 織 多 種 形 式 的 調 研 考 察, 監 事 會 力 求 更 為 全 面 地 了 解 本 公 司 各 經 營 機 構 在 當 地 經 濟 金 融 環 境 下 的 經 營 狀 況 戰 略 執 行 情 況 風 險 管 理 與 內 控 狀 況, 持 續 關 注 其 面 臨 的 困 難 與 問 題, 及 時 通 過 監 事 會 工 作 簡 訊 調 研 報 告 或 調 研 情 況 通 報 等 形 式 向 董 事 會 和 高 管 層 提 出 管 理 意 見 和 建 議, 對 本 公 司 不 斷 提 高 經 營 管 理 水 平, 加 強 戰 略 轉 型 中 的 風 險 管 理 和 內 部 控 制 發 揮 了 積 極 作 用 本 公 司 亦 向 董 事 提 供 有 關 上 市 規 則 及 其 他 適 用 監 管 規 定 最 新 訊 息 及 相 關 培 訓, 確 保 董 事 遵 守 及 提 升 對 良 好 公 司 治 理 的 認 識, 並 通 過 專 題 匯 報 及 提 供 參 閱 材 料 等 多 種 形 式 增 進 並 更 新 董 事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131 130 依 據 本 公 司 董 事 2014 年 度 培 訓 記 錄, 相 關 培 訓 情 況 如 下 : 李 建 紅 馬 澤 華 李 曉 鵬 李 引 泉 孫 月 英 蘇 敏 傅 俊 元 付 剛 峰 洪 小 源 傅 育 寧 ( 已 離 任 ) 王 大 雄 ( 已 離 任 ) 熊 賢 良 ( 已 離 任 ) 田 惠 宇 張 光 華 李 浩 黃 桂 林 潘 承 偉 潘 英 麗 郭 雪 萌 衣 錫 群 ( 已 離 任 ) 許 善 達 ( 已 離 任 ) 肖 玉 淮 ( 已 離 任 ) 許 世 清 先 生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秘 書 ) 及 卓 佳 ( 外 聘 服 務 機 構 ) 的 沈 施 加 美 女 士 為 本 公 司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聯 席 公 司 秘 書, 本 公 司 的 內 部 主 要 聯 絡 人 為 許 世 清 先 生 在 報 告 期 內, 許 世 清 先 生 及 沈 施 加 美 女 士 均 已 遵 守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3.29 條 之 要 求 參 加 不 少 於 15 小 時 的 相 關 專 業 培 訓

132 年, 本 公 司 未 發 生 重 大 內 部 案 件, 未 發 生 外 部 既 遂 盜 搶 惡 性 案 件 或 重 大 安 全 責 任 事 故 年, 本 公 司 以 創 新 專 業 開 放 積 極 的 態 度, 堅 持 以 投 資 者 為 中 心 以 提 升 投 資 者 體 驗 和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為 基 本 原 則, 與 資 本 市 場 各 類 投 資 者 和 分 析 師 保 持 持 續 良 好 的 溝 通 交 流, 以 多 種 形 式 向 來 自 全 球 的 投 資 者 及 時 全 面 客 觀 的 傳 遞 本 公 司 戰 略 經 營 業 績 業 務 亮 點 及 投 資 價 值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舉 行 業 績 發 佈 會 和 分 析 師 會 2 次 媒 體 發 佈 會 1 次 開 展 年 度 業 績 全 球 路 演 1 次 接 待 機 構 投 資 者 和 分 析 師 85 批 次 約 150 人 次 的 來 訪, 共 接 聽 了 投 資 者 熱 線 電 話 380 通, 處 理 投 資 者 網 上 留 言 450 則, 參 與 境 內 外 投 行 推 介 29 次, 與 693 家 投 資 者 進 行 了 178 場 一 對 一 和 一 對 多 的 會 議 交 流 以 上 措 施 有 效 滿 足 了 境 內 外 投 資 者 分 析 師 與 本 公 司 的 交 流 需 求 在 經 濟 下 行 期, 本 公 司 投 資 者 關 係 管 理 團 隊 圍 繞 本 公 司 階 段 性 目 標 和 關 注 熱 點, 加 大 資 本 市 場 反 饋 力 度, 收 集 投 資 者 合 理 意 見 建 議, 全 年 共 完 成 資 本 市 場 研 究 專 題 報 告 13 篇, 並 提 交 管 理 層 參 考 ; 在 同 業 中 率 先 提 出 開 發 投 資 者 網 上 預 約 系 統 並 投 入 使 用 ; 及 時 更 新 維 護 投 資 者 關 係 網 頁, 確 保 內 容 及 時 準 確 有 效, 從 細 微 處 不 斷 改 善 投 資 者 體 驗, 提 高 投 資 者 滿 意 度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管 理 層 高 度 重 視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通 過 制 定 一 系 列 規 章 制 度, 從 體 系 架 構 和 制 度 層 面 上 對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予 以 支 持, 並 依 托 良 好 的 公 司 治 理 和 內 部 控 制 為 投 資 者 及 時 準 確 平 等 地 獲 取 信 息 提 供 保 障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嚴 格 按 照 有 關 信 息 披 露 法 律 法 規 的 要 求, 真 實 準 確 完 整 及 時 公 平 地 披 露 各 項 重 大 信 息,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和 香 港 聯 交 所 合 計 披 露 文 件 330 餘 份, 包 括 定 期 報 告 臨 時 公 告 公 司 治 理 文 件 股 東 通 函 委 任 表 格 及 回 條 等, 約 合 202 萬 餘 字 在 完 成 法 定 信 息 披 露 義 務 的 同 時, 本 公 司 不 斷 加 強 信 息 披 露 的 主 動 性, 在 定 期 報 告 中 注 重 對 投 資 者 關 注 的 熱 點 問 題 及 銀 行 業 特 有 信 息 的 披 露, 進 一 步 提 高 了 定 期 報 告 披 露 的 主 動 性 和 透 明 度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未 發 生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錯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進 一 步 完 善 了 重 大 合 同 的 管 理 與 報 告 程 序, 進 一 步 防 範 了 因 重 大 合 同 漏 報 或 遲 報 而 導 致 的 信 息 披 露 違 規 風 險, 也 對 健 全 和 完 善 全 行 內 控 管 理 系 統 提 升 本 公 司 內 控 管 理 能 力 和 水 平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此 外,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積 極 配 合 監 管 機 構 關 於 防 控 內 幕 交 易 的 工 作 部 署, 通 過 組 織 內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學 習 內 幕 交 易 警 示 教 育 展 材 料, 進 一 步 提 高 了 內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防 範 內 幕 信 息 洩 露 和 內 幕 交 易 行 為 的 意 識

133 單 獨 或 者 合 併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總 數 10% 以 上 的 股 東 書 面 請 求 時, 董 事 會 應 當 在 兩 個 月 內 召 開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合 計 持 有 在 該 擬 舉 行 的 會 議 上 有 表 決 權 的 股 份 10% 以 上 的 兩 個 或 者 兩 個 以 上 的 股 東, 可 以 簽 署 一 份 或 者 數 份 同 樣 格 式 內 容 的 書 面 要 求, 提 請 董 事 會 召 集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或 者 類 別 股 東 會 議, 並 闡 明 會 議 的 議 題 前 述 持 股 數 按 股 東 提 出 書 面 要 求 日 計 算 董 事 會 應 當 根 據 法 律 行 政 法 規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規 定, 在 收 到 請 求 後 10 日 內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開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或 者 類 別 股 東 會 議 的 書 面 反 饋 意 見 董 事 會 同 意 召 開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或 類 別 股 東 會 議 的, 應 當 在 董 事 會 決 議 後 的 5 日 內 發 出 召 開 股 東 大 會 或 類 別 股 東 會 議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對 原 請 求 的 變 更, 應 當 徵 得 相 關 股 東 的 同 意 公 司 召 開 股 東 大 會, 單 獨 或 合 計 持 有 本 公 司 發 行 在 外 的 有 表 決 權 的 股 份 總 額 3% 以 上 的 股 東 可 以 在 股 東 大 會 召 開 10 日 前 以 書 面 形 式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臨 時 提 案 並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應 當 在 收 到 提 案 後 2 日 內 發 出 股 東 大 會 補 充 通 知, 公 告 臨 時 提 案 的 內 容 單 獨 或 者 合 併 持 有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1% 以 上 的 股 東 可 以 提 出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並 經 股 東 大 會 選 舉 決 定 經 代 表 10% 以 上 表 決 權 的 股 東 提 議, 可 以 召 開 臨 時 董 事 會 會 議 董 事 長 應 在 自 接 到 代 表 10% 以 上 表 決 權 的 股 東 提 議 後 10 日 內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會 會 議 股 東 在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證 明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種 類 以 及 持 股 數 量 的 書 面 文 件 並 經 本 公 司 核 實 股 東 身 份 後, 有 權 依 據 章 程 的 規 定 查 閱 本 公 司 有 關 信 息, 包 括 公 司 章 程 股 本 狀 況 股 東 會 議 的 會 議 記 錄 董 事 會 會 議 決 議 監 事 會 會 議 決 議 財 務 會 計 報 告 等

134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根 據 公 司 實 際 情 況, 結 合 中 國 及 香 港 若 干 法 律 法 規 與 規 範 性 文 件 的 規 定, 對 公 司 章 程 ( 包 括 股 東 大 會 議 事 規 則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及 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 進 行 了 修 訂, 並 以 特 別 決 議 案 方 式 在 本 公 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 召 開 的 2013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上 獲 審 議 通 過, 有 關 修 訂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和 本 公 司 網 站 的 股 東 大 會 文 件 及 香 港 聯 交 所 網 站 日 期 為 2014 年 4 月 29 日 的 通 函 9.14 本 公 司 的 高 級 管 理 層 會 向 董 事 會 提 供 充 分 的 解 釋 及 足 夠 的 資 料, 使 董 事 會 可 以 就 提 交 給 他 們 批 准 的 財 務 及 其 他 資 料, 作 出 有 根 據 的 評 審 本 公 司 董 事 確 認 其 有 責 任 編 製 本 公 司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年 度 能 真 實 反 映 本 公 司 經 營 成 果 的 財 務 報 告 書 就 董 事 所 知, 並 無 任 何 可 能 會 嚴 重 影 響 本 公 司 持 續 經 營 能 力 的 重 大 不 明 朗 事 件 或 情 況 9.15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已 應 用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附 錄 十 四 之 企 業 管 治 守 則 所 載 原 則, 並 已 遵 守 所 有 守 則 條 文 及 建 議 最 佳 常 規 ( 如 適 用 )

135 134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章 內 部 控 制 內 部 控 制 10.1 內 部 控 制 本 公 司 依 據 企 業 內 部 控 制 基 本 規 範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商 業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規, 以 及 上 海 香 港 兩 地 證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關 要 求, 制 定 了 內 部 控 制 的 目 標 和 原 則, 建 立 了 由 內 部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控 制 活 動 信 息 與 溝 通 內 部 監 督 五 大 要 素 組 成 的 內 部 控 制 體 系, 對 本 公 司 各 項 經 營 管 理 活 動 進 行 全 過 程 控 制, 並 在 實 踐 中 持 續 提 升 本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體 系 的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按 照 相 關 法 律 法 規 要 求,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較 為 完 善 的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管 理 層 有 效 制 衡 良 性 互 動 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和 治 理 機 制 董 事 會 負 責 保 證 本 公 司 建 立 並 實 施 充 分 而 有 效 的 內 部 控 制 體 系 ; 監 事 會 負 責 監 督 董 事 會 管 理 層 建 立 與 實 施 內 部 控 制 ; 管 理 層 負 責 組 織 領 導 本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的 日 常 運 行 結 合 內 部 管 理 和 風 險 管 控 的 需 要,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分 工 合 理 職 責 明 確 報 告 關 係 清 晰 的 內 部 控 制 組 織 架 構, 法 律 與 合 規 部 門 作 為 本 公 司 內 控 管 理 職 能 部 門 負 責 牽 頭 內 部 控 制 體 系 的 統 籌 規 劃 和 組 織 落 實, 審 計 部 門 負 責 內 部 控 制 的 監 督 和 評 價, 各 部 門 負 責 各 自 條 線 內 部 控 制 的 建 設 執 行 和 自 我 檢 查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按 照 專 業 化 扁 平 化 集 約 化 的 改 革 思 路, 對 總 行 部 門 進 行 了 全 面 梳 理, 形 成 了 由 總 行 零 售 公 司 同 業 總 部 和 中 後 台 構 成 的 新 的 組 織 架 構 框 架 ; 大 力 推 進 總 分 行 風 險 體 制 改 革, 強 化 對 資 產 質 量 的 動 態 監 測 和 管 理 ; 結 合 櫃 面 統 一 管 理 和 運 營 垂 直 管 理 試 點 工 作, 搭 建 全 行 統 一 的 運 營 效 能 管 理 體 系 架 構, 推 動 全 行 運 營 效 能 提 升 ; 完 善 團 隊 績 效 考 核 機 制, 加 大 對 風 險 與 內 控 合 規 管 理 的 考 核 力 度, 促 進 分 行 規 範 經 營 ; 強 化 員 工 的 教 育 培 訓, 推 動 學 習 資 源 的 建 設 ; 積 極 貫 徹 中 國 銀 監 會 新 頒 佈 的 商 業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指 引, 制 定 招 商 銀 行 監 督 檢 查 管 理 辦 法 和 招 商 銀 行 整 改 管 理 辦 法 ; 積 極 推 進 案 防 體 系 建 設, 制 定 案 防 工 作 管 理 辦 法 案 防 工 作 評 估 辦 法 以 及 案 件 風 險 排 查 管 理 辦 法 等 制 度 根 據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以 及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相 關 要 求,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招 商 銀 行 會 計 政 策 手 冊 及 各 類 業 務 會 計 核 算 制 度, 建 立 了 規 範 的 會 計 工 作 秩 序, 保 證 會 計 資 料 真 實 完 整 和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的 真 實 公 允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未 發 現 存 在 財 務 報 告 內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情 況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報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錯 責 任 追 究 辦 法, 在 信 息 披 露 方 面 遵 循 真 實 準 確 完 整 及 時 和 公 平 的 原 則, 確 保 信 息 在 公 司 內 部 公 司 與 外 部 之 間 的 有 效 溝 通, 報 告 期 內, 未 發 生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錯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對 2014 年 內 部 控 制 狀 況 進 行 了 評 價, 經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審 查, 未 發 現 內 部 控 制 在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與 有 效 性 方 面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閱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評 價 報 告, 以 及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出 具 的 標 準 無 保 留 意 見 的 內 部 控 制 審 計 報 告

136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內 部 審 計 運 作 機 制 一 是 構 建 了 獨 立 垂 直 的 內 部 審 計 管 理 體 系, 總 行 設 立 審 計 部, 下 轄 9 個 審 計 分 部 總 行 審 計 部 獨 立 履 行 檢 查 監 督 評 價 職 能, 並 向 董 事 會 及 其 審 計 委 員 會 報 告 工 作 ; 總 行 審 計 部 負 責 人 由 董 事 會 聘 任, 年 度 審 計 計 劃 由 董 事 會 批 准, 審 計 結 果 向 董 事 會 匯 報 二 是 建 立 了 以 招 商 銀 行 內 部 審 計 章 程 為 基 礎, 由 一 般 準 則 作 業 準 則 工 作 規 範 等 組 成 的 制 度 體 系, 以 及 現 場 與 非 現 場 並 重 的 檢 查 模 式 本 公 司 審 計 部 負 責 對 全 行 ( 含 境 內 外 分 支 機 構 業 務 管 理 部 門 附 屬 機 構 ) 的 經 營 管 理 活 動 風 險 狀 況 和 內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進 行 監 督 檢 查 和 評 價, 並 負 責 跟 踪 驗 證 審 計 發 現 問 題 的 整 改 情 況, 向 董 事 會 提 供 獨 立 的 審 計 意 見 和 管 理 建 議, 推 動 審 計 發 現 問 題 的 整 改 落 實 和 加 強 整 改 結 果 的 考 核 運 用 2014 年, 本 公 司 審 計 工 作 從 加 強 對 違 規 問 題 的 檢 查 對 內 控 狀 況 的 評 價 對 風 險 隱 患 的 揭 示 等 方 面 出 發, 進 一 步 推 動 了 本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和 風 險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升, 有 力 保 障 了 全 行 各 類 業 務 持 續 健 康 發 展

137 136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一 章 監 事 會 報 告 監 事 會 報 告 報 告 期 內, 監 事 會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監 管 部 門 賦 予 的 各 項 職 責, 積 極 開 展 監 督 工 作,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活 動 內 部 控 制 風 險 管 理 合 法 經 營 董 事 會 和 高 級 管 理 層 的 履 職 盡 責 等 情 況 進 行 了 有 效 監 督 監 事 會 就 有 關 事 項 發 表 的 獨 立 意 見 如 下 : 公 司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的 經 營 活 動 符 合 公 司 法 商 業 銀 行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規 定, 內 部 控 制 體 系 完 善, 決 策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沒 有 發 現 本 公 司 董 事 高 級 管 理 層 執 行 職 務 時 有 違 反 法 律 法 規 公 司 章 程 或 損 害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利 益 的 行 為 報 告 畢 馬 威 華 振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和 畢 馬 威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分 別 對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國 會 計 準 則 和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編 製 的 2014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進 行 了 審 計, 並 分 別 出 具 了 標 準 無 保 留 意 見 的 審 計 報 告 財 務 報 告 真 實 客 觀 準 確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的 財 務 狀 況 和 經 營 成 果 公 司 報 告 期 內, 本 公 司 無 新 的 重 大 收 購 出 售 資 產 事 項 關 於 報 告 期 內 發 生 的 關 聯 交 易, 監 事 會 沒 有 發 現 違 背 公 允 性 原 則 或 損 害 本 公 司 和 股 東 利 益 的 行 為 股 會 行 監 事 會 對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在 2014 年 內 提 交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的 各 項 報 告 和 提 案 沒 有 異 議, 對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的 執 行 情 況 進 行 了 監 督, 認 為 董 事 會 認 真 執 行 了 股 東 大 會 的 有 關 決 議 監 事 會 已 審 閱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評 價 報 告, 監 事 會 同 意 董 事 會 對 公 司 內 控 制 度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以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情 況 的 說 明 承 監 事 會 命 監 事 長 2015 年 3 月 18 日

138

139 138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審 計 師 ( 以 下 簡 稱 我 們 ) 已 審 核 列 載 於 第 140 至 306 頁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貴 行 ) 及 其 子 公 司 ( 統 稱 貴 集 團 ) 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此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包 括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合 併 和 貴 行 財 務 狀 況 表 與 截 至 該 日 止 年 度 的 合 併 損 益 表 合 併 損 益 和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表 合 併 和 貴 行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和 其 他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貴 行 董 事 須 負 責 根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頒 佈 的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和 香 港 公 司 條 例 的 要 求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確 保 其 真 實 而 公 允 列 報, 並 負 責 落 實 董 事 認 為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所 必 要 的 內 部 控 制, 以 使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不 存 在 由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而 導 致 的 重 大 錯 報 我 們 的 責 任 是 根 據 我 們 的 審 計 對 該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發 表 審 計 意 見 此 報 告 僅 向 全 體 股 東 報 告 除 此 以 外, 我 們 的 報 告 書 不 可 用 作 其 他 用 途 我 們 概 不 就 本 報 告 書 的 內 容, 對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負 責 或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我 們 按 照 國 際 審 計 準 則 的 規 定 執 行 了 審 計 工 作 該 準 則 要 求 我 們 遵 守 相 關 道 德 規 範, 規 劃 及 執 行 審 計 工 作 以 對 上 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任 何 重 大 錯 報 獲 取 合 理 保 證 審 計 涉 及 執 行 程 序 以 獲 取 有 關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載 金 額 及 披 露 的 審 計 證 據 所 選 定 的 程 序 取 決 於 審 計 師 的 判 斷, 包 括 評 估 由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而 導 致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存 有 重 大 錯 報 的 風 險 在 評 估 該 等 風 險 時, 審 計 師 考 慮 與 該 公 司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以 作 出 真 實 而 公 允 列 報 相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以 設 計 適 當 的 審 計 程 序, 但 目 的 並 非 為 對 貴 行 內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發 表 意 見 審 計 亦 包 括 評 價 董 事 所 採 用 的 會 計 政 策 的 合 適 性 及 所 作 出 的 會 計 估 計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評 價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的 整 體 列 報 我 們 相 信, 我 們 所 獲 得 的 審 計 證 據 充 分 和 適 當 地 為 我 們 的 審 計 意 見 提 供 了 基 礎

140 139 我 們 認 為, 該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已 根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真 實 而 公 允 地 反 映 貴 行 和 貴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財 務 狀 況 及 貴 集 團 截 至 該 日 止 年 度 的 經 營 成 果 及 現 金 流 量, 並 已 按 照 香 港 公 司 條 例 的 披 露 要 求 妥 善 編 製 執 業 會 計 師 香 港 中 環 遮 打 道 10 號 太 子 大 廈 8 樓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八 日

141 140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二 章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損 益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附 註 2014 年 2013 年 利 息 收 入 3 222, ,495 利 息 支 出 4 (110,834) (74,582) 112,000 98,913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5 48,543 31,365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支 出 (3,847) (2,181) 44,696 29,184 其 他 淨 收 入 6 9,671 4, , ,030 經 營 費 用 7 (61,081) (54,144) 保 險 申 索 準 備 (332) (331) 損 104,954 78,555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11 (31,681) (10,218) 對 聯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收 益 2 53 對 合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收 益 ,431 68,425 所 得 稅 費 用 12 (17,382) (16,683) 56,049 51,742 歸 屬 於 : 本 行 股 東 的 淨 利 潤 55,911 51,743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的 淨 利 潤 138 (1) 股 益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幣 元 )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42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二 章 財 務 報 告 141 合 併 損 益 和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附 註 2014 年 2013 年 56,049 51,742 年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的 項 目 :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427 (47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公 允 價 值 儲 備 淨 變 動 7,415 (5,576) 現 金 流 量 套 期 : 套 期 儲 備 淨 變 動 788 (690) 按 照 權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資 單 位 以 後 將 重 分 類 進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額 35 (8) 8,665 (6,745) 後 續 不 會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的 項 目 : 於 儲 備 內 確 定 的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之 重 新 計 量 74 年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13 8,665 (6,671) 本 行 股 東 的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8,664 (6,671)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的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1 年 綜 合 收 益 64,714 45,071 本 行 股 東 的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64,575 45,072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的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139 (1)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43 142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二 章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表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附 註 2014 年 2013 年 現 金 14,793 15,662 貴 金 屬 15,222 6,633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 ,577 存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16 55,986 38,850 拆 出 資 金 , ,047 買 入 返 售 金 融 資 產 , ,905 貸 款 和 墊 款 19 2,448,754 2,148,330 應 收 利 息 20 23,560 17,699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21(a) 40,190 23,223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53(f) 9,315 5,92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1(b) 278, ,91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1(c) 259, ,927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21(d) 408, ,415 合 營 公 司 投 資 23 1, 聯 營 公 司 投 資 固 定 資 產 25 27,445 24,199 投 資 性 房 地 產 26 1,684 1,701 無 形 資 產 27 3,292 2,996 商 譽 28 9,953 9,953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29 10,291 8,064 其 他 資 產 30 14,091 9,604 合 4,731,829 4,016,399 向 中 央 銀 行 借 款 20,000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款 項 , ,182 拆 入 資 金 32 94, ,132 賣 出 回 購 金 融 資 產 款 33 66, ,164 客 戶 存 款 34 3,304,438 2,775,276 應 付 利 息 35 45,349 30,988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21(e) 13,369 21,891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53(f) 10,246 8,235 應 付 債 券 ,155 68,936 應 付 職 工 薪 酬 37(a) 6,068 5,119 應 交 稅 費 38 11,656 8,722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其 他 負 債 39 39,678 38,028 合 4,416,769 3,750,443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44 143 附 註 年 股 本 40 25,220 25,220 資 本 公 積 41 67,523 67,523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42 1,902 (5,547) 套 期 儲 備 43 (163) (951) 盈 餘 公 積 44 28,690 23,502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45 53,979 46,347 未 分 配 利 潤 121,665 95,471 建 議 分 配 利 潤 46(b) 16,897 15,636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47 (1,309) (1,736)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權 益 合 計 314, ,465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 ,956 4,731,829 4,016,399 此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已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八 日 獲 本 行 董 事 會 核 准 並 許 可 發 出 董 事 簽 名 董 事 簽 名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45 144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二 章 財 務 報 告 財 務 狀 況 表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附 註 2014 年 2013 年 現 金 14,290 14,918 貴 金 屬 15,176 6,633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 ,469 存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16 47,015 28,660 拆 出 資 金 , ,968 買 入 返 售 金 融 資 產 , ,023 貸 款 和 墊 款 19 2,222,388 1,962,035 應 收 利 息 20 22,411 16,819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21(a) 37,218 20,394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53(f) 8,346 5,51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1(b) 262, ,92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1(c) 254, ,503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21(d) 408, ,585 對 子 公 司 投 資 22 39,490 35,273 合 營 公 司 投 資 聯 營 公 司 投 資 24 固 定 資 產 25 23,510 20,653 投 資 性 房 地 產 無 形 資 產 27 2,279 1,973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29 9,962 7,820 其 他 資 產 30 8,434 7,152 4,490,364 3,801,994 向 中 央 銀 行 借 款 20,000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款 項 , ,640 拆 入 資 金 32 40,059 69,828 賣 出 回 購 金 融 資 產 款 33 66, ,861 客 戶 存 款 34 3,158,746 2,654,881 應 付 利 息 35 43,873 29,779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21(e) 12,929 21,360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53(f) 9,266 7,802 應 付 債 券 36 84,559 50,143 應 付 職 工 薪 酬 37(a) 5,367 4,634 應 交 稅 費 38 11,105 8,219 其 他 負 債 39 27,843 27,543 4,179,864 3,535,690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46 145 附 註 年 股 本 40 25,220 25,220 資 本 公 積 41 76,681 76,681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42 1,646 (5,641) 套 期 儲 備 43 (163) (951) 盈 餘 公 積 44 28,690 23,502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45 53,208 45,762 未 分 配 利 潤 108,319 86,099 建 議 分 配 利 潤 46(b) 16,897 15,636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47 2 (4) 310, ,304 4,490,364 3,801,994 此 財 務 報 表 已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八 日 獲 本 行 董 事 會 核 准 並 許 可 發 出 董 事 簽 名 董 事 簽 名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47 146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二 章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行 股 東 權 益 2014 年 附 註 股 公 公 一 財 務 報 表 權 益 合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25,220 67,523 (5,547) (951) 23,502 46,347 95,471 15,636 (1,736) 265, ,956 本 年 增 減 變 動 金 額 7, ,188 7,632 26,194 1, , ,104 ( 一 ) 淨 利 潤 55,911 55, ,049 ( 二 )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13 7, , ,665 本 年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7, , , ,714 ( 三 ) 因 股 東 變 動 引 起 的 股 東 權 益 變 化 1. 非 控 制 性 股 東 投 入 資 本 非 控 制 性 股 東 權 益 減 少 (38) (38) ( 四 ) 利 潤 分 配 1. 提 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4 5,188 (5,188) 2. 提 取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45 7,632 (7,632) 3. 分 派 2013 年 度 股 利 (15,636) (15,636) (20) (15,656) 4. 建 議 分 派 2014 年 度 股 利 (16,897) 16,897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67,523 1,902 (163) 28,690 53, ,665 16,897 (1,309) 314, ,060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48 147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權 益 2013 年 附 註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套 期 儲 備 盈 餘 公 積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未 分 配 利 潤 建 議 分 配 利 潤 外 幣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小 計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合 計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21,577 37, (261) 18,618 39,195 71,326 13,593 (1,265) 200, ,401 本 年 增 減 變 動 金 額 3,643 30,015 (5,584) (690) 4,884 7,152 24,145 2,043 (471) 65, ,555 ( 一 ) 淨 利 潤 51,743 51,743 (1) 51,742 ( 二 )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13 (5,584) (690) 74 (471) (6,671) (6,671) 本 年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5,584) (690) 51,817 (471) 45,072 (1) 45,071 ( 三 ) 因 股 東 變 動 引 起 的 股 東 權 益 變 化 1. 設 立 非 全 資 子 公 司 配 股 增 加 3,643 30,015 33,658 33, 收 購 子 公 司 ( 四 ) 利 潤 分 配 1. 提 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4 4,884 (4,884) 2. 提 取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45 7,152 (7,152) 3. 分 派 2012 年 度 股 利 (13,593) (13,593) (13,593) 4. 建 議 分 派 2013 年 度 股 利 (15,636) 15,636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67,523 (5,547) (951) 23,502 46,347 95,471 15,636 (1,736) 265, ,956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49 148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二 章 財 務 報 告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2014 年 附 註 股 公 公 一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25,220 76,681 (5,641) (951) 23,502 45,762 86,099 15,636 (4) 266,304 本 年 增 減 變 動 金 額 7, ,188 7,446 22,220 1, ,196 ( 一 ) 淨 利 潤 51,751 51,751 ( 二 )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13 7, ,081 本 年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7, , ,832 ( 三 ) 利 潤 分 配 1. 提 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4 5,188 (5,188) 2. 提 取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45 7,446 (7,446) 3. 分 派 2013 年 度 股 利 46(a) (15,636) (15,636) 4. 建 議 分 派 2014 年 度 股 利 46(b) (16,897) 16,897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76,681 1,646 (163) 28,690 53, ,319 16, , 年 投 資 法 定 建 議 外 幣 折 算 附 註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重 估 儲 備 套 期 儲 備 盈 餘 公 積 一 般 準 備 未 分 配 利 潤 分 配 利 潤 差 額 合 計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21,577 46,666 (46) (261) 18,618 38,849 65,194 13, ,190 本 年 增 減 變 動 金 額 3,643 30,015 (5,595) (690) 4,884 6,913 20,905 2,043 (4) 62,114 ( 一 ) 淨 利 潤 48,338 48,338 ( 二 )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13 (5,595) (690) (4) (6,289) 本 年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5,595) (690) 48,338 (4) 42,049 ( 三 ) 配 股 影 響 3,643 30,015 33,658 ( 四 ) 利 潤 分 配 1. 提 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4 4,884 (4,884) 2. 提 取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45 6,913 (6,913) 3. 分 派 2012 年 度 股 利 46(a) (13,593) (13,593) 4. 建 議 分 派 2013 年 度 股 利 46(b) (15,636) 15,636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76,681 (5,641) (951) 23,502 45,762 86,099 15,636 (4) 266,304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50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報 告 2014 第 十 二 章 財 務 報 告 149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附 註 2014 年 2013 年 現 金 流 量 稅 前 利 潤 73,431 68,425 -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損 失 31,254 10,196 - 投 資 及 其 他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折 現 回 撥 (655) (406) - 固 定 資 產 及 投 資 性 房 產 折 舊 3,535 3,295 - 其 他 資 產 攤 銷 債 券 和 股 權 投 資 的 淨 收 益 (4,177) (2,357) - 投 資 利 息 收 入 (37,749) (21,621) - 已 發 行 債 務 利 息 支 出 3,921 3,281 - 應 佔 聯 營 公 司 利 潤 (2) (53) - 應 佔 合 營 公 司 利 潤 (156) (35) - 出 售 及 報 廢 固 定 資 產 淨 收 益 (3) (6)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9,267) (34,993) 貸 款 和 墊 款 (331,091) (294,708) 其 他 資 產 (32,283) (11,584) 客 戶 存 款 529, ,832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及 拆 入 款 項 66, ,018 原 到 期 日 超 過 三 個 月 的 存 放 及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24,909 (131,822) 向 中 央 銀 行 借 款 20,000 其 他 負 債 3,693 38,127 現 金 流 量 291, ,946 (19,750) (15,793) 現 金 流 量 272, ,153 現 金 流 量 投 資 支 付 的 現 金 (787,928) (798,001) 收 回 投 資 收 到 的 現 金 579, ,287 取 得 投 資 收 益 收 到 的 現 金 39,675 21,849 購 建 固 定 資 產 和 其 他 資 產 支 付 的 現 金 (8,125) (8,211) 出 售 固 定 資 產 和 其 他 資 產 收 到 的 現 金 1, 收 回 合 營 公 司 貸 款 2 2 現 金 流 量 (175,979) (231,669)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51 150 附 註 年 發 行 債 券 收 到 的 現 金 20,471 4,000 發 行 同 業 存 單 收 到 的 現 金 24,155 2,968 發 行 存 款 證 收 到 的 現 金 29,377 29,120 吸 收 投 資 收 到 的 現 金 33,658 子 公 司 吸 收 非 控 制 性 股 東 投 資 收 到 的 現 金 贖 回 已 到 期 債 券 支 付 的 現 金 (23,000) 償 還 已 到 期 同 業 存 單 支 付 的 現 金 (3,000) 償 還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支 付 的 現 金 (31,790) (18,706) 贖 回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支 付 的 現 金 (38) 派 發 股 利 支 付 的 現 金 (15,656) (13,593) 支 付 發 行 債 券 的 利 息 (1,724) (3,516) 21,879 11, ,073 (101,504) , ,855 3,449 (1,402) (a) 471, ,949 收 到 的 利 息 188, ,145 支 付 的 利 息 112,124 64,020 刊 載 於 第 151 頁 至 第 306 頁 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是 本 財 務 報 表 的 組 成 部 份

152 151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1 (a)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行 ) 是 於 中 國 深 圳 註 冊 成 立 的 商 業 銀 行 經 中 國 證 券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證 監 會 ) 批 准, 本 行 A 股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四 月 九 日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本 行 的 H 股 已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九 月 二 十 二 日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聯 交 所 ) 的 主 板 上 市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行 除 總 行 外 在 中 國 境 內 及 香 港 美 國 新 加 坡 共 設 有 46 家 分 行 另 外, 本 行 還 在 北 京 倫 敦 紐 約 及 台 北 設 有 四 家 代 表 處 (b) 本 行 及 其 子 公 司 ( 本 集 團 ) 的 主 要 業 務 為 提 供 公 司 及 個 人 銀 行 服 務 從 事 資 金 業 務, 並 提 供 資 產 管 理 及 其 他 金 融 服 務 2 (a) 本 財 務 報 表 是 按 照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頒 佈 的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及 其 闡 釋 和 香 港 公 司 條 例 的 披 露 要 求 而 編 製 本 財 務 報 表 已 符 合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的 披 露 要 求

153 152 2 ( 續 ) (b) 除 了 以 下 變 動 外, 本 集 團 已 於 本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呈 報 的 所 有 期 間 內, 貫 徹 應 用 附 註 2 所 載 的 會 計 政 策 本 集 團 採 納 了 以 下 的 新 準 則 準 則 修 訂 及 其 闡 釋, 包 括 對 其 他 準 則 ( 首 次 生 效 日 期 為 二 零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 作 出 的 任 何 相 應 修 訂 對 上 述 準 則 的 修 訂 豁 免 了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0 號 中 被 定 義 為 投 資 主 體 的 母 公 司 對 其 特 定 子 公 司 的 合 併 要 求 該 修 訂 要 求 投 資 主 體 對 其 特 定 子 公 司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該 準 則 的 修 訂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報 表 無 重 大 影 響 32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的 修 訂 明 確 了 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中 抵 銷 的 標 準 該 準 則 的 修 訂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報 表 無 重 大 影 響 36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的 修 訂 修 改 了 對 已 減 值 非 金 融 資 產 的 披 露 要 求 其 中, 修 訂 增 加 了 對 於 單 項 已 減 值 資 產 或 資 產 組 (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基 於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置 費 用 ) 的 披 露 要 求 該 準 則 的 修 訂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報 表 無 重 大 影 響 39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的 修 訂 使 得 衍 生 工 具 的 變 更 在 滿 足 特 定 要 求 時, 不 會 導 致 套 期 關 係 的 終 止 該 準 則 的 修 訂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報 表 無 重 大 影 響 21 該 解 釋 公 告 將 徵 收 費 定 義 為 : 政 府 根 據 法 律 法 規 強 制 徵 收 而 導 致 的 企 業 現 金 流 出 該 解 釋 為 何 時 應 當 把 政 府 強 制 徵 收 確 認 為 負 債 提 供 了 指 引 該 解 釋 公 告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報 表 無 重 大 影 響

154 153 2 ( 續 ) (c) 除 特 別 註 明 的 項 目 外, 本 財 務 報 表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人 民 幣 為 本 集 團 的 記 賬 及 列 示 貨 幣 除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負 債 (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按 公 允 價 值 入 賬 外, 本 財 務 報 表 以 歷 史 成 本 作 為 計 量 原 則 根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時, 對 影 響 會 計 政 策 應 用 和 資 產 負 債 及 收 支 的 報 告 金 額 管 理 層 需 要 作 出 相 應 的 判 斷 估 計 和 假 設 在 當 相 關 資 產 和 負 債 的 賬 面 價 值 沒 有 明 顯 且 可 靠 的 其 他 依 據 時, 管 理 層 根 據 其 歷 史 經 驗 各 項 管 理 層 認 為 合 理 的 因 素 作 為 判 斷 資 產 和 負 債 賬 面 價 值 的 基 礎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跟 這 些 估 計 有 所 不 同 本 集 團 對 這 些 估 計 及 相 關 假 設 以 持 續 基 準 進 行 定 期 審 閱 如 會 計 估 計 的 修 訂 僅 對 修 訂 期 間 產 生 影 響, 則 會 在 修 訂 期 間 內 確 認 相 關 的 修 訂 ; 如 會 計 估 計 的 修 訂 對 修 訂 期 間 及 未 來 期 間 均 產 生 影 響, 則 會 在 當 期 和 未 來 期 間 進 行 確 認 附 註 54 討 論 管 理 層 因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而 作 出 對 財 務 報 表 有 重 大 影 響 的 判 斷 及 可 能 引 致 未 來 年 度 的 財 務 報 表 有 重 大 調 整 的 估 計 (d) 財 務 報 表 包 括 本 行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財 務 報 表 子 公 司 是 指 由 本 行 控 制 的 企 業 如 果 本 集 團 可 以 或 有 權 通 過 參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業 務 而 獲 得 可 變 動 的 回 報, 而 且 能 運 用 其 在 被 投 資 公 司 的 權 力 影 響 該 等 回 報, 則 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的 控 制 權 子 公 司 的 業 績 及 財 政 狀 況 由 控 制 生 效 當 日 起 至 控 制 停 止 當 日 止 入 賬 子 公 司 的 業 績 記 入 本 集 團 的 合 併 業 績 內 所 有 重 大 的 公 司 間 交 易 及 結 餘, 以 及 公 司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的 任 何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虧 損, 已 於 合 併 賬 項 時 抵 銷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是 指 並 非 由 本 行 直 接 或 通 過 子 公 司 間 接 擁 有 的 權 益 所 佔 子 公 司 資 產 淨 值 的 部 份, 而 本 集 團 並 未 同 意 與 這 些 權 益 的 持 有 人 訂 立 任 何 可 導 致 本 集 團 整 體 就 這 些 權 益 而 承 擔 符 合 金 融 負 債 定 義 的 合 同 義 務 的 額 外 條 款 就 每 項 企 業 合 併 而 言, 本 集 團 可 選 擇 按 公 允 價 值 或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所 佔 子 公 司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的 比 例 計 量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與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權 益 在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表 和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的 權 益 項 目 中 分 別 列 示 本 集 團 業 績 劃 分 為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利 潤 或 虧 損 與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利 潤 或 虧 損, 於 合 併 損 益 和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表 中 分 別 列 示 本 集 團 於 子 公 司 的 權 益 變 動, 如 不 會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權, 便 會 按 權 益 交 易 列 賬, 並 在 綜 合 權 益 項 目 中 調 整 控 股 及 非 控 股 權 益 的 數 額, 以 反 映 相 對 權 益 的 變 動, 但 不 會 調 整 商 譽, 亦 不 會 確 認 損 益 當 本 集 團 喪 失 於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權 時, 按 出 售 有 關 子 公 司 的 全 部 權 益 列 賬, 由 此 產 生 的 收 益 或 虧 損 在 損 益 中 確 認 在 喪 失 控 制 權 日 期 所 保 留 有 關 子 公 司 的 權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確 認, 此 筆 金 額 在 初 始 確 認 金 融 資 產 時 當 作 公 允 價 值 ( 附 註 2(i)), 或 ( 如 適 用 ) 在 初 始 確 認 於 合 營 公 司 ( 附 註 2(e)) 或 聯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 附 註 2(f)) 時 當 作 成 本 本 行 的 財 務 狀 況 表 中, 對 子 公 司 投 資 是 按 成 本 扣 除 減 值 準 備 入 賬

155 154 2 ( 續 ) (e) 合 營 公 司 是 本 集 團 擁 有 共 同 控 制 權 的 一 項 安 排, 據 此 本 集 團 享 有 此 項 安 排 的 資 產 淨 值, 而 不 是 擁 有 資 產 權 及 債 務 責 任 共 同 控 制 指 按 照 相 關 約 定 對 某 項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並 且 該 安 排 的 相 關 活 動 ( 即 對 安 排 的 回 報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的 活 動 ) 必 須 經 過 分 享 控 制 權 的 參 與 方 一 致 同 意 後 才 能 決 策 本 集 團 在 判 斷 對 被 投 資 單 位 是 否 存 在 共 同 控 制 時, 通 常 考 慮 下 述 事 項 : - 是 否 任 何 一 個 參 與 方 均 不 能 單 獨 控 制 被 投 資 單 位 的 相 關 活 動 ; - 涉 及 被 投 資 單 位 相 關 活 動 的 決 策 是 否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權 參 與 方 一 致 同 意 合 併 損 益 表 包 括 本 集 團 應 佔 合 營 公 司 之 本 年 度 業 績, 而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表 則 包 括 本 集 團 應 佔 合 營 公 司 之 資 產 淨 值 在 本 行 之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合 營 公 司 乃 按 其 成 本 扣 除 減 值 準 備 列 賬 本 行 將 合 營 公 司 之 業 績 按 已 收 及 應 收 股 息 入 賬 當 本 集 團 不 再 對 合 營 公 司 實 施 共 同 控 制 時, 按 出 售 有 關 被 投 資 公 司 的 全 部 權 益 列 賬, 由 此 產 生 的 收 益 或 虧 損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中 確 認 在 喪 失 共 同 控 制 權 日 所 保 留 有 關 前 被 投 資 公 司 的 權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確 認, 此 筆 金 額 在 初 始 確 認 金 融 資 產 ( 附 註 2(i)) 時 當 作 公 允 價 值, 或 ( 如 適 用 ) 在 初 始 確 認 於 聯 營 公 司 ( 附 註 2(f)) 的 投 資 時 當 作 成 本 (f) 聯 營 公 司 是 指 本 集 團 或 本 行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但 沒 有 控 制 或 共 同 控 制 其 管 理 層 的 實 體 ; 重 大 影 響 包 括 參 與 其 財 務 和 經 營 決 策 重 大 影 響 指 對 被 投 資 單 位 的 財 務 和 經 營 政 策 有 參 與 決 策 的 權 力, 但 並 不 能 夠 控 制 或 者 與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本 集 團 在 判 斷 對 被 投 資 單 位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影 響 時, 通 常 考 慮 以 下 一 種 或 多 種 情 形 : - 是 否 在 被 投 資 單 位 的 董 事 會 或 類 似 權 力 機 構 中 派 有 代 表 ; - 是 否 參 與 被 投 資 單 位 的 政 策 制 定 過 程 ; - 是 否 與 被 投 資 單 位 之 間 發 生 重 要 交 易 對 聯 營 公 司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記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並 且 以 成 本 作 為 初 始 入 賬 價 值, 對 於 收 購 日 所 佔 被 投 資 公 司 可 辨 別 資 產 淨 值 的 公 允 價 值 超 過 投 資 成 本 的 數 額 ( 如 有 ) 作 出 調 整 然 後 按 本 集 團 所 佔 該 聯 營 公 司 的 淨 資 產 在 收 購 後 的 變 動 作 出 調 整 合 併 損 益 表 涵 蓋 年 內 本 集 團 所 佔 聯 營 公 司 的 收 購 日 後 超 過 成 本 的 金 額 和 除 稅 後 業 績, 包 括 年 內 已 確 認 的 對 聯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有 關 的 任 何 商 譽 減 值 損 失 ( 附 註 2(g) 和 (n))

156 155 2 ( 續 ) (f) ( 續 ) 當 本 集 團 對 聯 營 公 司 承 擔 的 虧 損 額 超 過 本 集 團 所 佔 權 益 時, 本 集 團 所 佔 權 益 便 會 減 少 至 零, 並 且 不 再 確 認 額 外 虧 損 ; 但 如 本 集 團 須 履 行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或 代 聯 營 公 司 作 出 付 款 則 除 外 就 此 而 言, 本 集 團 在 聯 營 公 司 所 佔 權 益 是 以 按 照 權 益 法 計 算 投 資 的 賬 面 金 額, 以 及 實 質 上 構 成 本 集 團 在 聯 營 公 司 投 資 淨 額 一 部 份 的 長 期 權 益 為 準 本 集 團 與 聯 營 公 司 之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的 未 實 現 損 益, 均 按 本 集 團 對 聯 營 公 司 所 佔 的 權 益 比 率 抵 銷 ; 但 如 所 轉 讓 資 產 已 出 現 減 值 的 證 據, 則 未 實 現 虧 損 會 即 時 在 利 潤 中 確 認 當 本 集 團 不 再 對 聯 營 公 司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按 出 售 有 關 被 投 資 公 司 的 全 部 權 益 列 賬, 由 此 產 生 的 收 益 或 虧 損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中 確 認 在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力 日 所 保 留 有 關 前 被 投 資 公 司 的 權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確 認, 此 筆 金 額 在 初 始 確 認 金 融 資 產 ( 附 註 2(i)) 時 當 作 公 允 價 值 本 行 的 財 務 狀 況 表 中, 對 聯 營 公 司 投 資 是 按 成 本 扣 除 減 值 準 備 ( 如 有 ) 入 賬 本 行 將 聯 營 公 司 之 業 績 按 已 收 及 應 收 股 息 入 賬 (g) 商 譽 是 指 (i) 超 過 (ii) 的 數 額 : (i) 所 轉 讓 對 價 的 公 允 價 值 於 被 收 購 方 的 非 控 股 權 益 數 額 及 本 集 團 以 往 持 有 被 收 購 方 股 本 權 益 的 公 允 價 值 三 者 合 計 ; (ii) 被 收 購 方 可 辨 別 資 產 和 負 債 於 收 購 日 計 量 公 允 價 值 淨 額 當 (ii) 大 過 於 (i) 時, 超 出 的 數 額 即 時 在 損 益 中 確 認 為 議 價 收 購 的 收 益 商 譽 是 按 成 本 減 去 累 計 減 值 虧 損 後 列 賬 企 業 合 併 產 生 的 商 譽 會 分 配 至 預 期 可 通 過 合 併 的 協 同 效 益 獲 利 的 每 個 資 產 組 或 資 產 組 組 合, 並 且 每 年 進 行 減 值 測 試 ( 附 註 2(n)(ii)) 處 置 現 金 單 元 時, 處 置 損 益 會 將 購 入 商 譽 的 賬 面 價 值 考 慮 在 內 (h) 無 形 資 產 以 成 本 或 評 估 值 減 累 計 攤 銷 ( 僅 限 於 使 用 壽 命 有 限 的 無 形 資 產 ) 及 減 值 準 備 ( 附 註 2(n)(ii)) 記 入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對 於 使 用 壽 命 有 限 的 無 形 資 產, 本 集 團 將 無 形 資 產 的 成 本 或 評 估 值 扣 除 減 值 準 備 按 直 線 法 在 預 計 使 用 壽 命 期 (2-50 年 ) 內 攤 銷 土 地 使 用 權 是 以 成 本 入 賬, 及 按 授 權 使 用 期 (40 至 50 年 ) 以 直 線 法 攤 銷 本 集 團 將 無 法 預 見 未 來 經 濟 利 益 期 限 的 無 形 資 產 視 為 使 用 壽 命 不 確 定 的 無 形 資 產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沒 有 使 用 壽 命 不 確 定 的 無 形 資 產

157 156 2 ( 續 ) (i) (i)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只 會 在 本 集 團 成 為 該 金 融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的 一 方 時, 才 會 於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確 認 當 某 項 金 融 資 產 的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大 部 份 轉 出 本 集 團 或 收 取 該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權 利 終 止, 本 集 團 即 終 止 確 認 該 金 融 資 產 除 貸 款 和 墊 款 按 交 割 日 會 計 確 認 外, 購 買 或 出 售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按 交 易 日 會 計 確 認 金 融 負 債 在 合 同 所 指 定 的 責 任 解 除 撤 銷 或 屆 滿 當 日 終 止 確 認 在 初 始 確 認 時,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均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對 於 除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外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除 非 能 通 過 比 較 在 其 他 現 行 市 場 交 易 的 同 類 工 具 ( 即 未 經 修 改 或 重 新 包 裝 ), 或 根 據 可 觀 察 市 場 數 據 參 數 的 估 值 方 法 計 量 外, 其 公 允 價 值 將 包 括 收 購 或 發 行 該 等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的 直 接 交 易 成 本 本 集 團 在 初 始 確 認 時 按 取 得 資 產 或 承 擔 負 債 的 目 的, 把 金 融 工 具 分 為 不 同 類 別 :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包 括 持 有 作 短 期 獲 利 用 途 的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以 及 於 確 認 時 本 集 團 指 定 的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所 有 衍 生 工 具 ( 除 被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外 ) 均 歸 入 這 個 類 別 其 正 數 的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資 產 入 賬, 負 數 則 作 為 負 債 入 賬 - 下 列 情 況 下, 金 融 工 具 於 初 始 確 認 時 指 定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損 益 : - 該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以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內 部 管 理 評 估 及 匯 報 的 基 準 ; - 有 關 的 指 定 可 消 除 或 大 幅 減 少 會 計 錯 配 的 發 生 ; - 該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包 含 一 項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該 衍 生 工 具 可 大 幅 改 變 按 原 合 同 規 定 的 現 金 流 量 ; 或 -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可 以 從 金 融 工 具 分 離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為 本 集 團 有 明 確 意 圖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且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額 固 定 或 可 確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貸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為 在 活 躍 市 場 中 沒 有 報 價, 回 收 金 額 固 定 或 可 確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不 包 括 本 集 團 有 意 即 時 或 在 短 期 內 出 售 的 金 融 資 產 和 於 初 始 確 認 時 指 定 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為 指 定 可 作 銷 售 用 途 或 不 是 歸 類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貸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的 金 融 資 產 ; 及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是 指 除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以 外 的 以 實 際 利 率 法 按 攤 餘 成 本 計 量 的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158 157 2 ( 續 ) (i) ( 續 ) (i) ( 續 ) 初 始 確 認 後, 除 貸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金 融 資 產 和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均 以 實 際 利 率 法 按 攤 餘 成 本 計 量 ) 外,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均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任 何 因 銷 售 或 處 置 而 可 能 產 生 的 交 易 成 本 不 予 扣 除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所 產 生 的 損 益 在 產 生 時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除 貨 幣 資 產 的 減 值 損 失 及 外 匯 盈 虧 需 直 接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所 產 生 的 損 益 直 接 於 權 益 內 確 認, 直 至 該 金 融 資 產 終 止 確 認 或 出 現 減 值 損 失 時 才 可 將 早 前 於 權 益 確 認 的 累 計 損 益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以 攤 餘 成 本 入 賬 的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對 於 在 攤 銷 過 程 所 產 生 的 損 益, 或 當 該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終 止 確 認 或 出 現 減 值 損 失 時, 其 損 益 均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ii) 公 允 價 值 是 指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計 量 日 在 本 集 團 當 日 可 進 入 的 主 要 市 場 ( 如 沒 有 主 要 市 場, 則 為 最 有 利 的 市 場 ) 進 行 有 秩 序 交 易 時, 出 售 資 產 所 收 取 的 價 格 或 轉 移 負 債 所 支 付 的 價 格 負 債 的 公 允 價 值 反 映 了 當 中 的 不 履 約 風 險 本 集 團 使 用 金 融 工 具 在 活 躍 市 場 的 報 價 計 量 該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 如 適 用 ) 如 果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的 交 易 頻 率 和 數 額 足 以 持 續 提 供 定 價 信 息, 即 可 視 為 活 躍 市 場 當 金 融 工 具 在 活 躍 市 場 中 沒 有 報 價 時, 本 集 團 會 採 用 估 值 技 術, 並 盡 量 使 用 相 關 的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和 避 免 使 用 不 可 觀 察 的 輸 入 值 所 選 用 的 估 值 技 術 包 含 了 市 場 參 與 者 在 釐 定 交 易 價 格 時 會 考 慮 的 所 有 因 素 初 始 確 認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的 最 佳 依 據 通 常 是 其 交 易 價 格 即 支 付 或 收 取 價 款 的 公 允 價 值 如 果 本 集 團 認 為 初 始 確 認 的 公 允 價 值 與 交 易 價 格 不 同, 而 公 允 價 值 並 非 以 相 同 資 產 在 活 躍 市 場 的 報 價 作 依 據, 也 不 是 採 用 僅 輸 入 可 觀 察 市 場 數 據 的 估 值 技 術 進 行 估 計, 則 金 融 工 具 會 按 公 允 價 值 初 始 計 量, 並 調 整 至 遞 延 處 理 初 始 確 認 的 公 允 價 值 與 交 易 價 格 之 間 的 差 異 其 後, 本 集 團 會 在 工 具 的 整 個 生 命 週 期 中 以 適 當 的 基 準 在 損 益 賬 中 確 認 差 異, 但 確 認 時 間 不 遲 於 可 完 全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數 據 支 持 估 值 或 交 易 完 成 之 時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組 合 面 對 的 市 場 和 信 用 風 險 是 本 集 團 按 照 淨 市 場 或 信 用 風 險 的 基 準 來 管 理 的 這 些 組 合 會 針 對 特 定 風 險 因 出 售 淨 長 倉 所 收 取 的 價 格 ( 或 因 轉 讓 淨 短 倉 所 支 付 的 價 格 ) 進 行 計 量 有 關 組 合 層 面 的 調 整 會 根 據 組 合 中 各 項 工 具 的 相 對 風 險 調 整 來 分 配 至 個 別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活 期 存 款 的 公 允 價 值 不 會 低 於 按 照 要 求 需 要 支 付 的 金 額 本 集 團 會 在 報 告 期 末 確 認 期 內 在 各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之 間 出 現 的 任 何 轉 移

159 158 2 ( 續 ) (i) ( 續 ) (iii) 本 集 團 會 指 定 若 干 衍 生 工 具 以 對 沖 指 定 資 產 負 債 或 預 期 交 易 的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流 量 對 沖 ) 在 符 合 若 干 條 件 的 情 況 下, 套 期 會 計 可 應 用 於 以 對 沖 現 金 流 量 為 目 的 的 指 定 衍 生 工 具 集 團 的 套 期 會 計 政 策, 包 括 在 套 期 開 始 時 記 錄 對 沖 工 具 及 被 對 沖 項 目 之 間 的 關 係, 及 管 理 層 進 行 對 沖 的 目 標 及 策 略, 同 時 也 需 要 在 開 始 進 行 對 沖 時 及 在 對 沖 期 間 持 續 的 記 錄 及 評 價 對 沖 工 具 是 否 高 效 地 對 沖 了 相 關 被 對 沖 項 目 的 現 金 流 量 變 化 所 產 生 的 風 險 被 指 定 及 符 合 條 件 的 現 金 流 量 對 沖 衍 生 工 具, 其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中 的 有 效 套 期 部 份, 將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表 內 確 認 並 單 獨 列 示 於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中 無 效 部 份 則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中 其 他 淨 收 入 下 的 交 易 淨 收 益 項 目 列 示 當 被 對 沖 項 目 的 現 金 流 量 影 響 損 益 時,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中 累 積 的 利 得 或 損 失 金 額 將 隨 之 轉 出 並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當 對 沖 工 具 到 期 或 售 出 時, 或 對 沖 工 具 不 再 符 合 採 用 套 期 會 計 的 條 件 時,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中 的 累 積 利 得 或 損 失 仍 將 繼 續 保 留, 直 至 預 期 交 易 損 益 最 終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確 認 時, 計 入 合 併 損 益 表 如 預 期 交 易 預 計 不 會 發 生 時,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內 的 累 積 利 得 或 損 失 將 立 即 轉 入 合 併 損 益 表 為 有 效 實 施 套 期 會 計, 集 團 必 須 在 開 始 對 沖 時 進 行 預 計 有 效 性 測 試, 以 證 明 對 沖 預 計 高 度 有 效 ; 同 時 在 對 沖 期 間 內 持 續 進 行 回 溯 有 效 性 測 試, 證 明 對 沖 實 際 高 度 有 效 套 期 關 係 應 有 正 式 文 件 說 明 如 何 評 估 對 沖 的 有 效 性 集 團 採 納 的 對 沖 有 效 性 評 估 方 法, 取 決 於 既 定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就 預 計 有 效 性 而 言, 對 沖 工 具 預 期 在 既 定 的 對 沖 期 間 內, 必 須 能 高 度 有 效 地 抵 銷 被 對 沖 風 險 引 起 的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就 實 際 抵 銷 效 果 而 言,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的 抵 銷 結 果 在 百 分 之 八 十 至 百 分 之 一 百 二 十 五 範 圍 才 被 視 為 高 度 有 效 與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一 併 管 理 的 衍 生 工 具, 凡 是 不 符 合 採 用 套 期 會 計 的 衍 生 工 具, 其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而 產 生 的 任 何 收 益 或 虧 損, 將 會 即 時 計 入 合 併 損 益 表 中 的 其 他 淨 收 入 下 的 交 易 淨 收 益 項 目 內 確 認

160 159 2 ( 續 ) (i) ( 續 ) (iv) 現 金 等 價 物 指 本 集 團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動 性 強 易 於 轉 換 為 已 知 金 額 的 現 金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小 的 投 資 存 放 於 同 業 及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的 款 項 其 中, 期 限 短 一 般 是 指 原 到 期 日 在 三 個 月 內 同 業 指 經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等 監 管 部 門 批 准 的 銀 行 同 業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指 已 於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銀 監 會 ) 註 冊 及 受 銀 監 會 監 督 的 財 務 公 司 投 資 信 託 公 司 租 賃 公 司 和 已 於 其 他 監 管 機 構 註 冊 及 受 其 他 監 管 機 構 監 督 的 保 險 公 司 證 券 公 司 及 投 資 基 金 公 司 等 同 業 拆 借 市 場 拆 出 資 金 比 照 貸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項 目 核 算 權 益 投 資 分 類 在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債 券 投 資 在 購 入 時 按 債 券 種 類 和 本 集 團 管 理 層 的 持 有 意 向, 分 類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本 集 團 直 接 向 客 戶 發 放 貸 款 和 墊 款 參 與 銀 團 貸 款 及 應 收 融 資 租 賃 款 均 為 本 集 團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v) 本 集 團 進 行 的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主 要 是 應 客 戶 要 求 或 本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需 要 而 產 生, 當 中 包 括 即 期 合 約 遠 期 合 約 外 匯 掉 期 合 約 利 率 掉 期 合 約 和 期 權 等 為 了 抵 銷 與 客 戶 進 行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的 潛 在 風 險, 本 集 團 和 其 他 銀 行 同 業 達 成 了 相 似 的 衍 生 工 具 合 同 衍 生 工 具 均 以 公 允 價 值 記 賬, 有 關 損 益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vi) 衍 生 工 具 可 能 會 嵌 入 另 一 份 合 同 安 排 ( 主 合 同 ) 中 在 下 列 情 況 下, 本 集 團 會 將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與 主 合 同 分 開 列 賬 : - 主 合 同 自 身 不 是 按 公 允 價 值 計 入 損 益 列 賬 ; - 當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條 款 載 列 於 單 獨 存 在 的 合 同 時, 仍 會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的 定 義 ; 及 -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經 濟 特 徵 和 風 險 與 主 合 同 的 經 濟 特 徵 和 風 險 關 聯 不 大 除 非 分 開 列 賬 的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會 構 成 某 項 合 資 格 的 現 金 流 或 某 項 淨 投 資 的 對 沖 關 係, 否 則, 它 們 會 按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而 所 有 有 關 公 允 價 值 的 變 動 會 在 損 益 中 確 認 分 開 列 賬 的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會 在 財 務 狀 況 表 中 與 主 合 同 一 併 呈 報

161 160 2 ( 續 ) (i) ( 續 ) (vii) 資 產 證 券 化, 一 般 將 信 貸 資 產 出 售 給 特 定 目 的 實 體, 然 後 再 由 該 實 體 向 投 資 者 發 行 證 券 證 券 化 金 融 資 產 的 權 益 以 優 先 級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或 次 級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或 其 他 剩 餘 權 益 ( 保 留 權 益 ) 的 形 式 體 現 保 留 權 益 在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以 公 允 價 值 入 賬 證 券 化 的 利 得 或 損 失 取 決 於 所 轉 移 金 融 資 產 的 賬 面 價 值, 並 在 終 止 確 認 的 金 融 資 產 與 保 留 權 益 之 間 按 他 們 於 轉 讓 當 日 的 相 關 公 允 價 值 進 行 分 配 證 券 化 的 利 得 或 損 失 計 入 其 他 淨 收 入 在 應 用 證 券 化 金 融 資 產 的 政 策 時, 本 集 團 已 考 慮 轉 移 至 另 一 實 體 的 資 產 的 風 險 和 報 酬 轉 移 程 度, 以 及 本 集 團 對 該 實 體 行 使 控 制 權 的 程 度 : - 當 本 集 團 已 轉 移 該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上 幾 乎 全 部 風 險 和 報 酬 時, 本 集 團 將 終 止 確 認 該 金 融 資 產 ; - - 當 本 集 團 保 留 該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上 幾 乎 全 部 風 險 和 報 酬 時, 本 集 團 將 繼 續 確 認 該 金 融 資 產 ; 及 如 本 集 團 並 未 轉 移 或 保 留 該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上 幾 乎 全 部 風 險 和 報 酬, 本 集 團 將 考 慮 對 該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存 在 控 制 如 果 本 集 團 並 未 保 留 控 制 權, 本 集 團 將 終 止 確 認 該 金 融 資 產, 並 把 在 轉 移 中 產 生 或 保 留 的 權 利 及 義 務 分 別 確 認 為 資 產 或 負 債 如 本 集 團 保 留 控 制 權, 則 根 據 對 金 融 資 產 的 繼 續 涉 入 程 度 確 認 金 融 資 產 (viii) 本 集 團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收 到 的 對 價 扣 除 交 易 費 用 後, 計 入 股 東 權 益 回 購 本 集 團 權 益 工 具 支 付 的 對 價 和 交 易 費 用, 減 少 股 東 權 益 (ix) 本 集 團 根 據 所 發 行 的 永 續 債 的 合 同 條 款 及 其 所 反 映 的 經 濟 實 質, 結 合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負 債 和 權 益 工 具 的 定 義, 在 初 始 確 認 時 將 這 些 金 融 工 具 或 其 組 成 部 份 分 類 為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負 債 或 權 益 工 具 本 集 團 對 於 其 發 行 的 應 歸 類 為 權 益 工 具 的 永 續 債, 按 照 實 際 收 到 的 金 額, 計 入 權 益 存 續 期 間 分 派 股 利 或 利 息 的, 作 為 利 潤 分 配 處 理 按 合 同 條 款 約 定 贖 回 永 續 債 的, 按 贖 回 價 格 沖 減 權 益

162 161 2 ( 續 ) (j) 固 定 資 產 ( 包 括 投 資 性 房 地 產 ) 是 以 成 本 或 設 定 成 本 減 累 計 折 舊 列 賬 當 本 集 團 無 法 在 租 賃 開 始 日 分 開 計 量 經 營 租 賃 形 式 擁 有 的 土 地 與 其 上 非 經 營 租 賃 形 式 持 有 的 建 築 物 的 租 賃 權 益 的 公 允 價 值, 該 土 地 和 其 上 的 建 築 物 列 為 固 定 資 產 折 舊 是 以 固 定 資 產 成 本 減 一 定 殘 值 後, 按 下 列 預 計 可 使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投 資 物 業 電 子 設 備 運 輸 工 具 及 其 他 設 備 裝 修 費 ( 經 營 租 入 房 產 ) 裝 修 費 ( 自 有 房 產 ) 20 年 20 年 3 年 3-5 年 3 年 自 有 房 產 剩 餘 折 舊 年 限 在 建 工 程 是 指 正 在 建 造 的 物 業, 以 成 本 減 去 減 值 準 備 後 的 價 值 列 示 成 本 包 括 直 接 和 間 接 建 造 成 本 當 在 建 工 程 在 工 程 完 工 後 轉 入 相 應 的 物 業 及 其 他 資 產 類 別, 在 建 工 程 並 不 計 提 折 舊 本 集 團 定 期 審 閱 固 定 資 產 的 賬 面 值, 以 評 估 可 收 回 值 是 否 跌 至 低 於 賬 面 值 若 出 現 這 種 情 況, 賬 面 值 便 會 調 低 至 可 收 回 值 所 調 減 數 額 會 作 為 費 用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可 收 回 值 是 資 產 淨 出 售 價 值 與 使 用 價 值 兩 者 中 的 較 高 值 在 釐 定 使 用 價 值 時,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會 折 現 至 其 現 值 如 果 現 有 固 定 資 產 的 期 後 開 支 可 以 令 該 項 資 產 為 本 集 團 帶 來 較 預 期 更 高 的 經 濟 效 益, 則 現 有 固 定 資 產 的 期 後 開 支 便 會 計 入 該 項 資 產 的 賬 面 值 所 有 其 他 期 後 支 出 在 發 生 當 期 作 為 費 用 直 接 計 入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處 置 固 定 資 產 所 產 生 的 損 益 以 出 售 所 得 淨 值 與 其 賬 面 淨 值 之 間 的 差 額 釐 定, 並 於 清 理 時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為 利 得 或 損 失 (k) 在 收 回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時, 本 集 團 可 通 過 法 律 程 序 收 回 抵 質 押 品 的 管 有 權 或 由 借 款 人 自 願 交 付 管 有 權 如 果 本 集 團 有 意 按 規 定 對 資 產 進 行 變 現, 而 且 不 再 要 求 借 款 人 還 款, 抵 債 資 產 便 會 列 報 為 其 他 資 產 待 處 理 抵 債 資 產 按 取 得 日 該 抵 債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待 處 理 抵 債 資 產 並 沒 有 計 提 折 舊 或 攤 銷 初 始 分 類 以 及 後 續 重 新 評 估 之 減 值 損 失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163 162 2 ( 續 ) (l) (i) 融 資 租 賃 是 指 無 論 所 有 權 最 終 是 否 轉 移 但 實 質 上 轉 移 了 與 資 產 所 有 權 有 關 的 全 部 風 險 和 報 酬 的 租 賃 經 營 租 賃 是 指 除 融 資 租 賃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賃 (ii) 當 本 集 團 為 融 資 租 賃 出 租 人 時, 將 租 賃 的 投 資 淨 額 作 為 應 收 租 賃 款 項 在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貸 款 和 墊 款 項 下 列 示 本 集 團 採 用 實 際 利 率 法 在 租 賃 期 內 各 個 期 間 分 配 未 實 現 融 資 收 益 應 收 租 賃 款 項 包 含 的 融 資 收 益 將 於 租 賃 期 內 按 投 入 資 金 的 比 例 確 認 為 利 息 收 入 減 值 損 失 按 附 註 2(n)(i) 所 載 會 計 政 策 計 算 (iii) - 經 營 租 賃 租 入 資 產 的 租 金 費 用 在 租 賃 期 內 按 直 線 法 確 認 為 相 關 資 產 成 本 或 費 用 或 有 租 金 支 出 在 實 際 發 生 時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 經 營 租 賃 租 出 的 固 定 資 產 按 附 註 2(j) 所 述 的 折 舊 政 策 計 提 折 舊, 按 附 註 2(n)(ii) 所 述 的 會 計 政 策 計 提 減 值 準 備 經 營 租 賃 租 出 資 產 所 產 生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賃 期 內 按 直 線 法 確 認 為 收 入 經 營 租 賃 租 出 資 產 發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費 用, 金 額 較 大 時 應 當 資 本 化, 在 整 個 租 賃 期 內 按 照 與 確 認 租 金 收 入 相 同 的 基 礎 分 期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 金 額 較 小 時, 直 接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或 有 租 金 收 入 在 實 際 發 生 時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m) 根 據 返 售 承 諾 而 買 入 證 券 所 支 付 的 金 額 以 買 入 返 售 金 融 資 產 列 賬 相 反, 出 售 的 證 券 如 附 有 賣 出 回 購 的 承 諾, 就 所 取 得 的 金 額 以 賣 出 回 購 金 融 資 產 款 列 賬 購 入 與 再 售 價 的 差 額, 售 價 與 回 購 價 的 差 額 在 交 易 期 間 以 實 際 利 率 法 攤 銷, 並 計 入 利 息 收 入 或 支 出 項 內 ( 如 適 用 )

164 163 2 ( 續 ) (n) (i) 本 集 團 於 各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對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進 行 評 估, 並 按 客 觀 證 據 判 斷 某 項 或 某 組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出 現 減 值 於 初 始 確 認 入 賬 後, 只 有 於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某 項 或 某 組 金 融 資 產 已 出 現 減 值 時, 才 對 該 項 或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計 提 減 值 損 失 客 觀 證 據 是 指 能 可 靠 地 預 測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件 對 該 項 或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的 預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將 造 成 影 響 的 證 據, 例 如 : -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有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 債 務 人 違 反 合 同, 例 如 未 能 償 還 或 逾 期 償 還 利 息 或 本 金 ; - 債 務 人 可 能 破 產 或 進 行 其 他 財 務 重 組 ; - 債 務 人 經 營 所 處 的 技 術 市 場 經 濟 或 法 律 環 境 等 發 生 重 大 不 利 變 化, 對 債 務 人 產 生 負 面 影 響 ; - 由 於 發 行 方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致 使 該 項 金 融 資 產 的 活 躍 市 場 消 失 ; 或 -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明 顯 或 持 續 地 低 於 其 成 本 減 值 損 失 通 常 直 接 沖 銷 相 應 的 資 產, 但 就 以 攤 餘 成 本 計 量 的 貸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確 認 的 減 值 損 失 而 言, 由 於 其 可 收 回 性 成 疑 但 並 非 極 低, 減 值 損 失 會 採 用 備 抵 賬 來 記 錄 當 本 集 團 認 為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極 低 時, 被 視 為 不 可 收 回 的 數 額 會 直 接 沖 銷 貸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與 該 借 款 人 投 資 有 關 而 在 備 抵 賬 內 持 有 的 數 額 也 會 轉 回 其 後 收 回 早 前 計 入 備 抵 賬 的 數 額 會 在 備 抵 賬 轉 回 備 抵 賬 的 其 他 變 動 和 其 後 收 回 早 前 直 接 沖 銷 的 數 額 均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本 集 團 採 用 兩 個 方 法 評 估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損 失 :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和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對 於 本 集 團 認 為 個 別 重 大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本 集 團 將 採 用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其 減 值 損 失 單 項 金 額 重 大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如 發 生 一 項 或 以 上 損 失 事 項 而 影 響 貸 款 和 墊 款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估 計, 皆 視 為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之 客 觀 證 據, 須 計 提 減 值 準 備 相 應 個 別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應 被 評 為 次 級 或 更 差 的 類 別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金 額 是 以 其 賬 面 值, 及 以 該 貸 款 和 墊 款 適 用 的 實 際 利 率 折 現 的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的 現 值 之 間 的 差 額 計 量, 本 集 團 通 過 計 提 減 值 準 備 來 調 低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賬 面 金 額 在 計 量 有 抵 質 押 品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預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的 現 值 時, 應 從 短 期 處 置 抵 質 押 品 收 回 的 現 金 流 量 中 扣 除 取 得 和 出 售 該 抵 質 押 品 的 費 用, 無 論 該 抵 質 押 品 是 否 將 被 處 置 -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以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分 以 下 兩 種 : - 以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但 沒 有 客 觀 證 據 表 明 已 出 現 減 值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 及 - 單 項 金 額 不 重 大 並 具 有 類 似 信 用 風 險 特 徵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165 164 2 ( 續 ) (n) ( 續 ) (i) ( 續 ) ( 續 ) -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 續 ) 已 發 生 但 尚 未 確 認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如 果 沒 有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證 明 個 別 評 估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出 現 減 值 ( 不 管 是 否 重 大 ), 該 貸 款 和 墊 款 便 會 被 包 括 在 具 有 類 似 信 用 風 險 特 徵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內 就 減 值 進 行 組 合 評 估 減 值 包 括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已 出 現 減 值 但 有 待 日 後 方 能 個 別 確 認 的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當 有 信 息 顯 示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中 個 別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減 值 有 客 觀 證 據 識 別 時, 這 些 貸 款 和 墊 款 會 從 其 組 合 中 剔 除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減 值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不 包 括 按 個 別 方 式 進 行 減 值 評 估 和 已 經 或 將 會 繼 續 確 認 減 值 損 失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的 減 值 考 慮 因 素 包 括 : - -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的 結 構 和 風 險 特 徵 ( 能 顯 示 借 款 人 根 據 合 約 條 款 償 還 所 有 款 項 的 能 力 ) 以 及 個 別 組 成 部 份 主 要 按 歷 史 損 失 經 驗 預 計 的 損 失 ; 估 計 由 出 現 損 失 至 確 認 及 計 提 個 別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的 所 需 時 間 ; 及 - 管 理 層 判 斷 當 前 經 濟 及 信 貸 狀 況 下 的 實 際 損 失 會 否 高 於 或 低 於 過 往 經 驗 顯 示 的 水 平 同 類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同 類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以 滾 動 率 或 歷 史 損 失 率 方 法 作 整 體 評 估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逾 期 情 況 是 要 顯 示 其 減 值 的 主 要 客 觀 證 據 減 值 損 失 在 當 期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如 果 減 值 損 失 的 數 額 在 日 後 期 間 減 少, 而 有 關 的 減 少 可 以 客 觀 地 與 確 認 減 值 後 發 生 的 事 件 聯 繫 起 來, 便 會 通 過 調 整 減 值 準 備 將 早 前 確 認 的 減 值 損 失 轉 回 有 關 的 轉 回 不 應 導 致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賬 面 金 額 超 過 在 轉 回 減 值 當 日 沒 有 確 認 減 值 時 可 能 出 現 的 攤 餘 成 本 轉 回 數 額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當 本 集 團 已 經 進 行 了 所 有 必 要 的 法 律 和 其 他 程 序 後, 貸 款 和 墊 款 仍 然 不 可 回 收, 本 集 團 將 核 銷 貸 款 和 墊 款 及 沖 銷 相 應 的 減 值 準 備 其 後 收 回 早 前 核 銷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數 額 會 通 過 減 值 損 失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為 收 入 具 有 重 議 條 款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是 本 集 團 為 無 力 償 債 的 借 款 人 酌 情 重 組 其 貸 款 和 墊 款 計 劃 而 產 生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項 目 重 議 貸 款 和 墊 款 皆 受 持 續 的 監 管, 以 確 定 是 否 需 要 減 值 或 已 逾 期

166 165 2 ( 續 ) (n) ( 續 ) (i) ( 續 ) 如 果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計 損 失 金 額 已 直 接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內 確 認, 並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該 金 融 資 產 已 經 出 現 減 值, 即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仍 未 終 止 確 認, 早 前 直 接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內 確 認 的 累 計 損 失 將 會 從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內 轉 出, 並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從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內 轉 出 並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的 累 計 損 失 金 額 等 於 購 入 成 本 ( 已 扣 除 任 何 本 金 還 款 和 攤 銷 ) 與 當 期 公 允 價 值 之 間 的 差 額, 減 去 早 前 已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的 該 金 融 資 產 的 任 何 減 值 損 失 因 未 能 可 靠 地 計 算 公 允 價 值 而 沒 有 以 公 允 價 值 入 賬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如 無 報 價 的 權 益 工 具 ), 有 關 減 值 損 失 是 按 金 融 資 產 的 賬 面 金 額 與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的 現 行 市 場 回 報 率 折 現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的 現 值 之 間 的 差 額 計 算 如 果 分 類 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的 債 務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在 日 後 期 間 增 加, 而 有 關 的 增 加 可 以 客 觀 地 與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減 值 損 失 後 發 生 的 事 件 聯 繫 起 來, 便 會 將 減 值 損 失 轉 回, 並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轉 回 數 額 就 分 類 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的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而 言,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的 減 值 損 失 不 會 通 過 合 併 損 益 表 轉 回 這 些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其 後 的 任 何 增 額 會 直 接 在 權 益 內 確 認 (ii) 本 集 團 於 各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審 閱 內 部 和 外 來 的 信 息, 以 確 認 其 他 資 產 是 否 出 現 減 值 跡 象, 或 是 以 往 確 認 的 減 值 損 失 ( 與 商 譽 有 關 則 除 外 ) 已 經 不 再 存 在 或 可 能 已 經 減 少 如 果 出 現 任 何 這 類 跡 象, 便 會 估 計 資 產 的 可 收 回 金 額 此 外, 就 商 譽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的 無 形 資 產 與 可 用 期 限 未 定 的 無 形 資 產 而 言, 不 論 是 否 存 在 任 何 減 值 跡 象, 本 集 團 都 會 於 各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估 計 其 可 收 回 金 額

167 166 2 ( 續 ) (n) ( 續 ) (ii) ( 續 ) - 資 產 的 可 收 回 金 額 是 其 淨 售 價 與 使 用 價 值 兩 者 中 的 較 高 者 在 評 估 使 用 價 值 時, 預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會 按 照 能 反 映 當 時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和 資 產 特 定 風 險 的 評 估 的 稅 前 折 現 率, 折 現 至 其 現 值 如 果 資 產 所 產 生 的 現 金 流 入 基 本 上 未 獨 立 於 其 他 資 產 所 產 生 的 現 金 流 入, 則 以 能 產 生 獨 立 現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資 產 類 別 ( 即 現 金 產 出 單 元 ) 來 確 定 可 收 回 金 額 - 當 資 產 或 所 屬 現 金 產 出 單 元 的 賬 面 金 額 高 於 其 可 收 回 金 額 時, 減 值 損 失 便 會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中 確 認 分 配 現 金 產 出 單 元 確 認 減 值 損 失 時, 首 先 減 少 已 分 配 至 該 現 金 產 出 單 元 ( 或 該 組 單 元 ) 的 任 何 商 譽 的 賬 面 金 額, 然 後 按 比 例 減 少 該 單 元 ( 或 該 組 單 元 ) 內 其 他 資 產 的 賬 面 金 額 ; 但 資 產 的 賬 面 值 不 得 減 少 至 低 於 其 個 別 公 允 價 值 減 去 出 售 成 本 後 所 得 的 金 額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 如 果 可 以 確 定 ) - 減 值 損 失 一 經 確 認 不 得 轉 回 (o) 於 初 始 確 認 時, 已 發 行 可 轉 換 債 券 的 負 債 部 份 的 計 量, 是 按 未 來 利 息 及 本 金 付 款 的 現 值, 並 按 於 初 始 確 認 時 適 用 於 並 無 轉 換 選 擇 權 的 同 類 債 務 證 券 的 市 場 利 率 貼 現 負 債 部 份 其 後 按 攤 餘 成 本 列 賬, 直 到 被 轉 換 或 贖 回 為 止 所 得 款 項 超 出 初 始 確 認 為 負 債 部 份 的 任 何 數 額 實 質 上 作 為 選 擇 權, 並 在 資 本 公 積 內 確 認 為 權 益 部 份 如 果 有 關 債 券 被 轉 換 為 股 票, 負 債 部 份 的 賬 面 價 值 及 轉 換 時 的 應 付 利 息, 須 按 以 面 值 發 行 的 股 票 的 數 目 轉 為 股 本, 其 中 的 差 額 在 資 本 公 積 內 確 認 為 股 本 溢 價

168 167 2 ( 續 ) (p) (i) 財 務 擔 保 是 指 發 行 人 ( 擔 保 人 ) 根 據 債 務 工 具 的 條 款 支 付 指 定 款 項, 以 補 償 被 擔 保 的 受 益 人 ( 持 有 人 ) 因 某 一 特 定 債 務 人 不 能 償 付 到 期 債 務 而 產 生 的 損 失 的 合 同 如 果 本 集 團 向 客 戶 作 出 財 務 擔 保, 擔 保 的 公 允 價 值 ( 即 已 收 擔 保 業 務 佣 金 收 入 ) 在 其 他 負 債 中 初 始 確 認 為 遞 延 收 入 遞 延 收 入 會 在 擔 保 期 內 攤 銷, 並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中 確 認 為 收 入 此 外, 如 果 (a) 擔 保 的 持 有 人 可 能 根 據 這 項 擔 保 向 本 集 團 提 出 申 索, 以 及 (b) 向 本 集 團 提 出 的 申 索 數 額 預 期 高 於 在 其 他 負 債 中 確 認 的 遞 延 收 入 的 賬 面 價 值 ( 即 初 始 確 認 金 額 扣 除 累 計 攤 銷 ), 準 備 金 便 會 根 據 附 註 2(n)(ii) 在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確 認 (ii) 如 果 本 集 團 須 就 已 發 生 的 事 件 承 擔 法 律 或 推 定 責 任, 且 履 行 該 責 任 預 期 會 導 致 含 有 經 濟 效 益 的 資 源 外 流, 便 會 確 認 為 負 債 並 計 提 準 備 如 果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的 影 響 重 大, 相 關 準 備 以 預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後 的 金 額 確 定 如 果 上 述 義 務 的 履 行 導 致 經 濟 利 益 流 出 企 業 的 可 能 性 較 低, 或 是 無 法 對 有 關 金 額 作 出 可 靠 地 估 計, 該 義 務 將 被 披 露 為 或 有 負 債 除 非 經 濟 效 益 資 源 外 流 的 機 會 渺 茫, 可 能 的 責 任 ( 以 有 否 出 現 一 件 或 多 件 未 來 事 項 而 確 定 是 否 存 在 ) 亦 會 披 露 為 或 有 負 債 (q) (i) 利 息 收 入 是 根 據 金 融 工 具 的 實 際 利 率 或 適 用 的 浮 動 利 率 以 權 責 發 生 制 基 準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確 認 利 息 收 入 包 括 任 何 折 價 或 溢 價 攤 銷, 或 生 息 工 具 的 初 始 賬 面 金 額 與 其 按 實 際 利 率 基 準 計 算 的 到 期 日 可 收 回 數 額 之 間 的 差 異 當 一 項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同 類 的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值, 減 值 金 融 資 產 的 利 息 收 入 的 確 認 會 以 就 計 量 減 值 損 失 的 目 的 而 採 用 折 現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予 以 確 認 劃 歸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和 負 債 的 利 息 收 入 及 支 出 均 視 為 附 帶 收 支, 因 此 與 組 合 產 生 的 所 有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損 益 一 同 列 示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額 工 具 收 入 淨 額 和 交 易 淨 收 益 包 括 這 些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 已 扣 除 應 計 票 息 ) 變 動 所 產 生 的 所 有 收 益 及 虧 損, 以 及 這 些 金 融 工 具 所 產 生 的 利 息 收 入 及 支 出 外 匯 差 額 和 股 利 收 入

169 168 2 ( 續 ) (q) ( 續 ) (ii)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在 提 供 相 關 服 務 時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iii) - 上 市 投 資 的 股 利 在 該 等 投 資 的 股 價 轉 為 除 權 價 時 確 認 - 非 上 市 投 資 的 中 期 股 利 在 其 董 事 會 宣 佈 該 等 股 利 時 確 認 ; 非 上 市 投 資 的 末 期 股 利 則 在 此 投 資 的 股 東 於 股 東 大 會 批 准 董 事 會 所 建 議 的 股 利 後 確 認 (iv) 保 險 費 收 入 乃 承 保 之 毛 保 費 總 額, 扣 除 分 出 之 再 保 險 費 用 並 就 未 滿 期 保 費 作 出 調 整 所 承 保 之 毛 保 費 收 入 在 承 擔 相 關 風 險 時 確 認 (r) 本 集 團 除 將 與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的 事 項 有 關 的 所 得 稅 影 響 計 入 權 益 外,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和 遞 延 稅 項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括 根 據 當 期 應 課 稅 利 潤 按 照 在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已 執 行 或 實 質 上 已 執 行 的 適 用 稅 率 計 算 的 預 期 應 付 稅 項 和 對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稅 項 的 調 整 遞 延 稅 項 以 負 債 法 計 算, 就 資 產 與 負 債 在 賬 面 金 額 與 其 計 稅 基 礎 之 間 的 差 額 計 提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與 負 債 能 夠 結 轉 以 後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虧 損 和 稅 款 抵 減 也 會 形 成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本 集 團 根 據 資 產 與 負 債 賬 面 金 額 的 預 期 實 現 或 結 算 方 式, 按 照 在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已 執 行 或 實 質 上 已 執 行 的 適 用 稅 率 計 量 遞 延 稅 項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不 折 現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只 會 在 未 來 期 間 很 可 能 取 得 足 夠 的 應 課 稅 利 潤 用 以 抵 銷 有 關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時 確 認 如 相 關 的 所 得 稅 利 益 不 再 可 能 實 現, 本 集 團 將 相 應 調 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的 金 額 當 期 和 遞 延 所 得 稅 餘 額 及 其 變 動 額 分 別 列 示, 不 相 互 抵 銷 本 集 團 或 本 行 只 會 在 有 法 定 權 利, 並 且 在 符 合 以 下 條 件 的 情 況 下, 才 會 分 別 抵 銷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 -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 本 集 團 或 本 行 計 劃 按 淨 額 結 算, 或 同 時 變 現 該 資 產 和 結 算 該 負 債 ; 或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 這 些 資 產 與 負 債 必 須 是 同 一 稅 務 機 關 在 以 下 其 中 一 項 所 徵 收 的 所 得 稅 : - - 同 一 應 稅 實 體 ; 或 不 同 的 應 稅 實 體 這 些 實 體 計 劃 在 日 後 每 個 預 計 有 大 額 遞 延 稅 項 負 債 需 要 結 算 或 大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可 以 收 回 的 期 間 內, 按 淨 額 基 準 實 現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和 結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同 時 變 現 該 資 產 和 結 算 該 負 債

170 169 2 ( 續 ) (s)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和 負 債 按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的 匯 率 折 算 為 人 民 幣 以 歷 史 成 本 作 為 計 算 基 準 的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和 負 債 及 股 本, 按 交 易 日 的 匯 率 折 算 為 人 民 幣 以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計 算 基 準 的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釐 定 其 價 值 當 日 的 匯 率 換 算 為 人 民 幣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日 的 匯 率 換 算 為 人 民 幣 如 果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 包 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的 損 益 直 接 在 權 益 內 確 認, 有 關 損 益 的 任 何 匯 兌 部 份 亦 會 直 接 在 權 益 內 確 認, 所 有 其 他 結 算 和 換 算 貨 幣 性 和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與 負 債 所 產 生 的 匯 兌 差 額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對 中 國 境 外 經 營 的 財 務 報 表 進 行 折 算 時, 財 務 狀 況 表 中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項 目, 採 用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的 即 期 匯 率 折 算, 權 益 項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潤 項 目 外, 其 他 項 目 採 用 發 生 時 的 即 期 匯 率 或 即 期 匯 率 的 近 似 匯 率 折 算 境 外 經 營 的 收 入 和 費 用 項 目 採 用 交 易 發 生 日 的 即 期 匯 率 或 即 期 匯 率 的 近 似 匯 率 折 算 按 照 上 述 折 算 產 生 的 外 幣 折 算 差 額 作 為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在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項 下 列 示 在 處 置 境 外 經 營 時, 相 關 的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自 權 益 轉 入 處 置 當 期 的 合 併 損 益 表 中 (t) 若 金 融 資 產 和 金 融 負 債 擁 有 抵 銷 已 確 認 金 額 的 法 定 執 行 權 利, 並 且 準 備 以 淨 額 為 基 礎 進 行 結 算, 則 在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互 相 抵 銷 並 以 淨 額 反 映 (u) (i) 工 資 獎 金 及 其 他 有 關 福 利, 於 員 工 提 供 有 關 服 務 當 期 按 權 責 發 生 制 確 認 (ii) 本 集 團 參 加 多 項 由 各 地 區 地 方 政 府 或 獨 立 保 險 公 司 管 理 的 設 定 提 存 退 休 保 險 計 劃, 退 休 保 險 費 用 由 員 工 與 本 集 團 共 同 承 擔, 而 本 集 團 承 擔 的 退 休 保 險 費 用 計 入 當 年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本 集 團 會 獨 立 計 算 各 項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的 淨 負 債, 方 法 是 將 估 計 的 僱 員 於 本 期 及 過 往 期 間 獲 取 的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進 行 貼 現 計 算, 再 扣 除 所 有 計 劃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合 資 格 精 算 師 會 每 年 以 預 計 單 位 貸 記 法 計 算 設 定 受 益 負 債 若 計 算 結 果 可 能 會 為 本 集 團 帶 來 資 產, 獲 確 認 的 資 產 會 限 於 所 獲 得 的 經 濟 利 益 現 值, 涉 及 形 式 可 以 是 福 利 計 劃 的 任 何 未 來 退 款, 或 是 扣 減 福 利 計 劃 的 未 來 供 款 本 集 團 會 考 慮 任 何 適 用 的 最 低 資 金 需 求, 來 計 算 經 濟 利 益 的 現 值

171 170 2 ( 續 ) (u) ( 續 ) (ii) ( 續 ) 本 集 團 在 重 新 計 量 設 定 受 益 淨 負 債 時, 會 包 括 精 算 損 益 計 劃 資 產 回 報 ( 不 包 括 利 息 ) 及 資 產 上 限 的 影 響 ( 如 有, 不 包 括 利 息 ), 並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中 即 時 確 認 本 集 團 考 慮 了 期 內 設 定 受 益 淨 負 債 ( 資 產 ) 在 供 款 及 福 利 付 款 方 面 的 變 動 後, 會 使 用 計 算 該 年 度 期 初 的 設 定 受 益 負 債 的 貼 現 率, 乘 以 當 時 的 設 定 受 益 淨 負 債 ( 資 產 ), 從 而 釐 定 本 期 間 定 額 福 利 淨 負 債 ( 資 產 ) 所 產 生 的 淨 利 息 開 支 ( 收 入 ) 有 關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的 利 息 支 出 淨 額 和 其 他 開 支 會 於 損 益 中 的 員 工 費 用 中 確 認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的 福 利 如 有 改 變 或 計 劃 金 額 如 有 縮 減, 與 僱 員 過 往 提 供 服 務 有 關 的 福 利 變 動 部 份 或 就 縮 減 錄 得 的 損 益 將 即 時 於 損 益 內 確 認 本 集 團 會 於 結 算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時 確 認 相 關 損 益 (iii) 本 集 團 向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提 供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激 勵 計 劃 ( 計 劃 ), 該 計 劃 以 現 金 結 算 股 票 增 值 權 的 公 允 價 值 在 授 予 日 以 柏 力 克 - 舒 爾 斯 (Black-Scholes) 模 型 計 量, 並 會 考 慮 授 予 條 款 和 條 件 僱 員 須 符 合 行 權 條 件 才 能 無 條 件 地 享 有 該 期 權 的 權 利, 在 考 慮 股 票 增 值 權 行 權 可 能 性 後, 授 予 期 權 的 公 允 價 值 在 整 個 等 待 期 內 進 行 分 攤 本 集 團 會 在 等 待 期 內 審 閱 股 票 增 值 權 的 預 期 行 權 可 能 性 對 以 往 年 度 確 認 的 股 票 增 值 權 公 允 價 值 的 任 何 調 整 會 在 審 閱 當 年 計 入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於 可 行 權 日, 已 確 認 的 費 用 將 進 行 調 整, 以 反 映 股 票 增 值 權 的 實 際 金 額 (v) 如 果 本 集 團 有 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另 一 方 或 對 另 一 方 的 財 務 及 經 營 決 策 發 揮 重 大 的 影 響 力, 或 另 一 方 有 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本 集 團 或 對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及 經 營 決 策 發 揮 重 大 的 影 響 力, 或 本 集 團 與 另 一 方 均 受 制 於 共 同 的 控 制 或 共 同 的 重 大 影 響 之 下, 於 此 財 務 報 表 內 均 被 視 為 關 聯 方 關 聯 方 可 以 是 個 人 ( 即 關 鍵 管 理 人 員 重 要 股 東 及 或 與 他 們 關 係 密 切 的 家 族 成 員 ) 或 其 他 實 體, 並 且 包 括 受 到 本 集 團 屬 於 個 人 身 份 的 關 聯 方 重 大 影 響 的 實 體, 以 及 為 本 集 團 或 作 為 本 集 團 關 聯 方 的 任 何 實 體 的 僱 員 福 利 而 設 的 離 職 後 福 利 計 劃

172 171 2 ( 續 ) (w) 本 集 團 最 高 級 的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定 期 取 得 財 務 資 料, 以 便 對 本 集 團 各 類 業 務 和 地 理 區 域 進 行 資 源 分 配 和 績 效 評 估, 而 經 營 分 部 和 財 務 報 表 所 報 告 的 每 一 分 部 項 目 數 據 則 呈 列 在 該 財 務 資 料 中 如 果 該 等 經 營 分 部 具 有 相 似 的 經 濟 特 徵, 並 且 在 產 品 和 服 務 性 質 生 產 工 序 性 質 客 戶 類 別 或 階 層 分 銷 產 品 或 提 供 服 務 的 方 法 以 至 監 管 環 境 的 本 質 等 方 面 相 似, 則 本 集 團 會 歸 依 各 個 重 要 的 經 營 分 部 以 供 財 務 報 告 之 用, 個 別 不 重 要 的 經 營 分 部 符 合 以 上 大 部 份 標 準, 也 將 進 行 加 總 (x) 本 集 團 在 委 託 貸 款 及 投 資 業 務 中 擔 任 管 理 人 或 代 理 人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表 不 包 括 本 集 團 因 受 託 業 務 而 持 有 的 資 產 以 及 有 關 向 客 戶 交 回 該 等 資 產 的 承 諾, 因 為 該 等 資 產 的 風 險 及 收 益 由 客 戶 承 擔 (y) 股 利 或 利 潤 分 配 於 核 准 及 宣 佈 的 當 年 確 認 為 負 債 年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 -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82,168 72,765 - 零 售 貸 款 和 墊 款 58,428 50,120 - 票 據 貼 現 5,131 4,745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8,318 7,296 存 放 和 拆 放 同 業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10,579 5,390 買 入 返 售 金 融 資 產 20,461 11,558 投 資 ( 註 ) 37,749 21,621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的 利 息 收 入 222, ,495 註 :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本 集 團 對 已 減 值 貸 款 計 提 的 利 息 收 入 為 人 民 幣 655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406 百 萬 元 ) 投 資 利 息 收 入 中 無 對 減 值 債 券 計 提 的 利 息 收 入 ( 二 零 一 三 年 : 無 )

173 年 客 戶 存 款 64,102 48,475 向 中 央 銀 行 借 款 142 同 業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和 拆 入 款 項 41,032 20,175 賣 出 回 購 金 融 資 產 款 1,637 2,651 應 付 債 券 3,921 3,281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的 利 息 支 出 110,834 74, 年 銀 行 卡 手 續 費 12,894 8,309 結 算 與 清 算 手 續 費 4,116 2,756 代 理 服 務 手 續 費 7,017 5,143 信 貸 承 諾 及 貸 款 業 務 佣 金 4,204 2,873 託 管 及 其 他 受 託 業 務 佣 金 13,033 7,187 其 他 7,279 5,097 48,543 31,365

174 年 交 易 淨 收 益 : - 外 匯 2, 債 券 衍 生 工 具 及 其 他 交 易 活 動 1,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的 淨 收 益 ( 損 失 ) 139 (17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淨 ( 損 失 ) 收 益 (145) 138 基 金 投 資 收 益 租 金 收 入 票 據 價 差 收 益 4,238 2,469 保 險 營 業 收 入 其 他 ,671 4, 年 員 工 費 用 - 工 資 及 獎 金 ( 註 (i)) 19,968 18,208 - 社 會 保 險 及 企 業 補 充 保 險 4,426 4,008 - 其 他 4,785 4,774 29,179 26,990 營 業 稅 金 及 附 加 10,425 8,579 固 定 資 產 及 投 資 性 房 地 產 折 舊 3,535 3,295 租 賃 費 3,349 2,801 其 他 一 般 及 行 政 費 用 ( 註 (ii)) 14,593 12,479 61,081 54,144 註 : (i) 工 資 及 獎 金 含 員 工 效 益 工 資, 詳 情 已 於 附 註 37(c) 列 示 (ii)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審 計 費 為 人 民 幣 17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16 百 萬 元 ), 已 包 含 在 其 他 一 般 及 行 政 費 用 中

175 174 8 董 事 及 監 事 於 各 年 度 的 酬 金 如 下 : 2014 (i) 田 惠 宇 4, ,746 張 光 華 3, ,797 李 浩 3, ,797 李 建 紅 (iii) 馬 澤 華 李 曉 鵬 (iii) 李 引 泉 孫 月 英 蘇 敏 (iii) 傅 俊 元 付 剛 峰 洪 小 源 黃 桂 林 梁 錦 松 (iii) 潘 承 偉 潘 英 麗 郭 雪 萌 趙 軍 (iii) 劉 元 (iii) 1, ,483 朱 根 林 安 路 明 劉 正 希 潘 冀 董 咸 德 (iii) 靳 慶 軍 (iii) 熊 開 (iii) 黃 丹 (iii)

176 175 8 ( 續 ) 董 事 及 監 事 於 各 年 度 的 酬 金 如 下 :( 續 ) 2014 (i) 傅 育 寧 (iv) 王 大 雄 (iv) 熊 賢 良 (iv) 衣 錫 群 (iv) 許 善 達 (iv) 肖 玉 淮 (iv) 韓 明 智 (iv) 2, ,373 彭 志 堅 (iv) 師 榮 耀 (iv) 余 勇 (iv) 2, ,416 管 奇 志 (iv) 1, ,473 1,860 18,176 2,362 22,398 註 : (i) 本 集 團 全 薪 履 職 的 董 事 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稅 前 薪 酬 總 額 仍 在 確 認 過 程 中, 其 餘 部 份 待 確 認 發 放 之 後, 再 另 行 披 露 (ii) 截 止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共 發 行 七 期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激 勵 計 劃 在 二 零 一 四 年, 無 股 票 增 值 權 被 行 使 此 計 劃 之 詳 情 見 附 註 37(a)(iii) (iii) 二 零 一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三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審 議 及 批 准 了 關 於 選 舉 李 建 紅 先 生 為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月 二 十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四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選 舉 李 曉 鵬 先 生 為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二 零 一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三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審 議 及 批 准 了 關 於 選 舉 蘇 敏 女 士 為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月 二 十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四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選 舉 梁 錦 松 先 生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月 二 十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四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選 舉 趙 軍 先 生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二 零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八 日 至 二 十 九 日, 本 行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第 十 四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選 舉 劉 元 先 生 任 招 商 銀 行 監 事 長 的 議 案, 會 議 選 舉 劉 元 先 生 任 招 商 銀 行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監 事 長 二 零 一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三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審 議 及 批 准 了 關 於 選 舉 董 咸 德 先 生 為 外 部 監 事 的 議 案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月 二 十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四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決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選 舉 靳 慶 軍 先 生 為 外 部 監 事 的 議 案 二 零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六 日, 本 行 依 法 召 開 職 工 代 表 大 會, 民 主 選 舉 劉 元 先 生 和 熊 開 先 生 為 本 行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職 工 監 事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日, 本 行 依 法 召 開 職 工 代 表 大 會, 民 主 選 舉 黃 丹 女 士 為 本 行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職 工 監 事

177 176 8 ( 續 ) 註 :( 續 ) (iv) 報 告 期 內, 傅 育 寧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非 執 行 董 事 報 告 期 內, 王 大 雄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非 執 行 董 事 報 告 期 內, 熊 賢 良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非 執 行 董 事 報 告 期 內, 衣 錫 群 因 任 期 屆 滿, 辭 任 本 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報 告 期 內, 許 善 達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去 本 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報 告 期 內, 肖 玉 淮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報 告 期 內, 韓 明 智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監 事 職 務 報 告 期 內, 彭 志 堅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監 事 職 務 報 告 期 內, 師 榮 耀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監 事 職 務 報 告 期 內, 管 奇 志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監 事 職 務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九 日, 余 勇 因 工 作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監 事 職 務

178 177 8 ( 續 ) 2013 年 定 額 供 款 袍 金 薪 津 及 實 物 收 益 酌 定 花 紅 退 休 金 計 劃 供 款 合 計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i) 田 惠 宇 (ii) 2,800 1, ,334 張 光 華 3,097 1, ,794 李 浩 3,097 1, ,794 傅 育 寧 馬 澤 華 (ii) 李 引 泉 付 剛 峰 孫 月 英 傅 俊 元 洪 小 源 熊 賢 良 王 大 雄 衣 錫 群 許 善 達 (ii) 黃 桂 林 潘 承 偉 潘 英 麗 郭 雪 萌 肖 玉 淮 (ii) 韓 明 智 3,063 1, ,616 朱 根 林 安 路 明 劉 正 希 彭 志 堅 潘 冀 師 榮 耀 (ii) 余 勇 (ii) 1, ,274 管 奇 志 (ii) 1, ,237

179 178 8 ( 續 ) 2013 年 定 額 供 款 袍 金 薪 津 及 實 物 收 益 酌 定 花 紅 退 休 金 計 劃 供 款 合 計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人 民 幣 千 元 (i) 魏 家 福 (iii) 馬 蔚 華 (iii) 1, ,709 閻 蘭 (iii) 溫 建 國 (iii) 楊 宗 鑑 (iii) 周 啟 正 (iii) 1, ,197 2,525 17,873 5,644 2,325 28,367 註 : (i) (ii) 本 行 董 事 會 已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審 核 同 意 了 本 行 董 事 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二 零 一 三 年 度 酌 定 花 紅 二 零 一 三 年 的 數 據 披 露 ( 附 註 8 9 及 55(h)) 已 進 行 了 相 應 的 調 整 二 零 一 三 年 五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二 年 度 的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增 補 一 名 執 行 董 事 和 一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同 意 聘 任 田 惠 宇 為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執 行 董 事 二 零 一 三 年 五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二 年 度 的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增 補 一 名 執 行 董 事 和 一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同 意 聘 任 許 善 達 為 第 九 屆 董 事 會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二 零 一 三 年 五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二 年 度 的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選 舉 招 商 銀 行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股 東 監 事 和 外 部 監 事 的 議 案, 同 意 聘 任 師 榮 耀 為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外 部 監 事, 以 及 依 法 通 過 職 工 民 主 選 舉 產 生 的 第 九 屆 監 事 會 職 工 監 事 余 勇 管 奇 志 二 零 一 四 年 一 月 十 三 日, 本 行 二 零 一 四 年 第 一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審 議 通 過 了 關 於 選 舉 馬 澤 華 為 非 執 行 董 事 肖 玉 淮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議 案 (iii) 二 零 一 三 年 報 告 期 內, 魏 家 福 因 工 作 職 務 原 因 辭 任 本 行 非 執 行 董 事 二 零 一 三 年 報 告 期 內, 馬 蔚 華 因 任 期 屆 滿 辭 任 本 行 執 行 董 事 職 務 二 零 一 三 年 報 告 期 內, 閻 蘭 因 任 期 屆 滿, 辭 任 本 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二 零 一 三 年 報 告 期 內, 溫 建 國 楊 宗 鑑 和 周 啟 正 因 任 期 屆 滿, 辭 任 本 行 監 事 職 務

180 179 8 ( 續 ) 酬 金 在 以 下 範 圍 內 的 董 事 及 監 事 人 數 如 下 : 年 ( 註 ) 人 民 幣 ( 元 ) 0-500, ,001-1,000,000 1,000,001-1,500, ,500,001-2,000,000 2,000,001-2,500,000 3,000,000-3,500,000 3,500,001-4,000, ,000,001-4,500, ,500,001-5,000, ,500,000-7,000, 於 本 年 度 內, 本 集 團 沒 有 向 任 何 董 事 或 監 事 支 付 薪 酬, 以 吸 引 其 加 入 本 集 團 或 作 為 其 加 入 本 集 團 的 獎 勵 或 是 作 為 其 被 解 僱 的 補 償 於 本 年 度 內, 本 行 董 事 或 監 事 無 放 棄 或 同 意 放 棄 薪 酬 的 安 排 註 : 本 行 董 事 會 已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審 核 同 意 了 本 行 董 事 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二 零 一 三 年 度 酌 定 花 紅 二 零 一 三 年 的 數 據 披 露 ( 附 註 8 9 及 55(h)) 已 進 行 了 相 應 的 調 整 9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五 位 酬 金 最 高 的 人 士 當 中, 其 中 三 位 為 董 事 或 監 事 ( 二 零 一 三 年 : 四 位 ), 其 酬 金 詳 情 已 於 上 述 附 註 8 列 示 五 位 酬 金 最 高 的 人 士 的 酬 金 總 額 如 下 : 年 人 民 幣 千 元 ( 附 註 8) 薪 金 及 其 他 酬 金 17,218 14,824 酌 定 花 紅 ( 附 註 8(i)) 6,068 定 額 供 款 退 休 金 計 劃 供 款 2,138 1,927 19,356 22,819

181 180 9 ( 續 ) 酬 金 在 以 下 範 圍 內 的 最 高 5 位 酬 金 人 士 人 數 如 下 : 年 ( 附 註 8) 人 民 幣 ( 元 ) 3,000,001-3,500, ,500,001-4,000, ,000,001-5,000, ,000,001-7,000, 本 集 團 向 董 事 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發 放 的 貸 款 如 下 : 年 本 集 團 發 放 的 相 關 貸 款 的 年 末 結 餘 總 額 本 集 團 發 放 的 相 關 貸 款 的 年 內 最 高 結 餘 總 額 年 貸 款 和 墊 款 ( 附 註 19(c)) 31,254 10,196 存 放 和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 附 註 16(a) 附 註 17(c)) 57 (32) 投 資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附 註 21(b))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 附 註 21(c)) (9) (1)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 附 註 21(d)) 4 1 其 他 資 產 ,681 10,218

182 (a) 年 當 期 所 得 稅 - 中 國 內 地 21,470 17,142 - 香 港 海 外 小 計 22,328 17,664 遞 延 所 得 稅 (4,946) (981) 合 計 17,382 16,683 (b) 年 稅 前 利 潤 73,431 68,425 按 中 國 法 定 稅 率 25%( 二 零 一 三 年 :25%) 計 算 的 所 得 稅 18,358 17,106 以 下 項 目 的 稅 務 影 響 : - 不 可 扣 減 的 支 出 免 稅 收 入 (1,623) (1,253) - 不 同 地 區 稅 率 的 影 響 (136) (17) 所 得 稅 費 用 17,382 16,683 註 : (i) 本 行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業 務 在 二 零 一 四 年 的 所 得 稅 稅 率 為 25%( 二 零 一 三 年 :25%) (ii) 二 零 一 四 年 香 港 地 區 適 用 的 所 得 稅 稅 率 是 16.5%( 二 零 一 三 年 :16.5%) (iii) 海 外 業 務 按 所 在 國 家 適 用 的 稅 率 計 提 稅 費

183 (a) 2014 稅 前 金 額 2013 年 稅 收 收 益 ( 費 用 ) 稅 後 金 額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 公 允 價 值 儲 備 淨 變 動 9,855 (2,440) 7,415 (7,445) 1,869 (5,576) 現 金 流 量 套 期 : - 套 期 儲 備 淨 變 動 1,051 (263) 788 (920) 230 (690)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471) (471) 按 照 權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資 單 位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額 (8) (8) 於 儲 備 內 確 定 的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之 重 新 計 量 89 (15) 74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11,368 (2,703) 8,665 (8,755) 2,084 (6,671) (b) 年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本 年 確 認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7,270 (5,355) 轉 入 損 益 的 重 分 類 調 整 金 額 - 出 售 轉 入 損 益 淨 額 145 (221)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中 確 認 的 本 年 公 允 價 值 儲 備 淨 變 動 7,415 (5,576) 現 金 流 量 套 期 : 本 年 確 認 的 套 期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有 效 的 部 份 566 (864) 轉 入 損 益 的 重 分 類 調 整 金 額 - 已 實 現 損 失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表 中 確 認 的 本 年 公 允 價 值 儲 備 淨 變 動 788 (690)

184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以 下 本 行 權 益 股 東 應 佔 淨 利 潤 及 實 收 股 本 的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計 算 由 於 本 行 在 本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內 不 存 在 具 有 稀 釋 性 的 潛 在 普 通 股, 因 此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釋 每 股 收 益 不 存 在 差 異 年 歸 屬 於 本 行 股 東 的 淨 利 潤 55,911 51,743 實 收 股 本 的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 百 萬 股 )( 註 ) 25,220 22,488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幣 元 ) 註 : 本 年 股 本 變 動 情 況 已 記 於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法 定 存 款 準 備 金 ( 註 (i)) 503, , , ,004 超 額 存 款 準 備 金 ( 註 (ii)) 135,145 55, ,564 52,843 繳 存 中 央 銀 行 財 政 性 存 款 1,758 1,622 1,758 1, , , , ,469 註 : (i) 法 定 存 款 準 備 金 為 按 規 定 向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以 及 境 外 中 央 銀 行 繳 存 的 存 款 準 備 金, 此 存 款 不 可 用 於 日 常 業 務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規 定 的 人 民 幣 存 款 及 外 幣 存 款 的 繳 存 比 率 分 別 為 17.5% 及 5.0%(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存 款 18.0% 及 外 幣 存 款 5.0%) 存 款 範 圍 包 括 機 關 團 體 存 款 財 政 預 算 外 存 款 零 售 存 款 公 司 存 款 及 委 託 業 務 負 債 項 目 軋 減 資 產 項 目 後 的 貸 方 餘 額 (ii) 超 額 存 款 準 備 金 為 存 放 於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以 及 境 外 中 央 銀 行 用 於 資 金 清 算 的 款 項

185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存 放 境 內 - 同 業 36,659 26,513 27,860 17,230 -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422 1, ,022 37,081 27,535 28,282 18,252 存 放 境 外 - 同 業 18,971 11,368 18,807 10,461 -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8 56,060 38,903 47,089 28,713 減 : 減 值 準 備 - 同 業 (71) (49) (71) (49) -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3) (4) (3) (4) (74) (53) (74) (53) 55,986 38,850 47,015 28,660 (a)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年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計 提 ( 轉 回 ) 21 (13) 年 末 餘 額 74 53

186 (a)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拆 出 境 內 - 同 業 57,358 49,479 49,669 57,396 -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32,965 75,829 62,591 75,829 90, , , ,225 拆 出 境 外 - 同 業 33,808 22,749 25,634 11, , , , ,978 減 : 減 值 準 備 - 同 業 (46) (10) (46) (10) 124, , , ,968 (b)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結 餘 於 - 1 個 月 內 到 期 87,020 69,147 83,919 69,147 - 超 過 1 個 月 但 在 1 年 內 到 期 30,226 75,086 44,290 72,007 - 超 過 1 年 到 期 6,839 3,814 9,639 3, , , , ,968

187 ( 續 ) (c)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年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計 提 ( 轉 回 ) 36 (19) 年 末 餘 額 (a)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買 入 返 售 金 融 資 產 - 境 內 同 業 205, , , ,607 - 境 內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139,873 86, ,714 86,416 - 境 外 同 業 , , , ,023 (b)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結 餘 於 - 1 個 月 內 到 期 191, , , ,876 - 超 過 1 個 月 但 在 1 年 內 到 期 117,135 90, ,497 90,172 - 超 過 1 年 到 期 36,099 84,975 36,099 84, , , , ,023

188 ( 續 ) (c)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債 券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8,334 31,013 8,175 31,013 -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1,629 10,452 1,629 10,452 - 其 他 債 券 127,226 77, ,226 77, , , , ,380 貸 款 票 據 97,219 43,696 96,353 42,814 信 託 受 益 權 63, ,391 63, ,391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45,492 38,113 45,492 38,113 債 權 收 益 權 1,180 1, , , , , (a)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1,467,585 1,325,810 1,263,567 1,162,140 票 據 貼 現 75,007 71,035 66,712 61,592 零 售 貸 款 和 墊 款 971, , , ,525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2,513,919 2,197,094 2,285,555 2,009,257 減 : 減 值 準 備 - 按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9,577) (7,002) (9,446) (6,921) -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55,588) (41,762) (53,721) (40,301) (65,165) (48,764) (63,167) (47,222) 貸 款 和 墊 款 淨 額 2,448,754 2,148,330 2,222,388 1,962,035

189 ( 續 ) (b) (i)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製 造 業 342, , , ,145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259, , , ,361 房 地 產 業 143,952 98, ,848 96,432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140, , , ,917 電 力 熱 力 燃 氣 及 水 生 產 和 供 應 業 98,514 58,028 65,575 57,517 建 築 業 98,350 89,314 94,406 70,236 採 礦 業 61,179 64,199 48,896 51,378 租 賃 和 商 務 服 務 業 49,343 37,561 47,185 33,663 水 利 環 境 和 公 共 設 施 管 理 業 30,328 34,383 29,866 27,561 信 息 傳 輸 軟 件 和 信 息 技 術 服 務 業 20,092 15,535 19,364 15,400 其 他 65,045 47,217 52,864 41,497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1,308,654 1,196,911 1,194,044 1,111,107 票 據 貼 現 75,007 71,035 66,712 61,592 信 用 卡 貸 款 219, , , ,971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321, , , ,432 小 微 貸 款 336, , , ,015 其 他 78,731 87,209 78,656 87,107 零 售 貸 款 和 墊 款 956, , , ,525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2,340,361 2,056,385 2,216,032 1,958,224

190 ( 續 ) (b) ( 續 ) (i) ( 續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42,097 36,923 31,847 23,136 房 地 產 業 36,031 32,694 9,451 6,229 金 融 業 29,410 18,677 1, 製 造 業 18,265 14,882 11,662 6,112 交 通 運 輸 業 7,925 6,818 1,529 1,567 信 息 業 2, , 娛 樂 業 其 他 22,551 18,029 11,852 13,084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158, ,899 69,523 51,033 信 用 卡 貸 款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7,754 7,105 小 微 貸 款 1,889 1,527 其 他 4,717 2,914 零 售 貸 款 和 墊 款 14,627 11,810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173, ,709 69,523 51,033 註 :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集 團 逾 90%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屬 於 中 國 境 內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 二 零 一 三 年 : 逾 90%)

191 ( 續 ) (c) 2014 年 初 餘 額 38,534 3,228 7,002 48,764 在 利 潤 表 中 計 提 的 減 值 準 備 ( 附 註 11) 12,287 5,732 14,876 32,895 在 利 潤 表 中 轉 回 的 減 值 準 備 ( 附 註 11) (22) (1) (1,618) (1,641) 本 年 核 銷 (4,456) (10,461) (14,917)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折 現 回 撥 (1) (654) (655)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核 銷 貸 款 和 墊 款 匯 率 變 動 年 末 餘 額 50,855 4,733 9,577 65,165 本 集 團 2013 年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準 備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其 減 值 其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準 備 按 組 合 準 備 按 個 別 的 減 值 準 備 方 式 評 估 方 式 評 估 總 額 年 初 餘 額 34,202 1,941 4,995 41,138 在 利 潤 表 中 計 提 的 減 值 準 備 ( 附 註 11) 4,405 1,661 4,861 10,927 在 利 潤 表 中 轉 回 的 減 值 準 備 ( 附 註 11) (8) (1) (722) (731) 本 年 核 銷 (398) (1,736) (2,134)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折 現 回 撥 (1) (405) (406)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核 銷 貸 款 和 墊 款 本 年 淨 轉 出 (8) (8) 匯 率 變 動 (65) (22) (87) 年 末 餘 額 38,534 3,228 7,002 48,764

192 ( 續 ) (c) ( 續 ) 2014 年 初 餘 額 37,073 3,228 6,921 47,222 在 利 潤 表 中 計 提 的 減 值 準 備 11,865 5,727 14,803 32,395 在 利 潤 表 中 轉 回 的 減 值 準 備 (1,602) (1,602) 本 年 核 銷 (4,452) (10,452) (14,904)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折 現 回 撥 (653) (653)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核 銷 貸 款 和 墊 款 匯 率 變 動 年 末 餘 額 48,989 4,732 9,446 63,167 本 行 2013 年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準 備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其 減 值 其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準 備 按 組 合 準 備 按 個 別 的 減 值 準 備 方 式 評 估 方 式 評 估 總 額 年 初 餘 額 33,277 1,941 4,921 40,139 在 利 潤 表 中 計 提 的 減 值 準 備 3,857 1,657 4,822 10,336 在 利 潤 表 中 轉 回 的 減 值 準 備 (686) (686) 本 年 核 銷 (394) (1,733) (2,127)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折 現 回 撥 (404) (404)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核 銷 貸 款 和 墊 款 本 年 淨 轉 出 (8) (8) 匯 率 變 動 (61) (21) (82) 年 末 餘 額 37,073 3,228 6,921 47,222

193 ( 續 ) (d) 2014 (i) (ii) (ii) (iii) 發 放 給 下 列 客 戶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 金 融 機 構 72,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2,413,844 7,408 20,483 2,441, ,743 2,486,027 7,408 20,484 2,513, ,743 減 : 對 應 下 列 客 戶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減 值 準 備 - 金 融 機 構 (87) (1) (88)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50,768) (4,733) (9,576) (65,077) (50,855) (4,733) (9,577) (65,165) 發 放 給 下 列 客 戶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淨 額 - 金 融 機 構 72,096 72,096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2,363,076 2,675 10,907 2,376,658 2,435,172 2,675 10,907 2,448,754

194 ( 續 ) (d) ( 續 ) 本 集 團 2013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已 減 值 貸 款 按 個 別 方 式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減 值 準 備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其 減 值 準 備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其 減 值 準 備 按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總 額 和 墊 款 總 額 佔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的 百 分 比 評 估 的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中 抵 押 物 公 允 價 值 ( 註 (i)) ( 註 (ii)) ( 註 (ii)) ( 註 (iii)) 發 放 給 下 列 客 戶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 金 融 機 構 54,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2,124,225 5,005 13,289 2,142, ,663 2,178,799 5,005 13,290 2,197, ,663 減 : 對 應 下 列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減 值 準 備 - 金 融 機 構 (56) (1) (57)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38,478) (3,228) (7,001) (48,707) (38,534) (3,228) (7,002) (48,764) 發 放 給 下 列 客 戶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淨 額 - 金 融 機 構 54,518 54,518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2,085,747 1,777 6,288 2,093,812 2,140,265 1,777 6,288 2,148,330

195 ( 續 ) (d) ( 續 ) 2014 (i) (ii) (ii) (iii) 發 放 給 下 列 客 戶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 金 融 機 構 25,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2,232,766 7,404 20,060 2,260, ,425 2,258,090 7,404 20,061 2,285, ,425 減 : 對 應 下 列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減 值 準 備 - 金 融 機 構 (55) (1) (56)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48,934) (4,732) (9,445) (63,111) (48,989) (4,732) (9,446) (63,167) 發 放 給 下 列 客 戶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淨 額 - 金 融 機 構 25,269 25,269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2,183,832 2,672 10,615 2,197,119 2,209,101 2,672 10,615 2,222,388

196 ( 續 ) (d) ( 續 ) 本 行 2013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已 減 值 貸 款 按 個 別 方 式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減 值 準 備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其 減 值 準 備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其 減 值 準 備 按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總 額 和 墊 款 總 額 佔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的 百 分 比 評 估 的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中 抵 押 物 公 允 價 值 ( 註 (i)) ( 註 (ii)) ( 註 (ii)) ( 註 (iii)) 發 放 給 下 列 客 戶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 金 融 機 構 23,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1,967,726 4,996 13,072 1,985, ,512 1,991,188 4,996 13,073 2,009, ,512 減 : 對 應 下 列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減 值 準 備 - 金 融 機 構 (36) (1) (37)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37,037) (3,228) (6,920) (47,185) (37,073) (3,228) (6,921) (47,222) 發 放 給 下 列 客 戶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淨 額 - 金 融 機 構 23,426 23,426 - 非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1,930,689 1,768 6,152 1,938,609 1,954,115 1,768 6,152 1,962,035 註 : (i) 該 等 貸 款 和 墊 款 包 括 並 無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出 現 減 值 的 個 別 貸 款 和 墊 款 (ii)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包 括 這 些 有 客 觀 證 據 確 定 出 現 減 值, 並 包 括 按 以 下 評 估 方 式 進 行 減 值 評 估 的 貸 款 :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即 同 類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 或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iii) 抵 押 物 的 公 允 價 值 是 管 理 層 在 現 有 的 外 部 評 估 價 值 基 礎 上, 考 慮 最 近 的 資 產 變 賣 的 記 錄 及 市 場 情 況 而 得 出 估 值

197 ( 續 ) (e) 下 表 提 供 了 貸 款 和 墊 款 中 有 關 本 集 團 作 為 出 租 人 就 出 租 一 些 物 業 和 設 備 的 應 收 融 資 租 賃 款 項 的 分 析 : 年 12 月 31 日 最 低 租 賃 未 實 現 最 低 租 賃 應 收 款 總 額 融 資 收 益 應 收 款 現 值 1 年 以 內 35,411 (4,678) 30,733 30,503 (3,061) 27,442 一 年 以 上 至 五 年 63,895 (6,773) 57,122 48,386 (4,792) 43,594 五 年 以 上 10,461 (716) 9,745 5,267 (476) 4, ,767 (12,167) 97,600 84,156 (8,329) 75,827 減 : 減 值 準 備 - 按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92) (91) -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1,626) (1,213) 應 收 融 資 租 賃 款 項 淨 額 95,882 74,523 註 :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行 貸 款 和 墊 款 中 應 收 融 資 租 賃 款 項 淨 額 為 零 ( 二 零 一 三 年 : 零 )

198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債 券 投 資 11,668 9,252 11,449 9,075 貸 款 和 墊 款 7,691 5,697 7,437 5,501 其 他 4,201 2,750 3,525 2,243 23,560 17,699 22,411 16, 本 集 團 本 行 附 註 年 年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21(a) 40,190 23,223 37,218 20,394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53(f) 9,315 5,925 8,346 5,51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1(b) 278, , , ,92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1(c) 259, , , ,503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21(d) 408, , , , , , , ,920 (a) 本 集 團 本 行 註 年 年 交 易 性 金 融 資 產 (i) 33,022 14,611 32,146 14,001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ii) 7,168 8,612 5,072 6,393 40,190 23,223 37,218 20,394

199 ( 續 ) (a) ( 續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i) 交 易 性 金 融 資 產 上 市 境 內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5,351 4,129 5,351 4,129 -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11,002 5,703 11,002 5,703 - 其 他 債 券 12,744 2,465 12,744 2,445 - 基 金 投 資 3 境 外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1, , 其 他 債 券 1, , 股 權 投 資 基 金 投 資 2 33,010 14,454 32,134 14,001 非 上 市 境 外 - 其 他 債 券 紙 貴 金 屬 ( 多 頭 ) ,022 14,611 32,146 14,001

200 ( 續 ) (a) ( 續 ) (ii)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上 市 境 內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3,621 4,588 3,621 4,588 境 外 -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62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其 他 債 券 1, ,324 7,134 4,878 6,094 非 上 市 境 內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境 外 - 其 他 債 券 813 1, , ,168 8,612 5,072 6,393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由 下 列 機 構 發 行 : - 政 府 5,651 4,581 5,650 4,414 -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18,018 13,108 16,777 12,561 - 企 業 16,521 5,534 14,791 3,419 40,190 23,223 37,218 20,394

201 ( 續 ) (b)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上 市 境 內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77,265 49,846 77,145 49,846 -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債 券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22,011 27,922 19,792 25,455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89,364 94,278 86,832 91,263 - 其 他 債 券 61,294 89,849 60,673 89,571 - 基 金 投 資 243 境 外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3,468 2,611 1,931 1,624 - 其 他 債 券 3,945 5,219 2,720 3,989 - 股 權 投 資 1, 基 金 投 資 , , , ,374 減 : 減 值 準 備 (169) (166) (169) (166) 258, , , ,208 非 上 市 境 內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3, ,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其 他 債 券 2,376 1,922 2,376 1,922 - 股 權 投 資 基 金 投 資 境 外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6,875 7,995 1,637 1,040 - 其 他 債 券 6,213 8,066 5,682 7,783 - 股 權 投 資 基 金 投 資 ,170 19,740 13,830 12,048 減 : 減 值 準 備 (442) (408) (341) (333) 19,728 19,332 13,489 11, , , , ,923

202 ( 續 ) (b) ( 續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由 下 列 機 構 發 行 : - 政 府 83,346 58,383 82,962 58,314 -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125, , , ,748 - 企 業 69,269 96,963 66,216 94, , , , ,923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計 提 本 年 轉 回 (3) (16) (16) 本 年 核 銷 (14) 匯 兌 損 益 11 (13) 11 (13) 年 末 餘 額

203 ( 續 ) (c)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上 市 境 內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109,428 90, ,428 90,383 -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21,854 18,055 21,854 18,055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120,165 91, ,165 91,467 - 其 他 債 券 2,816 2,838 2,816 2,838 境 外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其 他 債 券 803 1, , , , ,581 減 : 減 值 準 備 (71) (78) (71) (78) 256, , , ,503 非 上 市 境 外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其 他 債 券 3,360 4, ,360 4, 減 : 減 值 準 備 3,360 4, , , , ,503

204 ( 續 ) (c) ( 續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由 下 列 機 構 發 行 : - 政 府 113,350 94, ,430 90,349 -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142, , , ,816 - 企 業 3,501 4,256 2,816 3, , , , ,503 上 市 債 券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261, , , ,068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度, 本 集 團 無 提 前 處 置 尚 未 到 期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類 債 券 資 產 ( 二 零 一 三 年 : 無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轉 回 (9) (1) (9) (1) 本 年 核 銷 (91) 匯 兌 損 益 2 (4) 2 (2) 年 末 餘 額

205 ( 續 ) (d)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非 上 市 境 內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21,167 9,993 21,159 9,993 - 其 他 債 券 21,335 12,462 21,335 12,462 - 保 險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56,330 40,670 56,330 40,670 - 信 託 受 益 權 112,038 92, ,997 92,321 - 券 商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111,393 57, ,393 57,983 - 基 金 公 司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及 其 他 85,901 21,166 85,702 21,166 境 外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 , , , ,648 減 : 減 值 準 備 (68) (63) (68) (63) 408, , , ,585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由 下 列 機 構 發 行 : - 政 府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386, , , ,301 - 企 業 21,335 12,462 21,335 12, , , , ,585 上 述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均 未 上 市 交 易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年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計 提 4 1 本 年 轉 回 匯 兌 損 益 1 (1) 年 末 餘 額 68 63

206 ( 續 ) (e) 本 集 團 本 行 註 年 年 交 易 性 金 融 負 債 (i) 1,007 1, ,216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ii) 12,362 20,580 11,952 20,144 13,369 21,891 12,929 21,360 (i)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上 市 - 交 易 性 權 益 負 債 交 易 性 基 金 負 債 28 紙 貴 金 屬 ( 空 頭 ) 977 1, ,216 1,007 1, ,216 (ii)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境 內 - 拆 入 紙 貴 金 屬 2,029 14,848 2,029 14,848 - 其 他 2,214 2,214 境 外 - 發 行 存 款 證 3,020 5,732 2,610 5,296 - 發 行 債 券 5,099 5,099 12,362 20,580 11,952 20,144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的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的 公 允 價 值 與 按 合 同 到 期 日 應 支 付 持 有 人 的 金 額 的 差 異 並 不 重 大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和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及 該 日, 由 於 本 集 團 信 用 風 險 變 化 導 致 上 述 金 融 負 債 公 允 價 值 變 化 的 金 額 並 不 重 大

207 ( 續 ) (f) 本 集 團 設 有 多 項 會 計 政 策 和 披 露 規 定, 要 求 計 量 金 融 工 具 和 非 金 融 資 產 和 負 債 的 公 允 價 值 本 集 團 就 計 量 公 允 價 值 制 定 了 一 個 控 制 架 構, 包 括 設 立 估 值 團 隊, 全 面 監 控 所 有 重 大 的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包 括 三 層 次 的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並 負 責 向 首 席 財 務 官 直 接 報 告 估 值 團 隊 會 定 期 審 閱 重 大 和 不 可 觀 察 的 輸 入 值 和 估 值 調 整 如 果 使 用 第 三 方 信 息 ( 如 經 紀 報 價 或 定 價 服 務 ) 來 計 量 公 允 價 值, 估 值 團 隊 會 評 核 從 第 三 方 得 到 的 證 據, 以 支 持 有 關 估 值 可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規 定 的 結 論, 包 括 有 關 估 值 已 分 類 為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中 的 應 屬 層 次 重 大 的 估 值 事 項 須 向 集 團 審 計 委 員 會 報 告 在 計 量 資 產 或 負 債 的 公 允 價 值 時, 本 集 團 會 盡 量 使 用 市 場 上 可 觀 察 的 數 據 公 允 價 值 會 根 據 估 值 技 術 所 採 用 的 輸 入 值 來 分 類 為 不 同 的 層 次, 詳 情 如 下 下 表 列 示 了 本 集 團 在 每 個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持 續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於 本 報 告 期 末 的 公 允 價 值 信 息 及 其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層 次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結 果 所 屬 層 次 取 決 於 對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整 體 而 言 具 有 重 要 意 義 的 最 低 層 次 的 輸 入 值 三 個 層 次 輸 入 值 的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層 次 輸 入 值 : 在 計 量 日 能 夠 取 得 的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在 活 躍 市 場 上 未 經 調 整 的 報 價 ; 第 二 層 次 輸 入 值 : 除 第 一 層 次 輸 入 值 外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可 觀 察 的 輸 入 值 ; 第 三 層 次 輸 入 值 :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的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本 集 團 會 在 出 現 變 動 的 報 告 期 末 確 認 在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之 間 的 轉 換 本 集 團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均 持 續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不 存 在 非 持 續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208 ( 續 ) (f) ( 續 ) 下 表 按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分 析 在 報 告 期 末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 交 易 性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3,988 28,310 32,298 3,825 28,309 32,134 - 紙 貴 金 屬 ( 多 頭 ) 股 權 投 資 ,700 28,322 33,022 3,825 28,321 32,146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1,454 5, , , ,072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9, ,315 8,346 8,34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26, , ,094 13, , ,973 - 股 權 投 資 1, , 基 金 投 資 , , ,526 14, , ,942 34, , ,031 18, , ,506 交 易 性 金 融 負 債 - 紙 貴 金 屬 ( 空 頭 ) 交 易 性 權 益 負 債 交 易 性 基 金 負 債 ,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拆 入 紙 貴 金 屬 2,029 2,029 2,029 2,029 -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410 2,610 3,020 2,610 2,610 - 已 發 行 債 券 5,099 5,099 5,099 5,099 - 其 他 2,214 2,214 2,214 2,214 9,752 2,610 12,362 9,342 2,610 11,952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10,246 10,246 9,266 9, ,975 2,610 23,615 19,585 2,610 22,195

209 ( 續 ) (f) ( 續 ) 2013 年 本 集 團 本 行 第 1 層 次 第 2 層 次 第 3 層 次 總 額 第 1 層 次 第 2 層 次 第 3 層 次 總 額 交 易 性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1,662 12,604 14,266 1,473 12,528 14,001 - 股 權 投 資 基 金 投 資 5 5 2,007 12,604 14,611 1,473 12,528 14,001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750 7, , , ,393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5, ,925 5,515 5,51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24, , ,301 14, , ,056 - 股 權 投 資 , 基 金 投 資 , , ,911 15, , ,923 28, , ,059 17, , ,832 交 易 性 金 融 負 債 - 紙 貴 金 屬 ( 空 頭 ) 1,216 1,216 1,216 1,216 - 交 易 性 權 益 負 債 交 易 性 基 金 負 債 ,216 1,311 1,216 1,216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拆 入 紙 貴 金 屬 14,848 14,848 14,848 14,848 -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436 5,296 5,732 5,296 5,296 15,284 5,296 20,580 14,848 5,296 20,144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8,235 8,235 7,802 7, ,735 5,296 30,126 23,866 5,296 29,162 於 本 年 度, 金 融 工 具 並 無 在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的 第 一 和 第 二 層 次 之 間 作 出 重 大 轉 移

210 ( 續 ) (f) ( 續 ) (i) 對 於 有 活 躍 市 場 報 價 的 外 幣 債 券 採 用 Bloomberg 發 佈 的 活 躍 市 場 報 價 (ii) 估 值 日 當 日 中 國 債 券 信 息 網 存 在 估 值 的 人 民 幣 債 券, 採 用 中 國 債 券 信 息 網 最 新 發 佈 的 估 值 結 果 確 定 其 公 允 價 值 對 於 沒 有 活 躍 市 場 報 價 的 外 幣 債 券 採 用 Bloomberg 發 佈 的 綜 合 估 值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中 的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的 公 允 價 值 是 採 用 對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約 定 價 格 與 市 場 遠 期 價 格 之 差 折 現 的 方 法 來 確 定 所 使 用 的 折 現 率 為 報 告 期 末 相 關 的 人 民 幣 掉 期 收 益 率 曲 線 外 匯 期 權 合 約 的 公 允 價 值 是 基 於 Black-Scholes 模 型, 採 用 外 匯 即 期 貨 幣 收 益 率 匯 率 波 動 率 確 定 使 用 的 市 場 數 據 來 自 Bloomberg REUTERS 等 供 應 商 提 供 的 活 躍 市 場 報 價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中 的 利 率 掉 期 合 約 的 公 允 價 值 為 假 設 於 報 告 期 末 終 止 該 掉 期 合 約 預 計 所 應 收 或 應 付 金 額 折 現 所 使 用 的 折 現 率 為 報 告 期 末 相 關 的 人 民 幣 掉 期 收 益 率 曲 線 (iii) 第 三 層 次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量 化 信 息 如 下 : 估 值 技 術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125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風 險 調 整 折 現 率 非 上 市 可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346 上 市 公 司 比 較 法 流 動 性 折 價 非 上 市 可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382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風 險 調 整 折 現 率 非 上 市 可 供 出 售 基 金 投 資 25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風 險 調 整 折 現 率 非 上 市 衍 生 工 具 15 二 項 式 點 陣 模 型 波 動 率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2,610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風 險 調 整 折 現 率

211 ( 續 ) (f) ( 續 ) (iii) ( 續 ) (1) 下 表 列 示 在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第 三 層 次 所 計 量 公 允 價 值 的 期 初 結 餘 與 期 末 結 餘 之 間 的 變 動 :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收 益 或 損 失 -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36) (36) -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中 確 認 (4) (4) 購 買 出 售 和 結 算 (16) (16)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於 報 告 日 持 有 的 以 上 資 產 項 目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損 失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5,296 5,296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收 益 或 損 失 發 行 1,056 1,056 出 售 和 結 算 (3,787) (3,787)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610 2,610 於 報 告 日 持 有 的 以 上 負 債 項 目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損 失 39 39

212 ( 續 ) (f) ( 續 ) (iii) ( 續 ) (1) ( 續 ) 下 表 列 示 在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第 三 層 次 所 計 量 公 允 價 值 的 期 初 結 餘 與 期 末 結 餘 之 間 的 變 動 :( 續 ) 本 集 團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可 供 出 售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金 融 資 產 總 額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收 益 或 損 失 -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2 (8) (6) -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中 確 認 (2) (2) 購 買 出 售 和 結 算 (15) (63) (78)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於 報 告 日 持 有 的 以 上 資 產 項 目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損 失 1 (5) (4) 本 集 團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總 額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3,056 3,056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收 益 或 損 失 (115) (115) 發 行 2,939 2,939 出 售 和 結 算 (584) (584)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5,296 5,296 於 報 告 日 持 有 的 以 上 負 債 項 目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損 失 (85) (85)

213 ( 續 ) (f) ( 續 ) (iii) ( 續 ) (1) ( 續 ) 下 表 列 示 在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第 三 層 次 所 計 量 公 允 價 值 的 期 初 結 餘 與 期 末 結 餘 之 間 的 變 動 :( 續 )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收 益 或 損 失 -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 於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中 確 認 購 買 出 售 和 結 算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於 報 告 日 持 有 的 以 上 資 產 項 目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損 失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5,296 5,296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收 益 或 損 失 發 行 1,056 1,056 出 售 和 結 算 (3,787) (3,787)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610 2,610 於 報 告 日 持 有 的 以 上 負 債 項 目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損 失 39 39

214 ( 續 ) (f) ( 續 ) (iii) ( 續 ) (1) ( 續 ) 下 表 列 示 在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第 三 層 次 所 計 量 公 允 價 值 的 期 初 結 餘 與 期 末 結 餘 之 間 的 變 動 :( 續 ) 本 行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股 權 投 資 總 額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收 益 或 損 失 (8) (8) 出 售 和 結 算 (63) (63)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於 報 告 日 持 有 以 上 資 產 項 目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損 失 (5) (5) 本 行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總 額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3,056 3,056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收 益 或 損 失 (115) (115) 發 行 2,939 2,939 出 售 和 結 算 (584) (584)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5,296 5,296 於 報 告 日 持 有 的 以 上 負 債 項 目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的 未 實 現 收 益 或 損 失 (85) (85)

215 ( 續 ) (f) ( 續 ) (iii) ( 續 ) (2)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於 若 干 情 況 下 採 用 估 值 模 型 計 量, 該 等 模 型 依 據 的 假 設, 並 無 相 同 工 具 的 可 觀 察 現 行 市 場 交 易 價 格 支 持, 亦 不 是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數 據 為 基 礎 下 表 列 示 公 允 價 值 的 敏 感 度, 即 因 合 理 可 行 的 替 代 假 設 所 產 生 正 負 10% 變 動 而 導 致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情 況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13 (13) 13 (13)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1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股 權 投 資 73 (73) 44 (44) - 基 金 投 資 2 (2)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261 (261) 261 (261)

216 ( 續 ) (f) ( 續 ) (iii) ( 續 ) (2) ( 續 ) 本 集 團 本 行 2013 年 2013 年 對 損 益 或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的 影 響 對 損 益 或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的 影 響 有 利 變 動 ( 不 利 變 動 ) 有 利 變 動 ( 不 利 變 動 )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債 券 投 資 13 (13) 13 (13)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3 (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股 權 投 資 68 (68) 44 (44) - 基 金 投 資 2 (2) 指 定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530 (530) 530 (530) (3)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集 團 上 述 持 續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各 層 次 之 間 沒 有 發 生 轉 換 本 集 團 是 在 發 生 轉 換 當 年 的 報 告 期 末 確 認 各 層 次 之 間 的 轉 換 (4)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集 團 上 述 持 續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所 使 用 的 估 值 技 術 並 未 發 生 變 更

217 本 行 年 未 上 市 股 份 投 資 成 本 - 普 通 股 39,646 37,041 - 永 續 債 券 ( 註 ) 1,612 減 : 減 值 準 備 (1,768) (1,768) 39,490 35,273 註 : 該 債 券 為 永 隆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分 別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和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向 本 行 定 向 發 行 的 永 續 債 美 元 各 130 百 萬 元 下 表 只 載 列 對 本 集 團 的 業 績 資 產 或 負 債 有 重 大 影 響 的 子 公 司 詳 情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本 集 團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均 為 普 通 股 這 些 子 公 司 均 為 附 註 2(d) 所 界 定 的 子 公 司, 並 已 在 本 集 團 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綜 合 計 算 註 冊 成 立 及 經 營 地 點 已 發 行 及 繳 足 股 本 詳 情 ( 百 萬 元 ) 本 行 持 有 所 有 權 百 分 比 主 要 業 務 經 濟 性 質 或 類 型 法 定 代 表 人 公 司 名 稱 招 銀 國 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 註 (i)) 香 港 港 幣 1, % 財 務 諮 詢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丁 偉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 註 (ii)) 上 海 人 民 幣 6, %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連 柏 林 永 隆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註 (iii)) 香 港 港 幣 1, % 銀 行 業 務 有 限 公 司 馬 蔚 華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註 (iv)) 深 圳 人 民 幣 %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張 光 華 註 : (i) 招 銀 國 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 招 銀 國 際 ) 原 名 為 江 南 財 務 有 限 公 司, 為 本 行 經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銀 覆 號 批 准 的 全 資 子 公 司, 並 根 據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銀 覆 號 文 的 批 覆,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正 式 更 名 為 招 銀 國 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行 對 招 銀 國 際 增 資 港 幣 750 百 萬 元, 增 資 後 招 銀 國 際 股 本 為 港 幣 1,000 百 萬 元, 本 行 持 有 股 權 百 分 比 不 變 (ii)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 招 銀 租 賃 ) 為 本 行 經 中 國 銀 監 會 銀 監 覆 號 批 准 設 立 的 全 資 子 公 司,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四 月 正 式 開 業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行 對 招 銀 租 賃 增 資 人 民 幣 2,000 百 萬 元, 增 資 後 招 銀 租 賃 股 本 為 人 民 幣 6,000 百 萬 元, 本 行 持 有 股 權 百 分 比 不 變 (iii) (iv) 永 隆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永 隆 銀 行 ) 為 本 行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通 過 協 議 收 購 的 全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的 協 議 收 購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一 月 十 五 日 完 成 永 隆 銀 行 已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一 月 十 六 日 起 撤 回 其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的 上 市 地 位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招 商 基 金 ), 原 為 本 行 的 聯 營 公 司,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通 過 以 63,567, 歐 元 的 價 格 受 讓 荷 蘭 投 資 公 司 所 轉 讓 的 招 商 基 金 21.6% 的 股 權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以 現 金 支 付 兌 價 後, 佔 招 商 基 金 的 股 權 由 33.4% 增 加 到 55.0%, 取 得 對 招 商 基 金 的 控 制 招 商 基 金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成 為 本 行 子 公 司

218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未 上 市 股 份 投 資 成 本 所 佔 淨 資 產 1, 貸 款 予 合 營 公 司 7 9 1, 按 權 益 法 確 認 的 投 資 收 益 其 他 權 益 變 動 35 (9) 本 集 團 的 主 要 合 營 公 司 資 料 如 下 : 本 集 團 持 有 所 有 權 百 分 比 已 發 行 本 行 持 有 子 公 司 持 有 註 冊 成 立 及 及 繳 足 本 集 團 所 佔 所 有 權 所 有 權 公 司 名 稱 商 業 模 式 經 營 地 點 股 本 詳 情 有 效 利 益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主 要 業 務 ( 千 元 ) 招 商 信 諾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註 (i))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人 民 幣 1,450, % 50.00%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銀 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註 (ii))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港 幣 150, % 14.29% 提 供 退 休 計 劃 之 信 託 行 政 及 保 管 服 務 銀 聯 通 寶 有 限 公 司 ( 註 (iii))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港 幣 10, % 20.00% 提 供 自 動 櫃 員 機 之 網 絡 服 務 香 港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港 幣 420, % 16.67%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銀 和 再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港 幣 200, % 21.00% 再 保 險 業 務 i-tech Solutions Limited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港 幣 6, % 50.00% 電 子 文 件 處 理 深 圳 市 招 銀 協 同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人 民 幣 10, % 51.00% 基 金 管 理 深 圳 市 協 同 禾 盛 併 購 基 金 合 夥 企 業 深 圳 人 民 幣 484, % 5.16% 投 資 深 圳 市 聯 招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人 民 幣 40, % 50.00% 計 算 機 網 絡 服 務

219 ( 續 ) 本 集 團 唯 一 對 財 務 報 表 有 重 要 影 響 的 合 營 公 司 為 招 商 信 諾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其 財 務 信 息 列 示 如 下 :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 折 舊 和 攤 銷 所 得 稅 費 用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收 入 淨 利 潤 2014 百 分 之 一 百 14,448 12,039 2,409 5, 本 集 團 的 有 效 權 益 7,224 6,020 1,204 2, 百 分 之 一 百 10,678 9,504 1, (38) (24) 本 集 團 的 有 效 權 益 5,339 4, (19) (12) 單 項 而 言 不 重 要 的 合 營 公 司 的 財 務 信 息 如 下 : 淨 利 潤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2014 百 分 之 一 百 本 集 團 的 有 效 權 益 百 分 之 一 百 本 集 團 的 有 效 權 益 註 : (i) 本 行 與 信 諾 北 美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各 持 有 招 商 信 諾 50.00% 股 權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享 利 潤, 承 擔 風 險 和 虧 損 招 商 信 諾 是 本 行 銀 行 層 面 唯 一 的 合 營 安 排 本 行 對 該 投 資 作 為 合 營 公 司 投 資 核 算 (ii) 本 行 子 公 司 永 隆 銀 行 持 有 該 公 司 普 通 股 之 14.29% 及 擁 有 該 公 司 宣 派 股 息 之 13.33% 權 益 (iii) 本 行 子 公 司 永 隆 銀 行 為 五 位 創 辦 成 員 之 一, 並 共 同 擁 有 該 公 司 之 控 制 權 益 永 隆 銀 行 持 有 該 公 司 發 行 予 其 創 辦 成 員 普 通 股 之 20.00% 及 擁 有 該 公 司 宣 派 股 息 之 2.88% 權 益

220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所 佔 淨 資 產 商 譽 聯 營 公 司 為 非 上 市 公 司, 並 影 響 本 集 團 之 業 績 和 資 產, 其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資 料 列 示 如 下 : 本 集 團 持 有 所 有 權 百 分 比 已 發 行 本 行 子 公 司 註 冊 成 立 及 及 繳 足 本 集 團 所 佔 持 有 所 有 權 持 有 所 有 權 公 司 名 稱 商 業 模 式 經 營 地 點 股 本 詳 情 有 效 利 益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主 要 業 務 ( 千 元 ) 專 業 責 任 保 險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港 幣 3, % 27.00% 保 險 代 理 深 圳 招 銀 國 金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人 民 幣 20, % 40.00% 投 資 北 京 中 關 村 瞪 羚 投 資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人 民 幣 30, % 25.00% 基 金 管 理 以 上 公 司 單 項 而 言 都 不 是 本 集 團 重 要 的 聯 營 公 司, 其 財 務 信 息 如 下 : 淨 利 潤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綜 合 收 益 總 額 2014 百 分 之 一 百 7 7 本 集 團 所 佔 有 效 權 益 百 分 之 一 百 2 2 本 集 團 所 佔 有 效 權 益

221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16,879 4,241 5,989 6,185 1,408 5,533 40,235 購 置 343 2,598 2, ,021 7,473 重 分 類 及 轉 入 轉 出 (18) (1) (54) 438 出 售 報 廢 (112) (33) (1,490) (2,125) (548) (4,308) 匯 兌 差 額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7,166 6,806 7,238 4,914 1,872 5,985 43,981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4,106 4,317 3, ,790 16,036 折 舊 836 1, ,416 重 分 類 及 轉 入 轉 出 5 (12) 29 (23) (1) 出 售 報 廢 (33) (402) (2,108) (468) (3,011) 匯 兌 差 額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947 4,947 2, ,099 16,536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219 6,806 2,291 2,598 1,645 1,886 27,445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12,773 4,241 1,672 2,515 1,255 1,743 24,199 本 集 團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在 建 工 程 電 子 設 備 裝 修 費 飛 行 設 備 及 船 舶 運 輸 及 其 他 合 計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13,705 3,476 5,148 5,103 1,389 5,081 33,902 企 業 合 併 增 加 固 定 資 產 購 置 760 3,615 1,002 1, ,363 重 分 類 及 轉 入 轉 出 2,548 (2,849) (7) (217) 出 售 報 廢 (44) (157) (21) (413) (635) 匯 兌 差 額 (91) (1) (3) (10) (69) (14) (188)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6,879 4,241 5,989 6,185 1,408 5,533 40,235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3,387 3,643 2, ,500 13,510 折 舊 ,185 重 分 類 及 轉 入 轉 出 (9) (4) 4 (9) 出 售 報 廢 (17) (173) (13) (377) (580) 匯 兌 差 額 (1) 1 (16) (31) (23) (70)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106 4,317 3, ,790 16,036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773 4,241 1,672 2,515 1,255 1,743 24,199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10,318 3,476 1,505 2,237 1,275 1,581 20,392

222 ( 續 )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14,098 4,242 5,739 6,021 5,480 35,580 購 置 341 2,598 2, ,016 7,326 重 分 類 及 轉 入 轉 出 (66) (1) (52) (66) 出 售 報 廢 (112) (33) (1,488) (2,123) (547) (4,303) 匯 兌 差 額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4,265 6,806 6,843 4,738 5,924 38,576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3,374 4,184 3,607 3,762 14,927 折 舊 ,106 重 分 類 及 轉 入 轉 出 (9) (7) 29 (21) (8) 出 售 報 廢 (33) (400) (2,105) (466) (3,004) 匯 兌 差 額 18 7 (1)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044 4,741 2,222 4,059 15,066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221 6,806 2,102 2,516 1,865 23,510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10,724 4,242 1,555 2,414 1,718 20,653 本 行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在 建 工 程 電 子 設 備 裝 修 費 運 輸 及 其 他 合 計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10,841 3,475 4,996 4,948 5,037 29,297 購 置 760 3, , ,153 重 分 類 及 轉 入 轉 出 2,548 (2,849) (8) (218) 出 售 報 廢 (44) (157) (19) (412) (632) 匯 兌 差 額 (7) (1) (12) (20)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4,098 4,242 5,739 6,021 5,480 35,580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2,781 3,556 2,808 3,476 12,621 折 舊 ,891 重 分 類 及 轉 入 轉 出 (9) (4) 4 (9) 出 售 報 廢 (17) (169) (9) (375) (570) 匯 兌 差 額 14 1 (21) (6)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374 4,184 3,607 3,762 14,927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0,724 4,242 1,555 2,414 1,718 20,653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8,060 3,475 1,440 2,140 1,561 16,676

223 ( 續 ) (a)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的 賬 面 淨 值 按 土 地 租 賃 剩 餘 年 期 分 析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於 中 國 境 內 持 有 的 - 長 期 租 賃 ( 超 過 50 年 ) 中 期 租 賃 (10-50 年 ) 9,832 10,420 9,820 10,415 10,206 10,702 10,192 10,695 於 香 港 持 有 的 - 長 期 租 賃 ( 超 過 50 年 ) 1,069 1,084 - 中 期 租 賃 (10-50 年 ) ,994 2, 於 境 外 持 有 的 - 永 久 租 賃 ,219 12,773 10,221 10,724 (b)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認 為 沒 有 固 定 資 產 需 要 計 提 減 值 準 備 ( 二 零 一 三 年 : 無 ) (c)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有 賬 面 淨 值 約 人 民 幣 560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876 百 萬 元 ) 的 建 築 物 的 產 權 手 續 尚 在 辦 理 中 (d)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無 重 大 暫 時 閒 置 的 固 定 資 產 ( 二 零 一 三 年 : 無 )

224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年 初 餘 額 2,379 2, 本 年 轉 入 匯 兌 差 額 30 (54) 年 末 餘 額 2,477 2, 年 初 餘 額 折 舊 本 年 轉 入 (14) 匯 兌 差 額 10 (11) 1 (1) 年 末 餘 額 年 末 餘 額 1,684 1, 年 初 餘 額 1,701 1, (a) 投 資 性 房 地 產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的 賬 面 淨 值 按 土 地 租 賃 剩 餘 年 期 分 析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於 中 國 境 內 持 有 的 - 中 期 租 賃 (10-50 年 ) 於 香 港 持 有 的 - 長 期 租 賃 ( 超 過 50 年 ) 8 - 中 期 租 賃 (10-50 年 ) 1,088 1,170 1,088 1,178 1,684 1, (b) 本 集 團 投 資 物 業 主 要 為 永 隆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的 出 租 物 業 以 及 本 行 位 於 深 圳 的 總 行 大 樓 部 份 出 租 或 待 出 租 單 位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投 資 物 業 的 公 允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4,216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4,093 百 萬 元 ) 本 集 團 在 不 可 撤 銷 經 營 租 賃 內, 未 來 最 低 應 收 租 賃 款 項 總 額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1 年 或 以 下 年 以 上 至 5 年 年 以 上

225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1,297 1,991 1,034 4,322 本 年 購 入 轉 入 轉 出 6 6 匯 兌 差 額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532 2,424 1,059 5,015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326 本 年 計 提 轉 入 轉 出 1 1 匯 兌 差 額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7 1, ,723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25 1, ,292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1,126 1, ,996 本 集 團 土 地 使 用 權 軟 件 核 心 存 款 合 計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1,138 1,656 1,056 3,850 企 業 合 併 增 加 無 形 資 產 本 年 購 入 轉 入 轉 出 (9) (9) 匯 兌 差 額 (4) (22) (26)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97 1,991 1,034 4,322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本 年 計 提 轉 入 轉 出 (1) (1) 匯 兌 差 額 (2) (2) 4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26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126 1, ,996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851

226 ( 續 )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1,106 1,974 3,080 本 年 購 入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26 2,374 3,700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107 本 年 計 提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84 1,237 1,421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142 1,137 2,279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954 1,019 1,973 本 行 土 地 使 用 權 軟 件 合 計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934 1,649 2,583 本 年 購 入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106 1,974 3,080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本 年 計 提 匯 兌 差 額 (2) (1) (3)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07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954 1,019 1,973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760

227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減 少 年 末 餘 額 年 末 減 值 準 備 年 末 淨 額 永 隆 銀 行 ( 註 (i)) 10,177 10,177 (579) 9,598 招 商 基 金 ( 註 (ii)) 合 計 10,532 10,532 (579) 9,953 註 : (i) (ii)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本 行 取 得 永 隆 銀 行 53.12% 的 股 權 購 買 日, 永 隆 銀 行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12,898 百 萬 元, 其 中 本 行 佔 人 民 幣 6,851 百 萬 元, 其 低 於 合 併 成 本 的 差 額 確 認 為 商 譽 人 民 幣 10,177 百 萬 元 永 隆 銀 行 詳 細 信 息 參 見 附 註 22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本 行 取 得 招 商 基 金 55.00% 的 股 權 購 買 日, 招 商 基 金 可 辯 認 淨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752 百 萬 元, 其 中 本 行 佔 人 民 幣 414 百 萬 元, 其 低 於 合 併 成 本 的 差 額 確 認 為 商 譽 人 民 幣 355 百 萬 元 招 商 基 金 詳 細 信 息 參 見 附 註 22 商 譽 分 配 至 本 集 團 的 資 產 組, 即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收 購 的 永 隆 銀 行 和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收 購 的 招 商 基 金 本 集 團 計 算 資 產 組 的 可 收 回 金 額 時, 採 用 了 經 管 理 層 批 准 以 五 年 財 務 預 測 為 基 礎 編 製 的 預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五 年 後 的 現 金 流 量 是 按 平 穩 的 增 長 比 率 制 定 該 增 長 比 率 不 會 超 過 資 產 組 所 在 行 業 的 長 期 平 均 增 長 率 評 估 商 譽 減 值 時, 本 集 團 假 設 永 續 增 長 率 與 預 測 永 隆 銀 行 以 及 招 商 基 金 主 要 經 營 地 區 的 未 來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增 長 率 相 當 本 集 團 採 用 的 永 隆 銀 行 與 招 商 基 金 的 稅 前 貼 現 率 均 為 12%( 二 零 一 三 年 :12%)

228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0,291 8,064 9,962 7,82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771) (770) 淨 額 9,520 7,294 9,962 7,820 (a)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各 項 : 本 集 團 年 可 抵 扣 ( 應 納 稅 ) 暫 時 性 差 異 遞 延 所 得 稅 貸 款 和 墊 款 及 其 他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準 備 36,647 9,150 15,917 3,986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2,203) (550) 7,519 1,880 應 付 工 資 5,290 1,322 6,486 1,621 其 他 1, , 合 計 41,246 10,291 32,280 8,064 貸 款 和 墊 款 及 其 他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準 備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13) (3) 40 7 其 他 (5,022) (802) (4,848) (800) 合 計 (4,823) (771) (4,666) (770)

229 ( 續 ) (a) ( 續 ) 本 行 年 可 抵 扣 ( 應 納 稅 ) 暫 時 性 差 異 遞 延 所 得 稅 貸 款 和 墊 款 及 其 他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準 備 35,767 8,942 15,331 3,833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2,195) (549) 7,521 1,880 應 付 工 資 5,106 1,277 6,370 1,593 其 他 1, , 合 計 39,847 9,962 31,278 7,820 貸 款 和 墊 款 及 其 他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準 備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其 他 合 計 (b)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4,009 1,887 1,621 (223) 7,294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5,174 (299) 71 4,946 於 儲 備 確 認 (2,440) (263) (2,703) 由 於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1 (18) (17)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184 (553) 1,322 (433) 9,520

230 ( 續 ) (b) ( 續 ) 本 集 團 貸 款 和 墊 款 及 其 他 資 產 減 值 準 備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應 付 工 資 其 他 合 計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3, ,100 (506) 4,180 企 業 合 併 增 加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於 儲 備 確 認 1, ,084 由 於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1)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009 1,887 1,621 (223) 7,294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3,833 1,880 1, ,820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5,109 (316) 41 4,834 於 儲 備 確 認 (2,429) (263) (2,692)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942 (549) 1, ,962 本 行 貸 款 和 墊 款 及 其 他 資 產 減 值 準 備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應 付 工 資 其 他 合 計 於 2013 年 1 月 1 日 3, , ,838 於 損 益 中 確 認 於 儲 備 確 認 1, ,094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833 1,880 1, ,820 本 行 適 用 的 所 得 稅 稅 率 為 25%( 二 零 一 三 年 :25%)

231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待 清 算 款 項 3,883 3,709 3,690 3,180 待 處 理 抵 債 資 產 ( 註 (a)) 預 付 租 賃 費 押 金 及 保 證 金 裝 修 工 程 及 資 產 購 置 預 付 款 應 收 保 費 應 收 分 保 款 離 職 後 福 利 -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 附 註 37(b)) 其 他 7,159 3,807 3,060 2,723 合 計 14,091 9,604 8,434 7,152 (a)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年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其 他 合 計 1, 減 : 減 值 準 備 (943) (891) 待 處 理 抵 債 資 產 淨 額 (i)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內 共 處 置 抵 債 資 產 原 值 為 人 民 幣 444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19 百 萬 元 ) (ii) 本 集 團 計 劃 在 未 來 期 間 通 過 拍 賣 競 價 和 轉 讓 等 方 式 對 抵 債 資 產 進 行 處 置

232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同 業 存 放 - 境 內 203, , , ,605 - 境 外 108,135 55, ,422 55,870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 境 內 386, , , , , , ,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境 內 同 業 77, ,396 27,607 55,985 境 外 同 業 16,686 20,736 12,452 13,843 94, ,132 40,059 69,828

233 (a)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境 內 同 業 56, ,336 55, ,033 境 內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5,426 3,114 4,808 3,114 境 外 同 業 5, , , ,164 66, ,861 (b)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債 券 - 中 國 政 府 債 券 13,328 31,900 13,328 31,900 -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16,428 19,371 16,428 19,371 - 商 業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3,823 82,017 3,823 82,017 - 其 他 債 券 1, , , ,431 35, ,431 票 據 30,908 18,430 30,908 18,430 貸 款 913 1,303 66, ,164 66, ,861

234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公 司 存 款 - 活 期 973, , , ,900 - 定 期 1,237, ,728 1,183, ,988 2,211,411 1,806,952 2,144,552 1,755,888 零 售 存 款 - 活 期 644, , , ,823 - 定 期 448, , , ,170 1,093, ,324 1,014, ,993 3,304,438 2,775,276 3,158,746 2,654,881 於 客 戶 存 款 內 含 存 入 保 證 金, 存 入 保 證 金 情 況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承 兌 匯 票 保 證 金 167, , , ,678 貸 款 保 證 金 48,199 44,754 48,199 36,611 信 用 證 開 證 保 證 金 54,705 36,397 54,703 36,389 保 函 保 證 金 42,739 28,405 42,508 28,285 其 他 51,006 26,572 50,971 26, , , ,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發 行 債 券 1, , 客 戶 存 款 及 其 他 43,997 30,060 42,528 28,948 45,349 30,988 43,873 29,779

235 本 集 團 本 行 附 註 年 年 已 發 行 次 級 定 期 債 券 36(a) 32,396 21,047 29,966 18,676 已 發 行 長 期 債 券 36(b) 27,636 23,980 20,982 19,980 已 發 行 同 業 存 單 24,832 2,968 24,832 2,968 已 發 行 存 款 證 21,291 20,941 8,779 8, ,155 68,936 84,559 50,143 (a)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本 行 發 行 次 級 定 期 債 券 如 下 : 債 券 種 類 期 限 發 行 日 期 年 利 率 面 值 總 額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發 行 ( 人 民 幣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百 萬 元 ) 折 溢 價 攤 銷 本 期 償 還 年 末 餘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 註 (i)) 180 個 月 2008 年 9 月 4 日 5.90( 前 10 年 ); 7,000 6, , ( 第 11 個 計 息 年 度 起, 若 本 行 不 行 使 贖 回 權 )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 註 (ii)) 180 個 月 2012 年 12 月 28 日 ,700 11, ,686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 註 (iii)) 120 個 月 2014 年 4 月 18 日 ,300 11,300 (14) 11,286 18,676 11,300 (10) 29,966

236 ( 續 ) (a) ( 續 )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永 隆 銀 行 發 行 次 級 定 期 債 券 如 下 : 債 券 種 類 期 限 發 行 日 期 年 利 率 面 值 總 額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發 行 ( 人 民 幣 (%) ( 百 萬 元 ) 百 萬 元 ) 折 溢 價 攤 銷 本 期 償 還 年 末 餘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144 個 月 2009 年 12 月 28 日 5.70 港 幣 1,500 1, ,199 定 轉 浮 息 債 券 120 個 月 2012 年 11 月 6 日 3.50( 前 5 年 ); 美 元 200 1, ,231 T*+2.80( 第 6 個 計 息 年 度 起, 若 本 行 不 行 使 贖 回 權 ) 2, ,430 * T 為 5 年 期 美 國 國 庫 券 孳 息 率 註 : (i) 本 行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獲 得 銀 監 會 以 銀 監 覆 號 文 中 國 銀 監 會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發 行 次 級 債 券 的 批 覆 以 及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以 銀 市 場 許 准 予 字 2008 第 25 號 文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准 予 行 政 許 可 決 定 書 批 准 發 行 人 民 幣 30,000 百 萬 元 的 次 級 債 券 本 行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九 月 四 日 在 中 國 境 內 銀 行 間 債 券 市 場 向 機 構 投 資 者 成 功 發 行 了 總 額 分 別 為 人 民 幣 26,000 百 萬 元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級 債 券 及 人 民 幣 4,000 百 萬 元 的 浮 動 利 率 次 級 債 券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九 月 四 日 行 使 贖 回 權, 贖 回 了 人 民 幣 19,000 百 萬 元 和 人 民 幣 4,000 百 萬 元 兩 個 品 種 共 計 人 民 幣 23,000 百 萬 元 的 次 級 債 券 (ii) (iii)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得 銀 監 會 以 銀 監 覆 號 文 中 國 銀 監 會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發 行 次 級 債 券 的 批 覆 以 及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獲 得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以 銀 市 場 許 准 予 字 2012 第 91 號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准 予 行 政 許 可 決 定 書 批 准 發 行 不 超 過 人 民 幣 11,700 百 萬 元 次 級 債 券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在 中 國 境 內 銀 行 間 債 券 市 場 向 機 構 投 資 者 成 功 發 行 了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11,700 百 萬 元 的 固 定 利 率 次 級 債 券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月 二 十 九 日 獲 得 銀 監 會 以 銀 監 覆 號 文 中 國 銀 監 會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發 行 次 級 債 券 的 批 覆 以 及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五 日 獲 得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以 銀 市 場 許 准 予 字 2014 第 22 號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准 予 行 政 許 可 決 定 書 批 准 發 行 人 民 幣 11,300 百 萬 元 的 二 級 資 本 債 券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在 中 國 境 內 銀 行 間 債 券 市 場 發 行 二 級 資 本 債 券 人 民 幣 11,300 百 萬 元

237 ( 續 ) (b)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本 行 發 行 長 期 債 券 如 下 : 債 券 種 類 期 限 發 行 日 期 年 利 率 面 值 總 額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發 行 ( 人 民 幣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百 萬 元 ) 折 溢 價 攤 銷 本 期 償 還 年 末 餘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12 招 行 01( 註 (i)) 60 個 月 2012 年 3 月 14 日 ,500 6, , 招 行 02( 註 (i)) 60 個 月 2012 年 3 月 14 日 R* ,500 13, , 招 行 03( 註 (ii)) 36 個 月 2014 年 4 月 10 日 ,000 1,000 (4) ,980 1, ,982 * R 為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公 佈 的 一 年 期 整 存 整 取 定 期 儲 蓄 存 款 利 率, 首 個 計 息 日 的 基 準 利 率 為 3.50% 註 : (i) (ii)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十 二 日 獲 得 銀 監 會 以 銀 監 覆 號 文 中 國 銀 監 會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發 行 金 融 債 券 的 批 覆 以 及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一 月 十 六 日 獲 得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以 銀 市 場 許 准 予 字 2012 第 2 號 文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准 予 行 政 許 可 決 定 書 批 准 發 行 人 民 幣 20,000 百 萬 元 的 金 融 債 券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三 月 十 四 日 在 中 國 境 內 銀 行 間 債 券 市 場 公 開 發 行 總 額 分 別 為 人 民 幣 6,500 百 萬 元 的 固 定 利 率 金 融 債 券 及 人 民 幣 13,500 百 萬 元 的 浮 動 利 率 金 融 債 券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二 月 十 三 日 獲 得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銀 函 2014 第 35 號 文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赴 香 港 發 行 人 民 幣 債 券 的 批 覆 以 及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三 月 十 一 日 獲 得 國 家 發 展 和 改 革 委 員 會 發 改 外 資 號 文 國 家 發 展 改 革 委 員 會 關 於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發 行 人 民 幣 債 券 的 批 覆 批 准 發 行 人 民 幣 1,000 百 萬 元 的 金 融 債 券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日 赴 香 港 發 行 總 額 人 民 幣 1,000 百 萬 元 的 普 通 金 融 債 券

238 ( 續 ) (b) ( 續 )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招 銀 租 賃 發 行 長 期 債 券 如 下 : 債 券 種 類 期 限 發 行 日 期 年 利 率 面 值 總 額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發 行 ( 人 民 幣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百 萬 元 ) 折 溢 價 攤 銷 本 期 償 還 年 末 餘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 註 (iii)) 36 個 月 2013 年 6 月 26 日 ,000 1,000 1,000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 註 (iii)) 60 個 月 2013 年 6 月 26 日 ,000 1,000 1,000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 註 (iii)) 36 個 月 2013 年 7 月 24 日 ,000 1,000 1,000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 註 (iii)) 60 個 月 2013 年 7 月 24 日 ,000 1,000 1,000 4,000 4,000 註 : (iii) 經 銀 監 會 中 國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關 於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發 行 金 融 債 券 的 批 覆 ( 銀 監 覆 號 ) 和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准 予 行 政 許 可 決 定 書 ( 銀 市 場 許 准 予 字 2013 第 33 號 ) 批 准, 招 銀 租 賃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發 行 了 二 零 一 三 年 招 銀 租 賃 第 一 期 金 融 債 券 人 民 幣 2,000 百 萬 元,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七 月 二 十 四 日 發 行 了 二 零 一 三 年 招 銀 租 賃 第 二 期 金 融 債 券 人 民 幣 2,000 百 萬 元 其 中, 本 行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招 銀 租 賃 發 行 的 金 融 債 券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440 百 萬 元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招 銀 國 際 下 屬 子 公 司 招 銀 國 際 租 賃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招 銀 國 際 租 賃 ) 發 行 長 期 債 券 如 下 : 債 券 種 類 期 限 發 行 日 期 年 利 率 面 值 總 額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發 行 ( 人 民 幣 (%)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百 萬 元 ) 折 溢 價 攤 銷 本 期 償 還 年 末 餘 額 (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 註 (iv)) 60 個 月 2014 年 8 月 11 日 ,100 3,100 (6) 3,094 註 : (iv) 招 銀 國 際 租 賃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發 行 了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到 期 的 美 元 500 百 萬 元 年 利 率 為 3.25% 的 有 擔 保 債 券

239 (a) 2014 短 期 薪 酬 (i) 5,057 19,093 (18,285) 5,865 離 職 後 福 利 - 設 定 提 存 計 劃 (ii) 49 2,889 (2,763) 175 其 他 長 期 職 工 福 利 (iii) ,119 21,997 (21,048) 6,068 本 集 團 2013 年 年 初 企 業 本 年 支 付 額 年 末 賬 面 餘 額 合 併 增 加 本 年 增 加 額 轉 出 額 賬 面 餘 額 工 資 及 獎 金 2, ,408 (12,502) 3,576 職 工 福 利 費 (80) 36 社 會 保 險 及 企 業 補 充 保 險 337 4,008 (4,124) 221 住 房 公 積 金 90 1,267 (1,249) 108 工 會 經 費 和 職 工 教 育 經 費 (620) 1,165 其 他 17 (4) 13 其 中 : 以 現 金 結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17 (4) 13 4, ,549 (18,575) 5,119

240 田 ( 續 ) (a) ( 續 ) 2014 短 期 薪 酬 (i) 4,572 17,801 (17,207) 5,166 離 職 後 福 利 - 設 定 提 存 計 劃 (ii) 49 2,858 (2,734) 173 其 他 長 期 職 工 福 利 (iii) ,634 20,674 (19,941) 5,367 本 行 2013 年 年 初 本 年 支 付 額 年 末 賬 面 餘 額 本 年 增 加 額 轉 出 額 賬 面 餘 額 工 資 及 獎 金 2,303 12,617 (11,814) 3,106 職 工 福 利 費 37 (1) 36 社 會 保 險 及 企 業 補 充 保 險 337 3,988 (4,105) 220 住 房 公 積 金 90 1,259 (1,241) 108 工 會 經 費 和 職 工 教 育 經 費 (614) 1,151 其 他 17 (4) 13 其 中 : 以 現 金 結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17 (4) 13 3,766 18,643 (17,775) 4,634

241 ( 續 ) (a) ( 續 ) (i) 2014 工 資 及 獎 金 3,576 15,069 (14,430) 4,215 職 工 福 利 費 (81) 37 社 會 保 險 費 - 醫 療 保 險 費 169 1,464 (1,619) 14 - 工 傷 保 險 費 1 29 (29) 1 - 生 育 保 險 費 2 44 (43) 3 住 房 公 積 金 108 1,548 (1,414) 242 工 會 經 費 和 職 工 教 育 經 費 1, (669) 1,353 5,057 19,093 (18,285) 5, 工 資 及 獎 金 3,106 13,897 (13,464) 3,539 職 工 福 利 費 社 會 保 險 費 - 醫 療 保 險 費 168 1,453 (1,607) 14 - 工 傷 保 險 費 1 28 (28) 1 - 生 育 保 險 費 2 43 (42) 3 住 房 公 積 金 108 1,534 (1,401) 241 工 會 經 費 和 職 工 教 育 經 費 1, (665) 1,332 4,572 17,801 (17,207) 5,166

242 ( 續 ) (a) ( 續 ) (ii) 2014 基 本 養 老 保 險 費 32 1,218 (1,203) 47 企 業 年 金 繳 費 13 1,580 (1,471) 122 失 業 保 險 費 4 91 (89) ,889 (2,763) 基 本 養 老 保 險 費 32 1,204 (1,190) 46 企 業 年 金 繳 費 13 1,564 (1,456) 121 失 業 保 險 費 4 90 (88) ,858 (2,734) 173 根 據 中 國 法 規, 本 集 團 為 員 工 參 加 了 由 當 地 政 府 組 織 的 法 定 設 定 提 存 退 休 金 計 劃 ( 基 本 養 老 保 險 )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集 團 需 按 員 工 工 資 的 10% 至 35%( 二 零 一 三 年 :10% 至 35%) 不 等 的 比 率, 向 退 休 金 計 劃 供 款 除 上 述 法 定 退 休 金 計 劃 外, 本 集 團 根 據 國 家 企 業 年 金 制 度 的 相 關 政 策 為 員 工 建 立 補 充 設 定 提 存 退 休 金 計 劃 ( 企 業 年 金 )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集 團 年 供 款 按 員 工 工 資 及 獎 金 的 8.33% 計 算 ( 二 零 一 三 年 :8.33%)

243 ( 續 ) (a) ( 續 ) (ii) ( 續 ) ( 續 ) 對 於 本 行 於 中 國 境 外 的 員 工, 本 集 團 按 照 當 地 法 規 規 定 的 供 款 比 率 制 定 了 設 定 提 存 退 休 金 計 劃 (iii) 2014 以 現 金 結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本 集 團 共 發 行 七 期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激 勵 計 劃 該 計 劃 規 定, 股 票 增 值 權 授 予 後 兩 年 或 三 年 內 不 得 行 權, 在 行 權 限 制 期 滿 後 的 七 年 或 八 年 為 行 權 有 效 期, 每 份 股 票 增 值 權 與 一 份 H 股 股 票 掛 鈎

244 ( 續 ) (a) ( 續 ) (iii) ( 續 ) (1) 所 有 股 票 增 值 權 將 以 現 金 支 付, 下 表 列 出 該 計 劃 的 條 款 和 條 件 : 2014 年 末 未 期 權 行 權 期 權 數 量 行 權 條 件 合 約 期 ( 百 萬 )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十 月 三 十 日 授 予 的 期 權 授 予 日 起 計 2 年 後 10 年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十 一 月 七 日 授 予 的 期 權 授 予 日 起 計 2 年 後 10 年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一 月 十 六 日 授 予 的 期 權 授 予 日 起 計 2 年 後 10 年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十 八 日 授 予 的 期 權 授 予 日 起 計 3 年 後 10 年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五 月 四 日 授 予 的 期 權 授 予 日 起 計 3 年 後 10 年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授 予 的 期 權 授 予 日 起 計 3 年 後 10 年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七 月 七 日 授 予 的 期 權 授 予 日 起 計 3 年 後 10 年 (2) 下 表 列 出 股 票 增 值 權 的 數 量 和 加 權 平 均 行 權 價 : 年 加 權 平 均 行 權 價 期 權 數 量 ( 港 幣 ) ( 百 萬 ) 年 初 未 行 權 年 內 授 予 年 內 註 銷 (1.69) (0.96) 年 內 調 整 增 加 年 末 尚 未 行 權 年 末 可 行 權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尚 未 行 權 的 加 權 平 均 行 權 價 為 港 幣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港 幣 元 ), 而 加 權 平 均 剩 餘 合 約 期 是 6.76 年 ( 二 零 一 三 年 :6.86 年 ) 根 據 招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 股 股 票 增 值 權 激 勵 計 劃 中 有 關 授 予 價 格 的 調 整 方 法, 即 若 在 行 權 前 本 行 有 派 息, 資 本 公 積 金 轉 增 股 份 派 送 股 票 紅 利, 股 票 拆 細 或 縮 股 等 事 項, 應 對 授 予 價 格 進 行 相 應 的 調 整

245 ( 續 ) (a) ( 續 ) (iii) ( 續 ) (3) 認 股 權 的 公 允 價 值 及 假 設 獲 得 服 務 以 換 取 認 股 權 的 公 允 價 值 按 授 予 認 股 權 的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授 予 認 股 權 之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按 柏 力 克 - 舒 爾 斯 (Black-Scholes) 期 權 定 價 模 式 認 股 權 的 合 約 年 期 須 輸 入 該 模 式 2014 於 計 量 日 的 公 允 價 值 ( 人 民 幣 元 ) 股 價 ( 港 幣 元 ) 行 使 價 ( 港 幣 元 ) 預 計 波 幅 26% 26% 26% 26% 26% 26% 26% 認 股 權 年 期 ( 年 ) 估 計 股 息 率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無 風 險 利 率 2.58% 2.58% 2.58% 2.58% 2.58% 2.58% 2.58% 2013 年 第 一 期 第 二 期 第 三 期 第 四 期 第 五 期 第 六 期 於 計 量 日 的 公 允 價 值 ( 人 民 幣 元 ) 股 價 ( 港 幣 元 ) 行 使 價 ( 港 幣 元 ) 預 計 波 幅 29% 29% 29% 29% 29% 29% 認 股 權 年 期 ( 年 ) 估 計 股 息 率 5.64% 5.64% 5.64% 5.64% 5.64% 5.64% 無 風 險 利 率 2.81% 2.81% 2.81% 2.81% 2.81% 2.81% 預 計 波 幅 是 根 據 過 往 之 波 幅 ( 以 認 股 權 的 加 權 剩 餘 年 期 計 算 ), 再 調 整 因 公 眾 所 知 的 信 息 影 響 未 來 波 幅 的 估 計 變 動 估 計 股 息 按 過 往 的 股 息 主 觀 輸 入 假 設 的 變 動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公 允 價 值 的 估 計 認 股 權 的 授 予 須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該 條 件 並 未 納 入 計 算 於 授 予 日 獲 得 服 務 的 公 允 價 值 並 無 市 場 條 件 與 授 予 認 股 權 有 關

246 ( 續 ) (a) ( 續 ) (iii) ( 續 ) (4) 本 集 團 向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授 予 股 票 增 值 權 的 數 額 : 2014 馬 蔚 華 ,883 張 光 華 ,321 李 浩 ,321 唐 志 宏 ,243 丁 偉 ,211 湯 小 青 王 慶 彬 田 惠 宇 劉 建 軍 王 良 連 柏 林 許 世 清 合 計 ,272 1,381 1,443 1,443 2,280 9, 年 第 一 期 股 數 第 二 期 股 數 第 三 期 股 數 第 四 期 股 數 第 五 期 股 數 第 六 期 股 數 已 行 使 股 數 股 數 合 計 ( 千 股 ) ( 千 股 ) ( 千 股 ) ( 千 股 ) ( 千 股 ) ( 千 股 ) ( 千 股 ) ( 千 股 ) 馬 蔚 華 ,884 張 光 華 ,081 李 浩 ,081 唐 志 宏 ,033 尹 鳳 蘭 ,033 丁 偉 ,001 湯 小 青 王 慶 彬 徐 連 峰 合 計 1,177 1,209 1,534 1,688 1,750 1,750 9,108 註 :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度,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並 未 行 使 股 票 增 值 權 ( 二 零 一 三 年 : 無 )

247 ( 續 ) (b) 本 集 團 子 公 司 永 隆 銀 行 為 其 員 工 設 有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包 括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部 份 和 設 定 受 益 退 休 計 劃 部 份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的 供 款 是 由 精 算 師 定 期 評 估 該 計 劃 的 資 產 負 債 而 釐 定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根 據 成 員 的 最 後 薪 金 作 為 計 算 福 利 的 基 準, 由 永 隆 銀 行 承 擔 所 有 成 本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最 近 期 一 次 精 算 估 值 由 專 業 精 算 師 韜 睿 惠 悅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根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頒 佈 的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評 估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的 設 定 受 益 義 務 現 值 及 服 務 成 本 均 以 預 計 單 位 貸 記 法 計 算 於 估 值 日, 該 等 退 休 計 劃 之 注 資 水 平 達 122%( 二 零 一 三 年 :136%)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之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確 認 之 金 額 分 析 如 下 : 本 集 團 年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已 累 積 設 定 受 益 義 務 現 值 (316) (294) 於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確 認 的 資 產 淨 額 以 上 部 份 之 資 產 預 期 在 一 年 後 才 收 回 此 項 金 額 不 適 宜 與 未 來 十 二 個 月 內 應 收 款 項 金 額 分 隔 開, 原 因 是 未 來 的 供 款 涉 及 至 未 來 提 供 的 服 務 以 及 未 來 的 精 算 估 計 和 市 場 變 化 預 計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不 會 為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作 出 供 款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及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退 休 計 劃 並 無 受 調 整 削 減 或 結 算 之 影 響 於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確 認 的 金 額 如 下 : 本 集 團 年 服 務 成 本 (11) (15) 淨 利 息 收 入 2 包 括 在 退 休 福 利 成 本 的 支 出 淨 額 (9) (15)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資 產 的 實 際 虧 損 為 人 民 幣 1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43 百 萬 元 收 益 )

248 ( 續 ) (b) ( 續 ) 設 定 受 益 義 務 變 動 如 下 : 本 集 團 年 於 1 月 1 日 設 定 受 益 義 務 現 值 服 務 成 本 利 息 成 本 6 3 實 際 福 利 支 出 (22) (48) 負 債 經 驗 所 致 的 精 算 虧 損 ( 收 益 ) 18 (23)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所 致 的 精 算 虧 損 ( 收 益 ) 9 (37) 人 口 假 設 變 動 所 致 的 精 算 收 益 於 12 月 31 日 實 際 設 定 受 益 義 務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如 下 : 本 集 團 年 於 1 月 1 日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利 息 收 入 8 3 預 期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資 產 利 息 收 入 以 外 ( 虧 損 ) 收 益 (10) 40 實 際 福 利 支 出 (22) (48) 滙 兌 損 益 10 (13) 於 12 月 31 日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249 ( 續 ) (b) ( 續 )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資 產 主 要 分 類 如 下 : 本 集 團 年 金 額 比 例 % % 股 權 證 券 債 權 證 券 現 金 總 額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的 資 產 中 沒 有 存 放 在 本 行 的 存 款 ( 二 零 一 三 年 : 無 ) 在 評 估 時 採 用 的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如 下 : 本 集 團 年 % % 折 算 率 -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部 份 設 定 受 益 退 休 計 劃 部 份 設 定 受 益 計 劃 設 定 受 益 部 份 的 長 期 平 均 薪 酬 升 幅 設 定 受 益 退 休 計 劃 的 退 休 金 增 長 幅 度 (c)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本 集 團 按 每 年 淨 利 潤 提 取 一 定 比 例 的 員 工 效 益 獎 勵, 計 入 經 營 費 用 38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企 業 所 得 稅 8,383 5,805 7,929 5,341 營 業 稅 及 附 加 2,745 2,369 2,714 2,349 其 他 ,656 8,722 11,105 8,219

250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薪 酬 風 險 準 備 金 ( 註 ) 3,700 4,800 3,700 4,800 結 算 及 清 算 賬 戶 7,001 6,373 7,001 6,373 退 票 及 退 匯 代 收 代 付 1,369 1,086 1,369 1,086 保 險 負 債 1,709 1,558 應 付 購 入 債 券 款 2,887 2,887 其 他 應 付 款 25,783 21,218 15,657 12,291 39,678 38,028 27,843 27,543 註 : 薪 酬 風 險 準 備 金 是 指 從 應 分 配 給 本 行 員 工 ( 不 含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 的 年 度 薪 酬 中 進 行 預 留, 未 來 根 據 風 險 管 理 情 況 延 遲 發 放 而 形 成 的 專 項 資 金 該 準 備 金 的 分 配 兼 顧 長 短 期 利 益, 以 業 績 與 風 險 管 理 情 況 為 依 據, 通 過 考 核 進 行 分 配 如 出 現 資 產 質 量 大 幅 下 降 風 險 狀 況 和 盈 利 狀 況 明 顯 惡 化 較 大 案 件 發 生 監 管 部 門 查 出 嚴 重 違 規 問 題 等 情 況, 其 相 關 人 員 的 薪 酬 風 險 準 備 金 將 被 限 制 分 配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該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3,700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4,800 百 萬 元 ) 並 在 其 他 負 債 項 下 列 示 40 本 行 股 本 結 構 分 析 如 下 : 註 冊 資 本 年 流 通 股 份 A 股 20,629 20,629 H 股 4,591 4,591 25,220 25,220 本 行 所 有 發 行 的 A 股 和 H 股 均 為 普 通 股, 享 有 同 等 權 益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5,220 25,220

251 資 本 公 積 由 發 行 股 本 的 溢 價 等 組 成 資 本 公 積 經 股 東 批 准 後 可 用 於 轉 增 股 本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年 初 餘 額 67,523 37,508 76,681 46,666 配 股 增 加 30,015 30,015 年 末 餘 額 67,523 67,523 76,681 76,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已 按 計 量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的 會 計 政 策 入 賬, 並 已 扣 除 相 關 的 遞 延 稅 項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的 變 動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年 初 餘 額 (5,547) 37 (5,641) (46) 應 佔 合 營 公 司 投 資 重 估 儲 備 35 (8) 已 扣 除 遞 延 稅 項 之 出 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後 變 現 損 失 ( 收 益 ) 145 (221) (188) (240) 已 扣 除 遞 延 稅 項 之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7,269 (5,355) 7,475 (5,355) 年 末 餘 額 1,902 (5,547) 1,646 (5,641) 43 套 期 儲 備 包 含 現 金 流 量 套 期 所 用 套 期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累 計 變 動 淨 額 中 的 有 效 套 期 部 份, 而 所 套 期 現 金 流 量 須 待 其 後 按 照 附 註 2(i)(iii) 所 載 就 現 金 流 量 套 期 所 採 納 的 會 計 政 策 確 認

25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金 是 按 照 財 政 部 所 頒 佈 的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及 其 他 有 關 補 充 規 定 計 算 的 經 審 計 後 淨 利 潤 的 10% 來 計 提 盈 餘 公 積 經 股 東 批 准 後 可 用 於 彌 補 累 計 虧 損 或 者 轉 為 股 本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年 年 初 餘 額 23,502 18,618 提 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金 5,188 4,884 年 末 餘 額 28,690 23, 根 據 財 政 部 有 關 規 定, 本 行 及 本 集 團 在 中 國 境 內 的 金 融 業 子 公 司 應 於 每 年 年 度 終 了 根 據 承 擔 風 險 和 損 失 的 資 產 餘 額 的 一 定 比 例 通 過 稅 後 利 潤 提 取 一 般 風 險 準 備, 用 於 彌 補 尚 未 識 別 的 可 能 性 損 失 自 二 零 一 二 年 七 月 一 日 起, 一 般 風 險 準 備 餘 額 須 在 5 年 的 過 渡 期 內 達 到 不 低 於 風 險 資 產 期 末 餘 額 的 1.5% 本 行 及 本 集 團 在 中 國 境 內 的 金 融 業 子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已 滿 足 上 述 要 求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年 初 餘 額 46,347 39,195 45,762 38,849 提 取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金 7,632 7,152 7,446 6,913 年 末 餘 額 53,979 46,347 53,208 45,762

253 (a) 年 年 內 批 准 宣 告 及 分 派 上 年 度 股 利 每 10 股 人 民 幣 6.20 元 (2013 年 : 每 10 股 人 民 幣 6.30 元 ) 15,636 13,593 (b) 年 提 取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金 5,188 4,884 提 取 法 定 一 般 準 備 7,446 6,913 分 派 股 利 - 現 金 股 利 : 每 10 股 人 民 幣 6.70 元 ( 2013 年 : 人 民 幣 6.20 元 ) 16,897 15,636 合 計 29,531 27,433 二 零 一 四 年 度 建 議 利 潤 分 配 是 根 據 本 行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十 八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即 將 提 交 二 零 一 四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確 認 47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包 括 折 算 中 國 境 外 業 務 財 務 報 表 所 產 生 的 匯 兌 差 額 48 (a) 3 本 集 團 年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149,938 71,659 存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47,336 29,983 拆 出 資 金 68,983 72,976 買 入 返 售 金 融 資 產 190, ,184 債 券 投 資 15,175 16, , ,949 (b) 本 年 度, 本 集 團 無 重 大 非 現 金 交 易

254 本 集 團 的 主 要 業 務 為 商 業 貸 款 及 接 受 存 款, 現 有 的 零 售 及 公 司 貸 款 資 金 主 要 來 自 客 戶 存 款 本 集 團 按 業 務 條 線 和 經 營 地 區 將 業 務 劃 分 為 不 同 的 營 運 組 別, 從 而 進 行 業 務 管 理 二 零 一 四 年 起, 本 行 對 組 織 結 構 進 行 調 整, 改 按 公 司 金 融 零 售 金 融 及 同 業 金 融 三 大 業 務 條 線 及 其 他 業 務 分 部 進 行 業 務 決 策 報 告 及 業 績 評 估, 據 此, 本 行 管 理 會 計 報 告 從 二 零 一 四 年 起 調 整 了 業 務 條 線 經 營 分 部 報 告 原 本 在 批 發 銀 行 業 務 分 部 的 同 業 業 務 和 資 產 託 管 業 務 以 及 原 本 在 金 融 市 場 業 務 分 部 的 金 融 市 場 業 務 均 劃 入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原 本 在 金 融 市 場 業 務 分 部 的 司 庫 業 務 劃 入 其 他 業 務 調 整 後 本 集 團 的 主 要 業 務 報 告 分 部 如 下 : 向 公 司 類 客 戶 和 政 府 機 構 類 客 戶 提 供 的 金 融 服 務 包 括 : 貸 款 及 存 款 服 務 結 算 與 現 金 管 理 服 務 貿 易 金 融 與 離 岸 業 務 投 資 銀 行 業 務 及 其 他 服 務 向 個 人 客 戶 提 供 的 金 融 服 務 包 括 : 貸 款 及 存 款 服 務 銀 行 卡 服 務 財 富 管 理 私 人 銀 行 及 其 他 服 務 該 分 部 業 務 包 括 : 拆 借 回 購 等 同 業 機 構 往 來 業 務 資 產 託 管 業 務 及 金 融 市 場 業 務 該 分 部 業 務 包 括 : 司 庫 全 行 資 金 轉 移 定 價 的 虛 擬 資 金 池 投 資 性 房 地 產 及 子 公 司 聯 營 合 營 公 司 的 相 關 業 務 這 些 分 部 尚 不 符 合 任 何 用 來 釐 定 報 告 分 部 的 量 化 門 坎 就 分 部 分 析 而 言, 外 部 淨 利 息 收 入 支 出 是 指 報 告 分 部 通 過 對 外 部 提 供 銀 行 業 務 而 獲 得 的 淨 利 息 收 入 支 出 內 部 淨 利 息 收 入 支 出 是 指 報 告 分 部 通 過 內 部 資 金 轉 移 定 價 機 制 所 承 擔 的 損 益 內 部 資 金 轉 移 定 價 機 制 已 考 慮 資 產 及 負 債 組 合 的 結 構 及 市 場 回 報 成 本 分 配 是 依 據 各 報 告 分 部 的 直 接 佔 用 成 本 及 相 關 動 因 分 攤 而 定 業 務 分 部 報 告 同 期 對 比 數 據 已 進 行 重 述

255 ( 續 ) (a) 本 集 團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其 他 業 務 合 計 年 年 年 年 年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外 部 淨 利 息 收 入 42,793 45,875 46,077 37,361 7,144 8,193 15,986 7, ,000 98,913 內 部 淨 利 息 收 入 ( 支 出 ) 18,063 9,363 (453) 2,955 2,084 (492) (19,694) (11,826) 60,856 55,238 45,624 40,316 9,228 7,701 (3,708) (4,342) 112,000 98,913 淨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12,942 8,694 21,967 15,655 5,672 2,408 4,115 2,427 44,696 29,184 其 他 淨 收 入 3,623 3, , , ,671 4,933 77,421 67,356 68,584 56,777 18,853 10,452 1,509 (1,555) 166, ,030 經 營 費 用 折 舊 費 用 (1,265) (1,240) (1,719) (1,591) (142) (72) (409) (392) (3,535) (3,295) 其 他 (22,192) (20,875) (30,149) (26,746) (2,487) (1,210) (2,718) (2,018) (57,546) (50,849) 保 險 申 索 準 備 (332) (331) (332) (331) (23,457) (22,115) (31,868) (28,337) (2,629) (1,282) (3,459) (2,741) (61,413) (54,475)

256 ( 續 ) (a) ( 續 ) 本 集 團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其 他 業 務 合 計 年 年 年 年 年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53,964 45,241 36,716 28,440 16,224 9,170 (1,950) (4,296) 104,954 78,555 資 產 減 值 損 失 (23,166) (4,434) (7,611) (4,945) (25) (56) (879) (783) (31,681) (10,218) 應 佔 聯 營 及 合 營 公 司 利 潤 ,798 40,807 29,105 23,495 16,199 9,114 (2,671) (4,991) 73,431 68,425 2,908 2,352 3,951 3, ,125 6,249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同 業 金 融 業 務 其 他 業 務 合 計 年 年 年 年 年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 重 述 ) 報 告 分 部 資 產 1,380,976 1,203,002 1,022, , , ,363 1,411,906 1,075,358 4,701,214 3,990,648 報 告 分 部 負 債 2,169,013 1,729,543 1,028, , , , , ,942 4,383,257 3,726,425 聯 營 及 合 營 公 司 投 資 1, , 資 本 性 支 出 是 指 在 各 期 間 內 購 入 預 期 使 用 一 段 時 間 以 上 的 分 部 資 產 的 金 額

257 ( 續 ) (b) 本 集 團 年 ( 重 述 ) 報 告 分 部 的 總 收 入 166, ,030 其 他 收 入 合 併 收 入 166, ,030 報 告 分 部 的 總 利 潤 73,431 68,425 其 他 利 潤 合 併 稅 前 利 潤 73,431 68,425 各 報 告 分 部 的 總 資 產 4,701,214 3,990,648 商 譽 9,953 9,953 無 形 資 產 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9,880 7,778 其 他 未 分 配 資 產 9,723 7,185 合 併 資 產 合 計 4,731,829 4,016,399 報 告 分 部 的 總 負 債 4,383,257 3,726,425 應 交 稅 費 10,854 5,354 其 他 未 分 配 負 債 22,658 18,664 合 併 負 債 合 計 4,416,769 3,750,443

258 ( 續 ) (c) 本 集 團 主 要 是 於 中 國 境 內 地 區 經 營, 分 行 遍 佈 全 國 主 要 省 份 自 治 區 和 中 央 政 府 直 轄 市 本 集 團 亦 在 香 港 美 國 新 加 坡 設 立 分 行, 在 香 港 上 海 設 立 子 公 司 及 在 倫 敦 紐 約 台 灣 設 立 代 表 處 按 地 區 分 部 列 報 信 息 時, 經 營 收 入 是 以 產 生 收 入 的 分 行 的 所 在 地 為 基 準 劃 分 分 部 資 產 和 非 流 動 資 產 則 按 相 關 資 產 的 所 在 地 劃 分 作 為 銀 行 運 營 及 管 理 層 對 於 績 效 管 理 的 用 途, 地 區 分 部 的 定 義 為 : - 總 行 指 本 集 團 總 行 本 部 總 行 直 屬 的 分 行 級 專 營 機 構 及 合 營 與 聯 營 公 司, 包 括 總 行 本 部 和 信 用 卡 中 心 等 ; -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指 本 集 團 下 列 地 區 服 務 的 分 行 : 上 海 直 轄 市 浙 江 省 和 江 蘇 省 ; - 環 渤 海 地 區 指 本 集 團 下 列 地 區 服 務 的 分 行 : 北 京 直 轄 市 天 津 直 轄 市 山 東 省 和 河 北 省 ; -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西 地 區 指 本 集 團 下 列 地 區 服 務 的 分 行 : 廣 東 省 和 福 建 省 ; - 東 北 地 區 指 本 集 團 下 列 地 區 服 務 的 分 行 : 遼 寧 省 黑 龍 江 省 和 吉 林 省 ; - 中 部 地 區 指 本 集 團 下 列 地 區 服 務 的 分 行 : 河 南 省 安 徽 省 湖 南 省 湖 北 省 江 西 省 山 西 省 和 海 南 省 ; - 西 部 地 區 指 本 集 團 下 列 地 區 服 務 的 分 行 : 四 川 省 重 慶 直 轄 市 貴 州 省 雲 南 省 陝 西 省 甘 肅 省 寧 夏 回 族 自 治 區 新 疆 維 吾 爾 族 自 治 區 廣 西 壯 族 自 治 區 內 蒙 古 自 治 區 青 海 省 和 西 藏 自 治 區 ; - 境 外 指 本 集 團 處 於 境 外 的 分 行 及 代 表 處, 包 括 香 港 分 行 紐 約 分 行 新 加 坡 分 行 和 倫 敦 紐 約 台 灣 代 表 處 ; 及 - 附 屬 機 構 指 本 集 團 的 全 資 及 控 股 附 屬 機 構, 包 括 永 隆 銀 行 招 銀 國 際 招 銀 租 賃 和 招 商 基 金

259 ( 續 ) (c) ( 續 ) 本 集 團 總 資 產 總 負 債 非 流 動 性 資 產 稅 前 利 潤 收 入 地 區 信 息 年 年 年 年 年 總 行 1,863,145 1,566,355 1,629,954 1,371,100 23,340 20,208 1,998 2,711 25,146 17,644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590, , , ,711 2,657 2,373 10,514 13,295 30,436 25,650 環 渤 海 地 區 425, , , ,143 2,522 2,514 14,922 12,996 25,521 20,735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西 地 區 527, , , ,480 1,862 1,946 15,988 13,877 28,664 23,074 東 北 地 區 173, , , ,285 1,473 1,148 3,865 3,800 8,078 6,853 中 部 地 區 333, , , ,598 2,798 2,336 7,510 7,642 16,917 14,270 西 部 地 區 378, , , ,422 2,827 2,475 11,212 9,316 20,205 16,180 境 外 126,892 99, ,176 98, , ,517 1,462 附 屬 機 構 311, , , ,835 6,311 5,763 5,345 3,863 8,883 7,162 合 計 4,731,829 4,016,399 4,416,769 3,750,443 43,858 38,849 73,431 68, , , 本 集 團 下 列 資 產 作 為 附 有 賣 出 回 購 協 議 的 負 債 的 質 押 物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賣 出 回 購 金 融 資 產 款 66, ,164 66, ,861 質 押 資 產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022 12,960 3,022 12,960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9, ,352 29, ,352 - 交 易 性 投 資 3,853 8,030 3,853 8,030 - 其 他 資 產 31,821 19,733 30,908 18,430 67, ,075 66, ,772 以 上 賣 出 回 購 交 易 是 按 標 準 借 款 及 拆 借 的 一 般 慣 常 條 款 進 行

260 (a) 本 集 團 在 任 何 特 定 期 間 均 須 提 供 貸 款 額 度 的 承 擔, 形 式 包 括 批 出 貸 款 額 度 及 信 用 卡 透 支 額 度 本 集 團 提 供 財 務 擔 保 及 信 用 證 服 務, 以 保 證 客 戶 向 第 三 方 履 行 合 同 承 兌 匯 票 是 指 本 集 團 對 客 戶 簽 發 的 匯 票 作 出 的 兌 付 承 諾 本 集 團 預 期 大 部 份 的 承 兌 匯 票 均 會 同 時 與 客 戶 償 付 款 項 結 清 承 諾 及 或 有 負 債 的 合 同 金 額 分 類 載 於 下 表 下 表 所 反 映 承 擔 的 金 額 是 指 貸 款 額 度 全 部 支 用 時 的 金 額 下 表 所 反 映 擔 保 及 信 用 證 的 金 額 是 指 假 如 交 易 另 一 方 未 能 完 全 履 行 合 同 時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確 認 的 最 大 可 能 損 失 額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不 可 撤 銷 的 保 函 249, , , ,642 不 可 撤 銷 的 信 用 證 279, , , ,874 承 兌 匯 票 399, , , ,443 不 可 撤 銷 的 貸 款 承 諾 - 原 到 期 日 為 1 年 以 內 ( 含 ) 4,062 2,923 1,560 1,503 - 原 到 期 日 為 1 年 以 上 23,694 36,636 18,841 30,118 信 用 卡 信 用 額 度 266, , , ,236 其 他 2,610 8,811 3,132 10,016 1,225, ,435 1,209, ,832 不 可 撤 銷 的 貸 款 承 諾 只 包 含 對 境 外 及 境 內 的 銀 團 貸 款 及 境 外 機 構 對 境 外 客 戶 提 供 的 貸 款 授 信 額 度 除 上 述 不 可 撤 銷 的 貸 款 承 諾 外,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有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1,725,348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1,271,815 百 萬 元 ) 的 可 撤 銷 貸 款 承 諾 這 些 貸 款 承 諾 是 本 集 團 可 於 任 何 時 間 無 條 件 地 取 消 的, 或 按 相 關 的 貸 款 合 同 約 定 因 借 款 人 的 信 貸 能 力 變 壞 而 自 動 取 消 的 由 於 本 集 團 並 不 承 擔 這 些 客 戶 未 使 用 的 授 信 額 度 風 險 因 此, 該 數 額 並 未 包 含 在 上 述 或 有 負 債 和 承 擔 內 上 述 承 擔 和 或 有 負 債 承 受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的 信 貸 風 險, 在 履 約 或 期 滿 前, 本 集 團 管 理 層 會 合 理 評 估 其 或 有 損 失, 並 在 必 要 時 確 認 預 計 負 債 由 於 上 述 信 貸 業 務 所 涉 金 額 或 不 會 被 提 取, 上 述 合 同 金 額 並 不 代 表 未 來 的 預 期 現 金 流 出 2014 或 有 負 債 和 承 擔 的 信 用 風 險 加 權 金 額 398, ,695

261 ( 續 ) (a) ( 續 ) (i) (ii) 或 有 負 債 和 承 擔 的 信 用 風 險 加 權 金 額 依 據 銀 監 會 的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的 規 定, 並 根 據 銀 監 會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核 准 的 範 圍 採 用 內 部 評 級 法 計 算, 內 部 評 級 法 未 覆 蓋 部 份 採 用 權 重 法 計 算 本 集 團 按 照 銀 監 會 的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的 規 定, 採 用 權 重 法 計 算 的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或 有 負 債 和 承 擔 的 信 用 風 險 加 權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362,533 百 萬 元 (b) 已 授 權 資 本 承 諾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購 買 固 定 資 產 : - 已 訂 約 1, , 已 授 權 但 未 訂 約 ,537 1,442 2,398 1,308 (c) 根 據 不 可 撤 銷 的 物 業 經 營 租 賃, 本 集 團 須 在 以 下 期 間 支 付 的 最 低 租 賃 款 項 為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1 年 以 內 2,293 2,069 2,217 2,032 1 年 至 5 年 7,991 6,806 7,867 6,756 5 年 以 上 2,674 1,152 2,674 1,150 12,958 10,027 12,758 9,938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以 經 營 租 賃 租 入 若 干 物 業 這 些 租 賃 一 般 為 期 1 年 至 5 年, 並 可 能 有 權 選 擇 續 期, 屆 時 所 有 條 款 均 可 重 新 商 定 各 項 經 營 租 賃 均 不 包 含 或 有 租 金

262 ( 續 ) (d)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尚 有 作 為 被 起 訴 方 的 未 決 訴 訟 案 件, 涉 及 起 訴 金 額 約 人 民 幣 595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905 百 萬 元 ) 這 些 法 律 程 序 中, 多 數 是 有 關 本 集 團 追 收 拖 欠 貸 款 及 採 取 強 制 執 行 相 關 貸 款 抵 質 押 物 的 權 利 董 事 會 認 為, 本 集 團 不 會 因 該 等 未 決 訴 訟 而 遭 受 重 大 損 失, 故 未 於 本 財 務 報 表 內 就 有 關 事 項 計 提 準 備 (e) 作 為 中 國 國 債 承 銷 商, 若 債 券 持 有 人 於 債 券 到 期 日 前 兌 付 債 券, 本 集 團 有 責 任 為 債 券 持 有 人 承 兌 該 等 債 券 該 等 債 券 於 到 期 日 前 的 承 兌 價 是 按 票 面 價 值 加 上 兌 付 日 應 計 提 的 未 付 利 息 債 券 持 有 人 的 應 計 提 利 息 按 照 財 政 部 和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有 關 規 則 計 算 承 兌 價 可 能 與 於 承 兌 日 市 場 上 交 易 的 相 近 似 債 券 的 公 允 價 值 不 同 本 集 團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按 票 面 值 對 已 承 銷 出 售, 但 未 到 期 的 國 債 承 兌 責 任 如 下 :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年 承 兌 責 任 23,497 19,194 本 集 團 預 計 於 國 債 到 期 日 前 通 過 本 集 團 提 前 承 兌 的 國 債 金 額 不 大

263 (a) 本 集 團 的 委 託 業 務 是 指 政 府 部 門 企 事 業 單 位 及 個 人 等 委 託 人 提 供 資 金, 本 集 團 根 據 委 託 人 確 定 的 貸 款 對 象 和 貸 款 條 件 等 代 為 發 放 監 督 使 用 並 協 助 收 回 的 貸 款 本 集 團 的 委 託 貸 款 業 務 均 不 需 本 集 團 承 擔 任 何 信 用 風 險, 本 集 團 只 以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根 據 委 託 方 的 指 示 持 有 和 管 理 這 些 資 產 及 負 債, 並 就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收 取 手 續 費 由 於 託 管 資 產 並 不 屬 於 本 集 團 的 資 產, 故 未 在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確 認 提 供 有 關 服 務 的 已 收 及 應 收 收 入 在 合 併 損 益 表 內 的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中 確 認 於 報 告 期 末 的 委 託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委 託 貸 款 243, , , ,262 委 託 貸 款 基 金 (243,797) (138,962) (240,474) (138,262) (b) 本 集 團 的 理 財 業 務 主 要 是 指 本 行 將 理 財 產 品 銷 售 給 企 業 或 個 人, 募 集 資 金 投 資 於 國 家 債 券 央 行 票 據 政 策 性 銀 行 債 券 企 業 短 期 融 資 券 及 信 託 貸 款 等 投 資 品 種 本 集 團 作 為 發 起 人 成 立 理 財 產 品, 與 理 財 產 品 相 關 的 投 資 風 險 由 投 資 者 承 擔, 理 財 產 品 未 納 入 本 集 團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範 圍 本 集 團 從 該 業 務 中 獲 取 的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理 財 產 品 的 託 管 銷 售 投 資 管 理 等 手 續 費 收 入 理 財 產 品 投 資 及 募 集 的 資 金 不 是 本 集 團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因 此 未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確 認 從 理 財 業 務 客 戶 募 集 的 資 金 於 投 資 前 記 錄 為 其 他 負 債 於 報 告 期 末, 理 財 業 務 相 關 的 資 金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理 財 業 務 資 金 831, , , ,519

264 (a) 信 用 風 險 是 交 易 對 手 或 債 務 人 違 約, 使 本 集 團 可 能 蒙 受 損 失 的 風 險 當 所 有 交 易 對 手 集 中 在 單 一 行 業 或 地 區 時, 銀 行 信 用 可 能 面 臨 較 大 風 險 這 主 要 是 由 於 不 同 的 交 易 對 手 會 因 處 於 同 一 地 區 或 行 業 而 受 到 同 樣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可 能 影 響 到 其 還 款 能 力 本 集 團 專 為 有 效 識 別 評 估 和 管 理 信 用 風 險 而 設 計 了 系 統 架 構 信 用 政 策 和 程 序 董 事 會 委 任 的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負 責 監 督 和 評 估 風 險 管 理 各 職 能 部 門 的 設 置 組 織 架 構 工 作 程 序 和 效 果 日 常 操 作 方 面,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所 領 導 的 風 險 管 理 部 門 負 責 參 與 協 調 配 合 併 監 控 各 業 務 部 門 和 法 律 與 合 規 部 等 部 門 實 施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本 集 團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貫 穿 於 信 貸 業 務 貸 前 調 查 信 貸 審 批 貸 後 管 理 等 各 流 程 環 節 在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方 面, 本 集 團 制 定 了 信 貸 政 策 指 引, 完 善 了 公 司 及 機 構 類 客 戶 信 貸 准 入 退 出 標 準, 實 施 限 額 管 理, 促 進 信 貸 結 構 優 化 在 零 售 金 融 業 務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方 面, 本 集 團 主 要 依 靠 對 申 請 人 的 信 用 評 估 作 為 發 放 個 人 信 貸 的 基 礎, 對 信 貸 申 請 人 收 入 信 用 歷 史 和 貸 款 償 還 能 力 等 進 行 評 估 本 集 團 重 視 對 個 人 貸 款 的 貸 後 監 控, 重 點 關 注 借 款 人 的 償 款 能 力 和 抵 質 押 品 狀 況 及 其 價 值 變 化 情 況 一 旦 貸 款 逾 期, 本 集 團 將 根 據 一 套 個 人 類 貸 款 標 準 化 催 收 作 業 流 程 體 系 開 展 催 收 工 作 為 降 低 風 險, 本 集 團 在 適 當 的 情 況 下 要 求 客 戶 提 供 抵 質 押 品 和 擔 保 本 集 團 已 為 特 定 類 別 的 抵 質 押 品 或 信 貸 風 險 沖 抵 的 可 接 受 性 制 訂 指 引 對 抵 質 押 品 組 合 及 法 律 契 約 均 會 做 定 期 審 核, 確 保 其 能 繼 續 覆 蓋 相 應 的 風 險, 並 符 合 市 場 慣 例 貸 款 分 類 方 面, 本 集 團 採 納 以 風 險 為 本 的 貸 款 分 類 方 法 現 時, 本 集 團 的 貸 款 以 十 級 分 類 為 基 礎, 進 行 內 部 細 化 的 風 險 分 類 管 理 ( 正 常 一 至 五 級 關 注 一 級 關 注 二 級 次 級 可 疑 及 損 失 ) 存 在 因 一 項 或 多 項 損 失 事 件 證 明 減 值 的 客 觀 證 據, 並 出 現 減 值 損 失 的 貸 款 被 分 為 已 減 值 貸 款 已 減 值 貸 款 的 減 值 準 備 須 視 乎 合 適 情 況 以 組 合 或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或 有 負 債 和 承 擔 產 生 的 風 險 在 實 質 上 與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風 險 一 致 因 此, 這 些 交 易 需 要 經 過 與 貸 款 業 務 相 同 的 申 請 貸 後 管 理 以 及 抵 質 押 擔 保 要 求 信 用 風 險 的 集 中 程 度 : 當 一 定 數 量 的 客 戶 進 行 相 同 的 經 營 活 動 處 於 相 同 的 地 理 位 置 或 其 行 業 具 有 相 似 的 經 濟 特 性 時, 其 履 行 合 約 的 能 力 會 受 到 同 一 經 濟 變 化 的 影 響 信 用 風 險 的 集 中 程 度 反 映 了 本 集 團 業 績 對 某 一 特 定 行 業 或 地 理 位 置 的 敏 感 程 度 為 防 範 集 中 度 風 險, 本 集 團 制 定 了 必 要 的 限 額 管 理 政 策, 定 期 進 行 了 組 合 監 測 分 析 有 關 貸 款 和 墊 款 按 行 業 貸 款 組 合 的 分 析 已 於 附 註 19 列 示 本 集 團 對 衍 生 工 具 信 用 風 險 的 控 制 標 準 相 同 於 對 其 他 交 易 的 風 險 控 制 標 準 為 降 低 衍 生 工 具 帶 來 的 信 用 風 險, 本 集 團 與 若 干 交 易 對 手 簽 訂 了 抵 銷 合 同

265 ( 續 ) (a) ( 續 ) (i) 在 不 考 慮 抵 質 押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級 的 情 況 下,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所 承 受 的 信 用 風 險 最 大 敞 口 金 額 即 為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相 關 金 融 資 產 (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 以 及 附 註 51(a) 中 信 貸 承 諾 的 賬 面 金 額 合 計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所 承 受 的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敞 口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7,612,426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人 民 幣 6,197,222 百 萬 元 ), 本 行 為 人 民 幣 7,324,155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人 民 幣 5,939,199 百 萬 元 ) (ii)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按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總 額 20,484 13,290 20,061 13,073 減 : 減 值 準 備 (9,577) (7,002) (9,446) (6,921) 淨 額 10,907 6,288 10,615 6,152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總 額 7,408 5,005 7,404 4,996 減 : 減 值 準 備 (4,733) (3,228) (4,732) (3,228) 淨 額 2,675 1,777 2,672 1,768 - 少 於 3 個 月 25,105 15,315 23,892 13,254 - 超 過 3 個 月 但 少 於 6 個 月 超 過 6 個 月 但 少 於 1 年 1 - 超 過 1 年 6 4 總 額 25,863 15,556 23,917 13,277 減 :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的 減 值 準 備 (2,640) (1,769) (2,611) (1,718) 淨 額 23,223 13,787 21,306 11,559 總 額 2,460,164 2,163,243 2,234,173 1,977,911 減 : 按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的 減 值 準 備 (48,215) (36,765) (46,378) (35,355) 淨 額 2,411,949 2,126,478 2,187,795 1,942,556 總 淨 額 2,448,754 2,148,330 2,222,388 1,962,035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有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996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人 民 幣 1,068 百 萬 元 )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原 已 逾 期 或 發 生 減 值 但 相 關 合 同 條 款 已 重 新 商 定

266 ( 續 ) (a) ( 續 ) (iii)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債 券 投 資 的 信 用 質 量 根 據 外 部 信 用 評 估 機 構 - 標 準 普 爾 的 分 析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按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已 出 現 減 值 的 債 券 投 資 總 額 減 值 準 備 (619) (560) (619) (560) 賬 面 價 值 小 計 未 逾 期 未 減 值 AAA 8,667 12,852 5,197 8,487 AA- 至 AA+( 註 ) 441, , , ,603 A- 至 A+ 5,543 10,538 2,724 6,509 低 於 A- 7,574 9,248 5,102 7, , , , ,919 無 評 級 154, , , ,417 合 計 617, , , ,398 註 : 其 中 包 括 本 集 團 持 有 的 由 中 國 政 府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及 中 國 政 策 性 銀 行 發 行 的 債 券,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238,073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193,104 百 萬 元 ( 評 級 為 AA-)) 已 逾 期 未 減 值 金 融 資 產 的 抵 質 押 物 的 公 允 價 值 估 值 如 下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下 列 金 融 資 產 的 抵 質 押 物 的 公 允 價 值 估 值 - 貸 款 和 墊 款 88,929 43,531 84,088 38,062

267 ( 續 ) (b) 市 場 風 險 是 指 因 匯 率 利 率 商 品 價 格 和 股 票 價 格 等 可 觀 察 市 場 因 子 的 變 動, 引 起 本 集 團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或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從 而 可 能 蒙 受 損 失 的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和 匯 率 風 險 是 本 集 團 所 面 臨 的 主 要 市 場 風 險 本 集 團 的 市 場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交 易 賬 戶 和 銀 行 賬 戶 兩 方 面 交 易 賬 戶 包 括 為 交 易 目 的 或 規 避 交 易 賬 戶 上 的 其 他 項 目 風 險 而 持 有 的 可 以 自 由 交 易 的 金 融 工 具 和 頭 寸 ; 銀 行 賬 戶 指 記 錄 在 銀 行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及 表 外 的 市 場 價 值 相 對 穩 定 銀 行 為 獲 取 穩 定 收 益 或 對 沖 風 險 而 開 展 並 願 意 持 有 的 資 產 負 債 業 務 及 相 關 金 融 工 具 (i) 匯 率 風 險 是 指 以 外 幣 形 式 存 在 的 資 產 負 債 及 權 益 項 目 外 匯 及 外 匯 衍 生 工 具 頭 寸, 由 於 匯 率 發 生 不 利 變 化 導 致 銀 行 整 體 收 益 遭 受 損 失 的 風 險 本 集 團 以 人 民 幣 為 記 賬 本 位 幣 本 集 團 的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均 以 人 民 幣 為 主, 其 餘 主 要 為 美 元 和 港 幣 本 集 團 根 據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制 定 執 行 和 監 督 職 能 相 分 離 的 原 則, 建 立 了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治 理 結 構, 明 確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 監 事 ) 高 級 管 理 層 專 門 委 員 會 及 銀 行 相 關 部 門 在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職 責 及 報 告 路 線 本 集 團 匯 率 風 險 偏 好 審 慎, 原 則 上 不 主 動 承 擔 風 險, 較 好 地 適 應 了 本 集 團 當 前 發 展 階 段 目 前 的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制 度 基 本 符 合 監 管 要 求 和 本 集 團 自 身 管 理 需 要 (1) 本 集 團 建 立 了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在 內 的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架 構 和 體 系, 以 量 化 指 標 對 交 易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統 一 管 理 交 易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的 架 構 流 程 方 法 與 交 易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相 一 致 本 集 團 採 用 敞 口 指 標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指 標 (VaR, 包 含 利 率 匯 率 商 品 風 險 因 子 ) 匯 率 情 景 壓 力 測 試 損 失 指 標 匯 率 敏 感 性 指 標 累 計 損 失 指 標 等 量 化 指 標 進 行 管 理, 管 理 方 式 包 括 下 達 業 務 授 權 和 限 額 指 標 每 日 監 控 持 續 報 告 等 2014 年, 人 民 幣 匯 率 走 勢 變 化 顯 著, 年 初 至 5 月 末 由 於 央 行 干 預, 人 民 幣 對 美 元 匯 率 從 6.00 貶 值 到 6.25, 6 月 至 10 月 末 升 值 至 6.10 附 近, 進 入 12 月 後 人 民 幣 再 次 轉 向 貶 值 波 動 幅 度 加 大 ; 全 年 來 看, 主 要 交 易 幣 種 中, 美 元 強 勢 升 值, 英 鎊 歐 元 日 元 澳 元 顯 著 貶 值 市 場 波 動 雖 對 本 集 團 交 易 量 帶 來 一 定 影 響, 但 由 於 採 取 了 較 為 審 慎 的 交 易 策 略 和 嚴 格 的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交 易 賬 戶 外 匯 類 業 務 仍 保 持 了 較 為 平 穩 的 經 營, 各 項 風 險 指 標 表 現 良 好

268 ( 續 ) (b) ( 續 ) (i) ( 續 ) (2) 本 集 團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由 總 行 統 籌 管 理, 總 行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部 作 為 全 行 的 司 庫 負 責 具 體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司 庫 負 責 按 監 管 要 求 和 審 慎 原 則 管 理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通 過 限 額 管 理 計 劃 調 控 等 方 式 對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實 行 統 一 管 理 本 集 團 的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本 集 團 持 有 的 非 人 民 幣 資 產 負 債 幣 種 的 錯 配 本 集 團 通 過 嚴 格 管 控 風 險 敞 口, 將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控 制 在 本 集 團 可 承 受 範 圍 之 內 本 集 團 主 要 採 用 外 匯 敞 口 分 析 情 景 模 擬 分 析 壓 力 測 試 等 方 法 計 量 分 析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本 集 團 定 期 計 量 和 分 析 銀 行 賬 戶 外 匯 敞 口 的 變 化, 在 限 額 框 架 中 按 月 監 測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並 根 據 匯 率 變 動 趨 勢 對 外 匯 敞 口 進 行 相 應 的 調 整, 以 規 避 有 關 的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2014 年, 本 集 團 進 一 步 優 化 了 銀 行 賬 戶 匯 率 風 險 評 估 體 系, 為 準 確 評 估 風 險 以 及 做 出 準 確 的 管 理 策 略 提 供 了 科 學 的 參 照 標 準 ; 明 確 了 各 級 別 的 匯 率 風 險 限 額 授 權 管 理 流 程 ; 並 進 一 步 修 訂 了 匯 率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269 ( 續 ) (b) ( 續 ) (i) ( 續 ) 有 關 資 產 和 負 債 按 原 幣 種 列 示 如 下 : 2014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621,938 18,874 13, ,785 3,044 16,669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458,014 52,091 4,886 10, ,051 8,402 6,111 貸 款 和 墊 款 2,139, ,718 77,640 16,613 2,448,754 34,632 97,111 投 資 ( 含 衍 生 ) 940,676 34,184 17,652 3, ,217 5,514 22,079 其 他 資 產 58,496 41,027 7, ,022 6,617 8,768 4,218, , ,515 31,513 4,731,829 58, ,738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99,722 74,400 3,064 1, ,039 12,000 3,832 客 戶 存 款 2,892, , ,441 26,811 3,304,438 33, ,188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5,352 3,823 14, , ,956 應 付 債 券 83,601 15,962 6, ,155 2,575 8,245 其 他 負 債 90,056 2,605 10, , ,808 3,871, , ,693 29,369 4,416,769 49, ,029 資 產 負 債 淨 頭 寸 347,648 53,446 (88,178) 2, ,060 8,620 (110,291)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淨 頭 寸 : 信 貸 承 諾 ( 註 ) 829,782 (39,226) 110,738 7, ,241 (6,327) 138,509 衍 生 工 具 : - 遠 期 購 入 580, , ,254 45,259 1,260,252 72, ,462 - 遠 期 出 售 (679,652) (460,064) (84,592) (46,091) (1,270,399) (74,204) (105,806) - 貨 幣 期 權 淨 頭 寸 (674) (516) 24 9 (99,167) (9,659) 99,669 (1,506) (10,663) (1,558) 124,665

270 ( 續 ) (b) ( 續 ) (i) ( 續 ) 本 集 團 2013 年 折 合 人 民 幣 外 幣 餘 額 人 民 幣 美 元 港 幣 其 他 合 計 美 元 港 幣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06,261 10,586 6, ,872 1,749 8,030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461,613 36,502 2,942 4, ,802 6,032 3,770 貸 款 和 墊 款 1,887, ,500 66,808 15,668 2,148,330 29,499 85,607 投 資 ( 含 衍 生 ) 718,769 24,196 17,312 3, ,401 3,999 22,183 其 他 資 產 51,954 4,199 18, , ,754 3,625, , ,867 24,598 4,016,399 41, ,344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53,301 36,448 1,309 1, ,478 6,023 1,677 客 戶 存 款 2,490, ,009 90,414 27,005 2,775,276 27, ,856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5,638 20,235 3, ,126 3,344 5,105 應 付 債 券 54,106 9,579 5,251 68,936 1,583 6,729 其 他 負 債 73,082 4,105 5, , ,173 3,376, , ,556 29,536 3,750,443 39, ,540 資 產 負 債 淨 頭 寸 248,976 16,607 5,311 (4,938) 265,956 2,745 6,804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淨 頭 寸 : 信 貸 承 諾 ( 註 ) 585, ,290 4,918 8, ,243 17,731 6,302 衍 生 工 具 : - 遠 期 購 入 126, ,668 77,911 48, ,600 52,498 99,835 - 遠 期 出 售 (173,392) (308,801) (47,766) (42,729) (572,688) (51,033) (61,207) - 貨 幣 期 權 淨 頭 寸 (34) (6) 3 (46,690) 8,833 30,147 5,674 (2,036) 1,459 38,631

271 ( 續 ) (b) ( 續 ) (i) ( 續 ) 2014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620,083 18,852 5, ,951 3,041 6,958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470,224 44,635 4,364 9, ,818 7,199 5,458 貸 款 和 墊 款 2,026, ,618 6,971 12,376 2,222,388 28,487 8,719 投 資 ( 含 衍 生 ) 933,153 27,380 10, ,718 4,416 13,002 其 他 資 產 53,671 38,162 30, ,489 6,155 38,061 4,103, ,647 57,723 23,440 4,490,364 49,298 72,198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59,009 62,494 2,891 1, ,176 10,080 3,616 客 戶 存 款 2,860, , ,735 15,558 3,158,746 29, ,499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5,352 3,793 12, , ,218 應 付 債 券 75,118 7,242 2,199 84,559 1,168 2,750 其 他 負 債 79,904 1,963 5, , ,305 3,779, , ,631 17,905 4,179,864 41, ,388 資 產 負 債 淨 頭 寸 323,811 50,062 (68,908) 5, ,500 8,074 (86,190)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淨 頭 寸 : 信 貸 承 諾 ( 註 ) 829,573 (52,850) 109,451 7, ,930 (8,524) 136,899 衍 生 工 具 : - 遠 期 購 入 568, , ,277 34,435 1,204,244 68, ,982 - 遠 期 出 售 (662,521) (432,298) (80,827) (38,730) (1,214,376) (69,725) (101,097) - 貨 幣 期 權 淨 頭 寸 159 (674) (515) 26 (93,723) (5,405) 93,450 (4,969) (10,647) (871) 116,885

272 ( 續 ) (b) ( 續 ) (i) ( 續 ) 本 行 2013 年 折 合 人 民 幣 外 幣 餘 額 人 民 幣 美 元 港 幣 其 他 合 計 美 元 港 幣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04,245 10,565 2, ,020 1,746 3,438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458,175 28,642 1,135 3, ,651 4,733 1,454 貸 款 和 墊 款 1,790, ,199 9,528 12,003 1,962,035 24,822 12,209 投 資 ( 含 衍 生 ) 711,468 16,200 10,570 1, ,920 2,677 13,544 其 他 資 產 54,087 2,214 33, , ,525 3,518, ,820 57,883 18,011 3,801,994 34,344 74,170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01,608 27, , ,329 4,544 1,139 客 戶 存 款 2,458, ,476 37,727 15,178 2,654,881 23,711 48,343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5,638 20,104 3, ,162 3,322 4,038 應 付 債 券 43,112 4,412 2,619 50, ,356 其 他 負 債 64,064 3,198 2, , ,734 3,272, ,685 46,520 17,563 3,535,690 32,835 59,610 資 產 負 債 淨 頭 寸 245,358 9,135 11, ,304 1,509 14,560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淨 頭 寸 : 信 貸 承 諾 ( 註 ) 585, ,574 (8,500) 7, ,960 14,560 (10,892) 衍 生 工 具 : - 遠 期 購 入 117, ,867 71,985 37, ,275 49,226 92,241 - 遠 期 出 售 (166,976) (284,304) (38,550) (37,482) (527,312) (46,985) (49,398) - 貨 幣 期 權 淨 頭 寸 (33) (5) (49,213) 13,530 33, (1,985) 2,236 42,843 註 : 信 貸 承 諾 一 般 在 未 使 用 前 已 到 期, 故 以 上 列 示 的 淨 頭 寸 ( 已 扣 除 有 關 保 證 金 ) 並 不 代 表 未 來 現 金 流 之 需 求

273 ( 續 ) (b) ( 續 ) (i) ( 續 ) 在 現 行 有 管 理 的 浮 動 匯 率 制 度 下, 本 集 團 採 用 敏 感 性 分 析 衡 量 匯 率 變 化 對 本 集 團 匯 兌 淨 損 益 的 可 能 影 響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和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按 當 日 資 產 和 負 債 進 行 外 匯 敏 感 性 分 析 結 果 年 匯 率 變 更 ( 基 點 ) (100) 100 (100) 100 按 年 度 化 計 算 淨 利 潤 的 增 加 ( 減 少 ) 228 (228) 51 (51) 以 上 敏 感 性 分 析 基 於 資 產 和 負 債 具 有 靜 態 的 外 匯 風 險 結 構 考 慮 到 人 民 幣 匯 率 制 度 的 性 質, 有 關 的 分 析 基 於 以 下 假 設 : (i) 各 種 匯 率 敏 感 度 是 指 各 幣 種 對 人 民 幣 匯 率 基 準 波 動 100 個 基 點 造 成 的 匯 兌 損 益 ; (ii) 各 幣 種 匯 率 變 動 是 指 各 幣 種 對 人 民 幣 匯 率 同 時 同 向 波 動 ; 及 (iii) 計 算 匯 率 敞 口 時, 包 含 了 即 期 外 匯 敞 口 遠 期 外 匯 敞 口 和 期 權 基 於 上 述 假 設, 匯 率 變 化 導 致 本 集 團 匯 兌 淨 損 益 出 現 的 實 際 變 化 可 能 與 此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結 果 不 同 (ii) 利 率 風 險 是 指 利 率 水 平 期 限 結 構 等 要 素 發 生 不 利 變 動 導 致 金 融 工 具 和 頭 寸 整 體 收 益 和 市 值 遭 受 損 失 的 風 險

274 ( 續 ) (b) ( 續 ) (ii) ( 續 ) (1) 本 集 團 制 定 了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治 理 架 構, 覆 蓋 交 易 賬 戶 業 務 涉 及 的 利 率 匯 率 商 品 等 風 險 本 集 團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治 理 架 構 明 確 了 董 事 會 高 級 管 理 層 模 型 驗 證 部 門 ( 團 隊 ) 審 計 部 門 信 息 技 術 部 門 風 險 管 理 部 門 和 業 務 前 台 的 職 責 和 分 工, 交 易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由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辦 公 室 下 設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部 執 行 本 集 團 制 定 了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限 額 管 理 體 系 ( 含 交 易 賬 戶 涉 及 的 利 率 匯 率 商 品 風 險 等 ) 其 中, 最 高 層 級 指 標 同 時 為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偏 好 定 量 指 標, 該 指 標 採 用 了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組 合 壓 力 測 試 方 法, 並 與 資 本 淨 額 直 接 掛 鈎 ; 此 外, 根 據 各 子 組 合 產 品 類 型 交 易 策 略 風 險 特 徵 等 對 最 高 層 指 標 進 行 分 解 並 制 定 下 層 限 額 指 標, 每 年 下 達 至 各 業 務 前 台 並 每 日 執 行 監 控 和 報 告 2014 年, 本 集 團 在 已 有 基 礎 上 繼 續 完 善 交 易 賬 戶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優 化 市 場 風 險 計 量 及 監 控 的 方 法 流 程 和 工 具, 加 強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工 具 應 用 的 深 度 2014 年 4 月, 本 集 團 獲 銀 監 會 核 准 使 用 內 部 模 型 方 法 計 量 第 一 支 柱 市 場 風 險 資 本 要 求, 成 為 國 內 首 家 獲 准 使 用 市 場 風 險 內 模 法 的 股 份 制 銀 行, 標 誌 着 本 集 團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實 踐 已 與 國 際 監 管 規 則 接 軌, 並 為 進 一 步 提 高 風 險 管 理 精 細 化 程 度 持 續 提 升 風 險 經 營 能 力 打 下 堅 實 基 礎 本 集 團 採 用 敞 口 指 標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指 標 (VaR, 覆 蓋 交 易 賬 戶 涉 及 的 各 個 風 險 因 子 ) 利 率 情 景 壓 力 測 試 損 失 指 標 利 率 敏 感 性 指 標 累 計 損 失 指 標 ( 覆 蓋 交 易 賬 戶 涉 及 的 各 個 風 險 因 子 ) 等 量 化 指 標 對 交 易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進 行 管 理, 管 理 方 式 包 括 下 達 業 務 授 權 和 限 額 指 標 每 日 監 控 持 續 報 告 等 其 中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指 標 包 括 一 般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和 壓 力 市 場 風 險 價 值, 均 使 用 歷 史 模 擬 法 計 算 2014 年, 央 行 通 過 公 開 市 場 操 作 定 向 降 准 多 種 貨 幣 政 策 工 具 組 合 操 作 降 息 等 方 式 調 節 市 場 流 動 性, 緩 解 實 體 經 濟 融 資 壓 力, 引 導 市 場 利 率 向 下 運 行, 使 人 民 幣 債 券 市 場 出 現 牛 市 行 情, 各 類 債 券 收 益 率 較 去 年 明 顯 下 降 本 集 團 對 宏 觀 經 濟 貨 幣 政 策 市 場 狀 況 等 各 方 面 進 行 了 深 入 的 研 究 和 及 時 的 跟 踪, 據 此 制 定 了 相 應 的 交 易 策 略, 交 易 賬 戶 各 項 風 險 指 標 表 現 良 好

275 ( 續 ) (b) ( 續 ) (ii) ( 續 ) (2) 本 集 團 根 據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建 立 了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治 理 架 構, 明 確 了 董 事 會 高 級 管 理 層 專 門 委 員 會 及 銀 行 相 關 部 門 在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職 責 及 報 告 路 線, 保 證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本 集 團 主 要 採 用 情 景 模 擬 分 析 重 定 價 缺 口 分 析 久 期 分 析 壓 力 測 試 等 方 法 計 量 分 析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本 集 團 通 過 資 產 負 債 分 析 例 會 及 報 告 制 度 分 析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成 因 提 出 管 理 建 議 落 實 管 理 措 施 2014 年, 本 集 團 繼 續 踐 行 主 動 性 前 瞻 性 的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通 過 表 內 結 構 調 整 和 表 外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對 沖 方 式 降 低 全 行 淨 利 息 收 入 的 波 動 性, 利 率 風 險 整 體 平 穩 可 控 在 落 實 主 動 性 管 理 措 施 的 同 時, 本 集 團 亦 啟 動 各 項 計 量 模 型 的 優 化 工 作, 提 高 本 集 團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計 量 的 精 細 化 水 平 及 風 險 管 理 的 科 學 性 和 前 瞻 性 2014 年 11 月,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下 調 人 民 幣 存 貸 款 基 準 利 率, 其 中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基 準 利 率 水 平 下 調 25 個 基 點, 一 年 期 貸 款 基 準 利 率 水 平 下 調 40 個 基 點, 同 時 進 一 步 擴 大 存 款 浮 動 區 間 上 限 至 基 準 利 率 的 1.2 倍, 並 對 基 準 利 率 期 限 檔 次 作 適 當 簡 併 由 於 本 集 團 的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特 徵, 存 貸 款 基 準 利 率 非 對 稱 下 調 對 本 集 團 淨 利 息 收 入 產 生 了 一 定 的 負 面 影 響, 但 該 負 面 影 響 因 本 集 團 的 利 率 風 險 主 動 管 理 而 得 到 緩 和 今 後, 本 集 團 將 繼 續 加 大 銀 行 賬 戶 利 率 風 險 的 主 動 管 理 力 度, 實 現 淨 利 息 收 入 和 經 濟 價 值 的 平 穩 增 長

276 ( 續 ) (b) ( 續 ) (ii) ( 續 ) 下 表 列 出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計 息 資 產 及 負 債 於 相 關 年 度 的 實 際 利 率 和 預 計 下 一 個 重 新 定 價 日 期 ( 或 到 期 日, 以 較 早 者 為 準 )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654, ,518 22,267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525, ,447 86,569 41,218 2,817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 2,448,754 1,294, , ,223 41,677 投 資 ( 含 衍 生 ) 996, , , , ,029 12,761 其 他 資 產 107, ,022 4,731,829 2,469,288 1,293, , , ,867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879, , ,298 20,526 2,068 客 戶 存 款 3,304,438 2,278, , ,500 1,444 6,726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23,615 6, , ,275 應 付 債 券 106,155 20,793 38,380 15,817 31,165 其 他 負 債 103, ,427 4,416,769 2,968, , ,973 32, ,496 資 產 負 債 缺 口 315,060 (499,620) 379, , ,838 23,371

277 ( 續 ) (b) ( 續 ) (ii) ( 續 ) 本 集 團 2013 年 3 個 月 或 以 下 ( 包 括 3 個 月 1 年 合 計 已 逾 期 )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不 計 息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23, ,494 25,378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505, ,070 96,675 80,100 1,957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 2,148,330 1,107, ,482 90,771 26, 投 資 ( 含 衍 生 ) 763, , , , ,072 7,946 其 他 資 產 74,994 74,994 4,016,399 2,060,732 1,227, , , ,337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92, , ,077 27, ,252 客 戶 存 款 2,775,276 1,981, , ,315 13,858 6,041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30,126 9,523 10,359 1, ,329 應 付 債 券 68,936 12,582 24,686 18,812 12,856 其 他 負 債 83, ,448 3,750,443 2,587, , ,183 26,893 99,070 資 產 負 債 缺 口 265,956 (526,646) 496, , ,070 11,267

278 ( 續 ) (b) ( 續 ) (ii) ( 續 )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644, ,661 14,290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528, ,461 83,697 39,381 1,279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 2,222,388 1,183, , ,788 40,622 投 資 ( 含 衍 生 ) 971, , , , ,029 9,314 其 他 資 產 122, ,877 4,490,364 2,356,109 1,177, , , ,760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826, , ,106 14, 客 戶 存 款 3,158,746 2,174, , ,454 1,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22,195 6, , ,266 應 付 債 券 84,559 13,747 33,355 7,491 29,966 其 他 負 債 88,188 88,188 4,179,864 2,848, , ,219 31,575 97,823 資 產 負 債 缺 口 310,500 (492,849) 336, , ,076 47,937

279 ( 續 ) (b) ( 續 ) (ii) ( 續 ) 本 行 2013 年 3 個 月 或 以 下 ( 包 括 3 個 月 1 年 合 計 已 逾 期 )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不 計 息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18, ,469 21,551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491, ,771 95,551 80,100 1,229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 1,962,035 1,006, ,028 86,725 26,267 投 資 ( 含 衍 生 ) 739, , , , ,072 6,382 其 他 資 產 90,368 90,368 3,801,994 1,929,936 1,143, , , ,530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31, , ,030 27, 客 戶 存 款 2,654,881 1,898, , ,949 13,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29,162 9,486 10,359 1, ,802 應 付 債 券 50,143 8,935 16,038 13,485 11,685 其 他 負 債 70,175 70,175 3,535,690 2,477, , ,040 25,722 78,675 資 產 負 債 缺 口 266,304 (547,428) 485, , ,617 40,855 註 : 以 上 列 報 為 3 個 月 或 以 下 到 期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包 括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和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逾 期 金 額 ( 扣 除 減 值 準 備 ) 逾 期 金 額 是 指 該 等 所 有 或 部 份 本 金 已 逾 期 的 貸 款

280 ( 續 ) (b) ( 續 ) (ii) ( 續 ) 本 集 團 採 用 敏 感 性 分 析 衡 量 利 率 變 化 對 本 集 團 淨 利 息 收 入 的 可 能 影 響 下 表 列 出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和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按 當 日 資 產 和 負 債 進 行 利 率 敏 感 性 分 析 結 果 年 利 率 變 更 ( 基 點 ) 25 (25) 25 (25) 按 年 度 化 計 算 淨 利 息 收 入 的 ( 減 少 ) 增 加 (995) 995 (790) 790 以 上 敏 感 性 分 析 基 於 資 產 和 負 債 具 有 靜 態 的 利 率 風 險 結 構 有 關 的 分 析 僅 衡 量 一 年 內 利 率 變 化, 反 映 為 一 年 內 本 集 團 資 產 和 負 債 的 重 新 定 價 對 本 集 團 按 年 化 計 算 利 息 收 入 的 影 響, 基 於 以 下 假 設 : (i) 所 有 在 一 年 內 重 新 定 價 或 到 期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均 假 設 在 有 關 期 間 開 始 時 重 新 定 價 或 到 期 ; (ii) 收 益 率 曲 線 隨 利 率 變 化 而 平 行 移 動 ; 及 (iii) 資 產 和 負 債 組 合 並 無 其 他 變 化 基 於 上 述 假 設, 利 率 增 減 導 致 本 集 團 淨 利 息 收 入 出 現 的 實 際 變 化 可 能 與 此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結 果 不 同

281 ( 續 ) (c) 流 動 性 風 險 指 本 集 團 無 法 滿 足 客 戶 提 取 到 期 負 債 及 新 增 貸 款 合 理 融 資 等 需 求, 或 者 無 法 以 正 常 的 成 本 來 滿 足 這 些 需 求 的 風 險 本 集 團 根 據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制 定 執 行 和 監 督 職 能 相 分 離 的 原 則, 建 立 了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治 理 結 構, 明 確 董 事 會 監 事 會 高 級 管 理 層 專 門 委 員 會 及 銀 行 相 關 部 門 在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職 責 及 報 告 路 線, 以 提 高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本 集 團 流 動 性 風 險 偏 好 審 慎, 較 好 地 適 應 了 本 集 團 當 前 發 展 階 段 目 前 的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制 度 基 本 符 合 監 管 要 求 和 本 集 團 自 身 管 理 需 要 本 行 流 動 性 風 險 採 取 總 行 統 籌 分 行 配 合 的 模 式 開 展 管 理 總 行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部 作 為 全 行 的 司 庫 負 責 具 體 日 常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司 庫 負 責 按 監 管 要 求 和 審 慎 原 則 管 理 流 動 性 狀 況, 通 過 限 額 管 理 計 劃 調 控 以 及 內 部 資 金 轉 移 定 價 ( FTP ) 等 方 式 對 流 動 性 實 行 統 一 管 理 本 集 團 從 短 期 備 付 和 中 長 期 結 構 兩 個 層 面, 計 量 監 測 並 識 別 流 動 性 風 險, 按 照 固 定 頻 度 密 切 監 測 各 項 限 額 指 標, 定 期 開 展 壓 力 測 試 評 判 本 集 團 是 否 能 應 對 極 端 情 況 下 的 流 動 性 需 求 此 外, 本 集 團 制 定 了 流 動 性 應 急 計 劃 開 展 了 流 動 性 應 急 演 練, 以 備 流 動 性 危 機 的 發 生 二 零 一 四 年, 央 行 在 保 持 審 慎 貨 幣 政 策 基 調 的 同 時 採 取 定 向 寬 鬆 和 公 開 市 場 操 作 相 結 合 的 措 施 向 市 場 注 入 流 動 性, 銀 行 間 資 金 面 整 體 維 持 寬 鬆 態 勢 部 份 時 段 受 新 股 集 中 申 購 資 本 市 場 資 金 分 流 及 時 點 存 款 考 核 等 因 素 影 響, 流 動 性 略 有 緊 張, 本 集 團 均 提 前 做 好 流 動 性 安 排, 以 保 障 整 體 運 行 平 穩 本 集 團 採 取 多 項 措 施 應 對 本 年 度 的 流 動 性 風 險 狀 況 : 一 是 靈 活 運 用 FTP 調 節 機 制, 在 支 持 業 務 開 展 的 同 時, 確 保 流 動 性 安 全 ; 二 是 加 強 同 業 資 產 負 債 業 務 管 理, 改 善 同 業 資 產 負 債 錯 配 情 況, 保 持 同 業 業 務 平 穩 發 展 ; 三 是 加 強 前 中 後 台 協 作 一 體 化 管 理, 建 立 良 好 的 互 動 機 制, 強 化 管 理 有 效 性 ; 四 是 加 強 主 動 負 債 業 務 管 理, 改 善 本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結 構 2014 年 本 集 團 開 展 了 一 系 列 主 動 負 債, 主 要 包 括 協 議 存 款 國 庫 定 期 存 款 二 級 資 本 債 離 岸 人 民 幣 債 券 同 業 存 單 等 品 種, 保 障 了 資 金 來 源 的 穩 定 性 二 零 一 四 年,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定 向 調 整 人 民 幣 法 定 存 款 準 備 金 率, 包 括 本 行 在 內 的 部 份 銀 行 獲 准 下 調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末, 本 集 團 人 民 幣 存 款 總 額 中 的 17.5%( 二 零 一 三 年 :18.0%) 及 外 幣 存 款 總 額 中 的 5.0%( 二 零 一 三 年 :5.0%) 需 按 規 定 存 放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282 ( 續 ) (c) ( 續 ) 本 集 團 的 資 產 及 負 債 項 目 按 其 剩 餘 到 期 日 情 況 分 析 如 下 :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 註 (i)) 149, , ,785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8, ,078 75,539 69,849 43, ,051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ii)) 1, , , , , ,737 23,215 2,448,754 投 資 ( 註 (iii)) 45,842 66, , , ,195 11, ,217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記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含 衍 生 ) 3,815 11,041 7,540 15,872 1,476 9,761 49,505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7,542 10,711 38, ,495 35,863 2, ,526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792 3,163 15,147 78, , ,434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33,693 41, , ,995 27, ,752 其 他 資 產 11,916 5,735 5,868 9, , ,022 資 產 總 計 171, , ,350 1,264, , , ,683 4,731,829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4, , , ,695 26, ,039 客 戶 存 款 ( 註 (iv)) 1,618, , , , ,289 2,944 3,304,438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977 2,380 1, , ,275 23,615 應 付 債 券 5,859 31,757 9,145 28,610 30, ,155 其 他 負 債 40,836 25,641 12,450 13,100 8,005 1,193 2, ,522 負 債 總 計 1,664, , , , ,001 35,774 12,572 4,416,769 ( 短 ) 長 頭 寸 (1,492,997) (152,158) (191,884) 365, , , , ,060

283 ( 續 ) (c) ( 續 ) 2013 年 1 個 月 1 個 月 3 個 月 1 年 實 時 償 還 內 到 期 至 3 個 月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無 期 限 合 計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 註 (i)) 118, , ,872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30, ,149 68,355 93,867 80, ,802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ii)) 2,017 69, , , , ,785 45,230 2,148,330 投 資 ( 註 (iii)) ,456 40, , , ,644 7, ,401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記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含 衍 生 ) 82 2,950 2,961 4,428 11,343 1,459 5,925 29,148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0 12,592 12,992 52, ,731 30,284 1, ,911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692 4,248 9,385 67, , ,927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28,222 20, ,195 65,046 10, ,415 其 他 資 產 9,124 4,243 4,654 6, ,961 74,994 資 產 總 計 160, , ,437 1,216, , , ,927 4,016,399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86, , , ,757 29, ,478 客 戶 存 款 ( 註 (iv)) 1,408, , , , ,924 11,003 2,775,276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1,233 1,814 6,492 10,359 1, ,235 30,126 應 付 債 券 5,798 5,926 11,322 24,843 21,047 68,936 其 他 負 債 38,468 16,917 4,251 7,814 8,463 1,263 6,451 83,627 負 債 總 計 1,534, , , , ,778 34,051 14,686 3,750,443 ( 短 ) 長 頭 寸 (1,374,466) (299,069) (72,599) 541, , , , ,956

284 ( 續 ) (c) ( 續 ) 本 行 的 資 產 及 負 債 項 目 按 其 剩 餘 到 期 日 情 況 分 析 如 下 :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 註 (i)) 141, , ,951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5, ,441 70,211 83,809 44, ,818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ii)) 109, , , , ,304 23,020 2,222,388 投 資 ( 註 (iii)) 44,963 64, , , ,130 9, ,718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含 衍 生 ) 3,815 11,041 7,205 13,681 1,476 8,346 45,564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7,174 10,206 33, ,947 35, ,942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81 1,719 13,650 77, , ,708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33,693 41, , ,895 27, ,504 其 他 資 產 11,610 3,578 5,154 8, , ,489 資 產 總 計 159, , ,674 1,201, , , ,369 4,490,364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1, , , ,366 16, ,176 客 戶 存 款 ( 註 (iv)) 1,580, , , , ,244 2,944 3,158,746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977 2,380 1, , ,266 22,195 應 付 債 券 3,316 27,101 2,220 21,957 29,965 84,559 其 他 負 債 40,160 24,087 11,044 9,752 2, ,188 負 債 總 計 1,622, , , , ,567 33,389 9,697 4,179,864 ( 短 ) 長 頭 寸 (1,463,579) (148,018) (151,636) 382, , , , ,500

285 ( 續 ) (c) ( 續 ) 2013 年 1 個 月 1 個 月 3 個 月 1 年 實 時 償 還 內 到 期 至 3 個 月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無 期 限 合 計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 註 (i)) 114, , ,020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27, ,354 65,938 97,423 80, ,651 貸 款 和 墊 款 ( 註 (ii)) 1,030 63, , , , ,793 44,667 1,962,035 投 資 ( 註 (iii)) 43,332 37, , , ,643 6, ,920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 含 衍 生 ) 2,872 2,961 4,308 8,795 1,459 5,515 25,910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2,085 12,781 47, ,760 30, ,923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153 1,240 8,368 66, , ,501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28,222 20, ,195 66,217 10, ,586 其 他 資 產 9,214 3,134 3,980 5, ,046 90,368 資 產 總 計 152, , ,952 1,161, , , ,414 3,801,994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85, , , ,978 27, ,329 客 戶 存 款 ( 註 (iv)) 1,376, , , , ,560 11,003 2,654,881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 含 衍 生 ) 1,216 1,814 6,456 10,359 1, ,802 29,162 應 付 債 券 3,766 4,434 2,552 20,715 18,676 50,143 其 他 負 債 36,921 15,817 3,508 5,667 3, ,391 70,175 負 債 總 計 1,499, , , , ,533 30,111 12,193 3,535,690 ( 短 ) 長 頭 寸 (1,346,901) (281,329) (46,965) 556, , , , ,304 註 : (i)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中 的 無 期 限 款 項 是 指 法 定 存 款 準 備 金 及 財 政 存 款 (ii) 貸 款 和 墊 款 中 的 無 期 限 類 別 是 指 部 份 或 全 部 本 金 或 利 息 已 逾 期 一 個 月 以 上 的 貸 款 該 等 逾 期 金 額 是 以 扣 除 適 當 減 值 準 備 後 的 金 額 列 示 (iii) 投 資 中 的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剩 餘 到 期 日 不 代 表 本 行 打 算 持 有 至 最 後 到 期 日 (iv) 實 時 償 還 客 戶 存 款 中 含 已 到 期 但 尚 待 存 戶 指 示 的 定 期 存 款

286 ( 續 ) (c) ( 續 ) 下 表 列 示 於 報 告 期 末, 本 集 團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負 債 及 貸 款 承 諾 的 未 折 現 合 同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這 些 金 融 工 具 的 實 際 現 金 流 量 可 能 與 本 分 析 有 顯 著 差 異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654, , , ,847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525, ,092 9, ,040 77,311 71,531 44, 貸 款 和 墊 款 2,448,754 2,915,660 1, , ,216 1,031, , ,767 23,819 投 資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40,190 44,355 4,018 11,312 7,920 18,306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78, ,918 8,066 11,784 42, ,113 55,094 2,188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59, ,053 1,553 4,393 17,684 98,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408, ,755 33,909 42, , ,185 33,937 5 其 他 資 產 17,313 17,313 8,741 1, ,736 4,632,805 5,310, , , ,500 1,326,826 1,204,875 1,009, ,870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879, ,677 5, , , ,853 28, 客 戶 存 款 3,304,438 3,413,620 1,633, , , , ,580 3,167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13,369 13, ,393 1, , 應 付 債 券 106, ,672 5,942 31,895 10,896 30,880 31,059 其 他 負 債 58,174 58,174 23,741 21,529 1,218 3,338 5,410 1,072 1,866 4,361,175 4,499,568 1,664, , , , ,147 36,232 1,866 貸 款 承 諾 293, ,850

287 ( 續 ) (c) ( 續 ) 2013 年 1 個 月 3 個 月 1 年 賬 面 值 合 計 實 時 償 還 1 個 月 內 至 3 個 月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無 期 限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23, , , ,274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505, ,737 31, ,008 73,950 98,260 80, 貸 款 和 墊 款 2,148,330 2,534,256 2,649 75, , , , ,156 47,006 投 資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23,223 27, ,024 3,069 4,724 13,569 2,780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89, , ,291 14,206 55, ,521 41,840 1,537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08, ,367 1,199 5,195 11,306 78, ,761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235, ,513 28,426 20, ,100 66,438 15,959 其 他 資 產 10,382 10,382 7,015 1, ,945,862 4,470, , , ,694 1,281, , , ,062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92, ,412 90, , , ,695 63,966 2,261 客 戶 存 款 2,775,276 3,074,967 1,485, , , , ,152 17,552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21,891 21,929 1,233 1,814 6,497 10,392 1, 應 付 債 券 68,936 74,487 5,851 6,671 11,959 28,543 21,463 其 他 負 債 51,869 51,869 27,290 15, ,147 4,811 1, ,710,450 4,113,664 1,605, , , , ,298 42, 貸 款 承 諾 253, ,091

288 ( 續 ) (c) ( 續 ) 下 表 列 示 於 報 告 期 末, 本 行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負 債 及 貸 款 承 諾 的 未 折 現 合 同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這 些 金 融 工 具 的 實 際 現 金 流 量 可 能 與 本 分 析 有 顯 著 差 異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644, , , ,097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528, ,719 7, ,369 71,953 85,417 44,971 貸 款 和 墊 款 2,222,388 2,680, , , , , ,239 23,615 投 資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37,218 41,124 4,016 11,292 7,530 16,210 2,076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62, ,872 7,637 11,187 37, ,615 55,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54, ,195 1,040 2,946 16,136 97,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408, ,507 33,908 42, , ,085 33,897 5 其 他 資 產 49,321 49,321 8,434 40,887 4,408,850 5,075, , , ,170 1,261,574 1,086, , ,610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826, ,766 2, , , ,517 19,083 客 戶 存 款 3,158,746 3,265,979 1,594, , , , ,201 3,167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12,929 12, ,393 1, , 應 付 債 券 84, ,586 3,333 27,140 4,237 30,772 40,104 其 他 負 債 44,317 44,317 24,145 20,172 4,126,727 4,279,633 1,622, , , , ,977 43,630 貸 款 承 諾 278, ,860

289 ( 續 ) (c) ( 續 ) 2013 年 1 個 月 3 個 月 1 年 賬 面 值 合 計 實 時 償 還 1 個 月 內 至 3 個 月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無 期 限 現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518, , , ,319 應 收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491, ,168 27, ,758 66, ,351 80, 貸 款 和 墊 款 1,962,035 2,330,358 1,658 69, , , , ,537 46,037 投 資 -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20,394 23,788 2,917 3,043 4,473 10,882 2,473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73, ,289 12,727 13,934 49, ,221 4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03, , ,171 10,240 77, ,761 -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236, ,684 28,426 20, ,100 67,608 15,960 其 他 資 產 42,597 42,597 7,153 35,444 3,748,707 4,240, , , ,709 1,220, , , ,134 應 付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731, ,592 87, , , ,654 61,308 1,674 客 戶 存 款 2,654,881 2,702,244 1,385, , , , ,305 17,552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21,360 21,399 1,216 1,815 6,461 10,392 1, 應 付 債 券 50,143 61,323 3,792 4,476 4,716 27,231 21,108 其 他 負 債 40,396 40,396 25,743 14,653 3,498,109 3,629,954 1,499, , , , ,192 40,501 貸 款 承 諾 237, ,858

290 ( 續 ) (d) 操 作 風 險 是 指 因 某 事 件 或 行 動 導 致 技 術 流 程 基 礎 設 施 人 員 失 效, 以 及 對 操 作 構 成 影 響 的 其 他 風 險 產 生 直 接 或 間 接 損 失 的 風 險 報 告 期 內, 本 集 團 通 過 進 一 步 完 善 操 作 風 險 管 理 框 架 和 方 法, 健 全 操 作 風 險 考 核 評 價 機 制, 加 強 對 重 點 領 域 操 作 風 險 的 識 別 評 估 和 監 測, 以 及 將 操 作 風 險 納 入 本 集 團 經 濟 資 本 管 理 等 措 施, 進 一 步 提 升 了 本 集 團 操 作 風 險 管 理 的 能 力 和 有 效 性, 各 項 主 要 風 險 指 標 均 符 合 本 集 團 風 險 偏 好 要 求 面 對 內 外 部 經 營 管 理 方 面 的 挑 戰, 本 集 團 將 繼 續 以 風 險 偏 好 為 引 領, 進 一 步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技 術, 加 強 操 作 風 險 監 測 和 管 控, 努 力 防 範 和 降 低 操 作 風 險 損 失 (e) 本 集 團 資 本 管 理 的 目 標 為 : 保 持 合 理 的 資 本 充 足 率 水 平, 持 續 滿 足 資 本 監 管 法 規 和 政 策 要 求 保 持 穩 固 的 資 本 基 礎, 支 持 本 集 團 業 務 增 長 和 戰 略 規 劃 的 實 施, 實 現 全 面 協 調 和 可 持 續 發 展 ; 遵 守 資 本 監 管 法 規, 開 展 內 部 資 本 充 足 評 估 程 序, 公 開 披 露 資 本 管 理 相 關 信 息, 全 面 覆 蓋 各 類 風 險, 確 保 集 團 安 全 運 營 ; 充 分 運 用 各 類 風 險 量 化 成 果, 推 行 以 經 濟 資 本 為 核 心 的 銀 行 價 值 管 理 體 系, 動 態 完 善 政 策 流 程 和 管 理 應 用 體 系, 強 化 資 本 約 束 和 資 本 激 勵 機 制, 提 升 客 戶 定 價 和 決 策 支 持 能 力, 提 高 資 本 配 置 效 率 ; 及 合 理 運 用 各 類 資 本 工 具, 不 斷 增 強 資 本 實 力, 優 化 資 本 結 構, 提 高 資 本 質 量, 降 低 資 本 成 本, 為 股 東 創 造 最 佳 回 報 本 集 團 對 資 本 結 構 進 行 管 理, 並 根 據 經 濟 環 境 和 集 團 經 營 活 動 的 風 險 特 性 進 行 資 本 結 構 調 整 為 保 持 或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本 集 團 可 能 調 整 利 潤 分 配 政 策, 發 行 或 回 購 股 票 其 他 一 級 資 本 工 具 合 格 二 級 資 本 工 具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券 等 本 集 團 管 理 層 根 據 銀 監 會 規 定 的 方 法 定 期 監 控 資 本 充 足 率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於 每 半 年 及 每 季 度 向 銀 監 會 提 交 所 需 信 息 本 集 團 資 本 充 足 率 計 算 範 圍 包 括 本 行 及 其 子 公 司 本 行 資 本 充 足 率 計 算 範 圍 包 括 本 行 境 內 外 所 有 分 支 機 構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符 合 資 本 充 足 率 併 表 範 圍 的 子 公 司 包 括 : 永 隆 銀 行 招 銀 國 際 招 銀 租 賃 和 招 商 基 金

291 ( 續 ) (e) ( 續 ) 二 零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本 集 團 按 照 銀 監 會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及 其 他 相 關 規 定 的 要 求 計 算 資 本 充 足 率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銀 監 會 核 准 本 行 實 施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根 據 批 覆 要 求, 本 行 符 合 監 管 要 求 的 公 司 風 險 暴 露 和 金 融 機 構 風 險 暴 露 使 用 初 級 內 部 評 級 法, 零 售 風 險 暴 露 使 用 內 部 評 級 法, 市 場 風 險 採 用 內 部 模 型 法, 操 作 風 險 採 用 標 準 法 同 時, 銀 監 會 對 獲 准 實 施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的 商 業 銀 行 設 立 並 行 期 並 行 期 內 商 業 銀 行 應 當 按 照 資 本 計 量 高 級 方 法 和 其 他 方 法 並 行 計 算 資 本 充 足 率, 並 遵 守 資 本 底 線 要 求 本 期 間 內, 本 集 團 遵 守 了 監 管 部 門 規 定 的 資 本 要 求 資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是 本 集 團 資 本 管 理 的 核 心 資 本 充 足 率 反 映 了 本 集 團 穩 健 經 營 和 抵 禦 風 險 的 能 力 本 集 團 資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目 標 是 在 滿 足 法 定 監 管 要 求 的 基 礎 上, 根 據 實 際 面 臨 的 風 險 狀 況, 參 考 國 際 先 進 同 業 的 資 本 充 足 率 水 準 及 本 集 團 經 營 狀 況, 審 慎 確 定 資 本 充 足 率 目 標 本 集 團 根 據 戰 略 發 展 規 劃 業 務 擴 張 情 況 風 險 變 動 趨 勢 等 因 素 採 用 情 景 模 擬 壓 力 測 試 等 方 法 預 測 規 劃 和 管 理 資 本 充 足 率 (f) 衍 生 工 具 包 括 本 集 團 在 外 匯 和 利 率 市 場 進 行 的 遠 期 掉 期 和 期 權 交 易 本 集 團 的 衍 生 工 具 均 屬 場 外 交 易 的 衍 生 工 具 本 集 團 為 資 金 業 務 及 對 資 產 及 負 債 的 管 理 而 進 行 利 率 貨 幣 及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根 據 持 有 目 的 不 同 分 類 為 交 易 性 衍 生 工 具 現 金 流 量 對 沖 金 融 工 具 和 與 指 定 為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一 併 管 理 的 衍 生 工 具 本 集 團 會 根 據 銀 行 資 產 負 債 的 利 率 匯 率 風 險 狀 況, 基 於 對 未 來 利 率 匯 率 走 勢 的 分 析 判 斷, 選 擇 合 適 的 對 沖 策 略 和 對 沖 工 具 當 本 集 團 的 資 產 或 負 債 的 原 幣 為 外 幣 時, 面 臨 的 匯 率 風 險 可 以 通 過 外 匯 遠 期 合 約 或 外 匯 期 權 合 約 進 行 抵 銷 本 行 使 用 利 率 掉 期 工 具 對 人 民 幣 貸 款 組 合 和 同 業 資 產 組 合 的 利 率 風 險 進 行 現 金 流 套 期 以 下 列 示 的 是 各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本 集 團 衍 生 工 具 按 剩 餘 到 期 日 分 析 的 名 義 金 額 及 公 允 價 值, 名 義 金 額 僅 指 在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尚 未 完 成 的 交 易 量, 並 不 代 表 風 險 數 額

292 ( 續 ) (f) ( 續 )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161, ,663 29, , (240)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即 期 20,019 20, (793) 遠 期 285, ,102 46, ,310 5,362 (4,142) 外 匯 掉 期 138,277 77,173 3, ,782 1,393 (1,270) 期 權 購 入 16,626 5,883 22,509 1,233 期 權 出 售 21,331 6,921 28,252 (3,365) 481, ,079 50,238 1,016,872 8,862 (9,570)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信 用 違 約 掉 期 (2) 權 益 期 權 購 入 權 益 期 權 出 售 , (2)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6,300 13,540 29,510 49, (360)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 , (29)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外 匯 掉 期 343 3,286 3, (45)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權 益 期 權 出 售 , , (74) 合 計 9,315 (10,246)

293 ( 續 ) (f) ( 續 ) 本 集 團 2013 年 按 剩 餘 到 期 日 分 析 的 名 義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以 內 1 年 至 5 年 以 內 5 年 以 上 合 計 資 產 負 債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9,439 15,291 19, , (435)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即 期 16,908 16,908 5 (10) 遠 期 169, ,607 18, ,956 4,519 (5,153) 外 匯 掉 期 77,019 21, , (568) 期 權 購 入 4, , 期 權 出 售 5, ,526 (580) 273, ,877 19, ,125 5,272 (6,311)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信 用 違 約 掉 期 ,385 2 權 益 期 權 購 入 權 益 期 權 出 售 (2) ,567 4 (2)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12,300 2,863 49,350 64, (1,402)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224 4,525 4, , (30)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外 匯 掉 期 1,993 2,135 4, (55)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權 益 期 權 出 售 ,518 7, , (85) 合 計 5,925 (8,235)

294 ( 續 ) (f) ( 續 )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159, ,863 29, , (235)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即 期 20,019 20, (793) 遠 期 280, ,733 44, ,359 5,237 (4,037) 外 匯 掉 期 119,515 62,357 3, , (406) 期 權 購 入 16,609 5,883 22,492 1,233 期 權 出 售 21,316 6,921 28,237 (3,365) 457, ,894 47, ,179 7,921 (8,601)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信 用 違 約 掉 期 (2)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6,300 13,540 29,510 49, (360)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 , (23)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外 匯 掉 期 343 3,286 3, (45) , , (68) 合 計 8,346 (9,266)

295 ( 續 ) (f) ( 續 ) 本 行 2013 年 按 剩 餘 到 期 日 分 析 的 名 義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以 內 1 年 至 5 年 以 內 5 年 以 上 合 計 資 產 負 債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9,439 15,291 19, , (428)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即 期 16,908 16,908 5 (10) 遠 期 168, ,022 17, ,316 4,498 (5,137) 外 匯 掉 期 52,034 12, , (175) 期 權 購 入 4, , 期 權 出 售 5, ,497 (580) 247, ,304 17, ,327 4,921 (5,902)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信 用 違 約 掉 期 ,385 2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12,300 2,863 49,350 64, (1,402)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利 率 掉 期 188 4,464 1, , (15)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外 匯 掉 期 1,993 2,135 4, (55) 188 6,457 4, , (70) 合 計 5,515 (7,802)

296 ( 續 ) (f) ( 續 ) (i) 有 關 衍 生 工 具 的 信 貸 風 險 加 權 金 額 如 下 該 金 額 已 考 慮 雙 邊 淨 額 結 算 安 排 的 影 響 年 12 月 31 日 交 易 對 手 違 約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貨 幣 衍 生 工 具 3,003 2,181 其 他 衍 生 工 具 2 4 信 用 估 值 調 整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5,830 3,879 合 計 9,049 6,453 註 :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加 權 金 額 依 據 銀 監 會 的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的 規 定 計 算, 包 括 交 易 對 手 違 約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與 信 用 估 值 調 整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該 金 額 根 據 銀 監 會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核 准 的 範 圍 採 用 內 部 評 級 法 計 算, 內 部 評 級 法 未 覆 蓋 部 份 採 用 權 重 法 計 算 (g) (i) 本 集 團 的 金 融 資 產 主 要 包 括 現 金 存 放 中 央 銀 行 款 項 存 放 和 拆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買 入 返 售 金 融 資 產 貸 款 和 墊 款 和 投 資 除 貸 款 和 墊 款 及 持 有 至 到 期 債 券 投 資 外, 大 部 份 金 融 資 產 均 於 一 年 之 內 到 期 或 已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其 賬 面 值 接 近 公 允 價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以 攤 餘 成 本 扣 除 減 值 準 備 列 賬 ( 附 註 19) 由 於 大 部 份 貸 款 和 墊 款 按 與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利 率 相 若 的 浮 動 利 率 定 價, 至 少 每 年 按 市 場 利 率 重 定 價 一 次, 減 值 貸 款 已 扣 除 減 值 準 備 以 反 映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因 此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公 允 價 值 與 賬 面 值 接 近 持 有 至 到 期 債 券 投 資 以 攤 餘 成 本 扣 除 減 值 準 備 列 賬, 其 上 市 投 資 公 允 價 值 已 披 露 於 附 註 21(c) 下 表 列 示 了 未 以 公 允 價 值 反 映 或 披 露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的 賬 面 價 值 公 允 價 值 以 及 公 允 價 值 層 次 的 披 露 : 其 中, 第 一 層 次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依 據 為 採 用 Bloomberg 發 佈 的 活 躍 市 場 報 價 的 外 幣 債 券 ; 第 二 層 次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項 目 中, 人 民 幣 債 券 採 用 中 國 債 券 信 息 網 最 新 發 佈 的 估 值 結 果 確 定 其 公 允 價 值, 對 於 沒 有 活 躍 市 場 報 價 的 外 幣 債 券 採 用 Bloomberg 發 佈 的 綜 合 估 值 ; 第 三 層 次 公 允 價 值 為 採 用 預 期 現 金 流 回 收 的 估 值 方 法

297 ( 續 ) (g) ( 續 ) (i) ( 續 ) 年 賬 面 價 值 公 允 價 值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259, ,612 4, , , ,614 (ii) 本 集 團 的 金 融 負 債 主 要 包 括 客 戶 存 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及 拆 入 款 項 和 本 集 團 發 行 的 債 券 除 以 下 的 金 融 負 債 外,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於 各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的 賬 面 值 接 近 公 允 價 值 年 賬 面 價 值 公 允 價 值 已 發 行 次 級 定 期 債 券 32,396 32,898 32,898 21,047 19,285 已 發 行 長 期 債 券 27,636 27,248 27,248 23,980 22,874 60,032 60,146 60,146 45,027 42, 在 釐 定 部 份 資 產 和 負 債 的 賬 面 金 額 時, 本 集 團 就 不 確 定 的 未 來 事 件 對 各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資 產 負 債 的 影 響 作 出 了 假 設 這 些 估 計 涉 及 對 現 金 流 量 及 折 現 率 的 假 設 本 集 團 根 據 過 去 的 經 驗 和 對 未 來 事 件 的 預 計 作 出 估 計 和 假 設, 並 定 期 審 閱 除 對 未 來 事 件 的 假 設 和 估 計 外, 本 集 團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還 作 出 了 判 斷

298 ( 續 ) (a) 本 集 團 定 期 審 閱 貸 款 和 墊 款 組 合, 以 評 估 是 否 出 現 減 值 損 失, 並 在 出 現 這 種 情 況 時 評 估 減 值 損 失 的 具 體 數 額 減 值 的 客 觀 證 據 包 括 顯 示 個 別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明 顯 減 少 的 可 觀 察 數 據 本 集 團 已 於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附 註 2(n)(i) 描 述 客 觀 證 據 個 別 評 估 減 值 的 貸 款 減 值 損 失 是 該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的 減 少 數 額 當 運 用 組 合 測 算 的 方 法 評 估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減 值 時, 估 計 數 字 是 根 據 與 貸 款 和 墊 款 具 有 類 似 信 貸 風 險 特 徵 的 資 產 在 過 去 的 損 失 率 而 釐 定 然 後, 根 據 反 映 目 前 經 濟 狀 況 的 相 關 可 觀 察 數 據, 對 過 去 的 損 失 率 作 出 調 整 管 理 層 定 期 審 閱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時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和 假 設, 以 縮 小 估 計 損 失 與 實 際 損 失 之 間 的 差 距 (b)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減 值 的 客 觀 證 據 包 括 投 資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續 下 跌 至 低 於 成 本 在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是 否 出 現 大 幅 或 持 續 下 跌 時 需 要 進 行 判 斷 在 進 行 判 斷 時, 本 集 團 會 考 慮 歷 史 市 場 波 動 記 錄 和 該 金 融 資 產 的 歷 史 價 格, 以 及 被 投 資 企 業 所 屬 行 業 表 現 和 其 財 務 狀 況 等 其 他 因 素 (c) 部 份 金 融 工 具 沒 有 交 投 活 躍 的 市 場 可 提 供 報 價 這 些 金 融 工 具 需 要 採 用 估 值 技 術 釐 定 公 允 價 值 估 值 技 術 包 括 採 用 市 場 的 最 新 正 常 交 易 信 息, 參 考 類 似 的 金 融 工 具 最 新 的 公 允 價 值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和 期 權 定 價 模 型 本 集 團 建 立 了 一 套 流 程 機 制, 以 確 保 由 合 資 格 人 員 構 思 估 值 技 術, 並 由 獨 立 於 研 發 估 值 技 術 工 作 的 人 員 負 責 驗 證 和 審 閱 估 值 技 術 在 用 來 估 值 前 會 經 過 核 證 和 調 整, 確 保 得 出 的 結 果 反 映 實 際 市 場 狀 況 本 集 團 制 定 的 估 值 模 型 盡 可 能 多 用 市 場 信 息, 而 部 份 信 息 需 要 管 理 層 作 出 估 計 ( 例 如 信 貸 和 交 易 對 方 風 險 風 險 相 關 係 數 ) 本 集 團 定 期 審 閱 管 理 層 的 估 計 和 假 設, 必 要 時 會 作 出 調 整 (d) 就 持 有 的 固 定 或 可 確 定 的 付 款 和 固 定 到 期 日 的 非 衍 生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本 集 團 如 確 定 有 能 力 並 計 劃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則 歸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在 評 估 某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符 合 歸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的 條 件 時, 管 理 層 需 要 作 出 重 大 判 斷 如 果 對 本 集 團 是 否 有 意 及 有 能 力 持 有 某 特 定 投 資 至 到 期 日 的 判 斷 有 所 偏 差, 可 能 會 導 致 整 個 投 資 組 合 需 被 重 新 歸 類 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99 ( 續 ) (e) 釐 定 所 得 稅 準 備 涉 及 對 某 些 交 易 未 來 稅 務 處 理 的 判 斷 本 集 團 慎 重 評 估 各 項 交 易 的 稅 務 影 響, 並 計 提 相 應 的 稅 項 準 備 本 集 團 定 期 重 新 考 慮 這 些 交 易 的 稅 務 處 理, 以 及 稅 務 法 規 的 所 有 修 訂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是 就 未 利 用 稅 務 虧 損 和 可 抵 扣 暫 時 差 異 而 確 認 由 於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只 限 在 很 可 能 獲 得 能 利 用 該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來 抵 扣 的 未 來 應 稅 利 潤 時 才 會 確 認, 所 以 需 要 管 理 層 判 斷 獲 得 未 來 應 稅 利 潤 的 可 能 性 本 集 團 不 斷 審 閱 管 理 層 的 評 估, 如 果 很 可 能 獲 得 能 利 用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的 未 來 應 稅 利 潤, 便 會 確 認 相 應 的 遞 延 稅 項 資 產 (f) 本 集 團 於 附 註 37(b) 中 所 述 的 退 休 計 劃 之 責 任 在 估 值 時 需 作 出 精 算 假 設 此 等 假 設 於 未 來 是 否 適 用 是 存 在 不 確 定 性 的, 該 等 假 設 需 要 作 定 期 審 查, 如 有 需 要 會 作 出 更 新 (g) 就 保 險 合 約 下 索 償 所 產 生 最 終 負 債 的 估 計, 是 本 集 團 其 中 一 項 關 鍵 會 計 估 計 估 計 和 判 斷 是 根 據 過 往 經 驗 和 其 他 因 素 持 續 評 估, 包 括 對 在 結 算 日 已 發 生 但 未 向 本 集 團 呈 報 ( 已 發 生 但 未 呈 報 ) 的 虧 損 事 件 的 預 計 對 已 發 生 但 未 呈 報 索 償 的 估 計,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比 已 向 本 集 團 呈 報 的 索 償 賠 付 成 本 的 估 計 ( 有 關 索 償 事 項 的 數 據 可 與 取 得 ) 受 較 大 不 明 朗 因 素 所 影 響 受 保 人 可 能 會 不 察 覺 已 發 生 但 未 呈 報 的 索 償, 直 至 多 年 後 引 致 索 償 的 事 件 發 生 後 才 得 知 對 某 些 索 償 負 債 的 最 終 成 本 進 行 估 計, 是 一 項 十 分 複 雜 的 過 程 在 估 計 本 集 團 最 終 需 要 支 付 有 關 索 償 的 負 債 時, 須 要 考 慮 眾 多 的 不 確 定 因 素 僱 員 賠 償 和 其 他 負 債 保 單 所 引 起 的 索 償 或 會 比 較 漫 長 和 難 以 估 計 本 集 團 已 聘 請 獨 立 精 算 師, 利 用 既 定 的 精 算 方 法 估 計 索 償 負 債 有 關 方 法 屬 於 統 計 性 質, 並 可 能 會 受 多 項 不 同 因 素 所 影 響 可 能 會 影 響 負 債 估 計 準 確 性 的 較 重 要 因 素 包 括 法 理 上 可 擴 寬 本 集 團 發 出 的 保 險 合 約 所 提 供 保 障 的 意 向 和 保 障 範 圍, 實 際 索 償 結 果 與 過 往 經 驗 的 分 歧 程 度, 以 及 事 件 的 出 現 與 向 本 集 團 呈 報 索 償 兩 者 的 時 差 (h) 集 團 在 每 個 財 務 狀 況 表 日 會 判 斷 是 否 因 過 去 事 項 而 形 成 現 時 法 定 義 務 或 推 定 義 務, 同 時 判 斷 履 行 相 關 義 務 導 致 經 濟 利 益 流 出 的 可 能 性, 並 確 定 該 義 務 金 額 的 可 靠 估 計 數

300 (a) 本 行 大 股 東 及 其 母 公 司 和 本 行 控 股 子 公 司 各 公 司 主 要 情 況 招 商 局 集 團 北 京 人 民 幣 11,550 百 萬 元 20.00% 運 輸 代 理 倉 儲 服 務 大 股 東 之 有 限 公 司 李 建 紅 有 限 公 司 ( 註 (i)) 租 賃 製 造 修 理 母 公 司 承 包 施 工 銷 售 組 織 管 理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北 京 人 民 幣 4,300 百 萬 元 12.54% 運 輸 修 理 建 造 大 股 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李 建 紅 有 限 公 司 ( 註 (ii)) 銷 售 採 購 供 應 代 理 招 銀 國 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港 幣 1,000 百 萬 元 100% 財 務 諮 詢 服 務 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丁 偉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人 民 幣 6,000 百 萬 元 100% 融 資 租 賃 經 濟 諮 詢 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連 柏 林 永 隆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港 幣 1,161 百 萬 元 100% 銀 行 業 務 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馬 蔚 華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人 民 幣 210 百 萬 元 55% 發 起 設 立 基 金 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張 光 華 註 : (i) 招 商 局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招 商 局 集 團 ) 通 過 其 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本 行 20.00%( 二 零 一 三 年 :18.80%) 的 股 份 (ii) 招 商 局 輪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招 商 局 輪 船 ) 是 招 商 局 集 團 的 子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其 持 有 本 行 12.54% 的 股 權 ( 二 零 一 三 年 :12.54%), 為 本 行 第 一 大 股 東

301 ( 續 ) (a) ( 續 ) 招 商 局 集 團 11,550,000,000 人 民 幣 11,550,000,000 招 商 局 輪 船 4,300,000,000 人 民 幣 3,700,000,000 招 銀 國 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0 港 幣 250,000,000 招 銀 金 融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6,000,000,000 人 民 幣 4,000,000,000 永 隆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1,160,950,575 港 幣 1,160,950,575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10,000,000 人 民 幣 210,000,000 % % % % %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3,162,424, ,000, ,000,000, ,160,950, ,500, 本 年 增 加 750,000,000 2,000,000,000 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162,424, ,000,000, ,000,000, ,160,950, ,500, (b) 在 各 年 度, 本 集 團 在 其 日 常 銀 行 業 務 中 與 有 關 聯 人 士 進 行 交 易, 包 括 借 貸 投 資 存 款 證 券 買 賣 代 理 服 務 託 管 及 其 他 受 託 業 務 及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的 交 易 董 事 認 為, 本 集 團 所 有 與 有 關 聯 人 士 之 重 大 交 易 均 按 一 般 的 商 業 交 易 條 款 進 行 該 等 銀 行 交 易 按 各 項 交 易 當 時 的 市 場 價 格 定 價 貸 款 及 存 款 的 利 息 須 按 下 列 由 人 民 銀 行 釐 定 的 基 準 年 利 率 釐 定 : 年 短 期 貸 款 5.60% 5.60% 至 6.00% 中 長 期 貸 款 6.00% 6.15% 6.15% 至 6.55% 儲 蓄 存 款 0.35% 0.35% 定 期 存 款 2.35% 4.00% 2.60% 至 4.75% 於 本 年 度 內, 本 集 團 並 無 對 給 予 關 聯 人 士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作 出 以 個 別 方 式 進 行 評 估 的 減 值 準 備

302 ( 續 ) (c) 本 行 之 大 股 東 招 商 局 輪 船 及 其 關 聯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擁 有 20.00%( 二 零 一 三 年 :18.80%) 本 行 的 股 權 ( 其 中 由 招 商 局 輪 船 直 接 持 有 12.54%( 二 零 一 三 年 :12.54%)) 本 集 團 與 招 商 局 輪 船 及 其 關 聯 公 司 的 交 易 及 餘 款 在 以 下 列 示 :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項 目 : - 貸 款 和 墊 款 4,395 4,428 3,944 3,830 - 投 資 5,282 2,966 5,281 2,965 - 客 戶 存 款 40,038 18,645 39,566 18,358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項 目 : - 不 可 撤 銷 的 保 函 1, , 不 可 撤 銷 的 信 用 證 1, , 承 兌 匯 票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淨 收 入 交 易 淨 損 益 (d) 55(c)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項 目 : - 貸 款 和 墊 款 8,390 3,555 7,371 2,560 - 投 資 2,149 4,870 2,149 4,870 - 客 戶 存 款 10,454 35,393 10,454 35,393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項 目 : - 不 可 撤 銷 保 函 1, ,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淨 收 入 交 易 淨 損 益 88 88

303 ( 續 ) (e) 55(c)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項 目 : - 貸 款 和 墊 款 客 戶 存 款 利 息 支 出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淨 收 入 (f) 5% 本 集 團 本 行 年 年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項 目 : - 投 資 客 戶 存 款 3,520 1,108 3,520 1,108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項 目 : - 不 可 撤 銷 保 函 6, ,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淨 收 入

304 ( 續 ) (g) 年 財 務 狀 況 表 內 項 目 : - 貸 款 和 墊 款 投 資 2,052 1,611 - 客 戶 存 款 1, 存 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款 項 2, 拆 出 資 金 29,826 7,489 -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款 項 18,688 11,385 - 拆 入 資 金 財 務 狀 況 表 外 項 目 : - 不 可 撤 銷 保 函 承 兌 匯 票 112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淨 收 入 交 易 淨 損 益 (2) (95) 本 行 與 子 公 司 之 間 的 重 大 往 來 餘 額 及 交 易 均 已 在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抵 銷 (h) 本 集 團 的 關 鍵 管 理 人 員 是 指 有 權 力 及 責 任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計 劃 指 令 和 控 制 本 集 團 的 活 動 的 人 士, 包 括 董 事 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年 人 民 幣 千 元 ( 附 註 8) 薪 金 及 其 他 酬 金 42,534 37,790 酌 定 花 紅 ( 附 註 8(i)) 12,577 股 份 報 酬 15,169 (3,515) 設 定 提 存 退 休 金 計 劃 供 款 5,427 4,813 63,130 51,665 以 上 股 份 報 酬 是 本 集 團 授 予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股 票 增 值 權 ( 參 見 附 註 37(a)(iii)) 的 估 算 公 允 價 值 該 公 允 價 值 是 按 柏 力 克 - 舒 爾 斯 (Black-Scholes) 期 權 定 價 模 型 及 附 註 (2)(u)(iii) 的 會 計 政 策 估 算, 並 已 經 計 入 合 併 損 益 和 其 他 綜 合 收 益 內 由 於 股 票 增 值 權 可 能 截 至 到 期 日 仍 未 被 行 使, 該 公 允 價 值 並 不 代 表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實 際 收 到 或 應 收 的 金 額

305 ( 續 ) (i) 本 集 團 與 本 行 設 立 的 企 業 年 金 基 金 除 正 常 的 供 款 和 普 通 銀 行 業 務 外, 二 零 一 四 年 度 和 二 零 一 三 年 度 均 未 發 生 其 他 關 聯 交 易 56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指 本 集 團 非 全 資 子 公 司 權 益 中 不 由 本 集 團 佔 有 的 部 份 在 報 告 期 內, 本 集 團 沒 有 擁 有 重 要 非 控 制 性 權 益 的 子 公 司 57 在 日 常 業 務 中, 本 集 團 進 行 的 某 些 交 易 會 將 已 確 認 的 金 融 資 產 轉 讓 給 第 三 方 或 特 殊 目 的 信 託 這 些 金 融 資 產 轉 讓 若 全 部 或 部 份 符 合 終 止 確 認 條 件, 相 關 金 融 資 產 全 部 或 部 份 終 止 確 認 當 本 集 團 保 留 了 以 轉 讓 資 產 的 絕 大 部 份 風 險 與 回 報 時, 相 關 金 融 資 產 轉 讓 不 符 合 終 止 確 認 的 條 件, 本 集 團 繼 續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確 認 上 述 資 產 本 集 團 將 信 貸 資 產 出 售 給 特 殊 目 的 信 託, 再 由 特 殊 目 的 信 託 向 投 資 者 發 行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已 證 券 化 的 信 貸 資 產 於 轉 讓 日 的 賬 面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24,545 百 萬 元 本 集 團 持 有 的 優 先 檔 證 券 的 資 產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1,124 百 萬 元, 並 已 劃 分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資 ; 本 集 團 持 有 的 次 級 檔 證 券 的 資 產 價 值 為 人 民 幣 108 百 萬 元, 並 已 劃 分 為 應 收 款 項 類 投 資

306 (a) 本 集 團 通 過 直 接 持 有 投 資 而 在 第 三 方 機 構 發 起 設 立 的 結 構 化 主 體 中 享 有 權 益 這 些 結 構 化 主 體 未 納 入 本 集 團 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範 圍, 主 要 包 括 理 財 產 品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信 託 受 益 權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以 及 基 金 這 些 結 構 化 主 體 的 性 質 和 目 的 主 要 是 管 理 投 資 者 的 資 產 並 賺 取 管 理 費, 其 融 資 方 式 是 向 投 資 者 發 行 投 資 產 品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通 過 直 接 持 有 投 資 而 在 第 三 方 機 構 發 起 設 立 的 結 構 化 主 體 中 享 有 的 權 益 的 賬 面 價 值 及 其 在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表 的 相 關 資 產 負 債 項 目 列 示 如 下 : 理 財 產 品 6,140 6,140 6,140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45, , , ,976 信 託 受 益 權 63, , , ,522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2,135 1,367 3,502 3,502 基 金 ,976 2,452 1, , , ,457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次 級 檔 及 基 金 的 最 大 損 失 敞 口 為 其 在 報 告 日 的 公 允 價 值 理 財 產 品 信 託 受 益 權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及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優 先 檔 的 最 大 損 失 敞 口 按 其 在 財 務 狀 況 表 中 確 認 的 分 類 為 其 在 報 告 日 的 攤 餘 成 本

307 ( 續 ) (b) 本 集 團 發 起 設 立 的 未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範 圍 的 結 構 化 主 體, 主 要 包 括 本 集 團 發 行 的 非 保 本 理 財 產 品 這 些 結 構 化 主 體 的 性 質 和 目 的 主 要 是 管 理 投 資 者 的 資 產 並 收 取 管 理 費, 其 融 資 方 式 是 向 投 資 者 發 行 投 資 產 品 本 集 團 在 這 些 未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範 圍 的 結 構 化 主 體 中 享 有 的 權 益 主 要 指 通 過 管 理 這 些 結 構 化 主 體 賺 取 管 理 費 收 入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發 起 設 立 但 未 納 入 本 集 團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範 圍 的 非 保 本 理 財 產 品 為 人 民 幣 831,473 百 萬 元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與 自 身 發 起 設 立 的 非 保 本 理 財 產 品 之 間 的 買 入 返 售 交 易 餘 額 為 人 民 幣 117,333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79,881 百 萬 元 ), 拆 出 資 金 的 餘 額 為 人 民 幣 11,470 百 萬 元 這 些 交 易 是 根 據 正 常 的 商 業 交 易 條 款 和 條 件 進 行 的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度, 本 集 團 在 上 述 結 構 化 主 體 確 認 的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為 人 民 幣 5,373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2,977 百 萬 元 )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之 後 發 行, 並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前 已 到 期 的 非 保 本 理 財 產 品 發 行 總 量 共 計 人 民 幣 2,420,525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 人 民 幣 1,302,514 百 萬 元 ) 59 截 至 本 財 務 報 表 報 出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頒 佈 了 下 列 修 訂 及 新 增 的 準 則 和 解 釋 這 些 修 訂 及 新 增 的 準 則 和 解 釋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內 未 生 效, 本 集 團 在 編 製 本 財 務 報 表 時 並 未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5 號 與 客 戶 之 間 的 合 同 產 生 的 收 入 2017 年 1 月 1 日 直 至 目 前, 本 集 團 認 為 除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將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的 營 運 業 績 及 財 務 狀 況 構 成 影 響, 採 用 其 他 準 則 應 該 不 會 對 本 集 團 的 營 運 業 績 及 財 務 狀 況 構 成 重 大 的 影 響 由 於 本 集 團 尚 未 完 成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的 整 體 影 響 的 評 估, 因 此 無 法 量 化 其 對 本 集 團 營 運 業 績 及 財 務 狀 況 的 影 響 60 除 附 註 46 所 述 事 項 外, 截 至 本 財 務 報 表 批 准 日, 本 集 團 無 需 要 披 露 重 大 財 務 報 表 日 後 事 項

308 307 (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貨 幣 單 位 均 以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列 示 ) (A) 資 本 充 足 率 僅 根 據 銀 監 會 於 二 零 一 二 年 頒 佈 並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開 始 生 效 的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的 指 引 編 製, 當 中 的 依 據 可 能 會 與 香 港 或 其 他 國 家 所 採 用 的 相 關 依 據 存 在 差 異 本 集 團 按 照 銀 監 會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核 准 的 資 本 管 理 高 級 方 法 計 算 的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及 資 本 充 足 率 如 下 :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44%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10.44% 資 本 充 足 率 12.38%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 實 收 資 本 可 計 入 部 份 25,220 資 本 公 積 可 計 入 部 份 69,227 盈 餘 公 積 28,664 一 般 風 險 準 備 53,979 未 分 配 利 潤 137,910 少 數 股 東 資 本 可 計 入 部 份 288 其 他 ( 註 (i)) (1,308)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總 額 313,980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監 管 扣 除 項 目 12,003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301,977 其 他 一 級 資 本 ( 註 (ii)) 5 一 級 資 本 淨 額 301,982 二 級 資 本 : 二 級 資 本 工 具 及 其 溢 價 可 計 入 金 額 30,000 超 額 貸 款 損 失 準 備 24,190 少 數 股 東 資 本 可 計 入 部 份 2,162 二 級 資 本 總 額 56,352 二 級 資 本 監 管 扣 除 項 目 二 級 資 本 淨 額 56,352 資 本 淨 額 358,334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總 額 2,893,732 註 (i): 依 據 銀 監 會 的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的 規 定, 其 他 為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折 算 差 額 註 (ii): 本 集 團 其 他 一 級 資 本 為 少 數 股 東 資 本 可 計 入 部 份

309 308 (A) ( 續 )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行 按 照 銀 監 會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核 准 的 資 本 管 理 高 級 方 法 計 算 的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10.00%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10.00%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11.93% 資 本 淨 額 為 人 民 幣 320,740 百 萬 元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2,687,891 百 萬 元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集 團 信 用 風 險 採 用 權 重 法, 市 場 風 險 採 用 標 準 法, 操 作 風 險 採 用 基 本 指 標 法 計 算 的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9.60%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9.60%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11.74% 資 本 淨 額 為 人 民 幣 369,532 百 萬 元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3,146,571 百 萬 元 二 零 一 四 年, 本 行 信 用 風 險 採 用 權 重 法, 市 場 風 險 採 用 標 準 法, 操 作 風 險 採 用 基 本 指 標 法 計 算 的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9.12%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9.12% 資 本 充 足 率 為 11.27% 資 本 淨 額 為 人 民 幣 331,937 百 萬 元 風 險 加 權 資 產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2,946,283 百 萬 元 二 零 一 三 年, 本 集 團 按 照 銀 監 會 商 業 銀 行 資 本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信 用 風 險 採 用 權 重 法, 市 場 風 險 採 用 標 準 法, 操 作 風 險 採 用 基 本 指 標 法 計 算 的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和 資 本 充 足 率 如 下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核 心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27% 一 級 資 本 充 足 率 9.27% 資 本 充 足 率 11.14% (B) 年 人 民 幣 流 動 資 產 對 人 民 幣 流 動 負 債 56.3% 57.0% 外 幣 流 動 資 產 對 外 幣 流 動 負 債 78.1% 74.4% 以 上 流 動 性 比 率 乃 按 人 民 銀 行 及 銀 監 會 的 公 式 及 按 照 中 國 公 認 會 計 準 則 計 算

310 309 (C) 2014 非 結 構 性 頭 寸 即 期 資 產 360, ,351 30, ,915 即 期 負 債 (299,403) (211,982) (28,423) (539,808) 遠 期 購 入 450, ,254 45, ,767 遠 期 出 售 (460,064) (84,592) (46,091) (590,747) 淨 期 權 頭 寸 (674) (516) 淨 長 頭 寸 51,076 34, ,611 淨 結 構 性 頭 寸 22 32, ,737 本 集 團 2013 年 美 元 港 幣 其 他 合 計 ( 折 合 人 民 幣 百 萬 元 ) 非 結 構 性 頭 寸 即 期 資 產 257, ,677 24, ,548 即 期 負 債 (236,045) (106,077) (29,536) (371,658) 遠 期 購 入 317,668 77,911 48, ,898 遠 期 出 售 (308,801) (47,766) (42,729) (399,296) 淨 期 權 頭 寸 (34) 淨 長 頭 寸 30,041 34, ,544 淨 結 構 性 頭 寸 1,291 35, ,260 淨 期 權 頭 寸 按 照 香 港 金 管 局 要 求 的 德 爾 塔 約 當 方 法 計 算 本 集 團 的 淨 結 構 頭 寸 包 括 本 行 主 要 涉 及 外 匯 的 分 行 的 結 構 性 頭 寸 結 構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 - 固 定 資 產 及 物 業 投 資, 扣 除 折 舊 費 用 ; - 海 外 分 行 資 本 及 法 定 公 積 ; 及 - 子 公 司 的 投 資

311 310 (D) 本 集 團 主 要 在 中 國 境 內 從 事 銀 行 業 務, 而 本 集 團 對 中 國 境 外 第 三 方 的 所 有 索 償 均 視 作 跨 境 申 索 跨 境 申 索 包 括 貸 款 和 墊 款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結 餘 及 拆 借 交 易 持 有 貿 易 票 據 和 存 款 證 以 及 證 券 投 資 跨 境 申 索 按 不 同 國 家 或 地 域 予 以 披 露 當 一 個 國 家 或 地 域 計 入 任 何 風 險 轉 移 後, 構 成 跨 境 申 索 總 金 額 10% 或 以 上 時, 便 會 予 以 呈 報 只 有 在 申 索 獲 與 對 方 所 屬 國 家 不 同 國 家 的 人 士 保 證, 又 或 倘 申 索 是 向 一 家 銀 行 的 海 外 分 支 機 構 提 出, 而 該 銀 行 的 總 行 位 於 另 一 個 國 家 的 情 況 下, 風 險 方 會 轉 移 亞 太 區, 不 包 括 中 國 30,496 81,319 63, ,766 - 其 中 屬 於 香 港 的 部 份 19,040 74,570 60, ,328 歐 洲 2,971 16, ,459 南 北 美 洲 8,303 1,438 3,131 12,872 41,770 99,032 67, , 年 12 月 31 日 同 業 和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公 共 實 體 其 他 合 計 亞 太 區, 不 包 括 中 國 24,036 15, , ,749 - 其 中 屬 於 香 港 的 部 份 17,417 15, , ,316 歐 洲 2,354 2,160 4,514 南 北 美 洲 7,399 1,066 10,322 18,787 33,789 17, , ,050

312 311 (E) 本 集 團 年 抵 押 物 覆 蓋 部 份 貸 款 金 額 金 額 佔 比 % % 製 造 業 342, ,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259, , 房 地 產 業 143, ,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140, , 電 力 熱 力 燃 氣 及 水 生 產 和 供 應 業 98, , 建 築 業 98, , 採 礦 業 61, , 租 賃 和 商 務 服 務 業 49, , 水 利 環 境 和 公 共 設 施 管 理 業 30, , 信 息 傳 輸 軟 件 和 信 息 技 術 服 務 業 20, , 其 他 65, ,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1,308, ,196, 票 據 貼 現 75, , 信 用 卡 貸 款 219, ,971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321, , 小 微 貸 款 336, , 其 他 78, , 零 售 貸 款 和 墊 款 956, ,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2,340, ,056,385 59

313 312 (E) ( 續 ) 本 集 團 年 抵 押 物 覆 蓋 部 份 貸 款 金 額 金 額 佔 比 % %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42, , 房 地 產 業 36, , 金 融 業 29, , 製 造 業 18, , 交 通 運 輸 業 7, , 信 息 業 2, 娛 樂 業 其 他 22, ,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158, , 信 用 卡 貸 款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7, , 小 微 貸 款 1, , 其 他 4, , 零 售 貸 款 和 墊 款 14, ,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173, ,709 77

314 313 (E) ( 續 ) 本 行 年 抵 押 物 覆 蓋 部 份 貸 款 金 額 金 額 佔 比 % % 製 造 業 320, ,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256, , 房 地 產 業 140, ,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118, , 建 築 業 94, , 電 力 熱 力 燃 氣 及 水 生 產 和 供 應 業 65, , 採 礦 業 48, , 租 賃 和 商 務 服 務 業 47, , 水 利 環 境 和 公 共 設 施 管 理 業 29, , 信 息 傳 輸 軟 件 和 信 息 技 術 服 務 業 19, , 其 他 52, ,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1,194, ,111, 票 據 貼 現 66, , 信 用 卡 貸 款 219, ,971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321, , 小 微 貸 款 335, , 其 他 78, , 零 售 貸 款 和 墊 款 955, ,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2,216, ,958,224 57

315 314 (E) ( 續 ) 本 行 年 抵 押 物 覆 蓋 部 份 貸 款 金 額 金 額 佔 比 % %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31, , 房 地 產 業 9, , 製 造 業 11, , 交 通 運 輸 業 1, , 信 息 業 1, 金 融 業 1, 娛 樂 業 其 他 11, , 公 司 貸 款 和 墊 款 69, ,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69, ,033 87

316 315 (E) ( 續 ) 當 一 個 行 業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佔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10% 或 以 上 時, 便 會 予 以 披 露 該 行 業 的 逾 期 貸 款 已 減 值 貸 款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的 減 值 準 備 組 合 方 式 評 估 的 減 值 準 備 於 年 內 經 損 益 入 賬 的 新 計 提 的 減 值 損 失 和 於 年 內 核 銷 的 已 減 值 貸 款 和 墊 款 : 2014 製 造 業 14,639 9,627 4,753 11,055 9,633 5,550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10,686 6,547 2,761 8,231 6,663 3,427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3, , 小 微 貸 款 9,610 3,612 8,458 4,796 2,884 本 集 團 2013 年 於 年 內 經 於 年 內 個 別 方 式 組 合 方 式 合 併 損 益 表 核 銷 的 逾 期 貸 款 已 減 值 評 估 的 評 估 的 入 賬 的 新 計 提 已 減 值 和 墊 款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準 備 減 值 準 備 的 減 值 損 失 貸 款 和 墊 款 製 造 業 7,609 6,903 3,396 9,177 4,505 1,052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4,987 4,249 2,232 6,078 3,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3, , 小 微 貸 款 5,599 1,624 6,481 3,649 27

317 316 (E) ( 續 ) 2014 製 造 業 14,451 9,356 4,684 10,787 9,577 5,550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10,592 6,516 2,733 8,188 6,639 3,427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2, , 小 微 貸 款 8,695 3,612 8,433 4,758 2,884 本 行 2013 年 於 年 內 經 於 年 內 個 別 方 式 組 合 方 式 合 併 損 益 表 核 銷 的 逾 期 貸 款 已 減 值 評 估 的 評 估 的 入 賬 的 新 計 提 已 減 值 和 墊 款 貸 款 和 墊 款 減 值 準 備 減 值 準 備 的 減 值 損 失 貸 款 和 墊 款 製 造 業 7,437 6,755 3,359 8,822 4,335 1,050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4,941 4,227 2,213 5,937 3, 個 人 住 房 貸 款 3, , 小 微 貸 款 4,242 1,624 6,420 3,646 27

318 317 (F) (i) 年 總 行 2,237 2,520 長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8,262 6,929 環 渤 海 地 區 2,459 1,202 珠 江 三 角 洲 及 海 西 地 區 3,656 2,139 東 北 地 區 1, 中 部 地 區 3,851 1,499 西 部 地 區 2, 附 屬 機 構 合 計 25,224 15,978 (ii) 年 本 金 或 利 息 已 逾 期 達 下 列 期 間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 - 三 至 六 個 月 10,295 3,843 - 六 至 十 二 個 月 9,247 4,846 - 超 過 十 二 個 月 5,682 7,289 合 計 25,224 15,978 佔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百 分 比 : - 三 至 六 個 月 0.41% 0.18% - 六 至 十 二 個 月 0.37% 0.22% - 超 過 十 二 個 月 0.23% 0.33% 合 計 1.01% 0.73%

319 318 (F) ( 續 ) (iii) 年 抵 押 物 覆 蓋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8,647 5,106 抵 押 物 沒 有 覆 蓋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16,577 10,872 抵 押 物 現 值 9,384 5,396 按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的 減 值 準 備 8,336 6,090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集 團 已 逾 期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和 墊 款 餘 額 為 人 民 幣 1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人 民 幣 1 百 萬 元 ) 註 : 根 據 香 港 金 管 局 的 要 求, 以 上 分 析 為 逾 期 超 過 90 天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有 指 定 還 款 日 期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在 其 本 金 或 利 息 逾 期 時 會 被 分 類 為 已 逾 期 對 於 以 分 期 付 款 償 還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如 果 部 份 分 期 付 款 已 逾 期, 那 麼 該 等 貸 款 和 墊 款 的 全 部 金 額 均 被 分 類 為 已 逾 期 實 時 償 還 貸 款 和 墊 款 在 借 款 人 收 到 償 還 要 求 但 並 無 根 據 指 示 還 款 時 被 分 類 為 已 逾 期 倘 實 時 償 還 貸 款 和 墊 款 超 出 已 知 會 借 款 人 的 獲 批 准 的 限 額, 均 會 被 視 為 已 逾 期 本 集 團 抵 押 物 包 括 現 金 存 款 股 票 土 地 使 用 權 建 築 物 運 輸 及 其 他 設 備 等 抵 質 押 物 的 公 允 價 值 是 管 理 層 在 現 有 的 外 部 評 估 價 值 基 礎 上, 考 慮 最 近 的 資 產 變 賣 記 錄 及 市 場 情 況 而 得 出 估 值 當 抵 質 押 品 價 值 高 於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時, 以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為 上 限 之 抵 質 押 品 價 值, 已 於 上 表 抵 押 物 覆 蓋 的 貸 款 和 墊 款 項 內 列 示 (G) 年 佔 貸 款 和 墊 款 總 額 百 分 比 已 重 組 貸 款 和 墊 款 % 1, % 減 : - 逾 期 超 過 90 天 的 已 重 組 貸 款 和 墊 款 % % 已 逾 期 尚 未 超 過 90 天 的 已 重 組 貸 款 和 墊 款 % % 本 集 團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融 機 構 重 組 貸 款 和 墊 款 餘 額 為 1 百 萬 元 ( 二 零 一 三 年 :1 百 萬 元 )

320 319 (H) 本 行 是 於 中 國 境 內 成 立 的 商 業 銀 行, 主 要 於 境 內 從 事 銀 行 業 務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行 很 大 部 份 的 業 務 風 險 來 自 與 境 內 非 銀 行 機 構 或 個 人 的 交 易 有 關 本 行 交 易 對 象 風 險 的 分 析 已 於 本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中 披 露 (I) 董 事 會 設 立 六 個 委 員 會, 包 括 戰 略 委 員 會 審 計 委 員 會 關 聯 交 易 控 制 委 員 會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及 提 名 委 員 會 (i) 戰 略 委 員 會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包 括 : 擬 定 本 行 經 營 目 標 和 中 長 期 發 展 戰 略 ; 監 督 檢 查 年 度 經 營 計 劃 投 資 方 案 的 執 行 情 況 ; 檢 查 監 督 貫 徹 董 事 會 決 議 情 況 ; 及 提 出 需 經 董 事 會 討 論 決 定 的 重 大 問 題 的 建 議 和 方 案 (ii) 審 計 委 員 會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包 括 : 提 議 聘 請 或 更 換 外 部 審 計 機 構 ; 監 督 本 行 的 內 部 審 計 制 度 及 其 實 施 ; 負 責 內 部 審 計 與 外 部 審 計 之 間 的 溝 通 ; 審 核 本 行 的 財 務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審 查 本 行 內 控 制 度 ; 及 董 事 會 授 權 的 其 他 事 宜 (iii) 關 聯 交 易 控 制 委 員 會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包 括 : 依 據 有 關 法 律 法 規 確 認 本 行 的 關 聯 方 ; 檢 查 監 督 審 核 重 大 關 聯 交 易 和 持 續 關 聯 交 易, 控 制 關 聯 交 易 風 險 ; 審 核 本 行 的 關 聯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監 督 本 行 關 聯 交 易 管 理 體 系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 及 審 核 本 行 關 聯 交 易 的 公 告

321 320 (I) ( 續 ) (iv)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委 員 會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包 括 : 對 本 行 高 級 管 理 層 在 信 貸 市 場 操 作 等 方 面 的 風 險 控 制 情 況 進 行 監 督 ; 對 本 行 風 險 狀 況 進 行 定 期 評 估, 對 內 部 審 計 部 門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工 作 效 果 進 行 評 價 ; 提 出 完 善 本 行 風 險 管 理 和 內 部 控 制 的 建 議 ; 及 董 事 會 授 權 的 其 他 事 宜 (v)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包 括 : 研 究 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考 核 標 準, 視 本 行 實 際 情 況 進 行 考 核 並 提 出 建 議 ; 研 究 和 審 查 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薪 酬 政 策 與 方 案 ; 及 董 事 會 授 權 的 其 他 事 宜 (vi) 提 名 委 員 會 主 要 職 權 範 圍 包 括 : 根 據 本 行 經 營 活 動 情 況 資 產 規 模 和 股 權 結 構 對 董 事 會 的 規 模 和 構 成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 研 究 董 事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選 擇 標 準 和 程 序, 並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 廣 泛 搜 尋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人 選 ; 對 董 事 候 選 人 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人 選 進 行 初 步 審 查 並 提 出 建 議 ; 及 董 事 會 授 權 的 其 他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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