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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錄 附 錄 1-1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0 年 度 系 所 課 程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1 附 錄 1-2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鑑 自 評 訪 視 紀 錄... 3 附 錄 1-3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校 外 訪 視 委 員 建 議 表... 8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年 度 中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書 附 錄 修 訂 系 所 設 立 宗 旨 與 教 育 目 標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校 核 心 能 力 與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核 心 能 力 對 應 關 係 圖 附 錄 訂 定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具 體 作 法 與 結 果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宣 傳 單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素 養 與 能 力 宣 傳 網 頁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的 宣 傳 海 報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地 圖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地 圖 ( 學 生 職 能 雷 達 圖 ) 附 錄 C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修 課 流 程 圖 附 錄 D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進 路 圖 附 錄 E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開 設 課 程 對 應 圖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個 人 學 經 歷 資 料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近 三 年 兼 任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一 覽 表 i

2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學 年 度 授 課 課 表 附 錄 B 99(1) 至 101(2)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授 課 名 稱 與 修 課 人 數 一 覽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量 表 附 錄 專 任 教 師 之 教 師 證 書 及 最 高 學 歷 證 書 附 錄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96~101 學 年 度 歷 年 專 兼 任 教 師 授 課 科 目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98~101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流 動 資 料 表 附 錄 學 年 度 師 資 移 撥 之 所 務 會 議 紀 錄 及 核 准 簽 案 附 錄 學 年 度 新 聘 師 資 之 所 教 評 會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核 心 能 力 課 程 內 容 教 學 方 法 之 關 聯 圖 附 錄 A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講 座 時 間 表 ( 一 ) 附 錄 B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講 座 時 間 表 ( 二 ) 附 錄 A 慈 心 農 場 參 訪 活 動 附 錄 B 嘉 義 地 方 法 院 校 外 參 訪 活 動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附 錄 分 配 與 公 平 正 義 : 南 部 觀 點 系 列 論 壇 講 座 附 錄 各 課 程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編 制 數 位 媒 材 方 法 之 關 聯 圖 附 錄 學 生 參 與 課 程 討 論 情 形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年 度 教 師 教 學 大 綱 ( 範 例 ) 附 錄 各 課 程 教 師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評 量 方 法 之 關 聯 圖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要 點 附 錄 未 達 教 學 評 量 標 準 教 師 之 系 所 主 管 輔 導 辦 法 及 措 施 ii

3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年 度 教 師 教 與 學 研 討 會 ( 範 例 )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法 研 習 工 作 坊 -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 一 )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法 研 習 工 作 坊 -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 二 )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教 學 回 饋 意 見 調 查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表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統 計 表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統 計 表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優 良 導 師 甄 選 及 獎 勵 辦 法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導 師 制 實 施 辦 法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年 度 認 輔 導 師 名 單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導 生 輔 導 紀 錄 ( 範 例 ) 附 錄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學 與 輔 導 午 餐 會 報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日 間 研 究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實 習 要 點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與 學 生 信 件 往 來 記 錄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年 度 會 計 經 費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相 關 硬 體 設 備 及 器 材 一 覽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上 課 教 室 及 會 議 室 iii

4 附 錄 A 本 校 館 藏 各 種 與 公 共 政 策 相 關 書 籍 期 刊 統 計 表 附 錄 B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公 用 電 腦 之 授 權 軟 體 清 單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閱 覽 室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儀 器 使 用 管 理 要 點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器 材 借 用 登 記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室 及 研 討 室 管 理 與 維 護 要 點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使 用 本 校 圖 書 館 情 形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參 加 當 代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家 學 者 學 術 講 座 ( 一 )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家 學 者 學 術 講 座 ( 二 ) 附 錄 李 錫 津 副 市 長 專 題 演 講 (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系 列 講 座 )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師 生 健 行 爬 山 聯 誼 活 動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工 讀 生 時 刻 表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工 讀 生 時 刻 表 附 錄 C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工 讀 生 日 誌 表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所 推 薦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作 業 流 程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最 近 三 年 指 導 研 究 生 一 覽 表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近 三 年 指 導 研 究 生 論 文 題 目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預 警 實 施 要 點 附 錄 A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輔 導 記 錄 表 iv

5 附 錄 B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輔 導 報 告 附 錄 學 年 度 補 救 教 學 開 設 之 課 程 數 與 參 加 學 生 數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1 年 度 學 習 攜 手 輔 導 實 施 規 畫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系 列 講 座 ( 一 )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系 列 講 座 ( 二 ) 附 錄 C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系 列 講 座 ( 三 ) 附 錄 D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系 列 講 座 ( 四 ) 附 錄 建 置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範 例 附 錄 附 錄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與 輔 導 午 餐 會 報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學 術 著 作 執 行 計 畫 一 覽 表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申 請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一 覽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專 業 服 務 情 形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歷 屆 畢 業 生 論 文 一 覽 表 ( 含 國 防 研 究 所 )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年 度 報 考 人 數 統 計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通 過 各 項 考 試 證 照 資 料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所 ( 含 國 防 所 ) 畢 業 生 就 業 情 況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所 研 究 生 參 加 論 文 研 討 會 紀 錄 卡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畢 業 校 友 就 業 狀 況 暨 系 所 滿 意 度 調 查 問 卷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畢 業 生 雇 主 滿 意 度 調 查 問 卷 附 錄 雇 主 滿 意 度 調 查 分 析 圖 表 v

6 附 錄 A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學 輔 導 服 務 核 心 能 力 認 同 度 調 查 資 料 ( 一 ) 附 錄 B 附 錄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學 輔 導 服 務 核 心 能 力 認 同 度 調 查 資 料 ( 二 ) 畢 業 生 對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教 學 及 輔 導 實 施 情 況 的 意 見 調 查 表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專 題 講 座 時 間 表 vi

7 附 錄 1-1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0 年 度 系 所 課 程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一 計 畫 目 的 : 為 檢 視 本 校 各 系 所 課 程 目 標 妥 適 性, 課 程 內 容 與 課 程 實 施 情 形, 建 構 優 質 課 程,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與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效 能 二 主 辦 單 位 : 教 務 處 三 協 辦 單 位 : 學 務 處 四 承 辦 單 位 : 各 學 院 系 所 五 為 審 議 本 計 畫 執 行 之 重 要 事 項, 組 成 校 級 系 所 課 程 評 鑑 審 議 委 員 會, 由 學 術 副 校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委 員 包 括 各 學 院 院 長 教 務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研 發 長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電 算 中 心 主 任 六 本 評 鑑 項 目 包 括 課 程 目 標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實 施 生 涯 輔 導 與 畢 業 生 表 現 97 學 年 度 系 所 課 程 評 鑑 改 善 情 形 等 五 部 分 ( 如 附 件 三 ) 其 中 生 涯 輔 導 部 分 由 學 務 處 學 生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負 責 七 本 次 評 鑑 所 填 資 料 期 間 以 97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至 99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為 主 各 系 所 應 於 100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五 ) 前 完 成 課 程 評 鑑 八 每 一 系 所 之 校 外 課 程 評 鑑 委 員 以 三 人 為 原 則 ( 若 因 系 所 發 展 性 質 或 學 門 領 域 專 長 需 要 時 得 增 聘 ), 其 中 二 位 校 外 學 者 委 員 一 位 業 界 委 員 各 系 所 評 鑑 委 員 之 聘 任, 由 各 系 所 推 薦 二 倍 委 員 人 數, 由 學 院 彙 整 報 教 務 處, 陳 校 長 圈 選 後 聘 任 ( 如 附 件 九 ) 九 進 行 評 鑑 之 前, 各 系 所 先 填 寫 基 本 資 料 ( 如 附 件 四 ), 並 依 據 評 鑑 項 目 填 寫 自 評 意 見 ( 如 附 件 五 ), 填 表 說 明 如 附 件 六 各 系 所 應 於 評 鑑 二 週 前 將 基 本 資 料 及 自 評 意 見 表 送 達 評 鑑 委 員 進 行 書 面 審 查, 委 員 撰 寫 書 面 審 查 意 見 後 寄 覆 系 所 每 位 委 員 支 給 審 查 費 至 多 二 千 元 ( 按 字 計 酬,170 元 / 千 字 計 ) 十 系 所 課 程 評 鑑 當 日, 現 場 應 陳 列 佐 證 資 料, 其 評 鑑 程 序 如 下 : ( 一 ) 系 所 課 程 規 劃 與 實 施 簡 介 :30 分 鐘 ( 二 ) 查 閱 資 料 :30 分 鐘 ( 三 ) 訪 談 師 生 :20 分 鐘 ( 每 一 委 員 訪 談 教 師 與 高 年 級 學 生 各 一 人, 各 10 分 鐘 ) 1

8 ( 四 ) 綜 合 座 談 :30 分 鐘 ( 五 ) 委 員 撰 寫 評 鑑 報 告 :30 分 鐘 系 所 課 程 評 鑑 當 日, 系 所 三 位 評 鑑 委 員 除 分 別 在 自 評 表 各 子 項 目 摘 述 意 見 外, 應 共 同 撰 寫 總 評 意 見, 總 評 意 見 表 包 括 訪 評 意 見 與 改 進 建 議 ( 如 附 件 十 ), 每 部 分 300~800 字 每 位 委 員 支 給 出 席 費 二 千 元, 交 通 費 核 實 支 給 十 一 各 學 院 於 100 年 6 月 10 日 前 召 開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選 出 學 院 前 二 名 課 程 優 質 系 所 彙 送 教 務 處 彙 整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應 聘 請 校 外 委 員 至 多 3 人, 每 位 委 員 支 給 出 席 費 二 千 元, 交 通 費 核 實 支 給, 其 聘 任 程 序 比 照 系 所 校 外 課 程 評 鑑 委 員 辦 理 十 二 100 年 6 月 17 日 前 召 開 校 課 程 評 鑑 審 議 委 員 會, 各 院 選 出 一 個 優 質 課 程 之 系 所, 頒 給 金 質 獎 獎 牌 乙 座 十 三 各 學 院 應 彙 整 系 所 之 評 鑑 報 告, 於 100 年 6 月 底 報 教 務 處 存 查 並 應 督 導 各 系 所 針 對 課 程 缺 失 進 行 追 蹤 輔 導 改 善 十 四 本 計 畫 評 鑑 委 員 之 評 鑑 費 及 評 鑑 業 務 之 相 關 費 用 由 100 年 度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C 主 軸 計 畫 支 給, 不 足 部 份 由 教 務 處 進 修 推 廣 部 經 費 支 應 十 五 本 計 畫 奉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2

9 附 錄 1-2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鑑 自 評 訪 視 紀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鑑 自 評 訪 視 紀 錄 時 地 間 :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14 時 30 分 至 17 時 10 分 點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A 教 室 訪 視 委 員 : 袁 鶴 齡 教 授 ( 中 興 大 學 教 授 ) 廖 坤 榮 教 授 ( 中 正 大 學 教 授 ) 陳 喜 恩 處 長 ( 嘉 義 榮 服 處 長 ) 一 主 席 報 告 : 陳 淳 斌 所 長 今 天 是 本 所 自 評, 很 榮 幸 邀 請 到 遠 至 台 中 來 的 袁 教 授 及 榮 服 處 陳 處 長 廖 教 授 蒞 臨, 給 我 們 多 方 的 協 助 與 指 導, 廖 教 授 因 有 事, 晚 些 也 會 抵 達 因 應 102 年 度 教 育 部 評 鑑, 學 校 規 定 本 週 須 完 成 自 評, 本 所 已 完 成 相 關 資 料 陳 列, 希 望 今 天 的 訪 視 能 在 各 位 委 員 的 既 有 經 驗 上, 提 供 本 所 各 項 寶 貴 意 見, 期 能 在 未 來 能 順 利 通 過 評 鑑 現 在 為 各 委 員 所 做 的 報 告 分 二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 口 頭 報 告 ; 第 二 階 段 : 請 看 書 面 資 料 本 所 前 身 為 民 國 96 年 成 立 之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當 時 招 生 對 象 為 軍 訓 教 官, 乃 因 應 當 時 之 高 中 職 實 施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須 培 養 未 來 國 防 師 資 而 成 立 之 研 究 所 截 至 去 年 ( 民 99 年 ) 更 名 為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可 讓 更 多 公 職 人 員 於 公 部 門 有 進 修 機 會, 因 此 本 所 成 立 時 間 才 1 年 本 所 原 先 只 有 二 位 專 任 教 師, 一 位 已 退 休, 至 今 僅 剩 個 人 一 位 在 今 年 8 月 1 日 通 識 中 心 有 二 位 老 師 轉 聘 本 所, 另 於 今 年 4 月 剛 完 成 招 聘 新 任 二 位 專 任 老 師 在 場 的 莊 淑 瓊 老 師 即 為 新 聘 一 員, 感 謝 她 為 此 次 評 鑑 的 各 項 協 助 因 此, 本 所 於 今 年 至 8 月 1 日 共 有 5 位 專 任 教 師 來 到 所 上, 符 合 師 資 員 額 需 求 學 生 部 分, 往 年 本 所 學 生 僅 4 5 位, 今 年 奉 准 招 生 10 位 名 額, 人 員 已 招 考 補 足 經 過 了 解, 在 職 進 修 者 需 求 甚 大, 成 立 在 職 專 班, 將 是 本 所 未 來 努 力 的 目 標 接 著 報 告 評 鑑 內 容 請 看 投 影 片, 資 料 如 附 件 一 ( 投 影 片 簡 報 計 22 張 ) 依 序 說 3

10 明 為 達 成 教 學 目 標, 擬 定 核 心 能 力, 在 去 年 本 所 更 名 後, 將 必 修 列 為 15 學 分, 選 修 21 學 分 合 計 畢 業 為 36 學 分 未 來 100 學 年 即 今 年 入 學, 修 正 為 必 修 10 學 分 ( 含 行 政 法 公 共 政 策 政 治 理 論 在 內 ), 選 修 的 四 大 領 域 計 有 20 學 分, 不 包 含 論 文 6 學 分, 共 有 30 學 分 在 確 定 必 選 修 學 分 後, 於 召 開 院 級 委 員 會 時, 希 望 加 上 質 與 量 化 研 究 法, 因 此 加 上 此 兩 門 課 程 在 100 學 年 度 朝 此 四 大 領 域 開 課 ( 如 投 影 片 簡 報 ) 目 前 學 生 背 景, 一 般 生 較 少 ( 學 生 數 有 6 位, 有 5 位 為 軍 訓 教 官 ), 課 程 授 課 有 白 天 及 夜 間, 在 年 度 學 生 結 構 以 教 官 為 多 今 年 招 收 100 學 年 度 學 生, 有 50 多 位 報 考, 以 非 法 政 背 景 為 多, 學 校 知 名 度 不 足 仍 須 多 加 宣 傳, 在 轉 型 中 過 程 須 配 合 市 場 與 社 會 發 展 來 努 力 現 有 學 生 以 教 官 居 多, 故 無 就 業 問 題 課 程 中 亦 有 透 過 聚 餐 方 式, 了 解 學 生 需 求 與 就 業 情 況 現 有 學 生 亦 有 遠 至 台 南 赴 本 所 就 讀, 學 生 來 源 仍 以 雲 嘉 南 為 主 目 前 嘉 義 地 區 有 中 正 大 學 與 本 所 仍 有 區 隔, 未 來 將 爭 取 成 立 在 職 專 班, 提 供 進 修 機 會 與 公 部 門 等 機 構 簡 報 完 畢, 請 各 委 員 指 教, 謝 謝! 二 訪 視 委 員 報 告 : * 袁 鶴 齡 委 員 :( 以 後 簡 稱 袁 委 員 ) 訪 視 結 果 之 報 告 由 委 員 三 位 共 同 討 論, 各 寫 一 份 後 寄 給 本 人, 再 彙 整 相 關 資 料, 成 績 合 計 一 份 產 生, 請 紀 錄 者 將 本 次 訪 視 結 果 寄 送 本 人, 最 遲 在 下 周 將 本 次 訪 視 意 見 彙 整 寄 送 貴 所, 屆 時 紙 本 由 委 員 簽 名, 電 子 檔 與 紙 本 合 訂, 完 成 本 次 訪 視 結 果 * 陳 喜 恩 處 長 : 個 人 提 供 淺 見, 為 達 成 終 身 學 習 理 念, 從 此 角 度 去 看 應 成 立 在 職 專 班, 在 個 人 職 責 範 圍 內, 將 鼓 勵 榮 民 踴 躍 進 修 報 考, 亦 可 獲 得 補 助 其 次, 建 議 貴 所 師 資 課 程 應 多 元 化, 如 教 授 能 源 議 題 環 保 概 念 等 專 題, 擴 大 專 業 領 域 4

11 * 袁 委 員 : 1. 所 內 教 師 之 學 經 歷 可 教 授 課 程 等, 應 一 併 列 入 資 料 註 記 說 明 2. 課 程 地 圖, 必 修 從 15 個 改 成 10 個 學 分, 選 修 為 20 個 學 分, 論 文 6 個 必 修 學 分, 在 選 修 之 20 學 分 如 各 以 3 學 分 計, 只 有 6 7 門, 可 考 慮 降 低 必 修 數 其 次,20 個 選 修 課, 如 何 放 在 4 大 領 域 尤 須 留 意, 應 平 均 分 配, 歸 屬 哪 個 核 心 目 標 ; 開 設 選 修 課, 須 留 意 課 程 開 出, 但 開 不 到 怎 辦? 開 出 許 多 課, 兩 年 內 希 望 都 能 上 到 才 有 意 義 3. 資 料 所 提 之 四 大 領 域 須 分 配 平 均 以 求 平 衡 本 次 評 鑑 目 的 為 給 學 生 何 種 核 心 能 力 如 溝 通 或 視 野 能 力 等 ; 各 種 能 力 應 符 合 哪 種 領 域, 方 向 應 明 確, 數 量 不 宜 太 多, 約 3-5 個 即 可, 亦 不 用 太 複 雜, 太 多 即 不 叫 核 心 4. 建 議 將 三 者 結 合 濃 縮 或 調 整 成 一 個 核 心 能 力 5. 課 程 目 標 有 部 分 重 疊, 應 有 差 異 性, 區 分 開 來 較 為 明 確 6. 領 域 1 與 2 名 稱 相 近 可 合 併 7. 未 來 評 鑑 是 讓 學 生 學 到 何 種 技 能, 即 讓 學 生 學 了 這 些 課, 是 以 其 未 來 出 路 與 發 展 為 導 向, 現 在 開 課 與 以 往 不 同 因 此, 所 有 課 程 設 計 應 一 次 到 位 8. 可 鼓 勵 老 師 認 養 課 程, 學 分 數 可 朝 向 3 個 學 分 開 設, 學 分 數 少, 開 授 科 目 較 多 ; 師 資 少 情 況, 學 分 數 可 考 慮 提 高 9. 必 選 修 共 30 學 分, 建 議 必 修 可 減 少, 選 修 可 增 加 * 陳 所 長 10 人 新 生, 一 學 期 可 開 幾 門 課? 目 前 規 畫 為 必 修 5 門 人 少 怕 課 開 不 出 來, 倘 選 擇 性 高 會 有 開 不 出 課 的 風 險 * 袁 委 員 : 1. 目 前 是 以 公 共 所 為 主, 因 此 過 去 的 國 防 所 就 不 用 列 入, 受 檢 資 料 可 以 97 年 以 後 即 可 因 是 新 設 立 所, 因 此 總 評 意 見 僅 剩 三 項, 後 面 4-5 項 應 不 用 填 寫 完 成 意 見 填 寫, 紙 本 簽 名 加 電 子 檔 合 成 總 評 2. 根 據 所 長 詢 問 評 分 欄 內 第 五 項 : 97 學 年 度 系 所 課 程 評 鑑 改 善 情 形 (10%) 將 各 分 5% 至 課 程 規 劃 與 課 程 實 施 中 第 四 項 之 生 涯 輔 導 與 畢 業 生 表 現 計 分 照 舊 5

12 * 廖 委 員 : 1. 已 將 課 程 意 見 寄 送 所 內, 往 常 訪 視 須 耗 時 1-2 天, 個 人 耽 誤 晚 到, 希 望 能 將 袁 委 員 之 發 言 內 容 摘 要 重 點 寄 出 參 考 2. 教 學 目 標 不 要 定 太 大, 應 視 師 資, 太 大 不 易 達 成, 如 開 很 大 卻 不 易 做 到, 將 受 到 評 鑑 委 員 質 疑 ; 獨 立 系 所 規 模 小, 可 調 整 課 程 目 標, 即 須 符 合 公 共 政 策 之 各 項 核 心 能 力 3.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須 與 課 程 相 結 合, 並 考 量 與 原 有 目 標 是 否 能 達 成 各 項 能 力, 在 理 想 達 不 到 情 況 下 即 應 做 調 整 4. 課 程 須 符 合 發 展 方 針 ; 訂 了 目 標 後 須 分 析 課 程, 應 培 養 重 教 學, 研 究 次 之, 以 學 生 為 重 心, 如 就 業 輔 導 等 ; 課 程 地 圖 亦 須 符 合 教 學 目 標 互 相 對 應, 緊 密 結 合 為 基 本 要 求 5. 授 課 教 師 專 長 須 符 合 所 開 設 課 程, 是 否 符 合 核 心 課 程 及 目 標 ; 如 提 升 國 際 視 野, 即 須 有 國 際 課 程, 倘 無, 則 不 開 此 課 程 6. 應 考 慮 供 給 與 需 求 問 題 倘 無 法 做 到 則 須 調 整, 當 是 必 要 作 法 7. 開 課 應 以 學 生 為 導 向, 須 立 法 規 畫 要 點, 有 法 規 如 同 開 支 票, 並 須 有 規 範 8. 課 程 目 標 可 以 調 整, 如 100 學 年 度 有 4 個 領 域, 即 應 朝 此 規 畫, 有 共 識 即 可 實 行 9. 教 學 目 標 與 教 學 課 程 須 相 輔 相 成, 貴 所 為 新 設 所, 可 詢 問 教 育 部 前 三 年 是 否 須 列 入 評 鑑? 評 鑑 做 法 有 無 更 迭 可 再 行 了 解 10. 建 議 可 參 考 各 系 所 之 評 鑑 結 果, 對 其 撰 寫 內 容 或 各 領 域 ( 含 校 外 ), 亦 可 多 參 考 * 陳 所 長 : 99 年 開 設 3 學 分,100-1 年 改 2 學 分 是 希 望 多 給 老 師 上 課, 開 設 學 分 數 多 寡, 袁 委 員 已 有 提 及 會 再 檢 討 * 廖 委 員 : 1. 每 人 看 法 不 一, 獨 立 院 所 改 成 二 學 分, 可 豐 富 其 內 涵, 三 學 分 會 限 制, 可 多 6

13 拿 捏 但 有 時 也 須 考 量 各 項 因 素, 貴 所 可 塑 性 強, 可 多 規 劃 完 成, 藉 重 法 規, 課 程 委 員 看 資 料 檔 案 為 最 基 本, 其 意 見 有 無 採 納, 在 審 閱 資 料 兩 小 時 內 須 看 相 關 資 料, 對 法 規 應 多 注 意, 尤 其 對 學 生 課 程 有 關 更 須 留 意, 同 時 晤 談 學 生 以 生 活 課 業 為 主 2. 目 錄 應 區 分, 各 辦 法 須 有 紙 本 如 : 工 讀 生 辦 法 畢 業 生 辦 法 等, 法 規 應 分 類 完 善, 平 日 即 應 有 各 會 議 紀 錄, 學 生 有 無 出 席, 倘 無 則 是 違 反 大 學 法, 任 何 行 政 管 理 須 合 乎 要 項 才 完 備 訪 視 結 束 :5 月 18 日 下 午 17 時 10 分 附 記 :5 月 19 日 : 經 詢 問 研 發 處 張 組 長 告 知, 本 所 為 更 名 非 新 設, 因 此 仍 須 接 受 教 育 部 評 鑑 ( 回 覆 廖 委 員 意 見 ) 7

14 附 錄 1-3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校 外 訪 視 委 員 建 議 表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設 計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議 事 項 一 建 議 教 育 目 標 中 : 本 所 教 育 目 標 已 依 委 員 建 議 修 改 如 下 第 一 項 研 究 改 為 研 1. 培 養 能 分 析 公 共 政 策 之 人 才 究 和 分 析 2. 培 養 具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之 人 才 第 二 項 專 業 改 為 管 3. 培 養 跨 領 域 管 理 之 人 才 理 4. 培 養 能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公 民 第 三 項 改 為 第 四 項 第 四 項 改 為 第 三 項, 可 加 入 地 方 公 共 事 務 之 人 才 二 公 共 政 策, 理 論 領 域 師 由 於 學 生 員 額 一 年 約 僅 有 10 位, 且 並 未 資 顯 然 較 為 缺 乏, 建 議 學 有 大 學 部 設 置, 學 生 人 數 少 以 至 於 目 前 校 准 予 聘 請 鄰 近 學 校 的 本 所 教 師 所 內 授 課 時 數 上 仍 有 開 課 上 的 兼 任 師 資, 以 強 化 師 資 陣 壓 力, 每 位 教 師 每 學 期 所 內 開 課 僅 一 至 容 兩 門 課 聘 任 兼 任 教 師 將 更 壓 縮 專 任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學 生 員 額 倘 能 增 加 至 15 名, 開 授 課 程 數 量 將 能 增 加, 也 因 此 得 以 依 課 程 需 求 遴 聘 適 當 的 校 外 教 師 擔 任 本 所 兼 任 教 師 三 課 程 上 如 能 借 用 嘉 大 的 本 所 學 生 人 數 少, 導 致 選 修 課 程 之 開 課 教 育 和 農 業 專 長 特 色, 開 數 量 相 當 有 限, 個 別 研 究 領 域 難 以 開 成 設 相 關 政 策 課 程, 課 程, 大 量 課 程 選 修 課 程 之 開 授 實 無 法 包 含 諸 如 : 教 育 政 策, 和 國 家 各 專 業 領 域 政 策 研 究 有 關 本 所 未 開 授 發 展, 社 區 營 造 和 農 業 發 之 相 關 課 程, 本 所 鼓 勵 學 生 依 據 其 需 展, 政 策 行 銷 與 管 理 等 求, 可 跨 校 院 系 所 修 課 等, 可 拓 展 學 生 的 專 業 知 能 四 p.8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經 本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暨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本 課 程 設 計 所 述 之 政 治 所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對 應 課 程 均 得 事 務 管 理 專 才 與 四 大 核 到 師 生 共 識 並 調 整 確 認 心 課 程 之 憲 法 與 政 治 p.9 系 所 特 色 p.14 核 心 能 力 不 一 致 且 相 互 對 照 內 涵 有 極 大 落 差 備 註 8

15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五 p 課 程 規 劃 與 前 述 之 設 所 宗 旨 核 心 能 力 的 關 聯 性 不 緊 密, 各 核 心 能 力 間 之 課 程 互 有 重 疊 ( 1.1 與 2.1 公 共 政 策,2.2 與 4.2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組 織 理 論 與 行 為 重 疊 ), 顯 示 各 核 心 能 力 間 有 整 併 空 間 此 外 要 將 99 年 後 實 際 有 開 授 之 課 程 作 一 統 計, 目 前 知 應 然 面 規 劃 無 法 評 鑑 六 本 所 列 有 4 大 發 展 特 色, 以 目 前 師 資 結 構 與 開 課 情 況 而 言, 恐 無 法 同 時 滿 足 此 4 大 特 色, 以 致 於 系 所 特 色 恐 無 法 彰 顯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1. 經 本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暨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本 所 核 心 能 力 與 對 應 課 程 已 進 行 調 整 並 確 認 2. 已 補 齊 學 年 度 實 際 開 課 數 及 選 修 學 生 人 數 等 資 料 本 所 目 前 每 屆 僅 招 收 學 生 10 名, 兩 屆 約 20 名 學 生 以 研 究 生 3 人 方 得 開 課 之 基 本 人 數 要 求 計 算, 本 所 每 學 期 開 授 之 研 一 研 二 課 程 共 約 9 門 左 右, 每 位 教 師 每 學 期 僅 能 依 據 各 領 域 專 長 約 開 授 一 至 兩 門 課 課 程 量 不 足 以 彰 顯 個 別 特 色 領 域 本 所 五 位 教 師 基 本 上 均 支 援 一 至 兩 個 主 軸 課 程, 雖 有 課 程 量 之 限 制, 但 本 所 期 待 教 師 能 於 個 別 特 色 領 域 中 安 排 相 關 專 長 之 學 者 專 家 舉 辦 專 題 講 座 穿 插 於 各 課 程, 並 以 公 共 事 務 專 題 講 座 課 程 等 方 法, 強 化 個 別 領 域 課 程, 補 強 開 課 數 量 有 限 之 遺 憾 備 註 七 本 所 位 於 嘉 義 市, 且 年 歲 甚 輕, 在 強 敵 環 伺, 環 境 惡 劣, 資 源 稀 少 的 情 況 之 下, 如 何 定 位 以 及 發 揮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特 色, 恐 將 是 一 大 挑 戰 依 目 前 情 況 觀 之, 本 所 之 目 標 特 色 並 不 彰 顯 已 規 劃 安 排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定 位 與 發 展 檢 討 會, 邀 集 公 部 門 私 部 門 第 三 部 門 ( 含 社 區 ) 代 表 進 行 討 論, 以 更 貼 近 民 眾 與 市 場 需 求 9

16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八 發 展 方 向 政 治 事 務 管 理 及 政 策 分 析 與 系 所 特 色 多 元 廣 泛, 結 合 課 程 結 構 設 計, 可 聚 焦 發 展 師 資 支 援 通 識 開 課, 所 上 開 課 有 限, 師 資 與 課 程 可 能 無 法 滿 足 教 學 目 標 之 發 展 九 分 析 策 略 可 以 SWOT 分 析, 以 具 體 明 瞭 發 展 優 劣 勢 與 強 弱 項 可 以 更 具 體 明 確 核 心 能 力 教 育 目 標 與 校 院 之 對 應 連 結, 以 及 應 用 核 心 能 力 所 應 具 備 之 一 般 性 能 力 與 態 度 之 基 本 素 養 與 核 心 能 力 教 育 目 標 之 連 結 十 課 程 規 劃 設 計, 可 以 明 確 回 饋 改 善 之 機 制, 如 何 透 過 回 饋 資 訊, 具 體 可 操 作 性 之 方 式 或 指 標 衡 量, 以 瞭 解 核 心 能 力 教 育 目 標, 如 何 透 過 課 程 達 成, 以 及 改 善 機 制 十 一 課 程 架 構 與 內 容 應 反 映 學 生 基 本 素 養 與 核 心 能 力, 以 及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規 劃 與 設 計 間 之 連 結, 建 立 完 整 之 課 程 地 圖 課 程 地 圖 之 建 置 修 課 流 程 規 劃 與 核 心 能 力, 以 及 職 涯 對 應 進 路, 可 以 統 整 連 結 並 具 一 致 性 脈 絡, 以 清 晰 可 尋 與 辨 明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1. 建 議 校 方 給 予 本 所 每 年 共 15 名 學 生 員 額 如 此 則 得 以 聘 任 更 豐 富 多 元 師 資 授 課 2. 因 學 生 人 數 少, 總 開 課 數 量 不 多, 本 所 目 前 平 均 每 位 專 任 教 師 每 學 期 僅 能 開 授 1 至 2 門 課, 上 課 時 數 呈 明 顯 不 足 ; 另 本 校 除 本 所 外, 並 無 法 政 社 會 相 關 系 所, 故 本 所 教 師 支 援 通 識 法 政 及 社 會 領 域 開 課, 是 必 要 也 是 勢 所 必 然 已 進 行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討 論 與 系 所 發 展 定 位 檢 討, 將 以 更 具 體 策 略 分 析 方 式 檢 視 並 呈 現 本 所 現 況 與 未 來 努 力 方 向 已 完 成 本 所 核 力 能 力 指 標 的 調 整 已 完 成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的 具 體 可 量 化 指 標 已 進 行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討 論 與 系 所 發 展 定 位 檢 討 同 時 本 所 自 校 外 委 員 進 行 自 評 後, 即 召 開 多 次 評 鑑 小 組 會 議 針 對 委 員 建 議 進 行 可 量 化 的 指 標 作 為 未 來 評 量 的 參 考 此 外 本 所 亦 定 期 在 學 期 末, 即 進 行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的 意 見 調 查, 反 應 意 見 乃 作 為 老 師 評 量 其 核 心 能 力 是 否 達 成 的 重 要 參 考 依 據 已 進 行 系 所 發 展 定 位 與 教 育 目 標 之 通 盤 檢 討, 俟 檢 討 後 將 透 過 課 程 規 劃 之 調 整, 架 構 核 心 能 力, 完 整 建 置 課 程 地 圖, 對 應 職 涯 進 路, 並 建 立 其 與 學 習 績 效 評 核 之 連 結, 呈 現 教 育 目 標 之 實 踐 歷 程 備 註 10

17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十 二 限 於 支 援 通 識 中 心, 行 政 空 間 與 人 力, 無 法 適 切 滿 足 行 政 運 作 與 學 生 學 習 之 需 求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1. 本 校 除 本 所 外, 並 無 法 政 社 會 相 關 系 所, 故 本 所 教 師 支 援 通 識 法 政 及 社 會 領 域 開 課, 是 必 要 也 是 勢 所 必 然 2. 本 所 與 通 識 中 心 師 資 與 行 政 人 力 在 各 自 資 源 有 限 的 限 制 下, 相 互 支 援 有 其 必 要 性, 亦 具 有 經 濟 效 益 備 註 項 目 二 :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量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議 事 項 一 學 生 期 待 創 意 思 考 所 上 已 有 開 設 溝 通 與 領 導 之 課 程 未 來 溝 通 表 達 和 解 決 問 題 將 再 討 論 增 列 該 項 課 程 名 稱 並 邀 管 理 學 的 課 程 設 計, 建 議 可 請 管 理 院 或 其 他 系 所 教 師 共 同 授 課, 此 外 本 所 學 院 的 老 師 來 開 課, 或 跨 系 亦 具 備 學 生 可 至 外 系 所 選 修 課 程 並 承 認 所 選 擇 學 分 的 制 度 實 質 上 學 生 可 選 修 外 系 所 的 課 程 二 建 議 邀 請 專 題 演 講 日 後 該 課 程 會 邀 請 北 中 南 部 相 關 教 師 來 能 考 慮 北 中 南 各 校 的 教 師 以 校 演 講 培 養 學 生 平 衡 思 考 三 自 99 年 轉 型 為 公 共 政 針 對 委 員 建 議 在 統 計 學 生 人 數 及 論 文 指 策 研 究 所 後, 允 宜 呈 現 導 方 面 的 因 應 與 調 整 五 位 老 師 之 研 究 議 題 指 導 學 生 論 文 題 目 與 開 授 課 程 如 何 轉 向 或 支 應 公 共 政 策, 簡 報 之 p.38 各 位 教 師 論 文 指 導 篇 數 與 p.48 歷 屆 畢 業 生 論 文 允 宜 整 合 在 一 起 呈 現 俾 利 評 鑑 判 別 四 各 位 教 師 學 習 成 效 之 評 所 上 在 期 末 時, 均 進 行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意 量 與 追 蹤 機 制 較 為 缺 見 調 查, 並 依 此 作 為 日 後 教 師 調 整 其 評 乏, 目 前 看 不 出 如 何 檢 量 方 式 及 討 論 課 程 適 切 性 的 依 據, 同 時 視 學 習 成 效 與 調 適 機 本 所 自 實 施 自 我 評 鑑 後, 已 陸 續 召 開 內 制, 允 宜 優 先 強 化 部 評 鑑 工 作 圈 會 議, 針 對 學 生 反 映 意 見 進 行 課 程 調 整 教 學 方 法 及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是 否 達 到 所 預 培 養 核 心 能 力 的 改 進 之 備 註 11

18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道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備 註 五 該 所 教 師 擔 負 之 通 識 課 程 相 當 繁 重 且 具 實 質 貢 獻, 在 目 前 該 所 與 通 識 中 心 由 同 一 位 主 管 兼 任 即 可 看 出 相 互 間 有 相 互 支 應 及 資 源 共 享 的 利 基, 允 宜 將 此 一 特 色 與 實 質 貢 獻 放 大 說 明 與 系 統 呈 現, 避 免 引 發 太 多 與 其 他 部 門 之 耗 散 整 併 方 案 六 在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方 面, 本 所 並 未 貫 徹 PDCA 精 神, 建 議 所 有 改 善 或 調 整 措 施 均 需 形 成 計 劃, 一 切 調 整 步 驟 必 需 落 實 並 形 成 紀 錄 七 教 師 專 長 切 合 發 展 與 課 程 設 計 背 景 多 元 重 視 專 業 自 我 成 長,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教 學 內 容 切 合 核 心 能 力, 應 用 多 元 教 學 方 法 與 適 切 之 學 習 評 量, 反 映 在 教 學 成 果 上 並 注 重 學 生 學 習 互 動 與 學 習 反 映, 滿 足 學 生 需 求 八 專 兼 任 教 師 學 術 專 長 符 合 任 教 科 目 限 於 支 援 通 識 中 心, 教 師 員 額 與 開 課 數 量 有 所 限 制 不 足, 以 發 展 目 標, 似 可 結 合 校 內 相 關 系 所 進 行 課 程 支 援 與 研 究 合 作, 針 對 委 員 建 議 已 在 評 鑑 報 告 書 中 具 體 呈 現 出 來 已 召 開 自 我 評 鑑 訪 視 委 員 建 議 案 之 檢 討 委 員 會, 針 對 建 議 內 容 作 相 對 應 的 修 改 依 委 員 建 議 辦 理 本 所 結 合 其 他 系 所 共 同 進 行 研 究 及 教 學 上 的 合 作 12

19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教 研 相 輔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備 註 九 可 更 具 體 陳 述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師 教 學, 和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的 結 合 作 法 與 機 制 ; 評 量 結 果 如 何 反 應 在 教 學 改 進 與 課 程 規 劃 設 計 十 教 師 評 鑑 機 制, 具 體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改 進, 並 反 映 學 生 學 習 問 題 與 需 求 可 強 化 獎 勵 教 師 教 學 及 卓 越 表 現 機 制 與 回 饋 本 所 每 學 期 末 均 進 行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調 查, 依 學 生 評 量 結 果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並 依 調 查 結 果 召 開 課 程 委 員 會 及 自 我 評 鑑 工 作 小 組 再 進 行 課 程 改 進 及 教 師 教 學 法 的 精 進 本 校 訂 有 優 良 教 師 及 優 良 通 識 教 師 選 拔 的 制 度 項 目 三 :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習 資 源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一 該 所 為 獨 立 所, 因 此 在 本 所 已 多 次 向 校 方 爭 取 增 加 本 所 預 算 與 資 學 校 資 源 分 配 上 可 能 源 的 分 配, 本 校 亦 認 可 本 所 在 推 動 所 務 上 較 為 吃 虧, 應 向 學 校 大 的 努 力 與 成 效, 在 合 理 的 分 配 下, 當 斟 酌 力 爭 取 給 予 本 所 資 源, 以 利 未 來 所 務 的 發 展 與 推 備 註 動 二 該 所 應 增 加 採 購 專 業 公 共 政 策 和 公 共 行 政 作 中 英 文 教 科 書 和 期 刊 三 該 所 老 師 如 擔 任 公 共 政 策 和 行 政 專 業 課 程 應 盡 量 採 用 英 文 為 教 科 書, 中 文 部 分, 請 學 生 向 圖 書 館 借 閱 參 考 本 所 已 向 圖 書 館 訂 購 與 公 共 政 策 等 相 關 的 書 籍 目 前 多 數 教 師 在 主 要 參 考 教 科 書 上 已 採 取 英 文 教 科 書 如 公 共 行 政 理 論 課 程, 主 要 是 以 下 列 書 籍 作 為 主 要 參 考 書 1.David H. Rosenbloom, Robert S. Kravchuk, Richard M. Clerk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Understanding Management, Politics, and Law in the Public Sector. McGraw Hill Higher Education, 7th edition,

20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四 該 所 應 增 加 學 生 間 的 溝 通, 因 有 些 學 生 比 較 內 向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2. Jay M. Shafritz, Albert C. Hyde. Classic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Wadsworth Publishing, 7 edition, Brian R. Fry, Jos C.N. Raadschelders. Mastering Public Administration: From Max Weber to Dwight Waldo, CQ Press, 2nd edition, Richard C. Box, M.E.Sharp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Society: Critical Issues in American Governance, 2 edition. M.E.Sharpe, 2 edition, 2009 另 如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乃 以 下 列 書 籍 作 為 主 要 參 考 書 1. David H. Rosenbloom, Robert S. Kravchuk, Richard M. Clerk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Understanding Management, Politics, and Law in the Public Sector. McGraw Hill Higher Education, 7th edition, Jay M. Shafritz, Albert C. Hyde. Classic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Wadsworth Publishing, 7 edition, Brian R. Fry, Jos C.N. Raadschelders. Mastering Public Administration: From Max Weber to Dwight Waldo, CQ Press, 2nd edition, Richard C. Box, M.E.Sharp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Society: Critical Issues in American Governance, 2 edition. M.E.Sharpe, 2 edition, 2009 系 所 教 師 皆 提 供 師 生 晤 談 時 間, 並 參 與 各 類 師 生 活 動, 如 登 山 健 行, 藉 以 增 進 師 生 間 之 互 動 與 瞭 解, 給 予 學 生 在 論 文 課 業 或 生 活 上 之 個 別 化 指 導 的 往 來, 教 師 們 大 都 能 在 一 天 內 回 覆 信 件, 讓 學 生 充 分 感 受 到 教 師 們 對 於 問 題 解 決 的 誠 意 備 註 14

21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五 p.36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生 資 源, 允 宜 將 安 排 一 般 生 之 實 務 機 關 實 習 列 為 努 力 重 點, 以 提 昇 一 般 生 之 畢 業 競 爭 力 並 明 確 說 明 學 生 畢 業 之 英 文 檢 定 的 門 檻 ( 通 過 等 級 與 輔 導 補 救 措 施 ) 六 研 一 一 般 生 覺 得 近 期 增 訂 之 多 項 學 習 門 檻 包 括 英 文 與 資 訊 檢 定 以 及 p.56 規 定 同 學 參 加 國 內 外 研 討 會 發 表 一 篇 與 校 內 外 學 術 研 討 會 10 次 ( 校 外 至 少 五 次 ), 立 意 良 好 惟 相 對 輔 導 學 生 之 措 施 不 足, 應 該 加 強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關 於 實 務 機 關 學 習 部 分, 本 所 擬 定 公 共 政 策 所 學 生 實 習 要 點, 已 於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並 經 依 行 政 程 序 報 所 務 會 議 自 102 學 年 度, 增 設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課 程, 鼓 勵 學 生 至 實 務 機 關 實 習, 如 市 政 府 或 非 營 利 組 織 等 單 位, 參 與 實 習 時 數 為 40 小 時, 以 提 升 研 究 生 之 畢 業 競 爭 力 本 校 為 提 升 學 生 之 學 術 能 力, 在 校 生 皆 須 在 畢 業 前 通 過 英 文 及 資 訊 檢 定 及 格, 依 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日 間 研 究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如 托 福 紙 筆 測 驗 (TOEFL ITP)457 分 以 上 多 益 測 驗 (TOEIC)550 分 以 上 或 是 大 學 院 校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CSEPT) 第 一 級 230 分 以 上 等, 作 為 英 文 檢 定 的 門 檻 若 就 學 前 未 通 過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者, 需 於 就 學 期 間 至 少 參 加 1 次 校 外 標 準 化 之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學 生 若 未 通 過 英 文 檢 定 及 格 標 準, 得 持 上 列 標 準 中 之 成 績 相 關 證 明, 參 加 本 校 校 內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校 內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測 驗 1 次 未 通 過 者, 得 加 修 基 礎 英 文 溝 通 訓 練 網 路 課 程 ( 請 參 考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基 礎 英 文 溝 通 訓 練 網 路 課 程 實 施 要 點 ) 或 其 他 經 語 言 中 心 核 可 之 課 程, 通 過 標 準 者, 視 同 通 過 本 校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已 於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中, 討 論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之 內 容, 其 中 第 九 條 研 究 生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前, 須 參 加 國 內 或 國 外 ( 含 港 澳 大 陸 )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至 少 一 次 及 參 加 校 內 外 學 術 會 議 十 次 ( 校 外 至 少 五 次 ) 等 相 關 規 定 第 九 條 雖 立 意 良 善, 但 考 量 實 際 狀 況, 因 此 予 以 刪 除 參 加 國 內 或 國 外 ( 含 港 澳 大 陸 )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至 少 一 次 之 內 容, 俾 臻 學 生 學 習 之 成 效 備 註 15

22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備 註 七 作 為 一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相 關 之 圖 書 期 刊 明 顯 不 足, 將 不 利 本 所 教 學 研 究 工 作 之 推 動 八 具 備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機 制 完 善, 學 習 資 源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管 理 維 護 完 善, 學 生 可 充 分 使 用, 並 可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與 效 果 九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學 術 與 非 學 術 性 及 社 團 活 動, 提 供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與 機 會, 實 施 成 效 良 好 具 佳 十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學 術 性 論 文 競 賽 與 發 表, 提 升 獎 勵 措 施 根 據 現 有 資 料 統 計, 專 業 性 質 之 圖 書 期 刊, 初 步 估 計 與 憲 法 行 政 法 人 權 等 議 題 相 關 者 有 702 本, 公 共 政 策 公 共 行 政 人 力 資 源 等 議 題 相 關 者 有 844 本, 政 治 學 全 球 化 以 及 研 究 方 法 等 議 題 相 關 者 有 836 本 然 則, 為 因 應 研 究 的 日 新 月 異 時 代 潮 流, 已 去 函 建 請 圖 書 館 逐 年 增 加 預 算, 申 購 公 共 政 策 相 關 之 專 業 期 刊, 以 符 學 生 研 究 以 及 教 師 教 學 之 需 求 本 所 樓 地 版 面 積 約 1,200 平 方 公 尺 目 前 本 所 共 有 一 間 可 容 納 二 十 多 人 開 會 的 會 議 室 一 間 可 供 十 多 人 開 會 的 會 議 室 一 間 可 供 十 多 人 上 課 的 視 聽 教 室 學 生 專 屬 大 型 研 究 室 一 間 每 一 間 教 室 會 議 室 均 配 有 視 聽 器 材 空 調 設 備 ; 研 究 室 則 有 學 生 專 用 電 腦 冷 氣 機 及 兩 台 印 表 機, 可 提 供 學 生 讀 書 及 寫 作 業 或 查 資 料 之 用 圖 書 與 儀 器 設 備 在 所 上 經 費 許 可 下, 亦 能 滿 足 師 生 的 需 求 各 項 儀 器 設 備 與 圖 書 設 置 管 理 維 護 要 點, 讓 學 生 以 及 全 所 成 員 能 夠 依 循 此 要 點, 共 同 維 護 本 所 之 硬 體 設 備, 本 所 各 項 器 材 經 過 師 生 妥 善 保 管, 目 前 仍 維 護 優 良 本 所 於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第 九 條 規 定 : 研 究 生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前, 須 參 加 校 內 外 學 術 會 議 十 次 ( 校 外 至 少 五 次 ) 等 相 關 規 定, 實 乃 鼓 勵 學 生 多 積 極 參 與 學 術 性 活 動 所 長 或 是 本 所 教 師 更 多 次 領 隊 帶 領 學 生 一 起 參 與 學 術 研 討 會, 足 以 證 明 本 所 對 學 術 活 動 的 重 視 本 所 積 極 籌 辦 校 內 學 術 研 討 會, 除 供 所 內 學 生 發 表 文 章 之 外, 並 收 其 與 他 校 學 生 互 相 觀 摩 交 流 之 效 預 計 於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辦 理 校 內 學 術 16

23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研 討 會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備 註 十 一 專 業 性 圖 書 資 源 提 升, 有 益 於 教 學 與 學 生 學 習 本 學 期 中 已 向 圖 書 館 申 購 與 本 所 有 關 之 書 籍 及 期 刊 項 目 四 : 學 術 與 專 業 表 現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一 請 老 師 們 應 多 參 加 全 國 性 的 學 術 研 討 會, 並 帶 領 學 生 參 加, 以 增 加 能 見 度 二 年 輕 的 老 師 應 盡 快 將 研 討 會 投 稿 專 業 期 刊 三 國 科 會 的 計 畫 申 請 和 SSCI,TSSCI 的 期 刊 刊 登 仍 應 到 為 要 務 四 明 確 呈 現 該 所 教 歷 年 申 請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之 成 果, 此 為 評 鑑 學 術 與 專 業 表 現 之 重 點 五 在 學 術 研 究 表 現 方 面, 教 師 之 研 究 成 果 須 表 現 在 課 程 上, 此 點 本 所 仍 有 相 當 大 的 改 善 空 間 此 外, 教 師 之 研 究 表 現, 特 別 是 在 公 共 政 策 領 域 方 面, 仍 須 加 強 六 教 師 期 刊 論 文 發 表 略 高, 研 討 會 參 與 較 少, 可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相 關 領 域 之 研 討 對 話, 激 發 研 究 方 向 與 議 題, 並 可 提 升 與 相 關 領 域 之 合 作 進 行 之 契 機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已 要 求 教 師 多 積 極 參 與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之 學 術 研 討 會 ; 同 時 本 所 教 師 亦 多 次 參 與 全 國 性 研 討 會 的 發 表 教 師 陸 續 均 有 投 稿 於 專 業 性 期 刊 的 發 表 教 師 歷 年 來 的 國 科 會 申 請 案 件 總 計 共 有 7 件, 本 所 亦 要 求 教 師 多 投 稿 於 TSSCI 等 期 刊 本 所 教 師 申 請 國 科 會 計 畫 至 目 前 為 止 已 有 7 件 提 出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向 來 與 課 程 相 結 合 至 於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領 域 方 面 本 所 會 鼓 勵 教 師 研 究 多 朝 向 公 共 政 策 領 域 發 展 依 委 員 建 議 辦 理 鼓 勵 教 師 多 發 表 論 文 期 刊 備 註 17

24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七 限 於 學 校 發 展 定 位 之 調 整, 可 結 合 所 上 未 來 發 展 定 位 目 標, 焦 點 主 題 研 究, 與 相 關 領 域 系 所 合 作, 互 為 相 輔 相 成 八 可 更 具 體 陳 述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內 涵 及 相 關 作 法 與 回 饋 機 制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積 極 爭 取 與 本 校 其 他 系 所 教 師 共 同 研 究 計 畫 本 所 經 常 召 開 會 議 進 行 自 我 評 鑑 的 檢 討 工 作 備 註 項 目 五 : 畢 業 生 表 現 與 整 體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一 該 所 應 為 學 生 規 劃 國 家 本 所 已 有 開 設 與 考 試 相 關 之 部 分 課 程, 並 考 試 的 輔 導 課 程 和 論 針 對 相 對 應 之 國 家 考 試 辦 理 輔 導 措 施, 包 壇, 此 就 業 方 向 仍 為 該 括 配 合 本 校 學 生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所 舉 辦 的 所 主 要 任 務 考 試 講 座 邀 請 考 取 公 職 之 畢 業 生 返 校 舉 行 座 談, 與 在 校 學 生 進 行 交 流, 協 助 學 生 了 解 就 業 之 相 關 訊 息, 以 及 準 備 考 試 之 技 巧 與 應 注 意 之 事 項 二 該 所 應 為 學 生 規 劃 實 習 本 所 已 於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相 關 學 生 實 習 辦 服 務 課 程, 諸 如, 非 營 法, 並 作 為 選 修 課 程 作 為 學 生 修 習 選 項, 利 組 織 民 營 企 業, 政 實 習 場 域 誠 如 委 員 所 建 議, 包 括 政 府 機 府 機 關 等 等, 以 擴 大 學 關 民 間 單 位 及 非 營 利 組 織, 以 提 供 學 生 生 畢 業 後 的 就 業 機 會 學 以 致 用 的 機 會, 於 正 式 投 身 職 場 前, 擴 展 其 組 織 學 習 的 經 驗 提 高 其 就 業 競 爭 力 三 該 所 應 利 用 歷 史 不 久, 本 所 利 用 網 路 傳 遞 資 訊 即 時 快 速 與 便 利 儘 快 成 立 所 友 會, 亦 可 之 功 能, 於 臉 書 成 立 所 友 會 專 頁, 作 為 公 採 用 網 路 同 學 會 網 共 政 策 所 之 師 生 與 畢 業 所 友 雙 向 溝 通 之 管 道, 雙 方 可 透 過 此 網 路 平 台 直 接 對 話 彼 此 連 繫, 也 方 便 畢 業 所 友 及 時 掌 握 本 所 之 發 展 動 向 與 各 項 活 動 及 消 息 公 佈 四 畢 業 生 意 見 調 查 之 問 於 寒 假 中 將 舉 辦 畢 業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及 卷 統 計 分 析 與 根 據 分 座 談 會 中 討 論 的 成 果 作 為 日 後 本 所 在 課 析 採 行 之 改 善 方 案 等 宜 程 教 學 生 活 及 職 涯 發 展 改 進 的 依 據 詳 實 補 述, 並 放 置 附 錄 佐 證 備 註 18

25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五 盡 速 成 立 所 友 會 以 更 系 統 及 有 效 方 式 連 結 及 輔 導 畢 業 所 友 六 展 望 未 來, 本 所 恐 有 生 存 危 機, 建 議 全 體 同 仁, 團 隊 合 作, 儘 速 調 整 之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本 所 已 於 臉 書 成 立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友 會 專 頁, 作 為 公 共 政 策 所 之 師 生 與 畢 業 所 友 溝 通 與 連 繫 的 之 平 台 雙 方 除 可 透 過 此 網 路 平 台 對 話 之 外, 畢 業 所 友 亦 可 及 時 掌 握 本 所 各 項 學 習 就 業 之 消 息 與 輔 導 活 動 此 外, 本 所 也 持 續 以 電 話 連 繫 電 子 郵 件 與 郵 寄 所 訊 等 方 式, 系 統 性 有 效 連 結 並 輔 導 畢 業 所 友, 並 依 據 調 查 畢 業 系 友 可 利 用 時 間 之 回 報 結 果, 於 四 月 將 舉 辦 畢 業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及 座 談 會, 使 所 友 會 的 運 作 更 具 體 更 有 成 效 依 委 員 建 議 辦 理, 並 依 據 畢 業 所 友 可 利 用 時 間 之 調 查 結 果, 將 於 四 月 期 間 舉 辦 畢 業 所 友 回 娘 家 系 列 活 動, 藉 由 畢 業 生 的 意 見 反 饋 畢 業 生 與 在 校 生 的 意 見 交 流, 全 所 上 下 凝 聚 共 識 團 結 合 作, 朝 建 設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成 為 雲 嘉 南 地 區 獨 具 特 色 之 研 究 所 的 目 標 而 共 同 努 力 備 註 七 具 體 進 行 畢 業 生 追 蹤 調 查 資 料 更 新, 與 就 業 及 輔 導, 畢 業 生 表 現 狀 況 良 好 已 不 定 期 聯 繫 畢 業 生 以 更 新 其 學 習 就 業 狀 態 以 及 聯 絡 資 料, 並 寄 出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訊, 提 供 本 所 發 展 狀 況 近 期 活 動 通 知 相 關 領 域 之 徵 才 消 息 八 具 體 進 行 意 見 調 查 與 蒐 集 利 害 關 係 人 意 見, 資 料 分 析 反 映 於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課 程 規 劃 設 計 可 更 具 體 資 料 呈 現 與 說 明 九 根 據 自 我 評 鑑 機 制, 進 行 自 我 改 善 已 召 開 課 程 委 員 會 針 對 委 員 建 議 進 行 後 續 改 革 工 程, 包 括 舉 行 意 見 交 流 座 談 會 發 放 如 電 子 問 卷 及 書 面 問 卷 等 方 式 蒐 集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意 見, 並 針 對 反 饋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以 使 本 所 之 教 育 目 標 及 課 程 規 畫 設 計 更 為 完 善 本 所 已 針 對 委 員 提 供 之 改 善 意 見, 陸 續 召 開 數 次 工 作 圈 會 議, 針 對 自 我 評 鑑 後 的 相 關 議 題 進 行 檢 討, 並 就 課 程 教 學 及 輔 導 等 更 面 向 於 檢 討 會 議 中 討 論 調 整 的 規 劃 以 及 改 善 的 策 略 19

26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十 由 於 在 99 年 更 名 為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實 際 畢 業 生 人 數 2 位, 均 已 就 業 需 持 續 進 行 意 見 調 查 與 蒐 集 利 害 關 係 人 意 見, 以 及 畢 業 生 追 蹤 調 查, 回 饋 於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落 實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以 及 就 業 競 爭 力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本 所 利 用 所 友 會 專 頁 電 話 連 繫 電 子 郵 件 與 郵 寄 所 訊 等 多 重 溝 通 管 道, 與 畢 業 所 友 持 續 保 持 連 結, 並 不 定 期 舉 辦 畢 業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及 座 談 會, 以 追 蹤 調 查 畢 業 所 友 之 動 向 此 外, 除 面 對 面 的 意 見 交 流 之 外, 也 發 放 如 電 子 問 卷 及 書 面 問 卷 已 蒐 集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意 見, 並 針 對 各 項 反 饋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作 為 本 所 改 善 及 調 整 課 程 設 計 及 各 項 活 動 機 制 之 依 據, 以 落 實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並 協 助 學 生 增 加 就 業 競 爭 力 備 註 十 一 資 料 呈 現 可 在 增 加 豐 富 度 與 相 關 論 述 之 配 合 對 應 依 委 員 建 議, 補 充 各 項 資 料 與 數 據, 以 達 成 資 料 呈 現 的 豐 富 度 並 增 加 對 應 相 關 理 論 之 配 合 度 20

27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年 度 中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書 一 設 立 宗 旨 及 教 育 目 標 ( 一 ) 設 立 宗 旨 面 對 全 球 化 區 域 整 合 與 地 方 治 理 的 新 趨 勢, 公 部 門 朝 網 絡 治 理 進 行 轉 換, 對 培 養 文 官 核 心 能 力 熟 稔 政 策 工 具 及 建 立 制 度 化 互 動 關 係 之 需 求 與 日 俱 增 本 所 以 我 國 行 政 法 制 與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相 關 政 策 的 規 劃 為 架 構, 強 調 公 法 體 制 與 政 治 理 論 的 落 實, 考 量 環 境 與 資 源 等 因 素, 課 程 架 構 力 求 保 持 彈 性, 以 公 共 政 策 行 政 管 理 憲 政 法 制 領 域 為 主 軸, 以 整 合 在 地 化 區 域 發 展 與 全 球 化 為 著 眼, 配 合 政 府 部 門 人 力 資 源 再 造 及 社 會 發 展 之 需 求, 提 供 一 般 學 生 公 職 人 員 及 社 會 人 士 具 前 瞻 性 及 效 能 性 之 專 業 進 修 服 務 ( 二 ) 教 育 目 標 1. 培 養 能 分 析 公 共 政 策 之 人 才 2. 培 養 具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之 人 才 3. 培 養 能 跨 領 域 管 理 之 人 才 4. 培 養 能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公 民 ( 三 ) 所 核 心 能 力 與 指 標 1. 具 政 策 分 析 能 力 1.1 政 策 診 斷 與 評 析 能 力 1.2 觀 察 及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2. 具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2.1 思 辯 論 述 能 力 2.2 熟 悉 行 政 倫 理 與 管 理 3. 具 跨 領 域 管 理 能 力 3.1 跨 界 議 題 整 合 能 力 3.2 掌 握 全 球 脈 動 並 論 述 能 力 21

28 4. 具 公 民 素 養 並 能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4.1 民 主 素 養 與 法 治 精 神 養 成 4.2 溝 通 與 行 銷 力 二 規 劃 理 念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為 獨 立 所, 為 推 動 所 務 行 政 與 執 行 教 學 及 研 究 攸 關 之 各 項 計 畫, 本 所 根 據 業 務 特 性 設 有 不 同 功 能 別 之 委 員 會, 負 責 相 關 所 務 之 推 展, 經 常 性 召 開 所 務 會 議, 定 期 追 蹤 檢 討 各 項 所 務 工 作 推 展 現 況 ( 一 ) 組 織 架 構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教 評 會 所 務 會 議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圖 1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架 構 圖 ( 二 ) 教 學 及 課 程 1. 課 程 : 面 對 社 會 結 構 的 改 變 以 及 民 眾 對 公 共 服 務 的 多 元 需 求, 在 網 絡 治 理 架 構 下, 公 職 人 員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人 以 及 公 民 等 網 絡 成 員 感 受 全 球 化 及 政 策 網 22

29 絡 互 動 之 壓 力, 其 培 養 核 心 專 業 能 力 及 運 用 政 策 工 具 的 需 求 日 增, 本 所 課 程 之 設 計 與 規 劃 據 此 劃 分 為 四 大 類, 以 行 政 管 理 政 策 規 劃 憲 政 與 法 制 區 域 發 展 與 全 球 化 為 課 程 四 個 核 心 領 域, 開 設 兼 顧 專 業 與 多 元 豐 富 之 課 程, 期 能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並 達 成 本 所 教 育 目 標 2. 教 學 : 本 所 100 學 年 度 聘 有 專 任 教 師 5 名, 含 教 授 2 名, 副 教 授 1 名, 助 理 教 授 2 名 (1) 為 達 本 所 教 育 目 標, 因 應 本 所 發 展 需 求, 適 時 透 過 所 務 會 議 及 課 程 委 員 會 檢 討 本 所 核 心 能 力 之 要 求 及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2) 適 時 檢 視 必 選 修 科 目, 因 應 需 求 修 訂 課 程 安 排 (3) 舉 辦 專 題 講 座 工 作 坊 及 研 討 會 等, 強 化 師 生 相 關 知 能 (4) 提 供 國 內 外 相 關 研 討 會 資 訊, 鼓 勵 教 師 及 學 生 踴 躍 參 與 100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應 修 習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數 至 少 36 學 分, 畢 業 修 習 學 分 之 要 求 包 括 : A. 專 業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B.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20 學 分 C. 論 文 6 學 分 ( 三 ) 研 究 1. 強 化 研 討 會 及 學 術 期 刊 等 學 術 發 展 相 關 資 訊 之 提 供 2. 鼓 勵 教 師 申 請 各 項 學 術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以 提 升 研 究 與 教 學 品 質 3.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國 內 外 相 關 學 術 單 位 舉 辦 之 研 討 會, 定 期 於 各 期 刊 及 研 討 會 發 表 論 文 4. 主 辦 或 協 辦 各 項 相 關 研 討 會 工 作 坊, 鼓 勵 教 師 踴 躍 參 與 5. 配 合 學 校 實 施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及 自 我 評 鑑 制 度, 檢 討 改 進 教 學 輔 導 與 服 務 及 提 升 研 究 能 力 6. 改 善 教 師 研 究 設 施, 配 合 教 師 專 長 研 究 領 域, 提 供 研 究 圖 儀 設 備 之 增 購 23

30 ( 四 ) 輔 導 1. 召 開 新 生 座 談 會, 與 學 生 溝 通 協 調 課 程 內 容 之 安 排 與 設 計 2. 班 導 師 定 期 安 排 個 別 會 晤 時 間, 關 心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協 助 解 決 課 業 上 之 問 題 3. 由 所 專 屬 網 頁 可 獲 得 本 所 成 員 業 務 職 掌 及 洽 公 連 絡 電 話 等 行 政 資 訊, 利 於 全 校 師 生 瞭 解 本 所 業 務, 並 可 事 先 透 過 線 上 資 訊 聯 繫 相 關 事 宜 4. 本 所 教 師 除 上 課 時 段 外, 每 週 至 少 安 排 4 小 時 以 上 之 Office Hours, 並 於 網 路 上 登 錄 時 段, 提 供 學 生 查 詢 並 能 於 定 時 定 點 與 老 師 晤 談 課 業 生 活 等 方 面 之 諮 詢 5. 網 站 設 立 常 見 問 答 意 見 信 箱, 解 答 學 生 疑 惑, 並 提 供 管 道 讓 學 生 針 對 課 程 及 教 學 提 出 看 法 及 建 議 ( 五 ) 國 際 化 1. 鼓 勵 所 屬 教 師 參 與 國 內 外 相 關 學 術 單 位 舉 辦 之 公 共 政 策 國 際 研 討 會, 並 於 國 際 期 刊 及 研 討 會 發 表 論 文 2. 不 定 期 邀 請 相 關 外 籍 教 師 至 所 演 講 或 聯 誼 3. 更 新 網 頁 英 文 簡 介 內 容, 供 國 外 學 子 參 考 4. 要 求 教 師 提 供 英 文 化 教 學 大 綱 及 鼓 勵 以 英 文 授 課 5. 積 極 鼓 勵 外 籍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就 讀 ( 六 ) 推 廣 服 務 1. 建 置 所 內 師 生 人 才 庫, 與 鄰 近 公 部 門 機 構 非 營 利 組 織 企 業 或 其 他 社 會 團 體 建 立 友 善 協 力 關 係, 提 供 各 機 構 人 才 發 展 訓 練 及 各 類 相 關 服 務 2. 鼓 勵 教 師 帶 領 學 生 發 揮 服 務 學 習 精 神, 參 與 鄰 近 社 區 地 方 發 展 相 關 事 務 3.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提 供 鄰 近 雲 嘉 南 地 區 學 術 與 社 會 服 務 ( 擔 任 審 查 委 員 演 講 訓 練 諮 詢 顧 問 等 ), 將 學 術 應 用 於 社 區, 發 揮 社 會 教 育 效 益 24

31 ( 七 ) 行 政 服 務 1. 不 定 期 召 開 所 務 會 議 2. 不 定 期 召 開 所 教 評 會 議 3. 不 定 期 召 開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4. 協 助 辦 理 有 關 新 聘 教 師 改 聘 與 續 聘 等 事 宜 5. 公 文 檔 案 結 案 歸 檔 6.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網 頁 更 新 與 維 護 7. 確 實 盤 點 財 產 及 器 材, 妥 善 管 理 新 增 教 學 儀 器 及 報 廢 8. 會 議 召 開 前, 以 電 話 做 聯 繫 及 電 子 郵 件 發 送 通 知,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9. 加 強 服 務 態 度 改 進 措 拖, 例 如 : 微 笑 運 動 與 電 話 禮 節 10. 本 所 除 行 政 人 員, 亦 包 含 全 校 師 生, 為 提 供 更 親 切 與 及 時 的 行 政 態 度, 採 中 午 不 休 息 制 度, 隨 時 隨 地 提 供 專 人 服 務 三 發 展 方 針 與 特 色 ( 一 ) 以 全 球 思 考 在 地 行 動 為 發 展 特 色 : 本 所 課 程 設 計 強 調 全 球 思 考 在 地 行 動 理 論 論 述 實 務 連 結, 期 能 在 中 央 與 地 方 分 權 及 合 作 的 過 程 中, 針 對 地 方 政 府 與 企 業 地 方 政 府 與 社 區 地 方 政 府 與 第 三 部 門 的 協 力 關 係 發 展 過 程, 扮 演 支 援 與 輔 導 的 角 色, 強 化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結 合 ( 二 ) 以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法 制 與 治 理 及 區 域 研 究 為 發 展 重 點 1. 在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上 : 以 政 策 網 絡 模 式 為 軸 心, 探 討 政 策 規 劃 與 執 行 公 共 組 織 理 論 與 發 展 府 際 關 係 公 共 服 務 傳 送 政 府 再 造 實 務 公 私 部 門 的 協 力 架 構 等 議 題, 並 透 過 不 同 領 域 課 程 的 對 應, 各 項 政 府 公 共 服 務 改 革 之 個 案 研 討 分 析, 導 入 公 共 部 門 治 理 能 力 多 元 論 述 2. 在 法 制 與 治 理 上 : 帶 領 學 生 由 在 地 生 活, 瞭 解 法 制 地 方 財 政 立 法 組 織 25

32 與 自 治 事 項 等 議 題, 並 藉 著 對 治 理 實 務 的 認 知, 追 求 公 民 社 會 的 落 實 3. 在 區 域 研 究 上 : 以 雲 嘉 南 地 區 之 政 經 區 域 研 究 為 主 要 範 疇, 提 升 公 共 部 門 員 工 的 管 理 技 能, 培 育 地 方 公 共 事 務 的 領 導 人 才, 逐 步 朝 向 區 域 型 人 才 庫 與 智 庫 之 目 標 發 展 四 未 來 發 展 目 標 與 策 略 項 目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目 標 策 略 執 行 措 施 執 行 期 程 1. 強 化 師 資 2. 強 化 教 學 內 容 3. 強 化 交 換 研 修 或 選 課 1. 提 升 教 師 研 究 質 量 2. 提 高 教 師 承 接 政 府 部 門 各 類 法 人 之 補 助 或 委 託 研 究 專 案 計 畫 ( 含 產 學 合 作 ) 量 1. 強 化 學 生 課 後 諮 詢 服 務 策 略 1: 增 聘 專 兼 任 教 師 策 略 2: 鼓 勵 教 師 自 撰 教 科 書 多 媒 體 教 材 或 講 義 書 策 略 3: 積 極 協 助 本 所 學 生 與 國 外 相 關 科 系 學 生 進 行 交 換 研 修 或 選 課 策 略 1: 獎 勵 研 究 績 優 教 師 策 略 2: 強 化 校 內 外 進 修 研 討 會 及 各 項 研 習 及 各 類 計 畫 相 關 資 訊 之 公 告 轉 知 策 略 3: 舉 辦 或 協 辦 相 關 主 題 研 討 會 策 略 1: 教 師 會 晤 時 間 落 實 策 略 2: 建 立 教 師 義 務 擔 任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或 協 助 參 加 證 照 考 試 之 獎 勵 機 制 1-1. 聘 任 校 內 外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之 教 師 支 援 授 課 1-2. 辦 理 教 學 法 研 討 會 1-3. 教 師 自 撰 之 教 科 書 多 媒 體 教 材 或 講 義 書, 列 入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推 薦 依 據 1-4. 蒐 集 交 換 研 修 訊 息 並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交 換 研 修 或 選 課 1-1. 透 過 本 所 網 頁, 建 立 資 訊 交 流 網 路 平 台 1-2 舉 辦 研 討 會, 強 化 學 術 交 流 1-3 舉 辦 工 作 坊, 交 換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經 驗 1-3. 設 置 本 所 研 究 獎 勵 辦 法 1-1. 於 本 校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上 登 錄 各 教 師 Office Hours 時 段, 提 供 學 生 查 詢 並 能 於 定 時 定 點 與 老 師 晤 談 課 業 生 活 等 方 面 之 諮 詢 1-2. 教 師 義 務 擔 任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或 協 助 參 加 證 照 考 試, 列 入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推 薦 依 據

33 項 目 國 際 化 推 廣 服 務 行 政 服 務 目 標 策 略 執 行 措 施 執 行 期 程 1.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1. 提 高 教 師 擔 任 校 內 外 研 習 或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之 講 座 或 主 持 人 等 服 務 項 目 的 次 數 2. 提 高 教 師 擔 任 政 府 機 關 法 人 團 體 之 顧 問 或 競 賽 評 審 審 查 委 員 演 講 訓 練 諮 詢 顧 問 等 服 務 項 目 的 次 數 策 略 1: 國 際 性 相 關 研 討 會 之 公 告 策 略 1: 鼓 勵 教 師 擔 任 政 府 機 關 法 人 團 體 之 顧 問 或 競 賽 評 審 審 查 委 員 演 講 訓 練 諮 詢 顧 問 等 策 略 2: 鼓 勵 教 師 擔 任 校 內 外 研 習 或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之 講 座 或 主 持 人 1. 強 化 行 政 效 率 策 略 1: 所 秘 書 為 單 一 窗 口, 教 師 適 度 協 助 行 政 策 略 2: 行 政 流 程 簡 化 及 電 子 化 策 略 3: 強 化 溝 通 機 制 與 行 政 透 明 2. 提 升 行 政 服 務 品 質 策 略 1: 強 化 所 秘 書 專 業 與 服 務 熱 誠 策 略 2: 強 化 軟 硬 體 設 施 1-1. 建 立 本 校 國 外 姊 妹 校 課 程 資 源 之 分 享 交 流, 以 及 學 術 研 究 推 展 1-1. 列 入 學 校 教 師 評 鑑 依 據 1-1. 教 師 行 政 分 擔, 參 與 各 委 員 會 機 會 均 等 2-1. 各 類 所 務 相 關 資 訊 與 表 單 網 路 化 2-2. 文 書 資 料 有 效 檔 案 管 理 3-1. 所 業 務 經 費 公 開 3-2. 定 期 所 務 會 議 強 化 溝 通 協 調, 檢 討 目 標 與 方 法 1-1. 進 行 所 秘 書 教 育 訓 練 2-1. 規 劃 接 待 空 間, 安 排 適 當 空 間 使 用 動 線 五 預 期 成 效 ( 一 ) 質 性 績 效 指 標 1. 發 展 方 向 與 策 略 能 凸 顯 系 所 定 位 與 特 色, 打 造 雲 嘉 區 域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領 域 之 人 才 庫 與 智 庫, 發 揮 提 供 公 共 服 務 協 力 架 構 夥 伴 功 能 與 公 民 社 會 教 育 效 益 2. 學 生 品 格 與 公 民 素 養 提 升, 專 業 智 識 能 力 強 化 27

34 3. 教 師 教 學 與 研 究 能 量 提 升, 提 升 系 所 學 術 地 位 與 知 名 度 4. 行 政 兼 顧 公 平 與 效 率, 行 政 透 明, 服 務 即 時, 效 率 提 升 ( 二 ) 量 化 績 效 指 標 指 標 100 學 年 度 101 學 年 度 102 學 年 度 103 學 年 度 一 教 學 教 學 大 綱 上 網 率 100% 100% 100% 100% 教 學 評 量 平 均 分 數 4.00 分 4.10 分 4.10 分 4.10 分 教 師 參 與 教 學 法 研 習 90% 100% 100% 100% 二 研 究 專 任 教 師 一 人 一 計 畫 達 成 率 50% 60% 70% 85% 專 任 教 師 期 刊 論 文 一 人 至 少 一 篇 60% 80% 90% 100% 專 任 教 師 研 討 會 論 文 一 人 至 少 一 篇 60% 80% 90% 100% 教 師 編 輯 教 科 書 30% 40% 50% 50% 三 輔 導 學 生 輔 導 座 談 會 每 年 次 數 2 次 2 次 2 次 2 次 四 國 際 化 專 任 教 師 一 人 至 少 一 次 國 際 研 討 會 60% 80% 90% 100% 學 生 參 與 海 外 或 大 陸 之 研 習 活 動 30% 40% 50% 50% 五 推 廣 服 務 參 與 各 類 社 區 活 動 及 服 務 人 次 ( 教 師 人 均 ) 2 次 3 次 4 次 5 次 六 行 政 服 務 每 月 更 新 網 頁 達 成 率 100% 100% 100% 100% 服 務 品 質 滿 意 度 調 查 滿 意 以 上 滿 意 以 上 滿 意 以 上 滿 意 以 上 28

35 附 錄 修 訂 系 所 設 立 宗 旨 與 教 育 目 標 會 議 紀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10:30 地 點 : 蘭 潭 校 區 通 識 中 心 會 議 室 主 席 : 王 所 長 鴻 濬 出 席 人 員 : 侯 研 發 長 嘉 政 陳 教 授 淳 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許 教 授 志 雄 中 山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林 所 長 新 沛 列 席 人 員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陳 組 長 佳 慧 壹 主 席 報 告 : 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自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更 名 為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故 發 展 方 向 須 重 新 改 革, 開 設 課 程 將 以 政 治 法 律 及 行 政 政 策 為 主, 請 委 員 協 助 調 整 及 規 畫 貳 討 論 提 案 : 提 案 一 : 請 修 訂 99 學 年 度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說 明 : 請 參 考 附 件 一 :99 學 年 度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附 件 二 : 98 學 年 度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附 件 三 :99 學 年 度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初 擬 開 課 課 程 及 附 件 四 :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所 開 課 資 料 ( 台 灣 大 學 P.1-2; 政 治 大 學 P.3-4: 台 北 大 學 P5-22; 中 山 大 學 P.23-24; 中 正 大 學 P.25-26; 暨 南 大 學 P.27-32; 東 華 大 學 P.33-35; 淡 江 大 學 P37-38; 東 海 大 學 P.39) 等 資 料 決 議 :( 一 ) 將 配 合 本 所 發 展 計 畫 重 新 訂 定 發 展 方 針 及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並 依 各 委 員 意 見 修 改 課 程 ( 二 ) 為 加 強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必 修 課 程 改 為 三 學 分, 選 修 課 程 依 其 性 質 開 設 適 當 學 分 29

36 ( 三 ) 修 訂 後 之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必 選 修 科 目 增 加 公 共 事 務 專 題 講 座 專 題 研 究 碩 士 論 文 等 課 程 並 依 附 件 三 調 整 原 擬 定 之 選 修 科 目, 依 委 員 建 議 新 增 溝 通 與 領 導 組 織 理 論 更 名 為 組 織 理 論 與 實 務 非 營 利 組 織 更 名 為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99 學 年 度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請 參 件 附 件 七 ( 四 ) 原 國 防 所 ( 二 年 級 ) 之 選 修 科 目 新 增 行 政 法 專 題 研 究 比 較 政 治 與 政 府 中 國 政 經 發 展 專 題 等 課 程,98 學 年 度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請 參 見 附 件 八 提 案 二 : 請 討 論 99 學 年 度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原 預 定 之 一 二 年 級 課 程 表 及 開 課 科 目 說 明 : 請 參 考 附 件 五 為 本 學 期 一 二 年 級 原 預 定 課 程 表, 附 件 六 為 本 學 期 二 年 級 (98 學 年 度 入 學 時 為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 原 預 定 課 程 表 等 資 料, 配 合 上 述 之 必 選 修 科 目, 予 以 調 整 開 課 科 目 與 時 間 決 議 :( 一 ) 由 於 本 所 學 生 人 數 較 少, 自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一 二 年 級 學 生 將 合 班 上 課 ( 二 ) 依 委 員 意 見 調 整 後 之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一 年 級 課 表, 請 參 見 附 件 九 ; 二 年 級 課 表, 請 參 見 附 件 十 臨 時 動 議 : 預 計 於 8 月 25 日 召 開 師 生 座 談 會 ( 碩 一 碩 二 學 生 皆 須 參 加 ), 向 學 生 說 明 本 所 開 課 方 向 及 徵 詢 開 課 相 關 意 見 散 會 :12:30 30

37 附 錄 校 核 心 能 力 與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核 心 能 力 對 應 關 係 圖 校 核 心 能 力 所 核 心 能 力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政 策 分 析 能 力 人 文 關 懷 與 鑑 賞 能 力 獨 立 思 考 與 創 造 能 力 具 備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溝 通 與 領 導 能 力 公 民 素 養 與 參 與 能 力 具 備 跨 領 域 管 理 能 力 環 境 保 護 與 服 務 能 力 在 地 文 化 關 懷 與 全 球 意 識 具 備 公 民 素 養 並 能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31

38 附 錄 訂 定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具 體 作 法 與 結 果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記 錄 開 會 事 由 : 召 開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開 會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開 會 地 點 : 公 共 政 策 所 多 功 能 研 討 室 ( 行 政 中 心 三 樓 ) 出 席 人 員 : 陳 所 長 淳 斌 許 教 授 志 雄 陳 副 教 授 佳 慧 莊 助 理 教 授 淑 瓊 陳 助 理 教 授 希 宜 廖 教 授 坤 榮 ( 校 外 委 員 ) 吳 美 惠 小 姐 ( 校 友 代 表 ) 商 益 民 先 生 ( 學 生 代 表 ) 列 席 人 員 : 沈 育 明 先 生 ( 學 生 代 表 ) 婷 壹 主 席 致 詞 : 貳 討 論 提 案 紀 錄 : 林 慧 提 案 一 案 由 : 請 審 議 公 共 政 策 所 101 學 年 度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之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及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說 明 : 一 依 據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核 心 能 力 對 應 指 標 項 目 過 於 繁 複, 通 盤 檢 討 後 酌 予 修 正 彙 整 二 擬 調 整 後 之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及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如 下 : 一 教 育 目 標 本 所 成 立 宗 旨 主 要 在 培 養 行 政 管 理 公 共 政 策 規 劃 與 分 析 等 方 面, 無 論 在 理 論 研 究 及 行 政 實 務 上 兼 備 的 人 才 為 目 標 同 時 為 因 應 全 球 化 區 域 整 合 與 地 方 治 理 等 新 公 共 管 理 趨 勢 的 來 臨, 在 課 程 教 學 上 32

39 特 別 著 重 於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結 合 以 期 符 合 新 時 代 的 要 求 此 外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強 調 行 政 管 理 政 策 規 劃 憲 法 與 政 治 區 域 發 展 與 全 球 化 等 四 大 類 方 向 為 發 展 重 點 ; 著 重 在 公 法 學 政 治 學 政 策 分 析 行 政 管 理 學 等 學 術 理 論 的 介 紹 與 實 務 現 況 分 析, 並 以 此 為 基 礎, 開 展 以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為 目 標 的 研 究 及 教 學 任 務 本 所 教 育 目 標 如 下 : 1. 培 養 公 共 政 策 之 專 業 人 才 2. 培 養 公 共 行 政 專 業 知 能 與 治 理 能 力 之 人 才 3. 培 養 具 全 球 視 野 能 跨 領 域 整 合 管 理 之 專 業 人 才 4. 培 養 能 掌 握 社 會 脈 動 在 地 關 懷 並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人 才 二 核 心 能 力 1. 具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2. 具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3. 具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4. 具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三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1.1 政 策 診 斷 與 評 析 能 力 1.2 觀 察 及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2.1 關 懷 社 會 積 極 主 動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2.2 熟 悉 行 政 法 規 與 管 理 3.1 跨 界 整 合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3.2 掌 握 全 球 脈 動 並 論 述 能 力 4.1 民 主 素 養 與 法 治 精 神 養 成 4.2 政 策 整 合 力 溝 通 與 行 銷 力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肆 散 會 : 13:00 33

40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工 作 圈 第 1 次 會 議 記 錄 開 會 事 由 : 召 開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工 作 圈 第 1 次 會 議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8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6 時 開 會 地 點 : 行 政 中 心 三 樓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A 研 討 室 主 持 人 : 陳 所 長 淳 斌 出 席 人 員 : 許 志 雄 教 授 陳 佳 慧 副 教 授 莊 淑 瓊 助 理 教 授 陳 希 宜 助 理 教 授 紀 錄 : 林 慧 婷 討 論 事 項 : 一 公 共 政 策 所 對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之 回 應 與 改 善 因 應 ( 一 )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設 計 1-1 運 用 適 合 的 分 析 策 略 以 擬 訂 發 展 計 畫 之 結 果 為 何? 1-2 依 據 教 育 目 標 與 結 合 大 學 人 才 培 育 功 能 與 國 家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訂 定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之 作 法 與 結 果 為 何? 1-3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宣 導 機 制 與 師 生 對 其 瞭 解 程 度 為 何? 1-4 依 據 核 心 能 力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與 設 計 之 機 制 運 作 與 結 果 為 何? 1-5 課 程 地 圖 建 置 與 實 施 情 形 為 何? ( 二 ) 項 目 二 :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量 2-1 專 兼 任 教 師 之 數 量 與 學 術 專 長, 符 合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及 在 職 專 班 教 育 目 標 及 滿 足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之 情 形 為 何? 2-2 專 任 教 師 之 結 構 與 流 動 之 情 形 為 何? 2-3 教 師 依 據 課 程 所 要 培 育 之 核 心 能 力, 進 行 教 學 設 計 與 應 用 多 元 教 學 方 法 之 情 形 為 何? 2-4 教 師 自 編 講 義 編 製 數 位 媒 材 做 為 教 學 輔 助,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情 形 為 何? 2-5 教 師 依 據 課 程 所 要 培 育 之 核 心 能 力, 設 計 學 習 評 量 之 情 形 為 何? 34

41 2-6 依 據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協 助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設 計 教 材 教 法 與 多 元 學 習 評 量 方 法 之 情 形 為 何? ( 三 ) 項 目 三 :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習 資 源 3-1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之 作 法 為 何? 3-2 提 供 學 生 之 學 習 資 源 及 其 管 理 維 護 機 制 為 何? 3-3 提 供 學 生 課 外 學 習 活 動 之 作 法 為 何? 3-4 指 導 教 授 的 研 究 生 指 導 負 擔 與 提 供 學 習 和 生 涯 輔 導 之 情 形 為 何? 3-5 系 所 與 學 位 學 程 提 供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之 作 法 為 何? 3-6 系 所 與 學 位 學 程 提 供 學 生 生 涯 輔 導 之 作 法 為 何? ( 四 ) 項 目 四 : 學 術 與 專 業 表 現 4-1 教 師 研 究 表 現 之 情 形 為 何? 4-2 教 師 專 業 服 務 表 現 之 情 形 為 何? 4-3 學 士 班 學 生 專 題 研 究 能 力 之 表 現 為 何? 4-4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之 學 術 與 專 業 表 現 為 何? 4-5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之 數 量 與 品 質 如 何? ( 五 ) 項 目 五 : 畢 業 生 表 現 與 整 體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5-1 畢 業 生 生 涯 發 展 追 蹤 機 制 落 實 之 情 形 為 何? 5-2 研 擬 畢 業 生 整 體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機 制 之 情 形 為 何? 5-3 自 行 規 劃 機 制 或 結 合 學 校 之 機 制, 蒐 集 內 部 利 害 關 係 人 畢 業 生 及 企 業 雇 主 對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意 見 之 情 形 為 何? 5-4 根 據 內 部 利 害 關 係 人 畢 業 生 及 企 業 雇 主 對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意 見 之 分 析 結 果, 進 行 檢 討 修 訂 核 心 能 力 之 設 計 課 程 規 劃 與 設 計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量, 以 及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習 資 源 提 供 之 情 形 為 何? 5-5 行 政 管 理 機 制 運 作 與 定 期 自 我 改 善 之 情 形 為 何? 35

42 二 各 評 鑑 項 目 負 責 修 改 教 師 之 工 作 分 配 表 決 議 : 各 評 鑑 項 目 負 責 修 改 教 師 之 工 作 分 配 表 如 下 項 目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設 計 項 目 二 :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量 項 目 三 : 學 生 輔 導 與 學 習 資 源 項 目 四 : 學 術 與 專 業 表 現 項 目 五 : 畢 業 生 表 現 與 整 體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負 責 教 師 莊 淑 瓊 老 師 陳 淳 斌 老 師 陳 佳 慧 老 師 許 志 雄 老 師 陳 希 宜 老 師 散 會 :19 時 30 分 36

43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記 錄 開 會 事 由 : 召 開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 時 開 會 地 點 : 行 政 中 心 三 樓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A 研 討 室 主 持 人 : 陳 所 長 淳 斌 出 席 人 員 : 許 志 雄 教 授 陳 佳 慧 副 教 授 莊 淑 瓊 助 理 教 授 陳 希 宜 助 理 教 授 李 錫 津 副 市 長 ( 校 外 委 員 ) 廖 坤 榮 教 授 ( 校 外 委 員 ) 商 益 民 先 生 ( 校 友 代 表 ) 楊 玄 姐 小 姐 ( 學 生 代 表 ) 婷 壹 主 席 致 詞 : 紀 錄 : 林 慧 貳 討 論 提 案 提 案 一 案 由 : 擬 調 整 本 所 課 程 規 劃 領 域 與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考 量 本 所 定 位 與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並 參 酌 本 所 於 101 年 11 月 23 日 辦 理 之 自 我 評 鑑 委 員 所 提 建 議, 擬 調 整 本 所 課 程 規 劃 領 域 與 課 程 二 檢 附 回 應 委 員 暨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結 果 表 如 附 件 一 ( 頁 1- 頁 2) 三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如 附 件 二 ( 頁 3- 頁 8) 與 101 學 年 度 課 程 規 劃 如 附 件 三 ( 頁 9) 四 本 案 如 經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經 依 行 政 程 序 報 所 務 會 議 審 議 決 議 : 依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回 覆 內 容 意 見 提 案 二 案 由 : 請 審 議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2 學 年 度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說 明 : 一 為 編 訂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依 本 校 課 程 架 構 開 課 容 量 等 原 則, 以 及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擬 定 課 程 架 構 注 意 事 項 如 附 件 37

44 四 ( 頁 12), 規 劃 102 學 年 度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二 101 學 年 度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詳 如 附 件 二 ( 頁 3- 頁 8) 三 請 依 據 上 列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檢 討 課 程 地 圖 修 課 流 程 圖 職 涯 進 路 圖 三 圖 的 正 確 性, 以 及 每 門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對 應 關 係 是 否 允 當 詳 如 附 件 三 ( 頁 9- 頁 11) 四 本 案 如 經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經 依 行 政 程 序 報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決 議 : 一 原 專 業 選 修 科 目 全 球 化 專 題 研 究 更 改 為 專 業 必 修 科 目 二 原 專 業 必 修 學 分 數 為 10 學 分, 新 增 一 門 專 業 必 修 科 目, 修 正 為 12 學 分 三 專 業 選 修 科 目 新 增 兩 門 科 目, 分 別 為 政 策 哲 學 與 倫 理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實 習 四 課 程 地 圖 於 政 策 與 研 究 方 法 領 域 下 新 增 政 策 哲 學 與 倫 理 一 門 課 程 提 案 三 案 由 : 擬 訂 定 公 共 政 策 所 學 生 實 習 要 點,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因 應 公 共 政 策 所 於 101 年 11 月 23 日 辦 理 之 自 我 評 鑑 評 鑑 委 員 所 提 建 議, 允 宜 將 一 般 生 實 務 機 關 實 習 之 安 排 列 為 努 力 重 點, 以 提 升 一 般 生 之 畢 業 競 爭 力, 擬 增 開 設 實 習 選 修 課, 並 擬 相 關 規 定 二 公 共 政 策 所 學 生 實 習 要 點 草 案 實 習 協 議 書 工 作 日 誌 表 如 附 件 五 ( 頁 13- 頁 17) 三 本 案 如 經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經 依 行 政 程 序 報 所 務 會 議 審 議 決 議 : 第 四 條 第 1 款 中, 修 改 參 與 實 習 時 數 為 40 小 時 修 正 後 依 行 政 程 序 報 所 務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四 案 由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表,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研 究 生 於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末 或 第 二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初, 申 請 論 文 計 畫 的 指 導 教 授, 是 否 須 經 所 務 會 議 決 議 過 推 薦 二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表 格, 如 附 件 六 ( 頁 18) 決 議 : 移 請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38

45 提 案 五 案 由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在 實 地 訪 評 委 員 審 查 暨 建 議 事 項 中, 研 一 一 般 生 覺 得 近 期 增 訂 之 多 項 學 習 門 檻 包 括 英 文 與 資 訊 檢 定 以 及 規 訂 同 學 參 加 國 內 外 研 討 會 發 表 一 篇 與 校 內 外 學 術 研 討 會 10 次 ( 校 外 至 少 五 次 ), 立 意 良 好 惟 相 對 輔 導 學 生 之 措 施 不 足, 應 該 加 強 二 公 共 政 策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如 附 件 七 ( 頁 19- 頁 20) 三 擬 調 整 修 業 規 定 第 九 條, 以 利 學 生 達 成 所 修 業 規 定 四 本 案 如 經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經 依 行 政 程 序 報 所 務 會 議 審 議 決 議 : 修 訂 對 照 表 如 下,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學 位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2.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人 選, 原 則 上 由 本 所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如 有 特 殊 需 要, 經 所 長 同 意 後, 得 商 請 所 外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擔 任 唯 選 定 所 外 助 理 教 授 ( 含 專 任 兼 聘 及 兼 課 者 ) 以 上 教 師 為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則 需 有 本 所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共 同 指 導 第 九 條 研 究 生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前, 須 參 加 國 內 或 國 外 ( 含 港 澳 大 陸 )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至 少 一 次 及 參 加 校 內 外 學 術 會 議 十 次 ( 校 外 至 少 五 次 ) 等 相 關 規 定 第 六 條 學 位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2.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人 選, 原 則 上 由 本 所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如 有 特 殊 需 要, 經 所 長 同 意 後, 得 商 請 校 外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擔 任 唯 選 定 校 外 助 理 教 授 ( 含 專 任 兼 聘 及 兼 課 者 ) 以 上 教 師 為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則 需 有 本 所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共 同 指 導 第 九 條 研 究 生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前, 須 參 加 國 內 或 國 外 ( 含 港 澳 大 陸 )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至 少 一 次 及 參 加 校 內 外 學 術 會 議 十 次 ( 校 外 至 少 五 次 ) 等 相 關 規 定 39 將 第 六 條 第 2 款 中, 如 有 特 殊 需 要, 經 所 長 同 意 後, 得 商 請 所 外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擔 任 唯 選 定 所 外 助 理 教 授 ( 含 專 任 兼 聘 及 兼 課 者 ) 以 上 教 師 為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則 需 有 本 所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共 同 指 導 刪 除 參 加 國 內 或 國 外 ( 含 港 澳 大 陸 )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至 少 一 次

46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肆 散 會 :10 時 40 分 40

47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4 次 所 務 會 議 議 程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10 地 點 : 蘭 潭 校 區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會 議 室 主 席 : 陳 所 長 淳 斌 出 席 人 員 : 許 志 雄 老 師 陳 佳 慧 老 師 莊 淑 瓊 老 師 陳 希 宜 老 師 紀 錄 : 葉 佩 青 壹 主 席 報 告 貳 討 論 提 案 : 提 案 一 案 由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表,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業 經 101 年 12 月 19 日,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二 檢 付 修 正 後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表, 如 附 件 一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二 案 由 : 修 訂 公 共 政 策 所 學 生 實 習 要 點,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業 經 101 年 12 月 19 日,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二 檢 付 修 正 後 公 共 政 策 所 學 生 實 習 要 點, 如 附 件 二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三 案 由 : 擬 調 整 本 所 課 程 規 劃 領 域 與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41

48 說 明 : 一 業 經 101 年 12 月 19 日,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二 檢 付 回 應 委 員 暨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結 果 表 如 附 件 三 決 議 : 依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回 覆 意 見 提 案 四 案 由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2 年 度 公 共 政 策 所 自 我 評 鑑 實 地 訪 評 結 果 -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業 經 101 年 12 月 19 日,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二 檢 付 回 應 委 員 暨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結 果 表 如 附 件 三 決 議 : 依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回 覆 意 見 參 臨 時 動 議 : 散 會 : 13 時 42

49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工 作 圈 第 2 次 會 議 記 錄 開 會 事 由 : 召 開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工 作 圈 第 2 次 會 議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3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20 分 開 會 地 點 : 行 政 中 心 三 樓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A 研 討 室 主 持 人 : 陳 所 長 淳 斌 出 席 人 員 : 許 志 雄 教 授 陳 佳 慧 副 教 授 莊 淑 瓊 助 理 教 授 陳 希 宜 助 理 教 授 紀 錄 : 林 慧 婷 討 論 事 項 : 一 各 項 目 負 責 撰 寫 的 教 師 回 覆 進 度 情 形 以 及 需 要 協 助 的 事 項 集 與 家 活 在 決 議 : 1. 莊 淑 瓊 老 師 報 告 項 目 一 修 改 進 度 2. 陳 佳 慧 老 師 報 告 項 目 三 修 改 進 度, 並 請 各 位 老 師 協 助 收 學 生 課 務 聯 繫 的 郵 件, 以 作 為 附 錄 證 明 3. 陳 希 宜 老 師 報 告 預 計 2/4( 一 )-2/6( 三 ) 擇 一 天 舉 辦 系 友 回 娘 動 4. 預 計 於 三 月 中 舉 辦 學 生 論 文 發 表 會 二 針 對 學 生 對 於 教 師 教 學 回 饋 意 見 調 查 表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表, 教 學 方 法 教 學 評 量 課 程 設 計 方 向 的 改 進 措 施 ( 如 附 件 一 ) 決 議 : 在 教 師 教 學 回 饋 意 見 調 查 表, 問 卷 中 新 增 第 八 項 題 目 : 您 認 為 自 己 修 完 此 課 程 後 對 於 溝 通 與 表 達 能 力 的 提 升 為 何? 三 提 供 關 於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的 修 正 意 見 ( 如 附 件 二 ) 決 議 : 經 修 正 後 的 意 見, 需 再 提 至 所 務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 43

50 教 育 目 標 修 改 後 修 改 前 1. 培 養 能 分 析 公 共 政 策 之 人 才 1. 培 養 公 共 政 策 之 專 業 人 才 2. 培 養 具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之 人 才 2. 培 養 公 共 行 政 專 業 知 能 與 治 理 能 力 之 人 才 3. 培 養 跨 領 域 管 理 之 人 才 3. 培 養 具 全 球 視 野 能 跨 領 域 整 合 管 理 之 專 業 人 才 4. 培 養 能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公 民 4. 培 養 能 掌 握 社 會 脈 動 在 地 關 懷 並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人 才 核 心 能 力 修 改 後 修 改 前 1 具 政 策 分 析 能 力 1. 具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2. 具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2. 具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3. 具 跨 領 域 管 理 能 力 3. 具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4. 具 公 民 素 養 並 能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4. 具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案 四 對 於 畢 業 生 意 見 調 查 之 問 卷 統 計 分 析 與 根 據 分 析 採 行 之 改 善 方 討 論 ( 附 件 三 ) 決 議 : 請 莊 淑 瓊 老 師 修 改 畢 業 生 意 見 調 查 問 卷 的 第 8 題 和 第 9 題 勾 選 項 目 臨 時 動 議 : 預 訂 1/8( 二 ) 召 開 所 務 會 議 散 會 :17 時 44

51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5 次 所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8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4 時 地 點 : 蘭 潭 校 區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會 議 室 主 席 : 陳 所 長 淳 斌 出 席 人 員 : 許 志 雄 老 師 陳 佳 慧 老 師 莊 淑 瓊 老 師 陳 希 宜 老 師 壹 主 席 報 告 貳 討 論 提 案 : 提 案 一 案 由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2 學 年 度 必 選 修 科 目 冊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紀 錄 : 林 慧 婷 四 於 2013 年 1/4 召 開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工 作 圈 第 2 次 會 議, 決 議 依 據 訪 視 委 員 之 建 議 意 見, 修 改 本 所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五 經 修 正 後 的 意 見 對 照 表 如 下 : 教 育 目 標 修 改 後 修 改 前 1. 培 養 能 分 析 公 共 政 策 之 人 才 1. 培 養 公 共 政 策 之 專 業 人 才 2. 培 養 具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之 人 才 2. 培 養 公 共 行 政 專 業 知 能 與 治 理 能 力 之 人 才 3. 培 養 跨 領 域 管 理 之 人 才 3. 培 養 具 全 球 視 野 能 跨 領 域 整 合 管 理 之 專 業 人 才 4. 培 養 能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公 民 4. 培 養 能 掌 握 社 會 脈 動 在 地 關 懷 並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人 才 核 心 能 力 修 改 後 修 改 前 1 具 政 策 分 析 能 力 1. 具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2. 具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2. 具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3. 具 跨 領 域 管 理 能 力 3. 具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4. 具 公 民 素 養 並 能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4. 具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45

52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散 會 : 16 時 30 分 46

53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宣 傳 單 47

54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素 養 與 能 力 宣 傳 網 頁 課 程 目 標 面 對 社 會 結 構 的 改 變 以 及 民 眾 對 公 共 服 務 的 多 元 需 求, 在 網 絡 治 理 架 構 下, 公 職 人 員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人 甚 至 公 民 等 網 絡 成 員 感 受 全 球 化 及 政 策 網 絡 互 動 之 壓 力, 對 培 養 核 心 專 業 能 力 及 運 用 政 策 工 具 的 需 求 與 日 俱 增, 本 所 開 設 之 課 程 應 能 符 合 新 時 代 及 學 生 的 要 求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目 標, 如 下 : 1. 培 養 能 分 析 公 共 政 策 之 人 才 2. 培 養 具 公 共 行 政 治 理 知 能 之 人 才 3. 培 養 能 跨 領 域 管 理 之 人 才 4. 培 養 能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人 才 核 心 能 力 素 養 1 具 政 策 分 析 能 力 2 具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3 具 跨 領 域 管 理 能 力 4 具 公 民 素 養 並 能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1.1 政 策 診 斷 與 評 析 能 力 1.2 觀 察 及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2.1 思 辨 論 述 能 力 2.2 熟 悉 行 政 倫 理 管 理 3.1 跨 界 整 合 議 題 能 力 3.2 掌 握 全 球 脈 動 並 論 述 能 力 4.1 民 主 素 養 與 法 治 精 神 養 成 4.2 溝 通 與 行 銷 力 48

55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的 宣 傳 海 報 49

56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表 親 愛 的 同 學 您 好 : 本 問 卷 為 公 共 政 策 所 針 對 學 生 上 課 情 況 的 意 見 調 查 表, 主 要 目 的 為 瞭 解 您 對 本 所 課 程 實 施 及 核 心 能 力 的 意 見 反 應, 以 期 作 為 公 共 政 策 所 規 劃 改 進 的 參 考 請 放 心 作 答 感 謝 您 參 與 此 次 調 查, 您 寶 貴 的 意 見, 是 鼓 勵 公 共 政 策 所 繼 續 向 前 的 最 大 動 力 之 一, 也 祝 福 您, 學 習 愉 快 成 果 豐 碩 本 所 的 核 力 能 力 共 有 下 列 四 項 1. 具 政 策 分 析 能 力 2. 具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3. 具 跨 領 域 管 理 能 力 4. 具 公 民 素 養 並 能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本 所 的 教 育 目 標 共 有 下 列 四 項 1. 培 養 能 分 析 公 共 政 策 之 人 才 2. 培 養 具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之 人 才 3. 培 養 跨 領 域 管 理 之 人 才 4. 培 養 能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公 民 1.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可 複 選 ):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 學 生 校 外 見 習 軟 硬 體 設 備 的 投 入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上 的 輔 導 其 他 50

57 2. 您 目 前 對 本 所 課 程 面 及 教 學 面 實 施 之 滿 意 度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師 資 結 構 B.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C.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D.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E.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F.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G.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3. 您 對 本 所 在 教 師 輔 導 面 及 學 習 資 源 的 滿 意 度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B.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C.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D. 教 學 空 間 E.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F. 師 生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4. 您 對 本 所 教 育 重 視 相 關 專 業 知 能 培 養 程 度 非 常 不 重 視 不 重 視 普 通 重 視 非 常 重 視 A.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B.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C.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D.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51

58 5.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可 再 強 化 的 能 力, 還 有 那 些?( 可 複 選 ): 團 隊 合 作 溝 通 表 達 挫 折 抗 壓 時 間 管 理 解 決 問 題 創 意 思 考 危 機 應 變 終 身 學 習 外 語 能 力 其 他 52

59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99 年 3 月 4 日 所 務 會 議 訂 定 通 過 一 為 規 劃 本 所 課 程, 依 據 大 學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二 十 四 條 暨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十 四 條 第 七 款 規 定, 設 置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二 本 會 之 執 掌 如 下 : ( 一 ) 擬 定 本 所 課 程 開 設 原 則 ( 二 ) 協 調 及 整 合 本 所 的 開 課 資 源 及 師 資 ( 三 ) 審 議 本 所 專 業 必 修 核 心 及 選 修 之 課 程 ( 四 ) 審 議 其 他 與 課 程 有 關 之 事 宜 三 本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所 長 擔 任 之 另 置 委 員 若 干 人, 由 本 所 全 體 專 任 教 師 校 友 代 表 一 人 學 生 代 表 一 人 及 校 外 委 員 ㄧ 至 二 人 擔 任, 任 期 自 每 年 八 月 ㄧ 日 起 一 年, 於 每 年 六 月 份 改 選, 連 選 得 連 任 四 本 會 每 學 年 至 少 召 開 會 議 乙 次, 並 得 由 主 任 委 員 視 需 要 不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五 本 會 之 召 開 以 二 分 之 一 ( 含 ) 以 上 委 員 出 席 使 得 開 議, 會 議 之 決 議 以 出 席 委 員 二 分 之 ㄧ 以 上 同 意 為 成 立 六 本 要 點 經 過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53

60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地 圖 54

61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地 圖 ( 學 生 職 能 雷 達 圖 ) 55

62 56

63 附 錄 C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修 課 流 程 圖 57

64 附 錄 D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進 路 圖 58

65 附 錄 E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開 設 課 程 對 應 圖 59

66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個 人 學 經 歷 資 料 姓 名 陳 淳 斌 職 級 教 授 專 任 兼 任 最 高 學 歷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相 關 經 歷 學 術 及 教 育 專 長 近 三 年 所 開 課 程 (98 學 年 度 至 101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教 授 大 陸 問 題 與 兩 岸 關 係 政 府 預 算 行 政 與 立 法 關 係 官 僚 政 治 學 立 法 控 制 與 監 督 憲 政 體 制 改 革 大 陸 基 層 政 權 地 方 治 理 中 國 政 經 發 展 專 題 政 治 理 論 專 題 比 較 政 府 與 政 治 議 會 與 選 舉 專 題 公 共 事 務 專 題 地 方 派 系 與 選 舉 地 方 治 理 與 府 際 關 係 姓 名 許 志 雄 職 級 教 授 專 任 兼 任 最 高 學 歷 相 關 經 歷 學 術 及 教 育 專 長 近 三 年 所 開 課 程 (98 學 年 度 至 101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博 士 課 程 日 本 東 京 大 學 法 政 研 究 所 研 究 財 政 部 稅 制 委 員 會 ( 賦 稅 法 令 研 審 會 ) 研 究 員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研 究 員 財 團 法 人 張 榮 發 基 金 會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員 兼 法 政 組 召 集 人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講 師 副 教 授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主 任 行 政 院 政 務 委 員 蒙 藏 委 員 會 委 員 長 並 為 行 政 院 政 務 委 員 憲 法 行 政 法 行 政 法 專 題 研 究 憲 法 政 治 憲 法 與 政 黨 姓 名 陳 佳 慧 職 級 副 教 授 專 任 兼 任 最 高 學 歷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現 職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100 年 8 月 起 相 關 經 歷 經 歷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96 年 2 月 ~100 年 8 月 學 術 及 教 育 專 長 人 權 和 平 權 憲 法 政 治 學 近 三 年 所 開 課 程 100 學 年 度 : 人 權 與 法 律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社 會 科 學 哲 學 與 當 代 思 60

67 (98 學 年 度 至 100 學 年 度 ) 潮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99 學 年 度 : 性 別 與 法 律 人 權 與 法 律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人 權 專 題 研 究 98 學 年 度 : 宮 崎 駿 動 畫 中 的 原 點 民 主 與 法 治 行 政 法 反 恐 人 權 與 國 家 安 全 姓 名 莊 淑 瓊 職 級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兼 任 最 高 學 歷 相 關 經 歷 學 術 及 教 育 專 長 近 三 年 所 開 課 程 (98 學 年 度 至 101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 美 國 德 州 大 學 阿 靈 頓 校 區 公 共 與 都 市 行 政 博 士 稻 江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都 市 政 策 組 織 理 論 與 行 為 社 區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公 共 行 政 理 論 公 共 政 策 組 織 理 論 與 行 為 專 題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行 為 科 學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經 濟 學 姓 名 陳 希 宜 職 級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兼 任 最 高 學 歷 相 關 經 歷 學 術 及 教 育 專 長 近 三 年 所 開 課 程 (98 學 年 度 至 101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 英 國 約 克 大 學 政 治 系 博 士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國 際 關 係 國 際 政 治 經 濟 學 全 球 化 與 全 球 治 理 區 域 整 合 東 亞 研 究 政 府 與 企 業 研 究, 多 元 文 化 研 究, 廣 告 與 行 銷 國 際 傳 播 國 際 禮 儀 全 球 化 專 題 研 究 區 域 政 經 整 合 專 題 研 究 溝 通 與 領 導 政 府 與 企 業 專 題 研 究 61

68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近 三 年 兼 任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一 覽 表 學 年 度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任 教 節 數 99-1 陳 淳 斌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2 許 志 雄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4 人 權 理 論 與 實 務 ( 法 ) 2 陳 佳 慧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2 性 別 與 法 律 ( 法 ) 2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核 - 網 路 通 識 ) 陳 淳 斌 憲 政 體 制 與 民 主 發 展 ( 法 - 核 ) 2 許 志 雄 憲 政 體 制 與 民 主 發 展 ( 法 - 核 ) 4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2 陳 佳 慧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6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社 ) 2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核 - 網 路 通 識 ) 許 志 雄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2 憲 政 體 制 與 民 主 發 展 ( 法 - 核 ) 4 陳 佳 慧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2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社 ) 2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核 - 網 路 通 識 ) 2 莊 淑 瓊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 社 ) 2 通 識 講 座 2 陳 希 宜 全 球 化 與 多 元 文 化 ( 法 - 核 ) 2 溝 通 與 領 導 的 藝 術 ( 社 ) 4 現 代 摩 登 英 語 ( 外 ) 許 志 雄 憲 政 體 制 與 民 主 發 展 ( 法 - 核 ) 4 陳 佳 慧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社 ) 2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2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核 - 網 路 通 識 ) 2 莊 淑 瓊 經 濟 學 概 論 ( 社 - 核 ) 4 陳 希 宜 溝 通 與 領 導 的 藝 術 ( 社 ) 2 全 球 化 與 多 元 文 化 ( 法 - 核 ) 許 志 雄 憲 政 體 制 與 民 主 發 展 ( 法 - 核 ) 2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2 陳 佳 慧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 核 ) 4 人 權 與 法 律 ( 法 核 - 網 路 通 識 ) 2 性 別 媒 體 與 多 元 文 化 ( 法 ) 2 莊 淑 瓊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 社 ) 2 行 為 科 學 ( 社 - 核 ) 4 陳 希 宜 溝 通 與 領 導 的 藝 術 ( 社 ) 2 全 球 化 與 多 元 文 化 ( 法 - 核 ) 2 62

69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學 年 度 授 課 課 表 63

70 附 錄 B 99(1) 至 101(2)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授 課 名 稱 與 修 課 人 數 一 覽 表 學 年 / 學 期 課 程 名 稱 授 課 教 師 選 課 人 數 99/1 行 政 法 專 題 研 究 許 志 雄 6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陳 佳 慧 5 比 較 政 治 與 政 府 陳 淳 斌 6 中 國 政 經 發 展 專 題 陳 淳 斌 4 99/2 憲 法 政 治 許 志 雄 3 人 權 專 題 陳 佳 慧 4 選 舉 與 議 會 政 治 專 題 陳 淳 斌 5 100/1 行 政 法 專 題 研 究 許 志 雄 9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陳 佳 慧 11 全 球 化 專 題 研 究 陳 希 宜 9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莊 淑 瓊 5 政 治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陳 淳 斌 8 區 域 政 經 統 合 專 題 研 究 陳 希 宜 8 專 題 研 究 (I). 陳 佳 慧 2 陳 淳 斌 公 共 事 務 專 題 講 座 陳 淳 斌 7 100/2 權 力 分 立 許 志 雄 3 憲 法 與 政 黨 許 志 雄 6 社 會 科 學 哲 學 與 當 代 思 潮 陳 佳 慧 11 公 共 政 策 莊 淑 瓊 11 溝 通 與 領 導 陳 希 宜 13 地 方 治 理 與 府 際 關 係 陳 淳 斌 6 派 系 與 選 舉 專 題 陳 淳 斌 10 公 共 行 政 理 論 莊 淑 瓊 8 專 題 研 究 (II). 陳 佳 慧 2 陳 淳 斌 101/1 憲 法 政 治 許 志 雄 8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陳 佳 慧 9 全 球 化 專 題 研 究 陳 希 宜 4 公 共 政 策 莊 淑 瓊 4 政 治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陳 淳 斌 10 量 化 研 究 方 法 莊 淑 瓊 3 人 權 專 題 陳 佳 慧 8 中 國 政 經 發 展 專 題 陳 淳 斌 11 政 府 與 企 業 專 題 陳 希 宜 6 64

71 101/2 行 政 法 專 題 研 究 許 志 雄 未 確 定 公 共 行 政 理 論 莊 淑 瓊 未 確 定 議 會 政 治 專 題 陳 淳 斌 未 確 定 憲 法 與 政 黨 許 志 雄 未 確 定 社 會 科 學 哲 學 與 當 代 思 潮 陳 佳 慧 未 確 定 區 域 政 經 統 合 專 題 研 究 陳 希 宜 未 確 定 法 政 策 學 陳 佳 慧 未 確 定 國 際 政 治 經 濟 陳 希 宜 未 確 定 比 較 政 治 與 政 府 陳 淳 斌 未 確 定 組 織 理 論 與 行 為 專 題 莊 淑 瓊 未 確 定 65

72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量 表 66

73 附 錄 專 任 教 師 之 教 師 證 書 及 最 高 學 歷 證 書 67

74 附 錄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96~101 學 年 度 歷 年 專 專 任 教 授 兼 任 教 授 兼 任 教 師 授 課 科 目 96 學 年 第 1 學 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副 教 授 專 任 教 授 蔡 憲 昌 雷 家 驥 何 世 同 張 智 雄 王 以 仁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政 治 研 究 所 博 士 教 育 部 國 家 ( 文 化 ) 文 學 博 士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博 士 美 國 德 州 休 士 頓 大 學 理 學 博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兵 學, 文 化 哲 學 與 戰 略, 國 際 關 係, 兩 岸 關 係, 易 經 哲 學 中 國 戰 史, 隋 唐 史, 史 學 方 法 兵 學, 戰 史, 國 際 關 係 非 均 向 性 波 動 理 論, 聲 波 物 理 模 型 研 究, 地 球 科 學 教 育 溝 通 與 領 導, 國 家 安 全 與 心 理, 團 體 諮 商 易 經 與 中 國 兵 學 思 想 中 國 傳 統 國 防 與 戰 爭 問 題 研 究 西 洋 兵 學 思 想 西 洋 著 名 戰 役 研 究 國 家 安 全 與 科 技 溝 通 與 領 導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合 聘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兼 主 任 國 防 大 學 戰 爭 學 院 戰 略 研 究 所 講 座 ( 少 將 退 役 ), 私 立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合 聘 與 輔 導 系 合 聘 行 政 副 校 長 兼 任 副 教 授 許 湘 濤 美 國 紐 約 市 立 大 學 政 治 學 博 士 大 陸 問 題 俄 羅 斯 政 府 與 政 治 兩 岸 關 係 兼 任 教 授 吳 瓊 洳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教 育 學 博 士 質 性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與 師 培 中 心 合 聘 68

75 96 學 年 第 2 學 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政 治 學, 兩 岸 國 家 安 全 與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國 家 發 展 關 係, 大 陸 問 政 治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題 研 究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何 世 同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博 士 兼 任 副 教 授 許 湘 濤 美 國 紐 約 市 立 大 學 政 治 學 博 士 兼 任 助 理 教 賴 振 生 國 立 台 灣 師 授 範 大 學 政 治 研 究 所 博 士 兵 學, 戰 史, 西 洋 兵 學 國 際 關 係 思 想 西 洋 著 名 戰 役 研 究 大 陸 問 題 俄 國 際 關 係 理 羅 斯 政 府 與 論 政 治 三 軍 沿 革, 國 三 軍 沿 革 與 際 政 治, 戰 史 發 展 國 防 大 學 戰 爭 學 院 戰 略 研 究 所 講 座 ( 少 將 退 役 ), 私 立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軍 訓 室 少 將 主 任 兼 任 助 理 教 陳 佳 慧 國 立 台 灣 大 憲 法 人 權 恐 怖 主 義 與 國 與 通 識 教 育 授 學 國 家 發 展 和 平 權 性 別 家 安 全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政 治 學 研 究 方 法 兼 任 助 理 教 黃 子 庭 國 立 中 山 大 國 際 政 治 經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與 通 識 教 育 授 學 中 山 學 術 濟 學 全 球 化 與 國 際 安 全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議 題 兼 任 助 理 教 馬 祥 祐 私 立 文 化 大 中 國 大 陸 政 亞 太 區 域 安 全 私 立 南 華 大 授 學 政 治 學 博 治 經 濟 發 展 學 國 際 暨 大 士 陸 事 務 系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69

76 97 學 年 第 1 學 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政 治 學, 兩 岸 中 國 大 陸 政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國 家 發 展 關 係, 大 陸 問 經 專 題 研 究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題 研 究 ( 二 ) 專 任 教 授 蔡 憲 昌 國 立 台 灣 師 兵 學, 文 化 文 化 哲 學 與 範 大 學 政 治 哲 學 與 戰 戰 略 易 經 與 研 究 所 博 士 略, 國 際 關 中 國 兵 學 思 係, 兩 岸 關 想 國 防 與 國 係, 易 經 哲 學 家 安 全 講 座 兼 任 副 教 授 許 湘 濤 美 國 紐 約 市 大 陸 問 題 俄 兩 岸 關 係 立 大 學 政 治 羅 斯 政 府 與 學 博 士 政 治 兼 任 教 授 吳 瓊 洳 國 立 台 灣 師 質 性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研 範 大 學 教 育 究 方 法 研 究 所 教 育 學 博 士 兼 任 教 授 雷 家 驥 教 育 部 國 家 中 國 戰 史, 隋 中 國 傳 統 國 防 ( 文 化 ) 文 學 博 唐 史, 史 學 方 與 戰 爭 問 題 研 士 法 究 兼 任 助 理 教 何 世 同 國 立 中 正 大 兵 學, 戰 史, 戰 略 專 論 國 防 大 學 戰 授 學 歷 史 研 究 國 際 關 係 爭 學 院 戰 略 所 博 士 研 究 所 講 座 ( 少 將 退 役 ), 私 立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70

77 97 學 年 第 2 學 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政 治 學, 兩 岸 中 國 大 陸 政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國 家 發 展 關 係, 大 陸 問 經 專 題 研 究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題 研 究 ( 一 ) 專 任 副 教 授 張 智 雄 美 國 德 州 休 非 均 向 性 波 方 位 判 定 與 士 頓 大 學 理 動 理 論, 聲 波 方 向 維 持 學 博 士 物 理 模 型 研 究, 地 球 科 學 教 育 兼 任 副 教 授 許 湘 濤 美 國 紐 約 市 大 陸 問 題 俄 國 際 關 係 理 立 大 學 政 治 羅 斯 政 府 與 論 學 博 士 政 治 兼 任 助 理 教 馬 祥 祐 私 立 文 化 大 中 國 大 陸 政 亞 太 區 域 安 授 學 政 治 學 博 治 經 濟 發 展 全 士 兼 任 助 理 教 黃 子 庭 國 立 中 山 大 國 際 政 治 經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授 學 中 山 學 術 濟 學 全 球 化 與 國 際 安 全 研 究 所 博 士 議 題 兼 任 助 理 教 何 世 同 國 立 中 正 大 兵 學, 戰 史, 戰 爭 研 究 國 防 大 學 戰 授 學 歷 史 研 究 國 際 關 係 爭 學 院 戰 略 所 博 士 研 究 所 講 座 ( 少 將 退 役 ), 私 立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71

78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政 治 學, 兩 岸 關 係, 大 陸 問 題 研 究 中 國 大 陸 政 經 專 題 研 究 ( 一 )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合 聘 專 任 教 授 蔡 憲 昌 國 立 台 灣 師 兵 學, 文 化 文 化 哲 學 與 範 大 學 政 治 哲 學 與 戰 戰 略 易 經 與 研 究 所 博 士 略, 國 際 關 中 國 兵 學 思 係, 兩 岸 關 想 國 防 與 國 係, 易 經 哲 學 家 安 全 講 座 兼 任 副 教 授 許 湘 濤 美 國 紐 約 市 大 陸 問 題 俄 國 際 關 係 理 立 大 學 政 治 羅 斯 政 府 與 論 兩 岸 關 係 學 博 士 政 治 兼 任 教 授 吳 瓊 洳 國 立 台 灣 師 質 性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研 範 大 學 教 育 究 方 法 研 究 所 教 育 學 博 士 專 任 教 授 王 以 仁 國 立 政 治 大 溝 通 與 領 國 家 安 全 與 與 輔 導 系 合 學 教 育 研 究 導, 國 家 安 全 心 理 聘 行 政 副 校 所 博 士 與 心 理, 團 體 長 諮 商 兼 任 助 理 教 何 世 同 國 立 中 正 大 兵 學, 戰 史, 戰 略 專 論 國 防 大 學 戰 授 學 歷 史 研 究 國 際 關 係 爭 學 院 戰 略 所 博 士 研 究 所 講 座 ( 少 將 退 役 ), 私 立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72

79 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政 治 學, 兩 岸 國 家 安 全 與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國 家 發 展 關 係, 大 陸 問 政 治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題 研 究 兼 任 助 理 教 陳 佳 慧 國 立 台 灣 大 憲 法 人 權 反 恐 人 權 與 與 通 識 教 育 授 學 國 家 發 展 和 平 權 性 別 國 家 安 全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政 治 學 研 究 方 法 兼 任 助 理 教 馬 祥 祐 私 立 文 化 大 中 國 大 陸 政 國 際 組 織 與 授 學 政 治 學 博 治 經 濟 發 展 國 家 安 全 專 士 題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郭 文 良 軍 事 科 技 國 防 科 技 兼 任 助 理 教 何 世 同 國 立 中 正 大 兵 學, 戰 史, 我 國 國 防 政 國 防 大 學 戰 授 學 歷 史 研 究 國 際 關 係 策 專 題 研 究 爭 學 院 戰 略 所 博 士 研 究 所 講 座 ( 少 將 退 役 ), 私 立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73

80 99 學 年 第 1 學 期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政 治 學, 兩 岸 關 係, 大 陸 問 題 研 究 地 方 治 理 比 較 政 府 與 政 治 中 國 政 經 發 展 專 題 兼 任 助 理 教 陳 佳 慧 國 立 台 灣 大 憲 法 人 權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與 通 識 教 育 授 學 國 家 發 展 和 平 權 性 別 方 法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政 治 學 研 究 方 法 兼 任 助 理 教 許 志 雄 台 灣 大 學 法 憲 法 行 政 法 行 政 法 專 題 與 通 識 教 育 授 學 碩 士 研 究 中 心 合 聘 74

81 99 學 年 第 2 學 期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政 治 學, 兩 岸 關 係, 大 陸 問 題 研 究 地 方 治 理 選 舉 與 議 會 政 治 專 題 兼 任 助 理 教 陳 佳 慧 國 立 台 灣 大 憲 法 人 權 人 權 專 題 與 通 識 教 育 授 學 國 家 發 展 和 平 權 性 別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政 治 學 研 究 方 法 兼 任 助 理 教 許 志 雄 台 灣 大 學 法 憲 法 行 政 法 憲 法 政 治 行 與 通 識 教 育 授 學 碩 士 政 法 中 心 合 聘 75

82 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政 治 學, 兩 岸 關 係, 大 陸 問 題 研 究 地 方 治 理 政 治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專 題 研 究 ( 一 ) 專 任 教 授 許 志 雄 台 灣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專 任 副 教 授 陳 佳 慧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專 任 助 理 教 莊 淑 瓊 美 國 德 州 大 授 學 都 市 與 公 共 行 政 博 士 專 任 助 理 教 陳 希 宜 英 國 約 克 大 授 學 政 治 系 博 士 憲 法 行 政 法 憲 法 政 治 行 政 法 憲 法 人 權 人 權 專 題 專 和 平 權 性 別 題 研 究 ( 一 ) 研 究 政 治 學 研 究 方 法 公 共 管 理 社 人 力 資 源 管 區 與 地 方 事 理 務 都 市 政 策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國 際 關 係 全 全 球 化 專 題 研 球 化 區 域 整 究 區 域 政 經 合 政 府 與 企 統 合 專 題 研 究 業 多 元 文 化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合 聘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合 聘 76

83 100 學 年 第 2 學 期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政 治 學, 兩 岸 關 係, 大 陸 問 題 研 究 地 方 治 理 地 方 治 理 與 府 際 關 係 選 舉 與 派 系 專 題 專 題 研 究 ( 二 ) 專 任 教 授 許 志 雄 台 灣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憲 法 行 政 法 憲 法 與 政 黨 權 力 分 立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合 聘 專 任 副 教 授 陳 佳 慧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憲 法 人 權 社 會 科 學 哲 學 和 平 權 性 別 與 當 代 思 潮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合 聘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政 治 專 題 研 究 ( 二 ) 學 研 究 方 法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莊 淑 瓊 美 國 德 州 大 學 都 市 與 公 公 共 管 理 社 區 與 地 方 事 公 共 行 政 理 論 公 共 政 策 共 行 政 博 士 務 都 市 政 策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陳 希 宜 英 國 約 克 大 學 政 治 系 博 士 國 際 關 係 全 球 化 區 域 整 合 政 府 與 企 業 多 元 文 化 溝 通 與 領 導 77

84 101 學 年 第 1 學 期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授 課 教 師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開 課 名 稱 備 註 專 任 教 授 陳 淳 斌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政 治 學, 兩 岸 關 係, 大 陸 問 題 研 究 地 方 治 理 政 治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中 國 政 經 發 展 專 題 專 任 教 授 許 志 雄 台 灣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專 任 副 教 授 陳 佳 慧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專 任 助 理 教 莊 淑 瓊 美 國 德 州 大 授 學 都 市 與 公 共 行 政 博 士 專 任 助 理 教 陳 希 宜 英 國 約 克 大 授 學 政 治 系 博 士 憲 法 行 政 法 憲 法 政 治 行 政 法 憲 法 人 權 人 權 專 題 社 和 平 權 性 別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研 究 政 治 法 學 研 究 方 法 公 共 管 理 社 公 共 政 策 量 區 與 地 方 事 化 研 究 方 法 務 都 市 政 策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國 際 關 係 全 全 球 化 專 球 化 區 域 整 題 政 府 與 企 合 政 府 與 企 業 專 題 業 多 元 文 化 78

85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98~101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流 動 資 料 表 學 年 度 聘 任 人 數 離 職 人 數 總 人 數

86 附 錄 學 年 度 師 資 移 撥 之 所 務 會 議 紀 錄 及 核 准 簽 案 80

87 81

88 附 錄 學 年 度 新 聘 師 資 之 所 教 評 會 會 議 紀 錄 82

89 83

90 附 錄 核 心 能 力 課 程 內 容 教 學 方 法 之 關 聯 圖 84

91 85

92 附 錄 A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講 座 時 間 表 ( 一 )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講 座 時 間 : 星 期 四 第 3.4 節 10:10~12:00 地 點 : 蘭 潭 校 區 行 政 中 心 三 樓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週 次 主 講 人 / 題 目 授 課 日 期 彭 堅 汶 :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兼 主 任 題 目 : 政 治 發 展 與 國 家 安 全 葉 論 昶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軍 訓 室 主 任 題 目 : 軍 訓 生 涯 經 驗 分 享 與 軍 訓 工 作 轉 型 宋 學 文 : 中 正 大 學 戰 略 暨 國 際 事 務 研 究 所 教 授 兼 所 長 題 目 : 從 國 際 關 係 看 二 岸 未 來 之 發 展 王 高 成 :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所 長 題 目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導 論 暨 課 程 綱 要 修 定 理 念 與 特 色 范 佐 驊 : 金 門 防 衛 指 揮 部 副 主 任 題 目 : 全 民 國 防 應 有 的 認 知 與 作 為 劉 達 明 : 國 防 部 軍 備 局 計 畫 評 估 處 少 將 處 長 劉 達 明 題 目 : 軍 備 組 織 規 劃 與 未 來 願 景 陳 子 平 : 國 防 大 學 軍 事 共 同 教 學 中 心 主 任 題 目 : 全 民 國 防 認 知 與 中 共 三 戰 威 脅 施 澤 淵 : 國 防 大 學 戰 略 研 究 所 兼 任 講 師 題 目 : 從 美 伊 第 二 次 波 斯 灣 戰 爭 - 論 伊 拉 克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之 啟 示 9/20 9/27 10/4 10/11 10/18 10/25 9 期 中 考 ( 與 11/22) 調 換 11/ 劉 德 良 : 國 安 局 少 將 處 長 題 目 : 孫 子 兵 法 對 現 代 國 防 的 啟 示 張 文 廣 : 國 防 大 學 政 戰 部 主 任 題 目 : 中 共 信 息 戰 之 研 究 蘇 坤 成 : 國 防 部 軍 法 司 書 記 官 題 目 : 戰 爭 訊 息 之 研 究 周 瑛 石 :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第 六 科 科 長 題 目 : 從 國 家 安 全 理 念 談 國 防 武 力 自 主 吳 家 新 : 國 防 大 學 戰 爭 學 院 軍 事 聯 戰 組 副 上 校 題 目 : 戰 爭 對 國 家 安 全 之 影 響 11/1 11/8 11/22 11/29 12/6 12/13 12/20 15 嘉 義 機 場 參 訪 12/ 萬 英 豪 : 國 防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題 目 : 漫 談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 如 何 啟 動 伍 衛 民 : 國 防 部 憲 兵 司 令 部 計 畫 處 處 長 題 目 : 憲 兵 現 階 段 任 務 與 未 來 發 展 1/3 1/10 18 期 末 考 1/17 86

93 附 錄 B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講 座 時 間 表 ( 二 ) 九 十 八 年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講 座 時 間 : 星 期 四 第 3.4 節 10:10~12:00 地 點 : 蘭 潭 校 區 行 政 中 心 三 樓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週 次 主 講 人 / 題 目 授 課 日 期 1 開 學 週 (9/21-9/25) 9/ 閻 建 軍 將 軍 : 國 防 大 學 空 軍 指 揮 參 謀 學 院 少 將 院 長 題 目 :21 世 紀 美 國 與 中 共 空 軍 戰 略 李 陳 同 將 軍 : 國 防 大 學 戰 爭 學 院 少 將 院 長 題 目 : 國 家 安 全 與 軍 事 戰 略 林 文 隆 博 士 : 國 防 大 學 海 軍 學 院 上 校 教 官 題 目 : 美 利 堅 治 世 的 續 航 戴 政 龍 博 士 : 國 防 大 學 戰 略 研 究 所 上 校 助 理 教 授 題 目 : 全 民 國 防 與 公 民 社 會 陳 嘉 生 博 士 : 國 防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室 上 校 副 主 任 題 目 : 台 灣 的 軍 文 關 係 周 美 伍 將 軍 : 國 防 大 學 海 軍 指 揮 參 謀 學 院 少 將 院 長 題 目 : 從 美 中 台 關 係 探 討 軍 售 及 國 防 自 主 政 策 蔡 得 勝 局 長 : 國 家 安 全 局 局 長 題 目 : 二 十 一 世 紀 新 安 全 威 脅 10/1 10/8 10/15 10/22 10/29 11/5 11/12 9 期 中 考 (11/16-11/20) 11/ 彭 堅 汶 :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兼 主 任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兼 任 教 授 題 目 : 政 治 發 展 與 國 家 安 全 蔡 萬 助 教 授 : 國 防 大 學 政 戰 學 院 中 共 解 放 軍 研 究 所 所 長 題 目 : 中 共 軍 事 體 制 之 變 革 王 高 成 :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所 長 題 目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科 課 程 綱 要 修 訂 理 念 與 特 色 郭 武 平 博 士 : 南 華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教 授 兼 院 長 題 目 : 從 百 年 來 看 我 國 國 家 安 全 陳 子 平 : 現 任 國 防 大 學 軍 事 共 同 教 學 中 心 主 任 題 目 : 全 民 國 防 認 知 與 中 共 三 戰 威 脅 陳 勁 甫 博 士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學 學 系 教 授 題 目 : 淨 評 估 與 國 家 安 全 汪 毓 瑋 博 士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恐 怖 主 義 研 究 中 心 教 授 兼 主 任 題 目 : 恐 怖 主 義 與 國 家 安 全 曾 正 雄 博 士 : 國 防 大 學 副 教 育 長 題 目 : 軍 訓 生 涯 經 驗 分 享 與 軍 訓 工 作 轉 型 李 明 博 士 : 政 治 大 學 外 交 系 教 授 題 目 : 東 北 亞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與 國 際 安 全 11/26 12/3 12/10 12/17 12/24 12/31 1/7 1/14 1/21 87

94 附 錄 A 慈 心 農 場 參 訪 活 動 時 間 :101 年 5 月 24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30 至 下 午 15:30 地 點 : 慈 心 有 機 農 場 鑒 於 課 程 教 學 需 求, 以 及 增 進 對 非 營 利 組 織 的 認 識, 所 長 與 莊 老 師 特 地 連 繫 了 古 坑 慈 心 農 場 的 慈 心 有 機 農 業 推 廣 中 心, 讓 公 共 所 的 同 學 增 進 對 非 營 利 實 務 組 織 的 了 解 與 有 機 農 業 和 環 境 保 護 的 概 念 慈 心 基 金 會 在 推 動 有 機 農 業 上 不 遺 餘 力, 越 做 越 感 受 到 教 育 才 是 有 機 農 業 持 續 推 動 的 力 量, 雖 然 北 中 南 有 幾 個 教 育 農 場, 供 有 興 趣 參 訪 者 體 驗, 但 既 稱 之 農 場, 實 應 體 現 有 機 生 產 生 態 生 活 與 生 命 等 四 生 內 涵, 於 是 有 建 構 有 機 推 廣 中 心 之 議 農 推 中 心 的 實 踐 原 則 與 策 略, 可 分 為 五 個 重 點 一 是 慈 心 不 殺, 人 與 眾 生 和 諧 共 處, 體 現 眾 生 平 等 生 態 區 景 觀 區 重 視 自 然 演 替, 佐 以 人 為 營 造 環 境, 吸 引 並 保 護 各 種 動 植 物 來 此 棲 息 二 是 互 助 合 作, 招 募 義 工 合 力 完 成 房 舍 修 整 植 樹 農 作 生 產 等 硬 體 作 業 藉 由 實 踐 慈 心 有 機 理 念, 體 現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互 助 合 作 三 是 回 歸 循 環, 運 用 現 有 堆 肥 活 化 土 壤, 師 法 自 然 生 生 不 息, 讓 資 源 循 環 再 利 用 四 是 節 約 能 源, 少 用 石 化 能 源, 在 地 生 產, 在 地 消 費, 使 用 低 耗 能 建 築 及 低 投 入 能 源 的 農 業 生 產 運 輸 貯 藏 等 方 法 五 是 養 生 健 康, 建 立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維 護 身 心 靈 整 體 健 康, 同 時 亦 可 作 為 紓 壓 中 心, 提 供 來 訪 者 釋 放 負 面 能 量 88

95 慈 心 農 場 之 精 神 象 徵 所 長 與 公 共 所 同 學 之 合 影 莊 老 師 與 公 共 所 學 生 之 合 影 陳 老 師 為 公 共 所 同 學 講 述 農 場 之 經 營 理 念 陳 老 師 為 公 共 所 師 生 講 述 農 場 之 經 營 理 念 陳 老 師 為 公 共 所 師 生 介 紹 農 場 內 有 機 作 物 89

96 附 錄 B 嘉 義 地 方 法 院 校 外 參 訪 活 動 時 間 :101 年 6 月 21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10:30 至 12:00 地 點 : 嘉 義 地 方 法 院 法 院 參 觀 照 片 法 庭 訴 訟 輔 導 科 科 長 簡 介 法 庭 內 部 之 設 置 介 紹 法 官 袍 陳 所 長 說 明 少 年 觀 護 官 的 功 能 主 任 觀 護 人 介 紹 業 務 播 放 介 紹 法 院 的 錄 影 帶 90

97 陳 所 長 介 紹 主 任 觀 護 人 主 任 觀 護 人 介 紹 少 年 觀 護 業 務 91

98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題 : 慶 祝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一 百 年 暨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創 始 一 百 年 童 軍 社 區 發 展 與 公 民 社 會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時 間 :2011 年 10 月 15 日 地 點 : 新 民 校 區 國 際 會 議 廳 首 先, 回 顧 一 下 社 區 童 軍 的 運 動, 來 觀 看 一 下 社 區 童 軍 的 資 源 與 發 展 社 區 童 軍 在 團 長 副 團 長 帶 領 之 下, 我 們 運 用 自 己 的 人 力 資 源, 因 此 我 們 談 到 童 軍 就 是 一 個 非 營 利 的 組 織 這 個 非 營 利 的 組 織 跟 一 般 的 非 營 利 團 體 一 樣, 會 面 臨 四 個 大 的 問 題 這 四 個 問 題, 第 一 個 就 是 人 力 的 資 源, 第 二 個 是 物 力 資 源, 第 三 個 是 財 力 資 源, 第 四 個 是 人 際 關 係 所 以 在 各 位 剛 剛 所 看 到 的 例 子 裡, 社 區 童 軍 自 己 發 展 自 己 的 工 作 的 時 候, 同 時 也 必 須 解 決 這 四 個 問 題 第 一 個 人 力 資 源, 在 行 前, 我 們 經 過 了 很 多 沙 盤 會 議 的 演 練, 是 組 織 成 員 內 部 的 運 作 第 二 個, 透 過 我 們 自 己 組 織 內 部 的 同 仁 跟 外 部 的 人 際 關 係, 跟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這 邊 彼 此 作 協 調, 首 先 要 找 落 腳 的 地 方, 我 們 找 到 了 這 個 鄧 公 國 小, 選 擇 學 校, 進 可 攻 退 可 守 好 天 氣 可 以 在 操 場 紮 營, 下 雨 可 以 在 走 廊 活 動 中 心 體 育 館 台 北 市 童 軍 承 辦 這 項 工 作, 號 召 了 八 百 位 童 軍 來 執 行 服 務 的 工 作, 我 們 的 童 軍 如 何 加 到 裡 面 去, 當 然 要 靠 人 際 關 係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必 須 自 求 生 存, 非 常 辛 苦, 藉 由 今 天 研 討 會 的 時 間, 在 總 會 的 領 導 下, 有 幾 項 我 們 必 須 提 出 來 作 深 思 的 部 分 1. 來 自 童 軍 會 的 關 懷 - 開 辦 聯 團 活 動 2. 區 域 性 社 區 童 軍 聯 團 活 動 的 推 展 3.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總 會 可 以 為 我 們 做 什 麼?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銘 言 : 準 備 (Be Prepared) 日 行 一 善 (A Good Turn Daily) 人 生 以 服 務 為 目 的 (Service for Life 李 校 長 明 仁 致 歡 迎 詞 陳 所 長 淳 斌 致 詞 92

99 政 策 所 陳 佳 慧 教 授 發 表 論 文 政 策 所 莊 淑 瓊 教 授 發 表 論 文 理 事 長 李 鍚 津 副 市 長 開 幕 致 詞 與 會 來 賓 聆 聽 理 事 長 致 詞 企 管 系 侯 嘉 政 教 授 講 述 專 題 與 會 來 賓 中 場 休 息 茶 敘 下 午 場 的 綜 合 座 談 陳 淳 斌 所 長 主 持 綜 合 座 談 及 閉 幕 式 93

100 附 錄 分 配 與 公 平 正 義 : 南 部 觀 點 系 列 論 壇 講 座 94

101 分 配 與 公 平 正 義 : 南 部 觀 點 系 列 論 壇 講 座 活 動 照 片 簡 明 哲 老 師 開 場 主 筆 人 莊 淑 瓊 老 師 發 表 論 文 主 筆 人 莊 淑 瓊 老 師 發 表 論 文 老 師 及 與 會 來 賓 認 真 聆 聽 與 談 人 陳 綠 蔚 副 總 評 論 陳 淳 斌 所 長 回 應 主 題 95

102 與 談 人 馬 財 專 老 師 評 論 與 談 人 黃 煥 彰 教 授 評 論 資 深 媒 體 人 黃 世 澤 先 生 回 應 主 題 與 會 來 賓 皆 熱 烈 討 論 主 題 96

103 附 錄 各 課 程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編 制 數 位 媒 材 方 法 之 關 聯 圖 97

104 98

105 附 錄 學 生 參 與 課 程 討 論 情 形 第 一 小 組 進 行 討 論 第 二 小 姐 熱 烈 討 論 中 第 三 小 組 熱 烈 討 論 中 第 三 小 組 討 論 情 形 第 四 小 組 熱 烈 討 論 中 第 五 小 組 熱 烈 討 論 中 99

106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年 度 教 師 教 學 大 綱 ( 範 例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大 綱 課 程 代 碼 上 課 學 制 碩 士 班 課 程 名 稱 中 國 政 經 發 展 專 題 授 課 教 師 陳 淳 斌 學 分 ( 時 數 ) 2 上 課 班 級 研 究 所 1-2 年 級 先 修 科 目 無 必 選 修 別 上 課 地 點 A 授 課 語 言 中 文 與 證 照 取 得 關 係 高 普 考 及 特 考 晤 談 時 間 星 期 五 第 一 至 第 四 節 教 師 [email protected] 備 註 一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 學 系 訂 定 ) 面 對 全 球 化 區 域 整 合 與 地 方 治 理 的 新 趨 勢, 我 國 公 共 政 策 在 理 論 與 課 程 的 內 涵 必 須 回 應 這 個 時 代 的 趨 勢, 以 彰 顯 本 所 發 展 特 色 本 所 的 研 究 發 展 方 向 搭 配 課 程 設 計, 以 我 國 行 政 法 制 與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政 策 為 規 劃 重 點 ; 強 調 公 法 體 制 與 政 治 面 之 理 論 與 應 用, 並 以 此 為 基 礎, 開 展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之 政 府 治 理 公 共 政 策, 以 及 公 共 行 政 的 有 關 領 域 位 於 雲 嘉 南 平 原 中 樞 的 地 理 優 勢, 本 校 為 此 區 域 重 要 的 綜 合 大 學, 整 合 六 大 學 院 的 師 資 支 援, 開 創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的 歷 史 定 位 二 本 學 科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關 聯 性 核 心 能 力 ( 學 系 訂 定 ) 關 聯 性 ( 教 師 填 寫 ) 1 具 備 公 共 事 務 專 業 知 識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稍 強 2 表 現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知 識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稍 弱 3 關 懷 地 方 區 域 與 全 球 性 公 共 事 務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稍 強 三 本 學 科 內 容 概 述 ( 學 系 訂 定 ) 本 課 程 希 望 透 過 文 獻 導 讀 及 講 授 以 幫 助 學 生 對 於 中 國 大 陸, 自 後 毛 澤 東 時 期 以 來, 社 會 主 義 市 場 經 濟 以 及 社 會 主 義 民 主 兩 項 改 革 的 背 景 依 據 的 理 論 基 礎 發 展 過 程 有 充 份 的 了 解 和 認 識 同 時 也 提 供 學 生, 對 於 大 陸 政 經 改 革 所 代 表 的 意 涵 及 其 對 兩 岸 關 係 與 未 來 發 展 所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和 衝 擊 有 更 進 一 步 的 理 解 課 程 內 容 著 重 於 理 論 面 與 實 際 生 活 面 的 介 紹, 其 中 理 論 部 份 本 課 程 期 望 強 調 四 方 面 的 主 題 :( 一 )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經 濟 體 制 改 革 的 背 景 過 程 政 策 演 變 效 果 和 阻 礙 ;( 二 ) 大 陸 政 治 制 度 改 革 的 背 景 過 程 演 變 和 特 徵 ;( 三 ) 兩 岸 政 治 經 濟 關 係 的 進 展 ;( 四 ) 大 陸 政 經 體 制 改 革 的 未 來 及 其 對 兩 岸 政 經 互 動 的 影 響 四 本 學 科 教 學 內 容 大 綱 ( 學 系 訂 定 ) 五 本 學 科 學 習 目 標 ( 經 過 本 學 科 的 學 習 後, 學 生 將 具 有 的 知 能 ):( 教 師 填 寫 ) 具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100

107 六 教 學 進 度 ( 教 師 填 寫 ) 週 次 上 課 日 期 主 題 教 學 內 容 教 學 方 法 第 1 週 課 程 簡 介 及 導 論 分 配 報 告 次 序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Derker Layder 著, 簡 守 邦 譯 第 2 週 ( 一 ) (2003), 最 新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的 理 論 與 方 法, 台 北 : 韋 伯 文 化 講 授 出 版 社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 二 ) 王 若 馨 譯 (2006), 研 究 方 法 的 基 礎, 台 北 : 韋 伯 文 化 出 版 第 3 週 社 陳 義 彥 等 編 譯 (2006), 政 治 學 方 法 論 與 途 徑, 台 北 : 韋 伯 文 化 出 版 社. 講 授 朱 浤 源 (1999), 撰 寫 博 碩 士 論 文 實 戰 手 冊,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 陳 向 明 (2005), 社 會 科 學 質 的 研 究, 台 北 : 五 南 圖 書 公 司 政 治 體 制 與 結 構 ( 一 )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第 4 週 究, 第 五 章 寇 健 文 (2005), 中 共 菁 英 政 治 的 演 變 : 制 度 化 與 權 力 轉 移, , 徐 斯 儉 吳 玉 山 主 編 (2007), 黨 國 蛻 變 : 中 共 政 權 的 菁 英 與 政 策 講 授 梁 隆 鈞 (2007), 政 治 全 球 化 與 中 國 政 治,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2 期, 頁 林 尚 立, 從 中 共 十 七 大 前 瞻 中 國 大 陸 的 政 治 體 制 改 革, 東 亞 研 究, 第 38 卷 第 1 期, 頁 政 治 體 制 與 結 構 ( 二 ) 潘 錫 堂 (2003), 兩 岸 關 係 與 大 陸 政 策, 頁 第 5 週 725,738,742,747,764, 講 授 分 組 徐 斯 儉 (2004), 中 國 大 陸 討 論 報 告 政 治 改 革 的 爭 議,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47 卷 第 1 期 101

108 李 侃 如 著, 楊 淑 娟 譯 (1998), 治 理 中 國 : 從 革 命 到 改 革,( 台 北 : 國 立 編 譯 館 ) 第 七 章 國 家 圖 書 館 台 大 Andrew Nathan(2003), Authoritarian Resilience, in Journal of Democracy,pp 蘇 子 宏 (2007), 中 共 政 治 民 主 化 發 展 現 況 與 展 望,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5 期, 頁 第 6 週 第 7 週 第 8 週 第 9 週 第 10 週 第 11 週 第 12 週 第 13 週 中 共 國 防 政 策 與 軍 事 戰 略 ( 一 ) 中 共 國 防 政 策 與 軍 事 戰 略 ( 二 ) 外 交 政 策 與 兩 岸 關 係 ( 一 ) 期 中 考 外 交 政 策 與 兩 岸 關 係 ( 二 ) 農 村 改 革 國 有 企 業 改 革 社 會 結 構 與 社 會 變 遷 劉 宜 友 (2007), 談 中 共 國 防 教 育 之 發 展 及 我 預 應 對 策,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6 期, 頁 陳 永 全 (2007), 解 放 軍 生 化 武 器 之 發 展 運 用 與 對 我 影 響,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6 期, 頁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六 章 潘 錫 堂 (2003), 兩 岸 關 係 與 大 陸 政 策, 第 六 八 篇 張 五 岳 編 (2003), 兩 岸 關 係 研 究, 第 二 章 五 章 Barry Naughton, The Chinese Economy: Transitions and Growth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2007). 第 十 二 十 三 章 李 湘 琪 (2007), 大 陸 農 村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現 況 綜 析,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4 期, 頁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十 一 章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九 十 章 講 授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講 授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講 授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講 授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講 授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講 授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講 授 分 組 討 論 報 告 102

109 經 濟 體 制 與 制 度 發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講 授 分 組 第 14 週 展 : 經 濟 成 長 與 發 展 模 究, 第 十 二 章 討 論 報 告 式 ( 一 ) 經 濟 體 制 與 制 度 發 展 吳 敬 璉 (2005), 當 代 中 國 經 ( 二 ) 濟 : 探 索 中 國 經 濟 順 利 轉 型 的 講 授 分 組 第 15 週 秘 密, 臺 北 : 麥 格 羅 希 爾 出 版 討 論 報 告 社 國 家 與 社 會 關 係 李 侃 如 著, 楊 淑 娟 譯, 第 十 一 講 授 分 組 第 16 週 章,pp 討 論 報 告 中 共 談 判 模 式 解 析 Wilhelm, Alfred D., 著, 林 添 貴 譯 (1995), 談 判 桌 上 的 中 國 講 授 分 組 第 17 週 人, 臺 北 : 新 新 聞 文 化 事 業 公 討 論 報 告 司 第 18 週 期 末 考 七 學 期 成 績 考 核 :( 教 師 填 寫 ) 採 老 師 講 授 課 堂 討 論 撰 寫 研 究 報 告 三 種 形 式 並 行 學 生 於 學 期 初 先 選 定 報 告 周 次, 提 供 教 材 摘 要, 各 做 分 鐘 的 口 頭 報 告 報 告 重 點 包 括 (1) 作 者 主 要 論 點 支 撐 作 者 論 點 的 證 據 ;(2) 作 者 的 邏 輯 推 理 ;(3) 個 人 心 得 與 啟 發 其 他 同 學 就 報 告 同 學 的 報 告 內 容 提 出 的 問 題 回 應 及 想 法 選 修 同 學 須 撰 寫 字 的 研 究 報 告, 在 課 堂 上 報 告 研 究 成 果 暫 定 方 式 為 報 告 人 報 告 初 步 研 究 成 果, 開 放 所 有 同 學 討 論, 最 後 再 由 授 課 老 師 講 解 預 期 目 標 是 透 過 課 堂 腦 力 激 盪, 使 得 學 生 清 楚 掌 握 其 報 告 的 主 題 論 證 過 程 資 料 蒐 集 文 章 架 構, 以 便 提 昇 報 告 的 品 質 研 究 報 告 題 目 須 與 本 課 程 之 主 題 相 關 評 分 標 準 包 括 文 章 結 構 中 文 通 順 程 度 文 獻 完 整 性 論 證 嚴 謹 度 註 釋 體 例 原 創 性 等 八 參 考 書 目 :( 教 師 填 寫 )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七 章 潘 錫 堂 (2003), 兩 岸 關 係 與 大 陸 政 策, 第 十 篇 張 五 岳 編 (2003), 兩 岸 關 係 研 究, 第 六 章 王 嘉 州 (2005), 中 共 對 台 用 武 政 策 過 程 中 地 方 理 性 抉 擇 之 反 應,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48 卷 第 4 期 林 長 盛 牛 銘 實 (2003), 論 中 共 嚇 阻 美 軍 介 入 台 海 衝 突 的 軍 事 準 備 及 其 影 響,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46 卷 第 6 期 廖 文 中 (2007), 從 解 放 軍 後 勒 改 革 看 未 來 聯 合 作 戰 能 力,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5 期, 頁 應 天 行 (2007), 中 共 十 一 五 期 間 國 防 工 業 規 劃 重 點 之 研 析,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4 期, 頁 陳 偉 寬 (2007), 對 中 共 戰 略 發 展 及 軍 力 增 長 之 觀 察 - 從 美 國 防 部 2007 年 中 國 軍 力 報 告 說 起,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6 期, 頁 劉 宜 友 (2007), 談 中 共 國 防 教 育 之 發 展 及 我 預 應 對 策,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6 期, 頁

110 陳 永 全 (2007), 解 放 軍 生 化 武 器 之 發 展 運 用 與 對 我 影 響,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6 期, 頁 趙 全 勝 (1999), 解 讀 中 國 外 交 政 策 : 微 觀. 宏 觀 相 結 合 的 硏 究 方 法 國 家 圖 書 館 政 大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六 章 潘 錫 堂 (2003), 兩 岸 關 係 與 大 陸 政 策, 第 六 八 篇 張 五 岳 編 (2003), 兩 岸 關 係 研 究, 第 二 章 五 章 朱 蓓 蕾 (2003), 全 球 化 與 中 共 安 全 觀 : 轉 變 與 挑 戰,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46 卷 第 6 期 楊 念 祖 等 (2007), 胡 溫 外 交 策 略 及 其 運 用,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5 期 張 旭 成 (2007), 評 估 中 國 崛 起 及 其 戰 略 意 涵,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2 期, 頁 陳 啟 懋 (2000), 中 國 對 外 關 係, 台 北 : 中 華 歐 亞 教 育 基 金 會 國 家 圖 書 館 Barry Naughton, The Chinese Economy: Transitions and Growth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2007). 第 十 二 十 三 章 李 湘 琪 (2007), 大 陸 農 村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現 況 綜 析,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4 期, 頁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十 一 章 傅 豐 誠 (2005), 中 國 大 陸 國 有 企 業 經 營 績 效 的 變 化,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48 卷 第 4 期 小 林 熙 直 (2003), 中 國 經 濟 的 危 機 ( 台 北 : 經 濟 新 潮 社 ), 第 五 章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九 十 章 潘 錫 堂 (2003) 兩 岸 關 係 與 大 陸 政 策, 頁 706,710,716, 張 五 岳 編 (2003)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十 二 章 潘 錫 堂 (2003) 兩 岸 關 係 與 大 陸 政 策, 頁 714 吳 敬 璉 (2004), 當 代 中 國 經 濟 改 革, 上 海 : 遠 東 出 版 社 吳 敬 璉 (2005), 當 代 中 國 經 濟 : 探 索 中 國 經 濟 順 利 轉 型 的 秘 密, 臺 北 : 麥 格 羅 希 爾 出 版 社 公 司 代 表 ISBN 杜 小 姐 國 家 圖 書 館 Barry Naughton, The Chinese Economy: Transitions and Growth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2007). 第 六 七 章 顓 鴻 (2007), 大 陸 內 外 經 濟 失 衡 加 劇,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5 期, 頁 3-18 王 小 明 (2007), 2006 年 中 共 經 濟, 中 共 研 究, 第 41 卷 第 2 期, 頁 李 侃 如 著, 楊 淑 娟 譯, 第 十 一 章,pp 楊 光 斌 (2003), 中 國 政 府 與 政 治 導 論 ( 北 京 :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出 版 社 ), 第 七 八 章 ; p Wilhelm, Alfred D., 著, 林 添 貴 譯 (1995), 談 判 桌 上 的 中 國 人, 臺 北 : 新 新 聞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出 版 國 家 圖 書 館 李 和,2004, 中 國 大 陸 的 改 革 路 徑 與 意 涵,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第 47 卷 第 4 期 趙 建 民 (2004), 當 代 中 共 政 治 分 析, 臺 北, 五 南 文 化 事 業 出 版 社 邵 宗 海 (2007), 兩 岸 關 係, 臺 北, 五 南 文 化 事 業 出 版 社 楊 光 斌 (2007), 中 國 政 府 與 政 治 導 論, 臺 北, 五 南 文 化 事 業 出 版 社 高 長 (2006), 大 陸 經 改 與 兩 岸 經 貿 關 係, 臺 北, 五 南 文 化 事 業 出 版 社 徐 斯 儉 吳 玉 山 主 編 (2007), 黨 國 蛻 變 : 中 共 政 權 的 菁 英 與 政 策, 臺 北, 五 南 文 化 事 業 出 104

111 版 社 吳 玉 山 (1997) 抗 衡 或 扈 從 : 兩 岸 關 係 新 詮, 臺 北, 正 中 書 局 李 家 泉 (1996), 李 登 輝 主 政 臺 灣 以 來 的 兩 岸 關 係, 香 港, 文 匯 出 版 社 張 亞 中 (1998), 兩 岸 主 權 論, 臺 北, 生 智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出 版 陳 水 扁 (1999.)11, 中 國 政 策 白 皮 書, 陳 水 扁 競 選 指 揮 中 心 陳 明 通 (2004), 我 國 大 陸 政 策 的 檢 討 與 前 瞻, 台 海 安 全 的 新 視 野 研 討 會 會 議 論 文, 臺 灣 新 世 紀 基 金 會 主 辦, 台 北, 陳 明 通 等 著 (2005), 民 主 化 臺 灣 新 國 家 安 全 觀, 台 北, 先 覺 出 版 社 彭 定 康 (1998), 東 方 與 西 方, 臺 北, 時 報 出 版 社 趙 全 勝 (1999), 解 讀 中 國 外 交 政 策, 台 北, 月 旦 出 版 社 寇 健 文 (2005), 中 共 菁 英 政 治 的 演 變 : 制 度 化 與 權 力 轉 移, , 台 北 : 五 南 圖 書 公 司 透 析 20 多 年 之 怪 現 狀 : 中 國 高 官 腐 敗 呈 現 十 大 趨 勢, 中 國 經 濟 時 報,2003 年 6 月 23 日 中 國 反 腐 敗 的 階 段 劃 分 ( ) 中 國 經 濟 時 報,2003 年 6 月 23 日 鄭 長 忠 (2005), 中 國 共 產 黨 黨 內 民 主 制 度 創 新 ( 天 津 : 天 津 人 民 出 版 社 ), 頁, 頁 何 增 科 (2002), 反 腐 新 路 : 轉 型 期 中 國 腐 敗 問 題 研 究, 北 京 : 中 央 編 譯 出 版 社, 頁 錢 穎 一 (2003), 現 代 經 濟 學 與 中 國 經 濟 改 革, 北 京 :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197~220 黎 安 友 (2006), 停 滯 的 當 下 : 中 國 發 展 陷 入 泥 沼?, 當 代 中 國 研 究 通 訊,( 清 華 大 學 當 代 中 國 研 究 中 心 ), 第 7 期, 頁 康 曉 光 (2002) 未 來 3~5 年 中 國 大 陸 政 治 穩 定 性 分 析, 戰 略 與 管 理, 第 3 期, 頁 何 清 漣 (1998), 現 代 化 的 陷 阱 : 當 代 中 國 的 經 濟 社 會 問 題, 北 京 : 今 日 中 國 出 版 社 何 清 漣 (1997), 中 國 的 陷 阱, 台 北 : 三 友 總 發 行 余 長 超 (2001), 後 冷 戰 時 期 中 共 國 防 戰 略 之 研 究, 臺 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外 交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李 志 杰 (2005), 中 國 亞 太 安 全 戰 略 的 建 構 與 演 變 ( ): 綜 合 國 力 的 觀 點, 南 投 :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李 曜 丞 (1997), 跨 世 紀 的 中 共 國 防 戰 略 構 想, 臺 北 : 私 立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沈 大 偉 (David Shambaugh) 著, 高 一 中 譯 (2004), 現 代 化 中 共 軍 力, 臺 北 : 國 防 部 史 編 譯 室 林 世 文 (2002), 中 共 國 防 戰 略 決 策 模 式 研 究 : 以 江 澤 民 時 期 作 分 析 檢 證, 臺 北 : 國 防 管 理 學 院 國 防 決 策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行 政 院 陸 委 會,2005, 政 府 大 陸 政 策 重 要 文 件,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印 製 行 政 院 陸 委 會,2001, 小 三 通 政 策 說 明,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印 製 行 政 院 陸 委 會,2001, 開 放 大 陸 人 地 區 人 民 來 台 觀 光 推 動 方 案,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印 製 行 政 院 陸 委 會,2001, 積 極 開 放 有 效 管 理 政 策 說 明,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印 製 行 政 院 陸 委 會,2002, 開 放 晶 圓 廠 赴 大 陸 投 資 相 關 政 策 說 明,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印 製 105

112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大 綱 課 程 代 碼 上 課 學 制 研 究 所 課 程 名 稱 行 政 法 專 題 研 究 授 課 教 師 許 志 雄 學 分 ( 時 數 ) 3 每 週 時 數 : 3 上 課 班 級 政 策 所 碩 士 班 先 修 科 目 無 必 選 修 別 必 修 上 課 地 點 行 政 中 心 A 授 課 語 言 國 語 與 證 照 取 得 關 係 無 晤 談 時 間 星 期 一 3 4 節 教 師 [email protected]. tw 一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 學 系 訂 定 ) 備 註 晤 談 地 點 : A 面 對 全 球 化 區 域 整 合 與 地 方 治 理 的 新 趨 勢, 我 國 公 共 政 策 在 理 論 與 課 程 的 內 涵 必 須 回 應 這 個 時 代 的 趨 勢, 以 彰 顯 本 所 發 展 特 色 本 所 的 研 究 發 展 方 向 搭 配 課 程 設 計, 以 我 國 行 政 法 制 與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政 策 為 規 劃 重 點 ; 強 調 公 法 體 制 與 政 治 面 之 理 論 與 應 用, 並 以 此 為 基 礎, 開 展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之 政 府 治 理 公 共 政 策, 以 及 公 共 行 政 的 有 關 領 域 位 於 雲 嘉 南 平 原 中 樞 的 地 理 優 勢, 本 校 為 此 區 域 重 要 的 綜 合 大 學, 整 合 六 大 學 院 的 師 資 支 援, 開 創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的 歷 史 定 位 二 本 學 科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關 聯 性 核 心 能 力 ( 學 系 訂 定 ) 關 聯 性 ( 教 師 填 寫 ) 1 具 備 公 共 事 務 專 業 知 識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最 強 2 表 現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知 識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稍 強 3 關 懷 地 方 區 域 與 全 球 性 公 共 事 務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中 等 三 本 學 科 內 容 概 述 ( 學 系 訂 定 ) 行 政 法 堪 稱 具 體 化 的 憲 法, 與 民 刑 法 同 屬 重 要 法 律 領 域, 牽 涉 的 範 圍 甚 至 更 加 廣 闊 法 治 國 家 揭 櫫 依 法 行 政 原 理, 故 公 務 員 必 須 研 習 行 政 法, 一 般 知 識 份 子 也 應 具 備 基 本 的 行 政 法 知 識, 而 公 共 政 策 的 研 究 更 不 能 欠 缺 行 政 法 素 養 本 課 程 共 分 五 編, 涵 蓋 行 政 法 總 論 各 個 範 疇 第 一 編 行 政 法 之 基 本 概 念 與 原 理, 認 識 行 政 與 行 政 法 概 念, 闡 釋 依 法 行 政 原 理 及 其 他 重 要 原 則 第 二 編 行 政 組 織 法, 包 含 行 政 主 體 行 政 組 織 公 務 員 及 公 物 等 項 目 第 三 編 行 政 之 行 為 形 式 論, 就 行 政 命 令 行 政 處 分 行 政 契 約 行 政 計 畫 及 行 政 指 導 分 別 加 以 探 討 第 四 編 行 政 上 之 一 般 制 度, 包 括 行 政 罰 行 政 執 行 行 政 程 序 及 行 政 救 濟 等 制 度 上 課 除 講 授 外, 並 重 視 分 組 報 告 及 討 論 四 本 學 科 教 學 內 容 大 綱 ( 學 系 訂 定 ) 第 一 編 行 政 法 之 基 本 概 念 與 原 理 : 行 政 與 行 政 法 概 念, 依 法 行 政 原 理 及 其 他 重 要 原 則 第 二 編 行 政 組 織 法 : 行 政 主 體 行 政 組 織 公 務 員 及 公 物 第 三 編 行 政 之 行 為 形 式 論 : 行 政 命 令 行 政 處 分 行 政 契 約 行 政 計 畫 及 行 政 指 導 第 四 編 行 政 上 之 一 般 制 度 : 行 政 罰 行 政 執 行 行 政 程 序 及 行 政 救 濟 五 本 學 科 學 習 目 標 ( 經 過 本 學 科 的 學 習 後, 學 生 將 具 有 的 知 能 ):( 教 師 填 寫 ) 1. 提 升 行 政 法 素 養 106

113 2. 了 解 我 國 行 政 法 制 度 的 構 造 與 特 點 3. 具 備 行 政 法 理 論 與 實 務 新 發 展 的 知 識 4. 強 化 行 政 法 問 題 的 探 討 分 析 能 力 六 教 學 進 度 ( 教 師 填 寫 ) 週 次 上 課 日 期 主 題 教 學 內 容 教 學 方 法 第 1 週 說 明 本 課 程 的 宗 旨 課 程 內 課 程 介 紹 容 上 課 方 式 及 學 習 方 法, 並 第 1 單 元 介 紹 行 政 與 行 政 法 的 概 念 講 授 討 論 第 2 週 第 2 單 元 行 政 法 之 基 本 原 理 ( 一 ) 依 法 行 政 原 理 講 授 討 論 第 3 週 第 3 單 元 行 政 法 之 基 本 原 理 ( 二 ) 其 他 重 要 原 則 講 授 討 論 第 4 週 第 4 單 元 行 政 上 之 法 律 關 係 講 授 討 論 第 5 週 第 5 單 元 行 政 組 織 之 基 本 概 念 講 授 討 論 第 6 週 第 6 單 元 公 務 員 公 物 及 營 造 物 講 授 討 論 第 7 週 第 7 單 元 行 政 命 令 ( 一 ) 講 授 討 論 第 8 週 第 7 單 元 行 政 命 令 ( 二 ) 講 授 討 論 第 9 週 第 8 單 元 行 政 處 分 ( 一 ) 講 授 討 論 第 10 週 第 8 單 元 行 政 處 分 ( 二 ) 講 授 討 論 第 11 週 第 9 單 元 行 政 契 約 講 授 討 論 第 12 週 第 單 元 行 政 計 畫 與 行 政 指 導 講 授 討 論 第 13 週 第 12 單 元 行 政 罰 講 授 討 論 第 14 週 第 13 單 元 行 政 執 行 講 授 討 論 第 15 週 第 14 單 元 行 政 程 序 講 授 討 論 第 16 週 第 15 單 元 行 政 救 濟 國 家 賠 償 損 失 補 償 與 行 政 講 授 討 論 爭 訟 第 17 週 分 組 報 告 討 論 報 告 討 論 講 評 解 說 報 告 討 論 第 18 週 分 組 報 告 討 論 報 告 討 論 講 評 解 說 報 告 討 論 七 學 期 成 績 考 核 :( 教 師 填 寫 ) 平 時 成 績 ( 出 席 上 課 表 現 ):40% 期 末 書 面 報 告 :30% 分 組 口 頭 報 告 討 論 :30% 八 參 考 書 目 :( 教 師 填 寫 ) 1. 吳 庚 (2008), 行 政 法 之 理 論 與 實 用, 台 北 : 三 民 2. 林 錫 堯 (2006), 行 政 法 要 義, 台 北 : 元 照 3. 李 震 山 (1999), 行 政 法 要 義, 台 北 : 三 民 4. 蔡 茂 寅 李 建 良 林 明 鏘 周 志 宏 (2001), 行 政 程 序 法 實 用, 台 北 : 學 林 5. 隨 堂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107

114 1. 請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觀 念 及 不 得 非 法 影 印 2. 請 重 視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之 重 要 性, 在 各 項 學 生 集 會 場 合 輔 導 及 教 學 過 程 中, 隨 時 向 學 生 宣 導 正 確 的 性 別 平 等 觀 念, 並 關 心 班 上 學 生 感 情 及 生 活 事 項, 隨 時 予 以 適 當 的 輔 導, 建 立 學 生 正 確 的 性 別 平 等 意 識 108

115 課 程 代 碼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學 大 綱 上 課 學 制 課 程 名 稱 人 權 專 題 授 課 教 師 陳 佳 慧 學 分 ( 時 數 ) 2 上 課 班 級 先 修 科 目 必 選 修 別 選 修 上 課 地 點 授 課 語 言 與 證 照 取 得 關 係 晤 談 時 間 一 (1~4) 教 師 [email protected] 備 註 晤 談 地 點 : A 一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 學 系 訂 定 ) 面 對 全 球 化 區 域 整 合 與 地 方 治 理 的 新 趨 勢, 我 國 公 共 政 策 在 理 論 與 課 程 的 內 涵 必 須 回 應 這 個 時 代 的 趨 勢, 以 彰 顯 本 所 發 展 特 色 本 所 的 研 究 發 展 方 向 搭 配 課 程 設 計, 以 我 國 行 政 法 制 與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政 策 為 規 劃 重 點 ; 強 調 公 法 體 制 與 政 治 面 之 理 論 與 應 用, 並 以 此 為 基 礎, 開 展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之 政 府 治 理 公 共 政 策, 以 及 公 共 行 政 的 有 關 領 域 位 於 雲 嘉 南 平 原 中 樞 的 地 理 優 勢, 本 校 為 此 區 域 重 要 的 綜 合 大 學, 整 合 六 大 學 院 的 師 資 支 援, 開 創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的 歷 史 定 位 二 本 學 科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關 聯 性 核 心 能 力 ( 學 系 訂 定 ) 關 聯 性 ( 教 師 填 寫 ) 1 具 備 公 共 事 務 專 業 知 識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最 強 2 表 現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知 識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稍 強 3 關 懷 地 方 區 域 與 全 球 性 公 共 事 務 之 能 力 關 聯 性 稍 強 三 本 學 科 內 容 概 述 ( 學 系 訂 定 ) 現 代 的 國 際 社 會 中 強 調 人 權 的 保 障 與 民 主 制 度 兩 者 並 重, 缺 一 不 可 而 人 權 知 識 的 普 及, 更 被 視 為 民 主 進 步 的 象 徵 之 一, 是 故, 台 灣 欲 邁 入 民 主 國 家 之 林 的 同 時, 須 特 別 著 重 於 人 民 對 於 人 權 的 瞭 解, 讓 人 民 知 其 權 利 的 內 容 而 本 課 程 人 權 (human rights) 主 要 目 的 在 使 修 習 的 學 生 瞭 解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的 內 容, 才 能 進 而 爭 取 自 身 的 權 益 整 個 課 程 設 計, 依 照 人 權 的 內 涵 共 分 為 : 人 權 的 原 理 與 歷 史 人 權 總 論 思 想 自 由 與 宗 教 自 由 學 術 自 由 集 會 結 社 自 由 生 存 權 隱 私 權 經 濟 自 由 與 職 業 選 擇 權 勞 動 權 以 及 第 三 世 代 人 權 的 興 起 等 議 題 進 行 一 系 列 深 入 淺 出 的 討 論 四 本 學 科 教 學 內 容 大 綱 ( 學 系 訂 定 ) 課 堂 中 除 了 理 論 的 講 解 之 外, 尚 著 重 於 人 權 對 生 活 實 例 的 運 用, 因 此 每 一 週 將 針 對 不 同 的 人 權 議 題, 舉 出 著 名 的 訴 訟 案 例 作 為 題 材 作 為 討 論 (case study), 藉 此 提 升 學 生 的 多 元 思 考 力, 以 期 增 進 學 習 效 能 五 本 學 科 學 習 目 標 ( 經 過 本 學 科 的 學 習 後, 學 生 將 具 有 的 知 能 ): 藉 由 本 科 的 學 習, 希 望 可 以 讓 學 生 具 備 人 權 知 識 的 能 力, 掌 握 人 權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同 時 進 而 可 以 關 懷 地 方 與 全 球 性 的 公 共 事 務 六 教 學 進 度 ( 教 師 填 寫 ) 週 次 上 課 日 期 主 題 教 學 內 容 教 學 方 法 109

116 第 1 週 課 程 介 紹 課 程 說 明 講 授 第 2 週 人 權 的 原 理 與 歷 史 人 權 的 淵 源 與 哲 學 講 授 第 3 週 人 權 總 論 人 權 概 論 講 授 第 4 週 思 想 自 由 與 良 心 自 由 案 例 介 紹 案 例 : 日 本 踏 繪 事 件 講 授 第 5 週 宗 教 自 由 與 政 教 分 離 原 則 ( 一 ) 理 論 介 紹 講 授 案 例 介 紹 第 6 週 宗 教 自 由 與 政 教 分 離 原 則 ( 二 ) 案 例 : 神 社 祭 拜 講 授 設 計 案 例 討 論 第 7 週 學 術 自 由 與 大 學 自 治 ( 一 ) 理 論 介 紹 講 授 案 例 介 紹 第 8 週 學 術 自 由 與 大 學 自 治 ( 二 ) 案 例 : 教 學 自 由 講 授 設 計 案 例 討 論 第 9 週 集 會 結 社 自 由 ( 一 ) 案 例 介 紹 理 論 介 紹 講 授 第 10 週 集 會 結 社 自 由 ( 二 ) 設 計 案 例 分 論 案 例 : 集 會 遊 行 禁 制 區 講 授 第 11 週 生 存 權 ( 一 ) 案 例 介 紹 理 論 介 紹 講 授 第 12 週 生 存 權 ( 二 ) 設 計 案 例 討 論 案 例 : 安 樂 死 講 授 第 13 週 隱 私 權 案 例 介 紹 案 例 : 知 的 權 利 與 隱 私 講 授 第 14 週 經 濟 自 由 與 職 業 選 擇 自 由 案 例 : 職 業 選 擇 的 自 由 講 授 案 例 介 紹 第 15 週 勞 動 權 設 計 案 例 討 論 案 例 : 最 低 工 資 講 授 第 16 週 第 三 世 代 人 權 的 興 起 ( 一 ) 理 論 介 紹 講 授 案 例 介 紹 第 17 週 第 三 世 代 人 權 的 興 起 ( 二 ) 案 例 : 新 移 民 人 權 講 授 設 計 案 例 討 論 第 18 週 期 末 總 檢 討 與 回 顧 繳 交 期 末 作 業 報 告 110

117 七 學 期 成 績 考 核 :( 教 師 填 寫 ) 本 課 程 的 進 行 將 以 教 師 講 授 為 主, 輔 以 同 學 們 課 堂 參 與 討 論 以 及 報 告 為 輔 成 績 的 考 評 則 以 出 席 同 學 參 與 討 論 情 形 以 及 學 期 報 告 成 績 為 主 要 依 據 課 堂 參 與 討 論 :30% 平 時 成 績 ( 出 席 ):20% 期 末 報 告 :50% 八 參 考 書 目 :( 教 師 填 寫 ) 自 行 編 製 教 學 講 義 ( 教 學 課 程 網 路 平 台 ) 111

118 附 錄 各 課 程 教 師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評 量 方 法 之 關 聯 圖 112

119 113

120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要 點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暸 解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提 昇 教 師 教 學 績 效, 訂 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本 校 除 服 務 學 習 專 題 討 論 專 題 研 究 外, 所 有 專 兼 任 教 師 擔 任 之 每 一 任 教 科 目 均 應 接 受 評 量, 但 下 列 情 形 不 列 入 本 校 評 量 成 績 計 算 : ( 一 ) 修 課 人 數 研 究 所 2 人 以 下, 大 學 部 9 人 以 下 者 ( 二 ) 多 位 教 師 合 授, 其 教 師 人 數 5 人 以 上 者 ( 三 ) 上 網 填 答 學 生 之 比 率 未 達 50% 者 ( 四 ) 各 系 所 若 尚 有 科 目 不 列 入 評 量 者, 請 自 校 務 系 統 產 生 報 表 敘 明 理 由, 由 各 學 院 於 每 學 期 第 四 週 前 彙 整 知 會 教 務 處 三 同 一 教 師 之 同 一 科 目 包 括 兩 班 以 上 之 學 生 時, 合 併 計 算, 並 顯 示 在 修 課 人 數 較 多 之 班 級 四 教 學 評 量 於 每 學 期 第 5~6 週 ( 期 初 評 量 ) 及 期 末 考 前 ( 期 末 評 量 ) 實 施, 於 網 路 上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五 教 務 處 於 第 8 週 將 期 初 評 量 結 果, 送 請 各 任 課 教 師 及 相 關 主 管 ; 期 末 評 量 結 果, 則 於 任 課 教 師 將 該 科 成 績 送 達 教 務 處 後, 始 將 結 果 送 請 任 課 教 師 及 相 關 主 管 六 如 有 教 師 升 等 進 修 延 長 服 務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或 兼 任 教 師 之 續 聘 等, 經 教 師 評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確 有 必 要 者, 可 要 求 教 務 處 提 供 教 師 最 近 三 年 內 任 教 科 目 之 教 學 評 量 情 形, 供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參 考 七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平 均 值 及 標 準 差 以 下 列 四 種 型 態 呈 現,1. 全 體 學 生 2.A 群 學 生 3. 其 他 學 生 4. 實 際 教 學 評 量 實 際 教 學 評 量 平 均 值 未 達 3.5 者, 應 由 系 所 院 主 管 就 缺 失 原 因 之 檢 討 與 改 進 措 施 進 行 輔 導 與 協 助, 並 應 參 加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舉 辦 之 研 習 兼 任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未 達 上 開 標 準 者, 除 有 特 殊 緣 由 經 專 案 簽 奉 核 准 者 外, 不 得 再 提 ( 續 ) 聘 八 本 要 點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可 後 實 施 114

121 附 錄 未 達 教 學 評 量 標 準 教 師 之 系 所 主 管 輔 導 辦 法 及 措 施 115

122 116

123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年 度 教 師 教 與 學 研 討 會 ( 範 例 ) 117

124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法 研 習 工 作 坊 -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 一 ) 學 校 名 稱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活 動 名 稱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 以 碩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的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研 究 為 例 主 軸 計 畫 名 稱 B 主 軸 計 畫 : 教 師 樂 儀 執 行 策 略 名 稱 B1-1 辦 理 教 學 法 研 習 活 動 日 期 100 年 05 月 06 日 活 動 時 間 下 午 1:30~3:40 活 動 地 點 蘭 潭 校 區 行 政 中 心 3 樓 公 共 政 策 所 A 多 功 能 教 室 主 辦 單 位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參 加 人 數 12 人 活 動 聯 絡 人 林 慧 婷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質 化 績 效 指 標 1. 參 與 教 學 法 研 習 之 教 師, 能 積 極 提 問 及 參 與 討 論 對 應 計 畫 書 之 質 量 化 績 效 指 標 2. 教 師 樂 於 嘗 試 以 英 語 授 課 量 化 績 效 指 標 1. 各 系 每 年 至 少 辦 理 2 場 次 之 教 師 同 心 教 與 學 研 習, 參 與 人 數 達 到 全 系 教 師 人 數 之 60%, 教 師 參 與 滿 意 度 五 等 量 表 4.0 以 上 2. 教 師 對 研 習 能 解 決 其 教 學 困 惑 的 程 度 達 70% 一 本 次 活 動 摘 要 說 明 此 次 的 研 習 活 動, 邀 請 到 中 正 大 學 政 治 系 蔡 允 棟 副 教 授, 分 享 他 對 於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設 計 在 教 學 上, 實 際 操 作 教 學 法 的 經 驗 與 技 巧 研 習 主 要 內 容 以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並 和 與 會 者 討 論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的 設 計, 教 材 因 不 同 的 學 生 身 分 而 異 課 程 設 計 本 因 要 由 學 生 身 分, 如 : 大 學 生 碩 士 生 碩 專 生 等 的 不 同, 教 材 內 容 設 計 得 有 所 區 隔 ; 課 程 內 容 的 編 排 因 蔡 老 師 所 教 授 的 學 生 ( 大 學 生 碩 士 生 碩 專 生 ), 有 基 礎 到 進 程 以 至 專 題 的 循 序 課 程 設 計, 使 得 學 生 於 大 學 生 時 就 有 良 好 的 基 礎 為 底, 在 碩 博 士 階 段 就 能 再 有 更 深 入 的 研 究 發 展 對 於 以 英 語 授 課 方 面, 蔡 老 師 會 因 者 碩 士 生 和 碩 專 生 成 員 背 景 的 不 同, 實 行 混 合 式 分 組, 讓 英 語 程 度 較 好 的 同 學 協 助 教 師 帶 領 組 內 成 員, 完 成 國 外 期 刊 論 文 的 閱 讀 作 業 因 此, 此 次 研 習 活 動, 對 於 教 授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的 每 位 教 師 來 說, 都 是 相 當 實 用 的 課 程 研 習 更 是 增 加 了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教 學 的 技 巧 與 教 學 上 的 助 益 二 自 評 本 次 活 動 執 行 成 效 ( 請 採 起 承 轉 合 方 式 敘 寫, 並 可 條 列 出 重 點 成 果 ) 本 次 參 與 研 習 活 動 人 數 共 計 12 位, 與 會 教 師 主 要 為 教 授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之 教 師 本 次 回 收 問 卷 共 計 12 份, 本 次 研 習 活 動 讓 與 會 老 師 對 於 教 授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的 教 學 法 熟 悉, 並 且 在 課 程 教 授 的 教 學 技 巧 上 可 以 更 加 精 進 教 師 們 於 會 後 綜 合 座 談, 發 言 踴 躍, 與 講 者 皆 有 良 118

125 好 的 互 動, 也 使 得 研 習 的 進 行 很 順 利, 教 師 的 收 穫 也 增 加 許 多 三 活 動 照 片 邀 請 中 正 大 學 政 治 系 蔡 允 棟 老 師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教 師 參 與 踴 躍 推 薦 英 語 專 書 為 例, 嘗 試 以 英 語 授 課 綜 合 討 論, 與 會 教 師 熱 烈 回 響 四 本 次 活 動 參 與 者 建 議 及 改 善 作 法 一 參 與 者 建 議 事 項 : 1. 本 次 活 動 最 讓 我 感 興 趣 的 地 方 是 (1) 教 師 心 路 歷 程 分 享 (2)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法 及 教 學 方 式 (3) 如 何 讓 學 生 選 修 課 程 說 明 2. 本 次 活 動 讓 我 最 有 收 穫 的 內 容 是 (1) 碩 專 班 課 程 設 計 (2)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架 構 (3) 了 解 如 何 備 課 及 調 整 課 程 內 容 4. 我 希 望 下 次 舉 辦 活 動 的 主 題 有 (1) 一 般 科 系 大 學 生 公 共 政 策 教 學 方 式 二 執 行 單 位 改 善 作 法 : 本 次 的 公 共 政 策 教 師 研 習 工 作 坊, 以 公 共 政 策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為 主 題, 在 邀 約 講 師 時, 會 盡 量 邀 請 相 關 公 共 政 策 領 域 的 教 師 來 分 享 經 驗, 使 每 個 與 會 的 教 師 都 能 有 不 同 的 教 學 思 119

126 維 面 向 五 滿 意 度 調 查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1.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講 者 的 整 體 表 現 滿 意 度 為 何? 50% 50% 0% 0% 0% 2.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的 講 授 內 容 滿 意 度 為 何? 50% 50% 0% 0% 0% 3. 您 對 本 活 動 主 題 與 演 講 內 容 的 一 致 性 滿 意 度 為 何? 67% 33% 0% 0% 0% 4. 您 對 此 次 活 動 時 間 及 地 點 的 安 排 滿 意 度 為 何? 67% 33% 0% 0% 0% 5. 您 對 此 次 活 動 流 程 的 安 排 滿 意 度 為 何? 59% 33% 8% 0% 0% 6. 此 次 活 動 對 您 本 身 在 教 學 上 有 所 助 益 的 滿 意 程 度 為 何? 59% 33% 8% 0% 0% 7. 整 體 而 言,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的 滿 意 度 為 何? 67% 33% 0% 0% 0% 施 測 項 目 之 分 析 圖 指 標 項 目 1.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講 者 的 整 體 表 現 滿 意 度 為 何? 指 標 項 目 2.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的 講 授 內 容 滿 意 度 為 何?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講 者 的 整 體 表 現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50%; 滿 意 達 50% 整 體 而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講 授 內 容 看 法, 感 到 言,100%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非 常 滿 意 達 50%; 滿 意 達 50% 整 體 而 言, 求 感 到 滿 意 100%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指 標 項 目 3. 您 對 本 活 動 主 題 與 演 講 內 容 的 一 致 性 滿 意 度 為 何? 指 標 項 目 4. 您 對 此 次 活 動 時 間 及 地 點 的 安 排 滿 意 度 為 何? 120

127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活 動 主 題 與 演 講 內 容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67%; 滿 意 達 33%; 尚 可 0%;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100%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指 標 項 目 5. 您 對 此 次 活 動 流 程 的 安 排 滿 意 度 為 何?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活 動 時 間 及 地 點 的 安 排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67%; 滿 意 達 33 %; 尚 可 0%;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100%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指 標 項 目 6. 此 次 活 動 對 您 本 身 在 教 學 上 有 所 助 益 的 滿 意 程 度 為 何?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活 動 流 程 的 安 排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59%; 滿 意 達 33%; 尚 可 達 8%;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92%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本 身 在 教 學 上 有 所 助 益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59%; 滿 意 達 33 %; 尚 可 達 8%;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 整 體 而 言,92%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指 標 項 目 7. 整 體 而 言,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的 滿 意 度 為 何?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本 次 活 動 的 滿 意 度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67%; 滿 意 達 33%; 尚 可 0%;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100%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121

128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法 研 習 工 作 坊 -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 二 ) 學 校 名 稱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活 動 名 稱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法 研 習 工 作 坊 -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主 軸 計 畫 名 稱 B 主 軸 計 畫 : 教 師 樂 儀 執 行 策 略 名 稱 B1-1 辦 理 教 學 法 研 習 活 動 日 期 100 年 09 月 30 日 活 動 時 間 上 午 09:00-12:10 活 動 地 點 蘭 潭 校 區 行 政 中 心 3 樓 第 一 會 議 室 主 辦 單 位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參 加 人 數 19 人 活 動 聯 絡 人 林 慧 婷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對 應 計 畫 書 之 質 量 化 績 效 指 標 一 本 次 活 動 摘 要 說 明 質 化 績 效 指 標 參 與 教 學 法 研 習 之 教 師, 能 積 極 提 問 及 參 與 討 論 量 化 績 效 指 標 1. 各 系 每 年 至 少 辦 理 2 場 次 之 教 師 同 心 教 與 學 研 習, 參 與 人 數 達 到 全 系 教 師 人 數 之 60%, 教 師 參 與 滿 意 度 五 等 量 表 4.0 以 上 2. 教 師 對 研 習 能 解 決 其 教 學 困 惑 的 程 度 達 70% 此 次 的 研 習 活 動, 邀 請 到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副 校 長 王 明 輝 教 授 及 義 守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暨 管 理 學 系 王 嘉 州 副 教 授, 分 享 他 對 於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設 計 在 教 學 上, 實 際 操 作 教 學 法 的 經 驗 與 技 巧 研 習 主 要 內 容 以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並 和 與 會 者 討 論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的 設 計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副 校 長 王 明 輝 教 授 之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主 要 以 參 與 作 為 一 個 教 學 設 計 的 核 心 目 標,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用 心 全 力 經 營 注 重 學 生 回 饋 活 化 教 學 內 容 客 觀 公 正 評 量 的 教 學 心 態, 並 且 將 4p 為 課 程 設 計 理 念,process 過 程.participation 參 與.passion 熱 情.pratice 實 踐, 真 正 落 實 教 學 設 計 的 理 念 義 守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暨 管 理 學 系 王 嘉 州 副 教 授 以 兩 岸 關 係 作 為 教 學 心 得 分 享, 並 以 教 研 合 一 的 優 點 成 果 方 法 為 演 講 大 綱, 其 中 以 教 研 合 一 的 優 點 包 括 事 半 功 倍, 教 學 相 長, 與 時 俱 進, 發 掘 課 題 等 方 式, 來 推 出 教 研 合 一 之 成 果 參 與 教 學 法 研 習 之 教 師, 在 會 後 的 討 論 座 談 積 極 提 問 像 講 者 請 益, 相 信 此 次 研 習 活 動 對 於 教 授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的 每 位 教 師 來 說, 都 是 相 當 實 用 的 課 程 研 習 二 自 評 本 次 活 動 執 行 成 效 ( 請 採 起 承 轉 合 方 式 敘 寫, 並 可 條 列 出 重 點 成 果 ) 本 次 參 與 研 習 活 動 人 數 共 計 19 位, 與 會 教 師 以 教 授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之 教 師 為 主 本 次 研 習 活 動 目 的 是 讓 與 會 老 師 對 於 教 授 公 共 政 策 課 程 的 教 學 法 熟 悉, 並 且 在 課 程 教 授 的 教 學 技 巧 上 能 更 精 進 教 師 們 於 會 後 綜 合 座 談, 發 言 踴 躍, 與 講 者 皆 有 良 好 的 互 動, 也 使 得 研 習 的 進 行 很 順 利, 教 師 的 收 穫 也 增 加 許 多 122

129 三 活 動 照 片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副 校 長 王 明 輝 教 授 教 學 經 驗 談 與 會 人 員 參 與 踴 躍 討 論 座 談 四 本 次 活 動 參 與 者 建 議 及 改 善 作 法 一 參 與 者 建 議 事 項 : 1. 您 認 為 本 所 舉 辦 之 相 關 課 程 可 以 增 加 下 列 哪 些 項 目 的 研 習? (1) 專 題 演 講 - 施 明 德 常 識 議 題 (2) 身 心 健 康 方 面 2. 您 覺 得 參 加 本 次 研 習 的 收 穫 是 (1) 刺 激 教 學 熱 枕, 社 會 實 踐 (2) 知 道 更 多 元 化 之 教 學 方 法 (3) 了 解 陸 生 對 台 的 看 法 (4) 更 了 解 兩 岸 關 係 (5) 可 增 加 上 課 充 實 內 容 的 動 力 (6) 教 研 合 一 (7) 對 於 教 學 設 計 及 學 生 互 動 方 式 有 許 多 收 穫 3. 請 提 供 本 所 辦 理 此 次 研 習 提 供 寶 貴 意 見 感 謝 主 辦 單 位 的 用 心 安 排 123 王 嘉 州 副 教 授 以 兩 岸 關 係 作 為 教 學 心 得 分 享

130 二 執 行 單 位 改 善 作 法 : 本 次 的 公 共 政 策 教 師 研 習 工 作 坊, 以 公 共 政 策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為 主 題, 爾 後 在 邀 約 講 師 時, 會 以 邀 請 相 關 公 共 政 策 領 域 的 教 師 來 分 享 經 驗, 使 每 個 與 會 的 教 師 在 公 共 專 有 領 域 上 有 不 同 的 教 學 思 惟 五 滿 意 度 調 查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1. 您 對 本 次 研 習 的 課 程 內 容 是 否 感 到 滿 意? 您 對 本 次 研 習 講 師 的 講 述 表 達 能 力 是 否 感 到 滿 意? 研 習 過 程 中, 演 講 內 容 滿 足 您 積 極 討 論 之 動 機? 研 習 內 容 初 步 解 決 本 身 教 學 困 惑 之 程 度? 您 對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的 服 務 態 度 是 否 滿 意? 您 對 本 次 研 習 場 地 安 排 是 否 感 到 滿 意? 您 對 本 次 研 習 安 排 的 整 體 滿 意 度 是 否 感 到 滿 意? 施 測 項 目 之 分 析 圖 指 標 項 目 1.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講 者 的 整 體 表 現 滿 意 度 為 何? 指 標 項 目 2.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的 講 授 內 容 滿 意 度 為 何? 非 不 常 尚 滿 不 可 意 滿 意 0% 非 不 常 尚 滿 不 可 滿 意 意 0% 滿 意 42% 非 常 滿 意 58%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滿 意 37% 非 常 滿 意 63%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講 者 的 整 體 表 現 看 法,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講 授 內 容 看 法, 感 到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58%; 滿 意 達 42%; 尚 可 達 0 非 常 滿 意 達 63%; 滿 意 達 37%; 尚 可 達 0%; %;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 %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到 滿 意 滿 意 124

131 指 標 項 目 3. 您 對 本 活 動 主 題 與 演 講 內 容 的 一 致 性 滿 意 度 為 何? 滿 意 42% 尚 可 11%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非 常 滿 意 47%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指 標 項 目 4. 您 對 此 次 活 動 時 間 及 地 點 的 安 排 滿 意 度 為 何? 尚 可 21% 滿 意 37%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非 常 滿 意 42%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活 動 主 題 與 演 講 內 容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47%; 滿 意 達 42%; 尚 可 達 11%;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89%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指 標 項 目 5. 您 對 此 次 活 動 流 程 的 安 排 滿 意 度 為 何? 滿 意 37% 非 常 不 尚 不 滿 可 滿 意 意 0% 非 常 滿 意 63%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活 動 時 間 及 地 點 的 安 排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42%; 滿 意 達 37%; 尚 可 達 21%;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79%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指 標 項 目 6. 此 次 活 動 對 您 本 身 在 教 學 上 有 所 助 益 的 滿 意 程 度 為 何? 滿 意 32% 尚 可 5%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非 常 滿 意 63%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活 動 流 程 的 安 排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63%; 滿 意 達 37%; 尚 可 達 0%;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 100%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指 標 項 目 7. 整 體 而 言, 您 對 本 次 活 動 的 滿 意 度 為 何?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本 身 在 教 學 上 有 所 助 益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63%; 滿 意 達 32%; 尚 可 達 5%;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95%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非 不 常 尚 滿 不 可 意 滿 意 0% 滿 意 37% 非 常 滿 意 63%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說 明 : 此 次 演 講 針 對 本 次 活 動 的 滿 意 度 看 法, 感 到 非 常 滿 意 達 63%; 滿 意 達 37%; 尚 可 達 0%; 不 滿 意 0%; 非 常 不 滿 意 0% 整 體 而 言,100% 之 參 與 成 員 對 此 次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需 求 感 到 滿 意 125

132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教 學 回 饋 意 見 調 查 表 親 愛 的 同 學 您 好 : 本 開 放 性 問 卷 為 政 策 所 針 對 本 學 期 的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表, 主 要 目 的 想 瞭 解 您 對 本 課 程 實 施 的 意 見, 以 期 作 為 老 師 了 解 課 程 實 施 與 未 來 改 進 教 學 上 的 參 考, 請 放 心 作 答 感 謝 您 參 與 此 次 調 查, 您 寶 貴 的 意 見, 是 鼓 勵 政 策 所 繼 續 向 前 的 最 大 動 力 之 一, 也 祝 福 您, 學 習 愉 快 成 果 豐 碩 一 您 目 前 所 上 的 課 程 名 稱 是? 二 您 認 為 本 課 程 有 助 於 您 增 進 那 些 能 力 的 提 昇?( 可 複 選 ) (1) 具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2) 具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3) 具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4) 具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三 您 的 任 課 老 師 採 取 那 些 方 法 進 行 教 學 評 量 ( 如 : 考 試 作 業 )? 您 認 為 還 有 那 些 方 法 值 得 推 薦 給 老 師? 四 您 的 任 課 老 師 採 取 那 些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 如 : 講 授 討 論 )? 您 認 為 還 有 那 些 教 學 方 法, 值 得 推 薦 給 老 師? 五 您 認 為 老 師 所 採 用 的 教 材 適 中? 或 者 有 點 難? 或 過 於 簡 單? 六 您 認 為 老 師 與 學 生 之 間 的 互 動 情 況 如 何? 七 您 想 給 老 師 的 其 他 建 議 還 有 那 些? 請 您 填 寫 完 畢 後, 將 問 卷 交 給 任 課 老 師, 感 謝 您 的 參 與! 126

133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表 親 愛 的 同 學 您 好 : 本 問 卷 為 公 共 政 策 所 針 對 學 生 上 課 情 況 的 意 見 調 查 表, 主 要 目 的 為 瞭 解 您 對 本 所 課 程 實 施 及 核 心 能 力 的 意 見 反 應, 以 期 作 為 公 共 政 策 所 規 劃 改 進 的 參 考 請 放 心 作 答 感 謝 您 參 與 此 次 調 查, 您 寶 貴 的 意 見, 是 鼓 勵 公 共 政 策 所 繼 續 向 前 的 最 大 動 力 之 一, 也 祝 福 您, 學 習 愉 快 成 果 豐 碩 本 所 的 核 力 能 力 共 有 下 列 四 項 1 具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2. 具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3. 具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4. 具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本 所 的 教 育 目 標 共 有 下 列 四 項 1. 培 養 公 共 政 策 之 專 業 人 才 2. 培 養 公 共 行 政 專 業 知 能 與 治 理 能 力 之 人 才 3. 培 養 具 全 球 視 野 能 跨 領 域 整 合 管 理 之 專 業 人 才 4. 培 養 能 掌 握 社 會 脈 動 在 地 關 懷 並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人 才 1.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可 複 選 ):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 學 生 校 外 見 習 軟 硬 體 設 備 的 投 入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上 的 輔 導 其 他 2. 您 目 前 對 本 所 課 程 面 及 教 學 面 實 施 之 滿 意 度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師 資 結 構 B.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C.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D.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E.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127

134 F.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G.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3. 您 對 本 所 在 教 師 輔 導 面 及 學 習 資 源 的 滿 意 度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B.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C.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D. 教 學 空 間 E.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F 師 生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4. 您 對 本 所 教 育 重 視 相 關 專 業 知 能 培 養 程 度 非 常 不 重 視 不 重 視 普 通 重 視 非 常 重 視 A.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B.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C.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D.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5.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可 再 強 化 的 能 力, 還 有 那 些?( 可 複 選 ): 團 隊 合 作 溝 通 表 達 挫 折 抗 壓 時 間 管 理 解 決 問 題 創 意 思 考 危 機 應 變 終 身 學 習 外 語 能 力 其 他 128

135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統 計 表 1.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施 測 項 目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可 複 選 )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 學 生 校 外 見 習 軟 硬 體 設 備 的 投 入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上 的 輔 導

136 2. 您 目 前 對 本 所 課 程 面 及 教 學 面 實 施 之 滿 意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師 資 結 構 B.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C.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D.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E.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F.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G.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137 3. 您 對 本 所 在 教 師 輔 導 面 及 學 習 資 源 的 滿 意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B.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C.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D. 教 學 空 間 E.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F. 師 生 之 間 的 關 係

138 4. 您 對 本 所 教 育 重 視 相 關 專 業 知 能 培 養 程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重 視 不 重 視 普 通 重 視 非 常 重 視 A.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B.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C.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D.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可 再 強 化 的 能 力, 還 有 哪 些? 施 測 項 目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可 再 強 化 的 能 力, 還 有 哪 些? 可 複 選 ) 團 隊 合 作 溝 通 表 達 挫 折 抗 壓 時 間 管 理 解 決 問 題 創 意 思 考 危 機 應 變 終 身 學 習 外 語 能 力

139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生 修 課 意 見 調 查 統 計 表 1.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 可 複 選 ):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11(19%)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 8(14%)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2(3%)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9(16%)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 13(22%) 學 生 校 外 見 習 5(9%) 軟 硬 體 設 備 的 投 入 3(5%)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 5(9%)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上 的 輔 導 2(3%) 其 他 0 表 中 可 知,22% 的 學 生 認 為 本 所 應 提 供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19% 的 學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與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16% 的 學 生 希 望 本 所 可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與 學 生 校 外 見 習,9% 的 學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3% 的 學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2. 您 對 本 所 課 程 面 及 教 學 面 實 施 之 滿 意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師 資 結 構 (47%) 9(53%) B.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41%) 10(59%) 133

140 C.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53%) 8(47%) D.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0 0 2(12%) 8(47%) 7(41%) E.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41%) 10(59%) F.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0 0 1(6%) 8(47%) 8(47%) G.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24%) 13(76%)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師 資 結 構 之 滿 意 度, 有 10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之 滿 意 度, 有 10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之 滿 意 度, 有 10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之 滿 意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之 滿 意 度, 有 10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之 滿 意 度, 有 94%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134

141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之 滿 意 度, 有 10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3. 您 對 本 所 教 師 輔 導 面 及 學 習 資 源 的 滿 意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0 0 5(30%) 6(35%) 6(35%) B.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0 0 4(24%) 7(41%) 6(35%) C.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0 0 2(12%) 9(53%) 6(35%) D. 教 學 空 間 0 0 2(12%) 6(35%) 9(53%) E.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0 0 5(30%) 6(35%) 6(35%) F. 師 生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0 0 1(6%) 5(29%) 11(65%) 關 於 學 生 對 於 本 所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之 滿 意 度, 有 7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於 本 所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之 滿 意 度, 有 76%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於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之 滿 意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於 本 所 教 學 空 間 之 滿 意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135

142 關 於 學 生 對 於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之 滿 意 度, 有 7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學 生 對 於 師 生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之 滿 意 度, 有 94%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4. 您 對 本 所 教 育 重 視 相 關 專 業 知 能 培 養 程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重 視 不 重 視 普 通 重 視 非 常 重 視 A.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係 (53%) 8(47%) B.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41%) 10(59%) C.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41%) 10(59%)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D.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0 0 2(12%) 7(41%) 8(47%)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教 育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係 之 重 視 度,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皆 感 認 同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教 育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之 重 視 度,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皆 感 認 同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教 育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之 重 視 度,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皆 感 認 同 關 於 學 生 對 本 所 教 育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之 重 視 度,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皆 感 認 同 136

143 5.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可 再 強 化 的 能 力 有 那 些?( 可 複 選 ): 團 隊 合 作 溝 通 表 達 挫 折 抗 壓 時 間 管 理 解 決 問 題 7(13%) 5(10%) 6(11%) 3(6%) 3(6%) 創 意 思 考 危 機 應 變 終 身 學 習 外 語 能 力 其 他 11(21%) 7(13%) 5(10%) 5(10%) 0 表 中 可 知,21% 的 學 生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還 可 再 強 化 創 意 思 考,13% 的 學 生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還 可 再 強 化 團 隊 合 作 危 機 應 變,11% 的 學 生 認 為 挫 折 抗 壓 還 可 再 強 化,10% 的 學 生 認 為 終 身 學 習 與 外 語 能 力 可 再 提 升,6% 的 學 生 認 為 時 間 管 理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須 再 加 強 137

144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優 良 導 師 甄 選 及 獎 勵 辦 法 本 校 93 學 年 度 第 8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95 學 年 度 第 3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97 學 年 度 第 6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99 學 年 度 第 9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甄 選 及 獎 勵 熱 心 奉 獻 輔 導 績 優 之 優 良 導 師, 特 訂 定 本 校 優 良 導 師 甄 選 及 獎 勵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優 良 導 師 候 選 人, 由 各 系 主 任 導 師 於 每 年 四 月 間 推 薦 擔 任 導 師 年 資 三 年 以 上 之 現 任 導 師 ( 含 進 修 部 ) 乙 名, 經 系 務 會 議 初 審, 送 院 務 會 議 複 審, 各 學 院 於 畢 業 考 前 兩 週 推 薦 一 名 人 選 送 交 學 生 事 務 處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彙 整, 參 加 全 校 甄 選 各 學 院 可 另 訂 推 薦 甄 選 要 點, 經 院 務 會 議 審 議 推 薦 人 選 第 三 條 全 校 優 良 導 師, 由 全 校 優 良 導 師 甄 選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委 員 會 ) 於 每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期 末 考 前 召 開 會 議 甄 選 之 本 委 員 會 由 校 長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進 修 部 主 任 各 學 院 院 主 任 導 師 各 學 院 導 師 ( 含 系 所 主 任 導 師 ) 代 表 各 兩 名, 共 二 十 二 名 組 成, 以 校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學 院 導 師 代 表 由 各 學 院 之 導 師 互 選 產 生 (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 委 員 中 如 有 當 年 優 良 導 師 被 推 薦 者, 應 迴 避 之 第 四 條 優 良 導 師 甄 選 標 準, 由 每 位 委 員 依 據 推 薦 表 上 所 填 寫 之 基 本 標 準 及 具 體 優 良 事 蹟 評 分, 佔 總 分 50%; 該 班 學 生 評 分 佔 總 分 30%; 校 長 評 分 佔 總 分 20%, 合 計 總 分 後 選 出 全 校 優 良 導 師 績 優 獎 三 名 肯 定 獎 三 名 第 五 條 全 校 優 良 導 師 之 決 選 以 本 委 員 會 三 分 之 二 委 員 出 席 始 得 開 會 第 六 條 當 選 優 良 導 師 者, 由 校 長 於 新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中, 公 開 頒 發 優 良 導 師 獎 牌 一 面 其 優 良 事 蹟 將 登 載 於 校 刊 表 揚, 優 良 導 師 績 效 列 入 教 師 升 等 與 考 評 之 參 考 第 七 條 經 各 系 初 審 通 過, 而 未 能 代 表 各 學 院 參 加 全 校 甄 選 之 優 良 導 師 候 選 人, 由 各 學 院 頒 發 院 優 良 導 師 獎 狀 第 八 條 當 選 優 良 導 師 者 須 隔 三 年 才 可 再 參 加 甄 選 第 九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138

145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導 師 制 實 施 辦 法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3 年 4 月 27 日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4 年 10 月 1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5 年 10 月 17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6 年 3 月 20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6 年 10 月 16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7 年 3 月 1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8 年 6 月 16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落 實 導 師 制 度 之 推 行, 提 昇 教 育 品 質, 培 養 德 智 兼 備 之 人 才, 達 成 大 學 教 育 之 目 的, 特 依 教 師 法 第 十 七 條 第 一 項 第 九 款 規 定, 訂 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導 師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本 校 導 師 之 種 類 區 分 如 下 : 一 各 系 以 班 為 單 位, 每 班 設 班 級 導 師 一 至 二 人 研 究 所 實 施 認 輔 導 師 制 二 各 系 所 設 主 任 導 師 一 人 三 各 學 院 置 院 主 任 導 師 一 人 第 三 條 導 師 之 遴 聘, 依 下 列 原 則 辦 理 : 一 本 校 專 任 講 師 以 上 之 教 師 二 導 師 由 各 系 所 主 任 導 師 於 每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八 月 十 日 前 遴 選 後 送 學 生 事 務 處 ( 以 下 簡 稱 學 務 處 ) 彙 整,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制 者 送 進 修 推 廣 部 ( 以 下 簡 稱 進 修 部 ) 彙 整, 再 分 別 簽 請 校 長 核 聘 三 導 師 以 擔 任 該 班 課 程 之 任 課 教 師 為 原 則 四 導 師 遇 有 休 假 研 究 出 國 講 學 研 究 或 進 修 請 假 兩 個 月 以 上 者, 各 系 所 主 任 導 師 即 應 遴 選 其 他 教 師 接 替 五 各 系 所 之 主 任 導 師, 系 所 主 任 擔 任 六 各 學 院 之 院 主 任 導 師 由 學 院 院 長 擔 任 七 院 主 任 導 師 主 任 導 師 得 選 定 該 單 位 人 員, 辦 理 該 學 院 系 所 有 關 導 師 工 作 之 事 宜 第 四 條 院 主 任 導 師 主 任 導 師 及 班 級 導 師 之 聘 期 為 一 年, 連 聘 得 連 任 第 五 條 院 主 任 導 師 之 職 責 如 下 : 一 領 導 學 院 主 任 導 師 導 師 推 展 學 務 工 作 二 召 集 並 主 持 學 院 導 師 會 議, 每 學 期 至 少 一 次, 但 可 與 院 務 會 議 合 併 舉 行 三 協 助 學 院 主 任 導 師 解 決 有 關 問 題, 並 執 行 其 決 議 四 考 評 並 彙 轉 學 院 主 任 導 師 導 師 所 填 之 有 關 學 務 工 作 表 冊 五 出 席 週 會 學 院 各 系 所 導 師 會 議 學 務 會 議 及 有 關 之 其 他 會 議, 並 執 行 與 其 權 責 相 關 之 決 議 六 協 助 學 務 處 及 進 修 部 處 理 有 關 學 務 問 題 第 六 條 主 任 導 師 之 職 責 如 下 : 一 領 導 班 級 導 師 推 展 學 務 工 作 二 召 集 並 主 持 班 級 導 師 會 議, 每 學 期 至 少 一 次, 但 可 與 系 所 務 會 議 合 併 舉 行 三 協 助 班 級 導 師 解 決 有 關 問 題, 並 輪 流 參 加 系 所 各 班 之 團 體 活 動 四 考 評 並 彙 轉 班 級 導 師 所 填 之 有 關 學 務 工 作 表 冊 五 出 席 週 會 學 院 導 師 會 議 及 有 關 其 他 會 議, 並 執 行 與 其 權 責 相 關 之 決 議 六 協 助 學 務 處 及 進 修 部 處 理 有 關 學 務 問 題 七 其 他 臨 時 相 關 事 項 第 七 條 班 級 導 師 之 職 責 如 下 : 139

146 一 充 分 瞭 解 班 上 學 生 之 性 向 興 趣 特 長 學 習 態 度 及 家 庭 環 境 等, 並 妥 善 指 導 其 思 想 行 為 學 業 身 心 健 康 及 立 身 處 事 之 道, 促 其 正 常 發 展, 養 成 健 全 人 格 二 每 週 排 定 兩 節 課 的 導 師 制 時 間 ( 進 修 部 每 週 排 定 一 節 課 ), 處 理 班 級 學 生 事 務 輔 導 班 上 學 生 解 決 困 難 轉 達 學 校 行 政 措 施, 與 學 生 直 接 溝 通 了 解, 以 及 其 他 有 關 團 體 生 活 之 指 導, 並 填 寫 班 會 記 錄 簿 送 各 校 區 學 務 組 ( 或 進 修 部 ), 不 可 挪 做 補 課 使 用 三 可 能 範 圍 內, 舉 行 家 庭 訪 問 及 與 學 生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聯 繫 如 平 時 發 現 學 生 有 不 良 習 性 或 其 他 特 殊 事 項, 應 隨 時 通 知 家 長, 共 同 輔 導 改 進 四 各 年 級 輔 導 計 劃 可 參 閱 下 列 重 點 訂 定 : ( 一 ) 一 年 級 : 認 識 自 我 定 向 輔 導 及 讀 書 計 劃 ( 二 ) 二 年 級 : 社 團 活 動 輔 系 選 擇 及 交 友 輔 導 ( 三 ) 三 年 級 : 生 涯 探 索 專 業 學 習 及 進 修 計 劃 ( 四 ) 四 年 級 : 自 我 澄 清 角 色 調 適 及 生 涯 規 劃 五 主 動 參 與 並 輔 導 本 班 學 生 參 加 學 校 社 團 活 動 六 指 導 學 生 假 期 活 動, 並 把 握 時 機 實 施 生 活 教 育 七 隨 時 與 系 所 教 官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進 修 部 及 各 處 室 密 切 聯 繫 如 遇 有 班 上 學 生 特 殊 情 形 時, 可 商 請 院 主 任 導 師 系 所 主 任 導 師 學 務 處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協 助 處 理 ; 必 要 時 得 請 學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協 助 處 理 之 八 出 席 週 會 導 師 會 議 及 有 關 訓 練 之 各 項 會 議, 並 執 行 與 其 權 責 相 關 之 決 議 九 依 照 規 定 填 寫 本 班 學 生 各 項 資 料 表 件, 並 依 據 學 生 操 行 成 績 考 評 辦 法 之 規 定, 按 時 考 評 並 交 學 生 操 行 成 績 第 八 條 本 校 各 系 所 應 依 據 系 所 特 色 及 學 生 需 求, 訂 定 系 所 導 師 制 實 施 要 點, 經 各 系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並 將 要 點 送 學 務 處 (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 備 查, 進 修 部 學 制 者, 送 進 修 部 備 查 第 九 條 本 校 導 師 應 盡 量 參 加 學 生 事 務 處 或 他 校 辦 理 之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以 增 進 專 業 知 能 第 十 條 班 級 導 師 主 任 導 師 院 主 任 導 師 指 導 活 動 費 之 發 給, 以 每 週 授 課 一 節 計 算 ( 雙 導 師 者 以 授 課 0.5 節 計 算 ), 進 修 部 以 每 週 授 課 0.5 節 計 算, 認 輔 導 師 每 名 學 生 以 每 週 授 課 0.04 節 計 算, 比 照 鐘 點 費 發 給, 每 學 期 發 給 十 八 週 第 十 一 條 各 導 師 對 學 生 個 人 或 家 庭 資 料, 依 法 有 保 密 的 義 務 學 生 綜 合 資 料 由 班 級 導 師 隨 時 線 上 檢 閱, 並 建 立 學 生 輔 導 紀 錄 第 十 二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140

147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年 度 認 輔 導 師 名 單 141

148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導 生 輔 導 紀 錄 ( 範 例 ) 142

149 143

150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學 與 輔 導 午 餐 會 報 時 間 :101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10 地 點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研 習 教 室 陳 淳 斌 主 任 : 今 天 請 各 位 老 師 學 生 中 午 來, 主 要 是 請 各 位 同 學 針 對 所 上 提 出 有 關 於 所 上 發 展 的 核 心 能 力 目 標 進 一 步 傾 聽 各 位 同 學 的 意 見, 例 如 鼓 勵 學 術 研 討 會 發 表, 期 待 能 提 升 所 上 的 競 爭 力 請 各 位 老 師 發 言 其 感 想 ( 圖 1) 陳 佳 慧 老 師 : 請 同 學 發 表 問 題 比 較 實 際 莊 淑 瓊 老 師 : 所 上 培 養 在 職 進 修, 透 過 課 程 提 供 核 心 能 力, 畢 業 後 能 力 的 指 標 成 果 透 過 所 可 以 提 供 什 麼 能 力 以 供 學 習 成 果 更 實 際, 以 俾 利 讓 學 弟 妹 可 以 提 供 寶 貴 的 意 見 陳 淳 斌 主 任 : 我 5 月 初 有 找 演 講 者 找 如 何 在 就 業 職 涯, 教 各 位 同 學 如 何 準 備 面 試 的 履 歷 資 料 等?4 月 份 博 覽 會 提 供 就 業 博 覽 會 請 同 學 可 以 去 參 觀 多 了 解 就 業 方 向 陳 希 宜 老 師 : 還 是 請 各 位 同 學 發 表 比 較 妥 善 沈 育 明 同 學 : 政 府 油 電 漲, 這 方 面 問 題 可 以 請 各 位 專 家 來 演 講 這 方 面 議 題, 來 面 對 面 演 講 比 較 實 際 ( 圖 2) 陳 淳 斌 主 任 : 也 是 可 以 喔! 黃 江 士 同 學 : 希 望 所 上 可 以 讓 我 們 多 多 舉 辦 校 外 參 訪 黃 燿 烽 同 學 : 其 實 可 以 請 所 上 讓 我 們 多 多 參 加 民 代 會 議, 國 會 等 舉 行, 多 多 參 觀 政 府 的 大 樓 等 ( 圖 3) 陳 淳 斌 主 任 : 好 的, 可 以 將 這 意 見 列 入 楊 玄 姐 同 學 : 其 實 所 上 的 同 學 參 加 高 普 考 的 比 較 多, 是 不 是 可 以 請 所 上 安 排 給 學 生 : 莊 淑 瓊 老 師 : 可 以 請 同 學 提 出 是 不 是 希 望 所 上 讀 書 會 平 台, 還 是 所 上 提 供 考 選 用 書 還 是 辦 個 讀 書 團 體 呢? 楊 玄 姐 同 學 : 可 否 請 所 上 提 供 期 刊 訂 閱 新 聞 期 刊 或 者 是 西 文 方 面 的 文 書 呢? 吳 婉 綺 同 學 : 這 部 分 上 學 期 有 跟 圖 書 館 說 過, 但 是 圖 書 館 說 西 文 部 分 比 較 貴, 如 果 經 費 夠, 圖 書 館 會 建 構 ( 圖 4) 陳 佳 慧 老 師 : 其 實 可 以 提 供 政 策 行 程 經 濟 新 新 聞 的 期 刊 等, 這 些 紙 本 可 以 供 同 學 對 實 際 144

151 的 議 題 更 了 解, 例 如 剛 剛 育 明 說 的 油 電 漲 的 問 題 陳 淳 斌 主 任 : 好 的, 各 位 同 學 有 提 問 題, 當 然 可 以 去 問 圖 書 館 館 長, 這 些 請 同 學 提 圖 書 書 目, 便 可 以 供 所 上 同 學 閱 讀, 提 升 閱 讀 能 力 劉 奕 良 同 學 : 書 籍 的 建 構 可 以 請 跟 我 們 相 關 的 科 系 幫 我 們 建 構, 這 樣 可 以 使 所 上 的 書 籍 更 豐 富, 也 使 同 學 可 以 更 多 有 閱 讀 的 書 陳 淳 斌 主 任 : 請 同 學 就 提 想 閱 讀 的 書 籍, 如 果 所 上 經 費 夠 就 一 定 可 以 給 同 學 訂 閱 其 實 也 可 以 找 畢 業 校 友 回 來 考 取 經 驗 談 我 有 找 一 位 就 業 的 輔 導 的 演 講 者, 另 一 位 就 是 針 對 考 試 方 向 的 演 講 者 我 本 身 有 當 過 面 試 委 員 的 經 驗 這 方 面 也 是 可 以 請 些 專 家, 至 於 考 取 經 驗 談 也 可 以 請 所 上 燿 烽 說 考 取 經 驗 談 林 明 儀 學 生 : 其 實 很 多 公 行 系 的 學 生 出 來 不 是 考 公 職, 不 然 還 可 以 做 什 麼 的 職 業, 因 為 很 多 朋 友 畢 業 做 的 職 業 不 是 在 手 機 店, 不 是 瞧 不 起 那 種 職 業, 而 是 畢 業 後 可 以 做 什 麼, 而 不 是 侷 限 在 公 職 的 路 上 ( 圖 5) 陳 佳 慧 老 師 : 請 所 長 可 以 邀 請 學 長 姐 回 來 分 享 如 何 寫 論 文, 因 為 大 家 要 就 業 就 醫 定 要 畢 業, 當 下 應 該 可 以 先 討 論 論 文 的 寫 作 方 向 主 任 口 袋 裡 有 人 選 那 麼 可 以 請 主 任 邀 請 回 來 教 大 家 寫 作 歷 程 ( 圖 6) 陳 建 任 同 學 : 其 實 可 以 請 那 種 教 人 家 如 何 寫 公 職 申 論 題 的 專 家, 因 為 書 每 個 人 都 會 看, 只 是 寫 作 還 是 要 有 點 技 巧 陳 淳 斌 主 任 : 也 是 可 以 參 考 看 看 喔! 林 家 榮 同 學 : 請 主 任 幫 我 們 過 卡, 因 為 行 政 大 樓 的 門 鎖 住, 六 日 我 們 想 來 讀 書 門 都 鎖 住! 陳 淳 斌 主 任 : 請 各 位 同 學 統 整 好 學 生 證 去 警 衛 隊 找 小 隊 長! 楊 玄 姐 同 學 : 主 任, 權 限 是 通 識 可 以 給 的 陳 淳 斌 主 任 : 好 的, 如 果 同 學 有 需 要 就 彙 整 學 生 證, 去 請 隊 長 開 權 限 董 又 僡 同 學 : 請 主 任 可 以 幫 我 們 研 究 室 裝 個 百 葉 窗 嗎? 因 為 夏 天 太 陽 直 射, 裝 個 百 葉 窗 可 以 降 低 開 冷 氣 的 頻 率 陳 淳 斌 主 任 : 好, 這 個 同 學 有 提 出, 我 會 請 人 來 安 裝 今 天 會 議 到 此, 謝 謝 各 位 同 學 提 出 的 寶 貴 意 見 謝 謝 大 家 出 席! 145

152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學 輔 導 午 餐 會 報 記 錄 附 錄 照 片 圖 1 陳 淳 斌 主 任 於 會 議 前 之 說 明 與 提 問 圖 2 沈 育 民 同 學 提 及 油 電 雙 漲 問 題 圖 3 黃 燿 烽 同 學 提 出 參 觀 市 議 會 之 建 議 圖 4 吳 婉 綺 同 學 回 應 圖 書 館 建 構 狀 況 圖 5 林 明 儀 同 學 提 出 政 策 所 論 文 寫 作 問 題 圖 6 陳 佳 慧 老 師 建 議 學 長 回 所 分 享 論 文 寫 作 146

153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日 間 研 究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加 強 學 生 英 語 文 溝 通 能 力, 擴 展 國 際 視 野, 提 升 未 來 發 展 競 爭 力, 特 訂 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日 間 研 究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以 輔 導 鼓 勵 學 生 學 習 英 語 文 為 重 點, 期 能 達 到 全 面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適 用 對 象 為 本 校 97 學 年 度 ( 含 ) 以 後 入 學 之 日 間 研 究 所, 外 國 語 言 所 實 施 方 式, 由 該 所 依 其 需 求 自 訂 定 之, 各 所 得 訂 更 高 之 標 準 ; 外 籍 生 身 心 障 礙 者 及 畢 業 時 40 歲 ( 含 ) 以 上 有 特 殊 原 因, 經 所 務 會 議 同 意 者, 不 適 用 本 校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之 規 定 第 四 條 本 校 提 升 碩 博 士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檢 測 措 施 如 下 :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考 試 類 別 及 格 標 準 CEF 語 言 能 力 參 考 指 標 B1 ( 進 階 級 ) ( 含 ) 以 上 劍 橋 英 語 能 力 分 級 測 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 含 ) 以 上 劍 橋 國 際 商 務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BULATS) ALTE Level 2 ( 含 ) 以 上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FLPT) 英 文 三 項 筆 試 總 分 195 分 ( 含 ) 以 上 全 民 英 檢 (GEPT) 中 高 級 初 試 或 中 級 複 試 以 上 托 福 紙 筆 測 驗 (TOEFL ITP) 457 分 ( 含 ) 以 上 托 福 電 腦 化 測 驗 (TOEFL CBT) 137 分 ( 含 ) 以 上 托 福 網 路 化 測 驗 (TOEFL IBT) 47 分 ( 含 ) 以 上 多 益 測 驗 (TOEIC) 550 分 ( 含 ) 以 上 IELTS 4 ( 含 ) 以 上 大 學 校 院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CSEPT) 第 一 級 :230 分 ( 含 ) 以 上 第 二 級 :240 分 ( 含 ) 以 上 ( 一 ) 通 過 下 列 及 格 標 準 者, 即 通 過 本 校 英 文 能 力 及 格 標 準, 若 檢 具 其 他 具 有 教 育 部 認 可 或 國 際 性 公 信 力 之 測 驗 成 績 者, 亦 得 提 出 申 請, 由 語 言 中 心 對 照 及 格 標 準 認 定 之 147

154 ( 二 ) 就 學 前 未 通 過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者, 需 於 就 學 期 間 至 少 參 加 1 次 校 外 標 準 化 之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 三 ) 學 生 若 未 通 過 第 ( 一 ) 項 及 格 標 準, 得 持 上 列 標 準 中 之 成 績 相 關 證 明, 參 加 本 校 校 內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校 內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測 驗 1 次 未 通 過 者, 得 加 修 基 礎 英 文 溝 通 訓 練 網 路 課 程 ( 請 參 考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基 礎 英 文 溝 通 訓 練 網 路 課 程 實 施 要 點 ) 或 其 他 經 語 言 中 心 核 可 之 課 程, 通 過 標 準 者, 視 同 通 過 本 校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 四 ) 校 內 英 文 檢 定 考 試 測 驗 難 度 為 模 擬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初 試, 學 生 可 有 一 次 免 費 報 名 之 機 會, 第 二 次 報 名 檢 定 則 須 自 費 參 加, 測 驗 費 用 為 100 元 第 五 條 已 通 過 校 外 英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者, 將 成 績 證 明 文 件 送 至 本 校 語 言 中 心 登 錄, 以 作 為 該 項 英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通 過 之 評 定 依 據 第 六 條 以 非 母 語 之 標 準 化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做 為 本 校 英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替 代 者, 應 依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外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資 格 檢 定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第 七 條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學 生 入 學 前 已 通 過 規 定 之 標 準 化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者, 可 於 入 學 後 持 成 績 證 明 向 語 言 中 心 登 記, 視 同 通 過 本 校 英 文 能 力 及 格 標 準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148

155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100 年 8 月 31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1 年 10 月 11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1 年 12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4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規 定 參 照 本 校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章 訂 定 第 二 條 本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之 修 業 相 關 事 項, 須 依 照 本 規 定 辦 理, 無 特 別 規 定 者, 遵 照 本 校 有 關 之 規 定 第 三 條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年 限, 以 一 至 四 年 為 限 第 四 條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習 學 分 須 滿 足 以 下 條 件 : 1. 至 少 須 修 滿 本 所 碩 士 班 開 設 課 程 三 十 學 分 以 及 學 位 論 文 六 學 分 2. 每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不 得 超 過 十 二 學 分, 如 有 特 殊 情 況 者, 經 所 長 同 意 後 得 超 修 第 五 條 跨 校 院 系 所 修 課 規 定 : 研 究 生 修 課, 除 修 讀 本 所 課 程 外, 得 選 修 本 校 外 系 和 外 校 碩 士 班 課 程 選 課 時 除 須 符 合 本 校 及 跨 校 選 課 相 關 規 定, 以 及 本 所 研 究 生 修 讀 學 分 數 上 下 限 之 規 定 外, 並 須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1. 本 所 研 究 生 得 修 讀 跨 系 及 跨 校 碩 士 班 之 選 修 課 程, 最 高 以 三 學 分 為 上 限, 自 101 學 年 度 起 開 始 實 施 2. 選 修 課 程 須 經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 若 無 指 導 教 授 者, 則 須 經 所 長 同 意 3. 選 修 課 程 須 為 本 所 未 開 設 之 課 程 第 六 條 學 位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1.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須 於 第 二 學 年 開 始 時, 商 請 所 長 聘 定 學 位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2.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人 選, 原 則 上 由 本 所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如 有 特 殊 需 要, 經 所 長 同 意 後, 得 商 請 所 外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擔 任 唯 選 定 所 外 助 理 教 授 ( 含 專 任 兼 聘 及 兼 課 者 ) 以 上 教 師 為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則 需 有 本 所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共 同 指 導 3. 本 所 教 師 擔 任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每 屆 以 二 至 三 位 研 究 生 為 限 ( 若 為 共 同 指 導 教 授 則 以 0.5 位 計 ) 4.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之 聘 請 與 更 換, 依 研 究 生 的 志 願 與 教 授 專 長, 由 所 長 決 定 之 第 七 條 申 請 參 加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之 研 究 生, 論 文 考 試 前 三 個 月 須 提 出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申 請, 通 過 後, 至 遲 須 於 考 試 學 期 開 學 後 依 學 校 規 定 期 限 提 交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並 且 至 遲 須 於 考 試 前 十 四 天, 提 交 打 印 裝 訂 完 成 之 論 文 初 稿, 送 交 所 辦 149

156 第 八 條 學 位 考 試 口 試 委 員 由 三 至 五 人 組 成, 其 中 校 外 委 員 至 少 須 達 三 分 之 一 校 內 外 委 員 由 指 導 教 授 推 薦 二 至 三 位 由 所 長 圈 選 聘 任 ( 指 導 教 授 為 當 然 委 員 ), 經 所 長 簽 請 校 長 聘 任 第 九 條 研 究 生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前, 須 參 加 校 內 外 學 術 會 議 十 次 ( 校 外 至 少 五 次 ) 等 相 關 規 定 第 十 條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應 採 公 開 口 試 方 式 舉 行, 考 試 及 格 成 績 為 七 十 分 考 試 成 績 不 及 格 者, 得 申 請 重 考, 但 重 考 以 一 次 為 限 第 十 一 條 各 學 年 度 論 文 口 試 截 止 日 期 : 上 學 期 為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下 學 期 為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逾 期 者 視 為 該 學 期 未 畢 業 第 十 二 條 修 滿 規 定 之 學 分 與 通 過 論 文 口 試 之 研 究 生 得 申 請 畢 業 通 過 論 文 口 試 後, 應 於 一 個 月 內, 遵 照 口 試 委 員 會 之 意 見, 將 論 文 修 正, 經 指 導 教 授 審 核 後, 依 規 定 本 數 印 製, 連 同 中 英 文 論 文 摘 要 及 論 文 相 關 資 料 電 子 檔, 送 交 本 所 辦 公 室 未 依 規 定 期 限 繳 交 者, 視 為 該 學 期 未 畢 業 第 十 三 條 指 導 教 授 於 學 生 論 文 口 試 完 畢 後, 於 當 日 將 口 試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評 分 表 等 送 交 所 辦 公 室 第 十 四 條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成 績 及 格 者, 授 予 碩 士 學 位 第 十 五 條 經 入 學 考 試 錄 取 本 所 之 研 究 生, 應 參 加 本 所 舉 辦 之 新 生 座 談 會, 以 瞭 解 本 所 之 教 育 目 標 開 設 科 目 授 課 教 授 專 長 及 選 課 等 相 關 規 定 第 十 六 條 研 究 生 入 學 後 第 一 學 期, 由 導 師 指 導 擬 定 修 課 計 畫 及 協 助 解 決 其 他 課 業 相 關 問 題 研 究 生 之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未 確 定 前, 其 所 有 選 課 均 須 經 其 本 人 簽 字 同 意 第 十 七 條 本 規 定 經 本 所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150

157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實 習 要 點 101 年 12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4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有 效 實 施 本 所 學 生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實 習 課 程, 特 訂 定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實 習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第 二 條 本 所 學 生 實 習 目 標 如 下 : 1. 瞭 解 公 共 組 織 與 制 度 的 結 構 2. 認 識 公 共 組 織 的 運 作 與 管 理 方 式 3. 提 昇 學 生 在 公 共 組 織 工 作 職 場 上 的 競 爭 力 第 三 條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課 程 為 本 所 學 生 選 修 課 程, 實 習 前 應 參 加 所 上 舉 辦 之 實 習 說 明 會, 未 參 加 者 不 得 開 始 實 習 實 習 說 明 會 舉 辦 時 間 另 由 所 辦 公 室 公 告 第 四 條 實 習 期 間 於 每 年 學 期 中 寒 暑 假 期 間 為 限 1.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於 一 或 二 年 級 時 修 課, 共 計 二 學 分, 學 生 可 選 擇 於 學 期 中 或 寒 暑 假 期 間 開 始 實 習 學 生 完 成 修 業 前, 得 參 與 實 習 至 少 40 小 時, 並 於 學 期 結 束 前 三 週 參 加 由 所 上 舉 辦 之 實 習 報 告 發 表 會, 繳 交 實 習 心 得 成 果 報 告 及 實 習 日 誌 2. 學 生 因 重 大 事 項 未 能 於 前 項 規 定 期 間 內 完 成 實 習 規 定 總 時 數, 但 已 完 成 之 實 習 時 數 已 達 該 機 構 實 習 總 時 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得 檢 具 實 習 延 長 申 請 表, 向 本 所 提 出 延 長 實 習 申 請 經 所 長 通 過 核 准 者, 得 延 長 實 習 期 限 3. 學 生 請 假 或 未 依 規 定 參 加 各 項 實 習 活 動 之 時 數, 不 列 入 實 習 時 數 之 計 算 4. 學 生 實 習 應 填 寫 實 習 日 誌, 並 交 予 實 習 機 構 督 導 人 員 核 定 實 習 時 數 5. 學 生 因 故 無 法 滿 足 上 述 規 定 者, 需 提 出 申 請 經 所 務 會 議 同 意 變 更 後, 得 不 受 本 條 各 項 限 制 6. 實 習 機 構 已 派 定 而 學 生 若 有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前 往 應 在 實 習 前 二 週, 報 告 所 長 申 請 更 改 7. 學 生 實 習 期 間 曠 勤 ( 含 ) 三 分 之 一 者 該 階 段 之 實 習 以 不 及 格 論 151

158 第 五 條 凡 公 共 組 織 公 營 企 業 或 正 式 立 案 之 非 營 利 組 織 團 體, 均 得 經 本 所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列 入 推 薦 實 習 機 構 名 單 學 生 得 就 推 薦 名 單 或 符 合 本 所 訂 定 條 件 之 組 織 或 團 體, 向 本 所 提 出 實 習 機 構 選 定 申 請 第 六 條 學 生 實 習 方 式 可 採 自 擇 地 點 實 習 或 統 一 分 配 實 習 : 一 學 生 得 自 行 選 擇 實 習 地 點 : 1. 參 與 實 習 前, 學 生 需 填 寫 本 所 實 習 申 請 表, 於 五 月 底 或 一 月 底 前 送 交 所 辦 公 室, 經 所 上 實 習 輔 導 老 師 審 核 通 過 後, 繳 交 實 習 協 議 書, 報 經 所 長 核 可 2. 若 實 習 機 構 未 提 供 保 險 福 利, 實 習 學 生 應 自 行 投 保 意 外 險 二 統 一 分 配 實 習 : 1. 由 本 所 教 師 商 請 相 關 組 織 機 構 提 供 實 習 機 會 欲 參 加 統 一 分 配 實 習 之 學 生, 應 於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一 月 中 旬 前 向 所 辦 公 室 登 記, 所 辦 公 室 彙 整 後, 六 月 初 及 一 月 底 前 公 佈 實 習 單 位 實 習 名 額 數, 並 由 本 所 進 行 安 排 面 試, 面 試 通 過 者 始 正 式 錄 取 2. 若 實 習 機 構 未 提 供 保 險 福 利, 實 習 學 生 應 自 行 投 保 意 外 險 第 七 條 實 習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1. 實 習 考 核 表 佔 百 分 之 五 十 ( 由 實 習 機 構 評 定 ) 2. 實 習 日 誌 佔 百 分 之 十 五 3. 實 習 心 得 報 告 佔 百 分 之 三 十 五 4. 實 習 日 誌 與 實 習 心 得 報 告 之 繳 交 日 期, 經 所 辦 公 室 統 一 公 告 後, 未 於 期 限 內 繳 交 者, 一 律 扣 總 分 3 分 第 八 條 本 所 每 年 應 就 學 生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召 開 會 議, 討 論 下 列 事 項 : 1. 聯 繫 實 習 機 構, 調 查 接 受 實 習 學 生 人 數 等 相 關 事 宜 2. 實 習 機 構 推 薦 名 單 及 條 件 3. 召 開 實 習 說 明 會 等 相 關 事 項 4. 協 助 學 生 依 本 身 之 興 趣 及 能 力, 填 寫 實 習 機 構 調 查 表 及 學 生 資 料 表 5. 當 年 度 學 生 實 習 手 冊 製 作 事 宜 6. 議 決 實 習 機 構 與 實 習 學 生 之 配 對, 並 公 告 之 7. 處 理 有 關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之 各 項 爭 議 8. 其 他 經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之 有 關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相 關 事 務 152

159 9. 依 實 習 狀 況 之 需 要, 規 定 各 機 構 實 習 人 數 上 限 10. 視 實 際 需 要 辦 理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報 告 發 表 會 第 九 條 依 本 要 點 參 加 實 習 之 本 所 學 生 應 自 行 負 責 下 列 事 項 : 1. 往 返 機 構 之 交 通 工 具 及 食 宿 費 用 2. 遵 守 實 習 機 構 之 規 定, 準 時 上 下 班, 並 接 受 其 督 導 3. 實 習 期 間 之 請 假, 需 依 實 習 機 構 之 規 定 辦 理 4. 完 成 學 校 及 機 構 所 規 定 之 實 習 時 數 及 各 項 規 定 5. 實 習 前 撰 寫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計 畫 書 6. 由 本 所 教 師 指 導 撰 寫 實 習 報 告 7. 實 習 機 構 派 定 後, 因 故 不 克 前 往 實 習 者, 應 於 本 所 公 佈 實 習 機 構 推 薦 名 單 一 週 內 向 所 長 提 出 申 請 第 十 條 本 要 點 規 定 之 各 項 時 程 申 請 表 格 及 相 關 事 項, 均 由 所 務 會 議 議 決 後, 於 本 所 網 站 公 佈 第 十 一 條 本 公 共 管 理 實 習 課 程 所 需 之 各 項 經 費 預 算, 以 專 案 簽 核 辦 理 第 十 二 條 本 要 點 經 本 所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53

160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與 學 生 信 件 往 來 記 錄 標 題 :Re: 公 共 政 策 中 英 文 期 刊 選 讀 時 間 :Tue, 11 Dec :55:20 老 師 : 我 會 再 以 老 師 提 供 的 其 他 兩 篇 文 獻 做 選 擇 至 於 英 文 期 刊 摘 要 的 部 份, 如 有 不 妥 之 處, 希 望 老 師 能 給 予 指 導 或 建 議, 謝 謝 老 師 標 題 : 老 師 我 是 時 間 :Wed, 05 Dec :04:22 老 師 晚 安, 關 於 嘉 義 文 化 局 長 的 行 銷 政 策 的 資 料, 我 去 搜 尋 過 後 找 到 的 都 是 些 舉 辦 過 的 活 動, 沒 有 具 體 的 局 長 的 政 策 的 資 料, 我 寫 了 封 信 給 文 化 局 的 行 政 組, 不 過 他 們 還 沒 有 回 覆 我, 我 打 算 過 兩 天 天 氣 好 時 親 自 去 一 趟 文 化 局 找 他 們 問 看 看 Date:Sat, 27 Oct :34: (CST) Subject:Re: 政 策 規 劃 合 法 化 文 獻 題 目 XX, 各 種 政 策 的 討 論 都 可 以 從 規 劃 的 角 度 進 行, 如 同 他 們 都 可 以 取 各 個 階 段 的 政 策 形 成 來 檢 討 所 以, 包 含 文 化 產 業 文 化 政 策 文 化 產 業 政 策 當 然 都 可 以 從 規 劃 的 角 度 切 入 討 論 因 為 沒 看 到 本 文, 我 就 沒 辦 法 確 認 你 所 提 到 的 論 文 是 不 是 與 這 次 政 策 規 劃 的 主 題 相 關 不 過, 可 以 確 認 的 是, 該 論 文 應 該 與 行 銷 相 關, 至 少 你 可 以 把 他 放 在 政 策 行 銷 那 週 來 討 論 文 獻 的 蒐 集 需 要 花 一 些 時 間 去 熟 悉 門 路, 而 且 必 須 常 常 進 行 才 會 熟 悉 得 快 我 相 信 你 們 幾 個 都 是 有 潛 力 的, 也 都 能 作 得 很 好 的 標 題 : 附 上 英 文 摘 要, 請 問 老 能 否 作 為 報 告 題 目 時 間 :Sun, 21 Oct :50:42 Dear 老 師, 隨 信 附 上 公 共 政 策 課 堂 上 準 備 報 告 的 兩 篇 英 文 摘 要 請 老 師 幫 我 看 看 能 不 能 用, 謝 謝 老 師, 辛 苦 了 ^^ 標 題 : 老 師 好 時 間 :Fri, 19 Oct :18:24 老 師 : 想 請 教 一 些 關 於 下 星 期 公 共 政 策 報 告 的 問 題 中 文 期 刊 的 部 份 找 了 三 篇, 但 還 沒 能 決 定 哪 一 篇 的 長 度 和 內 容 比 較 適 宜, 想 請 老 師 指 點 另 外 英 文 期 刊 的 部 份 已 於 AMERICAN REVIEW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找 到 兩 篇 摘 要, 一 併 放 進 附 檔 裡 面, 請 老 師 過 目, 謝 謝 老 師 154

161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年 度 會 計 經 費 表 年 度 資 本 門 ( 元 ) 經 常 門 ( 元 ) 總 計 ( 元 ) 備 註 , , ,146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 , ,297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99 91, , , , , , , , ,635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原 為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自 99 年 8 月 1 日 起 更 名 為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55

162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相 關 硬 體 設 備 及 器 材 一 覽 表 電 腦 ( 含 筆 記 型 ) 冷 氣 機 視 聽 器 材 ( 喇 叭 投 影 機 等 ) 數 位 照 相 機 攝 影 機 印 表 機 20 台 2 台 3 套 4 台 3 台 3 台 156

163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上 課 教 室 及 會 議 室 可 容 納 10 多 人 開 會 的 會 議 室 可 容 納 10 多 人 開 會 的 會 議 室 門 口 內 含 冷 氣 機 投 影 機 空 調 設 備 內 含 白 板 投 影 布 幕 可 容 納 20 多 人 開 會 的 會 議 室 座 位 寬 廣 可 容 納 20 多 人 開 會 的 會 議 室 門 口 內 含 投 影 機 投 影 布 幕 157

164 內 含 冷 氣 機 ( 於 天 花 板 上 ) 空 調 設 備 白 板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上 課 視 聽 教 室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上 課 視 聽 教 室 門 口 內 含 冷 氣 機 空 調 設 備 白 板 投 影 布 幕 學 生 上 課 教 室 內 含 冷 氣 機 投 影 機 可 容 納 二 十 多 人 上 課 的 教 室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研 究 室 158

165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研 究 室 門 口 每 位 研 究 生 都 擁 有 一 個 屬 於 自 己 的 位 子 桌 上 型 電 腦 一 組 ( 含 喇 叭 ) 內 含 冷 氣 機 印 表 機 159

166 附 錄 A 本 校 館 藏 各 種 與 公 共 政 策 相 關 書 籍 期 刊 統 計 表 種 類 數 量 憲 法 相 關 331 行 政 法 相 關 198 公 共 政 策 相 關 131 公 共 行 政 相 關 90 政 治 學 相 關 251 人 力 資 源 相 關 623 人 權 相 關 173 研 究 方 法 相 關 269 全 球 化 相 關 316 期 刊 59 視 聽 資 料 36 英 文 書 籍 2852 總 計 5,329 ( 截 止 日 期 ) 160

167 附 錄 B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公 用 電 腦 之 授 權 軟 體 清 單 序 號 授 權 軟 體 名 稱 1 Windows Upgrades 2 Office Pro 3 Publisher 4 Expression Studio 5 6 Visual Studio( 含 Visual Basic,Visual C*,Visual J*, Visual Studio.net -- 微 軟 最 新 程 式 開 發 軟 體 Core Client Access License( 含 Windows Server CAL, SharePoint Portal Server CAL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CAL, Systems Management Server CAL 7 SQL Client Access License 8 F-Secure Client Security 非 常 好 色 ( 全 校 製 作 軟 體 ) 10 Photo Impact10.0 影 像 編 輯 軟 體 11 嘸 蝦 米 中 文 輸 入 法 Acrobat

168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閱 覽 室 閱 覽 室 閱 覽 室 內 有 冷 氣 放 置 書 籍 的 書 櫃 放 置 書 籍 的 書 櫃 沙 發 放 置 期 刊 書 櫃 162

169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儀 器 使 用 管 理 要 點 一 本 所 儀 器 設 備 供 本 所 師 生 於 課 堂 及 學 術 活 動 時 使 用, 為 加 強 儀 器 設 備 之 使 用 與 管 理, 特 訂 本 要 點 二 本 所 儀 器 設 備 由 本 所 專 案 人 員 為 負 責 管 理 人 三 借 用 儀 器 需 向 負 責 管 理 人 辦 理 借 用 手 續, 並 領 取 鑰 匙, 使 用 完 畢 後 立 即 歸 還 鑰 匙 四 使 用 時 需 先 檢 查 器 材 儀 器, 將 狀 況 登 記 紀 錄 簿 上 並 簽 名 以 示 負 責 使 用 時 應 小 心 愛 惜, 如 有 損 壞 應 立 即 向 負 責 人 反 應, 如 不 甚 遺 失 或 故 意 損 壞 應 照 價 賠 償 五 使 用 器 材 儀 器 前, 應 先 詳 細 閱 讀 儀 器 之 使 用 說 明, 以 確 保 儀 器 之 正 確 使 用 六 凡 不 遵 守 規 定 者, 將 不 再 借 予 儀 器 使 用 163

170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器 材 借 用 登 記 表 學 號 姓 名 借 用 器 材 數 量 日 期 經 手 人 歸 還 日 期 經 手 人 164

171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室 及 研 討 室 管 理 與 維 護 要 點 一 本 所 教 室 及 研 討 室 供 師 生 上 課 會 議 學 術 交 流 之 用, 歡 迎 登 記 使 用 二 教 室 及 研 討 室 之 使 用, 除 上 課 以 外, 請 於 使 用 日 一 星 期 前, 於 本 所 辦 公 室 登 記 使 用 日 期 教 室 編 號 單 位 及 姓 名 三 教 室 及 研 討 室 開 放 時 間 為 8:00~22:00 四 教 室 及 研 討 室 使 用 瑝 日, 請 至 本 所 辦 公 室 借 取 教 室 鑰 匙, 並 於 開 門 後 立 即 歸 還 鑰 匙, 避 免 遺 失 五 使 用 教 室 及 研 討 室 時 需 維 護 環 境 之 整 潔 六 使 用 教 室 內 之 器 材 時 需 先 檢 查 其 狀 況, 使 用 時 應 小 心 愛 惜, 如 有 損 害 情 形 需 報 本 所 辦 公 室 處 理 七 教 室 使 用 完 畢, 離 開 前 請 確 認 器 材 使 用 狀 態 : 電 腦 關 閉 投 影 設 備 歸 位 八 離 開 前 請 將 教 室 桌 椅 擺 放 整 齊, 確 認 空 調 電 燈 是 否 關 閉, 並 且 於 離 開 時 將 教 室 上 鎖 九 凡 不 遵 守 規 定 者, 將 不 再 借 予 教 室 使 用 165

172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使 用 本 校 圖 書 館 情 形 166

173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時 間 :2011 年 10 月 15 日 地 點 : 新 民 校 區 國 際 會 議 廳 首 先, 回 顧 一 下 社 區 童 軍 的 運 動, 來 觀 看 一 下 社 區 童 軍 的 資 源 與 發 展 社 區 童 軍 在 團 長 副 團 長 帶 領 之 下, 我 們 運 用 自 己 的 人 力 資 源, 因 此 我 們 談 到 童 軍 就 是 一 個 非 營 利 的 組 織 這 個 非 營 利 的 組 織 跟 一 般 的 非 營 利 團 體 一 樣, 會 面 臨 四 個 大 的 問 題 這 四 個 問 題, 第 一 個 就 是 人 力 的 資 源, 第 二 個 是 物 力 資 源, 第 三 個 是 財 力 資 源, 第 四 個 是 人 際 關 係 所 以 在 各 位 剛 剛 所 看 到 的 例 子 裡, 社 區 童 軍 自 己 發 展 自 己 的 工 作 的 時 候, 同 時 也 必 須 解 決 這 四 個 問 題 第 一 個 人 力 資 源, 在 行 前, 我 們 經 過 了 很 多 沙 盤 會 議 的 演 練, 是 組 織 成 員 內 部 的 運 作 第 二 個, 透 過 我 們 自 己 組 織 內 部 的 同 仁 跟 外 部 的 人 際 關 係, 跟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這 邊 彼 此 作 協 調, 首 先 要 找 落 腳 的 地 方, 我 們 找 到 了 這 個 鄧 公 國 小, 選 擇 學 校, 進 可 攻 退 可 守 好 天 氣 可 以 在 操 場 紮 營, 下 雨 可 以 在 走 廊 活 動 中 心 體 育 館 台 北 市 童 軍 承 辦 這 項 工 作, 號 召 了 八 百 位 童 軍 來 執 行 服 務 的 工 作, 我 們 的 童 軍 如 何 加 到 裡 面 去, 當 然 要 靠 人 際 關 係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必 須 自 求 生 存, 非 常 辛 苦, 藉 由 今 天 研 討 會 的 時 間, 在 總 會 的 領 導 下, 有 幾 項 我 們 必 須 提 出 來 作 深 思 的 部 分 1. 來 自 童 軍 會 的 關 懷 - 開 辦 聯 團 活 動 2. 區 域 性 社 區 童 軍 聯 團 活 動 的 推 展 3.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總 會 可 以 為 我 們 做 什 麼? 167

174 理 事 長 李 鍚 津 副 市 長 開 幕 致 詞 與 會 來 賓 聆 聽 理 事 長 致 詞 企 管 系 侯 嘉 政 教 授 講 述 專 題 與 會 來 賓 中 場 休 息 茶 敘 下 午 場 的 綜 合 座 談 陳 淳 斌 所 長 主 持 綜 合 座 談 及 閉 幕 式 168

175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參 加 當 代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時 間 :2011 年 10 月 3 日 地 點 : 南 華 大 學 成 均 館 三 樓 會 議 室 為 鼓 勵 同 學 走 出 校 園 以 外 的 學 習, 在 南 華 大 學 所 舉 辦 的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嘉 義 大 學 政 策 所 的 學 生 特 別 踴 躍 的 出 席, 同 時 獲 得 相 當 好 的 回 應 與 評 價 公 共 政 策 所 師 生 參 加 南 華 大 學 研 討 會 一 公 共 政 策 所 師 生 參 加 南 華 大 學 研 討 會 二 公 共 政 策 所 師 生 參 加 南 華 大 學 研 討 會 三 一 二 年 級 同 學 踴 躍 參 加 會 議 169

176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家 學 者 學 術 講 座 ( 一 ) 演 講 者 : 豐 年 社 專 案 經 理 劉 志 偉 時 間 :101 年 12 月 19 日 地 點 : 公 共 政 策 所 312 會 議 室 講 題 : 美 援 庶 民 社 會 與 台 灣 農 業 媒 體 劉 老 師 認 真 講 解 神 情 劉 老 師 認 真 講 解 神 情 所 長 介 紹 演 講 者 情 形 所 長 介 紹 演 講 者 情 形 170

177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家 學 者 學 術 講 座 ( 二 ) 演 講 者 : 氧 氣 電 影 有 限 公 司 瞿 友 寧 導 演 時 間 :102 年 1 月 2 日 地 點 : 圖 書 館 演 講 廳 講 題 : 拍 出 心 中 的 故 事 第 一 主 題 : 你 是 一 個 怎 樣 的 人? 第 二 主 題 : 你 如 何 能 不 是 一 個 怎 樣 的 人 演 講 廳 會 場 前 來 聆 聽 演 講 的 觀 眾 會 中 同 學 們 和 導 演 間 互 動 的 熱 情 回 應 所 長 致 贈 禮 品 給 瞿 友 寧 導 演 同 學 熱 情 的 跟 導 演 合 影 索 取 簽 名 留 念 171

178 附 錄 李 錫 津 副 市 長 專 題 演 講 (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系 列 講 座 ) 時 間 :101 年 6 月 13 日 地 點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室 題 目 : 公 務 員 的 初 心 為 了 讓 同 學 了 解 何 謂 公 務 員? 作 為 一 位 公 務 員 應 該 具 備 何 種 心 態? 所 裡 特 別 邀 請 嘉 義 市 副 市 長 蒞 臨 指 導 同 學 終 於 體 認 到 常 任 文 官 的 重 要 性 並 以 蕭 副 總 統 福 國 利 民 的 座 右 銘 作 為 榜 樣 期 許 自 己 在 崗 位 上 努 力 打 拼 李 副 市 長 錫 津 大 夥 兒 與 李 副 市 長 一 起 合 影 先 引 述 一 段 蕭 副 總 統 的 受 訪 稿 作 為 開 場 常 任 文 官 的 重 要 性 172

179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師 生 健 行 爬 山 聯 誼 活 動 時 間 :102 年 1 月 16 日 地 點 : 溪 頭 渡 假 村 人 數 : 18 位 公 共 政 策 所 師 生 同 遊 ~ 讚 ~ 讚 ~ 讚 ~ 郵 筒 前 留 下 可 愛 的 身 影 鏡 頭 照 過 來 ~ 四 位 帥 哥 坐 下 來 休 息 一 下 當 我 們 同 在 一 起, 熱 情 活 力 有 衝 勁 ~ 173

180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工 讀 生 時 刻 表 第 1 節 08:10~09:00 第 2 節 09:10~10:00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第 3 節 10:10~11:0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第 4 節 11:10~12:0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第 F 節 12:10~13:00 第 5 節 13:20~14:1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第 6 節 14:20~15:1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第 7 節 15:20~16:1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第 8 節 16:20~17:1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第 C 節 20:10~20:55 第 D 節 21:00~21:45 174

181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工 讀 生 時 刻 表 第 1 節 08:10~09:00 第 2 節 09:10~10:00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呂 信 曄 謝 焙 華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董 又 僡 呂 信 曄 謝 焙 華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董 又 僡 第 3 節 10:10~11:00 呂 信 曄 謝 焙 華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董 又 僡 第 4 節 11:10~12:00 呂 信 曄 謝 焙 華 謝 焙 華 董 又 僡 董 又 僡 第 F 節 12:10~13:0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呂 信 曄 第 5 節 13:20~14:1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呂 信 曄 第 6 節 14:20~15:1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呂 信 曄 第 7 節 15:20~16:1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呂 信 曄 第 8 節 16:20~17:10 林 家 榮. 吳 婉 綺 呂 信 曄 第 C 節 20:10~20:55 第 D 節 21:00~21:45 175

182 附 錄 C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工 讀 生 日 誌 表 姓 名 : 工 作 日 期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工 作 時 數 工 作 內 容 簽 名 累 積 時 數 : 工 讀 生 指 導 人 : 176

183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所 推 薦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作 業 流 程 所 長 輔 導 研 究 生 推 薦 指 導 研 究 生 繳 交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所 長 發 聘 函 指 導 教 授 研 究 生 進 行 論 文 計 畫 研 究 生 因 故 更 換 指 導 教 授 所 長 審 查 通 過 未 通 過 研 究 生 繼 續 進 行 原 論 文 計 畫 177

184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最 近 三 年 指 導 研 究 生 一 覽 表 教 師 姓 名 研 究 專 長 指 導 研 究 生 數 目 陳 淳 斌 地 方 自 治 大 陸 問 題 行 政 與 立 法 監 督 政 府 預 算 3 許 志 雄 行 政 法 憲 法 1 陳 佳 慧 莊 淑 瓊 陳 希 宜 人 權 專 題 性 別 研 究 憲 法 和 平 權 公 共 管 理 社 區 與 地 方 事 務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國 際 政 治 經 濟 學 全 球 化 多 元 文 化 廣 告 與 行 銷

185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近 三 年 指 導 研 究 生 論 文 題 目 教 師 姓 名 研 究 專 長 指 導 學 生 姓 名 陳 淳 斌 地 方 自 治 大 陸 郭 岳 麟 問 題 行 政 與 立 法 監 督 政 府 預 算 陳 建 任 董 又 僡 論 文 名 稱 備 註 服 勤 單 位 對 教 育 服 務 役 役 男 工 作 態 度 及 服 勤 情 況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 以 嘉 義 市 國 中 小 學 教 育 服 務 役 役 男 為 例 如 何 建 構 我 國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國 家 認 同 - 以 Bourdieu 理 論 為 例 通 過 論 文 架 構 進 行 論 文 架 構 撰 寫 進 行 論 文 架 構 撰 寫 許 志 雄 行 政 法 憲 法 胡 哲 偉 憲 法 政 黨 條 款 之 移 植 與 異 變 陳 佳 慧 人 權 專 題 性 別 吳 美 惠 中 國 與 東 協 權 力 平 研 究 憲 法 和 衡 之 研 究 - 以 東 協 區 平 權 域 論 壇 為 例 已 畢 業 已 畢 業 商 益 民 論 胡 錦 濤 時 期 中 國 的 海 權 戰 略 ( )- 以 中 日 東 海 爭 議 為 例 已 畢 業 莊 淑 瓊 陳 希 宜 公 共 管 理 社 區 與 地 方 事 務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國 際 政 治 經 濟 學 全 球 化 多 元 文 化 廣 告 與 行 銷 林 明 儀 謝 培 華 劉 奕 良 吳 婉 琦 沈 育 明 黃 耀 烽 從 審 議 式 民 主 論 羅 爾 斯 之 共 識 觀 點 公 共 政 策 行 銷 之 研 究 : 以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為 例 歐 債 危 機 對 台 灣 的 影 響 ECFA 對 兩 岸 政 經 之 影 響 分 析 通 過 論 文 架 構 通 過 論 文 架 構 進 行 論 文 架 構 撰 寫 進 行 論 文 架 構 撰 寫 進 行 論 文 架 構 撰 寫 進 行 論 文 架 構 撰 寫 179

186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97 年 5 月 13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98 年 4 月 14 日 第 6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 年 5 月 26 日 第 4 次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通 過 98 年 8 月 18 日 第 1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 年 11 月 10 日 第 3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9 年 1 月 12 日 第 4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提 升 研 究 生 素 質, 並 協 助 研 究 生 完 成 學 業, 特 訂 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申 請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 以 下 簡 稱 本 工 讀 助 學 金 ) 之 研 究 生 限 本 國 國 籍 之 碩 博 士 班 全 時 研 究 生 及 未 領 受 本 校 及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獎 學 金 之 外 國 學 生 三 本 工 讀 助 學 金 以 系 ( 所 ) 為 單 位, 按 每 學 期 各 所 碩 士 班 一 二 年 級 研 究 生 註 冊 人 數 及 博 士 班 一 二 三 年 級 研 究 生 註 冊 人 數 為 計 算 基 礎, 以 每 位 研 究 生 每 個 月 1,500 元, 每 學 期 四 個 月 之 標 準, 撥 付 各 系 ( 所 ) 本 工 讀 助 學 金 於 學 年 度 結 束 時 若 有 剩 餘, 應 繳 回 校 務 基 金 四 本 校 各 系 ( 所 ) 研 究 生 工 讀 助 學 金 之 工 讀 事 項 如 下 : ( 一 ) 院 系 所 教 學 研 究 ( 二 ) 院 系 所 行 政 業 務 ( 三 ) 協 助 學 習 輔 導 ( 四 ) 協 助 生 涯 輔 導 ( 五 ) 協 助 實 驗 室 與 場 廠 管 理 ( 六 ) 其 他 適 當 之 工 讀 事 項 五 申 請 本 工 讀 助 學 金 之 研 究 生 上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有 1 科 以 上 不 及 格 者 (70 分 以 下 ) 或 修 讀 大 學 部 課 程 有 1 科 以 上 不 及 格 (60 分 以 下 ), 不 得 申 請 工 讀 助 學 金 六 本 工 讀 助 學 金 之 標 準, 碩 士 生 每 小 時 一 百 五 十 元, 博 士 生 每 小 時 一 百 八 十 元 七 各 系 ( 所 ) 應 輔 導 研 究 生 確 實 工 讀, 不 得 採 平 均 方 式 分 配, 並 應 考 量 學 生 是 否 已 領 受 其 他 工 讀 津 貼 八 研 究 生 經 系 ( 所 ) 遴 選 工 讀 者, 每 個 月 工 讀 金 額 以 一 千 五 百 元 至 五 千 元 為 原 則 前 一 個 月 之 工 讀 助 學 金, 系 ( 所 ) 應 於 次 月 十 日 以 前 發 放 九 各 學 院 應 督 導 各 系 ( 所 ) 訂 定 研 究 生 申 請 工 讀 及 遴 選 要 點, 並 規 劃 工 讀 事 項 各 系 ( 所 ) 訂 定 該 要 點 時 應 邀 請 研 究 生 代 表 參 加 十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以 前 各 系 ( 所 ) 歷 年 研 究 生 工 讀 獎 助 學 金 餘 款 結 轉 各 系 ( 所 ), 供 研 究 生 工 讀 及 獎 助 國 內 外 發 表 論 文 使 用 十 一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並 自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入 學 之 研 究 生 開 始 適 用 180

187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預 警 實 施 要 點 95 年 1 月 3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為 加 強 學 生 對 學 習 狀 況 之 了 解 及 提 供 教 師 輔 導 之 依 據, 特 訂 定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預 警 實 施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預 警 制 度 實 施 方 式 如 下 : ( 一 ) 缺 曠 課 情 形 : 教 務 處 將 學 生 缺 曠 課 情 形 送 交 導 師 系 主 任 及 家 長 瞭 解 原 因, 俾 便 予 以 輔 導 ( 二 ) 期 初 預 警 : 每 學 期 開 學 二 週 內, 由 教 務 處 列 印 前 一 學 期 之 學 期 成 績 總 表 交 予 導 師 及 系 主 任, 俾 便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情 形, 得 以 加 強 輔 導 ( 三 ) 期 中 預 警 : 授 課 教 師 於 期 中 考 後 二 週 內 需 上 網 登 錄 學 生 期 中 各 項 考 核 成 績, 再 由 教 務 處 列 印 期 中 成 績 總 表 並 分 送 導 師 及 系 主 任 瞭 解 與 輔 導, 必 要 時 由 導 師 另 行 通 知 家 長, 俾 利 落 實 預 警 機 制 三 各 院 系 所 對 於 學 業 成 就 偏 低 學 生, 應 自 訂 輔 導 措 施, 並 追 蹤 學 生 學 習 改 進 結 果 四 學 生 在 校 期 間, 已 有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學 分 數 達 該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總 數 二 分 之 一 者, 列 為 所 屬 院 系 學 習 輔 導 當 然 對 象, 並 應 通 知 學 生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共 同 輔 導 五 本 要 點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181

188 附 錄 A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輔 導 記 錄 表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 期 初 ) 學 系 : 班 級 : 年 級 班 1. 學 生 學 習 議 題 與 困 難 ( 請 註 明 輔 導 人 數 ) 2.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計 劃 及 成 效 : ( 請 註 明 輔 導 人 數 ) 3. 需 系 ( 所 ) 院 校 之 協 助 事 項 : 導 師 : 系 主 任 : 請 依 教 務 處 所 發 之 預 警 通 知, 進 行 了 解 及 輔 導, 並 填 寫 本 表 格 本 表 填 妥 後 經 導 師 及 系 主 任 核 章, 請 於 99 年 10 月 25 日 ( 星 期 一 ) 前 擲 送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 民 雄 教 務 組 新 民 聯 合 辦 公 室 ) 182

189 附 錄 B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輔 導 報 告 183

190 附 錄 學 年 度 補 救 教 學 開 設 之 課 程 數 與 參 加 學 生 數 嘉 義 大 學 97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宿 舍 同 儕 輔 導 課 後 教 學 主 辦 宿 舍 校 區 課 程 名 稱 上 課 時 段 上 課 地 點 志 工 老 師 人 數 97 年 11 月 12 日 至 普 通 化 學 98 年 1 月 14 日 蘭 潭 宿 舍 二 舍 地 應 化 所 碩 一 每 周 三 下 室 會 議 室 吳 木 元 46 晚 上 7:30-9:30 蘭 潭 校 區 新 民 校 區 宿 舍 微 積 分 普 通 物 理 經 濟 學 微 積 分 會 計 學 民 雄 校 區 宿 舍 教 育 統 計 97 年 11 月 27 日 至 98 年 1 月 15 日 每 周 四 晚 上 7:30-9:30 98 年 1 月 8 日 至 98 年 1 月 15 日 每 周 四 晚 上 7:30-9:30 97 年 11 月 25 日 至 98 年 1 月 6 日 每 周 二 晚 上 7:30-9:30 97 年 11 月 26 日 至 98 年 1 月 7 日 每 周 三 晚 上 7:30-9:30 97 年 11 月 17 日 至 98 年 1 月 8 日 每 周 四 晚 上 7:30-9:30 98 年 11 月 19 日 至 98 年 1 月 7 日 每 周 三 晚 上 8:00-10:00 蘭 潭 宿 舍 二 舍 地 下 室 會 議 室 蘭 潭 宿 舍 二 舍 地 下 室 會 議 室 ( 中 )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會 議 室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會 議 室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會 議 室 民 雄 宿 舍 綠 園 一 舍 研 習 室 應 數 所 碩 一 吳 加 縈 光 電 所 碩 一 許 銘 泰 管 研 一 尤 乃 幼 管 研 一 賴 德 信 管 研 一 李 柏 勳 國 教 所 碩 一 黃 裕 文 陳 銘 峰 依 學 生 期 中 考 成 績 不 及 格 率 偏 高 及 同 學 意 願 之 科 目 進 行 同 儕 輔 導 教 學

191 主 辦 宿 舍 校 區 蘭 潭 校 區 宿 舍 民 雄 校 區 宿 舍 嘉 義 大 學 97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宿 舍 同 儕 輔 導 課 後 教 學 課 程 名 稱 上 課 時 段 上 課 地 點 志 工 老 師 人 數 普 通 物 理 有 機 化 學 微 積 分 語 言 學 概 論 98 年 3 月 3 日 至 98 年 6 月 16 日 每 週 二 PM19:30~21:30 98 年 3 月 4 日 至 98 年 6 月 17 日 每 週 三 PM19:30~21:30 98 年 3 月 5 日 至 98 年 6 月 18 日 每 週 四 PM19:30~21:30 98 年 4 月 14 至 98 年 6 月 9 日 每 週 二 PM19:00~21:00 每 週 二 PM19:30~21:30 每 週 三 PM19:30~21:30 每 週 四 PM19:30~21:30 蘭 潭 宿 舍 二 舍 地 下 室 會 議 室 蘭 潭 宿 舍 二 舍 地 下 室 會 議 室 蘭 潭 宿 舍 二 舍 地 下 室 會 議 室 民 雄 綠 園 一 舍 研 習 室 光 電 所 碩 一 許 銘 泰 應 化 所 碩 二 吳 木 元 應 數 所 碩 一 吳 佳 縈 應 外 所 碩 二 朱 家 瑩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管 理 所 碩 一 會 計 學 會 議 室 李 柏 勳 新 民 校 區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管 理 所 碩 一 經 濟 學 宿 舍 會 議 室 吳 俞 樺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管 理 所 碩 一 微 積 分 會 議 室 賴 德 信 依 學 生 期 中 考 成 績 不 及 格 率 偏 高 及 同 學 意 願 之 科 目 進 行 同 儕 輔 導 教 學 嘉 義 大 學 98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宿 舍 同 儕 輔 導 課 後 教 學 主 辦 宿 舍 校 區 課 程 名 稱 上 課 時 段 上 課 地 點 志 工 老 師 人 數 新 民 校 區 宿 舍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98 年 12 月 22 日 至 99 年 1 月 20 日 每 周 二 PM 19:30~21:00 98 年 12 月 22 日 至 99 年 1 月 20 日 每 周 四 晚 上 7:30-9:30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會 議 室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會 議 室 管 研 一 高 佳 錦 管 研 一 粘 清 旻 依 學 生 期 中 考 成 績 不 及 格 率 偏 高 及 同 學 意 願 之 科 目 進 行 同 儕 輔 導 教 學

192 主 辦 宿 舍 校 區 蘭 潭 校 區 宿 舍 民 雄 校 區 宿 舍 新 民 校 區 宿 舍 嘉 義 大 學 98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宿 舍 同 儕 輔 導 課 後 教 學 課 程 名 稱 上 課 時 段 上 課 地 點 志 工 老 師 人 數 微 積 分 語 言 學 概 論 音 韻 學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99 年 4 月 14 日 至 98 年 6 月 23 日 每 週 三 PM19:30~21:30 99 年 4 月 7 至 98 年 6 月 23 日 每 週 一 PM18:00~20: 年 4 月 7 至 98 年 6 月 23 日 每 週 三 PM18:00~20: 年 5 月 18 日 至 99 年 6 月 22 日 每 周 三 PM 19:30~21:00 99 年 5 月 18 日 至 99 年 6 月 22 日 每 周 二 PM 19:30~21:00 蘭 潭 宿 舍 六 舍 會 議 室 民 雄 綠 園 一 舍 研 習 室 民 雄 綠 園 一 舍 研 習 室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會 議 室 新 民 宿 舍 一 樓 會 議 室 土 木 所 碩 一 陳 奕 任 應 外 所 碩 一 張 君 瑜 應 外 所 碩 一 張 君 瑜 管 研 一 高 佳 錦 管 研 一 粘 清 旻 依 學 生 期 中 考 成 績 不 及 格 率 偏 高 及 同 學 意 願 之 科 目 進 行 同 儕 輔 導 教 學 本 學 期 課 程 陸 續 開 課 輔 導 中 x x x X X 186

193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1 年 度 學 習 攜 手 輔 導 實 施 規 畫 一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為 學 習 落 後 學 生 提 升 學 科 學 習 成 就, 藉 由 攜 手 輔 導 員 (ETP Excellent Tutor Program) 進 行 課 後 輔 導, 使 之 提 升 學 習 效 能 二 實 施 對 象 及 申 請 方 式 ( 一 )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 由 導 師 ( 含 主 任 導 師 ) 評 估 已 有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學 分 數 達 該 學 習 修 習 學 分 總 數 二 分 之 一 者 期 初 期 中 預 警 考 試 學 科 成 績 不 及 格 者 或 基 礎 學 科 學 力 競 賽 落 後 於 該 班 修 課 學 生 總 數 後 10% 者, 提 出 申 請 ( 二 ) 以 學 科 為 單 位 : 由 授 課 老 師 於 學 期 中 視 學 生 學 習 狀 態 期 中 考 試 成 績, 提 出 申 請 ( 三 ) 授 課 老 師 或 導 師 ( 含 主 任 導 師 ) 填 寫 申 請 表, 並 推 薦 攜 手 輔 導 員 送 本 中 心 三 受 輔 學 生 每 組 應 達 3 人 以 上 四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於 101 年 3 月 至 5 月 提 出 申 請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於 101 年 9 月 至 10 月 提 出 申 請 每 學 科 10 小 時 為 原 則, 本 中 心 得 視 其 輔 導 成 效 予 以 調 整 輔 導 時 數 五 擔 任 輔 導 人 員 每 執 行 一 次 輔 導 需 填 寫 報 告 書, 每 月 30 日 前 提 交 ; 當 學 期 整 體 成 果 報 告 分 別 於 6 月 30 日 及 11 月 30 日 送 本 中 心 六 本 要 點 未 盡 事 宜 依 本 中 心 之 公 告 辦 理 187

194 附 錄 A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系 列 講 座 ( 一 ) 演 講 者 : 簡 麗 環 董 事 長 時 間 :101 年 5 月 2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5:30 地 點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室 講 題 : 職 場 成 功 寶 典 由 於 所 上 多 數 同 學 皆 有 參 加 公 職 考 試 的 經 歷, 同 學 紛 紛 向 所 長 及 所 內 老 師 提 及 關 於 公 職 考 試 的 應 試 技 巧 及 相 關 資 訊 的 需 求, 因 此 所 長 特 地 於 101 年 5 月 2 日 星 期 三 邀 請 了 嘉 義 大 學 新 民 校 區 企 管 系 的 簡 麗 環 老 師, 來 為 公 共 所 的 同 學 進 行 一 場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的 講 座 在 簡 麗 環 老 師 生 動 且 充 實 的 演 講 後, 相 信 公 共 所 的 同 學 都 感 到 此 次 講 座 為 自 己 帶 來 更 多 的 啟 發 以 及 對 未 來 的 方 向 簡 麗 環 老 師 演 講 過 程 公 共 所 學 生 聆 聽 演 講 簡 麗 環 老 師 演 講 過 程 公 共 所 學 生 聆 聽 演 講 188

195 附 錄 B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系 列 講 座 ( 二 ) 演 講 者 : 戴 勝 益 董 事 長 時 間 :101 年 10 月 17 日 ; 下 午 1:30 地 點 : 國 際 會 議 廳 題 目 : 敢 拼 能 賺 愛 玩 公 共 政 策 所 學 生 於 會 場 聆 聽 演 講 ( 一 ) 公 共 政 策 所 學 生 於 會 場 聆 聽 演 講 ( 二 )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長 與 學 生 聆 聽 演 講 ( 一 )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長 與 學 生 聆 聽 演 講 ( 二 ) 公 共 政 策 所 師 生 聆 聽 演 講 公 共 政 策 所 學 生 聆 聽 演 講 189

196 主 講 人 戴 勝 益 董 事 長 演 說 ( 一 ) 主 講 人 戴 勝 益 董 事 長 演 說 ( 二 ) 邱 義 源 校 長 致 詞 戴 勝 益 董 事 長 與 眾 位 師 長 合 影 190

197 附 錄 C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系 列 講 座 ( 三 ) 演 講 者 : 張 月 華 畢 業 校 友 時 間 :101 年 11 月 28 日 ; 下 午 1:30-3:10 地 點 : 政 策 所 332 會 議 室 題 目 : 我 如 何 準 備 論 文 寫 作 所 長 介 紹 月 華 學 姐 張 月 華 學 姐 細 心 講 解 以 PPT 形 式 暢 談 寫 作 的 心 路 歷 程 同 學 仔 細 聆 聽 情 形 全 神 貫 注 的 聽 眾 們 會 後 大 夥 兒 快 樂 的 合 影 191

198 附 錄 D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職 涯 發 展 與 公 職 考 試 系 列 講 座 ( 四 ) 演 講 者 : 考 試 院 翁 千 惠 科 長 時 間 :101 年 12 月 19 日 下 午 1:20-3:10 地 點 : 圖 書 館 地 下 室 演 講 廳 講 題 : 決 定 自 己 的 路 - 認 識 國 家 考 試 科 長 介 紹 國 家 考 試 制 度 演 講 的 題 目 當 天 宣 傳 的 看 板 科 長 認 真 的 神 情 政 策 所 學 生 踴 躍 參 加 政 策 所 學 生 踴 躍 參 加 192

199 附 錄 建 置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範 例 張 月 華 履 歷 表 姓 名 : 張 性 別 :F 身 高 :164 國 籍 : 中 華 民 國 地 址 : 台 南 縣 永 康 市 二 王 里 11 鄰 永 二 街 393 巷 弄 號 手 機 :09802 系 所 : 碩 士 班 英 文 姓 名 :Jang^ 出 生 日 期 :1960/4/27 體 重 : s @mail.ncyu.edu.tw 電 話 : 工 作 實 習 : 天 主 教 / 聖 名 幼 稚 園 / 中 班 學 生 / 實 習 教 師 /2000.2~ 志 工 社 團 : 天 主 教 / 監 獄 牧 靈 / 慕 道 員 /2008.7~ 服 務 經 驗 : 教 育 部 / 農 工 / 訓 導 處 / 教 官 / ~ 教 育 部 / 新 化 高 工 / 訓 導 處 / 軍 訓 教 官 / ~ 教 育 部 / 高 工 / 訓 導 處 / 軍 訓 教 官 / ~ 教 育 部 / 科 技 大 學 / 學 務 處 / 教 官 / ~ 教 育 部 / 科 技 大 學 / 學 務 處 / 校 安 人 員 / ~ 科 技 大 學 / 實 業 公 司 / 學 生 餐 廳 / 經 理 / ~ My Skills: 教 育 部 / 科 技 大 學 / 學 務 處 /2003~2009 證 照 / 專 長 : 衛 生 署 / 基 本 救 命 術 指 導 員 合 格 證 書 / /BC 課 外 活 動 : 廣 播 公 司 / 古 都 電 台 / 主 持 心 靈 暖 暖 包 節 目 / 特 別 來 賓 / ~ 競 賽 / 獲 獎 : 教 官 授 課 評 鑑 / 台 南 縣 聯 絡 處 / 第 2 名 //1998.5~ 科 技 大 學 / 幼 保 系 / ~ 個 人 姓 張 名, 家 住 台 南 市, 已 婚, 育 一 兒 一 女, 皆 已 就 讀 大 學 中 個 人 自 1978 年 高 中 畢 業, 擔 任 一 年 幼 教 老 師, 隔 年 進 入 工 作, 從 事 部 隊 巡 迴 政 教 工 作, 為 期 4 年 1983 年 考 取 教 官, 受 訓 一 年 後, 分 發 台 南 縣 北 門 農 工, 服 務 7 年 之 後 轉 調 台 南 縣 新 化 高 工, 服 務 4 年,1996 年 申 調 至 台 南 高 工, 服 務 7 年 此 期 間 完 成 大 學 二 技 學 資 2001 年 復 調 任 科 技 大 學, 服 務 4 年 後 於 2008 年 以 中 校 位 階 退 休 隔 年 9 月 考 入 嘉 義 大 學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就 讀 迄 今 此 期 間 於 2009 年 9 月 經 學 校 餐 廳 民 營 企 業 聘 任 為 餐 廳 經 理, 服 務 半 年 即 提 出 辭 呈, 專 心 研 究 所 課 業 個 人 服 務 教 職 計 29 年 餘, 期 間 充 滿 工 作 熱 忱, 並 為 一 虔 誠 天 主 教 徒, 敬 天 愛 人, 性 格 低 調, 處 事 積 極, 與 人 為 善, 作 育 英 才, 與 學 生 共 度 一 堂 的 快 樂 歲 月, 成 為 此 生 難 忘 的 記 憶 工 作 期 間 全 力 投 入 教 職, 擔 任 教 學 與 生 活 輔 導 及 宿 舍 管 理, 生 活 充 實 而 忙 碌 也 因 此 心 繫 進 修 未 能 如 願 在 軍 旅 教 官 生 涯 結 束, 經 同 事 通 識 中 心 何 教 授 鼓 勵, 於 2009 年 考 入 本 校, 實 現 繼 續 讀 書 的 夢 想 面 對 未 來, 順 其 自 然, 然 仍 不 忘 情 教 學 工 作, 一 切 隨 緣... 值 得 一 提, 在 嘉 大 離 家 遠 了 些, 長 途 奔 波 卻 樂 此 不 疲 讀 書 最 樂, 退 休 後 才 深 切 領 悟 到, 目 前 邊 修 習 課 業, 邊 協 辦 所 務, 忙 碌 的 怡 然 自 得, 倒 也 忘 卻 了 煩 惱, 人 生 苦 短, 找 尋 快 樂 的 自 我, 何 樂 不 為 呢? 初 期 目 標 : 初 期 目 標 完 成 碩 士 學 位 中 期 目 標 : 中 期 目 標 選 擇 自 己 有 興 趣 的 技 藝 如 水 電 維 修 電 腦 軟 硬 體 資 訊 ' 等 繼 續 進 修 長 期 目 標 : 長 期 目 標 決 定 是 否 繼 續 升 學 博 士 班 193

200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與 輔 導 午 餐 會 報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07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17:30 開 會 地 點 : 幸 福 路 100 號 ( 嘉 義 市 大 雅 路 一 段 739 號 ) 所 長 : 先 跟 大 家 說 明, 我 們 11 月 24 日 要 去 爬 獨 立 山, 是 育 明 同 學 的 提 議, 我 覺 得 不 錯, 這 是 我 們 受 到 戴 勝 益 董 事 長 的 感 染, 這 是 很 好 的 聯 誼 活 動 所 以 在 24 日 由 發 起 人 來 獨 立 山 健 行, 這 是 很 好 的 師 生 聯 誼, 之 前 都 沒 有 過 請 各 位 踴 躍 參 與, 自 由 報 名 第 二 件 事, 主 要 是 今 天 新 生 迎 新 會, 全 所 師 生 聯 誼, 藉 由 這 個 機 會 大 家 聚 一 聚, 還 有 聽 聽 看 大 家 上 了 課 以 後, 同 學 們 有 沒 有 需 要 老 師 幫 忙 的 我 們 有 逐 漸 在 落 實 上 學 期 各 位 所 提 出 的 建 議, 如 果 有 尚 未 做 到 的 部 分, 同 學 們 也 可 以 在 今 天 提 出 來 11/28 邀 請 月 華 學 姐 來 和 我 們 談 一 談 論 文 寫 作 的 技 巧, 一 月 多 的 時 候 邀 請 目 前 就 讀 中 興 大 學 博 士 班 的 學 長, 因 此 這 學 期 會 有 兩 位 學 長 姐 來 跟 我 們 分 享 論 文 寫 作 需 要 考 試 輔 導 的 同 學, 歡 迎 隨 時 找 老 師 輔 導, 我 們 非 常 關 心 各 位 同 學 將 來 考 試 就 業 的 問 題, 會 盡 量 幫 忙 各 位 也 期 望 各 位 導 師 也 可 以 召 開 各 別 的 班 級 輔 導, 這 是 第 三 件 事 第 四 件 事 就 是 我 們 在 11/23 召 開 自 評, 那 天 需 要 同 學 幫 忙, 盡 量 能 到, 這 代 表 所 的 向 心 力, 並 協 助 所 上 事 務, 需 要 上 班 的 同 學, 可 以 先 跟 我 們 說 附 件 : 1.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自 我 評 鑑 訪 評 行 程 表 2. 核 心 能 力 與 開 設 課 程 對 應 圖 3. 基 本 認 可 要 素 檢 核 表 ( 系 所 評 鑑 ) 所 長 說 明 會 議 主 旨 老 師 們 及 同 學 們 專 注 地 聆 聽 老 師 同 學 們 專 注 地 聆 聽 老 師 和 同 學 們 愉 快 地 用 餐 194

201 老 師 和 同 學 們 餐 後 閒 話 家 常 老 師 和 同 學 們 談 天 說 地 和 樂 融 融 所 長 和 同 學 熱 烈 地 討 論 碩 一 碩 二 相 見 歡 195

202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學 術 著 作 執 行 計 畫 一 覽 表 陳 淳 斌 老 師 學 術 著 作 執 行 計 畫 一 覽 表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期 刊 論 文 專 書 及 專 書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專 書 / 期 刊 名 稱 出 版 單 位 主 編 / 作 者 98 專 書 嘉 義 縣 志 - 政 事 志 嘉 義 縣 政 府 99 專 書 論 文 北 京 共 識 與 華 盛 頓 共 識 : 中 國 模 式 VS. 美 國 模 式? 全 球 金 融 大 海 嘯 和 中 國 發 展 的 政 治 經 濟 : 政 府 政 策 市 場 經 濟 與 社 會 階 級 之 分 析 海 峽 學 術 出 版 社 宋 鎮 照 等 99 專 書 論 文 中 國 政 治 發 展 : 地 方 基 層 政 治 改 革 的 發 展 與 趨 勢 全 球 金 融 大 海 嘯 和 中 國 發 展 的 政 治 經 濟 : 政 府 政 策 市 場 經 濟 與 社 會 階 級 之 分 析 海 峽 學 術 出 版 社 宋 鎮 照 等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研 討 會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會 議 日 期 研 究 會 名 稱 主 辦 單 位 其 他 說 明 98 研 討 會 論 文 98 研 討 會 論 文 98 研 討 會 論 文 99 研 討 會 論 文 99 研 討 會 論 文 99 研 討 會 論 文 學 生 社 團 評 鑑 對 社 團 發 展 與 效 益 嘉 義 縣 鄉 鎮 長 的 日 常 工 作 : 以 三 個 鄉 鎮 縣 轄 市 為 例 2009 年 嘉 義 縣 縣 長 選 舉 分 新 中 國 基 層 政 治 改 革 的 發 展 與 趨 勢 我 國 實 施 不 在 籍 投 票 制 度 設 計 與 挑 戰 中 國 政 治 發 展 : 地 方 基 層 政 治 改 革 的 發 展 與 趨 勢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工 作 傳 承 研 討 會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第 五 屆 嘉 義 研 究 學 術 研 討 會 嘉 義 縣 政 府 台 海 局 勢 展 望 學 術 研 討 會 區 域 發 展 與 地 方 治 理 兩 岸 三 地 學 術 研 討 會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國 關 院 兩 岸 研 究 所 上 海 台 灣 研 究 所 及 上 海 市 台 灣 研 究 會 合 辦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民 意 學 會 不 在 籍 投 票 政 策 規 畫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灣 競 爭 力 論 壇 全 球 金 融 大 海 嘯 和 中 國 發 展 的 政 治 經 濟 : 政 府 政 策 市 場 經 濟 與 社 會 階 級 之 分 析 研 討 會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政 治 系 學 年 度 執 行 計 畫 年 度 類 別 計 畫 名 稱 經 費 執 行 期 間 其 他 說 明 94 計 畫 嘉 義 縣 志 政 事 志 300 萬 94 年 -97 年 99 計 畫 2010 年 台 灣 燈 會 民 眾 滿 意 度 調 查 40 萬 99 年 1 月 -99 年 5 月 196

203 許 志 雄 老 師 學 術 著 作 執 行 計 畫 一 覽 表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期 刊 論 文 專 書 及 專 書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專 書 / 期 刊 名 稱 出 版 單 位 主 編 / 作 者 99 期 刊 論 文 人 權 與 保 護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學 報 嘉 義 大 學 99 期 刊 論 文 職 業 規 制 與 保 留 的 違 憲 審 查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六 四 九 號 解 釋 評 析 法 學 新 論 99 專 書 論 文 憲 法 秩 序 之 變 動 元 照 出 版 社 許 志 雄 100 專 書 論 文 揭 穿 中 華 民 國 百 年 真 相 台 灣 歷 史 學 會 合 著, 張 炎 憲 李 福 鐘 100 專 書 論 文 修 憲 公 民 投 票 國 際 社 會 公 民 投 票 的 類 型 與 實 踐 新 學 林 陳 隆 志 陳 文 賢 101 專 書 論 文 憲 法 的 正 當 性 問 題 台 灣 制 憲 之 路 邁 向 正 常 化 國 家 新 台 灣 國 策 智 庫 許 志 雄 李 明 峻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研 討 會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會 議 日 期 研 究 會 名 稱 主 辦 單 位 其 他 說 明 研 討 會 論 文 國 家 機 密 特 權 與 國 務 機 要 費 案 研 討 會 論 文 國 家 定 位 變 化 下 的 主 權 與 人 權 國 家 安 全 與 相 關 法 制 座 談 會 台 灣 地 位 與 中 華 民 國 體 制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灣 法 學 會 台 灣 教 授 協 會 台 灣 新 世 紀 文 教 基 金 會 197

204 陳 佳 慧 老 師 學 術 著 作 執 行 計 畫 一 覽 表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期 刊 論 文 專 書 及 專 書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專 書 / 期 刊 名 稱 出 版 單 位 主 編 / 作 者 98 期 刊 論 文 和 平 協 議 的 可 能 性 與 挑 戰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學 報 嘉 義 大 學 98 期 刊 論 文 論 和 平 理 念 架 構 下 的 國 家 自 衛 權 思 與 言 99 期 刊 論 文 論 生 命 政 治 與 戰 爭 中 華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99 專 書 民 主 人 權 與 法 治 新 文 京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專 書 性 別 議 題 與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研 討 會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會 議 日 期 研 究 會 名 稱 主 辦 單 位 其 他 說 明 研 討 會 論 文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的 理 念 與 設 計 以 民 主 與 法 治 課 程 為 例 年 海 峽 兩 岸 通 識 教 育 研 討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辦 研 討 會 論 文 和 平 協 議 的 可 能 性 與 挑 戰 民 進 黨 與 兩 岸 關 係 研 討 會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暨 台 灣 研 究 所 主 辦 東 海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舉 辦 研 討 會 論 文 縣 市 合 併 升 格 之 標 準 與 影 響 - 從 雲 嘉 嘉 未 獲 升 格 新 區 劃 新 思 維 :2010 年 地 方 自 治 新 局 的 開 創 與 展 望 研 討 會 學 年 度 執 行 計 畫 年 度 類 別 計 畫 名 稱 經 費 執 行 期 間 其 他 說 明 97 計 畫 97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優 質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計 畫 - 憲 法 與 立 國 精 神 計 畫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優 質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計 畫 - 人 權 與 法 律

205 莊 淑 瓊 老 師 學 術 著 作 執 行 計 畫 一 覽 表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期 刊 論 文 專 書 及 專 書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專 書 / 期 刊 名 稱 出 版 單 位 主 編 / 作 者 98 期 刊 論 文 再 看 社 區 營 造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府 際 關 係 研 究 通 訊 100 專 書 論 文 網 絡 治 理 與 社 區 人 力 資 源 - 童 軍 發 展 之 社 會 人 力 資 本 觀 點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創 始 100 年 學 術 論 文 集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總 會 謝 政 諭 101 專 書 老 人 社 會 工 作 心 理 出 版 社 暨 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學 系 施 振 典 莊 淑 瓊 秦 秀 蘭 等 譯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研 討 會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會 議 日 期 研 究 會 名 稱 主 辦 單 位 其 他 說 明 98 研 討 會 論 文 社 區 營 造 研 究 典 範 移 轉 探 討 2009/10/ 研 討 會 論 文 國 際 性 研 討 會 論 文 國 際 性 研 討 會 論 文 100 研 討 會 論 文 101 研 討 會 論 文 101 研 討 會 論 文 山 坡 地 管 理 之 政 府 職 能 與 角 色 分 析 To Live Culturally or Not? Analyz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Local Cultural Activities from A Consumer Behavior Perspective. Institutional Choice for Rural Development: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on Taiwanese Experiences. 網 絡 治 理 與 社 區 人 力 資 源 - 童 軍 發 展 之 社 會 人 力 資 本 觀 點 社 區 防 災 政 策 順 服 與 公 共 參 與 之 關 連 研 究 初 探 政 府 決 策 與 正 義 思 量 - 論 中 油 高 雄 廠 遷 廠 議 題 2009/10/ /7/ /7/ /10/ /10/ /12/21 中 國 武 漢 第 四 屆 海 峽 兩 岸 管 理 科 學 論 壇 暨 第 二 屆 兩 岸 企 業 家 精 神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灣 公 共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年 度 研 討 會 Paper was presented in The Seventeen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Learning in Hong Kong Paper was presented in The Nin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in Turkey. 童 軍 社 區 發 展 與 公 民 社 會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南 華 大 學 當 代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分 配 與 公 平 正 義 : 南 部 觀 點 系 列 論 壇 中 國 湖 北 武 漢 大 學 台 灣 公 共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ird-Sector Research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嘉 義 市 童 軍 會 南 華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碩 士 班 新 台 灣 人 文 教 基 金 會 莊 淑 瓊 石 崇 賢 葉 佩 青 廖 坤 榮 張 長 義 黃 錦 堂 莊 淑 瓊 Su Chong Chuang, Shyh-Huei Hwang, Chiu-Hsueh Liu, and Chong-Xian Shi Kun-Jung Liao, Su Chong Chuang 199

206 學 年 度 執 行 計 畫 年 度 類 別 計 畫 名 稱 經 費 執 行 期 間 其 他 說 明 96 計 畫 96 計 畫 97 計 畫 嘉 義 市 地 方 文 化 館 輔 導 團 計 畫 委 託 服 務 案 96 年 度 民 意 與 商 情 調 查 就 業 學 程 計 畫 嘉 義 市 97 年 度 社 區 營 造 計 畫 委 託 服 務 案 130 萬 / 計 畫 主 持 嘉 義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委 託 57 萬 / 計 畫 主 持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委 託 330 萬 / 計 畫 主 持 嘉 義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委 託 98 計 畫 山 坡 地 管 理 之 政 府 職 能 與 角 色 分 析 90 萬 / 部 份 協 同 主 持 嘉 義 縣 98 年 度 縣 市 層 級 社 區 營 造 輔 導 98 計 畫 計 畫 暨 嘉 義 縣 社 區 產 業 文 化 加 值 與 升 98 計 畫 99 計 畫 100 計 畫 100 計 畫 100 計 畫 級 輔 導 子 計 畫 98 年 嘉 義 市 地 方 文 化 館 第 二 期 計 畫 第 2 類 99 年 嘉 義 市 地 方 文 化 館 第 二 期 計 畫 第 2 類 99 年 前 進 NPO: 圓 一 個 讓 世 界 更 美 好 的 夢 100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C2-3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C 類 領 導 與 溝 通 尖 兵 課 程 計 畫 100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C2-3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C 類 公 民 養 成 課 程 計 畫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 台 灣 公 共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247 萬 / 協 同 主 持 嘉 義 縣 政 府 文 化 處 90 萬 / 計 畫 主 持 嘉 義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委 託 80 萬 / 計 畫 主 持 嘉 義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委 託 72 萬 / 計 畫 主 持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委 託 1 萬 嘉 義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2.3 萬 嘉 義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200

207 陳 希 宜 老 師 學 術 著 作 執 行 計 畫 一 覽 表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研 討 會 論 文 年 度 類 別 論 文 名 稱 會 議 日 期 研 討 會 名 稱 主 辦 單 位 其 他 說 明 100 研 討 會 論 文 全 球 治 理 與 非 營 利 組 織 合 作 以 童 軍 教 育 之 實 踐 為 例 100 研 討 會 論 文 台 灣 技 職 教 育 通 識 課 程 的 教 學 與 趨 勢 101 研 討 會 論 文 The Future Integration Trend for Southeast Asia? A Case Study on Singapore-Johor-Riao Growth Triangle 101 國 際 性 研 討 The Future Integration 會 論 文 Trend for East Asia? A Case Study on the Economic Zone on the West Coast of Taiwan Strait 童 軍 社 區 發 展 與 公 民 社 會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海 峽 兩 岸 應 用 性 ( 技 術 與 職 業 ) 高 等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灣 的 東 南 亞 區 域 研 究 年 度 研 討 會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會 上 海 第 二 工 業 大 學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MPSA Conference 2013 Midwest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Chicago 學 年 度 執 行 計 畫 年 度 類 別 計 畫 名 稱 經 費 執 行 期 間 其 他 說 明 100 計 畫 1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C2-3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計 畫 融 入 C 類 公 民 養 成 課 程 全 球 化 與 多 元 文 化 授 課 教 師 100 計 畫 101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C2-3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計 畫 融 入 C 類 公 民 養 成 課 程 全 球 化 與 多 元 文 化 ( 法 - 核 )

208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申 請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一 覽 表 姓 名 申 請 年 度 計 畫 類 別 計 畫 名 稱 陳 佳 慧 96 新 進 人 員 研 究 計 論 台 灣 性 別 政 治 的 理 論 與 應 用 畫 陳 佳 慧 97 新 進 人 員 研 究 計 畫 陳 佳 慧 98 新 進 人 員 研 究 計 畫 國 際 反 恐 合 作 與 和 平 權 發 展 之 研 究 - 以 911 事 件 後 的 日 本 為 例 論 和 平 權 理 念 下 的 和 平 協 議 類 型 與 應 用 陳 佳 慧 99 一 般 型 研 究 計 畫 論 和 平 協 議 的 類 型 與 應 用 陳 佳 慧 101 一 般 型 研 究 計 畫 論 哈 伯 瑪 斯 與 羅 爾 斯 的 共 識 哲 學 與 應 用 - 以 審 議 式 民 主 為 基 礎 莊 淑 瓊 99 一 般 型 研 究 計 畫 永 續 社 區 社 會 資 本 社 區 賦 能 與 志 願 服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陳 希 宜 102 一 般 型 研 究 計 畫 UNESCO 國 際 成 人 教 育 會 議 的 發 展 脈 絡 及 後 續 行 動 之 研 究 : 年 的 歷 史 性 分 析 202

209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年 度 專 業 服 務 情 形 1. 陳 淳 斌 甲 擔 任 校 內 專 業 服 務 ( 校 內 行 政 委 員 會 委 員 籌 辦 學 術 會 議 等 ) 學 年 度 - 學 期 服 務 課 外 活 動 組 組 長 國 防 與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所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委 員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育 實 習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通 識 教 育 學 報 編 輯 委 員 會 委 員 九 十 九 年 度 傑 出 校 友 選 拔 委 員 會 委 員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師 培 中 心 教 育 學 程 諮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師 培 中 心 招 生 甄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體 育 運 動 績 優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人 文 藝 術 學 院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教 育 實 習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委 員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校 特 聘 教 授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校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校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諮 詢 委 員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長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蔡 美 玲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評 會 委 員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評 會 委 員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教 評 會 委 員 通 識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203

210 擔 任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主 任 導 師 本 校 校 教 評 委 員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進 修 推 廣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筆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兼 總 幹 事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新 進 初 任 謝 士 雲 教 師 之 輔 導 老 師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擔 任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進 修 推 廣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甄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兼 總 幹 事 擔 任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進 修 推 廣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指 考 成 績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兼 總 幹 事 擔 任 本 校 特 聘 教 授 審 查 委 員 擔 任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進 修 推 廣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統 測 成 績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兼 總 幹 事 擔 任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進 修 推 廣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測 成 績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兼 總 幹 事 擔 任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命 題 閱 卷 委 員 擔 任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張 月 華 論 文 張 美 惠 口 試 委 員 擔 任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入 學 考 試 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兼 總 幹 事 擔 任 本 校 100 學 年 度 進 修 推 廣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筆 試 入 學 招 生 工 作 預 備 監 試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舉 辦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辦 人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擔 任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長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小 組 審 查 委 員 嘉 義 大 學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諮 詢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蔡 美 玲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評 會 委 員 本 校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評 會 委 員 嘉 義 大 學 校 教 評 會 委 員 204

211 乙 最 近 三 年 擔 任 校 外 專 業 服 務 ( 政 府 機 構 學 術 機 構 或 團 體 之 要 職 委 員 會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評 鑑 委 員 等 ) 年 度 項 目 擔 任 職 務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地 方 行 政 與 地 方 政 府 命 題 委 員 中 正 大 學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口 試 委 員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卓 越 台 灣 協 進 會 常 務 監 事 台 灣 民 意 調 查 學 會 民 主 與 法 治 組 召 集 人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內 政 組 特 約 研 究 員 擔 任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中 正 大 學 學 生 蔡 育 輝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中 正 大 學 學 生 林 文 華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中 正 大 學 學 生 何 聰 祺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9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外 交 領 事 人 員 及 口 試 委 員 國 際 新 聞 人 員 考 試 調 查 局 調 查 人 員 環 球 科 技 大 學 新 進 兼 任 教 師 論 文 審 查 人 中 正 大 學 傑 出 通 識 教 育 教 師 遴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南 華 大 學 兩 岸 地 方 政 府 經 濟 發 展 角 色 研 究 論 文 擔 任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205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委 員 環 球 科 技 大 學 新 進 兼 任 教 師 論 文 審 查 人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師 昇 等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南 華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所 政 策 研 究 學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報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財 團 法 人 財 經 立 法 促 進 院 法 政 文 教 研 究 教 授 委 員 所 學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暨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評 鑑 委 員 委 員 - 台 南 大 學 台 東 大 學 行 政 院 青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101 年 青 年 政 策 論 評 選 委 員 壇 地 方 論 壇 行 政 院 青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101 年 青 年 政 策 論 評 選 委 員 壇 - 全 國 會 議 稻 江 管 理 學 院 100 學 年 度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學 者 代 表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院 教 師 評 審 會 委 員 行 政 院 青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101 年 青 年 團 隊 政 複 審 委 員

212 策 研 發 競 賽 中 正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學 口 試 委 員 位 論 文 學 年 度 台 南 市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聯 合 介 聘 甄 選 委 員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嘉 義 大 學 行 政 院 原 民 會 101 年 度 原 住 民 學 生 昇 學 優 待 取 得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考 試 試 務 主 任 南 華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社 科 院 教 師 評 鑑 委 員 會 委 員 南 華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社 科 院 院 務 會 議 及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丙 最 近 三 年 擔 任 國 內 外 專 業 期 刊 或 學 報 之 編 輯 或 顧 問 : 年 度 專 業 期 刊 或 學 報 名 稱 擔 任 職 務 99 通 識 教 育 學 報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通 識 學 報 第 八 期 編 輯 委 員 會 委 員 100 通 識 教 育 學 報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通 識 學 報 第 九 期 編 輯 委 員 會 委 員 丁 最 近 三 年 校 內 外 相 關 演 講 與 指 導 : 日 期 邀 請 單 位 活 動 或 研 習 名 稱 演 講 指 導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專 題 演 講 中 華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系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與 公 民 教 育 系 專 題 演 講 戊 最 近 三 年 參 與 校 內 外 相 關 研 習 或 研 討 會 日 期 辦 理 單 位 研 習 名 稱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地 方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引 言 人 與 談 人 評 論 人 參 加 人 206

213 98.12 嘉 義 大 學 2009 年 海 峽 兩 岸 通 識 教 育 研 討 會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2010 年 企 業 法 律 風 險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會 嘉 義 大 學 史 地 系 區 域 史 地 研 究 第 三 屆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正 大 學 後 ECFA 兩 岸 新 局 : 兩 岸 農 業 經 貿 合 作 學 術 研 討 會 南 華 大 學 當 代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正 大 學 後 ECFA 兩 岸 新 局 :ECFA 帶 動 兩 岸 可 持 續 和 平 發 展 機 制 學 術 研 討 會 2. 許 志 雄 甲 擔 任 校 內 專 業 服 務 ( 校 內 行 政 委 員 會 委 員 籌 辦 學 術 會 議 等 ): 學 年 度 - 學 期 服 務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教 評 會 委 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評 會 委 員 法 規 審 查 小 組 委 員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教 評 會 委 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評 會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評 會 委 員 100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命 題 閱 卷 委 員 法 規 審 查 小 組 委 員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教 評 會 委 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評 會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評 會 委 員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命 題 閱 卷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法 規 審 查 小 組 委 員 乙 最 近 三 年 擔 任 校 外 專 業 服 務 ( 政 府 機 構 學 術 機 構 或 團 體 之 要 職 委 員 會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評 鑑 委 員 等 ): 年 度 項 目 擔 任 職 務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智 庫 新 台 灣 國 策 智 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著 作 審 查 國 立 勤 益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智 庫 新 台 灣 國 策 智 庫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著 作 審 查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智 庫 新 台 灣 國 策 智 庫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法 律 暨 政 治 學 群 審 查 台 灣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博 士 論 文 口 試 丙 最 近 三 年 擔 任 國 內 外 專 業 期 刊 或 學 報 之 編 輯 或 顧 問 : 207 董 事 顧 問 審 查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董 事 顧 問 審 查 人 審 查 委 員 董 事 顧 問 書 面 審 查 委 員 面 試 委 員 口 試 委 員

214 年 度 專 業 期 刊 或 學 報 名 稱 擔 任 職 務 月 旦 法 學 雜 誌 經 社 法 制 論 叢 台 大 法 學 論 叢 月 旦 法 學 雜 誌 台 灣 史 學 雜 誌 月 旦 法 學 雜 誌 台 大 法 學 論 叢 憲 政 時 代 丁 最 近 三 年 校 內 外 相 關 演 講 與 指 導 : 編 輯 顧 問 編 輯 顧 問 審 稿 委 員 編 輯 顧 問 審 查 人 編 輯 顧 問 審 稿 委 員 審 查 人 年 日 邀 請 單 位 活 動 或 研 習 名 稱 演 講 指 導 100 中 正 大 學 法 學 學 術 演 講 凱 達 格 蘭 學 校 凱 達 格 蘭 學 校 第 十 期 國 家 領 導 與 發 展 策 略 班 第 五 期 青 年 領 袖 夏 令 營

215 3. 陳 佳 慧 甲 擔 任 校 內 專 業 服 務 ( 校 內 行 政 委 員 會 委 員 籌 辦 學 術 會 議 等 ): 學 年 度 學 期 具 體 事 蹟 陳 述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評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推 薦 甄 選 招 生 委 員 會 口 試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評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99 1 兼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學 組 組 長 99 2 兼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學 組 組 長 99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99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99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典 範 與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教 師 期 末 成 果 發 表 會 審 查 委 員 99 1 融 任 入 嘉 南 平 原 元 素 通 識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99 2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99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99 2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98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98 2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98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委 員 98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98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典 範 與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教 師 期 末 成 果 發 表 會 審 查 委 員 98 1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98 2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98 2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98 2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98 2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師 期 末 成 果 發 表 會 審 查 委 員 98 2 融 入 嘉 南 平 原 元 素 通 識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乙 最 近 三 年 擔 任 校 外 專 業 服 務 ( 政 府 機 構 學 術 機 構 或 團 體 之 要 職 委 員 會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評 鑑 委 員 等 ): 年 度 項 目 擔 任 職 務 100 優 質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跨 領 域 成 果 發 表 會 審 查 委 員 100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100 國 立 東 華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口 試 委 員 100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審 查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99 全 國 原 住 民 族 研 究 論 文 發 表 會 審 查 委 員 99 南 華 大 學 歐 洲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209

216 99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暨 地 方 治 理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計 畫 口 試 委 員 99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暨 地 方 治 理 碩 士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99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98 南 華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98 東 華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98 東 華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口 試 委 員 98 全 國 原 住 民 族 研 究 論 文 發 表 會 審 查 委 員 丙 最 近 三 年 擔 任 國 內 外 專 業 期 刊 或 學 報 之 編 輯 或 顧 問 : 年 度 專 業 期 刊 或 學 報 名 稱 擔 任 職 務 99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第 八 期 通 識 學 報 執 行 編 輯 暨 編 輯 委 員 98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第 七 期 通 識 學 報 副 總 編 輯 98(1) 擔 任 通 識 教 育 報 創 刊 號 編 輯 委 員 98(2) 擔 任 通 識 教 育 報 第 2 期 編 輯 委 員 丁 最 近 三 年 校 內 外 相 關 演 講 與 指 導 : 年 度 邀 請 單 位 活 動 或 研 習 名 稱 演 講 指 導 100 自 來 水 公 司 100 嘉 義 大 學 受 邀 至 崇 仁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專 題 演 講 受 邀 至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小 專 題 演 講 受 邀 擔 任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學 科 研 習 專 題 主 講 人 受 邀 至 慈 濟 大 學 優 質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教 學 設 計 工 作 坊 專 題 演 講 99 嘉 義 大 學 99 嘉 義 縣 教 育 處 公 職 人 員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法, 台 灣 自 來 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區 管 理 處,101 年 6 月 15 日 新 進 教 師 共 識 營, 演 講 題 目 : 新 進 教 師 如 何 準 備 第 一 堂 課, 嘉 義 大 學 蘭 潭 校 區 電 算 中 心 二 樓, 演 講 題 目 : 性 別 平 等 與 性 騷 擾 演 講 題 目 : 性 別 平 等 與 性 騷 擾 演 講 題 目 : 反 恐 主 義 與 國 家 安 全 演 講 題 目 :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與 教 案 設 計 典 範 學 習 計 畫 教 學 助 理 研 習 工 作 坊 講 師, 演 講 題 目 : TA 工 作 須 知 嘉 義 縣 中 小 學 性 別 議 題 與 性 別 教 育 研 討 會 暨 讀 書 報 告 會 講 師, 演 講 題 目 : 性 別 與 法 律 關 注 議 題 210

217 99 東 吳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專 題 演 講 99 真 理 大 學 99 嘉 義 大 學 99 嘉 義 大 學 演 講 題 目 :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之 理 念 與 設 計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專 題 演 講, 演 講 題 目 著 作 權 與 數 位 教 材 之 製 作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校 能 混 程 教 學 研 習 講 師, 演 講 題 目 : 動 畫 腳 本 製 作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學 助 理 研 習 會 議, 演 講 題 目 : TA 領 導 討 論 必 勝 技 99 嘉 義 大 學 99 學 年 度 全 校 語 文 競 賽 辯 論 組 評 審 老 師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教 育 部 98 嘉 義 大 學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校 能 混 程 教 學 研 習 講 師, 演 講 題 目 : 教 學 平 台 運 用 - 線 上 繳 交 作 業 線 上 討 論 區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校 能 一 般 教 學 研 習 講 師, 演 講 題 目 : 大 學 教 師 班 級 管 理 方 法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典 範 學 習 計 畫 教 學 助 理 研 習 工 作 坊 講 師, 演 講 題 目 : TA 的 準 備 工 作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營 講 師, 演 講 題 目 : 你 ( 妳 )e 嗎? 嘉 大 輔 助 教 學 平 台 簡 介 與 運 用 參 加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學 助 理 期 初 研 習 營 講 師 : 演 講 題 目 TA 助 教 必 備 技 : 面 對 學 生 你 怎 麼 說 擔 任 教 育 部 全 國 創 用 CC 校 園 應 用 諮 詢 會 議 與 談 擔 任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卓 通 識 直 達 列 車 與 談 人 戊 近 三 年 參 與 校 內 外 通 識 教 育 相 關 研 習 或 研 討 會 : 日 期 辦 理 單 位 研 習 名 稱 100 嘉 義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智 慧 教 室 教 學 研 習 會 主 持 人 引 言 人 與 談 人 評 論 人 參 加 人 99 嘉 義 大 學 99 嘉 義 大 學 98 教 育 部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計 畫 (A D 類 ) 期 初 座 談 會 暨 教 學 助 理 研 習 會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教 育 部 全 國 創 用 CC 校 園 應 用 諮 詢 會 議, 地 點 :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1201 會 議 室,

218 98 98 中 正 大 學 法 律 學 系 教 育 部 嘉 義 大 學 教 政 所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東 海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98 嘉 義 大 學 國 際 兒 童 少 年 人 權 研 討 會, 指 導 單 位 : 內 政 部 兒 童 局, 地 點 : 法 學 院 大 法 庭, 開 放 大 陸 學 歷 採 認 及 招 收 陸 生 來 台 就 學 政 策 規 劃 及 配 套 措 施 公 聽 會, 地 點 : 嘉 義 市 育 樂 中 心,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混 程 教 學 研 習 -- 新 學 期 混 程 教 學 課 程 計 畫 與 申 請 說 明 會, 蘭 潭 圖 資 大 樓 電 算 中 心 二 樓 219 教 室,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混 程 教 學 研 習 -- 教 學 平 台 簡 易 功 能 介 紹, 蘭 潭 圖 資 大 樓 電 算 中 心 二 樓 219 教 室,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嘉 大 典 範 學 習 計 畫 教 學 助 理 研 習 工 作 坊,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行 政 大 樓 第 三 會 議 室,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典 範 學 習 通 識 課 程 暨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教 師 研 習 工 作 坊,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行 政 大 樓 第 三 會 議 室, 新 區 劃 新 思 維 :2010 年 地 方 自 治 新 局 的 開 創 與 展 望 研 討 會, 東 海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舉 辦,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混 程 教 學 推 廣 課 程 教 師 期 末 成 果 發 表 會, 電 算 中 心 會 議 室,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優 質 通 識 課 程 教 師 期 末 成 果 發 表 會, 行 政 大 樓 第 三 會 議 室,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典 範 學 習 通 識 課 程 教 師 期 末 成 果 發 表 會, 行 政 大 樓 第 三 會 議 室,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同 步 與 非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教 師 期 末 成 果 發 表 會, 行 政 大 樓 第 三 會 議 室,

219 4. 莊 淑 瓊 甲 擔 任 校 內 專 業 服 務 ( 校 內 行 政 委 員 會 委 員 籌 辦 學 術 會 議 等 ): 學 年 度 - 學 期 服 務 通 識 中 心 行 政 組 組 長 100 公 共 政 策 所 認 輔 導 師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創 始 100 年 童 軍 社 區 發 展 與 公 民 社 會 - 社 區 童 軍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籌 備 執 行 委 員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推 薦 甄 選 招 生 委 員 會 口 試 委 員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通 識 中 心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小 組 審 查 委 員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通 識 中 心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小 組 審 查 委 員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昭 生 委 員 會 命 題 閱 卷 委 員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通 識 中 心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審 查 小 組 審 查 委 員 100 第 9 期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學 報 編 輯 委 員 會 委 員 乙 擔 任 校 外 專 業 服 務 ( 政 府 機 構 學 術 機 構 或 團 體 之 要 職 委 員 會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評 鑑 委 員 等 ): 年 度 項 目 98 中 正 大 學 政 治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研 究 生 陳 茂 仁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8 中 正 大 學 政 治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研 究 生 郭 明 賓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9 中 正 大 學 政 治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研 究 生 陳 文 忠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8~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雲 嘉 地 方 發 展 研 究 中 心 執 行 長 98 嘉 義 縣 環 保 局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計 畫 社 區 評 選 審 查 委 員 99 嘉 義 縣 社 區 規 劃 師 社 區 提 案 審 查 委 員 100 嘉 義 縣 社 區 規 劃 師 駐 地 輔 導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彰 化 縣 2012 台 灣 燈 會 - 活 動 滿 意 度 調 查 活 動 效 益 評 估 及 週 邊 經 濟 產 值 調 查 委 託 專 案 服 務 工 作 小 組 委 員 台 南 市 政 府 環 保 局 南 區 低 碳 永 續 生 活 圈 規 劃 與 推 動 專 案 計 畫 - 社 會 行 為 科 學 與 評 比 工 具 技 術 與 諮 詢 小 組 委 員 丙 最 近 三 年 擔 任 國 內 外 專 業 期 刊 或 學 報 之 編 輯 或 顧 問 : 年 度 專 業 期 刊 或 學 報 名 稱 100 嘉 通 識 教 育 學 報 第 9 期 編 輯 委 員 會 委 員 213

220 丁 最 近 三 年 校 內 外 相 關 演 講 與 指 導 : 年 度 邀 請 單 位 活 動 或 研 習 名 稱 99 嘉 義 市 志 願 服 務 推 廣 中 心 100 彰 化 縣 政 府 演 講 99 年 度 建 立 標 竿 社 區 輔 導 計 畫 社 區 訪 視 委 員 彰 化 縣 2012 台 灣 燈 會 - 活 動 滿 意 度 調 查 活 動 效 益 評 估 及 週 邊 經 濟 產 值 調 查 委 託 專 案 服 務 工 作 小 組 諮 詢 指 導 戊 最 近 三 年 參 與 校 內 外 相 關 研 習 或 研 討 會 : 日 期 / 年 度 辦 理 單 位 研 習 名 稱 華 中 科 技 大 學 中 華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會 Kadir Has University, Istanbul, Turkey Hong Institute Education 100 中 正 大 學 Kong of 中 國 武 漢 第 四 屆 海 峽 兩 岸 管 理 科 學 論 壇 暨 第 二 屆 兩 岸 企 業 家 精 神 學 術 研 討 會 (2009 年 10 月 16 日 -18 日 ) 9 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Istanbul, Turkey, 2010 Facing Crise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Confronting the Third Sector and Civil Society 17 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Learning (July 6-9, 2010) 東 亞 地 區 農 民 組 織 與 農 村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引 言 人 與 談 人 評 論 人 參 加 人 100 嘉 義 大 學 2011 全 國 原 住 民 族 研 究 論 文 發 表 會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嘉 義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2011 年 教 學 研 討 會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研 習 工 作 坊 -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法 研 習 工 作 坊 通 識 教 育 教 學 法 分 享 - 以 職 場 與 法 律 課 程 為 例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法 研 習 南 華 大 學 當 代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214

221 5. 陳 希 宜 甲 擔 任 校 內 專 業 服 務 ( 校 內 行 政 委 員 會 委 員 籌 辦 學 術 會 議 等 ): 學 年 度 - 學 期 研 究 發 展 處 學 術 發 展 組 組 長 服 務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C2-3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計 畫 融 入 C 類 領 導 語 溝 通 尖 兵 課 程 溝 通 與 領 導 的 藝 術 授 課 教 師 100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C2-3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計 畫 融 入 C 類 公 民 養 成 課 程 全 球 化 與 多 元 文 化 授 課 教 師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義 務 授 課 學 年 度 暑 期 友 善 校 園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增 能 學 分 班 實 施 計 畫 人 權 法 治 教 育 課 程 講 師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C2-3 通 識 典 範 學 習 課 程 計 畫 融 入 C 類 公 民 養 成 課 程 全 球 化 與 多 元 文 化 ( 法 - 核 ) 授 課 教 師 乙 最 近 三 年 擔 任 校 外 專 業 服 務 ( 政 府 機 構 學 術 機 構 或 團 體 之 要 職 委 員 會 委 員 審 查 委 員 評 鑑 委 員 等 ): 年 度 項 目 擔 任 職 務 年 度 災 害 防 救 業 務 人 員 種 子 人 才 培 訓 課 程 講 師 實 施 計 畫 年 度 災 害 防 救 業 務 人 員 種 子 人 才 培 訓 課 程 講 師 實 施 計 畫 年 度 嘉 義 縣 政 府 及 鄉 鎮 市 公 所 災 害 防 救 業 務 人 員 訓 練 實 施 計 畫 課 程 講 師 年 度 嘉 義 縣 政 府 及 鄉 鎮 市 公 所 災 害 防 救 業 務 人 員 訓 練 實 施 計 畫 課 程 講 師 行 政 院 青 輔 會 跨 國 青 年 交 流 活 動 標 案 評 審 小 組 會 議 評 選 委 員 年 度 縣 市 防 災 教 育 輔 導 團 師 資 培 訓 計 畫 專 業 諮 詢 顧 問 行 政 院 青 輔 會 101 年 度 大 專 女 學 生 領 導 力 培 訓 營 課 程 講 師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學 生 王 麗 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年 度 區 域 防 災 教 育 服 務 計 畫 ( 中 區 ) 防 災 教 育 服 務 團 成 員 行 前 教 育 訓 練 暨 綜 合 座 談 課 程 講 師 會 年 度 區 域 防 災 教 育 服 務 計 畫 ( 中 區 ) 檢 核 團 成 員 行 前 教 育 訓 練 暨 綜 合 座 談 會 課 程 講 師 行 政 院 青 輔 會 101 年 南 區 青 年 國 際 事 務 研 習 營 國 際 現 勢 與 外 交 展 望 課 程 訓 練 講 師 台 中 市 政 府 中 高 階 主 管 人 員 管 理 發 展 訓 練 研 習 班 講 座 215

222 資 訊 安 全 與 智 能 控 制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數 位 生 活 科 技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行 政 院 青 輔 會 101 年 南 區 青 年 國 際 事 務 研 習 營 國 際 現 勢 與 外 交 展 望 課 程 丁 最 近 三 年 校 內 外 相 關 演 講 與 指 導 : 課 程 講 師 日 期 邀 請 單 位 活 動 或 研 習 名 稱 演 講 指 導 嘉 義 大 學 管 院 碩 專 班 專 題 演 講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EMBA 講 座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後 備 九 五 旅 新 兵 心 理 衛 生 教 育 後 備 九 五 旅 新 兵 心 理 衛 生 教 育 後 備 九 五 旅 新 兵 心 理 衛 生 教 育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國 防 部 參 謀 本 部 防 空 飛 彈 指 揮 部 第 六 六 群 第 六 一 二 營 心 輔 專 題 講 座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飛 彈 指 揮 部 心 輔 專 題 講 座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飛 彈 指 揮 部 心 輔 專 題 講 座 後 備 九 六 旅 心 輔 加 油 站 216

223 戊 最 近 三 年 參 與 校 內 外 相 關 研 習 或 研 討 會 : 日 期 辦 理 單 位 研 習 名 稱 主 持 人 引 言 人 與 談 人 評 論 人 參 加 人 嘉 義 大 學 建 構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保 證 機 制 課 程 說 明 高 雄 大 學 教 師 教 學 工 作 坊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APEC 中 小 企 業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風 險 研 討 會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100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兩 岸 文 教 交 流 業 務 研 討 會 嘉 義 大 學 教 學 影 音 檔 製 作 剪 輯 二 ( 進 階 功 能 ) 嘉 義 大 學 101 年 防 護 團 常 年 訓 練 嘉 義 大 學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研 討 會 成 功 大 學 2012 年 台 灣 公 共 政 策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嘉 義 大 學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所 教 學 法 研 習 工 作 坊 ~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通 識 教 育 教 學 研 習 工 作 坊 ~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嘉 義 大 學 101 年 防 護 團 常 年 訓 練 嘉 義 大 學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研 討 會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 教 授 愛 說 笑 談 教 學 時 幽 默 感 的 培 養 217

224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歷 屆 畢 業 生 論 文 一 覽 表 ( 含 國 防 研 究 所 ) 畢 業 年 月 研 究 生 姓 名 論 文 名 稱 98 年 4 月 張 凱 銘 中 國 學 者 對 建 構 主 義 國 際 關 係 理 論 之 研 究 98 年 6 月 陳 正 穎 98 年 6 月 張 世 堅 論 國 家 緊 急 權 與 國 家 安 全 - 以 911 事 件 之 後 美 國 反 恐 作 為 為 例 曾 國 藩 領 導 統 御 思 想 應 用 在 軍 訓 主 管 領 導 作 為 之 研 究 - 以 雲 嘉 南 地 區 高 中 職 校 為 例 99 年 6 月 黃 植 敬 氣 候 變 遷 對 糧 食 安 全 之 影 響 - 以 台 灣 為 例 99 年 7 月 江 家 瑤 從 能 源 政 策 論 國 家 安 全 - 以 台 灣 為 例 99 年 7 月 姜 義 峯 美 國 雷 根 總 統 領 袖 特 質 之 研 究 100 年 4 月 張 月 華 小 布 希 總 統 反 恐 政 策 研 究 - 以 戰 爭 正 當 性 及 文 明 衝 突 為 觀 察 焦 點 100 年 5 月 吳 美 惠 中 國 與 東 協 權 力 平 衡 之 研 究 - 以 東 協 區 域 論 壇 為 例 101 年 1 月 蔡 美 玲 101 年 6 月 商 益 民 高 中 職 校 教 官 具 備 之 專 業 知 能 與 核 心 能 力 研 究 - 以 台 南 市 為 例 論 胡 錦 濤 時 期 中 國 的 海 權 戰 略 ( )- 以 中 日 東 海 爭 議 為 例 218

225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年 度 報 考 人 數 統 計 表 101 學 年 度 系 所 名 稱 99 學 年 度 100 學 年 度 101 學 年 度 102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行 政 與 政 策 發 展 研 究 所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數 位 學 習 設 計 與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數 理 教 育 研 究 所 體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中 國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外 國 語 言 學 系 碩 士 班 史 地 學 系 碩 士 班 ( 應 用 歷 史 學 系 碩 士 班 ) 視 覺 藝 術 學 系 碩 士 班 音 樂 學 系 碩 士 班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行 銷 與 運 籌 研 究 所 觀 光 休 閒 管 理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應 用 經 濟 學 系 碩 士 班 生 物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農 藝 學 系 碩 士 班 園 藝 學 系 碩 士 班 森 林 暨 自 然 資 源 學 系 碩 士 班 林 產 科 學 暨 家 具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 木 質 材 料 與 設 計 學 系 碩 士 班 )

226 動 物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生 物 農 業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獸 醫 學 系 碩 士 班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生 物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土 木 與 水 資 源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應 用 數 學 系 碩 士 班 應 用 化 學 系 碩 士 班 電 子 物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46 生 化 科 技 學 系 碩 士 班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食 品 科 技 組 食 品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保 健 食 品 組 微 生 物 免 疫 與 生 物 藥 學 系 碩 士 班 水 生 生 物 科 學 系 碩 士 班 生 物 資 源 學 系 碩 士 班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總 計

227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通 過 各 項 考 試 證 照 資 料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生 通 過 公 職 考 試 與 其 它 證 照 資 料 概 況 總 表 姓 名 取 得 年 度 認 證 單 位 取 得 證 照 名 稱 賴 威 志 96 日 本 交 流 協 會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一 級 黃 江 士 75 考 試 院 徐 征 強 90 陸 軍 化 學 兵 學 校 化 學 兵 師 資 證 書 92 中 華 民 國 品 質 學 會 品 質 技 術 師 丙 級 警 察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乙 等 行 政 警 察 考 試 及 格 楊 玄 姐 80 考 試 院 普 通 考 試 及 格 92 考 試 院 薦 任 升 等 考 試 考 試 及 格 90 勞 委 會 會 計 丙 級 證 照 黃 曜 烽 89 中 華 民 國 商 業 協 會 商 業 英 文 檢 定 4 級 100 考 試 院 100 年 司 法 特 考 四 等 監 所 管 理 員 98 考 試 院 公 務 人 員 薦 任 升 官 等 考 試 戶 政 97 考 試 院 英 語 導 遊 考 試 施 慶 福 96 考 試 院 英 語 領 隊 考 試 日 語 檢 定 四 級 劍 橋 博 思 英 語 檢 定 (BULATS) 中 高 級 沈 育 明 85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建 築 製 圖 技 術 士 丙 級 93 跆 拳 道 協 會 C 級 裁 判 證 陳 建 任 101 跆 拳 道 協 會 C 級 教 練 證 100 嘉 義 市 體 育 會 C 級 運 動 教 練 證 101 太 極 拳 總 會 第 四 屆 世 界 盃 太 極 拳 中 華 隊 國 手 221

228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所 ( 含 國 防 所 ) 畢 業 生 就 業 情 況 姓 名 張 世 堅 張 凱 銘 陳 正 穎 姓 名 黃 植 敬 江 家 瑤 姜 義 峯 姓 名 吳 美 惠 蔡 美 玲 張 月 華 姓 名 商 益 民 退 休 教 官 民 國 96 年 入 學 中 興 大 學 博 士 班 就 業 情 形 嘉 義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行 政 助 理 民 國 97 年 入 學 就 業 情 形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行 政 助 理 國 立 台 東 專 科 學 校 文 化 創 意 設 計 產 業 經 營 科 行 政 助 理 新 北 市 米 倉 國 小 行 政 人 員 民 國 98 年 入 學 就 業 情 形 嘉 義 女 中 主 任 教 官 新 化 高 工 軍 訓 教 官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兼 任 講 師 民 國 99 年 入 學 就 業 情 形 嘉 義 女 中 教 官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生 人 數 ( 含 延 畢 ) 1 延 畢 ( 不 包 含 暑 修 後 畢 業 ) 2 升 學 ( 包 含 國 內 外 進 修 ) 3 當 兵 從 事 與 科 系 相 關 之 行 業 就 業 與 本 科 系 無 關 之 其 他 行 業 5 待 業 中 6 無 法 掌 握 行 蹤 其 他

229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所 研 究 生 參 加 論 文 研 討 會 紀 錄 卡 223

230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畢 業 校 友 就 業 狀 況 暨 系 所 滿 意 度 調 查 問 卷 親 愛 的 嘉 大 校 友, 您 好 : 過 去 您 以 嘉 大 為 榮, 現 在 嘉 大 以 您 為 榮! 本 校 為 瞭 解 畢 業 校 友 們 的 升 學 就 業 情 形, 以 及 校 友 對 於 學 校 和 各 系 所 發 展 的 建 議, 作 為 本 校 改 善 各 項 教 學 措 施 與 課 程 結 構 之 參 考, 以 規 劃 和 提 供 本 校 學 生 更 為 優 質 的 學 習 與 職 涯 輔 導, 特 進 行 本 項 調 查 您 的 經 驗 意 見 和 建 議 都 非 常 寶 貴, 我 們 會 審 慎 地 將 所 有 資 料 彙 整 起 來, 進 行 整 體 的 統 計 分 析, 並 確 保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不 會 單 獨 呈 現 或 外 洩, 敬 請 放 心 填 答 非 常 感 謝 您 的 支 持 和 協 助! 請 依 據 回 答 在 適 當 之 內 打 ˇ, 或 在 橫 線 上 做 簡 要 填 寫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生 事 務 處 學 生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敬 上 2010/05. ㄧ 基 本 資 料 畢 業 系 所 畢 業 年 度 性 別 男 女 年 齡 畢 業 五 專 二 專 二 技 四 技 大 學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制 碩 士 班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最 高 學 歷 專 科 畢 業 大 學 畢 業 碩 士 畢 業 博 士 畢 業 二 您 目 前 升 學 或 就 業 狀 況 (1) 研 究 所 進 修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2) 全 職 實 習 中 或 服 役 中 (3) 準 備 國 內 進 修 或 國 外 留 學 中 (4) 準 備 專 業 證 照 或 國 家 考 試 中 (5) 全 職 工 作 者 ( 每 週 工 作 40 小 時 以 上 ) 政 府 機 構 學 校 單 位 私 人 企 業 自 行 創 業 其 他 (6) 兼 職 工 作 者 ( 每 週 工 作 末 達 40 小 時 ) 政 府 機 構 學 校 單 位 私 人 企 業 自 行 創 業 其 他 三 您 的 專 業 領 域 或 職 業 類 別 : (1) 農 林 漁 牧 業 (2) 礦 業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3) 製 造 業 (4) 營 造 業 (5) 電 力 及 燃 氣 供 應 業 (6) 用 水 供 應 及 污 染 整 治 業 (7) 批 發 及 零 售 業 (8) 運 輸 及 倉 儲 業 (9) 不 動 產 業 (10) 住 宿 及 餐 飲 業 (11) 訊 及 通 訊 傳 播 業 (12) 金 融 及 保 險 業 (13)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14) 支 援 服 務 業 (15) 教 育 服 務 業 (16) 藝 術 娛 樂 及 休 閒 服 務 業 (17) 醫 療 保 健 及 社 會 服 務 業 (18) 公 共 行 政 及 國 防 社 會 安 全 (19) 其 他 ( 請 自 填 ) 224

231 四 您 每 月 平 均 收 入 範 圍 : (1)10,000 元 以 下 (4)30,001~40,000 元 (7)60,001~70,000 元 (2)10,001~20,000 元 (3)20,001~30,000 元 (5)40,001~50,000 元 (6)50,001~60,000 元 (8)70,001~80,000 元 (8)80,001 元 以 上 五 就 業 力 自 我 評 量 : 基 本 能 力 社 會 能 力 專 業 能 力 工 作 特 質 自 我 評 量 1. 口 語 表 達 與 溝 通 能 力 ( 能 清 楚 表 達 想 法 主 動 與 人 溝 通 及 聆 聽 ) 2. 外 國 語 文 表 達 與 應 用 能 力 ( 如 英 文 日 文 等 ) 3. 資 訊 處 理 與 科 技 應 用 能 力 ( 如 資 訊 運 用 文 書 簡 報 製 作 等 ) 4. 發 掘 與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 主 動 發 現 問 題 努 力 嘗 試 解 決 問 題 ) 5. 主 動 求 知 與 終 身 學 習 能 力 ( 能 主 動 學 習 新 知 善 用 各 類 學 習 資 源 ) 6. 創 新 思 考 與 積 極 進 取 能 力 ( 提 出 創 新 的 想 法 嘗 試 創 新 的 行 動 策 略 ) 7. 情 緒 與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 具 備 情 緒 穩 定 度 及 抗 壓 性 適 應 力 強 ) 8. 規 劃 組 織 能 力 ( 設 定 目 標 做 出 決 定 運 用 資 源 執 行 計 畫 ) 9. 團 隊 合 作 能 力 ( 與 團 隊 相 處 和 諧 能 與 團 隊 合 作 達 成 目 標 ) 10 專 業 倫 理 與 道 德 ( 具 備 良 好 品 格 操 守, 恪 遵 專 業 倫 理 ). 11 工 作 態 度 與 敬 業 精 神 ( 具 備 良 好 工 作 態 度 工 作 熱 誠 敬 業 精 神 等 ). 12 工 作 表 現 整 體 評 價. 13 具 備 充 分 的 與 工 作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需 再 加 強 修 習 哪 些 的 專 業 課 程 : 表 現 程 度 不 滿 意 滿 意 具 備 良 好 工 作 表 現 所 需 的 專 業 技 能 需 加 強 培 養 哪 方 面 專 業 技 能? 15 具 備 與 工 作 相 關 證 照, 例 如 : 需 加 強 取 得 哪 方 面 證 照 以 符 合 職 場 需 求? 225

232 六 對 於 畢 業 系 所 的 滿 意 度 評 量 與 建 議 系 所 服 務 向 度 滿 意 度 評 量 1. 我 對 於 畢 業 系 所 的 學 習 環 境 和 教 學 設 施, 感 到. 2. 我 對 於 畢 業 系 所 的 必 選 修 專 業 課 程 結 構, 感 到. 3. 我 對 於 畢 業 系 所 專 任 師 資 水 準 和 教 學 品 質, 感 到. 4. 我 對 於 畢 業 系 所 提 供 的 學 生 學 習 生 涯 和 生 活 輔 導, 感 到. 5. 我 對 於 畢 業 系 所 與 畢 業 校 友 聯 繫 關 懷 和 協 助, 感 到 整 體 而 言, 我 對 於 畢 業 系 所 課 程 結 構 方 面 : 不 滿 意 滿 意 滿 意 程 度 師 資 教 學 方 面 : 對 系 所 的 建 議 學 生 職 涯 輔 導 方 面 : 畢 業 校 友 聯 繫 方 面 : 對 學 校 的 建 議 ~ 問 卷 填 寫 完 畢, 非 常 感 謝 您 的 協 助 ~ 226

233 附 錄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畢 業 生 雇 主 滿 意 度 調 查 問 卷 親 愛 的 企 業 先 進, 您 好 : 感 謝 您 長 期 以 來 對 於 本 校 畢 業 生 的 協 助 和 照 顧! 為 瞭 解 本 校 畢 業 生 之 職 場 表 現, 以 附 作 錄 為 本 校 各 系 國 所 立 未 嘉 來 課 義 程 大 設 學 計 畢 與 業 教 生 學 改 雇 進 主 之 滿 參 意 考 度, 特 調 進 查 行 問 本 卷 項 調 查 貴 公 司 對 本 校 畢 業 生 之 評 量 意 見 非 常 寶 貴, 懇 請 支 持 與 協 助, 撥 冗 惠 予 回 答 下 列 問 題, 謝 謝 您! 您 的 回 答 僅 作 統 計 分 析, 資 料 不 會 單 獨 個 別 使 用 或 外 洩, 敬 請 放 心 作 答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學 生 事 務 處 學 生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敬 上 2011/05. 一 畢 業 生 基 本 資 料 : 校 友 姓 名 : 性 別 : 畢 業 學 年 度 : 就 讀 系 ( 所 ): 任 職 年 度 : 任 職 部 門 ( 現 任 ): 職 稱 : 在 職 情 形 : 仍 在 職 ( 全 職 ) 已 離 職 兼 職 服 務 年 資 : 二 任 職 機 構 基 本 資 料 : 1. 機 構 性 質 : 政 府 單 位 公 立 學 校 私 立 學 校 公 營 企 業 民 營 企 業 非 營 利 組 織 其 他 ( 請 說 明 ) 2. 機 構 所 在 地 :( 可 複 選 ) 基 隆 市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桃 園 縣 新 竹 縣 新 竹 市 苗 栗 縣 台 中 市 彰 化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嘉 義 市 台 南 市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台 東 縣 花 蓮 縣 宜 蘭 縣 南 投 縣 澎 湖 縣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大 陸 港 澳 其 他 國 家 3. 員 工 人 數 : 10 人 以 內 人 人 人 1000 人 以 上 4. 產 業 類 別 : 農 林 漁 牧 業 礦 業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燃 氣 業 營 造 業 批 發 業 及 零 售 業 住 宿 及 餐 飲 業 運 輸 倉 儲 及 通 信 業 金 融 及 保 險 業 不 動 產 及 租 賃 業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教 育 服 務 業 醫 療 保 健 及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業 文 化 運 動 及 休 閒 服 務 業 公 共 行 政 業 三 核 心 就 業 力 重 要 性 與 畢 業 生 表 現 程 度 評 量 : 填 答 說 明 : 核 心 就 業 力 是 指 能 夠 廣 泛 適 應 及 勝 任 不 同 工 作 任 務 或 職 場 要 求, 無 論 各 行 各 業 或 各 專 業 領 域 人 才 均 須 具 備 的 共 通 能 力 請 依 據 個 人 實 際 職 場 工 作 經 驗, 逐 一 判 斷 下 列 10 項 核 心 就 業 力 對 於 職 場 表 現 與 工 作 適 應 的 重 要 性 程 度, 非 常 重 要 5 分, 甚 不 重 要 1 分 接 著, 請 進 一 步 評 量 本 校 畢 業 生 在 目 前 工 作 職 場 上 各 項 核 心 就 業 力 的 表 現 程 度, 非 常 優 秀 5 分, 亟 需 加 強 1 分 227

234 核 心 就 業 力 1. 表 達 溝 通 能 力 2. 團 隊 合 作 能 力 3.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4. 創 新 應 變 能 力 5.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6. 終 身 學 習 能 力 7.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8. 職 涯 規 劃 能 力 9. 職 場 認 知 能 力 10. 國 際 宏 觀 能 力 工 作 特 質 與 表 現 說 明 具 備 口 頭 和 書 面 交 流 互 動 技 巧, 能 有 條 理 組 織 的 表 達 自 己 想 法, 確 認 對 方 清 楚 了 解 自 己 的 表 達, 以 增 進 相 互 瞭 解 和 溝 通 明 白 自 己 在 團 體 中 角 色, 能 與 團 隊 成 員 互 助 合 作, 能 尊 重 與 接 納 其 他 成 員 意 見, 與 其 他 人 共 同 完 成 工 作 任 務, 達 成 團 隊 目 標 具 有 發 現 問 題 與 不 合 理 現 象 之 敏 感 度, 並 能 運 用 推 理 分 析 綜 合 評 估 等 思 考 技 巧, 來 發 掘 及 解 決 個 人 及 團 隊 問 題 能 不 侷 限 於 原 有 思 維 和 做 法, 能 夠 提 出 嶄 新 的 觀 點 或 見 解, 主 動 嘗 試 具 有 創 意 的 想 法 或 創 新 的 方 法, 以 因 應 嶄 新 的 變 化 具 備 良 好 的 工 作 態 度 與 個 人 品 質, 包 括 自 主 誠 信 負 責 堅 持 紀 律 配 合 度 穩 定 性 情 緒 管 理 壓 力 調 適 等 對 於 任 何 新 的 想 法 和 技 術 保 持 開 放 的 學 習 態 度, 應 用 廣 泛 的 媒 介 來 促 進 學 習, 持 續 累 積 經 驗, 將 之 轉 化 為 知 識 和 技 能 能 運 用 電 腦 或 網 路 等 資 訊 工 具 及 技 術, 進 行 文 書 處 理 和 資 料 蒐 集, 來 存 取 管 理 整 合 並 傳 輸 訊 息 能 評 估 自 我 就 業 能 力, 瞭 解 自 我 的 特 質 和 優 勢, 蒐 集 職 涯 相 關 資 訊, 以 選 擇 和 規 劃 自 身 職 涯 發 展 了 解 工 作 職 場 的 組 織 分 工 成 員 角 色 與 就 業 趨 勢, 具 備 職 場 倫 理 恪 遵 職 業 道 德, 清 楚 法 律 界 線 和 安 全 守 則 能 運 用 外 國 語 文 與 外 籍 人 士 進 行 有 效 溝 通, 瞭 解 且 關 心 國 際 事 務 和 世 界 局 勢, 嫻 熟 國 際 禮 儀,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非 常 重 要 重 要 性 評 量 重 要 普 通 不 太 重 要 甚 不 重 要 非 常 優 秀 表 現 度 評 量 優 秀 普 通 有 些 不 足 亟 需 加 強

235 四 本 校 畢 業 生 基 本 素 養 與 核 心 能 力 評 量 填 答 說 明 : 基 本 素 養 與 核 心 能 力 是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所 訂 定 的 全 校 教 育 目 標 請 依 據 個 人 實 際 職 場 工 作 經 驗, 逐 一 判 斷 下 列 8 項 核 心 能 力 對 於 職 場 表 現 與 社 會 適 應 的 重 要 性 程 度, 非 常 重 要 5 分, 甚 不 重 要 1 分 接 著, 請 進 一 步 評 量 本 校 畢 業 生 目 前 具 備 下 列 各 項 核 心 能 力 的 程 度, 非 常 優 秀 5 分, 亟 需 加 強 1 分 基 本 素 養 品 德 涵 養 通 識 素 養 專 業 與 創 新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核 心 能 力 非 常 重 要 重 要 性 評 量 重 要 普 通 不 太 重 要 甚 不 重 要 具 備 程 度 評 量 具 備 自 我 反 思 調 適 與 道 德 實 踐 能 力 具 備 人 文 關 懷 情 操, 主 動 積 極 的 態 度, 以 及 溝 通 參 與 領 導 能 力 具 備 語 文 能 力 資 訊 能 力 與 體 適 能 具 備 人 文 藝 術 社 會 與 公 民 生 命 與 物 質 科 學 等 廣 博 的 基 礎 知 能 精 熟 院 系 所 專 業 之 基 本 知 能 與 專 業 之 核 心 知 能 具 備 獨 立 思 考 創 新 與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能 瞭 解 在 地 人 文 與 自 然 環 境, 並 培 養 關 懷 鄉 土 情 操 提 升 校 園 國 際 化 師 生 參 與 國 際 交 流 非 常 優 秀 優 秀 普 通 有 些 不 足 亟 需 加 強 五 畢 業 生 職 場 工 作 表 現 整 體 評 量 : 1. 整 體 而 言, 您 認 為 本 校 畢 業 生 在 職 場 的 工 作 表 現 如 何?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普 通 / 無 意 見 不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2. 整 體 而 言, 您 認 為 本 校 畢 業 生 在 學 校 所 學 之 專 業 知 能, 與 職 場 所 要 求 的 專 業 職 能, 相 符 程 度 如 何? 非 常 符 合 大 致 符 合 普 通 / 無 意 見 大 多 不 符 合 非 常 不 符 合 3. 請 問 貴 機 構 未 來 是 否 願 意 繼 續 聘 用 本 校 畢 業 生 擔 任 專 業 職 務? 非 常 願 意 願 意 普 通 / 無 意 見 不 願 意 非 常 不 願 意 4. 請 問 貴 機 構 是 否 願 意 向 其 他 機 構 推 薦 本 校 畢 業 生 擔 任 專 業 職 務? 非 常 願 意 願 意 普 通 / 無 意 見 不 願 意 非 常 不 願 意 六 提 昇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建 議 事 項 : 1. 請 問 貴 公 司 / 機 構 在 甄 選 人 員 時 會 考 慮 哪 些 因 素?( 可 複 選 ) 學 歷 畢 業 學 校 主 修 科 系 在 校 成 績 表 現 性 別 229

236 社 團 經 驗 見 習 / 實 習 經 驗 打 工 / 工 作 經 驗 社 會 服 務 經 驗 研 習 與 訓 練 專 長 領 域 專 業 證 照 專 業 知 識 專 業 能 力 專 業 倫 理 道 德 履 歷 自 傳 內 容 服 裝 儀 容 談 吐 態 度 面 試 臨 場 反 應 輔 助 測 驗 工 具 人 格 特 質 工 作 價 值 個 性 期 望 待 遇 生 涯 規 劃 表 達 溝 通 能 力 團 隊 合 作 能 力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創 新 應 變 能 力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終 身 學 習 能 力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職 涯 規 劃 能 力 職 場 認 知 能 力 國 際 宏 觀 能 力 外 語 能 力 其 他, 如 2. 請 問 貴 公 司 在 甄 選 人 員 時, 會 要 求 具 備 哪 些 專 業 證 照?( 可 複 選 ) 高 普 考 及 格 證 書 勞 委 會 技 術 士 證 照 與 工 作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外 語 能 力 證 書 電 腦 / 資 訊 能 力 證 書 其 他 3. 請 問 您 建 議 本 校 畢 業 生 應 再 強 化 哪 些 專 業 職 能 ( 態 度 知 識 和 技 能 ), 以 符 合 職 場 需 求? 4. 請 問 您 建 議 本 校 要 提 昇 學 生 的 專 業 職 能 和 就 業 競 爭 力, 可 從 哪 些 方 面 著 手 努 力? 5. 請 問 您 對 於 本 校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善 方 向 之 任 何 建 議 : 七 填 表 人 基 本 資 料 : 填 表 人 : 部 門 : 職 稱 : 性 別 : 男 女 教 育 程 度 : 高 中 / 職 以 下 專 科 大 學 / 學 院 研 究 所 ( 碩 博 士 ) 職 級 : 基 層 主 管 中 階 主 管 高 階 主 管 最 高 主 管 年 齡 : 20 歲 以 下 21~30 歲 31~40 歲 41~50 歲 51~60 歲 61~70 歲 71 歲 以 上 年 資 : 1 年 未 滿 1~5 年 6~10 年 11~15 年 15~20 年 21~25 年 26~30 年 31 年 以 上 ~ 問 卷 填 寫 完 畢, 非 常 感 謝 您 的 協 助 230

237 附 錄 雇 主 滿 意 度 調 查 分 析 圖 表 231

238 232

239 233

240 附 錄 A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學 輔 導 服 務 核 心 能 力 認 同 度 調 查 資 料 ( 一 ) 畢 業 生 對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可 以 提 供 服 務 項 目 的 看 法 施 測 項 目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 可 複 選 ): 6 (17%) 6 (17%) 5 (15%) 2 (6%) 6 (18%) 施 測 項 目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 可 複 選 ): 學 生 校 外 見 習 2 (6%) 軟 硬 體 設 備 的 投 入 4 (12%)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 3 (9%)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上 的 輔 導 0 表 中 可 知,18%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本 所 應 提 供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17% 的 畢 業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與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15% 的 畢 業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9% 的 畢 業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6% 的 畢 業 生 希 望 本 所 可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與 學 生 校 外 見 習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面 及 教 學 面 實 施 之 滿 意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師 資 結 構 1(12%) 1(12%) 0 5(63%) 1(13%) B.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0 1(12%) 6(75%) 0 1(13%) C.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0 0 1(12%) 6(75%) 1(13%) D.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0 1(12%) 2(25%) 4(50%) 1(13%) E.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0 0 2(25%) 4(50%) 2(25%) F.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0 0 2(25%) 5(62%) 1(13%) G.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0 0 1(12%) 4(50%) 3(38%) 234

241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師 資 結 構 之 滿 意 度, 大 部 份 學 生 ( 有 76% 的 學 生 ) 感 到 滿 意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之 滿 意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普 通 非 常 滿 意 及 不 滿 意 者 各 佔 13% 12%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之 滿 意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之 滿 意 度, 有 63%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235

242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之 滿 意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之 滿 意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之 滿 意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及 非 常 滿 意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輔 導 面 及 學 習 資 源 的 滿 意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0 1(12%) 3(37%) 3(38%) 1(13%) B.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0 2(25%) 3(37%) 2(25%) 1(13%) C.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1(12%) 0 1(12%) 5(63%) 1(13%) D. 教 學 空 間 1(12%) 0 1(13%) 4(50%) 2(25%) E.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1(12%) 1(12%) 3(38%) 3(38%) 0 236

243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之 滿 意 度, 有 過 半 (51%)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37% 認 為 普 通 12% 認 為 不 滿 意 顯 現 這 方 面 仍 有 再 加 強 的 必 要 性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之 滿 意 度, 只 有 3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另 有 37% 的 人 認 為 普 通 不 滿 意 的 人 有 25% 亦 顯 示 出 在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本 所 仍 有 待 努 力 與 加 強 之 處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之 滿 意 度, 有 76%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及 非 常 滿 意 認 為 普 通 及 非 常 不 滿 意 的 人 亦 各 佔 12% 237

244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本 所 教 學 空 間 之 滿 意 度, 有 3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上, 不 過 仍 有 12% 的 人 認 為 非 常 不 滿 意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之 滿 意 度, 認 為 普 通 及 感 到 滿 意 的 學 生 各 佔 38% 感 到 非 常 不 滿 意 及 不 滿 意 者 亦 各 佔 12% 這 可 能 與 當 時 學 生 人 數 較 少 有 關 係 畢 業 學 生 對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培 養 的 四 大 核 心 能 力 的 看 法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同 意 不 同 意 普 通 同 意 非 常 同 意 我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培 養 的 四 大 核 心 能 力 畢 業 生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培 養 的 四 大 核 心 能 力 之 同 意 度,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75%) 皆 感 認 同 238

245 畢 業 學 生 對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所 欲 達 成 四 大 目 標 的 看 法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同 意 不 同 意 普 通 同 意 非 常 同 意 我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達 成 的 四 大 目 標 畢 業 生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達 成 的 四 大 目 標 之 同 意 度, 有 50% 及 25% 的 學 生 皆 感 同 意 及 非 常 同 意 239

246 畢 業 學 生 對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可 再 強 化 的 專 業 知 能 的 看 法 施 測 項 目 團 隊 合 作 溝 通 表 達 挫 折 抗 壓 時 間 管 理 解 決 問 題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可 再 強 化 的 能 力, 還 有 哪 些?( 可 複 選 ) 4(14%) 4(14%) 3(11%) 2(7%) 4(14%) 施 測 項 目 創 意 思 考 危 機 應 變 終 身 學 習 外 語 能 力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可 再 強 化 的 能 力, 還 有 哪 些?( 可 複 選 ) 3(11%) 2(7%) 3(11%) 3(11%) 表 中 可 知,14%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還 可 再 強 化 團 隊 合 作 溝 通 表 達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專 業 知 能,11%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挫 折 抗 壓 創 意 思 考 終 身 學 習 與 外 語 能 力 還 可 再 強 化,7%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時 間 管 理 與 危 機 應 變 的 能 力 可 再 提 升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 方 式 情 形 施 測 項 目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主 要 採 用 下 列 哪 種 方 式?( 可 複 選 ) 定 期 聚 會 老 師 的 OFFICE HOUR 事 先 與 老 師 洽 商 使 用 電 話 聯 繫 2(9%) 6(26%) 4(17%) 6(26%) 5(22%) 240

247 表 中 可 知,26% 的 畢 業 生 較 常 利 用 老 師 的 OFFICE HOUR 和 使 用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22% 的 畢 業 生 會 利 用 電 話 聯 繫 方 式,17% 的 畢 業 生 會 經 由 事 先 與 老 師 洽 商,9% 的 畢 業 生 會 透 過 定 期 聚 會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 施 測 項 目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的 頻 率 約 多 久 一 次? 平 均 每 星 期 一 次 平 均 每 十 天 一 次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的 頻 率 平 均 每 兩 週 一 次 平 均 每 三 週 一 次 平 均 每 個 月 一 次 依 需 要 隨 時 與 老 師 討 論 不 一 定 2(28%) 0 2(29%) 0 0 3(43%) 0 表 中 可 知,43% 的 畢 業 生 會 依 需 要 隨 時 與 老 師 討 論,29% 的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的 頻 率 為 平 均 每 兩 週 一 次,28% 的 畢 業 生 為 平 均 每 星 期 一 次 241

248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施 測 項 目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為 時 多 久? 30 分 鐘 以 內 30~60 分 鐘 60~90 分 鐘 90 分 鐘 以 上 依 情 況 時 間 不 定 1(14%) 0 1(14%) 2(29%) 3(43%) 表 中 可 知,43% 的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依 情 況 時 間 不 定,29% 的 畢 業 生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為 90 分 鐘 以 上,28% 的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晤 談 時 間 為 90 分 鐘 以 內 242

249 畢 業 生 對 指 導 教 授 在 互 動 方 式 論 文 撰 寫 生 涯 輔 導 上 的 滿 意 程 度 ( 一 ) 互 動 方 式 施 測 項 目 1 非 常 不 符 合 2 不 符 合 3 普 通 4 符 合 5 非 常 符 合 1. 我 滿 意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我 有 充 足 的 時 間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 指 導 教 授 能 尊 重 我 的 意 見, 並 給 予 適 當 的 回 應 4. 指 導 教 授 與 我 互 動 的 方 式 有 助 於 論 文 之 撰 寫 5. 指 導 教 授 除 論 文 方 面 的 指 導 也 關 心 我 的 生 活 畢 業 生 對 於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之 滿 意 度,8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及 非 常 滿 意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是 否 有 充 足 的 時 間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 之 符 合 程 度,88% 的 學 生 認 為 皆 感 符 合 243

250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能 尊 重 我 的 意 見, 並 給 予 適 當 的 回 應 之 符 合 程 度, 有 88% 的 學 生 皆 認 為 符 合 及 非 常 符 合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與 學 生 互 動 的 方 式 有 助 於 其 論 文 撰 寫 之 符 合 程 度, 認 為 非 常 符 合 者 達 到 75%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除 論 文 方 面 的 指 導 也 關 心 學 生 生 活 的 符 合 程 度, 有 75% 學 生 感 到 非 常 符 合 13% 的 學 生 認 為 符 合 244

251 ( 二 ) 論 文 撰 寫 施 測 項 目 1 非 常 不 符 合 2 不 符 合 3 普 通 4 符 合 5 非 常 符 合 1. 指 導 教 授 有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識, 引 導 我 的 論 文 方 向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能 夠 解 決 論 文 遇 到 的 瓶 頸 指 導 教 授 能 適 時 提 出 論 文 寫 作 之 盲 點, 給 予 建 議 指 導 教 授 對 於 論 文 撰 寫 格 式 及 要 領 幫 助 很 大 在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能 完 成 論 文 的 撰 寫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是 否 擁 有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識, 可 引 導 學 生 論 文 方 面 寫 作 的 符 合 程 度, 有 88% 的 學 生 認 為 非 常 符 合 畢 業 生 對 於 是 否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能 夠 解 決 論 文 所 遇 到 瓶 頸 的 符 合 程 度, 有 88% 的 學 生 皆 認 為 非 常 符 合 245

252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能 適 時 提 出 論 文 寫 作 之 盲 點, 並 給 予 建 議 的 符 合 程 度, 有 88% 的 學 生 皆 感 非 常 符 合 畢 業 生 對 指 導 教 授 在 論 文 撰 寫 格 式 及 要 領 上 的 幫 助, 有 88% 的 學 生 認 為 非 常 符 合 畢 業 生 對 於 在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能 完 成 論 文 的 撰 寫 之 符 合 程 度,88% 的 學 生 皆 感 非 常 符 合 246

253 ( 三 ) 生 涯 輔 導 施 測 項 目 1 非 常 不 符 合 2 不 符 合 3 普 通 4 符 合 5 非 常 符 合 1. 指 導 教 授 願 意 花 時 間 與 我 探 討 有 關 生 涯 規 劃 或 發 展 的 問 題 指 導 教 授 能 幫 助 我 找 出 在 生 涯 發 展 上 的 方 向 與 資 源 在 指 導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我 能 有 效 運 用 有 關 生 涯 發 展 的 資 源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對 自 己 的 生 涯 發 展 有 更 清 楚 的 想 法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能 更 具 體 規 劃 自 己 未 來 的 發 展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願 意 花 時 間 與 學 生 探 討 有 關 生 涯 規 劃 或 發 展 的 問 題 之 符 合 度, 各 有 50% 的 學 生 皆 感 非 常 符 合 及 符 合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能 否 幫 助 學 生 找 出 在 生 涯 發 展 上 的 方 向 與 資 源 的 符 合 程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非 常 符 合 及 符 合 有 25% 的 人 則 以 為 普 通 247

254 畢 業 生 對 於 在 指 導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能 否 有 效 運 用 有 關 生 涯 發 展 的 資 源 之 符 合 程 度, 有 63% 的 學 生 感 到 非 常 符 合 及 符 合 認 為 普 通 者 佔 37% 畢 業 生 對 於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對 自 己 的 生 涯 發 展 能 有 更 清 楚 想 法 的 符 合 程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非 常 符 合 及 符 合 25% 的 人 認 為 普 通 畢 業 生 對 於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能 更 具 體 規 劃 自 己 未 來 發 展 符 合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非 常 符 合 及 符 合 感 到 普 通 者 佔 12% 248

255 附 錄 B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學 輔 導 服 務 核 心 能 力 認 同 度 調 查 資 料 ( 二 ) 1.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 可 複 選 ): 施 測 項 目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 可 複 選 ):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 6(14%) 7(17%) 5(12%) 3(7%) 6(14%) 施 測 項 目 學 生 校 外 見 習 軟 硬 體 設 備 的 投 入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上 的 輔 導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 可 複 選 ): 5(12%) 3(7%) 3(7%) 4(10%) 表 中 可 知,17%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本 所 應 提 供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14% 的 畢 業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與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12% 的 畢 業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與 學 生 校 外 見 習,10% 的 畢 業 生 希 望 本 所 提 供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上 的 輔 導,7% 的 畢 業 生 希 望 本 所 可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軟 硬 體 設 備 的 投 入 與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 249

256 2.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面 及 教 學 面 實 施 之 滿 意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師 資 結 構 B.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C.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D.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E.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F.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G.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師 資 結 構 之 滿 意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13%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12% 的 學 生 非 常 不 滿 意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之 滿 意 度, 有 63%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25%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12% 的 學 生 非 常 不 滿 意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之 滿 意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12% 的 學 生 不 滿 意 250

257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之 滿 意 度, 有 63%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25%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12% 的 學 生 非 常 不 滿 意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之 滿 意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25%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之 滿 意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25%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之 滿 意 度, 有 10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3.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輔 導 面 及 學 習 資 源 的 滿 意 度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B.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C.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D. 教 學 空 間 E.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258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本 所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之 滿 意 度, 有 63%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37%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本 所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之 滿 意 度, 有 50%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38%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12% 的 學 生 不 滿 意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之 滿 意 度, 有 63%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25%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12% 的 學 生 非 常 不 滿 意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本 所 教 學 空 間 之 滿 意 度, 有 76%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12%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12% 的 學 生 非 常 不 滿 意 252

259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之 滿 意 度, 有 26% 的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以 上 37%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25% 的 學 生 不 滿 意 12% 的 學 生 非 常 不 滿 意 4. 我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培 養 的 四 大 核 心 能 力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同 意 不 同 意 普 通 同 意 非 常 同 意 我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培 養 的 四 大 核 心 能 力 關 於 畢 業 生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培 養 的 四 大 核 心 能 力 之 同 意 度,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皆 感 認 同 5. 我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達 成 的 四 大 目 標 施 測 項 目 非 常 不 同 意 不 同 意 普 通 同 意 非 常 同 意 我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達 成 的 四 大 目 標 關 於 畢 業 生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達 成 的 四 大 目 標 之 同 意 度,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皆 感 認 同 6.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還 可 再 強 化 的 專 業 知 能 有 那 些?( 可 複 選 ): 施 測 項 目 團 隊 合 作 溝 通 表 達 挫 折 抗 壓 時 間 管 理 解 決 問 題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還 可 再 強 化 的 專 業 知 能 有 那 些?( 可 複 選 ) 3(9%) 6(17%) 4(12%) 1(3%) 4(12%) 253

260 施 測 項 目 團 隊 合 作 創 意 思 考 危 機 應 變 終 身 學 習 外 語 能 力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還 可 再 強 化 的 專 業 知 能 有 那 些?( 可 複 選 ) 3(9%) 5(14%) 5(15%) 1(3%) 5(15%) 表 中 可 知,17%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本 所 在 溝 通 表 達 方 面 還 可 再 強 化,15%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危 機 應 變 與 外 語 能 力 還 可 再 強 化,14%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創 意 思 考 可 再 提 升,12%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本 所 在 挫 折 抗 壓 解 決 問 題 方 面 還 可 精 進,9%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團 隊 合 作 亦 可 加 強, 另 有 3% 的 畢 業 生 認 為 時 間 管 理 終 身 學 習 於 專 業 知 能 中 還 可 強 化 7.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主 要 採 用 下 列 哪 種 方 式?( 可 複 選 ) 施 測 項 目 定 期 聚 會 老 師 的 OFFICE HOUR 事 先 與 老 師 洽 商 使 用 電 話 聯 繫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主 要 採 用 下 列 哪 種 方 式?( 可 複 選 ) 6(20%) 6(19%) 6(19%) 7(23%) 6(19%) 表 中 可 知,23% 的 畢 業 生 較 常 使 用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20% 的 畢 業 生 會 透 過 定 期 聚 會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19% 的 畢 業 生 會 經 由 老 師 的 OFFICE HOUR 事 先 與 老 師 洽 商 以 及 電 話 聯 繫 方 式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 254

261 8.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的 頻 率 約 多 久 一 次? 施 測 項 目 平 均 每 星 期 兩 次 平 均 每 星 期 一 次 平 均 每 十 天 一 次 平 均 每 兩 週 一 次 依 需 要 隨 時 與 老 師 討 論 不 一 定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的 頻 率 約 多 久 一 次? 0 1(12%) 0 1(12%) 5(63%) 1(13%) 表 中 可 知,63% 的 畢 業 生 會 依 需 要 隨 時 與 老 師 討 論,13% 的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的 頻 率 不 一 定,12% 的 畢 業 生 為 平 均 每 星 期 一 次 和 平 均 每 兩 週 一 次 9.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為 時 多 久? 施 測 項 目 30 分 鐘 以 內 30~60 分 鐘 60~90 分 鐘 90 分 鐘 以 上 依 情 況 時 間 不 定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為 時 多 久? 0 1(12%) 2(25%) 0 5(63%) 表 中 可 知,63% 的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依 情 況 時 間 不 定,25% 的 畢 業 生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為 分 鐘 以 上,12% 的 畢 業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晤 談 時 間 為 分 鐘 以 內 255

262 10. 請 依 照 您 認 為 下 列 敘 述 之 符 合 程 度 在 中 打 V : (1 表 非 常 不 符 合,5 表 非 常 符 合, 依 此 類 推 ) ( 一 ) 互 動 方 式 施 測 項 目 1 非 常 不 符 合 2 不 符 合 3 普 通 4 符 合 5 非 常 符 合 1. 我 滿 意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我 有 充 足 的 時 間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 指 導 教 授 能 尊 重 我 的 意 見, 並 給 予 適 當 的 回 應 4. 指 導 教 授 與 我 互 動 的 方 式 有 助 於 論 文 之 撰 寫 5. 指 導 教 授 除 論 文 方 面 的 指 導 也 關 心 我 的 生 活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滿 意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之 符 合 度,88%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12%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是 否 有 充 足 的 時 間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 之 符 合 度,88%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12%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能 尊 重 我 的 意 見, 並 給 予 適 當 的 回 應 之 符 合 度,75%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25%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256

263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與 學 生 互 動 的 方 式 有 助 於 其 論 文 之 撰 寫 之 符 合 度,100%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除 論 文 方 面 的 指 導 也 關 心 學 生 的 生 活 之 符 合 度,100%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 二 ) 論 文 撰 寫 施 測 項 目 1 非 常 不 符 合 2 不 符 合 3 普 通 4 符 合 5 非 常 符 合 1. 指 導 教 授 有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識, 引 導 我 的 論 文 方 向 2.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能 夠 解 決 論 文 遇 到 的 瓶 頸 3. 指 導 教 授 能 適 時 提 出 論 文 寫 作 之 盲 點, 給 予 建 議 4. 指 導 教 授 對 於 論 文 撰 寫 格 式 及 要 領 幫 助 很 大 5. 在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能 完 成 論 文 的 撰 寫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有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識, 引 導 學 生 的 論 文 方 向 之 符 合 度,100%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257

264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能 夠 解 決 論 文 遇 到 的 瓶 頸 之 符 合 度,100%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能 適 時 提 出 論 文 寫 作 之 盲 點, 給 予 建 議 之 符 合 度,100%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對 於 論 文 撰 寫 格 式 及 要 領 幫 助 很 大 之 符 合 度,100%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在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能 完 成 論 文 的 撰 寫 之 符 合 度,100%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 三 ) 生 涯 輔 導 施 測 項 目 1 非 常 不 符 合 2 不 符 合 3 普 通 4 符 合 5 非 常 符 合 1. 指 導 教 授 願 意 花 時 間 與 我 探 討 有 關 生 涯 規 劃 或 發 展 的 問 題 2. 指 導 教 授 能 幫 助 我 找 出 在 生 涯 發 展 上 的 方 向 與 資 源

265 3. 在 指 導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我 能 有 效 運 用 有 關 生 涯 發 展 的 資 源 4.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對 自 己 的 生 涯 發 展 有 更 清 楚 的 想 法 5.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能 更 具 體 規 劃 自 己 未 來 的 發 展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願 意 花 時 間 與 學 生 探 討 有 關 生 涯 規 劃 或 發 展 的 問 題 之 符 合 度,100% 的 學 生 皆 感 符 合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指 導 教 授 能 幫 助 學 生 找 出 在 生 涯 發 展 上 的 方 向 與 資 源 之 符 合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符 合 12%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在 指 導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能 有 效 運 用 有 關 生 涯 發 展 的 資 源 之 符 合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符 合 25%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259

266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對 自 己 的 生 涯 發 展 有 更 清 楚 的 想 法 之 符 合 度, 有 75% 的 學 生 感 到 符 合 25%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關 於 畢 業 生 對 於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能 更 具 體 規 劃 自 己 未 來 的 發 展 之 符 合 度, 有 88% 的 學 生 感 到 符 合 12% 的 學 生 認 為 普 通 260

267 附 錄 畢 業 生 對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課 程 教 學 及 輔 導 實 施 情 況 的 意 見 調 查 表 親 愛 的 畢 業 同 學, 您 好 : 許 久 不 見, 近 來 可 好, 相 信 在 您 畢 業 後 應 該 有 很 好 的 發 展 與 際 遇, 也 期 待 您 有 空 時, 回 所 裡 看 看 老 師 或 好 朋 友 我 們 一 直 努 力 想 辦 好 教 學 工 作, 使 它 成 為 雲 嘉 南 地 區 值 得 被 推 薦 就 讀 的 系 所 所 以 我 們 非 常 期 待 您 能 提 供 我 們 寶 貴 的 意 見, 作 為 日 後 辦 學 的 重 要 依 據 本 問 卷 為 公 共 政 策 所 針 對 畢 業 生 對 您 以 往 在 學 期 間 上 課 情 況 的 意 見 調 查 表, 主 要 目 的 是 想 瞭 解 您 對 本 所 教 育 目 標 課 程 實 施 及 核 心 能 力 的 意 見 反 應, 以 期 作 為 公 共 政 策 所 規 劃 改 進 的 參 考, 請 放 心 作 答 感 謝 您 參 與 此 次 調 查, 您 寶 貴 的 意 見, 是 鼓 勵 公 共 政 策 所 繼 續 向 前 的 最 大 動 力 之 一, 也 祝 福 您, 工 作 愉 快 成 果 豐 碩 本 所 的 核 力 能 力 共 有 下 列 四 項 1. 具 政 策 診 斷 與 分 析 能 力 2. 具 公 共 管 理 與 服 務 能 力 3. 具 國 際 視 野 與 全 球 化 政 策 議 題 分 析 能 力 4. 具 公 民 法 制 與 社 區 關 懷 能 力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長 陳 淳 斌 敬 上 本 所 的 教 育 目 標 共 有 下 列 四 項 1. 培 養 公 共 政 策 之 專 業 人 才 2. 培 養 公 共 行 政 專 業 知 能 與 治 理 能 力 之 人 才 3. 培 養 具 全 球 視 野 能 跨 領 域 整 合 管 理 之 專 業 人 才 4. 培 養 能 掌 握 社 會 脈 動 在 地 關 懷 並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之 人 才 1. 您 希 望 政 策 所 對 在 學 學 生 還 可 以 提 供 的 服 務 ( 可 複 選 ): 有 關 職 涯 發 展 及 論 文 寫 作 的 專 題 演 講 有 關 公 職 考 試 的 相 關 資 訊 或 演 講 辦 理 所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辦 理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聯 誼 會 ( 如 聚 餐 ) 或 校 外 活 動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教 學 活 動 學 生 校 外 見 習 軟 硬 體 設 備 的 投 入 工 讀 機 會 或 工 讀 金 的 增 加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上 的 輔 導 其 他 261

268 2.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課 程 面 及 教 學 面 實 施 之 滿 意 度?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師 資 結 構 B.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C. 課 程 種 類 與 規 劃 D. 課 程 開 課 量 情 形 E. 教 師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性 F. 課 程 評 量 方 式 G. 教 學 時 的 師 生 互 動 3. 畢 業 生 對 本 所 教 師 輔 導 面 及 學 習 資 源 的 滿 意 度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A. 對 學 生 升 學 方 面 的 輔 導 B. 對 學 生 就 業 方 面 的 輔 導 C.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D. 教 學 空 間 E. 學 校 在 經 費 方 面 的 投 入 4. 我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培 養 的 四 大 核 心 能 力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5. 我 認 同 公 共 政 策 所 所 欲 達 成 的 四 大 目 標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普 通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6. 您 認 為 本 所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還 可 再 強 化 的 專 業 知 能 有 那 些?( 可 複 選 ): 團 隊 合 作 溝 通 表 達 挫 折 抗 壓 時 間 管 理 解 決 問 題 創 意 思 考 危 機 應 變 終 身 學 習 外 語 能 力 其 他 262

269 7.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主 要 採 用 下 列 哪 種 方 式?( 可 複 選 ) 定 期 聚 會 老 師 的 OFFICE HOUR 事 先 與 老 師 洽 商 使 用 電 話 聯 繫 其 他 8.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的 頻 率 約 多 久 一 次? 平 均 每 星 期 一 次 平 均 每 十 天 一 次 平 均 每 兩 週 一 次 平 均 每 三 週 一 次 平 均 每 個 月 一 次 依 需 要 隨 時 與 老 師 討 論 不 一 定 其 他 9. 請 問 您 與 指 導 教 授 每 次 晤 談 時 間 為 時 多 久? 30 分 鐘 以 內 30~60 分 鐘 60~90 分 鐘 90 分 鐘 以 上 依 情 況 時 間 不 定 其 他 10. 請 依 照 您 認 為 下 列 敘 述 之 符 合 程 度 在 中 打 V : (1 表 非 常 不 符 合,5 表 非 常 符 合, 依 此 類 推 ) ( 一 ) 互 動 方 式 1. 我 滿 意 與 指 導 教 授 的 互 動 方 式 我 有 充 足 的 時 間 與 指 導 教 授 互 動 指 導 教 授 能 尊 重 我 的 意 見, 並 給 予 適 瑝 的 回 應 指 導 教 授 與 我 互 動 的 方 式 有 助 於 論 文 之 撰 寫 指 導 教 授 除 論 文 方 面 的 指 導 也 關 心 我 的 生 活... ( 二 ) 論 文 撰 寫 1. 指 導 教 授 有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識, 引 導 我 的 論 文 方 向

270 2.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能 夠 解 決 論 文 遇 到 的 瓶 頸 指 導 教 授 能 適 時 提 出 論 文 寫 作 之 盲 點, 給 予 建 議 指 導 教 授 對 於 論 文 撰 寫 格 式 及 要 領 幫 助 很 大 在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能 完 成 論 文 的 撰 寫... ( 三 ) 生 涯 輔 導 1. 指 導 教 授 願 意 花 時 間 與 我 探 討 有 關 生 涯 規 劃 或 發 展 的 問 題 指 導 教 授 能 幫 助 我 找 出 在 生 涯 發 展 上 的 方 向 與 資 源 在 指 導 教 授 的 指 引 下, 我 能 有 效 運 用 有 關 生 涯 發 展 的 資 源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對 自 己 的 生 涯 發 展 有 更 清 楚 的 想 法.. 5.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的 協 助, 我 能 更 具 體 規 劃 自 己 未 來 的 發 展

271 附 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專 題 講 座 時 間 表 時 間 :17:10~19:00 地 點 : 蘭 潭 校 區 行 政 中 心 三 樓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會 議 室 週 次 主 講 人 / 題 目 授 課 日 期 1 開 學 週 9/ 許 春 寶 : 嘉 義 市 警 察 局 少 年 組 組 長 題 目 : 毐 來 毐 往 唐 潤 洲 :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副 教 授 題 目 : 政 府 施 政 總 評 李 慶 賢 : 高 雄 市 都 市 計 畫 技 師 公 會 理 事 題 目 : 嘉 義 縣 家 戶 可 支 配 所 得 陳 榮 哲 : 幼 獅 章 軍 教 育 事 務 基 金 會 執 行 董 事 題 目 : 童 軍 社 會 功 能 再 造 饒 嘉 博 : 前 嘉 義 市 文 化 局 長 題 目 : 嘉 義 市 的 觀 光 行 銷 張 志 成 : 前 嘉 義 市 議 會 秘 書 長 題 目 : 議 會 政 治 與 地 方 選 舉 簡 麗 環 : 高 杰 建 設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題 目 : 夢 想 之 鄒 開 始 行 動 囉 9/21 9/28 10/5 10/12 10/19 10/26 11/2 9 期 中 考 (11/16-11/20) 11/9 10 蔡 雅 萍 : 嘉 義 地 方 法 院 少 年 觀 護 人 題 目 : 從 觀 護 人 制 度 看 我 國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11/16 11 朱 耀 祥 :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講 師 題 目 : 我 國 當 前 政 府 施 政 的 好 與 壞 11/23 12 李 光 玉 : 稻 江 管 理 學 院 副 教 授 題 目 : 我 國 憲 政 體 制 的 發 展 11/30 13 楊 偉 中 : 前 中 央 廣 播 電 台 台 長 題 目 : 媒 體 的 社 會 責 任 12/7 14 馬 祥 祐 : 南 華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長 題 目 : 大 選 後 的 兩 岸 關 係 的 變 與 不 變 12/14 15 王 元 山 : 茶 葉 工 廠 負 責 人 題 目 : 談 談 我 國 的 茶 葉 政 策 12/21 16 魯 宓 成 : 稻 江 管 理 學 院 副 教 授 題 目 :E 化 政 府 的 行 政 效 率 12/28 17 教 師 授 課 1/4 18 期 末 考 1/11 265

272 簡 麗 環 老 師 專 題 演 講 楊 偉 中 老 師 專 題 演 講 李 慶 賢 理 事 專 題 演 講 同 學 聚 精 會 神 聆 聽 許 春 寶 組 長 演 講 情 形 許 春 寶 組 長 演 講 情 形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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