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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 間 部 99 年 度 科 技 大 學 評 鑑 行 政 類 教 務 行 政 組 評 鑑 資 料 表 目 錄 壹 教 務 行 政 執 行 成 效... 1 一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中 有 關 教 學 規 劃 執 行 提 升 等 之 成 效... 2 二 組 織 經 費 及 工 作 計 畫 執 行 與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等 成 效 三 相 關 會 議 之 運 作, 規 章 之 訂 定 及 制 度 建 立 與 傳 承 情 形 四 招 生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暨 成 效 五 學 籍 作 業 運 作 及 管 理 品 質 與 學 習 預 警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六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及 檔 案 建 置 與 管 理 情 形 七 辦 理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與 方 案 之 情 形 八 與 學 院 系 科 ( 所 ) 互 動 暨 學 生 參 與 情 形 九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貳 課 程 與 教 學 一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組 織 與 機 制 運 作 回 饋 暨 異 常 處 理 等 之 成 效 二 課 程 教 學 與 產 業 界 互 動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三 課 程 結 構 具 縱 向 之 連 貫 與 橫 向 之 整 合, 教 學 運 作 符 合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四 提 升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能 力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五 教 學 評 鑑 及 回 饋 機 制 之 建 構 與 運 作 六 支 援 遠 距 教 學 數 位 教 材 或 其 他 特 色 教 學 與 其 配 套 措 施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意 見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參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一 學 校 學 程 課 程 等 學 習 目 標 與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制 訂 與 執 行 情 形 二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之 建 置 與 使 用 情 形 三 全 校 性 畢 業 門 檻 制 訂 情 形 四 運 用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作 為 學 習 輔 導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進 及 職 涯 輔 導 等 參 考 情 形 肆 通 識 教 育 一 配 合 全 校 辦 學 理 念, 促 進 專 業 教 育 與 通 識 教 育 之 互 動 二 通 識 教 育 之 規 劃 特 色 及 師 生 認 同 度 三 發 展 通 識 教 育 所 需 之 相 關 資 源 規 劃 與 成 效 ( 含 各 系 所 行 政 師 資 設 備 場 地 等 ) 四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伍 圖 書 及 資 訊 業 務 一 組 織 編 制 及 經 費 編 列 情 形 二 資 訊 服 務 之 發 展 策 略 與 執 行 成 效 三 校 內 外 資 源 整 合 之 運 用 方 式 及 成 效 四 資 訊 e 化 情 形 及 成 效 五 圖 書 館 館 藏 使 用 率 館 內 其 他 服 務 與 館 際 合 作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之 成 效 I

2 六 資 通 安 全 與 智 慧 財 產 之 保 護 措 施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進 修 部 ( 含 在 職 專 班 ) 壹 教 務 行 政 執 行 成 效 二 組 織 經 費 及 工 作 計 畫 執 行 與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等 成 效 三 相 關 會 議 之 運 作, 規 章 之 訂 定 與 修 訂 四 招 生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暨 成 效 五 學 籍 成 績 作 業 運 作 及 管 理 品 質 與 異 常 處 理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六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情 形 七 辦 理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與 方 案 之 情 形 八 與 學 院 系 科 ( 所 ) 互 動 暨 學 生 參 與 情 形 貳 課 程 與 教 學 二 課 程 教 學 與 產 業 界 互 動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四 提 升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能 力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參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三 全 校 性 畢 業 門 檻 制 訂 情 形 四 運 用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作 為 學 習 輔 導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進 及 職 涯 輔 導 等 參 考 情 形 肆 通 識 教 育 二 通 識 教 育 之 規 劃 特 色 及 師 生 認 同 程 度 II

3 圖 目 錄 圖 1-1 校 務 發 展 規 劃... 3 圖 1-2 學 術 單 位 組 織 圖... 4 圖 1-3 校 教 育 目 標... 7 圖 1-4 校 能 力 目 標... 7 圖 1-5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制 定 機 制... 8 圖 1-6 各 級 教 育 目 標 與 能 力 指 標 層 級 關 係 圖... 8 圖 1-7 本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程 序... 9 圖 1-8 教 務 處 組 織 圖 圖 1-9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組 織 圖 圖 學 年 度 各 類 學 制 及 系 所 數 圖 2-1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組 織 及 運 作 機 制 圖 3-1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能 力 指 標 圖 3-2 期 中 選 送 輔 導 輸 入 系 統 圖 例 圖 3-3 未 通 過 評 鑑 教 師 輔 導 追 蹤 機 制 流 程 圖 圖 3-4 本 校 各 院 學 生 生 涯 興 趣 量 表 分 數 圖 圖 4-1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特 色 示 意 圖 圖 4-2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結 構 圖 圖 學 年 度 舉 辦 之 通 識 教 育 活 動 滿 意 度 調 查 圖 4-4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組 織 架 構 圖 4-5 STS 開 課 規 劃 圖 5-1 圖 書 館 組 織 編 制 圖 圖 5-2 電 算 中 心 組 織 架 構 圖 圖 5-3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服 務 主 軸 圖 5-4 校 園 網 路 主 線 架 構 圖 圖 ~98 年 歷 年 校 園 網 路 流 量 統 計 圖 ~98 年 校 園 無 線 網 路 使 用 人 次 統 計 圖 圖 5-7 異 質 系 統 中 介 資 料 庫 架 構 概 念 圖 圖 5-8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與 校 園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平 台 圖 5-9 學 習 與 教 學 歷 程 經 營 管 理 互 動 資 訊 系 統 架 構 圖 圖 5-10 教 師 評 鑑 管 理 系 統 架 構 圖 圖 5-11 校 園 單 一 入 口 網 站 圖 5-12 校 園 無 線 網 路 分 布 圖 圖 5-13 實 體 與 虛 擬 課 程 資 料 同 步 圖 5-14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安 全 組 織 架 構 圖 5-15 ISO27001 涵 蓋 之 內 容 圖 5-16 ISMS 過 程 之 PDCA 模 型 圖 6-1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織 圖 III

4 表 目 錄 表 ~98 學 年 度 學 生 實 習 人 數 及 實 習 廠 商 家 數 一 覽 表 表 1-2 本 校 學 生 海 上 實 習 情 形 表 1-3 本 校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之 成 效 表 1-4 學 程 修 讀 人 數 及 獲 得 學 程 證 明 人 數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結 構 變 化 情 形 表 ~98 學 年 度 生 師 比 變 化 情 形 表 ~98 學 年 度 新 進 教 師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學 歷 一 覽 表 表 ~98 學 年 度 教 師 升 等 人 數 統 計 表 表 學 年 度 選 送 教 師 赴 公 民 關 機 構 研 習 之 情 形 表 學 年 度 教 師 每 周 平 均 授 課 時 數 表 1-12 補 助 學 生 參 加 英 語 檢 定 考 試 經 費 一 覽 表 表 1-13 學 生 通 過 外 語 檢 定 考 試 人 數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跨 校 修 課 統 計 表 表 ~99 年 度 校 區 總 體 規 劃 及 校 園 學 習 環 境 改 善 計 畫 執 行 經 費 表 1-16 教 務 行 政 相 關 人 員 組 織 表 表 1-17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相 關 人 員 組 織 表 表 1-18 教 務 處 96~99 年 度 經 費 統 計 表 ~98 年 度 研 究 計 畫 之 件 數 及 經 費 彙 整 表 表 1-20 各 學 術 單 位 年 度 教 學 經 費 分 配 表 表 ~99 年 度 各 單 位 獲 教 學 實 驗 研 究 設 備 補 助 案 補 助 經 費 一 覽 表 表 ~98 學 年 度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課 程 異 動 統 計 表 表 ~99 年 度 本 校 學 報 發 行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相 關 提 案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系 暨 轉 部 人 數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總 量 管 制 會 議 相 關 提 案 統 計 表 表 1-27 各 項 招 生 入 學 方 式 表 ~98 學 年 度 各 學 制 新 生 註 冊 率 表 學 年 度 二 技 聯 合 甄 選 招 生 成 果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各 學 制 系 所 科 別 與 學 生 數 表 ~98 學 年 度 申 請 學 籍 資 料 更 改 件 數 表 ~98 學 年 度 教 師 更 改 成 績 統 計 數 表 ~98 學 年 度 課 程 表 異 動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各 學 院 業 界 教 師 參 與 授 課 課 程 數 目 表 學 年 度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計 畫 業 師 參 與 授 課 一 覽 表 表 ~98 學 年 度 邀 請 產 官 學 研 客 座 專 家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場 次 統 計 表 表 2-5 本 校 96~99 年 度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件 數 與 經 費 統 計 表 表 ~99 學 年 度 輪 機 工 程 系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實 際 招 生 情 形 表 ~99 學 年 度 定 置 網 漁 業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招 生 情 形 表 2-8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辦 理 產 業 參 訪 之 執 行 情 形 表 ~98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量 平 均 值 統 計 表 表 3-1 本 校 各 學 程 設 立 宗 旨 表 3-2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各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表 3-3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學 習 目 標 IV

5 表 ~98 學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開 課 科 目 數 統 計 表 表 學 年 度 期 中 預 警 成 果 表 表 ~98 學 年 度 教 學 助 理 配 置 情 形 表 ~98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休 學 人 數 與 比 例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退 學 人 數 與 比 例 統 計 表 表 3-9 各 系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表 表 4-1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業 務 職 掌 表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經 費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通 識 課 程 開 課 表 表 ~98 學 年 度 STS 教 學 計 劃 經 費 表 表 4-5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後 論 文 集 一 覽 表 表 4-6 海 洋 首 都 文 學 創 作 獎 精 選 集 表 ~98 學 年 通 識 教 育 活 動 場 次 表 表 4-8 本 校 96~98 年 度 社 區 清 潔 服 務 人 數 統 計 表 表 4-9 本 校 96~99 年 度 夜 間 社 區 學 童 課 輔 歷 年 人 數 簡 表 表 5-1 圖 書 館 業 務 職 掌 表 表 5-2 電 算 中 心 人 員 職 掌 表 表 ~99 年 度 圖 書 館 經 費 表 表 ~99 年 度 學 術 單 位 圖 書 資 料 費 用 分 配 統 計 表 表 ~98 年 度 新 增 重 要 設 備 表 ~99 年 度 電 算 中 心 使 用 之 經 費 表 5-7 圖 書 館 資 訊 服 務 執 行 情 形 表 5-8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發 展 現 況 表 表 5-9 校 務 資 料 與 網 路 學 園 同 步 資 料 筆 數 表 表 學 年 度 通 閱 服 務 統 計 表 表 5-11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課 程 同 步 數 量 表 年 度 館 藏 統 計 表 表 學 年 度 館 藏 使 用 統 計 表 表 學 年 度 館 際 複 印 借 書 服 務 統 計 表 表 學 年 度 跨 校 借 書 證 使 用 統 計 表 表 5-16 ISO27001 各 階 段 執 行 時 間 表 表 6-1 進 修 部 教 務 相 關 人 員 組 織 表 表 ~99 年 度 進 修 部 財 務 收 支 表 表 6-3 進 修 部 各 學 制 招 生 入 學 方 式 表 ~98 學 年 度 各 學 制 新 生 註 冊 率 表 6-5 進 修 部 學 制 學 生 人 數 與 班 級 數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進 修 部 休 學 人 數 與 比 例 統 計 表 表 ~98 學 年 度 進 修 部 退 學 人 數 與 比 例 統 計 表 表 6-8 進 修 部 校 內 服 務 學 習 執 行 成 效 表 表 6-9 進 修 部 校 外 服 務 學 習 執 行 成 效 表 表 ~98 學 年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人 數 統 計 表 表 7-2 進 修 推 廣 部 專 兼 任 教 師 比 例 表 7-3 進 修 推 廣 部 師 資 結 構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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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 政 類 教 務 行 政 組 壹 教 務 行 政 執 行 成 效 一 能 具 體 規 劃 與 運 作 校 內 外 之 相 關 資 源, 制 訂 有 效 之 教 學 制 度 和 策 略, 以 落 實 評 鑑 指 標 其 教 育 理 念 和 辦 學 目 標 二 教 務 制 度 和 行 政 措 施 能 夠 落 實 其 教 育 理 念 與 辦 學 目 標, 並 有 具 體 成 效 一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中 有 關 教 學 規 劃 執 行 提 升 等 之 成 效 二 組 織 經 費 及 工 作 計 畫 執 行 與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等 成 效 三 相 關 會 議 之 運 作, 規 章 之 訂 定 及 制 度 建 立 與 傳 承 情 形 四 招 生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暨 成 效 訪 評 參 考 五 學 籍 作 業 運 作 及 管 理 品 質 與 學 習 預 警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要 項 六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及 檔 案 建 置 與 管 理 情 形 七 辦 理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與 方 案 之 情 形 八 與 學 院 系 科 ( 所 ) 互 動 暨 學 生 參 與 情 形 九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校 務 會 議 記 錄 本 校 各 系 之 職 涯 發 展 圖 及 職 涯 分 析 手 冊 課 程 會 議 資 料 學 生 實 習 辦 法 業 界 實 務 教 師 參 與 授 課 表 教 學 發 展 與 人 才 培 育 相 關 計 畫 產 學 研 討 會 及 論 壇 會 議 一 覽 表 學 程 申 請 書 獎 勵 教 師 進 修 及 研 究 辦 法 佐 證 資 料 ~98 學 年 度 新 進 教 師 名 單 本 校 鼓 勵 教 師 赴 國 內 公 民 營 機 構 實 務 研 習 辦 法 本 校 教 師 授 課 鐘 點 時 數 統 計 表 自 學 園 區 學 生 使 用 紀 錄 交 換 學 生 申 請 書 系 所 英 檢 為 畢 業 門 檻 會 議 紀 錄 遠 距 教 學 實 施 辦 法 發 展 學 校 重 點 特 色 計 畫 核 准 函 建 立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之 校 務 會 議 記 錄 1

8 1-2.3 國 外 學 生 入 學 相 關 辦 法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辦 法 總 量 管 制 小 組 會 議 記 錄 學 雜 費 調 整 研 議 及 審 議 小 組 會 議 記 錄 佐 證 資 料 特 色 及 優 點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議 記 錄 傑 出 教 學 獎 遴 選 委 員 會 會 議 記 錄 ~98 學 年 度 教 務 會 議 記 錄 教 務 相 關 標 準 作 業 規 範 招 生 辦 法 抵 免 辦 法 教 師 申 請 更 改 學 生 成 績 作 業 要 點 一 教 務 行 政 皆 能 配 合 學 校 發 展 目 標 有 效 推 動 二 10 項 教 務 發 展 規 劃 皆 有 對 應 具 體 做 法 並 具 成 效 三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成 員 包 含 校 友 業 界 校 外 學 者, 對 課 程 規 劃 符 合 培 育 業 界 需 求 人 力 有 正 面 效 益 四 推 動 學 生 企 業 實 習 制 度 已 具 成 效, 全 校 所 有 系 所 已 訂 定 實 習 辦 法, 積 極 推 動 企 業 實 習, 符 合 技 職 教 育 主 軸 五 師 資 素 質 大 幅 提 昇 (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達 80%), 值 得 肯 定 六 全 國 唯 一 擁 有 臨 港 碼 頭 之 大 學 院 校, 技 職 體 系 學 校 中 擁 有 最 完 整 之 海 洋 科 技 相 關 系 所 七 建 置 明 確 的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制 定 機 制 及 課 程 發 展 機 制, 作 為 課 程 檢 討 管 考 之 依 據 八 完 備 全 校 各 系 所 之 職 場 特 性 與 能 力 分 析, 能 提 供 課 程 規 劃 與 學 生 職 涯 規 劃 之 參 考 九 全 校 所 有 系 所 均 規 劃 完 善 校 外 實 務 實 習 及 航 技 系 輪 機 系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之 海 上 實 習, 以 提 升 學 生 務 實 致 用 學 習 十 鼓 勵 招 收 外 籍 學 生, 每 學 年 均 提 供 獎 學 金 一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中 有 關 教 學 規 劃 執 行 提 升 等 之 成 效 本 校 位 於 擁 有 台 灣 最 大 商 港 與 漁 港 的 高 雄 市, 從 1946 年 創 校 以 來, 歷 經 高 職 專 科 技 術 學 院, 並 於 2004 年 改 名 科 技 大 學, 創 校 64 年 來 已 經 為 台 灣 海 洋 及 相 關 產 業 界 培 植 無 數 基 礎 及 高 階 專 業 人 才, 使 國 家 的 航 運 產 業 水 產 事 業 造 船 產 業 及 通 訊 產 業 得 以 蓬 勃 的 發 展 本 校 的 創 立 與 茁 壯 和 台 灣 四 面 環 海 的 天 然 地 理 環 境 有 密 不 可 分 之 關 係 台 灣 對 外 貿 易 倚 賴 海 2

9 運, 而 且 浩 瀚 的 海 洋 蘊 藏 龐 大 的 海 洋 資 源, 本 校 設 校 宗 旨 實 契 合 海 洋 立 國 之 精 神 在 這 國 家 追 尋 永 續 發 展 契 機 的 關 鍵 時 刻, 身 為 國 家 海 事 教 育 的 成 員, 本 校 師 生 均 感 責 任 重 大 本 校 以 人 才 培 育 創 新 研 發 推 廣 服 務 國 際 接 軌 為 四 大 發 展 重 點 以 發 展 海 洋 科 技 教 育 為 主 軸, 培 育 基 礎 及 高 階 專 業 科 技 人 才, 從 事 海 洋 科 技 之 研 發 與 推 廣 ; 藉 由 產 學 合 作, 將 實 用 性 的 海 洋 產 業 技 術, 轉 移 至 相 關 業 者, 提 昇 其 國 際 競 爭 力, 將 創 新 科 技 與 海 洋 產 業 結 合, 協 助 海 洋 產 業 發 展 因 此 本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以 發 展 本 校 成 為 一 所 海 洋 屬 性 提 供 科 技 資 源 啟 發 學 生 創 新 能 力 及 培 養 優 秀 人 才 為 主 體 之 優 質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為 依 歸, 期 望 成 為 國 際 知 名 之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依 循 此 目 標, 結 合 海 事 水 圈 海 洋 工 程 以 及 管 理 等 院 系 ( 所 ) 各 項 資 源, 並 配 合 通 識 全 人 教 育 之 規 劃, 在 人 才 培 育 方 面, 以 培 養 具 有 忠 信 勤 勇 內 涵 理 論 與 實 務 兼 備 之 高 科 技 海 洋 事 業 人 才, 期 待 具 備 以 下 特 質 : 宏 觀 的 視 野 與 遠 大 的 目 標 健 全 的 人 格 與 創 新 的 思 維 專 業 的 知 識 與 務 實 的 態 度 國 際 的 視 野 與 開 闊 的 胸 襟 教 學 品 質 校 園 改 善 人 才 培 育 學 術 發 展 四 大 發 展 重 點 創 新 研 發 推 廣 服 務 產 學 合 作 國 際 接 軌 學 校 特 色 行 政 發 展 競 爭 力 國 際 化 圖 1-1 校 務 發 展 規 劃 本 校 於 創 校 發 展 迄 今, 在 技 職 體 系 學 校 中 擁 有 最 完 整 之 海 洋 科 技 相 關 系 所, 已 建 構 健 全 的 海 洋 科 技 教 育 平 台, 目 前 設 有 海 事 學 院 ( 航 運 技 術 系 輪 機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海 事 資 訊 科 技 研 究 所 ) 管 理 學 院 ( 航 運 管 理 系 暨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系 運 籌 管 理 系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 水 圈 學 院 (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暨 研 究 所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水 產 養 殖 系 暨 研 究 所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暨 研 究 所 )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 造 船 工 程 系 電 訊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微 電 子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海 洋 工 程 科 技 研 究 所 ) 等 4 學 院, 計 14 系 11 所, 均 屬 海 洋 科 技 領 域 之 專 業 學 院 其 中 海 事 學 院 設 於 旗 津 校 區, 為 全 國 唯 一 擁 有 臨 港 碼 頭 之 大 學 院 系, 全 力 發 展 海 事 教 育 訓 練 本 校 學 術 組 織 除 具 有 海 洋 科 技 教 育 特 色 外, 並 基 於 全 人 化 教 育 理 念, 設 立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分 設 基 礎 外 語 及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強 化 社 會 人 文 等 意 涵 之 全 校 性 共 同 教 育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整 合 發 展 規 劃 全 校 性 之 國 數 理 社 會 人 文 等 基 礎 教 育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規 劃 全 校 外 語 學 習 環 境, 推 動 外 語 學 習 教 育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則 規 劃 體 育 休 閒 設 施 健 全 師 生 體 適 能 3

10 圖 1-2 學 術 單 位 組 織 圖 ( 一 ) 本 校 各 學 院 之 系 所 培 育 人 才 目 標 如 下 : 1. 海 事 學 院 : (1) 航 運 技 術 系 : 以 培 育 商 船 船 長 高 級 船 員 幹 部 之 人 才 為 目 標 (2) 輪 機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商 船 輪 機 長 高 級 管 輪 幹 部 漁 船 輪 機 人 才 為 目 標 (3) 海 事 資 訊 科 技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航 運 相 關 科 技 之 研 發 人 才 為 目 標 2. 管 理 學 院 : (1) 航 運 管 理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航 運 管 理 之 專 業 高 級 人 才 為 目 標 (2) 資 訊 管 理 系 : 以 培 育 海 事 資 訊 相 關 領 域 之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為 目 標 (3) 運 籌 管 理 系 : 以 培 育 電 子 商 務 物 流 等 相 關 領 域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4)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 以 培 育 海 域 休 閒 運 動 及 管 理 相 關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3. 水 圈 學 院 : (1)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海 洋 漁 業 生 產 資 源 管 理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2) 水 產 養 殖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水 產 養 殖 之 育 種 養 殖 管 理 餌 飼 料 之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為 目 標 (3)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水 產 物 利 用, 海 洋 保 健 食 品 開 發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4)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海 洋 生 物 之 基 因 工 程 疫 苗 開 發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4

11 4.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 (1) 造 船 工 程 系 : 以 培 育 船 舶 設 計 製 造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2) 電 訊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電 子 通 訊 船 舶 通 訊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3) 微 電 子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半 導 體 IC 與 系 統 設 計 及 量 測 封 裝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4)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海 洋 環 境 調 查 污 染 評 估 及 防 治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5) 海 洋 工 程 科 技 研 究 所 : 以 培 育 海 洋 工 程 相 關 科 技 之 研 發 人 才 為 目 標 ( 二 ) 為 達 成 培 育 上 述 專 業 人 才 之 教 育 目 標, 訂 定 10 項 教 務 發 展 規 劃 : 1. 以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為 導 向, 培 育 學 生 兼 具 專 業 技 能 與 通 識 能 力 本 校 自 創 校 以 來, 即 以 校 訓 忠 信 勤 勇 做 為 立 校 的 精 神 標 竿, 據 此 精 神 擬 定 本 校 教 育 主 軸 為 培 育 學 生 成 為 俱 備 盡 心 盡 力 做 人 做 事 言 而 有 信 誠 信 立 身 積 極 主 動 勤 勉 不 懈 知 恥 知 病 奮 力 承 擔 特 質 的 海 洋 事 務 及 科 技 人 才 教 育 目 標 強 調 人 文 與 科 技 專 業 兼 修, 引 導 學 生 親 近 海 洋 認 識 海 洋 利 用 海 洋 保 護 海 洋, 培 養 人 文 通 識 素 養, 強 化 品 德 修 養 及 守 法 觀 念, 健 全 的 人 格 與 服 務 社 會 的 精 神, 成 為 德 術 兼 具 健 康 誠 正 的 全 人, 據 以 營 造 快 樂 人 生 2. 強 化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機 制 發 揮 系 所 教 學 特 色 本 校 各 系 所 的 教 學 與 課 程 均 依 據 校 教 育 目 標 由 各 學 術 單 位 於 專 業 領 域 上 規 劃 專 業 課 程, 衡 量 學 校 系 所 條 件 與 校 內 外 資 源, 針 對 學 生 業 界 社 區 需 求, 融 入 辦 學 理 念, 近 年 來 結 合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需 求, 建 立 各 系 的 課 程 修 訂 機 制, 並 維 持 教 學 品 質 3. 提 升 專 業 實 務 技 能,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務 實 致 用 目 標 技 職 教 育 既 以 職 場 需 求 為 主 要 規 劃 方 向, 是 以 學 生 職 場 見 習 引 進 業 界 師 資 之 實 務 課 程 均 為 技 職 校 院 應 積 極 辦 理 之 方 案 學 生 於 實 際 職 場 中, 獲 得 從 態 度 理 念 到 實 務 面 的 體 驗 學 習, 了 解 產 業 及 工 作 環 境, 與 職 場 接 軌, 不 但 對 於 學 生 的 未 來 職 涯 規 劃 有 所 助 益, 對 於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的 課 程 學 習 更 是 可 以 達 到 學 用 合 一 的 目 的 本 校 為 提 昇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深 化 技 職 教 育 實 務 教 學, 推 動 將 產 業 技 術 轉 化 為 實 務 教 材 產 業 合 作 成 果 轉 化 為 教 學 課 題, 充 分 將 產 業 實 務 技 能 導 入 課 程 教 學 4. 規 劃 跨 系 所 學 程 開 設 就 業 學 程, 達 到 職 場 無 縫 銜 接 推 動 以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及 就 業 競 爭 力 為 主 軸 之 跨 系 所 學 程, 因 應 產 業 結 構 改 變, 配 合 社 會 職 場 需 求 及 培 育 學 生 第 二 專 長, 結 合 產 業 界 與 職 業 訓 練 單 位, 引 進 業 界 教 師, 有 利 輔 導 學 生 進 入 職 場 就 業 5

12 5. 完 善 師 資 結 構 與 合 理 授 課 時 數, 促 進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成 長 與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鼓 勵 教 師 除 傳 統 講 授 外, 多 利 用 多 媒 體 互 動 式 教 學 小 組 討 論 專 題 實 務 製 作 等 多 元 化 創 意 教 學 鼓 勵 老 師 進 修 取 得 較 高 學 位 或 赴 業 界 研 習 以 提 升 個 人 的 專 業 知 能 及 教 學 內 容 增 聘 具 博 士 學 位 教 師 以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及 降 低 生 師 比 另 聘 請 業 界 專 家 參 與 授 課 以 提 昇 專 任 教 師 業 界 新 知 6. 教 學 評 量 回 饋 與 落 實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導 引 教 學 品 質 提 昇 持 續 推 動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深 化 評 量 回 饋 機 制, 結 合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合 理 呈 現 教 學 績 效 辦 理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研 習 等 活 動, 提 供 教 師 友 善 行 政 資 源, 協 助 強 化 教 師 教 學 技 巧 與 知 能 7. 加 強 外 語 教 學, 推 動 教 學 與 國 際 接 軌 本 校 自 創 校 以 來 即 以 海 洋 科 技 為 教 育 主 軸,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國 際 化 知 能, 接 軌 國 際 促 進 交 流 擴 展 國 際 視 野 為 主 要 教 育 目 標, 亦 獎 勵 師 生 赴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短 期 研 修 海 外 實 習 海 外 研 究 交 流, 因 此 增 進 學 生 實 用 英 文 生 活 與 學 習, 提 升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於 98 年 8 月 1 日 成 立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專 責 外 語 教 學 與 服 務 的 業 務 配 合 相 關 的 語 言 學 習 規 定 ( 如 學 生 每 學 期 自 學 時 數 會 考 每 學 年 分 級 考 試 ) 學 習 課 程 ( 大 一 大 二 英 文 英 日 語 學 程 留 學 菁 英 計 劃 課 後 英 檢 班 補 救 教 學 ) 與 活 動 ( 各 項 語 文 競 賽 及 表 演 ),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外 語 教 學 與 諮 詢 服 務 8. 加 強 推 動 數 位 化 教 學, 鼓 勵 多 元 及 適 性 教 學 彙 整 全 校 課 程 資 訊 建 立 網 路 學 園, 提 供 學 生 課 後 自 主 學 習 平 台 鼓 勵 並 協 助 教 師 製 作 網 路 教 材, 開 設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全 面 推 動 網 路 學 習 與 教 學, 提 供 多 元 化 學 習 方 式 建 立 海 事 教 育 E 化 平 台 與 實 務 學 習 結 合, 發 展 同 步 與 非 同 步 之 遠 距 教 學 9. 落 實 全 人 教 育 學 校 教 育 之 主 體 為 學 生, 教 育 和 學 習 不 是 僅 局 限 於 專 業 知 識 的 傳 授, 對 於 其 他 發 抒 感 性 和 培 養 邏 輯 思 維 的 全 人 素 養 陶 冶 更 形 重 要, 所 以 全 面 性 輔 導 學 生 全 人 學 習, 結 合 專 業 知 識 服 務 學 習 藝 文 欣 賞 社 團 活 動 海 洋 體 適 能 等 教 學 活 動, 配 合 各 種 學 習 輔 導 活 動, 因 此 本 校 積 極 充 實 校 園 學 習 資 源, 完 善 生 活 學 習 輔 導, 提 升 學 習 成 效, 以 期 能 建 構 全 人 教 育 環 境, 帶 動 學 生 融 入 全 人 學 習 和 建 立 正 確 的 學 習 觀 念 10. 建 構 優 良 校 園 學 習 環 境 本 校 軟 硬 體 設 施 之 建 構 與 規 劃, 主 在 營 造 優 質 的 教 學 研 究 學 習 空 間, 亦 具 有 潛 移 默 化 教 育 功 能, 提 供 安 全 舒 適 學 習 環 境 的 友 善 校 園 更 注 重 有 助 學 生 提 昇 外 語 能 力 的 優 質 外 語 學 習 環 境 結 合 資 訊 科 技 擴 大 教 學 資 源 應 用 之 e 化 學 習, 及 發 展 成 得 以 促 進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的 產 學 平 台 6

13 ( 三 ) 落 實 10 項 教 務 發 展 規 劃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1. 以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為 導 向, 培 育 學 生 兼 具 專 業 技 能 與 通 識 能 力 之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1) 校 院 系 三 級 皆 依 教 學 發 展 特 色 訂 定 教 育 目 標, 校 級 之 教 育 目 標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為 : 培 育 本 校 學 生 成 為 人 文 與 科 技 相 融 實 務 與 理 論 兼 備 具 有 忠 信 勤 勇 特 質 與 國 際 視 野 的 海 洋 科 技 人 才 院 級 教 育 目 標 則 經 各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 系 級 之 教 育 目 標 則 由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而 三 級 教 育 目 標 的 訂 定 具 有 縱 向 關 聯 性 ( 佐 證 資 料 : 校 務 會 議 記 錄 ) 圖 1-3 校 教 育 目 標 (2) 依 據 教 育 目 標 訂 定 校 核 心 能 力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專 業 知 識 實 務 技 能 創 新 整 合 資 訊 能 力 與 語 言 知 能 等 5 項 專 業 能 力 之 外, 更 能 培 養 堅 毅 承 擔 溝 通 合 作 誠 信 務 實 服 務 關 懷 與 海 洋 文 化 素 養 等 5 項 通 識 能 力 圖 1-4 校 能 力 目 標 7

14 (3) 系 能 力 指 標 可 視 為 各 系 所 中 心 培 育 核 心 能 力 的 實 現, 各 系 能 力 指 標 是 依 教 學 目 標 與 系 所 特 色 學 生 學 習 的 優 劣 勢 分 析 畢 業 學 生 從 業 情 形 及 產 業 需 求 而 制 定, 指 標 內 涵 具 體 訂 定 個 人 應 具 備 的 專 業 能 力 通 識 能 力 及 職 場 就 業 所 需 能 力 各 系 將 各 項 能 力 確 實 排 入 課 程 學 習 計 畫 中, 結 合 選 課 系 統 與 課 程 地 圖, 讓 學 生 在 選 課 及 學 習 過 程 中 增 加 個 人 的 對 於 核 心 能 力 定 位 的 認 知, 及 早 為 就 業 做 好 準 備 圖 1-5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制 定 機 制 圖 1-6 各 級 教 育 目 標 與 能 力 指 標 層 級 關 係 圖 (4) 各 層 級 之 教 育 目 標 除 於 各 教 學 單 位 網 站 公 佈 或 製 作 宣 傳 光 碟 之 外, 更 由 教 務 處 編 印 成 冊, 於 新 生 入 學 時 發 放 以 供 為 學 生 選 課 時 參 考, 並 將 各 系 所 之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製 作 成 宣 傳 看 板, 於 各 系 所 之 顯 著 位 置 張 貼 懸 掛, 以 達 宣 導 之 目 的 2. 強 化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機 制 發 揮 系 所 教 學 特 色 之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1) 本 校 之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運 作 機 制, 由 通 識 及 系 院 校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等 單 位, 根 據 本 校 校 教 育 目 標 通 識 教 育 政 策 院 系 教 育 目 標 並 分 析 職 場 就 業 力 等 規 劃 各 系 專 業 課 程 及 全 校 通 識 課 程 共 同 課 程 各 院 系 跨 領 域 學 程 並 另 經 由 校 友 代 表 校 外 學 者 業 界 專 家 所 組 成 的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至 少 三 年 定 期 檢 視 且 提 供 課 程 8

15 之 回 饋 與 檢 討 另 藉 由 就 業 追 蹤 檢 討 回 饋 院 系 教 育 目 標 的 修 訂 配 合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推 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與 落 實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的 支 援 之 下, 連 結 各 層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及 本 校 系 院 校 教 育 目 標 與 政 策 運 作 機 制, 使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適 時 掌 握 時 代 的 脈 動 與 業 界 的 需 求 (2) 各 系 所 依 據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程 序, 檢 視 各 系 所 之 課 程 架 構, 協 助 學 生 檢 視 自 我 核 心 就 業 能 力, 以 為 導 向 進 行 學 習 規 劃, 掌 握 個 人 歷 年 學 習 成 長 軌 跡, 發 展 課 程 地 圖 系 統, 適 當 引 導 學 生 依 據 個 人 興 趣 職 涯 規 劃 進 行 課 程 的 安 排, 亦 可 達 到 引 導 學 習 的 目 標, 協 助 學 生 掌 握 個 人 學 習 狀 況, 進 而 提 高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圖 1-7 本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程 序 (3) 本 校 配 合 教 育 部 計 畫 執 行 提 升 技 職 校 院 學 生 通 識 教 育 及 語 文 應 用 能 力 改 善 計 畫 ( 職 涯 分 析 ) 及 配 合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進 行 各 系 所 職 涯 分 析, 藉 由 職 場 分 析 重 新 檢 視 各 系 科 之 課 程 架 構, 並 據 以 召 開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完 成 課 程 修 訂, 執 行 成 果 摘 錄 如 下 : A. 針 對 各 系 所 職 場 進 行 對 應 分 析, 分 別 就 各 類 科 對 應 職 場 對 應 職 場 之 工 作 特 性 職 場 發 展 前 景 與 制 度 職 場 人 力 需 求 進 行 分 析 與 彙 整 B. 分 析 各 系 所 職 場 應 具 備 之 能 力, 完 成 各 職 場 所 需 的 專 業 能 力 分 析 與 能 力 指 標 各 職 場 所 需 的 輔 助 能 力 分 析 與 能 力 指 標 各 職 場 所 需 之 專 業 訓 練 與 證 照 等 分 析 C. 依 據 職 場 特 性 與 能 力 分 析, 就 各 系 所 所 需 具 備 之 能 力 及 各 對 應 類 科 之 課 程 大 綱 進 行 對 照 與 分 析, 重 新 檢 視 課 程 架 構, 包 含 專 業 能 力 輔 助 能 力 課 程 ( 含 通 識 教 育 ), 並 據 以 召 開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完 成 課 程 修 訂 ( 佐 證 資 料 :1-1.2 本 校 各 系 之 職 涯 發 展 圖 及 職 涯 分 析 手 冊 ) 3. 提 昇 專 業 實 務 技 能,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務 實 致 用 目 標 之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1) 發 展 特 色 實 務 課 程, 於 96~98 學 年 度 各 系 所 每 2 年 至 少 召 開 本 位 課 程 會 議 1 次, 會 議 中 邀 請 業 界 代 表 參 與 ( 佐 證 資 料 :1-1.3 課 程 會 議 資 料 ) (2) 推 動 產 業 實 務 學 習 利 用 寒 ( 暑 ) 假 期 至 產 業 界 實 習, 除 了 增 加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更 能 促 進 學 生 與 產 業 界 媒 合 機 會, 有 助 於 未 來 就 業 目 前 本 校 全 部 系 科 均 有 規 劃 至 少 4 週 至 半 年 的 校 外 產 業 實 務 實 習 課 程 與 航 輪 兩 系 海 上 實 習 課 程, 其 中 5 系 科 並 將 校 外 產 業 實 習 課 程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 佐 證 資 料 :1-1.4 學 生 實 習 辦 法 ) 9

16 表 ~98 學 年 度 學 生 實 習 人 數 及 實 習 廠 商 家 數 一 覽 表 項 目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實 習 人 數 845 1, 實 習 廠 商 家 數 表 1-2 本 校 學 生 海 上 實 習 情 形 學 年 度 實 習 天 數 365 天 45~60 天 180 天 96 實 習 期 間 ~ ~ ~ 實 習 人 數 16 人 68 人 49 人 97 實 習 期 間 ~ ~ ~ 實 習 人 數 31 人 54 人 62 人 ~ 實 習 期 間 ~ ~ ~ 實 習 人 數 18 人 24 人 87 人 長 榮 海 運 陽 明 海 運 中 鋼 運 通 萬 海 航 運 裕 民 航 運 中 國 實 習 廠 商 航 運 東 森 國 際 台 塑 海 運 台 灣 海 陸 新 健 海 運 能 源 航 運 信 榮 海 陸 台 灣 航 業 達 和 航 運 益 壽 航 運 長 宏 航 運 實 習 項 目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育 英 二 號 至 日 本 鹿 兒 島 (12 天 ) 漁 訓 二 號 至 那 霸 港 (14 天 ) (3) 本 校 各 系 所 為 促 進 課 程 與 產 業 界 技 術 交 流 機 會, 增 加 學 生 實 務 經 驗 與 能 力, 部 分 課 程 特 邀 請 業 界 專 家 參 與 實 務 課 程 授 課, 於 96 學 年 度 有 177 門 課 程,97 學 年 度 計 有 181 門 課 程,98 學 年 度 共 有 189 門 課 程 引 進 業 界 實 務 教 師 參 與 授 課 ( 佐 證 資 料 :1-1.5 業 界 實 務 教 師 參 與 授 課 表 ) (4) 積 極 鼓 勵 所 有 系 所 爭 取 產 學 研 究 及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藉 由 計 劃 執 行 能 引 進 業 界 實 務 專 家 參 與 授 課 以 及 學 生 參 與 產 學 研 究, 期 能 提 昇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本 校 於 96 至 99 年 度 共 獲 得 245 件 教 學 發 展 與 人 才 培 育 相 關 計 畫,191 件 產 學 研 究 發 展 相 關 計 畫,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 佐 證 資 料 :1-1.6 教 學 發 展 與 人 才 培 育 相 關 計 畫 ) (5) 本 校 所 有 系 所 配 合 產 業 知 能 教 學, 積 極 辦 理 產 學 研 討 會 及 論 壇, 引 進 產 業 最 新 發 展 新 知, 促 進 與 產 業 界 技 術 交 流 機 會, 全 校 於 96 學 年 度 辦 理 26 場 次,97 學 年 度 計 有 70 場 次,98 學 年 度 共 有 76 場 次 產 學 研 討 會 ( 佐 證 資 料 :1-1.7 產 學 研 討 會 及 論 壇 會 議 一 覽 表 ) (6)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取 得 相 關 領 域 專 業 證 照, 並 訂 定 相 關 獎 勵 措 施 學 生 參 與 專 業 證 照 之 成 效 如 表

17 表 1-3 本 校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之 成 效 學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參 與 人 數 取 得 人 數 取 得 比 例 96 5, % 97 5,226 1,114 1, % 98 5,293 1,334 1, % 4. 規 劃 跨 系 所 學 程 開 設 就 業 學 程, 達 到 職 場 無 縫 銜 接 之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 本 校 各 學 術 單 位 以 及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因 應 多 元 化 產 業 發 展 及 職 場 能 力 需 求, 整 合 相 關 領 域 課 程 及 教 學 資 源, 規 劃 設 立 跨 領 域 學 程 特 色 學 程 及 就 業 學 程,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領 域 使 其 能 跨 領 域 學 習,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第 二 專 長, 提 昇 學 生 升 學 及 就 業 能 力 至 98 學 年 度 已 設 置 15 個 學 分 學 程, 各 學 程 之 修 讀 人 數 及 獲 得 學 程 證 明 人 數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1-1.8 學 程 申 請 書 ) 表 1-4 學 程 修 讀 人 數 及 獲 得 學 程 證 明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程 學 年 度 95 學 年 度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獲 證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海 洋 事 務 學 程 創 意 與 創 業 學 程 電 子 商 務 學 程 門 市 經 營 與 管 理 ( 最 後 一 哩 ) 就 業 學 程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學 程 生 物 科 技 實 務 就 業 學 程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利 用 學 程 水 產 養 殖 產 銷 學 程 船 舶 科 技 實 務 學 程 自 動 化 學 程 RFID 科 技 及 應 用 學 程 半 導 體 技 術 學 程 海 事 航 運 學 程 應 用 日 語 學 程 應 用 英 文 學 程 完 善 師 資 結 構 與 合 理 課 程 時 數, 促 進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成 長 與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之 成 效 人 數 本 校 訂 定 各 項 獎 勵 辦 法, 如 本 校 教 師 國 內 外 進 修 研 究 辦 法 本 校 傑 出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教 師 研 究 績 優 獎 勵 辦 法 本 校 彈 性 薪 資 辦 法 等,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進 修 與 研 究, 致 力 於 提 升 師 資 結 構 此 外, 本 校 為 降 低 生 師 比 及 提 昇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近 年 來 積 極 增 聘 具 博 士 學 位 專 任 教 師, 以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目 前 本 校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結 構, 11

18 占 全 校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80%, 全 校 生 師 比 達 26.56%, 日 間 部 生 師 比 達 19.38% ( 佐 證 資 料 :1-1.9 獎 勵 教 師 進 修 及 研 究 辦 法 ) 學 年 度 人 數 表 ~98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結 構 變 化 情 形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占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人 數 占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人 數 占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人 數 占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 95 43% 37 17% 59 27% % 94 43% 43 20% 53 24% % 98 42% 54 24% 45 20% 229 說 明 : 本 項 資 料 以 每 年 3 月 15 日 技 專 校 院 資 料 庫 之 數 據 為 參 考 依 據 表 ~98 學 年 度 生 師 比 變 化 情 形 學 年 度 項 目 碩 士 日 間 部 人 數 碩 士 夜 間 部 人 數 大 專 日 間 部 人 數 4,688 4,657 4,703 大 專 夜 間 部 人 數 1,774 1,750 1,740 專 任 教 師 人 數 兼 任 教 師 人 數 ( 審 定 合 格 ) 全 校 生 師 比 日 間 學 制 生 師 比 全 校 研 究 生 生 師 比 專 任 師 資 結 構 73.9% 76.48% 82.41% 說 明 : 本 項 資 料 以 每 年 3 月 15 日 技 專 校 院 資 料 庫 之 數 據 為 參 考 依 據 (1) 新 聘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職 級 教 師 : 自 96 學 年 度 起 迄 今 增 聘 教 師 共 39 位, 含 博 士 學 歷 38 人, 講 師 級 專 業 技 術 教 師 1 人, 以 提 昇 師 資 層 級, 未 來 仍 將 配 合 各 系 課 程 規 劃 及 自 然 增 班 情 形 逐 步 增 加 師 資 人 力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新 進 教 師 名 單 ) 表 ~98 學 年 度 新 進 教 師 統 計 表 ( 單 位 : 人 ) 學 年 度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專 技 人 員 小 計 合 計 (2) 鼓 勵 教 師 進 修 及 升 等 : 依 據 本 校 教 師 國 內 外 進 修 研 究 辦 法 及 於 93 至 95 學 年 度 實 施 加 速 講 師 合 計 12

19 學 年 度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實 施 專 案, 96 至 98 學 年 度 共 增 加 21 位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顯 見 教 師 努 力 自 我 提 升 之 風 氣 ; 講 師 比 例 由 96 學 年 度 27% 降 至 98 學 年 度 20% 人 數 表 ~98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學 歷 一 覽 表 博 士 碩 士 大 學 專 科 占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人 數 占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13 人 數 占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人 數 占 教 師 總 員 額 比 例 % 63 30% 24 11% 0 0% % 63 29% 19 10% 0 0% % 57 27% 20 9% 0 0% 229 說 明 : 本 項 資 料 以 每 年 3 月 15 日 技 專 校 院 資 料 庫 之 數 據 為 參 考 依 據 學 年 度 送 審 數 表 ~98 學 年 度 教 師 升 等 人 數 統 計 表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小 計 通 過 通 過 送 審 通 過 通 過 送 審 通 過 通 過 送 審 通 過 通 過 率 數 率 數 數 率 數 數 率 數 數 % % % % % % % % % % % 合 計 % % % % (3) 本 校 為 鼓 勵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實 務 研 習, 增 進 教 師 實 務 經 驗, 使 教 學 內 容 切 合 業 界 需 求,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校 外 與 任 教 課 相 關 之 實 務 單 位 研 習 活 動, 並 輔 助 經 費 鼓 勵 教 師 實 務 實 習 ( 佐 證 資 料 : 本 校 鼓 勵 教 師 赴 國 內 公 民 營 機 構 實 務 研 習 辦 法 ) 表 學 年 度 選 送 教 師 赴 公 民 關 機 構 研 習 之 情 形 學 年 度 教 師 人 數 占 全 校 教 師 人 數 比 例 % % % (4) 本 校 教 師 授 課 鐘 點 時 數 專 任 教 師 每 週 至 少 三 天 每 天 至 少 多 6 小 時, 每 週 基 本 時 數 為 教 授 8 小 時 副 教 授 9 小 時 助 理 教 授 9-10 小 時, 為 鼓 勵 教 師 至 進 修 部 授 課, 規 定 超 支 鐘 點 必 須 先 至 進 修 部 授 課 才 能 超 支 鐘 點, 有 效 降 低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 佐 證 資 料 : 本 校 教 師 授 課 鐘 點 時 數 統 計 表 ) 表 學 年 度 教 師 每 周 平 均 授 課 時 數 學 年 度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合 計

20 6. 教 學 評 量 回 饋, 落 實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辦 理 學 術 單 位 績 效 考 評, 導 引 教 學 品 質 提 昇 (1) 教 學 評 量 回 饋 : 本 校 訂 定 教 學 評 量 相 關 辦 法, 於 每 學 期 期 末 由 學 生 透 過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填 答 評 量 問 卷, 並 將 教 學 評 量 意 見 彙 整, 送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審 議 後, 以 密 件 陳 送 各 系 所 主 管 以 及 各 授 課 教 師 參 考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詳 如 本 資 料 表 課 程 與 教 學 之 第 五 項 教 學 評 鑑 及 回 饋 機 制 之 建 構 與 運 作 (2) 教 師 評 鑑 實 施 : 於 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96 年 3 月 ) 辦 理 第 一 次 全 校 性 教 師 評 鑑 第 二 次 全 校 性 評 鑑 為 100 學 年 度 (101 年 3 月 ) 對 於 評 鑑 成 績 落 後 之 教 師 提 供 諮 詢 輔 導, 並 要 求 教 師 參 加 教 學 觀 摩 會 及 有 助 於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之 研 習 活 動,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詳 如 本 資 料 表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第 四 項 運 用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作 為 學 習 輔 導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進 及 職 涯 輔 導 等 參 考 情 形 (3) 舉 辦 學 術 單 位 績 效 考 評 獎 勵 : A. 學 術 單 位 績 效 考 評 相 關 辦 法 與 規 章 : 本 校 為 強 化 各 學 術 單 位 ( 含 各 系 外 語 中 心 基 礎 中 心 及 體 育 中 心 ) 績 效 股 利 全 體 師 生 提 昇 教 學, 研 究 及 服 務 效 能,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以 強 化 競 爭 力, 擬 訂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學 術 單 位 績 效 考 評 獎 勵 實 施 辦 法 B. 學 術 單 位 績 效 考 評 實 施 規 劃 : 設 置 本 校 學 術 單 位 績 效 考 評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查 考 評 事 宜 考 評 方 式 以 學 術 單 位 之 整 體 表 現, 包 括 教 學 輔 導, 研 究 服 務 系 務 推 展 等 為 考 評 項 目, 分 項 記 點 以 全 學 年 之 績 效 總 數 進 行 評 比 每 學 年 度 績 效 考 評 評 比 結 果 由 校 長 核 定 前 五 名 之 單 位, 由 校 長 於 公 開 場 合 表 揚 發 給 獎 狀 及 獎 勵 經 費 (10 萬 ~50 萬 元 ), 由 各 該 績 優 單 位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獎 勵 經 費 之 用 途 7. 加 強 外 語 教 學, 推 動 教 學 與 國 際 接 軌 之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於 93 年 3 月 成 立 英 語 學 習 園 區, 投 入 相 當 多 經 費 與 人 力, 從 事 外 語 學 習 環 境 之 建 構 及 教 學 相 關 措 施 的 變 革 如 下 : (1) 分 級 制 度 實 施 : 本 校 大 一 新 生 必 須 接 受 英 語 語 文 分 級 測 驗, 測 驗 結 果 分 A B C 三 級, 分 班 實 施 英 語 分 級 教 學 全 校 各 級 級 同 學 由 學 校 統 一 發 給 英 語 學 習 護 照, 定 期 至 英 語 學 習 園 區 自 我 學 習 與 輔 導, 並 每 學 期 末 大 一 大 二 學 生 進 行 英 語 會 考, 會 考 內 容 以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及 中 級 之 之 初 試 ( 聽 讀 ) 為 會 考 內 容, 其 中 初 試 試 題 占 80%, 中 級 試 題 占 20%, 入 學 英 語 分 級 測 驗 為 A 級 之 學 生, 會 考 成 績 以 70 分 為 通 過,B 級 學 生 以 60 分 為 通 過,C 級 學 生 以 50 分 通 過, 來 檢 驗 學 生 自 學 效 果 英 語 學 習 園 區 輔 導 員 必 須 每 學 期 將 學 生 學 習 記 錄 提 供 任 課 教 師 作 為 學 生 平 常 成 績 (30%) 參 考 依 據 ( 佐 證 資 料 : 自 學 園 區 學 生 使 用 紀 錄 ) 14

21 (2) 鼓 勵 檢 定 制 度 : 自 95 年 起 開 始, 凡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英 語 檢 定 考 試, 如 托 福 成 績 或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合 格 證 明 者, 得 檢 具 收 據 與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學 校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申 請 補 助 報 名 費 鼓 勵 補 助 方 式 採 漸 進 式,95 年 至 97 年 3 月, 合 格 者 一 律 全 額 補 助,97 年 4 月 至 98 年 12 月 初 級 補 助 二 分 之 一 報 名 費, 中 級 以 上 全 額 補 助 報 名 費 99 年 度 起 取 消 初 級 補 助, 中 級 以 上 維 持 全 額 補 助 表 1-12 補 助 學 生 參 加 英 語 檢 定 考 試 經 費 一 覽 表 學 年 度 補 助 人 數 金 額 ( 元 ) 備 註 , 年 至 97 年 3 月, 合 格 者 一 律 全 額 補 助,97 年 4 月 至 98 年 12 月 初 ,150 級 補 助 二 分 之 一 報 名 費, 中 級 以 上 全 額 補 助 報 名 費 99 年 度 起 取 消 初 ,090 級 補 助, 中 級 以 上 維 持 全 額 補 助 表 1-13 學 生 通 過 外 語 檢 定 考 試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TOEIC 通 過 人 數 累 計 通 過 人 數 95 TOEIC 全 民 英 檢 IELTS NETPAW BULATS 同 上 同 上 379 1, 同 上 336 1,519 (3) 建 構 英 語 自 我 學 習 網 路 平 台 : 提 供 老 師 授 課 學 生 自 學 測 驗 之 功 能, 於 外 語 中 心 網 站 架 構 中 設 置 全 民 英 檢 多 益 托 福 商 用 英 語 及 日 語 學 習 與 測 驗 軟 體, 以 及 線 上 各 類 英 日 語, 文 法 發 音 等 影 音 教 學 軟 體, 以 提 供 本 校 師 生 同 仁, 於 任 何 時 間 及 地 點 皆 能 上 網 學 習 英 文 及 日 語 網 址 : A. 學 生 使 用 自 我 學 習 網 路 平 台 之 自 學 時 數 納 入 英 語 學 習 成 績 : 為 激 勵 學 生 自 我 學 習, 培 養 其 讀 書 風 氣, 規 定 學 生 每 週 至 英 語 學 習 園 區 或 在 家 中 進 入 學 校 英 語 網 路 學 習 系 統, 自 我 學 習 大 一 A 級 12 小 時,B 級 24 小 時 C 級 48 小 時 大 二 A 級 12 小 時,B 級 24 小 時 而 由 於 旗 津 校 區 資 源 較 豐 富, 學 生 人 數 較 少, 各 級 均 為 48 小 時 本 自 學 時 數 成 績 與 作 業 及 小 考 佔 學 期 總 成 績 30% B. 本 校 外 語 教 育 中 新 網 站 提 供 英 文 學 習 網 及 學 習 軟 體, 讓 學 生 自 我 學 習 及 自 我 檢 視 進 步 幅 度 並 且 在 本 校 圖 書 館 視 聽 中 心 設 置 觀 賞 外 語 影 片 專 區, 使 學 生 可 利 用 休 閒 之 餘 亦 強 化 其 外 語 能 力 (4) 推 動 菁 英 留 學 計 畫 : 自 96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開 始, 針 對 四 技 一 二 年 級 學 生, 招 募 有 意 願 參 與 菁 英 留 學 計 畫 的 同 學, 精 選 100~150 位 同 學, 分 別 開 設 為 期 2~3 學 期 之 英 日 15

22 文 語 言 加 強 班 修 畢 加 強 班 課 程 後, 篩 選 成 績 優 秀 者, 於 大 三 上 ( 或 三 下 四 上 ) 學 期 前 安 排 薦 送 至 本 校 之 國 外 姐 妹 校 留 學 六 個 月 至 一 年 自 96 學 年 度 薦 送 2 位 交 換 學 生 赴 國 外 姊 妹 校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97 學 年 度 除 薦 送 3 位 學 生 至 長 崎 大 學, 另 選 送 至 澳 洲 塔 斯 馬 尼 亞 大 學 1 位 交 換 學 生,98 99 學 年 度 薦 送 5 位 及 3 位 交 換 學 生 至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學 生 至 交 換 學 校 學 習 期 間 1 年, 簽 約 之 姐 妹 校 均 給 予 本 校 交 換 學 生 免 學 雜 費 之 優 惠 待 遇 ( 佐 證 資 料 : 交 換 學 生 申 請 書 ) (5) 其 他 外 文 教 學 活 動 課 程 教 學 與 措 施 : A. 於 每 學 期 結 束 前, 邀 請 專 兼 任 外 文 教 師 舉 行 座 談 會, 針 對 外 文 教 材 課 程 設 備 教 學 心 得 與 改 進 等 事 項, 進 行 檢 討 與 交 換 心 得, 作 為 下 學 期 教 學 改 進 依 據 B. 實 施 英 語 分 級 教 學, 依 據 學 生 程 度 選 用 不 同 教 材 與 教 法 C. 定 期 公 佈 各 類 英 檢 與 第 二 外 語 檢 測 訊 息, 安 排 大 學 校 院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多 益 多 媒 體 網 路 英 檢 等 至 校 內 施 行, 為 學 生 及 教 職 員 作 測 試, 鼓 勵 教 職 員 學 生 積 極 學 習 英 語 本 校 學 生 至 99 年 7 月 止 已 有 1,519 人 ( 不 含 進 修 部 )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初 中 級 測 驗 或 多 益 等 同 等 英 語 測 驗 ( 佐 證 資 料 : 系 所 英 檢 為 畢 業 門 檻 會 議 紀 錄 ) D. 開 設 應 用 英 文 學 程 應 用 日 文 學 程, 提 供 英 ( 日 ) 文 聽 力 會 議 英 ( 日 ) 文 商 用 英 ( 日 ) 文 會 話 英 ( 日 ) 文 寫 作 等 一 系 列 的 英 ( 日 ) 語 進 階 科 目, 給 需 要 的 學 生 一 個 學 習 進 階 專 業 英 語 的 管 道 ( 佐 證 資 料 :1-1.8 學 程 申 請 書 ) E. 本 校 部 分 系 所 規 定, 如 航 運 管 理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系 學 生 畢 業 生, 必 須 具 有 英 檢 中 級 以 上 能 力 其 他 系 所 亦 將 加 強 英 語 教 學, 並 逐 步 比 照 辦 理 ( 佐 證 資 料 : 系 所 英 檢 為 畢 業 門 檻 會 議 紀 錄 ) 8. 加 強 推 動 數 位 化 教 學, 鼓 勵 多 元 及 適 性 教 學 之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為 使 本 校 師 生 在 教 學 與 學 習 上 能 與 數 位 環 境 接 軌, 並 提 供 多 元 的 自 學 方 式, 進 而 促 進 學 術 交 流 及 資 源 共 享, 並 得 以 確 保 網 路 學 習 課 程 的 品 質, 激 勵 師 生 參 與 數 位 學 習 的 意 願, 以 提 升 本 校 教 學 品 質 及 競 爭 力, 於 94 年 制 訂 鼓 勵 教 師 開 設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辦 法, 並 持 續 修 正, 後 於 98 年 制 訂 遠 距 教 學 實 施 辦 法 在 遠 距 教 學 與 學 習 環 境 的 規 畫 中, 分 以 e 化 教 學 資 源 校 際 選 課 及 網 路 學 園 平 台 建 置 三 面 向 進 行 ( 佐 證 資 料 : 遠 距 教 學 實 施 辦 法 ) (1)e 化 教 學 資 源 A. 推 動 教 學 精 進 計 畫 97 年 2 月 至 98 年 1 月 推 動 本 校 教 學 精 進 計 畫, 提 撥 學 校 自 有 經 費 80 萬 元 為 計 畫 經 費, 其 中 以 規 畫 開 發 e 化 教 材 為 重 點 工 作 項 目, 其 執 行 成 果 為 : (A) 成 立 數 位 編 輯 辦 公 室, 建 置 完 成 教 學 資 源 網 ( 網 址 : (B) 97 年 2 月 至 98 年 1 月 製 作 並 上 傳 影 音 數 位 教 材 共 計 16 門 16

23 (C) 製 作 並 上 傳 非 影 音 數 位 教 材 共 計 63 門 (D) 辦 理 智 財 權 課 程 認 證 等 相 關 演 講 2 場, 並 將 其 演 講 內 容 置 於 教 學 資 源 網, 以 利 未 參 與 的 同 仁 及 學 生, 可 於 線 上 收 看 (E) 全 校 老 師 個 人 網 頁 建 置 率 約 為 83.3% B. 持 續 開 發 數 位 教 材 資 源 於 98 年 8 月 成 立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專 責 本 校 課 程 及 教 材 e 化 其 執 行 成 效 如 下 : (A) 99 年 7 月 製 作 並 上 傳 影 音 數 位 教 材 共 計 30 門 (B) 充 實 數 位 媒 體 教 材 製 作 室 增 購 影 音 編 輯 軟 體 及 硬 體 設 備 : 購 置 數 位 攝 影 機 數 位 相 機 網 路 攝 影 機 彩 色 印 表 機 掃 描 器 等 設 備, 並 已 建 立 數 位 教 材 線 上 串 流 閱 覽 模 式 (C) 為 發 展 數 位 教 學, 促 成 數 位 學 習, 以 達 成 資 源 共 享 目 的, 於 98 年 訂 定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實 施 要 點 (D) 為 鼓 勵 老 師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已 於 98 年 10 月 修 訂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核 計 實 施 要 點, 以 減 授 鐘 點 2 小 時 作 為 教 師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之 獎 勵 方 式 (E) 結 合 已 製 作 完 成 之 數 位 教 材 於 電 算 中 心 的 e-learning 平 台 中, 整 合 數 位 資 源 使 用 環 境 (F) 引 進 並 推 廣 教 師 自 製 數 位 教 材 軟 體 與 模 式, 增 購 同 步 教 學 軟 體 與 螢 幕 側 錄 軟 體 版 本 數 至 200 人, 以 滿 足 教 師 自 製 教 材 之 軟 體 需 求, 並 辦 理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相 關 研 習 5 場 (G) 建 立 數 位 種 子 教 師 制 度, 由 各 系 推 選 1~2 位 教 師 擔 任 種 子 教 師, 薪 火 傳 播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理 念 (H) 於 98 學 年 度 已 核 撥 400 萬 元 經 費 責 成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建 構 完 備 的 數 位 教 室, 以 推 動 遠 距 教 學 使 用 (2) 開 放 校 際 選 課 為 促 進 校 際 合 作, 建 構 教 學 資 源 共 享 平 台, 便 利 學 生 選 修 他 校 開 設 課 程 之 理 念, 於 94 年 3 月 制 訂 校 際 選 課 實 施 要 點, 並 持 續 修 訂, 最 近 一 次 於 98 年 3 月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本 校 已 加 入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高 雄 學 園 聯 盟 高 高 屏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學 生 可 藉 由 相 關 資 訊, 互 相 跨 校 選 修 課 程, 並 且 免 收 學 分 費 並 推 薦 96~98 年 度 優 良 教 師 開 設 之 課 程, 供 南 區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夥 伴 學 校 學 生 選 讀 17

24 表 ~98 學 年 度 跨 校 修 課 統 計 表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本 校 生 跨 他 校 修 課 他 校 生 跨 本 校 修 課 學 期 小 計 學 年 合 計 (3) 推 廣 網 路 學 園 平 台 本 校 校 園 包 括 楠 梓 及 旗 津 兩 校 區, 校 區 分 散 使 得 許 多 跨 校 區 進 行 的 教 學 課 程, 經 常 因 為 空 間 的 障 礙 影 響 教 學 效 率 ; 此 外, 由 於 本 校 航 運 技 術 輪 機 工 程 等 科 系 需 要 進 行 海 上 實 習, 實 習 期 間 的 學 習 資 源 分 享 亦 有 諸 多 不 便 為 解 決 上 述 問 題, 本 校 已 於 數 年 前 建 置 e 化 教 學 環 境, 期 能 達 到 加 強 教 學 資 源 共 享, 增 進 數 位 學 習 效 果 的 目 的 A. 建 立 整 合 式 網 路 學 園 教 學 環 境 : 本 校 於 97 年 導 入 數 位 學 習 網 路 學 園 平 台 建 置, 提 供 教 師 學 生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教 師 可 利 用 網 路 學 園 作 為 補 充 教 材 討 論 交 流 空 間 B. 整 合 學 習 資 源 支 援 兩 校 區 及 校 外 實 習 同 學 學 習 需 求 : 利 用 網 路 學 園 學 習 平 台, 得 不 受 時 間 及 地 點 的 限 制, 提 供 不 同 校 區 同 學 相 同 品 質 的 學 習 資 源 C.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方 式 : 網 路 學 園 平 台 網 路 整 合 即 時 教 學 互 動 系 統 (joinnet), 可 於 網 路 上 與 學 生 即 時 互 動 討 論 傳 送 資 料 與 共 同 使 用 電 子 白 版 等 功 能 9. 落 實 全 人 教 育 之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本 校 自 89 年 8 月 1 日 度 起 設 通 識 教 育 專 責 單 位, 在 組 織 課 程 與 師 資 方 面 均 有 相 當 程 度 之 轉 變, 在 課 程 審 議 除 廣 邀 校 內 同 仁 參 與 外, 並 於 每 三 年 依 據 現 有 外 部 環 境 重 新 檢 視 通 識 課 程 開 設 與 方 向 前 一 次 檢 視 為 96 年 6 月, 目 前 正 重 新 檢 視 中 自 92 學 年 度 起 基 礎 與 通 識 領 域 學 分 增 為 28 學 分, 所 有 學 生 並 需 完 成 海 洋 文 明 史 之 修 習, 以 培 養 學 生 基 本 知 能 和 海 洋 特 質 為 使 本 校 通 識 課 程 多 元 多 樣 化, 並 將 通 識 教 育 的 精 神, 藉 由 妥 善 的 課 程 規 畫, 融 入 於 學 生 的 生 活 中, 加 強 通 識 與 專 業 教 育 之 融 合 與 平 衡, 使 學 生 寓 教 於 樂 地 具 體 體 驗 學 習, 以 達 到 通 識 教 育 的 目 標, 目 前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規 劃 二 類 核 心 能 力 四 大 領 域 分 類 通 識 26 項 主 題 課 程 如 下 : (1) 核 心 通 識 課 程 : 藝 術 類 ( 表 演 藝 術 與 藝 術 概 論 ) 與 歷 史 類 ( 海 洋 文 明 史 ) 為 校 核 心 課 程 法 政 類 ( 法 律 與 生 活 ) 與 生 活 藝 能 類 ( 溝 通 與 人 際 關 係 圖 書 資 訊 應 用 ) 為 院 核 心 課 程 (2)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 包 括 博 雅 涵 養 與 全 人 教 育 課 程, 分 人 文 社 會 自 然 應 用 4 大 領 域 加 強 開 設 與 海 洋 相 關 課 程, 計 有 海 洋 文 化 與 歷 史 變 遷 生 物 多 樣 性 與 保 育 海 洋 天 然 資 源 利 用 海 洋 科 技 與 生 活 等 18

25 10. 建 構 優 良 校 園 學 習 環 境 之 具 體 作 為 與 成 效 本 校 為 由 高 職 逐 級 改 制 為 科 技 大 學, 為 符 合 環 境 所 需, 以 四 大 方 向 規 劃 建 構 優 質 的 校 園 學 習 環 境, 執 行 如 下 : (1) 擴 建 校 舍 空 間 成 效 A. 擴 建 水 圈 科 技 大 樓 校 舍, 於 97 年 10 月 13 日 開 工, 預 計 於 99 年 12 月 完 工 B. 規 劃 水 圈 實 習 大 樓 ( 食 品 工 廠 ) 新 建 工 程, 預 計 99 年 取 得 建 照, 正 擇 期 施 工 C. 規 劃 99 年 進 行 沙 灘 排 球 場 第 二 期 工 程 D. 編 列 4,900 萬 元, 規 劃 99 年 經 費 興 建 潛 水 池, 建 構 職 業 潛 水 培 訓 中 心 E. 規 劃 2012 年 於 楠 梓 校 區, 興 建 海 洋 工 程 大 樓 及 圖 書 館 資 訊 大 樓 (2) 建 構 友 善 校 園 成 效 A. 編 列 經 費 建 置 修 繕 校 園 緊 急 求 救 系 統,95 及 97 年 投 入 136 萬 建 構 安 全 校 園 環 境 B. 建 設 校 園 無 障 礙 空 間, 無 障 礙 斜 坡 道 圖 書 館 無 障 礙 電 梯 加 裝 不 鏽 鋼 扶 手 等 C. 編 列 經 費 整 建 體 育 休 閒 設 施 D. 編 列 經 費 於 修 繕 學 生 宿 舍 E. 在 校 園 設 置 具 海 洋 意 含 之 景 觀, 並 於 新 建 工 程 中 融 入 海 洋 意 象 設 計 理 念 (3) 持 續 建 構 優 質 外 語 學 習 環 境, 以 強 化 英 日 語 檢 定 軟 體 設 備 網 路 外 語 學 習 設 備 及 e 化 遠 距 教 學 及 自 學 系 統 (4) 建 置 e 化 學 習 環 境 成 效 A. 建 置 校 園 無 線 網 路 B. 購 置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設 備, 建 構 本 校 單 一 校 園 入 口 網, 整 合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資 源 C. 建 置 海 事 專 業 資 源 電 子 資 料 庫 表 ~99 年 度 校 區 總 體 規 劃 及 校 園 學 習 環 境 改 善 計 畫 執 行 經 費 ( 單 位 : 仟 元 ) 計 畫 項 目 96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備 註 擴 建 校 舍 空 間 計 畫 0 29, , ,159 含 水 圈 科 技 大 樓 新 建 工 程 水 圈 實 習 大 樓 ( 食 品 工 廠 ) 規 劃 等 工 程 建 構 友 善 校 園 計 畫 55,361 71, ,755 2,471 含 教 室 更 修 計 畫 圖 書 館 無 障 礙 電 梯 加 裝 不 繡 綱 扶 手 各 教 學 大 樓 飲 水 機 改 善 學 生 宿 舍 學 生 宿 舍 整 修 及 設 備 新 置 等 工 程 含 建 構 多 媒 體 語 言 教 學 教 室 增 營 建 優 質 外 語 學 習 4,644 1,286 3, 設 視 聽 室 ( 語 言 教 室 改 建 ) 購 置 英 環 境 計 畫 語 檢 定 考 試 相 關 軟 體 等 建 置 e 化 學 習 環 境 計 畫 13,357 8,940 7,550 8,310 合 計 73, , , , 含 圖 書 館 購 置 數 位 資 源 典 藏 建 置 電 子 資 料 庫 校 園 無 線 網 路 擴 充 工 程 文 書 組 網 路 儲 存 設 備 等

26 二 組 織 經 費 及 工 作 計 畫 執 行 與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等 成 效 ( 一 ) 組 織 與 編 制 : 教 務 處 依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規 定 置 教 務 長 一 人, 掌 理 教 務 事 宜 ; 教 務 處 下 分 設 註 冊 課 務 綜 合 業 務 組, 各 組 置 組 長 一 人, 職 員 若 干 人, 此 外, 旗 津 校 區 另 設 編 制, 如 下 表 所 示, 分 組 辦 事, 均 運 作 正 常 本 校 為 有 效 整 合 與 提 升 學 校 既 有 的 教 學 發 展 資 源, 於 98 年 8 月 1 日 正 式 設 立 一 級 單 位 之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分 設 教 學 發 展 組 與 教 學 資 源 組, 辦 理 協 助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建 構 教 學 資 源 平 台 及 提 供 海 洋 科 技 教 學 發 展 資 源 共 享 等 事 務 圖 1-8 教 務 處 組 織 圖 表 1-16 教 務 行 政 相 關 人 員 組 織 表 分 屬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執 掌 教 務 處 教 務 長 1 人 副 教 務 長 1 人 秘 書 1 人 1. 負 責 全 處 工 作 人 員 之 監 督 指 揮 與 考 核 2. 負 責 全 處 公 文 收 發 彙 整 審 查 及 各 組 業 務 之 聯 繫 與 協 調 3. 承 辦 校 內 外 各 項 招 生 會 議 簡 章 報 名 命 題 考 試 放 榜 預 算 等 各 項 事 宜 4. 教 務 處 電 腦 化 及 評 鑑 業 務 之 推 動 及 策 劃 5. 各 種 成 績 單 及 證 明 文 件 之 核 對 與 用 印 6. 負 責 教 務 會 議 處 內 主 管 會 議 之 召 開 及 紀 錄 事 宜 7. 教 務 處 網 頁 設 計 及 管 理 8. 教 務 處 會 議 及 相 關 簡 報 之 製 作 9. 校 務 會 議 行 政 會 議 教 務 處 報 告 資 料 之 整 理 及 提 供 10. 處 理 一 般 教 務 行 政 業 務 及 本 處 重 要 事 項 答 覆 20

27 分 屬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執 掌 課 務 組 註 冊 組 綜 合 業 務 組 組 長 1 人 組 員 1 人 書 記 1 人 約 聘 助 理 1 人 組 長 1 人 組 員 2 人 助 理 員 1 人 組 長 1 人 組 員 1 人 約 聘 助 理 2 人 1. 擬 訂 及 修 訂 課 務 相 關 法 規 2. 辦 理 教 師 臨 時 調 課 補 課 事 宜 教 學 綱 要 彙 整 及 檢 查 3. 辦 理 全 校 課 程 及 教 學 相 關 會 議 及 紀 錄 4. 辦 理 日 間 部 學 生 線 上 選 課 隨 班 附 讀 跨 部 修 課 及 校 際 選 課 事 宜 暑 期 重 ( 補 ) 修 業 務 統 計 學 生 1/3 扣 考 及 預 警 通 知 5. 填 報 技 專 校 院 資 料 庫 業 務 相 關 表 格 6. 通 知 教 師 期 中 期 末 畢 業 考 試 命 題 及 考 試 試 卷 整 理 與 保 管 7. 教 師 超 支 鐘 點 兼 課 教 師 上 課 鐘 點 及 全 英 語 授 課 獎 勵 金 之 核 算 與 造 冊 8. 寄 發 教 師 課 表 及 開 課 國 定 假 日 及 慶 典 放 假 之 停 課 與 補 課 通 知 9. 全 校 課 程 學 程 課 程 全 英 語 授 課 資 料 建 置 與 全 校 性 共 同 課 程 上 課 時 段 之 排 定 10. 上 課 教 室 分 配 及 教 室 管 理 1. 入 學 資 料 審 核 學 籍 建 檔 學 籍 異 動 維 護 與 更 正 期 中 期 末 成 績 之 彙 整 與 寄 發 2. 中 英 文 畢 業 證 書 及 成 績 單 學 生 證 在 學 證 明 學 分 證 明 書 等 各 種 證 明 文 件 之 核 發 及 補 發 3. 期 中 期 末 考 試 卷 保 管 及 銷 毀 4. 學 則 等 相 關 法 規 之 彙 整 修 訂 及 報 部 備 查 5. 成 績 資 料 之 整 理 掃 瞄 存 檔 保 管 6. 配 合 暑 修 作 業 審 核 學 分 配 當 及 成 績 結 算 7. 辦 理 四 技 二 專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8. 各 種 學 籍 名 冊 成 績 資 料 基 本 資 料 庫 等 統 計 表 之 繕 製 及 提 供 9. 承 辦 註 冊 休 學 退 學 復 學 學 分 抵 免 轉 系 轉 部 畢 業 資 格 審 核 及 核 發 畢 業 證 書 學 生 成 績 複 查 老 師 成 績 更 正 核 發 學 程 證 明 書 核 發 學 業 獎 學 金 獎 狀 之 業 務 招 生 業 務 : 1. 研 究 所 : 推 薦 甄 試 及 考 試 入 學 試 務 規 劃 及 作 業 2. 二 技 : 推 薦 甄 選 技 優 甄 保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及 海 事 類 單 獨 招 生 考 試 等 試 務 規 劃 及 作 業 3. 四 技 高 中 生 申 請 入 學 推 薦 甄 選 技 優 甄 試 技 優 甄 審 運 動 績 優 甄 審 / 甄 試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身 心 障 礙 產 學 攜 手 計 畫 及 繁 星 計 畫 等 試 務 規 劃 及 作 業 4. 五 專 : 免 試 入 學 聯 合 甄 選 及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試 務 規 劃 及 作 業 5. 辦 理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之 召 開 及 會 議 紀 錄 之 彙 整 及 陳 報 及 報 名 招 生 名 額 招 生 統 計 錄 取 率 榜 單 公 告 6. 辦 理 大 學 研 究 所 招 生 博 覽 會 及 招 生 宣 導 事 務 及 接 待 高 中 職 校 蒞 校 參 訪 事 務 7. 籌 編 學 校 各 項 簡 介 及 招 生 宣 傳 文 案 及 招 生 網 路 系 統 的 21

28 分 屬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執 掌 旗 津 校 區 教 務 組 專 員 1 人 行 政 助 理 1 人 管 理 維 護 出 版 業 務 : 1. 負 責 全 校 講 義 各 項 考 試 試 題 文 件 之 製 版 與 印 刷 2. 出 版 校 訊 及 學 報 和 編 製 行 事 曆 3. 印 刷 室 之 安 全 與 管 理 及 印 刷 器 材 之 保 養 與 維 修 其 他 業 務 : 學 雜 費 調 整 之 評 估 1. 綜 理 該 校 區 一 般 教 務 業 務 2. 作 為 楠 梓 與 旗 津 二 校 區 教 務 業 務 之 聯 繫 窗 口 3. 負 責 航 海 輪 機 兩 系 科 及 航 海 科 技 研 究 所 輪 研 所 之 課 務 註 冊 試 卷 講 義 印 製 暨 佐 理 五 專 甄 試 聯 登 二 技 單 招 等 相 關 業 務 4. 旗 津 校 區 教 學 大 樓 普 通 教 室 及 U513/U523 專 業 教 室 管 理 主 任 綜 理 中 心 業 務 組 長 協 助 執 行 中 心 業 務 教 學 資 源 組 教 學 助 理 培 訓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數 位 教 材 室 行 政 助 理 1 人 教 學 發 展 組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教 師 評 鑑 教 學 評 量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秘 書 1 人 圖 1-9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組 織 圖 表 1-17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相 關 人 員 組 織 表 分 屬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執 掌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教 學 發 展 組 主 任 1 人 組 長 1 人 秘 書 1 人 1. 綜 理 中 心 業 務 2. 督 導 中 心 業 務 之 執 行 1. 規 劃 辦 理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課 程 提 供 個 別 諮 詢 服 務 2. 辦 理 教 師 評 鑑 及 回 饋 改 善 計 畫 3. 建 立 維 護 教 師 教 學 歷 程 檔 案 系 統 4. 規 劃 辦 理 新 進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成 長 及 輔 導 計 畫 5.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設 計 施 作 分 析 與 解 說 及 教 學 評 量 研 究 6. 協 助 辦 理 追 蹤 與 輔 導 教 學 績 效 不 佳 教 師 7. 辦 理 全 校 性 教 師 研 討 會 或 研 習 營 8. 辦 理 傑 出 教 學 獎 遴 選 及 獎 勵 作 業 9. 校 外 研 習 資 訊 聯 絡 通 知 公 告 22

29 分 屬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執 掌 1. 建 置 維 護 教 學 資 源 網 站 2. 建 立 教 學 資 源 分 享 平 台 3. 規 劃 整 合 全 校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環 境 及 軟 硬 體 設 施 4. 規 劃 辦 理 協 助 教 師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行 政 助 理 1 人 教 學 資 源 組 5. 規 劃 辦 理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軟 硬 體 諮 詢 服 務 6. 辦 理 期 中 預 警 作 業 7. 推 動 教 學 助 理 (TA) 制 度 8. 規 劃 辦 理 教 學 助 理 專 業 成 長 課 程, 提 供 個 別 諮 詢 服 務 9. 規 劃 辦 理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效 能 之 各 項 學 習 諮 商 輔 導 活 動 ( 二 ) 經 費 運 作 與 執 行 情 形 : 1. 教 務 處 主 要 經 費 來 源 為 學 校 專 項 補 助 款 學 校 分 配 經 資 門 及 校 外 計 畫 等 三 項 依 業 務 需 求 針 對 業 務 經 費 作 妥 善 規 劃 及 分 配, 包 括 教 室 維 修 辦 公 室 電 腦 設 備 維 護 人 事 差 旅 著 作 外 審 招 生 宣 傳 印 刷 影 印 事 務 學 報 編 撰 辦 公 事 務 及 其 他 等 項 目, 近 4 年 來 之 預 算 計 畫 中, 以 印 刷 影 印 事 務 外 審 及 招 生 宣 傳 等 項 目 所 佔 比 例 為 最 高 教 務 經 費 的 使 用 運 作 均 正 常 辦 理 本 校 招 生 之 相 關 費 用 亦 經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通 過 後 使 用 教 務 處 96~99 年 度 經 費 統 計 如 下 表 表 1-18 教 務 處 96~99 年 度 經 費 統 計 ( 單 位 : 仟 元 ) 經 費 類 別 96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總 計 經 常 門 3,635 8,154 5,016 4,388 21,193 資 本 門 3,935 1, ,481 招 生 業 務 經 費 1,760 2,083 2,496 2,080 8,419 專 項 補 助 經 費 3,398 5,873 6,305 3,345 18,921 計 畫 執 行 經 費 12,550 20,494 18,614 10,947 62,605 評 鑑 業 務 費 ,000 2,000 承 辦 四 技 二 專 考 區 0 1,721 1,645 1,689 5,055 承 辦 二 技 聯 甄 總 會 0 0 6,628 6,149 12,777 年 度 合 計 25,278 39,848 40,852 31, , 本 校 整 合 教 育 部 發 展 學 校 重 點 特 色 計 畫 補 助 款 並 編 列 經 費,96~99 年 度 經 費 合 計 新 台 幣 60,917,900 元, 配 合 本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之 各 院 發 展 重 點 :( 佐 證 資 料 :1-2.1 發 展 學 校 重 點 特 色 計 畫 核 准 函 ) (1) 海 事 學 院 - 海 事 人 才 培 育 (2) 管 理 學 院 - 建 構 藍 色 產 業 經 營 模 式 (3) 水 圈 學 院 -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產 業 化 平 台 (4) 海 工 學 院 -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測 報 作 業 系 統 等 研 究 團 隊 23

30 3. 本 校 各 項 經 費 分 配 均 經 相 關 會 議 審 議, 除 積 極 對 外 爭 取 經 費, 另 以 校 務 基 金 充 實 本 校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發 展 本 校 特 色, 並 建 立 審 查 機 制, 評 估 具 有 卓 越 能 力 及 特 色 的 研 究 團 隊, 規 劃 人 員 經 費 與 空 間 需 求, 予 以 補 助 表 ~98 年 度 研 究 計 畫 之 件 數 及 經 費 彙 整 表 ( 單 位 : 仟 元 ) 經 費 來 源 96 年 度 97 年 度 98 年 度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企 業 或 法 人 38 20, , ,717 政 府 機 關 , , ,091 學 校 20 1, , ,290 國 科 會 57 34, , ,147 總 計 , , ,245 表 1-20 各 學 術 單 位 年 度 教 學 經 費 分 配 表 ( 單 位 : 仟 元 ) 年 度 總 計 航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28, ,023 管 理 學 院 0 20,345 17,996 18,466 56,807 海 事 學 院 0 9,795 23,670 19,054 52,519 水 圈 學 院 20,011 23,854 27,703 23,594 95,162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22,251 17,216 25,622 22,898 87,987 通 識 ( 共 同 ) 教 育 委 員 會 7,476 5,878 8,270 8,285 29,909 年 度 合 計 77,761 77, ,261 92, ,407 註 :1. 年 度 教 學 經 費 含 學 校 分 配 經 資 門 圖 書 經 費 專 項 補 助 計 畫 教 學 輔 助 計 畫 實 習 補 助 經 費 等 2. 航 運 暨 管 理 學 院 至 97 年 度 分 為 管 理 學 院 與 海 事 學 院 4. 本 校 自 93 年 起 投 入 2.7 億 元 自 有 資 金, 建 置 各 單 位 教 學 實 驗 研 究 設 備, 以 配 合 本 校 重 點 發 展 目 標,96~99 年 度 各 單 位 經 費 分 配 如 下 表 : 表 ~99 年 度 各 單 位 獲 教 學 實 驗 研 究 設 備 補 助 案 補 助 經 費 一 覽 表 ( 單 位 : 元 ) 海 事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水 圈 學 院 海 工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年 度 件 件 件 件 件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數 數 數 數 數 金 額 ,899, ,296, ,250, ,341, ,520, ,084, ,204, ,068, ,576, ,931, ,061, ,000, ,308, ,954, ,047, ,599, ,161, ,998, ,552, ,650,340 小 計 10 25,646, ,662, ,624, ,424, ,149,740 24

31 5.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設 有 獨 立 經 費 : (1)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於 98 年 8 月 成 立, 其 開 辦 經 費 由 教 務 處 勻 撥 新 台 幣 20 萬 元 以 支 應 經 常 性 支 出 為 有 效 辦 理 各 項 研 習 活 動 以 及 支 援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經 費 使 用 以 最 小 支 出 以 期 最 大 效 益 為 原 則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主 要 經 費 來 源 為 校 專 項 補 助 款 校 分 配 經 資 門 及 校 外 計 畫 等 三 項 99 年 經 費 分 配, 因 校 務 基 金 整 體 運 作 關 係, 獲 分 配 經 常 門 349,000 元, 資 本 門 400 萬 元 99 年 另 由 教 務 處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 第 二 期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改 善 計 畫 獲 補 助 經 常 門 7,475,600 元, 資 本 門 2,803,350 元 (2)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歷 年 經 費 運 用, 以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以 及 支 援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為 主 要 支 出, 其 中 又 以 支 援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為 主 要 支 出 項 目, 希 望 藉 由 良 好 設 備 器 材, 提 供 良 好 環 境, 製 作 更 為 優 質 數 位 教 材 以 服 務 全 校 師 生 (3)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位 製 作 數 位 編 輯 教 材, 歷 年 增 購 設 備 有 : 高 階 高 畫 質 彩 色 數 位 攝 影 機 數 位 攝 影 機 數 位 拍 攝 製 作 系 統 ( 含 即 時 會 議 影 像 系 統 影 音 編 碼 錄 製 系 統 ) 數 位 照 像 機 數 位 教 材 剪 輯 用 電 腦 主 機 數 位 教 材 剪 輯 用 螢 幕 平 板 式 筆 記 型 電 腦 網 路 儲 存 器 無 網 管 功 交 換 器 16 埠 10/100/1000 Powercam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媒 體 Adobe CS4 Design Premium 4.0 串 流 大 師 4.0 Sony Vegas Pro 9 繪 聲 繪 影 X2 威 力 導 演 7.0 (4)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主 要 工 作 為 :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與 教 學 資 源 發 展, 在 經 費 運 用 方 面 以 教 育 訓 練 以 及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為 主, 並 逐 年 調 整 使 資 本 門 比 例 高 於 經 常 門, 將 有 限 資 源 投 入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以 提 高 教 學 資 源 素 質 6. 進 修 推 廣 部 設 有 獨 立 經 費, 提 供 業 務 經 費 支 應 教 具 維 修 印 刷 招 生 宣 傳 等 教 學 支 援 需 求 除 此, 另 有 專 案 計 畫 購 置 教 學 電 腦 等 設 備,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 三 ) 教 務 行 政 工 作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1. 建 立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於 95 年 3 月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開 始 實 施 教 師 評 鑑, 並 於 98 學 年 度 進 行 修 訂 ( 佐 證 資 料 :1-2.2 建 立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之 校 務 會 議 記 錄 ) 2. 推 動 各 系 所 之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3. 推 動 各 學 院 規 劃 設 立 提 升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之 跨 系 所 學 程 4. 提 昇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 (1) 新 生 入 學 後 實 施 英 文 分 級 編 班 授 課 (2)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英 文 能 力 測 驗 (3) 在 兩 校 區 分 別 設 置 英 語 學 習 園 區, 讓 師 生 自 然 融 入 英 語 生 活 環 境 (4) 增 加 多 媒 體 教 學 設 備 滿 足 教 學 需 求 (5) 擴 增 視 聽 教 室 及 視 聽 教 學 設 備 25

32 (6) 以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為 全 校 英 語 基 本 畢 業 門 檻, 但 各 系 可 依 對 英 語 能 力 之 要 求 而 訂 定 更 高 門 檻, 如 本 校 航 運 技 術 系 航 運 管 理 系 及 資 管 系 將 英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定 為 多 益 500 分 以 上 或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5. 強 化 招 生 宣 導 策 略 : (1) 安 排 學 校 教 師 前 往 高 ( 中 ) 職 進 行 宣 導 工 作 (2) 安 排 在 本 校 就 讀 的 高 職 畢 業 生 回 母 校 做 招 生 宣 導 (3) 積 極 參 與 大 學 ( 技 職 ) 博 覽 會 (4) 印 製 招 生 宣 傳 海 報 (5) 刊 登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6) 加 強 學 校 教 學 研 究 成 果 行 銷 6. 選 拔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7. 提 昇 普 通 教 室 教 學 環 境 : 逐 步 將 楠 梓 校 區 新 教 學 大 樓 5 間 教 室 的 設 備 全 面 e 化 8. 規 劃 大 型 共 用 教 室 : 規 劃 容 納 70~120 名 學 生 之 多 媒 體 e 化 教 室 9. 規 劃 獎 勵 國 外 學 生 就 讀 本 校 各 項 辦 法 與 制 度, 逐 步 推 動 教 師 全 英 語 授 課 ( 佐 證 資 料 : 國 外 學 生 入 學 相 關 辦 法 ) ( 四 )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成 效 1. 訂 定 相 關 辦 法 與 設 置 管 道 (1) 成 立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 在 維 護 教 師 權 益 方 面, 設 置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審 議 及 受 理 各 項 教 師 申 訴 案 件 ( 佐 證 資 料 :1-2.4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 (2) 訂 定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辦 法 : 對 於 學 習 成 果 有 疑 慮 時, 本 校 訂 有 學 生 學 生 期 中 學 期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辦 法, 提 供 學 生 對 課 業 成 績 陳 情 再 審 查 管 道 ( 佐 證 資 料 :1-2.5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辦 法 ) (3) 成 立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 配 合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運 作, 訂 定 學 生 申 訴 辦 法, 明 確 規 範 申 訴 程 序 等 (4) 設 置 校 長 有 約 信 箱 : 為 使 學 生 在 個 人 生 活 學 習 獎 懲 學 生 權 益 等 方 面, 受 到 應 有 的 保 障 及 重 視, 特 於 學 校 首 頁 設 置 校 長 有 約 信 箱, 提 供 學 生 具 名 提 問 與 陳 情 管 道 2.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成 效 (1) 教 師 部 分 : 本 校 無 論 在 教 學 或 行 政 層 級 方 面, 均 有 順 暢 之 意 見 反 映 及 溝 通 管 道 與 程 序 ; 如 系 院 校 三 級 教 評 會, 系 院 校 務 會 議 行 政 會 議 及 函 發 各 單 位 教 職 員 通 訊 錄 等 本 校 自 95 學 年 度 起 迄 今 並 無 教 師 提 起 申 訴 情 事 (2) 學 生 部 分 : A. 教 務 相 關 單 位 均 設 置 單 位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專 人 管 理 各 反 映 意 見, 即 時 處 理 及 回 覆 26

33 B. 學 務 處 學 生 班 會 紀 錄, 教 學 相 關 意 見 均 轉 會 教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處 理 C. 進 修 部 於 每 週 固 定 時 段 提 供 同 學 與 主 任 或 各 組 組 長 晤 談, 以 暢 通 學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之 時 效 (3) 最 近 三 年 內 受 理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案 件 大 部 分 與 課 程 或 學 籍 相 關,96 學 年 度 7 件, 97 學 年 度 3 件,98 學 年 度 5 件, 均 能 於 最 短 時 間 內 回 覆 與 處 理 98 學 年 度 起 於 學 校 首 頁 開 設 校 長 有 約 信 箱, 受 理 學 生 各 式 建 言 或 申 訴, 與 課 程 相 關 意 見 處 理 共 8 件 三 相 關 會 議 之 運 作, 規 章 之 訂 定 及 制 度 建 立 與 傳 承 情 形 ( 一 ) 相 關 會 議 的 運 作 : 本 校 重 要 會 議 均 納 入 行 事 曆 定 期 召 開, 並 定 期 追 蹤 考 核, 另 視 實 際 需 要 不 定 期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教 務 之 各 項 會 議 運 作 以 教 師 與 學 生 問 題 為 導 向, 有 效 即 時 溝 通 解 決 問 題 其 中 與 教 務 業 務 有 關 之 會 議 說 明 如 下 : 1. 教 務 會 議 : (1) 組 織 : 由 教 務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研 發 長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各 院 級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各 系 級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圖 書 館 館 長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軍 訓 室 主 任 教 務 處 各 組 組 長 進 修 推 廣 部 教 務 組 組 長 各 教 學 單 位 教 師 代 表 一 人 大 學 部 進 修 推 廣 部 及 研 究 所 學 生 代 表 各 一 人 組 織 之 以 教 務 長 為 主 席 教 務 處 秘 書 為 執 行 秘 書 (2) 功 能 職 掌 :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二 次, 討 論 重 要 教 務 事 宜, 並 作 為 推 動 教 務 工 作 之 依 據 (3) 運 作 成 效 :96~98 學 年 度 通 過 之 訂 ( 修 ) 定 教 務 相 關 規 章 共 176 案 A. 96 學 年 度 共 決 議 51 件 提 案 ( 含 教 務 規 章 制 定 9 件 ; 修 訂 21 件 ; 廢 止 1 件 ) B. 97 學 年 度 共 決 議 39 件 提 案 ( 含 教 務 規 章 制 定 9 件 ; 修 訂 14 件 ) C. 98 學 年 度 共 決 議 26 件 提 案 ( 含 教 務 規 章 制 定 5 件 ; 修 訂 13 件 ) 2. 校 院 系 ( 所 )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 (1) 組 織 : 由 教 務 長 進 修 部 主 任 院 長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研 發 長 課 務 組 組 長 及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組 長 為 當 然 委 員, 各 系 所 教 育 中 心 教 學 研 究 會 及 軍 訓 室 各 選 出 教 師 代 表 一 名, 日 間 部 各 學 制 學 生 代 表 一 名, 進 修 部 學 生 代 表 二 名 組 成 以 教 務 長 為 主 席 課 務 組 組 長 為 執 行 秘 書 (2) 功 能 職 掌 :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一 次, 審 查 各 院 系 級 學 術 單 位 課 程 等 相 關 事 宜 (3) 運 作 成 效 : A 學 年 度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共 召 開 10 次 會 議, 審 議 各 學 術 單 位 之 新 增 及 調 整 課 程 27

34 表 ~98 學 年 度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課 程 異 動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專 業 必 修 專 業 選 修 一 般 選 修 共 同 科 目 合 計 ( 科 ) 28 新 增 暨 調 整 系 所 課 程 規 劃 總 計 B. 畢 業 學 分 數 調 降 : 為 鼓 勵 學 生 修 習 學 程 以 培 養 第 二 專 長,95 學 年 度 會 議 通 過 修 訂 96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畢 業 總 學 分 日 四 技 136 學 分 ( 下 限 128 學 分 ) 日 二 技 上 限 75 學 分 日 五 專 上 限 225 學 分 日 碩 士 班 30 學 分 依 此 決 議 各 系 調 降 畢 業 學 分 數, 並 積 極 鼓 勵 加 開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及 學 程 課 程, 以 提 昇 教 學 效 能 3. 學 報 編 審 會 議 : (1) 組 織 : 由 校 長 聘 任 之 編 輯 委 員 8-10 人 組 成 以 教 務 長 為 主 席 綜 合 業 務 組 組 長 為 執 行 秘 書 (2) 功 能 職 掌 : 每 學 年 至 少 召 開 二 次, 各 學 院 院 長 及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就 學 術 專 業 推 薦 學 報 論 文 2-3 位 審 查 人 召 開 委 員 會 審 查 同 意 發 表 之 論 文 討 論 遴 聘 學 術 論 文 審 查 人 等 事 宜 (3) 運 作 成 效 : A. 本 校 學 報 每 學 年 於 三 月 出 刊 一 期, 為 全 校 專 兼 任 教 師 及 職 員 學 術 研 究 發 表 之 園 地 ; 由 教 務 處 簽 請 校 長 或 編 審 小 組 召 開 會 議, 針 對 彙 收 之 稿 件, 推 薦 內 外 審 查 委 員 名 單, 依 決 議 分 送 各 委 員 審 查, 並 將 審 查 成 績 七 十 分 以 上 之 稿 件 再 行 彙 提 該 編 審 會 議 後, 依 決 議 辦 理 表 ~99 年 度 本 校 學 報 發 行 統 計 表 年 度 投 稿 篇 數 登 載 篇 數 附 記 學 報 以 年 刊 方 式 發 行 2. 審 查 制 度 : 每 篇 投 稿 由 2 至 3 位 學 者 審 查 B. 出 版 之 學 報 除 分 送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中 央 圖 書 館 等 學 術 機 構 館 典 藏, 並 委 託 國 家 書 局 及 該 局 委 託 之 出 版 業 上 市 販 售 另 與 國 家 圖 書 館 遠 距 圖 書 服 務 系 統 凌 網 數 位 華 藝 數 位 簽 定 授 權 合 作 協 議 書 4.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 (1) 組 織 : 由 校 長 副 校 長 院 級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系 級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總 務 長 主 任 秘 書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電 算 中 心 主 任 會 計 主 任 及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組 成 以 校 長 為 主 席 綜 合 業 務 組 組 長 為 執 行 秘 書

35 (2) 功 能 職 掌 : 每 學 年 平 均 召 開 十 次 會 議, 討 論 有 關 招 生 事 項 研 議 招 生 改 進 計 畫, 並 作 為 招 生 工 作 之 依 據 (3) 運 作 成 效 :96 學 年 度 共 召 開 11 次 會 議,97 學 年 度 共 召 開 8 次 會 議,98 學 年 度 共 召 開 4 次 會 議 審 議 各 項 招 生 相 關 事 項 表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相 關 提 案 統 計 表 提 案 項 目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制 定 簡 章 5 件 4 件 5 件 審 議 預 決 算 16 件 18 件 9 件 審 議 錄 取 標 準 5 件 8 件 8 件 修 訂 規 章 辦 法 1 件 0 件 7 件 5. 校 內 學 生 轉 系 科 會 議 : (1) 組 織 : 本 校 學 生 轉 系 科 審 查 委 員 會, 由 教 務 長 進 修 部 主 任 召 集 各 系 科 主 任 組 成 之, 以 教 務 長 為 主 任 委 員 (2) 功 能 職 掌 : 每 學 期 召 開 一 次, 主 辦 審 理 有 關 學 生 轉 系 科 事 宜 對 於 學 習 適 應 不 良 或 是 有 特 殊 需 求 的 學 生, 提 供 另 一 個 轉 換 學 習 環 境 及 專 長 的 補 救 機 會 (3) 運 作 成 效 : 本 會 議 於 有 學 生 申 請 轉 系 科 時 始 召 開, 均 一 學 期 一 次, 由 教 務 處 召 集 提 出 申 請 學 生 之 擬 轉 進 與 轉 出 系 科 之 系 主 任 審 議 該 生 各 類 成 績 與 事 實, 作 成 決 議 後 依 序 辦 理 95~98 學 年 度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共 召 開 八 次 會 議, 共 計 82 人 次 完 成 轉 系 或 轉 部 表 ~98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轉 系 暨 轉 部 人 數 統 計 表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日 間 部 轉 系 進 修 部 日 轉 夜 轉 部 夜 轉 日 合 計 總 量 管 制 小 組 會 議 : (1) 組 織 : 由 副 校 長 各 院 院 長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研 發 長 人 事 室 主 任 及 會 計 室 主 任 組 成 以 校 長 為 主 席 教 務 處 秘 書 為 執 行 秘 書 (2) 功 能 職 掌 :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一 次, 規 劃 本 校 新 增 調 整 各 所 系 科 班 招 生 名 額 及 各 系 所 教 師 員 額 等 事 宜 (3) 運 作 成 效 : 因 應 少 子 化 對 招 生 之 衝 擊, 本 校 自 94 學 年 度 起 設 立 總 量 管 制 小 組, 每 學 期 定 期 召 開 一 次 會 議 配 合 教 育 部 各 階 段 招 生 與 系 所 調 整 時 程, 並 依 據 各 系 29

36 所 招 生 情 形 學 生 就 業 系 所 學 制 現 況 系 所 師 資 結 構 等 條 件, 檢 討 各 系 所 招 生 名 額 師 資 員 額 學 制 調 整 重 點 96 學 年 度 共 召 開 3 次 會 議,97 學 年 度 共 召 開 5 次 會 議,98 學 年 度 共 召 開 4 次 會 議, 討 論 增 減 系 所 及 招 生 名 額 分 配 等 事 項 ( 佐 證 資 料 :1-3.1 總 量 管 制 小 組 會 議 記 錄 ) 表 ~98 學 年 度 總 量 管 制 會 議 相 關 提 案 統 計 表 提 案 項 目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新 增 系 所 4 件 6 件 4 件 停 招 科 系 0 件 3 件 2 件 招 生 名 額 調 整 3 件 2 件 2 件 其 他 0 件 2 件 3 件 7. 學 雜 費 調 整 研 議 及 審 議 小 組 會 議 : (1) 組 織 : 由 行 政 學 術 一 級 主 管 及 學 生 代 表 ( 日 間 部 與 進 修 部 學 生 會 會 長 ) 等 組 成 以 校 長 或 副 校 長 為 主 席 綜 合 業 務 組 組 長 為 執 行 秘 書 (2) 功 能 職 掌 : 每 學 年 至 少 召 開 一 次, 討 論 有 關 本 校 學 雜 費 調 整 相 關 事 宜 (3) 運 作 成 效 : A. 依 專 科 學 校 學 雜 費 收 取 辦 法, 於 學 校 首 頁 建 置 學 雜 費 及 財 務 資 訊 專 區 B. 因 應 近 年 來 金 融 風 暴 並 配 合 教 育 部 政 策,96~98 學 年 度 學 雜 費 調 整 研 議 及 審 議 小 組 共 召 開 三 次 會 議, 本 校 已 連 續 6 年 未 調 整 學 雜 費 ( 佐 證 資 料 :1-3.2 學 雜 費 調 整 研 議 及 審 議 小 組 會 議 記 錄 ) 8.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議 : (1) 組 織 : 由 教 務 長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各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各 遴 選 教 師 二 人 及 教 師 會 遴 選 一 人 擔 任 之, 必 要 時 得 由 校 長 遴 聘 具 有 評 量 專 長 之 教 師 校 外 人 士 若 干 人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兼 任 之 另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由 教 學 發 展 組 組 長 兼 任 (2) 功 能 職 掌 : 每 學 年 召 開 2 次 以 上 會 議, 審 議 教 學 評 量 辦 法 訂 定 修 訂 ;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調 查 彙 整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及 教 師 對 評 量 申 訴 等 (3) 運 作 成 效 : 共 召 開 會 議 2 次, 審 議 提 案 6 件 ( 佐 證 資 料 :1-3.3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議 記 錄 ) 9. 傑 出 教 學 獎 遴 選 委 員 會 (1) 組 織 : 本 校 一 級 主 管 社 會 賢 達 及 三 年 內 曾 獲 本 校 傑 出 教 學 獎 教 師 6~8 位 組 成 置 主 席 一 人 由 校 長 擔 任 (2) 功 能 職 掌 : 審 查 傑 出 教 學 獎 候 選 人 所 附 書 面 資 料, 審 議 教 學 實 況 遴 選 傑 出 教 學 獎 人 員 30

37 (3) 運 作 成 效 :96~98 學 年 度 共 召 開 會 議 8 次, 審 議 提 案 17 次 選 出 傑 出 教 學 獎 4 人 ( 佐 證 資 料 :1-3.4 傑 出 教 學 獎 遴 選 委 員 會 會 議 記 錄 ) ( 二 ) 規 章 之 訂 定 及 修 訂 : 本 校 之 制 度 與 規 章 訂 ( 修 ) 訂 適 時 適 法 且 適 宜, 為 執 行 各 項 教 務 行 政 工 作 之 依 據 1. 教 務 相 關 規 章 之 訂 定 及 修 訂 係 依 據 大 學 法 大 學 法 施 行 細 則 專 科 學 校 法 學 位 授 予 法 學 位 授 予 法 施 行 細 則 技 專 校 院 增 減 調 整 所 系 科 班 及 招 生 名 額 審 查 原 則 專 科 學 校 辦 理 學 生 抵 免 科 目 後 修 課 處 理 要 點 專 科 學 校 審 核 學 生 畢 業 資 格 作 業 要 點 等 辦 理 2. 教 務 相 關 規 章 之 擬 定 草 案 先 送 各 ( 小 ) 組 會 議 討 論, 依 性 質 權 責 分 送 相 關 會 議 ( 教 務 會 議 行 政 會 議 校 務 會 議 ) 審 議,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3.96~98 學 年 度 修 訂 教 務 相 關 相 關 規 章 成 果 :( 含 教 務 處 及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相 關 會 議 ) (1) 修 訂 學 籍 成 績 相 關 規 章 計 12 項 ( 學 生 相 關 規 章 10 項, 教 師 相 關 規 章 2 項 ) (2) 修 訂 課 務 相 關 規 章 計 20 項 ( 學 生 相 關 規 章 12 項, 教 師 相 關 規 章 6 項 ) (3) 修 訂 招 生 相 關 規 章 計 12 項 ( 學 生 相 關 規 章 4 項, 教 師 規 章 4 項 ) (4) 修 訂 教 學 服 務 相 關 規 章 計 6 項 ( 學 生 相 關 規 章 2 項, 教 師 相 關 規 章 4 項 ) (5) 教 學 發 展 相 關 規 章 計 9 項 ( 教 師 相 關 規 章 9 項 )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教 務 會 議 記 錄 ) ( 三 ) 建 立 制 度 與 傳 承 情 形 : 為 使 新 任 承 辦 人 員 對 各 項 業 務 能 有 所 依 循, 制 定 教 務 相 關 標 準 作 業 規 範 (SOP) 共 計 53 項 : 1. 制 定 學 籍 成 績 相 關 作 業 規 範 計 19 項 ( 學 生 相 關 18 項, 教 師 相 關 1 項 ) 2. 制 定 課 務 相 關 作 業 規 範 計 10 項 ( 學 生 相 關 7 項 教 師 相 關 2 項 ) 3. 制 定 招 生 相 關 作 業 規 範 計 16 項 ( 學 生 相 關 13 項, 教 師 相 關 1 項 ) 4. 制 定 教 學 服 務 相 業 務 計 8 項 ( 教 師 相 關 8 項 )( 佐 證 資 料 :1-3.6 教 務 相 關 標 準 作 業 規 範 ) 四 招 生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暨 成 效 本 校 乃 國 內 唯 一 秉 持 海 洋 特 色 為 教 學 主 軸 之 高 等 學 府, 目 前 設 有 16 系 所, 日 間 部 學 制 計 有 研 究 所 四 技 二 技 五 專 ; 進 修 推 廣 部 計 有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四 技 二 技 等 多 元 學 制 海 洋 為 本 校 秉 持 之 教 學 特 色, 就 招 生 策 略 而 言, 雖 有 其 不 易 被 取 代 之 獨 特 性, 然 在 國 內 少 子 化 衝 擊 下, 高 等 教 育 普 遍 存 在 招 生 不 足 的 危 機, 是 故 ; 積 極 之 招 生 策 略, 實 是 各 大 專 校 院 當 務 之 急 本 校 招 生 名 額 除 依 教 育 部 總 量 管 制 規 劃, 多 元 化 入 學 管 道 之 具 體 之 策 略 與 作 為 及 成 效, 詳 述 如 后 : 31

38 ( 一 ) 多 元 入 學 方 式 : 本 校 招 生 方 式 經 由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推 薦 甄 試 申 請 入 學 繁 星 計 畫 入 學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運 動 保 甄 高 職 ( 專 科 ) 技 優 保 甄 身 心 障 礙 生 保 送 轉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之 多 元 管 道 ; 學 生 來 源 大 致 為 高 職 生 五 專 生 本 校 及 友 校 大 學 學 部 學 生 為 因 應 教 育 部 多 元 化 入 學 政 策, 已 增 加 申 請 入 學 和 轉 學 考 等 入 學 管 道 以 增 加 一 般 高 中 生 外 國 學 生 轉 學 生 等 進 入 本 校 就 讀 的 機 會 研 究 所 招 生 由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組 配 合 招 生 系 所 提 出 之 招 生 條 件 與 辦 法 訂 定 招 生 簡 章, 並 經 學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公 開 招 生, 以 單 獨 招 生 方 式 辦 理 各 系 ( 所 ) 之 學 制 及 入 學 方 式 如 下 表 :( 佐 證 資 料 :1-4.1 招 生 辦 法 ) 1. 碩 士 班 甄 試 2. 碩 士 班 考 試 3.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表 1-27 各 項 招 生 入 學 方 式 研 究 所 四 技 二 技 五 專 1. 高 中 生 申 請 入 學 1. 單 獨 招 生 ( 日 間 部 ) 2. 推 薦 甄 選 2. 推 薦 甄 選 3. 技 優 甄 保 3. 技 優 甄 保 4.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4.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5. 運 動 績 優 甄 審 / 甄 試 5. 進 修 部 考 試 6. 身 心 障 礙 甄 試 7. 產 學 攜 手 計 畫 專 班 8. 繁 星 計 畫 9. 轉 學 考 ( 二 ) 主 辦 二 技 聯 合 推 甄 總 會 試 務 工 作 : 免 試 入 學 2. 推 薦 甄 選 3.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4. 轉 學 考 本 校 主 辦 學 年 度 二 技 聯 合 甄 選 委 員 會 招 生 工 作, 配 合 提 供 二 技 甄 選 入 學 管 道, 秉 持 各 委 員 學 校 自 主 選 才 與 學 生 適 性 發 展 機 會, 兢 兢 業 業 辦 理 各 項 招 生 業 務 近 年 來 因 學 生 來 源 日 趨 減 少, 各 校 陸 續 縮 減 二 技 學 制 99 學 年 度 參 加 二 技 推 薦 甄 選 之 委 員 學 校 僅 有 47 校,3,198 名 招 生 名 額, 近 3 年 來 因 報 名 人 數 驟 降, 整 個 推 甄 委 員 會 經 費 支 出 嚴 重 短 絀 本 校 在 經 費 及 人 力 不 足 下 承 辦 此 項 聯 招 工 作, 歷 經 98 及 99 學 年 度 2 年 主 辦 二 技 聯 合 甄 選 招 生 工 作, 除 靠 相 關 同 仁 努 力 之 外, 本 校 相 關 單 位 的 支 援 及 配 合, 使 得 本 學 年 度 技 術 校 院 二 技 聯 合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作 業 得 以 圓 滿 達 成, 並 移 交 下 屆 主 辦 單 位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 三 ) 區 分 學 制 分 別 招 生 : 本 校 目 前 招 生 分 為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大 學 部 ( 二 技 四 技 ) 專 科 部 ( 五 專 ) 及 進 修 推 廣 部 ( 二 技 四 技 及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 等, 因 招 生 對 象 不 同, 各 依 其 學 生 來 源 分 別 招 生 中 長 期 目 標 則 朝 向 研 究 所 ( 目 前 計 有 11 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爭 取 設 立 博 士 班 ) 及 四 技 單 一 學 制 發 展, 故 未 來 將 簡 化 學 制, 將 賡 續 縮 減 或 裁 撤 二 技 學 制 ( 四 ) 入 學 測 驗 要 求 公 平 客 觀 : 為 求 入 學 測 驗 達 到 公 平 客 觀, 研 究 所 的 甄 試 考 試 入 學 ( 分 在 職 生 和 一 般 生 ) 大 學 部 的 推 薦 甄 試 考 試, 均 依 各 項 招 生 需 求 分 別 或 合 併 辦 理 筆 試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和 面 試 等 步

39 驟 在 面 試 過 程 是 依 據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通 過 的 共 同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訂 定 相 關 作 業 規 範, 齊 一 各 系 面 試 步 調, 此 外, 面 試 過 程 並 以 錄 音 存 證, 以 昭 公 信 ( 五 ) 錄 取 名 額 計 算 : 本 校 各 學 制 招 生 名 額 為 教 育 部 總 量 管 制 的 核 定 名 額, 每 班 以 50 名 計, 另 外 加 上 高 中 申 請 入 學 身 心 障 礙 生 原 住 民 技 優 保 甄 等 最 多 10 名, 每 班 總 計 60 名 為 上 限 ( 六 ) 招 生 宣 導 : 分 年 編 列 經 費 設 計 具 有 教 育 特 色 之 學 校 簡 介 及 招 生 紙 本 文 宣 導 資 料, 廣 為 分 送 高 中 職 校 與 大 專 校 院 相 關 科 系 並 積 極 配 合 研 究 所 博 覽 會 大 學 博 覽 會 等 活 動, 於 會 場 直 接 與 考 生 面 對 面 的 宣 導 另 亦 主 動 至 相 關 高 職 學 校 舉 辦 座 談, 並 廣 邀 高 職 學 生 蒞 校 參 訪, 以 最 直 接 之 方 式, 將 學 校 教 育 特 色, 向 招 生 來 源 端 的 學 生 介 紹 學 校 本 校 以 季 刊 方 式 發 行 之 校 訊, 報 導 內 容 主 要 以 本 校 行 政 與 教 學 研 究 及 學 生 活 動 表 現 優 異 事 蹟, 每 期 分 送 各 大 專 校 院 及 全 國 高 中 職 校, 以 落 實 宣 傳 學 校 優 異 事 蹟, 強 化 宣 傳 效 果 ( 七 ) 招 生 報 名 跨 類 ( 組 ) 設 計 : 本 校 各 系 ( 科 ) 招 生 類 組 採 多 元 化 設 計, 除 符 合 高 職 端 之 原 有 類 ( 組 ) 外, 具 有 可 行 性 之 學 系, 儘 量 設 計 跨 類 ( 組 ) 招 生, 使 學 生 在 報 考 學 校 時, 有 更 多 的 彈 性 選 擇, 學 生 來 源 也 更 為 寬 廣 多 元 ( 八 ) 邁 向 國 際 招 生 外 籍 生 : 國 際 化 已 是 高 等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之 必 要 策 略, 為 因 應 此 一 趨 勢, 本 校 積 極 向 國 外 學 校 宣 導 招 生, 相 關 作 為 如 下 : 1. 招 生 方 式 : 本 校 研 究 發 展 處 轄 下 之 國 際 交 流 組,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之 各 項 教 育 展, 並 與 姐 妹 校 或 交 換 學 者 之 學 校, 進 行 實 質 上 的 學 生 學 習 交 流 計 畫, 同 時, 也 針 對 目 前 在 國 內 就 業 之 外 國 人 士, 進 行 招 生 推 廣 活 動, 如 文 宣 宣 傳, 招 生 簡 章 和 海 報 分 送 國 內 外 各 相 關 單 位, 並 於 英 文 網 頁 宣 傳 外 籍 生 入 學 由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組, 配 合 招 生 系 所 提 出 之 招 生 條 件 與 辦 法 訂 定 招 生 簡 章, 並 經 學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公 開 招 生, 以 申 請 入 學 方 式 辦 理 2. 主 要 招 生 學 制 及 入 學 方 式 : 本 校 目 前 招 生 外 籍 學 生 以 四 技 及 研 究 所 為 主 要 學 制, 國 外 學 生 的 入 學 資 格, 由 招 生 簡 章 中 明 訂 各 系 所 的 標 準, 以 書 面 審 查 及 遠 距 面 試 方 式 評 審 為 求 審 慎, 各 系 錄 取 之 外 藉 學 生, 須 經 招 生 委 員 會 再 次 審 查 通 過 3. 錄 取 名 額 : 以 教 育 部 總 量 管 制 的 核 定 名 額 之 外 加 名 額 為 標 準 33

40 ( 九 ) 招 生 成 效 : 1. 本 校 近 五 年 辦 理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事 務 尚 稱 順 利, 多 元 化 的 招 生 管 道, 可 依 系 ( 科 ) 的 發 展 特 性, 順 利 招 收 適 才 適 所 的 學 生, 並 可 招 收 到 不 同 教 育 體 系 下 之 學 生, 增 加 跨 領 域 互 相 熟 悉 之 機 會, 進 而 達 成 交 流 與 融 合, 使 學 生 能 接 觸 其 它 領 域 之 學 能, 進 而 使 學 生 獲 得 較 廣 泛 之 智 能 96~98 學 年 各 學 制 註 冊 率 如 下 表 ~98 學 年 度 各 學 制 新 生 註 冊 率 學 制 學 院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海 事 學 院 96.67% 93.80% 96.12% 水 圈 學 院 90.85% 95.25% 93.56% 日 間 部 四 技 海 工 學 院 94.80% 96.40% 97.60% 管 理 學 院 97.93% 97.93% 97.52% 日 間 部 二 技 日 間 部 五 專 碩 士 班 海 事 學 院 82.22% 88.89% 91.84% 水 圈 學 院 73.00% 78.00% 74.55% 海 工 學 院 86.00% 82.00% 83.81% 航 海 科 96% 92% 98% 輪 機 工 程 科 100% 94% 94% 海 事 學 院 71.88% 91.43% 75.68% 水 圈 學 院 89.58% 88.89% 98.21% 海 工 學 院 86.96% 80.49% 75.00% 管 理 學 院 60.00% % 80.00% 2. 本 校 輪 機 工 程 系 與 漁 業 生 產 管 理 系, 設 立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實 為 落 實 產 學 合 作 之 絕 佳 作 為, 於 100 學 年 度 起 造 船 工 程 系 亦 跟 進 開 設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另 配 合 教 育 部 縮 小 城 鄉 差 距 之 理 念,99 學 年 辦 理 外 加 名 額 招 生 繁 星 計 畫 兩 者 招 生 規 劃, 均 為 本 校 積 極 招 生 作 為 之 具 體 成 效 3. 本 校 目 前 分 設 海 事 水 圈 海 洋 工 程 及 管 理 四 學 院, 每 學 年 招 生 入 學 情 形 穩 定, 再 增 添 由 外 加 入 學 管 道 招 收 學 生, 學 生 總 人 數 尚 有 持 續 成 長, 目 前 日 間 部 計 有 5,293 名, 為 國 家 海 事 產 業 積 極 培 育 優 異 專 業 人 才 4. 本 校 每 學 年 提 供 獎 學 金 鼓 勵 招 收 外 籍 學 生 目 前 以 外 加 方 式 招 收 之 外 籍 學 生 計 有 來 自 日 本 印 尼 馬 來 西 亞 埃 及 澳 門 及 越 南 等 國 家 與 地 區 之 外 籍 學 生 23 名 外 籍 學 生 入 學, 除 具 有 擴 增 學 生 來 源 之 成 效 外, 本 國 學 生 經 與 外 籍 學 生, 密 切 生 活 與 學 習 之 互 動, 實 亦 提 昇 本 校 國 際 化 的 學 習 環 境 5. 本 校 因 應 僑 界 的 需 要, 於 88 年 開 始 接 受 行 政 院 僑 委 會 所 委 託 成 立 海 外 青 年 訓 練 班, 數 年 來 已 培 育 千 餘 位 之 東 南 亞 地 區 僑 界 子 弟 取 得 學 分 證 明, 學 生 返 回 僑 居 地, 均 能 憑 藉 所 學 之 專 業 技 能 開 創 事 業 目 前 海 外 青 年 訓 練 班 由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承 辦, 招 收 馬 來 西 亞 外 籍 學 生 9 人, 協 助 與 我 國 同 樣 具 有 豐 富 海 洋 資 源 之 東 南 亞 友 邦 國 家, 發 展 海 洋 觀 光 產 業 34

41 6. 本 校 主 辦 學 年 度 二 技 聯 合 甄 選 委 員 會 招 生 成 果 如 下 : 表 學 年 度 二 技 聯 合 甄 選 招 生 成 果 統 計 表 招 生 類 別 推 薦 甄 選 技 優 入 學 ( 含 甄 審 及 保 送 )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委 員 學 校 數 招 生 名 額 4,056 3, 報 名 人 數 6,448 6, 第 一 階 段 通 過 篩 選 名 額 5,861 5,002 第 二 階 段 報 名 人 數 5,382 4,628 錄 取 人 數 3,292 2, 報 到 人 數 3,126 2, 錄 取 率 ( 錄 取 人 數 / 報 名 人 數 ) 51.05% 53.91% 86.19% 62.5% 報 到 率 ( 報 到 人 數 / 錄 取 人 數 ) 94.96% 94.95% 64.74% 82.86% 五 學 籍 作 業 運 作 及 管 理 品 質 與 學 習 預 警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 一 ) 學 籍 成 績 作 業 運 作 及 管 理 : 1. 學 制 規 劃 : 為 達 成 培 育 專 業 人 才 之 目 標, 本 校 的 校 務 發 展 計 劃 以 四 年 制 技 術 系 學 制 為 主 軸, 向 上 發 展 成 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培 育 產 業 所 需 要 的 高 級 實 務 研 發 人 才, 並 配 合 航 運 界 STCW 國 際 公 約 所 需, 以 五 專 學 制 二 年 制 技 術 系 學 制 為 第 二 條 人 才 培 育 管 道, 充 分 提 供 高 素 質 之 人 才 到 業 界 服 務 本 校 目 前 存 在 之 學 制 如 下 圖, 依 學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以 四 技 系 所 合 一 為 主 要 發 展 目 標, 未 來 將 逐 年 廢 除 沒 有 五 專 學 制 的 日 間 部 二 技, 保 留 進 修 部 二 技 提 供 過 去 專 科 部 畢 業 生 的 回 流 教 育 之 用 碩 士 班 研 究 所 (11 所 ) 二 技 (6 系 ) 五 專 (2 科 ) 四 技 (14 系 ) 高 職 圖 學 年 度 各 類 學 制 及 系 所 數 35

42 表 ~98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各 學 制 系 所 科 別 與 學 生 數 學 制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所 別 數 學 生 數 四 技 系 別 數 學 生 數 3,937 4,042 4,082 二 技 系 別 數 學 生 數 五 專 科 別 數 學 生 數 二 專 科 別 數 學 生 數 學 生 數 總 計 5,226 5,226 5, 學 籍 運 作 管 理 : 本 校 在 學 籍 管 理 上, 分 設 研 究 所 大 學 部 專 科 部 進 修 推 廣 部 四 個 單 位, 學 籍 管 理 項 目 包 括 入 學 註 冊 轉 學 修 業 學 分 修 業 年 限 休 學 復 學 退 學 畢 業 等 等, 均 依 照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則 及 附 設 專 科 部 學 則 學 生 出 國 期 間 有 關 學 業 及 學 籍 處 理 要 點 等 相 關 法 規 辦 理, 並 配 合 本 校 教 務 系 統 中 的 學 生 學 籍 管 理 系 統, 建 置 學 生 學 籍 資 料 並 做 各 項 轉 學 休 學 復 學 退 學 等 異 動 維 護 及 管 理 3. 成 績 運 作 管 理 : 依 照 本 校 大 學 部 及 專 科 部 學 則 抵 免 辦 法 等 相 關 規 定, 並 配 合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中 的 成 績 管 理 系 統 線 上 成 績 輸 入 系 統 控 管 教 師 成 績 登 錄 時 間 學 生 成 績 的 管 理 成 績 比 例 計 算 方 式 成 績 單 的 郵 寄 及 產 生 各 式 相 關 報 表 教 師 經 由 系 統 輸 入 成 績 計 算 產 生 學 生 成 績, 並 列 印 出 其 相 關 報 表 如 有 學 生 成 績 需 要 更 正 時, 即 依 照 教 師 申 請 更 改 學 生 成 績 作 業 要 點 處 理 相 關 成 績 更 正 事 宜 ( 佐 證 資 料 :1-5.1 抵 免 辦 法 教 師 申 請 更 改 學 生 成 績 作 業 要 點 ) ( 二 ) 異 常 處 理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 1. 學 籍 管 理 方 面 : 本 校 在 學 籍 管 理 方 面, 由 學 生 入 學 資 料 建 立 開 始, 即 對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以 機 密 資 料 處 理, 各 系 所 及 行 政 單 位 需 要 學 生 資 料, 必 須 填 具 申 請 單 經 主 管 簽 章 後 始 可 申 請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錯 誤 或 更 改 時, 由 學 生 填 寫 申 請 書 申 請 更 正, 核 准 後 由 註 冊 組 辦 理 更 正 表 ~98 學 年 度 申 請 學 籍 資 料 更 改 件 數 學 年 度 備 註 上 學 期 含 畢 業 生 及 下 學 期 退 學 生 合 計

43 2. 成 績 管 理 方 面 : 學 生 成 績 經 教 師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輸 入 成 績 截 止 後, 即 不 可 再 行 更 改, 如 學 生 成 績 有 登 載 錯 誤 遺 漏 或 成 績 計 算 評 分 錯 誤 之 虞 時, 學 生 可 依 成 績 複 查 辦 法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申 請 複 查 經 證 實 成 績 確 有 錯 誤 時, 依 本 校 老 師 申 請 更 改 學 生 成 績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於 次 學 期 開 學 後 二 週 內, 由 任 課 老 師 填 具 申 請 單 依 行 政 程 序 辦 理, 並 須 親 自 至 教 務 會 議 報 告 表 ~98 學 年 度 教 師 更 改 成 績 統 計 數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合 計 學 習 預 警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 (1) 進 行 學 期 初 預 警, 每 學 期 開 學 前, 教 務 處 列 印 前 一 學 期 之 學 期 成 績 總 表 交 予 導 師 系 主 任 及 系 教 官, 俾 利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情 形, 得 以 加 強 輔 導 (2) 為 掌 握 學 生 上 課 狀 況 與 出 席 率, 設 有 期 中 預 警 與 三 分 之 ㄧ 扣 考 制, 使 學 生 注 意 該 課 程 學 習 並 與 家 長 保 持 聯 絡,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3) 期 中 停 修 : 為 避 免 學 生 學 習 課 程 壓 力 過 重 或 課 業 份 量 無 法 負 荷, 學 生 得 於 期 中 考 後 第 二 週, 向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申 請 必 修 科 目 二 科 停 修 (4) 本 校 於 96 年 1 月 4 日 特 制 定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預 警 及 補 救 措 施 實 施 辦 法, 針 對 期 中 考 成 績 不 及 格 科 目 達 當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數 二 分 之 一 ( 含 ) 以 上 者, 透 過 授 課 教 師 課 業 諮 詢, 或 配 合 本 校 相 關 教 學 輔 導 資 源, 如 師 生 互 動 時 間 (Office Hour) 研 究 生 教 學 助 理 課 業 輔 導 同 儕 課 輔 小 老 師 非 同 步 影 音 數 位 課 程 學 習 網 網 路 學 園 等, 施 以 適 當 之 課 業 輔 導, 以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5) 期 中 選 送 輔 導 機 制 : 本 校 除 對 於 期 中 成 績 受 預 警 之 學 生 進 行 期 中 預 警 通 知 及 輔 導 外, 另 設 置 授 課 教 師 自 行 選 送 該 科 成 績 不 佳 之 學 生 進 行 學 習 輔 導, 搭 配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所 設 置 的 教 學 助 理 及 數 位 教 材, 使 學 生 有 多 元 學 習 機 會, 以 提 升 其 學 業 成 績, 98 學 年 度 全 校 預 警 輔 導 通 過 率 為 91.11%, 學 生 經 輔 導 後 學 業 成 績 明 顯 提 升, 詳 如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98 學 年 度 期 中 預 警 輔 導 成 效 情 形 六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及 檔 案 建 置 與 管 理 情 形 88 學 年 度 起 建 構 教 務 處 網 頁, 為 業 務 需 要, 近 三 年 內 陸 續 建 構 各 項 軟 體 系 統 並 相 互 連 結, 目 前 學 校 校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運 作 已 發 揮 成 效, 且 功 能 及 運 作 良 好 : ( 一 ) 校 園 網 路 教 務 作 業 系 統 : 1. 學 生 方 面 : (1) 教 務 資 訊 查 詢 系 統, 包 括 學 生 學 籍 成 績 查 詢 等 (2) 學 生 選 課 系 統, 學 生 可 利 用 網 路 自 行 上 網 選 課 37

44 2. 教 師 方 面 : (1) 教 師 成 績 登 錄 系 統 (2) 課 程 大 綱 輸 入 系 統 (3) 老 師 教 務 資 訊 查 詢 系 統 (4) 網 路 調 補 課 系 統 ( 二 ) 教 務 行 政 作 業 系 統 : 1. 學 籍 管 理 系 統 : 包 括 新 生 入 學 作 業 建 置 新 生 基 本 資 料 編 班 編 學 號 等, 學 籍 維 護 作 業, 修 改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休 學 復 學 退 學 管 理 等, 畢 業 離 校 作 業 及 各 項 學 籍 報 表 列 印 查 詢 2. 成 績 管 理 作 業 系 統 : 包 括 抵 免 作 業 成 績 轉 入 成 績 異 動 成 績 計 算 成 績 列 印 等 作 業 3. 人 事 基 本 資 料 維 護 系 統 : 建 立 教 師 資 料, 提 供 製 作 課 表, 教 師 自 行 輸 入 教 學 大 綱, 成 績 便 利 查 詢 作 業 4. 學 期 開 課 作 業 系 統 : 課 程 基 本 資 料 維 護 教 室 維 護 學 期 開 課 作 業 ( 課 表 資 料 輸 入 ) 人 工 加 退 選 作 業 報 表 列 印 及 查 詢 5. 選 課 管 理 系 統 : 選 課 前 置 選 課 篩 選 報 表 列 印 及 選 課 查 詢 等 四 項 作 業 功 能 6. 試 務 管 理 系 統 : 製 作 考 試 卷 帶 貼 條 及 教 師 考 試 試 題 簽 名 名 冊 7. 教 師 調 代 補 課 系 統 : 教 師 臨 時 調 代 補 課 可 自 行 上 網 作 業, 列 印 調 補 課 單 及 查 詢 作 業 8. 教 師 鐘 點 費 系 統 : 鐘 點 費 基 本 設 定 核 算 教 師 鐘 點 費 及 列 印 教 師 鐘 點 費 報 表 9. 扣 考 ( 操 行 ) 管 理 系 統 : 統 計 報 表 查 詢 報 表 及 扣 考 處 理 ( 預 警 及 執 行 扣 考 ) ( 三 )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資 料 庫 設 有 資 料 備 份 系 統 :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資 料 庫 設 有 資 料 備 份 系 統, 資 料 共 留 存 三 分, 第 一 份 存 於 本 機, 第 二 份 存 於 楠 梓 校 區 之 備 份 系 統, 第 三 份 存 於 旗 津 校 區 之 備 份 資 料 區 作 業 方 式 為 每 日 晚 上 時 間 備 份 至 本 機 之 備 份 資 料 夾 保 留 一 個 月, 並 於 當 天 將 資 料 由 備 份 系 統 做 備 份 動 作, 資 料 保 留 6 個 月, 並 留 存 相 關 紀 錄, 最 後 當 日 晚 上 再 加 密 保 護 複 製 至 旗 津 備 份 資 料 區, 保 留 時 間 為 6 個 月 為 確 保 備 份 資 料 之 可 用 性, 至 少 每 三 個 月 會 將 資 料 倒 回 至 資 料 庫 測 試 主 機 做 資 料 還 原 之 測 試 工 作 七 辦 理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與 方 案 之 情 形 為 使 本 校 學 生 學 習 課 程 更 多 元 化, 並 將 愛 人 愛 己 的 精 神 藉 由 妥 善 的 課 程 規 畫 融 入 於 學 生 的 生 活 中, 於 98 年 9 月 成 立 服 務 學 習 組, 專 責 統 籌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本 校 除 了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的 開 設 之 外, 也 積 極 推 動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方 案, 自 95 學 年 度 起 每 學 期 皆 安 排 新 生 參 與 校 園 服 務 工 作, 辦 理 社 區 國 中 小 學 清 寒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We Are Family) 計 畫 補 助 學 生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等 措 施, 鼓 勵 社 團 加 入 教 育 部 帶 動 中 小 學 社 團 發 展 計 畫 等, 務 使 學 生 具 體 體 驗 學 習 服 務 的 精 神, 作 為 學 習 能 力 之 養 成, 達 到 服 務 學 習 教 育 的 目 標 38

45 本 校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設 計, 分 為 三 個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建 立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全 面 實 施 新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包 括 基 礎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及 未 來 規 劃 開 設 之 專 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第 二 部 分 為 深 化 服 務 學 習 教 育, 在 通 識 開 設 進 階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目 前 本 校 開 設 有 人 文 關 懷 與 實 踐 課 程, 第 三 部 分 為 提 升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輔 導 鼓 勵 學 生 社 團 參 與 校 內 外 舉 辦 之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以 下 就 本 校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現 況 及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方 案 辦 理 情 形 分 述 之 ( 一 ) 建 立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由 學 務 處 服 務 學 習 組 進 行 規 劃 執 行, 依 課 程 規 劃 分 為 : 1. 基 礎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 依 據 本 校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實 施 辦 法, 本 校 四 技 一 年 級 新 生 及 轉 學 生 入 學 時 必 修 0 學 分 2 小 時 之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基 礎 課 程 講 座 社 區 服 務 學 習 競 賽 與 反 思 與 回 饋 本 校 於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開 始 開 設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共 計 有 1,171 位 學 生 修 課, 課 程 設 計 有 49 個 學 生 服 務 實 作 單 位,8 小 時 基 礎 課 程 講 座, 2 小 時 分 享 與 反 思 回 饋, 並 繳 交 服 務 學 習 心 得, 做 為 成 績 評 定 依 據 2. 專 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 本 校 目 前 正 著 手 規 劃 結 合 系 所 專 業 與 服 務 學 習, 開 設 必 修 0 學 分 2 小 時 專 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例 如 : 目 前 本 校 資 訊 管 理 系 學 生 至 楠 梓 特 殊 學 校 輔 導 身 障 生, 舉 辦 電 腦 資 訊 教 育, 將 學 生 專 業 知 識 導 入 服 務 學 習 之 中, 深 化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 二 ) 深 化 服 務 學 習 教 育, 由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負 責 規 劃 執 行 :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自 95 學 年 度 起 開 設 選 修 2 學 分 人 文 關 懷 與 實 踐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結 合 臺 灣 世 界 青 年 志 工 協 會, 並 由 該 會 執 行 秘 書 黃 大 為 老 師 負 責 授 課, 該 課 程 包 含 8 小 時 實 作 服 務, 由 老 師 安 排 學 生 參 與 社 區 服 務, 例 如 : 利 用 週 末 時 間 參 加 慈 濟 資 源 回 收 2009 世 運 在 高 雄 彩 繪 活 動, 前 往 屏 東 縣 泰 武 鄉 泰 武 村 及 佳 興 村 進 行 社 區 彩 繪 美 化 工 作 等 服 務, 已 陸 續 有 1,300 多 位 學 生 修 習 該 課 程 ( 三 ) 提 昇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由 學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負 責 規 劃 執 行 : 本 校 每 學 期 皆 安 排 新 生 參 與 校 園 服 務 工 作, 積 極 推 動 社 區 國 中 小 學 清 寒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We Are Family) 計 畫 補 助 學 生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等 措 施, 並 鼓 勵 社 團 辦 理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相 關 服 務 學 習 方 案 分 述 如 下 1. 實 施 學 生 校 園 服 務 針 對 本 校 新 生 實 施 校 園 服 務 協 助 校 園 環 境 清 潔 並 辦 理 成 效 競 賽 評 選, 辦 理 團 體 成 效 比 賽 成 績, 除 了 頒 發 獎 金 獎 狀 之 外 並 列 入 教 學 單 位 績 效 考 評 項 目 本 校 97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校 園 服 務 獎 勵 人 次 為 225 人,97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獎 勵 人 次 為 421 人,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獎 勵 人 次 為 701 人 2. 結 合 社 區 服 務 方 案 自 95 學 年 起 每 年 舉 辦 多 項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培 養 學 生 貢 獻 專 業 所 學 服 務 社 會 之 理 念, 辦 理 社 區 國 中 小 學 清 寒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We Are Family) 計 畫, 在 夜 間 社 區 學 童 課 輔 班 暑 期 學 童 夏 令 成 長 營 方 面,95~98 學 年 度 先 後 培 訓 78 位 同 學 擔 任 課 輔 老 師, 輔 導 259 人 次 弱 勢 家 庭 學 童, 服 務 時 數 共 計 11,349 小 時 97 學 年 本 活 動 所 培 訓 之 海 生 系 39

46 學 生 張 仕 承, 獲 教 育 部 頒 予 績 優 服 務 學 習 學 生 獎 在 社 區 清 潔 方 面, 於 96~98 年 度 期 間, 舉 辦 社 區 清 潔 及 人 文 關 懷 服 務, 共 計 有 96 人 次 參 加 服 務 時 數 為 6,696 小 時 3. 社 團 參 與 教 育 部 帶 動 中 小 學 社 團 發 展 計 畫 96~98 學 年 度 本 校 為 提 升 服 務 學 習 成 效, 增 加 學 生 校 外 服 務 觀 摩 學 習 機 會, 鼓 勵 社 團 參 與 教 育 部 帶 動 中 小 學 社 團 發 展 計 畫,96 學 年 度 參 與 該 計 畫 人 數 計 有 17 人 參 加 1 個 團 隊,97 學 年 度 參 與 該 計 畫 人 數 計 有 111 人 參 加 8 個 團 隊,98 學 年 度 參 與 該 計 畫 人 數 計 有 116 人 參 加 5 個 團 隊 4. 舉 辦 服 務 學 習 講 座 本 校 經 常 舉 辦 各 種 服 務 學 習 講 座, 如 97 年 10 月 28 日 舉 辦 體 會 施 與 受, 奉 獻 與 犧 牲 講 座, 邀 請 本 校 四 技 養 殖 系 陳 佳 稜 同 學 等 進 行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增 加 學 生 對 志 願 服 務 有 更 深 入 瞭 解, 總 計 該 場 演 講 共 有 104 人 參 加 98 年 12 月 邀 請 臺 灣 世 界 青 年 志 工 協 會 鄧 吉 雄 總 幹 事, 分 享 泰 緬 國 際 志 願 服 務 3 場 心 得 演 講, 共 有 1,500 位 同 學 參 加 5. 積 極 鼓 勵 各 系 辦 理 社 區 服 務 研 習 活 動 本 校 資 訊 管 理 系 每 年 暑 期 辦 理 至 高 雄 市 立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進 行 資 訊 服 務 營 隊, 對 身 心 障 礙 朋 友 進 行 社 區 服 務 關 懷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每 年 暑 期 辦 理 國 中 小 學 生 物 科 技 研 習 營 等 社 區 服 務 於 97 年 漁 管 系 辦 理 Go!Go! 摸 魚 去 國 中 小 學 社 區 活 動 於 96 年 養 殖 系 辦 理 水 族 箱 造 景 研 習 營, 針 對 國 中 小 學 學 生 進 行 服 務 研 習 活 動 八 與 學 院 系 科 ( 所 ) 互 動 暨 學 生 參 與 情 形 本 校 在 各 項 教 務 業 務 訊 息 傳 遞, 除 一 般 公 文 流 程 外, 著 重 即 時 與 效 能, 利 用 e 化 的 功 能, 做 為 雙 向 聯 繫 之 橋 樑, 進 行 疑 義 之 溝 通 與 解 決, 並 利 用 相 關 會 議 與 院 系 師 生 進 行 意 見 交 流 ( 一 ) 與 學 院 系 科 ( 所 ) 互 動 情 形 1. 日 常 教 務 業 務 之 互 動 (1) 書 面 公 文 及 電 子 郵 件 : 平 時 與 各 學 院 系 科 ( 所 ) 之 溝 通 聯 繫 管 道 以 書 面 公 文 及 電 子 郵 件 為 主, 包 含 書 函 簽 呈 和 通 知 等 (2) 網 路 公 告 : 重 要 訊 息 除 以 書 面 文 書 送 達 至 各 單 位 外, 同 時 會 上 網 公 告 (3) 校 訊 : 本 校 校 訊 為 按 季 發 行 定 期 刊 物, 以 校 內 各 單 位 之 執 行 成 效 為 報 導 重 點, 其 中 學 術 單 位 之 院 系 ( 所 ) 各 項 活 動 亦 是 重 要 資 訊 來 源 95~98 學 年 度 共 計 出 版 16 期 2. 以 會 議 模 式 進 行 與 學 院 系 科 ( 所 ) 之 溝 通 協 調 (1) 校 務 會 議 : 與 各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相 關 行 政 主 管 教 師 代 表 及 學 生 代 表, 討 論 教 務 相 關 重 大 決 議 (2) 行 政 會 議 : 相 關 行 政 主 管 與 各 學 院 長 系 ( 科 中 心 ) 主 任, 進 行 教 務 相 關 行 政 措 施 之 協 調 40

47 (3) 教 務 會 議 : 教 務 處 與 各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相 關 行 政 主 管 教 師 代 表 及 學 生 代 表, 討 論 教 務 及 課 程 等 重 要 事 項 及 議 決 教 務 相 關 事 宜 (4)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與 各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教 師 代 表 及 學 生 代 表, 討 論 審 議 全 校 課 程 與 教 學 相 關 事 宜 (5) 招 生 委 員 會 會 議 : 與 各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討 論 招 生 策 略 及 其 他 相 關 招 生 事 宜 (6) 總 量 管 制 會 議 : 相 關 行 政 主 管 與 各 學 院 長 系 ( 科 中 心 ) 主 任, 進 行 規 劃 本 校 新 增 調 整 各 所 系 科 班 招 生 名 額 及 各 系 所 教 師 員 額 等 事 宜 (7) 導 師 會 議 : 藉 由 學 務 處 召 開 之 導 師 會 議, 與 導 師 進 行 有 關 課 程 教 學 事 務 之 溝 通 (8) 臨 時 會 議 : 與 各 院 系 所 ( 中 心 ) 協 調 非 例 行 性 臨 時 事 項, 加 強 溝 通 ( 二 ) 學 生 參 與 互 動 情 形 1. 藉 由 校 長 信 箱 校 長 有 約 網 頁 留 言 板, 學 生 可 與 行 政 單 位 及 學 術 單 位 進 行 意 見 交 流 及 問 題 溝 通 2. 學 生 參 加 教 務 業 務 說 明 會 : 每 學 年 針 對 新 生 辦 理 新 生 教 務 說 明 會 每 學 年 針 對 班 級 幹 部 辦 理 教 務 業 務 說 明 會 不 定 期 至 各 系 週 會 時 間 辦 理 教 務 相 關 法 規 宣 導 會, 可 進 行 教 務 業 務 相 關 規 定 之 宣 達 3. 本 校 校 務 會 議 教 務 會 議 三 級 課 程 會 議 進 修 部 部 務 會 議 系 務 會 議, 均 有 學 生 會 推 選 之 學 生 代 表 與 會, 可 進 行 教 務 業 務 相 關 問 題 之 交 流 討 論 及 宣 達 4. 每 週 四 ( 三 四 節 ) 固 定 為 全 校 學 務 活 動 時 間, 可 安 排 班 會 或 導 師 時 間 加 強 師 生 間 問 題 溝 通 與 交 流 班 會 紀 錄 簿 內 有 專 供 建 議 事 項 的 欄 位, 若 班 上 同 學 有 任 何 建 議 事 項 均 可 在 此 表 達, 無 論 是 否 具 名 學 務 處 都 會 受 理, 並 會 請 相 關 主 管 單 位 回 覆 5. 積 極 輔 導 建 立 學 生 會 組 織, 每 週 召 開 學 生 幹 部 會 議 及 學 生 事 務 協 調 會, 除 詳 細 說 明 學 校 各 事 項 外, 並 暸 解 學 生 意 見 反 映, 提 供 雙 向 溝 通 管 道 6. 教 學 評 量 : 每 學 期 末 由 學 生 透 過 網 路 匿 名 填 答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針 對 教 師 教 學 規 劃 教 學 情 況 教 學 成 果 等 三 項 指 標 進 行 評 量, 並 由 系 統 予 以 彙 整 分 析, 提 供 教 師 在 爾 後 教 學 精 進 參 考 並 有 效 運 用 教 學 評 量 反 映 教 學 成 效, 研 擬 精 進 措 施, 例 如 針 對 教 學 評 量 落 後 教 師, 協 助 其 增 進 教 學 知 能 九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前 次 評 鑑 建 議 事 項 1. 教 務 行 政 費 用 偏 低, 宜 適 度 增 加, 以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有 鑑 於 學 校 整 體 經 費 拮 据, 教 務 行 政 費 用 之 編 列 仍 勉 力 支 應, 本 校 亦 推 動 多 項 方 案 以 提 升 整 體 教 學 品 質, 例 如 : 師 生 e-profolio 系 統, 即 投 入 約 二 百 萬 元, 此 項 經 費 並 未 列 入 教 務 行 政 費 用, 此 外, 辦 理 教 師 知 能 研 習 經 費 亦 編 列 於 學 務 處, 多 媒 體 教 材 製 41

48 前 次 評 鑑 建 議 事 項 2. 教 學 品 質 系 統 之 提 昇, 可 再 詳 細 規 劃 ( 依 校 長 簡 報 P 27)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作 經 費, 編 列 於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教 務 行 政 費 用 雖 然 較 為 拮 据, 但 教 務 工 作 仍 正 常 推 展,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與 教 師 士 氣 高 昂, 投 入 與 產 出 均 有 成 效 本 校 依 據 校 教 育 目 標 及 學 生 特 質, 積 極 進 行 教 學 品 質 提 昇, 並 且 結 合 教 學 發 展 相 關 計 畫 計 畫 執 行, 進 行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之 規 劃, 其 相 關 成 效 如 下 : 1. 調 整 師 資 結 構 及 增 聘 教 師, 以 減 少 教 學 負 荷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並 且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升 等,98 學 年 度 教 授 比 例 為 14% 副 教 授 比 例 為 43% 助 理 教 授 比 例 為 24% 講 師 比 例 為 19%, 目 前 本 校 助 教 已 全 部 升 等 為 講 師 自 96~98 年 本 校 增 聘 39 位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2. 本 校 實 施 教 師 評 鑑 及 教 學 評 量, 其 結 果 導 引 教 學 品 質 提 昇 3. 加 強 外 語 教 學, 成 立 英 語 學 習 園 區, 實 施 英 語 分 級 教 學 制 度 及 輔 導 課 程, 鼓 勵 補 助 學 生 參 加 英 語 檢 定 考 試, 開 設 應 用 英 文 學 程 應 用 日 文 學 程, 訂 定 英 語 畢 業 門 檻, 加 強 提 升 外 語 教 學 品 質 4. 改 善 本 校 學 習 環 境, 以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建 構 英 語 自 學 教 室 多 媒 體 語 言 教 室 數 位 教 學 教 室 網 路 教 學 錄 製 室, 並 且 本 校 自 93~99 年 度 每 年 均 提 撥 校 務 基 金 約 4,500 萬 元, 提 昇 全 校 改 善 教 學 設 備, 因 此 大 幅 提 昇 各 教 學 單 位 之 實 務 教 學 環 境, 以 提 昇 實 務 教 學 品 質 5. 推 動 以 提 昇 學 生 實 務 能 立 及 就 業 競 爭 力 之 跨 領 域 學 程 及 就 業 學 程, 引 進 業 界 實 務 教 師 協 同 授 課, 落 實 技 職 實 教 育 之 功 能 與 特 色 6. 本 校 鼓 勵 所 有 系 所 推 動 產 業 實 務 實 習, 利 用 寒 ( 暑 ) 假 期 至 產 業 界 實 習, 除 了 增 加 學 生 實 物 技 能, 更 能 促 進 學 生 與 產 業 界 媒 合 機 會, 促 進 學 生 未 來 就 業 7. 設 置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為 一 級 單 位, 能 有 較 整 合 與 提 昇 學 校 既 有 的 教 學 發 展 資 源, 辦 理 協 助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建 構 教 學 資 源 平 台 及 提 供 海 洋 科 技 教 學 發 展 資 源 共 享 等 事 務 8. 本 校 積 極 爭 取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的 人 才 培 養 相 關 計 畫, 於 96~98 年 度 獲 得 校 外 教 學 補 助 計 畫, 如 表 1-21 所 示 42

49 前 次 評 鑑 建 議 事 項 3. 招 生 策 略 及 具 體 作 法 可 再 加 強, 以 提 昇 成 效 4. 學 術 組 織 架 構 圖 中, 不 宜 將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列 為 與 學 院 平 行 對 等 之 單 位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1. 本 校 目 前 設 有 16 系 所, 日 間 部 學 制 有 研 究 所 四 技 二 技 五 專 ; 進 修 推 廣 部 有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四 技 二 技 等 學 制 2. 本 校 加 入 各 種 聯 招 會 以 多 元 入 學 方 式 進 行 招 生, 更 增 加 申 請 入 學 和 轉 學 考 等 入 學 管 道 以 增 加 一 般 高 中 生 外 國 學 生 轉 學 生 等 進 入 本 校 就 讀 機 會 3. 本 校 為 增 加 學 生 來 源, 積 極 參 與 各 種 招 生 博 覽 會, 主 動 至 高 職 學 校 舉 辦 座 談, 廣 邀 相 關 高 職 科 系 學 生 蒞 臨 本 校 參 訪, 辦 理 高 職 學 生 科 學 研 習 活 動 4. 本 校 結 合 教 育 部 策 略 聯 盟 計 劃 與 產 學 攜 手 計 畫 等 計 畫, 增 進 高 職 與 本 校 相 關 科 系 之 媒 合 機 會 5. 各 系 所 進 行 系 所 職 涯 分 析, 將 系 所 特 色 與 產 業 職 場 進 行 就 業 分 析, 使 高 職 學 生 能 瞭 解 進 入 系 所 就 讀 後, 將 可 具 備 特 色 產 業 實 務 能 力, 有 利 於 高 中 職 學 生 選 擇 本 校 就 讀, 並 且 提 昇 報 到 率 本 校 基 於 全 人 化 教 育 理 念 及 結 合 本 校 海 洋 科 技 教 育 特 色, 並 且 依 據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培 育 本 校 學 生 成 為 人 文 與 科 技 相 融, 實 務 與 理 論 兼 備 具 有 忠 信 勤 勇 特 質 與 國 際 視 野 的 海 洋 科 技 人 才, 將 原 先 之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改 為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分 設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更 改 後 之 學 校 組 織 規 程 已 於 98 年 8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技 ( 二 ) 字 第 號 函 審 查 核 定 通 過, 並 且 於 98 年 11 月 2 日 考 授 銓 法 三 字 第 號 函 核 備 雖 然 在 本 校 學 術 組 織 架 構 圖 中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仍 列 為 院 級, 但 本 校 為 了 積 極 推 動 全 校 共 同 教 育 與 基 礎 教 育, 特 別 將 委 員 會 組 織 予 以 擴 編, 以 利 於 本 校 全 人 教 育 之 整 合 規 劃 與 推 動 發 展, 以 符 合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宗 旨 43

50 貳 課 程 與 教 學 一 建 構 課 程 與 教 學 及 改 革 機 制 運 作 之 成 效 評 鑑 指 標 二 能 規 劃 良 好 的 教 學 評 鑑 與 回 饋 改 善 機 制, 加 以 落 實 運 作 順 暢, 確 保 教 學 品 質, 以 促 進 師 生 共 同 成 長 一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組 織 與 機 制 運 作 回 饋 暨 異 常 處 理 等 之 成 效 二 課 程 教 學 與 產 業 界 互 動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三 課 程 結 構 具 縱 向 之 連 貫 與 橫 向 之 整 合, 教 學 運 作 符 合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訪 評 參 考 四 提 升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能 力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要 項 五 教 學 評 鑑 及 回 饋 機 制 之 建 構 與 運 作 六 支 援 遠 距 教 學 數 位 教 材 或 其 他 特 色 教 學 與 其 配 套 措 施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各 系 所 課 程 地 圖 教 師 教 學 及 知 能 成 長 研 習 會 資 料 業 師 協 同 授 課 辦 法 及 流 程 生 物 及 醫 學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海 洋 教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海 洋 科 技 實 務 人 才 計 畫 - 新 世 代 水 產 養 殖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造 船 設 計 與 製 造 科 技 實 務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大 型 模 具 3D 設 計 製 造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佐 證 資 料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一 覽 表 教 師 專 業 研 習 一 覽 表 教 學 評 量 辦 法 及 計 畫 成 果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教 學 評 量 統 計 表 遠 距 教 學 實 施 辦 法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實 施 要 點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核 計 實 施 要 點 數 位 教 材 一 覽 表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配 合 計 畫 執 行 之 特 色 學 程 一 覽 表 特 色 及 優 點 一 推 動 學 生 企 業 實 習 績 效 良 好, 能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並 提 升 學 生 與 產 業 界 媒 合 及 就 業 率 二 課 程 回 饋 檢 討 機 制 中 融 入 校 友 校 外 專 家 學 者 意 見, 使 課 程 及 教 學 能 適 時 反 映 企 業 需 求 44

51 三 教 師 自 編 海 洋 領 域 海 事 水 產 特 色 相 關 教 材 達 54 冊, 能 提 供 相 關 學 術 單 位 學 校 教 材 使 用, 成 效 良 好 四 辦 理 中 文 應 用 文 檢 定 考 試 及 中 國 語 文 檢 定 考 試, 能 提 升 學 生 中 文 表 達 溝 通 能 力 五 學 校 各 系 所 積 極 辦 理 產 業 實 務 實 習 並 授 予 學 分 特 色 六 航 技 系 與 輪 機 系 為 使 學 生 獲 得 海 上 實 習 經 驗, 積 極 辦 理 海 上 實 習, 並 授 予 及 學 分 ( 四 技 實 習 一 學 期 授 予 9 學 分, 五 專 實 習 一 學 期 授 予 12 學 分 ) 優 點 七 學 校 辦 理 學 術 單 位 績 效 考 評 獎 勵, 表 現 優 良 之 學 術 單 位 給 予 公 開 表 揚 與 獎 勵 經 費 (10 萬 -50 萬 元 ), 能 激 發 學 術 單 位 發 展 八 建 置 海 洋 特 色 數 位 資 料 庫, 包 括 海 事 資 料 庫 台 灣 常 見 魚 圖 資 料 庫 觀 賞 魚 資 料 庫 等, 能 提 供 相 關 實 務 教 學 九 學 校 已 建 立 完 善 教 學 評 量 回 饋 機 制, 並 將 結 果 反 映 至 教 師 排 課 以 及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彈 性 薪 資 等 相 關 辦 法 一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組 織 與 機 制 運 作 回 饋 暨 異 常 處 理 等 之 成 效 ( 一 )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組 織 及 機 制 運 作 1. 依 據 組 織 規 程 成 立 校 院 系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執 行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模 式, 由 校 外 學 者 業 界 專 家 及 系 友 代 表 組 成 系 級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建 立 教 育 目 標 及 課 程 規 劃 各 教 學 發 展 組 織 及 功 能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2-1.1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 (1) 教 務 會 議 及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 負 責 全 校 教 學 課 程 規 劃 之 審 核 事 宜 (2) 院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 負 責 規 劃 院 內 各 系 教 育 目 標 課 程 結 構 及 科 目 表 之 課 程 內 容 (3)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 提 供 業 界 資 訊 建 議 系 ( 所 ) 課 程 方 向 (4)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 負 責 規 劃 與 審 議 全 校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及 共 同 課 程 (5)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 專 責 辦 理 強 化 師 資 專 業 與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相 關 成 長 活 動, 落 實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本 校 之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運 作 機 制, 由 通 識 及 系 院 校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等 單 位, 根 據 本 校 校 教 育 目 標 通 識 教 育 政 策 院 教 育 目 標 系 教 育 目 標 分 析 職 場 就 業 力 等 規 劃 全 校 通 識 共 同 課 程 外 語 學 程 各 院 系 跨 領 域 課 程 與 學 程 及 系 專 業 課 程 並 另 經 由 校 友 代 表 校 外 學 者 業 界 專 家 所 組 成 的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來 提 供 課 程 之 回 饋 與 檢 討, 就 業 追 蹤 檢 討 回 饋 院 系 教 育 目 標 的 修 訂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推 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與 落 實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的 支 援 之 下, 連 結 各 層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及 本 校 系 院 校 教 育 目 標 與 政 策 運 作 機 制 之 下, 使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適 時 掌 握 時 代 的 脈 動 與 業 界 的 需 求 本 校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組 織 及 運 作 機 制 如 圖

52 圖 2-1 課 程 及 教 學 發 展 組 織 及 運 作 機 制 ( 二 ) 課 程 及 教 學 回 饋 暨 異 常 處 理 機 制 與 成 效 1. 課 程 回 饋 暨 異 常 處 理 機 制 (1) 學 生 選 課 之 異 動, 學 生 於 選 課 前 一 學 期 第 十 六 週 及 第 十 八 週 進 行 預 選, 於 開 學 後 二 週 內 可 進 行 加 退 選 作 業, 進 行 學 生 修 課 修 正 若 有 必 修 選 修 課 程 學 分 數 異 動, 涉 及 影 響 學 生 畢 業 條 件 者, 需 送 課 程 委 員 會 進 入 系 - 院 - 校 三 級 會 議 程 序, 並 經 由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2) 本 校 所 有 系 所 課 程 異 動 時 需 經 系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均 有 完 整 紀 錄 當 必 修 課 異 動 時 需 加 送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除 了 平 時 課 程 異 動 之 外, 本 校 各 系 院 校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依 規 定 每 學 期 至 少 定 期 開 會 1 次, 至 少 每 3 年 各 系 需 召 開 課 程 諮 詢 會 議 全 面 檢 討 修 訂 課 程 46

53 (3)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制 度 本 校 於 每 學 期 期 末, 由 學 生 透 過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網 路 填 答 教 學 評 量 問 卷 由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彙 整 評 量 意 見, 送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審 議 後, 以 密 件 陳 送 各 系 所 主 管 以 及 各 授 課 教 師 參 考, 以 回 饋 至 課 程 內 容 與 課 程 結 構 上, 做 為 改 善 課 程 之 依 據 (4) 除 每 3 年 全 面 審 議 新 增 暨 調 整 系 所 之 課 程 規 劃 外, 為 及 時 反 應 社 會 脈 動, 各 系 ( 所 ) 每 學 期 均 審 議 課 程, 視 需 要 加 以 新 增 更 名 或 刪 除,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相 關 課 程 異 動 統 計 如 下 : 表 ~98 學 年 度 課 程 表 異 動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專 業 必 修 專 業 選 修 一 般 選 修 共 同 科 目 合 計 ( 科 ) 總 計 執 行 成 效 (1) 建 置 本 校 課 程 地 圖 本 校 於 98 年 舉 行 一 連 串 會 議 積 極 建 立 課 程 地 圖, 通 盤 檢 討 課 程 並 與 校 院 系 各 級 指 標 結 合, 除 了 各 院 系 級 各 訂 指 標 之 外, 為 建 立 校 級 指 標 召 開 建 立 本 校 課 程 地 圖 說 明 會, 邀 請 各 行 政 單 位 一 級 主 管 及 各 院 長 各 系 所 主 任 等 就 課 程 地 圖 之 目 標 及 製 作 流 程 等 多 方 說 明, 在 建 置 本 校 課 程 地 圖 之 校 指 標 規 劃 小 組 會 議 成 立 規 劃 小 組 共 同 規 劃 校 級 指 標, 並 於 全 校 課 程 地 圖 校 指 標 研 擬 會 議 邀 請 院 級 系 級 學 術 單 位 主 管, 就 相 關 議 題 作 詳 實 闡 述, 共 同 擬 訂 10 項 校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 佐 證 資 料 :2-1.2 各 系 所 課 程 地 圖 ) (2) 進 行 職 涯 分 析 重 新 檢 視 課 程 架 構 本 校 95~97 年 度 為 期 3 年 執 行 教 育 部 提 升 技 職 校 院 學 生 通 識 及 語 文 應 用 能 力 改 善 計 畫, 以 及 執 行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進 行 各 系 所 職 涯 分 析, 藉 由 職 場 分 析 重 新 檢 視 各 系 科 之 課 程 架 構, 並 據 以 召 開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完 成 課 程 修 訂, 執 行 成 果 摘 錄 如 下 : A. 各 對 應 系 科 的 職 場 分 類 在 計 畫 中 針 對 各 系 所 職 場 特 性 進 行 對 應 分 析, 分 別 就 各 類 科 對 應 職 場 對 應 職 場 之 工 作 特 性 職 場 發 展 前 景 與 制 度 職 場 人 力 需 求 進 行 分 析 與 彙 整 B. 依 據 職 場 分 類 分 析 各 職 場 所 應 具 備 之 能 力 分 析 各 系 職 場 所 應 具 備 之 能 力, 完 成 職 場 所 需 的 專 業 能 力 分 析 與 能 力 指 標 各 職 場 所 需 的 輔 助 能 力 分 析 與 能 力 指 標 各 職 場 所 需 要 之 專 業 訓 練 與 證 照 等 分 析 47

54 C. 分 析 對 應 課 程 架 構 與 流 程 依 據 所 完 成 之 分 類 與 分 析 重 新 檢 視 各 系 科 之 課 程 架 構, 包 含 專 業 能 力 課 程 輔 助 能 力 課 程 ( 含 通 識 教 育 ), 據 以 召 開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完 成 課 程 修 訂, 並 完 成 職 涯 發 展 圖, 以 協 助 學 生 進 行 未 來 職 涯 選 擇 (3)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制 度 成 效 A. 教 學 評 量 意 見 彙 整 後, 送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審 議, 以 密 件 陳 送 各 系 所 主 管 以 及 各 授 課 教 師 參 考, 授 課 教 師 亦 可 透 過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查 詢, 並 列 入 教 師 評 量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之 參 考 次 一 學 期 排 課 特 殊 優 秀 人 才 彈 性 薪 資 支 給 等 之 參 考 依 據 B. 建 立 輔 導 機 制 :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 以 五 點 量 表 計 算 ) 平 均 值 低 於 3.0, 有 效 科 目 數 佔 全 部 科 目 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且 經 學 生 反 應 教 學 品 質 不 佳 者,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得 邀 請 前 述 教 師 參 加 教 學 觀 摩 會 及 有 助 於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之 研 習 活 動 96~98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量 成 果 如 表 2-9 C. 辦 理 教 師 教 學 及 知 能 成 長 研 習 會,96~98 學 年 度 期 間 共 辦 理 有 20 個 場 次, 邀 請 校 外 專 家 學 者 及 本 校 優 良 導 師, 以 演 講 小 型 工 作 坊 等 方 式, 提 供 一 個 交 流 與 觀 摩 之 機 會 ( 佐 證 資 料 :2-1.3 教 師 教 學 及 知 能 成 長 研 習 會 資 料 ) D. 本 校 教 學 評 量 辦 法 修 正 案 於 99 年 6 月 提 送 教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自 99 年 10 月 起 增 列 教 學 評 量 成 績 單 科 3.0 及 全 校 授 課 教 師 評 量 成 績 後 3% 均 需 接 受 輔 導 二 課 程 教 學 與 產 業 界 互 動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本 校 為 技 職 體 系 學 校, 在 課 程 與 教 學 方 面 除 了 專 業 理 論 基 礎, 尤 其 注 重 實 務 經 驗 及 技 能 的 培 養, 為 增 進 師 生 與 產 業 界 互 動, 積 極 參 與 各 項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規 劃 各 種 就 業 及 特 色 學 程, 延 聘 校 外 產 業 界 專 家 到 校 授 課, 辦 理 產 業 實 務 實 習 與 產 業 參 訪, 開 辦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與 進 修 專 班 等, 增 加 與 產 業 界 交 流 機 會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與 產 業 界 互 動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如 下 ( 一 ) 辦 理 就 業 學 程 計 畫 藉 由 申 請 辦 理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大 學 及 技 專 校 院 辦 理 就 業 學 ( 課 ) 程 計 畫 及 教 育 部 獎 助 技 專 校 院 推 動 最 後 一 哩 就 業 學 程 要 點, 邀 請 產 業 界 實 務 專 家 到 校 授 課, 增 進 師 生 與 產 業 之 互 動 配 合 就 業 學 程 實 施, 並 輔 導 修 習 學 生 能 於 畢 業 後 儘 速 踏 入 職 場 本 校 目 前 就 業 學 程 計 有 生 物 科 技 實 務 就 業 學 程 及 管 理 學 院 之 門 市 經 營 與 管 理 ( 最 後 一 哩 ) 就 業 學 程, 配 合 學 程 執 行 開 設 產 業 實 務 課 程, 同 時 邀 請 產 業 實 務 專 家 參 與 授 課, 培 育 學 生 成 為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之 實 務 人 才 ( 二 ) 配 合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辦 理 跨 領 域 學 程 及 特 色 學 程 本 校 為 符 合 現 今 產 業 界 之 就 業 多 元 化 及 增 加 本 校 學 生 畢 業 後 多 元 發 展 的 能 力, 於 執 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時 配 合 辦 理 多 種 跨 領 域 學 程 及 特 色 學 程 學 生 修 畢 學 程 應 修 學 分 數, 並 48

55 由 學 程 開 設 單 位 召 開 學 程 修 畢 審 查 委 員 會 議 審 核, 審 核 通 過 後 頒 發 學 程 證 明 目 前 各 學 院 已 開 辦 之 學 程 統 計 如 下 : 水 圈 科 技 學 院 共 計 4 個 學 程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共 計 4 個 學 程 管 理 學 院 共 計 4 學 程 海 事 學 院 共 計 1 學 程,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共 計 2 學 程, 各 學 程 修 讀 及 獲 證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如 表 1-4 ( 三 ) 辦 理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1. 延 聘 業 界 實 務 教 師 參 與 授 課 本 校 積 極 鼓 勵 爭 取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由 計 劃 執 行 邀 請 業 界 師 資 參 與 實 務 課 程 授 課, 促 進 本 校 與 產 業 界 交 流 機 會, 經 由 參 與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延 聘 校 外 產 業 界 專 家 與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共 同 授 課 提 供 本 校 師 生 及 業 界 人 士 選 修, 增 進 學 校 與 業 界 技 術 交 流 96~98 學 年 度 業 界 教 師 參 與 授 課 課 程 數 目 如 下 表 2-2, 另 於 99 學 年 度 本 校 執 行 教 育 部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計 畫, 獲 得 補 助 667,920 元, 計 畫 執 行 規 劃 邀 請 業 界 參 與 實 務 課 授 課 共 有 31 門 課 程, 共 有 59 位 業 師 參 與 授 課 如 表 2-3 ( 佐 證 資 料 :2-2.1 業 師 協 同 授 課 辦 法 及 流 程 ) 表 ~98 學 年 度 各 學 院 業 界 教 師 參 與 授 課 課 程 數 目 ( 單 位 : 科 ) 學 院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水 圈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海 事 學 院 合 計 表 學 年 度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計 畫 業 師 參 與 授 課 一 覽 表 專 長 類 別 學 院 系 所 學 期 需 求 人 數 規 劃 課 程 海 洋 工 程 類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造 船 工 程 系 電 訊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微 電 子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49 上 學 期 2 2 門 下 學 期 2 2 門 上 學 期 2 1 門 上 學 期 1 1 門 上 學 期 3 1 門 資 訊 管 理 系 上 學 期 3 2 門 運 籌 管 理 系 上 學 期 8 2 門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上 學 期 2 2 門 下 學 期 2 2 門

56 專 長 類 別 學 院 系 所 學 期 需 求 人 數 規 劃 課 程 海 洋 事 務 類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類 2. 相 關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海 事 學 院 水 圈 學 院 航 運 技 術 系 輪 機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暨 研 究 所 水 產 養 殖 系 暨 研 究 所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暨 研 究 所 上 學 期 2 2 門 下 學 期 2 2 門 上 學 期 7 2 門 下 學 期 4 2 門 上 學 期 4 1 門 上 學 期 1 1 門 上 學 期 6 2 門 上 學 期 4 2 門 下 學 期 4 2 門 合 計 59 人 31 門 (1) 本 校 於 95~98 年 度 執 行 教 育 部 生 物 及 醫 學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四 年 共 獲 得 12,343,100 元 補 助, 規 劃 執 行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暑 期 學 分 班 課 程, 共 開 授 13 門 實 務 課 程, 邀 請 48 位 產 業 實 務 專 家 參 與 授 課, 辦 理 兩 場 實 務 研 討 會,4 年 總 計 有 362 人 參 加 暑 期 學 分 班 課 程, 於 97 學 年 度 特 別 規 劃 生 技 實 務 實 習, 推 介 學 生 至 生 技 公 司 實 習, 以 提 昇 學 生 生 物 科 技 實 務 專 業 能 力 訓 練, 培 育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所 需 之 尖 端 科 技 人 才 ( 佐 證 資 料 :2-2.2 生 物 及 醫 學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 (2)97 98 年 度 參 與 教 育 部 海 洋 教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以 期 培 育 海 洋 相 關 人 才 供 業 界 所 需, 總 計 辦 理 海 運 政 策 菁 英 培 訓 航 港 政 策 菁 英 培 訓 海 洋 觀 光 休 閒 - 從 海 洋 出 發 漁 業 政 策 與 管 理 水 下 科 技 - 無 人 載 具 (ROV) 吳 郭 魚 類 (Tilapia) 在 台 灣 造 船 設 計 與 製 造 科 技 實 務 人 才 培 育 等 7 個 計 畫 ( 佐 證 資 料 :2-2.3 海 洋 教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 (3)98 年 度 參 與 海 洋 科 技 實 務 人 才 計 畫 - 新 世 代 水 產 養 殖, 本 校 與 夥 伴 產 業 或 企 業 合 作 規 劃 之 三 階 段 式 實 務 修 習 系 列 課 程, 此 系 列 課 程 配 合 人 才 養 成 之 階 段 性 目 標 以 供 產 業 界 所 需, 包 括 初 階 實 務 課 程 中 階 實 務 課 程 高 階 實 務 課 程 本 計 畫 的 產 出 將 從 人 才 培 育 的 出 發 點, 以 創 新 的 水 產 養 殖 技 術 結 合 IT 技 術, 以 電 腦 技 術 優 質 化 養 殖 作 業 的 方 式, 在 一 個 既 合 理 而 又 有 效 率 的 養 殖 與 行 銷 流 程 架 構 上, 展 示 以 IT 作 業 取 代 原 來 的 人 工 操 作 的 模 式 有 助 於 業 界 發 展 水 生 物 的 養 殖 包 括 種 魚 蝦 貝 等 的 育 種 養 殖 供 應 及 活 體 運 輸 等 ( 佐 證 資 料 :2-2.4 海 洋 科 技 實 務 人 才 計 畫 - 新 世 代 水 產 養 殖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 (4)98 年 度 參 與 海 洋 科 技 實 務 人 才 計 畫 - 造 船 設 計 與 製 造 科 技 實 務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本 計 畫 為 培 育 台 灣 特 色 科 研 暨 產 業 潛 力 領 域 實 務 性 科 技 人 才, 結 合 產 業 資 源, 建 構 50

57 產 學 合 作 之 實 務 人 才 培 育 平 台, 強 化 學 生 產 業 實 務 經 驗 及 職 能, 辦 理 海 洋 科 技 產 業 相 關 造 船 科 技 領 域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之 實 務 修 習 課 程 課 程 包 括 有 初 階 實 務 課 程 - 船 廠 經 營 管 理 中 階 與 高 階 之 船 舶 設 計 與 製 作 科 技 實 務 專 題 課 程 ( 佐 證 資 料 : 造 船 設 計 與 製 造 科 技 實 務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 ( 四 ) 辦 理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及 人 力 扎 根 計 畫 本 校 有 系 統 推 動 本 校 與 科 學 園 區 之 產 業 界 進 行 合 作 以 培 育 實 務 人 才, 縮 短 本 校 學 生 培 育 與 業 界 人 才 需 求 之 落 差, 減 短 本 校 畢 業 生 投 入 職 場 之 適 應 期 97~99 年 度 電 訊 系 與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參 與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推 動 本 校 與 科 學 園 區 之 產 業 界, 共 計 開 授 8 門 實 務 課 程, 共 邀 請 12 位 產 業 師 資 參 與 授 課 本 校 於 97~98 年 度 由 造 船 系 參 與 教 育 部 產 業 人 力 扎 根 計 畫, 提 出 大 型 模 具 3D 設 計 製 造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課 程 規 劃 為 四 個 專 業 模 組 : 船 舶 設 計 專 業 模 組 船 舶 機 電 及 製 造 專 業 模 組 自 動 化 模 組 電 腦 輔 助 應 用 專 業 模 組, 本 計 畫 的 成 功 執 行, 能 有 效 提 升 畢 業 生 實 作 能 力, 使 學 生 完 成 造 船 工 程 師 之 實 務 基 礎 培 訓, 提 供 造 船 業 界 所 需 的 實 務 技 術 人 才, 為 我 國 造 船 工 業 做 出 實 質 的 貢 獻 在 船 舶 設 計 專 業 模 組 上, 購 置 了 FASTSHIP TRIBON 及 SHIPFLOW 造 船 專 業 軟 體, 提 供 學 生 船 舶 設 計 之 用 在 教 學 架 構 上, 整 合 應 用 設 計 工 具, 培 養 船 舶 設 計 實 務 能 力, 建 立 船 舶 設 計 實 務 能 力 的 教 學 方 式 突 破 船 舶 體 型 太 大 無 法 完 整 製 造 實 習 的 困 難, 啟 發 學 生 設 計 整 體 概 念 建 立 學 生 信 心, 促 成 畢 業 生 進 入 船 廠 服 務 的 想 法 在 船 舶 機 電 及 製 造 專 業 模 組, 我 們 首 先 規 劃 一 間 完 整 的 船 模 製 作 教 室, 添 置 製 作 器 具 及 工 作 台, 使 學 生 在 標 準 的 製 作 教 室 實 作 增 進 學 生 船 廠 製 造 實 務 能 力, 使 畢 業 生 更 符 合 船 廠 需 求 ( 佐 證 資 料 :2-2.6 大 型 模 具 3D 設 計 製 造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 在 自 動 化 模 組 上 新 增 船 舶 室 內 環 境 及 動 力 監 控 系 統, 增 加 機 電 整 合 船 舶 應 用 之 瞭 解 增 加 機 電 專 題 製 作 使 學 生 能 整 合 應 用 所 學 完 成 適 合 造 船 系 學 生 能 力 之 教 材, 增 加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理 解 在 電 腦 輔 助 應 用 專 業 學 程 可 強 化 電 腦 輔 助 應 用 能 力 : 增 購 CAD 3-D 軟 體 繪 圖 軟 體 Solid Works, 可 供 60 學 生 同 時 使 用 配 合 新 購 FASTSHIP 造 船 專 用 軟 體, 提 供 學 生 TRIBON 之 外 的 選 擇, 並 配 合 造 船 專 業 小 型 電 腦 教 室 的 成 立, 使 造 船 系 原 有 CAD/CAM 教 學 能 量, 擴 張 到 模 擬 及 計 算 CAE 領 域, 符 合 未 來 研 究 所 設 備 需 求 ( 五 ) 聘 請 具 實 務 經 驗 教 師 及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專 題 演 講 本 校 目 前 各 系 所 新 聘 教 師 時, 皆 將 具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及 產 學 合 作 應 用 型 研 究 能 力 列 為 參 考 條 件 ; 並 不 定 期 邀 請 具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及 產 學 合 作 應 用 型 研 究 能 力 之 客 座 專 業 人 士 來 校 上 課 及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提 升 學 生 對 產 業 實 務 經 驗 96~98 各 學 年 度 專 題 演 講 場 次 統 計 如 下 : 51

58 表 ~98 學 年 度 邀 請 產 官 學 研 客 座 專 家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場 次 統 計 表 學 院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水 圈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海 事 學 院 合 計 ( 六 )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本 校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藉 以 了 解 目 前 產 業 所 需 人 才 之 專 業 方 向,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96 年 計 有 144 件 核 定 總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144,557,130 元,97 年 計 有 161 件 核 定 總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130,434,080 元,98 年 計 有 137 件 核 定 總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128,196,501 元, 歷 年 來 藉 由 學 校 教 師 與 業 界 合 作 過 程 中, 有 助 於 了 解 目 前 產 業 所 需 人 才 之 專 業 方 向, 再 回 饋 至 專 業 課 程 之 修 訂, 對 提 升 專 業 課 程 教 學 助 益 良 多, 近 年 來 教 育 部 大 力 推 動 學 校 教 師 參 與 產 學 合 作, 本 校 亦 積 極 參 與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人 力 扎 根 及 人 才 培 育 等 產 學 計 畫, 將 產 學 合 作 成 效 直 接 回 饋 至 教 學 課 程 及 教 材 製 作, 成 效 顯 著 表 2-5 本 校 96~99 年 度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件 數 與 經 費 統 計 表 年 國 科 會 其 他 政 府 機 關 民 間 企 業 合 計 度 件 數 金 額 ( 元 ) 件 數 金 額 ( 元 ) 件 數 金 額 ( 元 ) 件 數 金 額 ( 元 ) ,757, ,007, ,868, ,632, ,734, ,205, ,267, ,207, ,147, ,581, ,481, ,210, ,508, ,560, ,368, ,437,575 ( 七 ) 辦 理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本 校 辦 理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與 業 界 共 同 培 植 專 才, 使 學 生 畢 業 即 可 就 業, 全 校 目 前 有 2 個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 輪 機 工 程 系 開 辦 之 產 學 携 手 專 班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開 辦 之 定 置 網 漁 業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1. 輪 機 工 程 系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本 專 班 自 96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本 校 是 唯 一 參 與 產 學 攜 手 試 辦 計 畫 之 技 職 體 系 的 科 技 大 學, 目 前 與 國 立 東 港 高 級 海 事 水 產 職 業 學 校 國 立 澎 湖 高 級 海 事 水 產 職 業 學 校 國 立 基 隆 高 級 海 事 職 業 學 校 國 立 蘇 澳 高 級 海 事 水 產 職 業 學 校 辦 理 產 學 專 班, 並 與 產 業 界 ( 中 鋼 運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萬 海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興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裕 民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保 持 良 好 密 切 互 動 其 招 生 情 形 如 下 表 所 示 52

59 表 ~99 學 年 度 輪 機 工 程 系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實 際 招 生 情 形 學 年 度 別 報 考 人 數 錄 取 人 數 96 學 年 度 ( 試 辦 ) 42 名 16 名 97 學 年 度 81 名 50 名 98 學 年 度 79 名 50 名 99 學 年 度 82 名 50 名 2. 定 置 網 漁 業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本 計 畫 於 98 學 年 度 實 施, 對 象 為 國 立 澎 湖 海 事 職 校 國 立 基 隆 海 事 職 校 國 立 蘇 澳 海 事 職 校 及 國 立 金 門 高 職, 並 與 臺 灣 定 置 業 協 會 13 個 會 員 漁 場 合 作, 以 培 養 符 合 定 置 網 漁 業 廠 商 之 需 求 人 才 其 招 生 情 形 如 下 表 所 示 ( 八 ) 辦 理 產 業 實 務 實 習 表 ~99 學 年 度 定 置 網 漁 業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招 生 情 形 學 年 度 別 報 考 人 數 錄 取 人 數 98 學 年 度 43 名 39 名 99 學 年 度 51 名 43 名 本 校 為 增 加 學 生 實 務 性 知 識 與 技 術, 達 到 學 以 致 用 目 的, 積 極 推 動 學 生 至 產 業 界 實 務 實 習, 藉 由 實 習 規 劃 執 行, 作 為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媒 介, 增 加 學 生 與 產 業 互 動 機 會, 協 助 學 生 將 理 論 與 實 務 進 行 整 合,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性 學 習 效 率, 促 進 學 生 與 產 業 界 媒 合 機 會, 增 加 學 生 畢 業 後 就 業 機 會 本 校 特 訂 定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輔 導 辦 法, 以 妥 善 規 範 實 習 學 生 管 理 1. 實 習 目 的 : 為 使 學 生 能 將 知 識 理 論 與 業 界 實 務 相 結 合, 達 學 以 致 用, 特 定 訂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輔 導 辦 法 2. 實 習 期 間 : 本 校 各 系 生 得 於 畢 業 前, 利 用 寒 暑 假 期 間 或 課 餘 時 間 實 習, 實 際 實 習 天 數 依 各 系 規 範 3. 實 習 學 分 : 學 生 完 成 規 定 時 數 實 習 課 程, 經 評 定 合 格, 得 給 與 學 習 學 分, 列 為 專 業 選 修 畢 業 學 分 經 退 訓 或 實 習 總 分 低 於 60 分 者 不 給 予 學 分 4. 實 習 申 請 及 分 發 : 學 生 申 請 實 習 應 於 期 中 考 前 一 個 月 填 妥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實 習 意 見 調 查 表 及 歷 年 成 績 單 向 系 辦 提 出 申 請, 航 海 技 術 系 輪 機 工 程 系 向 實 習 中 心 提 出 申 請 由 學 校 函 商 並 媒 合 實 習 機 構 進 行 分 發 5. 實 習 座 談 : 於 寒 暑 假 前 二 週, 舉 辦 校 外 實 習 座 談, 使 實 習 學 生 瞭 解 實 習 課 程 內 涵 及 注 意 事 項, 於 實 習 完 成 後 當 學 期 之 期 中 考 前 系 ( 所 ) 辦 將 舉 辦 校 外 實 習 經 驗 分 享 座 談, 使 實 習 學 生 能 將 實 習 心 得 傳 承 給 學 弟 妹 6. 實 習 機 構 : 由 系 ( 所 ) 上 提 供 實 習 機 構 名 單 或 由 實 習 同 學 推 薦, 實 習 學 生 可 依 其 需 求 及 配 合 實 習 機 構 規 定, 自 由 選 定 實 習 機 構, 並 檢 附 實 習 單 位 同 意 書 提 交 系 主 任 認 可 53

60 後, 方 能 前 往 實 習 實 習 場 所 確 認 後, 學 生 應 繳 交 家 長 同 意 書, 由 學 校 發 文 實 習 單 位, 學 生 依 規 定 前 往 實 習 7. 實 習 輔 導 : 實 習 期 間 由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或 適 當 人 員 督 導 實 習 工 作 內 容, 並 由 系 上 安 排 輔 導 老 師 進 行 訪 視, 實 務 實 習 輔 導, 聯 繫 溝 通 8. 實 習 考 核 : 實 習 期 間 由 實 習 單 位 主 管 及 系 ( 所 ) 輔 導 老 師 依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成 績 考 核 表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工 作 日 誌 及 學 生 實 習 出 勤 表 共 同 考 核 評 量 學 生 表 現 或 適 應 欠 佳 時, 由 實 習 機 構 知 會 系 上, 經 輔 導 未 改 善 者 得 以 退 訓 9. 學 分 申 請 : 學 生 依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成 績 考 核 表 向 系 ( 所 ) 申 請 完 成 該 實 習 課 程, 若 有 不 實 造 假 之 情 事, 查 證 屬 實, 將 依 校 規 處 理 10. 本 校 為 提 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積 極 推 動 學 生 至 產 業 界 進 行 產 業 實 務 實 習, 並 且 授 予 學 分, 使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並 且 增 加 學 生 與 產 業 界 媒 合 機 會, 因 此 本 校 目 前 已 有 14 系 ( 所 ) 以 訂 定 實 習 課 程, 並 且 授 予 學 分 ; 本 校 實 習 人 數 96 學 年 度 為 845 人,97 學 年 度 為 1,173 人,98 學 年 度 為 847 人 11. 本 校 航 技 系 與 輪 機 系 為 能 使 學 生 符 合 科 系 特 色 需 求, 並 使 學 生 能 獲 得 海 上 實 務 經 驗, 積 極 與 船 公 司 進 行 產 學 合 作, 推 動 學 生 海 上 實 習, 並 且 可 以 增 加 學 生 與 船 公 司 媒 合 機 會, 其 執 行 成 效 如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航 技 系 與 輪 機 系 學 生 海 上 實 習 一 覽 表 表 1-2,P10 ( 九 ) 辦 理 產 業 實 務 參 訪 本 校 為 促 進 與 產 業 界 交 流 以 及 增 加 師 生 實 務 經 驗, 瞭 解 各 類 產 業 界 工 作 性 質 及 內 容, 積 極 辦 理 產 業 實 務 參 訪, 篩 選 優 良 的 產 業 公 司, 主 動 聯 繫 及 共 同 詳 細 規 劃, 使 配 合 良 好 的 公 司 能 提 供 參 訪 機 會, 增 加 實 務 經 驗 96~98 學 年 度 水 圈 學 院 產 業 參 訪 人 次 為 1,987 人, 管 理 學 院 產 業 參 訪 人 次 為 2,200 人,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產 業 參 訪 人 次 為 1,163 人, 海 事 學 院 產 業 參 訪 人 次 為 1,045 人, 各 學 年 度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表 參 訪 人 次 表 2-8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辦 理 產 業 參 訪 之 執 行 情 形 學 年 度 合 計 學 院 水 圈 學 院 ,154 1,987 管 理 學 院 ,148 2,200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163 海 事 學 院 ,045 54

61 ( 十 ) 結 合 本 校 船 訓 中 心 特 色 訓 練 課 程 融 入 教 學 本 校 船 訓 中 心 為 全 國 唯 一 訓 練 船 員 取 得 上 船 工 作 資 格 的 場 所, 本 校 航 技 系 與 輪 機 系 學 生 畢 業 後 必 需 取 得 符 合 STCW 國 際 公 約 認 可 之 證 照, 才 能 從 事 船 上 工 作, 因 此 航 技 輪 機 兩 系 將 此 特 色 需 求 融 入 學 生 實 務 課 程, 由 本 校 船 訓 中 心 配 合 訓 練 課 程, 使 航 技 輪 機 兩 系 學 生 畢 業 即 可 取 得 符 合 STCW 國 際 公 約 認 可 之 證 照, 以 符 合 航 技 輪 機 兩 系 之 特 色 需 求 三 課 程 結 構 具 縱 向 之 連 貫 與 橫 向 之 整 合, 教 學 運 作 符 合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 一 ) 課 程 整 合 規 劃 1. 縱 向 之 連 貫 : (1) 建 置 課 程 地 圖, 連 結 就 業 導 向 系 教 育 目 標 院 教 育 目 標 校 教 育 目 標 以 及 本 校 中 長 程 發 展 之 教 育 主 軸, 凸 顯 系 所 教 學 特 色, 檢 討 課 程 設 計 ( 本 位 課 程 ), 發 展 學 校 教 育 理 念, 提 升 青 年 就 業 力 (2) 四 技 一 二 年 級 規 劃 校 定 必 修 課 程, 以 奠 定 基 礎 學 科 能 力, 並 加 強 外 語 通 識 課 程 與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之 基 礎 2. 橫 向 之 整 合 : (1) 四 技 三 四 年 級 二 技 四 年 級 及 五 專 四 五 年 級 等, 規 劃 專 業 必 選 修 課 程, 依 性 向 發 展 專 業 能 力, 經 由 系 科 本 位 課 程 之 教 學 與 特 色 學 程 之 修 讀, 達 到 專 業 之 整 合 (2) 建 置 跨 領 域 學 程 : 整 合 相 關 領 域 課 程 開 設 跨 領 域 學 程, 使 學 生 在 畢 業 之 後, 能 夠 擁 有 第 二 專 長, 提 昇 其 競 爭 力 (3) 除 了 專 業 必 修 課 程, 奠 定 基 礎 學 科 能 力 之 外, 並 加 強 人 文 素 養 與 國 際 觀 之 通 識 課 程, 營 造 專 業 知 識 能 力 與 人 文 通 識 能 力 並 進 的 學 習 環 境 (4) 學 院 依 院 教 育 目 標 整 合 各 系 所 特 色, 規 劃 共 同 課 程, 並 擬 定 授 課 綱 要, 及 規 劃 數 位 相 關 教 師 共 同 授 課, 促 進 學 生 多 元 學 習 3. 依 本 校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各 系 所 每 三 年 必 須 開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邀 請 校 友 及 校 外 產 業 專 家 學 者 參 加, 辦 理 系 所 課 程 修 訂, 就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發 展 方 向 與 重 點 課 程 規 劃 與 架 構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及 其 與 系 所 課 程 結 構 間 之 關 連 性 等 方 面 進 行 檢 討 ( 二 ) 課 程 整 合 成 效 1. 建 置 跨 領 域 學 程 : 以 較 大 學 習 領 域, 取 代 傳 統 分 科 課 程 設 計 目 前 本 校 開 設 15 個 學 程, 提 供 學 生 多 元 修 課 選 擇, 學 生 選 課 情 形, 詳 如 96~98 學 年 度 跨 領 域 學 程 修 課 情 形 ( 表 1-4) 2. 本 校 推 動 各 系 所 適 度 減 少 必 修 科 目, 增 加 選 修 科 目, 並 進 行 課 程 整 合, 提 供 學 生 適 性 發 展 的 教 育 55

62 3. 開 設 產 學 專 班 : 本 校 與 相 關 領 域 高 職 學 校 合 作, 整 合 高 職 專 業 課 程 而 開 設 銜 接 課 程, 融 入 高 職 學 校 特 色 教 學, 目 前 有 2 個 產 學 專 班, 輪 機 工 程 系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招 生 情 形 詳 如 表 2-6; 定 置 網 漁 業 產 學 攜 手 專 班, 招 生 情 形 詳 如 表 建 置 課 程 地 圖, 本 校 自 98 學 年 度 起 著 手 規 劃 建 置 本 校 課 程 地 圖, 藉 此 整 合 專 業 系 所 教 學 特 色, 檢 討 課 程 設 計 ( 本 位 課 程 ), 提 昇 學 生 了 解 學 習 成 效, 掌 握 自 我 能 力 ( 三 ) 教 學 運 作 符 合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本 校 校 教 育 目 標 為 培 育 本 校 學 生 成 為 人 文 與 科 技 相 融 實 務 與 理 論 兼 備, 具 有 忠 信 勤 勇 特 質 與 國 際 視 野 的 海 洋 科 技 人 才, 並 且 依 據 本 校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本 校 教 育 以 海 洋 產 業 海 洋 資 源 全 方 位 服 務 為 定 位, 而 以 人 才 培 育 創 新 研 發 推 廣 服 務 國 際 接 軌 為 教 育 實 施 發 展 重 點, 規 劃 本 校 各 院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以 科 技 專 業 為 立 學 根 本, 結 合 人 文 關 懷 及 務 實 致 用 之 養 成 教 育, 以 提 昇 學 生 之 就 業 知 識 及 技 能, 增 加 學 生 職 場 競 爭 力 以 務 實 致 用 教 學 精 神 態 度 追 求 本 校 教 學 發 展 主 軸 之 目 標 四 大 發 展 重 點 之 實 施 方 針 及 執 行 策 略 分 述 如 下 : 1. 人 才 培 育 之 實 施 方 針 為 提 升 教 師 知 能 強 化 實 務 能 力 均 衡 人 文 與 科 技, 其 執 行 策 略 為 : (1) 培 育 學 生 兼 具 專 業 技 能 通 識 能 力 (2) 發 揮 系 所 特 色 教 學 (3) 落 實 務 實 致 用 目 標 (4) 開 設 就 業 學 程 (5) 提 昇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6) 落 實 教 學 評 鑑 (7) 推 動 教 學 國 際 化 (8) 加 強 數 位 化 教 學 (9) 落 實 全 人 教 育 (10) 建 構 優 良 學 習 環 境 2. 創 新 研 發 之 實 施 方 針 為 發 展 創 新 特 色 推 動 團 隊 整 合 發 展 產 學 研 發, 其 執 行 策 略 為 : (1) 發 展 特 色 領 域 教 學 研 究 (2) 推 動 跨 領 域 創 新 整 合 教 學 研 究 (3) 提 升 教 師 實 務 能 力 (4)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及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5) 強 化 產 學 競 爭 能 力 (6)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聯 盟 (7) 發 展 技 術 轉 移 及 智 財 權 管 理 機 制 (8) 推 動 學 生 實 務 專 題 研 究 (9) 推 動 業 師 共 同 授 課 3. 推 廣 服 務 之 實 施 方 針 為 加 強 社 區 責 任 扶 助 弱 勢 學 習 強 化 關 懷 品 格, 其 執 行 策 略 為 : (1) 營 造 友 善 校 園 (2) 加 強 品 德 教 育 (3) 推 動 社 區 服 務 教 育 (4) 辦 理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5) 辦 理 服 務 學 習 相 關 研 討 會 (6) 建 立 志 願 服 務 與 貢 獻 社 會 的 人 生 觀 (7) 提 供 學 校 資 源 辦 理 社 區 活 動 (8) 以 服 務 關 懷 扶 助 弱 勢 學 習 (9) 推 動 技 專 高 職 策 略 聯 盟 4. 國 際 接 軌 之 實 施 方 針 為 提 昇 語 文 能 力 加 強 國 際 交 流 建 構 外 語 環 境, 其 執 行 策 略 為 : (1) 提 升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2) 加 強 師 生 國 際 交 流 (3) 提 升 學 生 國 際 觀 (4) 積 極 招 收 外 籍 學 生 (5) 鼓 勵 辦 理 國 際 研 討 會 (6) 推 動 全 英 語 授 課 56

63 四 提 升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能 力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 一 ) 執 行 策 略 1. 本 校 主 要 學 生 來 源 為 高 職 學 生, 對 於 理 論 科 學 的 基 礎 較 弱, 但 其 實 務 技 能 較 強, 而 且 近 年 來 產 學 研 究 發 展 迅 速, 教 師 以 目 前 現 有 教 材 進 行 教 學 略 顯 不 符 合 需 求, 因 此 本 校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配 合 學 生 特 質, 進 行 適 性 教 學, 以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2. 本 校 積 極 辦 理 教 師 教 學 成 長 研 習 會, 藉 由 研 習 會 邀 請 國 內 學 有 專 長 的 教 師 及 專 家, 進 行 演 講 傳 授 教 學 實 務 經 驗, 藉 此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能 力 3. 建 構 網 路 學 園, 整 合 資 訊 平 台, 提 供 教 師 將 數 位 教 學 內 容 及 相 關 訊 息 置 於 網 路 學 園 平 台, 藉 此 促 進 教 師 與 學 生 互 動 討 論, 以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4. 本 校 為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加 強 教 師 數 位 化 教 學 以 及 學 生 於 數 位 平 台 進 行 課 程 複 習 及 預 習, 由 本 校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之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室, 協 助 教 師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5. 本 校 為 提 昇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積 極 辦 理 教 師 研 習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軟 體 研 習 等, 以 加 強 教 師 能 力 6. 本 校 妥 善 利 用 社 群 資 源, 積 極 參 與 南 部 鄰 近 地 區 教 學 相 關 聯 盟, 積 極 鼓 勵 本 校 師 生 參 與 聯 盟 內 所 舉 辦 之 教 學 相 關 活 動 ( 二 ) 執 行 成 效 1. 本 校 為 配 合 學 生 特 性, 進 行 適 性 教 學,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效 能,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之 成 效 如 下 表, 至 目 前 已 出 版 的 自 編 教 材 共 有 54 冊, 未 出 版 的 自 編 教 材 共 有 12 冊, 共 計 66 冊 ( 佐 證 資 料 :2-4.1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一 覽 表 ) 2. 邀 請 國 內 教 育 界 先 進 辦 理 教 師 成 長 營, 以 教 學 技 巧 提 昇 e 世 代 教 育 之 啟 發 突 破 與 創 新 教 師 因 應 未 來 國 際 化 遠 距 視 訊 教 學 的 新 思 維 與 自 我 調 整 三 大 主 題 為 專 題 演 講, 以 提 升 本 校 教 師 的 教 學 技 巧, 及 啟 發 e 世 代 之 教 育 心 態, 於 96~98 學 年 度 辦 理 20 場 專 題 演 講 ( 佐 證 資 料 :2-4.2 教 師 專 業 研 習 一 覽 表 ) 3. 建 置 師 生 輔 助 教 學 及 課 後 自 我 學 習 的 平 台 環 境 : 於 98 年 8 月 成 立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藉 以 整 合 校 內 外 相 關 教 學 資 源 及 辦 理 教 師 成 長 活 動, 使 校 內 師 生 能 充 分 運 用 相 關 資 源 例 如 網 路 DIY 系 統 整 合 校 內 各 項 資 訊 系 統, 透 過 網 路 學 園 校 務 公 告 系 統 線 上 自 學 系 統 等, 提 供 校 內 師 生 輔 助 教 學 及 課 後 自 我 學 習 的 平 台 環 境, 以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4. 推 動 教 學 精 進 計 畫, 強 化 數 位 課 程 結 構 :96~97 學 年 度 本 校 推 動 教 學 精 進 計 畫, 其 中 發 展 數 位 教 材 為 該 計 劃 之 重 點 目 標, 本 校 除 了 成 立 數 位 編 輯 辦 公 室 及 建 置 教 學 資 源 網 之 外, 本 計 畫 共 計 上 傳 影 音 數 位 教 材 16 門, 非 影 音 數 位 教 材 63 門 5. 辦 理 教 師 研 習, 提 昇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為 加 強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舉 辦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包 括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軟 體 研 習 教 學 輔 導 知 能 教 材 教 法 等 類 別 研 習 6. 本 校 積 極 參 與 社 群 資 源 之 策 略 聯 盟, 包 括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高 高 屏 教 學 資 源 中 57

64 心 及 高 雄 學 園 聯 盟, 以 及 本 校 負 責 執 行 教 育 部 策 略 聯 盟 計 畫, 並 且 本 校 已 加 入 第 一 科 大 所 承 辦 之 策 略 聯 盟 計 畫, 藉 由 聯 盟 或 區 域 中 心 的 整 合 資 源, 包 含 課 程 教 學 輔 導 資 訊 等 資 源, 鼓 勵 教 師 與 學 生 參 與 五 教 學 評 鑑 及 回 饋 機 制 之 建 構 與 運 作 ( 一 ) 教 學 評 鑑 制 度 與 運 作 1. 本 校 訂 定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教 學 評 量 要 點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教 學 評 量 要 點 實 施 計 畫 等 相 關 辦 法, 並 依 現 況 隨 時 修 正 ( 佐 證 資 料 :2-5.1 教 學 評 量 相 關 辦 法 及 成 果 ) 2. 設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由 各 院 級 教 學 單 位 遴 選 2 人, 教 師 會 遴 選 1 人 組 成, 並 由 教 務 長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 委 員 會 職 司 教 學 評 量 辦 法 訂 定 問 卷 之 調 查 彙 整 及 修 訂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審 議 教 師 對 評 量 申 訴 審 議 等 工 作 ( 佐 證 資 料 :2-5.2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 3. 每 學 期 均 由 業 管 單 位 提 供 當 學 期 課 程, 建 請 學 術 主 管 會 同 任 課 教 師 議 定 問 卷 類 別, 評 量 問 卷 分 為 一 般 性 課 程 實 驗 或 實 習 課 程 體 育 類 課 程 及 合 開 課 程 等 四 種, 每 學 期 期 末 在 期 末 考 前 學 生 選 課 時 一 併 施 作, 採 取 網 路 填 答, 由 學 生 透 過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填 答 4. 教 學 評 量 意 見 彙 整 後, 送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審 議 後, 以 密 件 陳 送 各 系 所 主 管 以 及 各 授 課 教 師 參 考, 授 課 教 師 亦 可 透 過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查 詢 教 學 評 量 低 於 標 準 教 師, 除 參 考 其 教 學 評 量 分 數 以 外, 並 佐 以 學 生 建 議 事 項 該 班 學 習 成 績 前 20% 以 及 後 20% 學 生 之 教 學 評 量 成 績, 提 供 教 師 參 考 5.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提 供 教 師 升 等 解 聘 不 續 聘 排 課 優 良 教 師 獎 勵 及 彈 性 薪 資 申 請 之 參 考 6.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量 平 均 值 統 計 表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2-5.3 教 學 評 量 統 計 表 ) ( 二 ) 教 學 評 鑑 回 饋 機 制 與 運 作 表 ~98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量 平 均 值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平 均 值 註 : 以 五 點 量 表 計 算 1. 回 饋 機 制 :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 以 五 點 量 表 計 算 ) 平 均 值 低 於 3.0, 有 效 科 目 數 佔 全 部 科 目 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且 經 學 生 反 應 教 學 品 質 不 佳 者, 委 請 系 所 協 助, 予 以 協 助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增 進 教 學 效 果, 並 定 期 檢 討 追 蹤 輔 導 58

65 2. 輔 導 機 制 :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邀 請 前 述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待 改 進 教 師 參 加 各 項 有 助 於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之 教 學 觀 摩 會 研 習 活 動 96~98 學 年 度 舉 辦 教 師 專 業 研 習 共 20 場 次, 活 動 一 覽 表 詳 如 佐 證 資 料 教 師 專 業 研 習 一 覽 表 3.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與 教 師 實 際 授 課 之 機 制 : 專 任 教 師 之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將 作 為 次 一 學 期 排 課 之 參 考 依 據 ; 兼 任 教 師 之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將 作 為 續 聘 或 不 續 聘 之 參 考 依 據 六 支 援 遠 距 教 學 數 位 教 材 或 其 他 特 色 教 學 與 其 配 套 措 施 ( 一 ) 支 援 遠 距 教 學 之 配 套 措 施 1. 已 建 置 完 成 1 間 遠 距 教 學 教 室 (IB203, IB204) 互 動 式 廣 播 教 學 多 班 協 同 教 學 網 際 網 路 視 訊 會 議 網 際 網 路 遠 距 教 學 無 線 上 網 交 誼 廳 電 腦 教 室 管 理 系 統 2. 引 進 並 推 廣 教 師 自 製 數 位 教 材 軟 體 與 模 式, 增 購 同 步 教 學 軟 體 與 螢 幕 側 錄 軟 體 版 本 數 至 200 人, 以 滿 足 教 師 自 製 教 材 之 軟 體 需 求, 並 辦 理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相 關 研 習 5 場 3. 建 立 整 合 式 網 路 學 園 教 學 環 境 : 本 校 於 97 年 推 動 教 學 精 進 計 畫, 導 入 網 路 學 園 平 台 建 置, 提 供 教 師 學 生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教 師 可 利 用 網 路 學 園 作 為 補 充 教 材 討 論 交 流 空 間 4. 積 極 建 設 遠 距 教 學, 完 備 法 規 制 度 為 確 保 網 路 學 習 課 程 的 品 質, 激 勵 師 生 參 與 數 位 學 習 的 意 願, 以 提 升 本 校 教 學 品 質 及 競 爭 力, 於 94 學 年 制 訂 國 立 高 雄 洋 科 技 大 學 鼓 勵 教 師 開 設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辦 法, 持 續 推 動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並 於 98 學 年 度 教 務 會 議 制 訂 遠 距 教 學 實 施 辦 法 使 遠 距 教 學 規 劃 更 為 完 備 ( 佐 證 資 料 :2-6.1 遠 距 教 學 實 施 辦 法 ) 5. 遠 距 教 學 開 課 及 選 課 情 形 本 校 校 園 包 括 楠 梓 及 旗 津 二 個 主 要 校 區, 校 區 分 散 使 得 許 多 跨 校 區 進 行 的 教 學 課 程 經 常 因 為 空 間 的 障 礙 影 響 教 學 效 率 ; 此 外, 由 於 本 校 航 運 技 術 輪 機 工 程 等 科 系 需 要 進 行 海 上 實 習, 實 習 期 間 的 學 習 資 源 分 享 亦 有 諸 多 不 便 且 為 促 進 校 際 合 作, 達 到 師 資 與 設 備 共 享, 以 便 利 學 生 選 修 他 校 開 設 課 程, 本 校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開 設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並 鼓 勵 學 生 透 過 遠 距 教 學 跨 校 選 課, 以 增 進 擴 展 學 習 領 域 ( 二 ) 數 位 教 材 編 撰 之 配 套 措 施 本 校 鼓 勵 教 師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上 網, 開 設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以 達 教 學 資 源 共 享, 提 供 學 生 多 元 化 學 習 方 式 及 課 後 自 學 其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如 下 : 1.98 年 成 立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下 設 教 學 發 展 組 教 學 資 源 組, 其 中 教 學 資 源 組 職 司 本 校 數 位 教 材 開 發 2. 於 98 年 訂 定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實 施 要 點, 發 展 數 位 教 學, 促 進 數 位 學 習, 以 達 成 資 源 共 享 目 的 ( 佐 證 資 料 :2-6.2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實 施 要 點 ) 3. 充 實 數 位 媒 體 教 材 製 作 室 增 購 影 音 編 輯 軟 體 及 硬 體 設 備 : 購 置 數 位 攝 影 機 數 位 相 機 網 路 攝 影 機 彩 色 印 表 機 掃 瞄 器 等 設 備, 並 已 建 立 數 位 教 材 線 上 串 流 閱 覽 模 式 59

66 4. 為 鼓 勵 老 師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於 98 年 10 月 修 訂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核 計 實 施 要 點, 以 減 授 鐘 點 2 小 時 為 教 師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之 獎 勵 方 式 ( 佐 證 資 料 :2-6.3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核 計 實 施 要 點 ) 5. 建 立 數 位 種 子 教 師 制 度, 由 各 系 推 選 1~2 位 教 師 擔 任 種 子 教 師, 薪 火 傳 播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理 念 6. 已 製 作 完 成 之 數 位 教 材 於 電 算 中 心 的 e-learning 平 台 中, 整 合 數 位 資 源 使 用 環 境 7. 增 購 數 位 教 材 編 撰 設 備 : 引 進 並 推 廣 教 師 自 製 數 位 教 材 軟 體 與 模 式, 增 購 同 步 教 學 軟 體 與 螢 幕 側 錄 軟 體 版 本 數 至 200 人, 以 滿 足 教 師 自 製 教 材 之 軟 體 需 求, 並 辦 理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相 關 研 習 5 場 8. 數 位 教 材 編 撰 成 果 :96~97 學 年 度 本 校 推 動 教 學 精 進 計 畫, 規 劃 開 發 E 化 教 材 為 重 點 工 作 項 目 依 據 該 項 計 畫 推 動 本 校 數 位 教 材 編 撰, 截 至 98 年 1 月 製 作 成 果 為 上 傳 影 音 數 位 教 材 共 計 16 門 製 作 並 上 傳 非 影 音 數 位 教 材 共 計 63 門 另 98 年 度 8 月 成 立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後 製 作 並 上 傳 影 音 數 位 教 材 計 有 30 門 ( 佐 證 資 料 :2-6.4 數 位 教 材 一 覽 表 ) ( 三 ) 特 色 教 學 之 配 套 措 施 本 校 以 海 洋 產 業 海 洋 資 源 全 方 位 服 務 為 定 位, 以 海 事 航 運 管 理 海 洋 工 程 及 水 圈 相 關 特 色 之 研 究 為 基 礎, 以 研 發 創 新 技 轉 為 目 標, 經 由 本 校 提 撥 自 有 資 金 投 入 改 善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冀 能 配 合 相 關 計 畫 之 執 行, 建 立 本 校 之 海 洋 人 文 特 色 教 學 發 展 本 校 特 色 教 學 之 配 套 措 施 如 下 : 1. 發 展 學 院 之 重 點 特 色 教 學 (1) 海 事 學 院 : 教 學 特 色 上 以 航 海 模 擬 機 航 海 模 擬 訓 練 輪 機 動 力 與 機 電 系 統 船 舶 機 電 實 習 與 船 舶 波 浪 互 制 為 發 展 重 點 (2) 管 理 學 院 : 教 學 特 色 上 以 海 洋 事 業 經 營 導 向 之 商 務 流 物 資 流 資 訊 流 及 休 閒 流, 培 養 藍 色 供 應 鏈 管 理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及 國 際 航 運 物 流 管 理 為 發 展 重 點 (3) 水 圈 學 院 : 教 學 特 色 上 以 水 產 資 源 開 發 利 用 及 管 理 教 學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整 合 教 學 海 洋 生 物 多 樣 性 教 學 海 洋 生 物 活 性 物 質 應 用 開 發 漁 法 及 養 殖 系 統 科 技 化 系 統 教 學 及 學 生 實 務 專 題 競 賽 為 發 展 重 點 (4)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 教 學 特 色 上 以 海 域 通 訊 船 舶 科 技 微 型 感 測 海 域 環 境 保 育 水 下 技 術 等 整 合 性 海 洋 工 程 及 學 生 實 務 專 題 競 賽 為 發 展 重 點 2. 建 立 海 洋 特 色 跨 領 域 實 務 教 學 (1) 以 跨 領 域 教 學 團 隊 開 發 海 洋 科 技 產 業 相 關 實 務 課 程, 師 資 團 隊 結 合 產 業 專 家, 減 少 產 學 間 差 距, 讓 學 生 更 能 瞭 解 產 業 界 營 運 模 式 60

67 (2) 推 動 海 洋 特 色 教 學 社 群 發 展, 共 同 授 課, 藉 由 教 學 社 群 將 海 洋 尖 端 科 技 導 入 海 洋 專 業 跨 領 域 課 程 3. 發 展 海 洋 事 務 與 文 化 教 育 (1) 海 洋 事 務 與 文 化 教 育 以 海 洋 事 務 管 理 與 海 洋 文 化 教 育 推 動 為 執 行 主 軸 (2) 進 行 有 關 海 洋 事 務 與 文 化 教 育 之 規 劃 與 研 究 (3) 協 助 本 校 推 動 海 洋 事 務 與 文 化 教 育 相 關 學 程 (4) 籌 募 及 舉 辦 海 洋 事 務 與 文 化 教 育 國 內 外 研 討 會 會 議 4. 發 展 證 照 訓 練 課 程 導 入 實 務 課 程 (1) 推 動 將 海 洋 運 動 相 關 證 照 訓 練 課 程 融 入 相 關 系 所 專 業 實 務 課 程, 輔 導 學 生 修 課 完 畢 即 能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例 如 水 肺 潛 水 教 練 證 照 水 中 有 氧 運 動 教 練 證 照 獨 木 舟 教 練 證 照 等 (2) 本 校 商 船 船 員 訓 練 中 心 為 南 部 地 區 唯 一 訓 練 需 要 上 船 工 作 人 員 取 得 資 格 證 照 的 場 所, 因 此 將 訓 練 課 程 融 入 本 校 航 技 系 及 輪 機 系 實 務 訓 練 課 程, 使 學 生 畢 業 即 能 取 得 符 合 STCW 國 際 公 約 之 上 船 資 格 5. 發 展 航 輪 漁 技 職 教 育 中 心 (1) 航 輪 漁 技 職 教 育 中 心 以 提 昇 台 灣 海 事 產 業 在 國 際 上 的 競 爭 力 為 執 行 主 軸 (2) 協 助 海 事 類 航 海 系 科 輪 機 系 科 漁 業 系 科 各 級 技 職 學 校 之 課 程, 進 行 統 整 規 劃 發 展 與 改 進 (3) 辦 理 海 事 各 級 學 校 進 行 課 程 之 上 下 銜 接 與 補 強 教 學 (4) 建 立 國 內 外 海 事 教 育 資 源 交 流 中 心 (5) 建 構 海 事 產 官 學 各 界 資 訊 交 流 平 台 (6) 辦 理 各 項 專 案 計 畫, 推 展 海 事 技 職 體 系 實 習 國 家 考 試 師 資 教 材 等 相 關 工 作 6. 發 展 海 洋 科 技 領 域 終 身 學 習 教 育 (1) 提 供 優 質 教 學 : 充 分 利 用 本 校 資 源, 延 聘 優 質 師 資, 配 合 社 會 需 要, 開 設 各 類 實 用 課 程, 以 培 育 業 界 需 要 之 人 才 (2) 擴 增 在 職 進 修 管 道 : 建 立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與 進 修 學 制 之 銜 接 管 道, 增 設 進 修 學 士 班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辦 理 回 流 教 育 : 配 合 產 業 政 策, 辦 理 各 類 職 業 訓 練 勞 工 在 職 進 修 訓 練 及 第 二 專 長 訓 練 (4) 強 化 社 區 服 務 及 營 造 社 區 學 習 環 境 : 因 應 區 域 性 需 求, 結 合 區 域 資 源, 擴 大 回 饋 社 會 範 圍 (5) 彈 性 規 劃 課 程 : 配 合 社 會 需 要, 規 劃 課 程 提 供 在 職 人 士 或 民 眾 進 修 (6) 建 置 推 廣 教 育 服 務 平 台 : 藉 由 推 廣 教 育 服 務 平 台 提 供 進 修 者 完 善 服 務 (7) 積 極 拓 展 產 學 訓 策 略 聯 盟 : 以 本 校 之 師 資 與 設 備, 結 合 產 業 界 資 源, 協 助 企 業 員 工 再 教 育 及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61

68 7. 建 置 海 洋 特 色 數 位 資 料 庫 提 供 相 關 實 務 教 學 (1) 建 置 海 事 專 業 資 料 庫 : 除 購 置 及 網 路 免 費 使 用 之 電 子 資 源 外, 並 協 調 整 合 教 師 專 業 領 域, 合 作 建 置 海 事 專 業 資 料 庫 (2) 建 置 台 灣 常 見 魚 圖 資 料 庫 : 於 98 年 度 圖 書 館 與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和 資 訊 管 理 系 師 生 合 作 建 置 台 灣 常 見 魚 圖 資 料 庫 (3) 建 置 觀 賞 魚 資 料 庫 : 圖 書 館 與 水 產 養 殖 系 和 資 訊 管 理 系 師 生 合 作 建 置 觀 賞 魚 資 料 庫 8. 爭 取 教 育 部 人 才 培 育 計 劃 發 展 本 校 特 色 教 學, 開 辦 各 種 特 色 學 程,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配 合 計 畫 執 行 之 特 色 學 程 如 佐 證 資 料 :2-6.5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配 合 計 畫 執 行 之 特 色 學 程 一 覽 表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意 見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前 次 評 鑑 意 見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1. 宜 強 化 各 項 專 業 學 院 在 專 業 課 程 規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於 98 學 年 度 提 出 海 洋 事 務 學 位 學 程, 劃 之 參 與, 宜 及 早 因 應 新 大 學 法 推 出 相 關 學 程 資 料 目 前 已 送 校 外 審 核 通 過, 預 計 99 學 年 度 報 具 學 位 整 合 學 程, 整 合 具 特 色 及 競 爭 教 育 部 申 請 設 立 本 校 規 劃 以 學 院 為 基 礎, 鼓 勵 學 院 規 力 之 學 位 學 程 可 考 慮 學 位 學 程 讓 學 劃 設 立 學 位 學 程, 必 要 時, 或 聯 合 相 關 學 院 設 立 跨 學 院 位 具 有 彈 性 之 學 位 學 程 屆 時, 本 校 將 利 用 各 種 可 能 管 道 向 學 生 宣 導 選 讀 學 位 學 程 課 程 的 優 勢 重 要 性 及 相 關 辦 法, 鼓 勵 學 生 修 習 學 程 課 程, 本 校 積 極 推 動 跨 領 域 特 色 學 程, 目 前 已 開 辦 之 學 程 共 計 15 學 程 ( 如 表 1-4,P11 所 示 ) 2. 學 程 執 行 落 實 問 題 宜 加 以 注 意 本 校 積 極 鼓 勵 各 院 系 所 開 設 跨 領 域 學 程, 並 加 強 宣 導, 為 鼓 勵 學 生 修 讀 學 程, 除 了 課 程 學 分 併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之 外, 並 且 教 務 配 合 學 程 課 程 上 課 時 段 可 以 在 第 8 節 之 後 或 於 暑 假 期 間 開 課, 充 分 配 合 學 生 修 讀 意 願, 因 此 學 生 修 讀 情 形 已 獲 改 善, 並 且 配 合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執 行 學 程 之 特 色 課 程, 在 計 畫 經 費 充 足 配 合 能 使 學 程 執 行 更 加 落 實 3. 學 生 對 學 程 的 開 設 不 了 解 宜 多 加 宣 本 校 已 針 對 學 程 課 程 內 容 檢 討, 目 前 本 校 學 程 的 設 置 分 導 學 程 開 設 之 課 程 內 容 應 以 跨 領 域 為 特 色 學 程 及 跨 領 域 學 程, 特 色 整 合 規 劃 相 關 系 所 共 通 規 劃 為 原 則, 不 宜 以 單 一 專 業 領 域 規 且 具 特 色 之 課 程, 提 供 相 關 系 所 學 生 依 特 色 跨 科 系 選 讀 劃 學 程 課 程 ; 跨 領 域 學 程 應 修 科 目, 至 少 有 一 門 課 程 不 屬 於 學 生 主 系 所 雙 主 修 及 輔 系 所 之 課 程 特 色 學 程 應 修 科 目 至 少 應 有 9 學 分 不 得 計 入 學 生 雙 主 修 輔 系 或 其 他 學 程 之 畢 業 學 分 數 所 有 學 程 均 提 供 有 興 趣 的 學 生 跨 領 域 學 習, 如 表 1-4,P11 所 示, 本 校 所 規 劃 之 學 程 大 部 分 為 跨 領 域 學 程 62

69 前 次 評 鑑 意 見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4. 部 分 系 所 之 畢 業 學 分 與 必 修 學 分 宜 本 校 於 95 年 7 月 12 日 總 量 管 制 小 組 會 議, 本 校 畢 業 學 配 合 學 校 學 習 多 元 化 趨 勢, 適 當 放 分 數 已 規 範 於 132 學 分 至 128 學 分, 針 對 各 系 科 之 畢 業 寬, 一 則 因 應 高 生 師 比 可 能 導 致 之 教 學 分 及 必 修 學 分 數 已 重 新 檢 討 並 適 度 放 寬, 並 盡 量 降 低 學, 一 則 促 成 整 合 學 程 之 推 廣 必 修 課 程 而 增 加 選 修 課 程, 以 保 留 學 生 修 習 跨 領 域 學 程 課 程 之 彈 性 本 校 目 前 全 校 生 師 比 為 26.56:1, 日 間 部 生 師 比 為 19.38:1, 遠 低 於 教 育 部 32:1 之 規 定 5. 宜 具 體 建 立 提 升 學 生 人 文 關 懷 之 課 1. 本 校 增 設 並 強 化 人 文 關 懷 相 關 之 通 識 課 程, 培 養 學 生 人 程, 與 認 證 活 動, 強 化 學 生 公 益 活 動 文 素 養, 本 校 通 識 學 程 分 為 核 心 通 識 與 分 類 通 識 課 社 團 與 服 務 課 程, 希 望 學 生 經 由 實 際 程, 於 核 心 通 識 開 設 表 演 藝 術 藝 術 概 論 海 參 與, 促 成 人 文 關 懷 的 學 習 意 願 洋 文 明 史 溝 通 與 人 際 關 係 圖 書 資 訊 與 應 用 法 律 與 生 活 等 課 程, 分 類 通 識 則 規 劃 四 大 領 域, 人 文 科 學 社 會 科 學 自 然 科 學 應 用 科 學, 於 通 識 課 程 中 規 劃 增 進 學 生 人 文 關 懷 之 課 程, 提 供 學 生 修 課 多 元 選 擇 2. 本 校 除 了 規 畫 人 文 關 懷 之 通 識 課 程 外, 於 每 年 均 辦 理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邀 請 國 內 外 人 文 關 懷 素 養 崇 高 之 專 家 蒞 臨 專 題 演 講, 增 進 學 生 多 元 人 文 學 識, 並 製 成 隨 手 小 冊, 使 學 生 能 隨 時 反 思 3. 本 校 為 強 化 學 生 公 益 活 動 社 團 與 服 務, 訂 定 服 務 學 習 實 施 辦 法 研 訂 服 務 學 習 為 四 技 必 修 課 程 及 二 技 選 修 課 程, 使 學 生 經 由 實 際 參 與, 養 成 學 生 人 文 關 懷 的 學 習 意 願 6. 兼 任 教 師 人 數 過 高, 及 鐘 點 費 過 高 現 1. 各 系 員 額 分 配 已 依 班 級 數 學 制 研 究 所 等 擬 定 計 算 公 象 宜 改 善, 各 系 員 額 分 配 的 控 管 應 制 式, 並 於 96 年 4 月 16 日 總 量 管 制 會 議 通 過, 合 理 計 算 度 化 各 系 教 師 分 配 員 額 2. 依 訪 視 意 見, 本 校 自 95 學 年 度 即 檢 討 各 系 科 調 降 畢 業 學 分 數, 以 及 降 低 必 修 課 程, 增 加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控 制 開 設 課 程 數, 因 此 兼 任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逐 年 降 低 因 本 校 非 常 重 視 實 務 教 學, 鼓 勵 各 系 所 業 界 教 師 共 同 授 課, 以 增 加 學 生 實 務 知 能, 因 此 兼 任 教 師 人 數 並 未 明 顯 下 降 7. 兩 校 區 分 隔 在 行 改 效 率 及 教 學 上 之 1. 行 政 改 進 方 式 : 以 視 訊 會 議 方 式 減 少 開 會 人 員 往 返 每 不 便 應 思 突 破 改 進 天 至 少 兩 次 專 車 公 文 往 返, 以 維 公 文 處 理 時 效 2. 教 學 改 進 方 式 : 授 課 安 排 上, 以 老 師 跨 校 區 授 課, 學 生 不 需 跨 校 區 上 課 為 原 則 63

70 前 次 評 鑑 意 見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8. 晚 成 立 系 所 的 教 學 及 研 究 室 空 間 受 1. 本 校 空 間 調 配 委 員 會 於 95 年 4 月 20 日 第 三 次 空 間 調 配 限, 宜 思 考 改 善 之 道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已 針 對 各 教 學 單 位 分 配 空 間 之 基 準 數, 完 成 必 要 規 劃 爾 後 僅 空 間 不 足 基 準 數 之 教 學 單 位 可 提 出 教 學 研 究 空 間 需 求 2. 本 校 規 劃 學 生 不 同 班 級 輪 流 使 用 上 課 教 室, 以 減 少 教 室 閒 置, 並 且 依 空 間 不 足 基 準 數 之 教 學 單 位 釋 放 教 室 供 晚 成 立 系 所 教 學 及 研 究 使 用 3.99 年 度 水 圈 科 技 大 樓 落 成 之 後 應 可 使 全 校 空 間 不 足 之 問 題 獲 得 改 善 9. 某 些 課 程 老 師 上 的 太 熱 心, 致 使 講 課 1. 鼓 勵 學 生 向 教 師 即 時 反 映 教 學 意 見, 暢 通 師 生 溝 通 管 及 進 度 太 快, 學 生 吸 收 不 易, 建 議 考 道,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office hour 時 間, 學 生 可 由 老 師 授 課 慮 學 生 的 程 度 課 程 表 中 查 知 2. 持 續 以 教 學 評 量 追 蹤 教 師 教 學 成 效, 並 列 入 教 師 評 鑑 3. 本 校 由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配 合 期 中 預 警 制 度, 建 立 TA 制 度, 輔 助 學 生 學 習 10. 教 室 採 固 定 班 及 使 用 方 式, 亦 造 成 1.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班 自 94 學 年 度 起 不 安 排 固 定 教 室 ;95 學 空 間 閒 置, 可 在 詳 細 規 劃 提 撥 部 分 年 度 起, 四 技 三 年 級 亦 不 再 安 排 固 定 教 室, 目 前 已 大 幅 空 間 供 研 究 使 用 降 低 空 間 閒 置 的 時 段 2. 近 兩 年 來 本 校 己 提 撥 一 般 教 室 及 利 用 率 較 低 空 間 10 間 以 上 提 供 教 學 單 位 設 置 特 色 教 學 研 究 發 展 專 業 教 室 11. 雖 重 視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提 升, 但 英 文 1. 本 校 設 有 英 語 自 學 園 區, 提 供 學 生 英 語 自 我 學 習 機 會, 課 程 僅 6 學 分, 且 部 分 科 系 將 英 文 推 動 成 效 良 好 日 後 仍 將 持 續 宣 導 與 實 施 中 級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恐 難 達 成 目 2. 本 校 實 施 補 助 學 生 參 加 各 項 英 語 認 證 考 試 部 分 費 用 政 標, 相 關 輔 導 措 施 應 加 強 策, 鼓 勵 學 生 於 在 學 期 間 充 實 英 文 能 力 3. 校 設 有 英 文 學 程 可 供 選 讀, 以 加 強 學 生 英 文 實 力 4. 本 校 針 對 四 技 一 二 年 級 學 生 進 行 甄 選, 辦 理 語 言 菁 英 班, 利 用 週 六 時 間 聘 請 外 籍 教 師 授 課, 加 強 外 語 訓 練, 並 且 規 劃 選 派 至 國 外 姐 妹 學 校 留 學 半 年 至 一 年 5. 本 校 英 文 課 程 於 大 二 上 下 學 期 各 1 學 分, 但 實 質 授 課 2 小 時, 並 且 本 校 相 關 會 議, 已 通 過 自 98 學 年 度 四 技 新 生 開 始 實 施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為 畢 業 門 檻, 若 未 能 通 過 門 檻 須 再 修 習 0 學 分 之 英 文 補 強 課 程 6. 本 校 由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規 劃 TA 制 度, 由 教 師 薦 送 英 文 需 輔 導 學 生 名 單 進 行 英 文 輔 導 並 且 配 合 教 育 部 計 畫 執 行 對 於 即 將 進 入 本 校 就 讀 之 航 輪 學 生 進 行 英 文 補 強 教 育 64

71 前 次 評 鑑 意 見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12. 實 務 專 題 應 列 入 必 修, 以 彰 顯 技 職 1. 本 校 多 數 系 科 均 已 將 實 務 專 題 列 為 必 修 課 程 並 授 與 學 教 育 特 色, 對 於 學 生 專 題 製 作 材 料 分 對 未 將 實 務 專 題 列 為 必 修 之 系 科, 已 促 請 其 重 新 檢 亦 應 予 適 當 補 助 討 實 務 專 題 課 程 2. 學 生 專 題 製 作 材 料 費 補 助 款 項, 均 由 各 系 經 常 門 或 配 合 產 學 合 作 相 關 計 畫 支 應, 本 校 將 督 促 專 題 製 作 材 料 費 之 合 理 運 用 65

72 參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鑑 指 標 一 能 具 體 規 劃 與 整 合 校 內 外 之 相 關 資 源, 制 訂 有 效 之 教 學 品 保 制 度 和 策 略, 以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二 能 針 對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與 學 習 歷 程 制 訂 有 效 的 學 習 與 輔 導 機 制 並 具 體 落 實 一 學 校 學 程 課 程 等 學 習 目 標 與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制 訂 與 執 行 情 形 二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之 建 置 與 使 用 情 形 訪 評 參 考 三 全 校 性 畢 業 門 檻 制 訂 情 形 要 項 四 運 用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作 為 學 習 輔 導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進 及 職 涯 輔 導 等 參 考 情 形 佐 證 資 料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教 師 評 鑑 受 評 資 料 特 色 及 優 點 一 游 泳 設 為 畢 業 門 檻 符 合 學 校 特 性 二 全 校 實 施 預 警 輔 導 期 末 總 通 過 率 達 91%, 顯 示 預 警 輔 導 發 揮 作 用 三 建 立 未 通 過 評 鑑 教 師 輔 導 追 蹤 及 處 理 機 制, 落 實 教 師 評 鑑 功 能 一 學 校 學 程 課 程 等 學 習 目 標 與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制 訂 與 執 行 情 形 ( 一 ) 學 程 學 習 目 標 制 訂 與 執 行 情 形 本 校 為 因 應 多 元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職 場 需 求, 整 合 教 學 資 源, 擴 展 學 習 領 域, 培 養 學 生 第 二 專 長, 增 加 就 業 能 力, 將 專 業 課 程 進 行 橫 向 整 合 各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得 依 其 教 學 研 究 發 展 需 求, 設 置 特 色 學 程 就 業 學 程 或 跨 領 域 學 程 本 校 已 開 辦 15 個 學 程, 各 學 程 學 習 目 標 制 訂 如 設 立 宗 旨 ( 如 下 表 3-1 所 示 ), 期 以 培 養 符 合 業 界 需 求 具 多 元 專 業 能 力 之 人 才 自 96 學 年 度 迄 今, 近 兩 年 修 讀 學 程 人 數 明 顯 增 加, 目 前 各 學 稱 執 行 情 形, 各 學 程 修 讀 狀 況 及 獲 證 人 數 如 本 資 料 表 教 務 行 政 執 行 與 成 效 表 1-4,P11 所 示,96~98 學 年 度 分 別 有 人 修 讀 學 程, 至 目 前 為 止, 各 學 程 已 有 239 人 獲 得 學 程 證 明 表 3-1 本 校 各 學 程 設 立 宗 旨 學 程 名 稱 海 洋 事 務 學 程 學 習 目 標 整 合 本 校 既 有 海 事 海 洋 環 境 漁 業 海 洋 休 閒 資 訊 與 運 籌 管 理 領 域, 開 設 海 洋 事 務 海 岸 管 理 海 洋 產 業 海 洋 資 源 管 理 生 態 系 管 理 海 洋 環 境 保 護 海 洋 休 閒 策 略 管 理 等 層 面, 以 海 洋 法 政 和 管 理 課 程 為 核 心 課 程, 並 以 海 洋 事 務 各 相 關 領 域 課 程, 包 括 海 洋 政 策 海 洋 法 政 國 際 海 洋 法 海 岸 管 理 漁 業 政 策 與 管 理 海 洋 環 境 管 理 航 運 管 理 等 為 重 點 課 程 此 外, 並 安 排 產 官 學 界 人 士 分 享 經 驗, 使 學 生 明 瞭 海 洋 事 務 的 實 務 運 作, 俾 使 學 生 瞭 解 海 洋 事 務 的 本 質, 以 利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結 合 對 於 有 志 於 投 入 海 洋 相 關 事 務 年 輕 學 子, 提 供 完 備 的 海 洋 事 務 基 礎 訓 66

73 學 程 名 稱 創 意 與 創 業 學 程 電 子 商 務 學 程 門 市 經 營 與 管 理 --- 最 後 一 哩 就 業 學 程 水 域 運 動 管 理 學 程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學 程 生 物 科 技 實 務 就 業 學 程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利 用 學 程 水 產 養 殖 產 銷 學 程 船 舶 科 技 實 務 學 程 學 習 目 標 練 的 第 二 專 長, 幫 助 其 未 來 深 入 海 洋 事 相 關 研 究 或 工 作 此 外, 透 過 本 學 程 的 發 展, 將 來 可 以 成 立 海 洋 事 務 研 究 所, 乃 至 於 發 展 成 為 海 洋 事 務 學 院, 協 助 台 灣 成 為 真 正 海 洋 立 國 的 國 家 為 因 應 多 元 化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職 場 需 求, 整 合 教 學 資 源, 擴 展 學 習 領 域, 以 培 育 學 生 第 二 專 長, 增 加 就 業 能 力 並 依 據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推 動 之 創 意 的 發 想 與 實 踐 巡 迴 課 程 及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 簡 稱 本 校 )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之 計 畫, 由 管 理 學 院 ( 簡 稱 本 院 ) 負 責 規 劃 與 推 動 創 意 與 創 業 學 程 ( 簡 稱 本 學 程 ) 本 校 運 籌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及 航 運 管 理 系 所 在 電 子 商 務 技 術 方 面, 擁 有 豐 富 且 多 方 面 的 經 驗 與 技 術, 如 服 務 業 MIS 技 術 門 市 銷 售 系 統 技 術 低 溫 物 流 中 心 技 術 等 本 院 並 擁 有 企 業 運 籌 科 技 發 展 中 心 及 電 子 商 務 系 統 模 擬 中 心 等 實 體 教 學 研 究 空 間 與 設 施 本 學 程 從 管 理 角 度 訓 練 學 生 認 識 電 子 商 務 (e-business) 之 經 營 模 式 及 其 對 企 業 所 帶 來 之 優 勢 與 影 響, 著 重 企 業 經 營 實 務 與 資 訊 科 技 整 合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應 用 在 各 海 洋 產 業 領 域, 加 強 培 育 本 校 同 學 在 現 有 各 專 業 領 域 外 之 電 子 商 務 之 產 業 應 用 人 才, 幫 助 其 畢 業 後 之 未 來 發 展 訓 練 擔 任 門 市 服 務 管 理 人 員 應 具 備 的 技 能 強 化 擔 任 門 市 服 務 管 理 人 員 的 心 理 素 質 提 升 擔 任 門 市 服 務 管 理 人 員 的 專 業 競 爭 力, 使 學 生 具 備 管 理 流 通 服 務 業 門 市 商 店 之 各 項 專 業 技 能, 並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門 市 服 務 技 術 士 丙 級 與 乙 級 證 照 的 認 證 考 試 提 供 學 生 完 整 的 水 域 運 動 管 理 教 學 與 訓 練, 具 備 水 域 運 動 管 理 技 術 與 理 論 專 業 能 力, 培 養 水 域 運 動 管 理 技 術 之 實 務 性 技 術 人 才, 增 加 學 生 研 究 或 就 業 的 競 爭 力 提 供 完 整 的 現 代 化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教 學 與 訓 練, 使 參 加 本 學 程 的 學 生 於 修 畢 學 程 後, 具 備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專 業 能 力, 培 養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之 實 務 性 技 術 人 才, 增 加 學 生 研 究 或 就 業 的 競 爭 力 本 就 業 學 程 規 畫 之 目 的 在 於 使 學 生 於 最 後 二 年 期 間, 對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現 況 瞭 解 且 增 進 其 實 務 職 能, 提 升 生 物 科 技 實 務 技 能, 增 加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於 課 程 設 計 時, 考 量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界 人 才 需 求, 並 邀 請 產 業 界 及 校 外 專 家 為 師 資, 希 望 讓 學 生 畢 業 後 即 能 立 即 進 入 職 場, 所 學 能 馬 上 應 用 於 產 業 界, 並 且 大 幅 降 低 產 業 界 職 前 訓 練 所 耗 費 之 人 力 物 力 及 財 力, 亦 可 使 學 生 透 過 產 業 界 技 職 教 師 之 寶 貴 經 驗, 以 落 實 理 論 與 職 能 實 務 結 合 之 目 標 培 育 優 秀 的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開 發 人 才, 提 供 完 整 的 現 代 化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利 用 相 關 課 程, 使 學 生 接 受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開 發 利 用 相 關 實 務 課 程, 具 備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利 用 專 業 能 力, 增 加 學 生 研 究 及 就 業 的 競 爭 力 由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與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合 作 執 行 之 教 學 計 畫, 修 習 本 學 程 者 可 以 瞭 解 水 產 養 殖 產 銷 的 基 本 學 識, 同 時 可 以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以 電 子 商 務 來 經 營 該 新 型 態 的 產 業, 並 且 將 該 新 產 業 演 變 成 一 個 台 灣 領 先 世 界 的 新 發 展 方 向 著 重 船 舶 柯 計 實 務 教 學, 針 對 具 船 舶 基 礎 教 育 學 生, 於 大 學 畢 業 前 二 年, 強 化 船 舶 產 業 現 況 瞭 解, 增 進 船 舶 專 業 實 務 知 識 與 技 能, 以 提 升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達 成 順 利 進 入 船 舶 產 業 職 場 之 目 標 67

74 學 程 名 稱 自 動 化 學 程 RFID 科 技 及 應 用 學 程 半 導 體 技 術 學 程 半 導 體 封 裝 量 測 學 程 半 導 體 系 統 晶 片 設 計 學 程 海 事 航 運 學 程 應 用 日 語 學 程 應 用 英 文 學 程 應 用 俄 文 學 程 學 習 目 標 本 學 程 著 重 自 動 控 制 實 務 與 理 論 之 教 學 研 究 及 加 強 在 各 工 程 領 域 之 應 用, 尤 其 特 別 著 重 自 動 控 制 系 統 之 分 析 設 計 及 跨 系 整 合 控 制 系 統 的 研 究 與 工 程 技 術 之 改 進 本 學 程 之 目 的 在 於 讓 學 生 能 夠 學 習 到 無 線 射 頻 辨 識 ( Radio FrequencyIdentification, 以 下 簡 稱 RFID ) 之 天 線 設 計 技 術, 引 進 產 研 師 資 使 修 課 學 生 學 習 設 計 理 論 後, 配 合 開 授 實 務 課 程 及 提 供 量 測 訓 練, 透 過 實 作 將 課 程 中 之 各 式 元 件 予 以 製 作 實 現, 並 使 用 合 作 學 校 所 提 供 之 貴 重 設 備 及 本 校 現 有 設 備 測 成 品 之 基 本 電 氣 特 性,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量 測 實 務 之 能 力, 以 縮 短 教 學 內 容 與 產 業 需 求 之 落 差 半 導 體 技 術 的 擴 散 可 以 增 進 我 國 產 業 的 競 增 能 力, 並 且 增 加 本 校 各 科 系 畢 業 生 在 就 業 市 場 的 潛 力, 乃 積 極 整 合 全 校 各 相 關 科 系 資 源, 配 合 本 校 海 洋 特 色, 開 設 專 業 學 程 培 養 學 生 未 來 在 就 業 市 場 的 競 爭 力 半 導 體 技 術 學 程 必 須 學 習 相 關 半 導 體 基 礎 知 識, 整 合 跨 系 學 習 以 培 養 半 導 體 技 術 在 海 洋 工 程 航 運 技 術 及 水 圈 技 術 上 相 關 應 用, 進 而 培 養 跨 海 下 技 術 生 物 感 測 與 環 境 監 測 領 域 之 半 導 體 設 計 與 製 造 人 才 半 導 體 技 術 的 擴 散 可 以 增 進 我 國 產 業 的 競 增 能 力, 並 且 增 加 本 校 各 科 系 畢 業 生 在 就 業 市 場 的 潛 力, 乃 積 極 整 合 全 校 各 相 關 科 系 資 源, 配 合 本 校 海 洋 特 色, 開 設 專 業 學 程 培 養 學 生 未 來 在 就 業 市 場 的 競 爭 力 本 學 程 以 微 電 子 製 程 (Microelectronic Process) 為 基 礎, 整 合 跨 系 學 習 以 培 養 半 導 體 技 術 在 海 洋 工 程 航 運 技 術 及 水 圈 技 術 上 相 關 應 用, 進 而 培 養 跨 海 下 技 術 生 物 感 測 與 環 境 監 測 領 域 之 半 導 體 設 計 與 製 造 人 才 半 導 體 技 術 的 擴 散 可 以 增 進 我 國 產 業 的 競 增 能 力, 並 且 增 加 本 校 各 科 系 畢 業 生 在 就 業 市 場 的 潛 力, 乃 積 極 整 合 全 校 各 相 關 科 系 資 源, 配 合 本 校 海 洋 特 色, 開 設 專 業 學 程 培 養 學 生 未 來 在 就 業 市 場 的 競 爭 力 本 學 程 整 合 跨 系 學 習 以 培 養 半 導 體 技 術 在 海 洋 工 程 航 運 技 術 及 水 圈 技 術 上 相 關 應 用, 進 而 培 養 晶 片 系 統 設 計 系 統 產 品 應 用 系 統 規 格 基 礎 工 程 之 各 類 多 元 化 人 才 在 兼 顧 航 輪 兼 修 的 前 提 下 加 入 航 運 管 理 的 基 礎 專 業 課 程, 使 學 生 在 從 事 海 上 航 行 人 員 的 工 作 之 後, 能 順 利 銜 接 轉 任 陸 地 管 理 階 層 獲 得 未 來 職 場 晉 升 後 需 求 之 能 力 航 運 學 程 的 規 劃 重 點 在 於 : (1) 確 認 學 生 的 本 業 能 力 (2) 建 立 航 輪 兼 修 的 職 場 需 求 (3) 培 育 晉 升 管 理 階 層 的 基 礎 能 力 為 順 應 世 界 地 球 村 發 展 之 趨 勢, 並 提 昇 本 校 學 生 未 來 就 業 發 展 之 競 爭 能 力, 透 過 有 系 統 且 完 整 規 劃 之 應 用 日 語 教 學 課 程, 培 育 具 備 良 好 日 語 能 力 之 海 洋 科 技 人 才 為 順 應 世 界 地 球 村 發 展 之 趨 勢, 並 提 昇 本 校 學 生 未 來 就 業 發 展 之 競 爭 能 力, 透 過 有 系 統 且 完 整 規 劃 之 應 用 英 語 教 學 課 程, 培 育 具 備 良 好 英 語 能 力 之 海 洋 科 技 人 才 為 順 應 世 界 地 球 村 發 展 之 趨 勢, 並 提 昇 本 校 學 生 未 來 就 業 發 展 之 競 爭 能 力, 透 過 有 系 統 且 完 整 規 劃 之 應 用 俄 語 教 學 課 程, 培 育 具 備 良 好 俄 語 能 力 之 海 洋 科 技 人 才 68

75 ( 二 ) 課 程 學 習 目 標 制 訂 與 執 行 情 形 1. 制 訂 系 教 育 目 標, 發 展 務 實 致 用 課 程 本 校 屬 技 職 體 系 大 專 校 院, 各 專 業 系 所 為 發 展 系 所 特 色, 因 應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培 養 實 務 與 理 論 兼 備 之 專 業 人 才, 目 前 各 系 所 均 已 完 成 各 系 所 教 育 學 習 目 標 之 制 定, 如 下 表 3-2 所 示, 並 以 此 目 標 為 各 系 所 課 程 設 計 之 依 循, 規 劃 各 系 所 課 程 地 圖 能 力 指 標, 由 上 而 下 相 互 呼 應, 期 使 能 與 業 界 相 結 合 接 軌, 發 展 務 實 致 用 課 程 表 3-2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各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學 院 海 事 學 院 水 圈 學 院 系 所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航 海 技 術 學 系 海 事 資 訊 科 技 研 究 所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暨 研 究 所 水 產 養 殖 系 暨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為 培 養 優 秀 的 商 船 輪 機 管 輪 及 相 關 之 輪 機 工 程 人 員, 並 將 人 才 培 育 領 域 擴 展 到 陸 上 運 輸 及 陸 上 各 型 工 廠 的 動 力 機 械, 培 養 與 陸 運 海 運 有 關 之 機 械 電 機 控 制 及 動 力 系 統 之 專 業 人 才, 以 擔 負 海 運 或 相 關 領 域 之 系 統 操 作 設 計 分 析 維 護 及 管 理 等 工 作 培 養 符 合 STCW 國 際 公 約 要 求 之 現 代 商 船 一 等 船 副, 以 執 行 有 關 航 行 當 值 貨 物 裝 卸 船 舶 管 理 防 止 海 水 污 染 及 船 員 管 理 等 實 務 ; 亦 積 極 培 育 航 海 技 術 管 理 及 航 運 決 策 之 專 業 高 級 人 才, 俾 利 配 合 國 家 海 運 之 發 展 培 育 具 有 海 事 技 能 與 資 訊 科 技 相 融 之 跨 領 域 專 長 科 學 理 論 與 實 務 技 術 並 重 創 新 研 發 與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兼 備 之 研 究 人 才, 以 配 合 國 家 資 通 訊 科 技 與 海 洋 立 國 之 重 點 發 展 方 向, 使 本 所 成 為 國 內 海 洋 產 業 之 資 訊 人 才 資 源 庫, 建 置 本 校 海 洋 教 育 特 色 一 培 育 涵 養 與 學 識 並 重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進 之 水 產 食 品 科 技 食 品 加 工 食 品 生 物 科 技 食 品 品 管 ( 分 析 檢 驗 ) 食 品 研 發 及 食 品 產 銷 管 理 等 人 才 二 採 實 務 導 向 的 課 程 發 展 : 安 排 專 題 製 作 或 校 外 實 習, 增 強 學 生 實 作 能 力, 使 課 本 知 識 與 理 論 互 相 呼 應, 並 落 實 證 照 取 得, 幫 助 學 生 學 以 致 用 三 符 合 學 生 通 識 能 力 的 需 求 : 落 實 全 人 教 育, 在 課 程 規 劃 方 面 為 專 業 及 人 文 並 重, 建 構 良 善 教 師 的 教 學 與 研 究 環 境 及 營 造 適 宜 學 生 學 習 環 境, 以 培 養 學 生 兼 具 人 文 素 養 與 科 技 專 業 知 能 四 符 合 國 際 化 需 求 : 加 強 相 關 技 術 之 國 際 知 識 水 平 及 語 文 之 基 本 能 力, 以 滿 足 畢 業 學 生 對 國 際 化 之 需 求 五 培 養 學 生 能 力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 以 食 品 加 工 生 技 產 銷 管 理 品 管 ( 檢 驗 ) 及 研 發 等 主 軸 之 課 程 規 劃 為 主 體, 配 合 產 業 界 的 需 求 以 及 增 進 學 生 的 能 力 與 興 趣, 發 展 與 設 計 符 合 社 會 動 脈 之 課 程 特 色 培 育 漁 業 生 產 技 術 海 洋 生 物 資 源 利 用 及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之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高 階 專 業 水 產 技 職 人 才, 使 具 備 水 產 繁 養 殖 技 術 專 業 能 力, 兼 具 人 文 關 懷 素 養 宏 觀 視 野 以 及 勤 儉 及 積 極 敬 業 的 工 作 態 度, 並 擁 有 終 身 學 習 所 需 的 智 能, 以 符 合 產 業 及 社 會 之 需 求 69

76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系 所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暨 研 究 所 航 運 管 理 系 暨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系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運 籌 管 理 系 海 工 程 科 技 研 究 所 電 訊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造 船 工 程 系 教 育 目 標 培 養 具 有 生 物 技 術 基 礎 理 論 實 務 應 用 及 研 發 能 力 之 生 技 專 業 人 才, 並 能 將 生 物 技 術 應 用 於 水 產 相 關 產 業, 以 提 升 生 技 產 業 之 競 爭 力 並 邁 向 國 際 化 一 配 合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需 要, 培 育 專 業 敬 業 樂 群 的 海 空 運 及 相 關 國 際 物 流 產 業 之 經 營 實 務 人 才 二 提 昇 我 國 海 空 運 相 關 業 務 與 海 空 港 作 業 人 員 之 素 質, 以 健 全 現 代 化 國 際 物 流 相 關 產 業 之 經 營 與 管 理 水 準 一 培 育 學 生 具 有 程 式 設 計 系 統 分 析 網 路 管 理 伺 服 器 管 理 及 資 料 庫 管 理 系 統 等 專 業 能 力 及 素 養 二 將 資 訊 科 技 之 專 業 知 識, 應 用 於 企 業 整 合, 提 昇 學 生 就 業 能 力 及 繼 續 深 造 潛 力, 符 合 e 化 時 代 的 專 業 知 識 管 理 需 求 一 培 養 教 師 與 學 生 研 究 及 發 展 能 力, 創 新 及 改 造 業 界 新 風 貌 二 加 強 產 學 合 作, 使 學 生 具 備 高 素 質 能 力, 為 業 界 提 供 人 力 資 源 三 以 海 洋 運 動 休 閒 事 業 海 洋 休 閒 資 源 管 理 為 發 展 重 點, 致 力 於 提 昇 台 灣 海 島 文 化 及 培 育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人 才 一 基 本 能 力 之 紮 根 二 專 業 能 力 之 養 成 三 實 務 技 能 之 訓 練 四 專 題 研 究 之 學 習 五 企 業 倫 理 價 值 觀 之 建 立 培 育 造 船 工 程 通 訊 工 程 海 洋 遙 測 水 下 科 技 水 下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及 海 洋 工 程 科 技 系 統 整 合 等 海 洋 工 程 與 海 洋 科 學 專 業 暨 研 究 人 才, 從 事 海 洋 工 程 與 科 技 相 關 領 域 之 研 究 學 習 過 程 注 重 手 腦 並 用 的 實 作 與 合 作 精 神, 啟 發 及 訓 練 領 導 能 力 大 學 部 : 一 培 育 具 有 專 業 電 子 通 訊 知 識, 能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具 獨 立 思 考 自 我 學 習 及 研 發 創 新 之 專 業 工 程 人 才 二 培 養 學 生 經 由 專 題 製 作 或 產 學 合 作, 學 習 溝 通 協 調 技 巧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及 工 程 倫 理, 並 具 備 國 際 視 野 及 多 元 思 維 素 養 碩 士 班 : 一 培 育 具 有 專 業 電 子 通 訊 知 識, 能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具 思 考 研 究 分 析 與 獨 立 解 決 問 題 之 專 業 研 發 人 才 二 培 養 學 生 擁 有 跨 領 域 能 力 溝 通 協 調 技 巧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團 隊 領 導 能 力 及 工 程 倫 理, 並 具 備 國 際 視 野 及 多 元 思 維 素 養 一 配 合 國 家 造 船 政 策, 培 養 我 國 造 船 專 業 及 實 務 領 導 人 才 二 配 合 地 區 性 各 型 船 廠 專 業 需 求, 培 養 設 計 建 造 各 型 船 艇 之 實 務 人 才 三 注 重 學 生 手 腦 並 用 之 實 務 精 神 與 合 作 觀 念, 啟 發 及 訓 練 其 領 導 能 力 70

77 學 院 系 所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微 電 子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教 育 目 標 大 學 部 : 主 要 為 培 育 具 備 海 洋 環 境 保 育 概 念 及 海 洋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分 析 監 測 操 作 及 維 護 等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以 擔 任 海 洋 及 陸 地 環 境 保 護 之 實 務 工 作, 解 決 海 洋 及 海 岸 環 境 污 染 問 題, 增 進 國 人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碩 士 班 : 主 要 為 培 育 具 備 海 洋 環 境 保 育 概 念 及 海 洋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分 析 監 測 操 作 及 維 護 等 高 階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以 擔 任 海 洋 及 陸 地 環 境 保 護 之 實 務 工 作, 解 決 海 洋 及 海 岸 環 境 污 染 問 題, 增 進 國 人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一 為 配 合 職 場 需 求, 應 奠 定 專 業 知 識 的 根 基, 同 時 兼 備 專 業 知 識 與 實 務 操 作, 以 提 高 自 我 競 爭 力 二 著 重 實 務 性 技 術 研 究, 與 國 家 產 業 脈 動 相 結 合, 協 助 產 業 突 破 技 術 瓶 頸, 提 昇 國 際 競 爭 力 2. 全 人 化 通 識 教 育 目 標, 引 導 通 識 課 程 之 多 元 化 學 習 目 標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依 據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訂 定 通 識 教 育 目 標 為 秉 持 校 訓 精 神, 透 過 正 式 課 程 潛 在 課 程 陶 冶 學 生 具 備 認 識 自 我 瞭 解 自 我 與 他 人 的 社 群 關 係 增 進 自 我 與 自 然 環 境 和 諧 共 生 的 智 慧 培 育 學 生 成 為 具 有 專 業 能 力 寬 闊 視 野 及 豐 富 文 化 素 養 的 國 際 海 洋 人, 以 服 務 人 群 與 社 會, 據 此 規 劃 執 行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課 程 學 習 目 標 需 注 重 基 本 性 主 體 性 聯 貫 性 多 元 性 整 合 性 穿 越 性 與 適 切 性, 核 心 通 識 包 括 校 核 心 能 力 與 院 核 心 能 力 分 類 通 識 包 括 人 文 科 學 社 會 科 學 自 然 科 學 與 應 用 科 學 等 四 大 領 域, 如 表 3-3 所 示, 各 領 域 均 需 修 習 一 門 課 程, 使 學 生 具 全 人 化 基 本 能 力 每 學 年 核 心 通 識 開 設 課 程 約 80 班, 分 類 通 識 開 設 課 程 約 135 班 供 學 生 選 課, 開 課 數 一 覽 表 如 表 3-4 所 示 表 3-3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學 習 目 標 核 心 通 識 分 類 通 識 類 別 科 目 名 稱 課 程 學 習 目 標 校 核 心 能 力 院 核 心 能 力 人 文 科 學 表 演 藝 術 藝 術 概 論 海 洋 文 明 史 溝 通 與 人 際 關 係 圖 書 資 訊 與 應 用 法 律 與 生 活 中 外 文 學 賞 析 音 樂 欣 賞 影 像 藝 術 欣 賞 生 命 禮 儀 與 文 化 詮 釋 藝 術 與 人 生 海 洋 文 化 與 歷 史 變 遷 注 重 基 本 性 主 體 性 聯 貫 性 多 元 性 整 合 性 穿 越 性 與 適 切 性 (1) 基 本 性 : 課 程 內 容 應 包 涵 人 類 文 明 之 基 本 要 素 相 對 於 工 具 性 應 用 性 或 休 閒 性 課 程 而 言, 通 識 課 程 之 內 容 應 具 有 基 本 性 所 謂 基 本 性, 是 指 課 程 應 涉 及 人 類 文 明 中 最 根 本 最 重 要 最 不 可 或 缺 的 素 質 而 言 (2) 主 體 性 : 課 程 應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完 成 建 立 人 的 主 體 性, 以 完 成 人 之 自 我 解 放, 並 與 人 所 生 存 之 人 文 與 自 然 環 境 建 立 互 為 主 體 性 之 關 係 這 項 教 育 目 標 教 學 應 以 學 生 作 為 主 體 出 發, 去 看 待 知 識, 透 過 討 論 思 辯 批 判 與 比 較, 去 了 解 自 己 的 身 體 心 理, 自 己 所 面 對 自 然 世 界 與 社 會 環 境, 自 己 所 處 的 時 代 與 所 屬 的 文 化 71

78 類 別 科 目 名 稱 課 程 學 習 目 標 社 會 科 學 自 然 科 學 應 用 科 學 民 主 與 法 治 全 球 化 議 題 社 會 變 遷 與 生 活 調 適 創 業 管 理 與 職 場 倫 理 管 理 與 人 生 生 物 多 樣 性 與 保 育 環 境 變 遷 與 永 續 發 展 健 康 管 理 與 生 活 飲 食 生 物 科 技 與 生 活 自 然 科 技 發 展 與 應 用 創 意 發 想 與 實 踐 網 路 與 社 會 海 洋 科 技 與 未 來 人 文 關 懷 與 實 踐 尖 端 科 技 與 生 活 運 用 (3) 聯 貫 性 : 課 程 的 設 計 應 銜 接 學 生 在 國 中 高 職 ( 或 五 專 二 專 ) 等 學 制 的 相 關 授 課 內 容 (4) 多 元 性 : 課 程 內 容 應 以 拓 廣 學 生 視 野 消 除 人 的 族 群 與 文 化 上 的 偏 見 養 成 人 類 一 家 的 胸 懷 為 目 標 (5) 整 合 性 : 課 程 內 容 應 整 合 不 同 領 域 之 知 識, 有 助 於 啟 發 學 生 的 心 智 及 發 展 專 業 研 究 之 直 觀 與 創 意, 賦 與 專 業 知 識 新 的 詮 釋 與 意 涵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的 內 容 應 配 合 必 修 的 核 心 基 本 能 力 課 程 如 國 文 英 文 歷 史 憲 法 物 理 化 學 數 學 等, 求 知 識 的 跨 科 際 整 合, 避 免 知 識 被 過 分 零 細 化, 以 引 導 學 生 建 立 關 於 人 類 自 身 的 完 整 認 識 為 首 要 目 標, 使 學 生 觸 類 旁 通 (6) 穿 越 性 : 課 程 內 容 所 探 討 的 問 題 應 淺 顯 明 白, 可 藉 由 問 題 的 探 討 而 逐 步 穿 越 專 業 知 識, 但 不 宜 預 先 設 定 學 生 須 已 修 讀 系 統 性 專 業 知 識 為 前 提 (7) 適 切 性 : 在 課 程 的 設 計 上, 應 體 認 社 會 及 職 場 的 須 求 趨 勢 學 生 既 有 的 學 養 與 程 度 兼 顧 本 校 培 育 人 力 的 目 標 以 及 發 展 本 校 的 特 色 表 ~98 學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開 課 科 目 數 統 計 表 ( 單 位 : 門 ) 學 年 度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類 別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核 心 通 識 分 類 通 識 ( 三 )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制 訂 與 執 行 情 形 1.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制 訂 : 目 前 已 完 成 校 教 育 目 標 校 能 力 指 標 之 制 定, 各 專 業 系 所 及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因 應 校 教 育 目 標 校 能 力 指 標, 結 合 系 所 專 業 能 力 及 就 業 市 場 之 需 求, 目 前 均 已 著 手 規 劃 制 定 學 生 各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如 圖 3-1 所 示 2. 執 行 情 形 : 結 合 各 能 力 指 標 之 制 定, 本 校 已 著 手 規 劃 課 程 地 圖 的 建 置, 搭 配 學 生 個 人 學 習 履 歷, 可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自 我 檢 核, 明 瞭 自 己 各 項 能 力 之 發 展 趨 勢, 作 為 修 課 職 涯 規 劃 之 參 考 72

79 圖 3-1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能 力 指 標 二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之 建 置 與 使 用 情 形 本 校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係 由 四 個 不 同 歷 程 系 統, 逐 年 擴 建, 以 達 到 詳 而 實 的 目 標 其 歷 經 早 期 行 政 電 腦 化 建 立 學 生 基 礎 學 習 系 統 建 立 學 生 自 我 學 習 之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再 演 進 至 將 各 項 數 位 平 台 整 合, 現 正 規 劃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之 校 園 數 位 歷 程 系 統 (e-portfolio) ( 一 )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系 統 : 本 校 自 88 學 年 度 起 已 建 置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系 統, 教 師 學 生 行 政 人 員 可 透 過 該 系 統 實 施 進 行 各 項 查 詢 登 錄 登 記 列 印 等 工 作 學 生 亦 可 透 過 該 系 統 瞭 解 學 生 個 人 選 課 課 表 成 績 缺 曠 獎 懲 獎 學 金 工 讀 就 學 貸 款 學 雜 費 減 免 等 情 況 ( 二 )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 建 制 網 路 學 園 本 校 已 於 數 年 前 建 置 e 化 教 學 環 境, 期 能 達 到 加 強 教 學 資 源 共 享, 增 進 數 位 學 習 效 果 的 目 的 具 體 而 言, 本 校 近 年 陸 續 購 置 了 數 位 課 程 製 作 線 上 教 學 線 上 討 論 線 上 作 業 線 上 考 試 等 數 位 學 習 相 關 系 統, 並 持 續 地 進 行 推 廣 與 應 用 目 前 全 校 教 師 大 都 均 已 知 悉 上 述 系 統 的 主 要 功 能, 部 份 教 師 更 已 利 用 上 述 各 系 統 以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現 有 e 化 數 位 教 學 環 境 或 平 台 的 功 能, 將 完 整 涵 蓋 三 個 構 面 :(1) 學 習 活 動 設 計 (2) 教 學 管 理 (3) e 化 數 位 教 學 系 統 服 務 73

80 ( 三 ) 整 合 平 台 : 本 校 現 有 e 化 數 位 教 學 環 境 或 平 台 的 功 能, 將 完 整 涵 蓋 三 個 構 面 : 1. 學 習 活 動 設 計 2. 教 學 管 理 3. E 化 數 位 教 學 系 統 服 務, 以 符 合 現 今 數 位 學 習 課 程 設 計 已 取 得 一 致 共 識 的 統 一 規 範 並 將 E 化 數 位 教 學 系 統 與 相 關 之 校 園 資 訊 系 統 妥 善 整 合, 使 這 些 系 統 之 資 訊 能 相 互 傳 遞 分 享 與 應 用, 進 而 建 構 本 校 單 一 校 園 入 口 網, 提 供 教 學 學 習 與 研 究 等 各 方 面 無 間 隙 服 務 的 優 質 E 化 環 境 ( 四 ) 自 98 年 起, 為 配 合 本 校 校 園 數 位 歷 程 系 統 基 本 資 料 建 置, 由 學 務 處 推 動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填 寫, 包 括 綜 合 資 料 證 照 登 錄 自 傳 寫 作 工 作 經 歷 與 校 外 住 宿 登 錄 等, 並 與 學 務 系 統 連 結 成 為 完 整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網 ( 五 ) 校 園 數 位 歷 程 系 統 : 本 計 畫 化 係 規 劃 以 學 習 者 為 中 心 之 數 位 平 台 將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所 有 學 習 歷 程 予 以 整 合, 並 連 接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評 量 未 來 職 涯 發 展, 構 成 一 套 全 方 位 之 數 位 學 習 履 歷 1. 建 立 完 整 的 系 統 內 涵 與 功 能 架 構 本 系 統 有 目 的 收 集 學 生 多 面 向 的 學 習 活 動 或 作 品, 做 為 一 種 評 量 的 工 具 或 方 法, 使 教 師 與 學 生 自 己 可 藉 此 了 解 及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過 程 進 步 情 形 及 學 習 成 果, 運 用 現 有 校 內 教 務 學 務 資 料 建 置, 以 最 低 時 間 成 本, 達 成 最 高 數 位 履 歷 的 特 效 2. 本 系 統 利 用 網 路 來 進 行 學 習 檔 案 內 容 的 呈 現 管 理 與 輔 助 製 作, 不 但 增 加 同 儕 評 量 的 便 利 性, 亦 可 隨 時 做 為 自 我 反 省 與 修 正 的 參 考, 達 到 共 享 與 學 習 的 目 的 並 可 藉 此 做 為 教 師 與 學 生 及 家 長 間 的 溝 通 工 具 3. 透 過 課 程 地 圖 建 構 : 結 合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職 涯 性 向 起 點 行 為 評 量 就 讀 系 所 以 及 本 校 之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系 所 院 之 發 展 目 標, 系 所 在 職 場 發 展 業 界 所 需 能 力 等 相 關 資 料 透 過 數 位 整 合, 建 構 學 生 專 屬 之 課 程 地 圖 4. 學 生 可 透 過 課 程 地 圖, 瞭 解 本 身 能 力 以 及 未 來 在 職 場 所 需 具 備 能 力 之 優 勢 與 成 長 空 間, 從 而 自 行 規 劃 未 來 可 從 事 之 職 業 以 以 及 努 力 方 向 5.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可 透 過 轉 換 平 台, 迅 速 而 確 實 將 學 習 歷 程 轉 化 成 業 界 所 需 履 歷, 達 到 學 生 樂 學 教 師 樂 教 業 界 樂 用 之 三 贏 目 標 6. 教 師 數 位 履 歷 建 構, 為 配 合 校 園 數 位 歷 程 系 統, 本 校 著 手 規 劃 教 師 數 位 履 歷 建 置, 內 容 涵 蓋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服 務 等 構 向, 教 師 可 透 過 此 一 系 統 將 在 校 歷 程 作 一 統 整 分 析, 協 助 教 師 自 我 檢 知 各 項 工 作 成 果 與 待 努 力 方 向 三 全 校 性 畢 業 門 檻 制 訂 情 形 本 校 係 以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人 文 與 科 技 兼 備 以 人 才 培 育 創 新 研 發 推 廣 服 務 國 際 接 軌 為 發 展 重 點 並 以 成 為 國 際 知 名 之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為 目 標, 因 此 國 際 化 人 文 與 海 洋 特 色 是 為 本 校 發 展 核 心 藉 由 英 語 基 本 能 力 服 務 學 習 游 泳 等 項 目, 營 造 具 有 海 洋 特 色 之 全 校 性 畢 業 門 檻 74

81 本 校 學 生 畢 業 須 修 業 期 滿, 且 符 合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經 審 查 合 格 後, 始 發 給 學 位 證 書, 授 予 學 士 學 位 各 款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如 下 : ( 一 ) 修 滿 應 修 之 必 修 及 選 修 科 目 學 分, 成 績 及 格, 且 操 行 體 育 各 學 期 成 績 均 及 格 ( 二 ) 有 實 習 規 定 者, 須 實 習 期 滿 且 成 績 及 格, 本 校 94 年 6 月 16 日 訂 定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輔 導 辦 法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落 實 學 生 校 外 海 上 陸 上 實 習 國 外 實 習, 航 運 技 術 系 輪 機 工 程 系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學 生 以 海 上 實 習 為 原 則 ( 三 )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學 生 須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之 英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 四 ) 四 年 制 學 生 應 依 本 校 服 務 學 習 施 行 要 點 修 習 相 關 課 程 本 校 全 校 性 畢 業 門 檻 規 劃, 除 了 基 本 畢 業 學 分 數 之 外, 希 望 學 生 藉 由 外 語 能 力 提 昇 國 際 觀 透 過 服 務 學 習 培 養 關 懷 社 會 之 人 文 素 養 藉 由 游 泳 培 養 學 生 親 水 知 水 識 水 樂 水, 進 而 體 認 海 洋 科 技 校 院 特 色 各 類 重 要 畢 業 門 檻 實 施 概 況 分 述 如 後 : 1. 英 語 基 本 能 力 (1) 將 英 語 能 力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為 配 合 國 際 化 推 展 及 提 升 本 校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本 校 已 於 98 學 年 度, 將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訂 定 為 全 校 英 語 基 本 畢 業 門 檻, 但 各 系 所 可 依 其 專 業 領 域 需 求 而 訂 定 更 高 畢 業 門 檻, 如 本 校 航 運 技 術 系 航 運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將 英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定 為 多 益 500 分 以 上 或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2)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分 級 測 驗 為 提 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及 適 性 教 學, 於 入 學 時 進 行 分 級 考 試, 使 學 生 能 依 其 自 身 英 語 能 力 適 性 學 習, 並 且 於 課 程 規 劃 時, 將 檢 定 考 試 內 涵 融 入 課 程 內 容, 清 楚 確 實 掌 握 學 生 學 習 程 度 之 情 況 (3) 未 達 畢 業 門 檻 之 補 救 措 施 若 學 生 於 三 年 級 下 學 期 結 束 前, 至 少 參 加 過 2 次 英 檢 測 驗 仍 未 能 通 過, 可 於 四 年 級 修 習 每 週 2 小 時 0 學 分 共 18 週 之 英 語 能 力 補 救 教 學 課 程, 學 習 成 績 評 核 結 果 通 過 者 始 可 畢 業 2. 服 務 學 習 於 98 年 9 月 成 立 服 務 學 習 組, 專 責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為 使 學 生 具 體 體 驗 學 習 與 服 務 能 力 之 養 成, 除 了 理 論 之 外 並 加 強 服 務 實 作 教 育, 達 到 服 務 學 習 教 育 的 目 標, 並 將 愛 人 愛 己 的 精 神 藉 由 妥 善 的 課 程 規 畫 融 入 於 學 生 的 生 活 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之 設 計 如 下 : (1) 基 礎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0 學 分 2 小 時 之 課 程, 包 括 基 礎 課 程 講 座 社 區 服 務 學 習 競 賽 與 反 思 與 回 饋 (2) 專 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0 學 分 2 小 時 之 課 程, 結 合 系 所 專 業 與 服 務 學 習 開 設 課 程 (3) 通 識 人 文 關 懷 與 實 踐 課 程 : 深 度 理 論 與 經 驗 講 授 校 外 服 務 75

82 3. 游 泳 為 健 全 學 生 體 魄 以 及 培 養 親 水 知 水 識 水 樂 水 之 海 洋 特 色 本 校 游 泳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其 規 劃 方 式 為 大 一 新 生 體 育 為 必 修, 並 將 游 泳 列 入 課 程 項 目, 修 業 時 間 為 1 學 年 其 課 程 規 劃 成 績 配 分 均 經 相 關 會 議 討 論 本 校 於 楠 梓 旗 津 兩 校 區 分 別 設 有 標 準 室 內 室 外 游 泳 池, 充 分 提 供 學 生 全 年 使 用 對 於 因 重 大 因 素 確 實 無 法 參 與 游 泳 課 程 學 生, 亦 辦 理 體 育 特 別 班, 學 生 可 於 開 學 後 第 5 週 前 提 出 申 請, 以 協 助 確 實 無 法 參 與 游 泳 課 程 之 學 生 四 運 用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作 為 學 習 輔 導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進 及 職 涯 輔 導 等 參 考 情 形 ( 一 ) 學 習 輔 導 1. 建 立 學 生 課 業 加 強 輔 導 措 施 (1) 執 行 策 略 本 校 於 96 年 1 月 4 日 特 制 定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預 警 及 補 救 措 施 實 施 辦 法, 針 對 期 中 考 成 績 不 及 格 科 目 達 當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數 二 分 之 一 ( 含 ) 以 上 者 或 各 任 課 教 師 提 供 期 中 成 績 偏 低 之 學 生 得 透 過 授 課 教 師 課 業 諮 詢 同 儕 課 輔 施 以 適 當 之 課 業 輔 導, 以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2) 執 行 成 效 透 過 期 中 預 警 機 制, 導 師 可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狀 況, 適 度 給 予 輔 導 及 學 習 建 議, 即 時 導 正 學 生 學 習 態 度, 並 配 合 本 校 相 關 教 學 輔 導 資 源, 如 師 生 互 動 時 間 (Office Hour) 研 究 生 教 學 助 理 課 業 輔 導 同 儕 課 輔 小 老 師 網 路 學 園 教 學 資 源 網 ( 等, 協 助 學 生 解 決 課 業 學 習 問 題, 以 改 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表 學 年 度 期 中 預 警 成 果 表 系 所 班 級 回 繳 率 實 施 輔 導 率 實 施 預 警 輔 導 期 (%) (%) 末 通 過 率 (%)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系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航 運 技 術 系 運 籌 管 理 系 水 產 養 殖 系 輪 機 工 程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微 電 子 工 程 系 航 運 管 理 系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83 系 所 班 級 回 繳 率 實 施 輔 導 率 實 施 預 警 輔 導 期 (%) (%) 末 通 過 率 (%)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電 訊 工 程 系 造 船 工 程 系 全 校 實 施 預 警 輔 導 期 末 總 通 過 率 設 置 教 學 助 理 協 助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1) 執 行 策 略 為 推 動 學 生 課 後 課 業 輔 導, 本 校 訂 定 教 學 助 理 培 訓 暨 管 理 辦 法, 設 置 教 學 助 理 提 供 學 生 於 課 餘 時 間 可 前 往 教 學 助 理 服 務 地 點 諮 詢 其 課 業 相 關 問 題, 透 過 教 學 助 理 同 儕 間 互 相 學 習 機 制, 提 升 本 校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生 學 習 之 品 質, 並 強 化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2) 執 行 成 效 現 階 段 本 校 教 學 助 理 制 度 建 置, 因 屬 草 創 階 段, 初 期 設 置 教 學 助 理 以 基 礎 科 目 為 主, 例 如 :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等 主 要 工 作 為 協 助 輔 導 成 績 不 佳 或 學 習 有 困 難 者, 除 於 平 時 有 問 題 時 可 至 相 關 地 點 尋 求 課 業 協 助, 並 於 課 餘 時 間 另 開 設 課 後 輔 導 課 程, 加 強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未 來 本 校 教 學 助 理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在 基 礎 學 科 ( 國 英 數 物 理 化 學 等 ) 方 面 以 同 儕 小 老 師 為 主 要 來 源, 至 於 專 業 學 科 以 高 年 級 以 及 研 究 生 為 輔 導 基 礎 人 力 表 ~98 學 年 度 教 學 助 理 配 置 情 形 學 年 度 學 生 總 人 數 教 學 助 理 人 數 佔 學 生 總 人 數 比 例 上 學 期 5, % 下 學 期 5, % 上 學 期 5, % 下 學 期 5, % 上 學 期 5, % 下 學 期 5, % ( 全 校 人 數 計 算 以 每 學 年 10/15 為 基 準 日 ) 表 ~98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休 學 人 數 與 比 例 統 計 表 全 校 人 數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休 學 人 數 休 學 比 率 % 全 校 人 數 77 休 學 人 數 休 學 比 率 % 全 校 人 數 休 學 人 數 休 學 比 率 % 碩 士 班 日 四 技 3, , , 日 二 技 專 科 部 合 計 5, , ,

84 ( 全 校 人 數 計 算 以 每 學 年 10/15 為 基 準 日 ) 表 ~98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退 學 人 數 與 比 例 統 計 表 全 校 人 數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退 學 人 數 退 學 比 率 % 全 校 人 數 退 學 人 數 退 學 比 率 % 全 校 人 數 退 學 人 數 退 學 比 率 % 碩 士 班 日 四 技 3, , , 日 二 技 專 科 部 合 計 5, , , 建 立 師 生 互 動 時 間 (Office Hour) 為 使 學 生 於 課 後 亦 能 與 教 師 互 動, 以 增 進 學 習 交 流, 本 校 實 施 師 生 互 動 時 間, 教 師 每 週 至 少 排 定 四 小 時 之 時 間 並 公 告 周 知, 學 生 可 透 過 教 務 行 政 系 統 查 詢, 授 課 教 師 於 此 師 生 互 動 時 間, 提 供 學 生 課 業 諮 詢 職 涯 發 展 生 活 關 懷 等 學 生 遇 有 臨 時 狀 況, 教 師 亦 提 供 更 多 時 間 協 助 學 生 4. 期 中 選 送 輔 導 機 制 本 校 除 對 於 期 中 成 績 受 預 警 之 學 生 進 行 期 中 預 警 通 知 及 輔 導 外, 另 設 置 授 課 教 師 自 行 選 送 該 科 成 績 不 佳 之 學 生 進 行 學 習 輔 導, 搭 配 本 中 心 所 設 置 的 教 學 助 理 及 數 位 教 材, 使 學 生 有 多 元 學 習 機 會, 以 提 升 其 學 業 成 績 圖 3-2 期 中 選 送 輔 導 輸 入 系 統 圖 例 78

85 ( 二 )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制 度 與 運 作 1. 執 行 策 略 (1) 訂 定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於 95 年 3 月 16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 佐 證 資 料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 (2)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96 年 3 月 ) 辦 理 第 一 次 全 校 性 教 師 評 鑑 第 二 次 全 校 性 評 鑑 為 100 學 年 度 (101 年 3 月 )( 佐 證 資 料 教 師 評 鑑 受 評 資 料 ) (3) 鼓 勵 新 進 教 師 於 到 校 1 年 後 自 行 辦 理 評 鑑, 以 檢 知 教 師 個 人 各 項 指 標 成 效 (4) 本 校 教 師 評 鑑, 其 評 鑑 指 標 由 各 系 經 相 關 會 議 討 論 後 實 施, 為 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作 有 效 連 結, 各 院 在 訂 定 評 鑑 指 標 時, 均 將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納 入 評 鑑 指 標, 例 如 學 生 指 導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製 作 考 取 研 究 所 證 照 留 校 輔 導 等 項 目, 均 予 以 正 向 加 分, 以 鼓 勵 教 師 輔 導 學 生,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5) 於 98 學 年 修 訂 本 校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且 為 提 昇 本 校 教 學 品 質, 對 於 被 評 鑑 未 合 格 教 師, 再 評 鑑 觀 察 期 間 不 得 申 請 升 等 休 假 研 究 借 調 兼 職 兼 課 校 內 超 支 鐘 點 擔 任 各 級 教 評 會 委 員 或 兼 任 行 政 主 管, 且 次 學 年 度 起 不 得 晉 薪 (6) 為 協 助 新 進 教 師 瞭 解 本 校 教 師 評 鑑 定 期 評 鑑 內 容, 於 99 年 4 月 研 擬 試 ( 自 ) 評 方 案 鼓 勵 院 級 單 位 辦 理 新 進 教 師 試 ( 自 ) 評, 亦 落 實 自 我 檢 知 教 師 在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服 務 等 指 標 成 效 (7) 對 於 評 鑑 成 績 落 後 之 教 師 提 供 諮 詢 輔 導, 並 要 求 教 師 參 加 教 學 觀 摩 會 及 有 助 於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之 研 習 活 動, 以 提 昇 其 教 學 知 能 (8) 為 精 進 本 校 教 師 評 鑑 內 涵, 已 研 擬 修 訂 本 校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並 公 告 修 正 草 案, 建 請 全 體 教 師 給 予 修 正 建 議 本 辦 法 預 計 於 99 學 年 提 相 關 會 議 討 論 後 實 施 2. 教 師 評 鑑 績 效 : 95 學 年 度 教 師 評 鑑 受 評 人 數 共 171 位, 受 評 分 數 分 者 共 145 位 (85%),80-89 分 者 共 計 20 位 (12%),70-79 分 者 共 計 5 位 (3%), 不 合 格 者 1 位 ( 佐 證 資 料 :3-4.2 教 師 評 鑑 受 評 資 料 ) 3. 建 立 輔 導 追 蹤 機 制 (1) 輔 導 制 度 : 辦 理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於 96~98 學 年 度 辦 理 20 場 專 題 演 講 ( 佐 證 資 料 :2-4.2 教 師 專 業 研 習 一 覽 表 ) (2) 輔 導 追 蹤 機 制 流 程 圖 如 下 : 79

86 圖 3-3 未 通 過 評 鑑 教 師 輔 導 追 蹤 機 制 流 程 圖 ( 三 )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進 1. 課 程 改 善 措 施 (1) 學 生 選 課 之 異 動, 學 生 於 選 課 前 一 學 期 第 十 六 週 及 第 十 八 週 進 行 預 選, 於 開 學 後 二 週 內 可 進 行 加 退 選 作 業, 進 行 學 生 修 課 修 正 (2) 本 校 所 有 系 所 課 程 異 動 時 需 經 系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均 有 完 整 紀 錄 當 必 修 課 異 動 時 需 加 送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議 (3)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並 回 饋 至 課 程 內 容 與 課 程 結 構 上, 做 為 改 善 課 程 之 依 據 80

87 (4) 本 校 各 系 院 校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依 規 定 每 學 期 至 少 定 期 開 會 1 次, 至 少 每 3 年 各 系 需 召 開 課 程 諮 詢 會 議 全 面 檢 討 修 訂 課 程 (5) 本 校 於 98 年 舉 行 一 連 串 會 議 積 極 建 立 課 程 地 圖, 通 盤 檢 討 課 程 並 與 校 院 系 各 級 教 育 目 標 與 能 力 指 標 結 合 (6) 進 行 職 涯 分 析 重 新 檢 視 課 程 架 構, 藉 由 職 場 分 析 重 新 檢 視 各 系 科 之 課 程 架 構, 並 據 以 召 開 各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完 成 課 程 修 訂 (7) 建 立 教 師 開 授 課 程 與 專 長 相 符 之 審 查 機 制, 專 任 教 師 向 系 所 提 出 開 課 申 請, 兼 任 教 師 由 系 所 提 出 申 請, 經 系 課 程 會 議 進 行 審 查 後, 送 院 課 程 會 議 及 校 課 程 會 議 審 議 2. 教 師 教 學 改 進 之 具 體 措 施 (1) 推 動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從 制 度 面 鼓 勵 教 師 自 我 檢 視 教 學 成 果 (2) 精 進 教 學 評 量 作 法, 審 視 現 有 教 學 評 量 法 規 制 度 予 以 精 進 (3) 辦 理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專 業 成 長 (4) 辦 理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針 對 新 進 教 師 舉 辦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協 助 教 師 及 早 進 入 教 學 狀 況 (5) 協 助 新 進 教 師 辦 理 教 師 之 自 我 試 評 或 自 我 評 鑑 (6) 落 實 課 程 大 綱 於 開 學 前 上 網, 並 審 核 課 綱 內 容 是 否 完 整 96 學 年 度 上 網 率 95.9%,97 學 年 度 上 網 率 96%,96 學 年 度 上 網 率 99% ( 四 ) 職 涯 輔 導 1. 起 點 行 為 評 量 : 大 一 新 生 全 面 實 施 職 涯 性 向 測 驗 ( 生 涯 興 趣 量 表 ), 協 助 新 生 職 涯 探 索, 提 供 新 生 在 求 學 階 段 個 人 學 習 策 略 學 涯 職 涯 之 規 劃 2. 本 校 依 新 生 進 行 職 涯 性 向 普 測 結 果 分 析, 各 學 院 學 生 在 興 趣 量 表 中 之 文 人 理 工 商 事 等 6 大 類 別 之 分 析 結 果 如 下 圖 本 校 各 學 院 生 涯 興 趣 量 表 分 數 圖 分 數 文 人 理 工 商 事 興 趣 類 型 管 理 學 院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水 圈 學 院 海 事 學 院 圖 3-4 本 校 各 院 學 生 生 涯 興 趣 量 表 分 數 圖 81

88 3. 依 結 果 顯 示, 本 校 海 事 學 院 與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學 生, 在 理 工 類 型 上 呈 現 高 分, 具 有 溫 和 坦 白 穩 定 等 人 格 特 質, 亦 具 有 探 索 型 傾 向 管 理 學 院 與 水 圈 學 院 學 生 在 人 文 類 型 上 呈 現 高 分, 人 格 特 質 較 為 順 從 溫 和 誠 實 4. 各 學 院 興 趣 量 表 區 分 值 高 達 , 超 過 決 斷 值 0.17, 顯 示 本 校 大 部 分 學 生 清 楚 自 己 喜 惡 程 度, 此 一 現 象 有 助 於 學 生 在 面 臨 生 涯 選 擇 時, 呈 現 較 為 穩 定 狀 態, 並 有 助 於 未 來 四 年 學 習 情 況 5. 學 生 提 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 針 對 本 校 海 事 學 科 航 運 技 術 輪 機 工 程 漁 業 等 科 系, 結 合 船 公 司 輔 導 學 生 上 船 進 行 海 上 實 習, 增 進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6. 鼓 勵 專 業 證 照, 引 導 專 業 學 習 方 向, 提 升 職 場 競 爭 力,96~98 學 年 度 協 助 學 生 參 加 工 業 類 丙 級 專 案 技 能 檢 定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等, 成 果 優 良 表 3-9 各 系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表 院 別 管 理 學 院 水 圈 學 院 海 洋 工 程 學 院 海 事 學 院 系 所 別 學 年 度 合 計 航 運 管 理 系 暨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系 運 籌 管 理 系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水 產 養 殖 系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所 造 船 工 程 系 電 訊 工 程 系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系 微 電 子 工 程 系 航 運 技 術 系 輪 機 工 程 系 暨 研 究 所 航 海 科 技 研 究 所 總 計 654 1,114 1,334 3, 延 聘 業 界 實 務 教 師 參 與 授 課 : 本 校 為 提 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及 增 加 與 產 業 界 媒 合 機 會, 積 極 推 動 業 界 實 務 教 師 協 同 授 課, 藉 由 實 務 教 師 將 產 業 實 務 經 驗 進 行 分 享, 提 昇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促 進 本 校 與 產 業 界 交 流 機 會, 本 校 於 96~98 學 年 度 各 學 院 邀 請 業 界 教 師 協 同 授 課 之 課 程 數 目 如 表 2-2 所 示, 每 學 年 約 達 200 門 課 程 有 邀 請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授 課 82

89 8. 其 餘 科 系 為 增 加 學 生 實 務 性 知 識 與 技 術, 達 到 學 以 致 用 目 的, 積 極 推 動 學 生 至 產 業 界 實 務 實 習, 藉 由 實 習 規 劃 執 行, 作 為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媒 介, 增 加 學 生 與 產 業 互 動 機 會, 協 助 學 生 將 理 論 與 實 務 進 行 整 合,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性 學 習 效 率, 促 進 學 生 與 產 業 界 媒 合 機 會, 增 加 學 生 畢 業 後 就 業 機 會 9. 邀 請 實 務 專 家 專 題 演 講 : 本 校 積 極 邀 請 實 務 專 家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以 增 加 師 生 實 務 能 力,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專 題 演 講 場 次,96 學 年 度 計 有 183 場,97 學 年 度 計 有 249 場,98 學 年 度 計 有 314 場, 各 學 院 辦 理 場 次, 如 表

90 肆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指 標 能 配 合 辦 學 理 念 及 系 所 發 展 方 向 規 劃 適 切 的 通 識 教 育 及 課 程 訪 評 參 考 要 項 佐 證 資 料 特 色 及 優 點 一 配 合 全 校 辦 學 理 念, 促 進 專 業 教 育 與 通 識 教 育 之 互 動 與 融 合 二 通 識 教 育 之 規 劃 特 色 及 師 生 認 同 程 度 三 發 展 通 識 教 育 所 需 之 相 關 資 源 規 劃 與 成 效 ( 含 師 資 各 系 所 行 政 設 備 及 場 地 等 ) 四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實 踐 校 訓 - 忠 信 勤 勇 社 區 服 務 - 學 童 輔 助 弱 勢 家 庭 通 識 講 座 出 版 隨 身 書 海 洋 特 色 課 程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研 討 會 海 洋 文 化 意 像 輸 出 品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核 心 能 力 通 識 藝 文 展 演 及 讀 書 會 多 元 文 化 與 世 界 觀 定 期 檢 視 課 程 規 劃 提 升 通 識 教 育 品 質 及 師 生 認 同 程 度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通 識 教 育 經 費 運 用 通 識 教 育 場 地 現 況 通 識 教 育 設 備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英 檢 考 試, 推 動 畢 業 英 文 門 檻 社 區 服 務 - 社 區 清 潔 一 配 合 本 校 辦 學 理 念 與 通 識 教 育 目 標, 規 劃 基 礎 課 程 核 心 課 程 與 分 類 課 程, 並 辦 理 各 項 相 關 活 動, 具 有 良 好 成 效 二 定 期 進 行 英 語 會 考, 能 有 效 檢 核 學 生 英 語 學 習 成 效, 激 勵 學 生 自 我 學 習 三 舉 辦 中 文 檢 定 考 試, 加 強 學 生 中 文 語 文 能 力 四 推 廣 海 洋 文 化, 迄 今 連 續 6 年 辦 理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並 出 版 會 後 論 文 集, 舉 辦 海 洋 文 化 攝 影 比 賽 及 攝 影 展, 編 印 1 冊 精 選 集 作 品 輸 出 8 類 海 洋 意 象 成 品 五 舉 辦 系 列 講 座, 邀 請 海 洋 文 學 作 家 外 交 部 大 使 群 職 場 專 家 生 命 鬥 士 等 參 與 推 動 閱 讀 系 列 講 座 六 推 動 社 區 服 務, 自 96 年 起 每 年 舉 辦 夜 間 社 區 學 童 課 輔 班, 輔 導 學 童 259 人, 培 訓 78 學 生 擔 任 小 老 師 並 獲 97 學 年 教 育 部 頒 發 績 優 服 務 學 習 學 生 獎 1 名 七 發 揚 本 校 特 色 推 動 兩 性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校 核 心 課 程 納 入 海 洋 文 明 史 與 性 別 文 化 與 社 會 課 程, 成 為 全 校 學 生 必 選 修 課 程 之 一 一 配 合 全 校 辦 學 理 念, 促 進 專 業 教 育 與 通 識 教 育 之 互 動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為 培 育 本 校 學 生 成 為 人 文 與 科 技 相 融 實 務 與 理 論 兼 備 具 有 忠 信 勤 勇 特 質 與 國 際 視 野 的 海 洋 科 技 人 才 依 此 教 育 目 標,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之 規 劃 與 具 體 作 法 分 述 如 下 : 84

91 ( 一 ) 實 踐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的 校 訓 - 忠 信 勤 勇 1. 為 使 學 生 熟 悉 校 訓 的 內 容, 進 而 能 秉 持 校 訓 實 踐 於 學 習 與 生 活 之 中, 期 許 自 己 能 在 大 學 四 年 內 型 塑 自 我, 具 備 忠 信 勤 勇 特 質, 成 就 自 己 高 尚 美 好 人 格, 自 98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於 報 到 後 開 學 前 要 求 其 撰 寫 校 訓 心 得, 開 學 後 由 國 文 教 師 批 改, 並 納 入 國 文 檢 定 考 試 範 圍 ( 佐 證 資 料 實 踐 校 訓 - 忠 信 勤 勇 ) 2 自 92 學 年 起 陸 續 舉 辦 校 歌 比 賽, 期 藉 由 校 歌 比 賽 為 使 學 生 瞭 解 學 校 優 良 之 傳 統 文 化 與 校 風, 培 養 團 隊 精 神, 並 促 進 情 誼 融 合 與 發 展 ( 二 ) 落 實 人 文 與 科 技 相 融 的 教 育, 陶 成 對 社 會 海 洋 充 滿 關 懷 與 愛 的 人 格 1. 自 95 學 年 起 每 年 辦 理 多 項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如 夜 間 社 區 學 童 課 輔 班 暑 期 學 童 夏 令 成 長 營, 培 養 學 生 貢 獻 專 業 所 學 服 務 社 會 之 理 念 先 後 培 訓 89 同 學 擔 任 課 輔 老 師, 輔 導 268 人 次 弱 勢 家 庭 學 童,97 學 年 本 活 動 所 培 訓 之 海 生 系 學 生 張 仕 承, 獲 教 育 部 頒 予 績 優 服 務 學 習 學 生 獎 ( 佐 證 資 料 社 區 服 務 - 學 童 輔 助 弱 勢 家 庭 ) 2. 持 續 舉 辦 各 類 講 座, 分 別 於 旗 津 楠 梓 兩 校 區 規 畫 系 列 之 : 人 文 講 座 多 元 文 化 專 題 講 座 推 廣 閱 讀 藝 文 展 演 等 等 活 動, 以 提 供 學 生 專 業 技 能 之 外, 更 多 元 非 工 具 性 之 學 習 與 體 驗 機 會, 期 能 拓 展 學 生 視 野 並 提 升 其 人 文 素 養 ( 佐 證 資 料 通 識 講 座 ) ( 三 ) 邁 向 全 人 目 標 1. 與 系 科 合 作, 利 用 周 四 上 午 系 班 週 會 或 週 二 下 午 通 識 課 程 時 段,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系 列 演 講 與 藝 文 展 演 活 動 2. 出 版 海 科 大 之 菁 采 叢 書 系 列 隨 身 書 智 力 活 力 即 戰 力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自 成 立 後, 承 繼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與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業 務, 舉 辦 職 涯 系 列 閱 讀 與 人 文 系 列 講 座, 邀 請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人 力 資 源 專 家, 推 廣 閱 讀 與 剖 析 職 場 狀 況 經 講 者 同 意 並 匯 集 成 冊, 與 99 年 3 月 發 送 至 各 班 各 系 院 等 辦 公 室 ( 佐 證 資 料 出 版 隨 身 書 ) 二 通 識 教 育 之 規 劃 特 色 及 師 生 認 同 度 ( 一 )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之 目 標 規 劃 與 定 期 課 程 檢 視 1.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之 目 標 與 規 劃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目 標 在 秉 持 校 訓 精 神, 透 過 正 式 課 程 潛 在 課 程 陶 冶 學 生 具 備 認 識 自 我 瞭 解 自 我 與 他 人 的 社 群 關 係 增 進 自 我 與 自 然 環 境 和 諧 共 生 的 智 慧 培 育 學 生 成 為 具 有 專 業 能 力 寬 闊 視 野 及 豐 富 文 化 素 養 的 國 際 海 洋 人, 以 服 務 人 群 與 社 會 透 過 正 式 課 程 與 潛 在 課 程 ( 如 舉 辦 研 討 會 演 講 展 演 競 賽 校 園 生 活 環 境 與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等 ) 來 培 養 學 生 敬 業 樂 群 的 精 神 服 務 的 人 生 觀, 以 期 學 生 在 通 識 與 專 業 能 相 輔 相 成 依 據 此 一 目 標,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之 規 劃 以 海 洋 化 多 元 化 與 生 活 化 為 特 色 85

92 圖 4-1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特 色 示 意 圖 (1) 海 洋 化 : 本 校 是 以 培 養 我 國 海 洋 事 業 相 關 人 才 為 主 的 專 業 學 府, 培 養 能 認 識 海 洋 與 人 類 文 明 發 展 欣 賞 海 洋 相 關 藝 術 賞 讀 海 洋 文 學 作 品 從 事 海 洋 文 化 相 關 創 作 關 懷 海 洋 的 人 才 為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特 色 之 一 A. 正 式 課 程 : 海 洋 文 明 史, 為 本 校 一 大 特 色 課 程, 該 課 程 列 為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核 心 課 程 之 一, 承 繼 前 人 開 發 海 洋 的 精 神, 並 且 提 昇 學 生 的 國 際 視 野 與 文 化 包 容 心 分 類 課 程 曾 開 設 或 正 開 課 之 課 程 名 稱 如 : 人 與 海 洋 海 洋 科 技 與 未 來 海 洋 藝 術 初 探 STS 觀 點 的 海 洋 產 業 文 化 探 索 與 實 踐, 其 中 STS 觀 點 的 海 洋 產 業 文 化 探 索 與 實 踐 課 程,96~98 學 年 修 課 人 數 達 588 人,96~98 年 度 合 計 獲 教 育 部 補 助 3,619,114 元, 且 獲 頒 教 育 部 前 瞻 性 STS 教 學 楷 模 獎 項 ( 佐 證 資 料 海 洋 特 色 課 程 ) B. 潛 在 課 程 : 本 校 自 94 年 起 每 年 均 辦 理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邀 請 國 內 外 專 家 學 者 一 同 探 討 海 洋 文 化 相 關 議 題, 並 於 每 年 出 版 會 後 論 文 集 並 分 送 各 大 圖 書 館, 成 果 豐 碩 ( 佐 證 資 料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研 討 會 ) 另 舉 辦 海 洋 首 都 文 學 徵 文 邀 請 海 洋 文 學 作 家 蒞 校 演 講 海 洋 文 化 攝 影 比 賽 (94 學 年 ~ 至 今 ) 出 版 海 洋 首 都 文 學 徵 文 精 選 集 海 說 攝 影 集 並 將 海 洋 文 化 攝 影 比 賽 之 作 品 輸 出 成 海 洋 意 象 手 札 馬 克 杯 鑰 匙 環 宣 傳 尺 等 ( 佐 證 資 料 海 洋 文 化 意 像 輸 出 品 ) 86

93 (2) 多 元 化 :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期 能 培 養 學 生 科 普 素 養 具 備 資 訊 能 力 與 基 本 專 業 知 識 適 當 實 務 應 用 所 學 之 人 才 為 特 色, 開 設 舉 辦 課 程 與 各 項 活 動 讓 專 業 知 識 與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素 養 均 衡 發 展 養 成 健 全 人 格, 追 求 圓 融 美 滿 的 人 生 A. 正 式 課 程 :( 佐 證 資 料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核 心 能 力 ) 培 養 學 生 科 普 素 養 之 正 式 課 程 計 有 : 科 技 與 生 活 海 洋 科 技 與 未 來 能 源 科 技 與 永 續 發 展 敲 開 腦 袋 創 意 尖 端 科 技 與 生 活 應 用 生 物 科 技 與 生 活 海 洋 探 索 國 防 通 識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資 訊 能 力 與 基 本 專 業 知 識 之 正 式 課 程 計 有 : 圖 書 資 訊 應 用 普 通 化 學 普 通 物 理 國 防 通 識 體 育 培 養 學 生 適 當 實 務 應 用 所 學 之 正 式 課 程 計 有 語 文 相 關 課 程 圖 書 資 訊 應 用 管 理 類 相 關 課 程 B. 潛 在 課 程 : a. 邀 請 舉 辦 演 講 活 動 或 研 習 : 邀 請 各 領 域 傑 出 人 才 蒞 校 演 講, 以 潛 移 默 化 的 方 式 將 科 普 素 養 資 訊 能 力 與 基 本 專 業 知 識 融 入 學 生 學 習 中 ( 佐 證 資 料 通 識 講 座 ) b. 參 與 社 區 服 務 本 校 自 95 學 年 起 承 繼 進 修 部 We Are Family- 夜 間 社 區 學 童 課 輔 班 業 務, 並 擴 大 辦 理 之, 經 招 募 面 試 或 以 服 務 學 習 方 式 經 篩 選 訓 練 後, 讓 本 校 學 生 以 其 專 業 基 本 知 識 投 入 課 輔 弱 勢 家 庭 學 童 之 課 業, 本 活 動 共 計 輔 導 學 童 268 人 次, 培 訓 89 位 大 學 生 為 課 輔 小 老 師 ( 佐 證 資 料 社 區 服 務 - 學 童 輔 助 弱 勢 家 庭 ) (3) 生 活 化 :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第 三 個 特 色, 期 培 育 學 生 具 關 懷 同 理 以 誠 信 務 實 的 態 度 善 用 表 達 溝 通 技 巧 發 揮 語 文 應 用 能 力 成 為 自 愛 自 律 的 海 洋 人 A. 正 式 課 程 :( 佐 證 資 料 4-2.3) 培 養 學 生 關 懷 同 理 之 正 式 課 程 計 有 : 性 別 社 會 與 文 化 性 別 影 像 與 多 元 文 化 生 死 學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實 務 社 會 心 理 學 藝 術 概 論 表 演 藝 術 古 典 小 說 賞 析 西 洋 古 典 音 樂 賞 析 多 元 文 化 與 世 界 觀 日 本 文 化 概 論 上 述 課 程 能 理 解 多 元 文 化 及 群 眾 心 理 具 備 開 闊 胸 襟, 平 等 對 待 所 有 人 並 與 異 已 和 平 相 處, 願 付 出 己 力 了 解 關 懷 弱 勢 族 群 培 養 學 生 能 有 誠 信 務 實 態 度 之 正 式 課 程 計 有 : 法 律 與 生 活 民 主 與 法 治 網 路 法 律 理 論 與 實 務 智 慧 財 產 權 理 論 與 實 務 盼 學 生 能 坦 直 面 對 自 我, 拒 絕 誘 惑, 行 事 為 人 遵 行 道 德 法 的 勇 氣 培 養 學 生 善 用 表 達 溝 通 技 巧 之 正 式 課 程 計 有 : 溝 通 與 人 際 關 係 職 場 公 關 87

94 與 自 我 行 銷 培 育 學 生 具 現 代 社 會 公 民 素 養 並 能 以 適 當 方 式 與 人 交 換 意 見, 懂 得 傾 聽 並 正 確 解 讀 他 人 言 語 之 能 力 培 養 學 生 發 揮 語 文 應 用 能 力 之 正 式 課 程 計 有 : 中 國 語 文 應 用 文 英 文 英 文 會 話 商 用 英 文 商 務 溝 通 英 文 職 場 英 文 英 文 短 劇 英 文 閱 讀 英 文 聽 力 英 文 演 講 與 辯 論 日 文 日 文 寫 作 日 文 閱 讀 商 用 日 文 等 課 程 訓 練 學 生 能 正 確 運 用 本 國 語 言 文 字, 達 成 順 利 溝 通 ; 並 善 用 基 本 外 語 能 力 以 外 文 閱 讀 以 外 語 與 人 對 話 協 助 外 籍 生 學 習 認 識 他 國 文 化 與 就 業 B. 潛 在 課 程 : a. 舉 辦 系 列 講 座 或 演 講 舉 辦 系 列 講 座 或 主 題 式 演 講, 廣 邀 名 師 蒞 校 演, 以 親 身 經 歷 及 感 受, 讓 學 生 領 悟 體 會 如 何 能 兼 具 關 懷 同 理 誠 信 務 實 表 達 溝 通 語 文 應 用 與 自 愛 自 律, 並 加 以 實 踐 之 ( 佐 證 資 料 海 洋 文 化 意 像 輸 出 品 ) b. 舉 辦 藝 文 展 演 讀 書 會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以 提 供 學 生 基 礎 專 業 技 能 之 外, 更 透 過 非 工 具 性 之 學 習 與 體 驗 機 會, 拓 展 學 生 多 元 視 野 每 學 期 均 邀 請 校 外 表 演 團 體 蒞 校 演 出, 並 於 98 學 年 由 國 文 教 學 助 理 帶 領 成 立 讀 書 會, 研 讀 不 同 書 籍 或 文 章 ( 佐 證 資 料 通 識 藝 文 展 演 及 讀 書 會 ) 2.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應 修 學 分 數 A. 語 文 能 力 : 需 修 滿 12 學 分 (A) 中 國 語 文 : 一 上 一 下 各 中 國 語 文 2 學 分 應 用 文 1 學 分, 合 計 6 學 分 (B) 英 文 : 一 上 一 下 英 文 各 2 學 分, 二 上 二 下 英 文 各 1 學 分 ( 每 學 分 2 小 時 ), 合 計 6 學 分 B. 通 識 核 心 課 程 : 需 修 滿 8 學 分 (A) 校 核 心 課 程 : 表 演 藝 術 藝 術 概 論 海 洋 文 明 史 (B) 院 核 心 課 程 : 溝 通 與 人 際 關 係 圖 書 資 訊 與 應 用 ( 二 擇 一 ) 法 律 與 生 活 性 別 文 化 與 社 會 ( 二 擇 一 ) C.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 分 為 人 文 科 學 社 會 科 學 自 然 科 學 應 用 科 學 四 大 領 域, 每 一 領 域 至 少 修 1 門, 須 修 滿 8 學 分 另 本 校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亦 開 設 有 相 關 具 海 洋 特 色 國 際 觀 之 課 程 為 發 展 海 洋 特 色 課 程 與 培 育 具 國 際 視 野 的 海 洋 科 技 人 才,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開 設 有 海 洋 科 技 與 未 來 多 元 文 化 與 世 界 觀 等 課 程, 以 強 化 學 生 海 洋 意 識 與 認 識 國 際 局 勢, 其 中 多 元 文 化 與 世 界 觀 課 程 除 邀 請 多 位 本 校 具 留 外 經 驗 之 教 師 聯 合 授 課 外, 並 邀 請 3 位 大 使 蒞 校 擔 任 講 座, 並 與 各 國 在 台 辦 事 處 合 作, 推 廣 國 際 交 流 ( 佐 證 資 料 多 元 文 化 與 世 界 觀 ) 88

95 D. 物 理 化 學 與 微 積 分 : 依 據 各 系 需 求 開 設 普 通 物 理 ( 含 實 驗 ) 普 通 化 學 ( 含 實 驗 ) 或 微 積 分 前 兩 者 由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自 然 教 學 研 究 會 之 專 兼 任 教 師 擔 任 授 課 ; 微 積 分 由 各 系 專 任 教 師 或 兼 任 教 師 擔 任 授 課 E. 體 育 與 軍 訓 ( 含 護 理 ): 均 為 0 學 分 必 修, 前 者 大 一 大 二 必 修, 後 者 大 一 必 修 分 由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之 專 兼 任 教 師 與 軍 訓 教 官 ( 含 護 理 師 ) 擔 任 授 課 圖 4-2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結 構 圖 2. 定 期 檢 視 課 程 規 劃 ( 佐 證 資 料 定 期 檢 視 課 程 規 劃 ) 本 校 自 89 年 8 月 1 日 起 設 立 通 識 教 育 專 責 單 位 起, 在 組 織 師 資 與 課 程 方 面 均 有 相 當 程 度 之 轉 變, 組 織 與 師 資 將 於 下 一 節 敘 述 至 於 課 程 方 面, 本 校 除 設 有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委 員 會 負 責 通 識 相 關 課 程 之 規 劃 審 議 外, 為 強 化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承 載 度 與 多 元 性, 於 98 學 年 成 立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會, 針 對 有 關 通 識 教 育 之 架 構 規 劃 及 課 程, 提 供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議 諮 詢 本 校 通 識 課 程 平 均 每 3 年 依 據 現 有 外 部 環 境 重 新 檢 視 通 識 課 程 開 設 與 方 向, 前 一 次 檢 視 完 成 為 96 年 6 月, 檢 視 過 程 分 述 如 下 : (1)95 年 11 月,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課 程 委 員 會 決 議 ( 系 級 ), 通 識 課 程 應 建 立 主 體 課 程,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採 統 整 協 同 教 學, 將 類 似 課 程 統 合 在 主 體 課 程, 逐 步 建 立 課 程 內 89

96 容 連 貫 多 元 ; 課 程 需 注 重 當 代 主 軸, 融 合 國 際 議 題, 特 別 是 科 技 進 步 對 人 文 社 會 面 之 影 響 衝 擊, 以 開 拓 學 生 視 野 ; 通 過 96 學 年 適 用 之 通 識 教 育 4 年 課 程 (2)96 年 5 月, 共 同 教 育 課 程 委 員 會 ( 院 級 ) 通 過 96 學 年 適 用 之 通 識 教 育 4 年 課 程 (3)96 年 5 月,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 校 級 ), 通 過 96 學 年 適 用 之 通 識 教 育 4 年 課 程 上 述 建 立 主 體 課 程 之 建 議, 成 為 96 學 年 起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課 程 統 整 之 方 向, 經 3 年 執 行, 原 有 不 同 之 課 程 名 稱 已 統 合 於 相 同 課 程, 優 點 為 逐 步 建 立 課 程 內 容 之 連 貫, 缺 點 為 無 法 了 解 課 程 科 目 與 內 容, 已 造 成 學 生 選 課 困 擾 及 教 師 開 課 意 願 受 到 影 響, 目 前 正 重 新 檢 視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 二 ) 提 升 通 識 教 育 品 質 及 師 生 認 同 程 度 ( 佐 證 資 料 提 升 通 識 教 育 品 質 及 師 生 認 同 程 度 ) 1. 常 年 性 教 學 評 量 本 校 教 務 處 每 學 期 針 對 每 門 課 程 都 需 要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評 量 結 果 均 提 供 教 師 本 人 參 考, 並 作 教 師 自 評 及 聘 任 的 參 考 依 據 2. 提 供 期 中 預 警 訊 息 自 98 學 年 度 起, 本 校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為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針 對 達 期 中 預 警 標 準 之 學 生, 轉 知 任 課 教 師, 並 提 供 適 當 之 課 業 輔 導, 建 立 補 救 教 學 機 制 3. 九 十 五 學 年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學 品 質 評 鑑 之 專 題 研 究 (1) 緣 由 : 95 學 年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有 感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制 度 多 以 專 任 教 師 為 主 要 教 學 評 鑑 的 對 象, 因 此 95 學 年 本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已 於 98 年 年 8 月 1 日 起 改 制, 業 務 分 屬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與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 針 對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兼 課 教 師 及 授 課 學 生 以 問 卷 方 式, 瞭 解 技 職 體 系 之 通 識 教 育 品 質 師 生 對 通 識 教 育 認 同 (2) 獲 得 結 論 : 該 研 究 指 出 本 校 學 生 對 專 兼 任 教 師 的 教 學 滿 意 度 均 屬 中 上, 並 具 有 一 致 性, 因 為 教 師 大 都 是 相 關 課 程 的 專 家, 具 有 豐 富 的 實 務 經 驗, 因 此 使 學 生 學 習 過 程 中 易 獲 得 較 高 教 學 滿 意 度,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參 閱 4. 本 校 96~98 學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對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及 師 生 認 同 度 之 成 效 (1) 通 識 教 育 學 習 競 賽 96 學 年 度 起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為 鼓 勵 學 生 更 積 極 學 習 通 識 課 程, 於 每 學 期 末 舉 辦 通 識 教 育 學 習 競 賽, 由 學 生 組 隊 發 表 對 所 修 習 之 通 識 課 程 學 習 成 果, 通 識 教 師 組 成 評 審 團 進 行 評 比, 優 勝 者 頒 獎 以 資 鼓 勵 98 學 年 度,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每 學 期 各 辦 理 1 場 海 洋 文 化 教 育 學 生 報 告 競 賽, 藉 由 競 賽 提 昇 學 生 對 海 洋 文 化 的 認 識 與 體 認 90

97 (2) 通 識 教 師 傑 出 優 獎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前 身 為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自 96 學 年 起 鼓 勵 教 師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設 立 院 級 教 學 優 良 獎, 並 公 開 表 揚,97 98 學 年 度 本 會 推 薦 之 優 良 教 師 均 獲 得 本 校 傑 出 教 師 獎 (3) 通 識 教 育 教 學 座 談 與 觀 摩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自 95 學 年 起, 平 均 每 學 年 辦 理 1 至 2 次 校 內 兼 任 教 師 教 學 座 談, 學 年 合 計 辦 理 5 次 座 談 會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自 97 學 年 起 陸 續 辦 理 基 礎 學 科 教 學 觀 摩 會 海 洋 教 育 種 子 教 師 研 習 營 與 國 文 應 用 文 教 學 觀 摩 會 98 學 年 度 起 通 識 兼 課 教 師 業 務 移 至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該 中 心 每 學 期 均 辦 理 兼 任 教 師 座 談 會 (4) 舉 辦 通 識 各 類 講 座 凝 聚 全 校 師 生 通 識 教 育 共 識 並 進 行 問 卷 分 析 98 學 年 度 起,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針 對 所 辦 理 之 各 類 講 座 研 討 會 及 展 演 活 動 進 行 9 次 問 卷 調 查, 藉 以 了 解 與 會 之 師 生 對 通 識 教 育 認 同 之 程 度, 除 一 場 滿 意 度 未 達 60 %, 其 餘 各 場 滿 意 度 落 於 80~98% 之 間 滿 意 度 A B C D E F G H I J 場 次 整 體 滿 意 度 圖 學 年 度 舉 辦 之 通 識 教 育 活 動 滿 意 度 調 查 三 發 展 通 識 教 育 所 需 之 相 關 資 源 規 劃 與 成 效 ( 含 各 系 所 行 政 師 資 設 備 場 地 等 ) ( 一 )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之 組 織 演 變 1.89 學 年 度 海 院 時 期 聘 請 黃 奏 勝 教 授 擔 任 首 任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本 校 開 始 有 通 識 中 心,90 至 92 學 年 度 由 朱 玉 灼 教 授 接 任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建 構 四 大 領 域 為 課 程 主 軸 2. 因 應 93 學 年 度 本 校 改 制 為 科 技 大 學, 本 校 於 93 年 8 月 1 日 成 立 共 同 教 育 委 員 會, 下 轄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等 單 位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下 有 國 文 人 文 社 會 自 然 外 文 與 體 育 教 學 研 究 會, 設 有 專 任 教 師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則 無 專 任 通 識 教 師, 邀 請 校 內 專 任 教 師 及 校 外 兼 任 教 師 擔 任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之 教 學 相 關 事 宜 3.98 學 年 度 起 為 配 合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提 升 海 洋 文 化 教 育, 並 強 化 全 人 教 育, 自 98 年 8 月 1 日 起 本 校 組 織 變 革, 將 原 本 系 級 之 通 識 教 育 業 務 提 升 為 院 級, 成 立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下 轄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下 有 國 文 人 文 社 會 自 然 教 學 研 究 會 原 外 語 與 體 育 教 學 研 究 會 分 別 成 立 為 外 語 與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91

98 4. 原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業 務, 分 別 併 入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與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由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掌 管 開 課 與 師 資 聘 請, 由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負 責 通 識 課 程 審 查 學 分 認 定 及 推 動 通 識 相 關 活 動, 將 開 課 與 審 查 分 由 系 級 院 級 負 責, 更 能 確 保 課 程 品 質 與 教 育 績 效, 由 院 級 負 責 推 動 通 識 相 關 活 動, 更 可 促 使 全 校 各 院 皆 參 與 並 配 合, 進 而 提 升 通 識 教 育 效 益 達 臻 全 人 教 育 目 標 圖 4-4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組 織 架 構 表 4-1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業 務 職 掌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工 作 職 掌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委 員 1 人 約 聘 助 理 2 人 ( 含 執 行 秘 書 1 人 ) 中 心 主 任 1 人 行 政 助 理 1 人 1. 校 外 來 函 之 通 識 教 育 業 務 承 辦 2. 各 類 通 識 講 座 展 演 與 競 賽 活 動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3. 通 識 學 分 認 定 抵 免 審 議 4.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及 出 版 會 後 論 文 集 5. 承 辦 各 類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 弱 勢 家 庭 學 童 課 輔 社 區 清 潔 服 務 等 ) 6. 通 識 教 育 各 委 員 會 召 開 紀 錄 及 選 舉 事 宜 7. 修 訂 各 類 通 識 教 育 相 關 法 規 8. 所 屬 教 師 升 等 申 請 教 師 證 書 事 宜 1. 校 外 來 函 之 業 務 承 辦 2. 修 訂 中 心 各 類 相 關 法 規 3. 召 開 中 心 課 程 會 議 教 評 會 議 經 費 會 議 中 心 會 議 等 重 要 會 議 4. 協 助 各 教 學 研 究 會 會 議 召 開 及 老 師 聯 繫 5. 全 校 通 識 課 程 之 開 課 彙 整 6. 辦 理 每 學 期 中 國 語 文 應 用 文 校 內 檢 定 考 試 7. 辦 理 基 礎 學 科 各 項 教 學 觀 摩 會 92

99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工 作 職 掌 8. 辦 理 每 學 期 通 識 課 程 成 果 發 表 會 9. 召 開 每 學 期 專 兼 任 教 師 座 談 會 及 老 師 聯 繫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1 人 行 政 助 理 1 人 約 聘 助 理 1 人 中 心 主 任 1 人 行 政 助 理 1 人 1.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召 開 各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及 選 舉 之 擬 辦 執 行 2. 校 外 來 函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業 務 承 辦 3. 應 用 英 文 應 用 日 文 學 程 之 擬 訂 修 正 執 行 資 格 審 查 4. 四 技 新 生 分 級 英 文 測 驗 成 績 分 班 : 四 技 一 年 級 (A B C 班 ) 5. 期 末 會 考 辦 理 TOEIC 全 民 英 檢 各 項 英 日 語 測 驗 檢 定 考 試 之 擬 辦 報 名 執 行 6. 辦 理 各 項 英 日 語 競 賽 及 活 動 之 擬 辦 執 行 7. 兩 校 區 英 語 學 習 園 區 : 學 生 自 學 資 料 建 檔 中 心 網 頁 維 護 英 語 學 習 軟 體 增 設 修 改 及 維 護 8. 支 援 各 系 之 各 項 外 語 課 程 之 擬 辦 執 行 1. 綜 理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各 項 有 關 業 務 2. 指 導 田 徑 代 表 隊 3. 承 辦 課 程 配 當 分 配 調 查 器 材 請 購 等 業 務 4. 承 辦 體 育 特 別 班 會 議 等 業 務 5. 承 辦 經 費 動 支 及 相 關 業 務 6. 承 辦 中 心 公 文 業 務 及 通 知 ( 二 ) 提 昇 通 識 教 育 品 質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1. 師 資 來 源 本 校 的 通 識 教 育 老 師 們 均 來 自 各 專 業 教 育 的 培 育, 再 投 身 寬 廣 的 通 識 教 育 世 界 裡 本 校 的 通 識 委 員 會 沒 有 專 業 系 所, 但 全 校 學 生 皆 是 通 識 教 師 的 學 生 本 校 通 識 教 師 的 組 成 來 自 : (1)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之 專 任 教 師 : 該 中 心 專 任 教 師 分 屬 國 文 人 文 社 會 與 自 然 教 學 研 究 會, 其 中 社 會 教 學 研 究 會 之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本 校 核 心 通 識 之 課 程, 並 教 授 一 部 分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2)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之 專 任 教 師 : 該 中 心 專 任 教 師 教 授 部 定 大 一 大 二 英 文 應 用 英 日 語 學 程 留 學 菁 英 計 劃 課 程 課 後 英 檢 班 補 救 教 學 (3)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之 專 任 教 師 : 該 中 心 專 任 教 師 教 授 體 育 課 程 學 生 體 適 能 班 游 泳 能 力 檢 定 (4) 兼 任 教 師 : 擔 任 分 類 通 識 國 文 英 文 微 積 分 物 理 化 學 體 育 部 份 課 程 (5) 校 內 其 他 專 任 教 師 : 擔 任 分 類 通 識 微 積 分 物 理 2.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 佐 證 資 料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 (1) 自 95 學 年 起 迄 今,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新 聘 博 士 學 位 之 師 資 計 有 6 位 ( 國 文 教 學 研 究 會 3 位 人 文 社 會 教 學 研 究 會 1 位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2 位 ) (2) 自 95 學 年 起 迄 今, 教 師 進 修 獲 得 博 士 學 位 者 2 位 ( 自 然 教 學 研 究 會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各 1 位 ) 93

100 (3) 自 95 學 年 起 迄 今, 專 任 教 師 升 等 計 有 : 助 理 教 授 1 位 (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 副 教 授 2 位 (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各 1 位 ) (4) 目 前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所 屬 專 任 教 師 共 計 39 人,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占 22 位, 佔 總 師 資 56% ( 三 ) 經 費 設 備 與 場 地 1. 經 費 ( 佐 證 資 料 通 識 教 育 經 費 運 用 ) (1)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研 究 費 A.96 年 度 獲 本 校 補 助 4,520,000 元, 自 然 教 學 研 究 會 旗 津 校 區 新 設 普 通 化 學 實 驗 室 旗 津 校 區 新 設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室 楠 梓 校 區 普 通 化 學 實 驗 室 B.97 年 度 獲 本 校 補 助 5,007,400 元, 自 然 教 學 研 究 會 旗 津 校 區 新 設 普 通 化 學 實 驗 室 旗 津 校 區 新 設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室 與 自 動 旋 光 譜 儀 暨 紅 外 光 譜 儀 更 新 C.98 年 度 獲 本 校 補 助 5,047,760 元, 社 會 教 學 研 究 會 海 洋 視 覺 藝 術 提 升 計 畫 表 演 藝 術 教 學 設 備 改 善 計 畫 ; 國 文 教 學 研 究 會 生 死 學 專 用 教 室 海 洋 文 化 教 育 計 畫 ;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會 語 言 學 習 網 路 平 台 課 程 建 構 擴 建 計 畫 旗 津 校 區 多 媒 體 語 言 教 室 增 購 計 畫 ; 自 然 教 學 研 究 會 化 學 實 驗 室 設 備 更 新 旗 津 物 理 實 驗 室 設 備 更 新 D. 99 年 度 獲 本 校 補 助 4,650,740 元, 社 會 教 學 研 究 會 表 演 藝 術 教 學 設 備 改 善 計 畫 ; 國 文 教 學 研 究 會 海 洋 文 化 教 育 計 畫 ; 外 語 教 育 中 心 語 言 學 習 網 路 平 台 課 程 建 構 擴 建 計 畫 ; 自 然 教 學 研 究 會 化 學 實 驗 室 設 備 更 新 ;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桌 球 教 室 健 身 房 改 善 計 畫 (2) 單 位 經 常 門 與 資 本 門 A. 經 常 門 :96~99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其 所 屬 教 育 中 心 合 計 分 配 達 5,350,000 元 用 於 核 銷 通 識 教 育 中 有 關 行 政 事 務 及 單 價 10,000 元 以 下 之 小 型 教 學 設 備 B. 資 本 門 :96~99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其 所 屬 教 育 中 心 合 計 分 配 4,426,000 元 用 於 購 置 單 價 10,000 元 以 上 之 教 學 設 備 器 材 與 辦 公 設 備 等 (3) 年 度 計 畫 專 項 補 助 款 :96~98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其 所 屬 教 育 中 心 分 配 2,500,420 元, 用 以 承 辦 演 講 藝 文 展 演 各 類 競 賽 書 籍 出 版 及 社 區 服 務 (4) 歷 年 獲 補 助 金 額 :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其 所 屬 教 育 中 心 每 年 均 辦 理 海 洋 文 化 活 動 與 暑 期 營 隊, 經 費 多 來 自 教 育 部 國 科 會 中 油 公 司 高 雄 市 政 府 等 單 位 之 經 費 挹 注, 累 計 96~98 年 度 獲 補 助 經 費 達 2,756,000 元 (5) 圖 書 經 費 :96~98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其 所 屬 教 育 中 心 分 配 圖 書 經 費 達 4,610,000 元 (6) 歷 年 通 識 教 育 各 項 經 費 一 覽 表 如 下 94

101 表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經 費 統 計 表 ( 單 位 : 元 ) 年 度 經 常 門 1,200,000 1,307,000 1,307,000 1,321,000 資 本 門 1,156, ,000 1,150,000 1,164,000 專 項 補 助 款 800, , ,420 - 計 畫 補 助 經 費 1,088, , ,000 25,000 圖 書 採 購 1,160,000 1,150,000 1,150,000 1,150,000 教 學 實 驗 研 究 設 備 4,520,000 5,007,400 5,047,760 4,650,740 新 進 教 師 設 備 費 167, , , ,000 合 計 10,091,811 10,315,400 10,659,096 4,536, 場 地 ( 佐 證 資 料 通 識 教 育 場 地 現 況 ) (1) 通 識 教 室 : 本 校 於 海 天 樓 設 有 3 間 通 識 教 室, 分 別 為 通 識 多 媒 體 教 室 美 術 教 室 與 音 樂 教 室 等, 教 室 內 配 置 投 影 機 電 腦 數 位 講 桌, 影 音 播 放 設 備 或 專 屬 器 材 或 樂 器, 提 供 多 元 的 教 學 使 用 (2) 專 業 空 間 與 教 室 : A. 英 語 自 學 園 區 : 本 校 於 92 年 度 起 逐 年 運 用 教 育 部 經 費 本 校 教 學 實 驗 研 究 設 備 補 助 款 單 位 經 常 門 資 本 門 等 先 後 建 置 兩 校 區 之 英 語 學 習 園 區 與 購 買 各 式 語 言 學 習 軟 體 及 設 備, 園 區 含 辦 公 室 視 聽 區 自 學 視 聽 區 互 動 式 教 室 B. 旗 津 楠 梓 兩 校 區 之 物 理 與 化 學 實 驗 室 :95 年 度 以 前 本 校 物 理 與 化 學 實 驗 室 設 置 於 楠 梓 校 區, 旗 津 學 生 如 需 上 物 理 或 化 學 實 驗 程, 須 搭 乘 交 通 車 至 楠 梓 校 區 上 課 十 分 不 便,95 年 度 起 運 用 本 校 教 學 設 備 研 究 費 與 單 位 經 常 門 資 本 門 或 年 度 專 項 補 助 款 逐 步 建 置 完 成 旗 津 校 區 物 理 與 化 學 實 驗 室 與 更 新 楠 梓 校 區 實 驗 室 設 備, 既 免 除 學 生 舟 車 辛 苦, 並 有 效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C. 生 死 學 影 像 教 室 ; 由 98 年 度 本 校 教 學 設 備 研 究 經 費 建 置 完 成 教 室 配 有 影 片 區 及 播 放 設 備, 本 教 室 之 建 置, 彰 顯 本 校 推 動 生 命 教 育 之 具 體 作 為 3. 設 備 ( 佐 證 資 料 通 識 教 育 設 備 ) 充 實 個 人 研 究 與 教 學 器 材 :95 至 98 年 度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以 資 本 門 3,562,529 元 購 置 教 師 個 人 研 究 用 專 屬 電 腦 教 學 設 備 器 材 筆 記 型 電 腦 投 影 機 播 音 設 備 數 位 講 桌 等 供 教 師 使 用 或 借 用 ( 四 ) 通 識 教 育 之 實 施 成 效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學 分 數 於 93 學 年 提 高 至 28 學 分, 近 年 受 調 整 畢 業 總 學 分 數 議 題 的 影 響, 調 降 通 識 學 分 數 的 論 點 時 有 所 聞, 所 幸 在 歷 任 校 長 的 堅 持 下, 通 識 學 分 仍 維 持 不 變, 可 見 本 校 重 視 通 識 教 育 的 程 度 正 因 如 此,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能 得 以 持 續 以 海 洋 化 人 文 關 懷 與 全 人 教 育 作 為 理 念 與 特 色, 在 正 式 與 潛 在 課 程 上 專 注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與 學 生 學 習 方 法 態 度 95

102 1.96~98 學 年 通 識 課 程 開 課 狀 況 如 下 表 : 表 ~98 學 年 通 識 課 程 開 課 表 開 課 狀 況 分 識 類 通 通 校 識 核 心 英 文 國 文 應 用 文 普 學 通 化 普 理 通 物 數 學 體 育 學 期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開 課 班 級 數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跨 越 科 技 與 社 會 的 STS 教 學 計 畫 ( 佐 證 資 料 4-2-1) STS (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是 近 二 十 年 來 的 新 興 學 科, 主 要 討 論 科 技 為 社 會 帶 來 進 步 的 同 時, 也 為 個 人 生 命 及 環 境 生 態 帶 來 無 數 的 爭 議 與 交 互 挑 戰 自 96 學 年 度 開 始, 本 校 參 與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新 興 議 題 與 專 業 教 育 改 革 中 程 綱 要 計 畫, 開 始 執 行 STS 教 學 計 畫, 由 周 照 仁 博 士 擔 任 計 畫 主 持 人, 並 由 造 船 系 洪 文 玲 王 治 平 博 士 與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醫 學 社 會 學 與 社 會 工 作 系 邱 大 昕 博 士 共 同 執 行 此 計 畫 經 過 96~97 兩 學 年 執 行 工 作, 成 績 良 好, 獲 教 育 部 頒 發 前 瞻 性 STS 教 學 楷 模 獎 項 本 校 更 從 98 學 年 度 起, 獲 教 育 部 補 助 增 聘 STS 專 案 教 師 王 御 風 博 士, 協 助 STS 教 學 的 推 廣 及 各 項 業 務 96

103 目 前 STS 自 96 學 年 度 迄 今 已 開 設 14 門 課 程, 修 課 人 數 達 588 人, 舉 辦 32 場 STS 講 座 5 場 STS 工 作 坊 與 研 討 會 今 年 4 月 成 立 本 校 STS 中 心, 暑 假 將 執 行 STS 高 職 營, 期 望 將 STS 的 理 念 向 下 扎 根 本 計 畫 連 續 3 年 合 計 獲 教 育 部 共 補 助 新 台 幣 3,619,114 元 表 ~98 學 年 度 STS 教 學 計 劃 經 費 表 ( 單 位 : 元 ) 項 目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人 事 費 747, ,008 1,580,382 教 育 部 補 助 款 業 務 費 52,800 88, ,812 雜 支 2,640 4,400 20,689 總 計 802, ,408 1,945,883 學 校 配 合 款 87, , ,588 圖 4-5 STS 開 課 規 劃 3.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英 檢 考 試, 推 動 畢 業 英 文 門 檻 ( 佐 證 資 料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英 檢 考 試, 推 動 畢 業 英 文 門 檻 ) 本 校 自 95 年 起 開 始, 凡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英 語 檢 定 考 試 合 格 者 補 助 報 名 費,95 年 補 助 133 人 163,262 元 ;96 年 補 助 266 人 304,410 元 ;97 年 補 助 119 人,146,150 元 ; 98 年 補 助 143 人 109,090 元 鼓 勵 方 式 採 漸 進 式,95 年 至 97 年 3 月, 合 格 者 一 律 全 額 補 助,97 年 4 月 至 98 年 12 月 初 級 補 助 二 分 之 一 報 名 費, 中 級 以 上 全 額 補 助 報 名 費 99 年 度 起 取 消 初 級 補 助, 中 級 以 上 維 持 全 額 補 助 98 年 6 月 本 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自 98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設 置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97

104 4. 其 他 具 體 成 效 (1) 海 洋 文 化 研 討 會 :( 佐 證 資 料 4-2.2) 已 連 續 舉 辦 6 年, 促 進 國 內 外 海 洋 文 化 研 究 之 學 術 交 流, 並 出 版 6 冊 會 後 論 文 集 對 研 究 海 洋 文 化 之 學 者 提 供 可 貴 研 究 成 果 與 資 料 書 名 及 ISBN 編 碼 如 下 : 表 4-5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後 論 文 集 一 覽 表 書 名 ISBN 編 碼 2004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後 論 文 集 ISBN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後 論 文 集 ISBN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後 論 文 集 ISBN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後 論 文 集 ISBN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後 論 文 集 ISBN 海 洋 文 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後 論 文 集 ISBN (2) 海 洋 文 化 相 關 藝 文 競 賽 與 出 版 品 或 作 品 輸 出 :( 佐 證 資 料 4-2.3) 本 校 長 久 以 來 著 重 發 展 海 洋 特 色, 重 視 學 生 對 海 洋 文 化 之 認 識 與 探 索, 其 中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舉 辦 各 項 與 海 洋 相 關 藝 文 競 賽 ( 如 海 洋 文 化 攝 影 比 賽 與 海 洋 首 都 文 學 創 作 獎 ) 並 出 版 精 選 輯, 基 礎 教 育 中 心 彙 編 海 洋 文 選 供 學 生 課 外 選 讀, 均 獲 好 評 本 校 海 洋 文 化 攝 影 比 賽 已 連 續 舉 辦 6 年, 以 全 國 高 中 職 以 上 在 學 之 青 年 學 子 為 對 象 徵 件,6 年 來 參 加 作 品 逾 500 餘 件, 並 於 97 年 12 月 將 歷 年 優 勝 作 品 集 合 成 冊 出 版 海 說 一 書, 本 書 旨 在 促 進 全 國 青 年 學 子 接 近 海 洋 並 認 識 海 洋 之 美, 具 潛 在 推 動 海 洋 文 化 教 育 之 效 本 校 於 97 年 獲 高 雄 市 政 府 補 助 10 萬 元 舉 辦 海 洋 首 都 文 學 創 作 獎 徵 文, 並 將 優 勝 作 品 集 合 成 冊 出 版 精 選 集 前 述 海 洋 文 化 攝 影 比 賽 之 作 品 曾 製 成 L 文 件 夾 閱 讀 宣 傳 廣 告 尺 海 洋 文 化 意 象 筆 記 本 海 洋 意 象 鑰 匙 圈 馬 克 杯 與 輸 出 12 吋 相 框 作 品 表 4-6 海 洋 首 都 文 學 創 作 獎 精 選 集 書 名 海 說 海 洋 首 都 文 學 創 作 獎 徵 文 精 選 集 海 洋 文 選 ISBN 編 碼 ISBN ISBN ISBN

105 (4) 通 識 講 座 藝 文 展 演 與 競 賽 活 動 及 其 績 效 :( 佐 證 資 料 4-1.3) 表 ~98 學 年 通 識 教 育 活 動 場 次 表 學 年 度 專 題 / 系 列 演 講 藝 文 展 演 競 賽 活 動 A. 於 98 年 8 月 之 前, 系 級 之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自 95 學 年 起 即 每 學 期 配 合 通 識 相 關 課 程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2~6 場,97 學 年 起 臺 灣 戲 劇 表 演 家 臺 灣 豫 劇 團 合 作 每 學 期 來 校 演 出 1~2 場 B. 於 98 年 8 月 1 日 起 成 立 院 級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配 合 教 育 部 方 案 八 教 學 行 政 助 理 人 力 3 員, 積 極 於 楠 梓 旗 津 兩 校 區 推 動 通 識 講 座 及 藝 文 展 演 活 動 :98 學 年 系 列 演 講 19 場 豫 戲 劇 展 演 2 場 舞 臺 劇 1 場 原 住 民 表 演 1 場 C. 通 識 講 座 績 效 :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取 得 講 座 授 權 許 可, 以 全 程 錄 影 錄 音 紀 錄 演 講, 部 分 影 音 檔 置 於 學 校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之 演 講 網, 以 饗 未 能 親 臨 會 場 聆 聽 學 子 可 於 課 餘 隨 時 觀 看 聆 聽 ; 並 於 99 年 2 月 將 精 采 講 稿 出 版 為 隨 身 書 一 冊 ( 書 名 為 智 力 活 力 即 戰 力,ISBN 編 碼 :ISBN ), 分 贈 校 內 日 夜 間 部 各 系 各 班 1 冊 及 系 院 辦 公 室 各 1 冊, 將 專 家 學 者 之 智 慧 精 華 擴 大 傳 播 以 增 其 效 益 D. 藝 文 展 演 績 效 : 引 領 學 子 接 觸 各 類 藝 文 展 演 以 擴 展 其 視 界, 增 進 學 子 藝 術 欣 賞 能 力, 以 遂 美 育 目 的 (5) 學 生 讀 書 會 及 其 績 效 :( 佐 證 資 料 4-2.5) 配 合 教 育 部 方 案 八 之 教 學 助 理 人 力 到 校, 分 別 於 旗 津 楠 梓 校 區 開 辦 學 生 讀 書 會, 於 每 週 課 餘 由 教 學 助 理 帶 領 學 子 閱 讀 不 同 類 別 書 籍, 並 進 行 討 論 思 辯, 二 位 教 學 助 理 並 各 自 建 立 讀 書 會 部 落 格, 供 全 校 學 子 觀 覽 並 發 表 見 解 ; 讀 書 會 績 效 使 有 心 增 加 閱 讀 之 學 子 獲 得 共 鳴 空 間, 提 升 學 子 閱 讀 風 氣, 並 經 由 思 考 討 論 與 發 表, 增 進 學 子 語 言 文 字 表 達 能 力 (6) 社 區 服 務 ( 佐 證 資 料 社 區 服 務 - 社 區 清 潔 ) A. 本 校 為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服 務 關 懷 素 養, 帶 領 學 生 積 極 推 動 進 行 社 區 服 務, 以 本 校 遴 近 社 區 為 主 要 關 懷 對 象, 本 校 於 96 年 度 開 始 推 動, 其 參 與 學 生 如 下 表 所 示 99

106 表 4-8 本 校 96~98 年 度 社 區 清 潔 服 務 人 數 統 計 表 活 動 日 期 服 務 地 區 服 務 時 數 參 與 人 數 備 註 96 年 7~8 月 2, 年 7~8 月 社 區 清 潔 校 園 環 境 清 潔 2, 年 7~8 月 2, 年 4 月 協 助 高 雄 世 運 前 置 作 業 週 一 至 週 五, 每 天 8 小 時 人 文 關 懷 與 實 踐 課 程 師 生 97 年 4 月 屏 東 縣 泰 武 鄉 人 文 關 懷 與 實 踐 課 程 師 生 B. 本 校 秉 持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精 神, 培 養 學 生 人 文 關 懷 素 養, 推 動 學 生 進 行 夜 間 社 區 學 童 課 業 輔 導, 其 成 效 如 下 表 所 示 活 動 日 期 表 4-9 本 校 96~99 年 度 夜 間 社 區 學 童 課 輔 歷 年 人 數 簡 表 服 務 時 數 課 輔 學 童 人 數 課 輔 小 老 師 人 數 備 註 96 年 7~8 月 2, 週 一 至 週 五, 每 天 8 小 時 96 年 11 月 ~ 97 年 1 月 年 10~12 月 年 3~6 月 週 一 至 週 四, 每 天 3 小 時 98 年 7~8 月 4, 週 一 至 週 五, 每 天 8 小 時 98 年 9~12 月 1, 週 一 至 週 四, 每 天 3 小 時 99 年 2~6 月 1, 週 一 至 週 四, 每 天 2 小 時 總 計 11, 四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前 次 評 鑑 建 議 事 項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1. 擬 具 體 建 立 提 升 學 生 人 文 關 懷 1.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自 95 年 起 長 年 辦 理 扶 助 弱 勢 家 庭 學 之 課 程, 與 認 證 活 動, 強 化 學 生 童 課 業, 培 訓 夜 間 社 區 學 童 課 輔 班 服 務 培 訓 79 位 學 公 益 活 動 社 團 與 服 務 課 程, 希 望 生 擔 任 課 輔 小 老 師 並 頒 授 服 務 證 書 學 生 經 由 實 際 參 與, 促 成 人 文 關 2. 本 校 學 生 張 仕 承 因 參 加 社 區 服 務 表 現 優 良, 獲 頒 教 懷 的 學 習 意 願 育 部 服 務 學 習 績 優 學 生 獎 項 3. 通 識 中 心 開 設 人 文 關 懷 與 實 踐 課 程, 並 由 授 課 教 師 不 定 時 帶 學 生 至 校 外 實 作 體 驗 2. 兼 任 教 師 人 數 過 高, 及 鐘 點 費 過 1. 兼 課 老 師 人 數 較 高, 部 分 原 因 在 於 專 任 教 師 兼 行 政 高 現 象 宜 改 善, 各 系 員 額 分 配 的 職 者 始 終 保 持 3~6 人 控 管 應 制 度 化 2. 除 控 管 兼 課 教 師 人 數 外, 協 助 鼓 勵 兼 課 教 師 取 得 教 師 100

107 前 次 評 鑑 建 議 事 項 3. 通 識 教 育 優 點 : 學 校 重 視 通 識 教 育, 對 學 生 人 文 素 養 的 提 升 有 很 大 助 益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證 書 (1)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學 分 數 於 93 學 年 提 高 至 28 學 分, 近 年 受 調 整 畢 業 總 學 分 數 議 題 的 影 響, 調 降 通 識 學 分 數 的 論 點 時 有 所 聞, 所 幸 在 歷 任 校 長 的 堅 持 下, 通 識 學 分 仍 維 持 不 變, 可 見 本 校 重 視 通 識 教 育 的 程 度 (2) 自 99 年 度 起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經 費, 為 全 校 分 配 全 校 總 經 費 10%, 面 對 全 校 性 經 費 不 足 的 狀 況,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仍 提 撥 經 常 門 68%, 約 35 萬 元 經 費 辦 理 演 講 藝 文 展 演 競 賽 與 社 區 服 務 101

108 伍 圖 書 及 資 訊 業 務 評 鑑 指 標 訪 評 參 考 要 項 能 具 體 規 劃 與 運 作 校 內 外 相 關 資 源, 充 分 提 供 圖 書 資 訊 服 務 以 因 應 教 學 輔 導 研 究 與 服 務 之 需 要 一 組 織 編 制 及 經 費 編 列 情 形 二 資 訊 服 務 之 發 展 策 略 與 執 行 成 效 三 校 內 外 資 源 整 合 之 運 用 方 式 及 成 效 四 圖 書 及 資 訊 e 化 情 形 及 成 效 五 圖 書 館 館 藏 使 用 率 館 內 其 他 服 務 與 館 際 合 作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之 成 效 六 資 通 安 全 與 智 慧 財 產 之 保 護 措 施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圖 書 館 簡 介 圖 書 館 法 規 資 料 圖 書 諮 詢 委 員 會 圖 書 館 館 務 會 議 圖 書 館 業 務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期 刊 採 購 資 料 圖 書 採 購 資 料 電 子 資 源 採 購 書 刊 經 費 及 數 量 統 計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電 算 中 心 經 費 執 行 表 圖 書 館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圖 書 館 網 頁 及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佐 證 資 料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電 算 中 心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伺 服 器 機 櫃 配 置 圖 電 腦 教 室 配 置 圖 軟 體 授 權 書 網 路 設 備 一 覽 表 網 路 流 量 統 計 表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架 構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程 式 清 單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服 務 申 請 單 整 合 互 動 平 台 規 劃 建 置 文 件 圖 書 館 通 閱 服 務 訓 練 研 習 資 料 分 享 電 子 期 刊 統 計 圖 書 館 館 藏 發 展 政 策 圖 書 館 館 藏 統 計 圖 書 館 受 贈 索 贈 資 料 102

109 5-5.4 圖 書 館 閱 覽 服 務 圖 書 館 參 考 服 務 圖 書 館 視 聽 服 務 館 際 合 作 服 務 期 刊 目 次 服 務 推 廣 服 務 利 用 教 育 活 動 推 廣 服 務 主 題 活 動 推 廣 服 務 圖 書 館 週 活 動 推 廣 服 務 電 影 欣 賞 活 動 視 聽 資 料 公 播 授 權 書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自 修 閱 覽 室 建 置 計 畫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多 媒 體 中 心 建 置 計 畫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多 功 能 視 聽 室 整 修 計 畫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數 位 教 材 攝 製 室 建 置 計 畫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機 房 遷 移 計 畫 圖 書 館 空 間 使 用 統 計 圖 書 館 典 藏 服 務 圖 書 館 館 藏 盤 點 紀 錄 圖 書 館 與 讀 者 有 約 座 談 會 讀 者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措 施 資 料 專 區 - 愛 心 教 科 書 區 資 料 專 區 -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區 特 色 及 優 點 資 料 專 區 - 留 學 資 訊 區 ISO27001 證 書 ISO 會 議 記 錄 每 日 備 份 紀 錄 表 系 統 弱 點 掃 描 報 告 帳 號 清 查 報 告 BCP 演 練 報 告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安 全 政 策 一 計 畫 性 發 展 館 藏 建 立 海 洋 專 業 特 色 : 由 圖 書 諮 詢 委 員 會 審 議 訂 定 館 藏 發 展 政 策, 據 以 執 行, 計 畫 性 地 發 展 館 藏 ; 配 合 系 所 教 學 研 究 需 求, 建 立 具 海 洋 特 色 之 專 業 館 藏 ; 整 合 教 師 專 業 領 域, 建 置 海 事 專 業 資 料 庫 二 全 方 位 的 館 際 合 作 服 務 : 整 合 校 外 資 源, 建 立 包 含 合 作 採 購 合 作 編 目 館 際 互 借 資 料 互 印 合 作 參 考 諮 詢 合 作 館 員 教 育 訓 練 之 完 整 館 合 服 務 體 系, 有 效 節 約 經 費 擴 充 本 校 師 生 資 源 取 用 管 道 三 寬 列 圖 書 資 料 經 費 豐 富 館 藏 內 涵 : 每 年 編 列 2,000 萬 元 以 上 之 圖 書 資 料 費, 學 年 度 平 均 每 生 ( 日 間 部 正 式 學 籍 學 生 ) 每 年 圖 書 資 料 費 均 達 4,000 元 以 103

110 上 ; 至 99 年 9 月 底 館 藏 量 為 39 萬 餘 冊 ( 件 種 ), 平 均 每 生 擁 有 圖 書 資 料 約 為 68 冊 ( 件 種 ), 另 有 租 賃 電 子 書 50 萬 冊 可 供 師 生 閱 讀 使 用 四 推 動 二 手 書 再 利 用, 落 實 助 學 與 環 保 : 建 立 愛 心 教 科 書 專 區, 有 效 利 用 二 手 教 科 書 ; 兼 具 照 顧 經 濟 弱 勢 學 生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落 實 教 育 資 源 再 利 用 達 成 綠 色 環 保 使 命 等 多 元 功 能 五 改 善 行 政 流 程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 建 置 館 員 工 作 站, 改 善 流 程 助 益 業 務 之 推 展, 並 達 知 識 管 理 效 能, 裨 益 服 務 品 質 之 提 升 六 實 施 通 閱 服 務, 便 利 跨 校 區 借 書 : 本 校 旗 津 分 館 新 設 之 初, 館 藏 較 為 有 限, 為 便 利 旗 津 新 生 得 以 便 捷 取 用 楠 梓 總 館 資 源, 設 置 通 閱 服 務 機 制, 以 滿 足 該 校 區 師 生 資 訊 需 求 七 擴 展 社 區 服 務 落 實 資 源 共 享 : 為 善 盡 社 會 服 務 責 任 協 助 建 立 書 香 社 會 推 動 終 身 學 習, 提 升 社 區 精 神 生 活 品 質, 訂 定 社 區 圖 書 借 閱 辦 法, 提 供 鄰 近 社 區 學 校 機 關 等 團 體 借 閱 圖 書, 以 發 揮 社 區 服 務 功 能 八 本 校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通 過 各 項 檢 測, 並 已 獲 得 ISO27001 證 書 一 組 織 編 制 及 經 費 編 列 情 形 ( 一 ) 組 織 編 制 1. 圖 書 館 依 本 校 組 織 章 程, 圖 書 館 置 館 長 1 人, 綜 理 館 務, 其 下 分 設 讀 者 服 務 組 技 術 服 務 組 及 系 統 資 訊 組 ; 現 有 專 任 組 長 1 人 兼 任 組 長 1 人 館 員 8 人 臨 時 人 員 5 人, 分 別 擔 任 書 刊 與 非 書 資 料 之 徵 集 分 編 保 存 流 通 參 考 諮 詢 推 廣 利 用 館 際 合 作 及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與 管 理 等 業 務 ; 為 集 思 廣 益 共 商 圖 書 館 業 務 之 發 展, 另 設 圖 書 諮 詢 委 員 會, 每 學 期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以 制 定 館 藏 發 展 政 策 及 研 議 圖 書 館 重 要 興 革 事 項 ( 佐 證 資 料 :5-1.1 圖 書 館 簡 介 圖 書 諮 詢 委 員 會 圖 書 館 業 務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 配 合 學 校 校 務 發 展,91 學 年 度 於 旗 津 校 區 設 置 分 館, 以 服 務 旗 津 校 區 師 生 圖 5-1 圖 書 館 組 織 編 制 圖 104

111 組 織 編 制 員 額 編 制 業 務 執 掌 表 5-1 圖 書 館 業 務 職 掌 表 館 長 館 長 1 人 綜 理 全 館 館 務 讀 者 服 務 組 技 術 服 務 組 系 統 資 訊 組 旗 津 分 館 組 長 1 人 館 員 2 人 臨 時 人 員 3 人 組 長 1 人 ( 兼 代 ) 館 員 2 人 組 長 1 人 館 員 3 人 館 員 1 人 臨 時 人 員 2 人 1. 典 藏 服 務 : 資 料 典 藏 管 理 盤 點 及 報 廢 ; 館 舍 空 間 規 劃 管 理 與 維 護 2. 閱 覽 服 務 : 閱 覽 及 流 通 服 務 ; 閱 覽 空 間 借 用 與 管 理 3. 推 廣 服 務 : 辦 理 圖 書 館 週 演 講 及 圖 書 館 參 觀 等 活 動 4. 視 聽 服 務 : 視 聽 資 料 徵 集 視 聽 媒 體 設 備 管 理 及 借 用 服 務 5. 通 閱 服 務 : 辦 理 跨 校 區 圖 書 借 閱 服 務 1. 書 刊 採 購 : 圖 書 期 刊 電 子 書 電 子 期 刊 參 考 工 具 書 等 資 料 採 購 2. 資 料 分 編 : 書 刊 視 聽 電 子 資 源 等 資 料 建 檔 分 類 編 目 加 工 作 業 3. 目 錄 管 理 : 書 目 資 料 轉 檔 及 書 目 權 威 控 制 4. 館 藏 統 計 : 執 行 館 藏 統 計 及 除 錯 統 計 資 料 填 報 5. 交 換 贈 送 : 辦 理 各 項 資 料 交 換 及 贈 送 業 務 1. 系 統 建 置 管 理 : 資 訊 系 統 規 劃 維 護 與 管 理 ; 資 訊 設 備 調 度 維 護 與 管 理 2. 網 頁 製 作 管 理 : 網 頁 製 作 與 維 護 3. 參 考 服 務 : 參 考 諮 詢 業 務 ; 電 子 資 源 建 置 規 劃 徵 集 與 管 理 ; 資 源 檢 索 區 管 理 4. 館 際 合 作 : 辦 理 國 內 外 館 際 合 作 業 務 5. 利 用 教 育 : 辦 理 新 生 圖 書 館 利 用 教 育 資 料 庫 利 用 指 導 專 題 資 源 利 用 指 導 辦 理 旗 津 分 館 閱 覽 服 務 典 藏 服 務 資 料 薦 購 利 用 教 育 參 考 服 務 視 聽 服 務 及 推 廣 服 務 等 業 務 2.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為 推 展 本 校 資 訊 教 育 支 援 校 內 計 算 機 教 學 研 究 行 政 電 腦 化 及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目 前 置 主 任 一 人, 下 設 有 三 組 : 教 學 行 政 組 系 統 服 務 組 及 網 路 管 理 組 另 外, 設 有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委 員 七 至 九 人, 由 校 長 就 本 校 資 訊 教 學 研 究 及 應 用 相 關 之 專 業 教 師 聘 任 之, 指 導 中 心 服 務 計 畫 之 擬 定 發 展 方 向 及 改 進 建 議 ( 佐 證 資 料 :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 電 算 中 心 組 織 架 構 圖 如 圖 5-2, 各 組 人 員 相 關 執 掌 如 表 5-2 所 示 105

112 圖 5-2 電 算 中 心 組 織 架 構 圖 表 5-2 電 算 中 心 人 員 職 掌 表 分 屬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職 掌 電 算 中 心 主 任 1 人 綜 理 電 算 中 心 業 務 教 學 行 政 組 系 統 服 務 組 組 長 1 名 專 職 技 術 人 員 1 名 約 聘 人 員 1 名 組 長 1 名 程 式 設 計 師 1 名 專 職 技 術 人 員 2 名 1. 學 校 網 頁 管 理 及 維 護 更 新 2. 校 園 網 路 學 園 e-learning 管 理 及 維 護 3. 電 腦 教 室 (A B C) 管 理 與 維 護 電 腦 教 室 排 課 事 宜 之 協 調 軟 體 容 量 之 控 制 4. 行 政 中 心 冷 氣 維 護 及 水 電 之 管 理 5. 負 責 中 心 行 政 公 文 之 作 業 6. 負 責 數 位 教 學 平 台 系 統 管 理 及 維 護 7. 外 包 人 力 及 工 讀 生 之 管 理 8. 庫 房 物 料 管 理 每 月 統 計 ( 報 表 ) 及 回 報 1.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管 理 及 維 護 2. 支 援 人 事 資 訊 系 統 及 人 事 室 所 有 資 訊 相 關 服 務 3. 支 援 出 納 組 會 計 室 資 訊 相 關 服 務 4. 中 文 全 字 庫 建 置 管 理 與 維 護 5. 嵌 入 式 (MeWorks) 網 站 平 台 管 理 與 維 護 6. 秘 書 室 秘 書 作 業 管 理 系 統 及 相 關 支 援 7. 財 產 保 管 組 系 統 技 術 支 援 與 服 務 8. 各 項 系 統 之 主 機 管 理 及 維 護 9. 綜 合 業 務 組 處 理 招 生 系 統 之 程 式 開 發 10. 支 援 文 書 組 處 理 電 子 公 文 系 統 之 相 關 問 題 106

113 分 屬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職 掌 網 路 管 理 組 組 長 1 名 資 料 管 理 師 1 名 約 聘 人 員 1 名 1. 全 校 網 路 設 備 及 佈 線 管 理 及 維 護 2. DNS PROXY 全 校 伺 服 器 管 理 及 維 護 3. 防 火 牆 系 統 管 理 管 理 及 維 護 4. 頻 寬 控 制 系 統 管 理 及 維 護 5. 協 助 校 園 網 路 規 劃 6. 支 援 教 學 及 行 政 單 位 電 腦 及 網 路 障 礙 維 修 7. 旗 津 校 區 電 腦 教 室 管 理 維 護 8. 網 路 使 用 收 費 及 帳 號 管 理 9. 對 外 專 線 管 理 維 護 10.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視 訊 會 議 技 術 支 援 ( 二 ) 經 費 編 列 情 形 1. 圖 書 館 本 校 為 期 計 畫 性 充 實 館 藏 及 設 備, 每 年 均 寬 列 圖 書 資 料 預 算 及 設 備 購 置 經 費, 各 項 經 費 狀 況 說 明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5-1.6 期 刊 採 購 資 料 ;5-1.7 圖 書 採 購 資 料 ;5-1.8 電 子 資 源 採 購 ;5-1.9 書 刊 經 費 及 數 量 統 計 ): (1) 圖 書 館 年 度 經 費 執 行 情 形 及 99 年 度 經 費 分 配 情 形, 如 表 5-3 表 ~99 年 度 圖 書 館 經 費 表 ( 單 位 : 仟 元 ) 年 度 項 目 圖 書 資 料 費 22,523 22,540 21,965 22,600 設 備 費 960 1, 業 務 費 1,306 1,558 1,322 1,256 其 他 經 費 680 1,656 2,329 1,417 總 經 費 25,470 26,784 25,929 26,241 (2) 各 系 所 圖 書 資 料 費 用 分 配 情 形 A. 依 館 藏 發 展 政 策, 圖 書 資 料 費 90% 用 以 購 置 學 術 性 資 源, 包 括 專 業 圖 書 期 刊 及 電 子 資 源,10% 由 圖 書 館 統 籌 購 置 一 般 性 資 源, 系 所 圖 書 資 料 經 費 分 配 如 表 5-4 B. 為 強 化 旗 津 校 區 館 藏 資 源, 自 92 年 起 提 撥 航 技 系 及 輪 機 系 較 多 經 費 以 加 速 充 實 旗 津 校 區 館 藏 107

114 表 ~99 年 度 學 術 單 位 圖 書 資 料 費 用 分 配 統 計 表 ( 單 位 : 仟 元 ) 年 度 系 所 航 運 技 術 系 1,210 1,200 1,200 1,200 輪 機 工 程 系 1,210 1,200 1,200 1,200 航 運 管 理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資 訊 管 理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運 籌 管 理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水 產 養 殖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造 船 工 程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電 訊 工 程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微 電 子 工 程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1,160 1,150 1,150 1,150 海 事 資 訊 科 技 研 究 所 1,060 1,100 1,100 1,100 海 洋 工 程 科 技 研 究 所 1,060 1,100 1,100 1,100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1,160 1,150 1,150 1,150 總 計 19,620 19,550 19,550 19, 電 子 計 算 中 心 (1) 學 校 每 年 依 據 電 算 中 心 擬 定 之 年 度 計 畫 需 求, 皆 適 當 供 應 電 算 中 心 資 本 門, 作 為 增 添 及 更 新 儀 器 所 需 之 設 備 費,96-98 年 度 新 增 重 要 設 備 如 下 表 所 示 年 度 表 ~98 年 度 新 增 重 要 設 備 96 邊 際 路 由 器 及 網 路 交 換 器 設 備 1.WWW 伺 服 器 1 台 2.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資 料 庫 主 機 -( 高 階 伺 服 主 機 1 台 儲 存 設 備 1 台 ) 3.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資 訊 服 務 主 機 中 階 伺 服 器 3 台 1. 機 房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建 置 2. 低 階 伺 服 器 11 台, 中 階 伺 服 器 2 台 ( 汰 換 老 舊 設 備 ) 108

115 (2) 學 校 每 年 亦 有 分 配 適 當 之 經 常 門 經 費 供 電 算 中 心 所 需 之 辦 公 事 務 費, 配 合 教 學 所 需 之 消 耗 性 材 料 費 與 電 腦 教 室 之 電 腦 設 備 簡 易 維 修 費 (3) 電 算 中 心 近 四 年 來 使 用 之 經 費 如 表 5-6 所 示 ( 佐 證 資 料 : 電 算 中 心 經 費 執 行 表 ),99 年 度 軟 體 部 分 將 建 置 學 習 與 教 學 歷 程 經 營 管 理 互 動 資 訊 系 統 及 增 購 微 軟 大 專 學 生 授 權, 硬 體 設 備 方 面 為 加 強 資 訊 安 全 將 採 購 網 路 認 證 設 備 新 型 防 火 牆 log 分 析 伺 服 器 AP 防 火 牆 設 備 表 ~99 年 度 電 算 中 心 使 用 之 經 費 ( 單 位 : 仟 元 ) 項 目 年 度 ( 預 算 ) 軟 體 1, ,900 硬 體 設 備 907 2,392 2,645 9,104 通 訊 費 1,245 1,171 1,088 1,300 軟 硬 體 維 護 費 及 其 他 1,664 1,999 2,201 2,702 合 計 5,074 6,512 6,798 16,006 二 資 訊 服 務 之 發 展 策 略 與 執 行 成 效 ( 一 ) 圖 書 館 為 期 提 供 讀 者 完 善 之 資 訊 服 務, 以 符 合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及 讀 者 需 求, 圖 書 館 均 定 期 檢 討 發 展 策 略, 增 加 服 務 項 目 及 功 能 ( 佐 證 資 料 :5-2.1 圖 書 館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 1. 發 展 策 略 (1) 強 化 數 位 資 源 ( 佐 證 資 料 :5-1.8 電 子 資 源 採 購 ;5-2.2 圖 書 館 網 頁 及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 圖 書 館 參 考 服 務 ) A. 增 加 數 位 資 源 購 置 經 費, 提 升 電 子 資 源 之 質 與 量 ; 積 極 參 與 聯 盟, 藉 由 圖 書 館 間 的 合 作 採 購 及 資 源 共 享 方 式, 獲 取 更 多 電 子 資 源 之 使 用 權 B. 持 續 建 置 海 事 專 業 資 料 庫 : 除 購 置 及 網 路 蒐 集 免 費 使 用 之 電 子 資 源 外, 並 協 調 整 合 教 師 專 業 領 域, 合 作 建 置 海 事 專 業 資 料 庫 C. 建 置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 整 合 建 置 本 校 之 教 師 著 作 資 料 庫 學 位 論 文 資 料 庫 學 校 出 版 品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等 資 料, 以 完 整 呈 現 本 校 之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D. 建 置 數 位 參 考 諮 詢 服 務 系 統 : 建 置 參 考 諮 詢 平 台, 利 用 電 子 郵 件 網 頁 提 問 表 單 即 時 通 訊 等 方 式, 提 供 同 步 及 非 同 步 的 服 務 管 道, 讓 讀 者 透 過 網 路 即 可 獲 得 所 需 資 訊 之 諮 詢 服 務 ; 建 立 知 識 庫, 將 讀 者 常 問 問 題 之 解 答 或 具 參 考 價 值 的 知 識, 及 電 子 參 考 資 源 整 合 成 知 識 庫, 讓 讀 者 可 直 接 查 得 所 需 之 參 考 資 訊 109

116 (2) 提 升 服 務 功 能 ( 佐 證 資 料 :5-2.2 圖 書 館 網 頁 及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5-5.9 推 廣 服 務 - 利 用 教 育 活 動 ;5-3.2 訓 練 研 習 資 料 分 享 ;5-2.3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 A. 增 進 本 館 網 頁 功 能 : 建 置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及 新 書 展 示 網 頁, 透 過 生 動 的 介 紹 方 式 吸 引 讀 者 利 用 圖 書 館 B. 舉 辦 電 子 資 源 講 習 會, 加 強 推 廣 各 項 電 子 資 源 使 用 方 式, 以 提 升 師 生 之 教 學 研 究 及 學 習 成 效 C. 建 置 館 員 工 作 站, 強 化 內 部 管 控 機 制, 助 益 業 務 之 推 展 ; 持 續 薦 送 鼓 勵 館 員 積 極 參 與 專 業 訓 練 講 習 課 程, 訓 後 並 將 學 習 心 得 與 資 料 建 置 於 平 台 中, 期 能 達 成 知 識 管 理 之 效 能, 裨 益 服 務 品 質 之 提 升 D.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功 能 提 升 與 整 合 : 評 估 本 館 目 前 使 用 自 動 化 系 統 之 效 能, 並 就 市 場 現 有 系 統 進 行 瞭 解, 作 為 後 續 系 統 功 能 提 升 整 合 更 換 之 參 考 2.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表 表 5-7 圖 書 館 資 訊 服 務 執 行 情 形 項 目 年 年 目 標 值 達 成 率 目 標 值 達 成 率 強 化 數 位 功 能 A 增 加 數 位 資 源 經 費 (96 年 經 費 為 600 萬 元, 預 計 至 98 年 增 為 700 萬 元, 700 萬 100% 800 萬 至 101 年 增 為 800 萬 元 ) B 持 續 建 置 海 事 專 業 資 料 庫 80% 100% 100% C 建 置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70% 100% 100% 提 升 服 務 功 能 D 建 置 數 位 參 考 諮 詢 服 務 系 統 100% 100% 已 完 成 A 增 進 網 頁 功 能 : 建 置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及 新 書 展 示 網 頁 80% 100% 100% B 舉 辦 電 子 資 源 講 習 會 50 場 100% 60 場 C 建 置 館 員 工 作 站 100% 100% 已 完 成 D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功 能 提 升 與 整 合 100% ( 二 ) 電 子 計 算 中 心 電 算 中 心 為 順 利 推 展 資 訊 業 務 工 作, 除 適 時 召 開 電 算 中 心 工 作 會 議, 為 擬 定 短 中 長 程 計 劃 及 改 進 目 標, 每 學 期 並 召 開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會, 委 員 七 至 九 人, 由 校 長 就 本 校 資 訊 教 學 研 究 及 應 用 相 關 之 專 業 教 師 聘 任 之 另 外,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也 制 定 電 腦 教 室 管 理 辦 法 校 園 網 路 使 用 管 理 辦 法 宿 舍 網 路 使 用 管 理 辦 法 等 ( 佐 證 資 料 :5-2.4 電 算 中 心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 作 為 全 校 師 生 的 電 腦 網 路 使 用 規 範 中 心 為 提 供 110

117 全 校 師 生 高 品 質 的 資 訊 網 路 環 境 以 及 優 異 的 技 術 服 務, 以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為 基 礎, 包 含 基 礎 網 路 建 設 整 合 資 料 庫 與 導 入 符 合 於 國 際 標 準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ISO27001) 在 此 基 石 之 上 致 力 發 展 各 項 資 訊 服 務, 服 務 包 含 四 大 主 軸 : 校 務 行 政 自 動 化 系 統 數 位 學 習 整 合 服 務 及 加 值 服 務, 以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優 質 的 資 訊 服 務 環 境,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服 務 主 軸 如 下 圖 圖 5-3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服 務 主 軸 1.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1) 軟 硬 體 設 備 : 為 提 高 教 育 效 率 充 實 行 政 業 務 品 質, 中 心 提 供 完 善 的 軟 硬 體 服 務 以 創 造 優 質 的 資 訊 環 境 A. 硬 體 方 面 : 本 中 心 之 楠 梓 校 區 資 訊 設 備 計 有 三 間 電 腦 教 室 150 台 個 人 電 腦 46 台 伺 服 器, 旗 津 校 區 資 訊 設 備 計 有 一 間 電 腦 教 室 62 台 個 人 電 腦 4 台 伺 服 器 等 ( 佐 證 資 料 :5-2.5 伺 服 器 機 櫃 配 置 圖 電 腦 教 室 配 置 圖 ), 其 資 訊 設 備 管 理 及 維 護 由 一 名 專 職 技 術 人 員 一 名 約 聘 人 員 及 一 名 工 讀 生 負 責, 業 務 內 容 包 括 協 助 電 腦 教 室 之 規 劃 與 管 理 網 路 與 硬 體 設 備 之 查 修 宿 舍 網 路 申 請 及 維 護 電 腦 技 術 相 關 諮 詢 服 務 等 ; 為 提 升 全 校 資 訊 教 育, 減 少 環 境 及 硬 體 因 素 對 同 學 資 訊 教 育 的 影 響, 中 心 提 供 二 間 電 腦 教 室, 協 助 全 體 師 生 上 課 學 校 社 團 舉 辦 教 學 活 動, 以 及 另 有 一 間 完 善 硬 體 設 備 的 教 室, 開 放 自 由 上 機 練 習 的 環 境, 以 支 援 校 內 沒 有 電 腦 的 學 生 或 臨 時 借 用 電 腦 的 教 職 員, 每 年 在 資 訊 設 備 維 護 上 的 費 用 如 表 維 護 費 用 明 細 表 其 他 欄 所 示 111

118 B. 軟 體 方 面 : 授 權 軟 體 : 採 購 各 類 全 校 通 用 軟 體, 以 協 助 教 職 員 在 教 學 及 行 政 上 合 法 使 用, 中 心 所 提 供 的 相 關 授 權 軟 體 有 微 軟 全 校 授 權 ( 佐 證 資 料 :5-2.6 軟 體 授 權 書 ):Windows7 WindowsXP SP3 Vista SP1 Office 2003 專 業 版 Office2007 專 業 版 Visual Studio.Net 2005 專 業 版 Visual Studio.Net 2008 專 業 版 Frontpage 2003 Visio 2003 Project 2003 Windows Server 2003 R2 with SP2 Windows Server 2008 各 版 本, 其 他 軟 體 :Acrobat Pro 7 Acrobat Pro 9 自 然 輸 入 法 ESET NOD32 防 毒 軟 體 無 蝦 米 輸 入 法 (2) 基 礎 網 路 建 設 校 園 網 路 架 構 : 本 校 於 楠 梓 校 區 建 置 的 骨 幹 網 路, 主 要 是 採 用 1Gbps 的 Gigabit 乙 太 網 路, 提 供 楠 梓 校 區 快 速 之 網 路 服 務, 對 外 是 以 專 線 400M 連 接 學 術 網 路, 旗 津 校 區 與 校 本 部 以 專 線 200M 連 接 楠 梓 旗 津 兩 校 區 校 園 網 路 資 訊 點 遍 佈 於 全 校 各 角 落, 包 括 學 生 宿 舍 學 生 社 團 辦 公 室 會 議 室 教 師 研 究 室 實 驗 室 普 通 教 室 各 系 及 業 務 單 位 辦 公 室 社 團 等 等, 全 校 師 生 及 職 員 皆 能 方 便 使 用 網 路, 本 校 校 園 網 路 主 線 架 構 如 下 圖 ( 佐 證 資 料 :5-2.7 網 路 設 備 一 覽 表 ) 圖 5-4 校 園 網 路 主 線 架 構 圖 112

119 A. 公 平 享 用 頻 寬 資 源 : 本 校 利 用 網 路 流 量 控 制 器 合 理 節 制 學 生 傳 輸 流 量, 達 到 全 校 師 生 皆 可 公 平 享 用 到 對 外 頻 寬 的 資 源, 本 校 歷 年 網 路 流 量 統 計 如 下 圖 ( 佐 證 資 料 :5-2.8 網 路 流 量 統 計 表 ) 總 流 出 (TB) 總 流 入 (TB)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圖 ~98 年 歷 年 校 園 網 路 流 量 統 計 B. 無 線 網 路 服 務 : 校 園 各 處 已 規 劃 並 建 構 無 線 網 路 區 域, 與 校 園 單 一 簽 入 帳 號 管 理 結 合, 使 師 生 使 用 單 一 帳 號 隨 時 隨 地 可 無 線 上 網, 並 擬 陸 續 增 加 無 線 網 路 基 地 台, 使 涵 蓋 率 達 100%, 無 線 網 路 使 用 人 次 如 下 圖 所 示,96-98 學 年 度 無 線 網 路 使 用 人 次 明 顯 增 加 人 次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圖 ~98 年 校 園 無 線 網 路 使 用 人 次 統 計 圖 C. 適 時 更 新 及 提 升 校 園 內 外 網 路 頻 寬, 以 改 善 全 體 師 生 教 學 與 研 究 環 境 (3) 整 合 資 料 庫 由 於 早 期 系 統 開 發 的 模 式 是 由 各 個 單 位 小 規 模 的 提 出 需 求, 或 功 能 連 結 性 較 強 的 單 位 聯 合 提 出 開 發 需 求, 且 歷 經 多 次 的 系 統 的 改 良 或 再 造, 為 了 達 到 資 源 共 113

120 享 資 料 一 致 性 並 提 高 資 料 正 確 性, 近 年 來 資 料 庫 的 規 劃 及 設 計 方 向 朝 整 合 資 料 庫 的 方 向 規 劃 與 設 計 對 於 異 質 系 統 因 建 置 的 環 境 不 同, 有 自 行 開 發 委 外 租 賃 的 方 式, 因 資 料 庫 整 合 度 較 低, 本 校 採 用 建 立 異 質 系 統 中 介 資 料 庫, 透 過 中 介 資 料 庫 完 成 資 料 交 換, 可 達 成 資 料 分 享 資 料 同 步 的 目 的, 中 介 資 料 庫 概 念 圖 如 圖 5-7 所 示 另 外, 同 時 建 置 單 一 簽 入 系 統, 使 用 者 透 過 單 一 使 用 者 介 面 (Common User Interface) 查 詢 各 種 不 同 資 訊 資 源, 包 括 身 分 認 證 資 訊 的 選 擇 及 檢 索 結 果 的 瀏 覽 使 用 者 透 過 此 一 單 一 介 面 從 不 同 資 訊 資 源 提 供 搜 尋 所 需 之 資 訊, 降 低 使 用 者 學 習 各 種 不 同 資 訊 資 源 可 能 產 生 的 困 難 圖 5-7 異 質 系 統 中 介 資 料 庫 架 構 概 念 圖 (4) 資 訊 安 全 A. 依 據 行 政 院 國 家 資 通 安 全 會 報 政 府 機 關 ( 構 ) 資 訊 安 全 責 任 等 級 分 級 作 業 施 行 計 畫, 電 算 中 心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積 極 導 入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ISMS), 並 遵 循 國 際 標 準 組 織 頒 訂 之 ISO27001 作 業 規 範, 進 行 本 校 資 安 環 境 之 " 規 劃 - 執 行 - 檢 查 - 行 動 (Plan-Do-Check-Act, PDCA) 循 環 理 論 ", 以 打 造 一 個 安 全 及 可 信 賴 之 資 通 環 境 驗 證 範 圍 為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資 訊 主 機 房 維 運 與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維 護 作 業 導 入 期 間 完 成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指 導 綱 要 資 訊 安 全 政 策 ISMS 文 件 內 部 教 育 訓 練 資 訊 資 產 清 單 威 脅 及 弱 點 評 估 表 等, 並 訂 定 符 合 教 育 部 要 求 的 智 慧 財 產 之 保 護 措 施 杜 絕 校 園 P2P 軟 體 的 侵 權 行 為 之 相 關 防 範 措 施 電 腦 軟 體 侵 權 處 理 程 序 網 路 疑 似 侵 權 處 理 程 序 高 海 大 校 園 伺 服 器 管 理 辦 法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安 全 政 策 等, 建 置 本 校 智 財 宣 導 網 站, 積 極 推 動 政 策 的 施 行, 目 前 已 於 民 國 99 年 2 月 通 過 ISO 27001/CNS27001 第 三 方 驗 證 並 取 得 國 際 認 證, 未 來 將 持 續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運 作 114

121 B. 防 駭 客 入 侵 設 備 : 本 校 已 建 置 防 駭 客 入 侵 設 備, 偵 測 防 禦 系 統 可 以 保 護 學 校 免 於 遭 受 網 路 入 侵 攻 擊 之 外, 更 能 阻 擋 Worm 病 毒 Spam 垃 圾 郵 件 P2P 線 上 下 載 程 式 IM 即 時 聊 天 程 式 Webpost 以 及 色 情 網 站 大 幅 提 升 學 校 師 生 教 學 研 究 及 行 政 效 率 以 及 網 路 頻 寬 使 用 效 益, 目 前 系 統 阻 擋 垃 圾 郵 件 量 約 占 每 日 郵 件 量 之 90% ~ 96% 2. 資 訊 服 務 主 軸 (1) 校 務 行 政 自 動 化 系 統 學 校 為 提 升 行 政 業 務 品 質, 積 極 推 動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成 為 行 政 業 務 推 動 之 關 鍵, 以 校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為 基 礎 ( 佐 證 資 料 :5-2.9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架 構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程 式 清 單 ), 進 行 整 合 式 資 訊 系 統 架 構, 逐 年 整 合 各 單 位 業 務, 建 置 資 料 共 有 共 享 之 資 訊 系 統, 本 校 校 務 系 統 發 展 現 況 如 表 5-8 所 示 各 系 統 進 入 方 式 一 致, 新 進 教 職 員 由 中 心 管 理 人 員 建 置 校 園 單 一 簽 入 入 口 網 站 帳 號, 教 職 員 登 入 單 一 簽 入 入 口 網 站 後 即 可 依 個 別 身 分 別 進 入 校 園 內 各 行 政 系 統 本 校 校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的 情 形 良 好 ( 佐 證 資 料 :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服 務 申 請 單 ), 已 上 線 的 系 統 功 能 部 分 有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秘 書 室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等, 其 中 教 務 學 務 公 文 管 理 系 統 委 外 開 發, 其 它 各 系 統 視 情 況, 多 以 自 行 開 發 為 主, 部 份 配 合 上 級 單 位 的 需 求 作 系 統 的 租 賃 線 上 差 勤 系 統 線 上 場 地 預 約 系 統 等 行 政 應 用 系 統 已 於 96 年 全 校 使 用 此 系 統, 以 達 到 無 紙 化 目 標, 線 上 場 地 預 約 系 統 目 前 共 有 27 處 場 地 提 供 預 約 借 用, 場 地 管 理 單 位 及 場 地 包 括 電 算 中 心 電 腦 教 室 圖 書 館 研 究 室 討 論 室 多 功 能 視 聽 室 行 政 大 樓 會 議 室 旗 津 會 議 室 及 通 識 中 心 多 媒 體 教 室 等 表 5-8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發 展 現 況 表 單 位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系 統 名 稱 學 籍 管 理 系 統 成 績 預 警 系 統 成 績 管 理 及 線 上 成 績 輸 入 系 統 學 期 開 課 管 理 系 統 選 課 管 理 系 統 試 務 管 理 系 統 教 師 調 代 補 課 系 統 教 師 鐘 點 費 系 統 線 上 選 課 系 統 (WEB) 學 生 預 警 扣 考 系 統 學 生 扣 考 系 統 試 務 管 理 系 統 招 生 系 統 學 生 操 行 管 理 系 統 學 生 綜 合 資 料 管 理 系 統 學 生 社 團 管 理 系 統 自 治 幹 部 導 師 系 統 學 生 兵 役 系 統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系 統 車 輛 管 理 系 統 安 全 通 報 管 理 系 統 學 生 宿 舍 管 理 系 統 就 學 貸 款 管 理 系 統 工 讀 金 管 理 系 統 共 同 助 學 補 助 申 請 系 統 線 上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系 統 優 良 房 東 查 詢 系 統 學 務 資 訊 查 詢 系 統 (WEB) 線 上 學 生 宿 舍 及 空 床 位 申 請 系 統 線 上 工 讀 意 願 調 查 系 統 外 宿 資 料 登 錄 系 統 雲 科 大 資 料 處 理 系 統 線 上 學 生 其 他 115

122 單 位 總 務 處 會 計 室 出 納 組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研 發 處 校 友 中 心 人 事 室 進 修 部 電 算 中 心 系 統 名 稱 綜 合 資 料 ( 學 生 證 照 學 生 工 作 經 歷 登 錄 學 生 自 傳 ) 登 錄 系 統 薪 資 管 理 系 統 財 產 管 理 系 統 公 文 管 理 系 統 郵 件 管 理 系 統 會 計 系 統 網 路 請 購 系 統 出 納 管 理 系 統 線 上 薪 資 查 詢 系 統 教 師 評 量 系 統 網 路 學 園 產 學 與 建 教 合 作 管 理 系 統 校 友 管 理 系 統 線 上 問 卷 系 統 人 事 系 統 線 上 差 勤 系 統 教 務 系 統 學 務 系 統 推 廣 教 育 管 理 系 統 註 冊 繳 費 管 理 系 統 教 務 系 統 學 務 資 訊 查 詢 系 統 (WEB) 線 上 場 地 預 約 系 統 校 園 單 一 簽 入 入 口 網 站 MeWorks 創 意 網 站 DIY 線 上 維 修 通 報 系 統 (2)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本 校 校 園 包 括 楠 梓 及 旗 津 二 個 校 區, 校 區 分 散 使 得 許 多 跨 校 區 進 行 的 教 學 課 程 經 常 因 為 空 間 時 間 的 障 礙 影 響 教 學 效 率 ; 此 外, 由 於 本 校 航 運 技 術 系 輪 機 工 程 系 等 科 系 需 要 進 行 海 上 實 習, 實 習 期 間 的 學 習 資 源 分 享 亦 有 諸 多 不 便 為 解 決 上 述 問 題, 本 校 已 於 數 年 前 建 置 e 化 教 學 環 境, 期 能 達 到 加 強 教 學 資 源 共 享, 增 進 數 位 學 習 效 果 的 目 的 具 體 而 言, 本 校 近 年 陸 續 購 置 了 數 位 課 程 製 作 線 上 教 學 線 上 討 論 線 上 作 業 線 上 考 試 等 數 位 學 習 相 關 系 統, 並 持 續 地 進 行 推 廣 與 應 用 目 前 全 校 教 師 大 都 均 已 知 悉 上 述 系 統 的 主 要 功 能, 部 份 教 師 更 已 利 用 上 述 各 系 統 以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本 校 現 有 e 化 數 位 教 學 環 境 或 平 台 的 功 能, 完 整 涵 蓋 三 個 構 面 :(1) 學 習 活 動 設 計 (2) 教 學 管 理 (3) e 化 數 位 教 學 系 統 服 務, 以 符 合 現 今 數 位 學 習 課 程 設 計 已 取 得 一 致 共 識 的 統 一 規 範 並 將 e 化 數 位 教 學 系 統 與 相 關 之 校 園 資 訊 系 統 妥 善 整 合, 使 這 些 系 統 之 資 訊 能 相 互 傳 遞 分 享 與 應 用, 進 而 建 構 本 校 單 一 校 園 入 口 網, 提 供 教 學 學 習 與 研 究 等 各 方 面 無 間 隙 服 務 (Seamless Services) 的 優 質 e 化 環 境 在 系 統 尚 未 整 合 之 前, 本 校 的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提 供 基 本 的 數 位 教 學 與 學 習 平 台 功 能, 而 校 園 資 訊 系 統 雖 然 提 供 了 充 足 的 資 訊, 但 是 無 法 提 供 給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同 步 的 資 料, 以 致 相 同 的 資 料 必 須 在 兩 者 之 間 或 不 同 的 系 統 中 各 自 建 立 一 份 因 此, 整 合 兩 者 可 使 資 料 同 步 共 享 避 免 錯 誤 及 重 複 提 高 教 師 及 學 生 使 用 意 願 進 而 完 成 單 一 窗 口 的 整 合 服 務, 並 減 少 管 理 者 維 護 管 理 等 相 關 作 業 程 序 提 供 高 度 整 合 各 資 源 的 完 整 系 統 平 台, 不 僅 能 簡 化 管 理 者 管 理 維 護 與 使 用 者 登 入 的 程 序 增 加 學 生 與 教 師 的 參 與 意 願, 長 遠 而 言 亦 可 達 到 降 低 管 理 成 本 優 116

123 化 服 務 品 質 的 目 的 透 過 系 統 的 改 善 與 整 合 ( 如 圖 5-8 所 示 ), 使 本 校 的 校 園 資 訊 系 統 能 與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達 成 資 料 共 享, 同 步 更 新 資 料, 維 持 資 料 的 共 享 與 一 致 性, 提 高 資 料 的 使 用 率, 最 重 要 的 是, 藉 由 整 合 系 統 自 行 判 斷 資 料 的 異 動 或 新 增, 可 降 低 產 生 資 料 錯 誤 的 機 率, 使 資 料 的 正 確 性 與 使 用 效 能 達 到 最 佳 化 系 統 至 97 年 導 入 後, 校 務 資 料 與 網 路 學 園 同 步 資 料 筆 數 如 下 表 所 示 圖 5-8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與 校 園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平 台 表 5-9 校 務 資 料 與 網 路 學 園 同 步 資 料 筆 數 表 學 年 度 97 下 98 上 98 下 同 步 教 師 筆 數 同 步 學 生 筆 數 5,065 5,345 5,246 同 步 課 程 筆 數 1,619 1,709 1,627 (3) 整 合 服 務 優 質 的 校 務 資 訊 系 統, 可 以 為 師 生 帶 來 更 多 便 利 的 資 訊 服 務, 本 校 將 整 合 教 務 系 統 學 務 系 統 網 路 學 園 系 統 建 置 學 習 與 教 學 歷 程 經 營 管 理 互 動 資 訊 系 統, 也 是 本 校 校 務 資 訊 系 統 發 展 的 核 心 之 一, 並 規 劃 系 統 整 體 架 構 如 下 圖, 其 具 體 策 略 分 述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 整 合 互 動 平 台 規 劃 建 置 文 件 ): 117

124 圖 5-9 學 習 與 教 學 歷 程 經 營 管 理 互 動 資 訊 系 統 架 構 圖 A. 校 園 數 位 履 歷 系 統 (e-portfolio) 也 將 校 園 內 教 學 務 與 Web2.0 的 精 神 融 合 在 一 起, 成 為 一 種 新 的 型 態, 其 所 強 調 的 就 是 以 學 習 者 為 中 心 來 進 行 各 種 的 學 習 與 互 動 因 此,e-portfolio 除 了 可 以 紀 錄 學 科 學 習 計 畫 成 果 學 習 輔 導 與 課 程 資 料 專 題 計 畫 作 業 報 告 實 驗 報 告 學 科 成 績 修 課 紀 錄 等 學 科 學 習 歷 程, 另 外 設 計 具 有 互 動 機 制 的 個 人 學 習 日 誌 ( 部 落 格 ), 包 括 基 本 資 料 社 團 活 動 紀 錄 展 覽 各 式 校 園 活 動 證 照 與 得 獎 紀 錄 日 誌 旅 行 生 活 他 人 回 饋 與 自 我 反 省 等 機 制 B. 校 園 數 位 履 歷 系 統 (e-portfolio), 針 對 學 生 在 一 個 或 多 個 領 域 中 的 努 力 進 步 以 及 成 就 等 作 品 作 有 目 的 的 蒐 集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是 教 師 依 據 教 學 目 標 與 計 畫, 請 學 習 者 持 續 一 段 時 間 主 動 蒐 集 組 織 與 省 思 學 習 成 果 的 學 習 檔 案, 以 評 定 其 努 力 進 步 及 成 長 的 情 形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旨 在 突 破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改 以 學 習 者 個 人 為 單 位, 由 每 位 學 習 者 設 計 製 作 個 人 學 習 檔 案, 並 就 特 定 主 題 蒐 集 資 料, 以 展 現 學 習 者 個 人 學 習 歷 程 與 成 果 C. 校 園 數 位 履 歷 系 統 (e-portfolio) 建 立 完 整 的 系 統 內 涵 與 功 能 架 構 此 系 統 有 目 的 收 集 學 生 多 面 向 的 學 習 活 動 或 作 品, 做 為 一 種 評 量 的 工 具 或 方 法, 使 教 師 與 學 生 自 己 可 藉 此 了 解 及 評 估 學 生 的 學 習 過 程 進 步 情 形 及 學 習 成 果, 運 用 現 有 校 內 教 學 務 資 料 建 置, 以 最 低 時 間 成 本, 達 成 最 高 數 位 履 歷 的 特 效 (A) 結 合 現 有 校 內 教 學 務 資 料, 資 訊 內 容 具 公 信 力 (B) 辨 識 教 師 與 學 生 等 身 份, 不 同 身 分 不 同 資 料 呈 現 (C) 教 師 與 學 生 可 給 予 不 同 等 級 及 權 限 (D) 親 和 易 用 的 操 作 界 面 118

125 (E) 搭 配 專 題 研 究, 易 管 理, 易 辨 識 D. 網 路 化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利 用 網 路 來 進 行 學 習 檔 案 內 容 的 呈 現 管 理 與 輔 助 製 作, 不 但 增 加 同 儕 評 量 的 便 利 性, 亦 可 隨 時 做 為 自 我 反 省 與 修 正 的 參 考, 達 到 共 享 與 學 習 的 目 的 換 言 之, 網 路 化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使 學 習 者 增 加 了 同 儕 互 評 與 合 作 學 習 的 可 能 性, 並 可 藉 此 做 為 教 師 與 學 生 及 家 長 間 的 溝 通 工 具 E. 課 程 地 圖 : 成 果 導 向 教 學, 依 職 涯 方 向, 規 劃 學 習 課 程, 學 習 更 具 意 向 性 與 方 向 感, 增 進 學 習 動 機 及 學 習 成 效 (A) 各 學 系 衡 酌 學 生 未 來 出 路, 規 劃 不 同 的 課 程 與 配 套 (B) 每 個 職 涯 方 向 分 別 設 定 應 具 備 之 專 業 及 總 體 能 力 指 標 (C) 每 門 課 分 別 統 整 6-10 個 專 業 及 總 體 能 力 指 標 (D) 學 生 藉 由 課 程 地 圖, 產 生 個 人 化 學 習 路 徑 圖 與 選 課 推 薦 F. 整 合 教 師 歷 程 與 教 師 評 鑑 管 理 系 統 ( 如 圖 5-10), 系 統 功 能 如 下 : (A) 結 合 校 內 現 有 資 料 庫, 建 立 完 整 的 教 師 個 人 資 料 (B) 配 合 教 師 評 量 制 度 實 施, 將 教 師 評 量 機 制 系 統 化 (C) 運 用 資 訊 技 術 與 網 路 通 訊 科 技, 創 新 提 供 人 性 化 及 高 效 率 的 填 報 更 新 機 制 (D) 配 合 教 師 個 人 資 料 彙 整 需 求, 提 供 離 線 資 料 編 修 系 統, 可 批 次 上 傳 下 載 各 項 資 料 (E) 配 合 技 專 校 院 資 料 庫 及 產 學 資 訊 網 等 教 育 部 系 統 需 求, 設 定 各 項 資 料 匯 出 功 能 (F) 依 據 系 統 使 用 者 身 份, 規 劃 不 同 之 資 料 檢 索 查 詢 介 面, 以 迅 速 提 供 使 用 者 所 需 資 訊 119

126 圖 5-10 教 師 評 鑑 管 理 系 統 架 構 圖 (4) 加 值 服 務 本 校 校 務 系 統 建 立 學 生 教 職 員 資 料 後, 系 統 將 自 動 產 生 下 列 加 值 資 訊 服 務 : A. 帳 號 : 提 供 電 子 郵 件 B. 網 路 磁 碟 空 間 : 可 儲 存 個 人 資 料 或 報 告 C. 網 路 線 上 行 事 曆 訂 閱 網 路 RSS 訂 閱 電 子 報 功 能 網 頁 書 籤 D. 單 一 簽 入 系 統 自 動 產 生 帳 號 : 整 合 校 內 校 務 資 訊 系 統 網 路 學 員 圖 書 資 訊 查 詢 電 子 郵 件 線 上 自 學 習 系 統 及 行 政 相 關 子 系 統 等 E. 網 頁 空 間 : 可 自 行 開 發 自 己 的 網 頁 及 課 程 練 習 網 頁 程 式 的 撰 寫 F.MeWorks 網 頁 DIY 空 間 : 提 供 豐 富 的 版 型 及 多 樣 的 功 能, 不 須 懂 程 式 彈 指 間 即 可 創 造 自 己 理 想 的 網 頁 G. 網 路 學 園 提 供 虛 擬 環 境 的 教 學 環 境 三 校 內 外 資 源 整 合 之 運 用 方 式 及 成 效 ( 一 ) 圖 書 館 1. 校 內 資 源 整 合 (1) 整 合 教 師 專 業 領 域, 合 作 建 置 海 事 專 業 資 料 庫 ( 佐 證 資 料 :5-2.2 圖 書 館 網 頁 及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 A.98 年 度 與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師 生 合 作 建 置 台 灣 常 見 魚 圖 資 料 庫 B.99 年 度 與 水 產 養 殖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師 生 合 作 建 置 觀 賞 魚 資 料 庫 120

127 (2) 實 施 通 閱 服 務 本 校 於 91 學 年 度 新 設 旗 津 分 館 以 服 務 旗 津 校 區 師 生, 分 館 設 置 之 初, 館 藏 較 為 有 限, 為 便 利 旗 津 校 區 師 生 得 以 便 捷 取 用 楠 梓 總 館 資 源, 本 館 於 94 年 度 新 增 通 閱 服 務, 即 跨 校 區 借 書, 讀 者 早 上 預 約 另 一 校 區 圖 書 館 之 圖 書, 下 午 即 可 在 所 在 校 區 圖 書 館 免 費 取 得 該 書, 不 必 兩 校 區 奔 波 即 可 借 閱 所 需 圖 書, 極 為 便 利 96~98 學 年 度 通 閱 服 務 統 計 如 下 表 ( 佐 證 資 料 :5-3.1 圖 書 館 通 閱 服 務 ) 表 學 年 度 通 閱 服 務 統 計 表 項 目 學 年 度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楠 梓 申 請 冊 次 865 1,155 1,577 旗 津 申 請 冊 次 ,560 冊 次 合 計 1,301 1,845 3,137 楠 梓 申 請 人 次 旗 津 申 請 人 次 人 次 合 計 799 1,013 1,231 (3) 建 置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整 合 建 置 本 校 之 教 師 著 作 系 統 學 位 論 文 系 統 學 校 出 版 品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等 資 料, 以 完 整 呈 現 本 校 之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提 升 本 校 能 見 度 ( 佐 證 資 料 :5-2.2 圖 書 館 網 頁 及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 2. 校 外 資 源 整 合 (1) 參 與 多 項 合 作 組 織, 擴 展 資 源 取 用 管 道 為 使 經 費 運 用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本 館 參 加 多 項 合 作 組 織, 包 括 全 國 學 術 資 源 共 享 聯 盟 台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數 位 化 論 文 典 藏 聯 盟 OCLC 管 理 成 員 館 聯 盟 南 區 技 專 校 院 圖 書 館 校 際 整 合 聯 盟 高 雄 學 園 聯 盟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中 華 圖 書 資 訊 館 際 合 作 協 會, 並 與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義 守 大 學 實 踐 大 學 高 雄 校 區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及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及 等 校 訂 定 圖 書 互 借 合 約, 以 落 實 資 源 共 享 之 目 的 ( 佐 證 資 料 :5-5.7 館 際 合 作 服 務 ) (2) 蒐 集 免 費 電 子 資 源, 整 合 建 置 於 本 館 網 頁 依 據 館 藏 發 展 政 策, 蒐 集 網 路 免 費 電 子 資 源, 包 括 專 業 性 及 一 般 性 之 資 料 庫 電 子 書 機 關 網 站 等 資 源, 整 合 建 置 於 本 館 網 頁, 擴 充 資 源 取 用 範 圍 ( 佐 證 資 料 :5-2.2 圖 書 館 網 頁 及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 121

128 (3) 擴 展 社 區 服 務, 落 實 資 源 共 享 為 善 盡 社 會 服 務 責 任 協 助 建 立 書 香 社 會 推 動 終 身 學 習, 提 升 社 區 精 神 生 活 品 質, 本 館 訂 定 社 區 圖 書 借 閱 辦 法, 提 供 鄰 近 社 區 學 校 機 關 團 體 借 閱 圖 書, 以 發 揮 社 區 服 務 功 能 ( 佐 證 資 料 :5-1.2 圖 書 館 法 規 - 社 區 圖 書 借 閱 辦 法 ;5-2.1 圖 書 館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 ( 二 ) 電 子 計 算 中 心 1. 建 置 校 園 單 一 入 口 網 站, 動 態 整 合 全 校 的 師 生 社 團 教 職 員 甚 至 是 校 友 之 網 頁 資 料, 提 升 網 路 運 用 能 力, 增 加 競 爭 力, 創 造 出 更 多 整 合 的 價 值, 校 園 單 一 入 口 網 站 如 下 圖 所 示 圖 5-11 校 園 單 一 入 口 網 站 2. 透 過 校 園 首 頁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快 速 便 捷 的 資 訊 檢 索 服 務, 校 外 可 藉 由 本 校 豐 富 的 網 頁 資 訊 取 的 本 校 相 關 資 訊, 此 外 英 文 網 頁 由 專 業 英 文 人 員 全 面 重 從 新 建 置 英 文 版 網 頁, 提 供 外 籍 人 士 正 確 且 詳 細 的 資 訊 3. 本 校 已 加 入 國 家 高 速 電 腦 中 心 之 無 線 網 路 跨 校 服 務 計 畫, 透 過 認 證 系 統 認 證 即 可 無 線 上 網, 目 前 參 與 計 畫 已 擴 增 至 六 十 八 所 大 專 院 校, 在 參 與 計 畫 之 大 專 院 校 內, 均 可 利 用 該 校 無 線 網 路 上 網, 提 供 師 生 更 加 值 的 資 訊 服 務 4. 本 校 已 加 入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課 程 資 訊 及 課 程 大 綱 皆 同 步 於 該 中 心 資 料 庫, 學 生 可 藉 由 相 關 資 訊, 互 相 跨 校 選 修 課 程 課 程 同 步 筆 數 及 學 生 互 選 課 程 數 如 下 表 所 示 122

129 表 5-11 南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課 程 同 步 數 量 學 年 課 程 同 步 本 校 選 修 他 校 課 程 他 校 選 修 本 校 課 程 四 資 訊 e 化 情 形 及 成 效 ( 一 ) 圖 書 館 為 節 省 典 藏 空 間 及 便 利 兩 校 區 共 同 利 用 資 源, 建 立 數 位 圖 書 館 為 本 館 近 年 發 展 之 主 要 目 標,e 化 情 形 及 其 成 效 說 明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5-1.8 電 子 資 源 採 購 ;5-2.2 圖 書 館 網 頁 及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5-2.3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 1. 圖 書 e 化 情 形 (1) 電 子 書 : 本 館 近 年 持 續 增 購 電 子 書 以 擴 充 數 位 館 藏, 便 利 讀 者 利 用, 並 於 95 年 加 入 數 位 化 論 文 典 藏 聯 盟 97 年 加 入 台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電 子 書 自 95 年 的 1,160 冊 增 加 至 99 年 9 月 底 的 58,893 冊 (2) 電 子 期 刊 : 自 94 年 以 來, 每 年 訂 購 電 子 期 刊 均 維 持 1 萬 種 以 上,97-99 年 並 達 2 萬 種 以 上, 對 於 支 援 教 師 研 究 教 學 與 學 生 學 習 助 益 良 多 (3) 資 料 庫 A. 除 編 列 經 費 購 置 之 資 料 庫 外, 並 積 極 徵 集 試 用 資 料 庫 及 免 費 資 料 庫, 擴 充 讀 者 資 源 取 用 之 範 圍 B. 自 建 資 料 庫 系 統 (A) 教 師 著 作 系 統 : 取 得 本 校 教 師 之 授 權, 建 置 資 料 於 圖 書 館 主 機, 提 供 讀 者 查 詢 本 校 教 師 著 作 資 料 (B) 博 碩 士 論 文 系 統 : 自 94 學 年 度 起, 本 校 加 入 國 家 圖 書 館 分 散 式 博 碩 士 論 文 系 統, 由 本 校 自 行 建 置 專 屬 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料, 提 升 師 生 之 查 詢 效 率 (C) 特 色 資 料 庫 : 與 系 所 教 師 合 作 開 發 建 置 台 灣 常 見 魚 圖 資 料 庫 觀 賞 魚 資 料 庫, 強 化 館 藏 特 色 2. 建 置 資 訊 系 統, 提 升 工 作 成 效 (1) 自 動 化 系 統 : 本 館 採 用 Spydus 自 動 化 作 業 系 統, 各 作 業 項 目 ( 流 通 採 訪 期 刊 編 目 公 用 目 錄 查 詢 系 統 管 理 通 閱 及 Z39.50 等 ) 全 部 自 動 化, 從 管 理 查 詢, 以 至 提 供 服 務, 均 可 由 系 統 協 助, 業 務 執 行 成 效 快 速 (2) 館 員 工 作 站 :97 年 建 置 館 員 工 作 站, 透 過 網 路 傳 遞, 降 低 公 文 傳 遞 的 時 間 及 紙 張 的 耗 用, 並 提 升 同 仁 工 作 效 能 強 化 內 部 管 控 機 制 123

130 3. 網 路 系 統 與 資 訊 設 備 (1) 架 設 並 定 期 更 新 圖 書 館 資 訊 網 : 將 館 內 各 項 資 源 及 服 務 整 合 於 圖 書 館 網 頁, 讀 者 只 要 透 過 網 頁 即 可 瞭 解 各 項 服 務 及 查 詢 所 需 資 源, 並 建 置 無 障 礙 網 頁 空 間 網, 便 利 有 需 求 之 讀 者 利 用 (2) 設 置 公 用 目 錄 查 詢 設 備 資 訊 插 座 及 無 線 網 路 系 統 : 全 館 各 樓 層 皆 設 置 以 便 利 讀 者 檢 索 (3) 配 置 Ariel 電 子 文 獻 傳 遞 系 統 : 讀 者 申 請 館 際 合 作 資 料 複 印, 可 經 由 本 館 透 過 電 子 傳 輸, 快 速 取 得 期 刊 之 全 文 資 料 ( 二 ) 電 子 計 算 中 心 本 校 楠 梓 校 區 骨 幹 1Gbps gigabit Ethernet, 提 供 楠 梓 校 區 快 速 之 網 路 服 務, 對 外 以 專 線 400M 連 接 學 術 網 路, 旗 津 與 校 本 部 以 專 線 200M 連 接 1. 持 續 提 升 高 效 率 的 e 化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及 無 距 離 加 強 版 的 e 化 教 學 環 境, 並 加 以 整 合 達 成 資 料 同 步 化 資 源 共 享, 提 高 行 政 服 務 效 率, 及 增 進 數 位 學 習 效 果 的 目 的 2. 楠 梓 旗 津 兩 校 區 校 園 網 路 資 訊 點 遍 佈 於 全 校 各 角 落, 包 括 學 生 宿 舍 學 生 社 團 辦 公 室 會 議 室 教 師 研 究 室 實 驗 室 普 通 教 室 各 系 及 業 務 單 位 辦 公 室 社 團 等 等, 全 校 師 生 及 職 員 皆 能 方 便 使 用 網 路 並 已 建 構 無 線 網 路 區 域, 使 師 生 隨 時 隨 地 可 無 線 上 網 3. 提 供 mobile VLan 功 能, 讓 手 提 式 電 腦 不 論 在 有 線 或 無 線 網 路 的 環 境 下, 在 校 園 走 動 可 以 不 需 更 改 IP 位 址 ( 校 園 無 線 網 路 漫 遊 ), 仍 能 上 網 本 校 無 線 網 路 分 布 圖 如 下 圖 圖 5-12 校 園 無 線 網 路 分 布 圖 124

131 4. 網 路 學 園 平 台 網 路 整 合 即 時 教 學 互 動 系 統 (joinnet), 可 於 網 路 上 與 學 生 即 時 互 動 討 論 傳 送 資 料 與 共 同 使 用 電 子 白 版 等 功 能 5. 發 展 整 合 全 校 性 的 資 料 庫 系 統, 提 供 整 合 式 查 詢 服 務, 如 整 合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與 網 路 學 員 系 統, 兩 系 統 課 程 資 料 教 師 學 生 資 料 同 步 化, 同 時 提 供 實 體 與 虛 擬 的 教 學 環 境, 實 體 與 虛 擬 課 程 資 料 同 步 如 圖 5-13 圖 5-13 實 體 與 虛 擬 課 程 資 料 同 步 6. 發 展 學 習 與 教 學 歷 程 經 營 管 理 互 動 資 訊 系 統, 以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集 成 一 般 歷 程 資 料, 結 合 課 程 地 圖 與 能 力 指 標 及 學 習 平 台 的 整 合,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與 教 學 歷 程 經 營 管 理 互 動 平 台, 如 圖 數 位 教 學 平 台 提 供 增 加 資 訊 安 全 相 關 課 程, 供 全 校 師 生 上 網 學 習, 強 化 資 訊 安 全 的 觀 念 與 落 實, 並 積 極 鼓 勵 專 業 科 老 師 製 作 非 同 步 數 位 課 程, 供 學 生 或 校 友 可 於 網 路 上 學 習 8. 遠 距 教 學 設 備 提 供 楠 梓 旗 津 兩 校 區 師 生 上 課 及 開 會 需 要, 減 少 人 員 兩 地 奔 波, 除 節 省 時 間 並 減 少 因 兩 地 來 往 交 通 發 生 事 故 的 危 險, 並 可 與 他 校 連 線 做 主 收 播 教 學 課 程 9. 公 文 流 程 管 理 暨 電 子 表 單 流 程 管 理 元 件 化 系 統 的 建 置 10. 完 成 校 園 單 一 入 口 網 站 管 理 系 統, 整 合 校 內 各 行 政 系 統 ( 網 址 : 11. 自 造 字 統 一 管 理, 使 用 者 以 下 載 方 式 更 新, 不 需 每 個 人 重 新 造 字 12. 旗 津 校 區 之 異 地 資 料 備 份 系 統 已 完 成 建 置, 重 要 主 機 資 料 分 別 儲 存 於 楠 梓 校 區 與 旗 津 校 區, 提 高 資 料 之 安 全 性 13. 嵌 入 式 個 人 網 站 平 台 (MeWorks 系 統 ), 提 供 校 內 師 生 職 員 透 過 模 組 化 的 方 式 可 由 網 頁 上 經 由 拖 拉 元 件 即 可 簡 易 快 速 完 成 個 人 網 頁 的 製 作, 並 整 合 線 上 差 勤 系 統 線 上 場 地 預 約 系 統 等 行 政 應 用 系 統 ( 網 址 : 125

132 14. 完 成 校 內 研 究 所 二 技 單 獨 招 生 報 名 網 站, 考 生 可 由 網 路 自 行 下 載 簡 章, 並 於 網 路 上 自 行 填 寫 報 名 資 料, 可 以 減 少 再 次 鍵 入 資 料 的 錯 誤, 提 高 資 料 之 正 確 性, 並 結 合 ATM 繳 款 機 制, 大 幅 簡 化 相 關 行 政 工 作, 達 成 管 理 者 能 及 時 取 得 資 料, 報 名 者 能 及 時 得 知 報 名 結 果 及 進 度 五 圖 書 館 館 藏 使 用 率 館 內 其 他 服 務 與 館 際 合 作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之 成 效 ( 一 ) 館 藏 使 用 率 本 館 為 能 提 供 師 生 在 教 學 研 究 及 學 習 上 的 需 求, 以 增 進 專 業 技 能, 並 使 其 養 成 終 身 學 習 的 能 力 與 習 慣, 同 時 為 能 掌 握 讀 者 需 求 進 而 達 成 圖 書 館 服 務 的 任 務, 特 制 定 館 藏 發 展 政 策, 目 前 在 資 料 方 面, 以 海 洋 專 業 資 源 為 主, 擴 及 其 他 相 關 學 科 領 域, 並 依 館 藏 發 展 政 策 穩 定 成 長 年 度 館 藏 狀 況 如 表 5-12, 館 藏 使 用 率 如 表 5-13( 佐 證 資 料 :5-5.1 圖 書 館 館 藏 發 展 政 策 ;5-5.2 圖 書 館 館 藏 統 計 ;5-5.3 圖 書 館 受 贈 索 贈 資 料 ;5-1.9 書 刊 經 費 及 數 量 統 計 ;5-4.1 電 子 期 刊 統 計 ;5-5.4 圖 書 館 閱 覽 服 務 ;5-5.5 圖 書 館 參 考 服 務 ; 圖 書 館 視 聽 服 務 ) 表 年 度 館 藏 統 計 表 項 目 年 度 (9 月 ) 紙 本 圖 書 總 冊 數 207, , , ,222 電 子 書 總 冊 數 22,471 39,674 49,672 58,893 紙 本 期 刊 種 數 2,027 2,105 2,132 2,163 電 子 期 刊 種 數 11,526 23,710 21,719 21,375 合 訂 期 刊 總 冊 數 28,738 30,956 32,934 34,840 資 料 庫 種 數 微 縮 影 片 總 數 39,113 39,113 39,113 39,113 視 聽 資 料 總 數 4,085 4,841 5,866 6,401 註 :98 年 底 報 廢 圖 書 593 冊,99 年 1 月 執 行 館 藏 書 目 資 料 刪 除 表 學 年 度 館 藏 使 用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項 目 借 書 ( 含 視 聽 資 料 ) 人 次 44,659 51,904 52,380 圖 書 ( 含 視 聽 資 料 ) 借 閱 冊 數 96, , ,723 資 料 庫 檢 索 人 次 85,157 89, ,

133 ( 二 ) 館 際 合 作 服 務 項 目 及 使 用 成 效 為 增 加 資 源 取 得 管 道, 本 館 參 加 多 項 合 作 組 織, 以 平 等 互 惠 方 式 積 極 合 作, 落 實 資 源 共 享 之 目 的, 依 合 作 方 式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5-5.7 館 際 合 作 服 務 ): 1. 館 際 複 印 借 書 服 務 (1) 本 館 為 中 華 圖 書 資 訊 館 際 合 作 協 會 的 會 員, 可 藉 由 全 國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系 統 向 合 作 館 申 請 資 料 互 印 或 圖 書 借 閱, 有 效 發 揮 各 館 有 限 資 源 之 最 大 價 值 (2)96-98 學 年 度 館 際 複 印 借 書 服 務 統 計 如 表 5-14 表 學 年 度 館 際 複 印 借 書 服 務 統 計 表 ( 單 位 : 件 ) 學 年 度 項 目 全 國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系 統 借 入 國 內 申 請 總 數 貸 出 全 國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系 統 借 入 國 外 申 請 總 數 貸 出 借 入 高 雄 學 園 申 請 總 數 貸 出 總 計 , 合 作 閱 覽 借 書 服 務 (1) 加 入 南 區 技 專 校 院 圖 書 館 校 際 整 合 聯 盟, 利 用 一 卡 通 用 之 借 書 證, 至 各 合 作 館 借 閱 圖 書, 享 有 全 體 會 員 之 館 藏 資 源 (2) 與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義 守 大 學 實 踐 大 學 高 雄 校 區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及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等 校 訂 定 圖 書 互 借 合 約, 利 用 交 換 之 借 書 證 至 該 館 借 閱 圖 書, 期 能 更 加 擴 充 資 源 獲 取 管 道, 便 利 讀 者 就 近 取 用 資 源 (3) 跨 校 借 書 證 使 用 情 形 如 下 表 表 學 年 度 跨 校 借 書 證 使 用 統 計 表 ( 單 位 : 次 ) 學 年 度 項 目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南 區 技 專 館 合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134 學 年 度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項 目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義 守 大 學 實 踐 大 學 ( 高 雄 校 區 )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總 計 合 作 採 購 除 已 加 入 CONCERT 聯 盟 多 年, 以 聯 合 採 購 資 料 庫 外, 陸 續 加 入 數 位 化 論 文 典 藏 聯 盟 台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等, 藉 由 聯 合 採 購 以 量 制 價 的 策 略, 以 買 斷 方 式 聯 合 採 購 西 文 學 術 電 子 書, 除 撙 節 經 費 與 人 力, 並 達 資 源 共 享 之 目 的 4. 合 作 編 目 於 89 年 加 入 全 國 圖 書 書 目 資 訊 網 合 作 館, 藉 由 合 作 編 目 機 制 及 書 目 品 管 系 統 平 台, 有 效 排 除 編 目 疑 難 解 決 相 關 問 題, 以 共 建 書 目 資 訊 系 統, 不 僅 提 升 本 館 書 目 資 料 品 質, 並 能 發 揮 書 目 資 訊 傳 佈 及 加 值 功 能,99 年 榮 獲 國 家 圖 書 館 來 函 肯 定 頒 發 感 謝 狀 5. 合 作 館 員 教 育 訓 練 年 均 舉 辦 技 專 校 院 共 用 資 料 庫 教 育 訓 練 活 動, 並 積 極 參 與 他 館 之 教 育 訓 練 及 研 習 課 程, 藉 由 館 際 間 的 合 作 教 育 訓 練, 有 效 提 升 館 員 專 業 知 能 6. 合 作 參 考 服 務 加 入 全 國 圖 書 館 合 作 參 考 服 務 系 統, 藉 由 各 館 間 合 作 及 轉 介 模 式, 解 決 讀 者 的 諮 詢 問 題, 並 結 合 眾 人 力 量 共 建 共 享 知 識 庫, 有 效 節 約 人 力 ( 三 ) 館 內 其 他 服 務 1. 期 刊 目 次 服 務 為 協 助 老 師 掌 握 最 新 之 期 刊 資 訊, 掃 描 新 到 館 之 專 業 紙 本 期 刊 目 次, 以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寄 送 給 老 師 參 閱, 並 置 於 圖 書 館 網 頁 中 供 師 生 隨 時 點 閱 ( 佐 證 資 料 :5-5.8 期 刊 目 次 服 務 ) 2. 推 廣 服 務 (1) 電 子 資 源 利 用 教 育 : 除 針 對 購 置 的 資 料 庫 辦 理 利 用 教 育 外, 另 配 合 教 師 教 學 需 求, 提 供 專 題 進 階 指 導,96 學 年 至 98 學 年 共 舉 辦 68 場 次, 加 強 推 廣 各 項 電 子 資 源 使 用 方 式, 以 提 升 師 生 之 教 學 研 究 及 學 習 成 效 ( 佐 證 資 料 :5-5.9 推 廣 服 務 利 用 教 育 活 動 ) 128

135 (2) 以 主 題 活 動 方 式 推 廣 館 藏 資 源 之 利 用 : 與 學 務 處 學 生 諮 商 組 合 作 辦 理 專 題 演 講 及 主 題 書 展 活 動, 透 過 館 藏 影 片 欣 賞 及 諮 商 師 之 解 說, 增 加 學 生 對 性 別 平 等 觀 念 的 認 識, 藉 由 書 展 及 活 動 設 計 宣 導 性 別 平 等 議 題 並 增 進 館 藏 資 源 之 利 用 ( 佐 證 資 料 : 推 廣 服 務 主 題 活 動 ) (3) 新 生 利 用 圖 書 館 指 導 活 動 : 為 協 助 新 生 瞭 解 圖 書 館 各 項 服 務 設 備 及 館 藏 資 源 之 運 用, 配 合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舉 辦 利 用 教 育 指 導 活 動,96 學 年 至 98 學 年 共 計 108 班 級 參 加 ( 佐 證 資 料 :5-5.9 推 廣 服 務 利 用 教 育 活 動 ) (4) 圖 書 館 週 活 動 : 自 94 學 年 起 每 年 均 舉 辦 圖 書 館 週 活 動, 透 過 趣 味 活 動 的 設 計, 結 合 館 藏 資 源, 增 進 讀 者 使 用 資 源 的 能 力, 如 容 簡 述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 推 廣 服 務 圖 書 館 週 活 動 ): A. 圖 書 展 覽 : 展 示 新 出 版 之 中 外 文 圖 書 B. 有 獎 徵 答 : 建 置 線 上 有 獎 徵 答 網 頁, 讓 讀 者 透 過 回 答 題 目 來 瞭 解 圖 書 館 之 功 能, 並 藉 以 宣 導 圖 書 館 服 務 項 目 C. 趣 味 遊 戲 : 透 過 趣 味 活 動 的 設 計, 結 合 圖 書 館 館 藏 資 源, 以 增 進 讀 者 使 用 資 源 的 能 力 D. 尋 找 圖 書 館 大 客 戶 : 於 網 頁 上 公 布 本 館 閱 讀 大 戶 ( 前 一 學 年 度 借 書 總 冊 數 前 三 名 之 學 生 ) 及 進 館 大 戶 ( 前 一 學 年 度 進 館 總 次 數 前 三 名 之 學 生 ), 請 大 家 協 助 尋 找, 通 知 其 前 來 圖 書 館 領 取 獎 品, 除 達 到 宣 傳 之 效 果 並 可 鼓 勵 讀 者 多 利 用 圖 書 館, 養 成 閱 讀 的 習 慣 (5) 圖 書 館 參 觀 活 動 : 不 定 期 舉 辦, 期 能 增 進 讀 者 對 圖 書 館 資 源 之 瞭 解 並 提 升 館 藏 利 用 率 ( 佐 證 資 料 :5-5.9 推 廣 服 務 利 用 教 育 活 動 ) (6) 電 影 欣 賞 服 務 : 自 96 年 5 月 起 提 供 電 影 欣 賞 服 務, 學 期 間 每 週 於 多 功 能 視 聽 室 播 放 電 影 欣 賞 2 場 次, 每 月 底 公 布 次 月 影 片 播 放 時 間 表 及 內 容 簡 介 置 於 網 頁 活 動 訊 息 中, 並 以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全 校 師 生 ( 佐 證 資 料 : 推 廣 服 務 電 影 欣 賞 活 動 ; 視 聽 資 料 公 播 授 權 書 ) 3. 改 善 館 舍 空 間 未 完 成 建 置 新 館 前, 爭 取 經 費 就 原 有 館 舍 空 間 做 局 部 調 整 及 裝 修, 已 就 現 有 空 間 進 行 改 善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5-2.1 圖 書 館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 (1)96 年 增 設 地 下 室 書 庫 典 藏 區, 以 紓 解 館 藏 空 間 不 足 之 窘 境 (2)97 年 設 置 多 元 自 修 閱 覽 室 : 為 改 善 閱 覽 環 境, 將 四 樓 老 舊 無 法 使 用 之 教 室 合 併 整 建 為 自 修 閱 覽 室, 以 提 供 讀 者 明 亮 溫 馨 舒 適 的 自 修 閱 覽 空 間, 自 97 年 11 月 至 99 年 9 月 使 用 人 次 共 計 54,419 人 次 ( 佐 證 資 料 :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自 修 閱 覽 室 建 置 計 畫 ; 圖 書 館 空 間 使 用 統 計 ) 129

136 (3)98 年 增 設 小 型 討 論 室, 提 供 讀 者 就 近 利 用 館 藏 資 源 進 行 專 題 討 論, 自 98 年 3 月 至 99 年 9 月 使 用 次 數 共 計 529 次 ( 佐 證 資 料 :5-1.2 圖 書 館 法 規 - 討 論 室 使 用 規 則 ; 圖 書 館 空 間 使 用 統 計 ) (4)98-99 年 擴 增 視 聽 空 間 與 設 備 : 將 四 樓 老 舊 之 語 言 教 室 改 建 為 多 媒 體 中 心 並 增 設 視 聽 設 備, 助 益 學 生 學 習 並 提 供 師 生 課 餘 休 閒 之 活 動 空 間, 於 98 年 10 月 15 日 正 式 提 供 使 用 ;99 年 進 行 多 功 能 視 聽 室 整 修 及 數 位 教 材 攝 製 室 建 置, 期 能 提 供 師 生 更 優 質 之 視 聽 環 境 並 助 益 數 位 教 材 之 製 作 ( 佐 證 資 料 :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多 媒 體 中 心 建 置 計 畫 ;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多 功 能 視 聽 室 整 修 計 畫 ;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數 位 教 材 攝 製 室 建 置 計 畫 ) (5)99 年 進 行 機 房 遷 移 計 畫, 以 期 提 高 資 訊 服 務 品 質 ( 館 舍 空 間 整 建 - 機 房 遷 移 計 畫 ) 4. 協 助 校 內 學 術 單 位 舉 辦 演 講 研 討 會 場 地 借 用,96 學 年 至 98 年 學 年, 共 計 390 場 次 ( 佐 證 資 料 : 圖 書 館 空 間 使 用 統 計 ;5-5.6 圖 書 館 視 聽 服 務 ) 5. 為 深 入 瞭 解 讀 者 意 見 及 使 用 需 求, 自 97 學 年 度 起, 每 學 年 均 舉 辦 圖 書 館 與 讀 者 有 約 座 談 會 ;98 學 年 度 起 辦 理 讀 者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以 廣 納 讀 者 意 見, 作 為 圖 書 館 推 動 服 務 之 參 考 ( 佐 證 資 料 : 圖 書 館 與 讀 者 有 約 座 談 會 ; 讀 者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 六 資 通 安 全 與 智 慧 財 產 之 保 護 措 施 ( 一 ) 圖 書 館 圖 書 館 針 對 智 慧 財 產 之 宣 導 及 保 護 措 施 說 明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5-6.1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措 施 ;5-6.2 資 料 專 區 - 愛 心 教 科 書 區 ;5-6.3 資 料 專 區 -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區 ): 1. 提 供 著 作 合 理 使 用 範 圍 及 資 訊, 以 利 讀 者 瞭 解 遵 循 (1)97 年 1 月 購 置 校 園 著 作 權 百 寶 箱 共 39 冊, 總 館 及 分 館 各 存 放 3 冊 供 師 生 借 閱, 其 餘 分 置 全 校 一 級 單 位 各 1 冊 供 參 閱 98 年 7 月 再 增 購 5 冊, 供 新 設 一 級 單 位 參 閱 (2) 建 置 著 作 權 宣 導 網 頁, 並 節 錄 著 作 權 法 有 關 著 作 合 理 使 用 範 圍 及 相 關 資 訊, 置 網 頁 供 參 考 (3) 節 錄 著 作 權 法 有 關 著 作 合 理 使 用 範 圍, 於 本 館 辦 理 新 生 利 用 教 育 活 動 時 加 強 宣 導 (4) 每 台 影 印 機 上 張 貼 著 作 權 法 有 關 著 作 合 理 使 用 範 圍, 以 提 醒 讀 者 遵 循 2. 於 影 印 機 上 揭 示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警 語, 提 醒 讀 者 遵 循 3. 設 置 愛 心 教 科 書 區 : 由 本 校 教 師 學 長 姊 及 校 友 捐 贈 二 手 教 科 書, 學 生 可 依 個 人 需 求 免 費 登 記 取 用, 除 可 分 享 學 長 姊 書 中 筆 記 的 心 得 結 晶 及 經 驗 傳 承 外, 並 希 望 藉 此 落 實 教 育 資 源 再 利 用, 達 成 綠 色 環 保 使 命 130

137 4. 整 合 各 系 所 每 學 期 教 科 書 清 單, 購 置 一 定 數 量 之 書 籍 或 電 子 書, 提 供 讀 者 借 閱 5. 設 置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區, 由 教 師 指 定 課 程 所 需 參 考 之 專 業 資 料, 放 置 專 區 提 供 學 生 館 內 共 同 參 閱 ; 電 子 資 源 則 置 於 網 頁 專 區 供 點 閱 ( 二 ) 電 子 計 算 中 心 1. 資 通 安 全 (1) 建 立 本 校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ISMS) A. 本 校 依 據 行 政 院 國 家 資 通 安 全 會 報 政 府 機 關 ( 構 ) 資 訊 安 全 責 任 等 級 分 級 作 業 施 行 計 畫, 積 極 建 立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ISMS), 遵 循 國 際 標 準 組 織 頒 訂 之 ISO27001 作 業 規 範, 進 行 本 校 資 安 環 境 之 PDCA(ISMS 過 程 之 PDCA 模 型 如 圖 5-16), 以 打 造 一 個 安 全 及 可 信 賴 之 資 通 環 境 驗 證 範 圍 為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資 訊 主 機 房 維 運 與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維 護 作 業 B. 資 訊 安 全 組 織 架 構 (A) 為 確 保 本 中 心 內 部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事 項 之 推 動, 應 建 立 適 當 管 理 架 構, 以 審 核 資 訊 安 全 政 策 分 配 安 全 責 任, 並 協 調 本 中 心 各 項 資 訊 安 全 措 施 之 實 施 資 訊 安 全 組 織 架 構 如 下 圖 資 訊 安 全 委 員 會 資 訊 安 全 官 資 訊 安 全 稽 核 小 組 資 訊 安 全 小 組 規 劃 及 執 行 各 項 資 訊 安 全 作 業 三 組 成 員 緊 急 處 理 組 處 理 資 訊 安 全 相 關 緊 急 事 件 三 組 成 員 圖 5-14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安 全 組 織 架 構 (B) 資 訊 安 全 委 員 會 : 依 據 本 校 資 訊 安 全 組 織 程 序 書, 由 本 校 副 校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中 心 主 任 及 各 組 組 長 為 委 員 會 當 然 委 員, 負 責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相 關 事 項 之 議 決 (C) 資 訊 安 全 官 : 由 中 心 主 任 擔 任, 負 責 協 調 資 訊 安 全 小 組 與 緊 急 處 理 組 執 行 資 訊 安 全 相 關 作 業 對 資 訊 安 全 狀 況 進 行 預 警 監 控, 並 對 資 訊 安 全 狀 況 與 事 件 進 行 處 置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之 改 善 提 出 建 議 協 助 執 行 資 訊 安 全 之 自 我 檢 核 及 對 於 存 取 控 制 管 理 定 期 進 行 事 件 紀 錄 檢 核 以 及 管 理 程 序 檢 核 131

138 (D) 資 訊 安 全 小 組 : 由 資 訊 安 全 官 指 派 人 員 組 成, 負 責 規 劃 及 執 行 各 項 資 訊 安 全 作 業 (E) 緊 急 處 理 組 : 緊 急 處 理 組 為 任 務 編 組, 由 資 訊 安 全 官 指 派 人 員 組 成, 負 責 處 理 資 訊 安 全 相 關 之 緊 急 事 件 C. 本 校 自 98 年 7 月 起 分 四 階 段 進 行 相 關 教 育 訓 練 及 技 術 轉 移, 並 於 99 年 3 月 取 得 ISO27001/ CNS27001 證 書 ( 佐 證 資 料 :5-6.1 ISO27001 證 書 ),ISO27001 涵 蓋 之 內 容 包 含 11 個 領 域 39 個 控 制 目 標 133 個 控 制 要 點 如 圖 11 個 領 域 39 個 控 制 目 標 133 個 控 制 要 點 資 訊 安 全 政 策 人 員 安 全 資 安 事 件 資 訊 安 全 組 織 資 訊 資 產 管 理 實 通 體 訊 安 管 全 理 業 務 持 續 管 理 存 取 控 制 系 統 維 護 資 訊 安 全 稽 核 法 令 規 章 遵 循 圖 5-15 ISO27001 涵 蓋 之 內 容 表 5-16 ISO27001 各 階 段 執 行 時 間 表 項 目 執 行 時 間 第 一 階 段 : 建 立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架 構 98/07/09-98/08/20 第 二 階 段 : 執 行 風 險 評 鑑 與 管 理 作 業 98/08/27-98/10/15 第 三 階 段 : 建 置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98/10/19-98/12/03 第 四 階 段 : 制 度 落 實 與 稽 核 驗 證 作 業 98/12/07 98/02/26 D. 執 行 方 法 依 ISO 標 準 採 用 PDCA 循 環 理 論, 於 現 況 研 究, 透 過 事 實 資 料 的 收 集, 擬 定 各 項 管 理 之 控 制 政 策 與 目 標 (P), 隨 之 執 行 該 計 畫 (D), 然 後 實 施 稽 核 與 績 效 評 估 (C), 查 核 預 定 的 目 標 是 否 已 經 達 成 (A) 並 透 過 例 行 的 檢 查 工 作 不 斷 循 環 PDCA 132

139 持 續 追 蹤 改 善, 以 符 合 各 項 控 制 項 的 標 準, 如 圖 ISMS 過 程 之 PDCA 模 型 各 項 會 議 執 行 結 果 及 過 程 如 佐 證 資 料 :5-6.2 ISO 會 議 記 錄 圖 5-16 ISMS 過 程 之 PDCA 模 型 E. 本 校 已 完 成 下 列 資 訊 安 全 制 度 執 行 之 各 項 改 進 措 施 (A) 全 校 資 訊 安 全 教 育 訓 練 及 數 位 教 材 之 提 供 ( 於 網 路 學 園 網 址 : (B) 津 機 房 建 立 異 地 備 份 機 制 ( 佐 證 資 料 :5-6.3 每 日 備 份 紀 錄 表 ) (C) 建 議 邀 請 其 他 大 學 協 同 執 行 稽 核 (D) 護 廠 商 簽 訂 安 全 條 款 與 SLA (E) 資 訊 主 機 房 搬 遷 及 整 建, 並 建 立 機 房 環 控 及 預 警 機 制 (F)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與 學 校 首 頁 之 弱 點 修 補 ( 佐 證 資 料 :5-6.4 系 統 弱 點 掃 描 報 告 ) (G) 防 火 牆 安 全 控 管 機 制 及 清 查 安 全 政 策, 並 持 續 辦 理 中 (H) 營 繕 組 辦 理 頂 樓 地 板 防 漏 工 程 修 繕 (I) 機 房 設 備 及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帳 號 清 查 ( 佐 證 資 料 :5-6.5 帳 號 清 查 報 告 ) (J) 中 心 合 法 軟 體 清 查 (K) 學 術 網 路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及 學 校 首 頁 之 BCP 演 練 ( 佐 證 資 料 :5-6.6 BCP 演 練 報 告 ) 133

140 F. 實 施 效 益 (A) 組 織 競 爭 力 與 形 象 (B) 業 務 資 訊 之 機 密 性 完 整 性 與 可 用 性 (C) 資 訊 安 全 威 脅 (D) 資 源 管 理 機 制 (E) 管 理 程 序 (F) 業 務 持 續 運 作 (G) 風 險 管 理 (2) 於 學 校 網 路 的 出 入 口 架 設 防 火 牆 及 入 侵 防 禦 系 統, 控 管 不 當 或 未 經 允 許 的 服 務 資 源, 防 範 網 蟲 的 攻 擊 ; 並 防 止 學 校 內 部 非 法 架 設 網 站, 確 保 對 外 頻 寬 合 法 並 有 效 的 使 用 (3) 重 要 的 網 站 公 文 及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定 期 備 份 資 料, 避 免 人 為 或 外 力 之 破 壞 (4) 重 要 的 網 站 公 文 及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皆 設 定 存 取 權 限, 防 止 非 相 關 人 員 登 入 (5) 管 制 密 碼 使 用, 重 要 系 統 之 密 碼 由 專 人 管 理 維 護, 定 期 變 更 設 定 密 碼, 人 員 異 動 時 必 須 交 接 並 更 新 密 碼 (6) 對 於 重 要 的 伺 服 主 機 限 定 特 定 的 電 腦 才 能 遠 端 連 線, 並 以 加 密 的 方 式 傳 輸, 確 保 資 料 不 會 被 攔 截 竊 聽 (7) 對 於 重 要 的 伺 服 主 機 限 定 特 定 的 電 腦 才 能 遠 端 連 線, 並 以 加 密 的 方 式 傳 輸, 確 保 資 料 不 會 被 攔 截 竊 聽 (8) 對 出 口 路 由 器 以 NetFlow 作 每 日 流 量 統 計, 藉 以 分 析 判 斷 是 否 有 異 常 事 件 (9) 網 路 骨 幹 各 路 由 交 換 器 及 交 換 器 作 MRTG 流 量 統 計, 以 了 解 全 校 網 路 頻 寬 使 用 的 情 況 (10) 對 校 內 Proxy 伺 服 器 以 SARG 作 使 用 量 統 計, 進 而 可 以 追 踪 可 疑 的 電 腦 是 否 作 不 當 的 傳 輸 (11) 保 存 防 火 牆 路 由 器 及 重 要 系 統 主 機 的 記 錄 檔, 便 於 隨 時 查 閱 (12) 實 施 每 日 流 量 限 制, 超 出 流 量 立 即 斷 線, 防 止 利 用 校 園 網 路 傳 遞 不 當 資 訊 (13) 實 施 個 人 專 屬 IP 位 址 管 制, 非 法 使 用 者 使 其 無 法 上 網 (14) 向 全 校 師 生 宣 導, 對 自 身 所 使 用 的 電 腦, 應 定 期 作 病 毒 掃 瞄 更 新 病 毒 碼 及 修 補 系 統 漏 洞 (15) 對 於 校 內 教 職 生 發 生 資 通 安 全 問 題 的 反 應, 電 算 中 心 務 求 於 最 短 時 間 內 妥 善 處 置, 將 系 統 回 復 或 保 持 其 存 活 使 能 繼 續 運 作, 使 災 害 降 至 最 低 (16) 為 維 護 本 校 校 園 網 路 正 常 運 作 及 順 暢, 電 算 中 心 得 依 實 際 需 要 對 校 園 內 外 網 路 流 量 做 適 當 區 隔 與 管 控 擬 於 本 學 期 開 始, 校 園 內 每 個 IP 節 點 單 日 對 校 外 流 出 134

141 量 3GB/ 流 入 量 10GB, 二 者 分 開 計 算, 任 一 項 流 出 量 或 流 入 量 超 過 者, 將 限 制 其 網 路 連 線 速 度 至 隔 日 凌 晨 止 2. 智 慧 財 產 之 保 護 措 施 (1) 於 學 校 首 頁 下 方 提 供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的 連 結 (2) 於 學 校 首 頁 中 增 加 創 用 CC 資 訊 網 及 自 由 軟 體 交 流 網 供 學 校 學 生 了 解 如 何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及 鼓 勵 參 加 創 意 公 用 授 權 (3) 建 置 高 海 科 大 學 校 智 財 宣 導 網 站 ( (4) 訂 定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校 園 網 路 使 用 管 理 辦 法 (5) 訂 定 高 海 大 網 路 流 量 異 常 之 管 理 機 制 (6) 訂 定 高 海 大 杜 絕 校 園 P2P 軟 體 的 侵 權 行 為 之 相 關 防 範 措 施 (7) 訂 定 電 腦 軟 體 侵 權 處 理 程 序 (8) 訂 定 網 路 疑 似 侵 權 處 理 程 序 (9) 訂 定 高 海 大 校 園 伺 服 器 管 理 辦 法 (10) 訂 定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安 全 政 策 ( 佐 證 資 料 :5-6.7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安 全 政 策 ) (11) 電 算 中 心 同 仁 定 期 檢 視 所 使 用 的 公 用 電 腦 設 備 是 否 被 安 裝 非 法 軟 體 (12) 電 算 中 心 已 購 置 微 軟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CA 授 權, 授 權 期 間 為 一 年 (13) 建 立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ISMS) (14) 於 電 算 中 心 辦 公 室 及 教 室 之 公 用 電 腦 標 示 尊 重 與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文 字 (15) 電 算 中 心 建 置 全 校 授 權 軟 體 下 載 網 站, 並 由 中 心 統 一 控 管 軟 體 序 號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前 次 評 鑑 建 議 事 項 1. 圖 書 館 組 織 之 組 長 及 組 功 能, 宜 再 充 實, 以 提 升 服 務 推 廣 之 功 能 2. 宜 設 有 包 括 教 師 學 生 等 之 使 用 者 之 意 見 反 應 管 道 或 座 談 的 建 置, 提 供 關 於 海 洋 教 學 及 研 發 所 需 之 優 先 服 務 和 圖 書 資 料 建 議, 以 提 升 使 用 者 對 圖 書 館 服 務 功 能 之 滿 意 度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1. 系 統 資 訊 組 組 長 職 缺 已 補 實 2. 基 於 圖 書 館 人 力 規 模 及 業 務 量, 為 發 揮 統 合 綜 效, 技 術 服 務 組 組 長 職 缺 暫 由 讀 者 服 務 組 組 長 兼 任 1. 本 館 設 有 網 站 意 見 箱 各 項 業 務 服 務 人 員 連 絡 電 話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諮 詢 服 務 台 等 多 重 管 道 供 讀 者 反 應 意 見 2. 於 96 學 年 修 訂 圖 書 諮 詢 委 員 會 辦 法, 加 入 學 生 代 表, 以 廣 納 學 生 之 意 見 3. 自 97 學 年 起 每 年 均 舉 辦 圖 書 館 與 讀 者 有 約 座 談 會, 以 深 入 瞭 解 讀 者 之 使 用 需 求 135

142 前 次 評 鑑 建 議 事 項 3. 在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中 所 規 劃 之 策 略 宜 有 圖 書 資 訊 指 標 標 竿 並 持 續 評 量 其 執 行 績 效 4. 根 據 簡 報 資 料 圖 書 館 通 閱 服 務 94 年 4 月 至 95 年 10 月 止, 共 服 務 1,102 人, 圖 書 2,462 冊, 數 據 顯 示 服 務 率 不 高, 建 請 設 法 鼓 勵 學 生 使 用 通 閱 服 務, 以 提 高 學 習 效 果 5. 少 部 分 學 生 因 白 天 工 作 而 較 少 使 用 圖 書 館, 尤 其 對 館 內 資 媒 體 放 映 服 務 了 解 不 夠 深 入, 建 議 圖 書 館 利 用 會 議 室 空 間 定 期 播 映 經 典 名 著 影 集, 音 樂 教 育 影 片 或 英 語 學 習 影 片, 提 升 圖 書 業 務 績 效 6. 電 算 中 心 之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的 使 用 宜 有 策 略 性 措 施 鼓 勵 教 師 多 參 與, 尤 其 是 學 生 海 上 實 習 時 可 採 用 網 路 教 學 之 課 程 或 科 目 宜 促 使 增 加 且 宜 建 置 教 師 及 學 生 等 使 用 者 意 見 或 建 議 管 道, 以 提 升 其 服 務 滿 意 度 改 善 承 諾 之 落 實 情 形 為 配 合 學 校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體 例 之 一 致 性, 圖 書 資 訊 指 標 標 竿 及 各 年 度 執 行 成 果 已 另 置 於 本 館 之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中 1. 通 閱 服 務 系 統 在 於 便 利 讀 者 跨 校 區 借 書 並 增 進 兩 地 館 藏 之 流 通, 其 使 用 方 式 及 功 能 已 建 置 於 網 頁 中 供 眾 參 閱, 並 於 圖 書 館 利 用 指 導 活 動 座 談 會 中 加 強 宣 導 2. 另 增 購 同 質 性 資 料 以 滿 足 讀 者 之 需 求 1.96 年 5 月 起 提 供 電 影 欣 賞 服 務, 學 期 間 每 週 於 多 功 能 視 聽 室 播 放 電 影 欣 賞 2 場 次, 每 月 底 公 布 次 月 影 片 播 放 時 間 表 及 內 容 簡 介 置 於 網 頁 活 動 訊 息 中, 並 以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全 校 師 生 2. 利 用 電 子 郵 件 網 頁 公 告 圖 書 館 利 用 指 導 活 動 座 談 會 及 會 議 中 加 強 宣 導 1. 將 教 學 平 台 軟 體 版 本 升 級 使 功 能 介 面 更 加 便 利 及 豐 富 性 2. 與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資 料 同 步 化, 課 程 開 課 完 成 即 可 於 教 學 平 台 同 步 教 學, 並 與 單 一 簽 入 系 統 整 合 增 加 方 便 性 3. 每 學 期 舉 辦 教 學 平 台 之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並 輔 導 新 進 教 師 學 習 4. 提 供 教 師 有 關 軟 體 使 用 之 諮 詢 服 務 136

143 進 修 部 ( 含 在 職 專 班 ) 壹 教 務 行 政 執 行 成 效 訪 評 參 考 要 項 佐 證 資 料 特 色 及 優 點 二 組 織 經 費 及 工 作 計 畫 執 行 與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等 成 效 三 相 關 會 議 之 運 作, 規 章 之 訂 定 及 制 度 建 立 與 傳 承 情 形 四 招 生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暨 成 效 五 學 籍 作 業 運 作 及 管 理 品 質 與 學 習 預 警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六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及 檔 案 建 置 與 管 理 情 形 七 辦 理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與 方 案 之 情 形 八 與 學 院 系 科 ( 所 ) 互 動 暨 學 生 參 與 情 形 ~98 學 年 度 申 訴 案 件 ~98 學 年 度 新 生 學 籍 資 料 表 ~98 學 年 度 學 生 成 績 期 中 預 警 記 錄 表 ~98 學 年 度 休 學 學 生 名 冊 ~98 學 年 度 退 學 學 生 名 冊 ~98 學 年 度 教 學 綱 要 一 組 織 完 整, 人 力 配 給 適 當 二 專 門 經 費 供 進 修 部 使 用, 經 費 合 宜 三 進 修 部 招 生 隨 報 名 學 生 數 趨 勢 變 動, 錄 取 率 註 冊 率 良 好 四 配 合 本 校 海 洋 特 色, 及 高 雄 海 港 地 位 提 供 海 事 領 域 之 相 關 課 程 及 進 修 機 會 五 配 合 臨 近 楠 梓 加 工 區, 提 供 管 理 運 籌 等 相 關 課 程 及 進 修 機 會 六 協 同 本 校 圖 書 館 體 育 館 及 各 系 所 單 位, 資 源 統 合 運 用, 及 建 立 良 好 之 溝 通 管 道 二 組 織 經 費 及 工 作 計 畫 執 行 與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處 理 等 成 效 ( 一 ) 本 部 教 務 相 關 組 織 圖 及 業 務 執 掌 如 下 : 圖 6-1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織 圖 137

144 表 6-1 進 修 部 教 務 相 關 人 員 組 織 表 分 屬 單 位 員 額 編 制 執 掌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1 人 綜 理 教 務 行 政 相 關 事 務 進 修 推 廣 部 教 務 組 進 修 推 廣 部 綜 合 業 務 組 組 長 1 人 組 員 1 人 行 政 助 理 1 人 約 聘 助 理 2 人 組 長 1 人 專 員 1 人 約 聘 助 理 1 人 1. 學 籍 註 冊 業 務 2. 辦 理 轉 系 科 轉 部 作 業 申 請 3. 承 辦 休 學 退 學 復 學 之 業 務 4. 辦 理 各 系 學 分 抵 免 作 業 5. 成 績 資 料 之 整 理 存 檔 保 管, 結 算, 畢 業 生 畢 業 資 格 之 審 核 6. 課 務 業 務 7. 進 修 部 上 課 教 室 分 配 及 教 室 管 理 8. 其 他 業 務 1. 接 受 政 府 機 構 或 民 間 團 體 委 辦 之 推 廣 教 育 事 宜 執 行 成 效 彙 整 報 部 事 宜 2. 推 廣 教 育 審 查 會 及 部 務 會 議 紀 錄 3. 進 修 部 招 生 試 務 之 擬 定 與 執 行, 招 生 申 訴 案 件 之 處 理 及 函 復 4. 技 能 檢 定 各 項 事 務 之 協 調 與 連 繫 5. 本 部 水 電 維 修 及 管 制 6. 各 項 招 生 資 訊 的 廣 告 宣 傳 事 宜 7. 學 生 各 項 規 費 收 取 ( 二 ) 經 費 及 工 作 計 畫 執 行 : 1. 本 部 可 動 用 之 經 費 統 籌 來 自 於 學 校 編 列 之 經 費 ; 包 含 經 常 門 資 本 門 及 專 案 計 畫 等 經 常 門 主 要 支 應 相 關 日 常 作 業 之 所 需, 資 本 門 為 設 備 相 關 費 用, 而 專 案 計 畫 則 針 對 特 訂 的 改 善 案 提 出 計 畫 及 編 列 所 需 之 經 費 例 如 95 年 編 列 十 萬 元, 購 置 學 生 證 製 作 機, 以 利 學 生 證 製 作,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2. 本 部 自 96~99 每 年 相 關 經 費 預 算 見 表 6-2, 每 年 度 工 作 均 依 計 畫 案 如 期 執 行 表 ~99 年 度 進 修 部 財 務 收 支 表 年 度 經 費 預 算 數 實 支 數 預 算 數 實 支 數 預 算 數 實 支 數 預 算 數 實 支 數 全 校 統 籌 款 -- 經 常 門 ( 內 ) 685, ,000 28,300 28,300 54,528 54,528 41,700 41,700 各 單 位 分 配 數 -- 經 常 門 1,189, ,905 1,239,035 1,212, , , , ,709 ( 內 ) 專 項 補 助 款 -- 經 常 門 ( 內 ) 114, , , , , , , ,600 專 項 補 助 款 -- 資 本 門 ( 內 ) 373, , , , , , , ,

145 年 度 經 費 預 算 數 實 支 數 預 算 數 實 支 數 預 算 數 實 支 數 預 算 數 實 支 數 學 生 公 費 -- 3,971,963 3,497,045 3,945,606 3,492,800 4,114,000 3,579,278 3,636,782 1,657,900 進 修 部 ( 內 )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業 務 費 251,928 80, , , , , ,886 60,600 合 計 : 6,585,831 5,588,750 6,266,839 5,454,756 6,041,476 5,205,266 5,128,968 2,463,501 ( 三 ) 師 生 陳 情 與 申 訴 處 理 : 1. 教 師 部 分 : 本 校 無 論 在 教 學 或 行 政 層 級 方 面, 均 有 順 暢 之 意 見 反 映 及 溝 通 管 道 與 程 序 ; 如 系 院 校 三 級 教 評 會, 系 院 校 務 會 議 行 政 會 議 及 函 發 各 單 位 教 職 員 通 訊 錄 等 本 部 自 95 學 年 度 起, 迄 今 並 無 教 師 提 起 申 訴 情 事 2. 學 生 部 分 : A. 教 務 相 關 單 位 專 人 管 理 各 反 映 意 見, 並 即 時 處 理 及 回 覆 B. 學 務 處 學 生 班 會 紀 錄, 教 學 相 關 意 見 均 轉 會 學 務 組 或 教 務 組 處 理 3. 最 近 四 年 內 受 理 師 生 陳 情 或 申 訴 案 件 大 部 分 與 休 退 學 相 關,96 年 計 有 學 生 申 訴 案 件 1 件,97 年 計 有 學 生 申 訴 案 件 1 件,98 年 計 有 學 生 申 訴 案 件 1 件 處 理 上 述 案 件 均 依 本 校 規 訂 與 學 生 溝 通 後 妥 善 處 理 98 學 年 度 起 於 學 校 首 頁 開 設 校 長 有 約 信 箱, 受 理 學 生 各 式 建 言 或 申 訴, 與 課 程 相 關 意 見 處 理 共 8 件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申 訴 案 件 ) 三 相 關 會 議 之 運 作, 規 章 之 訂 定 與 修 訂 ( 一 ) 由 於 本 校 各 科 系 之 日 間 部 及 夜 間 部 之 課 務 具 有 一 貫 性 及 整 體 性 之 規 劃, 本 組 配 合 本 校 日 間 部 相 關 之 教 務 會 議 課 程 會 議 招 生 會 議 轉 系 科 會 議, 並 依 據 會 議 結 果 執 行 或 修 訂 相 關 之 規 定, 作 為 業 務 執 行 之 依 據 四 招 生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暨 成 效 ( 一 ) 招 生 策 略 : 1. 多 元 入 學 方 式 : 本 部 招 生 方 式 經 由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轉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之 多 元 管 道 ; 學 生 來 源 大 致 為 高 職 生 五 專 生 本 校 及 友 校 大 學 學 部 學 生 為 因 應 教 育 部 多 元 化 入 學 政 策, 已 增 加 申 請 入 學 和 轉 學 考 等 入 學 管 道 以 增 加 一 般 高 中 生 外 國 學 生 轉 學 生 等 進 入 本 校 就 讀 的 機 會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考 試 招 生 由 綜 合 業 務 組 配 合 招 生 系 所 提 出 之 招 生 條 件 與 辦 法 訂 定 招 生 簡 章, 並 經 學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公 開 招 生, 以 單 獨 招 生 方 式 辦 理 各 系 ( 所 ) 之 學 制 及 入 學 方 式 如 下 表 : 139

146 表 6-3 進 修 部 各 學 制 招 生 入 學 方 式 研 究 所 四 技 二 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考 試 2. 區 分 學 制 分 別 招 生 : 1.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2. 轉 學 考 1. 單 獨 招 生 2.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本 部 目 前 招 生 分 為 大 學 部 二 技 四 技 及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因 招 生 對 象 不 同, 各 依 其 學 生 來 源 分 別 招 生 中 長 期 目 標 則 朝 向 研 究 所 及 四 技 單 一 學 制 發 展, 故 未 來 將 簡 化 學 制, 將 賡 續 縮 減 或 裁 撤 二 技 學 制 3.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及 進 修 部 四 技 二 技 招 生 策 略 : (1) 本 校 鄰 近 楠 梓 加 工 區, 定 期 郵 寄 招 生 資 訊 至 楠 梓 加 工 區 內 之 廠 商, 並 請 其 公 告 (2) 針 對 本 校 系 所 特 性, 發 送 相 關 資 訊 至 海 巡 署 港 務 局 (3) 請 在 國 軍 單 位 服 務 之 本 校 學 生, 將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帶 回 服 務 單 位, 讓 有 意 進 修 之 國 軍 袍 澤 能 獲 得 相 關 資 訊 (4) 由 各 系 所 針 對 其 系 所 特 性, 對 特 定 之 產 業 進 行 招 生 宣 導 (5) 利 用 電 子 及 平 面 媒 體, 將 相 關 招 生 資 訊 公 告 予 社 會 大 眾 (6) 增 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以 擴 大 在 職 進 修 領 域, 讓 更 多 在 職 人 士 有 更 多 進 修 之 選 擇 ( 二 ) 招 生 成 效 : 1. 本 校 近 四 年 辦 理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事 務 尚 稱 順 利, 多 元 化 的 招 生 管 道, 可 依 系 ( 科 ) 的 發 展 特 性, 順 利 招 收 適 才 適 所 的 學 生, 並 可 招 收 到 不 同 教 育 體 系 下 之 學 生, 增 加 跨 領 域 互 相 熟 悉 之 機 會, 進 而 達 成 交 流 與 融 合, 使 學 生 能 接 觸 其 它 領 域 之 學 能, 進 而 使 學 生 獲 得 較 廣 泛 之 智 能 96~98 各 學 年 各 學 院 平 均 入 學 註 冊 率 如 下 表 所 示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新 生 學 籍 資 料 表 ) 表 ~98 學 年 度 各 學 制 新 生 註 冊 率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進 修 部 四 技 海 事 學 院 100% 98% 94% 水 圈 學 院 80.66% 94% 92.66% 海 工 學 院 86.66% 96.66% 95.33% 管 理 學 院 94.66% 99.33% 100% 進 修 部 二 技 海 事 學 院 67% 88% 78% 水 圈 學 院 47% 73% 52% 海 工 學 院 65% 96% 90% 碩 士 專 班 海 事 學 院 100% 95.83% 86.67% 水 圈 學 院 78.57% 80% 100% 管 理 學 院 86.67% 100% 100% 140

147 五 學 籍 成 績 作 業 運 作 及 管 理 品 質 與 異 常 處 理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 一 ) 目 前 學 制 如 下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新 生 學 籍 資 料 表 ) 1. 研 究 所 : 輪 機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航 運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海 事 資 訊 科 技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7 學 年 增 設 )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97 學 年 增 設 ) 2. 四 技 :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輪 機 工 程 系 水 產 養 殖 系 海 洋 環 境 工 程 系 航 運 管 理 系 造 船 工 程 系 運 籌 管 理 系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電 訊 工 程 系 海 洋 休 閒 管 理 系 (96 學 年 增 設 ) 3. 二 技 :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系 (100 學 年 停 招 ) 輪 機 工 程 系 (97 學 年 停 招 ) 電 訊 工 程 系 (99 學 年 停 招 ) 造 船 工 程 系 (97 學 年 停 招 )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系 (98 學 年 停 招 ) 航 運 技 術 系 (101 學 年 停 招 ) 表 6-5 進 修 部 學 制 學 生 人 數 與 班 級 數 統 計 表 班 級 數 96 學 年 97 學 年 98 學 年 四 技 二 技 二 專 研 究 所 班 級 數 ( 合 計 ) 人 數 ( 合 計 ) 2,106 1,944 2,049 ( 二 ) 管 理 品 質 機 制 運 作 狀 況 : 1. 為 掌 握 學 生 上 課 狀 況 與 出 席 率, 設 有 期 中 預 警 與 三 分 之 ㄧ 扣 考 制, 使 學 生 注 意 該 課 程 學 習 並 與 家 長 保 持 聯 絡,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學 生 成 績 期 中 預 警 記 錄 表 ) 141

148 2. 為 避 免 學 生 學 習 課 程 壓 力 過 重 或 課 業 份 量 無 法 負 荷, 學 生 得 於 期 中 考 後 第 二 週, 向 教 務 組 申 請 必 修 科 目 二 科 停 修 3. 本 校 於 96 年 1 月 4 日 特 制 定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預 警 及 補 救 措 施 實 施 辦 法, 針 對 期 中 考 登 錄 成 績 科 目 達 二 分 之 一 ( 含 ) 以 上 不 及 格 者 或 各 任 課 教 師 提 供 期 中 成 績 偏 低 之 學 生 得 透 過 授 課 教 師 課 業 諮 詢, 或 配 合 本 校 相 關 教 學 輔 導 資 源, 如 教 學 助 理 課 業 輔 導 非 同 步 影 音 數 位 課 程 學 習 網 網 路 學 園 等, 協 助 學 生 解 決 課 業 學 習 問 題, 施 以 適 當 之 課 業 輔 導, 以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表 ~98 學 年 度 進 修 部 休 學 人 數 與 比 例 統 計 表 ( 人 數 以 每 學 年 10/15 為 基 準 日 ) 全 部 人 數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休 學 人 數 休 學 比 率 % 全 部 人 數 休 學 人 數 休 學 比 率 % 全 部 人 數 休 學 人 數 休 學 比 率 % 碩 專 班 進 四 技 1, , , 進 二 技 合 計 2, ,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休 學 學 生 名 冊 ( 人 數 以 每 學 年 10/15 為 基 準 日 ) 表 ~98 學 年 度 進 修 部 退 學 人 數 與 比 例 統 計 表 全 部 人 數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退 學 人 數 退 學 比 率 % 全 部 人 數 退 學 人 數 退 學 比 率 % 全 部 人 數 退 學 人 數 退 學 比 率 % 碩 專 班 進 四 技 1, , , 進 二 技 合 計 2, ,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退 學 學 生 名 冊 六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情 形 教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情 形 說 明 如 下 : ( 一 ) 自 70 年 起 學 生 之 學 生 之 學 籍 表 及 成 績 單, 使 用 數 位 化 掃 描, 並 以 光 碟 永 久 存 檔 ( 二 ) 行 政 電 腦 依 其 使 用 年 限 逐 年 汰 舊 換 更 新 ( 三 ) 教 學 行 政 作 業 全 面 電 腦 化 電 腦 化 系 統 與 日 間 部 相 同, 以 教 務 行 政 作 業 系 統 ( 包 含 學 生 及 老 師 兩 部 份 ), 來 進 行 進 修 部 之 學 生 學 籍 教 師 教 學 大 綱 選 課 成 績 管 理 試 務 調 課 作 業 開 課 及 扣 考 等 作 業 的 全 面 電 腦 化 作 業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教 學 綱 要 ) ( 四 ) 建 立 師 生 之 行 政 電 子 郵 件 聯 絡 管 道 ; 每 位 老 師 及 學 生 學 校 均 提 供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142

149 ( 五 ) 進 修 部 教 學 大 樓 於 93 年 8 月 落 成 每 間 教 室 均 建 置 掛 吊 式 固 定 式 遙 控 自 動 升 降 投 影 機 布 幕 之 教 學 設 備, 並 提 供 麥 克 風 設 備 借 用, 以 支 援 教 師 教 學 ( 六 ) 設 立 進 修 部 專 屬 之 多 功 能 教 室 一 間, 可 供 電 腦 及 語 言 教 學 使 用 七 辦 理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與 方 案 之 情 形 本 校 就 讀 進 修 部 學 生 大 多 數 均 運 用 日 間 工 作 之 餘 於 夜 間 時 段 上 課, 屬 性 與 日 間 部 學 生 有 極 大 差 異, 在 不 適 合 執 行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情 形 下, 自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起 規 劃 申 請 教 育 部 大 專 校 院 共 同 助 學 補 助 同 學 強 制 執 行 服 務 學 習 時 數, 執 行 情 形 彙 整 如 下 : 表 6-8 進 修 部 校 內 服 務 學 習 執 行 成 效 表 級 別 時 數 人 數 人 時 數 第 第 一 級 第 66 小 時 147 9,702 第 第 二 級 第 50 小 時 23 1,150 第 第 三 級 第 40 小 時 26 1,040 第 第 四 級 第 30 小 時 第 第 五 級 第 20 小 時 第 總 計 第 206 小 時 ,792 表 6-9 進 修 部 校 外 服 務 學 習 執 行 成 效 表 服 務 地 點 時 數 人 數 人 時 數 高 雄 捐 血 中 心 慈 濟 環 保 站 高 雄 市 圖 書 館 家 扶 中 心 董 氏 基 金 會 創 世 基 金 會 ( 高 雄 分 所 ) 高 雄 縣 警 局 ( 仁 武 分 局 ) 總 計

150 八 與 學 院 系 科 ( 所 ) 互 動 暨 學 生 參 與 情 形 ( 一 ) 每 學 年 配 合 本 部 學 務 組 於 學 生 新 生 訓 練 對 各 系 所 所 有 新 生 介 紹 教 務 組 網 站 業 務 辦 公 環 境 相 關 業 務 承 辦 人 員 及 學 校 的 重 要 學 則 ( 二 ) 每 位 新 生 均 分 配 郵 件 帳 號, 以 暢 通 訊 息 及 溝 通 並 經 由 主 任 信 箱 校 長 信 箱 等 途 逕 學 生 可 隨 時 反 應 相 關 意 見 ( 三 ) 本 部 教 務 組 特 別 調 整 部 份 工 作 人 員 ( 一 人 ) 上 班 時 段 08:00-18:00, 以 便 於 與 日 間 部 及 各 系 所 聯 繫 相 關 業 務, 本 處 與 各 系 所 互 動 良 好, 均 能 於 最 短 時 間 內 處 理 全 校 師 生 相 關 之 教 務 工 作 需 求 ( 四 ) 每 學 期 配 合 各 系 所 辦 理 教 師 聘 任 開 課 及 排 課 作 業, 以 便 於 課 程 之 進 行 ( 五 ) 每 學 期 配 合 學 務 組 透 過 班 會 系 週 會 幹 部 會 議 學 生 幹 部 座 談 會 等 途 徑 傳 送 相 關 重 要 訊 息 或 收 集 學 生 之 意 見 144

151 貳 課 程 與 教 學 訪 評 參 考 要 項 二 課 程 教 學 與 產 業 界 互 動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四 提 升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能 力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佐 證 資 料 ~98 學 年 度 教 師 一 覽 表 特 色 及 優 點 一 進 修 推 廣 部 隨 專 任 師 資 比 例 及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比 例 的 提 升, 使 教 師 之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能 力 成 效 顯 著 提 升. 二 學 校 訂 定 辦 法 鼓 勵 專 任 教 師 至 進 修 部 授 課, 有 效 降 低 兼 任 教 師 人 數 二 課 程 教 學 與 產 業 界 互 動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 一 ) 辦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因 應 社 會 環 境 與 個 人 成 長 所 需, 在 職 進 修 為 職 場 人 士 生 涯 規 劃 接 受 終 生 教 育 之 一 環 ; 本 校 開 辦 進 修 推 廣 部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提 供 業 界 人 士 在 職 進 修 機 會, 並 可 藉 以 互 通 產 業 界 資 訊 及 學 術 新 知 表 ~98 學 年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人 數 統 計 表 ( 單 位 : 人 ) 學 年 度 系 所 96 學 年 度 97 學 年 度 98 學 年 度 輪 機 工 程 研 究 所 航 運 管 理 研 究 所 漁 業 生 產 與 管 理 研 究 所 航 海 科 技 研 究 所 8 17 水 產 食 品 科 學 研 究 所 6 18 總 計 ( 二 ) 辦 理 產 業 實 務 實 習 本 校 為 增 加 學 生 實 務 性 知 識 與 技 術, 達 到 學 以 致 用 目 的, 積 極 推 動 學 生 至 產 業 界 實 務 實 習, 藉 由 實 習 規 劃 執 行, 作 為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媒 介, 增 加 學 生 與 產 業 互 動 機 會, 協 助 學 生 將 理 論 與 實 務 進 行 整 合,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性 學 習 效 率, 促 進 學 生 與 產 業 界 媒 合 機 會, 增 加 學 生 畢 業 後 就 業 機 會 本 校 特 訂 定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輔 導 辦 法, 以 妥 善 規 範 實 習 學 生 管 理 本 校 就 讀 進 修 部 學 生 大 多 數 均 運 用 日 間 工 作 之 餘 於 夜 間 時 段 上 課, 大 部 份 日 間 已 從 事 類 似 工 作, 屬 性 與 日 間 部 學 生 有 極 大 差 異, 在 不 適 合 執 行 產 業 實 務 實 習 課 程 情 形 下, 海 事 學 院 航 運 技 術 系 及 輪 機 系 仍 有 部 份 學 生 參 加 海 上 實 習 145

152 四 提 升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能 力 之 策 略 與 成 效 ( 一 ) 教 師 之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能 力 成 效 隨 專 任 師 資 教 授 副 教 授 比 例 增 加 而 提 升 教 師 員 額 及 結 構 : 進 修 推 廣 部 自 9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起 於 本 部 任 教 之 專 任 教 師 114 人 至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止 已 增 加 至 174 人, 另 兼 任 教 師 自 9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158 人 降 低 至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之 86 人 本 校 鼓 勵 專 任 教 師 至 進 修 部 授 課, 學 校 超 支 鐘 點 辦 法 規 定 需 先 至 進 修 部 授 課 才 能 超 支 鐘 點, 以 降 低 教 師 授 課 超 支 鐘 點 時 數 ( 佐 證 資 料 :96~98 學 年 度 教 師 一 覽 表 ) 表 7-2 進 修 推 廣 部 專 兼 任 教 師 比 例 學 期 別 專 任 兼 任 人 數 比 例 人 數 比 例 % % % % % % % % % % % % 表 7-3 進 修 推 廣 部 師 資 結 構 學 期 別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人 數 比 例 人 數 比 例 人 數 比 例 人 數 比 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 針 對 前 次 評 鑑 ( 訪 視 ) 建 議 事 項 處 理 情 形 95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事 項 改 進 措 施 1. 進 修 部 少 部 分 學 生 因 白 天 工 作 而 較 少 使 用 圖 書 館, 尤 其 對 館 內 資 訊 媒 體 放 映 服 務 了 解 不 夠 深 入, 建 議 圖 書 館 利 用 會 議 室 空 間 定 期 播 映 經 典 名 著 影 集, 音 樂 教 育 影 片 或 英 語 學 習 影, 提 升 圖 書 業 務 績 效 1.96 年 5 月 起 提 供 電 影 欣 賞 服 務, 學 期 間 每 週 於 多 功 能 視 聽 教 室 播 放 電 影 欣 賞 2 場 次, 每 月 底 公 布 次 月 影 片 播 放 時 間 表 及 內 容 簡 介, 並 以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全 校 師 生 2. 利 用 電 子 郵 件 網 頁 公 告 圖 書 館 利 用 指 導 活 動 座 談 會 及 會 議 中 加 強 宣 導 146

153 參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訪 評 參 考 要 項 特 色 及 優 點 三 全 校 性 畢 業 門 檻 制 訂 情 形 四 運 用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作 為 學 習 輔 導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進 及 職 涯 輔 導 等 參 考 情 形 進 修 部 學 生 生 活 與 學 習 情 形 之 輔 導 機 制 落 實 三 全 校 性 畢 業 門 檻 制 訂 情 形 本 校 著 重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人 文 與 科 技 兼 備 以 人 才 培 育 創 新 研 發 推 廣 服 務 國 際 接 軌 為 發 展 重 點 並 以 成 為 國 際 知 名 之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為 目 標, 因 此 國 際 化 人 文 與 海 洋 特 色 是 為 本 校 發 展 核 心, 但 考 量 本 校 就 讀 進 修 部 學 生 大 多 數 均 運 用 日 間 工 作 之 餘 於 夜 間 時 段 上 課, 屬 性 與 日 間 部 學 生 有 差 異, 在 畢 業 門 檻 上 也 配 合 進 修 部 同 學 略 作 調 整, 執 行 情 形 彙 整 如 下 : 學 生 畢 業 須 修 業 期 滿, 且 符 合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經 審 查 合 格 後, 始 發 給 學 位 證 書, 授 予 學 士 學 位 各 款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如 下 : ( 一 ) 修 滿 應 修 之 必 修 及 選 修 科 目 學 分, 成 績 及 格, 且 操 行 體 育 各 學 期 成 績 均 及 格 ( 二 ) 電 訊 工 程 系 訂 有 實 習 規 定, 須 實 習 期 滿 且 成 績 及 格, 方 得 畢 業 四 運 用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作 為 學 習 輔 導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進 及 職 涯 輔 導 等 參 考 情 形 ( 一 ) 為 掌 握 學 生 上 課 狀 況 與 出 席 率, 設 有 期 中 預 警 與 三 分 之 ㄧ 扣 考 制, 使 學 生 注 意 該 課 程 學 習 並 與 家 長 保 持 聯 絡,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 佐 證 資 料 : ~98 學 年 度 學 生 成 績 期 中 預 警 記 錄 表 ) ( 二 ) 進 修 部 每 班 都 設 有 班 導 師, 各 班 導 師 均 由 各 系 主 任 依 據 各 系 專 長 以 及 老 師 專 長 聘 任 協 同 系 上 推 動 訓 輔 與 學 習 輔 導 工 作 當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出 現 異 常, 導 師 亦 可 加 強 輔 導, 或 轉 介 資 源 教 學 中 心 輔 導 ( 三 )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亦 提 供 教 學 助 理 夜 間 排 班, 當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出 現 異 常, 可 經 由 轉 介 或 自 行 請 教 教 學 助 理 ( 四 ) 每 學 期 由 行 政 學 術 主 管 及 進 修 部 導 師 召 開 導 師 會 議, 討 論 學 生 輔 導 及 學 習 輔 導 相 關 事 宜 ( 五 ) 教 務 組 學 務 組 與 各 教 學 單 位 彼 此 相 互 配 合,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形 成 有 利 的 支 持 系 統 定 期 將 新 生 基 本 資 料 班 級 聯 絡 網 學 生 缺 曠 獎 懲 紀 錄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期 中 預 警 名 單 通 知 導 師 協 同 輔 導, 學 期 辦 理 居 住 在 外 租 賃 學 生 訪 視 活 動, 維 護 學 生 居 住 安 全 及 強 化 學 習 環 境 147

154 肆 通 識 教 育 訪 評 參 考 要 項 二 通 識 教 育 之 規 劃 特 色 及 師 生 認 同 程 度 佐 證 資 料 佐 證 資 料 進 修 推 廣 部 實 施 通 識 教 育 佐 證 資 料 進 修 推 廣 部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一 覽 表 二 通 識 教 育 之 規 劃 特 色 及 師 生 認 同 程 度 本 校 就 讀 進 修 部 學 生 大 多 數 係 利 用 日 間 工 作 之 餘 於 夜 間 時 段 上 課, 屬 性 與 日 間 部 學 生 有 差 異, 在 通 識 教 育 上 也 配 合 進 修 部 同 學 略 作 調 整, 執 行 情 形 彙 整 如 下 : ( 一 ) 正 式 課 程 : 本 校 進 修 部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實 施 不 同 於 日 間 部 通 識 教 育, 主 要 差 別 在 進 修 部 尚 無 核 心 通 識 故 進 修 部 之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僅 有 分 類 通 識 近 三 年 每 學 期 通 識 課 程 開 班 數, 平 均 開 設 24 班, 並 排 定 於 週 一 晚 間 統 一 時 段 供 學 生 自 由 選 修 ( 二 ) 潛 在 課 程 : 除 正 式 課 程 外,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與 各 行 政 或 教 學 單 位, 不 定 時 於 夜 間 舉 辦 各 類 通 識 活 動 演 講 或 展 演 ( 佐 證 資 料 進 修 推 廣 部 實 施 通 識 教 育 ) 如 自 93 學 年 起, 每 年 均 舉 辦 社 區 學 童 課 輔 班, 由 本 校 學 生 擔 任 課 輔 小 老 師, 協 助 弱 勢 家 庭 學 童 課 業 98 學 年 度, 在 教 育 部 支 持 下 本 校 招 聘 多 位 教 學 助 理, 於 楠 梓 旗 津 兩 校 區 實 施 夜 間 國 文 數 學 英 文 物 理 化 學 等 基 礎 學 科 之 課 業 輔 導 詢 問 並 配 合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實 施 學 生 學 業 預 警 制 度, 協 助 進 度 弱 後 學 生 補 教 學 習 的 機 會 學 務 處 亦 於 夜 間 或 周 六 日 開 辦 兩 性 平 等 等 諮 商 活 動 或 電 影 欣 賞 等,99 學 年 度 起 定 期 於 每 周 一 晚 間 5 至 6 時 舉 行 在 校 園 中 舉 行 小 型 音 樂 會 並 邀 請 名 作 家 蒞 校 演 講 ( 三 ) 校 園 環 境 : 為 彰 顯 本 校 園 獨 特 海 洋 人 文 美 學 語 彙, 形 塑 出 澎 湃 活 力 永 續 發 展 的 地 標 性 校 區 文 化, 提 昇 周 邊 環 境 的 親 和 性 及 藝 術 化 氛 圍 於 98 年 1 月 完 成 校 園 公 共 藝 術 及 景 觀 設 置, 並 於 夜 間 投 射 燈 影, 期 能 強 化 師 生 及 民 眾 對 於 校 園 環 境 的 認 知 與 觀 感, 進 而 達 到 潤 飾 空 間 豐 富 公 民 美 學 的 藝 術 教 育 ( 四 ) 本 校 進 修 部 學 生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在 語 文 類 自 然 類 數 學 體 育 軍 訓 及 分 類 通 識, 各 系 學 分 數 配 置 上 略 有 不 同, 相 關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詳 如 佐 證 資 料 進 修 推 廣 部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一 覽 表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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