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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姻由 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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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國人壽安心樂高安心樂高終身保險終身保險 LEGOAA ( 住院日額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祝壽 保險金 ) 本商品疾病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 ( 或復效日起 ) 所發 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 發生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新生兒先天 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之疾病, 則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詳情請參閱契約條款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致使本商品無解約金 本商品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險費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商品文號備查日期及文號 : 中壽商二字第 號 投保特色 保障自主, 從此開始 住院日額單獨給付, 隨心所欲搭配附約 第二保單補強關鍵, 首選安心樂高 限期繳費終身保, 守護健康每一天 身故給付隨保費, 聰明打算不浪費 承保範圍 本契約保險金的給付分為 住院日額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等三項, 按照下列約定給付 : 1. 住院日額住院日額保險金保險金 被保險人依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而住院者, 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乘以 住院保險金日額 給付 住院日額保險金 但每次住院期間給付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LEGOAA -1-
2 被保險人因 精神疾病 住院診療者, 不論是否為同一精神疾病, 同一保單年度住院期間給付日數最高以九十日為限 2.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公司按其身故當時 應已繳保險費 之一點零六倍扣除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累積已付之保險金之餘額, 給付 身故保險金 如本公司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累積已付之保險金總額已達應已繳保險費之一點零六倍, 本公司不再給付 身故保險金 倘終止後有未到期之保險費者, 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退還要保人 訂立本契約時, 以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 其 身故保險金 之給付於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前身故者, 本公司改以下列方式給付, 不適用前二項之約定 一 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後身故者, 本公司應以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給付 身故保險金 二 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前身故者, 本公司應以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退還予要保人 前項所繳保險費, 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第三項加計利息, 係以前項金額為基礎, 以百分之二點二五年利率, 依據年複利方式計算至被保險人身故日之利息 訂立本契約時, 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 其 身故保險金 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註 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3. 祝壽祝壽保險金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年齡到達一百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 本公司按其 應已繳保險費 之一點零六倍扣除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累積已付之保險金之餘額, 給付 祝壽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如本公司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累積已付之保險金總額已達前項所稱應已繳保險費之一點零六倍, 本公司不再給付 祝壽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累積總給付金額限制與契約的終止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 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 開始生效 本契約依第一項約定終止時, 倘終止後有未到期之保險費者, 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退還要保人 自本契約生效日起, 本公司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累積已付之保險金已達 住院保險金日額 之一千五百倍時,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倘終止後有未到期之保險費者, 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退還要保人 LEGOAA -2-
3 本契約 住院保險金日額 減少時, 累積總給付金額依減少後 住院保險金日額 之一千五百倍計算, 但須扣除減少 住院保險金日額 前本公司已給付之倍數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歲之保單週年日,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如因遭受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而致身故時,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倘終止後有未到期之保險費者, 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退還要保人 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 ( 一 )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接受診療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單條款第十三條保險金的 責任 一 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 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 二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 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接受診療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單條款第十三條保險金的責任 一 美容手術 外科整型 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 不在此限 二 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三 健康檢查 療養 靜養 戒毒 戒酒 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四 懷孕 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 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 ( 一 ) 懷孕相關疾病 : 1. 子宮外孕 2. 葡萄胎 3. 前置胎盤 4. 胎盤早期剝離 5. 產後大出血 6. 子癲前症 7. 子癇症 8. 萎縮性胚胎 9. 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 二 ) 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 包含 : 1. 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 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 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 有醫學上理由, 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 有醫學上理由, 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LEGOAA -3-
4 5. 因被強制性交 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 三 ) 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 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 1. 產程遲滯 : 已進行充足引產, 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 ( 經產婦超過 14 小時 初產婦超過 20 小時 ), 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 2 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 或第二產程超過 2 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 胎兒窘迫, 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 a. 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 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 160 次或少於 100 次且呈持續性者, 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 30 次且持續 60 秒以上者 b. 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 PH 值少於 7.20 者 3. 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 a. 胎頭過大 ( 胎兒頭圍 37 公分以上 ) b. 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 ( 胎兒體重 4000 公克以上 ) c. 骨盆變形 狹窄 ( 骨盆內口 10 公分以下或中骨盆 9.5 公分以下 ) 並經骨盆腔攝影確 定者 d. 骨盆腔腫瘤 ( 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 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 ) 致影響生產者 4. 胎位不正 5. 多胞胎 6. 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 兩次 ( 含 ) 以上的死產 ( 懷孕 24 周以上, 胎兒體重 560 公克以上 ) 8. 分娩相關疾病 : a. 前置胎盤 b. 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 胎盤早期剝離 d. 早期破水超過 24 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 母體心肺疾病 : (a) 嚴重心律不整, 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 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 並附診斷證明 (c) 嚴重肺氣腫, 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五 不孕症 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 除外責任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單條款第十四條保險金的責任 一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 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 LEGOAA -4-
5 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滿十六足歲前因第一項各款原因致死者, 本公司依保單條款第十四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投保規則 1 繳費期間 : 年期 2 保險期間 : 終身 ( 至被保險人年齡屆滿 100 歲之保單週年日 ) 3 繳費方法 : 分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等四種 預定附加費用率 最低 :20.24%; 最高 :35.51% 退費範例 以男性,0 歲,20 年繳費, 起保日 102/03/25 為例 : 假設 投保之住院保險金日額 1,000 元, 年繳保險費 5,200 元, 實際年繳保險費 :5,200 元, 預定利率 2.25% 保單年度保單週年日累積實繳保險費 1 103/03/25 5, /03/25 10, /03/25 15, /03/25 26, /03/25 52, /03/25 78, /03/25 83,200 註 依條款約定,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 16 歲前身故者, 按下列方式處理 : 一 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後身故者, 本公司應以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 息 ) 給付 身故保險金 二 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前身故者, 本公司應以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 息 ) 退還予要保人 範例說明 假設起保日為 102/03/25, 則退還實際所繳保費加計利息計算如下 : ( 計息所用之利息為 2.25%) LEGOAA -5-
6 ( ) % 1 身故日 112/03/25: 5,200 ( % ) = 58, 890 元 2.25% 本網頁內容僅供商品說明, 詳細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為準 LEGOAA -6-
健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健康保險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商品名稱 承保範圍 除外責任或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 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 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 二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 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 美容手術 外科整型 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 不在此限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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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 健康保險 商品名稱承保範圍不保事項 最新更新日期 :98 年 03 月 20 日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或接受外科門診手術者, 本公司不負給 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 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 包括自殺及 自殺未遂 ) 二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 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主 富邦人壽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住院醫療保險金加護病房保險金燒燙傷中心醫療保險金出院後療養保險金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急診保險金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住院手術費用保險金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身故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4-1 & 4-2 健康險 商品名稱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 1 商品名稱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個人傷害保險附約... 1 商品名稱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2 商品名稱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團體傷害保險 ( 乙型 ) 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2 商品名稱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團體傷害保險 ( 乙型 ) 職業傷病保險金給付附加條款... 3 商品名稱
保德信國際人壽加倍關心 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105) NDLA 0 歲至 60 歲特定傷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保險金全殘扶助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條 第六條或第七條的約定給付全殘保險金 全殘扶助保險金或殘廢補助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 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依
保德信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項目 : 保險商品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依據 : 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3 款編號 :9-1-3 資料日期 : 民國 106 年 01 月 01 日 維護日期 : 民國 106 年 01 月 01 日 維護單位 : 契約部 保險商品 承保範圍 不保事項 保德信國際人壽年金給付型養老保險 (105) RRA 15 足歲至
5-3 ???O?d???????O????
各項保險商品 5-3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保險商品承保範圍不保事項 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 (104) 1 最近更新日期 :105/12/19 更新週期 : 不定期權責單位 : 精算部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一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二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保單契約條款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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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產物海外旅行綜合保險 附加條款 海外旅行傷害保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期間雙倍給付附加條款... 2 海外旅行傷害保險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附加條款... 3 海外旅行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住院日額給付型附加條款... 4 全年保障型附加條款... 5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7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 ( 全年保障型 ) 附加條款... 9 傷害保險恐怖主義行為保險限額給付附加條款... 12
使用原則:
南山產物海外旅行綜合保險 附加條款 海外旅行綜合保險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2 海外旅行綜合保險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 ( 全年保障型 ) 附加條款... 4 海外旅行傷害保險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附加條款... 7 海外旅行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住院日額給付型附加條款... 8 海外旅行傷害保險 - 喪葬慰問金附加條款... 9 海外旅行傷害保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期間雙倍給付附加條款... 10
安達住院醫療日額保險
安達產物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 ( 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居家療養日額保險金 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急診保險金 門診手術保險金 ) 1. 免費申訴電話 :0800-339-899 2.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安慈商字第 950214 號函備查 104.10.6 依 104.6.24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號函修正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單條款
保險商品 承保範圍 不保事項 5. 產後大出血 6. 子癲前症 7. 子癇症 8. 萎縮性胚胎 9. 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 二 ) 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 包含 : 1. 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 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 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團體人身保險商品保險商品承保範圍不保事項南山人壽鴻業長青年金 返還個人帳無團體利率變動型年戶價值金保險 ( 甲型 ) 南山人壽鴻運年年年金 返還個人帳無團體利率變動型年戶價值金保險 ( 甲型 ) 南山人壽新醫療給實支實付型 : 除外責任付團體健康保險 - 每日住院費保險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至醫院診療乙型金 醫院各項雜費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金 意外事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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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歡喜安康醫療養老保險甲 乙型 (97) BNROPHIA+B ( 住院日額 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日額 身故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 本契約所稱 疾病 之等待期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三十日之期間 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殘廢致契約終止時, 因費率計算已考量死亡脫退因素, 故其他未給付部份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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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新住院日額健康保險附約保單條款 ( 住院日額保險金 ) 本商品疾病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 ( 或復效日起 ) 所發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 發生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福利部公告之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之疾病, 則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詳情請參閱附約條款約條款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中信人壽現行商品
4-2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個人險 保險商品 承保範圍 不保事項 台灣人壽新定期壽險 身故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的責任 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一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付項目 ) 二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但自契 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三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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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商品名稱 承保範圍 不保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一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 但自契約訂 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 三商美邦人壽祥順定期壽險 身故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險金之責任 三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時,
台灣人壽安心幸福團體健康保險住院日額給付附加條款_GHIE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安心幸福團體健康保險住院日額給付附加條款 主要給付項目 : 住院日額保險金 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3-269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22 日 103 中信壽商發一字第 140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885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台壽字第 1052000001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Microsoft Word _04-02_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doc
安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項目 :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依據 : 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2 款維護日期 : 民國 98 年 05 月 20 日維護單位 : 商品精算處 分紅保單 保險商品承保範圍不保事項 安泰人壽雙福還本分紅終身保險 (PLS2) ( 一 ) 生存保險金 ( 二 ) 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三 ) 完全殘廢保險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0401優活年年
臺 灣 金 控 集 團 聰 方案 方案說明 方案 松柏長青 年年發 歲的王小姐選擇投保方案 樂活人生 + 年年發 方案 方案 珍愛人生 + 年年發 保 長青守護 + 年年發 年年發還本 終身保險 保險金額 萬元 繳費年期 6年 松柏長青終身 醫療健康保險 額 住院醫療日 元, 年 繳費年期 運用 年年發還本終身保險 每年領回的生存金支應健康保險 的續期保險費 自第8 保單年度 起即可完全用生存金支應續期保
國寶人壽○○○○增額終身壽險
康健人壽安心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 樣本 (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無解約金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給付項目 : 住院日額保險金 加護病房住院保險金 居家療養保險金 102.09.27 (102) 康商字第 072 號函備查 103.05.01 (103) 康商字第 065 號函備查 104.08.04 按 104.06.24 金管保壽字第
保單契約條款
全球人壽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 備查文號 : 全球壽 ( 商研 ) 字第 1000225009 號備查日期 :100 年 02 月 25 日修正文號 : 依 104.6.24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號函修正修正日期 :104 年 8 月 4 日 給付項目 : 住院醫療保險金 住院看護保險金 住院療養保險金 加護病房保險金或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 本公司對本契約罹患疾病應負之保險責任,
中 國 人 壽 商 品 簡 易 手 冊
類別 保險範圍與保險給付 投保規定 中國人壽中國強外幣中國強外幣變額年金保險變額年金保險 ANDSVA 險種代號 :HVC1 備查日期及文號 :103.01.01 中壽商二字第 1030101013 號 外幣投資型年金 保險給付 1.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1) 給付條件 = 被保險人身故 (2) 給付金額 = 發生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 : 以檢齊申請文件並送達之日為基準日, 依保險單條款內附表三 贖回評價時點
保 險 契 約 條 款 比 較 表
郵政簡易人壽日額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附約 1 郵政簡易人壽日額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附約契約條款 ( 住院保險金 療養保險金 加護病房 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第 一 金 人 壽 RPE 保 險
第一金人壽一年定期帳戶型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 住院日額保險金 加護病房日額保險金 出院療養保險金 本險所稱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三十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詳情請參閱契約條款 本附約僅附加於投資型保險主契約且本附約保險費自主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 前言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公司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0800-001-110; 傳真
費率表
- 個人投保 基本保障 - 未滿 15 足歲以下適用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10%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單位 : 元 保險金額醫療費用海外醫療 1 日 2 日 3 日 4 日 5 日 6 日 7 日 8 日 9 日 10 日 11 日 12 日 13 日 14 日 15 日 16 日 17 日 18 日 19 日 20
Microsoft Word - IHE_A (審閱期專用,加頁碼)
朝陽人壽安心久久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給付項目 : 住院日額保險金 長期住院保險金 加護病房保險金 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住院手術慰問保險金 門診手術慰問保險金 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 出院療養保險金 無理賠紀錄增值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 被保險人未滿十五足歲身故者, 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 )
新光人壽富萬利變額壽險(第1期) 新光人壽富萬利變額壽險 注意事項 新光人壽富萬利變額壽險 屬於投資型商品 投資型商品節省您分別選購保險及投資商品的時間 並讓 您在壽險保障的基礎下有機會追求穩健的投資回報 本商品係由新光人壽發行 透過本公司業務員通路 本公司簽約之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及多元通路招
新光人壽富萬利變額壽險(第1期) 新光人壽富萬利變額壽險 注意事項 新光人壽富萬利變額壽險 屬於投資型商品 投資型商品節省您分別選購保險及投資商品的時間 並讓 您在壽險保障的基礎下有機會追求穩健的投資回報 本商品係由新光人壽發行 透過本公司業務員通路 本公司簽約之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及多元通路招 攬銷售 新光人壽保留最終核保與否之ㄧ切權利 請注意您的保險業務員是否主動出示 人身保險業務員登錄證 及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機構所發之投
【保險契約的構成】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住院醫療保險金 2. 住院醫療保險金事後選擇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100 大商發一字第 007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885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3 日台壽字第 1052320072 號函備查修正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A677A4DFB7D3C540B2D7A8ADAB4FC049AAFEACF95FBE50B0E2B1F8B4DA2E646F63>
中國人壽安心照護終身保險附約保單條款 ( 安心保險金 照護扶助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商品疾病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 ( 或復效日起 ) 所發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 發生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之疾病, 則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詳情請參閱附約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團體住院日額增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 ( 本附約須申請附加後, 始生效力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核准文號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1 日依 102 年 1 月 10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102103040 號函修正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30 日依 103 年 1 月 22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131810 號函修正中華民國
條款
國泰人壽新康護防癌健康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 第 7 條 第 9 條至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2 條至第 21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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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宏泰人壽享好康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保單條款 ( 給付項目 : 住院醫療保險金 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 住院手術費用保險金 重大手術費用保險金 創傷處置保險金 ) ( 等待期間 : 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生效三十日或復效日以後發生之疾病 但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不受等待期間三十日之限制 ) (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68-268 傳真 :02-2716-6887
條款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安聯人壽醫度讚日額醫療養老保險 (101) 內容摘要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3 條至第 17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各項保險商品 4-1~2 商品名稱、核准或備查日期、文號、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4-1~2 商品名稱 核准或備查日期 文號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 壽險主約 : 代號中文名稱核准日期文號承保範圍不保事項 BSPRTL BSPTL 友邦人壽減額定期壽險 (A 型 ) 友邦人壽安心貸定期壽險 94 年 9 月 23 日美壽精字第 94036 號函備查 104 年 08 月 04 日依 104 年 95 年 12 月 1 日美壽精字第 95061 號函備查 104 年 08 月 04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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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鑫萬利鑫萬利終身終身壽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條款
國泰人壽益美利優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壽險 ( 給付項目 : 祝壽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完全失能保險金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契約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間, 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傳真 :0800-211-568; 電子信箱 (E-mail):[email protected])
保德信國際人壽守護一生終身醫療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祝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 保字第 384 號 ( 詳參條款 ) 住院日額保險金 \ 加護病房醫療保險金 依 金管保壽字第 號函修正 10
守護一生終身醫療保險 - 契約重要內容告知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2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11 條 第 12 條 第 14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至 8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華南產物團體健康保險_甲型_
華南產物團體健康保險 ( 甲型 ) ( 主要給付項目 : 住院日額保險金 加護病房保險金 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住院看護保險金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 102.03.29(102) 華產企字第 077 號函備查 105.03.07(105) 華產企字第 086 號函備查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本契約所稱 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 ( 或復效日或加保日 ) 起所發生之疾病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Microsoft Word - G3\261\370\264\332[1].doc)
國泰人壽添美盛壽添美盛美元終身美元終身壽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6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7 條 第 9 條至第 11 條 第 13 條 第 14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8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12 條 ) ( 五 )
中國人壽萬事如意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海外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海外交通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
中國人壽萬事如意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海外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海外交通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契約在費率計算時, 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契約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完全失能程度之一,
( ) A B C D E ( ~ ) 2 5 1,000 ( 90 ) 1,000 ( 90 ) 1~4 1,110 1,850 2,600 3,350 4, ,360 5,660 7,960 X X 50
( ) A B C D E 100 200 300 400 500 50 100 150 200 250 ( ~ ) 2 5 1,000 ( 90 ) 1,000 ( 90 ) 1~4 1,110 1,850 2,600 3,350 4,100 5 3,360 5,660 7,960 X X 50 100 50 100 1,000 ( 90 ) 1,000 ( 90 ) 1~4 150 210 5
(Microsoft Word - 0FS101_\274\313\261i_.doc)
台灣人壽新澳利旺澳利旺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保險單條款 (FS1) (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為外幣保險單, 相關款項收付皆以澳幣澳幣進行, 本公司不承擔保戶任何匯兌風險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 0800-099850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南山人壽新住院日額給付團體健康保險附約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0800-020-060 傳真 :412-8886 電子信箱 E-mail : [email protected] ( 樣本 ) 中華民國 105 年 04 月 29 日 (105) 南壽研字第 085 號函備查 保險附約的構成第一條 本 南山人壽新住院日額給付團體健康保險附約
(Microsoft Word - E1\261\370\264\332[1].doc)
國泰人壽新添富年年添富年年終身保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2 條 第 5 條至第 7 條 第 9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2 條之 1)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康健人壽愛要及實防癌定期健康保險
康健人壽愛要及實防癌定期健康保險內容摘要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7 條 第 23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1 條至第 13 條 第 16 條至第 20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22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友邦人壽傳世金屋美元還本終身保險
人生上半場, 職場拼搏鑄就您的成功 : 名譽 地位與財富 ; 人生下半場, 我們終將回歸家庭 : 一切希望的原點 讓傳世金屋, 永世留傳 www.aia.com.tw 第 1 頁, 共 8 頁 備妥足額退休金, 下流老人 不上身! 下流老人 一詞源自於日本, 用來形容 過著中下階層生活的老人, 代表又貧又窮的高齡者 因為社會高齡化 經濟成長停滯 勞保年金制度危機 長期照護需求 高齡醫療花費 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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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人壽泰鑫安100防癌健康保險 安達人壽泰鑫安100防癌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身故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初次罹患原位癌保險金 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 金 罹患侵襲性癌症生活扶助保險金 商品文號 中華民國103.08.11中泰精字第1030101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5.08.16金管保壽字第10502071540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107.04.27安達精字第1070040號函備查 (本公司對本險罹患癌症應負之保險責任
FDA /10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富邦人壽鍾愛美年外幣終身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本保險為外幣保單, 本公司所收付之款項均以美元計價, 且不得與任何外幣
FDA1040804 1/10 富邦人壽鍾愛美年外幣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六條 第八條至第九條 第 十條 第十二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七條 第十五條至第十九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十一條
險別
國泰人壽團體飛翔世代大專院校住院醫療擇優給付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 住院醫療保險金 ) ( 本附加條款需申請附加並經本公司同意後, 始生效力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備查文號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1 日國壽字第 103080001 號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國壽字第 105050003 號 第一條附加條款之訂定及構成本國泰人壽團體飛翔世代大專院校住院醫療擇優給付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