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部 份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 葷 食 項 )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目 錄 壹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須 知 頁 次 一 一 般 說 明... 1 二 應 檢 人 自 備 工 ( 用 ) 具... 2 三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 二 部 份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 葷 食 項 )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目 錄 壹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須 知 頁 次 一 一 般 說 明... 1 二 應 檢 人 自 備 工 ( 用 ) 具... 2 三"

Transcription

1 餐 烹 調 ( 葷 食 項 )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 草 案 ) 試 題 編 號 : 審 定 日 期 : ~2 103 年 月 日 ( 測 試 試 題 部 分 材 料 數 量 及 重 量 為 暫 估 數, 待 實 際 試 做 後 另 做 調 整 )

2 第 二 部 份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 葷 食 項 )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目 錄 壹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須 知 頁 次 一 一 般 說 明... 1 二 應 檢 人 自 備 工 ( 用 ) 具... 2 三 應 檢 人 服 裝 規 定... 3 四 測 試 時 間 配 當 表... 4 貳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一 共 通 原 則 說 明... 5 二 參 考 烹 調 須 知... 8 參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標 準 及 評 審 表 一 評 審 標 準 二 衛 生 評 審 標 準 附 錄 1. 水 花 編 號 參 考 參 考 圖 譜 附 錄 2. 盤 飾 編 號 參 考 參 考 圖 譜... 88

3 壹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須 知 一 一 般 說 明 ( 一 ) 本 試 題 共 有 二 大 題, 每 大 題 各 十 二 個 小 題 組, 每 小 題 組 各 三 道 菜 之 組 合 菜 單 ( 試 題 編 號 : ) 每 位 應 檢 人 依 抽 籤 結 果 編 排 之 小 題 組 進 行 測 試, 測 試 時 間 均 為 三 小 時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 葷 食 )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每 日 辦 理 二 場 次 ( 上 下 午 各 乙 場 ) ( 二 ) 術 科 辦 理 單 位 於 測 試 前 14 天, 將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參 考 資 料 寄 送 給 應 檢 人, 應 檢 人 亦 可 上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技 能 檢 定 心 網 站 下 載 測 試 參 考 資 料 ( 三 ) 應 檢 人 報 到 時 應 繳 驗 檢 定 通 知 單 准 考 證 身 分 證 或 其 他 法 定 身 分 證 件, 並 穿 著 依 規 定 服 裝 方 可 入 場 應 檢 ( 四 ) 術 科 測 試 抽 題 辦 法 如 下 : 1. 抽 大 題 : 測 試 當 日 上 午 場 由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最 小 之 應 檢 人 代 表 自 二 大 題 抽 出 一 大 題 測 試, 下 午 場 抽 籤 前 應 先 公 告 上 午 場 抽 出 大 題 結 果, 不 用 再 抽 大 題, 直 接 測 試 另 一 大 題 若 當 日 僅 有 1 場 次, 直 接 測 試 第 一 大 題 2. 抽 測 試 題 組 : 應 檢 人 代 表 自 12 個 題 組 (A 至 L 組 ) 抽 出 其 對 應 之 測 試 題 組, 其 他 應 檢 人 依 編 號 順 序 依 序 對 應 各 測 試 題 組 ; 例 如 應 檢 人 代 表 抽 到 F 題 組 下 一 個 編 號 之 應 檢 人 測 試 G 題 組, 其 餘 ( 含 遲 到 及 缺 考 ) 依 此 類 推 3.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最 小 者 代 表 抽 籤 後, 應 於 抽 籤 紀 錄 表 上 簽 名, 同 時 由 監 評 長 簽 名 確 認 術 科 測 試 辦 理 單 位 應 記 載 所 有 應 檢 人 對 應 之 測 試 題 組, 並 經 所 有 應 檢 人 簽 名 確 認, 以 供 備 查 ( 五 )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檢, 其 已 檢 定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通 訊 攝 錄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勸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 六 ) 應 檢 人 除 制 服 不 合 規 定 外, 有 下 列 情 事 者 亦 不 得 進 入 考 場 ( 測 試 發 現 時, 亦 應 離 場 不 得 繼 續 測 試 ): 1. 著 工 作 服 於 檢 定 場 區 四 處 遊 走 者 2

4 2. 有 吸 煙 喝 酒 嚼 檳 榔 隨 地 吐 痰 等 情 形 者 3. 罹 患 感 冒 ( 飛 沫 或 空 氣 傳 染 ) 未 戴 口 罩 者 4. 打 噴 嚏 或 擤 鼻 涕 時, 未 ( 可 先 備 妥 紙 巾 手 帕 ), 向 後 轉 或 蹲 下 打 噴 嚏 ( 入 紙 巾 手 帕 或 衣 袖 上 部, 再 將 手 洗 淨 消 毒 ) 者 5. 工 作 衣 帽 未 保 持 潔 淨 者 ( 剁 斬 食 材 噴 濺 者 除 外 ) 6. 除 不 可 拆 除 之 手 鐲 ( 應 包 紮 妥 當 ) 及 眼 鏡 外, 有 手 錶 佩 戴 飾 物 7. 蓄 留 指 甲 塗 抹 指 甲 油 化 粧 等 情 事 者 8. 有 打 架 滋 事 恐 嚇 說 髒 話 等 情 形 者 9. 有 辱 罵 監 評 及 工 作 人 員 之 情 形 者 二 應 檢 人 自 備 工 ( 用 ) 具 ( 一 ) 白 色 廚 師 工 作 服, 含 上 衣 圍 裙 帽, 如 應 檢 人 服 裝 參 考 圖 ; 未 穿 著 者, 不 得 進 場 應 試 ( 二 ) 穿 著 規 定 之 長 褲 包 鞋 內 須 著 襪 ; 不 合 規 定 者, 不 得 進 場 應 試 ( 三 ) 刀 具 : 含 片 刀 剁 刀,( 水 果 刀 果 雕 刀 剪 刀 刮 鱗 器 削 皮 刀 可 自 備 ) ( 四 ) 白 色 廚 房 紙 巾 1 包 ( 捲 ) 以 下 ( 五 ) 包 裝 飲 用 水 1~2 瓶 ( 礦 泉 水 白 開 水 ) ( 六 ) 衛 生 手 套 乳 膠 手 套 口 罩 衛 生 手 套 參 考 材 質 種 類 可 為 乳 膠 手 套 矽 膠 手 套 塑 膠 手 套 ( 即 俗 稱 手 扒 雞 手 套 ) 等, 並 應 予 以 適 當 包 裝 以 保 潔 淨 衛 生, 否 則 衛 生 將 予 以 扣 分 ( 七 ) 可 攜 帶 計 時 器, 但 音 量 應 不 影 響 他 人 操 作 者 3

5 三 應 檢 人 服 裝 參 考 圖 應 檢 人 服 裝 說 明 : 一 帽 子 1. 帽 型 : 帽 子 需 將 頭 髮 及 髮 根 完 全 包 住 ; 髮 長 未 超 過 食 指 指 夾 起 之 長 度, 可 不 附 網, 超 過 者 須 附 網 2. 顏 色 : 白 色 二 上 衣 1. 衣 型 : 廚 師 專 用 服 裝 ( 可 戴 顏 色 領 巾 ) 2. 顏 色 : 白 色 ( 顏 色 滾 邊 標 誌 可 ) 3. 袖 : 長 袖 短 袖 皆 可 三 圍 裙 1. 型 式 不 拘, 全 身 圍 裙 下 半 身 圍 裙 皆 可 2. 顏 色 : 白 色 3. 長 度 : 過 膝 四 工 作 褲 1. 黑 深 藍 色 系 列 專 業 廚 房 之 素 色 小 格 子 ( 千 鳥 格 ) 之 工 作 褲, 長 度 至 踝 關 節 2. 不 得 穿 緊 身 褲 運 動 褲 及 牛 仔 褲 五 鞋 1. 黑 色 工 作 皮 鞋 ( 踝 關 節 以 下 全 包 ) 2. 不 得 著 雨 鞋 3. 內 須 著 襪 4. 建 議 具 止 滑 功 能 : 帽 衣 褲 圍 裙 等 材 質 以 棉 或 混 紡 為 宜 4

6 四 測 試 時 間 配 當 表 : 每 一 檢 定 場, 每 日 可 排 定 測 試 場 次 為 上 下 午 各 乙 場, 時 間 配 當 表 如 下 : 餐 烹 調 丙 級 檢 定 時 間 配 當 表 時 間 內 容 07:30-08:00 1. 監 評 前 協 調 會 議 ( 含 監 評 檢 查 機 具 設 備 ) 2. 上 午 場 應 檢 人 報 到 更 衣 08:00-08:30 1. 應 檢 人 抽 題 及 確 認 工 作 崗 位 2. 場 地 設 備 及 供 料 自 備 機 具 及 材 料 等 作 業 說 明 3. 測 試 應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4. 應 檢 人 試 題 疑 義 說 明 5. 研 讀 材 料 清 點 卡 刀 工 指 引 卡, 時 間 10 分 鐘 6. 應 檢 人 檢 查 設 備 及 材 料 ( 材 料 清 點 卡 應 於 材 料 清 點 無 誤 後 簽 名 收 回 ) 7. 其 他 事 項 應 檢 人 務 必 研 讀 卡 片 ( 烹 調 指 引 卡 於 場 休 息 時 研 讀 ) 08:30-10:00 上 午 場 測 試 開 始, 清 洗 切 配 10:00-10:30 評 分, 應 檢 人 離 場 休 息 ( 研 讀 烹 調 指 引 卡 ) 10:30-11:30 菜 餚 製 作 及 工 作 區 域 清 理 並 完 成 檢 查 90 分 鐘 30 分 鐘 60 分 鐘 11:30-12:00 監 評 人 員 進 行 成 品 評 審 12:00-12:30 1. 下 午 場 應 檢 人 報 到 更 衣 2. 監 評 人 員 休 息 用 膳 時 間 12:30-13:00 1. 應 檢 人 抽 題 及 確 認 工 作 崗 位 2. 場 地 設 備 及 供 料 自 備 機 具 及 材 料 等 作 業 說 明 3. 測 試 應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4. 應 檢 人 試 題 疑 義 說 明 5. 研 讀 材 料 清 點 卡 刀 工 指 引 卡, 時 間 10 分 鐘 6. 應 檢 人 檢 查 設 備 及 材 料 ( 材 料 清 點 卡 應 於 材 料 清 點 無 誤 後 簽 名 收 回 ) 7. 其 他 事 項 應 檢 人 務 必 研 讀 卡 片 ( 烹 調 指 引 卡 於 場 休 息 時 研 讀 13:00-14:30 下 午 場 測 試 開 始, 清 洗 切 配 14:30-15:00 評 分, 應 檢 人 離 場 休 息 ( 研 讀 烹 調 指 引 卡 ) 15:00-16:00 菜 餚 製 作 及 工 作 區 域 清 理 並 完 成 檢 查 90 分 鐘 30 分 鐘 60 分 鐘 16:00-16:30 監 評 人 員 進 行 成 品 評 審 應 檢 人 盛 裝 成 品 所 使 用 之 餐 具, 由 術 科 測 試 辦 理 單 位 服 務 人 員 負 責 清 理 5

7 貳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一 共 通 原 則 說 明 ( 一 ) 測 試 進 行 方 式 測 試 分 兩 階 段 方 式 進 行, 第 一 階 段 應 於 90 分 鐘 內 完 成 刀 工 作 品 及 擺 飾 規 定, 第 一 階 段 完 成 後 由 監 評 人 員 進 行 第 一 階 段 評 分, 應 檢 人 休 息 30 分 鐘 第 二 階 段 應 於 刀 工 作 品 評 分 後, 於 60 分 鐘 內 完 成 試 題 菜 餚 烹 調 作 業 除 技 術 評 審 外, 全 程 並 有 衛 生 項 目 評 審 第 一 二 階 段 及 衛 生 項 目 分 別 評 分, 有 任 一 項 ( 含 ) 以 上 不 合 格 即 屬 術 科 不 合 格 應 檢 人 在 測 試 前 說 明 會 時, 於 進 入 測 試 場 前, 必 須 研 讀 二 種 卡 單 ( 第 一 階 段 測 試 過 程 刀 工 指 引 卡 與 應 檢 人 材 料 清 點 卡 ), 時 間 10 分 鐘, 將 考 題 再 做 統 整 於 場 休 息 的 時 間 可 以 再 研 讀 第 二 階 段 測 試 過 程 烹 調 指 引 卡 ( 二 ) 材 料 使 用 說 明 所 有 題 組 的 食 材, 取 量 切 配 之 後, 剩 餘 的 食 材, 包 含 雞 骨 架 魚 的 頭 尾 骨 皆 需 繳 交 於 回 收 區, 不 得 浪 費 ; 受 評 刀 工 作 品 不 可 少 於 規 定 量 ( 三 ) 第 一 階 段 刀 工 共 同 事 項 1. 菜 餚 材 料 刀 工 作 品 以 配 菜 盤 分 類 盛 裝 受 評, 同 類 作 品 可 置 同 一 容 器 但 需 區 分 2. 水 花 圖 譜 編 號 重 複 者 為 同 類 型 水 花, 選 其 一 種 切 割 且 形 體 類 似 具 美 感 即 可, 自 選 樣 式, 應 檢 人 可 由 水 花 圖 譜 選 出 或 自 創 具 美 感 者 進 行 切 割 ( 可 同 類 ) 3. 兩 種 盤 飾 需 不 同 食 材 不 同 樣 式, 以 瓷 盤 盛 裝 擺 飾 4. 限 時 90 分 鐘 5. 測 試 階 段 自 開 始 至 刀 工 作 品 完 成, 作 品 完 成 後, 應 檢 人 須 將 刀 工 指 引 圖 卡 及 規 定 作 品 依 序 整 齊 擺 放 於 調 理 檯 ( 準 清 潔 區 ) 靠 走 道 端 受 評, 部 分 無 須 受 評 之 刀 工 作 品 則 置 於 調 理 檯 ( 準 清 潔 區 ) 之 另 一 邊, 兩 者 間 應 有 分 隔, 應 檢 人 移 至 休 息 區 6. 規 定 刀 工 作 品 須 全 數 完 成 方 具 第 一 階 段 刀 工 受 評 資 格, 未 全 數 完 成 者, 不 予 評 分, 其 評 分 表 評 為 不 合 格, 仍 可 進 行 第 二 階 段 測 試 7. 規 定 刀 工 作 品 已 全 數 完 成, 但 其 他 配 材 料 刀 工 ( 不 評 分 者 ) 未 完 成 者, 可 於 第 二 階 段 測 試 時 繼 續 完 成, 並 不 影 響 刀 工 作 品 成 績 ( 四 ) 第 二 階 段 烹 調 共 同 事 項 1. 第 二 階 段 於 應 檢 人 就 定 位 後, 就 第 一 階 段 完 成 之 刀 工 作 品, 繼 續 完 成 規 定 之 3 道 菜 餚 烹 調 製 作, 烹 調 完 成 後 不 需 盤 飾, 直 接 取 量 ( 份 量 至 少 6 人 份, 以 規 定 容 器 合 宜 盛 裝 ) 整 形 而 具 賣 相 出 菜, 送 至 評 分 室, 應 檢 人 須 將 烹 調 指 引 圖 卡 及 規 定 作 品 整 齊 擺 放 於 各 組 評 分 檯, 並 完 成 善 後 作 業 6

8 2. 包 含 善 後 工 作 60 分 鐘 內 完 成 ( 五 ) 試 題 總 表 試 題 編 號 : 題 組 菜 單 內 容 主 要 刀 工 主 材 料 類 別 難 易 度 301A 青 椒 炒 肉 絲 茄 汁 燴 魚 片 乾 煸 四 季 豆 絲 片 末 熟 炒 爆 炒 紅 燴 煸 大 里 肌 肉 鱸 魚 四 季 豆 難 301B 301C 301D 301E 301F 301G 301H 301I 301J 301K 301L 燴 三 色 肉 片 五 柳 魚 條 馬 鈴 薯 炒 雞 絲 蛋 衣 雞 片 湯 菊 花 溜 魚 球 竹 筍 炒 肉 絲 黑 胡 椒 豬 柳 香 酥 花 枝 絲 薑 絲 魚 片 湯 香 菇 肉 絲 油 飯 炸 鮮 魚 條 燴 三 鮮 糖 醋 瓦 塊 魚 燜 燒 辣 味 茄 條 炒 三 色 肉 丁 榨 菜 炒 肉 絲 香 酥 秀 珍 菇 三 色 豆 腐 羹 脆 溜 麻 辣 雞 球 銀 芽 炒 雙 絲 素 燴 三 色 鮑 魚 菇 五 味 炸 肉 條 三 色 煎 蛋 三 色 冬 瓜 捲 涼 拌 豆 干 雞 絲 辣 豉 椒 炒 肉 丁 醬 燒 筍 塊 燴 咖 哩 雞 片 銀 芽 炒 肉 絲 三 絲 淋 蛋 餃 雞 肉 麻 油 飯 玉 米 炒 肉 末 紅 燒 茄 段 片 條 絲 絲 片 花 刀 片 絲 條 絲 片 絲 條 片 片 條 丁 絲 片 指 甲 片 塊 絲 片 條 片 條 片 絲 丁 滾 料 塊 片 絲 整 型 塊 末 丁 段 片 燴 滑 溜 炒 爆 炒 煮 脆 溜 熟 炒 爆 炒 滑 溜 拌 ( 合 ) 煮 熱 拌 燜 蒸 軟 炸 雜 燴 脆 溜 燒 燴 熟 炒 爆 炒 炒 爆 炒 拌 ( 合 ) 羹 脆 溜 炒 清 燴 軟 炸 煎 捲 蒸 涼 拌 熟 炒 爆 炒 紅 ( 軟 ) 燒 燴 炒 淋 溜 軟 溜 燜 煮 或 煮 蒸 炒 紅 燒 大 里 肌 肉 鱸 魚 馬 鈴 薯 雞 胸 肉 帶 骨 雞 胸 鱸 魚 大 里 肌 肉 里 肌 肉 花 枝 鱸 魚 里 肌 肉 鱸 魚 鮮 香 菇 鱸 魚 茄 子 里 肌 肉 大 里 肌 肉 秀 珍 菇 盒 豆 腐 雞 胸 肉 綠 豆 芽 鮑 魚 菇 大 里 肌 肉 雞 蛋 冬 瓜 大 豆 乾 雞 胸 肉 大 里 肌 肉 帶 殼 沙 拉 筍 雞 胸 肉 大 里 肌 肉 雞 蛋 雞 股 腿 玉 米 茄 子 難 難 難 難 難 易 難 難 難 難 易 易 難 難 7

9 試 題 編 號 : 題 組 菜 單 內 容 主 要 刀 工 主 材 料 類 別 難 易 度 302A 西 芹 炒 雞 片 三 絲 淋 蒸 蛋 紅 燒 杏 菇 塊 片 絲 滾 刀 塊 熟 炒 爆 炒 滑 炒 蒸 紅 燒 雞 胸 肉 雞 蛋 杏 鮑 菇 難 易 302B 302C 302D 302E 302F 302G 302H 302I 302J 302K 302L 糖 醋 排 骨 三 色 炒 雞 片 麻 辣 豆 腐 丁 三 色 炒 雞 絲 火 腿 冬 瓜 夾 鹹 蛋 黃 炒 杏 菇 條 鹹 酥 雞 塊 家 常 煎 豆 腐 木 耳 炒 三 絲 三 色 雞 絲 羹 炒 梳 片 鮮 筍 西 芹 拌 豆 干 絲 三 絲 糖 醋 魚 焦 溜 豆 腐 塊 竹 筍 炒 三 絲 薑 味 麻 油 肉 片 薑 絲 醬 烹 鮮 魚 竹 筍 爆 肉 丁 豆 薯 炒 豬 肉 鬆 麻 辣 溜 雞 丁 香 菇 素 燴 三 色 鹹 蛋 黃 炒 薯 條 燴 素 什 錦 脆 溜 荔 枝 肉 滑 炒 三 椒 雞 柳 酒 釀 魚 片 扒 四 色 時 蔬 黑 胡 椒 溜 雞 柳 蔥 燒 豆 腐 三 椒 炒 肉 絲 馬 鈴 薯 燒 排 骨 香 菇 蝦 米 扒 菜 膽 五 彩 杏 菇 丁 塊 片 丁 末 絲 雙 飛 片 片 條 塊 片 絲 絲 片 花 刀 絲 絲 塊 絲 片 絲 丁 粒 丁 片 條 片 剞 刀 片 條 片 條 段 條 片 絲 塊 片 ( 香 菇 ) 丁 脆 溜 熟 炒 爆 炒 燒 燴 滑 溜 熟 炒 爆 炒 蒸 炒 熱 拌 原 汁 焗 煎 烹 熟 炒 爆 炒 羹 熟 炒 爆 炒 拌 淋 溜 焦 溜 熟 炒 爆 炒 煮 烹 熟 炒 爆 炒 炒 滑 溜 素 燴 炒 素 燴 脆 溜 滑 炒 爆 炒 滑 溜 ( 燴 ) 扒 滑 溜 紅 燒 熟 炒 爆 炒 燒 扒 熟 炒 爆 炒 小 排 骨 雞 胸 肉 板 豆 腐 ( 老 ) 雞 胸 肉 冬 瓜 杏 鮑 菇 ( 帶 皮 帶 骨 ) 雞 胸 板 豆 腐 ( 老 ) 木 耳 雞 胸 肉 鮮 筍 或 帶 殼 沙 拉 筍 大 豆 乾 吳 郭 魚 板 豆 腐 ( 老 ) 鮮 筍 或 帶 殼 沙 拉 筍 大 里 肌 肉 吳 郭 魚 鮮 筍 或 帶 殼 沙 拉 筍 大 里 肌 肉 雞 胸 肉 乾 香 菇 馬 鈴 薯 鮮 筍 或 帶 殼 沙 拉 筍 大 里 肌 肉 雞 胸 肉 吳 郭 魚 台 灣 白 山 藥 雞 胸 肉 板 豆 腐 ( 老 ) 大 里 肌 肉 小 排 骨 大 白 菜 杏 鮑 菇 難 難 難 易 易 難 難 難 難 8

10 二 參 考 烹 調 須 知 ( 一 ) 分 為 總 烹 調 須 知 及 題 組 烹 調 須 知 1. 總 烹 調 須 知 : 規 範 本 職 類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之 基 礎 說 明 刀 工 尺 寸 標 準 定 義 及 食 材 處 理 手 法 釋 義 除 題 組 烹 調 須 知 另 有 規 定 外, 所 有 考 題 依 據 皆 應 遵 循 總 烹 調 須 知 2. 題 組 烹 調 須 知 : 已 分 註 於 24 組 題 庫 內 容, 規 範 題 組 每 道 菜 餚 之 刀 工 尺 寸 標 準 烹 調 重 點 水 花 片 及 盤 飾 題 組 烹 調 須 知 未 規 定 部 分, 應 遵 循 總 烹 調 須 知 ( 二 ) 總 烹 調 須 知 : 1. 基 礎 說 明 : (1) 菜 餚 刀 工 講 究 一 致 性, 即 同 一 道 菜 餚 的 刀 工, 尺 寸 大 小 厚 薄 粗 細 或 許 不 一, 但 是 形 狀 應 為 相 似 菜 餚 的 刀 工 無 法 齊 一 時, 主 材 料 為 一 種 刀 工 或 原 形 食 材, 配 材 料 應 為 另 一 類 相 似 而 相 互 櫬 映 之 刀 工 (2) 題 組 未 受 評 的 刀 工 作 品, 亦 須 按 規 定 數 量 準 備, 若 無 規 定 數 量, 請 自 行 取 量, 以 供 烹 調 所 需 切 割 規 格 不 足 者, 可 當 下 腳 品 ( 需 分 類 置 於 工 作 檯 下 層 ), 結 束 後 帶 回 家 或 分 類 送 至 回 收 處, 不 隨 意 丟 棄, 避 免 浪 費 (3) 規 定 的 受 評 刀 工 作 品 數 量 可 能 較 多, 烹 調 時, 可 依 據 實 際 需 求 而 適 當 地 取 量 與 配 色 即 烹 調 完 成 後, 可 能 會 有 剩 餘 的 刀 工 作 品, 請 帶 回 家 或 分 類 送 至 回 收 處 (4) 刀 工 作 品 尤 其 是 葷 食 類 刀 工 作 品, 應 檢 人 應 將 刀 工 作 品 適 宜 地 展 開 佈 列, 以 免 因 黏 著 成 團 不 易 明 確 評 分 而 成 績 受 損 若 不 影 響 食 材 性 質, 在 時 間 內, 此 類 刀 工 作 品 可 和 水 散 開 或 者 先 行 ( 上 漿 ) 過 油 或 過 水 以 受 評 (5) 本 試 題 規 定 之 水 花 片 盤 飾 皆 屬 於 廣 義 刀 工 (6) 水 花 片 指 以 ( 紅 ) 蘿 蔔 或 其 他 根 莖 瓜 果 類 食 材 以 菜 刀 ( 片 刀 ) 在 砧 板 上 切 出 簡 易 樣 式 的 象 形 蔬 菜 片 做 為 配 菜 用 以 刀 法 簡 易 俐 落 切 痕 平 整 搭 配 菜 餚 形 象 大 小 厚 薄 度 ( 約 0.4~0.1 公 分 ) 為 宜 (7) 水 花 切 割 一 般 是 在 切 配 過 程, 依 片 狀 刀 工 菜 餚 的 需 求, 以 菜 刀 作 簡 易 線 條 的 切 割, 因 為 菜 刀 較 無 法 做 太 多 太 大 的 轉 折, 所 以, 水 花 並 不 要 求 花 俏 的 樣 式 本 試 題 提 供 20 種 樣 式 圖 譜 供 參 照 ( 詳 水 花 片 圖 組 ) (8) 水 花 指 定 樣 式, 指 應 檢 人 須 參 照 規 之 水 花 片 圖 譜 型 式 其 一 種 切 割, 或 切 割 出 具 有 美 感 之 類 似 形 狀 自 選 樣 式, 指 應 檢 人 可 由 水 花 片 圖 譜 選 出 9

11 或 自 創 具 美 感 者 進 行 切 割 每 一 個 水 花 片 大 小 形 狀 應 相 似 每 一 題 組 皆 須 切 出 指 定 與 自 選 二 種 水 花 各 6 片 以 上 以 受 評, 並 適 宜 地 加 入 烹 調, 未 加 水 花 烹 調, 亦 為 不 符 題 意 (9) 水 花 的 要 求 以 象 形 美 感 平 整 均 衡 ( 與 菜 餚 搭 配 ), 類 似 即 可, 但 須 具 象 形 之 美 及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10) 盤 飾 指 以 食 材 切 割 出 大 小 一 致 樣 式, 擺 設 於 餐 盤, 增 加 菜 餚 美 觀 之 刀 工 以 刀 法 簡 易 俐 落 切 痕 平 整 盤 面 整 齊 分 佈 均 勻 ( 對 稱 隔 單 邊 美 化 集 強 化 皆 可 ) 及 整 體 美 觀 為 宜 本 試 題 提 供 20 種 樣 式 圖 譜 供 參 照 ( 詳 盤 飾 圖 組 ) (11) 盤 飾 指 定 樣 式, 指 應 檢 人 參 照 規 之 盤 飾 圖 譜 型 式 其 一 種 切 擺, 或 切 擺 出 具 有 美 感 之 類 似 形 狀 自 選 樣 式, 指 應 檢 人 可 由 盤 飾 圖 譜 選 出 或 自 創 具 美 感 者 進 行 切 擺 每 一 題 組 皆 須 切 擺 出 指 定 與 自 選 二 種 盤 飾 以 受 評 (12) 盤 飾 的 要 求 以 美 感 平 整 均 勻 整 齊 對 稱 類 似 即 可, 但 須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2. 刀 工 尺 寸 標 準 : 各 題 組 如 有 特 別 規 定 之 尺 寸, 依 其 特 別 規 定 ; 未 規 定 部 分 參 照 以 下 說 明 : (1) 絲 : 絲 的 長 柱 形 上 下 尺 寸 需 一 致, 橫 切 面 需 為 正 方 形, 即 絲 的 上 端 與 下 端 須 等 粗, 每 一 絲 皆 為 正 立 方 絲, 且 絲 絲 皆 等 粗 種 類 尺 寸 如 下 : 粗 絲 長 :3.0~6.0 公 分 寬 :0.4~0.5 公 分 高 :0.4~0.5 公 分 絲 長 :3.0~6.0 公 分 寬 :0.2~0.4 公 分 高 :0.2~0.4 公 分 細 絲 長 :3.0~6.0 公 分 寬 :0.2 公 分 以 下 高 :0.2 公 分 以 下 (2) 片 : 下 刀 端 線 與 收 刀 端 線 前 端 面 與 尾 端 面 的 厚 度 要 等 厚, 即 整 片 四 面 等 厚, 依 食 材 屬 性 之 不 同, 可 為 不 規 則 片 種 類 尺 寸 如 下 : 厚 片 與 不 規 則 片 高 :0.4 公 分 以 上 依 食 材 材 質 與 菜 色 需 求, 決 定 其 厚 度 與 長 寬 片 與 不 規 則 片 高 :0.2~0.4 公 分 依 菜 色 需 求, 決 定 其 厚 度 與 長 寬 薄 片 與 不 規 則 片 高 :0.2 公 分 以 下 依 菜 色 需 求, 決 定 其 厚 度 與 長 寬 長 方 片 或 骨 牌 片 長 :3.0~6.0 公 分 寬 :2.0~4.0 公 分 菱 形 片 ( 尺 寸 大 小 由 高 決 定, 如 菱 形 片 丁 圖 所 示 ) 高 ( 寬 ):1~2 公 分 或 更 大 厚 : 依 題 意 而 定 指 甲 片 長 寬 : 各 0.8~1.2 公 分 厚 : 依 題 意 而 定 菱 形 片 丁 圖 ( 虛 線 為 菱 形 的 高 ) 10

12 (3) 丁 : 以 正 立 方 體 呈 現 時 應 每 一 邊 皆 相 等 每 一 夾 角 皆 為 90 度 ; 有 時 應 食 材 及 烹 調 刀 工 需 求, 有 長 丁 ( 長 邊 通 常 在 2.0 公 分 以 下, 大 於 寬 高 ) 的 使 用 ; 以 菱 形 丁 呈 現 時, 菱 形 面 四 邊 應 等 長, 對 角 應 相 等 ; 以 不 規 則 體 呈 現 時 應 依 食 材 形 狀 性 質 與 題 意 且 注 意 大 小, 不 可 切 成 塊 狀 種 類 尺 寸 如 下 : 大 丁 ( 若 為 扁 丁 則 高 略 小 ) 長 :1.2~1.8 公 分 寬 :1.2~1.8 公 分 高 :1.2~1.8 公 分 菱 形 丁 高 ( 寬 ):1.0~1.5 公 分 厚 : 不 超 過 高, 依 題 意 而 定 大 菱 形 丁 高 ( 寬 ):1.5~2 公 分 厚 : 不 超 過 高, 依 題 意 而 定 小 丁 ( 若 為 扁 丁 則 高 略 小 ) 長 :0.6~0.8 公 分 寬 :0.6~0.8 公 分 高 :0.6~0.8 公 分 丁 ( 若 為 扁 丁 則 高 略 小 ) 長 :0.8~1.2 公 分 寬 :0.8~1.2 公 分 高 :0.8~1.2 公 分 小 菱 丁 高 ( 寬 ):0.5~1.0 公 分 厚 : 不 超 過 高, 依 題 意 而 定 (4) 條 : 規 則 的 條, 正 立 方 長 柱 形 上 下 尺 寸 需 一 致, 橫 切 面 需 為 正 方 形, 即 條 的 上 端 與 下 端 要 等 粗, 當 然 也 會 有 扁 條, 每 一 條 皆 為 具 有 平 整 直 角, 對 邊 等 長 的 立 方 條 且 條 條 皆 等 粗 ; 也 有 如 黃 瓜 條 的 原 形, 條 是 單 位 的 名 稱, 也 是 形 狀 的 描 述, 直 向 切 割 去 籽 成 大 約 相 似 之 數 條, 此 皆 為 不 規 則 的 條, 式 依 烹 調 目 的 將 食 材 依 原 形 切 割, 不 必 修 角 度 與 線 條, 儘 量 以 不 多 耗 損 材 料 為 原 則 尺 寸 如 下 : 條 長 :4~6cm 或 更 長 寬 :0.5~1.2cm 高 :0.5~1.2cm 亦 可 能 依 食 材 原 形 與 烹 調 目 的 而 增 減 尺 寸 (5) 塊 : 以 正 立 方 體 呈 現 時 應 每 一 邊 皆 相 等 每 一 夾 角 皆 為 90 度 ; 以 長 方 體 呈 現 時 應 注 意 長 寬 高 尺 寸 的 合 理 性, 每 一 夾 角 皆 為 90 度 ; 以 菱 形 塊 呈 現 時, 菱 形 面 四 邊 應 等 長, 對 角 應 相 等 ; 以 不 規 則 體 呈 現 時 應 依 食 材 形 狀 性 質 與 烹 調 目 的 且 注 意 大 小, 不 可 切 得 過 大 或 切 成 丁 種 類 尺 11

13 寸 如 下 : 正 立 方 塊 長 :2.0~3.0 公 分 以 上 寬 :2.0~3.0 公 分 以 上 高 :2.0~3.0 公 分 以 上 可 為 扁 塊 長 方 塊 長 :3.0~5.0 公 分 寬 :2.0~3.0 公 分 高 :2.0~3.0 公 分 可 為 長 扁 塊, 寬 高 可 不 相 等 菱 形 塊 高 ( 寬 ):2 公 分 上 厚 : 不 超 過 高, 依 題 意 而 定 滾 刀 塊 長 :3.0 公 分 以 上 寬 厚 : 依 材 料 性 質, 不 超 過 長 寬, 依 題 意 而 定, 為 不 規 則 之 多 面 體 (6) 粒 : 蔬 果 類 以 正 立 方 體 呈 現 時 應 每 一 邊 皆 相 等 每 一 夾 角 皆 為 90 度 ; 若 為 不 規 則 粒, 則 不 宜 切 出 太 多 的 末, 應 依 所 要 求 的 尺 寸 穩 定 切 割 尺 寸 約 邊 長 公 分 的 立 方 粒, 偶 有 不 規 則 的 切 法 或 稱 亂 刀 粒, 如 荸 薺 香 菇 碎 粒 肉 類 材 質 如 牛 豬 魚 蝦 花 枝 等, 頗 具 軟 韌 性 與 粘 性, 通 常 會 切 成 粗 粒, 亦 即 同 一 道 菜, 蔬 菜 粒 通 常 會 切 得 比 葷 質 類 的 粒 略 小 而 以 鬆 字 命 名 的 菜 色, 其 刀 工 並 非 鬆, 而 是 以 粒 的 刀 工 做 ( 炒 ) 成 鬆 的 菜 色 種 類 尺 寸 如 下 : 若 為 食 材 的 原 始 形 狀 或 單 位 名 稱, 如 玉 米 粒 綠 豆 粒 黃 豆 粒 蒜 粒 以 及 台 語 用 法 的 一 粒 雞 蛋 ( 應 為 一 個 雞 蛋 ), 常 會 混 淆 刀 工 尺 寸 的 名 稱, 此 類 食 材 的 粒 並 非 刀 工 尺 寸 的 依 據 葷 質 材 料 的 粒 通 常 為 亂 刀 粒 長 :0.3~0.7 公 分 寬 :0.3~0.7 公 分 高 :0.3~0.7 公 分 葷 質 的 亂 刀 粒 可 能 更 粗, 如 蝦 鬆 的 蝦 肉 粒 粗 粒 ( 統 一 取 長 寬 高 相 等 或 為 扁 粒 ) 長 :0.5~0.6 公 分 寬 :0.5~0.6 公 分 高 :0.5~0.6 公 分 細 粒 米 粒 ( 統 一 取 長 寬 高 相 等 或 為 扁 粒 ) 長 :0.3~0.4 公 分 寬 :0.3~0.4 公 分 高 :0.3~0.4 公 分 粒 ( 統 一 取 長 寬 高 相 等 或 為 扁 粒 ) 長 :0.4~0.5 公 分 寬 :0.4~0.5 公 分 高 :0.4~0.5 公 分 不 規 則 碎 粒 ( 亂 刀 粒 ) 各 邊 以 0.3~0.5 公 分 呈 現, 但 存 在 稍 粗 或 稍 細 的 尺 寸 混 雜 其 (7) 段 : 不 論 粗 細,3~6 公 分 或 更 長, 通 常 是 依 食 材 原 形 結 構 與 烹 調 需 求 作 等 距 截 切, 也 有 斜 段 或 菱 形 段, 帶 骨 材 料 用 剁 斬 刀 法, 如 蔥 段 魚 段 玉 米 段 黃 瓜 段 芹 菜 段 等, 較 長 的 段 有 時 與 條 相 似 而 通 用 種 類 尺 寸 如 下 : 段 長 :3.0~6.0 公 分 寬 : 依 烹 調 需 求 而 定 高 : 依 烹 調 需 求 而 定 菱 形 段 長 : 3.0~5.0 公 分 寬 : 依 烹 調 需 求 而 定 高 : 依 烹 調 需 求 而 定 (8) 柳 : 可 以 是 取 柳 葉 柳 枝 或 柳 條 之 形 作 切 割, 依 烹 調 需 求 而 定, 取 柳 葉 者, 通 常 取 工 整 的 小 骨 牌 厚 片 或 條, 如 黑 胡 椒 牛 柳 ; 取 柳 枝 或 柳 條 之 形 12

14 者, 通 常 取 工 整 的 絲 粗 絲 或 細 條, 故 應 依 食 材 性 質 與 烹 調 需 求 切 出 合 理 刀 工 以 完 成 烹 調 目 的 例 如, 菜 餚 之 五 柳 魚, 切 柳 片 嫌 太 粗, 可 改 切 0.3 公 分 左 右 細 柳 枝 狀 的 絲 較 為 細 緻, 此 即 烹 調 美 感 之 需 求 尺 寸 如 下 : 柳 葉 狀 長 :4.0~7.0 公 分 寬 :0.5~1.5 公 分 依 烹 調 美 感 需 求 厚 :0.5~1.5 公 分 依 烹 調 美 感 需 求, 可 為 扁 條 或 長 片 柳 枝 狀 長 :3.0~7.0 公 分 寬 :0.2~0.5 公 分 依 烹 調 美 感 需 求 厚 :0.2~0.5 公 分 依 烹 調 美 感 需 求 (9) 末 : 末 比 粒 鬆 小, 可 整 齊 切 割, 整 齊 的 由 絲 或 細 絲 切 成 ; 或 亂 刀 切 剁, 不 規 則 的 以 亂 刀 切 剁 亂 刀 切 剁 的 末 應 依 所 要 求 的 尺 寸 穩 定 的 切, 通 常 會 有 部 分 稍 粗 或 稍 細 的 不 規 則 末 末 的 粗 細 會 依 烹 調 目 的 與 食 材 性 質 作 合 理 切 割, 一 般 在 0.3 公 分 粗 細 以 下 即 可 稱 為 末, 亂 刀 切 剁 的 粗 末 會 由 0.1~0.3 公 分 粗 細 或 更 細 的 不 同 尺 寸 組 成, 如 肉 末 荸 薺 末 香 料 的 蒜 末 薑 末 等, 肉 末 通 常 會 因 黏 著 難 分 而 難 免 有 粗 如 粒 及 細 如 泥 的 刀 工 呈 現 種 類 尺 寸 如 下 : 整 齊 的 末 長 :0.3 公 分 以 下 寬 :0.3 公 分 以 下 高 :0.3 公 分 以 下 不 規 則 的 末 ( 亂 刀 末 ) 長 : 各 邊 長 0.3 公 分 以 下 混 合 (10) 泥 : 是 將 末 再 細 切 或 剁 或 磨 或 捏 或 攪 而 成 泥, 乾 質 蔬 果 種 子 磨 細 呈 粉 狀, 遇 濕 可 成 泥, 蔬 果 切 剁 的 泥 質 地 較 粗, 不 如 細 磨 者, 軟 質 水 果 揉 捏 即 可 成 泥 ; 葷 質 食 材 以 刀 工 處 理, 通 常 需 細 剁 而 成 泥, 也 常 因 黏 著 難 分 而 難 免 有 粗 如 粒 末 的 刀 工 呈 現 (11) 鬆 : 雖 非 刀 工 的 分 類 或 名 稱, 但 是 常 被 認 為 是 刀 工 的 分 類 之 一 鬆 應 是 由 粒 的 刀 工 食 材 做 出 鬆 的 菜, 如 炒 蝦 鬆 鴿 鬆 豬 牛 肉 鬆 等 施 予 蔬 果 工 整 的 粒 或 亂 刀 粒 的 刀 工 與 肉 類 魚 蝦 的 不 規 則 粒 的 刀 工 炒 出 具 刀 工 與 配 色 均 勻 之 美 的 鬆 類 作 品 3. 定 義 (1) 炒 : 乾 鍋 少 油 加 熱 入 料 ( 通 常 為 輕 薄 小 型 易 熟 經 前 處 理 或 不 需 前 處 理 的 料 ), 在 持 續 的 火 力 ( 火 力 的 大 小 依 食 材 性 質 烹 調 目 的 13

15 手 法 運 用 及 動 作 快 慢 作 適 當 的 調 整 ) 將 材 料 翻 拌 均 勻 熟 化, 保 持 菜 餚 細 嫩 質 感 與 亮 麗 觀 感 而 起 鍋 運 用 熟 鐵 鍋 做 以 上 操 作, 可 以 得 到 良 好 的 鑊 氣 典 型 的 炒 是 由 生 炒 到 熟, 亦 稱 生 炒 本 試 題 使 用 有 清 炒 熟 炒 合 炒 爆 炒 滑 炒 拌 炒 等 各 類 炒 法 分 述 如 下 : A. 熟 炒 : 將 主 要 的 材 料 ( 易 熟 材 料 及 香 辛 料 可 除 外 ) 皆 處 理 熟 或 將 熟 後 ( 部 份 可 以 改 刀 ), 合 併 入 鍋 以 炒 的 完 成 之, 所 需 的 烹 調 時 間 可 能 較 一 般 的 生 炒 法 短 B. 爆 炒 : 將 主 要 的 材 料 ( 易 熟 材 料 及 香 辛 料 可 除 外 ) 皆 處 理 熟 或 將 熟 後 ( 部 份 可 以 改 刀 ), 合 併 且 瀝 去 水 分, 入 鍋 以 炒 的 完 成 之, 是 炒 的 最 快 速 者 熟 炒 合 炒 滑 炒 只 要 處 理 手 法 更 細 緻 精 準 且 瀝 去 水 分, 調 味 手 法 更 快 速, 皆 是 爆 炒 的 實 踐 C 清 炒 : 只 有 主 料, 或 加 上 爆 香 料 作 炒 的 D. 合 炒 : 將 各 種 已 經 處 理 好 的 食 材 合 在 一 起 炒 的 E. 滑 炒 : 將 食 材 作 上 漿 處 理 進 行 過 油 或 過 水 的 初 熟 處 理 後, 再 以 炒 爆 炒 合 炒 等 完 成 之, 主 材 料 具 有 滑 順 的 口 感 與 透 明 亮 麗 的 外 觀, 但 並 不 具 備 汁 液 滑, 並 沒 有 被 定 義 為, 只 有 滑 炒 滑 溜, 所 以 一 般 菜 名 為 滑 的 菜 如 滑 豬 肉 片, 做 成 滑 溜 或 滑 炒 皆 可, 為 了 凸 顯 菜 餚 難 度, 一 般 會 做 成 滑 溜 F. 拌 炒 ( 此 為 非 正 式 的 名 稱, 亦 稱 拌 合 ): 針 對 炸 得 金 黃 香 酥 的 食 材, 加 上 香 料 椒 鹽, 入 鍋 小 火 一 起 拌 合 均 勻 著 味 的 操 作, 亦 稱 拌 合 熱 拌 若 拌 得 久 些, 達 到 濃 縮 食 材 原 汁 的 效 果 時, 則 稱 之 為 原 汁 焗 的 ( 在 乾 鍋 或 陶 鍋 加 熱 再 度 濃 縮 ) (2) 煸 ( 火 邊 ): 將 食 材 放 入 少 許 油 鍋 慢 火 持 續 翻 炒, 至 水 分 炒 逸 去 將 乾 呈 稍 皺 縮 狀 而 收 斂, 入 調 味 醬 汁, 再 翻 炒 至 汁 收 味 入, 費 時 甚 久, 成 品 軟 硬 之 間 帶 有 彈 性, 甘 香 柔 韌 另 一 快 速 作 法, 將 食 材 以 熱 油 過 油 至 水 分 多 數 散 發 外 表 稍 皺 縮 而 收 斂, 入 調 味 醬 汁, 再 翻 炒 至 汁 收 味 入, 成 品 亦 軟 硬 之 間 帶 有 彈 性, 甘 香 柔 韌 若 硬 要 分 出 兩 者 口 感 的 差 別, 則 古 法 軟 帶 有 硬 韌, 而 新 法 軟 裡 有 著 脆 韌, 而 古 法 香 更 具 甘 濃 (3) 燴 : 食 材 經 煎 或 過 油 或 蒸 或 燙 或 煮 或 前 處 理 或 只 洗 淨 後, 入 14

16 鍋 或 拌 炒 或 不 拌 炒, 加 適 量 湯 汁, 通 常 與 料 平 齊 或 滿 過 料, 加 熱 後 融 合 各 種 材 料 味 與 形 之 美, 起 鍋 前 以 澱 粉 ( 太 白 粉 ) 水 芶 芡, 湯 汁 呈 現 半 流 動 狀 態 而 稍 稀, 濃 度 可 因 烹 調 者 目 的 需 求 而 增 減, 作 品 外 觀 通 常 是 菜 餚 周 邊 環 繞 一 圈 燴 汁, 菜 餚 端 出 立 刻 品 評 時, 表 面 呈 現 亮 麗 光 澤 若 有 特 殊 烹 調 目 的 時, 燴 汁 圍 繞 在 食 材 周 邊 可 能 僅 有 少 許, 類 似 於 滑 溜 菜 燴 法 一 般 分 為 清 燴 雜 燴 紅 燴 素 燴, 技 法 都 一 致, 僅 添 加 的 材 料 與 調 味 配 料 不 同 各 類 燴 法 分 述 如 下 : A. 清 燴 : 未 添 加 強 烈 色 系 的 材 料, 成 品 醬 汁 呈 清 新 透 明 或 乳 白 或 灰 白 色 澤 B. 雜 燴 : 亦 稱 大 燴, 添 加 多 種 屬 性 的 食 材, 如 禽 畜 蛋 水 產 類 等, 予 人 材 料 豐 富 觀 感, 成 品 醬 汁 呈 灰 白 乳 白 或 茶 黃 色, 加 醬 油 較 多 者 可 成 紅 燴 C. 紅 燴 : 以 番 茄 配 司 或 醬 油 番 茄 醬 紅 麴 紅 糟 紅 谷 米 等 上 色 而 成 紅 燴 D. 黃 燴 : 添 加 黃 色 系 材 料 或 調 味 料 形 成 黃 色 的 燴 菜 E. 素 燴 : 只 取 素 料 不 加 葷 料 的 燴 菜 (4) 燜 : 食 材 經 煎, 或 過 油, 或 蒸, 或 燙, 或 煮, 或 前 處 理, 或 只 洗 淨 後, 入 鍋 ( 可 拌 炒 或 不 拌 炒 ) 加 適 量 湯 汁, 與 料 平 齊 或 滿 過 料 或 更 多, 依 烹 調 目 的 需 求 而 增 減, 大 火 煮 滾 後 改 小 火 上 蓋 續 煮, 至 質 軟 或 爛, 汁 收 而 濃, 花 費 時 間 依 食 材 性 質 而 定, 以 達 到 烹 調 目 的, 通 常 不 勾 芡 燜 菜 起 鍋 前 勾 芡, 有 認 為 是 炆 的 燜 有 適 量 的 燜 汁 一 般 分 原 燜 ( 紅 燜 黃 燜 ) 與 油 燜 油 燜 是 特 指 食 材 以 過 油 或 油 炒 的 手 法 處 理 後 續 煮 的 燜 法 燜 與 燒 烹 調 手 法 類 似, 因 兩 者 成 品 外 觀 相 似, 同 是 稍 具 醬 汁, 有 紅 有 白 ( 黃 ), 判 定 的 關 鍵 應 是, 燒 菜 具 有 質 地 柔 韌 (Q 或 閩 南 語 的 脙 ) 的 口 感, 而 燜 菜 則 有 綿 細 而 軟 爛 的 口 感 各 類 燜 法 分 述 如 下 : A. 紅 燜 : 原 燜 是 依 原 定 義 而 行, 紅 燜 主 要 是 以 醬 油 糖 來 調 味 著 色 的 燜 法, 當 然 用 其 他 紅 系 列 材 料 醬 料 亦 可, 使 菜 餚 呈 茶 紅 色 B. 黃 燜 : 黃 燜 的 調 味, 一 般 未 加 醬 油, 或 只 加 少 許 醬 油, 再 以 鹽 補 足 味 道, 使 呈 現 淡 黃 色 澤 15

17 C. 燜 煮 : 煮 而 加 蓋 為 燜 煮, 如 煮 飯 (5) 溜 : 將 食 材 掛 糊 或 沾 粉 ( 或 不 掛 糊 不 沾 粉 ) 以 熱 油 處 理 至 酥 黃 或 焦 黃 上 色, 或 上 漿 後 過 油 或 過 水, 或 不 上 漿 不 掛 糊 沾 粉 直 接 蒸 或 煮 或 燜, 與 勾 了 各 種 不 同 濃 度 不 同 風 味 的 醬 芡 汁 拌 合 或 澆 淋 之, 形 成 醬 汁 含 量 不 同 濃 度 不 同 具 亮 麗 外 觀 的 溜 的 以 操 作 手 法 與 芡 汁 濃 度 分 有 脆 溜 焦 溜 滑 溜 淋 溜 軟 溜 以 調 味 內 涵 而 言, 除 了 糖 醋 味 甜 鹹 味 酸 辣 味 麻 辣 味 茄 汁 味 水 果 味 等, 被 特 別 提 出 的 有 醋 溜 糟 溜 等 各 類 溜 法 分 述 如 下 : A. 脆 溜 : 將 食 材 掛 糊 或 沾 粉 以 熱 油 過 油 至 酥 黃 上 色, 入 鍋 與 最 濃 的 調 味 芡 汁 ( 包 芡 ) 拌 合 即 起, 芡 汁 皆 裹 在 食 材 表 面 而 不 留 芡 汁 於 盤 底, 最 具 亮 麗 外 觀 的 賣 相, 具 有 既 香 酥 且 滑 軟 的 口 感 不 可 拌 太 久 而 掉 了 外 層 粉 皮, 由 於 汁 濃, 不 可 留 太 多 汁 而 致 黏 糊 無 光 B. 滑 溜 : 將 食 材 ( 醃 漬 ) 上 漿 過 油 或 過 水 後, 入 鍋 與 濃 的 調 味 芡 汁 ( 濃 度 介 於 包 芡 與 琉 璃 芡 之 間, 具 半 流 動 狀 態 而 稍 濃 的 濃 度 ) 拌 合 即 起, 裝 盤 時 只 有 少 許 芡 汁 附 著 在 菜 餚 與 盤 底 接 觸 的 周 邊, 並 不 流 出 太 多 反 而 成 為 燴 菜, 具 有 簡 潔 收 斂 清 亮 之 美 C. 焦 溜 : 食 材 不 掛 糊 或 不 沾 粉 以 熱 油 過 油 至 焦 黃 上 色, 入 鍋 與 最 濃 或 次 濃 ( 包 芡 或 滑 溜 芡 ) 的 調 味 芡 汁 拌 合 即 起 D. 淋 溜 : 將 食 材 掛 糊 或 沾 粉 ( 或 不 掛 糊 不 沾 粉 ) 以 熱 油 過 油 至 酥 黃 上 色, 將 製 備 好 的 琉 璃 芡 汁 澆 淋 其 上, 使 具 備 亮 麗 且 似 慢 慢 流 下 的 觀 感 ( 半 流 動 狀 態 ), 到 餐 桌 上 剛 好 流 到 盤 底 (6) 煮 : 將 食 材 置 於 冷 水 熱 水 或 沸 水 加 熱 成 熟 的, 依 食 材 性 質 與 烹 調 目 的 取 水 或 高 湯, 控 制 火 力, 將 材 料 煮 至 脫 生 而 脆 嫩 軟 硬 柔 韌 透 爛 酥, 調 味 而 起 (7) 炸 : 依 食 材 性 質 與 烹 調 目 的, 運 用 不 同 油 溫 與 火 力 控 制, 將 食 材 投 入 大 量 油 加 熱 成 熟 的 一 般 炸 的 烹 調 目 的 是 令 成 品 具 有 熟 香 酥 鬆 脆 的 特 性, 多 數 是 金 黃 上 色 的, 少 數 可 能 要 求 有 軟 滑 的 口 感 炸 的 分 類 一 般 有 清 炸 ( 生 炸 ) 浸 炸 淋 炸 ( 油 淋 油 潑 ) 乾 炸 軟 炸 ( 含 脆 炸 ) 酥 炸 鬆 炸 ( 高 麗 炸 ) 西 炸 ( 吉 利 炸 ) 包 捲 炸 紙 16

18 包 炸 (8) 軟 炸 : 將 食 材 掛 糊 ( 水 粉 糊 蛋 麵 糊 脆 漿 等 ) 入 熱 油 ( 約 ), 小 火 慢 炸 ( 量 少 且 不 易 熟 者 ) 至 金 黃 香 脆 或 鬆 軟 而 供 餐 的, 通 常 掛 上 任 何 種 類 的 糊 來 炸 的 即 稱 為 軟 炸 油 溫 太 低 易 致 脫 糊 脫 水 ; 油 溫 太 高 或 火 力 太 大 可 能 提 早 上 色 致 無 法 熟 透 (9) 拌 : 將 一 種 以 上 食 材 處 理 熟, 或 將 熟, 或 洗 淨 減 菌 不 烹 煮, 拌 合 多 種 調 味 料 調 製 的 依 熟 度 區 分 有 生 拌 熟 拌 生 熟 拌 ; 依 拌 時 的 溫 度 區 分 有 涼 拌 溫 拌 熱 拌 (10) 涼 拌 : 將 生 食 減 菌 或 熟 食 冷 卻 後, 拌 合 多 種 調 味 料 調 製 的 (11) 羹 : 將 食 材 置 於 水 或 高 湯, 加 熱 調 味 勾 芡, 使 湯 汁 濃 稠, 是 為 羹 的 烹 調 法, 羹 的 濃 度 通 常 依 烹 調 者 的 供 餐 理 念 而 有 不 同, 故 不 宜 硬 性 界 定 其 濃 稠 度, 即 從 半 流 動 狀 態 而 稍 濃 的 滑 溜 芡 至 半 流 動 狀 態 而 稍 稀 的 燴 芡 皆 適 宜, 只 要 不 濃 得 像 包 芡 或 稀 得 像 米 湯 芡 即 可 燴 菜 物 多 汁 稍 少, 羹 菜 汁 多 料 稍 少, 汁 與 料 之 比 例 端 看 供 餐 需 求 (12) 煎 : 將 生 的 或 處 理 過 ( 醃 漬 蒸 煮 熟 沾 粉 糊 漿 包 捲 ) 的 食 材, 以 少 量 的 油 作 單 平 面 的 加 熱, 運 用 鍋 溫 與 油 溫 讓 食 材 熟 化, 或 依 次 將 食 材 表 面 皆 均 勻 加 熱, 達 到 外 部 香 酥 上 色, 內 部 柔 嫩 的 烹 調 目 的 有 生 煎 熟 煎 乾 煎 的 分 類, 乾 煎 通 常 會 沾 粉 煎, 但 也 有 不 沾 粉 而 只 令 食 材 表 面 儘 量 保 持 乾 的 狀 態 而 下 鍋 煎 的, 也 叫 乾 煎 (13) 蒸 : 運 用 蒸 氣 加 熱 於 食 材, 使 成 品 達 到 鮮 嫩 香 濃 軟 爛 酥 化 的 烹 調 目 的 一 般 蒸 的 菜 色 會 運 用 大 火, 本 試 題 的 蒸 蛋, 以 大 小 火 蒸 的 都 有, 亦 有 大 小 火 力 交 替 運 用 的 (14) 燒 : 將 煎 或 炸 ( 熱 油 過 油 ) 或 燙 或 蒸 或 煮 過 的 食 材, 或 將 食 材 直 接 拌 炒 過, 以 適 量 的 醬 汁 煮 至 汁 收 味 入 色 上 濃 香 而 口 感 柔 韌 的 烹 調 法 為 增 黏 濃 質 感, 行 業 常 見 起 鍋 前 以 勾 芡 完 成 之, 更 添 亮 麗 質 感 常 見 燒 的 有 紅 燒 白 ( 黃 ) 燒 軟 燒 蔥 燒 糟 燒 乾 燒 ( 含 川 菜 的 調 味 法 ) (15) 紅 燒 : 將 煎 或 炸 ( 熱 油 過 油 ) 過 的 食 材, 以 適 量 的 醬 汁 煮 至 汁 收 味 入 色 上 濃 香 而 口 感 柔 韌 的 為 增 黏 濃 質 感, 行 業 常 見 起 鍋 前 以 勾 芡 完 成 之, 更 添 亮 麗 質 感 主 要 的 調 味 料 是 醬 油 及 糖, 伴 隨 的 可 加 具 有 紅 色 系 的 調 味 料, 更 增 色 澤 17

19 (16) 軟 燒 : 將 燙 或 蒸 或 煮 過 的 食 材, 或 將 食 材 直 接 拌 炒 過, 以 適 量 的 醬 汁 煮 至 汁 收 味 入 色 上 濃 香 而 口 感 柔 韌 的 為 增 黏 濃 質 感, 行 業 常 見 起 鍋 前 以 勾 芡 完 成 之, 更 添 亮 麗 質 感 家 常 作 法 的 紅 燒, 也 常 用 軟 燒 法, 取 其 少 用 油 的 優 點, 其 若 有 經 燙 或 蒸 或 煮 過 的 前 處 理, 或 將 食 材 直 接 拌 炒 過, 再 進 行 燒 的 動 作, 即 是 不 錯 的 軟 燒 法, 如 開 陽 白 菜 鮑 菇 燒 白 菜 即 是 (17) 烹 : 將 食 材 經 熱 油 煎 或 炸 ( 過 油 ) 至 金 黃 上 色 而 外 酥 脆 內 軟 嫩, 倒 出 油 入 醬 料 拌 合 食 材 大 火 速 收 醬 汁 即 起 的, 成 品 得 到 濃 香 酥 嫩 的 效 果 可 分 類 為 掛 糊 的 炸 烹, 不 掛 糊 的 清 烹, 急 速 快 炒 生 蔬 的 炒 烹 (18) 扒 : 食 材 經 煎 過 油 蒸 燙 煮 前 處 理 或 洗 淨 後, 整 齊 的 排 列 於 鍋 內, 賦 予 適 量 的 醬 汁, 加 熱 至 熟 稔, 施 予 濃 稠 適 宜 的 芡 汁, 整 齊 成 型, 通 常 味 濃 質 爛, 汁 液 淳 濃, 亦 為 半 流 動 狀 態 ( 或 稍 稀 ) 的 醬 汁, 期 間 可 以 翻 鍋 後 繼 續 烹 調, 烹 調 結 束 時 將 菜 餚 平 移 滑 至 平 盤 上, 最 後 將 菜 餚 稍 做 整 型, 這 整 個 過 程 是 為 扒 菜 扒 菜 的 意 義 不 大, 因 為 其 外 觀 就 是 燒 燴 菜, 而 客 人 又 看 不 到 扒 的 過 程, 只 看 到 整 齊 排 列 的 特 色, 因 此 強 調 溫 度 高 又 排 列 整 齊 就 是 扒 的 特 色 在 考 試 而 言, 這 溫 度 高 的 特 色 並 不 具 備 4. 食 材 處 理 手 法 釋 義 (1) 醃 漬 : 食 材 之 預 先 入 味 尺 寸 較 粗 之 食 材, 快 速 烹 調 完 成 後, 菜 餚 之 調 味 較 難 透 入 食 材 內 而 覺 得 咀 嚼 較 無 味 道, 故 將 食 材 預 先 調 味, 置 放 些 時 以 入 味, 再 作 後 續 處 理 (2) 上 漿 : 食 材 以 適 量 蛋 白 及 太 白 粉 或 單 獨 使 用 太 白 粉 拌 合, 以 求 加 熱 後 外 觀 透 明 口 感 滑 順, 並 得 保 持 材 料 之 柔 嫩, 防 止 並 延 緩 直 接 受 熱 之 質 地 快 速 硬 化 (3) 拍 粉 : 也 稱 沾 粉, 將 待 炸 食 材 潤 濕 後, 沾 上 乾 粉 ( 麵 粉 澱 粉 或 其 他 粉 料 或 其 混 合 物 ) 的 操 作 (4) 掛 糊 : 將 有 助 於 炸 食 外 層 呈 現 酥 黃 香 脆 或 酥 軟 特 質 的 材 料 ( 例 如 蛋 麵 粉 澱 粉 糯 米 粉 黃 豆 粉 發 粉 油 脂 醋 等 ) 加 上 適 量 的 水 分, 形 成 足 以 裹 住 食 材 的 裹 衣, 亦 稱 著 衣 (6) 過 油 : 用 油 來 作 食 材 熟 化 處 理 有 兩 大 分 類 : 一 類 是 過 油, 即 處 理 後 還 有 後 續 烹 調 ; 一 類 是 油 炸, 即 處 理 後 馬 上 出 菜 供 人 享 用 亦 稱 拉 油 滑 18

20 油 (7) 過 水 : 狹 義 的 過 水 是 以 沸 水 作 食 材 熟 化 的 前 處 理 廣 義 的 過 水 是 以 水 加 熱 ( 水 鍋 ) 處 理 食 材 以 備 後 續 烹 調 使 用 (8) 改 刀 : 加 熱 處 理 後, 個 體 較 大, 不 符 合 烹 調 目 的 需 求 時, 所 施 予 的 切 割 處 理, 以 適 合 該 烹 調 作 業 的 刀 工 需 求 的 操 作 (9) 脫 生 : 加 熱 處 理 後, 除 去 食 物 原 有 的 不 良 氣 味 且 已 達 到 或 越 過 成 熟 的 臨 界 點 (10) 爆 香 : 強 化 菜 餚 風 味 的 處 理 手 法, 為 使 菜 餚 成 品 更 具 香 氣 與 良 好 風 味, 以 香 辛 料 在 烹 調 用 的 鍋 內 做 慢 火 熬 煸 的 加 熱 處 理, 使 香 辛 料 的 成 分 萃 取 出 來, 融 入 菜 餚 的 操 作 (11) 勾 芡 : 為 增 菜 餚 的 濃 度, 以 各 種 澱 粉 ( 勾 芡 用 即 稱 太 白 粉 ) 加 水 拌 勻, 分 散 淋 入 菜 餚 拌 勻 加 熱 糊 化, 益 增 其 濃 稠 度 烹 調 後 芡 汁 分 類 : 包 芡 : 最 濃 的 烹 調 後 調 味 芡 汁 與 食 材 拌 合 即 起, 芡 汁 皆 裹 在 食 材 表 面 而 不 留 芡 汁 於 盤 底 滑 溜 芡 : 介 於 包 芡 與 琉 璃 芡 之 間 的 濃 度, 或 可 形 容 為 半 流 動 狀 態 而 稍 濃 的 芡 汁, 裝 盤 時 只 有 少 許 芡 汁 附 著 環 繞 在 菜 餚 與 盤 底 接 觸 的 一 小 圈, 並 不 流 出 太 多, 濃 度 可 依 烹 調 者 的 目 的 需 求 而 定 羹 芡 : 可 為 半 流 動 狀 態 的 湯 芡 汁, 濃 度 可 介 於 滑 溜 芡 與 燴 芡 之 間, 端 看 烹 調 者 的 目 的 需 求 而 定, 只 是 做 成 羹 菜, 汁 量 較 燴 菜 多 ( 詳 看 羹 的 ) 琉 璃 芡 : 半 流 動 狀 態 的 芡 汁, 芡 汁 淋 到 食 材 上 具 有 亮 麗 且 似 慢 慢 流 下 的 觀 感, 到 餐 桌 上 剛 好 流 到 盤 底, 濃 度 可 依 烹 調 者 的 目 的 需 求 而 定 燴 芡 : 湯 汁 呈 現 半 流 動 狀 態 而 稍 稀 的 芡 汁, 濃 度 可 因 烹 調 者 目 的 需 求 而 增 減, 作 品 外 觀 通 常 是 菜 餚 周 邊 環 繞 一 圈 燴 汁 薄 芡 水 晶 芡 米 湯 芡 玻 璃 芡 流 芡 ( 以 上 諸 名 詞 皆 為 同 一 濃 度 ): 是 最 薄 的 欠 汁, 濃 度 似 米 湯 的 濃 度, 因 烹 調 目 的 需 求, 濃 度 略 可 增 減 19

21 三 測 試 題 組 內 容 本 套 試 題 分 301 大 題 及 302 大 題, 兩 大 題 各 再 分 12 題 組, 分 別 為 301A 301B 301C 301D 301E 301F 301G 301H 301I 301J 301K 301L 302A 302B 302C 302D 302E 302F 302G 302H 302I 302J 302K 302L, 每 題 組 有 三 道 菜, 各 題 組 試 題 說 明 如 下 : ( 一 ) 301A 題 組 : 青 椒 炒 肉 絲 茄 汁 燴 魚 片 乾 煸 四 季 豆 1. 菜 名 與 主 要 材 料 菜 餚 名 稱 主 要 烹 調 主 材 料 刀 工 法 類 別 材 料 組 合 青 椒 炒 肉 絲 絲 熟 炒 大 里 肌 青 椒 紅 蘿 蔔 紅 辣 椒 肉 蔥 嫩 薑 里 肌 肉 茄 汁 燴 魚 片 片 紅 燴 鱸 魚 小 黃 瓜 紅 蘿 蔔 洋 蔥 鱸 魚 乾 煸 四 季 豆 末 煸 四 季 豆 榨 菜 四 季 豆 蔥 薑 蒜 頭 蝦 米 絞 肉 水 花 片 款 式 2. 材 料 明 細 名 稱 規 格 描 述 重 量 ( 數 量 ) 蝦 米 無 異 味 15g 青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個 80g/ 個 以 上 紅 蘿 蔔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300g 以 上 紅 辣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20g 以 上 / 條 盤 飾 款 式 蔥 青 翠 新 鮮 60g 3 枝 嫩 薑 長 形 無 分 支 無 潰 爛, 非 當 40g 需 可 切 絲 時 令, 可 為 薑 薑 無 潰 爛 20g 小 黃 瓜 不 可 彎 曲 鮮 度 足 1 條 100g 以 上 / 條 洋 蔥 表 面 平 整 無 潰 爛 60g 1/4 個,250g/ 個 四 季 豆 飽 滿 鮮 度 足 200g 每 支 長 14 cm 以 上 蒜 頭 飽 滿 不 發 芽 無 潰 爛 三 瓣 榨 菜 體 形 完 整 無 異 味 25g 分 切 大 里 肌 肉 分 切 完 整 塊 狀 鮮 度 足 可 供 橫 紋 切 長 絲 200g 應 為 橫 段 里 肌 肉 縱 切, 留 有 較 大 的 橫 面 五 花 絞 肉 無 異 味 不 變 色 50g 鱸 魚 體 形 完 整 鮮 度 足 未 處 理 1 隻 400g-450 g 3. 第 一 階 段 繳 交 刀 工 作 品 規 格 及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1) 受 評 分 刀 工 作 品 為 榨 菜 末 薑 末 青 椒 絲 紅 蘿 蔔 絲 嫩 薑 絲 紅 辣 椒 絲 蔥 花 里 肌 肉 絲 魚 片 水 花 片 兩 款, 以 配 菜 盤 分 類 盛 裝 受 評, 另 加 兩 種 盤 飾 ( 紅 蘿 蔔 及 小 黃 瓜 或 大 黃 瓜 ) 以 2 只 瓷 盤 盛 裝 擺 設 (2) 規 材 料 規 格 描 述 ( 長 度 單 位 : 公 分 ) 數 量 紅 蘿 蔔 水 花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 形 狀 大 小 需 可 搭 配 菜 餚 ) 各 6 片 以 上 片 兩 款 配 合 材 料 擺 出 二 種 盤 飾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各 1 盤 20

22 榨 菜 末 直 徑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約 15g 薑 末 直 徑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約 10g 青 椒 絲 寬 度 為 0.3 以 下, 厚 度 依 青 椒 原 厚 度 或 可 削 薄 些, 長 1 個 全 部 切 完 3.0~5.0 紅 蘿 蔔 絲 寬 高 度 各 度 為 0.3 以 下, 長 3.0~5.0 約 40g 嫩 薑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 以 下, 長 3.0~5.0 10g 以 上 二 絲 可 先 混 勻 紅 辣 椒 絲 寬 0.2 以 下 長 3.0~5.0, 厚 度 依 紅 辣 椒 厚 度 或 更 薄 整 條 切 完 蔥 花 寬 0.2 以 下 約 15g 蔥 白 及 蔥 綠 里 肌 肉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 g 以 上 魚 片 去 皮,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橫 切 長 邊 5.0 以 下 短 邊 2.0 以 上 厚 度 0.4 以 下 的 片 切 完 水 花 及 盤 飾 參 考 : 類 似 即 可, 須 具 象 形 之 美 及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指 定 水 花 ( 擇 一 ) 指 定 盤 飾 ( 擇 一 ) ( 可 不 必 添 加 紅 色 食 材 ) (3)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 此 為 實 際 烹 調 之 刀 工 種 類 及 取 量, 以 配 色 適 宜 為 原 則 ) 青 椒 炒 肉 絲 青 椒 去 內 突 起 白 膜, 切 寬 度 為 0.3 以 下, 厚 度 依 青 椒 原 厚 度 或 可 削 薄, 1 個 全 部 切 完 長 3.0~5.0 的 絲 紅 蘿 蔔 為 配 料, 故 可 為 細 絲, 寬 高 度 為 0.3 以 下, 長 3.0~5.0 的 絲 約 40g 紅 辣 椒 為 配 料, 長 3.0~5.0, 寬 0.2 以 下, 厚 度 依 紅 辣 椒 厚 度 或 削 薄 整 條 切 完 蔥 為 爆 香 料 自 行 取 量 嫩 薑 為 爆 香 料 及 配 料, 先 切 細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 以 下, 長 3.0~5.0, 約 10g 以 上 薑 的 不 規 則 處 切 為 爆 香 料 里 肌 肉 去 表 面 筋 膜, 內 部 筋 絡 則 不 理 會, 逆 紋 ( 橫 紋 ) 切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7.0 約 100g 以 上 茄 汁 燴 魚 片 小 黃 瓜 各 種 刀 法, 切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皆 可, 小 於 魚 片 12 片 以 上 紅 蘿 蔔 指 定 及 自 選 水 花 片 各 6 片 以 上, 配 合 魚 片 大 小 各 6 片 以 上 洋 蔥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皆 可, 自 行 取 量 小 於 魚 片 鱸 魚 去 頭 尾 回 收, 去 骨 取 魚 肉 去 胸 骨 去 皮,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至 或 少 ( 長 ) 方 形 片, 橫 切 長 邊 5.0 以 下 短 邊 2.0 以 上 厚 度 0.4 以 下 的 片, 規 格 不 足 者 可 為 下 腳 品 全 部 切 完 使 用 乾 煸 四 季 豆 蝦 米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直 徑 ( 粗 )0.3 以 下 的 亂 刀 末 切 完 榨 菜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直 徑 ( 粗 )0.3 以 下 的 亂 刀 末 或 整 齊 末 約 15g 四 季 豆 撕 去 頭 尾 及 側 筋, 可 整 支 使 用 亦 可 對 切 成 兩 段 處 理 完 蔥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寬 度 0.2 以 下 的 蔥 花 約 20g 21

23 薑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直 徑 ( 粗 )0.3 以 下 的 亂 刀 末 或 整 齊 末 約 10g 蒜 頭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直 徑 ( 粗 )0.3 以 下 的 亂 刀 末 切 完 絞 肉 可 再 剁 細 自 行 取 量 4. 第 二 階 段 烹 調 說 明 ( 請 依 實 際 烹 調 需 求 自 刀 工 切 配 作 品 取 量 ) (1) 青 椒 炒 肉 絲 1. 肉 絲 需 上 漿 過 水 過 油 或 直 接 炒 皆 可 2. 青 椒 絲 過 水 過 油 或 直 接 炒 皆 可 3. 青 椒 絲 與 紅 蘿 蔔 絲 需 脫 生 4. 蔥 薑 爆 香, 以 生 炒 熟 炒 爆 炒 或 勾 亮 芡 等 皆 可 熟 炒 爆 炒 以 鹽 ( 醬 油 )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 太 白 粉 水 )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不 得 過 火 及 油 膩, 並 須 有 翠 綠 的 配 色 茄 汁 燴 魚 片 1. 魚 片 需 上 漿 過 水 或 過 油 而 熟 2. 以 洋 蔥 片 炒 香 與 脫 生 之 小 黃 瓜 片 紅 蘿 蔔 水 花 及 魚 片 燴 煮 成 菜 紅 燴 以 鹽 番 茄 醬 ( 醬 油 ) 酒 米 醋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魚 片 的 碎 爛 不 得 超 過 1/3 之 魚 片 總 量 乾 煸 四 季 豆 1. 四 季 豆 以 熱 油 過 油 至 脫 水 皺 縮 上 色 呈 焦 黃 偏 黃 綠 而 不 焦 2. 或 以 煸 炒 法 煸 至 乾 扁 脫 水 皺 縮 上 色 呈 焦 黃 偏 黃 綠 而 不 焦 3. 香 料 絞 肉 炒 香 以 拌 炒 煸 炒 法 收 汁 完 成 煸 ( 若 有 少 許 微 焦 的 斑 點, 屬 合 理 的 狀 態 ) 以 鹽 醬 油 糖 味 精 水 ( 高 湯 ) 米 醋 香 油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焦 黑 部 份 不 得 超 過 總 量 之 1/4, 不 得 出 油 而 油 膩 ( 二 ) 301B 題 組 : 燴 三 色 肉 片 五 柳 魚 條 馬 鈴 薯 炒 雞 絲 1. 菜 名 與 主 要 材 料 菜 餚 名 稱 主 要 烹 調 主 材 料 刀 工 法 類 別 材 料 組 合 燴 三 色 肉 片 片 燴 大 里 肌 肉 竹 筍 小 黃 瓜 紅 蘿 蔔 蔥 里 肌 肉 五 柳 魚 條 條 絲 滑 溜 鱸 魚 竹 筍 青 椒 紅 蘿 蔔 紅 辣 椒 乾 木 耳 蔥 薑 鱸 魚 馬 鈴 薯 炒 絲 炒 馬 鈴 薯 雞 馬 鈴 薯 青 椒 紅 辣 椒 雞 絲 爆 炒 胸 肉 蒜 頭 雞 胸 肉 22 水 花 片 款 式 2. 材 料 明 細 名 稱 規 格 描 述 重 量 ( 數 量 ) 盤 飾 款 式 乾 木 耳 需 足 供 切 出 整 齊 的 絲 10g 2 大 片 竹 筍 夏 天 鮮 麻 竹 筍 1/2 支 或 冬 天 帶 殼 沙 拉 筍 1 支 去 殼 後 淨 肉 至 少 重 150g 需 縱 切, 若 有 空 心 應 檢 人 可 反 映 更 換 小 黃 瓜 不 可 彎 曲 鮮 度 足 至 難 以 切 1 條 100g 以 上 / 條 片 紅 蘿 蔔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300g 以 上

24 蔥 青 翠 新 鮮 60g 3 枝 青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個 80g 以 上 紅 辣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2 條 20g 以 上 / 條 嫩 薑 長 形 無 分 支 無 潰 爛, 非 當 時 40g 需 可 切 絲 令, 可 為 薑 馬 鈴 薯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個 150g 以 上 蒜 頭 無 潰 爛 無 長 芽 3 瓣 大 里 肌 肉 完 整 塊 狀 鮮 度 足 可 供 橫 紋 切 大 片 200g 應 為 橫 段 里 肌 肉 縱 切, 留 有 較 大 的 橫 面 雞 胸 肉 不 帶 骨 半 付 150g 以 上 鱸 魚 體 形 完 整 鮮 度 足 未 處 理 1 隻 400g-450 g 3. 第 一 階 段 繳 交 刀 工 作 品 規 格 及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1) 受 評 分 刀 工 作 品 為 木 耳 絲 青 椒 絲 紅 蘿 蔔 絲 嫩 薑 絲 蔥 綠 絲 馬 鈴 薯 絲 里 肌 肉 片 雞 絲 魚 條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兩 款, 以 配 菜 盤 分 類 盛 裝 受 評, 另 加 兩 種 盤 飾 ( 紅 蘿 蔔 及 小 黃 瓜 或 大 黃 瓜 ) 以 2 只 瓷 盤 盛 裝 擺 設 (2) 規 材 料 規 格 描 述 ( 長 度 單 位 : 公 分 ) 數 量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 形 狀 大 小 需 可 搭 配 菜 餚 ) 各 6 片 以 上 兩 款 配 合 材 料 擺 出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各 1 盤 二 種 盤 飾 木 耳 絲 寬 度 為 0.2~0.4, 長 4.0~5.0 約 絲 青 椒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4.0~5.0 約 絲 紅 蘿 蔔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4.0~5.0 約 絲 嫩 薑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 以 下, 長 3.0~5.0 約 5g 兩 絲 可 蔥 綠 絲 寬 度 為 0.2 以 下, 長 4.0~5.0 約 5g 先 混 勻 馬 鈴 薯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4 以 下, 長 4.0~5.0 約 100g 里 肌 肉 片 逆 紋 切,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切 長 邊 切 完 5.0 以 下 短 邊 2.0 以 上 厚 度 0.3 以 下 的 片 雞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7.0 切 完 魚 條 寬 高 各 為 0.8~1.2 公 分, 長 3.0~6.0 切 完 水 花 及 盤 飾 參 考 : 類 似 即 可, 須 具 象 形 之 美 及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指 定 水 花 ( 擇 一 ) 指 定 盤 飾 ( 擇 一 ) (3)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 此 為 實 際 烹 調 之 刀 工 種 類 及 取 量, 以 配 色 適 宜 為 原 則 ) 燴 三 色 肉 片 竹 筍 切 0.3 以 下 厚 度 小 於 肉 片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12 片 以 上 邊 形 片 或 自 選 水 花 片, 鮮 筍 可 在 切 割 時 先 煮 透 23

25 小 黃 瓜 切 小 於 肉 片 之 長 方 片 或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各 種 按 配 色 取 量 切 法 皆 可, 或 自 選 水 花 片 紅 蘿 蔔 指 定 及 自 選 水 花 片 各 6 片 以 上, 配 合 肉 片 大 小 6 片 以 上 蔥 為 爆 香 料 自 行 取 量 里 肌 肉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切 長 邊 5.0 以 下 短 邊 2.0 以 上 厚 度 0.3 以 下 的 片, 規 格 不 足 者 可 為 下 腳 品 評 分 後 取 量 烹 調 五 柳 溜 魚 條 : 乾 木 耳 泡 發 去 皺 摺 處, 切 寬 為 0.2~0.4 長 4.0~5.0, 依 其 厚 度 約 絲 竹 筍 切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4.0~5.0( 受 材 料 限 制 時 約 絲 可 短 至 3.0 或 橫 紋 切 絲 ) 青 椒 去 內 白 膜 突 起, 切 寬 度 為 0.2~0.4 絲, 若 太 厚 需 削 薄, 約 絲 長 4.0~5.0 紅 蘿 蔔 切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4.0~5.0 絲 約 絲 紅 辣 椒 去 籽, 切 寬 度 為 0.2~0.4, 長 4.0~5.0 絲 整 條 切 完 蔥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長 3.0~5.0,0.2 以 下 細 度 的 蔥 綠 絲 各 5g 二 絲 可 先 混 勻 薑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長 3.0~5.0,0.2 以 下 細 度 的 嫩 薑 絲 蔥 薑 取 為 爆 香 料 自 行 取 量 鱸 魚 去 頭 尾 回 收, 去 骨 取 魚 肉 去 胸 腹 骨 去 皮, 切 寬 高 各 為 0.8~1.2, 長 3.0~6.0 評 分 後 取 量 烹 調 馬 鈴 薯 炒 雞 絲 馬 鈴 薯 切 寬 高 度 各 為 0.4 以 下, 長 3.0~5.0, 絲 的 兩 端 可 保 整 粒 切 完 持 馬 鈴 薯 的 邊 緣 斜 度 青 椒 去 內 白 膜 突 起, 切 寬 度 為 0.3 以 下, 若 太 厚 需 削 薄, 約 40g 以 上 長 3.0~5.0 的 絲 紅 辣 椒 為 香 配 料, 切 寬 0.2 以 下, 長 3~5 的 絲, 依 其 厚 度 整 條 切 完 蒜 頭 為 爆 香 料 3 瓣 雞 胸 肉 去 筋 膜, 順 紋 切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可 更 細 不 可 更 粗, 長 3.0~7.0 評 分 後 取 量 烹 調 4. 第 二 階 段 烹 調 說 明 ( 請 依 實 際 烹 調 需 求 自 刀 工 切 配 作 品 取 量 ) (1) 燴 三 色 肉 片 (2) 五 柳 溜 魚 條 1. 肉 片 需 上 漿 過 水 過 油 或 直 接 烹 調 皆 可 2. 竹 筍 需 熟 透, 小 黃 瓜 需 脫 生 保 持 綠 色, 紅 蘿 蔔 需 脫 生 3. 以 蔥 爆 香 與 竹 筍 小 黃 瓜 紅 蘿 蔔 水 花 及 肉 片 燴 煮 成 菜 燴 以 鹽 ( 醬 油 蠔 油 )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需 有 燴 汁 1. 魚 條 需 上 漿 過 水 或 過 油 而 熟 2. 五 柳 脫 生 保 色 3. 蔥 薑 爆 香,( 加 蔥 薑 絲 ) 以 滑 溜 法 完 成 滑 溜 以 醬 油 酒 ( 鹽 ) 烏 醋 米 醋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1. 一 定 得 加 蔥 薑 細 絲 24

26 (3) 馬 鈴 薯 炒 雞 絲 2. 斷 裂 的 魚 條 不 得 超 過 1/3 魚 條 總 量 3. 五 色 細 柳 枝 配 色 應 合 宜, 有 醬 汁, 但 需 稍 濃 而 少 ( 是 滑 溜 菜 非 燴 菜 ) 1. 雞 絲 需 上 漿 過 水 過 油 或 直 接 炒 皆 可 2. 馬 鈴 薯 可 以 過 水 或 燜 炒 至 熟 脆 3. 青 紅 椒 絲 過 水 過 油 脫 生 或 直 接 炒 皆 可 蒜 頭 爆 香, 以 炒 或 爆 炒 的 ( 或 勾 亮 芡 ) 完 成 以 鹽 ( 醬 油 )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 太 白 粉 水 )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馬 鈴 薯 絲 是 熟 脆 的 口 感, 需 有 紅 綠 的 配 色, 不 可 油 膩 ( 三 ) 301C 題 組 : 蛋 衣 雞 片 湯 菊 花 溜 魚 球 竹 筍 炒 肉 絲 1. 菜 名 與 主 要 材 料 菜 餚 名 稱 主 要 主 材 料 刀 工 類 別 材 料 組 合 蛋 衣 雞 片 湯 片 湯 雞 胸 小 黃 瓜 紅 蘿 蔔 嫩 薑 帶 骨 雞 胸 蛋 白 菊 花 溜 魚 球 花 刀 脆 溜 鱸 魚 鳳 梨 青 椒 紅 辣 椒 片 洋 蔥 鱸 魚 竹 筍 炒 肉 絲 絲 熟 炒 大 里 肌 竹 筍 紅 蘿 蔔 蔥 嫩 爆 炒 肉 薑 紅 辣 椒 大 里 肌 肉 25 水 花 款 式 2. 材 料 明 細 名 稱 規 格 描 述 重 量 ( 數 量 ) 盤 飾 款 式 鳳 梨 罐 頭 整 片, 有 效 期 限 內 1 片 竹 筍 夏 天 鮮 麻 竹 筍 半 支 或 冬 天 帶 殼 沙 拉 筍 1 支 去 殼 後 淨 肉 至 少 重 150g 需 縱 切, 若 有 空 心 應 檢 人 可 反 映 更 換 紅 蘿 蔔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300g 以 上 嫩 薑 長 形 無 分 支 無 潰 爛, 非 當 80g 需 可 切 片 及 絲 時 令, 可 為 薑 小 黃 瓜 不 可 彎 曲 鮮 度 足 1 條 100g 以 上 / 條 青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半 個 80g 以 上 / 個 紅 辣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2 條 20g 以 上 / 條 洋 蔥 表 面 平 整 無 潰 爛 1/4 個 250g/ 個 蔥 青 翠 新 鮮 40g 2 支 大 里 肌 肉 完 整 塊 狀 鮮 度 足 可 供 橫 紋 切 長 絲 4 兩 應 為 橫 段 里 肌 肉 縱 切, 留 有 較 大 的 橫 面 雞 胸 帶 骨 的 雞 胸 鮮 度 足 半 付 250g 以 上 雞 蛋 效 期 內 無 破 裂 2 個 鱸 魚 體 形 完 整 鮮 度 足 未 處 理 1 隻 400g-450 g 3. 第 一 階 段 繳 交 刀 工 作 品 規 格 及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1) 受 評 分 刀 工 作 品 為 筍 絲 小 黃 瓜 片 紅 蘿 蔔 絲 蔥 綠 絲 嫩 薑 絲 紅 辣 椒 絲 肉 絲 雞 片 魚 球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兩 款, 以 配 菜 盤 分 類 盛 裝 受 評, 另 加 兩 種 盤 飾 ( 紅 蘿 蔔 及 小 黃 瓜 或 大 黃 瓜 ) 以 2 只 瓷 盤 盛 裝 擺 設 (2) 規 材 料 規 格 描 述 ( 長 度 單 位 : 公 分 ) 數 量 紅 蘿 蔔 水 花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 形 狀 大 小 需 可 搭 配 菜 各 6 片 以 上 片 兩 款 餚 ) 配 合 材 料 擺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各 1 盤

27 出 二 種 盤 飾 筍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1~0.3, 長 3.0~ g 紅 蘿 蔔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1~0.3, 長 3.0~5.0 30g 小 黃 瓜 片 小 於 雞 片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各 種 切 法 皆 可, 或 自 選 水 花 片, 自 取 厚 度 10 片 以 上 蔥 綠 絲 寬 0.2 以 下, 長 3.0~5.0, 依 蔥 厚 度 20 g 嫩 薑 絲 寬 0.2 以 下, 高 0.1 以 下 長 3.0~5.0 20g 紅 辣 椒 絲 0.2 以 下 的 絲, 依 其 厚 度 或 更 薄 整 條 切 完 里 肌 肉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 g 雞 片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橫 切 長 邊 5.0 以 下 短 邊 2.0 以 上 厚 度 0.4 以 下 的 片 切 完 魚 球 剞 切 菊 花 花 刀 間 隔 為 1.0~0.5 2 片 魚 肉 切 完 水 花 及 盤 飾 參 考 : 類 似 即 可, 須 具 象 形 之 美 及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指 定 水 花 ( 擇 一 ) 指 定 盤 飾 ( 擇 一 ) (3)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 此 為 實 際 烹 調 之 刀 工 種 類 及 取 量, 以 配 色 適 宜 為 原 則 ) 蛋 衣 雞 片 湯 紅 蘿 蔔 指 定 及 自 選 水 花 片, 配 合 雞 片 大 小 各 6 片 以 上 小 黃 瓜 切 小 於 雞 片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各 種 10 片 以 上 切 法 皆 可, 或 自 選 水 花 片, 自 取 厚 度 嫩 薑 切 小 於 雞 片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或 自 10 片 以 上 選 水 花 片 雞 胸 肉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橫 切 長 邊 5.0 以 下 短 邊 2.0 以 上 厚 度 0.4 以 下 的 片 至 少 12 片 100g 以 上 雞 骨 架 連 雞 柳 取 下 後, 即 刻 以 火 轉 小 火 熬 高 湯, 休 息 時 先 熄 火, 回 來 續 熬, 過 濾 後 當 湯 底 用 菊 花 溜 魚 球 鳳 梨 大 圓 片 對 切 成 8 小 片 1 片 切 完 青 椒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皆 可, 四 邊 小 於 魚 球 半 個 切 完 的 直 徑 長 紅 辣 椒 去 籽,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皆 可, 小 於 青 1 條 椒 片 洋 蔥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自 行 取 量 形 片 皆 可, 略 小 於 青 椒 片, 選 取 形 狀 規 則 者 鱸 魚 去 頭 尾 回 收 或 可 以 頭 尾 擺 盤, 去 骨 取 魚 肉 大 片 去 胸 骨, 分 切 數 塊, 剞 切 菊 花 花 刀, 格 切 刀 距 間 隔 可 為 0.3 ~1.0 之 間 2 片 魚 肉 切 完 竹 筍 炒 肉 絲 26

28 竹 筍 切 寬 高 度 各 為 0.1~0.3, 長 3.0~5.0 絲 切 完 紅 蘿 蔔 為 配 料, 故 可 為 細 絲, 或 切 寬 高 度 各 為 0.3 以 下, 30g 以 上 長 3.0~5.0, 注 意 配 色 蔥 為 配 香 料, 切 長 3.0~5.0, 寬 0.2 以 下 的 蔥 綠 絲 三 絲 可 先 混 勻 薑 為 配 香 料, 切 長 3.0~5.0, 寬 高 0.2 以 下 的 絲 各 20g 以 上 紅 辣 椒 為 配 香 料, 切 長 3.0~5.0, 寬 0.2 以 下 的 絲 整 條 切 完 蔥 薑 為 爆 香 料 自 行 取 量 大 里 肌 肉 去 表 面 筋 膜, 內 部 筋 絡 則 不 理 會, 逆 紋 ( 橫 紋 ) 切 絲, 評 分 後 取 量 烹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7.0 調 4. 第 二 階 段 烹 調 說 明 ( 請 依 實 際 烹 調 需 求 自 刀 工 切 配 作 品 取 量 ) (1) 蛋 衣 雞 片 湯 (2) 菊 花 溜 魚 球 (3) 竹 筍 炒 肉 絲 雞 片 上 漿 沾 打 散 的 蛋 白 過 微 沸 的 水, 與 三 種 材 料 ( 含 水 花, 材 料 須 脫 生 ) 一 起 煮 湯, 使 用 自 熬 的 高 湯 煮 以 鹽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湯 需 清 雅, 不 可 有 太 多 蛋 白 碎 片 1. 花 刀 魚 塊 拍 粉 回 潤, 熱 油 過 油 成 金 黃 酥 熟 的 魚 球 ; 青 紅 椒 脫 生 保 色 2. 以 洋 蔥 炒 香, 與 鳳 梨 紅 椒 青 椒 魚 球 製 成 脆 溜 菜 ( 包 芡 ) 脆 溜 以 鹽 ( 醬 油 ) 酒 番 茄 醬 米 醋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1. 盤 不 得 積 留 有 太 多 醬 汁, 魚 肉 碎 爛 不 得 超 過 1/3 量 2. 不 得 濃 縮 出 油 ( 出 油 的 徑 寬 0.3 cm 以 內 ) 竹 筍 紅 蘿 蔔 肉 絲 過 水 脫 生 或 直 接 炒 透 皆 可, 與 三 種 香 配 料 炒 勻 炒, 以 生 炒 熟 炒 爆 炒 ( 或 勾 亮 芡 ) 等 完 成 皆 可 以 鹽 ( 醬 油 )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 四 ) 301D 題 組 : 黑 胡 椒 豬 柳 香 酥 花 枝 絲 薑 絲 魚 片 湯 1. 菜 名 與 主 要 材 料 菜 餚 名 稱 主 要 主 材 料 水 花 片 材 料 組 合 刀 工 類 別 款 式 黑 胡 椒 豬 柳 柳 條 滑 溜 里 肌 肉 洋 蔥 紅 蘿 蔔 西 芹 里 肌 肉 香 酥 花 枝 絲 粗 絲 拌 炒 花 枝 蔥 嫩 薑 蒜 頭 紅 辣 椒 花 枝 薑 絲 魚 片 湯 片 湯 鱸 魚 嫩 薑 蔥 鱸 魚 2. 材 料 明 細 名 稱 規 格 描 述 重 量 ( 數 量 ) 洋 蔥 表 面 平 整 無 潰 爛 1/4 個 250g/ 個 紅 蘿 蔔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300g 以 上 西 芹 整 把 分 單 支 發 放 1 單 支 150g 以 上 蔥 青 翠 新 鮮 2 兩 3 支 以 上 嫩 薑 長 形 無 分 支 無 潰 爛, 非 3 兩 需 可 切 絲 27 盤 飾 款 式

29 當 時 令, 可 為 薑 蒜 頭 無 潰 爛 無 長 芽 2/3 兩 六 瓣 紅 辣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20g 以 上 / 條 小 黃 瓜 不 可 彎 曲 鮮 度 足 1 條 100g 以 上 / 條 大 里 肌 肉 完 整 塊 狀 鮮 度 足 可 橫 紋 切 條 200g 應 為 橫 段 里 肌 肉 縱 切, 留 有 較 大 的 橫 面 花 枝 全 形 未 處 理, 鮮 度 足 1 隻 180g 以 上, 頭 尾 全 用 鱸 魚 體 形 完 整 鮮 度 足 未 處 理 1 隻 400g-450 g 3. 第 一 階 段 繳 交 刀 工 作 品 規 格 及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1) 受 評 分 刀 工 作 品 為 受 評 分 刀 工 作 品 為 洋 蔥 絲 或 骨 牌 片 西 芹 條 蔥 薑 紅 辣 椒 三 者 的 選 擇 嫩 薑 絲 蔥 綠 絲 豬 柳 魚 片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兩 款, 以 配 菜 盤 分 類 盛 裝 受 評, 另 加 兩 種 盤 飾 ( 紅 蘿 蔔 及 小 黃 瓜 或 大 黃 瓜 ) 以 2 只 瓷 盤 盛 裝 擺 設 (2) 規 材 料 規 格 描 述 ( 長 度 單 位 : 公 分 ) 數 量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 形 狀 大 小 需 可 搭 配 菜 餚 ) 各 6 片 以 上 兩 款 配 合 材 料 擺 出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各 1 盤 二 種 盤 飾 洋 蔥 絲 或 骨 牌 直 切 0.1 寬 的 絲 或 切 條 狀 或 稱 骨 牌 片, 寬 0.8~ 20g 以 上 片 1.2, 長 4.0~5.0 西 芹 條 橫 切 面 可 能 呈 不 規 則 狀 的 條 狀 或 扁 條, 切 寬 0.6 整 支 切 完 ~1.2, 厚 0.3~0.6, 長 4.0~5.0 蔥 刀 工 有 二 組 處 理 方 法 :1. 依 蔥 的 粗 細 切 小 菱 形 丁 ; 10g 以 上 2. 切 寬 0.2 以 下 的 蔥 花 薑 刀 工 有 二 組 處 理 方 法 :1. 切 小 菱 形 片, 菱 形 的 高 可 10g 以 上 為 0.5~1.0, 厚 0.3 以 下 ;2. 切 直 徑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紅 辣 椒 刀 工 有 二 組 處 理 方 法 :1. 切 小 菱 形 片, 菱 形 的 高 可 切 完 為 0.5~1.0;2. 切 直 徑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薑 絲 ( 魚 湯 用 ) 長 3.0~5.0,0.2 以 下 細 度 的 嫩 薑 絲 至 少 25g 二 者 蔥 綠 絲 ( 魚 湯 用 ) 寬 0.2 以 下, 長 3.0~5.0, 厚 度 依 蔥 厚 度 10g 可 先 混 勻 豬 柳 寬 高 度 各 為 0.8~1.5, 長 4.0~6.0 的 條 切 完 魚 片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橫 切 長 3.0~ 6.0, 寬 2.0~4.0, 厚 0.4 以 下, 可 更 大 片 12 片 以 上 水 花 及 盤 飾 參 考 : 類 似 即 可, 須 具 象 形 之 美 及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指 定 水 花 ( 擇 一 ) 寬 小 於 2.0 公 分 指 定 盤 飾 ( 擇 一 ) 28

30 (3)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 此 為 實 際 烹 調 之 刀 工 種 類 及 取 量, 以 配 色 適 宜 為 原 則 ) 黑 胡 椒 豬 柳 洋 蔥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可 直 切 0.1 寬 的 絲 或 切 條 狀 20g 或 稱 骨 牌 片, 寬 0.8~1.2, 長 4.0~5.0, 小 於 里 肌 肉 條 紅 蘿 蔔 此 菜 本 來 用 的 是 紅 蘿 蔔 骨 牌 片, 為 了 水 花 刀 工 的 必 要 各 6 片 以 上 性, 請 切 指 定 及 自 選 水 花 片, 寬 度 小 於 2.0 西 芹 為 配 料, 橫 切 面 可 能 呈 不 規 則 狀 的 條 狀 或 扁 條, 削 去 整 支 切 完 表 層 硬 皮, 切 寬 0.6~1.2, 厚 度 為 0.3~0.6, 長 4.0~ 5.0, 小 於 里 肌 肉 條 里 肌 肉 去 表 面 筋 膜, 內 部 筋 絡 則 不 理 會, 拍 鬆, 逆 紋 ( 橫 紋 ) 切 寬 高 度 各 為 0.8~1.5, 長 4.0~6.0 條 切 完 香 酥 花 枝 絲 蔥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刀 工 有 二 組 處 理 方 法 : 1. 依 蔥 各 10g 以 上 的 粗 細 切 小 菱 形 丁 ;2. 切 寬 0.2 以 下 的 蔥 花 薑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刀 工 有 二 組 處 理 方 法 : 1. 切 小 各 10g 以 上 菱 形 片, 菱 形 的 高 可 為 0.5~1.0, 厚 0.3 以 下 ;2. 切 直 徑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蒜 頭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片 3 瓣 紅 辣 椒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刀 工 有 二 組 處 理 方 法 : 1. 切 小 切 完 菱 形 片, 菱 形 的 高 可 為 0.5~1.0;2. 切 直 徑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花 枝 橫 切 寬 度 為 0.2~0.4, 長 4.0~6.0, 剩 餘 之 橫 向 不 足 4.0 者, 可 直 向 分 切 4.0~6.0 片 段, 再 切 直 絲 ( 會 呈 捲 形 ), 腕 部 條 條 分 切 不 必 切 斷, 觸 腕 則 分 切, 尾 部 頭 部 裙 部 亦 分 切 絲 切 完 薑 絲 魚 片 湯 薑 為 主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由 於 題 目 要 求 及 家 常 菜 的 習 至 少 25g 慣, 需 切 長 3.0~5.0,0.2 以 下 細 度 的 嫩 薑 絲 蔥 此 菜 若 加 蔥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通 常 會 切 直 段 或 10g 斜 段, 為 了 蔥 絲 刀 工 的 必 要 性, 切 長 3.0~5.0,0.2 以 下 細 度 的 蔥 綠 絲 鱸 魚 去 頭 尾 回 收, 去 骨 取 魚 肉 去 胸 骨 去 皮,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橫 切 長 3.0~6.0, 寬 2.0~4.0, 厚 0.4 以 下, 可 更 大 片 至 少 12 片 4. 第 二 階 段 烹 調 說 明 ( 請 依 實 際 烹 調 需 求 自 刀 工 切 配 作 品 取 量 ) (1) 黑 胡 椒 豬 柳 豬 柳 需 醃 並 可 抓 麻 ( 機 械 力 按 摩 ) 上 漿, 過 水 過 油 或 直 接 烹 調 皆 可, 紅 蘿 蔔 西 芹 皆 需 脫 生, 西 芹 並 需 保 色, 洋 蔥 需 軟 化 以 滑 溜 完 成 以 醬 油 ( 辣 醬 油 蠔 油 ) 酒 ( 鹽 ) 糖 味 精 粗 粒 黑 胡 椒 粉 香 油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有 醬 汁, 但 需 稍 濃 而 少 ( 非 燴 菜 ) (2) 香 酥 花 枝 絲 花 枝 沾 上 地 瓜 粉, 炸 至 表 面 酥 脆 拌 合 炒 香 的 辛 香 料 與 椒 鹽 拌 ( 合 ) 鹽 ( 味 精 ) 白 或 黑 或 粗 粒 黑 胡 椒 粉 或 花 椒 粉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配 料 刀 工 需 依 據 刀 工 指 引 選 項 切 配 29

31 (3) 薑 絲 魚 片 湯 1. 魚 肉 需 醃 上 漿 過 水 2. 以 湯 的 方 式 供 應, 小 黃 瓜 紅 蘿 蔔 青 蔥 需 脫 生 煮 ( 湯 ) 以 鹽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魚 肉 完 整, 破 碎 少 於 1/3, 湯 汁 清 澈 ( 五 ) 301E 題 組 : 香 菇 肉 絲 油 飯 炸 鮮 魚 條 燴 三 鮮 1. 菜 名 與 主 要 材 料 菜 餚 名 稱 主 要 主 材 料 刀 工 類 別 材 料 組 合 香 菇 肉 絲 絲 拌 里 肌 肉 長 糯 米 乾 香 菇 蝦 油 飯 米 乾 魷 魚 紅 蔥 頭 老 薑 里 肌 肉 炸 鮮 魚 條 條 軟 炸 鱸 魚 麵 粉 太 白 粉 泡 達 粉 沙 拉 油 水 鱸 魚 燴 三 鮮 片 雜 燴 鮮 香 菇 鮮 香 菇 紅 蘿 蔔 小 黃 瓜 嫩 薑 蔥 里 肌 肉 鮮 蝦 30 水 花 片 款 式 2. 材 料 明 細 名 稱 規 格 描 述 重 量 ( 數 量 ) 長 糯 米 米 粒 完 整 無 碎 粒 無 霉 味 200g 約 1 量 杯 乾 香 菇 直 徑 4 公 分 以 上 無 霉 味 2 朵 蝦 米 紮 實 無 腐 鹼 味 15g 乾 魷 魚 身 紮 實 無 黴 無 腐 鹼 味 1/3 隻 直 向 分 切 紅 蔥 頭 紮 實 無 空 洞 無 黴 臭 1 整 顆 老 薑 無 潰 爛 空 心 30g 鮮 香 菇 傘 片 需 有 4.5 公 分 以 上 徑 寬 3 朵 鮮 度 足 紅 蘿 蔔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300g 以 上 盤 飾 款 式 小 黃 瓜 不 可 彎 曲 鮮 度 足 1 條 100g 以 上 / 條 嫩 薑 長 形 無 分 支 無 潰 爛, 非 當 時 40g 令, 可 為 薑 蔥 新 鮮 翠 綠 1 兩 2 枝 大 里 肌 肉 完 整 塊 狀 鮮 度 足 可 橫 紋 切 短 絲 片 200g 應 為 橫 段 里 肌 肉 縱 切, 留 有 較 大 的 橫 面 鱸 魚 體 形 完 整 鮮 度 足 未 處 理 1 隻 400g-450 g 白 蝦 或 草 蝦 小 型 新 鮮 帶 頭 殼, 鮮 度 足 6 隻 麵 粉 低 筋, 合 格 廠 商 太 白 粉 合 格 廠 商 泡 達 粉 期 限 內 沙 拉 油 合 格 廠 商 3. 第 一 階 段 繳 交 刀 工 作 品 規 格 及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1) 受 評 分 刀 工 作 品 為 香 菇 絲 乾 魷 魚 絲 鮮 香 菇 片 蔥 段 小 黃 瓜 片 里 肌 肉 絲 里 肌 肉 片 魚 條 鮮 蝦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薑 水 花 片, 以 配 菜 盤 分 類 盛 裝 受 評, 另 加 兩 種 盤 飾 ( 紅 蘿 蔔 及 小 黃 瓜 或 大 黃 瓜 ) 以 2 只 瓷 盤 盛 裝 擺 設 (2) 規 材 料 規 格 描 述 ( 長 度 單 位 : 公 分 ) 數 量 嫩 薑 水 花 片 自 選 水 花 片 6 片 以 上

32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紅 蘿 蔔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6 片 以 上 配 合 材 料 擺 出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各 1 盤 二 種 盤 飾 乾 香 菇 絲 復 水 去 蒂, 切 每 絲 間 隔 0.2 以 下 的 厚 度 2 朵 乾 魷 魚 絲 需 復 水 去 膜, 剪 切 成 0.3~0.4 寬,3.0~4.0 長 的 切 完 粗 絲 ( 本 組 在 洗 器 具 時 優 先 燒 水 煮 乾 魷 魚, 煮 開 後 浸 泡, 切 割 加 工 葷 料 時 取 出 切 割 ) 鮮 香 菇 片 斜 刀 批 成 不 規 則 之 長 方 形 多 邊 形 梯 形 扇 形, 切 完 須 呈 現 出 斜 批 的 刀 法, 高 約 為 2.0~4.0 蔥 段 為 香 配 料, 切 2.0~4.0 的 段 或 斜 段 切 完 小 黃 瓜 片 略 小 於 肉 片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8 片 以 上 各 種 切 法 皆 可, 或 自 選 水 花 片, 自 取 厚 度 里 肌 肉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 g 以 上 里 肌 肉 片 逆 紋 切,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切 長 6 片 以 上 邊 5.0 以 下 短 邊 2.0 以 上 厚 度 0.3 以 下 的 片 魚 條 寬 高 各 為 0.8~1.2, 長 3.0~6.0 切 完 鮮 蝦 洗 滌 時 去 頭 尾 殼 腸 泥, 切 割 時 開 背 使 熟 化 時 可 成 蝦 球 狀 切 完 水 花 及 盤 飾 參 考 : 類 似 即 可, 須 具 象 形 之 美 及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指 定 水 花 ( 擇 一 ) 指 定 盤 飾 ( 擇 一 ) (3)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 此 為 實 際 烹 調 之 刀 工 種 類 及 取 量, 以 配 色 適 宜 為 原 則 ) 香 菇 肉 絲 油 飯 長 糯 米 洗 淨 200g 乾 香 菇 復 水 去 蒂, 切 每 絲 間 隔 0.2 以 下 厚 度 的 絲 2 朵 蝦 米 洗 淨 復 水 15g 乾 魷 魚 需 復 水 去 膜, 剪 切 成 寬 0.3~0.4, 長 3.0~4.0 的 絲 ( 本 組 切 完 在 洗 器 具 前 優 先 燒 水 煮 乾 魷 魚, 煮 開 後 浸 泡, 切 割 加 工 葷 料 時 取 出 切 割 ) 老 薑 為 爆 香 料, 可 撈 棄 可 保 留 切 完 紅 蔥 頭 為 配 香 料, 橫 切 薄 片 1 整 顆 里 肌 肉 去 表 面 筋 膜, 內 部 筋 絡 則 不 理 會, 逆 紋 ( 橫 紋 ) 切 寬 高 度 各 為 0.2~0.3, 長 3.0~ g 以 上 炸 鮮 魚 條 鱸 魚 去 頭 尾 回 收, 去 骨 取 魚 肉 去 胸 骨 去 皮, 切 寬 高 各 為 切 完 0.8~1.2, 長 3.0~6.0 的 條 燴 三 鮮 鮮 香 菇 斜 刀 批 成 不 規 則 之 多 邊 形 梯 形 扇 形, 須 呈 現 出 斜 批 切 完 31

33 的 刀 法, 高 約 為 2.0~4.0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指 定 款, 配 合 肉 片 大 小 6 片 以 上 小 黃 瓜 切 略 小 於 肉 片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各 種 8 片 以 上 切 法 皆 可, 或 自 選 水 花 片, 自 取 厚 度 嫩 薑 為 香 配 料, 切 自 選 水 花 片, 剩 餘 不 規 則 的 薑 用 來 爆 香 6 片 以 上 蔥 為 香 配 料, 切 段 或 斜 段, 其 餘 爆 香 切 完 再 取 量 里 肌 肉 逆 紋 切, 可 為 不 規 則 形 的 片 或 ( 長 ) 方 形 片, 切 長 邊 片 以 上 以 下 短 邊 2.0 以 上 厚 度 0.3 以 下 的 片 鮮 蝦 洗 滌 時 去 頭 尾 殼 腸 泥, 切 割 時 開 背 使 熟 化 時 可 成 蝦 球 狀 切 完 4. 第 二 階 段 烹 調 說 明 ( 請 依 實 際 烹 調 需 求 自 刀 工 切 配 作 品 取 量 ) (1) 香 菇 肉 絲 油 飯 1. 蒸 拌 法 : 規 定 米 須 以 蒸 籠 蒸 熟 需 有 爆 香 薑 的 作 法 ( 撈 棄 ), 紅 蔥 頭 香 菇 蝦 米 需 炒 夠 香, 魷 魚 絲 需 熱 油 過 油 膨 發 後 再 入 料 汁 煮 稍 軟 米 飯 與 料 汁 需 拌 合 均 勻 2. 燜 蒸 法 : 需 有 爆 香 薑 的 作 法 ( 可 撈 棄 ), 紅 蔥 頭 香 菇 蝦 米 需 炒 夠 香, 料 汁 拌 炒 糯 米 加 水 適 量, 上 蓋 燜 熟 或 湯 汁 收 斂 盛 盤 蒸 熟 熱 拌 ( 拌 炒 ) 或 燜 或 蒸 以 麻 油 醬 油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1. 以 燜 法 時, 若 監 評 檢 視 過 程 遇 有 鍋 粑, 其 焦 化 部 份 不 得 超 過 飯 量 的 1/5 2. 不 得 出 油 ( 出 油 的 徑 寬 0.3 cm 以 內 ) (2) 炸 鮮 魚 條 (3) 燴 三 鮮 以 掛 水 粉 糊 的 軟 炸 法 炸 上 色 而 回 軟, 或 掛 脆 漿 ( 麵 粉 太 白 粉 泡 達 粉 ( 鹽 胡 椒 粉 ) 沙 拉 油 水 ) 的 軟 炸 法 炸 酥 脆 且 上 色 皆 可 軟 炸 麵 粉 太 白 粉 鹽 泡 達 粉 胡 椒 粉 沙 拉 油 水 等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需 有 體 積 膨 脹 的 外 觀 所 有 料 需 脫 生, 以 蔥 薑 爆 香 ( 可 撈 棄 ), 所 有 材 料 適 當 取 量 包 含 紅 蘿 蔔 薑 水 花 ( 共 七 種 材 料 ) 燴 煮 成 菜 雜 燴 以 鹽 ( 醬 油 蠔 油 米 醋 烏 醋 )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需 有 燴 汁 ( 六 ) 301F 題 組 : 糖 醋 瓦 塊 魚 燜 燒 辣 味 茄 條 炒 三 色 肉 丁 1. 菜 名 與 主 要 材 料 菜 餚 名 稱 主 要 主 材 料 刀 工 類 別 材 料 組 合 糖 醋 瓦 塊 魚 片 脆 溜 鱸 魚 紅 蘿 蔔 青 椒 洋 蒜 頭 鱸 魚 燜 燒 辣 味 茄 條 條 燒 燴 茄 子 茄 子 蔥 薑 蒜 頭 絞 肉 炒 三 色 肉 丁 丁 熟 炒 爆 炒 黑 色 大 豆 乾 四 季 豆 蒜 頭 紅 水 花 片 款 式 盤 飾 款 式 32

34 蘿 蔔 紅 辣 椒 五 香 大 豆 乾 里 肌 肉 2. 材 料 明 細 名 稱 規 格 描 述 重 量 ( 數 量 ) 五 香 大 豆 乾 完 整 塊 狀 鮮 度 足 無 酸 味 1/2 塊 1.5 公 分 以 上 厚 度 紅 蘿 蔔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300g 以 上 青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2 個 80g/ 個 以 上 洋 蔥 表 面 平 整 無 潰 爛 1/4 個 250g/ 個 茄 子 鮮 度 足 無 潰 爛 2 條 約 400g 蔥 青 翠 新 鮮 40g 薑 無 潰 爛 無 長 芽 20g 蒜 頭 無 潰 爛 無 長 芽 9 瓣 四 季 豆 每 支 長 14 cm 以 上 3 兩 紅 辣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20g 以 上 / 條 大 黃 瓜 1 截 6 公 分 長 1 段 絞 肉 鮮 度 足 無 異 味 2 兩 大 里 肌 肉 完 整 塊 狀 鮮 度 足 4 兩 鱸 魚 體 形 完 整 鮮 度 足 未 處 理 1 隻 400g-450 g 番 茄 醬 效 期 內 米 醋 效 期 內 辣 豆 瓣 醬 效 期 內 花 椒 粉 效 期 內 3. 第 一 階 段 繳 交 刀 工 作 品 規 格 及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1) 受 評 分 刀 工 作 品 為 五 香 大 豆 乾 丁 青 椒 片 四 季 豆 丁 薑 末 蒜 末 紅 蘿 蔔 丁 紅 辣 椒 丁 里 肌 肉 丁 鱸 魚 斜 瓦 塊 水 花 片 兩 型, 以 配 菜 盤 分 類 盛 裝 受 評, 另 加 兩 種 盤 飾 ( 紅 蘿 蔔 及 小 黃 瓜 或 大 黃 瓜 ) 以 2 只 瓷 盤 盛 裝 擺 設 (2) 規 材 料 規 格 描 述 ( 長 度 單 位 : 公 分 ) 數 量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 形 狀 大 小 需 可 搭 配 菜 各 6 片 以 上 兩 款 餚 ) 配 合 材 料 擺 出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各 1 盤 二 種 盤 飾 五 香 大 豆 乾 丁 三 邊 長 0.8~1.2 立 方 丁 1/2 塊 切 完 青 椒 片 小 於 魚 片 塊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或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半 個 全 部 切 完 四 季 豆 丁 依 四 季 豆 的 直 徑 ( 粗 度 ) 為 長 度 切 丁 切 完 薑 末 直 徑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10g 蒜 末 直 徑 0.3 以 下 的 亂 刀 末 3 瓣 紅 蘿 蔔 丁 三 邊 長 0.8~1.2 立 方 丁 約 60g 紅 辣 椒 丁 二 邊 長 0.8~1.2 平 方 丁 1 條 里 肌 肉 丁 三 邊 長 0.8~1.2 立 方 丁, 肉 會 擠 壓, 故 尺 寸 相 切 完 當 即 可 鱸 魚 斜 瓦 塊 以 小 瓦 塊 行 之, 每 片 斜 批 刀 距 0.8~1.2, 批 成 片 片 3.0 以 上 長 度 的 斜 片, 厚 約 0.8~1.2 切 完 水 花 及 盤 飾 參 考 : 類 似 即 可, 須 具 象 形 之 美 及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33

35 指 定 水 花 ( 擇 一 ) 指 定 盤 飾 ( 擇 一 ) ( 可 不 必 添 加 紅 色 食 材 ) (3)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 此 為 實 際 烹 調 之 刀 工 種 類 及 取 量, 以 配 色 適 宜 為 原 則 ) 糖 醋 瓦 塊 魚 青 椒 去 內 突 起 白 膜, 切 小 於 魚 片 塊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或 平 行 四 全 部 切 完 邊 形 片, 厚 度 依 青 椒 原 厚 度 紅 蘿 蔔 切 指 定 及 自 選 水 花 片, 配 合 魚 片 大 小 各 6 片 以 上 洋 蔥 為 配 料 與 香 料 雙 重 功 能, 切 小 於 魚 片 之 長 方 片 菱 形 片 或 20g 平 行 四 邊 形 片 鱸 魚 大 瓦 塊 為 整 片 魚 肉 狀, 此 處 以 小 瓦 塊 行 之 去 頭 尾 回 收, 去 骨 取 魚 肉 大 片 去 胸 骨, 每 大 片 魚 肉 從 間 ( 厚 薄 交 接 處 ) 直 向 分 切 成 兩 長 片, 每 片 從 縱 向 橫 刀 斜 批, 每 片 斜 批 刀 距 0.8~1.2, 批 成 片 片 3.0 以 上 長 度, 厚 約 0.8~1.2 斜 片 切 完 燜 燒 辣 味 茄 條 茄 子 縱 剖 1/4, 切 4.0~6.0 條 狀 切 完 蔥 寬 0.2 以 下 的 蔥 花 10-20g 薑 直 徑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10g 蒜 頭 直 徑 0.3 以 下 的 亂 刀 末 3 瓣 絞 肉 可 再 剁 細 自 行 取 量 炒 三 色 肉 丁 五 香 大 豆 乾 可 去 硬 邊, 切 0.8~1.2 立 方 丁 1/2 塊 切 完 四 季 豆 切 與 四 季 豆 直 徑 一 樣 長 的 丁 切 完 蒜 頭 切 粗 末 或 片 ( 可 撈 棄 ) 3 瓣 紅 蘿 蔔 切 0.8~1.2 立 方 丁 約 60g 紅 辣 椒 切 0.8~1.2 平 方 丁 1 條 里 肌 肉 去 筋 膜, 切 0.6~1.0 立 方 丁, 肉 會 擠 壓, 故 尺 寸 相 當 即 可 切 完 4. 第 二 階 段 烹 調 說 明 ( 請 依 實 際 烹 調 需 求 自 刀 工 切 配 作 品 取 量 ) (1) 糖 醋 瓦 塊 魚 (2) 燜 燒 辣 味 茄 條 魚 沾 乾 粉, 過 熱 油 上 色 而 熟 酥, 青 椒 片 過 水 過 油 或 直 接 烹 調 皆 可, 脫 生 保 色 洋 蔥 炒 香, 與 脫 生 之 紅 蘿 蔔 水 花 青 椒 瓦 塊 魚 以 脆 溜 ( 包 芡 ) 完 成 脆 溜 以 鹽 ( 醬 油 ) 酒 番 茄 醬 米 醋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1. 盤 不 得 積 留 有 太 多 醬 汁, 魚 肉 碎 爛 不 得 超 過 1/3 量 2. 不 得 濃 縮 出 油 ( 出 油 的 徑 寬 0.3 cm 以 內 ) 茄 條 過 熱 油 以 保 紫 色 而 軟 蔥 薑 蒜 末 為 香 料 與 醬 料 絞 肉 茄 條 水 燜 燒 或 燴 煮, 用 芡 成 菜, 拌 合 花 椒 粉 蔥 花 而 起 燜 燒 34

36 (3) 炒 三 色 肉 丁 以 辣 豆 瓣 醬 醬 油 酒 糖 味 精 香 油 花 椒 粉 ( 胡 椒 粉 )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1. 茄 條 需 軟 化 而 呈 ( 淡 ) 紫 色 2. 不 得 濃 縮 出 油 ( 出 油 的 徑 寬 0.3 cm 以 內 ) 1. 肉 丁 需 上 漿 過 水 過 油 或 直 接 炒 皆 可, 四 季 豆 紅 蘿 蔔 紅 辣 椒 需 脫 生, 豆 乾 需 過 水 或 過 油 2. 蒜 末 ( 片 ) 爆 香 ( 可 撈 棄 ), 以 熟 炒 爆 炒 ( 或 勾 亮 芡 ) 完 成 皆 可 熟 炒 爆 炒 以 鹽 ( 醬 油 )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 太 白 粉 水 )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配 色 適 宜 不 過 火 ( 七 ) 301G 題 組 : 榨 菜 炒 肉 絲 香 酥 秀 珍 菇 三 色 豆 腐 羹 1. 菜 名 與 主 要 材 料 菜 餚 名 稱 主 要 主 材 料 刀 工 類 別 材 料 組 合 榨 菜 炒 肉 絲 絲 炒 大 里 肌 肉 榨 菜 竹 筍 紅 辣 椒 蔥 薑 里 肌 肉 香 酥 秀 珍 菇 片 拌 ( 合 ) 秀 珍 菇 秀 珍 菇 蔥 薑 蒜 頭 紅 辣 椒 紅 蘿 蔔 三 色 豆 腐 羹 指 甲 片 羹 盒 豆 腐 乾 香 菇 盒 豆 腐 竹 筍 紅 蘿 蔔 蛋 白 蔥 薑 35 水 花 片 款 式 2. 材 料 明 細 名 稱 規 格 描 述 重 量 ( 數 量 ) 乾 香 菇 體 形 完 整 無 破 裂 蟲 蛀 1 朵 直 徑 4 公 分 以 上 榨 菜 體 形 完 整 鮮 度 足 200g/ 個 200g 1 個 以 上 盒 豆 腐 白 色, 盒 形 完 整 效 期 內 半 盒 竹 筍 夏 天 鮮 麻 竹 筍 1/2 支 或 冬 天 帶 殼 沙 拉 筍 1 支 去 殼 後 淨 肉 至 少 重 150g 需 縱 切, 若 有 空 心 應 檢 人 可 反 映 更 換 紅 辣 椒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2 條 20g 以 上 / 條 蔥 青 翠 新 鮮 3 兩 嫩 薑 長 形 無 分 支 無 潰 爛, 非 當 100g 切 小 片 與 細 絲 時 令, 可 為 薑 秀 珍 菇 體 形 新 鮮 無 潰 爛 200g 蒜 頭 無 潰 爛 無 長 芽 3 瓣 紅 蘿 蔔 表 面 平 整 不 皺 縮 不 潰 爛 1 條 300g 以 上 大 黃 瓜 表 面 平 整, 鮮 度 足 1 段 1 截 6 公 分 長 大 里 肌 肉 完 整 塊 狀 鮮 度 足 可 供 橫 紋 切 長 絲 200g 應 為 橫 段 里 肌 肉 縱 切, 留 有 較 大 的 橫 面 雞 蛋 體 形 完 整 鮮 度 足 2 個 3. 第 一 階 段 繳 交 刀 工 作 品 規 格 及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盤 飾 款 式 (1) 受 評 分 刀 工 作 品 為 榨 菜 絲 筍 絲 蔥 絲 薑 絲 秀 珍 菇 片 豆 腐 指 甲 片 筍 指 甲 片 紅 蘿 蔔 指 甲 片 里 肌 肉 絲 水 花 片 兩 型, 以 配 菜 盤 分 類 盛 裝 受 評, 另 加 兩 種 盤 飾 ( 紅 蘿 蔔 及 小 黃 瓜 或 大 黃 瓜 ) 以 2 只 瓷 盤 盛 裝 擺 設 (2) 規 材 料 規 格 描 述 ( 長 度 單 位 : 公 分 ) 數 量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 形 狀 大 小 需 可 搭 配 菜 各 6 片 以 上 兩 款 餚 )

37 配 合 材 料 擺 出 自 選 及 參 考 下 列 指 定 圖 各 1 盤 二 種 盤 飾 榨 菜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6.0 切 完 筍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3 以 下, 長 3.0~5.0 40g 以 上 蔥 綠 絲 寬 0.2 以 下, 長 3.0~5.0 的 絲, 依 蔥 厚 度, 蔥 白 可 為 爆 香 料 10g 以 上 薑 絲 寬 0.2 以 下, 高 0.2 以 下, 長 3.0~5.0 10g 秀 珍 菇 片 梗 葉 朵 分 切 開, 葉 朵 縱 切 扇 形 片 ( 約 1 開 2), 切 完 粗 梗 可 直 切 厚 片, 小 梗 及 小 葉 朵 則 保 留 原 形 豆 腐 指 甲 片 寬 長 0.7~1.2, 厚 0.1~0.3 半 盒 全 部 切 完 筍 指 甲 片 寬 長 0.7~1.2, 厚 0.1~0.3 40g 紅 蘿 蔔 指 甲 片 寬 長 0.7~1.2, 厚 0.1~0.3 30g 里 肌 肉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 g 與 紅 椒 三 絲 可 先 混 勻 水 花 及 盤 飾 參 考 : 類 似 即 可, 須 具 象 形 之 美 及 可 受 公 評 並 獲 得 普 遍 認 同 之 美 感 指 定 水 花 ( 擇 一 ) 指 定 盤 飾 ( 擇 一 ) ( 可 不 必 添 加 紅 色 食 材 ) (3) 菜 餚 刀 工 切 配 指 引 ( 此 為 實 際 烹 調 之 刀 工 種 類 及 取 量, 以 配 色 適 宜 為 原 則 ) 榨 菜 炒 肉 絲 榨 菜 去 突 起 老 皮, 切 寬 度 高 度 為 0.2~0.4, 長 3.0~6.0 1 個 全 部 切 完 竹 筍 去 殼 突 起 老 皮 及 硬 化 纖 維 部 份, 切 寬 度 高 度 為 g 以 上 以 下, 長 3.0~5.0 紅 辣 椒 為 配 香 料,0.2 以 下, 長 3.0~5.0, 依 厚 紅 辣 椒 度 1 支 蔥 為 爆 香 料 及 配 香 料 三 重 功 能, 切 長 3.0~5.0,0.2 以 10g 以 上 下 細 度 的 蔥 綠 絲, 部 份 蔥 白 切 段 作 為 爆 香 料 嫩 薑 為 爆 香 料 及 配 香 料 三 重 功 能, 先 切 細 絲, 寬 高 度 各 為 0.2 以 下, 長 3.0~5.0, 薑 的 不 規 則 處 切 為 爆 香 料 10g 可 與 上 兩 項 先 混 勻 里 肌 肉 去 筋 膜, 逆 紋 ( 橫 紋 ) 切 寬 高 度 各 為 0.2~0.4, 長 3.0~ g 香 酥 秀 珍 菇 秀 珍 菇 梗 葉 朵 分 切 開, 葉 朵 縱 切 扇 形 片 ( 約 1 開 2), 粗 梗 可 切 完 直 切 厚 片, 小 梗 及 小 葉 朵 則 保 留 原 形 蔥 為 香 配 料, 可 切 蔥 花, 亦 可 切 高 0.5~1.0 的 菱 形 丁 片 15g 薑 為 香 配 料, 切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或 高 0.5~ 10g 1.0 的 菱 形 片 紅 辣 椒 為 香 配 料, 切 0.3 以 下 的 整 齊 末 或 亂 刀 末, 或 高 0.5~ 1 條 1.0 的 菱 形 片 蒜 頭 為 香 配 料, 切 0.3 以 下 的 亂 刀 末, 或 切 小 片 3 瓣 上 述 4 項 刀 法 選 擇 需 一 致, 即 蔥 花 對 各 種 末, 蔥 菱 形 丁 對 各 種 小 片 紅 蘿 蔔 為 紅 蘿 蔔 指 定 及 自 選 水 花 片 各 6 片 以 上 三 色 豆 腐 羹 36

38 乾 香 菇 儘 量 切 與 指 甲 片 相 似 的 小 片 整 朵 切 完 豆 腐 可 去 斜 邊, 切 指 甲 片, 長 寬 各 為 0.7~1.2, 厚 為 0.1 半 盒 全 部 切 完 ~0.2 竹 筍 去 殼 突 起 老 皮 及 硬 化 纖 維 部 分, 切 指 甲 片, 長 寬 40g 以 上 各 為 0.7~1.2, 厚 為 0.1~0.2 紅 蘿 蔔 切 指 甲 片, 長 寬 各 為 0.7~1.2, 厚 為 0.1~0.2 30g 薑 為 爆 香 料, 粗 切 片, 可 撈 棄 自 行 取 量 蔥 先 切 寬 0.2 以 下 蔥 花 做 配 料, 爆 香 料 切 段, 可 撈 棄 自 行 取 量 雞 蛋 烹 調 時 加 入 之 雪 花 蛋 白 絲 片, 須 用 三 段 式 手 法 打 開 蛋 殼 取 料, 取 蛋 白, 蛋 黃 回 收 2 個 4. 第 二 階 段 烹 調 說 明 ( 請 依 實 際 烹 調 需 求 自 刀 工 切 配 作 品 取 量 ) (1) 榨 菜 炒 肉 絲 (2) 香 酥 秀 珍 菇 1. 肉 絲 需 上 漿 過 水 過 油 或 直 接 炒 皆 可, 榨 菜 須 去 除 鹹 味, 筍 絲 需 脫 生 2. 偕 蔥 絲 薑 絲 紅 辣 椒 絲 以 炒 爆 炒 之 完 成 皆 可 炒 或 爆 炒 以 鹽 ( 醬 油 ) 酒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榨 菜 須 去 除 鹹 味, 過 鹹 則 扣 分 秀 珍 菇 需 沾 乾 粉, 炸 至 表 皮 酥 脆 稍 上 色, 與 辛 香 料 椒 鹽 炒 香 並 加 入 紅 蘿 蔔 水 花 片 拌 合 點 綴 拌 合 ( 拌 炒 ) 以 椒 鹽 ( 鹽 花 椒 粉 或 胡 椒 粉 或 加 味 精 )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秀 珍 菇 不 得 油 軟 (3) 三 色 豆 腐 羹 以 蔥 薑 爆 香 撈 棄, 香 菇 筍 紅 蘿 蔔 青 蔥 需 脫 生 而 熟, 以 羹 的 方 式 供 應 羹 以 鹽 ( 醬 油 ) 酒 烏 醋 米 醋 糖 味 精 胡 椒 粉 香 油 太 白 粉 水 等 調 味 料 自 行 合 宜 地 選 用 湯 汁 清 澈, 需 加 入 蛋 白 成 絲 或 細 片 狀, 豆 腐 破 碎 不 得 超 過 1/3 ( 八 ) 301H 題 組 : 脆 溜 麻 辣 雞 球 銀 芽 炒 雙 絲 素 燴 三 色 鮑 魚 菇 1. 菜 名 與 主 要 材 料 菜 餚 名 稱 主 要 主 材 料 刀 工 類 別 材 料 組 合 脆 溜 麻 辣 雞 球 塊 脆 溜 雞 胸 肉 乾 辣 椒 花 椒 粒 小 黃 瓜 蔥 薑 蒜 頭 雞 胸 肉 銀 芽 炒 雙 絲 絲 炒 綠 豆 芽 青 椒 竹 筍 綠 豆 芽 紅 辣 椒 蔥 薑 素 燴 三 色 鮑 魚 片 清 燴 鮑 魚 菇 五 香 大 豆 乾 竹 筍 菇 鮑 魚 菇 紅 蘿 蔔 小 黃 瓜 薑 水 花 片 款 式 2. 材 料 明 細 名 稱 規 格 描 述 重 量 ( 數 量 ) 乾 辣 椒 條 狀 無 霉 味 6 條 盤 飾 款 式 花 椒 粒 無 霉 味 1t 竹 筍 夏 天 鮮 麻 竹 筍 半 支 或 冬 天 帶 殼 沙 拉 筍 1 支 去 殼 後 淨 肉 至 少 重 150g 需 縱 切, 若 有 空 心 應 檢 人 可 反 映 更 換 小 黃 瓜 不 可 彎 曲 鮮 度 足 2 條 100g 以 上 / 支 37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302B-1 豆 鼓 蒸 小 排 ( 蒸 ) 1. 蒜 頭 薑 蔥 紅 辣 椒 去 籽 切 末, 小 排 加 ( 醬 油 糖 ) 稍 醃 紅 辣 椒 蒜 切 末 小 排 加 : 鹽 味 精 糖 醬 油 胡 椒 粉 紅 辣 椒 末 蒜 末, 加 太 白 粉 水 等 醃 2. 薑 蒜 薑 蔥 辣 椒 末

302B-1 豆 鼓 蒸 小 排 ( 蒸 ) 1. 蒜 頭 薑 蔥 紅 辣 椒 去 籽 切 末, 小 排 加 ( 醬 油 糖 ) 稍 醃 紅 辣 椒 蒜 切 末 小 排 加 : 鹽 味 精 糖 醬 油 胡 椒 粉 紅 辣 椒 末 蒜 末, 加 太 白 粉 水 等 醃 2. 薑 蒜 薑 蔥 辣 椒 末 302A-1 芋 頭 燒 小 排 ( 紅 燒 ) 1. 芋 頭 排 骨 先 用 水 川 燙 約 2~3 分 鐘 撈 起 芋 頭 切 大 丁 蔥 切 段 薑 切 片 小 排 加 : 鹽 胡 椒 粉 酒 太 白 粉 水 醃 芋 頭 排 骨 先 油 炸 2. 接 著 將 川 燙 好 的 芋 頭 排 骨 一 起 入 鍋 燒 ( 水 淹 過 芋 頭 & 排 骨 ) 爆 香 薑 片 蔥 段, 加 水 紅 K 丁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嘉義榮民醫院普通餐表格

嘉義榮民醫院普通餐表格 99 嘉 義 榮 民 醫 院 治 療 p9 鮪 魚 炒 蛋 鮪 魚 炒 蛋 鮪 魚 炒 蛋 鮪 魚 炒 蛋 鮪 魚 炒 蛋 鮪 魚 炒 蛋 鮪 魚 炒 蛋 炒 豆 苗 炒 豆 苗 炒 豆 苗 炒 豆 苗 炒 豆 苗 炒 豆 苗 炒 豆 苗 蒜 爆 扁 蒲 蒜 爆 扁 蒲 蒜 爆 扁 蒲 蒜 爆 扁 蒲 蒜 爆 扁 蒲 蒜 爆 扁 蒲 蒜 爆 扁 蒲 早 熱 量 518 卡 早 熱 量 518 卡 早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B0AEFCAAC5AD78AA41A8EEB1F8A8D2AAFEB9C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B0AEFCAAC5AD78AA41A8EEB1F8A8D2AAFEB9CF2E646F63> 陸 海 空 軍 服 制 條 例 附 圖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7 日 總 統 府 公 報 第 6769 號 附 件 附 圖 一 : 軍 常 服 制 式 圖 附 圖 一 之 一 : 陸 軍 男 性 軍 官 士 官 士 兵 軍 常 服 一 茶 綠 色 大 盤 帽, 淺 茶 綠 色 襯 衣, 黑 色 領 帶 二 茶 綠 色 上 下 裝, 上 裝 為 翻 領 對 襟 式, 衣 襟 上 下 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牛肉冬粉煲(4-6人份)

牛肉冬粉煲(4-6人份) 蘆 筍 鮮 味 雞 湯 (100 人 份 ) 蘆 筍 1KG 麻 竹 筍 1KG 鮮 香 菇 0.5KG 雞 腿 丁 4KG 蛤 蜊 1KG 薑 片 0.1KG 青 蔥 0.1KG 鹽 0.2KG 1. 所 有 食 材 洗 淨 後, 青 蔥 蘆 筍 切 3 公 分 小 段 麻 竹 筍 切 大 丁 鮮 香 菇 切 對 半 備 用 2. 水 煮 滾 後, 將 麻 竹 筍 鮮 香 菇 薑 片 及 雞 腿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體重控制食譜-晚餐12套.doc

體重控制食譜-晚餐12套.doc 鮭 魚 飯 豆 腐 湯 蓮 霧 晚 餐 ~ 第 一 套 鮭 魚 飯 材 料 : 鮭 魚 55 公 克 綜 合 蔬 菜 100 公 克 胚 芽 米 飯 3/4 碗 調 味 料 : 鹽 1/4 茶 匙 胡 椒 粉 1/8 茶 匙 1. 鮭 魚 抹 上 調 味 料 醃 20 分 鐘, 覆 蓋 保 鮮 膜, 入 微 波 爐 微 波 2 分 鐘 至 熟 2. 綜 合 蔬 菜 燙 熟 3. 飯 盛 盤 上, 排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部 份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中 餐 烹 調 ( 葷 食 項 )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參 考 資 料 目 錄 壹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中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須 知 頁 次 一 一 般 說 明... 1 二 應 檢 人 自 備 工 ( 用 ) 具

第 二 部 份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中 餐 烹 調 ( 葷 食 項 )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參 考 資 料 目 錄 壹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中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須 知 頁 次 一 一 般 說 明... 1 二 應 檢 人 自 備 工 ( 用 ) 具 中 餐 烹 調 ( 葷 食 項 )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參 考 資 料 試 題 編 號 : 審 定 日 期 : 07602-104301~2 104 年 06 月 17 日 第 二 部 份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中 餐 烹 調 ( 葷 食 項 )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參 考 資 料 目 錄 壹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中 餐 烹 調 丙 級 術 科 測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313031B2C431A975AF66B177A5EBADB9B5E6B3E6BCF6B671AAED2E786C73>

<313031B2C431A975AF66B177A5EBADB9B5E6B3E6BCF6B671AAED2E786C73> 財 團 法 人 天 主 教 聖 保 祿 修 女 會 醫 院 年 第 一 季 中 央 廚 房 菜 單 明 細 玉 米 炒 絞 肉 子 薑 木 須 肉 絲 ( 普 通 伙 食 ) 吻 魚 油 花 生 小 干 丁 榨 菜 炒 肉 絲 滷 海 結 干 豉 炒 苦 瓜 2 3 4 5 6 7 白 稀 飯 白 稀 飯 白 稀 飯 白 稀 飯 白 稀 飯 白 稀 飯 白 稀 飯 肉 鬆 荷 包 蛋 魚 鬆 韭 菜

More information

3 3 3 3

3 3 3 3 跟 我 一 起 做 飯 吧! 金 來 沅 的 料 理 日 記 3 3 3 3 4 序 好 好 為 自 己 做 一 頓 飯 5 Prologue 6 2008 11 7 Prologue Contents 4 Prologue 開 始 之 前 請 先 詳 讀 一 遍! 12 14 16 3 17 18 20 21 Mon AM 08 ' 00 懷 念 媽 媽 廚 藝 的 日 子, 媽 媽 的 拿 手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名稱

名稱 名 稱 材 料 作 法 魚 香 茄 子 茄 子 1 斤 絞 肉 4 兩 紅 辣 椒 1 條 (1) 辣 豆 瓣 醬 1 湯 匙, 蔥 末 2 湯 匙, 薑 蒜 末 各 1 湯 匙 (2) 酒 醬 油 糖 醋 各 1 茶 匙, 鹽 1/2 茶 匙, 味 素 1/4 茶 匙 (3) 太 白 粉 1 茶 匙 茄 子 洗 淨 後 對 切, 再 刀 刻 麟 片 狀 後 切 長 段, 紅 辣 椒 斜 切 熱 油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HQ / HQCN / HQC / HS Series ISO 9001 Certified WALRUS PUMP CO., LTD WALRUS HQ / HQCN / HQC / HS HQ / HQCN HQ / HQCN HQCN 入 口 壓 力 需 小 於 啟 動 壓 力 抽 深 6m 環 境 溫 度 +4º ~ +40º 40º :+4º ~ +40º :+4º ~ +40º +4º

More information

2 飲 料 調 製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必 勝 寶 典 Beverage Modulation Preparation 應 考 綜 合 注 意 事 項 A1 A2 A3 A4 A5 A6 B7 B8 B9 B10 B11 B12 C13

2 飲 料 調 製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必 勝 寶 典 Beverage Modulation Preparation 應 考 綜 合 注 意 事 項 A1 A2 A3 A4 A5 A6 B7 B8 B9 B10 B11 B12 C13 1Part BEVERAGE MODULATION PREPARATION 2 飲 料 調 製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必 勝 寶 典 Beverage Modulation Preparation 應 考 綜 合 注 意 事 項 1. 980301 980302 980303 A1 A2 A3 A4 A5 A6 B7 B8 B9 B10 B11 B12 C13 C14 C15 C16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54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9 70 72 芪 73 74 芪 75 芪 76 芪 77 芪 7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CONTENTS 54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9 70 72 芪 73 74 芪 75 芪 76 芪 77 芪 7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2 9 10 11 13 17 18 20 22 23 24 27 28 29 30 32 34 35 37 38 41 42 43 45 46 47 47 49 50 52 CONTENTS 54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9 70 72 芪 73 74 芪 75 芪 76 芪 77 芪 7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91

More information

55202-er-ch03.doc

55202-er-ch03.doc 8 第 章 機 率 -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列 出 擲 一 粒 骰 子 所 出 現 點 數 的 樣 本 空 間, 並 以 集 合 表 示 下 列 各 事 件 : A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偶 數 的 事 件, B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奇 數 的 事 件, C 是 出 現 點 數 大 於 的 事 件 骰 子 出 現 的 點 數 可 能 是,,, 4,5, 6, 因 此 出 現 點 數 的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文 件 的 格 式 化 本 章 重 點 文 字 的 格 式 設 定 段 落 格 式 的 處 理 使 用 定 位 點 讓 文 章 整 齊 排 列 美 化 條 列 項 目 為 文 字 及 段 落 加 上 框 線 與 網 底 複 製 文 字 與 段 落 的 格 式 設 定 文 字 的 方 向 與 亞 洲 方 式 配 置 將 段 落 首 字 放 大 調 整 英 文 字 的 大 小 寫 與 全 半 形 2 設

More information

1DEn

1DEn 浮 潛 Skin Diving 基 本 浮 潛 裝 備 基 本 裝 備 Mask 面 鏡 Snorkel 呼 吸 管 Fins 蛙 鞋 Belt 配 重 帶 Weight 配 重 Suit 潛 水 衣 Gloves 手 套 Boots/Socks 潛 水 靴 / 襪 基 本 裝 備 面 鏡 呼 吸 管 蛙 鞋 配 重 帶 配 重 潛 水 衣 手 套 潛 水 靴 / 襪 使 用 選 擇 型 式 材 質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食品品名標示原則(草案)

食品品名標示原則(草案) 有 容 器 或 包 裝 食 品 之 內 容 物 及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標 示 規 範 彙 整 ( 草 案 ) 102.05. 壹 法 源 一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17 條 第 1 項 第 2 款 規 定 : 有 容 器 或 包 裝 之 食 品, 應 以 中 文 及 通 用 符 號 顯 著 標 示 內 容 物 名 稱 於 容 器 或 包 裝 上,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

(DP_MFP_Training

(DP_MFP_Training 影 印 機 操 作 說 明 1 人 性 化 操 作 面 板 超 大 液 晶 觸 控 面 板 : 容 易 觀 看 及 了 解 (192 x 72mm) 直 覺 性 操 作 面 板 設 計 : 由 上 而 下 由 左 至 右 的 消 費 者 直 覺 操 作 設 計 圖 形 化 界 面 : 所 有 功 能 一 目 了 然, 使 用 方 便 啟 動 統 一 式 設 計 : 全 系 列 相 同 操 作 界 面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長 庚 科 大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1 招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1/3)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Google Apps - 雲 端 硬 碟 查 看 使 用 者 自 己 雲 端 硬 碟 中 的 檔 案 注 意 : 離 線 版 雲 端 硬 碟 只 會 同 步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資 料 夾 中 的 檔 案 1) 查 看 雲 端 硬 碟 已 使 用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組掃描器規範書

第二組掃描器規範書 第 二 組 掃 描 器 規 範 書 1. A4 規 格 2400 DPI( 含 ) 以 上 掃 描 器 第 1 項 ) 1-1. 機 型 : 平 台 式 掃 瞄 器 1-2. 光 學 解 析 度 :2400x2400DPI( 含 ) 以 上 1-3. 最 大 輸 出 解 析 度 :9600DPI( 含 ) 以 上 1-4. 介 面 :SCSI 介 面 ( 附 介 面 卡 及 傳 輸 線 ) 或 USB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蒸 豬 肉 丸 蜜 汁 腰 果 五 柳 魷 魚 松 鼠 黃 魚 椒 鹽 魷 魚 涼 拌 佛 手 黃 瓜 時 蔬 燴 蝦 丸.

目 錄 蒸 豬 肉 丸 蜜 汁 腰 果 五 柳 魷 魚 松 鼠 黃 魚 椒 鹽 魷 魚 涼 拌 佛 手 黃 瓜 時 蔬 燴 蝦 丸. 中 餐 製 備 與 實 習 - 期 末 報 告 指 導 老 師 : 胡 永 輝 師 傅 班 級 : 日 四 技 餐 旅 一 乙 姓 名 : 林 良 憶 學 號 :4A4M0086 0 目 錄 -1 105.03.14 1. 蒸 豬 肉 丸...04 2. 蜜 汁 腰 果...05 3. 五 柳 魷 魚...06 105.03.21 1. 松 鼠 黃 魚...07 2. 椒 鹽 魷 魚...08 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4\361\301\311\263W\253h\244\316\255p\244\300\257\3102015-16 \(1\))

(Microsoft Word - \244\361\301\311\263W\253h\244\316\255p\244\300\257\3102015-16 \(1\)) 參 賽 詳 細 須 知 比 賽 日 期 :2016 年 1 月 21 日 ( 星 期 四 ) 比 賽 地 點 : 保 良 局 錦 泰 小 學 四 樓 禮 堂 報 到 時 間 及 地 點 :9: 50am 四 樓 禮 堂 集 合 時 間 及 就 座 :10:00am 四 樓 禮 堂 講 解 比 賽 規 則 時 間 :10:10am 比 賽 時 間 :10:20am ~ 11:50am 評 分 時 間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3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Microsoft Word - 3-3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觀 念 篇 關 係 式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題 練 習 1. 時 速 60 (km/h) 前 進, 求 距 離 y ( 公 里 ) 與 時 間 x ( 小 時 ) 的 關 係 式 關 係 式 就 是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如 :y=60x 2. 媽 媽 的 年 齡 (x 歲 ) 比 女 兒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M900HD-2F電腦設定.doc

Microsoft Word - BM900HD-2F電腦設定.doc 3.4 控 制 機 能 1/20 1. 顯 示 區 顯 示 當 前 起 重 機 狀 態 2. 蜂 鳴 器 蜂 鳴 器 主 要 用 於 過 載 ( 包 括 載 荷 限 制 警 報 ) 當 負 荷 到 達 90% 時, 蜂 鳴 器 間 歇 性 警 報, 到 達 100% 率 時 連 續 警 報 負 荷 率 增 加 時, 蜂 鳴 器 警 報 間 隔 時 間 越 來 越 短 警 報 類 型 間 斷 連 續

More information

2016/9/2 2016/9/5 2016/9/6 2016/9/7 2016/9/8 副 食 四 寶 肉 燥 煮 絞 肉 黑 胡 椒 燴 肉 煮 豬 肉 柴 魚 蒸 蛋 蒸 雞 蛋. 柴 魚 小 瓜 混 炒 煮 小 黃 瓜. 菇 副 食 喜 相 逢 炸 柳 葉 魚 茶 碗 蒸 蒸 雞 蛋 桂 冠

2016/9/2 2016/9/5 2016/9/6 2016/9/7 2016/9/8 副 食 四 寶 肉 燥 煮 絞 肉 黑 胡 椒 燴 肉 煮 豬 肉 柴 魚 蒸 蛋 蒸 雞 蛋. 柴 魚 小 瓜 混 炒 煮 小 黃 瓜. 菇 副 食 喜 相 逢 炸 柳 葉 魚 茶 碗 蒸 蒸 雞 蛋 桂 冠 日 期 2016/8/29 2016/8/30 2016/8/31 2016/9/1 主 食 寶 島 白 飯 蒸 白 米 地 瓜 飯 蒸 地 瓜 飯 五 穀 飯 蒸 白 米. 五 穀 白 米 飯 蒸 白 米 主 菜 香 酥 雞 腿 炸 雞 腿 蜜 汁 雞 腿 滷 雞 腿 韓 式 雞 排 煎 雞 肉 排 蔥 燒 豬 排 滷 豬 排 副 食 三 杯 菇 菇 炒 菇 類. 九 層 塔 什 錦 肉 燥 煮

More information

虛擬交易所97年GVE3簡易版.doc

虛擬交易所97年GVE3簡易版.doc 目 錄 一 台 灣 上 市 / 上 櫃 股 票...2 二 台 灣 期 貨...4 三 台 灣 選 擇 權...5 四 台 灣 上 市 / 櫃 權 證...7 五 投 組 清 單...8 六 現 金 帳 戶 轉 移...9 七 掛 單 追 蹤... 11 八 歷 史 交 易 記 錄...13 九 投 組 分 析...15 十 新 舊 版 本 差 異...16 1 一 台 灣 上 市 / 上 櫃 股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NCKU elearning Manual

NCKU elearning Manual 成 績 一 簡 介... 3 二 成 績 彙 總... 4 三 瀏 覽 成 績... 7 1. 成 績 分 析 長 條 圖... 7 2. 成 績 單... 7 3. 用 戶 報 告... 11 四 類 別 和 項 目... 12 1. 簡 單 檢 視... 12 2. 完 整 檢 視... 15 五 成 績 匯 入... 16 六 成 績 匯 出... 19 1. 成 績 登 錄 檔... 1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6\250\301Z\272\336\262z.doc)

(Microsoft Word - \246\250\301Z\272\336\262z.doc) 模 組 名 稱 : 成 績 管 理 適 用 單 位 : 國 小 目 錄 第 一 章 模 組 簡 介... 5 一 模 組 架 構 圖... 5 二 模 組 權 限 說 明... 6 三 模 組 功 能 說 明... 6 第 二 章 操 作 流 程 - 成 績 管 理... 8 一 成 績 管 理 ( 管 理 權 ) 流 程 圖... 8 二 成 績 管 理 ( 級 任 權 限 ) 流 程 圖...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覽 表 別 反 試 場 則 事 項 國 英 數 社 自 處 理 方 式 寫 作 測 驗 由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 變 )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試 務 人 員 協 助 於 考 試

附 件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覽 表 別 反 試 場 則 事 項 國 英 數 社 自 處 理 方 式 寫 作 測 驗 由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 變 ) 造 證 件 應 試 二 脅 迫 其 他 考 生 或 試 務 人 員 協 助 於 考 試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說 明 公 告 單 位 國 教 署 單 位 聯 絡 人 李 宜 樺 公 告 日 期 102-09-04 聯 絡 電 話 02-7736-7455 電 子 信 箱 e-j226@mail.tpde.edu.tw 103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反 試 場 則 處 理 方 式 ( 如 附 件 ) 分 三 個 別 及 二 或, 分 別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E - Meal.doc

Microsoft Word - BE - Meal.doc 春 膳 早 ( 一 食 ) 星 牛 期 奶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星 期 六 餐 單 提 子 麥 包 蛋 好 絲 立 燴 克 麵 果 醬 阿 三 華 文 田 治 牛 烚 奶 蛋 牛 奶 粟 米 片 雞 麥 蛋 牛 皮 奶 午 蕃 白 茄 蒸 薯 菜 仔 煮 水 瘦 蛋 魚 尾 肉 湯 甘 椰 筍 肉 蕃 菜 碎 茄 煮 蒸 雞 瘦 蛋 肉 柳 湯 白 節 菜 瓜 蒸 煮

More information

臘 味 飯 西 班 牙 海 鮮 燉 飯 時 間 :40 分 鐘 廣 式 肝 腸 2 根 廣 式 臘 腸 1 根 臘 肉 1 條 泰 國 香 米 3 杯 水 35c.c. 醬 油 50c.c. 糖 少 許 老 抽 少 許 香 麻 油 1 小 匙 蠔 油 1 大 匙 1. 米 洗 淨 瀝 乾, 倒 進

臘 味 飯 西 班 牙 海 鮮 燉 飯 時 間 :40 分 鐘 廣 式 肝 腸 2 根 廣 式 臘 腸 1 根 臘 肉 1 條 泰 國 香 米 3 杯 水 35c.c. 醬 油 50c.c. 糖 少 許 老 抽 少 許 香 麻 油 1 小 匙 蠔 油 1 大 匙 1. 米 洗 淨 瀝 乾, 倒 進 目 錄 Bosch 蒸 爐 小 食 譜 要 領 指 南 Bosch 蒸 爐 小 食 譜 要 領 指 南 01 臘 味 飯 02 西 班 牙 海 鮮 燉 飯 03 清 蒸 手 工 臭 豆 腐 04 麻 婆 豆 腐 05 鹹 蛋 瓜 子 肉 06 蔥 薑 雞 腿 07 豆 酥 鱈 魚 08 涼 拌 青 花 椰 09 橄 欖 油 青 江 菜 10 芝 麻 菠 菜 11 銀 耳 紅 棗 木 瓜 甜 湯 12

More information

中 華 民 國 體 操 協 會 彈 翻 床 規 定 動 作 擬 自 103 年 訓 練 班 實 踐 後 開 始 實 施 動 作 圖 畫 部 分 描 自 :トランポリン 競 技 大 林 正 憲 著 道 和 書 院 出 版 公 開 組 規 定 動 作 擬 自 103 年 訓 練 班 實 踐 後 開 始 實 施 動 作 圖 畫 部 分 描 自 :トランポリン 競 技 大 林 正 憲 著 道 和 書 院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