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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2013 年 第 二 期 ( 總 第 二 十 二 期 ) 2013 年 12 月 頁 91~136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91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賴 錫 三 摘 要 莊 子 對 中 國 的 藝 術 傳 統 影 響 深 遠, 尤 其 莊 子 之 道 常 被 視 為 中 國 藝 術 精 神 主 體 之 最 高 呈 現 而 透 過 魏 晉 時 代 的 玄 學 脈 絡, 莊 子 哲 理 又 具 體 化 為 山 水 詩 山 水 畫 的 藝 文 世 界 由 於 莊 子 與 中 國 山 水 詩 畫 的 親 緣 關 係, 研 究 者 眾 而 共 識 者 多, 因 此 本 文 不 擬 重 複 東 方 文 化 已 有 的 共 識 觀 點, 而 打 算 改 採 跨 文 化 的 詮 釋 方 式, 將 莊 子 置 放 在 : 身 體 現 象 學 對 當 代 繪 畫 的 身 體 主 體 之 解 讀 視 域, 尤 其 透 過 梅 洛 龐 蒂 對 塞 尚 等 當 代 繪 畫 的 詮 解 來 互 文 對 話 本 文 嘗 試 透 過 莊 子 與 眼 與 心 的 互 文 性 對 話, 看 看 是 否 可 以 讓 繪 畫 中 的 身 體 經 驗 之 沉 默 存 有, 得 到 技 進 於 道 的 揭 露 關 鍵 詞 : 莊 子 梅 洛 龐 蒂 身 體 空 間 繪 畫 臺 灣 中 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教 授

3 92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一 從 畢 來 德 對 莊 子 之 道 ( 事 物 之 運 作 ) 的 翻 譯 說 起 畢 來 德 (Jean François Billeter) 在 莊 子 四 講 與 駁 于 連 這 兩 本 著 作 中, 再 三 強 調 翻 譯 對 他 研 究 莊 子 的 重 要 性 他 所 強 調 的 翻 譯, 除 了 將 莊 子 轉 譯 為 法 文 這 一 層 次 的 意 義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必 須 將 看 似 深 奧 虛 玄 的 東 方 概 念 ( 尤 其 是 道 ), 透 過 人 人 皆 能 有 的 當 下 切 近 無 限 親 近 之 經 驗 來 落 實 它 因 此 他 主 張 : 經 驗 才 是 翻 譯 最 終 的 根 據 這 乃 是 我 的 第 一 條 原 則 1 畢 來 德 尤 其 在 意 如 何 具 體 化 地 譯 解 莊 子 之 道 他 反 對 西 方 學 者 由 於 種 種 因 素 ( 例 如 神 秘 性 神 聖 性 不 可 言 說 性, 等 等 超 驗 特 質 ), 經 常 認 為 道 是 不 可 翻 譯 的, 所 以 只 要 遭 遇 道 字, 便 直 接 保 留 音 譯 ( 如 Tao 或 Dao), 或 者 只 採 取 道 路 ( 如 英 文 的 Way, 法 文 的 la Voie) 這 一 譯 法 畢 來 德 認 為 單 純 音 譯 的 做 法, 唯 一 效 果 只 是 再 度 保 留 或 加 深 了 道 的 玄 奧 特 徵 或 起 源 意 義 罷 了, 根 本 無 助 於 理 解 2 而 採 取 單 義 的 道 路 譯 法, 則 必 然 窄 化 語 義 的 豐 富 性 ; 例 如 他 批 評 于 連 (François Jullien, 其 它 譯 名 如 余 蓮, 朱 利 安 ) 一 向 抽 取 東 方 核 心 概 念 ( 如 道 勢 淡 等 ), 並 只 給 予 單 義 譯 法, 就 有 此 病 3 對 於 畢 來 德, 如 果 讓 東 方 之 道 繼 續 保 持 它 的 不 可 翻 譯 性, 只 會 再 三 加 乘 中 國 是 徹 底 的 他 者 這 種 異 國 情 調 的 偏 見 而 這 多 少 也 和 他 批 評 于 連 傾 向 東 / 西 二 元 對 比 詮 釋 學 的 方 法 論 相 關 : 于 連 的 立 場 基 本 上 和 李 克 曼 一 致, 因 為 他 不 斷 透 過 每 本 書 來 告 訴 我 們, 中 國 思 想 ( 又 被 他 稱 作 文 人 思 想 ), 和 西 方 的 思 想 完 全 相 反 4 于 連 自 稱 運 用 了 獨 家 的 比 較 方 法, 並 屢 次 說 明 如 何 進 行 他 大 致 上 認 為, 中 國 指 出 了 一 種 思 想 的 方 法, 經 由 對 比 之 下 的 反 差, 顯 現 出 了 西 方 思 想 的 不 同 走 向 決 定 整 體 中 國 思 想 走 向 的 最 初 選 擇, 讓 我 發 現 了 西 方 思 想 最 初 源 自 不 同 的 選 擇 于 連 提 議 我 們 繞 道 中 國, 以 便 更 能 照 見 自 身, 回 視 西 方 哲 學 中 國 人 的 思 想 世 界 恰 處 在 西 方 的 相 對 極, 沒 有 比 繞 道 中 國 更 能 令 西 方 世 界 遠 離 其 所 感 謝 審 查 者 提 供 極 為 寶 貴 而 專 業 的 審 查 意 見, 筆 者 已 將 部 分 問 題 意 識 帶 入 行 文, 並 做 了 一 些 相 關 補 充, 在 此 表 示 敬 謝 另 外 本 文 為 國 科 會 計 畫 案 莊 子 自 然 觀 的 類 型 辨 微 與 身 體 論 的 現 象 美 學 重 構 (NSC H MY2) 之 部 分 研 究 成 果 1 ( 瑞 士 ) 畢 來 德 著, 宋 剛 譯 : 莊 子 四 講 (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2011), 頁 22 2 同 前 註, 頁 畢 來 德 著, 周 丹 穎 譯 : 駁 于 連 : 目 睹 中 國 研 究 之 怪 現 狀 ( 高 雄 : 無 境 文 化 出 版 社,2011), 頁 42 4 同 前 註, 頁 17

4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93 熟 知 的 一 切 為 其 思 想 傳 統 提 供 更 殊 異 觀 點 的 了 這 是 于 連 所 有 的 研 究 的 前 提 5 其 實 畢 來 德 對 于 連 的 批 評, 不 僅 在 於 方 法 論 層 次, 也 直 接 挑 戰 于 連 背 後 的 東 / 西 文 化 世 界 觀 的 ( 絕 對 ) 差 異 之 立 場 若 用 道 家 的 核 心 概 念 說, 畢 來 德 對 于 連 的 批 判, 多 少 涉 及 兩 人 對 東 方 之 道 的 理 解 與 立 場 之 異 同 首 先, 他 批 評 于 連 一 律 將 東 方 之 道 譯 解 為 過 程, 雖 不 無 所 見, 但 在 過 於 僵 化 的 二 元 對 立 模 式 下, 經 常 加 深 西 方 人 對 道 的 異 國 情 調 之 陌 異 感 : 過 程 或 創 造 是 于 連 其 後 出 版 的 所 有 著 作 的 母 本, 在 這 本 書 中, 他 將 兩 種 世 界 觀 對 立 起 來 對 中 國 人 來 說, 世 界 沒 有 起 點 也 沒 有 終 點, 依 著 內 在 的 規 律 (des lois immanentes) 轉 生 成 道 ( 于 連 以 Procès 過 程 稱 之 ) 人 們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能 了 解 這 個 不 停 轉 變 的 過 程, 因 為 人 是 其 中 的 一 部 分 在 西 方 的 傳 統 中 剛 好 相 反, 長 久 以 來, 人 們 構 想 世 界 是 神 或 其 他 原 初 的 機 制 創 造 的 產 物, 聽 命 於 外 來 的 絕 對 法 則 (des lois absolues, imposées du dehors) 于 連 的 觀 察 有 其 確 實 之 處, 但 他 在 這 觀 察 上 構 築 了 一 種 蹩 腳 的 一 般 性 對 立 6 換 言 之, 畢 來 德 雖 不 完 全 反 對 以 過 程 來 理 解 東 方 宇 宙 觀, 有 它 一 定 的 確 實 處, 但 也 強 烈 質 疑 于 連 的 東 / 西 對 比 太 過 僵 硬, 導 至 跨 文 化 交 流 的 限 制 而 與 本 文 目 前 所 欲 討 論 的 課 題 更 相 關 的 是, 畢 來 德 顯 然 認 為 以 過 程 這 一 總 體 精 神 來 單 一 釋 解 道, 仍 然 顯 得 寬 泛 而 抽 象, 它 並 不 真 能 使 西 方 人 去 除 對 玄 秘 東 方 的 遐 想, 如 此 一 來, 跨 文 化 的 交 流 依 舊 蒙 上 一 層 迷 霧 相 反 地, 畢 來 德 所 採 取 的 翻 譯 態 度, 則 是 要 去 除 ( 異 質 邦 式 的 ) 陌 異 感 他 寧 願 使 譯 文 讀 起 來 不 那 麼 像 中 文, 卻 反 而 可 能 促 使 西 方 讀 者 聯 想 起 西 方 作 者 曾 有 過 的 類 似 想 法 7 畢 來 德 這 種 帶 有 使 譯 文 去 中 國 化 去 陌 異 化 去 異 國 情 調 化 的 態 度, 如 5 同 前 註, 頁 31 何 乏 筆 對 于 連 亦 有 類 似 的 批 評, 認 為 他 落 入 呆 板 的 東 西 對 比 詮 釋 學 方 法 限 制, 更 重 要 的 是, 完 全 將 : 哲 學 / 智 慧 認 識 論 / 修 養 論 異 議 / 和 諧 主 體 / 無 主 體 等 等, 視 為 無 法 過 渡 的 二 元 對 立 參 見 何 乏 筆, 養 生 的 生 命 政 治 : 由 于 連 莊 子 研 究 談 起,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通 訊 第 18 卷 第 4 期 ( ) 近 來 何 乏 筆 對 朱 利 安 的 批 判 式 反 省 更 為 深 入, 並 以 比 較 範 式 和 跨 文 化 範 式 來 區 分 他 們 兩 者 的 差 距, 參 見 其 何 謂 間 文 化 哲 學? 在 比 較 研 究 與 跨 文 化 批 判 之 間, 發 表 於 2013 年 11 月, 中 研 院 文 哲 所 主 辦 間 與 勢 : 朱 利 安 對 中 國 思 想 的 詮 釋 工 作 坊 6 畢 來 德 : 駁 于 連, 同 註 3, 頁 32 7 駁 于 連 : 于 連 為 了 在 他 每 篇 翻 譯 中 標 明 出 他 想 闡 述 的 概 念 ( 或 概 念 的 價 值 ), 他 不 惜 處 處 像 釘 釘 子 一 樣, 使 力 釘 入 他 選 用 的 固 定 譯 詞, 由 此 造 成 了 一 種 人 為 的 陌 異 感 (uneffet d étrangeté artificielle) 大 多 數 的 情 況 中, 他 其 實 可 以 讓 譯 文 更 加 流 暢, 使 譯 文 讀 起 來 較 不 像 中 文, 這 樣 或 許 更 能 讓 讀 者 聯 想 起 西 方 作 者 提 出 過 的 什 麼 類 似 想 法 但 他 沒 選 擇 這 麼 做, 因 此 異 國 情 調 (l exotisme) 時 常 在 于 連 和 一 般 漢 學 家 的 著 作 中 油 然 而 生, 而 這 其 實 源 自 一 種 翻 譯 時 做 出 的 可 議 選 擇 讓 我 們 檢 視 一 下 這 種 翻 譯 的 機

5 94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前 文 再 三 強 調 的, 並 非 只 是 翻 譯 的 方 法 論 策 略, 而 和 他 反 文 化 絕 對 差 異 論 反 形 上 學, 這 兩 個 核 心 主 張 密 切 相 關 在 這 兩 個 立 場 上, 他 都 不 同 於 于 連, 因 此 他 要 反 駁 于 連, 認 為 他 的 漢 學 著 作 無 助 於 歐 洲 人 正 確 務 實 地 理 解 東 方 思 想 的 過 去 與 現 今 處 境 8 就 第 一 點 而 言, 畢 來 德 認 為 人 有 共 通 的 經 驗 與 思 想 課 題, 僅 管 東 西 文 化 的 語 言 有 異, 但 絕 不 因 此 造 成 經 驗 的 絕 對 異 質 和 思 想 的 完 全 差 異 換 言 之, 畢 來 德 會 強 調 語 言 的 差 異 不 能 上 升 到 經 驗 的 絕 對 不 可 溝 通 性 而 他 認 為 于 連 繞 道 中 國 的 外 部 對 比 法, 便 建 立 在 這 種 錯 誤 的 預 設 上 所 以 他 區 別 自 己 和 于 連 的 差 異 : 我 認 為 若 要 將 中 國 哲 學 文 本 和 西 方 哲 學 文 本 相 提 並 論, 就 不 能 不 先 確 立 兩 者 間 有 共 通 的 思 考 客 體, 並 在 引 導 出 這 個 思 考 對 象 時, 檢 閱 中 西 思 想 各 是 如 何 理 解 它 的 于 連 不 關 心 這 個 共 通 的 思 考 對 象, 他 預 先 假 設 他 面 對 的 是 各 自 獨 立 的 語 言 世 界, 它 們 之 間 因 邏 輯 和 思 考 對 象 不 同 而 不 同, 因 此 人 們 只 能 從 外 來 比 較, 將 它 們 相 互 對 照 起 來 然 而, 當 這 種 比 較 不 再 有 任 何 共 通 的 經 驗 作 為 基 礎, 它 便 淪 為 了 一 種 毫 無 根 據 的 把 戲 9 雖 然 于 連 一 再 否 認 他 採 取 的 是 絕 對 差 異 的 中 / 西 哲 學 靜 態 比 較 法, 但 類 似 畢 來 德 的 批 評, 例 如 張 隆 溪 何 乏 筆 都 一 再 指 出 于 連 這 種 二 元 論 的 片 面 與 困 境 10 有 趣 的 是, 于 連 在 近 年 來 還 陸 續 發 表 有 關 他 對 中 西 文 化 交 涉 的 方 法 論 立 場, 其 觀 點 多 少 具 有 回 應 質 疑 的 意 味 11 本 文 不 在 討 論 畢 來 德 和 于 連 在 這 一 點 上 的 爭 論, 本 文 主 要 是 透 過 畢 來 德 對 于 連 的 翻 譯 批 評, 連 結 到 他 的 解 莊 立 場 而 隱 藏 在 他 對 道 的 翻 譯 方 法, 其 實 便 關 涉 他 的 反 形 上 學 立 場 可 以 這 樣 說, 畢 來 德 之 所 以 一 方 面 ( 消 極 上 ) 反 對 只 對 道 採 取 音 譯 ( 等 於 沒 有 翻 譯 ) 或 單 譯 的 作 法, 另 一 方 面 ( 積 極 上 ) 則 根 據 具 體 文 脈 和 切 身 經 驗 將 道 相 關 的 句 子, 翻 譯 成 如 同 中 文 原 句 一 樣 簡 單 流 暢 的 法 文 12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是, 他 認 為 大 部 分 漢 學 家 因 為 異 國 情 調 和 文 化 他 異 的 預 設, 使 得 他 們 對 東 方 文 化 的 形 上 源 頭 之 道, 制 以 道 字 為 例, 于 連 譯 成 Procès ( 過 程 ), 一 般 漢 學 家 若 不 直 接 將 道 字 原 封 不 動 寫 成 Tao 或 Dao, 則 會 譯 成 la Voie ( 道 路 途 徑 ) 同 前 註, 頁 43 8 同 前 註, 頁 畢 來 德 : 駁 于 連, 同 註 3, 頁 畢 來 德 何 乏 筆 張 隆 溪 對 于 連 都 有 類 似 的 質 疑, 至 於 其 批 評 是 否 公 允 準 確? 朱 利 安 的 企 圖 及 其 限 制 如 何 重 估? 等 等 課 題 都 還 有 再 探 討 的 空 間, 參 見 拙 文 : 朱 利 安 與 莊 子 相 遇 於 渾 沌 之 地 中 西 跨 文 化 交 流 的 反 思, 文 與 哲 第 23 期 ( ), 頁 參 見 朱 利 安 著, 卓 立 林 志 明 譯 : 間 距 與 之 間 : 論 中 國 與 歐 洲 思 想 之 間 的 哲 學 策 略 ( 臺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2013), 頁 朱 利 安 認 為 他 從 未 改 變 過 其 立 場, 畢 來 德 一 類 的 批 評 是 因 為 斷 章 取 義, 對 他 的 著 作 未 能 廣 泛 閱 讀 所 造 成 的 誤 解 不 過, 這 也 是 朱 利 安 對 批 評 者 一 慣 採 取 的 ( 逃 避 ) 回 應 態 度 12 畢 來 德 : 駁 于 連, 同 註 3, 頁 45

6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95 保 持 了 陌 異 而 敬 畏 的 距 離 而 畢 來 德 認 為 這 是 一 種 形 上 學 的 幽 靈 在 作 祟, 歸 根 究 底 則 是 被 語 言 迷 惑 所 產 生 的 哲 學 幻 覺 : 可 是, 有 人 可 能 會 反 駁 我 : 難 道 中 文 裡 沒 有 一 些 譯 者 不 能 迴 避 的 哲 學 概 念, 就 像 在 西 方 語 言 中 那 樣 嗎? 道 難 道 不 是 其 中 之 一 嗎? 誠 然, 不 過, 讓 我 們 也 以 批 判 的 眼 光 來 對 這 點 加 以 思 辨 在 所 有 的 語 言 中, 都 有 一 些 指 稱 了 整 體 (tout) 的 字, 讓 人 難 以 定 義, 含 義 模 糊 不 清, 然 而 卻 又 在 表 達 上 不 可 或 缺, 諸 如 :la nature ( 自 然 ) le monde ( 世 界 ) la réalité ( 現 實 ) le réel ( 真 實 ) l existence ( 存 在 ) la vie ( 生 命 ) l esprit ( 精 神 ) la matière ( 物 質 ) l espace ( 空 間 ) le temps ( 時 間 ) 等 等 這 些 字 詞 只 在 具 體 的 語 言 環 境 中, 與 其 他 字 詞 相 連 結 時, 才 有 特 定 的 意 思 然 而 有 時, 我 們 忽 然 間 會 困 惑 起 來, 追 問 起 它 們 的 本 義 究 竟 是 什 麼 由 於 一 種 深 信 每 個 字 都 有 其 相 對 應 之 事 物 的 天 真, 我 們 試 著 尋 找 與 字 詞 相 符 的 那 個 特 定 事 物 Paul Valéry 認 為, 哲 學 便 是 由 此 類 的 思 索 而 生 : 幾 乎 所 有 的 哲 學, 都 不 外 乎 是 尋 求 從 一 些 字 詞 (des mots) 離 析 出 的 絕 對 意 義 (sens absolu) 維 根 斯 坦 (Wittgenstein) 也 指 出, 當 我 們 不 再 使 用 語 言, 而 是 從 語 言 上 開 始 思 辨 時, 哲 學 問 題 便 產 生 了 他 觀 察 到, 這 些 哲 學 問 題 看 似 深 刻, 因 為 從 我 們 對 語 言 形 式 的 無 知 無 覺 而 產 生 的 問 題, 總 給 予 我 們 有 深 度 的 感 覺 維 根 斯 坦 主 張, 哲 學 家 唯 一 的 任 務, 反 而 應 該 是 為 受 語 言 本 身 所 困 的 心 智 除 魅 這 種 或 可 稱 為 哲 學 幻 覺 的 現 象, 乃 建 立 在 一 個 普 世 的 機 制 上 在 中 國 亦 然, 人 們 因 為 某 些 字 詞 予 人 有 深 度 之 感, 便 分 外 覺 得 它 們 可 信 要 想 了 解 儒 家 或 道 家 思 想, 當 然 不 能 不 提 到 道 的 概 念 13 畢 來 德 對 于 連 的 方 法 論 批 評, 背 後 關 涉 更 深 層 的 對 道 的 哲 學 理 解 之 立 場 差 異 因 此 畢 來 德 宣 稱 他 對 于 連 的 批 判 主 要 不 是 漢 學 的 理 由, 而 在 於 哲 學 層 次 畢 來 德 之 所 以 再 三 強 調, 對 東 方 之 道 的 翻 譯, 一 定 要 回 到 文 本 的 思 想 總 精 神 和 文 脈 的 肌 理, 而 盡 最 大 可 能 地 譯 解 出 其 確 切 意 義, 主 要 理 由 在 於 畢 來 德 根 本 反 對 將 東 方 之 道 視 為 絕 對 不 可 譯 解 的 神 秘 虛 玄 之 道 事 實 上, 每 一 文 脈 的 道 都 有 其 當 下 具 體 的 意 義 可 被 揭 露 出 來, 必 沒 有 一 個 普 遍 而 絕 對 神 祕 而 不 可 知 的 總 體 之 道 實 體 之 道 因 此, 他 要 回 到 每 一 文 脈 所 反 映 出 的 具 體 事 物 運 作 之 道, 來 確 定 其 經 驗 或 體 驗 意 義 畢 氏 此 種 看 似 純 粹 翻 譯 的 技 藝, 其 實 反 應 了 也 契 合 於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性 格 13 同 前 註, 頁 46-47

7 96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本 文 的 立 場 認 為 莊 子 之 道, 雖 然 總 是 表 現 出 流 變 的 過 程 共 性, 但 這 並 不 意 味 有 一 超 然 的 流 變 流 變 總 呈 現 在 具 體 的 事 物 中, 因 此 道 的 超 越 性 格 就 必 須 和 物 的 具 體 差 異 性 格, 同 時 共 在 地 顯 現 如 此 一 來, 道 總 是 具 體 而 當 下 的 物 化 自 然 之 道 若 據 此 而 來 看 畢 來 德 對 莊 子 之 道 的 翻 譯, 便 會 產 生 一 種 當 下 切 近 的 體 知 感 受 換 言 之, 畢 來 德 對 道 所 採 取 的 具 體 而 即 物 的 翻 譯 做 法, 其 實 也 反 映 出 他 對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理 解 方 式 也 因 此 他 同 時 強 調 身 體 主 體 對 具 體 之 物 的 體 驗, 而 這 個 深 度 體 驗 便 涉 及 他 所 謂 機 制 的 轉 化, 亦 即 意 識 主 體 到 身 體 主 體 的 轉 化 而 本 文 底 下 將 透 過 當 代 繪 畫 這 一 具 體 的 身 體 與 物 的 遇 合 過 程, 來 詮 解 莊 子 的 即 物 之 道 自 然 之 道 二 有 無 同 出 而 異 名 是 道 家 具 體 存 有 論 的 美 學 隱 喻 道 家 的 自 然 觀, 不 管 從 老 子 道 法 自 然 或 莊 子 道 在 屎 溺, 這 一 類 對 道 无 逃 乎 物 的 終 極 性 表 達 中, 可 清 楚 看 出 老 莊 之 道 非 屬 西 方 形 上 學 那 種 超 越 萬 物 之 上 的 超 絕 本 體 老 莊 之 道 必 體 現 為 即 物 而 道, 筆 者 將 道 的 物 化 之 具 體 轉 向, 稱 為 具 體 存 有 論 正 是 從 物 的 角 度 來 談 論 道 的 開 顯, 才 能 將 抽 象 超 離 的 西 方 思 辯 形 上 學 之 洋 格 義, 落 實 回 老 莊 的 實 踐 體 悟 之 具 體 進 路 14 老 莊 所 謂 即 物 而 道 的 物, 並 非 西 方 認 識 論 模 式 的 主 體 所 對 之 對 象 物, 而 是 契 近 晚 期 海 德 格 (Martin Heidegger, ) 所 謂 天 地 人 神 四 重 整 體 棲 居 其 中 的 物 化 之 物 (Ding 敞 開 物 流 動 物 ), 它 實 為 Ereignis( 造 化 自 然 ) 無 根 無 由 的 湧 現 15 而 即 物 而 道 之 道, 也 非 西 方 形 上 學 透 過 理 性 推 論 而 設 定 的 本 體 物 實 體 物, 而 拙 文 : 論 先 秦 道 家 的 自 然 觀 : 重 建 一 門 具 體 活 力 差 異 的 物 化 美 學, 文 與 哲 第 16 期 (2010.6), 頁 1-44 早 期 海 德 格 所 謂 : 不 可 見 的 ( 大 寫 ) 存 有 (Being) 開 顯 出 可 見 性 的 ( 小 寫 ) 存 有 物 (beings), 被 關 注 存 有 歷 史 的 晚 期 海 德 格 以 Ereignis 來 規 定, 亦 即 存 有 不 再 被 視 為 存 有 物 的 本 源 基 礎, 因 為 這 種 本 源 式 思 維 仍 挾 帶 形 上 學 思 考 的 殘 跡, 因 此 海 氏 有 時 為 強 調 其 間 的 轉 變 差 異, 會 有 前 後 期 的 詞 語 遷 變 現 象, 例 如 早 期 的 Sein 轉 為 後 期 的 Seyn, 並 以 Ereignis 來 描 述 或 規 定 Seyn 之 呈 現 模 態, 如 所 謂 das Seyn als Ereignis ( 孫 周 興 譯 為 : 作 為 本 有 的 存 有 ) 而 有 關 Ereignis 的 華 語 翻 譯 經 常 都 透 過 道 家 的 思 維 和 語 彙 來 轉 譯, 例 如 關 子 尹 譯 為 造 化 本 然, 孫 周 興 譯 為 大 道 本 有, 王 慶 節 譯 為 自 在 發 生, 陳 榮 灼 更 直 接 譯 為 自 然 不 管 譯 名 為 何, 它 們 皆 指 無 本 無 根 的 Ereignis 之 自 發 湧 現 為 一 物 化 歷 程, 正 如 王 慶 節 所 指 出 的 : 存 在 物 無 非 就 是 讓 存 在 在 起 來 的 地 方! 物 讓 存 在 在 起 來 的 過 程, 又 被 海 德 格 稱 為 物 物 化 (Das Ding dingt) 道 之 為 物 : 海 德 格 的 四 方 域 物 論 與 老 子 的 自 然 物 論, 現 象 學 與 人 文 科 學 : 現 象 學 與 道 家 哲 學 專 輯 ( 香 港 : 邊 城 出 版,2005), 頁 273 王 慶 節 上 述 的 觀 點, 主 要 是 根 據 海 德 格 晚 期 重 要 著 作 Ding (1950) 一 文 來 分 析, 亦 即 透 過 天 地 人 神 聚 集 於 物 之 物 化 來 分 析, 他 並 將 海 氏 四 方 域 和 道 家 的 自 然 物 論 統 貫 來 談, 和 筆 者 本 文 論 述 的 基 礎 觀 點 相 接 近 另 外, 王 慶 節 和 孫 周 興 皆 將 Ding 譯 為 物, 並 將 Das Ding dingt 譯 為 物 物 化, 而 他 們 的 譯 法 可 見 出 濃 厚 的 道 家 色 彩, 尤 其 莊 子 味 道

8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97 是 契 近 海 德 格 所 謂 存 有 必 然 呈 現 為 存 有 者 之 存 有 的 ( 大 寫 ) 存 有 對 海 德 格 而 言, 並 沒 有 任 何 先 在 於 外 在 於 小 寫 存 有 者 ( 差 異 之 多 ) 的 一 個 無 限 獨 存 之 大 寫 存 有 ( 超 絕 之 一 ); 而 是 千 差 萬 別 的 物 之 物 化 的 敞 開 和 交 融, 構 成 存 有 開 顯 為 物 化 世 界 的 圓 環 映 射 之 遊 戲 16 老 莊 的 道 一 其 實 只 是 無 限 差 異 的 物 化 之 湧 現 歷 程, 交 織 成 氣 化 流 行 的 存 有 連 續 之 運 動 整 體, 此 如 莊 子 天 地 與 我 並 生, 萬 物 與 我 為 一 之 說 所 謂 並 生 為 一, 非 指 大 道 將 天 地 萬 物 的 各 色 差 異 風 格 給 予 取 消, 反 而 應 該 理 解 為 : 千 差 萬 別 而 各 具 姿 態 風 格 的 萬 物, 一 方 面 既 以 力 量 姿 態 站 出 自 身 之 美 ( 自 化 ), 同 時 又 和 其 他 力 量 姿 態 相 互 敞 開 交 融 ( 互 化 ), 以 共 構 成 同 一 與 差 異 並 現 的 氣 化 遊 戲 物 化 交 換 之 世 界 整 體 ( 而 可 總 稱 為 萬 化 或 造 化 ) 此 如 莊 子 所 謂 恢 恑 譎 怪, 道 通 為 一, 一 方 面 恢 恑 譎 怪 而 各 自 風 格 化 的 萬 物 乃 咸 其 自 取, 使 其 自 己 ( 背 後 並 沒 有 超 絕 其 上 的 造 物 怒 者 ), 但 另 一 方 又 彼 此 交 響 為 多 音 複 調 的 天 籟 共 鳴 而 道 通 為 一 上 述 統 合 同 一 與 差 異 的 物 化 存 有 論, 也 可 透 過 老 子 無 和 有 兩 方 面 的 同 時 性 來 講 述, 以 構 成 完 整 而 具 體 的 道 之 詮 釋 此 即 老 子 首 章 : 常 無, 欲 以 觀 其 妙 ; 常 有, 欲 以 觀 其 徼 ; 此 兩 者 同 出 而 異 名, 同 謂 之 玄, 玄 之 又 玄, 眾 妙 之 門 無 便 是 不 可 見 卻 源 源 不 絕 的 力 量 自 身 ; 有 則 是 不 可 見 的 力 量 深 淵 所 湧 現 化 身 的 可 見 者 有 便 是 無 的 力 量 妙 用 在 徼 向 中 的 肉 身 姿 態, 由 具 體 化 的 表 現 方 有 可 見 性 之 形 式 風 格, 而 形 式 風 格 乃 由 無 形 之 內 在 力 量 所 湧 出 體 現, 故 物 之 形 式 非 只 是 外 在 形 貌 之 樣 態, 而 是 內 蘊 不 可 見 之 力 量 深 淵 在 通 達 湧 動 所 謂 無 有 同 出 而 異 名, 便 是 指 不 可 見 與 可 見 同 時 性 發 生, 力 量 變 化 與 形 式 風 格 一 體 朗 現 此 結 構 便 是 筆 者 所 謂 道 家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或 所 謂 呈 現 具 體 差 異 活 力 的 物 化 美 學 在 此,( 具 體 ) 存 有 與 ( 物 化 ) 美 學 乃 通 合 為 一 筆 者 如 此 描 述, 既 不 是 將 無 視 為 有 的 超 越 奠 基 ( 如 西 方 形 上 學 的 兩 層 區 分 ), 也 不 是 將 無 視 為 有 的 縱 貫 本 體 ( 如 東 方 體 用 論 的 詭 譎 關 係 ); 筆 者 目 前 更 傾 向 於 將 道 家 的 無 有 關 係 理 解 為 同 時 性 的 共 在 並 現 之 力 量 隱 ( 同 一 ) 顯 ( 差 異 ) 之 幽 微 互 滲 關 係 筆 者 認 為 這 種 有 無 相 即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正 可 透 過 山 水 畫 的 山 川 以 形 媚 道 萬 物 質 有 趣 靈 的 平 淡 幽 微 來 呈 現, 正 如 宋 灝 16 如 海 德 格 言 : 世 界 化 的 世 界 的 映 射 遊 戲, 作 為 圓 環 之 環 化, 迫 使 統 一 的 四 方 進 入 本 己 的 順 從 之 中, 進 入 它 們 的 本 質 的 圓 環 之 中 從 圓 環 之 環 化 的 映 射 遊 戲, 物 之 物 化 得 以 發 生 物 居 留 四 重 整 體 物 物 化 世 界 每 一 個 物 都 居 留 四 重 整 體, 使 之 入 於 世 界 之 純 一 性 的 某 個 向 來 逗 留 之 物 中 如 果 我 們 讓 物 化 中 的 物 從 世 界 化 的 世 界 而 來 成 其 本 質, 那 麼, 我 們 便 思 及 物 之 為 物 了 ( 德 ) 海 德 格 著, 孫 周 興 譯 : 海 德 格 爾 選 集 ( 下 )( 上 海 : 上 海 三 聯 書 店,1996), 頁 關 於 海 德 格 這 些 想 法 和 道 家 具 體 存 有 論 的 天 籟 物 化 的 相 契 性, 請 參 見 拙 文 的 分 析 : 當 代 學 者 對 老 子 形 上 學 詮 釋 的 評 論 與 重 塑 朝 向 存 有 論 美 學 神 話 學 冥 契 主 義 的 四 重 道 路, 清 華 學 報 新 38 卷 第 1 期 (2008.3), 頁 35-83; 神 話. 變 形. 冥 契. 隱 喻 老 莊 的 肉 身 之 道 與 隱 喻 之 道,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33 期 ( ), 頁 1-44

9 98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Mathias Obert) 所 指 出 的 : ( 山 水 ) 畫 者 是 面 對 具 體 可 見 的 面 對 宇 宙 的 流 變 萬 象 來 尋 求 幽 微 看 來, 幽 微 意 味 著 一 種 內 在 於 可 見 的 形 象 本 身 之 狀 態, 而 並 不 指 向 某 種 超 越 的 意 蘊 學 界 若 將 留 白 理 解 為 無 形 大 象 之 替 身, 這 種 看 法 好 像 是 由 某 種 形 上 學 假 設 所 導 致, 而 且 不 充 分 斟 酌 審 美 體 驗 的 實 情 17 老 子 道 法 自 然 的 自 然, 亦 可 從 兩 面 說 : 一 指 萬 物 的 自 然 而 然 之 開 顯, 二 指 人 敞 開 迎 向 自 然 萬 物 的 開 顯 而 任 其 自 然 前 者 是 就 存 有 論 的 脈 絡, 每 一 萬 物 都 是 道 的 無 形 力 量 之 具 體 化 體 現, 因 此 可 見 的 自 然 萬 物 ( 有 ) 實 乃 通 向 不 可 見 的 道 之 力 量 ( 無 ) 但 道 之 力 量 並 非 來 自 超 越 的 外 部, 而 是 來 自 內 部 的 無 形 力 量 之 深 淵, 因 此 萬 物 可 謂 咸 其 自 取, 使 其 自 己 地 自 然 而 然 開 顯 出 可 見 性 的 肉 身 風 格 自 然 而 然 既 肯 定 了 千 差 萬 別 的 豐 富 萬 物, 也 肯 定 了 萬 物 殊 異 的 風 格 來 自 本 有 的 力 量 強 度 就 第 二 面 向 的 任 其 自 然 說, 它 是 指 人 做 為 特 殊 的 存 在 物 可 自 覺 敞 開 而 參 贊 自 然 而 然, 這 一 無 有 同 出 而 異 名 的 玄 之 又 玄 運 動, 前 提 是 人 必 須 能 法 地, 法 天, 法 道, 法 自 然 老 子 的 法 涉 及 主 體 為 道 日 損 的 虛 懷 與 敞 開 用 莊 子 的 話 說, 唯 有 喪 我 方 能 聆 聞 天 籟, 亦 即 將 人 通 達 於 自 然 而 然 氣 化 流 行 的 變 化 偉 力, 如 莊 子 所 謂 聽 之 以 氣 通 天 下 一 氣 耳 可 見, 人 的 主 體 性 從 自 我 有 為 主 控 造 作, 到 轉 化 為 無 我 無 為 任 其 自 然, 才 能 融 入 自 然 而 然 的 天 籟 交 響 若 以 海 德 格 的 話 說, 自 然 而 然 便 是 存 有 以 Ereignis ( 自 發 生 現 自 然 無 據 ) 的 方 式 呈 現 出 存 有 物 的 存 有 之 豐 盈 開 顯, 亦 即 物 之 物 化 所 成 就 的 世 界 之 世 界 化 而 任 其 自 然 便 是 人 (Dasein) 以 Galesenheint ( 泰 然 任 之 ) 的 方 式, 傾 聽 天 地 人 神 在 萬 物 的 棲 居 逗 留, 以 參 贊 世 界 之 世 界 化 的 圓 舞 遊 戲 可 見 老 子 莊 子 對 物 化 存 有 論 的 表 述, 並 未 離 開 具 體 物 性, 也 可 說 是 不 離 開 人 的 身 體 知 覺 換 言 之, 道 家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可 通 向 某 種 意 味 的 藝 術 美 學, 這 種 將 存 有 與 藝 術 美 學 統 合 起 來 的 詮 釋 進 路, 便 是 筆 者 強 調 的 存 有 美 學 物 化 美 學 逍 遙 美 學 等 主 張 由 於 道 家 認 為 不 可 見 的 力 量 之 道 若 要 具 體 實 現, 必 得 通 過 可 見 性 的 物 質 和 肉 身, 那 麼 眼 前 具 體 化 可 見 性 的 任 一 物, 便 可 是 具 體 而 微 的 道 之 朗 現 換 言 之, 人 可 以 透 過 身 體 的 感 官 知 覺 ( 之 轉 化 ) 而 迎 向 物 化 之 道 只 是 其 中 所 謂 的 身 體 知 覺 空 間 萬 物 世 界, 都 必 須 跳 出 西 方 近 代 以 來 的 笛 卡 兒 知 識 論 科 學 技 術 觀 點, 重 新 轉 從 海 德 格 的 在 世 存 有 角 度 來 重 探, 而 梅 洛 龐 蒂 (Maurice Merleau-Ponty, )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正 是 從 海 德 格 出 發 而 又 落 實 為 身 體 感 知 的 具 體 向 度 來 重 講 從 海 德 格 的 基 本 存 有 論 到 梅 洛 龐 蒂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其 看 似 大 同 小 異 的 論 述, 18 其 中 的 差 異 也 值 得 加 以 借 鏡 尤 其 宋 灝 : 淡 與 審 美 轉 化 : 由 現 象 學 看 山 水 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哲 學 學 報, 第 30 期 (2013.7), 頁 172 參 見 德 國 學 者 宋 灝 對 海 德 格 和 梅 洛 龐 蒂 兩 者 間 大 同 小 異 的 分 析, 參 見 氏 著 : 哲 學 人 文 與 世 界

10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99 突 出 世 界 和 身 體 的 貫 通 性 主 張, 將 促 使 筆 者 強 調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可 連 結 到 身 體 現 象 學, 使 得 老 莊 得 以 成 為 一 門 既 是 無 限 深 淵 的 存 有 開 顯 之 學, 同 時 也 是 當 下 切 近 的 身 體 現 象 之 學 本 文 選 擇 梅 洛 龐 蒂 最 晚 年 最 成 熟 精 練 的 眼 與 心 來 對 話 (1961 年 出 版, 梅 氏 於 1962 年 春, 死 於 心 臟 病 ), 尤 其 透 過 他 對 塞 尚 繪 畫 藝 術 實 踐 的 精 采 洞 察, 做 為 解 讀 莊 子 的 一 扇 跨 文 化 視 窗, 以 打 開 從 身 體 知 覺 空 間 自 然 等 更 具 體 的 角 度, 讓 莊 子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得 到 更 感 官 式 身 體 論 式 的 詮 釋 眾 所 周 知, 莊 子 對 中 國 的 藝 術 傳 統 影 響 深 遠, 尤 其 莊 子 之 道 被 視 為 中 國 最 高 地 藝 術 精 神, 或 者 說 是 中 國 藝 術 精 神 主 體 之 最 高 呈 現 ( 如 徐 復 觀 主 張 ) 而 透 過 魏 晉 時 代 的 藝 文 脈 絡, 玄 學 時 代 的 道 家 哲 理 ( 尤 其 莊 子 ) 又 具 體 化 為 山 水 詩 與 山 水 畫 的 藝 文 世 界 ( 如 岡 村 繁 楊 儒 賓 顧 彬 蕭 馳 所 主 張 ) 由 於 莊 子 與 中 國 山 水 詩 畫 詩 論 畫 論 的 親 緣 關 係, 研 究 者 眾 而 共 識 者 多, 因 此 本 文 不 擬 重 複 莊 子 ( 或 透 過 郭 象 的 莊 子 注 ) 與 山 水 詩 畫 這 些 共 識 觀 點, 而 打 算 改 採 跨 文 化 的 詮 釋 方 式, 將 莊 子 置 放 在 : 身 體 現 象 學 對 當 代 繪 畫 的 身 體 主 體 的 解 讀 視 域 中, 尤 其 透 過 梅 洛 龐 蒂 對 塞 尚 等 西 方 當 代 繪 畫 的 詮 解 來 互 文 對 話 其 實 若 干 學 者 亦 多 少 注 意 到 中 國 山 水 畫 和 西 方 當 代 繪 畫 的 可 對 話 性 ( 如 史 作 檉 ), 也 有 學 者 透 過 海 德 格 梅 洛 龐 蒂 的 在 世 存 有 身 體 觀 來 溝 通 二 者 ( 如 宋 灝 ) 19 本 文 嘗 試 透 過 莊 子 與 眼 與 心 的 互 文 性 對 話, 看 看 是 否 可 讓 繪 畫 中 的 身 體 經 驗 之 沉 默 存 有, 可 以 得 到 技 進 於 道 的 一 點 開 顯 三 統 合 可 見 性 與 不 可 見 性 的 繪 畫 是 具 體 存 有 論 的 空 間 性 表 達 本 文 嘗 試 透 過 當 代 繪 畫 經 驗 的 視 覺 空 間 與 身 體 現 象 來 和 莊 子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互 相 對 話, 主 要 立 基 在 梅 洛 龐 蒂 的 一 項 重 要 主 張 : 當 代 的 繪 畫 活 動 具 有 以 無 言 思 想 沈 默 方 式 19 論 述 梅 洛 龐 蒂 思 想 中 的 藝 術 與 世 界 風 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哲 學 學 報 第 22 期 (2009.7), 頁 以 上 相 關 觀 點, 可 參 見 底 下 學 者 之 研 究 成 果 徐 復 觀 : 中 國 藝 術 精 神 ( 臺 灣 : 學 生 書 局,1988); 岡 村 繁 : 東 晉 畫 論 中 的 老 莊 思 想, 漢 魏 六 朝 的 思 想 與 文 學. 第 參 卷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9) 楊 儒 賓 : 山 水 是 怎 麼 發 現 的 玄 化 山 水 析 論,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30 期 (2009.6), 頁 顧 彬 (Wolfgang Kubin): 萬 物 關 於 中 西 自 然 之 漫 想, 收 入 蔡 瑜 編 迴 向 自 然 的 詩 學 ( 臺 北 : 臺 灣 大 學 出 版 中 心,2012), 頁 蕭 馳 : 郭 象 玄 學 與 山 水 詩 之 發 生, 收 入 玄 智 與 詩 興 : 中 國 思 想 與 抒 情 傳 統 第 一 卷 (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出 版 事 業,2011), 頁 史 作 檉 : 水 墨 十 講 哲 學 觀 畫 ( 臺 北 : 典 藏 藝 術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08) 宋 灝 : 生 活 世 界 肉 身 與 藝 術 梅 洛 龐 蒂 華 登 菲 與 當 代 現 象 學, 臺 大 文 史 哲 學 報, 第 63 期 ( ), 頁 ; 宋 灝 : 跨 文 化 美 學 視 域 下 的 中 國 畫 論, 揭 諦 第 14 期 (2008.2), 頁 37-78; 宋 灝 : 論 述 畫 境 以 現 象 學 之 觀 點 談 中 國 山 水 畫 與 相 關 之 理 論, 中 外 文 學 第 32 卷 第 7 期 ( ), 頁

11 100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來 揭 露 大 寫 存 有 的 能 力, 它 隱 含 一 種 體 驗 形 上 學 的 洞 見, 20 卻 還 未 被 真 正 思 考 21 這 種 繪 畫 藝 術 所 隱 含 的 美 學 ( 藝 術 ) 與 存 有 ( 真 理 ) 的 統 合 進 路, 和 科 學 技 術 只 把 存 有 者 操 縱 為 對 象 一 般 的 世 界 觀 大 為 不 同 在 此, 梅 洛 龐 蒂 可 謂 承 繼 海 德 格 對 科 學 ( 計 算 思 維 ) 與 藝 術 ( 泰 然 任 之 ) 兩 種 思 維 差 異 的 區 分 前 者 以 主 客 二 元 的 認 識 論 模 式 來 操 控 存 有 物 的 可 見 表 象, 後 者 才 能 以 主 客 交 融 的 存 有 論 模 式 來 體 驗 存 有 物 的 不 可 見 性 之 力 量 深 淵 只 是 梅 洛 龐 蒂 的 身 體 知 覺 和 海 德 格 的 詩 性 思 維, 兩 進 路 同 中 有 異 : 一 則 梅 洛 龐 蒂 不 採 詩 歌 詮 釋 的 方 式, 而 改 採 繪 畫 詮 釋 的 進 路 ; 二 在 繪 畫 脈 絡 下, 梅 氏 更 深 化 了 視 覺 空 間 的 身 體 論 述 因 此 從 本 文 想 採 取 的 角 度 來 看, 梅 氏 可 以 使 存 有 開 顯 的 描 述 更 加 具 體 化 肉 身 化, 亦 即 更 貼 近 身 體 感 知 換 言 之, 梅 洛 龐 蒂 透 過 繪 畫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進 路, 可 對 道 家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提 供 一 種 身 體 質 感 的 描 述 方 式, 讓 我 們 就 視 覺 空 間 自 然 世 界 等 等 感 官 覺 察 來 描 述 道 之 體 驗 22 對 梅 洛 龐 蒂 而 言, 當 代 繪 畫 的 真 正 宗 旨 無 非 在 於 : 透 過 視 覺 之 身 體 感 知 方 式, 參 贊 了 可 見 性 (visibility) 與 不 可 見 性 (invisibility) 的 力 量 混 融 之 遊 戲 為 利 於 本 文 進 行 分 析 與 對 話, 筆 者 先 引 述 梅 氏 一 段 較 完 整 的 看 法 以 做 為 討 論 的 基 礎 : 畫 家 的 視 覺 不 再 是 凝 視 某 一 外 部, 與 世 界 不 再 只 具 有 光 學 - 物 理 的 關 係 世 界 不 再 透 過 再 現 表 象 呈 現 在 他 的 面 前 : 毋 寧 是 畫 家 透 過 可 見 者 凝 聚 與 臨 現 於 其 自 我, 而 讓 畫 家 在 事 物 之 間 出 生, 圖 畫 最 後 並 不 是 相 稱 於 實 證 經 驗 事 物 之 間 的 什 麼 東 西, 其 首 要 條 件 是 成 為 自 發 造 形 (autofiguratif); 只 有 空 無 的 景 觀 (spectacle de rien) 才 可 以 形 成 某 物 的 景 觀 ; 藉 由 爆 破 事 物 的 表 皮, 顯 示 出 事 物 如 何 成 為 事 物 世 界 如 何 變 現 為 世 界 如 赫 爾 默 斯. 特 里 斯 梅 吉 斯 特 (Hermès Trismègiste) 所 言, 其 實 它 是 無 言 的 尖 叫, 像 是 光 線 的 聲 音 然 而, 一 旦 此 尖 叫 被 表 現 出 來, 便 會 在 沉 睡 力 量 狀 態 的 日 常 視 覺 中 喚 醒 某 種 前 梅 氏 強 調 : 整 個 現 代 繪 畫 史 致 力 與 幻 術 脫 鈎 以 求 得 屬 於 它 自 己 的 維 度 所 做 的 努 力, 具 有 某 種 形 上 學 的 意 涵 我 們 思 考 中 的 形 上 學, 不 是 一 堆 由 經 驗 領 域 中 歸 納 證 出 的 斷 離 觀 念 體, 而 是 在 偶 然 匯 集 的 肉 身 中 ( 法 ) 梅 洛 龐 蒂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 臺 北 : 典 藏 藝 術 家 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07), 頁 120 梅 氏 所 謂 滙 集 肉 身 的 形 上 學, 當 然 不 再 指 柏 拉 圖 意 義 的 形 上 學 這 在 東 方 的 山 水 畫 論 傳 統, 卻 一 直 淵 源 流 長, 甚 至 在 從 最 早 的 宗 炳 山 水 畫 論 便 強 調 山 川 以 形 媚 道 質 有 而 趣 靈 筆 者 底 下 對 莊 子 身 體 現 象 學 式 的 解 讀, 確 實 別 有 用 心, 但 這 種 將 以 道 觀 之 有 用 無 用 等 討 論, 放 在 身 體 主 體 的 視 域 脈 絡 下 來 展 開, 也 並 非 全 無 脈 絡 例 如 莊 學 的 觀 物 方 式 就 深 刻 地 影 響 到 山 水 詩 與 山 水 畫 的 遊 目 騁 懷 之 美 學 經 驗 而 莊 子 眼 下 的 物 化 世 界 之 顯 現, 一 樣 要 破 除 名 以 定 形 的 世 界 對 象 化 之 封 限, 以 便 開 顯 目 擊 道 存 的 世 界 自 身 之 氣 韻 生 動 換 言 之, 塞 尚 等 人 對 單 點 透 視 法 之 理 性 觀 看 的 超 越, 除 了 是 為 了 對 繪 畫 的 空 間 性 探 討 外, 也 如 宋 灝 所 言 的, 乃 在 於 召 喚 世 界 自 身 的 顯 現 筆 者 也 是 在 這 個 相 關 的 大 脈 絡 下, 進 行 對 莊 子 的 創 造 解 讀

12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101 存 在 的 秘 密 23 種 種 視 覺 所 見, 雖 然 個 別 有 分, 卻 仍 然 以 一 維 度 發 生 作 用, 因 為 它 是 做 為 大 寫 存 有 的 一 個 開 裂 (dèhiscence) 而 展 現 的 結 果 凡 此 種 種, 總 而 言 之, 可 見 者 的 本 性 嚴 格 來 說 是 出 自 於 不 可 見 的 裂 縫 (doublure), 不 可 見 者 給 出 了 猶 有 空 缺 (adsence) 的 當 下 現 前 (prèsence) 有 些 東 西 直 衝 著 眼 睛 而 來, 屬 於 可 見 者 的 當 面 部 分 但 也 有 些 東 西 是 從 底 層 上 傳 到 眼 睛 裡, 屬 於 身 體 姿 勢 深 度 潛 能, 身 體 在 此 感 應 狀 態 中 起 而 觀 看 畫 家 透 過 視 覺 碰 觸 到 兩 個 極 端 在 可 見 物 無 復 記 憶 的 根 基 中, 有 點 東 西 在 騷 動, 被 點 燃 了, 烈 焰 席 捲 了 畫 家 的 身 體, 他 所 畫 的 每 樣 東 西 都 回 應 這 種 刺 激, 他 的 手 不 過 是 某 個 陌 生 意 志 的 工 具 就 像 在 十 字 路 口, 視 覺 是 大 寫 存 有 各 種 面 向 的 滙 流 處 其 實 是 沉 默 的 大 寫 存 有 本 身 在 嶄 露 它 自 身 的 意 義 這 也 就 是 為 什 麼 具 象 與 非 具 象 之 間 所 謂 的 兩 難 是 個 不 好 的 提 法 : 其 實 兩 者 並 行 不 悖 沒 有 矛 盾 ; 繪 畫 再 怎 麼 具 象, 任 何 葡 萄 都 不 曾 等 同 於 畫 中 的 葡 萄, 任 何 繪 畫, 不 管 多 麼 抽 象, 都 無 法 避 開 大 寫 存 有 依 據 我 們 所 見 與 促 成 之 所 見, 形 成 了 存 在 者 的 旋 進 (prècession) 狀 態, 再 依 據 存 在 者, 形 成 我 們 所 見 與 促 成 之 所 見 的 旋 進 狀 態, 這 就 是 視 覺 自 身 若 要 提 出 繪 畫 的 存 有 學 程 式, 幾 乎 不 必 對 畫 家 的 話 做 任 何 的 誇 大 24 對 梅 氏 而 言, 畫 家 的 肉 身 視 覺 ( 即 視 覺 鑲 嵌 在 肉 身 整 體 的 感 知 行 為 中, 並 非 單 獨 孤 立 的 眼 球 器 官 的 純 粹 看 而 已 ) 25 不 同 於 科 學 認 知 式 的 客 觀 外 部 之 觀 察, 其 所 遭 遇 的 由 萬 物 交 纏 所 成 的 世 界, 絕 非 外 部 式 的 對 象 世 界 畫 家 所 獻 身 並 由 此 繪 出 的 非 但 不 是 實 證 之 對 象 物, 反 而 畫 出 了 不 可 見 的 空 無 景 觀 所 湧 現 的 可 見 物 之 景 觀 可 見 物 之 景 觀 的 在 場, 它 乃 湧 現 自 不 可 見 力 量 對 事 物 表 皮 的 爆 破, 而 畫 家 的 視 覺 既 看 到 事 物 的 可 見 性 之 風 格 姿 態, 同 時 也 全 身 感 知 到 事 物 的 不 可 見 力 量 之 撞 擊 因 此 畫 家 的 主 體 狀 態 便 帶 有 讓 大 寫 存 有 臨 現 作 主 的 被 動 性, 遂 產 生 自 發 造 形 的 自 然 流 露 之 畫 作 這 情 形, 就 像 海 德 格 描 繪 對 物 之 神 秘 虛 懷 敞 開 和 泰 然 任 之 (Gelassenheit) 的 體 驗 : 26 不 是 Da-sein( 人 ) 開 顯 了 Sein( 存 有 ), 而 是 存 有 開 顯, 人 回 應 了 此 開 顯 也 可 說, 畫 家 視 覺 由 於 透 入 了 可 見 物 23 ( 法 ) 梅 洛 龐 蒂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同 註 20, 頁 同 前 註, 頁 梅 洛 龐 蒂 說 : 視 覺 是 一 種 條 件 限 定 下 的 思 想, 它 在 身 體 內 的 偶 然 因 緣 聚 集 中 誕 生, 它 被 身 體 誘 發 去 思 考 它 的 核 心 之 處, 有 種 被 動 性 的 奧 秘 同 前 註, 頁 海 德 格 泰 然 任 之 : 對 於 物 的 泰 然 任 之 與 對 於 神 秘 的 虛 懷 敞 開 是 共 屬 一 體 的 它 們 允 諾 給 我 們 以 一 種 可 能 性, 讓 我 們 以 一 種 完 全 不 同 的 方 式 逗 留 於 世 界 上 這 個 所 謂 完 全 不 同 的 方 式, 即 指 異 於 技 術 的 藝 術 存 在 方 式 ( 德 ) 海 德 格 著, 孫 周 興 譯 : 海 德 格 爾 選 集 ( 下 ), 同 註 16, 頁 1240

13 102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之 皮 相, 融 入 了 不 可 見 之 力 量 湧 動 中, 因 此 聆 聽 到 無 言 的 尖 叫 線 條 的 聲 音 也 就 是 這 種 無 聲 之 聲 的 存 有 秘 密, 觸 動 了 他 的 身 體 喚 醒 了 他 的 視 覺, 並 藉 其 繪 畫 手 勢 來 朗 現 : 事 物 如 何 成 為 事 物, 世 界 如 何 變 現 為 世 界 一 般 肉 眼 容 易 停 佇 在 事 物 的 表 皮 形 象, 而 畫 家 心 眼 則 目 擊 或 感 知 到 表 象 的 裂 縫, 而 裂 縫 漏 出 可 見 物 通 向 不 可 見 的 深 淵 27 又 或 者 說, 不 可 見 的 力 量 總 有 裂 縫 通 道 而 流 溢 出 各 色 風 姿 的 可 見 物 因 此, 裂 縫 一 方 面 透 露 可 見 物 的 深 度 潛 能, 另 一 方 面 又 促 成 可 見 物 與 可 見 物 之 間 不 斷 交 換, 如 此 構 成 可 見 物 與 可 見 物 的 交 融 共 鳴, 便 是 不 可 見 性 ( 大 寫 存 有 ) 肉 身 化 為 可 見 性 的 世 界 化 歷 程 而 畫 家 的 視 覺 和 手 勢 所 共 在 的 身 體 主 體 便 成 為 大 寫 存 有 ( 某 個 陌 生 意 志 ) 的 工 具, 它 被 深 淵 的 力 量 火 焰 席 捲 而 去, 又 被 帶 向 可 見 物 的 風 格 姿 態 之 徵 兆 中 如 此 一 來, 畫 家 便 命 中 注 定 要 統 合 可 見 與 不 可 見, 28 尤 其 要 在 肉 身 視 覺 中 感 知 存 在 物 的 旋 進 狀 態, 這 旋 進 狀 態 便 是 不 可 見 的 力 量 舞 動 之 內 勢 對 梅 洛 龐 蒂 而 言, 畫 家 從 可 見 之 物 看 到 並 畫 出 不 可 見 之 力, 便 屬 於 畫 家 式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之 目 擊 道 存 與 技 進 於 道 對 於 梅 洛 龐 蒂, 畫 家 由 於 能 統 合 不 可 見 性 之 力 量 深 淵 與 可 見 性 之 形 式 風 格, 所 以 能 就 無 言 畫 面 的 大 音 希 聲 來 朗 現 事 物 如 何 成 為 事 物, 世 界 如 何 變 現 為 世 界 這 就 好 像 老 子 所 謂 : 常 無 欲 以 觀 其 妙, 常 有 欲 以 觀 其 徼 ; 此 兩 者 同 出 而 異 名, 同 謂 之 玄, 玄 之 又 玄, 眾 妙 之 門 事 物 所 以 成 為 事 物 的 玄 奧 結 構, 必 得 同 時 共 具 無 有 於 一 身 如 老 子 第 十 一 章 : 三 十 輻 共 一 轂, 當 其 無, 有 車 之 用 埏 埴 以 為 器, 當 其 無, 有 器 之 用 鑿 戶 牖 以 為 室, 當 其 無, 有 室 之 用 故 有 之 以 為 利, 無 之 以 為 用 一 般 人 的 視 覺 只 將 重 點 放 在 可 見 的 空 間 形 象 ( 如 輻 轂 埴 器 戶 牖 ), 卻 不 能 體 察 無 形 維 度 的 妙 用 對 老 子 言, 這 無 形 而 不 可 見 的 敞 開 維 度 和 有 形 可 見 的 器 貌 維 度, 實 乃 一 體 作 用 在 事 物 當 中 也 就 是 這 種 有 之 以 為 利, 無 之 以 為 用 的 有 無 同 出 異 名 現 象, 構 成 了 玄 之 又 玄, 眾 妙 之 門 的 道 法 自 然 之 物 化 世 界 而 玄 字, 便 點 出 了 物 化 世 界 的 可 見 性 與 感 謝 審 查 者 曾 提 醒 筆 者 : 梅 洛 龐 蒂 的 裂 縫 有 海 德 格 與 拉 岡 的 脈 絡, 在 法 語 圈 中 是 個 時 常 被 使 用 的 詞 彙, 指 向 肉 身 存 在 的 否 定 性 及 詞 語 的 否 定 性 裂 隙 然 本 文 的 寫 作 脈 絡, 主 要 是 扣 在 海 氏 和 梅 氏 的 相 關 脈 絡 來 對 話, 尤 其 將 海 德 格 的 深 淵 無 神 秘 等 等 涉 及 大 寫 存 有 的 不 可 見 性 之 深 度 力 量, 及 梅 洛 龐 蒂 將 其 落 實 在 身 體 與 世 界 的 相 互 敞 開 與 交 織 侵 越, 等 等 描 述 脈 絡 來 討 論 筆 者 認 為 氣 化 通 達 做 為 老 莊 的 存 有 大 道 之 湧 現 方 式 是 建 立 在 萬 化 的 相 互 通 達 性, 而 通 達 在 筆 者 的 綜 合 想 像 裏, 可 視 為 裂 縫 的 另 類 隱 喻 或 描 述, 它 們 都 具 有 對 有 封 有 常 有 畛 的 否 定 性 力 量, 並 由 此 否 定 而 敞 開 於 力 量 的 交 換 遊 戲, 不 管 它 涉 及 的 是 存 有 的 遊 戲 還 是 語 言 的 遊 戲 而 前 者 觸 及 莊 子 的 氣 化 交 換 遊 戲 ( 否 定 封 限 ), 後 者 則 觸 及 莊 子 的 卮 言 交 換 遊 戲 ( 否 定 定 言 ), 此 如 齊 物 論 底 下 的 雙 重 否 定 之 表 述 : 夫 道 未 始 有 封, 言 未 始 有 常 海 德 格 亦 曾 有 詩 名 為 塞 尚 如 此 讚 嘆 畫 家 : 在 畫 家 的 後 期 作 品 中, 純 然 成 就 在 場 者 與 在 場 之 二 重 性, 同 時 實 現 又 消 失, 轉 變 入 神 秘 的 同 一 從 中 不 就 顯 示 出 一 條 路 徑, 通 入 詩 與 思 的 一 體 麼? 其 中 所 謂 在 場 者 便 指 可 見 性, 而 ( 使 ) 在 場 則 是 不 可 見 性 的 另 一 種 表 達 參 見 ( 德 ) 海 德 格 著, 孫 周 興 譯 : 海 德 格 爾 選 集 ( 下 ), 同 註 16, 頁 1266

14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103 不 可 見 性 之 混 融 深 度 29 事 物 世 界 有 其 不 可 見 深 度, 確 實 是 老 子 再 三 強 調 的 如 第 十 四 章 : 視 之 不 見 名 曰 夷, 聽 之 不 聞 名 曰 希, 搏 之 不 得 名 曰 微 此 三 者 不 可 致 詰, 故 混 而 為 一 其 上 不 皦, 其 下 不 昧, 繩 繩 不 可 名, 復 歸 於 無 物, 是 謂 無 狀 之 狀, 無 物 之 象 是 謂 惚 恍 迎 之 不 見 其 首, 隨 之 不 見 其 後 老 子 這 章 句 必 須 放 在 上 述 無 有 同 出 異 名 的 總 原 則 脈 絡 下 來 解 讀, 依 此, 它 絕 不 在 強 調 有 一 完 全 超 越 事 物 之 上 或 之 外 的 超 絕 之 道 ( 不 以 無 為 形 而 上 的 超 越 根 據 ) 所 謂 視 不 見 聽 不 聞 搏 不 得 不 可 名, 在 強 調 每 一 可 見 事 物 都 有 它 不 可 見 的 深 度, 而 這 不 可 見 的 維 度 超 越 了 上 下 前 後 的 時 空 度 量, 無 法 以 對 象 物 的 方 法 來 把 抓 與 命 名 但 它 絕 非 虛 無, 而 是 混 一 惚 恍 的 整 體 交 融 之 力 量 這 樣 深 奧 而 不 可 測 度 的 無 形 力 量, 卻 一 直 在 進 行 著 肉 身 化 ( 形 式 化 ) 之 賦 形 運 動, 也 就 是 持 續 不 斷 地 表 現 為 可 見 性 的 存 有 物 之 形 式 風 格 此 如 老 子 第 二 十 一 章 : 道 之 為 物, 惟 恍 惟 惚 惚 兮 恍 兮, 其 中 有 象 恍 兮 惚 兮, 其 中 有 物 窈 兮 冥 兮, 其 中 有 精 由 此 可 見, 不 可 見 的 道 ( 無 ) 必 然 要 呈 現 為 可 見 的 物 象, 只 是 所 謂 的 物 象 並 非 名 以 定 形 的 時 空 對 象 物, 而 是 帶 有 惚 恍 恍 惚 窈 冥 等 等 不 確 定 性 的 混 融 特 質 對 老 子 言, 小 至 任 何 事 物 大 至 整 體 世 界, 其 旋 進 狀 態 必 都 帶 有 無 狀 之 狀, 無 物 之 象 的 同 出 異 名 之 弔 詭 特 性 老 子 無 有 同 出 異 名 的 弔 詭 之 說, 呼 應 了 梅 洛 龐 蒂 對 當 代 繪 畫 精 神 的 洞 察 : 具 象 與 非 具 象 之 間 所 謂 的 兩 難 是 個 不 好 的 提 法 : 其 實 兩 者 並 行 不 悖 沒 有 矛 盾 只 是 梅 氏 認 為 好 的 繪 畫 風 格, 可 用 更 具 體 的 視 覺 空 間 方 式 來 呈 現 並 召 喚 事 物 與 世 界 的 運 動 真 相 而 老 子 用 無 狀 之 狀, 無 物 之 象 這 類 詭 辭 來 隱 喻 世 界 的 實 相 ; 畫 家 則 企 圖 以 繪 畫 的 線 條 色 彩 形 式 空 間 等 帶 有 更 多 感 官 的 質 感, 來 暗 示 可 見 與 不 可 見 的 世 界 整 體 對 人 們 身 體 知 覺 的 朗 現 和 觸 擊 換 言 之, 繪 畫 對 梅 氏 而 言, 確 實 是 具 體 存 有 論 的 一 種 無 言 思 想 的 描 述 方 式, 而 且 是 可 以 帶 起 身 心 騷 動 的 質 性 表 達 這 也 是 為 什 麼 梅 氏 相 信 當 代 繪 畫 可 以 用 他 們 的 肉 身 手 勢, 為 大 寫 存 有 的 具 體 化 解 蔽, 做 出 生 氣 淋 漓 的 沉 思 梅 洛 龐 蒂 有 時 又 將 不 可 見 的 超 時 空 的 深 度, 稱 為 第 三 維 度 : 我 看 見 這 第 三 維 度, 它 卻 又 不 可 見, 因 為, 它 出 現 在 我 身 體 到 事 物 之 間, 因 為, 我 們 與 它 緊 緊 揉 合 在 一 起 有 時 為 了 強 調 它 的 基 礎 性 和 非 測 量 性, 梅 氏 又 稱 其 為 第 一 維 度 : 一 個 包 含 了 其 他 所 有 維 度 的 第 一 維 度 不 再 是 一 個 維 度, 至 少, 若 把 一 般 做 測 量 時 所 依 據 的 某 種 關 係 視 為 維 度 的 意 義 的 話 ( 法 ) 梅 洛 龐 蒂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同 註 20, 頁 105 頁 123 梅 氏 強 調 : 然 而, 這 門 哲 學 尚 待 創 製, 這 是 讓 畫 家 得 以 生 氣 淋 漓 的 哲 學, 並 不 是 畫 家 表 達 對 世 界 的 意 見 時, 而 是 當 其 視 覺 變 成 手 勢 的 瞬 間, 是 當 塞 尚 說 他 以 繪 畫 狀 態 思 考 (pense en peinture) 的 時 刻 同 前 註, 頁 114 而 這 種 特 殊 的 思 考 時 刻, 其 實 更 適 合 說 是 一 種 肉 身 的 實 踐 體 證 狀 態 或 局 勢

15 104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四 當 代 繪 畫 的 突 破 : 視 覺 重 啟 輪 廓 爆 破 線 條 變 形 色 彩 氣 氛 梅 洛 龐 蒂 對 當 代 畫 家 的 形 上 洞 見 存 有 探 究 之 使 命 與 貢 獻, 給 出 了 核 心 的 判 斷 與 描 繪 而 眼 與 心 (1961) 這 一 最 後 成 熟 之 作, 融 會 早 年 行 為 的 結 構 (1942) 知 覺 現 象 學 (1945), 和 晚 年 可 見 的 與 不 可 見 的 (1959) 等 著 作 精 華 其 中 涉 及 諸 多 洞 見 有 助 於 詮 解 道 家 式 的 具 體 存 有 論, 如 : 何 謂 物 的 可 見 性 和 不 可 見 性? 何 謂 物 的 輪 廓? 物 與 物 的 邊 界 線 該 如 何 理 解? 何 謂 線 條 真 意? 何 謂 色 彩? 透 視 法 的 觀 看 和 塞 尚 的 肉 身 視 覺 差 別 何 在? 何 謂 物 的 深 度? 何 謂 深 度 空 間? 何 謂 大 寫 存 有 的 不 可 見 力 量? 何 謂 不 可 見 與 可 見 的 混 融 不 二? 底 下 將 以 和 莊 子 交 互 詮 釋 的 方 式, 逐 一 展 開 跨 文 化 的 對 話 關 於 自 然 事 物 的 不 可 見 深 度 之 探 索, 梅 氏 認 為 它 表 現 在 當 代 畫 家 對 於 物 的 輪 廓 之 解 放, 由 此 通 向 非 測 量 性 非 幾 何 學 式 的 力 量 空 間 之 身 體 感 知 換 言 之, 物 之 輪 廓 的 封 閉 或 敞 開, 決 定 了 科 學 技 術 的 對 象 世 界 或 繪 畫 藝 術 的 物 化 世 界 之 差 異 輪 廓 對 應 於 視 覺 的 觀 看 方 式 而 呈 現, 事 物 和 世 界 的 樣 貌 顯 現, 離 不 開 人 的 肉 身 視 覺 之 行 為 結 構 對 梅 氏 而 言, 文 藝 復 興 之 單 點 透 視 法 近 代 笛 卡 兒 式 的 我 思 之 理 性 觀 看 現 代 科 學 之 純 粹 客 觀 觀 察, 這 些 類 同 的 視 覺 方 式 大 抵 都 只 停 留 在 事 物 的 表 象 每 一 表 象 物 各 在 時 空 的 個 體 化 原 則 下, 佔 據 固 定 時 空 質 點, 並 封 閉 在 各 自 的 輪 廓 形 式 中, 彼 此 有 明 確 的 間 隔 界 線 就 科 學 而 言, 被 客 觀 觀 察 的 物 理 質 點 便 可 被 數 學 模 式 所 測 試 計 算, 進 而 被 技 術 所 操 控 改 造 31 對 笛 卡 兒 (René Descartes, ) 言, 自 然 物 質 和 人 的 身 體 一 樣, 在 心 物 二 元 論 的 區 分 下 都 只 具 有 擴 延 性, 而 物 質 在 空 間 中 的 擴 延 性 也 限 定 在 它 的 外 表 輪 廓 之 範 圍 內 梅 洛 龐 蒂 特 別 注 意 到 笛 卡 兒 的 物 觀 也 表 現 在 他 對 銅 版 蝕 刻 畫 的 讚 賞 上, 然 而 銅 版 蝕 刻 畫 的 物 象 便 只 能 呈 現 出 扁 平 的 輪 廓, 完 全 失 去 繪 畫 圖 象 的 力 度 : 笛 卡 兒 對 銅 版 畫 最 津 津 樂 道 之 處, 是 它 們 保 存 了 對 象 的 形 狀, 或 至 少 為 對 象 的 形 狀 提 供 了 充 分 的 符 示 藉 著 對 象 的 外 表 和 輪 廓, 銅 版 畫 呈 現 了 對 象 32 對 笛 卡 兒 而 言, 顯 然 我 們 只 能 畫 存 在 的 事 物, 事 物 的 存 在 即 其 擴 延 性 的 存 有 狀 態, 素 描 讓 繪 畫 得 以 可 能, 而 繪 畫 又 讓 擴 延 性 之 表 象 再 現 得 以 可 能 因 而, 繪 畫 只 是 一 種 人 工 設 施 33 不 管 是 科 學 式 的 人 工 操 控, 或 者 再 現 式 ( 寫 實 ) 繪 畫 的 人 工 設 施, 基 本 上 它 們 都 以 人 類 的 主 體 思 維 焦 點 透 視 為 絕 對 中 心, 事 物 只 是 有 待 主 體 所 表 象 的 客 體 對 象, 而 世 界 則 成 為 人 類 以 量 化 尺 度 所 計 算 繪 製 的 世 界 圖 象 34 這 種 扁 平 而 固 定 的 輪 廓 圖 象 平 面 投 影, 由 同 前 註, 頁 同 前 註, 頁 103 同 前 註, 頁 104 梅 氏 認 為 笛 卡 兒 屈 光 學 一 書 的 視 覺 理 論, 正 來 自 文 藝 復 興 的 透 視 技 法 之 啟 發 如 海 德 格 所 言 : 對 世 界 作 為 被 征 服 的 世 界 的 支 配 越 是 廣 泛 和 深 入, 客 體 之 顯 現 越 是 客 觀, 則 主 體 也

16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105 於 沒 有 裂 縫, 所 以 無 法 通 達 於 不 可 見 深 度, 因 此 毫 無 力 量 內 勢 也 可 以 說, 主 體 視 覺 封 閉 了 事 物 的 輪 廓, 使 得 事 物 成 為 固 定 本 質 的 實 體 物, 結 果 造 成 事 物 的 不 可 見 性 力 量 被 阻 塞 而 遭 遺 忘, 而 人 似 乎 成 為 站 在 世 界 之 外 的 旁 觀 者, 面 對 著 眼 前 排 列 有 序 的 外 部 世 界 對 梅 洛 龐 蒂 言, 上 述 的 世 界 圖 象 根 本 是 抽 象 化 的 結 果, 它 遠 離 了 生 活 世 界 的 肉 身 體 驗 因 為 在 人 的 肉 身 實 存 之 原 初 遭 遇 與 感 受 中, 人 根 本 存 活 在 海 德 格 所 謂 在 世 存 有 的 情 境 局 勢, 甚 至 梅 氏 要 比 海 氏 更 進 一 步 強 調, 人 根 本 就 是 獻 身 於 世 界 而 存 有 (etre au monde) 35 而 塞 尚 這 一 類 的 畫 家, 便 是 以 獻 身 於 世 界 而 存 有 的 方 式, 進 行 與 不 可 見 的 大 寫 存 有 力 量 深 度 交 纏 奮 鬥, 其 結 果 所 帶 出 的 畫 面 便 呈 現 力 量 感 深 度 感 流 動 感 變 形 感 36 塞 尚 (Paul Cézanne, ) 顯 然 有 一 種 大 異 於 笛 卡 兒 式 的 另 類 視 覺 觀 看, 另 類 身 體 感 知, 也 開 顯 出 另 類 的 空 間 觀 與 世 界 觀 從 塞 尚 的 視 覺 看 去, 事 物 雖 然 也 還 有 輪 廓 形 式, 但 輪 廓 根 本 就 是 力 量 舞 動 的 旋 進 姿 態 換 言 之, 塞 尚 眼 中 的 輪 廓 線 條 不 會 是 扁 平 而 均 質 的 幾 何 學 線 條, 而 是 物 之 力 量 在 深 度 空 間 中 的 伸 展 韻 律, 它 像 無 聲 之 聲 的 振 動 而 化 為 曲 線 伸 屈, 讓 觀 者 似 乎 聆 聽 到 線 條 韻 律 的 吶 喊 這 樣 的 線 條 通 常 具 有 變 形 的 曲 度, 因 為 那 是 力 量 從 內 部 震 顫 而 裂 出 事 物 表 皮 的 爆 破 也 因 為 打 破 封 閉 性 輪 廓 的 呆 板 線 條, 釋 放 出 非 均 質 非 實 體 化 的 變 形 線 條, 使 物 之 輪 廓 產 生 外 射 性 的 張 力, 結 果 也 就 促 使 事 物 與 事 物 之 間 的 界 線, 融 為 模 糊 不 定 交 換 流 通 難 以 分 辨 的 恍 惚 狀 態 可 見 塞 尚 的 肉 身 視 覺 並 非 只 捕 捉 可 見 物 之 輪 廓 體 貌, 更 觸 覺 到 由 內 而 發 的 不 可 見 力 量 之 外 射 而 為 了 呈 現 這 不 可 見 的 物 之 深 度 體 驗, 畫 家 或 採 取 崩 解 線 條 框 格, 或 者 重 新 創 尋 充 滿 力 度 的 線 條, 換 言 之, 畫 家 之 手 正 試 圖 回 應 技 進 於 道 的 呼 喚 如 梅 洛 龐 蒂 指 出, 印 象 派 主 要 便 採 取 前 者 的 去 線 條 之 路, 而 克 利 (Paul Klee, ) 馬 蒂 斯 (Henri Matisse, ) 則 採 取 後 者 的 新 線 條 進 路 底 下 這 段 處 處 洞 見 的 精 湛 見 解, 值 得 我 們 大 大 引 述 一 番 : 對 於 線 條, 曾 經 有 種 呆 板 的 概 念, 將 之 視 為 事 物 自 身 的 實 證 屬 性 或 固 定 性 質 蘋 果 的 輪 廓 翻 耕 過 的 田 畦 與 草 地 的 邊 界, 被 認 為 是 真 實 世 界 裡 面 的 在 場 者, 只 需 要 用 鉛 筆 或 畫 筆 把 這 些 虛 線 連 起 來 就 好 了 但 這 種 線 條 已 受 到 所 有 現 代 繪 就 越 主 觀 地, 亦 即 越 迫 切 地 突 現 出 來, 世 界 觀 和 世 界 學 說 也 就 越 無 保 留 地 變 成 一 種 關 於 人 的 學 說, 變 成 人 類 學 毫 不 奇 怪, 唯 有 在 世 界 成 為 圖 象 之 際 才 出 現 了 人 道 主 義 這 裏 的 人 道 主 義 亦 可 翻 成 人 類 中 心 主 義 ( 德 ) 海 德 格 著, 孫 周 興 譯 : 海 德 格 爾 選 集 ( 下 ), 同 註 16, 頁 梅 洛 龐 蒂 此 觀 念 從 胡 賽 爾 生 活 世 界 海 德 格 在 世 存 有 轉 化 出 來, 卻 又 從 身 體 現 象 學 的 角 度 後 出 轉 精 請 參 見 宋 灝 的 精 采 分 析 : 生 活 世 界 肉 身 與 藝 術 梅 洛 龐 蒂 華 登 菲 與 當 代 現 象 學, 同 註 19, 頁 梅 氏 這 樣 說 : 梵 樂 希 說 : 畫 家 提 供 出 他 的 身 體 透 過 把 他 的 身 體 借 給 世 界, 畫 家 才 能 把 世 界 改 變 為 繪 畫 要 理 解 這 些 全 質 變 化, 必 須 回 到 實 際 運 作 中 的 身 體, 它 不 是 一 塊 空 間 或 一 簇 功 能, 而 是 視 覺 和 運 動 的 交 纏 ( 法 ) 梅 洛 龐 蒂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同 註 20, 頁 80

17 106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畫 的 挑 戰, 或 許 所 有 的 繪 畫 都 對 這 種 線 條 有 所 質 疑 柏 格 森 幾 乎 只 在 有 生 命 的 存 在 物 那 裡 找 尋 個 體 的 曲 折 線, 他 相 當 猶 豫 不 決 地 提 出, 波 浪 起 伏 的 線 條 可 能 不 是 形 體 可 見 線 條 當 中 的 任 何 一 種, 它 已 不 在 此 處, 也 不 在 彼 處, 然 而, 它 卻 提 供 開 啟 一 切 的 鑰 匙 柏 格 森 已 經 跨 上 了 畫 家 已 熟 知 的 這 個 驚 人 發 現 的 門 檻 了, 那 就 是 說, 沒 有 在 其 自 身 的 可 見 線 條, 根 本 沒 有 蘋 果 的 輪 廓 也 沒 有 田 地 和 草 地 的 邊 線 在 此 處 或 彼 處 然 而, 這 種 對 於 呆 板 線 條 的 挑 戰, 並 不 是 要 將 各 種 線 條 完 全 排 拒 於 繪 畫 外, 雖 然 印 象 派 畫 家 們 或 許 曾 作 此 想 這 種 質 問 只 是 要 解 放 線 條, 讓 線 條 的 形 構 力 量 獲 得 新 的 生 命, 因 此, 當 我 們 從 克 利 或 馬 蒂 斯 等 比 任 何 人 都 相 信 色 彩 的 畫 家 中, 見 到 線 條 重 新 出 現 並 再 度 占 上 風 時, 並 無 任 何 矛 盾 之 處 自 此 以 後, 誠 如 克 利 所 說, 線 條 不 必 繼 續 模 仿 可 見 者, 而 是 使 得 可 見 (rend risible), 它 是 事 物 發 生 狀 態 的 圖 樣 線 條 在 空 間 中 開 出 它 的 路 徑, 劃 破 了 單 調 的 空 間 和 那 些 彼 此 外 在 的 局 部, 線 條 發 展 出 一 種 在 空 間 中 積 極 擴 延 自 身 的 做 法, 這 種 空 間 既 拉 開 了 事 物 空 間 性 之 基 礎, 也 張 開 了 一 棵 蘋 果 樹 或 一 個 人 的 空 間 性 基 礎 不 論 具 象 與 否, 線 條 無 論 如 何 不 再 只 是 對 事 物 或 諸 事 物 的 模 仿 在 淡 漠 的 白 紙 上 有 著 某 種 不 安 感 的 呈 現, 這 是 在 其 自 身 中 鑽 探 出 某 種 孔 洞, 某 種 建 構 性 的 空 無 線 條 不 再 是 空 無 的 背 景 上 出 現 的 一 個 存 有 者 的 幽 影 繪 畫 既 已 創 造 出 潛 在 的 線 條, 從 而 讓 自 己 透 過 顫 動 或 流 佈, 成 為 一 種 無 位 移 的 運 動 這 種 運 動 極 有 必 要, 因 為, 如 同 人 們 所 說 的, 不 論 是 在 畫 布 或 畫 紙 上 形 成, 繪 畫 都 是 一 種 空 間 的 藝 術, 無 法 製 造 出 運 動 物 不 過, 靜 止 的 畫 布 卻 可 以 暗 示 場 所 的 變 動 37 顯 然 印 象 派 畫 家 也 在 肉 身 視 覺 中 感 知 到 自 然 萬 物 的 生 命 力, 事 物 們 在 陽 光 中 互 相 交 射 成 色 彩 繽 紛 的 共 振 氣 氛 這 由 內 而 發 的 生 命 力 既 開 顯 為 可 見 風 姿 與 色 彩 洋 溢, 彼 此 間 又 在 外 射 過 程 中 融 會 彼 此, 這 種 絪 蘊 一 片 的 自 然 景 觀, 盈 滿 著 不 可 見 的 氣 韻 交 換 38 對 印 象 派 畫 家 來 說, 陽 光 裏 的 生 命 色 彩 之 恍 惚 情 景, 一 旦 畫 下 呆 板 而 封 閉 性 的 輪 廓 線 條, 便 將 破 壞 非 此 非 彼 的 一 體 性 由 此 可 見, 印 象 派 對 線 條 的 解 構, 主 要 在 於 對 非 分 別 的 自 然 整 體 之 強 調 39 如 梅 洛 龐 蒂 指 出 : 為 得 色 彩 之 助, 必 須 讓 形 狀 的 演 出 動 搖 崩 潰 因 同 前 註, 頁 司 徒 立 : 印 象 派 方 法 之 二 是 色 彩 的 無 限 對 比, 通 過 一 部 分 作 用 於 另 一 部 分 的 反 補 作 用 的 補 色 關 係, 物 體 原 初 的 固 有 色 彩 解 體 消 失 在 統 一 氛 圍 的 總 體 真 實 之 中 印 象 派 這 種 接 近 自 然 真 實 的 新 途 徑, 使 塞 尚 的 繪 畫 發 生 重 要 的 變 化 他 從 此 把 繪 畫 看 作 針 對 自 然 的 工 作 見 氏 著 : 構 成 的 主 體 塞 尚 泳 男 泳 女 系 列 分 析, 視 覺 的 思 想 : 現 象 學 與 藝 術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杭 州 : 中 國 美 術 學 院 出 版 社,2003), 頁 158 印 象 畫 派 這 種 繪 畫 特 質, 或 許 和 蕭 馳 底 下 所 描 述 的 中 國 山 水 詩 有 著 相 契 處 : 山 水 詩 並 非 只 是 描 寫 恆

18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107 此, 問 題 不 在 色 彩 做 為 自 然 色 彩 的 擬 像, 問 題 在 於 色 彩 的 維 度, 這 個 維 度 從 自 身 為 自 身 創 造 了 種 種 同 一 種 種 差 異 某 種 結 構 某 種 物 質 性 某 種 事 物 回 返 色 彩 的 好 處 是, 更 臨 近 地 導 向 了 事 物 的 心 臟 : 但 事 物 的 心 臟 在 外 皮 - 色 彩 之 外 外 殼 - 空 間 之 外 40 可 見 真 正 的 色 彩 維 度 即 是 大 寫 存 有 的 揭 露, 尤 其 湧 現 為 同 一 與 差 異 的 光 暈 氣 韻 之 系 譜, 將 一 切 可 見 性 都 捲 入 存 有 連 續 性 的 融 洽 氣 氛 中 因 此 色 彩 自 身 乃 臨 近 於 事 物 的 心 臟, 因 為 它 不 只 是 來 自 外 光 的 反 射 而 已, 更 是 內 在 存 有 活 力 的 湧 現 與 交 射 這 樣 由 內 而 發 主 客 映 射 的 色 彩 振 動, 卻 不 落 入 外 皮 - 色 彩 外 殼 - 空 間 的 封 閉 性 二 分 性 可 見 真 正 色 彩 亦 是 存 有 深 度 的 振 動 之 朗 現, 絕 非 只 停 留 在 輪 廓 上 的 平 面 色 塊, 如 此 一 來, 它 可 能 比 距 離 輪 廓 形 狀 更 為 基 源, 甚 至 透 過 色 彩 而 再 度 將 它 們 帶 回 整 體 性 的 空 間 自 身 中, 或 許 這 便 是 印 象 派 畫 家 如 此 著 迷 於 色 彩 的 存 有 秘 密 然 而, 塞 尚 克 利 和 馬 蒂 斯 卻 要 在 色 彩 的 絪 蘊 一 片 中 拯 救 線 條 因 為 萬 物 確 實 具 有 可 見 性 的 具 體 肉 身, 因 此 線 條 和 輪 廓 的 出 現 也 有 其 視 覺 基 礎 只 是 他 們 的 肉 身 視 覺 已 感 知 到 不 可 見 力 度 對 可 見 形 式 的 裂 縫 作 用, 因 此 不 可 能 用 封 閉 的 對 象 化 線 條 來 呈 現 可 見 物, 必 須 另 外 創 尋 帶 有 顫 動 的 曲 折 線 條 由 此 可 見, 克 利 和 馬 蒂 斯 對 線 條 的 重 新 肯 定, 是 因 為 他 們 想 呈 現 不 可 見 與 可 見 的 共 在 性 非 分 別 與 分 別 的 同 時 性 而 塞 尚 則 想 找 到 可 以 呈 現 具 象 與 非 具 象 並 生 共 立 的 弔 詭 性 : 對 於 塞 尚 來 說, 印 象 派 的 光 與 色 的 分 析 使 色 彩 與 形 體 分 離, 並 使 得 形 體 在 顫 抖 朦 朧 的 氛 圍 中 解 體 這 並 不 符 合 塞 尚 在 氛 圍 整 體 中 形 體 呈 現 的 要 求, 他 認 為, 印 象 派 方 法 在 一 定 程 度 破 壞 了 真 實 塞 尚 把 單 個 形 體 的 物 質 感 和 堅 實 感 擴 大 運 用 到 整 個 畫 面 的 結 構 上 去, 既 保 持 了 形 的 堅 固, 又 能 把 形 放 到 統 一 氛 圍 之 中, 獲 得 形 光 色 之 間 的 一 致 性, 這 正 是 塞 尚 所 願 意 描 繪 的 真 實 世 界 41 而 他 的 方 法 之 一 則 是 在 色 彩 的 整 體 氣 氛 中, 加 上 諸 多 不 安 感 的 線 條, 也 因 為 這 些 不 安 於 自 身 的 線 條, 使 可 見 性 的 輪 廓 鑽 出 孔 洞, 讓 不 可 見 的 力 量 整 體 可 以 穿 透 畫 面 之 間, 促 使 可 見 性 輪 廓 的 具 體 物 象 保 有 高 度 的 存 有 連 續 性, 亦 即 梅 洛 龐 蒂 一 再 強 調 的 大 寫 存 有 之 開 顯 只 是 這 大 寫 存 有 之 連 續 性, 表 現 在 充 滿 差 異 風 格 的 可 見 性 姿 態 上 而 這 種 由 震 顫 線 條 與 色 彩 繽 紛 所 共 構 成 的 畫 面, 其 實 便 是 可 見 與 不 可 見 交 融 並 立 的 物 化 世 界 對 梅 氏 而 言, 西 方 現 代 繪 畫 的 核 心 天 命 便 要 以 視 覺 性 的 繪 畫 方 式, 具 體 朗 現 出 世 界 的 運 動 實 相 與 整 體 結 構 42 所 以 畫 面 看 似 靜 止 的 空 間 久 的 山 川 自 然, 而 更 在 彰 顯 隨 日 光 即 刻 變 化 的 天 地 間 風 景 因 此, 山 水 詩 的 發 生 標 示 了 中 國 抒 情 傳 統 一 個 重 要 的 發 展 後 世 詩 論 所 倡 追 光 蹑 景 寓 目 吟 成 等 等, 其 實 並 非 中 國 詩 歌 自 來 而 有, 而 是 由 魏 晉 思 潮 中 自 然 生 命 的 原 發 精 神 催 生 的 傳 統 蕭 馳 : 郭 象 玄 學 與 山 水 詩 之 發 生, 同 註 19, 頁 ( 法 ) 梅 洛 龐 蒂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同 註 20, 頁 司 徒 立 : 構 成 的 主 體 塞 尚 泳 男 泳 女 系 列 分 析, 同 註 38, 頁 梅 洛 龐 蒂 : 只 有 視 覺 教 導 我 們 種 種 存 有 者 之 差 異 外 在 彼 此 不 相 屬, 然 而 卻 絕 對 在 一 起 同 時 發 生 種 種 視 覺 所 見, 雖 然 個 別 有 分, 卻 仍 然 以 一 維 度 發 生 作 用, 因 為 它 是 做 為 大 寫 存 有 的 一 個 開 裂 而 展 現 的 結 果 凡 此 種 種, 總 而 言 之, 可 見 者 的 本 性 嚴 格 來 說 是 出 自 於 不 可 見 的 裂 縫, 不 可 見

19 108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場 所, 實 強 烈 暗 示 流 變 不 已 生 生 不 息 的 位 移 運 動 正 如 史 作 檉 所 言 : 自 然 不 止, 人 在 自 然 中 亦 不 止 之 物, 但 人 卻 可 以 此 自 然 之 不 止 力 量, 創 造 了 以 止 而 暗 示 不 止 之 文 明 或 圖 形 所 以 一 切 不 在 於 那 畫 面 上 所 呈 現 之 一 事 一 物 ; 反 之, 那 畫 面 上 之 一 事 一 物 卻 剛 好 在 暗 示 那 一 事 一 物 背 後 之 自 然 與 力 量 43 總 之, 若 能 找 到 安 與 不 安 之 間 的 線 條, 畫 家 有 可 能 重 建 有 無 相 生 的 空 間 藝 術, 亦 即 無 分 別 與 分 別 交 融 為 一 的 世 界 實 相 因 為 流 變 的 世 界 需 要 變 形 的 輪 廓, 而 變 形 的 輪 廓 則 需 要 止 而 不 止 的 線 條 五 以 繪 畫 解 讀 齊 物 論 : 道 未 始 有 封 言 未 始 有 常 物 未 始 有 畛 莊 子 齊 物 論 主 要 核 心 議 題 之 一, 是 在 分 析 人 和 自 然 萬 物 的 關 係, 而 呈 現 模 式 則 和 人 的 觀 看 態 度 密 切 相 關 齊 物 乃 為 打 破 人 類 中 心 主 義 實 用 主 義, 從 自 我 觀 之 的 定 位 透 視, 遊 觀 到 以 道 觀 之 的 虛 位 敞 開, 以 解 放 人 ( 主 體 ) 對 物 ( 客 體 ) 的 觀 看 與 宰 控, 從 與 物 相 刃 相 靡 的 宰 割 暴 力, 調 整 為 與 物 相 遊 的 逍 遙 無 待 之 美 齊 物 論 曾 提 及 : 自 我 觀 之, 仁 義 之 端, 是 非 之 塗, 樊 然 殽 亂, 吾 惡 能 知 其 辯! 44 其 中 自 我 觀 之 的 人 類 自 我 中 心 主 義 態 度, 又 可 再 劃 分 成 各 種 具 體 的 觀 看 位 置 和 尺 度 如 秋 水 篇 所 謂 : 以 物 觀 之, 自 貴 而 相 賤 ; 以 俗 觀 之, 貴 賤 不 在 己 以 差 觀 之, 因 其 所 大 而 大 之, 則 萬 物 莫 不 大 ; 因 其 所 小 而 小 之, 則 萬 物 莫 不 小 以 功 觀 之, 因 其 所 有 而 有 之, 則 萬 物 莫 不 有 ; 因 其 所 无 而 无 之, 則 萬 物 莫 不 无 以 趣 觀 之, 因 其 所 然 而 然 之, 則 萬 物 莫 不 然 ; 因 其 所 非 而 非 之, 則 萬 物 莫 不 非 45 不 管 人 類 再 怎 麼 繁 衍 出 諸 多 不 同 衡 量 事 物 的 尺 標, 如 以 物 觀 之 以 俗 觀 之 以 差 觀 之 以 功 觀 之 以 趣 觀 之 等 等, 它 們 無 一 不 反 應 出 主 體 我 的 觀 看 視 域 而 建 立 各 自 的 世 界 圖 象 人 依 然 是 衡 量 萬 事 萬 物 的 尺 度, 從 自 我 觀 之 的 中 心 焦 點 而 透 視 出 去, 人 總 是 成 為 絕 對 的 監 控 者 這 種 觀 看 方 式 下 的 事 物 與 圖 象, 總 在 各 種 尺 標 下 被 貼 上 : 貴 / 賤 大 / 小 有 用 / 無 用 肯 定 / 否 定, 等 等 二 元 相 對 的 名 言 標 籤 換 言 之, 自 我 觀 之 總 會 在 我 的 成 心 知 見 語 言 符 碼 規 範 下 看 事 物, 因 此 自 我 觀 之 的 視 覺 活 動 必 然 在 焦 點 意 識 的 作 用 下, 將 人 的 意 識 形 態 之 成 見 框 架 給 固 著 在 事 物 上 由 於 人 的 意 識 形 態 是 由 語 言 構 作 而 成, 語 言 的 者 給 出 了 猶 有 空 缺 的 當 下 現 前 ( 法 ) 梅 洛 龐 蒂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同 註 20, 頁 史 作 檉 : 水 墨 十 講 哲 學 觀 畫, 同 註 19, 頁 [ 清 ] 郭 慶 藩 輯 : 莊 子 集 釋 ( 臺 北 : 華 正 書 局,1985), 頁 同 前 註, 頁

20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109 結 構 又 建 基 在 二 元 分 別 的 計 算 模 式 上, 因 此 自 我 觀 之 的 各 種 觀 看 尺 碼, 大 抵 都 有 二 元 切 割 的 痕 跡 而 貴 / 賤 大 / 小 有 用 / 無 用 肯 定 / 否 定 之 間, 通 常 也 被 劃 出 一 道 道 嚴 格 的 分 界 線 形 塑 自 我 觀 之 的 成 心 知 見 和 語 言 符 碼, 便 是 齊 物 論 對 知 與 言 加 以 批 判 的 對 象 因 為 不 管 是 大 知 或 小 知 ( 都 容 易 以 成 心 為 師 ), 大 言 或 小 言 ( 都 容 易 落 入 是 非 爭 奪 ), 對 莊 子 來 說, 它 們 都 是 一 偏 之 見 它 們 都 在 二 元 對 立 中 偏 執 一 端 而 排 斥 異 端, 雙 雙 落 入 儒 墨 之 是 非, 以 是 其 所 非 而 非 其 所 是 的 鬥 爭 結 構, 結 果 大 家 都 落 入 無 窮 是 非 而 皆 成 輸 家 : 是 亦 一 無 窮, 非 亦 一 無 窮 這 種 人 人 各 以 一 偏 知 見 為 中 心 視 域, 46 只 看 的 見 一 己 視 域 下 的 圖 象, 卻 完 全 無 視 他 人 視 域 與 圖 象, 便 落 入 自 彼 則 不 見, 自 知 則 知 之 的 井 底 之 蛙 管 窺 之 見 莊 子 強 調 這 種 偏 執 而 固 著 的 獨 視 獨 見, 若 從 人 間 世 人 與 人 的 倫 理 關 係 來 說, 將 造 成 人 際 間 日 以 心 鬬 而 爭 吵 不 休, 迫 使 人 掉 入 其 寐 也 魂 交, 其 覺 也 形 開 的 日 夜 兩 頭 耗 損 而 這 等 精 氣 失 養 神 氣 晃 蕩 的 外 馳 人 生, 也 將 導 致 身 心 油 盡 燈 枯 而 提 前 中 道 夭 折 47 回 歸 本 文 人 與 物 人 與 世 界 的 關 係 來 看, 自 我 觀 之 的 管 窺 視 域 之 偏 狹, 將 造 成 人 和 物 之 間 相 刃 相 靡 的 困 境 這 種 人 對 物 主 體 對 客 體 的 單 向 透 視 宰 控 暴 力, 齊 物 論 曾 再 三 質 問 : 人 類 知 見 所 設 下 的 衡 量 尺 度, 真 是 絕 對 客 觀 的 唯 一 標 準 嗎? 相 反 地, 人 想 當 然 爾 的 自 我 觀 之, 幾 乎 全 不 尊 重 自 然 事 物 的 自 身 開 顯 和 風 格 差 異 因 此 齊 物 論 透 過 王 倪 對 齧 缺 成 心 之 知 和 自 我 觀 之 的 擱 置, 要 他 好 好 反 躬 自 省 人 類 中 心 主 義 的 獨 斷 性 :( 人 鰌 猨 猴 ) 三 者 孰 知 正 處?( 人 麋 鹿 蝍 蛆 鴟 鴉 ) 四 者 孰 知 正 味?( 人 魚 鳥 麋 鹿 ) 四 者 孰 知 天 下 之 正 色? 48 莊 子 無 非 要 強 調 : 一 種 存 在 物 通 常 擁 有 一 種 肉 身 視 覺, 而 一 種 視 覺 方 式 只 開 啟 一 種 世 界 圖 象, 人 何 德 何 能 可 成 為 萬 事 萬 物 的 唯 一 尺 度 49 也 因 為 人 陷 溺 在 自 我 視 覺 中 心 的 特 權 享 受, 以 至 無 法 敞 開 於 萬 物 的 自 唱 與 此 如 齊 物 論 所 謂 夫 隨 其 成 心 而 師 之, 誰 獨 且 無 師 乎? 未 成 乎 心 而 有 是 非, 是 今 日 適 越 而 昔 至 也, 是 以 無 有 為 有 同 前 註, 頁 56 換 言 之, 幾 乎 人 人 都 以 未 覺 的 成 心 為 師, 因 此 必 然 有 相 當 大 的 盲 點 限 制 如 齊 物 論 曰 : 大 知 閑 閑, 小 知 閒 閒 ; 大 言 炎 炎, 小 言 詹 詹 其 寐 也 魂 交, 其 覺 也 形 開, 與 接 為 搆, 日 以 心 鬬 縵 者, 窖 者, 密 者 小 恐 惴 惴, 大 恐 縵 縵 其 發 若 機 栝, 其 司 是 非 之 謂 也 ; 其 留 如 詛 盟, 其 守 勝 之 謂 也 ; 其 殺 若 秋 冬, 以 言 其 日 消 也 ; 其 溺 之 所 為 之, 不 可 使 復 之 也 ; 其 厭 也 如 緘, 以 言 其 老 洫 也 ; 近 死 之 心, 莫 使 復 陽 也 喜 怒 哀 樂, 慮 歎 變 慹, 姚 佚 啟 態 ; 樂 出 虛, 蒸 成 菌 日 夜 相 代 乎 前, 而 莫 知 其 所 萌 已 乎, 已 乎! 旦 暮 得 此, 其 所 由 以 生 乎! 一 受 其 成 形, 不 亡 以 待 盡, 與 物 相 刃 相 靡, 其 行 盡 如 馳, 而 莫 之 能 止, 不 亦 悲 乎! 終 身 役 役 而 不 見 其 成 功, 苶 然 疲 役 而 不 知 其 所 歸, 可 不 哀 邪! 人 謂 之 不 死, 奚 益? 其 形 化, 其 心 與 之 然, 可 不 謂 大 哀 乎? 人 之 生 也, 固 若 是 芒 乎? 其 我 獨 芒, 而 人 亦 有 不 芒 者 乎? 郭 慶 藩 輯 : 莊 子 集 釋, 同 註 44, 頁 另 外 關 於 成 心 偏 見 爭 名 所 造 成 的 人 生 失 養 之 痛 苦 和 夢 魘, 參 見 拙 文 的 分 析 : 莊 子 的 夢 寓 書 寫 與 身 心 修 養,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第 19 期 (2012.6), 頁 郭 慶 藩 輯 : 莊 子 集 釋 齊 物 論, 同 註 44, 頁 93 梅 洛 龐 蒂 也 是 這 樣 批 評 現 代 科 學 的 技 術 思 維 將 自 己 ( 操 縱 者 ) 視 為 絕 對 觀 看 定 位 的 意 識 形 態 : 這 樣

21 110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共 鳴, 亦 即 無 法 傾 聽 大 寫 存 有 ( 齊 物 ) 的 無 聲 之 聲 ( 天 籟 ) 莊 子 感 嘆 的 是, 人 類 單 一 定 點 視 覺 的 靜 態 觀 看, 往 往 犧 牲 了 多 音 複 調 的 豐 饒 傾 聽 所 謂 豐 饒 若 以 視 覺 角 度 說, 便 呈 現 以 道 觀 之 的 多 元 流 動 景 觀 ; 若 以 聽 覺 角 度 說 之, 便 呈 現 聆 聞 天 籟 的 多 音 複 調 所 以 莊 子 一 再 批 判 自 我 觀 之 以 外, 另 類 觀 看 視 域 的 開 啟 之 必 要 : 如 秋 水 篇 的 以 道 觀 之, 如 齊 物 論 的 莫 若 以 明 照 之 以 天, 田 子 方 的 目 擊 而 道 存 等 等 遊 觀 視 覺 而 這 些 另 類 視 覺 所 看 見 所 感 知 的 事 物 形 象 或 世 界 狀 態 到 底 如 何? 莊 子 認 為 物 之 世 界, 基 本 上 可 對 人 開 顯 為 未 封 有 封 兩 種 存 在 狀 態 如 齊 物 論 言 : 夫 道 未 始 有 封, 言 未 始 有 常, 為 是 而 有 畛 也, 請 言 其 畛 : 有 左, 有 右, 有 倫, 有 義, 有 分, 有 辯, 有 競, 有 爭, 此 之 謂 八 德 50 首 先, 以 道 觀 之 所 面 對 的 事 物 狀 態, 就 是 一 個 未 始 有 封 的 世 界 而 在 莊 子, 封 常 對 比 的 便 是 通 化 51 以 我 觀 之 面 對 的 是 有 封 有 常 有 畛 之 世 界 若 借 用 梅 洛 龐 蒂 對 繪 畫 形 上 學 的 分 析 來 描 述, 這 便 是 單 點 定 位 的 視 覺 所 看 到 的 對 象 物, 因 每 一 對 象 物 都 在 定 位 的 時 空 坐 標 下 呈 現 封 閉 的 擴 延 性, 並 擁 有 固 定 的 本 質 常 性, 彼 此 間 有 明 確 的 分 界 線 可 見, 這 種 視 覺 所 對 應 的 世 界 圖 象, 必 然 呈 現 體 貌 輪 廓 清 晰 疆 界 彼 此 分 明 的 對 象 世 界 齊 物 論 指 出 這 種 靜 態 式 的 世 界 圖 象 所 以 被 確 立, 乃 和 視 覺 背 後 的 心 知 / 語 言 模 態 有 關 這 種 近 乎 單 點 透 視 的 視 覺 焦 點, 被 觀 看 者 之 意 識 形 態 所 決 定, 而 成 心 知 見 的 意 識 形 態 又 是 在 名 以 定 形 的 符 號 規 範 下 起 作 用 正 如 王 弼 在 分 析 老 子 道 與 名 的 衝 突 性 關 係 時 指 出 的, 名 的 作 用 就 在 指 事 造 形 以 確 立 此 物 異 於 彼 物 的 本 質 52 換 言 之, 事 物 的 輪 廓 和 本 質 是 被 命 名 活 動 建 構 出 來 的, 而 名 以 定 形 的 概 念 定 義 之 指 涉 活 動, 為 了 確 立 穩 定 而 精 確 之 常 性, 結 果 事 物 便 遠 離 它 原 初 渾 沌 未 定 恍 惚 未 明 的 化 之 運 動 流 變 狀 態 名 言 可 以 建 構 出 種 種 對 比 畛 域 的 過 程 和 特 質, 如 卡 西 勒 (Ernst Cassirer, ) 指 出 人 類 命 名 活 動 之 客 觀 圖 式 焦 點 固 著 之 概 念 特 徵 :: 一 個 名 字 的 作 用 永 遠 只 限 於 強 調 一 事 物 的 一 個 特 殊 方 面, 而 這 個 名 字 的 價 值 恰 恰 就 在 於 這 種 限 定 與 限 制 一 個 名 字 的 功 能 並 不 在 於 詳 盡 無 遺 地 指 稱 一 個 具 體 一 種 思 維 把 所 有 的 存 有 者 當 作 對 象 一 般 來 看 待, 好 像 它 們 對 我 們 既 不 關 痛 癢, 卻 又 註 定 要 為 我 們 的 人 工 巧 計 所 用 說 世 界 是 我 們 所 操 控 的 對 象 X, 就 等 於 把 學 者 的 知 識 處 境 視 為 絕 對, 不 啻 於 說 所 有 存 在 和 曾 存 在 的 事 物, 都 只 是 為 了 要 進 實 驗 室 一 樣 操 作 式 思 考 變 成 了 一 種 絕 對 的 人 工 技 巧 論, 如 同 模 控 論 的 意 識 形 態 中 所 說 的, 人 類 的 創 造 是 由 訊 息 的 自 然 過 程 所 衍 生 出 來 的, 而 這 種 意 識 形 態 又 是 在 以 人 類 機 器 的 模 式 所 構 想 出 來 的 ( 法 ) 梅 洛 龐 蒂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同 註 20, 頁 郭 慶 藩 輯 : 莊 子 集 釋 齊 物 論, 同 註 44, 頁 郭 慶 藩 輯 : 莊 子 集 釋 大 宗 師 : 墮 肢 體, 黜 聰 明, 離 形 去 知, 同 於 大 通, 此 謂 坐 忘 同 則 无 好 也, 化 則 无 常 也, 同 註 44, 頁 [ 魏 ] 王 弼 : 王 弼 老 子 注, 收 入 老 子 四 種 ( 臺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2003), 頁 1

22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111 情 景, 而 僅 僅 在 於 選 擇 和 詳 述 某 一 方 面 把 這 個 方 面 分 離 出 來 並 不 是 消 極 的 活 動 而 是 積 極 的 活 動 因 為 在 命 名 活 動 中, 我 們 從 多 種 多 樣 的 零 散 的 感 覺 材 料 中 擇 取 了 某 些 固 定 的 知 覺 中 心 靠 著 學 會 給 事 物 命 名, 兒 童 並 不 只 是 在 他 原 先 的 關 於 現 成 經 驗 對 象 的 知 識 中 加 上 了 一 張 人 為 記 號 的 目 錄 表, 而 毋 寧 是 學 會 了 構 成 那 些 對 象 的 概 念, 學 會 了 與 客 觀 世 界 打 交 道 從 此 以 後, 這 個 兒 童 就 站 在 更 堅 實 的 地 基 上 了 他 那 含 混 模 糊 波 動 不 定 的 知 覺 以 及 朦 朧 的 情 緒, 都 開 始 採 取 了 一 種 新 的 姿 態 可 以 說, 這 些 知 覺 和 情 緒 圍 繞 著 作 為 思 想 的 一 個 固 定 中 心 和 焦 點 的 名 稱 而 具 體 化 了 53 本 文 更 有 興 趣 的 是, 上 述 齊 物 論 的 說 法 暗 示 出 : 這 類 有 常 的 語 言 認 知 活 動 並 非 人 最 原 初 的 經 驗, 因 為 還 存 在 著 未 始 有 常 的 另 類 語 言 知 覺 狀 態 而 未 始 有 常 的 語 言 狀 態, 自 然 也 就 連 著 未 始 有 封 未 始 有 畛 的 視 覺 觀 物 經 驗 用 繪 畫 的 語 彙 說, 清 晰 而 嚴 明 的 物 體 輪 廓 和 事 物 界 線, 並 非 自 然 事 物 的 原 初 狀 態, 它 們 只 是 名 言 指 義 活 動 下 被 建 構 出 來 的 靜 態 表 象, 而 原 初 指 義 前 的 未 封 未 畛 之 物 化 世 界 卻 被 遺 忘 了 54 關 於 未 封 ( 指 義 前 ) 狀 態 比 有 封 ( 指 義 後 ) 狀 態 是 更 為 原 初 的 生 活 體 驗, 可 證 諸 齊 物 論 底 下 的 說 法 : 古 之 人, 其 知 有 所 至 矣 惡 乎 至? 有 以 為 未 始 有 物 者, 至 矣, 盡 矣, 不 可 以 加 矣 其 次 以 為 有 物 矣, 而 未 始 有 封 也 其 次 以 為 有 封 焉, 而 未 始 有 是 非 也 是 非 之 彰 也, 道 之 所 以 虧 也 天 地 與 我 並 生, 而 萬 物 與 我 為 一 既 已 為 一 矣, 且 得 有 言 乎? 既 已 謂 之 一 矣, 且 得 无 言 乎? 一 與 言 為 二, 二 與 一 為 三 自 此 以 往, 巧 曆 不 能 得, 而 況 其 凡 乎! 卡 西 勒 著, 甘 陽 譯 : 人 論 ( 臺 北 : 桂 冠 圖 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0), 頁 可 見 概 念 式 的 焦 點 意 識 之 分 類 與 命 名 活 動, 不 能 開 顯 物 自 身, 只 有 選 取 某 限 定 性 面 向 而 圈 定 出 事 物 之 本 質 同 時 它 也 因 此 遮 蔽 了 身 體 感 知 的 具 體 豐 富 性 當 然, 對 卡 西 勒 而 言, 它 同 時 也 有 讓 人 走 向 客 觀 化 世 界 的 積 極 功 能 葉 維 廉 : 在 注 意 及 決 定 事 物 的 狀 態 和 關 係 之 前 的 一 瞬, 亦 即 指 義 前 的 一 瞬, 是 屬 於 原 來 的 真 實 的 世 界 這 個 世 界 是 超 乎 人 的 接 觸 超 乎 概 念 超 乎 語 言 的 ; 指 義 的 行 為, 則 是 屬 於 以 語 義 運 思 的 我 們 ( 觀 感 的 主 體 ), 居 中 調 度 和 裁 定 事 物 的 狀 態 關 係 和 意 義 指 義 行 為, 是 從 原 來 沒 有 關 係 決 定 性 的 存 在 事 物 裏, 決 定 一 種 關 係, 提 出 一 種 說 明 原 來 的 存 在 事 物, 在 我 們 做 了 選 擇 與 決 定 之 前, 是 無 所 謂 關 係 的 也 可 以 這 樣 說, 它 們 的 關 係 是 多 重 的 : 觀 者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去 接 觸 它 們, 可 以 有 多 種 不 同 的 空 間 關 係, 多 種 不 同 的 理 解 與 說 明 換 言 之, 指 義 行 為 亦 包 括 和 事 物 接 觸 後 所 引 發 出 來 的 思 考 行 為 這 種 行 為, 基 本 上 是 對 直 現 事 物 的 一 種 否 定, 一 種 減 縮, 一 種 變 異 語 言 與 真 實 世 界, 比 較 詩 學 ( 臺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83), 頁 88 郭 慶 藩 輯 : 莊 子 集 釋, 同 註 44, 頁 74 79

23 112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最 原 初 最 基 礎 ( 古 之 人 ) 面 對 事 物 遭 遇 世 界 的 狀 態, 乃 是 未 始 有 物 之 體 驗 ; 其 次 進 入 以 為 有 物, 而 未 始 有 封 ; 然 後 才 陸 續 跌 入 以 為 有 封, 未 始 有 是 非, 和 最 後 既 有 封 又 有 是 非 之 彰 從 未 始 有 物 到 是 非 之 彰, 對 莊 子 言, 顯 然 如 同 天 下 篇 對 道 術 將 為 天 下 裂 的 危 機 描 繪 渾 沌 鑿 破 的 過 程, 其 結 構 便 在 於 從 存 有 連 續 到 存 有 斷 裂 的 世 界 觀 轉 變, 也 是 從 以 道 觀 之 到 自 我 觀 之 的 視 覺 轉 換 人 們 從 未 始 有 物 未 始 有 封 未 始 有 常 未 始 有 畛 未 始 有 是 非 的 世 界, 漸 漸 轉 向 有 物 有 封 有 常 有 畛 有 是 非 的 世 界 這 兩 個 世 界, 便 建 立 在 兩 種 不 同 的 名 言 認 知 兩 種 不 同 的 視 覺 觀 物 之 對 比 上 而 從 天 地 並 生, 萬 物 為 一 的 無 言 不 知 之 沉 默 中, 體 驗 到 存 有 連 續 的 原 初 流 通 狀 態, 漸 漸 走 入 名 以 定 形 一 偏 知 見 之 存 有 斷 裂 封 閉 執 定 的 過 程 也 就 是 對 象 物 世 界 圖 象 被 建 構 出 來 的 客 觀 化 過 程, 從 此 便 也 落 入 有 封 有 常 有 畛 有 是 非 的 支 離 破 碎 之 境 這 個 由 古 至 今, 從 深 層 到 表 層, 從 大 通 到 常 封, 從 整 全 連 續 到 破 碎 斷 裂, 從 不 知 無 言 到 是 非 之 彰, 其 實 便 也 是 從 流 通 變 化, 到 固 定 恆 常 的 歷 程 其 間, 世 界 的 不 可 見 性 ( 無 ) 之 力 量 流 動 變 化, 漸 漸 被 遺 忘 而 隱 沒 ; 人 們 漸 漸 擱 淺 在 可 見 性 ( 有 ) 的 事 物 輪 廓 邊 界 而 一 旦 不 可 見 性 的 裂 縫 通 口 被 封 閉 起 來, 也 將 造 成 原 本 道 通 為 一 的 水 流 通 道 被 遮 斷, 可 見 物 從 此 缺 乏 不 可 見 性 的 水 道 連 通 氣 化 交 換, 結 果 因 失 去 活 水 滋 潤 而 擱 淺 表 層 56 用 海 德 格 的 話 說, 諸 多 小 寫 存 有 者 若 失 去 大 寫 存 有 的 開 顯 活 力 之 灌 溉, 在 遺 忘 存 有 之 失 根 狀 態 下 將 導 致 對 象 物 的 表 象 站 出 若 用 梅 洛 龐 蒂 的 話 說, 由 不 可 見 性 所 舞 動 的 力 量 震 顫 ( 未 封 未 常 未 畛 ), 漸 漸 在 單 點 透 視 的 視 覺 框 架 中 被 排 除, 將 焦 點 固 著 在 輪 廓 清 晰 界 線 分 明 ( 有 封 有 常 有 畛 ) 的 可 見 性 體 貌 上, 這 便 屬 於 寫 實 再 現 的 繪 畫 形 象 和 空 間 表 現 而 這 種 再 現 繪 畫 又 因 不 同 歷 史 時 代 的 評 價 標 準 不 同, 因 人 的 美 學 主 體 化 之 認 知 作 用, 而 各 有 不 同 的 美 感 標 準 之 評 判 57 對 莊 子 來 說, 美 醜 評 價 標 籤 其 實 是 在 有 封 有 常 有 畛 之 下, 進 一 步 演 繹 出 有 左, 有 右, 有 倫, 有 義, 有 分, 有 辯, 有 競, 有 爭 的 判 斷 競 爭, 而 這 便 被 齊 物 論 斥 為 有 是 非 莊 子 認 為 技 進 於 道 的 藝 術 精 神, 必 須 56 老 子 一 再 用 上 善 若 水 的 隱 喻, 來 象 徵 道 的 不 可 見 性 ( 無 ) 對 可 見 物 ( 有 ) 的 潤 澤, 參 見 拙 文 對 老 子 水 系 列 隱 喻 的 詮 釋, 從 老 子 的 道 體 隱 喻 到 莊 子 的 體 道 敘 事 由 本 雅 明 的 說 書 人 詮 釋 莊 周 的 寓 言 藝 術, 清 華 學 報, 新 40 卷 第 1 期 (2010.1), 頁 ; 而 莊 子 亦 常 透 過 人 與 萬 物 原 在 水 中 相 忘 江 湖 到 擱 淺 岸 上 的 相 濡 以 沫 來 隱 喻 這 兩 種 存 有 處 境 : 泉 涸, 魚 相 與 處 於 陸, 相 呴 以 濕, 相 濡 以 沬, 不 如 相 忘 於 江 湖 與 其 譽 堯 而 非 桀 也, 不 如 兩 忘 而 化 其 道 魚 相 忘 乎 江 湖, 人 相 忘 乎 道 術 大 宗 師, 同 前 註, 頁 關 於 美 學 的 主 體 化 之 說, 可 參 見 ( 德 ) 高 達 美 (Hans-Georg Gadamar): 真 理 與 方 法 ( 北 京 : 商 務 印 書 館,2007)

24 莊 子 即 物 而 道 的 身 體 現 象 學 解 讀 113 體 會 齊 物 論 所 揭 露 的 超 評 價 : 有 成 與 虧, 故 昭 氏 之 鼓 琴 也 ; 無 成 與 虧, 故 昭 氏 之 不 鼓 琴 也 58 真 能 由 藝 通 道 技 進 於 道 的 藝 術 家, 必 須 能 夠 超 越 是 / 非 美 / 醜 的 計 較 爭 執, 從 他 人 評 價 的 此 亦 一 是 非, 彼 亦 一 是 非 之 兩 端 繞 舌, 頓 入 莫 若 以 明 照 之 以 天 以 道 觀 之 的 敞 開 視 域, 進 入 道 通 為 一 未 始 有 是 非 的 沉 默 之 境 此 時 此 刻, 藝 術 家 才 可 看 見 超 越 美 醜 的 天 地 大 美, 聆 聞 無 聲 之 聲 的 天 籟 合 唱, 才 能 目 擊 道 存 地 看 見 未 始 有 物 或 者 有 物 而 未 封 的 世 界 莊 子 這 種 超 越 美 醜 標 籤 的 另 類 視 覺, 也 就 呼 應 並 深 化 了 梅 洛 龐 蒂 讚 頌 畫 家 在 沉 默 中 看 入 萬 物 心 臟 世 界 深 處 時, 他 唯 一 要 承 擔 的 無 是 無 非 之 義 務 : 唯 有 畫 家 有 權 在 注 視 萬 物 時, 不 帶 有 評 價 的 義 務 59 通 是 莊 子 一 再 用 來 描 述 人 和 事 物 的 原 初 關 係, 或 者 描 述 世 界 原 初 狀 態 的 關 鍵 詞 例 如 齊 物 論 的 道 通 為 一 復 通 為 一 知 通 為 一 : 故 為 是 舉 莚 與 楹, 厲 與 西 施, 恢 恑 譎 怪, 道 通 為 一 凡 物 無 成 與 毁, 復 通 為 一 惟 達 者 知 通 為 一 知 北 遊 的 通 天 下 一 氣 : 故 萬 物 一 也, 是 其 所 美 者 為 神 奇, 其 所 惡 者 為 臭 腐 ; 臭 腐 復 化 為 神 奇, 神 奇 復 化 為 臭 腐 故 曰 : 通 天 下 一 氣 耳 對 莊 子 不 陌 生 者, 必 然 注 意 到 通 和 達 化 氣 一 等 關 鍵 字, 可 視 為 互 相 補 充 相 互 支 援 的 概 念 群 它 們 都 是 用 來 描 述 世 界 的 原 初 狀 態 即 道 的 流 動 感 通 交 換 活 力 交 融 無 邊 無 際 亦 即 恍 惚 渾 沌 等 等 不 明 確 難 區 分 之 原 始 情 狀 這 種 由 流 變 交 換 相 融 所 構 成 的 氣 化 世 界, 自 然 呈 現 出 可 見 性 與 不 可 見 性 通 達 為 一 的 弔 詭 狀 態 亦 即, 可 見 性 的 個 體 風 貌 ( 部 分 之 多 ) 必 然 和 不 可 見 性 的 力 量 整 體 ( 全 體 之 一 ), 產 生 出 無 分 別 的 分 別 分 別 的 無 分 別 之 世 界 動 態 化 景 觀 莊 子 的 通 達 便 暗 示 出 物 與 物 的 交 纏 關 係 空 間 的 深 度 感 世 界 的 運 動 實 相 因 為 它 讓 萬 物 真 正 共 構 為 一 存 有 連 續 的 整 體 ( 氣 化 ), 並 顯 示 可 見 性 與 可 見 性 之 間 的 深 度 關 係 ( 物 化 ) 而 莊 子 所 謂 的 通, 也 相 應 梅 洛 龐 蒂 的 裂 縫, 正 是 通 過 它 們 對 輪 廓 的 封 閉 畛 界 給 予 皮 開 肉 綻, 才 能 敞 開 而 通 達 於 不 可 見 的 道 之 深 淵 的 存 有 秘 密 梅 洛 龐 蒂 深 信 繪 畫 的 空 間 深 度, 與 畫 面 的 景 深 處 理 等 技 術 手 法 無 關, 深 度 的 秘 密 只 在 於 能 否 以 道 觀 之 聽 之 以 氣 而 獻 出 肉 身 之 我 來 參 贊 存 有 : 我 要 不 然 認 為 根 本 沒 有 深 度 這 回 事, 要 不 然 深 度 就 是 我 對 於 無 限 大 寫 存 有 的 參 與 分 享 60 梅 氏 相 信 塞 尚 一 生 透 過 繪 畫 只 為 找 尋 深 度 的 秘 密, 因 為 那 是 靈 感 泉 源 之 處 61 為 了 再 度 連 結 梅 氏 對 笛 卡 兒 和 塞 尚 這 兩 種 視 覺 的 對 比 洞 見, 我 們 不 妨 借 用 惠 施 和 莊 子 兩 者 對 物 與 用 的 不 同 58 郭 慶 藩 輯 : 莊 子 集 釋 齊 物 論, 同 註 44, 頁 ( 法 ) 梅 洛 龐 蒂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同 註 20, 頁 同 前 註, 頁 105 同 前 註, 頁 121

25 114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觀 察 方 式 來 呼 應 惠 莊 兩 者 極 為 不 同 的 觀 物 用 物 方 式, 也 反 應 出 兩 種 不 同 典 型 的 自 然 觀 世 界 觀 : 惠 子 謂 莊 子 曰 : 魏 王 貽 我 大 瓠 之 種, 我 樹 之 成 而 實 五 石, 以 盛 水 漿, 其 堅 不 能 自 舉 也 剖 之 以 為 瓢, 則 瓠 落 無 所 容 非 不 呺 然 大 也, 吾 為 其 無 用 而 掊 之 莊 子 曰 : 夫 子 固 拙 於 用 大 矣 宋 人 有 善 為 不 龜 手 之 藥 者, 世 世 以 洴 澼 絖 為 事 客 聞 之, 請 買 其 方 百 金 聚 族 而 謀 曰 : 我 世 世 為 洴 澼 絖, 不 過 數 金 ; 今 一 朝 而 鬻 技 百 金, 請 與 之 客 得 之, 以 說 吳 王 越 有 難, 吳 王 使 之 將, 冬 與 越 人 水 戰, 大 敗 越 人, 裂 地 而 封 之 能 不 龜 手 一 也, 或 以 封, 或 不 免 於 洴 澼 絖, 則 所 用 之 異 也 今 子 有 五 石 之 瓠, 何 不 慮 以 為 大 樽 而 浮 於 江 湖, 而 憂 其 瓠 落 無 所 容? 則 夫 子 猶 有 蓬 之 心 也 夫! 62 惠 子 謂 莊 子 曰 : 吾 有 大 樹, 人 謂 之 樗 其 大 本 擁 腫 而 不 中 繩 墨, 其 小 枝 卷 曲 而 不 中 規 矩, 立 之 塗, 匠 者 不 顧 今 子 之 言, 大 而 无 用, 眾 所 同 去 也 莊 子 曰 : 子 獨 不 見 狸 狌 乎? 卑 身 而 伏, 以 候 敖 者 ; 東 西 跳 梁, 不 辟 高 下 ; 中 於 機 辟, 死 於 網 罟 今 夫 斄 牛, 其 大 若 垂 天 之 雲 此 能 為 大 矣, 而 不 能 執 鼠 今 子 有 大 樹, 患 其 無 用, 何 不 樹 之 於 无 何 有 之 鄉, 廣 莫 之 野, 彷 徨 乎 无 為 其 側, 逍 遙 乎 寢 臥 其 下? 不 夭 斤 斧, 物 无 害 者, 无 所 可 用, 安 所 困 苦 哉! 63 若 以 梅 洛 龐 蒂 的 繪 畫 意 識 來 重 讀 上 述 兩 段 文 獻, 本 文 嘗 試 如 下 解 讀 惠 施 的 我 之 單 點 視 覺, 預 設 一 種 本 質 之 用, 不 離 人 的 成 心 知 見 之 意 識 型 態 支 配, 遂 使 物 成 為 物 用, 尤 其 聚 焦 在 排 他 性 甚 強 的 定 用 模 式 一 旦 眼 前 之 物 暫 不 適 合 定 用 框 架, 便 被 賤 斥 為 無 用 之 物, 故 惠 施 便 以 暴 力 方 式 將 其 碎 之 棄 之 從 莊 子 的 流 動 視 角 來 看, 有 用 無 用 常 是 意 識 型 態 下 的 產 物, 一 物 一 旦 被 定 用 模 式 規 定 下 來, 同 時 也 就 表 示 人 陷 入 拙 於 用 的 僵 化 處 境 這 猶 如 原 本 活 活 潑 潑 通 達 無 礙 的 心 靈 通 道, 現 在 變 成 了 有 蓬 之 心, 原 本 中 空 虛 明 的 心 靈 視 域, 現 在 被 茅 草 給 佔 據 堵 塞 了 所 以 莊 子 用 不 龜 手 之 藥 的 故 事, 即 事 顯 理 地 讓 人 重 新 省 思 用 與 視 角 的 多 元 性 關 係 : 能 不 龜 手, 一 也 ; 或 以 封, 或 不 免 於 洴 澼 絖, 則 所 用 之 異 也 換 言 之, 不 龜 手 之 物 葫 蘆 大 樹, 它 們 都 沒 有 固 定 的 先 驗 本 質, 它 們 的 用 之 效 力 可 隨 順 用 之 脈 絡 而 移 動 而 用 之 脈 絡 則 又 隨 著 人 的 視 角 而 轉 換 亦 即 圖 形 郭 慶 藩 輯 : 莊 子 集 釋 逍 遙 遊, 同 註 44, 頁 同 前 註, 頁 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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