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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9 年 06 月 18 日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會 議 提 案 討 論 99 年 11 月 03 日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會 議 訂 定 99 年 11 月 15 日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課 程 規 劃 會 議 修 定 99 年 11 月 18 日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評 會 通 過 備 查 100 年 03 月 08 日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課 程 規 劃 會 議 修 定 100 年 03 月 10 日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課 程 規 劃 會 議 通 過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英 語 文 課 程 中 長 期 規 劃 一 前 言 英 語 於 往 來 頻 繁 之 國 際 社 會 中 向 來 扮 演 極 為 重 要 之 溝 通 角 色, 為 顧 及 全 球 化 之 經 濟 走 向, 國 人 更 無 法 忽 視 英 語 此 一 國 際 語 言 技 專 院 校 學 生 之 英 文 程 度 雖 不 如 一 般 大 學 生, 但 透 過 良 好 的 教 材 教 法 與 適 材 適 性 之 教 學, 亦 能 為 其 打 下 堅 實 基 礎, 此 即 本 校 英 語 教 學 之 重 要 使 命 多 年 以 來, 本 校 積 極 創 新 研 究, 並 於 民 國 96 年 成 立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負 責 規 劃 各 類 英 語 教 學 計 畫, 取 捨 從 違, 端 視 學 生 所 需 因 學 生 入 學 時, 英 語 程 度 參 差 不 齊, 為 使 其 得 到 妥 善 教 導, 本 校 自 民 國 91 年 起 即 實 施 英 語 分 級 分 班 教 學, 訂 定 補 救 教 學 措 施 ; 並 積 極 推 動 校 園 全 民 英 檢 學 習 及 相 關 英 文 證 照 之 教 學 輔 導 計 畫 此 外, 在 校 方 支 持 下, 本 校 業 已 建 構 完 善 之 軟 硬 體 網 路 學 習 環 境, 加 上 正 在 積 極 推 動 的 各 項 英 語 教 學 計 畫, 學 生 英 文 聽 說 讀 寫 各 項 能 力 的 提 升 殆 無 疑 議 並 於 民 國 98 年 訂 定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及 輔 導 實 施 要 點 以 全 面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文 能 力 為 落 實 英 語 教 學 各 項 活 動 之 推 行, 特 此 規 劃 英 語 文 課 程 中 長 期 規 劃, 作 為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推 動 全 校 英 語 文 教 學 實 施 之 方 針 二 現 況 分 析 ( 一 )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現 況 1. 師 資 結 構 本 校 於 96 年 成 立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目 前 師 資 為 副 教 授 4 人, 助 理 教 授 1 人, 講 師 7 人 ( 其 中 一 位 講 師 在 職 進 修 中 ), 兼 任 教 師 35 人 2. 硬 體 規 劃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現 有 語 言 教 室 四 間, 除 明 明 樓 201 室 已 改 建 為 數 位 式 語 言 教 室 外, 將 逐 年 改 建 明 明 樓 室 為 e 化 全 數 位 式 語 言 教 室 教 室 內 之 教 師 端 將 配 置 硬 體 式 語 言 教 學 廣 播 系 統, 並 輔 以 數 位 講 桌 及 數 位 化 投 影 設 備 學 生 端 則 配 置 個 人 電 腦, 與 教 師 端 連 接 上 線 教 室 中 還 配 置 網 路 連 線, 除 可 利 用 豐 富 之 網 路 資 源, 亦 能 與 中 心 所 建 立 之 線 上 英 語 學 習 與 測 驗 平 台 連 線, 平 時 可 進 行 教 學 或 測 驗 活 動 課 後 則 可 配 置 管 理 人 員, 成 為 學 生 之 英 語 自 學 中 心 1

2 3. 軟 體 規 劃 (1) 本 校 目 前 已 建 立 線 上 英 語 學 習 與 測 驗 平 台 並 開 放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全 天 候 自 由 上 線 使 用 (2) 現 配 置 英 文 能 力 模 擬 檢 定 軟 體 GEPT 初 級 35 回 中 級 32 回 中 高 級 13 回 高 級 6 回 等 未 來 將 逐 年 配 合 GEPT 官 方 改 版 之 新 試 題, 採 購 新 版 模 擬 試 題, 並 隱 藏 部 分 回 數, 供 未 來 大 一 新 生 舉 行 新 生 英 文 能 力 普 測 使 用 (3) 現 配 置 TOEIC 模 擬 檢 定 軟 體 8 回, 未 來 將 逐 年 配 合 TOEIC 官 方 改 版 之 新 試 題 採 購 新 版 模 擬 試 題 至 30 回 ( 二 ) 課 程 規 劃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隸 屬 於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負 責 規 劃 基 礎 通 識 課 程 中 之 共 同 英 文 及 分 類 通 識 之 外 語 課 程 1. 共 同 英 文 日 間 部 學 生 之 必 修 英 文 課 程 有 大 一 英 文 大 二 英 文 : 工 學 院 大 一 大 二 英 文, 上 下 學 期 均 為 2 學 分, 共 8 學 分, 管 理 學 院 服 務 學 院 及 人 社 科 學 院 大 一 英 文, 上 下 學 期 均 為 3 學 分, 而 大 二 英 文, 上 下 學 期 均 為 2 學 分, 大 一 與 大 二 英 文, 共 10 學 分 2. 第 二 外 語 為 促 進 國 際 化, 除 英 文 課 程 外, 本 中 心 於 每 學 期 分 類 通 識 開 設 2 學 分 之 外 語 課 程, 包 括 : 日 文 法 文 德 文 或 西 班 牙 文 三 教 學 目 標 ( 短 中 長 期 任 務 ) 本 校 大 一 英 文 著 重 於 基 礎 英 語 文 溝 通 能 力 之 訓 練 ; 大 二 英 文 則 依 本 校 各 學 院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以 專 業 英 語 之 應 用 為 前 提, 以 提 升 學 生 就 業 升 學 之 競 爭 力 為 最 終 目 的 此 外, 依 據 本 校 積 極 培 育 具 有 恢 宏 國 際 視 野 與 外 語 能 力 專 業 人 才 之 辦 學 理 念, 訂 定 下 列 英 語 教 學 目 標 : 1. 加 強 基 礎 英 語 溝 通 能 力 : 培 養 學 生 聽 說 讀 寫 之 能 力, 使 其 能 於 各 生 活 環 節 中, 正 確 使 用 英 語 進 行 溝 通, 並 從 中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2. 奠 定 專 業 英 語 文 基 礎 : 結 合 學 生 之 專 業 背 景, 規 劃 專 業 英 語 文 學 習 活 動, 使 其 將 所 學 應 用 於 職 場 及 學 術 領 域 中 3. 培 育 具 世 界 觀 之 國 際 人 才 : 加 強 學 生 對 外 國 語 言 文 化 的 了 解, 建 立 其 具 前 瞻 性 之 國 際 文 化 視 野 爲 了 落 實 上 述 教 學 目 標, 訂 定 短 中 長 程 任 務 以 作 為 依 循, 其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 ( 一 ) 短 期 任 務 (99 年 -100 年 ) 2

3 1. 籌 設 校 內 英 語 教 育 諮 詢 委 員 會 2. 重 新 規 劃 課 程 ( 大 一 採 用 生 活 英 語 大 二 採 用 職 場 英 語 ) 並 訂 定 大 一 與 大 二 英 語 課 程 綱 要 與 學 習 指 標 3. 依 課 程 類 型 ( 生 活 英 語 職 場 英 語 ) 訂 定 多 元 化 之 能 力 指 標 與 進 步 指 標 4. 依 課 程 類 型 ( 生 活 英 語 職 場 英 語 ) 執 行 各 項 多 元 化 之 英 語 教 學 與 學 習 活 動 5. 建 構 學 生 自 學 中 心, 加 強 課 後 學 習 與 英 檢 輔 導 工 作 ( 二 ) 中 期 任 務 (101 年 -102 年 ) 1. 大 二 英 文 以 2 至 4 系 為 單 位, 實 施 編 班, 逐 步 落 實 專 業 英 語 (ESP) 之 教 學 2. 依 課 程 類 型 ( 生 活 英 語 職 場 英 語 ) 繼 續 執 行 各 項 多 元 化 之 英 語 教 學 與 學 習 活 動 3. 依 本 校 已 經 規 劃 專 業 英 文 課 程 之 系 所, 共 同 合 作 規 劃 專 業 英 語 之 課 程 ( 三 ) 長 期 任 務 (103 年 -105 年 ) 四 學 習 指 標 1. 大 二 英 文 以 系 為 單 位, 實 施 編 班, 真 正 落 實 專 業 英 語 (ESP) 之 教 學 2. 研 發 大 二 專 業 英 語 之 教 材 與 教 法 因 應 本 校 英 語 分 級 分 班 教 學, 並 配 合 英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實 施 辦 法, 擬 定 一 系 列 各 年 級 各 項 技 能 之 學 習 指 標, 以 為 教 師 之 教 學 參 考, 要 點 如 下 : 課 程 綱 要 大 一 英 文 EGP 英 語 課 程 規 劃 採 情 境 教 學 法, 著 重 於 日 常 生 活 英 語 之 相 關 應 用 : A 級 班 選 用 B1 Level 教 材, 可 培 養 CEFR 國 際 英 語 7 大 情 境 中 語 言 任 務 所 需 的 聽 說 讀 寫 等 四 種 能 力, 學 生 可 學 習 到 1500 個 生 活 常 用 單 字, 並 熟 知 其 使 用 情 境 及 用 法 B 級 班 選 用 A2 Level 教 材, 可 培 養 CEFR 國 際 英 語 6 大 情 境 中 語 言 任 務 所 需 的 聽 說 讀 寫 等 四 種 能 力, 學 生 可 學 習 到 1000 個 生 活 常 用 單 字, 並 熟 知 其 使 用 情 境 及 用 法 C 級 班 選 用 A1 Level 教 材, 可 培 養 CEFR 國 際 英 語 5 大 情 境 中 語 言 任 務 所 需 的 基 礎 聽 說 讀 寫 等 四 種 能 力, 學 生 可 學 習 到 500 個 生 活 常 用 單 字, 並 熟 知 其 使 用 情 境 及 用 法 3

4 A 級 班 通 過 CEF B1 /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初 試 / 多 益 達 550 分 教 學 目 標 B 級 班 通 過 CEF A2 /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複 試 / 多 益 達 350 分 C 級 班 通 過 CEF A1 /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初 試 / 多 益 達 250 分 學 分 3/ 學 期, 共 兩 學 期 管 考 指 標 A 級 班 -- 班 級 學 生 總 人 數 之 10%, 取 得 CEF B1 等 級 證 照 B 級 班 -- 班 級 學 生 總 人 數 之 10%, 取 得 CEF A2 等 級 證 照 C 級 班 -- 班 級 學 生 總 人 數 之 10%, 取 得 CEF A1 等 級 證 修 課 規 定 照 學 習 目 標 A 級 班 : 對 於 日 常 生 活 情 境 可 使 用 簡 短 有 效 的 對 話, 並 能 運 用 基 礎 文 法 書 寫 單 句 短 文 或 說 明 B 級 班 : 能 聽 懂 與 日 常 生 活 相 關 之 簡 易 對 話, 如 天 氣 飲 食 價 格 時 間 等, 並 能 閱 讀 與 生 活 相 關 之 淺 易 英 文 及 路 標 菜 單 時 刻 表 賀 卡 等 C 級 班 : 能 簡 單 地 自 我 介 紹, 對 日 常 生 活 話 題 亦 能 以 簡 易 英 語 對 答 溝 通 技 能 聽 說 讀 寫 能 聽 懂 與 日 常 生 活 相 關 之 簡 易 對 具 備 朗 讀 與 覆 誦 技 巧, 能 簡 單 地 看 懂 與 日 常 生 活 相 關 之 淺 易 能 運 用 基 礎 文 法 書 寫 單 能 力 敘 述 話, 如 天 氣 飲 自 我 介 紹, 對 日 英 文, 以 及 閱 讀 句 短 文 或 說 食 價 格 時 間 常 生 活 話 題 亦 能 標 語 廣 告 等 簡 明 等 以 簡 易 英 語 對 答 單 之 應 用 文 課 程 綱 要 大 二 英 文 ESP 英 語 課 程 規 劃 採 情 境 教 學 法, 著 重 以 學 生 專 業 為 主 的 職 場 英 語 之 相 關 應 用 : A 級 班 選 用 B1 Level 教 材, 可 培 養 CEFR 工 作 職 場 英 語 7 大 情 境 中 語 言 任 務 所 需 的 聽 說 讀 寫 等 四 種 能 力, 學 生 可 學 習 到 1500 個 職 場 英 語 常 用 單 字, 並 熟 知 其 使 用 情 境 及 用 法 B 級 班 選 用 A2 Level 教 材, 可 培 養 CEFR 工 作 職 場 英 語 6 大 情 境 中 語 言 任 務 所 需 的 聽 說 讀 寫 等 四 種 能 力, 學 生 可 學 習 到 1000 個 職 場 英 語 常 用 單 字, 並 熟 知 其 使 用 情 境 及 用 法 C 級 班 選 用 A1 Level 教 材, 可 培 養 CEFR 工 作 職 場 英 語 5 大 情 境 中 語 言 任 務 所 需 的 基 礎 聽 說 讀 寫 等 四 種 能 力, 學 生 可 學 習 到 500 個 職 場 英 語 常 用 單 字, 並 熟 知 其 使 用 情 境 及 用 法 4

5 以 提 升 其 學 習 自 信 心, 強 化 學 習 興 趣 與 動 機, 配 合 職 場 需 求, 以 增 加 就 業 競 爭 力 為 目 標 : 教 學 目 標 A 級 班 通 過 CEF B1 / 多 益 達 550 分 以 上 B 級 班 通 過 CEF A2 / 多 益 達 350 分 以 上 C 級 班 通 過 CEF A1 / 多 益 達 250 分 以 上 學 分 2/ 學 期, 共 兩 學 期 管 考 指 標 A 級 班 -- 班 級 學 生 總 人 數 之 20% 通 過 CEF B1 等 級 證 照 B 級 班 -- 班 級 學 生 總 人 數 之 20% 通 過 CEF A2 等 級 證 照 C 級 班 -- 班 級 學 生 總 人 數 之 20% 通 過 CEF A1 等 級 證 照 學 習 目 標 A 級 班 : 在 工 作 職 場 情 境 可 使 用 簡 短 有 效 的 對 話, 並 修 課 規 定 能 運 用 基 礎 文 法 書 寫 職 場 英 文 相 關 書 信 或 說 明 B 級 班 : 能 聽 懂 與 職 場 情 境 相 關 之 簡 易 對 話, 並 能 閱 讀 與 職 場 情 境 相 關 之 淺 易 英 文 C 級 班 : 在 工 作 職 場 情 境, 能 簡 單 地 自 我 介 紹, 對 一 般 職 場 話 題 亦 能 以 簡 易 英 語 對 答 溝 通 技 能 聽 說 讀 寫 能 聽 懂 與 職 場 在 工 作 職 場 情 境 能 閱 讀 與 職 場 能 運 用 基 礎 情 境 相 關 之 簡 可 使 用 簡 短 有 效 情 境 相 關 之 淺 文 法 書 寫 職 能 力 敘 述 易 對 話 的 對 話, 並 能 用 英 易 英 文 場 英 文 相 關 文 作 簡 報 及 表 達 書 信 或 說 明 看 法 五 教 學 策 略 依 據 2002 年 台 大 語 言 訓 練 測 驗 中 心 調 查, 發 現 全 台 87 所 技 專 院 校 學 生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初 試 的 英 檢 考 試 者 不 到 2 成 ;2008 年 ETS 台 灣 地 區 TOEIC 測 驗 顯 示 科 技 大 學 及 技 術 學 院 年 平 均 成 績 為 424 分, 遠 低 於 國 內 企 業 求 才 所 需 之 620 分 的 門 檻, 在 在 顯 示 技 專 院 校 學 生 英 文 程 度 普 遍 低 落 的 警 訊 為 提 升 本 校 學 生 的 英 語 文 能 力, 本 中 心 所 執 行 之 教 學 策 略 如 下 : ( 一 ) 英 文 能 力 分 級 教 學 實 施 計 畫 本 校 自 91 學 年 度 即 實 施 四 技 大 一 英 文 能 力 分 級 分 班 教 學, 由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負 責 規 劃 辦 理, 此 計 畫 之 主 要 目 的 就 是 藉 由 分 級 分 班 之 教 學 措 施, 來 彌 補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的 落 差 ; 配 合 課 業 輔 導, 讓 每 位 同 學 都 能 找 到 適 合 的 學 習 環 境, 循 序 漸 進 地 學 習, 最 後 得 以 通 過 英 文 檢 定, 取 得 英 文 能 力 証 照 ( 二 ) 補 救 教 學 實 施 計 畫 5

6 本 校 從 95 學 年 起, 依 分 級 教 學 入 學 測 驗 成 績, 針 對 C 級 ( 成 績 最 後 10%) 同 學 施 以 每 週 額 外 2 小 時 之 補 救 教 學 課 程 此 課 程 為 期 十 五 週, 以 音 標 複 習 基 本 字 彙 及 基 本 文 法 為 主 要 授 課 內 容 ( 三 ) 英 檢 輔 導 教 學 計 畫 為 提 升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英 檢 證 照, 本 中 心 特 規 劃 一 系 列 課 程, 旨 在 輔 導 本 校 學 生 建 立 正 確 之 英 文 證 照 觀 念, 做 好 英 檢 準 備 工 作, 做 法 如 下 : 1. 以 英 檢 輔 導 為 主, 依 據 聽 說 讀 寫 之 不 同 主 題, 分 別 開 設 不 同 課 程 2. 結 合 e 化 語 言 教 室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作 最 完 善 的 課 程 規 劃 並 在 課 程 開 始 與 結 束 時, 分 別 實 施 英 檢 模 擬 測 驗, 檢 測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以 為 未 來 教 學 之 參 考 3. 根 據 學 生 程 度 及 需 求, 英 檢 輔 導 課 程 分 成 聽 力 與 口 說 閱 讀 與 字 彙 文 法 與 寫 作 三 類, 以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基 本 能 力 並 通 過 檢 定 為 目 標, 課 程 包 括 :(A) 初 級 聽 力 與 口 語 訓 練 班 (B) 初 級 字 彙 與 閱 讀 班 (C) 初 級 文 法 與 寫 作 班 (D) 中 級 聽 力 與 口 語 訓 練 班 (E) 中 級 字 彙 與 閱 讀 班 (F) 中 級 文 法 與 寫 作 班 等 六 種 不 同 的 班 別 ( 四 ) 多 面 向 英 語 學 習 活 動 發 展 計 畫 本 計 畫 乃 在 配 合 本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落 實 全 人 教 育 之 理 念, 以 培 養 理 論 與 技 術 兼 備 及 具 服 務 熱 忱 之 專 業 人 才, 並 結 合 教 學 研 究 與 區 域 之 發 展 特 色, 加 入 國 際 化 元 素, 以 擴 大 師 生 之 國 際 視 野, 內 容 包 括 : 1. 舉 辦 各 種 英 語 文 競 賽 透 過 英 語 拼 字 朗 讀 寫 作 戲 劇 歌 唱 比 賽 等 活 動, 強 化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2. 英 語 學 習 角 落 提 供 全 校 學 生 口 語 練 習 機 會 並 營 造 職 場 對 話 情 境, 提 升 其 就 業 競 爭 力 3. 遊 學 實 施 計 畫 配 合 本 校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遊 學 實 施 計 畫, 加 強 學 生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並 鼓 勵 學 生 赴 英 美 澳 紐 等 國 遊 學, 進 行 短 期 英 語 進 修 4. 英 語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成 長 講 座 邀 請 英 語 教 學 之 專 家 學 者, 針 對 相 關 議 題, 提 供 創 新 之 教 學 理 念 與 方 法, 幫 助 教 師 突 破 教 學 瓶 頸, 提 升 教 學 效 率 辦 理 知 能 研 習 及 相 6

7 關 議 題 研 討, 強 化 教 師 專 業 技 能, 促 進 教 學 資 源 共 享 與 社 區 產 業 合 作 之 機 會 ( 五 ) 建 構 e 化 語 言 學 習 環 境 計 畫 本 中 心 於 94 至 97 學 年 度 結 合 教 育 部 提 升 外 語 能 力 計 畫, 已 完 成 校 園 雙 語 環 境 之 建 置, 並 據 此 進 一 步 建 立 優 質 的 英 語 自 學 環 境, 其 中 包 含 :(1) 多 元 化 教 學 策 略 之 擬 定,(2) 英 語 自 我 學 習 環 境 之 規 劃,(3) 英 語 教 學 與 自 學 軟 硬 體 之 建 構 1. 多 元 化 教 學 之 策 略 如 下 : (1) 大 一 與 大 二 英 語 課 程, 部 分 時 數 排 入 多 媒 體 e 化 語 言 教 室 (2) 建 構 英 語 菁 英 教 學 ESP 及 補 救 教 學 部 分 網 路 課 程 (3) 針 對 所 有 專 兼 任 教 師 定 期 舉 辦 相 關 軟 硬 體 之 講 習 與 研 討 (4) 舉 辦 各 類 線 上 英 語 競 賽 ( 如 : 字 彙 比 賽 GEPT 線 上 測 驗 競 賽 ) 2. 規 劃 英 語 自 我 學 習 環 境 策 略 如 下 : (1) 逐 步 開 放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所 屬 e 化 語 言 教 室, 成 為 英 語 自 學 中 心 (2) 實 施 自 學 護 照 記 點 制 度, 並 納 入 語 言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中 (3) 進 行 隨 選 視 訊 教 學 與 非 同 步 網 路 遠 距 教 學 (4) 納 入 線 上 教 學 與 測 驗 平 台 (GEPT, IELTS, TOEIC 等 ) 之 學 習 歷 程 作 為 成 績 參 考, 並 於 平 台 存 留 所 有 學 生 之 學 習 歷 程 與 成 績 供 研 究 與 檢 討 用 3. 英 語 教 學 與 自 學 軟 硬 體 建 構 之 策 略 如 下 : (1) 建 立 線 上 英 語 學 習 與 測 驗 平 台 (2) 配 置 英 文 能 力 模 擬 檢 定 軟 體,GEPT 初 中 中 高 及 高 級 (3) 配 置 TOEIC 模 擬 檢 定 軟 體 (4) 各 類 線 上 英 文 課 程, 如 聽 書 讀 寫 自 學 軟 體 ESP 自 學 課 程 等 (5) 逐 年 建 置 e 化 全 數 位 式 語 言 教 室 ( 六 ) 英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實 施 計 畫 為 因 應 職 場 之 需 求, 並 使 本 校 學 生 更 具 競 爭 優 勢, 故 訂 定 學 生 外 語 文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及 輔 導 實 施 要 點 本 校 學 生 若 無 法 於 學 校 規 定 期 限 內 取 得 相 關 英 文 證 照, 須 依 規 定 於 畢 業 前 修 習 36 小 時 之 進 修 英 文 課 程 此 外, 可 至 英 文 自 學 中 心 或 各 語 言 教 室 參 與 網 路 線 上 研 習 課 程, 修 習 相 關 全 民 英 檢 或 多 益 模 擬 試 題 測 驗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將 建 立 7

8 線 上 英 語 檢 測 模 擬 試 題 題 庫 及 學 生 英 檢 成 績 資 料 庫, 以 利 設 計 學 生 個 別 化 的 自 學 進 度, 以 提 升 學 習 成 效 六 資 源 ( 經 費 ) 需 求 表 將 依 本 校 各 學 年 度 之 預 算 編 列 七 工 作 進 度 規 劃 表 一 ~ 四 月 五 ~ 八 月 九 ~ 十 二 月 一 ~ 四 月 五 ~ 八 月 (99 年 ) (99 年 ) (99 年 ) (100 年 ) (100 年 ) 擬 定 撰 寫 英 語 課 程 發 展 政 策 提 議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討 論 通 過 重 新 修 訂 課 程 發 展 政 策 8

9 八 附 件 附 件 一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及 輔 導 實 施 要 點 98 年 5 月 26 日 行 政 會 議 訂 定 一 本 校 為 提 升 學 生 之 外 語 能 力, 特 訂 定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及 輔 導 實 施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之 日 間 部 四 技 學 生, 除 應 依 本 校 學 則 規 定, 修 滿 應 修 之 學 分 外, 並 需 通 過 外 語 能 力 檢 測, 其 外 語 能 力 檢 測, 應 具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之 ㄧ, 或 修 習 外 語 輔 導 課 程 滿 36 小 時, 成 績 及 格 者, 始 可 畢 業 ( 一 ) 全 民 英 檢 測 驗 (GEPT) 初 級 以 上 ( 二 ) 網 路 托 福 測 驗 (TOEFL-IBT)29 分 以 上 ( 三 ) 電 腦 化 托 福 測 驗 (TOEFL-CBT)90 分 以 上 ( 四 ) 多 益 測 驗 (TOEIC) 350 分 以 上 ( 五 ) 國 際 英 語 語 文 測 驗 (IELTS) 3 級 以 上 ( 六 ) 劍 橋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認 證 分 級 測 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Key English Test (KET) 以 上 ( 七 )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JLPT) 第 五 級 以 上 ( 八 ) 其 他 具 有 國 際 公 信 力 之 外 語 測 驗 成 績, 經 人 文 社 會 與 科 學 學 院 審 核 通 過 者 本 校 各 學 院 系 訂 定 之 外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高 於 前 項 所 訂 標 準 者, 從 其 規 定 三 具 有 前 點 外 語 能 力 檢 測 各 款 情 形 之 ㄧ 者, 應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二 週 內,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向 人 文 社 會 與 科 學 學 院 申 請 審 核, 經 該 單 位 審 查 通 過 後 公 告 週 知, 以 作 為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之 憑 證 應 屆 畢 業 生 如 於 在 學 期 間 之 最 後 一 個 學 期 內, 取 得 前 點 第 一 項 各 款 情 形 之 外 語 能 力 檢 測, 可 另 依 其 他 規 定 時 間 提 出 申 請 四 未 具 第 二 點 第 一 項 各 款 情 形 之 ㄧ 者, 應 接 受 輔 導, 於 畢 業 前 兩 年 上 下 學 期 或 暑 期 修 習 36 小 時 0 學 分 之 進 修 英 語 或 進 修 日 語 等 外 語 輔 導 課 程 四 技 三 年 級 以 上 且 已 參 加 相 關 外 語 能 力 檢 測 未 通 過 者 方 可 修 習 外 語 輔 導 課 程, 通 過 外 語 輔 導 課 程 及 格 標 準 者 始 達 畢 業 門 檻 ; 未 通 過 者, 須 重 修, 直 至 通 過 始 能 畢 業 修 習 外 語 輔 導 課 程 無 需 繳 交 費 用, 惟 延 修 生 或 暑 期 補 修 者 須 繳 費 五 本 要 點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本 校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六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發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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