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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李 志 宏 先 生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研 究 生 : 童 馨 如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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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論 文 提 要 研 究 所 別 ; 國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論 文 名 稱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指 導 教 授 : 李 志 宏 先 生 研 究 生 : 童 馨 如 論 文 內 容 : 正 文 十 八 萬 八 千 字, 共 六 章 十 五 節 本 論 文 所 要 討 論 的 面 向 有 二, 一 是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對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創 作 的 影 響, 二 是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對 敘 事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利 用 身 體 作 為 考 察 的 中 心, 並 借 其 豐 富 的 文 化 內 涵, 對 蒲 松 齡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思 維 和 敘 事 藝 術 作 一 更 深 入 且 集 中 的 探 討 本 論 文 的 研 究 方 法 主 要 是 藉 助 對 蒲 松 齡 詩 文 集 與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的 細 讀 和 歸 納, 對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藝 術 與 旨 趣 作 一 清 晰 的 勾 勒, 從 而 建 構 蒲 松 齡 的 創 作 思 維, 並 借 用 具 跨 學 科 視 野 的 理 論 支 持, 利 用 身 體 作 為 通 孔, 重 新 解 讀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身 分 以 及 文 化 的 認 同, 進 而 對 聊 齋 誌 異 所 反 映 的 世 界 隱 喻 作 出 解 讀 本 文 從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對 敘 事 的 影 響 考 察 起, 在 作 為 基 礎 的 第 二 章 中 透 過 對 蒲 松 齡 詩 詞 文 雜 箸 等 考 察, 說 明 蒲 松 齡 透 過 對 飢 餓 和 疾 病 來 觀 察 自 我 身 體, 並 以 醫 藥 學 來 建 構 對 於 身 體 的 認 知 而 蒲 松 齡 喜 以 病 的 意 象 譬 喻 說 明 自 己 的 懷 才 不 遇, 表 現 其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同 嵌 和 於 現 實 的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之 中, 梳 爬 理 解 蒲 松 齡 之 孤 憤, 以 作 為 本 論 文 論 述 之 基 礎 第 三 章 則 梳 爬 文 言 小 說 書 寫 傳 統 對 身 體 想 像 的 傳 統, 說 明 集 文 言 小 說 之 大 成 的 聊 齋 誌 異, 如 何 從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和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中 雜 揉 繼 承 和 創 新, 從 文 化 和 敘 事 傳 統 的 面 向 上, 理 解 聊 齋 誌 異 所 繼 承 的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書 寫 方 式, 以 稍 補 全 其 敘 事 背 後 的 文 化 傳 統 在 第 四 章 中, 則 討 論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對 敘 事 的 影 響, 以 身 體 變 異 事 件 所 形 成 的 I

4 敘 事 模 式 及 其 特 點 作 為 討 論 的 中 心, 建 構 出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身 體 存 在 的 基 本 意 義 : 雖 然 蒲 松 齡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揭 示 了 種 種 擁 有 身 體 後 的 困 境, 然 而 卻 也 可 見 其 對 於 人 身 的 重 視, 突 顯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在 小 說 敘 事 中 的 重 要 性 第 二 章 主 要 討 論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第 三 第 四 章 則 對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之 構 成 和 存 在 意 義 表 現 作 一 解 析 第 五 章 主 要 關 注 的 是 文 本 內 身 體 在 交 往 性 面 向 上 的 表 現, 建 構 較 為 全 面 的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藉 由 解 構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對 現 實 社 會 中 權 力 結 構 關 係 的 隱 喻, 理 解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透 過 敘 事 所 建 立 的 世 界 圖 景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教 化 和 刺 貪 刺 虐 與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主 題 故 事, 展 現 作 者 對 於 自 身 所 處 的 現 實 社 會 文 化 的 觀 察 和 反 思 透 過 對 文 本 內 身 體 在 敘 事 上 所 表 現 出 的 特 點 的 梳 爬, 最 終 理 解 聊 齋 誌 異 作 為 蒲 松 齡 的 孤 憤 之 作, 在 敘 事 中 建 構 對 於 自 我 身 分 的 認 同, 連 結 文 本 內 外 的 身 體, 展 現 對 現 實 社 會 文 化 的 隱 喻 及 獨 特 的 世 界 圖 景 關 鍵 字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II

5 誌 謝 辭 一 本 碩 士 論 文 的 完 成, 究 竟 要 感 謝 多 少 人? 或 許, 正 是 在 致 謝 中, 才 能 再 次 感 到 自 己 的 渺 小 和 不 足, 對 這 一 路 的 跌 跌 撞 撞, 才 能 心 懷 感 恩 資 質 愚 鈍 如 我, 能 完 成 碩 士 論 文 並 考 取 博 士 班, 這 點 小 小 的 成 就 都 要 歸 功 於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李 志 宏 老 師 : 感 謝 老 師 包 容 我 的 急 躁 和 淺 薄, 從 題 目 擬 定 題 材 內 容 章 節 安 排 到 最 後 修 訂, 都 耐 心 的 指 點 迷 津, 並 在 我 焦 躁 沮 喪 時 給 予 鼓 勵 和 安 慰 同 時 也 要 特 別 感 謝 胡 衍 南 老 師 和 范 宜 如 老 師, 感 謝 兩 位 老 師 在 我 求 學 過 程 中 給 予 的 幫 助 和 鼓 勵 亦 要 感 謝 陳 葆 文 老 師 在 口 試 時 給 予 的 寶 貴 意 見, 讓 我 能 再 次 檢 視 自 己 的 不 足 之 處 感 謝 春 妙 和 鈺 婷, 我 親 愛 的 戰 友 們, 一 起 經 歷 過 這 麼 多 的 難 關, 我 們 的 革 命 情 感 將 持 續 下 去, 期 待 明 年 我 們 都 能 衣 錦 還 鄉 感 謝 文 學 組 的 同 學 和 哲 學 組 讀 書 會 的 夥 伴 們, 因 為 有 你 們, 讓 我 的 研 究 生 生 活 充 滿 朝 氣 和 樂 趣, 祈 願 大 家 都 有 燦 爛 的 前 程 感 謝 我 親 愛 的 姊 妹 們, 在 我 苦 痛 煩 悶 時 義 不 容 辭 的 陪 伴 ; 感 謝 多 年 的 男 友 勇 升, 兩 個 人 能 在 一 起 的 意 義, 已 足 夠 支 撐 我 面 對 這 個 不 盡 完 美 的 世 界 感 謝 我 的 家 人 : 親 愛 的 金 主 爸 爸, 感 謝 您 在 我 身 上 的 慷 慨 投 資, 讓 我 可 以 毫 無 後 顧 之 憂 的 繼 續 厚 著 臉 皮 當 學 生, 未 來 我 會 好 好 努 力 當 支 績 優 股, 好 報 答 您 的 養 育 之 恩 ; 感 謝 親 愛 的 媽 媽 讓 家 裡 這 麼 溫 暖, 您 永 遠 是 我 最 安 然 的 港 灣 ; 還 有 我 全 天 下 最 愛 的 妹 妹, 雖 然 我 們 分 隔 地 球 的 兩 端, 但 有 個 這 麼 優 秀 又 有 趣 的 妹 妹 真 的 是 很 幸 福 的 事 ; 感 謝 弟 弟 和 狗 狗 胖 胖, 有 了 你 們, 家 才 完 整 最 後, 感 謝 蒲 松 齡, 謝 謝 您 寫 出 聊 齋 誌 異 這 樣 一 本 精 彩 的 小 說, 讓 我 有 混 口 飯 吃 的 機 會, 再 次 感 謝 馨 如 謹 識 於 2010 年 7 月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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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目 次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1 一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研 究 之 開 展 2 二 以 身 體 為 中 心 的 研 究 取 徑 嘗 試 4 第 二 節 文 獻 探 究 6 一 聊 齋 誌 異 的 研 究 6 (ㄧ) 全 觀 式 的 研 究 6 ( 二 ) 主 題 式 的 研 究 8 二 身 體 理 論 與 古 典 小 說 研 究 12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範 圍 15 一 研 究 方 法 15 二 研 究 範 圍 19 第 四 節 研 究 步 驟 21 第 二 章 蒲 松 齡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和 想 像 25 第 一 節 蒲 松 齡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觀 察 和 認 知 26 一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觀 察 : 飢 餓 與 疾 病 27 ( 一 ) 飢 餓 30 ( 二 ) 疾 病 32 二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 醫 藥 之 學 34 V

8 ( 一 ) 釋 疾 之 道 36 ( 二 ) 用 藥 之 方 38 第 二 節 蒲 松 齡 對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42 ㄧ 良 馬 美 玉 與 鴻 鵠 : 對 自 身 的 肯 定 和 期 許 43 (ㄧ) 良 馬 美 玉 44 ( 二 ) 鴻 鵠 之 志 47 二 病 鯉 病 鶴 : 懷 才 不 遇 的 悲 憤 49 (ㄧ) 病 鯉 暴 鰓, 飛 鴻 鎩 羽 : 懷 才 不 遇 50 ( 二 ) 伶 仃 病 鶴 : 知 己 情 節 53 ( 三 ) 病 瘠 瞿 曇 : 命 定 思 想 54 第 三 章 文 言 小 說 書 寫 傳 統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57 第 一 節 志 怪 書 寫 敘 事 傳 統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59 一 志 怪 書 寫 對 身 體 想 像 的 思 維 基 礎 60 ( 一 ) 形 神 生 滅 觀 61 ( 二 ) 神 化 思 維 與 氣 化 宇 宙 論 64 二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多 重 的 身 體 想 像 與 聊 齋 誌 異 67 ( 一 )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多 重 的 身 體 想 像 途 徑 67 ( 二 )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的 怪 異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70 第 二 節 傳 奇 書 寫 敘 事 傳 統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74 一 傳 奇 書 寫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特 點 76 ( 一 ) 強 調 身 體 在 現 世 的 交 往 性 面 向 76 ( 二 ) 女 性 身 體 的 朗 現 79 二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的 豔 異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81 ( 一 )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中 豔 異 身 體 的 功 能 82 VI

9 ( 二 ) 聊 齋 誌 異 中 豔 異 身 體 的 敘 事 意 義 84 第 四 章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事 件 與 模 式 意 義 87 第 一 節 身 體 改 造 與 身 體 變 形 89 一 身 體 改 造 89 ( 一 )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90 ( 二 )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的 敘 事 特 點 92 二 身 體 變 形 94 ( 一 )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93 ( 二 )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的 敘 事 特 點 100 第 二 節 離 魂 還 魂 與 借 屍 還 魂 104 一 離 魂 105 ( 一 ) 離 魂 模 式 105 ( 二 ) 聊 齋 誌 異 離 魂 模 式 的 敘 事 特 點 109 二 還 魂 與 借 屍 還 魂 112 ( 一 )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115 ( 二 ) 聊 齋 誌 異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的 敘 事 特 點 120 第 三 節 身 之 禁 錮 與 人 身 難 得 124 一 身 之 禁 錮 125 ( 一 )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困 境 125 ( 二 ) 省 略 身 體 的 敘 事 策 略 131 二 人 身 難 得 133 ( 一 ) 身 體 的 敘 事 特 點 : 身 體 知 覺 構 成 的 寫 實 性 134 ( 二 ) 不 可 拋 棄 的 身 體 :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身 體 的 意 義 137 VII

10 第 五 章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形 象 與 權 力 結 構 143 第 一 節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與 性 別 論 述 144 一 隱 與 顯 : 對 男 性 與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述 與 情 欲 147 ( 一 ) 在 敘 事 中 隱 去 的 模 糊 男 體 147 ( 二 ) 在 敘 事 中 凸 顯 的 豔 絕 女 體 152 二 病 與 藥 : 男 性 與 女 性 的 身 體 形 象 與 性 別 論 述 158 ( 一 ) 男 性 身 體 的 病 弱 形 象 159 ( 二 ) 女 性 身 體 的 療 救 形 象 164 第 二 節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與 道 德 規 訓 170 一 以 儒 家 德 性 為 準 : 男 性 身 體 與 懲 戒 171 ( 一 ) 孝 悌 仁 義 : 教 育 及 男 性 身 體 的 德 性 化 174 ( 二 ) 善 惡 報 應 : 懲 戒 男 性 身 體 的 恫 嚇 手 段 181 二 以 父 權 倫 理 為 準 :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訓 188 ( 一 ) 家 門 之 內 :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體 現 190 ( 二 ) 父 權 倫 常 :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權 力 199 第 三 節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與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故 事 中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與 政 治 權 力 209 一 天 上 人 間 總 不 公 : 人 民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210 ( 一 ) 官 虎 吏 狼 : 貪 腐 政 權 下 的 血 肉 飛 濺 211 ( 二 ) 嗒 然 自 喪 : 不 公 科 舉 下 的 血 淚 控 訴 220 二 虛 幻 的 刑 場 : 官 吏 的 身 體 受 難 形 象 226 ( 一 ) 乞 得 逆 賊 頭 : 剝 奪 人 身 227 ( 二 ) 陰 司 之 刑, 慘 於 陽 世 : 身 體 受 難 程 度 的 加 強 233 第 四 節 小 節 聊 齋 誌 異 話 語 中 的 表 述 立 場 和 身 分 認 同 237 一 以 男 性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為 中 心 的 表 述 立 場 238 VIII

11 二 淪 落 久 拚 明 主 棄, 一 廛 猶 是 太 平 民 的 身 分 認 同 241 第 六 章 結 論 245 一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指 涉 之 密 切 關 聯 性 245 二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對 人 身 之 價 值 意 義 的 思 考 246 三 蒲 松 齡 透 過 聊 齋 誌 異 所 表 述 的 自 我 認 同 247 附 表 249 參 考 書 目 257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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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蒲 松 齡 用 傳 奇 法, 而 以 志 怪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一 書, 以 唐 人 傳 奇 的 生 動 筆 法 去 述 說 志 怪 內 容, 突 破 了 中 國 傳 統 筆 記 小 說 舊 有 模 式, 以 才 子 之 筆 著 書, 成 為 中 國 筆 記 小 說 與 清 代 文 言 小 說 的 一 座 豐 碑, 為 志 怪 傳 奇 復 振 的 真 正 標 誌 1 中 國 古 代 傳 奇 體 小 說 的 巔 峰 2 其 善 於 託 名 鬼 狐, 實 則 寄 託 一 己 孤 憤 之 情, 具 有 深 刻 的 情 感 力 量 正 因 為 如 此, 聊 齋 誌 異 問 世 後, 便 以 傳 鈔 本 的 形 式 迅 速 流 傳, 人 競 傳 寫, 甚 受 歡 迎, 而 到 了 乾 隆 年 間 刻 本 問 世 後, 更 如 聊 齋 評 點 家 馮 鎮 巒 所 說 : 柳 泉 志 異 一 書, 風 行 天 下, 萬 口 傳 頌 3, 更 為 後 世 留 下 珍 貴 的 文 學 寶 藏 聊 齋 誌 異 建 構 了 一 個 奇 異 幻 想 的 世 界, 雖 其 人 物 多 為 花 妖 鬼 狐 等 異 類, 然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實 展 現 對 人 身 的 極 高 關 注, 在 其 早 期 作 品 蓮 香 中 即 抱 持 著 人 身 難 得 的 思 考 : 嗟 乎! 死 者 而 求 其 生, 生 者 又 求 其 死, 天 下 所 難 得 者 非 人 身 哉? 奈 何 具 此 4 身 者, 往 往 而 置 之, 遂 至 腆 然 而 生 不 如 狐, 泯 然 而 死 不 如 鬼 蒲 松 齡 雖 然 對 人 身 人 形 極 為 肯 定, 但 卻 也 同 時 對 人 身 意 義 作 出 思 考, 並 欲 透 過 1 俞 汝 捷 : 幻 想 和 寄 託 的 國 度 志 怪 傳 奇 新 論 ( 台 北 : 淑 馨 出 版 社,1989 年 ), 頁 陳 文 新 : 中 國 傳 奇 小 說 史 話 (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1995 年 ), 頁 清 馮 鎮 巒 讀 聊 齋 雜 說, 收 錄 於 蒲 松 齡 著, 張 友 鶴 輯 校 : 聊 齋 誌 異 會 校 會 注 會 評 本 ( 台 北 : 里 仁 出 版 社,1991 年 ), 頁 9 4 蒲 松 齡 著, 張 友 鶴 輯 校 : 聊 齋 誌 異 會 校 會 注 會 評 本, 頁

14 鬼 狐 等 異 類 的 形 體 變 化 來 展 現 出 人 身 真 正 的 意 義 和 價 值 5, 又 其 在 詩 詞 雜 著 中, 亦 多 有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關 注 和 反 思, 顯 示 人 身 和 人 身 所 遭 遇 的 處 境, 一 直 是 蒲 松 齡 思 索 的 中 心 點 而 蒲 松 齡 究 竟 是 如 何 看 待 人 身 的 呢? 人 身 對 於 蒲 松 齡 的 意 義 為 何? 這 樣 對 於 人 身 的 關 注 又 是 如 何 影 響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的 創 作? 其 中 寄 寓 了 何 種 對 於 現 實 人 身 和 世 界 的 隱 喻? 為 了 解 決 以 上 問 題, 本 文 試 圖 將 身 體 作 為 考 察 中 心, 從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所 構 成 的 敘 事 模 式 和 身 體 形 象 的 塑 造 中, 重 新 理 解 聊 齋 誌 異 投 注 於 人 身 的 審 美 意 識 與 價 值 意 義, 進 而 解 析 蒲 松 齡 的 創 作 旨 趣 是 以 本 文 所 擬 定 的 題 目 為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主 要 是 欲 利 用 身 體 作 為 一 切 入 點, 探 究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思 維 和 敘 事 藝 術, 重 構 蒲 松 齡 作 為 創 作 主 體 投 射 在 文 本 中 的 個 體 性 自 我, 期 望 對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的 創 作 能 有 更 深 入 的 思 考 和 討 論 是 以 歸 結 筆 者 的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大 至 可 分 梳 為 以 下 二 點 : ㄧ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研 究 之 開 展 在 聊 齋 誌 異 的 研 究 中, 不 少 研 究 者 關 注 聊 齋 誌 異 中 利 用 異 類 人 物 和 虛 幻 故 事 反 映 時 代 環 境 揭 示 清 初 社 會 面 貌 的 特 性, 並 從 中 探 析 蒲 松 齡 的 思 想 和 哲 學 構 成, 以 解 析 小 說 作 品 的 功 能 這 種 研 究 方 式 已 有 輝 煌 的 成 果, 使 得 後 代 的 研 究 有 所 憑 依, 貢 獻 卓 越 然 而, 隨 著 文 學 觀 念 和 理 論 方 法 的 進 展, 對 於 聊 齋 誌 異 的 研 究 取 向 也 非 固 定 不 變, 近 十 年 來 研 究 者 也 嘗 試 從 各 種 面 向, 借 用 新 的 文 學 理 論 來 重 新 解 讀 論 述 在 研 究 的 歷 史 進 展 中, 從 聊 齋 誌 異 的 外 緣 研 究 (extrinsic study) 逐 漸 轉 向 內 在 研 究 (intrinsic study), 轉 向 到 聊 齋 誌 異 作 為 一 小 說 本 體 的 探 究 上, 以 揭 示 其 內 部 的 規 律 與 美 學 意 義, 敘 事 學 理 論 的 運 用 更 是 值 5 黃 麗 卿 認 為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展 現 對 形 骸 論 的 反 思, 其 深 切 意 識 到 人 的 自 覺 反 省 與 生 命 本 真 的 連 結, 從 世 情 如 鬼 的 批 判 和 反 省 中, 討 論 生 命 感 通 生 命 價 值 及 意 義 是 以 在 其 結 論 中 認 為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形 變 乃 是 蒲 松 齡 揭 示 此 理 的 方 式 詳 見 黃 麗 卿 : 聊 齋 誌 異 形 變 研 究 ( 淡 江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研 究 所 博 論,2006 年 ), 頁

15 得 注 意, 正 如 王 平 在 二 十 世 紀 聊 齋 誌 異 述 評 中 說 道 : 小 說 之 所 以 成 為 小 說 關 鍵 在 於 它 必 定 要 有 故 事, 而 故 事 必 定 要 有 其 獨 特 的 講 述, 因 而 以 敘 事 為 核 心 建 立 起 來 的 理 論 才 是 最 符 合 小 說 文 體 特 徵 的 批 評 理 論 6 而 研 究 小 說 的 敘 事 形 式, 除 了 有 助 於 分 析 文 學 作 品 內 部 的 規 律 性 和 科 學 性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能 從 中 解 析 出 作 家 體 驗 理 解 和 解 釋 世 界 的 方 式 和 成 果 : 小 說 敘 述 方 式 的 變 異 意 謂 著 對 現 象 世 界 的 ㄧ 種 建 構, 文 本 型 態 的 形 成 仰 賴 於 作 者 對 於 世 界 的 某 種 觀 察 方 式 思 維 方 式 及 其 結 果 小 說 通 過 其 本 體 形 式 表 現 作 者 的 個 體 性 自 我 面 對 現 象 世 界 時 的 情 感 意 識 感 覺 經 驗, 同 時 也 表 現 出 以 潛 入 的 方 式 影 響 著 這 種 個 體 性 自 我 的 集 體 性 的 社 會 文 化 觀 念 7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研 究 應 將 重 心 放 在 蒲 松 齡 如 何 透 過 文 本 來 建 構 和 表 現 個 體 性 的 自 我, 所 要 討 論 的, 已 不 在 只 是 作 品 如 何 說 的 問 題, 還 必 須 思 考 作 品 為 什 麼 這 麼 說 的 問 題 8 尤 其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自 序 中 言 : 集 腋 成 裘, 妄 續 幽 冥 之 錄, 浮 白 載 筆, 僅 成 孤 憤 之 書, 寄 託 如 此, 亦 足 悲 矣! 9, 可 見 此 書 6 詳 見 王 平 : 二 十 世 紀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述 評 ( 文 學 遺 產 2001 年 第 3 期 ), 頁 李 晶 : 歷 史 與 文 本 的 超 越 小 說 價 值 學 導 論 ( 上 海 : 上 海 社 會 科 學 院,1992 年 ), 頁 譚 君 強 在 介 紹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此 一 思 想 上 的 轉 變 時 認 為 : 在 文 化 研 究 語 境 下 的 敘 事 理 論 將 文 學 作 品 視 為 一 種 思 想 交 際 活 動, 即 一 種 社 會 文 化 的 活 動, 是 以 就 敘 事 作 品 的 結 構 型 態 而 言, 應 該 意 識 到, 純 粹 的 結 構 型 態 總 是 難 於 說 明 和 論 證 其 自 身, 他 總 要 訴 諸 到 其 他 非 形 式 的 東 西 對 於 文 學 研 究 而 言, 探 討 作 品 如 何 說 這 一 曾 受 到 忽 視 的 問 題 十 分 重 要, 但 如 果 在 探 討 這 樣 的 問 題 的 同 時, 繼 續 探 討 作 品 為 什 麼 要 這 麼 說 應 該 不 會 顯 得 多 餘, 兩 個 方 面 的 探 討 不 僅 會 使 研 究 更 為 完 備 更 有 意 義 也 更 具 說 服 力 譚 君 強 敘 事 學 導 論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 北 京 :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蒲 松 齡 著, 張 友 鶴 輯 校 : 聊 齋 誌 異 會 校 會 注 會 評 本, 頁 3-3 -

16 乃 是 在 展 示 主 體 的 才 情 與 情 感 的 寄 託, 其 抒 情 遣 懷 的 特 徵 異 常 突 出 10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藝 術, 實 不 可 忽 略 作 為 創 作 主 體 的 蒲 松 齡 的 意 識 正 如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所 強 調 的, 在 對 文 學 藝 術 對 象 進 行 敘 事 學 研 究 時, 不 應 該 迴 避 對 敘 事 文 本 的 審 美 價 值 判 斷, 而 且 還 應 該 有 意 探 索 敘 事 文 本 中 所 存 在 的 這 種 審 美 價 值 意 義, 以 及 透 過 形 式 意 義 之 外 的 文 化 意 義 這 樣 一 來, 就 可 以 在 堅 持 敘 事 學 研 究 視 野 的 基 礎 下, 使 這 種 研 究 變 得 更 為 深 入 透 徹 11 是 以 本 文 主 在 使 用 敘 事 理 論 對 文 學 作 品 結 構 型 態 這 一 類 問 題 進 行 深 入 細 緻 的 研 究 時, 同 時 關 注 結 構 型 態 背 後 的 文 化 符 碼, 並 歸 源 於 創 作 者 的 創 作 意 識 中, 期 能 從 文 本 的 敘 事 分 析 以 釐 清 作 者 的 創 作 意 識, 對 傳 統 作 者 中 心 研 究 取 徑 作 一 新 的 嘗 試 與 突 破 二 以 身 體 為 中 心 的 研 究 取 徑 嘗 試 身 體 的 原 初 概 念, 當 指 純 然 生 物 性 的 肉 體, 身 體 乃 最 真 實 的 存 在, 其 可 見 可 觸 可 感, 也 因 由 具 有 身 體, 而 與 他 者 產 生 差 義, 進 而 成 為 象 徵 我 的 重 要 主 體 概 念, 是 以 身 體 之 義 並 不 僅 止 於 生 理 性 的 肉 體, 其 亦 是 具 有 主 體 意 識 與 外 物 交 際 之 場 域, 此 即 展 示 出 身 體 的 交 往 性 陳 文 新 認 為 聊 齋 用 傳 奇 法, 而 以 志 怪, 更 在 於 傳 奇 精 神 向 志 怪 題 材 的 滲 透, 而 唐 人 傳 奇 主 要 的 指 向 是 展 示 主 體 的 才 情 風 趣 和 性 靈, 唐 人 傳 奇 是 ㄧ 片 寄 託 唐 代 文 人 浪 漫 情 懷 的 天 地, 傳 奇 精 神 即 抒 情 精 神, 而 蒲 松 齡 進 一 步 發 展 了 唐 人 傳 奇 尊 重 和 表 達 主 體 情 感 的 傾 向 他 明 確 說 過, 聊 齋 誌 異 是 ㄧ 部 書 寫 孤 憤 的 書, 其 抒 情 特 徵 是 異 常 突 出 的 陳 文 新 : 中 國 傳 奇 小 說 史 話, 頁 世 紀 90 年 代 以 來 敘 事 學 與 諸 多 在 要 要 素 相 關 連, 並 與 其 他 大 量 的 研 究 方 法, 諸 如 女 權 主 義 巴 赫 金 主 義 解 構 主 義 讀 者 反 應 批 評 精 神 分 析 歷 史 主 義 修 辭 學 電 影 理 論 話 語 分 析 以 及 ( 精 神 ) 語 言 等 相 溝 通, 由 此 產 生 了 敘 事 學 研 究 中 的 各 種 變 形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至 少 出 現 了 五 個 方 面 的 轉 移 :( 一 ) 從 作 品 本 身 轉 到 了 讀 者 與 文 本 的 交 互 作 用 ;( 二 ) 從 文 學 敘 事 轉 向 文 學 之 外 的 敘 事 ; ( 三 ) 從 單 一 的 敘 事 學 研 究 轉 向 跨 學 科 的 敘 事 學 研 究 ;( 四 ) 從 共 時 敘 事 結 構 轉 向 歷 時 敘 事 結 構 ;( 五 ) 從 關 注 形 式 結 構 轉 為 關 注 形 式 結 構 與 意 識 形 態 的 關 聯, 但 對 結 構 本 身 的 穩 定 性 沒 有 提 出 挑 戰 譚 君 強 敘 事 學 導 論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190~ 約 翰 歐 尼 爾 認 為 身 體 具 有 生 理 性 和 交 往 性 兩 個 面 向, 其 曰 : 身 體 有 時 被 視 為 一 種 生 理 客 體, 它 和 其 他 客 體 一 樣 圍 繞 在 我 們 周 圍 這 樣 一 來, 我 們 的 生 理 性 身 體 (Physical body)( 即 肉 體 ) 便 被 撞 擊 敲 打 碾 碎, 進 而 被 摧 毀 然 而, 即 使 在 這 樣 說 的 時 候, 我 們 的 語 言 還 是 從 賴 以 棲 居 的 身 體 (lived body) 中 疏 離 或 異 化 了 出 來 後 者 指 的 是 那 種 交 往 性 的 身 體 的 存 在 (communicative bodily presence), 我 們 不 能 對 交 往 性 身 體 漠 然 處 之, 因 為 我 們 可 以 從 他 人 和 我 們 自 己 身 上 感 覺 到 它 的 存 在 詳 見 約 翰 歐 尼 爾 (John O Neill) 著, 張 旭 春 譯 : 五 種 身 體 ( 台 北 : 弘 智 出 版 社,2001 年 ), - 4 -

17 近 年 來, 身 體 的 交 往 性 概 念 在 西 方 的 討 論 中, 已 展 現 出 多 重 的 象 徵 意 義 : 就 社 會 學 而 言, 研 究 身 體 的 社 會 學 家 有 馬 麗 道 德 拉 斯 卡 爾 馬 克 斯 馬 克 斯 韋 伯 米 歇 爾 傅 柯, 其 中 傅 柯 的 作 品, 著 重 討 論 了 作 為 權 力 和 知 識 的 產 物 的 身 體, 以 及 其 在 社 會 建 構 中 的 作 用, 對 後 世 的 影 響 最 大 而 在 傅 柯 之 後 的 第 二 波 社 會 學 家 如 高 夫 曼 和 皮 埃 爾 布 爾 迪 厄 則 是 對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身 體 投 以 關 注, 強 調 處 於 客 觀 結 構 中 的 身 體 的 社 會 化 13, 可 見 身 體 的 定 義 已 隨 語 境 文 化 及 地 域 的 變 化 而 變 化, 含 義 豐 富 多 元 14 而 在 文 學 批 評 中 運 用 身 體 概 念 的 討 論, 主 要 集 中 在 身 體 對 社 會 文 化 的 反 射 以 及 所 包 含 的 欲 望, 身 體 的 形 式 不 僅 是 ㄧ 個 自 然 的 實 體, 也 是 ㄧ 個 文 化 的 概 念 15 是 以 當 社 會 機 制 改 變 了 作 家 的 身 體, 作 家 又 會 有 意 識 或 是 無 意 識 的 改 造 了 文 本 中 人 物 的 身 體 16, 對 文 本 中 人 物 身 體 的 討 論, 也 就 包 含 了 對 其 所 反 映 的 社 會 機 制 的 討 論 在 文 學 敘 事 作 品 中 身 體, 受 到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和 作 家 創 作 意 識 雙 重 的 權 力 操 演, 而 使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成 為 其 展 現 權 力 的 肉 身 理 解 作 家 如 何 透 過 敘 事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來 建 構 一 套 對 於 現 實 世 界 權 力 結 構 的 隱 喻, 即 是 作 家 在 整 體 的 社 會 文 化 語 境 中 展 現 個 體 性 自 我 的 表 現 是 以 本 論 文 不 揣 淺 陋, 冀 望 在 前 賢 的 研 究 成 果 上, 重 新 解 讀 聊 齋 誌 異, 從 蒲 松 齡 在 其 詩 文 作 品 中 所 展 現 自 我 身 體 建 構, 到 與 之 相 對 的 身 份 對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在 敘 事 上 的 影 響, 討 論 聊 齋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與 敘 事, 理 解 在 文 本 內 各 主 題 之 下 有 關 身 體 所 建 立 的 模 式 結 構 的 意 義, 最 終 回 到 蒲 松 齡 通 過 頁 有 關 身 體 在 20 世 紀 21 世 紀 所 受 到 各 學 科 的 討 論 觀 點 介 紹, 参 閱 斯 威 尼, 霍 德 主 編, 賈 俐 譯 : 劍 橋 年 度 主 題 講 座 身 體 ( 北 京 : 華 夏 出 版 社,2006 年 ), 頁 2~7 14 在 近 來 的 討 論 中, 身 體 被 性 別 性, 以 及 種 族 的 涵 義 所 烙 印 ( 有 時 還 與 有 關 貧 窮 和 勞 工 階 級 的 再 現 交 織 ), 以 便 正 當 化 規 範 性 的 權 力 結 構 可 見 目 前 文 化 研 究 所 討 論 的 重 點 乃 是 通 過 身 體 來 展 示 世 界, 以 身 體 消 極 又 敏 感 的 紀 錄 銘 寫 反 射 世 界 的 特 性 為 主, 將 身 體 與 社 會 制 度 律 法 權 力 關 聯 起 來, 使 身 體 作 為 一 個 重 要 的 楔 子 插 入 社 會 之 中 在 本 文 的 討 論 中 也 將 以 身 體 和 種 種 權 力 論 述 的 交 織 結 合 作 為 考 察 重 點 有 關 身 體 的 介 紹, 詳 見 彼 得 布 魯 克 (Peter Brooker) 著, 王 志 弘 李 根 芳 譯 : 文 化 理 論 詞 彙 ( 台 北 : 巨 流,2003 年 ), 頁 ( 英 ) 丹 尼 卡 瓦 拉 羅 著, 張 衛 東 張 生 趙 順 宏 譯 : 文 化 理 論 關 鍵 辭 ( 南 京 : 江 蘇 人 民 出 版 社,2006 年 ), 頁 許 芳 滋 : 太 平 廣 記 中 離 魂 故 事 之 身 體 論 述 ( 東 方 人 文 學 誌,2008 年 3 月 ), 頁

18 文 本 欲 建 構 出 何 種 世 界 圖 景, 以 呈 現 出 個 體 性 自 我 的 價 值 和 意 義 第 二 節 文 獻 探 究 歷 來 研 究 聊 齋 誌 異 者 眾, 尤 其 在 蒲 松 齡 的 家 鄉 山 東 大 學, 成 立 了 蒲 松 齡 研 究 室 ; 山 東 省 淄 博 市 成 立 了 蒲 松 齡 研 究 所, 出 版 蒲 松 齡 研 究 季 刊, 各 種 的 相 關 研 究 不 斷 也 成 果 繁 盛 然, 考 量 到 本 文 所 關 注 的 焦 點 在 於 透 過 身 體 這 個 通 孔 重 新 探 討 檢 視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所 建 構 的 意 義, 是 以 在 研 究 上 必 須 要 以 歷 來 對 聊 齋 誌 異 相 關 的 資 料 彙 編 等 全 觀 式 的 研 究 作 為 基 礎, 並 結 合 以 往 對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成 就 思 想 內 涵 兩 大 主 題 式 的 研 究 成 果, 才 能 闡 明 其 深 刻 的 價 值 和 意 涵 另 因 本 文 欲 運 用 身 體 理 論 豐 富 的 內 涵 對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作 一 剖 析, 有 關 身 體 理 論 在 古 典 小 說 上 的 研 究 算 是 新 的 嘗 試, 是 以 將 相 關 的 文 獻 探 討 在 此 一 併 呈 現 ㄧ 聊 齋 誌 異 的 研 究 (ㄧ) 全 觀 式 的 研 究 台 灣 早 期 對 聊 齋 誌 異 的 研 究 大 多 是 全 觀 式 的 論 述, 成 果 卓 著 者 如 張 景 樵 聊 齋 誌 異 原 稿 考 證, 以 及 劉 階 平 蒲 留 仙 傳 聊 齋 手 稿 與 鑄 雪 齋 手 抄 本 研 述 均 是 考 證 蒲 松 齡 生 平 著 作 以 及 版 本 上 的 研 究, 對 後 學 於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整 理 和 匯 編 上, 實 有 開 路 之 豐 功 而 近 年 在 此 方 面 研 究 頗 具 成 效 者, 首 推 大 陸 學 者 朱 ㄧ 玄 所 編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滙 編, 此 書 所 收 的 資 料, 共 分 為 五 編 :ㄧ 為 本 事 編, 輯 錄 作 者 寫 作 聊 齋 誌 異, 可 能 依 據 的 資 料 二 為 作 者 編, 輯 錄 有 觀 作 者 生 平 思 - 6 -

19 想 和 著 作 的 資 料 三 為 版 本 編, 輯 錄 小 說 版 本 方 面 的 資 料 四 為 評 論 編, 輯 錄 小 說 問 世 以 後 各 家 的 評 論 五 為 影 響 編, 輯 錄 聊 齋 誌 異 影 響 小 說 和 戲 曲 方 面 的 資 料 朱 ㄧ 玄 將 歷 來 的 研 究 資 料 作 了 匯 整, 並 增 加 了 許 多 新 發 現 的 資 料, 對 於 學 者 研 究 聊 齋 誌 異 有 莫 大 助 益 17 羅 敬 之 蒲 松 齡 及 其 聊 齋 誌 異 在 前 代 研 究 者 的 基 礎 上, 對 蒲 松 齡 其 人 其 事 作 全 觀 的 論 述, 該 書 論 及 蒲 松 齡 的 生 平 家 世 著 述, 聊 齋 誌 異 的 創 作 和 內 涵, 最 後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對 後 代 的 影 響, 為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的 研 究 加 深 了 深 度 和 廣 度 ; 其 又 有 蒲 松 齡 年 譜, 以 編 年 體 的 方 式 將 蒲 松 齡 的 生 平 事 跡 與 著 作 連 結 袁 世 碩 蒲 松 齡 事 跡 著 述 新 考, 則 藉 由 山 東 同 鄉 的 研 究 之 便, 對 蒲 松 齡 的 生 平 事 跡 和 交 遊 狀 況 作 ㄧ 詳 實 的 考 證, 其 書 分 為 上 編 和 下 編, 上 編 考 證 蒲 松 齡 與 友 人 的 交 遊 與 詩 文 酬 酢, 下 編 考 證 聊 齋 誌 異 的 版 本 問 題, 對 於 後 人 研 究 蒲 松 齡 的 生 平 交 往 有 極 大 的 助 益 而 于 天 池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則 是 近 年 來 針 對 蒲 松 齡 的 生 平 和 聊 齋 誌 異 思 想 內 容 研 究 最 廣 泛 者, 尤 其 其 將 蒲 松 齡 的 疾 病 現 象 與 聊 齋 誌 異 的 創 作 作 一 開 創 性 的 考 察, 使 筆 者 得 到 極 大 的 啟 發 18 在 學 位 論 文 方 面, 則 有 崔 相 翼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朴 正 道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兩 本, 均 是 對 蒲 松 齡 生 平 以 及 聊 齋 誌 異 之 版 本 題 材 內 容 主 題 思 想 和 藝 術 成 就 等 作 ㄧ 概 括 性 的 論 述 和 研 究 張 景 樵 聊 齋 誌 異 原 稿 考 證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局,1968 年 ); 劉 階 平 蒲 留 仙 傳 (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1970) 聊 齋 手 稿 與 鑄 雪 齋 手 抄 本 研 述 ( 台 北 : 台 灣 中 華 書 局,1983); 朱 ㄧ 玄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滙 編 ( 天 津 : 南 開 大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 18 羅 敬 之 蒲 松 齡 及 其 聊 齋 誌 異 ( 台 北 : 國 立 編 譯 館,1986 年 ); 蒲 松 齡 年 譜 ( 台 北 : 國 立 編 譯 館 出 版,1990 年 ); 袁 世 碩 蒲 松 齡 事 跡 著 述 新 考 ( 山 東 : 齊 魯 出 版 社,1988 年 ); 于 天 池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 台 北 : 秀 威 資 訊 科 技 出 版 社,2008 年 ) 其 它 全 觀 式 討 論 研 究 蒲 松 齡 和 聊 齋 誌 異 包 括 : 路 大 荒 蒲 松 齡 集 ( 北 京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62 年 ); 日 人 前 野 直 彬 蒲 松 齡 傳 ( 台 北 : 國 際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86 年 ); 于 天 池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 北 京 :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1993 年 ); 雷 群 明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3 年 ) 等, 但 以 較 少 的 篇 幅 簡 單 介 紹 蒲 松 齡 其 人 及 其 作 品, 介 紹 性 質 大 於 研 究 19 崔 相 翼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碩 士 論 文,1976 年 ) 朴 正 道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博 士 論 文,1988 年 ) - 7 -

20 ( 二 ) 主 題 式 的 研 究 1 藝 術 成 就 從 魯 迅 以 降, 研 究 者 對 聊 齋 誌 異 的 價 值 與 藝 術 成 就, 多 在 肯 定 在 其 對 於 異 類 人 物 的 書 寫 與 奇 幻 情 節 的 結 構 等, 尤 其 是 人 物 角 色 的 塑 造 藝 術, 更 是 研 究 的 重 心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人 物 形 象 藝 術 的 專 著 眾 多, 如 任 孚 先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論 馬 瑞 芳 神 鬼 狐 妖 的 世 界 : 聊 齋 人 物 論 盛 瑞 裕 聊 齋 人 物 塑 造 藝 術 研 究 李 厚 基 韓 海 明 人 鬼 妖 狐 的 藝 術 世 界 : 聊 齋 誌 異 散 論 張 稔 穰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研 究 陳 葆 文 聊 齋 誌 異 癡 狂 士 人 類 型 析 論 等 20 而 以 聊 齋 之 人 物 或 角 色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的 學 位 論 文, 亦 是 可 觀 : 周 正 娟 聊 齋 誌 異 婦 女 形 象 研 究 劉 惠 華 聊 齋 誌 異 女 性 人 物 研 究 蔡 怡 君 搜 人 記 聊 齋 誌 異 的 文 人 研 究 張 嘉 惠 聊 齋 誌 異 女 妖 故 事 研 究 蘇 靖 媚 聊 齋 誌 異 僧 道 角 色 研 究 林 陳 萍 :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士 子 形 象 林 允 聊 齋 誌 異 鬼 狐 仙 妖 研 究 等, 均 是 對 聊 齋 誌 異 各 種 人 物 角 色 作 為 中 心 點, 討 論 其 形 象 與 故 事 情 節 21 而 在 聊 齋 誌 異 語 言 藝 術 成 就 的 研 究 上, 各 家 雖 無 以 專 書 形 式 討 論 之, 但 亦 重 視, 如 陳 文 新 在 中 國 傳 奇 小 說 史 話 中 即 言 : 聊 齋 誌 異 在 賦 予 語 言 以 生 活 的 韻 味 方 面, 達 到 了 極 高 的 造 詣, 其 敘 述 描 寫 語 言, 往 往 能 逼 真 的 展 開 生 活 20 任 浮 先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論,( 天 津 : 天 津 百 花 文 藝 出 版 社,1996 年 ); 馬 瑞 芳 神 鬼 狐 妖 的 世 界 : 聊 齋 人 物 論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2 年 ); 盛 瑞 裕 聊 齋 人 物 塑 造 藝 術 研 究 ( 湖 北 : 武 漢 出 版 社,1991 年 ); 李 厚 基 韓 海 明 人 鬼 妖 狐 的 藝 術 世 界 : 聊 齋 誌 異 散 論 ( 天 津 : 人 民 出 版 社,1982 年 ); 張 稔 穰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研 究 ( 濟 南 : 山 東 教 育 出 版 社,2004 年 ); 陳 葆 文 聊 齋 誌 異 癡 狂 士 人 類 型 析 論 ( 台 北 : 里 仁 書 局,2005 年 ) 21 周 正 娟 聊 齋 誌 異 婦 女 形 象 研 究 ( 東 海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95 年 ); 劉 惠 華 聊 齋 誌 異 女 性 人 物 研 究 ( 台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97 年 ); 蔡 怡 君 搜 人 記 聊 齋 誌 異 的 文 人 研 究 ( 中 央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97 年 ); 張 嘉 惠 聊 齋 誌 異 女 妖 故 事 研 究 ( 中 山 大 學 中 文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1 年 ); 蘇 靖 媚 聊 齋 誌 異 僧 道 角 色 研 究 ( 文 化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1 年 ); 林 陳 萍 :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士 子 形 象 ( 台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應 用 語 言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1 年 ); 林 允 聊 齋 誌 異 鬼 狐 仙 妖 研 究 (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5 年 ) - 8 -

21 ㄧ 角 的 面 貌 ; 其 人 物 語 言, 高 度 的 各 性 話, 口 吻 畢 肖 22 學 者 們 大 多 亦 持 相 同 觀 點, 如 吳 志 達 中 國 文 言 小 說 史 亦 云 : 既 有 風 流 儒 雅 的 書 卷 氣, 又 有 生 動 活 潑 的 天 然 意 趣 23 其 它 如 任 孚 先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論 張 稔 穰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研 究 等, 皆 有 相 同 的 觀 點 24 但 細 究 聊 齋 藝 術 成 就, 不 只 在 人 物 情 節 語 言 上 突 出, 其 嚴 謹 的 敘 事 結 構 也 是 蒲 松 齡 創 作 手 法 高 明 的 另 一 表 現 李 厚 基 韓 海 明 人 鬼 狐 妖 的 藝 術 世 界 : 聊 齋 誌 異 散 論 中 即 將 聊 齋 誌 異 的 藝 術 成 就 分 為 人 物 情 結 語 言 和 結 構 等 四 個 面 向 相 較 於 傳 統 對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成 就 的 研 究 焦 點, 李 韓 特 意 強 調 了 結 構 : 僅 管 聊 齋 誌 異 很 高 的 藝 術 成 就 更 多 的 表 現 在 人 物 情 節 語 言 上, 但 結 構 的 嚴 謹 也 是 其 重 要 特 色 在 開 頭 主 體 和 結 尾 的 三 個 部 分, 蒲 松 齡 是 把 主 要 精 力 放 在 結 構 主 體 上 的 這 部 分, 往 往 奇 幻 莫 測, 複 雜 多 變, 然 而 卻 前 照 映 後 埋 伏, 針 線 十 分 細 密 25 吳 九 成 聊 齋 美 學 亦 討 論 到 聊 齋 結 構 的 特 點, 其 中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其 認 為 聊 齋 受 到 中 國 老 百 姓 歡 迎 的 原 因, 乃 是 在 於 它 與 說 故 事 的 方 式 大 體 相 仿 26 說 故 事 即 是 敘 事 學 所 要 討 論 的 重 點, 是 以 在 近 年 來, 研 究 者 也 開 始 以 敘 事 學 理 論 來 討 論 聊 齋 的 藝 術 成 就 大 陸 學 者 方 面, 楊 義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特 徵 ㄧ 文 算 是 最 早 關 注 此 一 議 題 的 先 鋒 之 作, 後 有 陳 文 新 才 子 之 筆 與 著 書 者 之 筆 論 中 國 文 言 小 說 的 敘 事 規 範 安 國 梁 聊 齋 誌 異 的 難 題 求 婚 型 敘 事 模 式 王 平 : 論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角 度 用 傳 奇 法 而 22 陳 文 新 : 中 國 傳 奇 小 說 史 話, 頁 吳 志 達 : 中 國 文 言 小 說 史 (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2005 年 ), 頁 吳 志 達 : 中 國 文 言 小 說 史 (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2005 年 ); 任 孚 先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論 ( 天 津 : 天 津 百 花 文 藝 出 版 社,1996 年 ); 張 稔 穰 聊 齋 誌 異 藝 術 研 究 ( 濟 南 : 山 東 教 育 出 版 社,2004 年 ) 25 李 厚 基 韓 海 明 : 人 鬼 狐 妖 的 藝 術 視 界 : 聊 齋 誌 異 散 論 ( 天 津 : 天 津 人 民 出 版 社,1982 年 ), 頁 吳 九 成 概 括 聊 齋 誌 異 結 構 特 點 的 藝 術 魅 力 源 於 兩 點 : 第 一, 與 中 國 民 間 文 學 有 密 切 的 關 聯, 它 與 說 故 事 的 方 式 大 體 相 仿 這 是 中 國 老 百 姓 所 喜 聞 樂 見 的 ㄧ 種 結 構 形 式 第 二 結 尾 部 分 以 異 史 氏 曰 形 式 出 現 的 議 論, 多 數 與 故 事 的 主 體 部 分 有 密 切 的 聯 繫, 往 往 對 作 品 的 主 題 思 想, 起 了 括 寬 和 深 化 的 作 用 詳 見 吳 九 成 : 聊 齋 美 學 ( 廣 東 : 廣 東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1998 年 ), 頁

22 以 志 怪 質 疑 兼 論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的 基 本 特 徵 兩 篇 劉 天 振 從 唐 人 傳 奇 到 聊 齋 誌 異 看 文 言 小 說 敘 事 者 的 變 異 鄭 鐵 生 聊 齋 誌 異 異 史 氏 曰 敘 事 形 式 的 探 析 金 生 奎 意 淫 與 哀 傷 : 豔 遇 型 模 式 的 表 達 功 能 及 文 化 心 理 背 景 聊 齋 誌 異 人 與 異 類 遇 合 故 事 敘 事 模 式 蔣 玉 斌 : 聊 齋 誌 異 的 反 覆 敘 事 策 略 簡 論 等 單 篇 論 文 27 台 灣 方 面, 郭 蕙 嵐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技 巧 研 究 是 唯 一 一 本 討 論 此 議 題 的 論 文, 其 主 要 針 對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技 巧 形 式 作 一 闡 述, 但 關 於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的 特 出 之 處 卻 較 少 論 及 另 使 用 敘 事 理 論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單 篇 論 文 數 量 依 然 單 薄, 有 何 佳 芳 : 敘 事 結 構 的 勢 能 分 析 以 聊 齋 誌 異 為 例 翁 佩 洧 : 聊 齋 人 世 公 案 小 說 情 節 探 究 :ㄧ 個 敘 事 學 角 度 的 觀 察 兩 篇, 後 者 以 敘 事 學 的 情 節 觀 點 研 究 分 析, 說 明 聊 齋 誌 異 仍 是 公 案 小 說 塑 造 的 情 節 結 構 框 架, 明 顯 強 調 斷 案 人 物 角 色 而 非 懸 疑 性 情 節 另 謝 佳 容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異 史 氏 曰 之 底 蘊 試 探 第 三 章 第 二 節 異 史 氏 曰 多 層 次 之 評 論 敘 事 功 能, 雖 不 是 全 面, 但 亦 是 使 用 了 敘 事 理 論 對 聊 齋 誌 異 中 異 史 氏 曰 特 殊 的 結 構 作 了 兼 具 形 式 與 義 理 上 的 論 證, 十 分 值 得 参 考 28 2 思 想 內 涵 蒲 松 齡 幼 時 從 父 學 文, 即 展 聰 慧, 十 九 歲 時 初 應 童 子 試, 以 縣 府 道 三 第 一, 補 博 士 弟 子 員, 風 光 ㄧ 時, 文 名 大 甚 然 而, 此 後 蒲 松 齡 的 名 場 之 路 卻 轉 於 27 陳 文 新 才 子 之 筆 與 著 書 者 之 筆 論 中 國 文 言 小 說 的 敘 事 規 範 ( 清 海 社 會 科 學 1992 年 6 月 ); 安 國 梁 聊 齋 誌 異 的 難 題 求 婚 型 敘 事 模 式 ( 十 堰 大 學 學 報 1994 年 2 月 ); 王 平 : 論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角 度 ( 湽 博 學 院 學 報 1999 年 4 月 ) 用 傳 奇 法 而 以 志 怪 質 疑 兼 論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的 基 本 特 徵 ( 蒲 松 齡 研 究 2000 年 ) 兩 篇 ; 劉 天 振 從 唐 人 傳 奇 到 聊 齋 誌 異 看 文 言 小 說 敘 事 者 的 變 異 ( 蒲 松 齡 研 究 1999 年 第 3 期 2000 年 第 1 期 ); 鄭 鐵 生 聊 齋 誌 異 異 史 氏 曰 敘 事 形 式 的 探 析 ( 聊 齋 誌 異 研 究,2001 年 第 4 期 ); 金 生 奎 意 淫 與 哀 傷 : 豔 遇 型 模 式 的 表 達 功 能 及 文 化 心 理 背 景 聊 齋 誌 異 人 與 異 類 遇 合 故 事 敘 事 模 式 ( 江 淮 論 壇 2003 年 1 月 ); 蔣 玉 斌 : 聊 齋 誌 異 的 反 覆 敘 事 策 略 簡 論 ( 西 南 民 族 大 學 學 報 2004 年 6 月 ) 28 郭 蕙 嵐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技 巧 研 究 ( 靜 宜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碩 士 論 文,2000 年 ); 何 佳 芳 : 敘 事 結 構 的 勢 能 分 析 以 聊 齋 誌 異 為 例 ( 中 國 語 文 2008 年 7 月 ); 謝 佳 容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異 史 氏 曰 之 底 蘊 試 探 (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中 文 所 碩 士 論 文,2004 年 )

23 坎 坷, 屢 戰 屢 敗, 屢 敗 屢 戰, 生 活 的 窮 困 與 科 場 的 蹉 跎, 自 蘊 積 一 股 悲 鬱 的 孤 憤 之 情 蒲 松 齡 想 要 透 過 聊 齋 誌 異 建 構 何 種 意 義, 也 是 本 書 研 究 的 重 點 之 ㄧ 在 對 主 題 思 想 的 討 論 方 面, 張 春 樹 駱 雪 倫 在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思 想 境 界 對 明 清 時 代 轉 換 中 知 識 份 子 與 文 學 表 現 的 ㄧ 個 觀 察 中 認 為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故 事 主 要 分 為 四 類 : 聊 齋 四 百 三 十 一 篇 故 事 中, 愛 情 故 事 佔 的 比 例 最 大, 其 餘 的 依 故 事 主 題 主 要 可 分 為 三 類, 其 ㄧ 為 揭 發 官 僚 腐 敗 的 故 事, 其 二 為 諷 刺 當 時 科 舉 制 度 和 學 風 的 故 事, 其 三 為 反 映 漢 人 反 清 情 緒 的 故 事 29 而 吳 志 達 則 認 為 聊 齋 誌 異 思 想 內 涵 主 要 表 現 在 : 揭 露 統 治 者 的 罪 惡 本 質 抨 擊 腐 敗 政 治 ; 批 判 科 舉 制 度, 暴 露 科 場 積 弊 ; 否 定 封 建 婚 姻 制 度, 倡 導 進 步 婚 戀 觀 三 大 方 面 30 而 蒲 松 齡 建 構 虛 幻 世 界 怪 異 人 物 的 寓 意, 亦 成 為 研 究 者 討 論 其 中 思 想 內 涵 的 常 用 切 入 點, 在 專 書 部 分 有 石 育 良 怪 異 世 界 的 建 構 郭 玉 雯 聊 齋 誌 異 的 幻 夢 世 界 學 位 論 文 則 有 禹 東 完 聊 齋 誌 異 夢 境 與 變 形 故 事 研 究 柯 淑 惠 聊 齋 誌 異 之 物 類 變 化 故 事 研 究 吳 俞 嫻 地 方 性 別 記 憶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鬼 魅 考 察 其 中 陳 昌 遠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精 怪 變 化 故 事 研 究 ㄧ 個 常 與 非 常 的 結 構 性 思 考 提 出 以 常 以 非 常 的 結 構 性 思 考, 去 觀 察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中 精 怪 故 事 的 表 達 內 容 和 表 達 形 式, 發 現 對 正 常 性 正 當 性 的 認 識 和 重 視, 乃 是 中 國 人 思 考 方 式 上 ㄧ 脈 相 承 較 少 變 動 的 深 層 心 理 的 延 續 和 表 現 另 黃 麗 卿 : 聊 齋 誌 異 形 變 研 究 對 聊 齋 誌 異 中 形 變 作 出 深 刻 的 剖 析, 其 所 討 論 的 重 心 乃 在 於 對 蒲 松 齡 所 提 出 人 身 難 得 的 問 題 作 ㄧ 義 理 上 的 思 辨, 認 為 形 變 的 意 義 在 彰 顯 生 命 之 本 真 赤 子 之 心 及 真 實 之 價 值, 是 以 聊 齋 誌 異 所 關 切 的 重 要 課 題, 並 非 只 是 突 破 志 怪 之 述 異 好 奇, 更 在 提 升 思 想 文 化 之 反 思 及 29 張 春 樹 駱 雪 倫 作, 馮 明 惠 譯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思 想 境 界 ( 幼 獅 月 刊 第 44 卷 第 2 期 (1976 年 4 月 ), 頁 另 專 書 討 論 者 有 安 國 梁 聊 齋 釋 真 ( 鄭 州 : 中 州 古 籍 出 版 社,1993 年 ) 韓 田 鹿 : 漫 說 聊 齋 (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等 其 他 各 家 在 討 論 蒲 松 齡 的 生 平 和 著 作 時, 亦 會 提 及 聊 齋 誌 異 所 反 映 的 思 想 在 學 位 論 文 方 面, 有 林 慧 咨 聊 齋 誌 異 諷 刺 性 研 究 ( 輔 仁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85 年 ) 謝 佳 容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異 史 氏 曰 之 底 蘊 試 探 (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中 文 所 碩 士 論 文,2004 年 )

24 生 命 的 真 實 意 義 所 在 31 綜 觀 聊 齋 誌 異 的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可 謂 洋 洋 大 觀, 繁 盛 豐 碩 筆 者 將 在 前 人 對 聊 齋 誌 異 全 觀 式 研 究 的 基 礎 上, 對 聊 齋 誌 異 的 藝 術 形 式 和 思 想 內 涵 作 ㄧ 形 式 分 析 與 文 化 分 析 並 進 的 研 究, 以 期 能 對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有 所 探 討 與 論 述 二 古 典 小 說 身 體 書 寫 研 究 以 身 體 作 為 古 典 小 說 研 究 的 切 入 點, 似 乎 是 近 來 學 界 新 的 嘗 試, 已 有 不 少 學 者 以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作 為 考 察 中 心, 進 而 去 釐 清 梳 爬 古 典 小 說 的 文 體 特 徵 和 文 化 意 涵 以 身 體 理 論 研 究 闡 述 志 怪 小 說 的 專 書 有 劉 苑 如 : 身 體 性 別 階 級 : 六 朝 志 怪 的 常 異 論 述 與 小 說 美 學 中 身 體 與 記 憶 六 朝 志 怪 中 的 性 別 變 亂 ㄧ 篇, 在 漢 魏 六 朝 變 化 論 的 基 礎 上, 從 異 與 常 的 辯 證 關 係 探 討 六 朝 志 怪 中 的 變 異 身 體 ( 主 要 是 男 化 女 女 化 男 的 變 性 者, 以 及 無 須 交 接 的 單 性 繁 殖 者 ), 及 與 此 相 涉 的 文 化 意 涵 其 認 為 透 過 六 朝 志 怪 怪 異 身 體 身 分 性 別 的 辨 析 與 歸 因, 除 了 生 理 學 上 的 理 解 外, 還 包 含 了 哲 學 的 解 釋, 以 及 自 我 身 體 國 體, 以 至 於 超 自 然 體 系 的 想 象, 可 多 方 面 的 反 映 出 當 時 的 生 命 觀 倫 理 觀 宇 宙 觀 和 自 我 防 制 機 制, 可 作 為 發 掘 其 時 自 我 認 知 的 有 力 指 標, 進 而 轉 化 為 志 怪 的 內 在 邏 輯 單 篇 論 文 方 面 則 有 陳 葆 文 : 魏 晉 志 怪 筆 記 小 說 之 身 體 敘 事 初 探 以 搜 神 記 搜 神 31 石 育 良 怪 異 世 界 的 建 構 (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6 年 ); 郭 玉 雯 聊 齋 誌 異 的 幻 夢 世 界 (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1985 年 ); 禹 東 完 聊 齋 誌 異 夢 境 與 變 形 故 事 研 究 ( 東 海 大 學 中 文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86 年 ); 柯 淑 惠 聊 齋 誌 異 之 物 類 變 化 故 事 研 究 ( 文 化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94 年 ); 吳 俞 嫻 地 方 性 別 記 憶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鬼 魅 考 察 ( 中 央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7 年 ); 陳 昌 遠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精 怪 變 化 故 事 研 究 ㄧ 個 常 與 非 常 的 結 構 性 思 考 ( 東 海 大 學 中 文 所 碩 士 論 文,1996 年 ); 黃 麗 卿 : 聊 齋 誌 異 形 變 研 究 ( 淡 江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博 士 論 文,2006 年 )

25 後 記 為 例 討 論 魏 晉 志 怪 小 說 如 何 透 過 身 體 敘 事 以 勾 勒 出 身 體 想 像 的 複 雜 圖 譜 32 學 位 論 文 方 面 則 有 李 欣 倫 : 金 瓶 梅 之 身 體 感 知 與 性 別 辯 證 : 一 個 跨 文 本 與 漢 字 閱 讀 觀 的 建 構 33, 其 以 新 歷 史 主 義 中 身 體 即 文 本, 文 本 亦 需 身 體 體 現 的 觀 念 討 論 十 七 世 紀 男 性 讀 者 張 竹 坡 和 丁 耀 亢, 以 及 二 十 世 紀 男 女 讀 者 蒲 安 迪 和 田 曉 菲 如 何 看 金 瓶 梅 的 身 體 閱 讀 時 的 身 體 感 知, 以 及 透 過 身 體 這 個 議 題 所 看 之 物 與 意 義, 李 欣 倫 活 用 身 體 理 論 以 重 新 解 讀 古 典 小 說, 開 啟 一 條 研 究 的 新 途 徑, 對 於 筆 者 的 啟 發 和 影 響 甚 大 單 篇 論 文 有 許 芳 滋 太 平 廣 記 中 離 魂 故 事 之 身 體 論 述 以 太 平 廣 紀 中 的 離 魂 故 事 作 為 探 討 主 題, 認 為 在 以 往 討 論 此 類 型 故 事 時, 主 要 論 述 對 象 為 魂 而 忽 略 了 身 體 的 文 化 意 義, 是 其 改 以 身 體 性 別 為 中 心 進 行 考 察, 討 論 故 事 中 人 物 離 魂 前 和 離 魂 後 的 身 體, 以 突 顯 身 體 難 以 限 制 的 複 雜 性, 而 將 倩 女 離 魂 的 主 題, 建 構 在 女 體 受 到 的 嚴 格 管 控 上, 以 說 明 傳 統 文 化 中 男 女 性 別 政 治 和 和 權 力 的 ㄧ 種 反 映 另, 康 珮 從 傅 柯 的 微 觀 權 力 探 討 忠 義 水 滸 全 書 中 水 滸 身 體 與 權 力 的 關 係 以 傅 柯 的 微 觀 權 力 來 探 討 忠 義 水 滸 全 書 中 身 體 與 權 力 的 關 係 此 類 討 論 均 是 針 對 身 體 所 反 射 的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與 權 力 關 係 作 一 探 究 34 不 同 於 討 論 身 體 與 權 力 關 係 者, 康 來 新 身 體 的 發 與 變 : 從 肉 蒲 團 夏 宜 樓 到 紅 樓 夢 的 偷 窺 意 涵 ㄧ 文, 則 是 從 風 月 筆 墨 的 肉 蒲 團 才 子 佳 人 的 夏 宜 樓 到 融 世 情 與 抒 情 ㄧ 爐 的 紅 樓 夢, 討 論 身 體 與 視 覺 的 關 係 其 借 鏡 西 方 以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Peter Brooks) 身 體 活 現 代 敘 述 中 的 慾 望 對 象 中 潛 入 隱 私 的 觀 點 說 明 身 體 欲 望 與 偷 窺 之 間 的 關 係, 將 身 體 視 為 討 論 文 類 變 32 劉 苑 如 : 身 體 性 別 階 級 : 六 朝 志 怪 的 常 異 論 述 與 小 說 美 學 ( 台 北 : 中 研 院 文 哲 所,2002 年 ), 頁 19; 陳 葆 文 : 魏 晉 志 怪 筆 記 小 說 之 身 體 敘 事 初 探 以 搜 神 記 搜 神 後 記 為 例 ( 淡 江 大 學 第 十 一 屆 文 學 與 美 學 國 際 學 術 會 議, 尚 未 出 版,2009 年 11 月 ) 33 李 欣 倫 : 金 瓶 梅 之 身 體 感 知 與 性 別 辯 證 : 一 個 跨 文 本 與 漢 字 閱 讀 觀 的 建 構 ( 中 央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博 士 論 文,2009 年 ) 34 許 芳 滋 太 平 廣 記 中 離 魂 故 事 之 身 體 論 述 ( 東 方 人 文 學 誌,2008 年 3 月 ); 康 珮 從 傅 柯 的 微 觀 權 力 探 討 忠 義 水 滸 全 書 中 水 滸 身 體 與 權 力 的 關 係 ( 興 大 人 文 學 報 41 卷,2008 年 9 月 )

26 遷 的 指 標 觀 察, 並 將 之 視 為 一 種 文 類 的 興 起 與 終 結 姿 態 的 隱 射 而 在 志 怪 小 說 身 體 書 寫 研 究 部 分, 則 有 高 桂 惠 清 代 醉 茶 志 怪 透 過 驚 悚 怪 誕 另 類 閒 賞 所 展 演 的 志 怪 文 化 豔 與 異 的 續 衍 辯 證 : 清 代 文 言 小 說 蒲 派 與 紀 派 的 綺 想 世 界 以 螢 窗 異 草 為 主 的 討 論 等 文, 以 對 身 體 的 書 寫 作 為 主 要 的 探 討 中 心, 前 者 針 對 醉 茶 志 怪 中 的 怪 誕 身 體 如 怪 胎 投 胎 書 寫, 說 明 身 體 怪 誕 的 論 述 標 誌 出 與 傳 統 的 連 繫 之 間 提 出 問 題 與 質 疑 的 可 能 性, 說 明 清 末 志 怪 小 說 知 識 邊 緣 文 體 功 能 的 轉 變 ; 而 後 者 則 是 藉 由 螢 窗 異 草 中 大 量 暴 露 的 女 體, 認 為 其 以 對 肉 體 的 神 韻 之 美 狂 歡 之 美 縱 欲 之 鑒 以 及 摧 折 萎 頓 之 具 作 為 反 映 其 思 考 的 中 心 點, 說 明 螢 窗 異 草 以 情 文 化 和 性 文 化 挑 戰 聊 齋 誌 異 向 經 典 靠 攏 的 合 理 性 和 正 當 性, 表 現 出 當 代 文 人 對 文 體 功 能 的 反 思 和 轉 化 35 由 以 上 的 探 究 可 知, 文 學 中 的 身 體 存 在 著 許 多 可 討 論 的 面 向, 本 文 將 針 對 聊 齋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特 性, 吸 收 前 人 學 者 在 此 新 領 域 上 的 嘗 試 與 成 果, 以 期 能 對 身 體 理 論 在 古 典 小 說 上 的 研 究 有 更 深 入 的 研 究 35 康 來 新 身 體 的 發 與 變 : 從 肉 蒲 團 夏 宜 樓 到 紅 樓 夢 的 偷 窺 意 涵 (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通 訊,2007 年 9 月 );; 高 桂 惠 清 代 醉 茶 志 怪 透 過 驚 悚 怪 誕 另 類 閒 賞 所 展 演 的 志 怪 文 化 ( 中 國 小 說 論 叢 第 28 輯, 韓 國 中 國 小 說 學 會 編,2008 年 9 月 ) 豔 與 異 的 續 衍 辯 證 : 清 代 文 言 小 說 蒲 派 與 紀 派 的 綺 想 世 界 以 螢 窗 異 草 為 主 的 討 論 (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2008 年 )

27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範 圍 ㄧ 研 究 方 法 本 論 文 的 寫 作 方 法 主 要 是 藉 助 對 文 本 的 細 讀 和 歸 納, 對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藝 術 與 旨 趣 作 一 清 晰 的 勾 勒, 以 建 構 蒲 松 齡 的 創 作 思 維 並 借 用 具 跨 學 科 視 野 的 理 論 支 持, 利 用 身 體 作 為 通 孔, 重 新 解 讀 聊 齋 誌 異 之 敘 事 特 點, 進 而 對 聊 齋 誌 異 所 反 映 的 世 界 隱 喻 作 出 解 讀 文 學 和 身 體 的 關 係 如 讓 呂 克 萳 茜 身 體 中 即 提 到 文 學 模 仿 身 體, 或 使 身 體 模 仿 一 個 意 指 過 程 ( 社 會 的 心 理 的 歷 史 的 英 雄 的 ), 或 通 過 模 仿 使 自 身 成 為 身 體 36, 雖 然 作 者 的 身 體 在 文 本 內 是 隱 性 的 或 曰 不 在 場 的, 但 它 的 符 號 意 義 卻 ㄧ 定 是 在 文 本 敘 事 技 巧 和 敘 事 結 構 層 面 得 以 體 現 的 : 文 學 意 味 著 下 列 三 種 情 況 之 ㄧ: 作 為 虛 構, 這 在 定 義 上 是 無 身 體 的, 作 者 的 身 體 是 缺 場 的 ( 事 實 上, 我 們 被 囚 禁 在 他 的 洞 穴 之 中, 在 那 裡, 他 向 我 們 展 示 了 無 數 的 身 體 ); 作 為 由 符 號 所 掩 蓋 的 身 體, 僅 僅 作 為 符 號 寶 庫 的 身 體 ; 或 作 為 書 寫 本 身, 被 拋 棄 的 或 被 豎 起 的 ㄧ 個 意 指 身 體 37 呼 籲 我 們 在 閱 讀 敘 事 文 本 時, 要 剝 開 層 層 的 符 號, 尋 找 真 實 作 者 的 肉 體 存 在 另, 大 陸 學 者 謝 有 順 在 文 學 身 體 學 中 亦 有 關 注 作 家 的 身 體 對 敘 事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 我 們 每 個 人 都 擁 有 的 寫 作 時 賴 以 憑 藉 以 及 最 終 要 抵 達 的 身 體, 卻 長 期 在 文 學 創 造 的 過 程 中 被 宣 布 為 非 法, 被 放 逐,, 如 果 一 個 活 的 經 驗 的 36 讓, 呂 克 萳 茜 著, 陳 永 國 譯 : 身 體, 收 錄 汪 民 安 編 : 後 身 體 : 文 化 權 力 和 生 命 政 治 學 ( 長 春 : 吉 林 人 民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同 上 註, 頁

28 身 體 不 在, 寫 作 將 如 何 真 實 的 進 行? 我 甚 至 認 為, 即 便 是 具 體 的 身 體 疾 病, 也 會 嚴 重 影 響 一 個 作 家 所 採 取 的 寫 作 方 式 38 謝 有 順 針 對 作 者 身 體 對 敘 事 的 影 響 提 出 關 注, 而 南 帆 身 體 的 敘 事 則 認 為 身 體 在 許 多 時 候 隱 蔽 地 形 成 了 敘 事 的 強 大 動 力, 身 體 隱 藏 於 故 事 的 背 後 形 成 另 一 種 秘 密 的 敘 事, 有 關 身 體 的 性 色 情 和 暴 力 的 主 題 在 敘 事 作 品 結 構 中 大 量 的 膨 脹, 因 此, 性 與 暴 力 主 題 是 人 們 察 看 身 體 敘 事 的 ㄧ 個 有 效 視 角 39 南 帆 從 敘 事 文 本 中 著 手, 思 考 敘 事 結 構 中 身 體 所 構 成 的 模 式 背 後 所 隱 射 的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亦 是 針 對 身 體 和 文 學 敘 事 如 何 相 連 結 與 呈 現 的 思 考 而 有 系 統 的 將 身 體 與 敘 事 相 連 結 是 美 國 學 者 丹 尼 爾 潘 戴 (Daniel Punday) 在 2000 年 於 夏 季 的 文 體 雜 誌 上 發 表 以 身 體 敘 事 學? 為 題 的 論 文, 並 於 2003 年 在 此 基 礎 上 出 版 專 著 Narrative Bodies:Toward a corporeal narratology 所 提 出 與 建 構 的 身 體 敘 事 學 理 論 身 體 敘 事 學 (Narrative Bodies) 重 點 在 於 突 破 局 現 於 文 本 世 界 中 的 如 何 講 故 事 及 視 角 敘 事 結 構 或 敘 述 手 法 的 構 成 的 經 典 敘 事 學, 而 著 重 對 故 事 內 容 裡 所 蘊 含 的 各 種 各 樣 的 身 體, 以 及 這 些 身 體 對 故 事 情 節 人 物 塑 造 所 起 的 作 用 的 挖 掘 40 潘 戴 認 為 敘 事 本 身 是 一 個 由 現 代 評 論 構 建 而 成 的 38 謝 有 順 : 文 學 身 體 學, 收 錄 於 汪 民 安 主 編 : 身 體 的 文 化 政 治 學 ( 開 封 : 河 南 大 學 出 版 社, 2004 年 ), 頁 南 帆 認 為 許 多 敘 事 作 品 內 部 性 與 暴 力 的 段 落 過 於 膨 脹, 以 至 於 超 出 了 敘 事 結 構 的 負 擔, 這 些 作 品 得 特 殊 魅 力 很 大 的 程 度 上 源 於 性 暴 力 兩 個 主 題, 除 了 懸 念 與 結 局 的 驅 動, 性 與 暴 力 還 時 常 擁 有 獨 立 於 敘 事 邏 輯 的 誘 惑 力, 是 以 成 為 察 看 身 體 敘 事 的 一 個 有 效 視 角 詳 見 南 帆 : 身 體 的 敘 事, 收 入 汪 民 安 編 : 後 身 體 : 文 化 權 力 和 生 命 政 治 學, 頁 223~ Daniel Punday Narrative Bodies:Toward a corporeal narratology 全 書 分 為 引 言 : 被 敘 事 遺 忘 的 身 體 (Narrative's Lost Body) 此 章 提 出 在 經 典 敘 事 學 中 較 少 關 注 的 身 體 有 何 值 得 重 新 討 論 的 意 義 ; 第 一 章 : 構 想 現 代 敘 事 學 (Conceiving Modern Narrative) 描 述 了 可 能 與 生 物 上 的 猜 測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在 人 類 身 分 中 將 敘 事 當 作 一 個 模 仿 真 實 世 界 中 的 可 能 的 世 界 的 必 要 性 ; 第 二 章 : 分 類 和 普 遍 角 色 的 身 體 (Sorted and General Character Bodies) 身 體 提 供 了 一 個 形 象 讓 人 去 思 考 文 字 詮 釋 學 在 敘 事 裡 將 這 些 普 遍 的 身 體 視 為 可 以 由 敘 事 中 透 漏 觀 察 者 所 在 位 子 的 空 間 ; 第 三 章 : 在 情 節 中 難 以 駕 馭 的 身 體 (Plot and the Unruly Body) 討 論 在 情 節 中 產 生 敘 事 效 用 的 身 體 ; 第 四 章 : 身 體 和 充 滿 律 動 的 空 間 (The Body amd kinetic Space) 乃 是 全 書 重 心 所 在, 所 要 講 的 是 身 體 政 策 這 個 概 念 其 實 就 是 敘 事 中 去 想 像 一 個 動 作 與 傳 播 的 空 間, 而 這 個 空 間 的 目 的 是 要 去 定 義 一 個 物 體 或 是 事 件 該 如 何 被 看 待 傳 播 在 這 裡 所 形 容 的 是 身 體 提 供 一 條 路 去 思 考 理 解 上 的 互 動 作 者, 讀 者, 與 文 字 間 的 轉 移 第 五 章 : 具 體 且 明 亮 的 敘 事 (Embodiment and Lightness Narration) 作 者 認 為 如 此 一 個 肉 體 的 詮 釋 學 是 這 個 敘 事 理 論 中 最 令 人 信 服 的 發 現, 而 我 所 形 容 的 身 體 傳 播 的 模 型 的 重 點 也 達 到 了 他 最 廣 的 運 用 總 之, 這 個 研 究 所 建 議 的 是, 敘 事 就 是 拿 文 字 以 傳 播 的 定 義 來 思 考

29 概 念, 此 評 論 則 是 以 特 性, 慾 望, 動 作 與 地 點 為 假 設, 並 應 該 以 現 代 觀 點 來 重 新 思 考 肉 體 : 身 體 提 供 了 一 個 形 象 讓 人 去 思 考 文 字 詮 釋 學 文 字, 作 者, 與 讀 者 的 關 係 是 透 過 普 遍 的 身 體 來 定 義 個 別 角 色 和 能 被 理 解 的 敘 事 範 圍 內 的 身 體 想 像 而 成 的 41 潘 戴 提 出 的 身 體 敘 事 學 理 論 在 敘 事 學 界 具 有 某 種 開 拓 的 意 義, 但 其 理 論 在 國 內 並 沒 有 受 到 重 視 和 引 進 大 陸 學 者 許 德 金 王 蓮 香 則 在 潘 戴 的 基 礎 之 上, 提 出 單 篇 論 文 身 體 身 份 與 敘 事 身 體 敘 事 學 芻 議, 認 為 潘 戴 雖 然 對 當 代 西 方 的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作 出 了 突 出 的 貢 獻, 但 其 所 企 圖 建 構 的 身 體 敘 事 學 仍 存 有 嚴 重 的 不 足 之 處 許 王 認 為 潘 戴 在 討 論 上 只 限 定 於 文 本 中 的 肉 體, 忽 視 了 身 體 不 可 或 缺 的 文 化 和 政 治 象 徵 意 義 可 能 對 敘 事 的 影 響, 也 尚 未 討 論 到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 真 實 的 作 者 自 身 ) 對 敘 事 創 作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42 因 此, 許 德 金 和 王 蓮 香 加 入 了 身 份 的 元 素, 以 探 討 身 體 與 身 份 身 份 與 敘 事 之 間 的 有 機 聯 繫, 企 圖 從 文 化 詩 學 的 角 度 探 討 身 體 與 身 份 在 敘 述 中 的 作 用, 以 建 構 全 新 的 中 國 式 身 體 敘 事 詩 學 許 德 金 和 王 蓮 香 認 為 身 體 敘 事 學 的 研 究 框 架 應 要 涵 括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43 及 內 文 本 的 身 體 對 敘 事 影 響 的 詮 釋 學 ; 結 論 : 對 敘 學 重 新 定 義 (Redefining Narrative) 討 論 總 結 全 書 詳 見 Daniel Punday: Narrative Bodies:Toward a corporeal narratology (Palgrve Macmikkan,New York,2003) 41 同 上 註, 頁 許 德 金 和 王 蓮 香 共 提 出 潘 戴 理 論 四 個 不 足 之 處 : 一 是 雖 然 他 對 身 體 進 行 了 具 體 區 分, 但 沒 有 對 其 身 體 敘 事 學 中 的 身 體 進 行 具 體 的 定 義, 他 對 身 體 的 探 討 也 進 現 於 肉 體 二 是 他 所 謂 的 身 體 敘 事 過 於 注 重 對 各 種 敘 事 中 人 物 身 體 作 用 的 分 析, 而 完 全 忽 視 了 真 實 作 者 自 身 的 身 體 對 敘 事 創 作 所 產 生 的 ( 可 能 是 重 大 的 ) 影 響 三 是 潘 戴 也 完 全 忽 視 了 身 份 與 身 體 及 敘 事 之 間 的 有 機 關 聯, 亦 忽 視 了 身 體 不 可 或 缺 的 文 化 和 政 治 象 徵 意 義 對 敘 事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最 後 是 他 所 謂 的 身 體 敘 事 學 僅 僅 突 出 了 身 體, 尤 其 是 故 事 中 人 物 的 身 體 ( 肉 體 ) 對 敘 事 所 起 的 作 用, 而 沒 有 真 正 把 對 身 體 的 重 視 與 傳 統 和 經 典 敘 事 的 形 式 研 究 有 機 的 結 合 起 來 詳 見 許 德 金 王 蓮 香 : 身 體 身 份 與 敘 事 身 體 敘 事 學 芻 議 ( 江 西 社 會 科 學 2008 年 4 月 ), 頁 真 實 作 者 的 生 理 身 體 可 能 對 敘 事 作 品 產 生 極 為 重 要 的 影 響, 如 司 馬 遷 在 受 到 宮 刑 後, 身 體 處 於 癱 瘓 狀 態, 而 已 他 這 種 的 身 體 傳 寫 史 紀 時 就 把 他 對 健 康 身 體 與 生 命 的 渴 望 化 成 了 動 力, 寫 出 不 虛 美 不 隱 惡 的 傳 世 佳 作 是 以 在 討 論 身 體 對 敘 事 的 影 響 時, 實 要 兼 顧 文 本 外 與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許 德 金 王 蓮 香 : 身 體 身 份 與 敘 事 身 體 敘 事 學 芻 議, 頁

30 討 論 關 於 身 體 敘 事 學 中 身 體 身 份 與 敘 事 之 間 的 關 係, 許 德 金 44 和 王 蓮 香 以 下 圖 表 述 之 : 社 會 歷 史 語 境 文 本 外 身 體 身 份 敘 事 身 體 內 文 本 身 體 敘 事 此 框 架 中 顯 示 了 身 體 與 身 份 身 體 與 敘 事 身 份 與 敘 事 所 關 連 相 扣 而 成 的 有 機 體 在 二 人 的 定 義 中, 身 體 敘 事 學 的 研 究 範 圍, 也 不 拘 泥 於 純 粹 文 學 意 義 上 的 敘 事 作 品, 而 是 將 其 範 圍 延 伸 到 社 會 文 化 的 各 個 領 域 45 這 種 轉 變 並 不 是 對 敘 事 理 論 做 某 種 根 本 性 的 調 整, 而 是 在 現 有 理 論 和 實 踐 的 基 礎 上, 做 一 種 大 膽 和 更 有 針 對 性 和 適 應 性 的 變 化, 可 以 看 作 是 當 代 西 方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在 中 國 的 ㄧ 個 新 的 變 形 46 其 目 的 乃 是 希 望 能 利 用 中 國 式 身 體 敘 事 學 的 建 立, 成 為 身 體 的 文 本 闡 釋 方 法 論 本 文 則 參 照 此 一 理 論 體 系, 討 論 分 析 聊 齋 誌 異 的 形 式 要 素 和 整 體 結 構 的 功 能, 並 選 用 身 體 作 為 切 入 點, 利 用 身 體 所 涵 蓋 的 文 化 意 義, 重 新 揭 示 聊 齋 誌 異 創 作 中 的 敘 事 思 維 與 敘 事 藝 術 的 價 值 與 意 義 是 以 將 分 析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中 環 繞 身 體 的 敘 事 活 動 和 敘 事 效 用 所 產 生 的 藝 術 和 意 義 進 行 探 究, 作 為 理 解 聊 齋 誌 異 的 途 徑 和 方 法 同 上 註, 頁 30 同 上 註, 頁 34 同 上 註, 頁

31 總 括 上 述, 本 文 的 研 究 方 法 即 是 以 前 人 對 身 體 敘 事 學 的 研 究 和 修 正 的 基 礎 上, 以 身 體 身 份 對 敘 事 的 影 響 作 為 考 察 的 重 心, 從 形 式 分 析 走 向 文 化 分 析, 對 聊 齋 誌 異 之 敘 事 作 ㄧ 較 為 深 刻 的 考 察 探 究 二 研 究 範 圍 研 究 範 圍 上, 首 要 對 本 文 所 討 論 的 身 體 下 ㄧ 定 義, 以 作 為 本 論 文 研 究 範 圍 的 界 定 身 體 的 原 始 初 義 當 然 為 純 然 的 肉 體, 身 體 可 見 可 感 可 動, 產 生 自 我 認 知 並 與 外 界 他 者 產 生 區 隔 差 異, 是 形 成 主 體 的 重 要 憑 藉 透 過 身 體 與 他 者 的 對 應 和 互 動, 身 體 亦 成 為 與 世 界 交 接 的 場 域, 這 是 身 體 的 交 往 性, 也 是 身 體 作 為 社 會 機 制 之 客 體 的 工 具 性, 是 以 身 體 之 義 雖 然 具 有 多 重 性, 然 其 不 外 出 生 理 性 的 身 體 和 交 往 性 的 身 體 二 種 指 涉 生 理 性 的 身 體 主 要 是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關 注 和 認 知, 以 及 與 之 相 關 的 對 身 體 的 比 擬 和 身 體 的 形 象 塑 造 ; 交 往 性 的 身 體 則 牽 涉 到 身 體 與 他 者 的 對 應 和 互 動, 此 所 謂 之 他 者, 所 包 含 的 對 象 涵 括 了 他 人 與 外 界 兩 個 面 向, 聚 焦 的 重 點 則 是 在 於 身 體 和 社 會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即 表 現 在 人 際 關 係 的 交 往 上, 即 是 身 體 和 身 分 身 分 和 社 會 結 構 之 間 的 聯 繫 問 題 秉 此 定 義, 本 論 文 鎖 定 的 研 究 範 圍, 即 是 在 文 本 外 的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和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集 中 討 論 這 些 身 體 在 生 理 性 和 交 往 性 面 向 上 的 表 現 是 以 儘 管 聊 齋 誌 異 舊 名 鬼 狐 傳, 書 中 人 物 往 往 為 花 妖 鬼 狐, 但 其 多 具 有 人 之 肉 身, 並 以 此 身 建 立 人 際 關 係, 在 生 理 性 和 交 往 性 的 面 向 上 均 與 人 無 異, 故 本 論 文 仍 將 之 視 為 所 要 討 論 的 身 體 例 如 聊 齋 誌 異 中 出 現 的 美 麗 女 鬼 們 : 聶 小 倩 小 謝 愛 奴 薛 慰 娘 連 瑣 伍 秋 月 等, 均 是 具 有 人 形 且 也 具 有 人 的 情 感 和 思 想, 其 所 作 所 為 也 是 依 照 著 當 時 人 所 處 的 社 會 道 德 文 化, 從 她 們 身 上 所 顯 示 的 是 整 個 人 類 社 會 和 文 化 的 縮 影, 此 即 是 本 文 要 討 論 的 身 體 ; 又 如 花 草

32 樹 木 蟲 魚 鳥 獸 所 幻 化 成 的 妖 精, 如 青 鳳 花 姑 子 素 秋 白 秋 練 蓮 花 公 主 荷 花 三 娘 子 等, 雖 本 是 異 類, 在 文 本 中 也 會 顯 示 出 其 異 於 常 人 的 行 為 或 是 形 體, 但 大 多 是 以 人 形 與 人 接 觸, 通 曉 人 間 的 道 德 情 感 和 規 範, 並 建 立 人 際 關 係, 其 身 體 具 有 生 理 性 和 交 往 性 的 表 現 面 向, 是 本 文 要 討 論 的 身 體 但 如 木 雕 美 人 中 木 雕 的 美 人 雖 然 具 有 人 形, 卻 無 展 現 出 文 化 與 價 值 的 縮 影, 亦 無 與 他 者 的 互 動, 是 以 依 本 文 對 身 體 的 定 義, 並 不 納 入 討 論 又 因 聊 齋 誌 異 中 出 現 的 人 物 眾 多, 為 能 較 好 得 把 握 住 蒲 松 齡 所 創 作 的 意 義, 也 為 避 免 煩 瑣, 是 以 本 文 亦 對 研 究 範 圍 作 出 界 定, 因 此 將 納 入 討 論 的 身 體 範 圍 只 限 定 於 著 力 描 繪 身 體, 把 它 嵌 合 在 敘 述 之 中 從 而 使 它 體 現 某 些 意 義 的 篇 章, 即 作 者 有 意 多 加 描 寫 身 體 的 形 體 形 貌 形 色 與 感 官, 並 突 顯 此 身 體 的 言 行 對 故 事 情 節 的 影 響 者, 本 文 即 是 以 此 作 為 確 立 研 究 對 象 的 標 準, 並 以 此 作 為 研 究 的 範 圍

33 第 四 節 研 究 步 驟 本 論 文 主 要 以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和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作 為 論 述 的 核 心, 主 要 探 究 的 面 向 有 二 : 一 是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與 其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的 關 連 ; 二 是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對 於 敘 事 的 影 響, 企 圖 藉 由 身 體 豐 富 多 元 的 內 涵 來 解 讀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思 維 與 敘 事 藝 術 首 先 在 第 一 章 緒 論 中 說 明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回 顧 以 往 聊 齋 誌 異 的 研 究 成 果, 陳 述 使 用 身 體 理 論 在 小 說 的 研 究 上 的 成 果, 並 從 身 體 與 敘 事 討 論 的 興 起 到 身 體 敘 事 學 理 論 的 建 構 作 一 介 紹, 以 說 明 本 文 的 研 究 方 法 以 及 對 身 體 的 定 義 接 著 在 第 二 章 蒲 松 齡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和 想 像 中 討 論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和 想 像 途 徑, 即 是 對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外 身 體 在 生 理 性 和 交 往 性 兩 個 面 向 上 的 探 究, 並 以 此 為 蒲 松 齡 在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時 對 文 本 中 人 物 身 體 的 想 像 基 礎 第 一 節 先 就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生 理 性 身 體 的 觀 察 和 認 知 作 ㄧ 論 述, 並 就 其 藥 祟 書 傷 寒 藥 性 賦 等 著 作, 討 論 其 醫 學 思 想 對 身 體 的 想 像 方 式, 來 作 為 理 解 蒲 松 齡 想 像 和 認 知 身 體 的 切 入 點, 建 構 其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 第 二 節 則 以 蒲 松 齡 詩 詞 中 對 於 自 身 的 特 殊 譬 喻, 探 析 其 交 往 性 身 體 在 經 歷 身 份 轉 換 挫 折 時 的 對 於 自 身 形 象 的 理 解 和 認 同 問 題 而 又 因 聊 齋 誌 異 為 古 代 文 言 小 說 之 集 大 成 者, 在 討 論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之 構 成 時, 實 不 能 忽 略 其 對 敘 事 傳 統 的 繼 承, 是 以 在 第 三 章 文 言 小 說 書 寫 傳 統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中 整 理 梳 爬 文 言 小 說 中 對 於 身 體 敘 事 的 書 寫 傳 統, 以 作 為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的 另 一 基 礎 第 一 節 就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身 體 的 想 像 基 礎 作 ㄧ 說 明, 以 形 神 生 滅 觀 作 為 基 礎, 討 論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以 及 聊 齋 誌 異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方 式 第 二 節 則 就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對 於 身 體 的 刻 劃 和 運 用 作 一 說 明 和 整 理, 說 明 其 利 用 艷 異 身 體 的 書 寫 特 性 如 何 影 響 聊 齋 誌 異 的 身 體 敘 事

34 第 二 章 和 第 三 章 主 要 是 在 對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作 一 基 礎 的 構 成, 而 進 入 第 四 章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事 件 與 模 式 意 義 始 針 對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作 一 專 題 性 的 討 論 第 四 章 主 要 討 論 的 問 題 是 在 於 生 理 性 身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存 在 意 義 為 何, 透 過 對 文 本 的 整 理 和 梳 爬, 釐 清 身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構 成 的 敘 事 模 式 在 形 式 及 文 化 上 的 作 用 和 意 義 何 在, 最 後 歸 結 出 蒲 松 齡 創 構 這 些 身 體 事 件 與 模 式 的 寓 意 及 對 身 體 的 認 同 第 一 節 先 討 論 身 體 改 造 身 體 變 形 這 兩 種 對 於 正 常 身 體 的 變 異 想 像 所 構 成 的 模 式 與 其 敘 事 特 點 ; 接 著 第 二 節 討 論 在 形 神 二 分 的 觀 念 下 所 產 生 魂 與 身 系 列 的 離 魂 還 魂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與 其 敘 事 特 點 ; 第 三 節 則 以 第 一 節 和 第 二 節 對 於 形 式 的 分 析 作 為 基 礎, 從 中 討 論 這 些 敘 事 模 式 中 所 呈 現 對 於 身 體 的 思 考, 以 及 身 體 在 其 中 所 承 載 的 意 義 和 價 值 不 同 於 第 四 章 針 對 文 本 內 身 體 的 生 理 性 存 在 意 義 作 討 論, 第 五 章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形 象 與 權 力 結 構 則 是 藉 由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各 類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形 象, 以 敘 事 文 本 中 身 體 所 產 生 的 審 美 意 識 作 為 基 礎, 討 論 人 物 身 體 形 象 所 透 顯 的 權 力 結 構, 進 而 理 解 聊 齋 誌 異 中 交 往 性 身 體 對 於 社 會 文 化 的 隱 喻 第 一 節 討 論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與 性 別 論 述, 從 男 性 和 女 性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所 呈 現 的 不 同 形 象 作 為 切 入 點, 討 論 構 成 其 性 別 差 異 的 論 述 用 意 何 在 ; 第 二 節 討 論 教 化 主 題 故 事 中 身 體 與 道 德 規 範 中 的 權 力 關 係, 延 續 第 一 節 對 於 身 體 和 性 別 的 討 論, 以 身 體 性 別 作 為 教 化 主 題 故 事 的 觀 察 點, 剖 析 蒲 松 齡 如 何 透 過 敘 事 操 演 對 於 兩 性 身 體 的 道 德 規 訓 權 力 ; 第 三 節 討 論 刺 貪 刺 虐 與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與 政 治 權 力 問 題, 以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出 發, 梳 爬 蒲 松 齡 透 過 這 些 身 體 所 展 現 出 對 於 現 實 世 界 權 力 結 構 的 隱 喻 為 何 透 過 以 上 個 章 節 的 安 排 可 知, 本 論 文 的 研 究 步 驟 即 是 從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的 想 像 基 礎 討 論 起, 而 此 基 礎 有 二, 一 是 在 聊 齋 誌 異 外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二 是 聊 齋 誌 異 所 繼 承 的 文 言 小 說 身 體 敘 事 傳 統 前 者 作 為 創 作 主 體, 後 者 作 為 文 化 歷 史 語 境, 較 為 完 整 的 構 成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的 基 礎 而 第 四 章 和 第 五

35 章 則 是 對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和 敘 事 關 係 作 一 深 入 的 研 究 探 討, 第 四 章 著 重 在 生 理 性 身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幻 異 世 界 中 的 意 義 第 五 章 則 針 對 身 體 的 交 往 性 面 向 所 展 現 的 世 界 圖 景 作 一 詮 釋, 透 過 對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和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的 探 究, 說 明 蒲 松 齡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建 立 何 種 敘 事 話 語, 並 從 中 透 顯 其 對 於 世 界 的 認 知 和 想 望 途 徑, 建 構 蒲 松 齡 所 面 對 的 社 會 文 化 語 境, 收 束 於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身 分 的 認 同, 完 成 蒲 松 齡 和 聊 齋 誌 異 間 交 互 的 身 體 敘 事 最 後 以 第 六 章 結 論 作 為 結 論, 提 出 論 文 的 研 究 成 果 和 可 繼 續 深 究 的 研 究 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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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第 二 章 蒲 松 齡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和 想 像 相 對 於 敘 事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作 家 曾 經 在 世 界 上 生 活 具 有 血 肉 溫 度 的 身 體 顯 得 更 為 真 實 這 個 在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是 作 家 寫 作 實 賴 以 生 存 的 肉 體 媒 介 1, 其 身 體 在 生 理 性 如 疾 病 傷 殘 和 交 往 性 性 別 階 級 身 分 的 不 同 下, 對 於 敘 事 文 本 的 敘 事 內 容 和 策 略 也 會 不 同, 進 而 影 響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呈 現 是 以 在 進 入 討 論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之 前 不 應 該 忽 視 真 實 作 者 的 肉 體 存 在 2, 作 者 的 身 體 與 其 身 體 敘 事, 作 為 文 本 身 體 敘 事 的 構 成 基 礎, 兩 者 息 息 相 關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一 書 雖 是 以 虛 幻 的 花 妖 鬼 狐 作 為 要 角, 然 而 在 其 人 身 難 得 的 思 想 下, 對 於 身 體 的 觀 察 和 思 考 依 舊 濃 厚 這 種 對 於 身 體 的 關 注, 在 其 詩 詞 文 集 和 雜 著 中 亦 多 可 見 如 果 說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以 花 妖 鬼 狐 作 為 思 考 反 映 人 身 意 義 價 值 所 在, 則 在 聊 齋 誌 異 以 外, 蒲 松 齡 一 如 所 有 擁 有 真 實 肉 身 的 人, 以 自 己 身 體 作 為 認 知 世 界 的 出 發 點, 也 是 所 有 意 義 價 值 的 終 點, 對 於 身 體 始 終 保 持 著 極 高 的 興 趣 和 關 注 身 體 是 自 我 存 在 之 所, 也 是 文 學 敘 事 的 要 素 之 一,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關 注 和 認 知, 亦 是 構 成 聊 齋 誌 異 作 為 一 一 抒 孤 憤 敘 事 文 本 的 要 素, 掌 握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與 認 同, 無 疑 是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的 基 點, 是 以, 本 章 將 從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敘 事 著 手, 從 其 詩 詞 文 和 雜 集 中 梳 爬 其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觀 察 認 知 和 想 像 : 第 一 節 先 就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生 理 性 身 體 的 觀 察 和 認 知 作 ㄧ 論 述, 建 構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 第 二 節 則 以 蒲 松 齡 詩 詞 中 對 於 自 身 的 特 殊 譬 喻, 探 析 作 者 經 歷 身 份 轉 換 挫 折 時 的 對 於 自 身 形 象 的 理 解 和 認 同 1 許 德 金 王 蓮 香 : 身 體 身 份 與 敘 事 身 體 敘 事 學 芻 議 ( 江 西 社 會 科 學 2008 年 4 月 ), 頁 30 2 同 上 註, 頁

38 第 一 節 蒲 松 齡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觀 察 和 認 知 蒲 松 齡 是 如 何 看 待 和 認 識 身 體 的? 這 個 問 題 也 許 可 以 在 蒲 松 齡 日 用 俗 字 中 略 窺 一 二, 其 將 身 體 列 為 第 一, 在 之 後 才 遍 即 如 農 莊 飲 食 花 草 昆 蟲 等 等, 可 見 其 認 為 在 世 界 萬 物 中, 最 需 要 先 被 認 識 的, 即 是 自 己 的 身 體 : 爺 娘 生 來 叫 做 人, 髮 辮 多 頁 奪 髏 與 囟 信 門, 骨 會 怪 骨 下 有 額 隘 髏 蓋, 肩 膀 以 上 是 脖 根 鼻 樑 在 臉 為 中 岳, 耳 朵 與 腮 作 進 鄰 身 勞 澇 竿 矢 坐 矮 隘 短 長 異, 白 淨 黑 黑 灰 醜 俊 分 邋 躐 遢 搭 撲 扑 囊 毛 囊 非 帶 破, 瞎 聾 人 少 苗 痖 有 前 因 肝 膽 肺 腸 有 正 字, 皮 毛 手 足 無 鄉 音 姊 妹 嬸 姑 為 父 黨, 兩 姨 姑 舅 亦 尊 親 女 有 公 婆 和 妯 娌, 男 有 哥 嫂 與 聯 姻 髮 髻 上 頭 觀 德 性, 孩 童 挪 步 識 天 輪 忄 壯 闖 起 身 子 坐 桩 事, 傝 撤 閒 遊 負 此 身 ( 身 體 章 第 一 ) 3 這 種 為 村 童 鄉 子 的 教 材 編 寫 4, 也 看 出 蒲 松 齡 自 己 的 認 知 : 身 體, 首 先 是 作 為 人 的 憑 藉, 具 有 肉 體 性 亦 有 交 往 性 身 體 最 先 被 認 識 的 是 身 體 的 肉 體 性, 且 是 以 身 體 的 外 表 相 貌 為 主, 其 以 一 近 似 解 剖 的 角 度 介 紹 身 體 外 表 的 各 個 部 位, 透 顯 對 身 體 肉 體 性 的 認 知 ; 最 後 帶 入 身 體 的 交 往 性 面 向, 尤 其 著 重 在 家 庭 倫 理, 並 以 身 體 的 有 所 作 為 作 為 擁 有 人 身 的 價 值 意 義 由 此 段 文 字 中, 大 致 可 看 出 蒲 松 齡 觀 察 認 知 身 體 的 脈 絡, 從 身 體 的 肉 體 性 作 為 起 點, 進 而 擴 及 交 往 性 的 面 向 是 以 本 節 亦 依 循 此 一 認 知 脈 絡, 先 從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在 肉 體 性 上 的 觀 察 著 手, 以 其 詩 詞 文 集 中 對 於 自 身 的 描 述, 梳 3 蒲 松 齡 : 聊 齋 雜 著, 清 蒲 松 齡 作, 盛 偉 編 校 : 蒲 松 齡 全 集 第 二 冊 ( 上 海 : 學 林 出 版 社, 1998 年 ), 頁 2209~ 蒲 松 齡 日 用 俗 字 自 序 : 每 需 一 物, 苦 不 能 書 其 名 舊 有 農 莊 雜 字, 村 童 多 誦 之, 無 論 其 脫 漏 其 多, 而 即 其 所 有 者, 考 其 點 畫, 率 皆 杜 撰 故 立 意 詳 查 字 匯, 編 為 此 書 雖 俗 字 不 能 盡 忘, 而 家 常 應 用, 亦 不 可 以 不 窮 矣 同 註 3, 頁

39 爬 歸 納 出 蒲 松 離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觀 察, 主 要 是 通 過 身 體 的 飢 餓 疾 病 而 其 中 對 蒲 松 齡 而 言, 疾 病 乃 是 其 認 知 身 體 的 重 要 關 鍵, 是 以 其 藉 由 醫 藥 之 學 對 身 體 的 認 識 亦 是 其 建 構 身 體 想 像 的 重 要 基 礎 一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觀 察 : 飢 餓 與 疾 病 生 理 性 身 體 以 物 理 性 肉 體 的 姿 態 存 在 於 世 間, 要 滿 足 最 基 本 的 生 存 條 件 在 維 持 生 命 的 過 程 中, 自 然 會 有 各 種 的 耗 損 和 傷 害, 生 老 病 死 的 恐 懼 也 就 無 時 無 刻 的 在 威 脅 著 這 不 穩 定 的 肉 體 在 蒲 松 齡 的 詩 詞 作 品 中, 自 始 至 終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己 身 體 贏 弱 病 痛 的 感 慨, 貧 病 老 愁 等 字 眼 更 是 層 出 不 窮, 顯 示 蒲 松 齡 感 到 自 己 身 體 在 生 理 性 上 有 許 多 的 匱 乏 ; 而 身 體 並 非 穩 定 物 質, 最 終 難 逃 老 邁 死 亡, 這 種 肉 體 的 不 足 性 和 有 限 性 反 而 促 使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更 加 的 關 注 匱 乏 即 是 不 足, 蒲 松 齡 在 其 詩 詞 作 品 上, 常 反 映 其 身 體 在 生 理 本 能 上 的 匱 乏 食 物 以 及 健 康, 前 者 是 維 持 生 命 的 重 要 元 素, 後 者 是 對 於 身 體 而 言 良 好 的 物 質 生 活 環 境, 兩 者 都 是 維 持 生 理 性 身 體 繼 續 生 存 的 重 要 基 本 要 素 但 蒲 松 齡 因 其 家 貧 又 長 年 困 於 名 場, 造 成 物 質 生 活 上 的 匱 乏, 進 而 對 其 身 體 產 生 飢 餓 和 疾 病 的 傷 害 然 而, 這 種 威 脅 到 身 體 生 命 維 持 的 匱 乏, 正 是 蒲 松 齡 觀 察 自 我 身 體 的 一 條 重 要 管 道 ( 一 ) 飢 餓 飢 餓 是 對 滿 足 身 體 所 需 物 質 的 匱 乏, 蒲 松 齡 由 於 家 貧 又 時 常 遇 上 災 荒, 飢 餓 與 其 可 謂 是 終 身 相 伴 蒲 松 齡 對 於 身 體 的 飢 餓 匱 乏 感 表 現 在 : 其 一, 終 身 為 口 腹 憂 煩 :

40 在 蒲 松 齡 出 生 的 那 年, 故 鄉 淄 川 就 遇 上 大 饑 荒, 根 據 其 母 親 的 回 憶 因 言 庚 辰 年, 歲 是 似 饑 荒 兇 年 於 此 日, 誕 汝 在 北 房 洗 兒 抱 榻 上, 月 斜 過 南 廂 逡 巡 復 爾 許, 曉 雞 始 鳴 窗 5, 可 見 飢 餓 在 娘 胎 即 伴 隨 著 蒲 松 齡, 而 成 年 後 的 蒲 松 齡 也 常 常 為 了 皮 囊 之 事 而 憂 心, 身 為 下 層 文 士, 家 無 恆 產, 收 入 微 薄, 貧 成 為 其 最 大 的 煩 惱, 一 但 遇 饑 荒 市 上 斗 禾 如 斗 珠 要 維 持 生 計 非 常 之 難 在 甲 申 年 所 作 的 故 人 驚 憔 悴 ㄧ 詩 可 概 括 蒲 松 齡 ㄧ 生 因 家 貧 為 口 腹 所 累 的 困 境 : 故 人 驚 憔 悴, 此 況 難 共 說 麥 秋 無 顆 粒, 婦 子 採 薇 蕨 今 復 無 秋 成, 雀 鼠 盡 羅 掘 中 情 苦 不 達, 對 鏡 添 百 髮 餐 飯 未 減 殊, 深 晴 如 瘦 鶻 何 必 遂 凍 餓, 憂 愁 傷 肌 骨 6 正 因 蒲 松 齡 是 下 層 文 人, 持 家 艱 辛, 所 以 只 要 ㄧ 遇 上 饑 荒, 就 會 左 支 右 絀, 如 康 熙 十 一 至 二 十 五 年 湽 川 連 年 饑 荒 粒 粟 等 夜 光, 蒲 松 齡 連 埋 葬 母 親 的 錢 都 籌 不 出, 還 得 向 朋 友 王 觀 正 相 借, 雖 感 念 在 心, 時 時 想 償 還, 但 是 又 為 口 腹 耗 去 7, 一 生 為 此 感 到 愧 疚 此 口 腹 乃 是 蒲 松 齡 一 生 為 難 和 努 力 之 原 因, 因 為 不 僅 是 自 己 身 體 的 飢 餓, 身 為 ㄧ 家 之 長 的 蒲 松 齡 還 必 須 餵 養 四 名 子 女, 甕 米 將 空 始 欲 愁 8 的 清 貧 生 活 使 得 他 的 子 女 也 展 現 出 對 食 物 的 強 烈 渴 求 : 午 食 無 米 煮 麥 粥, 沸 湯 灼 人 汗 簌 簌 兒 童 不 解 燠 與 寒, 蟻 聚 喧 嘩 滿 堂 屋 : 長 男 揮 勺 鳴 鼎 鐺, 狼 藉 流 飲 聲 棖 棖 ; 中 男 尚 無 力, 攜 盤 覓 箸 相 叫 爭 ; 小 男 始 學 步, 翻 盆 倒 盞 如 餓 鷹 弱 女 踟 躕 望 顏 色, 老 夫 感 此 心 煢 煢 ( 午 中 飯 ) 9 5 蒲 松 齡 : 降 辰 哭 母,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辛 酉,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四 甲 申, 頁 蒲 松 齡 : 薄 有 所 蓄, 將 以 償 所 負, 又 為 口 腹 耗 去, 深 愧 故 人 也 慨 然 有 作, 情 見 乎 辭 矣 寄 懷 王 如 水, 聊 齋 詩 集 卷 ㄧ 甲 寅, 頁 蒲 松 齡 : 東 歸 聊 齋 詩 集 卷 三 丁 丑,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甲 寅, 頁

41 人 的 生 理 性 身 體 需 要 食 糧 才 可 以 維 持 生 命, 但 數 年 禾 麥 微 登 收, 家 中 百 口 猶 啼 餓 爾 兄 ㄧ 女 三 男 兒, 大 者 爭 食 小 叫 飢 10, 如 何 滿 足 自 己 和 家 人 口 腹 乃 為 蒲 松 齡 一 生 之 大 患 其 二, 對 於 肉 食 的 渴 望 : 蒲 松 齡 因 為 家 貧 而 使 得 身 體 長 期 處 於 半 飢 餓 無 法 達 到 滿 足 的 狀 態, 所 以 其 對 於 食 物 的 想 望 自 然 也 十 分 強 烈, 尤 其 是 對 肉 食 的 渴 望 在 戊 辰 年 八 垓 亨 羊 見 招, 阻 雪 不 果 往, 戲 作 亨 羊 歌 中 可 見 : 生 平 百 事 能 知 足, 中 歲 多 病 思 粱 肉 高 齋 偶 然 列 肴 珍, 三 十 五 指 攢 紛 綸 匕 箸 摩 戛 刺 雙 眼, 願 盼 遂 如 風 捲 雲, 故 人 烹 羊 期 初 七, 開 函 忻 忻 動 顏 色 11 這 種 對 肉 食 的 渴 望 在 其 詞 喜 遷 鶯 歲 暮 作 中 亦 有 : 終 歲 不 知 肉 味, 歲 暮 妄 思 饞 嚼 雞 甫 縛, 兒 童 歡 喜, 磨 刀 霍 霍 12 可 見 雖 然 蒲 松 齡 因 家 貧 而 自 嘲 腐 儒 只 應 饜 藜 藿 13, 但 是 卻 仍 對 肉 食 念 念 不 忘, 每 為 肉 食 哂 14 甚 至 到 了 老 年, 家 境 雖 然 稍 微 改 善, 對 於 食 物 的 渴 望 卻 更 為 強 烈 : 兩 餐 有 餘 富, 瓜 壺 染 豆 角 荒 後 肉 食 貴, 息 意 忘 饞 嚼 15 ( 課 農 ) 10 蒲 松 齡 : 示 弟 聊 齋 詩 集 卷 ㄧ 壬 子,,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戊 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詞 集, 頁 蒲 松 齡 : 王 八 垓 烹 羊 見 招, 忽 雪, 因 憶 去 年 阻 約, 作 後 烹 羊 歌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己 巳, 頁 蒲 松 齡 : 斂 華, 聊 齋 詩 集 卷 四 戊 子,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四 乙 丑, 頁

42 年 來 肉 食 貴, 久 絕 肥 甘 想 日 斜 腹 枵 鳴, 藜 羹 美 無 兩 16 ( 老 慵 ) 從 家 貧 而 難 以 持 家 的 憂 愁 到 對 食 物 的 渴 求, 在 聊 齋 詩 集 中 可 見 身 體 的 飢 餓 問 題, 確 實 是 困 擾 了 蒲 松 齡 一 輩 子, 而 腹 中 無 異 糧 17 的 窘 況 的 的 確 確 也 成 為 蒲 松 齡 所 描 寫 的 生 理 性 身 體 匱 乏 的 一 個 極 大 的 特 出 點 ( 二 ) 疾 病 在 聊 齋 詩 集 作 品 中, 自 始 至 終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己 身 體 贏 弱 病 痛 的 感 慨, 顯 示 在 蒲 松 齡 的 生 命 中, 疾 病 對 於 身 體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總 揮 之 不 去, 困 擾 ㄧ 生, 而 蒲 松 齡 也 通 過 詩 作 建 構 了 一 個 貧 病 交 纏 的 身 體 形 象 然 而, 細 究 聊 齋 詩 集 中 這 纇 以 描 寫 身 體 病 弱 和 處 境 貧 困 的 作 品,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在 其 中 也 建 構 出 對 於 自 己 身 體 的 一 種 認 知 和 認 同, 病 弱 反 而 成 為 了 認 識 自 我 和 世 界 的 管 道 正 如 蘇 珊 桑 塔 格 (Susan Sontag,1933-) 在 其 名 著 疾 病 的 隱 喻 中 認 為 : 疾 病 是 透 過 身 體 說 的 話 戲 劇 化 精 神 狀 態 的 語 言 :ㄧ 種 自 我 表 達 18 在 文 學 作 品 中 疾 病 和 病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也 不 單 純, 病 揭 示 病 人 可 能 未 察 覺 的 慾 望 病 和 病 人 成 為 感 情 的 載 具 19, 可 見 疾 病 或 是 與 之 而 來 的 病 痛 對 於 作 家 的 精 神 人 格 和 創 作 的 影 響 均 是 極 大 的 蒲 松 齡 在 詩 作 中 不 僅 不 斷 的 在 述 說 其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更 多 的 是 表 達 身 體 的 16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五 癸 巳, 頁 蒲 松 齡 : 憂 荒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庚 辰, 頁 蘇 珊 : 桑 塔 格 認 為 : 當 我 們 的 身 體 為 疾 病 所 苦 之 際, 心 思 也 隨 之 糾 結 文 學 自 古 纏 限 於 生 與 死 的 網 棝, 訴 說 消 亡 的 恐 懼, 並 孜 孜 追 求 昇 華 詳 見 ( 美 ) 蘇 珊 桑 塔 格 (Susan Sontag) 作, 刁 筱 華 譯 : 疾 病 的 隱 喻 ( 台 北 : 大 田 出 版 社,1999 年 ), 頁 53~54 19 同 上 註, 頁

43 病 痛 20 病 痛 不 同 於 疾 病, 疾 病 21 是 從 生 理 層 面 上 解 釋 身 體 所 產 生 的 病 狀 和 異 樣, 而 病 痛 卻 是 從 文 化 以 及 心 理 的 層 面 去 說 明 身 體 在 面 對 症 狀 和 苦 痛 時 的 經 驗, 這 種 經 驗 用 語 言 敘 述 出 來, 即 是 症 狀 22 : 症 狀 的 第 一 層 涵 義 是 有 關 身 體 自 我 和 它 們 彼 此 之 間, 以 及 它 們 與 我 們 生 活 在 世 界 中 其 他 更 緊 要 面 的 關 係 之 知 識 的 接 受 形 式 23 蒲 松 齡 透 過 這 些 反 映 自 我 身 體 病 痛 的 詩 作 所 不 斷 述 說 的, 即 是 其 在 於 文 化 自 我 和 其 之 間 的 關 係,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病 痛 的 敘 述 成 為 : 連 結 身 體 自 我 與 社 會 之 象 徵 網 絡 (symbolic network) 的 具 體 表 現 (embodiment) 24 疾 病 病 痛 通 過 症 狀 的 敘 述, 反 映 作 者 認 知 的 自 我 和 社 會 定 位, 是 以 疾 病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疾 病 的 意 義 不 僅 是 生 理 性 身 體 上 的 失 調, 更 重 要 的 是 在 文 化 上 自 我 認 知 和 認 同 的 挫 折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疾 病 的 觀 察, 主 要 表 現 在 : 其 一, 因 愁 而 病 : 20 本 文 對 於 疾 病 病 痛 以 及 症 狀 的 認 知 是 採 用 ( 美 ) 凱 博 文 (Arthur Kleinman) 所 提 出 的 觀 點, 其 認 為 : 病 痛 (illness) 不 同 於 疾 病 (disease), 在 動 用 病 痛 一 詞 時, 我 有 意 喚 起 人 類 對 於 症 狀 和 苦 痛 的 固 有 經 驗, 而 文 化 機 制 ( 在 書 中 稱 為 地 方 性 的 文 化 導 性 ) 構 成 了 我 們 如 何 了 解 和 處 理 病 痛 的 傳 統 性 一 般 常 識, 因 此 我 們 可 以 說 病 痛 經 驗 的 形 成 永 遠 受 到 文 化 的 影 響 詳 見 氏 著, 陳 新 綠 譯 : 談 病 說 痛 : 人 類 的 受 苦 經 驗 與 痊 癒 之 道 ( 台 北 : 桂 冠 出 版 社,1994 年 ), 頁 2~3 21 疾 病 是 從 醫 生 的 觀 點 見 到 的 問 題, 在 生 物 醫 學 模 式 的 狹 隘 生 物 術 語 上, 這 表 示 疾 病 只 作 為 生 物 結 構 或 生 物 功 能 的 更 變 而 重 新 現 形 同 上 註, 頁 4 22 病 痛 的 第 一 種 意 義, 是 作 為 症 狀 的 症 狀 表 面 標 記, 這 是 症 狀 作 為 殘 障 或 苦 痛 的 外 表 與 傳 統 涵 義, 這 些 運 用 傳 統 病 痛 慣 用 語 與 特 別 術 語 的 效 果 不 同, 是 透 過 語 言 而 希 望 能 夠 被 四 周 的 人 了 解 我 們 身 體 上 所 感 受 的 病 痛 凱 博 文 : 談 病 說 痛 : 人 類 的 受 苦 經 驗 與 痊 癒 之 道, 頁 9 23 凱 博 文 : 談 病 說 痛 : 人 類 的 受 苦 經 驗 與 痊 癒 之 道, 頁 9 24 凱 博 文 所 欲 建 立 起 的 新 的 醫 療 觀 念, 即 是 在 於 透 過 病 痛 而 不 是 疾 病, 來 討 論 與 社 會 力 量 ( 包 括 經 濟 政 治 制 度 ) 相 關 的 惡 疾 (sickness) 的 產 生 原 因,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並 不 是 只 是 個 體 的 生 理 感 受, 還 牽 涉 到 整 個 社 會 文 化 和 制 度 的 認 同 凱 博 文 : 談 病 說 痛 : 人 類 的 受 苦 經 驗 與 痊 癒 之 道, 頁 4~5-31 -

44 綜 觀 蒲 松 齡 的 詩 作, 除 了 曾 有 確 切 說 明 病 名 病 症 的 的 足 病 25 齒 病 26, 以 及 曾 經 得 過 瘧 疾 外, 其 他 身 體 疾 病 的 病 因 和 病 名 往 往 是 不 明 的 這 反 應 蒲 松 齡 的 疾 病 大 底 是 以 體 弱 多 病 為 主, 而 其 根 本 原 因 在 於 心 理 層 面 的 受 挫, 導 致 生 理 性 身 體 的 衰 弱 和 疾 病 疾 病 所 反 映 出 的 是 作 者 功 名 難 成 所 造 成 的 抑 鬱 和 惶 恐, 這 一 特 點 表 現 在 蒲 松 齡 的 病 史 上 : 蒲 松 齡 的 發 病 頻 率 和 輕 重 程 度 明 顯 成 拋 物 線 狀, 在 青 年 時 期 和 老 年 時 期 病 症 不 是 很 明 顯, 發 病 也 不 是 很 頻 繁 但 在 他 壯 年 的 時 候, 也 就 是 四 五 十 歲 之 際, 病 魔 頻 頻 光 顧 27, 可 見 其 是 因 功 名 無 成 而 產 生 抑 鬱, 因 為 科 場 上 的 不 幸 而 激 起 精 神 上 的 孤 憤 和 抑 鬱 28, 這 種 心 理 影 響 了 生 理 的 健 康, 是 以 對 蒲 松 齡 而 言, 因 身 體 病 弱 而 產 生 的 困 境 ( 愁 ), 和 因 愁 ( 困 境 ) 而 產 生 的 身 體 病 弱 實 則 一 體 兩 面, 不 可 分 隔 在 蒲 松 齡 四 十 歲 左 右, 身 體 的 病 痛 達 到 高 峰 : 抱 病 經 三 月, 鶯 花 日 日 辜 唯 知 親 藥 餌, 無 復 念 妻 孥 骨 瘦 心 彌 瘁, 想 癡 夢 亦 愚 若 能 身 強 健, 端 不 羨 蓬 壺 29 ( 病 中 ) 是 年 為 已 未 年 ( 康 熙 十 八 年 ), 在 此 年 中 蒲 松 齡 所 作 與 身 體 疾 病 相 關 的 詩 共 有 抱 病 四 十 病 中 贈 劉 孔 集 等 四 首, 均 是 反 應 身 體 被 疾 病 所 催 殘, 生 理 和 心 理 都 顯 得 愁 苦 不 堪 同 年 又 有 其 詞 念 奴 嬌 新 秋 月 夜, 病 中 感 賦, 呈 袁 宣 四 孝 廉 : 前 身 何 似? 想 半 生 貧 賤, 不 嘗 業 果 春 去 秋 來 常 是 病, 辜 負 柳 絲 花 朵 25 蒲 松 齡 的 足 病 始 於 康 熙 二 十 五 年, 時 年 四 十 七 歲, 反 映 其 足 病 的 詩 作 有 病 足 五 律 ㄧ 首 和 病 足 經 秋 不 癒, 畢 振 叔 時 亦 抱 恙 初 起, 賦 以 寄 之 七 律 ㄧ 首 慶 清 朝 慢 畢 萊 仲 有 賞 桂 之 約, 病 足 不 能 赴, 吟 以 慨 志 滿 庭 芳 中 元 病 足 不 能 歸 石 洲 慢 中 秋 足 患 稍 瘥, 不 能 縱 飲 詞 三 首 26 蒲 松 齡 的 齒 病 始 於 康 熙 四 十 四 年, 時 年 六 十 六 歲, 反 映 其 齒 病 的 詩 作 有 病 齒 七 古 ㄧ 首 上 元 食 粥, 隱 落 半 齒 告 齒 答 齒 五 絕 三 首 老 嘆, 簡 畢 韋 仲 七 律 ㄧ 首 27 于 天 池 : 從 蒲 松 齡 的 疾 病 說 起, 收 錄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 台 北 : 秀 威 資 訊 科 技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于 天 池 認 為 : 蒲 松 齡 疾 病 的 發 作, 是 由 於 科 場 上 的 不 幸, 所 激 起 的 孤 憤 和 抑 鬱, 而 又 誘 發 了 生 理 上 的 失 衡 愁 和 病 是 蒲 松 齡 科 場 淪 落 在 精 神 和 生 理 兩 個 方 面 後 果 的 孿 生 兄 弟 同 上 註,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已 未, 頁

45 枕 上 支 頤, 床 頭 抱 膝, 甚 處 猶 差 可? 30 蒲 松 齡 此 次 大 病, 時 踰 三 月, 造 成 其 精 神 和 肉 體 上 極 大 的 痛 苦, 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聊 齋 誌 異 自 序 亦 是 完 成 於 此 年, 聊 齋 誌 異 中 子 夜 熒 熒, 燈 昏 欲 蕊 ; 蕭 齋 瑟 瑟, 案 冷 疑 冰 31 暗 晦 苦 悶 的 敘 事 特 徵, 與 其 敘 述 身 體 病 痛 之 愁 苦 亦 有 相 似 之 處, 可 見 聊 齋 誌 異 的 創 作 與 其 身 體 狀 況 的 關 聯 其 二, 透 過 疾 病 認 知 身 體 : 然 而, 也 正 是 因 為 身 體 時 常 被 疾 病 干 擾, 使 得 蒲 松 齡 反 而 更 加 清 楚 意 識 到 身 體 的 存 在 : 解 衣 榻 上 息 驚 魂, 枕 石 久 眠 被 始 溫 瘦 骨 著 床 初 放 膽, 搔 來 猶 覺 此 身 存 32 ( 榻 上 ) 身 體 作 為 和 世 界 交 往 的 場 域 是 顯 而 可 見 但 卻 又 難 以 理 解 的, 但 因 為 疾 病 而 產 生 身 體 的 異 常 狀 態, 使 得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感 覺 的 觀 照 和 觀 察 也 特 別 的 仔 細, 也 對 身 體 產 生 了 特 殊 細 膩 的 觀 察 態 度, 如 乙 亥 年 病 虐 歌, 寄 孫 蘊 玉 : 老 夫 五 旬 出 病 痁, 沉 沉 頭 重 如 乘 船 指 髮 豎 毛 起 寒 慄, 兩 膝 支 離 如 蠖 屈 五 體 漸 搖 齒 作 聲, 下 帘 樍 炭 重 茵 覆 健 男 捉 股 筋 力 窮, 魚 脊 鳶 肩 猶 瑟 縮 溽 暑 忽 變 作 嚴 冬, 才 出 雪 窖 又 炊 籠 除 盡 裲 襠 熱 未 已, 烈 焰 擬 燒 黃 庭 宮 喉 舌 煙 生 燥 欲 死,ㄧ 吸 直 盡 西 江 水 支 離 狂 言 誰 復 知? 老 嫗 嗚 拍 譫 不 止 雕 胡 香 飯 聞 羶 腥, 块 參 徑 尺 填 胸 膺 三 月 龍 鍾 杖 初 起, 參 差 瘦 骨 深 兩 睛 30 蒲 松 齡 : 聊 齋 詞 集,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自 序, 蒲 松 齡 著, 張 友 鶴 輯 校 : 聊 齋 誌 異 ( 會 校 會 注 會 評 本 ) ( 台 北 : 里 仁,1991 年 ), 頁 1 32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辛 亥, 頁

46 疟 兮 疟 兮 瘧 如 此, 今 歲 又 聞 病 君 子 33 本 來 文 學 家 的 感 覺 認 知 比 ㄧ 般 人 來 的 敏 銳, 而 長 期 處 在 受 疾 病 侵 擾 不 安 的 狀 態 下 的 蒲 松 齡, 對 於 身 體 的 感 覺 和 感 知 也 就 比 常 人 更 加 的 細 膩 敏 感,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關 注 極 高, 是 以 才 能 在 詩 中 對 於 患 病 的 身 體 有 詳 實 且 生 動 的 描 寫 二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 醫 藥 之 學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疾 病 和 身 體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其 最 感 興 趣 且 關 注 的 部 分, 是 其 認 知 身 體 的 ㄧ 條 重 要 途 徑 蒲 松 齡 在 日 用 俗 字 中 的 疾 病 章 第 十 九 說 明 各 種 鄉 野 常 見 病 狀 和 治 療 的 方 法, 這 一 簡 明 通 俗 的 醫 療 手 冊 對 於 疾 病 的 介 紹, 或 許 可 以 作 為 理 解 蒲 松 齡 醫 藥 觀 的 第 一 步 : 人 生 疾 病 有 多 般, 雀 瞽 青 睜 與 鼻 淵 眼 翳 耳 聾 妨 視 聽, 鼻 查 鼻 黑 干 皮 昔 雀 損 容 顏 祚 腮 瘹 吊 線 真 為 祟 歲, 痣 烏 屋 物 癜 風 不 壯 觀 重 舌 木 舌 或 耳 耳 窒 底, 齒 血 丑 謬 鼻 血 丑 與 牙 宣 左 癱 右 瘓 方 何 在? 倒 食 噎 鬲 命 由 天 咽 疼 消 渴 為 傷 熱, 頭 疼 肚 熱 為 傷 寒 淋 瀝 白 濁 小 便 閉, 脫 肛 痣 漏 大 恭 干 鶴 膝 風 先 求 杜 仲, 寸 白 重 須 用 雷 丸 疝 汕 氣 五 般 療 不 癒, 心 疼 九 種 猝 難 安 腰 閃 只 吹 一 笑 散, 天 行 必 用 五 瘟 丹 伏 梁 氣 塊 橫 腹 內, 奔 犭 屯 直 上 擎 心 間 咳 嗽 吐 紅 為 大 病, 怔 忡 沖 驚 悸 不 能 眠 霍 亂 吐 食 兼 溏 瀉, 遺 精 盜 汗 夢 巫 山 腳 氣 增 寒 如 感 冒, 臁 瘡 癢 發 似 蟲 鑽 對 口 偏 聲 顙 頤 下, 懸 癰 只 近 糞 門 邊 髮 背 癭 瘤 及 白 禿, 疔 瘡 痘 疹 與 躁 疳 女 人 吹 乳 奶 或 崩 帶, 未 娩 娠 孕 愛 甜 酸 擠 出 膿 來 癤 子 好, 熱 疙 瘩 須 燙 幾 番 佝 僂 癮 疹 猶 可 治, 癩 瘋 瘣 傷 甚 難 痊 腿 疼 腳 癴 斂 逢 神 手, 足 余 杜 辶 参 拭 ㄚ 去 趏 刮 瘩 還 赤 白 帶 下 疾 多 累, 前 後 脫 肛 病 33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三 乙 亥, 頁

47 久 纏 近 年 又 有 烏 紗 瘴, 骨 眼 新 起 有 方 傳 唯 獨 疥 癬 瘊 疣 輩, 繴 唆 摩 眼 不 相 干 34 由 於 日 用 俗 字 本 是 蒲 松 齡 在 每 需 一 物, 苦 不 能 書 其 名 舊 有 農 莊 雜 字, 村 童 多 誦 之, 無 論 其 脫 漏 其 多, 而 即 其 所 有 者, 考 其 點 畫, 率 皆 杜 撰, 因 此 有 感, 立 意 詳 查 字 匯, 編 為 此 書 35, 雖 旨 在 介 紹 病 名 病 症 和 簡 易 的 醫 療 方 法, 但 亦 可 見 蒲 松 齡 對 於 疾 病 和 醫 藥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認 識 日 用 俗 字 透 露 了 蒲 松 齡 對 疾 病 和 醫 藥 的 基 本 態 度 : 其 ㄧ, 沒 有 解 釋 疾 病 產 生 的 原 因 在 疾 病 章 第 十 九 中 僅 見 病 症 病 名 和 簡 單 的 治 療 方 法, 對 於 疾 病 為 什 會 產 生, 要 如 何 預 防 疾 病 等 等 的 資 訊 均 無 可 見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疾 病 本 身 的 現 象 比 其 產 生 的 原 因 更 為 重 要 其 二, 重 視 內 科 與 用 藥 對 於 疾 病 的 敘 述 順 序 除 了 天 生 的 殘 疾 外, 其 餘 病 症 是 由 內 而 外 來 介 紹, 先 講 解 內 科 疾 病 如 噎 食 心 疼 咳 嗽 傷 寒 瘧 疾 等 等, 接 著 才 是 以 膿 瘡 為 主 的 外 科 疾 病, 這 種 有 層 遞 關 係 的 身 體 疾 病 認 識, 透 顯 蒲 松 齡 對 於 身 體 醫 療 保 健 的 基 本 觀 念 : 疾 病 多 由 內 而 起 又 其 對 於 用 藥 調 理 的 敘 述 亦 是 以 內 科 疾 病 為 主, 而 外 科 的 膿 瘡 等 等 並 沒 有 多 作 用 藥 的 介 紹, 可 見 其 重 視 內 科 用 藥 調 理 的 醫 療 觀 此 為 蒲 松 齡 透 過 醫 學 知 識 而 產 生 對 於 身 體 的 認 知 特 點 然 而 在 疾 病 章 第 十 九 中 不 可 忽 視 的 是 左 癱 右 瘓 方 何 在? 倒 食 噎 鬲 命 由 天 這 ㄧ 句 話, 配 合 在 身 體 章 第 一 中 邋 躐 遢 搭 撲 扑 囊 毛 囊 非 帶 破, 瞎 聾 人 少 苗 痖 有 前 因, 可 以 發 現 在 蒲 松 齡 的 觀 念 中, 醫 藥 之 學 對 身 體 得 病 的 解 釋 和 治 療, 不 能 完 全 說 服 其 對 於 自 己 多 病 身 體 的 解 釋, 在 理 性 的 醫 學 下, 蒲 松 齡 還 需 要 更 深 層 的 屬 於 感 性 而 的 解 釋, 他 將 這 部 分 歸 屬 於 宗 教 和 命 定 觀 從 醫 藥 之 學 到 宗 教 迷 信, 從 對 身 體 為 什 麼 會 生 病 的 解 釋 到 療 癒 身 體 的 方 法, 顯 露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想 像 在 理 性 和 感 性 間 游 離, 34 蒲 松 齡 : 聊 齋 雜 著, 頁 2221~ 蒲 松 齡 聊 齋 雜 著, 頁

48 並 且 將 之 融 會 貫 通, 成 為 蒲 松 齡 對 於 身 體 的 主 要 認 知 方 式 (ㄧ) 釋 疾 之 道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關 注 從 其 身 體 的 病 痛 出 發, 又 因 為 身 體 的 孱 弱 使 其 對 醫 療 產 生 了 莫 大 的 興 趣, 不 但 常 觀 醫 藥 用 書 如 傷 寒 論 金 匱 玉 函 要 略 等, 甚 至 還 編 寫 藥 祟 書 和 傷 寒 藥 引 賦 以 傳 授 鄉 野, 可 見 其 對 於 醫 療 學 問 的 熟 稔 和 重 視 蒲 松 齡 對 於 醫 藥 之 學 關 注 的 焦 點 在 於 身 體 得 病 的 原 因 和 療 癒 的 方 法, 而 醫 藥 之 學 作 為 一 想 像 理 解 身 體 的 思 維 系 統, 也 進 而 影 響 蒲 松 齡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認 知 的 方 式 延 續 對 蒲 松 齡 身 體 疾 病 的 討 論, 已 經 知 道 了 蒲 松 齡 大 多 數 詩 作 中 對 於 自 己 身 體 的 疾 病 和 病 名 顯 得 曖 昧 不 明, 彷 彿 其 所 在 意 的 也 就 僅 僅 是 的 疾 病 本 身, 疾 病 的 現 象 似 乎 就 是 ㄧ 個 疾 病 的 理 由 : 疾 病 首 先 是 ㄧ 個 理 由, 並 且 僅 僅 是 ㄧ 個 被 利 用 來 藉 讀 身 體 以 及 其 存 在 方 式 的 理 由 36 對 於 疾 病 本 身 現 象 的 重 視 甚 過 於 對 疾 病 產 生 原 因 的 重 視 會 產 生 這 種 現 象, 或 許 和 中 國 傳 統 醫 學 中 將 人 體 和 天 體 以 及 政 體 緊 緊 相 縛 的 想 像 方 式 有 關 中 國 傳 統 醫 學 的 理 論 建 立 在 人 體 氣 論 的 觀 念 上, 並 以 經 脈 體 系 為 基 礎, 配 合 陰 陽 五 行 之 說, 將 木 金 火 水 土 滲 入 肝 肺 心 腎 脾 五 臟, 在 配 合 酸 辛 苦 鹹 甘 五 味 語 咳 噫 嚏 噦 吞 五 病 憂 悲 喜 恐 未 五 并 風 寒 熱 燥 濕 五 惡 淚 涕 汗 唾 涎 五 液 魂 魄 神 志 意 五 藏 筋 皮 脈 骨 肉 五 主 行 臥 視 立 坐 五 勞 絃 毛 鉤 石 代 五 脈 ( 素 問 宣 明 36 費 振 鐘 以 唐 代 詩 人 盧 照 鄰 為 例, 說 明 盧 照 鄰 在 惡 疾 的 困 擾 下, 如 何 產 生 對 於 身 體 的 巨 大 困 惑 和 懷 疑, 又 如 何 在 與 醫 者 孫 思 邈 的 談 話 中, 解 讀 理 解 對 於 身 體 和 疾 病 的 意 義 詳 請 參 見 氏 著 : 中 國 人 的 身 體 與 疾 病 醫 學 的 修 辭 及 敘 事 ( 上 海 : 上 海 書 店 出 版 社,2009 年 ), 頁 116~119, 此 語 出 於 頁

49 五 氣 篇 第 二 十 三 ) 和 目 鼻 舌 耳 口 五 官 ( 史 記 扁 鵲 倉 公 列 傳 正 義 ), 形 成 無 所 不 包 的 龐 大 體 系, 帶 有 濃 厚 的 玄 學 氣 息 37 這 種 想 像 身 體 的 方 式 是 認 為 人 體 和 天 地 ㄧ 般, 均 是 由 氣 所 形 成 的, 人 的 身 體 是 ㄧ 個 微 觀 的 宇 宙 和 宏 觀 的 宇 宙 相 呼 應 又 相 對 立 : 中 國 醫 學 的 核 心, 有 種 緊 張 的 對 立 關 係 他 ㄧ 方 面 稱 頌 微 觀 宇 宙 和 宏 觀 宇 宙 之 間 的 相 互 對 應, 另 一 方 面 又 主 張 身 體 是 獨 立 於 風 之 外 的 雖 然 人 類 根 源 於 世 界, 雖 然 天 地 間 的 風 與 個 人 的 靈 魂 有 互 動 關 係, 但 身 體 與 周 遭 的 世 界 卻 是 分 立 的 38 在 宏 觀 宇 宙 天 地 間 流 轉 的 氣, 亦 是 構 成 人 體 的 重 要 元 素 然 而 在 天 地 之 間 運 行 的 風 卻 是 使 人 體 產 生 的 疾 病 的 根 源, 風 的 致 病 力 量 是 受 到 宇 宙 秩 序 規 範 的, 風 的 威 脅 在 於 時 間 的 錯 亂 39, 依 照 時 序 吹 撫 的 正 風 並 不 會 導 致 人 體 生 病, 會 導 致 疾 病 的 只 有 那 些 時 序 錯 亂 的 邪 風 而 為 何 時 序 會 產 生 混 亂 呢? 在 天 人 合 ㄧ 的 思 想 下, 造 成 天 地 時 序 錯 亂 的 原 因 被 歸 咎 在 於 政 體 的 混 亂 40, 由 於 政 體 不 彰, 導 致 大 道 失 常, 才 會 產 生 致 病 的 邪 風 在 這 樣 的 想 像 思 維 中, 身 體 和 天 體 和 政 體 緊 密 相 連, 身 體 產 生 疾 病 的 原 因 自 然 也 究 並 非 僅 僅 為 個 人 的 問 題, 而 是 與 天 地 37 杜 正 勝 : 人 體 氣 論 的 興 起 約 在 春 秋 戰 國 之 際 形 成, 中 國 傳 統 醫 學 理 論 形 成 之 初 可 能 分 為 兩 系, 一 主 經 絡, 一 主 五 臟, 經 絡 因 人 體 氣 論 而 繁 衍, 五 臟 則 復 合 五 行 學 說 而 建 構 其 功 能 經 絡 分 話 為 十 二, 與 五 臟 六 腑 配 合 後, 漢 醫 的 理 論 於 是 完 成, 也 形 成 了 中 國 完 整 的 傳 統 醫 學 理 論 詳 見 氏 著 : 從 眉 壽 倒 長 生 : 醫 療 文 化 與 中 國 古 代 生 命 觀 ( 台 北 : 三 民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8~ 頁 栗 山 茂 久 認 為 : 在 中 國 醫 學 中 將 人 生 病 的 理 由 歸 咎 於 變 化 無 常 的 虛 風, 其 將 風 視 為 百 病 之 長 內 經 的 觀 念 反 映 出 了 ㄧ 種 對 於 亂 象 的 新 感 度, 勉 勵 人 們 和 天 地 變 化 相 調 合 的 呼 籲 在 這 種 意 義 之 下, 醫 學 上 對 於 虛 風 的 重 視 與 天 地 調 合 的 理 論 發 展 視 同 步 並 進 的 栗 山 茂 久 著, 陳 信 宏 譯 : 身 體 的 語 言 : 從 中 西 文 化 看 身 體 之 迷 ( 台 北 : 究 竟 出 版 社,2001 年 ), 頁 275~ 內 經 首 見 對 於 風 的 重 視, 其 認 為 並 非 所 有 的 風 都 會 帶 來 傷 害, 正 風 不 但 是 人 類 健 康 所 必 需 的, 對 於 更 廣 泛 的 宇 宙 秩 序 也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而 ㄧ 切 嚴 重 的 身 心 疾 病 都 是 由 邪 風 所 引 起 的 正 邪 之 間 的 相 對 與 空 氣 的 本 質 或 吹 撫 的 方 位 無 關, 關 鍵 是 在 於 時 間 上 栗 山 茂 久 : 身 體 的 語 言 : 從 中 西 文 化 看 身 體 之 迷, 頁 中 國 醫 學 形 成 其 傳 統 形 式 時, 剛 好 是 中 國 首 次 形 成 大 一 統 的 帝 國 之 時 秦 漢 時 代 的 統 治 者 對 天 下 萬 物 都 主 張 有 統 治 權, 微 觀 宇 宙 和 宏 觀 宇 宙 的 相 對 應 有 效 的 加 強 了 政 治 現 狀 的 穩 固 性 和 代 的 儒 家 思 想 以 陰 陽 五 行 八 風 四 時 天 人 相 應 等 說 法, 將 社 會 秩 序 解 釋 為 自 然 秩 序 的 反 映, 同 時, 個 人 養 生 之 戒 律 也 不 知 不 覺 得 融 入 了 政 治 準 則 之 中 栗 山 茂 久 : 身 體 的 語 言 : 從 中 西 文 化 看 身 體 之 迷, 頁 273~

50 政 治 緊 密 相 連 的 問 題 : ㄧ 個 為 政 治 控 制 的 身 體, 其 產 生 的 疾 病 後 果, 以 及 由 疾 病 反 映 出 來 的 身 體 受 政 治 控 制 的 現 象, 其 合 理 性, 怎 樣 推 斷 都 符 合 天 人 合 ㄧ 的 最 高 法 則 政 治 和 身 體 的 同 構 性, 透 過 疾 病 呈 現 出 他 們 之 間 的 互 喻 之 義 41 在 這 樣 的 思 維 下, 人 們 尤 其 是 對 於 政 治 敏 感 的 文 人, 對 身 體 產 生 疾 病 的 原 因, 很 自 然 的 就 歸 類 到 政 體 和 大 道 的 不 彰 失 序 上 對 在 政 治 上 失 意 的 蒲 松 齡 而 言, 疾 病 並 不 單 單 僅 是 作 為 身 體 的 ㄧ 種 異 常 現 象, 而 是 對 政 治 和 大 道 運 行 狀 況 的 反 應, 其 曖 昧 不 明 的 病 因 和 集 中 在 壯 年 期 的 病 史, 都 反 映 出 其 在 求 取 功 名 上 的 受 挫 以 及 連 帶 而 來 的 生 活 壓 力, 是 以 對 蒲 松 齡 而 言, 疾 病 的 現 象 就 是 疾 病 的 理 由, 是 在 訴 說 其 懷 才 不 遇 的 孤 憤 之 情, 是 不 需 再 多 加 解 釋 闡 述 理 由 的 ( 二 ) 用 藥 之 方 雖 然 蒲 松 齡 少 解 釋 身 體 產 生 疾 病 的 原 因, 但 是 對 於 醫 藥 之 方 卻 有 很 大 的 興 趣, 在 其 詩 作 草 廬 中 即 可 見 其 將 閱 讀 醫 藥 之 書 作 為 休 閒 : 放 懷 盡 著 遊 山 屐, 引 睡 惟 翻 眾 藥 書 42 蒲 松 齡 對 學 習 醫 藥 的 興 趣 濃 厚, 還 曾 向 友 人 借 醫 書 來 研 讀 : 君 有 青 囊 書 萬 卷, 問 41 費 振 鐘 以 盧 照 鄰 的 釋 疾 文 為 例, 說 明 文 人 在 面 對 身 體 疾 病 時 的 思 考 : 身 體 所 不 能 承 受 的 彷 彿 已 不 是 疾 病 之 痛, 而 是 來 自 天 道 的 形 而 上 的 懷 疑 和 驚 怯 而 這 樣 的 思 考 最 終 指 向 了 身 體 和 天 體 以 及 政 體 的 關 係 費 振 鐘 : 中 國 人 的 身 體 與 疾 病 醫 學 的 修 辭 及 敘 事, 頁 112~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ㄧ 壬 子, 頁

51 醫 庸 癖 有 方 無? 43, 又 有 擅 長 醫 術 的 朋 友 : 廡 下 何 妨 高 寄 迹? 髯 僮 且 喜 近 行 沽 年 年 長 抱 維 摩 病, 欲 問 倉 公 治 得 無? 44 ( 贈 醫 生 盧 鶴 友 ) 可 見 其 對 於 醫 藥 之 學 的 熱 情 和 熟 稔 蒲 松 齡 對 於 醫 藥 的 興 趣 在 於 用 藥, 其 傷 寒 藥 性 賦 即 是 以 張 仲 景 的 傷 寒 論 的 湯 頭 歌 訣 演 繹 而 成 : 麻 黃 發 汗, 最 為 雄 驍 ; 入 足 太 陽 之 經 絡, 啟 手 太 陰 之 皮 毛 細 心 溫 經 而 散 水, 少 陰 頭 痛 而 能 療 柴 胡 為 少 陽 之 專 家, 在 經 主 氣 而 在 臟 主 血 ; 葛 根 為 陽 明 之 的 藥, 脾 渴 可 解 而 胃 熱 能 消 補 脾 胃 而 升 其 陽, 須 生 麻 兮 為 引 ; 通 陽 氣 而 發 其 表, 用 蔥 白 兮 焉 逃 瓜 蒂 吐 寒 飲 於 胸 次, 桔 梗 引 藥 力 於 至 高 若 文 蛤 之 鹹 寒, 尤 利 水 而 主 痣 ; 如 蛭 蚟 之 毒 蟲, 皆 通 血 而 破 滯 猪 肤 治 客 熱 於 少 陰 ; 膽 汁 治 熱 渴 而 生 脈 人 尿 主 引 火 下 行 ; 中 禈 主 陽 陰 病 易 仲 景 有 百 十 三 方, 用 藥 總 八 十 九 味, 能 因 藥 而 思 方, 自 神 理 之 可 會 45 蒲 松 齡 不 但 熟 讀 這 些 用 藥 之 書, 更 勇 於 替 人 開 方 用 藥, 推 廣 自 己 的 醫 藥 知 識, 力 圖 造 福 山 區 鄉 野 間 的 窮 苦 庶 民 事 實 上, 在 明 末 清 初 這 段 時 間 中, 許 多 如 蒲 松 齡 ㄧ 般 難 以 擠 進 科 舉 窄 門 的 下 層 文 人 選 擇 轉 換 職 業, 成 為 醫 生 這 批 從 仕 途 經 濟 轉 向 醫 學 的 文 人, 有 著 極 深 厚 的 人 道 關 懷 : 由 儒 入 醫 的 士 子, 從 醫 學 的 道 德 與 人 生 價 值 上 得 到 了 文 化 代 償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癸 丑,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已 巳,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賦 集, 頁 2053~ 費 振 鐘 以 明 末 清 初 幾 個 由 儒 轉 醫 的 醫 者 如 吳 有 性 謬 昌 其 等 為 例, 說 明 在 當 時 的 醫 者 多 是 在 目

52 蒲 松 齡 雖 然 在 對 科 考 的 頑 強 信 念 下, 並 沒 有 成 為 醫 者, 然 而 其 對 廣 大 受 疾 病 和 醫 療 缺 乏 困 擾 的 百 姓, 亦 有 一 份 極 高 的 人 文 關 懷, 由 此 可 見 蒲 松 齡 對 於 人 的 關 注 熱 情 和 喜 愛, 是 以 其 在 藥 祟 書 自 序 中 即 言 : 疾 病, 人 之 所 時 有 也 山 村 之 中, 不 惟 無 處 可 以 問 醫, 並 無 錢 可 以 市 藥 思 集 偏 方, 以 備 鄉 鄰 之 急, 志 之 不 已, 又 取 本 草 綱 目 繕 寫 之 不 取 長 方, 不 錄 貴 藥, 檢 方 後 立 遣 村 童, 可 以 攜 取 47 藥 祟 書 分 為 急 救 內 科 外 科 婦 科 和 幼 科 五 類, 共 列 ㄧ 百 七 十 七 種 病 症, 開 列 二 百 五 十 七 種 藥 方, 且 均 如 其 序 所 言, 所 列 疾 病 均 是 山 間 鄉 也 常 見 之 病, 如 中 暑 頭 眩 昏 倒 傷 寒 治 痢 等 等, 而 所 用 之 藥 材 也 都 為 日 常 所 見 之 物, 如 治 傷 寒 : 用 白 蜜 半 盞 黃 酒 ㄧ 盅 同 煎, 熱 服, 登 時 汗 出 而 瘥 48 治 臁 瘡 : 柿 葉 燒 灰 存 性, 為 末, 擦 患 處, 神 效 49 然, 蒲 松 齡 的 醫 藥 觀, 還 有 一 個 明 顯 的 特 點, 便 是 巫 醫 合 併, 藥 祟 書 自 序 中 亦 言 如 某 日 病 者, 何 鬼 何 祟, 以 黃 白 財 送 之 云 爾 50, 在 其 病 症 和 藥 方 中 亦 參 雜 許 多 民 間 信 仰 和 巫 術, 例 如 治 百 邪 鬼 魅 方 : 頭 後 作 丸 一 小 豆 大, 水 吞 服 51 或 是 治 熱 病 後, 行 房 腎 子 入 腹 疼 痛 將 死 者 : 用 婦 人 月 經 小 衣, 取 有 血 之 處, 燒 灰 為 末, 滾 水 沖 服, 立 効 52 這 種 藥 方 說 明 蒲 松 齡 在 面 對 生 病 的 身 體 時, 其 對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認 知 的 方 式, 並 不 完 全 是 以 醫 學 為 主, 而 參 雜 了 其 他 思 維 系 統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認 知, 正 如 于 天 池 所 言 : 睹 了 那 些 被 疾 病 折 磨 的 老 百 姓 後, 在 其 醫 術 中 自 然 產 生 多 了 ㄧ 層 的 道 德 性 衝 動 費 振 鐘 : 中 國 人 的 身 體 與 疾 病 醫 學 的 修 辭 及 敘 事, 頁 227~ 蒲 松 齡 : 藥 祟 書, 頁 蒲 松 齡 : 內 科 藥 祟 書, 頁 蒲 松 齡 : 外 科 藥 祟 書, 頁 蒲 松 齡 : 藥 祟 書, 頁 蒲 松 齡 : 急 救 藥 祟 書, 頁 蒲 松 齡 : 急 救 藥 祟 書, 頁

53 蒲 松 齡 是 巫 醫 並 重 的, 認 為 巫 術 和 醫 藥 都 是 祛 病 解 因 的 有 效 手 段, 這 既 同 當 地 的 民 俗 習 慣 有 關, 也 與 他 對 疾 病 的 認 識, 對 於 鬼 神 的 想 像 有 關 53 由 蒲 松 齡 對 於 疾 病 的 認 識, 可 以 理 解 其 對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認 同 的 方 式, 這 種 混 雜 著 民 間 信 仰 和 醫 藥 之 學 的 認 知 方 式, 對 於 其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有 了 極 大 的 影 響 53 于 天 池 : 從 蒲 松 齡 的 疾 病 說 起, 收 錄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 台 北 : 秀 威 資 訊 科 技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25~

54 第 二 節 蒲 松 齡 對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上 ㄧ 節 討 論 到 蒲 松 齡 對 身 體 匱 乏 和 有 限 的 認 知, 都 是 針 對 身 體 的 生 理 性 而 言, 然 而 身 體 作 為 與 世 界 相 交 的 場 域, 為 了 在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中 存 在, 而 必 須 要 有 ㄧ 與 之 相 稱 的 身 分 54, 身 體 才 得 以 被 認 同, 在 群 體 中 找 到 安 身 立 身 之 處, 也 才 能 在 社 會 中 生 活 下 去 然 而, 正 是 因 為 人 必 須 取 得 一 個 身 分 來 安 置 交 往 性 身 體, 並 依 照 這 個 身 分 對 於 身 體 言 行 舉 止 的 規 範 生 活, 在 這 兩 者 之 間 不 免 存 在 著 理 想 和 現 實 的 間 隙 蒲 松 齡 曾 有 可 憐 此 身 僅 七 尺, 千 煩 百 惱 相 煎 烹 55 之 感, 而 其 有 身 之 累 的 原 因, 最 根 本 的 即 是 在 其 作 為 一 下 層 文 人 的 身 分, 身 分 對 身 體 所 造 成 的 負 擔 和 傷 害, 是 蒲 松 齡 決 大 多 數 悲 秋 遣 懷 之 作 的 重 要 主 題 在 這 些 在 作 品 中,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慣 用 ㄧ 些 特 殊 的 譬 喻 來 描 述 在 某 些 特 定 情 境 下 的 身 體 狀 況, 這 些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譬 喻, 凸 顯 出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身 的 認 知 : 譬 喻 具 有 凸 顯 我 們 經 驗 中 某 些 面 向 並 使 其 整 體 相 合 的 蘊 涵 ㄧ 個 譬 喻 可 勝 凸 顯 我 們 某 些 經 驗 面 向 並 將 其 整 體 相 合 的 組 織 起 來 的 唯 一 途 徑 譬 喻 為 我 們 創 造 真 實, 特 別 是 社 會 真 實, 譬 喻 可 以 說 是 自 我 實 現 的 預 言 (self-fulfilling prophecies) 身 分 是 ㄧ 個 人 在 體 系 中 所 佔 據 的 結 構 位 置, 身 分 讓 我 們 和 各 個 社 會 體 系 產 生 關 聯, 提 供 我 們 經 歷 參 與 這 些 體 系 時, 一 條 阻 力 最 小 的 路 詳 請 見 亞 倫 強 森 (allen G.Johnson) 著, 成 令 方 林 鶴 玲 吳 嘉 苓 等 譯 : 見 樹 又 見 林 : 社 會 學 作 為 一 種 生 活 實 踐 與 承 諾 ( 台 北 : 群 學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101~ 蒲 松 齡 : 寄 王 八 垓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戊 辰, 頁 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以 為 空 間 化 譬 喻 根 植 於 肉 體 性 與 文 化 性 經 驗, 並 非 隨 意 產 生 例 如 英 語 中 的 up 具 有 好 健 康 理 性 道 德 之 含 意, 而 down 則 具 有 壞 病 感 性 墮 落 之 譬 喻, 因 此 up 不 僅 單 純 以 其 本 身 來 理 解, 而 是 我 們 在 重 力 場 中 的 直 立 姿 勢 持 續 從 事 的 肌 動 功 能 集 合 中 湧 現 衍 生 的 這 種 譬 喻 立 基 於 我 們 與 自 身 肉 體 及 所 處 文 化 環 境 之 間 的 持 續 互 動 在 此 觀 念 下 新 的 譬 喻 有 定 義 真 實 的 能 力 通 過 ㄧ 個 整 合 相 合 的 譬 喻 蘊 含 網, 這 些 新 譬 喻 凸 顯 真 實 的 某 些 特 點 並 隱 藏 其 餘 接 受 了 ㄧ 個 譬 喻, 究 強 迫 我 們 具 交 於 其 所 凸 顯 的 經 驗 面, 導 致 我 們 視 其 譬 喻 蘊 含 為 真 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著 周 世 箴 譯 : 我 們 賴 以 生 存 的 譬 喻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2006 年 ), 頁 27~28, 頁 197, 頁 245~

55 譬 喻 是 人 類 企 圖 理 解 與 表 現 抽 象 概 念 的 重 要 媒 介 57, 譬 喻 和 使 用 譬 喻 者 的 肉 身 體 驗 (direct physical experience) 與 文 化 性 經 驗 息 息 相 關 : 所 謂 的 直 接 肉 身 體 驗 不 僅 僅 是 與 身 體 有 關 而 已 ; 更 重 要 的 是, 每 項 經 驗 都 在 ㄧ 個 具 文 化 前 提 的 廣 闊 背 景 之 下 發 生 更 正 確 點 說, 所 有 的 經 驗 都 由 文 化 貫 穿, 我 們 藉 著 文 化 由 經 驗 呈 現 這 樣 的 方 式 來 體 驗 我 們 的 世 界 58 正 是 因 為 肉 身 體 驗 不 僅 僅 是 作 為 肉 身, 而 是 作 為 整 個 文 化 的 載 體, 身 體 在 譬 喻 中 串 聯 起 自 我 認 知 和 社 會 文 化 經 驗, 表 現 出 譬 喻 和 肉 體 性 文 化 性 經 驗 的 緊 密 關 聯 本 節 則 從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出 發, 探 究 蒲 松 齡 用 特 定 譬 喻 描 述 自 我 身 體 的 寓 意 及 其 透 顯 的 對 身 體 的 認 知, 並 由 身 體 擴 及 到 社 會 文 化, 以 理 解 此 ㄧ 譬 喻 的 深 層 蘊 含 一 良 馬 美 玉 與 鴻 鵠 : 對 自 身 的 肯 定 和 期 許 蒲 松 齡 年 輕 時 即 有 才 名, 十 九 歲 以 第 一 名 的 姿 態 考 上 秀 才, 當 時 閱 卷 的 山 東 學 政 施 閏 章 對 其 大 為 讚 賞, 在 其 卷 上 原 批 : 首 藝 空 中 聞 異 香, 百 年 如 有 神, 將 一 時 富 貴 醜 態, 畢 露 於 二 字 ( 蚤 起 ) 之 上, 直 足 以 維 風 移 俗 次 批 : 觀 書 如 月, 運 筆 如 風, 有 掉 臂 遊 行 之 樂 59, 這 種 讚 許 讓 年 少 的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己 的 才 華 十 分 具 有 信 心 而 蒲 松 齡 在 當 時 也 確 實 獲 得 很 大 的 評 價, 其 子 蒲 箬 在 祭 父 文 中 說 到 : 我 父 少 有 才 名, 為 海 內 所 推 重 60, 又 張 元 柳 泉 蒲 公 先 生 墓 表 中 亦 言 : 57 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就 認 知 層 面 上 看, 譬 喻 無 疑 是 人 類 企 圖 理 解 和 表 現 抽 象 概 念 的 重 要 媒 介 兩 種 本 來 不 相 干 的 現 象 常 可 藉 譬 喻 的 運 用 構 成 新 的 認 知 關 係, 而 成 為 人 類 了 解 新 事 物 新 現 象 的 憑 依 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我 們 賴 以 生 存 的 譬 喻, 頁 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我 們 賴 以 生 存 的 譬 喻, 頁 蒲 松 齡 : 蚤 起, 聊 齋 制 藝, 頁 蒲 箬 : 祭 父 文, 收 錄 朱 一 玄 編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彙 編 ( 天 津 : 南 開 大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

56 先 生 初 應 童 子 試, 即 以 縣 府 道 三 第 一 卜 博 士 弟 子 員, 文 名 籍 籍 諸 生 間 61 對 於 年 少 的 蒲 松 齡 而 言, 科 考 功 名 似 乎 手 到 擒 來, 其 和 友 人 李 希 梅 朝 分 明 窗, 夜 分 燈 火, 其 相 與 有 成 62 ( 醒 軒 日 課 序, 慘 澹 經 營, 只 為 冀 博 ㄧ 第 63 ( 柳 泉 公 行 述 ), 但 是 接 連 年 年 考 場 失 意, 最 終 功 名 無 成, 一 生 潦 倒, 這 其 中 的 失 意 讓 蒲 松 齡 一 輩 子 耿 耿 於 懷 蒲 松 齡 經 歷 這 場 開 高 走 低 的 科 場 歷 劫, 從 少 年 哪 不 羨 清 肥 到 四 壁 蕭 然 身 欲 老 64 ( 遣 悲 ), 這 其 中 蒲 松 齡 如 何 面 對 身 分 難 以 轉 換 的 挫 折 和 無 奈, 如 何 安 置 上 下 游 離 的 身 體, 從 其 詩 詞 中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或 許 可 以 窺 測 ㄧ 二 ( 一 ) 良 馬 美 玉 蒲 松 齡 作 為 一 下 層 文 人 落 第 秀 才, 終 生 科 場 失 利 功 名 無 成, 夾 雜 在 貧 困 之 中, 飽 嚐 百 般 無 用 是 書 生 的 無 奈 秀 才 雖 然 冀 望 能 通 過 科 舉 考 試 以 轉 換 身 分, 然 而 到 了 明 清 兩 代 科 考 成 為 窄 門, 想 要 求 取 功 名 利 祿 難 上 加 難 ; 如 果 要 改 變 職 業, 棄 儒 從 商, 在 傳 統 知 識 份 子 重 義 輕 利 的 價 值 取 向 下, 難 免 有 爭 扎 65 秀 才 不 事 生 產, 不 謀 生 夜, 加 上 科 舉 仕 途 的 艱 辛, 造 成 地 位 低 下 又 經 濟 貧 困, 便 受 到 了 冷 遇 和 歧 視, 身 體 在 認 同 和 交 往 性 面 向 上 都 出 現 了 困 窘 正 如 胡 萬 川 所 言 : 頁 張 元 : 柳 泉 蒲 先 生 墓 表, 朱 一 玄 編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彙 編, 頁 蒲 松 齡 : 醒 軒 日 課 序, 聊 齋 文 集, 頁 蒲 箬 : 柳 泉 公 行 述, 朱 一 玄 編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彙 編, 頁 蒲 松 齡 : 遣 悲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戊 辰, 頁 胡 萬 川 : 一 當 上 秀 才, 尤 其 是 上 進 無 望 的 秀 才, 首 先 結 緣 的 就 是 窮 字, 因 為 對 他 人 來 說, 進 既 無 路, 退 亦 無 路, 謀 生 之 路 甚 是 狹 窄, 而 秀 才 又 有 讀 書 人 的 自 矜, 不 願 意 從 事 農 工 商 的 職 業, 所 以 其 主 要 的 職 業 只 有 坐 館 教 書 業 醫 作 書 記 幾 類 而 已 詳 見 胡 萬 川 : 士 之 未 達, 其 困 何 如 明 末 清 初 通 俗 小 說 中 未 達 之 秀 才, 真 假 虛 實 小 說 的 藝 術 與 現 實 ( 台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 2005 年 ), 頁 143~

57 由 於 謀 生 基 礎 狹 窄, 窮 不 離 身, 一 種 社 會 游 離 份 子 的 特 殊 性 格, 也 漸 漸 形 成 由 於 他 們 是 讀 書 人, 有 了 足 以 自 矜 身 分 的 讀 書 人, 縱 使 是 游 離 階 層, 卻 也 不 能 說 他 們 是 一 無 所 有 66 這 種 不 上 不 下 的 身 分 是 一 種 悲 哀, 一 種 挫 折, 也 是 一 種 折 磨 蒲 松 齡 對 於 作 為 秀 才 的 窮 苦 辛 酸 最 為 了 解, 其 家 計 蕭 條, 五 十 年 以 舌 耕 度 日 67, 窮 苦 清 貧 功 名 難 成, 生 活 上 的 各 種 打 擊 令 人 憂 煩 愁 苦 : 花 落 ㄧ 溪 人 臥 病, 家 無 四 壁 婦 愁 貧 生 涯 聊 復 讀 書 老, 事 業 無 勞 看 鏡 頻 ( 撥 悶 ) 68 貧 困 荒 益 累, 愁 與 病 相 循 ( 四 十 ) 69 久 典 青 衫 惟 急 稅, 生 添 白 髮 為 長 貧 ( 齋 中 與 希 梅 薄 飲 ) 70 然 而, 連 年 的 失 意 並 沒 有 讓 蒲 松 齡 對 自 己 的 文 才 產 生 過 一 絲 懷 疑, 他 認 為 自 己 並 非 沒 有 才 能, 而 是 沒 有 機 會 遇 到 賞 識 自 己 的 知 己, 才 會 抱 憾 終 生 : 良 馬 非 不 駿, 鹽 阪 徒 悲 鳴 美 玉 非 不 貴, 抱 璞 為 世 輕 高 士 臥 隆 中, 疇 乃 知 其 名? 從 容 起 南 陽, 談 笑 魏 吳 驚 男 兒 事 蠶 桑, 後 世 有 何 稱? 71 ( 詠 史 ) 66 胡 萬 川 : 士 之 未 達, 其 困 何 如 明 末 清 初 通 俗 小 說 中 未 達 之 秀 才, 真 假 虛 實 小 說 的 藝 術 與 現 實, 頁 蒲 箬 : 祭 父 文, 朱 一 玄 編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彙 編,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壬 子,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已 未,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三 丁 丑,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甲 寅, 頁

58 在 此 蒲 松 齡 以 良 馬 美 玉, 作 為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良 馬 和 美 玉 都 具 有 相 同 的 特 質,ㄧ 是 都 具 有 能 被 普 遍 認 同 的 良 善 美 質 ; 二 是 這 良 善 美 質 需 要 經 得 知 音 伯 樂 卞 和 的 賞 識 後, 才 能 彰 顯 其 價 值 這 種 譬 喻 說 明 蒲 松 齡 是 如 何 看 待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其 認 為 自 己 本 具 有 美 才, 但 苦 於 無 人 賞 識, 只 能 在 這 只 看 表 象 不 問 真 實 的 世 道 中 徒 悲 鳴 為 世 輕 又 如 寄 孫 宜 安 : 楚 陂 猶 然 測 良 馬, 葉 公 原 不 愛 真 龍 72 亦 是 以 良 馬 真 龍 自 比, 顯 示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己 的 極 端 肯 定 這 種 出 於 對 無 人 賞 識 的 自 我 的 極 度 自 信, 還 表 現 在 其 以 明 珠 作 為 對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另 ㄧ 譬 喻 上 : 世 上 相 逢 惟 按 劍, 明 珠 此 夜 向 誰 投?( 飲 長 仁 園 中 三 十 韻 ) 73 明 珠 如 同 美 玉 均 是 人 間 難 見 的 珍 寶, 說 明 蒲 松 齡 以 此 作 為 自 身 的 譬 喻 時, 對 自 我 的 才 學 和 存 在 是 多 麼 的 肯 定 和 自 傲 從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中, 可 以 發 現 其 對 自 身 價 值 的 充 分 肯 定, 儘 管 這 種 價 值 得 不 到 現 實 社 會 的 承 認, 他 們 仍 然 頑 強 的 尋 求 實 現 自 身 價 值 的 途 徑 74 良 馬 美 玉 真 龍 明 珠, 從 這 些 充 滿 正 面 向 上 又 光 彩 萬 輝 的 形 象 作 為 譬 喻, 蒲 松 齡 看 到 自 我 身 體 存 在 的 價 值 和 意 義 ( 二 ) 鴻 鵠 之 志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壬 子, 頁 1603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甲 寅, 頁 1670 石 育 良 : 怪 異 世 界 的 建 構 (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6 年 ), 頁

59 既 然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才 學 能 力 非 常 肯 定, 則 其 對 自 我 的 期 許 也 就 相 當 的 高, 其 作 為 ㄧ 深 受 儒 家 思 想 浸 潤 的 文 人, 最 大 的 抱 負 自 然 也 就 落 在 經 世 濟 民 之 上 : 重 門 洞 豁 胸 中 藏, 意 氣 軒 軒 更 發 揚 他 日 勛 名 上 麟 閣, 風 規 雅 似 郭 汾 陽 樹 百 問 余 可 仿 古 時 何 人, 作 此 答 之 75 在 此 詩 中 蒲 松 齡 以 郭 子 儀 自 比, 表 達 出 儒 家 書 生 特 有 的 救 世 意 氣 和 嚮 往 於 建 功 立 德 的 自 許 和 抱 負 考 究 蒲 松 齡 的 生 平 著 作, 則 可 以 發 現 其 為 了 完 成 此 ㄧ 經 世 濟 民 的 目 標, 不 斷 努 力 著 : 其 一, 其 熟 讀 各 種 法 律 典 籍, 並 針 對 當 時 的 社 會 和 法 律 的 情 況, 作 出 ㄧ 套 有 系 統 的 建 議 例 如 其 在 循 良 政 要 中 提 出 了 弭 大 盜 治 小 盜 禁 賭 博 清 保 甲 解 逃 人 禁 輕 生 速 聽 斷 禁 奴 死 訟 主 制 衙 役 重 訪 察 正 矯 枉 之 弊 剪 土 豪 杜 流 弊 禁 牽 連 禁 衙 役 下 鄉 報 里 長 清 漕 弊 76 等, 又 有 淄 邑 流 弊 淄 邑 漕 弊 鹽 法 論 等, 又 在 其 大 量 的 擬 表 擬 判 中 可 見 蒲 松 齡 對 於 仕 途 經 濟 的 研 習 與 期 盼 77 這 些 文 章 均 是 蒲 松 齡 冀 望 自 己 在 吏 道 純 熟 下, 能 為 經 世 濟 民 的 產 物 其 二, 不 畏 權 貴, 敢 於 為 民 喉 舌, 表 現 儒 家 文 人 的 救 世 風 骨 其 有 大 量 的 呈 文 均 是 站 在 ㄧ 為 生 民 請 命 的 儒 家 文 人 角 色 上 所 撰 而 成 的, 如 又 投 俞 縣 公 呈 懇 減 米 價 呈 投 糧 衙 緩 征 呈 請 明 米 價 呈 具 布 政 司 求 革 蠢 漕 康 利 貞, 呈 投 吳 縣 公 辦 銀 七 前 三 呈 起 孔 老 師 求 減 火 耗 呈 為 漕 費 日 煩 呈 請 清 漕 弊 呈 等 等, 可 見 其 關 心 政 治, 為 民 請 命 的 儒 生 熱 忱 蒲 松 齡 認 為 自 己 有 濟 世 之 美 才, 透 過 其 文 對 法 律 政 治 的 反 應 和 建 議, 其 冀 75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ㄧ 辛 亥,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1363~ 張 春 樹 駱 雪 倫 : 所 謂 擬 表 即 是 ㄧ 種 假 借 朝 廷 官 吏 名 義 呈 給 黃 帝, 不 過 卻 永 遠 不 會 為 皇 帝 ˋ 或 朝 官 得 悉 的 備 忘 錄 這 些 擬 表 多 以 ㄧ 般 習 陳 的 體 裁 寫 成, 顯 示 他 渴 求 官 位 及 功 名 的 心 意 張 春 樹 駱 雪 倫 作 馮 明 惠 譯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思 想 境 界 對 明 清 時 代 轉 換 中 知 識 份 子 與 文 學 表 現 的 ㄧ 個 觀 察, 幼 獅 月 刊 第 44 卷 第 2 期, 頁

60 望 救 國 救 民 的 儒 生 心 態 也 更 加 明 顯 考 究 蒲 松 齡 的 生 平 與 詩 作, 可 發 現 其 在 擔 任 孫 蕙 幕 僚 南 遊 寶 應 縣 時, 對 於 自 我 的 抱 負 陳 述 最 多 : 故 人 憔 悴 折 腰 苦, 世 路 風 波 強 項 難 吾 輩 只 應 焚 筆 硯, 莫 將 此 骨 葬 江 干 ( 聞 孫 樹 百 以 河 工 忤 大 僚 ) 78 雪 崖 電 激 蛇 龍 走, 澤 國 沙 寒 鴻 雁 鳴 我 有 涪 洼 刀 百 煉, 欲 從 河 海 斬 長 鯨 ( 呈 樹 百 ) 79 青 年 時 的 蒲 松 齡 不 但 對 自 己 的 能 力 充 滿 自 信, 且 展 現 了 憂 國 憂 民 鞠 躬 盡 瘁 的 嚮 往 和 熱 情 在 蒲 松 齡 的 詩 詞 中, 常 以 鴻 作 為 充 滿 能 力 和 自 信 的 自 我 的 譬 喻 : 濠 梁 興 未 減, 鴻 鵠 志 寧 衰 ( 飲 長 仁 園 中 三 十 韻 ) 80 病 鶴 不 忘 湖 海 志, 飛 鴻 寧 為 稻 粱 謀 如 水 新 釀 熟, 清 夜 見 招 81 在 蒲 松 齡 的 詩 作 中, 以 鴻 鳥 此 ㄧ 雄 壯 的 猛 禽 作 為 對 自 身 形 象 的 譬 喻, 取 鴻 鵠 矯 健 ㄧ 飛 沖 天 的 意 象 作 為 冀 望 自 己 能 平 步 青 雲, 取 得 功 名, 以 完 成 經 世 濟 民 之 抱 負 是 以 在 其 詩 詞 中, 可 見 其 將 求 取 功 名 者 譬 喻 為 健 鶻, 並 將 飛 鴻 作 為 欽 羨 的 對 象 : 國 士 由 來 如 健 鶻, 弋 人 空 自 羨 飛 鴻 拙 詩 蒙 華 振 叔 見 和, 依 韻 答 之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ㄧ 辛 亥, 頁 1576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ㄧ 辛 亥, 頁 1579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甲 寅, 頁 1670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甲 寅, 頁 1677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丙 寅, 頁

61 健 鶻 和 飛 鴻 均 是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身 想 像 的 象 徵, 希 望 自 身 能 如 同 大 鵬 展 翅 ㄧ 般, 直 入 雲 霄 自 達 於 聖 明, 以 解 仕 途 黑 暗, 公 道 不 彰 83 之 憾 恨 二 病 鯉 病 鶴 : 懷 才 不 遇 的 悲 憤 蒲 松 齡 在 自 題 畫 像 中, 對 於 自 己 作 世 俗 裝 的 身 體 形 貌 並 不 是 很 滿 意, 自 稱 實 非 本 意, 恐 為 百 世 後 所 怪 笑 也, 究 蒲 松 齡 不 能 認 同 畫 像 中 所 反 射 的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之 根 本, 在 於 其 認 為 自 己 : 爾 貌 則 寢, 爾 軀 則 修 行 年 七 十 有 四, 此 兩 萬 五 千 餘 日 所 成 何 事? 而 忽 已 白 頭 奕 世 對 爾 子 孫, 亦 孔 之 羞 84 兩 萬 五 千 餘 日 所 成 何 事? 正 是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己 終 生 未 舉 的 憾 恨 相 同 的, 在 其 責 白 髭 文 中 亦 藉 白 髭 之 口 說 出 子 乃 蹉 跎 歲 月, 四 十 無 聞, 人 脫 白 寧, 子 尚 青 衫, 不 面 目 之 自 賟, 而 何 怨 我 之 紛 紛 也? 85, 其 又 有 無 似 乃 祖 空 白 頭, 一 經 終 老 良 足 羞 86 之 詩 句, 可 見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科 考 未 第, 功 名 無 成, 身 分 地 位 的 難 以 轉 換 顯 然 影 響 到 了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看 法, 不 若 青 年 時 的 意 氣 風 發, 在 自 我 的 認 同 上 出 現 了 裂 縫 蒲 松 齡 以 良 馬 美 玉 真 龍 明 珠 作 為 對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顯 現 其 對 於 自 我 的 才 能 非 常 肯 定, 且 有 鴻 鵠 之 志, 冀 望 自 己 可 以 透 過 科 考 取 得 功 名, 以 一 展 長 才, 達 成 儒 生 經 世 濟 民 的 抱 負 然 而 命 運 弄 人, 在 蒲 松 齡 漫 長 的 科 考 歲 月 中 屢 戰 屢 敗, 從 十 九 歲 中 童 子 試 到 五 十 ㄧ 歲 接 受 妻 子 劉 孺 人 的 建 議 罷 考, 三 十 年 的 應 試 挫 折 對 蒲 松 齡 造 成 很 大 的 影 響, 也 正 是 因 為 科 考 難 過, 功 名 難 成 造 成 生 活 83 蒲 松 齡 : 與 韓 刺 史 樾 依 書 聊 齋 文 集,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蒲 松 齡 : 喜 立 德 採 芹 聊 齋 詩 集 卷 五 辛 卯, 頁

62 上 的 困 境 和 壓 力, 使 得 蒲 松 齡 出 現 愁 病 纏 身 的 狀 況 : 忽 然 四 十 歲, 人 間 半 世 人 貧 因 病 益 累, 愁 與 病 相 循 87 ( 四 十 ) 風 檐 寒 燈, 譙 樓 短 更, 呻 吟 直 到 天 明 伴 倔 強 老 兵, 蕭 條 無 成, 熬 場 半 生 88 ( 醉 太 平 庚 午 秋 闈, 二 場 再 黜 ) 困 於 名 場 和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疾 病 有 著 及 緊 密 的 關 係, 更 因 為 功 名 難 成 而 改 變 了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和 認 同, 連 帶 影 響 了 在 詩 詞 中 對 於 自 身 形 象 的 譬 喻 (ㄧ) 病 鯉 暴 鰓, 飛 鴻 鎩 羽 : 懷 才 不 遇 在 前 ㄧ 節 己 經 討 論 到,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觀 察 和 認 識 的 途 徑 之 ㄧ 即 是 疾 病, 而 蒲 松 齡 的 病 因 最 應 歸 納 於 科 考 失 利 對 心 理 和 生 理 所 造 成 的 打 擊, 在 大 聖 樂 闈 中 越 幅 被 黜, 蒙 華 八 兄 關 情 慰 藉, 感 而 有 作 中, 蒲 松 齡 述 說 了 這 兩 者 的 關 係 : 得 意 疾 書, 回 頭 大 錯 此 況 何 如! 覺 千 瓢 冷 汗 沾 衣,ㄧ 縷 魂 飛 出 舍, 痛 癢 全 無 痴 坐 驚 時 總 是 夢, 念 當 局 從 來 不 諱 輸 所 堪 恨 者 : 鶯 花 漸 去, 燈 火 仍 辜 89 因 為 過 於 失 望 和 驚 恐, 居 然 導 致 身 體 感 的 喪 失, 痛 癢 全 無, 可 見 科 場 的 失 利 對 蒲 松 齡 在 精 神 和 肉 體 上 造 成 很 大 的 衝 擊, ㄧ 個 人 在 遭 遇 打 擊 時, 他 的 意 志 力 可 以 87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已 未,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詞 集,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詞 集, 頁

63 堅 強, 不 被 摧 毀, 但 物 質 的 肉 體 往 往 並 不 能 同 步 的 承 受 打 擊, 而 是 以 疾 病 的 形 式 體 現 了 人 性 脆 弱 的 ㄧ 面 90 蒲 松 齡 也 發 現 自 己 身 體 的 疾 病 和 科 考 失 利 間 的 關 聯, 是 以 在 描 述 困 於 名 場 的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時, 往 往 會 採 用 帶 有 病 作 為 形 容 詞 的 譬 喻 體, 例 如 病 鯉 病 鶴 等 : 歸 鴻 猶 憶 南 征 路, 病 鶴 難 消 北 海 心 91 ( 客 署 ) 病 鶴 不 忘 湖 海 志, 飛 鴻 寧 為 稻 粱 謀 92 ( 如 水 新 釀 熟, 清 夜 見 招 ) 念 我 少 君 廿 餘 歲, 衰 如 病 鶴 空 支 撐 93 ( 寄 王 八 垓 ) 天 孫 老 矣, 顛 倒 了 天 下 幾 多 杰 士 蕊 宮 放 榜, 直 叫 那 抱 玉 卞 和 哭 死! 病 鯉 暴 腮, 飛 鴻 鎩 羽, 同 弔 寒 江 水 見 時 相 對, 將 從 何 處 說 起? 94 ( 大 江 東 去 寄 王 如 水 ) 病 鶴 病 鯉 的 相 同 性 是 在 於 以 病 字 作 為 形 容 詞 修 飾 鶴 和 鯉, 鶴 本 可 ㄧ 飛 沖 天, 鯉 本 可 躍 龍 門, 兩 者 原 本 都 有 無 限 向 上 發 展 的 可 能, 就 如 蒲 松 齡 對 自 身 的 認 同 和 期 許, 然 而 卻 在 病 字 下 顯 得 失 去 活 力 而 抑 鬱, 如 同 蒲 松 齡 壯 心 常 見 許, 病 骨 竟 先 衰 ( 贈 劉 孔 集 ) 的 無 奈 這 種 病 的 意 象 譬 喻, 除 了 說 明 蒲 松 齡 真 實 的 身 體 病 狀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說 明 其 懷 才 不 遇, 不 能 一 展 長 才 的 落 拓 形 象 于 天 池 : 從 蒲 松 齡 的 疾 病 說 起, 收 錄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23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ㄧ 辛 亥, 頁 1601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一 甲 寅, 頁 1677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戊 辰, 頁 1720 蒲 松 齡 : 聊 齋 詞 集, 頁

64 自 然, 在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 特 別 是 詩 歌 ) 的 疾 病 敘 事 95 並 不 是 蒲 松 齡 特 有, 而 是 一 種 傳 統, 文 學 作 品 常 常 是 作 家 將 自 己 或 他 人 的 創 傷 經 驗, 經 由 敘 事 故 事, 編 織 情 節 的 手 法, 向 讀 者 傾 訴 這 樣 的 作 品 只 要 達 到 了 喚 起 作 用 (evocation), 使 得 讀 者 產 生 移 情 作 用 (transference), 獲 得 迴 響, 基 本 上 便 是 一 個 成 功 的 作 品 96, 所 以 如 屈 原 陶 淵 明 嵇 康 盧 照 鄰 杜 甫 孟 郊 柳 宗 元 蘇 軾 等 人 的 作 品 中, 可 以 看 見 作 家 不 斷 的 圍 繞 著 曾 有 的 創 傷 經 驗 或 是 疾 病 狀 況 不 斷 的 重 複 和 再 三 的 書 寫 97 這 種 疾 病 書 寫 不 忌 諱 的 展 現 傷 口, 刻 劃 苦 境, 事 實 上 是 希 望 別 人 能 夠 了 解, 加 以 援 助, 讓 作 家 早 日 脫 離 困 窘 98, 蒲 松 齡 詩 中 大 量 書 寫 病 痛 和 貧 困, 並 以 病 鶴 病 鯉 作 為 自 身 形 象 譬 喻 的 用 意 或 許 也 是 在 此, 因 為 總 歸 蒲 松 齡 ㄧ 生 愁 苦 的 根 源, 即 是 在 於 其 懷 才 不 遇 功 名 無 成, 才 至 潦 倒 終 生 而 秀 才 們 能 否 遇 到 能 夠 了 解 加 以 援 助 的 知 己 是 人 生 是 否 能 成 功 的 關 鍵 : 秀 才 們 遇 與 未 遇, 分 別 的 不 只 是 社 會 地 位, 更 是 權 勢 富 貴 與 生 計 的 有 無 未 遇 的, 次 於 泥 塗, 他 們 既 是 前 程 競 爭 的 失 敗 者, 更 是 一 個 人 格 永 遠 受 傷 的 人 因 此, 即 使 他 們 在 鄉 里 受 人 尊 重, 心 中 的 不 平 衡 和 創 傷 是 永 遠 抹 不 平 的 99 所 以 蒲 松 齡 在 詩 作 中 以 病 鯉 病 鶴 來 作 為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除 了 言 志 外, 還 有 很 大 的 成 分 是 希 望 獲 得 知 己 的 同 情 與 幫 助, 來 使 自 己 早 日 脫 離 在 現 實 中 所 要 面 對 的 煩 惱 和 困 境 95 王 幼 華 運 用 創 傷 敘 事 概 念 中 的 自 我 理 想 化 疾 病 敘 事 等 觀 點 針 對 中 國 古 典 作 家 的 作 品, 並 以 精 神 分 析 心 理 療 癒 的 角 度 進 行 更 深 刻 的 分 析 詳 見 王 幼 華 :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中 的 創 傷 敘 事, 中 原 華 語 文 學 報 第 一 期,2008 年, 頁 71~72 96 同 上 註, 頁 有 關 以 上 古 典 文 學 作 家 疾 病 書 寫 的 分 析 請 參 閱 王 幼 華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中 的 創 傷 敘 事 一 文, 頁 62~71 98 王 幼 華 :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中 的 創 傷 敘 事, 頁 胡 萬 川 : 士 之 未 達, 其 困 何 如 明 末 清 初 通 俗 小 說 中 未 達 之 秀 才, 真 假 虛 實 小 說 的 藝 術 與 現 實, 頁

65 ( 二 ) 伶 仃 病 鶴 : 知 己 情 節 蒲 松 齡 如 此 急 於 表 露 自 我 身 體 病 形 象 的 原 因, 無 非 是 希 望 能 透 獲 得 同 情 和 幫 助, 觀 察 蒲 松 齡 在 詩 詞 中 有 出 現 病 鶴 病 鯉 等 等 對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譬 喻 的 詩 作, 可 以 很 明 顯 的 發 現 這 些 都 是 蒲 松 齡 和 朋 友 間 的 酬 答 之 作, 如 寄 王 如 水 寄 王 八 垓 呈 袁 宣 四 孝 廉, 顯 示 這 種 身 體 形 象 的 展 現 是 建 立 在 人 際 關 係 的 交 流 上, 而 非 作 者 自 憐 自 賞 之 作, 可 見 作 者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建 立 與 展 露, 是 在 與 人 交 遊 的 基 礎 上 建 立 而 成 的 又 如 其 詞 作 念 奴 嬌 新 秋 月 夜, 病 中 感 賦, 呈 袁 宣 四 孝 廉 : 勘 憐 多 病 沈 郎, 頻 移 帶 孔, 未 覺 腰 圍 緊 憔 悴 那 禁 秋 氣 烈! 但 願 露 驕 風 忍 禾 稼 不 詢, 妻 孥 總 置, 真 似 無 腸 蚓 伶 仃 病 鶴, 轉 秋 漫 羨 鷹 隼 100 蒲 松 齡 深 感 懷 才 不 遇 之 憾 恨, 將 寄 託 和 慰 藉 的 情 感 需 求 轉 向 人 際 交 往 中, 向 友 人 展 現 自 己 伶 仃 病 鶴 的 身 體 形 象, 希 望 朋 友 能 了 解 自 己 轉 秋 漫 羨 鷹 隼 不 平 和 欽 羨 的 心 情, 以 尋 求 認 同, 讓 自 己 擺 脫 伶 仃 孤 苦 的 窘 境 這 種 現 象 顯 示 同 儕 友 朋 的 安 慰 和 社 會 賢 達 的 肯 定, 正 是 說 服 蒲 松 齡 肯 定 自 己 的 最 大 動 力 來 源, 而 這 些 同 儕 或 賢 達, 都 是 蒲 松 齡 引 以 為 知 己 的 對 象 101 正 是 因 為 蒲 松 齡 將 懷 才 不 遇 視 為 自 己 一 生 落 魄 的 註 解, 所 以 對 於 知 己 的 渴 望 也 就 益 加 強 烈 : 潦 倒 年 年 愧 不 才, 春 風 披 撫 凍 雲 開 窮 途 已 盡 行 焉 往? 青 眼 忽 逢 涕 欲 來 一 字 褒 疑 華 袞 賜, 千 秋 業 付 後 人 猜 此 生 所 恨 無 知 己, 縱 不 成 名 未 足 哀 102 ( 偶 感 ) 蒲 松 齡 : 聊 齋 詞 集, 頁 2001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痴 狂 士 人 類 型 研 究 ( 台 北 : 里 仁 出 版 社 2005 年 ), 頁 45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卷 二 戊 辰, 頁

66 世 上 何 人 解 愛 才 乃 是 在 文 人 在 窮 途 時 最 常 發 出 的 疑 問, 在 社 會 中 的 交 往 性 身 體 不 能 單 獨 存 活 並 找 到 意 義, 而 是 必 須 要 透 過 與 他 人 的 對 應 互 動 以 建 立 關 係 才 得 以 確 立 自 己 的 價 值 所 以 當 文 人 以 落 第 秀 才 的 身 分 走 向 窮 途 時, 便 希 望 能 與 外 在 建 立 一 嶄 新 的 關 係 讓 自 己 得 以 確 認 自 身 價 值 或 是 轉 換 身 分, 取 得 理 解 和 認 同, 而 這 個 希 望 也 建 立 在 知 己 這 個 通 孔 上, 知 己 的 身 體 在 此 處 被 無 限 的 擴 大, 不 僅 是 作 為 他 人 的 身 體 得 以 對 應 交 往 而 存 在, 乃 是 成 為 文 人 肯 定 和 認 同 自 我 的 途 徑 蒲 松 齡 在 其 與 友 人 酬 答 的 詩 作 中 展 示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的 譬 喻, 即 是 希 望 藉 由 知 己 對 自 我 的 肯 定 和 認 同, 擺 脫 伶 仃 病 鶴 的 孤 單 和 淒 涼 ( 三 ) 病 瘠 瞿 曇 : 命 定 思 想 蒲 松 齡 的 疾 病 亦 非 有 確 切 的 病 症, 僅 僅 只 是 因 功 名 未 成 的 受 挫 和 長 期 的 生 活 勞 苦 抑 鬱 而 引 起 的 生 理 衰 弱 是 以 當 蒲 松 齡 觀 察 和 檢 視 自 己 長 久 以 來 貧 愁 病 弱 的 身 體 時, 其 憤 恨 不 平 之 氣 和 自 傷 自 憐 之 情 往 往 交 雜, 蒲 松 齡 必 須 為 自 己 找 到 ㄧ 個 可 以 說 服 自 己 的 理 由, 才 能 重 新 接 受 認 同 自 我 的 身 體 和 身 分 蒲 松 齡 所 選 擇 對 自 我 身 體 認 知 的 新 途 徑, 便 是 命 定 和 夙 業 之 說 有 關 蒲 松 齡 的 命 定 思 想, 或 許 可 以 先 由 其 會 天 意 序 開 始 理 解 : 天 者, 眾 人 所 戴 之 天, 亦 眾 人 所 具 之 天 也 就 我 言 天, 則 方 寸 中 之 神 理, 吾 儒 家 之 能 事, 雖 元 會 運 世, 曾 不 能 當 我 一 息, 而 參 天 兩 地, 燮 理 陰 陽, 總 屬 緒 余 欲 知 天 地 之 始 終, 不 於 天 地 求 之, 得 之 方 寸 中 耳 是 故 ㄧ 造 一 化, 出 於 自 然 而 不 容 已 ;ㄧ 治 ㄧ 亂, 本 忽 運 數 而 不 可 更 所 以 天 地 之 常 變, 人 事 之 得 失, 兩 相 征 驗 :ㄧ 念 善, 即 應 景 星 慶 雲 ;ㄧ 念 怒,

67 即 應 疾 雷 嚴 霜 103 在 此 可 看 到 蒲 松 齡 幾 個 主 要 的 哲 學 思 想,ㄧ 是 其 依 循 陸 王 心 學 以 心 為 理 的 觀 點, 認 為 吾 心 就 是 宇 宙, 宇 宙 就 是 吾 心 ; 二 是 命 定 之 說, 其 認 為 天 有 天 數, 且 運 數 不 可 更 ; 三 是 天 人 感 應 之 說 在 天 有 天 數 之 下, 命 自 然 也 有 命 定 之 數, 天 數 不 可 更, 命 數 亦 不 可 違 是 以 蒲 松 齡 在 認 定 自 己 並 非 才 能 不 足, 而 是 因 為 懷 才 不 遇, 苦 無 機 運 才 落 拓 終 生 的 前 提 下, 便 自 然 以 命 定 說 來 安 置 自 身, 嘗 試 為 自 我 身 體 的 病 痛 和 遭 遇 作 出 ㄧ 合 理 的 解 釋 : 盧 折 桑 麻, 盤 登 瓜 果, 匆 匆 又 是 中 元 家 家 散 福, 兒 女 列 壺 飧 最 是 堪 憐 此 夜, 臥 榻 上 有 個 人 存 今 宵 也, 年 年 作 客, 冷 月 笑 征 魂 閉 門 更 漏 靜, 微 雲 黯 淡, 亂 樹 黃 昏 嘆 軀 中 痛 癢, 隔 襪 常 捫 貧 病 皆 由 夙 業, 遭 顛 頗 敢 願 天 孫? 無 端 處 黃 州 妻 子, 風 雨 罵 章 惇 ( 滿 庭 芳 中 元 病 足 不 能 歸 ) 104 肉 體 上 的 痛 癢 和 精 神 上 的 孤 寂 都 令 他 感 傷, 面 對 這 樣 不 順 遂 的 身 體, 蒲 松 齡 以 貧 病 皆 由 夙 業, 遭 顛 頗 敢 願 天 孫 之 說 作 為 寬 慰 自 身 之 道 夙 業 本 是 佛 教 的 觀 念, 但 在 佛 教 傳 入 中 國 後, 很 快 的 被 吸 收 成 為 ㄧ 種 對 於 天 命 的 解 釋 105 在 這 種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認 知 下, 蒲 松 齡 於 聊 齋 誌 異 自 序 中 認 為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1036~1037 蒲 松 齡 : 聊 齋 詞 集, 頁 2003 有 關 天 命 觀 在 中 國 小 說 中 的 使 用, 龔 鵬 程 於 天 命 觀 在 中 國 小 說 裡 的 運 用 嘗 試 將 天 命 觀 在 古 典 小 說 裡 籀 繹 出 三 種 基 本 型 態 的 大 系 統 : 一 是 力 與 命 永 無 休 止 的 爭 衡, 而 人 即 在 此 絕 對 敗 亡 的 淒 涼 慘 黯 中 迸 現 出 他 強 烈 的 生 命 力 和 偉 大 的 情 操 一 種 是 在 人 與 命 數 與 智 才 與 時 之 間 求 得 一 調 和 的 安 頓 地 位, 一 切 悲 涼 憤 懣 在 天 命 的 澄 化 下 歸 於 恬 淡 另 一 種 是 利 用 我 們 對 天 命 的 沉 思 而 消 極 的 化 解 人 事 物 象 的 追 逐 ; 名 利 榮 辱 的 羈 絆 與 牽 制, 在 此 都 歸 於 虛 幻, 所 謂 萬 事 不 由 人 做 主, 百 般 原 來 皆 是 空 及 是 此 意 對 人 世 有 些 詭 譎 的 嘲 弄 和 冷 凝 的 關 照 以 上 三 類 彼 此 間 並 無 明 顯 的 葑 域, 有 實 在 同 一 部 書 中 也 彼 此 參 合 交 錯 得 出 現 著, 但 總 以 其 中 一 類 為 基 調 或 主 導, 變 而 不 離 其 宗 又 因 為 他 們 都 從 敬 畏 天 命 這 個 基 點 上 出 發, 是 以 無 論 恬 淡 或 悲 愴, 對 天 命 均 無 所 疑, 其 抗 衡 命 運 之 播 弄 時, 也 非 對 天 命 本 身 的 懷 疑 或 反 抗, 而 是 為 了 人 世 某 種 理 想 或 人 倫 的 牽 繫, 這 是 中 國 小 說 的 ㄧ 向 特 色, 其 與 西 方 神 話 中 悲 劇 英 雄 造 型 不 同 處 也 即 在 此 此 篇 收 錄 於 氏 書 : 中 國 小 說 史 論 ( 台 北 : 學 生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151~

68 自 己 是 病 僧 轉 世 的 想 像 也 就 顯 得 順 理 成 章 : 松 懸 弧 時, 先 大 人 夢 一 病 瘠 瞿 曇, 偏 袒 入 室, 藥 膏 如 錢, 圓 黏 乳 際 寤 而 松 生, 果 符 墨 誌 且 也 : 少 羸 多 病, 長 命 不 猶 門 庭 之 淒 寂, 則 冷 淡 如 僧 ; 筆 墨 之 耕 耘, 則 蕭 條 似 鉢 每 搔 頭 自 念 : 勿 亦 面 壁 人 果 是 吾 前 身 蓋 有 漏 根 因, 未 結 人 天 之 果 ; 而 隨 風 蕩 墮, 竟 成 藩 溷 之 花 茫 茫 六 道, 何 可 謂 無 其 理 哉! 106 蒲 松 齡 以 病 僧 轉 世 來 解 釋 ㄧ 生 的 蕭 索, 這 種 以 形 而 上 的 思 維 模 式 作 為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認 同 方 式, 越 到 蒲 松 齡 的 晚 年 越 為 強 化, 正 如 陳 葆 文 所 認 為 : 到 了 蒲 松 齡 晚 年 出 現 不 如 歸 去 的 疲 倦 沉 吟, 已 暗 示 了 對 ㄧ 切 失 敗 認 命 的 結 論 因 此 命 也 如 何 的 結 論 雖 然 消 極, 但 對 於 撫 慰 心 中 的 不 平 衡 感 與 失 落 感, 應 該 還 算 是 個 不 錯 的 說 法, 甚 至 可 以 說, 他 對 自 己 前 世 因 緣 的 認 定 以 及 心 理 狀 態 的 調 整, 都 對 這 樣 的 思 想 方 向 起 了 強 化 的 效 果 107 是 以 當 蒲 松 齡 以 命 定 宗 教 等 形 而 上 學 的 思 想 來 解 釋 自 身 的 遭 遇 時, 命 定 論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最 大 意 義 即 在 於 以 新 的 想 像 方 式 去 認 知 身 體, 並 因 而 產 生 重 新 認 同 自 我 身 體 的 寬 慰 作 用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痴 狂 士 人 類 型 研 究, 頁 43~

69 第 三 章 文 言 小 說 書 寫 傳 統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蒲 松 齡 用 傳 奇 法, 而 以 志 怪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一 書, 以 唐 人 傳 奇 的 生 動 筆 法 去 述 說 志 怪 內 容, 突 破 了 中 國 傳 統 筆 記 小 說 舊 有 模 式, 以 才 子 之 筆 著 書, 成 為 中 國 筆 記 小 說 與 清 代 文 言 小 說 的 一 座 豐 碑, 為 志 怪 傳 奇 復 振 的 真 正 標 誌 1 中 國 古 代 傳 奇 體 小 說 的 巔 峰 2 事 實 上 在 聊 齋 誌 異 以 前, 用 傳 奇 法, 而 以 志 怪 的 志 怪 創 作 手 法 早 己 出 現, 正 如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提 要 的 編 者 所 言 : 搜 神 後 記 異 苑 實 與 唐 人 傳 奇 雖 文 體 有 別, 然 不 過 長 短 繁 異 之 異, 其 命 意 實 同, 皆 以 蒐 奇 志 異 為 主 雜 傳 記 可 進 而 為 傳 奇, 作 傳 奇 之 人 同 時 亦 未 嘗 不 為 雜 傳 記, 唐 人 著 作 如 范 摅 雲 溪 友 議 黃 甫 枚 三 水 小 牘, 今 觀 其 所 錄, 固 未 嘗 不 包 此 二 體 而 為 書? 宋 洪 邁 夷 堅 志 中 亦 有 傳 奇 之 文, 則 前 人 多 有 其 例, 不 自 松 齡 始 3 可 見 志 怪 和 傳 奇 文 體 的 交 纏 已 久, 然 而 真 正 將 其 發 揚 光 大 者 還 是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融 會 志 怪 小 說 中 的 徵 實 和 虛 構, 無 形 中 也 就 是 將 文 學 書 寫 傳 統 之 擬 唐 和 擬 晉 融 和, 涵 攝 了 傳 奇 志 怪 話 本 等 多 種 文 學 體 裁 的 風 格 4 的 新 形 式 典 範, 這 種 新 1 俞 汝 捷 : 幻 想 和 寄 託 的 國 度 志 怪 傳 奇 新 論 ( 台 北 : 淑 馨 出 版 社,1989 年 ), 頁 陳 文 新 : 中 國 傳 奇 小 說 史 話 (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1995 年 ), 頁 其 編 者 認 為 紀 昀 對 聊 齋 誌 異 一 書 兼 二 體 的 說 法 不 公 允, 而 例 出 在 聊 齋 誌 異 之 前, 傳 奇 和 志 怪 就 己 有 交 纏 現 象, 並 進 而 提 出 對 文 體 分 類 的 思 考, 詳 見 中 國 科 學 院 圖 書 館 整 理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提 要 ( 稿 本 ) ( 江 蘇 : 齊 魯 書 社,1996 年 ),12-735~736 4 高 桂 惠 : 蒲 松 齡 趨 向 民 間 的 取 材 方 式, 有 別 於 唐 傳 奇 多 述 文 人 圈 之 奇 聞 異 事, 又 不 以 純 粹 紀 聞 為 目 的, 而 是 又 活 用 了 唐 宋 傳 奇 宋 元 話 本 的 一 些 創 作 手 法, 豐 滿 小 說 中 的 人 物 形 象 和 情 節 內 容 見 氏 著 : 為 何 志 怪 試 論 清 代 聊 齋 誌 異 與 閱 微 草 堂 筆 記 的 續 衍 辯 證 中 國 小 說 論 叢 第 28 輯, 韓 國 中 國 小 說 學 會 編,2008 年 9 月

70 興 的 志 怪 文 體, 最 主 要 的 功 能 即 是 在 於 託 志 幽 遐, 至 於 此 極 5, 將 記 怪 志 異 和 抒 發 一 己 孤 憤 之 情 相 連 的 創 作 理 念, 大 大 擴 充 了 志 怪 的 文 體 功 能, 是 志 怪 小 說 創 作 理 論 的 一 個 進 步 6 也 正 因 聊 齋 誌 異 具 文 言 小 說 集 大 成 者 的 文 學 史 地 位, 其 對 文 言 小 說 的 書 寫 傳 統 之 繼 承 影 響 敘 事 甚 鉅 在 想 像 小 說 中 人 物 的 身 體 時, 受 到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的 影 響 深 遠, 而 又 具 有 抒 情 和 展 現 主 體 之 才 情 的 傳 奇 文 體 特 色, 顯 示 聊 齊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的 構 成 基 礎 乃 在 此 二 文 言 小 說 文 體 的 敘 事 傳 統 上 傳 承 與 創 新 本 章 第 一 節 先 就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身 體 的 想 像 基 礎 作 ㄧ 說 明, 以 形 神 生 滅 觀 作 為 基 礎, 討 論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以 及 聊 齋 誌 異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方 式, 說 明 身 體 在 異 文 化 中 的 意 義 第 二 節 則 是 針 對 傳 奇 傳 統 中 對 身 體 的 刻 劃 與 運 用 作 一 闡 述, 理 解 身 體 此 一 情 文 化 傳 統 中 的 承 衍, 以 說 明 聊 齋 誌 異 所 繼 承 的 文 言 小 說 書 寫 傳 統 對 文 本 中 身 體 敘 事 的 影 響 本 章 希 望 藉 由 對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和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兩 方 對 身 體 的 想 象 和 運 用 的 討 論, 對 於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構 成 基 礎 的 文 化 傳 承 有 一 較 為 清 晰 的 勾 勒 探 究 第 一 節 志 怪 書 寫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傳 統 與 聊 齋 誌 異 志 怪 書 寫 乃 出 於 記 錄 街 談 巷 語 以 補 正 史 之 闕 的 史 官 之 流, 具 有 野 史 性 格 補 述 性 質 和 輯 錄 體 例 等 特 質, 透 露 出 怪 異 書 寫 自 古 即 交 雜 著 知 識 性 象 徵 性 與 詭 謔 性 而 這 種 知 識 邊 緣 的 書 寫 特 性 亦 可 從 其 文 體 的 類 型 意 識 中 得 知 一 般 在 溯 源 志 怪 體 之 類 型 時, 將 其 分 梳 為 志 怪 三 體 : 其 一 為 搜 神 體, 是 志 怪 小 說 的 主 要 形 式, 其 以 記 為 名 卻 不 事 史 家 套 路, 僅 記 片 段 的 異 事 又 為 使 讀 者 相 信 其 所 說 的 奇 聞 異 事, 大 量 採 用 第 三 人 稱 限 制 敘 事, 5 余 集 : 聊 齋 誌 異 序, 收 錄 於 朱 一 玄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匯 編 ( 天 津 : 南 開 大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 頁 王 運 熙 王 鎮 遠 : 中 國 文 學 批 評 通 史 清 代 卷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6 年 ), 頁

71 提 供 一 驗 證 奇 聞 異 事 的 見 證 人 而 就 其 選 錄 的 題 材 而 言, 則 是 以 仙 鬼 怪 形 象 為 核 心, 進 而 涉 及 仙 人 法 術 神 靈 感 應 妖 祥 卜 夢 物 怪 變 化 和 鬼 魅 生 活 等 等 其 二 為 博 物 體, 其 源 於 先 秦 的 地 理 學 和 博 物 學, 從 創 作 目 的 而 言, 博 物 體 志 怪 小 說 旨 在 滿 足 讀 者 對 無 垠 空 間 世 界 的 神 往 之 情, 而 與 此 創 作 目 的 相 連 繫, 在 題 材 上, 博 物 體 志 怪 以 異 物 即 遠 方 珍 異 為 主, 重 在 說 明 遠 方 珍 異 的 形 狀 性 質 特 徵 和 功 用 等 等, 偏 重 於 空 間 上 的 博 物 其 三 為 拾 遺 體, 它 是 雜 傳 博 物 體 搜 神 體 三 者 在 辭 賦 的 藻 飾 之 風 濡 染 下 結 合 而 成 的 而 其 優 美 詩 化 的 意 境 營 造, 關 係 著 唐 代 傳 奇 體 的 美 學 特 徵 7 從 志 怪 體 的 分 類 可 得 知, 志 怪 文 體 並 不 是 一 個 徹 底 封 閉 的 系 統, 其 在 生 成 之 時, 即 和 史 傳 地 理 書 等 交 纏 相 繞, 產 生 搜 神 軆 博 物 體, 而 後 更 受 到 辭 賦 的 影 響, 產 生 拾 遺 體, 這 顯 示 志 怪 小 說 的 文 體 並 非 穩 定 和 具 有 絕 對 規 範 性, 展 現 志 怪 雖 然 看 似 許 多 過 渡 型 之 特 徵, 但 是 在 類 型 化 歷 程 中 時 不 乏 豐 富 的 資 源 特 性, 也 進 一 步 說 明 志 怪 書 寫 是 採 用 大 量 的 理 性 學 術 體 系 以 建 構 屬 於 自 己 鬼 怪 文 化 知 識 體 系 志 怪 乃 是 記 錄 / 書 寫 怪 異, 展 開 所 謂 廣 異 聞 或 廣 見 聞 的 幻 想 世 界, 顯 示 其 出 於 詭 譎 奇 異 的 幻 想 特 性, 也 建 構 出 異 文 化 的 特 性 : 志 怪 小 說 所 思 考 的 面 向, 實 正 指 向 與 正 常 生 存 世 界 的 反 面, 所 關 注 的 是 人 類 未 經 歷 過 的 力 量 和 感 知, 是 不 斷 透 過 異 質 性 的 斷 裂 切 割 衝 擊 等 聚 焦, 來 突 顯 文 化 的 他 性 經 驗 以 取 得 對 存 有 世 界 和 自 我 的 另 一 種 觀 照 方 式 8, 透 露 出 志 怪 小 說 以 對 他 者 的 異 化 來 進 行 自 我 認 同 的 思 考, 以 對 他 者 的 書 寫, 來 重 構 自 我 的 特 性 在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雖 以 蒐 奇 志 怪 為 主, 描 繪 妖 精 鬼 魅 等 虛 幻 怪 異 之 事, 但 觀 其 敘 事 動 機, 卻 無 不 是 以 人 身 作 為 出 發 點, 試 圖 說 明 和 解 釋 人 身 在 世 的 問 題, 表 現 人 類 對 於 自 身 命 運 的 關 注 : 7 陳 文 新 : 論 志 怪 三 體, 學 術 論 壇 1995 年 6 月, 頁 70~102 8 高 桂 惠 認 為 志 怪 小 說 的 本 質 乃 直 指 生 命 對 此 岸 世 界 的 擴 展, 以 及 彼 岸 性 的 生 命 感 知 之 深 掘 也 造 成 志 怪 體 在 蒙 昧 與 啟 蒙 中 往 復 辯 證 的 特 性 詳 見 氏 著 : 清 代 醉 茶 志 怪 透 過 驚 悚 怪 誕 另 類 閒 賞 所 展 演 的 志 怪 文 化, 中 國 小 說 論 叢 第 28 輯, 韓 國 中 國 小 說 學 會 編,2008 年 9 月, 頁

72 儘 管 志 怪 文 本 表 面 都 是 一 些 妖 精 鬼 魅 靈 神 仙 等 虛 幻 之 事, 但 每 一 種 怪 異 現 象 其 實 都 凝 固 積 澱 了 諸 多 複 雜 的 文 化 心 理, 建 構 出 對 於 過 去 和 現 在 他 人 和 自 己 的 一 種 聯 繫 9 因 此, 志 怪 傳 統 的 敘 事 動 機 往 往 都 是 透 過 對 人 身 的 比 擬 對 人 際 關 係 的 刻 劃 人 事 的 變 動 而 發, 可 見 怪 異 論 述 中, 身 體 仍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經 驗 媒 介 透 過 志 怪 傳 統 對 身 體 的 想 像, 層 層 剝 理 梳 爬 出 志 怪 書 寫 背 後 的 複 雜 文 化 心 理 一 志 怪 書 寫 對 身 體 想 像 的 思 維 基 礎 志 怪 書 寫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方 式, 大 抵 是 以 變 形 作 為 中 心, 可 以 分 成 神 仙 物 魅 和 鬼 魂 等 三 大 類 10, 這 三 種 變 形 類 型 對 正 常 身 體 轉 化 的 基 礎, 即 是 建 立 在 形 神 生 滅 離 合 的 思 維 性 問 題 上, 也 就 是 對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對 靈 魂 的 理 解 問 題 而 在 此 基 礎 之 上, 以 自 身 作 為 中 心 點 擴 及 天 地 萬 物, 則 非 人 者 亦 有 精 魂, 形 體 和 形 體 之 間 可 以 幻 化 改 變, 鬼 魂 妖 魅 應 運 而 生 因 此, 本 節 將 先 討 論 形 神 生 滅 觀 的 哲 學 觀 念, 以 建 構 出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生 死 連 續 的 身 體 想 像 之 基 礎 ; 又, 妖 魅 變 幻 的 身 體 想 像 則 與 神 話 思 維 中 的 萬 物 有 靈 論 和 漢 代 興 起 的 氣 化 宇 宙 論 有 密 切 之 關 係, 故 從 此 二 觀 點 切 入, 討 論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於 妖 魅 幻 化 的 身 體 想 像 之 基 礎 ( 一 ) 形 神 生 滅 觀 9 劉 苑 如 : 身 體 性 別 階 級 六 朝 志 怪 的 常 異 論 述 與 小 說 美 學 ( 台 北 : 中 研 院 文 哲 所,2002 年 ), 頁 林 麗 真 : 魏 晉 南 北 朝 的 志 怪 小 說, 大 抵 以 變 形 與 他 界 的 描 述 為 重 心 若 就 變 形 的 角 度 論, 可 分 為 神 仙 物 魅 與 鬼 魂 三 大 變 形 ; 若 就 他 界 的 觀 念 論, 可 以 分 為 仙 鄉 妖 界 與 冥 界 見 氏 著 : 六 朝 志 怪 故 事 中 的 形 神 生 滅 觀, 歷 史 月 刊 第 219 期 (2006 年 4 月 ), 頁

73 形 神 生 滅 的 觀 念 是 在 靈 魂 不 滅 的 基 礎 上 產 生 的, 是 人 類 對 於 會 銷 毀 死 滅 的 肉 體 產 生 反 思, 希 望 在 世 的 記 憶 或 是 情 感, 不 會 隨 著 肉 體 的 消 失 而 逝 去 最 簡 單 也 最 原 始 的 形 神 觀 即 表 現 在 先 民 認 為 人 死 後 靈 魂 捨 棄 肉 體 而 化 為 另 外 一 種 存 在, 繼 續 生 活 於 另 一 個 空 間, 這 種 想 像 是 人 類 為 了 抒 解 對 於 死 亡 的 恐 懼, 是 人 類 某 種 古 老 而 共 通 的 思 為 模 式 的 產 物 在 佛 雷 澤 (J.Frazwe) 的 人 類 學 巨 著 金 枝 中, 可 以 看 到 在 世 界 各 個 古 老 的 民 族 中, 都 存 在 形 體 和 靈 魂 二 分 的 故 事, 這 些 故 事 的 類 似 性 絕 對 不 是 巧 合, 而 是 人 類 的 集 體 潛 意 識 形 神 生 滅 觀 的 發 展 中 國 自 然 和 世 界 的 其 他 民 族 一 樣, 認 為 人 是 由 肉 體 和 靈 魂 兩 種 成 分 所 組 成 的, 是 以 中 國 傳 統 的 生 命 觀 念 將 人 分 為 形 和 神, 也 就 是 肉 體 和 靈 魂 兩 個 部 分, 靈 魂 在 肉 體 死 亡 後 仍 能 繼 續 存 在, 即 是 出 自 此 種 心 理 先 民 發 現 身 體 作 為 ㄧ 物 質 的 肉 體, 有 其 生 理 上 的 限 制 與 缺 憾, 會 經 歷 生 老 病 死, 不 能 一 直 維 持 穩 定 的 狀 態, 軀 體 的 脆 弱 和 消 逝, 成 為 人 們 對 死 生 想 像 的 關 鍵, 是 以 先 民 對 於 生 命 構 成 的 古 老 觀 點 即 是 以 形 神 二 分 為 主, 且 在 此 觀 念 下, 魂 魄 居 於 高 於 形 體 的 主 導 地 位, 一 旦 魂 魄 離 開 形 體, 便 會 精 神 亂 而 成 為 一 個 不 正 常 的 人, 甚 至 死 去 如 左 傳 昭 公 二 十 五 年 說 : 心 之 精 爽, 是 謂 魂 魄, 魂 魄 去 之, 何 以 能 久 12 韓 非 子 解 老 篇 也 提 及 : 凡 所 謂 祟 者, 魂 魄 去 而 精 神 亂, 精 神 亂 而 無 德, 鬼 不 祟 人, 則 魂 魄 不 去, 魂 魄 不 去 則 精 神 不 亂, 精 神 不 亂 是 謂 有 德 13 即 是 此 類 思 想 下 的 論 述 在 先 秦 時 期 的 諸 子 學 說 中, 也 可 以 拼 湊 出 這 種 對 於 生 命 構 成 的 思 想 原 型, 形 神 二 分 對 立 的 概 念 既 說 明 了 古 人 面 對 身 體 會 死 亡 的 恐 懼 與 想 像, 所 以 必 須 有 一 與 11 ( 英 )J.G.EFazer 佛 雷 澤 金 枝 輯 採 各 民 族 的 故 事, 從 中 可 以 發 現 許 多 原 始 民 族, 包 括 盧 特 卡 印 地 安 人 印 度 桑 塔 爾 人 馬 來 人 等 均 有 關 於 靈 魂 和 形 體 分 離 的 觀 念 與 故 事 詳 見 氏 著 : 金 枝 ( 北 京 : 中 國 民 間 文 藝 出 版 社,1987 年 ), 頁 269~ 晉 杜 預 集 解, 日 本 竹 添 光 鴻 會 箋 : 左 傳 會 箋 昭 公 二 十 五 年 ( 台 北 : 廣 文 書 局,1961 年 ), 頁 戰 國 韓 非 著, 明 吳 勉 學 撰 : 韓 非 子 二 十 卷 解 老 篇 ( 台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1980 年 ), 頁 350~

74 現 實 肉 體 相 對 的 精 神 體 存 在, 正 如 認 知 天 和 地 是 二 元 結 構 一 般, 古 人 引 申 出 形 和 神 的 二 元 結 構, 如 管 子 內 業 : 人 之 生 死, 天 出 其 精, 地 出 其 形, 合 此 以 為 人 14 淮 南 子 原 道 訓 : 激 神 者, 所 受 餘 天 也, 而 形 體 者 所 秉 於 地 也 15 均 是 此 類 思 想 的 產 物, 到 漢 代 司 馬 談 更 進 一 步, 認 為 形 與 神 的 關 係 是 凡 人 所 生 者 神 也, 所 托 者 形 也 ; 神 者 生 之 本 也, 形 者 生 之 具 也 16 因 此, 死 亡 最 主 要 是 形 體 的 死 亡, 而 不 是 精 神 上 的 消 失 形 與 神 分 離 後, 形 體 衰 敗 腐 壞, 但 是 精 神 或 是 靈 魂 則 轉 化 為 鬼, 繼 續 存 在, 如 禮 記 郊 特 牲 : 魂 氣 歸 於 天, 形 魄 歸 於 地 17 傳 統 觀 念 認 為 人 類 的 靈 魂, 分 為 魂 和 魄 兩 個 部 分, 魂 屬 於 陽 而 魄 屬 於 陰, 如 春 秋 左 傳 昭 公 七 年 : 人 生 始 化 為 魄, 既 生 魄, 陽 曰 魂 18 說 文 解 字 : 魂, 陽 氣 也, 魄, 陰 神 也 19 即 是 此 意 自 然, 各 家 對 於 形 神 二 分 的 理 解 和 所 欲 闡 述 而 達 到 的 效 用 不 盡 相 同, 但 是 我 們 卻 可 以 從 以 上 的 言 論 中 拼 湊 出 一 個 簡 單 的 關 係 : 氣 精 神 形 魂 魄 20 由 上 圖 可 知, 在 中 國 的 古 老 觀 念 中, 精 和 氣 是 構 成 生 命 的 兩 種 原 始 材 料, 精 發 育 成 形 而 氣 凝 聚 成 神, 而 魂 是 使 神 發 揮 作 用 的 原 動 春 秋 管 仲 著 : 管 子 內 業, 收 錄 諸 子 集 成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社,1954 年 ), 頁 27 西 漢 劉 安 等 著, 陳 麗 桂 校 注 : 新 編 淮 南 子 原 道 訓 ( 台 北 : 編 譯 館 出 版 社,2002 年 ), 頁 漢 司 馬 遷 著, 瀧 川 龜 太 郎 編 輯 史 記 太 史 公 自 序 三 家 會 注 考 證 本 ( 高 雄 : 復 文 書 局,1991 年 ), 頁 3 17 禮 記 第 十 一 卷 郊 特 牲, 清 阮 元 校 刻 : 十 三 經 注 疏 ( 台 北 : 藝 文 出 版 社,1955 年 ), 頁 晉 杜 預 集 解, 日 本 竹 添 光 鴻 會 箋 : 春 秋 左 傳 昭 公 七 年 ( 台 北 : 廣 文 書 局,1961 年 ), 頁 漢 許 慎 著 : 說 文 解 字 卷 九 鬼 部, 收 錄 上 海 商 務 印 書 館 編 輯 : 四 部 叢 刊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出 版 社,1967 年 ), 頁 此 圖 參 照 王 溢 嘉 : 中 國 人 的 心 靈 圖 譜 : 魂 魄 ( 桂 林 :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2007 年 ), 頁

75 力, 而 魄 則 是 使 形 發 揮 作 用 的 原 動 力, 彼 此 之 間 產 生 一 種 二 元 對 立 卻 又 互 相 依 存 的 動 態 關 系 2. 鬼 魂 與 冥 間 的 想 像 形 神 二 分 的 觀 念 最 明 顯 的 表 現 是 在 對 於 鬼 的 想 像 和 理 解 上, 人 的 靈 魂 分 為 魂 和 魄 二 部 分, 魂 在 夢 中 甚 至 在 生 病 時 都 可 以 出 遊, 魄 則 附 於 形 軀, 人 死 後 魂 魄 分 離, 魂 亦 可 離 開 形 軀, 獨 立 存 在 並 化 為 鬼 鬼 神 的 觀 念 即 是 與 這 種 生 命 觀 緊 緊 相 連 在 一 起 的 鬼 神 的 來 源 之 一 就 是 人 的 魂 魄, 在 禮 記 中 說 到 : 大 凡 生 於 天 地 之 間 者 皆 曰 命, 其 萬 物 死 皆 曰 折, 人 死 曰 鬼, 此 五 代 之 所 不 變 也 21 墨 子 中 也 說 古 之 今 之 為 鬼, 非 他 也, 有 天 鬼, 亦 有 山 水 鬼 神 者, 亦 有 人 死 而 為 鬼 者 22 此 二 者 皆 認 為 人 死 後 為 鬼, 認 為 鬼 是 人 死 之 後 的 存 在, 與 魂 魄 有 很 密 切 的 關 連, 是 以 中 國 古 代 的 人 鬼 觀 念, 即 是 專 指 這 種 從 形 體 死 後 具 有 人 形 人 性 的 魂 魄 所 變 成 的 鬼 魂 而 到 了 東 漢 後 佛 教 思 想 的 傳 入, 關 於 生 死 輪 迴 和 地 獄 的 想 像, 讓 中 國 傳 統 的 形 神 觀 有 了 衝 擊 和 改 變, 最 主 要 的 是 地 獄 審 判 觀 念 的 形 成, 原 本 在 中 國 的 神 話 思 維 中, 人 死 後 魂 魄 會 回 歸 到 幽 都 酆 都 或 是 泰 山 等 地, 東 漢 時 雖 己 有 泰 山 治 鬼 的 官 化 現 像, 但 是 卻 沒 有 審 判 和 酷 刑 的 觀 念 出 現, 而 此 兩 種 思 想, 確 實 是 在 佛 教 傳 入 後 才 與 中 國 本 有 的 形 魂 生 滅 的 觀 念 結 合 在 一 起 在 東 漢 末 年 一 直 到 魏 晉 時 期, 有 關 形 神 的 討 論 始 終 熱 烈 且 不 斷 站 在 反 對 立 場 的 如 秉 持 儒 家 傳 統 而 排 斥 佛 教 思 想 的 桓 譚 王 充, 均 認 為 形 體 僅 具 有 物 理 性 的 存 在, 清 阮 元 校 刻 : 禮 記 第 二 十 三 卷 祭 法, 頁 797 戰 國 墨 翟 著 : 墨 子 明 鬼 下, 頁

76 而 否 認 靈 魂 會 在 形 體 滅 亡 後 輪 迴 轉 世, 天 下 無 獨 燃 之 火, 世 間 安 得 有 無 體 獨 知 之 精? 23 ( 論 衡 論 死 ), 而 范 縝 更 作 神 滅 論 來 論 證 形 者 神 之 質, 神 者 形 之 用 形 存 則 神 存 形 謝 則 神 滅, 還 用 了 刃 利 之 喻 來 論 證 形 神 關 係, 駁 斥 佛 教 的 輪 迴 轉 世 思 想 然 而, 這 些 思 想 乃 是 士 大 夫 文 人 為 了 捍 衛 儒 家 思 想 而 產 生 的 言 論, 但 形 神 生 滅 離 合 觀 念 原 本 就 是 遠 古 人 民 對 於 死 生 的 想 像, 形 神 二 分 且 靈 魂 不 死 的 觀 念 乃 為 集 體 潛 意 識, 是 以 佛 教 思 想 對 於 中 國 原 有 的 形 神 觀 念 所 影 響 的 乃 是 在 於 輪 迴 的 想 像 和 地 獄 審 判 的 觀 念, 在 魏 晉 以 後, 鬼 魂 幽 冥 等 觀 念 深 入 民 間, 成 為 志 怪 書 寫 的 重 要 基 礎 ( 二 ) 神 話 思 維 與 氣 化 宇 宙 論 志 怪 傳 統 中, 創 造 書 寫 鬼 魂 或 是 變 形 的 主 要 哲 學 基 礎 是 在 於 形 神 二 分 且 形 滅 神 不 滅 的 形 神 觀, 而 其 他 由 非 人 類 的 物 類 化 為 的 妖 魅 精 怪, 則 是 出 自 於 萬 物 有 靈 論 (Animism) 生 命 一 體 化 (Solidarity of Life) 等 神 話 思 維 24, 並 在 文 明 進 展 後, 改 以 哲 學 的 角 度 想 像 異 類 身 體 的 產 生 和 形 象 1. 神 話 思 維 在 原 始 信 仰 中, 遠 古 人 民 面 對 不 知 的 事 物, 便 將 自 身 的 感 覺 推 己 及 物, 以 人 類 自 己 的 心 理 和 情 感 來 看 待 和 理 解 外 部 世 界 的 一 切, 是 以 表 現 萬 物 有 靈 論 最 為 明 顯 的 上 古 神 話, 其 主 要 特 點 不 是 對 現 存 世 界 進 行 客 觀 的 反 映, 而 是 對 事 物 的 本 質 推 本 溯 源, 對 事 物 的 構 成 加 以 闡 述, 即 說 明 其 由 來 : 對 週 圍 世 界 加 以 描 述, 即 講 述 天 地 開 闢 的 經 過 25 既 然 一 切 事 物 都 是 以 人 類 形 象 出 現 的 創 世 者 所 創 造 的, 因 此, 不 同 事 物 或 領 域 之 間 的 互 相 渾 融 互 滲 才 是 原 始 思 維 中 的 世 界 性 質, 它 23 東 漢 王 充 著, 黃 暉 校 注 : 論 衡 校 釋 卷 二 十 論 死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出 版 社,1983 年 ), 頁 卡 西 勒 : 人 論 ( 台 北 : 結 構 群 出 版 社,1989 年 ), 頁 葉 莫 梅 列 金 斯 基 著, 魏 慶 徵 譯 : 神 話 的 詩 學 ( 台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1990 年 ), 頁

77 們 之 間 本 來 就 沒 有 不 可 逾 越 的 界 線, 生 命 一 體 化 的 觀 念 即 是 從 此 而 來, 例 如 鯀 化 為 黃 熊 26 炎 帝 之 女 化 為 文 首 白 喙 赤 足 其 狀 如 鳥 27 的 精 衛 鳥 即 是 在 原 始 思 維 中, 生 命 被 定 位 成 不 中 斷 的 連 續 整 體, 不 同 事 物 是 可 以 互 相 滲 透 和 轉 化 : 沒 有 什 麼 東 西 具 有 一 種 限 定 不 變 的 靜 止 狀 態, 由 於 一 種 突 如 其 來 的 變 形, 一 切 事 物 都 可 以 轉 化 為 一 切 事 物 28 這 種 變 形 的 法 則 在 上 古 神 話 中 表 現 的 最 為 明 顯 在 神 話 思 維 中, 形 體 的 變 異 並 不 是 件 讓 人 恐 懼 的 事, 而 是 真 實 可 能 發 生 之 事 而 在 早 期 的 神 話 中 異 類 的 身 體 往 往 是 以 半 人 半 獸 的 形 態 構 成, 例 如 在 山 海 經 中 出 現 的 西 王 母 其 狀 如 人, 豹 尾 虎 齒 而 善 嘯, 蓬 髮 戴 勝, 是 司 天 之 歷 及 五 殘 29 即 是, 這 顯 示 了 遠 古 人 類 對 於 世 界 物 萬 物 互 滲 的 神 秘 思 維, 在 神 話 中 人 與 動 物 的 互 滲 特 別 突 出 也 是 出 於 此, 除 了 西 王 母 之 外, 人 身 而 龍 首 的 計 蒙 鳥 身 人 面 的 句 芒 獸 面 人 身 的 祝 融 蛇 身 人 首 的 伏 羲 人 身 牛 首 的 炎 帝 神 農 氏 均 是 從 外 部 形 像 可 看 出 人 和 動 物 的 雜 揉 痕 跡, 這 除 了 顯 示 在 各 古 老 部 落 的 圖 騰 信 仰 外, 也 突 顯 在 神 話 思 維 中 特 殊 的 變 形 法 則 2. 氣 化 宇 宙 論 隨 著 文 明 的 進 展, 人 類 開 始 有 理 性 思 維 的 出 現, 對 於 非 人 的 異 類 解 釋 也 開 始 有 了 哲 學 的 思 辨, 其 中 影 響 最 大 的 乃 是 氣 化 宇 宙 論, 此 思 想 認 為 氣 乃 構 成 和 影 響 宇 宙 萬 物 的 生 存 和 作 用, 從 古 老 的 陰 楊 五 行 到 漢 代 的 董 仲 舒, 無 不 是 將 氣 26 何 錡 章 編 : 圈 點 增 註 王 逸 註 楚 辭 天 問 ( 台 北 : 黎 明 文 化 出 版 社,1973 年 ), 頁 袁 珂 編 : 山 海 經 北 次 三 經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0 年 ), 頁 卡 西 勒 : 在 原 始 思 維 中 的 生 命 觀 是 綜 合 的, 不 是 分 析 的 生 命 沒 有 被 劃 分 成 類 和 亞 類 : 它 被 看 成 是 ㄧ 個 不 中 斷 的 連 續 整 體, 容 不 得 任 何 涇 渭 分 明 的 區 別 各 不 同 領 域 間 的 界 線 並 不 是 不 可 逾 越 的 柵 欄, 而 是 流 動 不 定 的, 卡 西 勒 : 人 論, 頁 山 海 經 西 山 經, 頁

78 和 各 種 自 然 現 象 及 人 事 變 化 作 一 結 合, 形 成 了 一 套 完 整 的 解 釋 宇 宙 萬 物 的 系 統 而 從 此 觀 念 而 論, 會 產 生 非 常 現 象 的 原 因 往 往 被 歸 類 成 氣 的 失 序 衰 亂 所 造 成 的 現 象 和 結 果 在 道 教 逐 漸 成 立 的 六 朝, 氣 化 的 思 想 更 與 方 術 道 術 的 巫 術 思 考 相 結 合, 形 成 了 較 完 備 的 一 套 精 怪 憑 依 論 和 變 化 論 是 以 六 朝 志 怪 即 使 繼 承 了 神 話 的 變 形 法 則, 但 是 卻 已 是 用 理 性 的 態 度 來 看 待 人 化 為 異 類 或 是 異 類 化 為 人, 認 為 此 非 自 然 而 是 一 非 常 的 怪 異 現 象, 從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的 書 名 如 列 異 傳 異 苑 異 聞 記 述 異 記 等, 就 可 以 發 現 六 朝 的 志 怪 作 者 們 認 為 這 些 變 形 乃 是 違 反 常 理 的 變 異 現 象 這 種 以 氣 的 變 化 作 為 變 形 的 解 釋 思 想 以 干 寶 搜 神 記 作 為 代 表 : 千 歲 之 稚, 入 海 為 蜃 ; 百 年 之 雀, 入 海 為 蛤 ; 千 歲 龜 黿, 能 與 人 語 ; 千 歲 之 狐, 起 為 美 女 ; 千 歲 之 蛇, 斷 而 復 續 ; 百 年 之 鼠, 而 能 相 卜 : 數 之 至 也 春 分 之 日, 鷹 變 為 鳩 ; 秋 分 之 日, 鳩 變 為 鷹 : 時 之 化 也 30 宇 宙 萬 物 皆 由 五 氣 化 成, 時 間 的 累 積 ( 數 之 至 也 ) 和 時 間 的 轉 化 ( 時 之 化 也 ) 可 以 導 致 物 類 的 變 化, 這 種 變 化 乃 是 正 常, 但 是 若 是 氣 亂, 則 會 出 現 反 常 之 變, 即 是 妖 怪 : 妖 怪 者, 蓋 經 氣 之 依 物 者 也 氣 亂 於 中, 物 變 於 外, 形 神 氣 質, 表 里 之 用 也 本 於 五 行, 通 於 五 事 雖 消 息 升 降, 化 動 萬 端, 其 于 休 咎 之 徵, 皆 可 得 域 而 論 矣 31 從 名 稱 上 即 可 發 現 在 東 漢 僅 稱 呼 為 妖 而 到 了 六 朝 卻 出 現 了 妖 怪 的 稱 呼, 可 見 六 朝 人 認 為 妖 的 產 生 乃 是 一 怪, 是 不 合 於 常 理 之 事, 是 氣 亂 導 致 非 30 晉 干 寶 著 : 搜 神 記 ( 台 北 : 世 界 出 版 社,2003 年 ) 晉 干 寶 著 : 搜 神 記, 頁

79 常 才 會 出 現 的 產 物, 為 一 反 常 的 現 象 相 較 於 神 話 的 變 形 法 則, 以 氣 化 論 來 解 釋 妖 怪 異 類 的 產 生 對 於 後 世 的 文 言 小 說 影 響 更 大,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對 於 異 類 產 生 的 原 因 也 是 用 戾 氣 之 流, 在 人 則 為 疾 疹, 在 物 則 成 異 類 32 的 氣 化 論 思 想 來 作 解 釋 二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多 重 的 身 體 想 像 與 聊 齋 誌 異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將 先 民 對 於 生 死 的 想 像, 以 及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想 像 認 知 保 留 並 延 續 下 來, 成 為 志 怪 書 寫 的 重 要 思 維 基 礎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呈 現 更 為 豐 富 的 身 體 想 像 特 點, 並 且 在 志 異 志 怪 的 書 寫 歷 程 中, 利 用 自 我 和 他 者 的 差 異, 思 考 常 與 異 之 分 隔, 進 而 思 索 人 身 之 意 義 而 聊 齋 誌 異 繼 承 志 怪 傳 統, 利 用 對 身 體 的 多 元 想 像 作 為 達 成 怪 異 敘 事 之 策 略, 思 考 人 身 難 得 之 課 題, 在 異 與 常 中 建 構 對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和 反 思 ( 一 )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多 重 的 身 體 想 像 途 徑 志 怪 書 寫 中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乃 是 以 身 出 發 體 會 和 解 釋 世 界 的 管 道, 透 過 形 神 二 分 形 體 變 異 等 等 想 像 方 式, 在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出 現 了 多 重 的 身 體 想 像 途 徑 : 1. 魂 與 身 的 對 立 在 唐 代 和 唐 前 的 志 怪 中, 鬼 題 材 就 占 著 極 大 的 比 例, 太 平 廣 記 收 鬼 類 的 作 品 達 四 十 卷, 在 全 書 百 餘 類 故 事 中 位 居 第 二 ( 僅 次 於 神 仙 類 ), 可 見 在 志 3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四 瓜 異, 頁

80 怪 故 事 中, 即 可 見 形 體 和 靈 魂 的 對 立 與 爭 論 一 直 是 作 家 們 所 關 注 的 焦 點 33 在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中 的 鬼 怪 故 事 基 本 上 都 預 先 肯 定 了 神 不 滅 ( 靈 魂 不 死 ) 的 理 念, 而 在 此 一 理 念 下, 又 蘊 含 了 三 大 觀 點 : 一 是 神 貴 於 形, 二 是 形 神 可 離, 三 是 形 滅 而 神 不 滅 34, 例 如 搜 神 後 記 無 名 夫 婦 記 載 一 對 無 名 夫 婦, 丈 夫 在 早 上 起 床 後, 赫 然 發 現 魂 魄 還 停 留 在 床 上 酣 睡, 兩 人 不 敢 驚 動 魂 神, 乃 徐 徐 撫 床, 遂 冉 冉 入 蓆 而 滅 魂 魄 的 消 失, 造 成 了 丈 夫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夫 忽 得 疾, 性 理 乖 誤, 終 身 不 癒 35 魂 魄 可 以 自 由 離 開 所 棲 留 的 身 體, 身 體 在 魂 魄 短 暫 的 離 開 時, 雖 然 尚 能 維 持 正 常 的 狀 態, 但 當 魂 魄 一 消 失, 身 體 也 就 走 向 弱 化 甚 而 死 亡 又 如 唐 末 廣 異 記 柳 少 游 一 篇 : 柳 少 游 善 卜 筮, 著 名 於 京 師 天 寶 中, 有 客 持 一 縑, 詣 少 游 引 入 問 故, 答 曰 : 願 知 年 命 少 游 為 作 卦, 成 而 悲 嘆 曰 : 君 卦 不 吉, 合 盡 今 日 暮 其 人 傷 嘆 久 之, 因 求 漿, 家 人 持 水 至, 見 兩 少 游, 不 知 誰 者 是 客 少 游 指 神 為 客, 令 持 與 客, 客 乃 辭 去, 童 送 出 門, 數 步 遂 滅 俄 聞 空 中 有 哭 聲, 甚 哀, 還 問 少 游 : 郎 君 識 此 人 否? 具 言 前 事, 少 游 方 知 客 是 精 神 遽 使 看 縑 乃 一 紙 縑 爾, 嘆 曰 : 神 捨 我 去, 吾 其 死 矣 日 暮 果 卒 36 魂 魄 可 以 自 由 離 開 所 棲 留 的 身 體, 並 且 能 與 身 體 對 話, 此 是 形 神 二 分, 而 在 神 離 去 之 後 形 體 也 很 快 的 死 亡, 這 是 顯 示 了 神 對 於 形 有 支 配 的 作 用, 這 種 離 魂 模 式 的 敘 事, 往 往 並 不 是 要 證 明 鬼 魂 是 否 存 在, 而 是 在 於 體 現 人 對 死 亡 的 情 感 態 度 37, 藉 由 形 神 二 分 表 現 對 生 死 的 思 考 產 生 了 感 傷 33 林 麗 真 : 形 神 生 滅 離 合 的 問 題, 在 魏 晉 南 北 朝 的 思 想 界, 是 爭 論 激 烈 又 甚 具 特 質 的 一 個 範 疇 大 量 志 怪 小 說 的 萌 興, 多 半 圍 繞 著 形 神 離 合 生 死 幽 冥 的 問 題 林 麗 真 : 六 朝 志 怪 故 事 中 的 形 神 生 滅 觀, 頁 林 麗 真 : 六 朝 志 怪 故 事 中 的 形 神 生 滅 觀, 頁 宋 李 昉 著 : 太 平 廣 記 ( 三 ) 卷 三 百 五 十 八 神 魂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0 年 ), 頁 宋 李 昉 著 : 太 平 廣 記 ( 三 ) 卷 三 百 五 十 八 神 魂, 頁 李 青 唐 : 談 中 國 古 代 離 魂 還 魂 小 說 的 思 想 基 礎, 滁 州 學 院 學 報 第 10 卷 第 5 期,2008 年 10 月, 頁

81 形 神 二 分 的 觀 念 在 志 怪 小 說 中 所 展 現 出 來 的 是 對 於 身 體 的 一 種 想 像, 例 如 在 鬼 故 事 敘 事 所 產 生 的 情 趣 表 現, 卻 往 往 是 建 構 在 鬼 的 擬 人 化 上, 也 就 是 讓 鬼 以 人 形 出 現, 此 是 鬼 故 事 的 共 同 特 徵 38, 是 以 抽 象 的 魂 魄 並 非 以 異 於 人 的 形 態 出 現, 其 均 是 依 循 著 人 身 的 形 貌 與 動 作 來 形 成 其 具 體 的 形 象 39, 也 就 是 以 形 見 的 方 式 出 現, 正 如 劉 苑 如 所 說 : 人 死 形 體 澌 滅 本 為 不 可 否 認 的 自 然 現 象, 但 靈 既 可 顯, 則 生 前 之 形 自 是 依 理 如 常 可 見 鬼 魂 既 可 形 見, 就 必 須 如 生 時, 才 能 取 信 於 家 人 昭 其 公 信 於 世 人 40 魂 魄 相 對 於 可 見 可 感 的 形 體, 本 不 可 見, 但 是 在 鬼 怪 故 事 的 敘 事 傳 統 上, 將 魂 魄 以 形 見 的 方 式 呈 現, 可 見 魂 魄 乃 出 於 一 種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唯 有 擁 有 身 體 才 可 被 認 知, 也 才 有 存 在, 顯 示 志 怪 書 寫 中 以 異 反 思 常 之 特 性 2. 多 樣 的 身 體 想 像 途 徑 從 六 朝 以 降, 宗 教 和 文 化 漸 漸 多 元 和 複 雜 化, 形 神 生 滅 離 合 的 關 係 也 開 始 更 加 的 多 變, 靈 魂 在 離 開 形 體 後 可 以 離 形 41 ; 變 形 為 人 鬼 42 ;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變 形 為 物 38 俞 汝 捷 : 幻 想 和 寄 託 的 國 度 志 怪 傳 奇 新 論 ( 台 北 : 淑 馨 出 版 社,1989 年 ), 頁 魂 魄 能 被 人 所 感 知 和 認 知 的 外 形 仍 是 以 人 類 身 體 作 為 範 本, 也 就 是 靈 魂 必 須 以 形 見 的 方 式 才 能 為 人 所 認 知, 例 如 獨 異 記 柳 少 游 其 魂 魄 外 形 與 柳 少 游 完 全 一 致, 以 僕 人 視 角 而 見 乃 見 兩 少 游, 不 知 誰 者 是 客, 其 他 離 魂 故 事 除 鄭 齊 嬰 之 魂 魄 以 五 臟 之 神 的 形 貌 出 現, 雖 也 是 人 形 但 跟 本 體 不 同, 均 亦 是 如 柳 少 游 般 以 主 角 身 體 外 貌 形 態 出 現 40 劉 苑 如 : 鬼 魂 的 形 見 是 鬼 怪 故 事 在 敘 述 事 件 的 情 節 發 展 上, 一 種 必 然 性 的 敘 述 邏 輯, 將 其 視 為 一 種 怪 異 敘 述 的 策 略, 既 可 以 作 為 隱 喻 以 嘲 諷 人 情 世 故, 也 可 體 現 常 人 對 於 冥 界 異 類 的 奇 異 性 認 知 詳 見 劉 苑 如 : 形 見 與 冥 報 : 六 朝 志 怪 中 鬼 怪 敘 述 的 諷 諭 一 個 導 異 為 常 模 式 的 考 察,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集 刊 第 29 期,2006 年 9 月, 頁 在 志 怪 小 說 傳 統 中, 離 魂 故 事 是 最 能 看 出 形 神 二 分 觀 念 的 模 式 類 型, 依 現 存 的 資 料 來 看, 離 魂 作 為 ㄧ 敘 事 模 式, 最 早 是 出 現 在 南 朝 劉 義 慶 所 編 纂 的 志 怪 小 說 幽 冥 錄 龐 阿, 以 及 東 晉 搜 神 後 記 無 名 夫 婦 二 篇, 而 此 二 者 亦 樹 立 了 後 代 離 魂 模 式 的 兩 種 類 型, 一 是 對 於 生 理 性 身 體 不 穩 定 的 恐 懼, 二 是 利 用 離 魂 來 表 現 情 感 精 神 的 精 誠 所 至 有 關 於 離 魂 模 式 的 討 論, 詳 見 第 四 章 第 二 節 42 形 體 死 後, 靈 魂 化 為 鬼, 以 生 前 的 形 貌 出 現 在 人 間, 成 為 一 個 具 有 虛 形 的 虛 幻 存 在, 這 也 是 人 們 對 於 鬼 的 認 知

82 類 的 故 事, 在 志 怪 小 說 中 魂 神 之 顯 靈 或 是 變 形, 未 必 一 定 只 化 顯 為 人 鬼 之 形, 有 時 也 可 以 變 成 人 以 外 的 其 他 物 類, 包 括 動 物 植 物 甚 至 無 生 物, 例 如 搜 神 記 中 韓 憑 夫 婦 一 則, 韓 憑 和 韓 憑 妻 即 在 死 後 化 為 相 思 木 和 鴛 鴦 鳥 ; 而 若 是 要 強 調 魂 神 的 不 滅 與 超 越 的 奇 能, 則 魂 神 之 所 能 變, 也 必 不 受 限 於 僅 變 成 某 一 形 或 某 一 物 類 而 已, 而 是 有 形 無 形 皆 無 所 不 變, 又 如 述 異 記 黃 父 鬼 中 鬼 魂 或 似 煙 石, 或 為 石, 或 作 小 人, 或 作 婦 人, 或 如 鳥 如 獸 43 ; 另 外 因 為 受 到 了 佛 教 思 想 的 影 響,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曾 出 現 不 少 復 活 和 輪 迴 轉 世 的 故 事, 而 這 些 大 抵 與 佛 教 的 宣 教 目 的 有 關, 死 而 復 活 的 故 事 往 往 重 在 陳 述 入 冥 的 經 驗, 告 示 冥 府 審 判 的 權 威 和 陰 間 地 獄 的 痛 苦, 包 含 輪 迴 轉 世 等 觀 念 均 是 佛 教 傳 入 後 才 有 的 形 神 觀 44 而 這 些 模 式 也 被 後 代 的 文 言 小 說 所 繼 承, 屢 屢 出 現 更 顯 示 出 這 種 觀 念 早 已 深 入 民 心, 成 為 集 體 對 於 身 體 形 神 二 分 的 想 像 從 六 朝 志 怪 以 降, 可 以 看 到 形 神 二 分 且 形 滅 神 不 滅 的 觀 念 早 已 深 入 人 心, 是 以 才 會 出 現 如 此 豐 富 且 完 整 的 對 於 形 神 的 想 像, 在 志 怪 小 說 傳 統 中 這 些 對 形 神 生 滅 離 合 的 想 像, 構 成 了 一 個 夢 幻 的 世 界, 到 了 清 代 的 蒲 松 齡 手 中, 更 是 將 這 種 夢 幻 思 維 發 揚 光 大, 以 形 神 生 滅 離 合 的 觀 念 作 為 基 底, 創 造 出 另 一 個 不 同 於 現 實 存 在 的 虛 幻 世 界, 也 是 聊 齋 誌 異 裡 眾 多 鬼 魂 異 類 的 思 維 基 礎 ( 二 )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的 怪 異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在 志 怪 小 說 中 身 體 的 出 現, 往 往 反 映 出 對 於 身 體 常 與 異 的 思 考, 某 些 荒 誕 詭 譎 的 怪 誕 身 體 隱 藏 的 乃 是 創 作 者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認 同 的 某 些 特 質 ; 而 刻 意 凸 顯 的 情 欲 身 體 或 暴 力 身 體, 則 是 創 作 者 對 於 社 會 現 象 秩 序 的 影 射 這 反 應 出 中 國 傳 統 哲 學 對 身 體 的 認 知, 其 以 身 體 作 為 政 治 權 力 社 會 規 範 精 神 修 養 和 隱 43 宋 李 昉 著 : 太 平 廣 記 ( 四 ) 卷 三 百 二 十 五 鬼 類 二 十 九 郭 慶 之, 頁 以 上 關 於 靈 魂 在 形 體 死 亡 後 可 以 分 成 幾 種 存 在 方 式 的 分 類 乃 是 參 考 林 麗 真 : 六 朝 志 怪 故 事 中 的 形 神 生 滅 觀, 頁 122~

83 喻 指 向 的 表 現 主 體, 這 種 以 身 體 作 為 出 發 點 體 會 世 界 的 思 考 方 式, 是 一 種 身 體 主 體 的 思 維 45 這 種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思 維 方 式, 說 明 志 怪 文 體 的 內 在 邏 輯, 乃 是 在 於 透 過 對 身 體 想 像 的 怪 異 敘 述, 以 建 構 對 於 自 我 的 認 知 正 如 劉 苑 如 所 言 : 透 過 六 朝 志 怪 怪 異 身 體 身 分 性 別 的 辨 析 與 歸 因, 除 了 生 理 學 上 的 理 解 外, 還 包 含 了 哲 學 的 解 釋, 以 即 自 我 身 體 國 體, 以 至 於 超 自 然 他 界 體 系 的 想 像, 多 面 向 地 反 映 出 當 時 的 生 命 觀 倫 理 觀 宇 宙 觀 和 自 我 防 衛 的 機 制 可 作 為 發 覺 其 實 自 我 認 知 的 有 利 指 標, 進 而 轉 化 為 志 怪 的 內 在 邏 輯 46 所 謂 異 乃 是 不 同, 不 同 於 一 般 人 身 之 異 類, 即 是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於 身 體 想 像 之 最 大 宗 譜, 從 志 怪 著 書 者 / 作 者 記 錄 或 是 創 作 這 些 怪 異 身 體 時, 實 也 就 表 述 其 透 過 身 體 以 體 現 世 界 的 思 維 和 認 知 而 聊 齋 誌 異 繼 承 了 志 怪 傳 統, 其 中 主 角 多 花 妖 鬼 狐, 即 是 利 用 怪 異 的 身 體 來 進 行 論 述, 聊 齋 誌 異 四 百 餘 篇 的 題 材 正 如 高 桂 惠 所 言, 可 歸 諸 於 一 異 字 47, 透 過 對 異 人 異 事 異 物 的 刻 劃, 來 展 現 其 對 人 身 難 得 人 身 在 世 的 意 義 思 考 蒲 松 齡 對 於 怪 異 身 體 的 想 像 基 礎 乃 是 在 其 對 於 形 神 二 分 的 觀 念 十 分 信 篤, 他 相 信 在 人 可 見 可 觸 可 感 的 形 體 之 外, 一 定 存 在 一 個 更 高 於 肉 體 的 精 神 體 存 在 這 種 魂 魄 脫 離 形 體 而 可 自 由 活 動 的 想 像 和 認 知, 成 為 了 蒲 松 齡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變 異 想 像 的 一 個 重 要 的 思 想, 例 如 在 聊 齋 誌 異 葉 生 提 到 : 45 有 關 中 國 傳 統 哲 學 中 的 身 體 思 維, 詳 請 參 照 黃 俊 傑 : 東 亞 儒 家 思 想 傳 統 中 的 四 種 身 體 : 類 形 與 議 題, 法 鼓 人 文 學 報 第 二 期,2005 年 12 月, 頁 5~24; 燕 連 福 :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的 對 話 方 式 從 身 體 的 視 角 看, 青 海 社 會 科 學 2007 年 第 5 期 中 國 哲 學 身 體 觀 研 究 的 三 個 向 度, 哲 學 動 態 2007 年 第 11 期 等 文 46 劉 苑 如 : 身 體 性 別 階 級 六 朝 志 怪 的 常 異 論 述 與 小 說 美 學, 頁 高 桂 惠 : 豔 與 異 的 續 衍 辯 證 : 清 代 文 言 小 說 蒲 派 與 紀 派 的 綺 想 世 界 以 螢 窗 異 草 為 主 的 討 論, 頁

84 魂 從 知 己, 竟 忘 死 耶? 聞 者 疑 之, 余 深 信 焉 48 可 見 其 不 但 認 為 形 與 神 乃 是 二 分, 且 魂 是 不 會 隨 著 形 體 的 逝 去 而 消 散, 是 可 以 忘 死 而 繼 續 存 在 世 間 以 完 成 心 願 既 然 形 與 神 乃 二 分 且 神 又 高 於 形, 只 要 神 不 滅, 即 使 形 體 有 了 改 變 也 不 能 撼 動 靈 魂 的 主 體 性,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也 出 現 許 多 替 換 形 體 或 是 身 體 變 形 的 故 事, 前 者 如 蓮 香 中 的 女 鬼 李 氏 在 無 意 之 中 附 於 剛 死 去 的 張 姓 富 豪 之 女 的 形 體 上, 隨 即 接 收 了 其 肉 體, 重 返 人 間 與 桑 生 結 為 連 理 又 如 珠 兒 中 詹 氏 鬼 子 借 珠 兒 的 屍 體 還 魂, 以 報 李 翁 的 恩 情 ; 後 者 如 阿 寶 中 孫 子 楚 的 魂 魄 附 於 死 去 的 鸚 鵡 身 上, 使 得 鸚 鵡 復 活 並 立 即 飛 往 阿 寶 住 處, 一 解 相 思 之 苦 促 織 中 成 名 之 子 魂 附 促 織, 大 顯 威 風, 替 父 親 免 除 了 災 難 在 這 些 故 事 中, 形 體 被 看 作 是 一 寓 所, 魂 魄 才 是 主 人, 這 種 思 維 消 除 了 個 體 之 間 客 觀 的 隔 閡, 形 體 的 可 替 換 性 和 變 形 想 像 即 是 從 此 而 來 而 聊 齋 誌 異 中 關 於 花 妖 鬼 狐, 精 怪 物 魅 的 敘 述, 大 抵 可 以 分 成 兩 種, 一 49 是 以 表 現 恐 怖 趣 味 為 主, 宛 如 六 朝 志 怪 故 事 的 短 篇 小 說, 二 是 充 滿 唐 人 情 調 的 艷 異 小 說 而 前 者 對 於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的 繼 承 較 為 純 粹, 如 噴 水 大 人 山 神 鬼 津 等 均 是 在 渲 染 鬼 怪 的 恐 怖, 又 如 縊 鬼 咬 鬼 屍 變 等 篇, 以 較 長 的 篇 章 敘 寫 了 民 間 民 俗 中 詭 異 驚 怖 的 鬼 故 事 此 類 故 事 中 的 鬼 怪 精 魅 往 往 以 令 人 恐 懼 驚 悚 的 造 型 出 現, 如 咬 鬼 中 的 女 鬼 形 貌 令 人 害 怕 年 可 三 十 餘, 顏 色 黃 腫, 眉 目 蹙 蹙 然, 神 情 可 畏 50, 加 之 以 喙 嗅 翁 面, 顴 鼻 眉 額 殆 遍 51 的 詭 異 行 動, 將 故 事 氛 圍 營 造 出 慘 澹 陰 森 之 感, 一 如 余 集 在 編 輯 青 柯 亭 本 石 所 說 的 : 4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ㄧ 葉 生, 頁 于 天 池 認 為, 談 狐 說 鬼 的 文 言 小 說, 儘 管 出 現 了 像 白 水 素 女 柳 毅 傳 任 氏 傳 等 可 親 可 愛 充 滿 人 情 的 作 品, 但 是 就 其 總 的 審 美 傾 向 來 說, 描 述 異 類 的 故 事 因 為 取 材 於 非 常 非 人 間, 所 以 總 是 與 神 秘 勸 戒 聳 異 甚 至 恐 怖 連 繫 在 一 起 是 以 在 說 鬼 談 狐 的 小 說 中, 恐 怖 怪 異 是 常 態, 而 和 易 可 親 才 是 變 態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 台 北 : 秀 威 資 訊 科 技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22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一,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一, 頁

85 把 卷 坐 斗 室 中, 青 燈 炎 炎, 已 不 待 展 讀, 而 陰 森 之 氣, 逼 人 毛 髮 52 這 種 表 現 恐 怖 趣 味 的 異 類 故 事 往 往 偏 向 六 朝 志 怪 的 傳 統, 將 異 類 女 性 塑 造 成 會 損 害 常 人 男 性 的 無 情 者, 異 類 女 性 在 此 不 懷 好 意, 顯 示 出 志 怪 傳 統 中 對 於 未 知 和 反 常 事 物 的 恐 懼 心 態, 顯 示 聊 齋 誌 異 對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的 繼 承 綜 上 所 述, 聊 齋 誌 異 繼 承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於 怪 異 身 體 的 敘 事, 主 要 是 在 志 怪 書 寫 對 於 身 體 想 像 的 方 式, 以 及 在 此 思 維 方 式 後 對 於 身 體 所 處 的 世 界 的 思 維 傳 承, 顯 示 出 集 體 性 的 文 化 觀 感 52 余 集 : 聊 齋 誌 異 序, 收 錄 朱 一 玄 編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彙 編 ( 天 津 : 南 開 大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 頁

86 第 二 節 傳 奇 書 寫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傳 統 與 聊 齋 誌 異 中 國 古 代 文 言 小 說 的 發 展, 以 唐 傳 奇 的 出 現 為 一 重 要 之 分 水 嶺 在 唐 代 以 前 的 志 怪 文 體, 正 如 上 節 所 述, 乃 是 一 記 錄 / 書 寫 怪 異 的 知 識 傳 播 體, 在 志 異 志 怪 中 展 開 所 謂 廣 異 聞 或 廣 見 聞 的 書 寫, 意 圖 在 於 補 史 之 遺, 具 有 偏 向 子 史 的 思 辨 性 格, 和 傳 遞 常 / 異 之 辨 的 思 維 模 式 其 從 鬼 神 怪 異 的 世 界 回 看 自 我, 以 建 構 出 貫 究 天 人 的 常 異 論 述 53 特 性 突 出, 在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以 怪 異 身 體 作 為 出 發 點, 開 展 對 於 人 身 的 想 像 和 思 辨 然, 唐 傳 奇 卻 與 史 傳 敘 事 的 內 在 規 定 性 建 行 漸 遠, 形 成 另 一 獨 立 的 品 格, 這 項 品 格 的 特 出 之 處, 乃 是 在 其 主 要 依 附 於 文 人 浪 漫 的 精 神 世 界, 具 有 濃 厚 的 抒 情 性 : 唐 人 傳 奇 以 三 類 題 材 為 核 心 : 才 子 佳 人 的 遇 合, 一 種 浪 漫 超 凡 脫 俗 的 愛 情 ; 豪 俠 義 士 ; 與 隱 相 聯 繫 的 敝 屣 人 間 富 貴 的 高 風 逸 調 而 這 三 類 題 材 的 共 同 指 向 是 : 展 示 主 體 的 才 情 風 趣 和 性 靈 可 以 說, 唐 人 傳 奇 是 一 片 寄 託 唐 代 文 人 浪 漫 情 懷 的 天 地, 傳 奇 精 神 及 抒 情 精 神 54 傳 奇 這 樣 以 文 人 的 情 趣 為 表 現 的 文 體 特 性, 使 得 傳 奇 文 體 成 為 與 俗 小 說 相 對 的 雅 小 說 之 代 表 55 而 傳 奇 的 文 體 文 化 意 義 概 念, 則 可 以 虞 集 之 語 說 明 : 蓋 唐 之 才 人, 於 經 藝 道 學 有 見 者 少, 徒 知 好 為 文 辭 閒 暇 無 可 用 心, 則 想 像 幽 怪 遇 合 才 情 恍 惚 之 事, 作 為 詩 章 答 問 之 意, 傅 會 以 為 說 蓋 簪 之 次, 各 出 行 卷 以 相 娛 玩 非 必 真 有 是 事, 謂 之 傳 奇 劉 苑 如 : 身 體 性 別 階 級 六 朝 志 怪 的 常 異 論 述 與 小 說 美 學, 頁 陳 文 新 : 中 國 傳 奇 小 說 史 話, 頁 李 軍 均 認 為, 傳 奇 文 類 的 命 名 源 於 雅 小 說, 形 成 於 俗 小 說, 當 其 定 形 之 後 又 反 作 用 於 知 識 份 子 對 雅 小 說 的 認 知, 並 最 終 促 成 傳 奇 小 說 作 為 唐 代 出 現 的 新 的 小 說 的 文 體 名 詳 見 李 軍 均 : 傳 奇 小 說 文 體 研 究 ( 武 漢 : 華 中 科 技 大 學 出 版 社,2007 年 ), 頁 虞 集 道 園 學 古 錄 卷 三 十 八 寫 韶 軒 記 ( 上 海 : 商 務 印 書 館 上 海 編 輯 所,1937 年 )

87 傳 奇 小 說 這 種 敘 述 宛 轉, 文 辭 華 豔 的 特 性, 的 確 和 志 怪 文 體 粗 陳 梗 概 相 異 甚 大 然, 志 怪 和 傳 奇 在 文 學 史 的 演 變 上 卻 是 交 纏 難 分, 傳 奇 在 題 材 上 亦 喜 幽 怪 遇 合, 其 發 展 之 源 頭 乃 出 於 志 怪 : 傳 奇 小 說 主 要 由 傳 記 文 和 志 怪 小 說 發 展 而 來, 但 題 材 有 所 擴 展, 更 為 接 近 現 實 生 活, 特 別 是 愛 情 故 事 較 多, 所 以 宋 人 曾 以 傳 奇 專 指 愛 情 題 材 一 般 說 傳 奇 小 說 的 文 學 性 較 強, 故 事 情 節 委 婉, 人 物 形 象 鮮 明, 細 節 描 寫 較 多, 從 而 篇 幅 也 較 長 作 者 注 重 文 采 和 意 想, 有 自 覺 的 藝 術 構 思 但 又 有 些 偏 重 紀 實 的 作 品, 與 傳 記 文 相 近 : 有 些 神 怪 題 材 的 作 品, 又 與 志 怪 小 說 類 似 57 雖 然 在 題 材 上 趨 近 於 志 怪, 傳 奇 作 家 卻 多 以 不 同 志 怪 著 述 者, 其 中 最 關 鍵 的 區 別 還 是 在 於 對 虛 構 的 態 度 和 目 的 : 唐 傳 奇 作 家 不 再 被 動 的 搜 神 志 怪 列 異, 也 不 再 拘 泥 於 鬼 神 的 有 無, 相 反, 他 們 毫 不 諱 言 自 己 的 虛 構 尤 其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唐 代 小 說 家 不 僅 虛 構 的 態 度 更 為 積 極, 還 自 覺 的 將 虛 構 用 於 社 會 人 生 的 表 現 58 即 是 這 種 有 意 為 之 的 創 作 特 性, 是 以 雖 然 傳 奇 在 創 作 上 被 看 作 史 部 的 傳 記 一 類, 其 藝 術 構 思 是 史 家 的 藝 術 構 思, 而 其 意 想 是 史 家 的 遙 想 人 情, 然 其 史 才 卻 走 向 文 學 化, 以 詩 筆 消 化 史 性, 表 現 出 敘 述 宛 轉, 文 辭 華 豔 的 劉 世 德 主 編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百 科 全 書 ( 北 京 : 中 國 大 百 科 出 版 社,1998 年 ) 劉 勇 強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史 論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2007 年 ), 頁 112~

88 文 采 和 意 想 59 傳 奇 文 體 這 種 文 人 化 的 敘 事 表 述 出 其 屬 於 文 人 文 化 層 的 敘 事 意 義, 其 中 對 於 身 體 的 敘 事 自 然 也 異 於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總 體 而 言, 傳 奇 因 多 遙 想 人 情, 其 以 人 作 為 思 考 中 心 的 敘 事 思 維 特 點 更 為 明 顯, 正 如 樂 蘅 軍 所 言, 從 六 朝 志 怪 到 唐 人 傳 奇 的 繁 華 景 象, 其 中 的 關 鍵 乃 是 在 人 的 朗 現 60, 這 樣 的 思 維 是 對 舊 有 哲 學 的 一 種 突 破 61, 體 現 對 於 人 身 的 另 一 種 思 考, 形 成 不 同 於 志 怪 以 怪 異 身 體 為 主 的 敘 事 傳 統, 開 啟 文 言 小 說 中 對 於 身 體 認 知 的 另 一 途 徑 一 傳 奇 書 寫 中 的 身 體 敘 事 特 點 唐 傳 奇 的 精 神 既 然 在 於 人 的 朗 現, 則 在 敘 事 中 要 如 何 突 出 此 人 和 朗 現 之 遊 歷, 即 成 為 所 側 重 之 焦 點 而 人 之 突 出, 即 需 依 賴 其 身 之 外 貌 刻 劃 和 言 行 舉 止, 並 借 由 身 體 與 他 人 的 交 往 來 建 立 人 際 關 係, 以 及 其 對 人 事 的 關 注 與 省 思 以 下 由 此 二 面 向 論 述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身 體 敘 事 的 特 出 點 : ( 一 ) 強 調 身 體 在 現 世 的 交 往 性 面 向 唐 代 傳 奇 由 於 多 出 自 士 人 之 手, 亦 在 士 人 階 層 中 傳 播, 其 讀 者 亦 為 士 人, 其 所 完 成 的 是 屬 於 士 人 階 層 的 敘 述 話 語 機 制, 從 中 表 述 的 是 士 人 階 層 特 有 的 情 懷 是 以 傳 奇 多 在 反 映 士 人 之 生 活, 又 尤 重 婚 戀 生 活, 這 些 有 文 才 的 傳 奇 作 者, 以 詩 59 李 軍 均 認 為 : 先 唐 小 說 的 史 才 作 為 唐 傳 奇 文 體 源 頭 的 意 義, 除 細 節 描 繪 的 詳 略 外, 還 在 於 先 唐 小 說 中 詩 筆 對 史 性 的 消 解 對 唐 傳 奇 所 形 成 的 範 本 意 義 以 詩 入 文 的 形 態 乃 是 唐 傳 奇 文 體 中 詩 筆 最 外 在 的 表 現, 而 唐 傳 奇 中 的 詩 化 語 言 還 表 現 在 對 小 說 中 詩 的 功 能 定 位 和 小 說 敘 事 的 詩 化 語 言 兩 個 面 向 上 詳 見 李 軍 均 : 傳 奇 小 說 文 體 研 究, 頁 63~91 60 樂 蘅 軍 : 異 志 與 命 運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世 界 觀 綜 論 ( 台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1992 年 ),, 頁 1~83 61 龔 鵬 程 認 為 唐 傳 奇 所 開 出 的 新 局, 乃 是 來 自 文 化 意 識 的 差 異, 認 為 中 唐 士 人 發 生 一 根 源 性 的 生 命 體 認, 而 可 稱 之 為 哲 學 的 突 破, 且 此 一 突 破 集 中 於 天 命 的 覺 知 與 肯 認 詳 見 氏 書 : 中 國 小 說 史 論 ( 台 北 : 學 生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151~

89 筆 進 行 敘 事, 便 在 小 小 情 事 的 幻 想 中 極 盡 淒 惋 欲 絕 之 筆 這 些 傳 奇 作 者 通 過 幻 設 的 想 像 來 享 受 功 名 與 情 愛, 以 滿 足 在 現 實 中 的 缺 憾, 是 以 傳 奇 的 敘 事 旨 趣 在 於 滿 足 士 人 階 層 的 慾 望, 具 有 強 烈 的 個 體 性 和 單 一 性 是 以 在 傳 奇 中, 所 重 不 是 在 於 集 體 性 文 化 意 識 的 展 現, 而 是 個 體 性 自 我 的 展 現 : 作 者 身 影 在 傳 奇 作 品 中 的 凸 顯, 從 一 個 角 度 體 現 了 傳 奇 敘 述 的 個 性 化 特 徵, 這 與 志 怪 小 說 敘 述 的 個 人 化 相 比, 更 進 了 一 步 個 人 化 是 相 對 史 書 的 公 共 化 敘 述 而 言 的, 而 個 性 化 則 是 一 種 藝 術 特 點 的 表 現 62 唐 人 傳 奇 寫 士 人 的 生 活 想 望 和 對 人 事 的 關 注, 強 化 了 對 現 實 的 感 受, 突 出 人 身 在 世 的 經 歷 聞 見 幻 想 和 寄 託, 表 現 傳 奇 不 同 於 志 怪 所 重 在 異 的 書 寫 特 性, 將 敘 事 的 焦 點 拉 回 至 現 世 人 生, 且 特 重 自 身 的 經 歷 感 知 這 種 敘 事 內 容 的 轉 變 使 得 敘 事 文 本 中 身 體 的 表 現 面 向 亦 隨 之 轉 換, 原 本 在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著 重 表 現 的 怪 異 身 體, 在 傳 奇 中 被 正 常 的 身 體 所 替 代, 且 身 體 亦 不 再 作 為 對 國 體 和 天 體 的 想 像, 而 轉 作 為 人 之 與 現 世 交 際 之 處 所, 在 敘 事 中 更 重 在 身 體 的 交 往 面 向 上, 關 注 我 與 他 人 交 往 對 應 互 動 等 等 人 際 關 係 在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中, 身 體 的 交 往 性 面 向 被 強 調, 更 因 為 傳 奇 作 者 有 意 識 的 虛 構, 使 其 在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在 文 本 敘 事 亦 產 生 了 聯 繫, 例 如 謝 小 娥 傳 記 謝 小 娥 一 家 經 商, 卻 遇 水 賊, 父 夫 慘 遭 殺 害, 謝 小 娥 得 鬼 魂 托 夢, 卻 難 解 謎 語, 直 到 遇 到 作 者 李 公 佐 為 其 解 得 謎 底, 才 識 破 真 兇, 以 報 冤 仇 在 此 敘 述 中, 作 者 李 公 佐 在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赫 然 進 入 到 文 本 之 中, 以 親 身 的 參 與 來 推 動 情 節, 並 作 為 結 果 的 見 證 人, 顯 示 傳 奇 作 者 在 其 中 所 展 現 的, 是 屬 於 自 我 特 殊 經 驗 見 聞 的 感 知, 體 現 傳 奇 書 寫 重 在 士 人 個 體 交 往 經 歷 的 特 性 而 傳 奇 書 寫 所 重 的 身 體 交 往 面 向, 集 中 表 現 在 唐 代 士 人 冀 求 在 於 進 士 擢 第 和 62 劉 勇 強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史 論, 頁 122~

90 娶 五 姓 女 二 項, 前 者 是 藉 由 我 與 他 人 人 際 關 係 的 改 變, 表 現 我 之 身 分 在 社 會 結 構 關 係 的 晉 升 ; 後 者 則 是 借 由 婚 姻 制 度 來 建 構 另 一 重 人 際 的 交 往 關 係, 兩 者 都 是 說 明 身 體 在 現 世 中 與 他 人 的 交 際 關 係 的 改 變, 表 現 傳 奇 書 寫 不 同 於 志 怪 書 寫, 而 以 在 現 世 之 人 和 人 際 交 往 為 主 的 敘 事 特 性 例 如 枕 中 記 南 科 太 守 傳 櫻 桃 青 衣 等 篇 章, 在 幻 設 中 透 過 與 王 女 / 富 家 女 締 結 婚 姻 的 人 際 關 係 變 更, 來 表 現 其 擁 有 不 同 以 往 的 資 產, 接 著 以 在 官 位 的 升 遷 上 表 現 自 我 與 社 會 結 構 關 係 的 改 變, 以 下 以 枕 中 記 為 例 : 數 月 娶 清 河 崔 氏 女 女 容 甚 麗 生 資 愈 厚 生 大 悦 由 是 衣 裝 服 馭 日 益 鮮 盛 明 年 舉 進 士 登 第 釋 褐 祕 校 應 制 轉 渭 南 尉 俄 遷 監 察 御 史 轉 起 居 舍 人 知 制 誥 三 載 出 典 同 州 遷 陜 牧 生 性 好 土 功 自 陜 西 鑿 河 八 十 里 以 濟 不 通 邦 人 利 之 刻 石 紀 德 63 其 敘 事 著 重 描 寫 盧 生 飛 黃 騰 達 的 過 程, 透 過 身 體 在 交 往 面 向 不 斷 的 擴 展 和 上 升, 表 現 人 際 關 係 逐 漸 深 入 社 會 權 力 結 構 之 中 : 生 五 子, 曰 儉 曰 傳 曰 位 曰 倜 曰 倚, 皆 有 才 器 儉 進 士 登 第 爲 考 功 員 外 傳 爲 侍 御 史 位 爲 太 常 丞 倜 爲 萬 年 尉 倚 最 賢, 年 二 十 八, 爲 左 襄 其 姻 媾 皆 天 下 望 族 有 孫 十 餘 人 兩 竄 荒 徼, 再 登 台 鉉 出 入 中 外, 徊 翔 臺 閣 五 十 餘 年, 崇 盛 赫 奕 性 頗 奢 盪, 甚 好 佚 樂 後 庭 聲 色, 皆 第 一 綺 麗 前 後 賜 良 田 甲 第 佳 人 名 馬 不 可 勝 數 後 年 漸 衰 邁, 屡 乞 骸 骨, 不 許 病 中 人 候 問, 相 踵 於 道 名 醫 上 藥, 無 不 至 焉 將 歿 是 夕 薨 盧 生 欠 伸 而 悟, 見 其 身 方 偃 於 邸 舍, 呂 翁 坐 其 傍, 主 人 蒸 黍 未 熟, 觸 類 如 故 63 宋 李 昉 編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八 十 二, 題 名 呂 翁, 頁

91 生 蹶 然 而 興, 曰 : 豈 其 夢 寐 也? 翁 謂 生 曰 : 人 生 之 適 亦 如 是 矣 生 憮 然 良 久, 謝 曰 : 夫 寵 辱 之 道 窮 逹 之 運 得 喪 之 理 死 生 之 情 盡 知 之 矣 此 先 生 所 以 窒 吾 欲 也, 敢 不 受 教 稽 首 再 拜 而 去 64 這 種 首 述 發 跡 變 態 之 極 致, 後 以 夢 醒 作 為 橫 跨 現 實 與 他 界 之 樞 紐 的 敘 事 策 略, 乃 透 過 在 夢 中 所 建 立 的 婚 姻 和 官 宦 人 際 關 係 的 崩 解, 體 現 人 世 的 榮 華 乃 為 瞬 間, 表 現 士 人 對 於 此 二 者 一 方 面 抱 有 期 望, 另 一 方 面 卻 又 感 觸 其 崩 解 之 易, 進 而 返 回 到 在 現 實 中 身 體 所 面 對 的 交 往 性 困 境 的 反 思, 表 現 出 其 對 自 我 主 體 意 義 存 在 問 題 的 思 考, 亦 表 現 出 傳 奇 書 寫 強 調 身 體 在 現 世 交 往 性 面 向 的 特 點 ( 二 ) 女 性 身 體 的 朗 現 從 魏 晉 始, 人 們 開 始 關 注 於 人 之 個 體 性, 將 人 從 倫 常 世 界 中 解 放 而 出, 不 再 從 倫 理 道 德 的 角 度 去 評 價, 而 就 個 體 存 在 的 特 殊 性 去 進 行 品 鑑 在 此 之 下, 人 之 形 體 亦 從 中 被 突 顯, 開 始 關 注 人 的 形 體 之 美, 並 將 之 凝 視 為 一 特 殊 的 審 美 活 動 這 樣 的 思 維 轉 變, 在 世 說 新 語 等 志 人 小 說 中 甚 為 明 顯, 其 以 人 作 為 中 心 構 築 敘 事 旨 趣, 其 觀 看 紀 錄 人 身 之 外 貌 言 語 行 動, 展 現 一 個 真 實 的 人 身 之 具 體 的 形 象 六 朝 志 人 小 說 中 被 觀 看 和 紀 錄 的 身 體 以 男 性 士 人 為 主, 但 到 唐 代 傳 奇, 被 大 量 書 寫 和 觀 看 的, 卻 轉 為 女 性 的 身 體 : 唐 朝 大 概 是 中 國 歷 史 上 首 度 正 視 女 性 身 體 的 時 代, 見 諸 於 繪 畫, 以 女 性 形 象 作 為 主 角 的 仕 女 畫 出 現, 而 傳 奇 作 品 中 也 有 大 量 的 女 性 描 寫, 女 性 成 為 被 凝 視 的 主 角, 當 她 從 倫 常 關 係 中 的 某 一 種 分 位 解 脫 出 來, 她 的 美 色 也 開 64 宋 李 昉 編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八 十 二, 頁 528~

92 始 被 發 現, 透 過 感 性 的 呼 應, 她 的 形 相 成 為 被 仰 慕 和 欣 賞 的 主 體, 女 性 似 乎 從 附 屬 性 的 位 置 轉 而 成 為 一 個 人, 因 而 具 有 更 深 層 的 內 蘊 65 唐 代 傳 奇 以 人 物 為 中 心, 為 人 物 立 傳, 女 性 作 為 一 個 人 而 在 小 說 中 朗 現, 首 先 要 依 靠 的 是 其 身 體 進 入 書 寫 的 範 圍, 透 過 對 身 體 的 凝 視 和 書 寫, 進 而 成 為 被 仰 慕 和 欣 賞 的 主 體, 才 能 對 敘 事 產 生 影 響 是 以 如 任 氏 傳 李 娃 傳 鶯 鶯 傳 霍 小 玉 傳 等 等 以 女 性 為 主 角 的 篇 章 中, 故 事 都 從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關 注 而 啟, 而 那 樣 的 關 注 又 往 往 出 之 於 一 種 意 外, 偶 然 的 一 見 卻 足 以 讓 原 來 的 人 生 前 途 為 之 轉 向 66, 女 性 身 體 的 初 次 朗 現, 其 敘 事 往 往 是 以 刻 畫 女 性 身 體 之 美 作 為 開 端, 如 鶯 鶯 傳 中 對 崔 鶯 鶯 之 描 繪 久 之 乃 至, 常 服 睟 容, 不 加 新 飾 垂 鬟 接 黛, 雙 臉 銷 紅 而 已, 顏 色 豔 異, 光 輝 動 人 67, 從 對 鶯 鶯 衣 著 裝 扮 到 容 顏 表 情 作 一 描 述, 顯 示 其 女 體 之 美 又 如 霍 小 玉 傳 中 寫 霍 小 玉 之 出 場 但 覺 一 室 之 中, 若 瓊 林 玉 樹, 互 相 照 曜, 轉 盼 精 彩 射 人 68 不 直 接 寫 其 體 之 美, 而 是 採 用 詩 化 的 審 美 經 驗 感 受 直 書 而 成, 表 現 明 艷 之 女 體 對 觀 看 者 的 超 然 觀 感 有 趣 的 是, 在 唐 傳 奇 書 寫 愛 情 題 材 的 故 事 中, 女 性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的 展 露 往 往 是 引 起 故 事 情 節 走 向 改 變 的 重 要 事 件, 如 李 娃 傳 中 記 敘 原 本 自 負 視 上 第 如 指 掌 的 滎 陽 公 子, 在 見 到 李 娃 後 卻 轉 向 另 樣 的 人 生 遊 歷 : 嘗 游 東 市 還, 自 平 康 東 門 入, 將 訪 友 於 西 南 至 鳴 珂 曲, 見 一 宅, 門 庭 不 甚 廣, 而 室 宇 嚴 邃, 闔 一 扉 有 娃 方 憑 一 雙 鬟 青 衣 立, 妖 姿 要 妙, 絕 代 未 有 生 忽 見 之, 不 覺 停 驂 久 之, 徘 徊 不 能 去 乃 詐 墜 鞭 於 地, 候 其 從 者, 敕 取 之, 累 眄 於 娃, 娃 回 眸 凝 睇, 情 甚 相 慕, 竟 不 敢 措 辭 而 去 傅 正 玲 : 唐 傳 奇 身 體 書 寫 的 語 彙 分 析, 鵝 湖 第 30 卷 第 10 期,2005 年 4 月, 頁 57 傅 正 玲 : 唐 傳 奇 身 體 書 寫 的 語 彙 分 析, 頁 57 宋 李 昉 編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四 百 八 十 八, 頁 4013 宋 李 昉 編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四 百 八 十 七, 頁 4006 宋 李 昉 編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四 百 八 十 四, 頁

93 在 此 女 性 身 體 的 朗 現 不 僅 僅 是 作 為 一 主 體 而 被 凝 視 與 關 注, 唐 傳 奇 中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凝 視, 是 一 種 關 係 的 形 成, 感 性 的 呼 應 並 不 停 留 在 品 味 的 階 段, 而 是 進 入 交 會 相 感, 開 啓 一 種 意 想 不 可 即 的 生 命 旅 程, 70 使 女 性 身 體 朗 現 的 場 面 成 為 造 成 故 事 情 節 轉 向 的 關 鍵 事 件, 說 明 男 性 和 女 性 身 體 的 交 感 是 進 入 奇 遇 歷 程 的 進 入 點, 而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發 現 和 凝 視 更 成 為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的 重 要 面 向 之 一 二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的 豔 異 身 體 敘 事 與 聊 齋 誌 異 傳 奇 以 描 寫 士 人 階 層 為 主, 並 以 詩 筆 託 寓 一 己 之 生 命 情 懷, 創 作 興 趣 統 一 集 中, 表 現 傳 奇 作 為 文 人 書 寫 作 品 的 特 性 而 傳 奇 自 覺 的 以 人 作 為 中 心, 除 了 刻 畫 抒 發 士 人 之 命 運 與 感 嘆 外, 又 突 破 前 代 侷 限, 在 敘 事 中 將 女 性 人 物 朗 現, 透 過 女 性 人 物 所 在 之 私 領 域 空 間 的 述 寫, 開 拓 傳 奇 的 敘 事 面 向 : 由 於 女 性 形 象 與 男 性 有 著 不 同 的 生 活 空 間, 因 此, 女 性 形 象 的 凸 出, 也 必 然 涉 及 日 常 生 活 的 諸 多 方 面, 由 女 性 引 入 一 系 列 生 活 場 景 的 描 寫, 這 也 是 唐 代 傳 奇 的 新 開 拓 71 傳 奇 以 女 性 和 女 性 生 活 空 間 為 主 的 敘 事, 不 同 於 志 怪 書 寫 具 知 識 傳 遞 的 思 辨 性, 而 乃 是 對 於 女 性 的 審 美 和 賞 愛 的 情 趣, 形 成 文 人 精 神 世 界 的 某 種 耽 美 情 結, 以 詩 文 綺 情 作 為 重 要 的 創 作 內 涵, 進 而 產 生 豔 的 敘 事 特 點 聊 齋 誌 異 作 為 蒲 松 齡 的 孤 憤 之 作, 進 一 步 發 展 傳 奇 尊 重 和 表 達 主 體 情 感 的 傾 向, 其 以 瑰 異 真 切, 委 曲 細 膩 的 詩 筆, 描 繪 志 怪 題 材, 使 小 說 具 有 情 感 細 節 之 膨 脹 和 女 性 化 浪 漫 化 的 抒 寫 狀 態 72 聊 齋 誌 異 中 刻 劃 異 類 女 性 最 為 成 傅 正 玲 : 唐 傳 奇 身 體 書 寫 的 語 彙 分 析, 頁 57 劉 勇 強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史 論, 頁 122~123 高 桂 惠 : 豔 與 異 的 續 衍 辯 證 : 清 代 文 言 小 說 蒲 派 與 紀 派 的 綺 想 世 界 以 螢 窗 異

94 功, 以 落 魄 文 人 和 異 類 女 性 之 間 的 婚 戀 為 主 題, 透 過 幻 設 來 達 成 和 撫 慰 現 實 中 的 缺 憾, 極 顯 以 情 寫 志 之 宛 轉, 也 使 其 詩 文 綺 情 的 傳 奇 書 寫 特 性 愈 加 鮮 明 而 異 類 女 性 就 其 本 質 言, 乃 是 志 怪 題 材 異 之 傳 統, 但 卻 又 不 似 六 朝 志 怪 之 異 文 化 的 思 維, 反 在 傳 奇 筆 法 極 盡 委 曲 的 塑 造 下, 成 為 豔 之 另 類 體 驗 對 象, 表 現 豔 異 的 特 點 以 下 就 傳 奇 書 寫 中 對 異 類 女 性 豔 異 身 體 的 塑 造 談 起, 說 明 聊 齋 誌 異 在 創 造 異 類 女 性 人 物 時, 所 受 到 傳 奇 傳 統 的 啟 發 和 研 改 ( 一 )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中 豔 異 身 體 的 功 能 六 朝 志 怪 作 者 認 為 妖 物 的 出 現 乃 是 因 為 在 宇 宙 運 行 的 氣 產 生 了 紊 亂, 是 一 非 常 的 現 象, 創 作 的 目 的 除 了 在 於 證 神 道 之 不 誣 外, 也 藉 由 非 常 異 類 的 出 現 來 顯 示 對 當 時 混 斷 政 治 和 人 倫 的 反 思 而 在 唐 傳 奇 中 的 異 類 大 致 可 以 分 成 兩 部 分, 一 是 在 初 唐 時 延 續 著 六 朝 志 怪 的 母 題 和 主 題, 比 如 廣 異 記 中 的 上 官 翼 李 參 軍 王 苞 宣 室 志 中 的 裴 少 君 韋 氏 子 等 篇 章 即 是, 此 類 作 品 大 致 接 近 志 怪, 但 部 分 的 作 品 鋪 敘 較 為 豐 滿, 已 有 為 文 計, 不 為 事 計 的 觀 念 出 現 例 如 廣 異 記 中 李 參 軍 中 記 敘 狐 妖 蕭 叟 的 女 兒 容 色 殊 麗, 陪 嫁 的 婢 女 個 個 妖 媚 蠱 冶, 眩 惑 丈 夫 73 亦 是 延 續 了 六 朝 志 中 異 類 女 性 誘 惑 者 和 無 情 者 的 特 點, 但 又 不 同 的 是 在 敘 事 中 加 強 了 異 類 女 性 美 貌, 且 對 於 其 機 巧 和 狡 詐 也 用 了 更 多 的 筆 墨 刻 劃, 雖 然 還 是 延 續 著 阿 紫 的 敘 事 模 式, 使 這 些 不 懷 好 意 淫 邪 的 狐 妖 最 終 喪 于 犬 之 口, 但 是 卻 以 較 長 的 篇 幅 來 鋪 演 情 節, 並 以 細 緻 的 筆 法 描 繪 狐 妖 的 心 理, 表 現 與 六 朝 志 怪 的 不 同 之 處, 這 類 作 品 顯 示 從 志 怪 到 傳 奇 的 過 度 色 彩 而 唐 代 中 期 以 後 的 傳 奇, 在 小 說 創 作 中 運 用 了 異 類 女 性 的 元 素 往 往 是 唐 人 草 為 主 的 討 論,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2008 年, 頁 宋 李 昉 編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四 百 四 十 八, 頁

95 將 一 己 之 冶 遊 體 驗 托 於 人 妖 之 戀 74, 讓 文 言 小 說 中 的 異 類 女 性 出 現 了 不 同 的 風 貌 根 據 吳 光 正 的 研 究, 其 認 為 唐 人 傳 奇 小 說 中 有 關 異 類 女 性 與 人 間 男 子 建 立 關 係 的 故 事 有 四 個 特 徵 : 一 是 女 妖 傾 城 傾 國 之 色 得 到 渲 染 ; 二 是 對 於 妖 精 的 恐 懼 早 已 化 為 烏 有, 代 之 而 起 的 是 對 妖 精 的 追 逐 眷 戀, 是 對 痛 失 異 物 的 無 限 悲 痛 ; 三 是 妖 精 於 相 悅 期 間 能 夠 給 凡 男 們 帶 來 許 多 實 惠, 訣 別 後 猶 自 不 能 忘 情 於 凡 男 ; 四 是 這 種 人 妖 之 間 的 情 義 帶 上 了 濃 烈 的 青 樓 色 彩 75 異 類 女 性 的 美 和 吸 引 力 被 誇 大 的 描 寫, 且 成 為 被 男 性 追 求 渴 望 的 對 象, 但 是 最 終 不 能 長 相 廝 守, 這 無 不 與 唐 時 文 人 的 青 樓 文 化 有 關, 在 個 人 化 創 作 的 唐 傳 奇 中, 異 類 女 性 成 為 被 作 者 鍾 情 的 對 象, 雖 然 結 尾 依 舊 秉 持 著 人 妖 之 隔, 異 類 女 性 終 是 要 面 對 現 出 原 形 或 是 被 殺, 但 是 卻 顯 露 出 濃 厚 的 眷 戀 之 情 在 唐 傳 奇 中 的 異 類 女 性 的 另 一 類 型, 即 是 假 借 異 類 來 抒 發 ㄧ 己 之 情 寄 託 一 己 之 意, 這 類 故 事 以 沈 既 濟 任 氏 傳 作 為 代 表 在 任 氏 傳 中 的 任 氏 一 改 從 六 朝 以 來 狐 妖 的 形 象, 用 了 相 當 大 的 篇 幅 來 描 述 和 間 接 襯 托 任 氏 其 容 色 之 動 人 也 如 此 76 的 天 人 容 貌, 不 但 美 豔 程 度 較 以 往 更 勝, 且 任 氏 帶 給 常 人 男 性 的 不 再 是 傷 害, 而 是 幸 福 和 美 滿, 不 但 能 帶 給 常 人 男 性 性 的 挑 逗 和 歡 愉, 更 能 消 災 解 厄, 作 者 有 意 識 的 把 人 生 煩 惱 的 解 除 全 都 寄 託 到 女 妖 身 上 77, 使 得 常 人 男 性 即 使 知 道 其 異 類 的 身 分 後, 也 想 其 艷 冶, 願 復 一 見 78 作 者 沈 既 濟 對 於 將 異 類 當 作 敘 述 對 象 的 目 的 也 不 再 是 如 志 怪 的 實 錄 精 神, 而 是 藉 由 異 類 女 性 來 寄 託 寓 意, 任 氏 傳 的 節 尾 議 論 到 : 吳 光 正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的 原 型 與 母 題 ( 北 京 : 社 會 科 學 文 獻 出 版 社,2002 年 ), 頁 259 吳 光 正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的 原 型 與 母 題, 頁 260~261 宋 李 昉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四 百 五 十 二, 頁 340 吳 光 正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的 原 型 與 母 題, 頁 270 宋 李 昉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四 百 五 十 二, 頁

96 嗟 乎! 異 物 之 情 也 有 人 道 焉! 遇 暴 不 失 節, 徇 人 以 至 死, 雖 今 婦 人, 有 不 如 者 79 這 表 現 出 作 者 在 創 作 這 些 異 類 女 性 時 乃 是 有 意 為 之, 並 試 圖 藉 由 異 類 表 現 創 作 者 的 一 己 之 情 : 一 是 為 了 諷 世, 二 是 諷 諭 人 不 如 妖 80 在 唐 傳 奇 中 的 異 類 女 性 在 外 形 情 感 思 想 上 幾 乎 與 正 常 女 性 無 異, 甚 至 於 更 佳 之, 文 言 小 說 中 的 異 類 女 性 已 不 再 是 恐 懼 的 化 身, 而 是 作 者 個 人 的 自 我 寄 託, 成 為 個 人 化 的 創 作 材 料 ( 二 ) 聊 齋 誌 異 中 豔 異 身 體 的 敘 事 意 義 蒲 松 齡 繼 承 了 六 朝 志 怪 對 於 異 類 生 成 的 解 釋,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出 現 眾 多 由 植 物 或 是 動 物 所 變 形 幻 化 而 成 的 異 類 女 性, 然 而, 蒲 松 齡 並 不 是 在 原 始 信 仰 或 者 發 明 神 道 的 意 義 上 去 理 解 萬 物 有 靈 和 生 命 一 體 化 的 觀 念, 而 是 如 同 唐 傳 奇 一 般 借 助 這 種 古 老 的 思 維 方 式 來 表 達 特 定 的 人 生 理 想 和 審 美 傾 向 81, 是 一 表 現 創 作 者 個 人 的 自 我 寄 託 和 精 神 補 償 的 個 人 化 創 作, 表 現 其 對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的 繼 承 表 現 蒲 松 齡 個 人 化 創 作 的 作 品 中 的 異 類, 多 是 唐 傳 奇 的 嫡 系, 將 異 類 女 性 塑 造 成 集 性 愛 女 神 與 觀 音 菩 薩 於 一 身 的 完 美 女 性, 異 類 女 性 在 此 成 為 幫 助 者 和 保 護 者, 給 於 那 些 貧 困 的 書 生 文 人 在 生 理 性 慾 和 心 理 自 尊 的 滿 足 前 代 的 研 究 者 對 於 異 類 女 性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作 為 扮 演 一 種 為 他 人 彌 補 人 生 缺 憾 的 角 色 82 多 無 異 議, 而 事 實 上 也 亦 是 如 此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創 造 這 些 美 好 的 異 類 女 性 的 目 的 不 外 乎 其 自 言 : 79 宋 李 昉 著 : 太 平 廣 記 卷 四 百 五 十 二, 頁 陳 文 新 認 為 沈 既 濟 寫 作 任 氏 傳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諷 刺 世 人 不 如 妖, 二 是 隱 隱 以 任 氏 自 比 見 氏 著 : 中 國 傳 奇 小 說 史 話 ( 台 北 : 正 中 出 版 社,1995 年 ), 頁 123~ 陳 文 新 : 中 國 傳 奇 小 說 史 話, 頁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 台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1996 年 ), 頁

97 天 生 佳 麗, 固 將 以 報 名 賢 ; 而 世 俗 之 王 公, 乃 留 以 贈 紈 絝 此 造 物 所 必 爭 也 83 ( 青 鳳 ) 吾 願 恆 河 沙 數 仙 人, 並 遣 嬌 女 婚 嫁 人 間, 則 貧 窮 海 中, 少 苦 眾 生 矣 84 ( 鳳 仙 ) 通 過 以 上 兩 則 蒲 松 齡 以 異 史 氏 之 口 所 說 之 言,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秉 持 才 子 佳 人 的 理 念, 認 為 造 物 者 應 將 佳 人 配 與 才 子, 因 為 對 於 窈 窕 淑 女 的 追 求, 自 古 即 是 君 子 才 能 好 逑, 又 文 人 雅 士 因 為 受 到 雅 文 化 的 薰 陶, 自 會 追 求 雅 而 不 俗 的 尤 物 但 是 在 現 實 中, 貧 困 如 同 蒲 松 齡 的 書 生, 在 貧 愁 和 病 苦 中 已 難 以 維 生, 哪 還 能 求 金 枝 玉 葉 相 伴? 所 以 在 想 像 中 的 夢 幻 世 界, 將 世 俗 顛 倒 了 的 價 值 再 此 顛 倒 回 來, 鬼 妖 美 女 的 主 動 獻 身 及 其 ㄧ 反 流 俗 的 深 情 厚 意 變 是 他 自 我 肯 定 的 形 式, 是 他 唯 一 能 自 慰 和 慰 人 的 美 夢 85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異 類 女 性 形 象 往 往 是 依 照 著 蒲 松 齡 屬 於 文 人 式 的 審 美 意 趣 所 打 造, 所 創 作 的 目 的 即 是 在 於 滿 足 現 實 中 無 法 達 成 的 缺 憾 聊 齋 誌 異 故 事 中 的 花 妖 鬼 狐 從 異 類 幻 化 為 人 的 意 義 往 往 是 立 足 在 詩 意 和 審 美 情 趣 上 的, 此 與 蒲 松 齡 本 身 乃 文 人 雅 士 而 對 雅 和 美 的 追 求 特 性 有 關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美 和 豔 成 為 了 異 類 的 本 質 特 徵, 而 在 六 朝 志 怪 中 被 強 調 的 妖 性 或 是 獸 性 反 而 成 為 次 要, 作 為 此 種 現 象 最 明 顯 的 乃 是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出 現 大 量 由 植 物 幻 化 成 的 異 類 女 性 原 本 在 志 怪 傳 統 中 由 植 物 幻 化 成 人 的 例 子 不 多, 但 是 蒲 松 齡 卻 別 出 心 裁,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有 由 紅 連 化 成 的 姝 麗 86 的 荷 花 三 娘 子 ( 荷 花 三 娘 子 ) 由 牡 丹 花 化 為 宮 妝 豔 絕 異 香 竟 體 的 葛 巾 和 素 衣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一, 頁 11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九, 頁 1184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頁 20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五, 頁

98 美 人 87 玉 版 ( 葛 巾 ) 由 牡 丹 和 耐 冬 幻 化 豔 麗 雙 絕 88 的 香 玉 和 降 雪 ( 香 玉 ) 由 菊 花 化 成 的 二 十 許 絕 世 美 人 89 的 黃 英 ( 黃 英 ), 這 種 對 於 自 然 花 草 之 美 的 欣 賞 和 嚮 往 使 得 這 些 植 物 妖 精 不 但 不 具 有 害 人 的 特 點, 反 而 跟 其 本 性 ㄧ 般 令 人 賞 心 悅 目, 美 妙 動 人, 從 中 得 到 美 感 經 驗 的 啟 發 也 正 是 這 種 欲 賦 予 異 類 女 性 審 美 意 趣 的 創 作 態 度, 使 得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異 類 女 性 身 體 往 往 均 吾 等 皆 隨 人 幻 化 90, 被 塑 造 成 蒲 松 齡 的 審 美 價 值 的 肉 身 如 狐 四 姊 嬌 娜 蓮 香 長 亭 葛 巾 綠 衣 女 等 篇 章 無 不 將 異 類 女 子 描 述 的 宛 若 天 仙, 甚 至 於 是 一 般 常 人 女 子 所 不 能 及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將 花 妖 鬼 狐 幻 化 為 具 有 審 美 特 徵 的 身 體 形 象, 在 對 豔 異 身 體 的 塑 造 中, 說 明 蒲 松 齡 創 造 出 這 些 妖 魅 幻 化 的 身 體 的 理 由 鬼 狐 因 為 異 於 常 人, 是 非 人 間 的 想 像, 所 以 其 身 體 形 象 就 充 滿 了 神 秘 感 且 沒 有 一 定 的 規 範, 也 就 成 為 可 以 承 載 和 操 演 新 理 念 和 價 值 的 場 域 正 如 康 正 果 所 言 : 在 夢 幻 世 界 的 稀 薄 紗 衣 掩 蓋 下, 任 何 荒 唐 的 夢 想 隨 時 都 可 以 變 成 現 實, 而 且 絲 毫 不 受 現 實 條 件 的 影 響 91 是 以 儘 管 蒲 松 齡 在 創 造 想 像 這 些 異 類 身 體 時, 雖 是 繼 承 了 志 怪 傳 統, 但 是 卻 在 繼 承 中 創 新, 賦 予 聊 齋 誌 異 中 花 妖 鬼 狐 等 豔 異 身 體 更 多 的 意 義 8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十, 頁 1436~143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十 一, 頁 155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十 一, 頁 144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卷 三 毛 狐, 頁 430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頁

99 第 四 章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事 件 與 模 式 意 義 上 二 章 討 論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認 知 和 認 同, 並 論 文 言 小 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運 用, 建 立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在 思 想 和 文 化 上 的 構 成 基 礎 由 於 聊 齋 誌 異 才 非 干 寶, 雅 愛 搜 神 ; 情 類 黃 州, 喜 人 談 鬼 的 創 作 旨 趣, 在 其 中 出 現 的 身 體 亦 多 非 常 幻 化, 超 越 生 死 和 形 體 隔 閡, 構 成 對 於 身 體 的 各 式 奇 幻 想 像, 這 些 產 生 變 異 的 身 體 亦 形 成 了 特 有 的 敘 事 模 式, 從 中 透 顯 作 者 看 待 身 體 的 態 度 本 章 將 要 討 論 的 焦 點 是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如 何 想 像 和 使 用 身 體, 以 及 這 些 圍 繞 著 身 體 變 異 事 件 所 形 成 的 模 式 所 透 顯 對 於 身 體 的 追 求 和 認 同 問 題 在 敘 事 的 三 種 層 次 功 能 行 為 敘 述 中 1, 身 體 僅 僅 是 行 動 主 體 的 一 個 元 素, 但 既 然 人 物 的 本 質 是 在 參 與 或 行 動 2, 則 這 個 行 動 的 發 動 和 實 踐 即 必 須 要 憑 藉 著 身 體 才 能 達 成, 是 以 在 敘 事 中 身 體 著 實 是 隱 蔽 的 形 成 了 敘 事 的 強 大 動 力 3, 而 在 小 說 敘 事 中 則 往 往 是 通 過 身 體 對 於 欲 望 的 追 求 來 形 成 事 件 推 演 情 節 : 身 體 成 為 一 個 能 指, 或 者 是 書 寫 信 息 的 地 方 在 敘 述 文 學 裡 也 大 都 如 此, 在 那 裡, 經 過 欲 望 和 時 間 考 驗 的 身 體 的 故 事, 通 常 也 就 是 一 個 人 物 的 故 事 1 羅 蘭 巴 特 在 敘 事 作 品 結 構 導 論 中 認 為 敘 事 是 由 功 能 行 為 敘 述 三 個 層 次 組 織 而 成 的, 每 一 個 層 次 均 包 含 了 各 種 成 分 的 互 相 作 用, 同 時, 這 些 成 分 的 意 義 不 斷 的 從 一 個 層 次 過 渡 到 另 一 個 更 高 的 層 次 敘 事 即 是 由 眾 多 的 零 件 和 各 種 動 力 系 統 所 組 成 的 複 雜 結 構 2 俄 國 形 式 主 義 和 法 國 結 構 主 義 主 張 把 人 物 與 行 動 聯 繫 起 來, 反 對 用 心 理 本 質 給 人 物 下 定 義 他 們 認 為 人 物 的 本 質 是 參 與 或 行 動, 而 不 是 個 性 胡 亞 敏 : 敘 事 學 導 論 ( 武 漢 : 華 中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南 帆 認 為 : 身 體 的 意 義 以 及 對 於 事 件 的 推 動 往 往 是 一 部 作 品 真 正 的 敘 事 動 力 所 在, 身 體 隱 藏 於 故 事 的 背 後 形 成 另 一 重 秘 密 的 敘 事 南 帆 : 身 體 的 敘 事, 收 入 汪 民 安 主 編 : 身 體 的 文 化 政 治 學 ( 開 封 : 河 南 大 學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223~

100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4 從 另 外 一 個 角 度 上 來 說, 敘 事 文 本 即 是 作 為 對 身 體 行 動 的 追 求 和 探 索,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成 為 欲 望 發 生 的 根 源 與 推 動 力 量, 身 體 構 成 敘 事 的 基 礎 也 源 自 於 此 是 以 當 討 論 敘 事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及 其 所 構 成 的 情 節 模 式 時, 亦 可 探 析 創 作 者 對 於 身 體 的 追 5 求 和 認 同 本 章 將 以 身 體 變 異 事 件 作 為 核 心 事 件 的 敘 事 模 式 作 為 討 論 中 心, 並 將 身 體 視 為 敘 事 結 構 中 的 一 個 行 動 元, 利 用 格 雷 馬 斯 對 故 事 行 動 元 結 構 的 分 析 理 論 6, 觀 察 身 體 在 這 些 結 構 中 所 承 擔 多 元 的 功 能 和 意 義 希 望 透 過 對 文 本 的 整 理 和 梳 爬, 釐 清 身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構 成 的 敘 事 模 式 在 形 式 及 文 化 上 的 作 用 和 意 義 何 在, 最 後 歸 結 出 蒲 松 齡 創 構 這 些 身 體 事 件 與 模 式 的 寓 意 及 對 身 體 的 認 同 是 以 在 章 節 安 排 上, 先 討 論 身 體 改 造 身 體 變 形 這 兩 種 對 於 正 常 身 體 的 變 異 想 像 所 構 成 的 模 式 ; 接 著 第 二 節 討 論 在 形 神 二 分 的 觀 念 下 所 產 生 魂 與 身 系 列 的 離 魂 還 魂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 第 三 節 則 以 第 一 節 和 第 二 節 對 於 形 式 的 分 析 作 為 基 礎, 從 中 討 論 這 些 敘 事 模 式 所 呈 現 對 於 身 體 的 思 考, 以 及 身 體 在 其 中 所 承 載 的 意 義 和 價 值 希 望 透 過 形 式 與 文 化 雙 向 的 討 論 方 式, 梳 爬 出 身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4 ( 美 )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Peter Brooks) 著, 朱 生 堅 譯 : 身 體 活 : 現 代 敘 述 中 的 欲 望 對 象 ( 北 京 : 新 星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7 5 羅 蘭 巴 特 認 為, 有 些 事 件 是 敘 事 作 品 或 者 是 敘 事 作 品 片 斷 的 真 正 的 鉸 鍊 ; 而 另 ㄧ 些 只 不 過 用 來 填 實 鉸 鍊 功 能 之 間 的 敘 述 空 隙 第 一 類 功 能 被 稱 為 主 要 功 能 或 是 核 心 功 能, 而 鑒 於 第 二 類 功 能 的 補 充 性 質, 可 以 稱 之 為 催 化 功 能 依 據 事 件 所 具 有 的 不 同 功 能, 事 件 可 以 被 分 為 核 心 事 件 和 催 化 事 件 ( 或 衛 星 事 件 ) 而 核 心 事 件 在 數 量 上 並 不 具 優 勢, 它 通 常 在 情 節 發 展 處 於 轉 折 關 頭 時, 並 決 定 著 故 事 發 展 的 方 向 這 些 有 限 的 核 心 事 件 成 為 決 定 故 事 情 節 發 展 的 基 本 架 構, 他 們 自 身 按 照 特 定 的 規 則 構 成 一 個 自 足 的 結 構 鏈, 並 在 這 一 結 構 鏈 上 起 到 他 們 各 自 獨 特 的 作 用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 北 京 :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26~27 6 格 雷 馬 斯 在 對 故 事 結 構 的 分 析 中, 區 分 了 行 動 元 和 角 色 的 概 念, 其 認 為 一 個 行 動 元 是 共 同 享 有 ㄧ 定 特 徵 的 ㄧ 類 行 為 者, 而 角 色 則 在 不 同 的 敘 事 作 品 中 被 賦 予 具 體 的 個 性 其 認 為 行 動 元 屬 於 敘 述 語 法, 而 角 色 只 有 在 各 個 具 體 話 語 裡 表 達 出 來 時 才 能 辨 認 角 色 之 間 的 銜 接 構 成 了 童 話 的 個 性, 行 動 元 的 結 構 則 描 寫 了 ㄧ 個 種 類, 而 在 格 雷 馬 斯 的 模 式 中, 他 將 行 動 元 歸 類 為 六 類, 及 主 體 與 客 體 發 送 者 與 幫 助 者 接 受 者 和 反 對 者 其 關 係 如 下 : 發 送 者 客 體 接 受 者 幫 助 者 主 體 反 對 者 這 六 個 行 動 元 圍 繞 著 客 體 及 主 體 欲 望 的 對 象 而 組 織 起 來 詳 見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160~

101 敘 事 中 的 意 義 第 一 節 身 體 改 造 與 身 體 變 形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出 現 的 基 礎 即 是 對 於 身 體 的 書 寫, 在 敘 事 中 一 個 完 美 無 瑕 的 身 體 缺 乏 推 動 情 節 的 動 力, 相 反 的, 一 個 有 特 殊 記 號 的 身 體 反 而 充 滿 了 故 事 性 : 給 身 體 標 上 記 號, 這 意 味 著 它 進 入 了 寫 作, 成 為 文 學 性 的 身 體, 一 般 來 說, 也 就 是 敘 述 性 的 身 體, 因 為 記 號 的 刻 錄 有 賴 於 一 個 故 事, 又 推 演 出 這 個 故 事 給 身 體 打 上 記 號, 這 是 關 於 進 入 了 寫 作 的 身 體 成 為 文 學 敘 述 之 主 題 的 一 個 象 徵 7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我 們 也 可 以 看 到 許 多 有 記 號 的 身 體, 它 們 往 往 標 誌 著 一 段 歷 程, 也 透 過 這 些 身 體 的 欲 求 和 行 動 展 演 出 事 件, 這 些 事 件 也 都 圍 繞 著 身 體, 成 為 身 體 所 構 成 的 情 節 模 式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可 以 看 到 兩 類 有 關 於 這 些 有 記 號 的 身 體 所 形 成 的 敘 事 模 式, 一 是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二 是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以 下 分 別 討 論 之 一 身 體 改 造 現 實 中 的 身 體 是 有 限 的 物 質, 形 體 的 外 貌 除 了 透 過 自 然 的 生 理 成 長, 很 難 使 用 外 力 對 身 體 進 行 拆 解 和 改 造 然 而, 由 於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於 身 體 形 神 生 滅 的 想 像, 魂 魄 往 往 比 形 體 更 加 的 真 實, 而 既 然 魂 魄 才 是 ㄧ 個 人 的 主 體 所 在, 則 形 體 就 變 成 了 這 靈 魂 的 寓 所, 相 對 於 居 於 知 配 位 置 的 靈 魂, 形 體 是 可 以 替 換 或 是 可 有 7 身 體 的 特 殊 記 號 往 往 與 身 分 的 辯 證 相 關, 以 希 臘 神 話 為 例, 辯 證 情 節 之 所 以 得 以 完 成, 是 憑 藉 著 人 物 以 往 經 歷 中 的 某 個 重 要 時 刻 留 下 標 記 的 身 體, 使 得 辯 認 成 為 可 能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 身 體 活 : 現 代 敘 述 中 的 欲 望 對 象, 頁 2~3-89 -

102 可 無 的, 是 以 在 此 思 維 中, 身 體 被 拆 解 或 是 被 改 造 的 想 像 也 是 層 出 不 窮 (ㄧ)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在 聊 齋 誌 異 以 前, 志 怪 小 說 大 多 將 改 造 或 替 換 身 體 部 位 的 故 事 塑 造 成 陰 森 恐 怖 的 情 境, 如 幽 明 錄 中 記 載 賈 弼 之 夜 夢 一 人, 面 查 醜 甚, 多 須, 大 鼻 8, 而 在 夢 中 此 惡 人 因 愛 賈 弼 的 面 貌, 便 強 行 與 賈 弼 之 交 換 容 貌, 結 果 第 二 天 賈 弼 夢 醒 時 人 見 悉 驚 走 弼 取 鏡 自 看, 方 知 怪 異 9 ; 又 洪 邁 夷 堅 志 中 記 載 孫 斯 文 : 夢 人 持 鋸 截 其 頭, 別 以 一 頭 綴 項 上 覺 而 摸 索 其 貌, 大 駭 取 燭 自 照, 呼 妻 視 之, 妻 驚 怖 即 死 10 此 兩 者 均 是 莫 名 的 在 夢 中 被 人 強 行 換 去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並 且 換 上 的 新 身 體 往 往 醜 怪 無 比, 結 局 更 在 被 改 造 的 醜 怪 身 體 對 人 和 社 會 造 成 的 驚 愕 和 恐 懼 中 戛 然 停 止, 形 成 了 恐 怖 詭 異 的 氛 圍, 此 身 體 改 造 構 成 的 敘 述 模 式 為 : 完 好 的 身 體 進 入 夢 境 身 體 被 強 行 拆 解 和 改 造 離 開 夢 境 擁 有 醜 怪 的 身 體 身 體 被 改 造 事 件 往 往 是 在 主 體 不 情 願 的 狀 態 下 奪 走 其 原 本 較 佳 的 身 體, 而 換 上 醜 惡 的 身 體, 這 種 由 好 到 壞 的 身 體 轉 換 改 造 使 得 原 本 的 平 衡 狀 態 走 向 不 8 宋 李 昉 著 : 太 平 廣 記 ( 三 ) 卷 三 六 十 妖 怪 二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0 年 ), 頁 同 上 註, 頁 明 洪 邁 : 夷 堅 丙 志 卷 第 四 十 四 事 孫 鬼 腦 ( 台 北 : 明 文 書 局 出 版 社,1994 年 ), 頁

103 11 平 衡, 身 體 被 改 造 的 動 機 莫 名, 在 事 件 的 序 列 組 合 上 並 沒 有 因 果 關 係 存 在, 這 使 得 身 體 改 造 成 為 恐 怖 的 偶 發 事 件, 結 局 自 然 也 不 會 使 身 體 恢 復 原 本 的 狀 態 然 而 這 樣 的 敘 事 模 式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卻 有 了 改 變 : 第 一, 蒲 松 齡 巧 妙 的 將 改 造 身 體 事 件 成 為 突 破 困 境 的 轉 折 點 :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涉 及 身 體 改 造 情 節 的 篇 章 有 陸 判 蓮 香 魯 公 女 小 翠 瑞 雲 等, 在 這 些 篇 章 中, 情 節 的 進 行 方 向 均 是 因 為 身 體 改 造 事 件 而 改 變, 突 破 原 本 的 困 境, 而 導 向 較 佳 的 結 局 例 如 在 魯 公 女 中 原 本 身 體 漸 趨 老 邁 的 張 于 旦 計 今 年 已 半 百, 人 事 變 遷, 其 骨 已 朽 ; 縱 其 尚 在, 髮 童 而 齒 壑 矣 12, 難 以 和 轉 世 為 盧 氏 女 的 魯 公 女 再 續 姻 緣, 原 本 的 情 節 應 往 兩 人 難 圓 舊 緣 發 展, 然 卻 因 張 于 旦 身 體 改 造 事 件 的 發 生 而 改 變 了 原 有 的 情 節, 而 有 盧 父 拒 婚 又 悔 盧 女 錯 認 張 生 拒 食 而 死 張 生 招 魂 盧 女 還 魂 結 為 連 理 等 ㄧ 連 串 的 事 件, 也 將 情 節 導 向 大 團 圓 的 喜 劇 又 如 瑞 雲 中 原 本 色 藝 雙 全 的 名 妓 瑞 雲, 本 會 因 貌 美 而 難 以 拒 客, 最 終 流 落 風 塵, 以 絕 世 之 姿, 而 流 落 不 偶, 但 因 遇 仙 人 改 造 其 容 貌 故 以 小 術 晦 其 光 而 保 其 璞, 留 待 憐 才 者 之 真 鑑 耳 13, 才 得 以 脫 離 青 樓 和 知 己 賀 生 安 度 餘 生 在 原 初 的 情 節 中, 身 體 往 往 遇 上 難 以 突 破 的 困 窘, 譬 如 在 身 體 的 形 貌 問 題 ( 陸 判 朱 爾 旦 妻 蓮 香 李 氏 瑞 雲 瑞 雲 小 翠 小 翠 ) 身 體 的 衰 老 ( 魯 公 女 張 于 旦 ) 身 體 的 能 力 和 際 遇 ( 陸 判 朱 爾 旦 ) 等 等, 然 則 在 經 歷 身 體 改 造 的 過 程 後, 往 往 是 呈 現 比 改 造 前 更 能 適 應 當 實 環 境 需 要 的 身 體, 且 所 遭 遇 的 困 境 也 都 隨 著 被 改 造 後 的 身 體 的 行 動 迎 刃 而 解 因 為 身 體 改 造 事 件 的 發 生, 解 決 了 原 本 身 體 所 面 對 的 困 境, 改 變 了 原 本 的 處 境, 使 得 身 體 得 以 以 另 一 面 貌 出 現, 將 故 事 情 節 的 發 展 導 向 較 佳 的 結 局 第 二, 由 不 平 衡 到 平 衡 : 身 體 改 造 事 件 決 定 了 敘 事 中 的 故 事 走 向, 因 為 身 體 被 改 造, 所 以 將 情 節 發 展 11 因 果 連 接 是 情 節 的 組 織 原 則 的 一 種, 序 列 按 因 果 關 係 連 接, 也 包 括 序 列 在 連 接 上 對 因 果 關 係 的 反 動 鎖 鍊 式 的 因 果 連 接 是 傳 統 敘 事 文 情 節 發 展 的 主 要 方 式, 前 因 導 致 後 果, 後 果 必 有 前 因 胡 亞 敏 : 敘 事 學 導 論, 頁 清 蒲 松 齡 著, 張 友 鶴 輯 校 : 聊 齋 誌 異 會 校 會 注 會 評 本 ( 台 北 : 里 仁,1991 年 ),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4 導 向 不 同 的 方 向, 從 原 本 的 困 窘 缺 憾 走 向 後 來 的 平 順 圓 滿, 使 身 體 改 造 事 件 成 為 在 此 敘 事 中 具 有 決 定 決 擇 作 用 的 核 心 事 件 而 相 較 於 前 代 志 怪 小 說 中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乃 是 由 平 衡 到 不 平 衡 的 敘 事, 聊 齋 誌 異 反 利 用 身 體 改 造 事 件 使 敘 事 從 不 平 衡 轉 向 更 高 層 次 的 平 衡, 成 為 缺 憾 滿 足 的 事 件 組 合 序 列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改 造 所 形 成 的 情 節 模 式 為 : 遇 到 困 境 接 受 超 自 然 力 量 的 幫 助 身 體 被 拆 解 或 改 造 解 決 困 境 維 持 被 改 造 後 較 佳 的 身 體 由 此 可 以 發 現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故 事 的 敘 事 特 點, 從 敘 事 結 構 而 言, 身 體 改 造 成 為 推 動 情 節 的 核 心 事 件, 且 是 一 化 解 身 體 原 處 困 窘 中 的 轉 折 點 ( 二 )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的 敘 事 特 點 在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中, 可 以 見 到 蒲 松 齡 在 改 造 身 體 手 法 和 身 體 經 歷 改 造 過 程 中 變 化 的 細 膩 摹 寫, 其 最 大 的 特 點 即 是 在 敘 述 時 間 上 採 取 了 類 似 等 述 的 方 法, 因 為 等 述 具 有 時 間 的 連 續 性 和 畫 面 的 逼 真 性 的 特 質, 所 以 不 但 在 敘 事 上 提 升 了 藝 術 性, 也 增 加 了 寫 實 性, 例 如 陸 判 中 陸 判 為 朱 爾 旦 洗 腸 換 心 的 情 節 : 一 夜, 朱 醉, 先 寢 陸 猶 自 酌 忽 醉 夢 中, 覺 臟 腑 微 痛 ; 醒 而 視 之, 則 陸 危 坐 牀 前, 破 腔 出 腸 胃, 條 條 整 理 愕 曰 : 夙 無 仇 怨, 何 以 見 殺? 陸 笑 云 : 勿 懼, 我 為 君 易 慧 心 耳 從 容 納 腸 已, 復 合 之, 末 以 裹 足 布 束 朱 腰 作 用 畢, 視 榻 上 亦 無 血 跡 腹 間 覺 少 麻 木 見 陸 置 肉 塊 几 上, 問 之 曰 : 此 君 心 也 作 文 不 快, 知 君 之 毛 竅 塞 耳 適 在 冥 間, 於 千 萬 心 中, 揀 得 佳 者 一 枚, 為 君 易 之, 留 此 以 補 闕 數 乃 起, 掩 扉 去 天 明 解 視, 則 創 縫 已

105 合, 有 綖 而 赤 者 存 焉 14 在 敘 述 中 對 於 身 體 改 造 的 手 法 身 體 的 感 官 知 覺 被 改 造 後 的 身 體 外 觀 都 有 詳 細 的 敘 寫, 尤 其 是 對 於 身 體 在 改 造 過 程 中 的 感 官 知 覺 的 描 述 更 為 突 出 在 陸 判 為 朱 爾 旦 妻 換 美 人 首 的 敘 述 中, 更 可 見 蒲 松 齡 利 用 等 述 的 敘 述 手 法 將 身 體 改 造 此 一 荒 誕 迷 離 之 事 寫 得 真 實 的 用 心 : 引 至 臥 室, 見 夫 人 側 身 眠 陸 以 頭 授 朱 抱 之 ; 自 於 靴 中 出 白 刃 如 匕 首, 按 夫 人 項, 著 力 如 切 腐 狀, 迎 刃 而 解, 首 落 枕 畔 急 於 生 懷, 取 美 人 頭 合 項 上, 詳 審 端 正, 而 後 按 捺 已 而 移 枕 塞 肩 際, 命 朱 瘞 首 靜 所, 乃 去 朱 妻 醒, 覺 頸 間 微 麻, 面 頰 甲 錯 ; 搓 之, 得 血 片 甚 駭, 呼 婢 汲 盥 婢 見 面 血 狼 籍, 驚 絕 濯 之, 盆 水 盡 赤 舉 首 則 面 目 全 非, 又 駭 極 夫 人 引 鏡 自 照, 錯 愕 不 能 自 解 朱 入 告 之 因 反 復 細 視, 則 長 眉 掩 鬢, 笑 靨 承 顴, 畫 中 人 也 解 領 驗 之, 有 紅 線 一 周, 上 下 肉 色, 判 然 而 異 15 從 對 改 造 身 體 的 每 一 個 步 驟 和 行 動, 到 身 體 經 歷 外 科 手 術 後 的 感 官 知 覺 及 外 觀 改 變, 蒲 松 齡 都 作 了 詳 細 的 描 寫, 將 身 體 改 造 此 一 離 奇 恍 惚 之 事, 以 歷 歷 在 目 的 詳 細 敘 述 呈 現, 增 加 了 形 象 性 和 客 觀 性, 符 合 了 現 實 生 活 的 邏 輯 和 規 定 以 增 加 真 實 性 而 以 當 時 醫 藥 外 科 所 能 達 到 的 水 平 去 進 行 描 述 16 也 是 在 寫 實 性 上 的 敘 事 考 量, 正 如 于 天 池 所 言 : 這 種 構 思 的 非 現 實 性 完 全 被 細 節 被 詳 實 而 生 動 的 描 寫 所 輝 映 遮 掩, 使 人 恍 如 真 的 目 睹 了 這 一 經 過 就 聊 齋 誌 異 中 大 多 數 浪 漫 的 奇 瑰 想 像 來 說, 蒲 松 齡 總 是 用 現 實 的 具 體 的 形 象 的 細 節 來 描 寫 來 縮 短 他 們 與 1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2~ 于 天 池 : 聊 齋 誌 異 的 藝 術 成 就, 收 錄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 台 北 : 秀 威 資 訊 科 技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106 讀 者 的 心 理 距 離 17 蒲 松 齡 雖 然 是 在 理 想 浪 漫 的 情 調 下 創 作 這 些 故 事, 但 是 卻 也 積 極 的 增 加 故 事 的 寫 實 性, 這 種 對 於 改 造 身 體 的 步 驟 細 節 感 觸 等 等 詳 實 敘 述 的 敘 事 策 略, 作 用 即 是 在 此 二 身 體 變 形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變 形 18 的 故 事 十 分 多 且 雜 19, 然 而 在 考 量 人 類 化 為 異 類 的 身 體 變 形 才 是 對 於 人 類 擁 有 身 體 的 存 在 的 思 考 20, 便 可 以 將 之 確 立 為 與 身 體 敘 事 相 關 的 討 論 範 圍, 是 以, 在 此 節 所 要 討 論 的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只 針 對 聊 齋 誌 異 中 由 人 類 身 體 產 生 變 形 或 是 變 為 異 類 的 篇 章 而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人 類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可 分 為 兩 種 類 型, 一 是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來 表 達 成 懲 罰, 二 是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來 解 決 危 難 前 者 通 過 身 體 變 形 來 表 達 懲 罰 的 模 式 有 瞳 人 語 彭 海 秋 夢 狼 杜 小 雷 等 篇 章 ; 而 後 者 有 阿 寶 促 織 向 杲 竹 青 香 17 同 上 註, 頁 變 形 一 詞 在 志 怪 傳 統 中, 是 指 改 變 某 種 物 類 原 有 的 狀 貌, 由 於 其 狀 貌 變 化 而 肖 似 某 一 種 物 類, 因 之 其 性 向 本 能 亦 隨 之 改 變 變 形 的 思 想 基 礎 無 非 是 建 立 在 萬 物 有 靈 論 和 生 命 一 體 化 等 互 滲 律 的 原 始 思 維 上, 這 部 分 在 第 二 章 第 三 節 已 有 論 述, 是 以 在 此 就 不 贅 述 19 根 據 安 國 樑 對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變 形 故 事 的 研 究, 可 以 將 其 分 為 四 類 : 一 是 基 於 變 形 信 仰 基 礎 上 的 信 仰 變 形 ; 二 是 產 生 於 靈 魂 輪 迴 因 果 報 應 等 觀 念 的 因 果 變 形 ; 三 是 產 生 於 語 言 的 譬 喻 性 象 徵 性 的 類 比 變 形 ; 四 是 來 自 作 者 和 人 物 內 心 激 情 的 心 理 變 形 安 國 梁 : 聊 齋 釋 真 ( 河 南 : 中 洲 古 籍 出 版 社,1993 年 ), 頁 249~ 戶 倉 英 美 : 在 這 眾 多 的 變 化 中, 只 有 從 異 類 到 人 類 的 變 身 被 視 為 經 常 可 復 原 的 事 情 來 看 待, 中 國 文 化 可 能 把 異 類 視 為 本 來 就 有 變 為 人 類 的 能 力 從 異 類 到 人 類 的 變 身, 經 常 很 容 易 回 復 其 原 形, 嚴 格 的 說 不 能 叫 變 身, 而 是 化 身 是 以 異 類 變 成 人 類 的 身 體 變 形, 基 本 上 是 一 種 對 於 自 然 萬 物 的 想 像, 是 原 始 思 維 的 投 射, 然 而, 從 異 類 幻 化 為 人 類, 對 人 類 是 什 麼 樣 的 存 在 的 疑 問, 並 不 準 備 作 解 答, 借 由 身 體 的 變 形 來 思 考 人 身 的 價 值 與 意 義 所 在 者, 只 有 由 人 類 化 為 異 類 的 變 形 這 種 由 人 類 到 異 類 的 變 形, 所 強 調 的 是 對 於 人 對 於 擁 有 身 體 的 思 考 戶 倉 英 美 以 唐 傳 奇 中 人 化 虎 張 逢 薛 偉 兩 篇 為 例, 說 明 化 為 異 類 的 主 角 都 感 到 有 極 大 的 解 脫 感, 但 是 卻 也 因 為 變 行 為 異 類 無 法 進 入 人 類 社 會 而 感 到 苦 惱, 顯 示 唐 傳 奇 把 變 身 一 方 面 看 做 不 可 忍 受 的 苦 惱, 一 方 面 又 當 作 解 放 自 己 的 歡 樂, 這 些 變 身 故 事 提 出 了 人 類 的 種 種 問 題, 顯 示 出 對 於 人 的 存 在 的 思 考 ( 日 ) 戶 倉 英 美 : 變 身 故 事 的 變 遷 由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到 聊 齋 誌 異, 收 錄 辜 美 高 王 枝 忠 主 編 : 國 際 聊 齋 論 文 集 ( 北 京 : 北 京 師 範 學 院 出 版 社,1992 年 ), 頁 171~ 頁

107 玉 苗 生 等 篇 章 ( 一 )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有 關 身 體 變 形 有 兩 個 迥 然 不 同 的 模 式, 其 ㄧ 是 以 剝 奪 身 體 為 主 的 變 形 模 式, 其 二 是 以 逃 脫 身 體 解 決 困 境 為 主 的 變 形 模 式, 兩 者 各 有 所 源, 亦 各 有 不 同 的 敘 事 策 略 和 表 述 重 心, 也 傳 達 出 對 於 身 體 不 同 的 思 考 1. 剝 奪 身 體 的 變 形 模 式 透 過 身 體 的 變 形 來 表 達 對 人 的 懲 罰, 是 諷 刺 傳 統 上 常 用 的 手 法 21, 也 形 成 了 既 定 的 情 節 模 式 但 是 在 六 朝 時, 此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還 未 被 刻 意 突 出, 這 是 對 六 朝 人 而 言, 人 與 異 類 之 間 的 變 異 都 是 難 以 理 解 之 事, 是 以 對 於 人 類 身 體 變 形 是 抱 著 一 種 記 錄 的 心 態, 並 未 將 之 賦 予 道 德 的 解 釋 22 但 是 後 來 因 為 受 到 佛 教 輪 迴 轉 世 思 想 的 影 響, 因 為 果 報 而 輪 迴 為 牲 畜 以 證 神 道 之 不 誣 的 故 事, 也 透 露 出 身 體 變 形 成 為 其 他 異 類 的 懲 罰 意 味, 但 此 類 身 體 變 形 往 往 只 涉 及 靈 魂 的 變 形 經 歷, 身 體 的 介 入 不 多, 是 以 將 此 類 排 除 討 論 的 範 圍 而 單 就 身 體 變 形 的 故 事 來 說, 到 了 唐 代 時, 由 於 人 們 已 經 能 夠 用 一 種 合 理 的 態 度 分 別 現 實 和 非 現 實, 能 對 於 自 然 下 秩 序, 對 於 自 然 的 恐 懼 不 若 六 朝, 是 以 在 小 說 創 作 中 對 於 人 類 身 體 的 變 形 也 有 了 不 同 的 創 作 意 圖 在 唐 代 人 類 身 體 變 形 為 異 類 的 著 名 篇 章 有 宣 室 志 中 的 李 征 和 續 玄 怪 錄 中 張 逢 兩 篇, 此 兩 篇 雖 然 都 是 由 人 肉 身 變 化 為 虎 的 故 事, 但 21 肉 體 上 的 懲 罰, 是 諷 刺 文 學 常 用 的 手 法, 保 羅 森 (Ronald Paulson) 說 : 懲 罰 在 許 多 時 候 是 諷 刺 文 學 常 有 的 結 局 處 罰 的 作 用, 在 於 懲 罰 被 諷 者 的 罪 行, 此 外, 讀 者 也 會 因 為 詩 的 正 義 (poetic justice), 所 傳 達 的 惡 有 惡 報 的 訊 息, 因 而 大 快 人 心 劉 燕 萍 : 怪 誕 小 說, 收 錄 古 典 小 說 論 稿 神 話 心 理 怪 誕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出 版 社,2006 年 ), 頁 戶 倉 英 美 : 六 朝 人 不 認 為 人 化 為 異 類 的 情 節 是 荒 誕 的 虛 構, 而 是 超 越 人 的 理 智 的 真 實 事 件, 是 以 用 實 錄 的 態 度 保 存 下 來 戶 倉 英 美 : 變 身 故 事 的 變 遷 由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到 聊 齋 誌 異, 頁 165~

108 是 在 身 體 變 形 的 動 機 上 卻 截 然 不 同, 顯 示 出 對 於 身 體 的 兩 種 思 考 其 中 李 征 一 篇 記 敘 李 征 身 體 變 形 成 老 虎, 但 卻 仍 說 人 言, 並 有 人 的 情 感, 其 自 言 身 體 變 形 乃 是 受 到 神 祇 的 懲 罰 : 非 不 念 妻 孥, 思 朋 友, 直 以 行 負 神 祗, 一 日 化 為 異 獸, 有 腼 于 人, 故 分 不 見 矣 嗟 夫! 我 與 君 同 年 登 第, 交 契 素 厚, 今 日 執 天 寵, 耀 親 友, 而 我 匿 身 林 藪, 永 謝 人 寰, 躍 而 吁 天, 俯 而 泣 地, 身 毁 不 用 是 果 命 乎? 23 李 征 因 為 恃 才 倨 傲 受 到 了 懲 罰, 身 體 變 形 為 老 虎, 被 剝 奪 了 人 類 的 身 分, 只 得 匿 身 林 藪, 永 謝 人 寰, 這 種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以 剝 奪 其 人 類 身 分 就 形 成 懲 罰 這 種 觀 念 在 宋 代 更 是 被 發 揚 光 大, 在 宋 代 人 的 觀 念 中 認 為 異 類 比 人 類 低 劣, 由 此, 人 類 身 體 變 形 為 異 類 的 情 節 所 接 露 的 是 人 類 精 神 醜 惡 的 面 貌, 在 宋 代 以 後, 身 體 變 形 為 異 類 的 情 節 背 後, 往 往 乘 載 著 很 大 的 道 德 因 素, 身 體 變 形 是 對 人 類 作 出 禽 獸 行 為 的 懲 罰 方 式 24 至 此, 也 確 立 了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中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以 達 懲 罰 功 效 的 情 節 模 式 : 犯 錯 身 體 變 形 身 體 無 法 復 原 被 人 類 社 會 放 逐 這 種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往 往 也 常 出 現 在 怪 誕 和 諷 刺 的 作 品 中, 就 其 原 因, 無 非 是 因 為 在 其 中 身 體 的 變 形 和 醜 陋 往 往 是 反 映 人 物 內 在 的 腐 化 25 這 樣 的 道 德 觀 念 : 半 人 半 獸 肉 體 上 的 反 常, 也 象 徵 著 人 類 的 種 種 缺 點 與 習 性 宋 李 昉 : 太 平 廣 記 ( 四 ) 卷 四 二 七 虎, 頁 宋 代 以 後, 在 變 身 故 事 中 對 人 心 內 層 的 探 索 興 趣 卻 幾 乎 消 失, 這 種 故 事 在 講 解 因 果 示 教 垂 範 的 外 衣 下, 又 增 加 了 獵 奇 的 性 質 在 宋 代 的 小 說 中, 變 身 需 要 有 道 德 上 的 依 據, 乃 是 正 統 小 說 抑 制 想 像 而 要 求 實 用 性 的 結 果 同 註 22, 頁 戶 倉 英 美 : 變 身 故 事 的 變 遷 由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到 聊 齋 誌 異, 頁 非 利 浦 湯 姆 森 (philip Thomson) 著, 黎 志 煌 譯 : 怪 誕 ( 河 北 : 北 方 文 藝 出 版 社,1988 年 ),

109 人 類 因 為 作 出 某 些 違 反 道 德 倫 常 之 事, 曝 露 出 其 黑 暗 醜 惡 的 習 性, 在 敘 事 中 就 會 透 過 對 身 體 的 反 常 或 是 傷 害 或 是 剝 奪 來 作 為 懲 罰 的 手 段, 目 的 即 是 在 於 達 到 警 世 驚 世 等 教 化 的 作 用 蒲 松 齡 亦 繼 承 了 此 種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將 透 過 變 形 剝 奪 身 體 的 模 式 作 為 懲 罰 的 手 段,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出 現 此 種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的 篇 章 有 瞳 人 語 彭 海 秋 夢 狼 和 杜 小 雷 等 例 如 瞳 人 語 中 頗 有 才 名, 而 佻 脫 不 持 儀 節 每 陌 上 見 游 女, 輒 輕 薄 尾 綴 之 的 方 士 棟, 因 為 輕 佻 而 受 到 仙 女 的 懲 罰, 而 使 身 體 產 生 變 形 的 異 態 : 目 眩 神 奪, 瞻 戀 弗 舍, 或 先 或 後, 從 馳 數 里 忽 聞 女 郎 呼 婢 近 車 側, 曰 : 為 我 垂 簾 下 何 處 風 狂 兒 郎, 頻 來 窺 瞻! 婢 乃 下 簾, 怒 顧 生 曰 : 此 芙 蓉 城 七 郎 子 新 婦 歸 寧, 非 同 田 舍 娘 子, 放 教 秀 才 胡 覷! 言 已, 掬 轍 土 颺 生 生 眯 目 不 可 開 纔 一 拭 視, 而 車 馬 已 渺 驚 疑 而 返 覺 目 終 不 快 倩 人 啟 瞼 撥 視, 則 睛 上 生 小 翳 ; 經 宿 益 劇, 淚 簌 簌 不 得 止 ; 翳 漸 大, 數 日 厚 如 錢 ; 右 睛 起 旋 螺, 百 藥 無 效 27 因 為 窺 視 婦 女 而 生 目 疾, 甚 至 還 出 現 了 目 中 小 人 等 奇 特 的 身 體 變 形 情 景 此 是 身 體 產 生 局 部 變 形 以 示 懲 戒, 除 了 瞳 人 語 外 夢 狼 亦 是 屬 於 此 類, 而 聊 齋 誌 異 中 亦 出 現 如 同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完 全 剝 奪 身 體 的 變 形 模 式, 如 彭 海 秋 中 丘 生 變 形 為 馬 杜 小 雷 中 杜 小 雷 妻 變 形 為 豬 但 較 特 別 的 是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出 現 透 過 念 佛 悔 改 以 使 變 形 的 身 體 回 復 的 情 節, 從 變 形 身 體 在 經 過 悔 改 後 恢 復 的 情 節 設 計, 可 以 看 出 蒲 松 齡 對 於 知 錯 能 改, 善 莫 大 焉 的 苦 心 意 旨 28 是 以 在 聊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11 28 于 天 池 認 為 : 以 往 的 文 言 小 說 中 的 勸 善 懲 惡, 往 往 重 在 事 情 的 結 局 以 警 戒 世 人, 聊 齋 誌 異

110 齋 誌 異 中 出 現 身 體 變 形 以 表 達 懲 罰 的 模 式 類 型 如 下 : 犯 錯 身 體 變 形 身 體 無 法 復 原 被 人 類 社 會 放 逐 悔 改 身 體 恢 復 原 貌 繼 續 社 會 生 活 從 其 對 前 代 剝 奪 身 體 的 變 形 模 式 的 改 變, 可 以 看 出 蒲 松 齡 相 對 於 恫 嚇, 更 重 於 教 育 的 創 作 精 神 2. 身 體 變 形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人 類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以 解 決 危 難 的 模 式, 可 以 上 朔 到 上 古 的 神 話 傳 說, 例 如 史 記 五 帝 本 記 中 記 載 舜 於 危 難 中 身 體 變 形 為 鳥 龍 才 得 以 逃 脫 : 瞽 叟 使 舜 滌 廩, 舜 告 堯 二 女, 女 曰 : 時 其 焚 汝, 鵲 汝 衣 裳, 鳥 工 往 舜 旣 登 廩, 得 免 去 也 舜 穿 井, 又 告 二 女 二 女 曰 : 去 汝 裳 衣 龍 工 往 入 井, 瞽 叟 與 象 下 土 實 井, 舜 從 他 井 出 去 也 29 會 在 神 話 思 維 中 出 現 此 種 身 體 變 形 的 情 節, 乃 是 因 為 人 類 的 身 體 有 其 難 以 突 破 的 時 空 結 構, 人 的 身 體 無 法 突 破 現 實 物 理 的 限 囿, 在 危 難 中 只 有 靠 著 身 體 的 變 形 才 能 成 為 化 解 的 轉 機, 而 在 危 難 解 除 之 後, 自 然 也 就 會 回 復 到 原 本 自 然 正 常 的 身 體 而 這 種 身 體 變 形 逃 脫 困 境 模 式 可 看 出 如 何 突 破 身 體 的 限 制 一 直 是 人 類 思 考 的 中 心 30 的 勸 懲 則 往 往 重 在 人 的 自 新 上, 表 現 了 教 育 家 的 寬 容, 以 及 教 育 的 本 質 在 於 人 的 自 新 自 勵 上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司 馬 遷 著, 瀧 川 龜 太 郎 編 史 記 會 注 考 證 五 帝 本 紀 (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出 版 社,1959 年 ), 頁 48~49 30 樂 蘅 軍 認 為 在 變 形 故 事 中, 每 當 人 有 所 重 大 遭 遇, 而 迫 處 於 危 機 邊 緣 的 時 候, 變 形 的 需 要 便 立 即 產 生, 這 可 說 是 一 種 潛 意 識 的 自 然 適 應 樂 蘅 軍 : 中 國 遠 始 變 形 神 話 試 探, 收 錄 古 典 小 說

111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表 現 身 體 變 形 逃 脫 困 境 模 式 有 阿 寶 促 織 向 杲 竹 青 香 玉 苗 生 31 等 篇 章, 其 中 阿 寶 促 織 向 杲 三 篇 涉 及 離 魂 情 節, 是 魂 魄 脫 離 原 有 肉 身 後 才 幻 化 成 另 外 的 形 體 以 解 決 困 境, 而 原 有 的 身 體 其 實 並 未 涉 及 到 變 形 ; 又 香 玉 ㄧ 篇 黃 生 是 在 死 後 幻 化 為 赤 芽, 較 類 似 道 教 中 屍 解 仙, 而 苗 生 中 苗 生 的 身 體 變 形 為 虎, 很 有 可 能 是 其 本 來 即 為 虎 妖 32, 是 以 有 真 正 身 體 變 形 的 僅 有 竹 青 ㄧ 篇 而 先 不 論 是 身 體 直 接 變 形 或 是 魂 魄 幻 化 變 形, 在 這 些 篇 章 中 不 斷 的 強 調 身 體 原 本 遇 到 的 困 境, 以 及 如 何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事 件 來 改 變 原 有 的 情 節 發 展 例 如 向 杲 中 一 心 為 冤 死 兄 長 報 仇 的 向 杲, 即 是 因 為 遇 上 官 紳 勾 結 的 政 治 困 境, 在 走 投 無 路 無 計 可 施 下, 因 為 身 體 的 變 形 才 得 以 脫 離 原 有 困 境, 使 得 情 節 繼 續 推 演 : ( 向 杲 ) 不 勝 哀 憤 具 造 赴 郡 莊 廣 行 賄 賂, 使 其 理 不 得 伸 杲 隱 忿 中 結, 莫 可 控 訴, 惟 思 要 路 刺 殺 莊 日 懷 利 刃, 伏 於 山 徑 之 莽 久 之, 機 漸 洩 莊 知 其 謀, 出 則 戒 備 甚 嚴 ; 杲 無 計 可 施, 然 猶 日 伺 之 杲 易 衣, 忍 凍 蹲 若 犬, 自 視, 則 毛 革 頓 生, 身 化 為 虎 道 士 已 失 所 在 心 中 驚 恨 轉 念 : 得 仇 人 而 食 其 肉, 計 亦 良 得 越 日, 莊 始 經 此, 虎 暴 出, 於 馬 上 撲 莊 落, 齕 其 首, 咽 之 33 散 論 ( 台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香 玉 苗 生 兩 篇 是 聊 齋 誌 異 中 較 特 殊 的 身 體 變 形 : 香 玉 中 身 體 變 形 的 原 因 是 文 人 對 於 雅 的 追 求, 對 於 情 的 熱 愛, 在 與 自 然 萬 物 交 流 中 心 凝 形 釋, 突 破 一 切 隔 閡, 完 成 追 求 而 在 苗 生 中 蒲 松 齡 透 過 苗 生 變 形 的 原 因 來 顯 示 對 酸 腐 文 人 的 不 屑 和 厭 惡 相 較 於 原 先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在 解 決 危 難 身 體 回 復 原 本 樣 貌, 以 便 繼 續 融 入 人 類 社 會, 但 是 在 香 玉 和 苗 生 中 黃 生 是 死 後 變 形 苗 生 化 為 虎 後, 去 往 山 林, 兩 者 終 不 復 見 於 人 世, 以 身 體 變 形 後 卻 離 開 了 社 會 的 結 局, 表 達 透 過 變 形 為 異 類 徹 底 斷 絕 社 會 對 身 體 的 制 囿 這 種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也 顯 示 蒲 松 齡 獨 特 的 創 作 意 識, 是 企 圖 以 虛 幻 筆 法 表 露 其 文 人 的 心 態, 身 體 的 變 形 在 其 中 也 成 為 其 使 用 的 特 殊 元 素 32 苗 生 中 人 化 虎 的 苗 生, 其 實 也 有 可 能 原 本 就 是 虎 妖, 因 在 敘 述 中 一 再 強 調 其 身 材 之 壯 偉 以 肩 承 馬 腹 而 荷 之 擁 有 怪 力, 且 又 擅 長 長 嘯, 從 這 些 描 述 來 看, 苗 生 很 有 可 能 原 本 就 是 異 類, 變 形 也 只 是 其 回 復 原 形 而 已 然 而 在 歷 代 學 者 如 戶 倉 英 美 羅 敬 之 以 及 劉 燕 萍 等 在 對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變 形 的 討 論 上, 也 都 將 之 納 入 討 論 範 圍 中, 是 以 本 論 文 也 將 之 列 入 討 論 篇 章 中 3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831~

112 原 本 身 體 所 不 能 做 到 之 事, 因 為 身 體 變 形 而 得 以 解 除 困 境, 身 體 變 形 事 件 使 得 原 本 滯 礙 難 行 的 情 節 突 然 有 了 衝 力, 迅 速 將 情 節 轉 向 又 如 促 織 中, 受 官 吏 逼 迫 的 成 名, 因 其 子 魂 化 促 織, 不 但 解 除 了 勞 役 之 苦, 還 得 以 入 學 ; 又 如 竹 青 中 的 魚 客,ㄧ 次 魂 化 烏 鳥 以 避 免 餓 餒 之 困 境,ㄧ 次 身 化 烏 鳥 以 縮 短 空 間 隔 閡,ㄧ 解 相 思 之 苦 這 些 身 體 變 形 的 情 節 無 不 是 透 過 對 身 體 的 變 形 來 達 成 解 決 原 有 困 境 之 目 的, 而 在 解 決 問 題 後, 身 體 依 然 會 回 復 原 貌, 繼 續 原 來 或 是 改 善 後 的 生 活, 是 以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變 形 脫 離 困 境 的 模 式 如 下 : 身 體 遇 到 危 難 ( 離 魂 ) 身 體 / 魂 變 形 逃 脫 危 難 ( 還 魂 ) 身 體 恢 復 原 形 回 歸 人 類 社 會 藉 由 脫 離 身 體 和 身 體 變 形 以 改 變 突 破 原 有 的 困 境, 再 解 決 困 境 後 才 返 回 恢 復 原 本 的 身 體, 身 體 變 形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透 顯 出 有 身 之 累 的 困 境 ( 二 )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的 敘 事 特 點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變 形 情 節 可 以 分 成 剝 奪 身 體 的 變 形 模 式 和 身 體 變 形 脫 離 困 境 模 式 兩 種, 而 此 二 者 所 表 現 出 的 敘 事 特 點 亦 不 盡 相 同, 前 者 重 在 對 身 體 的 終 極 成 罰, 後 者 則 是 以 有 身 之 累 作 為 表 述 的 重 點 1. 以 剝 奪 身 體 表 示 處 罰 蒲 松 齡 的 思 想 基 本 上 是 以 儒 家 為 主, 而 兼 有 佛 教 道 教 和 民 間 信 仰, 儒 家 思 想 即 是 以 教 化 為 主, 是 以 雖 然 孔 子 不 語 怪 力 亂 神, 卻 也 不 介 意 利 用 人 民 對 於

113 為 之 力 量 的 畏 懼 來 達 到 導 正 民 風 的 功 效 : 這 種 功 能 導 向 與 實 用 主 義 深 深 影 響 了 後 世 的 筆 記 小 說 作 者, 因 為 他 們 都 是 深 受 儒 家 思 想 薰 陶 的 士 人 我 們 可 以 說, 他 們 之 所 以 張 皇 鬼 神, 稱 道 靈 異, 除 了 宣 洩 被 壓 抑 的 幽 暗 意 識 外, 又 不 忘 賦 予 這 些 故 事 社 會 功 能, 嘗 試 將 它 們 導 向 有 意 識 到 人 心 的 方 向 上 去, 以 滿 足 儒 家 根 深 柢 固 的 憂 患 意 識 34 蒲 松 齡 繼 承 這 樣 的 傳 統, 在 聊 齋 誌 異 的 創 作 意 圖 中, 除 了 自 書 孤 憤 外, 有 其 濃 厚 的 教 化 思 想 35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變 形 來 表 達 懲 罰 的 模 式 類 型 中, 身 體 變 形 成 為 懲 罰 以 達 教 化 的 手 段 : 或 是 身 體 的 某 一 部 位 出 現 變 異, 或 是 身 體 直 接 變 形 為 異 類, 都 以 道 德 作 為 其 變 形 的 原 因 在 其 中 可 以 看 到 會 令 身 體 產 生 變 形 的 反 常 現 象 的 原 因, 是 和 其 道 德 操 守 相 關, 瞳 人 語 中 的 方 棟 和 彭 海 秋 中 的 丘 生 均 是 因 為 輕 薄 婦 女 所 以 被 懲 罰, 但 在 經 過 身 體 變 形 的 痛 苦 懲 罰 後 得 以 學 得 教 訓, 就 恢 復 原 本 的 身 體, 甚 至 方 棟 因 為 潛 心 休 養 念 佛, 最 後 還 得 到 比 原 先 更 加 的 身 體 這 兩 個 故 事 透 過 身 體 為 犯 錯 而 變 形, 再 經 由 悔 改 而 使 身 體 恢 復 的 情 節 設 計, 透 露 出 教 誨 人 們 知 錯 能 改 的 創 作 動 機, 也 正 如 但 明 倫 於 瞳 人 語 中 所 言 : 此 一 則 勉 人 改 過 也 36 身 體 變 形 是 種 暫 時 的 處 罰, 只 要 有 心 悔 改, 還 是 可 以 回 復 原 來 的 身 體 然 而, 在 夢 狼 和 杜 小 雷 中, 身 體 變 形 的 白 甲 和 杜 小 雷 妻 卻 無 法 擁 有 回 改 的 機 會, 身 體 變 形 後 成 為 醜 怪 的 身 體, 作 為 人 的 身 分 被 剝 奪 並 遭 受 社 會 的 放 逐 在 杜 小 雷 中 杜 小 雷 妻 因 為 忤 逆 不 孝, 給 盲 眼 的 婆 婆 吃 包 有 羌 螂 的 餛 飩, 如 此 大 逆 不 道 之 行, 使 其 變 為 兩 足 猶 人 的 一 豕, 且 邑 令 聞 之, 縶 去, 使 遊 四 門, 以 王 溢 嘉 : 中 國 人 的 心 靈 圖 譜 : 魂 魄 ( 桂 林 :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2007 年 ), 頁 176~177 有 關 蒲 松 齡 的 教 化 思 想, 在 第 四 章 第 二 節 有 較 詳 細 的 論 述, 是 以 在 此 先 不 贅 述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4 戒 眾 人 37, 可 見 杜 小 雷 妻 的 身 體 變 形 不 但 突 顯 其 因 不 孝 的 人 性 醜 陋 面 而 受 到 的 懲 罰, 透 過 示 眾 的 動 作 將 變 形 的 身 體 從 人 類 社 會 中 逐 出, 達 到 懲 戒 教 化 的 敘 事 功 用 在 夢 狼 中 以 身 體 變 形 來 表 達 懲 罰 的 模 式, 則 是 在 於 以 續 頭 的 詭 異 身 體 來 處 罰 白 甲 : 甲 魂 伏 道 旁, 見 一 宰 官 過, 問 : 殺 者 何 人? 前 驅 者 曰 : 某 縣 白 知 縣 也 宰 官 曰 : 此 白 某 之 子, 不 宜 使 老 後 見 此 兇 慘, 宜 續 其 頭 即 有 一 人 掇 頭 置 腔 上, 曰 : 邪 人 不 宜 使 正, 以 肩 承 領 可 也 遂 去 甲 雖 復 生, 而 目 能 自 顧 其 背, 不 復 齒 人 數 矣 38 白 甲 雖 然 沒 有 像 杜 小 雷 妻 一 樣 從 人 類 化 為 異 類, 但 是 卻 因 為 擁 有 不 倫 不 類, 既 恐 怖 又 可 笑 的 變 形 身 體, 也 是 難 以 再 次 融 入 人 群, 失 去 了 正 常 的 身 體, 即 是 被 剝 奪 了 作 為 人 的 身 分, 被 社 會 所 放 逐 2. 身 體 透 過 變 形 成 為 突 破 環 境 的 主 體 在 身 體 變 形 逃 脫 困 境 模 式 終, 可 以 發 現 會 產 生 令 身 體 產 生 變 形 的 動 因, 往 往 是 在 於 人 所 處 的 環 境 的 壓 迫, 也 就 是 身 體 所 會 面 對 的 困 窘 處 在 限 定 的 時 空 中, 身 體 被 許 多 有 形 無 形 的 事 物 所 拘 執 著, 在 此 身 體 成 為 被 動 的 客 體, 只 能 接 受 順 從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等 環 境 主 體 欲 望 39 是 以 一 犯 人 之 形 後 如 何 突 破 身 體, 追 求 更 大 自 由 的 可 能, 也 就 成 為 人 們 潛 藏 的 意 識, 身 體 變 形 以 突 破 危 難 的 模 式 無 疑 是 這 種 潛 意 識 的 反 射, 正 如 樂 蘅 軍 所 言 : 3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54~ 主 體 和 客 體 是 整 個 故 事 結 構 中 最 重 要 的 關 係, 這 ㄧ 關 係 類 似 於 句 子 中 主 語 與 直 接 賓 語 之 間 的 關 係 處 在 表 徵 的 虛 構 向 度 上 的 目 的 論 關 係, 構 成 了 ㄧ 個 實 現 欲 望 這 個 語 義 效 果 的 句 子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115 變 形 的 本 身 便 意 味 著 對 現 實 拘 囿 的 突 破 和 征 服, 變 形 效 果 可 以 改 變 現 實 情 境 而 使 當 前 危 機 和 困 境 立 即 喪 失 他 的 作 用 和 意 義 40 是 以 身 體 變 形 以 突 破 危 難 模 式 對 於 身 體 的 最 大 意 義 是 在 於, 賦 予 原 本 被 動 的 身 體 一 種 改 變 環 境 的 可 能, 也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讓 這 個 非 常 的 身 體 成 為 掌 握 環 境 的 主 體 : 主 體 客 體 拘 囿 環 境 變 形 變 形 身 體 身 體 環 境 突 破 原 本 身 體 處 於 被 環 境 操 作 的 被 動 地 位, 但 是 經 過 拋 棄 原 有 的 身 體 而 使 身 體 變 形 後, 反 而 可 以 突 破 困 境, 成 為 突 破 原 有 困 境, 追 求 更 加 環 境 客 體 的 主 體, 表 現 出 身 體 所 具 備 的 主 動 性 40 樂 蘅 軍 : 古 典 小 說 散 論, 頁

116 第 二 節 離 魂 還 魂 與 借 屍 還 魂 離 魂 還 魂 與 借 屍 魂 還 是 在 中 國 傳 統 中 形 神 二 分 形 滅 神 不 滅 神 貴 於 形 等 形 神 觀 思 想 下 所 誕 生 的 故 事 類 型, 有 關 在 文 言 小 說 志 怪 傳 統 中 的 形 神 觀 討 論, 在 上 ㄧ 章 第 四 節 已 有 說 明, 是 以 在 此 即 不 贅 述 這 類 魂 與 身 系 列 的 故 事, 將 身 體 和 靈 魂 對 立, 相 較 於 可 以 按 照 自 己 的 意 願 而 活 動 的 靈 魂, 身 體 處 在 被 限 制 低 下 且 可 有 可 無 的 地 位 41 然 而, 在 這 類 型 故 事 中 看 似 不 重 要 的 身 體 卻 也 構 成 另 一 種 對 於 身 體 的 認 知, 在 敘 事 中 靈 魂 如 何 擺 脫 身 體 和 擁 有 身 體 的 欲 求 和 行 動 也 使 身 體 成 為 潛 在 的 敘 事 動 力 聊 齋 誌 異 繼 承 志 怪 傳 統, 在 真 與 幻 之 間 的 敘 事 中 多 有 魂 與 身 二 分 的 情 節, 然 而, 為 了 不 使 焦 點 模 糊, 也 較 能 清 楚 的 掌 握 蒲 松 齡 使 用 身 體 元 素 的 敘 事 意 圖, 在 討 論 篇 章 範 圍 的 選 擇 上, 只 針 對 將 離 魂 還 魂 借 屍 還 魂 等 敘 事 模 式 作 為 核 心 事 件 進 行 敘 述 的 篇 章 做 討 論, 在 從 這 個 基 礎 上 去 探 析 身 體 在 魂 與 身 敘 事 模 式 中 的 敘 事 作 用 本 節 的 第 一 部 分 先 討 論 離 魂, 第 二 部 分 則 將 還 魂 與 借 屍 還 魂 合 併, 針 對 其 情 節 結 構 模 式 和 敘 事 特 點, 企 圖 從 形 式 的 剖 析 上 觀 看 身 體 在 敘 事 模 式 中 的 功 用 何 在 一 離 魂 依 現 存 的 資 料 來 看, 離 魂 作 為 ㄧ 敘 事 模 式, 最 早 是 出 現 在 南 朝 劉 義 慶 所 編 纂 的 志 怪 小 說 幽 冥 錄 龐 阿, 以 及 東 晉 搜 神 後 記 無 名 夫 婦 二 篇, 而 此 二 者 亦 樹 立 了 後 代 離 魂 模 式 的 兩 種 類 型, 一 是 如 龐 阿 以 表 現 男 女 追 求 情 愛 婚 戀 41 傳 統 討 論 魂 與 身 系 列 故 事 時, 往 往 注 重 魂 魄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意 志 力 量, 例 如 楊 義 即 認 為 六 朝 志 怪 中 離 魂 故 事 的 出 現 顯 示 了 對 精 誠 的 強 調, 既 然 肢 體 可 以 離 析 而 生 命 不 廢, 那 麼 靈 魂 與 人 體 的 離 析, 只 不 過 在 這 個 幻 想 方 向 上 在 跨 進 一 道 門 檻 而 已 但 這 道 門 檻 很 重 要, 它 可 揭 示 人 的 精 誠 所 在 楊 義 : 中 國 歷 朝 小 說 與 文 化 ( 台 北 : 業 強 出 版 社,1993 年 ), 頁 134 在 這 種 觀 念 之 下, 相 對 於 精 誠 所 至 的 靈 魂, 身 體 顯 的 可 有 可 無, 例 如 石 育 良 : 在 夢 幻 思 維 中, 看 不 見 觸 摸 不 到 的 神 秘 的 靈 魂 具 有 重 要 意 義, 相 比 之 下, 感 官 可 以 接 觸 到 的, 客 觀 存 在 的 軀 體 卻 成 為 可 有 可 無 的 外 殼 石 育 良 : 怪 異 世 界 的 建 構 (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96 年 ), 頁 105~

117 主 題 為 主 的 主 題 類 型, 與 其 相 同 的 還 有 唐 代 陳 玄 祐 所 著 之 離 魂 記 唐 末 張 荐 靈 怪 錄 中 鄭 生 晚 唐 李 伉 獨 異 記 中 韋 隱 等, 而 明 代 瞿 祐 剪 燈 新 話 中 金 鳳 釵 記 渭 塘 奇 遇 記 兩 篇, 則 可 以 說 是 對 此 種 模 式 的 運 用 與 變 形 ; 二 是 如 無 名 夫 婦 利 用 離 魂 造 成 身 體 弱 化 或 死 亡 的 類 型, 除 了 無 名 夫 婦 外, 唐 代 戴 孚 廣 異 記 中 鄭 齊 嬰 柳 少 游 亦 屬 此 類 如 細 考 兩 類, 則 可 發 現 其 利 用 離 魂 模 式 所 呈 現 的, 是 對 身 體 兩 種 面 向 的 關 注 與 思 考, 即 對 生 理 性 身 體 的 觀 察 與 認 識, 以 及 交 往 性 身 體 如 何 與 他 人 對 應 互 動, 進 而 建 立 關 係 的 反 思 而 第 三 種 離 魂 模 式 則 是 在 佛 教 傳 入 後 出 現 的 遊 冥 故 事 模 式, 其 重 點 是 以 離 魂 見 證 宣 揚 地 獄 神 佛 之 真 存 ( 一 ) 離 魂 模 式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離 魂 故 事 以 志 怪 作 為 題 材, 融 合 唐 傳 奇 小 說 借 神 怪 以 言 情 和 剪 燈 新 話 借 神 怪 以 言 志 的 精 神 42, 在 前 代 已 有 的 離 魂 模 式 上, 加 入 個 人 創 作 意 識, 使 得 離 魂 故 事 在 蒲 松 齡 的 筆 下 呈 現 出 不 同 的 敘 事 藝 術 和 敘 事 意 義 首 先 聊 齋 誌 異 改 變 了 歷 代 的 離 魂 模 式 大 致 遵 循 了 以 男 性 為 主 的 離 魂 故 事 主 在 表 達 對 生 理 性 身 體 不 穩 定 的 死 亡 恐 懼, 而 以 女 性 為 主 的 離 魂 故 事 表 現 追 求 情 愛 婚 姻 社 會 關 係 的 連 結 的 固 定 模 式, 將 離 魂 的 主 角 都 設 定 為 男 性, 而 離 魂 也 脫 離 了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反 而 成 為 完 成 心 願 或 是 解 決 危 難 的 契 機 聊 齋 誌 異 繼 承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於 形 神 生 滅 的 身 體 想 像, 而 呈 現 出 兩 種 離 魂 模 式,ㄧ 是 類 似 身 體 變 形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的 離 魂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 二 是 受 到 佛 教 思 想 影 響, 以 離 魂 遊 歷 幽 冥 以 證 神 道 之 不 誣 的 離 魂 見 證 幽 冥 模 式 42 石 昌 渝 : 宋 元 傳 奇 小 說 從 神 鬼 世 界 轉 向 世 俗 人 間, 多 寫 小 兒 女 私 情, 有 媚 俗 之 態 剪 燈 新 話 卻 又 重 新 去 開 拓 神 鬼 世 界, 以 摹 擬 唐 代 傳 奇 小 說 筆 法 寫 神 怪, 但 又 不 同 於 唐 代 傳 奇, 唐 代 傳 奇 小 說 借 神 怪 以 言 情, 以 情 勝, 剪 燈 新 話 卻 是 借 神 怪 以 言 志, 以 理 勝 又 如 著 眼 於 文 學 浪 漫 主 義 的 歷 史 聯 繫 上, 聊 齋 誌 異 是 對 唐 代 傳 奇 小 說 和 明 初 剪 燈 新 話 的 繼 承 和 發 展, 並 在 其 上 開 闊 出 更 大 的 視 野, 關 注 更 大 的 社 會 面 向 見 石 昌 渝 : 中 國 小 說 源 流 論 ( 北 京 : 三 聯 書 店 出 版 社,1994 年 ), 頁 195~196, 及 頁 216~

118 1. 離 魂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聊 齋 誌 異 中 離 魂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可 以 說 是 繼 承 龐 阿 ㄧ 系 的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將 離 魂 視 為 脫 離 現 實 困 境, 追 求 愛 情 欲 望 的 手 段, 然 在 聊 齋 誌 異 涉 及 離 魂 模 式 阿 寶 葉 生 促 織 向 杲 褚 生 席 方 平 竹 青 王 桂 菴 寄 生 等 篇 章 中, 可 以 發 現 其 將 離 魂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加 以 擴 張, 不 僅 僅 是 為 了 擺 脫 現 實 中 如 禮 教 貧 富 空 間 等 困 境 以 追 求 愛 情 慾 望,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可 見 更 多 誘 發 身 體 產 生 離 魂 變 異 的 原 因 例 如 促 織 向 杲 席 方 平 中 身 體 產 生 離 魂 變 異 的 原 因 是 在 現 實 政 治 環 境 的 壓 迫 ; 而 葉 生 褚 生 則 是 對 科 舉 功 名 的 追 求 ; 竹 青 則 是 為 了 維 繫 生 命 ; 僅 有 阿 寶 王 桂 菴 寄 生 等 篇 章 延 續 離 魂 追 求 愛 情 的 書 寫 傳 統, 例 如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離 魂 名 篇 阿 寶 即 是 此 類, 故 事 記 敘 孫 子 楚 為 了 追 求 情 愛, 突 破 現 實 禮 教 貧 富 空 間 困 境 而 離 魂 : 初, 生 見 女 去, 意 不 忍 捨, 覺 身 已 從 之 行, 漸 傍 其 衿 帶 間, 人 無 呵 者 遂 從 女 歸, 坐 臥 依 之, 夜 輒 與 狎, 甚 相 得 ; 然 覺 腹 中 奇 餒, 思 欲 一 返 家 門, 而 迷 不 知 路 女 每 夢 與 人 交, 問 其 名, 曰 : 我 孫 子 楚 也 心 異 之, 而 不 可 以 告 人 生 臥 三 日, 氣 休 休 若 將 澌 滅 家 人 大 恐, 託 人 婉 告 翁, 欲 一 招 魂 其 家 翁 笑 曰 : 平 昔 不 相 往 還, 何 由 遺 魂 吾 家? 家 人 固 哀 之, 翁 始 允 巫 執 故 服 草 薦 以 往 女 詰 得 其 故, 駭 極, 不 聽 他 往, 直 導 入 室, 任 招 呼 而 去 巫 歸 至 門, 生 榻 上 已 呻 43 除 了 阿 寶 外, 促 織 向 杲 竹 青 王 桂 菴 寄 生 等 均 是 以 這 種 模 4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4~

119 式 呈 現, 因 就 其 離 魂 的 方 式 來 說, 這 些 篇 章 均 是 魂 脫 活 體 在 身 體 仍 然 有 生 理 機 能 時 產 生 離 魂 的 動 作, 是 以 當 魂 魄 離 開 身 體 解 決 原 有 困 境 後, 必 須 回 歸 原 有 的 身 體, 才 得 以 繼 續 回 復 社 會 生 活 但 其 中 葉 生 褚 生 兩 篇 是 魂 脫 死 體 的 離 魂 方 式, 所 以 在 完 成 心 願 後, 魂 魄 無 法 回 歸 身 體, 只 得 消 逝, 因 此 聊 齋 誌 異 離 魂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如 下 : 身 體 遇 到 困 境 離 魂 解 決 困 境 魂 魄 回 到 身 體 身 體 恢 復 魂 魄 消 失 身 體 消 逝 這 類 離 魂 模 式 還 常 與 其 他 模 式 相 涉, 如 王 桂 菴 寄 生 兩 篇 跨 越 了 夢 與 現 實 兩 界, 而 阿 寶 促 織 向 杲 竹 青 等 篇 章 離 魂 又 與 變 形 相 牽 涉, 造 成 離 魂 模 式 在 敘 述 手 法 上 的 多 樣 性 和 豐 富 性 2. 離 魂 見 證 幽 冥 模 式 上 ㄧ 類 的 離 魂 模 式, 是 以 形 神 二 分 等 形 神 觀 作 為 主 要 思 想 基 礎 的 作 品 而 在 離 魂 類 型 中, 還 有 一 類 是 離 魂 入 冥 以 見 證 地 獄 實 存 的 模 式, 這 纇 故 事 是 因 為 漢 末 以 後, 佛 教 的 傳 入 與 道 教 的 興 起, 受 佛 道 來 世 說 及 地 獄 天 堂 觀 念 的 影 響 44, 又 受 到 儒 家 教 化 的 利 用, 將 其 賦 予 道 德 倫 理 的 因 素, 成 為 勸 善 懲 惡 的 工 具 而 產 生 的 此 種 類 型 的 離 魂 故 事, 因 為 在 敘 事 上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展 示 冥 界 或 地 府 之 事, 為 佛 道 說 教, 並 不 是 原 初 對 於 形 神 二 分 的 想 像, 熊 明 即 認 為 : 44 劉 苑 如 : 佛 教 傳 入 中 國 對 國 傳 統 形 神 觀 的 影 響 不 是 在 於 佛 教 高 深 的 經 論, 而 是 那 些 感 應 幽 明 冥 祥 等 通 俗 說 話, 其 原 用 意 在 證 驗 奉 佛 的 功 德, 但 佛 教 的 地 獄 入 冥 說 話 卻 因 此 滲 透 民 間 見 劉 苑 如 : 形 見 與 冥 報 : 六 朝 志 怪 中 鬼 怪 敘 述 的 諷 諭 一 個 導 異 為 常 模 式 的 考 察,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集 刊 第 29 期,2006 年 9 月, 頁

120 這 纇 故 事 宜 稱 為 入 冥 故 事, 與 原 出 於 先 民 對 形 神 想 像 的 離 魂 類 型 相 別 45 但 若 從 身 體 敘 事 的 角 度 考 察 此 種 類 型 的 離 魂 入 冥 故 事, 即 會 發 現 其 表 述 的 重 點 有 很 大 一 部 分 是 在 於 身 體 所 受 到 的 刑 罰 與 印 記, 雖 然 離 魂 在 此 只 是 作 為 一 種 入 冥 的 行 動, 不 是 表 述 主 幹, 但 是 在 此 類 型 中 對 於 身 體 的 敘 述 實 在 突 出, 是 以 還 是 有 許 多 值 得 討 論 的 空 間 基 本 上, 在 佛 教 傳 入 以 前, 入 冥 通 常 都 是 一 種 誤 入, 就 是 壽 籙 未 盡 者 在 因 誤 羈 而 入 冥, 結 局 則 必 將 誤 入 者 遣 返 回 陽, 藉 以 帶 回 他 界 的 消 息 46 而 在 佛 教 傳 入 後, 這 類 故 事 加 入 了 審 問 和 地 獄 酷 刑 之 罪 報 的 情 節, 並 由 還 魂 復 生 以 證 經 歷 非 假 : 正 因 其 非 比 尋 常 的 遭 遇, 非 但 可 以 見 證 地 獄 之 苦 楚, 更 可 彰 顯 佛 教 罪 福 即 在 因 果 業 報 中 的 教 意 47 這 種 離 魂 類 型 的 故 事 是 在 於 利 用 離 魂 作 為 一 種 見 證, 使 人 相 信 地 獄 神 佛 的 存 在, 進 而 心 生 畏 懼, 以 達 到 教 化 的 作 用 48 聊 齋 誌 異 中 有 許 多 這 樣 的 篇 章, 蒲 松 齡 秉 持 著 傳 統 儒 家 忠 孝 仁 愛 禮 義 廉 恥 的 觀 念, 且 把 鬼 神 果 報 當 作 重 要 的 教 育 懲 戒 手 段, 是 以 在 使 用 這 類 離 魂 入 冥 的 敘 事 模 式 時 與 前 代 沒 有 多 大 的 區 別 例 如 閻 王 : ( 李 久 常 ) 入, 進 一 層 門, 見 一 女 子 手 足 釘 扉 上 近 視, 其 嫂 也 大 駭 李 有 嫂, 臂 生 惡 疽, 不 起 者 年 餘 矣 因 自 念 何 得 至 此 轉 疑 45 見 熊 明 : 略 論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中 的 離 魂 故 事 範 型, 明 清 小 說 研 究 2008 年 第 1 期 ( 總 第 87 期 ), 頁 侯 旭 東 : 東 晉 南 北 朝 佛 教 天 堂 地 域 觀 念 的 傳 播 與 影 響 以 遊 冥 傳 聞 為 中 心, 佛 學 研 究 1999 年, 頁 247~ 熊 明 : 略 論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中 的 離 魂 故 事 範 型, 頁 29~30 48 中 國 傳 统 文 化 中 本 有 善 惡 報 應 觀 念, 佛 教 傳 入 後, 佛 教 的 善 惡 果 報 觀 念 與 中 國 傳 统 善 惡 報 應 思 想 结 合, 在 民 眾 中 影 響 極 為 廣 泛 深 刻 游 冥 故 事 很 自 然 地 承 擔 了 这 一 因 果 報 應 思 想 的 宣 傳 教 化 功 能 果 報 故 事 和 地 獄 巡 游 故 事 恰 恰 是 傳 播 這 類 觀 念 的 最 佳 载 體 大 量 游 冥 故 事 的 傳 播 對 於 宣 揚 地 獄 果 棒 觀 念, 對 進 行 道 德 教 化 止 惡 揚 善, 對 於 维 繫 社 會 倫 理 有 不 可 估 量 的 作 用 見 鄭 紅 翠 : 中 國 古 代 遊 冥 故 事 的 分 布 及 類 型 特 徵 探 析, 中 國 古 代 文 學 研 究 2009 年 3 月, 頁

121 招 致 意 惡, 畏 沮 卻 步 歸 視 嫂, 嫂 臥 榻 上, 創 血 殷 席 49 這 種 有 明 顯 宗 教 色 彩 的 離 魂 入 冥 故 事 中, 離 魂 的 情 節 往 往 只 是 作 為 其 出 入 冥 的 一 種 手 段, 並 不 是 敘 事 的 主 體, 其 情 節 結 構 如 下 : 離 魂 入 冥 地 獄 遊 歷 出 冥 還 魂 改 邪 歸 正 或 傳 達 訊 息 在 此 類 型 的 離 魂 模 式 中, 敘 述 身 體 在 地 獄 中 遭 受 刑 罰 的 損 傷, 和 在 現 實 中 的 身 體 也 出 現 銘 刻 與 印 記, 是 具 有 見 證 佛 道 不 誣 的 敘 事 作 用, 也 是 此 類 離 魂 見 證 幽 冥 模 式 的 寓 意 所 在 ( 二 ) 離 魂 模 式 的 敘 事 特 點 聊 齋 誌 異 離 魂 故 事 分 為 離 魂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和 離 魂 見 證 幽 冥 模 式 兩 種, 前 者 的 敘 事 特 點 在 於 其 將 身 體 做 為 故 事 結 構 中 的 反 對 者, 並 刻 意 弱 化 和 省 略 對 身 體 的 敘 述 ; 後 者 的 敘 事 特 點 與 前 者 不 同, 不 但 不 弱 化 身 體, 反 而 藉 由 強 調 身 體 銘 記 以 達 到 證 實 幽 冥 不 假 的 敘 事 目 的 1. 身 體 成 為 靈 魂 追 求 自 由 時 的 反 對 者 聊 齋 誌 異 中 離 魂 突 破 困 境 模 式 中, 離 魂 事 件 往 往 是 為 了 解 決 身 體 所 遇 到 的 困 境, 或 是 滿 足 身 體 原 本 難 以 突 破 的 缺 憾, 是 使 敘 事 完 成 不 平 衡 平 衡 層 次 的 轉 換 而 其 往 往 將 身 體 當 作 靈 魂 或 是 情 意 在 追 求 欲 望 時 的 最 大 阻 礙, 與 身 4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658~

122 體 變 形 模 式 相 同 的, 均 是 將 身 體 的 變 異 行 動 當 成 是 突 破 困 境 的 轉 折 點, 然 而 不 同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中 透 過 變 形 的 行 動 將 身 體 從 客 體 轉 化 為 主 體, 以 突 破 環 境 對 於 身 體 的 制 囿, 離 魂 模 式 式 直 接 將 身 體 拋 棄, 利 用 忘 身 的 行 動 來 完 成 滿 足 欲 望 和 突 破 困 境 的 目 標 就 對 角 色 功 能 的 分 類 來 說, 在 此 靈 魂 是 主 體, 而 所 欲 追 求 的 目 標 如 追 求 情 愛 解 決 困 境 完 成 文 人 想 望 等 等 成 為 了 客 體, 而 困 陷 在 現 實 中 的 身 體 就 成 為 了 製 造 障 礙 妨 礙 交 流 阻 滯 欲 望 實 現 的 反 對 者 50 之 一 : 反 對 者 身 體 阻 礙 欲 望 / 目 標 靈 魂 客 體 追 求 主 體 在 敘 述 上 如 何 讓 主 體 靈 魂 突 破 和 擺 脫 反 對 者 身 體 也 就 成 為 離 魂 模 式 的 重 點 所 在 是 以 在 敘 事 上, 身 體 在 離 魂 模 式 中 往 往 僅 側 重 描 寫 身 體 所 遇 到 的 困 難, 加 重 身 體 是 靈 魂 追 求 自 由 時 的 負 擔 禁 錮 之 感 2. 弱 化 與 省 略 身 體 的 敘 述 手 法 透 過 對 聊 齋 誌 異 離 魂 模 式 的 情 節 結 構 分 析, 可 以 發 現 身 體 在 其 中 是 處 於 需 要 被 排 除 的 反 對 者 角 色, 是 以 在 敘 事 中, 與 神 采 飛 揚 又 充 滿 行 動 力 的 魂 魄 相 對 的, 卻 是 在 離 魂 中 不 斷 被 弱 化 和 省 略 的 身 體 形 象 在 利 用 離 魂 模 式 的 故 事 中, 我 們 可 以 看 見 對 於 身 體 的 敘 述, 往 往 加 重 對 身 體 弱 化 的 描 寫, 而 在 離 魂 的 行 動 中 50 就 格 雷 瑪 斯 對 於 人 物 角 色 功 能 的 行 動 元 分 類 來 說, 反 對 者 是 主 體 的 對 立 面, 它 構 成 對 主 體 的 挑 戰 和 破 壞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123 也 不 乏 對 於 身 體 在 生 理 性 和 社 會 性 形 象 的 淡 化 在 阿 寶 中 孫 子 楚 的 幾 次 離 魂, 都 是 在 身 體 弱 化 的 情 境 下 發 生, 第 一 次 乃 終 日 不 起, 冥 如 醉, 喚 之 不 醒, 後 氣 咻 咻 若 將 澌 滅 51 ; 而 第 二 次 離 魂 是 復 病, 冥 然 絕 食, 後 更 僵 臥 氣 絕 52, 呈 現 死 亡 狀 態 ; 在 寄 生 一 篇 也 出 現 相 同 的 敘 事, 寄 生 因 癡 情 表 妹 閨 秀 和 佳 麗 五 可, 遂 幾 為 情 死 : 王 孫 見 之, 心 切 愛 慕 積 久, 寢 食 俱 廢 王 孫 失 意, 悔 悶 欲 死, 即 刻 復 病 王 孫 無 詞, 惟 日 飲 米 汁 一 合 積 數 日, 雞 骨 支 牀, 較 前 尤 甚 53 在 此 離 魂 模 式 中 的 身 體 敘 述, 選 擇 性 的 表 露 出 身 體 的 病 弱, 又 如 葉 生 中 科 場 失 利 的 葉 生 身 體 呈 現 的 狀 態 是 : 形 銷 骨 立, 癡 若 木 偶 無 何, 寢 疾 公 遺 問 不 絕 ; 而 服 藥 百 裹, 殊 罔 所 效 54 這 種 弱 化 身 體 的 敘 述 作 用, 一 是 在 於 為 離 魂 之 離 奇 之 事 做 好 鋪 陳, 二 是 強 調 身 體 對 於 追 求 理 想 或 是 欲 望 來 說, 是 種 負 擔 和 阻 礙 在 離 魂 模 式 中 對 於 身 體 的 另 一 項 敘 述 手 法 是 對 於 身 體 敘 述 的 省 略, 也 就 是 在 敘 事 中 選 擇 性 的 讓 身 體 退 場 在 離 魂 事 件 中, 魂 魄 如 何 離 開 身 體, 身 體 在 魂 魄 離 開 後 的 發 展 和 狀 態 都 沒 有 多 加 著 墨, 對 於 身 體 發 展 的 敘 述 時 間 是 往 往 多 採 用 了 省 略 55 的 方 式 表 述, 例 如 席 方 平 中 席 方 平 魂 離 身 體 的 敘 述 以 及 向 杲 中 向 杲 5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3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省 略 是 述 敘 時 間 時 限 的 一 種, 時 限 研 究 故 事 發 生 的 時 間 長 度 與 敘 述 長 度 的 關 係, 而 省 略 是 指 故 事 時 間 在 敘 述 中 沒 有 得 到 任 何 反 映, 或 不 敘 述 某 一 階 段 發 生 的 事 胡 亞 敏 : 敘 事 學 導

124 離 魂 變 形 為 虎 的 敘 述 : 自 此 不 復 言, 時 坐 時 立, 狀 類 癡, 蓋 魂 已 離 舍 矣 56 杲 易 衣, 忍 凍 蹲 若 犬, 自 視, 則 毛 革 頓 生, 身 化 為 虎 57 對 於 魂 魄 是 如 何 離 開 身 體 或 是 如 何 變 形 沒 有 多 加 細 寫, 乃 是 離 魂 或 是 變 形 故 事 的 一 種 傳 統, 樂 蘅 軍 認 為, 這 種 書 寫 現 象 體 現 了 神 話 的 直 覺 信 仰 : 他 們 敘 述 變 形 的 過 程, 是 簡 陋 而 抽 象 的, 它 的 動 詞 只 有 囫 圇 一 個, 這 種 敘 述 絕 不 展 露 任 何 可 見 信 的 事 實 景 象, 它 的 簡 陋 已 經 沒 有 什 麼 過 程 可 言 58 身 體 在 離 魂 行 動 的 變 化 過 程 中 被 省 略, 這 種 敘 述 暫 停, 而 故 事 時 間 無 聲 的 流 逝 的 敘 述 方 法, 其 基 本 功 能 之 一 即 是 將 不 值 得 寫 的 東 西 省 略 59, 而 在 某 種 意 義 上 講, 沒 有 省 略 就 沒 有 藝 術, 藝 術 的 質 量 不 僅 在 於 它 挑 選 了 什 麼, 而 且 也 在 於 它 沒 有 挑 選 什 麼 60, 顯 然 的, 在 離 魂 模 式 中 魂 魄 的 行 動 才 是 被 挑 選 的 對 象, 身 體 在 其 中 明 顯 的 被 省 略 了 3. 強 調 身 體 銘 記 以 達 見 證 幽 冥 目 的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離 魂 入 冥 遊 歷 地 獄 以 證 佛 道 的 篇 章 相 當 的 多, 其 中 涉 及 身 論,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樂 蘅 軍 : 收 錄 古 典 小 說 散 論, 頁 6 59 胡 亞 敏 : 敘 事 學 導 論, 頁 胡 亞 敏 : 敘 事 學 導 論, 頁

125 體 的 銘 刻 與 印 記 作 為 見 證 的 篇 章 有 僧 孽 李 伯 言 閻 王 王 大 王 十 公 孫 夏 等, 在 這 些 篇 章 終, 可 以 發 現 身 體 被 刻 意 的 強 調 和 突 出, 以 身 體 的 傷 痕 銘 刻 的 來 源 和 經 歷 作 為 敘 事 的 中 心, 下 以 表 格 說 明 在 離 魂 見 證 幽 冥 模 式 中, 身 體 的 前 後 比 對 : 主 角 身 體 入 冥 受 受 地 獄 刑 罰 的 身 體 出 冥 後 的 身 體 罰 的 原 因 僧 孽 張 姓 僧 是 為 僧, 廣 募 扎 股 穿 繩 而 倒 懸 之, 見 瘡 生 股 間, 膿 血 兄 金 錢, 悉 供 淫 號 痛 欲 絕 崩 潰, 挂 足 壁 上, 賭 宛 然 冥 司 倒 懸 狀 李 伯 言 王 某 被 婢 父 訟 盜 占 生 女 以 故 犯 論 笞 笞 瘡 膿 潰 又 二 十 餘 日 始 痊 ; 臀 肉 腐 落, 瘢 痕 如 杖 者 閻 王 李 久 常 悍 妒, 妾 盤 腸 手 足 釘 扉 上 臥 榻 上, 創 血 殷 嫂 而 產, 陰 以 針 席 刺 腸 上 王 大 周 子 明 聚 賭 以 利 斧 斫 去 將 指, 乃 以 墨 朱 各 塗 兩 目 目 眶 忽 變 一 赤 一 黑, 大 呼 指 痛 視 之, 筋 骨 已 斷, 惟 皮 連 之, 數 日 尋 墮 目 上 墨 朱, 深 入 肌 理 賴 債 笞 三 十 既 蘇, 臀 創 墳 起, 膿 血 崩 潰, 數 月 始 痊

126 王 十 高 苑 販 賣 私 鹽 輒 以 骨 朵 攻 背 股, 常 骨 朵 擊 處, 皆 成 巨 肆 商 沒 身 水 中 疽, 渾 身 腐 潰, 臭 不 可 近 公 孫 夏 學 生 某 干 進 賣 爵 褫 去 冠 服, 笞 五 十, 臀 肉 幾 脫 股 痛, 股 瘡 大 劇, 半 年 始 起 顯 而 易 見 的 是, 在 此 模 式 中 極 力 的 連 結 受 地 獄 刑 罰 的 身 體 和 出 冥 後 的 身 體, 透 過 地 獄 刑 罰 對 身 體 所 留 下 的 銘 刻 和 印 記 的 比 對, 以 徵 驗 地 獄 佛 道 之 存 在 非 假 從 身 體 接 受 地 獄 刑 罰 而 導 致 在 人 間 身 體 外 貌 和 感 知 上 的 改 變, 兩 相 呼 應 對 照 之 下, 才 能 顯 示 此 遊 歷 真 實,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搭 建 冥 間 和 陽 間 的 橋 梁, 雖 然 入 冥 是 魂 魄 的 遊 歷, 但 身 體 才 是 使 人 信 服 的 地 方 二 還 魂 與 借 屍 還 魂 離 魂 是 生 人 的 靈 魂 脫 離 身 體 遊 歷 後 歸 來 的 旅 程, 因 為 靈 魂 和 身 體 的 分 立, 使 得 靈 魂 可 離 可 還 身 體, 在 離 魂 模 式 的 結 局 中 游 離 身 體 的 靈 魂 最 終 是 要 重 回, 這 是 屬 於 離 魂 模 式 中 的 還 魂 而 本 節 所 要 談 論 的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故 事 乃 是 針 對 在 文 本 中 出 場 時 沒 有 身 體 的 靈 魂 對 於 身 體 的 追 求 和 回 歸 的 行 動, 那 些 從 原 本 有 生 理 機 能 的 身 體 中 暫 出 又 回 歸 的 還 魂 則 不 在 本 節 的 討 論 範 圍 之 內 聊 齋 誌 異 中 利 用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以 突 顯 對 於 身 體 追 求 的 篇 章, 可 以 分 成 兩 類, 一 類 是 男 性 在 面 對 死 亡 時 尋 求 再 生 的 渴 求 和 努 力, 是 生 死 生 的 歷 程 ; 另 一 類 是 人 鬼 婚 戀 故 事, 因 為 蒲 松 齡 將 傳 統 的 冥 婚 模 式 完 全 以 復 活 模 式 取 代 61, 是 以 在 情 節 結 構 上 多 讓 女 鬼 透 過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61 人 鬼 戀 最 初 以 安 慰 亡 靈 為 目 的, 發 展 到 最 後 卻 擁 有 了 安 慰 亡 靈 安 慰 塵 世 凡 男 的 雙 重 目 的, 魏 晉 南 北 朝 的 志 怪 小 說 人 鬼 戀 仍 保 有 冥 婚 故 事 的 宗 教 色 彩, 唐 代 傳 奇 志 怪 小 說 中 的 人 鬼 戀 則 逐 漸 染 上 了 青 樓 色 彩, 明 代 三 言 二 拍 中 的 人 鬼 戀 強 調 的 是 女 子 受 現 實 壓 抑 的 苦 悶 和 痛 苦, 而 聊 齋

127 魂 來 和 人 間 的 書 生 節 為 連 理, 互 相 廝 守 在 這 兩 類 故 事 中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均 是 重 要 的 敘 事 情 節 和 動 力, 推 動 著 敘 事 走 向 結 局 ( 一 )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聊 齋 誌 異 中 利 用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的 篇 章 有 耿 十 八 長 清 僧 湯 公 蓮 香 連 瑣 伍 秋 月 小 謝 愛 奴 等, 前 三 篇 男 性 對 於 再 生 追 求 的 歷 程, 後 五 篇 則 是 女 鬼 的 返 陽 完 成 在 是 身 分 的 追 求 過 程, 兩 者 因 其 性 別 差 異 而 呈 現 不 同 的 敘 事 模 式 1. 借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追 求 再 生 模 式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故 事 的 根 源, 也 不 同 於 離 魂 故 事 是 對 於 擁 有 身 體 之 困 境 的 反 思, 而 是 出 於 人 類 對 於 死 亡 的 恐 懼, 也 是 對 於 再 生 的 渴 望 : 即 使 在 最 早 最 低 的 文 明 階 段 中, 人 就 幾 經 發 現 了 一 種 新 的 力 量, 靠 著 這 種 力 量 他 能 夠 抵 制 和 破 除 對 死 亡 的 畏 懼 他 用 以 與 死 亡 相 對 抗 的 東 西 就 是 他 對 生 命 的 堅 固 性 生 命 的 不 可 征 服 不 可 毀 滅 的 統 一 性 的 堅 定 信 念 62 這 種 追 求 再 生 的 信 仰 使 得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故 事 不 斷 的 出 現 在 民 間 傳 說 或 是 志 怪 小 說 中 63, 如 何 在 死 後 重 新 取 得 身 體, 回 到 現 實 人 間 再 次 生 活, 成 為 了 一 誌 異 中 的 人 鬼 戀 主 要 體 現 為 落 魄 書 生 的 苦 悶 與 壓 抑, 女 鬼 以 聖 母 的 形 象 出 現 解 決 塵 世 凡 男 的 所 有 苦 悶 和 困 難, 所 以 在 結 構 上, 聊 齋 誌 異 為 了 延 長 女 鬼 對 于 書 生 的 補 償 作 用, 多 會 讓 女 鬼 復 活 重 生 吳 光 正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的 原 型 與 母 題 ( 北 京 : 社 會 科 學 文 獻 出 版 社,2002 年 ), 頁 289~ 卡 西 勒 : 人 論 ( 台 北 : 結 構 群 出 版 社,1989 年 ), 頁 110~ 有 關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故 事 在 中 國 文 學 史 上 的 演 變 和 意 義, 可 以 參 閱 朱 迪 光 : 古 代 中 國 人 的 夢 想 與 抗 爭 論 古 代 文 學 中 的 再 生 與 還 魂, 長 沙 電 力 學 院 學 報 ( 社 會 科 學 版 第 15 卷 第 4 期, 2000 年 11 月, 頁 77~

128 種 人 類 和 死 亡 抗 爭 的 潛 意 識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有 耿 十 八 長 清 生 和 湯 公 三 篇, 均 是 以 再 生 作 為 主 幹 的 故 事, 所 以 其 中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就 成 為 主 要 的 核 心 事 件, 透 過 對 於 延 續 生 命 的 追 求 所 展 開 的 歷 程, 其 中 最 明 顯 的 莫 如 耿 十 八 : 新 成 耿 十 八, 病 危 篤, 自 知 不 起 謂 妻 曰 : 永 訣 在 旦 晚 耳 我 死 後, 嫁 守 由 汝, 請 言 所 志 耿 聞 之, 遽 握 妻 臂, 作 恨 聲 曰 : 忍 哉! 言 已 而 沒 手 握 不 可 開 妻 號 家 人 至, 兩 人 攀 指, 力 擘 之, 始 開 耿 不 自 知 其 死, 及 細 聽 其 言, 悉 陰 間 事, 乃 自 悟 曰 : 我 豈 不 作 鬼 物 耶! 頓 念 家 中, 無 復 可 懸 念, 惟 老 母 臘 高, 妻 嫁 後, 缺 於 奉 養 ; 念 之, 不 覺 涕 漣 其 人 亦 自 言 為 東 海 匠 人 見 耿 零 涕, 問 : 何 事 不 了 於 心? 耿 又 告 之 匠 人 謀 與 越 臺 而 遁 64 因 為 對 於 人 世 的 牽 掛, 對 於 死 亡 產 生 恐 懼, 並 千 方 百 計 的 逃 離 死 亡, 以 重 回 在 人 間 的 身 體, 再 次 展 開 未 完 的 生 活, 又 如 湯 公 和 長 青 僧 中 主 角 亦 因 為 善 行 而 得 以 再 次 返 回 身 體 在 此 種 模 式 中,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乃 是 整 個 敘 事 的 主 幹, 從 死 亡 到 靈 魂 奔 走 以 為 再 次 回 到 身 體, 重 新 於 人 間 展 開 生 活, 其 所 呈 現 的 情 節 模 式 可 以 簡 化 為 : 死 靈 魂 找 尋 再 生 的 方 法 得 到 自 己 / 他 人 的 身 體 還 魂 / 借 屍 還 魂 生 回 到 人 間 社 會 生 活 6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91~

129 蒲 松 齡 並 在 其 中 託 顯 性 定 志 凝 ( 長 青 僧 ) 心 誠 正 ( 湯 公 ) 等 道 德 勸 說, 這 類 型 的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主 要 完 成 的 身 體 欲 求 即 是 在 最 基 本 的 求 生 渴 望 上 2. 借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完 成 在 世 身 分 模 式 而 聊 齋 誌 異 中 另 一 類 型 的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乃 是 繼 承 人 鬼 戀 母 題, 但 在 敘 述 結 構 上 卻 打 破 以 往 舊 規, 將 人 鬼 戀 終 將 分 離 的 悲 劇 結 局 65, 改 為 長 相 廝 守 的 喜 劇 結 尾, 在 其 中 所 添 加 的, 即 是 還 魂 或 借 屍 還 魂 的 情 節 而 在 人 鬼 戀 母 題 中, 不 管 是 早 期 的 安 慰 亡 魂 或 是 到 明 清 文 人 的 色 欲 幻 想, 在 其 中 一 直 被 突 出 的, 便 是 圍 繞 著 生 理 性 身 體 欲 望 這 些 欲 望 包 括 了 愛 和 死 亡 性 繁 殖 力 疾 病 66 等 等, 透 過 對 於 鬼 魂 這 虛 幻 化 身 體 行 動 的 描 述, 反 而 展 現 出 對 於 肉 體 的 思 考 例 如 還 魂 名 作 湯 顯 祖 的 牡 丹 亭, 即 是 將 女 鬼 還 魂 的 原 因 構 築 在 對 於 性 愛 熱 情 的 追 求 上 : 湯 顯 祖 塑 造 了 女 鬼 為 了 一 個 活 生 生 的 男 人 死 而 還 魂 的 文 化 共 構 情 節 女 鬼 出 現 和 復 活 之 際, 幾 乎 都 是 與 情 色 有 關 的 內 容 在 聊 齋 誌 異 以 前 的 人 鬼 戀 往 往 以 悲 劇 收 尾, 如 葉 慶 炳 歸 納 女 鬼 的 愛 情 三 部 曲 即 為 : 第 一 是 女 鬼 自 薦, 第 二 是 兩 情 相 好, 第 三 部 便 是 分 離 見 葉 慶 炳 魏 晉 南 北 朝 的 鬼 小 說 與 小 說 鬼, 中 外 文 學 第 3 卷 第 12 期 (1975 年 5 月 ), 頁 110 在 明 代 中 期 以 前, 人 鬼 戀 情 類 故 事 的 目 的 大 多 試 圖 通 過 豔 遇 後 的 可 怕 後 果 以 警 戒 世 人, 以 此 達 到 維 護 綱 常 檢 束 士 行 的 作 用, 因 此 不 是 美 好 戀 情 終 成 眷 屬 的 結 局 但 是 到 了 明 代 中 後 期, 由 於 思 想 界 中 對 理 的 反 思, 讓 情 得 以 成 為 人 們 思 考 的 重 心, 文 學 家 如 湯 顯 祖 馮 夢 龍 等 均 將 情 的 概 念 發 揚, 在 人 鬼 婚 戀 故 事 的 反 映 上, 也 開 始 出 現 了 跨 越 生 死 的 美 好 結 局, 但 是 整 體 的 比 例 上, 還 是 依 循 傳 統, 以 人 鬼 殊 途 的 結 尾 較 多 例 如 在 馮 夢 龍 的 情 史 中, 人 鬼 婚 戀 故 事 有 124 則, 其 中 以 兩 相 分 離 做 為 結 尾 的 有 69 則, 不 堪 的 破 碎 的 情 愛 結 局 22 則, 只 有 28 是 圓 滿 的 結 局, 不 到 其 中 的 五 分 之 ㄧ 真 正 大 幅 的 增 加 人 鬼 婚 戀 故 事 圓 滿 結 局 的 還 是 聊 齋 誌 異, 其 中 人 鬼 婚 戀 21 則, 以 人 鬼 突 破 生 死 而 相 守 有 12 則, 依 舊 陰 陽 兩 界 分 隔 為 結 局 有 9 則, 圓 滿 結 局 超 過 了 半 數 有 關 馮 夢 龍 情 史 ㄧ 書 中 人 鬼 婚 戀 故 事 的 分 類, 請 參 照 黃 蔚 蓉 : 情 史 人 鬼 婚 戀 故 事 研 究 ( 台 南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論 文,2006 年 ), 頁 Judith T.Zeitlin: The Phantom Heroine : Ghost and Gender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ese Literature (Honolulu :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7.Pp.xiv+297), 高 桂 惠 書 評,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集 刊 第 三 十 三 期, 頁 Judith T.Zeitlin: The Phantom Heroine : Ghost and Gender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ese

130 女 鬼 的 出 現 往 往 是 為 了 交 歡, 在 現 實 中 被 禮 教 倫 理 壓 抑 的 性 衝 動, 幾 乎 是 以 爆 發 的 姿 態 展 現 在 女 鬼 們 對 陽 間 男 子 自 薦 枕 席 行 動 中, 蓮 香 中 李 氏 即 言 : 兩 鬼 相 逢, 並 無 樂 處 ; 如 樂 也, 泉 下 少 年 郎 豈 少 哉! 68 女 鬼 渴 望 接 近 陽 世 的 男 子, 男 人 是 女 鬼 的 拯 救 者, 他 們 的 身 上 充 盈 著 陽 氣, 女 鬼 像 植 物 趨 光 一 樣 需 要 他 們 的 溫 撫, 只 要 與 他 們 親 吻 交 歡, 就 能 吸 收 復 有 生 命 力 的 陽 氣 69 然 而, 女 鬼 對 於 性 愛 的 渴 望, 卻 會 造 成 男 子 生 理 上 的 衰 弱, 夜 臺 朽 骨, 不 比 生 人, 如 有 幽 懽, 促 人 壽 數 ( 連 瑣 ), 是 以 就 出 現 了 第 二 個 圍 繞 身 體 的 主 題 疾 病 根 據 中 國 傳 統 房 中 術, 男 子 是 陽 氣, 而 女 子 則 是 陰 氣, 女 鬼 更 是 陰, 在 一 方 受 益 一 方 便 受 損 的 觀 念 下, 男 子 與 女 鬼 交 歡 往 往 會 導 致 身 體 的 疾 病 70 在 聊 齋 誌 異 人 鬼 戀 故 事 中, 時 常 可 以 看 到 男 子 鬼 交 後 身 體 出 現 的 病 狀, 如 蓮 香 中 的 桑 生 : 約 兩 月 餘, 覺 大 困 頓 初 猶 自 寬 解 ; 日 漸 羸 瘠, 惟 飲 饘 粥 一 甌 因 循 數 日, 沈 綿 不 可 復 起 71 連 瑣 中 的 楊 生 病, 腹 脹 欲 死 醫 師 投 藥, 下 惡 物 如 泥, 浹 辰 而 愈 72, 均 是 Literature, 高 桂 惠 書 評,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康 正 果 : 仙 趣 與 豔 趣, 收 入 氏 著 重 審 風 月 鑑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 台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 1996 年 ), 頁 中 國 的 房 中 書 具 有 濃 厚 的 醫 學 色 彩, 它 所 傳 授 的 性 技 巧 嚴 格 的 服 務 於 養 生 的 目 的, 其 中 的 告 誡 無 不 關 係 到 身 體 健 康, 乃 至 性 命 安 危 的 大 事 他 對 肉 體 持 一 種 非 道 德 化 的 生 物 學 角 度, 性 活 動 被 描 繪 為 在 陰 陽 相 感 知 下 排 洩 精 液 或 吸 收 精 氣 的 過 程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頁 28~30 7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336~

131 以 醫 學 上 病 理 的 身 體 經 驗 來 說 明 鬼 交 現 象 73, 也 透 顯 在 人 鬼 戀 故 事 中 身 體 元 素 的 重 要 性 因 為 人 鬼 相 交 的 原 因 是 出 於 對 於 性 的 渴 望, 希 望 藉 由 交 歡 來 滿 足 生 理 性 身 體 對 於 性 的 缺 乏, 但 是 又 恐 懼 鬼 交 對 於 身 體 帶 來 的 機 並 和 傷 害, 所 以 在 中 國 文 學 裡 男 性 共 同 的 幻 想 不 是 與 鬼 開 始 新 生 活, 而 是 將 鬼 魂 帶 回 現 實 生 活 中 74, 這 也 說 明 了 為 什 麼 女 鬼 要 透 過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來 重 新 取 回 身 體, 以 化 解 這 些 沒 有 身 體 所 帶 來 的 困 境, 完 成 身 體 的 欲 求 而 女 鬼 急 於 重 新 取 得 身 體 和 陽 間 書 生 相 守 以 完 成 身 體 欲 求 還 不 僅 只 表 現 在 生 理 性 身 體 的 面 向, 在 交 往 性 身 體 上, 也 是 為 了 能 再 次 重 回 現 實 人 間, 擁 有 人 的 身 分, 重 新 被 社 會 所 接 納, 正 如 康 正 果 先 生 所 言 : 女 鬼 之 所 以 不 堪 奔 波, 畏 懼 冷 露 風 寒, 急 欲 再 生, 就 是 渴 望 回 到 現 實 的 秩 序 中, 以 活 人 的 形 體 在 對 方 的 親 屬 面 前 亮 相, 作 一 個 明 媒 正 娶 的 妻 子 75 透 過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所 要 滿 足 的 即 是 身 體 在 生 理 性 和 交 往 性 上 的 匱 乏, 所 以 如 何 再 次 返 回 身 體 或 是 擁 有 身 體, 就 成 為 此 種 敘 事 類 型 中 主 角 的 行 動 和 動 力 的 來 源 是 以 此 種 借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完 成 在 世 身 分 模 式 如 下 : 女 鬼 遇 男 性 文 人 相 戀 找 尋 再 生 方 法 得 到 自 己 / 他 人 的 身 體 還 魂 / 借 屍 還 魂 成 為 男 性 文 人 的 妻 妾 回 到 人 間 社 會 生 活 女 鬼 還 魂 或 借 屍 還 魂 以 重 新 得 到 身 體 的 目 的, 即 是 為 了 返 回 陽 世 作 為 書 生 的 明 正 言 順 的 妻 妾, 在 此 類 型 模 式 中 對 於 身 分 的 追 求 遠 遠 大 過 於 對 生 本 身 的 追 73 康 正 果 : 人 們 常 以 鬼 來 形 容 病 容, 在 此 心 態 之 下, 生 病 的 女 子 或 許 就 近 似 於 鬼, 與 生 病 的 女 子 性 交 會 使 男 人 染 病, 就 此 來 看, 男 人 畏 懼 女 鬼 和 鬼 交 對 於 身 體 的 傷 害 也 就 十 分 清 析 了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頁 Judith T.Zeitlin: The Phantom Heroine : Ghost and Gender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ese Literature, 高 桂 惠 書 評, 頁 朱 迪 光 : 古 代 中 國 人 的 夢 想 與 抗 爭 論 古 代 文 學 中 的 再 生 與 還 魂, 頁 209~

132 求 ( 二 )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的 敘 事 特 點 聊 齋 誌 異 中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依 性 別 差 異 而 分 為 借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追 求 再 生 模 式 和 借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完 成 在 世 身 分 模 式, 雖 然 兩 者 模 式 不 盡 相 同, 亦 各 有 旨 趣, 然 而 因 為 都 是 將 身 體 視 為 被 追 求 的 客 體, 是 以 有 著 相 同 的 敘 事 特 點 1. 身 體 成 為 被 追 求 的 客 體 聊 齋 誌 異 還 魂 與 借 屍 還 魂 故 事 在 敘 事 結 構 中 的 核 心 事 件, 也 就 是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對 於 身 體 的 追 求 上 在 此 敘 事 中, 靈 魂 的 角 色 功 能 是 主 體, 其 所 追 求 的 身 體 便 成 為 客 體, 而 生 死 的 隔 閡 成 為 反 對 者, 道 士 巫 術 等 等 是 幫 助 者 76 協 助 靈 魂 重 新 得 到 身 體 在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中 的 各 角 色 功 能 及 關 係 可 以 以 下 圖 表 述 : 生 死 生 死 隔 閡 身 體 靈 魂 追 求 客 體 主 體 76 幫 助 者 是 相 對 於 反 對 者 的 角 色 行 動 元, 幫 助 者 協 助 主 體 追 求 客 體, 是 推 動 主 體 實 現 目 標 的 一 種 角 色 功 能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133 就 故 事 結 構 而 言, 擁 有 身 體 並 回 歸 人 類 社 會 生 活 是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的 結 局 部 分, 其 經 過 部 分 即 是 對 於 身 體 的 追 求 歷 程, 身 體 在 此 種 結 構 中, 成 為 了 被 追 求 和 想 望 的 客 體 而 身 體 在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中 既 然 是 作 為 客 體 被 追 求 想 望 著, 那 即 意 味 著 對 於 主 體 靈 魂 而 言, 客 體 中 存 在 著 主 體 想 要 滿 足 或 是 完 成 的 欲 望 2. 利 用 眾 多 衛 星 事 件 表 現 追 求 身 體 之 困 難 在 聊 齋 誌 異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追 求 身 體 的 敘 事 過 程 中, 往 往 會 出 現 許 多 的 衛 星 事 件, 例 如 耿 十 八 中 病 死 的 耿 十 八, 因 為 牽 掛 人 世 中 的 老 母, 從 冥 間 望 鄉 臺 中 與 東 海 匠 人 一 起 逃 生 : 匠 人 謀 與 越 臺 而 遁 耿 懼 冥 追, 匠 人 固 言 無 妨 耿 又 慮 臺 高 傾 跌, 匠 人 但 令 從 己 遂 先 躍, 耿 果 從 之 及 地, 竟 無 恙 喜 無 覺 者 視 所 乘 車, 猶 在 臺 下 二 人 急 奔 數 武, 忽 自 念 名 字 黏 車 上, 恐 不 免 執 名 之 追 ; 遂 反 身 近 車, 以 手 指 染 唾, 塗 去 己 名, 始 復 奔, 哆 口 坌 息, 不 敢 少 停 77 還 魂 或 是 借 屍 還 魂 過 程 中 衛 星 事 件 的 林 立, 除 了 造 成 一 波 三 折 的 敘 事 效 果, 更 重 要 的 是 透 過 這 些 衛 星 事 件 減 慢 話 語 的 速 度, 以 一 種 拖 延 性 的 符 號 出 現, 阻 礙 事 件 的 發 展, 78 這 樣 的 敘 述 目 的 無 非 是 在 強 調 人 身 難 得, 在 主 體 追 求 客 體, 靈 魂 追 求 身 體 的 過 程 中, 透 過 這 些 衛 星 事 件 展 示 這 場 歷 險 的 困 難 與 艱 辛 相 對 於 還 魂 是 回 到 自 己 的 身 體, 只 要 讓 白 骨 頓 有 生 意 並 透 過 神 佛 ( 湯 公 ) 或 是 巫 術 ( 連 7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92~ 相 對 於 具 有 抉 擇 作 用 的 核 心 事 件, 衛 星 事 件 是 附 屬 功 能 的, 具 有 補 充 修 飾 完 善 核 心 功 能 的 作 用 而 核 心 事 件 和 衛 星 事 件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核 心 形 成 一 些 項 數 不 多 的 有 限 的 總 體, 受 某 一 邏 輯 的 制 約, 既 是 必 需 的, 又 是 足 夠 的 這 一 框 架 形 成 以 後, 其 他 單 位 便 根 據 原 則 上 無 限 增 生 的 方 式 來 充 實 這 一 框 架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134 瑣 伍 秋 月 愛 奴 ) 的 幫 助 就 可 以 重 生, 借 屍 還 魂 因 為 要 找 尋 他 人 的 身 體 作 為 替 代 品, 就 比 單 純 的 還 魂 更 加 複 雜 且 困 難, 衛 星 事 件 也 往 往 超 越 還 魂 模 式, 其 中 最 明 顯 的 例 子 即 是 小 謝 : 道 士 曰 : 此 鬼 大 好, 不 擬 負 他 因 書 二 符 付 生, 曰 : 歸 授 兩 鬼, 任 其 福 命 : 如 聞 門 外 有 哭 女 者, 吞 符 急 出, 先 到 者 可 活 生 拜 受, 歸 囑 二 女 後 月 餘, 果 聞 有 哭 女 者 二 女 爭 奔 而 去 小 謝 忙 急, 忘 吞 其 符 見 有 喪 轝 過, 秋 容 直 出, 入 棺 而 沒 ; 小 謝 不 得 入, 痛 哭 而 返, 暮 入 帷 房, 則 小 謝 又 哭 如 此 六 七 夜 夫 婦 俱 為 慘 動, 不 能 成 合 巹 之 禮 生 憂 思 無 策 秋 容 曰 : 道 士, 仙 人 也 再 往 求, 倘 得 憐 救 生 然 之 跡 道 士 所 在, 叩 伏 自 陳 道 士 力 言 無 術 生 哀 不 已 道 士 笑 曰 : 癡 生 好 纏 人! 合 與 有 緣, 請 竭 吾 術 乃 從 生 來, 索 靜 室, 掩 扉 坐, 戒 勿 相 問 凡 十 餘 日, 不 飲 不 食 潛 窺 之, 瞑 若 睡 一 日 晨 興, 有 少 女 搴 簾 入, 明 眸 皓 齒, 光 豔 照 人 微 笑 曰 : 跋 履 終 夜, 憊 極 矣! 被 汝 糾 纏 不 了, 奔 馳 百 里 外, 始 得 一 好 廬 舍, 道 人 載 與 俱 來 矣 待 見 其 人, 便 相 交 付 耳 斂 昏, 小 謝 至, 女 遽 起 迎 抱 之, 翕 然 合 為 一 體, 仆 地 而 僵 道 士 自 室 中 出, 拱 手 逕 去 拜 而 送 之 及 返, 則 女 已 甦 扶 置 牀 上, 氣 體 漸 舒, 但 把 足 呻 言 趾 股 痠 痛, 數 日 始 能 起 79 在 這 段 敘 述 中, 讓 女 鬼 小 謝 透 過 借 屍 還 魂 以 擁 有 身 體 還 魂 是 主 要 的 核 心 事 件, 其 中 出 現 道 士 賜 符 秋 容 先 登 陶 生 向 道 士 求 助 道 士 再 次 相 助 道 士 施 展 法 術 召 來 女 尸 等 等 衛 星 事 件, 拖 延 了 小 謝 再 生 的 故 事 時 間, 也 造 成 敘 述 7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77~

135 時 間 上 速 度 的 減 慢, 讓 借 屍 還 魂 這 核 心 事 件 在 敘 述 中 不 斷 的 被 打 斷 不 斷 的 被 拖 延, 以 顯 示 出 追 求 身 體 這 個 客 體 的 困 難 和 擁 有 身 體 的 不 易

136 第 三 節 身 之 禁 錮 與 人 身 難 得 本 章 第 一 節 和 第 二 節 是 針 對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構 成 的 敘 事 模 式 作 一 形 式 上 的 分 析, 從 身 體 在 故 事 層 面 中 所 擔 當 的 角 色 功 能 層 面 而 言, 在 離 魂 模 式 中, 身 體 是 屬 於 阻 礙 靈 魂 主 體 追 求 欲 望 和 目 標 時 的 反 對 者, 在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和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中, 是 屬 於 追 求 欲 望 和 目 標 的 主 體, 而 在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中, 身 體 則 成 為 被 追 求 的 客 體 ; 而 就 敘 述 時 間 層 面 而 言,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中 以 類 似 等 述 的 手 法 突 出 身 體 感 官 知 覺, 身 體 變 形 和 離 魂 模 式 中 的 身 體 變 化 卻 以 省 略 的 手 法 敘 述 身 體 以 多 變 的 角 色 功 能 出 現, 也 被 不 同 的 方 法 所 敘 述 著, 顯 示 其 在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具 有 多 元 且 矛 盾 的 聲 音 與 意 義 : 巴 赫 金 曾 經 談 到 複 調 小 說 與 敘 事 作 品 的 多 聲 部 性, 強 調 複 調 小 說 是 由 不 相 混 同 的 獨 立 意 識 各 具 完 整 價 值 的 聲 音 組 成 的 對 話 小 說, 也 就 是 說, 在 一 部 小 說 中 可 以 出 現 多 重 聲 音 既 然 有 可 能 不 只 一 個 聲 音, 那 麼, 對 同 一 個 人 物 的 直 接 形 容 可 能 也 就 不 只 一 種, 作 品 中 的 不 同 人 物 可 能 會 對 同 一 個 人 物 給 予 不 同 的 標 記 與 界 說 80 人 物 的 行 動 憑 藉 著 身 體, 是 以 在 敘 事 中 也 會 給 予 身 體 不 同 的 標 記 和 界 說, 塑 造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多 變 的 意 義 本 節 所 要 討 論 的 重 點 即 是 在 於 這 些 身 體 的 複 調, 究 竟 構 成 了 何 種 聲 音 本 節 在 第 一 節 和 第 二 節 的 基 礎 上, 針 對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構 成 的 敘 事 模 式 80 敘 事 作 品 中 往 往 不 只 一 種 聲 音, 巴 赫 金 複 調 小 說 的 概 念 在 敘 事 上 表 現 即 是 敘 事 觀 點 的 問 題, 是 誰 在 觀 看, 誰 在 敘 述 的 問 題, 在 巴 赫 金 的 觀 念 中, 小 說 文 本 中 的 主 角 是 一 個 獨 立 自 由 具 有 與 作 者 創 作 者 相 平 等 的 價 值 位 勢 的 感 性 個 體 存 在, 而 人 物 形 象 卻 是 作 者 所 塑 造 出 來 的 對 象 化 了 的 客 體 劉 康 : 對 話 的 喧 聲 : 巴 赫 汀 文 化 理 論 述 評 ( 台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184~185 而 在 敘 事 作 品 要 對 人 物 進 行 描 繪, 在 敘 事 中 也 不 見 得 只 會 採 取 單 一 的 角 度 敘 述, 而 是 藉 由 各 種 人 物 對 於 主 角 的 評 價 以 形 成 眾 多 紛 雜 的 聲 音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137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敘 述 形 式 特 點, 作 一 較 為 深 入 的 剖 析 : 一 是 針 對 身 體 改 造 身 體 變 形 以 及 離 魂 等 三 種 模 式 中 身 體 所 呈 現 的 困 境 和 對 省 略 身 體 的 敘 事 策 略 作 一 討 論, 以 身 之 禁 錮 作 為 探 討 焦 點 ; 二 是 針 對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中 身 體 感 官 知 覺 突 出 的 敘 述 手 法, 以 及 還 魂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中 對 於 身 體 的 追 求 的 討 論, 梳 爬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存 在 的 重 要, 以 人 身 難 得 的 角 度 企 圖 闡 釋 為 何 在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中 少 見 身 體 直 接 變 形 而 多 意 識 變 形 的 原 因 在 身 之 禁 錮 與 人 身 難 得 之 間, 可 見 的 是 蒲 松 齡 對 於 人 身 的 思 考 一 身 之 禁 錮 在 現 實 中 人 難 以 拋 棄 自 己 的 身 體, 但 是 在 文 學 創 作 中 身 體 是 虛 構 的, 意 識 與 軀 體 容 易 剝 離 且 容 易 被 人 了 解, 透 過 文 字 透 過 話 語, 原 本 幽 微 的 意 識 可 以 以 形 見 的 方 式 出 現 在 文 本 中, 並 與 閱 讀 者 對 話, 在 現 實 中, 如 果 不 透 過 身 體, 這 是 不 可 能 之 事 然 則 在 此 節 所 要 關 注 的 焦 點 是 在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消 失 和 被 省 略 的 身 體, 身 體 在 敘 事 的 選 擇 中 被 剔 除, 這 背 後 一 定 有 其 原 由, 既 然 沒 有 挑 選 什 麼 也 是 敘 事 藝 術 中 的 一 部 分, 亦 可 以 就 這 消 失 的 背 後, 找 尋 其 存 在 的 意 義 和 聲 音 ( 一 )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困 境 在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所 構 成 的 敘 事 模 式 中,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以 及 離 魂 模 式 裡 均 有 一 類 是 因 為 遭 遇 危 難, 所 以 身 體 產 生 變 異 來 突 破 此 困 境, 最 後 仍 回 復 到 原 本 身 體 的 情 節 模 式 : 身 體 遭 遇 危 難 身 體 產 生 變 異 解 決 危 難 身 體 恢 復 原 形

138 在 此 一 模 式 結 構 中, 身 體 遭 遇 危 難 屬 於 起 因 部 分, 也 是 引 起 後 列 身 體 產 生 種 種 變 異 的 敘 事 動 力 所 在, 這 似 乎 是 說 明 : 身 體 具 有 物 的 累 贅, 這 是 一 個 讓 人 羞 愧 的 事 實 如 果 掙 脫 了 這 樣 的 累 贅, 人 類 將 因 為 自 由 而 產 生 更 多 離 奇 有 趣 的 故 事 81 這 些 危 難 和 困 境 對 於 身 體 構 成 的 威 脅, 讓 身 體 成 為 累 贅, 讓 靈 魂 成 為 自 由 的 主 體, 單 獨 展 開 一 趟 有 趣 的 旅 程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物 的 累 贅 何 在? 或 許 也 就 是 解 開 敘 事 中 缺 席 的 身 體 的 關 鍵 以 下, 分 成 生 理 性 身 體 和 交 往 性 身 體 兩 個 面 向 討 論 : 1. 身 體 生 理 性 的 困 境 生 理 性 身 體 作 為 物 質 性 的 肉 體, 有 其 固 定 的 生 理 需 求 和 機 能 運 作, 在 時 間 與 空 間 上 均 有 限 制 在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改 造 身 體 變 形 離 魂 等 模 式 中, 可 以 分 類 出 幾 種 生 理 性 身 體 遇 到 的 困 境 : 包 括 形 貌 病 痛 飢 餓 和 老 邁 等 第 一 是 身 體 形 貌 : 這 類 困 境 主 要 是 在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中 出 現, 陸 判 中 朱 爾 旦 妻 蓮 香 中 借 張 燕 兒 屍 還 魂 的 女 鬼 李 氏 瑞 雲 中 名 妓 瑞 雲, 其 所 面 對 的 身 體 困 境 都 是 在 於 此 人 以 身 體 做 為 和 外 部 世 界 溝 通 的 場 域, 也 藉 由 身 體 被 他 人 所 感 知, 一 個 人 的 身 體 外 貌, 既 是 認 知 自 我 的 第 一 步, 也 是 被 他 人 認 知 的 主 要 通 孔, 這 正 如 拉 康 的 鏡 像 理 論 : 個 體 在 生 命 早 期 階 段 建 立 的 鏡 像, 功 能 在 于 建 立 起 有 機 體 與 它 的 實 在 世 界 81 南 帆 : 軀 體 的 牢 籠, 收 入 汪 民 安 主 編 : 身 體 的 文 化 政 治 學 ( 開 封 : 何 南 大 學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139 之 間 的 關 係, 或 者 如 人 所 說 的, 建 立 在 內 在 世 界 與 外 在 世 界 之 間 的 關 係 82 而 這 個 鏡 像, 無 疑 的 就 是 身 體 的 形 貌 身 體 形 貌 與 自 我 認 同 關 係 頗 巨, 例 如 蓮 香 中 女 鬼 李 氏 附 於 張 燕 兒 屍 身 上 還 魂, 卻 對 於 重 生 的 身 體 形 貌 十 分 不 滿 : 當 日 形 貌, 頗 堪 自 信, 每 見 蓮 姊, 猶 增 慚 怍 今 反 若 此, 人 也 不 如 其 鬼 也 83 身 體 形 貌 的 不 如 意 甚 至 有 人 不 如 鬼 的 痛 苦 但 是 身 體 外 貌 的 妍 麗 不 見 得 永 遠 有 利, 瑞 雲 中 的 杭 之 名 妓 瑞 雲 即 是 因 為 色 藝 無 雙, 美 好 的 身 體 反 而 與 主 體 的 欲 望 相 悖, 無 法 順 利 的 脫 離 妓 院 與 貧 困 的 賀 生 廝 守, 身 體 的 形 貌 不 管 妍 媸, 似 乎 總 是 難 以 合 意 第 二 是 病 痛 與 飢 餓 : 身 體 不 是 穩 定 的, 容 易 受 外 力 的 侵 入 而 傷 損, 生 理 上 的 疾 病 痛 苦 在 離 魂 模 式 中 對 於 身 體 弱 化 的 敘 述 已 有 舉 例, 而 從 中 可 見 的 是 身 體 屬 於 物 質 的 脆 弱 性 要 維 持 肉 體 的 生 理 機 能, 就 必 須 要 有 覓 食 和 進 食 等 行 動, 蒲 松 齡 所 謂 為 口 腹 耗 去, 即 是 在 只 這 種 為 填 飽 肚 皮 而 疲 於 奔 命 的 悲 哀, 如 竹 青 中 魚 客 第 一 次 離 魂 而 變 形 的 原 因, 即 是 出 於 其 家 貧, 下 第 歸, 資 斧 斷 絕 羞 於 行 乞, 餓 甚 只 能 坐 以 待 斃, 然 而 在 魂 魄 脫 離 身 體 後, 化 為 烏 鳥 反 而 能 簡 易 果 腹, 翔 棲 樹 杪, 意 亦 甚 得 84, 肉 體 成 為 意 識 的 累 贅, 也 就 由 此 可 見 第 三 是 老 邁 : 生 理 性 身 體 困 境 是 在 於 肉 體 於 時 間 的 洪 流 中 終 會 衰 老, 在 魯 公 女 中, 張 于 旦 和 魯 公 女 的 鬼 魂 相 戀, 後 魯 公 女 經 輪 迴 轉 世 而 重 新 投 胎 人 間, 但 是 這 樣 也 造 成 了 歲 月 的 流 逝, 等 魯 公 女 轉 世 的 朱 氏 女 成 人 後, 張 于 旦 勢 必 拉 康 : 拉 康 選 集 ( 上 海 : 三 聯 書 店,2000 年 ), 頁 8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2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0 年 已 半 百, 人 事 變 遷, 其 骨 已 朽 ; 縱 其 尚 在, 髮 童 而 齒 壑 矣 85 在 現 實 中 生 理 性 身 體 的 衰 老 是 無 法 避 免 的, 老 朽 和 死 亡 一 直 是 人 類 對 於 這 不 穩 定 的 身 體 最 終 的 恐 懼 2. 身 體 交 往 性 的 困 境 聊 齋 誌 異 中 另 一 類 身 體 困 境 是 交 往 性 身 體 所 遇 到 的 挫 折, 這 種 挫 折 可 以 分 為 禮 教 的 桎 梏 政 治 權 力 的 壓 迫 以 及 落 第 秀 才 的 苦 悶 三 種 第 一 是 在 一 定 時 空 間 中 的 禮 教 規 範 : 身 體 無 法 超 越 所 處 的 時 空 間 之 中, 而 規 範 身 體 的 禮 教 即 在 空 間 之 中 運 作 規 訓 著 身 體 : 空 間 中 有 無 形 有 行 的 社 會 文 化 規 範, 運 作 著 控 管 身 體 的 法 則 身 體 之 於 空 間 他 物, 中 介 著 具 有 物 質 存 在 (material existence) 的 意 識 形 態 運 作, 使 得 身 體 主 體 在 空 間 結 構 的 行 進 動 作 過 程 中 被 建 構 為 社 會 的 身 體 或 文 化 的 身 體 86 屬 於 物 質 性 的 生 理 性 身 體 無 法 任 意 超 越 空 間, 且 必 須 遵 守 著 這 空 間 中 的 法 則 行 動, 這 就 造 成 了 交 往 性 身 體 上 的 困 頓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即 是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所 處 87 空 間 的 規 範 當 大 家 閨 秀 被 放 置 於 深 閨 之 中, 不 許 身 體 隨 意 的 離 開 被 歸 定 的 空 間 時, 即 造 成 如 阿 寶 王 桂 菴 寄 生 等 篇 章 中 男 主 角 在 追 求 心 儀 女 8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此 處 引 用 了 現 象 學 大 師 梅 洛 龐 蒂 (M.Merleau-Ponty) 的 理 論, 其 認 為 身 體 提 供 了 與 所 處 環 境 的 交 互 溝 通 意 義, 著 重 身 體 和 空 間 的 關 聯 性 詳 見 陳 明 珠 : 身 體 傳 播, 臺 北 : 五 南, 民 國 95(2006) 年, 頁 33~34 87 關 於 禮 教 透 過 空 間 來 規 範 身 體, 在 林 素 娟 : 空 間 身 體 與 禮 教 規 訓 探 討 秦 漢 之 際 婦 女 的 禮 儀 教 育 ( 台 北 : 學 生,2007 年 ) 中 有 精 彩 的 討 論 和 詮 釋 詳 見 氏 著, 頁 81~

141 性 的 過 程 中 最 大 的 困 境 例 如 阿 寶 中 孫 子 楚 離 魂 附 鸚 鵡 即 是 為 了 突 破 這 種 空 間 和 禮 教 隔 閡 : 每 自 恨 魂 不 復 靈 生 自 念 倘 得 身 為 鸚 鵡, 振 翼 可 達 女 室, 心 方 注 想, 身 已 翩 然 鸚 鵡, 遽 飛 而 去, 直 達 寶 所 88 窮 書 生 孫 子 楚 具 有 人 形, 無 法 突 破 空 間 和 禮 教 的 限 制 到 富 家 小 姐 阿 寶 閨 中, 身 體 的 累 贅 和 無 身 體 的 自 在, 在 此 顯 露 無 疑 第 二 是 政 治 權 力 的 壓 迫 : 身 體 所 面 對 的 困 境 往 往 是 社 會 性 的, 在 一 定 的 時 空 間 中, 身 體 受 到 各 種 權 力 的 牽 制 和 壓 迫, 上 面 說 的 禮 教 為 其 一, 政 治 權 力 也 是 其 一 促 織 中 成 名 因 會 爭 促 織, 不 敢 歛 戶 口, 而 又 無 所 賠 償, 憂 悶 欲 死 89, 在 宰 嚴 限 追 比, 旬 餘, 杖 至 百 90 的 窘 迫 中 ; 向 杲 中 向 杲 則 是 兄 長 被 殺, 仇 人 卻 向 官 府 形 賄 以 致 訴 訟 不 成 ; 席 方 平 中 席 方 平 父 親 因 被 仇 家 行 賄 的 地 府 官 員 虐 待, 在 陰 間 遭 受 酷 刑 以 至 在 陽 間 的 身 體 死 亡, 席 方 平 才 會 慘 澹 不 食, 絕 意 赴 地 下, 代 伸 冤 氣 爾 91 基 本 上, 聊 齋 誌 異 的 重 要 思 想 內 容 有 一 即 是 揭 露 批 判 腐 敗 的 政 治 和 貪 腐 的 官 吏 給 人 民 帶 來 的 苦 難 : 無 論 是 寫 官 還 是 寫 吏, 從 公 堂 到 監 獄, 立 刻 召 上 陰 慘 刻 毒 的 陰 影 那 裏 沒 有 正 義, 沒 有 良 心, 沒 有 公 理, 有 的 只 是 錢 和 勢 在 起 著 的 作 用 92 蒲 松 齡 早 年 曾 在 寶 應 縣 作 好 友 孫 蕙 的 幕 賓, 這 段 經 歷 讓 蒲 松 齡 深 刻 的 認 知 到 官 場 的 腐 敗 和 黑 暗, 加 上 又 曾 飽 受 被 逼 租 逼 稅 的 屈 辱, 對 於 政 治 權 力 對 於 身 體 的 威 嚇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6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48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48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41 于 天 池 : 收 錄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142 和 傷 害, 以 及 身 體 在 與 官 吏 交 往 上 的 卑 微 和 無 能, 是 有 十 分 透 徹 的 體 驗 的 第 三 是 以 作 者 特 殊 經 歷 表 現 出 落 第 秀 才 的 苦 悶 : 以 陸 判 葉 生 褚 生 為 代 表 蒲 松 齡 以 落 第 秀 才 此 一 特 殊 身 分 作 為 觀 看 身 體 困 境 的 角 度, 創 作 出 葉 生 褚 生 中 為 科 舉 考 試 死 而 未 已 的 扭 曲 靈 魂 93 葉 生 一 篇, 蒲 松 齡 是 有 意 點 明 其 利 用 離 魂 的 模 式, 也 說 明 其 對 於 前 代 離 魂 故 事 的 繼 承 和 創 新 : 魂 從 知 己, 竟 忘 死 耶? 聞 者 疑 之, 余 深 信 焉 同 心 倩 女, 至 離 枕 上 之 魂 ; 千 里 良 朋, 猶 識 夢 中 之 路 94 離 魂 記 中 倩 娘 離 魂 乃 是 為 追 求 情 愛 婚 姻, 但 在 葉 生 中 卻 表 現 為 男 性 對 於 科 舉 功 名 未 成 的 憾 恨, 以 及 難 報 知 己 恩 情 之 悲 壯 這 些 忘 身 之 離 魂 行 動, 都 在 在 顯 示 出 落 第 秀 才 對 於 功 名 未 成 的 痛 苦, 清 代 評 點 家 馮 鎮 巒 說 : 余 謂 此 篇 即 聊 齋 自 作 小 傳, 故 言 之 心 痛 95, 蒲 松 齡 借 由 刻 劃 葉 生 對 於 科 舉 至 死 不 悟 的 迷 戀, 表 達 自 身 汲 汲 於 功 名 的 執 著 96 又 如 陸 判 中 的 朱 爾 旦 素 鈍, 學 雖 篤, 尚 未 知 名 97 功 名 難 成 的 原 因 在 於 其 心 作 文 不 快, 知 君 之 毛 竅 塞 耳 98, 對 身 體 的 改 造 並 不 是 在 於 外 表, 而 是 針 對 科 舉 考 場 上 的 功 名 追 求 這 種 將 身 體 在 交 往 性 上 的 困 境 也 納 入 身 體 改 造 的 欲 求 和 行 動, 都 是 蒲 松 齡 落 第 秀 才 心 態 的 投 射 93 于 天 池 : 葉 生 的 一 生, 氏 一 個 在 科 舉 制 度 下 始 終 奮 鬥 進 取 的 一 生, 不 管 活 著 或 是 死 亡, 都 不 能 阻 擋 他 對 於 科 舉 功 名 的 熱 中 和 追 求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蒲 松 齡 在 科 舉 場 上 追 求 功 名 一 輩 子, 卻 依 舊 是 個 秀 才, 到 晚 年 還 傷 心 得 對 兒 孫 說 : 無 似 乃 祖 空 白 頭,ㄧ 經 終 老 良 足 羞! 是 以 了 解 了 蒲 松 齡 的 經 歷, 在 對 照 葉 生 一 篇, 可 看 見 葉 生 做 了 鬼 也 要 奮 跡 雲 霄, 考 中 舉 人, 實 際 上 就 是 表 達 了 蒲 松 齡 自 己 念 念 不 忘 的 追 求 目 標 葉 生 感 念 丁 乘 鶴 的 眷 念 之 情, 敬 魂 從 知 己, 正 是 體 現 蒲 松 齡 對 費 愇 祗 深 深 的 眷 念 之 情, 葉 生 對 科 舉 制 度 的 難 以 自 拔, 正 是 反 映 蒲 松 齡 對 科 舉 制 度 的 迷 戀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3 ( 二 ) 身 體 的 敘 事 特 點 : 省 略 身 體 的 敘 事 策 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的 感 知 行 動 常 常 不 進 入 敘 事 的 範 圍, 也 就 是 在 敘 述 時 間 上 省 略 了 身 體, 這 種 敘 事 策 略 在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離 魂 模 式 中 最 常 出 現 有 趣 的 是, 無 聲 流 逝 而 不 被 敘 述 反 映 的 故 事 時 間, 往 往 就 是 在 身 體 產 生 變 異 ( 變 形 離 魂 ) 的 這 段 時 間,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種 省 略 身 體 的 敘 述 手 法, 往 往 是 在 詳 細 敘 述 一 犯 人 形 的 限 制 和 危 難 以 後, 以 葉 生 為 例 : ( 葉 生 ) 文 章 詞 賦, 冠 絕 當 時 ; 而 所 如 不 偶, 困 於 名 場 會 關 東 丁 乘 鶴, 來 令 是 邑 見 其 文, 奇 之 召 與 語, 大 悅 使 即 官 署, 受 燈 火 ; 時 賜 錢 穀 恤 其 家 值 科 試, 公 游 揚 於 學 使, 遂 領 冠 軍 公 期 望 綦 切, 闈 後, 索 文 讀 之, 擊 節 稱 歎 不 意 時 數 限 人, 文 章 憎 命, 榜 既 放, 依 然 鎩 羽 生 嗒 喪 而 歸, 愧 負 知 己, 形 銷 骨 立, 癡 若 木 偶 生 持 書 啜 泣 寄 語 來 使 : 疾 革 難 遽 瘥, 請 先 發 使 人 返 白, 公 不 忍 去, 徐 待 之 踰 數 日, 門 者 忽 通 葉 生 至 公 喜, 逆 而 問 之 生 曰 : 以 犬 馬 病, 勞 夫 子 久 待, 萬 慮 不 寧 今 幸 可 從 杖 履 99 蒲 松 齡 對 於 葉 生 的 困 境 用 了 十 分 大 的 篇 幅 和 情 感 在 敘 述, 然 而 對 於 葉 生 是 如 何 產 生 魂 離 死 體 的 身 體 變 異, 或 是 身 體 在 離 魂 之 後 的 變 化 感 官 行 動 均 完 全 不 在 敘 述 中, 在 這 一 詳 一 略 的 敘 事 之 間, 彷 彿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對 於 擁 有 落 第 秀 才 身 分 的 身 體 而 帶 來 的 困 境 感 到 多 麼 的 苦 悶, 對 於 擺 脫 這 樣 的 身 體 又 有 多 大 的 祈 願, 甚 至 希 望 身 體 能 在 忽 然 轉 瞬 之 間 就 產 生 變 化 又 例 如 阿 寶 中 孫 子 楚 在 追 求 情 愛 的 過 程 中, 身 體 受 限 在 空 間 上 的 隔 閡 和 禮 教 上 的 約 束 而 難 以 作 為, 這 時 就 產 生 拋 卻 身 體 而 離 魂 的 行 動, 這 種 身 體 遭 遇 危 難 身 體 變 異 ( 離 魂 ) 事 件 9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81~

144 序 列 的 安 排 意 義 正 如 樂 蘅 軍 所 言 : 忘 身 的 愛 純 然 是 天 真 無 算 之 情 的 極 致, 是 率 性 而 行 的 生 命 衝 動 100 以 忘 身 來 強 調 情, 在 追 求 情 愛 類 的 離 魂 模 式 故 事 中 一 直 是 被 歌 頌 的 主 題, 以 靈 肉 二 分 意 志 支 配 肉 體 的 觀 念 作 為 基 礎, 蒲 松 齡 展 示 了 精 神 意 志 脫 離 肉 體 禁 錮 的 逍 遙 和 自 由, 成 功 的 揭 示 性 癡 則 志 凝 101 的 創 作 意 識 而 樂 蘅 軍 認 為 這 種 不 需 要 視 覺 形 象 的 逐 漸 變 遷 來 證 明 變 形 的 事 實 現 象 乃 是 對 於 純 然 生 命 律 動 信 仰 的 信 心 投 射 102, 這 種 省 略 視 覺 的 敘 述 實 顯 示 出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己 然 不 存 在 103 離 開 敘 述 的 場 景, 身 體 在 敘 述 中 被 省 略, 不 再 進 入 敘 述 者 和 讀 者 的 眼 簾, 身 體 的 感 官 苦 痛 危 難 都 被 取 消, 剩 下 的 只 有 自 由 的 靈 魂 意 識 蒲 松 齡 依 憑 著 自 己 的 身 體 在 現 實 中 的 遭 遇 和 感 受, 創 造 出 聊 齋 誌 異 中 各 種 可 與 之 呼 應 的 身 之 禁 錮, 解 決 這 些 危 難 的 最 好 方 法, 似 乎 就 是 擺 脫 拋 棄 身 體, 使 身 體 離 開 我 們 的 視 線 蒲 松 齡 在 省 身 語 錄 中 即 說 到 : 軀 殼 要 看 得 破, 破 則 萬 有 皆 空, 而 其 心 專 虛, 虛 則 義 理 來 居 ; 性 命 要 認 得 真, 真 則 萬 事 皆 備, 而 其 心 專 實, 實 則 物 欲 不 入 104 這 一 組 對 照 性 的 詞 語 排 列 所 表 現 的 是, 軀 體 為 心 暫 居 的 寓 所, 是 一 種 限 制 自 100 樂 蘅 軍 : 古 典 小 說 散 論, 頁 蒲 松 齡 在 阿 寶 卷 末 以 異 史 氏 曰 云 : 性 癡 則 志 凝 是 之 落 拓 而 無 成 者, 皆 自 謂 不 癡 者 也 且 如 粉 花 蕩 產, 盧 雉 傾 家, 顧 癡 人 事 哉! 以 是 知 慧 黠 而 過, 乃 是 真 癡, 彼 孫 子 何 癡 乎! 同 註 5, 頁 238~239 來 說 明 其 所 認 同 的 癡 乃 是 ㄧ 種 進 入 癡 迷 狀 態 的 追 求 : 沉 湎 執 著 彷 彿 要 把 全 身 心 寄 託 於 一 隅, 而 幾 乎 忘 卻 了 人 生 或 現 實 的 其 他 部 分 蒲 松 齡 簡 潔 的 稱 之 為 性 癡, 認 為 懷 之 專 一, 鬼 神 可 通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樂 蘅 軍 : 古 典 小 說 散 論, 頁 就 現 象 學 大 師 梅 洛 龐 蒂 的 說 法, 視 覺 對 於 身 體 認 知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我 們 透 過 身 體 認 知 世 界 的 方 法, 就 是 在 被 觀 看 之 物 進 入 我 們 的 視 覺 範 圍 而 存 在, 因 為 我 們 的 存 有 而 存 有, 與 我 們 的 身 體 同 處 於 一 情 境 中, 透 過 我 們 的 視 覺 感 官, 而 產 生 存 在 意 義 同 註 86, 頁 120~ 清 蒲 松 齡 : 雜 著 省 身 語 錄 ( 殘 稿 ), 收 錄 於 盛 偉 編 校 蒲 松 齡 全 集 第 三 冊 ( 上 海 : 學 林 出 版 社,1998 年 ), 頁

145 由 意 識 的 殼, 如 果 要 能 使 得 性 命 ( 這 裡 無 疑 是 指 道 德 修 養 而 非 生 命 ) 真 切, 所 需 要 的 也 不 是 軀 體, 而 是 心 是 否 專 實 擁 有 身 體 後, 接 踵 而 來 的 往 往 就 是 一 犯 人 形 的 窘 迫, 是 以 對 蒲 松 齡 而 言, 似 乎 看 破 軀 體 才 得 以 修 養 心, 才 能 得 義 理, 才 能 彰 顯 性 命 意 義 在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中 香 玉 苗 生 兩 篇 裡 黃 生 和 苗 生 拋 棄 原 有 身 體 而 化 成 異 類, 讓 靈 魂 意 志 可 以 自 由 的 發 揮 奔 放, 常 伴 紅 粉 知 己 或 吞 噬 酸 腐 士 人, 徹 底 的 脫 離 身 體 離 開 人 間 社 會, 這 當 中 顯 露 出 蒲 松 齡 面 對 身 體 困 境 時, 產 生 出 多 麼 激 烈 的 逃 離 拋 棄 身 體 和 身 體 所 處 社 會 的 欲 望 這 種 對 於 身 體 的 反 思, 似 乎 也 印 證 了 南 帆 的 說 法 : 軀 體 是 深 刻 的 悲 哀 之 源, 如 果 用 一 句 話 來 形 容, 這 樣 的 悲 哀 就 是 心 為 形 役, 意 志 所 設 定 的 目 標 常 常 讓 軀 體 無 可 奈 何 意 志 提 出 了 種 種 自 己 的 願 望 後, 軀 體 卻 無 法 到 位, 意 志 與 軀 體 的 分 是 人 類 獨 有 的 痛 苦, 軀 體 不 得 不 在 壓 抑 之 中 重 新 蜷 縮 起 來, 循 規 蹈 矩, 人 們 已 經 意 識 到, 自 身 的 努 力 不 可 能 彌 合 這 種 痛 苦 的 分 裂, 徹 底 解 脫 的 方 式 只 有 一 種 忘 卻 軀 體 的 存 在 105 為 了 突 破 身 體 的 困 境, 使 意 志 自 由, 忘 卻 身 體 的 存 在 或 是 拋 棄 身 體 似 乎 是 條 簡 明 又 方 便 的 道 路, 這 在 現 實 中 無 法 完 成 的 缺 憾, 在 小 說 的 創 作 中 得 以 完 足 二 人 身 難 得 因 為 擁 有 身 體, 人 類 即 要 面 對 難 以 解 決 的 困 境 和 危 難, 一 犯 人 形 後 要 恢 復 自 由 的 唯 一 方 法, 似 乎 就 只 剩 下 忘 卻 身 體 然 而, 身 體 真 的 可 以 被 遺 忘 可 以 被 拋 棄 麼?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一 方 面 看 到 蒲 松 齡 對 於 身 體 的 困 境 詳 細 刻 畫, 讓 靈 魂 105 南 帆 : 軀 體 的 牢 籠, 收 入 汪 民 安 主 編 : 身 體 的 文 化 政 治 學, 頁 150~

146 透 過 離 魂 變 形 等 方 式 拋 棄 身 體 以 解 決 危 難 ; 但 是 另 一 方 面, 卻 也 在 還 魂 和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中 看 到 靈 魂 對 於 返 回 身 體 的 渴 望, 而 不 管 是 離 魂 或 是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返 回 原 來 的 身 體 以 重 回 人 類 社 會 生 活 都 是 最 佳 的 結 局, 又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中 也 以 對 身 體 的 剝 奪 作 為 最 終 極 的 懲 罰, 身 體 雖 是 靈 魂 追 求 自 由 目 標 時 候 的 反 對 者, 可 也 是 被 追 求 想 望 的 客 體, 身 體 的 矛 盾 和 複 調 的 展 現 即 是 在 此 究 竟 身 體 對 我 們 的 意 義 為 何? 人 類 一 方 面 用 盡 想 像 來 拋 棄 身 體, 但 是 卻 又 對 沒 有 身 體 感 到 不 安 和 惶 恐, 戶 倉 英 美 在 談 論 從 六 朝 到 聊 齋 誌 異 的 變 身 故 事 時, 即 指 出 一 個 有 趣 的 問 題 : 在 中 國, 人 類 的 變 身 比 異 類 化 為 人 類 有 很 大 的 困 難, 而 且 很 容 易 變 成 只 在 意 識 上 變 身 而 不 是 連 同 肉 體 的 變 身 106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也 是 如 此, 對 於 徹 底 放 棄 身 體 或 是 使 身 體 成 為 異 類 都 存 有 疑 慮, 身 體 似 乎 不 是 僅 有 軀 殼 這 個 過 於 簡 單 的 定 義 ( 一 ) 身 體 的 敘 事 特 點 : 身 體 知 覺 構 成 的 寫 實 性 在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中, 我 們 透 過 對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的 形 式 分 析,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是 刻 意 以 等 述 的 手 法 來 敘 述 身 體 改 造 的 場 景 和 經 過, 這 種 敘 述 方 法 具 有 時 間 的 連 續 性 和 畫 面 的 逼 真 性 的 特 質, 所 以 不 但 在 敘 事 上 提 升 了 藝 術 性, 也 增 加 了 寫 實 性 這 是 因 為 在 改 造 身 體 的 過 程 中, 超 自 然 的 力 量 介 入 是 改 造 身 體 的 重 要 關 鍵, 在 其 中 可 以 看 見 來 自 冥 府 ( 陸 判 蓮 香 ) 仙 界 ( 魯 公 女 瑞 雲 ) 106 關 於 歐 洲 文 學 中 較 少 出 現 異 類 化 成 人 類, 而 人 類 的 變 身 總 是 身 心 都 變, 但 是 中 國 文 學 中 卻 與 之 相 反 的 這 個 問 題, 戶 倉 英 美 認 為 這 是 個 難 以 回 答 的 問 題, 因 為 心 態 的 幻 變 是 很 容 易 發 生 的, 往 往 失 去 了 變 身 的 意 義, 用 來 考 究 人 類 的 問 題 當 然 也 就 受 到 一 定 的 限 制, 但 是 在 中 國, 從 唐 代 到 蒲 松 齡,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所 思 考 的 則 是 同 萬 物 渾 然 一 體 的 問 題, 展 示 的 是 人 與 自 然 的 關 係 戶 倉 英 美 : 變 身 故 事 的 變 遷 由 六 朝 志 怪 小 說 到 聊 齋 誌 異, 頁 192~

147 和 狐 妖 ( 小 翠 ) 的 力 量, 這 些 超 自 然 力 的 介 入 最 主 要 的 敘 事 功 能 就 是 在 於 營 造 非 現 實 的 場 景, 將 現 實 中 難 以 改 造 的 身 體 透 過 這 些 超 自 然 力 的 介 入 進 入 虛 幻 場 域, 在 異 質 空 間 中 讓 身 體 的 拆 解 和 重 組 成 為 可 能, 並 賦 予 這 些 身 體 真 實 性, 就 成 為 蒲 松 齡 在 敘 述 上 的 難 處 與 著 力 點 是 以 除 了 以 等 述 的 方 法 來 敘 述 以 外, 我 們 可 以 觀 察 到 的 另 一 個 特 點, 即 是 身 體 感 官 知 覺 的 突 出 在 陸 判 中 朱 爾 旦 在 陸 判 為 其 浣 腸 換 心 時 感 到 臟 腑 微 痛 107 腹 間 覺 少 麻 木 108 ; 朱 爾 旦 妻 被 換 上 美 人 首 後 覺 頸 間 微 麻, 面 頰 甲 錯 109, 身 體 的 感 官 知 覺 配 合 情 節 發 展, 合 理 的 將 身 體 被 外 力 侵 入 改 造 的 知 覺 表 露 又 如 蓮 香 中 李 氏 附 生 張 燕 兒, 發 現 形 貌 不 佳 後 的 身 體 改 造 過 程 : 把 履 號 咷, 勸 之 不 解 蒙 衾 僵 臥 食 之, 亦 不 食, 體 膚 盡 腫 ; 凡 七 日 不 食, 卒 不 死, 而 腫 漸 消 ; 覺 飢 不 可 忍, 乃 復 食 數 日, 遍 體 瘙 癢, 皮 盡 脫 晨 起, 睡 舄 遺 墮, 索 著 之, 則 碩 大 無 朋 矣 110 身 體 由 體 膚 盡 腫 到 腫 漸 消 再 到 遍 體 瘙 癢, 這 種 對 於 身 體 感 官 的 渲 染 即 是 為 了 要 使 皮 盡 脫 這 場 如 蛇 褪 皮 一 般 的 改 造 過 程 合 理 化 且 真 實 在 敘 述 中 將 身 體 感 官 知 覺 的 突 出, 可 以 使 這 荒 誕 不 羈 的 想 像 擁 有 具 體 且 寫 實 的 效 果, 原 因 牽 涉 到 想 像 和 知 覺 之 間 的 問 題 在 存 有 學 上, 想 像 必 須 以 知 覺 為 依 憑, 才 能 產 生 具 體 的 效 用, 而 知 覺 必 須 憑 藉 著 身 體, 是 以 在 身 體 的 存 有 學 上, 才 能 落 實 想 像 的 存 有 學 基 礎 : 自 由 想 像 並 不 是 一 種 毫 無 基 礎 條 件 的 自 由, 它 對 本 質 的 自 由 變 異, 必 須 奠 基 於 身 體 知 覺, 同 時 這 種 基 礎 並 不 決 定 想 像 內 容, 但 卻 要 求 想 像 內 容 的 肉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8 身 化, 也 就 是 要 求 想 像 內 容 成 為 具 體 可 感 的 表 達 身 體 知 覺 總 是 保 有 超 越 世 實 層 面 的 本 質 知 覺 想 像 活 動, 而 自 由 想 像 總 是 需 要 援 用 身 體 知 覺 來 落 實 (embodiment) 111 也 就 是 說 自 由 想 像 的 基 礎 是 建 立 在 身 體 知 覺 上, 也 是 身 體 知 覺 落 實 了 自 由 想 像 的 可 能 所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對 於 身 體 知 覺 詳 細 描 述 造 成 場 景 和 人 物 的 真 實 感, 因 為 身 體 最 重 要 的 知 覺 功 能 即 是 在 於 將 人 與 外 在 世 界 交 融 為 一 個 現 世 情 境, 身 體 是 所 有 人 經 驗 世 界 的 最 原 始 方 位 與 切 入 點, 而 外 在 世 界 與 身 體 之 間 構 成 了 一 個 共 生 共 存 的 關 係 112 人 透 過 身 體 感 知 世 界, 也 透 過 身 體 確 立 在 世 界 的 存 在, 在 小 說 同 然, 縱 然 小 說 中 的 身 體 僅 是 紙 筆 下 的 虛 構 生 命, 但 是 為 了 要 在 敘 事 中 賦 予 真 實 性, 身 體 知 覺 和 自 由 想 像 的 運 用 就 顯 得 重 要 是 以 在 為 了 增 加 敘 事 可 信 度 的 敘 述 中, 身 體 知 覺 往 往 被 強 調, 例 如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又 如 以 身 體 的 銘 刻 與 印 記 作 為 見 證 的 離 魂 模 式 中, 透 過 靈 魂 在 冥 間 受 罰 往 往 會 在 陽 間 的 身 體 留 下 銘 刻 和 印 記, 以 達 到 驗 證 地 獄 神 道 知 不 誣 的 敘 事 作 用, 這 種 敘 事 策 略 亦 是 建 立 在 此 認 知 基 礎 上, 例 如 王 十 中 入 冥 作 掏 河 徭 役 的 高 苑 肆 商 : ( 王 十 ) 見 高 苑 肆 商, 亦 在 其 中, 十 獨 苛 遇 之 : 入 河 楚 背, 上 岸 敲 股 商 懼, 常 沒 身 水 中, 十 乃 已 肆 商 亦 於 前 日 死, 至 是 始 蘇 骨 朵 擊 處, 皆 成 巨 疽, 渾 身 腐 潰, 臭 不 可 近 113 在 現 實 中 的 身 體 留 下 了 在 冥 間 受 罰 的 魂 魄 的 感 知 和 傷 痕, 對 於 身 體 感 官 知 覺 突 出 的 敘 述 手 法, 都 再 再 強 調 唯 有 藉 由 身 體 的 感 知, 才 能 加 強 寫 實 性, 也 才 能 增 加 可 信 度 為 達 到 見 證 的 敘 事 功 用, 身 體 被 選 作 敘 述 的 核 心 絕 非 偶 然, 這 顯 示 出 身 體 111 龔 卓 軍 : 導 讀 旋 進 的 身 體 影 像, 收 錄 梅 洛 龐 帝 (Maurice Merleau-Ponty) 著, 龔 卓 軍 譯 : 眼 與 心 : 身 體 現 象 學 大 師 梅 洛 龐 帝 的 最 後 書 寫 ( 台 北 : 典 藏 藝 術 家 庭 出 版 社,2007 年 ), 頁 陳 明 珠 : 身 體 傳 播, 頁 9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9 是 人 類 認 知 未 知 事 物 時 的 管 道, 也 就 是 相 對 於 神 秘 的 靈 魂 而 言, 身 體 才 是 能 使 人 信 服 的 基 礎 所 在 由 此 看 來,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身 體 並 未 如 石 良 育 所 言, 軀 體 的 客 觀 特 徵 都 被 抽 掉 了 114, 反 而 是 透 過 對 於 身 體 知 覺 的 書 寫 和 強 調 增 加 了 真 實 性 和 可 信 度 ( 二 ) 不 可 拋 棄 的 身 體 :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身 體 的 意 義 在 還 魂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中, 眾 多 的 衛 星 事 件 的 出 現 原 因 是 在 於 強 調 擁 有 身 體 和 返 回 身 體 之 不 易, 並 從 閱 讀 中 體 驗 到 蒲 松 齡 所 謂 的 人 身 難 得 在 蒲 松 齡 早 期 創 作 蓮 香 中, 女 鬼 李 氏 為 了 能 和 桑 生 長 相 廝 守, 借 由 張 姓 富 家 女 燕 兒 屍 體 還 魂, 狐 妖 蓮 香 聞 之, 默 默 若 有 所 思, 後 蓮 香 暴 病, 面 對 死 亡 卻 是 坦 然, 子 樂 生, 我 樂 死, 原 因 即 是 在 於 能 透 過 輪 迴 轉 世 得 到 人 身 這 一 鬼 一 妖 對 於 人 身 的 執 著 和 想 望, 所 要 表 達 的 即 是 蒲 松 齡 對 於 人 身 難 得 的 思 考 : 嗟 乎! 死 者 而 求 其 生, 生 者 又 求 其 死, 天 下 所 難 得 者, 非 人 身 哉? 奈 何 具 此 身 者, 往 往 而 置 之, 遂 至 覥 然 而 生 不 如 狐, 泯 然 而 死 不 如 鬼 115 聊 齋 誌 異 雖 然 寫 鬼 寫 狐, 具 有 明 顯 的 想 像 色 彩, 但 是 既 然 想 像 出 自 於 身 體 知 覺, 滲 透 在 幻 想 和 怪 異 中 的 是 強 烈 的 現 實 願 望 116, 在 鬼 狐 等 異 類 身 體 的 背 後, 蒲 松 齡 所 思 考 的, 還 是 人 的 身 體 與 人 所 處 的 社 會 問 題, 以 及 人 身 在 世 界 中 所 產 生 的 價 值 和 意 義 透 過 前 幾 節 對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所 構 成 的 敘 事 模 式 在 形 式 和 文 化 上 的 討 論, 114 石 育 良 認 為 : 聊 齋 誌 異 所 建 構 的 怪 異 世 界 中, 魂 魄 是 被 強 調 的 主 體, 具 有 神 秘 的 存 在 性, 相 比 之 下, 感 官 可 以 接 觸 到 的 客 觀 存 在 的 軀 體 成 為 可 有 可 無 的 外 殼 石 育 良 : 怪 異 世 界 的 建 構 (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96 年 ), 頁 10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石 育 良 : 蒲 松 齡 是 一 個 理 想 主 義 者, 但 他 的 理 想 不 是 存 在 於 與 現 實 隔 絕 的 彼 岸, 不 是 形 而 上 的 追 求, 而 是 用 理 想 來 彌 補 現 實 的 不 足 石 育 良 : 怪 異 世 界 的 建 構, 頁

150 我 們 己 經 可 以 得 到 幾 個 簡 單 的 結 論, 第 一 是 在 敘 述 的 手 法 上, 蒲 松 齡 因 為 對 於 身 體 困 境 有 深 刻 的 了 解, 是 以 在 刻 劃 一 犯 人 形 後 的 種 種 危 難 上 用 了 極 大 的 篇 幅 和 筆 墨, 也 造 成 以 拋 棄 身 體 來 解 決 困 境 的 幾 種 敘 事 模 式, 而 在 這 種 敘 事 模 式 如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離 魂 模 式 中, 身 體 往 往 在 敘 述 中 被 省 略, 成 為 一 個 偶 然 的 因 素 而 被 隔 離 在 視 域 之 外 117, 這 樣 的 敘 事 可 以 造 成 身 體 的 消 失, 突 顯 靈 魂 的 自 由 與 追 求 而 因 為 對 於 身 體 知 覺 的 刻 劃, 可 以 造 成 敘 事 的 寫 實 性, 增 加 敘 事 的 可 信 度, 所 以 在 為 了 使 敘 事 真 實 的 身 體 改 造 模 式 使 敘 事 可 信 的 離 魂 入 冥 模 式 中, 身 體 知 覺 往 往 成 為 被 突 顯 的 焦 點 身 體 的 確 是 以 一 種 複 調 的 聲 音 出 現, 在 離 魂 模 式 和 變 形 模 式 中 身 體 可 以 是 讓 靈 魂 主 體 在 追 求 客 體 時 的 反 對 者, 但 是 在 還 魂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中, 卻 又 是 被 追 求 的 客 體 身 體 是 限 制 自 由 靈 魂 的 牢 籠, 也 是 靈 魂 追 求 的 欲 望 對 象, 亦 是 突 破 環 境 的 主 體, 身 體 在 這 些 角 色 中 流 轉, 構 成 一 個 多 樣 貌 的 矛 盾 形 象 然 而, 在 這 種 眾 多 的 身 體 形 象 中, 唯 一 可 以 確 定 的 是, 身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從 未 缺 席, 即 使 是 在 看 似 拋 棄 身 體 的 離 魂 模 式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中, 身 體 還 是 以 潛 在 的 角 色 存 在, 並 且 影 響 著 敘 事 的 發 展 簡 單 的 說, 即 是 不 管 靈 魂 如 何 出 走 逃 離 這 個 充 滿 困 境 的 身 體, 靈 魂 進 行 了 多 麼 有 趣 又 自 由 的 旅 程, 最 終, 都 還 是 必 須 回 歸 到 身 體, 才 能 再 次 回 到 人 類 社 會 中 生 活 因 為 唯 有 擁 有 身 體, 才 能 在 世 界 中 存 在 : 身 體 是 我 們 與 外 在 環 境 的 溝 通 之 道, 是 我 們 在 世 存 有 的 基 本 概 念, 身 體 的 知 覺 經 驗 建 構 某 種 具 體 的 意 涵, 透 過 身 體 經 驗, 我 們 也 才 能 意 識 到 在 世 存 117 南 帆 : 人 們 常 常 將 小 說 家 比 喻 為 上 帝 小 說 家 筆 下 的 芸 芸 眾 生 同 樣 有 七 情 六 慾, 小 說 家 創 造 世 界 猶 如 上 的 的 創 世 然 而, 小 說 家 僅 僅 創 造 出 紙 頭 的 生 命 小 說 之 中 的 人 物 沒 有 腺 體 和 體 溫, 他 們 很 少 出 現 消 化 不 良 或 是 腳 癬 發 癢 這 樣 微 不 足 道 的 疾 病 症 狀 不 到 適 當 的 時 候, 他 們 一 般 不 會 臥 床 發 燒 或 是 暈 眩 休 克 他 們 的 軀 體 總 是 能 夠 與 種 種 精 神 事 件 配 合 得 當, 從 而 讓 小 說 的 情 節 扣 人 心 弦 小 說 家 通 常 慣 於 將 人 物 軀 體 作 為 一 個 偶 然 的 因 素 隔 離 在 視 域 之 外, 他 們 僅 僅 為 人 物 的 性 格 負 責 南 帆 : 身 體 是 牢 籠, 收 入 汪 民 安 主 編 : 身 體 的 文 化 政 治 學, 頁

151 有 118 簡 言 之, 我 們 是 因 為 擁 有 身 體 才 能 認 知 世 界, 也 才 能 被 世 界 認 知 不 能 回 到 身 體 的 靈 魂, 僅 僅 是 在 異 質 空 間 中 遊 蕩 的 幽 魂, 如 蓮 香 中 的 女 鬼 李 氏 爾 日 抑 鬱 無 聊, 徒 以 身 為 異 物, 自 覺 形 穢 別 後 憤 不 歸 墓, 隨 風 漾 泊 每 見 生 人 則 羨 之 晝 憑 草 木, 夜 則 信 足 浮 沈 119 因 為 沒 有 身 體 可 以 對 照, 便 難 以 取 得 被 人 間 認 可 的 身 分 地 位, 難 以 和 他 人 建 立 關 係 又 例 如 阿 寶 中 阿 寶 勸 說 魂 附 鸚 鵡 的 孫 子 楚 還 魂 : 君 能 復 為 人, 當 誓 死 相 從 120 阿 寶 雖 是 被 孫 子 楚 情 癡 的 靈 魂 意 識 所 感 動, 然 而, 如 果 要 在 人 間 正 是 論 及 婚 嫁, 孫 子 楚 一 定 得 還 魂, 一 定 得 擁 有 身 體, 能 復 為 人 後, 才 能 相 從, 擁 有 身 體 以 後, 才 能 在 世 界 存 有, 才 能 產 生 意 義 : 身 體 就 是 我 的 在 世 存 有, 透 過 我 的 身 體, 我 接 收 到 眼 前 的 訊 息 和 知 識, 意 義 也 因 此 產 生 121 鬼 可 虛 情, 人 需 實 禮, 如 果 離 開 身 體 的 靈 魂 無 法 重 新 回 到 身 體, 就 很 難 在 現 世 中 產 生 意 義, 如 葉 生 中 不 知 身 體 已 死 而 繼 續 追 求 科 場 功 名 的 葉 生 : 妻 攜 簸 具 以 出, 見 生, 擲 具 駭 走 生 淒 然 曰 : 我 今 貴 矣 三 四 年 不 覿, 何 遂 頓 不 相 識? 妻 遙 謂 曰 : 君 死 已 久, 何 復 言 貴? 所 以 久 淹 君 柩 者, 以 家 貧 子 幼 耳 今 阿 大 亦 已 成 立, 行 將 卜 窀 穸 勿 作 怪 異 嚇 生 人 生 聞 之, 憮 然 惆 悵 逡 巡 入 室, 見 靈 柩 儼 然, 撲 地 而 滅 以 梅 洛 龐 蒂 的 現 象 學 觀 點 來 看, 身 體 的 理 論 就 是 知 覺 的 理 論 我 們 透 過 身 體 知 覺 世 界, 也 存 在 於 世 界, 這 就 是 我 們 的 現 象 身 體 陳 明 珠 : 身 體 傳 播, 頁 11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陳 明 珠 : 身 體 傳 播,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52 正 是 因 為 死 已 久, 沒 有 了 在 世 界 存 有 的 身 體, 何 復 言 貴? 在 世 間 和 他 人 或 是 社 會 所 建 立 的 種 種 關 係, 都 是 對 照 在 身 體 之 上, 沒 有 身 體, 一 切 均 是 空 言, 也 莫 怪 葉 生 只 得 撲 地 而 滅, 因 為 在 世 間 所 建 立 的 一 切 價 值 和 意 義, 都 在 失 去 身 體 的 那 霎 那 被 強 制 停 止 是 以 在 離 魂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中, 完 成 任 務, 解 決 身 體 困 境 的 靈 魂 最 終 都 還 是 要 回 到 身 體, 才 能 重 返 人 間, 透 過 身 體 再 次 搭 建 與 現 實 的 關 係, 創 造 新 的 意 義 身 體 是 在 人 間 世 界 存 在 的 唯 一 管 道, 剝 奪 一 個 人 的 身 體, 即 是 剝 奪 其 作 為 人 的 資 格, 否 認 其 存 在 所 以 在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中, 才 會 利 用 身 體 變 形 作 為 懲 罰, 這 種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以 造 成 畸 形 醜 怪 的 身 體 的 敘 事 作 用 乃 是 在 於 諷 刺 與 懲 戒, 以 夢 狼 中 白 甲 的 續 頭 變 形 為 例 : 諷 刺 作 品 往 往 採 用 處 罰 來 懲 治 罪 惡, 以 彰 顯 詩 的 正 義 的 道 德 性 白 甲 的 續 頭 處 罰, 就 是 以 畸 形 異 相, 展 示 人 物 內 心 醜 惡 的 一 種 將 人 物 罪 行 示 眾 的 手 法 蒲 松 齡 就 以 怪 誕 續 頭, 處 罰 白 甲, 以 收 懲 一 儆 百 之 效 123 身 體 變 形 將 人 的 醜 惡 面 作 了 誇 飾 和 突 出, 顯 示 存 在 人 身 上 不 道 德 的 獸 性, 毫 無 遮 掩 的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的 模 式 表 露 出 來, 並 且 透 過 對 正 常 身 體 的 變 形 來 剝 奪 其 為 人 的 身 分, 將 地 位 身 分 變 形 以 收 低 貶 效 果 124, 變 形 後 的 身 體 失 去 認 同, 成 為 社 會 文 化 上 的 被 逐 者, 透 過 身 體 變 形 來 表 達 懲 罰 模 式 的 敘 事 作 用 即 在 於 此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身 體 直 接 變 形 的 敘 事 往 往 是 一 種 懲 罰, 因 為 剝 奪 一 個 人 的 身 體, 使 其 化 為 異 類 乃 是 最 為 嚴 厲 的 手 段, 在 那 些 只 是 暫 時 擺 脫 身 體 困 境 以 尋 求 解 決 之 道 的 敘 事 模 式 中, 身 體 是 必 須 要 完 好 無 缺 的 存 在 著, 在 靈 魂 解 決 危 難 後, 才 能 再 次 融 入 原 來 身 處 的 社 會 之 中, 和 社 會 建 立 新 的 關 係, 創 造 新 的 意 義 所 以 在 聊 齋 誌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200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153 異 中 的 身 體 變 形, 少 有 肉 體 的 直 接 變 化, 而 是 往 往 由 靈 魂 意 識 的 幻 化 代 替, 因 為 身 體 何 其 重 要, 人 身 何 其 難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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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第 五 章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形 象 與 權 力 結 構 就 小 說 文 本 而 言, 創 作 者 對 於 敘 事 內 容 和 表 述 方 式 的 選 擇 構 成 一 獨 特 的 話 語 1 系 統, 表 述 傳 達 自 身 的 立 場 和 認 同 而 在 小 說 文 本 中 出 現 的 人 物 身 體 形 象 和 行 動, 以 及 所 遭 遇 的 命 運, 都 乃 是 作 者 對 於 世 界 秩 序 和 權 力 結 構 的 觀 察 和 反 思, 是 作 者 透 過 創 作 所 展 現 出 的 世 界 圖 景 : 就 中 國 敘 事 文 化 傳 統 而 言, 在 具 體 的 敘 述 活 動 中, 這 種 所 謂 的 意 識 形 態 實 際 上 並 不 總 是 以 觀 念 體 系 的 形 式 通 過 敘 述 的 內 容 顯 現 為 宏 大 敘 述, 而 更 多 的 是 滲 透 在 敘 述 者 所 構 造 的 社 會 和 自 然 環 境 人 物 的 性 格 和 行 為 人 與 人 的 關 係 以 及 蘊 含 在 敘 述 中 的 情 感 態 度 與 審 美 趣 味 等 等 這 一 切 凝 聚 整 合 成 為 敘 事 中 的 內 在 統 一 結 構, 可 以 被 稱 作 敘 事 中 的 世 界 圖 景 2 而 創 作 者 在 塑 造 小 說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形 象 時, 其 所 投 注 的 審 美 意 識, 恰 恰 反 應 出 其 握 有 對 於 形 構 控 制 文 本 中 身 體 的 權 力, 而 此 一 權 力 更 根 源 於 創 作 者 所 身 處 的 社 會 文 化 語 境 的 權 力 結 構 中 : 審 美 的 雙 重 涵 義 在 於 : 首 先, 審 美 是 一 種 解 放, 主 體 是 通 過 感 覺 衝 動 和 同 情 而 不 是 外 在 法 律 聯 繫 在 一 起, 欲 望 和 法 律 道 德 和 知 識 以 及 個 體 和 總 體 之 間 的 關 係 無 不 得 到 了 改 善 ; 另 一 方 面, 這 種 內 在 化 的 壓 抑 可 能 1 話 語 一 詞 的 概 念 與 傅 柯 有 極 大 的 關 連, 他 用 這 個 概 念 來 描 述 文 化 意 識 形 態 語 言 和 社 會 中 的 系 統 功 能, 以 及 反 映 和 維 繫 權 力 及 掌 握 者 的 功 能 方 式 對 社 會 學 家 來 說, 話 語 是 ㄧ 個 知 識 的 專 家 系 統, 它 維 持 著 以 下 這 樣 的 實 踐 活 動 : 它 們 由 一 個 共 同 假 設 來 加 以 統 一, 其 功 能 在 於 杜 絕 其 他 思 維 方 式 言 談 方 式 或 行 為 方 式 的 可 能 往 往 是 通 過 那 些 用 來 描 述 事 物 的 詞 語 來 維 持 其 權 力 見 周 宪 : 文 化 研 究 關 鍵 詞 ( 北 京 : 北 京 師 範 大 學,2007 年 ), 頁 125~126 2 高 小 康 : 中 國 古 代 敘 事 觀 念 與 意 識 形 態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2~

156 將 某 種 統 治 更 深 地 置 入 被 征 服 者 的 身 體 之 中 換 一 句 話 說, 審 美 提 醒 人 們 正 視 身 體 的 存 在, 同 時, 審 美 又 試 圖 馴 服 身 體 的 感 性 本 能 3 小 說 創 作 者 在 塑 造 小 說 文 本 中 人 物 的 身 體 形 象 時, 其 所 透 露 出 對 於 身 體 的 審 美 意 識 形 態, 即 是 一 種 權 力 對 於 身 體 的 操 演 透 過 社 會 文 化 語 境 創 作 者 的 身 體 小 說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此 一 環 扣 的 三 重 結 構, 在 敘 事 中 形 成 某 種 對 身 體 的 審 美 意 識 和 特 定 的 身 體 形 象, 而 在 各 種 權 力 的 交 鋒 和 印 照 下, 亦 能 看 出 小 說 文 本 中 人 物 的 身 體 作 為 複 雜 的 社 會 印 記 的 意 義, 進 而 理 解 聊 齋 誌 異 對 於 社 會 的 隱 喻 是 以 本 章 前 三 節 對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的 討 論, 均 是 企 圖 通 過 觀 察 文 本 各 類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形 象, 以 蒲 松 齡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對 人 物 身 體 和 命 運 所 投 注 的 審 美 意 識, 來 解 讀 所 指 涉 的 權 力 關 係 : 第 一 節 討 論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與 性 別 論 述, 從 男 性 和 女 性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所 呈 現 的 不 同 形 象 作 為 切 入 點, 討 論 構 成 其 性 別 差 異 的 論 述 用 意 何 在 ; 第 二 節 討 論 教 化 主 題 故 事 中 身 體 與 道 德 規 範 中 的 權 力 關 係, 延 續 第 一 節 對 於 身 體 和 性 別 的 討 論, 以 身 體 性 別 作 為 教 化 主 題 故 事 的 觀 察 點, 剖 析 蒲 松 齡 如 何 透 過 敘 事 操 演 對 於 兩 性 身 體 的 道 德 規 訓 權 力 ; 第 三 節 討 論 刺 貪 刺 虐 與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與 政 治 權 力 問 題, 以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出 發, 梳 爬 蒲 松 齡 透 過 這 些 身 體 所 展 現 出 對 於 現 實 世 界 權 力 結 構 的 隱 喻 為 何 第 一 節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與 性 別 論 述 婚 戀 主 題 是 指 以 男 女 兩 性 的 婚 姻 及 戀 愛 關 係 作 為 故 事 主 要 內 容 和 表 述 重 心, 婚 戀 故 事 即 是 指 有 婚 姻 戀 愛 或 性 關 係 之 人 物 主 角 所 發 生 的 3 特 里 伊 格 爾 頓 : 美 學 意 識 形 態 (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1997 年 ) 中 試 圖 將 肉 體 與 國 家 階 級 矛 盾 和 生 產 方 式 聯 繫 起 來, 並 認 為 美 學 在 這 一 過 程 中 承 擔 起 主 體 內 在 化 管 理 的 重 則 以 上 這 段 言 論 出 於 南 帆 : 身 體 的 敘 事, 收 錄 汪 民 安 主 編 : 身 體 的 文 化 政 治 學 ( 開 封 : 河 南 大 學 出 版,2004 年 ), 頁 217~

157 愛 戀 故 事 4, 在 聊 齋 誌 異 近 五 百 篇 故 事 中, 以 婚 戀 作 為 主 題 的 故 事 篇 章 就 高 達 三 分 之 一 強 5, 可 見 蒲 松 齡 對 於 此 一 主 題 的 創 作 偏 愛 婚 戀 故 事 的 敘 事, 往 往 是 藉 由 人 物 男 性 與 女 性 之 間 關 係 的 建 立 與 離 合 際 遇 所 構 成, 其 交 際 與 行 動 往 往 成 為 推 動 敘 述 進 行 的 重 要 動 力, 創 作 者 的 寓 意 指 涉 也 藉 由 男 女 兩 性 人 物 的 形 象 與 命 運 推 演 展 現 婚 戀 故 事 的 敘 事 是 由 男 性 人 物 和 女 性 人 物 對 於 對 方 身 體 的 情 欲 與 行 動 所 構 成 的, 小 說 文 本 中 人 物 對 於 另 一 性 別 的 身 體 的 欲 望 和 追 求 成 為 敘 事 的 軸 心 所 在, 是 以 性 別 乃 觀 察 聊 齋 誌 異 這 類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時, 主 要 指 標 的 分 類 標 記 性 別 和 身 體 的 關 係 千 絲 萬 縷, 互 相 糾 纏, 然 而, 性 別 此 一 詞 語 本 身 的 概 念 即 十 分 複 雜, 有 必 要 在 此 先 作 一 說 明 : 首 先, 性 別 不 同 於 身 體 在 生 理 上 的 性 徵 之 差 別, 性 別 不 是 天 生, 而 是 由 社 會 文 化 規 範 所 約 定 而 俗 成 的, 生 理 身 體 在 性 徵 上 的 不 同 是 生 物 性 的 差 異, 然 而, 男 性 和 女 性 之 間 的 性 別 差 異, 卻 是 由 社 會 文 化 的 產 物 對 女 性 主 義 者 而 言, 性 別 差 異 是 被 作 為 文 化 符 號 進 行 編 碼 後 形 成 的, 其 先 驅 者 西 蒙 波 娃 在 第 二 性 中 即 說 到 : 人 不 是 生 來 即 為 女 人, 而 是 變 成 一 個 女 人, 生 理 長 相 甚 至 經 濟 的 命 運, 無 法 決 定 女 人 的 身 分, 而 是 社 會 與 文 明 創 造 出 無 以 否 定 的 變 項, 才 使 得 男 女 兩 性 成 為 二 元 對 立 且 不 可 共 量 的 兩 極 6 : 性 別 不 同 於 生 理 性 的 性, 而 是 社 會 透 過 種 種 文 化 體 制 所 塑 造 成, 兩 性 之 間 的 差 異 是 文 化 建 構 下 的 產 物 概 念, 使 身 體 性 別 成 為 一 種 性 別 身 分 7 4 陳 品 雁 :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研 究 ( 花 蓮 : 國 立 東 華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士 論 文,2007 年 ), 頁 13 5 關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的 篇 章 數 量, 陸 又 新 以 為 聊 齋 誌 異 中 愛 情 之 篇 章 共 91 篇, 詳 見 氏 著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愛 情 (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1992 年 ), 頁 11~16 而 吳 禮 權 則 主 張 聊 齋 誌 異 中 言 情 篇 目 有 153 篇, 詳 見 氏 著 : 中 國 言 情 小 說 史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95 年 ), 頁 401~402 而 陳 品 雁 在 其 碩 論 中 以 婚 戀 定 義 作 為 判 定 標 準, 認 為 聊 齋 誌 異 中 婚 戀 故 事 共 138 則, 見 氏 著 :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研 究 ( 同 註 5), 本 節 以 陳 品 雁 的 分 類 為 準 6 詳 見 廖 炳 惠 著 : 關 鍵 詞 200: 文 學 與 批 評 研 究 的 通 用 辭 彙 編 ( 台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121~123 7 ( 美 )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Peter Brooks) 著, 朱 生 堅 譯 : 身 體 活 : 現 代 敘 述 中 的 欲 望 對 象 ( 北 京 : 新

158 由 此 可 知, 性 別 如 同 身 體 一 樣 是 文 化 的 產 物, 均 是 在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下 被 規 訓 和 捏 8 塑 而 成 而 在 父 權 體 制 結 構 下, 性 別 本 身 即 是 一 個 結 構 複 雜 授 予 了 多 種 含 義 之 所 在, 性 別 和 成 為 欲 求 對 象 的 身 體 之 間 所 建 立 的 關 係 更 為 緊 密 而 糾 結 : 而 作 為 歸 根 究 柢 憑 藉 象 徵 而 產 生 意 義 的 組 成 部 分 動 機 和 過 程, 身 體 是 被 關 於 兩 性 差 異 的 精 神 性 慾 思 想 製 造 出 來 的 繼 然 這 種 關 於 兩 性 差 異 的 思 想 是 以 欲 望 和 意 志 之 間 的 鮮 明 衝 突 為 標 記 的, 身 體 就 不 太 可 能 只 是 從 生 物 學 上 給 定 的 9 性 別 和 身 體 均 是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下 的 產 物, 則 探 究 小 說 中 的 身 體 性 別, 即 是 從 一 個 被 建 構 的 客 體 轉 而 去 了 解 其 所 存 在 的 社 會 意 義 結 構 10, 也 就 是 從 身 體 和 性 別 的 交 往 性 中 梳 爬 和 探 析 其 所 反 映 的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和 創 作 者 審 美 意 識, 以 了 解 創 作 者 試 圖 透 過 敘 事 建 構 何 種 性 別 論 述 11 是 以 本 節 將 先 從 小 說 文 本 中 對 於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和 女 性 人 物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述 方 式 分 析 著 手, 透 過 形 式 的 論 析, 探 索 其 所 產 生 的 敘 事 藝 術 和 敘 事 意 義, 並 以 身 體 欲 望 作 為 觀 察 的 焦 點 所 在 接 著, 以 蒲 松 齡 通 過 敘 事 所 建 構 的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星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3 8 亞 倫 強 森 (allen G.Johnson) 對 於 父 權 體 制 的 定 義 為 父 權 體 制 是 一 個 社 會 是 父 權 的, 就 是 他 有 某 中 程 度 的 男 性 支 配 (male dominated) 認 同 男 性 (male identified) 和 男 性 中 心 (male centered) 這 樣 的 社 會 造 成 對 女 性 的 壓 迫, 這 就 是 父 權 社 會 的 關 鍵 面 向 之 一 詳 見 氏 著, 成 令 方 等 譯 : 性 別 打 結 拆 除 父 權 違 建 ( 台 北 : 群 學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22 9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Peter Brooks) 從 佛 洛 伊 德 所 說 的 解 剖 學 差 異 的 視 覺 經 驗, 作 為 切 入 點, 認 為 佛 洛 伊 德 將 身 體 的 性 別 過 於 簡 單 化, 因 為 我 們 所 要 認 識 的 對 象, 本 身 即 是 ㄧ 個 結 構 複 雜 受 於 了 多 種 含 意 之 所 在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 身 體 活 : 現 代 敘 述 中 的 欲 望 對 象, 頁 性 別 身 分 既 然 是 依 文 化 的 產 物, 則 探 究 小 說 中 的 身 體 性 別, 即 成 為 一 個 解 碼 的 研 究 見 許 芳 滋 : 太 平 廣 記 中 離 魂 故 事 之 身 體 論 述, 東 方 人 文 學 誌 第 7 卷 第 1 期,2008 年 3 月, 頁 性 別 就 成 為 一 種 僵 固 的 社 會 建 制 ; 而 論 述 基 本 上 是 透 過 說 話 與 聽 話 的 方 式, 使 讀 者 和 作 者 之 間, 產 生 某 種 自 我 了 解 的 意 識 與 可 能, 並 形 成 彼 此 間 的 互 動 與 關 係, 進 而 建 構 不 同 的 主 體 性 是 以 性 別 論 述 即 是 作 者 和 讀 者 間, 透 過 敘 述 的 過 程, 建 立 某 種 性 別 機 制, 以 確 立 某 方 的 主 體 性 的 成 立 詳 見 廖 炳 惠 : 關 鍵 詞 200: 文 學 與 批 評 研 究 的 通 用 詞 彙 編 ( 臺 北 : 麥 田,2003 年 ), 頁 ; 頁

159 形 象 和 女 性 人 物 身 體 形 象 作 為 討 論 的 軸 心, 探 索 其 成 為 對 立 互 補 關 係 的 用 意 何 在 一 隱 與 顯 : 對 男 性 與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述 與 情 欲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對 於 男 性 身 體 和 女 性 身 體 在 外 貌 上 的 敘 述 呈 現 隱 與 顯 的 敘 事 差 異, 有 關 於 男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述 往 往 闕 如, 而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妍 麗 外 貌 的 敘 述 卻 成 為 其 敘 事 模 式 中 重 要 的 一 個 環 節 本 小 節 將 先 藉 由 對 小 說 文 本 中 男 性 和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述 方 作 一 分 析, 從 蒲 松 齡 對 兩 者 身 體 外 貌 的 描 繪 上, 細 究 其 觀 看 兩 性 身 體 的 敘 事 差 異, 並 從 身 體 的 皮 相 出 發, 討 論 敘 事 中 的 身 體 和 情 欲 如 何 構 成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強 大 的 敘 事 動 力 ( 一 ) 在 敘 事 中 隱 去 的 模 糊 男 體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對 於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事 特 點 有 三 : 第 一 個 特 點 是 對 於 身 體 外 貌 描 述 普 遍 的 闕 如 ; 第 二 是 對 於 男 性 身 體 外 貌 正 面 的 描 寫 往 往 是 作 為 其 負 面 性 格 的 襯 托 ; 第 三 是 以 抽 象 的 交 往 性 身 體 特 性 取 代 身 體 外 貌 對 男 性 人 物 形 象 的 塑 造 1. 對 於 男 性 身 體 外 貌 描 述 普 遍 的 闕 如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對 於 男 性 人 物 的 描 繪 中, 第 一 個 特 點 是 對 於 身 體 外 貌 描 述 普 遍 的 闕 如, 男 性 身 體 的 外 貌 往 往 不 進 入 敘 事 的 範 圍 內, 這 和 蒲 松 齡 選 擇 以 男 性 人 物 的 視 角 作 為 敘 述 方 式 息 息 相 關 細 究 各 篇 文 本 的 敘 事 雷 同 性, 可 發 現 蒲 松 齡 對 於 一 個 男 性 人 物 的 出 場, 往 往 是 以 史 家 筆 法 12 先 介 紹 男 性 人 物 的 姓 名 12 李 延 賀 認 為, 聊 齋 誌 異 在 敘 事 的 結 構 和 特 性 上, 有 極 大 的 雷 同 性, 包 括 小 說 的 開 端, 交 代

160 身 分 籍 貫, 及 其 在 性 格 上 的 基 本 特 徵, 並 以 此 構 成 對 於 人 物 的 基 本 了 解, 然 後 才 以 此 作 為 框 架, 發 展 出 故 事, 男 性 的 身 體 外 貌 並 沒 有 進 入 敘 事 的 範 圍 內 : 孔 生 雪 笠, 聖 裔 也, 為 人 蘊 藉, 工 詩 ( 嬌 娜 ) 13 甯 采 臣, 浙 人 性 慷 爽, 廉 隅 自 重 每 對 人 言 : 生 平 無 二 色 ( 聶 小 倩 ) 14 喬 生, 晉 寧 人 少 負 才 名 年 二 十 餘, 猶 偃 蹇 為 人 有 肝 膽 ( 連 城 ) 15 秦 郵 王 鼎, 字 仙 湖 為 人 慷 慨 有 力, 廣 交 遊 ( 伍 秋 月 ) 16 晏 仲, 陝 西 延 安 人 與 兄 伯 同 居, 友 愛 敦 篤 ( 湘 裙 ) 17 這 種 將 人 物 的 基 本 特 徵 直 接 且 明 確 的 呈 現 在 人 們 面 前 的 方 式, 在 敘 事 學 上 稱 為 直 接 界 定, 它 通 常 採 用 一 些 特 定 的 詞 語 對 人 物 加 以 直 接 標 記, 在 直 接 標 記 中 所 使 用 的 詞 語 最 多 的 是 形 容 詞, 也 兼 以 名 詞 或 其 他 詞 類 18,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的 身 家 背 景 和 性 格 特 徵, 以 及 以 異 史 氏 的 身 分 對 故 事 加 以 評 價, 其 文 本 規 範 接 近 於 風 格 嚴 謹 而 又 追 求 完 整 的 歷 史 傳 記, 敘 述 者 呈 現 典 型 的 士 大 夫 姿 態 李 延 賀 : 論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男 性 敘 事 觀 點, 社 會 科 學 集 刊 中 國 文 學 與 文 化 1997 年 第 2 期 ( 總 第 109 期 ),1997 年, 頁 清 蒲 松 齡 著, 張 友 鶴 輯 校 : 聊 齋 誌 異 會 校 會 注 會 評 本 ( 台 北 : 里 仁,1991 年 ),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譚 君 強 在 討 論 敘 事 中 人 物 描 繪 時 舉 用 了 里 蒙 凱 南 敘 事 虛 構 作 品 : 當 代 詩 學 中 對 於 人 物 描 繪 採 取 直 接 界 定 間 接 表 現 兩 種 分 類, 並 加 上 外 貌 成 為 描 繪 人 物 形 象 時 的 三 種 手 法, 其 中 直 接 界 定 這 種 直 接 形 容 的 方 式 在 傳 統 的 敘 事 作 品 中 使 用 的 最 為 廣 泛, 因 為 在 傳 統 小 說 中, 人 的 個 性 常 被 看 作 眾 多 的 人 所 具 有 的 各 種 性 格 的 綜 合 表 現, 描 繪 一 般 中 的 個 別 這 種 帶 有 概 括 和 類 型 化 本 質 的 直 接 形 容 的 方 式 從 而 得 以 行 時 詳 見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 北 京 :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168~

161 用 來 描 繪 男 性 人 物 的 形 容 詞 語 所 指 涉 的 對 象, 均 是 非 肉 身 的 身 體, 而 是 身 體 在 社 會 中 具 有 交 往 性 的 人 格 特 徵 不 管 是 透 過 在 敘 述 層 面 的 男 性 敘 述 者 ( 異 史 氏 ) 視 角 或 是 在 故 事 層 中 的 敘 述 者 ( 男 性 士 人 ) 視 角, 男 性 的 身 體 本 身 即 是 觀 看 的 主 體, 而 不 是 被 觀 看 的 對 象 19 : 在 父 權 制 社 會 裡, 男 性 的 身 體 儼 然 是 不 成 問 題 的, 免 於 成 為 好 奇 心 或 表 現 的 對 象, 從 而 也 得 到 了 更 為 徹 底 的 隱 藏 20 男 性 的 身 體 使 被 隱 藏 的, 其 所 被 注 視 的 是 其 作 為 角 色 21 的 身 分 特 色 在 這 類 故 事 中 屬 於 男 性 肉 體 性 的 身 體 外 貌 均 刻 意 的 被 忽 略, 而 使 得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的 面 容 呈 現 模 糊 不 清 的 樣 貌 2. 對 於 男 性 身 體 外 貌 正 面 的 描 寫 往 往 是 作 為 其 負 面 性 格 的 襯 托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相 對 於 幾 乎 所 有 篇 章 均 有 對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大 肆 渲 染 書 寫, 有 對 於 男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描 寫 的 篇 章 幾 乎 是 微 乎 其 微, 這 些 篇 章 分 別 是 董 生 阿 寶 巧 娘 封 三 娘 狐 夢 顏 氏 阿 英 嫦 娥 姚 安 鳳 仙 雲 蘿 公 主 天 宮 陳 雲 棲 薛 昆 生 嘉 平 公 子 錦 瑟 等 其 中 董 生 中 對 於 董 生 和 王 生 身 體 外 貌 的 描 述 在 其 脈 象, 而 阿 寶 中 對 於 孫 子 楚 的 身 體 外 貌 描 述 僅 在 有 枝 指, 巧 娘 中 對 於 傅 廉 的 身 體 外 貌 描 述 集 中 在 其 天 閹 的 身 體 病 症 上, 剩 下 篇 章 除 了 狐 夢 中 畢 怡 庵 的 身 體 是 以 肥 胖 多 齜 的 戲 謔 形 象 出 現 外, 對 於 男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述 均 是 讓 其 呈 現 略 顯 女 性 化 的 19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 正 是 因 為 男 性 的 身 體 是 標 準, 他 就 得 以 免 於 追 究, 被 當 成 是 認 知 的 動 因, 而 不 是 對 象 注 視 是 陰 莖 崇 拜 的, 而 它 的 對 象 並 非 如 此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 身 體 活 : 現 代 敘 述 中 的 欲 望 對 象, 頁 19~20 20 彼 得 布 魯 克 斯 : 身 體 活 : 現 代 敘 述 中 的 欲 望 對 象, 頁 角 色 是 以 人 們 在 社 會 關 係 中 所 佔 有 的 位 置 而 預 期 他 / 她 們 會 有 什 麼 行 為 的 ㄧ 套 想 法, 角 色 幫 助 我 們 辨 識 人 們 及 其 所 在 的 社 會 位 置, 並 以 無 數 的 方 式 影 響 我 們 的 外 表 和 言 談 舉 止 而 身 分 是 ㄧ 個 人 在 體 系 中 所 佔 據 的 結 構 位 置, 身 分 讓 我 們 和 各 個 社 會 體 系 產 生 關 聯, 提 供 我 們 經 歷 參 與 這 些 體 系 時, 一 條 阻 力 最 小 的 路 詳 見 亞 倫 強 森 (allen G.Johnson) 著, 成 令 方 林 鶴 玲 吳 嘉 苓 等 譯 : 見 樹 又 見 林 : 社 會 學 作 為 一 種 生 活 實 踐 與 承 諾 ( 臺 北 : 群 學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101~

162 白 面 書 生 形 象 : 順 天 某 生, 年 十 七, 裁 能 成 幅 而 丰 儀 秀 美 ( 顏 氏 ) 22 楚 有 薛 昆 生 者, 幼 惠, 美 姿 容 ( 青 蛙 神 ) 23 真 毓 生, 能 文, 美 丰 姿, 弱 冠 知 名 ( 陳 雲 棲 ) 24 嘉 平 某 公 子, 丰 儀 秀 美 ( 嘉 平 公 子 ) 25 沂 人 王 生, 然 風 標 修 潔, 灑 然 裙 履 少 年 也 ( 錦 瑟 ) 26 這 些 難 得 出 現 在 聊 齋 誌 異 敘 述 視 角 中 的 男 性 身 體, 所 呈 現 的 特 徵 在 於 其 具 女 性 化 形 象 的 身 體 特 徵, 如 陰 柔 秀 美 具 有 丰 采 蒲 松 齡 對 於 秀 美 的 面 容 的 敘 述 有 時 是 為 了 刻 化 其 品 格 上 的 醜 陋, 以 此 達 到 妍 皮 媸 骨 的 對 比 效 果, 例 如 姚 安 中 美 丰 標 的 姚 安, 其 實 是 個 愛 新 而 殺 其 舊 27 的 負 心 漢 ; 而 顏 氏 和 嘉 平 公 子 中 的 翩 翩 美 少 年 某 生 和 嘉 平 公 子, 事 實 上 是 文 與 卿 似 是 兩 人 28 虛 有 其 表 29 的 俗 物 在 敘 事 中, 這 些 露 臉 的 男 性 所 面 對 的 命 運 往 往 不 若 那 些 具 有 模 糊 外 貌 的 男 性 幸 運 30, 是 以 第 二 特 點 是 對 於 男 性 身 體 外 貌 正 面 的 描 寫 2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黃 麗 卿 : 聊 齋 中 的 愛 情 故 事, 通 常 以 不 寫 男 子 容 貌 為 常 例, 如 果 描 寫 男 子 的 儀 態 風 姿, 那 麼 男 女 雙 方 大 底 難 免 好 事 多 磨, 甚 至 反 目 成 仇, 不 歡 而 散 等 詳 見 黃 麗 卿 : 聊 齋 誌 異 形 變 研 究 ( 淡 江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研 究 所 博 論,2006 年 ), 頁

163 往 往 是 作 為 其 負 面 性 格 的 襯 托 如 同 蒲 松 齡 以 異 史 氏 之 口 於 嘉 平 公 子 後 所 言 : 溫 姬 可 兒! 翩 翩 公 子, 何 乃 苛 其 中 之 所 有 哉! 遂 至 悔 不 如 娼, 則 妻 妾 羞 泣 矣 31 可 見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觀 看 男 性 人 物 的 角 度 實 應 不 圖 虛 有 其 表, 以 達 以 貌 取 人, 毋 乃 為 天 下 笑 乎 32 的 用 意 3. 以 抽 象 的 交 往 性 身 體 特 性 取 代 身 體 外 貌 對 男 性 人 物 形 象 的 塑 造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一 個 男 性 人 物 形 象 的 描 繪 與 塑 造 往 往 是 藉 由 其 基 本 性 格 特 徵 所 界 定, 而 非 其 身 體 外 貌 是 以 第 三 個 特 點 是 以 抽 象 的 交 往 性 身 體 特 性 取 代 身 體 外 貌 對 男 性 人 物 形 象 的 塑 造 也 就 是 說, 男 性 身 體 的 存 在 價 值 並 不 是 藉 於 其 外 貌, 而 是 在 於 其 身 體 在 與 社 會 的 交 往 性 上 具 有 特 殊 的 品 格, 蒲 松 齡 從 對 男 性 的 社 會 角 色 的 要 求 33 入 手 塑 造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的 形 象, 且 這 樣 的 身 體 交 往 性 特 點, 往 往 成 為 推 動 婚 戀 故 事 情 節 得 以 進 行 的 主 要 動 力, 如 在 張 鴻 漸 中 張 鴻 漸 之 所 以 能 使 狐 女 舜 華 從 倨 傲 到 自 薦 枕 蓆 的 原 因, 乃 是 在 於 其 幸 是 風 雅 士 34 ; 而 連 城 中 貧 士 喬 大 年 可 以 得 到 富 家 小 姐 連 城 的 青 睞 也 是 出 於 其 詩 才, 類 似 這 樣 的 敘 述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不 勝 枚 舉, 也 從 中 可 見 男 性 人 物 的 價 值 非 在 其 身 體 外 貌, 而 是 在 其 社 會 身 分 角 色 的 特 性 : 男 子 不 復 將 性 ( 作 為 人 的 最 自 然 屬 性 ) 看 作 是 自 己 贏 得 愛 情 的 砝 碼, 而 3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盛 志 梅 整 理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認 為 其 包 括 了 A 才 子 佳 人 模 式 B 孝 子 佳 人 模 式 C 義 士 ( 包 括 放 達 不 羈 之 士 ) 佳 人 模 式 D 癡 男 ( 包 括 情 癡 書 癡 ) 佳 人 模 式 F 懦 夫 佳 人 模 式 等 五 種, 而 在 其 中 對 於 男 方, 無 論 是 孝 義 還 是 才 癡, 甚 至 作 為 反 面 例 子 的 懦 ( 含 才 鈍 ), 大 多 都 是 從 男 性 的 社 會 角 色 的 要 求 入 手 塑 造 的 見 盛 志 梅 : 男 權 世 界 的 藝 術 寫 照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小 說 初 探, 蒲 松 齡 研 究 1999 年 第 二 期, 頁 33~34 3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4 是 將 自 己 的 社 會 角 色, 亦 或 是 戴 著 人 格 面 具 的 自 我 看 作 是 受 到 女 方 青 睞 的 根 本 原 因 因 此, 他 們 往 往 把 豔 遇 歸 結 為 自 己 人 格 品 行 才 學 的 魅 力 35 由 此 可 知, 蒲 松 齡 對 於 其 筆 下 男 性 人 物 的 描 繪 和 塑 造, 非 在 其 身, 乃 在 其 抽 像 的 神, 也 就 是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在 出 場 時 看 不 見 其 屬 於 生 理 性 的 身 體 外 貌, 而 只 見 其 屬 與 社 會 性 和 交 往 性 的 身 分 特 性 的 原 因 這 種 對 男 性 人 物 的 價 值 判 斷 和 視 角 的 設 計, 使 得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外 貌 成 為 視 域 的 死 角, 呈 現 出 模 糊 的 面 貌 ( 二 ) 豔 絕 女 體 : 男 性 的 情 欲 對 象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事 特 點 有 三 : 第 一 是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詳 細 描 繪, 這 包 含 了 對 女 體 局 部 或 是 整 體 描 寫, 以 及 其 衣 著 裝 扮 ; 第 二 是 鮮 明 美 豔 的 女 性 身 體 在 敘 事 模 式 中 是 引 起 故 事 情 節 發 展 的 重 要 關 鍵, 而 這 也 牽 涉 到 第 三 個 特 點, 也 就 是 女 性 身 體 成 為 敘 事 中 被 觀 看 敘 述 和 追 求 的 情 欲 對 象 1.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詳 細 描 繪 第 一 個 特 點 是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詳 細 描 繪,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女 性 尤 其 是 異 類 女 性 在 敘 事 中 的 出 場, 多 是 以 對 其 身 體 外 貌 之 美 豔 的 敘 述 開 始, 這 種 描 繪 人 物 外 貌 的 敘 事 手 法 往 往 暗 示 人 物 性 格, 同 時 也 顯 示 出 敘 述 者 對 相 關 人 物 的 態 度 36, 說 明 了 進 入 男 性 視 域 中 的 女 體, 是 因 其 外 貌 上 的 美 豔 35 盛 志 梅 : 男 權 世 界 的 藝 術 寫 照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小 說 初 探, 頁 譚 君 強 : 在 外 貌 與 性 格 的 連 結 中, 可 以 區 分 出 兩 種 不 同 的 外 表 特 徵, 一 種 是 人 物 自 己 無 法 駕 馭 和 選 擇 的 : 另 一 種 則 是 或 多 或 少 可 以 由 人 物 來 決 定 的, 如 髮 型 穿 著 打 扮 表 情 等 有 時 外 部 描 寫 本 身 就 能 說 明 性 格 特 徵, 有 時 它 與 性 格 特 徵 的 關 係 要 通 過 敘 述 者 的 解 釋 來 加 以 說 明 和 強 化 在 讀 者 閱 讀 的 過 程 中, 這 些 外 貌 的 描 寫 對 於 人 物 的 形 象 和 情 感 的 塑 造 有 極 大 的 關 係 譚 君 強 : 敘 事 學 導 論 : 從 經 典 敘 事 學 到 後 經 典 敘 事 學, 頁 173~

165 而 受 到 注 目 : 王 子 服, 莒 之 羅 店 人 早 孤 絕 惠, 十 四 入 泮 生 見 游 女 如 雲, 乘 興 獨 遨 有 女 郎 攜 婢, 撚 梅 花 一 枝, 容 華 絕 代, 笑 容 可 掬 生 注 目 不 移, 竟 忘 顧 忌 ( 嬰 寧 ) 37 尚 生, 泰 山 人 獨 居 清 齋 忽 一 女 子 踰 垣 來, 笑 曰 : 秀 才 何 思 之 深? 生 就 視, 容 華 若 仙 驚 喜 擁 入, 窮 極 狎 昵 ( 胡 四 姐 ) 38 ( 桑 生 ) 一 夕, 獨 坐 凝 思, 一 女 子 翩 然 入 生 意 其 蓮, 承 逆 與 語 覿 面 殊 非, 年 僅 十 五 六, 軃 袖 垂 髫, 風 流 秀 曼, 行 步 之 間, 若 還 若 往 ( 蓮 香 ) 39 在 這 些 篇 章 中, 女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外 貌 無 不 被 詳 細 的 敘 述, 且 敘 述 的 手 法 細 膩 又 多 樣, 顯 示 蒲 松 齡 對 於 描 述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重 視 和 努 力 對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描 繪 手 法 有 三 : 其 ㄧ 是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整 體 描 繪,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對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描 寫 所 占 比 例 最 多, 整 體 的 描 繪 往 往 是 針 對 女 性 身 體 所 表 現 出 的 豔 麗 特 質 作 一 概 括 性 的 書 寫, 例 如 嬌 娜 中 的 狐 妖 嬌 娜 是 年 約 十 三 四, 嬌 波 流 慧, 細 柳 生 姿 40 ; 青 鳳 中 狐 妖 青 鳳 弱 態 生 嬌, 秋 波 流 慧, 人 間 無 其 麗 41 ; 阿 纖 中 鼠 精 阿 纖 窈 窕 秀 弱, 風 致 嫣 然 42 ; 織 成 中 的 仙 女 織 成 年 十 五 六 已 來, 媚 曼 風 流, 更 無 倫 比 43 ; 薛 慰 娘 中 的 女 鬼 薛 慰 娘 年 十 六 七, 儀 容 慧 雅 44, 在 這 些 篇 章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0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2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6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8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51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6 中 的 女 性 身 體 以 豔 麗 或 是 清 雅 或 是 嬌 羞 的 姿 態 出 現, 使 得 男 性 的 視 角 放 置 在 其 整 體 的 身 體 姿 態 和 風 韻 上 其 二 是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局 部 描 繪, 這 種 類 型 的 敘 述 手 法 將 焦 點 從 整 體 的 女 性 身 體 姿 態 上 轉 移 至 女 性 身 體 的 特 定 部 位, 並 對 此 一 部 位 作 描 述, 如 對 畫 壁 中 散 花 仙 女 的 身 體 外 貌 描 寫 在 其 拈 花 微 笑, 櫻 脣 欲 動, 眼 波 將 流 45 鴉 頭 中 狐 妓 鴉 頭 秋 波 頻 顧, 眉 目 含 情 46 兩 者 均 是 將 視 線 的 焦 點 放 置 在 女 性 的 臉 部 表 情 ; 而 蓮 花 中 主 和 綠 衣 女 中 對 於 蜂 妖 化 成 的 女 性 身 體 的 描 繪 在 其 腰 部 腰 細 驚 風, 玉 蕊 瓊 英 未 足 方 喻 47 羅 襦 既 解, 腰 細 殆 不 盈 掬 48 均 是 對 腰 的 描 寫 ; 而 連 瑣 中 的 女 鬼 連 瑣 胸 如 雞 頭 之 肉 49 天 宮 中 的 仙 女 是 膚 膩 如 脂, 麝 蘭 噴 溢 50, 兩 者 均 是 對 女 性 身 體 肌 膚 的 描 繪 這 種 對 於 女 性 局 部 的 身 體 外 貌 所 作 的 工 筆 描 繪, 所 欲 達 成 的 即 是 以 小 見 大, 以 局 部 見 全 體 的 敘 事 作 用, 也 使 得 女 體 不 管 是 全 體 或 是 局 部, 無 一 不 露 的 成 為 男 性 視 角 下 被 審 視 的 對 象 其 三 是 對 女 性 衣 著 裝 扮 的 描 繪, 衣 著 裝 扮 反 映 身 體 和 性 別 在 社 會 文 化 中 被 塑 造 和 規 訓 的 角 色, 衣 著 裝 扮 等 於 是 另 一 個 身 體 51, 是 以 在 此 也 將 之 納 入 對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述 討 論 中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對 於 女 性 衣 著 裝 扮 的 描 繪 往 往 側 重 其 衣 著 首 飾 或 是 髮 型 所 造 成 豔 的 視 覺 效 果, 如 水 莽 草 中 水 鬼 寇 三 娘 年 約 十 四 五, 姿 容 豔 絕, 指 環 臂 釧, 晶 瑩 鑑 影 52 ; 林 四 娘 中 女 鬼 林 四 娘 豔 絕, 長 袖 宮 裝 53 ; 雲 蘿 公 主 中 的 仙 女 雲 蘿 公 主 服 色 容 光, 映 照 四 堵 54 ; 葛 巾 中 4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衣 著 或 是 飾 物 是 將 身 體 社 會 化 並 賦 於 其 意 義 與 身 分 的 ㄧ 種 手 段 個 體 和 非 常 個 人 化 的 著 衣 行 為, 是 在 為 社 會 世 界 準 備 身 體, 她 使 身 體 合 乎 時 宜, 可 以 被 接 受, 值 得 尊 敬, 乃 至 可 能 也 值 得 欲 求 關 於 服 飾 和 身 體 的 討 論 詳 見 喬 安 妮 恩 特 維 斯 特 爾 (Joanne Entwistle) 著, 郜 元 寶 等 譯 : 時 髦 的 身 體 : 時 尚 衣 著 和 現 代 社 會 理 論 ( 桂 林 :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2 5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7 的 牡 丹 花 妖 葛 巾 服 色 容 光, 映 照 四 堵 55 ; 而 湘 裙 中 的 鬼 妓 葳 靈 仙 高 髻 雲 翹, 殆 類 畫 圖 56 菱 角 中 的 畫 工 之 女 菱 角 髮 裁 掩 頸, 而 風 致 娟 然 57 均 是 以 其 髮 型 襯 托 其 美, 這 些 描 述 或 局 部 或 整 體, 都 是 對 於 女 體 的 觀 看 和 省 視, 藉 由 觀 看 者 的 眼 光 塑 造 豔 絕 的 女 性 身 體 形 象 2. 鮮 明 美 豔 的 女 性 身 體 在 敘 事 模 式 中 是 引 起 故 事 情 節 發 展 的 重 要 關 鍵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第 二 個 敘 事 特 點, 是 在 於 鮮 明 美 豔 的 女 性 身 體 在 敘 事 模 式 中 是 引 起 故 事 情 節 發 展 的 重 要 關 鍵 盛 志 梅 將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上 的 這 種 婚 戀 模 式 歸 納 為 : 幽 僻 之 所 在 深 夜 + 獨 居 男 子 + 漂 亮 年 輕 女 性 式 58, 在 此 種 模 式 中, 陌 生 又 漂 亮 的 女 性 突 然 出 現 在 獨 居 的 男 子 面 前, 兩 人 常 常 是 一 見 鍾 情 或 是 幾 句 交 談 吟 詩 後, 即 快 速 的 發 生 性 關 係, 這 種 從 相 見 到 自 薦 枕 蓆 之 間 的 敘 事 過 程 相 當 的 短 性 關 係 的 建 立 便 捷 的 讓 人 覺 得 大 概 只 有 在 妓 院 才 會 發 生 那 樣 的 事 59, 而 在 其 中, 女 性 身 體 的 妍 麗 與 否, 即 是 能 否 快 速 建 立 此 一 關 係 的 關 鍵 所 在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這 種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細 緻 描 述 是 有 必 要 的, 這 些 進 入 男 性 文 人 視 域 中 的 女 體, 必 須 要 足 以 勾 起 男 性 的 情 欲, 敘 事 才 得 以 繼 續 推 展, 這 是 蒲 松 齡 描 繪 這 些 女 體 外 貌 的 用 意, 也 是 蒲 松 齡 在 塑 造 這 些 女 性 身 體 時 的 唯 一 標 準 : 在 聊 齋 一 書 長 達 四 十 年 的 寫 作 過 程 中, 蒲 松 齡 始 終 不 厭 其 煩 的 為 他 所 認 同 的 人 物 編 造 一 廂 情 願 的 好 事 情 首 先, 前 來 與 書 生 幽 會 的 女 性 全 都 很 年 輕, 很 漂 亮, 乍 ㄧ 相 見, 立 即 就 以 她 們 的 姿 色 迷 住 了 書 生 ㄧ 般 來 說, 年 長 或 是 姿 色 差 的 女 性 總 是 受 到 絕 對 的 排 斥, 如 果 書 生 首 先 碰 到 了 老 醜 的 5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盛 志 梅 : 男 權 世 界 的 藝 術 寫 照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小 說 初 探, 頁 康 正 果 : 仙 趣 與 豔 趣, 收 入 氏 著 重 審 風 月 鑑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 台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 1996 年 ), 頁

168 鬼 狐, 按 照 蒲 松 齡 的 安 排, 她 們 很 快 就 會 像 熱 心 的 淫 媒 一 樣 成 人 之 美, 把 自 己 的 女 兒 或 是 妹 妹 引 薦 給 書 生 60 女 性 身 體 的 妍 媸 具 有 決 定 敘 事 走 向 的 指 標 性, 例 如 在 章 阿 端 中 同 樣 是 女 鬼, 但 是 戚 生 對 攣 耳 蓬 頭, 臃 腫 無 度 61 面 貌 醜 陋 的 老 嫗 女 鬼 是 以 尊 範 不 堪 承 教! 62 拒 絕 與 其 建 立 關 係, 然 而 當 神 情 婉 妙 近 臨 之, 對 燭 如 仙 63 的 章 阿 端 出 現, 戚 生 的 態 度 有 了 極 大 轉 變, 對 其 美 貌 的 身 體 產 生 了 情 慾, 發 生 強 解 裙 襦 64 的 行 動, 可 見 豔 美 絕 倫 的 女 性 身 體 促 使 男 性 情 慾 的 產 生, 和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追 求 和 占 有, 使 得 敘 事 從 恐 怖 的 死 亡 恐 懼 轉 向 旖 旎 的 性 愛 滿 足 如 果 說 婚 戀 主 題 的 故 事 是 以 男 性 人 物 對 女 性 人 物 的 追 求 作 為 敘 事 的 軸 心, 則 產 生 敘 事 的 動 力 關 鍵, 往 往 即 是 在 於 男 性 人 物 對 女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產 生 了 慾 望, 例 如 阿 寶 中 孫 子 楚 在 經 過 去 枝 指 像 阿 寶 求 親 被 拒 後, 原 本 轉 念 阿 寶 未 必 美 如 天 人, 何 遂 高 自 位 置 如 此? 由 是 曩 念 頓 冷 65 男 女 兩 性 之 間 關 係 的 建 立 原 本 不 會 成 立, 敘 事 也 將 中 斷, 然 而, 在 孫 子 楚 親 眼 見 到 娟 麗 無 雙 66 的 阿 寶 後, 這 樣 極 具 吸 引 力 和 誘 惑 力 的 絕 美 女 體 對 其 產 生 了 極 大 的 震 撼, 情 慾 的 追 求 使 得 孫 子 楚 產 生 了 離 魂 這 樣 激 烈 的 身 體 變 化, 也 使 得 敘 事 得 以 轉 向 另 一 個 高 潮 這 樣 的 敘 事 模 式 幾 乎 是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不 斷 的 出 現, 男 性 在 目 睹 美 豔 的 女 性 身 體 後 產 生 對 於 情 慾 的 追 求 和 滿 足 的 過 程 即 是 敘 事 的 主 軸,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描 寫 也 就 構 成 此 一 模 式 中 極 為 重 要 的 關 鍵 和 轉 折 處 3. 女 性 身 體 成 為 敘 事 中 被 觀 看 敘 述 和 追 求 的 情 欲 對 象 這 種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敘 事 模 式, 顯 現 蒲 松 齡 是 將 女 性 身 體 作 為 男 性 欲 望 的 對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頁 20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0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62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62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62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9 象 來 敘 述 的 也 就 是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對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事 的 第 三 個 特 點 : 女 性 身 體 成 為 敘 事 中 被 觀 看 敘 述 和 追 求 的 情 欲 對 象 基 本 上, 聊 齋 誌 異 本 來 就 是 以 男 性 敘 事 視 點 67 為 主, 女 性 身 體 得 以 在 小 說 文 本 的 敘 事 中 出 現, 是 因 為 其 進 入 了 男 性 敘 述 者 的 視 域 當 中, 成 為 被 觀 看 的 對 象, 這 似 乎 一 再 驗 證 約 翰 柏 格 (John Berger) 的 那 句 男 人 行 動, 女 人 表 現 68 的 老 話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似 乎 所 有 的 男 性 都 對 美 豔 女 體 有 莫 名 的 執 著 以 及 與 之 而 來 的 不 懈 追 求, 而 那 些 享 譽 甚 高 的 名 篇, 如 連 城 阿 寶 等 等, 在 敘 事 結 構 上 不 斷 的 重 複 這 場 對 於 慾 望 的 追 求, 對 於 追 求 女 性 身 體 的 情 節 再 多 次 重 複 下 成 為 模 式, 使 女 性 身 體 被 標 榜 成 為 至 高 的 情 慾 對 象, 也 揭 露 出 追 求 者 男 性 文 人 在 追 求 慾 望 時 的 精 采 冒 險 歷 程 女 性 身 體 作 為 被 男 性 文 人 所 觀 看 和 書 寫 的 對 象, 其 所 象 徵 和 乘 載 的 慾 望 除 了 原 始 的 性 慾 衝 動 外, 似 乎 還 有 其 它 的 意 義 存 在 : 主 角 通 常 渴 望 某 個 身 體 ( 最 常 見 得 是 另 一 個 人 的, 但 有 時 候 也 是 他 或 是 她 自 己 的 ), 而 那 個 身 體 對 於 主 角 來 說 顯 然 象 徵 著 至 善 (ultimate good), 因 為 它 似 乎 擁 有 著 或 者 它 本 身 就 是 通 往 滿 足 力 量 和 意 義 的 鑰 匙 69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的 敘 事 中, 往 往 是 以 男 性 文 人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占 有 成 功 或 是 失 敗 告 終, 並 由 此 帶 來 結 局 的 滿 足 或 是 幻 通 常 一 個 受 到 蒲 松 齡 讚 許 的 男 性 文 人, 其 在 婚 戀 中 所 贏 得 的 往 往 不 只 是 佳 人 的 身 體, 還 有 許 多 附 加 的 利 益, 例 如 物 質 生 活 的 改 善, 考 運 和 仕 途 的 平 步 青 雲, 對 父 母 的 奉 養 和 子 嗣 的 綿 延 等 等, 67 李 延 賀 : 聊 齋 誌 異 中 男 性 主 人 公 承 擔 小 說 的 敘 事 者, 每 一 個 較 大 的 情 節 單 元 所 包 含 的 諸 場 景 都 在 男 性 的 視 野 中 呈 現, 故 事 的 推 進 演 展 有 賴 於 男 性 的 行 動 連 綴 所 有 的 情 節 單 元 ; 而 連 絡 情 節 單 元 的 文 字 採 用 全 知 觀 點 這 種 文 體 特 徵 我 稱 之 為 男 性 敘 事 視 點 李 延 賀 : 論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男 性 敘 事 觀 點, 頁 約 翰 柏 格 (John Berger) 在 討 論 西 方 繪 畫 史 時 認 為 : 男 性 是 觀 看 者, 女 性 是 被 觀 看 者, 男 人 注 視 女 人, 女 人 看 自 己 被 男 人 注 視, 這 不 僅 決 定 了 男 人 和 女 人 之 間 的 大 部 分 關 係, 同 時 也 影 響 了 女 人 與 自 己 的 關 係 女 人 內 在 的 審 視 者 是 男 性, 備 審 視 者 是 女 性 她 把 自 己 轉 變 成 對 象 : 一 種 景 觀 見 約 翰 柏 格 (John Berger) 著, 吳 莉 君 譯 : 觀 看 的 方 式 ( 台 北 : 麥 田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56~58 69 同 註 9, 頁

170 從 這 種 敘 事 模 式 中, 即 可 發 現 女 性 身 體 在 其 中 象 徵 解 決 所 有 生 活 困 境 的 至 善 鑰 匙 女 性 身 體 不 僅 僅 是 作 為 情 欲 對 象 而 被 男 性 觀 看 和 追 求 著, 在 這 些 潛 藏 於 女 性 身 體 背 後 的 男 性 欲 求, 著 實 影 響 了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女 性 形 象 的 塑 造, 下 面 所 要 談 論 的, 即 是 在 此 一 男 性 敘 事 視 角 和 觀 點 下, 男 性 和 女 性 的 身 體 形 象 問 題 二 病 與 藥 : 男 性 與 女 性 的 身 體 形 象 與 性 別 論 述 在 歷 來 對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形 象 和 女 性 形 象 的 討 論 上, 無 不 是 將 焦 點 放 置 於 蒲 松 齡 所 極 力 塑 造 刻 畫 的 異 類 女 性 形 象 上, 從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以 花 妖 鬼 狐, 多 具 人 情, 和 易 可 親, 忘 為 異 類, 而 又 偶 見 鶻 突, 知 復 非 人 70 來 標 榜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的 藝 術 性 和 現 實 性 開 始, 蒲 松 齡 對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異 類 女 性 塑 造 的 形 象 之 成 功, 幾 乎 成 為 聊 齋 誌 異 在 文 學 史 上 立 足 的 基 石 71 相 反 的, 男 性 書 生 的 人 物 形 象, 就 顯 的 單 薄 而 蒼 白 72, 甚 至 有 學 者 提 出 男 性 的 雌 化 和 女 性 的 雄 化 73 男 女 兩 性 角 色 的 錯 位 74 等 觀 點, 認 為 在 聊 齋 中 躁 動 著 的 女 權 意 識 引 領 了 清 代 小 說 對 女 性 的 關 切 同 情 75 然 而, 在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兩 性 形 象 差 異 時, 實 不 可 忽 略 聊 齋 誌 異 70 魯 迅 :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 香 港 : 三 聯 書 店 出 版 社,1999 年 ), 頁 根 據 安 載 鶴 的 分 析, 認 為 在 1930~1980 年 代, 各 文 學 史 均 對 於 聊 齋 誌 異 女 性 人 物 的 形 象 有 極 多 的 論 述, 並 認 為 其 能 表 現 出 反 抗 封 建 禮 教 追 求 婚 姻 自 由 追 求 幸 福 生 活 的 強 烈 意 志, 這 些 文 學 史 包 括 游 國 恩 王 起 等 主 編 的 中 國 文 學 史 劉 大 杰 中 國 文 學 發 展 史 等 見 安 載 鶴 : 經 典 化 過 程 中 的 聊 齋 誌 異 女 性 形 象 研 究, 東 北 師 大 學 報 ( 哲 學 社 會 科 學 版 ) 2008 年 第 1 期 ( 總 第 231 期 ), 頁 147~ 史 曉 文 梁 錦 麗 呂 玉 亭 認 為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書 生 形 象 呈 現 出 一 種 集 體 蒼 白 的 狀 態, 缺 乏 震 撼 人 心 的 藝 術 魅 力,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書 生 群 體 們 在 當 時 的 社 會 中 找 不 到 出 路, 他 們 注 定 只 能 跌 落 於 虛 無 見 氏 著 : 試 論 聊 齋 誌 異 中 書 生 形 象 的 蒼 白 性, 青 島 農 業 大 學 學 報 ( 社 會 科 學 版 ) 2007 年 3 月 第 19 卷 第 1 期,2007 年, 頁 88~91 73 何 天 杰 : 聊 齋 情 愛 故 事 的 性 別 基 調 是 男 性 的 雌 化 與 女 性 的 雄 化, 蒲 松 齡 對 女 性 生 存 狀 態 充 滿 了 關 注 和 焦 慮, 源 自 他 個 人 的 情 愛 生 活, 更 源 於 他 得 時 代 風 氣 之 先 見 氏 著 : 聊 齋 誌 異 情 愛 故 事 與 女 權 意 識, 文 學 評 論 2004 年 第 5 期, 頁 150~ 李 文 慧 王 恒 展 : 聊 齋 兩 性 角 色 的 錯 位, 主 要 表 現 在 女 性 自 主 意 識 的 增 強, 以 及 男 性 角 色 的 弱 化 見 氏 著 : 論 聊 齋 誌 異 中 兩 性 角 色 的 錯 位, 蒲 松 齡 研 究 2006 年 第 三 期, 頁 5~14 75 何 天 杰 : 聊 齋 誌 異 情 愛 故 事 與 女 權 意 識, 頁

171 是 採 用 男 性 敘 事 視 點 的 敘 事 策 略, 當 女 性 身 體 作 為 被 男 性 敘 述 者 觀 看 的 對 象, 成 為 他 者, 是 以 這 些 豐 滿 又 具 有 個 性 的 女 性 形 象, 是 否 能 成 為 精 神 啟 蒙 和 婦 女 解 放 的 先 鋒 76, 似 乎 還 存 在 著 許 多 的 矛 盾 和 疑 慮 以 下, 藉 由 對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男 性 及 女 性 的 身 體 形 象 作 一 闡 析, 從 中 梳 爬 蒲 松 齡 塑 造 兩 性 身 體 形 象 的 審 美 意 識 中 形 成 何 種 性 別 論 述 (ㄧ) 男 性 身 體 的 病 弱 形 象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身 體 呈 現 病 弱 的 形 象, 這 種 身 體 形 象 並 不 是 只 局 限 於 身 體 在 生 理 上 的 疾 病 反 應, 而 是 更 廣 泛 的 從 文 化 以 及 自 我 認 同 的 層 次 上 來 觀 看 及 塑 造 的 身 體 形 象, 透 過 小 說 文 本 中 的 人 物 身 體, 不 斷 的 述 說 各 種 病 痛 經 驗 的 症 狀 而 構 成 此 種 身 體 形 象 的 面 向 有 三 : 一 是 因 為 生 理 性 病 痛 而 產 生 的 疾 病 ; 二 是 因 為 各 種 現 實 的 社 會 原 因 而 產 生 的 抑 鬱 成 疾 ; 三 是 因 為 社 會 文 化 對 情 欲 的 壓 抑 而 生 的 相 思 成 疾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相 對 於 女 性 人 物, 其 形 象 確 實 是 顯 現 出 性 格 弱 化 女 性 化 的 傾 向, 這 不 僅 表 現 在 其 外 在 形 體 動 作 上, 更 多 的 是 在 於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為 人 處 世 的 行 為 方 式 和 心 理 意 識 中 77 關 於 此 種 現 象 所 產 生 的 原 因, 張 華 娟 在 聊 齋 男 性 角 色 弱 化 現 象 析 一 文 中 有 較 詳 細 的 分 析 : 首 先 它 是 一 種 在 比 較 意 義 上 的 一 種 弱 化, 其 次 是 儒 家 傳 統 思 想 中 積 極 因 素 與 消 極 因 素 的 充 分 顯 示, 三 是 愛 情 主 題 使 男 性 角 色 趨 於 女 性 化, 四 是 背 景 缺 失 導 致 人 物 性 格 弱 化, 五 是 中 國 古 代 短 篇 小 說 審 美 觀 念 影 響 何 天 杰 : 聊 齋 誌 異 情 愛 故 事 與 女 權 意 識, 頁 黃 偉 認 為 : 聊 齋 誌 異 中 書 生 所 呈 現 的 女 性 化 傾 向, 包 括 其 外 在 形 體 動 作 上 的 女 性 化, 還 有 其 膽 小 怕 事 懦 弱 自 私 多 愁 善 感 優 柔 寡 斷 無 主 見 無 責 任 心 的 行 為 方 式 和 心 理 意 識 中 見 黃 偉 : 論 聊 齋 誌 異 書 生 形 象 的 女 性 化 傾 向, 西 北 師 大 學 報 ( 社 會 科 學 版 ) 1999 年 11 月 第 36 卷 第 6 期,1999 年, 頁 40~43 78 張 華 娟 : 聊 齋 男 性 角 色 弱 化 現 象 析,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頁 21~

172 在 第 一 點 中 張 華 娟 提 出 因 為 聊 齋 是 蒲 松 齡 的 抒 情 發 奮 之 作, 帶 有 自 傲 色 彩, 但 在 這 份 自 傲 中, 我 的 表 象 經 歷 投 射 在 男 性 角 色 上, 而 我 的 深 層 靈 魂 寄 託 在 女 性 角 色 身 上 79 所 以 男 性 角 色 形 象, 正 是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形 象 的 認 同 和 描 繪, 其 所 反 映 出 的 均 是 蒲 松 齡 身 為 下 層 文 人 落 第 秀 才 的 經 歷 蒲 松 齡 透 過 這 些 反 映 自 我 的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所 產 生 的 各 種 病 痛 所 不 斷 述 說 的, 即 是 其 在 於 文 化 自 我 和 其 之 間 的 關 係, 也 從 而 形 成 了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的 病 弱 形 象 1. 因 為 生 理 性 疾 病 而 產 生 的 病 痛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身 分 往 往 是 被 設 定 為 與 蒲 松 齡 相 同 的 下 層 文 人, 落 第 秀 才, 這 些 落 魄 者 往 往 功 名 難 成, 在 社 會 中 流 離 顛 沛, 心 理 上 的 抑 鬱 和 物 質 生 活 上 的 匱 乏, 使 得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虛 弱 和 乾 枯, 蒲 松 齡 對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的 外 貌 極 少 敘 述, 但 是 對 於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的 疾 病 和 被 生 活 所 耗 累 的 病 痛 症 狀 倒 是 下 了 不 少 筆 墨 述 說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的 病 弱 形 象 有 時 是 藉 由 在 敘 事 中 述 說 因 為 生 理 性 疾 病 而 產 生 的 病 痛 來 建 立, 如 嬌 娜 中 孔 雪 笠 身 染 惡 疾 時 盛 暑 溽 熱, 移 齋 園 亭, 生 胸 間 瘇 起 如 桃, 一 夜 如 盌, 痛 楚 吟 呻, 又 數 日, 創 劇, 益 絕 食 飲 80 詳 細 記 錄 疾 病 對 身 體 所 產 生 的 異 樣 和 感 觸, 翩 翩 中 誤 入 歧 途 的 羅 子 服 廣 創 潰 臭, 沾 染 牀 席 敗 絮 膿 穢 81 的 身 體 疾 病 現 象, 亦 是 對 感 染 惡 疾 而 使 身 體 出 現 病 痛 症 狀 的 描 繪 又 如 在 巧 娘 中 對 於 天 閹 殘 疾 傅 廉 的 敘 述 : 廣 東 有 搢 紳 傅 氏, 年 六 十 餘 生 一 子, 名 廉 甚 慧, 而 天 閹, 十 79 張 華 娟 : 聊 齋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是 蒲 松 齡 自 我 的 表 象, 是 軀 體 的 現 實 的 我, 而 女 性 人 物 則 是 靈 魂 的 理 想 的 我, 理 想 的 我 自 然 勝 於 現 實 的 我, 是 以 兩 相 比 較 下, 男 性 人 物 角 色 的 形 象 自 會 比 女 性 人 物 形 象 黯 淡 張 華 娟 : 聊 齋 男 性 角 色 弱 化 現 象 析,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73 七 歲, 陰 才 如 蠶 遐 邇 聞 知, 無 以 女 女 者 自 分 宗 緒 已 絕, 晝 夜 憂 怛, 而 無 如 何 82 傅 廉 對 自 己 的 殘 疾 惶 愧 無 以 自 容, 恨 天 公 之 缺 陷 而 已 83, 而 家 人 自 分 宗 緒 已 絕, 晝 夜 憂 怛, 而 無 如 何, 在 子 嗣 為 上 的 社 會 文 化 中 對 其 也 投 以 異 樣 的 眼 光 遐 邇 聞 知, 無 以 女 女 者 這 種 疾 病 症 狀 的 敘 述 與 書 寫, 使 得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疾 病 與 自 我 認 同 和 社 會 文 化 相 連, 可 見 蒲 松 齡 所 書 寫 的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病 症, 並 非 單 一 的 事 件, 而 是 必 須 放 置 在 文 化 的 脈 絡 下 探 究 其 意 義 2. 因 為 各 種 現 實 的 社 會 原 因 而 產 生 抑 鬱 成 疾 首 先, 除 了 天 生 的 殘 疾 外,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常 因 為 各 種 現 實 的 社 會 原 因 而 產 生 抑 鬱 成 疾, 例 如 顏 氏 中 的 某 生 因 科 舉 落 第 : 再 試 再 黜, 身 名 蹇 落, 饔 飧 不 給, 撫 情 寂 漠, 嗷 嗷 悲 泣 84 科 舉 制 度 的 不 公 和 不 善, 造 成 許 多 下 層 文 人 有 志 難 伸, 懷 才 不 遇 的 痛 苦 更 是 普 遍 的 心 理 現 象, 而 對 於 功 名 難 成 的 抑 鬱 也 會 造 成 身 體 弱 化 的 現 象 然 而 落 第 秀 才 的 抑 鬱 除 了 在 心 理 上 的 沒 落, 更 多 是 出 於 生 活 環 境 的 壓 迫, 如 竹 青 中 的 魚 客 家 貧, 下 第 歸, 資 斧 斷 絕 羞 於 行 乞, 餓 甚, 暫 憩 吳 王 廟 中 85 薛 慰 娘 中 的 豐 玉 桂 : 貧 無 生 業 萬 歷 間, 歲 大 祲, 孑 然 南 遁 及 歸, 至 沂 而 病 力 疾 行 數 里,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56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5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6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74 至 城 南 叢 葬 處, 益 憊, 因 傍 冢 臥 86 即 是 男 性 文 人 在 匱 乏 的 生 活 中 貧 病 交 加 的 身 體 寫 照 其 身 體 病 痛 的 產 生 往 往 連 結 著 整 個 社 會 文 化 對 於 下 層 文 人 的 輕 視 和 冷 漠, 以 及 與 此 相 對 的 困 境, 藉 由 身 體 的 病 弱 形 象 表 現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在 社 會 文 化 中 因 處 邊 緣 地 帶 的 焦 慮 和 苦 難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因 為 其 身 分 的 尷 尬, 功 名 難 成 以 導 致 成 為 社 會 的 邊 緣 者, 無 力 改 善 但 卻 又 渴 望 回 歸 中 心, 這 種 矛 盾 和 社 會 對 落 第 秀 才 的 輕 視 和 冷 漠 造 成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心 理 上 的 抑 鬱 物 質 生 活 的 窘 迫, 進 而 使 身 體 產 生 疾 病, 讓 男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呈 現 病 弱 的 形 象 3. 因 為 社 會 文 化 對 情 欲 的 壓 抑 而 相 思 成 疾 在 建 立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病 痛 形 象 第 三 個 面 向 是 : 因 為 社 會 文 化 對 情 欲 的 壓 抑 而 相 思 成 疾, 如 嬰 寧 中 的 王 子 服 : 生 拾 花 悵 然, 神 魂 喪 失, 怏 怏 遂 返 至 家, 藏 花 枕 底, 垂 頭 而 睡, 不 語 亦 不 食 母 憂 之 醮 禳 益 劇, 肌 革 銳 減 醫 師 診 視, 投 劑 發 表 忽 忽 若 迷 87 男 性 人 物 因 為 難 以 表 述 或 是 難 以 完 成 的 情 感 而 造 成 身 體 的 弱 化 現 象, 是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常 見 的 事 件, 除 了 王 子 服 外, 阿 寶 中 的 孫 子 楚 花 姑 子 中 的 安 幼 輿 白 秋 練 中 的 慕 蟾 宮 香 玉 中 的 黃 生 寄 生 中 的 王 寄 生 等 等, 當 現 實 中 出 現 阻 礙 戀 情 發 展 的 事 物, 如 社 會 道 德 壓 力 禮 教 規 範 貧 富 差 距 等,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面 對 情 感 的 受 挫, 最 直 接 的 表 現 即 是 身 體 的 病 態, 顯 示 聊 齋 誌 異 中 男 性 人 物 在 面 對 社 會 體 制 時 消 極 的 態 度 難 以 突 破 社 會 規 範, 這 也 往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2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75 往 是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男 性 人 物 受 人 非 難 的 一 點 88, 究 其 原 因, 乃 是 與 上 一 小 節 所 討 論 男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是 從 社 會 對 其 士 身 分 角 色 的 要 求 中 塑 造 而 成, 男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即 是 社 會 的 肉 身, 兩 相 矛 盾 下, 難 以 與 社 會 規 範 衝 撞 是 以 即 使 男 性 人 物 感 受 到 情 欲 的 誘 惑, 屬 於 生 理 性 上 的 性 欲 一 觸 即 發, 也 要 考 量 其 士 的 身 分, 如 荷 花 三 娘 子 中 的 士 人 宗 湘 若 在 田 隴 中 見 男 女 野 合 : 細 審 之, 雅 甚 娟 好 心 悅 之, 欲 就 綢 繆, 實 慚 鄙 惡 乃 略 近 拂 拭 曰 : 桑 中 之 遊 樂 乎? 女 笑 不 語 宗 近 身 啟 衣, 膚 膩 如 脂 於 是 挼 莎 上 下 幾 遍 女 笑 曰 : 腐 秀 才! 要 如 何, 便 如 何 耳, 狂 探 何 為? 詰 其 姓 氏, 曰 : 春 風 一 度, 即 別 東 西, 何 勞 審 究? 豈 將 留 名 字 作 貞 坊 耶? 宗 曰 : 野 田 草 露 中, 乃 山 村 牧 猪 奴 所 為, 我 不 習 慣 以 卿 麗 質, 即 私 約 亦 當 自 重, 何 至 屑 屑 如 此? 89 放 蕩 的 女 體 具 有 極 大 的 性 吸 引 力, 對 於 恪 守 禮 教 的 士 人 而 言, 雖 被 麗 質 女 體 的 吸 引 而 產 生 情 欲, 欲 就 綢 繆, 卻 又 被 禮 教 和 身 分 所 囿, 實 慚 鄙 惡 的 原 因 在 於 此 為 山 村 豬 奴 所 為, 對 於 士 的 身 分 而 言 是 不 適 當 的 身 體 行 動 聊 齋 誌 異 中 男 性 人 物 的 塑 造 以 社 會 文 化 對 於 身 體 的 行 為 要 求 和 控 制 為 準, 然 而, 社 會 文 化 體 制 對 於 身 體 的 箝 制 本 是 違 反 身 體 的 原 始 本 能, 尤 其 對 於 食 色, 性 也 的 控 制 最 容 易 造 成 身 體 的 反 彈 和 反 抗, 當 男 性 人 物 在 求 愛 的 過 程 中 受 到 社 會 文 化 的 反 對, 與 禮 教 規 範 相 違 卻 又 難 以 相 抗, 心 理 上 的 壓 抑 使 得 身 體 產 生 敏 感 和 病 弱, 而 這 種 症 狀 所 呈 現 的 社 會 經 驗 即 是 身 體 對 文 化 規 範 的 管 束 和 制 約 的 消 極 抵 抗, 也 是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病 痛 形 象 的 構 成 面 向 之 一 88 如 李 文 慧 王 恒 展 即 認 為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布 弱 女 性 人 物 一 般 趕 於 衝 撞 禮 教, 追 求 婚 姻 的 自 由 和 幸 福, 在 操 家 持 業 上 也 不 若 女 子 有 才 幹 李 文 慧 王 恒 展 : 論 聊 齋 誌 異 中 兩 性 角 色 的 錯 位, 頁 7~11 8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76 ( 二 ) 女 性 身 體 的 療 救 形 象 與 男 性 身 體 的 病 痛 形 象 相 對, 女 性 身 體 呈 現 出 療 救 的 形 象, 以 治 療 者 的 身 體 姿 態 出 現 於 敘 事 之 中, 舒 緩 或 解 除 男 性 身 體 在 生 理 或 是 文 化 上 所 產 生 的 病 痛 症 狀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的 女 性 身 體 形 象, 往 往 是 呼 應 男 性 身 體 的 病 痛 形 象 而 生, 其 療 救 的 身 體 形 象 建 立 在 兩 個 面 向 上 : 一 是 女 性 身 體 以 在 情 欲 上 的 自 由 紓 解 男 性 情 欲 的 匱 乏 ; 二 是 女 性 身 體 以 臣 服 者 的 姿 態 滿 足 男 性 的 自 尊 與 價 值, 以 此 達 到 舒 緩 文 化 上 產 生 之 抑 鬱 的 療 癒 功 效 由 女 性 身 體 療 救 的 形 象 對 照 男 性 身 體 病 痛 的 形 象, 產 生 對 症 下 藥 的 敘 事 作 用, 並 從 中 完 成 以 男 性 父 權 為 中 心 點 的 性 別 論 述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嬌 娜 翩 翩 巧 娘 花 姑 子 武 孝 廉 等 篇 章 中 的 女 性 人 物 都 具 備 醫 療 的 能 力, 或 以 手 術 ( 嬌 娜 ) 或 以 仙 術 ( 翩 翩 ) 或 以 丹 藥 ( 巧 娘 花 姑 子 武 孝 廉 ) 為 男 性 人 物 紓 解 其 在 生 理 性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病 痛, 如 武 孝 廉 中 的 狐 婦 : 武 孝 廉 石 某, 囊 貲 赴 都, 將 求 銓 敘 至 德 州, 暴 病, 唾 血 不 起, 長 臥 舟 中 僕 篡 金 亡 去 石 大 恚, 病 益 加, 資 糧 斷 絕 婦 曰 : 我 有 丸 藥, 能 起 死 苟 病 瘳, 勿 相 忘 石 灑 泣 矢 盟 婦 乃 以 藥 餌 石 ; 半 日, 覺 少 痊 婦 即 榻 供 甘 旨, 殷 勤 過 於 夫 婦 90 男 性 人 物 貧 病 交 加 或 為 生 理 性 疾 病 感 到 病 痛 的 苦 楚 時, 具 備 醫 療 能 力 的 女 性 往 往 能 紓 解 其 疾 病 對 身 體 所 產 生 的 痛 苦, 並 且 給 予 治 療 和 看 護, 這 些 篇 章 均 是 顯 示 女 性 在 醫 療 和 看 護 上 的 特 長 然 而, 女 性 身 體 所 具 有 療 救 的 形 象 特 質, 不 單 單 只 表 現 在 對 具 體 的 病 痛 的 療 癒 上, 更 多 表 現 在 對 屬 於 文 化 意 義 的 男 性 身 體 的 療 救 9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77 上 1. 女 性 身 體 以 在 情 欲 上 的 自 由 紓 解 男 性 情 欲 的 匱 乏 首 先, 女 性 人 物 身 體 療 救 形 象 的 第 一 個 體 現 : 女 性 身 體 以 在 情 欲 上 的 自 由 紓 解 男 性 情 欲 的 匱 乏, 這 個 觀 點 主 要 承 上 一 小 節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外 貌 的 敘 述 討 論, 認 為 蒲 松 齡 有 意 花 筆 墨 在 描 繪 女 體 外 貌, 而 這 樣 描 繪 人 物 的 敘 事 方 法, 最 終 是 在 於 使 女 體 成 為 男 性 觀 看 的 情 欲 對 象, 也 是 源 自 此 點 這 些 女 性 身 體 被 描 繪 成 性 愛 天 使, 以 肉 身 色 相 紓 解 文 人 寒 士 在 現 實 中 匱 乏 又 抑 鬱 的 情 欲 需 求 : 有 的 女 性 在 肉 體 的 接 觸 上 的 男 性 還 要 大 膽 主 動, 幾 乎 是 懷 著 菩 薩 的 布 施 心 理 用 自 己 的 色 相 撫 慰 書 生 的 孤 獨 情 懷 91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這 些 女 性, 特 別 是 在 夢 幻 世 界 中 出 現 的 異 類 女 性, 以 自 薦 枕 蓆 的 交 歡 方 式 讓 這 些 委 身 荒 山 古 廟 的 男 性 在 肉 體 和 心 理 上 都 得 到 了 極 大 的 滿 足 92, 所 謂 癡 郎 何 福, 不 費 一 錢, 得 如 此 佳 婦, 夜 夜 自 投 到 也 93 ( 雙 燈 ), 對 於 這 些 花 不 起 錢 納 妾 嫖 妓, 且 缺 乏 行 動 的 能 力, 沒 有 勇 氣 承 擔 偷 情 後 果 的 文 人 寒 士 94 而 言, 這 些 美 豔 又 在 性 愛 上 自 由 奔 放 的 女 性 身 體 是 其 長 久 以 來 情 欲 幻 想 的 對 象 在 敘 事 中 所 強 調 的 也 是 女 性 身 體 在 性 愛 上 帶 給 男 性 文 人 的 滿 足, 如 伍 秋 月 中 王 鼎 和 女 鬼 伍 秋 月 的 交 合 過 程 : ( 王 鼎 ) 居 半 月 餘, 夜 夢 女 郎, 年 可 十 四 五, 容 華 端 妙, 上 牀 與 合, 既 寤 而 遺 頗 怪 之, 亦 以 為 偶 入 夜, 又 夢 之 如 是 三 四 夜 心 大 異, 不 敢 息 燭, 身 雖 偃 臥, 惕 然 自 警 纔 交 睫, 夢 女 復 來 ; 方 狎, 忽 自 驚 寤 ; 急 開 目, 則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頁 203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頁 20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550 康 正 果 : 重 審 風 月 鑑 : 性 與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頁

178 少 女 如 仙, 儼 然 猶 在 抱 也 見 生 醒, 頓 自 愧 怯 生 雖 知 非 人, 意 亦 甚 得 ; 無 暇 問 訊, 真 與 馳 驟 女 若 不 堪, 曰 : 狂 暴 如 此, 無 怪 人 不 敢 明 告 也 生 始 詰 之 王 亦 喜, 復 求 訖 事 曰 : 妾 少 須 陽 氣, 欲 求 復 生, 實 不 禁 此 風 雨 後 日 好 合 無 限, 何 必 今 宵 遂 起 而 去 次 日, 復 至, 坐 對 笑 謔, 懽 若 生 平 滅 燭 登 牀, 無 異 生 人 ; 但 女 既 起, 則 遺 洩 流 離, 沾 染 茵 褥 95 在 此 段 敘 事 中, 伍 秋 月 的 女 體 對 於 妻 殞 未 娶 的 王 鼎 而 言, 實 是 其 宣 洩 情 欲 的 對 象, 雖 知 非 人, 但 因 伍 秋 月 容 華 端 妙, 是 以 意 亦 甚 得, 從 王 鼎 對 於 占 有 女 體 幾 近 瘋 狂 的 渴 求 和 行 動 中 可 見, 以 占 有 女 體 來 紓 解 男 性 抑 鬱 的 情 欲, 性 的 渴 望 和 追 求 才 是 此 段 敘 述 的 潛 在 敘 事 動 力 又,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性 愛 場 面, 女 性 身 體 的 感 受 是 被 忽 略 的, 相 反 的, 男 性 身 體 在 交 歡 過 程 中 所 感 受 到 的 性 歡 愉 和 性 滿 足 卻 不 斷 的 被 強 調 和 放 大, 如 畫 壁 中 的 孟 龍 潭 與 散 花 仙 女 交 合 四 顧 無 人, 漸 入 猥 褻, 蘭 麝 熏 心, 樂 方 未 艾 96 巧 娘 中 的 傅 廉 在 完 成 對 天 閹 的 治 療 後 與 華 三 姊 交 歡 喜, 捉 臂 登 牀, 發 硎 新 試, 其 快 可 知 97 蓮 花 公 主 中 竇 旭 與 蓮 花 公 主 洞 房 溫 清, 窮 極 芳 膩 後 說 到 有 卿 在 目, 真 使 人 樂 而 忘 死 98 書 癡 中 的 郎 玉 柱 在 顏 如 玉 潛 迎 就 之 的 性 愛 啟 蒙 後 樂 極, 曰 : 我 不 意 夫 婦 之 樂, 有 不 可 言 傳 者 於 是 逢 人 輒 道, 無 有 不 掩 口 者 99 這 些 敘 述 無 不 是 是 渲 染 男 性 從 女 性 身 體 上 所 得 到 無 盡 的 曲 盡 歡 好 之 感, 這 些 在 性 愛 上 得 到 某 一 限 度 自 由 的 女 體 意 義 在 於 其 為 快 感 的 製 造 者, 女 性 對 於 性 愛 的 放 蕩, 是 為 了 紓 解 男 性 士 人 在 現 實 中 礙 於 經 濟 因 素, 或 是 被 無 形 禮 教 規 範 綑 綁 的 情 欲 匱 乏, 女 性 身 體 以 色 相 療 癒 男 性 身 體 情 欲 的 壓 抑 匱 乏, 其 以 男 性 需 求 作 為 中 心 的 論 述 也 因 運 而 生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66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6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67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55~

179 2. 女 性 身 體 以 臣 服 者 的 姿 態 滿 足 男 性 的 自 尊 與 價 值, 以 此 達 到 舒 緩 文 化 上 產 生 之 抑 鬱 的 療 癒 功 效 建 立 女 性 身 體 所 表 現 出 的 療 救 形 象 的 第 二 個 體 現, 是 在 於 女 性 身 體 以 臣 服 者 的 姿 態 滿 足 男 性 的 自 尊 與 價 值, 以 此 達 到 舒 緩 文 化 上 產 生 之 抑 鬱 的 療 癒 功 效 經 過 前 面 的 論 述, 確 立 了 在 男 性 敘 事 觀 點 之 下 的 女 性 身 體, 是 男 性 表 述 情 欲 的 對 象, 其 敘 事 功 能 在 於 滿 足 男 性 文 人 在 生 理 上 和 文 化 上 的 各 種 匱 乏, 有 關 於 女 性 身 體 對 男 性 身 體 在 情 欲 上 的 匱 乏 與 療 慰, 已 有 一 定 的 討 論 和 結 果 以 下 將 關 注 的 面 向 即 是 在 於 女 性 身 體 對 於 男 性 在 文 化 上 的 病 痛 症 狀 的 療 癒 作 用, 首 先, 正 如 前 一 小 節 有 關 男 性 身 體 因 為 各 種 社 會 原 因 而 產 生 抑 鬱 成 疾 症 狀 的 論 述, 這 種 病 痛 是 文 化 性 的, 是 因 為 其 落 第 秀 才 的 身 分 而 產 生 的 疾 病 症 狀, 難 以 在 公 共 領 域 從 邊 緣 轉 向 中 心 的 抑 鬱, 便 由 私 人 情 感 領 域 的 男 女 情 感 療 藉, 在 公 共 領 域 中 處 於 弱 勢 的 男 性 書 生, 在 私 人 情 感 領 域 中 才 能 轉 為 強 勢 的 一 方 : 在 日 常 生 活 的 倫 理 和 情 感 秩 序 中, 他 們 的 性 別 和 讀 書 人 的 身 分 都 使 其 處 於 一 種 強 勢 地 位, 這 時 他 們 的 態 度 從 公 共 領 域 中 的 憤 懣 壓 抑 和 尋 求 突 破, 轉 向 在 私 人 生 活 中 心 安 理 得 的 享 受 秩 序 授 予 的 特 權, 男 性 知 識 份 子 經 由 對 自 己 在 日 常 生 活 結 構 中 的 強 勢 地 位 的 強 調, 彌 補 了 自 己 在 公 共 政 治 結 構 中 由 於 處 於 弱 勢 地 位 而 帶 來 的 心 理 欠 缺 和 自 我 價 值 的 懷 疑, 這 就 是 以 男 女 之 愛 慰 孤 憤 之 情 的 心 理 機 制 100 由 此,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除 了 以 男 性 敘 事 觀 點 來 論 述, 更 重 要 的 是 強 化 以 男 性 為 中 心 的 性 別 秩 序, 藉 由 女 性 的 臣 服 來 滿 足 在 現 實 中 的 不 足 和 缺 憾, 以 彌 100 徐 豔 蕊 認 為 表 現 以 上 所 說 聊 齋 誌 異 是 撫 慰 男 性 需 求 為 來 塑 造 女 性 形 象 的 例 證 有 三 : 一 是 以 現 實 標 準 來 描 述 男 性 形 象, 而 以 男 性 是 腳 下 的 理 想 標 準 來 塑 造 女 性 形 象 ; 二 是 體 現 為 對 花 妖 鬼 狐 和 世 間 女 子 的 區 別 ; 三 是 只 是 以 女 性 之 知 來 迎 合 對 男 性 之 己 這 均 是 說 明 了 聊 齋 屍 義 文 仁 在 政 治 上 雖 然 處 於 弱 勢 的 地 位, 但 是 在 日 常 生 活 的 倫 理 秩 序 中, 他 們 卻 占 據 著 法 定 的 中 心 和 強 勢 地 位 見 氏 著 : 從 聊 齋 誌 異 的 性 別 話 語 質 疑 傳 統 文 學 經 典 的 合 法 性, 河 北 學 刊 第 25 卷 第 4 期,2005 年 7 月, 頁 166~

180 補 在 公 共 政 治 領 域 中 遭 受 的 屈 辱, 建 立 男 性 的 自 尊, 以 達 到 療 癒 的 效 果 是 以 對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以 社 會 對 其 身 分 的 要 求 作 為 身 體 形 象 的 男 性 文 人 而 言, 女 性 自 薦 枕 蓆 的 豔 遇 都 是 對 其 德 性 的 報 償 : 天 生 佳 麗, 固 將 以 報 名 賢 ; 而 世 俗 之 王 公, 乃 留 以 贈 紈 絝, 此 造 物 所 必 爭 也 101 ( 青 鳳 ) 女 性 的 身 體 在 此 成 為 報 名 賢 的 物, 是 名 賢 唯 一 可 和 那 些 與 握 有 政 治 和 經 濟 權 力 上 的 王 公 相 抗 衡 的 自 我 認 同 籌 碼, 在 此 種 敘 事 之 中, 男 性 透 過 觀 看 和 占 有 以 物 化 女 體 的 態 度 也 無 庸 置 疑 並 透 過 女 性 身 體 對 於 男 性 的 臣 服, 讓 男 性 文 人 在 私 人 領 域 中 重 新 找 回 權 力, 並 以 此 作 為 恢 復 男 性 自 尊 的 良 藥 : 佳 人 不 僅 僅 是 一 個 紅 粉 知 己 的 角 色, 更 重 要 的 是, 佳 人 主 動 下 顧 成 為 重 新 衡 量 窮 士 的 一 種 標 準, 她 們 的 美 麗 和 才 能 是 她 們 成 為 衡 量 標 準 的 基 礎, 佳 人 越 美 好, 她 們 向 男 性 屈 服 的 意 義 也 就 更 能 體 現 男 性 的 力 量 102 女 體 對 於 男 性 文 人 而 言, 成 為 不 同 於 科 舉 功 名 的 另 一 種 價 值 認 同, 透 過 對 女 體 的 占 有 和 馴 服, 男 性 文 人 因 功 名 未 成 而 感 到 的 心 理 抑 鬱 已 得 到 紓 解, 身 體 上 的 病 痛 症 狀 也 隨 著 煙 消 雲 散 從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女 性 身 體 的 療 救 形 象 而 言, 可 以 發 現 女 性 的 身 體 是 應 運 男 性 的 需 求 而 生, 女 性 的 身 體 是 男 性 情 欲 的 對 象, 也 是 用 來 療 救 男 性 在 生 理 或 是 文 化 上 因 抑 鬱 而 產 生 病 痛 的 良 藥 女 性 身 體 是 被 觀 看 的 他 者 在 與 男 性 身 體 的 交 合 中 單 方 面 的 獻 身 或 是 守 節, 均 是 一 種 表 現 在 身 體 上 的 等 級 制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8 翁 容 : 聊 齋 誌 異 情 愛 模 式 的 深 層 意 識, 明 清 小 說 研 究 1996 年 第 3 期, 頁

181 度 和 宣 誓 效 忠 103, 女 性 身 體 是 依 據 男 性 的 價 值 和 需 求 所 塑 造 而 成, 因 病 才 生 藥 從 兩 性 身 體 形 象 的 形 構 可 以 看 出, 在 以 男 性 話 語 作 為 敘 事 主 要 觀 點 的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所 完 成 的 並 不 是 男 性 的 雌 化 和 女 性 的 雄 化, 其 女 性 形 象 的 高 大 不 過 是 為 了 滿 足 男 性 的 幻 想 和 需 求, 敘 事 的 重 心 始 終 圍 繞 著 以 男 性 作 為 中 心 的 性 別 權 力 結 構, 透 過 女 體 對 男 體 的 療 救, 透 過 女 體 的 物 化 成 就 男 體 存 在 的 價 值 意 義, 聊 齋 誌 異 所 完 成 的 性 別 論 述 即 是 不 斷 強 調 以 男 性 為 中 心 點 的 權 力 結 構 由 女 性 身 體 形 象 的 構 成 可 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女 性 是 依 附 著 男 性 的 價 值 而 生, 這 說 明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的 話 語 所 建 構 的 性 別 機 制 是 為 了 確 立 男 性 握 有 絕 對 的 權 力, 以 使 女 性 臣 服 103 徐 艷 蕊 : 從 聊 齋 誌 異 的 性 別 話 語 質 疑 傳 統 文 學 經 典 的 合 法 性, 頁

182 第 二 節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與 道 德 規 訓 聊 齋 誌 異 作 為 蒲 松 齡 的 孤 憤 之 作 是 眾 所 皆 知, 然 而, 孤 憤 僅 是 其 創 作 的 動 機 之 一, 而 非 全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以 勸 懲 教 育 達 教 化 功 用 的 篇 章, 即 高 達 兩 百 篇 上 下, 可 見 蒲 松 齡 對 此 一 主 題 的 重 視 蒲 松 齡 的 長 子 蒲 箬 在 柳 泉 公 行 述 一 文 說 到 聊 齋 誌 異 的 創 作 是 藉 以 抒 勸 善 懲 惡 之 心, 非 僅 為 詼 諧 調 笑 已 也 104, 可 見 蒲 松 齡 的 教 化 意 識 之 濃 厚 又 馮 鎮 鑾 評 聊 齋 : 聊 齋 非 獨 文 筆 之 佳, 獨 有 千 古, 第 一 議 論 醇 正, 準 理 酌 情, 毫 無 可 駁 如 明 儒 講 學, 如 老 僧 談 禪, 如 鄉 曲 長 者 讀 誦 勸 世 文, 觀 之 實 有 益 身 心, 警 藉 愚 頑 至 說 到 忠 孝 節 義, 令 人 雪 涕, 令 人 猛 省, 更 為 有 關 世 教 之 書 105 聊 齋 誌 異 具 有 鮮 明 的 道 德 教 化 功 能, 是 無 庸 置 疑 的 蒲 松 齡 秉 持 著 儒 家 道 統, 在 創 作 中 便 傾 向 於 對 社 會 人 生 的 勸 化 和 垂 訊, 企 圖 通 過 對 社 會 生 活 中 各 式 各 樣 人 物 的 道 德 審 判 和 定 性, 警 示 世 人, 垂 訓 將 來, 以 達 到 懲 惡 揚 善, 維 護 傳 統 的 社 會 倫 理 道 德 秩 序 的 目 的 106,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如 何 通 過 將 人 物 形 象 化 的 手 法 以 達 到 宣 傳 教 化 的 目 的, 即 是 故 事 寓 意 創 作 之 所 在 蒲 松 齡 作 為 一 傳 統 文 人,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提 倡 的 即 是 儒 家 的 倫 常 法 規, 而 在 敘 事 中 以 此 作 為 人 物 身 體 行 動 和 命 運 發 展 之 準 繩, 也 以 此 為 審 美 的 基 準, 顯 示 出 身 體 和 道 德 倫 理 規 範 間 的 纏 繞 : 除 了 肉 體 的 具 體 存 有 外, 身 體 的 四 周 和 內 裡 還 有 許 多 的 社 會 性 與 文 化 性 規 104 朱 一 玄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匯 編 ( 天 津 : 南 開 大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 頁 徐 艷 蕊 : 從 聊 齋 誌 異 的 性 別 話 語 質 疑 傳 統 文 學 經 典 的 合 法 性, 頁 李 志 孝 : 蒲 松 齡 創 作 的 倫 理 教 化 意 識, 天 水 師 專 學 報 ( 社 科 版 ) 1997 年 第 2 期 第 17 卷 ( 總 第 37 期 ), 頁

183 約 存 在, 約 束 著 身 體 的 動 能 與 感 應 這 些 我 們 稱 為 紀 律 規 範 法 律 或 是 道 德 的 東 西, 對 身 體 的 成 為 某 種 狀 態 具 有 一 定 的 指 引 和 強 化 作 用 107 而 儒 家 文 化 慣 以 道 德 倫 常 來 定 奪 身 體 權 力, 它 講 究 的 是 ㄧ 種 按 身 分 秩 序 來 處 置 的 評 斷 方 式 108,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的 人 物 身 體 依 照 其 倫 常 位 置 被 不 同 的 道 德 要 求 所 約 束 和 規 範 成 為 溫 馴 的 身 體 109 而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既 然 以 勸 善 懲 惡 作 為 其 創 作 目 的, 除 了 以 馴 服 於 禮 教 的 身 體 行 動 來 塑 造 正 面 人 物 形 象 外, 在 敘 事 中 可 見 其 對 於 不 合 儒 家 德 性 的 男 性 身 體 重 在 施 於 懲 戒, 而 對 不 合 父 權 倫 常 的 女 性 身 體 重 在 伸 張 丈 夫 權 以 規 訓 以 人 物 的 身 體 性 別 作 為 分 類 標 記, 施 於 懲 戒 和 規 訓, 利 用 身 體 作 為 彰 顯 各 種 權 力 的 場 域, 進 而 影 響 在 敘 事 中 身 體 的 行 動 塑 造 人 物 的 形 象 及 其 命 運, 達 成 其 勸 善 懲 惡 的 創 作 目 的 一 以 儒 家 德 性 為 準 : 男 性 身 體 與 懲 戒 蒲 松 齡 的 思 想 雖 然 揉 雜 佛 道, 但 就 其 根 本, 影 響 其 最 深 的 還 是 儒 家, 除 了 蒲 松 齡 本 身 對 於 儒 家 德 性 的 重 視 和 實 踐, 私 塾 教 師 的 身 分 亦 使 其 秉 持 教 育 的 精 神 而 大 肆 宣 揚 在 為 人 要 則 中, 其 依 照 儒 家 德 性 內 容 提 出 正 心 立 身 勸 善 徒 義 急 難 救 過 重 信 輕 利 納 益 遠 損 釋 怨 戒 戲 110 等 十 二 項 立 身 處 世 的 原 則, 可 看 出 蒲 松 齡 所 要 強 調 的 道 德 依 舊 以 儒 家 德 性 107 黃 金 麟 : 歷 史 身 體 國 家 : 近 代 中 國 的 身 體 形 成 ( )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2001 年 ), 頁 五 倫 關 係 是 儒 家 對 中 國 社 會 整 個 社 會 關 係 的 設 計, 他 不 僅 在 一 個 原 點 即 個 體 上 囊 括 了 全 部 的 人 際 關 係, 而 且 也 以 倫 理 的 形 式 概 括 了 血 緣 倫 理 政 治 等 各 種 性 質 的 社 會 關 係 樊 和 平 : 中 國 倫 理 的 精 神 ( 台 北 : 五 南 出 版 社,1995 年 ), 頁 47 而 在 以 儒 家 五 倫 關 係 理 念 下 設 計 的 禮 法 制 度, 不 過 是 儒 學 法 家 化 法 律 儒 學 化, 對 於 人 身 的 審 判 和 懲 罰 依 其 在 倫 理 關 係 中 的 位 置 而 定, 有 關 禮 法 徳 刑 和 儒 法 的 協 調, 見 瞿 同 祖 : 儒 家 思 想 與 法 家 思 想 收 入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 台 南 : 勗 勉 出 版 社,1978 年 ) 109 溫 馴 的 身 體 (docile body) 是 傅 柯 在 規 訓 與 懲 戒 所 提 出 的 理 念, 認 為 身 體 因 為 各 種 微 權 力 機 制 的 行 使, 而 在 肉 體 精 神 動 作 時 間 和 空 間 的 層 面 上 被 建 構 成 特 定 的 模 樣, 而 溫 馴 的 身 體 具 有 生 產 性, 又 具 有 紀 律 性, 成 為 權 力 的 肉 身 110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為 人 要 則 見 清 蒲 松 齡 作, 盛 偉 編 校 : 蒲 松 齡 全 集 第 二 冊 ( 上 海 :

184 為 主 而 儒 家 的 德 性 具 有 特 殊 的 品 格 : 在 人 倫 屬 性 上, 它 是 一 種 家 族 倫 理, 他 是 在 血 緣 關 係 家 族 關 係 基 礎 上 引 申 擴 充 而 成 的 一 種 倫 理 關 係 儒 家 的 德 性 具 有 特 殊 的 內 在 結 構 原 理, 人 格 的 圓 滿, 人 倫 的 實 踐, 構 成 它 基 本 的 雙 重 結 構 在 這 種 雙 重 結 構 中, 人 格 以 人 倫 為 出 發 點 和 歸 宿, 人 倫 以 人 格 為 內 容 和 條 件 111 一 個 受 到 儒 家 觀 念 稱 許 的 男 性, 其 所 擁 有 的 德 性 往 往 是 建 立 在 其 處 理 人 倫 關 係 的 得 宜, 在 父 子 君 臣 夫 婦 長 幼 朋 友 五 倫 中, 身 體 所 受 到 的 規 訓 是 在 確 實 完 成 與 其 身 分 相 應 的 身 體 行 動, 身 體 所 體 踐 的 人 格 意 義 就 框 限 在 人 倫 在 與 社 會 中 其 他 人 的 相 處 關 係 112 之 中 也 就 是 說 在 蒲 松 齡 選 擇 以 儒 家 德 性 為 聊 齋 誌 異 道 德 的 最 高 原 則 時, 就 已 將 文 本 中 人 物 的 身 體 行 動 框 限 在 其 倫 理 身 分 之 中, 藉 由 身 體 的 活 動 展 現 儒 家 禮 教 : 身 體 之 作 為 ㄧ 種 形, 本 身 就 是 一 種 展 現 的 隱 存, 此 種 隱 存 隨 著 任 一 身 體 之 分 殊 的 動 作 而 浮 現 明 確 展 現 如 是 一 活 動 依 動 作, 則 人 必 須 是 在 動 的 狀 態 下, 才 能 實 踐 禮 的 價 值 113 在 儒 家 思 想 中 貫 以 身 體 展 現 的 方 式 去 體 踐 道 是 以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的 表 現, 基 本 上 是 在 展 現 人 格 與 人 倫, 以 踐 形 的 方 式 彰 舉 儒 家 德 行 114, 而 學 林 出 版 社,1998 年 ), 頁 1367~ 樊 和 平 : 中 國 倫 理 的 精 神 ( 台 北 : 五 南 出 版 社,1995 年 ), 頁 45~ 這 種 以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來 定 奪 身 分 的 概 念 認 為, 人 是 只 有 在 社 會 關 係 中 才 能 體 現 的 他 是 所 有 社 會 角 色 的 總 合, 如 果 將 這 些 關 係 都 抽 空 了, 人 就 被 蒸 發 了, 因 而 否 認 獨 立 於 人 際 關 係 的 主 體 性 人 格 黃 金 麟 : 歷 史 身 體 國 家 : 近 代 中 國 的 身 體 形 成 ( ), 頁 祝 平 次 認 為 在 儒 家 禮 的 精 神 中 身 體 的 體 踐 有 極 重 要 的 地 位 : 禮 者, 履 也, 禮 作 為 ㄧ 種 行 為, 本 身 是 一 種 展 現, 也 是 人 作 為 ㄧ 個 主 體 之 自 我 意 志 的 流 露, 更 是 人 做 為 ㄧ 有 形 之 有 限 存 在 的 完 成 詳 見 氏 著 : 從 禮 的 觀 點 論 先 秦 儒 道 身 體 / 主 體 觀 念 的 差 異, 收 入 楊 儒 賓 主 編 : 中 國 古 代 思 想 中 的 氣 論 及 身 體 觀 ( 台 北 : 巨 流 出 版 社,1993 年 ), 頁 276~ 楊 儒 賓 : 由 於 軀 體 是 構 成 經 驗 性 個 體 的 先 決 條 件, 但 軀 體 也 是 構 成 道 德 實 踐 首 先 必 須 克 服

185 不 是 在 展 示 作 為 生 理 性 身 體 的 肉 身, 人 物 存 在 的 理 由 乃 是 使 其 身 體 成 為 這 些 抽 象 德 性 的 肉 身 由 於 男 性 在 倫 理 中 的 身 分 橫 跨 私 領 域 與 公 領 域, 其 身 體 展 現 的 德 性 隨 其 所 處 的 人 倫 關 係 而 改 變, 顯 示 出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男 性 身 體 在 儒 家 思 想 體 制 中 承 載 並 操 演 著 多 元 且 複 雜 的 道 德 德 性, 而 不 合 儒 家 德 行 的 男 性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常 以 超 現 實 力 量 的 介 入 和 懲 戒 達 成 恫 嚇 的 效 果, 以 達 其 勸 善 懲 惡 的 教 化 目 的 ( 一 ) 孝 悌 仁 義 : 教 育 及 男 性 身 體 的 德 性 化 蒲 松 齡 既 是 以 儒 家 德 性 來 作 為 塑 造 男 性 人 物 形 象 的 依 規, 則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也 就 成 為 這 些 德 性 的 肉 身, 又 蒲 松 齡 十 分 重 視 教 育, 認 為 唯 有 透 過 教 育 方 能 養 成 符 合 儒 家 德 性 之 人, 是 以 在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正 面 男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形 象 時, 實 不 能 忽 略 儒 家 德 性 思 想 透 過 教 育 對 身 體 的 規 訓 功 用 由 男 性 身 體 所 表 現 的 人 倫 關 係 而 言,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極 端 重 視 家 庭 之 內 的 孝 悌, 並 將 之 推 及 到 與 社 會 中 人 際 交 往 的 仁 義, 但 卻 沒 有 再 往 上 推 及 政 治 層 面 的 忠, 透 過 這 些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的 交 往 性 面 向 的 選 擇, 顯 露 聊 齋 誌 異 注 重 社 會 道 德 教 化 而 非 政 治 教 化 的 現 象 1. 教 育 對 男 性 德 性 化 身 體 的 育 成 作 用 蒲 松 齡 的 哲 學 思 想 主 要 以 陸 王 學 派 的 唯 心 論 為 主 115, 其 認 為 禮 非 降 自 天 也, 非 出 自 地 也, 乃 生 於 心 者 也 116 ( 袁 愚 山 師 服 考 ), 儒 家 的 德 性 諸 如 仁 禮 等 等 它 並 轉 化 之 的 目 標, 在 儒 家 孟 子 則 提 出 踐 形 觀, 踐 形 意 指 人 的 形 體 經 由 一 段 功 夫 的 歷 程 後, 可 以 充 分 的 將 內 在 的 潛 能 展 現 出 來, 呈 現 一 種 極 強 烈 的 精 神 向 度 換 言 之, 人 的 言 語 舉 止 身 體 作 用, 完 全 是 精 神 流 行 的 一 種 顯 象 詳 見 氏 著 : 支 離 與 踐 形 論 先 秦 思 想 裡 的 兩 種 身 體 觀, 同 註 113, 頁 440~ 于 天 池 舉 蒲 松 齡 會 天 意 序 王 如 水 問 心 集 序 為 例, 認 為 蒲 松 齡 的 教 育 思 想 受 陸 九 淵 王 陽 明 的 影 響 極 大, 並 以 主 觀 唯 心 主 義 哲 學 為 其 基 礎 參 見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 台 北 : 秀 威 資 訊 科 技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49~ 蒲 松 齡 : 蒲 松 齡 全 集, 頁

186 均 是 人 固 有 之, 然 而, 在 其 長 達 四 十 年 私 塾 先 生 的 教 育 活 動 中, 蒲 松 齡 也 認 為 這 些 德 性 很 容 易 受 到 後 天 的 影 響 而 被 蒙 蔽, 是 以 需 要 透 過 教 育 來 育 成 這 些 儒 家 德 性, 養 成 良 好 的 人 格 這 意 味 著 要 透 過 外 力 的 教 育 來 使 儒 家 德 性 內 化 於 身 體 的 行 動 之 中, 並 透 過 身 體 體 現 出 來, 這 種 過 程 即 是 對 身 體 的 一 種 規 訓 是 以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教 育 的 目 的 不 僅 在 於 讀 書 識 字, 而 是 在 於 品 格 的 養 成 117, 除 了 透 過 讀 聖 賢 書 以 明 了 道 理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通 過 對 身 體 行 為 的 約 束 和 掌 握, 來 彰 顯 儒 家 德 性, 正 如 蒲 松 齡 在 省 身 語 錄 中 所 云 : 古 今 來 許 多 世 家 無 非 積 德 ; 天 地 間 第 一 人 品 還 是 讀 書 118 諸 君 到 此 合 為? 豈 圖 學 問 文 章, 擅 一 藝 微 長, 便 算 讀 書 種 子 ; 在 我 所 求 亦 恕, 不 過 子 臣 弟 友, 盡 五 倫 本 分, 共 成 名 教 中 人 119 由 此 可 見,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教 育 的 目 的 是 在 於 培 育 能 盡 五 倫 本 分 的 名 教 中 人 就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男 性 人 物 而 言, 給 於 其 教 育 規 訓 的 施 與 者 往 往 是 家 長 或 是 師 長, 且 往 往 是 透 過 倫 理 秩 序 的 權 威 性 施 與 規 訓, 以 達 成 規 訓 身 體 的 目 的, 這 也 顯 現 人 倫 關 係 對 於 人 格 養 成 的 重 要 又 聊 齋 誌 異 中 提 及 教 育 相 關 的 篇 章 不 少, 如 出 現 私 塾 教 師 的 葉 生 褚 生 嬌 娜 小 謝 愛 奴 張 誠 大 男 等 等, 又 表 達 其 教 育 理 念 的 篇 章 如 柳 氏 子 韋 公 子 等, 然 其 中 最 有 名 也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教 育 故 事 堪 稱 為 細 柳 在 此 篇 中 蒲 松 齡 除 了 塑 造 細 柳 既 嚴 又 慈 的 賢 母 形 象, 同 時 也 表 達 自 己 的 教 育 觀 念, 透 過 細 柳 對 於 繼 子 長 福 親 子 長 怙 的 教 育 過 程, 可 以 看 見 教 育 對 於 男 性 人 格 養 成 的 重 要 : 117 林 植 峰 : 蒲 松 齡 把 對 下 一 代 的 品 德 教 育, 把 在 至 關 重 要 的 地 位, 並 突 出 品 德 教 育 的 重 要 氏 著 : 從 聊 齋 誌 異 看 蒲 松 齡 的 教 育 觀, 衡 陽 師 專 學 報 ( 社 會 科 學 ) 1994 年 第 1 期 ( 總 第 56 期 ), 1994 年, 頁 蒲 松 齡 : 蒲 松 齡 全 集, 頁 蒲 松 齡 : 蒲 松 齡 全 集, 頁

187 福 年 十 歲, 始 學 為 文 父 既 歿, 嬌 情 不 肯 讀, 輒 亡 去 從 牧 兒 遨 譙 訶 不 改, 繼 以 夏 楚, 而 頑 冥 如 故 母 無 奈 之, 因 呼 而 諭 之 曰 : 既 不 願 讀, 亦 復 何 能 相 強? 但 貧 家 無 冗 人, 可 更 若 衣, 便 與 僮 僕 共 操 作 不 然, 鞭 撻 勿 悔! 於 是 衣 以 敗 絮, 使 牧 豕 ; 歸 則 自 掇 陶 器, 與 諸 僕 啗 飯 粥 數 日, 苦 之, 泣 跪 庭 下, 願 仍 讀 母 返 身 向 壁, 置 不 聞 不 得 已, 執 鞭 啜 泣 而 出 殘 秋 向 盡, 桁 無 衣, 足 無 履, 冷 雨 沾 濡, 縮 頭 如 丐 福 不 堪 其 苦, 棄 豕 逃 去, 女 亦 任 之, 殊 不 追 問 積 數 月, 乞 食 無 所, 憔 悴 自 歸 ; 不 敢 遽 入, 哀 求 鄰 媼 往 白 母 女 曰 : 若 能 受 百 杖, 可 來 見 ; 不 然, 早 復 去 福 聞 之, 驟 入, 痛 哭 願 受 杖 母 問 : 今 知 改 悔 乎? 曰 : 悔 矣 曰 : 既 知 悔, 無 須 撻 楚, 可 安 分 牧 豕, 再 犯 不 宥! 福 大 哭 曰 : 願 受 百 杖, 請 復 讀 女 不 聽, 鄰 嫗 慫 恿 之, 始 納 焉 濯 髮 授 衣, 令 與 弟 怙 同 師 勤 身 銳 慮, 大 異 往 昔, 三 年 遊 泮 120 常 福 本 性 不 惡, 僅 是 嬌 情 貪 玩, 細 柳 教 育 常 福 的 目 的 在 使 其 向 學 ; 而 其 弟 常 怙 不 但 性 鈍 還 淫 賭, 細 柳 僅 能 借 助 牢 獄 之 災 使 其 至 官, 不 能 置 辭, 梏 掠 幾 死 收 獄 中, 又 無 資 斧, 大 為 獄 吏 所 虐, 乞 食 於 囚, 苛 延 餘 息 121 透 過 公 權 力 對 身 體 的 損 害 達 到 對 身 體 的 管 束 作 用, 方 才 能 得 到 導 回 正 途 的 向 善 教 育 目 的 可 見 對 蒲 松 齡 而 言, 向 學 向 善 等 儒 家 德 性 並 不 是 僅 透 過 口 頭 的 訓 誡 或 文 字 的 教 誨 即 可 達 成, 真 正 要 使 得 這 些 儒 家 品 德 內 化 至 身 體, 必 須 要 透 過 外 力 對 身 體 的 要 求 和 責 難, 以 規 訓 身 體 的 行 為, 最 終 使 儒 家 德 性 成 為 身 體 行 動 的 唯 一 標 準, 才 能 使 身 體 成 為 儒 家 德 性 的 肉 身, 在 受 到 規 訓 的 言 行 舉 止 中 體 現 儒 家 德 性, 教 育 對 男 性 德 性 化 身 體 的 育 成 作 用 亦 由 此 可 見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2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21~

188 2. 男 性 身 體 的 德 性 化 表 現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注 重 教 育 對 男 性 人 物 身 體 德 性 化 的 養 成 規 訓, 而 在 敘 事 中 這 些 儒 家 德 性 則 以 操 演 人 物 身 體 展 演 人 格 的 方 式 呈 現 由 人 倫 關 係 而 論,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筆 下 的 正 面 男 性 人 物 以 家 庭 作 為 倫 理 的 中 心 點, 注 重 孝 悌, 進 而 推 及 公 共 領 域, 注 重 與 朋 友 交 的 義 行 以 及 對 待 其 他 生 命 的 仁 愛, 而 其 身 體 的 行 動 也 在 敘 事 中 成 為 抽 象 的 儒 家 德 性 的 展 演 者 其 一 為 孝 悌 : 儒 家 德 性 的 起 源 在 於 血 緣 文 化, 中 國 文 化 是 一 種 壟 罩 在 家 的 氣 氛 下, 以 血 緣 為 本 跟 的 特 殊 文 化 系 統 在 這 裡, 不 管 社 會 的 政 治 統 治 如 何 殘 酷, 但 在 社 會 的 組 織 結 構 個 體 的 價 值 取 向 與 行 為 選 擇 中 都 滲 透 著 濃 烈 的 家 族 氣 息 122, 家 族 倫 理 是 儒 家 德 性 的 根 源, 而 在 其 中 核 心 的 德 性 便 是 孝 而 蒲 松 齡 自 身 即 是 極 重 家 庭 倫 理, 為 一 至 孝 之 人, 曾 云 : 樹 德 箕 裘 惟 孝 友, 傳 家 彝 鼎 在 詩 書 123 ( 省 身 語 錄 ),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孝 以 及 以 此 延 伸 的 悌 之 精 神 也 是 最 為 突 出 的 聊 齋 誌 異 開 篇 考 城 隍 記 孝 子 宋 公 燾 原 本 陽 壽 已 盡, 受 詔 入 陰 司 為 官, 但 因 念 老 母 七 旬, 奉 養 無 人, 請 得 終 其 天 年, 惟 聽 錄 用 此 孝 心 感 動 神 明, 賜 予 還 陽 以 盡 孝 心 聊 齋 評 點 家 但 明 倫 對 此 云 : 一 部 大 文 章, 以 此 開 宗 明 義, 見 宇 宙 間 為 仁 孝 兩 字, 生 死 難 渝 ; 正 性 命 質 鬼 神, 端 在 乎 此, 捨 是 則 無 以 為 人 矣 124 又 何 守 奇 亦 評 曰 : 篇 內 推 本 仁 孝, 由 為 善 之 首 務 125, 可 見 孝 此 一 德 性 具 有 樊 和 平 : 中 國 倫 理 的 精 神, 頁 17 蒲 松 齡 : 聊 齋 雜 著 省 身 語 錄, 頁 207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89 統 籌 的 地 位, 所 謂 善 莫 大 於 孝 126 ( 陳 錫 九 ),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正 面 男 性 人 物 形 象 亦 最 多 為 孝 子, 其 身 體 的 行 動 表 現 以 都 圍 繞 此 一 德 性, 突 顯 孝 的 至 關 重 要 聊 齋 誌 異 孝 行 的 表 現, 可 分 為 物 質 上 和 精 神 上 兩 種 127, 指 在 生 活 中 奉 養 雙 親, 不 僅 要 透 過 身 體 的 勞 動 來 保 障 父 母 的 衣 食 無 缺, 更 需 要 在 必 要 時 捨 棄 自 己 的 身 體 以 完 成 孝 行 的 精 神, 如 孝 子 : 青 州 東 香 山 之 前, 有 周 順 亭 者, 事 母 至 孝 母 股 生 巨 疽, 痛 不 可 忍, 晝 夜 嚬 呻 周 撫 肌 進 藥, 至 忘 寢 食 數 月 不 痊, 周 憂 煎 無 以 為 計 夢 父 告 曰 : 母 疾 賴 汝 孝 然 此 創 非 人 膏 塗 之 不 能 愈, 徒 勞 焦 惻 也 醒 而 異 之 乃 起, 以 利 刃 割 脅 肉 ; 肉 脫 落, 覺 不 甚 苦 急 以 布 纏 腰 際, 血 亦 不 注 於 是 烹 肉 持 膏, 敷 母 患 處, 痛 截 然 頓 止 母 喜, 問 : 何 藥 而 靈 效 如 此? 周 詭 對 之 母 創 尋 愈 周 每 掩 護 割 處, 即 妻 子 亦 不 知 也 既 痊, 有 巨 痕 如 掌 妻 詰 之, 始 得 其 情 128 孝 子 割 股 療 親, 以 對 身 體 的 傷 害 作 為 其 孝 行 的 篤 真, 正 是 蒲 松 齡 在 篇 尾 以 異 史 氏 口 所 云 : 刲 股 為 傷 生 之 事, 君 子 不 貴 然 愚 夫 婦 何 知 傷 生 之 為 不 孝 哉? 亦 行 其 心 之 所 不 自 已 者 而 已 129 對 身 體 的 棄 絕 方 能 顯 示 身 體 作 為 抽 象 德 性 肉 身 的 實 在 性, 130 顯 示 其 以 個 體 身 體 來 完 成 儒 家 整 體 身 體, 這 種 透 過 身 體 的 勞 動 和 犧 牲 來 表 現 對 父 母 的 孝 行 篇 章 還 有 樂 仲 鍾 生 水 災 席 方 平 商 三 官 任 秀 126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吳 九 成 :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兒 女 對 父 母 的 孝 順, 既 是 精 神 的, 又 是 物 質 的, 而 首 先 是 物 質 的, 如 從 生 活 上 奉 養 雙 親, 精 神 上 的 孝 順 表 現 在 維 護 父 母 而 勇 於 向 不 公 不 正 暴 權 的 挑 戰 上 詳 見 氏 著 : 聊 齋 美 學 ( 廣 東 : 廣 東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1998 年 ), 頁 35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祝 次 平 : 儒 家 雖 然 肯 定 身 的 存 在 的 正 面 意 義, 然 而 身 的 意 義 也 不 應 只 是 生 裡 性 的 和 形 軀 範 圍 同 大 小 的 儒 家 所 肯 定 的 身, 若 放 在 其 理 論 的 脈 絡 中 來 談, 此 身 應 是 那 個 能 擴 大 整 全 的 身 生 裡 性 的 身 故 是 此 整 全 擴 大 的 身 之 基 礎, 然 而 身 的 整 全 也 可 能 遭 受 身 本 身 的 破 壞 ; 反 之, 也 以 可 能 身 的 整 全 需 要 生 裡 性 的 身 作 出 毀 滅 性 的 動 作 去 完 成, 所 以 殺 身 成 仁 捨 生 取 義 亦 是 儒 家 所 重 祝 平 次 : 從 禮 的 觀 點 論 先 秦 儒 道 身 體 / 主 體 觀 念 的 差 異, 頁

190 崔 猛 田 七 郎 陳 錫 九 等 等 而 在 孝 之 下, 與 家 族 血 緣 相 關 同 屬 於 親 情 範 疇 的 第 二 個 德 性 在 於 悌, 此 德 性 所 關 注 的 人 倫 面 向 是 在 於 兄 弟 的 相 處 上, 而 其 身 體 的 表 現 與 孝 性 類 似, 亦 是 在 以 身 體 的 行 動 照 顧 其 物 質 生 活 的 無 缺, 以 及 在 必 要 時 捨 身 以 成 就 其 德, 前 者 如 張 誠 中 張 誠 懷 餅 來 餌 兄 照 顧 受 繼 母 虐 待 的 兄 長 張 納, 後 者 如 斫 蟒 中 不 顧 自 身 危 險 救 兄 的 胡 某 : 胡 田 村 胡 姓 者, 兄 弟 采 樵, 深 入 幽 谷 遇 巨 蟒, 兄 在 前, 為 所 吞 弟 初 駭 欲 奔 ; 見 兄 被 噬, 遂 奮 怒 出 樵 斧, 斫 蟒 首 首 傷 而 吞 不 已 然 頭 雖 已 沒, 幸 肩 際 不 能 下 弟 急 極 無 計, 乃 兩 手 持 兄 足, 力 與 蟒 爭, 竟 曳 兄 出 蟒 亦 負 痛 去 視 兄, 則 鼻 耳 俱 化, 奄 將 氣 盡 肩 負 以 行, 途 中 凡 十 餘 息, 始 至 家 醫 養 半 年, 方 愈 至 今 面 目 皆 瘢 痕, 鼻 耳 處 惟 孔 存 焉 131 這 種 正 面 人 物 的 塑 造 方 式 是 藉 由 身 體 對 孝 悌 的 全 部 投 入 來 達 成, 可 見 身 體 和 家 庭 之 間 的 緊 密 關 係, 更 可 見 聊 齋 誌 異 對 於 家 庭 倫 理 德 性 的 重 視 其 二 是 仁 愛 : 孝 悌 是 儒 家 思 想 在 家 族 倫 理 中 最 重 要 的 核 心, 而 順 此 脈 絡 推 及 於 社 會 倫 理, 在 範 圍 更 廣 大 的 人 際 關 係 中, 其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重 要 人 格 乃 是 仁 愛 132, 這 種 於 家 庭 倫 理 擴 及 社 會 倫 理 的 關 聯 即 是 所 謂 孝 子 百 世 之 宗, 仁 人 天 下 之 命 133 ( 省 身 語 錄 ) 而 仁 作 為 儒 家 德 性 道 德 的 總 目, 意 義 抽 象 多 元, 聊 齋 誌 異 中 正 面 男 性 人 物 所 表 現 出 的 仁 德 較 偏 向 於 仁 民 愛 物, 強 調 人 物 的 善 心 與 善 13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仁 是 關 於 人 我 關 係 的 準 則, 孔 子 所 謂 性 相 近 也, 習 相 遠 也, 承 認 人 與 人 是 同 類, 承 認 人 人 都 有 獨 立 的 人 格, 這 是 孔 子 人 說 的 核 心 涵 義 張 岱 年 : 中 國 倫 理 思 想 研 究 ( 台 北 : 貫 雅 文 化 出 版 社,1991 年 ), 頁 70~71 樊 和 平 : 愛 人 為 仁 的 基 本 涵 義, 孝 悌 為 仁 的 根 本, 忠 恕 是 為 人 之 方, 說 到 底, 人 就 是 一 種 發 自 內 心 的 道 德 情 懷 樊 和 平 : 中 國 倫 理 的 精 神, 頁 80~ 蒲 松 齡 : 聊 齋 雜 著 省 身 語 錄, 頁

191 行 的 行 動 和 與 之 而 來 的 善 報, 以 樹 立 道 德 範 例 縱 觀 聊 齋 誌 異, 其 正 面 男 性 人 物 所 體 現 的 仁 愛 精 神 大 致 與 其 在 省 身 語 錄 中 所 言 相 同 : 憫 濟 人 窮, 雖 分 文 升 合 亦 是 福 田 ; 樂 與 人 善, 即 隻 字 片 語 皆 為 良 藥 134 要 有 憫 和 善 的 心 念 和 行 動, 方 能 彰 顯 仁 德 之 可 貴, 這 種 重 視 人 際 關 係 上 的 關 懷 和 付 出, 顯 示 蒲 松 齡 對 於 社 會 道 德 的 理 想 聊 齋 誌 異 中 表 現 這 種 仁 愛 者, 其 多 以 減 損 自 身 的 利 益 來 保 護 和 成 就 他 人, 以 身 體 行 動 來 實 踐 張 顯 儒 家 德 性 如 劉 姓 中 就 助 人 於 危 難 之 中 的 劉 某 : 初, 崇 禎 十 三 年, 歲 大 凶, 人 相 食 劉 時 在 淄, 為 主 捕 隸 適 見 男 女 哭 甚 哀, 問 之, 答 云 : 夫 婦 聚 裁 年 餘, 今 歲 荒, 不 能 兩 全, 故 悲 耳 少 時, 油 肆 前 復 見 之, 似 有 所 爭 近 詰 之 肆 主 馬 姓 者 便 云 : 伊 夫 婦 餓 將 死, 日 向 我 討 麻 醬 以 為 活 今 又 欲 賣 婦 於 我 我 家 中 已 買 十 餘 口 矣 此 何 要 緊? 賤 則 售 之, 否 則 已 耳 如 此 可 笑, 生 來 纏 人! 男 子 因 言 : 今 粟 貴 如 珠, 自 度 非 得 三 百 數, 不 足 供 逃 亡 之 費 本 欲 兩 生, 若 賣 妻 而 不 免 於 死, 何 敢 焉? 非 敢 言 直, 但 求 作 陰 騭 行 之 耳 劉 憐 之, 便 問 馬 出 幾 何 馬 言 : 今 日 婦 口, 止 直 百 許 耳 劉 請 勿 短 其 數, 且 願 助 以 半 價 之 資 馬 執 不 可 劉 少 負 氣, 便 謂 男 子 : 彼 鄙 瑣 不 足 道, 我 請 如 數 相 贈 若 能 逃 荒, 又 全 夫 婦, 不 更 佳 耶? 遂 發 囊 與 之 夫 妻 泣 拜 而 去 135 此 種 對 他 人 遭 遇 之 憫 而 行 善 的 動 作, 正 是 對 於 仁 愛 的 體 現 而 仁 愛 的 表 現 不 僅 是 在 於 發 揮 人 飢 己 飢 人 溺 已 溺 等 樂 善 好 施 的 精 神, 更 有 能 超 越 蒲 松 齡 : 聊 齋 雜 著 省 身 語 錄,, 頁 2076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880~

192 一 己 私 利 以 造 福 他 人 的 無 私, 如 水 莽 草 中 的 祝 生, 秉 持 推 己 及 人 之 心, 不 願 他 人 亦 受 替 死 鬼 之 苦, 寧 可 為 鬼, 放 棄 轉 生, 還 幫 助 驅 趕 其 他 被 鬼 拉 替 身 之 人, 其 無 私 之 仁 心 可 貴 又 如 王 六 郎 中 的 水 鬼 王 六 郎 不 忍 心 以 孕 婦 的 二 命 換 已 一 命, 寧 願 自 己 忍 受 幽 冥 之 苦, 可 要 保 全 他 人 的 性 命 : ( 王 六 郎 ) 曰 : 女 子 已 相 代 矣 ; 僕 憐 其 抱 中 兒, 代 弟 一 人, 遂 殘 二 命, 故 捨 之 更 代 不 知 何 期 或 吾 兩 人 之 緣 未 盡 耶? 許 感 歎 曰 : 此 仁 人 之 心, 可 以 通 上 帝 矣 由 此 相 聚 如 初 136 這 種 拋 卻 身 體 的 行 動 張 顯 儒 家 德 性 的 群 體 性 和 無 我 性, 人 存 在 於 其 身 體 的 交 往 性 中, 唯 有 在 社 會 網 絡 下, 方 能 實 踐 其 三 是 義 行 : 仁 愛 是 儒 家 在 處 理 人 際 倫 理 時 廣 泛 的 道 德 總 目, 其 施 予 的 對 象 遍 及 家 庭 社 會 中 所 有 階 層, 涵 括 親 疏 遠 近 的 各 種 人 際 關 係, 而 義 行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體 現 較 集 中 在 朋 友 一 人 際 關 係 上 義 本 身 往 往 是 一 種 身 不 由 己 的 情 感 137, 是 實 行 仁 德 的 道 路 和 方 法, 而 誠 信 則 是 其 表 現 出 的 特 點, 是 以 聊 齋 誌 異 人 物 身 體 在 體 現 義 時, 也 往 往 把 握 住 此 點, 使 得 敘 事 重 在 身 體 具 體 的 行 動 如 崔 猛 中 好 俠 仁 義 的 崔 猛 與 李 申 交, 兩 個 人 物 在 敘 事 中 均 以 其 身 體 的 一 連 串 行 動 來 體 現 義 : 崔 猛 替 李 申 斬 殺 仇 人 李 申 被 拘 捕 崔 猛 身 陷 囹 圄 承 擔 刑 罰 責 任 崔 猛 流 放 在 外 李 申 用 計 恐 殺 人 累 崔 猛 崔 妻 被 賊 所 奪 李 申 搭 救 崔 李 合 力 抵 抗 外 侮, 在 這 一 連 串 的 事 件 中 均 是 以 具 體 的 身 體 行 動 以 成 就 義 行 而 這 種 身 體 行 動 所 換 來 的 人 際 關 係, 在 義 之 下 顯 得 緊 密 而 不 可 分 割, 加 強 了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聯 繫, 正 如 李 申 所 言 : 136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義 是 人 實 現 仁 的 道 路, 根 源 於 人 的 羞 惡 之 情, 和 仁 這 種 內 在 的 自 然 情 感 相 比, 更 具 有 行 動 的 屬 性 樊 和 平 : 中 國 倫 理 的 精 神, 頁

193 公 子 所 為, 是 我 欲 為 而 不 能 者 也 彼 代 我 為 之, 而 忍 坐 視 其 死 乎? 138 這 種 以 身 體 的 不 畏 死 亡 來 作 為 實 踐 彰 顯 義 的 方 法, 又 如 田 七 郎 中 小 恩 可 謝, 大 恩 不 可 謝 139 為 武 公 子 賣 命 的 田 七 郎, 憤 未 盡 雪, 死 猶 伸 之 140 顯 示 身 體 對 義 行 的 體 現, 乃 在 捨 生 而 取 義, 在 對 身 體 的 棄 絕 行 動 中 實 踐 儒 家 德 性, 使 得 身 體 成 為 抽 象 德 性 的 操 演 者, 在 身 體 的 德 性 化 過 程 中 不 斷 的 增 強 身 體 在 交 往 性 上 的 意 義, 以 成 就 義 行 而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義 行 往 往 是 解 救 朋 友 於 危 難, 而 此 危 難 極 具 平 民 色 彩, 顯 現 其 義 反 映 的 是 一 般 平 民 百 姓 的 精 神 需 求 141, 也 是 因 為 其 義 行 的 彰 顯 往 往 僅 在 於 平 民 百 姓 之 間 的 交 往, 所 注 重 的 面 向 也 僅 限 於 社 會 道 德, 並 沒 有 上 推 至 政 治 層 面, 透 露 蒲 松 齡 對 於 道 德 教 化 的 關 注 僅 於 普 遍 的 道 德 層 面 ( 二 ) 善 惡 報 應 : 懲 戒 男 性 身 體 的 恫 嚇 手 段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正 面 男 性 人 物 是 德 性 化 的 身 體, 旨 在 藉 由 身 體 的 行 動 體 現 儒 家 德 性, 樹 立 良 好 的 人 物 形 象 典 範, 以 達 到 使 人 心 生 嚮 往 而 改 過 的 教 化 目 的 然 而, 由 於 公 道 不 彰 正 義 淪 喪 世 情 如 鬼 人 心 畸 變, 蒲 松 齡 面 對 這 樣 一 個 生 病 的 社 會, 深 知 要 達 到 勸 善 懲 惡 的 教 化 目 的 單 靠 欽 慕 是 難 以 實 現 的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蒲 松 齡 多 以 對 身 體 的 懲 戒 作 為 勸 善 懲 惡 的 手 段, 藉 由 外 力 對 身 體 的 傷 害 進 而 使 人 心 生 畏 懼 而 約 束 身 體 行 動, 以 達 到 恫 嚇 的 教 化 效 果, 而 在 其 中, 善 惡 報 應 即 是 蒲 松 齡 在 施 予 身 體 懲 戒 時 的 依 歸 13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李 昶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義 具 有 鮮 明 的 平 民 色 彩, 義 士 多 出 自 於 民 間, 義 舉 多 施 於 急 難 之 中 的 平 民 百 姓 見 氏 著 : 聊 齋 誌 異 之 倫 理 評 析 ( 湖 南 : 湖 南 師 範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論 文,2009 年 5 月 ), 頁

194 中 國 本 來 即 固 有 善 有 善 報, 惡 有 惡 報 的 善 惡 報 應 觀 念, 聊 齋 誌 異 中 大 量 的 善 惡 報 應 故 事 雖 與 蒲 松 齡 的 佛 教 信 仰 有 一 定 關 係, 但 更 多 是 生 成 於 這 種 中 國 固 有 的 思 想 中 : 中 國 本 來 固 有 的 善 惡 報 應 觀 念 是 由 儒 家 墨 家 道 家 理 學 學 派 的 觀 念 匯 聚 而 成 的 中 國 善 惡 報 應 觀 念 主 要 講 人 的 善 惡 行 為 所 招 致 的 後 果, 而 不 涉 及 其 他 內 容 明 確 單 一, 表 述 簡 潔 化 信 條 化 格 言 化, 是 對 生 活 經 驗 的 直 觀 概 括, 多 是 零 碎 的 表 述 142 善 惡 報 應 觀 念 和 佛 教 因 果 報 應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 在 引 起 報 應 的 原 因 上, 前 者 簡 潔, 中 國 的 傳 統 認 為 要 有 明 顯 的 善 惡 行 為 才 有 報 應, 且 報 應 要 來 的 及 時, 而 佛 教 因 果 報 應 則 非 常 之 複 雜, 且 有 三 世 報 應 之 說 ; 在 報 應 的 實 施 方 式 上, 前 者 由 上 天 和 神 明 來 執 行 天 道 福 善 禍 淫 ( 尚 書 湯 浩 ), 後 者 則 是 由 業 作 為 實 現 因 果 報 應 的 推 動 力 一 切 諸 報, 皆 從 業 起 ( 華 嚴 經 入 法 界 品 ) 兩 者 在 立 足 點 上 即 有 甚 大 的 差 異, 對 於 善 惡 因 果 報 應 的 解 釋 也 不 同, 而 縱 觀 聊 齋 誌 異,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對 於 教 化 所 秉 持 的 基 本 觀 念 即 是 蒲 松 齡 在 省 身 語 錄 中 所 說 : 福 善 不 在 杳 冥, 即 在 食 習 起 居 外 牅 其 衷 ; 禍 淫 不 在 幽 渺, 而 在 動 靜 語 默 間 奪 其 魂 143 積 善 終 當 有 報 惡 積 則 天 殃 自 至, 罪 成 則 地 獄 斯 罰, 相 信 先 人 有 善, 其 福 未 盡, 則 後 人 享 之 ; 先 人 有 不 善, 其 禍 未 盡, 則 後 人 亦 受 之 144 ( 錢 卜 巫 ), 這 142 鄭 春 元 : 善 惡 報 應 是 中 國 歷 史 上 最 為 久 遠 的 普 遍 基 本 信 仰, 中 國 歷 史 上 絕 大 多 數 小 說 家 深 受 其 影 響, 善 惡 報 應 不 同 於 佛 家 的 因 果 報 應, 兩 者 雖 然 有 融 合 交 會 之 處, 有 互 相 吸 取 之 處, 但 還 有 相 當 的 不 同 之 處 見 氏 著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2006 年 第 二 期, 頁 30~ 蒲 松 齡 : 聊 齋 雜 著 省 身 語 錄,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95 種 希 望 善 惡 快 速 得 到 相 對 報 應 的 心 態 使 得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報 應 有 為 數 不 少 的 現 世 報, 且 是 以 家 族 為 單 位 來 承 受 報 應, 這 種 入 世 的 善 惡 報 應 和 佛 教 的 因 果 輪 迴 報 應 是 不 盡 相 同 的 145 在 聊 齋 誌 異 善 惡 報 應 的 觀 念 下, 身 體 成 為 道 德 權 力 運 作 的 場 域, 溫 馴 的 身 體 為 善 行 者 得 到 物 質 上 的 實 質 利 益, 如 延 長 生 命 得 到 妻 妾 子 嗣 或 是 錢 財, 而 背 離 這 些 道 德 的 身 體 則 會 被 施 予 懲 戒, 藉 由 公 開 身 體 受 到 刑 罰 場 面 的 敘 述, 展 現 儒 家 道 德 對 於 規 訓 身 體 的 權 力, 達 到 恫 嚇 和 規 範 身 體 的 教 化 效 果 倫 常 法 律 與 刑 罰 蒲 松 齡 深 受 儒 家 思 想 影 響, 究 其 一 生, 均 是 在 努 力 通 過 科 舉 考 試 走 仕 途 經 濟 之 路, 加 之 又 有 實 際 擔 任 幕 僚 的 經 驗, 對 於 法 律 制 度 有 深 入 的 研 究 和 思 考, 甚 至 著 有 循 良 政 要 這 樣 一 本 具 有 法 律 專 業 的 書 籍 蒲 松 齡 的 法 律 思 想 基 本 上 無 異 於 儒 家 的 思 想 體 制, 認 同 因 緣 著 貴 賤 尊 卑 長 幼 親 疏 和 良 賤 的 差 異, 而 決 定 罪 行 的 有 無 及 其 處 置 方 式 依 援 倫 理 而 立 的 法 律, 以 從 中 彰 顯 儒 家 倫 理 德 行 的 教 化 精 神 147 然 在 以 倫 理 法 律 安 頓 身 體 的 位 置 和 職 責 後, 蒲 松 齡 在 追 求 仁 政 之 餘, 亦 不 反 對 用 刑, 以 對 身 體 的 傷 害 懲 戒 來 規 訓 身 體 的 行 為, 使 人 的 行 為 規 順 並 彰 顯 禮 教 制 度, 成 為 溫 馴 的 身 體 : 145 聊 齋 誌 異 中 大 多 是 以 家 庭 家 族 為 單 位 承 受 報 應, 且 蒲 松 齡 在 有 些 善 惡 報 應 的 作 品 裡, 加 重 了 力 度, 使 得 作 惡 者 的 子 孫 也 承 受 重 報 且 支 撐 聊 齋 誌 異 中 善 惡 報 應 內 容 的 基 礎 是 入 世 生 活, 書 中 的 善 報 圍 繞 著 現 世 生 活, 肯 定 生 命 肯 定 人 的 價 值 提 高 行 善 者 的 生 活 質 量, 彌 補 生 活 缺 陷 詳 見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頁 米 歇 爾 傅 柯 (Michel Foucault) 在 討 論 有 關 歐 洲 十 八 世 紀 時 判 決 必 須 通 過 犯 人 肉 體 向 所 有 人 昭 示 時, 認 為 這 種 公 開 身 體 受 刑 的 場 面 有 幾 種 方 式 : 其 一, 他 使 犯 罪 者 成 為 自 己 罪 刑 的 宣 告 者 ; 其 二, 它 沿 用 復 活 了 懺 悔 的 場 面 ; 其 三, 他 將 公 開 受 刑 與 罪 刑 本 身 聯 繫 起 來 ; 其 四, 行 刑 的 暖 漫 過 程, 突 如 其 來 的 戲 劇 性 時 刻 犯 人 的 哀 號 和 痛 苦 可 以 成 為 司 法 儀 式 結 束 的 最 後 證 據 公 開 受 刑 的 身 體 成 為 整 個 儀 式 和 審 問 中 的 一 個 因 素, 也 是 一 種 政 治 儀 式, 是 一 展 示 權 力 的 儀 式 詳 見 氏 著 劉 北 成 楊 遠 嬰 譯 : 規 訓 與 懲 罰 監 獄 的 誕 生 ( 台 北 : 桂 冠 出 版 社,2007 年 ), 頁 40~ 在 中 國 的 法 律 中, 對 於 禮 法 階 級 有 很 嚴 明 的 制 定, 每 一 細 微 的 部 分 無 不 經 過 縝 密 的 考 慮 與 有 系 統 的 設 計, 所 以 別 貴 見 辨 等 威 者, 可 謂 無 微 不 至 這 些 細 瑣 的 規 定 不 僅 規 定 于 禮 書 中, 且 編 入 法 典 中, 使 其 不 僅 有 社 會 制 裁 的 支 持, 更 重 要 的 是 還 有 法 律 制 裁, 決 不 僅 是 一 些 散 漫 的 凌 亂 的 習 慣 風 俗, 而 是 制 度 化 了 成 文 規 範 見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 台 南 : 勗 勉 出 版 社,1978 年 ), 頁

196 聖 人 制 禮 以 範 世, 而 世 多 悖 禮, 則 刑 生 焉 ; 刑 也 者, 所 以 驅 天 下 之 人 而 歸 於 禮 者 也 願 鄉 里 之 愚 夫, 目 不 睹 聖 明 之 法, 猶 往 往 而 犯 之 即 如 罵 之 一 道, 出 於 口 而 無 形, 至 細 也, 而 子 孫 施 諸 祖 父 母, 奴 婢 施 諸 家 長, 皆 論 死, 世 俗 烏 得 而 知 之 乎? 余 因 即 其 本 而 錯 綜 之, 隨 親 屬 別 作 部, 使 尊 卑 之 分 親 疏 之 義, 愚 夫 婦 一 見 可 了 ( 懷 刑 錄 序 ) 148 蒲 松 齡 認 為 法 律 本 有 規 範 身 體 的 權 力, 在 對 付 不 受 禮 法 規 範 的 身 體 時, 刑 罰 的 懲 戒 是 最 好 的 方 法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法 律 的 約 束 為 倫 理 道 德 規 訓 身 體 的 依 據, 而 刑 罰 對 身 體 的 懲 戒 則 是 恫 嚇 身 體 歸 於 正 途 的 手 段 在 現 世 中 的 刑 罰 懲 戒 輕 則 剝 奪 活 動 自 由, 另 其 勞 動, 再 則 折 損 身 體, 重 則 剝 奪 身 體 的 生 命, 顯 現 在 儒 家 裡 教 倫 理 秩 序 的 監 視 下, 身 體 最 終 均 無 法 逃 脫 被 統 制 或 被 制 裁 的 命 運 149 而 聊 齋 誌 異 因 作 為 蒲 松 齡 的 孤 憤 之 作, 牽 捨 到 現 世 中 官 府 法 律 刑 罰 等 等 的 篇 章, 往 往 是 要 表 現 當 時 政 治 環 境 的 暗 無 天 日, 官 員 的 貪 無 法 紀, 敘 事 的 重 點 在 於 反 應 時 代 的 腐 敗 和 黑 暗, 在 對 吏 治 的 極 端 失 望 和 不 信 任 下, 現 世 的 法 律 和 刑 罰 導 正 身 體 回 歸 道 德 倫 常 的 效 用 遠 被 對 身 體 的 傷 害 和 壓 迫 掩 蓋, 僅 成 為 握 有 權 力 者 魚 肉 百 姓 的 工 具 以 超 現 實 力 量 的 介 入 來 懲 戒 男 性 身 體, 以 達 規 訓 目 的 既 然 現 實 世 界 中 用 來 規 範 身 體 行 為 的 倫 常 法 律 和 刑 罰 已 受 到 貪 官 汙 吏 等 權 貴 的 扭 曲, 使 其 對 人 民 身 體 的 傷 害 大 於 規 範, 喪 失 導 正 制 序 教 化 人 心 的 作 用 在 此 對 政 治 環 境 的 不 信 任 下, 蒲 松 齡 作 為 社 會 責 任 感 極 強 的 教 育 家, 就 自 然 使 用 了 大 148 蒲 松 齡 : 聊 齋 雜 著 懷 刑 錄, 頁 黃 金 麟 : 中 國 舊 律 基 本 上 是 以 倫 理 法 作 為 根 基,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身 體 受 到 王 權 父 權 夫 權 和 家 長 權 的 貼 近 加 身, 從 身 體 髮 膚 到 言 談 意 志 都 受 到 這 些 權 力 的 滲 透, 一 但 違 逆, 極 可 能 受 到 各 種 身 體 刑 罰 的 處 置 黃 金 麟 : 歷 史 身 體 國 家 : 近 代 中 國 的 身 體 形 成 ( ), 頁 聊 齋 誌 異 有 關 現 實 世 界 司 法 審 判 的 篇 章, 多 是 作 為 對 現 實 司 法 吏 治 的 批 判, 主 要 在 彰 顯 世 道 不 彰 司 法 不 公, 是 對 司 法 體 制 和 官 僚 的 嘲 諷, 教 化 的 作 用 不 大, 是 以 筆 者 將 這 方 面 的 討 論 併 入 下 一 節 身 體 與 政 治 權 力 的 討 論 中

197 量 容 易 被 理 解 接 受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為 思 想 武 器, 利 用 超 現 實 力 量 的 介 入 來 懲 戒 身 體 以 達 到 懲 惡 揚 善 的 教 化 目 的 以 超 現 實 力 量 懲 戒 男 性 身 體 的 敘 事 中 有 以 下 的 特 點 : 其 一, 實 施 懲 戒 的 執 行 管 道 多 元 : 善 惡 報 應 思 想 的 核 心 是 在 于 人 行 善 者 天 賞 之, 行 不 善 者 天 殃 之 ( 晏 子 春 秋 內 篇 諫 上 ), 民 間 流 傳 的 俗 語 如 人 在 作, 天 在 看, 舉 頭 三 尺 有 神 明 等, 也 都 是 篤 信 上 天 有 德 有 眼, 會 給 于 善 人 善 報, 惡 人 惡 報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懲 戒 不 合 禮 教 倫 理 秩 序 的 身 體 者, 往 往 涵 括 了 上 天 下 地 各 路 神 佛 鬼 仙, 甚 至 還 有 懂 得 仁 義 的 妖 魅 151 由 上 天 施 於 惡 報 者 如 喜 新 厭 舊 殺 害 髮 妻 最 終 發 瘋 的 姚 安 ( 姚 安 ) 又 如 阿 霞 中 景 生 亦 貪 色 而 逼 死 元 配, 落 得 潦 倒 終 生 的 結 局, 這 正 如 蒲 松 齡 在 篇 末 所 言 : 噫! 人 之 無 良, 舍 其 舊 而 新 是 謀, 卒 之 卵 覆 而 鳥 亦 飛, 天 之 所 報 亦 慘 矣! 152 上 天 的 報 應 在 現 世 即 現 且 公 斷 明 正, 令 人 心 生 畏 懼 進 而 約 束 作 為 又 有 神 仙 施 于 惡 人 惡 報 者 如 行 徑 輕 薄 好 色 的 方 棟, 因 窺 看 女 仙 而 得 眼 疾 ( 瞳 人 語 ) 有 隱 惡 的 邱 生 被 罰 作 馬 ( 彭 海 秋 ) 狎 淫 又 弒 主 的 僕 人 被 關 帝 斬 殺 ( 董 公 子 ); 而 受 到 鬼 之 惡 報 者 如 揚 人 隱 私 害 人 的 霍 生 夫 妻 一 死 一 殘 ( 霍 生 ) 輕 薄 無 行 又 殘 暴 冷 血 的 南 三 復 受 竇 氏 鬼 魂 報 復 官 司 纏 身 而 死 ( 竇 氏 ); 受 到 妖 術 惡 報 者 如 在 酒 中 參 水 參 毒 又 好 色 的 金 陵 乙 最 後 變 形 為 狐 ( 金 陵 乙 ) 不 守 信 用 又 殘 暴 的 李 生 受 到 狐 妖 報 復 最 後 以 叛 國 罪 操 斬 全 家 ( 九 山 王 ) 輕 佻 無 行 的 謝 中 條 娶 巨 狼 精 入 門 子 女 被 殺 ( 黎 氏 ) 藉 由 各 種 超 現 實 力 量 以 善 惡 報 應 的 原 則 來 對 身 體 進 行 懲 戒 151 施 于 善 惡 報 應 的 來 源 者 之 多 元, 是 中 國 傳 統 善 惡 報 應 觀 念 的 特 出 處, 不 同 於 佛 教 以 業 力 作 為 果 報 的 動 力, 在 中 國 的 傳 統 中, 認 為 善 惡 報 應 是 由 上 天 和 神 明 所 施 于 的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98 對 身 體 的 懲 戒 除 了 善 惡 報 應 中 上 天 下 地 的 執 行 者 外, 蒲 松 齡 也 援 用 了 民 間 信 仰 中 陰 間 審 判 和 輪 迴 轉 世 的 思 想 作 為 懲 戒 身 體 的 執 行 管 道 人 間 官 府 的 功 能 不 彰, 然 在 冥 間 卻 有 終 極 的 審 判, 令 惡 人 即 使 逃 的 過 現 世 的 惡 報, 也 要 在 陰 間 受 到 殘 酷 的 懲 罰, 如 李 伯 言 中 江 南 某, 稽 生 平 所 私 良 家 女 八 十 二 人 鞫 之, 佐 證 不 誣 按 冥 律, 宜 炮 烙 153 邑 人 中 的 無 賴 在 夢 中 受 到 凌 遲 酷 刑 王 十 中 好 賭 的 王 十 被 斷 指 塗 眼 不 管 是 死 後 魂 魄 居 留 陰 間 受 刑, 還 是 因 罪 大 惡 極 提 行 接 受 陰 間 審 判 而 在 陽 間 受 刑, 陰 間 審 判 無 疑 補 足 了 陽 間 審 判 的 不 足 不 公 之 處 而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對 輪 迴 轉 世 以 懲 戒 身 體 的 運 用, 以 其 人 身 難 得 的 思 想 作 為 關 鍵, 以 剝 奪 身 體 罰 作 牲 畜 作 為 惡 報 懲 罰 的 手 段 154, 如 三 生 中 劉 孝 廉 前 生 行 多 玷 六 十 二 歲 而 沒 稽 前 生 惡 錄 ; 怒, 命 羣 鬼 捽 下, 罰 作 馬 155 來 是 為 馬 受 盡 奴 役 之 苦 又 如 汪 可 受 中 輪 迴 三 世 為 馬 為 騾 才 得 以 再 復 為 人 的 汪 可 受 這 些 故 事 是 蒲 松 齡 對 於 佛 教 因 果 報 應 說 的 改 造, 借 此 來 表 現 自 己 的 勸 善 懲 惡 的 思 想 和 願 望, 所 欲 造 成 的 教 化 效 果 即 如 王 如 水 問 心 集 序 中 所 言 : 是 於 平 心 靜 氣 之 中, 冥 然 公 念 曰 : 若 某 事 宜 得 某 報, 某 事 宜 得 某 報, 即 此 宜 得 之 公 心, 反 觀 內 視, 而 九 幽 十 八 獄, 人 人 分 明 見 之 矣 酆 都 萬 狀, 何 謂 渺 冥 哉! 故 東 嶽 魍 魎, 固 所 以 惕 小 人, 而 北 門 鎖 鑰, 乃 所 以 防 君 子 156 以 天 道 的 善 惡 報 應, 和 融 合 佛 教 和 民 間 信 仰 的 陰 間 審 判 輪 迴 轉 世 等 思 想 作 為 懲 戒 身 體 以 達 教 化 目 的 的 管 道, 蒲 松 齡 在 現 實 之 外 構 築 一 層 層 嚴 密 的 監 視 網, 以 規 訓 身 體 導 向 倫 理 秩 序 的 正 途 15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在 中 國 人 的 心 目 中, 視 人 為 萬 物 中 心, 人 如 果 變 成 禽 獸 是 最 為 嚴 重 的 惡 報, 是 以 在 善 惡 報 應 中 才 會 出 現 將 惡 人 變 為 牲 畜 的 懲 罰 這 與 佛 教 眾 生 平 等 的 觀 念 相 差 甚 遠, 再 次 顯 出 兩 者 之 間 的 區 別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199 其 二, 展 示 懲 戒 身 體 的 場 面 以 達 恫 嚇 目 的 : 蒲 松 齡 在 善 惡 報 應 觀 念 下 對 身 體 所 進 行 的 懲 戒 是 十 分 嚴 酷 的, 除 其 本 身 對 用 刑 的 贊 同 外, 還 有 更 多 希 望 借 敘 事 中 酷 刑 對 身 體 傷 害 之 恐 怖 達 到 恫 嚇 的 目 的, 蒲 松 齡 在 寫 惡 報 時 更 強 化 報 應 的 恐 怖 性, 通 過 惡 報 的 恐 怖 來 強 化 勸 懲 的 效 果 157, 是 以 其 不 移 餘 力 的 展 示 受 到 懲 戒 的 身 體, 以 公 開 受 刑 身 體 的 手 段 達 成 殺 雞 儆 猴 的 勸 戒 功 效 如 李 司 鑒 : 李 司 鑑, 永 年 舉 人 也 於 康 熙 四 年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打 死 其 妻 李 氏 地 方 報 廣 平, 行 永 年 查 審 司 鑑 在 府 前, 忽 於 肉 架 下, 奪 一 屠 刀, 奔 入 城 隍 廟, 登 戲 臺 上, 對 神 而 跪 自 言 : 神 責 我 不 當 聽 信 奸 人, 在 鄉 黨 顛 倒 是 非, 著 我 割 耳 遂 將 左 耳 割 落, 拋 臺 下 又 言 : 神 責 我 不 應 騙 人 銀 錢, 著 我 剁 指 遂 將 左 指 剁 去 又 言 : 神 責 我 不 當 姦 淫 婦 女, 使 我 割 腎 遂 自 閹, 昏 迷 僵 仆 158 將 不 順 從 的 身 體 置 於 公 開 場 合 ( 城 隍 廟 戲 台 ) 可 見 其 展 示 的 意 味, 而 以 殘 害 身 體 的 種 種 酷 刑 作 為 維 護 倫 理 禮 教 秩 序 的 儀 式, 讓 身 體 在 受 刑 的 過 程 中 必 須 被 看 見, 方 才 能 以 懲 戒 之 殘 酷 達 到 恫 嚇 的 效 果, 並 達 成 宣 示 歸 順 儒 家 倫 常 秩 序 的 教 化 目 的 159 相 同 的,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展 示 懲 戒 身 體 的 場 面 成 為 勸 善 懲 惡 中 最 重 要 的 手 段, 如 強 占 伯 叔 家 產 的 某 甲 暴 病 若 狂, 自 言 曰 : 汝 欲 享 富 厚 而 生 耶! 遂 以 利 刃 自 割 肉, 片 片 擲 地 又 曰 : 汝 絕 人 後, 尚 欲 有 後 耶! 剖 腹 流 腸, 遂 斃 160 作 惡 多 端 的 無 賴 在 夢 中 罰 作 豬 少 間, 屠 人 賣 肉, 操 刀 斷 割, 遂 覺 一 刀 一 痛, 徹 於 骨 髓 後 有 鄰 翁 來 市 肉, 苦 爭 低 昂, 添 脂 搭 肉, 片 片 碎 割, 其 苦 更 157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 續 ),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2006 年 第 四 期,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這 種 以 折 損 身 體 或 剝 奪 生 命 來 踐 行 禮 教 威 儀 的 作 法, 是 以 禮 教 倫 常 和 父 權 與 夫 權 的 維 護 作 為 最 終 的 標 的 為 了 要 達 到 這 個 目 的, 它 不 惜 以 各 種 慘 酷 的 身 體 刑 罰, 來 宣 示 它 們 的 無 可 挑 戰 性 黃 金 麟 : 歷 史 身 體 國 家 : 近 代 中 國 的 身 體 形 成 ( ),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00 慘 161 這 種 對 殘 害 身 體 的 過 程 和 感 受 過 分 誇 飾 的 敘 述, 目 的 即 是 在 於 造 成 觀 者 的 恐 懼, 以 達 恫 嚇 作 用 : 聖 人 有 以 知 其 必 不 能 也, 遂 慨 然 操 智 慧 劍, 起 而 破 渾 沌 氏 於 茫 蕩 之 野 ; 不 已, 而 將 之 車 服 祠 廟 以 導 其 前, 不 已, 而 懸 之 刀 鋸 釜 鉞 以 迫 其 後, 又 不 已, 而 加 之 烊 銅 熱 鐵 湯 鑊 油 鼎 以 惕 其 夢 寐 ( 王 如 水 問 心 集 序 162 在 教 育 育 成 德 性 化 身 體 能 力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以 殘 酷 的 刑 罰 懲 戒 身 體, 透 過 展 示 受 刑 的 身 體 以 達 成 恫 嚇 的 效 果, 盡 而 鞏 固 倫 理 秩 序, 規 範 身 體 的 行 動 以 完 成 勸 善 懲 惡 的 教 化 目 的 二 以 父 權 倫 理 為 準 :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訓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女 性 分 成 兩 類, 一 是 異 類 女 性, 二 是 人 類 女 性, 而 這 兩 者 之 間 的 形 象 卻 呈 現 兩 極, 這 鮮 明 的 差 異 早 已 為 學 者 所 點 出 163 在 婚 姻 關 係 締 造 之 前 的 異 類 女 性 身 體 形 象 主 要 是 依 照 上 一 節 所 說, 以 成 為 男 性 情 欲 對 象 而 存 在, 其 所 重 在 其 色 身 體 外 貌 上, 然 而 當 其 與 男 性 有 了 婚 姻 關 係, 有 了 人 媳 人 婦 / 妾 人 母 的 社 會 身 分 後, 其 神 異 性 便 會 被 消 除 而 與 一 般 的 人 類 女 性 無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99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1045 如 吳 霞 : 聊 齋 誌 異 中 超 出 常 規 的 部 分 僅 僅 現 於 女 鬼 狐 妖 花 魅, 一 但 涉 及 到 現 實 中 的 女 子, 則 還 是 要 謹 守 規 範 婦 道 ; 徐 豔 蕊 : 聊 齋 誌 異 情 愛 故 事 的 雙 重 標 準 之 一, 體 現 在 對 花 妖 狐 媚 和 世 間 女 子 的 區 隔, 同 註 108, 頁 165 又, 陶 祝 婉 有 系 統 的 指 出 兩 者 之 間 的 差 異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正 面 女 性 形 象 可 分 為 人 類 女 性 與 非 人 類 女 性, 她 們 都 具 有 無 妒 的 共 同 點, 同 时 她 們 之 間 又 具 有 更 大 的 不 同 點 : 人 類 女 性 形 象 並 不 一 定 美 貌, 但 無 妒 聽 從 父 母 之 命, 媒 妁 之 言 堅 决 主 動 地 守 貞 嚴 格 遵 循 封 建 禮 教, 可 以 說 是 貞 女 賢 婦 ; 而 非 人 類 女 性 形 象 雖 然 也 無 妒, 但 她 們 美 貌 向 男 性 自 荐 枕 席, 與 男 性 較 自 由 地 结 合 幾 乎 完 全 置 封 建 禮 教 於 不 顧, 可 以 稱 之 為 自 由 " 女 性, 氏 著 : 德 與 色, 貞 女 賢 婦 與 自 由 : 女 性 聊 齋 誌 異 人 類 與 非 人 類 正 面 女 性 形 象 比 較, 浙 江 教 育 學 院 學 報 第 5 期 (2003 年 9 月 ), 頁 26 然 需 注 意 的 是, 異 類 女 性 在 與 男 性 交 合 性 愛 上 確 是 自 由, 然 也 就 僅 現 於 此, 在 其 他 的 面 向 上, 異 類 女 性 同 人 類 女 性 一 樣, 只 要 進 入 婚 姻, 即 受 到 父 權 結 構 的 制 約, 說 其 為 自 由 女 性 可 能 不 妥 但 陶 祝 婉 對 兩 者 之 間 的 德 與 色 的 差 異 討 論, 確 實 有 值 得 深 入 論 述 的 地 方

201 異, 這 些 女 性 人 物 的 形 象 以 貞 女 賢 婦 作 為 統 攝, 而 蒲 松 齡 對 於 貞 女 賢 婦 的 標 準, 基 本 上 仍 是 依 據 傳 統 儒 家 對 婦 女 三 從 四 德 的 倫 理 規 範 而 在 其 描 寫 女 性 身 體 在 教 化 中 的 展 現 與 男 性 身 體 也 有 所 不 同 : 女 性 身 體 教 育 在 儒 家 思 想 下 呈 現 初 與 是 大 夫 成 德 之 教 不 盡 相 同 的 面 向, 兩 者 相 較, 女 性 身 體 傳 達 出 更 濃 厚 的 倫 理 色 彩, 女 性 身 體 的 教 育 與 其 說 在 成 德, 無 寧 更 側 重 於 規 訓 和 懲 戒, 或 對 男 性 德 性 威 脅 的 解 除 和 成 全 上 164 在 此 觀 念 下, 聊 齋 誌 異 描 寫 教 化 故 事 中 的 女 性, 將 敘 事 的 焦 點 放 置 在 其 與 夫 家 家 族 的 倫 理 關 係 和 相 處 上, 這 些 女 性 身 體 行 動 所 遵 循 的 準 則 均 是 父 權 倫 常 下 的 道 德 標 準, 使 得 女 性 的 身 體 得 以 被 父 權 使 用, 而 在 敘 事 中 尤 重 丈 夫 權 力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訓, 以 使 女 性 身 體 表 現 出 被 父 權 倫 常 馴 服 的 溫 馴 形 象, 這 種 和 作 為 情 欲 對 象 的 身 體 形 象 差 異, 即 是 源 自 於 蒲 松 齡 對 於 父 權 道 德 倫 常 的 維 護 本 小 節 將 先 討 論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正 面 女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溫 馴 形 象 的 體 現 面 向, 接 著 梳 爬 歸 納 蒲 松 齡 如 何 透 過 丈 夫 權 力 的 伸 張 以 規 訓 那 些 反 面 女 性 人 物 不 能 守 貞 的 婦 女 以 及 悍 妒 婦 女 的 身 體, 以 在 敘 事 中 重 整 和 維 護 父 權 倫 理 秩 序 ( 一 ) 家 門 之 內 :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體 現 女 性 身 體 是 一 柔 軟 的 身 體, 在 王 權 父 權 夫 權 等 等 權 力 的 規 訓 中, 更 為 164 林 素 娟 : 儒 家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教 育, 在 女 性 身 體 行 塑 中 居 於 核 心 的 地 位, 影 響 既 深 且 遠 有 關 儒 家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行 塑 詳 見 氏 著 : 空 間 身 體 與 禮 教 規 訓 : 探 討 秦 漢 之 際 的 婦 女 禮 儀 教 育 (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 出 版 社,2007 年 ), 本 段 文 字 援 引 其 書 頁

202 順 從 而 有 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依 循 儒 家 傳 統, 其 正 面 形 象 女 性 依 憑 著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而 行 動, 其 身 體 受 到 的 規 訓 165 體 現 在 : 貞 女 賢 婦 身 體 活 動 的 空 間 於 家 門 之 內, 受 到 家 長 的 管 束 ; 而 透 過 女 性 從 事 的 工 作 和 行 動 包 括 了 奉 養 父 母 生 育 子 嗣 操 持 家 務 三 個 項 目 將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內 化 於 身 體 之 中, 在 一 種 柔 順 功 利 的 關 係 中 使 得 身 體 更 為 好 用 1. 女 性 身 體 的 活 動 空 間 被 規 範 於 家 之 內 教 化 故 事 中 正 面 女 性 的 身 體 受 到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規 訓 而 顯 出 柔 軟 的 身 體 形 象, 其 體 現 之 一 是 在 女 性 身 體 的 活 動 空 間 被 規 範 於 家 之 內 中 國 傳 統 上 對 於 空 間 的 規 範 帶 有 極 濃 厚 的 性 別 和 倫 理 色 彩, 例 如 禮 記 提 出 男 子 在 堂, 女 子 在 房, 以 內 外 之 別 來 看, 男 子 在 外, 在 南, 女 子 在 內, 在 北, 內 外 陰 陽 各 得 其 所, 男 外 女 內 的 空 間 分 配 不 可 打 破 此 種 觀 念 在 三 代 就 已 形 成, 並 逐 漸 在 歷 史 上 穩 固 紮 根, 明 清 兩 代 在 性 別 空 間 的 配 置 上 也 是 遵 循 此 禮, 並 且 十 分 嚴 謹 的 將 男 女 分 隔 開 來 這 種 以 性 別 作 為 身 體 活 動 空 間 的 劃 分 和 配 制 之 所 以 如 此 嚴 謹, 即 是 因 為 空 間 對 於 身 體 而 言, 有 極 為 重 要 的 規 訓 功 能 : 禮 教 的 規 訓 與 空 間 和 身 體 的 分 配 和 規 訓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文 化 不 斷 的 透 過 空 間 分 配 與 象 徵 來 薰 染 教 化 身 處 其 中 的 個 人, 並 在 習 焉 不 察 的 狀 況 下, 將 種 種 文 化 規 訓 內 化 成 身 心 的 信 念 166 以 性 別 作 為 空 間 分 配 的 標 準, 在 父 權 體 制 下 男 性 將 女 性 排 擠 出 公 領 域, 在 家 戶 以 外 的 空 間 建 立 為 男 性 空 間, 擁 有 較 無 限 制 的 遊 走 領 域 ; 而 以 父 權 的 倫 常 道 理 為 165 米 歇 爾 傅 柯 (Michel Foucault) 認 為 規 訓 是 一 種 支 配 人 體 的 微 分 權 力, 在 規 訓 中 真 正 重 要 的 儀 式 是 操 演, 使 得 人 們 有 可 能 對 人 體 的 運 作 加 以 精 心 的 控 制, 不 斷 的 征 服 人 體 的 各 種 力 量, 病 強 加 給 這 些 力 量 以 一 種 柔 軟 功 利 的 關 係 其 目 標 不 是 增 加 人 體 的 技 能, 也 不 是 強 化 對 人 體 的 征 服, 而 是 要 建 立 一 種 關 係, 要 通 過 這 種 機 制 本 身 來 使 人 體 在 變 得 更 有 用 時 也 變 得 更 順 從, 或 者 因 而 更 順 從 而 變 得 更 有 用 米 歇 爾 傅 柯 : 規 訓 與 懲 罰 監 獄 的 誕 生, 頁 136~ 林 素 娟 : 空 間 身 體 與 禮 教 規 訓 : 探 討 秦 漢 之 際 的 婦 女 禮 儀 教 育, 頁 399~

203 準, 將 女 性 圈 囿 在 閨 門 之 內, 女 性 空 間 大 致 上 即 是 單 純 的 家 戶 之 內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這 兩 性 空 間 的 劃 分 壁 壘 分 明, 且 不 斷 強 化, 女 性 難 以 跨 出 閨 門 之 內, 進 入 男 性 的 公 共 政 治 領 域 空 間, 例 如 細 柳 中 被 蒲 松 齡 稱 讚 為 : 此 無 論 閨 闥, 當 亦 丈 夫 之 錚 錚 者 矣 167 聰 敏 賢 能 的 細 柳, 其 身 體 活 動 的 空 間 亦 是 在 閨 闥 之 內, 所 作 之 事 為 : 操 持 家 務 撫 養 及 教 育 子 嗣, 當 細 柳 試 圖 將 身 體 活 動 的 範 圍 擴 及 到 政 治 公 共 場 合 中 作 丈 夫 之 事 時, 受 到 極 大 的 挫 折 和 非 難 : 一 日, 生 赴 鄰 村 飲 酒, 適 有 追 逋 賦 者, 打 門 而 誶 ; 遣 奴 慰 之, 弗 去 乃 趣 僮 召 生 歸 隸 既 去, 生 笑 曰 : 細 柳, 今 始 知 慧 女 不 若 癡 男 耶? 168 慧 女 不 若 癡 男 的 原 因 是 在 於 女 性 並 沒 有 進 入 男 性 政 治 公 共 空 間 的 權 力, 在 父 權 體 制 下 女 性 身 體 的 行 動 空 間 被 限 制, 是 為 了 鞏 固 性 別 差 異 以 維 持 男 性 對 公 共 空 間 的 壟 斷, 藉 以 確 立 男 性 在 兩 性 關 係 中 處 於 優 勢 的 一 方, 是 這 種 空 間 劃 分 的 主 要 標 的 限 制 女 性 身 體 的 活 動 空 間, 以 彰 顯 男 性 在 兩 性 之 間 的 優 越, 是 父 權 對 於 女 體 控 制 手 段 之 一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亦 秉 此 準 則, 在 其 敘 事 中, 以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對 女 性 身 體 活 動 空 間 的 支 配, 往 往 將 代 表 正 面 人 物 形 象 的 女 性 的 身 體 活 動 空 間 大 多 僅 限 在 家 戶 以 內, 所 敘 述 也 就 僅 只 於 發 生 在 家 庭 之 內 的 故 事, 諸 如 婆 媳 ( 珊 瑚 ) 夫 妻 ( 江 城 馬 介 甫 ) 妻 妾 ( 邵 氏 妾 擊 賊 ) 子 嗣 ( 林 氏 段 氏 ) 家 務 ( 公 孫 大 娘 細 柳 ) 等 等 的 家 中 事, 其 敘 事 的 寓 意 則 是 藉 由 這 些 女 性 人 物 在 賢 能 持 家 上 的 正 面 形 象 來 達 到 教 化 的 功 用, 這 種 以 家 作 為 敘 事 空 間 的 限 制 來 概 括 其 敘 事 的 主 題 內 容 持 家, 顯 示 出 創 作 者 在 敘 事 中 以 此 空 間 作 為 對 女 性 身 體 行 為 的 限 制 規 範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1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04 2. 家 長 的 管 束 由 於 蒲 松 齡 對 於 家 庭 和 教 育 的 重 視, 在 敘 事 中 出 現 家 長 權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掌 握 和 規 訓 的 敘 述 極 為 普 遍 因 為 在 父 權 社 會 中, 未 出 嫁 的 女 性 在 原 生 家 庭 中 是 其 父 親 的 財 產 物, 而 出 嫁 以 後 的 女 性 是 丈 夫 家 族 的 財 產 物, 在 按 身 分 秩 序 的 父 權 倫 理 制 度 中,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訓, 首 先 便 是 家 長 權 的 介 入, 家 長 權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訓 掌 控, 主 要 表 現 在 婚 嫁 的 決 定 和 禮 教 的 管 束 上 其 一, 對 於 婚 嫁 的 絕 對 決 定 權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凡 人 女 性 的 婚 嫁 決 定, 幾 乎 都 是 由 雙 方 父 母 作 主, 即 使 受 到 父 母 反 對, 也 不 會 出 現 如 同 花 妖 狐 魅 自 薦 枕 席 一 夜 夫 妻 的 行 為 這 是 因 為 鬼 可 虛 情, 人 須 實 禮, 在 現 實 的 社 會 文 化 裡 桑 中 之 約, 不 可 長 也 169 ( 竇 氏 ), 婚 姻 的 締 結 並 不 是 男 女 身 體 結 合 如 此 簡 單, 而 是 兩 個 家 族 合 兩 姓 之 好, 父 母 握 有 子 女 婚 嫁 的 絕 對 決 定 權, 不 但 是 倫 常 所 制, 更 是 法 律 所 明 文 規 定 170 在 此 社 惠 文 化 語 境 之 下, 聊 齋 誌 異 中 不 只 凡 人 女 性 無 法 未 自 己 的 婚 嫁 作 主, 難 以 違 背 父 母 之 命, 只 要 不 是 單 純 的 情 慾 宣 洩, 男 女 的 婚 嫁 結 合 一 定 要 有 父 母 為 其 作 主, 是 以 雲 翠 仙 中 仙 女 雲 翠 仙 也 只 能 迫 於 母 命 下 嫁 給 遢 伎 兒 作 婦, 明 知 梁 有 才 品 性 不 端, 我 固 知 郎 不 義, 迫 母 命, 漫 相 隨 171, 可 見 在 父 權 倫 常 制 度 中 的 女 性 難 以 決 定 自 己 身 體 的 歸 屬 和 身 分 為 女 許 配 屬 於 父 母 或 其 親 長 的 絕 對 權 力, 這 也 顯 示 出 女 性 的 身 體 並 不 屬 於 自 己, 其 婚 嫁 去 留 之 事 必 需 要 尤 其 家 長 決 定, 這 個 事 關 子 女 終 身 大 事 的 議 決 權, 再 一 次 顯 示 父 母 或 家 族 對 子 女 身 體 的 擁 有 事 實, 透 過 對 女 性 身 體 和 身 分 的 決 定 發 配, 是 家 長 權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第 一 個 介 入 干 預 其 二, 擔 負 禮 教 監 管 和 規 訓 家 長 權 除 了 在 婚 姻 大 事 上 有 絕 對 的 發 配 權 外, 還 擔 負 禮 教 監 管 和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工 作, 而 其 監 管 的 內 容, 多 是 限 制 女 性 身 體 的 活 動 空 間 以 杜 絕 其 與 異 性 的 接 觸, 或 是 監 管 女 性 身 體 是 否 依 禮 教 而 行 動, 並 給 予 不 合 16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瞿 同 祖 : 婚 姻 之 所 以 合 兩 姓 之 好, 只 要 兩 姓 的 家 長 同 意, 經 過 一 定 的 儀 式, 婚 事 便 成 立 了 子 女 並 無 婚 姻 自 主 權, 如 明 令 : 嫁 娶 階 由 祖 父 母 父 母 主 婚, 祖 父 母 父 母 具 無 者 從 餘 親 主 婚, 父 母 具 有 絕 對 的 主 婚 權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頁 76~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05 規 範 的 身 體 懲 罰 : 例 如 竇 氏 中 竇 父 對 未 婚 生 子 的 竇 氏 身 體 上 的 懲 罰 女 臨 蓐, 產 一 男 父 怒 搒 女 女 以 情 告, 且 言 : 南 要 我 矣 竇 乃 釋 女, 使 人 問 南 ; 南 立 卻 不 承 竇 乃 棄 兒, 益 扑 女 172 ; 蓮 香 中 借 屍 還 魂 為 富 家 女 的 女 鬼 李 氏, 再 次 與 桑 生 相 見, 女 驟 出, 捉 袂, 欲 從 與 俱 歸 作 出 此 等 不 合 禮 教 之 事, 便 立 即 遭 到 張 母 的 斥 責, 母 訶 譙 之, 始 慚 而 入 173, 可 見 家 長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教 育 和 規 訓 作 用 又 如 嬰 寧 中 自 然 真 樸 的 嬰 寧 受 到 王 母 規 訓 其 身 體 表 情 行 動 的 過 程 : 庭 後 有 木 香 一 架, 故 鄰 西 家 女 每 攀 登 其 上, 摘 供 簪 玩 母 時 遇 見, 輒 訶 之 女 卒 不 改 母 謂 女 曰 : 憨 狂 爾 爾, 早 知 過 喜 而 伏 憂 也 邑 令 神 明, 幸 不 牽 累 ; 設 鶻 突 官 宰, 必 逮 婦 女 質 公 堂, 我 兒 何 顏 見 戚 里? 女 正 色, 矢 不 復 笑 174 被 蒲 松 齡 誇 為 觀 其 孜 孜 憨 笑, 似 全 無 心 肝 者 ; 而 牆 下 惡 作 劇, 其 黠 孰 甚 焉 175 的 嬰 寧, 是 自 然 真 善 美 的 化 身, 然 當 其 進 入 到 人 類 社 會 中, 在 父 權 倫 理 下 其 為 人 妻 為 人 媳 的 社 會 身 分 使 其 不 能 任 其 自 然, 而 必 須 接 受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的 馴 服, 才 得 以 在 社 會 中 生 存, 而 王 子 服 的 母 親 則 是 規 訓 嬰 寧 身 體 以 使 其 合 乎 禮 教 的 執 行 者, 家 長 權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管 訓 和 規 範 不 管 是 在 女 性 婚 前 或 婚 後, 都 無 所 不 在 的 監 視 管 訓 女 體 3. 透 過 女 性 身 體 的 工 作 和 行 動 以 內 化 父 權 倫 理 體 現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父 權 倫 理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第 二 個 面 向 即 是 在 於 其 持 家 的 表 現, 也 就 是 女 性 身 體 的 工 作 和 行 動 以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為 準 則, 女 性 身 體 在 家 這 個 空 間 中 所 從 事 的 工 作 包 括 : 生 育 子 嗣 孝 事 翁 姑 操 持 家 務 三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1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2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56~15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06 項, 以 服 務 丈 夫 和 丈 夫 的 家 族 作 為 最 高 準 則, 顯 示 女 性 作 為 男 性 的 財 產 物, 其 身 體 不 但 是 情 欲 的 對 象, 也 是 ㄧ 重 要 的 生 產 勞 動 力, 其 身 體 具 備 了 生 育 兒 女 與 家 務 勞 動 的 使 用 價 值 : 其 一, 生 育 子 嗣 在 父 權 倫 理 制 度 下, 女 性 身 體 最 大 的 工 作 和 意 義 在 於 生 育 子 嗣, 所 謂 不 孝 有 三, 無 後 為 大, 在 以 父 子 倫 理 為 主 軸 的 父 權 制 度 下, 將 男 性 世 系 的 家 名 及 香 火 一 代 代 傳 下 去 是 最 重 要 的 事, 在 這 種 觀 念 下 娶 妻 是 為 了 生 子 176, 將 女 性 身 體 納 入 父 系 家 族 中, 是 為 了 繁 衍 後 代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女 性 無 不 為 了 子 嗣 問 題 戰 戰 兢 兢, 能 否 生 育 子 嗣, 是 父 權 社 會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重 要 評 鑑 點, 如 聶 小 倩 : 母 亦 知 無 惡, 但 懼 不 能 延 宗 嗣 女 曰 : 子 女 惟 天 所 授 郎 君 註 福 籍, 有 亢 宗 子 三, 不 以 鬼 妻 而 遂 奪 也 母 信 之, 與 子 議 甯 喜, 因 列 筵 告 戚 黨 177 這 種 子 嗣 至 上 的 觀 念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無 所 不 在, 是 以 馬 瑞 芳 認 為 對 蒲 松 齡 而 言 男 女 間 最 緊 要 不 是 兩 情 相 悅, 而 是 能 不 能 傳 宗 接 代, 這 是 女 性 能 否 與 男 性 維 持 長 期 關 係 的 鑑 別 標 誌 178 女 性 與 男 性 有 了 婚 姻 關 係, 一 進 入 男 性 的 父 系 家 族 後, 就 要 為 子 嗣 的 綿 延 負 起 責 任 來 179, 所 以 那 些 賢 德 但 不 能 生 育 的 妻 子, 各 各 如 同 熱 心 的 媒 人, 用 盡 手 段 讓 其 它 的 女 人 為 丈 夫 留 下 子 嗣 如 被 蒲 松 齡 讚 為 賢 姬 的 林 氏, 就 千 方 百 計 的 把 婢 女 送 上 丈 夫 的 床 : 居 數 年, 林 不 育, 因 勸 納 婢 戚 曰 : 業 誓 不 二, 鬼 神 寧 不 聞 之? 即 似 續 不 176 根 據 盛 志 梅 的 統 計, 認 為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集 中 反 映 婚 戀 關 係 的 98 故 事 中, 涉 及 子 嗣 的 篇 章 就 高 達 47 篇, 可 見 蒲 松 齡 對 此 問 題 的 重 視 盛 志 梅 : 男 權 世 界 的 藝 術 寫 照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小 說 初 探,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馬 瑞 芳 : 聊 齋 誌 異 的 男 權 話 語 和 情 愛 烏 托 邦, 文 史 哲 2000 年 第 4 期 ( 總 第 256 期 ), 頁 李 孝 志 : 男 權 社 會 的 女 性 生 命 本 相 論 聊 齋 誌 異 的 婦 女 形 象, 聊 齋 誌 異 研 究 1999 年 第 二 期, 頁

207 承, 亦 吾 命 耳 若 未 應 絕, 卿 豈 老 不 能 生 者 耶? 林 乃 託 疾, 使 戚 獨 宿 ; 遣 婢 海 棠, 襆 被 臥 其 牀 下 既 夕, 林 滅 燭 呼 婢, 使 臥 己 衾 中 戚 入, 就 榻 戲 曰 : 佃 人 來 矣 深 愧 錢 鎛 不 利, 負 此 良 田 婢 不 語 既 而 舉 事, 婢 小 語 曰 : 私 處 小 腫, 顛 猛 不 任! 戚 體 意 溫 卹 之 事 已, 婢 偽 起 溺, 以 林 易 之 ( 林 氏 ) 180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真 正 的 賢 婦 是 以 延 續 丈 夫 子 嗣 作 為 最 高 已 任, 相 同 的 還 有 才 學 出 眾, 為 丈 夫 家 族 爭 光 的 顏 氏 也 因 生 平 不 孕, 遂 出 貲 購 妾 181 ( 顏 氏 ) 溫 婉 賢 淑 的 甘 玉 之 妻 請 託 妯 娌 阿 英, 替 黑 醜 宜 男 的 婢 女 改 變 容 貌 我 又 無 子 欲 購 一 妾, 姑 未 遑 暇 不 知 婢 輩 可 塗 澤 否? 182 好 讓 丈 夫 的 子 嗣 得 以 繁 衍 ( 阿 英 ) 這 些 例 子 都 顯 示 出 在 敘 事 中 女 性 身 體 的 生 育 功 能 不 斷 的 被 放 大, 甚 至 主 導 了 敘 事 的 走 向, 而 這 表 現 出 在 父 權 倫 理 下, 女 性 身 體 對 以 男 性 作 為 中 心 的 家 族 所 必 須 承 擔 的 義 務 和 責 任 其 二, 孝 事 翁 姑 中 國 儒 家 的 倫 理 道 德 以 孝 為 重, 孝 是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的 核 心, 透 過 長 幼 有 序 的 區 分, 規 劃 與 身 分 對 應 的 職 責, 並 藉 由 身 體 的 工 作 和 行 動 得 以 實 踐 完 成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女 性 人 物 身 體 在 一 但 歸 屬 於 丈 夫 所 有, 其 工 作 和 行 動 最 主 要 的 即 是 在 對 翁 姑 承 顏 順 志, 過 於 孝 子 183 ( 江 城 ), 在 父 權 的 體 制 中, 女 性 作 為 男 性 的 財 產 物, 必 須 負 擔 其 對 父 母 的 照 顧 和 安 養, 完 成 男 性 對 其 父 母 的 孝 行 : 在 孝 的 要 求 引 導 下, 男 人 把 婚 姻 雙 方 的 感 情 因 素 已 降 到 次 要 地 位 他 們 把 自 己 看 作 是 實 現 父 母 意 志 的 工 具, 而 把 妻 子 看 作 代 已 服 侍 父 母 的 替 代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8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6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92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08 品 184 所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可 以 看 見 蒲 松 齡 透 過 敘 事 不 斷 的 闡 述 娶 妻 不 能 承 歡, 不 如 勿 有 185 ( 青 蛙 神 ) 的 道 理,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所 有 正 面 女 性 人 物 無 不 是 被 描 寫 成 為 入 門, 孝 翁 姑, 曲 折 承 順, 由 過 於 生 186 ( 青 梅 ) 的 孝 婦, 又 如 華 三 娘 生 便 遣 三 娘 操 作 三 娘 雅 不 習 慣, 然 承 順 殊 憐 人 女 便 入 廚 下, 代 母 執 炊, 供 翁 媼 187 ( 水 莽 草 ) 聶 小 倩 女 朝 旦 朝 母, 捧 匜 沃 盥, 下 堂 操 作, 無 不 曲 承 母 志 188 ( 聶 小 倩 ) 等, 均 是 以 女 性 身 體 的 勞 動 來 完 成 男 性 對 父 母 的 孝 然 而, 因 為 蒲 松 齡 本 身 對 於 孝 的 重 視 和 執 著, 孝 往 往 被 無 限 放 大 和 擴 充, 甚 而 到 完 全 無 違 父 母 的 地 步,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也 出 現 了 如 珊 瑚 的 極 端 例 子 : ( 珊 瑚 ) 每 早 旦, 靚 妝 往 朝 值 生 疾, 母 謂 其 誨 淫, 詬 責 之 珊 瑚 退, 毀 妝 以 進 母 益 怒, 投 顙 自 撾 生 素 孝, 鞭 婦, 母 始 少 解 自 此 益 憎 婦 婦 雖 奉 事 惟 謹, 終 不 與 交 一 語 生 知 母 怒, 亦 寄 宿 他 所, 示 與 婦 絕 久 之, 母 終 不 快, 觸 物 類 而 罵 之, 意 怭 在 珊 瑚 生 曰 : 娶 妻 以 奉 姑 嫜, 今 若 此, 何 以 妻 為! 遂 出 珊 瑚, 使 老 嫗 送 諸 其 家 方 出 里 門, 珊 瑚 泣 曰 : 為 女 子 不 能 作 婦, 歸 何 以 見 雙 親? 不 如 死! 袖 中 出 翦 刀 刺 喉 急 救 之, 血 溢 沾 衿 189 媳 婦 的 賢 與 不 賢, 完 全 是 按 照 翁 姑 的 滿 意 程 度 而 論, 這 種 是 非 不 分 接 近 愚 孝 的 敘 事, 對 於 無 違 的 恪 守 已 到 了 奴 化 人 的 本 性 的 地 步, 這 顯 然 是 男 權 意 識 的 有 意 盛 志 梅 : 男 權 世 界 的 藝 術 寫 照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小 說 初 探, 頁 4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66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44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6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8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09~

209 誇 張 190 透 過 珊 瑚 的 身 體 行 動 表 現 對 於 孝 此 一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意 識 的 誇 大, 在 敘 事 中 最 徹 底 實 踐 男 權 話 語 的, 正 是 女 性 身 體 由 此, 女 性 不 但 作 為 男 性 孝 順 父 母 的 替 代 品, 並 在 身 體 行 動 中 不 斷 重 複 和 強 化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體 制 的 規 訓, 透 過 這 種 過 程 內 化,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勞 動 力 被 父 權 所 使 用, 也 進 而 鞏 固 了 男 性 在 父 權 體 制 中 的 優 越 地 位 其 三, 操 持 家 務 女 性 身 體 的 活 動 空 間 既 然 受 限 於 家 的 私 人 空 間 之 中, 則 其 身 體 的 工 作 也 主 要 以 持 家 為 主, 這 除 了 對 翁 姑 的 伺 奉 和 子 女 的 養 育 外, 還 包 括 管 理 家 務 秩 序 經 濟 生 產 等 能 力 在 現 實 中, 蒲 松 齡 的 妻 子 劉 孺 人 就 堪 稱 是 持 家 的 能 手, 在 困 窘 的 情 況 下 食 貧 衣 儉, 甕 中 頗 有 餘 蓄 191, 分 擔 並 解 決 了 蒲 松 齡 的 後 顧 之 憂, 是 以 蒲 松 齡 對 於 女 性 在 操 持 家 務 之 才 是 十 分 重 視 且 讚 許 的 女 性 在 操 持 家 務 上 的 才 能 往 往 也 是 其 被 稱 許 為 賢 的 原 因, 聊 齋 誌 異 中 亦 出 現 許 多 善 於 持 家 的 女 性 人 物, 如 擅 於 家 計 的 細 柳 : 女 於 女 紅 疏 略, 常 不 留 意 ; 而 於 畝 之 東 南, 稅 之 多 寡, 按 籍 而 問, 惟 恐 不 詳 久 之 半 載 而 家 無 廢 事, 生 亦 賢 之 192 細 柳 如 紡 績 佐 食 193 以 供 子 嗣 學 習 的 何 昭 容 ( 大 男 ), 其 中 對 於 女 性 持 家 能 力 最 有 刻 劃 者 為 小 梅 : 女 腆 然 出, 竟 登 北 堂 王 使 婢 為 設 坐 南 嚮, 王 先 拜, 女 亦 答 拜 ; 下 而 長 幼 卑 賤, 以 次 伏 叩, 女 莊 容 坐 受 ; 惟 妾 至, 則 挽 之 自 夫 人 臥 病, 婢 惰 奴 偷, 家 久 替 眾 參 已, 肅 肅 列 侍 女 乃 排 撥 喪 務, 一 切 井 井, 由 是 大 小 無 敢 懈 者 女 終 日 經 紀 內 外, 王 將 有 作, 亦 稟 白 而 行 ; 然 雖 一 夕 數 見, 並 不 交 一 私 語 既 殯, 王 欲 申 前 約, 不 敢 徑 告, 囑 妾 微 示 意 ( 小 梅 ) 194 這 些 女 性 無 不 是 在 丈 夫 的 家 庭 中 發 揮 其 身 體 的 最 大 勞 動 力, 運 用 一 己 的 勞 動 和 心 盛 志 梅 : 男 權 世 界 的 藝 術 寫 照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小 說 初 探, 頁 45 蒲 松 齡 : 述 劉 氏 行 實, 頁 130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2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56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10 力, 努 力 為 夫 家 減 輕 生 計 上 的 負 擔, 減 少 家 庭 中 的 糾 紛, 甚 至 相 對 於 懦 弱 無 能 的 男 性, 這 些 女 性 無 疑 才 是 掌 握 家 中 大 權 者 然 而, 這 些 女 性 的 身 體 勞 動 和 優 秀 功 績 最 後 都 是 歸 於 夫 家, 真 正 的 獲 利 者 還 是 男 性, 尤 其 是 如 同 蒲 松 齡 一 般 不 擅 營 生 又 鑽 營 功 名 的 寒 士, 正 如 阿 寶 中 孫 子 楚 和 阿 寶 的 婚 後 生 活 : 而 生 癡 於 書, 不 知 理 家 人 生 業 ; 女 善 居 積, 亦 不 以 他 事 累 生 195 男 性 文 人 將 精 力 放 置 在 功 名 事 業 上, 不 擅 營 生 不 理 生 業, 家 計 需 要 女 性 經 營, 才 會 造 成 這 種 狀 況 196, 但 女 性 經 營 家 計 的 主 要 目 的, 乃 是 在 於 不 以 他 事 累 生, 減 輕 男 性 對 於 家 庭 的 義 務 和 責 任, 使 得 男 性 在 兩 性 和 家 庭 中 所 負 擔 的 責 任 越 來 越 少, 而 女 性 則 相 對 的 必 須 投 入 更 多 的 身 體 勞 力 和 心 力 這 種 在 家 庭 中 的 責 任 分 配, 只 是 突 顯 女 性 身 體 作 為 父 權 體 制 下 的 工 具 性 和 勞 動 力, 女 性 身 體 的 工 作 和 勞 動 都 是 為 了 滿 足 男 性 的 需 求, 女 性 所 受 到 的 讚 揚 還 是 以 父 權 的 標 準 予 以 界 定, 這 種 突 顯 女 性 持 家 能 力 的 敘 事 並 不 是 試 圖 替 婦 女 發 聲, 而 是 以 更 多 的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標 準 和 壓 力 規 訓 女 體 的 作 為 ( 二 ) 父 權 倫 常 :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權 力 上 一 小 節 討 論 的 是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女 性 身 體 在 父 權 規 訓 下 所 展 現 出 馴 服 的 形 象 體 現, 所 援 用 的 都 是 依 循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而 行 動 的 正 面 女 性 人 物, 這 些 19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關 於 此 種 現 象, 龔 鵬 程 有 如 此 解 釋 : 本 來 男 尊 女 卑, 父 親 在 家 中 是 家 長, 有 其 權 威 地 位, 但 因 父 親 經 常 出 遊 ( 遊 學 遊 幕 ), 家 長 這 個 位 置 便 由 母 親 所 取 代, 行 成 父 系 而 母 權 的 局 面 文 人 又 不 善 治 生, 家 計 須 賴 妻 子 經 營, 經 濟 權 遂 因 此 也 歸 了 主 母 詳 見 氏 著 : 文 人 的 世 俗 : 以 聊 齋 誌 異 來 觀 察, 中 國 文 人 階 層 史 論 ( 宜 蘭 : 佛 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2002 年 ), 頁 568~

211 女 性 人 物 的 身 體 在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結 構 下 透 過 空 間 和 工 作, 不 斷 的 將 父 權 倫 理 結 構 內 化 和 體 現, 其 身 體 體 現 了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而 本 小 節 所 要 討 論 的 則 是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父 權 如 何 透 過 各 種 形 式 的 權 力 滲 透, 敲 打 規 訓 著 不 合 己 意 的 女 性 身 體, 並 透 過 敘 事 的 過 程, 展 現 父 權 體 制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掌 握 權 力, 而 使 這 些 負 面 女 性 人 物 不 能 守 貞 的 婦 女 悍 婦 妒 婦 在 各 種 權 力 的 懲 戒 中 表 現 出 馴 服 的 身 體 形 象 首 先, 女 性 身 體 被 放 置 在 父 權 倫 理 的 體 制 中, 以 三 從 未 嫁 從 父 既 嫁 從 夫 夫 死 從 子 規 範 女 性 的 身 分 成 為 男 性 的 附 屬 隨 從 者, 並 透 過 各 種 的 手 段 和 方 式 確 保 女 性 身 體 受 到 倫 理 道 德 禮 教 的 規 範 : 傳 統 的 社 會 依 然 透 過 封 閉 的 空 間 不 斷 勞 動 以 剝 除 個 人 時 間 個 人 空 間 的 缺 乏 輿 論 身 心 狀 況 的 紀 錄 法 律 等 等, 不 斷 確 保 禮 教 控 制 的 有 限 性 197 父 權 制 度 即 透 過 各 種 零 碎 的 敲 打 形 式, 將 女 體 規 範 在 倫 常 道 德 之 中 而 在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中, 透 過 以 上 討 論 已 經 可 以 確 立 女 性 身 體 在 其 中 是 屬 於 被 觀 看 的 對 象, 在 男 性 觀 看 者 的 監 視 下, 可 以 看 見 男 性 創 作 者 利 用 各 種 權 力 的 規 訓, 將 女 體 的 身 心 行 動 導 向 父 權 制 度 下 所 謂 的 正 途 而 這 些 權 力 以 丈 夫 權 的 伸 張 為 主, 並 以 法 律 官 府 等 公 權 力 作 為 其 後 盾, 顯 示 出 父 權 社 會 對 女 性 的 規 訓 力 量, 主 要 還 是 來 自 父 權 倫 常 規 畫 女 性 身 體 所 處 空 間 家 庭 之 內 為 主 既 然 聊 齋 誌 異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教 化 重 在 以 父 權 來 進 行 規 訓, 則 超 現 實 力 量 的 介 入 和 懲 戒 手 段 也 就 不 若 男 性 身 體, 表 現 出 聊 齋 誌 異 在 道 德 教 化 身 體 敘 事 上 的 性 別 差 異 1. 丈 夫 權 力 的 伸 張 與 規 訓 197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頁

212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第 二 種 權 力 是 丈 夫 權 力, 在 妻 以 夫 綱 的 觀 念 下, 妻 子 的 身 體 是 丈 夫 的 財 產 物, 如 同 家 長 具 有 對 子 女 的 懲 罰 權, 丈 夫 亦 有 對 其 妻 妾 的 身 體 懲 罰 權 198 而 且 這 種 單 方 面 的 身 體 懲 罰 權 是 絕 對 的, 不 容 倒 置, 如 果 男 性 失 去 了 對 妻 子 身 體 懲 罰 權 的 權 力, 則 會 導 致 夫 道 不 彰, 進 而 產 生 人 倫 失 序 等 嚴 重 侵 害 父 權 倫 理 結 構 的 現 象,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訓 權 力 最 多 集 中 在 丈 夫 權 力 的 伸 張 上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作 為 與 體 現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的 正 面 女 性 形 象 相 對 的 負 面 女 性, 其 形 象 有 不 能 守 貞 的 婦 女 以 及 悍 妒 婦 女 二 種, 其 所 表 現 的 即 是 與 父 權 倫 理 制 度 的 悖 行, 前 者 則 是 在 性 上 對 丈 夫 不 貞, 後 者 以 性 別 角 色 錯 置 的 方 式 挑 戰 父 權 權 威, 而 這 兩 者 都 需 要 受 到 丈 夫 權 的 约 束 和 懲 戒 才 能 歸 入 正 途 其 一, 針 對 不 能 守 貞 的 婦 女 其 成 為 規 訓 對 象 的 原 因, 是 在 倫 理 法 常 中 女 性 本 屬 於 男 性 的 財 產 物, 在 性 上 尤 其 必 需 要 專 一, 因 為 這 種 性 專 一 牽 捨 到 子 嗣 的 血 脈 傳 承 和 撫 養, 是 以 丈 夫 權 對 於 女 體 的 介 入 與 掌 控, 第 一 個 即 表 現 在 對 女 性 身 體 性 的 規 範 上 那 些 在 性 和 子 嗣 撫 養 上 背 叛 丈 夫 的 女 性, 其 往 往 要 為 此 付 出 慘 痛 的 代 價, 輕 則 如 奚 成 列 之 妻 何 氏 不 耐 等 待 改 嫁 而 失 去 嫡 妻 地 位 ( 大 男 ), 再 則 如 龔 姓 之 妻 王 氏 因 與 人 私 通 牽 扯 命 案 在 公 堂 上 受 盡 苦 刑 ( 臙 脂 ), 更 多 的 是 重 則 如 金 生 色 之 妻 木 氏 ( 金 色 生 ) 牛 成 章 之 妻 鄭 氏 ( 牛 成 章 ) 以 及 賈 某 之 妻 ( 犬 姦 ) 因 為 不 能 守 寡 或 偷 情 或 改 嫁, 最 後 受 到 懲 戒 而 失 去 生 命 : 牛 成 章, 江 西 之 布 商 也 娶 鄭 氏, 生 子 女 各 一 牛 三 十 三 歲 病 死 母 不 能 貞, 貨 產 入 囊, 改 醮 而 去 遺 兩 孤, 難 以 存 濟 踰 一 晝 夜, 而 牛 已 返 攜 一 婦 人, 頭 如 蓬 葆 忠 視 之, 則 其 所 生 母 也 牛 摘 耳 頓 罵 : 何 棄 吾 兒! 婦 懾 伏 不 敢 少 動 牛 以 口 齕 其 項 則 嫁 母 於 是 日 死, 一 家 皆 198 瞿 同 祖 在 討 論 妻 的 地 位 時 說 到 : 除 開 家 事 管 理 權 財 產 權 而 外, 單 從 夫 妻 的 人 格 方 面 的 關 係 來 看, 我 們 更 可 以 發 現 妻 之 從 夫, 她 的 處 於 夫 權 之 下 的 情 形 明 清 的 法 律, 婦 人 犯 罪 除 犯 姦 罪 及 死 罪 才 收 禁 在 監, 其 餘 雜 犯 無 論 輕 重 都 不 收 監, 而 責 斥 本 夫 收 管, 可 見 夫 的 監 護 權 是 法 律 所 承 認 的,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頁

213 見 牛 成 章 云 ( 牛 成 章 ) 199 在 對 女 性 身 體 規 訓 的 懲 罰 手 段 中, 死 亡 是 最 嚴 重 的 手 段, 而 這 種 剝 奪 身 體 的 懲 罰 也 集 中 在 不 能 守 貞 的 婦 女 身 上 這 種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範 和 懲 罰 常 是 由 女 性 身 體 財 產 的 擁 有 者 丈 夫 來 執 行, 且 常 和 法 律 倫 常 和 官 府 等 公 權 力 參 合, 顯 示 出 不 僅 丈 夫 具 有 對 於 妻 妾 身 體 的 掌 控 的 權 力, 且 這 種 權 力 受 到 法 律 等 公 權 力 的 保 障, 女 性 身 體 則 在 丈 夫 權 力 的 介 入 和 規 範 中, 安 置 於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中, 不 敢 有 所 悖 離 其 二, 針 對 悍 妒 婦 女 由 於 其 挑 戰 的 是 丈 夫 對 於 妻 子 身 體 握 有 絕 對 懲 罰 權 的 規 範, 是 以 悍 妒 婦 女 對 父 權 倫 理 道 德 的 悖 離, 在 敘 事 中 有 一 明 顯 特 徵, 即 是 在 這 些 女 性 人 物 對 於 夫 家 家 族 成 員 的 身 體 的 傷 害 敘 述, 陳 葆 文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析 論 中 即 有 提 到 聊 齋 誌 異 刻 意 描 寫 這 些 悍 妒 婦 女 對 身 體 懲 罰 權 的 反 轉 : 蒲 松 齡 顯 然 較 集 中 筆 力 描 寫 悍 婦 具 體 行 為 的 表 現 總 能 見 一 些 具 體 的 身 體 方 面 的 欺 壓 方 式 最 常 見 者 約 有 三 類 : 或 為 外 在 肢 體 方 面 之 橫 施 暴 力 或 藉 食 物 供 給 之 惡 意 匱 乏 以 摧 折 對 方 內 在 之 生 命 需 要 或 另 其 操 奴 婢 賤 役 200 第 一 類 如 馬 介 甫 中 尹 氏 對 其 夫 陽 萬 石 稍 忤 逆, 輒 以 鞭 撻 從 事, 對 其 姪 朝 夕 受 鞭 楚, 對 其 翁 批 頰 摘 翁 疵 201 如 江 城 中 江 城 對 其 夫 摘 耳 提 歸, 以 針 刺 兩 股 殆 遍 202 如 邵 女 中 金 氏 婦 對 林 氏 妾 但 履 跟 稍 有 摺 痕, 則 以 鐵 杖 19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陳 葆 文 在 考 察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建 構, 認 為 在 整 體 人 物 行 為 表 現 之 傾 向 上, 悍 妒 婦 女 施 暴 行 為 聚 焦 在 肢 體 暴 力 和 語 言 辱 罵 ; 傾 向 透 過 食 物 和 子 嗣 之 議 題 操 控 家 庭 氣 氛 詳 見 氏 著 :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析 論, 淡 江 中 文 學 報 第 17 期, 頁 21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14 擊 雙 彎 ; 髮 少 亂, 則 批 兩 頰 203 ; 第 二 類 如 馬 介 甫 中 尹 氏 餓 其 翁 姪 俟 家 人 寢 後, 始 啖 以 冷 塊 204 如 江 城 中 江 城 對 其 夫 女 每 以 白 足 踏 餅 塵 土 中, 叱 生 摭 食 之 205 ; 第 三 類 如 珊 瑚 中 臧 姑 對 其 婆 婆 沈 氏 役 母 若 婢 206 錦 瑟 中 藍 氏 對 其 夫 佣 奴 其 夫 207 這 些 敘 述 均 是 透 過 女 性 枉 顧 其 在 人 倫 輩 分 中 所 應 負 有 的 責 任 義 務, 反 而 掌 握 對 男 性 及 其 家 族 成 員 的 身 體 懲 罰 權 的 暴 行, 揭 露 作 家 對 女 性 對 男 性 性 特 權 的 憤 怒 和 抗 拒 的 反 感 和 恐 懼 的 折 射 208, 顯 示 這 些 悍 妒 婦 女 是 被 男 性 作 家 所 否 定 排 斥 的 負 面 價 值 是 不 符 合 規 範, 應 該 遭 受 蔑 視 和 懲 罰 的 異 端, 並 透 過 表 現 悍 妒 婦 女 體 罰 和 辱 罵 表 現 其 集 中 性 而 強 化 其 負 面 意 義, 以 挑 起 使 讀 者 但 覺 可 恨 可 誅 之 效 果 209 的 敘 事, 揭 露 這 些 女 性 身 體 的 叛 離 行 動 對 父 權 倫 常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是 以 如 何 懲 悍 化 妒 即 而 如 何 馴 服 悍 妒 婦 女 的 身 體 以 使 其 重 回 父 權 倫 理 下 的 秩 序 即 是 聊 齋 誌 異 寫 作 此 纇 型 人 物 的 敘 事 深 意 所 在 210 會 產 生 這 種 悍 妒 婦 女 逞 悍 以 危 及 男 性 家 族 倫 理 秩 序 現 象 的 原 因, 蒲 松 齡 認 為 是 夫 權 的 不 彰, 所 以 要 導 正 這 類 婦 女 的 偏 差 行 為 則 必 須 要 倚 靠 丈 夫 權 力 的 介 入, 才 得 以 規 訓 這 些 女 體 作 為 : 所 謂 丈 夫 再 造, 即 指 重 振 夫 綱 奪 回 男 權, 蒲 松 齡 仍 認 為 重 振 男 權 的 責 任 當 自 家 長 為 夫 所 任 211 既 然 禍 起 閨 閣, 就 必 須 在 閨 閣 家 庭 中 重 新 奪 回 男 性 丈 夫 的 主 導 權, 例 如 呂 無 病 中 的 孫 生 對 其 悍 妻 王 氏 :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88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2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86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1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82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析 論, 頁 241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析 論, 頁 241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析 論, 頁 252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析 論, 頁

215 ( 孫 生 ) 即 刻 趣 裝, 星 馳 而 歸 既 聞 兒 死 妾 遁, 撫 膺 大 悲 語 侵 婦, 婦 反 唇 相 稽 孫 忿, 出 白 刃 ; 婢 嫗 遮 救, 不 得 近, 遙 擲 之 刀 脊 中 額, 額 破 血 流, 披 髮 嗥 叫 而 出, 將 以 奔 告 其 家 孫 捉 還, 杖 撻 無 數, 衣 皆 若 縷, 傷 痛 不 可 轉 側 孫 命 舁 諸 房 中 護 養 之, 將 待 其 瘥 而 後 出 之 212 孫 生 以 言 語 恫 嚇 和 損 傷 王 氏 身 體 的 行 動, 奪 回 丈 夫 對 妻 子 身 體 的 懲 罰 權, 宣 示 男 強 女 弱 的 常 規, 透 過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暴 力 和 懲 罰, 迫 使 悍 妻 歸 順 屈 服 於 丈 夫 同 樣 情 節 在 馬 介 甫 中 亦 有 : 少 頃, 萬 石 覺 忿 氣 填 胸, 如 烈 焰 中 燒, 刻 不 容 忍 直 抵 閨 闥, 叫 喊 雷 動 婦 未 及 詰, 萬 石 以 足 騰 起, 婦 顛 去 數 尺 有 咫 即 復 握 石 成 拳, 擂 擊 無 算 婦 體 幾 無 完 膚, 嘲 哲 猶 罵 萬 石 於 腰 中 出 佩 刀 婦 罵 曰 : 出 刀 子, 敢 殺 我 耶? 萬 石 不 語, 割 股 上 肉, 大 如 掌, 擲 地 上 方 欲 再 割, 婦 哀 鳴 乞 恕 萬 石 不 聽, 又 割 之 213 以 折 損 身 體 來 作 為 規 訓 的 手 段, 透 過 敘 事 中 殘 酷 卻 又 被 認 同 的 體 罰 來 說 明 丈 夫 對 於 妻 子 的 身 體 擁 有 絕 對 的 掌 握 權 力, 透 露 創 作 者 認 為 要 規 訓 悍 妒 婦 女 背 離 父 權 倫 常 的 身 體, 只 有 乾 綱 之 振, 在 此 一 舉, 也 說 明 了 要 整 治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唯 有 靠 男 性 對 女 體 懲 戒 權 力 的 擴 張 和 實 踐 才 得 以 完 成 2. 法 律 和 官 府 等 公 權 力 不 能 守 貞 的 婦 女 在 性 上 背 叛 丈 夫, 悍 婦 和 妒 婦 對 於 父 權 倫 常 秩 序 的 顛 覆, 都 不 僅 危 害 了 家 族, 更 進 一 步 挑 戰 了 以 男 性 為 主 的 父 權 體 制, 是 以 雖 然 這 些 負 面 女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1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26~

216 性 身 體 活 動 的 範 圍 不 出 家 門, 然 其 以 性 別 越 界 的 方 式 挑 戰 了 男 性 掌 握 女 性 身 體 的 權 力, 構 成 對 父 權 倫 理 秩 序 產 生 混 論 的 威 脅, 是 以 如 何 止 淫 懲 悍 化 妒, 如 何 導 正 規 訓 這 些 女 性 的 身 體 就 不 單 單 只 是 個 人 的 家 庭 問 題, 而 是 整 個 父 權 社 會 的 公 眾 問 題, 婦 女 現 象 的 問 題 對 於 蒲 松 齡 而 言, 認 為 雖 是 出 於 蕭 牆, 但 若 夫 道 不 彰 致 使 人 倫 失 序, 社 會 正 義 就 必 須 介 入, 個 人 家 庭 與 社 會 公 理 之 牽 繫 與 關 係 至 深 214, 是 以 除 了 透 過 丈 夫 權 的 伸 張, 引 渡 其 它 外 力 來 規 訓 這 些 叛 離 的 女 性 身 體, 也 是 不 得 不 然 之 舉 首 先 是 整 個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限 制 和 規 範, 男 性 在 父 權 倫 常 法 則 下 以 法 律 明 文 等 方 式 牢 握 分 配 資 源 的 權 力, 排 除 女 性 越 界 奪 權 的 可 能, 女 性 的 身 體 是 其 父 系 家 族 或 是 丈 夫 家 族 的 附 屬 財 產, 在 兩 性 不 平 等 的 制 度 中, 女 性 如 果 不 依 靠 其 父 夫 子, 則 很 難 在 父 系 家 族 中 擁 有 資 源 215, 如 段 氏 中 的 妒 婦 連 氏, 即 因 為 沒 有 子 嗣 而 家 產 難 保 : 又 將 年 餘, 段 中 風 不 起, 諸 姪 益 肆, 牛 馬 什 物, 競 自 取 去 連 詬 斥 之, 輒 反 脣 相 稽 無 所 為 計, 朝 夕 嗚 哭 段 病 益 劇, 尋 死 諸 姪 集 柩 前, 議 析 遺 產 連 雖 痛 切, 然 不 能 禁 止 之 但 留 沃 墅 一 所, 贍 養 老 稚, 姪 輩 不 肯 連 曰 : 汝 等 寸 土 不 留, 將 令 老 嫗 及 呱 呱 者 餓 死 耶! 日 不 決, 惟 忿 哭 自 撾 216 對 女 性 來 說 無 子 之 情 狀 實 難 堪 也 的 原 因, 是 在 於 中 國 慣 以 倫 常 來 定 奪 身 體 權 力, 而 使 得 女 性 身 體 的 權 力 受 到 剝 奪 和 忽 視, 在 倫 常 法 則 下, 女 性 的 身 體 存 在 但 卻 沒 有 獨 立 性, 唯 有 依 靠 男 性 才 能 得 到 保 障, 在 這 種 社 會 文 化 機 制 下, 女 性 因 為 214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析 論, 頁 瞿 同 祖 : 中 國 古 代 法 律 在 宗 祧 繼 承 之 下, 根 本 否 認 妻 有 繼 承 夫 財 的 權 力, 繼 承 遺 產 的 不 是 妻 子, 而 是 兒 子 或 是 嗣 子 在 子 未 成 年 之 前 她 只 有 行 使 管 理 權 的 資 格 同 時 古 代 的 法 律 也 根 本 否 定 妻 有 私 產 之 說, 清 律 規 定 妻 改 嫁 不 但 不 能 攜 走 夫 之 財 產, 及 原 存 嫁 妝 亦 由 夫 家 作 主 大 理 院 二 年 上 字 三 五 號 判 例 就 認 為 妻 之 私 產 行 使 權 利 亦 受 夫 權 之 現 制 這 些 都 足 以 表 現 妻 無 財 產 所 有 權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頁 8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521~

217 沒 有 經 濟 獨 立 權 而 不 得 不 妥 協, 重 新 回 到 父 權 倫 常 的 規 範 中 除 了 經 濟 資 源 的 分 配 不 平 等 外, 基 本 上 在 清 代 的 律 法 中 存 在 極 大 的 性 別 差 異, 法 律 對 於 男 性 和 女 性 身 體 的 懲 罰 呈 現 有 差 等 的 對 待, 在 父 權 倫 理 中, 妻 事 夫 是 天 下 之 常 道 之 一, 三 者 順 則 天 下 治, 三 者 逆 則 天 下 亂 ( 韓 非 子 忠 孝 ), 以 清 代 的 刑 法 而 言, 夫 妻 相 毆 問 題, 一 般 是 夫 毆 妻 採 減 刑 主 義, 妻 毆 夫 採 加 重 主 義 217, 由 此 可 知 丈 夫 絕 對 的 握 有 對 其 妻 子 身 體 的 規 訓 權 力 悍 妒 婦 女 反 轉 身 體 懲 罰 權, 對 其 丈 夫 家 族 二 等 親 人 的 身 體 傷 害, 實 已 構 成 判 刑 頗 重 的 犯 罪 行 為 : 凡 妻 妾 毆 夫 者 ( 但 毆 即 坐 ) 杖 一 百 : 夫 願 離 者 聽 ( 須 夫 自 告 乃 坐 ); 至 折 傷 以 上, 各 驗 其 傷 之 輕 重, 加 凡 鬥 傷 三 等 ; 至 篤 疾 者 絞 ( 決 ); 死 者 斬 ( 決 ); 故 殺 者 凌 遲 處 死 ( 兼 魘 魅 蠱 毒 在 內 ) 218 這 種 不 平 等 的 處 刑 條 例 以 父 權 倫 常 作 為 基 準 參 照 219, 並 透 過 公 權 力 的 力 量, 規 訓 著 不 合 父 權 的 女 性 身 體 是 以 除 了 剝 奪 女 性 所 擁 有 的 資 源 外, 官 府 公 權 力 對 於 婦 女 問 題 往 往 是 使 用 對 身 體 折 損 傷 害 的 手 段 來 達 成 規 訓 目 的, 如 邵 臨 淄 : 臨 淄 某 翁 之 女, 太 學 李 生 妻 也 既 嫁, 悍 甚, 指 罵 夫 婿 以 為 常 李 不 堪 其 虐, 忿 鳴 於 官 邑 宰 邵 公 准 其 詞, 簽 役 立 勾 翁 聞 之, 大 駭, 率 子 弟 登 堂, 哀 求 寢 息 弗 許 李 亦 自 悔, 求 罷 公 怒 曰 : 公 門 內 豈 作 輟 盡 由 爾 耶? 必 拘 審! 既 到, 略 詰 一 二 言, 便 曰 : 真 悍 婦! 杖 責 三 十, 臀 肉 盡 脫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頁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頁 瞿 同 祖 : 社 會 上 毆 妻 事 件 之 多 之 普 遍, 與 其 說 是 法 律 縱 容 的 結 果, 不 如 說 是 法 律 因 社 會 上 毆 妻 事 件 之 多 且 普 遍 才 如 此 擬 訂, 倫 理 和 輿 論 在 這 方 面 的 影 響 極 大 在 夫 為 妻 綱 下, 一 般 人 都 認 為 夫 懲 毆 妻 不 算 什 麼, 是 治 家 及 振 綱 所 不 可 避 免 的, 猶 之 父 母 毆 責 子 女, 同 樣 是 合 理 的 行 為 妻 毆 夫 則 猶 子 孫 歐 父 祖, 是 駭 人 聽 聞 不 可 容 忍 的 罪 行 倫 理 和 輿 論 批 評 她 潑 悍 無 禮, 法 律 則 科 之 以 應 得 之 罪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頁 8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18 當 夫 權 無 法 得 到 伸 張 而 使 得 悍 婦 指 罵 夫 婿 以 為 常, 顛 倒 倫 理 秩 序 時, 就 必 須 以 外 在 的 约 束 力 量 官 府 公 權 力 來 管 訓 悖 離 的 女 體, 以 使 其 回 到 常 軌 正 道 然 而, 不 同 於 家 長 權 或 是 丈 夫 權 對 女 體 的 管 訓 僅 在 肢 體 的 恐 嚇 和 傷 害 上, 官 府 公 權 力 介 入 對 女 體 的 規 訓 的 手 段 往 往 更 加 的 激 烈, 使 這 些 負 面 女 性 身 體 所 受 到 的 折 損 更 大, 甚 至 是 直 接 剝 奪 其 身 體, 使 其 失 去 生 命 除 了 邵 臨 淄 外, 臙 脂 中 唆 淫 的 王 氏 也 在 公 堂 上 梏 十 指 受 刑 ; 金 生 色 中 唆 使 和 幫 助 金 生 色 之 妻 木 氏 與 人 私 通 的 木 媼 和 鄰 嫗 也 都 受 到 懲 處 木 以 誨 女 嫁, 坐 縱 婬, 笞 ; 使 自 贖, 家 產 蕩 焉 鄰 嫗 導 淫, 杖 之 斃 221 ; 犬 姦 中 的 賈 某 之 妻 的 身 體 更 成 為 展 示 懲 戒 的 場 域 : 有 欲 觀 其 合 者, 共 斂 錢 賂 役, 役 乃 牽 聚 令 交 所 止 處, 觀 者 常 數 百 人, 役 以 此 網 利 焉 後 人 犬 俱 寸 磔 以 死 222 這 種 將 女 性 身 體 當 成 懲 治 對 象 展 示 的 安 排, 顯 示 其 身 體 的 一 言 一 行 除 了 受 到 家 長 權 和 丈 夫 權 的 掌 握 外, 官 府 公 權 力 對 其 的 規 訓 也 難 以 遁 逃, 女 性 的 身 體 成 為 這 多 重 權 力 施 展 的 場 域, 為 保 全 身 體, 只 得 被 迫 改 去 不 符 合 父 權 倫 常 體 制 的 行 動, 重 新 回 到 父 權 倫 理 秩 序 中 3. 父 權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訓 重 於 超 現 實 力 量 的 懲 戒 在 父 權 倫 常 體 制 的 規 範 下, 女 性 身 體 所 受 到 的 管 訓 多 以 家 庭 之 內 的 家 長 權 和 丈 夫 權 為 主, 而 這 兩 種 權 力 的 背 後 更 有 倫 常 法 則 和 官 府 法 律 等 公 權 力 作 為 後 盾, 由 外 而 內 滲 透 敲 打 女 性 不 合 已 意 的 身 體, 使 其 重 回 秩 序 是 以 不 合 父 權 倫 常 規 訓 的 女 性 身 體, 必 須 由 父 權 以 威 權 制 裁 來 矯 正 管 束, 使 其 回 到 正 軌 通 過 以 上 討 論, 可 見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作 者 有 意 重 振 夫 綱, 透 過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0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19 敘 事 展 現 父 權 體 制 各 種 面 象 的 權 力, 並 利 用 這 些 權 力 重 新 將 這 些 反 面 形 象 女 性 的 身 體 納 入 常 軌, 止 淫 懲 悍 化 妒 等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敘 事 重 點 在 於 父 權 權 力 的 伸 張 和 運 用 以 達 到 規 訓 女 體 的 目 的 是 以 相 對 於 男 性, 超 現 實 力 量 對 於 女 性 身 體 的 管 訓 以 造 成 恫 嚇 的 敘 事 效 果 並 沒 有 特 別 突 出, 且 多 成 為 現 世 中 的 父 權 權 力 展 現 的 手 段 或 方 法 之 一 例 如 金 生 色 牛 成 章 等 止 淫 篇 章 雖 然 有 死 者 顯 靈 的 超 現 實 力 量 介 入, 但 就 其 敘 事 的 深 層 意 涵 根 本 還 是 丈 夫 權 的 伸 張 ; 馬 介 甫 江 城 等 懲 悍 篇 章, 超 現 實 力 量 如 妖 術 仙 術 往 往 僅 是 作 為 一 種 輔 助, 真 正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並 給 予 身 體 傷 害 懲 罰 的 權 力 還 是 在 於 丈 夫, 畢 竟 逞 虐 風 暴 的 核 心 起 於 閨 榻, 要 消 弭 其 害 自 然 要 從 根 本 處 著 眼 223, 女 性 身 體 不 合 父 權 倫 常 的 行 動 僅 是 在 家 庭 之 內, 是 以 伸 張 丈 夫 權 對 於 女 體 的 管 訓 即 可 達 到 規 訓 的 作 用 在 對 女 性 身 體 規 訓 的 篇 章 中 運 用 善 惡 報 應 的 重 點 是 在 於 給 於 負 面 女 性 自 省 和 回 歸 的 路 徑, 如 邵 女 中 金 氏 償 還 一 烙 二 十 三 針 以 弭 平 過 往 虐 妾 的 惡 果, 馬 介 甫 中 尹 氏 被 屠 夫 凌 虐 最 後 為 丐, 顯 現 報 應 不 爽 自 食 惡 果 的 下 場 而 利 用 因 果 輪 迴 陰 間 冥 審 等 等 懲 戒 女 性 身 體 以 達 恫 嚇 的 教 化 功 能 的 篇 章 實 只 有 閻 王 ㄧ 篇 : 王 者 曰 : 此 甚 悍 妒, 宜 得 是 罰 三 年 前, 汝 兄 妾 盤 腸 而 產, 彼 陰 以 針 刺 腸 上, 俾 至 今 臟 腑 常 痛 此 豈 有 人 理 者! 李 告 之 故 嫂 戰 惕 不 已, 涕 泗 流 離 而 哀 鳴 曰 : 吾 不 敢 矣! 啼 淚 未 乾, 覺 痛 頓 止, 旬 日 而 瘥 由 是 立 改 前 轍, 遂 稱 賢 淑 224 透 過 女 性 身 體 在 陰 間 受 到 懲 罰 和 現 世 中 生 理 上 的 病 痛 之 間 的 聯 結, 驗 證 因 果 冥 報 不 假, 藉 以 達 成 威 嚇 勸 懲 的 教 化 作 用 以 超 現 實 力 量 介 入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管 訓 來 達 成 教 化 目 的 篇 章, 多 是 以 輔 助 的 形 式 出 現, 顯 示 對 女 性 身 體 的 規 訓 權 力 最 終 還 是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悍 妒 婦 女 類 型 析 論, 頁 22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20 在 於 現 實 中 的 家 長 權 丈 夫 權 和 法 律 官 府 公 權 力 中, 這 些 權 力 的 力 量 如 果 都 能 得 以 伸 張, 女 性 身 體 即 會 回 歸 父 權 倫 常 秩 序 中, 顯 示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的 敘 事 目 的 在 於 宣 揚 伸 張 規 訓 女 性 身 體 的 權 力, 而 較 不 側 重 以 超 現 實 力 量 來 達 成 恫 嚇 效 果

221 第 三 節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與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故 事 中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與 政 治 權 力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自 序 中 說 到 此 書 的 創 作 乃 集 腋 為 裘, 妄 續 幽 冥 之 錄 ; 浮 白 載 筆, 僅 成 孤 憤 之 書 寄 託 如 此, 亦 足 悲 矣! 225, 確 立 了 聊 齋 誌 異 一 抒 孤 憤 之 情 的 敘 事 動 機 蒲 松 齡 的 孤 憤 之 情 主 要 是 表 現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的 篇 章, 前 者 是 蒲 氏 對 於 所 處 黑 暗 腐 敗 政 治 官 場 的 抨 擊 ; 後 者 則 是 蒲 氏 終 生 科 考 未 捷 的 悲 憤, 而 這 兩 者 都 與 蒲 松 齡 特 殊 的 落 第 秀 才 身 分 有 極 大 的 關 聯 秀 才 的 身 分 特 殊, 是 在 於 政 治 權 力 劃 分 下 的 尷 尬 地 位, 若 從 政 治 226 學 以 權 力 分 配 的 角 度 去 談 文 人 的 身 分, 則 其 位 處 於 統 治 者 和 被 統 治 者 之 間 : 在 某 些 時 候, 文 人 仕 紳 會 成 為 統 治 階 層 ; 某 些 時 候, 他 又 自 成 一 權 力 團 體, 與 皇 權 對 抗 ; 某 些 時 候, 則 介 於 統 治 階 層 與 庶 民 之 間, 成 為 緩 衝 或 協 調 者 227 這 種 緊 靠 著 官 而 又 不 是 官, 緊 臨 著 民 而 又 與 民 有 別 228 不 上 不 下 的 社 會 關 係, 造 成 秀 才 文 人 成 為 社 會 上 的 邊 緣 人, 其 中 諸 種 尷 尬 變 由 此 而 生, 由 他 們 上 不 著 22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自 序,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在 這 裡 對 權 力 的 解 釋 採 用 最 普 遍 的 說 法, 也 就 是 馬 克 思 其 所 下 的 定 義 : 權 力 是 控 制 他 人 事 件 或 資 源 的 權 力, 使 得 某 人 想 要 發 生 的 事 發 生, 盡 管 會 有 阻 礙 抗 拒 或 對 立 權 力 是 一 種 能 夠 擁 有 貪 圖 攝 取 剝 奪 失 去 或 是 盜 用 的 東 西 ; 它 被 用 於 本 質 上 或 是 敵 對 的 關 係, 包 括 有 權 或 是 無 權 之 間 的 衝 突 周 宪 : 文 化 研 究 關 鍵 詞, 頁 337~ 龔 鵬 程 舉 ( 英 ) 麥 高 溫 著 : 中 國 人 生 活 的 明 與 暗 一 書 中 對 文 人 階 層 的 討 論, 認 為 文 人 階 層 的 特 性 有 : 一, 在 理 論 上 通 向 榮 譽 最 正 當 的 途 徑 就 是 教 育 ; 二, 這 批 接 受 教 育 的 書 生, 基 本 上 就 是 文 人 ; 三, 這 群 文 人 是 政 府 文 官 體 系 的 主 要 構 成 份 子 ; 四, 縱 使 文 人 當 不 成 官, 或 不 願 出 仕, 也 在 鄉 里 間 扮 演 著 社 會 領 導 者 的 角 色 ; 五, 這 種 和 文 官 體 系 地 方 領 袖 人 物 重 疊 的 文 人, 構 成 一 種 同 盟 關 係, 這 個 階 層 不 僅 勢 力 龐 大, 人 數 眾 多, 且 廣 獲 基 層 民 眾 的 支 持 詳 見 氏 著 : 導 論 : 中 國 傳 統 社 會 的 文 人 階 層, 頁 8~9 228 胡 萬 川 : 士 之 未 達, 其 困 何 如 明 末 清 初 通 俗 小 說 中 之 未 達 秀 才, 真 假 虛 實 小 說 的 藝 術 與 現 實 ( 台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222 天, 下 不 著 地 的 虛 浮 無 著 而 生 229, 蒲 松 齡 的 孤 憤 亦 是 由 此 尷 尬 而 出, 反 映 的 是 他 對 於 政 治 權 力 分 配 沒 有 偏 向 自 己 的 不 滿 和 不 甘 作 為 一 受 儒 家 思 想 薰 陶 極 深 的 文 人, 蒲 松 齡 對 於 經 世 濟 民 亦 有 極 大 的 抱 負 心, 然 而, 這 份 抱 負 施 展 的 前 提, 卻 是 需 要 通 過 科 舉 考 試 取 得 功 名 後 才 能 實 踐, 終 身 未 仕 的 蒲 松 齡 以 鄉 村 墊 師 的 身 分, 面 對 這 不 公 不 義 的 社 會, 是 心 有 餘 而 力 不 足, 縱 使 蒲 松 齡 曾 短 暫 擔 任 孫 蕙 的 幕 僚, 有 實 際 接 觸 政 治 的 經 驗, 但 是 所 得 到 的 權 力 有 限, 依 舊 壯 志 難 伸 然 而 這 份 對 於 政 治 的 熱 切, 促 使 蒲 松 齡 成 為 一 關 心 政 治 關 心 民 生 疾 苦 能 勇 於 為 民 請 命 的 代 言 人,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始 終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對 於 抨 擊 腐 敗 政 治 和 科 舉 制 度 的 不 遺 餘 力 以 及 入 世 救 世 的 心 急 在 這 種 心 態 的 影 響 下, 其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的 篇 章, 往 往 將 敘 事 的 重 點 放 置 在 腐 敗 的 政 治 權 力 對 秀 才 文 人 和 一 般 庶 民 的 殘 害, 且 最 多 表 現 在 對 身 體 的 損 傷 上 在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普 遍 且 有 意 放 大 的 身 體 受 難 形 象, 顯 示 政 治 權 力 以 懲 罰 和 剝 奪 來 作 為 操 控 庶 民 身 體 以 獲 取 私 益 的 手 段, 是 以 本 節 要 討 論 的 第 一 個 問 題, 即 是 蒲 松 齡 如 何 運 用 庶 民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作 為 反 諷 政 治 的 敘 事 策 略 ; 接 著 討 論 在 孤 憤 之 中 蒲 松 齡 如 何 透 過 建 構 話 語 的 權 力, 反 轉 身 體 懲 罰 權 的 權 力 關 係, 在 虛 幻 的 刑 場 中 展 示 貪 官 汙 吏 受 刑 的 身 體, 以 達 洩 憤 懲 戒 之 敘 事 功 效 一 天 上 人 間 總 不 公 : 人 民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蒲 松 齡 所 處 的 清 代 初 期, 滿 清 以 異 族 入 關 統 治 中 國 的 初 期, 或 以 集 權 鉗 制 思 想, 大 興 文 字 獄, 或 以 利 祿 之 途 攏 絡 文 人, 加 以 收 買, 政 權 的 轉 移 和 高 壓 集 權 的 統 治 造 成 了 政 治 的 黑 暗, 科 舉 制 度 的 僵 化 和 買 官 鬻 爵 的 昌 盛 無 疑 成 為 貪 官 汙 吏 的 229 胡 萬 川 : 士 之 未 達, 其 困 何 如 明 末 清 初 通 俗 小 說 中 之 未 達 秀 才, 頁

223 溫 床 230 僵 化 的 科 舉 選 官 制 度 和 政 府 的 放 縱, 這 些 手 握 政 治 權 力 的 官 吏 只 向 君 主 或 是 上 司 負 責, 不 受 民 眾 監 督, 往 往 可 以 將 手 中 的 權 力 極 度 擴 張, 用 作 支 配 社 會, 奴 役 百 性 和 謀 取 私 利 的 工 具 231 : 憑 藉 著 這 個 工 具, 即 使 在 面 臨 反 對 和 抗 拒 的 情 況 下, 某 些 個 人 和 團 體 還 是 能 夠 完 成 和 實 現 他 們 自 己 的 目 標 與 利 益, 而 去 駕 馭 他 人 這 個 術 語 ( 權 力 ) 與 我 們 在 歷 史 上 看 到 的 社 會 發 展 和 情 境 是 一 樣 的, 主 要 談 的 是 優 勢 控 制 和 隸 屬 之 間 的 來 源 手 段 和 關 係, 權 力 可 以 純 粹 是 壓 制 的, 包 括 那 些 為 了 要 維 持 優 勢 而 使 用 直 接 懲 罰 身 體 的 力 量 但 也 可 以 是 社 會 上 能 夠 接 近 使 用 以 及 分 配 這 些 基 本 資 源 的 產 物 232 這 些 在 政 治 上 的 優 勢 者 為 了 維 持 自 身 的 利 益, 而 將 其 權 力 彰 顯 表 現 在 對 百 姓 身 體 的 控 制 和 懲 罰 上, 對 身 體 的 損 傷 來 確 立 統 治 者 和 被 統 治 者 在 政 治 階 層 上 的 權 力 關 係 ; 或 是 剝 奪 其 其 他 文 化 資 本 形 態 的 象 徵 符 號, 如 所 有 權 的 分 配 知 識 等 話 語 的 建 立 權 力 等 前 者 在 聊 齋 誌 異 表 現 為 強 梁 世 界 ( 成 仙 ) 中 貪 酷 官 吏 以 對 人 民 的 嚴 刑 峻 法 上 ; 後 者 則 是 集 中 於 落 第 秀 才 無 法 朝 為 田 舍 郎, 暮 登 天 子 堂 對 於 政 治 權 力 分 配 不 公 的 不 甘 上 ( 一 ) 官 虎 吏 狼 : 貪 腐 政 權 下 的 血 肉 飛 濺 由 於 落 第 秀 才 的 特 殊 政 治 身 分, 蒲 松 齡 作 為 一 鄉 村 墊 師, 即 使 透 過 畢 際 友 的 關 係 認 識 如 王 士 禎 唐 夢 蕡 和 高 衍 等 大 官, 但 是 仍 舊 無 緣 啓 奏 天 子, 彈 劾 貪 吏, 230 有 關 清 初 的 社 會 背 景 的 簡 介, 係 参 考 張 承 漢 中 國 社 會 思 想 史 第 三 章 清 代 的 社 會 背 景 (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1994 年 ) 231 李 治 安 杜 家 驥 : 中 國 古 代 官 僚 政 治 ( 北 京 : 書 目 文 獻 出 版 社,1994 年 ), 頁 ( 英 ) 蒂 姆 歐 蘇 利 文 等 著 楊 祖 君 等 譯 : 傳 播 及 文 化 研 究 的 主 要 概 念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社, 1997 年 )

224 這 份 難 伸 的 救 世 之 情, 便 深 入 於 聊 齋 誌 異 的 創 作 意 識 中 在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故 事 中, 蒲 松 齡 要 揭 露 的 是 一 個 貪 虐 不 仁 的 官 僚 體 制, 以 及 這 個 政 權 如 何 欺 壓 人 民 以 牟 取 私 利, 也 就 是 如 何 運 用 權 力 透 過 對 一 般 人 民 的 身 體 政 治 控 制 來 達 到 其 所 要 的 利 益 目 的 : 人 身 直 接 涉 及 政 治 領 域 : 權 力 關 係 直 接 控 制 著 它 壟 罩 著 它 給 它 烙 上 標 記 規 範 著 它 折 磨 著 它 強 迫 它 完 成 某 些 任 務, 遵 守 某 些 禮 節, 以 及 發 出 某 些 符 號 233 被 統 治 者 的 身 體 成 為 一 種 工 具, 統 治 者 軀 使 威 脅 或 恐 嚇 這 些 身 體 成 為 為 己 所 用 的 勞 動 力, 以 滿 足 自 身 的 需 求 在 這 種 權 力 關 係 下, 敘 述 被 統 治 者 身 體 所 遭 受 到 來 自 於 統 治 者 的 折 磨 和 傷 害, 恰 恰 能 夠 反 映 出 這 種 不 公 正 不 平 等 的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達 到 刺 貪 刺 虐 的 敘 事 作 用 以 下 就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故 事 中 人 民 身 體 受 到 傷 害 的 輕 重 程 度 作 一 分 析, 探 究 在 這 血 肉 飛 濺 中 所 被 揭 露 的 暴 權 與 惡 行 1. 勞 役 差 遣 人 的 身 體 因 為 具 有 生 產 力, 而 成 為 權 力 競 爭 支 配 的 場 域, 人 民 的 身 體 依 附 於 封 建 官 僚 體 制 中 受 到 統 治 者 的 規 訓 和 利 用, 並 貢 獻 其 勞 動 力 完 成 統 治 者 需 求 的 經 濟 效 用 在 封 建 官 僚 制 度 中, 作 為 統 治 者 的 官 員, 藉 由 物 質 資 源 上 的 劃 分, 以 鞏 固 其 位 階 層 級 和 一 般 平 民 的 差 等 官 員 為 了 標 榜 威 嚴, 炫 示 地 位, 往 往 以 官 為 本, 以 怒 為 威, 透 過 獨 握 分 配 權 而 霸 占 資 源 這 種 官 吏 正 如 蒲 松 齡 在 夜 叉 國 中 所 言 : 出 則 輿 馬, 入 則 高 堂 ; 上 一 呼 而 下 百 諾 ; 見 者 側 目 視, 側 足 立 : 此 名 為 官 234, 233 米 歇 爾 傅 柯 (Michel Foucault): 這 種 對 人 身 的 政 治 控 制, 按 照 一 種 複 雜 的 交 互 關 係, 與 對 人 身 的 經 濟 使 用 緊 密 相 關 人 身 基 本 上 是 作 為 生 產 力 而 被 賦 予 權 力 和 支 配 關 係 的 歇 爾 傅 柯 : 規 訓 與 懲 罰 監 獄 的 誕 生, 頁 2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25 又 如 公 孫 夏 中 窮 國 學 生 公 孫 夏 死 後 在 陰 間 為 官 的 排 場 : 自 念 監 生 卑 賤, 非 車 服 炫 耀, 不 足 震 懾 曹 屬 於 是 益 市 輿 馬 ; 又 遣 鬼 役 以 彩 輿 迓 其 美 妾 區 畫 方 已, 真 定 鹵 簿 已 至 途 百 里 餘, 一 道 相 屬, 意 甚 得 235 這 種 官 架 子 的 鋪 擺, 不 僅 是 在 物 質 資 源 上 的 獨 占 和 炫 示, 更 重 要 是 標 榜 其 ( 統 治 者 ) 與 一 般 人 民 ( 被 統 治 者 ) 階 級 的 不 同 之 處 236,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然 而 這 種 鞏 固 官 民 階 級 差 異 的 劃 分, 在 貪 暴 官 吏 手 中 卻 變 成 利 用 統 治 者 和 被 統 治 者 的 政 治 權 力 階 級 關 係, 以 官 威 迫 人, 隨 意 指 使 治 下 之 民 為 以 服 務, 將 被 統 治 者 的 身 體 歸 化 為 自 己 的 勞 動 力, 如 狐 妾 中 在 汾 洲 為 官 的 劉 洞 九 : 值 劉 壽 辰, 賓 客 煩 多, 共 三 十 餘 筵, 須 庖 人 甚 眾 ; 先 期 牒 拘, 僅 一 二 到 者 劉 不 勝 恚 237 只 為 了 自 己 過 壽, 即 可 先 期 牒 拘, 讓 百 姓 來 為 庖 人, 可 見 官 吏 對 於 人 民 身 體 勞 動 力 的 操 控 理 由 和 手 段 之 自 私 可 怕 這 種 明 顯 針 對 統 治 者 利 用 權 力 控 制 人 民, 使 其 身 體 的 勞 動 力 為 己 淫 逸 所 用 的 篇 章 即 是 促 織 : 宣 德 間, 宮 中 尚 促 織 之 戲, 歲 征 民 間 此 物 故 非 西 產 ; 有 華 陰 令 欲 媚 上 官, 以 一 頭 進, 試 使 鬥 而 才, 因 責 常 供 令 以 責 之 里 正 市 中 游 俠 兒, 得 佳 者 籠 養 之, 昂 其 直, 居 為 奇 貨 里 胥 猾 黠, 假 此 科 斂 丁 口, 每 責 一 頭, 輒 傾 數 家 之 產 邑 有 成 名 者, 操 童 子 業, 久 不 售 為 人 迂 訥, 遂 為 猾 胥 報 充 里 正 役, 百 計 營 謀 不 能 脫 不 23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瞿 同 祖 : 如 果 做 官 人 一 但 獲 得 官 吏 的 身 分 以 後, 除 去 少 數 例 外 ( 如 革 職 不 敘 ), 便 永 遠 保 持 特 殊 的 社 會 地 位 與 社 會 特 權, 即 在 日 常 生 活 以 及 行 住 服 飾 上 亦 有 法 律 上 規 定 的 差 異, 使 得 他 們 與 士 庶 的 生 活 方 式 永 遠 不 同, 則 官 吏 和 士 庶 的 化 分 不 僅 極 端 嚴 格, 且 成 為 永 久 性 的, 使 兩 種 社 會 份 子 之 間 永 遠 保 持 一 定 的 距 離 而 構 成 階 級 的 型 態 瞿 同 祖 : 中 國 法 律 與 中 國 社 會,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409~

226 終 歲, 薄 產 累 盡 會 征 促 織, 成 不 敢 斂 戶 口, 而 又 無 所 賠 償, 憂 悶 欲 死 妻 曰 : 死 何 裨 益? 不 如 自 行 搜 覓, 冀 有 萬 一 之 得 成 然 之 早 出 暮 歸, 提 竹 筒 銅 絲 籠, 於 敗 堵 叢 草 處, 探 石 發 穴, 靡 計 不 施, 迄 無 濟 ; 即 捕 三 兩 頭, 又 劣 弱 不 中 於 款 宰 嚴 限 追 比 ; 旬 餘, 杖 至 百, 兩 股 間 膿 血 流 離, 並 蟲 亦 不 能 行 捉 矣 238 僅 僅 是 為 了 滿 足 最 高 統 治 者 的 喜 好, 在 官 威 迫 人 的 狀 況 下, 被 統 治 者 的 身 體 被 最 大 限 度 的 使 用, 在 逼 使 其 付 出 身 體 的 勞 動 力 之 同 時, 統 治 者 對 被 統 治 者 的 掠 奪 還 包 括 人 身 的 自 由 財 產 所 有 等 等, 為 了 迫 使 人 民 的 身 體 為 己 所 用, 甚 至 以 對 身 體 的 刑 罰 傷 害 作 為 威 嚇 手 段, 顯 示 其 獨 占 分 配 權 和 資 源 的 貪 婪 和 可 怕, 這 正 是 蒲 松 齡 在 篇 末 以 異 史 氏 之 口 所 說 出 : 天 子 偶 用 一 物, 未 必 不 過 此 已 忘 ; 而 奉 行 者 即 為 定 例 加 以 官 貪 吏 虐, 民 日 貼 婦 賣 兒, 更 無 休 止 239 的 敘 事 意 圖 2. 酷 刑 殘 虐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故 事 中 對 於 身 體 最 多 的 描 寫, 即 是 在 展 現 受 到 官 府 酷 刑 和 濫 刑 折 磨 的 身 體 通 過 這 種 對 被 統 治 者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集 中 且 普 遍 的 敘 述, 以 達 對 統 治 者 貪 暴 不 仁 的 抨 擊 官 吏 加 諸 酷 刑 的 原 因 有 二, 一 是 因 為 昏 庸 無 能, 在 司 法 判 案 上 屈 打 成 招 而 加 諸 酷 刑 ; 二 是 為 了 滿 足 一 己 之 私 慾 而 濫 刑 其 一, 因 昏 庸 無 能, 在 司 法 判 案 上 屈 打 成 招 而 加 諸 酷 刑 : 在 上 一 節 有 關 道 德 教 化 的 討 論 中, 己 經 可 以 知 道 蒲 松 齡 不 反 對 用 刑 的 態 度, 在 儒 家 禮 教 治 國 的 原 則 下, 刑 罰 作 為 一 導 民 以 正 的 方 法, 它 讓 人 民 的 身 體 安 置 在 與 其 相 對 應 的 社 會 人 倫 身 分 中, 不 至 於 踰 矩 挑 戰 政 統 和 道 統 等 權 力 的 權 威 性 權 力 透 過 支 配 刑 罰 和 肉 體 來 鞏 固 自 己 的 地 位 : 在 這 種 懲 罰 儀 式 中, 應 該 著 重 強 調 權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48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27 力 及 其 固 有 的 崇 高 至 上 性 240, 權 力 透 過 刑 罰 對 身 體 的 傷 害, 展 示 自 身 的 存 在 : 酷 刑 是 一 種 恐 怖 政 策, 即 用 罪 犯 的 肉 體 來 使 所 有 人 意 識 到 君 主 的 無 限 存 在 241, 顯 示 在 政 治 權 力 關 係 中, 統 治 者 握 有 對 被 統 治 者 身 體 的 懲 罰 權 242 然 而, 當 統 治 者 的 權 力 過 分 擴 張 時, 對 被 統 治 者 的 身 體 懲 罰 權 亦 開 始 失 控, 聊 齋 誌 異 中 那 些 描 述 在 司 法 審 判 中 的 酷 刑 不 再 為 司 法 真 相 所 用 243, 目 的 亦 不 在 於 透 過 展 示 刑 罰 以 達 教 化, 而 僅 是 為 了 凸 顯 這 些 昏 庸 的 官 吏 並 不 想 要 也 沒 有 能 力 伸 張 司 法 正 義, 因 為 昏 而 酷 得, 因 為 酷 而 濟 昏 在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故 事 中 的 公 堂 幾 乎 如 同 人 間 煉 獄, 官 吏 用 酷 刑 屈 打 成 招, 以 嚴 刑 峻 法 立 威, 維 護 自 己 的 地 位 : 例 如 臙 脂 中, 不 管 是 宰 令 還 是 太 守, 對 人 犯 都 是 敲 扑 凌 籍, 橫 加 梏 械 ; 詩 獻 郡 縣 官 不 分 青 紅 皂 白, 隨 意 拘 質 良 民 慘 被 械 梏, 誣 以 成 案 244 ; 太 原 獄 中 官 員 審 案 的 方 式 是 先 重 答 無 賴, 使 其 誣 與 婦 通, 然 後 械 婦 245, 屈 打 成 招 ; 辛 十 四 娘 中, 馮 生 受 誣 殺 人, 見 府 尹, 無 理 可 伸, 朝 夕 搒 掠, 皮 肉 盡 脫 246 ; 商 婦 中 商 婦 自 經 死, 官 不 察 隨 即 拘 鄰 人 而 鍛 煉 之, 誣 服 成 獄, 不 日 就 決 247 ; 續 黃 粱 中 曾 孝 廉 轉 生 乞 丐 女, 被 誣 殺 夫, 刺 史 嚴 鞫, 竟 以 酷 刑 罪 案 248 這 種 以 慘 毒 的 刑 罰 作 為 判 案 的 唯 一 手 段, 人 民 對 於 屈 打 成 招 的 無 奈 和 痛 苦 在 冤 獄 中 最 表 露 的 最 為 明 顯 : 邑 令 拘 鄰 保, 血 膚 取 實, 究 無 端 緒 ; 惟 媒 媼 述 相 謔 之 詞, 以 此 疑 24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米 歇 爾 傅 柯 : 規 訓 與 懲 罰 監 獄 的 誕 生, 頁 米 歇 爾 傅 柯 (Michel Foucault): 懲 罰 權 屬 於 羅 馬 法 稱 之 為 絕 對 權 力 生 殺 予 奪 大 權, 君 主 憑 藉 這 種 權 力, 通 過 懲 治 犯 罪 來 監 督 人 們 尊 重 法 律 米 歇 爾 傅 柯 : 規 訓 與 懲 罰 監 獄 的 誕 生, 頁 在 下 令 施 行 的 法 官 和 受 刑 的 疑 犯 之 間 保 存 著 那 種 較 量 的 因 素, 如 果 受 刑 者 挺 過 了 拷 問, 沒 有 招 供, 那 麼 審 訊 官 就 只 能 放 棄 指 控 司 法 拷 問 依 據 的 是 一 種 奇 特 的 原 理 : 產 生 事 實 真 相 的 儀 式 和 實 施 懲 罰 的 儀 式 同 步 進 行 受 刑 的 肉 體 既 是 施 加 懲 罰 的 對 象, 又 是 強 行 獲 取 事 實 真 相 的 地 方 米 歇 爾 傅 柯 : 規 訓 與 懲 罰 監 獄 的 誕 生, 頁 3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28 朱 捕 至, 百 口 不 承 令 又 疑 鄰 婦 與 私, 搒 掠 之, 五 毒 參 至, 婦 不 能 堪, 誣 伏 又 訊 朱 朱 曰 : 細 嫩 不 任 苦 刑, 所 言 皆 妄 既 是 冤 死, 而 又 加 以 不 節 之 名, 縱 鬼 神 無 知, 予 心 何 忍 乎? 我 實 供 之 可 矣 : 欲 殺 夫 而 娶 其 婦, 皆 我 之 為, 婦 實 不 知 之 也 問 : 何 憑? 答 言 : 血 衣 可 證 及 使 人 搜 諸 其 家, 竟 不 可 得 又 掠 之, 死 而 復 蘇 者 再 朱 乃 云 : 此 母 不 忍 出 證 據 死 我 耳, 待 自 取 之 因 押 歸 告 母 曰 : 予 我 衣, 死 也 ; 即 不 予, 亦 死 也 ; 均 之 死, 故 遲 也 不 如 其 速 也 母 泣, 入 室 移 時, 取 衣 出, 付 之 令 審 其 跡 確, 擬 斬 再 駁 再 審, 無 異 詞 249 透 過 這 種 對 受 刑 身 體 血 淋 淋 的 敘 述, 蒲 松 齡 利 用 展 現 在 公 堂 上 屈 打 成 招 過 程 中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揭 露 反 諷 官 員 的 昏 庸 無 能 和 殘 暴 不 仁 其 二, 為 滿 足 一 己 私 欲 而 濫 刑 : 官 員 相 對 於 人 民 而 言 雖 是 作 為 統 治 者, 但 在 封 建 官 僚 制 度 中, 也 有 階 層 之 分, 在 下 位 者 為 了 加 官 進 爵, 往 往 對 上 司 極 盡 巴 結 之 事, 不 惜 剝 民 殺 人 官 場 中, 聯 接 了 官 與 官 官 與 吏 官 與 豪 強 鄉 紳 的 關 係 網 隨 處 可 見 蒲 松 齡 以 敏 銳 的 觀 察 力 洞 察 到 了 這 張 關 係 網 的 聯 結 點, 那 便 是 利 益 250, 在 官 員 自 身 的 利 益 之 前, 人 民 的 死 活 實 在 是 無 關 痛 癢 的 問 題,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官 員 幾 乎 都 是 又 貪 婪 又 酷 虐, 貪 虐 一 體, 難 以 分 開 在 捐 官 的 制 度 下, 買 官 鬻 爵 成 為 司 空 見 慣 之 事, 正 是 所 謂 君 迂 矣! 但 有 孔 方 在, 何 問 吳 越 桑 梓 耶? 251 ( 公 孫 夏 ), 有 錢 即 可 買 官 作, 是 以 無 賴 也 可 買 得 條 烏 角 帶, 從 此 鼻 骨 倒 豎 252 ( 梅 女 ), 魚 肉 鄉 民 為 了 搜 刮 錢 財, 為 官 為 吏 者 往 往 無 視 法 律, 將 原 本 導 民 以 正 的 刑 罰 變 成 為 其 威 嚇 百 姓 傷 害 百 姓 的 工 具, 濫 用 在 政 治 權 力 關 係 中 所 得 到 對 身 體 的 懲 罰 權 來 達 成 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975~976 高 莉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官 場 現 形 記 ( 山 東 : 青 島 大 學 碩 士 學 為 論 文,2007 年 ), 頁 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6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29 利,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描 寫 這 種 以 滿 足 一 己 私 利 而 千 方 百 計 從 百 姓 身 上 榨 取 油 水 的 作 為, 如 鳥 語 武 夷 王 者 鴞 鳥 田 七 郎 霍 女 等 等 不 勝 枚 舉, 顯 露 蒲 松 齡 對 於 這 樣 的 貪 官 汙 吏 之 深 惡 痛 絕 如 考 敝 司 : ( 鬼 秀 才 ) 答 云 : 吾 輩 悉 屬 考 弊 司 轄 司 主 名 虛 肚 鬼 王 初 見 之, 例 應 割 髀 肉, 浼 君 一 緩 頰 耳 生 驚 問 : 何 罪 而 至 於 此? 曰 : 不 必 有 罪, 此 是 舊 例 若 豐 於 賄 者, 可 贖 也 然 而 我 貧 253 以 官 吏 為 一 己 私 利 濫 用 酷 刑 對 人 民 身 體 的 傷 害 之 慘 之 劇 作 為 敘 述 的 焦 點 而 在 其 中 最 突 出 者, 莫 過 於 席 方 平 席 方 平 為 父 伸 冤, 卻 慘 遭 收 賄 冥 王 以 酷 刑 威 逼 : 席 厲 聲 問 : 小 人 何 罪? 冥 王 漠 若 不 聞 席 受 笞, 喊 曰 : 受 笞 允 當, 誰 教 我 無 錢 耶! 冥 王 益 怒, 命 置 火 牀 兩 鬼 捽 席 下, 見 東 墀 有 鐵 牀, 熾 火 其 下, 牀 面 通 赤 鬼 脫 席 衣, 掬 置 其 上, 反 復 揉 捺 之 痛 極, 骨 肉 焦 黑, 苦 不 得 死 約 一 時 許, 鬼 曰 : 可 矣 遂 扶 起, 促 使 下 牀 著 衣, 猶 幸 跛 而 能 行 復 至 堂 上, 冥 王 問 : 敢 再 訟 乎? 席 曰 : 大 冤 未 伸, 寸 心 不 死, 若 言 不 訟, 是 欺 王 也 必 訟! 又 問 : 訟 何 詞? 席 曰 : 身 所 受 者, 皆 言 之 耳 冥 王 又 怒, 命 以 鋸 解 其 體 二 鬼 拉 去, 見 立 木, 高 八 九 尺 許, 有 木 板 二, 仰 置 其 上, 上 下 凝 血 模 糊 方 將 就 縛, 忽 堂 上 大 呼 席 某, 二 鬼 即 復 押 回 冥 王 又 問 : 尚 敢 訟 否? 答 云 : 必 訟! 冥 王 命 捉 去 速 解 既 下, 鬼 乃 以 二 板 夾 席, 縛 木 上 鋸 方 下, 覺 頂 腦 漸 闢, 痛 不 可 禁, 顧 亦 忍 而 不 號 聞 鬼 曰 : 壯 哉 此 漢! 鋸 隆 隆 然 尋 至 胸 下 又 聞 一 鬼 云 : 此 人 大 孝 無 辜, 鋸 令 稍 偏, 勿 損 其 心 25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0 遂 覺 鋸 鋒 曲 折 而 下, 其 痛 倍 苦 俄 頃, 半 身 闢 矣 板 解, 兩 身 俱 仆 鬼 上 堂 大 聲 以 報 堂 上 傳 呼, 令 合 身 來 見 二 鬼 即 推 令 復 合, 曳 使 行 席 覺 鋸 縫 一 道, 痛 欲 復 裂, 半 步 而 踣 254 這 種 對 人 民 在 官 場 中 受 酷 刑 折 磨 的 受 難 形 象, 顯 示 在 權 力 的 結 構 中, 人 民 屬 於 被 統 治 者 的 一 方, 在 人 民 的 身 體 ㄧ 次 次 公 開 的 受 刑 過 程 中 顯 現 其 作 為 缺 乏 權 力 的 符 碼 255, 表 現 在 腐 敗 的 政 治 中, 統 治 者 為 了 自 身 利 益 濫 用 權 力 而 侵 害 壓 榨 被 統 治 者 的 人 身 : 君 不 見 城 邑 廨 舍 中, 一 狨 在 上 而 群 狨 隨 之 乎? 每 一 徭 出, 或 一 訟 興, 及 有 無 數 眈 眈 者, 涎 垂 噑 叫, 則 志 其 頂, 則 揣 其 骨, 則 姑 撮 其 肉 其 懦 耶 恐 喝 之 ; 強 耶 械 挫 之 ; 慷 慨 耶 甘 誘 之 ; 監 吝 耶 遍 苦 之 且 大 罪 可 使 漏 網, 而 小 罪 可 使 彌 天 重 刑 可 以 無 傷, 而 薄 懲 可 以 斃 命 蚩 蚩 者 氓, 遂 不 敢 不 賣 兒 貼 婦, 以 充 無 當 之 卮 ( 公 門 修 行 錄 贅 言 ) 256 蒲 松 齡 即 以 這 種 貪 吏 似 狨, 亦 且 揣 民 之 肥 瘠 而 志 之, 而 裂 食 之 257 ( 黑 獸 ) 視 人 民 的 身 體 為 己 盤 中 之 物 而 裂 食 的 集 中 描 寫, 來 反 諷 統 治 者 金 光 蓋 地, 因 使 閻 摩 殿 上 盡 是 陰 霾 ; 銅 臭 薰 天, 遂 教 枉 死 城 中 全 無 日 月 ( 席 方 平 ) 258 的 貪 虐 醜 態 3. 草 菅 人 命 25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42~ 米 歇 爾 傅 柯 (Michel Foucault): 犯 人 的 身 體 也 引 起 了 一 整 套 理 論 話 語, 但 是 其 目 的 不 是 為 了 證 實 君 主 個 人 所 擁 有 的 過 剩 權 力, 而 是 為 了 把 用 以 標 示 受 懲 罰 者 的 缺 乏 權 力 變 成 符 碼 而 這 個 最 黑 暗 的 政 治 領 域 裡, 犯 人 是 國 王 的 對 稱 而 顛 倒 的 形 象 米 歇 爾 傅 柯 : 規 訓 與 懲 罰 監 獄 的 誕 生,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3, 頁

231 在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中, 人 的 身 體 基 本 上 是 隱 藏 在 各 種 身 分 名 分 和 各 種 尊 卑 關 係 中, 受 到 王 權 的 支 配 和 規 範 被 統 治 者 在 諸 權 加 身 的 情 況 下, 只 能 選 擇 順 服, 因 為 身 體 最 終 均 無 法 逃 脫 被 統 治 和 被 制 裁 的 命 運 259, 被 統 治 者 在 政 治 權 力 中 處 於 弱 勢, 當 統 治 者 貪 虐 不 仁 時, 人 民 的 身 體 便 處 於 動 輒 得 咎 的 危 難 之 中 除 了 隨 意 勞 役 差 遣 人 民 的 身 體 勞 動 力 以 完 成 統 治 者 一 己 所 需 動 輒 利 用 司 法 上 的 身 體 懲 罰 權 威 嚇 傷 害 外, 對 於 身 體 最 嚴 重 的 懲 罰 莫 過 於 奪 去 其 生 命 在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故 事 中 的 官 場, 亦 可 看 到 這 些 視 人 民 生 命 如 敝 屣 的 官 吏 惡 行 其 一 是 利 用 官 威, 濫 用 刑 罰 以 致 人 死 地 : 如 拆 樓 人 中 秦 中 令 何 冏 卿 一 賣 油 者 有 薄 罪, 其 言 戇, 何 怒, 杖 殺 之 260 ; 張 鴻 漸 中 盧 龍 令 趙 某 貪 暴, 人 民 共 苦 之 有 范 生 被 杖 斃 261 ; 司 札 吏 中 司 札 吏 白 事, 悞 犯 ; 大 怒, 以 研 擊 之, 立 斃 262 ; 續 黃 粱 中 曾 孝 廉 偶 出 郊 衢, 醉 人 適 觸 鹵 簿, 即 遣 人 縛 付 京 尹, 立 斃 杖 下 263 這 種 以 官 為 本, 無 視 司 法 隨 意 用 刑 以 殘 害 人 民 生 命 以 潞 令 一 篇 最 突 出 : 宋 國 英, 東 平 人, 以 教 習 授 潞 城 令 貪 暴 不 仁, 催 科 尤 酷, 斃 杖 下 者, 狼 藉 於 庭 余 鄉 徐 白 山 適 過 之, 見 其 橫, 諷 曰 : 為 民 父 母, 威 燄 固 至 此 乎? 宋 揚 揚 作 得 意 之 詞 曰 : 喏! 不 敢! 官 雖 小, 蒞 任 百 日, 誅 五 十 八 人 矣 264 蒲 松 齡 以 人 民 屍 體 狼 藉 於 庭 的 場 面, 反 諷 貪 暴 不 仁 的 官 吏 以 百 日 誅 五 十 八 人 這 種 輕 賤 人 民 生 命 的 言 行 沾 沾 自 喜 的 劣 行 其 二 是 貪 酷 淫 慢 怠 慢 公 事, 無 視 人 民 死 活 : 黃 金 麟 : 歷 史 身 體 國 家 : 近 代 中 國 的 身 體 形 成 ( ), 頁 12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9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22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50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52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2 地 方 行 政 官 員 往 往 身 兼 司 法 長 官, 必 須 要 折 獄 判 案, 然 而 在 貪 酷 淫 慢 的 官 場 之 中, 顛 倒 是 非, 黑 白 不 分 的 情 況 常 存, 怠 慢 公 事 而 造 成 人 民 傷 亡 的 情 況 亦 時 而 有 之 如 老 龍 船 尸 中, 朱 巡 撫 上 任 奧 東 巡 撫 錢, 往 來 商 旅, 多 告 無 頭 冤 狀 千 里 行 人, 死 不 見 尸, 數 客 同 遊, 全 無 音 信, 原 來 是 盜 匪 以 舟 渡 為 名, 賺 客 登 舟, 或 投 蒙 藥, 或 燒 悶 香, 致 客 沉 迷 不 醒 ; 而 後 剖 腹 納 石, 以 沉 水 底, 這 種 危 害 人 民 生 命 安 危 的 冤 慘 之 事, 為 政 者 卻 積 案 纍 纍, 莫 可 究 詰 初 告, 有 司 尚 發 牒 行 緝 ; 迨 投 狀 既 多, 竟 置 不 問 265 官 員 怠 慢 公 事 造 成 人 民 生 命 財 產 損 傷, 以 人 民 死 傷 之 慘 重 反 襯 官 員 之 無 能 : 剖 腹 沉 石, 慘 冤 已 甚, 而 木 雕 之 有 司, 絕 不 少 關 痛 癢 豈 特 粵 東 之 暗 無 天 日 哉! 公 至 則 鬼 神 效 靈, 覆 盆 俱 照, 何 其 異 哉! 然 公 非 有 四 目 兩 口, 不 過 痌 瘝 之 念, 積 於 中 者 至 耳 彼 巍 巍 然, 出 則 刀 戟 橫 路, 入 則 蘭 麝 熏 心, 尊 優 雖 至, 究 何 異 於 老 龍 舡 戶 哉! 266 木 雕 之 有 司, 絕 不 少 關 痛 癢,, 官 員 無 法 維 持 秩 序 和 司 法 正 義 是 人 民 不 斷 折 損 生 命 的 原 因 又 其 在 判 斷 官 司 上 的 昏 慢, 造 成 無 數 冤 案, 良 民 在 酷 刑 中 屈 打 成 招, 後 被 處 決 覆 盆 之 下 多 沉 冤 267 ( 臙 脂 ) 蒲 松 齡 即 是 透 過 對 人 民 死 傷 慘 重 的 身 體 受 難 形 象 的 敘 述, 建 立 一 個 貪 虐 淫 慢 視 人 民 生 命 如 敝 屣 的 腐 敗 官 場, 顯 示 控 制 身 體 的 權 力 在 統 治 者 手 中 不 斷 膨 脹 後 的 惡 果 ( 二 ) 嗒 然 自 喪 : 不 公 科 舉 下 的 血 淚 控 訴 蒲 松 齡 孤 憤 之 情 除 了 有 感 於 貪 腐 政 權 對 人 民 的 欺 壓 外, 亦 是 源 於 其 終 生 溺 於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1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61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3 科 舉 但 終 生 未 仕 的 挫 折 然 而, 從 聊 齋 誌 異 反 映 科 舉 的 故 事 中,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所 表 現 出 的 憤 怒 往 往 只 針 對 科 舉 之 弊, 而 不 是 科 考 制 度 本 身, 相 反 的,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文 人 往 往 都 還 是 對 科 舉 考 試 制 度 有 高 度 的 依 賴, 希 望 能 藉 由 科 考 改 變 身 分, 即 使 是 在 經 歷 了 長 久 的 挫 折 久 困 場 屋 而 滿 腔 憤 懣 後 也 依 然 如 此 268 由 此 觀 之, 蒲 松 齡 對 於 科 考 制 度 不 公 的 控 訴, 究 其 根 本 其 實 也 就 是 其 在 這 場 權 力 的 爭 奪 中 戰 敗 的 抱 怨, 正 如 徐 艷 蕊 所 說 :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裡 表 現 出 來 的 孤 憤, 不 能 被 看 作 是 超 越 于 那 個 時 代 的 對 社 會 的 理 性 批 判, 也 不 能 被 看 作 是 弱 勢 群 體 對 不 公 平 社 會 體 制 的 反 抗, 而 只 能 是 在 既 定 的 社 會 秩 序 中, 在 預 付 了 高 額 成 本 的 情 況 下, 因 不 能 從 人 才 流 通 機 制 中 獲 得 預 期 回 饋 的 抱 怨 競 爭 失 利 者 對 既 得 利 益 者 的 抱 怨 269 文 人 只 要 通 過 科 舉 考 試, 便 可 以 擠 身 統 治 者 階 層, 握 有 權 力, 即 能 脫 離 被 控 制 驅 使 的 平 民 身 分, 轉 為 控 制 驅 使 享 有 他 人 身 體 勞 動 的 經 濟 成 果 的 官 員 身 分, 這 種 身 分 的 轉 換 無 非 是 爭 取 權 力 的 一 極 大 誘 因 是 以 聊 齋 誌 異 中 反 映 科 舉 的 篇 章, 相 對 於 刺 貪 刺 虐 篇 章 將 敘 事 的 重 心 著 重 官 場 上 濫 用 酷 刑 血 肉 橫 飛 的 場 面, 其 敘 事 著 重 的 是 這 種 身 分 轉 換 失 敗 後, 依 舊 被 拒 於 權 力 之 外 的 悲 憤 之 情, 以 交 往 性 身 體 挫 敗 的 血 淚 代 替 肉 體 性 受 刑 的 血 肉 受 難 形 象, 並 透 過 這 些 爭 權 失 敗 者 贏 弱 的 身 體 描 寫 其 挫 敗 的 心 理, 以 秀 才 嗒 然 自 喪 的 身 體 受 難 形 象, 抱 怨 科 舉 制 度 的 不 公 268 這 種 現 象 表 現 在 蒲 松 齡 仍 就 是 以 金 榜 題 名 作 為 對 有 德 文 士 的 獎 賞, 即 使 寫 到 科 舉 無 望 得 書 生, 也 要 順 帶 一 筆, 交 代 他 們 的 後 代 子 孫 如 何 在 科 舉 上 彌 補 了 先 人 的 遺 憾 石 育 良 : 怪 異 世 界 的 建 構 (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6 年 ), 頁 131 又 徐 艷 蕊 認 為 表 現 在 那 些 以 金 榜 題 名 為 結 局 的 故 事 中, 人 物 的 志 得 意 滿 同 樣 躍 然 紙 上, 毫 無 遮 掩, 也 顯 現 蒲 松 齡 對 於 科 舉 制 度 的 迷 戀 同 註 100, 頁 徐 艷 蕊 : 從 聊 齋 誌 異 的 性 別 話 語 質 疑 傳 統 文 學 經 典 的 合 法 性, 頁

234 1. 被 拒 於 權 力 之 外 的 身 體 自 隋 唐 以 降, 科 舉 制 度 一 直 是 中 國 政 權 主 要 選 官 任 用 之 道, 科 舉 制 度 在 經 歷 漫 長 的 演 化 中, 自 然 也 出 現 了 眾 多 弊 端 諸 如 阻 礙 思 想 文 化 進 步 毒 害 知 識 份 子 腐 蝕 社 會 風 氣 等 等, 然 而 這 種 針 對 制 度 本 身 所 造 成 的 問 題 並 不 是 蒲 松 齡 所 要 討 論 的 對 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蒲 松 齡 主 要 集 中 攻 訐 的 是 科 舉 制 度 的 不 公 正, 也 就 是 陋 劣 倖 進, 英 雄 失 志 270 ( 于 去 惡 ) 的 現 象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直 接 討 論 科 考 不 公 之 弊 的 篇 章 有 : 司 文 郎 于 去 惡 冷 生 王 子 安 賈 奉 雉 三 生 等, 綜 合 這 些 篇 章,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認 為 造 成 科 舉 之 弊 乃 是 那 些 考 官 和 學 官 正 如 其 在 于 去 惡 中 所 說, 那 些 主 考 官 均 是 樂 正 師 曠 司 庫 和 嶠 之 流, 既 眼 盲 又 愛 錢, 沒 有 文 識 又 收 賄 徇 私, 正 是 因 為 這 樣 的 主 考 官 手 握 選 拔 人 才 之 權, 才 會 造 成 才 人 落 第, 庸 人 高 中 的 現 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主 考 官 文 宗 不 論 文 271 ( 何 仙 ), 在 其 眼 盲 下, 如 好 學 深 思, 眾 署 望 之 的 李 生 竟 居 四 等, 狂 悖 傲 睨 的 餘 杭 生 竟 領 薦 272 ( 司 文 郎 ) 黜 佳 士 而 進 凡 庸 幾 乎 成 為 其 敘 述 科 舉 考 試 的 基 本 框 架 : 得 志 諸 公, 目 不 睹 墳 典, 不 過 少 年 持 敲 門 磚, 獵 取 功 名, 門 既 開, 則 棄 去 ; 再 司 簿 書 十 數 年, 即 文 學 士, 胸 中 尚 有 字 耶!( 于 去 惡 ) 273 蒲 松 齡 對 主 考 官 的 抨 擊, 對 中 仕 者 的 諷 刺, 恰 巧 就 表 現 出 其 處 於 被 拒 於 權 力 之 外 的 位 子, 從 落 第 舉 子 的 角 度 表 達 對 考 官 的 憤 怒, 大 罵 不 賞 識 自 己 的 考 官 而 對 賞 識 自 己 的 考 官 感 激 涕 零, 這 兩 個 方 面 相 反 相 成 274, 表 現 出 其 對 於 通 過 科 考, 轉 換 身 分 以 獲 得 權 力 的 欽 羨 和 迫 切 透 過 科 舉 考 試 轉 換 身 分 以 晉 升 於 統 治 者 行 列, 在 階 級 流 動 機 制 中 所 獲 得 的 利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6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0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0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67 石 育 良 : 怪 異 世 界 的 建 構 (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6 年 ), 頁

235 益 中 最 明 顯 也 最 快 速 達 成 的 一 項, 即 是 從 身 體 被 操 控 的 一 方 轉 為 操 控 他 人 身 體 的 一 方, 不 但 免 除 自 身 的 勞 役, 更 能 享 有 他 人 身 體 勞 動 的 經 濟 成 果 其 中 最 明 顯 的 莫 如 鏡 聽 : 闈 後, 兄 弟 皆 歸 時 暑 氣 猶 盛, 兩 婦 在 廚 下 炊 飯 餉 耕, 其 熱 正 苦 忽 有 報 騎 登 門, 報 大 鄭 捷 母 入 廚 喚 大 婦 曰 : 大 男 中 式 矣! 汝 可 涼 涼 去 次 婦 忿 惻, 泣 且 炊 俄 又 有 報 二 鄭 捷 者 次 婦 力 擲 餅 杖 而 起, 曰 : 儂 也 涼 涼 去! 此 時 中 情 所 激, 不 覺 出 之 於 口 275 蒲 松 齡 不 寫 中 仕 為 官 者, 反 而 藉 由 其 妻 身 體 的 勞 動 分 配 來 顯 示 成 功 轉 換 身 分 者 享 有 操 控 他 人 身 體 的 權 力, 突 顯 之 中 的 權 力 支 配 問 題 又 如 王 子 安 中 遭 狐 戲 以 為 自 己 中 榜 的 王 子 安 王 自 念 不 可 不 出 耀 鄉 里 大 呼 長 班, 凡 數 十 呼, 無 應 者 又 久 之, 長 班 果 復 來 王 搥 牀 頓 足, 大 罵 : 鈍 奴 焉 往! 276 顯 示 一 但 為 官, 高 人 一 等 隨 意 驅 使 人 民 的 官 架 子 自 動 上 身, 而 這 種 官 架 子 在 以 官 為 本 的 社 會 中, 卻 又 是 受 人 欽 慕 的 對 象 之 一 相 反 的, 沒 有 通 過 科 舉 考 試 轉 換 身 分 的 秀 才, 他 們 的 身 體 即 被 拒 於 權 力 之 外, 他 們 不 但 無 法 支 配 他 人, 獲 得 經 濟 利 益, 還 不 能 免 除 自 身 的 勞 役 和 苦 難, 飽 受 歧 視 和 汙 辱 例 如 在 鳳 仙 中, 嫁 與 官 人 和 貴 人 的 八 仙 和 水 仙 唱 洛 妃, 得 田 婆 羅 異 果 ; 而 嫁 於 秀 才 的 鳳 仙 只 得 解 華 妝, 以 鼓 拍 授 婢, 唱 破 窰 一 折, 聲 淚 俱 下 277, 顯 示 秀 才 的 低 下 地 位 以 及 窘 困 的 經 濟 狀 況 又 如 褚 生 久 當 投 生, 所 以 因 循 於 此 者 278 對 科 考 念 茲 在 茲 的 窮 困 鬼 秀 才 褚 生 : ( 褚 生 ) 劈 檾 淬 硫, 作 火 具 焉 見 陳, 忸 怩 不 安 陳 問 : 何 遽 廢 讀? 褚 握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93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23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18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6 手 請 間, 戚 然 曰 : 貧 無 以 遺 先 生, 必 半 月 販, 始 能 一 月 讀 279 貧 窮 困 窘 的 經 濟 狀 況 迫 使 秀 才 操 賤 業 方 才 能 維 生 如 果 遇 上 官 府 的 差 役, 也 難 以 逃 脫, 是 以 促 織 中 的 成 名 才 會 早 出 暮 歸, 提 竹 筒 銅 絲 籠, 於 敗 堵 叢 草 處, 探 石 發 穴, 靡 計 不 施 280 尋 找 促 織 交 差 而 秀 才 也 沒 有 保 全 自 己 和 家 人 身 體 的 能 力, 紅 玉 中 馮 生 的 妻 子 有 姿 色 被 宋 官 御 史 相 中, 遣 數 人 入 生 家, 毆 翁 及 子, 洶 若 沸 鼎 281 奪 其 妻 而 去, 在 官 官 相 護 下, 無 權 無 勢 的 馮 生 既 褫 革, 屢 受 梏 慘 282 有 理 難 伸 通 過 科 考 和 沒 有 通 過 科 考 的 差 距, 即 是 在 於 身 分 是 否 得 以 轉 換, 能 否 進 入 到 權 力 中, 成 為 統 治 者, 以 使 身 體 擺 脫 諸 權 加 身 的 被 驅 使 狀 態 2. 科 考 中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在 聊 齋 誌 異 反 映 科 舉 之 弊 的 篇 章 中,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集 中 筆 力 刻 化 秀 才 文 人 在 備 試 應 試 放 榜 落 榜 一 連 串 科 考 過 程 中, 心 理 和 生 理 的 焦 慮 和 贏 弱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最 精 闢 的 將 在 科 舉 之 弊 下 秀 才 贏 弱 不 堪 的 身 體 受 難 形 象 表 現 出 來 的, 莫 過 於 蒲 松 齡 在 王 子 安 一 文 後 所 言 : 秀 才 入 闈, 有 七 似 焉 : 初 入 時, 白 足 提 籃, 似 丐 唱 名 時, 官 呵 隸 罵, 似 囚 其 歸 號 舍 也, 孔 孔 伸 頭, 房 房 露 腳, 似 秋 末 之 冷 蜂 其 出 場 也, 神 情 惝 怳, 天 地 異 色, 似 出 籠 之 病 鳥 迨 望 報 也, 草 木 皆 驚, 夢 想 亦 幻 時 作 一 得 志 想, 則 頃 刻 而 樓 閣 俱 成 ; 作 一 失 志 想, 則 瞬 息 而 骸 骨 已 朽 此 際 行 坐 難 安, 則 似 被 縶 之 猱 忽 然 而 飛 騎 傳 人, 報 條 無 我, 此 時 神 色 猝 變, 嗒 然 若 死, 則 似 餌 毒 之 蠅, 弄 之 亦 不 覺 也 初 失 志, 心 灰 意 敗, 大 罵 司 衡 無 目, 筆 墨 無 靈, 勢 必 舉 案 頭 物 而 盡 炬 之 ; 炬 之 不 已, 而 碎 踏 之 ; 踏 之 不 已,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8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48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78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7 而 投 之 濁 流 從 此 披 髮 入 山, 面 向 石 壁, 再 有 以 且 夫 嘗 謂 之 文 進 我 者, 定 當 操 戈 逐 之 無 何, 日 漸 遠, 氣 漸 平, 技 又 漸 癢 ; 遂 似 破 卵 之 鳩, 只 得 啣 木 營 巢, 從 新 另 抱 矣 如 此 情 況, 當 局 者 痛 哭 欲 死 ; 而 自 旁 觀 者 視 之, 其 可 笑 孰 甚 焉 283 蒲 松 齡 準 確 的 描 寫 出 秀 才 的 身 體 在 科 考 過 程 中 的 動 作 和 行 動 特 點, 從 應 考 時 的 白 足 提 籃 伸 頭 露 腳, 到 放 榜 之 時 的 坐 立 難 安, 落 榜 後 的 弄 之 不 覺 顯 示 應 試 的 身 體 之 不 堪 ; 又 以 火 炬 踏 碎 投 擲 案 頭 物 等 身 體 行 動 來 顯 示 其 落 榜 後 心 理 之 不 甘 與 憤 怒 而 其 生 動 的 比 喻 的 建 立 亦 是 在 於 其 善 於 利 用 身 體 受 難 的 體 驗 284, 例 如 身 體 在 考 場 中 受 到 權 力 和 空 間 上 限 制 的 窘 況, 便 以 丐 囚 冷 蜂 為 喻 ; 而 利 用 病 鳥 被 縶 之 猱 形 容 在 經 歷 科 考 後 身 體 疲 倦 不 堪, 心 理 擔 心 受 怕 的 狀 態, 顯 示 秀 才 身 體 在 科 考 制 度 中 受 到 拘 執, 為 之 付 出 心 力 體 力 卻 又 無 法 得 到 等 價 回 饋 的 不 安 ; 末 以 餌 毒 之 蠅 比 喻 落 榜 後 秀 才 在 心 理 和 生 理 上 受 到 極 大 衝 擊, 以 弄 之 不 覺 喪 失 身 體 感 的 忘 身 異 常 行 為 表 現 其 嗒 然 若 死 的 心 情 狀 態 這 種 以 敘 述 身 體 的 衰 弱 和 異 常 來 表 達 秀 才 落 榜 後 心 灰 意 敗 的 敘 事,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亦 不 少 見, 如 素 秋 中 白 蠹 魚 精 俞 恂 九 原 本 自 審 福 薄, 不 堪 仕 進 ; 且 一 入 此 途, 遂 不 能 不 戚 戚 於 得 失 285, 說 明 一 旦 投 入 科 舉 制 度 中, 即 必 須 下 帷 攻 苦, 以 身 體 的 智 力 體 力 求 取 仕 途 然 而, 在 科 考 制 度 的 不 公 下, 有 才 又 努 力 者 往 往 不 如 那 些 庸 碌 但 有 錢 有 勢 者, 三 年 寒 窗 苦 讀 只 換 得 一 場 空 夢, 這 對 投 入 了 全 副 身 心 的 秀 才 來 說, 才 是 最 不 堪 的 打 擊 : 283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239~ 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對 有 形 存 在 物 的 經 驗 提 供 了 轉 喻 運 作 的 基 礎, 轉 喻 概 念 由 我 們 經 驗 中 的 相 互 關 係 湧 現 衍 生 我 們 強 調 的 基 底, 是 通 過 肉 體 經 驗 將 非 肉 體 經 驗 概 念 化 也 就 是 通 過 可 明 確 界 定 的 經 驗 來 將 不 太 明 確 界 定 的 經 驗 概 念 化 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著, 周 世 箴 譯 : 我 們 賴 以 維 生 的 譬 喻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2006 年 ),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8 榜 既 放, 兄 弟 皆 黜 時 方 對 酌, 公 子 尚 強 作 噱 ; 恂 九 失 色, 酒 琖 傾 墮, 身 仆 案 下 扶 置 榻 上, 病 已 困 殆 286 心 理 上 的 極 大 失 望 往 往 會 影 響 生 理 性 身 體 的 健 康, 甚 至 摧 毀 身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除 了 俞 恂 九 外, 又 如 葉 生 中 文 章 詞 賦, 冠 絕 當 時 的 葉 生 在 得 知 落 榜 後, 嗒 喪 而 歸, 愧 負 知 己, 形 銷 骨 立, 癡 若 木 偶 287 ; 又 如 楊 大 洪 中 楚 名 儒 楊 大 洪 科 試 後, 聞 報 優 等 者, 時 方 食, 含 哺 出 問 : 有 楊 某 否? 答 云 : 無 不 覺 嗒 然 自 喪, 嚥 食 入 鬲, 遂 成 病 塊, 噎 阻 甚 苦 288, 這 些 例 子 都 顯 示 蒲 松 齡 利 用 文 人 身 體 的 嬴 弱 和 不 堪 來 表 現 科 考 落 第 的 痛 苦 和 不 甘 的 敘 事 策 略 二 虛 幻 的 刑 場 : 官 吏 的 身 體 受 難 形 象 蒲 松 齡 因 為 下 層 文 人 的 身 分, 長 期 困 於 科 場, 生 活 窮 困, 雖 然 是 位 受 人 尊 重 的 教 書 先 生, 但 他 的 遭 遇 與 一 般 黎 庶 無 異, 東 家 兒 女 賣 吳 越, 鄰 婦 夜 夜 哭 霜 月 我 方 踟 躕 懷 百 憂, 租 吏 登 門 如 怒 牛 289 ( 田 家 苦 ), 苦 於 統 治 者 的 貪 虐, 卻 在 仕 途 黑 暗, 公 道 不 彰, 非 袖 金 輸 璧, 不 能 自 達 於 聖 明 的 政 治 現 實 中, 在 政 治 司 法 上 無 法 尋 求 正 義 和 保 護, 直 生 真 令 人 氣 憤 填 膺 290 ( 與 韓 刺 史 樾 依 書 ) 之 感 慨 是 以 聊 齋 誌 異 描 寫 官 場 的 故 事 不 同 於 以 往 公 案 小 說 落 實 法 律 貫 徹 法 律, 體 現 如 何 執 法 維 護 法 律 的 尊 嚴 291 的 敘 事 意 圖, 作 為 抒 情 之 作, 更 多 的 是 在 表 現 其 感 於 今 勢 力 世 界, 曲 直 難 以 理 定, 君 又 孤, 脫 有 翻 覆, 急 難 者 誰 也! 292 ( 張 鴻 漸 ) 的 悲 憤 之 情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對 於 政 治 的 失 望 和 不 信 任 的 表 現,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5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8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256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頁 1633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1129 于 天 池 :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10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39 除 了 透 過 集 中 敘 述 貪 官 汙 吏 利 用 官 威 權 勢 對 人 民 的 身 體 財 產 進 行 掠 奪 侵 占 外, 還 在 其 並 不 依 循 現 實 法 律, 反 而 多 利 用 法 律 以 外 的 力 量 如 人 民 復 仇 如 善 惡 報 應 來 作 為 整 肅 吏 治 規 範 官 場 的 方 式 : 蒲 松 齡 通 過 這 些 對 貪 官 汙 吏 的 惡 報, 讓 歷 史 的 正 義 目 標 得 以 實 現, 彌 補 人 間 懲 治 機 構 的 無 能 讓 長 期 受 苦 難 的 百 姓 洩 憤 293 在 這 種 心 態 下, 在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的 故 事 中, 多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有 意 導 入 善 惡 報 應 作 為 模 式 結 構, 那 些 貪 官 汙 吏 眼 盲 愛 錢 的 考 官, 都 在 善 惡 報 應 中 得 到 慘 酷 的 惡 果, 這 種 特 殊 的 話 語 反 映 出 蒲 松 齡 通 過 創 作 表 達 抒 憤 的 敘 事 立 場 和 敘 事 意 義 蒲 松 齡 作 為 創 作 主 體, 握 有 敘 事 話 語 的 權 力 以 建 構 一 個 虛 幻 的 刑 場, 蒲 松 齡 在 敘 事 中 剝 奪 折 磨 貪 官 汙 吏 們 身 體 的 方 式 有 二, 一 是 剝 奪 人 身, 或 是 借 用 平 民 身 體 中 反 抗 權 力 的 力 量, 或 是 利 用 善 惡 報 應, 剝 奪 官 吏 人 身 生 命 或 貶 為 牲 畜 受 勞 役 之 苦 ; 二 是 公 開 展 示 官 吏 在 陰 司 受 到 惡 報 的 身 體 受 刑 場 景, 以 陰 司 之 刑, 慘 於 陽 世 達 到 懲 戒 和 洩 憤 的 敘 事 作 用 ( 一 ) 剝 奪 人 身 透 過 上 一 章 的 討 論, 己 經 可 以 得 知 人 身 難 得 是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所 要 表 述 的 重 要 觀 念 之 一 蒲 松 齡 在 儒 家 思 想 傳 統 的 影 響 下, 其 善 惡 報 應 的 基 礎 架 構 在 入 世 上, 以 維 持 人 身 為 要, 是 以 從 中 國 的 善 惡 報 應 觀 來 看, 現 世 報 中 最 嚴 重 的 惡 報 是 失 去 生 命, 給 人 帶 來 最 大 的 痛 苦 人 如 果 被 變 成 禽 獸 也 是 最 嚴 293 鄭 春 元 : 蒲 松 齡 對 貪 官 汙 吏 奸 邪 惡 霸 憤 恨 到 了 極 點, 對 這 些 惡 人, 以 善 惡 報 應 為 武 器 進 行 排 山 倒 海 的 攻 擊, 來 為 民 伐 罪, 來 重 懲 他 們 恐 嚇 他 們 警 告 他 們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 續 ), 頁

240 重 的 報 應, 是 最 大 的 恥 辱 294, 正 是 因 為 認 知 到 人 身 何 其 寶 貴, 是 以 剝 奪 人 身 是 蒲 松 齡 所 能 想 到 最 嚴 厲 的 懲 罰 手 段 之 一 聊 齋 誌 異 剝 奪 人 身 以 示 懲 罰 的 方 法 有 二 種 : 一 是 在 現 世 剝 奪 生 命, 其 手 段 分 為 透 過 人 民 復 仇 反 抗 和 善 惡 報 應 二 種 ; 二 是 透 過 輪 迴 將 其 貶 為 牲 畜 1. 在 現 世 剝 奪 人 身 生 命 貪 官 汙 吏 作 為 現 實 世 界 中 的 權 力 掌 握 者, 在 法 律 規 範 嚇 阻 的 情 況 下, 一 般 人 民 即 使 痛 恨 其 暴 行 卻 也 不 能 威 脅 其 生 命 然 而 蒲 松 齡 卻 在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中 展 現 一 種 懲 戒 的 力 量, 在 他 的 筆 下, 血 債 必 須 血 還, 無 辜 受 害 者 終 有 出 頭 之 日, 為 富 不 仁 者 絕 無 好 下 場, 終 結 貪 官 汙 吏 們 的 人 身 生 命, 以 達 到 血 債 血 還 的 正 義 而 剝 奪 其 生 命 的 手 段 有 二 : 一 是 透 過 人 民 身 體 所 展 現 反 抗 權 力 的 力 量, 以 復 仇 的 形 式 手 刃 官 吏 ; 二 是 利 用 善 惡 報 應 的 力 量 令 官 吏 伏 於 冥 誅 其 一, 利 用 人 民 復 仇 反 抗 的 力 量 :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可 以 看 到 官 吏 如 何 運 用 其 在 政 治 權 力 上 的 優 勢 以 驅 使 威 嚇 人 民 的 身 體, 然 而, 身 體 不 僅 僅 只 單 向 的 接 受 權 力 的 操 演, 在 身 體 中 也 存 在 著 反 抗 權 力 的 力 量 : 肉 體 中 存 在 反 抗 權 力 的 事 物 295 身 體 正 因 為 其 難 掌 握 性 才 成 為 各 種 權 力 所 積 極 控 管 之 處 是 以 對 政 治 權 力 最 能 產 生 衝 撞 的, 正 是 身 體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這 種 身 體 衝 撞 反 抗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的 最 明 294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頁 特 里 伊 格 爾 頓 (Terry,Eagleton) 在 其 著 作 美 學 意 識 形 態 中 企 圖 通 過 美 學 這 個 中 介 範 疇 把 肉 體 的 觀 念 與 國 家 階 級 矛 盾 和 生 產 方 式 這 樣 ㄧ 些 更 為 傳 統 的 政 治 主 題 重 新 連 繫 起 來 其 認 為 審 美 的 源 頭 源 於 哲 學 對 於 身 體 的 控 制, 是 以 審 美 提 醒 人 們 正 視 身 體 的 存 在, 同 時, 審 美 又 試 圖 馴 服 身 體 的 感 性 本 能 正 因 為 喚 醒 的 肉 體 非 常 有 可 能 掙 脫 預 設 的 觀 念, 肉 體 中 存 在 著 反 抗 權 力 的 事 物 使 得 審 美 成 為 一 種 危 險 的 遊 戲, 也 是 統 治 性 的 社 會 秩 序 所 渴 望 的 深 層 性 的 主 體 性 詳 見 特 里 伊 格 爾 頓 (Terry,Eagleton) 著, 王 杰 傅 德 根 姜 永 雄 譯 : 美 學 意 識 形 態 ( 廣 西 :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1997 年 ), 頁

241 顯 表 現 即 是 在 於 出 現 極 多 的 復 仇, 受 壓 迫 的 人 民 的 身 體 行 動 是 最 大 也 最 直 接 懲 戒 貪 暴 官 吏 的 力 量 復 仇, 基 本 上 來 說, 即 是 對 現 實 中 的 惡 的 反 映, 是 因 為 現 實 中 法 制 的 不 合 理 和 強 權 壓 迫 下 所 產 生 的 抗 暴 雪 恨 的 行 為 296 而 聊 齋 誌 異 中 人 民 對 貪 官 汙 吏 的 復 仇, 一 定 是 以 剝 奪 其 生 命 為 目 的, 以 彰 顯 其 對 身 體 懲 罰 權 的 反 轉 例 如 續 黃 粱 中 荼 毒 人 民, 奴 隸 官 府 可 死 之 罪, 擢 髮 難 數 卻 幸 而 皇 上 優 容 297 的 曾 孝 廉 : 忽 聞 百 聲 齊 譟, 有 羣 盜 各 操 利 刃, 跳 梁 而 前 監 者 大 駭, 逸 去 曾 長 跪, 言 : 孤 身 遠 謫, 囊 中 無 長 物 哀 求 宥 免 羣 盜 裂 眦 宣 言 : 我 輩 皆 被 害 冤 民, 祇 乞 得 佞 賊 頭, 他 無 索 取 曾 叱 怒 曰 : 我 雖 待 罪, 乃 朝 廷 命 官, 賊 子 何 敢 爾! 賊 亦 怒, 以 巨 斧 揮 曾 項 298 曾 孝 廉 以 其 在 政 治 權 力 上 為 官 的 優 勢, 認 為 庶 民 並 沒 有 對 其 使 用 身 體 懲 罰 權 的 權 力 : 我 雖 待 罪, 乃 朝 廷 命 官, 賊 子 何 敢 爾, 然 而 要 復 仇 的 人 民 卻 在 此 時 反 轉 權 力 關 係, 以 以 巨 斧 揮 曾 項 的 身 體 行 動 展 現 身 體 懲 罰 權 的 轉 移, 表 現 對 既 有 政 治 權 力 的 反 抗 又 如 夢 狼 中 徹 底 貫 徹 黜 陟 之 權, 在 上 臺 不 在 百 姓 上 臺 喜, 便 是 好 官 ; 愛 百 姓, 何 術 能 令 上 臺 喜 也? 信 念, 以 百 姓 為 食 聊 充 庖 廚 299 的 白 甲 : 296 有 關 於 復 仇 在 文 學 上 的 意 義, 王 立 指 出 : 存 在 決 定 意 識, 古 代 復 仇, 從 根 本 上 說, 視 現 實 中 惡 的 猖 獗 引 起 的 抗 暴 雪 恨 行 為 因 為 春 秋 公 羊 傳 早 就 規 定 : 父 不 受 誅, 子 復 仇, 可 也 及 犯 了 罪 該 誅 殺 的, 子 不 得 報 仇 非 正 義 的 報 仇 很 難 得 到 贊 成 而 為 人 讚 揚 的 而 正 義 復 仇 則 為 人 嘉 許 欽 讚 因 而 復 仇 故 事, 從 一 個 極 為 正 常 又 獨 特 的 角 度, 反 映 了 古 代 社 會 種 種 醜 惡 的 現 象 其 中, 血 親 女 性 反 抗 俠 義 復 仇 等, 較 為 直 接 的 反 印 了 社 會 的 黑 暗 與 不 平 而 復 仇 之 作 大 多 以 敘 事 曲 折 攝 魂 奪 魄 見 長, 它 作 為 人 現 實 意 念 的 載 體, 可 以 將 人 們 鬱 積 的 不 遇 之 憤 懲 惡 之 期 正 義 之 想 等 情 感, 加 以 有 效 的 轉 化 排 解 ; 由 他 人 成 功 的 報 仇 雪 恨, 引 起 自 身 的 對 象 化 投 入, 補 償 隱 忍 不 發 的 怨 情 悲 慨 詳 見 王 立 劉 衛 英 編 著 : 古 代 復 仇 故 事 大 觀 ( 上 海 : 學 林 出 版 社, 1997 年 ), 頁 1~7 297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52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53~

242 四 月 間, 甲 解 任, 甫 離 境, 即 遭 寇, 甲 傾 裝 以 獻 之 諸 寇 曰 : 我 等 來, 為 一 邑 之 民 洩 冤 憤 耳, 寧 耑 為 此 哉! 遂 決 其 首 又 問 家 人 : 有 司 大 成 者 誰 是? 司 故 甲 之 腹 心, 助 桀 為 虐 者 家 人 共 指 之 賊 亦 殺 之 更 有 蠹 役 四 人, 甲 聚 斂 臣 也, 將 攜 入 都 并 搜 決 訖, 始 分 貲 入 囊, 騖 馳 而 去 300 人 民 在 貪 虐 官 吏 的 壓 迫 下, 起 身 反 抗, 以 實 際 的 身 體 行 動 反 轉 身 體 懲 罰 權, 顯 示 對 於 權 力 的 顛 覆 力 量 然 而, 雖 然 人 民 可 以 以 自 己 的 身 體 作 為 制 裁 貪 官 汙 吏 的 武 器, 卻 也 必 須 要 付 出 代 價 : 在 剝 奪 對 方 生 命 的 同 時, 也 往 往 必 須 拋 棄 自 己 的 身 體, 以 捨 身 的 作 法 來 達 成 權 力 的 轉 換, 例 如 商 三 官 中 女 扮 男 裝 以 報 殺 父 之 仇 的 商 三 官, 在 手 刃 仇 人 邑 豪 使 其 身 首 兩 斷 後 自 經 死 301 ; 田 七 郎 中 刺 殺 邑 宰 的 田 七 郎 自 剄 死 302 ; 崔 猛 中 崔 猛 和 李 申 都 在 刺 殺 權 貴 者 或 是 受 到 官 府 判 死 或 是 亡 命 無 蹟 303 人 民 的 身 體 雖 然 具 有 反 抗 權 力 的 力 量, 然 而 卻 必 須 要 捨 棄 身 體 才 能 得 到 反 轉 權 力 的 可 能 其 二, 利 用 善 惡 報 應 的 力 量 : 人 間 俠 士 難 得, 對 於 剝 奪 貪 官 汙 吏 的 人 身 生 命 以 達 懲 戒, 蒲 松 齡 還 是 慣 於 以 善 惡 報 應 作 為 主 要 手 段 在 一 般 中 國 傳 統 善 惡 報 應 觀 念 中 認 為 惡 人 多 行 不 義 必 自 斃, 善 有 善 報 惡 有 惡 報, 然 而 蒲 松 齡 所 面 對 和 揭 露 的 現 實 卻 往 往 是 造 惡 者 享 福, 為 善 者 遭 殃, 尤 其 是 那 些 位 居 上 位 的 統 治 者, 明 明 殘 暴 不 仁, 德 行 不 端, 可 是 卻 為 既 得 利 益 者, 欺 虐 驅 使 百 姓 身 體 勞 動 以 享 受 經 濟 效 用, 不 符 合 中 國 人 善 惡 報 應 思 想 中 希 望 看 到 報 應 要 來 的 快, 一 個 人 行 善 作 惡 的 結 果, 周 圍 的 人 同 時 生 活 的 人 要 能 看 到, 善 惡 行 為 漢 報 應 要 同 時 相 廉, 這 樣 心 理 才 會 平 衡 304 的 心 態 是 以 在 現 實 正 義 無 法 伸 張 的 情 況 下, 蒲 松 齡 在 創 作 中 常 以 現 世 報 的 方 式,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054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37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472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頁

243 即 時 的 懲 戒 這 些 在 陽 間 的 為 害 者, 例 如 潞 令 中 貪 暴 不 仁 的 宋 國 英 後 半 年, 方 據 案 視 事, 忽 瞪 目 而 起, 手 足 撓 亂, 似 與 人 撐 拒 狀 自 言 曰 我 罪 當 死! 我 罪 當 死! 扶 入 署 中, 踰 時 尋 卒 305 這 種 現 世 報 才 能 使 得 人 心 平 衡, 也 正 是 蒲 松 齡 所 謂 : 嗚 呼! 幸 有 陰 曹 兼 攝 陽 政 ; 不 然, 顛 越 貨 多, 則 卓 異 聲 起 矣, 流 毒 安 窮 哉! 306 透 過 提 早 的 冥 間 審 判, 給 在 現 實 官 官 相 護 下 難 以 被 定 罪 的 身 體 最 嚴 厲 的 懲 罰 又 如 王 者 中 自 起 家 守 令, 位 極 人 臣 賕 賂 貪 婪, 不 可 悉 數 的 胡 南 某 巡 撫, 被 神 人 王 者 盜 走 餉 銀, 又 割 光 愛 妾 頭 髮 數 日, 公 疾, 尋 卒 307 ; 又 如 梅 女 中 貪 收 賄 賂, 害 死 梅 女 一 家 三 命 的 典 史 神 怒 人 怨, 死 期 已 迫, 最 後 至 署, 患 腦 痛, 中 夜 遂 斃 308 ; 又 如 祿 數 中 多 為 不 道 的 顯 者, 不 信 果 報, 聽 信 方 士 之 言, 認 為 自 己 祿 數 尚 丰, 豈 不 善 所 能 絕 橫 行 如 故, 結 果 逾 年, 忽 病 除 中, 食 甚 多 而 旋 飢, 一 晝 夜 十 餘 餐 未 及 周 歲, 死 矣 309 ; 又 如 庫 將 軍 中 買 主 求 榮 的 庫 將 軍 : 夢 至 冥 司, 冥 王 怒 其 不 義, 命 鬼 以 沸 油 澆 其 足 既 醒, 足 痛 不 可 忍 後 腫 潰, 指 盡 墮 又 益 之 瘧 輒 呼 曰 : 我 誠 負 義! 遂 死 310 這 些 例 子 均 是 以 善 惡 報 應 作 為 剝 奪 貪 官 汙 吏 的 人 身 生 命 的 手 段, 即 使 人 間 英 雄 俠 士 難 得, 善 惡 報 應 依 舊 會 給 貪 官 汙 吏 懲 罰, 剝 奪 其 人 身 生 命, 血 債 血 還 以 為 民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1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72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489~149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910~91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970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244 除 害, 替 平 時 被 欺 壓 的 庶 民 討 回 公 道 2. 透 過 輪 迴 將 其 貶 為 牲 畜 餓 鬼 : 蒲 松 齡 借 用 佛 教 輪 迴 的 觀 念, 投 以 自 身 的 情 感, 剝 奪 那 些 貪 官 汙 吏 們 的 人 身, 使 其 失 去 為 人 的 價 值 意 義, 將 之 驅 逐 於 社 會 之 外 這 種 剝 奪 身 體 的 手 段 或 是 將 其 貶 為 其 他 牲 畜, 以 達 諷 刺 羞 辱 之 義, 如 三 生 : 一 世 為 搢 紳, 行 多 玷 六 十 二 歲 而 沒 稽 前 生 惡 錄 ; 怒, 命 羣 鬼 捽 下, 罰 作 馬 心 甚 明 了, 但 不 能 言 覺 大 餒, 不 得 已, 就 牝 馬 求 乳 逾 四 五 年, 體 修 偉 甚 畏 撻 楚, 見 鞭 則 懼 而 逸 主 人 騎, 必 覆 障 泥, 緩 轡 徐 徐, 猶 不 甚 苦 ; 惟 奴 僕 圉 人, 不 加 韉 裝 以 行, 兩 踝 夾 擊, 痛 徹 心 腑 於 是 憤 甚, 三 日 不 食, 遂 死 至 冥 司, 冥 王 查 其 罰 限 未 滿, 責 其 規 避, 剝 其 皮 革, 罰 為 犬 稍 長, 見 便 液, 亦 知 穢 ; 然 嗅 之 而 香, 但 立 念 不 食 耳 為 犬 經 年, 常 忿 欲 死, 又 恐 罪 其 規 避 而 主 人 又 豢 養, 不 肯 戮 乃 故 嚙 主 人 脫 股 肉 主 人 怒, 杖 殺 之 冥 王 鞫 狀, 怒 其 狂 猘, 笞 數 百, 俾 作 蛇 囚 於 幽 室, 暗 不 見 天 311 又 如 某 公 中 的 士 人, 被 罰 作 羊 ; 而 除 了 牲 畜 外, 蒲 松 齡 亦 認 為 這 些 貪 虐 昏 昧 的 官 吏, 根 本 就 是 眼 瞎 又 愛 錢 的 餓 鬼 : 我 適 至 提 學 署 中, 見 文 宗 公 事 旁 午, 所 焦 慮 者 殊 不 在 文 也 一 切 置 付 幕 客 六 七 人, 粟 生 例 監, 都 在 其 中, 前 世 全 無 根 氣, 大 半 餓 鬼 道 中 游 魂, 乞 食 於 四 方 者 也 曾 在 黑 暗 獄 中 八 百 年, 損 其 目 之 精 氣, 如 人 久 在 洞 中, 乍 出, 則 天 地 異 色, 無 正 明 也 中 有 一 二 為 人 身 所 化 者, 閱 卷 分 曹, 恐 不 能 311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30~

245 適 相 值 耳 ( 何 仙 ) 312 不 管 是 牲 畜 還 是 餓 鬼, 共 通 點 即 是 在 於 其 無 人 身 蒲 松 齡 透 過 敘 事 剝 奪 這 些 王 公 大 人 們 的 人 身, 換 以 其 他 形 體, 意 在 嘲 諷 毛 角 之 儔, 乃 有 王 公 大 人 在 其 中 ; 所 以 然 者, 王 公 大 人 之 內, 原 未 必 無 毛 角 者 在 其 中 也 313 ( 三 生 ) 認 為 貪 暴 的 王 公 大 人 們 根 本 不 配 擁 有 人 身, 以 身 體 變 形 的 手 法 剝 奪 其 作 為 人 的 權 力 這 種 譬 喻 和 諷 刺 之 所 以 成 立 的 原 因, 即 是 對 蒲 松 齡 而 言 人 身 難 得, 剝 奪 人 身 即 是 最 大 的 懲 罰 ( 二 ) 陰 司 之 刑, 慘 於 陽 世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致 力 為 惡 官 安 排 酷 烈 的 惡 報, 這 種 敘 事 產 生 的 原 因 除 了 在 懲 善 勸 惡 的 教 化 思 想 上, 還 和 其 憤 恨 相 關 現 實 中 的 貪 暴 官 吏 濫 用 身 體 懲 罰 權, 濫 施 酷 刑 折 磨 威 迫 百 姓, 顯 示 其 不 可 動 搖 的 權 力 優 勢, 在 虛 構 的 敘 事 中, 蒲 松 齡 便 以 其 人 之 道 還 至 其 人 之 身, 利 用 構 建 話 語 的 權 力, 讓 這 些 貪 官 汙 吏 淪 為 受 刑 者, 在 陰 間 此 一 虛 幻 的 刑 場 之 中 受 到 審 判 和 酷 刑 折 磨 蒲 松 齡 用 惡 報 懲 治 貪 官 汙 吏 奸 邪 惡 霸 的 特 點 是 : 懲 治 力 度 極 度 增 大, 進 行 高 強 度 的 懲 罰, 對 他 們 連 續 不 斷 的 施 以 種 種 苦 刑, 進 行 密 集 性 懲 治, 進 行 長 久 的 懲 罰 314 利 用 建 構 敘 事 話 語 的 權 力, 在 文 本 中 得 到 了 對 於 官 吏 的 身 體 懲 罰 權, 透 過 這 個 虛 幻 的 刑 場, 蒲 松 齡 在 敘 事 中 剝 奪 貪 官 汙 吏 們 的 人 身, 將 其 貶 為 牲 畜 受 勞 役 之 苦 ; 或 細 膩 描 述 受 到 惡 報 的 身 體 受 刑 場 景, 以 達 懲 戒 和 洩 憤 的 敘 事 作 用 以 達 宣 洩 快 感 的 復 仇 目 的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不 斷 展 示 那 些 為 惡 不 仁 的 權 勢 者 們 在 陰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09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32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 續 ), 頁

246 司 間 受 刑 的 場 面, 且 寫 來 細 緻 : 從 罪 刑 的 宣 告 到 刑 具 的 展 示, 再 到 身 體 的 感 官 痛 決, 再 到 身 體 的 殘 損 形 貌, 如 李 伯 言 中 生 平 所 私 良 家 女 八 十 二 人 的 淫 棍, 在 陰 司 受 到 炮 烙 之 刑 : 堂 下 有 銅 柱, 高 八 九 尺, 圍 可 一 抱 ; 空 其 中 而 熾 炭 焉, 表 裡 通 赤 羣 鬼 以 鐵 蒺 藜 撻 驅 使 登, 手 移 足 盤 而 上 甫 至 頂, 則 煙 氣 飛 騰, 崩 然 一 響 如 爆 竹, 人 乃 墮 ; 團 伏 移 時, 始 復 蘇 又 撻 之, 爆 墮 如 前 三 墮, 則 匝 地 如 煙 而 散, 不 復 能 成 形 矣 315 這 種 敘 事 策 略 在 寫 惡 人 受 酷 刑 時, 場 景 立 體 化 了, 有 形 有 聲 有 光, 有 更 多 的 視 覺 感, 給 人 們 強 烈 的 視 覺 衝 擊, 給 讀 者 更 為 強 烈 的 刺 激 316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描 寫 貪 官 受 地 獄 酷 刑 的 場 景 最 細 膩 者, 莫 過 於 續 黃 粱 : 王 者 閱 卷, 纔 數 行, 即 震 怒 曰 : 此 欺 君 誤 國 之 罪, 宜 置 油 鼎! 萬 鬼 羣 和, 聲 如 雷 霆 即 有 巨 鬼 捽 至 墀 下 見 鼎 高 七 尺 已 來, 四 圍 熾 炭, 鼎 足 盡 赤 曾 觳 觫 哀 啼, 竄 蹟 無 路 鬼 以 左 手 抓 髮, 右 手 握 踝, 拋 置 鼎 中 覺 塊 然 一 身, 隨 油 波 而 上 下 ; 皮 肉 焦 灼, 痛 徹 於 心 ; 沸 油 入 口, 煎 烹 肺 腑 念 欲 速 死, 而 萬 計 不 能 得 死 約 食 時, 鬼 方 以 巨 叉 取 曾, 復 伏 堂 下 王 又 檢 冊 籍, 怒 曰 : 倚 勢 凌 人, 合 受 刀 山 獄! 鬼 復 捽 去 見 一 山, 不 甚 廣 闊 ; 而 峻 削 壁 立, 利 刃 縱 橫, 亂 如 密 筍 先 有 數 人 罥 腸 刺 腹 於 其 上, 呼 號 之 聲, 慘 絕 心 目 鬼 促 曾 上, 曾 大 哭 退 縮 鬼 以 毒 錐 刺 腦, 曾 負 痛 乞 憐 鬼 怒, 捉 曾 起, 望 空 力 擲 覺 身 在 雲 霄 之 上, 暈 然 一 落, 刃 交 於 胸, 痛 苦 不 可 言 狀 又 移 時, 身 驅 重 贅, 刀 孔 漸 闊 ; 忽 焉 脫 落, 四 支 蠖 屈 鬼 又 逐 以 見 王 王 命 會 計 生 平 賣 爵 鬻 名, 枉 法 霸 產, 所 得 金 錢 幾 何 即 有 鬡 鬚 人 持 籌 握 算,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313 鄭 春 元 :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善 惡 報 應 作 品 散 論 ( 續 ), 頁

247 曰 : 三 百 二 十 一 萬 王 曰 : 彼 既 積 來, 還 令 飲 去! 少 間, 取 金 錢 堆 階 上, 如 丘 陵 漸 入 鐵 釜, 鎔 以 烈 火 鬼 使 數 輩, 更 以 杓 灌 其 口, 流 頤 則 皮 膚 臭 裂, 入 喉 則 臟 腑 騰 沸 生 時 患 此 物 之 少, 是 時 患 此 物 之 多 也! 半 日 方 盡 317 且 除 了 細 膩 全 面 的 描 寫 身 體 受 刑 的 場 景 外, 蒲 松 齡 在 此 段 敘 事 中 還 刻 意 強 調 和 放 大 這 些 受 刑 者 的 身 體 痛 覺, 如 在 受 刑 時 皮 肉 焦 灼, 痛 徹 於 心 刃 交 於 胸, 痛 苦 不 可 言 狀 流 頤 則 皮 膚 臭 裂, 入 喉 則 臟 腑 騰 沸 等 等, 刻 意 表 現 受 刑 者 所 遭 受 到 的 殘 忍 對 待, 這 種 詳 盡 描 述, 細 膩 展 現 身 體 在 陰 司 接 連 不 斷 酷 刑 受 盡 折 磨 的 場 面, 是 蒲 松 齡 在 描 寫 現 世 百 姓 在 官 場 所 受 酷 刑 所 不 見 的 比 較 兩 者,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在 敘 述 人 民 迫 於 官 威 而 受 刑 罰 時, 是 站 在 受 害 者 的 立 場, 呈 現 人 民 受 刑 的 敘 事 目 的 是 在 於 抨 擊 貪 暴 官 吏 的 不 仁, 是 以 對 於 受 刑 的 場 面 僅 僅 是 用 數 語 帶 過, 似 乎 有 不 忍 視 之 感 ; 而 在 敘 述 貪 官 汙 吏 們 於 陰 司 間 受 刑 時, 蒲 松 齡 是 站 在 施 刑 者 的 一 方 對 犯 人 施 刑, 反 而 希 望 可 以 使 犯 人 肉 體 感 到 極 限 的 痛 苦, 才 得 以 消 心 中 之 憤, 這 種 心 態 正 如 三 生 中 眾 書 生 希 望 昏 庸 眼 盲 的 主 考 官 受 到 重 刑 懲 罰 : 閻 羅 問 故, 興 抗 言 曰 : 笞 罪 太 輕, 是 必 掘 其 雙 睛, 以 為 不 識 文 字 之 報 閻 羅 不 肯, 眾 呼 益 厲 閻 羅 曰 : 彼 非 不 欲 得 佳 文, 特 其 所 見 鄙 耳 眾 又 請 剖 其 心 閻 羅 不 得 已, 使 人 褫 去 袍 服, 以 白 刃 劙 胸, 兩 人 瀝 血 鳴 嘶 眾 始 大 快, 皆 曰 : 吾 輩 抑 鬱 泉 下, 未 有 能 一 伸 此 氣 者 ; 今 得 興 先 生, 怨 氣 都 消 矣 鬨 然 遂 散 318 唯 有 看 到 逞 惡 者 受 到 殘 忍 的 重 刑, 身 體 殘 損, 痛 苦 不 堪, 方 才 能 一 伸 此 氣, 是 以 蒲 松 齡 才 會 以 細 膩 又 全 面 的 手 法 敘 述 受 刑 場 面 使 人 們 在 強 烈 的 刺 激 中, 使 長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523~525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1330~

248 期 的 鬱 悶 得 到 一 種 釋 放, 使 積 年 的 緊 張 得 到 一 種 放 鬆 319 在 蒲 松 齡 所 建 構 虛 幻 的 刑 場 中, 以 酷 刑 作 為 懲 戒 貪 官 汙 吏 殘 暴 的 手 段, 在 公 開 展 示 貪 官 汙 吏 作 為 受 刑 者 而 受 難 的 身 體 形 象 中, 顯 示 蒲 松 齡 豪 不 猶 豫 的 將 建 構 敘 事 話 語 的 權 力 加 諸 於 其 上, 在 受 刑 者 的 身 體 痛 處 中 得 到 報 復 的 快 感 且 對 身 體 的 刑 罰 越 殘 忍 細 緻 越 是 能 表 現 出 掌 權 者 的 絕 對 權 力 : 雙 方 力 量 的 懸 殊 和 不 可 逆 轉 的 的 傾 斜, 是 公 開 處 決 的 一 個 基 本 要 素 被 君 主 的 無 限 權 力 所 抹 掉 而 灰 飛 煙 滅 的 肉 體, 被 一 點 一 點 毀 滅 的 肉 體 不 僅 是 懲 罰 的 理 論 界 線, 也 是 其 實 際 界 線 320 蒲 松 齡 細 膩 全 面 的 描 寫 身 體 受 刑 場 面, 目 的 即 是 在 於 展 示 這 些 受 刑 者 的 身 體, 以 公 開 處 刑 犯 人 的 形 式 彰 顯 這 反 轉 的 權 力, 一 吐 壓 抑 的 怨 氣, 也 達 到 懲 戒 的 嚇 阻 效 果 319 于 天 池 :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頁 米 歇 爾 傅 柯 (Michel Foucault) 認 為 : 公 開 處 決 是 展 現 武 裝 的 法 律 的 一 種 儀 式, 它 莊 嚴 的 結 數 罪 犯 和 君 主 之 間 勝 負 早 己 決 定 的 戰 爭 他 必 須 顯 示 君 主 對 被 他 打 得 一 敗 塗 地 的 人 所 行 駛 的 權 力 在 現 實 的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中, 君 主 是 主 體 : 而 在 敘 事 文 本 中 創 作 者 才 是 這 場 話 語 的 主 體, 對 於 惡 人 的 懲 戒 亦 是 展 現 其 權 力 的 儀 式 之 一 米 歇 爾 傅 柯 : 規 訓 與 懲 罰 監 獄 的 誕 生, 頁 24~

249 第 四 節 小 節 聊 齋 誌 異 話 語 中 的 表 述 立 場 和 身 分 認 同 在 創 作 文 本 的 過 程 中, 創 作 者 是 創 造 話 語 的 主 體, 透 過 對 於 故 事 內 容 和 敘 述 方 式 的 選 擇, 形 成 一 獨 特 的 話 語 結 構 和 功 能 : 一 個 陳 述, 並 不 是 在 分 析 作 者 與 其 所 說 之 物 的 關 係 ; 而 是 在 決 定 任 何 個 體 會 而 且 必 須 占 據 的 立 場, 假 如 他 是 ( 那 一 陳 述 ) 的 主 體 的 話 321 創 作 者 握 有 建 構 話 語 的 權 力, 在 文 本 中, 他 決 定 任 何 個 體 的 命 運, 從 中 表 述 其 立 場, 任 何 一 個 話 語 都 從 他 所 賦 予 的 意 義 角 度 建 構 了 某 些 立 場 322 這 些 對 於 事 物 的 陳 述 彼 此 協 調, 因 為 任 一 陳 述 都 意 味 著 一 種 與 其 他 所 有 陳 述 的 關 聯 : 他 們 指 涉 同 一 對 象, 共 有 同 樣 的 風 格, 支 持 一 個 策 略 323, 是 以 在 研 究 文 本 的 敘 事 結 構 時, 這 些 相 同 的 陳 述 共 同 表 現 出 一 致 的 敘 事 主 題, 進 而 表 述 了 創 作 者 表 述 的 立 場, 確 立 驗 證 創 作 者 的 創 作 寓 意, 確 立 主 體 的 自 我 認 同 324 : 認 同 是 一 些 附 著 在 話 語 為 我 們 建 構 的 主 體 位 置 上 的 時 間 點 所 以, 認 同 是 321 Stuart Hall: 話 語 的 整 體 性 和 一 致 性 決 不 依 賴 於 他 是 否 來 自 一 個 場 所 一 個 言 說 者 或 主 體, 然 而, 任 何 一 個 話 語 都 從 他 所 賦 予 的 意 義 角 度 建 構 了 某 些 立 場, 任 何 運 用 話 語 的 人 都 必 須 定 位 自 己, 好 像 他 們 就 是 話 語 的 主 體 Stuart Hall and bram Gieben, eds:formations of Modernity, Cambridge, Polity, 1992 中 譯 參 照 周 宪 : 文 化 研 究 關 鍵 詞 ( 北 京 : 北 京 師 範 大 學,2007 年 ), 頁 132~ 周 宪 : 文 化 研 究 關 鍵 詞, 頁 Stuart Hall: 一 個 話 語 就 是 一 組 陳 述, 他 們 提 供 了 談 論 關 於 某 個 話 題 特 定 知 識 的 語 言, 亦 即 表 徵 這 一 知 識 的 方 式 話 語 並 不 是 一 個 陳 述 構 成 的, 而 是 由 若 干 個 一 起 產 生 作 用 的 陳 述 構 成 的, 他 們 形 成 了 傅 科 所 說 的 話 語 形 構 周 宪 : 文 化 研 究 關 鍵 詞, 頁 Kathryn Woodward: 主 體 位 置 是 取 決 於 他 在 論 述 中 的 所 在 位 置, 主 體 必 須 接 受 這 個 位 置, 並 以 這 個 位 置 來 定 位 他 們 自 己 我 們 所 接 受 的 位 置, 以 及 和 這 個 位 置 產 生 一 體 感, 構 成 了 我 們 的 認 同 Kathryn Woodward: 認 同 與 差 異 的 概 念,Kathryn Woodward 著, 林 文 琪 譯 : 認 同 與 差 異 ( 台 北 : 韋 伯 文 化 國 際 出 版 社,2006 年 ), 頁

250 一 系 列 成 功 的 聯 結 的 產 物, 或 者 說 是 主 體 進 入 話 語 鏈 環 的 產 物 325 在 敘 事 話 語 機 制 中, 建 構 敘 事 的 創 作 者 是 創 造 話 語 的 主 體, 透 過 文 本 建 構 了 自 己 的 世 界 圖 景, 表 述 了 自 身 的 立 場, 在 論 述 中 確 立 自 己 的 所 在 位 置, 也 建 構 對 於 自 我 的 認 同 本 章 前 三 節 對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的 討 論, 均 是 企 圖 通 過 觀 察 文 本 各 類 主 題 故 事 中 的 身 體 形 象, 以 蒲 松 齡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對 人 物 身 體 和 命 運 所 投 注 的 審 美 意 識, 來 解 讀 其 話 語 背 後 所 指 涉 的 權 力 關 係, 而 最 終 的 目 的 也 就 是 在 梳 爬 出 蒲 松 齡 通 過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話 語, 所 建 構 出 的 表 述 立 場 和 身 分 認 同 的 問 題 是 以 本 節 以 小 節 的 形 式 綜 論 前 三 節 所 言 : 先 論 蒲 松 齡 以 創 作 主 體 在 進 行 創 作 時 的 表 述 立 場, 其 是 以 男 性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作 為 其 在 性 別 文 化 政 治 權 力 關 係 中 的 定 位 立 場 來 進 行 表 述 ; 接 著 討 論 在 聊 齋 誌 異 的 話 語 中 所 透 顯 美 俗 不 美 政 的 思 想, 梳 爬 蒲 松 齡 如 何 在 淪 落 久 拚 明 主 棄 的 過 程 中, 達 到 一 廛 猶 是 太 平 民 的 身 分 認 同 一 以 男 性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為 中 心 的 陳 述 立 場 聊 齋 誌 異 作 為 蒲 松 齡 的 孤 憤 之 作, 其 抒 情 特 徵 自 然 濃 厚 突 出, 是 一 部 極 具 個 人 色 彩 的 作 品, 聊 齋 誌 異 正 是 蒲 松 齡 的 自 我 一 個 男 性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投 射, 也 正 是 蒲 松 齡 建 構 話 語 的 陳 述 立 場 : 其 一, 先 就 男 性 立 場 而 言 : 其 表 述 的 是 在 性 別 權 力 關 係 上 的 立 場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中, 可 以 從 文 本 中 敘 事 者 對 身 體 的 觀 看 方 式 和 從 兩 性 身 體 形 象 的 形 構 可 以 看 出, 其 是 以 男 性 325 Stuart Hall: 正 是 由 於 認 同 是 在 話 語 中 而 非 話 語 外 形 成 的, 所 以 我 們 有 必 要 把 認 同 理 解 成 這 樣 一 種 被 生 產 出 來 的 東 西, 即 他 是 通 過 特 殊 的 闡 發 策 略 在 特 定 話 語 型 態 和 實 踐 中 的 特 定 歷 史 的 與 體 制 的 場 合 中 生 產 出 來 的 東 西 Stuart Hall and Paul du Gey, eds, Questions of Cultural Identity, London, Sage, 1996 中 譯 參 照 周 宪 : 文 化 研 究 關 鍵 詞, 頁 246~

251 話 語 作 為 敘 事 主 要 觀 點, 敘 事 的 重 心 始 終 圍 繞 著 以 男 性 作 為 中 心 的 性 別 權 力 結 構 透 過 女 體 對 男 體 的 情 欲 誘 惑 和 療 救, 透 過 女 體 的 物 化 成 就 男 體 存 在 的 價 值 意 義, 聊 齋 誌 異 所 完 成 的 性 別 論 述 即 是 不 斷 強 調 以 男 性 為 中 心 點 的 權 力 結 構 由 女 性 身 體 形 象 的 構 成 可 知,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女 性 是 依 附 著 男 性 的 價 值 而 生, 這 說 明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故 事 的 話 語 所 建 構 的 性 別 機 制 是 為 了 確 立 男 性 握 有 絕 對 的 權 力, 以 使 女 性 臣 服, 並 不 是 站 在 女 性 的 立 場 上 建 立 話 語 這 種 以 男 性 為 主 的 敘 事 立 場,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即 是 要 求 女 性 的 身 體 完 全 遵 循 父 權 倫 常 規 範, 將 女 體 的 身 心 行 動 導 向 父 權 制 度 下 所 謂 的 正 途 而 這 些 權 力 以 男 性 為 主 的 丈 夫 權 的 伸 張 為 主, 並 以 法 律 官 府 等 公 權 力 作 為 其 後 盾, 顯 示 出 父 權 社 會 對 女 性 的 規 訓 力 量, 顯 示 蒲 松 齡 在 此 敘 事 中 不 斷 表 述 和 強 調 的 是 男 性 在 性 別 權 力 關 係 中 的 優 勢 立 場 326 其 二, 就 儒 家 立 場 而 言 : 其 表 述 的 是 在 文 化 上 的 立 場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內 容 思 想 雖 然 多 元 繁 雜, 然 就 其 整 體 而 言, 還 是 以 儒 家 為 主, 而 表 述 其 儒 家 文 化 立 場 的 敘 事 特 徵 首 在 其 以 儒 家 的 人 倫 五 常 和 道 德 教 化 作 為 其 表 述 的 中 心 而 儒 家 文 化 慣 以 道 德 倫 常 來 定 奪 身 體 權 力,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的 人 物 身 體 依 照 其 倫 常 位 置 表 現 出 不 同 的 儒 家 德 行 若 由 儒 家 人 倫 關 係 而 論,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筆 下 的 正 面 人 物 均 是 以 家 庭 作 為 倫 理 的 中 心 點, 不 分 男 女 皆 注 重 孝 悌, 進 而 才 推 及 公 共 領 域, 注 重 男 性 與 朋 友 交 的 義 行 以 及 對 待 其 他 生 命 的 仁 愛 而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既 然 以 儒 家 教 化 思 想 中 勸 善 懲 惡 作 為 其 創 作 目 的, 在 敘 事 中 可 見 其 對 於 不 合 儒 家 德 性 的 男 性 身 體 重 在 施 於 懲 戒, 而 對 不 合 父 權 倫 常 的 女 性 身 體 重 在 伸 張 丈 夫 權 以 規 訓 而 在 聊 齋 誌 異 教 化 故 事 中 雖 借 佛 道, 然 還 是 以 闡 揚 表 述 儒 家 德 性 為 主,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極 力 將 佛 教 和 道 教 思 想 融 入 儒 家 的 思 想 範 疇 內, 佛 曰 虛 無, 老 曰 清 靜, 儒 曰 克 復 至 於 教 忠 教 孝, 則 殊 途 而 同 326 徐 艷 蕊 :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對 失 意 文 人 欲 望 的 美 化 和 張 揚, 並 不 是 一 種 對 弱 勢 者 的 同 情 和 援 助, 反 而 是 對 強 勢 群 體 所 持 特 權 的 肯 定 和 鞏 固 見 氏 著 : 從 聊 齋 誌 異 的 性 別 話 語 質 疑 傳 統 文 學 經 典 的 合 法 性, 頁

252 歸 327 ( 王 如 水 問 心 集 跋 ), 強 調 儒 家 居 於 正 統 的 領 導 地 位, 也 表 述 了 自 己 是 站 在 儒 家 的 立 場 上 進 行 聊 齋 誌 異 的 話 語 建 構 其 三, 就 下 層 文 人 立 場 而 言 : 其 所 表 述 的 是 在 政 治 權 力 上 的 立 場, 也 是 蒲 松 齡 自 覺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的 最 主 要 立 場 而 從 下 層 文 人 在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上 的 弱 勢 立 場 而 論, 蒲 松 齡 據 此 立 場 而 生 孤 憤 之 情 的 篇 章, 主 要 是 集 中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故 事 中 正 是 因 為 在 政 治 權 力 關 係 上 處 於 弱 勢 的 地 位, 是 以 其 往 往 將 敘 事 的 重 點 放 置 在 位 居 上 位 的 腐 敗 政 治 權 力 對 下 層 文 人 和 一 般 庶 民 的 殘 害, 且 最 多 表 現 在 對 身 體 的 損 傷 上 是 以 蒲 松 齡 在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普 遍 且 有 意 放 大 的 身 體 受 難 形 象, 即 是 為 了 反 諷 在 政 治 權 力 關 係 上 既 得 利 益 者 的 不 仁, 顯 示 政 治 權 力 以 懲 罰 和 剝 奪 來 作 為 操 控 庶 民 身 體 以 獲 取 私 益 的 手 段 ; 且 作 為 下 層 文 人 的 報 復 心 態, 在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的 故 事 中, 多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有 意 導 入 善 惡 報 應 作 為 模 式 結 構, 那 些 貪 官 汙 吏 眼 盲 愛 錢 的 考 官, 都 在 善 惡 報 應 中 得 到 慘 酷 的 惡 果, 這 種 特 殊 的 話 語 反 映 出 蒲 松 齡 站 在 下 層 文 人 的 立 場, 通 過 創 作 懲 戒 與 其 對 立 的 在 上 位 者, 以 達 一 伸 此 氣 的 敘 事 效 果 文 本 敘 事 中 對 一 般 黎 庶 的 同 情 對 落 第 秀 才 的 感 同 身 受 和 對 上 層 官 吏 的 憤 怒 中, 蒲 松 齡 以 下 層 文 人 的 立 場 進 行 聊 齋 誌 異 話 語 的 建 構, 也 就 無 庸 置 疑 了 從 對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教 化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故 事 的 剖 析 中,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雖 然 在 政 治 權 力 關 係 上 處 於 弱 勢 的 位 置, 但 是 卻 在 性 別 權 力 關 係 上 以 及 文 化 的 倫 理 秩 序 中 占 有 優 勢, 以 其 男 性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的 位 置, 建 構 聊 齋 誌 異 的 話 語 所 寓 含 的 意 義 327 蒲 松 齡 : 聊 齋 文 集, 頁

253 二 淪 落 久 拚 明 主 棄, 一 廛 猶 是 太 平 民 的 身 分 認 同 在 政 治 權 力 關 係 上 處 於 弱 勢 位 置 下 層 文 人 的 蒲 松 齡, 因 其 不 上 不 下, 非 官 非 民 的 落 第 秀 才 身 分, 雖 力 圖 實 踐 儒 家 文 人 經 世 濟 民 的 抱 負, 完 成 其 濡 煦 猶 煩 濟 世 才 328( 答 汪 令 公 見 招 ) 的 工 作, 然 而 卻 在 科 考 屢 屢 失 敗 的 挫 折 中, 身 分 立 場 難 以 轉 換, 雖 繼 承 先 聖 的 仁 人 入 世 之 心, 以 道 自 任, 余 謂 天 上 多 一 仙 人, 不 如 人 間 多 一 勝 賢 329 ( 楊 大 洪 ) 希 望 入 仕 以 施 展 自 己 的 濟 世 之 才, 卻 在 淪 落 久 拚 明 主 棄 久 居 於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弱 勢 的 一 方 下, 不 得 不 重 新 調 整 自 我 的 身 分 認 同 自 然, 蒲 松 齡 一 直 都 是 以 儒 家 文 人 作 為 自 我 身 分 認 同 的 中 心, 但 是 因 其 不 上 不 下 的 身 分, 迫 使 其 必 須 在 浮 浮 沉 沉 的 權 力 結 構 中 為 自 己 找 到 一 個 定 點, 以 完 成 自 我 身 分 的 完 整 認 同 而 蒲 松 齡 在 這 一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上 的 選 擇 中, 從 期 望 成 為 在 本 朝, 則 美 政 的 官 吏 候 補, 轉 為 在 下 位, 則 美 俗 330 認 同 自 己 一 廛 猶 是 太 平 民 的 身 分, 這 種 身 分 認 同 在 聊 齋 誌 異 的 話 語 中 表 現 的 也 極 為 突 出 在 聊 齋 誌 異 中 蒲 松 齡 美 俗 不 美 政 認 同 自 己 黎 庶 身 分 的 體 現, 主 要 是 在 其 站 在 一 般 庶 民 的 立 場 上, 以 庶 民 的 生 活 經 驗 作 為 故 事 的 內 容, 體 現 庶 民 和 貪 腐 不 仁 的 官 吏 階 層 的 敵 對, 表 達 庶 民 的 悲 歡 喜 怒 :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己 的 身 分 定 位 仍 歸 屬 於 平 民 大 眾, 因 此 其 所 思 慮, 一 方 面 呈 現 出 濃 厚 的 小 傳 統 思 維, 一 方 面 也 展 現 了 以 民 為 本 的 社 會 關 懷 精 神 蒲 松 齡 : 聊 齋 詩 集,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荀 子 : 所 謂 儒 者 在 本 朝, 則 美 政, 在 下 位, 則 美 俗 荀 子 儒 效 篇 ) 331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所 指 涉 的 世 態, 並 非 大 傳 統 教 忠 教 孝 的 樣 板, 而 是 小 傳 統 現 實 社 會 中 老 百 姓 的 種 種 所 欲 所 懼 是 真 實 生 活 中 平 常 人 的 種 種 歡 喜 悲 愁 這 種 民 本 思 想 和 小 傳 統 思 維, 與 蒲 松 齡 對 自 己 的 定 位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見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癡 狂 士 人 類 型 析 論 ( 台 北 : 里 仁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84~

254 是 以 在 聊 齋 誌 異 的 教 化 故 事 中, 可 以 看 到 蒲 松 齡 以 家 庭 倫 理 社 會 倫 理 作 為 出 發 點, 講 述 一 般 百 姓 均 可 能 面 臨 的 家 庭 問 題 如 父 母 奉 養 婆 媳 相 處 妻 妾 相 處 教 養 子 女 等 等 ; 或 是 男 性 在 社 會 上 與 朋 友 交 與 社 會 其 他 人 相 處 之 事 對 於 儒 家 倫 理 中 父 子 兄 弟 夫 妻 朋 友 等 與 一 般 黎 庶 生 活 相 關 的 四 倫, 蒲 松 齡 是 闡 述 發 揚 極 多, 但 是 對 於 君 臣 一 倫, 蒲 松 齡 就 顯 得 靜 默 且 憤 概, 在 聊 齋 誌 異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故 事 中 對 官 場 的 極 度 失 望 和 不 信 任, 表 現 出 其 仁 民 重 於 忠 君 重 孝 薄 忠 的 民 本 思 想, 體 現 其 認 同 自 己 為 黎 庶 而 非 官 吏 統 治 者 的 態 度, 如 吳 九 成 即 言 : 他 ( 蒲 松 齡 ) 不 會 像 王 漁 洋 等 人 那 樣, 有 黃 恩 浩 蕩 的 感 激 仰 體 天 心 的 忠 誠, 更 不 會 自 覺 得 去 為 統 治 集 團 分 憂 解 勞 他 的 審 美 心 理 結 構 中 有 自 己 特 別 敏 感 的 區 域, 有 自 己 特 別 專 注 的 視 野, 有 自 己 獨 特 的 感 知 和 體 驗 的 對 應 客 體 貧 苦 百 姓 的 遭 遇, 極 容 易 攝 入 他 的 視 角, 在 他 的 心 靈 上 流 下 濃 濃 的 投 影, 行 程 與 之 相 通 的 情 感 交 融 和 共 鳴 332 在 這 種 身 分 定 位 下, 蒲 松 齡 即 使 與 畢 際 有 王 士 禎 等 有 權 有 勢 者 交 往, 也 都 非 以 官 的 身 分 參 與 介 入, 而 是 以 民 或 友 的 身 分 相 交 或 勸 諫 333 如 蒲 箬 在 柳 泉 公 行 述 中 說 道 : 我 父 天 性 伉 直, 引 嫌 不 避 怨, 不 阿 貴 顯 即 平 素 交 情 如 飴, 而 苟 其 情 乖 骨 肉, 勢 遍 里 黨, 輒 面 折 而 廷 爭 之, 甚 至 累 幅 直 陳, 不 復 恤 受 者 之 難 堪, 而 我 父 意 氣 洒 如, 以 為 此 無 所 無 愧 良 朋 也 者 ; 而 友 亦 諒 我 父 之 天 真 爛 然, 不 332 吳 九 成 : 聊 齋 美 學, 頁 69~ 關 於 蒲 松 齡 在 與 官 吏 交 往 時 界 定 自 我 身 分 定 位 的 問 題, 陳 葆 文 以 蒲 松 齡 和 汪 如 龍 的 交 往 為 例, 說 明 : 蒲 松 齡 在 界 定 自 己 和 知 縣 的 對 應 關 係 時, 清 楚 的 將 汪 如 龍 和 自 己 分 屬 在 官 和 民 兩 個 不 同 的 階 層 進 行 互 動, 但 這 層 關 係 並 不 是 建 立 在 統 治 者 和 被 統 治 者 的 框 架 內 去 立 論, 而 是 建 立 在 官 重 民 民 敬 官 的 前 提 之 下,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癡 狂 士 人 類 型 析 論, 頁 86~

255 已 為 忤, 概 不 以 情 勝 義, 而 肝 隔 傾 吐 如 此 334 由 此 可 見 蒲 松 齡 從 不 認 為 自 己 屬 於 上 層 社 會, 反 而 以 庶 民 的 角 度 體 現 社 會, 展 現 其 面 對 九 幽 十 八 獄, 無 此 黑 黯 也 335 ( 續 黃 粱 ) 貪 腐 官 場 的 憤 概, 體 現 其 作 為 下 層 文 人 不 僅 自 認 為 民, 更 要 為 民 喉 舌 336 的 身 分 認 同 透 過 對 聊 齋 誌 異 各 主 題 故 事 中 身 體 形 象 的 探 究, 可 知 蒲 松 齡 在 性 別 和 文 化 上 的 認 同 感 十 分 明 確, 而 在 較 為 特 殊 的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上, 蒲 松 齡 作 為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對 自 己 的 身 分 定 位 產 生 非 官 近 民 的 尷 尬, 然 而 從 其 在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故 事 中 對 官 民 對 立 的 描 述, 可 知 其 立 場 趨 近 於 一 般 黎 庶, 觀 看 社 會 世 情 的 角 度 也 由 此 出 發, 確 立 其 建 構 話 語 的 立 場, 完 成 聊 齋 誌 異 屬 於 男 性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的 話 語 機 制, 在 敘 事 中 建 立 其 獨 特 的 世 界 圖 景 334 蒲 箬 : 清 故 顯 考 進 士 候 選 儒 學 訓 導 柳 泉 公 行 述, 收 入 朱 一 玄 編 : 聊 齋 誌 異 資 料 彙 編 ( 天 津 : 南 開 大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 頁 蒲 松 齡 : 聊 齋 誌 異, 頁 陳 葆 文 : 聊 齋 誌 異 癡 狂 士 人 類 型 析 論,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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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第 六 章 結 論 本 論 文 以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和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作 為 論 述 的 核 心, 主 要 探 究 的 面 向 有 二 : 一 是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與 其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的 關 連 ; 二 是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對 於 敘 事 的 影 響, 企 圖 藉 由 身 體 豐 富 多 元 的 內 涵 來 解 讀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思 維 與 敘 事 藝 術 透 過 對 蒲 松 齡 的 身 體 和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中 身 體 的 敘 事 研 究, 目 的 即 是 在 於 企 圖 通 過 身 體 這 個 通 孔, 建 構 出 屬 於 蒲 松 齡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所 顯 現 獨 特 的 世 界 圖 景 和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身 分 的 認 同 透 過 本 論 文 的 操 作 討 論 後, 所 得 出 的 結 論 如 下 : 一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指 涉 之 密 切 關 聯 性 在 蒲 松 齡 詩 詞 文 雜 箸 等 論 箸 中, 可 以 發 現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己 的 身 體 一 向 觀 察 細 微, 從 幼 年 的 飢 餓 和 贏 弱, 到 中 老 年 的 病 痛 和 衰 敗, 透 過 飢 餓 疾 病 來 認 知 身 體 的 匱 乏 性 和 有 限 性, 建 構 其 對 於 身 體 的 認 知 而 由 於 蒲 松 齡 對 於 疾 病 和 身 體 的 關 注, 對 於 身 體 的 認 知 和 想 像 方 式, 自 然 很 容 易 受 到 醫 藥 之 學 的 影 響 蒲 松 齡 醫 藥 觀 的 特 點 在 於 其 不 釋 疾 之 道, 而 重 用 藥 之 方 這 顯 示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己 多 病 身 體 的 解 釋, 在 理 性 的 醫 學 下, 還 需 要 更 深 層 的 屬 於 感 性 而 的 解 釋, 他 將 這 部 分 歸 屬 於 括 宗 教 和 命 定 觀 從 醫 藥 之 學 到 宗 教 迷 信, 從 對 身 體 為 什 麼 會 生 病 的 解 釋 到 療 癒 身 體 的 方 法, 顯 露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的 想 像 在 理 性 和 感 性 間 游 離, 並 且 將 之 融 會 貫 通, 成 為 蒲 松 齡 對 於 身 體 的 主 要 認 知 方 式 蒲 松 齡 認 為 自 己 身 體 產 生 疾 病 的 原 因, 和 科 考 失 利 功 名 難 成 有 極 大 的 關 聯, 是 以 在 描 述 困 於 名 場 的 自 我 身 體 形 象 時, 往 往 會 採 用 帶 有 病 作 為 形 容 詞 的 譬 喻 體, 例 如 病 鯉 病 鶴 這 種 病 的 意 象 譬 喻, 除 了 說 明 蒲 松 齡 真 實 的 身

258 體 病 狀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顯 其 懷 才 不 遇, 不 能 一 展 長 才 的 落 拓 形 象, 也 說 明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身 分 的 認 同 是 嵌 和 在 權 力 結 構 之 中 的 而 在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的 世 界 圖 景, 更 可 見 這 樣 透 過 權 力 結 構 對 身 分 認 同 的 思 維 方 式, 在 文 本 中 婚 戀 教 化 和 刺 貪 刺 虐 與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等 類 型 故 事 中, 所 展 現 的 正 是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身 所 處 的 現 實 社 會 文 化 的 觀 察 和 反 思 在 聊 齋 誌 異 婚 戀 主 題 故 事 中, 男 性 和 女 性 身 體 在 敘 事 中 所 呈 現 的 不 同 形 象, 表 現 蒲 松 齡 透 過 性 別 權 力 的 關 係 作 為 敘 事 的 標 準, 構 成 其 具 有 性 別 差 異 的 論 述 ; 而 在 教 化 主 題 故 事 中 可 見 身 體 與 道 德 規 範 中 的 權 力 關 係, 敘 事 中 對 身 體 的 規 訓 和 懲 戒, 表 現 蒲 松 齡 如 何 透 過 敘 事 操 演 對 於 兩 性 身 體 的 道 德 規 訓 權 力 ; 而 在 刺 貪 刺 虐 與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主 題 故 事 中, 著 力 在 身 體 與 政 治 權 力 問 題, 以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出 發, 即 可 梳 爬 理 解 蒲 松 齡 透 過 這 些 身 體 所 展 現 出 對 於 現 實 世 界 權 力 結 構 的 隱 喻 透 過 以 上 的 分 析, 可 知 文 本 外 的 身 體 和 文 本 內 的 身 體, 透 過 敘 事 而 呈 現 緊 密 呼 應 對 照 之 關 係 二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對 人 身 之 價 值 意 義 的 思 考 聊 齋 誌 異 作 為 集 文 言 小 說 之 大 成 者, 用 傳 奇 法, 而 以 志 怪, 繼 承 志 怪 和 傳 奇 兩 大 敘 事 傳 統 延 續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對 於 身 體 的 想 像 方 式, 大 抵 是 以 變 形 作 為 中 心, 建 立 在 形 神 生 滅 離 合 的 思 維 性 問 題 上, 也 就 是 對 身 體 的 想 像 和 對 靈 魂 的 理 解 問 題, 而 在 此 基 礎 之 上, 以 自 身 作 為 中 心 點 擴 及 天 地 萬 物, 則 非 人 者 亦 有 精 魂, 形 體 和 形 體 之 間 可 以 幻 化 改 變, 鬼 魂 妖 魅 應 運 而 生 在 聊 齋 誌 異 離 魂 模 式 和 變 形 模 式 中, 身 體 可 以 是 讓 靈 魂 主 體 在 追 求 客 體 時 的 反 對 者, 但 是 在 還 魂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中, 卻 又 是 被 追 求 的 客 體 身 體 是 限 制 自 由 靈 魂 的 牢 籠, 也 是 靈 魂 追 求 的 欲 望 對 象, 亦 是 突 破 環 境 的 主 體, 身 體 在 這 些 角 色 中 流 轉, 其 敘 事 功 能 亦 複 雜 而 矛 盾 這 樣 的 現 象 說 明 聊 齋 誌 異 繼 承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中 對 於 常 / 異 身 體 的 思 考, 顯 示 其 透 過 怪 異 身 體 以 思 考 人 身 存 在 之 價 值 意 義 的 特 性 而

259 這 樣 的 敘 事 特 徵 也 顯 示 蒲 松 齡 對 身 體 的 思 考, 建 構 出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中 身 體 的 基 本 意 義 : 雖 然 蒲 松 齡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揭 示 了 種 種 擁 有 身 體 後 的 困 境, 然 而 卻 也 可 見 其 對 於 人 身 的 重 視, 突 顯 文 本 內 的 怪 異 身 體 所 繼 承 的 志 怪 書 寫 傳 統 而 在 聊 齋 誌 異 文 本 中 的 身 體 亦 如 其 所 繼 承 的 複 雜 傳 統, 以 一 種 複 調 的 形 態 出 現, 聊 齋 誌 異 亦 有 轉 化 志 異, 將 對 常 / 異 的 思 辨 轉 為 抒 己 之 情 懷, 如 同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一 般, 以 詩 文 綺 情 作 為 敘 事 旨 趣, 透 過 對 艷 異 身 體 的 塑 造 和 歌 詠, 以 寄 託 想 望 的 篇 章 旨 趣 是 以 聊 齋 誌 異 的 成 就 不 僅 在 於 繼 承 志 怪 小 說 對 身 體 敘 事 的 書 寫 傳 統, 而 是 同 時 透 過 對 傳 奇 書 寫 傳 統 的 承 衍 轉 化, 使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花 妖 鬼 狐 幻 化 為 具 有 審 美 特 徵 的 艷 異 身 體 形 象, 表 現 出 蒲 松 齡 欲 借 由 創 作 聊 齋 誌 異, 而 操 演 文 本 中 身 體 以 表 現 一 己 寓 意 所 在 的 企 圖, 顯 示 聊 齋 誌 異 雜 揉 繼 承 與 志 怪 和 傳 奇 傳 統 的 特 點 三 蒲 松 齡 透 過 聊 齋 誌 異 所 表 述 的 自 我 認 同 聊 齋 誌 異 作 為 蒲 松 齡 的 孤 憤 之 作, 其 抒 情 特 徵 自 然 濃 厚 突 出, 是 一 部 極 具 個 人 色 彩 的 作 品, 聊 齋 誌 異 正 是 蒲 松 齡 的 自 我 一 個 男 性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投 射, 是 蒲 松 齡 建 構 聊 齋 誌 異 敘 事 話 語 的 陳 述 立 場, 亦 是 其 對 於 自 我 身 分 的 認 同 透 過 對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的 研 究, 可 知 蒲 松 齡 在 性 別 和 文 化 上 的 身 分 認 同 感 十 分 明 確, 而 在 較 為 特 殊 的 政 治 權 力 結 構 上, 蒲 松 齡 作 為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對 自 己 的 身 分 定 位 產 生 非 官 近 民 的 尷 尬, 然 而 從 其 在 刺 貪 刺 虐 和 反 映 科 舉 不 公 之 弊 故 事 中 對 官 民 對 立 的 描 述, 可 知 其 立 場 趨 近 於 一 般 黎 庶, 觀 看 社 會 世 情 的 角 度 也 由 此 出 發, 確 立 其 建 構 話 語 的 立 場, 完 成 聊 齋 誌 異 屬 於 男 性 儒 家 下 層 文 人 的 話 語 機 制, 建 構 對 於 自 我 身 分 的 認 同, 也 在 敘 事 中 展 現 其 對

260 於 現 實 社 會 文 化 的 隱 喻 及 獨 特 的 世 界 圖 景 本 論 文 借 由 對 文 本 的 細 讀 和 歸 納, 對 聊 齋 誌 異 的 敘 事 藝 術 與 旨 趣 作 一 清 晰 的 勾 勒, 並 借 用 具 跨 學 科 視 野 的 理 論 支 持, 利 用 身 體 作 為 通 孔, 重 新 解 讀 蒲 松 齡 對 於 自 我 身 體 身 分 以 及 文 化 的 認 同, 進 而 對 聊 齋 誌 異 所 反 映 的 世 界 隱 喻 作 出 解 讀 經 過 本 文 的 研 究, 發 現 蒲 松 齡 對 於 人 身 的 價 值 和 意 義 有 十 分 深 刻 的 反 省, 從 在 現 實 中 的 自 我 身 體 出 發, 蒲 松 齡 於 聊 齋 誌 異 中 的 最 大 成 就, 即 是 刻 劃 出 身 體 的 種 種 困 境, 並 著 重 政 治 權 力 對 身 體 所 造 成 的 傷 害, 突 出 身 體 的 受 難 形 象, 顯 現 其 在 權 力 結 構 中 的 弱 勢 地 位, 以 一 抒 科 舉 難 成 生 活 窘 困 的 孤 憤 之 情 而 對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身 體 敘 事 研 究 的 嘗 試 成 果, 發 現 借 由 身 體 敘 事 的 研 究 方 法, 可 對 文 學 作 品 結 構 型 態 進 行 深 入 細 緻 的 研 究, 又 同 時 關 注 結 構 型 態 背 後 的 文 化 符 碼, 並 歸 源 於 創 作 者 的 創 作 意 識 中, 從 文 本 的 敘 事 分 析 解 析 作 者 的 創 作 意 識, 是 一 極 可 嘗 試 的 新 途 徑 然 其 限 制 卻 在 於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作 家, 很 少 有 人 像 蒲 松 齡 一 般 留 下 大 量 對 自 我 身 體 思 考 的 詩 文, 在 古 典 小 說 研 究 中 身 體 敘 事 要 如 何 操 作, 如 何 改 良, 的 確 是 需 要 研 究 者 再 深 入 思 考 與 探 究

261 附 表 起 因 ( 身 體 遇 到 困 境 ) 經 過 ( 身 體 改 造 ) 結 果 ( 解 決 困 境 ) 主 體 困 境 超 自 然 力 量 的 幫 助 者 身 體 被 拆 解 或 改 造 解 決 困 境 陸 朱 爾 旦 素 鈍, 學 雖 陸 判 ( 冥 * 破 腔 出 腸 胃, 文 思 大 進, 過 眼 不 忘, 判 篤, 尚 未 知 名 官 ) 條 條 整 理 科 試 冠 軍, 秋 闈 中 經 * 易 慧 心 元 朱 爾 旦 妻 頭 面 不 甚 佳 麗 陸 判 ( 冥 官 ) 切 下 原 本 頭 面, 置 換 美 人 首 長 眉 掩 鬢, 笑 靨 承 顴, 畫 中 人 也 蓮 李 氏 鞋 小 於 足 者 盈 借 屍 還 魂 絕 食 七 日, 遍 體 因 試 前 履, 肥 瘦 脗 合, 香 ( 張 燕 兒 ) 寸 瘙 癢, 皮 盡 脫 乃 喜 復 自 鏡, 則 眉 目 形 貌 不 佳 頤 頰, 宛 肖 生 平, 益 喜 魯 張 于 旦 生 三 十 餘 年 菩 薩 飲 仙 茶 浴 仙 身 益 健, 目 益 明 自 捋 公 女 矣 ; 又 十 五 池, 漸 入 深 處, 其 鬚, 白 者 盡 簌 簌 落 ; 年, 將 就 木 失 足 而 陷, 過 涉 又 久 之, 黑 者 亦 落 面 焉, 會 將 何 滅 頂 紋 亦 漸 舒 頷 禿 面 童, 為? 宛 如 十 五 六 時 小 小 翠 人 妖 隔 閡, 難 狐 妖 眉 目 音 聲, 漸 與 故 先 化 其 貌, 以 慰 他 日 翠 以 長 守 曩 異, 出 像 質 之 思 之, 迥 若 兩 人 瑞 瑞 雲 以 絕 世 之 姿, 秀 才 ( 仙 視 額 上 有 指 印, 晦 其 光 而 保 其 璞, 留 待 雲 而 流 落 不 偶 人 ) 黑 如 墨, 濯 之 益 憐 才 者 之 真 鑑 249

262 真 過 數 日, 墨 痕 漸 闊 ; 年 餘, 連 顴 徹 準 矣 附 表 二 :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起 因 經 過 結 局 人 物 原 因 超 自 然 力 身 體 變 形 是 否 悔 改 變 形 身 體 是 否 回 復 瞳 人 方 棟 佻 脫 不 持 儀 芙 蓉 城 七 郎 目 生 厚 繭, 雙 誦 光 明 生 雖 一 目 語 節 每 陌 上 見 子 新 婦 ( 仙 眼 失 明, 後 瞳 經 一 年 眇, 而 較 之 雙 游 女, 輒 輕 薄 女 ) 孔 化 為 小 人 目 者, 殊 更 了 尾 綴 之 了 由 是 彭 海 秋 丘 生 素 有 隱 惡 娟 娘 ( 仙 女 ) 人 化 為 馬? 面 色 灰 死, 問 之 不 言, 兩 眸 啟 閉 而 已 夢 狼 白 甲 為 吏 暴 虐, 魚 冥 府 一 人 掇 頭 置 腔? 肉 百 姓 上, 曰 : 邪 人 不 宜 使 正, 以 肩 承 領 可 也 杜 小 杜 小 忤 逆 不 孝? 一 豕, 細 視,? 雷 雷 妻 則 兩 足 猶 人 附 表 三 : 身 體 變 形 模 式 之 二 250

263 起 因 經 過 結 局 人 物 身 體 遇 到 魂 魄 變 形 身 體 逃 脫 / 解 除 身 體 恢 復 困 境 / 危 變 形 危 難 原 形 難 阿 寶 孫 子 楚 自 念 倘 得 離 魂, 身 已 遽 飛 而 去, 鸚 鵡 墮 地 身 為 鸚 鵡 翩 然 鸚 鵡 直 達 寶 所 死, 孫 子 楚, 振 翼 可 即 甦 達 女 室 促 織 成 名 子 上 徵 促 織 成 名 子 瀕 免 成 名 役 成 子 精 神 復, 宰 嚴 限 死, 魂 附 促 又 囑 學 使, 舊, 甦 醒 追 比 織 俾 入 邑 庠 向 杲 向 杲 莊 ( 殺 兄 仇 離 魂, 杲 易 虎 暴 出, 於 虎 被 射 殺, 人 ) 廣 行 賄 衣, 忍 凍 蹲 馬 上 撲 莊 向 杲 甦 醒 賂, 使 其 若 犬, 自 落, 齕 其 理 不 得 伸 視, 則 毛 革 首, 咽 之 頓 生, 身 化 為 虎 竹 青 魚 客 家 貧, 下 第 授 黑 衣 既 須 臾 果 腹 烏 被 射 殺, 歸, 資 斧 斷 著 身, 化 為 翔 棲 樹 杪, 魚 客 甦 醒 絕 羞 於 行 烏, 振 翼 而 意 亦 甚 得 乞, 餓 甚 出 恨 道 遠, 不 潛 出 黑 經 兩 時 許, 竹 青 出, 命 能 時 至 竹 青 衣 著 已 達 漢 水 眾 手 為 緩 居 所 之 兩 結, 覺 羽 毛 251

264 脅 生 劃 然 盡 脫 翼, 翕 然 凌 空 香 玉 黃 生 人 妖 之 隔 死 後 化 為 牡 當 生 卿 之 左 X 生 死 之 限 丹 下 赤 芽 苗 生 苗 生 廣 眾 中 刺 刺 伏 地 大 撲 殺 諸 客, X 者 可 厭 也 吼, 立 咆 哮 而 去 化 為 虎 附 表 四 : 離 魂 模 式 起 因 經 過 結 果 主 角 身 體 遇 離 魂 解 決 困 境 魂 魄 身 體 恢 復 或 到 困 境 是 否 消 逝 回 到 身 體 阿 孫 子 處 空 間 禮 生 見 女 漸 傍 其 衿 帶 是 榻 上 已 呻, 寶 教 貧 富 去, 意 不 間, 人 無 呵 者 ( 道 士 醒 隔 閡, 難 忍 捨, 覺 招 魂 ) 以 追 求 富 身 已 從 家 女 阿 寶 之 行 倘 得 身 心 方 注 想, 身 已 是 蘇 醒 為 鸚 翩 然 鸚 鵡, 遽 飛 ( 阿 寶 鵡, 振 翼 而 去, 直 達 寶 勸 回 ) 252

265 可 達 女 所 室 葉 葉 生 所 如 不 魂 脫 病 借 福 澤 為 文 章 否 見 靈 柩 儼 生 偶, 困 於 體, 相 隨 吐 氣, 使 天 下 人 然, 撲 地 而 名 場 知 己 知 半 生 淪 落, 非 滅 戰 之 罪 也 且 士 得 一 人 知 己, 可 無 憾 促 成 名 子 會 征 促 成 名 子 瀕 宰 悅, 免 成 役 是 成 子 精 神 復 織 織, 憂 悶 死, 魂 附 又 囑 學 使, 俾 入 舊 欲 死 促 織 邑 庠 向 向 杲 莊 ( 殺 兄 離 魂, 魂 莊 始 經 此, 虎 暴 是 杲 在 錯 楚 杲 仇 人 ) 廣 化 虎 出, 於 馬 上 撲 莊 ( 虎 遭 中, 恍 若 夢 行 賄 落, 齕 其 首, 咽 射 殺 醒 ; 又 經 宵, 賂, 使 其 之 死 ) 始 能 行 步, 厭 理 不 得 厭 以 歸 伸 褚 褚 生 熱 中 科 考 久 當 投 三 場 畢, 此 願 了 否 投 胎 為 呂 公 子 生 生, 所 以 矣 ( 輪 迴 因 循 於 轉 世 ) 此 者, 附 陳 生 體, 以 代 捉 刀 席 方 席 方 平 我 父 樸 自 此 不 灌 口 二 郎 神 懲 戒 是 既 至 家, 席 先 253

266 平 訥, 今 見 復 言, 時 冥 間 貪 腐 官 吏 蘇 ; 令 家 人 啟 陵 於 強 坐 時 棺 視 父, 僵 尸 鬼 ; 我 將 立, 狀 類 猶 冰, 俟 之 終 赴 地 癡, 蓋 魂 日, 漸 溫 而 下, 代 伸 已 離 舍 活 冤 氣 耳 矣 竹 魚 客 家 貧, 下 離 魂, 魂 須 臾 果 腹 翔 棲 是 蘇 醒 青 第 歸, 資 化 為 烏 樹 杪, 意 亦 甚 ( 烏 被 斧 斷 得 射 殺 ) 絕 王 桂 王 桂 菴 不 識 心 夢 中 離 魂 夢 既 驗, 不 復 疑 是 夢 醒 菴 儀 女 子 尋 至 女 子 慮, 直 趨 南 舍, 何 姓 杳 住 所 舟 中 人 果 在 其 不 知 其 中 所 往 寄 寄 生 執 意 和 表 沉 痼, 夢 五 可 果 如 所 是 夢 醒 生 妹 閨 秀 成 中 離 魂 見 夢, 何 必 求 所 難 親, 不 接 五 可 遘 受 五 可 附 表 五 : 還 魂 與 借 屍 還 魂 模 式 起 因 經 過 結 果 主 角 身 體 欲 求 還 魂 借 屍 還 重 新 擁 有 身 回 到 現 實 魂 體 人 間 生 活 蓮 李 氏 兩 鬼 相 憤 不 歸 墓, 張 姓 有 女 字 燕 與 桑 生 結 為 254

267 香 逢, 並 無 樂 風 漾 泊, 偶 兒, 年 十 五, 連 理, 廝 守 處, 徒 以 身 至 張 家, 見 不 汗 而 死 終 終 生 為 異 物, 自 少 女 臥 牀 夜 復 蘇, 起 顧 覺 形 穢 上, 近 附 欲 奔 張 扃 之, 未 知 遂 戶, 不 得 出 能 活 連 連 瑣 十 七 暴 疾 受 生 人 見 棺 木 已 朽, 與 楊 生 結 為 瑣 殂 謝, 今 二 氣, 日 食 煙 而 女 貌 如 生 連 理, 廝 守 十 餘 年 火, 白 骨 頓 摩 之 微 溫 蒙 終 生 矣 九 泉 荒 有 生 意 但 衣 舁 歸, 置 煖 野, 孤 寂 如 須 生 人 精 處, 氣 咻 咻 鶩 血, 可 以 復 然, 細 於 屬 活 絲 伍 伍 秋 十 五 歲 夭 尸 背 貼 符 長 呼 秋 月, 夜 與 王 鼎 結 為 秋 月 月 歿, 有 定 咒, 日 頻 喚 輒 擁 尸 而 寢 連 理, 廝 守 數, 三 十 名, 三 日 可 日 漸 溫 煖 三 終 生 年, 嫁 王 活 日 竟 蘇, 七 日 鼎 能 步 小 秋 容 人 鬼 相 隔, 聞 門 外 有 哭 俄 聞 棺 中 有 與 陶 生 結 為 謝 不 忍 以 愛 女 者, 吞 符 聲, 息 肩 發 連 理, 廝 守 君 者 殺 君 急 出, 先 到 驗, 女 已 頓 蘇 終 生 者 可 活 小 謝 女 屍 跋 履 終 扶 置 牀 上, 氣 夜, 奔 馳 百 體 漸 舒, 但 把 里 外, 與 小 足 呻 言 趾 股 痠 255

268 謝 翕 然 合 為 一 體 痛, 數 日 始 能 起 愛 愛 奴 徐 生 市 櫬 得 金 寶 之 乃 啟 棺 入, 尸 徐 生 打 破 奴 發 冢, 意 將 餘 氣 耳 而 即 自 起, 亭 亭 禁 忌, 終 載 骨 歸 屍 不 壞 可 愛 日 而 尸 已 葬, 以 寄 戀 變 * 慕 耿 耿 十 老 母 臘 自 冥 間 越 驀 睹 己 尸, 醒 由 此 厭 薄 十 八 八 高, 妻 嫁 臺 而 遁, 返 然 而 蘇 投 之 其 妻, 不 後, 缺 於 奉 回 陽 間 湯 羹, 數 日 而 復 共 枕 席 養 瘥 云 長 長 清 求 生 僧 不 自 知 兩 魂 相 值, 翕 其 人 默 然 清 僧 僧 死, 魂 飄 然 而 合, 遂 漸 誠 篤, 年 去, 至 河 南 蘇 僅 而 立, 界 河 南 有 而 輒 道 其 故 紳 子, 墮 八 十 餘 年 斃, 魂 適 相 事 值 湯 湯 公 求 生 菩 薩 施 大 合 淨 土 為 泥, 扶 而 出 公 法 力, 撮 土 拍 附 公 體 使 之, 霍 然 可 以 為 童 子 攜 送 靈 病 已 肉, 折 所, 推 而 合 柳 可 以 為 之 骨 256

269 參 考 書 目 (ㄧ) 古 籍 ( 按 成 書 年 代 排 序 ) 宋 李 昉 著 : 太 平 廣 記,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0 年 清 蒲 松 齡 著, 張 友 鶴 輯 校 : 聊 齋 誌 異 ( 三 會 本 ), 台 北 : 里 仁 書 局,1991 年 清 蒲 松 齡 著, 盛 偉 編 : 蒲 松 齡 全 集, 上 海 : 學 林 出 版 社,1998 年 清 蒲 松 齡 著, 路 大 荒 整 理 : 蒲 松 齡 集,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6 年 清 蒲 松 齡 著, 劉 階 平 選 注 : 聊 齋 編 年 詩 集 選 注, 台 北 : 中 華 書 局,1974 年 清 蒲 松 齡 著, 劉 階 平 編 : 聊 齋 全 集 選 注, 台 北 : 中 華 書 局,1975 年 清 蒲 松 齡 著 : 聊 齋 誌 異, 二 十 四 卷 抄 本,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2009 年 ( 二 ) 今 人 專 著 ( 按 作 者 姓 氏 筆 畫 排 序 ) 山 東 大 學 蒲 松 齡 研 究 室 編 : 蒲 松 齡 研 究 集 刊 第 一 二 集, 山 東 : 齊 魯 書 社, 年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北 京 :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1993 年 于 天 池 : 蒲 松 齡 與 聊 齋 誌 異 脞 說, 台 北 : 秀 威 資 訊 科 技 出 版 社,2008 年 王 立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文 化 研 究 原 型 與 流 變,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94 年 王 平 :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敘 事 研 究, 石 家 莊 : 河 北 人 民 出 版 社,2001 年 王 枝 忠 : 蒲 松 齡 論 集, 北 京 : 文 化 藝 術 出 版 社,1990 年 王 泰 來 : 敘 事 美 學, 重 慶 : 重 慶 出 版 社,1987 年 王 溢 嘉 : 不 安 的 魂 魄, 台 北 : 野 鵝 出 版 社,1997 年 王 溢 嘉 : 中 國 人 的 心 靈 圖 譜 : 魂 魄, 桂 林 :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2007 年 毛 文 芳 : 物 性 別 觀 看 明 末 清 初 文 化 書 寫 新 探,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2001 年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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