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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BIBLID ( )35. pp.111~ 年 12 月, 頁 111~156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蔡 幸 娟 摘 要 四 世 紀 末 南 北 朝 政 權 對 峙 局 面 形 成 之 後, 南 北 和 戰 關 係 的 瞬 時 變 化, 以 及 政 權 內 部 頻 繁 的 權 力 爭 奪, 自 願 乃 至 被 迫 而 不 得 不 流 亡 或 降 附 於 敵 峙 異 國 的 降 人 很 多 他 們 離 開 了 國 與 家 而 寄 寓 於 異 國 頓 時 之 間, 不 僅 要 面 對 遭 遇 室 家 離 析 之 殘 酷, 忍 受 與 親 人 生 死 域 隔 的 苦 痛, 還 要 接 受 新 環 境 的 生 活 挑 戰 而 且, 隨 著 時 間 的 流 逝, 也 得 要 面 對 客 死 異 國 或 落 葉 歸 根 的 身 後 喪 葬 大 事 最 後 到 底 是 客 死 異 國, 還 是 落 葉 歸 根 呢? 又, 在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國 與 家 究 竟 要 擺 在 什 麼 位 置 呢? 再 者, 對 故 土 親 人 而 言, 他 們 該 如 何 處 理 這 樣 橫 跨 敵 峙 兩 國 的 喪 葬 呢? 相 對 地, 桑 梓 故 國 和 降 附 新 國 兩 者 之 間, 基 於 統 治 之 需 要, 對 於 降 人 喪 葬 是 否 也 有 相 關 規 範 和 限 制 呢? 一 旦 統 治 權 力 涉 入, 不 論 降 人 本 身 抑 或 親 屬, 他 們 是 屈 服 地 遵 守 規 範, 還 是 違 抗 地 另 尋 他 法 呢? 顯 然, 降 人 客 死 異 國 或 落 業 歸 根, 不 但 是 個 人 的 喪 葬 問 題, 同 時 也 是 國 與 家 的 喪 葬 問 題 無 疑 地, 這 是 一 個 深 富 時 代 意 義 而 值 得 一 探 究 竟 的 課 題 本 文 擬 以 西 元 五 三 四 年 ( 西 魏 文 帝 大 統 元 年 ; 東 魏 孝 靜 帝 天 平 元 年 ; 梁 武 帝 中 大 通 六 年 ) 北 魏 分 裂 為 東 魏 西 魏 為 界, 劃 分 成 南 北 朝 前 期 和 後 期, 依 時 間 先 後 順 序 進 行 問 題 考 察 與 探 究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副 教 授

2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BIBLID ( )35. pp.111~ 年 12 月, 頁 111~156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關 鍵 詞 : 國 家 喪 葬 降 人 南 北 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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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BIBLID ( )35. pp.111~ 年 12 月, 頁 111~156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蔡 幸 娟 一 前 言 二 南 北 朝 前 期 北 降 者 之 客 死 異 國 三 南 北 朝 前 期 北 降 者 之 落 葉 歸 根 四 南 北 朝 前 期 南 降 者 之 客 死 異 國 與 落 葉 歸 根 五 南 北 朝 後 期 降 人 之 客 死 異 國 與 落 葉 歸 根 六 降 人 客 死 異 國 與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七 結 語 一 前 言 1 四 世 紀 末 南 北 朝 政 權 對 峙 局 面 形 成 之 後, 隨 著 南 北 和 戰 關 係 的 瞬 時 變 化, 2 一 旦 戰 爭 爆 發, 輸 方 往 往 境 土 淪 陷, 士 庶 逃 降 此 外, 政 權 內 部 的 權 力 爭 奪, 也 往 往 逼 使 遭 忌 失 權 之 一 方 必 須 流 亡 或 降 附 於 敵 峙 之 異 國 3 就 這 樣, 降 人 來 往 於 南 北 政 權 之 間 4 - 不 論 是 自 願 與 非 自 願 他 們 離 開 了 國 與 家,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副 教 授 西 元 四 世 紀 末 意 指 西 元 三 九 八 年 ( 東 晉 安 帝 隆 安 二 年 ; 北 魏 道 武 帝 天 興 元 年 ) 北 魏 平 定 後 燕, 君 臨 黃 河 入 主 中 原 的 一 年 一 般 蓋 以 西 元 四 二 年 ( 東 晉 恭 帝 元 熙 二 年 ; 北 魏 明 元 帝 泰 常 五 年 ) 劉 裕 代 晉 建 立 劉 宋, 作 為 南 北 朝 時 代 的 起 點 蔡 美 康, 宋 魏 和 戰 考 ( 台 南 : 文 山 書 局,1990) 即 就 南 朝 宋 與 北 魏 從 西 元 四 二 年 到 西 元 四 七 九 年 之 間 雙 方 的 和 平 交 聘 與 交 惡 戰 爭 的 史 事 進 行 考 察 與 討 論 另 外, 蔡 宗 憲, 南 北 朝 交 聘 與 中 古 南 北 互 動 ( 西 元 三 九 八 - 西 元 五 八 九 ) ( 台 北 : 稻 鄉 出 版 社,2008) 則 是 針 對 南 北 對 峙 下 的 交 聘 關 係, 交 聘 人 員 遴 選 聘 使 路 線 與 時 程 交 聘 流 程 等 問 題 作 全 面 與 詳 細 的 考 察 降 人 的 具 體 資 料 可 見 蔡 幸 娟, 南 北 朝 降 人 研 究 - 西 元 三 九 八 ---- 五 三 四 年 ( 台 北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86), 頁 頁 頁 本 文 以 正 史 資 料 為 主, 詳 盡 整 理 北 魏 立 國 期 間 南 北 政 權 的 降 人, 並 進 一 步 考 察 其 降 叛 的 原 因 與 政 權 發 展 的 關 係, 以 及 相 關 降 人 待 遇 的 客 禮, 但 並 未 涉 及 降 人 喪 葬 相 關 問 題 的 探 討 要 討 論 降 人, 首 先 須 要 先 界 定 何 謂 降 人 所 謂 降 人, 意 指 自 願 投 降 者 但 由 於 南 北 朝 時 代, 史 書 撰 著 立 場 不 同, 往 往 對 同 一 人 事 物 有 不 同 的 書 法, 致 使 無 法 判 斷 其 自 願 與 否 所 以, 本 文 遂 將 原 指 自 動 降 附 者 謂 為 降 人 之 意 義 擴 大 界 定, 舉 凡 南 北 政 權 敵 峙 下, 因 為 政 治 變 動 而 造 成 流 寓 異 國 之 人, 不 論 史 書 將 之 記 載 為 沒 奔 歸 降 內 附 內

5 114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寄 寓 於 敵 峙 的 異 國 頓 時 之 間, 不 僅 要 面 對 遭 遇 室 家 離 析 之 殘 酷, 忍 受 與 親 人 生 死 域 隔 的 苦 痛, 還 要 接 受 新 環 境 的 生 活 挑 戰 而 且, 隨 著 時 間 的 流 逝, 也 得 要 面 對 客 死 異 國 或 落 葉 歸 根 的 身 後 喪 葬 大 事 最 後 到 底 是 客 死 異 國, 還 是 落 葉 歸 根 呢? 又, 在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國 與 家 究 竟 要 擺 在 什 麼 位 置 呢? 再 者, 對 故 土 親 人 而 言, 死 生 域 隔 之 悲 苦 已 相 當 煎 熬, 如 果 不 幸 的 親 人 死 訊 突 自 敵 國 傳 來, 他 們 又 該 如 何 為 故 人 處 理 喪 葬 呢? 假 使 決 定 落 葉 歸 根, 那 麼 如 此 橫 跨 敵 峙 兩 國 的 喪 葬, 到 底 將 透 過 什 麼 樣 的 途 徑 - 合 法 抑 或 非 法, 始 得 順 利 歸 葬 呢? 不 僅 如 此, 對 大 多 數 異 國 再 娶 的 降 人 來 說, 倘 若 前 妻 兒 女 和 異 國 後 娶 家 庭 雙 方 發 生 意 見 齟 齬 之 際, 問 題 將 會 更 複 雜 最 後, 到 底 應 該 怎 樣 解 決 才 能 使 死 者 如 願 地 入 土 為 安 呢? 除 此 之 外, 桑 梓 故 國 和 降 附 新 國 兩 者 之 間, 基 於 統 治 之 需 要, 對 於 降 人 喪 葬 是 否 也 有 相 關 規 範 和 限 制 呢? 一 旦 統 治 權 力 涉 入, 不 論 降 人 本 身 抑 或 親 屬, 他 們 是 屈 服 地 遵 守 規 範, 還 是 違 抗 地 另 尋 他 法 呢? 顯 然, 降 人 客 死 異 國 或 落 業 歸 根, 不 但 是 個 人 的 喪 葬 問 題, 同 時 也 是 國 與 家 的 喪 葬 問 題 無 疑 地, 這 是 一 個 深 富 時 代 意 義 而 值 得 一 探 究 竟 的 課 題 本 文 擬 在 前 輩 學 者 相 關 著 論 與 拙 稿 南 北 朝 降 人 研 究 - 西 元 三 九 八 - 五 三 四 年 的 研 究 基 礎 上, 以 西 元 五 三 四 年 ( 西 魏 文 帝 大 統 元 年 ; 東 魏 孝 靜 帝 天 平 元 年 ; 梁 武 帝 中 大 通 六 年 ) 北 魏 分 裂 東 西 而 滅 亡 為 界, 劃 分 成 南 北 朝 前 期 和 後 期, 依 時 間 先 後 順 序, 探 究 政 權 峙 立 之 下, 南 人 北 降 和 北 人 南 降 的 降 人 喪 葬 問 題 徙 內 屬 入 國 歸 化 請 降 俘 獲 逃 歸 捕 歸 等, 都 屬 降 人 如 此 一 來, 自 然 可 以 克 服 南 北 朝 史 書 立 場 不 同, 筆 法 有 異 之 障 礙 與 混 淆

6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15 二 南 北 朝 前 期 北 降 者 之 客 死 異 國 南 北 朝 前 期, 立 國 一 百 多 年 的 北 魏, 先 後 分 別 與 東 晉 劉 宋 蕭 齊, 與 蕭 梁 等 政 權 對 峙 立 國 之 初, 對 外 積 極 拓 展, 時 常 發 動 征 伐 在 強 大 武 力 後 盾 的 支 援 下, 每 每 戰 敗 的 南 方 政 權 將 領 與 士 民, 遂 乃 降 附 不 斷 5 前 田 正 名 氏 指 出, 西 元 三 九 八 ( 北 魏 道 武 帝 天 興 元 ; 東 晉 安 帝 隆 安 二 ) 年, 北 魏 遷 都 平 城 以 後, 即 不 斷 地 把 漢 人 大 規 模 地 遷 住 於 國 家 核 心 的 桑 乾 河 ( 今 永 定 河 ) 上 游 地 區 6 這 正 是 王 畿 所 在 7 儘 管 太 武 帝 以 後 的 大 規 模 移 民 行 動 減 少, 但 是, 與 南 方 政 權 的 交 戰 還 是 時 而 發 生 所 以, 戰 輸 的 南 方 將 領 與 士 民 之 降 附, 還 是 絡 繹 不 絕 西 元 四 六 七 ( 北 魏 獻 文 帝 皇 興 元 ; 劉 宋 明 帝 泰 始 三 ) 年 在 北 魏 軍 隊 南 向 猛 烈 攻 擊 之 下, 劉 宋 將 領 與 士 民 不 是 被 縛 伏 就 是 被 迫 投 降, 其 人 數 規 模 相 當 大 8 不 僅 如 此, 江 南 士 民 也 經 常 因 皇 權 統 治 不 穩 定 權 臣 屢 屢 篡 弒 朝 代 更 替 等 內 在 政 治 爭 鬥 的 演 變, 不 得 不 出 走 劉 裕 禪 代 東 晉 之 際, 東 晉 宗 室 司 馬 休 之 司 馬 文 思 司 馬 國 璠 司 馬 楚 之 和 司 馬 元 助 等 司 馬 氏 宗 室 即 輾 轉 自 5 例 如 : 西 元 四 四 五 ( 北 魏 太 武 帝 太 平 真 君 六 ; 劉 宋 文 帝 元 嘉 二 二 ) 年 選 六 州 兵 勇 猛 者 二 萬 人, 為 二 道, 各 一 萬 騎, 南 略 淮 泗 以 北, 徙 青 徐 之 民 以 實 南 北 ; 西 元 四 四 六 年 又 擒 劉 宋 降 領 王 章, 攻 略 金 鄉 方 與 兩 地, 遷 徙 民 戶 五 千 家 於 河 北 參 見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83), 卷 四 下, 世 祖 紀 下, 頁 前 田 正 名 ( 日 ), 平 城 の 歷 史 地 理 學 的 研 究 ( 日 本 : 風 間 書 房,1979), 第 二 章, 住 民 結 構, 第 二 節, 一 世 紀 より 四 世 紀 にいたる 桑 乾 河 流 域 的 住 民 結 構, 頁 36 與 第 三 節, 四 世 紀 後 半 期 より 五 世 紀 末 にいたる 平 城 桑 乾 河 流 域 の 住 民 構 造, 頁 90 7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一 一, 食 貨 志 記 載 : ( 北 魏 道 武 帝 ) 天 興 初, 制 定 京 邑, 東 至 代 郡, 西 及 善 無, 南 極 陰 館, 北 盡 參 合, 為 畿 內 之 田 ; ( 頁 2850) 事 實 來 看, 王 畿 幾 乎 就 是 整 個 桑 乾 河 流 域, 其 範 圍 相 當 大 這 個 吾 人 慣 稱 為 代 的 王 畿, 正 是 北 魏 國 家 的 核 心 參 看 康 樂, 從 西 郊 到 南 郊 ( 台 北 : 稻 禾 出 版 社,1995), 第 二 章, 拓 跋 魏 的 國 家 基 礎,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0, 慕 容 白 曜 傳 : 劉 彧 ( 劉 宋 明 帝 ) 徐 州 刺 史 薛 安 都 兗 州 刺 史 畢 眾 敬 並 以 城 內 附, ( 北 魏 獻 文 帝 ) 皇 興 初 (467A.D.), ( 慕 容 ) 白 曜 攻 纂 於 無 鹽 城, 拔 其 東 郭 其 夜 纂 遁, 遣 兵 追 執 之, 獲 其 男 女 數 千 口 白 曜 以 一 旬 之 內, 頻 拔 四 城, 威 震 齊 土 白 曜 撫 慰 其 民, 無 所 殺 戮, 百 姓 懷 之 白 曜 自 瑕 丘 遣 將 軍 長 孫 觀 等 率 騎 入 自 馬 耳 關 赴 之 觀 至 盤 陽, 諸 縣 悉 降 二 年, 崔 道 固 及 兗 州 刺 史 梁 鄒 守 將 劉 休 賓 並 面 縛 而 降 白 曜 皆 釋 而 禮 之 送 道 固 休 賓 及 其 僚 屬 于 京 師 後 乃 徙 二 城 民 望 於 下 館, 朝 廷 置 平 齊 郡, 懷 寧 歸 安 二 縣 以 居 之 自 餘 悉 為 奴 婢, 分 賜 百 官 ( 頁 )

7 116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南 燕 後 秦 而 來 到 北 魏 9 同 樣 地, 蕭 齊 宗 室 蕭 寶 夤 也 在 齊 梁 禪 代 之 際 投 附 北 魏 10 據 載, 劉 宋 宗 室 劉 昶 也 因 遭 忌 而 投 降 北 魏 11 逮 至 蕭 齊, 也 多 有 如 王 肅 者, 在 父 親 王 奐 和 兄 弟 被 齊 武 帝 忌 殺 後 舉 家 奔 北 12 諸 如 上 述, 北 降 者 不 勝 計 數 於 是, 許 多 人 必 須 離 開 桑 梓 而 北 徙 於 魏 北 魏 如 何 安 置 這 些 降 人 呢? 據 載, 強 制 徙 住 於 專 門 規 畫 之 住 處 是 北 魏 國 家 慣 用 的 方 法 誠 如 上 引, 三 齊 平 定 後 設 立 平 齊 郡 以 安 置 青 齊 民 望 就 是 一 顯 例 另 外, 也 將 新 附 民 強 制 分 住 於 特 別 須 要 充 實 之 州 郡 例 如 隨 著 司 馬 楚 之 降 附 的 戶 民 蓋 即 被 強 制 遷 徙 於 汝 南 南 陽 南 頓 新 蔡, 充 實 豫 州 之 戶 口 13 除 此 之 外, 基 於 管 理 統 治 之 便, 北 魏 尚 於 京 邑 內 設 立 客 館 以 安 置 初 附 之 降 人 士 望 14 據 察, 平 城 時 代 之 客 館 設 於 郊 郭 西 南 方 陰 館 附 近 之 桑 乾 河 與 支 流 交 會 處 一 帶 15 初 附 降 人 均 先 居 住 於 客 館 為 客 數 載 或 為 客 積 年 16 遷 都 洛 陽 之 後, 史 傳 所 記 載 的 北 魏 客 館 與 客 禮 則 更 清 楚 依 照 規 定, 降 人 為 客 必 須 達 三 年 始 得 賜 宅 他 住 17 敘 述 至 此 可 知, 北 魏 對 降 附 者 的 居 處 - 不 論 出 身 貴 賤, 18 是 透 過 政 治 力 而 明 確 加 以 限 制 的 這 般 作 法 顯 露 出, 北 魏 對 降 附 者 強 烈 的 警 戒 與 防 範 因 為, 來 自 降 人 本 國 的 招 誘 與 煽 動 不 斷, 19 百 姓 始 終 狼 顧, 而 猶 懷 僥 倖 之 心 藉 由 居 處 之 嚴 格 限 制, 以 斷 絕 降 人 與 本 國 聯 繫 之 一 切 可 能, 9 蔡 幸 娟, 南 北 朝 降 人 研 究 - 西 元 三 九 八 ---- 五 三 四 年, 頁 頁 另 見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7, 司 馬 休 之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9, 蕭 寶 夤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6, 顯 祖 紀,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63, 王 肅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7, 司 馬 楚 之 傳, 頁 北 魏 自 道 武 帝 建 國 之 初, 即 因 應 國 家 日 益 擴 充 之 各 方 面 需 求, 在 欲 藉 重 四 方 降 人 之 經 驗 與 才 華 - 尤 以 南 方 臣 民 為 主, 而 有 系 統 地 制 訂 一 套 客 禮 制 度, 按 照 投 降 時 間 抗 拒 態 度 身 分 及 舉 獻 城 池 戰 略 地 位 之 重 要 程 度 等 原 則 來 頒 贈 降 人 官 爵 與 賞 賜, 以 達 到 禮 遇 參 見 蔡 幸 娟, 北 魏 時 期 南 北 降 人 待 遇 - 客 禮 - 研 究,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15 號 ( 台 南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 頁 蔡 幸 娟, 北 魏 時 期 南 北 降 人 待 遇 - 客 禮 - 研 究,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24, 崔 玄 伯 附 崔 僧 祐 傳, 頁 631 與 卷 61, 張 讜 附 張 安 世 傳, 頁 楊 衒 之 ( 北 齊 ) 范 祥 雍, 洛 陽 伽 藍 記 校 注 ( 臺 北 : 華 正 書 局,1980), 卷 3, 城 南, 宣 陽 門, 頁 事 實 上, 時 而 有 降 人 恥 於 居 住 於 住 民 成 份 雜 沓 的 客 館 所 在 之 城 南 地 區 所 以, 有 極 少 數 的 人 如 蕭 寶 夤 者, 也 可 以 藉 由 特 求 的 管 道, 蒙 獲 恩 詔 而 得 以 不 照 規 定 地 居 住 於 城 南 地 區 參 見 蔡 幸 娟, 北 魏 時 期 南 北 降 人 待 遇 - 客 禮 - 研 究,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0, 尉 元 傳, 頁 1113

8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17 是 統 治 者 制 出 的 必 要 手 段 20 北 魏 以 梁 朝 降 人 劉 峻 江 南 尚 有 戚 屬, 而 將 他 強 制 遷 徙 於 桑 乾, 就 是 具 體 史 例 21 毋 庸 置 疑 地, 北 魏 強 制 居 處 實 有 安 撫 人 懷 茍 且 新 附 民 之 目 的 22 隨 著 時 間 演 變, 北 降 者 遂 乃 不 得 不 妥 協 於 北 魏 的 統 治, 日 益 安 於 現 狀, 而 終 至 客 死 異 國 據 上 推 來, 北 魏 對 降 人 的 喪 葬 也 有 限 制 試 引 魏 書 王 慧 龍 傳 之 載, 證 明 如 下 : 王 慧 龍, 自 云 太 原 晉 陽 人, ( 北 魏 明 元 帝 ) 泰 常 二 年 (417),( 後 秦 ) 姚 泓 滅, 慧 龍 歸 國 ( 北 魏 ) 慧 龍 自 以 遭 難 流 離, 常 懷 憂 悴, 乃 作 祭 伍 子 胥 文 以 寄 意 焉 生 一 男 一 女, 遂 絕 房 室 布 衣 蔬 食, 不 參 吉 事 ( 太 武 帝 太 平 ) 真 君 元 年 (440), 拜 使 持 節 寧 南 將 軍 虎 牢 鎮 都 副 將 未 至 鎮 而 卒 臨 沒, 謂 功 曹 鄭 曄 曰 : 吾 羈 旅 南 人, 恩 非 舊 結, 蒙 聖 朝 殊 特 之 慈, 得 在 疆 場 效 命 誓 願 鞭 屍 吳 市, 戮 墳 江 陰 不 謂 嬰 此 重 疾, 有 心 莫 遂 非 唯 仰 愧 國 靈, 實 亦 俯 慚 后 土 修 短 命 也, 夫 復 何 言 身 歿 後, 乞 葬 河 內 州 縣 之 東 鄉, 依 古 墓 而 不 墳, 足 藏 髮 齒 而 已 庶 魂 而 有 知, 猶 希 結 草 之 報 時 制, 南 人 入 國 者 皆 葬 桑 乾 曄 等 申 遺 意, 詔 許 之 呂 玄 伯 感 全 宥 之 恩, 留 守 墓 側, 終 身 不 去 子 寶 興 襲 爵 23 誠 如 上 引, 至 遲 在 太 武 帝 時 北 魏 已 確 實 施 行 南 人 入 國 者 皆 葬 桑 乾! 推 察 來 看, 如 此 規 定 蓋 與 大 多 數 的 降 附 新 民 都 被 強 制 遷 徙 寓 居 於 桑 乾 流 域, 以 及 降 人 客 館 設 置 在 王 畿 南 方 陰 館 附 近 有 關 亦 即 是, 遷 就 大 多 數 降 人 之 住 處 以 便 宜 行 喪 葬 儀 禮 不 僅 如 此, 北 魏 還 設 有 不 得 越 關 葬 於 舊 兆 之 制, 引 證 史 文 如 下 曰 :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0, 尉 元 傳 : ( 尉 ) 元 又 表 曰 : 然 彭 城 下 邳 信 命 未 斷, 而 此 城 之 人, 元 居 賊 界, 心 尚 戀 土 輒 相 誑 惑, 希 幸 非 望, 南 來 息 耗, 壅 塞 不 達, 雖 至 窮 迫, 仍 不 肯 降 若 四 處 不 服, 青 冀 雖 拔, 百 姓 狼 顧, 猶 懷 僥 倖 之 心 臣 愚 以 為 宜 釋 青 冀 之 師, 先 定 東 南 之 地, 斷 劉 彧 北 顧 之 意, 絕 愚 民 南 望 之 心 ( 頁 )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83), 卷 50, 文 學 下 劉 峻 傳, 頁 701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88, 良 吏 鹿 生 傳 : 鹿 生, 濟 陰 乘 氏 人 時 三 齊 始 附, 人 懷 茍 且, 蒲 博 終 朝, 頗 廢 農 業 生 立 制 斷 之, 聞 者 嗟 善 ( 頁 1901)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8, 王 慧 龍 傳, 頁

9 118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 趙 ) 逸 兄 溫, 太 武 以 溫 為 難 當 府 司 馬, 卒 于 仇 池 令 溫 子 琰, 初 為 兗 州 司 馬, 時 禁 制 甚 嚴, 不 聽 越 關 葬 於 舊 兆, 琰 積 四 十 餘 年 不 得 葬 二 親 及 蒸 嘗 拜 獻, 未 曾 不 嬰 慕 卒 事 每 於 時 節, 不 受 子 孫 慶 賀 年 餘 耳 順, 而 孝 思 彌 篤, 慨 歲 月 推 移, 遷 窆 無 冀, 乃 絕 鹽 粟, 斷 諸 餚 味, 食 麥 而 已 年 八 十 卒 遷 都 洛 陽, 子 應 等 乃 還 鄉 葬 焉 24 承 上 文 可 以 推 知 三 事 : 第 一 太 武 帝 時 代 確 實 有 不 聽 越 關 葬 於 舊 兆 之 禁 制 ; 第 二 當 時 面 對 禁 制, 趙 琰 毫 無 抵 抗 與 違 逆 之 力 終 其 生 以 絕 鹽 粟, 斷 諸 餚 味, 食 麥 而 已 的 居 喪 生 活 來 表 達, 無 法 遷 葬 父 母 二 親 於 桑 梓 舊 兆 之 遺 憾 與 孝 思 ; 第 三 遷 都 洛 陽 之 後, 降 人 之 喪 葬 明 顯 解 禁, 故 趙 琰 子 乃 得 還 鄉 葬 焉 既 是 如 此, 有 關 降 人 喪 葬 之 禁 制, 究 竟 始 制 於 何 時 呢? 韓 延 之 與 魯 宗 之 二 人 的 喪 葬 透 露 出 答 案 魏 書 韓 延 之 傳 記 云 : 韓 延 之, 字 顯 宗, 南 陽 赭 陽 人, ( 明 元 帝 ) 泰 常 二 年 (417) 與 司 馬 文 思 來 入 國, 初 延 之 曾 來 往 栢 谷 塢, 省 魯 宗 之 墓 有 終 焉 之 志 因 謂 子 孫 云 : 河 洛 三 代 所 都, 必 有 治 於 此 者 我 死 不 勞 向 北 代 葬 也, 即 可 就 此 及 卒, 子 從 其 言, 遂 葬 於 宗 之 墓 次 延 之 死 後 五 十 餘 年 而 高 祖 徙 都, 其 孫 即 居 於 墓 北 栢 谷 塢 25 誠 如 上 引, 同 為 北 降 之 人, 魯 宗 之 和 韓 延 之 兩 人 在 死 後 都 可 以 按 照 自 己 的 意 思 安 葬 推 算 起 來, 韓 延 之 約 葬 於 太 武 帝 太 延 元 年 (435) 到 太 武 帝 太 平 真 君 四 年 (443) 之 間 而 以 王 慧 龍 約 沒 於 太 平 真 君 元 年 的 時 間 點 來 看, 即 可 斷 言 南 人 入 國 皆 葬 桑 乾 之 制, 蓋 始 於 太 平 真 君 元 年 亦 即 是, 魯 韓 兩 人 早 在 太 平 真 君 元 年 之 前 - 降 人 喪 葬 地 點 限 制 尚 未 啟 用 - 即 已 喪 亡, 所 以 可 以 自 由 選 葬 就 北 魏 的 國 家 發 展 歷 程 來 看, 太 延 五 年 正 是 消 滅 五 胡 十 六 國 最 後 一 個 政 權 - 北 涼 - 之 年 自 此 以 後, 北 魏 僅 與 南 方 劉 宋 對 峙 而 已 顯 然, 喪 葬 禁 制 24 李 延 壽 ( 唐 ), 北 史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76), 卷 34, 趙 逸 附 趙 溫 傳, 頁 事 實 上, 此 事 亦 見 於 魏 書, 唯 有 琰 積 四 十 餘 年 和 琰 積 三 十 餘 年 之 不 同 ( 參 見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86, 孝 感 趙 琰 傳, 頁 1882 ) 推 算 起 來, 北 史 似 乎 比 較 正 確 一 些 25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8, 韓 延 之 傳, 頁

10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19 與 此 有 必 然 關 係 至 於 北 魏 制 定 南 人 入 國 皆 葬 桑 乾 與 不 得 越 關 葬 舊 兆 之 意 義, 吾 人 認 為 應 該 是 要 一 併 思 考 的 無 疑 地, 北 魏 制 定 南 人 入 國 皆 葬 桑 乾 不 惟 只 是 遷 就 大 量 南 人 居 住 在 桑 乾 河 流 域 之 便 宜 行 事 而 已, 其 背 後 著 實 有 不 得 越 關 葬 於 舊 兆 之 動 機 而 北 魏 為 什 麼 要 統 一 規 範 北 降 者 一 律 葬 於 平 城 王 畿 所 在 之 桑 乾 河 流 域 呢? 承 上 可 知, 一 如 活 著 的 住 處 限 制 一 般, 除 了 便 利 管 理 和 監 督, 蓋 有 進 一 步 促 使 降 人 與 舊 桑 梓 完 全 斷 割, 儘 速 於 北 魏 國 家 核 心 的 桑 乾 河 流 域 重 建 新 桑 梓, 並 進 一 步 對 北 魏 必 恭 敬 止 有 關! 26 王 畿 是 最 具 北 魏 國 家 象 徵 意 義 之 處 簡 言 之, 北 魏 確 實 有 積 極 尋 求 降 人 對 北 魏 國 家 認 同 的 企 圖 蘊 涵 在 內 於 是, 從 降 人 的 生 到 死, 北 魏 都 一 貫 強 制 安 排 畢 竟 桑 梓 之 戀, 有 懷 同 德, 安 土 樂 本 是 常 情 27 而 且, 南 北 對 峙, 邊 境 地 帶 扇 動 新 民 的 間 諜 處 處 潛 伏 28 所 以, 受 降 國 北 魏 除 了 行 仁 政 對 置 刺 史 以 安 撫 新 附 民 外, 斷 絕 南 望 之 心 的 另 一 方 法, 就 是 促 使 立 刻 與 舊 桑 梓 斷 割 在 人 懷 去 就 之 際, 故 國 桑 梓 的 親 人 和 先 祖 的 墳 栢 當 然 是 最 深 的 掛 念 北 魏 獻 文 帝 皇 興 年 間, 酈 範 勸 阻 慕 容 白 曜 切 勿 接 受 劉 宋 青 州 刺 史 沈 文 秀 奉 牋 歸 款 的 一 番 話 裡, 即 剖 析 了 這 個 人 情 常 理 試 引 史 文 如 下 : 軍 達 升 城, ( 劉 ) 彧 青 州 刺 史 沈 文 秀 遣 其 寧 朔 將 軍 張 元 孫 奉 牋 歸 款, 請 軍 接 援 白 曜 將 遣 偏 師 赴 之 範 曰 : 桑 梓 之 戀, 有 懷 同 德 文 秀 家 在 江 南, 青 土 無 墳 栢 之 累 擁 眾 數 萬, 勁 甲 堅 城, 強 則 拒 戰, 勢 屈 則 走 師 未 逼 之, 朝 夕 無 患, 竟 何 所 畏, 已 求 援 軍? 且 觀 其 使, 詞 煩 而 顏 愧, 視 下 而 志 怯, 幣 厚 言 甘, 誘 我 也 29 按 此, 北 魏 唯 有 將 北 降 者 與 舊 桑 梓 斷 割, 新 桑 梓 - 北 魏, 乃 能 有 建 立 之 契 機 因 此, 北 魏 除 了 致 力 於 善 政 善 治 外, 尤 其 對 於 世 號 難 治 之 青 州 地, 30 北 26 馬 持 盈 詩 經 今 註 今 譯 ( 台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94), 貳, 小 雅, 五, 小 旻 之 什, ( 三 小 弁 : 惟 桑 與 梓, 必 恭 敬 止 靡 瞻 匪 父, 靡 依 匪 母, 不 屬 於 毛, 不 離 於 裏, 天 之 生 我, 我 辰 安 在?( 頁 ) 27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4, 高 閭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0, 尉 元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42, 酈 範 傳, 頁 楊 衒 之 ( 北 齊 ) 范 祥 雍, 洛 陽 伽 藍 記 校 注, 卷 2, 城 東, 秦 太 上 君 寺 : 太 傅 李 延 實 者, 莊 帝 舅 也 ( 北 魏 孝 莊 帝 ) 永 安 年 (528A.D.) 中, 除 青 州 刺 史 臨

11 120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魏 自 是 不 得 不 施 之 以 各 種 統 治 力 以 強 制 規 範 降 人 之 居 處 與 喪 葬 然 而 對 第 一 代 降 人 來 說, 離 舊 適 新 終 究 是 煎 熬 面 對 如 此 動 盪 播 越 的 31 時 代, 西 晉 盛 彥 即 曾 撰 作 桑 梓 敬 議 一 文, 32 以 替 當 時 所 有 僑 寓 異 國 者 建 構 出 一 套 因 應 時 代 的 私 敬 和 公 敬 之 安 身 立 命 哲 學 他 以 孔 子 本 宋 國 人 卻 道 崇 闕 里 而 為 魯 人 的 事 蹟 作 為 典 範, 指 出 僑 居 人 不 為 所 居 之 國 修 拜 揖 之 敬 的 謬 誤 他 說 : 今 遠 禰 之 隳 館, 何 若 近 祖 之 見 廬? 迭 毀 之 墳 栢, 何 若 祭 祀 之 封 璲? 代 之 官 府, 何 若 父 兄 之 朝 廷? 先 業 之 圃 苑, 何 若 今 日 之 丘 園? 接 著 他 又 議 論 說 : 所 謂 桑 梓 宜 以 父 母 為 斷, 舊 壤 不 復 相 由 人 無 二 主, 官 無 兩 統 愚 謂 宜 為 所 寓 之 主 以 崇 公 敬, 為 先 人 本 邦 修 私 敬 而 已, 散 手 而 跪, 捧 袖 而 揖, 以 示 存 舊 過 厚 之 義 也 於 此 不 難 發 現, 上 述 如 王 慧 龍 和 趙 琰 兩 人, 即 是 履 行 盛 彥 議 論 之 典 型 一 方 面, 他 們 對 北 魏 這 個 新 桑 梓 崇 行 公 敬 ; 相 去 奉 辭, 帝 謂 實 曰 : 懷 甎 之 俗, 世 號 難 治 舅 宜 好 用 心 副 朝 廷 所 委 ( 頁 95) 魏 徵 ( 唐 ), 晉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76), 卷 88, 孝 友 盛 彥 傳 : 盛 彥 字 翁 子, 廣 陵 人 也 彥 仕 吳, 至 中 書 侍 郎 吳 平, 陸 雲 薦 之 於 刺 史 周 浚, 本 邑 大 中 正 劉 頌 又 舉 彥 為 小 中 正 ( 西 晉 武 帝 ) 太 康 中 ( ) 卒 ( 頁 ) 杜 佑 ( 唐 ), 通 典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2), 卷 68, 禮 二 八, 沿 革 二 八, 嘉 禮 二 八, 僑 居 人 桑 梓 敬 : 竊 見 今 編 戶 之 人, 本 或 僑 寓, 則 不 為 所 居 之 國, 修 拜 揖 之 敬, 先 人 舊 壤, 追 為 盡 禮 愚 懷 淺 短, 良 有 疑 焉 夫 人 道 繁 衍, 宗 流 遐 大, 根 生 一 冑, 枝 播 萬 緒 故 繁 曠 之 枝 異 統, 則 聖 人 檢 之 以 禮 憲, 萬 條 之 流 難 紀, 故 王 者 制 之 以 境 域 是 以 古 人 當 其 理 也, 則 居 有 常 邑, 仕 有 定 邦 爰 暨 六 國, 至 於 末 代, 全 固 之 業 傾, 瓜 分 之 務 起, 農 夫 不 得 安 其 畔, 爵 士 不 得 報 其 祿 孔 子 稱 危 邦 不 入, 亂 邦 不 居, 是 為 離 舊 適 新 之 制, 背 否 向 泰 之 文, 於 斯 尚 矣 蓋 離 舊 以 其 無 道, 適 新 以 其 宜 宗, 背 否 以 其 多 難, 向 泰 以 其 可 安 可 安 則 播 殖 於 其 野, 宜 宗 則 振 纓 於 其 朝, 在 家 則 人 理 足, 在 官 則 臣 道 備 人 臣 之 義 同, 而 彼 此 之 敬 異, 余 竊 惑 之 昔 孔 子, 宋 人 也, 上 自 孔 父, 逮 於 弗 父 何, 並 服 事 宋, 仕 有 代 祿 至 於 仲 尼, 道 崇 闕 里, 乃 為 魯 人 矣, 而 春 秋 之 作, 內 魯 外 宋, 諱 我 過, 彰 彼 惡, 以 此 徵 之, 斷 可 識 矣 而 觀 今 日 僑 居 之 族, 其 先 人 始 祖 不 出 是 國, 枝 葉 播 越, 居 之 數 代, 公 實 編 戶 而 私 稱 寓 客, 營 家 則 號 為 借 壤, 進 官 則 名 曰 寄 通, 高 容 雅 步, 不 為 有 降, 一 身 居 之, 尚 在 難 安, 或 父 兄 相 承, 尊 長 相 襲, 近 經 數 代, 遠 或 累 葉, 學 道 講 義, 習 人 之 禮, 鄉 舉 里 選, 假 人 之 評, 居 人 之 境 以 繁 我 條, 乘 人 之 貸 以 濟 我 生, 由 人 之 位 以 光 我 屬, 恃 人 之 寵 以 輝 我 業, 朝 廷 則 祖 考 之 所 階, 山 陵 則 神 靈 之 所 憑 昔 人 思 召 伯 之 愛, 尚 敬 甘 棠 之 木, 況 父 母 之 所 始 卒, 而 不 知 加 尊, 推 之 於 心, 豈 道 訓 之 謂 哉! 又 今 人 所 追 尊 舊 壤, 雖 遠 而 為 之 敬 者 何 也? 猶 以 有 先 業 墳 栢 之 故 瑩, 曩 代 桑 梓 之 舊 業 耳 蓋 宗 廟 迭 毀, 禮 有 降 殺, 尊 親 之 至, 父 祖 而 已, 自 此 以 上, 情 輕 服 簡, 故 大 夫 及 士, 祭 極 三 代, 明 恩 由 近 始, 禮 以 遠 降 也 今 遠 禰 之 隳 館, 何 若 近 祖 之 見 廬? 迭 毀 之 墳 栢, 何 若 祭 祀 之 封 璲? 曩 代 之 官 府, 何 若 父 兄 之 朝 廷? 先 業 之 圃 苑, 何 若 今 之 丘 園? 雖 古 人 有 維 桑 與 梓, 必 恭 敬 止 之 文, 所 謂 桑 梓, 宜 以 父 母 為 斷, 舊 壤 不 復 相 由 人 無 二 主, 官 無 兩 統 愚 謂 宜 為 所 寓 之 主 以 崇 公 敬, 為 先 人 本 邦 修 私 敬 而 已, 散 手 而 跪, 捧 袖 而 揖, 以 示 存 舊 過 厚 之 義 也 ( 頁 )

12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21 對 地, 就 以 絕 房 室, 布 衣 蔬 食, 不 參 吉 事 或 絕 鹽 粟, 斷 諸 餚 味, 食 麥 而 已 的 如 喪 生 活 方 式 以 修 對 先 人 本 邦 和 父 祖 先 業 墳 栢 之 所 謂 舊 桑 梓 行 私 敬 面 對 北 魏 之 勢 盛, 客 死 異 國 可 能 就 是 北 降 者 之 宿 命 了 在 北 魏 嚴 制 降 人 居 處 和 喪 葬 地 點 之 下, 客 死 異 國 之 北 降 者 若 得 能 蒙 賜 而 陪 葬 帝 陵 - 金 陵, 33 當 然 是 備 極 哀 榮 之 事 然 而, 到 底 不 是 所 有 降 人 都 能 蒙 此 殊 榮 以 司 馬 楚 之 為 例, 東 晉 王 室 之 身 分, 34 以 及 父 子 倆 相 繼 出 鎮 雲 中 威 服 朔 土, 應 該 就 是 得 賜 陪 葬 金 陵 的 重 要 原 因! 35 相 反 地, 縱 使 貴 為 江 南 王 室, 一 旦 謀 逆, 遭 誅 之 下 場 則 是 相 當 悽 慘 司 馬 國 璠 和 司 馬 道 賜 兩 人 即 屬 之 36 根 據, 遷 都 洛 陽 以 後 謀 反 者 不 得 葬, 並 須 棄 尸 北 芒 來 推 斷, 37 平 城 時 代 想 必 亦 如 此 三 南 北 朝 前 期 北 降 者 之 落 葉 歸 根 儘 管 北 降 者 多 得 客 死 異 國, 但 仍 然 可 以 見 到 北 降 者 之 落 葉 歸 根 - 不 論 是 異 國 本 鄉 或 是 本 國 本 鄉 北 降 者 該 如 何 落 葉 歸 根 呢? 從 上 述 王 慧 龍 和 趙 琰 二 例 可 知, 欲 落 葉 歸 根 者, 一 可 如 王 氏 之 向 朝 廷 申 述, 二 則 可 像 趙 氏 一 般, 無 奈 地 等 待 朝 廷 政 策 改 變 事 實 上, 太 武 帝 一 世, 降 人 喪 葬 禁 制 甚 嚴 王 慧 龍 得 被 應 允 歸 葬 舊 塋, 國 絕 對 是 關 鍵 性 的 因 素 亦 即 說, 降 人 能 不 能 夠 不 按 制 度 規 定 行 喪, 端 視 皇 帝 一 人 之 意 願 個 別 的 降 人 如 此, 一 批 批 戰 敗 被 俘 之 殘 兵 也 相 同 只 要 皇 帝 詔 准, 落 葉 歸 根 即 成 為 可 能 38 當 然, 以 贖 回 而 落 葉 歸 根 者, 國 的 作 用 更 是 顯 著 33 金 陵 位 於 古 盛 樂 城 之 西 北, 今 綏 遠 省 和 林 格 爾 縣 北 魏 建 國 者 道 武 帝 拓 跋 珪 葬 其 父 什 翼 犍 - 後 追 諡 為 昭 成 帝 - 於 此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2, 太 祖 紀 : ( 太 祖 ) 元 年, 葬 昭 成 皇 帝 於 金 陵, 營 梓 宮, 木 秭 盡 生 成 林 ( 頁 1) 此 後, 道 武 帝 明 元 太 武 文 成 和 獻 文 等 皇 帝 亦 都 葬 於 此 34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7, 司 馬 楚 之 傳 : 司 馬 楚 之, 字 德 秀, 宣 帝 弟 太 常 馗 之 八 世 孫 ( 文 成 帝 ) 和 平 五 年 (464) 薨, 時 年 七 十 五 高 宗 悼 惜 之, 陪 葬 金 陵 ( 頁 857) 35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7, 司 馬 楚 之 附 司 馬 躍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7, 司 馬 休 之 傳, 頁 蕭 子 顯 ( 蕭 梁 ), 南 齊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83), 卷 57, 魏 虜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6, 顯 祖 紀 : ( 獻 文 帝 皇 興 二 年 ;468) 十 有 二 月 甲 午, 詔 曰 : 頃 張 永 迷 擾, 敢 拒 王 威, 暴

13 122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以 劉 靈 哲 為 例, 試 引 史 文 如 下 證 論 之 : ( 劉 靈 哲 ) 嫡 母 崔 氏 及 兄 子 景 煥,( 劉 宋 明 帝 ) 泰 始 中 ( ) 沒 虜, 靈 哲 為 布 衣, 不 聽 樂 靈 哲 傾 產 私 贖 嫡 母 及 景 煥, 累 年 不 能 得 世 祖 哀 之, 令 北 使 告 虜 主, 虜 主 送 以 還 南, 39 還 有, 劉 善 明 贖 回 親 人, 也 是 透 過 國 與 國 公 開 交 涉 的 40 誠 如 上 引, 北 魏 皇 帝 是 唯 一 關 鍵 以 王 慧 龍 和 張 永 之 殘 兵, 不 論 生 前 與 身 後 得 落 葉 歸 根, 其 獲 恩 詔, 或 說 王 慧 龍 招 攜 邊 遠, 歸 附 者 萬 餘 家, 號 為 善 政 之 深 受 太 武 帝 重 視 ; 41 亦 有 人 認 為 殘 廢 士 兵, 對 北 魏 無 所 用 之 故 雖 然 自 有 道 理, 但 降 人 能 否 歸 葬, 應 該 是 掌 握 在 皇 帝 個 人 手 上 除 了 經 由 國 的 正 式 公 開 管 道 之 外, 欲 落 葉 歸 根 者 就 得 尋 求 其 他 各 種 可 能 的 途 徑 據 載, 私 贖 者 無 獨 有 偶 崔 模 也 如 劉 靈 哲 一 樣 : 始 ( 崔 ) 模 在 南 妻 張 氏, 有 二 子, 沖 智 季 柔 模 至 京 師, 賜 妻 金 氏, 生 子 幼 度 沖 智 等 以 父 隔 遠, 乃 聚 貨 物, 間 託 關 境, 規 贖 模 歸 42 無 論 如 何, 為 了 讓 親 人 免 於 客 死 異 國, 集 聚 貨 物, 甚 至 傾 盡 私 產 都 在 所 不 惜 顯 然, 途 徑 或 公 或 私, 或 合 法 或 非 法 於 是, 就 有 人 叛 逃, 甚 至 死 後 始 偷 路 負 喪 回 國 只 是, 結 果 有 幸 與 不 幸 之 別 如 張 讜 落 葉 歸 根 之 路, 就 相 當 崎 嶇 : 張 讜, 字 處 言, 清 河 東 武 城 人 也 及 革 徐 兗, 讜 乃 歸 順 於 尉 元 ( 北 魏 孝 文 帝 ) 延 興 四 年 (474) 卒 子 敬 伯, 求 致 父 喪, 出 葬 冀 州 清 河 舊 墓, 久 不 被 許, 停 柩 在 家 積 五 六 年 第 四 子 敬 叔, 先 在 徐 州, 初 聞 父 喪, 不 欲 奔 赴, 而 規 南 叛, 為 徐 州 所 勒 送 至 乃 自 理, 後 得 襲 父 爵 敬 叔, 武 邑 太 守 父 喪 得 葬 舊 墓, 還 屬 清 河 43 骨 原 隰, 殘 廢 不 少 死 生 冤 痛, 朕 甚 愍 焉 天 下 民 一 也, 可 敕 郡 縣, 永 軍 殘 廢 之 士, 聽 還 江 南 ; 露 骸 草 莽 者, 收 之 ( 頁 128) 39 蕭 子 顯 ( 蕭 梁 ), 南 齊 書, 卷 27, 劉 懷 珍 傳, 頁 蕭 子 顯 ( 蕭 梁 ), 南 齊 書, 卷 28, 劉 善 明 傳, 頁 在 王 慧 龍 積 極 效 命 於 北 魏 的 努 力 下, 不 僅 破 除 當 時 南 人 不 宜 委 以 師 旅 之 任, 更 在 取 得 太 武 帝 的 深 度 信 任 後, 破 除 了 劉 宋 文 帝 的 反 間 計 當 時, 太 武 帝 賜 王 慧 龍 璽 書 就 說 : 義 隆 ( 劉 宋 文 帝 ) 畏 將 軍 如 虎, 欲 相 中 害, 朕 自 知 之 風 塵 之 言, 想 不 足 介 意 也 關 於 此, 可 見 於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8, 王 慧 龍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24, 崔 玄 伯 附 崔 模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61, 張 讜 傳, 頁 1369

14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23 儘 管 其 中 有 不 幸, 但 是 挺 而 走 險 孤 注 一 擲 者 還 是 不 少 : 朱 脩 之, 後 隨 到 彥 之 北 伐, 彥 之 自 河 南 回, 留 脩 之 戌 滑 臺, 為 虜 所 圍, 數 月 糧 盡, 將 士 熏 鼠 食 之, 遂 陷 於 虜 脩 之 潛 謀 南 歸, ( 劉 宋 文 帝 ) 元 嘉 九 年 (432), 至 京 邑, 不 僅 如 此, 還 有 劉 聞 慰 與 房 崇 吉 也 都 想 辦 法 南 叛 或 南 奔 46 至 於, 私 下 偷 路 負 喪 者, 則 更 是 危 險 魏 書 記 載 一 則 事 實 如 下 曰 : 時 有 齊 州 人 崔 承 宗, 其 父 於 宋 世 仕 漢 中, 母 喪, 因 殯 彼 後 青 徐 歸 國, 遂 為 隔 絕 承 宗 性 至 孝, 萬 里 投 險, 偷 路 負 喪 還 京 師 黃 門 侍 郎 孫 惠 蔚 聞 之 曰 : 吾 於 斯 人 見 廉 范 之 情 矣 47 相 對 地, 梁 初 蔡 道 恭 之 喪 櫬, 則 是 公 開 尋 購 再 尋 求 兩 國 交 涉 始 達 到 歸 葬 襄 陽 的 南 史 之 記 載 如 下 : ( 梁 武 帝 天 監 ) 三 年 (504), 魏 圍 司 州, 會 道 恭 疾 篤, 乃 呼 兄 子 僧 勰 從 弟 靈 恩 及 將 率 謂 曰 : 吾 所 苦 勢 不 能 久, 汝 等 當 以 死 固 節, 無 令 吾 沒 有 遺 恨 又 令 取 所 持 節 授 僧 勰 曰 : 稟 命 出 疆, 既 不 得 奉 以 還 朝, 方 欲 攜 之 同 逝 可 與 棺 柩 相 隨 眾 皆 流 涕 其 年 五 月 卒 魏 知 道 恭 死, 攻 之 轉 急 至 八 月, 城 內 糧 盡, 魏 剋 之 贈 鎮 西 將 軍, 並 尋 購 喪 櫬 八 年, 魏 許 還 道 恭 喪, 其 家 以 女 樂 易 之 葬 襄 陽 48 據 上 可 知, 梁 朝 感 受 到 蔡 道 恭 的 死 節 之 義, 而 積 極 尋 購 喪 櫬, 終 在 北 魏 朝 廷 同 意 之 下 送 回 喪 柩 綜 合 而 言, 落 葉 歸 根 之 路, 有 公 開 合 法 與 私 下 非 法, 結 果 更 有 幸 與 不 幸 但 是, 降 人 們 總 是 積 極 地 進 行 著 敘 述 至 此, 想 對 張 讜 停 柩 在 家 五 六 年 後, 始 得 有 幸 地 被 應 允 歸 葬 舊 墓 一 事 深 入 探 究 推 算 起 來, 張 讜 獲 允 歸 葬 的 時 間, 應 該 是 北 魏 孝 文 帝 太 和 二 三 年 間 既 然 如 此, 張 讜 之 獲 允 不 正 顯 現 出, 北 魏 在 孝 文 帝 太 和 初 年, 即 已 不 再 嚴 禁 降 人 之 歸 葬 舊 塋 再 進 一 步 考 察 史 傳 後 發 現, 遷 洛 前 後 得 徙 葬 舊 兆 之 降 人 事 例 確 實 不 少 例 如, 高 道 悅 王 叡 與 崔 邪 利 等 都 是 51 他 們 都 在 北 沈 約 ( 蕭 梁 ), 宋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75), 卷 76, 朱 脩 之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43, 劉 休 賓 傳, 頁 969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43, 房 法 壽 附 房 崇 吉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86, 孝 感 吳 悉 達 傳 附 崔 承 宗, 頁 1885 李 延 壽 ( 唐 ), 南 史,(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76) 卷 55, 蔡 道 恭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62, 高 道 悅 傳, 頁

15 124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魏 孝 文 帝 太 和 年 間 為 自 己 的 親 人 完 成 歸 葬 故 鄉 的 心 願 這 麼 一 來, 吾 人 確 實 可 以 斷 論, 降 人 葬 處 之 嚴 格 規 範 與 強 制 執 行, 已 於 孝 文 帝 太 和 年 間 有 了 制 度 性 的 改 變 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樣 的 制 度 改 變 和 開 放, 卻 僅 僅 只 適 用 於 異 國 本 鄉 而 已 亦 即 是, 隨 著 北 魏 勢 力 版 圖 之 不 斷 擴 展, 原 屬 江 南 政 權 的 降 人 本 國 本 鄉, 淪 陷 入 北 魏 後, 已 變 成 北 魏 的 異 國 和 降 人 的 本 鄉 了 這 種 情 形 下, 孝 文 帝 適 度 開 放 北 降 者 可 以 歸 葬 本 鄉 舊 兆, 或 者 往 往 還 可 以 按 照 平 生 本 意 歸 葬 關 於 此, 傅 永 之 例 應 該 可 以 進 一 步 證 明 : 傅 永, 字 脩 期, 清 河 人 也 幼 隨 叔 父 洪 仲 與 張 幸 自 青 州 入 國, 尋 復 南 奔 自 東 陽 禁 防 為 崔 道 固 城 局 參 軍, 與 道 固 俱 降, 入 為 平 齊 民 父 母 並 老 飢 寒 十 數 年 賴 其 強 於 人 事, 戮 力 傭 丐, 得 以 存 立 晚 乃 被 召, 兼 治 禮 郎, 詣 長 安, 拜 文 明 太 后 父 燕 宣 王 廟, 賜 爵 貝 丘 男, 加 伏 波 將 軍 ( 孝 明 帝 ) 熙 平 元 年 (516) 卒 永 嘗 登 北 邙, 於 平 坦 處 奮 矟 躍 馬, 盤 旋 瞻 望, 有 終 焉 之 志 遠 慕 杜 預 近 好 李 沖 王 肅, 欲 葬 祔 其 墓, 遂 買 左 右 地 數 頃, 遺 敕 子 叔 偉 曰 : 此 吾 之 永 宅 也 52 還 有, 王 肅 於 孝 文 帝 太 和 十 七 年 去 世, 皇 帝 詔 允 其 得 遂 先 志 而 葬 於 ( 李 ) 沖 ( 杜 ) 預 兩 墳 之 間 明 顯 地, 傅 永 與 王 肅 二 人 都 能 如 願 葬 於 前 賢 杜 預 和 李 沖 墓 旁, 亦 賴 皇 帝 個 人 意 願 而 定 據 載, 李 沖 亦 降 人 孝 文 帝 欲 表 彰 李 沖 國 之 賢 也, 朝 之 望 也, 故 葬 之 於 杜 預 墳 冢 附 近 55 上 述 史 事 皆 發 生 於 孝 文 帝 太 和 年 間 及 其 以 後 如 此 一 來 即 可 推 得, 降 人 喪 葬 地 點 之 稍 得 解 禁 的 時 間, 50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93, 恩 倖 王 叡 傳, 頁 蕭 子 顯 ( 蕭 梁 ), 南 齊 書, 卷 55, 孝 義 崔 懷 慎 傳, 頁 956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70, 傅 永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63, 王 肅 傳, 頁 房 玄 齡 ( 唐 ), 晉 書, 卷 34, 杜 預 傳 : ( 西 晉 ) 預 初 在 荊 州, 行 次 鄧 縣 而 卒, 預 先 遺 令 曰 : 吾 去 春 入 朝, 因 郭 氏 喪 亡, 緣 陪 陵 舊 義, 自 表 營 洛 陽 城 東 首 陽 山 ( 今 河 南 偃 師 西 北, 為 邙 山 最 高 處 ) 之 南 為 將 來 兆 域 而 所 得 地 中 有 小 山, 上 無 舊 冢 其 高 顯 雖 未 足 比 邢 山, 然 東 奉 二 陵, 西 瞻 宮 闕, 南 觀 伊 洛, 北 望 夷 叔, 曠 然 遠 覽, 情 之 所 安 也 故 遂 表 樹 開 道, 為 一 定 之 制 至 時 皆 用 洛 水 圓 石, 開 隧 道 南 向, 儀 制 取 法 於 鄭 大 夫, 欲 以 儉 自 完 耳 棺 器 小 斂 之 事, 皆 當 稱 此 子 孫 一 以 遵 之 ( 頁 )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3, 李 沖 傳 : 旬 有 餘 日 而 卒, 時 年 四 十 九 高 祖 ( 孝 文 帝 ) 為 舉 哀 於 懸 弧, 詔 曰 : 沖 貞 和 資 性, 可 謂 國 之 賢 也, 朝 之 望 也 葬 於 覆 舟 山 ( 今 江 蘇 南 京 城 東 北 ), 近 杜 預 冢, 高 祖 之 意 也 ( 頁 1188) 魏 書 李 沖 本 傳 記 李 沖 葬 覆 舟 山, 疑 有 誤 因 杜 預 葬 洛 陽 邙 山 最 高 處 之 首 陽 山

16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25 亦 與 降 人 居 處 限 制 解 禁 的 時 間 約 略 同 時 的 事 實 關 於 此, 史 載 例 證 尚 多 房 景 先 於 太 和 中, 例 得 還 鄉, 56 崔 平 仲 妻 太 和 中, 高 祖 聽 其 還 南 57 均 屬 之 誠 如 唐 長 孺 所 論, 所 謂 例 得 還 鄉, 當 然 不 限 於 房 景 先 一 人 或 房 氏 一 族 之 為 平 齊 民 者, 應 該 還 包 括 平 齊 民 之 配 為 六 鎮 鎮 兵 者, 58 它 應 該 是 太 和 年 間 曾 經 頒 布 的 條 例, 准 許 被 徙 為 平 齊 郡 民 的 北 降 者 回 青 州 故 里 59 毫 無 疑 問 地, 這 樣 的 開 放 是 在 異 國 北 魏 的 降 人 本 鄉 範 圍 之 內 儘 管 如 此, 總 還 是 有 人 堅 持 本 國 本 鄉 之 落 葉 歸 根, 尤 其 身 分 特 殊 如 蕭 贊 之 親 屬 者 據 魏 書 記 載, 蕭 贊 本 是 蕭 齊 皇 室, 北 降 後 即 為 北 魏 駙 馬 身 後 北 魏 朝 廷 本 敕 詔 其 與 妻 壽 陽 長 公 主 合 葬 於 洛 陽 但 事 經 七 八 年 後, 卻 發 生 盜 喪 迎 葬 江 南 之 事 : ( 節 閔 帝 ) 普 泰 末 (531) 敕 迎 其 喪 至 洛, 遣 黃 門 郎 鹿 護 喪 事, 以 王 禮 與 公 主 合 葬 嵩 山 至 ( 東 魏 孝 靜 帝 ) 元 象 初 (538), 吳 人 盜 其 喪 還 江 東, 蕭 衍 猶 以 為 子, 祔 葬 蕭 氏 墓 焉 60 承 上 推 知, 吳 人 盜 其 喪 而 還 江 東, 顯 然 與 南 朝 梁 武 帝 蕭 衍 猶 以 為 子 而 企 待 其 能 喪 還 祔 葬 蕭 氏 墳 墓 有 關 只 是, 其 中 令 人 不 解 的 是, 梁 武 帝 何 以 不 透 過 公 開 國 與 國 之 交 涉 贖 回, 何 出 此 盜 其 喪 之 下 策 呢? 推 察 來 看, 極 其 可 能 與 蕭 贊 具 駙 馬 身 分, 早 已 與 公 主 合 葬, 蓋 無 法 令 其 贖 回 有 關 吧! 總 之, 降 人 喪 葬 規 制 已 有 了 彈 性 的 轉 變, 姑 且 不 論 死 者 意 願, 自 太 和 年 間 以 後, 北 降 者 總 算 有 落 葉 歸 根 之 可 能 然 而 有 趣 的 是, 隨 著 時 間 的 演 變 與 降 人 喪 葬 規 定 之 稍 稍 鬆 綁 後, 北 降 者 卻 反 而 逐 漸 未 將 歸 葬 故 鄉 舊 塋 當 作 是 主 要 與 唯 一 的 選 項 仔 細 推 敲, 如 此 轉 變 或 與 平 城 和 洛 陽 所 象 徵 的 民 族 文 化 意 義 不 同 有 關 平 城 終 究 是 遊 牧 民 族 之 朔 土 北 地, 而 洛 陽 到 底 還 是 遊 牧 民 族 跨 入 長 城 佔 據 中 國 北 部 以 前, 漢 族 帝 國 王 朝 西 晉 之 首 都 當 北 降 者 不 再 執 著 56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43, 房 法 壽 附 房 景 先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43, 房 法 壽 傳,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24, 崔 玄 伯 附 崔 僧 淵 傳 : 僧 淵 入 國, 坐 兄 弟 徙 於 薄 骨 律 鎮, 太 和 初 得 還 ( 頁 631) 59 唐 長 孺, 北 魏 的 青 齊 士 民, 收 於 氏 著 魏 晉 南 北 朝 史 論 拾 遺 ( 出 版 不 詳 ), 頁 唐 長 孺 氏 也 指 出, 在 當 時 孝 文 帝 選 盡 物 望 之 下, 這 批 以 平 齊 郡 民 為 主 的 青 齊 士 人 和 許 多 河 南 人 士 之 有 才 學 者 咸 多 蒙 擢 60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9, 蕭 寶 夤 附 蕭 贊 傳, 頁

17 126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於 歸 葬 江 南, 而 遺 願 潛 窆 於 洛 陽 時, 明 顯 地, 洛 陽 就 是 民 族 與 文 化 根 之 意 義 其 實 是 蘊 涵 其 中 的 更 甚 而, 從 北 魏 初 年 到 北 魏 孝 文 帝 太 和 年 間, 這 些 降 人 的 桑 梓 恐 怕 也 已 隨 之 而 有 些 改 變 了 呢! 四 南 北 朝 前 期 南 降 者 之 客 死 異 國 與 落 葉 歸 根 整 體 而 論, 南 北 朝 前 期 之 北 人 南 降, 實 無 法 與 南 人 北 降 之 盛 相 提 並 論 但 是, 北 魏 宣 武 帝 即 位 之 後, 隨 著 朝 綱 弛 壞 六 鎮 反 亂 尒 朱 氏 佔 領 京 師 並 專 擅 朝 政 的 發 展, 卻 也 一 度 造 成 北 人 - 尤 其 是 北 魏 之 宗 室 - 大 規 模 南 降 61 按 理 南 方 諸 政 權 - 包 括 東 晉 62 劉 宋 蕭 齊 和 蕭 梁, 也 應 該 都 設 有 客 禮 和 客 館 以 接 待 和 安 置 初 附 之 降 人 63 根 據 降 人 史 例 來 看, 東 晉 劉 宋 蕭 齊 和 北 魏 峙 立 之 際, 真 正 北 人 南 降 者 極 少, 逮 至 梁 與 北 魏 對 峙, 才 見 到 比 較 多 的 北 人 南 降 他 們 或 失 勢 或 政 爭 失 敗 或 受 權 臣 逼 迫 或 吏 治 不 良, 乃 至 造 反 失 敗 而 南 降 其 中, 也 有 受 到 梁 朝 招 誘 而 南 降 者 64 梁 武 帝 普 通 年 間 ( ) 大 舉 北 伐, 剋 獲 相 繼 之 後, 北 朝 將 領 也 紛 紛 遣 使 舉 地 內 屬, 65 一 時 之 間, 降 口 遂 乃 驟 增 北 人 南 降 人 數 和 政 治 發 展 的 關 係, 請 參 見 蔡 幸 娟, 南 北 朝 降 人 研 究 - 西 元 三 九 八 ---- 五 三 四 年, 第 四 章, 南 北 朝 降 人 事 例 分 析 ( 三 )- 五 五 - 五 三 四 年, 頁 房 玄 齡 ( 唐 ), 晉 書, 卷 73, 庾 亮 附 庾 翼 傳 : 翼 綏 來 荒 遠, 務 盡 招 納 之 宜, 立 客 館, 置 典 賓 參 軍 ( 頁 1935) 庾 翼 於 地 方 設 客 館 以 綏 來 荒 遠, 何 況 中 央 之 建 康 城, 想 必 亦 設 置 客 館 63 據 通 典 職 官 諸 卿 條 所 載, 晉 有 典 客 ; 宋 有 南 北 客 館 令 ; 齊 梁 陳 也 設 客 館 令 與 丞, 即 是 充 分 證 明 而 宋 齊 兩 代 之 客 館 置 於 建 康 城 城 南 十 三 里 處, 而 梁 一 代 客 館 更 臻 完 善 據 禁 扁 之 載, 梁 設 顯 仁 館 居 高 麗 集 雅 館 居 百 濟 顯 信 館 居 土 蕃 職 方 館 則 置 尉 佗 人 行 人 館 置 北 方 人 來 遠 館 則 居 蠕 蠕 人 輿 地 紀 勝 和 宮 苑 記 所 記 錄 其 確 切 位 置 蓋 與 宋 齊 客 館 相 近, 唯 置 北 方 人 的 行 人 館 於 婁 湖 離 門 外, 較 其 他 五 館 的 位 置 偏 建 康 城 南 毫 無 疑 問 地, 蓋 是 與 梁 朝 和 北 朝 政 權 的 相 對 地 理 位 置 有 關 其 主 要 目 的 應 該 就 是 考 慮 管 理 與 防 範 叛 逃 之 更 便 宜 參 見 蔡 幸 娟, 北 魏 時 期 南 北 朝 降 人 待 遇 - 客 禮 - 研 究, 頁 蔡 幸 娟, 南 北 朝 降 人 研 究 - 西 元 三 九 八 ---- 五 三 四 年, 第 四 章, 南 北 朝 降 人 事 例 分 析 ( 三 )- 五 五 - 五 三 四 年, 頁 頁 頁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8, 朱 异 傳 : ( 梁 武 帝 ) 普 通 五 年 (524), 大 舉 北 伐, 魏 徐 州 刺 史 元 法 僧 遣 使 請 舉 地 內 屬, 詔 有 司 議 其 虛 實 ( 朱 ) 异 曰 : 自 王 師 北 討, 剋 獲 相 繼, ( 頁 538) 66 誠 如 上 述, 梁 武 帝 之 大 舉 北 伐, 光 普 通 五 年 的 下 半 年 即 有 上 述 之 剋 獲 淪 陷 地 區 之 新 附 民 自 是 不 勝 計 數 是 引 史 例 說 明 如 下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28, 韋 放 傳 : 渦 陽 城 主 王 緯 以 城 降 放 乃 登 城, 簡 出 降 口 四 千 二 百 人, ( 頁 423)

18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27 據 載, 在 梁 武 帝 往 往 詔 賜 新 附 民 長 復 除, 應 諸 罪 失 一 無 所 問 之 下, 67 這 一 批 批 南 降 者, 也 就 只 得 暫 寓 江 南 隨 著 時 間 演 進, 他 們 到 底 也 得 面 對 客 死 異 國 或 落 葉 歸 根 的 選 擇 其 中 自 然 有 人 客 死 江 南 而 不 曾 再 北 回 元 法 僧 屬 其 一 : 元 法 僧, 魏 氏 之 支 屬 也 ( 梁 武 帝 ) 普 通 五 年 (524), 魏 室 大 亂, 法 僧 遂 據 鎮 稱 帝, 誅 鋤 異 己, 立 諸 子 為 王, 部 署 將 帥, 欲 議 匡 復 既 而 魏 亂 稍 定, 將 討 法 僧, 法 僧 懼, 乃 遣 使 歸 款 請 為 附 庸, 高 祖 ( 梁 武 帝 ) 許 焉, 既 至, 甚 加 優 寵 時 方 事 招 攜, 撫 悅 降 附, 賜 法 僧 甲 第 女 樂 及 金 帛, 前 後 不 可 勝 數 ( 梁 武 帝 ) 大 同 二 年 (536) 薨, 時 年 八 十 三 68 誠 如 上 述, 梁 武 帝 自 普 通 年 間 即 積 極 招 攜 四 方 和 撫 悅 降 附 如 王 神 念 69 羊 70 侃 等, 在 當 時 都 曾 受 到 厚 待 其 中 北 魏 宗 室 之 南 降 者, 尤 其 受 到 禮 遇 魏 支 庶 元 願 達 一 如 元 法 僧 一 樣, 受 賜 甲 第 女 樂 71 如 此 一 來, 客 死 江 南 者 不 少 當 然, 如 果 造 反 就 得 遭 受 誅 戮 - 下 場 即 如 杜 景 一 樣 悽 慘 72 儘 管 如 此, 梁 朝 一 代, 北 人 南 降 而 尋 求 落 葉 歸 根 者 還 是 很 多 首 先, 吾 人 可 以 發 現, 透 過 公 開 乞 請 而 放 還 是 合 法 的 試 引 史 例 論 證 如 下 : 是 時, 蕭 衍 遣 將 圍 逼 溫 湯, 會 尒 朱 榮 入 洛, 殺 害 元 氏 ( 元 ) 彧 撫 膺 慟 哭, 遂 奔 蕭 衍 衍 遣 其 舍 人 陳 建 孫 迎 接, 及 知 莊 帝 踐 阼, 彧 以 母 老 請 還, 辭 旨 懇 切 衍 惜 其 人 才, 又 難 違 其 意, 遣 其 僕 射 徐 勉 私 勸 彧 曰 昔 王 陵 在 漢, 姜 維 相 蜀, 在 所 成 名, 何 必 本 土 彧 曰 ; 死 猶 願 北, 況 於 生 也 衍 乃 以 禮 遣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 武 帝 紀 下, 頁 69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9, 元 願 達 傳, 頁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9, 王 神 念 傳, 頁 556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9, 羊 侃 傳 : ( 羊 ) 侃 以 ( 梁 武 帝 ) 大 通 三 年 (529A.D.) 至 京 師, 詔 授 使 持 節 徐 州 刺 史, 并 其 兄 默 及 三 弟 忱 給 元, 皆 拜 為 刺 史 遘 疾 卒 於 臺 內, 時 年 五 十 四 ( 頁 )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9, 元 願 達 傳, 頁 555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9, 王 茂 傳 : ( 王 茂 ) 子 貞 秀 嗣, 以 居 喪 無 禮, 為 有 司 奏, 徙 越 州, 後 有 詔 留 廣 州 乃 潛 結 仁 威 府 中 兵 參 軍 杜 景, 欲 襲 州 城, 刺 史 蕭 昂 討 之 景, 魏 降 人, 與 貞 秀 同 戮 ( 頁 177)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18, 太 武 五 王 臨 淮 王 拓 跋 譚 附 元 彧 傳, 頁 420

19 128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無 獨 有 偶, 賀 拔 勝 和 史 寧 亦 乞 請 北 歸 74 事 實 上, 當 時 還 有 盧 柔 崔 說 等 人 一 同 乞 請 北 回 75 此 外, 如 薛 曇 尚 劉 世 明 等 人 也 都 是 經 由 乞 請 而 回 北 承 上 來 看, 有 乞 請 者 梁 武 一 概 皆 准 其 次, 南 降 者 同 樣 也 可 透 過 國 ( 梁 朝 ) 與 國 ( 北 魏 ) 的 官 方 交 涉 而 互 放 降 俘 的 方 式 被 釋 回 以 董 紹 為 例 說 明 如 下 : 董 紹, 為 賊 所 襲, 囚 送 江 東, 仍 被 鎖 禁 蕭 衍 領 軍 將 軍 呂 僧 珍 暫 與 紹 言, 便 相 器 重 衍 聞 之, 遣 使 勞 紹 云 : 忠 臣 孝 子, 不 可 無 人 今 當 聽 卿 還 國 紹 對 曰 : 老 母 在 洛, 無 復 方 寸, 既 奉 恩 貸, 實 若 更 生 衍 又 遣 主 書 霍 靈 超 謂 紹 曰 : 今 放 卿 還, 令 卿 通 兩 家 之 好, 彼 此 息 民, 豈 不 善 也 對 曰 : 通 好 息 民, 乃 兩 國 之 事, 既 蒙 命 及, 輒 當 聞 奏 本 朝 衍 賜 紹 衣 物, 引 入 見 之, 令 其 舍 人 周 捨 慰 勞, 并 稱 : 戰 爭 多 年, 民 物 塗 炭, 是 以 不 恥 先 言, 與 魏 朝 通 好 比 亦 有 書 都 無 報 旨 卿 宜 備 申 此 意, 故 遣 傳 詔 周 靈 秀 送 卿 至 國, 遲 有 嘉 問 又 令 謂 紹 曰 : 卿 知 所 以 得 不 死 不? 今 者 獲 卿, 乃 天 意 也 夫 千 人 之 聚, 不 散 則 亂, 故 須 立 君 以 治 天 下, 不 以 天 下 養 一 人 凡 在 民 上, 胡 不 思 此? 若 欲 通 好, 今 以 宿 豫 還 彼, 彼 當 以 漢 中 見 歸 先 是 詔 有 司 以 所 獲 衍 將 齊 茍 兒 等 十 人 欲 以 換 紹, 及 紹 還, 紹 雖 陳 說 和 計, 朝 廷 不 許 78 顯 然, 梁 武 帝 企 圖 釋 回 董 紹 以 通 兩 國 之 好 同 樣 地, 北 魏 也 打 算 以 梁 武 帝 之 將 領 齊 茍 兒 等 十 人 作 為 交 換 另 外, 北 魏 宗 室 元 略 與 梁 朝 之 江 革 祖 暅 之 交 換 亦 是 典 型 梁 書 記 曰 : 74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83), 卷 28, 史 寧 傳 : 屬 魏 孝 武 西 遷, 東 魏 遣 侯 景 率 眾 寇 荊 州, 寧 隨 ( 賀 拔 ) 勝 奔 梁 在 梁 二 年, 勝 乃 與 寧 密 圖 歸 計 寧 曰 : 朱 异 既 為 梁 主 所 信 任, 請 往 見 之 勝 然 其 言 寧 乃 見 异, 申 以 投 分 之 言, 徵 託 思 歸 之 意, 辭 氣 雅 至 异 亦 嗟 挹, 謂 寧 曰 : 桑 梓 之 思, 其 可 忘 懷? 當 為 奏 聞, 必 望 遂 所 請 耳 未 幾, 梁 主 果 許 勝 等 歸 ( 西 魏 文 帝 ) 大 統 二 年 (536A.D.) 寧 自 梁 歸 闕, ( 頁 466)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32, 盧 柔 傳, 頁 563 與 卷 35, 崔 謙 附 崔 說 傳, 頁 614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5, 薛 野 猪 附 薛 曇 尚 傳, 頁 999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55, 劉 芳 附 劉 世 明 傳, 頁 1231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79, 董 紹 傳, 頁 此 事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7, 司 馬 楚 之 附 司 馬 悅 傳 魏 書 司 馬 悅 傳 亦 有 記 載, 其 文 如 下 曰 : ( 北 魏 宣 武 帝 ) 永 平 元 年 (508A.D.) 城 人 白 早 生 謀 為 叛 逆, 遂 斬 悅 首, 送 蕭 衍 既 而 邢 巒 復 懸 瓠, 詔 曰 : 司 馬 悅 暴 罹 橫 酷, 身 首 異 所, 國 戚 舊 勳, 特 可 悼 念 主 書 董 紹, 銜 命 公 行, 囚 漂 殊 域, 事 可 矜 愍 尚 書 可 量 賊 將 齊 茍 兒 等 四 人 之 中 分 遣 二 人, 敕 揚 州 為 移, 以 易 悅 首 及 紹, 迎 接 還 本 用 慰 亡 存 ( 頁 859)

20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29 ( 江 ) 革 素 不 便 馬, 遂 為 魏 人 所 執 魏 徐 州 刺 史 元 延 明 聞 革 才 名, 厚 加 接 待, 革 稱 患 腳 不 拜, 延 明 將 加 害 焉, 見 革 辭 色 嚴 正, 更 相 敬 重 時 祖 暅 同 被 居 執, 延 明 逼 之 逾 苦, 將 加 箠 撲 革 厲 色 而 言 曰 : 江 革 行 年 六 十, 不 能 殺 身 報 主, 今 日 得 死 為 幸, 誓 不 為 人 執 筆 延 明 知 不 可 屈, 乃 止 日 給 脫 粟 三 升, 僅 餘 性 命 值 魏 主 請 中 山 王 元 略 反 北, 乃 放 革 及 祖 暅 還 朝 79 上 述 事 實 顯 現 出, 南 北 雙 方 雖 處 於 敵 立, 但 交 涉 互 換 釋 回 降 人 的 管 道, 仍 然 是 暢 通 的 於 此 吾 人 更 可 發 現, 梁 武 帝 相 當 重 視 降 人 之 釋 放 誠 如 史 載, 不 僅 設 宴 款 待 餞 別, 還 常 常 附 贈 金 銀 財 寶, 並 派 遣 衛 隊 護 送, 實 前 所 未 見 無 疑 地, 南 降 之 落 葉 歸 根 者 驟 增, 蓋 與 梁 武 帝 獨 特 的 性 格 有 關 與 北 魏 皇 帝 一 樣, 作 為 政 權 統 治 代 表 的 梁 武 帝 掌 握 著 南 降 者 之 能 否 落 葉 歸 根 不 僅 如 此, 吾 人 進 一 步 考 察 又 可 發 現, 此 時 期 有 許 多 南 降 者 可 以 主 動 被 梁 武 帝 釋 回, 其 背 後 實 際 是 被 賦 予 特 殊 外 交 任 務 的 上 述 董 紹 是 一 例, 傅 敬 和 也 是 80 值 得 注 意 的 還 有, 具 有 北 魏 宗 室 身 分 之 南 降 者, 尤 其 要 特 別 先 被 立 為 魏 主 之 後 再 北 回 履 踐 梁 武 帝 託 負 的 使 命 魏 書 記 載 元 悅 北 回 經 過 如 下 : 汝 南 王 ( 元 ) 悅, 及 尒 朱 榮 舉 兵 向 洛 既 憶 人 間 俄 而 聞 榮 肆 毒 於 河 陰, 遂 南 奔 蕭 衍 衍 立 為 魏 主, 號 年 更 興 衍 遣 其 將 軍 王 辯 送 置 於 境 上, 以 覬 侵 逼 及 齊 獻 武 既 誅 榮, 以 悅 高 祖 子, 宜 承 大 業, 乃 令 人 示 意 悅 既 至, 清 狂 如 故, 動 為 罪 失, 不 可 扶 持, 乃 止 出 帝 初, 除 大 司 馬 卒 81 元 顥 南 降, 境 遇 也 相 同 82 考 察 史 傳 後 發 現, 梁 武 帝 冊 立 北 魏 宗 室 之 南 降 者 79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6, 江 革 傳, 頁 524 又,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19 下, 景 穆 十 二 王 南 安 王 拓 跋 楨 附 元 略 傳 : ( 元 ) 誘 弟 略 略 雖 在 江 南, 自 以 家 禍, 晨 夜 哭 泣, 身 若 居 喪 又 惡 法 僧 為 人, 與 法 僧 言, 未 嘗 一 笑 會 ( 蕭 ) 綜 以 城 歸 國, 綜 長 史 江 革 司 馬 祖 暅 將 士 五 千 人 悉 見 擒 虜 肅 宗 ( 孝 明 帝 ) 敕 有 司 悉 遣 革 等 還 南, 因 以 徵 略 衍 乃 備 禮 遣 之 略 之 將 還 也, 衍 為 置 酒 餞 別, 賜 金 銀 百 斤, 衍 之 百 官, 悉 送 別 江 上, 遣 其 右 衛 徐 確 率 百 餘 人 送 至 京 師 ( 頁 )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70, 傅 豎 眼 附 傅 敬 和 傳, 頁 1560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22, 孝 文 五 王 汝 南 王 元 悅 傳, 頁 597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21 上, 獻 文 六 王 北 海 王 元 詳 附 元 顥 傳, 頁

21 130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為 魏 主 並 假 之 兵 將 者 很 多 83 無 論 如 何, 這 是 策 略 運 用 降 人 所 意 外 促 成 的 降 人 落 葉 歸 根 據 此 來 看, 梁 武 帝 送 回 降 人 之 動 機 甚 明 配 合 時 間 推 察, 梁 武 帝 積 極 恢 復 中 原 夢 想 的 手 段, 84 顯 然 是 有 逐 漸 轉 為 消 極 的 趨 勢 85 從 梁 武 帝 初 代 蕭 齊 而 下 詔 北 伐, 到 不 恥 主 動 與 北 朝 輸 誠, 確 實 是 有 跡 可 循 他 仁 慈 不 忍 戰 爭 之 生 民 塗 炭, 以 致 願 意 低 調 求 和 於 北 魏 上 引 其 對 董 紹 說 戰 爭 多 年, 民 物 塗 炭, 凡 在 民 上, 是 以 不 恥 先 言, 與 魏 朝 通 好 就 是 力 證 所 以, 梁 武 帝 毅 然 放 棄 直 接 對 戰 而 轉 為 扶 植 降 人 偽 政 權 以 達 到 佔 取 洛 陽 收 復 中 原 的 目 標 意 外 地, 這 樣 的 轉 變 促 成 更 多 南 降 者 落 葉 歸 根 之 機 會 與 可 能 承 繼 上 論, 活 著 被 釋 回 的 南 降 者 不 少, 當 然, 身 後 歸 葬 的 機 會 自 然 也 存 在 下 引 史 實 正 是 喪 柩 得 以 北 回 之 例 : 胡 小 虎, 河 南 河 陰 人 也 ( 北 魏 孝 明 帝 ) 正 光 末 (524), 為 統 軍 於 晉 壽 孝 昌 中, 蕭 衍 將 樊 文 熾 等 寇 邊, 益 州 刺 史 邴 虬 遣 長 史 和 安 固 守 小 劍 文 熾 圍 之 虬 命 小 虎 與 統 軍 崔 珍 寶 同 往 防 拒 文 熾 掩 襲 小 虎 珍 寶 並 擒 之 小 虎 乃 慷 慨 謂 安 曰 : 我 柵 不 防, 為 賊 所 虜 觀 其 兵 士, 勢 不 足 言, 努 力 堅 守 魏 行 臺 傳 梁 州 遣 將 已 至 賊 以 刀 毆 擊, 言 不 得 終, 遂 害 之 三 軍 無 不 歎 其 壯 節, 哀 其 死 亡 賊 尋 奔 敗, 禽 其 次 將 蕭 世 澄 陳 文 緒 等 一 十 一 人 行 臺 魏 子 建 壯 其 氣 概, 啟 以 世 澄 購 其 屍 柩, 乃 獲 骸 骨 歸 葬 86 誠 如 史 載, 儘 管 胡 小 虎 客 死 江 南, 然 得 購 屍 柩 以 獲 骸 骨 歸 葬, 蓋 亦 不 幸 之 幸 綜 上 敘 述, 客 死 江 南 縱 然 是 南 北 對 峙 前 期 南 降 者 之 一 般 宿 命, 但 是, 在 梁 武 帝 普 通 年 間, 卻 有 不 少 人 乞 請 北 回, 也 有 透 過 官 方 交 涉 而 被 交 換 釋 回, 更 有 人 被 政 策 性 運 用 地 主 動 送 回 如 此 一 來, 就 有 許 多 降 人 可 免 於 客 死 江 南 83 元 翼 被 封 為 咸 陽 王 ; 元 樹 被 封 為 魏 郡 王, 後 改 封 為 鄴 王 ; 元 貞 亦 被 封 為 咸 陽 王 ; 元 曄 被 封 為 桑 乾 王 等 參 見 李 延 壽 ( 唐 ), 北 史, 卷 19, 獻 文 六 王 咸 陽 王 元 禧 附 元 翼 傳, 頁 692 與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21 上, 獻 文 六 王 趙 郡 王 元 幹 附 元 曄 傳, 頁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8, 朱 异 傳 : 高 祖 ( 梁 武 帝 ) 夢 中 原 平, 舉 朝 稱 慶, 旦 以 語 异, 异 對 曰 : 此 宇 內 方 一 之 徵 ( 頁 539) 85 蔡 幸 娟, 南 北 朝 降 人 研 究 - 西 元 三 九 八 ---- 五 三 四 年, 第 四 章, 南 北 朝 降 人 事 例 分 析 ( 三 )- 五 五 - 五 三 四 年, 頁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87, 節 義 胡 小 虎 傳, 頁 1895 胡 小 虎 於 北 史 卷 八 五, 節 義 胡 小 彪 傳 作 胡 小 彪, 蓋 避 唐 諱 而 改 ( 頁 2847)

22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31 無 疑 地, 這 正 是 配 合 國 家 外 交 軍 事 發 展 需 要 下 的 意 外 結 果 於 此 仍 然 可 以 看 到, 國 還 是 決 定 南 降 者 客 死 異 國 或 落 葉 歸 根 的 主 要 關 鍵 五 南 北 朝 後 期 降 人 之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南 北 朝 後 期, 東 魏 - 北 齊 西 魏 - 北 周 和 梁, 以 及 北 齊 北 周 和 陳 三 國 鼎 立 之 勢 形 成 誠 如 史 載, 三 國 各 圖 進 取, 競 爭 相 當 激 烈 : 及 華 皎 來 附, 詔 立 衛 公 直 督 元 定 等 援 之 與 陳 人 交 戰, 我 師 不 利, 元 定 等 竝 沒 自 是, 連 兵 不 息, 東 南 騷 動 高 祖 ( 北 周 武 帝 ) 患 之, 乃 授 杲 御 正 中 大 夫, 使 於 陳, 論 保 境 息 民 之 意 陳 宣 帝 遣 其 黃 門 侍 郎 徐 陵 謂 杲 曰 : 兩 國 通 好, 本 欲 救 患 分 災, 彼 朝 受 我 叛 人, 何 也? 杲 答 曰 : 郝 烈 之 徒, 邊 民 狂 狡, 曾 未 報 德, 而 先 納 之 今 受 華 氏, 正 是 相 報 過 子 彼 始, 豈 在 本 朝 陵 曰 : 彼 納 華 皎, 志 圖 吞 噬 此 受 郝 烈, 容 之 而 已 且 華 皎 方 州 列 將, 竊 邑 叛 亡 郝 烈 一 百 許 戶, 脫 身 逃 竄 大 小 有 異, 豈 得 同 年 而 語 乎? 杲 曰 : 大 小 雖 殊, 受 降 一 也 若 論 先 後, 本 朝 無 失 陵 曰 : 周 朝 送 主 上 還 國, 既 以 為 恩 ; 衛 公 共 元 定 渡 江, 孰 云 非 怨 計 恩 之 與 怨, 亦 足 相 埒 杲 曰 : 元 定 等 兵 敗 身 囚, 其 怨 已 滅 陳 主 負 扆 馮 玉, 其 恩 猶 在 且 怨 繇 彼 國, 恩 起 本 朝, 以 怨 酬 恩, 未 之 聞 也 陵 乃 笑 而 不 答 杲 因 謂 之 曰 : 今 三 方 鼎 立, 各 圖 進 取, 茍 有 釁 隙, 實 啟 敵 心 本 朝 與 陳, 日 敦 鄰 睦, 輏 軒 往 返, 積 有 歲 年 比 為 疆 場 之 事, 遂 為 仇 敵, 構 怨 連 兵, 略 無 寧 歲, 鷸 蚌 狗 兔, 勢 不 俱 全 若 使 齊 寇 乘 之, 則 彼 此 危 矣 孰 與 心 忿 悔 禍, 遷 慮 改 圖, 陳 國 息 爭 桑 之 心, 本 朝 弘 灌 瓜 之 義, 張 旃 拭 玉, 脩 好 如 初, 共 為 掎 角, 以 取 齊 氏 非 唯 兩 主 之 慶, 實 亦 兆 庶 賴 之 陵 具 以 聞, 陳 宣 帝 許 之, 遂 遣 使 來 聘 87 彼 此 之 間 的 競 爭, 正 可 由 高 歡 對 大 臣 杜 弼 所 說 的 : 天 下 濁 亂, 習 俗 已 久 今 督 將 家 屬 多 在 關 西, 黑 獺 常 相 招 誘, 人 情 去 留 未 定 江 東 復 有 一 吳 兒 老 翁 蕭 衍 者, 專 事 衣 冠 禮 樂, 中 原 士 大 夫 望 之 以 為 正 朔 所 在 我 若 急 作 法 網, 不 相 87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39, 杜 杲 傳, 頁 703

23 132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饒 借, 恐 督 將 盡 投 黑 獺, 士 子 悉 奔 蕭 衍, 則 人 物 流 散, 何 以 為 國? 一 番 話 窺 知 當 時 三 國 積 極 招 誘 人 材 的 用 心, 實 顯 露 無 遺 88 在 此 形 勢 中, 南 降 與 北 附 東 來 西 往 自 是 從 未 間 斷 ( 一 ) 北 降 者 之 客 死 異 國 與 落 葉 歸 根 北 魏 分 裂 成 東 西 魏 後, 北 降 人 數 即 一 度 驟 減 89 但 是, 在 北 齊 北 周 和 梁 陳 鼎 立 局 勢 形 成 後, 北 降 人 數 有 增 加 之 勢 為 了 處 理 與 安 置 降 附 士 民, 北 朝 各 政 權 均 設 有 客 禮 和 客 館 不 僅 如 此, 其 對 待 降 人 亦 如 北 魏 之 客 禮 一 般, 也 是 按 照 投 降 者 投 降 順 序 先 後 快 慢, 或 出 身, 以 及 附 帶 而 來 的 政 治 價 值 而 區 別 出 等 級 對 不 同 90 從 庾 信 之 例 可 知, 降 附 者 蓋 亦 須 先 為 客 三 年 91 不 過 客 館 地 點, 史 文 卻 未 明 載 至 於 北 齊 與 北 周 兩 國, 是 否 規 範 並 強 制 北 降 者 之 住 處 與 喪 葬 地 點, 史 文 仍 未 詳 明 推 察 來 看, 或 不 如 北 魏 嚴 格 與 周 詳 儘 管 如 此, 南 北 朝 後 期 投 降 北 齊 或 北 周 者, 蓋 多 暫 寓 異 國 並 終 死 北 地 試 以 蕭 祇 蕭 退 降 北 齊 為 例 證 論 之 : 蕭 祇 ( 梁 武 帝 ) 太 清 二 年 (548), 侯 景 圍 建 鄴 祇 聞 臺 城 失 守, 遂 來 奔 以 ( 東 魏 孝 靜 帝 ) 武 定 七 年 (549) 至 鄴, 齊 ( 文 宣 帝 ) 88 李 百 藥 ( 唐 ), 北 齊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83), 卷 24, 杜 弼 傳, 頁 南 人 北 降 的 人 數 和 政 治 發 展 的 關 係, 請 參 見 蔡 幸 娟, 南 北 朝 降 人 研 究 - 西 元 三 九 八 ---- 五 三 四 年, 第 四 章, 南 北 朝 降 人 事 例 分 析 ( 三 )- 五 五 - 五 三 四 年, 頁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2, 蕭 大 圜 傳 : ( 西 ) 魏 恭 帝 二 年 (555), 客 長 安, 太 祖 ( 宇 文 泰 ) 以 客 禮 待 之 保 定 二 年, 詔 曰 : 梁 汝 南 王 蕭 大 封 晉 熙 王 蕭 大 圜 等, 梁 國 子 孫, 宜 存 優 禮, ( 頁 757) 又,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27, 宇 文 測 傳 : ( 西 魏 文 帝 ) 大 統 四 年 (538), ( 宇 文 ) 測 政 存 簡 惠, 頗 得 民 和 地 接 東 魏, 數 相 鈔 竊, 或 有 獲 其 為 寇 者, 多 縛 送 之 測 皆 命 解 縛, 置 之 賓 館, 然 後 引 與 相 見, 如 客 禮 焉 仍 舍 設 酒 餚 宴 勞, 放 還 其 國, 并 給 糧 餼, 衛 送 出 境 ( 頁 454) 又, 李 百 藥 ( 唐 ), 北 齊 書, 卷 38, 辛 術 傳 : 辛 術, 文 襄 嗣 事, 與 尚 書 左 丞 宋 遊 道 中 書 侍 郎 李 繪 等 並 追 詣 晉 陽, 俱 為 上 客 ( 頁 501) 91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1, 庾 信 傳 : 時 陳 氏 與 朝 廷 通 好 南 北 流 寓 之 士, 各 許 其 還 國 陳 氏 乃 請 王 褒 及 信 等 十 數 人 高 祖 唯 放 王 克 殷 不 害 等, 信 及 褒 竝 留 而 不 遣 信 雖 位 望 通 顯, 常 有 鄉 關 之 思 乃 作 哀 江 南 賦 以 致 其 意 云 其 辭 曰 : 粵 以 戊 辰 之 年 ( 梁 武 帝 太 清 二 年 ; 西 魏 文 帝 大 統 十 四 年 ;548), 建 亥 之 月, 大 盜 移 國 金 陵 瓦 解 余 乃 竄 身 荒 谷, 公 私 塗 炭 華 陽 奔 命, 有 去 無 歸, 中 興 道 消, 窮 於 甲 戌 ( 梁 元 帝 天 正 三 年 ; 西 魏 恭 帝 元 年 ;554) 三 日 哭 於 都 亭, 三 年 囚 於 別 館 ( 頁 734)

24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33 天 保 初 (550), 時 梁 元 帝 平 侯 景, 復 與 齊 通 好, 文 宣 欲 放 祇 等 還 南 俄 而 西 魏 剋 江 陵, 遂 留 鄴 都, 卒 92 蕭 撝 降 北 周 亦 然 93 當 然, 也 有 慘 遭 橫 死 之 終 卒 於 異 國 萬 大 通 即 屬 之 : 萬 寶 常, 不 知 何 許 人 也 父 大 通, 從 梁 將 王 琳 歸 于 齊 後 復 謀 還 江 南, 事 泄, 伏 誅 由 是 寶 常 被 配 為 樂 戶, 94 縱 觀 史 傳, 企 圖 謀 反 遭 誅 並 客 死 異 國 者, 在 南 北 朝 後 期 實 不 多 見 如 此 事 實, 不 就 是 政 治 形 勢 日 益 北 強 南 弱 作 用 下 的 結 果 嗎? 當 然, 西 元 五 五 四 年 ( 梁 元 帝 承 聖 三 年 ; 西 魏 恭 帝 元 年 ; 北 齊 文 宣 帝 天 保 五 年 ) 江 陵 為 西 魏 所 克, 以 及 西 元 五 八 九 年 ( 陳 後 主 禎 明 三 年 ; 隋 文 帝 開 皇 九 年 ) 陳 朝 為 隋 文 帝 所 禪 代 正 是 此 發 展 之 力 證 隨 著 南 朝 這 兩 次 政 權 滅 亡 的 政 治 大 變 動, 江 南 士 民 大 規 模 地 被 強 制 遷 徙 入 北 面 對 政 權 之 淪 陷, 他 們 被 強 制 隨 例 入 北 後, 也 就 只 得 生 活 於 異 國 異 地 並 客 死 異 國 異 鄉 了! 據 載, 江 陵 亡 陷, 朝 士 皆 俘 入 關, 幾 乎 無 一 倖 免 其 中 像 張 綰 以 疾 而 倖 免 者, 蓋 絕 無 僅 有! 95 當 時 隨 例 入 長 安 之 著 者, 如 宗 懍 與 王 褒 : 宗 懍 及 江 陵 平, 與 王 褒 等 入 關 太 祖 以 懍 名 重 南 土, 甚 禮 之 ( 北 周 武 帝 ) 保 定 中 ( ) 卒, 96 此 外, 還 有 劉 祥 97 庾 季 才 98 陸 從 典 99 等 那 麼, 一 如 前 例, 陳 亡 隨 例 入 關 者, 任 忠 礬 毅 蔡 徵 都 是 100 特 別 值 得 注 意 的, 姚 僧 垣 和 姚 察 父 子 兩 人, 92 李 百 藥 ( 唐 ), 北 齊 書, 卷 33, 蕭 祇 傳, 頁 443 同 樣 地, 還 有 蕭 退 之 例 李 百 藥 ( 唐 ), 北 齊 書, 卷 33, 蕭 退 傳 : 蕭 退, 建 鄴 陷, 與 從 兄 祇 俱 入 東 魏 齊 天 保 中, 位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卒 ( 頁 443)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2, 蕭 撝 傳, 頁 魏 徵 等 ( 唐 ), 隋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83), 卷 78, 藝 術 萬 寶 常 傳, 頁 1783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4, 張 緬 附 張 綰 傳 : 明 年, 江 陵 陷, 朝 士 皆 俘 入 關, 綰 以 疾 免, 後 卒 於 江 陵, 時 年 六 十 三 ( 頁 504)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2, 宗 懍 傳, 頁 760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2, 劉 璠 附 劉 祥 傳 : ( 劉 祥 ) 江 陵 平, 隨 例 入 國 ( 北 周 靜 帝 ) 大 象 二 年 (580), 卒 於 官, ( 頁 765)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51, 處 士 庾 詵 傳 : ( 庾 ) 子 季 才, 有 學 行, 承 聖 中, 仕 至 中 書 侍 郎 江 陵 陷, 隨 例 入 關 ( 頁 752)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1983), 卷 30, 陸 瓊 附 陸 從 典 傳 : ( 陸 瓊 ) 第 三 子 從 典, 俄 屬 金 陵 淪 沒, 隨 例 入 關 右 ( 頁 398)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31, 任 忠 傳 :

25 134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更 在 這 兩 次 政 權 淪 亡 事 變 中, 先 後 隨 例 入 北, 遭 遇 室 家 支 離 的 悲 痛 厄 運 史 文 記 曰 : 初, 梁 室 淪 沒,( 姚 ) 察 父 僧 垣 入 長 安, 察 蔬 食 布 衣, 不 聽 音 樂, 陳 亡 入 隋, ( 隋 煬 帝 ) 大 業 二 年 (606), 終 于 東 都 101 令 人 不 勝 欷 噓 地, 竟 還 有 人 一 生 遭 逢 兩 次 甚 或 三 次 亡 國, 而 必 須 隨 例 地 一 再 被 輾 轉 強 徙 異 國 異 地 據 知, 顏 之 儀 就 屬 二 為 亡 國 之 人 : 江 陵 陷 亡 他 隨 例 入 北 周, 再 以 北 周 為 隋 所 禪 代 而 一 變 為 隋 人 周 書 記 曰 : 顏 之 儀 字 子 升, 江 陵 平, 之 儀 隨 例 入 長 安 隋 文 帝 踐 阼, 之 儀 隨 例 入 朝 102 毋 庸 置 疑 地, 最 慘 的 當 屬 顏 之 推 了 顏 氏 在 觀 我 生 賦 中 寫 著 予 一 生 而 三 化, 備 荼 苦 而 辛! 103 原 來, 他 從 梁 到 齊, 齊 亡 入 周, 隋 代 周 之 後, 也 成 為 隋 人 了 不 僅 如 此, 顏 之 推 連 先 祖 墳 陵 亦 只 得 永 遠 旅 葬 江 陵, 而 無 法 遷 葬 : 先 君 先 夫 人 皆 未 還 建 鄴 舊 山, 旅 葬 江 陵 東 郭 ( 梁 元 帝 ) 承 聖 末 (553), 已 啟 求 揚 都, 欲 營 遷 厝 蒙 詔 賜 銀 百 兩, 已 於 揚 州 小 郊 北 地 燒 塼, 便 值 本 朝 淪 沒, 流 離 如 此, 數 十 年 間, 絕 於 還 望 今 雖 混 一, 家 道 罄 窮, 何 由 辦 此 奉 營 資 費? 且 揚 都 汙 毀, 無 復 孓 遺, 還 被 下 溼, 未 為 得 計 自 咎 自 責, 貫 心 刻 髓 104 顏 之 推 的 貫 心 刻 髓 流 露 無 已 這 真 是 時 代 南 愈 弱 北 日 強 政 治 形 勢 變 化 下 的 江 南 士 民 宿 命 啊! 他 們 入 北 後, 或 如 上 述 庾 信 之 宦 途 昌 隆, 也 有 如 蕭 撝 唐 瑾 元 偉 和 王 任 忠, 臺 城 陷, 其 年 入 長 安, 隋 授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卒, 時 年 七 十 七 ( 頁 414) 又, 李 延 壽 ( 唐 ), 南 史, 卷 67, 樊 毅 傳 : 樊 毅, 臺 城 平, 隨 例 入 關, 卒 ( 頁 ) 又, 李 延 壽 ( 唐 ), 南 史, 卷 69, 蔡 景 歷 附 蔡 徵 傳 : ( 蔡 ) 徵 字 希 祥, 陳 亡, 隨 例 入 長 安 ( 頁 ) 李 延 壽 ( 唐 ), 南 史, 卷 69, 姚 察 傳, 頁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0, 顏 之 儀 傳, 頁 李 百 藥 ( 唐 ), 北 齊 書, 卷 45, 文 苑 顏 之 推 傳, 頁 625 顏 之 推 ( 北 齊 ) 王 利 器, 顏 氏 家 訓 集 解 ( 臺 北 : 明 文 書 局,1984), 卷 第 7, 終 制 第 20, 頁 534

26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35 褒 俱 居 文 學 博 士 高 位, 105 但 亦 有 生 活 勞 頓 之 像 樂 運 者 106 無 奈 地, 也 有 像 魯 廣 達 一 樣, 終 生 以 亡 國 之 愴 而 鬱 卒 遘 疾 之 人 107 顯 然, 愈 是 無 國 可 回, 鄉 愁 也 就 日 愈 深 刻 無 論 如 何, 到 最 後, 大 多 數 人 蓋 都 得 終 卒 異 國 異 地 因 為, 故 國 已 亡, 落 葉 將 何 以 歸 呢? 只 是, 故 國 存 在 一 天, 降 人 總 還 是 有 機 會 可 以 於 生 前, 抑 或 至 少 是 死 後, 回 到 江 南 否 則, 對 江 南 的 親 屬 而 言, 更 是 不 能 任 意 放 棄 希 望 誠 如 上 述, 姚 察 即 為 陷 沒 長 安 的 父 親 姚 僧 垣, 始 終 過 著 如 喪 以 蔬 食 布 衣, 直 到 凶 問 傳 回 江 南 為 止 史 傳 記 載 著 各 個 尋 求 南 回 的 事 實 108 其 中, 比 較 幸 運 的 如 蕭 109 淵 明 與 徐 陵 他 們 被 釋 回, 正 是 新 舊 兩 國 通 好 關 係 所 促 成 110 明 顯 地, 降 人 是 否 得 被 釋 回, 一 如 前 期, 南 北 兩 國 政 治 外 交 關 係 的 發 展 是 主 要 的 關 鍵 因 素 蕭 淵 明 自 太 清 元 年 (547) 兵 敗 陷 魏 後, 111 北 齊 利 用 他, 充 當 傳 輸 東 魏 欲 與 梁 修 通 好 之 媒 介, 或 詔 立 他 為 梁 主 繼 梁 嗣 名 為 梁 主, 實 是 北 齊 政 治 外 交 手 段 中 的 一 個 附 庸 與 傀 儡, 背 負 著 恢 復 北 齊 與 梁 朝 通 好 關 係 的 使 命 而 南 回 無 獨 有 偶 地, 北 周 也 如 此 利 用 降 人 112 周 書 記 載 如 下 :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2, 蕭 撝 傳, 頁 752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0, 顏 之 儀 傳 附 樂 運 : ( 樂 ) 運 年 十 五 而 江 陵 滅, 運 隨 例 遷 長 安 其 親 屬 等 多 被 籍, 而 運 積 年 為 人 傭 保, ( 頁 721)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31, 魯 廣 達 傳 : 會 日 暮, 乃 解 甲, 面 臺 再 拜 慟 哭, 謂 眾 曰 : 我 身 不 能 救 國, 負 罪 深 矣 士 卒 皆 涕 泣 歔 欷, 於 是 乃 就 執 禎 明 三 年, 依 例 入 隋 廣 達 愴 本 朝 淪 覆, 遘 疾 不 治, 尋 以 憤 慨 卒, 時 年 五 十 九 ( 頁 420) 李 百 藥 ( 唐 ), 北 齊 書, 卷 45, 文 苑 江 旰 傳 : 江 旰 梁 末 給 事 令 齊 亡, 逃 還 建 業 ( 頁 626)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6, 敬 帝 紀 : ( 承 聖 四 年 ;555A.D.) 三 月, 齊 遣 其 上 黨 王 高 渙 送 貞 陽 侯 蕭 淵 明 來 主 梁 嗣, 至 東 關, 九 月 甲 辰, 司 空 陳 霸 先 舉 義, 襲 殺 王 僧 辯, 黜 蕭 淵 明 ( 頁 ) 梁 書 裴 之 橫 傳 以 幾 乎 一 樣 的 文 字 記 載 此 事, 唯 不 同 於 高 渙 挾 貞 陽 侯 (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28, 裴 邃 附 裴 之 橫 傳, 頁 418 ) 按 蕭 淵 明 即 李 百 藥 ( 唐 ), 北 齊 書, 卷 33, 蕭 明 傳 之 蕭 明 北 齊 書 和 南 史 北 史 去 淵 字 與 梁 書 改 淵 作 深, 都 是 避 唐 諱 ( 李 百 藥 ( 唐 ), 北 齊 書, 卷 33, 蕭 明 傳, 頁 448) 110 上 述 引 述 之 降 人 蕭 祇, 本 也 可 在 南 北 兩 國 交 好 之 際 曾 被 考 慮 釋 放 南 回, 但 卻 因 江 陵 陷 亡 而 作 罷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42, 傅 岐 傳, 頁 602 北 齊 的 梁 主 蕭 明 立 於 建 鄴, 北 周 的 梁 主 蕭 詧 則 立 於 江 陵 東 城 某 種 意 義 上, 北 齊 與 北 周 在 江 南 的 競 爭, 降 人 也 成 為 其 操 弄 於 股 掌 的 政 治 棋 子 受 降 國 送 還 回 國 所 考 慮 的 是 其 政 治 外 交 競 爭 上 的 國 之 利 益 上 文 曾 述 及, 詔 立 敵 峙 國 家 宗 室 身 分 的 降 人 為

27 136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蕭 詧 字 理 孫, 蘭 陵 人, 梁 武 帝 之 孫, 詧 既 與 江 陵 搆 隙, 恐 不 能 自 固,( 西 魏 文 帝 ) 大 統 十 五 年 (549), 乃 遣 使 稱 藩, 請 為 附 庸 及 江 陵 平, 太 祖 立 詧 為 梁 主, 居 江 陵 東 城, 資 以 江 陵 一 州 之 地 太 祖 乃 置 江 陵 防 主, 統 兵 居 於 西 城, 名 曰 助 防 外 示 助 詧 備 禦, 內 實 兼 防 詧 也 113 承 上 可 知, 北 降 之 江 南 宗 室 雖 被 玩 弄 於 股 掌, 但 總 可 免 於 客 死 異 國 逮 隋 滅 陳, 陳 的 宗 室 在 被 強 制 隨 例 入 長 安 隨 例 入 關 之 後, 卻 連 透 過 被 詔 立 為 陳 主 而 南 回 的 機 會 都 沒 了, 畢 竟 陳 國 已 亡 陳 一 代 宗 室 諸 王, 在 隨 後 主 入 長 安 後 即 得 陸 續 客 死 北 地 陳 書 記 曰 : 及 六 軍 敗 績, 相 率 出 降, 因 從 後 主 入 關 至 長 安, 隋 文 帝 竝 配 于 隴 右 及 河 西 諸 州, 各 給 田 業 以 處 之 ( 隋 煬 帝 ) 大 業 二 年 (606), 隋 煬 帝 以 後 主 第 六 女 婤 為 貴 人, 絕 愛 幸, 因 召 陳 氏 子 弟 盡 還 京 師, 隨 才 敘 用, 由 是 竝 為 守 宰, 遍 於 天 下 114 國 與 國 通 好 之 際, 不 僅 宗 室 多 可 被 釋 回, 一 般 士 民 往 往 亦 然 從 上 述 北 齊 與 梁 通 好, 再 到 北 周 與 梁 朝, 以 及 陳 朝 和 北 齊 北 周 通 好, 幾 乎 都 相 同 關 於 115 此, 試 以 王 褒 與 王 克 劉 瑴 宗 懍 殷 不 害 等 數 十 人 隨 例 入 長 安 為 例 進 行 討 論 據 載, 時 值 兩 國 通 好, 陳 主 動 提 出 釋 回 降 人 之 請 : 時 陳 氏 與 朝 廷 通 好, 南 北 流 寓 之 士, 各 許 還 其 舊 國 陳 氏 乃 請 王 褒 及 信 十 數 人 高 祖 ( 北 周 武 帝 ) 唯 放 王 克 殷 不 害 等,( 庾 ) 信 及 ( 王 ) 褒 竝 留 而 不 遣 尋 徵 為 司 宗 中 大 夫 世 宗 ( 北 周 明 帝 ) 高 祖 ( 北 周 武 帝 ) 竝 雅 好 文 學, 信 特 蒙 恩 禮 唯 王 褒 頗 與 信 相 埒, 自 餘 文 人, 莫 主, 並 將 之 送 遣 回 國 以 達 到 政 治 外 交 目 的 手 段, 起 自 梁 武 帝 北 伐 政 策 轉 為 消 極 之 時 現 在, 北 齊 如 法 炮 製, 北 周 一 樣 畫 葫 蘆 儘 管 如 此, 北 齊 甚 至 北 周 之 挾 梁 主, 與 之 前 梁 武 帝 之 重 金 禮 送 魏 主 的 情 形 真 是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113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8, 蕭 詧 傳, 頁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28, 世 祖 九 王 鄱 陽 王 伯 山 附 君 範 傳, 頁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1, 王 褒 傳 : ( 王 ) 褒 與 王 克 劉 瑴 宗 懍 殷 不 害 等 數 十 人, 俱 至 長 安 太 祖 喜 曰 : 昔 平 吳 之 利, 二 陸 而 已 今 定 楚 之 功 群 賢 畢 至 可 謂 過 之 矣 又 謂 褒 及 王 克 曰 : 吾 即 王 氏 甥 也, 卿 等 竝 吾 之 舅 氏 當 以 親 戚 為 情, 勿 以 去 鄉 介 意 於 是 授 褒 及 克 殷 不 害 等 車 騎 大 將 軍 儀 同 三 司 常 從 容 上 席, 資 餼 甚 厚 褒 等 亦 竝 荷 恩 眄, 忘 其 羈 旅 焉 ( 頁 731)

28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37 有 逮 者 116 誠 如 上 述, 殷 不 害 等 人 於 陳 宣 帝 太 建 七 年 (575) 還 南, 117 太 建 八 年 又 有 司 馬 暠 自 周 還 陳 118 只 是, 文 才 相 埒 的 庾 王 兩 人, 當 時 並 未 被 釋 回 何 以 如 此? 承 上 推 察, 應 與 北 周 明 帝 和 武 帝 雅 好 文 學 有 直 接 關 係 下 引 沈 炯 之 例, 亦 足 以 證 明 上 述 論 斷 : 荊 州 陷,( 沈 炯 ) 為 西 魏 所 虜, 魏 人 甚 禮 之, 炯 以 母 老 在 東, 恆 思 歸 國, 恐 魏 人 愛 其 文 才 而 留 之, 恆 閉 門 卻 掃, 無 所 交 遊 時 有 文 章, 隨 即 棄 毀, 不 令 流 布 嘗 獨 行 漢 武 帝 通 天 臺, 為 表 奏 之, 陳 己 思 歸 之 意 其 辭 曰 : 羈 旅 縲 臣, 能 不 落 淚 少 日, 便 與 王 克 等 竝 獲 東 歸 119 上 述 沈 炯 思 母 情 切 企 盼 南 回, 而 須 掩 文 才 以 求 南 回 的 事 實, 更 證 明 了 筆 者 的 推 論 亦 即 說, 只 要 被 受 降 國 皇 帝 看 中 的 人 才 - 如 庾 王 二 人 之 文 才, 若 想 乞 請 南 回, 縱 使 兩 國 交 好, 恐 怕 也 是 不 容 易 如 劉 璠 與 蕭 循 一 起 降 北, 蕭 循 乞 請 得 回, 劉 璠 卻 以 佳 士 而 被 北 周 強 羈 120 不 過, 像 儒 林 沈 重, 雖 然 北 周 一 開 始 將 之 羈 留 企 圖 楚 材 晉 用 而 不 准 其 南 回, 但 最 後 卻 在 沈 重 不 斷 乞 請 之 後, 如 願 得 回 121 顯 然, 此 時 北 降 者 終 致 得 回 與 卒 死 異 國, 似 乎 全 憑 皇 帝 一 人 之 念 掌 握 國 家 統 治 權 力 的 皇 帝, 一 如 前 期 一 般, 是 主 要 關 鍵 既 是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1, 庾 信 傳, 頁 734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32, 孝 行 殷 不 害 傳, 頁 425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32, 孝 行 司 馬 暠 傳, 頁 430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19, 沈 炯 傳, 頁 254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2, 劉 璠 傳 : 還 至 白 馬 西, 屬 達 悉 武 軍 已 至 南 鄭, 璠 不 得 入 城, 遂 降 於 武 太 祖 ( 北 周 ) 素 聞 其 名, 先 誡 武 曰 : 勿 使 劉 璠 死 也 謂 僕 射 申 徽 曰 : 劉 璠 佳 士, 古 人 何 以 過 之 太 祖 既 納 蕭 循 之 降, 又 許 其 反 國 循 至 長 安 累 月, 未 之 遣 也 璠 因 侍 宴, 太 祖 曰 : 我 於 古 誰 比? 對 曰 : 常 以 公 命 世 英 主, 湯 武 莫 逮 ; 今 日 所 見, 曾 齊 桓 晉 文 之 不 若 太 祖 曰 : 我 不 得 比 湯 武, 望 與 伊 周 為 匹, 何 桓 文 之 不 若 乎? 對 曰 : 齊 桓 存 三 亡 國 晉 文 不 失 信 於 伐 原 語 未 終, 太 祖 撫 掌 曰 : 我 解 爾 意, 欲 激 我 耳 於 是 即 命 遣 循 循 請 與 璠 俱 還, 太 祖 不 許 ( 頁 762)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45, 沈 重 傳 : ( 北 周 武 帝 ) 保 定 末 (565),( 沈 ) 重 至 于 京 師 建 德 末 (577), 重 自 以 入 朝 既 久, 且 年 過 時 制, 表 請 還 梁 高 祖 優 詔 答 之 曰 : 加 以 梁 朝 舊 齒, 結 綬 三 世, 沐 浴 榮 光, 祇 承 寵 渥, 不 忘 戀 本, 深 足 嘉 尚 而 楚 材 晉 用, 豈 無 先 哲 方 事 求 賢, 義 乖 來 肅 重 固 請, 乃 許 焉 ( 頁 810)

29 138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如 此, 無 法 獲 歸 者, 也 就 只 得 如 庾 信 一 樣, 藉 撰 作 哀 江 南 賦 以 抒 發 鄉 思 流 離 顛 沛 之 苦, 透 過 文 學 作 品 深 刻 呈 露 一 篇 篇 不 朽 傑 作 傳 誦 當 時, 垂 範 後 世 122 儘 管 如 此, 兩 國 交 好 之 際, 總 是 比 較 多 契 機 可 以 促 成 降 人 順 利 落 葉 歸 根 縱 然 無 法 生 還 而 只 是 身 後 喪 柩 之 迎 回, 兩 國 交 好 總 是 便 利 許 多 下 列 史 例 可 茲 為 證 : ( 南 康 愍 王 曇 朗 ) 使 質 於 齊 齊 背 約, 遣 蕭 軌 等 隨 徐 嗣 徽 度 江 齊 人 亦 害 曇 朗 于 晉 陽 時 陳 與 齊 絕, 弗 之 知 ( 陳 文 帝 ) 天 嘉 二 年 (561), 齊 人 結 好 始 知 其 亡 乃 遣 兼 郎 中 令 隨 聘 使 江 德 藻 迎 曇 朗 喪 柩, 三 年 春 至 都 123 又 : 司 馬 暠 ( 梁 元 帝 ) 承 聖 中 ( ) 除 太 子 庶 子 魏 剋 江 陵, 隨 例 長 安 而 梁 宗 屠 戮, 太 子 殯 瘞 失 所, 及 周 受 禪 (557), 暠 以 宮 臣, 乃 抗 表 求 還 江 陵 改 葬, 辭 甚 酸 切 周 朝 優 詔 答 之, 即 敕 荊 州 以 禮 安 厝 陳 ( 宣 帝 ) 太 建 八 年 (576), 自 周 還, 宣 帝 特 降 殊 禮 子 延 義 初 隨 父 入 關, 丁 母 憂, 喪 過 于 禮 及 暠 還 都, 延 義 乃 躬 負 靈 櫬, 晝 伏 宵 行, 冒 履 冰 霜, 手 足 皸 瘃 至 都, 遂 致 攣 廢, 數 年 乃 癒 124 上 引 兩 例 分 別 是 南 朝 與 北 齊 和 北 周 交 好 之 際 迎 回 喪 柩 無 論 如 何, 親 人 喪 柩 得 還 葬 鄉 國, 總 是 可 以 聊 盡 孝 思 相 較 上 述 只 能 柩 還 者 而 論, 生 前 即 得 歸 回 江 南 的 殷 不 害, 顯 然 幸 運 得 多 只 是, 身 處 朝 代 更 替 瞬 時 變 化 時 代 的 殷 氏 一 家, 室 家 離 析 之 難 依 舊 不 曾 停 止 殷 不 害 雖 於 陳 宣 帝 太 建 七 年 回 江 南, 長 子 殷 僧 首 卻 仍 質 於 關 中 不 久 (589), 隨 著 陳 亡, 再 一 次 被 強 制 隨 例 入 關 亦 即 是, 自 西 元 五 五 四 年 江 陵 陷, 迄 於 西 元 五 八 九 年 陳 亡, 北 降 南 回 數 次 的 殷 不 害 一 家, 始 終 都 為 親 人 的 落 葉 歸 根 余 英 時, 廣 乖 離 論 - 國 史 上 分 裂 時 期 的 家 族 關 係 ( 收 於 氏 著 文 化 評 論 與 中 國 情 愫, 台 北 : 允 晨 文 化,1988), 頁 事 實 上, 余 英 時 先 生 指 出, 連 有 幸 被 釋 回 江 南 者, 也 紛 紛 要 撰 文 寫 出 流 離 之 苦 與 還 鄉 之 喜 沈 炯 王 克 和 殷 不 害 一 回 江 南 即 作 歸 魂 賦 ( 沈 炯, 歸 魂 賦 見 於 嚴 可 均 ( 清 ), 全 上 古 三 代 秦 漢 三 國 六 朝 文 4(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9), 全 陳 文, 卷 14, 頁 3477 ) 李 延 壽 ( 唐 ), 南 史, 卷 65, 陳 宗 室 諸 王 南 康 愍 王 曇 朗 傳, 頁 1575 李 延 壽 ( 唐 ), 南 史, 卷 74, 孝 義 下 司 馬 暠 傳, 頁 1850

30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三 十 五 號 139 與 客 死 異 國 的 身 後 事 所 折 磨 陳 書 記 云 : 江 陵 之 陷 也, 不 害 先 於 別 所 督 戰, 失 母 所 在 于 時 甚 寒, 冰 雪 交 下, 老 弱 凍 死 者 填 滿 溝 壍 不 害 行 哭 道 路, 遠 近 尋 求, 無 所 不 至, 遇 見 死 人 溝 水 中, 即 投 身 而 下, 扶 捧 閱 視, 舉 體 凍 濕, 水 漿 不 入 口, 號 泣 不 輟 聲, 如 是 者 七 日, 始 得 母 屍 不 害 憑 屍 而 哭, 每 舉 音 輒 氣 絕, 行 路 無 不 為 之 流 涕 即 於 江 陵 權 殯, 與 王 褒 庾 信 俱 入 長 安, 自 是 蔬 食 布 衣, 枯 槁 骨 立, 見 者 莫 不 哀 之 太 建 七 年, 自 周 還 朝, ( 陳 後 主 ) 禎 明 三 年, 京 城 陷, 僧 首 來 迎, 不 害 道 病 卒, 時 年 八 十 五 125 又 : 不 佞 字 季 卿, 不 害 弟 也 會 江 陵 陷, 而 母 卒, 道 路 阻 隔, 久 不 得 奔 赴, 四 載 之 中, 晝 夜 號 泣, 居 處 飲 食, 常 為 居 喪 之 禮 高 祖 ( 陳 武 帝 ) 受 禪, 至 是, 第 四 兄 不 齊 始 之 江 陵, 迎 母 喪 柩 歸 葬 不 佞 居 處 之 節, 如 始 聞 問, 若 此 者 又 三 年 126 顯 然, 一 度 順 利 回 江 南 的 殷 不 害 不 僅 要 承 受 國 破 之 慟, 同 時 也 要 面 對 家 毀 - 母 親 慘 死 路 溝 之 中 兒 子 質 押 於 北 周 兄 弟 離 散 之 悲 苦 動 盪 之 下, 匆 促 為 母 屍 權 殯 江 陵, 殷 不 害 也 死 於 入 關 中 之 路, 兄 弟 兒 女 也 須 為 生 死 未 卜 的 親 人 過 著 晝 夜 號 泣, 居 處 飲 食, 常 為 居 喪 之 禮 的 日 子, 在 在 呈 顯 出 許 多 時 代 悲 劇 人 物 的 無 限 悽 慟 ( 二 ) 南 降 者 之 客 死 異 國 與 落 葉 歸 根 北 降 者 部 分 已 如 上 述, 本 小 節 繼 續 考 察 南 降 者 之 落 葉 歸 根 和 客 死 異 國 大 事 承 繼 上 文, 倘 如 高 歡 所 言, 南 朝 梁 武 帝 是 中 原 士 大 夫 望 之 以 為 正 朔 之 所 在, 南 降 人 數 理 該 很 多 然 而 考 察 史 傳 後 發 現, 儘 管 南 降 者 不 少, 但 幾 乎 沒 有 純 以 梁 武 為 正 朔 所 在 而 降 者 大 抵 言 之, 以 朝 廷 內 部 政 治 爭 鬥 和 南 北 交 戰 失 利 故 而 南 降 者 居 多, 試 論 述 如 下 首 先, 以 元 羅 為 例 : ( 梁 武 帝 大 同 元 年 ;535) 十 一 月, 壬 戌, 北 梁 州 刺 史 蘭 欽 攻 漢 中, 剋 之, 魏 梁 州 刺 史 元 羅 降 癸 亥, 賜 梁 州 歸 附 者 復 除 有 差 十 二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32, 孝 行 殷 不 害 傳, 頁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32, 孝 行 殷 不 害 附 殷 不 佞 傳, 頁 425

31 140 蔡 幸 娟 / 客 死 異 國 和 落 葉 歸 根 之 間 的 國 與 家 : 以 南 北 朝 的 降 人 為 考 察 中 心 月 乙 酉, 以 魏 北 徐 州 刺 史 羊 徽 逸 為 平 北 將 軍 127 與 元 羅 一 起 南 降 的, 除 了 上 引 諸 人 外, 尚 有 薛 懷 儁 128 其 後, 如 北 齊 安 州 刺 129 史 翟 子 崇 以 及 北 周 巴 陵 城 主 尉 遲 憲 湘 州 城 主 殷 亮 也 以 戰 敗 降 南 130 據 載, 南 降 者 儘 管 不 是 望 梁 朝 以 為 正 朔, 但 梁 武 帝 仁 慈 對 待 新 附 民 之 作 法, 依 然 未 改 正 如 薛 懷 儁 被 擒, 梁 武 帝 還 主 動 詢 問 其 北 回 之 意 願 西 魏 大 將 獨 孤 信 降 附 梁 朝, 寓 居 三 載 後, 梁 武 帝 也 禮 送 北 回 131 和 獨 孤 信 一 樣, 被 梁 武 帝 禮 送 回 北 者 還 有 賀 拔 勝 周 書 記 曰 : ( 賀 拔 勝 ), 在 江 表 三 年, 梁 武 帝 遇 之 甚 厚 乃 求 還 梁 武 帝 許 之, 親 餞 於 南 苑 勝 自 是 之 後, 每 行 執 弓 矢, 見 鳥 獸 南 向 者 皆 不 射 之, 以 申 懷 德 之 志 也 132 賀 拔 勝 不 射 南 向 鳥 的 事 實, 在 在 顯 露 出 降 人 對 梁 武 帝 感 念 之 深 又 如 高 雍 之 喪 還, 也 是 蒙 受 梁 武 帝 之 德 政 133 只 是, 梁 武 帝 也 為 此 而 付 出 慘 痛 代 價 - 收 納 南 降 侯 景, 而 招 致 亂 梁 悲 劇 無 論 如 何, 自 願 或 不 得 不 卒 死 江 南 者, 依 然 有 之 北 周 將 領 元 定 戰 敗 被 囚 入 陳 後, 即 憂 憤 發 病 而 不 得 不 客 死 江 南 134 根 據 時 間 推 察, 時 值 兩 國 交 好, 元 定 理 該 得 贖 北 回, 如 何 抑 鬱 而 終 死 南 方 呢? 下 列 史 文 適 足 以 探 知 其 委 : ( 北 周 ) 武 帝 建 德 初 (572), 為 司 城 中 大 夫, 使 於 陳 陳 宣 帝 謂 杲 曰 :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3, 武 帝 紀 下, 頁 79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61, 薛 安 都 附 薛 儁 傳 : ( 東 魏 孝 靜 帝 ) 天 平 初 (534), 代 還 至 梁 州, 與 刺 史 元 羅 俱 為 蕭 衍 將 蘭 欽 所 擒, 送 江 南 衍 見 懷 儁, 謂 之 曰 : 卿 父 先 為 魏 荊 州, 我 于 時 猶 在 襄 陽, 且 州 壤 連 接, 極 相 知 練, 卿 今 至 此, 當 能 住 乎? 若 欲 還 者, 亦 以 禮 相 遣 顧 謂 左 右 曰 : 此 家 在 北, 富 貴 極 不 可 言 ( 薛 ) 懷 儁 便 乞 歸, 衍 聽 還 國 ( 孝 靜 帝 ) 興 和 中 ( ) 卒 ( 頁 1359)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梁 書, 卷 6, 敬 帝 紀, 頁 145 魏 徵 姚 思 廉 ( 唐 ), 陳 書, 卷 3, 世 祖 紀, 頁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16, 獨 孤 信 傳 : 及 孝 武 西 遷, 事 起 倉 卒, 信 單 騎 及 之 於 瀍 澗 東 魏 又 遣 其 將 高 敖 曹 侯 景 等 率 眾 奄 至 信 以 眾 寡 不 敵, 遂 率 麾 下 奔 梁 居 三 載, 梁 武 帝 方 始 許 信 還 北 信 父 母 既 在 山 東, 梁 武 帝 問 信 所 在, 信 答 之 以 事 君 無 二 梁 武 帝 深 義 之, 禮 送 甚 厚 ( 西 魏 文 帝 ) 大 統 三 年 (537) 秋, 至 長 安 或 有 自 東 魏 來 者, 又 告 其 母 凶 問, 信 發 喪 行 服 ( 頁 )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14, 賀 拔 勝 傳, 頁 219 魏 收 ( 北 齊 ), 魏 書, 卷 32, 高 湖 附 高 雍 傳, 頁 756 令 狐 德 棻 ( 唐 ), 周 書, 卷 34, 元 定 傳, 頁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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