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調適科技整合研究計畫-P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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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 政 院 科 技 部 補 助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整 合 成 果 報 告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整 合 研 究 計 畫 Taiwan Integrated Research Programme on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Technology, TaiCCAT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推 動 整 合 運 作 總 計 畫 ( 整 合 成 果 報 告 ) 計 畫 類 別 : 個 別 型 計 畫 整 合 型 計 畫 計 畫 編 號 :MOST M 執 行 機 構 及 系 所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環 境 研 究 中 心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太 空 遙 測 中 心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營 建 管 理 研 究 所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生 物 環 境 系 統 工 程 學 系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農 業 經 濟 學 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劉 振 榮 ( 教 授 兼 副 校 長 ) 共 同 主 持 人 : 李 河 清 ( 教 授 ) 李 明 安 ( 教 授 兼 院 長 ) 童 慶 斌 ( 教 授 ) 張 靜 貞 ( 研 究 員 兼 教 授 ) 計 畫 參 與 人 員 : 盧 沛 文 梁 蜀 昀 黃 瑜 惠 郭 宗 華 成 果 報 告 類 型 ( 依 經 費 核 定 清 單 規 定 繳 交 ): 精 簡 報 告 完 整 報 告 2015 年 11 月 1
2 目 錄 摘 要... 8 第 一 章 TAICCAT 研 究 方 法 與 整 合 途 徑 整 合 途 徑 支 援 決 策 六 步 驟 說 明 步 驟 一 :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步 驟 二 :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步 驟 三 :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步 驟 四 :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步 驟 五 :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步 驟 六 :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分 工 設 計.23 第 二 章 六 步 驟 應 用 與 專 題 研 究 成 果 步 驟 一 :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極 端 天 氣 所 引 起 海 岸 災 害 全 球 海 平 面 上 升 現 象 在 台 南 海 岸 地 區 的 影 響 氣 候 變 遷 下 生 物 棲 地 與 生 態 衝 擊 氣 候 變 遷 下 生 物 多 樣 性 衝 擊 步 驟 二 :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都 市 發 展 與 熱 島 效 應 降 水 年 際 與 年 代 際 變 異 和 大 時 空 尺 度 海 溫 變 異 的 關 聯 性 海 堤 安 全 沿 岸 濕 地 土 石 流 判 釋 暨 事 件 型 土 石 流 目 錄 建 立 土 地 利 用 之 衝 擊 步 驟 三 :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分 析 與 預 測 颱 風 所 引 起 波 高 與 暴 潮 模 擬 分 析 未 來 (2020~2039) 海 堤 安 全 分 析 氣 候 變 遷 下 之 台 南 市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步 驟 四 :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土 地 動 態 模 擬 評 估 調 適 能 力 步 驟 五 :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規 劃 調 適 科 技 路 徑 調 適 科 技 法 規 與 科 技 路 徑 示 範 區 實 地 訪 查, 利 害 關 係 人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知 識 溝 通 科 技 平 台 步 驟 六 :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亞 洲 大 氣 污 染 物 / 空 氣 品 質 之 監 測 與 預 報 土 地 利 用 監 測 第 三 章 支 援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工 具 ( 應 用 於 評 估 組 各 子 工 作 項 目 )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79 2
3 3.2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工 具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ADAPTWTH).. 89 第 四 章 TAICCAT 各 組 子 工 作 項 目 全 期 成 果 彙 整 環 境 組 D1 環 境 系 統 分 析 與 資 料 加 值 D2 大 氣 環 境 分 析 D4 區 域 地 質 監 測 與 分 析 D5 海 岸 災 害 評 估 組 治 理 組 調 適 治 理 組 R1 調 適 治 理 與 風 險 決 策 模 式 及 應 用 R3 空 間 調 適 政 策 的 建 構 與 應 用 R4 社 區 調 適 策 略 建 立 與 應 用 R5 跨 層 級 調 適 制 度 設 計 與 應 用 R6 調 適 科 技 設 計 平 台 建 置 與 應 用
4 圖 目 錄 圖 1 TaiCCAT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8 圖 2 TaiCCAT 計 畫 推 動 架 構 圖 3 TaiCCAT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圖 4 調 適 路 徑 之 示 意 圖 (Haasnoot et al. 2013) 圖 5 決 策 支 援 六 步 驟 與 跨 組 整 合 分 工 方 式 圖 6 歷 年 台 南 市 ( 今 )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分 布 (a) ; (b) ; (c) ; (d) 圖 7 都 市 區 域 以 及 非 都 市 區 域 ISR 的 歷 年 變 化 情 形 台 南 市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與 其 在 區 域 降 水 之 影 響 圖 8 ( 左 至 右 ) 年 台 南 地 區 UHI 影 像 圖 9 乾 旱 頻 率,Drought Frequency, (events per decade) 圖 10 乾 旱 平 均 延 時, Mean Drought Duration, (months per event ) 圖 11 乾 旱 平 均 嚴 重 度, Mean Drought Severity, (scores per event ) 圖 12 台 南 市 各 區 每 十 年 乾 旱 特 性 變 化 趨 勢 ( 左 至 右 為 乾 旱 頻 率 趨 勢 乾 旱 平 均 延 時 趨 勢 乾 旱 平 均 嚴 重 度 趨 勢 ) 圖 13 台 灣 降 雨 模 態 (EOF2, EOF3 左 ) 與 剩 嬰 現 象 (Nino3.4) 和 太 平 洋 年 代 際 震 盪 (PDO) 的 延 遲 相 關 係 數 (lagged correlation). [Kuo et al. 2015] 圖 14 台 灣 不 同 季 節 平 均 乾 旱 嚴 重 性 的 主 要 模 態 以 及 對 應 時 間 序 列 圖 15 台 灣 不 同 季 節 平 均 乾 旱 嚴 重 性 主 要 模 態 的 小 波 分 析 結 果 圖 16 台 灣 不 同 季 節 平 均 乾 旱 嚴 重 性 主 要 模 態 與 海 溫 的 相 關 性 ( 灰 色 部 分 表 示 達 90% 顯 著 ) 圖 17 每 10 年 平 均 之 台 中 港 高 雄 潮 位 站 資 料 之 季 節 性 海 水 位 變 化 圖 ( 左 ), 正 規 化 變 化 圖 ( 中 ) 及 季 節 性 海 水 位 變 化 之 速 度 ( 右 ) 圖 18 曾 文 溪 及 其 近 流 域 颱 風 事 件 誘 發 土 石 流 目 錄 圖 19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土 石 流 分 析 單 元 劃 設 成 果 圖 20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a)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相 對 操 作 特 徵 曲 線 (ROC) 圖 (b)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分 布 圖 圖 21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擬 合 曲 線 圖 22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莫 拉 克 颱 風 事 件 土 石 流 潛 感 機 率 圖, 藍 色 為 莫 拉 克 誘 發 土 石 流 目 錄 圖 23 台 南 市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降 雨 量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圖 24 蓮 藕 田 淹 水 ( 王 涵 平 攝 ) 圖 25 一 期 作 淹 水 ( 王 涵 平 攝 ) 圖 26 台 南 市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圖 27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曾 文 溪 口 附 近 海 域 颱 風 侵 襲 期 間 波 浪 波 高 模 擬 ( 左 ) 與 暴 潮 位 ( 右 ) 模 擬 比 較 結 果
5 圖 28 台 南 市 近 未 來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圖 29 台 南 市 世 紀 末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圖 30 What-if 模 式 操 作 流 程 圖 31 適 宜 性 情 境 分 析 結 果 報 表 圖 32 土 地 使 用 變 遷 情 境 分 配 結 果 示 意 圖 圖 33 淡 水 四 期 不 同 起 始 年 模 擬 結 果 圖 34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分 布 圖 圖 35 雷 達 圖 分 析 圖 36 各 示 範 社 區 之 類 型 與 名 稱 之 空 間 分 布 圖 37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落 點 - 崑 山 里 為 例 圖 38 社 區 得 分 於 所 有 社 區 間 落 點 位 置 圖 圖 39 三 種 類 型 社 區 各 個 構 面 的 平 均 得 分 圖 40 三 類 型 社 區 之 最 高 分 最 低 分 及 平 均 圖 41 調 適 科 技 路 徑 之 評 估 路 徑 對 應 決 策 六 步 驟 圖 42 社 會 網 路 關 係 ( 以 淹 水 事 件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為 例 ) 圖 43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自 我 認 知 圖 44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匯 集 性 認 知 圖 45 淹 水 事 件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共 現 網 ( 節 點 大 小 = 高 頻 連 結 ) 圖 46 以 CityEngine Grow Street 演 算 出 之 新 道 路 圖 47 將 AutoCAD 的 建 築 圖 塊 匯 入 CityEngine 形 成 Lots 圖 48 CityEngine 可 快 速 形 成 高 密 度 的 Lots 與 建 物 圖 49 臺 南 府 城 模 擬 模 型, 可 於 網 頁 上 檢 視 不 同 水 位 高 度 的 情 形 圖 50 台 南 市 各 時 期 分 類 成 果 圖 圖 51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使 用 者 介 面 圖 52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使 用 者 介 面 ( 點 擊 項 目 介 紹 便 會 出 線 介 紹 框 體 ) 圖 53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使 用 者 介 面 ( 操 作 ) 圖 54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結 果 呈 現 ( 檢 核 結 果 ) 圖 55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結 果 呈 現 ( 問 題 分 析 ) 圖 56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AdaptCloud 檢 核 過 程 圖 57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AdaptCloud 檢 核 結 果 圖 58 跨 領 域 風 險 整 合 評 估 模 式 AdaptCross 介 面 圖 圖 59 點 選 水 資 源 系 統 中 供 水 系 統 變 數 之 結 果 圖 圖 60 調 適 方 案 檢 視 與 加 強 堤 防 設 計 高 度 之 AdaptCross 分 析 結 果
6 圖 61 調 適 方 案 進 行 全 國 農 地 資 源 調 查 作 業, 盤 整 農 地 資 源 之 AdaptCross 分 析 結 果 圖 62 調 適 方 案 活 化 現 有 蓄 水 容 量 之 AdaptCross 分 析 結 果 圖 63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之 準 則 與 權 重 設 定 檔 (*.csv) 圖 64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之 方 案 選 項 設 定 檔 (*.txt) 圖 65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工 具 分 析 畫 面 圖 66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工 具 排 序 總 分 畫 面 圖 67 TCCIP-AR5 選 取 情 境 畫 面 圖 68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AdaptWth)
7 表 目 錄 表 1 TaiCCAT 支 援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之 應 用 成 果... 9 表 2 TaiCCAT 全 期 成 果 彙 編 表 3 TaiCCAT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內 涵 表 4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指 標 說 明 表 5 各 年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等 級 區 域 之 面 積 比 (%) 表 6 台 南 市 近 岸 海 堤 安 全 分 析 整 理 表 表 7 台 南 市 1990 至 2000 年 之 邏 輯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表 8 南 部 過 去 ( 年 ) 與 未 來 ( 年 ) 之 豐 枯 比 ( 五 個 模 式 平 均 值 ) 表 9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曾 文 溪 口 附 近 海 域 颱 風 波 浪 與 潮 位 變 化 統 計 表 10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之 權 重 分 析 結 果 表 11 CityEngine 內 建 圖 層 的 功 能 類 別 表 12 訪 調 量 化 結 果 表 13 氣 膠 辨 識 種 類 應 用 在 MODIS 衛 星 上 與 CALIPSO 氣 膠 辨 識 結 果 相 同 或 不 相 同 及 其 AE 平 均 值 與 標 準 差 表 14 支 援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工 具 表 15 各 領 域 調 適 方 案 之 AdaptCross 分 析 結 果 表 表 16 準 則 A 之 下, 甲 乙 丙 三 項 調 適 方 案 之 比 較 表 17 甲 乙 丙 三 項 調 適 方 案 之 多 準 則 綜 合 評 估 表
8 摘 要 氣 候 變 遷 是 威 脅 也 是 機 會 由 行 政 院 科 技 部 補 助 之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整 合 計 畫 (Taiwan Integrated Research Programme on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Technology) 試 圖 從 科 學 研 究 的 角 度, 提 出 調 適 科 技 發 展 的 方 向 與 政 策 建 議, 以 期 能 將 氣 候 變 遷 所 帶 來 之 影 響 轉 換 為 研 究 及 國 家 發 展 上 的 新 契 機 TaiCCAT 計 畫 包 含 了 總 計 畫 與 環 境 組, 評 估 組, 治 理 組, 分 別 就 在 環 境 系 統 分 析,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與 調 適 治 理 三 方 面 加 以 探 討 跨 領 域 整 合 是 TaiCCAT 最 大 的 特 色, 也 是 挑 戰 目 前 已 所 開 發 之 決 策 支 援 六 步 驟 1 為 基 礎 架 構, 進 行 三 組 工 作 定 位, 技 術 轉 移 與 應 用 三 組 工 作 定 位 如 下 圖 1 所 示, 環 境 組 ( 綠 色 框 線 ) 主 要 工 作 為 步 驟 6, 1, 2, 3, 進 行 環 境 資 料 監 測, 加 值, 檢 驗 與 修 正 的 工 作 評 估 組 ( 橘 色 框 線 ) 主 要 工 作 內 容 為 步 驟 1-5, 就 環 境 條 件 進 行 分 析 評 估, 以 了 解 氣 候 變 遷 之 影 響, 並 界 定 調 適 科 技 發 展 之 可 行 方 向 治 理 組 ( 藍 色 框 線 ) 工 作 為 步 驟 4, 5, 6, 匯 集 上 游 研 究 成 果, 就 調 適 科 技 之 社 會 經 濟 面 向 進 行 研 究, 以 提 供 政 策 界 定 之 參 考 建 議 總 計 畫 則 負 責 三 組 在 工 作 上 的 串 接 與 整 合 圖 1 TaiCCAT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總 計 畫 與 三 組 工 作 內 容 摘 要 如 下 總 計 畫 : 串 接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之 六 大 步 驟, 完 善 總 計 畫 整 合 機 制 ; 依 循 整 合 架 構 彙 整 三 分 組 研 究 工 作 ; 規 劃 研 究 工 作 並 作 進 度 管 理 ; 國 際 網 絡 與 合 作 聯 盟 1 決 策 支 援 六 步 驟 包 含 :1.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2.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3.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4.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5.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6.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8
9 環 境 組 : 對 應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六 步 驟, 完 善 環 境 組 整 合 機 制 ; 根 據 環 境 組 整 合 機 制, 提 出 落 實 途 徑 ; 根 據 環 境 組 整 合 機 制 與 落 實 途 徑 規 劃 研 究 工 作 : 海 洋 環 境 分 析 (D1) 大 氣 環 境 分 析 (D2) 陸 地 環 境 分 析 (D3) 區 域 地 質 環 境 與 分 析 (D4) 海 岸 環 境 分 析 (D5) 與 生 態 環 境 分 析 (D6) 評 估 組 : 脆 弱 度 評 估 組 以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為 主 要 目 標, 使 用 國 科 會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推 估 與 資 訊 平 台 建 置 計 畫 (Taiwan Cliamte Change projection and Information Platform, 以 下 簡 稱 TCCIP) 產 製 之 情 境 資 料 進 行 評 估, 等 IPCC 釋 放 之 AR5 氣 候 情 境 由 TCCIP 針 對 台 灣 地 區 進 行 統 計 降 尺 度 之 後, 將 測 試 TCCIP 統 計 降 尺 度 AR5 氣 候 情 境 資 料, 並 進 一 步 使 用 於 氣 候 變 遷 下 之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脆 弱 度 評 估 組 以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與 回 復 力 建 構 科 技 發 展 計 畫 為 核 心, 以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下 高 脆 弱 度 的 五 個 領 域 為 探 討 對 象 (S1), 分 別 從 自 然 災 害 環 境 (S2 ) 公 共 衛 生 (S3) 糧 食 安 全 (S4) 生 態 (S5) 以 及 水 資 源 (S6 ) 治 理 組 : 對 應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完 善 治 理 組 整 合 機 制 ; 根 據 治 理 組 整 合 機 制, 提 出 落 實 途 徑 ; 根 據 治 理 組 整 合 機 制 與 落 實 途 徑 規 劃 研 究 工 作 : 氣 候 變 遷 之 調 適 治 理 與 風 險 決 策 模 式 及 應 用 (R1)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法 制 調 整 及 對 應 氣 候 風 險 評 估 所 需 科 技 路 徑 之 建 構 與 應 用 (R2) 氣 候 變 遷 之 空 間 調 適 政 策 的 建 構 與 應 用 (R3) 氣 候 變 遷 之 社 區 調 適 策 略 建 立 與 應 用 (R4) 氣 候 變 遷 跨 層 級 調 適 制 度 設 計 與 應 用 (R5) 與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設 計 平 台 建 置 與 應 用 (R6) 技 術 轉 移 與 應 用 TaiCCAT 六 步 驟 可 應 用 在 各 部 會 署 地 方 政 府 與 產 業, 有 系 統 地 建 構 之 調 適 計 畫 與 行 動, 從 而 達 到 有 效 整 合 資 源 支 援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決 策 以 強 化 調 適 建 構 能 力 與 提 升 科 學 研 究 能 量 等 目 的 此 方 法 已 開 始 應 用 於 中 央 部 會 ( 國 發 會 環 保 署 教 育 部 ) 地 方 政 府 ( 高 雄 市 新 北 市 ) 與 產 業 ( 台 塑 ), 如 表 1 所 示 表 1 TaiCCAT 支 援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之 應 用 成 果 單 位 年 度 計 畫 名 稱 應 用 內 容 國 發 會 104 年 北 部 都 會 區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整 體 規 劃 進 行 北 部 都 會 區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評 估 研 提 北 部 都 會 區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建 立 完 整 公 私 部 門 之 公 共 參 與 過 程 並 建 立 高 風 險 地 區 調 適 規 劃 之 操 作 流 程 原 則 與 規 範 環 保 署 104 年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評 估 與 環 境 調 適 協 作 機 制 研 析 專 案 工 作 計 畫 教 育 部 103 年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水 資 源 及 災 害 專 業 課 程 融 入 計 畫 教 育 部 104 年 水 資 源 及 災 害 專 業 課 程 教 學 聯 盟 推 動 計 畫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104 年 高 雄 市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及 永 續 發 展 推 動 計 畫 盤 點 國 內 環 境 議 題 相 關 之 行 動 計 畫 建 置 符 合 我 國 環 境 調 適 政 策 之 量 化 評 估 工 具 以 TaiCCAT 支 援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為 核 心 架 構, 編 寫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之 水 資 源 及 災 害 專 業 課 程 共 三 本 教 材, 作 為 培 育 氣 候 變 遷 專 業 人 才, 以 及 融 入 氣 候 變 遷 專 業 知 識 所 使 用 之 教 材 編 寫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之 水 資 源 專 業 課 程 實 驗 教 材, 專 章 說 明 TaiCCAT 氣 候 變 遷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作 為 水 資 源 及 災 害 專 業 課 程 教 學 聯 盟 使 用 之 教 材 以 TaiCCAT 氣 候 變 遷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為 架 構, 擬 定 高 雄 市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9
10 新 北 市 環 保 局 台 灣 塑 膠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新 北 市 低 碳 永 續 家 園 計 畫 103 ~ 106 年 台 塑 六 輕 園 區 發 展 及 濁 水 溪 流 域 水 資 源 管 理 計 畫 已 編 訂 利 用 TaiCCAT 氣 候 變 遷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作 為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推 動 之 架 構 應 用 於 評 估 氣 候 變 遷 對 濁 水 溪 流 域 水 資 源 系 統 之 衝 擊, 並 協 助 建 立 產 業 應 變 調 適 行 動 計 畫 計 劃 產 出 成 果 摘 要 TaiCCAT 計 劃 產 出 分 為 科 學 研 究, 示 範 計 畫, 知 識 平 台, 評 量 系 統, 科 學 路 徑 與 國 際 網 絡 等 六 項, 服 務 對 象 包 含 公 部 門, 學 術 單 位, 產 業 界 與 民 間 計 畫 成 果 摘 要 如 表 2: 表 2 TaiCCAT 全 期 成 果 彙 編 計 劃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服 務 其 他 產 出 - 對 應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漁 業 署 : 運 用 即 時 遙 測 資 訊 及 氣 候 變 異 關 聯 性 掌 握 經 濟 性 物 種 之 漁 況 及 異 常 海 況 ( 如 寒 潮 ) 之 預 警 - 對 應 中 央 氣 象 局 : 運 用 DINEOF 方 法 提 供 台 灣 週 遭 - 進 行 台 灣 海 峽 及 周 邊 海 域 海 溫 長 期 變 遷 趨 勢 與 氣 候 變 異 關 連 性 分 析 - 研 究 大 尺 度 海 溫 變 異 與 台 灣 氣 溫, 降 雨 及 乾 旱 關 連 - 分 析 漁 貨 量 總 產 量 及 金 額 - 探 討 氣 候 變 異 下 生 - 提 供 各 地 漁 會 海 洋 資 訊 - 評 估 農 業 災 損 - 提 供 空 氣 品 質 監 測 及 預 報 高 解 析 海 洋 環 境 監 物 資 源 變 動 環 測 資 料, 協 助 掌 握 - 分 析 都 市 發 展 水 資 境 寒 潮 等 災 害 資 訊 源 利 用 組 - 提 供 重 現 期 距 - 探 討 氣 象 乾 旱 現 象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與 暖 化 效 應 科 學 降 雨 量 之 山 崩 機 率 - 評 估 都 市 熱 島 在 區 研 究 圖, 岩 屑 崩 滑 潛 勢 域 降 水 之 影 響 ( 科 圖, 各 子 集 水 區 坡 - 監 測 大 氣 污 染 與 區 研 成 面 新 增 土 砂 量 圖, 域 能 量 收 支 果 與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與 土 - 探 討 降 雨 量 與 誘 發 發 石 流 潛 勢 圖 山 崩 發 生 率 之 關 展 ) 係, 山 崩 機 率, 土 石 流 機 率 與 土 砂 產 出 評 估 組 -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指 引 提 供 政 府 擬 定 調 適 計 畫 檢 核 與 滾 動 修 正 調 適 計 畫 - 調 適 科 技 可 以 做 為 政 府 未 來 在 擬 定 調 適 計 畫 時, 新 興 科 技 之 參 考 -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指 引 提 供 專 家 學 者 專 業 指 引, 提 供 所 需 資 料 與 工 具 - 調 適 科 技 於 國 內, 可 以 做 為 國 內 學 術 推 動 路 徑 之 參 考 -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指 引 提 供 產 業 面 對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下 之 調 適 建 構 指 引 - 調 適 科 技 可 以 做 為 產 業 建 構 調 適 計 畫 參 考 與 產 學 合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指 引 提 供 民 眾 參 與 機 制, 並 可 作 為 民 眾 監 督 政 府 調 適 計 畫 之 框 架 10
11 治 理 組 環 境 組 -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資 料 庫 : 分 國 家 縣 市 區 域 層 級 - 繪 製 脆 弱 度 地 圖 : 辨 識 導 致 其 脆 弱 度 較 高 的 因 子 - 對 應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與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 提 供 台 南 地 區 沿 海 鄉 鎮 基 本 環 境 資 料 圖 層, 台 南 地 區 海 岸 災 害 相 關 指 標 圖 層 與 台 南 地 區 海 岸 風 險 地 圖 -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分 布 圖 資 與 細 部 因 子 圖 資 - 分 析 台 南 海 岸 變 遷 速 率 - 評 估 台 南 都 市 發 展 變 遷 與 都 市 熱 島 影 響 範 圍 - 評 估 台 南 地 區 降 雨 量 與 誘 發 山 崩 發 生 率 之 關 係, 山 崩 機 率, 土 石 流 機 率 與 土 砂 產 出 - 進 行 台 南 地 區 海 岸 災 害 評 估, 並 建 立 指 標 圖 層 作 發 展 選 項 - 水 災 保 險 意 願 之 問 卷 調 查 資 料 -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紀 錄 - 提 供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地 層 下 陷 累 積 深 度,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海 岸 侵 蝕 速 率 與 台 南 市 沿 海 淹 水 深 度 與 範 圍 等 資 訊 - 調 適 設 計 工 作 坊 : 以 類 似 懶 人 包 方 式 將 資 訊 整 合 給 民 眾 搜 尋 - 提 供 台 南 市 海 岸 災 害 脆 弱 地 圖, 台 南 市 海 岸 災 害 地 圖 與 台 南 市 海 岸 災 害 風 險 地 圖 根 據 利 害 關 係 人 座 談 會, 釐 清 公 共 衛 生 議 題 之 發 生 因 素 衝 擊 因 應 措 施 與 面 臨 之 困 難 等 示 範 計 畫 ( 台 南 市 ) 評 估 組 治 理 組 知 識 平 台 ( 資 訊 服 務 與 溝 通 交 流 ) 六 個 跨 領 域 示 範 計 畫 評 估 過 程 可 作 為 政 府 在 面 對 跨 領 域 問 題 時 之 調 適 計 畫 推 動 參 考 - 完 成 臺 南 市 乾 旱 風 險 之 調 適 選 項 優 先 順 序 - 不 同 氣 候 情 境 下 台 南 市 未 來 土 地 使 用 型 態 預 測 與 土 地 使 用 需 求 分 配 預 測 六 個 跨 領 域 示 範 計 畫 評 估 過 程 可 作 為 學 者 與 專 業 團 隊 在 面 對 跨 領 域 問 題 時 之 風 險 評 估 與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參 考 - 完 成 臺 南 市 調 適 潛 能 風 險 分 布 圖 - 完 成 臺 南 市 各 區 別 之 水 災 保 險 投 保 率 - 台 南 市 15 個 特 色 社 區 的 調 適 能 力 評 分 表 六 個 跨 領 域 示 範 計 畫 評 估 過 程 可 作 為 產 業 在 建 構 調 適 計 畫 時, 考 量 跨 領 域 問 題 時 之 調 適 計 畫 推 動 參 考 導 入 產 經 分 析 方 法, 在 選 定 欲 發 展 之 調 適 科 技 後, 透 過 科 技 分 析 專 利 分 析 及 產 業 應 用 分 析, 將 調 適 科 技 運 用 於 調 適 政 策 六 個 跨 領 域 示 範 計 畫 評 估 過 程 可 作 為 民 眾 參 與 時, 了 解 跨 領 域 問 題 影 響 與 調 適 建 構 之 參 考 確 認 在 調 適 能 力 的 組 成 過 程 中, 加 入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過 程, 並 提 出 知 識 不 足 為 調 適 治 理 之 主 要 缺 口 以 總 計 畫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知 識 平 台 為 入 口 網 站, 整 合 環 境 組 GIS 圖 資 展 示, 評 估 組 調 適 行 動 操 作 指 引 以 及 治 理 組 科 技 溝 通 服 務, 提 供 調 適 策 略 發 展 的 整 合 性 服 務 彙 整 相 關 文 獻 計 畫 圖 資 與 研 究 成 果, 駔 為 產 官 學 研 之 溝 通 平 台 快 速 連 結 如 下 : 舉 辦 座 談 會 收 集 台 南 市 爆 發 登 革 熱 後, 衛 生 單 位 與 社 區 居 民 所 面 臨 之 困 境 與 處 理 方 法 - 臺 南 市 民 參 與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圓 桌 論 壇 - 焦 點 座 11
12 評 量 系 統 ( 評 估 方 法 與 評 估 工 具 開 發 ) 環 境 組 評 估 組 治 理 組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知 識 平 台 GIS 展 示 介 面 調 適 行 動 操 作 指 引 調 適 科 技 溝 通 服 務 offshore transect ws -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AdaptCAB 與 AdaptCloud 提 供 政 府 檢 核 已 完 成 或 建 構 中 之 調 適 計 畫 不 足, 可 追 蹤 考 核 與 做 為 滾 動 修 正 調 適 計 畫 之 參 考 依 據 -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提 供 政 府 進 行 跨 部 會 跨 局 處 整 合 工 具 -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AdaptRank 協 助 政 府 協 同 專 業 團 隊, 以 多 準 則 評 估 法 優 選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協 助 政 府 輕 易 檢 視 關 注 區 域 之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透 過 多 準 則 決 策 分 析 與 GIS 圖 層 套 疊, 建 立 風 險 矩 陣, 排 列 調 適 選 項 - 多 學 門 環 境 潛 勢 指 標 與 方 法 : 運 用 層 級 分 析 法 及 人 類 發 展 指 標 建 構 台 南 海 岸 帶 環 境 潛 勢 指 標 與 暴 露 度 -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AdaptCloud 協 助 學 者 與 專 業 團 隊 彙 整 評 估 過 程 應 有 之 項 目 資 料 與 產 出, 並 在 氣 候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平 台 取 得 所 需 工 具 包 -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提 供 學 者 與 專 業 團 隊 進 行 跨 領 域 研 究 -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AdaptRank 協 助 專 業 團 隊 以 多 準 則 評 估 法 優 選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協 助 學 者 與 專 業 進 行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評 估 時, 取 得 研 究 區 域 之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透 過 What-if 模 型, 進 行 都 市 變 遷 (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規 劃 和 發 展 過 程 -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AdaptCAB 與 AdaptCloud 協 助 產 業 檢 核 其 調 適 計 畫 -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提 供 產 業 了 解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過 程, 關 鍵 議 題 影 響 領 域 -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AdaptRank 協 助 產 業 建 構 調 適 計 畫 時, 以 多 準 則 評 估 法 優 選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協 助 產 業 進 行 調 適 建 構 時, 檢 視 關 注 區 域 之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透 過 水 災 財 務 風 險 評 估 模 型, 評 估 實 施 水 災 保 - 藉 由 結 構 式 訪 談 探 沿 海 型 社 區 居 民 對 環 境 變 化 的 感 受, 建 立 海 岸 帶 環 境 潛 勢 指 標 與 暴 露 度 評 估 指 標 -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AdaptCAB 與 AdaptCloud 協 助 民 眾 檢 核 政 府 已 經 執 行 或 正 在 執 行 之 調 適 計 畫 -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協 助 民 眾 了 解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過 程 之 跨 領 域 關 鍵 議 -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協 助 民 眾 檢 視 關 注 區 域 之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透 過 焦 點 座 談 與 專 家 德 爾 菲 問 卷 調 查, 建 立 調 談 會 - 調 適 能 力 與 公 共 衛 生 衝 擊 座 談 會 - 水 資 源 旱 澇 治 理 圓 桌 論 壇 - 韌 性 城 市 - 三 維 城 市 建 模 應 用 工 作 坊 12
13 科 學 路 徑 (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 環 境 組 評 估 組 治 理 組 國 際 網 絡 之 優 先 順 序 提 供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漁 業 署 在 沿 近 海 漁 業 與 養 殖 業 者 因 應 極 端 天 候 之 澎 湖 沿 岸 漁 業 的 衝 擊 與 調 適 策 略 提 供 政 府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工 具 調 適 建 構 指 引 調 適 建 構 工 具 調 適 知 識 調 適 科 技 選 項 服 務 提 出 調 適 科 技 政 策 路 徑 圖, 就 調 適 科 技 的 發 展 移 轉 與 擴 散 之 脈 絡, 藉 由 政 策 路 徑 圖 的 制 訂, 促 進 調 適 科 技 的 應 用 與 轉 移 面 向 ) 之 模 擬, 分 析 主 要 組 成 要 素 提 供 學 者 與 專 業 團 隊 調 適 決 策 工 具 調 適 建 構 工 具 調 適 知 識 調 適 科 技 選 項 調 適 案 例 服 務 - 巢 狀 羅 吉 特 迴 歸 模 型 評 估 水 災 保 險 - 整 合 GIS 服 務, 發 布 氣 候 風 險 潛 勢 與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險 之 可 行 性 運 用 衛 星 觀 測 風 場 與 水 溫 變 動 已 建 立 異 常 冷 水 入 侵 澎 湖 水 域 與 珊 瑚 礁 生 態 衝 擊 之 預 警 機 制 提 供 產 業 調 適 指 引 調 適 建 構 工 具 調 適 知 識 調 適 科 技 選 項 服 務 水 災 試 驗 卡 評 估 水 災 保 險 納 保 率 與 保 險 費 率 - 舉 辦 國 際 研 討 會 2015: 第 四 屆 調 適 科 技 國 際 研 討 會 - 氣 候 變 遷 在 台 灣 2014: 臺 灣 如 何 調 適?TaiCCAT 成 果 發 表 解 讀 IPCC WGII AR5 調 適 工 作 坊 2013: 2013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國 際 工 作 坊 2012: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國 際 研 討 會 暨 計 畫 成 果 發 表 會 - 積 極 參 加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相 關 國 際 研 討 會 並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 移 地 研 究 - 與 丹 麥 Geological Survey of Denmark and Greenland 以 及 荷 蘭 UNESCO-IHE 簽 訂 合 作 備 忘 錄 - 參 與 歐 盟 研 究 計 畫 ClimUrban 提 案 適 能 力 與 表 現 之 指 標 變 數 與 權 重 提 供 民 眾 瞭 解 調 適 建 構 程 序 調 適 知 識 調 適 科 技 選 項 服 務 - 舉 行 氣 候 變 遷 下 台 南 旱 澇 整 合 治 理 公 民 圓 桌 論 壇 13
14 第 一 章 TaiCCAT 研 究 方 法 與 整 合 途 徑 TaiCCAT 的 總 體 目 標 在 藉 由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之 跨 領 域 推 動, 形 成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之 科 學 基 礎, 提 供 政 府 決 策 參 考 ; 換 言 之,TaiCCAT 著 重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的 科 學 服 務 與 政 策 建 議, 以 減 少 環 境 系 統 脆 弱 度 並 提 升 回 復 力 TaiCCAT 定 義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為 : 改 變 人 類 行 為 以 減 少 環 境 系 統 脆 弱 度 提 升 回 復 力 的 科 技 ; 強 調 透 過 融 合 硬 體 軟 體 創 新 與 傳 統 思 維 的 科 技 治 理, 形 成 自 然 科 學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的 整 合, 全 面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與 不 確 定 性 TaiCCAT 的 服 務 對 象 包 括 中 央 部 會 地 方 政 府 學 術 單 位 科 技 產 業 民 間 組 織 等 科 技 部 歷 年 投 入 於 氣 候 變 遷 的 研 究 計 畫 已 累 積 相 當 研 究 能 量, 如 氣 候 變 遷 對 臺 灣 生 態 系 之 衝 擊 及 脆 弱 度 評 估 與 因 應 策 略 整 合 研 究 ( 周 昌 弘 等 2008) 所 探 討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森 林 農 業 漁 業 公 共 衛 生 民 眾 健 康 等 面 向, 以 及 氣 候 變 遷 對 災 害 防 治 衝 擊 調 適 與 因 應 策 略 整 合 研 究 ( 蔡 長 泰 2006) 所 探 討 的 劇 烈 降 雨 與 侵 台 颱 風 趨 勢 乾 旱 降 雨 及 海 水 位 低 窪 地 區 淹 水 水 庫 系 統 之 脆 弱 度 評 估 等 面 向 儘 管 如 此, 上 述 等 衝 擊 及 脆 弱 度 評 估 與 因 應 策 略 規 劃 等 研 究, 係 以 衝 擊 評 估 角 度 出 發, 屬 於 單 一 領 域 內 的 研 究, 未 涉 及 領 域 間 以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間 的 對 話 與 溝 通 ; 因 此 難 以 針 對 氣 候 變 遷 的 不 確 定 性 衝 擊 與 因 區 域 而 異 的 效 應, 全 面 就 地 方 狀 態 與 國 家 未 來 發 展 目 標, 提 出 創 新 的 氣 候 調 適 科 技 推 動 構 想 如 圖 2 所 示,TaiCCAT 以 總 計 畫 協 同 三 大 分 組 在 環 境 系 統 分 析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調 適 治 理 面 向 的 協 調 整 合, 因 地 制 宜 因 時 所 需 推 動 調 適 科 技 發 展, 並 以 科 學 報 告 知 識 平 台 示 範 計 畫 評 量 系 統 國 際 網 絡 科 技 路 徑 等 六 大 總 體 產 出 / 科 學 服 務 對 外 呈 現, 著 重 支 援 決 策 所 需 之 關 鍵 文 獻 方 法 工 具, 與 指 標 等, 從 而 對 於 決 策 所 需 資 訊 與 流 程 提 出 調 適 科 技 推 動 建 議 鑒 於 調 適 科 技 的 因 地 制 宜 性, TaiCCAT 選 定 都 會 鄉 村 山 地 海 岸 流 域 離 島 等 型 態 之 區 位 作 為 研 究 實 體, 進 行 跨 領 域 與 跨 空 間 的 調 適 科 技 評 估 工 具 測 試 與 應 用, 協 助 學 術 界 與 政 府 單 位 等, 落 實 氣 候 調 適 行 動, 從 而 達 到 支 援 政 府 決 策 強 化 臺 灣 整 體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能 力 之 計 畫 總 體 目 標 環 境 系 統 分 析 組 針 對 都 會 鄉 村 山 地 海 岸 流 域 離 島 等 關 鍵 調 適 地 區, 進 行 氣 候 暴 露 度 與 環 境 監 測 分 析 監 測 資 訊 加 脆 弱 度 評 估 組 進 行 水 資 源 公 共 衛 生 生 態 環 境 糧 食 安 全 自 然 災 害 等 關 鍵 議 題 之 跨 領 域 衝 擊 與 脆 弱 度 評 估 暴 露 度 評 估 資 訊 調 適 治 理 組 透 過 共 同 研 究 區 域 的 實 地 操 作, 分 從 風 險 決 策 科 技 政 策 空 間 政 策 社 區 調 適 與 公 私 協 力 等 調 適 策 略 規 劃 面 向, 發 展 調 適 科 技 與 空 間 治 理 方 法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資 訊 14
15 圖 2 TaiCCAT 計 畫 推 動 架 構 1.1 整 合 途 徑 TaiCCAT 整 合 分 工 途 徑 著 重 透 過 總 計 畫 由 上 而 下 規 劃 與 三 分 組 由 下 而 上 的 協 力 過 程, 落 實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的 科 學 服 務 與 政 策 建 議 在 科 學 服 務 方 面, 含 科 學 報 告 知 識 平 台 示 範 計 畫 評 量 系 統 科 技 路 徑 國 際 網 絡 等 六 大 產 出, 包 括 整 合 與 呈 現 三 分 組 協 力 研 究 成 果, 如 持 續 彙 整 的 重 要 文 獻, 與 持 續 完 善 的 關 鍵 指 標 潛 勢 等 級 評 估 方 法, 與 應 用 工 具 等 另 為 縮 短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科 學 不 確 定 與 調 適 決 策 急 迫 性 間 的 差 距,TaiCCAT 將 就 其 政 策 建 議 功 能, 強 化 開 發 中 的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 圖 3): 1.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2.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3.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4.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5.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6.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強 調 三 分 組 對 應 六 步 驟 的 產 出, 以 及 總 計 畫 在 六 步 驟 間 的 串 接 規 劃, 對 於 決 策 所 需 資 訊 與 流 程 提 出 調 適 科 技 推 動 建 議 TaiCCAT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主 要 係 參 考 聯 合 國 開 發 計 劃 署 的 調 適 政 策 框 架 (UNDP Adaptation Policy Framework) 英 國 氣 候 衝 擊 計 畫 的 調 適 精 靈 (UKCIP Adaptation Wizard ) 以 及 歐 洲 氣 候 調 適 平 台 的 調 適 支 援 工 具 (CLIMATE-ADAPT Adaptation Support Tool) 而 來 ; 著 重 調 適 過 程 中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individuals or groups)( IPCC 2007) 問 題 解 決 導 向 的 調 適 工 具 開 發, 與 使 用 者 友 善 的 科 學 服 務 界 面 該 系 統 所 包 含 六 步 驟, 每 一 步 驟 的 功 能 如 表 3 所 示 透 過 TaiCCAT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使 用 者 能 邀 集 其 隸 屬 組 織 ( 如 中 央 部 會 地 方 政 府 研 究 單 位 等 ) 之 相 關 利 害 關 係 者, 根 據 組 織 所 處 自 然 環 境 組 織 能 掌 握 之 既 有 資 源 與 潛 在 資 源, 共 同 界 定 組 織 面 臨 的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關 鍵 議 題, 進 而 設 定 目 標, 擬 定 合 宜 的 調 適 策 略 甚 而 發 展 所 需 的 調 適 科 技 以 達 成 目 標 圖 3 TaiCCAT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15
16 表 3 TaiCCAT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內 涵 步 驟 面 向 服 務 / 支 援 / 目 標 一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二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三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四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五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六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議 題 衝 擊 衝 擊 調 適 推 動 推 動 n 界 定 利 害 關 係 人 n 建 立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平 台 n 協 同 利 害 關 係 人 共 同 界 定 氣 候 變 遷 下 的 關 鍵 問 題 並 設 定 調 適 目 標 ( 包 括 科 學 與 社 會 面 向 ) n 釐 清 利 害 關 係 人 關 心 的 地 方 現 況 n 評 估 現 況 的 各 領 域 及 跨 領 域 的 暴 露 度 / 脆 弱 度 n 推 估 利 害 關 係 人 關 心 的 未 來 衝 擊 n 分 析 各 領 域 及 跨 領 域 的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n 比 較 現 況 與 氣 候 變 遷 的 風 險, 作 為 界 定 調 適 選 項 的 依 據 n 綜 整 國 內 外 界 定 調 適 選 項 之 工 具 方 法 與 經 驗 n 界 定 可 用 的 調 適 選 項 n 綜 整 國 內 外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之 工 具 方 法 與 經 驗 n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的 可 行 性 與 成 本 效 益 n 提 出 調 適 措 施 之 優 先 順 序 建 議 n 協 助 規 劃 / 執 行 調 適 措 施 n 監 測 調 適 措 施 之 執 行 成 果 是 否 合 乎 預 期 n 根 據 監 測 結 果, 滾 動 修 正 既 有 調 適 作 為 與 評 估 方 法 本 研 究 依 循 聯 合 國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政 策 綱 領 (UNDP APF) 英 國 氣 候 衝 擊 計 畫 的 調 適 精 靈 (UKCIP Adaptation Wizard ) 歐 洲 氣 候 調 適 平 台 的 調 適 支 援 工 具 (CLIMATE-ADAPT Adaptation Support Tool), 同 時 參 考 我 國 氣 候 變 遷 地 方 調 適 計 畫, 本 研 究 歸 納 之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決 策 步 驟 包 括 : 步 驟 一 :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 步 驟 二 :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 步 驟 三 :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 步 驟 四 :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 步 驟 五 :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 步 驟 六 :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在 評 估 資 料 分 析 工 具 的 建 立 上, 本 研 究 除 了 針 對 上 述 六 大 步 驟 的 流 程 進 行 定 義 外, 亦 針 對 了 上 述 步 驟 所 包 含 的 次 步 驟 細 部 工 作 項 目 進 行 分 項, 並 對 流 程 中 所 需 使 用 到 的 資 料 工 具 以 及 各 流 程 對 應 之 產 出 設 計 了 分 析 評 估 資 料 的 檢 核 表, 以 提 供 上 述 六 大 調 適 流 程 的 使 用 者 以 及 檢 核 者 作 為 確 認 調 適 流 程 與 資 料 工 具 產 出 完 整 性 之 檢 核 用 途 由 於 主 報 告 篇 幅 有 限, 各 流 程 之 詳 細 資 料 工 具 之 需 求 表 以 及 產 出 之 列 表 以 及 對 應 說 明 表 則 置 於 附 錄 1 作 為 參 考 附 錄 1 之 表 格 內 容 除 可 作 為 評 估 資 料 分 析 工 具 外, 亦 作 為 本 研 究 發 展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工 具 之 基 礎 資 料, 以 下 將 針 對 上 述 六 大 步 驟 進 行 流 程 說 明, 並 針 對 各 步 驟 所 需 之 資 料 工 具 進 行 說 明 1.2 支 援 決 策 六 步 驟 說 明 步 驟 一 :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此 步 驟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界 定 氣 候 變 遷 下 的 關 鍵 議 題 並 設 定 調 適 目 標, 其 下 又 細 分 為 四 個 次 步 驟, 依 序 為 :1.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工 作 團 隊 之 組 成 2. 問 題 之 界 定 3. 跨 領 域 關 聯 分 析 4. 目 標 之 設 定, 詳 細 內 容 如 後 說 明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工 作 團 隊 之 組 成 欲 組 成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工 作 團 隊, 首 先 須 確 立 主 政 部 門 與 承 辦 人, 以 避 免 後 續 執 行 時 缺 乏 負 責 人 主 導 其 次 須 組 成 負 責 之 專 業 團 隊, 藉 由 人 才 資 料 庫 搜 尋 具 備 專 業 16
17 能 力 之 團 隊 作 為 候 選, 並 藉 由 公 開 招 標 或 遴 選 的 方 式, 組 成 專 業 團 隊 建 議 可 透 過 政 府 人 才 資 料 庫 搜 尋 具 備 專 業 能 力 之 團 隊, 首 要 考 量 團 隊 是 否 具 備 具 可 信 度 之 專 業 能 力 確 定 負 責 之 專 業 團 隊 後, 主 政 部 門 與 承 辦 人 須 和 負 責 之 專 業 團 隊 進 行 權 責 分 工 以 確 認 工 作 內 容 最 後 必 須 組 成 參 與 的 利 害 關 係 者, 後 續 決 策 時 將 考 量 利 害 關 係 者 意 見 本 研 究 建 議 籌 組 利 害 關 係 人 時 可 參 考 內 部 及 外 部 利 害 關 係 者 資 料 庫, 列 出 並 邀 請 加 入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工 作 團 隊 ; 內 部 利 害 關 係 者 可 能 包 含 主 政 部 門 以 外 之 其 他 部 門, 而 外 部 利 害 關 係 者 可 能 包 含 當 地 居 民 業 者 等 直 接 受 到 影 響 者 上 述 資 料 庫 的 使 用 雖 為 非 必 須, 確 可 讓 團 隊 組 成 的 過 程 更 加 簡 化, 且 可 輔 助 挑 選 出 更 加 具 有 公 信 力 之 團 隊 問 題 之 界 定 界 定 問 題 時, 首 先 須 蒐 集 國 內 外 氣 候 變 遷 關 鍵 議 題, 包 含 文 獻 回 顧 及 原 有 之 規 劃 報 告 ; 藉 由 國 內 外 氣 候 變 遷 文 獻 可 了 解 當 前 國 內 外 主 要 關 注 議 題 及 國 際 趨 勢, 而 參 考 原 有 之 規 劃 報 告 可 了 解 原 有 規 劃 內 容 及 目 標, 並 依 據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修 正 既 有 規 劃 建 議 可 使 用 搜 尋 工 具 ( 例 如 :TaiCCAT 知 識 平 台 ) 搜 尋 國 內 外 氣 候 變 遷 相 關 文 獻, 原 有 規 劃 報 告 則 建 議 參 考 歷 年 計 畫 或 政 策 執 行 成 果 其 次 為 在 地 問 題 分 析, 藉 由 歷 史 氣 候 災 害 資 料 庫 地 方 訪 談 電 話 或 民 調 等 方 式, 了 解 當 地 關 心 之 氣 候 相 關 問 題, 有 助 於 直 接 解 決 燃 眉 之 急 接 下 來 須 界 定 擬 解 決 的 關 鍵 議 題 及 系 統 範 圍, 建 議 根 據 文 獻 回 顧 在 地 問 題 分 析 結 果, 了 解 規 劃 對 象 或 領 域 之 氣 候 變 遷 關 鍵 議 題 與 在 地 關 注 議 題, 並 透 過 調 適 啟 動 會 議 來 決 定 調 適 關 鍵 議 題 與 系 統 範 圍, 接 著 可 進 一 步 界 定 關 鍵 議 題 之 危 害 暴 露 與 脆 弱 因 子 專 業 團 隊 由 界 定 之 關 鍵 議 題 與 系 統 範 圍, 清 楚 界 定 出 關 鍵 議 題 之 危 害 暴 露 與 脆 弱 因 子, 作 為 後 續 評 估 依 據 跨 領 域 關 聯 分 析 若 欲 分 析 之 關 鍵 議 題 為 跨 領 域 範 疇, 則 須 利 用 跨 領 域 分 析 工 具 界 定 出 關 鍵 議 題 之 跨 領 域 影 響 範 圍 在 跨 領 域 工 具 的 選 擇 上,TaiCCAT 跨 領 域 系 統 動 力 模 式 為 國 內 目 前 少 見 之 跨 領 域 分 析 工 具, 已 針 對 水 資 源 災 害 糧 食 安 全 公 共 衛 生 自 然 生 態 共 五 個 領 域 進 行 模 式 建 置 該 模 式 可 協 助 使 用 者 找 出 不 同 領 域 間 的 關 聯 因 子, 以 及 該 因 子 影 響 其 他 因 子 或 次 被 其 他 因 子 影 響 之 關 連 路 徑, 本 研 究 建 議 可 藉 由 該 工 具 協 助 了 解 跨 領 域 議 題 中 需 要 關 注 之 項 目 本 研 究 建 議 可 使 用 TaiCCAT 跨 領 域 系 統 動 力 模 式 分 析 各 領 域 間 關 聯 性 根 據 關 鍵 議 題 跨 領 域 影 響 領 域 與 因 子, 檢 討 調 適 工 作 團 隊 之 專 業 團 隊 組 成 名 單 是 否 具 備 跨 領 域 評 估 能 力, 以 及 受 影 響 之 利 害 關 係 者 名 單 是 否 需 要 增 減 目 標 之 設 定 設 定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目 標 時, 首 先 須 分 析 及 檢 討 與 關 鍵 議 題 相 關 之 原 有 策 略 目 標, 本 研 究 建 議 透 過 調 適 啟 動 會 議, 回 顧 原 有 規 劃 及 執 行 成 效, 檢 討 與 修 正 原 有 策 略 與 目 標, 以 避 免 調 適 策 略 可 和 已 有 策 略 不 連 貫, 或 無 法 妥 善 修 正 透 過 與 專 業 團 隊 及 利 害 關 係 者 會 議, 有 助 客 觀 檢 討 原 有 策 略 目 標 其 次 本 研 究 認 為 計 畫 團 隊 必 須 建 立 策 略 目 標 之 評 估 項 目 與 可 接 受 風 險, 決 定 策 略 目 標 之 評 估 項 目 系 統 範 圍 與 可 接 受 風 險 後, 方 能 確 定 調 適 目 標 以 及 評 估 依 據, 並 藉 由 設 定 之 可 接 受 風 險, 判 斷 調 適 成 果 是 否 符 合 預 期 最 後 藉 由 策 略 目 標 之 評 估 項 目 系 統 範 圍 與 可 接 受 風 險, 可 確 定 調 適 目 標, 並 可 客 觀 決 定 政 策 目 標 與 目 標 年, 以 確 定 達 成 調 適 目 標 之 期 限 由 於 目 標 設 定 將 影 響 後 續 步 驟 二 ~ 步 驟 六 之 進 行, 因 此 該 工 作 項 目 必 須 審 慎 進 行 步 驟 二 :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六 大 步 驟 的 第 二 步 驟 為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利 用 歷 史 資 料 與 模 式 現 況 模 擬 結 果, 評 估 目 標 領 域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並 探 討 風 險 之 來 源 為 何 本 步 驟 分 17
18 為 三 個 次 步 驟, 分 別 為 :1. 歷 史 事 件 之 風 險 分 析 2. 評 估 模 擬 模 式 之 驗 證 3. 利 用 現 況 氣 象 資 料 進 行 風 險 模 擬 而 各 次 步 驟 當 中 又 有 若 干 工 作 項 目 需 要 達 成, 以 下 將 針 對 各 個 次 步 驟 中 的 工 作 項 目 來 進 行 介 紹 歷 史 事 件 之 風 險 分 析 欲 了 解 現 況 之 風 險, 則 必 須 先 了 解 歷 史 事 件 之 風 險, 並 進 行 分 析 與 評 估 評 估 歷 史 事 件 所 需 之 工 作 項 目 分 為 兩 項, 首 先 需 蒐 集 關 鍵 議 題 相 關 之 歷 史 事 件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透 過 蒐 集 過 去 關 鍵 議 題 相 關 研 究 之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此 結 果 可 以 是 脆 弱 度 分 析 脆 弱 度 地 圖 危 害 分 析 危 害 地 圖, 或 是 綜 合 脆 弱 度 與 危 害 之 風 險 分 析 與 風 險 地 圖 若 缺 乏 研 究 相 關 資 料, 可 以 地 方 經 驗 作 為 歷 史 事 件 之 風 險 分 析 參 考 在 資 料 的 蒐 集 上, 本 研 究 建 議 蒐 集 歷 史 極 端 氣 象 災 害 事 件 資 料, 並 建 立 歷 史 事 件 鑑 別 熱 點 及 風 險 成 因 分 析 表, 以 利 後 續 能 夠 產 出 歷 史 極 端 氣 象 災 害 事 件 風 險 評 估 陳 述 與 結 果 若 無 法 取 得 關 鍵 議 題 之 歷 史 事 件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則 無 法 了 解 歷 史 事 件 之 風 險, 同 時 缺 乏 後 續 參 考 或 佐 證 資 料 再 者, 可 進 而 鑑 別 熱 點 及 風 險 成 因 ( 危 害 暴 露 或 脆 弱 度 ) 本 研 究 建 議 由 過 去 關 鍵 議 題 相 關 之 歷 史 事 件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鑑 別 高 風 險 地 區 ( 熱 點 ), 說 明 各 熱 點 之 風 險 主 要 來 源 為 何? 分 屬 危 害 暴 露 度 或 脆 弱 度? 因 此 需 要 各 領 域 主 要 問 題 類 型 資 料 來 幫 助 判 斷 歷 史 事 件 鑑 別 之 熱 點 及 風 險 成 因, 若 是 未 能 鑑 別 熱 點 及 風 險 成 因 ( 危 害 暴 露 或 脆 弱 度 ), 則 可 能 在 後 續 導 致 調 適 決 策 方 向 錯 誤 評 估 模 擬 模 式 之 驗 證 完 成 關 鍵 議 題 之 歷 史 事 件 風 險 分 析 與 鑑 別 熱 點 及 風 險 成 因 後, 便 能 著 手 評 估 模 擬 模 式 由 於 模 式 驗 證 後 將 進 一 步 進 行 後 續 之 現 況 風 險 模 擬, 以 及 於 步 驟 ( 三 ) 中 評 估 基 期 與 未 來 風 險, 若 是 模 式 未 經 驗 證 可 能 導 致 模 擬 結 果 誤 差, 進 而 影 響 調 適 之 決 策 流 程 之 進 行, 故 本 研 究 認 為 評 估 模 式 之 驗 證 為 六 大 步 驟 之 必 要 流 程 之 一 在 模 式 之 驗 證 方 面, 本 研 究 建 議 其 首 要 工 作 為 蒐 集 模 擬 模 式 所 需 之 歷 史 觀 測 資 料, 如 氣 象 水 文 土 地 利 用 經 驗 參 數 以 及 驗 證 所 需 資 料, 並 將 後 續 所 需 之 各 領 域 評 估 模 式 進 行 驗 證, 產 生 經 過 驗 證 後 之 模 式 參 數 接 著 檢 定 模 式 參 數 與 驗 證 模 式, 利 用 模 擬 模 式 所 需 之 歷 史 觀 測 資 料 進 行 檢 定, 最 後 產 出 通 過 驗 證 之 模 擬 模 式 利 用 現 況 氣 象 資 料 進 行 風 險 模 擬 在 現 況 系 統 之 風 險 模 擬 部 分, 本 研 究 建 議 應 參 考 步 驟 一 所 定 義 之 項 目, 定 義 風 險 模 擬 所 需 之 指 標 ( 如 脆 弱 度 回 復 力 及 風 險 指 標 ), 如 為 跨 領 域 問 題, 則 須 針 對 被 影 響 之 領 域 定 義 評 估 指 標 評 估 指 標 的 模 擬 結 果 將 作 為 評 判 系 統 之 脆 弱 程 度 或 遭 遇 風 險 程 度 的 依 據, 是 對 評 估 指 標 沒 有 清 楚 的 定 義, 將 導 致 後 續 對 於 系 統 風 險 之 陳 述 與 表 示 缺 乏 依 據 因 此 必 須 基 於 調 適 目 標 與 評 估 項 目 定 義 有 效 之 指 標, 並 依 據 系 統 範 圍 與 可 接 受 風 險 設 定 有 效 之 評 估 指 標 接 著, 可 將 基 於 前 項 工 作 所 完 成 之 模 式 驗 證 結 果, 將 已 通 過 驗 證 之 模 式 參 數 代 進 模 式 當 中, 並 輸 入 歷 史 資 料 進 行 模 擬 與 分 析 由 歷 史 資 料 模 擬 結 果, 可 進 一 步 分 析 及 量 化 評 估 指 標, 並 產 出 由 歷 史 資 料 模 擬 結 果 與 分 析 之 量 化 指 標 結 果 若 是 缺 乏 此 量 化 指 標 結 果 則 會 缺 乏 歷 史 資 料 模 擬 指 標 可 能 忽 視 模 式 誤 差 所 造 成 之 現 況 分 析 之 不 確 定 性 最 後, 利 用 現 況 資 料 模 擬 與 輸 出 危 害 脆 弱 度 與 風 險 地 圖, 鑑 別 空 間 高 風 險 地 區 ( 熱 點 ) 本 研 究 認 為 鑒 別 熱 點 與 風 險 成 因 有 助 於 說 明 說 明 各 熱 點 之 風 險 主 要 來 源, 並 進 一 步 判 別 風 險 分 屬 危 害 或 脆 弱 度 此 外, 比 對 歷 史 事 件 與 現 況 模 擬 之 風 險 分 析 結 果, 需 要 根 據 前 項 工 作 所 產 出 的 歷 史 分 析 量 化 指 標 來 進 一 步 找 出 現 況 分 析 之 熱 點 18
19 與 風 險 成 因, 因 為 缺 乏 現 況 分 析 之 熱 點 與 風 險 成 因 很 有 可 能 會 導 致 調 適 決 策 之 方 向 錯 誤 步 驟 三 :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本 步 驟 的 主 要 的 目 在 於 利 用 模 式 與 氣 候 情 境 評 估 基 期 與 未 來 之 風 險, 並 由 基 期 與 未 來 風 險 之 差 異 探 討 氣 候 變 遷 所 增 加 之 風 險, 並 探 討 風 險 來 源 為 何 其 中 包 含 四 個 次 步 驟, 分 別 為 :1. 情 境 設 定 2. 評 估 基 期 風 險 3. 評 估 未 來 風 險 及 4. 比 較 基 期 與 未 來 之 風 險 差 異 而 各 次 步 驟 當 中 又 有 若 干 工 作 項 目 需 要 達 成, 以 下 將 針 對 各 個 次 步 驟 中 的 工 作 項 目 來 進 行 介 紹 情 境 設 定 情 境 設 定 為 第 三 步 驟 之 重 點 次 步 驟, 內 容 又 包 含 :I. 選 定 GCM 模 式 II. 設 定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III. 設 定 社 會 經 濟 情 境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評 估 由 於 並 無 未 來 氣 象 紀 錄 資 料, 故 必 須 建 立 未 來 氣 候 可 能 之 情 境, 才 能 進 一 步 探 討 氣 候 改 變 之 衝 擊 全 球 大 氣 環 流 模 式 (General Circulation Models, 簡 稱 GCMs) 以 物 理 性 評 估 大 氣 溫 室 氣 體 增 加 導 致 全 球 暖 化 之 特 性, 模 擬 分 析 包 括 大 氣 海 洋 冰 陸 地 系 統 間 之 交 互 作 用 大 氣 環 流 模 式 透 過 降 尺 度 過 程 設 定 預 設 情 境, 輸 入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產 生 評 估 模 式 所 需 要 之 氣 象 資 料, 最 後 由 評 估 模 式 分 析 得 知 衝 擊 影 響 而 IPCC 預 測 全 球 未 來 可 能 之 經 濟 人 口 工 業 與 環 境 的 發 展, 提 出 數 種 可 能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的 趨 勢 ( 即 為 預 設 情 境 ) 在 IPCC 第 五 次 評 估 報 告 中, 採 用 代 表 濃 度 途 徑 (Representative Concentration Pathways, 簡 稱 RCPs)) 來 定 義 四 組 未 來 變 遷 的 情 境, 並 以 輻 射 強 迫 力 在 2100 年 與 1750 年 之 間 的 差 異 量 當 作 指 標 性 的 數 值 來 區 分 之 被 命 名 為 RCP2.6 的 情 境 意 味 著 每 平 方 公 尺 的 輻 射 強 迫 力 在 2100 年 增 加 了 2.6 瓦, 而 RCP4.5 RCP6.0 與 RCP8.5 則 代 表 每 平 方 公 尺 的 輻 射 強 迫 力 分 別 增 加 了 與 8.5 瓦 在 這 四 種 情 境 中,RCP2.6 是 個 暖 化 減 緩 的 情 境 ( 輻 射 強 迫 力 在 2100 年 呈 減 少 趨 勢 );RCP4.5 與 RCP6.0 是 屬 於 穩 定 的 情 境 ( 輻 射 強 迫 力 的 變 化 在 2100 年 呈 較 為 穩 定 狀 態 ) RCP8.5 則 是 個 溫 室 氣 體 高 度 排 放 的 情 境 ( 輻 射 強 迫 力 在 2100 年 呈 持 續 增 加 趨 勢 ) 相 較 於 第 三 次 評 估 報 告 與 第 四 次 評 估 報 告 所 考 慮 的 情 境, 這 四 種 情 境 所 能 涵 蓋 層 面 更 廣 除 了 設 定 了 逐 年 的 溫 室 氣 體 濃 度, 根 據 整 合 評 估 模 式 簡 化 氣 候 模 式 大 氣 化 學 模 式 以 及 全 球 碳 循 環 模 式 的 組 合 計 算, 每 個 RCP 可 以 估 算 出 人 為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並 提 供 土 地 利 用 變 遷 的 空 間 分 布 以 及 各 區 域 空 氣 汙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雖 然 這 些 RCP 情 境 已 經 涵 蓋 了 相 當 廣 的 輻 射 強 迫 力 範 圍, 但 仍 有 其 不 足 之 處, 特 別 是 與 氣 溶 膠 相 關 的 部 分 在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的 設 定 上, 首 先 必 須 選 定 適 合 之 GCM 模 式, 再 以 選 定 GCM 之 氣 候 情 境 來 進 行 氣 候 變 遷 模 擬 運 算 而 選 定 的 方 式 可 分 為 兩 種, 自 行 分 析 選 定 或 是 參 考 國 內 先 前 與 相 關 研 究 所 挑 選 之 GCM 進 行 分 析 若 是 自 行 分 析 選 定, 要 先 訂 定 挑 選 原 則, 接 著 分 析 IPCC 所 釋 出 之 GCM 模 式 的 基 期 資 料, 與 歷 史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挑 選 其 氣 候 特 性 與 台 灣 相 近 之 模 式 進 行 後 續 分 析 IPCC 提 供 40 多 個 GCM 的 RCP 情 境, 雖 然 每 個 GCM 都 經 過 驗 證, 然 而 對 於 台 灣 氣 候 特 性 之 模 擬 表 現, 並 非 所 有 的 GCM 都 有 好 的 模 擬 結 果 因 此, 使 用 不 適 合 之 GCM 容 易 增 加 評 估 結 果 之 不 確 定 性, 唯 有 挑 選 在 台 灣 地 區 模 擬 表 現 較 好 之 GCM, 才 能 降 低 GCM 所 造 成 之 不 確 定 性 選 定 GCM 模 式 後, 接 著 需 要 設 定 氣 候 情 境 氣 候 情 境 指 的 是 未 來 相 對 於 歷 史 某 個 時 期, 未 來 氣 候 的 改 變 量, 而 此 歷 史 某 個 時 期 即 為 情 境 時 期 基 準, 稱 為 基 期 以 IPCC 第 五 次 報 告 而 言, 多 以 1986~2005 年 為 基 期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可 由 IPCC 資 料 發 布 中 心 (Data Distribution Center) 取 得, 然 而 IPCC 提 供 之 情 境 為 全 球 環 流 模 式 所 模 擬 出 之 結 果, 因 此 包 含 全 球 各 地 之 氣 候 情 境, 且 尚 未 進 行 降 尺 度 至 臺 灣 的 動 作 我 國 科 技 19
20 部 有 鑑 於 此, 乃 委 託 國 家 災 害 防 救 科 技 中 心 (NCDR) 執 行 TCCIP 計 畫, 將 IPCC 所 提 供 之 氣 候 情 境, 利 用 統 計 降 尺 度 至 臺 灣 地 區, 並 提 供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申 請 使 用 另 外, 相 關 研 究 單 位 亦 取 用 IPCC 與 TCCIP 的 情 境, 將 情 境 資 料 內 含 在 評 估 模 式 當 中, 使 用 者 可 以 直 接 透 過 評 估 模 式 取 得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相 關 模 式 如 TaiWAP (Liu et al.(2009); 劉 子 明 (2010);Tung, et al.(2014);taiwap 網 站 ) 最 後 則 需 要 確 定 影 響 未 來 風 險 之 社 會 發 展 因 子 並 設 定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情 境, 如 GDP 人 口 工 業 發 展 農 業 發 展 土 地 利 用 變 化 等, 同 時 考 量 氣 候 情 境 以 及 社 會 經 濟 情 境 以 利 後 續 未 來 風 險 分 析 與 評 估 評 估 基 期 風 險 評 估 基 期 風 險 之 流 程 與 評 估 現 況 風 險 相 當 接 近, 其 主 要 差 異 在 於 需 透 過 氣 象 合 成 模 式 合 成 出 基 期 氣 象 資 料, 或 利 用 大 氣 環 流 模 式 產 生 出 較 小 時 間 尺 度 之 基 期 氣 象 資 料, 並 代 入 基 期 之 社 會 經 濟 參 數 進 行 模 擬, 以 分 析 與 評 估 基 期 風 險 除 了 氣 象 資 料 需 採 用 基 期 氣 象 資 料 外, 評 估 基 期 風 險 時 議 需 針 對 基 期 設 定 社 會 經 濟 與 土 地 利 用 情 境 資 料, 以 確 保 模 式 可 確 實 反 映 出 基 期 之 風 險 本 研 究 建 議 於 評 估 基 期 風 險 後, 可 進 一 步 再 模 擬 與 輸 出 危 害 脆 弱 度 與 風 險 地 圖, 鑑 別 空 間 高 風 險 地 區 ( 熱 點 ), 說 明 各 熱 點 之 風 險 主 要 來 源 為 何 基 期 以 氣 象 合 成 資 料 模 擬 目 的 在 於 跟 未 來 風 險 比 較 時 有 相 同 之 模 式 基 準, 避 免 合 成 模 式 與 歷 史 資 料 之 間 的 誤 差 影 響 結 果 評 估 未 來 風 險 評 估 未 來 風 險 的 流 程 與 前 述 評 估 基 期 風 險 的 流 程 相 似, 其 差 別 在 於 須 利 用 及 其 之 氣 候 統 計 特 性 配 合 未 來 氣 候 之 變 化 量 以 修 正 獲 得 未 來 氣 候 之 統 計 特 性, 在 透 過 氣 象 合 成 模 式 合 成 出 未 來 氣 象 資 料, 或 利 用 大 氣 環 流 模 式 產 生 較 小 時 間 尺 度 之 氣 象 資 料 同 樣 地, 除 了 產 出 合 成 的 未 來 氣 象 資 料, 亦 需 代 入 未 來 之 社 會 經 濟 參 數 進 行 模 擬, 以 分 析 與 評 估 未 來 風 險, 進 而 模 擬 與 輸 出 危 害 脆 弱 度 與 風 險 地 圖, 鑑 別 空 間 高 風 險 地 區 ( 熱 點 ), 說 明 各 熱 點 之 風 險 主 要 來 源 為 何 比 較 基 期 與 未 來 之 風 險 差 異 分 別 產 生 基 期 與 未 來 的 風 險 地 圖 之 後, 便 可 比 較 基 期 與 未 來 風 險 地 圖 之 差 異, 找 出 風 險 增 加 之 區 域, 並 說 明 造 成 風 險 增 加 之 原 因 來 自 於 危 害 暴 露 或 脆 弱 度 如 為 跨 領 域 問 題, 則 須 考 慮 風 險 成 因 與 主 要 影 響 領 域 之 關 係 經 過 比 較 基 期 與 未 來 模 擬 指 標 結 果, 以 及 基 期 與 未 來 的 風 險 地 圖 後, 便 能 得 到 未 來 風 險 差 異 之 空 間 熱 點, 及 未 來 風 險 成 因 ( 危 害 暴 露 或 脆 弱 度 ), 作 為 後 續 調 適 決 策 之 參 考 依 據 步 驟 四 :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分 析 風 險 來 源, 擬 定 與 評 估 可 用 之 調 適 選 項, 藉 此 選 出 與 排 序 可 行 之 調 適 選 項 本 步 驟 可 細 分 為 兩 個 次 步 驟 :1. 界 定 調 適 選 項 2.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詳 細 內 容 如 後 說 明 界 定 調 適 選 項 首 先 須 針 對 風 險 來 源 蒐 集 可 能 的 調 適 選 項, 建 議 針 對 可 行 調 適 選 項 進 行 對 應 問 題 或 風 險 類 型 ( 危 害 暴 露 或 脆 弱 度 ) 之 分 類, 以 作 為 調 適 策 略 之 選 擇 依 據, 並 藉 由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差 異 之 空 間 熱 點, 及 未 來 風 險 成 因, 配 合 調 適 策 略 列 表 彙 整 出 對 應 風 險 成 因 之 調 適 選 項 列 表 此 外, 必 須 考 量 當 地 智 慧 調 適 選 項, 並 分 析 其 所 對 應 解 決 之 風 險 來 源, 建 議 可 透 過 利 害 關 係 者 會 議 蒐 集 在 地 調 適 選 項 以 擴 充 調 適 選 項 列 表 最 20
21 後 可 依 據 上 述 步 驟, 挑 選 所 列 調 適 選 項 進 行 後 續 評 估, 彙 整 出 可 行 之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於 擬 定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準 則 時, 可 參 考 UKCIP 所 建 議 之 評 估 準 則, 或 增 加 團 隊 認 為 必 須 考 慮 之 準 則 如 為 跨 領 域 問 題, 則 建 議 將 調 適 選 項 與 其 他 領 域 之 競 合 關 係 作 為 評 估 準 則 之 一, 此 項 作 業 可 透 過 政 府 部 門 及 專 家 學 者 問 卷 調 查 來 決 定, 評 估 準 則 如 跨 領 域 影 響 效 用 可 行 性 不 確 定 性 等 接 著 須 決 定 評 估 準 則 之 權 重, 建 議 可 參 照 AHP 層 級 分 析 法 或 專 家 建 議 決 定 各 評 估 準 則 之 權 重, 以 作 為 後 續 排 序 之 加 權 依 據 最 後 依 據 各 準 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或 組 合, 優 選 出 合 適 之 調 適 選 項 或 組 合 建 議 利 用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法 層 級 分 析 法 或 其 他 有 依 據 之 評 估 決 策 方 法, 由 調 適 策 略 列 表 中 找 出 適 合 之 調 適 選 項 若 無 法 找 出 適 用 之 調 適 科 技 缺 乏 調 適 選 選 項 組 合, 將 無 法 產 生 調 適 路 徑 步 驟 五 :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此 步 驟 的 目 的 在 於 規 劃 與 制 定 調 適 選 項 的 執 行 路 徑, 並 且 制 定 出 實 際 執 行 的 順 序 與 時 程, 其 基 本 的 步 驟 可 分 為 :1. 規 劃 調 適 路 徑 2. 執 行 調 適 行 動 兩 部 分 規 劃 調 適 路 徑 在 規 劃 調 適 路 徑 的 過 程 中, 首 要 工 作 乃 基 於 調 適 選 項 之 組 合 制 定 出 調 適 路 徑 圖 在 第 四 步 驟 中 已 針 可 能 採 用 之 調 適 路 徑 進 行 排 序 與 優 選, 找 出 較 佳 之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而 各 種 調 適 選 項 之 組 合, 即 代 表 後 續 執 行 調 適 方 案 時 的 路 徑 ( 即 可 能 採 用 之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以 及 其 順 序 ) 由 於 可 採 行 的 調 適 選 項 往 往 具 備 複 數 種 類, 因 此 可 能 產 生 的 路 徑 亦 可 能 具 備 多 種 選 擇, 若 將 可 能 的 路 徑 繪 製 成 圖, 則 將 產 生 類 似 大 眾 運 輸 路 線 圖 的 調 適 路 徑 圖 圖 4 調 適 路 徑 之 示 意 圖 (Haasnoot et al. 2013) 圖 4 為 本 研 究 參 考 Haasnoot 等 人 之 研 究 (Haasnoot et al. 2013) 所 繪 製 之 調 適 路 徑 圖 示 意 架 構, 該 調 適 路 徑 圖 由 A~D 四 項 調 適 路 徑 所 構 成, 圖 中 的 符 號 表 示 調 適 行 動 方 案 的 轉 換 點, 而 符 號 則 表 示 系 統 之 臨 界 點 圖 4 縱 軸 為 調 適 選 項, 橫 軸 為 時 間, 若 持 續 採 行 現 行 政 策, 則 系 統 很 可 能 將 遭 遇 臨 界 點, 此 時 氣 候 變 遷 對 系 統 產 生 的 衝 擊 將 超 越 系 統 自 身 的 調 適 能 力, 使 系 統 面 臨 過 大 之 風 險 為 了 不 使 系 統 遭 遇 臨 界 點, 系 統 可 於 遭 遇 臨 界 點 之 前 轉 換 至 A B C D 任 意 調 適 選 項, 以 延 長 遭 遇 臨 界 點 之 時 間 若 採 行 調 適 選 項 A 或 調 適 選 項 B, 系 統 將 能 持 續 運 作, 若 採 行 選 項 B 或 選 項 C, 則 系 統 於 未 來 仍 會 因 為 選 項 無 法 執 行 而 必 須 再 次 轉 換 到 其 他 策 略 事 實 上 調 適 路 徑 圖 的 目 的 在 於 清 楚 呈 現 所 關 注 系 統 或 是 議 題 可 能 採 取 的 調 適 選 21
22 項 種 類, 以 及 由 不 同 選 項 組 成 的 調 適 路 徑, 因 此 並 未 具 備 特 定 的 形 式 或 是 規 範, 圖 4 僅 為 其 中 一 種 可 能 之 表 現 方 式 調 適 路 徑 圖 中 的 路 徑 均 經 過 前 置 分 析, 各 策 略 背 後 所 包 含 的 調 適 選 項 或 是 方 案 組 合 皆 為 可 行, 僅 需 由 多 條 路 徑 中 選 擇 其 條 即 可 付 諸 實 行 然 而, 就 現 實 執 行 面 來 說, 不 同 的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其 背 後 對 於 其 他 領 域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層 面 或 是 衝 擊 程 度 不 盡 相 同, 因 此 本 研 究 建 議 在 調 適 路 徑 的 選 擇 階 段, 應 再 次 召 開 利 害 關 係 者 討 論 會 議, 藉 由 不 同 的 觀 點 重 新 審 視 調 適 路 徑 途 中 的 各 種 可 能 路 徑 選 項, 以 挑 選 出 適 當 之 調 適 路 徑 而 一 旦 確 立 調 適 路 徑 後, 為 了 日 後 能 有 效 確 保 調 適 路 徑 中 的 各 項 調 適 方 案 皆 能 有 效 執 行, 應 針 對 各 項 調 適 方 案 預 先 設 定 程 序 指 標 與 成 效 指 標 執 行 調 適 行 動 由 於 單 一 調 適 路 徑 中 可 能 包 含 多 項 調 適 選 項, 而 各 選 項 所 牽 涉 到 的 負 責 部 門 或 是 執 行 單 位 有 可 能 因 政 府 組 織 權 責 的 分 工 而 有 所 差 異, 因 此 本 研 究 認 為 在 執 行 調 適 行 動 階 段, 其 首 要 工 作 乃 確 認 各 項 調 適 選 項 的 分 工 以 及 其 執 行 單 位 唯 有 預 先 確 定 各 調 適 選 項 皆 有 負 責 執 行 的 部 門 或 單 位, 後 續 方 能 按 照 計 畫 逐 一 施 行 而 不 至 產 生 斷 層 而 一 旦 調 適 選 項 開 始 依 照 計 畫 啟 動 時, 負 責 各 項 調 適 選 項 的 執 行 單 位 則 需 要 依 據 所 執 行 方 案 的 特 性 擬 定 執 行 計 畫, 並 依 照 執 行 計 畫 逐 步 完 成 調 適 選 項 之 內 容 步 驟 六 :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為 六 大 步 驟 的 最 後 一 個 環 節, 其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監 測 與 評 價 調 適 選 項 之 執 行 成 果 是 否 符 合 預 期, 以 及 是 否 依 照 預 定 計 畫 走 在 原 定 之 調 適 路 徑 上, 並 提 出 調 適 路 徑 的 修 正 建 議 或 方 向 此 步 驟 之 細 部 流 程 可 劃 分 為 :1. 確 認 氣 候 與 環 境 變 化 趨 勢 2. 評 估 調 適 方 案 之 執 行 程 度 3. 評 估 調 適 方 案 之 執 行 成 效 4. 修 正 調 適 計 畫 確 認 氣 候 與 環 境 變 化 趨 勢 在 步 驟 三 中, 為 了 評 估 系 統 於 未 來 可 能 遭 受 之 風 險, 必 須 先 針 對 未 來 可 能 之 氣 候 情 境 或 是 社 會 經 濟 情 境 進 行 設 定 然 而, 無 論 是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或 是 社 會 經 濟 情 境 均 為 相 關 領 域 學 者 之 推 定 假 設, 實 際 上 的 氣 候 變 化 或 是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未 必 會 遵 循 此 預 測 趨 勢 變 動 因 此 本 研 究 建 議 應 定 期 監 測 氣 候 環 境 以 及 社 會 經 濟 情 勢 之 變 化 情 形, 並 與 步 驟 三 所 假 設 之 預 設 情 境 比 對, 一 旦 實 際 之 氣 候 或 是 社 會 經 濟 變 化 情 形 偏 離 預 設 情 境 時, 則 需 考 慮 是 否 重 新 進 行 未 來 風 險 分 析, 甚 至 於 重 新 規 劃 調 適 選 項 與 調 適 路 徑 評 估 調 適 方 案 之 執 行 程 度 在 步 驟 五 中 已 針 對 調 適 路 徑 中 的 各 項 調 適 選 項 設 定 了 檢 核 用 的 程 序 指 標, 而 在 第 六 步 驟 中 由 於 調 適 選 項 已 進 入 執 行 階 段, 需 定 期 以 各 項 調 適 選 項 的 程 序 指 標 進 行 檢 核, 以 了 解 各 調 適 選 項 是 否 有 按 照 原 先 預 定 的 程 序 與 進 度 順 利 執 行 評 估 調 適 方 案 之 執 行 成 效 同 上, 本 研 究 認 為 應 利 用 步 驟 五 設 定 檢 核 用 的 成 效 指 標, 定 期 檢 核 各 項 調 適 選 項 成 效, 以 了 解 各 調 適 選 項 是 否 有 符 合 原 先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評 估 下 之 效 用 22
23 修 正 調 適 計 畫 若 是 程 序 與 成 效 指 標 的 評 估 結 果 顯 示 出 調 適 選 項 的 執 行 明 顯 不 如 預 期, 則 執 行 團 隊 應 進 一 步 檢 討 其 背 後 的 可 能 原 因, 並 設 法 提 出 修 正 改 善 計 畫 綜 上, 調 適 計 畫 的 修 正 可 能 是 因 為 步 驟 三 所 假 設 之 氣 候 變 遷 或 是 社 會 經 濟 情 境 已 背 離 現 實 發 展 之 趨 勢, 亦 可 能 是 由 於 程 序 或 成 效 指 標 無 法 滿 足 檢 核 需 求 而 必 須 做 修 正 調 整 1.3 分 工 設 計 決 策 支 援 六 步 驟 除 了 對 外 提 供 公 私 部 門 對 氣 候 調 適 科 技 發 展 的 流 程 參 考, 對 內 亦 為 總 計 劃 與 三 組 整 合, 進 行 調 適 科 技 發 展 之 重 要 方 法 如 圖 5 所 示, 環 境 組 之 工 作 內 容 主 要 涵 蓋 步 驟 六, 一, 二, 三, 進 行 環 境 資 料 監 測, 加 值, 檢 驗 與 修 正 的 工 作 評 估 組 以 步 驟 一, 二, 三, 四, 五 為 工 作 範 疇, 就 環 境 條 件 進 行 分 析 評 估, 以 了 解 氣 候 變 遷 之 影 響, 並 界 定 調 適 科 技 發 展 之 可 行 方 向 治 理 組 以 步 驟 四, 五, 六 為 主 要 工 作 內 容, 匯 集 上 游 研 究 成 果, 就 調 適 科 技 之 社 會 經 濟 面 向 進 行 研 究, 以 提 供 政 策 界 定 之 參 考 建 議 總 計 劃 則 負 責 統 整 與 協 調 工 作 圖 5 決 策 支 援 六 步 驟 與 跨 組 整 合 分 工 方 式 承 上,TaiCCAT 強 調 呼 應 IPCCAR4 與 AR5 之 關 鍵 議 題, 在 既 有 之 總 計 畫 規 劃 與 三 分 組 協 力 基 礎 上, 提 出 TaiCCAT 的 整 合 性 科 學 服 務 與 政 策 建 議 總 計 畫 與 三 分 組 之 分 工 研 究 設 計 強 調 搭 配 群 組 會 議 與 網 路 會 議 等 溝 通 協 調 機 制, 落 實 分 組 對 應 決 策 步 驟 與 總 計 畫 串 接 步 驟 的 工 作, 摘 要 如 下 : 總 計 畫 :1. 以 上 述 總 計 畫 六 大 服 務 產 品 為 核, 串 接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之 六 大 步 驟, 完 善 總 計 畫 整 合 機 制 ;2. 根 據 總 計 畫 整 合 機 制, 彙 整 並 分 析 三 分 組 研 究 工 作 ;3. 根 據 三 分 組 工 作 分 析 結 果 規 劃 研 究 工 作, 如 科 學 報 告 的 衝 擊 與 調 適 分 冊 知 識 平 台 的 決 策 工 具 與 知 識 庫 示 範 計 畫 的 雲 嘉 南 地 區 測 試 架 構 評 量 系 統 的 決 策 者 自 我 評 量 指 引 科 技 路 徑 的 科 技 範 疇 界 定 指 引 國 際 網 絡 的 歐 23
24 盟 國 家 型 計 畫 連 結 等 ; 環 境 組 :1. 對 應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之 第 六 一 二 三 等 步 驟, 完 善 環 境 組 整 合 機 制 ;2. 根 據 環 境 組 整 合 機 制, 以 及 DIKW 框 架 (data-information-knowledgewisdom framework, DIKW framework), 提 出 對 應 總 計 畫 六 大 服 務 產 品 的 落 實 途 徑 ;3. 根 據 環 境 組 整 合 機 制 與 落 實 途 徑 規 劃 研 究 工 作 : 海 洋 環 境 分 析 (D1 ) 大 氣 環 境 分 析 (D2) 陸 地 環 境 分 析 (D3) 區 域 地 質 環 境 與 分 析 (D4 ) 海 岸 環 境 分 析 (D5) 生 態 環 境 分 析 (D6); 評 估 組 :1. 對 應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之 第 一 二 三 四 五 等 步 驟, 完 善 評 估 組 整 合 機 制 ;2. 根 據 評 估 組 整 合 機 制, 以 及 DIKW 框 架, 提 出 對 應 總 計 畫 六 大 服 務 產 品 的 落 實 途 徑 ;3. 根 據 評 估 組 整 合 機 制 與 落 實 途 徑 規 劃 研 究 工 作 :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與 回 復 力 建 構 科 技 發 展 (S1) 自 然 災 害 環 境 系 統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技 術 發 展 (S2) 公 共 衛 生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科 技 發 展 (S3) 糧 食 安 全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科 技 發 展 (S4) 生 態 系 統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科 技 發 展 (S5) 水 資 源 系 統 跨 領 域 脆 弱 度 評 估 科 技 發 展 (S6); 治 理 組 :1. 對 應 支 援 決 策 系 統 之 第 四 五 六 等 步 驟, 完 善 治 理 組 整 合 機 制 ;2. 根 據 治 理 組 整 合 機 制, 以 及 DIKW 框 架, 提 出 對 應 總 計 畫 六 大 服 務 產 品 的 落 實 途 徑 ;3. 根 據 治 理 組 整 合 機 制 與 落 實 途 徑 規 劃 研 究 工 作 : 氣 候 變 遷 之 調 適 治 理 與 風 險 決 策 模 式 及 應 用 (R1)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法 制 調 整 及 對 應 氣 候 風 險 評 估 所 需 科 技 路 徑 之 建 構 與 應 用 (R2) 氣 候 變 遷 之 空 間 調 適 政 策 的 建 構 與 應 用 (R3) 氣 候 變 遷 之 社 區 調 適 策 略 建 立 與 應 用 (R4) 氣 候 變 遷 跨 層 級 調 適 制 度 設 計 與 應 用 (R5)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設 計 平 台 建 置 與 應 用 ( R6) 24
25 第 二 章 六 步 驟 應 用 與 專 題 研 究 成 果 2.1 步 驟 一 :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都 市 發 展 與 熱 島 效 應 本 計 劃 在 都 市 議 題 上 整 合 傳 統 與 非 傳 統 觀 測 資 料 在 區 域 大 氣 環 境 / 氣 候 關 鍵 因 子 之 擬 合 ( 加 值 產 品 ) 與 變 化 趨 勢 之 分 析, 如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以 及 極 端 降 水 潛 勢 等 ; 整 合 氣 膠 輻 射 驅 動 力 和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在 區 域 降 水 之 影 響, 以 整 合 觀 測 資 料 在 區 域 大 氣 環 境 / 氣 候 變 遷 先 趨 指 標 (precursor) 之 建 立, 及 其 未 來 變 化 趨 勢 之 探 討 在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方 面, 將 密 集 的 搜 集 都 會 地 區 小 尺 度 的 氣 象 變 化 特 徵, 瞭 解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的 現 象 和 特 徵 此 外, 本 計 畫 針 對 都 市 建 地 的 變 遷 進 行 分 析, 並 計 算 都 市 空 間 的 不 透 水 面 積 覆 蓋 率 (Impervious surface ratio, ISR) 來 作 為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之 指 標 [Weng and Hu, 2008] ISR 為 不 透 水 之 地 表 鋪 面 (impervious surface area, ISA) 在 一 空 間 單 元 中 所 佔 之 比 率 一 般 來 說,ISR 越 高 之 地 區 越 容 易 對 環 境 形 成 負 面 衝 擊 其 中 所 謂 都 市 發 展 潛 乃 是 指 對 環 境 影 遭 成 負 面 衝 擊 之 可 能 性, 也 就 是 說, 潛 勢 較 高 者 有 較 高 的 可 能 性 對 環 境 有 負 面 影 響 ; 同 時 潛 勢 高 者 也 有 較 高 的 可 能 因 環 境 的 負 面 回 饋 而 導 致 不 良 的 居 住 環 境 例 如 Wang et al. (2003) 於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州 的 研 究 發 現, 當 ISA 比 例 在 8%-12% 的 區 間 時, 都 市 排 水 的 生 態 功 能 則 將 發 生 明 顯 的 退 化 氣 候 變 遷 及 變 異 與 台 灣 乾 旱 議 題 暖 化 效 應 影 響 地 球 系 統 的 水 循 環, 改 變 地 表 的 降 雨 型 態 和 分 布, 使 得 某 些 區 域 在 豐 水 期 降 雨 越 豐 富, 在 枯 水 期 降 雨 越 貧 乏, 這 樣 的 現 象 將 造 成 農 業 灌 溉 或 公 共 用 水 的 困 擾 許 等 人 (2003) 分 析 臺 灣 地 區 過 去 一 百 年 之 氣 候 變 遷 的 狀 況, 指 出 年 平 均 溫 度 與 全 球 一 樣 處 於 上 升 之 趨 勢, 百 年 氣 溫 上 升 在 0.98 至 1.43 左 右, 遠 大 於 全 球 平 均 值 臺 灣 氣 候 變 遷 科 學 報 告 2011 也 指 出, 台 灣 降 雨 日 數 有 較 一 致 的 變 化, 普 遍 呈 現 減 少 的 趨 勢 本 計 畫 整 合 傳 統 與 非 傳 統 觀 測 資 料 在 區 域 大 氣 環 境 / 氣 候 關 鍵 因 子 之 擬 合 ( 加 值 產 品 ) 與 變 化 趨 勢 之 分 析, 如 乾 旱 指 標 及 乾 旱 現 象 與 暖 化 效 應 之 探 討 ; 聖 嬰 現 象 (El Nino Southern Oscillation, ENSO) 對 全 球 的 氣 候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而 聖 嬰 現 象 帶 來 的 年 際 氣 候 變 異 也 可 以 提 供 人 類 面 對 全 球 氣 候 變 遷 所 帶 來 衝 擊 的 一 個 預 警 校 應, 使 人 類 改 善 對 於 未 來 災 害 的 調 適 治 裡 策 略 另 一 方 面, 全 球 暖 化 下 聖 嬰 現 象 的 發 生 頻 率 或 是 強 度 也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因 此 聖 嬰 現 象 對 台 灣 降 雨 及 乾 旱 可 能 的 影 響 是 非 常 迫 切 需 要 了 解 的 議 題, 從 對 現 況 的 掌 握 可 助 於 減 少 氣 候 變 遷 下 對 於 未 來 潛 在 衝 擊 的 脆 弱 度 此 外 陸 域 監 測 之 地 區 當 以 環 境 最 脆 弱 的 都 內 山 區 與 農 業 區 以 及 環 境 受 人 為 改 變 最 敏 感 的 都 市 區 為 重 點 都 市 及 農 業 區 之 監 測 為 提 供 歷 史 變 遷 之 分 析 以 及 災 害 發 生 時 之 影 像 資 訊 從 影 像 監 測 觀 點, 研 究 都 市 化 過 程 需 要 不 同 時 序 的 影 像 資 料, 亦 需 先 進 的 變 遷 偵 測 技 術 極 端 天 氣 所 引 起 海 岸 災 害 台 灣 西 處 台 灣 海 峽, 東 臨 太 平 洋, 南 接 巴 士 海 峽, 位 處 西 太 平 洋 颱 風 路 徑 之 要 衝, 每 於 夏 秋 之 際, 常 遭 颱 風 或 熱 帶 性 低 氣 壓 帶 來 狂 風 暴 雨 之 侵 襲 根 據 近 百 年 的 侵 台 颱 風 紀 錄, 每 年 平 均 約 有 3.75 次 颱 風 侵 襲 臺 灣 海 域 近 年 來, 隨 著 全 球 暖 化 效 應 及 海 洋 氣 候 變 遷 的 影 響, 全 球 海 水 位 的 抬 昇 以 及 颱 風 頻 繁 的 發 生 等 問 題 已 迫 切 攸 關 到 我 們 所 生 存 的 環 境, 波 浪 與 暴 潮 對 人 類 活 動 之 影 響 也 已 引 起 各 國 政 府 和 科 學 家 的 廣 泛 關 注 統 計 近 40 年 來 的 侵 台 颱 風 次 數 可 發 現, 西 太 平 洋 颱 風 發 生 的 頻 率 有 逐 漸 增 加 的 趨 勢 颱 風 或 低 氣 壓 所 伴 隨 的 強 風 豪 雨 及 巨 浪 都 是 造 成 海 岸 地 區 海 水 位 暴 漲 的 主 因 根 據 中 央 氣 象 局 所 公 布 的 颱 風 數 據, 近 十 年 侵 台 颱 風 之 年 最 低 氣 壓 有 逐 年 25
26 降 低 的 趨 勢, 而 近 颱 風 中 心 最 大 風 速 則 有 逐 年 增 大 的 趨 勢 颱 風 暴 潮 所 產 生 異 常 水 位 常 對 台 灣 沿 海 造 成 重 大 災 害, 由 於 暴 潮 巨 浪 直 接 侵 襲 海 岸, 造 成 海 岸 侵 蝕, 並 越 過 堤 頂 而 導 致 海 水 倒 灌 及 沿 海 區 域 之 溢 淹, 對 農 作 物 損 害 魚 塭 魚 苗 流 失 等, 造 成 台 灣 海 洋 環 境 的 發 展 產 生 了 極 大 的 衝 擊 全 球 海 平 面 上 升 現 象 在 台 南 海 岸 地 區 的 影 響 根 據 氣 候 變 遷 引 發 海 水 位 長 期 的 抬 昇 趨 勢 研 究, 全 球 海 水 位 以 每 年 3.32mm 之 上 升 速 率, 基 隆 高 雄 海 平 面 以 每 年 分 別 為 3.81mm 與 3.6mm 的 上 升 速 率 逐 漸 升 高 ( 經 濟 部 水 利 署,2009) 人 類 生 活 在 沿 海 地 區 相 對 更 容 易 受 到 風 暴 海 浪 潮 汐 和 海 平 面 上 升 的 衝 擊 與 影 響, 再 加 上 現 今 全 球 暖 化 氣 候 變 遷, 海 平 面 上 升 的 問 題 更 加 顯 著 氣 候 變 遷 下 生 物 棲 地 與 生 態 衝 擊 氣 候 變 遷 在 生 態 與 生 物 學 方 面 的 探 討, 已 成 為 近 年 來 重 要 的 研 究 題 材, 甚 至 有 研 究 者 認 為 這 是 一 門 新 形 成 的 科 學, 隨 著 氣 候 變 化 日 益 明 顯, Climate Change Biology 將 會 如 許 多 的 生 物 學 研 究 一 樣, 受 到 人 們 科 學 家 與 政 治 人 物 的 重 視 (Hannah, 2011) 臺 灣 過 去 在 國 科 會 的 主 導 下, 從 事 了 一 些 氣 候 變 遷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衝 擊 相 關 的 研 究, 累 績 了 一 些 成 果 ( 李 培 芬 與 戴 昌 鳳,2010) 在 歷 年 來 的 經 驗 中, 臺 灣 地 區 已 逐 漸 遭 受 氣 候 變 遷 的 威 脅, 藉 由 一 些 生 態 監 測 資 料 的 分 析, 許 多 的 生 態 區 域, 也 逐 漸 產 生 本 質 上 的 變 化, 尤 其 是 濕 地 環 境 (Verhoeven et al., 2006) 例 如 台 南 七 股 濕 地, 原 本 為 黑 面 琵 鷺 重 要 的 棲 息 地, 卻 因 為 淺 海 域 生 態 系 統 遭 到 開 發 破 壞, 造 成 既 有 的 棲 地 破 碎 或 消 失, 再 加 上 氣 候 變 遷 導 致 海 平 面 上 升 (National Wildlife Federation, 2007; Nicholls, 2004), 未 來 有 可 能 對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灣 的 主 要 族 群 造 成 明 顯 的 衝 擊, 有 必 要 建 立 適 當 之 生 態 廊 道 (Anderson and Jenkins, 2005; Hellmund and Smith, 2006; Hulty et al., 2006) 和 監 測 系 統 (Galbraith et al., 2002; Hsu and Lee, 2011; Spellerberg, 2005) 探 討 台 南 市 沿 海 濕 地 在 黑 面 琵 鷺 保 育 下 所 扮 演 之 角 色, 以 及 面 臨 氣 候 變 遷 下 之 可 能 風 險 探 討 台 南 市 沿 海 濕 地 在 氣 候 變 遷 下, 在 海 岸 濕 地 廊 道 下 可 能 之 功 能 變 化 探 討 官 田 濕 地 水 雉 保 育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下 的 可 能 議 題 和 風 險 極 端 天 氣 所 引 起 山 區 災 害 在 全 球 暖 化 的 壓 力 下, 極 端 氣 候 及 海 水 面 上 升 會 增 加 地 質 災 害 的 規 模 與 頻 度, 並 進 一 步 加 速 地 形 的 演 變 本 子 計 畫 之 執 行 成 果 除 能 將 台 灣 特 有 的 地 質 現 象 介 紹 予 世 人 外, 亦 對 我 國 國 土 計 畫 山 林 保 育 城 鄉 發 展 暨 防 災 決 策 之 擬 訂 會 有 明 顯 的 助 益 本 計 畫 監 測 山 坡 流 域 在 極 端 氣 候 衝 擊 下 的 山 崩 土 石 流 暨 地 形 演 變, 分 析 其 發 生 特 性 及 建 立 其 預 測 模 型, 並 進 一 步 預 估 整 個 流 域 的 土 砂 生 產 量, 使 之 能 解 決 真 實 世 界 全 尺 度 的 即 時 預 測 問 題, 供 有 系 統 地 分 析 極 端 降 雨 狀 況 下 的 山 崩 土 石 流 災 害 暨 流 域 地 形 演 變 本 研 究 去 年 度 (103 年 ) 以 事 件 獨 立 型 山 崩 潛 感 分 析 結 合 多 期 暴 雨 事 件 降 雨 量 於 事 件 獨 立 型 山 崩 潛 感 圖 各 潛 感 值 域 之 崩 壞 比 關 係, 求 得 台 南 地 區 之 降 雨 量 與 崩 壞 比 擬 合 曲 面, 透 過 事 件 獨 立 型 山 崩 潛 感 圖 配 合 降 雨 量 崩 壞 比 曲 面 可 得 到 台 南 市 在 各 種 降 雨 情 境 下 的 山 崩 空 間 機 率 本 年 度 進 一 步 分 析 及 驗 證 過 去 初 步 建 立 的 山 崩 與 土 石 流 統 計 預 測 模 型, 並 瞭 解 山 崩 與 土 石 流 的 區 位 發 生 運 移 堆 積 機 制 及 演 變 等, 進 而 發 展 出 更 精 練 的 分 析 方 法 及 更 成 熟 預 測 模 型, 提 供 環 境 系 統 分 析 暨 未 來 土 地 利 用 及 防 災 決 策 制 訂 之 參 考 依 據 為 評 估 與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對 未 來 環 境 可 能 造 成 之 衝 擊 本 研 究 亦 採 用 TCCIP 所 產 出 之 動 力 降 尺 度 在 A1B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條 件 中, 對 未 來 颱 風 降 雨 之 推 估 資 料, 以 瞭 解 台 南 市 在 氣 候 變 遷 條 件 下 之 山 崩 潛 勢 情 形 及 預 估 各 子 集 水 區 的 坡 面 崩 塌 土 方 生 產 量 26
27 2.1.7 氣 候 變 遷 下 生 物 多 樣 性 衝 擊 本 研 究 氣 候 變 遷 下 山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變 化 的 議 題 如 下 : 1. 探 討 台 灣 紫 斑 蝶 度 冬 蝴 蝶 谷 之 分 布, 以 及 氣 候 變 遷 下 這 些 蝴 蝶 谷 分 布 區 域 可 能 之 改 變 情 形 2. 以 台 灣 八 色 鳥 調 查 之 歷 年 資 料, 探 討 台 南 市 1000 公 尺 以 下 山 區 之 生 物 多 樣 性 變 化 情 形, 並 推 估 在 氣 候 變 遷 下 八 色 鳥 之 可 能 風 險 27
28 2.2 步 驟 二 :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都 市 發 展 與 熱 島 效 應 應 用 衛 星 影 像 對 於 多 時 期 土 地 覆 蓋 之 變 遷 分 析 提 供 了 過 去 的 土 地 利 用 變 遷 資 訊, 但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的 問 題, 對 於 地 表 系 統 的 改 變 對 都 市 未 來 發 展 的 影 響 能 進 行 評 估, 本 計 畫 針 對 台 南 市 都 市 地 區 發 展 進 行 研 究 首 先 將 透 過 第 二 年 期 所 得 之 都 市 地 區 變 遷 偵 測 結 果 分 析, 台 南 市 過 去 都 市 發 展 的 空 間 特 性, 並 利 用 土 地 利 用 變 遷 模 式 推 估 未 來 該 都 市 地 區 的 發 展 的 空 間 分 布 情 形 ( 表 4) 表 4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指 標 說 明 本 計 畫 已 完 成 台 南 地 區 之 衛 星 影 像 資 料 蒐 集, 包 含 五 都 地 區 及 嘉 南 平 原 ( 農 業 區 ) 從 1986 年 始 自 2013 年, 以 5 年 為 間 隔 ( ) 之 歷 年 光 學 衛 星 影 像 根 據 上 述 蒐 集 之 序 列 影 像 進 行 分 類 獲 取 多 時 序 地 物 變 遷 圖, 呈 現 都 會 區 土 地 利 用 變 化 情 況, 都 市 區 目 標 類 別 包 含 建 物 裸 露 地 水 體 與 植 被 等 四 類, 使 用 之 方 法 為 自 動 化 變 遷 偵 測 成 果 評 估 部 分, 本 計 畫 亦 使 用 嘉 南 平 原 地 區 農 地 土 地 覆 蓋 資 料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業 試 驗 所,2011) 做 為 地 真 資 料 以 驗 證 分 類 成 果, 驗 證 後 其 平 均 Kappa 值 為 0.69 本 計 畫 針 對 都 市 建 地 的 變 遷 進 行 分 析, 並 計 算 都 市 空 間 的 不 透 水 面 積 覆 蓋 率 (Impervious surface ratio, ISR) 來 作 為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之 指 標 [Weng and Hu, 2008] ISR 為 不 透 水 之 地 表 鋪 面 (impervious surface area, ISA) 在 一 空 間 單 元 中 所 佔 之 比 率 一 般 來 說,ISR 越 高 之 地 區 越 容 易 對 環 境 形 成 負 面 衝 擊 例 如 Wang et al. (2003) 於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州 的 研 究 發 現, 當 ISA 比 例 在 8%-12% 的 區 間 時, 都 市 排 水 的 生 態 功 能 則 將 發 生 明 顯 的 退 化 Miltner et al (2004) 在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的 研 究 也 有 類 似 的 發 現, 為 ISR 超 過 13.8% Xian (2005) 在 美 國 坦 帕 灣 以 及 拉 斯 維 加 斯 的 案 例 研 究 中, 以 ISR 作 為 區 分 都 市 以 及 鄉 村 地 區 的 指 標, 將 ISA 分 為 三 大 類,0 到 0.4 為 低 度 發 展 區 域 0.4 到 0.6 為 中 度 發 展 區 域 0.6 以 上 則 為 高 密 度 發 展 區 域 而 本 研 究 檢 視 台 南 地 區 ISR 成 果, 訂 定 低 (<25%) 中 (25-75%) 高 (>=75%) 三 個 層 級 的 都 市 開 發 程 度 作 為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指 標 (( 表 4) 表 4) 其 中 所 謂 都 市 發 展 潛 乃 是 指 對 環 境 影 遭 成 負 面 衝 擊 之 可 能 性, 也 就 是 說, 潛 勢 較 高 者 有 較 高 的 可 能 性 對 環 境 有 負 面 影 響 ; 同 時 潛 勢 高 者 也 有 較 高 的 可 能 因 環 境 的 負 面 回 饋 而 導 致 不 良 的 居 住 環 境 本 計 畫 利 用 分 類 完 成 之 都 市 建 地 分 布, 包 含 1994 年 1997 年 2001 年 2006 年 以 及 2011 年 共 5 個 年 度, 並 套 疊 台 南 市 之 行 政 圖 層, 計 算 各 行 政 區 之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圖 6 中 顯 示, 以 整 個 台 南 市 而 言 ISA 可 以 發 現 有 增 長 的 趨 勢, 而 在 原 台 南 縣 地 區 的 增 長 情 形 則 較 為 明 顯 另 外, 在 表 5 本 計 畫 也 進 一 步 統 計 了 各 行 政 區 都 市 發 展 潛 28
29 勢 等 級 所 佔 的 面 積 比 (%), 同 樣 以 台 南 市 以 及 台 南 縣 為 界, 區 隔 都 市 區 域 以 及 非 都 市 區 域 在 非 都 市 區 域 ( 原 台 南 縣 地 區 ), 絕 大 多 數 的 行 政 區 仍 為 低 潛 勢 區 域, 自 2006 年 前 起 至 2011 年 中 度 潛 勢 面 積 則 若 有 增 加, 從 4.4% 增 加 到 5.9%; 而 都 市 地 區 ( 原 台 南 市 地 區 ), 則 自 2006 年 起 高 潛 勢 地 區 則 開 始 出 現 ( 圖 7), 且 2011 年 時, 中 潛 勢 以 上 面 積 則 佔 都 市 區 域 面 積 的 二 分 之 一 可 以 預 見, 台 南 市 都 市 地 區 的 開 發 程 度 將 繼 續 增 長, 高 潛 勢 的 都 市 面 積 也 將 持 續 擴 大 表 5 各 年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等 級 區 域 之 面 積 比 (%) 29
30 (a) (b) (c) 圖 6 歷 年 台 南 市 ( 今 )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分 布 (a) ; (b) ; (c) ; (d) (d) 圖 7 都 市 區 域 以 及 非 都 市 區 域 ISR 的 歷 年 變 化 情 形 台 南 市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與 其 在 區 域 降 水 之 影 響 30
31 利 用 人 工 不 透 水 層 面 積 (Impervious Surface Area;ISA) 來 觀 察 台 南 地 區 都 市 發 展 的 情 況, 再 利 用 衛 星 資 料 所 反 演 出 的 亮 度 溫 度 以 及 中 央 氣 象 局 測 站 的 觀 測 溫 度 來 計 算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強 度 (UHI), 以 判 定 熱 島 效 應 的 影 響 程 度 及 區 域, 配 合 中 央 氣 象 局 測 站 收 集 的 夏 季 雨 量 來 探 討 其 在 區 域 降 水 之 影 響 ( 圖 8) 圖 8 ( 左 至 右 ) 年 台 南 地 區 UHI 影 像 而 我 們 透 過 地 物 分 類 與 人 工 不 透 水 層 率 (ISA) 影 像 可 以 找 出 都 市 發 展 較 劇 烈 的 區 域, 由 於 每 一 種 物 種 在 反 射 輻 射 特 性 上 都 不 盡 相 同, 所 以 我 們 利 用 這 種 特 性, 將 台 南 地 區 的 物 種 分 為 三 類, 分 別 為 植 被 ( 綠 ) 都 市 ( 紅 ) 水 體 ( 藍 ) ( 黑 色 為 無 法 分 類 的 物 種 ) 而 ISA 影 像 代 表 人 工 鋪 面 所 佔 的 比 例, 即 可 表 示 都 市 化 的 程 度, 由 於 人 工 鋪 面 特 色 為 不 易 發 散 熱 輻 射, 所 以 再 ISA 高 的 地 方, 通 常 氣 溫 也 會 相 對 提 高 由 以 上 得 到 之 ISA 與 熱 島 效 應 強 度,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到 在 台 南 東 北 部 以 及 台 南 市 區 ISA 都 有 增 加 的 趨 勢, 而 對 應 到 到 UHI 影 像 以 及 夏 季 平 均 氣 溫 圖,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到 台 南 市 區 熱 島 效 應 較 明 顯 以 及 有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增 強 的 情 形 發,ISA 越 高 的 地 方 其 夏 季 平 均 溫 度 以 及 UHI 值 都 有 較 高 的 數 據, 對 於 接 下 來 分 析 降 雨 分 布 情 形 與 探 討 都 市 化 影 響 降 雨 的 關 係, 我 們 更 可 以 朝 向 這 些 區 域 去 分 析 與 探 討 乾 旱 綜 合 前 人 研 究, 以 台 灣 地 區 具 有 40 年 以 上 長 期 雨 量 紀 錄 的 測 站 為 研 究 對 象, 使 用 連 續 三 個 月 降 雨 量 之 標 準 化 降 雨 指 標 值 評 估 該 地 區 之 乾 旱 現 象, 將 氣 象 乾 旱 以 時 間 尺 度 為 三 個 月 的 標 準 化 降 雨 指 標 來 評 估 另 外, 也 用 Mann-Whitney-Pettitt (MWP) 檢 定 方 法 找 出 變 化 點, 來 判 別 乾 旱 的 趨 勢 本 研 究 採 用 連 續 三 個 月 累 積 雨 量 之 標 準 化 降 雨 指 標 值 (SPI for 3-month timescale, or 3-month SPI, or SPI3) 做 為 評 估 台 灣 氣 象 乾 旱 之 指 標 ( 參 考 McKee et al., 1993) 一 場 乾 旱 事 件 (Drought Event) 之 開 始 為 SPI 值 持 續 為 負 且 小 於 -1, 直 到 SPI 值 為 正 時, 乾 旱 事 件 結 束 乾 旱 事 件 可 分 成 中 度 (Moderate) 嚴 重 (Severe) 與 極 端 (Extreme) 三 種 類 型, 根 據 乾 旱 事 件 的 SPI 最 小 值 是 否 分 別 介 於 -1 與 -1.5 介 於 -1.5 與 -2 小 於 -2 來 判 別 乾 旱 事 件 的 發 生 次 數 (Number of Drought Events) 定 義 為 一 段 時 期 中, 發 生 了 幾 次 乾 旱 事 件 每 一 場 乾 旱 事 件 皆 有 乾 旱 延 時 (Drought Duration, D) 與 乾 旱 嚴 重 度 (Drought Severity, S) 之 乾 旱 特 性 假 設 一 段 時 期, 共 發 生 了 N 次 乾 旱 事 件, 則 可 定 義 平 均 乾 旱 延 時 (Mean Drought Duration) 與 平 均 乾 旱 嚴 31
32 重 度 (Mean Drought Severity), 如 下 : 針 對 SPI 序 列 的 趨 勢 分 析, 以 簡 單 線 性 回 歸 之 斜 率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變 乾 或 變 濕 的 情 形, 並 使 用 Student s t-test 檢 驗 該 斜 率 是 否 夠 顯 著 在 分 析 乾 旱 事 件 的 趨 勢 方 面, 我 們 將 時 間 分 成 5 個 時 段, 分 別 為 :1960 至 1969 年 1970 至 1979 年 1980 至 1989 年 1990 至 1999 年 與 2000 至 2009 年, 並 統 計 各 時 段 的 乾 旱 特 性 ( 乾 旱 事 件 發 生 次 數 平 均 延 時 平 均 嚴 重 度 等 ), 再 以 簡 單 線 性 回 歸 之 斜 率 評 估 乾 旱 特 性 的 趨 勢, 我 們 將 台 南 市 各 區 的 三 種 乾 旱 特 性, 乾 旱 頻 率 乾 旱 平 均 延 時 乾 旱 平 均 嚴 重 度, 從 1960 至 2012 年 以 每 十 年 的 變 化 來 看 其 趨 勢 分 布 的 情 形 圖 9 圖 10 圖 11 圖 12 圖 9 乾 旱 頻 率,Drought Frequency, (events per decade) 圖 10 乾 旱 平 均 延 時, Mean Drought Duration, (months per event ) 圖 11 乾 旱 平 均 嚴 重 度, Mean Drought Severity, (scores per event ) 32
33 圖 12 台 南 市 各 區 每 十 年 乾 旱 特 性 變 化 趨 勢 ( 左 至 右 為 乾 旱 頻 率 趨 勢 乾 旱 平 均 延 時 趨 勢 乾 旱 平 均 嚴 重 度 趨 勢 ) 降 水 年 際 與 年 代 際 變 異 和 大 時 空 尺 度 海 溫 變 異 的 關 聯 性 本 研 究 將 臺 灣 氣 候 變 遷 推 估 與 資 訊 平 台 計 畫 (TCCIP, Taiwan Climate Change Projection and Information Platform Project) 所 產 出 長 期 ( ) 且 高 解 析 度 (5x5 公 里 ) 降 雨 資 料 以 經 驗 證 交 函 數 (Temporal EOF and Spatial EOF) 分 析 方 式 呈 現, 並 連 結 可 能 影 響 台 灣 降 雨 之 氣 候 變 異 所 帶 來 的 雨 量 型 態 變 化 的 相 關 特 徵 結 果 顯 示 雨 量 季 節 性 及 與 氣 候 變 異 相 關 之 更 細 微 空 間 上 的 變 化 圖 13 第 二 個 模 與 太 平 洋 海 表 溫 年 變 異 的 相 關 趨 勢 顯 示 聖 嬰 現 象 相 關 的 海 溫 變 化 特 徵 Wang (2000) 指 出 聖 嬰 現 象 所 引 起 西 太 平 洋 及 菲 律 賓 海 附 近 低 層 環 流 變 異,Jiang et al. (2003) 研 究 探 討 強 聖 嬰 年 與 台 灣 春 季 極 端 降 雨 頻 率 增 加 的 可 能 關 係 本 研 究 顯 示 在 強 聖 嬰 年 後 的 反 聖 嬰 年 台 灣 東 部 的 秋 雨 顯 著 的 增 強 綜 言 之, 大 尺 度 的 氣 候 變 異 可 以 透 過 海 氣 交 互 作 用 而 驅 動 部 分 台 灣 的 雨 量 變 異 圖 13 台 灣 降 雨 模 態 (EOF2, EOF3 左 ) 與 剩 嬰 現 象 (Nino3.4) 和 太 平 洋 年 代 際 震 盪 (PDO) 的 延 遲 相 關 係 數 (lagged correlation). [Kuo et al. 2015] 33
34 聖 嬰 現 象 透 過 大 尺 度 的 海 氣 交 互 作 用 可 以 影 響 亞 洲 季 風 並 調 整 台 灣 季 節 性 降 雨 量, 其 中 聖 嬰 ( 反 聖 嬰 ) 現 象 對 春 雨 ( 秋 雨 ) 的 影 響 最 顯 著, 因 為 台 灣 有 複 雜 的 地 形 效 應, 因 此 受 影 響 的 程 度 也 有 顯 著 的 空 間 差 異 本 研 究 利 用 TCCIP 產 出 之 50 年 網 格 資 料 ( ) 統 計 聖 嬰 與 反 聖 嬰 年 間 季 節 性 降 雨 的 變 量 比 例 ( 變 異 值 / 氣 候 平 均 ), 並 套 疊 台 南 市 村 里 行 政 界 圖 台 灣 的 氣 候 受 到 東 亞 季 風, 颱 風 以 及 高 山 地 形 等 交 互 作 用 的 影 響, 有 顯 著 的 區 域 性 氣 候 差 異, 在 降 雨 型 態 上, 本 研 究 藉 由 TCCIP 所 產 至 網 格 資 料 計 算 標 準 化 降 雨 指 標 (Standardized Precipitation Index, SPI) 以 分 析 出 降 雨 的 異 常 情 形 ( 利 用 降 雨 的 Gamma 分 布 ), 分 析 出 太 平 洋 較 大 時 空 尺 度 的 海 溫 變 異 與 台 灣 區 域 性 氣 候 的 關 聯 性, 將 SPI3<-1 的 值 ( 表 示 發 生 乾 旱, 其 餘 SPI>-1 者 設 為 0) 乘 以 -1 後 再 做 EOF 分 析, 圖 14 顯 示 在 台 灣 不 同 季 節 ( 依 照 降 雨 型 態 分 為 3-4 月 春 雨,5-6 月 梅 雨, 7-9 颱 風 季,10-11 秋 季 以 及 12-2 冬 季 ) 短 期 乾 旱 (SPI3) 平 均 嚴 重 程 度 的 主 要 空 間 分 布 模 態, 其 對 應 的 時 間 序 列 顯 示 不 同 季 節 對 映 台 灣 可 能 發 生 的 乾 旱 現 象 有 相 異 的 年 代 際 變 化 其 中 春 季 的 乾 旱 現 象 在 1980 年 以 前 較 為 嚴 重, 近 年 除 了 2002 年 外 皆 較 少 有 乾 旱 的 發 生, 而 梅 雨 季 節 的 乾 旱 在 中 部 山 區 較 為 明 顯, 其 時 間 序 列 顯 示 有 週 期 性 的 變 化, 夏 秋 的 乾 旱 較 可 能 發 生 在 東 部, 其 中 東 部 地 區 在 近 10 年 內 的 乾 旱 的 平 均 嚴 重 程 度 有 較 為 增 加 的 趨 勢 而 在 台 灣 西 南 地 區 在 冬 季 發 生 乾 旱 的 平 均 嚴 重 程 度 情 形 在 50 年 內 有 減 少 的 趨 勢 圖 14 台 灣 不 同 季 節 平 均 乾 旱 嚴 重 性 的 主 要 模 態 以 及 對 應 時 間 序 列 將 對 應 不 同 季 節 乾 旱 空 間 模 態 的 時 間 序 列 (PC1) 作 小 波 分 析 圖 15, 可 以 進 一 步 了 解 上 述 不 同 季 節 發 生 乾 旱 現 象 主 要 空 間 模 態 在 頻 域 和 時 域 上 的 週 期 性 震 盪, 圖 中 實 線 表 示 在 統 計 上 達 到 95% 顯 著 其 中 秋 季 PC1 在 年 間 有 顯 著 的 年 的 週 期 震 盪, 梅 雨 季 節 在 資 料 期 間 較 明 顯 的 週 期 落 在 8-14 年 間 冬 季 在 1990 年 後 則 有 約 8 年 的 週 期 震 盪 圖 15 台 灣 不 同 季 節 平 均 乾 旱 嚴 重 性 主 要 模 態 的 小 波 分 析 結 果 34
35 將 上 述 對 應 不 同 季 節 乾 旱 空 間 模 態 的 時 間 序 列 (PC1) 與 太 平 洋 及 印 度 洋 的 作 線 性 回 歸 分 析 圖 16, 可 以 找 出 可 能 與 此 乾 旱 空 間 模 態 相 關 連 的 大 時 空 尺 度 海 洋 變 化, 期 中 灰 色 陰 影 表 示 達 到 統 計 上 90% 的 信 心 水 準 結 果 顯 示 3 月 至 5 月 的 乾 旱 現 象 可 能 與 印 度 洋 海 溫 及 中 緯 度 太 平 洋 海 溫 有 遙 相 關, 而 秋 季 的 乾 旱 現 象 則 與 聖 嬰 現 象 有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圖 16 台 灣 不 同 季 節 平 均 乾 旱 嚴 重 性 主 要 模 態 與 海 溫 的 相 關 性 ( 灰 色 部 分 表 示 達 90% 顯 著 ) 海 堤 安 全 台 南 市 海 堤 由 於 部 份 位 於 潟 湖 之 內, 外 側 有 大 小 不 一 之 沙 洲 保 護, 沙 洲 可 使 波 浪 提 前 碎 波 並 減 少 大 部 份 之 波 浪 能 量, 所 以 潟 湖 後 側 之 海 堤 均 能 獲 得 充 分 之 保 護 倘 若 未 來 沙 洲 無 法 獲 得 沙 源 補 充 而 發 生 消 失 之 情 況, 對 現 有 海 堤 安 全 應 會 造 成 相 當 大 之 影 響, 故 考 量 海 堤 直 接 面 對 外 海 波 浪 作 用 下 之 海 堤 安 全 在 受 到 50 年 迴 歸 期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作 用 下, 除 七 股 海 堤 由 於 堤 前 保 護 工 較 完 善 而 能 符 合 安 全 外, 其 餘 海 堤 均 不 符 合 溢 流 量 標 準 若 潟 湖 外 側 沙 洲 如 果 消 失, 台 南 市 現 有 位 於 潟 湖 後 側 之 海 堤 由 於 高 度 不 足, 會 產 生 較 大 之 溢 流 量 而 危 及 海 堤 及 後 側 土 地 之 安 全, 所 以 對 於 沙 洲 之 保 全 更 是 刻 不 容 緩 在 海 堤 安 全 性 現 況 分 析 方 面, 台 南 市 北 部 海 堤 大 部 分 均 能 滿 足 現 階 段 50 年 復 現 期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作 用 下 之 標 準, 顯 示 潟 湖 外 側 沙 洲 或 是 堤 沙 灘 均 能 堤 供 海 堤 相 當 良 好 之 保 護, 台 南 市 南 部 青 草 崙 海 堤 北 段 海 側 並 無 沙 灘 保 護, 在 面 臨 50 年 復 現 期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作 用 下 會 發 生 較 大 之 溢 流 量, 其 餘 海 堤 則 仍 能 符 合 溢 流 量 安 全 台 南 市 近 岸 海 堤 安 全 分 析 整 理 如 表 6 表 6 台 南 市 近 岸 海 堤 安 全 分 析 整 理 表 35
36 2.2.5 海 平 面 上 升 趨 勢 本 研 究 資 料 來 源 自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推 估 與 資 訊 平 台 建 置 (Taiwan Climate Change Projection and Information Platform, TCCIP) 計 畫 提 供 均 一 化 之 潮 位 測 站 資 料, 根 據 TCCIP 團 隊 陳 進 益 等 人 (2015) 潮 位 站 校 正 報 告 描 述, 架 設 於 全 台 岸 邊 之 海 平 面 觀 測 潮 位 站 易 受 到 風 災 地 殼 變 動 地 層 下 陷 儀 器 問 題 ( 故 障 更 換 儀 器 變 更 設 置 地 點 ) 或 人 為 因 素 ( 廠 商 維 護 ) 等 影 響, 故 觀 測 記 錄 往 往 會 有 中 斷 現 象 且 可 能 造 成 基 準 面 之 偏 移, 均 一 化 工 作 為 對 潮 位 觀 測 資 料 中 異 常 偏 移 的 基 準 面 進 行 修 正, 使 得 潮 位 觀 測 資 料 可 運 用 於 海 平 面 長 期 統 計 分 析 校 正 方 法 利 用 調 和 分 析 法 和 移 動 平 均 法 篩 檢 基 準 面 偏 移 資 料, 再 透 過 天 文 潮 平 均 差 值 修 正 法 直 接 平 均 差 值 修 正 法 給 定 差 值 修 正 法 對 照 測 站 修 正 法 和 NAO99b 全 球 潮 汐 模 式 修 正 法 校 正 基 準 面 偏 移 之 資 料 其 校 正 原 因 皆 假 定 為 人 為 因 素 所 造 成, 不 考 慮 地 殼 變 動 地 層 下 陷 等 因 素 位 於 西 南 海 域 之 台 中 港 高 雄 潮 位 站 資 料 之 季 節 性 海 水 位 變 化 圖 及 正 規 化 變 化 圖 做 每 10 年 的 平 均 得 到 如 圖 17 ( 水 位 變 化 圖 之 縱 軸 為 水 位 高 度 : 公 尺, 橫 軸 為 1-12 月, 正 規 化 之 縱 軸 為 0-1), 將 潮 位 站 資 料 分 為 1980 年 前 的 平 均 1980 至 2000 年 前 的 平 均 及 2000 年 後 的 平 均, 分 別 為 紅 綠 藍 線, 可 視 為 潮 位 站 資 料 前 中 後 期 之 變 化 計 算 水 位 變 化 之 斜 率, 可 看 出 季 節 性 海 水 位 變 化 之 速 度 變 化 ( 縱 軸 為 一 旬 之 水 位 變 化 速 度, 單 位 : 公 厘, 橫 軸 為 1-12 月 ) 將 潮 位 站 資 料 分 為 1980 年 前 的 平 均 1980 至 2000 年 前 的 平 均 及 2000 年 後 的 平 均, 分 別 為 紅 綠 藍 線, 可 視 為 潮 位 站 資 料 前 中 後 期 之 變 化 36
37 圖 17 每 10 年 平 均 之 台 中 港 高 雄 潮 位 站 資 料 之 季 節 性 海 水 位 變 化 圖 ( 左 ), 正 規 化 變 化 圖 ( 中 ) 及 季 節 性 海 水 位 變 化 之 速 度 ( 右 ) 沿 岸 濕 地 以 雲 林 嘉 義 台 南 和 高 雄 之 沿 海 濕 地 為 探 討 範 圍, 彙 整 在 濕 地 保 育 法 下, 各 縣 市 之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之 分 布 區 域 2015 年 2 月 2 日 後, 濕 地 保 育 法 正 式 施 行, 這 些 區 域 均 已 成 為 濕 地 保 育 法 保 護 之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官 田 濕 地 是 人 為 的 濕 地, 每 年 官 方 ( 農 委 會 林 務 局 台 南 市 政 府 和 交 通 部 高 鐵 局 ) 和 台 灣 高 鐵 公 司 均 有 投 資 一 定 金 額 於 此, 進 行 人 工 濕 地 之 棲 地 營 造 官 田 濕 地 已 是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受 到 濕 地 保 育 法 之 保 護, 理 應 不 會 有 人 為 之 干 擾, 其 未 來 之 發 展 受 限 於 水 分 之 供 給 與 未 來 之 經 營 本 區 之 土 地 權 屬 為 台 糖 公 司, 該 公 司 的 意 願 未 明, 導 致 本 區 之 發 展 未 來 仍 有 變 數 官 田 濕 地 位 於 台 南 市 中 央 位 置, 為 人 工 濕 地, 未 來 受 到 濕 地 保 育 法 之 保 護, 但 由 於 水 源 不 穩 定, 可 能 有 面 臨 氣 候 變 遷 之 威 脅 目 前 對 於 棲 息 於 本 區 域 之 水 雉, 扮 演 非 常 重 要 的 復 育 角 色 本 計 畫 擬 針 對 水 雉 在 台 南 市 之 分 布, 以 及 在 本 濕 地 的 分 布 與 各 濕 地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下 可 能 的 改 變, 進 行 分 析, 以 了 解 水 雉 在 短 期 氣 候 變 遷 下 的 可 能 威 脅 和 風 險 本 研 究 分 析 的 重 點 在 於 水 雉 在 各 濕 地 的 出 現 情 形, 以 及 未 來 氣 候 變 遷 下, 可 能 的 改 變 情 形 透 過 IPCC 的 情 境 預 測 ( 溫 度 和 雨 量 ), 各 濕 地 的 可 能 情 境 了 解, 檢 視 這 些 人 工 濕 地 的 未 來 改 變 情 形, 探 討 水 雉 族 群 的 未 來 變 化 台 南 市 的 沿 海 濕 地 不 僅 對 於 黑 面 琵 鷺 之 保 育 有 助 益, 也 可 能 對 於 冬 候 鳥 的 保 育 有 重 要 的 貢 獻 本 研 究 彙 整 1990 年 以 來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灣 之 分 布 和 出 現 數 量 彙 整 近 年 黑 面 琵 鷺 出 現 在 台 南 市 各 濕 地 之 詳 細 分 布 情 形, 利 用 溼 地 之 出 現 與 現 場 普 查, 界 定 黑 面 琵 鷺 的 分 布 尤 其 著 重 在 曾 文 溪 以 北 之 七 股 區 和 以 南 之 四 草 等 兩 個 主 要 棲 地 此 二 大 區 域 是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的 主 要 分 布 區 域 本 研 究 利 用 公 尺 之 DEM 資 料 ( 以 Aster 影 像 分 析 而 成 ), 以 和 2 公 尺 海 平 面 上 升 之 情 境, 模 擬 台 南 海 域 可 能 遭 受 氣 候 變 遷 之 威 脅, 分 析 濕 地 之 可 能 損 失 量, 進 而 探 討 黑 面 琵 鷺 棲 地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與 威 脅 藉 由 過 去 所 建 立 之 IBA (Important Bird Area) 鳥 類 調 查 資 料, 建 立 鷸 科 鴴 科 鳥 類 在 這 些 濕 地 之 分 布 情 形 利 用 DEM 資 料, 以 和 2 公 尺 海 平 面 上 升 之 情 境, 模 擬 這 些 37
38 沿 海 濕 地 的 變 化 情 形 探 討 這 些 濕 地 的 減 少 情 況, 評 估 海 岸 濕 地 廊 道 的 功 能 喪 失 情 形, 並 以 主 要 優 勢 鳥 類 為 例, 檢 視 各 種 情 境 下 可 能 的 棲 地 喪 失 衝 擊 和 生 物 多 樣 性 受 到 衝 擊 情 形 依 據 2015 年 度 冬 的 黑 臉 琵 鷺 全 球 同 步 普 查 顯 示,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至 少 3272 隻, 其 中 台 灣 的 數 量 為 2034 隻, 以 台 南 市 的 1490 隻 最 高, 台 南 市 的 族 群 佔 全 世 界 的 45.5%, 佔 全 台 灣 的 73.3% 在 台 南 市 族 群 中, 數 量 仍 處 於 增 加 狀 態, 所 出 現 的 溼 地 鄰 近 魚 塭 地, 涵 蓋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和 數 個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受 到 國 家 公 園 法 和 濕 地 保 育 法 的 保 護 在 台 灣 的 數 量 中, 以 台 南 市 嘉 義 縣 高 雄 市 的 數 量 最 多, 合 佔 全 世 界 的 60.9% 目 前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灣 的 主 要 出 現 區 域, 大 致 上 以 台 南 市 七 股 為 中 心, 向 上 往 嘉 義 縣 和 向 下 到 高 雄 市 的 各 式 和 棲 地 擴 張, 整 體 之 距 離 相 距 不 遠, 且 各 溼 地 間 均 有 合 適 之 廊 道, 再 加 上 適 宜 之 保 護, 有 助 於 黑 面 琵 鷺 在 台 族 群 持 續 之 增 長, 預 期 未 來 在 條 件 適 合 下, 目 前 尚 未 有 黑 面 琵 鷺 出 現 之 沿 海 濕 地, 均 有 可 能 適 合 黑 面 琵 鷺 利 用 土 石 流 判 釋 暨 事 件 型 土 石 流 目 錄 建 立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土 石 流 目 錄 建 置 所 選 用 之 時 間 點 包 括 民 國 85 年 賀 伯 颱 風 前 後 民 國 90 年 納 莉 颱 風 前 後 民 國 94 年 海 棠 颱 風 前 後 及 民 國 98 年 莫 拉 克 颱 風 前 後, 以 8 期 的 衛 星 影 像 判 釋 建 立 歷 史 土 石 流 目 錄 各 期 所 選 用 的 衛 星 影 像 解 析 度 有 所 不 同, 一 般 較 可 信 賴 的 土 石 流 判 釋 寬 至 少 為 2 個 像 元 SPOT1-4 的 融 合 影 像 解 析 度 為 10 公 尺, 較 可 信 賴 的 土 石 流 判 釋 河 道 寬 約 為 20 公 尺 以 上 ;SPOT5 的 融 合 影 像 解 析 度 為 2.5 公 尺, 較 可 信 賴 的 土 石 流 判 釋 河 道 寬 約 為 5 公 尺 以 上 本 計 畫 在 賀 伯 颱 風 納 莉 颱 風 及 海 棠 颱 風 所 選 用 之 衛 星 影 像 為 解 析 度 10 公 尺 的 SPOT 衛 星 影 像, 在 莫 拉 克 颱 風 則 選 用 2.5 公 尺 的 SPOT5 衛 星 影 像, 對 於 判 釋 低 矮 山 區 的 土 石 流 而 言, 還 是 稍 嫌 粗 略 而 可 能 有 些 缺 漏 各 期 土 石 流 目 錄 如 圖 4-20 計 畫 土 石 流 圈 繪 之 對 象 應 為 現 生 的 土 石 流, 土 石 流 含 有 大 量 泥 砂 及 岩 塊, 在 流 通 及 堆 積 之 後, 會 留 下 灰 藍 色 的 痕 跡, 在 影 像 上 極 易 辨 識 新 土 石 流 的 色 調 較 新 鮮, 容 易 與 老 土 石 流 區 別 本 計 畫 的 土 石 流 目 錄 僅 圈 繪 衛 星 影 像 上 可 辨 識 的 色 調 新 鮮 的 亮 區, 其 通 常 代 表 土 砂 停 積 或 沖 刷 過 的 範 圍, 並 非 將 整 條 土 石 流 加 以 圈 繪 土 石 流 目 錄 主 要 是 提 供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及 潛 勢 評 估 之 用 土 石 流 圈 繪 工 作 主 要 在 颱 風 事 件 後 之 遙 感 影 像 上 進 行, 並 可 以 事 件 前 的 影 像 做 比 較 及 確 認, 找 出 事 件 誘 發 土 石 流 的 分 布 在 圈 繪 土 石 流 時, 需 觀 察 上 游 是 否 有 崩 塌 地 提 供 土 砂 的 來 源, 並 配 合 溪 床 坡 度 資 料 以 免 將 坡 度 平 緩 的 主 流 劃 入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單 元 劃 設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根 據 各 集 水 區 出 口 點 所 定 義 出 的 集 水 區 分 析 單 元 共 1,720 處, 最 大 的 分 析 單 元 可 達 2,436 公 頃, 而 最 小 的 分 析 單 元 為 5.2 公 頃,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單 元 劃 設 成 果 如 圖 18 38
39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民 國 85 年 賀 伯 颱 風 事 件 誘 發 土 石 流 目 錄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民 國 90 年 納 莉 颱 風 事 件 誘 發 土 石 流 目 錄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民 國 94 年 海 棠 颱 風 事 件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民 國 98 年 莫 拉 克 颱 風 事 誘 發 土 石 流 目 錄 件 誘 發 土 石 流 目 錄 圖 18 曾 文 溪 及 其 近 流 域 颱 風 事 件 誘 發 土 石 流 目 錄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使 用 形 狀 係 數 溪 床 坡 度 莫 拉 克 誘 發 崩 塌 地 面 積 比 莫 拉 克 前 歷 年 崩 塌 地 面 積 比 莫 拉 克 總 雨 量 莫 拉 克 最 大 時 雨 量 25 度 以 上 邊 坡 坡 度 比 及 10 個 地 層 的 岩 性 面 積 百 分 比 進 行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將 因 子 標 準 化 以 去 除 因 子 間 值 域 的 差 異, 共 選 取 312 組 資 料, 使 用 羅 吉 斯 迴 歸 進 行 分 析, 判 釋 正 確 率, 總 體 正 確 率 為 78.7% 39
40 圖 19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土 石 流 分 析 單 元 劃 設 成 果 土 石 流 潛 感 羅 吉 斯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如 下 : p ln = 1 p F F F F F F F F F F F F F F F F F 其 中, 羅 吉 斯 函 數 P 在 此 被 視 為 土 石 流 潛 感 值 λ, 其 值 域 在 0 與 1 之 間 ;F1 為 形 狀 係 數,F2 為 溪 床 坡 度,F3 為 莫 拉 克 誘 發 崩 塌 地 面 積 比,F4 為 莫 拉 克 前 歷 年 崩 塌 地 面 積 比,F5 為 最 大 時 雨 量,F6 為 總 雨 量,F7 為 中 25 度 以 上 邊 坡 坡 度 比,F8 至 F17 為 10 個 地 層 的 岩 性 面 積 百 分 比 將 羅 吉 斯 迴 歸 所 得 到 之 係 數 帶 入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的 1720 個 分 析 單 元 中, 其 相 對 操 作 特 徵 曲 線 (Relative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 簡 稱 ROC 曲 線 ) 如 圖 20 (a) 所 示, 曲 線 下 面 積 (Area Under Curve, 簡 稱 AUC) 達 0.906, 顯 示 此 模 式 的 結 果 良 好 各 土 石 流 潛 感 等 級 中, 土 石 流 組 的 數 目 除 以 該 等 級 全 部 的 數 目 為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與 土 石 流 潛 感 等 級 之 關 係, 如 圖 20(b) 所 示 正 確 分 類 率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AUC= (a) 錯 誤 警 示 率 (b) 土 石 流 潛 感 值 圖 20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a)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相 對 操 作 特 徵 曲 線 (ROC) 圖 (b)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分 布 圖 而 根 據 過 往 經 驗 不 同 地 區 不 同 事 件 不 同 方 法 所 製 作 的 土 石 流 潛 感 圖, 代 表 高 潛 感 的 潛 感 值 區 間 及 其 土 石 流 發 生 機 率 都 不 逕 相 同, 所 謂 的 高 潛 感 僅 能 表 示 該 地 區 該 事 件 40
41 該 方 法 下, 土 石 流 發 生 可 能 性 的 相 對 大 小, 彼 此 間 並 不 能 相 互 比 較, 為 了 解 決 此 問 題, 本 研 究 利 用 土 石 流 潛 感 值 與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之 間 關 係, 利 用 雙 曲 正 弦 函 數 的 迴 歸 式 去 擬 合 全 區 之 土 石 流 潛 感 值 與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的 曲 線 分 布 圖 21, 以 下 為 擬 合 之 迴 歸 式 : = sinh P df ( ) λ 其 中,λ 為 土 石 流 潛 感 值,Pdf 為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並 利 用 此 迴 歸 式 將 土 石 流 潛 感 值 轉 換 為 發 生 比 的 數 值, 再 將 發 生 比 以 專 家 評 分 法 區 分 等 級, 最 後 可 得 以 發 生 比 為 基 礎 的 莫 拉 克 颱 風 事 件 土 石 流 潛 感 機 率 圖 ( 圖 22 ) 土 P 石 df = sinh( λ) 流 0.8 發 生 比 0.6 ( Pdf ) 土 石 流 潛 感 值 (λ) 圖 21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土 石 流 發 生 比 擬 合 曲 線 圖 22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莫 拉 克 颱 風 事 件 土 石 流 潛 感 機 率 圖, 藍 色 為 莫 拉 克 誘 發 土 石 流 目 錄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降 雨 量 之 台 南 市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將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降 雨 量 之 山 崩 潛 感 模 型 推 估 誘 發 山 崩 面 積 比 歷 年 山 崩 面 積 比 ( 八 期 ) 延 時 1 小 時 及 延 時 72 小 時 重 現 期 距 降 雨 量 代 入 模 式 中, 得 到 重 現 期 距 41
42 100 年 降 雨 量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如 圖 23 所 示 台 南 市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降 雨 量 之 72 小 時 累 積 雨 量 介 於 1000 公 釐 到 2000 公 釐 之 間, 由 東 北 部 山 區 向 西 南 部 平 原 區 遞 減 ; 台 南 市 山 區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的 降 雨 強 度 在 100 公 釐 以 上, 南 化 水 庫 集 水 區 的 降 雨 強 度 甚 至 可 能 達 到 150 公 釐 在 此 降 雨 情 境 下, 曾 文 水 庫 下 游 曾 文 溪 右 岸 支 流 及 南 化 水 庫 集 水 區 兩 側 山 區 之 後 堀 溪 支 流 皆 有 頗 高 的 土 石 流 機 率 ; 楠 西 區 到 玉 井 區 東 側 山 區 的 新 寮 溪 鹽 水 溪 及 龜 丹 溪 也 有 很 高 的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23 台 南 市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降 雨 量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山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紫 斑 蝶 的 度 冬 區 : 目 前 紫 斑 蝶 的 度 冬 分 布, 集 中 於 台 灣 南 部 之 山 區, 主 要 分 佈 在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與 台 東 縣 的 山 區, 尤 其 是 茂 林 國 家 風 景 區 出 現 在 台 南 市 者 僅 有 一 處 本 計 畫 已 建 立 紫 斑 蝶 在 台 灣 南 部 的 分 布 現 況 利 用 分 布 資 料 結 合 月 均 分 布 地 形 (DEM) 資 料, 分 析 紫 斑 蝶 度 冬 區 域 之 生 態 特 性, 包 括 度 冬 期 (10-2 月 ) 之 月 均 溫 之 特 色 海 拔 地 形 特 徵 紫 斑 蝶 度 冬 蝶 谷 紫 斑 蝶 度 冬 蝶 谷 約 有 78 處, 經 在 山 區 的 山 谷 處, 在 台 灣 東 部 與 西 部 山 區 均 可 見, 但 以 西 部 較 多 (87.1%) 海 拔 在 854 公 尺 以 下, 以 400 公 尺 下 最 多 (92.3%) 目 前 分 布 最 北 的 度 冬 區 在 台 南 市 和 嘉 義 縣 交 界, 未 來 溫 度 上 升 後, 台 南 以 北 的 山 谷 地 區 有 可 能 因 為 溫 度 增 加 而 有 機 會 變 成 是 紫 斑 蝶 的 度 冬 蝶 谷 本 計 畫 下 半 年 將 利 用 溫 度 與 雨 量 因 子 了 解 紫 斑 蝶 度 冬 區 的 現 狀 與 特 色, 資 料 源 自 TAICCAT 提 供 從 1960 到 2012 年 的 內 容 同 時, 也 將 探 討 在 未 來 氣 候 變 遷 下, 於 台 南 以 北 區 域 是 否 有 適 合 的 棲 地 可 以 提 供 紫 斑 蝶 可 能 的 擴 張 情 形 八 色 鳥 的 時 空 變 化 八 色 鳥 的 分 布 在 1000 公 尺 以 下, 以 森 林 為 主 要 的 棲 息 與 繁 殖 場 所, 每 年 4 月 底 來 到 台 灣,5-6 月 間 進 行 繁 殖,9 月 底 離 開 八 色 鳥 的 生 息 狀 態 是 很 好 的 生 態 健 康 指 標, 有 加 上 台 灣 已 累 積 有 10 多 年 的 八 色 鳥 全 島 分 布 資 料, 值 得 利 用 八 色 鳥 評 估 其 環 境 狀 態 彙 整 2000 年 以 來 之 八 色 鳥 分 布 資 料, 八 色 鳥 的 資 料 共 有 和 2013 年 的 全 島 調 查 內 容, 資 料 源 自 特 有 生 物 研 究 保 育 中 心 的 林 瑞 興 副 研 究 員 兼 組 長 42
43 將 前 述 之 歷 年 資 料 GIS 化 後, 檢 視 這 些 資 料 之 空 間 代 表 性 基 本 上, 八 色 鳥 的 資 料 代 表 1000 公 尺 以 下 山 區 的 狀 況, 此 區 域 也 涵 蓋 台 南 市 的 主 要 山 區 針 對 八 色 鳥 分 布 的 時 空 資 料, 分 析 其 在 台 南 市 內 各 區 域 的 數 量 變 化 情 形, 檢 視 年 間 之 可 能 變 化 情 形 從 預 測 之 基 礎 而 言, 由 於 八 色 鳥 之 最 適 溫 帶 為 年 均 溫 20 25, 因 此, 若 某 些 地 區 的 溫 度 高 於 25 或 低 於 20, 則 出 現 八 色 鳥 的 機 率 應 明 顯 降 低, 因 此, 可 以 利 用 這 些 資 料, 配 合 年 均 溫 值 之 分 布, 分 析 兩 者 之 關 連 性 台 灣 是 八 色 鳥 的 重 要 繁 殖 場 所, 海 拔 小 於 1000 公 尺 的 次 生 林 或 天 然 林, 均 可 見 到 八 色 鳥 的 出 現 以 台 南 市 的 地 形 條 件 而 言, 八 色 鳥 的 出 現 區 域 頗, 在 長 有 次 生 林 的 丘 陵 地 區 域, 八 色 鳥 的 分 布 範 圍 廣 泛 分 析 不 同 年 間 的 八 色 鳥 分 布 顯 示, 八 色 鳥 在 台 南 市 之 分 布 區 域 似 有 減 少 的 趨 勢, 圖 4-29 分 別 比 較 2005 年 和 2009 年 以 及 2005 和 2013 年 八 色 鳥 的 分 布 點 位, 均 顯 出 八 色 鳥 之 分 布 似 有 減 少 之 情 形, 尤 其 是 2013 年 的 狀 態 更 是 明 顯, 在 點 位 與 數 量 上, 均 有 顯 著 性 的 改 變, 值 得 進 一 步 關 切 同 樣 的, 在 台 灣, 八 色 鳥 的 整 體 族 群 量 面 臨 減 少, 造 成 這 種 變 化 的 原 因 目 前 仍 不 清 楚, 未 來 若 加 上 氣 候 變 遷 溫 度 上 升 的 衝 擊, 八 色 鳥 在 台 灣 的 分 布 勢 必 會 往 中 高 海 拔 上 升, 這 種 情 形 也 會 發 生 在 台 南 市 本 計 畫 下 半 年 擬 利 用 前 述 之 IPCC 預 測, 評 估 八 色 鳥 在 台 南 市 未 來 之 變 化 土 地 利 用 之 衝 擊 空 間 規 劃 下 的 永 續 發 展 觀 點, 氣 候 變 遷 只 是 環 境 和 社 會 經 濟 面 臨 挑 戰 的 取 決 因 子 之 一, 需 要 更 多 科 學 及 政 治 領 域 的 關 注 空 間 規 劃 通 常 被 視 為 產 生 空 間 發 展 的 全 面 性 方 法, 並 預 期 空 間 各 項 措 施 於 長 期 觀 點 下, 其 可 能 的 相 互 關 係 及 影 響, 甚 至 有 研 究 提 出 空 間 規 劃 可 作 為 整 合 減 緩 及 調 適 融 入 永 續 發 展 的 有 效 工 具 (Biesbroek, Swart et al. 2009) 事 實 上, 極 端 氣 候 事 件 所 造 成 的 衝 擊, 通 常 不 只 是 因 為 氣 候 變 遷, 還 包 括 脆 弱 地 區 不 當 增 加 的 經 濟 資 產 及 發 展 (Roger Pielke, Prins et al. 2007), 都 市 地 區 持 續 地 人 口 及 經 濟 成 長 將 提 高 對 洪 水 暴 露 度 及 風 險 土 地 利 用 規 劃 管 理 也 為 調 適 的 策 略 之 一, 海 岸 土 地 規 劃 必 須 將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納 入 評 估, 透 過 管 理 及 規 劃, 降 低 淹 水 災 害 衝 擊 區 域 發 展 之 衝 擊 用 水 標 的 之 用 水 競 爭 : 氣 候 變 遷 導 致 降 雨 型 態 改 變, 產 生 大 雨 越 大 或 小 雨 越 小 的 趨 勢, 但 生 活 用 水 與 工 業 用 水 標 的, 受 到 人 口 成 長 工 商 經 濟 蓬 勃 發 展 狀 況 下, 不 同 用 水 需 求 遽 增, 導 致 區 域 缺 水 的 風 險 頻 率 增 加, 不 同 標 的 用 水 之 競 爭 問 題 沿 海 / 低 窪 地 區 之 衝 擊 : 都 市 與 經 濟 活 動 主 要 分 布 於 臺 灣 西 部 沿 海 平 原, 許 多 都 市 與 集 居 地 分 布 的 地 勢 低 平, 處 理 海 平 面 上 升 的 議 題, 相 關 衝 擊 包 括 海 水 倒 灌 淡 水 鹽 化 土 地 縮 減 與 海 岸 沖 蝕 等, 又 氣 候 變 遷 可 能 導 致 更 猛 烈 的 暴 風 更 高 的 浪 潮 以 及 盛 行 風 和 海 浪 方 向 改 變, 進 而 加 速 海 岸 侵 蝕 的 惡 化, 故 沿 海 / 低 窪 地 區 之 土 地 使 用 與 經 濟 活 動 型 態, 應 有 所 調 整 與 重 新 思 考, 建 立 完 整 的 預 警 機 制 才 能 回 應 海 平 面 上 升 及 颱 風 暴 潮 造 成 生 命 財 產 損 失 的 挑 戰 農 業 之 經 濟 衝 擊 : 氣 候 變 遷 所 引 起 的 高 溫 水 資 源 缺 乏, 會 直 接 影 響 農 業 發 展, 若 溫 度 過 高 直 接 衝 擊 農 作 物 生 長, 影 響 作 物 產 量 與 糧 食 安 全, 又 高 溫 多 雨 狀 況 則 使 得 土 壤 無 法 保 持 養 分, 降 低 農 作 物 產 量 與 提 高 生 產 成 本 工 商 經 濟 產 業 之 衝 擊 : 由 於 不 同 的 產 業 類 別 特 性 ( 如 科 技 業 製 造 業 加 工 業 服 務 業 等 ), 對 於 用 水 供 給 不 足 的 容 忍 度 有 所 差 異, 為 了 減 少 供 水 不 足 所 造 成 的 產 業 損 失, 需 針 對 用 水 進 行 回 收 利 用 處 理, 提 升 用 水 效 率 43
44 除 此, 極 端 高 溫 對 於 產 業 的 能 源 供 給 設 施 衝 擊 最 為 直 接, 因 熱 浪 在 夏 季 出 現 的 頻 率 提 高, 配 電 系 統 運 作 面 臨 極 大 負 荷, 直 接 與 間 接 地 影 響 了 各 產 業 之 能 源 成 本 供 應 企 業 的 投 資 損 失 裝 置 成 本 的 增 加 等 (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2012), 導 致 能 源 需 求 的 變 化, 影 響 層 面 為 :(1) 降 雨 量 變 化 所 導 致 的 旱 澇 災 害 之 產 業 損 失 ;(2)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所 導 致 之 空 調 系 統 裝 置 成 本 操 作 成 本 及 節 約 能 源 投 資 增 加 ;(3) 地 質 災 害 敏 感 地 區 洪 泛 區 及 海 岸 地 區 的 電 力 油 氣 供 應 設 施 之 安 全 威 脅 ;(4) 整 體 能 源 供 需 平 衡 的 影 響 環 境 與 其 他 衝 擊 氣 候 變 遷 所 導 致 的 熱 島 效 應, 會 使 得 高 密 度 都 市 與 周 邊 地 區 的 溫 差 可 能 達 到 10, 都 市 地 區 也 面 臨 空 氣 污 染 問 題 又 當 水 資 源 的 供 給 量 不 足 與 溫 度 上 升, 會 升 高 傳 染 性 疾 病 流 行 的 風 險, 亦 增 加 心 血 管 及 呼 吸 道 疾 病 死 亡 率, 加 重 公 共 衛 生 與 醫 療 體 系 負 擔 另 外, 受 到 氣 候 變 遷 所 引 起 的 極 端 降 雨 事 件, 亦 會 衝 擊 相 關 的 維 生 管 線 系 統, 如 供 水 供 油 電 通 訊 道 路 公 路 港 口 鐵 路 橋 樑 等, 生 活 的 各 種 基 礎 設 施, 如 供 給 油 電 部 分, 相 關 的 建 築 煉 油 發 電 設 施 的 安 全 性 與 耐 受 性 備 受 考 驗, 尤 其 是 海 岸 地 區 的 能 源 供 給 設 施 ; 通 訊 部 分, 因 強 降 雨 導 致 通 訊 基 地 台 的 損 害, 致 使 通 訊 品 質 降 低, 通 信 設 備 成 本 增 加 關 於 交 通 設 施 部 分, 受 到 極 端 降 雨 和 土 石 流 影 響, 會 破 壞 公 路 和 鐵 路, 堵 塞 港 口 和 機 場, 且 不 穩 定 的 氣 候 更 會 影 響 港 口 的 進 出 與 飛 機 起 降 社 區 發 展 衝 擊 由 社 區 空 間 尺 度 落 實 調 適 對 策 氣 候 變 遷 的 衝 擊 及 暴 露 程 度 多 採 由 上 而 下 (top down) 的 分 析 模 型, 而 在 調 適 潛 力 為 了 反 應 在 地 的 社 會 經 濟 特 性, 需 由 下 而 上 (bottom up) 的 方 式 來 操 作, 以 呈 現 最 佳 的 調 適 策 略 對 於 空 間 治 理 係 針 對 氣 候 變 遷 探 討 空 間 調 適 政 策, 其 尺 度 是 由 最 大 的 國 土 計 畫 區 域 計 畫, 最 小 可 反 應 至 都 市 計 畫 土 地 使 用 管 制 等 然 而, 這 個 尺 度 尚 無 法 與 建 築 管 理 的 最 小 單 元 ( 建 築 基 地 ) 介 面 整 合, 也 尚 無 法 充 分 反 應 出 從 使 用 者 觀 點 由 下 而 上 的 氣 候 調 適 策 略 因 此, 應 有 更 小 且 適 宜 的 空 間 尺 度 來 進 行 操 作 論 述 若 以 社 區 為 單 位 為 其 尺 度, 在 空 間 方 面 有 助 於 銜 接 都 市 巨 觀 的 尺 度 及 建 築 微 觀 尺 度 的 整 合 論 述, 以 達 到 此 目 標 將 人 與 生 活 等 要 素 導 入 氣 候 調 適 IPCC AR5 中 對 災 害 - 暴 露 - 脆 弱 - 風 險 的 論 述, 決 策 者 建 議 中 對 於 暴 露 (exposure) 的 定 義 為 : 可 能 受 到 負 面 影 響 的 人 生 活 物 種 與 生 態 環 境 功 能 服 務 資 源 基 礎 設 施 或 社 會 經 濟 文 化 資 產 (The presence of people, livelihoods, species or ecosystems, environmental services and resources, infrastructure, or economic, social, or cultural assets in places that could be adversely affected) 諸 如 極 端 降 雨 造 成 工 作 及 交 通 的 影 響 戶 外 大 量 人 工 材 料 吸 熱 導 致 造 成 休 閒 遊 憩 品 質 的 降 低, 室 內 空 間 的 高 溫 導 致 不 舒 適 及 能 源 耗 用 等 議 題 在 氣 候 變 遷 下, 這 些 生 活 上 受 到 的 影 響 及 衝 擊 對 民 眾 而 言 是 最 直 接 的 感 受, 也 是 首 要 進 行 調 適 故 在 氣 候 調 適 的 議 題 中 更 顯 重 要 同 時 考 量 氣 候 因 子 中 對 於 熱 議 題 缺 乏 對 應 過 去 的 計 畫 多 著 墨 於 水 的 相 關 災 問 題, 然 而 對 於 熱 議 題 缺 乏 對 應 氣 候 變 遷 的 高 溫 化 將 導 致 人 體 承 受 的 熱 壓 力 (thermal stress) 升 高, 這 不 僅 影 響 人 體 的 工 作 效 率, 更 可 能 造 成 健 康 上 的 危 害, 例 如 在 2003 年 時 的 熱 浪 就 導 致 南 歐 有 35,000 人 死 於 高 度 熱 壓 力 44
45 調 適 法 規 行 動 之 衝 擊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下 法 律 的 角 色 2006 年, 英 國 的 氣 候 變 遷 經 濟 學 教 授 尼 古 拉 斯. 史 登 (Nicholas Stern) 所 撰 寫 之 史 登 報 告 (Stern Review) 討 論 全 球 暖 化 對 世 界 經 濟 之 影 響, 其 報 告 提 到 : 首 先 要 檢 證 氣 候 變 遷 對 經 濟 造 成 的 影 響, 並 探 討 溫 室 氣 體 對 經 濟 穩 定 度 的 影 響 報 告 中 亦 提 到 : 對 現 行 政 策 的 挑 戰 包 含 如 何 處 理 低 碳 政 策 的 轉 型, 以 及 社 會 要 如 何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 葉 俊 榮 2015) 於 此 同 時, 調 適 政 策 的 制 定 開 始 受 到 國 際 間 的 重 視, 聯 合 國 氣 候 變 化 綱 要 公 約 締 約 國 大 會 (UNFCCC COP) 於 2001 年 的 COP7 首 先 建 立 了 低 度 開 發 國 家 工 作 計 畫 (LDC work programme) 以 開 展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機 制 與 能 力 建 構 接 續 於 2006 年, 隸 屬 於 締 約 方 大 會 的 附 屬 科 學 機 構 (the Subsidary Body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dvice, SBSTA) 被 授 權 執 行 為 期 五 年 的 奈 洛 比 工 作 計 畫 (the Nairobi work programme), 用 以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相 關 的 衝 擊 脆 弱 度 與 調 適 2007 年 COP13 通 過 之 峇 里 行 動 計 畫 則 以 促 進 開 發 中 國 家 與 已 開 發 國 家 之 長 期 合 作 為 目 的, 並 設 立 加 強 調 適 行 動 的 工 作 項 目 2010 年, 坎 昆 調 適 架 構 (Cancun Adaptation Framework) 建 立 了 調 適 行 動 在 五 個 方 面 的 工 作 項 目 : 執 行 支 持 組 織 原 則 和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當 一 個 實 質 議 題 進 入 法 律 規 範 的 發 展 歷 程, 就 是 該 議 題 的 規 範 化 歷 程 透 過 知 識 發 展 資 訊 蒐 集 共 識 凝 聚 等 進 程, 一 個 新 興 議 題 方 得 納 入 人 類 社 會 的 規 範 系 統 當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進 入 規 範 化, 法 律 便 開 始 扮 演 其 角 色, 從 科 學 證 據 的 發 現 到 科 技 與 經 濟 的 論 證 基 礎 的 支 持,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之 法 律 伴 隨 氣 候 變 遷 議 題 的 大 尺 度 時 空 特 殊 性 高 度 不 確 定 性, 發 展 出 多 層 次 治 理 與 決 策 於 未 知 之 規 範 特 性 法 律 於 人 類 社 會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之 行 動 必 須 扮 演 關 鍵 角 色, 然 而, 當 前 的 法 律 規 範, 面 臨 氣 候 變 遷 之 衝 擊, 應 如 何 做 出 調 整? 法 律 對 於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的 作 用 : 探 討 以 實 體 法 支 持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行 動 的 可 能 性 透 過 調 適 治 理 途 徑 對 應 治 理 挑 戰 之 分 析 表, 並 實 際 運 用 於 我 國 之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政 策 與 行 動, 包 括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政 策 綱 領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行 動 計 畫 ( 民 國 年 ) 核 定 本 以 及 調 適 八 大 領 域 的 行 動 方 案, 我 國 當 前 的 調 適 政 策 與 行 動, 仍 以 政 策 方 向 的 調 整 為 主, 法 律 尚 未 在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進 入 角 色 缺 口 分 析 在 於 當 前 的 調 適 政 策 與 行 動 缺 乏 評 估 監 督 與 回 報 機 制, 其 法 律 效 力 應 有 實 體 法 加 強 之 ; 再 者, 未 來 若 有 調 適 的 財 務 來 源, 地 方 財 源 與 中 央 財 務 分 配 處 理 之 方 式, 亦 有 待 法 律 確 保 ; 而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的 公 私 協 力, 更 須 要 以 法 律 規 範 一 個 適 合 的 機 制 目 前 我 國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之 唯 一 立 法 為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及 管 理 法 ( 草 案 ), 該 法 案 於 立 法 院 提 案 審 議 之 過 程, 曾 期 望 納 入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之 規 範, 經 過 各 方 協 商 後, 仍 以 規 範 氣 候 變 遷 之 減 緩 行 動 為 主 本 研 究 將 探 討 該 草 案 之 立 法 脈 絡, 並 參 考 國 際 間 的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與 調 適 立 法, 探 討 以 實 體 法 支 持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行 動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所 須 考 量 之 挑 戰 法 律 如 何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 以 科 技 路 徑 的 法 規 配 合 為 例, 我 國 科 技 政 策 中 的 環 境 永 續 概 念 最 早 出 現 在 環 境 保 護 領 域, 後 在 國 際 思 潮 影 響 下, 漸 有 氣 候 變 遷 之 概 念 本 研 究 以 1986 年 的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科 學 技 術 發 展 十 年 長 程 計 畫 ( 民 國 年 ) 為 起 點, 盤 點 我 國 科 技 部 歷 年 科 技 發 展 策 略, 發 現 1997 年 的 科 技 白 皮 書 提 及 1992 年 45
46 里 約 高 峰 會 的 結 論, 並 首 次 於 科 技 政 策 中 強 調 氣 候 變 遷 之 影 響, 而 國 家 最 初 發 展 的 科 技 皆 屬 減 緩 科 技, 如 電 動 車 電 池 太 陽 能 板 智 慧 電 網 等 後 於 2002 年 我 國 通 過 UNFCCC 國 家 通 訊 一 版 後, 針 對 我 國 減 緩 及 調 適 作 為 有 專 文 報 告 介 紹 2007 年, 國 家 科 技 政 策 開 闢 專 節 討 論 減 緩 及 調 適 措 施 2011 第 二 版 國 家 通 訊 則 是 展 現 過 去 幾 年 政 府 於 減 緩 與 調 適 行 動 中 所 推 動 執 行 的 政 策 成 果, 惟 此 時 減 緩 與 調 適 仍 常 併 在 一 起 討 論, 許 多 行 動 亦 以 減 緩 為 主 直 至 2012 年,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 後 為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制 定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政 策 綱 領, 其 中 以 臺 灣 氣 候 變 遷 科 學 報 告 2011 為 氣 候 變 遷 的 科 學 知 識 基 礎, 參 考 各 國 調 適 作 為 及 考 量 台 灣 環 境 後 將 我 國 調 適 領 域 分 為 八 大 領 域, 其 中 臚 列 各 領 域 之 衝 擊 與 挑 戰 及 因 應 對 策 與 推 動 機 制 和 配 合 措 施 ; 其 後 於 2014 通 過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行 動 計 畫 ( 年 ) 與 八 個 調 適 領 域 之 行 動 方 案 綜 上 所 述, 我 國 之 科 技 政 策 雖 注 意 到 氣 候 變 遷 之 衝 擊, 然 就 提 升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為 國 家 科 技 發 展 的 項 目, 所 給 予 之 資 源 與 支 援 仍 有 限, 此 種 由 上 而 下 的 (topdown) 施 政 方 向 規 劃, 對 於 調 適 科 技 的 發 展 亦 較 難 給 予 實 質 幫 助 故 此, 本 計 畫 提 出 科 技 路 徑, 作 為 調 適 行 動 的 規 劃 與 執 行 工 具, 供 調 適 決 策 者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考, 並 將 提 出 法 規 政 策 因 應 科 技 路 徑 可 為 之 配 合, 例 如 藉 由 法 規 與 各 項 標 準 的 制 訂, 促 進 調 適 科 技 的 發 展 與 移 轉 公 私 協 力 之 衝 擊 地 方 調 適 政 策 的 執 行 是 國 家 回 應 氣 候 變 遷 的 關 鍵 所 在, 然 而 在 地 方 系 絡 下, 調 適 規 劃 所 面 臨 的 不 僅 僅 是 氣 候 變 遷 的 衝 擊 影 響, 更 必 須 面 臨 不 同 利 害 關 係 人 基 於 不 同 立 場 與 利 益, 在 議 程 設 定 與 資 源 分 配 上 的 衝 突, 如 何 減 少 溝 通 互 動 與 制 度 性 阻 力, 是 不 容 忽 略 的 課 題 從 2014 年 所 執 行 的 深 度 訪 談 中, 有 56%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調 適 工 作 中, 淹 水 防 治 最 重 要, 有 38% 的 人 指 出 乾 旱 問 題 最 為 嚴 重, 因 此, 以 下 聚 焦 洪 患 與 旱 災 為 對 象, 從 訪 談 與 資 料 研 析 中 提 列 出 不 同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面 臨 的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這 些 衝 擊 有 時 涉 及 個 別 層 級 所 承 受 的 環 境 壓 力 與 回 應, 有 時 這 些 衝 擊 直 接 構 成 了 跨 層 級 的 制 度 緊 張 與 治 理 問 題 極 端 氣 候 造 成 農 漁 生 產 的 不 穩 定 極 端 氣 候 的 後 果 之 一 是 超 大 量 暴 雨 ( 如 淹 水 ), 對 於 生 產 部 門 來 說, 所 承 受 的 是 直 接 的 災 損 圖 24 顯 示 白 河 蓮 藕 田 因 連 日 下 雨 淹 水, 以 致 產 量 減 半 圖 25 顯 示 後 壁 一 期 稻 作 因 淹 水, 無 法 及 時 收 割, 農 民 損 失 慘 重 再 者, 臺 南 地 區 上 除 了 傳 統 的 建 壩 儲 水, 對 於 地 表 水 廢 水 與 海 水 的 收 集 與 再 利 用 率 低, 導 致 每 年 在 冬 季 過 後 降 水 急 速 減 少, 衍 生 乾 旱, 造 成 災 損 46
47 圖 24 蓮 藕 田 淹 水 ( 王 涵 平 攝 ) 圖 25 一 期 作 淹 水 ( 王 涵 平 攝 ) 澇 旱 災 衝 擊 人 民 日 常 生 活 超 大 雨 量 與 降 水 銳 減 的 交 互 衝 擊, 除 了 引 發 偏 鄉 農 漁 林 產 業 的 損 害, 也 對 一 般 民 眾 造 成 生 活 秩 序 生 命 財 產 的 危 害, 其 中 尤 其 對 社 會 弱 勢 老 年 居 住 者 的 危 害 最 嚴 重 市 政 府 的 回 應 與 壓 力 賴 清 德 市 長 於 就 任 之 初, 即 設 定 防 災 為 施 政 重 點, 並 設 立 災 害 防 救 辦 公 室 統 合 事 權, 促 進 協 調 賴 市 長 以 地 方 資 源 有 限 為 念, 以 十 年 防 洪 標 準 為 策 略, 積 極 致 力 防 洪 排 水 基 礎 工 程 儘 管 這 樣 的 努 力, 難 能 可 貴, 並 於 2013 年 全 國 防 災 評 比 獲 得 全 國 縣 市 第 一 名, 也 受 到 市 民 的 高 度 肯 定 但 是 過 度 依 賴 重 傳 統 工 程 思 維 的 防 災 規 劃, 仍 難 以 因 應 極 端 氣 候 的 衝 擊, 也 未 盡 調 適 的 真 義 賴 市 長 上 任 後 三 年 後, 2013 年 沿 海 地 區 仍 發 生 溢 堤 災 難,2014 年 8 月 豪 雨 造 成 臺 南 各 地 區 淹 水 災 情 同 時, 傳 統 工 程 的 施 作 單 位 也 面 臨 施 工 完 善 與 適 切 的 壓 力 區 里 辦 公 室 與 民 意 代 表 的 功 能 與 壓 力 區 里 長 事 位 處 於 臺 南 災 害 防 救 的 第 一 線, 也 在 氣 候 調 適 工 作 中 扮 演 重 要 的 訊 息 傳 達 與 指 令 執 行 的 角 色 仁 德 區 公 所 正 在 發 放 防 災 用 沙 包 此 外, 各 級 民 意 代 表 則 扮 演 疏 通 民 意 反 應 問 題 監 督 政 策 的 責 任, 圖 3-5 顯 示 多 位 臺 南 市 議 員 及 里 長 召 開 會 議, 要 求 中 央 重 視 地 方 治 水 問 題 專 家 與 環 保 團 體 的 回 應 47
48 專 家 學 者 與 民 間 非 政 府 組 織 在 臺 南 市 災 害 防 治 與 水 資 源 管 理 的 決 策 與 執 行 過 程 中 亦 未 缺 席, 有 時 他 們 扮 演 知 識 諮 詢 與 人 力 支 援 的 角 色, 有 時 則 代 表 公 民 針 砭 時 弊, 主 動 出 擊, 監 督 市 政, 並 提 出 積 極 改 善 的 建 言 1. 中 央 與 地 方 地 方 與 地 方 的 衝 突 中 央 部 門 泛 指 總 統 政 院 各 部 會, 以 及 立 法 院 對 於 地 方 調 適 工 作 而 言, 中 央 政 府 部 門 掌 握 著 法 令 制 定 與 財 源 分 配 的 重 要 權 力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行 政 院 所 轄 相 關 部 會 及 其 次 級 單 位, 例 如, 水 利 署 水 利 會 水 資 源 局 河 川 局 自 來 水 公 司 所 管 轄 事 務, 都 與 臺 南 地 區 治 水 與 水 資 源 管 理 有 直 接 關 係, 因 此 與 市 府 相 關 部 門 基 於 管 轄 事 務 之 重 疊 與 差 異, 有 時 有 業 務 之 上 下 從 屬 關 係, 有 時 則 為 夥 伴 支 援 關 係 但 基 於 資 源 分 配 問 題, 地 方 政 府 與 中 央 政 府 時 而 發 生 議 程 設 定 與 資 源 分 配 上 的 衝 突 綜 合 以 上 有 關 氣 候 變 遷 對 於 臺 南 市 不 同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衝 擊 可 知, 如 何 將 河 水 海 水 廢 水 與 土 表 徑 流 做 最 佳 循 環 利 用, 同 時 解 決 澇 旱 問 題, 是 當 前 臺 南 市 調 適 工 作 的 首 要 目 標 與 挑 戰, 而 如 何 在 推 動 的 過 程 能 減 少 阻 力 提 升 彼 此 間 的 協 調 與 支 持, 將 是 臺 南 市 調 適 治 理 的 制 度 改 革 要 項 知 識 溝 通 衝 擊 隨 著 氣 候 變 遷 惡 化 迅 速, 國 際 上 漸 漸 體 認 到 氣 候 變 遷 最 大 的 威 脅 便 在 於 其 風 險 的 不 確 定 性, 未 來 衝 擊 事 件 程 度 發 生 點 都 難 以 被 掌 握, 面 對 不 確 定 性 高 的 風 險 傳 統 見 招 拆 招 的 防 堵 手 法 已 難 以 配 合, 尤 其 在 許 多 風 險 暴 露 度 高 的 地 區, 政 府 與 研 究 單 位 積 極 發 展 因 應 機 制, 目 前 面 對 外 來 環 境 災 害 時 習 慣 以 防 堵 為 出 發 點 思 考, 但 端 賴 政 府 的 防 災 硬 體 設 施 是 否 真 能 防 範 未 來 各 種 變 幻 莫 測 的 風 險 衝 擊 卻 始 終 不 是 政 府 一 方 能 擔 保 的 傳 統 上 以 物 理 環 境 狀 況 評 估 外 來 衝 擊 程 度 的 方 式, 已 無 法 真 實 反 映 氣 候 變 遷 多 面 向 高 不 確 定 性 風 險 的 衝 擊 程 度, 評 估 一 個 地 方 的 脆 弱 度 除 了 檢 視 其 物 理 環 境 外, 軟 體 面 上 的 制 度 政 策, 以 及 社 會 面 向 的 經 濟 人 文 狀 況 更 是 決 定 因 子 (Giddens,2009), 且 環 境 與 社 會 人 文 本 是 彼 此 的 影 響 因 子, 環 環 相 扣, 難 以 省 略 任 一 面 向 便 可 衡 量 影 響 情 形, 因 此 後 續 的 研 究 聚 焦 於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下, 環 境 與 人 相 互 影 響 結 果 導 致 的 衝 擊 程 度, 強 調 以 人 文 社 會 層 面 的 脆 弱 度 評 估 衝 擊 對 人 的 影 響 我 國 社 子 島 的 發 展 即 是 典 型 案 例 之 一, 位 於 基 隆 河 與 淡 水 河 河 口 的 低 平 沙 洲, 民 國 52 年 年 葛 樂 禮 颱 風 夾 帶 驚 人 雨 量, 河 水 暴 漲 造 成 社 子 島 洪 氾 災 情, 政 府 開 始 正 視 台 北 的 洪 災 風 險, 於 59 年 完 成 臺 北 地 區 防 洪 計 畫, 先 是 將 社 子 島 列 為 滯 洪 區, 降 低 大 台 北 其 餘 地 區 之 洪 氾 風 險, 然 隨 著 社 子 島 發 展 迅 速 人 口 增 加, 政 府 陸 續 興 建 堤 防 與 抽 水 站 做 為 防 災 基 礎 設 施, 並 實 施 禁 建 以 限 制 人 口 增 加 與 土 地 使 用, 欲 將 社 子 島 限 為 低 密 度 開 發 若 單 純 以 堤 防 高 度 而 言, 社 子 島 似 具 有 防 範 20 年 洪 水 頻 率 風 險 之 能 力, 但 面 對 氣 候 變 遷, 位 於 河 口 又 地 勢 低 平 的 社 子 島 仍 首 當 其 衝, 且 深 入 島 內 田 野 調 查 發 現 當 地 的 脆 弱 度 相 較 堤 防 增 為 6 米 前, 有 過 之 而 無 不 及 禁 建 與 築 堤 防 兩 項 防 災 措 施 實 施 後, 政 府 以 此 為 由 並 無 後 續 管 理 或 輔 導 措 施, 也 沒 有 提 供 居 民 基 本 公 共 設 施, 兩 項 防 災 措 施 反 而 迫 使 居 民 產 生 許 多 不 當 調 適 (maladaptation), 例 如 因 應 住 宅 不 足 破 舊, 居 民 用 鐵 皮 擴 建 許 多 三 不 管 空 間, 這 種 便 宜 組 裝 容 易 的 材 料 運 用 短 期 看 似 以 機 動 性 作 為 潛 在 風 險 下 的 調 適, 但 長 遠 看 這 些 空 間 在 洪 患 衝 擊 下 不 堪 一 擊, 也 導 致 工 廠 擴 建 街 道 狹 小 等 環 境 問 題 ; 另 一 方 面, 自 從 堤 防 興 建 後 河 水 被 完 全 阻 隔 於 島 外, 限 建 後 也 無 修 繕 灌 溉 設 施, 居 民 改 以 抽 取 地 下 水 為 主 要 灌 溉 方 式, 短 期 調 適 了 水 的 課 題, 長 期 卻 造 成 地 層 下 陷 問 題, 使 環 境 脆 弱 度 上 升 ; 且 居 民 目 前 完 全 仰 賴 硬 體 設 施 防 洪, 甚 至 認 為 就 算 氣 候 變 遷 下 淹 水 風 險 也 已 不 復 存 在, 除 了 經 歷 過 淹 水 頻 繁 時 期 的 年 長 一 代 對 淹 水 時 的 因 應 方 法 能 侃 侃 而 談 外, 年 輕 一 代 較 無 法 想 像 洪 氾 情 形 及 因 應 措 施, 農 業 方 面 也 因 缺 乏 定 期 氾 濫 導 致 的 土 壤 鹽 化 而 受 阻, 這 些 長 久 下 來 衍 伸 的 經 濟 與 調 適 能 力 問 題, 使 人 文 社 會 層 面 的 脆 弱 度 也 隨 之 大 幅 上 升 48
49 導 致 環 境 與 人 文 社 會 脆 弱 度 均 同 時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於 不 當 調 適 (maladaptation), 凡 原 本 為 降 低 氣 候 變 遷 下 脆 弱 度, 結 果 卻 造 成 反 效 果, 使 其 他 系 統 行 業 社 會 組 織 (systems, sectors or social groups) 脆 弱 度 上 升 之 調 適 措 施 均 稱 為 不 當 調 適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2010), 發 生 原 因 通 常 在 於 調 適 措 施 僅 針 對 短 期 目 標, 並 未 兼 顧 長 期 通 盤 的 考 量 (IPCC,2013), 因 此 整 體 而 言 反 而 造 成 脆 弱 度 的 上 升 社 子 島 案 例 反 映 許 多 遭 遇 類 似 風 險 地 區 之 調 適 瓶 頸, 居 民 對 硬 體 設 施 過 度 依 賴 缺 乏 調 適 能 力 的 發 展 政 府 限 建 後 缺 乏 後 續 管 理 輔 導 居 民 政 府 學 界 對 新 的 因 應 計 畫 又 難 以 取 得 共 識 延 宕 多 時 其 背 後 最 根 本 原 因 在 於 知 識 的 缺 口, 人 們 對 衝 擊 調 適 的 知 識 培 養 於 意 識 到 風 險 的 存 在 (Smallman and Weir,1999), 因 而 發 展 出 因 應 的 調 適 機 制, 研 究 發 現 有 遭 遇 過 相 關 衝 擊 經 驗 的 人 們 其 調 適 的 能 力 知 識 均 較 為 顯 著 (Seery, 2011), 這 種 由 與 環 境 互 動 經 驗 內 化 而 生 的 調 適 能 力 相 較 外 部 強 加 的 防 災 措 施 才 能 創 造 最 強 韌 的 人 文 社 會 韌 性 程 度 又 氣 候 變 遷 的 研 究 雖 多 但 研 究 本 身 並 不 強 調 普 及 性, 一 般 民 眾 的 對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的 知 識 多 來 自 報 章 雜 誌 的 多 手 資 料, 對 於 衝 擊 的 實 際 影 響 規 模 等 概 念 均 甚 模 糊, 處 於 缺 乏 相 關 經 驗 與 未 來 風 險 知 識 之 間 的 民 眾 因 此 調 適 能 力 不 足, 政 府 學 界 規 劃 單 位 居 民 等 各 方 對 風 險 意 識 的 差 異 造 成 共 識 上 的 困 難, 面 對 氣 候 變 遷 變 換 多 端 的 不 確 定 性 風 險, 相 關 調 適 治 理 計 畫 若 因 此 延 宕 難 行, 則 更 是 將 脆 弱 度 暴 露 於 風 險 中, 因 此 調 適 治 理 計 畫 首 要 工 作 應 先 將 知 識 缺 口 補 強, 透 過 科 技 建 立 公 開 明 瞭 的 溝 通 管 道, 將 氣 候 變 遷 的 知 識 整 合 讓 各 方 均 能 輕 易 取 得, 一 方 面 透 過 風 險 意 識 的 提 升 促 進 民 眾 調 適 能 力 的 發 展, 強 化 人 文 社 會 韌 性 程 度, 也 促 進 民 眾 對 調 適 策 略 的 發 想, 另 一 方 面 則 避 免 資 訊 落 差, 透 過 良 好 的 公 開 溝 通 管 道 匯 集 多 種 討 論 面 向, 才 能 克 服 共 識 障 礙, 以 共 同 設 計 (co-design) 方 式 共 擬 調 適 治 理 策 略 49
50 2.3 步 驟 三 :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分 析 與 預 測 台 南 市 1990 至 2000 年 之 邏 輯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7 所 示 之 各 系 數 將 可 代 表 其 變 量 對 於 邏 輯 迴 歸 的 影 響, 而 分 析 所 得 之 台 南 市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可 見 圖 26, 圖 中 機 率 值 接 近 1 之 區 域 視 為 具 有 較 高 潛 勢 發 展 為 都 市 用 地, 反 之 機 率 值 近 似 於 0 則 代 表 此 區 域 未 來 發 展 為 都 市 建 地 之 可 能 性 低 本 計 畫 嘗 試 使 用 模 式 預 測 台 南 市 於 2025 年 之 都 市 分 布 情 形, 而 預 測 之 都 市 面 積 為 km2, 都 市 面 積 區 域 佔 台 南 市 總 面 積 從 預 測 起 始 年 2013 為 8.65% 成 長 2.76% 來 至 11.41%, 而 圖 面 上 顯 示 台 南 無 較 明 顯 市 擴 張 表 7 台 南 市 1990 至 2000 年 之 邏 輯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模 式 變 數 模 式 係 數 P-value 常 數 <0.05 距 最 近 道 路 之 方 向 ( 角 度 取 Sine 值 ) 未 進 入 模 式 -- 距 最 近 道 路 之 方 向 ( 角 度 取 Cosine 值 ) <0.05 距 最 近 道 路 之 距 離 (km) <0.01 海 拔 高 度 (m) <0.01 人 口 密 度 (1/km 2 ) <0.01 坡 度 (degree) <0.05 圖 26 台 南 市 都 市 發 展 潛 勢 臺 灣 南 部 地 區 降 雨 具 有 季 節 性, 豐 水 與 枯 水 期 差 異 顯 著, 常 使 枯 水 期 發 生 氣 象 與 水 文 乾 旱 此 時, 若 水 庫 儲 水 無 法 應 付 需 求, 則 會 導 致 缺 水 與 供 需 乾 旱 發 生 南 部 地 區 過 去 值 在 枯 水 期 11 月 至 隔 年 4 月 雨 量 較 少, 雨 量 集 中 在 5 月 至 6 月 的 梅 雨 季 節 與 50
51 8 月 至 9 月 的 颱 風 季 CGCM3 模 式 CNRM 模 式 GFDL 模 式 LASG 模 式 與 CSIRO 模 式 在 6 月 與 8 月 的 降 雨 量 較 過 去 值 明 顯 增 加, 且 7 月 的 降 雨 量 也 較 過 去 值 明 顯 減 少 整 體 而 言, 綜 合 值 降 雨 量 集 中 在 6 月 與 8 月,7 月 降 雨 量 劇 減, 造 成 雨 量 雙 峰 的 現 象 發 生, 且 在 11 月 至 隔 年 4 月 的 枯 水 時 期 降 雨 量 也 較 過 去 值 減 少 或 許 更 須 仰 賴 水 庫 調 節, 來 解 決 枯 水 期 的 水 量 不 足 ( 表 8) 曾 文 與 烏 山 頭 水 庫 是 臺 灣 南 部 地 區 主 要 的 聯 合 供 水 系 統, 我 們 將 利 用 水 庫 乾 旱 預 警 系 統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水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室 評 估 水 庫 聯 合 供 水 系 統 在 不 同 乾 旱 情 勢 下 之 警 戒 程 度 曾 文 烏 山 頭 水 庫 乾 旱 預 警 系 統 係 以 乾 旱 預 警 指 數 (Drought alert index) 為 評 估 指 標, 該 指 標 可 分 為 兩 部 分 : 水 庫 乾 旱 指 標 與 水 源 情 勢 指 標 水 庫 乾 旱 指 標 係 以 觀 測 資 料 評 估 水 庫 目 前 乾 旱 狀 況, 其 考 量 水 庫 入 流 量 與 庫 容 量 ; 而 水 源 情 勢 指 標 則 是 衡 量 水 庫 未 來 乾 旱 狀 況, 其 以 不 同 超 越 機 率 (Exceedance probability) 流 量 情 境 模 擬 未 來 水 庫 供 需 表 8 南 部 過 去 ( 年 ) 與 未 來 ( 年 ) 之 豐 枯 比 ( 五 個 模 式 平 均 值 ) 過 去 值 ( 年 ) 未 來 ( 年 ) 豐 水 期 枯 水 期 豐 水 期 枯 水 期 南 部 86%(2,155mm) 14%(344mm) 91%(2,976mm) 9%(289mm) 颱 風 所 引 起 波 高 與 暴 潮 模 擬 分 析 一 般 在 計 算 海 堤 的 設 計 波 浪 條 件 時, 必 須 利 用 長 時 間 的 波 浪 觀 測 資 料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尤 其 是 颱 風 期 間 所 發 生 的 波 浪 資 料, 如 此 才 能 推 估 各 重 現 期 距 的 波 浪 特 性 但 是 計 算 時 往 往 受 限 於 觀 測 資 料 的 紀 錄 不 足, 且 利 用 鄰 近 的 波 浪 觀 測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無 法 獲 得 當 地 較 合 理 的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為 了 能 完 整 描 述 颱 風 來 襲 之 水 位 與 波 浪 變 化, 本 計 畫 利 用 數 值 模 式 推 算 颱 風 波 浪 及 暴 潮, 進 一 步 以 統 計 方 式 獲 得 不 同 迴 歸 波 高 週 期 與 水 位, 成 果 將 作 為 波 浪 溯 升 及 越 波 情 境 模 擬 分 析 之 重 要 輸 入 參 數 ) 本 研 究 根 據 中 央 氣 象 局 颱 風 資 料 庫 資 料, 蒐 集 近 二 十 年 之 颱 風 紀 錄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分 析 方 法 乃 根 據 水 利 署 計 畫 花 蓮 海 岸 災 害 監 測 預 警 系 統 建 置 建 立 之 WWM 波 浪 模 式 推 估 各 颱 風 來 襲 時 之 最 大 波 高 及 週 期, 以 及 暴 潮 與 潮 流 模 式 估 算 最 大 潮 位 模 式 所 使 用 之 風 場 採 用 修 正 之 袁 金 渦 動 模 式 (Rankin-Vortex Model, RVM) 模 擬 颱 風 風 場 透 過 模 式 計 算 所 得 之 波 浪 及 潮 位, 結 合 極 值 分 析 方 式 統 計 不 同 重 現 週 期 下 各 地 區 之 颱 風 波 浪 情 形 為 利 用 WWM 風 浪 模 式 模 擬 現 階 段 ( ) 颱 風 以 及 目 標 情 境 年 ( ) 颱 風 侵 襲 時 曾 文 溪 口 附 近 海 域 之 波 高 與 潮 位 比 較 ( 圖 27), 本 研 究 利 用 颱 風 暴 潮 模 式 模 擬 現 階 段 ( ) 颱 風 以 及 情 境 目 標 年 ( ) 颱 風 侵 襲 時 曾 文 溪 口 附 近 海 域 之 潮 位 比 較 圖 台 南 海 域 2020 年 至 2039 年 颱 風 最 大 波 浪 波 高 可 能 增 加 45%, 颱 風 最 大 潮 位 ( 暴 潮 + 天 文 潮 ) 可 能 增 加 39% 51
52 Hs ( m ) Time ( hr ) Storm surge ( m ) Time ( hr ) 圖 27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曾 文 溪 口 附 近 海 域 颱 風 侵 襲 期 間 波 浪 波 高 模 擬 ( 左 ) 與 暴 潮 位 ( 右 ) 模 擬 比 較 結 果 表 9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曾 文 溪 口 附 近 海 域 颱 風 波 浪 與 潮 位 變 化 統 計 未 來 (2020~2039) 海 堤 安 全 分 析 依 據 前 述 推 算 有 關 氣 候 變 遷 下 之 颱 風 波 浪 與 潮 位 變 遷 分 析 可 知, 在 氣 候 變 遷 之 影 響 下,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之 增 幅 都 相 當 地 大, 對 現 有 海 堤 安 全 造 成 相 當 大 之 影 響, 依 據 前 述 擬 定 之 不 同 重 現 期 之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之 結 果 進 行 分 析 台 南 市 未 來 (2020~2039)250 年 迴 歸 期 之 海 堤 溢 流 量 安 全 評 估 圖 由 分 析 結 果 可 知, 北 門 海 埔 地 海 堤 由 於 海 堤 高 度 僅 達 +4.01m, 曾 文 海 埔 地 海 堤 ( 西 ) 由 於 堤 前 並 無 沙 灘 保 護, 故 兩 者 於 未 來 面 臨 10 年 迴 歸 期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作 用 下 便 不 符 合 溢 流 量 標 準 ; 而 將 軍 鹽 田 海 堤 ( 南 ) 由 於 堤 高 較 高, 於 未 來 面 臨 20 年 迴 歸 期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作 用 下 方 不 符 合 溢 流 量 標 準 ; 七 股 海 堤 以 北 之 其 餘 位 於 潟 湖 內 之 海 堤, 由 於 仍 受 到 沙 洲 之 保 護, 故 於 未 來 仍 能 符 合 溢 流 量 之 標 準 青 草 崙 海 堤 於 未 來 皆 不 符 合 溢 流 量 之 標 準, 而 在 50 年 迴 歸 期 颱 風 波 浪 作 用 下, 青 草 崙 海 堤 以 南 其 餘 海 堤 皆 不 符 合 溢 流 量 之 標 準, 即 便 是 鯤 鯓 海 堤 及 喜 樹 海 堤, 除 非 現 有 堤 前 寬 廣 沙 灘 仍 能 獲 得 沙 源 補 充 而 維 持 現 有 之 寬 廣 沙 灘, 不 然, 在 潮 位 升 高 及 波 高 變 大 之 條 件 下, 仍 會 面 臨 堤 高 不 足 之 風 險 綜 上 所 述 可 知, 在 未 來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均 大 幅 增 加 之 情 況 下, 台 南 市 地 區 位 於 潟 湖 內 之 海 堤 仍 屬 安 全, 而 直 接 面 臨 波 浪 侵 襲 之 海 堤 則 有 高 度 不 足 之 問 題, 但 由 於 堤 後 土 地 屬 鹽 田 及 漁 塭 為 主, 亦 無 立 即 之 危 險, 應 於 未 來 持 續 追 蹤 其 海 堤 安 全 性 即 可, 但 若 堤 後 為 人 口 密 集 區, 大 量 之 溢 流 量 對 民 眾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就 會 產 生 影 響, 除 可 將 民 眾 居 住 密 度 較 高 之 區 域 適 度 予 以 將 海 堤 高 度 加 高 外, 將 居 民 遷 移 至 離 海 堤 後 側 較 遠 處 以 預 留 緩 留 空 間 亦 是 一 可 行 之 解 決 之 道 堤 前 沙 灘 之 存 在 對 消 減 波 能 亦 提 供 相 當 大 之 助 益, 但 在 未 來 潮 位 上 升 之 條 件 下, 如 何 能 獲 得 沙 源 補 充 以 維 持 現 現 有 海 堤 堤 前 之 寬 廣 沙 灘 亦 是 值 得 研 究 之 課 題 52
53 2.3.5 氣 候 變 遷 下 之 台 南 市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近 未 來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所 模 擬 出 的 時 間 為 西 元 2017 年 7 月 8 日 1 時 至 7 月 11 日 18 時 在 台 南 市 地 區 最 大 時 雨 量 介 於 20 公 釐 到 100 公 釐 間, 總 雨 量 介 於 400 公 釐 到 1400 公 釐 之 間, 兩 者 均 由 東 北 部 山 區 向 西 南 部 平 原 區 遞 減 曾 文 水 庫 上 游 阿 里 山 地 區 最 大 時 雨 量 介 於 100 公 釐 到 130 公 釐 間, 總 雨 量 介 於 1400 公 釐 到 1700 公 釐 之 間 世 紀 末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所 模 擬 出 的 時 間 為 西 元 2090 年 7 月 14 日 19 時 至 7 月 17 日 12 時 在 台 南 市 地 區 最 大 時 雨 量 介 於 70 公 釐 到 110 公 釐 間, 總 雨 量 介 於 1100 公 釐 到 1700 公 釐 之 間, 主 要 在 台 南 市 東 山 區 到 七 股 區 間 的 平 原 地 區 的 降 雨 有 顯 著 的 增 加 曾 文 水 庫 上 游 阿 里 山 地 區 最 大 時 雨 量 介 於 100 公 釐 到 120 公 釐 間, 總 雨 量 介 於 1500 公 釐 到 1700 公 釐 之 間, 比 起 近 未 來 的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雨 量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差 異 近 未 來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本 研 究 將 TCCIP 所 產 出 之 動 力 降 尺 度 在 A1B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條 件 下, 近 未 來 (2015~2039 年 )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之 總 雨 量 及 最 大 時 雨 量 代 入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之 土 石 流 潛 感 模 型 中, 可 得 到 近 未 來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 圖 28) 台 南 市 近 未 來 的 最 大 強 降 雨 總 雨 量 介 於 400 公 釐 到 1400 公 釐 之 間, 由 東 北 部 山 區 向 西 南 部 平 原 區 遞 減, 在 此 降 雨 情 境 下, 僅 台 南 市 東 北 部 南 化 水 庫 集 水 區 西 側 山 區 有 比 較 高 的 土 石 流 發 生 機 率, 如 苧 仔 寮 坑 溪 老 藤 湖 坑 龜 頭 坑 溪 等, 此 區 上 新 世 到 更 新 世 間 的 頁 岩 或 粉 砂 岩 地 層, 受 到 暴 雨 沖 刷 時 易 於 坡 度 陡 峭 蝕 溝 發 達 之 邊 坡 發 生 表 層 土 砂 的 崩 落, 而 為 土 石 流 提 供 土 砂 材 料 的 來 源 圖 28 台 南 市 近 未 來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世 紀 末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本 研 究 將 TCCIP 所 產 出 之 動 力 降 尺 度 在 A1B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條 件 下, 世 紀 末 (2075~2099 年 )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之 總 雨 量 及 最 大 時 雨 量 代 入 曾 文 溪 及 其 鄰 近 流 域 之 土 石 流 潛 感 模 型 中, 可 得 到 世 紀 末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台 南 市 世 紀 末 的 最 大 強 降 雨 總 雨 量 介 於 1100 公 釐 到 1700 公 釐 之 間, 也 是 由 東 北 部 南 化 水 庫 集 水 區 向 西 南 部 平 原 區 遞 減 在 此 降 雨 情 境 下, 台 南 市 之 土 石 流 高 機 率 地 區, 主 要 分 佈 在 南 化 水 庫 集 水 區 兩 側 山 區 南 化 水 庫 集 水 區 西 側 山 區, 主 要 為 上 新 世 到 更 新 世 間 的 頁 岩 或 粉 砂 岩 地 層, 受 到 暴 雨 沖 刷 時 常 於 坡 度 陡 峭 蝕 溝 發 達 之 邊 53
54 坡 發 生 表 層 土 砂 的 崩 落, 而 容 易 形 成 土 石 流, 如 苧 仔 寮 坑 溪 老 藤 湖 坑 龜 頭 坑 溪 等 酒 槽 坑 及 狗 寮 溪 等 ; 南 化 水 庫 集 水 區 東 側 山 區 靠 近 溪 流 源 頭 處, 為 中 新 世 長 枝 坑 層 砂 頁 岩 互 層 分 布 地 區, 受 到 暴 雨 侵 襲 後, 可 能 發 生 崩 積 層 較 大 規 模 的 崩 塌, 也 為 土 石 流 提 供 了 大 量 的 材 料 來 源, 易 發 生 土 石 流 者 如 後 堀 溪 上 游 雙 連 堀 地 區 柚 子 腳 坑 溪 阿 美 仔 坑 溪 及 草 人 坑 溪 等 另 外, 曾 文 水 庫 下 游 曾 文 溪 右 岸 支 流, 如 五 叉 溝 地 區 南 投 埤 地 區 等 也 應 特 別 留 意 土 石 流 災 害 ( 圖 29) 圖 29 台 南 市 世 紀 末 最 大 強 降 雨 颱 風 事 件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山 區 與 濕 地 生 物 多 樣 性 未 來 推 估 本 計 畫 擬 以 環 境 評 估 的 角 度 (Slootweg et al., 2010), 探 討 生 物 多 樣 性 指 標 在 氣 候 變 遷 下 之 可 能 影 響, 包 括 濕 地 ( 黑 面 琵 鷺 沿 海 濕 地 官 田 水 雉 ) 1000 公 尺 以 下 之 山 區 ( 紫 斑 蝶 八 色 鳥 ), 以 GIS 為 基 礎, 台 南 市 為 範 圍 ( 不 過, 因 為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分 布 很 難 以 行 政 界 為 範 圍, 本 計 畫 紫 斑 蝶 分 析 之 區 域 將 會 大 於 台 南 市 ), 建 立 各 種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GIS 圖 層, 配 合 TCCIP 已 有 之 年 均 溫 ( 年 ) 月 均 溫 月 總 雨 量 年 總 雨 量 地 形 (Digital Elevation Model) 與 坡 度 坡 向 圖, 以 及 IPCC 氣 候 預 測 情 景 資 料 ( 主 要 為 2030 與 2050 年 ), 進 行 相 關 之 分 析 目 前 的 進 度 已 完 成 生 物 多 樣 性 指 標 與 環 境 圖 層 之 建 立 工 作, 並 針 對 相 關 之 課 題 進 行 初 步 之 評 估, 完 整 之 分 析 將 於 期 末 完 成 54
55 2.4 步 驟 四 :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土 地 動 態 模 擬 What-if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What-if 模 型 是 藉 由 土 地 使 用 適 宜 性 與 人 口 需 求 量 來 進 行 都 市 變 遷 之 模 擬, 此 規 劃 工 具 為 Richard E. Klosterma 所 研 發 (Klosterman 1999), 模 型 發 展 及 運 作 過 程 多 延 續 California Urban Futures Models (CUF) 之 架 構 (Landis 1994, Landis and Zhang 1998) 主 要 為 一 由 下 而 上 之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工 具 (Planning Support Systems, PSS), 主 要 結 合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 電 腦 視 覺 模 型 等 工 具, 協 助 提 供 決 策 之 制 定, 同 時 提 高 規 劃 的 彈 性 及 落 實 由 下 而 上 之 發 展 模 式 模 式 的 概 念 如 同 其 名 what if, 亦 即 假 設 則 會, 其 模 式 之 前 提 為 任 何 一 種 都 市 發 展 型 式, 皆 由 一 組 政 策 及 條 件 所 組 成, 在 假 設 不 同 的 環 境 及 政 策 參 數 組 合 後, 呈 現 出 不 同 的 情 境 (scenario), 模 型 系 統 即 可 針 對 不 同 情 境 運 算 出 相 對 應 的 結 果, 藉 此 可 瞭 解 並 分 析 各 因 子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及 對 土 地 變 遷 之 重 要 性 規 劃 過 程 的 理 念 逐 漸 由 為 民 眾 規 劃 設 計 朝 向 民 眾 參 與 規 劃 設 計 之 導 向 (Klosterman 1994), 在 此 模 式 中, 操 作 者 可 藉 由 模 擬 的 過 程, 評 估 不 同 政 策 在 不 同 環 境 條 件 下 所 造 成 的 反 應, 利 用 此 模 式 探 討 不 同 都 市 尺 度 之 發 展 模 式 (Klosterman 2008, Pettit, Keysers et al. 2008) What-if 模 型 包 括 三 個 主 要 組 成 要 素 適 宜 性 (Suitability) 成 長 (Growth) 和 分 配 (Allocation), 其 各 別 包 括 三 個 土 地 使 用 規 劃 和 發 展 過 程 面 向 操 作 步 驟 流 程 可 參 考,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第 一 階 段 決 定 土 地 使 用 適 宜 性, 並 規 範 影 響 因 子 之 重 要 性 及 等 級 進 入 計 算 的 過 程 適 宜 性 分 析 過 程 開 始 於 調 整 原 先 定 義 的 適 宜 性 情 境 或 建 立 另 一 個 新 的 情 境 使 用 者 必 須 輸 入 及 選 擇 適 宜 性 情 境 假 設, 此 介 面 用 來 設 定 在 特 殊 適 宜 性 情 境 之 下 的 假 設 因 子 適 宜 性 假 設 權 重 介 面 包 括 四 個 輸 入 表 單, 這 些 表 單 也 對 應 適 宜 性 分 析 過 程 的 四 個 步 驟 :(1) 確 定 適 宜 性 因 子 ;(2) 指 定 適 宜 性 因 子 重 要 性 ;(3) 指 定 適 宜 性 因 子 等 級 ;(4) 指 定 允 許 的 土 地 使 用 型 態 轉 換, 產 出 適 宜 性 情 境 分 析 結 果 報 表 第 二 階 段 預 測 土 地 使 用 的 需 求 What-if 模 式 藉 由 住 宅 工 業 商 業 保 育 及 地 方 特 殊 使 用 等 五 種 主 要 土 地 使 用 轉 換, 作 為 對 比 未 來 土 地 需 求 轉 換 的 考 量 此 需 求 計 算 三 個 預 測 區 間 及 擴 建, 基 本 上 以 先 前 存 在 的 發 展 型 態, 並 且 預 期 基 礎 建 設 的 改 善, 允 許 系 統 結 合 一 階 段 性 發 展 過 程 預 測 土 地 使 用 需 求 的 過 程 始 於 設 定 一 成 長 情 境, 以 創 建 觀 察 或 修 改 使 用 者 必 須 於 設 定 成 長 參 數 的 操 作 介 面 中 的 五 個 子 表 單, 指 定 不 同 型 態 的 土 地 使 用 需 求 第 三 階 段 What-if 模 式 所 預 測 的 未 來 土 地 使 用 型 態, 為 透 過 一 個 成 長 情 境 對 不 同 區 域 在 使 用 者 所 設 定 的 適 宜 性 情 境 下, 而 產 生 的 土 地 使 用 需 求 分 配 預 測 例 如 低 密 度 住 宅 土 地 需 求 首 先 被 分 配 至 最 適 合 的 位 置, 接 著 再 配 置 第 二 適 合 的 位 置, 依 此 類 推 直 到 滿 足 預 測 的 時 間 尺 度 內 所 有 住 宅 用 地 需 求, 建 立 土 地 使 用 變 遷 情 境 分 配 結 果 如 果 有 需 要, 也 能 由 使 用 者 所 設 定 土 地 使 用 限 制 ( 土 地 使 用 計 畫 及 區 劃 限 制 ) 及 基 礎 建 設 計 畫 來 進 行 控 制 成 長 分 配 如 果 沒 有 足 夠 的 土 地 可 滿 足 所 預 測 的 需 求, 使 用 者 將 會 被 系 統 告 知, 並 且 需 要 更 改 適 宜 性 成 長 或 分 配 情 境 假 設 權 重 因 子 ( 例 如 放 寬 土 地 適 宜 性 需 求 允 許 更 多 土 地 使 用 轉 換 成 其 他 使 用 或 提 高 發 展 強 度 ), 使 其 能 符 合 模 式 需 求 55
56 圖 30 What-if 模 式 操 作 流 程 圖 31 適 宜 性 情 境 分 析 結 果 報 表 56
57 圖 32 土 地 使 用 變 遷 情 境 分 配 結 果 示 意 圖 LUCC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於 提 高 對 土 地 使 用 土 地 覆 蓋 之 動 態 變 化 及 對 區 域 性 環 境 變 遷 影 響 之 分 析, 並 利 用 個 案 研 究 模 式 發 展 以 及 綜 合 研 究 等 方 式 來 進 行 跨 領 域 的 研 究 內 容 廣 義 的 LUCC 研 究 領 域 可 包 括 有 土 地 覆 蓋 變 遷 的 格 局 土 地 利 用 變 遷 的 過 程 人 類 與 土 地 利 用 和 土 地 覆 蓋 變 遷 的 互 動 全 球 與 區 域 模 式 整 合 地 表 與 生 物 物 理 過 程 及 驅 動 力 之 分 析 等 由 於 本 研 究 未 及 完 成 示 範 區 臺 南 市 空 間 模 擬, 因 此 暫 以 過 往 模 擬 台 北 市 土 地 使 用 變 遷 的 資 料, 說 明 預 期 呈 現 結 果 根 據 台 北 都 會 區 土 地 使 用 變 遷 模 型 比 較 之 研 究 - 城 市 邊 緣 之 土 地 使 用 變 遷 分 析 - 以 台 北 都 會 區 之 水 岸 聚 落 為 例 之 研 究, 探 討 都 會 區 週 邊 邊 緣 城 市 之 發 展 及 變 遷, 由 於 邊 緣 城 市 具 有 強 烈 的 地 域 性 複 雜 性 及 草 根 性, 研 究 以 整 合 型 規 劃 模 式 What if? 為 基 礎, 藉 由 此 模 式 由 下 而 上 及 以 情 境 為 基 礎 (Scenarion-Based) 的 優 勢, 探 討 邊 緣 城 市 之 變 遷 及 發 展, 分 析 1978 到 2009 之 土 地 變 遷, 並 模 擬 2020 及 2030 之 情 境, 如 圖 33 所 示, 由 結 果 可 瞭 解 到 台 北 都 會 區 確 實 存 在 邊 緣 城 市 的 現 象, 淡 水 和 新 店 分 別 以 GIS model 模 擬 自 1978 年 1986 年 和 1994 為 模 擬 起 始 年 的 六 種 情 境 之 準 確 度, 其 大 部 分 的 準 確 值 較 低, 主 要 由 於 模 式 的 原 始 設 定 對 吸 引 力 因 子 的 權 重 分 數 給 予 較 嚴 苛 的 環 境 設 定, 導 致 兩 地 區 的 最 後 篩 選 受 限 制 太 高 無 法 選 出 保 護 高 限 制 的 區 域, 也 顯 示 邊 緣 城 市 的 發 展 較 不 適 用 核 心 都 市 的 發 展 理 論, 因 邊 緣 城 市 受 新 市 鎮 捷 運 等 大 型 事 件 及 環 境 條 件 之 影 響 較 高 此 問 題 除 了 反 應 模 式 設 定 上 與 實 際 發 展 的 差 距 外, 也 顯 示 邊 緣 城 市 現 況 的 土 地 使 用 較 不 受 政 策 限 制 ( 尤 其 是 新 店 ), 容 易 造 成 空 間 結 構 上 的 無 法 預 測 性, 其 發 展 特 性 以 政 策 導 向 突 發 性 事 件 為 主, 且 交 通 等 公 共 設 施 仍 依 存 核 心 都 市, 使 得 邊 緣 城 市 無 法 完 全 以 核 心 城 市 之 細 胞 成 長 模 式 進 行 模 擬, 進 行 模 擬 時, 由 於 邊 緣 城 市 的 未 開 發 面 積 較 大, 交 通 及 新 市 鎮 之 開 發 迅 速 在 邊 緣 城 市 產 生 新 的 核 心, 使 得 模 擬 的 過 程 中, 需 五 年 至 十 年 的 發 展, 周 邊 變 遷 緩 和 的 趨 勢 才 會 逐 漸 出 現 57
58 資 料 來 源 :Lu, 2012 圖 33 淡 水 四 期 不 同 起 始 年 模 擬 結 果 評 估 調 適 能 力 區 域 性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延 續 去 年 度 建 立 的 區 域 別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架 構, 針 對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的 構 面 進 行 權 重 分 析 區 域 性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 研 究 成 果 社 會 經 濟 資 料 庫 建 立 基 於 區 域 別 調 適 能 力 評 估 架 構, 收 集 五 大 構 面 ( 社 會 經 濟 知 識 認 知 基 礎 設 施 制 度 與 生 態 ) 細 項 統 計 資 料 ( 即 量 測 變 數 ), 為 了 簡 化 單 位 影 響, 進 行 標 準 化, 將 量 測 變 數 轉 換 成 0-1 區 間, 將 資 料 整 合 成 資 料 庫 權 重 分 析 本 團 隊 建 立 之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乃 是 綜 合 性 指 標, 考 量 社 會 經 濟 知 識 認 知 基 礎 設 施 制 度 與 生 態 面 向,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之 計 算 關 係 式 如 下 : 其 中 :w1-w5 表 示 權 重,S 表 示 社 會 經 濟 面,K 表 知 識 認 知 面,I 表 示 基 礎 設 施 面, Inst 表 示 制 度 面,E 表 示 生 態 面 利 用 AHP 方 式, 分 析 五 大 構 面 與 各 細 項 指 標 權 重, 本 團 隊 藉 由 焦 點 座 談,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地 方 政 府 利 害 關 係 人, 共 計 17 人 為 了 減 少 受 訪 者 在 勾 選 AHP 選 項 時, 有 可 能 產 生 不 一 致 性 問 題, 團 隊 藉 由 排 序 與 給 定 分 數 (score) 方 式, 處 理 問 卷 的 不 一 致 58
59 性 問 題, 團 隊 所 設 計 的 AHP 問 卷, 如 附 件 2 所 示, 共 同 擬 定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之 權 重, 蒐 集 各 界 的 AHP 問 卷, 分 析 五 大 構 面 及 細 項 指 標 的 權 重,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3-2 所 示 結 果 顯 示 知 識 認 知 的 權 重 最 高, 次 要 為 制 度, 權 重 最 低 為 生 態 構 面, 再 者, 將 構 面 權 重 與 細 項 權 重 相 乘, 即 表 示 細 項 指 標 的 權 重, 結 果 表 10 的 第 五 欄 位 表 10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之 權 重 分 析 結 果 構 面 構 面 權 重 細 項 指 標 細 項 權 重 指 標 權 重 社 會 經 濟 知 識 認 知 基 礎 設 施 制 度 0.21 生 態 扶 養 比 經 濟 收 入 工 商 家 數 密 度 教 育 程 度 資 訊 接 受 程 度 受 災 經 驗 交 通 路 網 自 來 水 供 給 醫 療 資 源 避 難 收 容 民 主 程 度 社 會 福 利 災 害 防 治 綠 覆 率 溼 地 自 然 資 源 生 產 農 業 生 產 水 田 耕 地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之 空 間 分 布 上 年 度 建 立 平 均 權 重 之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今 年 度 的 指 標 權 重 則 是 根 據 AHP 所 建 立, 團 隊 將 兩 者 的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映 射 至 行 政 區 域 別, 建 立 區 域 別 的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分 布 圖, 圖 34 所 示 59
60 圖 34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分 布 圖 結 果 顯 示 經 由 AHP 調 整 之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分 布 結 果, 整 體 來 說,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分 布 趨 勢 變 化 甚 小, 以 山 區 或 沿 海 地 區 的 地 區, 調 適 能 力 較 低, 前 臺 南 市 各 區 與 其 鄰 近 的 地 區, 調 適 能 力 較 高, 低 調 適 能 力 的 區 域 與 高 調 適 能 力 的 地 區 亦 呈 現 有 集 中 分 布 趨 勢 存 在 雷 達 圖 分 析 圖 35 呈 現 平 均 權 重 與 AHP 調 整 權 重 後 的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圖 形 化 的 資 料 無 法 闡 述 不 同 構 面 對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之 影 響, 可 透 過 雷 達 圖 分 析 進 而 瞭 解 每 一 個 區 域 別 的 構 面 影 響 程 度 以 調 適 能 力 最 差 的 地 區 - 龍 崎 區 為 例, 五 大 構 面 的 雷 達 圖 如 (a) 所 示, 顯 示 社 會 經 濟 知 識 認 知 與 基 礎 設 施 的 構 面 得 分 較 低 再 者, 可 進 一 步 比 較 多 個 區 域 別 的 不 同 構 面 差 異,(b) 所 示, 若 知 識 認 知 構 面 為 例, 瞭 解 到 大 內 的 得 分 最 高, 其 次 為 七 股, 最 低 為 龍 崎, 其 他 構 面 得 分 大 小 詳 見 (b) (a) 龍 崎 區 (b) 不 同 區 域 別 圖 35 雷 達 圖 分 析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針 對 社 區 面 對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給 予 評 估 指 標, 社 區 調 適 評 估 指 標 的 建 立 方 法, 透 過 文 獻 初 擬 指 標 後, 使 用 詢 問 專 家 德 爾 菲 問 卷, 確 立 指 標 架 構, 同 時 透 過 AHP 問 卷 確 60
61 立 個 構 面 的 指 標 權 重 針 對 社 區 調 適 指 標, 調 查 臺 南 15 個 特 色 社 區 給 予 評 分, 評 分 後 加 權, 了 解 各 個 社 區 的 調 適 能 力, 最 後 將 臺 南 各 社 區 的 成 績, 標 準 化, 則 可 界 定 臺 南 社 區 最 佳 及 最 差 的 分 數 落 點, 及 格 的 分 數 本 研 究 將 臺 南 市 的 社 區 類 型 分 為 三 種 類 型, 分 別 為 都 市 型 鄉 村 型 及 沿 岸 型, 每 種 類 型 的 社 區 各 有 7 個, 總 共 21 個 社 區 都 市 型 社 區 定 義 為 社 區 內 的 土 地 使 用 狀 況, 可 能 同 時 包 含 住 宅 區 及 商 業 區, 提 供 便 利 的 生 活 機 能, 社 區 周 邊 的 交 通 運 輸 或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等 較 聚 集 也 多 樣 化 鄉 村 型 社 區 定 義 為 在 環 境 上 還 會 有 農 業 生 產 農 地 資 源 開 放 空 間 非 緊 密 或 未 發 展 等 空 間 特 質, 距 離 中 心 商 業 區 較 遠, 地 方 性 設 施 相 對 較 少 沿 岸 型 社 區 則 為 平 均 高 潮 線 往 內 陸 推 移 至 第 一 條 稜 線 或 三 公 里 間 所 涵 蓋 之 區 域 本 研 究 所 設 定 之 對 象 雖 然 為 社 區, 但 考 量 台 灣 的 行 政 區 域 畫 分 未 以 社 區 為 明 確 對 象, 故 以 下 均 以 里 為 做 描 述, 也 易 於 取 得 其 人 口 數 社 區 面 積 等 相 關 訊 息, 其 意 涵 與 社 區 相 同 其 中 因 龍 山 里 及 鹿 田 里 範 圍 過 大, 故 以 里 內 的 特 定 社 區 為 調 查 範 圍, 各 示 範 社 區 之 類 型 與 名 稱 的 空 間 分 布 位 置, 圖 36 所 示 又 社 區 調 適 選 項 決 策 流 程, 包 含 以 下 幾 個 步 驟 : 圖 36 各 示 範 社 區 之 類 型 與 名 稱 之 空 間 分 布 步 驟 1: 決 定 社 區 評 估 構 面 以 社 區 應 變 能 力 基 礎 建 設 穩 定 度 社 會 經 濟 支 援 性 室 內 環 境 容 受 力 及 戶 外 環 境 調 適 力 五 大 構 面 評 估, 進 行 指 標 的 現 戡 步 驟 2: 指 標 之 權 重 計 算 經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以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評 估 指 標 架 構 的 基 礎 建 設 穩 定 度 構 面 之 權 重 是 最 為 重 要, 再 以 戶 外 環 境 調 適 力 構 面 之 權 重 是 0.285, 其 次 以 社 區 應 變 能 力 構 面 之 權 重 是 0.171, 社 會 經 濟 支 援 性 構 面 之 權 重 為 0.167, 最 後 以 室 內 環 境 容 受 力 構 面 之 權 重 為 步 驟 3: 進 行 指 標 現 地 調 查 本 研 究 經 由 文 獻 回 顧 指 標 篩 選 及 權 重 確 立 後, 建 立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評 估 指 標, 並 依 據 臺 南 在 地 社 區 之 特 色 及 專 家 建 議, 設 計 一 份 社 區 評 分 紀 錄 表, 使 用 量 化 評 估 的 方 式, 針 對 每 項 評 估 指 標 給 予 1 分 ~5 分 的 等 級, 其 等 級 劃 分 由 評 估 指 標 的 達 成 之 程 61
62 度, 由 低 至 高 劃 分 等 級, 以 評 估 社 區 的 調 適 能 力, 並 觀 察 各 個 社 區 的 分 數 落 點, 給 予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評 估 級 等, 並 依 據 給 分 給 予 社 區 調 適 建 議 和 改 善 方 向 步 驟 4: 指 標 落 點 評 析 依 其 得 分 判 定 其 特 性, 並 找 出 其 潛 在 的 問 題 及 缺 失, 以 找 出 應 改 善 的 策 略 如 崑 山 里 為 例, 指 標 落 點 結 果 如 圖 37 所 示 社 區 應 變 能 力 戶 外 環 境 調 適 力 基 礎 建 設 穩 定 度 崑 山 里 室 內 環 境 容 受 力 社 會 經 濟 支 援 性 圖 37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落 點 - 崑 山 里 為 例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 研 究 成 果 蒐 集 三 類 型 21 個 社 區 的 基 本 資 料 ( 例 如 : 社 區 面 積 人 口 結 構 等 ), 直 接 帶 入 社 區 評 分 紀 錄 表 中 的 公 式 獲 得 得 分, 建 立 社 區 評 估 表, 再 乘 以 權 重,, 最 後 將 全 部 社 區 分 級 等, 並 給 予 社 區 調 適 建 議, 對 於 社 區 的 調 適 能 力 分 析 成 果 如 下 : 社 區 得 分 落 點 根 據 調 查 的 社 區, 評 定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後, 總 分 於 所 有 社 區 分 數 的 落 點, 如 下 圖 38 所 示 圖 38 社 區 得 分 於 所 有 社 區 間 落 點 位 置 圖 62
63 三 類 型 社 區 構 面 得 分 比 較 圖 39 為 三 種 類 型 社 區 各 個 構 面 的 平 均 得 分, 結 果 顯 示 : 都 市 型 社 區 在 社 區 應 變 能 力 構 面 及 社 會 經 濟 支 援 性 構 面 的 調 適 能 力 較 好, 戶 外 環 境 調 適 力 構 面 的 綠 覆 率 基 地 保 水 性 能 較 差 鄉 村 型 社 區 在 戶 外 環 境 調 適 力 構 面 較 佳, 基 礎 建 設 穩 定 度 構 面 的 交 通 路 網 稍 差 沿 岸 型 則 是 在 基 礎 建 設 穩 定 度 構 面 較 好, 社 會 經 濟 支 援 性 構 面 的 社 區 組 織 及 防 災 教 育 宣 導 較 差, 而 室 內 環 境 容 受 力 因 權 重 低 因 此 建 議 都 市 型 社 區, 加 強 綠 覆 率 及 基 地 保 水 性 能, 善 用 不 同 的 開 放 空 間 ( 如 捷 運 站 機 場 道 路 或 未 來 開 發 之 地 區 ) 予 以 綠 化, 改 善 住 宅 區 商 業 區 工 業 區 學 校 等 增 加 透 水 鋪 面 面 積, 促 進 社 區 的 保 水 性 能 ; 鄉 村 型 的 社 區, 因 人 口 不 斷 的 外 移, 醫 療 資 源 發 展 落 後, 建 議 民 間 與 政 府 結 合 提 供 定 期 義 診, 並 對 當 地 的 居 民 實 施 衛 教 工 作, 改 善 醫 療 品 質 ; 沿 岸 型 社 區, 建 議 由 社 區 里 長 里 幹 事 等 人 員 開 始 推 動 防 災 教 育 訓 練, 再 與 學 校 結 合, 防 災 演 練 也 可 以 由 社 區 發 動, 利 用 社 區 的 公 園 及 學 校 場 地 當 作 演 習 場 地, 讓 社 區 居 民 提 昇 全 民 防 災 反 應 三 類 型 社 區 最 高 分 最 低 分 及 平 均 值 比 較 由 圖 40 可 以 瞭 解 三 種 類 型 的 社 區,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及 平 均 值 的 分 布 情 形 最 大 值 為 三 種 類 型 社 區 之 最 高 得 分 的 社 區, 最 小 值 為 三 種 類 型 社 區 之 最 低 得 分 的 社 區, 平 均 值 為 三 種 類 型 社 區 的 各 7 個 社 區 得 分 之 平 均 從 下 方 的 盒 鬚 圖 中, 可 以 看 出 都 市 型 社 區 之 最 高 得 分 及 最 低 得 分 的 分 數 落 差 範 圍 較 大, 沿 岸 型 社 區 之 最 高 得 分 及 最 低 得 分 的 分 數 落 差 相 對 範 圍 較 小, 而 鄉 村 型 社 區 的 分 數 落 差 範 圍, 則 在 都 市 沿 岸 型 之 間 都 市 型 社 區 的 分 數 落 差 範 圍 較 大, 是 因 為 金 華 社 區, 在 構 面 權 重 排 序 第 一 的 基 礎 建 設 穩 定 度 及 構 面 權 重 排 序 第 二 的 戶 外 環 境 調 適 力 得 分 較 低, 而 長 榮 社 區 在 這 兩 項 構 面 得 分 較 高 沿 岸 型 社 區 的 永 寧 里 及 篤 加 社 區, 在 構 面 權 重 排 序 第 一 的 基 礎 建 設 穩 定 度 及 構 面 權 重 排 序 第 二 的 戶 外 環 境 調 適 力 得 分 上 差 異 不 大, 反 而 在 構 面 權 重 排 序 第 四 的 社 會 經 濟 支 援 性 得 分 才 有 落 差, 但 因 社 會 經 濟 支 援 性 構 面 權 重 不 高, 所 以 在 沿 岸 型 社 區 的 分 數 落 差 範 圍 不 大 分 數 都 市 型 鄉 村 型 沿 岸 型 構 面 圖 39 三 種 類 型 社 區 各 個 構 面 的 平 均 得 分 63
64 圖 40 三 類 型 社 區 之 最 高 分 最 低 分 及 平 均 64
65 2.5 步 驟 五 :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規 劃 調 適 科 技 路 徑 為 支 持 調 適 科 技 作 為 調 適 治 理 工 具, 透 握 規 劃 科 技 路 徑, 將 調 適 科 技 運 用 於 調 適 行 動 配 合 決 策 六 步 驟, 提 出 調 適 科 技 路 徑 圖 (roadmap) 係 橋 接 步 驟 五 與 步 驟 六, 提 供 政 策 參 考, 以 期 決 策 者 於 選 定 調 適 科 技 後, 得 規 劃 後 續 的 科 技 發 展 移 轉 與 擴 散 參 考 UNFCCC 締 約 國 大 會 所 提 出 之 科 技 機 制 (technology mechanism) 對 於 調 適 科 技 進 入 國 際 合 作 項 目 之 路 徑 有 所 研 究, 以 IPCC AR5 有 關 科 技 作 為 調 適 工 具 之 章 節, 以 及 我 國 過 往 於 規 劃 特 定 科 技 的 發 展 政 策 時, 將 產 經 分 析 方 法 導 入 研 究 的 流 程, 產 出 調 適 科 技 政 策 規 劃 的 路 徑 圖 TaiCCAT 做 為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整 合 研 究 計 劃, 為 使 決 策 者 在 規 劃 執 行 與 監 測 調 適 科 技 時 有 參 考 途 徑, 各 年 度 所 提 出 之 科 技 路 徑 係 扣 合 TaiCCAT 決 策 六 步 驟, 圖 41 所 示, 作 為 科 學 技 術 與 政 策 之 間 的 重 要 橋 樑 本 團 隊 提 出 調 適 科 技 政 策 路 徑 圖, 作 為 法 規 政 策 與 科 技 配 合 之 路 徑, 就 調 適 科 技 的 發 展 移 轉 與 擴 散 之 脈 絡, 藉 由 政 策 路 徑 圖 的 制 訂, 促 進 調 適 科 技 的 應 用 與 轉 移 其 中 導 入 產 經 分 析 方 法, 在 選 定 欲 發 展 之 調 適 科 技 後, 透 過 科 技 分 析 專 利 分 析 以 及 產 業 應 用 分 析, 將 調 適 科 技 運 用 於 調 適 政 策 圖 41 調 適 科 技 路 徑 之 評 估 路 徑 對 應 決 策 六 步 驟 調 適 科 技 法 規 與 科 技 路 徑 研 究 整 理 分 析 我 國 歷 年 來 的 科 技 政 策, 以 及 臺 南 市 的 各 領 域 行 政 法 規, 觀 察 法 律 如 何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的 衝 擊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我 國 當 前 的 調 適 政 策 與 行 動, 仍 以 政 策 方 向 的 調 整 為 主, 法 律 尚 未 在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進 入 角 色 目 前 我 國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之 唯 一 立 法 為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及 管 理 法 ( 民 國 104 年 6 月 15 日 立 法 院 院 會 三 讀 通 過 ), 該 法 案 於 立 法 院 提 案 審 議 之 過 程, 曾 期 65
66 望 納 入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之 規 範, 經 過 各 方 協 商 後, 仍 以 規 範 氣 候 變 遷 之 減 緩 行 動 為 主 調 適 科 技 政 策 而 言, 以 1986 年 的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科 學 技 術 發 展 十 年 長 程 計 畫 ( 民 國 年 ) 為 起 點, 盤 點 我 國 科 技 部 歷 年 科 技 發 展 策 略, 發 現 我 國 最 初 發 展 的 氣 候 因 應 科 技 皆 屬 減 緩 科 技, 如 電 動 車 電 池 太 陽 能 板 智 慧 電 網 等 直 至 2012 年,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 後 為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制 定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政 策 綱 領, 後 於 2014 通 過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行 動 計 畫 ( 年 ) 與 八 個 調 適 領 域 之 行 動 方 案, 始 有 調 適 科 技 發 展 之 研 究 與 討 論, 但 尚 未 有 法 規 支 持 政 府 的 組 織 制 度 難 以 因 應 調 適 治 理 挑 戰, 而 目 前 係 以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政 策 綱 領 責 成 各 部 門 相 互 配 合, 在 組 織 法 尚 未 有 相 應 調 整, 現 於 立 法 院 等 待 審 議 之 環 境 資 源 部 設 立, 可 能 為 我 國 在 政 府 組 織 制 度 面 向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的 首 開 行 動, 其 發 展 亦 值 得 關 注 示 範 區 實 地 訪 查, 利 害 關 係 人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為 分 析 政 策 網 絡 中 利 益 關 係 人 互 動 模 式, 政 策 網 絡 (policy network) 之 概 念, 主 要 專 注 於 政 府 與 其 他 國 家 社 會 行 動 者 (actors) 之 間 的 依 賴 與 連 結 關 係 此 種 概 念 突 破 傳 統 政 策 過 程 乃 由 政 府 部 門 由 上 而 下 主 導 的 觀 點, 同 時 也 提 出 其 他 非 政 府 參 與 者 對 於 政 策 過 程 的 影 響 力 與 重 要 性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制 度 研 究 已 從 政 府 典 範 進 入 治 理 典 範, 強 調 政 府 應 有 效 整 合 非 政 府 組 織 之 功 能 與 資 源, 並 轉 化 為 公 共 服 務 職 能 而 隨 著 公 共 政 策 的 複 雜 性 增 加, 以 及 資 源 規 模 的 擴 張, 政 府 在 推 動 公 共 政 策 時, 往 往 必 須 透 過 協 同 民 間 組 織 與 團 體 之 力, 動 員 原 本 分 散 的 社 會 資 源, 在 和 諧 的 集 體 行 動 中 解 決 共 同 的 社 會 問 題 於 是, 在 民 主 化 國 際 政 策 創 新 與 學 習 的 向 下 壓 及 向 外 拉 的 力 量 影 響 之 下, 原 先 層 級 節 制 之 金 字 塔 意 象, 轉 化 成 為 扁 平 的 網 絡 分 析 重 點 如 下 : 嘗 試 勾 勒 出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議 題 之 政 策 網 絡, 分 析 各 組 織 間 基 於 對 彼 此 權 威 資 金 正 當 性 資 訊 人 員 技 術 的 需 求 所 形 成 的 聯 盟 利 益 共 同 體 及 互 動 網 絡, 圖 42 所 示 透 過 對 於 氣 候 變 遷 政 策 網 絡 的 研 究, 可 釐 清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與 政 府 部 門 之 間 的 互 動 模 式, 強 化 對 於 氣 候 變 遷 議 題 的 溝 通 與 協 商, 使 得 參 與 者 的 政 策 偏 好 被 滿 足, 或 政 策 訴 求 獲 得 重 視 Anguelocski and Carmin 二 人 曾 基 於 調 適 規 劃 方 法 上 的 相 對 不 確 定 性, 列 舉 了 三 種 不 同 的 實 際 治 理 型 態, 亦 即 市 政 府 主 導 的 調 適 國 際 主 導 的 調 適, 以 及 部 會 主 導 的 調 適, 這 三 種 型 態 又 各 自 伴 隨 著 不 同 程 度 的 公 共 參 與 及 或 夥 伴 關 係 建 立 (2014) 不 同 的 治 理 型 態 因 此 也 會 在 系 絡 運 作 與 關 係 面 向 上 呈 現 市 政 單 位 的 不 同 治 理 特 徵 就 以 本 計 畫 所 關 懷 的 臺 南 市 而 言, 訪 談 內 容 即 可 幫 助 吾 人 掌 握 臺 南 調 適 規 劃 與 執 行 的 基 本 特 徵 與 結 構 66
67 Education Bureau Industry Ministry of Education Legislator Public Works Bureau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Citizen District office Six River Management Offic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Councilor Deputy Mayor Directorate General of Highways Mayor Executive Yuan Water Resources Bureau Ministry of Economic Fire bureau Water Resource Agency President Fishery Central Weather Bureau Experts Transportation Bureau 圖 42 社 會 網 路 關 係 ( 以 淹 水 事 件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為 例 )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經 研 析 七 個 不 同 部 門 (sector)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亦 即 中 央 市 府 區 里 私 部 門 ( 產 業 ) 非 營 利 組 織 專 家 與 一 般 市 民, 依 據 臺 南 地 理 區 域, 這 些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別 隸 屬 於 海 岸 都 會 偏 鄉 等 三 區 由 訪 談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受 訪 者 認 為 極 端 氣 候 的 最 大 危 害 是 淹 水 者, 占 總 受 訪 人 的 56%, 另 有 38% 的 行 動 者 認 為 是 乾 旱 ( 仍 有 部 分 遺 漏 值 ) 當 受 訪 者 被 問 及 是 否 做 過 任 何 回 應 氣 候 威 脅 的 決 策 時, 除 了 少 數 一 般 市 民, 所 有 行 動 者 均 持 肯 定 答 覆 較 多 來 自 都 會 與 偏 鄉 區 的 行 動 者 認 為 淹 水 問 題 較 為 嚴 重, 而 海 岸 區 代 表 則 更 傾 向 主 張 乾 旱 較 為 嚴 重 對 於 彼 此 認 知 評 價 上, 首 先 以 七 個 利 害 關 係 人 為 單 位, 將 十 等 尺 度 的 認 知 評 價 加 總 平 均, 代 表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認 知 圖 3-19 的 節 點 大 小 代 表 不 同 層 級 行 動 者 的 受 訪 人 數, 顯 然 其 中 存 在 著 差 異, 不 過, 在 X Y 軸 得 分 表 示 上 均 以 利 害 關 係 人 為 單 元 加 總 平 均, 因 此 不 會 受 到 受 訪 人 數 多 寡 的 影 響, 各 部 門 能 各 自 表 達 其 在 臺 南 調 適 工 作 中 的 角 色 X 軸 代 表 行 動 者 自 認 為 受 到 氣 候 衝 擊 的 程 度, 從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落 點 可 知, 大 部 分 行 動 者 均 感 受 到 極 端 氣 候 的 危 害, 其 中 特 別 是 區 里 辦 公 室 的 感 知 最 深 刻, 意 味 著 第 一 線 防 災 救 難 的 壓 力 極 大 Y 軸 代 表 行 動 者 對 於 調 適 工 作 的 自 我 重 要 性 的 評 價, 這 同 時 意 涵 著 利 害 關 係 人 如 何 看 待 臺 南 調 適 能 力 的 建 構 由 圖 中 的 區 里 以 及 市 政 府 部 門 的 高 度 自 我 評 價 可 知, 臺 南 目 前 執 行 著 一 種 由 市 政 府 主 導 的 調 適 建 構 根 據 圖 43 及 圖 44 更 可 以 確 證 臺 南 採 用 市 政 府 主 導 的 調 適 途 徑 結 果 顯 示 區 里 以 及 市 政 府 部 門 分 別 有 8 與 10 的 積 分, 可 確 認 二 者 在 調 適 現 有 機 制 中 所 占 主 導 性 地 位 最 明 顯 的 差 異 發 生 在 私 部 門 與 中 央 單 位 在 自 我 認 知 與 彙 集 性 角 色 認 知 的 差 距 產 業 部 門 似 乎 能 深 刻 體 會 到 氣 候 變 化 的 衝 擊, 並 認 為 自 己 有 積 極 投 入 的 責 任, 但 這 樣 的 自 我 認 知 卻 未 受 到 其 他 行 動 者 的 肯 定 中 央 單 位 則 是 在 獲 得 所 有 行 動 者 的 高 度 期 待 下, 其 自 我 評 價 則 是 異 常 的 低, 考 量 其 成 因, 應 與 當 前 地 方 與 中 央 權 責 重 疊, 以 及 強 勢 市 府 領 導 風 格 有 關, 上 述 這 些 差 異 的 產 生 均 代 表 現 行 調 適 制 度 的 不 足 67
68 圖 43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自 我 認 知 圖 44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匯 集 性 認 知 依 據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區 別 與 治 理 結 構 分 析, 進 一 步 從 新 聞 媒 體 中 萃 取 多 層 級 行 動 者 在 真 實 事 件 中 的 共 現 關 係, 再 利 用 網 絡 分 析 技 術 就 淹 水 與 乾 旱 事 件, 進 行 網 絡 分 析, 目 的 在 尋 求 臺 南 水 資 源 管 理 互 動 中 有 利 於 決 策 與 制 度 改 革 的 關 鍵 節 點 此 處, 採 用 二 種 網 絡 的 個 體 指 標, 亦 即 點 度 中 心 性 (degree centrality) 與 中 介 中 心 性 (betweenness centrality), 前 者 表 達 網 絡 中 的 重 要 連 結 匯 集 點, 後 者 代 表 有 助 全 網 絡 凝 聚 的 仲 介 者 (broker)(burt 1992, Wasserman and Faust 1994), 透 過 這 二 個 指 標 找 到 臺 南 淹 水 與 缺 水 事 件 中 重 要 及 關 鍵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圖 45 顯 示 市 政 部 門 行 動 者, 諸 如 市 長 議 員 水 利 局 區 里 長 的 點 度 中 心 性 高, 是 臺 南 水 災 防 救 互 動 的 主 要 動 力, 與 前 述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的 結 果 一 致 而 一 般 民 眾, 以 及 隸 屬 中 央 卻 負 責 地 方 河 堤 與 海 堤 維 護 的 第 六 河 川 局 也 扮 演 一 定 角 色 68
69 Education Bureau Industry Ministry of Education Legislator Public Works Bureau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Citizen District office Six River Management Offic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Councilor Deputy Mayor Directorate General of Highways Mayor Executive Yuan Water Resources Bureau Ministry of Economic Fire bureau Water Resource Agency President Fishery Central Weather Bureau Experts Transportation Bureau 圖 45 淹 水 事 件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共 現 網 ( 節 點 大 小 = 高 頻 連 結 ) 從 利 害 關 係 人 途 徑, 探 查 臺 南 市 調 適 規 劃 與 執 行 的 多 層 級 治 理 現 況, 並 運 用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尋 求 制 度 改 善 的 關 鍵 樞 紐 以 下 謹 將 目 前 成 果 摘 報 如 下 : 深 度 訪 談 : 以 確 認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層 級 地 理 分 布 風 險 認 知 及 其 所 受 衝 擊 同 時 發 現, 臺 南 市 調 適 主 要 議 題 著 落 在 淹 水 與 乾 旱 問 題 上 在 結 合 事 件 分 析 後, 目 前 已 確 認 出 當 前 最 關 鍵 的 調 適 治 理 問 題 在 於,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參 與 深 度 與 廣 度 不 足, 水 循 環 再 利 用 的 創 新 法 令 或 前 瞻 工 程 有 待 積 極 建 立 調 適 認 知 : 臺 南 調 適 工 作 中, 不 同 利 害 關 係 人 間 的 角 色 與 重 要 性 認 知, 其 中 發 現 臺 南 市 當 前 調 適 治 理 制 度 多 偏 重 市 政 府 主 導 途 徑, 且 明 顯 忽 略 私 部 門, 尤 其 工 業 與 科 技 界 的 參 與 規 劃 意 願, 也 缺 乏 一 般 市 民 參 與 的 機 制, 而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部 門 在 責 任 歸 屬 認 知 也 不 太 協 調 臺 南 水 災 與 水 資 源 管 理 進 行 事 件 探 勘 與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 確 認 在 淹 水 防 救 事 件 上 市 府 部 門 占 關 鍵 性 位 置, 在 抗 旱 事 件 方 面 則 中 央 部 門 為 主 要 動 力 所 在, 因 此, 地 方 與 中 央 如 何 在 一 個 更 具 前 瞻 的 任 務 目 標 下, 謀 求 共 識 與 合 作, 至 關 重 要, 其 中, 私 部 門 與 民 意 代 表 可 扮 演 穿 梭 傳 達 的 仲 介 者 角 色, 有 助 於 改 善 資 訊 流 通 與 決 策 效 能 的 提 升 建 構 資 訊 平 台 : 依 循 共 同 設 計 理 念, 將 利 用 團 體 座 談, 建 構 公 私 協 力 的 決 策 諮 詢 平 台, 進 而 共 同 策 定 一 個 前 瞻 可 行 足 以 同 時 解 決 勞 旱 問 題 的 創 新 法 令 或 前 瞻 工 程, 並 擬 定 一 個 有 利 於 市 民 參 與 的 監 測 機 制, 一 併 提 供 市 政 府 做 為 未 來 決 策 的 參 考 知 識 溝 通 科 技 平 台 參 考 荷 蘭 三 角 洲 計 畫, 提 出 屬 於 我 國 的 智 慧 城 市 (smart city)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治 理 知 識 溝 通 網 路 平 台, 將 相 關 知 識 整 合 並 普 及 化, 補 強 知 識 缺 口, 舉 凡 國 內 外 學 術 研 究 案 例 分 享 新 聞 報 導 國 際 會 議 相 關 工 作 坊 關 於 氣 候 變 遷 的 衝 擊 預 測 預 防 調 適 的 資 訊 均 是 參 考 來 源, 再 利 用 科 技 將 相 關 知 識 以 及 可 參 考 之 調 適 手 法 以 易 於 明 瞭 的 方 式 提 供 給 大 眾, 以 普 及 簡 單 明 瞭 具 公 信 力 為 訴 求, 做 為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治 理 的 知 識 溝 通 媒 介, 現 階 段 以 氣 候 變 遷 下 加 劇 的 洪 患 風 險 為 主 要 衝 擊, 提 升 國 人 對 洪 患 風 險 與 相 關 調 適 機 制 的 知 識, 使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不 再 只 是 學 界 公 部 門 空 間 規 劃 者 的 課 題, 而 是 整 個 城 市 一 同 探 討 研 究, 強 化 調 適 能 力 與 研 擬 新 調 適 機 制 網 路 平 台 的 架 構 分 為 知 識 提 供 評 估 指 南 與 調 適 決 策 工 具 三 個 主 要 部 分 : 69
70 知 識 提 供 本 工 具 目 標 聚 焦 於 用 簡 單 明 瞭 的 溝 通 方 式 將 知 識 推 廣 給 大 眾, 促 進 民 眾 提 升 自 我 調 適 能 力 與 新 調 適 工 具 的 發 展, 因 此 本 平 台 將 資 料 整 理 篩 選 後, 將 氣 候 變 遷 的 衝 擊 面 向 影 響 程 度 未 來 預 期 等 相 關 資 訊 提 供 給 國 人, 凸 顯 面 對 的 變 化 所 帶 來 的 挑 戰 與 契 機, 強 調 調 適 力 的 重 要 性 評 估 指 南 民 眾 獲 得 相 關 資 訊 意 識 到 潛 在 風 險 與 調 適 之 重 要 性 後, 緊 接 著 以 SOP 的 方 式 指 引 民 眾 進 行 調 適 能 力 的 自 我 評 估, 包 含 兩 個 步 驟 : 自 我 分 析 與 目 標 建 立, 提 供 調 適 策 略, 相 關 說 明 如 下 : 自 我 分 析 環 境 脆 弱 度 評 估 : 幫 助 民 眾 發 覺 當 地 可 能 遭 受 的 衝 擊 事 件, 辨 識 此 衝 擊 下 周 遭 潛 藏 的 脆 弱 因 子 調 適 能 力 評 估 : 讓 民 眾 模 擬 衝 擊 發 生 時, 再 列 舉 的 調 適 選 項 中, 審 視 自 己 的 調 適 能 力, 以 及 所 處 地 方 有 無 相 關 調 適 制 度 政 策, 可 以 創 造 調 適 機 會 風 險 感 知 評 估 : 將 DPSIR 簡 化 為 封 閉 式 問 卷, 方 便 民 眾 進 行 網 路 測 驗, 對 應 出 自 己 的 風 險 感 知 分 數 目 標 建 立 面 對 環 境 的 潛 在 風 險, 幫 助 民 眾 建 立 欲 克 服 之 目 標 以 發 展 配 套 調 適 策 略 調 適 策 略 探 討 面 對 各 種 風 險 有 哪 些 因 應 方 式 工 具 可 以 幫 助 達 到 目 標, 預 期 除 了 策 略 資 料 庫 之 外, 也 可 做 為 民 間 創 新 調 適 工 具 分 享 的 平 台 調 適 策 略 資 料 庫 : 可 依 據 建 立 之 目 標 面 臨 之 風 險 地 方 規 模 地 方 特 性 進 行 調 適 知 識 與 工 具 的 篩 選 與 蒐 集 國 內 外 案 例 及 研 究 ; 土 地 使 用 類 別 調 適 模 擬 : 預 期 公 部 門 或 學 術 界 近 年 將 會 針 對 台 灣 常 見 的 不 同 土 地 使 用 類 別 提 出 配 套 調 適 措 施, 平 台 可 將 調 適 措 施 轉 為 三 維 模 擬 模 型, 方 便 民 眾 了 解 當 地 的 土 地 使 用 類 別 所 適 用 之 調 適 準 則 與 方 法 調 適 決 策 工 具 脆 弱 度 地 圖 針 對 我 國 幾 個 氣 候 變 遷 下 脆 弱 度 較 高 之 地 區, 陸 續 建 立 當 地 的 脆 弱 度 地 圖, 辨 識 導 致 其 脆 弱 度 較 高 的 因 子, 例 如 地 理 位 置 空 間 規 劃 制 度 政 策 社 經 狀 況 基 礎 建 設 等, 讓 民 眾 規 劃 者 決 策 單 位 均 可 輕 易 發 覺 所 處 地 區 或 遭 受 類 似 衝 擊 地 區 所 應 考 量 的 潛 在 風 險 與 調 適 機 制 調 適 策 略 情 境 模 擬 三 維 城 鎮 模 擬 可 替 規 劃 者 與 民 眾 建 立 成 效 良 好 的 討 論 媒 介 城 鎮 模 型 建 基 於 地 理 資 訊 及 前 述 脆 弱 度 地 圖 土 地 使 用 類 別 調 適 模 擬 等 資 訊 的 疊 加 整 合, 平 台 上 提 供 簡 易 的 參 數 調 控 機 制, 將 規 劃 者 的 空 間 調 適 方 案 可 視 化 於 三 維 模 型 中, 靈 活 地 呈 現 各 種 設 計 方 案 在 環 境 衝 擊 下 的 情 境, 方 便 決 策 過 程 中 公 開 研 擬 討 論 調 適 設 計 工 作 坊 針 對 不 同 地 區 之 發 展 計 畫, 提 供 專 案 平 台, 彙 整 不 同 單 位 之 相 關 計 畫 提 議 報 告 工 作 內 容 等, 以 類 似 懶 人 包 方 式 將 資 訊 整 合 給 民 眾 搜 尋, 例 如 中 央 相 關 法 令 地 方 政 府 計 畫 規 劃 單 位 設 計 方 案 環 評 評 估 報 告 專 家 學 者 評 估 建 議 地 方 居 民 陳 情 意 見 民 眾 參 與 討 論 同 時 也 包 含 本 平 台 與 其 他 模 擬 工 具 之 連 結 應 用, 加 強 不 70
71 同 單 位 之 間 資 訊 的 公 開 與 合 作, 目 標 在 於 鼓 勵 市 民 參 與 共 同 設 計 Co-design, 所 有 資 訊 都 將 建 檔 永 久 留 存 於 專 案 包 中, 供 民 眾 審 視 知 識 溝 通 科 技 平 台 - 研 究 成 果 期 中 成 果 以 社 子 島 的 決 策 模 擬 工 具 做 為 呈 現, 以 決 策 流 程 架 構 紀 錄 操 作 內 容, 將 現 有 地 理 資 訊 軟 硬 體 條 件 現 況 三 維 模 行 整 合 做 為 基 礎 模 型, 並 加 入 cga 參 數 建 立 調 控 機 制, 後 續 階 段 將 嘗 試 把 可 能 的 調 適 措 施 匯 入, 模 擬 調 適 機 制 在 洪 患 衝 擊 下 情 境, 並 公 開 於 網 路 上, 檢 視 其 溝 通 的 成 效, 做 為 調 適 決 策 模 擬 的 第 一 個 案 例, 步 驟 說 明 如 下 : Step1: 地 理 資 訊 整 合 資 料 收 集 與 整 理 模 式 可 包 括 :(1) 實 測 文 獻 資 料 蒐 集,(2) 2D 軟 體 資 料 整 理,(3)3D 軟 體 資 料 整 理, 使 用 CityEngine 蒐 集 與 建 置 相 關 資 料, 可 支 援 輸 入 與 輸 入 格 式 包 括 SHP GDB OSM DXF KML Images OBJ DAE PY 等 Step2: 硬 體 條 件 匯 入 (1) 底 圖 製 作 從 Open Street Map 上 擷 取 並 匯 出 社 子 島 之 地 理 圖 資, 以.osm 檔 形 式 存 於 file://data 中 匯 入 CityEngine 做 為 新 的 CityEngine scene, 一 般 osm 檔 可 涵 蓋 各 種 地 理 資 訊, 但 社 子 島 之 圖 資 網 路 上 尚 無 資 料, 僅 有 主 要 街 道 圖, 因 此 仍 需 參 考 政 府 之 地 籍 圖 (AutoCAD), 將 街 道 寬 度 街 廓 次 要 道 路 建 築 樓 高 土 地 使 用 情 形 等 資 訊 匯 入 CityEngine (2) 疊 圖 每 個 城 市 都 是 在 各 種 地 理 因 子 的 綜 合 影 響 下 演 變 而 成, 我 們 將 地 理 數 據 以 圖 資 方 式 匯 入 ( 二 維 影 像 檔 ArcGIS 圖 資 ) 作 為 圖 層, 每 層 具 有 不 同 的 功 能 屬 性, 疊 加 起 來 做 為 城 市 生 成 的 演 算 依 據 圖 層 依 功 能 分 為 五 種 類 型, 如 表 11 所 示 表 11 CityEngine 內 建 圖 層 的 功 能 類 別 類 型 功 能 地 形 (Terrain) 創 建 具 有 高 程 數 據 的 圖 層 作 為 場 景 的 高 程 基 礎 注 : 匯 入 高 程 資 料 時 目 前 CityEngine 只 支 援 tif 紋 理 (Texture) 當 作 場 景 之 背 景 影 像 障 礙 (Obstacle) 演 算 道 路 的 生 成 時, 作 為 控 制 依 據 ( 黑 白 圖 層 ) 地 圖 (Mapping) 疊 圖 做 為 一 層 規 則 屬 性 函 數 (Function) 以 數 學 函 數 控 制 規 則 屬 性 社 子 島 為 沖 積 而 成 的 平 坦 半 島, 全 島 地 形 低 平 無 明 顯 起 伏, 且 社 子 島 計 畫 填 土 重 新 規 劃 高 程, 因 此 地 形 圖 層 等 後 續 高 程 規 劃 之 後 再 另 行 建 置 現 階 段 先 建 置 紋 理 圖 障 礙 圖, 與 基 本 地 圖 層 作 為 初 步 模 擬, 在 不 破 壞 當 地 文 化 地 景 前 提 下, 初 步 將 基 地 上 的 學 校 寺 廟 河 道 紅 樹 林 溼 地 作 為 障 礙 因 子 ( 黑 色 ), 限 制 之 後 新 道 路 的 生 成 面 對 氣 候 變 遷, 社 子 島 的 洪 氾 風 險 首 當 其 衝, 繪 製 淹 水 潛 勢 圖 作 為 地 圖 圖 層, 以 供 之 後 研 究 之 先 決 條 件 之 一, 使 不 同 區 域 的 發 展 都 能 適 應 其 淹 水 風 險 Step3: 基 礎 模 型 建 置 道 路 規 劃 71
72 CityEngine 將 城 市 道 路 常 見 的 生 成 方 式 歸 類 為 三 大 形 式, 分 別 為 Radicle 環 形 放 射 狀 ( 如 巴 黎 街 道 ) Raster 方 格 狀 ( 如 紐 約 街 道 ) 與 Organic 有 機 體 ( 如 一 般 鄉 鎮 道 路 ), 透 過 道 路 生 成 工 具 (Grow Street) 可 依 據 地 貌 資 訊 快 速 產 生 街 道 網, 也 可 搭 配 組 合 使 用 新 的 道 路 規 劃 主 要 依 循 既 有 之 道 路 脈 絡 調 整 OSM 檔 案 中 的 cga 程 式 碼 可 以 統 一 主 要 次 要 道 路 次 次 要 ( 產 業 道 路 後 巷 ) 的 寬 度, 使 之 合 乎 政 府 地 籍 圖 數 據 ; 依 整 理 過 後 的 主 要 與 次 要 道 路, 作 為 Grow Street 工 具 演 算 的 新 道 路 的 脈 絡, 加 上 之 前 疊 圖 圖 資 之 調 控, 以 Raster 形 式 演 算 並 以 edit street 工 具 調 整 後, 得 出 如 圖 46 之 結 果 圖 46 以 CityEngine Grow Street 演 算 出 之 新 道 路 建 築 生 成 在 AutoCAD 中 將 地 籍 圖 的 建 築 圖 塊 整 理 後 以.dxf 檔 匯 入 做 為 建 物 的 地 塊 (Lot), 如 圖 47 所 示, 每 個 二 維 地 塊 都 可 以 透 過 指 定 rule file 的 方 式, 拉 伸 成 一 棟 棟 三 維 建 築, 而 rule file 則 可 以 透 過 cga 編 碼 控 制 所 有 建 物 的 外 觀, 包 括 : 高 度 立 面 材 質 屋 頂 窗 戶, 同 時 也 可 編 為 對 應 地 圖 圖 層 產 生 不 同 類 型 的 土 地 使 用 圖 47 將 AutoCAD 的 建 築 圖 塊 匯 入 CityEngine 形 成 Lots 都 市 計 畫 72
73 面 對 研 討 區 未 來 的 人 口 建 築 遽 增 的 開 發 計 畫,CityEngine 可 快 速 大 範 圍 地 演 算 出 不 同 密 度 下 的 開 發 模 型,Grow Street 產 生 的 街 道 地 塊 皆 可 調 控 其 尺 度 數 量,rule file 也 可 系 統 性 地 調 整 建 物 量 體, 如 圖 48 所 示 圖 48 CityEngine 可 快 速 形 成 高 密 度 的 Lots 與 建 物 Step4: 調 適 設 計 模 擬 街 道 建 物 內 外 街 廓 綠 地 等 不 同 群 組 的 圖 層, 其 樣 式 尺 度 都 可 在 SHAPE 視 窗 中 進 行 調 正, 也 可 透 過 rule file 以 cga 編 輯, 做 系 統 性 的 更 動 Step5: 公 開 模 型 模 型 完 成 後, 可 透 過 CityEngine Web Viewer 分 享 於 網 路 上, 做 為 開 放 的 互 動 式 模 型 ; 同 時 也 可 匯 出 模 型 到 Lumion LumenRT Sketch UP 做 細 部 材 質 光 影 人 物 的 渲 染 以 及 動 畫 製 作, 如 圖 49 圖 49 臺 南 府 城 模 擬 模 型, 可 於 網 頁 上 檢 視 不 同 水 位 高 度 的 情 形 73
74 風 險 認 知 評 估 成 果 現 階 段 透 過 隨 機 訪 談 得 到 了 二 十 個 有 效 樣 本, 訪 談 過 程 不 透 漏 來 歷 目 的, 並 且 避 開 里 長 地 方 代 表 等 特 殊 身 分 居 民, 以 聊 天 的 方 式 深 度 訪 談 各 聚 落 的 居 民 對 環 境 敏 感 度 與 淹 水 風 險 的 感 知, 並 評 估 環 境 脆 弱 度 居 民 調 適 能 力 與 因 應 措 施, 如 表 12 所 示 表 12 訪 調 量 化 結 果 Driver Pressure Climate Menace change of flood State Environment al Sensitivity Residents Adaptability Impact Residents Perceptions (interviewee) Response Residents Awareness (current response) No response Uncertainty Rising sea level; Low (-1) Low (+1) LL=0 (2:C8a,C4c) of extreme Tsunami; Low (-1) Medium (+2) LM=+1 (1:C6b) Positive weather Extreme Low (-1) High (+3) LH=+2 Positive (3:C4d,C5a,C1a) events precipitatio Medium (-2) Low (+1) ML=-1 Negative n (3:C3b,C4a,C7c) Medium (-2) Medium (+2) MM=0 No response (4:C4b,C3a,C7a,C 5b) Medium (-2) High (+3) MH=+1 Positive (2:C1a,C7b) High (-3) Low (+1) HL=-2 (1:C9a) Negative High (-3) Medium (+2) HL=-1 Negative (2:C2b,C5a) High (-3) High (+3) HH=0 No response (2:C3c,C2d) Average: MM No response 環 境 敏 感 度 指 標 訪 問 結 果 居 民 對 環 境 敏 感 度 的 感 知 呈 現 中 立, 但 若 將 建 築 道 路 土 地 使 用 三 項 指 標 分 別 單 獨 解 析, 可 發 現 建 築 與 道 路 呈 現 較 明 顯 的 負 面 觀 感, 但 因 在 土 地 使 用 方 面 居 民 較 為 正 向, 因 此 三 者 平 衡 結 果 仍 呈 現 中 立 禁 建 後 住 宅 禁 止 增 建 與 改 建, 造 成 屋 舍 老 舊 甚 至 受 地 層 下 陷 影 響, 增 生 的 空 間 以 鐵 皮 搭 建 方 式 試 圖 規 避 禁 建 法 令, 但 這 些 不 完 善 的 住 宅 工 廠 建 築 讓 居 民 對 其 生 活 品 質 極 為 不 滿 與 不 安, 環 境 敏 感 度 的 建 築 指 標 達 到 接 近 -3 的 分 數 ; 道 路 指 標 的 分 數 也 較 負 面, 主 要 問 題 在 於 道 路 系 統 並 未 有 相 對 應 的 排 水 系 統, 使 下 大 雨 時 道 路 容 易 淹 水, 全 島 目 前 的 排 水 均 仰 賴 抽 水 站, 且 道 路 系 統 有 不 敷 使 用 的 情 形, 舊 有 的 道 路 主 要 僅 支 持 農 業 活 動, 無 法 負 荷 如 今 大 量 的 輕 工 業 用 途 然 而 在 土 地 使 用 方 面, 居 民 的 觀 感 則 較 為 中 立, 對 於 現 在 仍 佔 主 要 土 地 使 用 方 式 的 農 業 抱 持 正 面 觀 感, 原 因 除 了 居 民 仍 仰 賴 農 業 為 主 要 經 濟 來 源 外, 也 認 同 農 業 地 景 對 環 境 帶 來 的 正 面 效 益, 尤 其 在 一 般 都 市 紋 理 中 存 在 獨 特 性, 是 許 多 居 民 對 當 地 環 境 產 生 認 同 與 依 附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 而 近 年 大 量 增 加 的 輕 工 業 工 廠, 對 土 地 使 用 方 式 產 生 顯 著 的 改 變, 雖 然 工 廠 員 工 大 多 不 是 當 地 居 民, 但 居 民 對 此 現 象 也 主 要 抱 持 中 立 觀 感, 一 方 面 是 因 為 許 多 社 子 島 人 目 前 的 部 分 收 入 來 源 便 是 仰 賴 這 些 工 廠 支 付 的 土 地 租 金, 另 一 方 面 當 地 居 民 則 表 示 長 年 下 來 已 習 慣 視 為 常 態, 能 安 然 共 處, 但 面 對 未 來 淹 水 的 風 險, 則 普 遍 認 為 輕 工 業 的 脆 弱 度 較 高, 難 以 永 續 發 展, 農 業 的 脆 74
75 弱 度 相 對 較 低, 雖 然 農 作 物 怕 水 淹, 但 損 失 成 本 並 不 會 很 高, 受 衝 擊 後 的 復 原 工 作 也 不 至 於 複 雜, 加 上 近 年 來 咸 少 淹 水, 多 數 居 民 對 延 續 此 種 以 農 業 發 展 為 主 的 土 地 使 用 方 式 持 正 向 觀 感, 唯 目 前 河 岸 邊 陸 續 出 現 土 壤 鹽 化 的 問 題, 亦 有 些 灌 溉 水 不 足 地 層 下 陷 等 問 題, 因 此 在 農 業 的 長 期 發 展 上 有 些 遲 疑 居 民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訪 調 結 果 中, 發 現 當 地 調 適 能 力 提 升 的 障 礙 主 要 在 於 知 識 的 缺 口, 居 民 對 於 氣 候 變 遷 的 衝 擊 缺 乏 相 關 知 識, 認 為 現 階 段 的 堤 防 與 抽 水 機 便 足 以 抵 抗 氣 候 變 遷 下 的 風 險, 例 如 洪 水 暴 雨 等, 因 此 雖 然 當 地 環 境 的 脆 弱 度 高, 但 居 民 並 不 注 重 調 適 能 力 的 提 升, 端 仰 賴 堤 防 與 抽 水 機 阻 隔 淹 水 風 險 較 特 別 的 是, 調 適 能 力 的 知 識 技 能 網 絡 三 個 評 估 指 標 中, 居 民 的 技 能 與 網 絡 分 數 很 高, 因 此 整 體 調 適 能 力 雖 達 中 等 指 標 分 數, 但 也 凸 顯 出 知 識 方 面 的 不 足, 居 民 對 防 洪 的 技 能 培 養 自 早 年 淹 水 的 經 驗, 聚 落 中 的 長 者 對 過 去 頻 繁 的 淹 水 經 驗 印 象 深 刻, 這 些 經 驗 下 促 成 防 洪 技 能 的 培 養, 例 如 當 地 許 多 田 畝 與 地 基 均 有 墊 高 的 情 形, 且 越 往 基 隆 河 岸 越 為 明 顯, 有 些 田 畝 甚 至 攏 起 達 一 層 樓 高 度, 住 宅 則 除 了 地 基 加 高 外, 也 出 現 台 灣 傳 統 聚 落 少 見 兩 層 樓 三 合 院, 將 主 要 生 活 空 間 及 家 族 牌 位 置 於 二 樓, 一 樓 主 要 做 為 半 開 放 空 間 等 ; 但 整 題 而 言 針 對 未 來 氣 候 變 遷 下 的 風 險 仍 缺 乏 因 應 機 制, 形 成 調 適 能 力 的 潛 在 缺 口 知 識 缺 口 的 形 成 主 要 原 因 在 於 居 民 對 氣 候 變 遷 並 沒 有 感 受 到 實 質 的 威 脅, 雖 然 相 關 研 究 及 評 估 報 告 資 料 均 很 多, 但 這 些 知 識 大 多 限 於 學 界 與 公 私 相 關 規 畫 機 構, 居 民 嫌 少 有 機 會 接 觸 相 關 知 識, 缺 少 公 開 簡 單 明 瞭 的 平 台 將 相 關 知 識 做 整 合, 讓 居 民 實 際 了 解 氣 候 變 遷 下 對 當 地 的 衝 擊 有 哪 些 規 模 程 度 等, 使 提 升 當 地 調 適 能 力 的 策 略 不 再 只 是 政 府 上 對 下 的 空 間 規 畫, 而 是 讓 居 民 具 備 衝 擊 風 險 與 因 應 機 制 的 相 關 知 識, 由 個 人 家 庭 社 區 聚 落 內 而 外 地 提 升 調 適 能 力, 改 善 社 會 脆 弱 度, 建 立 兼 顧 環 境 與 社 會 層 面 的 韌 性 城 市 75
76 2.6 步 驟 六 : 監 測 與 修 正 調 適 路 徑 亞 洲 大 氣 污 染 物 / 空 氣 品 質 之 監 測 與 預 報 經 由 蒐 集 長 時 間 的 AERONET 地 面 觀 測 資 料, 分 析 人 為 汙 染 及 生 質 燃 燒 在 不 同 濃 度 (PM10) 區 間 下, 不 同 波 長 間 的 斜 率 變 化 情 形, 可 明 顯 看 出 人 為 汙 染 物 及 生 質 燃 燒 斜 率 間 的 明 顯 差 異, 藉 由 不 同 波 長 間 的 斜 率 變 化 情 形, 合 併 氣 膠 光 學 厚 度 (Aerosol Optical Depth; AOD) 在 波 長 間 的 斜 率 變 化 情 形 並 建 立 出 三 個 判 斷 區 域, 由 此 來 區 分 人 為 汙 染 物 生 質 燃 燒 或 是 可 能 由 兩 者 混 合 的 情 形 藉 由 CALIPSO 衛 星 觀 測 的 氣 膠 種 類 辨 識 結 果, 與 本 研 究 的 氣 膠 辨 識 結 果 來 做 比 較, 表 13 結 果 顯 示 有 大 量 的 比 對 結 果 顯 示 為 相 同 的 氣 膠 種 類, 但 仍 有 些 案 例 未 辨 識 為 相 同 的 氣 膠 種 類, 但 由 氣 膠 的 粒 徑 大 小 分 析 卻 顯 示 較 符 合 本 研 究 方 法 所 辨 識 的 氣 膠 類 型,AE 值 顯 示 本 研 究 判 斷 方 法 顯 示 為 沙 塵 時,CALIPSO 卻 辨 識 成 不 同 種 類, 然 其 平 均 AE 值 均 顯 示 為 粗 顆 粒 的 氣 膠 粒 徑, 而 當 本 研 究 辨 識 結 果 為 生 質 燃 燒 時, 其 平 均 結 果 顯 示 為 細 粒 徑 而 非 CALIPSO 所 判 斷 的 沙 塵 粗 粒 徑 兩 者 氣 膠 辨 識 結 果 的 差 異, 初 步 分 析 由 於 CALIPSO 衛 星 判 斷 氣 膠 種 類 是 藉 由 氣 膠 的 消 光 散 射 比, 也 就 是 利 用 其 輻 射 特 性 來 做 辨 識 若 氣 膠 粒 子 有 混 合 的 情 形 發 生 時, 其 氣 膠 輻 射 特 性 也 會 造 成 改 變,CALIPSO 做 氣 膠 判 斷 時, 消 光 散 射 比 可 能 會 較 接 近 某 一 氣 膠 種 類 的 輻 射 特 性, 而 因 此 而 歸 類 到 別 的 氣 膠 種 類 去 表 13 氣 膠 辨 識 種 類 應 用 在 MODIS 衛 星 上 與 CALIPSO 氣 膠 辨 識 結 果 相 同 或 不 相 同 及 其 AE 平 均 值 與 標 準 差 AE mean ( 個 數 ) CALIPSO 辨 識 為 沙 塵 CALIPSO 辨 識 為 人 為 汙 染 CALIPSO 辨 識 為 煙 塵 本 研 究 辨 識 為 沙 塵 0.59±0.04 (13%) 0.57±0.03 (7%) 0.59±0.04 (11%) 本 研 究 辨 識 為 人 為 汙 染 1.01±0.13 (1%) 1.02±0.17 (14%) 1.20±0.16 (10%) 本 研 究 辨 識 為 煙 塵 1.70±0.11 (3%) 1.70±0.03 (7%) 1.71±0.03 (35%) 分 析 探 討 氣 膠 事 件 對 於 區 域 氣 候 趨 勢 之 探 討 及 情 境 模 擬, 氣 膠 分 類 的 結 果, 要 探 討 其 輻 射 驅 動 力 所 造 成 之 影 響, 可 藉 由 雲 與 地 球 輻 射 能 量 系 統 (Clouds and the Earth's Radiant Energy Sytem,CERES) 來 做 分 析 探 討,CERES 的 產 品 提 供 包 含 從 大 氣 層 頂 端 至 地 表 的 太 陽 光 輻 射 及 地 球 放 出 的 熱 輻 射 資 料, 能 更 加 理 解 氣 膠 與 輻 射 間 的 關 係 氣 膠 的 向 上 輻 射 驅 動 力 可 表 示 氣 膠 的 散 射 能 力, 負 值 越 大 表 示 氣 膠 散 射 能 力 越 強, 而 向 下 輻 射 驅 動 力 則 表 示 受 氣 膠 吸 收 散 射 影 響 下 到 達 地 表 的 能 量, 若 負 值 越 大, 則 表 示 受 到 氣 膠 吸 收 散 射 能 力 影 響 其 削 弱 輻 射 能 力 越 強 大 氣 層 的 氣 膠 輻 射 驅 動 力 則 表 示 氣 膠 吸 收 輻 射 的 能 力, 正 值 越 大 表 示 吸 收 能 力 越 強 向 上 輻 射 驅 動 力 效 力 值 顯 示 生 質 燃 燒 氣 膠 於 大 氣 層 頂 散 射 能 力 弱, 而 沙 塵 及 人 為 汙 染 氣 膠 散 射 能 力 強, 而 IPCC 於 2001 年 報 告 中 指 出 生 質 燃 燒 為 強 吸 收 性 氣 膠 (SSA:0.87±0.06), 而 人 為 汙 染 屬 於 弱 吸 收 性 氣 膠 (0.95±0.05) 研 究 顯 示 大 氣 層 頂 的 氣 膠 向 上 輻 射 驅 動 力 也 呈 現 出 此 特 性 76
77 研 究 顯 示 沙 塵 對 區 域 輻 射 驅 動 效 力 之 影 響 最 大, 其 次 為 生 質 燃 燒, 最 後 則 是 人 為 汙 染 而 本 次 研 究 期 間,AOD 值 在 沙 塵 人 為 汙 染 生 質 燃 燒 值 為 0.77± ± ±0.53, 表 示 亞 洲 地 區 在 此 期 間 受 生 質 燃 燒 氣 膠 影 響 最 大 (AOD: 1.58± 0.53), 生 質 燃 燒 氣 膠 的 強 吸 收 特 性 會 造 成 大 氣 層 的 氣 膠 輻 射 驅 動 力 上 升 顯 著 假 設 亞 洲 地 區 在 此 期 間 受 沙 塵 氣 膠 影 響 最 大 (AOD: 1.58±0.53), 其 沙 塵 氣 膠 輻 射 驅 動 力 為 65.52(W m-2), 明 顯 大 於 生 質 燃 燒 氣 膠 的 輻 射 驅 動 力 達 15.25(W m-2), 顯 示 不 同 主 要 類 型 氣 膠 帶 來 的 輻 射 驅 動 力 影 響 有 所 差 異, 長 期 下 來 對 當 地 區 域 氣 候 趨 勢 之 變 化 則 尚 待 評 估 假 設 亞 洲 地 區 在 此 期 間 受 沙 塵 氣 膠 影 響 最 大 (AOD: 1.58±0.53), 其 沙 塵 氣 膠 輻 射 驅 動 力 為 65.52(W m-2), 明 顯 大 於 生 質 燃 燒 氣 膠 的 輻 射 驅 動 力 達 15.25(W m- 2), 顯 示 不 同 主 要 類 型 氣 膠 帶 來 的 輻 射 驅 動 力 影 響 有 所 差 異, 長 期 下 來 對 當 地 區 域 氣 候 趨 勢 之 變 化 則 尚 待 評 估 土 地 利 用 監 測 本 研 究 使 用 Landsat 系 列 衛 星 影 像 資 料, 資 料 約 以 十 年 為 一 週 期 (1980 年 1990 年 2000 年 和 2014 年 ), 詳 細 所 使 用 之 影 像 資 料 及 影 像 接 收 時 間 圖 50 為 利 用 影 像 分 類 所 得 各 都 市 衛 星 影 像 分 類 結 果 圖, 本 研 究 分 為 五 類 分 別 為 都 市 農 田 ( 包 含 以 休 耕 作 物 鹽 田 養 殖 漁 業 ) 植 被 水 體 及 雲 圖 中 可 以 發 現, 台 南 之 都 市 發 展 較 為 零 散 而 研 究 期 間 內 期 主 要 之 都 市 擴 張 為 南 邊 之 舊 有 都 市 及 部 分 北 部 地 區 ( 新 營 區 ), 其 餘 零 星 聚 落 發 展 並 不 顯 著 數 據 得 知 雖 然 台 南 市 其 都 市 佔 總 面 積 百 分 比, 僅 從 原 本 1980 年 的 1.2% 至 2013 年 僅 提 升 至 8.65% 圖 50 台 南 市 各 時 期 分 類 成 果 圖 77
78 第 三 章 支 援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工 具 ( 應 用 於 評 估 組 各 子 工 作 項 目 ) 對 應 TaiCCAT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建 立 調 適 建 構 過 程 所 需 之 工 具, 如 表 14 所 示, 包 括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AdaptCloud)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工 具 (AdaptRank)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及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AdaptWth) 等 表 14 支 援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工 具 工 具 說 明 輸 出 互 動 式 程 式 介 面, 內 建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調 適 計 畫 整 體 完 成 百 分 畫 建 構 指 引 羅 列 調 適 計 畫 過 程 所 需 進 行 比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的 程 序 使 用 之 資 料 與 應 有 之 產 出, 用 以 調 適 計 畫 每 步 驟 完 成 百 工 具 檢 核 已 完 成 或 建 構 中 之 調 適 計 畫, 缺 乏 那 分 比 AdaptCAB 些 應 有 之 項 目 資 料 與 產 出, 並 作 為 滾 動 調 適 計 畫 缺 乏 項 目 資 修 正 調 適 計 畫 之 參 考 依 據 料 與 產 出 之 建 議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AdaptCloud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工 具 AdaptRank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AdaptWth AdaptCAB 的 線 上 版 本, 具 有 AdapCAB 同 樣 內 容 與 功 用, 但 可 彙 集 使 用 者 之 檢 核 評 估 結 果 藉 以 統 計 各 領 域 層 級 與 產 業 之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程 度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過 程, 各 步 驟 之 跨 領 域 關 聯 分 析, 包 括 界 定 關 鍵 議 題 之 影 響 領 域 界 定 其 他 領 域 利 害 關 係 者 界 定 評 估 現 況 與 未 來 風 險 之 跨 領 域 影 響 範 圍 界 定 調 適 選 項 之 跨 領 域 問 題 界 定 調 適 路 徑 之 跨 領 域 問 題 等 之 影 響 路 徑 影 響 領 域 與 影 響 因 子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過 程 中, 需 要 以 多 項 準 則 進 行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時 之 多 準 則 評 估 工 具, 以 利 政 府 專 業 產 業 與 民 眾 在 眾 多 可 行 調 適 選 項 中, 找 出 適 合 與 優 先 執 行 之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在 分 析 與 評 估 未 來 風 險 過 程, 需 要 設 定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TCCIP 已 提 供 全 台 5km 5km 之 氣 候 情 境, 本 計 畫 則 建 立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並 整 合 於 氣 候 變 遷 整 合 評 估 模 式 TaiWAP 之 中, 以 利 專 業 團 隊 評 估 未 來 風 險 時, 可 以 輕 鬆 取 得 研 究 目 標 地 區 之 氣 候 情 境 氣 候 風 險 評 估 需 要 合 成 未 來 氣 象 資 料 與 極 端 降 雨 事 件, 研 究 已 整 合 發 展 連 續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與 設 計 暴 雨 合 成 模 式 調 適 計 畫 整 體 完 成 百 分 比 調 適 計 畫 每 步 驟 完 成 百 分 比 各 領 域 層 級 與 產 業 之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程 度 平 均 水 準 調 適 計 畫 缺 乏 項 目 資 料 與 產 出 之 建 議 關 鍵 議 題 之 影 響 領 域 其 他 領 域 利 害 關 係 者 現 況 與 未 來 風 險 之 跨 領 域 影 響 範 圍 調 適 選 項 之 跨 領 域 問 題 影 響 調 適 路 徑 之 跨 領 域 影 響 優 選 出 之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研 究 目 標 地 區 之 氣 候 情 境 未 來 連 續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未 來 極 端 設 計 暴 雨 78
79 3.1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本 計 畫 以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六 大 步 驟 為 基 礎, 發 展 了 適 合 於 跨 領 域 與 各 領 域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起 初 設 計 為 使 用 表 格 供 使 用 者 依 序 自 我 檢 核, 依 循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六 大 步 驟 內 的 各 項 次 步 驟 與 工 作 項 目, 瞭 解 整 個 調 適 計 畫 可 能 出 現 之 缺 漏, 進 而 滾 動 式 修 正 調 適 計 畫, 使 計 畫 趨 於 完 整 可 行 為 使 工 具 的 使 用 上 能 夠 更 為 便 利 直 覺, 特 採 問 卷 式 的 自 我 檢 核 流 程 來 建 構, 並 於 檢 核 過 程 之 中 加 入 各 個 項 目 的 介 紹 說 明, 讓 各 種 類 型 的 使 用 者 都 能 夠 在 第 一 次 使 用 時, 便 瞭 解 整 個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六 大 步 驟 的 各 個 步 驟 用 途, 進 而 對 於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有 更 透 徹 的 分 析 及 認 識 在 介 面 的 設 計 上, 希 望 能 夠 讓 人 一 下 就 瞭 解 工 具 該 如 何 使 用, 同 時 也 清 楚 的 表 示 現 階 段 是 在 哪 一 個 步 驟 上 以 及 檢 核 的 工 作 項 目 為 何, 並 且 在 各 個 檢 核 項 目 上 都 可 以 點 擊 觀 看 該 項 目 的 詳 細 說 明 圖 51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使 用 者 介 面 79
80 圖 52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使 用 者 介 面 ( 點 擊 項 目 介 紹 便 會 出 線 介 紹 框 體 ) 操 作 上 除 了 勾 選 各 個 工 作 項 目 中 已 經 達 成 的 項 目 外, 還 可 以 在 任 何 階 段 中 點 選 階 段 性 分 析 來 查 看 檢 核 至 此 的 成 果, 由 於 不 同 使 用 者 的 不 同 需 求, 並 不 一 定 要 走 完 整 個 檢 核 流 程 才 能 產 生 結 果 報 告, 而 是 在 任 何 次 步 驟 都 可 以 隨 時 檢 閱 成 果 報 告, 增 加 工 具 的 彈 性 而 點 選 下 一 步 便 能 依 序 遵 循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六 大 步 驟 來 進 行 檢 核 圖 53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使 用 者 介 面 ( 操 作 ) 80
81 結 果 的 呈 現 上, 目 前 設 計 分 為 兩 個 部 分, 第 一 個 部 分 是 檢 核 結 果 再 來 則 是 問 題 分 析 完 成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工 具 內 的 檢 核 流 程 後, 或 是 點 選 階 段 性 分 析 後, 便 會 進 入 檢 核 結 果 的 頁 面, 將 先 前 使 用 者 在 勾 選 個 工 作 項 目 的 完 成 度 以 百 分 比 表 示, 並 很 直 觀 的 使 用 長 條 圖 來 呈 現, 使 用 者 便 能 快 速 的 瞭 解 計 畫 在 各 個 步 驟 上 的 是 否 還 有 精 進 的 空 間 接 著 便 能 前 往 問 題 分 析 的 頁 面, 查 看 總 共 有 哪 些 項 目 是 並 未 達 成, 以 及 其 將 會 對 於 調 適 計 畫 帶 來 怎 樣 的 困 難 目 前 是 採 用 條 列 的 方 式 來 呈 現, 未 來 改 版 會 希 望 也 能 夠 產 生 出 報 告 書 的 形 式, 將 各 項 條 列 結 果 串 接 成 一 篇 文 章, 方 便 使 用 者 進 行 閱 讀 圖 54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結 果 呈 現 ( 檢 核 結 果 ) 圖 55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工 具 AdaptCAB 結 果 呈 現 ( 問 題 分 析 ) 3.2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AdaptCloud), 乃 AdaptCAB 的 線 上 版 本, 具 有 AdaptCAB 同 樣 內 容 與 功 用, 但 可 彙 集 使 用 者 之 檢 核 評 估 結 果 藉 以 統 計 各 領 域 層 級 與 產 業 之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程 度 81
82 圖 56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AdaptCloud 檢 核 過 程 圖 57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工 具 AdaptCloud 檢 核 結 果 3.3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本 計 畫 過 去 兩 年 發 展 了 跨 領 域 系 統 動 力 模 式 (Cross-sectoral System Dynamics Model, 簡 稱 CSD Model), 並 發 展 了 跨 領 域 風 險 評 估 與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之 標 準 流 程 今 年 利 用 Visual Basic 程 式 發 展 友 善 介 面, 提 供 使 用 者 可 自 行 輸 入 與 修 改 CSD Model 之 功 能, 並 命 名 為 AdaptCross, 作 為 跨 領 域 評 估 之 支 援 決 策 工 具 任 何 領 域 面 對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規 劃 時, 都 可 以 依 循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進 行, 當 要 考 量 跨 領 域 問 題 時, 便 可 結 合 本 計 畫 發 展 之 AdaptCross, 進 行 跨 領 域 風 險 評 估 與 調 適 規 劃 在 第 一 步 驟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時, 可 以 利 用 AdaptCrossl 界 定 關 鍵 議 題 與 其 影 響 領 域, 並 依 此 界 定 其 他 領 域 之 利 害 關 係 者 ; 並 決 定 評 估 與 分 析 現 況 風 險 與 評 估 與 分 析 未 來 風 險 時 82
83 , 需 不 需 要 考 量 跨 領 域 之 風 險 評 估 在 第 四 步 驟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時, 可 以 再 利 用 AdaptCross 界 定 調 適 選 項 是 否 影 響 其 他 領 域, 並 考 量 調 適 選 項 跨 領 域 關 聯 性, 選 擇 適 當 之 調 適 選 項 第 五 步 驟 規 劃 與 執 行 調 適 路 徑 時, 亦 可 以 AdaptCross 評 估 結 果, 選 擇 對 其 他 領 域 影 響 較 小 之 調 適 路 徑 本 計 畫 第 一 年 執 行 期 間, 利 用 系 統 動 力 模 式 VENSIM 建 置 AdaptCross, 第 二 年 則 請 各 子 計 畫 測 試 與 修 正 AdaptCross 中 與 各 領 域 有 關 之 變 數 架 構, 並 加 強 第 一 步 驟 第 四 步 驟 第 五 步 驟 之 應 用 關 聯 性 由 於 AdaptCross 乃 利 用 系 統 動 力 模 式 VENSIM 建 立, 使 用 者 必 須 下 載 與 安 裝 VENSIM 才 能 使 用, 因 此 會 降 低 其 應 用 可 行 性 為 此, 本 計 畫 在 今 年 將 原 有 之 AdaptCross 建 立 使 用 者 介 面, 並 直 覺 性 的 產 出 跨 領 域 風 險 評 估 與 調 適 步 驟 所 需 之 跨 領 域 特 性, 以 此 支 援 跨 領 域 風 險 整 合 評 估 模 式, 以 下 將 直 接 稱 跨 領 域 風 險 整 合 評 估 模 式 為 AdaptCross 跨 領 域 風 險 整 合 評 估 模 式 AdaptCross 之 介 面 如 圖 58 所 示, 左 邊 為 五 大 領 域 - 自 然 災 害 環 境 公 共 衛 生 糧 食 安 全 生 態 系 統 水 資 源 系 統 以 及 其 他 共 同 變 數 之 選 單, 使 用 者 可 依 照 目 的, 挑 選 跟 議 題 相 關 之 變 數 進 行 分 析 右 方 會 即 時 該 變 數 之 Causes Tree 及 Uses Tree Cause Tree 為 所 選 變 數 受 那 些 變 數 影 響 的 樹 狀 圖,Uses Tree 為 所 選 變 數 會 影 響 那 些 變 數 之 樹 狀 圖 Causes Tree 及 Uses Tree 下 方 會 分 析 樹 狀 圖 之 結 果, 列 出 你 關 注 領 域 之 變 數 受 那 些 領 域 與 變 數 影 響, 以 及 影 響 那 些 領 域 與 變 數 AdaptCross 有 以 下 幾 個 特 點 : 圖 58 跨 領 域 風 險 整 合 評 估 模 式 AdaptCross 介 面 圖 下 載 方 便, 並 建 立 使 用 者 回 饋 機 制 本 AdaptCross 放 在 評 估 組 知 識 平 台 提 供 使 用 者 下 載, 使 用 者 可 利 用 評 估 組 知 識 平 台 之 論 壇, 提 出 使 用 上 之 建 議 與 問 題 討 論 安 裝 簡 單, 使 用 者 介 面 淺 顯 易 懂 AdaptCross 已 包 裝 成 安 裝 程 式, 使 用 者 可 依 照 一 般 安 裝 程 式 安 裝 方 式 安 裝, 並 容 易 解 除 安 裝 經 包 裝 後 之 AdaptCross, 介 面 淺 顯 易 懂, 無 複 雜 之 操 作 介 面, 容 易 使 用 與 應 用 定 期 更 新 與 更 新 通 知 AdaptCross 接 受 使 用 者 回 饋 與 建 議 後, 會 定 期 釋 放 出 83
84 更 新 版 與 通 知 使 用 者 經 註 冊 下 載 使 用 後, 可 定 期 收 到 軟 體 更 新 通 知, 以 期 AdaptCross 能 持 續 運 作 與 應 用 以 下 將 實 際 操 作 與 說 明 AdaptCross 支 援 跨 領 域 風 險 整 合 評 估 之 應 用 界 定 關 鍵 議 題 與 其 影 響 領 域, 界 定 其 他 領 域 利 害 關 係 者 探 討 水 資 源 議 題 可 能 影 響 那 些 領 域, 以 及 被 那 些 領 域 影 響 可 以 直 接 選 擇 水 資 源 系 統 中 的 供 水 系 統 變 數 AdaptCross 馬 上 列 出 Causes Tree 以 及 Uses Tree, 並 列 出 所 有 被 影 響 的 領 域 與 變 數, 以 及 所 有 影 響 的 領 域 與 變 數 如 圖 59 所 示, 從 結 果 來 看, 供 水 系 統 主 要 受 自 然 災 害 環 境 之 影 響, 另 外 跟 糧 食 安 全 有 關 之 耕 地 面 積 亦 影 響 供 水 系 統 ; 另 外, 供 水 系 統 會 從 飲 用 水 水 質 水 量 與 限 水 措 施 等 影 響 到 公 共 衛 生 由 此 可 知, 在 第 一 步 驟 界 定 問 題 與 設 定 目 標 時, 有 必 須 要 考 量 跟 糧 食 安 全 有 關 之 利 害 關 係 者, 同 時 注 意 對 公 共 衛 生 之 影 響 圖 59 點 選 水 資 源 系 統 中 供 水 系 統 變 數 之 結 果 圖 界 定 調 適 選 項 之 跨 領 域 問 題 列 出 三 個 領 域 之 調 適 策 略, 對 應 氣 候 變 遷 政 策 綱 領 並 列 出 主 要 方 案, 由 調 適 方 案 去 找 AdaptCross 中 與 方 案 有 關 之 變 數, 藉 此 利 用 AdaptCross 分 析 該 調 適 方 案 之 影 響 領 域 與 相 關 變 數, 結 果 如 表 15 所 示, 各 方 案 之 AdaptCross 分 析 如 圖 60~ 圖 62 所 示 利 用 AdaptCross 檢 視 DFR3 堤 防 設 計 高 度 之 Uses Tree, 可 知 此 方 案 不 但 可 以 強 化 防 災 系 統, 也 可 以 造 福 生 態 系 統 另 外, 利 用 AdaptCross 檢 視 FCD3 耕 地 面 積 之 Uses Tree, 可 得 知 為 糧 食 安 全 調 適 為 雙 向 的, 若 活 化 耕 地 面 積, 將 增 加 水 資 源 農 業 用 水 需 求, 提 高 水 資 源 風 險, 並 間 接 影 響 公 共 衛 生 安 全 以 及 糧 食 安 全 反 之, 若 減 少 耕 地 面 積, 同 時 也 降 低 水 資 源 以 及 公 共 衛 生 風 險, 並 間 接 降 低 糧 食 安 全 風 險 對 應 國 家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政 策 綱 領 水 資 源 領 域 之 活 化 現 有 蓄 水 容 量, 此 方 案 主 要 影 響 AdaptCross 中 之 WR1 蓄 水 設 施, 此 方 案 不 但 正 向 影 響 供 水 系 統, 同 時 連 帶 正 向 影 響 糧 食 安 全 系 統, 也 就 是 此 方 案 可 造 福 兩 個 領 域 目 前 AdaptCross 可 以 方 便 有 效 的 提 供 使 用 者 針 對 議 題 以 及 調 適 方 案 了 解 跨 領 域 之 問 題, 然 而 一 旦 想 了 解 不 同 調 適 方 案 在 跨 領 域 問 題 上 之 優 劣 特 性, 就 必 須 以 定 性 之 方 式, 利 用 Uses Tree 之 樹 狀 路 徑 分 析 之 在 應 用 上, 將 使 得 不 同 使 用 者 由 樹 狀 結 果 之 分 析 而 有 不 同 之 見 解, 或 無 法 解 析 為 此, 本 計 畫 將 在 下 半 年 度, 提 供 競 合 分 析 矩 陣, 作 為 調 適 選 項 跨 領 域 分 析 工 具 84
85 表 15 各 領 域 調 適 方 案 之 AdaptCross 分 析 結 果 表 對 應 氣 候 變 遷 政 策 綱 領 領 域 自 然 災 害 糧 食 安 全 水 資 源 政 策 檢 視 評 估 現 有 重 大 公 共 工 程 設 施 之 脆 弱 度 與 防 護 能 力, 並 強 化 災 害 防 護 計 畫 推 動 農 地 資 源 空 間 規 劃 並 建 立 農 地 合 理 利 用 機 制 活 化 現 有 蓄 水 容 量 調 適 方 案 檢 視 與 加 強 堤 防 設 計 高 度 檢 討 縣 級 農 地 資 源 空 間 規 劃, 推 估 直 轄 市 縣 應 保 存 之 農 地 需 求 量, 並 檢 視 農 業 資 源 條 件, 依 土 地 適 宜 性 分 析 調 整 農 業 發 展 區 之 劃 設 蓄 水 建 造 物 更 新 及 改 善 計 畫 SD Model 變 數 與 編 號 DFR3 堤 防 設 計 高 度 FCD3 耕 地 面 積 WR1 蓄 水 設 施 影 響 領 域 生 態 系 統 水 資 源 公 共 衛 生 糧 食 安 全 糧 食 安 全 公 共 衛 生 圖 60 調 適 方 案 檢 視 與 加 強 堤 防 設 計 高 度 之 AdaptCross 分 析 結 果 85
86 圖 61 調 適 方 案 進 行 全 國 農 地 資 源 調 查 作 業, 盤 整 農 地 資 源 之 AdaptCross 分 析 結 果 圖 62 調 適 方 案 活 化 現 有 蓄 水 容 量 之 AdaptCross 分 析 結 果 3.4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工 具 界 定 與 評 估 調 適 選 項 過 程 中, 需 要 以 多 項 準 則 進 行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時 之 多 準 則 評 估 工 具, 以 利 政 府 專 業 產 業 與 民 眾 在 眾 多 可 行 調 適 選 項 中, 找 出 適 合 與 優 先 執 行 之 86
87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法 乃 利 用 成 對 評 估 矩 陣 針 對 所 有 方 案, 以 倆 倆 比 較 的 方 式 進 行 評 估 假 設 挑 選 準 則 A B C D 以 及 E, 則 必 須 分 別 依 準 則 A~E 來 針 對 各 項 方 案 進 行 評 估 以 準 則 A 為 例, 且 具 有 甲 乙 丙 三 項 調 適 方 案 欲 進 行 評 估 其 成 對 評 估 矩 陣 如 表 16 所 示, 假 設 在 準 則 A 之 下, 甲 方 案 優 於 乙 方 案, 因 此 獲 得 1 分, 於 第 二 列 ( 甲 方 案 ) 對 應 第 三 欄 ( 乙 方 案 ) 填 入 1 ; 反 過 來 其 對 應 三 角 矩 陣 的 第 三 列 ( 乙 方 案 ) 第 二 欄 ( 甲 方 案 ) 則 獲 得 0 分 以 此 方 法, 可 以 完 成 準 則 A 下 各 方 案 之 成 對 評 估 矩 陣, 並 依 序 將 每 列 分 數 加 總, 便 可 以 得 到 A 準 則 下 各 方 案 獲 得 的 總 分 表 16 準 則 A 之 下, 甲 乙 丙 三 項 調 適 方 案 之 比 較 甲 方 案 乙 方 案 丙 方 案 得 分 甲 方 案 乙 方 案 丙 方 案 完 成 各 方 案 於 不 同 準 則 下 之 評 分 之 後, 可 以 彙 整 總 評 分 表 如 表 17 所 示 總 分 之 計 算 乃 給 予 各 準 則 權 重 為 1 進 行 加 總, 評 估 時 若 有 社 會 性 環 境 性 或 公 平 性 之 考 量, 可 給 予 不 同 準 則 不 同 權 重 進 行 加 權 總 分 計 算 本 假 設 範 例 中, 方 案 A 方 案 B 及 方 案 C 之 多 準 則 評 估 總 分 依 序 為 6 4 及 5, 因 此 可 得 知, 調 適 方 案 優 先 順 序 為 甲 > 丙 > 乙 表 17 甲 乙 丙 三 項 調 適 方 案 之 多 準 則 綜 合 評 估 表 準 則 A 準 則 B 準 則 C 準 則 D 準 則 E 總 分 甲 方 案 乙 方 案 丙 方 案 使 用 本 程 式 之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工 具, 必 須 先 準 備 兩 個 設 定 檔, 一 個 是 準 則 與 權 重 設 定 檔 (*.csv), 如 圖 63 所 示, 第 一 欄 為 準 則, 第 二 欄 為 對 應 之 權 重, 以 本 例 而 言, 考 慮 5 個 準 則, 每 個 準 則 權 重 相 同, 決 策 過 程 可 依 需 求 更 改 每 個 準 則 之 權 重 大 小 ; 另 一 個 是 方 案 選 項 檔 (*.txt), 如 圖 64 所 示 於 分 析 工 具 中 之 準 則 與 權 重 點 選 Read 將 準 則 與 權 重 設 定 檔 匯 入, 便 會 依 照 該 設 定 檔 產 生 各 準 則 分 頁 ; 再 於 決 策 選 項 點 選 Read 將 方 案 選 項 檔 匯 入, 便 會 依 照 該 設 定 檔 於 各 準 則 分 頁 產 生 各 方 案 之 表 格 接 著 於 各 準 則 分 頁 點 選 決 策 比 較, 便 會 開 始 以 兩 兩 比 較 方 式 進 行 問 答 分 析, 如 圖 65 依 序 完 成 各 準 則 分 頁 之 決 策 比 較 後, 總 分 結 果 便 會 呈 現 於 最 後 一 個 總 表 分 頁, 如 圖 66 選 擇 左 下 角 之 結 果 輸 出, 便 可 產 生 包 含 各 準 則 成 對 矩 陣 以 及 評 分 總 表 之 多 準 則 分 析 結 果.csv 於 你 的 工 作 目 錄 圖 63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之 準 則 與 權 重 設 定 檔 (*.csv) 87
88 圖 64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之 方 案 選 項 設 定 檔 (*.txt) 圖 65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工 具 分 析 畫 面 圖 66 多 準 則 排 序 評 估 工 具 排 序 總 分 畫 面 3.5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在 分 析 與 評 估 未 來 風 險 過 程, 需 要 設 定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TCCIP 已 提 供 全 台 5km 5km 之 氣 候 情 境, 本 計 畫 則 建 立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並 整 合 於 氣 候 變 遷 整 合 評 88
89 估 模 式 TaiWAP 之 中, 以 利 專 業 團 隊 評 估 未 來 風 險 時, 可 以 輕 鬆 取 得 研 究 目 標 地 區 之 氣 候 情 境 由 台 灣 大 學 生 物 環 境 系 統 工 程 學 系 永 續 發 展 研 究 室 所 開 發 之 Taiwan Water Resources Assessment Program to Climate Change, 簡 稱 TaiWAP 原 本 已 具 備 IPCC 之 氣 候 變 遷 預 設 情 境, 本 計 畫 則 在 取 得 TCCIP 氣 候 變 遷 情 境 之 後, 建 立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於 TaiWAP 之 中 擷 取 畫 面 如 所 示 圖 67 TCCIP-AR5 選 取 情 境 畫 面 3.6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AdaptWth) 氣 候 風 險 評 估 需 要 合 成 未 來 氣 象 資 料 與 極 端 降 雨 事 件, 研 究 已 整 合 發 展 連 續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與 設 計 暴 雨 合 成 模 式 圖 68 氣 象 資 料 合 成 模 式 (AdaptWth) 89
90 第 四 章 TAICCAT 各 組 子 工 作 項 目 全 期 成 果 彙 整 總 計 劃 目 前 規 劃 將 工 作 成 果 分 為 資 料 服 務,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溝 通 平 台 與 科 研 發 展 等 六 項 請 填 寫 貴 組 各 子 計 畫 全 期 工 作 在 應 用 在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及 其 他 上 的 具 體 工 作 成 果 4.1 環 境 組 D1 環 境 系 統 分 析 與 資 料 加 值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海 洋 大 學 李 明 安 教 授 電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電 話 : #5032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評 估 工 具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台 灣 海 峽 海 及 周 邊 海 漁 業 署 : 運 用 即 各 地 漁 會 域 海 溫 長 期 變 遷 趨 時 遙 測 資 訊 及 氣 勢 與 氣 候 變 異 關 連 候 變 異 關 聯 性 掌 分 析 握 經 濟 性 物 種 之 台 南 海 岸 變 遷 速 率 分 漁 況 及 異 常 海 況 析 ( 如 寒 潮 ) 之 預 警 TCCIP 產 製 資 料 加 值 運 用 Data 分 析 : 大 尺 度 海 溫 變 Interpolating 異 與 台 灣 氣 溫, 降 Empirical 雨 及 乾 旱 關 連 性 Orthogonal Functions 蒐 集 各 魚 種 漁 貨 量 總 (DINEOF) 方 法 產 量 及 金 額 資 料 分 填 補 衛 星 海 溫 及 析 氣 候 變 遷 及 氣 候 雷 達 海 流 資 料 缺 變 異 下 生 物 資 源 變 值, 以 提 供 相 關 動 單 位 ( 如 中 央 氣 象 局 ) 台 灣 週 遭 高 解 析 海 洋 環 境 監 測 資 料, 以 進 一 步 掌 握 寒 潮 等 災 害 資 訊 多 學 門 環 境 潛 勢 指 標 與 方 法 : 運 用 層 級 分 析 法 及 人 類 發 展 指 標 建 構 台 南 海 岸 帶 環 境 潛 勢 指 標 與 暴 露 度 藉 由 結 構 式 訪 談 探 沿 海 型 社 區 居 民 對 環 境 變 化 的 感 受 ( 例 如 海 溫 與 海 平 面 變 化 ) 沙 洲 保 護 措 施 層 面 漁 90
91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撈 作 業 層 面 漁 業 經 濟 層 面 及 政 策 管 理 層 面 等, 建 立 海 岸 帶 環 境 潛 勢 指 標 與 暴 露 度 評 估 指 標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知 識 平 台 /main.php 環 境 資 料 庫 GIS 展 示 介 面 平 台 nvdb/login.htm Yi Chang*, Ming-An Lee, Kuo-Tien Lee, Kwang-Tsao Shao (2013) Adaptation of fisheries and mariculture management to extreme oceanic environmental changes and climate variability in Taiwan. Marine policy, 38: Belkin, I. M. and Ming- An Lee*(2014). Longterm variability of sea surface temperature in Taiwan Strait. Climatic Change, 124: Ming-An Lee, Yi-Chun Kuo, Jui-Wen Chan, 運 用 衛 星 觀 測 風 場 與 水 溫 變 動 已 建 立 異 常 冷 水 入 侵 澎 湖 水 域 與 珊 瑚 礁 生 態 衝 擊 之 預 警 機 制, 進 而 提 供 漁 業 署 在 沿 近 海 漁 業 與 養 殖 業 者 因 應 極 端 天 候 之 澎 湖 沿 岸 漁 業 的 衝 擊 與 調 適 策 略 91
92 Yu-Kai Chen, and Sheng-Yuan Teng (2015) Long-Term ( ) Summertime Sea Surface Temperature Variability in the Taiwan Strait. Terr. Atmos. Ocean. Sci., 26(2), Part II, Yi-Chun Kuo, Ming- An Lee, and Mong- Ming Lu, Association of Taiwan s Rainfall Patterns with Large- Scale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Phenomena, Advanc es in Meteorology, in press. Kuo-Wei Lan, Ming- An Lee*, Chang Ik Zhang, Pei-Yuan Wang, Long-Jing Wu and Kuo-Tien Lee (2014). Effects of Climate Variability and Climate Change on the Fishing Conditions for Grey Mullet (Mugil cephalus L.) in the Taiwan Strait. Climatic Change, 126:
93 4.1.2 D2 大 氣 環 境 分 析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林 唐 煌,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1. 氣 象 乾 旱 1. 氣 象 乾 旱 1. 農 業 災 損 現 狀 與 趨 勢 現 象 與 暖 化 評 估 2. 都 市 熱 島 效 應 之 探 討 2. 都 市 發 展 強 度 現 狀 與 2. 都 市 熱 島 規 劃 與 水 資 趨 勢 在 區 域 降 水 源 利 用 3. 大 氣 污 染 之 影 響 3. 空 氣 品 質 物 / 空 氣 品 質 3. 大 氣 污 染 監 測 及 預 報 衛 星 近 即 時 在 區 域 能 量 監 測 資 料 收 支 / 氣 候 變 遷 觀 測 資 料 ( 衛 星 與 地 面 ) 與 經 驗 指 標 觀 測 資 料 ( 衛 星 與 地 面 ) 與 經 驗 指 標 觀 測 資 料 ( 衛 星 與 地 面 ) 與 經 驗 指 標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1. 總 計 劃 知 識 平 台 2. 環 境 組 示 範 計 劃 GIS 資 料 平 台 提 供 觀 測 指 標 : 1. 乾 旱 指 標 2. 都 市 熱 導 強 度 3. 空 氣 品 質 指 標 1. 總 計 劃 知 識 平 台 2. 環 境 組 示 範 計 劃 GIS 資 料 平 台 建 立 經 驗 指 標 : 1. 乾 旱 指 標 2. 都 市 熱 導 強 度 3. 空 氣 品 質 指 標 1. 總 計 劃 知 識 平 台 2. 環 境 組 示 範 計 劃 GIS 資 料 平 台 提 供 觀 測 指 標 : 1. 乾 旱 指 標 2. 都 市 熱 導 強 度 3. 空 氣 品 質 指 標 1. 總 計 劃 知 識 平 台 2. 環 境 組 示 範 計 劃 GIS 資 料 平 台 提 供 觀 測 指 標 : 1. 乾 旱 指 標 2. 都 市 熱 導 強 度 3. 空 氣 品 質 指 標 93
94 4.1.3 D4 區 域 地 質 監 測 與 分 析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張 瓊 文 [email protected]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1.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1. 降 雨 量 與 誘 發 山 崩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山 崩 機 率 發 生 率 之 關 係 圖 2.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情 境 2.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下 之 山 崩 機 率 與 土 砂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岩 屑 崩 產 出 滑 潛 勢 圖 3.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情 境 3.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下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與 土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各 子 集 砂 產 出 水 區 坡 面 新 增 土 砂 量 圖 4.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圖 5.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土 石 流 潛 勢 圖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1. 衛 星 影 像 判 釋 之 山 崩 及 土 石 流 目 錄 2. 事 件 獨 立 型 山 崩 潛 感 分 析 3. 簡 易 法 坡 面 土 方 生 產 量 預 估 4. 事 件 型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1. 衛 星 影 像 判 釋 之 山 崩 及 土 石 流 目 錄 2. 事 件 獨 立 型 山 崩 潛 感 分 析 3. 簡 易 法 坡 面 土 方 生 產 量 預 估 4. 事 件 型 土 石 流 潛 感 分 析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1. 總 計 劃 知 識 平 台 2. 環 境 組 示 範 計 劃 GIS 資 料 平 台 提 供 評 估 指 標 : 1.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山 崩 機 率 值 2.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岩 屑 崩 滑 潛 勢 分 級 1. 總 計 劃 知 識 平 台 2. 環 境 組 示 範 計 劃 GIS 資 料 平 台 提 供 評 估 指 標 : 1.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山 崩 機 率 值 2.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岩 屑 崩 滑 潛 勢 分 級 同 左 同 左 94
95 3.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各 子 集 水 區 坡 面 新 增 土 砂 量 4.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值 5.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土 石 流 潛 勢 分 級 3.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各 子 集 水 區 坡 面 新 增 土 砂 量 4.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土 石 流 機 率 值 5. 重 現 期 距 100 年 與 氣 候 變 遷 降 雨 量 之 土 石 流 潛 勢 分 級 95
96 4.1.4 D5 海 岸 災 害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許 泰 文 [email protected] 錢 樺 [email protected] 林 妤 蓁 [email protected]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1. 基 本 環 境 資 料 台 南 市 沿 海 台 南 市 海 岸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高 程 鄉 鎮 地 層 下 災 害 脆 弱 地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坡 度 陷 累 積 深 度 圖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坡 向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土 地 利 用 台 南 市 沿 海 台 南 市 海 岸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限 制 發 展 鄉 鎮 海 岸 侵 災 害 地 圖 區 蝕 速 率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地 下 水 補 台 南 市 海 岸 注 區 敏 感 地 台 南 市 沿 海 災 害 風 險 地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海 岸 防 護 淹 水 深 度 與 圖 區 範 圍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海 岸 保 護 區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沿 海 保 護 區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國 家 風 景 區 及 國 家 公 園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工 業 區 2. 海 岸 災 害 相 關 指 標 圖 層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海 堤 長 度 相 對 比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海 堤 高 度 相 對 比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防 潮 閘 門 相 對 比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潮 差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地 層 下 陷 累 積 深 度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海 岸 侵 蝕 速 率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人 口 密 度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教 育 程 度 相 對 比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扶 養 比 台 南 市 沿 海 鄉 鎮 企 業 報 酬 台 南 市 沿 海 淹 水 深 度 與 範 圍 3. 風 險 地 圖 96
97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調 適 科 技 服 台 南 市 海 岸 災 害 脆 弱 地 圖 台 南 市 海 岸 災 害 地 圖 台 南 市 海 岸 災 害 風 險 地 圖 4. 台 南 海 岸 海 堤 安 全 性 評 估 1.WWM 風 浪 模 式 2.WASH123D 集 水 區 淹 水 數 值 模 式 3.AHP 及 GIS 4. 蒐 集 台 南 地 區 有 關 之 海 氣 象 基 本 資 料, 利 用 統 計 方 式 推 算 台 南 海 域 不 同 重 現 期 之 最 大 波 高 與 最 大 潮 位 針 對 現 階 段 與 情 境 年 海 平 面 變 遷 颱 風 設 計 波 浪 與 暴 潮 之 變 遷 分 析 建 立 溯 升 與 越 波 水 環 境 因 子 情 境 分 析 模 式, 進 行 不 同 重 現 期 情 境 之 溯 升 與 越 波 模 擬, 以 評 估 海 堤 安 全 性 在 海 平 面 變 遷 趨 勢 估 算 方 面, 使 用 三 種 不 同 數 值 分 析 方 法 進 行 台 灣 西 南 海 域 海 平 面 變 遷 分 析, 歸 納 出 台 灣 西 南 海 域 海 平 面 均 呈 現 整 體 性 的 抬 升, 經 綜 合 平 均 的 推 估 分 析 得 到 台 南 海 域 2020 年 至 2039 年 海 平 面 變 遷 量 之 變 動 範 圍 約 在 36 至 59 公 分 在 颱 風 波 浪 與 暴 潮 位 變 遷 趨 勢 估 算 方 面, 利 用 WWM 風 浪 模 式 與 颱 風 暴 潮 模 式, 模 擬 現 階 段 ( ) 颱 風 以 及 目 標 情 境 年 ( ) 颱 風 侵 襲 時, 曾 文 溪 口 附 近 海 域 之 最 大 波 高 與 最 大 潮 位, 經 分 析 結 果 得 到 台 灣 西 南 海 域 ( 嘉 義 台 南 海 域 )2020 年 至 2039 年 颱 風 最 大 波 浪 波 高 將 增 加 45%, 颱 風 最 大 潮 位 ( 暴 潮 + 天 文 潮 ) 將 增 加 39% 本 研 究 分 析 台 灣 在 未 來 年 遭 受 全 球 氣 候 變 遷 影 響, 颱 風 波 浪 入 侵 台 灣 西 南 沿 海 各 海 堤 所 造 成 的 波 浪 溯 升 與 越 波 變 化, 考 慮 西 南 海 岸 地 區 海 平 面 上 升 最 大 值 0.59 公 尺 配 合 現 階 段 不 同 復 現 期 暴 潮 位 與 颱 風 波 浪 入 侵 之 海 象 結 果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東 石 海 堤 考 慮 海 平 面 上 升 因 素 後, 大 於 50 年 復 現 期 波 浪 最 大 溯 升 高 度 皆 大 於 堤 頂 高 度, 發 生 越 波 現 象 ; 北 門 海 堤 大 於 50 年 復 現 期 波 浪 最 大 溯 升 高 度 皆 略 大 於 堤 頂 高 度, 發 生 小 規 模 越 波 情 形 在 海 堤 安 全 性 現 況 分 析 方 面, 台 南 市 北 部 海 堤 大 部 分 均 能 滿 足 現 階 段 50 年 復 現 期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作 用 下 之 標 準, 顯 示 潟 湖 外 側 沙 洲 或 是 堤 沙 灘 均 能 堤 供 海 堤 相 當 良 好 之 保 護, 台 南 市 南 部 青 草 崙 海 堤 北 段 海 側 並 無 沙 灘 保 護, 在 面 臨 50 年 復 現 期 颱 風 波 浪 及 潮 位 作 用 下 會 發 生 較 大 之 溢 流 量, 其 餘 海 堤 則 仍 能 符 合 溢 流 量 安 全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知 識 平 台 97
98 務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一 篇 研 討 會 論 文 一 篇 產 業 發 展 避 開 災 害 風 險 較 高 區 域 98
99 4.2 評 估 組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指 引 計 畫 建 構 指 引 計 畫 建 構 指 引 計 畫 建 構 指 引 提 供 政 府 擬 定 調 提 供 專 家 學 者 專 提 供 產 業 面 對 氣 提 供 民 眾 參 與 機 適 計 畫 檢 核 與 業 指 引, 提 供 所 候 變 遷 風 險 下 之 制, 並 可 作 為 民 滾 動 修 正 調 適 計 需 資 料 與 工 具 調 適 建 構 指 引 眾 監 督 政 府 調 適 畫 計 畫 之 框 架 調 適 科 技 可 以 做 為 政 府 未 來 在 擬 定 調 適 計 畫 時, 新 興 科 技 之 參 考 調 適 科 技 於 國 內, 可 以 做 為 國 內 學 術 推 動 路 徑 之 參 考 調 適 科 技 可 以 做 為 產 業 建 構 調 適 計 畫 參 考 與 產 學 合 作 發 展 選 項 評 估 工 具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AdaptCAB 與 AdaptCloud 提 供 政 府 檢 核 已 完 成 或 建 構 中 之 調 適 計 畫 不 足, 可 追 蹤 考 核 與 做 為 滾 動 修 正 調 適 計 畫 之 參 考 依 據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提 供 政 府 進 行 跨 部 會 跨 局 處 整 合 工 具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AdaptRank 協 助 政 府 協 同 專 業 團 隊, 以 多 準 則 評 估 法 優 選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線 上 調 適 檢 核 AdaptCloud 協 助 學 者 與 專 業 團 隊 彙 整 評 估 過 程 應 有 之 項 目 資 料 與 產 出, 並 在 氣 候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平 台 取 得 所 需 工 具 包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提 供 學 者 與 專 業 團 隊 進 行 跨 領 域 研 究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AdaptRank 協 助 專 業 團 隊 以 多 準 則 評 估 法 優 選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AdaptCAB 與 AdaptCloud 協 助 產 業 檢 核 其 調 適 計 畫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提 供 產 業 了 解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過 程, 關 鍵 議 題 影 響 領 域 調 適 選 項 評 估 AdaptRank 協 助 產 業 建 構 調 適 計 畫 時, 以 多 準 則 評 估 法 優 選 調 適 選 項 組 合 調 適 建 構 檢 核 AdaptCAB 與 AdaptCloud 協 助 民 眾 檢 核 政 府 已 經 執 行 或 正 在 執 行 之 調 適 計 畫 跨 領 域 評 估 工 具 AdaptCross 協 助 民 眾 了 解 調 適 計 畫 建 構 過 程 之 跨 領 域 關 鍵 議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協 助 政 府 輕 易 檢 視 關 注 區 域 之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協 助 學 者 與 專 業 進 行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評 估 時, 取 得 研 究 區 域 之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協 助 產 業 進 行 調 適 建 構 時, 檢 視 關 注 區 域 之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TCCIP 情 境 擷 取 工 具 協 助 民 眾 檢 視 關 注 區 域 之 未 來 氣 候 情 境 風 險 評 估 操 六 個 跨 領 域 示 範 六 個 跨 領 域 示 範 六 個 跨 領 域 示 範 六 個 跨 領 域 示 範 99
100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平 台 )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計 畫 評 估 過 程 可 計 畫 評 估 過 程 可 計 畫 評 估 過 程 可 計 畫 評 估 過 程 可 作 為 政 府 在 面 對 作 為 學 者 與 專 業 作 為 產 業 在 建 構 作 為 民 眾 參 與 跨 領 域 問 題 時 之 團 隊 在 面 對 跨 領 調 適 計 畫 時, 考 時, 了 解 跨 領 域 調 適 計 畫 推 動 參 域 問 題 時 之 風 險 量 跨 領 域 問 題 時 問 題 影 響 與 調 適 考 評 估 與 調 適 計 畫 之 調 適 計 畫 推 動 建 構 之 參 考 建 構 參 考 參 考 提 供 政 府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工 具 調 適 建 構 指 引 調 適 建 構 工 具 調 適 知 識 調 適 科 技 選 項 服 務 提 供 學 者 與 專 業 團 隊 調 適 決 策 工 具 調 適 建 構 工 具 調 適 知 識 調 適 科 技 選 項 調 適 案 例 服 務 提 供 產 業 調 適 指 引 調 適 建 構 工 具 調 適 知 識 調 適 科 技 選 項 服 務 提 供 民 眾 瞭 解 調 適 建 構 程 序 調 適 知 識 調 適 科 技 選 項 服 務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平 台, 藉 由 調 適 建 構 問 題 討 論 與 經 驗 分 享, 提 供 政 府 專 業 產 業 與 民 眾 之 共 同 溝 通 平 台 TaiCCAT 氣 候 變 學 術 發 表 方 面, TaiCCAT 氣 候 變 遷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已 將 氣 候 變 遷 跨 遷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已 推 廣 至 領 域 調 適 工 具 與 六 步 驟 已 應 用 於 國 發 會 ( 北 部 都 調 適 決 策 步 驟 發 台 塑 公 司 之 台 會 區 氣 候 變 遷 調 表 1 篇 SCI 以 及 塑 六 輕 園 區 發 展 適 整 體 規 劃 ) 國 內 1 篇 EI 期 及 濁 水 溪 流 域 水 環 保 署 ( 氣 候 變 刊, 氣 候 變 遷 糧 資 源 管 理 計 畫 遷 衝 擊 評 估 與 環 食 安 全 調 適 研 究 之 氣 候 變 遷 對 濁 境 調 適 協 作 機 制 成 果 亦 發 表 1 篇 水 溪 流 域 水 資 源 研 析 專 案 工 作 計 SCI 之 衝 擊 評 估 畫 ) 新 北 市 環 保 局 ( 新 北 市 低 碳 永 續 家 園 計 畫 )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 高 雄 市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及 永 續 發 展 推 動 計 畫 ) 此 外, 教 育 部 103 年 推 動 之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水 資 源 及 災 害 專 業 課 程 融 入 計 畫, 以 104 年 推 動 之 水 資 源 及 災 害 專 業 課 程 教 學 聯 盟 推 動 計 畫, 均 以 TaiCCAT 氣 候 變 遷 支 援 調 適 決 策 六 步 驟 為 主 軸 編 寫 教 材, 以 作 為 培 育 氣 候 變 遷 專 業 人 才, 以 及 融 100
101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入 氣 候 變 遷 專 業 知 識 所 使 用 之 教 材 101
102 4.3 治 理 組 調 適 治 理 組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1.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資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分 1. 水 災 保 險 意 願 調 適 設 計 工 作 坊 : 料 庫 - 分 國 家 布 圖 資 與 細 部 因 之 問 卷 調 查 資 以 類 似 懶 人 包 方 縣 市 區 域 層 級 子 圖 資 料 式 將 資 訊 整 合 給 2. 脆 弱 度 地 圖 - 辨 2.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民 眾 搜 尋 識 導 致 其 脆 弱 度 紀 錄 較 高 的 因 子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透 過 多 準 則 決 策 分 析 與 GIS 圖 層 套 疊, 建 立 風 險 矩 陣, 排 列 調 適 選 項 之 優 先 順 序 1. 完 成 臺 南 市 乾 旱 風 險 之 調 適 選 項 優 先 順 序 2. 不 同 氣 候 情 境 下 台 南 市 未 來 土 地 使 用 型 態 預 測 與 土 地 使 用 需 求 分 配 預 測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提 出 調 適 科 技 政 策 路 徑 圖, 就 調 適 科 技 的 發 展 移 轉 與 擴 散 之 脈 絡, 藉 由 政 策 路 徑 圖 的 制 訂, 促 進 調 適 科 技 的 應 用 與 轉 移 溝 通 平 台 1. 臺 灣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平 台, 彙 整 相 關 文 獻 計 畫 圖 資 與 研 究 成 果, 駔 為 產 官 學 研 之 溝 通 平 台 2. 三 維 城 鎮 模 擬 平 台, 替 規 劃 者 與 民 眾 建 立 成 效 良 好 的 討 論 媒 介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1. 撰 寫 台 灣 氣 候 變 遷 科 學 報 告 第 二 透 過 What-if 模 型, 進 行 都 市 變 遷 (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規 劃 和 發 展 過 程 面 向 ) 之 模 擬, 分 析 主 要 組 成 要 素 1. 完 成 臺 南 市 調 適 潛 能 風 險 分 布 圖 2. 完 成 臺 南 市 各 區 別 之 水 災 保 險 投 保 率 3. 台 南 市 15 個 特 色 社 區 的 調 適 能 力 評 分 表 1. 巢 狀 羅 吉 特 迴 歸 模 型 評 估 水 災 保 險 2. 整 合 GIS 服 務, 發 布 氣 候 風 險 潛 勢 與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1. 國 內 外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2. 臺 灣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平 台 1. 參 加 9/24-25 中 大 舉 辦 的 第 透 過 水 災 財 務 風 險 評 估 模 型, 評 估 實 施 水 災 保 險 之 可 行 性 導 入 產 經 分 析 方 法, 在 選 定 欲 發 展 之 調 適 科 技 後, 透 過 科 技 分 析 專 利 分 析 及 產 業 應 用 分 析, 將 調 適 科 技 運 用 於 調 適 政 策 水 災 試 驗 卡 評 估 水 災 保 險 納 保 率 與 保 險 費 率 臺 灣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科 技 平 台 9/3 在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延 平 分 部 舉 行 透 過 焦 點 座 談 與 專 家 德 爾 菲 問 卷 調 查, 建 立 調 適 能 力 與 表 現 之 指 標 變 數 與 權 重 確 認 在 調 適 能 力 的 組 成 過 程 中, 加 入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過 程, 並 提 出 知 識 不 足 為 調 適 治 理 之 主 要 缺 口 10/27 在 成 功 大 學 舉 行 氣 候 變 遷 下 台 南 旱 澇 整 合 治 理 公 民 圓 桌 論 壇 5/8 在 台 灣 大 學 舉 辦 焦 點 座 談 會, 邀 請 地 方 里 長 與 社 區 代 表, 討 論 氣 候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的 建 立 及 地 方 治 理 問 題 10/23 在 成 功 大 學 舉 行 調 適 能 舉 辦 座 談 會 收 集 台 南 市 爆 發 登 革 熱 後, 衛 生 單 位 與 社 區 居 民 所 面 臨 之 困 境 與 處 理 方 法 102
103 冊 的 第 章 2. 參 考 荷 蘭 三 角 洲 計 畫, 提 出 屬 於 我 國 smart city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治 理 知 識 網 路 平 台 四 屆 調 適 科 技 國 際 研 討 會 - 氣 候 變 遷 在 台 灣 2. 出 席 2015 歐 洲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大 會 (ECCA) 3. 出 席 第 9 屆 國 際 都 市 氣 候 協 會 研 討 會 (ICUC9) 韌 性 城 市 - 三 維 城 市 建 模 應 用 工 作 坊, 建 立 當 地 產 業 與 調 適 選 項 的 組 合 估 關 係 力 與 公 共 衛 生 衝 擊 座 談 會, 落 實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調 適 治 理 103
104 4.3.2 R1 調 適 治 理 與 風 險 決 策 模 式 及 應 用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林 美 君 ext 510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1.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分 布 圖 資 2. 社 會 經 濟 活 動 知 識 認 知 基 礎 設 施 制 度 與 生 態 等 相 關 圖 資 1. 多 準 則 決 策 分 水 災 保 險 評 析 估 1. 評 估 氣 候 變 遷 衝 擊 ( 以 乾 旱 為 例 ) 之 調 適 選 項 優 先 順 序 2. 水 災 高 風 險 區 域 可 推 估 水 災 保 險, 降 低 氣 候 衝 擊 與 風 險 1.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2. AHP 分 析 3. 迴 歸 分 析 ( 保 險 穿 透 率 評 估 ) 1. 量 化 臺 南 市 各 區 之 調 適 能 力 程 度 2. 山 區 與 沿 海 區 域 調 適 能 力 較 低, 都 市 化 程 度 高 區 域 調 適 能 力 高 3. 估 算 各 區 別 之 水 災 保 險 穿 透 率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1. 風 險 矩 陣 1.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評 估 機 制 2. 水 災 保 險 評 估 機 制 3. 視 覺 化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溝 通 平 台 3. 利 害 關 係 人 座 談 會 議 4. 國 際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1. 落 實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調 適 治 理 2. 發 展 Modified AHP, 確 保 通 過 一 致 性 檢 定 水 災 保 險 評 估 機 制 1. 水 災 保 險 風 險 評 估 2. 焦 點 座 談 : 指 標 構 面 權 重 1. 確 認 關 建 議 提 :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過 程, 提 出 知 識 不 足 為 調 適 治 理 之 缺 口 2. 調 適 治 理 之 調 適 經 驗 分 享 氣 候 變 遷 資 訊 ( 調 適 能 力 指 標 ) 發 布 1. 5/8 焦 點 座 談 會 2. 10/23 調 適 能 力 與 公 共 衛 生 衝 擊 座 談 會 不 同 層 級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座 談 會 議 ( 地 方 政 府 公 衛 單 位 環 保 單 位 地 方 利 害 關 係 人 ) 氣 候 變 遷 引 起 之 公 衛 議 題 ( 以 登 革 熱 為 例 ), 收 集 與 歸 納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面 臨 之 困 境 處 理 方 法, 最 為 後 續 調 適 推 動 之 參 考 根 據 利 害 關 係 人 座 談 會, 釐 清 公 共 衛 生 議 題 之 發 生 因 素 衝 擊 因 應 措 施 與 面 臨 之 困 難 等 104
105 3. 整 合 GIS 技 術, 以 圖 像 化 呈 現 調 能 力 指 標 105
106 4.3.3 R3 空 間 調 適 政 策 的 建 構 與 應 用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詹 士 樑 (02) #67307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評 估 工 具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縣 市 地 1. 關 鍵 調 適 台 南 市 農 地 地 方 座 談 會 方 氣 候 變 遷 地 區 指 認 脆 弱 度 初 步 調 適 計 畫 評 2. 地 方 土 地 評 估 估 成 果 與 說 使 用 調 適 指 明 標 系 統 資 料 2. 空 間 調 適 庫 互 動 平 台 之 3. 地 方 程 序 成 果 與 建 議 性 指 標 系 統 資 料 庫 4. 整 合 空 間 調 適 政 策 之 土 地 使 用 動 態 模 擬 與 應 用 1. 程 序 性 指 標 系 統 NI 專 家 座 談 3. 專 家 問 卷 ( 開 放 式 ) 1. Fuzzy Delphi 專 家 問 卷 ( 實 質 指 標 ) 2. Fuzzy Delphi 專 家 問 卷 ( 程 序 指 標 ) 3. 土 地 使 用 模 擬 工 具 what if? 1. 農 地 生 產 力 與 氣 候 災 害 風 險 之 整 合 性 疊 圖 分 析 1. 專 家 座 談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縣 市 地 方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成 果 之 程 序 性 指 標 評 估 2. 空 間 調 適 計 畫 經 驗 分 享 3. 空 間 調 適 技 術 需 求 與 缺 口 1. 台 南 市 地 方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計 畫 成 果 之 程 序 性 指 標 評 估 2. 台 南 市 土 地 使 用 調 適 指 標 評 估 3. 台 南 市 氣 候 災 害 ( 登 革 熱 淹 水 ) 與 土 地 使 用 調 適 指 標 之 衝 擊 分 析 調 適 科 技 服 1. 程 序 性 指 1. 土 地 使 用 1. 農 地 脆 弱 度 之 空 間 分 布 1. 台 南 市 地 方 調 適 需 求 與 重 要 議 題 整 理 106
107 務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標 NI188 在 地 應 用 說 明 1. 空 間 調 適 互 動 平 台 1. 評 估 目 前 地 方 調 適 計 畫 執 行 概 況 2. 地 方 調 適 推 動 可 能 面 臨 之 挑 戰 調 適 指 標 與 災 害 地 圖 疊 合 之 綜 合 評 估 2. 氣 候 情 境 下 之 台 南 市 土 地 使 用 發 展 趨 勢 1. 座 談 會 2. 研 討 會 發 表 1. 地 方 化 之 土 地 使 用 調 適 指 標 系 統 建 構 2. 地 方 化 程 序 性 指 標 系 統 建 構 3. 台 南 市 土 地 使 用 調 適 指 標 之 現 況 檢 視 4. 土 地 使 用 調 適 指 標 災 害 風 險 情 境 與 調 適 策 略 之 整 合 分 析 1. 台 南 市 民 參 與 變 遷 調 適 圓 桌 論 壇 107
108 4.3.4 R4 社 區 調 適 策 略 建 立 與 應 用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林 子 平 (06) #54145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1. 社 區 調 1. 社 區 調 1. 災 害 與 1. 座 談 會 適 能 力 適 能 力 社 區 產 2. 社 區 調 適 評 級 指 標 業 關 聯 能 力 得 分 2. 社 區 調 2. 樣 本 社 表 參 考 適 能 力 區 調 適 改 善 建 能 力 得 議 分 1. 調 適 能 力 級 等 項 目 與 標 準 2. 各 項 調 適 能 力 優 化 方 針 1. 社 區 面 臨 災 害 ( 淹 水 山 崩 等 圖 ) 與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等 級 疊 和 圖 資 1. 樣 本 社 區 災 害 與 調 適 能 力 綜 合 得 分 1. 政 府 出 版 刊 物 期 刊 發 表 1. Fuzzy Delphi 專 家 問 卷 2. Fuzzy AHP 專 家 問 卷 3. 樣 本 社 區 評 分 1. 樣 本 社 區 評 分 表 2. 樣 本 社 區 所 在 位 置 圖 1. 調 適 分 數 與 災 害 地 圖 疊 和, 整 合 風 險 象 限 圖 1. 政 府 出 版 刊 物 2. 期 刊 發 表 3. 座 談 會 4. 研 討 會 發 表 4. 評 估 調 適 力 與 1. 專 家 訪 談 紀 錄 1. 樣 本 社 區 面 對 災 害, 專 家 建 議 與 訪 談 結 果 1. 政 府 出 版 刊 物 2. 座 談 會 1. 焦 點 座 談 2. 現 地 訪 談 3. 在 地 專 家 訪 問 4. 檢 驗 評 分 結 果 與 在 地 經 驗 1. 社 區 面 臨 災 害 之 衝 擊 2. ) 與 社 區 調 適 能 力 等 級 疊 和 圖 資 1. 調 適 分 數 與 災 害 地 圖 疊 和 2. 整 合 風 險 象 限 圖 /06/27 臺 南 市 民 參 與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圓 桌 論 壇 /10/23 調 適 能 力 與 公 共 衛 生 衝 擊 座 談 會 108
109 利 害 人 之 間 的 溝 通 5. 整 合 圖 面 易 於 使 用 者 判 讀 分 析 109
110 4.3.5 R5 跨 層 級 調 適 制 度 設 計 與 應 用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李 河 清 (03) #34111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公 私 部 門 調 適 能 力 運 作 情 境 公 私 部 門 調 適 能 力 改 善 建 議 水 資 源 調 適 選 項 認 知 分 析 各 項 調 適 能 力 優 化 考 量 面 臨 災 害 ( 淹 水 旱 災 等 ) 之 調 適 選 項 評 比 依 地 區 與 制 度, 建 立 利 害 關 係 人 調 適 能 力 利 害 相 關 人 認 知 問 卷 社 會 網 絡 繪 圖 利 害 關 係 人 認 知 泡 泡 圖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旱 澇 與 產 業 關 聯 情 境 工 促 會 代 表 一 對 一 訪 談 樣 本 社 區 面 對 災 害, 專 家 建 議 與 訪 談 結 果 舉 辦 公 民 論 壇 調 適 選 項 分 類 評 比 一 對 一 訪 談 公 民 審 議 圓 桌 論 壇 利 害 關 係 人 衝 擊 與 調 適 能 力 認 知 落 差 與 討 論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繪 圖 並 分 析 旱 澇 與 調 適 能 力 之 調 和 或 落 差 政 府 出 版 刊 物 期 刊 發 表 調 適 選 項 依 重 要 性 與 爭 議 性 審 議 討 論 政 府 出 版 刊 物 論 文 發 表 座 談 會 國 際 工 作 坊 發 表 TAO 論 文 投 稿 政 府 出 版 刊 物 座 談 會 1. 調 適 選 項 依 重 要 性 與 爭 議 性 審 議 討 論 2014/06/27 臺 南 市 民 參 與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圓 桌 論 壇 2015/10/27 水 資 源 旱 澇 治 理 圓 桌 論 壇 於 氣 候 110
111 成 果 ECCA 國 際 會 議 論 文 變 化 綱 要 公 約 締 約 國 大 會 COP20 邊 會, 口 頭 報 告 TaiCCA T 111
112 4.3 6 R6 調 適 科 技 設 計 平 台 建 置 與 應 用 聯 絡 人 與 聯 絡 方 式 : 江 益 璋 (02) ext 資 料 服 務 ( 政 策 或 技 術 盤 點 請 列 表 於 後, 圖 資 成 果 請 繳 交 附 件 ) 政 府 施 政 學 者 科 研 產 業 需 求 民 眾 參 與 其 他 評 估 工 具 風 險 評 估 操 作 結 果 ( 以 示 範 計 畫 為 主 ) 三 維 城 市 互 動 介 面 運 用 建 築 及 都 市 模 擬 情 境 支 援 政 府 決 策 DPSIR 風 險 感 知 分 析 運 用 衝 擊 與 調 適 指 標 支 援 建 築 及 都 市 設 計 1 韌 性 城 市 設 計 模 擬 操 作 指 南 2. 建 立 韌 性 城 市 設 計 產 學 合 作 機 制 建 築 及 都 市 設 計 規 範 檢 討 社 會 脆 弱 度 評 估 模 擬 不 同 淹 水 情 境 之 調 適 科 技 組 合 與 建 築 及 都 市 設 計 規 劃 師 座 談 調 適 科 技 服 務 溝 通 平 台 科 研 發 展 成 果 社 會 脆 弱 度 矩 陣 視 覺 化 建 築 及 都 市 設 計 調 適 手 段 ECCA2015, ICAADE2015 國 際 研 討 會 發 表 開 發 Geodesign 韌 性 城 市 設 計 平 台 建 築 及 都 市 設 計 模 擬 介 面 調 適 科 技 設 計 平 台 9/3 韌 性 城 市 - 三 維 城 市 建 模 應 用 工 作 坊 已 有 地 方 政 府 及 規 畫 設 計 公 司 提 出 支 援 氣 候 調 適 設 計 的 需 求 112
最新监狱管理执法全书(二百零五)
.............................. I ........................... II ................................. III 1996 1994 5 16 1 2 1997 12 29 84 1996 1994 5 16
目 錄 目 錄... I 表 目 錄... IV 圖 目 錄... VI 第 一 章 前 言 與 背 景... 1-1 1.1 前 言... 1-1 1.2 臺 南 市 空 間 特 殊 性... 1-2 1.2.1 地 理 位 置... 1-2 1.2.2 氣 候 特 徵....1-3 1.2.3
臺 南 市 政 府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四 一 月 目 錄 目 錄... I 表 目 錄... IV 圖 目 錄... VI 第 一 章 前 言 與 背 景... 1-1 1.1 前 言... 1-1 1.2 臺 南 市 空 間 特 殊 性... 1-2 1.2.1 地 理 位 置... 1-2 1.2.2 氣 候 特 徵....1-3 1.2.3 地 形 特 徵... 1-4 1.2.4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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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學 第 七 期 -2004 年 高 雄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系 六 祖 壇 經 及 其 語 言 研 究 考 述 邱 湘 雲 * 摘 要 禪 宗 自 唐 代 盛 行 至 今 歷 千 年 而 不 衰 六 祖 壇 經 為 禪 門 重 要 典 籍 欲 知 中 國 禪 宗 思 想 之 開 展 當 由 此 書 看 起 本 文 回 歸 文 本 考 論 壇 經 之 書 名 作 者 編 撰
目 錄 壹 緒 論... 2 貳 明 時 代 背 景 一 明 代 禮 教 之 於 女 性? 母 德 婦 德... 2 二 明 代 婦 女 之 於 士 人? 經 濟 支 柱... 4 參 歸 有 光 一 仕 途... 7 二 家 庭... 7 肆 歸 有 光 文 學 裡 的 女 性 比 較 一 < 項
淺 談 歸 有 光 的 女 性 側 寫 以 項 籍 軒 志 葬 寒 花 志 及 先 妣 事 略 世 美 堂 後 記 為 例 指 導 教 授 : 陳 慶 元 撰 寫 學 生 : 亷 千 儀 目 錄 壹 緒 論... 2 貳 明 時 代 背 景 一 明 代 禮 教 之 於 女 性? 母 德 婦 德... 2 二 明 代 婦 女 之 於 士 人? 經 濟 支 柱... 4 參 歸 有 光 一 仕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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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资 格 考 试 资 料 汇 编 目 录 1. 教 师 资 格 条 例...1 2.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实 施 办 法...5 3.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9 4.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暂 行 办 法...13 5. 中 小 学 和 幼 儿 园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标 准 ( 试 行 )...16 6. 全 国 教 师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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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安 大 学 805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长 安 大 学 803 道 路 工 程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长 安 大 学 802 结 构 设 计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3 长 安 大 学 806 汽 车 理 论 全
化学实验基本操作-加热、干燥和冷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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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中三選科指南 2014 subject
必 修 科 目 簡 介 < < < 1. 中 文 > > > 本 科 的 公 開 評 核 以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聯 合 編 訂 的 中 國 語 文 科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中 四 至 中 六 ) 為 根 據 目 標 本 科 主 要 評 核 考 生 : (1) 讀 寫 聽 說 能 力 思 維 能 力 審 美 能 力 和 自 學 能 力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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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 山 高 中 102 學 年 度 暑 期 輔 導 高 三 社 會 科 複 習 考 試 卷 答 案 卡 上 基 本 資 料 務 必 正 確 畫 記, 畫 記 錯 誤 者 一 律 扣 總 成 績 5 分! 代 碼 :01 單 一 選 擇 題 ( 每 題 2 分 )100% D1. 花 媽 擔 任 樂 活 市 市 長, 因 鑑 於 近 年 自 行 車 人 口 快 速 成 長, 基 於 使 用 者 付 費
修改「豪雨新定義」災防問答集-final_1021.docx
天 然 災 害 災 防 問 答 集 交 通 部 中 央 氣 象 局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序 臺 灣 地 處 副 熱 帶, 並 位 於 環 太 平 洋 地 震 帶 上, 故 每 年 都 有 遭 受 颱 風 豪 雨 乾 旱 寒 流 及 地 震 等 天 然 災 害 侵 襲 之 虞 根 據 歷 年 資 料 統 計, 平 均 每 年 約 有 3~4 個 颱 風 侵 襲 臺 灣, 而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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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大 学 文 件 贵 大 发 2015 40 号 贵 州 大 学 关 于 2015 年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三 级 岗 位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校 直 各 单 位 : 根 据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省 属 高 等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三 级 岗 位 聘 用 评 议 工 作 的 通 知 ( 黔 教 师 发 2015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天 主 教 永 年 高 級 中 學 綜 合 高 中 課 程 手 冊 目 錄 壹 學 校 背 景. 貳 教 育 理 念 與 教 育 目 標. 3 一 規 劃 理 念...3 二 教 育 目 標...3 參 畢 業 要 求. 5 一 總 學 分 數...5 二 必 選 修 學 分 數...5 三 必 須 參 加 活 動...9 四 成 績 評 量 方 式...9 肆 課 程 概 述.. 9 一 課 程
小儿疾病防治(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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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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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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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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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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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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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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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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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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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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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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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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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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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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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