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工作手冊_含目錄_.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20110316工作手冊_含目錄_.doc"

Transcription

1 腸 病 毒 防 治 工 作 指 引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2011 年 3 月 修 訂

2 目 錄 壹 疾 病 介 紹... 1 一 病 毒 特 性... 1 二 傳 染 途 徑... 2 三 臨 床 症 狀... 2 四 臺 灣 地 區 腸 病 毒 流 行 情 形... 4 五 腸 病 毒 感 染 症 的 診 斷... 4 六 腸 病 毒 感 染 症 的 治 療... 5 七 通 報... 6 貳 防 治 工 作 面 臨 問 題... 7 參 防 治 策 略... 9 一 初 段 預 防... 9 二 次 段 預 防 三 末 段 預 防 肆 預 防 保 健 一 腸 病 毒 預 防 二 預 防 方 法 三 消 毒 方 法 伍 分 工 一 教 育 部 各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處 ) 二 內 政 部 兒 童 局 各 縣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 處 ) 三 衛 生 局 四 醫 護 人 員 五 教 ( 托 ) 育 機 構 與 人 員... 17

3 附 件 目 錄 附 件 一 檢 體 採 檢 及 送 驗 事 項 附 件 二 腸 病 毒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自 我 檢 查 表 附 件 三 腸 病 毒 71 型 相 關 病 徵 及 疑 似 重 症 轉 診 時 機 附 件 四 腸 病 毒 重 症 醫 療 網 附 件 五 醫 療 院 所 嬰 兒 室 感 染 預 防 參 考 措 施 附 件 六 教 ( 保 ) 育 機 構 停 止 上 課 及 兒 童 請 假 建 議... 25

4 壹 疾 病 介 紹 一 病 毒 特 性 腸 病 毒 屬 於 小 RNA 病 毒 科 (Picornaviridae), 為 一 群 病 毒 的 總 稱, 在 1997 年 以 前, 已 知 而 被 分 類 的 腸 病 毒 共 有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Poliovirus) 共 3 型 (1 至 3 型 ) 克 沙 奇 病 毒 (Coxsackievirus), 含 23 種 A 型 (A1 至 A22 型,A24 型 ) 及 6 種 B 型 (B1-B6 型 ) 伊 科 病 毒 (Echovirus) 共 30 型 (1 至 33 型, 但 8 10 及 28 型 除 外 ) 及 腸 病 毒 (Enterovirus)(68 型 ~) 等 60 餘 型, 近 年 來 又 陸 續 發 現 多 種 型 別, 依 據 基 因 序 列 分 析 結 果 將 之 重 新 歸 類, 分 為 人 類 腸 病 毒 A B C D(Human enterovirus A B C D) 型, 其 中 腸 病 毒 71 型 被 歸 類 於 人 類 腸 病 毒 A 型 詳 細 分 類 如 下 : 種 類 Human enterovirus A (HEV-A) 血 清 型 Coxsackievirus A2~8, 10, 12, 14, 16 Enterovirus 71, 76, 89~92 Coxsackievirus A9 Human enterovirus B (HEV-B) Human enterovirus C (HEV-C) Human enterovirus D (HEV-D) New(unclassified) Coxsackievirus B1~6 Echovirus 1~7, 9, 11~21, 24~27, 29~33 Enterovirus 69, 73~75, 77~88, 93, 97~98, 100~101 Coxsackievirus A1, 11(15), 13(18), 17, 19~22, 24 Enterovirus 95~96, 99, 102 Poliovirus 1~3 Enterovirus 68, 70, 94 腸 病 毒 的 型 別 繁 多, 廣 泛 的 分 布 於 全 球, 而 且 一 直 持 續 性 的 存 在 於 人 類 之 中, 人 類 是 已 知 的 唯 一 宿 主 及 感 染 源 在 溫 帶 氣 候 地 區, 腸 病 毒 通 常 流 行 於 夏 季, 但 在 熱 帶 及 亞 熱 帶, 流 行 的 季 節 性 並 不 明 顯, 全 年 皆 可 能 有 感 染 個 案 發 生 在 所 有 腸 病 毒 中, 除 了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之 外, 以 腸 病 毒 71 型 (human enterovirus 71) 最 容 易 引 起 神 經 系 統 的 併 發 症, 此 病 毒 是 在 1969 年 美 國 加 1

5 州 的 一 次 流 行 中 首 次 被 分 離 出 來, 當 時 引 起 很 多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與 腦 炎 的 病 例, 此 後 包 括 澳 洲 日 本 瑞 典 保 加 利 亞 匈 牙 利 法 國 香 港 馬 來 西 亞 等 地 也 都 有 流 行 的 報 告, 台 灣 在 十 幾 年 前 也 曾 經 流 行 過, 可 見 此 型 腸 病 毒 的 分 布 是 全 世 界 性 的 比 較 特 別 的 是, 雖 然 世 界 各 地 的 報 告 大 多 發 現, 感 染 腸 病 毒 71 型 後, 發 生 神 經 系 統 併 發 症 的 比 率 特 別 高, 但 是 嚴 重 程 度 各 有 不 同, 有 的 只 出 現 腦 膜 炎 輕 微 腦 炎 肢 體 麻 痺 等 非 致 命 性 的 併 發 症, 有 的 則 會 造 成 死 亡 病 例, 其 可 能 的 危 險 因 子 尚 待 進 一 步 的 探 討 與 研 究 一 般 而 言, 感 染 某 一 型 腸 病 毒 之 後, 對 該 種 特 定 病 毒 之 免 疫 力 至 少 可 持 續 數 十 年 之 久, 但 接 觸 過 未 曾 感 染 過 的 病 毒 型 別, 仍 有 可 能 感 染 發 病 二 傳 染 途 徑 腸 病 毒 的 傳 染 性 極 強, 主 要 經 由 腸 胃 道 ( 糞 口 水 或 食 物 污 染 ) 或 呼 吸 道 ( 飛 沫 咳 嗽 或 打 噴 嚏 ) 傳 染, 亦 可 經 由 接 觸 病 人 的 分 泌 物 而 受 到 感 染 ; 腸 病 毒 感 染 的 潛 伏 期 大 約 2 至 10 天, 平 均 約 3 到 5 天, 發 病 前 數 天 在 喉 嚨 及 糞 便 都 有 病 毒 存 在, 即 開 始 有 傳 染 力, 通 常 以 發 病 後 一 週 內 傳 染 力 最 強 ; 而 患 者 可 持 續 經 由 腸 道 釋 出 病 毒, 時 間 可 達 8 到 12 週 之 久 三 臨 床 症 狀 腸 病 毒 可 以 引 發 多 種 疾 病, 其 中 很 多 是 沒 有 症 狀 的 感 染, 或 只 出 現 類 似 一 般 感 冒 的 輕 微 症 狀 有 些 時 候 則 會 引 起 一 些 較 特 殊 的 臨 床 表 現, 包 括 : 手 足 口 病 (hand-foot-mouth disease)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herpangina)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病 毒 性 腦 炎 心 肌 炎 肢 體 麻 痺 症 候 群 急 性 出 血 性 結 膜 炎 (acute hemorrhagic conjunctivitis) 等 手 足 口 病 患 者 會 在 手 腳 與 臀 部 周 圍 出 現 稍 微 隆 起 的 紅 疹, 疹 子 的 頂 端 大 多 有 小 水 泡, 口 腔 也 會 有 潰 瘍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則 多 數 會 發 高 燒, 特 點 是 在 口 腔 後 部 出 現 水 泡, 然 後 很 快 地 破 裂 變 成 潰 瘍 2

6 腸 病 毒 感 染 較 常 見 的 疾 病 臨 床 症 狀 及 可 能 病 毒 型 別 如 下 : 常 見 疾 病 臨 床 症 狀 可 能 病 毒 型 別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手 足 口 病 突 發 性 發 燒 厭 食 嘔 吐, 咽 峽 部 出 現 小 水 泡 或 潰 瘍 ; 病 程 4 到 6 天 ; 多 數 輕 微 無 併 發 症, 少 數 併 發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發 燒 手 腳 口 腔 及 臀 部 周 圍 出 現 稍 微 隆 起 的 紅 疹, 其 頂 端 大 多 有 小 水 泡, 主 要 分 布 於 口 腔 黏 膜 及 舌 頭, 其 次 為 軟 顎 牙 齦 和 嘴 唇, 四 肢 則 見 於 手 掌 腳 掌 手 指 及 腳 趾 間 ; 病 程 7 到 10 天, 常 因 口 腔 潰 瘍 而 無 法 進 食, 有 些 需 要 住 院 給 予 點 滴 克 沙 奇 A1-A10 A16 A22 型 病 毒 腸 病 毒 71 型 克 沙 奇 A16 A4 A5 A9 A10 B2 B5 型 病 毒, 腸 病 毒 71 型 流 行 性 肌 肋 痛 胸 部 突 發 性 陣 痛, 持 續 數 分 鐘 至 數 小 時, 克 沙 奇 B 族 病 毒 合 併 發 燒 頭 痛 短 暫 噁 心 嘔 吐 及 腹 瀉 ; 病 程 約 7 天 嬰 兒 急 性 心 肌 炎 及 成 人 心 包 膜 炎 發 燒 突 發 性 呼 吸 困 難 蒼 白 發 紺 嘔 吐, 開 始 可 能 誤 以 為 肺 炎, 接 著 會 有 明 顯 心 跳 過 速, 快 速 演 變 成 心 衰 竭 休 克, 甚 至 死 亡, 存 活 的 個 案 會 復 原 的 很 快 克 沙 奇 B 族 病 毒 急 性 淋 巴 結 性 咽 炎 發 燒 頭 痛 喉 嚨 痛, 懸 雍 垂 和 後 咽 壁 有 白 色 明 顯 病 灶 ; 病 程 約 4 至 14 天 克 沙 奇 A10 病 毒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及 腦 炎 發 燒 噁 心 嘔 吐 頭 痛 頸 部 僵 硬 煩 躁 睡 眠 不 安 穩 克 沙 奇 病 毒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伊 科 病 毒 腸 病 毒 71 型 發 燒 合 併 皮 疹 發 燒 皮 疹, 通 常 為 斑 丘 疹 狀, 有 些 會 出 現 小 水 泡 克 沙 奇 病 毒 伊 科 病 毒 急 性 出 血 性 結 膜 炎 眼 睛 發 紅 出 血 有 異 物 或 疼 痛 感 畏 光 腸 病 毒 70 型 眼 皮 腫 脹 分 泌 物 增 加, 通 常 一 眼 先 發 炎, 克 沙 奇 A24 病 毒 數 小 時 內 擴 散 到 另 一 眼 ; 病 程 約 10 天 腸 病 毒 71 型 的 致 病 力 較 高, 感 染 後 常 出 現 的 症 狀 如 下 : ( 一 ) 發 燒 時 間 較 長 : 常 超 過 3 天, 體 溫 可 超 過 39 ( 二 ) 幾 乎 都 有 手 足 口 症 狀 : 在 手 部 足 部 口 腔 內 等 部 位 出 現 針 頭 大 小 紅 點 的 疹 子 ( 水 泡 ) ( 三 ) 容 易 有 中 樞 神 經 併 發 症 : 如 嗜 睡 持 續 嘔 吐 肌 躍 型 抽 搐 ( 類 似 驚 嚇 的 全 身 性 肢 體 抽 動 ) 意 識 不 清 等 3

7 四 臺 灣 地 區 腸 病 毒 流 行 情 形 依 據 歷 年 監 測 資 料 顯 示, 幼 童 為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及 死 亡 之 高 危 險 群 體, 重 症 致 死 率 約 在 3.8% 至 25.7% 之 間 (95 99 年 無 死 亡 病 例 ) 引 起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之 型 別 以 腸 病 毒 71 型 為 主, 克 沙 奇 病 毒 居 次 ; 一 般 腸 病 毒 感 染 主 要 常 見 症 狀 為 手 足 口 病 或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由 全 國 五 百 餘 個 定 點 醫 師 監 視 系 統 資 料 顯 示, 腸 病 毒 疫 情 每 年 約 自 3 月 下 旬 開 始 上 升, 於 5 月 底 至 6 月 中 達 到 高 峰 後, 即 緩 慢 降 低, 而 後 於 9 月 份 開 學 後 再 度 出 現 一 波 流 行 歷 年 流 行 情 形 以 87 年 最 為 嚴 重, 當 年 度 定 點 醫 師 每 週 平 均 通 報 門 診 人 次 最 高 曾 達 19.87, 其 次 為 89 年, 其 定 點 醫 師 平 均 通 報 數 最 高 達 11.08, 而 後 各 年 流 行 情 形 趨 緩, 在 臨 床 上 表 現 除 了 87 年 以 手 足 口 病 表 現 較 多 外, 其 餘 各 年 均 以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較 手 足 口 病 多 由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監 測 資 料 顯 示, 以 87 年 病 例 數 最 多, 共 405 例,95 年 最 少, 僅 有 11 例 ; 以 年 齡 層 分 析, 患 者 以 5 歲 以 下 幼 童 居 多, 佔 所 有 重 症 病 例 90% 以 上 ( 除 87 年 佔 88.9% 外 ); 在 死 亡 病 例 方 面, 除 年 無 死 亡 病 例 外, 其 餘 年 份 之 致 死 率 介 於 3.8 至 25.7% 之 間, 死 亡 病 例 以 5 歲 以 下 幼 童 最 多 若 以 臺 灣 地 區 各 年 齡 層 人 口 數 粗 估 各 年 齡 層 之 重 症 發 生 率, 可 發 現 年 齡 越 小 者, 發 生 率 越 高, 其 中 又 以 未 滿 1 歲 嬰 幼 兒 之 發 生 率 最 高, 約 為 千 分 之 0.03 至 0.43, 其 次 為 1 至 5 歲 幼 童, 約 為 千 分 之 至 0.23 其 中 以 民 國 90 年 發 生 率 最 高, 而 後 各 年 均 較 歷 年 平 均 為 低 綜 合 各 合 約 實 驗 室 及 本 局 檢 驗 室 之 檢 驗 資 料 顯 示, 無 論 是 重 症 或 死 亡 病 例 檢 體 中, 皆 以 腸 病 毒 71 型 占 最 大 多 數 五 腸 病 毒 感 染 症 的 診 斷 一 般 要 由 臨 床 症 狀 判 斷 是 感 染 那 一 種 腸 病 毒 血 清 型 別 並 不 容 易, 通 常 需 籍 助 於 實 驗 室 診 斷 才 能 確 定 ; 實 驗 室 主 要 是 以 偵 測 抗 原 及 血 清 學 的 方 式 目 前 本 局 研 究 檢 驗 中 心 及 病 毒 性 感 染 症 合 約 實 驗 室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包 括 反 轉 錄 4

8 酵 素 - 聚 合 酵 素 鏈 鎖 反 應 (Reverse Transcriptase-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RT-PCR) 病 毒 分 離 及 血 清 學 檢 驗 等 反 轉 錄 酵 素 - 聚 合 酵 素 鏈 鎖 反 應, 是 利 用 設 計 好 的 特 殊 核 酸 序 列 與 檢 體 內 可 配 對 的 核 酸 結 合, 將 核 酸 大 量 複 製 到 可 以 偵 測 的 濃 度 這 種 檢 驗 具 有 很 高 的 敏 感 度, 理 論 上 檢 體 內 只 要 有 一 個 腸 病 毒 就 可 以 偵 測 出 來, 而 且 檢 驗 時 間 只 需 數 小 時, 目 前 已 用 於 腸 病 毒 71 型 的 快 速 檢 驗 病 毒 分 離 是 標 準 檢 驗 方 法, 檢 體 來 源 包 括 : 咽 喉 拭 子 或 咽 喉 洗 液 糞 便 或 肛 門 拭 子 脊 髓 液 或 水 泡 內 滲 出 液 及 臟 器 等 臨 床 檢 體 除 了 克 沙 奇 A 族 及 B 族 病 毒 常 用 初 生 ( 出 生 24 小 時 內 ) 乳 鼠 進 行 檢 測, 已 發 病 的 表 徵 作 為 區 別 ; 目 前 則 以 組 織 或 細 胞 培 養 來 分 離 病 毒, 由 於 腸 病 毒 的 型 別 眾 多, 所 以 使 用 的 細 胞 株 亦 非 常 廣 泛, 常 用 的 細 胞 如 RD HeLa Hep-2 和 初 代 猴 腎 細 胞 (Vero MK) 及 MRC5 等 細 胞 腸 病 毒 會 使 細 胞 產 生 細 胞 病 變, 再 用 間 接 免 疫 螢 光 法 (IFA) 或 分 子 生 物 學 鑑 定 病 毒 的 血 清 型 別 血 清 學 檢 驗 也 可 協 助 病 毒 的 診 斷, 運 用 酵 素 免 疫 分 析 法 (ELISA) 偵 測 特 異 性 IgM 抗 體, 或 中 和 試 驗 (Neutralization test) 偵 測 急 性 期 與 恢 復 期 兩 者 血 清 IgG 抗 體, 均 可 證 明 近 期 是 否 曾 遭 受 腸 病 毒 感 染 在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6 到 9 天 內, 病 毒 也 可 能 從 血 液 分 離 出 來, 而 在 受 侵 犯 器 官 病 理 解 剖 的 檢 體 中 亦 可 找 到 腸 病 毒 採 檢 時 間 愈 早, 實 驗 室 診 斷 成 功 的 機 會 愈 高, 採 檢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請 參 考 檢 體 採 檢 及 送 驗 事 項 ( 附 件 一 ) 六 腸 病 毒 感 染 症 的 治 療 目 前 並 沒 有 特 效 藥, 只 能 採 取 支 持 療 法, 絕 大 多 數 患 者 會 自 行 痊 癒, 對 於 腸 病 毒 重 症 患 者 之 治 療, 可 參 考 本 局 編 印 之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臨 床 處 理 注 意 事 項 其 中 之 腸 病 毒 腦 炎 重 症 患 者 臨 床 處 理 綱 要 靜 脈 注 射 免 疫 球 蛋 白 的 治 療 效 果 到 目 前 仍 有 待 確 認, 有 零 星 的 報 告 指 出 免 疫 球 蛋 白 有 些 治 療 效 果, 也 有 研 究 發 現 如 果 所 使 用 的 免 疫 球 蛋 白 含 有 高 濃 度 的 特 定 腸 病 毒 抗 體, 的 確 可 以 縮 短 病 毒 血 症 的 期 間, 但 是 一 般 的 免 疫 球 蛋 白 是 否 含 有 5

9 目 前 流 行 的 特 定 腸 病 毒 抗 體 則 無 法 確 定, 所 以 對 於 病 情 嚴 重 而 有 生 命 危 險 的 患 者 可 以 考 慮 使 用, 至 於 沒 有 特 殊 併 發 症 的 腸 病 毒 感 染, 則 不 需 要 使 用 免 疫 球 蛋 白, 有 關 適 用 對 象 可 參 考 腸 病 毒 71 型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臨 床 處 理 注 意 事 項 (99 年 修 訂 ) 中 之 腸 病 毒 感 染 嚴 重 病 例 靜 脈 注 射 免 疫 球 蛋 白 之 適 應 症 另 有 一 些 藥 廠 發 展 出 可 以 抑 制 腸 病 毒 的 藥 物, 其 作 用 機 制 大 多 是 抑 制 腸 病 毒 對 於 人 類 細 胞 的 感 染 能 力, 但 是 這 些 藥 物 都 還 在 初 期 的 試 驗 階 段, 尤 其 是 對 於 小 孩 的 安 全 性 都 還 沒 經 過 適 當 評 估, 所 以 還 無 法 使 用 七 通 報 ( 一 )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 依 據 傳 染 病 防 治 法,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屬 於 第 三 類 傳 染 病, 醫 師 或 醫 療 ( 事 ) 機 構 於 診 治 或 發 現 符 合 或 疑 似 下 述 定 義 之 病 人 時, 應 於 一 週 內 向 當 地 衛 生 局 報 告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病 例 定 義 ( 通 報 定 義 ) 如 下 : 病 例 須 符 合 下 列 兩 項 中 至 少 一 項 : 出 現 典 型 的 手 足 口 病 或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或 與 病 例 有 流 行 病 學 上 相 關 的 腸 病 毒 感 染 個 案, 同 時 有 肌 躍 型 抽 搐 (myoclonic jerks) 之 症 狀 或 併 發 腦 炎 急 性 肢 體 麻 痺 症 候 群 急 性 肝 炎 心 肌 炎 急 性 心 肌 病 變 心 肺 衰 竭 等 嚴 重 病 例 出 生 三 個 月 內 嬰 兒, 出 現 心 肌 炎 肝 炎 腦 炎 血 小 板 下 降 多 發 性 器 官 衰 竭 等 敗 血 症 徵 候, 並 排 除 細 菌 等 其 他 常 見 病 原 感 染 者 ( 二 ) 疑 似 腸 病 毒 群 聚 事 件 : 同 一 機 構 內, 出 現 兩 名 以 上 疑 似 病 例, 且 有 人 時 地 流 行 病 學 相 關 即 屬 聚 集 惟 依 腸 病 毒 傳 染 特 性, 聚 集 事 件 屢 見 不 鮮, 考 量 實 驗 室 及 防 疫 人 力 負 荷, 重 大 聚 集 事 件 ( 發 生 於 醫 院 診 所 嬰 兒 室 新 生 兒 病 房 托 嬰 中 心 產 後 護 理 中 心 等 場 所, 個 案 為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高 危 險 群 ) 始 須 進 行 通 報 及 採 檢 6

10 貳 防 治 工 作 面 臨 問 題 一 病 原 分 布 廣 泛 且 生 存 力 強 腸 病 毒 分 布 於 全 球 各 地, 而 且 一 直 持 續 性 的 存 在 於 人 類 生 活 環 境 之 中 臺 灣 地 處 亞 熱 帶, 全 年 皆 可 能 有 感 染 個 案 發 生 加 上 每 年 約 有 二 十 餘 萬 新 生 兒 出 生, 常 成 為 易 感 染 的 危 險 族 群, 因 此, 腸 病 毒 感 染 症 的 流 行, 每 年 仍 將 週 期 性 地 出 現 二 病 毒 型 別 眾 多, 尚 無 疫 苗 或 特 效 藥 可 預 防 或 治 療 腸 病 毒 的 型 別 相 當 多, 流 行 型 別 依 地 區 及 季 節 稍 有 不 同, 感 染 某 一 型 腸 病 毒 後, 只 對 該 型 病 毒 具 有 免 疫 力, 並 不 能 保 護 不 受 其 他 型 別 病 毒 感 染, 且 目 前 除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外, 尚 無 疫 苗 或 特 效 藥 可 預 防 或 治 療 三 傳 染 途 徑 多 元, 且 患 者 可 長 期 性 的 釋 出 病 毒 腸 病 毒 的 傳 染 性 極 強, 可 經 由 腸 胃 道 ( 糞 口 水 食 物 ) 及 呼 吸 道 ( 飛 沫 咳 嗽 打 噴 嚏 ) 傳 染, 亦 可 經 由 接 觸 患 者 口 鼻 分 泌 物 而 受 到 感 染 在 發 病 前 數 天, 喉 嚨 及 糞 便 即 都 有 病 毒 存 在, 而 患 者 可 持 續 經 由 腸 道 排 出 病 毒, 時 間 長 達 8 到 12 週 之 久, 成 為 潛 在 感 染 源, 增 加 防 治 上 的 困 難 四 無 症 狀 感 染 者 多, 不 自 覺 傳 播 病 毒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約 有 50% 到 80% 的 人 不 會 發 病, 或 只 有 類 似 一 般 感 冒 的 輕 微 症 狀, 常 不 自 覺 成 為 傳 播 媒 介, 將 病 毒 傳 給 免 疫 系 統 尚 未 發 展 成 熟 的 嬰 幼 童, 引 發 嚴 重 症 狀, 且 臺 灣 地 狹 人 稠 交 通 便 利, 若 未 及 時 控 制, 很 容 易 造 成 全 面 流 行 五 民 眾 對 腸 病 毒 預 防 常 識 認 知 有 待 提 昇 雖 然 腸 病 毒 傳 染 力 強, 但 可 藉 由 衛 生 保 健 習 慣 的 養 成, 有 效 降 低 感 染 的 機 會, 故 防 治 重 點 以 積 極 宣 導 民 眾 勤 洗 手, 養 成 個 人 良 好 衛 生 習 慣 的 預 防 觀 念 為 主 惟 依 據 本 局 所 進 行 之 腸 病 毒 防 疫 相 關 政 策 意 見 調 查 7

11 結 果 顯 示, 民 眾 對 於 腸 病 毒 的 正 確 洗 手 時 機 方 面, 普 遍 可 達 93% 以 上, 但 腸 病 毒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及 就 醫 觀 念 等 常 識 之 認 知 程 度 仍 有 待 加 強, 為 有 效 降 低 民 眾 感 染 腸 病 毒 機 會, 及 重 症 致 死 率 與 後 遺 症 的 發 生, 相 關 預 防 知 識 之 宣 導 須 更 為 落 實 六 部 分 臨 床 醫 師 對 於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病 徵 認 知 不 足, 錯 失 治 療 契 機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之 治 療, 首 重 早 期 發 現, 早 期 治 療, 惟 部 分 臨 床 醫 師, 如 急 診 室 醫 師, 臨 床 經 驗 不 足, 對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病 徵 認 知 不 足, 在 診 治 病 童 時, 若 無 照 會 小 兒 專 科 醫 師 診 治, 將 影 響 醫 護 品 質 七 導 致 併 發 重 症, 進 而 產 生 後 遺 症 或 死 亡 的 因 素 很 多, 無 法 杜 絕 死 亡 病 例 的 發 生 患 者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導 致 併 發 重 症, 進 而 產 生 後 遺 症 或 死 亡 的 因 素 很 多, 例 如 病 毒 的 毒 性 患 者 本 身 的 免 疫 反 應 就 醫 時 機 及 診 斷 處 置 等, 故 目 前 尚 無 法 完 全 避 免 死 亡 病 例 的 發 生 8

12 參 防 治 策 略 本 著 預 防 重 於 治 療 之 基 本 精 神, 結 合 所 有 可 用 之 資 源, 參 考 國 內 歷 年 防 治 經 驗 及 腸 病 毒 生 物 特 性, 研 訂 相 關 防 治 策 略, 包 括 加 強 監 測 及 蒐 集 資 料 加 強 個 人 衛 生 等 方 法, 同 時 結 合 傳 染 病 三 段 五 級 的 預 防 概 念 來 研 訂 防 治 策 略, 包 括 規 劃 辦 理 衛 教 宣 導 ( 初 段 預 防 ) 進 行 相 關 研 究 及 技 術 發 展 ( 次 段 預 防 ), 以 及 提 昇 醫 護 品 質 ( 末 段 預 防 ) 等, 俾 提 供 全 民 專 業 防 疫 服 務, 快 速 而 正 確 的 提 供 疫 病 資 訊, 有 效 地 進 行 疫 病 的 預 防 撲 滅 及 控 制, 使 全 民 能 免 於 疫 病 威 脅 的 恐 懼, 進 而 保 障 全 民 的 健 康 一 初 段 預 防 ( 一 ) 規 劃 辦 理 衛 教 宣 導 : 充 實 一 般 民 眾 教 ( 托 ) 育 人 員 學 校 護 理 人 員 及 醫 護 衛 生 防 疫 人 員 之 防 治 知 能 1. 宣 導 重 點 : (1) 腸 病 毒 之 流 行 季 節 與 病 毒 簡 介 傳 染 途 徑 臨 床 症 狀 等 相 關 知 識 (2) 當 前 醫 藥 科 技 無 法 有 效 杜 絕 腸 病 毒 的 感 染, 而 且 沒 有 藥 物 可 供 治 療, 亦 無 疫 苗 可 供 預 防, 只 有 個 人 保 持 良 好 衛 生 習 慣, 才 能 避 免 自 己 受 到 病 毒 感 染 (3) 養 成 正 確 洗 手 等 衛 生 習 慣, 且 毛 巾 手 帕 等 需 保 持 清 潔 (4) 玩 具 應 定 期 清 洗 消 毒, 並 避 免 幼 兒 將 其 放 入 口 中 咬 弄 (5) 絕 大 部 分 腸 病 毒 感 染 症 都 會 痊 癒, 只 有 極 少 部 分 會 併 發 重 症 (6) 鼓 勵 哺 育 母 乳, 增 加 嬰 兒 之 抵 抗 力 (7) 腸 病 毒 患 者 應 戴 口 罩, 及 其 口 鼻 分 泌 物 的 處 理 (8) 腸 病 毒 感 染 引 發 重 症 之 前 兆 病 徵 (9) 醫 療 院 所 嬰 兒 室 感 染 預 防 參 考 措 施 (10) 腸 病 毒 感 染 個 案 之 通 報 作 業 與 併 發 重 症 個 案 之 轉 診 體 系 (11)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個 案 之 檢 體 採 集 保 存 運 送 及 檢 驗 之 作 業 程 序 與 注 意 事 項 9

13 2. 實 施 方 法 : (1) 印 製 海 報 單 張 等 宣 導 品, 透 過 教 育 衛 生 等 體 系, 分 發 予 學 童 及 民 眾 (2) 透 過 報 紙 雜 誌 電 視 廣 播 等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3) 透 過 各 式 戶 外 媒 體, 例 如 : 戶 外 電 子 視 訊 牆 高 速 公 路 休 息 站 機 場 捷 運 或 加 油 站 看 板 等 途 徑, 宣 導 腸 病 毒 防 治 之 相 關 資 訊 (4) 協 調 民 眾 出 入 較 多 之 連 鎖 商 店, 協 助 張 貼 腸 病 毒 防 治 相 關 海 報 及 擺 放 宣 導 單 張 等 (5) 於 腸 病 毒 感 染 流 行 季 節 來 臨 之 前, 透 過 大 眾 媒 體, 針 對 一 般 民 眾, 加 強 宣 導 如 何 預 防 腸 病 毒 感 染 以 及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之 徵 兆 (6) 藉 由 疾 病 管 制 局 電 腦 網 頁, 介 紹 治 防 腸 病 毒 的 相 關 資 訊 (7) 利 用 健 保 電 子 報 及 防 疫 速 訊, 提 供 宣 導 資 料 至 公 私 立 機 關 學 校 團 體 及 醫 療 院 所, 以 擴 大 宣 導 效 果 (8) 請 相 關 公 會 學 會 協 會 於 發 行 之 刊 物 上, 刊 登 腸 病 毒 防 治 相 關 資 訊, 並 加 強 宣 導 正 確 洗 手 (9) 邀 請 學 者 專 家 撰 文 介 紹 正 確 之 腸 病 毒 防 治 知 識, 發 表 於 報 章 雜 誌 及 醫 療 衛 生 雜 誌 通 訊 等, 或 接 受 電 視 廣 播 訪 談, 宣 導 腸 病 毒 相 關 知 識 與 預 防 方 法 (10) 由 地 方 衛 生 機 關 結 合 社 區 衛 生 促 進 委 員 會 等 民 間 力 量, 培 訓 在 地 化 衛 教 種 子 人 員, 利 用 村 里 民 會 議 社 區 聚 會 活 動 及 社 區 電 臺, 深 入 各 家 庭, 加 強 宣 導 正 確 之 洗 手 方 式 及 腸 病 毒 防 治 知 識 (11) 洽 請 教 育 機 關 透 過 學 校 體 系, 利 用 衛 生 教 育 課 程 週 會 朝 會 等 時 機, 對 學 生 加 強 宣 導 ; 經 由 班 級 母 姐 會 家 庭 聯 絡 簿 及 家 庭 訪 視 等 管 道, 加 強 提 供 學 生 家 長 腸 病 毒 之 防 治 資 訊 (12) 透 過 醫 政 管 理 體 系 各 級 政 府 教 育 體 系 及 社 政 體 系, 加 強 宣 10

14 導 教 育 工 作 人 員 幼 兒 保 育 人 員 及 醫 事 人 員 有 關 腸 病 毒 防 治 之 知 識 與 時 時 正 確 洗 手 等 衛 生 習 慣 之 養 成 (13)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推 展 正 確 洗 手 運 動 (14) 由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與 該 地 醫 事 團 體 合 作, 辦 理 該 縣 市 衛 生 工 作 人 員 醫 事 人 員 及 學 校 護 理 人 員 防 治 腸 病 毒 之 講 習 活 動 (15) 委 託 教 育 團 體 醫 院 感 染 症 醫 學 會 及 小 兒 科 醫 學 會 等 團 體, 辦 理 幼 教 保 育 人 員 及 醫 事 專 業 人 員 之 研 習 會 (16) 由 衛 生 局 所 協 助 各 級 學 校 幼 稚 園 與 托 育 機 構, 對 其 教 職 員 工 生 進 行 講 習 與 資 料 分 發 等 宣 導 (17) 辦 理 民 眾 腸 病 毒 防 治 常 識 認 知 度 調 查, 以 了 解 衛 教 成 效 ( 二 ) 適 時 發 布 新 聞 稿, 或 召 開 記 者 會, 提 醒 民 眾 注 意 防 範 ( 三 ) 修 訂 腸 病 毒 防 治 相 關 手 冊, 灌 輸 教 ( 托 ) 育 人 員 之 腸 病 毒 防 治 知 識, 強 化 防 疫 人 員 防 治 知 能 ( 四 ) 透 過 多 元 資 訊 管 道, 如 本 局 英 文 網 頁 國 際 疫 情 網 站 或 電 子 郵 件 等, 與 國 外 相 關 機 構 及 單 位 進 行 疫 情 資 訊 交 流 ( 五 ) 積 極 參 與 亞 太 地 區 防 疫 活 動 及 國 際 會 議, 進 行 防 疫 經 驗 交 流 與 共 享 二 次 段 預 防 ( 一 ) 進 行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相 關 研 究 ( 二 ) 運 用 腸 病 毒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自 我 檢 查 表 ( 附 件 二 ) 腸 病 毒 71 型 相 關 病 徵 及 疑 似 重 症 轉 診 時 機 ( 附 件 三 ), 與 製 作 相 關 宣 導 影 像 與 短 片 等, 積 極 宣 導 民 眾 注 意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及 時 就 醫, 並 提 醒 臨 床 醫 師 注 意 診 斷, 必 要 時 轉 診, 掌 握 治 療 黃 金 時 間 ( 三 ) 維 持 區 域 性 病 毒 檢 驗 標 準 實 驗 室 運 作, 建 置 區 域 性 之 病 毒 檢 驗 監 測 與 支 援 系 統, 即 時 掌 握 國 內 腸 病 毒 之 流 行 趨 勢 及 其 流 行 血 清 型 別 之 變 動 情 形, 提 昇 總 體 實 驗 室 之 診 斷 水 準, 加 強 大 規 模 流 行 時 血 清 型 別 之 全 面 監 控 與 醫 療 檢 診 之 服 務 品 質 11

15 三 末 段 預 防 ( 一 ) 建 置 及 維 持 諮 詢 管 道, 聘 請 醫 療 學 術 界 專 家 協 助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病 例 治 療 之 諮 詢, 訂 定 相 關 處 理 綱 要 及 注 意 事 項, 提 供 臨 床 醫 師 參 考, 及 提 供 疑 似 重 大 群 聚 感 染 事 件 之 處 置 建 議 ( 二 ) 於 傳 染 病 數 位 學 習 網 建 置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臨 床 處 理 注 意 事 項 課 程, 提 供 再 教 育 學 分, 鼓 勵 醫 師 上 網 學 習 ( 三 ) 辦 理 醫 師 專 業 講 習 訓 練, 提 昇 腸 病 毒 醫 護 品 質, 降 低 腸 病 毒 重 症 致 死 率 ( 四 ) 適 時 更 新 疑 似 腸 病 毒 重 症 責 任 醫 院 名 單, 提 供 轉 診 參 考 12

16 肆 預 防 保 健 一 腸 病 毒 預 防 腸 病 毒 的 傳 染 力 極 強, 但 可 透 過 簡 單 的 衛 生 保 健 動 作 - 時 時 正 確 洗 手, 有 效 降 低 感 染 的 機 會 二 預 防 方 法 ( 一 ) 勤 洗 手, 養 成 良 好 的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 二 ) 均 衡 飲 食 適 度 運 動 及 充 足 睡 眠, 以 提 昇 免 疫 力 ( 三 ) 生 病 時, 應 儘 速 就 醫, 請 假 在 家 多 休 息 ( 四 ) 注 意 居 家 環 境 的 衛 生 清 潔 及 通 風 ( 五 ) 流 行 期 間, 避 免 出 入 人 潮 擁 擠 空 氣 不 流 通 的 公 共 場 所 ( 六 ) 儘 量 不 要 與 疑 似 病 患 接 觸, 尤 其 是 孕 婦 新 生 兒 及 幼 童 ( 七 ) 新 生 兒 可 多 餵 食 母 乳, 以 提 高 抵 抗 力 ( 八 ) 兒 童 玩 具 ( 尤 其 是 帶 毛 玩 具 ) 經 常 清 洗 消 毒 ( 九 ) 幼 童 之 照 顧 者 或 接 觸 者 應 特 別 注 意 個 人 衛 生 三 消 毒 方 法 ( 一 ) 消 毒 方 法 的 選 用 : 1. 腸 病 毒 對 酸 及 許 多 化 學 藥 物 具 抵 抗 性, 如 抗 微 生 物 製 劑 清 潔 消 毒 劑 及 酒 精, 均 無 法 殺 死 腸 病 毒 2. 醛 類 鹵 素 類 消 毒 劑 ( 如 市 售 含 氯 漂 白 水 ) 可 使 腸 病 毒 失 去 活 性 3. 腸 病 毒 於 室 溫 可 存 活 數 天,4 可 存 活 數 週, 冷 凍 下 可 存 活 數 月 以 上, 但 在 50 以 上 的 環 境, 很 快 就 會 失 去 活 性, 所 以 食 物 經 過 加 熱 處 理, 或 將 內 衣 褲 浸 泡 熱 水, 都 可 以 有 效 減 少 腸 病 毒 傳 播 4. 乾 燥 可 降 低 腸 病 毒 在 室 溫 下 存 活 的 時 間 5. 紫 外 線 可 降 低 病 毒 活 性 ( 二 ) 含 氯 漂 白 水 之 使 用 方 法 ( 使 用 時 請 穿 戴 防 水 手 套 並 注 意 安 全 ): 1. 一 般 環 境 消 毒, 建 議 使 用 500ppm 濃 度 之 漂 白 水 13

17 2. 針 對 病 童 分 泌 物 或 排 泄 物 污 染 之 物 品 或 表 面, 建 議 使 用 1000ppm 之 漂 白 水 3. 以 泡 製 500ppm 含 氯 漂 白 水 為 例 : (1) 取 巿 售 家 庭 用 漂 白 水 ( 濃 度 一 般 在 5 到 6%)5 湯 匙 ( 一 般 喝 湯 用 的 湯 匙, 約 15 至 20cc) (2) 加 入 10 公 升 的 自 來 水 中 ( 大 寶 特 瓶 每 瓶 容 量 1,250cc,8 瓶 即 等 於 10 公 升 ), 攪 拌 均 勻 即 可 註 : 如 無 法 區 分 為 腸 病 毒 或 病 毒 性 腸 胃 炎 ( 諾 羅 病 毒 或 輪 狀 病 毒 ) 感 染, 則 建 議 參 考 校 園 環 境 消 毒 與 嘔 吐 物 及 排 泄 物 消 毒 處 理 方 式 及 注 意 事 項 ( 請 參 閱 本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防 疫 專 區 - 疾 病 介 紹 - 病 毒 性 腸 胃 炎 - 四 治 療 照 護 ), 使 用 5000ppm 濃 度 之 漂 白 水 處 理 嘔 吐 物 及 排 泄 物, 以 徹 底 殺 滅 病 毒, 避 免 疫 情 擴 大 ( 三 ) 環 境 消 毒 重 點 : 1. 不 需 要 大 規 模 噴 藥 消 毒 2. 只 需 對 於 常 接 觸 物 體 表 面 ( 門 把 課 桌 椅 餐 桌 嬰 兒 床 柵 欄 及 樓 梯 扶 把 等 ) 玩 具 遊 樂 設 施 寢 具 及 書 本 等 做 重 點 性 消 毒 3. 清 洗 完 畢 的 物 體 移 至 戶 外, 接 受 陽 光 照 射, 藉 由 紫 外 線 殺 滅 病 毒 14

18 伍 分 工 腸 病 毒 防 治 工 作, 除 依 傳 染 病 防 治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 及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 直 轄 巿 及 各 縣 巿 政 府 ) 辦 理 相 關 業 務 外, 由 於 事 涉 教 ( 托 ) 育 機 構 之 健 康 管 理, 故 需 教 育 內 政 等 各 部 局 ( 處 ) 與 衛 生 單 位 密 切 配 合, 其 配 合 事 項 如 下 : 一 教 育 部 各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處 ) ( 一 ) 督 導 各 級 學 校 防 疫 工 作, 請 各 級 學 校 了 解 學 生 病 假 原 因, 並 配 合 校 安 事 件 即 時 通 報 表 或 學 校 傳 染 病 監 視 通 報 系 統 通 報, 以 速 採 行 防 治 措 施 ( 二 ) 督 導 各 級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及 學 校, 協 助 衛 生 單 位 推 動 學 校 衛 生 教 育 及 宣 導 活 動, 提 高 學 生 與 家 長 對 腸 病 毒 防 治 之 認 知 ( 三 ) 督 導 各 級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衛 生 單 位 辦 理 教 育 人 員 腸 病 毒 防 治 教 育 訓 練 二 內 政 部 兒 童 局 各 縣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 處 ) ( 一 ) 督 導 幼 兒 托 育 機 構, 協 助 衛 生 單 位 推 動 腸 病 毒 衛 生 教 育 及 宣 導 活 動, 提 升 機 構 人 員 腸 病 毒 防 治 知 能 ( 二 ) 督 導 各 級 幼 保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地 方 衛 生 單 位 辦 理 幼 兒 保 育 人 員 腸 病 毒 防 治 教 育 訓 練 三 衛 生 局 ( 一 ) 評 估 轄 區 防 治 現 況, 規 劃 切 合 當 地 需 求, 結 合 當 地 特 色 資 源 或 組 織 的 多 元 化 防 治 策 略 ( 二 ) 蒐 集 及 研 判 轄 區 腸 病 毒 疫 情 之 聚 集 情 形 或 嚴 重 度, 採 取 必 要 之 防 治 措 施 ( 三 ) 辦 理 腸 病 毒 防 治 衛 教 宣 導 工 作 及 活 動, 每 年 3 到 10 月 定 期 提 報 辦 理 情 形 至 疾 病 管 制 局 ( 四 ) 加 強 跨 局 處 合 作, 由 教 育 局 ( 處 ) 社 會 局 ( 處 ) 督 導 所 屬 教 ( 托 ) 育 機 構, 共 同 加 強 疫 情 監 視 及 衛 生 教 育 等 防 治 工 作 ( 五 ) 辦 理 防 疫 醫 事 教 育 及 其 他 相 關 人 員 腸 病 毒 防 治 訓 練 及 講 習 15

19 ( 六 ) 辦 理 教 ( 托 ) 育 機 構 醫 療 機 構 公 共 場 所 等 洗 手 設 備 查 核 輔 導, 並 提 報 查 核 情 形 至 疾 病 管 制 局 ( 七 ) 訂 定 轄 區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復 課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復 課 決 策 機 制 與 流 程, 並 辦 理 通 報 及 追 蹤 事 宜, 做 為 全 國 流 行 情 形 研 判 之 參 考 ( 八 ) 針 對 防 治 策 略, 訂 定 合 宜 之 過 程 指 標, 而 不 單 以 場 次 人 次 為 評 估 標 的, 以 利 落 實 相 關 防 治 措 施 ( 九 ) 與 醫 療 院 所 密 切 連 繫, 掌 握 住 院 及 疑 似 重 症 病 例, 接 獲 疑 似 重 症 或 死 亡 病 例 通 報 時, 應 即 刻 督 導 通 報 醫 療 院 所, 提 供 個 案 之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臨 床 表 現 資 料, 及 登 錄 傳 染 病 通 報 管 理 系 統, 並 採 取 檢 體 送 交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病 毒 性 感 染 症 檢 驗 合 約 實 驗 室 ( 請 參 閱 本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檢 驗 資 訊 - 合 約 實 驗 室 - 病 毒 性 感 染 症 合 約 實 驗 室 ) 檢 驗 ( 十 ) 接 獲 疑 似 院 內 嬰 兒 室 新 生 兒 病 房 腸 病 毒 聚 集 感 染 事 件, 或 發 現 某 托 嬰 中 心 或 產 後 護 理 中 心 等 場 所 之 嬰 兒, 陸 續 因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就 診 時, 應 立 即 通 知 疾 病 管 制 局 各 分 局, 會 同 諮 詢 委 員 或 防 疫 醫 師, 進 行 疫 情 調 查 與 採 檢, 將 所 有 檢 體 併 同 檢 體 清 冊 送 至 疾 病 管 制 局 昆 陽 實 驗 室 檢 驗 ( 十 一 ) 辦 理 疑 似 腸 病 毒 重 症 個 案 疫 情 調 查, 病 患 如 死 亡, 應 勸 導 家 屬 進 行 屍 體 病 理 解 剖 ( 依 傳 染 病 防 治 法 所 訂 之 屍 體 解 剖 喪 葬 費 用 補 助 標 準 第 二 條, 每 一 個 案 發 給 喪 葬 補 助 費 新 台 幣 30 萬 元 ), 以 利 釐 清 死 因 ( 十 二 ) 因 應 醫 療 資 源 變 動, 若 轄 區 醫 療 院 所 具 備 收 治 疑 似 重 症 患 者 能 力, 且 有 意 願 成 為 責 任 醫 院, 可 向 本 局 相 關 分 局 反 映, 視 該 區 指 揮 官 評 估 結 果 決 定 是 否 納 入 四 醫 護 人 員 ( 一 ) 由 於 病 程 變 化 快, 容 易 引 起 醫 療 糾 紛, 第 一 線 醫 師 解 釋 病 程 演 變 時 應 特 別 小 心, 當 病 童 罹 患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或 手 足 口 病, 或 病 童 之 親 密 接 觸 者 有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或 手 足 口 病 時, 出 現 以 下 狀 況 時, 應 儘 速 轉 診 治 療 : 16

20 1. 神 經 系 統 病 徵 : 包 括 持 續 昏 睡 持 續 嘔 吐 肌 躍 型 抽 搐 意 識 改 變 急 性 肢 體 麻 痺 抽 搐 顱 神 經 功 能 異 常 等 神 經 學 異 常 2. 交 感 神 經 病 徵 : 包 括 臉 色 蒼 白 血 壓 上 升 體 溫 正 常 時 心 跳 過 快 全 身 冒 冷 汗 肢 體 顫 抖 (tremor) 高 血 糖 等 3. 心 肺 系 統 病 徵 : 包 括 呼 吸 急 促 心 跳 過 速 或 過 慢 血 壓 上 升 或 下 降 脈 搏 微 弱 輕 微 運 動 導 致 呼 吸 急 促 臉 色 蒼 白 皮 膚 發 紺 手 腳 冰 冷 等 4. 有 關 腸 病 毒 重 症 診 斷 與 轉 診, 請 參 考 腸 病 毒 71 型 相 關 病 徵 及 疑 似 重 症 轉 診 時 機 ( 附 件 三 ) 與 腸 病 毒 重 症 責 任 醫 院 名 單 ( 附 件 四 ) ( 二 ) 要 特 別 注 意 病 患 胸 部 X 光 變 化, 心 電 圖 心 肌 炎 的 肌 肉 層 變 化 心 肌 超 音 波, 並 給 予 最 好 的 呼 吸 照 顧 ( 三 ) 發 現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病 患 時, 應 於 1 週 內 通 報, 並 配 合 採 取 相 關 檢 體 ( 請 參 考 檢 體 採 檢 及 送 驗 事 項 如 附 件 一 ) 及 提 供 病 歷 ( 四 ) 對 於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病 患 之 治 療, 可 參 考 腸 病 毒 71 型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臨 床 處 理 注 意 事 項 ( 五 ) 產 科 病 房 及 新 生 兒 病 房 有 疑 似 病 患 ( 包 括 住 院 患 者 或 醫 護 人 員 ) 必 須 立 即 處 置, 並 予 以 隔 離 避 免 接 觸 其 他 病 患, 尤 其 是 產 婦 及 新 生 兒 ( 醫 療 院 所 嬰 兒 室 感 染 預 防 參 考 措 施 如 附 件 五 ) 如 發 現 疑 似 院 內 聚 集 事 件, 或 發 現 某 托 嬰 中 心 或 產 後 護 理 中 心 等 場 所 之 嬰 兒, 陸 續 因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就 診 時, 敬 請 通 知 轄 區 衛 生 局, 並 配 合 必 要 之 疫 情 調 查 與 協 助 採 檢 ( 六 ) 注 意 處 理 病 患 之 分 泌 物 或 排 泄 物 ( 七 ) 死 亡 病 患 如 同 意 施 行 屍 體 病 理 解 剖, 請 協 助 採 集 腦 心 臟 等 病 理 組 織 及 其 他 相 關 檢 體 五 教 ( 托 ) 育 機 構 與 人 員 ( 一 ) 教 育 幼 ( 學 ) 童 正 確 之 腸 病 毒 傳 染 途 徑 預 防 方 法 及 相 關 知 識, 並 透 過 母 姐 會 家 庭 訪 視 家 庭 聯 絡 簿 及 分 發 宣 導 單 張 等 方 式, 提 供 17

21 家 長 腸 病 毒 防 治 資 訊 ( 二 ) 提 供 潔 淨 之 廁 所 與 洗 手 設 備 安 全 之 自 來 水 及 肥 皂 或 洗 潔 劑 等, 並 加 強 教 導 幼 ( 學 ) 童 洗 手 習 慣 之 養 成, 保 持 教 室 之 清 潔 與 通 風, 限 制 各 班 幼 ( 學 ) 童 人 數, 避 免 過 於 擁 擠, 維 持 寬 敞 空 間 ( 三 ) 避 免 提 供 帶 毛 玩 具, 玩 具 應 經 常 消 毒 清 洗 擦 乾 淨, 並 避 免 兒 童 咬 弄 玩 具, 將 口 沫 殘 留 於 玩 具 上 ; 遊 樂 設 施 如 電 動 馬 溜 滑 梯 鞦 韆 等 要 定 期 清 潔 ( 四 ) 進 行 清 掃 或 消 毒 工 作 ( 尤 其 清 掃 廁 所 ) 時, 工 作 人 員 應 穿 戴 防 水 手 套 口 罩 等 防 護 衣 物, 工 作 完 畢 後 手 套 應 取 下, 避 免 碰 觸 其 他 物 品 而 造 成 污 染 ( 五 ) 工 作 人 員 替 嬰 幼 兒 更 換 尿 片 時, 要 注 意 衛 生, 事 前 事 後 均 應 正 確 洗 手, 並 妥 善 處 理 污 穢 物 ( 六 ) 隨 時 注 意 幼 ( 學 ) 童 之 健 康 與 請 假 情 形, 出 現 異 常 時, 應 聯 繫 家 長 瞭 解 原 因, 如 有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聚 集, 應 立 即 通 知 教 育 社 政 及 衛 生 單 位, 並 參 考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課 及 兒 童 請 假 建 議 ( 附 件 六 ) 辦 理 ( 七 ) 對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之 幼 ( 學 ) 童, 應 特 別 注 意 其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避 免 與 其 他 幼 ( 學 ) 童 有 親 密 之 接 觸 行 為, 可 建 議 就 醫 治 療, 並 全 力 與 家 長 溝 通, 設 法 說 服 家 長 讓 病 童 在 家 休 息 至 少 一 星 期, 或 直 至 無 發 燒 現 象 如 病 童 無 法 請 假, 可 請 其 戴 口 罩 上 課, 並 與 其 他 幼 ( 學 ) 童 適 度 區 隔, 降 低 疾 病 傳 播 的 機 會 18

22 附 件 一 檢 體 採 檢 及 送 驗 事 項 註 : 最 新 訊 息 請 參 閱 本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檢 驗 資 訊 - 檢 體 採 檢 - 防 疫 檢 體 採 檢 手 冊 19

23 附 件 二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自 我 檢 查 表 親 愛 的 家 長 : 大 多 數 人 在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約 7 至 10 天 即 能 痊 癒, 但 是 有 極 少 數 的 人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會 出 現 嚴 重 併 發 症, 如 腦 炎 腦 膜 炎 急 性 肢 體 麻 痺 症 候 群 等 另 外, 根 據 研 究 資 料 顯 示, 若 家 中 有 第 二 個 幼 兒 感 染 腸 病 毒 時, 要 特 別 小 心 注 意 其 病 情 的 發 展, 因 為 第 二 個 病 患 所 接 受 的 腸 病 毒 之 病 毒 量 往 往 較 高, 其 嚴 重 程 度 可 能 提 高 目 前 國 內 對 於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已 有 很 好 的 治 療 方 式, 因 此, 若 家 中 幼 兒 感 染 腸 病 毒 時, 自 症 狀 開 始 後 7 天 內 要 特 別 注 意 觀 察 病 童 是 否 出 現 腸 病 毒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 如 下 表 所 列 之 一 者 ), 並 迅 速 送 往 大 醫 院 就 醫, 以 避 免 小 孩 病 情 惡 化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有 無 嗜 睡 意 識 改 變 活 力 不 佳 手 腳 無 力 除 了 一 直 想 睡 外, 病 童 顯 得 意 識 模 糊 眼 神 呆 滯 或 疲 倦 無 力, 原 來 活 潑 的 小 孩 會 變 得 安 静 不 想 動, 但 發 燒 本 身 就 會 影 響 小 孩 活 力, 所 以 上 述 症 狀 的 判 斷 應 以 體 溫 正 常 時 的 精 神 活 力 為 準 肌 躍 型 抽 搐 ( 無 故 驚 嚇 或 突 然 間 全 身 肌 肉 收 縮 ) 通 常 是 在 睡 眠 中 時 出 現 被 驚 嚇 或 突 然 間 全 身 肌 肉 收 縮, 隨 著 病 情 變 化 嚴 重 時, 在 清 醒 時 也 會 出 現 另 外, 病 童 可 能 因 肌 躍 型 抽 搐 症 狀 而 變 得 無 法 入 眠 持 續 嘔 吐 嘔 吐 可 為 腦 壓 上 升 的 症 狀 表 現 之 一, 嘔 吐 次 數 愈 多 愈 欲 要 注 意, 尤 其 是 伴 隨 嗜 睡 活 力 下 降, 或 只 有 嘔 吐 而 無 腹 痛 腹 瀉 等 腸 胃 炎 症 狀 時, 需 要 特 別 注 意 呼 吸 急 促 或 心 跳 加 快 小 孩 安 靜 且 體 溫 正 常 時, 心 跳 每 分 鐘 120 次 以 上 若 您 想 知 道 更 多 腸 病 毒 的 資 訊, 可 逕 洽 當 地 衛 生 局 或 至 疾 病 管 制 局 網 站 查 詢 ( 20

24 附 件 三 腸 病 毒 71 型 相 關 病 徵 及 疑 似 重 症 轉 診 時 機 腸 病 毒 71 型 感 染 病 徵 及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一 般 病 徵 :0 至 5 歲 要 特 別 注 意 腸 病 毒 71 型 感 染 的 病 例 中, 有 80% 為 手 足 口 病, 有 些 病 例 的 手 腳 皮 疹 十 分 細 小 且 不 明 顯, 故 應 仔 細 觀 察 併 發 重 症 者 以 五 歲 以 下 最 多, 所 以 對 罹 患 手 足 口 病 之 五 歲 以 下 兒 童 必 須 特 別 注 意 觀 察 重 症 出 現 時 機 :3 至 7 天 腸 病 毒 71 型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主 要 有 腦 幹 腦 炎 心 臟 衰 竭 肺 水 腫 與 肺 出 血 等 表 現, 這 些 嚴 重 病 症 均 於 發 病 後 七 天 內 出 現, 平 均 為 發 病 後 三 天 左 右, 所 以 發 病 後 七 天 內 應 特 別 注 意 觀 察 嚴 重 併 發 症 的 各 種 可 能 病 徵 四 大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 嗜 睡 意 識 改 變 活 力 不 佳 手 腳 無 力 肌 躍 型 抽 搐 ( 無 故 驚 嚇 或 突 然 間 全 身 肌 肉 收 縮 ) 持 續 嘔 吐 與 呼 吸 急 促 或 心 跳 加 快 為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對 於 腸 病 毒 感 染 病 患, 應 該 囑 咐 家 屬 特 別 注 意 觀 察 這 四 種 重 症 前 兆, 一 有 懷 疑 即 應 立 刻 轉 送 醫 院 肌 躍 型 抽 搐 為 全 身 肢 體 突 發 式 顫 抖 而 有 點 類 似 受 到 驚 嚇 的 動 作, 於 睡 覺 時 發 作 特 別 頻 繁, 這 種 動 作 於 正 常 兒 童 時 偶 而 可 見, 但 若 發 作 數 次 頻 繁, 或 白 天 清 醒 時 也 會 出 現 則 為 異 常 腸 病 毒 71 型 侵 犯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之 症 狀 : 1. 交 感 神 經 系 統 症 狀 : 腦 幹 受 犯 引 起 進 一 步 休 克 之 前 常 見 交 感 神 經 興 奮 症 狀, 包 括 臉 色 蒼 白 血 壓 上 升 體 溫 正 常 時 心 跳 過 快 全 身 冒 冷 汗 神 情 緊 張 肢 體 顫 抖 (tremor) 等 2. 神 經 系 統 症 狀 : 除 了 肌 躍 型 抽 搐 之 外, 還 可 能 出 現 意 識 改 變 抽 搐 肢 體 麻 痺 非 自 主 性 眼 球 動 作 ( 眼 球 往 上 看 眼 球 固 定 偏 向 一 側 眼 球 亂 轉 眼 球 震 顫 鬥 雞 眼 ) 運 動 失 調 (ataxia) 顱 神 經 功 能 異 常 等 3. 心 肺 系 統 症 狀 : 常 見 症 狀 包 括 呼 吸 急 促 心 跳 過 速 或 過 慢 輕 微 運 動 導 致 呼 吸 急 促 臉 色 蒼 白 皮 膚 發 紺 手 腳 冰 冷 等 21

25 疑 似 腸 病 毒 重 症 轉 診 時 機 罹 患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或 手 足 口 病, 或 病 童 之 親 密 接 觸 者 有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或 手 足 口 病 時, 病 童 如 果 出 現 下 列 情 形, 應 儘 速 轉 診 至 本 局 建 議 之 腸 病 毒 後 送 醫 院 接 受 治 療 交 感 神 經 病 徵 : 包 括 臉 色 蒼 白 血 壓 上 升 體 溫 正 常 時 心 跳 過 快 全 身 冒 冷 汗 肢 體 顫 抖 (tremor) 高 血 糖 等 神 經 系 統 病 徵 : 包 括 持 續 昏 睡 持 續 嘔 吐 頻 繁 肌 躍 型 抽 搐 意 識 改 變 急 性 肢 體 麻 痺 抽 搐 顱 神 經 功 能 異 常 等 神 經 學 異 常 心 肺 系 統 病 徵 : 包 括 呼 吸 急 促 心 跳 過 速 或 過 慢 血 壓 上 升 或 下 降 脈 搏 微 弱 輕 微 運 動 導 致 呼 吸 急 促 臉 色 蒼 白 皮 膚 發 紺 手 腳 冰 冷 等 22

26 附 件 四 腸 病 毒 重 症 醫 療 網 一 傳 染 病 防 治 醫 療 網 六 區 指 揮 官 與 責 任 醫 院 (71 家 ) 區 別 縣 巿 別 責 任 醫 院 臺 北 區 (24 家 ) 指 揮 官 - 張 上 淳 副 院 長 北 區 (8 家 ) 指 揮 官 - 林 奏 延 院 長 中 區 (18 家 ) 指 揮 官 - 黃 高 彬 主 任 南 區 (10 家 ) 指 揮 官 - 莊 銀 清 副 院 長 高 屏 區 (8 家 ) 指 揮 官 - 陳 垚 生 主 任 東 區 (3 家 ) 指 揮 官 - 李 仁 智 主 任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臺 大 醫 院 三 軍 總 醫 院 新 光 醫 院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臺 北 市 立 萬 芳 醫 院 馬 偕 醫 院 長 庚 醫 院 國 泰 醫 院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 中 興 仁 愛 婦 幼 院 區 )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衛 生 署 臺 北 醫 院 亞 東 醫 院 耕 莘 醫 院 恩 主 公 醫 院 慈 濟 醫 院 臺 北 分 院 國 泰 醫 院 汐 止 分 院 財 團 法 人 馬 偕 紀 念 醫 院 ( 淡 水 院 區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雙 和 醫 院 基 隆 市 長 庚 醫 院 基 隆 分 院 宜 蘭 縣 羅 東 博 愛 醫 院 陽 明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羅 東 聖 母 醫 院 桃 園 縣 林 口 長 庚 醫 院 衛 生 署 桃 園 醫 院 壢 新 醫 院 敏 盛 醫 院 新 竹 市 馬 偕 醫 院 新 竹 分 院 國 泰 醫 院 新 竹 分 院 衛 生 署 新 竹 醫 院 苗 栗 縣 衛 生 署 苗 栗 醫 院 臺 中 市 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中 國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林 新 醫 院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澄 清 醫 院 及 其 中 港 分 院 慈 濟 醫 院 臺 中 分 院 童 綜 合 醫 院 梧 棲 院 區 光 田 醫 院 及 其 大 甲 分 院 仁 愛 醫 院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台 中 醫 院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豐 原 醫 院 彰 化 縣 彰 化 基 督 教 醫 院 秀 傳 紀 念 醫 院 彰 濱 秀 傳 紀 念 醫 院 南 投 縣 財 團 法 人 埔 里 基 督 教 醫 院 衛 生 署 南 投 醫 院 雲 林 縣 臺 大 醫 院 雲 林 分 院 若 瑟 醫 院 嘉 義 巿 嘉 義 基 督 教 醫 院 聖 馬 爾 定 醫 院 嘉 義 縣 長 庚 醫 院 嘉 義 分 院 慈 濟 醫 院 大 林 分 院 臺 南 巿 成 大 醫 院 新 樓 醫 院 郭 綜 合 醫 院 奇 美 醫 院 永 康 院 區 高 雄 榮 民 總 醫 院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高 雄 市 國 軍 左 營 總 醫 院 高 雄 市 立 小 港 醫 院 長 庚 醫 院 高 雄 分 院 義 大 醫 院 屏 東 縣 屏 東 基 督 教 醫 院 安 泰 醫 院 花 蓮 縣 花 蓮 慈 濟 醫 院 門 諾 醫 院 臺 東 縣 馬 偕 醫 院 臺 東 分 院 註 : 無 責 任 醫 院 之 新 竹 縣 澎 湖 縣 及 金 門 馬 祖 地 區, 可 透 過 轉 診 機 制 或 傳 染 病 防 治 醫 療 網 各 區 指 揮 官 之 協 助, 進 行 轉 診 或 相 關 病 床 調 度 二 病 毒 性 感 染 症 合 約 實 驗 室 (12 家 )- 臺 大 醫 院 三 軍 總 醫 院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林 口 長 庚 醫 院 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中 國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彰 化 基 督 教 醫 院 成 大 醫 院 高 雄 榮 民 總 醫 院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花 蓮 慈 濟 醫 院 長 庚 醫 院 高 雄 分 院 (100/3/23 修 訂 ) 23

27 附 件 五 醫 療 院 所 嬰 兒 室 感 染 預 防 參 考 措 施 一 嬰 兒 室 須 增 設 隔 離 床 位, 以 便 收 容 有 疑 似 症 狀 ( 如 發 燒 腹 瀉 ) 之 新 生 兒 或 母 親 曾 於 待 ( 生 ) 產 期 間 出 現 疑 似 症 狀 ( 如 發 燒 腹 瀉 ) 之 新 生 兒, 床 與 床 間 應 有 適 度 間 隔, 不 得 互 相 緊 鄰, 以 降 低 院 內 群 聚 感 染 傳 染 病 發 生 的 機 會 二 每 一 嬰 兒 床 需 定 期 消 毒 新 生 兒 出 院 後, 嬰 兒 床 必 須 經 終 期 消 毒 後, 才 能 提 供 其 他 新 生 兒 使 用, 避 免 發 生 交 叉 感 染 三 非 嬰 兒 室 當 班 及 有 症 狀 ( 如 發 燒 腹 瀉 ) 之 工 作 人 員 禁 止 進 入 嬰 兒 室 照 護 新 生 兒 之 醫 護 人 員 於 進 入 嬰 兒 室 前, 應 注 意 手 部 消 毒 及 更 換 隔 離 衣, 並 於 照 護 每 一 新 生 兒 前 後, 應 確 實 正 確 洗 手, 降 低 交 互 感 染 之 機 會 對 於 可 能 接 觸 之 工 作 平 檯, 應 定 期 以 稀 釋 之 漂 白 水 加 強 清 潔 消 毒 四 嬰 兒 室 之 護 理 人 員 的 安 排, 請 依 嬰 兒 數 適 當 調 整, 以 避 免 負 荷 過 重, 影 響 照 護 品 質 五 奶 瓶 奶 嘴 均 應 充 分 清 洗, 避 免 奶 垢 殘 留, 玻 璃 奶 瓶 應 以 高 壓 蒸 汽 消 毒, 塑 膠 奶 瓶 奶 嘴 ( 含 安 撫 奶 嘴 ) 需 煮 沸 消 毒 後, 才 可 使 用 六 嬰 兒 室 內 使 用 之 消 毒 器 具 敷 料 罐 應 定 期 清 洗 更 換 七 嬰 兒 室 飲 水 設 備 之 冷 水 與 熱 水 系 統 間, 不 得 互 相 交 流 新 生 兒 飲 用 水, 務 必 使 用 煮 沸 過 的 水 八 加 強 母 親 衛 教, 母 親 進 入 嬰 兒 室 餵 奶 前 應 確 實 洗 淨 雙 手, 注 意 個 人 衛 生, 並 有 適 當 的 餵 乳 室 九 回 診 之 嬰 兒, 嚴 禁 再 送 入 嬰 兒 室 十 若 醫 院 採 行 母 嬰 同 室 措 施, 在 接 觸 或 哺 育 新 生 兒 前, 務 必 更 衣 洗 手 24

28 附 件 六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課 及 幼 ( 學 ) 童 請 假 建 議 一 在 什 麼 情 況 下, 教 ( 托 ) 育 機 構 必 須 考 慮 停 課 事 宜? ( 一 )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間 ( 一 般 約 在 四 到 九 月, 每 年 流 行 趨 勢 與 幅 度 略 有 差 異 ): 1. 符 合 中 央 公 告 強 制 停 課 規 定 之 標 準 時 2. 中 央 如 無 特 殊 規 定, 以 機 構 所 在 縣 市 之 規 定 為 準 ( 二 )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以 外 期 間, 符 合 機 構 所 在 縣 市 之 停 課 標 準 時 二 為 什 麼 在 前 述 情 況 下, 教 ( 托 ) 育 機 構 要 特 別 考 慮 感 染 幼 ( 學 ) 童 的 停 課 請 假 事 宜? 在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間, 教 ( 托 ) 育 機 構 內 群 聚 事 件 眾 多, 腸 病 毒 會 藉 由 學 童 間 的 接 觸 傳 播 至 家 庭, 為 防 杜 此 一 傳 染 途 徑, 對 於 感 染 腸 病 毒 的 幼 ( 學 ) 童, 應 落 實 生 病 不 上 學 之 觀 念, 請 假 在 家 休 息, 避 免 傳 染 其 他 同 學, 造 成 流 行 之 可 能 至 於 停 課 與 否, 則 依 中 央 公 告 之 強 制 停 課 規 定 ( 如 有 ) 病 童 班 級 內 其 他 幼 ( 學 ) 童 感 染 情 形, 及 教 ( 托 ) 育 機 構 所 在 縣 市 之 停 ( 復 ) 課 決 策 機 制, 決 定 該 班 級 是 否 停 課 三 在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間, 教 ( 托 ) 育 機 構 在 什 麼 情 況 下 要 特 別 考 慮 停 課 事 宜? 停 課 多 久? 小 學 低 年 級 幼 稚 園 托 育 機 構, 於 一 週 內 同 一 班 級 有 兩 名 以 上 ( 含 兩 名 ) 幼 ( 學 ) 童 經 醫 師 臨 床 診 斷 為 腸 病 毒 感 染 時, 表 示 感 染 已 有 聚 集 現 象, 為 遏 止 擴 大 流 行 之 可 能, 衛 生 主 管 單 位 應 與 教 ( 托 ) 育 機 構 及 學 童 家 長 充 分 溝 通, 並 督 導 及 加 強 機 構 內 幼 ( 學 ) 童 個 人 衛 生 教 育 ( 如 勤 洗 手 戴 口 罩 ) 及 環 境 消 毒, 且 依 據 中 央 公 告 之 強 制 停 課 規 定 ( 如 有 ), 或 教 ( 托 ) 育 機 構 所 在 縣 市 之 停 ( 復 ) 課 決 策 機 制, 決 定 該 班 級 是 否 停 課 與 停 課 天 數 停 課 天 數 以 一 至 兩 星 期 為 原 則 四 教 ( 托 ) 育 機 構 之 幼 ( 學 ) 童 感 染 腸 病 毒 時, 宜 請 假 多 久? 腸 病 毒 可 以 經 由 腸 胃 道 ( 糞 口 傳 染 ) 或 呼 吸 道 ( 口 鼻 分 泌 物 ) 傳 25

29 染 時 時 正 確 洗 手 及 養 成 良 好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可 以 預 防 經 由 腸 胃 道 之 傳 染 ; 對 於 經 由 口 鼻 分 泌 物 或 飛 沫 傳 染, 則 較 不 容 易 直 接 阻 斷, 因 此 讓 感 染 者 跟 其 他 幼 ( 學 ) 童 適 度 隔 離, 可 以 減 低 傳 染 的 機 會 雖 然 腸 病 毒 於 發 病 兩 星 期 之 後, 在 咽 喉 的 病 毒 量 已 大 量 減 少, 透 過 口 鼻 分 泌 物 傳 染 的 危 險 性 已 大 為 降 低, 但 由 於 小 學 低 年 級 以 下 學 童 或 學 齡 前 幼 童 間 常 有 親 密 接 觸 之 機 會 ( 例 如 : 擁 抱 共 食 共 玩 玩 具 等 ), 傳 染 機 會 高, 再 加 上 幼 童 為 腸 病 毒 重 症 之 高 危 險 群, 因 此 為 減 低 造 成 流 行 及 發 生 重 症 之 可 能 性, 凡 經 臨 床 診 斷 為 ( 疑 似 ) 腸 病 毒 感 染 之 幼 ( 學 ) 童, 原 則 上 建 議 其 請 假 一 至 兩 星 期 ( 以 發 病 日 起 算 ), 惟 實 際 請 假 時 間 長 短, 可 依 醫 師 指 示 彈 性 調 整 五 發 生 腸 病 毒 疫 情 之 小 學 中 高 年 級 及 以 小 學 中 高 年 級 學 童 為 收 容 對 象 之 安 親 班 與 補 習 班 ), 是 否 需 考 慮 停 課? 原 則 上 可 無 須 停 止 上 課 雖 然 停 課 可 以 減 低 擴 大 傳 染 的 機 會, 但 是 可 能 在 不 同 地 區 帶 來 不 同 之 社 會 成 本, 因 此 地 方 政 府 仍 應 整 體 考 量 各 地 區 環 境 與 生 活 型 態 差 異 各 教 ( 托 ) 育 機 構 之 設 施 及 人 力 負 擔 輔 助 托 育 之 配 套 措 施 是 否 周 全 疫 情 嚴 重 度, 以 及 相 關 社 會 成 本 等 因 素 後, 綜 合 決 定 是 否 停 課 及 停 課 天 數 若 無 法 採 行 停 課 措 施 時, 建 議 仍 應 將 感 染 幼 童 與 其 他 幼 童 適 度 區 隔 ( 如 為 病 童 載 口 罩 不 共 用 餐 具 ), 以 降 低 傳 染 他 人 之 機 會 26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99 年 9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力 行 99 年 9 2010 年 2060 年 數 2010 年 23.17 2060 年 19.90 18.84 17.1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貳、研究動機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中 華 民 國 第 52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8 沒 齒 難 忘 的 乳 香 ~ 乳 飲 品 對 牙 齒 的 影 響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私 立 復 興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甘 杰 生 小 四 陳 宗 駿 林 淑 慧 陳 顥 仁 小 四 黃 暐 哲 小 四 沈 平 關 鍵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sejdoc_20011017_03.doc

Microsoft Word - dsejdoc_20011017_03.doc 有 關 調 查 的 詳 盡 資 料 及 分 析 報 告,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前 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青 年 廳 駿 菁 活 動 中 心 查 閱 澳 門 青 少 年 研 究 系 列 之 三 澳 門 青 少 年 的 婚 姻 及 家 庭 觀 念 調 查 研 究 單 位 : 教 育 暨 青 年 司 青 年 廳 澳 門 青 少 年 犯 罪 研 究 學 會 青 少 年 研 究 小 組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101年性別圖像1.doc

101年性別圖像1.doc 衛 生 局 性 別 統 計 圖 像 性 比 例 男 性 人 口 年 增 率 低 於 女 性, 致 性 比 例 逐 年 降 低 100 年 臺 北 市 男 女 性 比 例 ( 指 男 性 人 口 對 百 位 女 性 人 口 的 比 例, 即 男 / 百 女 ) 為 92.85, 與 91 年 97.09 相 較, 性 比 例 減 少 4.24, 即 十 年 來 每 百 名 女 性 人 口 相 對 之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草案)歷次會議通過之修正條文 930920       

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草案)歷次會議通過之修正條文   930920                    教 師 請 假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教 師 請 假 規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規 則 ) 係 於 九 十 五 年 五 月 八 日 訂 定 發 布, 為 配 合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修 正 增 訂 陪 產 假 日 數 政 府 鼓 勵 生 育 政 策 及 解 決 教 師 分 娩 前 申 請 娩 假 爭 議, 爰 修 正 本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其 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五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活 與 應 用 科 學 科 080808 鋁 箔 燒 烤 知 多 少?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內 壢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姓 名 : 小 六 陳 靖 淳 小 六 彭 靖 雅 小 六 莊 文 傑 小 六 莊 溶 維 小 六 邱 繼 政 小 六 吳 國 忠 指 導 老 師 : 林 淑 惠 年 度

More information

台灣醫學教育學會九十四年度會員大會議程

台灣醫學教育學會九十四年度會員大會議程 2012 ( 自 101 年 01 月 0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壹 行 政 101 年 03 月 27 日 召 開 第 三 屆 第 五 次 理 監 事 會 議 101 年 03 月 30 日 100 年 度 收 支 決 算 及 工 作 報 告 表 提 報 內 政 部 核 備 101 年 10 月 19 日 召 開 第 三 屆 第 六 次 理 監 事 會 議 101 年 11

More information

1DEn

1DEn 浮 潛 Skin Diving 基 本 浮 潛 裝 備 基 本 裝 備 Mask 面 鏡 Snorkel 呼 吸 管 Fins 蛙 鞋 Belt 配 重 帶 Weight 配 重 Suit 潛 水 衣 Gloves 手 套 Boots/Socks 潛 水 靴 / 襪 基 本 裝 備 面 鏡 呼 吸 管 蛙 鞋 配 重 帶 配 重 潛 水 衣 手 套 潛 水 靴 / 襪 使 用 選 擇 型 式 材 質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22-3.doc

Microsoft Word - 122-3.doc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子 計 畫 2 高 中 職 優 質 化 方 案 2-3 高 中 職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就 學 輔 導 發 展 方 案 96 年 6 月 11 日 台 特 教 字 第 0960086266 號 函 訂 定 壹 緣 起 教 育 部 為 擴 增 國 中 畢 業 之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升 學 就 讀 高 中 職 之 機 會, 於 2000 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printing.indd

printing.indd 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30393035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ED5A57EB9EAB2DFBFECAA6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30393035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ED5A57EB9EAB2DFBFECAA6B>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辦 法 100 年 4 月 19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0 年 9 月 27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2 年 5 月 2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2 年 9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Enteroviruses Infection with Severe Complications) 一 疾 病 概 述 (Disease description) ( 一 ) 本 節 所 述 之 腸 病 毒 群 為 除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以 外 之 其 他 腸 病 毒 ( 二 ) 腸 病 毒 臨 床 上 可 以 引 起 多 種 疾 病, 其 中 很 多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4.doc

Microsoft Word - B4.doc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或 因 信 賴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滙 豐 控 股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5F E31322E32302E646F63>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5F E31322E32302E646F63> 一 依 據 : 依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年 度 體 育 施 政 計 畫 辦 理 二 目 的 : 落 實 學 校 體 育 教 學 活 動 辦 理 強 化 學 校 運 動 團 隊 訓 練 與 改 善 體 育 教 學 及 運 動 訓 練 環 境 三 補 助 對 象 : ( 一 ) 各 級 學 校 ( 二 )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 三 ) 本 署 輔 導

More information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目 錄 論 1 2 4 12 14 六 17 19 行 22 理 25 26 料 27 35 0 第 一 章 緒 論 精 療 若 類 不 若 不 易 識 練 識 見 勞 88 年 5 11 88 勞 021084 了 易 識 練 不 易 類 類 料 了 理, 力 易 識 更 1 一 名 稱 化 學 式 第 二 章 乙 炔 氣 之 特 性 Acetylene C 2 H 2 量 26.04 92.3%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7062 號 再 申 訴 人 : 縣 立 國 民 中 學 代 表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學 校 及 職 稱 : 縣 立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住 居 所 : 原 措 施 之 學 校 : 縣 立 國 民 中 學 再 申 訴 人 因 該 校 教 師 申 請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A2: 國 中 基 測 是 一 種 標 準 化 測 驗, 測 驗 結 果 是 以 量 尺 分 數 表 示 量 尺 分 數 是 透 過 統 計 方 法, 由 答 對 題 數 轉 換 而 來, 其 目 的 是 要 呈 現 每 一 位 考 生 的 每 一 測 驗 學 科 在 所 有 考 生 中 的 相 對

A2: 國 中 基 測 是 一 種 標 準 化 測 驗, 測 驗 結 果 是 以 量 尺 分 數 表 示 量 尺 分 數 是 透 過 統 計 方 法, 由 答 對 題 數 轉 換 而 來, 其 目 的 是 要 呈 現 每 一 位 考 生 的 每 一 測 驗 學 科 在 所 有 考 生 中 的 相 對 98 年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問 與 答 節 錄 目 次 肆 精 打 細 算 談 量 尺 節 錄 自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推 動 工 作 委 員 會 網 頁 資 料 國 中 基 測 自 民 國 90 年 實 施 以 來, 為 我 國 每 年 報 考 人 數 最 多 的 重 要 測 驗 依 據 高 中 暨 高 職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國 中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