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諦 品 第 四 護 國 品 第 五 不 思 議 品 第 六 奉 持 品 第 七 囑 累 品 第 八 五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述 記... 四 六 三 六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講 錄... 四 八 二 七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講 義... 五 0 八 八 般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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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倚绒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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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 性 空 慧 學 目 次 教 釋 一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義 脈... 一 二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講 錄... 一 九 三 能 斷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釋... 九 一 懸 論 釋 經 甲 一 序 分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請 乙 二 許 乙 三 正 說 丙 一 示 宗 本 答 三 問 丙 二 斷 餘 疑 丁 一 斷 所 行 疑 戊 一 三 斷 一 校 戊 二 三 斷 二 校 戊 三 三 斷 一 校 丁 二 斷 行 人 疑 丁 三 斷 行 果 疑 甲 三 流 通 分 四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講 錄... 二 三 五 懸 論 釋 經 序 品 第 一 觀 如 來 品 第 二 菩 薩 行 品 第 三 - 1 -
2 二 諦 品 第 四 護 國 品 第 五 不 思 議 品 第 六 奉 持 品 第 七 囑 累 品 第 八 五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述 記... 四 六 三 六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講 錄... 四 八 二 七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講 義... 五 0 八 八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釋 義... 五 四 二 九 十 二 門 論 講 錄... 五 八 一 綱 要 釋 論 觀 因 緣 門 第 一 觀 有 果 無 果 門 第 二 觀 緣 門 第 三 觀 相 門 第 四 觀 有 相 無 相 門 第 五 觀 一 異 門 第 六 觀 有 無 門 第 七 觀 性 門 第 八 觀 因 果 門 第 九 觀 作 者 門 第 十 觀 三 時 門 第 十 一 觀 生 門 第 十 二 義 繹 - 2 -
3 一 0 法 性 空 慧 學 概 論... 七 六 三 一 一 二 無 我 論... 八 四 三 一 二 顯 示 真 實 相 所 開 的 三 重 方 便 門... 八 四 八 一 三 因 緣 所 生 法 義... 八 六 一 一 四 無 生 法 忍 總 攝 十 二 門 義... 八 七 一 一 五 論 掌 珍 論 之 真 性 有 為 空 量... 八 七 六 一 六 大 乘 之 革 命... 八 七 八 教 釋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義 脈 十 年 十 月 在 北 京 夏 宅 講 一 釋 經 題 目 二 解 經 義 脈 甲 序 分 乙 正 宗 分 1 讚 請 印 允 2 示 教 解 釋 ( 一 ) 就 菩 薩 所 度 眾 生 明 ( 二 ) 從 度 生 所 求 佛 果 明 ( 三 ) 就 佛 果 所 證 所 說 明 ( 四 ) 就 證 說 所 果 所 行 明 ( 五 ) 就 現 在 當 處 所 聞 所 見 明 ( 六 ) 就 後 先 能 持 能 修 明 ( 七 ) 就 菩 薩 能 行 自 身 明 ( 八 ) 就 如 來 妙 智 觀 機 明 ( 九 ) 就 如 來 現 身 說 法 明 ( 十 ) 就 如 來 證 果 修 因 明 ( 十 一 ) 就 如 來 度 生 應 化 明 ( 十 二 ) 就 如 來 威 儀 住 持 知 見 明 丙 流 通 分 一 釋 經 題 目 此 經 名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佛 說 般 若, 有 十 六 會, 故 般 若 波 羅 蜜 一 名, 通 於 諸 部 般 若, 是 為 通 名 ; 金 剛 一 名, 專 指 此 部 般 若, 是 為 別 名 金 剛 有 二 : 一 般 若, 二 般 若 斷 般 若 有 二 : 一 體, 二 用 此 般 若 體, 從 本 以 來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體 性 堅 固, 常 住 不 動, 不 可 破 壞, 故 曰 金 剛 又 此 體 性 顯 現 時, 一 切 妄 相 妄 見, 悉 決 斷 無 有, 皆 消 歸 於 此 體 性, 亦 名 金 剛 是 以 金 剛 具 有 堅 固 決 斷 二 義 - 3 -
4 此 般 若 用, 本 不 離 體, 在 眾 生 分 中, 既 未 能 顯 現 此 體, 般 若 妙 用 亦 無 由 而 發 生 苟 一 旦 體 顯 用 生 時, 則 一 切 妄 相 妄 見, 悉 皆 破 壞 無 有 其 破 妄 之 力, 最 極 鋒 利, 故 曰 金 剛 又 此 智 用, 不 但 能 破 壞 一 切, 且 不 為 一 切 所 破, 故 云 : 般 若 若 大 火 聚, 凡 有 觸 者 無 不 被 燒 苟 妄 想 緣 般 若 時, 妄 想 即 當 下 消 滅, 歸 乎 般 若 ; 若 暗 中 無 明, 暗 中 若 得 明, 則 明 存 暗 亡 ; 妄 想 若 緣 般 若, 則 般 若 生, 妄 想 不 生 矣 故 此 智 用, 非 常 堅 固, 非 他 可 壞, 是 名 金 剛 般 若 斷 有 二 :( 一 ) 所 斷,( 二 ) 能 斷 所 斷 非 他, 即 妄 相 妄 見 耳 所 見 之 妄 相, 由 能 見 之 妄 見 而 生, 如 空 花 由 目 眚 而 有 妄 相 妄 見 皆 一 妄 想 心 所 現, 如 空 花 赤 眚, 皆 從 一 眼 病 而 起 ; 眼 病 若 愈, 眚 花 俱 滅, 妄 想 若 斷, 相 見 均 寂 但 此 妄 想 最 極 堅 固 深 細, 無 處 不 到, 無 法 不 緣, 通 於 一 切 眾 生 法 菩 薩 法 佛 法, 甚 難 斷 除, 可 謂 之 為 金 剛 妄 想, 非 金 剛 智 無 能 斷 之 能 斷 即 般 若 慧, 此 慧 有 三 : 曰 聞 思 修 由 文 字 般 若 發 生 聞 慧, 觀 照 般 若 發 生 思 修 二 慧 聞 思 二 慧 及 修 慧 中 之 一 分, 皆 為 資 糧 慧, 其 餘 一 分 為 加 行 慧 ; 由 資 糧 加 行 二 慧, 降 伏 妄 想 由 加 行 位 中 世 第 一 位 進 證 智 體, 創 獲 實 慧 而 斷 除 之, 妄 想 斷 處 即 般 若 顯 發 處 此 能 斷 之 般 若, 最 為 堅 利, 故 名 金 剛 上 之 智 體 智 用 所 斷 能 斷, 皆 具 有 金 剛 之 義, 故 曰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譯 為 事 究 竟, 因 金 剛 般 若 而 得 到 於 究 竟 故 此 究 竟 有 三 : 一 金 剛 智 體 究 竟, 所 謂 顯 現 究 竟 此 體 本 來 不 生, 亦 無 有 滅, 平 等 週 遍, 無 動 無 搖, 生 佛 同 具 ; 不 過 眾 生 為 無 明 所 覆, 若 以 金 剛 智 顯 現 之, 顯 現 至 於 究 竟, 即 成 就 三 德 中 之 法 身 德, 三 身 中 之 法 性 身, 三 涅 槃 中 之 性 淨 涅 槃 所 謂 一 究 竟 一 切 究 竟, 一 切 究 竟 一 究 竟 全 經 能 顯 之 法 雖 有 種 種, 而 所 顯 者, 唯 此 體 性 而 已 苟 明 乎 此, 則 佛 一 代 時 教 所 說 之 法, 皆 可 瞭 然, 奚 獨 此 經 二 金 剛 智 用 究 竟, 所 謂 發 生 圓 滿 此 用 由 體 而 生, 體 若 未 顯, 用 則 不 生, 須 由 修 習 而 漸 次 出 生 增 長 到 究 竟 時, 即 成 就 三 德 中 之 般 若 德, 三 身 中 之 受 用 身, 三 涅 槃 中 之 無 住 涅 槃 因 地 之 種 種 妄 想, 至 此 皆 成 無 量 河 沙 之 功 德, 所 謂 不 可 思 議 之 般 若 妙 用 也 三 金 剛 斷 究 竟, 所 謂 伏 斷 淨 盡 斷 通 能 所, 能 斷 有 二 :1 緣 能 斷, 即 資 糧 加 行 二 慧 2 真 能 斷, 即 世 第 一 位 進 證 智 體 所 生 之 根 本 無 分 別 慧 ; 此 慧 能 斷 除 妄 想 至 於 究 竟, 故 曰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所 斷 之 妄 想, 若 種 子, 若 現 行, 一 一 悉 皆 被 斷 無 餘, 亦 曰 波 羅 蜜 合 能 所 斷 皆 究 竟, 故 曰 金 剛 斷 究 竟 此 斷 究 竟, 即 成 三 德 中 之 解 脫 德, 三 身 中 之 應 化 身, 三 涅 槃 中 之 擇 滅 涅 槃 此 真 能 斷, 即 前 之 智 體 智 用, 亦 即 金 剛 也 智 體 顯 現 究 竟 法 身 法 性 身 性 淨 涅 槃 般 若 智 用 發 生 圓 滿 智 慧 受 用 身 無 住 涅 槃 金 剛 妄 想 所 斷 妄 想 心 般 若 斷 妄 見 聞 文 字 般 若 伏 斷 淨 盡 解 脫 應 化 身 擇 滅 涅 槃 思 資 糧 慧 能 斷 觀 照 般 若 緣 能 斷 修 加 行 慧 智 體 金 剛 真 能 斷 智 用 - 4 -
5 二 解 經 義 脈 茲 釋 經 文, 暫 依 卅 二 分, 另 為 分 判 : 一 序 分, 即 第 一 分 是 由 如 是 我 聞 至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為 通 序, 同 諸 經 故 自 爾 時 世 尊 至 敷 座 而 坐, 為 別 序, 異 他 經 故 二 正 宗 分, 自 第 二 分 至 第 卅 二 分 前 半 是 三 流 通 分, 第 卅 二 分 後 半 是 甲 序 分 序 分 如 常 釋 乙 正 宗 分 1 讚 請 印 允 正 宗 分 二 : 一 讚 請 印 允, 第 二 分 是 二 示 教 解 釋, 自 第 三 分 至 第 卅 二 分 前 半 是 讚 請 印 允, 即 為 四 段 : 一 須 菩 提 讚 歎, 即 希 有 世 尊! 如 來 善 護 念 諸 菩 薩, 善 付 囑 諸 菩 薩 是 蓋 眾 生 初 始 發 菩 提 心, 尚 未 開 顯 金 剛 智 體 時, 非 佛 為 之 調 護 愛 念, 不 但 不 能 增 長, 且 多 退 墮 是 以 經 過 二 大 阿 僧 祇 劫 之 八 地 菩 薩, 尚 須 諸 佛 之 警 覺, 始 不 住 於 所 證 空 性 而 進 取 佛 果, 況 初 發 心 者! 然 亦 眾 生 之 自 生 自 長, 非 佛 能 代 其 生 長, 不 過 佛 時 時 調 護 愛 念 之, 為 其 增 上 緣, 以 除 其 妨 害 生 長 者 耳, 故 謂 之 善 護 念 既 得 佛 護 念, 遂 能 開 發 智 體, 智 體 顯 現 後, 佛 即 為 之 印 證, 並 囑 其 善 為 保 持, 拔 度 眾 生, 是 曰 付 囑 以 其 實 無 所 付 囑 而 付 囑, 故 曰 善 付 囑 二 須 菩 提 請 問, 即 世 尊! 善 男 子 至 云 何 降 伏 其 心 是 在 須 菩 提 意, 以 為 菩 薩 發 心, 雖 廣 大 過 於 二 乘, 然 其 必 有 所 應 住 之 境, 所 降 伏 之 妄 想, 及 能 降 伏 之 道, 與 二 乘 非 異 三 佛 印 證 非 讚 非 謬, 即 佛 言 : 善 哉, 善 哉! 至 付 囑 諸 菩 薩 是 四 允 答 所 請, 即 汝 今 諦 聽 下 是 所 言 應 如 是 住, 如 是 降 伏 其 心 之 如 是 二 字, 即 指 下 文 第 三 第 四 兩 分 大 意 2 示 教 解 釋 次 示 教 解 釋 全 經 關 鑰, 不 出 須 菩 提 云 何 應 住 云 何 降 伏 其 心 之 兩 問 ; 世 尊 應 如 是 住 如 是 降 伏 其 心 之 兩 答 前 第 二 分 中 為 正 問, 下 第 三 第 四 兩 分 為 正 答, 自 第 五 分 至 第 三 十 二 分 前 半 反 覆 問 答, 皆 不 過 顯 明 此 二 種 問 答 耳 此 本 經 之 脈 絡 也 今 略 明 之 : 夫 心 本 無 相, 由 妄 想 而 幻 起, 能 取 之 見 分 與 所 取 之 相 分 相 如 空 華, 空 華 本 體 即 光 明 清 淨 之 虛 空, 亦 即 平 等 周 遍 之 金 剛 般 若 體 性 故 吾 人 當 前 所 有 之 一 切 法 相, 種 種 妄 想, 當 體 即 金 剛 智 體, 何 所 用 其 降 伏? 又 何 待 降 伏? 祗 了 達 妄 想 即 空, 即 妄 見 自 然 無 所 分 別 相 見 既 息, 妄 心 寂 滅, 常 住 平 等 之 金 剛 智 性 豁 然 顯 現 ; 故 妄 想 非 妄 想, 假 名 為 妄 想 耳 既 無 所 降 伏 之 妄, 亦 無 能 降 伏 之 道 如 是 降 伏 者, 為 真 降 伏, 為 究 竟 降 伏, 為 無 過 咎 降 伏, 為 不 共 二 乘 之 獨 菩 薩 法 降 伏 所 言 降 伏 者, 即 非 降 伏, 是 名 降 伏 所 云 住 者, 凡 夫 則 住 於 生 死, 二 乘 則 住 於 涅 槃, 皆 以 有 所 住 為 住, 因 其 未 開 顯 此 金 剛 般 若 體 性, 不 能 發 生 金 剛 般 若 妙 用, 遂 住 於 法 而 不 住 般 若 矣 菩 薩 了 達 一 切 法 當 體 畢 竟 空 寂 之 金 剛 智 性, 有 何 法 為 菩 薩 所 住? 又 何 有 能 住 於 法 之 菩 薩? 以 一 切 不 住 故, 則 能 發 生 一 切 心, 獲 得 不 可 思 議 之 金 剛 智 用, 遂 成 就 無 量 無 邊 等 同 金 剛 體 性 之 福 德, 故 非 住 相 布 施 等 福 德 所 能 比 較, 此 全 經 之 大 義 也 是 以 絕 相 顯 體, 即 降 伏 其 心 ; 體 顯 用 生, 即 無 住 而 住 矣 此 示 教 解 釋 中 分 二 :( 一 ) 直 顯 示 教 答,( 二 ) 逐 疑 解 答 又 更 總 分 為 十 二 段 : ( 一 ) 就 菩 薩 所 度 眾 生 明 第 三 第 四 分 此 段 最 為 緊 要, 為 全 經 之 綱 宗 下 十 一 段, 皆 不 過 就 須 菩 提 及 大 眾 所 疑 上 逐 層 解 - 5 -
6 釋, 藉 以 發 明 此 一 段 耳 於 中 分 二 : 先 答 降 伏 其 心, 即 第 三 分 次 答 應 如 是 住, 即 第 四 分 菩 薩 降 伏 其 心 之 法, 即 在 發 度 一 切 眾 生 心, 而 精 進 勇 猛 修 行 一 切 度 生 事 業, 所 謂 所 有 一 切 眾 生 之 類, 我 皆 令 入 無 餘 涅 槃 而 滅 度 之, 而 同 時 又 須 觀 察 實 無 所 度 之 眾 生 可 令 其 涅 槃 者 蓋 眾 生 相 乃 由 妄 想 分 別 而 起, 眾 生 真 實 體 性, 即 不 生 不 滅 常 住 周 遍 之 大 般 涅 槃, 既 本 來 涅 槃, 何 須 菩 薩 令 其 入 耶? 如 虛 空 本 來 無 花, 何 從 有 滅? 不 過 如 幻 之 眾 生, 於 不 生 不 滅 法 上 幻 起 生 死 大 苦, 菩 薩 乃 起 空 花 萬 行, 巧 設 種 種 方 便 而 度 脫 之, 實 則 本 無 所 度 之 眾 生, 亦 無 所 入 之 涅 槃 然 亦 非 不 度 眾 生, 不 過 既 了 眾 生 性 空, 乃 能 不 起 執 著, 正 好 廣 行 一 切 度 生 事 業 若 不 了 此, 則 必 妄 計 有 能 度 眾 生 之 菩 薩, 是 曰 我 相 ; 計 有 所 度, 是 曰 人 相 ; 復 於 所 度 中 分 其 根 性 利 鈍 品 類 差 別 等, 是 曰 眾 生 相 ; 又 計 其 輪 迴 生 死 流 轉 相 續, 是 曰 壽 者 相 若 著 四 相, 則 我 見 堅 固, 妄 想 隨 逐, 尚 無 能 自 度, 何 暇 度 生, 故 曰 即 非 菩 薩 若 能 觀 眾 相 皆 空, 則 本 體 立 現, 妄 心 不 降 而 自 降, 不 用 何 種 對 治 法 以 為 滋 妄 之 本 蓋 對 治 之 法, 乃 係 以 妄 除 妄 ; 妄 妄 無 窮, 終 非 究 竟, 故 於 妄 心 起 時, 即 觀 妄 心 當 體 空 寂, 無 絲 毫 實 在 可 得, 無 所 用 其 降 伏, 即 澈 底 降 伏 無 餘 矣 此 無 四 相, 約 人 空 明, 以 四 相 皆 不 離 於 人 我 執 故 次 答 應 云 何 住 : 夫 心 本 周 遍, 離 能 離 所, 絕 對 絕 待, 無 所 可 住, 亦 無 能 住, 凡 夫 不 了, 妄 見 有 所 住 耳 夫 謂 空 有 花, 已 是 顛 倒, 復 問 此 花 應 云 何 住, 豈 非 迷 罔? 皆 由 執 法 實 有, 不 達 法 空 耳 故 佛 特 告 之 曰 : 菩 薩 於 法 應 無 所 住 行 於 布 施 夫 不 住 於 法 者, 非 有 一 實 在 之 法 令 其 不 住, 實 一 切 法 皆 由 妄 心 分 別 堅 執 為 有, 體 本 空 寂 故 無 可 住 以 不 住 故, 則 契 應 周 遍 法 界 等 同 虛 空 之 金 剛 智 體, 由 體 起 用, 發 而 為 施 戒 忍 進 禪 智 等 度 此 施 等 六 度 之 智 用, 既 由 周 遍 法 界 之 智 體 而 發, 故 其 所 得 之 福 德, 亦 等 同 智 體, 而 不 可 思 量 是 以 住 相 行 施, 不 但 福 德 有 限, 且 為 菩 薩 應 斷 之 妄 想 ; 以 不 了 達 實 相 無 相, 妄 有 所 住 故 不 住 相 布 施, 則 成 為 金 剛 般 若 之 妙 用, 以 此 智 體 本 來 具 足 一 切 法 故 夫 不 應 住 於 法 者, 破 有 相 之 執 也 ; 行 於 布 施 者, 破 空 無 之 執 也 以 破 一 切 相, 金 剛 智 體 顯 ; 智 體 顯 現, 則 智 用 現 前 ; 智 用 現 前, 則 無 量 無 邊 福 德 聚, 而 空 無 之 妄 見 亦 祛 全 經 脈 絡 皆 如 是, 所 謂 以 畢 竟 空 顯 畢 竟 不 空 之 無 量 福 德 也 後 文 乃 由 空 生 等 餘 疑 未 了, 佛 乃 重 重 破 之 耳 當 知 其 破 處, 正 是 顯 此 金 剛 智 體 時 ; 破 後 即 較 量 功 德 者, 以 妄 破 則 體 顯, 體 顯 則 用 生, 用 生 故 出 生 無 量 無 邊 之 福 德 也 二 逐 疑 解 釋 答, 即 十 二 段 中 之 第 二 段 至 第 十 二 段 是 更 總 為 二 : 甲 就 菩 薩 法 明, 自 第 二 段 至 第 七 段 是, 亦 即 原 分 自 第 五 分 至 第 十 七 分 是 乙 就 如 來 法 明, 自 第 八 段 至 第 十 二 段 是, 亦 即 原 分 自 第 十 八 分 至 第 三 十 二 分 前 半 是 先 就 菩 薩 法 明, 有 六 段 ( 二 ) 從 度 生 所 求 佛 果 明 第 五 第 六 分 上 文 云 無 眾 生 可 度, 空 生 遂 疑 : 菩 薩 得 證 佛 果, 無 不 由 度 眾 生 而 來, 既 云 無 生 可 度, 菩 薩 從 何 而 證 佛 果 佛 遂 問 之 曰 : 可 以 身 相 見 如 來 不? 空 生 經 佛 一 問, 即 悟 如 來 身 相 本 來 空 寂, 不 應 於 此 相 上 執 著 分 別 下 文 所 有 問 答 之 意, 大 約 相 同 蓋 諸 佛 法 身, 本 來 離 一 切 相 一 切 分 別, 故 不 可 見 ; 即 佛 之 自 受 用 身, 亦 周 遍 法 界, 等 同 虛 空, 不 可 得 見 ; 佛 他 受 用 身 及 應 化 身, 雖 不 可 見, 然 隨 各 人 所 見 各 各 不 同, 以 其 本 無 定 相 可 見, 不 過 隨 心 變 現, 究 竟 是 一 種 虛 妄 之 法, 非 金 剛 般 若 本 體, 以 本 體 不 可 以 相 見 故 若 見 諸 相 非 相 者, 破 一 切 虛 妄 也 即 見 如 來 者, 妄 破 而 體 顯 也 體 顯 則 智 用 生, 故 下 即 云 一 念 生 淨 信, 得 福 無 量, 此 淨 信 本 於 空 一 切 妄 想 而 生, 故 其 得 福 德 亦 等 同 法 性 無 量 無 邊 矣 下 復 就 無 四 相 等 明 者, 重 顯 一 切 法 相 無 不 空 寂, 究 竟 不 應 取 著 耳 ( 三 ) 就 佛 果 所 證 所 說 明 第 七 第 八 分 據 上 二 段 而 言, 則 菩 薩 上 無 佛 道 可 成, 下 無 眾 生 可 度, 空 生 遂 疑 : 今 者 如 來 又 由 何 所 證 而 說 法 耶? 不 知 金 剛 般 若 體 性, 本 非 妄 見 所 能 取, 亦 非 語 言 可 能 道 凡 一 切 法, - 6 -
7 皆 無 有 決 定 相 可 取 可 說, 以 法 即 非 法 故 無 為 法, 指 金 剛 智 體 ; 差 別, 指 金 剛 智 用 此 明 降 伏 其 心 下 明 應 如 是 住, 此 四 句 偈, 一 一 字 皆 顯 金 剛 體 性, 故 受 持 之 福 德 殊 勝 此 經 即 離 一 切 相 即 一 切 法 之 金 剛 般 若 體 用, 故 佛 法 全 體 即 此 經, 諸 佛 之 法 無 不 從 此 經 出 實 則 諸 佛 之 法 既 即 此 經, 並 無 能 出 所 出, 佛 法 亦 即 非 佛 法 ( 四 ) 就 證 說 所 果 所 行 明 第 九 十 十 一 十 二 分 此 第 九 分 就 小 乘 所 證 之 果, 所 修 之 行, 以 明 當 體 空 寂 常 住 不 動 之 金 剛 般 若 體 性 因 上 文 言 一 切 聖 賢 皆 以 無 為 法 而 有 差 別, 遂 疑 既 云 無 為 法, 云 何 復 有 差 別 耶? 佛 乃 以 其 所 證 者 一 一 徵 問 之, 空 生 遂 悟 四 果 當 體 全 空, 毫 無 自 性, 雖 有 其 名, 並 無 其 實 是 以 四 果 非 果, 差 別 非 差 別, 亦 無 所 修 之 行, 以 實 無 所 行, 乃 名 之 曰 阿 蘭 那 行 耳 第 十 分 就 大 乘 果 行 以 明 金 剛 智 體 如 來 在 然 燈 佛 所, 於 法 實 無 所 得, 從 果 上 顯 菩 薩 莊 嚴 佛 土, 從 因 上 顯 以 果 因 皆 不 可 得, 顯 出 非 因 非 果 之 法 身 自 性 菩 薩 莊 嚴 佛 土, 即 是 以 大 慈 悲 心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 即 非 莊 嚴 是 名 莊 嚴, 即 是 實 無 有 眾 生 得 滅 度 者 以 一 切 畢 竟 空 寂, 顯 現 本 來 之 妙 真 如 性, 即 是 清 淨 心, 具 足 萬 法 ; 一 有 所 住, 即 為 法 縛, 而 不 清 淨 矣 譬 如 手 能 執 一 切 物, 若 執 一 物, 餘 物 皆 不 能 執, 則 成 專 執 此 物 之 手 矣 大 身 指 報 身 言 非 身 名 大 身 者, 謂 遍 滿 法 界 法 皆 是 非 身, 而 大 身 即 以 此 一 切 法 為 其 身, 故 名 大 身 上 九 十 兩 分 皆 明 不 空 之 真 空, 十 一 十 二 兩 分 明 非 有 之 玅 有 以 一 切 所 證 之 理, 所 說 之 義, 若 因 若 果, 無 不 空 寂 妄 想 空 故, 智 體 顯 現 ; 智 體 顯 現 故, 智 用 殊 勝, 得 福 無 量 以 此 經 全 是 顯 佛 之 法 身, 故 此 經 即 佛 法 身 舍 利, 一 字 一 句, 皆 係 佛 之 法 性 身 所 現, 故 經 典 所 在 之 處, 即 為 三 寶 所 在 處 也 ( 五 ) 就 現 在 當 處 所 聞 所 見 明 第 十 三 分 此 疑 餘 者 可 空, 而 現 在 當 前 聞 佛 所 說 之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之 法 相, 及 所 見 依 報 之 佛 土, 正 報 之 佛 身, 總 不 可 空 佛 乃 顯 其 無 不 皆 空, 故 云 : 般 若 波 羅 蜜, 非 般 若 波 羅 蜜, 即 空 此 法 相 也 微 塵 非 微 塵, 世 界 非 世 界, 以 依 報 空 寂, 顯 金 剛 智 體 ; 三 十 二 相 非 三 十 二 相, 以 正 報 空 寂, 顯 此 金 剛 智 體 ; 體 顯 用 生, 故 福 德 無 量 ( 六 ) 就 後 先 能 持 能 修 明 第 十 四 十 五 十 六 分 此 就 後 世 眾 生 持 此 經, 及 佛 過 去 修 此 行, 而 明 此 金 剛 智 體 實 相 無 相, 非 生 因 之 所 生, 及 了 因 之 所 了, 必 信 心 清 淨 不 著 於 相, 乃 能 生 此 非 相 之 實 相 來 世 眾 生 取 著 一 切 相, 皆 不 能 了 解 此 義, 故 不 能 受 持 ; 真 能 受 持 者, 必 能 離 一 切 相 ; 離 一 切 相, 即 得 諸 佛 平 等 法 身, 故 名 諸 佛 第 一 波 羅 蜜, 即 般 若 波 羅 蜜 ; 以 相 即 非 相, 故 般 若 非 般 若 上 就 當 來 眾 生 言, 下 就 佛 過 去 修 忍 辱 行 而 言, 以 顯 離 相 之 功 用 若 心 有 所 住, 即 非 依 所 教 而 住, 故 應 無 住 而 住, 無 修 而 修 此 法 無 實 虛 者, 以 本 無 所 得 故 十 五 十 六 兩 分, 皆 顯 不 住 相 修 持 之 福 德 無 量 耳 ( 七 ) 就 菩 薩 能 行 自 身 明 第 十 七 分 前 數 段, 皆 就 所 行 之 因 果 明 其 空 寂, 以 顯 金 剛 智 體, 此 則 就 菩 薩 能 行 之 自 身 而 言, 所 謂 前 空 所 空, 今 空 能 空 故 須 菩 提 重 興 前 問, 佛 重 申 前 答, 以 明 一 切 法 當 體 皆 是 平 等 真 如, 常 住 法 身, 是 以 一 切 法 即 非 一 切 法, 無 一 法 非 佛 法 又 恐 其 執 著 有 一 了 達 法 即 非 法 之 菩 薩, 故 言 實 無 有 法 名 為 菩 薩 ; 若 通 達 人 法 二 無 我 者, 真 是 菩 薩 ( 八 ) 就 如 來 玅 智 觀 機 明 第 十 八 十 九 分 以 下 就 如 來 法 明, 有 五 段 五 眼 明 佛 能 觀 機 之 玅 智, 無 數 世 界 中 無 數 眾 生 之 無 數 心, 明 所 觀 之 機 眾 生 若 干 種 心, 本 無 空 間 之 表 現, 祇 有 時 間 之 相 續, 而 過 去 既 過 去, 未 來 尚 未 來, 現 在 又 不 住, 故 心 相 差 別 雖 多, 而 毫 無 自 體 可 得 以 其 實 體 即 如 來 所 證 之 平 等 法 性 涅 槃 妙 心 故, 故 無 不 悉 知 悉 見 又 恐 執 於 空 無, 故 云 : 福 德 無 即 福 德 多 並 可 例 知 諸 心 即 非 心, 非 心 即 真 心 也 ( 九 ) 就 如 來 現 身 說 明 法 第 廿 廿 一 分 佛 之 身 相 無 論 如 何 莊 嚴, 皆 由 眾 生 妄 想 所 見 ; 故 應 了 身 相 即 非 身 相, 始 與 離 相 之 - 7 -
8 法 身 相 應 既 無 身 相 可 得, 亦 無 有 法 可 說 空 生 遂 疑 : 未 來 眾 生, 恐 不 易 信 此 空 而 不 空, 有 而 不 有 之 甚 深 妙 法, 佛 遂 以 眾 生 本 非 眾 生, 何 有 生 信 與 不 生 信 破 之 ( 十 ) 就 如 來 證 果 修 因 明 第 廿 二 廿 三 廿 四 分 此 明 如 來 證 即 無 證, 修 即 非 修 無 修 而 修, 修 此 因 行 ; 無 得 而 得, 得 此 大 果 故 持 此 經, 福 不 可 量 ( 十 一 ) 就 如 來 度 生 應 化 明 第 廿 五 廿 六 廿 七 廿 八 分 若 有 一 度 眾 生 之 念, 必 取 著 於 眾 生 相, 即 有 四 相 矣 有 我 乃 凡 夫 之 見, 然 凡 夫 亦 無 實 相, 以 當 體 空 寂 故 以 相 即 非 相, 故 應 不 即 三 十 二 相 以 觀 如 來 以 一 切 諸 相 既 本 來 平 等, 當 體 即 是 如 來 法 身 本 體, 本 無 有 生, 從 何 有 滅? 故 不 應 滅 相 以 觀 如 來 能 將 此 一 切 法 無 我 之 理, 忍 可 於 心, 行 於 六 度, 不 貪 著 福 德, 而 所 受 之 福 德 自 無 量 矣 ( 十 二 ) 就 如 來 威 儀 住 持 知 見 明 第 廿 九 卅 卅 一 卅 二 前 半 分 上 破 取 色 身 相, 此 去 來 等 破 取 作 用 相 以 如 來 真 空 無 住 之 平 等 法 身, 遠 離 一 切 諸 相, 云 何 可 以 去 來 等 假 相 見 之? 合 微 塵 為 世 界, 碎 世 界 為 微 塵 ; 微 塵 實 有, 不 應 從 碎 世 界 而 成 ; 世 界 實 在, 不 應 合 微 塵 而 成 ; 互 相 假 借, 兩 皆 非 實 若 世 界 實 有 者, 即 是 幻 合 多 體 而 成 之 一 個 體 相, 此 一 合 相, 既 非 實 有, 如 空 中 花, 故 不 可 說 所 可 說 者, 皆 其 假 名, 但 凡 夫 顛 倒, 執 為 實 在 耳 前 四 相 就 所 取 言, 四 見 就 能 取 言, 其 實 能 所 皆 同 出 一 妄 心, 凡 有 所 知 所 見 能 知 能 見, 皆 係 妄 想 分 別 執 著 而 生 故 一 切 知 見, 皆 虛 妄 法, 皆 無 實 體, 當 體 即 妙 真 如 性, 如 是 知 見, 即 顯 現 金 剛 般 若 之 無 相 妙 體 此 無 相 體 性, 不 可 知 見, 不 可 取 著 ; 以 可 知 見 取 著 者, 皆 是 有 為 有 相 之 法 耳 一 切 有 為 之 法, 無 不 似 有 而 有, 有 即 非 有, 於 此 非 有 之 妙 有 中 而 行 於 六 度, 即 是 發 生 金 剛 般 若 之 無 住 妙 用, 亦 即 降 伏 其 心 安 住 其 心 之 究 竟 法 矣 上 來 正 宗 分 竟 丙 流 通 分 自 佛 說 是 經 已, 至 信 受 奉 行, 為 流 通 分 如 常 釋 ( 大 勇 記 ) ( 見 海 刊 二 卷 十 二 期 )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講 錄 十 三 年 五 月 在 武 昌 佛 教 會 講 法 會 因 由 分 第 一 善 現 啟 請 分 第 二 大 乘 正 宗 分 第 三 妙 行 無 住 分 第 四 如 理 實 見 分 第 五 正 信 希 有 分 第 六 無 得 無 說 分 第 七 依 法 出 生 分 第 八 一 柤 無 柤 分 第 九 莊 嚴 淨 土 分 第 十 無 為 福 德 勝 分 第 十 一 尊 重 正 教 分 第 十 二 如 法 受 持 分 第 十 三 離 柤 寂 滅 分 第 十 四 持 經 功 德 分 第 十 五 能 淨 業 障 分 第 十 六 - 8 -
9 究 竟 無 我 分 第 十 七 一 體 同 觀 分 第 十 八 法 界 通 化 分 第 十 九 離 色 離 柤 分 第 二 十 非 說 所 說 分 第 二 十 一 無 法 可 得 分 第 二 十 二 淨 心 行 善 分 第 二 十 三 福 智 無 比 分 第 二 十 四 化 無 所 化 分 第 二 十 五 法 身 非 柤 分 第 二 十 六 無 斷 無 滅 分 第 二 十 七 不 受 不 貪 分 第 二 十 八 威 儀 寂 靜 分 第 二 十 九 一 合 理 柤 分 第 三 十 知 見 不 生 分 第 三 十 一 應 化 非 真 分 第 三 十 二 今 講 此 經, 先 講 經 題, 次 講 經 文 經 題 為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八 字 經 常 法 也, 佛 口 所 宣 說 之 常 法, 皆 謂 之 經 波 羅 蜜 梵 語, 蜜 到 義, 波 羅 彼 岸 義, 即 到 彼 岸 義 如 過 渡 然, 由 此 岸 到 彼 岸 也 又 波 羅 蜜, 事 究 竟 義, 謂 凡 事 做 到 圓 滿 究 竟 即 謂 之 波 羅 蜜 般 若 梵 語, 智 慧 義 金 剛 礦 物 名, 其 質 最 堅 最 利, 不 為 一 切 物 所 摧 破, 而 能 摧 破 一 切 物 且 其 堅 利 之 質, 本 來 具 足, 非 由 外 物 搆 成, 亦 非 由 外 物 鍛 練 而 成 以 之 喻 人 本 具 之 佛 智 慧, 從 無 始 以 來 人 人 同 具, 在 聖 不 增, 在 凡 不 減, 不 為 無 始 無 明 所 汨 沒, 且 能 照 破 無 始 無 明, 如 風 掃 浮 雲, 霜 消 杲 日, 雖 寂 照 如 如, 而 復 非 寂 非 照, 雖 非 寂 非 照, 而 復 恆 寂 恆 照, 此 即 所 謂 金 剛 般 若 也 若 不 具 此 金 剛 般 若, 則 所 事 不 能 到 圓 滿 究 竟, 故 必 須 金 剛 般 若, 始 能 波 羅 蜜 也 今 且 就 世 間 法 言 之, 無 論 欲 辦 何 事, 無 智 慧 本 不 能 辦, 無 較 優 之 智 慧, 雖 辦 亦 不 能 辦 到 成 就, 此 世 人 所 共 知 共 見 者 也 更 從 出 世 法 念 佛 一 門 言 之, 倘 念 佛 之 人, 未 經 耆 宿 之 開 示 了 達 念 佛 之 真 理, 固 不 能 念, 即 念 亦 不 能 有 往 生 極 樂 之 成 功 何 以 故? 不 具 金 剛 般 若, 必 不 能 摧 破 邪 道, 護 持 正 法 也 昔 有 一 念 佛 者, 因 其 友 數 稱 其 名, 其 人 聞 之, 曰 : 汝 何 故 念 我 名 乎? 友 曰 : 我 念 汝 名 纔 數 百 聲, 汝 即 生 瞋 心, 汝 念 彌 陀 佛 日 千 百 萬 聲, 焉 知 彌 陀 佛 不 生 瞋 心 乎? 其 人 恐 念 佛 褻 佛, 遂 自 此 不 念 又 有 一 念 佛 之 人, 遇 一 禪 師 詰 之 曰 : 念 佛 者 是 誰? 其 人 懵 然 謂 念 佛 無 益, 亦 停 止 不 念 蓋 皆 由 不 具 金 剛 般 若, 一 遇 外 緣 即 為 所 障 住 也 更 有 人 頗 解 佛 說 西 方 有 佛, 號 阿 彌 陀, 今 現 在 說 法, 倘 有 人 稱 念 其 名, 念 至 三 五 七 日, 一 心 不 亂, 臨 命 終 時, 即 得 往 生 彼 處, 故 日 夜 念 不 輟 一 日 有 參 禪 師 謂 之 曰 : 父 母 未 生 以 前 是 誰? 死 後 誰 往 生? 其 人 心 亂 猶 豫, 將 念 佛 功 夫 從 此 間 斷, 此 無 他, 不 具 金 剛 般 若, 不 能 破 他 而 為 他 所 破 也 倘 能 獲 得 金 剛 般 若, 心 佛 無 二, 念 佛 念 心, 是 心 是 佛, 並 無 能 念 之 人, 亦 無 所 念 之 佛, 念 念 無 念, 自 他 圓 融, 並 無 眾 生 亦 無 有 佛, 即 是 往 生 極 樂 世 界, 即 是 阿 彌 陀 佛 矣 尚 何 異 說 之 足 障 乎! 是 即 念 佛 之 事, 成 辦 到 圓 滿 究 竟 也 然 此 經 所 說 到 圓 滿 究 竟, 有 特 殊 之 義 焉 此 經 為 教 化 菩 薩 之 大 法, 指 示 菩 薩 修 行 六 度 萬 行, 證 得 菩 提 涅 槃 之 佛 果, 方 可 謂 之 圓 滿 究 竟 二 乘 證 得 生 空 智 果, 我 執 雖 去, 法 執 猶 存, 不 得 謂 之 圓 滿 究 竟 也 須 菩 提 本 屬 聲 聞, 不 樂 小 法, 迴 趣 大 乘, 慇 懃 啟 請 無 上 妙 法 以 資 進 修, 故 世 尊 於 祇 陀 林, 當 一 千 二 百 五 十 大 比 丘 眾, 為 說 此 經, 俾 各 各 了 達 此 金 剛 般 若, 逕 趣 無 上 菩 提 及 究 竟 涅 槃 經 中 所 云 發 菩 提 心, 行 六 度 萬 行, 而 不 住 於 相 等 之 妙 諦, 即 金 剛 般 若 之 行 相 也, 亦 即 趣 證 無 上 因 果 之 妙 法 也 明 夫 此, 則 知 所 謂 金 剛 般 若 波 - 9 -
10 羅 蜜 矣 此 經 為 釋 迦 牟 尼 佛 金 口 所 宣 說, 為 阿 難 尊 者 所 結 集, 原 本 梵 文, 後 入 中 國, 經 鳩 摩 羅 什 法 師 翻 譯 成 中 文 鳩 摩 羅 什, 梵 音, 華 言 童 壽, 即 童 年 而 有 耆 德 之 謂 又 稱 曰 三 藏 法 師, 三 藏 者, 經 律 論 也 言 能 以 經 律 論 為 師, 亦 能 以 經 律 論 為 他 人 之 師 此 經 與 彌 陀 經, 譯 本 有 多 種, 而 此 師 所 譯 者 明 白 曉 暢, 故 最 為 流 通 焉 法 會 因 由 分 第 一 此 經 原 無 分 數, 後 經 梁 昭 明 太 子 分 為 三 十 二 分, 雖 分 為 三 十 二 分, 而 文 與 義 本 一 氣 連 貫, 不 為 分 所 割 截, 讀 者 會 而 通 之 可 也 此 第 一 分, 曰 法 會 因 由, 凡 會 聚 眾 弟 子 說 法, 曰 法 會 凡 法 會 說 法, 必 有 發 起 之 因 由, 如 放 光 震 動 等 類 是 此 會 不 然, 則 以 持 皱 乞 食 洗 足 敷 座 日 用 尋 常 之 本 地 風 光 而 為 說 法 之 因 由 焉 若 依 三 分 判 經 : 此 分 完 全 為 序 分, 序 有 二 : 一 通, 二 別 自 如 是 我 聞 至 千 二 百 五 十 俱, 為 通 序 ; 自 爾 時 至 敷 座 而 坐, 為 別 序 如 是 我 聞 自 下 明 通 序 通 序 有 六 事, 如 是 者, 第 一, 明 所 聞 之 法 如 決 定 義, 是 即 指 此 經, 決 定 所 聞 之 法 即 此 經 也 此 二 字 總 括 全 經 宗 旨, 明 夫 全 經 宗 旨, 即 明 諸 法 實 相, 即 明 金 剛 般 若, 即 明 究 竟 無 上 菩 提, 故 云 如 是 我 聞 者, 第 二, 明 能 聞 之 人 我 者, 阿 難 自 稱, 聞 耳 聞, 謂 我 親 從 佛 邊 聞, 非 傳 聞 也 夫 我 本 四 大 五 陰 和 合 連 續 之 假 相, 耳 為 五 根 外 門 之 假 形, 識 無 有 時, 聞 亦 無 有, 何 以 謂 之 我 聞 耶? 隨 世 俗 故, 說 我 聞 無 咎 若 依 勝 義, 則 是 因 緣 聞, 是 不 聞 聞, 是 聞 無 所 聞 ; 故 說 者 無 說 無 示, 聞 者 無 聞 無 得 也 一 時, 此 第 三, 明 說 經 之 時 一 數 量 義, 時 即 時 間 即 遙 指 釋 迦 牟 尼 佛 在 舍 衛 國 祇 洹 精 舍, 於 有 數 量 之 時 間 說 此 經 也 佛 在 舍 衛 國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佛 者, 第 四, 明 說 經 之 主 佛, 梵 語, 具 言 佛 陀, 華 言 覺 者, 自 覺 覺 他 覺 行 圓 滿 義, 即 由 金 剛 般 若 到 究 竟 圓 滿, 妙 莊 嚴 海, 富 有 萬 德 之 稱 在 者, 住 義, 行 住 坐 臥 悉 可 名 住 舍 衛 國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者, 第 五, 明 說 經 之 處 處 有 二 : 一 通, 二 別 舍 衛 國 即 通 處,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即 別 處 也 舍 衛 國 在 中 天 竺 國, 佛 受 須 達 長 者 之 請, 故 居 於 此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即 祇 洹 精 舍 也 時 舍 衛 國 主 波 斯 匿 王 有 一 大 臣, 名 曰 須 達, 家 富 好 施, 人 咸 稱 之 曰 給 孤 獨 因 擇 地 起 舍 請 世 尊 說 法, 化 導 眾 生, 適 覓 得 王 太 子 祇 陀 之 園, 園 在 國 城 外, 其 地 平 正, 樹 木 鬱 茂, 最 為 適 宜 太 子 謂 之 曰 : 卿 若 以 黃 金 布 滿 其 地, 侯 當 相 與 須 達 如 其 言, 以 金 密 布, 僅 餘 少 地 太 子 曰 : 前 言 戲 耳, 返 其 金 即 施 以 園 須 達 不 可, 國 人 亦 以 太 子 無 戲 言 反 難 太 子 不 得 已, 曰 : 止, 勿 更 出 金, 園 屬 卿, 樹 屬 我, 可 乎? 須 達 從 之 舍 成, 遂 以 二 人 之 名 連 合 樹 園 名 之 與 大 比 丘 眾,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此 第 六, 明 同 聞 眾 也 比 丘 梵 語, 華 言 乞 士 有 二 義 : 一 乞 佛 法 以 資 心, 二 乞 食 物 以 資 身 大 者, 比 丘 中 具 大 德 大 名 聞 者 也 眾 者, 僧 也 僧 非 個 人 之 名, 四 人 以 上 謂 之 僧, 彷 彿 一 團 體 之 謂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者, 俱, 共 住 義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即 共 住 大 比 丘 眾 之 總 數 也 過 去 現 在 因 果 經 云 : 耶 舍 長 者 子 朋 黨 五 十 人, 優 樓 頻 螺 迦 葉 師 徒 五 百 人, 那 提 迦 葉 伽 耶 迦 葉 師 徒 各 二 百 五 十 人, 舍 利 弗 目 連 師 徒 各 一 百 人, 共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也 然 法 會 聽 眾 本 不 可 以 數 計, 此 眾 先 本 外 道, 見 佛 在 先, 得 度 亦 在 先, 因 感 佛 之 鴻 恩 度 其 出 離 三 界, 解 脫 生 死, 故 常 隨 行 藉 以 報 恩 也 以 上 六 事 具 足, 義 乃 完 成 其 往 蹟 均 彰 彰 可 考, 確 非 阿 難 之 所 杜 撰 也
11 爾 時, 世 尊 食 時, 著 衣 持 缽, 入 舍 衛 大 城 乞 食, 於 其 城 中 次 第 乞 已 自 下 別 序, 分 二 章 : 一 明 行 乞 食 事, 二 明 敷 座 而 坐 事 此 初 爾 時 者, 即 佛 在 舍 衛 國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與 大 比 丘 眾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之 時 世 尊 者, 世 間 無 上 最 尊 之 稱, 惟 佛 乃 能 當 之 食 時 者, 正 為 乞 食 之 時, 亦 居 士 營 食 成 就 之 時 世 間 居 士, 食 有 定 時, 早 則 始 營 未 就, 晚 則 噉 食 已 訖, 均 非 乞 食 之 時 也 非 乞 食 之 時 而 行 乞, 不 惟 乞 者 無 所 得, 而 施 者 亦 無 有 施, 於 自 於 他 兩 兩 惱 亂 ; 故 世 尊 勝 德 內 涵, 宏 福 外 施, 雖 一 舉 一 動 之 微, 無 有 不 自 他 兩 利 者 著 衣 者, 以 衣 附 著 於 身, 衣 有 上 中 下 三 品, 平 常 起 臥 著 下 品, 入 眾 法 事 著 中 品, 入 大 聚 落, 進 見 國 王 則 著 上 品 明 整 儀 容, 不 同 尋 常 乞 丐 乞 食 持 皱 者, 以 皱 執 持 於 手 皱 盛 食 之 鐵 器 或 瓦 器, 亦 云 應 器, 謂 皱 之 大 小 應 於 食 量 也 舍 衛 大 城, 即 舍 衛 國 之 都 城, 園 在 城 外, 故 云 入 城 乞 食 已 者, 完 畢 也, 猶 云 : 乞 食 之 事 業 已 完 畢 次 第 乞 者, 謂 挨 次 順 序 而 乞, 不 捨 貧 而 從 富, 亦 不 捨 富 而 從 貧, 正 以 顯 示 平 第 之 道 也 還 至 本 處, 飯 食 訖, 收 衣 缽, 洗 足 已, 敷 座 而 坐 此 明 乞 食 之 後 事 得 食 後, 即 還 歸 祇 洹 而 食, 不 得 隨 得 隨 噉 訖, 竟 也 食 竟, 將 衣 缽 收 藏, 將 足 之 塵 垢 洗 滌 敷, 設 也, 陳 設 座 位, 鎮 攝 儀 容, 然 後 淨 心 靜 坐, 入 於 三 昧, 而 將 說 法 焉 夫 佛 菩 薩 羅 漢, 自 行 均 已 成 辦, 且 位 至 羅 漢, 生 存 示 滅 已 能 自 主, 何 必 乞 食 為? 蓋 乞 食 者, 實 施 遊 行 教 化 利 導 眾 生 也, 實 行 成 就 眾 生 布 施 波 羅 蜜 而 報 眾 生 之 恩 也 故 雖 自 行 已 辦, 猶 無 日 不 為 方 便 眾 生 之 事 也 未 發 心 者 令 其 發 心, 已 發 心 者 令 其 成 熟, 已 成 熟 者 令 早 得 解 脫, 速 證 究 竟 圓 滿 金 剛 般 若 安 住 清 淨 法 界 乃 復 說 此 金 剛 般 若 沒 羅 蜜 經, 以 顯 眾 生 本 具 金 剛 波 羅 般 若 之 體, 而 伸 萬 行 無 住 金 剛 般 若 之 用 已 得 金 剛 般 若, 則 事 事 無 礙, 法 法 皆 通, 尋 常 日 行 是 佛 法, 行 住 坐 臥 亦 佛 法, 平 常 心 尤 莫 非 佛 法 神 通 變 化 既 佛 法 之 無 上 妙 用, 即 喜 笑 怒 呵 亦 莫 非 佛 法 之 方 便 善 巧 若 未 顯 得 金 剛 般 若, 雖 有 移 山 倒 海 之 神 通, 亦 妖 魔 外 道 之 邪 術 ; 雖 有 萬 年 之 禪 定, 亦 人 天 有 漏 之 福 果 業 報 一 盡, 仍 不 免 五 趣 輪 迴 之 苦 諸 君 宜 仔 細 體 究! 此 金 剛 般 若 本 人 人 具 足, 周 遍 法 界, 不 在 內 不 在 外 不 在 中 間 復 不 離 內 外 中 間,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執 著, 久 之 功 馴, 自 有 頓 契 之 一 日 不 然, 向 外 馳 求, 以 佛 具 變 化 放 光 震 動 等 種 種 神 通, 遂 執 變 化 放 光 震 動 等 種 種 神 通 然 後 為 佛, 不 能 簡 別 外 道, 則 失 之 毫 釐, 差 以 千 里 矣! 慎 之 慎 之! 善 現 啟 請 分 第 二 據 流 支 十 二 分 義, 此 分 已 入 正 宗 分 依 昭 明 所 判, 則 此 分 屬 序 分 善 現 者, 須 菩 提 名 須 菩 提, 梵 語, 華 言 善 現 義, 或 言 善 吉, 或 言 空 生, 因 生 時 倉 庫 空 虛, 家 人 卜 之, 曰 : 既 善 且 吉, 故 名 又 須 菩 提 恆 樂 空 定, 分 別 空 義, 為 解 空 第 一, 故 名 空 生 啟 請 者, 以 語 言 啟 白 世 尊, 請 求 說 法 也 時 長 老 須 菩 提, 在 大 眾 中, 即 從 座 起, 偏 袒 右 肩, 右 膝 著 地, 合 掌 恭 敬, 而 白 佛 言 : 此 明 請 法 之 儀 長 老 須 菩 提 者, 須 菩 提 內 祕 菩 薩 行, 外 現 聲 聞 相, 位 高 德 祟, 故 稱 長 老 將 請 說 法, 必 先 致 敬 以 示 尊 重 於 是 當 時 在 大 比 丘 眾 中, 從 座 起 立, 偏 袒 露 其 右 肩, 以 示 堪 任 大 法 ; 右 膝 屈 而 著 地, 以 示 住 真 實 地 ; 合 掌 恭 敬, 以 示 屈 曲 伏 從, 無 有 違 拒 ; 然 後 以 言 說 啟 白 世 尊 表 敬 須 具 三 業 : 一 身 二 語 三 意 起 立 袒 肩 膝 著 地 及 合 掌, 身 業 敬 也 ; 而 白 佛 言, 語 業 敬 也 ; 下 問 善 男 善 女 發 心 趣 果 之 無 上 妙 法, 意 業 敬 也 一 舉 一 動, 無 非 不 可 思 議 之 軌 則 也 希 有, 世 尊! 如 來 善 護 念 諸 菩 薩, 善 付 囑 諸 菩 薩 此 明 讚 世 尊 之 德 世 尊 如 來, 皆 佛 之 通 稱 如 者, 證 得 諸 法 實 相 如 如 不 動 之 謂, 來 者, 來 三 界 垂 化 之 謂 又, 如 過 去 諸 佛 再 來, 故 名 如 來 希 有, 猶 云 罕 有 謂 世 尊 捨 棄 王 位, 出 家 修 行, 具 足 三 德, 化 度 眾 生, 世 出 世 間 甚 為 罕 有 也 菩 薩 者
12 , 梵 語, 具 云 菩 提 薩 埵 菩 提, 覺 義 ; 薩 埵 有 情 義, 謂 有 情 中 之 覺 者 故 凡 發 菩 提 心 者, 皆 可 謂 之 菩 薩 護 念 者, 護 衛 體 念, 令 其 內 德 成 就 如 母 子 然, 母 念 則 成, 不 念 則 壞 ; 菩 薩 亦 爾, 佛 護 念 則 善 根 成 就, 不 護 念 則 善 根 損 壞 也 付 囑 者, 付 託 囑 付, 令 其 外 德 成 就 如 世 間 父 母, 以 家 業 付 託 其 子, 囑 咐 成 立 善 者, 善 巧 方 便, 謂 世 尊 隨 機 施 教, 以 菩 薩 堪 任 法 寶, 正 宜 護 念 付 囑, 則 即 加 被 無 上 法 寶, 常 當 護 念 付 囑 也 世 尊!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云 何 應 住? 云 何 降 伏 其 心? 此 明 所 問 之 事 阿, 無 義 ; 耨 多 羅, 上 義 ; 三, 正 義 ; 藐, 等 義 ; 菩 提, 覺 義 :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即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義 簡 言 之, 即 佛 果, 即 果 地 覺 發 菩 提 心, 即 因 地 心 凡 夫 因 無 明 覆 障 不 得 名 覺, 外 小 非 正 覺, 菩 薩 雖 正 覺 而 非 無 上 正 等, 故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惟 佛 獨 成 就 也 須 菩 提 問 世 尊 云 : 凡 善 根 之 男 子, 及 善 根 之 女 人, 未 發 菩 提 心 者 云 何 發 菩 提 心? 已 發 菩 提 心 者, 云 何 住 菩 提 心? 云 何 降 伏 其 煩 惱 心, 而 免 損 害 其 菩 提 心? 是 即 由 因 地 心 趣 證 果 地 覺 之 要 道 也 與 法 華 經 所 謂, 佛 惟 以 一 大 事 因 緣 出 現 於 世, 為 開 示 眾 生 佛 之 知 見, 為 令 眾 生 悟 入 佛 之 知 見 同 佛 言 : 善 哉! 善 哉! 須 菩 提! 如 汝 所 說 : 如 來 善 護 念 諸 菩 薩, 善 付 囑 諸 菩 薩 此 明 嘆 美 其 請 以 須 菩 提 聲 聞 眾 而 能 問 菩 薩 事, 故 重 言 善 哉 善 哉 以 嘆 美 之 曰 : 如 來 對 於 菩 薩 善 護 念 付 囑, 誠 如 汝 所 云 也 汝 今 諦 聽, 當 為 汝 說,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應 如 是 住, 如 是 降 伏 其 心 唯 然! 世 尊! 願 樂 欲 聞 此 明 許 答 其 問 諦 者, 審 實 義, 汝 今 一 心 審 實 而 聽, 當 為 汝 說 應 如 是 住 之 如 是, 是 指 下 第 四 分 ; 如 是 降 伏 其 心 之 如 是, 指 下 第 三 分 意 謂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若 發 菩 提 心, 應 如 下 說 無 所 住 而 住, 無 所 降 伏 而 降 伏, 無 須 另 起 心 而 住, 另 起 心 以 降 伏 也 如 欲 另 起 心 以 降 伏 其 妄 心 及 煩 惱 心, 則 是 妄 上 加 妄, 不 能 降 伏 矣 昔 二 祖 問 達 摩 祖 師 安 心 之 法, 師 曰 : 將 心 來, 為 爾 安 二 祖 對 曰 : 覓 心 了 不 可 得 師 曰 : 吾 與 爾 安 心 竟 即 此 意 也 唯 然 者, 急 速 應 諾, 認 可 其 言 之 是, 願 歡 喜 傾 心 而 聞 也 大 乘 正 宗 分 第 三 乘 者, 運 載 義, 謂 如 車 乘, 載 物 運 行, 由 此 而 達 彼 大 者, 簡 小 義, 以 喻 菩 薩 乘 此 般 若 大 乘 直 趣 佛 果 ; 簡 非 凡 小 所 乘 之 乘, 以 趨 生 死 或 涅 槃 也 正 宗 者, 真 正 宗 主 也, 謂 此 分 為 大 乘 真 正 之 宗 主 然 真 正 宗 主, 究 竟 不 止 此 一 分, 不 過 此 分 為 大 乘 正 宗 之 綱 領, 故 曰 大 乘 正 宗 分 云 佛 告 須 菩 提 :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應 如 是 降 伏 其 心 : 所 有 一 切 眾 生 之 類 : 若 卵 生 若 胎 生 若 溼 生 若 化 生, 若 有 色 若 無 色, 若 有 想 若 無 想 若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我 皆 令 入 無 餘 涅 槃 而 滅 度 之 此 明 發 心 摩 訶 大 義 如 是 之 是 指 下 所 說 眾 生 分 九 類 : 一 卵 生, 謂 由 卵 體 中 產 生 者, 如 雞 鴨 等 二 胎 生, 謂 由 胚 胎 產 生 者, 如 人 類 及 牛 羊 等 三 溼 生, 謂 依 濕 氣 而 生 者, 如 微 生 蟲 等 四 化 生, 謂 變 化 而 生, 如 孑 孓 化 為 蚊, 腐 草 化 為 螢 之 類 五 有 色, 謂 欲 界 色 界 中 眾 生 之 有 色 可 見 者 六 無 色, 謂 無 色 界 眾 生 之 無 色 可 見 者 七 有 想, 謂 除 色 界 四 禪 天 中 之 無 想 天 眾 生, 其 餘 三 界 眾 生 皆 是 八 無 想, 謂 色 界 中 四 禪 天 之 無 想 眾 生 也 由 欲 界 眾 生, 以 種 種 苦 惱 皆 由 於 想, 遂 修 無 想 定 得 生 無 想 天, 自 謂 已 證 解 脫 而 究 非 也, 經 五 百 劫, 仍 墮 生 死 輪 迴 九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謂 無 色 界 中 非 非 想 處 天 之 眾 生 也, 此 處 眾 生 已 無 身 體 世 界, 同 於 虛 空, 惟 有 定 無 慧, 經 八 萬 劫, 還 落 空 亡 佛 時 有 一 修 此 定 者, 耳 聞 鳥 鳴 魚 躍, 噪 擾 不 堪, 偶 萌 瞋 念, 云 當 食 盡 此 魚 鳥 以 除 障 礙 久 之 入 定 佛 成 道 後, 即 欲 度 之, 因 遲 一 日, 已 生 非 非 想 處, 遂 歎 息 懸 記, 將 來 須 墮 為 食 魚 鳥 之 貍, 後 報 盡 更 墮 入 地
13 獄 故 三 界 為 一 大 牢 獄, 世 界 為 一 大 苦 海, 外 道 猶 如 陷 阱, 修 行 人 不 可 不 慎 也 涅 槃 者, 圓 寂 義 無 餘 者, 謂 萬 德 俱 圓, 二 障 永 滅, 無 有 餘 蘊 也 滅 度 者, 滅 障 度 苦 義 世 尊 告 須 菩 提 : 諸 菩 薩 中 之 大 菩 薩, 降 伏 其 心, 必 須 發 廣 大 心, 見 三 界 九 類 所 有 之 眾 生, 沉 淪 苦 海, 輪 迥 生 死, 起 悲 愍 心, 皆 令 其 圓 滿 寂 靜, 滅 其 障 礙 而 度 其 出 離 也 如 是 滅 度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眾 生, 實 無 眾 生 得 滅 度 者,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有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即 非 菩 薩 此 明 降 心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均 極 多 義 我 相 者, 謂 人 皆 以 四 大 五 陰 和 合 相 續 假 相 為 我 相 人 相 者, 對 我 相 言, 如 人 類, 我 對 之 稱 人, 故 名 人 相 也 眾 生 相 者, 即 我 對 人 以 及 非 人, 所 謂 九 類 眾 生 差 別 之 相 也 壽 者 相 者, 謂 生 命 永 久 相 繼 不 斷 之 相 也 又 凡 有 情 各 具 此 四 相 如 既 稱 曰 我, 則 有 我 相 ; 而 我 具 人 格, 則 是 人 相 ; 我 屬 生 物, 則 是 眾 生 相 ; 我 有 生 命 存 在, 則 是 壽 者 相 ; 餘 可 類 推 菩 薩 既 發 廣 大 心, 度 三 界 九 類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極 多 之 眾 生 已, 其 心 不 著 實 有 眾 生 得 滅 度 者, 則 其 心 自 無 煩 惱, 自 然 降 伏 而 不 損 害 其 菩 提 心 矣 何 以 故? 蓋 菩 薩 度 眾 生, 不 著 菩 薩 為 能 度 之 相, 眾 生 為 所 度 之 相, 當 觀 菩 薩 眾 生 之 相, 皆 是 四 大 五 陰 和 合 相 續, 皆 是 畢 竟 清 淨, 雖 度 而 實 無 能 度 所 度 者 不 然 若 菩 薩 謂 我 能 度 人, 則 即 著 我 相 ; 我 能 度 人 度 眾 生, 則 即 著 人 相 眾 生 相 ; 有 我 人 眾 生 恆 時 存 在, 則 即 著 壽 者 相 總 之 即 是 一 著 我 相, 則 四 相 皆 著 心 既 有 著, 則 心 即 不 能 降, 一 切 煩 惱 顛 倒 皆 隨 之 而 起, 是 不 及 聲 聞 果 之 猶 證 生 空, 烏 足 稱 人 法 雙 空 之 菩 薩 哉 妙 行 無 住 分 第 四 此 分 答 住 問 以 修 萬 行 而 無 所 行, 謂 之 妙 行 以 於 法 無 所 住 而 住, 故 謂 之 無 住 也 復 次, 須 菩 提! 菩 薩 於 法 應 無 所 住 行 於 布 施, 所 謂 : 不 住 色 布 施, 不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布 施 須 菩 提! 菩 薩 應 如 是 布 施, 不 住 於 相 何 以 故? 若 菩 薩 不 住 相 布 施, 其 福 德 不 可 思 量 此 明 行 菩 薩 行 不 住 於 相, 即 為 住 菩 提 心 布 施 分 三 種 : 一 財 施, 二 法 施, 三 無 畏 施 布 施 為 六 度 之 首, 攝 六 度 盡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六 塵 也, 舉 六 塵 而 六 根 六 識 包 括 在 內, 攝 一 切 法 盡 矣 謂 菩 薩 行 於 三 種 布 施, 於 施 者, 受 者, 財 物, 以 及 動 靜 語 默 供 養 恭 敬 因 果 報 應 種 種 法 相, 皆 不 執 著, 所 謂 無 所 住 也 然 行 於 布 施 而 於 施 者, 受 者, 財 物 等 相 不 住 者, 何 以 故? 蓋 不 住 相 布 施, 則 其 所 得 福 德 多 至 不 可 思 量 也 若 住 相 布 施, 則 所 得 係 人 天 有 漏 之 福 報, 而 可 思 可 量 矣 非 所 以 住 菩 提 心 之 道, 亦 即 非 所 以 顯 得 金 剛 般 若 之 道 也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東 方 虛 空 可 思 量 不? 不 也, 世 尊! 須 菩 提! 南 西 北 方 四 維 上 下 虛 空 可 思 量 不? 不 也, 世 尊! 須 菩 提! 菩 薩 無 住 相 布 施 福 德, 亦 復 如 是 不 可 思 量 此 以 喻 明 福 德 多 四 維 者 : 東 南 西 南 東 北 西 北 之 四 方 也, 合 東 南 西 北 上 下 六 方, 共 為 十 方 十 方 虛 空 不 可 思 量, 本 為 須 菩 提 所 知 無 住 相 布 施 之 福 德, 亦 復 如 十 方 虛 空 不 可 以 思 量 計 度 也 須 菩 提! 菩 薩 但 應 如 所 教 住 此 結 上 所 云 上 來 不 住 相 而 行 布 施 等 之 教, 應 依 之 而 住 也 如 理 實 見 分 第 五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可 以 身 相 見 如 來 不? 不 也, 世 尊! 不 可 以 身 相 得 見 如 來 何 以 故? 如 來 所 說 身 相, 即 非 身 相 上 云 於 法 亦 不 住 而 行 布 施, 云 何 得 成 佛 身 相 耶? 蓋 如 來 法 身 雖 非 即 相, 亦 非 離 相, 必 須 如 理 方 可 實 見, 非 可 執 著 三 十 二 相 即 是 如 來 法 身 也 為 證 明 須 菩 提 已 了 此
14 義, 故 世 尊 發 問 以 占 其 能 否 如 理 實 見 能, 則 具 金 剛 般 若, 即 身 相 可 見 如 來 法 身 ; 不 能, 則 未 具 金 剛 般 若, 即 不 執 身 相 亦 不 得 見 如 來 法 身 也 古 來 宗 門, 務 令 人 自 己 了 解 不 然, 僅 逞 口 說, 實 無 智 慧, 說 食 數 寶, 終 無 益 也 蘇 東 坡 贊 佛 云 : 八 風 吹 不 動, 而 為 佛 印 一 呵 所 動, 可 知 其 心 未 相 應 也 身 相 者, 色 身 可 見 之 相 也, 如 世 尊 具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是 須 菩 提 示 現 聲 聞, 心 已 領 悟 如 來 菩 薩 眾 生 之 相, 皆 是 自 心 分 別 所 緣 影 像, 故 一 承 佛 問 可 以 身 相 見 如 來 不, 即 答 曰 : 不 也 蓋 如 來 所 說 身 相, 即 四 大 五 陰 和 合 相 續 之 假 相, 即 非 身 相 也 佛 告 須 菩 提 :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 若 見 諸 相 非 相, 則 見 如 來 此 明 不 僅 身 相 即 非 身 相, 凡 一 切 根 身 器 界 形 形 色 色 之 相, 莫 非 鏡 花 水 月 之 虛 妄, 無 有 實 相 可 得 也 若 能 如 是 了 解 諸 相 虛 妄, 即 是 了 解 諸 法 實 相, 即 是 無 上 智 慧, 即 是 金 剛 般 若 妙 心, 即 是 已 見 如 來 法 身, 不 可 泥 拘 住 法 行 施 而 修 成 佛 之 色 身 也 正 信 希 有 分 第 六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頗 有 眾 生 得 聞 如 是 言 說 章 句, 生 實 信 不? 佛 告 須 菩 提 : 莫 作 是 說! 如 來 滅 後 後 五 百 歲, 有 持 戒 修 福 者, 於 此 章 句 能 生 信 心, 以 此 為 實 ; 當 知 是 人 不 於 一 佛 二 佛 三 四 五 佛 而 種 善 根, 已 於 無 量 千 萬 佛 所 種 諸 善 根 聞 是 章 句 乃 至 一 念 生 淨 信 者, 須 菩 提! 如 來 悉 知 悉 見, 是 諸 眾 生, 得 如 是 無 量 福 德 此 明 信 受 人 上 云 雖 修 萬 行, 而 不 著 能 行 人 所 行 法, 此 法 甚 為 希 有, 甚 為 難 信, 故 須 菩 提 啟 白 佛 言 : 頗 有 眾 生 得 親 聞 如 上 所 說 無 上 甚 深 妙 法, 能 生 實 信 不? 佛 告 之 云 : 汝 勿 疑 現 在 親 聞 者 有 無 信 受 之 人, 即 未 來 亦 有 起 信 受 之 人 也 後 五 百 歲 者, 正 法 五 百 歲, 像 法 五 百 歲, 此 即 像 法 後 之 五 百 歲 也 像 法 之 後, 法 垂 衰 弊, 有 出 家 之 持 戒 者, 在 家 之 修 福 者, 於 此 所 說 章 句 法 門, 皆 能 了 解 真 實 義 諦, 通 達 諸 法 實 相, 一 心 正 信, 以 此 行 無 所 行 得 無 所 得 之 法 為 真 實 不 虛 當 知 此 信 受 之 人, 非 僅 於 一 二 少 數 佛 而 植 善 根, 乃 已 於 無 數 阿 僧 祇 劫, 無 量 千 萬 佛 所 深 植 善 根 矣 如 六 祖 然, 聞 經 一 二 句, 即 啟 發 其 金 剛 種 子, 可 知 深 種 善 根 之 人, 雖 多 劫 後 能 聞 能 信 受 ; 未 植 善 根 之 人, 即 親 耹 金 口 宣 說, 亦 不 能 如 實 了 解 也 倘 有 聞 是 章 句, 剎 那 一 念 由 清 淨 慧 生 清 淨 信 者, 此 心 一 生, 佛 種 成 就 牢 不 可 破 故 前 祖 師 曰 : 能 生 一 念 淨 信, 即 可 成 佛 且 此 經 為 諸 佛 之 母, 常 為 佛 所 守 護 若 淨 信 受 持 者, 如 來 以 智 慧 力, 悉 知 其 行 菩 提 因, 悉 見 其 得 菩 提 果, 故 是 等 淨 信 眾 生 所 得 福 德 無 量 也 何 以 故? 是 諸 眾 生, 無 復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無 法 相, 亦 無 非 法 相 何 以 故? 是 諸 眾 生, 若 心 取 相, 即 為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 若 取 法 相, 即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何 以 故? 若 取 非 法 相, 即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是 故 不 應 取 法, 不 應 取 非 法 以 是 義 故, 如 來 常 說 : 汝 等 比 丘! 知 我 說 法 如 筏 喻 者, 法 尚 應 捨, 何 況 非 法? 此 明 上 信 受 義 法 與 非 法, 係 對 待 名 詞, 如 云 法 是 正 行, 非 法 則 非 正 行 法 相 是, 則 非 法 相 即 非 法 是 善 法, 則 非 法 即 非 善 法 法 是 無 漏, 則 非 法 即 是 有 漏 上 云 得 如 是 無 量 福 德, 何 以 故? 蓋 是 等 了 達 眾 生 四 大 假 合, 本 來 空 無, 無 有 四 相 之 可 言 且 復 了 達 五 陰 之 法 亦 如 幻 非 實, 法 相 無 有, 非 法 相 亦 不 可 得, 其 心 湛 然, 無 所 執 著, 是 諸 眾 生 二 空 已 明, 空 病 亦 去 也 不 然 若 是 等 眾 生 心 對 於 相, 不 達 假 合, 即 行 取 著, 則 是 已 著 我 相, 著 我 相 則 人 眾 生 壽 者 相 即 無 不 著 矣 復 次, 倘 是 等 眾 生 不 達 萬 法 緣 生, 取 著 一 種 法 相, 則 無 論 何 法 皆 行 取 著, 即 起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矣 復 次, 若 是 等 眾 生, 以 法 不 可 取 而 取 非 法, 則 與 取 法 相 一 樣, 是 故 善 法 正 法, 以 及 真 如 涅 槃 之 法, 亦 不 應 取 對 於 非 善 法 非 正 法 以 及 非 真 如 非 涅 槃 之 法 愈 不 應 起 心 執 之 也 倘 兩 無 所 取, 而 即 著 此 兩 無, 亦 是 落 於 邊 際 取 取 著 義, 即 倚 靠 義, 如 鳥 之 倚 巢, 集 止 飛 翔, 均 不 能 出 三 界 九 類 之 內, 則 無 法 相 所 礙 而 不 能 用 法 昔 六 祖 云 : 法 法 皆 通, 法 法 皆 備, 而 無 一 法 可 得, 名 最 上 乘 念 念 都 成 妙 慧, 如 是 則 能 運 用 一 切 法 矣 由 此 道 理, 故 常 說 汝 等 比 丘, 當 知 我 所 說 法, 如 筏 喻
15 者 筏 木 柵, 昔 有 人 為 賊 所 逐, 取 木 柵 渡 河, 達 於 彼 岸, 即 便 捨 筏 喻 意 初 則 以 法 捨 人, 以 空 捨 有 ; 次 則 人 法 兩 遣, 空 有 雙 淨, 方 是 金 剛 般 若 到 彼 岸 也 無 得 無 說 分 第 七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耶?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耶? 須 菩 提 言 :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無 有 定 法 名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亦 無 有 定 法 如 來 可 說 何 以 故? 如 來 所 說 法, 皆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非 法 非 非 法 所 以 者 何? 一 切 賢 聖, 皆 以 無 為 法 而 有 差 別 上 云 身 相 非 身 相, 云 何 如 來 於 樹 下 證 得 菩 提 常 說 法 度 眾 耶? 世 尊 恐 須 菩 提 生 此 疑, 故 發 問 以 占 之, 問 云 : 如 來 得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耶?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耶? 須 菩 提 已 了 悟 菩 提 本 人 人 具 足, 圓 滿 周 遍, 離 言 語 相, 離 文 字 相, 不 可 著, 不 可 取, 不 可 以 名 名, 不 可 以 凡 心 計 度, 尤 不 可 執 如 來 所 說 菩 提 即 是 菩 提 故 答 佛 言 :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無 有 定 法 名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亦 無 有 定 法 如 來 可 說 也 若 謂 如 來 有 所 說, 則 聽 者 有 所 取, 有 取 則 言 語 不 斷, 心 行 不 滅, 是 虛 妄 想 相, 即 墮 有 漏, 不 得 謂 之 金 剛 般 若 妙 行 矣 故 如 來 所 說 法, 心 行 滅 則 不 可 取, 言 語 斷 則 不 可 說 且 諸 法 實 相, 非 有 非 無, 非 有 故 非 法, 非 無 故 非 非 法, 既 離 有 離 無, 云 何 可 說? 云 何 可 取? 故 說 者 無 說 無 示, 而 聽 者 無 聞 無 得 其 所 以 一 切 聖 賢 有 差 別 者, 非 所 修 之 無 為 法 不 同 也, 所 修 雖 同 而 所 悟 不 同, 故 有 四 果 次 第 十 地 階 級 之 異, 猶 如 三 鳥 出 網, 三 獸 渡 河, 而 昇 空 涉 水 各 有 高 下 深 淺 之 別 也 依 法 出 生 分 第 八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若 人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是 人 所 得 福 德, 寧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何 以 故? 是 福 德 即 非 福 德 性, 是 故 如 來 說 福 德 多 若 復 有 人, 於 此 經 中 受 持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為 他 人 說, 其 福 勝 彼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一 切 諸 佛 及 諸 佛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法, 皆 從 此 經 出 須 菩 提! 所 謂 佛 法 者, 即 非 佛 法 此 明 持 經 功 德 勝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者, 一 太 陽 系 為 一 小 世 界, 一 千 個 小 世 界 為 一 小 千 世 界, 一 千 個 小 千 世 界 為 一 中 千 世 界, 一 千 個 中 千 世 界 為 一 大 千 世 界, 合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為 娑 婆 世 界 七 寶 者 : 金 銀 琉 璃 硨 梾 瑪 瑙 琥 珀 珊 瑚 也 偈 者, 四 字 或 五 字 七 字 一 句, 總 四 句 為 一 偈 ; 梵 文 又 以 三 十 二 字 為 一 偈 佛 言 : 若 人 以 七 寶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之 多 而 行 布 施, 是 財 施 也 此 人 所 得 福 德, 是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蓋 著 相 之 福 德, 不 過 人 天 有 漏 之 因, 其 多 有 限, 是 福 德 本 無 自 性, 圓 滿 成 就, 則 為 無 漏, 其 實 乃 不 可 限 量 也 佛 言 : 若 復 有 人 於 此 經 中, 自 己 領 受 行 持 任 何 四 句 偈 等, 而 復 為 他 人 說, 是 法 施 也 以 法 施 眾, 拔 眾 生 苦, 令 得 涅 槃 樂, 其 福 勝 彼 財 施 無 福 德 性 之 福 德 何 以 故? 蓋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及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妙 法, 皆 從 此 經 出 此 經 章 句 微 妙, 其 言 說 文 字 所 詮 真 如 妙 理, 包 括 教 理 行 果 無 餘, 不 特 自 己 領 受 行 持 四 句 偈, 可 趣 極 果 ; 即 為 他 人 說, 他 人 亦 能 領 受 行 持, 由 發 菩 提 心 行 六 度 萬 行, 證 得 根 本 智 後 得 智 而 逕 趣 極 果 也 故 此 經 為 諸 佛 之 母, 諸 佛 之 所 自 生, 菩 提 之 所 自 顯, 其 法 絕 對 無 上, 其 受 持 所 得 之 福 德, 所 以 勝 彼 也 但 此 絕 對 無 上 之 法, 無 能 所, 絕 對 待, 總 不 可 說 不 可 取 要 知 如 來 是 假 名, 本 無 能 說 之 人, 佛 法 亦 假 法, 復 無 所 說 之 法, 以 言 遣 言, 權 名 之 為 佛 法 也 一 相 無 相 分 第 九 諸 法 一 相, 隨 緣 生 起,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故 曰 一 相 無 相 也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須 陀 洹 能 作 是 念 : 我 得 須 陀 洹 果 不? 須 菩 提 言 : 不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須 陀 洹 名 為 入 流 而 無 所 入, 不 入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是 名 須 陀 洹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斯 陀 含 能 作 是 念 : 我 得 斯 陀 含 果 不?? 須 菩 提 言 :
16 不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斯 陀 含 名 一 往 來 而 實 無 往 來, 是 名 斯 陀 含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阿 那 含 能 作 是 念 : 我 得 阿 那 含 果 不? 須 菩 提 言 : 不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阿 那 含 名 為 不 來 而 實 無 來, 是 故 名 阿 那 含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阿 羅 漢 能 作 是 念 :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不? 須 菩 提 言 : 不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實 無 有 法 名 阿 羅 漢 世 尊! 若 阿 羅 漢 作 是 念 :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即 為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世 尊! 佛 說 : 我 得 無 諍 三 昧, 人 中 最 為 第 一, 是 第 一 離 欲 阿 羅 漢 世 尊! 我 不 作 是 念 : 我 是 離 欲 阿 羅 漢, 世 尊! 我 若 作 是 念 :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世 尊 則 不 說 須 菩 提 是 樂 阿 蘭 那 行 者 以 須 菩 提 實 無 所 行, 而 名 須 菩 提 是 樂 阿 蘭 那 行 此 明 四 果 亦 得 無 所 得 上 云 菩 提 得 無 所 得, 云 何 有 四 果 可 得 耶? 世 尊 為 釋 此 疑 而 為 此 問 須 陀 洹, 梵 語, 即 聲 聞 第 一 果, 華 言 入 流 或 預 流 流 流 類 義, 猶 云 預 入 聖 人 之 流 類 也 斯 陀 含, 梵 語, 即 聲 聞 第 二 果, 華 言 一 往 來, 猶 云 一 往 天 上, 一 來 人 間, 始 得 漏 盡 也 阿 那 含, 梵 語, 即 聲 聞 第 三 果, 華 言 不 來, 猶 云 不 復 來 此 欲 界 受 生 也 阿 羅 漢, 梵 語, 即 聲 聞 第 四 果, 華 言 有 三 義 : 一 無 生, 二 殺 賊, 三 應 供 是 也 三 昧, 華 言 正 定, 無 諍 三 昧 為 正 定 之 最 勝, 煩 惱 與 定 障 皆 得 遠 離 也 離 欲 者, 離 五 塵 之 貪 欲 也 阿 蘭 那 者, 梵 語, 華 言 無 喧 雜, 即 優 遊 閒 靜, 不 為 塵 累 所 拘 也 問 須 菩 提 云 : 得 四 果 者, 各 能 作 我 已 得 果 念, 究 為 得 果 不? 須 菩 提 心 已 了 悟, 依 義 酬 答, 無 有 疑 礙, 足 見 須 菩 提 已 無 有 四 果 可 得 之 疑 矣 故 答 云 : 須 陀 洹 若 作 我 得 須 陀 洹 果 念, 則 即 為 未 得 須 陀 洹 果, 蓋 須 陀 洹 名 為 預 入 聖 位, 而 實 無 能 預 入 聖 位 之 人, 亦 無 所 預 入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之 法, 是 名 須 陀 洹 也 斯 陀 含 作 我 得 斯 陀 含 果 念, 則 即 為 未 得 斯 陀 含 果, 蓋 斯 陀 含 名 一 往 來 天 上 人 間, 而 實 無 往 來 天 上 人 間 者, 亦 無 天 上 人 間 可 往 來, 是 名 斯 陀 含 也 阿 那 含 作 我 得 阿 那 含 果 念, 則 即 為 未 得 阿 那 含 果, 蓋 阿 那 含 名 為 不 來 欲 界 受 生, 而 實 無 有 受 生 欲 界 者, 亦 無 欲 界 可 受 生, 是 名 阿 那 含 也 阿 羅 漢 作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念, 則 即 為 未 得 阿 羅 漢 道, 阿 羅 漢 名 無 生 而 實 無 有 無 生 者, 亦 無 有 法 名 為 無 生 若 阿 羅 漢 起 我 得 無 生 念, 則 為 著 我 見, 著 我 見 即 著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能 所 具 在, 四 相 宛 然, 何 得 謂 之 阿 羅 漢 耶? 如 世 尊 說 我 得 最 勝 正 定, 為 人 中 第 一, 我 即 是 第 一 離 欲 阿 羅 漢 又 如 我 自 己 不 作 我 是 離 欲 阿 羅 漢 念, 則 我 即 是 離 欲 阿 羅 漢 我 若 作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念, 世 尊 即 不 說 我 是 樂 寂 靜 行 者 矣 ; 蓋 須 菩 提 實 無 所 行, 而 名 須 菩 提 是 樂 寂 靜 行 總 之 諸 法 如 如, 行 無 所 行, 住 無 所 住, 而 得 亦 無 所 得, 即 是 如 來 所 說 佛 法 非 佛 法 之 無 上 妙 法 也 倘 一 起 心 動 念, 即 落 邊 際 範 圍, 不 得 謂 之 無 住 無 得 之 無 上 妙 法 矣 莊 嚴 淨 土 分 第 十 佛 告 須 菩 提 :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昔 在 燃 燈 佛 所, 於 法 有 所 得 不?? 世 尊! 如 來 在 燃 燈 佛 所, 於 法 實 無 所 得 此 釋 成 上 無 說 無 得 義 上 云 無 說 無 得, 云 何 佛 昔 在 然 燈 佛 所, 滿 二 阿 僧 祇 劫 修 行 時, 然 燈 佛 與 之 授 記 曰 : 賢 劫 中 當 成 佛 耶? 佛 恐 聽 眾 興 疑, 故 問 須 菩 提 以 釋 之 云 : 如 來 昔 在 然 燈 佛 所, 於 法 有 所 得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 不 也, 然 燈 佛 爾 時 所 說, 與 如 來 爾 時 所 聞, 均 係 語 言, 無 有 自 性 故 然 燈 佛 雖 說 而 實 無 所 與 ; 而 如 來 得 記 亦 無 有 受 無 得 無 不 得, 乃 名 得 授 記, 故 曰 得 實 無 所 得 也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菩 薩 莊 嚴 佛 土 不? 不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莊 嚴 佛 土 者, 即 非 莊 嚴, 是 名 莊 嚴 是 故 須 菩 提!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應 如 是 生 清 淨 心, 不 應 住 色 生 心, 不 應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生 心,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此 明 莊 嚴 佛 土 不 可 取 相 上 文 既 明 不 可 取, 與 他 處 所 說 菩 薩 莊 嚴 淨 土 之 行, 似 有 出 入, 世 尊 恐 眾 興 疑, 故 問 須 菩 提 以 釋 之 土 者, 可 依 住 義 ; 淨 土 者, 對 娑 婆 世 界 等 五 趣 眾 生 共 同 依 住 之 穢 土 言, 穢 土 是 眾 生 有 漏 不 清 淨 之 業 力 所 現 起 淨 土 有 數 種 名 稱 : 一 凡 聖 同 居 淨 土, 由 修 清 淨 行 之 眾 生 感 得 此 清 淨 土, 而 與 三 乘 聖 賢 共 同 依
17 住 二 方 便 有 餘 淨 土, 二 乘 所 居 三 實 報 莊 嚴 淨 土, 由 無 漏 智 所 感 得, 此 土 無 邊 相 好, 無 量 莊 嚴 四 法 性 淨 土, 即 以 諸 法 實 相 為 其 淨 土, 又 名 常 寂 光 土 世 尊 問 須 菩 提 云 : 菩 薩 莊 嚴 佛 土 不? 須 菩 提 言 : 不 也, 何 以 故? 蓋 菩 薩 自 行 已 辦, 自 性 淨 土 本 來 清 淨, 何 用 莊 嚴? 然 自 行 雖 已 成 辦, 化 眾 當 實 有 其 行, 眾 生 是 菩 薩 之 佛 土, 化 眾 即 為 莊 嚴 其 佛 土, 其 形 相 雖 示 現 莊 嚴, 而 亦 不 宜 取 著 其 形 相, 故 菩 薩 所 謂 莊 嚴, 即 非 莊 嚴, 是 名 莊 嚴 也 世 尊 復 告 須 菩 提 : 諸 大 菩 薩 云 何 修 莊 嚴 佛 土 行? 當 知 佛 土 本 來 無 德 不 備, 無 累 不 淨, 應 以 如 是 無 所 得 妙 觀, 無 所 住 妙 慧, 生 起 清 淨 心, 無 取 無 著 無 妄 分 別 為 是, 不 應 住 六 塵 而 生 心 六 塵 為 六 識 所 緣 境, 取 著 六 塵 而 生 六 識, 有 所 思 惟 觀 察, 則 心 即 不 清 淨 應 於 六 根 六 塵 六 識 皆 無 所 住, 則 生 無 上 金 剛 般 若 妙 淨 明 心, 而 佛 土 莊 嚴 矣 昔 六 祖 聞 五 祖 說 至 此 處, 即 嘆 曰 : 何 期 自 性 本 自 清 淨, 何 期 自 性 本 不 生 滅, 何 期 自 性 本 自 具 足, 何 期 自 性 本 無 動 搖, 何 期 自 性 能 生 萬 法 可 謂 言 下 大 悟 矣 須 菩 提! 譬 如 有 人 身 如 須 彌 山 王, 於 意 云 何? 是 身 為 大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大, 世 尊! 何 以 故? 佛 說 非 身, 是 名 大 身 此 明 後 身 不 可 取 須 彌 山 王, 此 云 妙 高 山, 高 十 萬 由 旬, 一 由 旬 三 十 里 或 四 十 里, 故 佛 以 譬 大 法 王 身 也 妙 高 山 形 勢 高 大, 而 不 自 取 其 高 大 以 為 高 大, 故 須 菩 提 云 甚 大 若 自 取 其 大 相 而 住 於 大 見, 則 雖 大 有 限 量, 不 得 謂 之 大 矣 法 王 身 亦 然, 其 身 雖 大 而 心 不 取 著, 不 住 人 見, 不 取 色 身, 故 曰 非 身 非 身 而 身, 身 而 非 身, 故 名 為 大 身 也 無 為 福 德 勝 分 第 十 一 須 菩 提! 如 恆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如 是 沙 等 恆 河, 於 意 云 何? 是 諸 恆 河 沙 寧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但 諸 恆 河 尚 多 無 數, 何 況 其 沙!! 須 菩 提! 我 今 實 言 告 汝 :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以 七 寶 滿 爾 所 恆 河 沙 數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以 用 布 施, 得 福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佛 告 須 菩 提 :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此 經 中 乃 至 受 持 四 句 偈 等, 為 他 人 說, 而 此 福 德 勝 前 福 德 此 明 說 經 功 德 勝 前 持 經 功 德, 勝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布 施 功 德 ; 茲 說 經 功 德, 勝 滿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布 施 福 德 一 恆 河 中 沙, 多 至 無 數, 復 如 是 沙 等 之 恆 河 中 之 沙, 其 多 更 不 可 數 量, 故 須 菩 提 言 甚 多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滿 爾 所 恆 河 沙 數 之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其 布 施 多 可 知, 布 施 多 則 得 福 德 必 多, 故 須 菩 提 言 得 福 甚 多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此 經 中, 受 持 四 句, 為 他 人 說 者, 其 福 德 勝 於 前 福 德 也 何 以 故? 良 以 七 寶 布 施 雖 多, 至 於 無 數 量, 而 終 是 有 限 量, 若 以 此 經 四 句 自 己 受 持, 則 自 己 見 性 成 佛, 為 他 人 說, 他 人 受 持, 則 他 人 見 性 成 佛, 度 盡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眾 生, 皆 見 性 成 佛, 其 福 德 如 虛 空 不 可 限 量, 所 以 勝 於 前 福 德 也 尊 重 正 教 分 第 十 二 復 次, 須 菩 提! 隨 說 是 經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當 知 此 處,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阿 修 羅 皆 應 供 養, 如 佛 塔 廟, 何 況 有 人 盡 能 受 持 讀 誦! 須 菩 提! 當 知 是 人 成 就 最 上 第 一 希 有 之 法 若 是 經 典 所 在 之 處, 則 為 有 佛, 若 尊 重 弟 子 此 明 經 勝 天 人 阿 修 羅 等, 即 八 部 眾 一 天 眾, 即 欲 界 之 六 天, 色 界 之 四 禪, 無 色 界 之 四 空 也 二 龍 眾, 為 水 屬 之 王 三 夜 叉, 飛 行 空 中 之 鬼 神 四 乾 闥 婆, 華 言 香 陰, 陰 者 五 陰 之 色 身, 唯 嗅 香 而 長 養 故 名 五 阿 修 羅, 華 言 非 天, 其 福 報 雖 類 天 而 非 天 德, 故 名 非 天 六 ; 迦 樓 羅, 華 言 金 翅 鳥, 攝 龍 為 食 七 緊 那 羅, 華 言 非 人, 似 人 而 頭 上 有 角, 故 名 非 人 八 摩 绚 羅 迦, 華 言 大 蟒 神, 地 龍 也 塔, 具 云 塔 婆, 華 言 方 墳, 佛 舍 利 所 在 處 廟, 佛 形 像 所 在 處 第 一 希 有 之 法, 即 金 剛 般 若 尊 重 弟 子, 如 文 殊 舍 利 子 等 上 首 弟 子 此 經 為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之 所 自 出, 欲 尊 重 佛, 當 尊 重 此 經, 故 隨 處 說 是 經, 或 說 是 經 中 四 句 偈 等, 則 此 處 即 為
18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及 八 部 眾, 皆 如 佛 舍 利 及 佛 形 像 所 在 處 之 塔 廟, 而 供 養 恭 敬 ; 若 有 人 盡 能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者, 此 人 亦 為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八 部 眾 供 養 恭 敬 無 疑 當 知 此 人 盡 能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即 是 成 就 最 上 第 一 希 有 之 法, 即 是 成 就 第 一 無 上 金 剛 般 若 之 法, 即 是 名 為 諸 佛 若 此 經 任 在 何 處, 即 為 佛 在 處, 即 為 佛 與 佛 上 首 之 弟 子 在 處 也 故 此 經 勝, 而 持 此 經 之 人 亦 勝 也 如 法 受 持 分 第 十 三 爾 時,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當 何 名 此 經? 我 等 云 何 奉 持? 佛 告 須 菩 提 : 是 經 名 為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以 是 名 字, 汝 當 奉 持 所 以 者 何? 須 菩 提! 佛 說 般 若 波 羅 蜜, 即 非 般 若 波 羅 蜜, 是 名 般 若 波 羅 蜜 此 定 經 名 與 受 持 前 已 明 經 勝, 自 當 尊 重 受 持, 但 不 知 此 經 名 與 云 何 奉 持, 故 問 世 尊 云 : 云 何 名 此 經? 我 等 云 何 奉 持? 佛 答 : 此 經 名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金 剛 非 譬 而 譬, 般 若 非 法 而 法, 假 名 安 立 為 金 剛 般 若 以 是 名 字 奉 持, 心 不 可 著 奉 持 之 人, 亦 不 可 著 奉 持 之 法, 所 以 者 何? 金 剛 般 若 既 是 名 字, 無 有 自 相,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應 眾 生 心 方 便 而 說 此 名 耳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不?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來 無 所 說 上 明 假 名 無 實, 心 行 處 滅, 世 尊 恐 諸 菩 薩 猶 落 言 詮, 故 問 須 菩 提 云 :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 真 智 離 言, 諸 佛 同 證, 縱 有 所 說, 亦 諸 佛 為 方 便 眾 生, 如 證 而 說, 離 諸 佛 說 即 無 所 說, 故 云 : 如 來 無 所 說 也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所 有 微 塵, 是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須 菩 提! 諸 微 塵, 如 來 說 非 微 塵, 是 名 微 塵 ; 如 來 說 世 界, 非 世 界, 是 名 世 界 世 界 為 眾 生 依 報, 是 假 非 實, 而 假 復 是 空, 亦 不 可 得, 了 此 空 假 即 為 中 道 故 告 須 菩 提 云 :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本 為 微 塵 所 積 集, 今 以 此 等 世 界 碎 為 微 塵, 是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佛 恐 其 著 多 相, 復 曉 之 曰 : 微 塵 空 寂, 無 有 實 相 如 來 說 微 塵 非 微 塵, 強 名 之 為 微 塵 微 塵 既 空 無 所 有, 微 塵 所 積 集 之 世 界, 亦 當 然 空 無 所 有, 如 來 說 世 界 非 世 界, 強 名 為 世 界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見 如 來 不? 不 也, 世 尊! 不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得 見 如 來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三 十 二 相, 即 是 非 相, 是 名 三 十 二 相 三 十 二 相 為 佛 正 報, 前 既 明 所 依 之 果 報 既 空, 而 能 依 之 正 報 亦 無 凡 夫 不 察, 以 三 十 二 相 為 佛, 執 著 馳 求, 失 之 遠 矣! 故 藉 問 須 菩 提 以 釋 之 問 須 菩 提 云 :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見 如 來 不? 須 菩 提 言 : 三 十 二 相 為 如 來 化 導 眾 生 之 勝 妙 功 能, 若 執 為 實, 則 是 不 了 諸 法 實 相, 隨 處 遍 計, 永 遠 不 得 見 如 來 矣 何 以 故? 蓋 如 來 所 說 三 十 二 相, 即 是 非 相, 即 是 諸 法 實 相,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執 取, 強 名 之 為 三 十 二 相 耳 須 菩 提!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布 施 ; 若 復 有 人, 於 此 經 中 乃 至 受 持 四 句 偈 等, 為 他 人 說, 其 福 甚 多 身 命 布 施 分 三 種 : 一 身 布 施, 以 肉 身 施 與 眾 生 二 命 布 施, 以 生 命 施 與 眾 生 三 身 命 俱 布 施, 非 了 達 金 剛 般 若, 不 能 行 此 苦 行 ; 若 已 了 達, 則 自 他 不 二, 既 無 能 施 者, 亦 無 受 施 者, 更 無 所 施 之 身 命 自 己 即 大 地 山 河 草 木 花 葉, 大 地 山 河 草 木 花 葉 即 是 自 己 ; 自 己 即 是 法 王, 大 地 山 河 草 木 花 葉 亦 莫 非 法 王 且 自 己 從 無 始 生 死 以 來, 所 受 生 命 輪 迴 不 息, 已 不 知 幾 千 萬 億 恆 河 沙 數 矣, 此 而 不 施, 仍 受 輪 迴, 更 不 知 有 幾 千 萬 億 恆 河 沙 數 之 身 命 沉 淪 苦 海 況 身 命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一 切 不 能 自 主, 若 貪 著 不 施, 業 報 盡 而 緣 散, 亦 終 不 能 存 在 縱 修 仙 道 入 無 想 天, 壽 同 天 地, 劫 盡 還 受 輪 迴, 為 牛 為 馬 為 鳥 為 魚 為 餓 鬼 為 地 獄, 受 種 種 苦 報
19 故 佛 告 須 菩 提 : 布 施 身 命 之 人, 甚 為 難 得 今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捨 身 命 布 施, 且 捨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布 施, 其 福 德 本 多 至 算 數 所 不 能 及, 然 猶 不 若 於 此 經 中, 受 持 四 句 偈 為 他 人 說, 自 利 利 他 之 福 德 多 也 其 受 持 此 經 之 福 德 為 何 如 耶? 離 相 寂 滅 分 第 十 四 爾 時 須 菩 提 聞 說 是 經, 深 解 義 趣, 涕 淚 悲 泣, 而 白 佛 言 : 希 有 世 尊! 佛 說 如 是 甚 深 經 典, 我 從 昔 來 所 得 慧 眼, 未 曾 得 聞 如 是 之 經 世 尊! 若 復 有 人 得 聞 是 經, 信 心 清 淨, 則 生 實 相, 當 知 是 人 成 就 第 一 希 有 功 德 世 尊! 是 實 相 者, 則 是 非 相,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實 相 世 尊! 我 今 得 聞 如 是 經 典, 信 解 受 持, 不 足 為 難 若 當 來 世 後 五 百 歲, 其 有 眾 生 得 聞 是 經, 信 解 受 持, 是 人 則 為 第 一 希 有 何 以 故? 此 人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所 以 者 何? 我 相 即 是 非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即 是 非 相 何 以 故? 離 一 切 諸 相, 則 名 諸 佛 此 明 領 悟 當 時 須 菩 提 聞 說 此 金 剛 般 若, 深 解 義 蘊 旨 趣, 追 痛 過 去 迷 而 不 悟, 涕 淚 橫 流, 不 勝 悲 楚 而 白 佛 言 : 希 有 世 尊! 佛 所 說 甚 深 之 金 剛 般 若 經 典, 我 雖 從 昔 來 已 得 慧 眼, 了 達 眾 生 本 來 是 空, 但 未 曾 得 聞 如 是 之 經 若 復 有 人 得 聞 是 經, 信 心 清 淨, 即 能 了 解 生 清 淨 心, 正 觀 明 澈 實 相 顯 現, 當 知 此 人 已 成 就 第 一 希 有 功 德 然 此 實 相 者, 非 離 諸 相 外 另 有 實 相, 即 諸 法 本 來 如 是 之 相, 悟 則 顯, 迷 則 不 顯, 然 亦 不 可 執 著, 故 曰 即 是 非 相, 是 名 之 為 實 相 也 復 次, 白 佛 言 : 我 今 得 聞 如 是 經 典, 深 信 了 解, 領 受 行 持, 不 足 為 難 若 當 來 世 後 五 百 歲, 像 法 之 際, 聖 教 衰 弊, 眾 生 障 重, 聞 是 經 而 能 信 解 受 持 者, 則 實 為 難 ; 若 於 難 能 之 時 而 竟 能 之 者, 是 人 即 為 第 一 希 有 何 以 故? 此 人 已 通 達 勝 解 此 經, 已 了 達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四 相, 所 以 者 何?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四 相, 如 幻 非 實, 即 是 非 相 離 此 一 切 非 相, 即 是 一 切 法, 即 是 非 即 非 離 而 到 究 竟, 即 名 之 為 諸 佛 諸 佛 者, 即 是 金 剛 般 若, 即 是 離 相 一 大 寂 滅 海 也 佛 告 須 菩 提 : 如 是, 如 是, 若 復 有 人 得 聞 是 經, 不 驚 不 怖 不 畏, 當 知 是 人 甚 為 希 有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如 來 說 第 一 波 羅 蜜, 即 非 第 一 波 羅 蜜, 是 名 第 一 波 羅 蜜 須 菩 提! 忍 辱 波 羅 蜜, 如 來 說 非 忍 辱 波 羅 蜜, 是 名 忍 辱 波 羅 蜜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如 我 昔 為 歌 利 王 割 截 身 體, 我 於 爾 時,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何 以 故? 我 於 往 昔 節 節 支 解 時, 若 有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應 生 瞋 恨 須 菩 提! 又 念 過 去 於 五 百 世 作 忍 辱 仙 人, 於 爾 所 世,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是 故 須 菩 提! 菩 薩 應 離 一 切 相,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 不 應 住 色 生 心, 不 應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生 心, 應 生 無 所 住 心 ; 若 心 有 住, 則 為 非 住 此 段 前 補 明 他 悟, 後 明 忍 辱 為 般 若 所 攝 義 世 尊 以 須 菩 提 泣 述 經 旨 畢, 隨 即 印 可 曰 : 如 是 如 是, 如 汝 所 說, 正 無 謬 誤 若 復 有 人, 得 聞 是 經 般 若 妙 諦, 與 其 從 無 始 來 所 修 習 所 稟 承 者 不 同, 不 驚 其 怪 誕, 不 生 怯 弱 之 畏 心, 亦 不 怖 惡 前 事 錯 訛 由 聞 生 信, 由 信 生 解, 由 解 起 行, 當 知 此 人, 甚 為 希 有 何 以 故? 六 度 以 般 若 能 賅, 般 若 為 第 一, 故 如 來 說 第 一 波 羅 蜜 以 真 諦 言, 本 無 有 法, 何 有 法 執, 是 以 即 非 第 一 波 羅 蜜 但 其 所 以 說 第 一 波 羅 蜜 者, 隨 世 諦 故, 假 說 為 第 一 波 羅 蜜 耳 忍 辱 布 施 及 戒 定 精 進, 本 為 金 剛 般 若 之 妙 用, 若 無 金 剛 般 若, 若 盲 無 導 者, 不 能 有 此 妙 用 矣 即 就 忍 辱 波 羅 蜜 言 之, 具 金 剛 般 若, 則 人 法 雙 刾, 事 相 全 空, 辱 本 無 有, 何 有 於 忍, 故 如 來 說 非 忍 辱 波 羅 蜜 依 世 諦 假 說, 是 名 忍 辱 波 羅 蜜 也 何 以 故? 我 昔 時 身 體 為 歌 利 王 割 截, 爾 時 坦 然 自 忘, 本 無 有 我, 亦 無 有 所 割 截 之 身 體, 更 無 有 能 割 截 身 體 之 歌 利 王, 是 四 相 已 空 矣 如 其 不 然, 當 節 節 分 解 時, 應 生 瞋 恨 心, 我 當 時 無 瞋 恨 心, 即 是 具 忍 辱 行 相, 即 是 名 忍 辱 波 羅 蜜 矣 又 念 我 過 去 五 百 世 作 忍 辱 仙 人, 為 人 損 害, 我 不 特 無 瞋 恨 心, 且 發 大 菩 提 心 對 其 人 曰 : 我 得 道 當 首 度 汝 是 我 於 爾 所 世,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四 相 皆 無 矣 復 呼 須 菩 提 而 告 之 曰 : 菩 薩 應 離 一 切
20 虛 妄 分 別 和 合 連 續 之 相, 而 發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心, 不 應 依 住 六 塵 而 生 差 別 心, 但 應 生 無 所 住 心 若 心 有 所 住, 則 是 住 顛 倒, 即 非 住 般 若 矣 是 故 佛 說 菩 薩 心 不 應 住 色 布 施 須 菩 提! 菩 薩 為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應 如 是 布 施 如 來 說 一 切 諸 相, 即 是 非 相 ; 又 說 一 切 眾 生, 即 非 眾 生 須 菩 提! 如 來 是 真 語 者, 實 語 者, 如 語 者, 不 誑 語 者, 不 異 語 者 須 菩 提! 如 來 所 得 法, 此 法 無 實 無 虛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心 住 於 法 而 行 布 施, 如 人 入 暗, 則 無 所 見 ; 若 菩 薩 心 不 住 法 而 行 布 施, 如 人 有 目, 日 光 明 照, 見 種 種 色 此 承 上 忍 辱, 明 布 施 無 住 義 其 所 以 無 住 行 施 者, 以 菩 薩 為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故, 應 無 所 住 而 行 於 布 施 也 且 必 無 所 住 而 行 施, 方 能 利 益 眾 生 有 所 住 而 行 施, 不 能 自 利, 亦 不 能 利 眾 也 然 既 言 行 施 利 眾, 即 有 人 法 之 相 矣 人 法 非 實, 雖 行 實 無 所 行, 故 如 來 說 一 切 諸 相, 即 是 非 相 也 雖 利 眾 生 實 無 眾 生 可 利, 故 如 來 說 一 切 眾 生, 亦 非 眾 生 也 世 尊 恐 眾 起 疑, 不 如 佛 說 修 行, 而 執 言 說 相, 故 復 告 之 曰 : 如 來 所 說 之 語, 是 真 語 者, 是 證 得 般 若 真 智 流 出 也 ; 是 實 語 者, 是 妙 智 觀 察 諸 法 如 幻 非 實, 如 理 而 說 也 ; 是 如 語 者, 是 如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所 同 說 也 ; 非 故 意 欺 誑 眾 生 而 為 誑 語 者 ; 非 為 種 種 不 同 之 異 語 者 雖 間 有 諸 說 差 別, 為 成 一 道 實 無 有 異 也 況 佛 所 證 得 之 無 上 菩 提, 無 實 無 虛 無 實 者, 不 可 執 以 為 實, 若 執 以 為 實, 則 是 有 住, 是 常 見, 即 非 菩 提 也 無 虛 者, 不 可 執 以 為 虛, 若 執 以 為 虛, 則 是 有 住, 是 斷 見, 亦 非 菩 提 也 且 無 住 與 住, 得 失 懸 殊, 若 菩 薩 行 施 而 住 於 法, 如 人 入 暗 處, 雖 有 目 而 無 所 見 若 菩 薩 行 施 不 住 於 法, 如 人 有 目 有 見, 日 光 明 照, 無 論 若 干 種 種 之 色, 無 不 見 也, 其 益 為 何 如 耶! 須 菩 提! 當 來 之 世,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能 於 此 經 受 持 讀 誦, 即 為 如 來 以 佛 智 慧, 悉 知 是 人, 悉 見 是 人, 皆 得 成 就 無 量 無 邊 功 德 上 已 明 無 住 修 行 之 益, 此 明 菩 薩 欲 得 益, 必 須 持 經 故 告 須 菩 提 云 : 當 後 來 之 世,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能 於 此 經 領 受 其 義, 如 義 行 持, 讀 誦 通 利, 則 是 人 已 了 此 金 剛 般 若 如 來 以 真 智 力, 悉 知 是 人 行 菩 提 因, 以 佛 眼 力, 悉 見 是 人 得 菩 提 果, 皆 得 成 就 無 量 無 邊 功 德 也 持 經 功 德 分 第 十 五 須 菩 提!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初 日 分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布 施, 中 日 分 復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布 施, 後 日 分 亦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布 施, 如 是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劫 以 身 布 施 ; 若 復 有 人, 聞 此 經 典, 信 心 不 逆, 其 福 勝 彼 ; 何 況 書 寫 受 持 讀 誦 為 人 解 說? 須 菩 提! 以 要 言 之 : 是 經 有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稱 量 無 邊 功 德 前 明 持 經 功 德 勝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布 施 功 德, 此 明 勝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劫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布 施 功 德 也 初 中 後 日 分 者, 日 三 時 也, 一 日 如 是, 日 日 如 是, 積 而 成 劫, 乃 至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劫, 皆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布 施 時 間 如 是 永 久, 福 德 如 是 廣 大, 以 之 比 較 聞 此 經 典 信 心 不 逆 所 得 福 德, 已 遠 勝 於 彼, 何 況 復 能 自 己 書 寫 受 持 誦 讀, 或 為 人 解 說 而 教 之 書 寫 受 持 誦 讀, 其 福 德 更 若 何 耶! 要 而 言 之, 是 經 為 經 中 之 王, 諸 佛 之 母, 一 句 一 偈 皆 是 般 若 菩 提, 其 所 有 福 德, 非 心 行 之 所 能 思 想, 非 言 語 之 所 能 評 議, 非 如 輕 重 大 小 長 短 寬 狹 之 能 稱 量, 亦 非 有 邊 際 涯 岸 之 能 限 量 但 此 功 德, 亦 非 外 求, 即 為 自 心 之 所 顯 現, 雖 思 而 無 可 思, 雖 議 而 無 可 議 者 也 若 強 加 以 推 度, 即 為 著 相 相 者, 非 特 長 短 大 小 謂 之 相, 義 理 有 無 虛 實 動 靜 語 默 無 非 是 相, 六 書 會 意, 心 相 為 想, 故 思 想 亦 謂 之 相 心 之 所 緣, 如 鏡 照 物, 物 來 當 鏡, 鏡 中 之 物 顯 然 畢 露, 物 未 當 鏡, 鏡 中 自 無 物 影 也 故 虛 而 不 照, 無 物 不 照 ; 照 而 不 虛, 其 照 有 限, 此 經 之 功 德 亦 復 如 是 著 相 則 有 限, 不 著 相 則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也 如 來 為 發 大 乘 者 說, 為 發 最 上 乘 者 說 若 有 人 能 受 持 讀 誦 廣 為 人 說, 如 來 悉 知 是 人, 悉 見 是 人, 皆 得 成 就 不 可 量 不 可 稱 無 有 邊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如 是 人 等, 則
21 為 荷 擔 如 來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若 樂 小 法 者, 著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即 於 此 經 不 能 聽 受 讀 誦 為 人 解 說 須 菩 提! 在 在 處 處 若 有 此 經,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阿 修 羅 所 應 供 養, 當 知 此 處 則 為 是 塔, 皆 應 恭 敬 作 禮 圍 遶, 以 諸 華 香 而 散 其 處 此 明 此 經 勝, 則 持 經 者 亦 勝, 持 經 所 得 之 福 德 亦 勝, 而 此 經 所 在 之 處 亦 無 不 勝 也 所 以 者 何? 此 經 如 來 為 發 大 乘 心 者 說, 即 為 菩 薩 發 無 上 菩 提 心 者 說, 非 為 凡 夫 二 乘 說 為 最 上 乘 之 上 根 智 人 等 於 佛 智 者 說, 非 為 外 道 說 若 有 人 能 受 持 讀 誦 以 自 利, 復 於 不 可 言 說 而 廣 為 人 假 立 言 說 以 利 他, 如 來 以 佛 智 慧, 悉 知 是 人, 悉 見 是 人, 皆 得 成 就 不 可 稱 量 無 有 邊 際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如 是 人 等, 等 同 佛 慧, 對 於 如 來 成 就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之 家 業, 一 肩 荷 擔, 是 即 以 如 來 之 功 德 而 為 其 功 德 矣 若 樂 小 法 者, 如 聲 聞 緣 覺, 貪 著 有 餘 涅 槃 之 樂, 不 能 迴 小 向 大, 自 是 法 見 猶 存, 對 於 此 經, 當 然 不 能 受 持 讀 誦 為 人 解 說 又 若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之 外 道 凡 夫, 善 根 雖 有, 或 貪 求 世 間 富 貴 壽 考, 或 希 求 利 養 安 樂, 或 欲 刾 滅 現 在 一 切 煩 惱 求 一 忍 定, 或 以 身 體 為 患 而 欲 捨 身 成 空, 或 以 心 念 為 患 而 修 無 想 定, 或 欲 求 神 仙 而 生 天 上, 或 有 稍 明 佛 法 而 希 冀 來 生 得 一 善 果, 如 是 等 人, 皆 不 能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為 人 解 說 者 也 若 能 持 此 經 者, 即 是 荷 擔 佛 法 者 經 勝, 故 持 經 之 人 亦 勝 也, 而 經 之 所 在 處 亦 然 在 在 處 處, 若 有 是 經,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及 八 部 眾, 當 知 此 處 即 為 是 塔, 皆 應 作 禮 圍 繞 以 表 示 恭 敬, 皆 以 諸 華 諸 香 布 散 其 處 以 為 供 養 此 經 在 處 則 處 勝 也, 此 經 之 重 為 何 如 耶! 能 淨 業 障 分 第 十 六 復 次, 須 菩 提!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若 為 人 輕 賤, 是 人 先 世 罪 業 應 墮 惡 道, 以 今 世 人 輕 賤 故, 先 世 罪 業 則 為 消 滅, 當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此 明 持 經 消 罪 障 有 三 種 : 一 煩 惱 障, 即 貪 瞋 癡 慢 疑 等 二 業 障, 心 不 自 應 顛 倒 妄 動 三 報 障, 如 鳥 報, 止 能 飛 空, 不 能 游 水 ; 魚 報, 止 能 游 水, 不 能 飛 空 ; 人 報, 自 有 人 的 範 圍, 不 能 飛 空 亦 不 能 游 水 障 如 垢 穢 然, 能 淨 即 金 剛 般 若, 所 淨 即 垢 穢 又 業 障 如 霜 露, 此 經 如 慧 日, 慧 日 一 照 霜 露 消 滅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應 為 人 尊 重, 今 反 為 人 輕 賤, 則 是 人 先 世 罪 業, 本 應 墮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之 三 惡 道, 以 今 世 既 為 人 輕 賤, 先 世 罪 業 即 行 消 滅, 當 得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也 須 菩 提! 我 念 過 去 無 量 阿 僧 祇 劫, 於 然 燈 佛 前, 得 值 八 百 四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諸 佛, 悉 皆 供 養 承 事 無 空 過 者 若 復 有 人 於 後 末 世, 能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所 得 功 德, 於 我 所 供 養 諸 佛 功 德, 百 分 不 及 一, 千 萬 億 分 乃 至 算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及 此 明 持 經 功 德, 勝 如 來 先 世 供 佛 功 德 世 尊 云 : 我 念 過 去 無 量 阿 僧 祇 劫, 於 然 燈 佛 前 得 值 之 佛, 其 數 達 八 百 四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之 多, 我 皆 供 養 奉 事, 無 有 空 值 不 奉 事 者, 以 福 德 言, 當 然 是 多 若 復 有 人 於 後 末 世 能 受 持 此 經, 所 得 功 德, 與 我 供 養 諸 佛 功 德 比 較, 我 之 功 德 百 千 萬 億 分 不 及 彼 之 一, 乃 至 不 及 彼 算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及 分 之 一 何 以 故? 供 佛 是 有 為 有 得 之 功 德, 不 能 速 得 菩 提 ; 遠 不 如 持 經 自 利 利 他 之 功 德, 是 無 為 無 所 得 之 功 德, 能 速 得 無 上 菩 提 也 須 菩 提!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後 末 世 有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所 得 功 德, 我 若 具 說 者, 或 有 人 聞, 心 則 狂 亂, 狐 疑 不 信 須 菩 提! 當 知 是 經 義 不 可 思 議, 果 報 亦 不 可 思 議 此 明 持 經 功 德 無 量, 前 已 五 次 比 較, 尚 未 具 說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後 末 世 能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所 得 無 量 無 數 之 功 德, 本 言 語 難 以 形 容 我 若 詳 細 形 容, 完 全 說 出, 有 人 聽 聞, 心 即 狂 亂 狐 疑 不 信, 我 所 以 不 具 說 也 其 所 以 狐 疑 不 信 者, 以 不 了 此 經 義 故 ; 若 了 知 此 經 義 不 可 思 不 可 議, 則 持 經 所 得 之 果 報, 當 然 不 可 思 不 可 議 也,
22 有 何 狐 疑 之 有 哉! 究 竟 無 我 分 第 十 七 爾 時,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云 何 應 住? 云 何 降 伏 其 心? 佛 告 須 菩 提 :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者, 當 生 如 是 心 : 我 應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已, 而 無 有 一 眾 生 實 滅 度 者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有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即 非 菩 薩 所 以 者 何? 須 菩 提! 實 無 有 法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者 此 須 菩 提 重 問, 總 結 以 前 問 云 :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云 何 發 菩 提 心 以 及 住 心 降 心? 佛 告 之 曰 : 應 當 生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心,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已, 當 知 所 度 之 眾 生 皆 自 性 自 度, 而 無 一 眾 生 實 滅 度 者 若 謂 我 能 度 眾 生, 則 著 我 見 ; 有 眾 生 可 度, 則 著 眾 生 見 ; 有 我 見 眾 生 見, 即 有 人 見 壽 者 見, 則 非 菩 薩 矣 所 以 者 何? 實 無 有 法 發 菩 提 心 者, 若 有 法 發 菩 提 心 者, 則 有 能 度 所 度 ; 有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四 見 今 既 無 法 發 菩 提 心 者, 自 無 能 度 所 度, 及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四 見 矣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於 然 燈 佛 所, 有 法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不? 不 也, 世 尊!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佛 於 然 燈 佛 所, 無 有 法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佛 言 : 如 是, 如 是 須 菩 提! 實 無 有 法 如 來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須 菩 提! 若 有 法 如 來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者, 然 燈 佛 則 不 與 我 授 記 : 汝 於 來 世 當 得 作 佛, 號 釋 迦 牟 尼 以 實 無 有 法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是 故 然 燈 佛 與 我 授 記, 作 是 言 : 汝 於 來 世 當 得 作 佛, 號 釋 迦 牟 尼 何 以 故? 如 來 者, 即 諸 法 如 義 若 有 人 言 : 如 來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須 菩 提! 實 無 有 法, 佛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須 菩 提! 如 來 所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於 是 中 無 實 無 虛 此 明 既 無 發 心 之 因, 亦 無 授 記 之 果, 所 以 究 竟 無 我 之 義 也 統 觀 佛 法, 不 外 教 理 行 果 四 事 : 能 明 即 教, 所 明 即 理, 明 理 修 行, 由 修 行 實 際 之 所 證 即 果 自 行 以 之, 化 他 以 之, 故 六 度 萬 行, 無 一 非 教 理 行 果 之 妙 用 也 然 絲 毫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若 有 所 取 有 所 說, 則 非 金 剛 般 若, 非 諸 法 實 相, 不 得 謂 之 佛, 亦 不 得 謂 之 菩 薩 也 故 世 尊 問 須 菩 提 云 : 如 來 於 然 燈 佛 所, 有 法 得 菩 提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 不 也 佛 即 印 可 曰 : 如 是 如 是, 如 來 實 無 有 法 得 菩 提, 若 有 法 如 來 得 菩 提, 則 心 有 著 有 見, 不 得 謂 之 如 來 然 燈 佛 亦 不 得 與 我 授 記 云 : 汝 於 來 世 當 得 作 佛, 號 釋 迦 牟 尼 ; 以 實 無 有 法 得 菩 提, 則 無 我 見, 亦 無 菩 提 見, 故 然 燈 佛 與 我 授 記 云 : 來 世 當 作 佛, 號 釋 迦 牟 尼 也 然 則 佛 之 所 得, 豈 不 同 於 龜 毛 兔 角 乎? 曰 : 不 也 何 以 故? 蓋 如 來 者, 諸 法 如 如 不 動 義, 平 等 無 差 別 義, 不 落 二 邊, 中 亦 不 住, 行 無 可 行, 得 亦 無 得, 故 名 如 來 也 若 有 人 言 如 來 得 菩 提, 則 是 人 法 我 見, 實 有 能 得 之 佛 與 所 得 之 菩 提 也 所 以 者 何? 得 而 非 得, 不 可 言 實 ; 非 得 而 得, 不 可 言 虛 ; 故 曰 如 來 所 得 菩 提, 無 實 無 虛 也 是 故 如 來 說 一 切 法, 皆 是 佛 法 須 菩 提! 所 言 一 切 法 者, 即 非 一 切 法, 是 故 名 一 切 法 須 菩 提! 譬 如 人 身 長 大 須 菩 提 言 : 世 尊! 如 來 說 人 身 長 大, 則 為 非 大 身, 是 名 大 身 上 已 明 諸 法 如 故, 名 為 如 來, 故 一 切 法 如, 即 是 如 來, 故 一 切 法 皆 是 佛 法 也 然 所 言 一 切 法 者, 非 一 切 顛 倒 之 法 也, 即 一 切 法 如, 故 名 一 切 法 也 世 尊 云 : 譬 如 人 身 長 大, 人 身 無 實 無 虛, 法 身 非 有 非 無 也 須 菩 提 即 云 : 如 來 說 人 身 長 大, 遍 一 切 處, 具 一 切 功 德 者, 為 眾 生 歎 美 其 為 大, 非 如 來 身 有 大 小 遍 與 不 遍 也 且 非 有 大 身 實 相 可 著, 故 云 即 為 非 大 身, 是 為 遍 一 切 處 之 大 身 也 須 菩 提! 菩 薩 亦 如 是 若 作 是 言 : 我 當 滅 度 無 量 眾 生, 即 不 名 菩 薩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實 無 有 法 名 為 菩 薩 是 故 佛 說 一 切 法 無 我 無 人 無 眾 生 無 壽 者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作 是 言 : 我 當 莊 嚴 佛 土, 是 不 名 菩 薩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莊 嚴 佛 土 者, 即 非 莊
23 嚴, 是 名 莊 嚴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通 達 無 我 法 者, 如 來 說 名 真 是 菩 薩 上 已 明 無 法 發 菩 提 心 之 佛, 此 明 亦 無 法 名 為 菩 薩 故 世 尊 云 : 不 特 佛 法 如 是 無 有, 菩 薩 法 亦 如 是 無 有 菩 薩 若 作 是 言 : 我 當 度 眾 生, 則 是 有 見, 是 不 名 菩 薩 何 以 故? 蓋 實 無 有 法 名 為 菩 薩, 故 佛 說 一 切 法 無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若 菩 薩 作 是 言 : 我 當 莊 嚴 佛 土, 是 不 名 菩 薩 何 以 故? 蓋 莊 嚴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佛 土 亦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而 如 來 所 以 說 莊 嚴 佛 土 者, 無 有 莊 嚴 之 相, 亦 無 有 佛 土 之 相, 故 云 即 非 莊 嚴 佛 土, 是 名 莊 嚴 佛 土 也 若 菩 薩 了 悟 無 人 無 我, 了 悟 無 法 無 非 法, 如 如 不 動, 湛 然 常 寂, 則 名 真 是 菩 薩, 等 於 佛 慧 矣 一 體 同 觀 分 第 十 八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肉 眼 不?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肉 眼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天 眼 不?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天 眼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慧 眼 不?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慧 眼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法 眼 不?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法 眼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佛 眼 不?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佛 眼 此 分 以 後 說 果 金 剛 般 若 本 包 括 教 理 行 果, 前 五 分 明 理, 第 六 分 後 明 事 即 行, 經 典 即 教, 而 教 所 明 即 理 行, 第 十 七 分 由 教 理 行 無 我, 總 結 菩 薩 至 佛 自 行 教 理 行 果 已 周, 而 化 他 之 因 果 亦 同, 渾 物 一 體, 同 觀 無 別, 故 此 分 名 為 一 體 同 觀 也 前 屢 明 無 得 無 見, 非 無 眼 故 不 見, 故 問 須 菩 提 云 : 如 來 有 五 眼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 如 來 有 五 眼 如 來 有 五 眼 尚 不 見 諸 法, 況 凡 夫 二 乘 不 具 五 眼 而 言 見 有 菩 提 可 得 耶? 肉 眼 者, 凡 夫 眼, 範 圍 最 小, 以 紙 障 之, 即 不 能 見 天 眼 者, 生 天 者 有 之, 禪 定 亦 能 得, 能 遠 視, 能 透 礙 慧 眼 者, 聲 聞 緣 覺 乘 有 之, 觀 眾 生 皆 是 空, 皆 是 四 大 五 陰 假 合, 如 鏡 花 水 月, 須 菩 提 已 有 此 種 智 慧 為 其 生 命 法 眼 者, 菩 薩 所 具 之 眼 也, 不 惟 了 達 人 我 眾 生 是 空, 亦 了 達 諸 法 緣 生 無 有 自 性, 一 切 即 一, 一 即 一 切, 運 用 無 礙 佛 眼 者, 即 佛 具 之 眼 也, 證 得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通 達 一 切 眾 生 世 出 世 間 法, 此 種 妙 智, 五 眼 皆 具 ; 菩 薩 得 四 眼 ; 五 通 羅 漢 雖 具 三 眼, 而 不 能 剎 那 齊 觀 三 境 二 乘 通 而 有 礙, 凡 夫 礙 而 不 通, 佛 於 剎 那 中 同 時 可 見 人 天 羅 漢 菩 薩 所 見 境 界, 究 竟 清 淨, 圓 滿 法 界, 無 障 無 礙, 無 欠 無 餘, 即 是 此 眼 所 見 諸 法 相 用 然 究 其 實, 定 體 定 相 定 用, 皆 不 可 得 也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恆 河 中 所 有 沙, 佛 說 是 沙 不?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說 是 沙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一 恆 河 中 所 有 沙, 有 如 是 等 恆 河, 是 諸 恆 河 所 有 沙 數 佛 世 界, 如 是 寧 為 多 不? 甚 多, 世 尊! 佛 告 須 菩 提 : 爾 所 國 土 中, 所 有 眾 生, 若 干 種 心, 如 來 悉 知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諸 心 皆 為 非 心, 是 名 為 心 所 以 者 何? 須 菩 提!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此 明 眼 所 觀 境 世 尊 云 : 如 恆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之 恆 河, 是 諸 恆 河 所 有 沙 數 之 佛 世 界, 寧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云 : 不 但 爾 所 佛 世 界 甚 多 之 國 土, 如 來 悉 見 悉 知, 即 爾 所 佛 世 界 國 土 中 之 眾 生 若 干 種 心, 人 之 所 難 知 者, 如 來 亦 悉 知 何 以 故? 蓋 他 心 通 也 他 心 通, 能 了 知 眾 生 種 種 之 心 以 心 無 二 心, 此 無 二 之 心, 皆 是 一 切 世 界 所 有 一 切 眾 生 之 心 且 如 來 所 知 諸 眾 生 心 唯 在 顛 倒 中 行, 皆 為 非 心, 是 名 為 心 也 所 以 者 何? 心 含 空 間, 無 影 無 跡, 不 可 言 有, 亦 不 可 言 無 就 時 間 區 別 看 來, 亦 是 假 立 : 過 去 心 已 過 去, 則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 現 在 心 不 住, 則 現 在 心 不 可 得 ; 未 來 心 未 來, 則 未 來 心 亦 不 可 得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之 心 均 不 可 得, 是 假 立 而 非 實 有, 明 甚 諸 眾 生 不 察, 以 無 為 有, 種 種 顛 倒, 所 以 一 切 心 皆 是 非 心, 是 名 為 心 也 法 界 通 化 分 第 十 九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若 有 人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是 人 以 是 因 緣 得 福
24 多 不? 如 是, 世 尊! 此 人 以 是 因 緣, 得 福 甚 多 須 菩 提! 若 福 德 有 實, 如 來 不 說 得 福 德 多 ; 以 福 德 無 故, 如 來 說 得 福 德 多 此 明 福 德 無 實, 得 與 不 得 平 等 故 問 須 菩 提 云 : 若 有 人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而 不 住 施 者, 受 者, 財 物 三 相, 是 人 以 是 因 緣 得 福 多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 此 人 得 福 甚 多 世 尊 復 告 須 菩 提 云 : 若 福 德 有 實, 則 是 有 所 得 之 福 德, 如 來 不 說 得 福 德 多 以 福 德 無 故, 則 是 無 所 得 之 福 德, 故 如 來 所 以 說 得 福 德 多 也 此 無 所 得 之 福 德, 不 從 有 得 生, 亦 不 從 無 得 生, 得 無 得 平 等, 故 是 無 所 得 也, 故 是 得 福 德 多 也 離 色 離 相 分 第 二 十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佛 可 以 具 足 色 身 見 不? 不 也, 世 尊! 如 來 不 應 以 具 足 色 身 見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具 足 色 身, 即 非 具 足 色 身, 是 名 具 足 色 身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可 以 具 足 諸 相 見 不? 不 也, 世 尊! 如 來 不 應 以 具 足 諸 相 見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諸 相 具 足, 即 非 具 足, 是 名 諸 相 具 足 色 身 者, 即 有 色 可 見 之 身, 所 謂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也 此 身 云 報 身, 由 報 得 來 者 也 諸 相 者, 謂 化 身, 有 百 千 萬 億 之 形 相, 變 化 不 測 者 也 此 身 又 名 應 身, 以 神 通 妙 用, 隨 應 眾 生 顯 現 而 施 行 教 化 者 也 具 足 者, 謂 盡 形 相 之 優 美 也 此 段 明 報 身 化 身 與 法 身 不 即 不 離 世 尊 問 須 菩 提 云 : 佛 之 法 身, 可 以 形 相 優 美 之 色 身 見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 不 也, 如 來 法 身, 不 應 以 形 相 優 美 之 色 身 見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形 相 優 美 之 色 身, 雖 不 離 法 身, 然 亦 非 即 法 身, 色 身 不 離 法 身, 故 色 身 非 即 具 足 色 身, 色 身 非 即 法 身, 故 色 身 是 名 具 足 色 身 也 又 問 : 如 來 法 身, 可 以 形 相 優 美 之 種 種 變 化 身 見 不? 須 菩 提 云 : 不 也, 如 來 法 身, 不 應 以 形 相 優 美 之 種 種 變 化 身 見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形 相 優 美 之 種 種 化 身, 雖 不 離 法 身, 然 亦 非 即 法 身, 化 身 不 離 法 身, 故 化 身 非 即 具 足 化 身, 化 身 非 即 法 身, 故 化 身 是 名 化 身 具 足 也 由 是 可 知 報 身 化 身 法 身, 非 一 非 異, 亦 一 亦 異, 相 而 無 相, 無 相 而 相 之 妙 矣 非 說 所 說 分 第 二 十 一 須 菩 提! 汝 勿 謂 如 來 作 是 念 : 我 當 有 所 說 法 莫 作 是 念, 何 以 故? 若 人 言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即 為 謗 佛, 不 能 解 我 所 說 故 須 菩 提! 說 法 者, 無 法 可 說, 是 名 說 法 爾 時, 慧 命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頗 有 眾 生 於 未 來 世, 聞 說 是 法 生 信 心 不? 佛 言 : 須 菩 提! 彼 非 眾 生, 非 不 眾 生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眾 生 眾 生 者, 如 來 說 非 眾 生, 是 名 眾 生 色 身 與 法 身 之 關 係 既 如 上 述, 云 何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耶? 故 告 須 菩 提 云 : 汝 勿 謂 如 來 法 身 有 所 說 法, 若 有 人 云 如 來 法 身 有 所 說 法, 則 是 起 心 動 念, 有 所 取 著, 妄 想 分 別, 即 為 謗 毀 如 來, 不 能 了 解 如 來 所 說 義 何 以 故? 如 來 者, 諸 法 如 義, 雖 說 法 實 無 法 可 說, 假 名 之 為 說 法 也 須 菩 提 以 了 達 生 空 之 智 慧 為 命, 故 云 慧 命 須 菩 提 啟 白 佛 言 : 此 雖 說 無 所 說 之 法 如 是, 頗 有 眾 生 於 未 來 世, 聞 說 是 法 生 信 心 不? 佛 言 : 眾 生 與 佛 無 二 無 別, 故 云 彼 非 眾 生 ; 祇 因 未 具 足 了 悟, 所 以 非 不 眾 生 也 故 三 界 九 地 之 眾 生, 莫 不 具 金 剛 般 若 無 上 妙 慧 之 種 子, 所 以 如 來 說 非 眾 生 ; 因 金 剛 般 若 妙 慧 種 子 尚 未 顯 現, 所 以 如 來 說 名 為 眾 生 也 無 法 可 得 分 第 二 十 二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佛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為 無 所 得 耶? 佛 言 : 如 是, 如 是 須 菩 提! 我 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乃 至 無 有 少 法 可 得, 是 名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世 尊 以 身 口 意 三 業 教 化 眾 生, 前 途 行 乞 食, 是 遊 行 教 化, 即 身 教 化 也 ; 入 定 說 法, 即 口 教 化 也 ; 令 眾 生 依 說 修 行, 得 無 上 菩 提, 是 意 教 化 也 深 恐 大 眾 執 著, 虛 妄 分 別, 不 能 了 達 諸 法 實 相, 故 重 重 破 遣 前 云 相 好 非 即 法 身, 破 執 身 業 也 ; 云 如 來 實 無 所 說, 破 執 語 業 也 ; 茲 云 得 無 所 得, 破 執 意 業 也 須 菩 提 雖 了 達 如 來 即 諸 法 如, 即 無 上 菩 提, 固 得 無 所 得, 而 心 中 猶 不 能 十 分 釋 然, 故 啟 白 佛 言 : 佛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為 無 所 得 耶? 佛 即 印 可 曰 : 如 是, 如 是, 我 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乃
25 至 無 有 少 法 可 得, 即 是 名 為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也 若 我 有 一 毫 之 得, 則 即 是 不 得, 不 名 無 上 菩 提 以 畢 竟 無 得, 乃 是 得 無 上 菩 提, 是 名 為 無 上 菩 提 也 淨 心 行 善 分 第 二 十 三 復 次, 須 菩 提! 是 法 平 等, 無 有 高 下, 是 名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以 無 我 無 人 無 眾 生 無 壽 者, 修 一 切 善 法, 則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須 菩 提! 所 言 善 法 者, 如 來 說 即 非 善 法, 是 名 善 法 此 分 緊 承 上 分, 復 告 須 菩 提 云 : 此 得 無 所 得 之 法, 平 等 平 等, 在 聖 不 增, 在 凡 不 減, 無 有 高 下 之 殊, 是 名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是 即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也 以 無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四 相, 修 行 六 度 萬 行 之 善 法, 即 得 此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所 言 善 法 者, 無 有 自 體 可 得, 亦 不 可 執 以 為 實, 故 曰 非 善 法 ; 但 如 法 而 名, 故 名 為 善 法 也 福 智 無 比 分 第 二 十 四 須 菩 提! 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中 所 有 諸 須 彌 山 王, 如 是 等 七 寶 聚, 有 人 持 用 布 施, 若 人 以 此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受 持 讀 誦 為 他 人 說, 於 前 福 德 百 分 不 及 一, 百 千 萬 億 分 乃 至 算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及 上 明 修 善 法 得 菩 提, 當 知 金 剛 般 若 外 無 善 法, 修 善 法 即 是 受 持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故 世 尊 告 須 菩 提 云 : 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中, 所 有 諸 須 彌 山 王 相 等 高 大 之 七 寶 積 聚, 有 人 持 用 布 施, 其 所 得 福 德 固 屬 甚 多, 較 之 受 持 此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或 為 他 人 說, 所 得 之 福 德, 百 分 不 及 一, 百 千 萬 億 分 不 及 一, 乃 至 算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及 一, 其 持 經 福 德 之 多 為 何 如 耶! 蓋 七 寶 布 施 是 財 施, 是 修 福 ; 持 經 自 利 利 他 是 法 施, 是 福 慧 雙 修, 所 以 此 持 經 之 福 德, 勝 於 彼 七 寶 布 施 之 福 德 也 化 無 所 化 分 第 二 十 五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汝 等 勿 謂 如 來 作 是 念 : 我 當 度 眾 生 須 菩 提! 莫 作 是 念 何 以 故? 實 無 有 眾 生 如 來 度 者, 若 有 眾 生 如 來 度 者, 如 來 則 有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須 菩 提! 如 來 說 有 我 者, 則 非 有 我, 而 凡 夫 之 人 以 為 有 我 須 菩 提! 凡 夫 者, 如 來 說 則 非 凡 夫, 是 名 凡 夫 此 明 如 來 化 度 眾 生, 雖 化 而 無 所 化 義 謂 須 菩 提 云 : 汝 勿 謂 如 來 作 是 念 : 我 當 度 眾 生 何 以 故? 前 言 佛 與 眾 生 無 有 高 下 之 殊, 焉 有 眾 生 為 如 來 度? 若 有 眾 生 為 如 來 度, 則 眾 生 亦 可 度 如 來, 如 此 虛 妄 分 別, 則 有 眾 生 見 如 來 見, 如 來 亦 有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四 見, 自 度 不 能, 何 能 度 他? 故 佛 無 有 眾 生 見 也 若 無 有 眾 生 見, 當 然 無 有 我 見, 我 見 既 無, 云 何 佛 自 稱 有 我 耶? 如 來 說 有 我 者, 隨 世 俗 說 耳, 實 無 有 我 可 說 也 既 無 我 可 說, 云 何 世 俗 中 有 我 來 去 生 死 等 事 耶? 蓋 世 俗 凡 夫, 於 無 我 中 以 為 有 我 也 所 云 凡 夫 者 亦 屬 假 名, 無 別 有 凡 夫 性, 因 迷 金 剛 般 若 即 凡 夫, 故 如 來 說 為 凡 夫 悟 金 剛 般 若 即 聖, 故 如 來 說 即 非 凡 夫 即 此 未 悟 之 時, 故 名 為 凡 夫 也 法 身 非 相 分 第 二 十 六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不? 須 菩 提 言 : 如 是, 如 是,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佛 言 : 須 菩 提! 若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者, 轉 輪 聖 王 則 是 如 來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意, 不 應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爾 時, 世 尊 而 說 偈 言 : 若 以 色 見 我, 以 音 聲 求 我, 是 人 行 邪 道, 不 能 見 如 來 此 承 前 第 二 十 分 明 三 十 二 相 非 即 法 身 義 問 須 菩 提 云 :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不? 須 菩 提 猶 是 乍 迷 乍 悟, 故 啟 白 佛 言 : 如 是, 如 是, 以 三 十 二 相 相 好 觀 如 來 世 尊 當 即 呵 斥 云 : 若 以 相 好 即 如 來 法 身, 轉 輪 聖 王 亦 具 三 十 二 相, 即 是 如 來 須 菩 提 猛 然 大 悟, 白 佛 言 :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意, 法 身 雖 不 離 色 身, 亦 不 應 以 色 身 即 為 如 來 法 身 也 爾 時 世 尊 重 以 偈 言 顯 示 : 若 以 色 相 為 如 來 法 身, 則 轉 輪 聖 王 亦 是 如 來 ; 若 以 聲 音 為 如 來 法 身, 則 迦 陵 頻 伽 鳥 亦 是 如 來 ; 是 人 未 得 金 剛 般 若 而 行 邪 道, 永 遠 不 能 得 見 如 來 法 身 也 若 已 得 金 剛 般 若, 不 即 色 相 聲 音 可 見 如 來, 不 離 色 相 聲 音 亦 可
26 見 如 來, 非 色 非 聲 可 見 如 來, 乃 至 非 非 色 非 非 聲 亦 無 不 可 見 如 來 也 金 剛 般 若 之 妙 用 為 如 何 耶! 無 斷 無 滅 分 第 二 十 七 須 菩 提! 汝 若 作 是 念 : 如 來 不 以 具 足 相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須 菩 提! 莫 作 是 念 : 如 來 不 以 具 足 相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須 菩 提! 汝 若 作 是 念 :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者, 說 諸 法 斷 滅 莫 作 是 念! 何 以 故?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者, 於 法 不 說 斷 滅 相 此 明 不 落 斷 滅 義 三 十 二 相 本 為 佛 果, 不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法 身, 非 無 福 德 之 因 果 也 故 告 須 菩 提 云 : 汝 若 起 如 來 不 以 具 足 相 故 得 菩 提 之 心 念, 則 心 念 落 於 偏 落 於 斷, 即 不 合 正 道 汝 當 莫 起 如 來 不 以 具 足 相 故 得 菩 提 之 心 念, 則 心 念 即 不 落 於 偏 斷, 合 於 正 道 矣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汝 若 起 此 念, 發 菩 提 心 者 即 是 狂 慧, 撥 無 因 果, 則 是 說 諸 法 斷 滅 矣 古 來 聖 賢, 從 初 發 菩 提 心 以 至 佛 果, 於 法 皆 不 說 常, 故 不 住 常 見 ; 亦 不 說 斷, 故 不 住 斷 見, 所 以 謂 之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也 不 受 不 貪 分 第 二 十 八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以 滿 恆 河 沙 等 世 界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 若 復 有 人 知 一 切 法 無 我 得 成 於 忍, 此 菩 薩 勝 前 菩 薩 所 得 功 德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以 諸 菩 薩 不 受 福 德 故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云 何 菩 薩 不 受 福 德? 須 菩 提! 菩 薩 所 作 福 德, 不 應 貪 著, 是 故 說 不 受 福 德 此 明 證 法 無 我 菩 薩 之 功 德, 勝 以 七 寶 布 施 之 菩 薩 所 得 之 功 德 菩 薩 已 證 人 無 我, 尚 未 證 法 無 我, 若 有 菩 薩 以 滿 恆 河 沙 等 世 界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所 得 之 功 德, 與 知 一 切 法 無 我, 得 了 解 任 持 不 忘 而 成 於 忍 之 菩 薩 所 得 之 功 德 比 較, 則 此 菩 薩 功 德 勝 前 菩 薩 功 德 何 以 故? 以 此 菩 薩 不 受 所 得 之 福 德, 所 以 勝 前 菩 薩 有 所 得 之 福 德 也 須 菩 提 尚 未 了 悟, 故 啟 白 佛 言 : 菩 薩 所 作 福 德, 云 何 不 受 福 德 耶? 世 尊 告 之 曰 : 菩 薩 以 無 受 福 德 心, 故 不 貪 著 福 德, 是 故 不 說 受 福 德 也 以 既 無 受 心, 又 無 貪 心, 了 解 一 切 法 無 我, 正 智 如 如, 契 理 亦 如 如, 無 上 般 若 等 同 佛 境, 故 福 德 量 如 虛 空, 利 益 眾 生 無 有 窮 盡, 所 以 稱 嘆 其 功 德 勝 前 菩 薩 功 德 也 威 儀 寂 靜 分 第 二 十 九 須 菩 提! 若 有 人 言 : 如 來 若 來 若 去 若 坐 若 臥, 是 人 不 解 我 所 說 義 何 以 故? 如 來 者, 無 所 從 來, 亦 無 所 去, 故 名 如 來 上 已 明 不 受 福 德, 云 何 如 來 福 慧 圓 滿 坐 菩 提 座 趣 於 涅 槃 耶? 世 尊 為 釋 此 疑, 故 曰 : 來 去 坐 臥 等 威 儀 事, 如 來 雖 不 離 此 威 儀, 而 亦 非 即 此 威 儀, 若 有 人 執 此 威 儀 即 是 如 來, 則 即 以 利 益 眾 生 之 化 身 執 為 實, 不 解 如 來 所 說 法 身 義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法 身 者, 本 來 常 住, 無 所 出 現 而 來, 亦 無 所 入 滅 而 去, 為 方 便 眾 生 計, 住 於 世 間 若 坐 若 臥 而 行 教 化, 故 名 如 來 也 一 合 理 相 分 第 三 十 須 菩 提!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碎 為 微 塵, 於 意 云 何, 是 微 塵 眾 寧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何 以 故? 若 是 微 塵 眾 實 有 者, 佛 則 不 說 是 微 塵 眾 所 以 者 何? 佛 說 微 塵 眾, 則 非 微 塵 眾, 是 名 微 塵 眾 世 尊! 如 來 所 說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則 非 世 界, 是 名 世 界 何 以 故? 若 世 界 實 有 者, 則 是 一 合 相, 如 來 說 一 合 相, 則 非 一 合 相, 是 名 一 合 相 須 菩 提! 一 合 相 者, 則 是 不 可 說, 但 凡 夫 之 人 貪 著 其 事 世 界 本 為 微 塵 所 合, 轉 言 之, 即 微 塵 集 合 而 成 世 界 世 界 雖 難 實 行 碎 而 分 析, 然 由 理 想 假 設, 可 一 一 分 析 至 於 極 微, 鄰 於 虛 空, 不 可 再 分, 若 再 分 之 即 為 虛 空, 是 微 塵 是 空 非 實 微 塵 既 是 空 非 實, 由 微 塵 所 合 成 之 世 界, 亦 是 空 非 實 微 塵 空
27 , 世 界 空, 一 世 界 與 眾 微 塵 何 異? 故 曰 : 世 界 微 塵, 不 可 言 一, 亦 不 可 言 異, 不 可 言 一, 亦 不 可 言 多 也 以 世 界 喻 法 身, 可 謂 之 一 真 法 界, 而 十 方 諸 佛 法 身, 不 可 言 諸 法 界 諸 法 身 何 以 故? 法 界 法 身, 不 可 言 一, 亦 不 可 言 多, 如 光 光 互 照, 光 光 互 攝, 一 多 不 異, 一 多 不 礙 也 世 尊 問 須 菩 提 云 : 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碎 為 微 塵, 是 微 塵 眾 寧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云 : 甚 多 但 微 塵 雖 多, 空 無 自 性, 乃 假 說 微 塵 眾, 若 此 微 塵 眾 實 有 者, 佛 則 不 說 微 塵 眾 所 以 者 何? 佛 說 微 塵 眾, 實 空 無 所 有, 故 云 非 微 塵 眾, 是 假 名 微 塵 眾 如 來 說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亦 然, 世 界 亦 空 無 所 有, 故 云 非 世 界, 是 假 名 世 界 何 以 故? 若 世 界 實 有 者, 即 是 一 合 相, 即 是 微 塵 眾 合 為 一 世 界 相, 佛 所 說 一 合 相 者, 亦 屬 假 名, 謂 微 塵 眾 合 成 一 世 界, 碎 而 分 析, 世 界 相 本 無 所 有, 而 微 塵 相 亦 不 可 得, 故 云 即 非 一 合 相, 是 假 名 一 合 相 也 世 尊 以 須 菩 提 已 了 達 世 界 微 塵, 空 無 所 有, 一 多 不 異, 猶 恐 其 著 合 相, 故 告 之 曰 : 一 合 相 者, 即 是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者, 不 可 說 一, 亦 不 可 說 異, 不 可 說 合, 亦 不 可 說 不 合 也 如 法 身 周 遍 法 界, 具 足 圓 融, 亦 不 可 說 一 多 合 不 合 也 凡 夫 之 人 不 了 此 義, 以 世 界 為 實, 而 起 一 多 合 與 不 合 等 種 種 虛 妄 分 別, 貪 著 不 捨, 造 種 種 業, 流 浪 生 死 而 不 自 覺, 良 可 悲 矣 知 見 不 生 分 第 三 十 一 須 菩 提! 若 人 言 : 佛 說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是 人 解 我 所 說 義 不? 不 也, 世 尊! 是 人 不 解 如 來 所 說 義 何 以 故? 世 尊 說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即 非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是 名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須 菩 提!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者, 於 一 切 法, 應 如 是 知, 如 是 見, 如 是 信 解, 不 生 法 相 須 菩 提! 所 言 法 相 者, 如 來 說 即 非 法 相, 是 名 法 相 此 明 生 知 見 亦 是 貪 著 凡 夫 之 人, 所 以 貪 著 其 事 者, 以 其 有 我 見 故 也 有 我 見, 即 有 人 眾 生 壽 者 等 見 若 四 見 既 無, 則 無 有 能 貪 之 主 體, 更 何 有 所 貪 之 事 物? 況 外 界 之 事 物, 皆 自 心 之 所 顯 現, 本 空 無 所 有, 雖 貪 著 亦 如 鏡 花 水 月 也 故 新 發 意 菩 薩 發 菩 提 心, 我 見 既 無, 法 見 亦 不 當 有 也 雖 然, 佛 何 以 說 眾 生 有 我 見 耶? 佛 說 眾 生 著 於 我 見, 似 乎 有 我 見 矣, 世 尊 為 釋 此 疑, 故 問 須 菩 提 以 釋 之 云 : 有 人 言, 佛 說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等 見, 此 人 了 解 我 所 說 義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 是 人 不 了 解 如 來 所 說 義 何 以 故? 世 尊 說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明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是 空, 即 非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是 假 名 為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 非 因 說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便 定 有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也 世 尊 以 須 菩 提 以 明 我 本 來 畢 竟 不 可 得, 恐 不 了 於 法 亦 本 來 不 可 得 義, 故 告 之 曰 : 發 菩 提 心 者, 於 六 根 六 塵 六 識 之 一 切 法, 當 了 達 本 來 空 無 所 有, 本 來 如 鏡 花 水 月, 畢 竟 不 可 得 如 是 知 見 信 解 已, 不 生 絲 毫 法 相, 即 是 證 得 無 上 菩 提 所 言 法 相 者, 亦 如 我 義, 我 既 非 有, 而 法 亦 不 可 得 ; 故 云 即 非 法 相, 是 假 名 法 相 也 應 化 非 真 分 第 三 十 二 須 菩 提! 若 有 人 以 滿 無 量 阿 僧 祇 世 界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菩 提 心 者, 持 於 此 經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受 持 讀 誦 為 人 演 說, 其 福 勝 彼 云 何 為 人 演 說? 不 取 於 相, 如 如 不 動 何 以 故? 一 切 有 為 法, 如 夢 幻 泡 影, 如 露 亦 如 電, 應 作 如 是 觀 此 明 應 化 如 幻 不 可 執 取, 其 福 德 最 勝 世 尊 告 須 菩 提 云 : 若 有 人 滿 無 量 無 數 世 界 之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其 所 得 福 德 本 來 甚 多,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菩 提 心, 持 於 此 經 或 四 句 偈 等, 自 己 受 持 讀 誦, 復 為 人 說 而 不 說 不 說 而 說, 其 福 勝 於 彼 滿 無 量 無 數 世 界 七 寶 布 施 之 福 也 云 何 說 而 不 說 不 說 而 說? 不 取 能 說 之 相, 亦 不 取 聽 說 之 相, 更 不 取 所 說 之 相 當 如 法 性 而 說, 不 生 心 動 念, 如 彼 真 如 湛 然 不 動 也 無 為 之 法 固 應 如 是, 不 若 有 為 之 法 反 是 也 何 以 故? 有 為 之 法 如 夢 然, 夢 時 覺 有, 醒 時 則 無 也 如 幻 師 為 幻 事 然, 幻 現 種 種 事 物, 而 實 無 有 種 種 事 物 也 如 水 中 所 起 水 泡 然,
28 陽 光 映 照 有 如 摩 尼, 心 生 貪 著, 而 實 非 摩 尼 也 如 陰 影 然, 物 在 影 在, 物 無 影 無, 物 既 是 空 非 有, 影 亦 是 假 非 真 也 如 霧 露 然, 空 中 清 淨, 則 霧 湧 騰, 不 久 消 滅, 即 非 常 有 也 如 電 然, 突 現 突 滅, 突 此 突 彼, 非 常 非 遍 也 有 為 法 既 如 此 六 事, 行 深 般 若 者, 應 當 作 如 是 觀 察, 不 可 有 所 執 取 也 佛 說 是 經 已, 長 老 須 菩 提 及 諸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阿 修 羅, 聞 佛 所 說, 皆 大 歡 喜, 信 受 奉 行 此 明 流 通 佛 說 是 經 畢, 長 老 須 菩 提 及 諸 男 僧 之 比 丘, 女 僧 之 比 丘 尼, 在 家 修 行 之 男 子 優 婆 塞, 在 家 修 行 之 女 子 優 婆 夷, 以 及 天 人 阿 修 羅 等, 聞 佛 所 說, 身 心 暢 然, 皆 大 歡 喜, 發 生 正 解 淨 信, 承 奉 行 持, 趣 證 佛 果 ; 且 為 流 通 不 息, 俾 所 有 一 切 生, 亦 皆 得 證 佛 果 也 經 文 講 竟, 敬 為 偈 曰 : 住 心 降 心, 人 法 無 我, 是 名 般 若, 大 乘 因 果 ( 薰 琴 記 )( 佛 學 書 局 再 版 印 行 ) 能 斷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釋 二 十 年 七 月 在 華 北 居 士 林 講 懸 論 一 明 佛 法 大 意 二 解 本 經 題 目 甲 考 異 譯 乙 講 經 題 丙 講 譯 釋 經 甲 一 序 分 乙 一 通 序 乙 二 別 序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請 丙 一 請 儀 丙 二 請 詞 丁 一 讚 歎 丁 二 請 問 乙 二 許 說 丙 一 許 說 丙 二 願 聞 乙 三 正 說 丙 一 示 宗 本 答 三 問 丁 一 答 應 云 何 住 戊 一 廣 大 心 戊 二 最 勝 心 戊 三 究 意 心 戊 四 無 顛 倒 心 丁 二 答 云 何 修 行 丁 三 答 云 何 攝 伏 其 心 戊 一 正 答 戊 二 逐 釋 己 一 法 說 已 二 譬 說
29 已 三 法 合 已 四 勸 信 丙 二 斷 餘 疑 丁 一 斷 所 行 疑 戊 一 三 斷 一 校 已 一 斷 疑 庚 一 為 求 佛 果 行 施 疑 庚 二 因 果 極 深 難 信 疑 庚 三 佛 果 有 證 有 說 疑 已 二 校 福 戊 二 三 斷 二 校 已 一 斷 疑 庚 一 諸 聖 證 得 自 果 疑 庚 二 因 地 依 他 取 法 疑 庚 三 莊 嚴 國 土 佛 身 疑 已 二 校 福 庚 一 外 財 施 校 辛 一 正 校 量 辛 二 釋 所 以 壬 一 第 一 釋 所 以 壬 二 第 二 釋 所 以 壬 三 第 三 釋 所 以 庚 二 內 身 施 校 辛 一 正 校 量 辛 二 善 現 領 悟 辛 三 持 經 勝 德 戊 三 三 斷 一 校 已 一 斷 疑 庚 一 持 法 苦 行 招 苦 疑 庚 二 離 想 不 成 勝 果 疑 庚 三 真 如 或 不 證 疑 己 二 校 福 庚 一 持 法 福 勝 庚 二 施 身 校 量 庚 三 廣 釋 所 以 辛 一 第 一 釋 所 以 辛 二 第 二 釋 所 以 辛 三 第 三 釋 所 以 辛 四 第 四 釋 所 以 辛 五 第 五 釋 所 以 辛 六 第 六 釋 所 以 丁 二 斷 行 人 疑 戊 一 重 敘 宗 本 戊 二 進 斷 所 疑 已 一 無 人 修 因 證 果 疑 已 二 無 人 度 生 嚴 土 疑 丁 三 斷 行 果 疑 戊 一 斷 三 輪 疑 已 一 別 斷 三 輪 疑
30 庚 一 意 輪 見 知 庚 二 身 輪 福 相 辛 一 從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明 身 輪 之 因 辛 二 正 明 身 輪 庚 三 語 輪 說 法 已 二 總 斷 難 信 疑 戊 二 斷 三 相 疑 已 一 成 正 覺 已 二 轉 法 輪 已 三 度 眾 生 戊 三 斷 三 身 疑 已 一 即 應 觀 真 已 二 報 化 斷 滅 已 三 法 化 非 一 庚 一 法 化 不 離 庚 二 法 化 不 即 戊 四 斷 三 德 疑 已 一 斷 德 已 二 恩 德 已 三 智 德 甲 三 流 通 分 懸 論 一 明 佛 法 大 義 現 在 講 這 部 經, 先 明 佛 法 大 意 所 謂 佛 法, 可 用 三 句 句 義 來 說 明 他 的 大 概 第 一 句 因 緣 生 義 ; 第 二 句 般 若 義 ; 第 三 句 大 悲 心 義 第 一 句 因 緣 生 義 也 就 是 諸 法 因 緣 生 義 這 是 佛 法 中 最 普 遍 廣 及 的, 差 不 多 全 部 佛 法 都 是 說 明 這 個 意 思, 只 是 說 的 有 詳 略 淺 深 不 同 罷 了 諸 法 就 是 宇 宙 萬 事 萬 物 但 是 萬 事 萬 物 怎 樣 生 起 的 呢? 就 是 由 各 別 的 因, 互 相 的 緣, 因 緣 具 足 才 得 生 起 的, 所 以 說 諸 法 因 緣 生 若 明 了 這 個 意 思, 就 可 以 撲 滅 種 種 妄 執 : 在 普 通 一 般 人 的 周 遍 計 度, 執 宇 宙 是 從 天 神 造 物 主 而 生, 或 於 虛 空 中 無 因 而 生, 或 由 物 質 結 合 而 生, 或 由 神 我 與 萬 物 未 形 前 理 性 和 合 而 生 這 種 種 妄 計, 遍 於 古 今, 通 於 中 外, 這 都 是 由 不 明 因 緣 生 義 而 有 的 過 失 第 二 句 般 若 義 也 就 是 諸 法 空 相 義 般 若 就 是 明 二 空 的 般 若, 二 空 就 是 我 法 二 空 若 有 智 慧 能 明 諸 法 空 相, 就 叫 般 若 ; 般 若 所 明 的, 就 是 諸 法 空 相 這 諸 法 空 相, 可 分 兩 部 分 說 :(a) 諸 法 就 是 指 的 周 遍 計 度 種 種 妄 執 的 法 這 一 切 所 執 法 本 無 而 妄 執 為 有, 以 為 此 妄 執 所 執 的 萬 事 萬 物 都 各 有 實 體 的 實 我 實 法 若 有 般 若 慧, 就 能 知 這 一 切 妄 執 所 執 法 本 來 是 空 而 妄 計 為 實 有, 不 是 消 滅 其 本 有 而 說 是 空 的 如 空 中 本 無 華, 但 是 病 眼 見 著 有 華, 而 實 在 空 中 並 沒 華 又 如 說 龜 毛 兔 角, 在 立 名 的 人, 並 不 計 度 龜 毛 有 多 少 長, 兔 角 有 多 少 大 但 不 知 道 的 人, 就 在 這 假 名 言 上, 妄 分 別 計 度 所 以 諸 法 也 是 本 來 是 空, 而 妄 計 為 有 的 (b) 諸 法 空 相, 就 是 說 的 由 了 達 諸 法 皆 空 所 顯 的 真 實 相 眾 生 妄 計 我 法 是 實 有, 所 以 不 能 顯 諸 法 空 相, 若 能 了 達 我 法 是 如 實 空, 於 是 真 實 相 就 能 顯 現 第 三 句 大 悲 心 也 就 是 大 悲 菩 提 心 意 大 悲 心, 簡 單 的 說, 就 是 救 世 救 人 救 苦 救 難 的 心 大 悲 心, 怎 麼 又 名 大 悲 菩 提 心 呢? 因 為 要 到 達 大 悲 心 救 世 救 人 的 目 的,
31 非 取 得 大 乘 無 上 菩 提 不 可 因 為 大 悲 心 的 起 心 用 事, 都 是 為 救 度 眾 生 離 苦 得 樂, 為 眾 生 謀 幸 福 乃 至 得 究 竟 安 樂 的 由 這 種 大 悲 心, 才 需 要 得 到 無 上 菩 提 ; 得 到 無 上 菩 提, 才 可 以 實 現 大 悲 心 的 救 世 救 人, 所 以 又 叫 作 大 悲 菩 提 心 這 三 句 義, 可 攝 盡 佛 說 的 世 出 世 間 善 法 世 出 世 善 法, 分 析 的 說, 可 分 為 五 乘 : 人 乘 天 乘 是 世 間 善 法, 聲 聞 乘 辟 支 佛 乘 菩 薩 乘, 是 出 世 間 善 法 諸 法 因 緣 生 義 這 一 句, 通 於 五 乘, 差 不 多 五 乘 都 以 這 句 為 綱 宗, 但 所 明 的 有 粗 細 就 是 了 怎 麼 知 道 五 乘 都 不 離 這 一 句 呢? 如 人 天 善 法 是 五 戒 十 善 四 禪 八 定, 要 造 這 種 善 因, 當 來 才 能 感 得 人 天 的 果 出 世 善 法, 先 要 修 三 十 七 菩 提 分 法 滅 煩 惱 業 的 因, 然 後 才 能 得 到 滅 苦 的 出 世 果 由 這 種 因 緣 果 報 的 理, 可 見 五 乘 都 建 立 在 諸 法 因 緣 生 義 上 般 若 義 這 一 句, 通 於 出 世 三 乘 在 明 諸 法 空 相 義 中, 又 有 淺 深 的 不 同 : 若 只 明 人 我 空, 就 是 二 乘 法 ; 若 明 人 我 空 並 且 也 明 法 空, 乃 至 明 二 空 所 顯 的 真 實 義, 這 就 是 大 乘 法 大 悲 心 義 這 一 句, 依 佛 法 中 的 意 義 說, 這 是 專 在 佛 菩 薩 乘 的 大 乘 法 由 大 悲 心 求 得 的 無 上 菩 提, 就 是 普 於 世 界 救 度 一 切 眾 生, 解 脫 眾 苦, 成 大 威 德, 有 大 業 用 的 要 能 發 這 種 大 心, 作 大 事 業, 這 就 是 發 大 乘 心, 修 菩 薩 行, 這 才 能 成 就 無 上 菩 提 在 二 乘 利 根 雖 也 有 般 若, 並 且 不 必 要 聽 佛 說 法, 自 己 能 由 因 緣 生 法, 了 達 諸 法 空 相 證 空 所 顯 的 涅 槃 解 脫 ; 然 由 不 發 大 悲 心, 所 以 也 不 求 無 上 菩 提, 但 以 自 了 為 滿 足 在 日 本 真 言 宗 中, 就 判 他 是 缺 少 大 悲 的 獨 覺 乘 所 以 大 小 乘 的 區 別, 就 在 大 悲 心 以 上 所 說 三 句 義, 不 可 單 偏 於 一 句, 必 須 三 句 具 足, 才 能 名 為 圓 滿 大 乘 的 佛 法 要 有 所 偏, 就 發 生 種 種 的 過 患 出 來 了 要 是 只 偏 於 大 悲 心, 能 救 世 救 人 救 苦 救 難, 看 見 人 家 的 苦 就 如 自 己 的 苦 一 樣, 總 是 想 為 大 家 謀 幸 福 謀 安 樂, 這 就 是 宗 教 所 謂 的 博 愛 心 像 這 種 為 人 的 心 雖 然 都 可 名 為 大 悲 心, 但 是 大 悲 心 要 是 離 了 因 緣 生 義 同 般 若 智 慧 所 顯 我 法 空 義, 就 能 生 起 種 種 妄 執 : 或 計 世 界 萬 物 都 是 上 帝 所 造 的, 因 為 得 罪 了 上 帝 所 以 才 到 這 世 上 來 受 苦, 要 是 能 信 仰 上 帝 就 能 生 到 天 國 去 了 ; 或 計 世 間 一 切 萬 法 都 是 從 物 質 原 質 所 生, 要 是 根 據 唯 物 論 改 造 物 質, 就 能 救 世 救 人 了 他 們 這 種 大 悲 心, 不 但 不 能 救 世, 反 成 害 世 以 大 悲 心 雖 是 善 心, 羼 入 了 這 種 種 的 妄 計, 都 成 了 有 漏 善 心, 邪 執 善 心 如 一 碗 飯 裡 放 了 毒 藥, 雖 然 吃 了 這 飯 也 能 飽 腹, 但 是 當 吃 這 碗 飯 時 連 毒 藥 也 一 齊 吃 了, 於 是 反 能 受 害 在 佛 法 中 所 說 的 大 悲 心, 是 不 離 諸 法 因 緣 生 義 同 我 法 空 義 的, 要 不 然 就 成 為 愛 見 悲 了 所 以 金 剛 經 上 說 : 若 菩 薩 有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則 非 菩 薩 要 說 明 諸 法 空 相, 本 不 離 諸 法 因 緣 生 義 若 只 偏 於 諸 法 空 相, 就 可 成 惡 取 空, 或 名 豁 達 空 要 知 道 雖 無 作 者 無 受 者, 但 因 果 不 亡 若 不 說 因 緣 生 義, 於 是 就 撥 無 因 果 撥 無 一 切, 無 善 無 惡 無 苦 無 樂, 就 成 虛 無 見 了, 不 肯 起 大 悲 心 救 世 救 人 了 並 且, 以 為 作 罪 大 惡 極 的 事 也 沒 有 果 報 的, 這 是 最 大 的 錯 誤! 這 就 是 不 善 用 諸 法 空 相 義 若 明 我 法 空 義, 又 明 因 緣 所 生 諸 法, 因 果 不 昧, 於 是 能 善 用 空 義 而 起 大 悲 救 世 救 人 了 若 只 偏 明 諸 法 因 緣 生, 不 與 其 餘 二 義 相 應, 就 成 為 無 記 心 行 也 不 能 棄 捨 妄 執 煩 惱 而 得 解 脫, 也 不 肯 作 善, 就 成 為 以 理 智 遊 戲 的 人, 成 為 一 般 的 哲 學 家 ; 這 就 是 不 善 用 諸 法 因 緣 生 義 若 明 諸 法 因 緣 生 而 有 大 悲, 能 救 世 救 人, 又 明 諸 法 空 相 不 執 實 有, 這 才 是 真 正 的 大 乘 菩 薩 明 諸 法 因 緣 生 和 諸 法 空 相, 並 且 發 大 悲 心 的, 就 能 知 因 果 不 亡, 法 性 空 寂, 自 他 眾 生 都 是 息 息 相 通 同 體 相 關 的, 這 才 是 真 正 的 大 乘 菩 薩 要 是 但 明 諸 法 因 緣 生 同 諸 法 空 相, 沒 有 大 悲 心, 就 只 有 二 乘 智 慧 所 證 的 境 界 要 是 只 明 諸 法 因 緣 生 和 起 大 悲 心, 沒 有 明 諸 法 空 相, 只 成 初 學 未 發 心 的 菩 薩 同 人 天 乘 的 聖 賢, 還 不 能 成 勝 解 行 以 上 的 菩 薩 所 以 必 須 具 足 三 句 義, 才 能 成 勝 解 行 以 上 的 菩 薩 這 大 乘 的 三 句 義, 能 總 攝 大 乘 的 經 論 : 如 法 相 唯 識 中 偏 明 因 緣 生 義 ; 般 若 中 偏 明
32 般 若 義 ; 法 華 華 嚴 真 言 等 中 都 是 偏 明 大 悲 菩 提 心 義 這 經 也 是 般 若 中 所 攝 的 一 部 經 但 大 乘 的 般 若 義, 是 不 離 諸 法 因 緣 生 同 大 悲 菩 提 心 義 的, 不 過 約 偏 勝 以 言, 屬 於 般 若 句 義 而 已 所 以 明 白 本 經 的 宗 要, 也 就 能 攝 一 切 佛 法 了 二 解 本 經 題 目 甲 考 異 本 這 部 經 共 有 六 種 譯 本, 現 在 要 講 的 是 能 斷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是 第 五 次 譯 本 還 有 五 種, 就 是 姚 秦 三 藏 法 師 鳩 摩 羅 什 及 魏 留 支 與 陳 真 諦 的 三 譯, 都 名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 隋 笈 多 法 師 譯 的 名 金 剛 能 斷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 第 六 次 義 淨 三 藏 譯 的, 也 名 金 剛 能 斷 向 來 流 通 的, 只 有 羅 什 法 師 譯 的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譯 本 雖 有 種 種 不 同, 這 都 是 由 於 展 轉 重 譯, 稍 有 出 入, 在 梵 文 原 本 應 唯 一 種 題 目 的 翻 譯, 有 譯 波 羅 蜜, 有 譯 波 羅 蜜 多 的, 這 不 過 梵 音 稍 有 輕 重 長 短 的 不 同 ; 譯 音 輕 一 點 的 就 成 波 羅 蜜, 重 一 點 的 就 成 波 羅 蜜 多 了 至 於 玄 奘 法 師 譯 的 加 能 斷 兩 個 字 呢, 這 因 為 金 剛 就 含 有 最 堅 最 利 義, 因 最 堅 利 所 以 能 斷 一 切 ; 羅 什 法 師 的 譯 本, 就 將 能 斷 兩 字 隱 含 在 金 剛 義 中, 所 以 就 省 去 了 玄 奘 法 師 的 翻 譯, 都 是 直 譯, 因 為 這 本 經 的 原 文 有 能 斷 兩 個 字, 所 以 玄 奘 法 師 也 質 直 譯 出 來 了 羅 什 法 師 是 義 譯, 因 為 中 國 文 法, 常 有 含 而 不 露 的 文 字, 於 是 羅 什 法 師, 就 依 照 中 國 文 法 將 這 兩 字 省 了 這 是 在 未 講 本 題 前, 應 當 知 道 的 乙 講 經 題 經 是 通 題 凡 佛 說 的 教 典, 可 分 經 律 論 三 類 ; 除 律 論 外, 其 餘 的 都 叫 作 經 所 以 叫 作 通 題 經 梵 語 名 修 多 羅, 印 度 的 修 多 羅, 都 是 寫 在 一 頁 一 頁 的 貝 葉 上, 用 線 將 他 穿 上 令 不 散 失 的 因 可 以 翻 譯 讀 誦 流 傳 千 古 為 共 遵 常 法, 同 中 國 經 常 大 法 的 經 義 相 合, 所 以 就 將 修 多 羅 譯 成 經 了 能 斷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這 十 個 字 是 別 題 般 若 就 是 智 慧, 但 不 是 普 通 的 智 慧 因 為 中 國 的 智 慧 兩 個 字 含 義 並 不 純 潔, 如 古 書 中 說 的 好 行 小 慧, 這 也 算 是 智 慧 ; 又 如 世 間 的 科 學 智 慧 哲 學 智 慧 也 算 是 智 慧 但 這 些 同 般 若 慧 恰 成 反 例, 正 是 要 消 滅 這 些 智 慧 才 能 得 成 般 若 慧 的 因 為 這 些 智 慧 都 是 有 名 相 分 別, 有 了 分 別, 正 能 障 礙 明 達 諸 法 空 相 的 無 分 別 智 般 若 若 能 息 滅 分 別 的 名 相, 才 能 由 般 若 慧 證 得 諸 法 空 相 所 顯 的 無 相 實 相 的 真 如, 這 才 是 般 若 慧 的 本 義 所 以 般 若 慧 同 世 間 分 別 慧, 正 可 用 乾 柴 烈 火 作 譬 喻, 有 了 般 若 慧, 則 世 間 慧 統 要 被 燒 掉 了 因 為 般 若 具 有 這 種 最 勝 特 殊 義, 所 以 仍 留 著 梵 音 不 翻, 不 過 訓 釋 名 詞, 也 只 好 仍 用 智 慧 兩 個 字 來 解 釋 波 羅 蜜 多 的 梵 音, 華 語 是 到 彼 岸 : 例 如 過 度, 從 這 岸 到 那 岸, 既 到 了 那 岸 就 名 到 彼 岸 了 又 名 作 事 作 完 了, 例 如 作 一 件 事 達 到 了 目 的, 這 事 就 算 盡 了 大 乘 佛 法 的 彼 岸, 就 是 無 上 涅 槃 菩 提 但 用 什 麼 方 法 什 麼 工 具 才 能 到 彼 岸 呢? 到 彼 岸 的 方 法 共 有 六 種, 就 是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精 進 禪 定 般 若, 由 這 六 種, 就 可 以 到 菩 提 涅 槃 了 再 進 一 層 說, 這 六 種 波 羅 蜜 多 就 是 所 到 達 的 彼 岸, 因 若 將 這 六 種 圓 滿 成 就, 就 是 到 彼 岸 了 例 如 般 若 是 智 慧, 但 也 可 說 是 究 竟 目 的, 因 為 我 們 要 成 佛 就 是 要 成 就 一 切 種 智, 又 名 一 切 智 智 ; 若 能 修 般 若 法, 成 就 了 這 種 智 慧, 這 就 是 到 彼 岸 了 如 般 若 是 這 樣, 其 餘 的 五 種, 也 可 例 知 佛 法 中 說 波 羅 蜜 多 的 經 典, 有 說 六 種, 有 說 十 種, 有 說 八 萬 四 千, 甚 至 於 說 無 量 無 數 波 羅 蜜 多 的 雖 有 多 種, 但 以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算 是 最 重 要 的, 是 能 成 就 一 切 波 羅 蜜 多 的 根 本, 是 能 發 生 一 切 佛 功 德 之 母 由 這 種 原 因, 所 以 般 若 是 三 世 諸 佛 共 尊 的 法, 釋 迦 世 尊 也 廣 說 這 法 經 藏 有 五 千 多 卷, 就 有 七 百 多 卷 是 以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為 題 目 的, 如 大 般 若 經,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心 經 等 所 以,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這 六 個 字 雖 是 別 題, 但 這 題 也 很 普 遍, 也 算 別 中 的 通 題 了 那 麼 本 經 的 真 正 別 題, 就 是 能 斷 金 剛 四 字 金 剛, 按 名 詞 的 本 義, 就 是 金 剛 鑽 金 剛 石, 是 一 種 礦 物 這 種 物 質, 具 有 最 堅 最 利 最 細 三 義, 所 以 本 經 就 取 這 三 義 來 譬 喻 菩 薩 所 修 的 智 慧 或 所 斷 的 疑 惑, 也 是 最 堅 最 利 最 細 的 能 斷 金 剛 有 兩 種 解 釋 : 一 以 金 剛 喻 菩
33 薩 的 智 慧 菩 薩 有 如 金 剛 的 般 若 慧, 所 以 能 斷 一 切 無 明 煩 惱, 於 是 金 剛 是 能 斷, 無 明 煩 惱 是 所 斷 二 以 金 剛 喻 所 斷 的 分 別 疑 惑 就 是 由 顛 倒 分 別 所 起 的 最 堅 最 利 最 細 的 妄 執 疑 惑, 而 以 此 經 的 般 若 慧 能 斷 盡 無 餘, 於 是 金 剛 又 是 所 斷 了 丙 講 譯 題 這 部 經 是 釋 迦 世 尊 說 的, 世 尊 滅 度 後, 由 阿 難 尊 者 等 結 集 但 釋 迦 世 尊 降 生 在 印 度, 阿 難 等 結 集 的 也 是 梵 文, 現 在 何 故 有 這 部 中 文 的 經 呢? 為 要 使 人 信 服, 所 以 要 有 確 定 的 譯 人, 鄭 重 的 譯 場, 才 能 顯 得 這 部 經 是 可 靠 的, 並 不 是 偽 造 的 這 部 經 的 譯 人, 就 是 唐 三 藏 法 師 玄 奘 能 博 通 三 藏, 以 三 藏 法 自 師, 並 且 能 展 轉 教 人, 使 人 也 以 三 藏 之 法 為 師 的, 就 名 三 藏 法 師 這 位 法 師 是 唐 朝 人, 法 名 叫 玄 奘 譯 這 部 經 時, 是 奉 唐 太 宗 的 詔 而 譯 的, 所 以 叫 作 唐 三 藏 法 師 玄 奘 奉 詔 譯 這 位 法 師 在 印 度 留 學 十 七 年, 精 通 中 梵 文, 他 的 翻 譯, 對 於 文 義 兩 方 面 都 很 注 重 若 將 他 的 譯 本, 同 梵 文 對 照 是 極 符 合 的, 差 不 多 可 算 是 譯 經 中 之 聖 所 以 從 漢 到 宋, 譯 經 的 大 德 也 不 少, 但 是 最 著 名 的, 就 是 這 位 法 師 同 鳩 摩 羅 什 法 師 了 羅 什 法 師 也 很 著 名, 但 他 的 翻 譯 都 是 義 譯, 對 於 梵 文 文 法 不 很 注 重, 於 是 不 免 將 原 文 的 形 式 改 變, 而 成 為 流 暢 的 中 文 了 但 玄 奘 譯 這 部 經, 據 他 的 弟 子 窺 基 所 傳, 因 為 譯 時 倉 促, 對 文 句 猶 欠 修 飾, 然 梵 文 的 原 式, 反 因 此 格 外 保 留 得 多 了 釋 經 通 常 講 經 都 分 為 三 分, 三 分 就 是 序 分 正 宗 分 流 通 分 這 是 從 道 安 法 師 興 起 的 印 度 的 大 德 也 都 以 這 三 分 來 釋 經, 所 以 現 在 也 就 依 這 三 分 來 解 本 經 吧 甲 一 序 分 乙 一 通 序 如 是 我 聞 : 一 時 薄 伽 梵 在 室 羅 筏, 住 逝 多 林 給 孤 獨 園, 與 大 苾 芻 眾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如 是 我 聞, 這 是 結 集 經 的 人 所 說 的 佛 在 世 時, 為 他 的 弟 子 說 法, 他 們 聽 了 都 能 明 記 不 忘, 等 佛 滅 度 後, 為 要 令 法 久 住 就 將 佛 所 說 的 結 集 成 經 結 集 的 時 候, 並 不 是 一 個 人 關 門 閉 戶 寫 的, 是 在 廣 眾 中 有 很 莊 嚴 的 法 會, 聚 集 許 多 同 聽 過 佛 說 法 的 人, 一 人 坐 在 上 面 高 座 上, 念 誦 一 句, 大 眾 覺 得 沒 有 疑 義, 默 然 印 可 了 ; 像 這 樣 才 把 他 記 錄 下 來, 才 認 為 這 確 實 是 佛 說 的 法 為 什 麼 在 結 集 之 初 要 說 如 是 我 聞 四 字 呢? 如 是 是 標 舉 指 示 的 名 詞, 他 舉 示 出 這 部 經 是 我 所 親 聞 的, 不 是 展 轉 從 他 人 聞 的 要 是 展 轉 從 他 人 聞 來 的, 或 有 遺 失 錯 誤, 所 以 說 這 是 我 親 從 佛 聞 的, 使 別 人 聽 了 這 話 不 至 生 起 疑 惑, 能 傳 行 於 世 為 世 人 共 信 共 尊 的 法 大 凡 聽 法 說 法, 必 然 有 時 有 處 有 說 法 主 有 聽 法 的 人, 這 才 成 一 種 法 會 一 時 就 是 說 這 部 經 的 時 候 但 是 沒 有 確 定 指 出 何 年 何 月 何 日, 這 是 因 為 各 處 的 日 曆 不 同, 如 中 國 與 印 度 的 年 月 日 時, 就 不 一 樣 的 佛 知 道 這 部 經, 當 來 是 要 流 傳 到 各 處 去 的, 所 以 不 確 實 指 出 何 年 何 月 何 日, 只 說 一 時, 要 知 道 這 個 一 時, 並 不 是 指 的 一 日 十 二 時 或 一 年 四 時 的 一 時, 是 所 說 事 究 竟 的 時 如 從 何 日 何 時 起 到 何 日 何 時 止, 作 這 一 事 究 竟, 一 部 經 說 了, 這 就 叫 作 一 時 薄 伽 梵 是 梵 語, 或 譯 婆 伽 婆 這 裏 面 含 義 很 多, 如 勇 猛 莊 嚴 吉 祥 等 中 國 通 常 譯 為 世 尊, 就 是 佛 的 十 種 尊 號 之 一, 為 世 出 世 間 最 尊 最 貴 的, 所 以 名 世 尊 這 是 指 的 說 法 主 在 室 羅 筏 住 逝 多 林 給 孤 獨 園, 這 是 說 法 的 處 所 室 羅 筏 是 印 度 的 城 名, 或 稱 舍 衛 國, 這 不 過 是 譯 音 不 同 室 羅 筏 譯 為 名 聞, 就 是 說 這 個 城 中 有 許 多 有 道 德 的 人, 文 化 物 產 都 是 很 豐 富 的 為 諸 方 所 共 名 聞, 所 以 叫 作 名 聞 佛 在 這 個 城 中 住 逝 多 林 給 孤 獨 園 逝 多 是 梵 語, 譯 為 戰 勝, 是 一 個 太 子 的 名 字 因 為 當 太 子 生 的 時 候, 國 王 戰 勝 他 國, 所 以 起 名 叫 戰 勝 後 時, 有 給 孤 獨 長 者 很 信 仰 佛, 想 請 佛 說 法, 於 是 就 看 準 了 太 子 這 個 園 子, 作 佛 的 住 處 最 好 他
34 想 定 了 就 去 與 太 子 商 量, 想 買 他 這 園 子, 但 是 太 子 向 他 提 出 條 件, 要 是 他 能 用 黃 金 鋪 滿 園 地, 將 這 園 子 賣 給 他 長 者 聽 了 這 話 並 不 為 難, 真 的 照 辦 還 沒 有 鋪 滿, 太 子 見 他 這 樣 誠 懇, 就 對 他 說 不 用 鋪 了, 這 個 園 子 就 算 是 長 者 的, 樹 林 算 是 太 子 的 所 以 就 立 名 為 逝 多 林 給 孤 獨 園 給 孤 獨, 是 說 這 個 長 者 喜 歡 救 濟 孤 獨 困 苦 的 人, 所 以 大 家 就 給 他 這 樣 一 個 美 稱 以 上 是 敘 說 法 的 處 所 與 大 苾 芻 眾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這 是 聽 法 的 人 苾 芻 是 梵 語, 譯 為 乞 士, 就 是 出 家 學 佛 的 人 要 是 從 求 學 上 說, 是 乞 法 以 資 慧 命 ; 要 是 從 生 活 上 說, 是 乞 食 以 資 生 命 ; 有 這 兩 種 義 所 以 名 苾 芻 但 是 經 中 所 說 的, 並 不 是 那 些 初 出 家 的, 都 是 已 證 阿 羅 漢 果 的 佛 同 這 樣 的 大 苾 芻 一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同 在 一 處, 所 以 云 與 大 苾 芻 眾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在 別 的 經 裏, 還 有 列 菩 薩 眾 的, 有 列 天 龍 八 部 的 ; 本 經 只 列 了 苾 芻 眾, 顯 得 這 些 苾 芻 是 常 隨 佛 的 大 苾 芻 上 明 通 序 通 序 是 說 這 種 敘 事 的 格 式, 與 一 切 經 通 同 下 明 別 序, 別 序, 就 是 說 這 部 經 的 緣 起 乙 二 別 序 爾 時 世 尊 於 日 初 分, 整 理 常 服, 執 持 衣 皱, 入 室 羅 筏 大 城 乞 食 時 薄 伽 梵 於 其 城 中 行 乞 食 已, 出 還 本 處 飯 食 訖, 收 衣 皱, 洗 足 已 於 食 後 時, 敷 如 常 座, 結 跏 趺 坐 端 身 正 願, 住 對 面 念 日 初 分, 是 午 前 印 度 分 一 日 為 三 分, 就 是 初 中 後 ; 在 一 日 中 的 初 分, 所 以 是 指 午 前 世 尊 在 午 前 的 時 候, 整 理 好 了 常 服, 手 裏 拿 著 衣 同 皱 因 為 要 出 去 乞 食, 所 以 穿 在 身 上 的 衣 服 要 整 理 好 了 才 出 去, 不 穿 的 衣 服 就 拿 在 手 裏, 所 謂 三 衣 一 缽 不 離 於 身 缽 是 梵 語, 譯 為 應 量 器, 就 是 應 各 人 飯 量 的 大 小 而 能 盛 飯 的 一 種 器 具 既 拿 好 了 衣 缽, 就 進 室 羅 筏 大 城 去 乞 食 因 為 佛 住 在 城 外, 所 以 說 入 室 羅 筏 大 城 乞 食 在 城 裏 乞 食 完 了, 就 出 來 還 到 本 來 的 住 處 吃 完 了 飯, 收 起 衣 皱, 就 洗 腳 因 為 印 度 人 都 是 赤 足 而 行 的 洗 完 了 腳, 在 下 半 天 的 時 候, 鋪 好 了 平 常 的 座 位 結 跏 趺 坐 就 是 盤 腿 靜 坐, 因 為 這 樣 的 坐 是 最 安 隱 的 坐 坐 好 了, 全 身 都 很 端 正, 然 後 心 中 正 願, 住 於 親 對 一 切 法 真 面 的 正 念, 顯 得 沒 有 一 些 子 憑 空 的 幻 想 以 上 序 本 經 的 緣 起, 不 出 平 常 日 用 事, 這 是 顯 示 這 次 所 說 的 法, 是 同 常 隨 弟 子 中 最 親 切 的 弟 子 作 細 細 商 量 研 究 的 家 常 深 談, 不 是 有 什 麼 外 來 緣 故 的 法 會 並 且 所 談 的, 正 是 教 導 諸 菩 薩 的 法, 明 一 切 菩 薩 修 行 的 根 本, 將 菩 薩 所 有 微 細 疑 惑, 提 出 來 解 剖 因 為 本 經 是 佛 平 常 所 說 的 法, 所 以 就 以 平 常 的 事 來 作 這 部 經 的 緣 起, 顯 得 佛 自 己 直 說 常 道 的 大 乘 法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請 丙 一 請 儀 時 諸 苾 芻 來 詣 佛 所 到 已, 頂 禮 世 尊 雙 足, 右 繞 三 匝, 退 坐 一 面 具 壽 善 現 亦 於 如 是 眾 會 中 坐 爾 時 眾 中 具 壽 善 現 從 座 而 起, 偏 袒 一 肩, 右 膝 著 地, 合 掌 恭 敬 而 白 佛 言 : 佛 吃 了 飯 之 後 就 結 跏 趺 坐, 端 身 正 願, 住 對 面 念 而 入 定 了 這 時, 與 佛 同 住 的 苾 芻 都 來 到 佛 住 的 處 所 到 了 之 後, 就 頂 禮 佛 的 雙 足 頂 禮 畢 了, 因 為 佛 坐 在 中 間, 大 眾 都 一 心 注 意 觀 佛 的 前 後 左 右 在 中 國 以 為 觀 佛 像 只 觀 前 面, 實 則 應 當 觀 四 面 的 所 以 向 右 繞 三 闙 ; 繞 完, 乃 退 坐 在 下 面 當 時 有 一 位 苾 芻 名 善 現 的, 具 有 高 壽, 所 以 名 具 壽 善 現, 就 是 須 菩 提 古 譯 為 空 生, 因 為 在 他 誕 生 的 時 候, 家 中 的 一 切 器 具 都 空 了, 現 有 空 相, 所 以 叫 空 生 ; 又 有 譯 為 妙 生 的, 因 為 生 他 的 時 候, 不 但 現 有 空 相, 還 現 有 種 種 妙 好 吉 祥 的 相, 所 以 又 叫 妙 生 玄 奘 法 師 譯 為 善 現, 因 為 在 他 生 時, 現 有 種 種 吉 祥 善 事, 所 以 他 的 父 母 就 叫 他 做 善 現 這 位 具 有 高 壽 的 善 現, 當 時 也 在 千 二 百 五 十 大 苾 芻 中 同 座 坐 定 之 後, 他 就 從 自 己 的 座 位 立 起, 露
35 一 肩 出 來 因 為 印 度 搭 袈 裟 與 中 國 不 同, 在 平 常 的 時 候 是 將 兩 肩 都 覆 著 的, 有 了 特 別 的 事 才 露 一 肩 出 來, 如 乞 食 禮 佛 等, 這 是 表 示 恭 敬 的 意 思 善 現 既 露 出 了 一 肩, 並 且 將 右 膝 跪 在 地 上, 又 將 兩 手 掌 合 起, 以 表 示 極 度 的 恭 敬 這 些 苾 芻 本 來 都 要 請 法 的, 但 都 默 然 的 仰 望, 乃 由 善 現 代 表 大 眾 而 啟 請 如 來 以 上, 都 是 依 事 相 解 釋 實 則 這 事 相 裏 面 都 含 有 法 義 的 : 如 頂 禮 世 尊 雙 足 的 雙 足 是 顯 佛 的 福 德 智 慧 圓 滿 具 足, 最 可 恭 敬, 所 以 各 各 都 向 世 尊 頂 禮 三 匝 表 示 菩 薩 要 經 三 大 阿 僧 祇 劫, 斷 粗 中 細 三 種 的 煩 惱 以 至 於 成 就 三 智 三 德 三 身 繞 佛, 這 是 表 顯 隨 佛 的 法 而 修 行 從 座 而 起, 顯 善 現 是 阿 羅 漢, 從 他 自 所 證 的 阿 羅 漢 法 中 而 起 觀 察 佛 菩 薩 法 偏 袒 一 肩, 就 是 偏 露 右 肩, 因 為 右 手 作 事 比 左 手 方 便, 這 就 是 表 他 起 方 便 智, 能 由 自 所 證 的 法 進 一 步 來 勤 求 佛 菩 薩 的 法 右 膝 是 方 便 行 ; 右 膝 著 地, 是 更 進 一 步 的 由 方 便 行 而 進 趣 勝 進 的 上 地 合 掌, 表 定 慧 相 應 一 致 合 掌 恭 敬 而 白 佛 言, 就 是 表 顯 依 著 定 慧 一 致 而 起 趣 向 菩 薩 的 大 因, 成 就 無 上 佛 果 的 心 這 不 過 是 略 舉 一 例, 以 前 的 文 同 以 後 的 文, 都 可 以 這 樣 去 推 尋 文 中 所 含 的 深 法 義 丙 二 請 詞 丁 一 讚 歎 詞 希 有 世 尊! 乃 至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以 最 勝 攝 受 攝 受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乃 至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以 最 勝 付 囑 付 囑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佛 出 現 世 間, 如 優 曇 皱 華 偶 為 一 現, 是 很 不 容 易 有 的 並 且 佛 所 成 就 的 功 德 智 慧, 也 都 是 世 間 一 般 人 所 不 能 成 就 的, 所 以 讚 為 希 有 佛 有 十 種 尊 號, 這 裏 但 出 了 四 種, 就 是 世 尊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梵 語 薄 伽 梵, 華 譯 為 世 尊, 顯 佛 是 聖 中 的 聖 天 中 的 天, 他 所 證 的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更 沒 有 再 上 的 了 ; 為 一 切 世 間 之 所 最 尊 的, 所 以 叫 世 尊 乃 至 二 字, 明 有 所 簡 略, 佛 的 十 尊 號 中 但 說 了 四 種, 其 餘 的 六 種 就 是 所 超 略 的 梵 語 多 陀 阿 伽 陀, 華 言 如 來, 就 是 從 因 地 修 行 來 到 果 地 ; 或 從 真 實 理 起 大 悲 心, 來 到 三 界 度 脫 眾 生, 所 以 叫 作 如 來 梵 語 阿 羅 漢 或 阿 羅 訶, 華 言 應 供, 就 是 已 經 具 足 圓 滿 福 德 智 慧 應 受 一 切 人 天 的 供 養 的 法 華 論 中, 解 釋 應 有 十 種 義, 如 應 不 復 受 後 有 等 總 言 之, 在 果 上 的 功 德 都 齊 備 了, 就 叫 作 應 梵 語 三 藐 三 菩 提, 華 言 正 等 覺, 或 譯 為 正 遍 知, 就 是 成 就 真 正 等 遍 的 覺 知 能 以 最 勝 攝 受 五 句, 這 是 善 現 從 佛 菩 薩 乘 來 讚 佛 的 菩 薩 具 足 云 菩 提 薩 埵, 凡 是 發 大 悲 心 而 求 無 上 菩 提 的 都 叫 菩 薩 ; 不 過 有 程 度 高 低 不 一, 勝 解 行 地 以 上 的 菩 薩 叫 作 大 菩 薩, 初 住 以 前 的 菩 薩 只 叫 菩 薩 摩 訶 華 言 大, 所 以 菩 薩 摩 訶 薩, 就 是 菩 薩 中 的 大 菩 薩 善 現 讚 歎 佛 能 用 種 種 最 勝 善 巧 方 便 攝 持 領 受, 以 教 化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使 諸 菩 薩 學 習 佛 所 有 的 功 德, 成 就 自 利 的 功 德 ; 又 能 以 自 己 所 得 的 展 轉 教 化 眾 生, 使 他 得 利, 成 就 利 他 的 功 德 乃 至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以 最 為 勝 妙 的 方 法, 而 分 付 囑 託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以 使 不 退 及 進 步 付 囑 與 攝 受 不 同 : 對 於 善 根 已 成 熱 的 或 不 退 地 的 菩 薩, 能 以 最 勝 攝 受, 令 成 自 利 利 他 的 功 德 對 於 發 心 未 久 或 未 成 熟 的 菩 薩, 就 以 最 勝 的 付 囑, 告 訴 他 得 到 了 何 種 功 德 是 何 地 位 使 已 得 的 能 不 退 轉 ; 同 時 又 付 囑 他, 這 所 得 的 不 過 是 初 修 行 所 得 的 地 位, 還 沒 得 到 究 竟, 令 未 得 的 更 向 上 精 進 丁 二 請 問 詞 世 尊! 諸 有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應 云 何 住? 云 何 修 行? 云 何 攝 伏 其 心? 世 尊, 是 善 現 在 問 前, 先 稱 世 尊 的 德 號 菩 薩 乘, 也 叫 大 乘, 因 為 菩 薩 所 發 的 心 所 修 的 行 所 得 的 果 都 是 極 廣 大 的 也 叫 最 上 乘, 因 為 菩 薩 乘 是 諸 乘 中 的 第 一 又 叫 一 乘, 所 謂 惟 此 一 乘, 可 攝 盡 一 切 乘, 更 無 餘 乘 了 又 叫 佛 乘, 因 為 從 所 得 的 果 上 說, 由 修 菩 薩 行 而 能 乘 到 佛 果 的, 所 以 叫 佛 乘 此 中 稱 菩 薩 乘 是 就 因 位 立 名, 就 是 發 心 趣 向 無 上 菩 提 的 人 所 依 的 法 所 修 的 法 能 趣 佛 果, 所 以 叫 菩 薩 乘 善 現 問 : 所 有 依 菩 薩 乘 發 起 菩 提 心, 趣 向 菩 薩 所 修 的 因 行 及 所 成 佛 果 的 菩 薩, 應 當
36 怎 樣 才 是 菩 薩 心 所 應 安 住 之 處 呢? 應 當 怎 樣 修 一 切 的 行 呢? 應 當 怎 樣 攝 伏 心 呢? 所 謂 起 心 動 身 發 語, 都 要 使 他 合 於 理 若 但 修 波 羅 蜜, 或 四 攝 的 布 施 愛 語 利 行 同 事, 或 脩 其 他 的 種 種 行 時, 心 要 緣 所 對 待 的 境 ; 因 為 有 對 待 的 境, 所 以 就 要 起 分 別, 於 是 心 就 散 亂 搖 動 所 以 善 現 問 了 修 行, 又 問 怎 樣 能 使 心 攝 持 調 伏 不 隨 境 緣 流 轉 這 三 個 問 題, 也 可 以 這 樣 的 說 : 應 云 何 住, 是 說 明 菩 薩 所 觀 的 境, 菩 薩 心 所 安 住 的 法 界 云 何 脩 行, 是 說 明 菩 薩 所 修 的 行, 菩 薩 的 一 切 自 利 利 他 的 事 云 何 攝 伏 其 心, 是 說 明 脩 行 中 能 攝 伏 其 心, 善 巧 安 心 而 不 令 搖 動 流 散, 這 就 是 所 成 的 果 所 以 這 三 個 問 題, 也 可 說 是 問 的 菩 薩 的 境 行 果 但 這 問 中, 以 菩 薩 行 為 中 心, 依 菩 薩 行 而 說 到 所 觀 的 境 所 起 的 心 所 成 的 果 乙 二 許 丙 一 許 說 作 是 語 已, 爾 時 世 尊 告 具 壽 善 現 曰 : 善 哉! 善 哉! 善 現! 如 是! 如 是 如 汝 所 說 乃 至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以 最 勝 攝 受 攝 受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乃 至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以 最 勝 付 囑, 付 囑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是 故 善 現, 汝 應 諦 聽, 極 善 作 意 吾 當 為 汝 分 別 解 說 諸 有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應 如 是 住 如 是 修 行 如 是 攝 伏 其 心 善 現 說 完 了, 那 時 世 尊 就 告 具 壽 善 現 說 : 善 哉! 善 哉! 佛 說 這 兩 個 善 哉, 就 是 讚 善 現 能 迴 小 向 大, 為 諸 菩 薩 請 問 菩 薩 法, 有 自 利 利 他 的 心, 所 以 要 稱 讚 他 又 對 善 現 說 : 確 實 如 你 所 說, 乃 至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以 最 勝 攝 受 攝 受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 乃 至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以 最 勝 付 囑 付 囑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佛 說 他 所 讚 歎 的 是 如 是, 所 問 的 也 是 如 是, 所 以 佛 說 如 是 如 是 以 下, 是 正 許 可 為 他 說 佛 說 : 所 以, 你 應 審 諦 細 心 而 聽, 起 極 善 巧 的 作 意 作 意, 是 一 種 遍 行 心 所, 無 論 什 麼 心 現 起 時 都 有 這 作 意 心 所 但 微 細 作 意 不 容 易 覺 知, 粗 顯 的 作 意, 也 可 以 說 為 注 意, 就 是 不 惛 沈 不 散 亂, 是 極 明 了 極 清 楚 的 注 意 我 當 如 你 所 問 的, 為 你 分 別 解 說 一 切 所 有 發 心 趣 向 菩 薩 乘 的, 應 如 下 文 所 說 的 而 住 ; 如 下 文 所 說 的 而 修 行 ; 如 下 文 所 說 的 而 攝 伏 他 的 心 丙 二 願 聞 具 壽 善 現 白 佛 言 : 如 是 世 尊! 願 樂 欲 聞! 善 現 聽 了 佛 如 上 所 說 的 這 些 話, 就 向 佛 說 : 是 的, 我 非 常 願 意 歡 喜 聽 聞 佛 陀 的 教 誨 乙 三 正 說 丙 一 示 宗 本 正 答 三 問 丁 一 答 應 云 何 住 戊 一 廣 大 心 佛 言 : 善 現! 諸 有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應 當 發 起 如 是 之 心 : 所 有 諸 有 情 有 情 攝 所 攝, 若 卵 生 若 胎 生 若 濕 生 若 化 生, 若 有 色 若 無 色, 若 有 想 若 無 想, 若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乃 至 有 情 界 施 設 所 施 設 如 是 一 切 ; 佛 要 正 答 善 現 的 所 問, 所 以 告 訴 他 說 : 這 些 發 心 趣 向 於 菩 薩 乘 的, 應 當 發 起 如 下 所 說 的 心 就 是 所 有 一 切 有 情, 凡 在 有 情 名 義 範 圍 中 所 攝 的 : 若 卵 生 ( 從 卵 殼 產 生 的 如 驸 鴨 等 ), 若 胎 生 ( 從 入 胎 受 生 的 如 人 牛 馬 等 ), 若 溼 生 ( 從 溼 氣 受 生 的 如 蚰 蜒 等 ), 若 化 生 ( 肢 體 頓 現 忽 然 而 生 的, 如 諸 天 ), 若 有 色 ( 指 有 色 身 可 見 的 就 是 欲 界 色 界 的 眾 生 ), 若 無 色 ( 指 無 有 色 身 可 見 而 只 有 精 神 存 在 的 就 是 無 色 界 眾 生 ), 若 有 想 ( 有 想 心 所 現 行 的, 在 三 界 中 除 色 界 無 想 天 眾 生 無 色 界 非 想 非 非 想 天 眾 生, 其 餘 的 都 是 有 想 ), 若 無 想 ( 想 心 所 不 現 行 的 無 想 天 眾 生 ), 若 非 有
37 想 非 無 想 ( 就 是 非 想 非 非 想 天 的 眾 生 ); 乃 至 有 情 界 類 範 圍 中 所 施 設 的 一 切 眾 生 菩 薩 要 緣 這 樣 的 廣 大 境 而 發 起 廣 大 心, 救 度 一 切 眾 生, 不 當 只 救 度 一 家 一 國 一 世 界 的 眾 生 佛 說 世 間 分 兩 種 : 一 有 情 世 間, 二 器 世 間 這 兩 種 世 間 都 是 由 業 力 所 招 的 果 但 業 都 是 由 有 情 煩 惱 心 所 造 的 有 情 能 造 新 業 受 新 果, 在 器 世 間 卻 不 能 若 要 度 脫 器 世 間, 就 要 度 脫 有 情 世 間, 所 以 佛 對 有 情 世 間 說 法 而 不 對 器 世 間 說 法 ; 有 情 世 間 既 得 度, 器 世 間 也 就 可 以 得 度 了 什 麼 叫 作 有 情 世 間 器 世 間 呢? 有 情 世 間 就 是 動 物 人 天 聖 者 ; 器 世 間 就 是 無 情 的 植 物 礦 物 在 現 代 精 細 明 確 的 科 學, 說 動 物 植 物 名 有 機 物, 礦 物 名 無 機 物, 但 這 不 過 只 就 形 表 上 的 區 別 而 立 名 的 在 佛 法 中 說 : 凡 有 動 作 的 名 有 情, 就 是 有 情 愛 知 覺 的 因 為 有 情 愛, 所 以 能 自 己 保 護 生 存, 為 要 保 護 自 己 的 生 存, 於 是 就 有 自 他 的 知 覺, 有 了 這 種 知 覺, 就 發 生 愛 生 惡 死 的 心 意 各 人 都 有 自 發 自 動 自 造 作 轉 變 力, 各 人 都 要 保 衛 生 存, 於 是 就 發 生 種 種 盲 動 而 有 互 相 侵 奪 互 相 阻 礙 互 相 壓 迫 互 相 殘 殺 等 等 的 苦 痛 為 了 這, 諸 佛 菩 薩 所 以 發 起 大 悲 心, 要 度 脫 有 情 世 間 器 世 間, 使 他 不 盲 動, 而 教 導 他 明 諸 法 真 理, 能 究 竟 離 煩 惱 業 因 不 至 再 受 無 窮 的 苦 果 了 戊 二 最 勝 心 我 當 皆 令 於 無 餘 依 妙 涅 槃 界 而 般 涅 槃! 涅 槃 從 行 上 說 名 擇 滅, 就 是 以 智 慧 擇 滅 一 切 煩 惱 ; 從 果 上 說 名 圓 寂, 是 一 切 功 德 法 都 已 成 就 圓 滿, 一 切 煩 惱 業 都 已 斷 盡 寂 滅 ; 這 就 叫 作 無 餘 依 妙 涅 槃 妙, 是 不 可 思 議 的 意 思 大 乘 菩 薩 既 發 廣 大 心, 不 是 為 一 家 一 國 一 世 界 的 眾 生, 是 普 度 無 量 盡 虛 空 界 無 量 眾 生 的 並 且 發 最 勝 心, 應 當 普 令 一 切 有 情 入 於 最 勝 的 無 餘 依 妙 涅 槃, 證 得 常 樂 我 淨 的 妙 德 戊 三 究 竟 心 無 對 待 心 雖 度 如 是 無 量 有 情 令 滅 度 已, 而 無 有 情 得 滅 度 者 何 以 故? 善 現! 若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有 情 想 轉, 不 應 說 名 菩 薩 摩 訶 薩 菩 薩 雖 發 了 廣 大 心 最 勝 心 普 度 有 情 入 無 餘 依 妙 涅 槃 界, 但 是 不 當 有 自 他 之 見, 不 當 說 我 是 菩 薩 發 廣 大 最 勝 心 能 度 脫 眾 生 到 無 餘 依 妙 涅 槃, 眾 生 都 是 為 我 所 度 的 若 有 了 這 種 見, 那 麼 自 然 就 親 疏 厚 薄, 對 於 自 己 就 親 而 且 厚, 對 於 他 人 就 疏 而 且 薄 所 以 世 間 的 人, 雖 都 有 仁 愛 心, 但 總 有 自 他 見, 所 謂 親 親 而 仁 民, 仁 民 而 愛 物, 總 以 自 己 為 最 親 厚, 然 後 漸 漸 才 推 到 疏 薄 的 假 若 菩 薩 有 了 這 種 見, 就 不 能 於 一 切 時 一 切 處 平 等 普 利 一 切 眾 生, 只 願 度 親 而 厚 的, 至 於 疏 而 薄 的 就 不 管 他, 也 懶 得 去 度 他 了 真 正 發 大 心 的 菩 薩 卻 不 是 這 樣, 他 是 完 全 沒 有 自 己 的, 以 廣 大 心 所 緣 的 一 切 眾 生 為 自 己, 所 以 說 菩 薩 無 自, 以 他 為 自 因 為 以 他 為 自, 所 以 除 有 情 外 就 更 沒 有 能 度 的 菩 薩, 菩 薩 也 就 是 所 度 的 一 切 有 情 所 以 菩 薩 度 一 切 有 情, 就 是 一 切 有 情 自 度, 一 切 有 情 自 度, 也 就 是 菩 薩 自 度 要 這 樣, 才 能 說 到 平 等 普 度, 令 一 切 有 情 同 到 無 餘 依 妙 涅 槃, 這 就 是 菩 薩 應 作 的 再 進 一 步 說, 菩 薩 為 什 麼 能 平 等 普 利 呢? 就 是 因 為 無 有 對 待 心, 所 謂 由 空 無 相 無 願 三 解 脫 門, 見 到 自 己 完 全 是 空 ; 菩 薩 無 體 就 以 一 切 有 情 為 體, 所 以 沒 有 為 自 的 意 念 但 為 一 切 有 情 而 發 起 大 悲 心, 依 大 悲 心 而 行 菩 薩 行, 普 令 一 切 有 情 滅 度 滅 度 就 是 將 一 切 因 中 的 煩 惱 業 乃 至 從 煩 惱 業 所 生 的 果, 都 已 度 到 滅 盡, 也 就 是 於 無 餘 依 妙 涅 槃 界 而 般 涅 槃 菩 薩 怎 樣 能 無 自 他 對 待 呢? 這 可 從 諸 法 因 緣 生 諸 法 空 相 兩 句 義 來 說 : 菩 薩 知 道 自 他 都 是 緣 生 無 性 的, 自 性 空 寂 本 來 就 是 涅 槃, 不 是 從 有 而 消 滅 成 無 的 ; 不 見 有 菩 薩 的 自, 也 不 見 有 有 情 的 他, 無 自 他 對 待 也 沒 有 能 度 所 度 的 差 別 所 以 說 : 雖 度 如 是 無 量 有 情 令 滅 度 已, 而 無 有 情 得 滅 度 者 反 之, 要 是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不 能 通 達 這 種 理, 有 實 有 情 想 生 起, 以 為 有 實 有 情 可 度, 那 就 不 應 當 說 他 是 菩 薩 摩 訶 薩 了 戊 四 無 顛 倒 心
38 所 以 者 何? 善 現! 若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不 應 說 言 有 情 想 轉, 如 是 命 者 想 士 夫 想 補 特 伽 羅 想 意 生 想 摩 納 婆 想 作 者 想 受 者 想 轉, 當 知 亦 爾 何 以 故? 善 現!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以 下 從 有 情 想 又 分 出 七 種 想 在 大 般 若 經 中 說 有 十 三 種 想, 不 過 雖 開 出 這 許 多, 實 質 就 是 一 個 我 想 想, 是 能 取 相 的 顛 倒 計 度 心 所 以 具 足 的 說, 應 當 說 有 情 相 想 命 者 相 想, 即 是 起 有 情 相 的 顛 倒 想, 起 命 者 相 的 顛 倒 想 等 轉, 是 轉 變 生 起 的 意 義 如 上 所 說 的, 要 是 菩 薩 有 實 有 情 想 生 起 就 是 顛 倒, 就 不 應 說 名 菩 薩 摩 訶 薩 這 是 什 麼 緣 故 呢? 佛 告 善 現 說 : 一 切 大 菩 薩, 不 應 說 有 實 有 情 相 的 想 生 起 的, 也 不 應 說 有 實 命 者 士 夫 等 相 的 倒 想 生 起 的 有 情 想, 就 是 有 執 精 神 是 自 我, 有 執 靈 魂 是 自 我 的, 而 實 則 有 情 本 只 是 五 蘊 的 假 合 相, 本 沒 有 自 體, 所 以 這 正 是 佛 法 中 所 破 的 命 者 想, 就 是 現 在 有 生 命 相 續 的 相, 於 是 就 有 壽 命 者 的 顛 倒 想 士 夫 想, 就 是 人 想, 取 有 人 格 作 用 的 想 補 特 伽 羅, 是 梵 語 譯 為 數 取 趣, 義 淨 法 師 又 譯 為 更 求 趣, 如 從 人 趣 死 了 更 求 生 天 趣 死 了 又 生 生 了 又 死 數 數 的 受 生, 所 以 叫 作 更 求 趣 或 數 取 趣 有 這 樣 的 想, 就 名 數 取 趣 想 又 名 眾 生 想, 眾 生 有 二 義 : 一 眾 法 和 合 而 生 名 為 眾 生, 這 是 通 於 有 情 無 情 的 二 從 無 始 來 曾 經 受 過 眾 多 的 生 死, 由 現 在 所 造 煩 惱 業 於 當 來 還 受 眾 多 生 死 這 一 義 與 數 取 趣 同, 所 以 又 名 眾 生 想 意 生 想, 意 生 就 是 化 生 的 有 情, 可 隨 意 而 生 隨 意 轉 變 的, 如 中 陰 身 健 達 縛 鬼 類 又 得 自 在 神 通 的 菩 薩 也 有 三 類 意 生 身, 但 現 在 是 指 的 中 陰 身 健 達 縛 鬼 這 些 的 有 人 說 : 從 此 處 死 後 而 到 彼 處 受 生, 在 這 裏 面 必 定 有 個 相 續 不 斷 的 自 體, 這 不 斷 的 自 體 就 是 我, 所 以 叫 作 意 生 想 摩 納 婆 想, 摩 納 婆 是 梵 語, 譯 為 儒 童, 就 是 少 年 而 有 清 淨 行 的, 與 童 真 義 相 似 印 度 對 於 這 種 人, 就 認 為 是 人 中 的 特 別 人, 有 這 樣 的 想 就 名 為 摩 納 婆 想, 作 者 受 者 想, 這 關 於 印 度 外 道 的 思 想 作 者 想 就 是 計 實 有 精 神 的 我, 要 是 沒 有 我, 那 麼 造 作 善 惡 業 是 誰 呢? 這 就 是 勝 論 外 道 所 執 的 現 在 倫 理 學 重 自 由 意 志 的 就 與 這 派 相 同, 他 們 執 各 人 都 有 自 由 意 志 不 受 任 何 的 束 縛, 由 各 人 的 自 由 意 志 而 造 善 惡, 而 負 善 惡 的 責 任 又 如 有 執 造 物 主 的, 認 為 宇 宙 萬 有 惟 是 由 造 物 主 造 的 ; 這 種 執 著, 也 由 這 作 者 我 想 推 廣 成 的 受 者 想 計 有 實 我, 要 是 沒 有 我 誰 來 受 用 苦 樂 呢? 這 種 能 受 用 苦 樂 的 就 是 我 現 在 倫 理 學 中 執 快 樂 論 的 就 與 這 相 同, 他 們 說 人 要 有 道 德 就 是 為 要 受 樂, 有 這 個 能 受 樂 的 就 是 我 這 些 想 都 是 從 人 我 相 而 起 的, 所 以 都 名 人 我 想 為 什 麼 不 應 當 起 這 些 想 呢? 因 為 沒 有 少 許 的 法, 可 以 名 為 發 趣 菩 薩 乘 的 如 上 所 說 的 人 我 想, 都 是 顛 倒 想, 都 是 依 意 識 上 的 種 種 概 念 而 立 的 假 名 如 有 情, 是 五 蘊 諸 法 和 合 為 一 聚 而 成 的, 這 一 聚 法 所 構 成 的 概 念, 就 假 名 有 情 ; 如 有 情 是 這 樣, 其 餘 的 命 者 想 等, 都 是 同 例 再 進 一 步 說, 有 情 是 五 蘊 諸 法 和 合 而 成 的, 五 蘊 中 的 一 一 法 仍 是 眾 緣 和 合 而 成 的, 所 以 要 是 徹 底 明 因 緣 生 義, 當 然 就 不 起 虛 妄 想 了 一 切 由 顛 倒 妄 執 所 起 的 想, 也 就 空 了 因 此 可 知 一 切 眾 生 一 切 法, 都 是 緣 生 無 性 無 性 緣 生 的 中 道 實 相 義 ; 也 就 不 起 有 情 等 想 了 菩 薩 摩 訶 薩, 要 是 如 實 知 諸 法 因 緣 生, 就 明 諸 法 畢 竟 空 ; 知 諸 法 畢 竟 空, 就 知 諸 法 因 緣 生 所 以 只 有 眾 緣 生 的 眾 緣, 畢 竟 空 的 畢 竟 空, 還 有 什 麼 法 可 以 叫 做 發 趣 菩 薩 乘 的 菩 薩 呢? 所 以 佛 說 :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能 這 樣, 才 是 無 顛 倒, 也 才 能 無 對 待 就 上 面 答 應 云 何 住 所 說 的 四 種 心, 總 略 的 說, 可 用 因 緣 生 義 一 句 來 攝 分 開 的 說, 可 用 兩 句 義 來 攝 : 廣 大 心 最 勝 心 就 攝 在 大 悲 菩 提 心 義 中, 無 對 待 心 無 顛 倒 心, 就 攝 在 諸 法 空 義 中 所 以 也 可 以 總 說 菩 薩 應 安 住 在 三 句 義 具 足 的 大 乘 法 中 丁 二 答 云 何 修 行 復 次 善 現! 菩 薩 摩 訶 薩, 不 住 於 事 應 行 布 施, 都 無 所 住 應 行 布 施, 不 住 於 色 應
39 行 布 施, 不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應 行 布 施 修 菩 薩 行, 簡 單 的 說, 就 是 修 六 度 行 ; 推 廣 的 說, 就 是 修 一 切 行,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蜜 行, 乃 至 無 量 無 邊 的 菩 薩 行 在 善 現 的 問 中 不 是 問 菩 薩 應 修 什 麼 行, 是 問 菩 薩 應 當 怎 樣 修 一 切 行, 所 以 佛 就 不 必 詳 述 一 一 的 行, 只 舉 六 波 羅 蜜 的 布 施 為 例, 告 訴 他 應 當 怎 樣 修 行, 其 餘 的 也 可 比 知 了 佛 為 什 麼 單 舉 布 施 行 為 例? 這 有 兩 種 原 因 : 一 六 波 羅 蜜 的 次 第, 布 施 在 第 一 二 六 波 羅 蜜 可 攝 盡 一 切 行, 布 施 波 羅 蜜 又 可 總 攝 六 波 羅 蜜 行 如 布 施 中 有 財 施 法 施 無 畏 施 三 種 財 施 中 又 分 外 財 施 內 財 施, 外 財 施 就 是 以 金 銀 房 舍 等 施 與 他 人, 內 財 施 就 是 以 自 色 身 生 命 施 與 他 人 所 以 只 是 一 種 財 施, 就 可 包 括 外 物 質 內 自 身 法 施 就 是 以 正 法 開 示 教 導 一 切 有 情 使 有 情 覺 悟 無 畏 施 就 是 救 有 情 出 厄 難 恐 懼 之 處 使 他 得 平 安 這 三 種 施 都 名 布 施 在 這 三 種 施 中 可 攝 六 度 : 如 財 施 可 攝 布 施, 無 畏 施 可 攝 持 戒 忍 辱, 法 施 可 攝 精 進 禪 定 般 若 這 話 怎 樣 說 呢? 如 財 施 當 然 攝 布 施, 這 可 不 必 重 說 能 持 戒 的 人 當 然 能 止 惡 修 善, 因 為 不 作 一 切 惡 事 於 是 不 受 他 人 的 制 止 毀 謗, 因 為 能 行 善 事 於 是 理 得 心 安 ; 所 以 能 持 戒, 自 己 就 不 起 怖 畏 同 時 因 為 他 能 止 惡 行 善, 於 是 一 切 眾 生 都 說 他 是 最 善 的 人, 都 很 親 近 他, 所 以 又 能 令 一 切 眾 生 不 生 怖 畏 又 如 修 忍 辱 行 者, 自 己 修 忍 辱 不 加 害 於 人, 同 時 對 方 加 害 於 他, 他 也 能 忍 受 侮 辱 不 同 有 情 爭 論 所 以 真 正 能 實 行 無 畏 施, 持 戒 忍 辱 波 羅 蜜 當 然 也 就 行 到 了 如 修 法 施, 當 然 要 行 法 供 養, 以 全 身 心 力 供 養 於 法, 依 法 修 行, 同 時 以 法 施 於 眾 生, 為 眾 生 說 法 ; 雖 極 難 度 的 眾 生 也 不 當 生 疲 倦 心, 應 當 勇 猛 精 進, 度 脫 一 切 眾 生 使 離 苦 得 樂 又 當 行 法 施 時, 最 重 要 的 就 是 觀 察 聽 眾 的 根 機 ; 是 聲 聞 獨 覺 種 性 來 求 法, 就 當 為 說 二 乘 法, 是 菩 薩 種 性 來 求 法 就 當 為 說 大 乘 法 但 是 觀 機 是 最 不 容 易 的, 如 現 代 的 教 育 家, 為 要 對 受 教 育 者 施 以 相 當 的 天 才 教 育, 於 是 用 種 種 測 驗 方 法 來 測 驗, 但 這 還 是 間 接 的, 究 竟 不 能 恰 如 所 需 在 佛 法 中 觀 機 的 方 法, 就 是 修 禪 定, 由 定 而 起 他 心 宿 命 天 眼 等 通, 就 能 直 接 觀 眾 生 的 根 機 而 為 他 說 法 所 以 真 能 行 法 施, 也 就 是 禪 定 波 羅 蜜 成 就 之 時 又 行 法 施 時, 也 就 是 成 就 般 若 波 羅 蜜 如 般 若 有 三 種 ; 一 文 字 般 若 對 於 先 覺 者 ( 佛 菩 薩 ) 所 遺 留 的 經 典 細 心 研 究, 依 教 明 理 而 生 起 真 實 勝 解, 這 就 名 文 字 般 若 二 觀 照 般 若 依 理 解 觀 察, 對 於 身 心 行 事, 體 察 覺 照, 這 就 是 觀 照 般 若 三 實 相 般 若 由 觀 照 般 若 久 久 觀 察, 於 是 了 達 一 切 虛 妄 分 別 都 是 無 自 性 的, 虛 妄 分 別 既 斷 盡, 就 能 證 諸 法 空 所 顯 的 真 實 義, 這 就 是 實 相 般 若 行 法 施 者, 最 低 限 度 也 要 能 勝 解 一 切 經 典 文 字 般 若 ; 所 以 只 修 布 施 波 羅 蜜, 其 餘 的 五 種 也 就 具 足 了 進 一 層 說, 布 施 以 什 麼 為 體 呢? 布 施 所 對 治 的, 正 是 慳 貪, 是 三 不 善 根 中 的 貪 不 善 根 攝 ; 所 以 布 施 就 是 以 善 根 中 的 無 貪 為 體 因 為 無 貪, 所 以 也 能 起 慈 悲 心, 拔 眾 生 苦, 與 眾 生 樂 確 實 的 說, 布 施 以 無 貪 心 所 為 體, 也 與 慈 悲 及 其 餘 善 心 心 所 相 應 而 起, 於 是 一 切 善 法 無 不 為 布 施 行 現 起 之 緣, 因 此 布 施 就 遍 於 一 切 善 法 同 時, 布 施 所 對 治 的 是 慳 貪 心, 對 治 慳 貪 心 則 其 餘 與 慳 貪 心 相 應 的 不 善 無 記 法, 也 就 遍 為 其 起 緣 了 所 以 一 布 施 行, 即 以 法 界 一 切 法 為 緣 而 起, 要 真 正 行 到 布 施 波 羅 蜜, 非 於 法 界 諸 法 究 竟 透 澈, 不 能 圓 滿 成 就, 於 是 布 施 也 就 是 全 法 界 了 所 以 本 經 就 取 這 一 義, 並 且 因 為 布 施 在 六 度 中 居 在 第 一, 就 舉 此 為 一 切 菩 薩 行 之 例 了 這 不 過 是 隨 順 本 經 就 布 施 而 言 若 普 遍 的 說, 不 但 布 施 具 六 波 羅 蜜, 就 是 布 施 中 的 財 施 也 都 具 六 波 羅 蜜 如 財 施 當 然 可 攝 布 施 波 羅 蜜, 同 時 也 可 攝 其 餘 的 五 種 : 因 為 能 行 施 於 是 能 捨 貪 心, 當 然 能 止 惡 行 善, 所 以 這 就 是 持 戒 ; 既 能 捨 內 外 財 於 眾 生, 於 是 不 損 惱 眾 生, 自 身 既 能 捨, 對 於 有 情 有 加 害 自 身 時 當 然 也 能 忍, 這 就 是 忍 辱 波 羅 蜜 ; 對 於 眾 生 行 施, 當 然 要 發 長 遠 心, 為 法 為 人 都 無 有 疲 厭, 就 是 精 進 波 羅 蜜 ; 如 果 不 修 禪 定 波 羅 蜜 由 定 而 生 般 若 波 羅 蜜 依 定 慧 為 方 便, 就 作 不 到 這 樣 的
40 財 施 ; 所 以 只 是 財 施, 就 能 攝 六 種 波 羅 蜜 如 財 施 是 這 樣, 法 施 無 畏 施 也 是 這 樣 持 戒 中 的 攝 律 儀 戒 攝 善 法 戒 饒 益 有 情 戒, 一 一 也 都 具 攝 六 度 ; 乃 至 般 若 也 都 是 這 樣 的 佛 以 布 施 為 例, 又 告 善 現 說 : 一 菩 薩 要 不 住 於 事 應 行 布 施 : 事 就 是 事 體, 依 梵 文 原 義 就 是 自 體 自 身 如 世 間 的 人, 為 求 現 世 的 自 身 健 康 而 行 布 施, 或 對 於 現 身 不 滿 足 為 求 將 來 優 美 的 自 身 而 行 布 施, 這 就 是 執 著 自 體 自 身 而 行 布 施 在 布 施 的 本 身 雖 也 是 善, 但 這 只 是 人 天 福 報, 因 為 他 所 行 的 布 施 為 他 的 自 我 執 所 拘 定, 雖 行 布 施 也 就 成 貪 心 了 這 是 凡 夫 所 行 的 布 施, 不 是 大 菩 薩 所 應 行 的 布 施, 大 菩 薩 應 當 不 住 於 自 體 自 身 而 行 布 施 二 要 都 無 所 住 應 行 布 施 : 如 為 求 將 來 富 貴 而 行 布 施, 就 名 住 於 富 貴 而 行 布 施 ; 為 求 未 來 眷 屬 名 聞 等 等, 就 名 住 於 眷 屬 等 而 行 布 施 ; 凡 為 得 未 來 報 酬, 都 名 有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於 是 布 施 的 範 圍, 就 只 能 如 他 所 執 著 的 範 圍 那 樣 大, 這 種 布 施 不 是 菩 薩 所 應 行 的, 大 菩 薩 應 當 都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三 要 不 住 於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應 行 布 施 : 因 為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都 是 現 在 所 受 用 的 境 界, 如 眼 見 色 耳 聞 聲 乃 至 意 緣 法 ; 世 間 行 布 施 的, 為 要 使 眼 前 所 受 用 的 快 樂 六 塵 境 界 久 住, 於 是 行 布 施, 這 就 是 住 於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而 行 布 施 這 是 凡 夫 所 行 的 布 施, 大 菩 薩 應 當 不 住 於 六 塵 境 界 而 行 布 施 的 總 上 所 說, 大 菩 薩 就 不 當 自 求 報 酬 而 行 布 施, 要 發 大 悲 菩 提 心 普 度 一 切 眾 生, 得 無 上 菩 提 而 行 布 施 ; 雖 這 樣 行 布 施 而 又 不 當 執 實 有 有 情 可 度, 要 知 諸 法 空 相 義, 若 自 若 他 都 是 因 緣 所 生, 無 有 實 體 無 有 少 法 可 取 可 得, 這 才 是 大 菩 薩 所 應 行 的 布 施 如 是 以 布 施 為 例, 可 推 及 菩 薩 所 修 的 一 切 行 也 都 要 這 樣, 這 才 是 菩 薩 所 應 行 的 丁 三 答 云 何 攝 伏 其 心 戊 一 正 答 善 現! 如 是 菩 薩 摩 訶 薩, 如 不 住 相 想, 應 行 布 施 不 住 相 想 應 行 布 施, 這 是 在 一 切 行 中 攝 伏 其 心 就 是 與 無 分 別 定 慧 相 應, 與 空 無 相 慧 相 應 而 脩 行 平 常 以 為 空 心 無 事 就 是 攝 伏 其 心, 實 則 不 是 這 樣 的, 應 當 以 般 若 無 住 而 修 行, 才 是 攝 伏 其 心 般 若, 也 就 是 不 住 相 想, 將 住 於 一 切 虛 妄 相 的 顛 倒 想 都 空 去 了, 就 是 不 住 相 的 想 大 菩 薩 應 當 不 住 相 想 而 行 布 施, 才 是 真 實 行 施 ; 但 真 實 行 施 要 了 達 諸 法 空 相, 了 達 諸 法 空 相 就 無 顛 倒 虛 妄 想, 無 顛 倒 虛 妄 想 所 以 其 心 就 能 安 住 於 法 界 中 安 住 於 諸 法 實 相 中 安 住 於 大 悲 般 若 中 而 行 布 施 了 戊 二 逐 釋 己 一 法 說 何 以 故? 善 現!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都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其 福 德 聚 不 可 取 量 善 現 聽 了 都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就 生 起 了 疑 惑 : 菩 薩 都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那 麼 布 施 也 是 空 無 所 為, 都 無 所 得, 菩 薩 何 必 修 這 無 所 為 無 所 得 的 行 呢? 佛 知 道 善 現 有 這 種 疑 惑, 於 是 不 等 他 問 就 先 為 他 解 釋, 告 訴 他 不 但 有 所 成, 並 且 還 大 有 所 成 所 以, 佛 對 善 現 說 : 若 菩 薩 中 的 大 菩 薩, 都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所 有 的 福 德 聚 即 不 可 限 量 因 為 布 施 本 來 就 攝 一 切 菩 薩 行, 本 是 以 諸 法 為 緣 而 起, 諸 法 緣 起 本 無 限 量 無 邊 際, 所 以 都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也 是 無 限 量 無 邊 際 的 若 有 所 住 就 有 限 量, 即 有 限 量, 那 麼 布 施 的 福 德 也 就 為 有 限 量 心 拘 定 了 本 是 無 限 量 的 福 德, 因 有 所 住 倒 成 為 有 限 量 了 己 二 譬 說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東 方 虛 空 可 取 量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善 現! 如 是 南 西 北 方 四 維 上 下 周 遍 十 方 一 切 世 界 虛 空 可 取 量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佛 又 以 譬 喻 來 說 明 這 樣 的 福 德 佛 告 善 現 說 : 依 你 的 意 思, 東 方 虛 空 可 不 可 以
41 取 它 的 量 呢? 周 遍 十 方 一 切 世 界 虛 空, 可 不 可 以 取 它 的 量 呢? 善 現 都 回 答 說 : 不 可 以, 世 尊 己 三 法 合 佛 言 : 善 現! 如 是 如 是,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都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其 福 德 聚 不 可 取 量, 亦 復 如 是 佛 告 善 現 說 : 如 是 如 是 佛 許 可 他 所 答 的 若 大 菩 薩, 都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這 所 成 不 可 取 量 的 福 德, 也 如 十 方 虛 空 不 可 取 量 同 等 己 四 勸 信 善 現! 菩 薩 如 是 如 不 住 相 想, 應 行 布 施 佛 結 告 善 現 說 : 所 以 如 這 樣 的 不 住 相 想 而 行 布 施, 這 才 是 菩 薩 應 行 的 丙 二 斷 餘 疑 上 文 已 將 善 現 的 三 問, 完 全 答 覆 但 善 現 對 於 答 中 仍 有 疑 未 竟, 於 是 佛 為 他 解 說 ; 他 在 解 中, 又 展 轉 更 生 起 餘 疑 像 這 種 疑, 不 是 平 常 人 所 有 的, 是 菩 薩 心 中 所 起 最 細 最 堅 最 利 的 疑, 要 不 是 佛 的 般 若 智 就 不 可 斷, 所 以 這 也 正 顯 此 經 的 能 斷 金 剛 義 此 中 所 斷 的 疑 有 多 少 呢? 古 德 說 有 二 十 七 種, 現 在 依 經 文 並 參 考 義 淨 法 師 的 金 剛 論 只 有 二 十 四 疑 這 二 十 四 種 疑 以 下 分 三 科 來 說 丁 一 斷 所 行 疑 戊 一 三 斷 一 校 己 一 斷 疑 庚 一 為 求 佛 果 行 施 疑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可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如 來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不 應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於 如 來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諸 相 具 足, 即 非 諸 相 具 足 說 是 語 已, 佛 復 告 具 壽 善 現 言 : 善 現! 乃 至 諸 相 具 足 皆 是 虛 妄, 乃 至 非 相 具 足 皆 非 虛 妄 ; 如 是 以 相 非 相, 應 觀 如 來! 善 現 根 據 前 文 中 所 說 的 菩 薩 不 住 相 想 應 行 布 施, 就 生 起 疑 惑 來 了 : 不 住 相 想 而 行 布 施 嗎? 我 們 現 在 修 行 布 施 的 目 的, 就 是 為 求 佛 果 ; 佛 就 是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諸 相 具 足 的 要 是 求 這 樣 佛 果 而 行 施, 不 就 有 了 所 求 佛 果 的 諸 相? 這 不 是 住 相 想 而 行 施 嗎? 佛 有 他 心 通, 知 道 善 現 心 中 有 這 樣 的 疑, 所 以 故 意 的 問 他, 使 他 自 己 去 參 究 佛 就 問 善 現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可 否 以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諸 相 具 足, 來 觀 作 如 來 呢? 如 來 具 有 三 身 : 一 化 身, 就 是 有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 二 受 用 身, 具 足 無 量 光 明 功 德 智 慧 ; 三 法 身, 就 是 無 有 分 別 離 一 切 相 的 善 現 平 日 聽 佛 說, 法 身 是 離 一 切 相 的, 因 佛 這 樣 一 問, 他 當 時 就 明 白 了, 回 答 說 : 不, 世 尊! 不 應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如 來 因 為 如 來 說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諸 相 具 足, 就 不 是 諸 相 具 足 這 是 說 : 佛 具 足 的 身 相, 都 是 隨 眾 生 虛 妄 心 所 現 的, 應 眾 緣 而 變 化, 本 是 空 無 自 性, 如 鏡 中 花 水 中 月 似 的, 所 以 說 諸 相 具 足, 即 非 諸 相 具 足 善 現 說 完 了 這 話, 佛 就 告 善 現 說 : 是 的, 凡 種 種 相 乃 至 諸 相 具 足, 都 是 虛 妄 ; 非 種 種 相 乃 至 非 相 具 足, 都 非 虛 妄 這 顯 示 不 僅 某 一 些 相 乃 至 最 具 足 的 相, 這 一 切 相 皆 非 是 相 應 當 像 這 樣 觀 如 來, 就 名 為 觀 無 相 法 身 真 實 如 來 所 以 求 佛 果 正 是 求 這 樣 無 相 法 身 如 來 的 果 ; 但 這 樣 畢 竟 沒 有 相 的 果, 必 須 由 畢 竟 沒 有 相 的 因 才 能 成 就, 所 以 要 不 住 相 想 乃 應 行 布 施 等 一 切 行 在 佛 法 中, 顯 真 實 義 有 三 種 不 同 : 第 一 種 就 是 離 相 法 性, 是 真 實 義 第 二 種 凡 一 切 有 漏 法 都 是 虛 妄, 一 切 無 漏 法 才 是 真 實 義 第 三 種 以 非 有 執 有 的 遍 計 所 執, 是 虛 妄 ; 離 遍 計 執 所 有 依 他 起 的 因 緣 生 法 同 圓 成 實, 都 是 真 實 義 在 這 三 種 中, 初 一 種 是 為 最 深 而 是 最 狹, 因 為 連 無 漏 有 為 都 是 虛 妄 的, 離 一 切 相 而 又 非 相, 才 是 真 實 第 二 種 稍 廣 而 稍 淺, 因 為 凡 一 切 無 漏 都 是 真 實, 那 麼 無 漏 有 為 也 是 真 實 了
42 , 所 以 較 第 一 義 廣 第 三 最 廣 最 淺, 凡 一 切 因 緣 生 有 為 法, 都 是 真 實 義, 所 以 最 廣 本 經 由 斷 疑 而 顯 的 真 實 義, 處 處 都 是 顯 無 相 法 性 第 一 義 諦 的 最 深 最 狹 的 理 但 與 其 他 經 典 所 顯 的 真 實 義, 也 並 不 衝 突, 因 為 各 經 所 顯 的 真 實 義, 可 有 三 重 不 同 庚 二 因 果 極 深 難 信 疑 說 是 語 已, 具 壽 善 現 復 白 佛 言 : 世 尊! 頗 有 有 情, 於 當 來 世 後 時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滅 時 分 轉 時, 聞 說 如 是 色 經 典 句, 生 實 想 不? 佛 告 善 現 : 勿 作 是 說 頗 有 有 情, 於 當 來 世 後 時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滅 時 分 轉 時, 聞 說 如 是 色 經 典 句 生 實 想 不 然 復 善 現, 有 菩 薩 摩 訶 薩, 於 當 來 世 後 時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滅 時 分 轉 時, 具 足 尸 羅 具 德 具 慧 復 次 善 現! 彼 菩 薩 摩 訶 薩 非 於 一 佛 所 承 事 供 養, 非 於 一 佛 所 種 諸 善 根 ; 然 復 善 現, 彼 菩 薩 摩 訶 薩 於 其 非 一 百 千 佛 所 承 事 供 養, 於 其 非 一 百 千 佛 所 種 諸 善 根, 乃 能 聞 說 如 是 色 經 典 句, 當 得 一 淨 信 心 善 現! 如 來 以 其 佛 智 悉 已 知 彼, 如 來 以 其 佛 眼 悉 已 見 彼 善 現! 如 來 悉 已 覺 彼 一 切 有 情, 當 生 無 量 無 數 福 聚, 當 攝 無 量 無 數 福 聚 何 以 故? 善 現! 彼 菩 薩 摩 訶 薩, 無 我 想 轉, 無 有 情 想 無 命 者 想 無 士 夫 想 無 補 特 伽 羅 想 無 意 生 想 無 摩 納 婆 想 無 作 者 想 無 受 者 想 轉 善 現! 彼 菩 薩 摩 訶 薩, 無 法 想 轉, 無 非 法 想 轉 ; 無 想 轉, 亦 無 非 想 轉 所 以 者 何? 善 現!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有 法 想 轉, 彼 即 應 有 我 執 有 情 執 命 者 執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 若 有 非 法 想 轉, 彼 亦 應 有 我 執 有 情 執 命 者 執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何 以 故? 善 現! 不 應 取 法, 不 應 取 非 法 是 故 如 來 密 意 而 說 筏 喻 法 門 : 諸 有 智 者, 法 尚 應 斷, 何 況 非 法! 善 現 聽 佛 說 脩 布 施 波 羅 蜜 是 脩 的 無 相 行, 所 成 的 果 是 無 相 法 身 的 果, 他 就 疑 惑 如 此 的 脩 行 成 果, 似 乎 是 無 少 可 取 可 分 別 可 把 握 的 ; 這 種 法 實 在 是 極 深 難 信, 他 想 他 雖 覺 的 難 信, 但 他 還 信 仰 佛 有 佛 可 問, 若 佛 滅 後, 眾 生 聞 了 這 法 豈 不 是 太 不 容 易 生 信 嗎? 所 以 又 懷 疑 白 佛 : 世 尊! 頗 有 有 情, 在 當 來 世, 末 法 時 中 的 後 分, 就 是 後 五 百 歲 的 時 候 後 五 百 歲, 有 幾 種 傳 說 不 同 : 有 的 說 正 法 一 千 年 中 的 第 二 個 五 百 年 ; 或 說 正 法 一 千 年, 像 法 一 千 年, 是 二 千 年 中 的 一 千 五 百 年 後 的 五 百 年 ; 或 說 有 五 個 五 百 年, 就 是 這 五 個 五 百 年 中 的 最 後 一 個 五 百 年 ; 叫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可 以 作 兩 種 解 釋 : 一 在 像 法 以 前 叫 做 正 法, 二 除 外 道 邪 法 外, 所 有 的 佛 法, 都 叫 正 法 在 這 正 法 將 滅 的 時 候, 還 有 經 典 流 通 於 世 經 典, 是 在 佛 滅 度 之 後, 將 佛 在 世 所 說 的 法 用 文 字 集 成 經 典, 這 經 典 是 以 色 塵 為 體 的, 所 以 說 色 經 典 善 現 的 意 思 說 : 在 將 來 末 法 時 中 的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的 時 候, 要 是 有 人 聽 說 這 種 色 經 典 的 文 句, 能 不 能 生 起 信 心 作 實 有 的 想 呢? 佛 先 警 誡 善 現 說 : 善 現! 不 要 這 樣 說 : 在 當 來 世 末 法 時 中 的 後 分 後 五 百 年 正 法 將 滅 的 時 候, 有 人 聽 說 這 種 色 經 典 的 文 句, 能 不 能 生 起 信 心 作 實 有 的 想 呢? 佛 又 據 理 告 訴 善 現 說 : 你 應 當 知 道 : 在 當 來 世, 末 法 時 中 的 後 分 後 五 百 年 正 法 將 滅 的 時 候, 還 有 具 足 尸 羅 持 戒 清 淨 的 菩 薩, 還 有 具 德 具 有 信 進 念 定 慧 等 諸 善 根 的 菩 薩, 也 還 有 具 慧 具 有 智 慧 的 菩 薩 ; 或 有 三 種 都 具 有 的, 或 有 具 兩 種 或 一 種 的 那 些 具 足 尸 羅, 具 德, 具 慧 的 菩 薩 摩 訶 薩, 不 是 只 遇 著 了 一 佛 對 這 一 佛 承 事 供 養, 不 是 只 於 一 佛 所 種 許 多 善 根 ; 也 不 是 在 二 佛 所 親 近 承 事 供 養, 乃 至 於 百 佛 或 千 佛 所 曾 親 近 承 事 供 養, 不 是 於 二 佛 所 修 習 諸 善 根, 乃 至 於 百 佛 或 千 佛 所 曾 修 習 諸 善 根 的 像 這 樣 的 大 菩 薩, 才 能 聞 得 這 種 以 色 塵 為 體 的 經 典 文 句, 並 且 可 以 成 就 一 念 的 清 淨 信 心 佛 又 對 善 現 說 : 善 現! 應 當 知 道 : 這 樣 的 大 菩 薩, 如 來 用 他 的 佛 智 都 先 已 知 道 了, 如 來 用 他 的 佛 眼 都 先 已 見 到 了 為 要 顯 示 親 眼 目 睹 的 親 切, 所 以 說 了 知 彼, 又 說 見 彼 ; 實 則 佛 眼 也 就 是 智 覺, 也 就 可 以 總 說 為 知 見 如 來 都 先 已 明 覺 到 了, 那 些 具 尸 羅 具 德 具 慧 的 菩 薩, 應 當 生 起 一 向 所 未 曾 有 的 無 量 無 數 的 福 聚 ; 應 當 攝 屬 無 量 無 數 的 福 聚 這 無 量 無 數 的 福 聚, 是 從 淨 信 心 所 生, 所 以 就 說 生 ; 這 無 量 無 數 的 福 聚 既 然 生 起 了, 所 有 與 這 無 量 無 數 福 聚 同 類 的 福 聚, 也 都 隨 著 這 無 量 無 數 的 福 聚 而 現 起, 所 以 要 說 攝 大 菩
43 薩 之 所 以 能 如 此, 因 為 依 著 這 種 法 而 生 起 一 念 的 淨 信 心, 就 可 以 沒 有 我 想 轉 起 ; 沒 有 我 想 轉 起, 於 是 也 就 沒 有 有 情 想 命 者 想 士 夫 想 補 特 伽 羅 想 意 生 想 摩 納 婆 想 作 者 想 受 者 想 轉 起 了 這 些, 前 面 已 經 說 過 : 我 想 是 總 的, 其 餘 的 八 想 是 別 的, 總 的 我 想 既 不 轉 起, 所 餘 的 八 種 別 想 當 然 也 就 不 轉 起 了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善 現! 那 些 菩 薩 摩 訶 薩, 不 但 是 無 我 想 轉 起, 並 且 也 沒 有 法 想 法 想 是 起 有 法 的 想, 如 於 眼 等 及 色 等, 起 此 是 眼 等 想 及 此 是 色 等 想 轉 起 ; 不 但 沒 有 法 想, 也 沒 有 非 法 想 非 法 就 是 無 法, 如 龜 毛 兔 角, 都 是 畢 竟 無 的 ; 佛 法 說 一 切 法 皆 空, 是 空 去 虛 妄 分 別, 若 起 一 切 法 都 空 的 想, 就 是 顛 倒 虛 妄 想, 也 就 是 非 法 想 轉 起 ; 不 但 沒 有 非 法 想, 也 沒 有 想 與 非 想 轉 起 想, 就 是 有 想 禪 定, 如 從 初 禪 乃 至 無 所 有 處 非 想, 就 是 無 想 禪 定, 如 無 想 定 及 非 想 非 非 想 處 定 這 五 種 想, 初 一 種 是 凡 夫 外 道, 計 有 實 我 而 起 我 想 等 第 二 種 是 聲 聞 同 初 發 心 的 菩 薩, 執 有 實 法 而 起 法 想 第 三 種 是 增 上 慢 菩 薩, 聞 大 乘 般 若 法, 執 空 無 所 有, 起 惡 取 空 而 生 非 法 想 什 麼 叫 增 上 慢? 於 聖 境 並 未 如 實 親 證 而 妄 生 慢 心, 說 他 已 如 實 知 了 這 類 有 情, 對 於 大 乘 空 義 並 不 了 解, 不 知 是 空 的 虛 妄 分 別 而 執 一 切 皆 空, 於 法 便 成 了 惡 取 空 ; 但 他 自 己 還 生 慢, 說 他 已 證 大 乘 空 義 了 第 四 第 五 種, 是 凡 外 及 三 乘 初 心 修 禪 定 中 所 生 的 想 在 大 菩 薩, 就 沒 這 些 想 生 起 因 為 若 有 法 想 轉 起, 他 就 應 有 我 執 有 情 執 命 者 執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 若 有 非 法 想 轉 起, 他 也 就 應 有 我 執 有 情 執 命 者 執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這 是 說 : 凡 有 法 想 生 起, 就 取 有 定 相 實 體 的 法, 於 是 就 有 法 我 執 ; 依 於 法 我 執 而 起 人 我 執 ; 既 有 了 人 我 執, 那 麼 有 情 執 命 者 執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也 就 生 起 了 若 有 非 法 想 轉 起, 就 取 空 相 空 相 不 是 空 卻 了 遍 計 所 執 的 虛 妄 心 所 顯 的 如 實 空, 而 只 是 遍 計 所 執 中 所 執 的 空 相, 這 空 相 也 是 種 種 相 中 一 種, 還 是 有 定 相 可 取, 於 是 還 不 離 法 我 執 ; 由 法 我 而 起 人 我 執, 於 是 有 情 執 命 者 執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也 就 生 起 了, 不 但 不 能 息 滅 虛 妄 分 別, 反 增 加 虛 妄 分 別 菩 薩 當 住 於 般 若 大 智 慧 中, 明 無 相 實 相, 不 應 取 法, 不 應 取 非 法 ; 所 以 如 來 從 前 於 他 經 中, 以 祕 密 意 而 說 過 筏 喻 法 門 筏 是 一 種 過 渡 的 工 具, 在 過 渡 時, 是 不 可 少 的, 但 既 到 了 岸 就 當 捨 棄, 如 果 到 了 岸 還 不 肯 捨, 豈 不 是 顛 倒 嗎? 佛 說 的 法 就 如 竹 筏 似 的, 只 是 從 眾 生 位 到 佛 果 所 用 的 工 具, 不 當 於 法 生 執 而 不 肯 捨 不 過 佛 以 筏 為 喻, 還 含 有 其 他 的 意 趣, 不 可 只 看 表 面 的 意 義, 所 以 說 是 密 意 一 雖 到 岸 當 捨 棄, 但 是 還 未 到 岸 就 不 能 捨 棄, 若 正 在 過 渡 的 時 期 捨 棄 了 工 具, 就 要 發 生 危 險 了 二 自 己 到 岸 可 捨, 但 要 到 河 中 渡 人 時 還 要 用 筏, 如 果 不 用 那 就 連 自 己 也 保 不 住 了 所 以 一 切 有 智 慧 的 人, 聞 了 筏 喻 法 門, 當 離 虛 妄 分 別 的 法, 才 能 得 般 若 智 慧 ; 一 切 法 都 應 斷, 何 況 用 以 遮 法 的 非 法 呢? 本 是 一 句 假 名, 若 再 執 著, 豈 不 成 顛 倒 中 的 顛 倒 了 嗎? 庚 三 佛 果 有 證 有 說 疑 佛 復 告 具 壽 善 現 言 : 善 現! 於 汝 意 云 何? 頗 有 少 法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證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耶? 頗 有 少 法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是 所 說 耶? 善 現 答 言 : 世 尊!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者, 無 有 少 法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證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亦 無 有 少 法 是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說 何 以 故? 世 尊!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證 所 說 所 思 惟 法, 皆 不 可 取, 不 可 宣 說, 非 法 非 非 法 何 以 故? 以 諸 賢 聖 補 特 伽 羅, 皆 是 無 為 之 所 顯 故 由 上 文 所 說, 菩 薩 所 成 的 佛 果 是 無 相, 所 行 的 法 也 是 無 相 的 但 在 事 實 上 看 來, 釋 迦 佛 在 然 燈 佛 前 得 受 記, 乃 至 成 道 說 法 度 眾 生, 這 豈 不 是 如 來 有 證 有 說 嗎? 當 時 善 現 心 中 有 這 樣 的 疑 惑, 所 以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善 現!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麼 樣? 頗 有 微 少 的 法, 是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證 得 的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嗎? 頗 有 少 許 的 法, 是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說 的 嗎? 佛 說 出 來 問 他, 正 是 要 使 他 自 己 參 究 明 白, 善 現 當 時 回 答 說 : 世 尊! 像 我 解 佛 所 說 的 義, 沒 有 少 法 是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證 得 的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44 離 了 一 切 相 的 真 實 菩 提 也 沒 有 少 法 是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說 的 法 這 是 什 麼 緣 故 呢? 因 為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證 所 說 所 思 惟 法, 都 是 不 可 取, 不 可 宣 說 的 非 法 非 非 法 因 為 凡 有 可 取, 就 有 能 取, 有 能 所 取 就 有 對 待 有 限 量 邊 際, 這 就 不 能 顯 佛 所 證 無 相 真 實 義 了 若 是 法, 就 可 取 也 可 分 別 言 說, 若 是 非 法, 也 可 取 可 分 別 言 說 ; 但 如 來 所 證 所 說, 既 非 有 也 非 空, 所 以 不 可 宣 說, 非 法 非 非 法 如 這 樣, 怎 麼 會 有 佛 菩 薩 阿 羅 漢, 這 些 賢 聖 補 特 伽 羅 呢? 菩 薩 中 有 三 賢, 聲 聞 中 有 七 賢, 這 都 名 為 賢 ; 須 陀 洹 至 羅 漢 的 四 果 與 菩 薩 十 地 與 佛 名 為 聖 須 知 這 都 是 無 為 法 所 顯 現 的 因 為 證 得 無 為 法, 就 成 三 乘 聖 賢, 而 無 為 法 不 可 取 不 可 分 別, 所 以 聖 賢 也 不 可 取 不 可 分 別 佛 說 的 法, 也 只 是 為 掃 去 眾 生 的 虛 妄 分 別, 令 證 無 相 真 實 的 法, 所 以 是 不 可 宣 說, 非 法 非 非 法 以 上 都 是 以 諸 法 空 所 顯 真 實 義 來 斷 疑 ; 但 又 不 是 斷 滅 一 切 空 無 所 有, 若 能 真 實 了 達 諸 法 空 相 義 而 修 布 施 等 行, 正 是 成 為 無 限 量 無 窮 盡 的 功 德 所 以 現 在 就 以 信 解 受 持 此 法 的 功 德, 同 世 間 善 所 成 的 福 德 來 校 量 己 二 校 福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此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是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寧 為 多 不? 善 現 答 言 : 甚 多, 世 尊! 甚 多, 善 逝 是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其 量 甚 多 何 以 故? 世 尊! 福 德 聚 福 德 聚 者, 如 來 說 為 非 福 德 聚,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福 德 聚 福 德 聚 佛 復 告 善 現 言 : 善 現!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此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此 法 門 乃 至 四 句 伽 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由 是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甚 多 於 前 無 量 無 數 何 以 故? 一 切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皆 從 此 經 出, 諸 佛 世 尊 皆 從 此 經 生 所 以 者 何? 善 現! 諸 佛 法 諸 佛 法 者, 如 來 說 為 非 諸 佛 法,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諸 佛 法 諸 佛 法 七 寶 僅 就 世 人 所 知 而 認 為 貴 重 的 列 舉 七 種, 所 謂 金 銀 琉 璃 玻 璃 硨 磲 瑪 瑙 珊 瑚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就 是 小 千 世 界 中 千 世 界, 大 千 世 界 三 種 的 千 世 界, 合 名 為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這 是 一 應 化 佛 所 教 化 的 範 圍 在 凡 夫 就 覺 得 他 的 量 很 大 了, 難 以 推 想 到 的 了 不 過 依 現 在 天 文 學 也 能 推 知 的 : 一 小 世 界 就 是 較 一 太 陽 系 的 範 圍 稍 大 點, 積 一 千 個 小 世 界 為 一 小 千 世 界, 就 是 天 文 學 所 謂 星 團 星 雲 ; 積 一 千 個 小 千 世 界 為 一 中 千 世 界 ; 積 一 千 個 中 千 世 界 為 一 大 千 世 界, 是 天 文 家 所 謂 星 河 星 海 三 千 大 千 出 界, 這 就 有 百 萬 億 太 陽 和 幾 百 萬 億 行 星 佛 告 善 現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麼 樣? 假 使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此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為 裝 七 寶 的 器 具, 盛 滿 了 最 貴 重 的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這 個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還 算 是 多 不 多 呢? 這 是 明 他 的 量 極 大, 而 所 盛 的 又 是 極 貴 的 七 寶, 依 世 間 心 理 當 然 這 人 的 施 福 是 很 多 的 了 所 以 善 現 答 言 : 甚 多, 甚 多 善 逝, 是 佛 十 號 中 的 第 五 號, 就 是 善 隨 法 性 而 往 ; 佛 的 一 切 身 心 所 行, 都 隨 法 性 無 所 違 礙, 善 能 相 應 法 性 而 去, 所 以 名 為 善 逝 又 隨 順 法 性, 即 是 於 一 切 時 一 切 處 善 能 隨 順 大 涅 槃, 所 以 也 名 為 善 逝 善 現 認 為 這 個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他 的 量 很 多 因 為 福 德 聚 福 德 聚, 在 如 來 說 為 非 福 德 聚, 這 才 名 為 福 德 聚 福 德 聚, 本 因 緣 生 法 空 無 自 性, 依 因 緣 生 法 假 相 上 而 立 假 名, 本 無 福 德 聚 的 實 體 可 得,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非 福 德 聚 ; 但 空 無 自 性 所 顯 的 離 言 法 性, 是 無 量 無 邊 的, 因 為 法 性 無 量, 所 以 所 成 的 功 德 也 無 量, 所 以 如 來 又 說 名 福 德 聚 福 德 聚 佛 聽 了, 又 告 善 現 說 : 善 現!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此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 雖 然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量 是 很 大 的, 但 還 是 有 量 得 很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此 能 斷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法 門, 或 於 全 經 乃 至 最 少 四 句 伽 陀 伽 陀 是 一 行 經 文 或 是 一 四 句 頌 能 領 受 憶 持 不 忘, 常 能 讀 誦, 其 中 的 義 也 能 究 竟 通 利, 自 己 既
45 明 了 此 理 還 能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依 所 明 的 理 而 體 會 實 行 修 習 : 由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的 福 聚, 比 較 前 面 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的 布 施 功 德, 要 多 得 無 量 無 數 因 為 此 法 是 稱 法 性 的 大 法, 是 無 量 無 邊 的, 聞 了 此 法 真 能 信 受, 他 所 作 所 為 也 都 是 無 量 無 邊 的, 當 然 是 比 不 聞 此 法 所 作 所 為 的 功 德 大 多 了 乃 至 雖 聞 此 經 一 字, 也 就 是 真 實 法 性, 也 是 無 分 限 的 所 以 佛 告 訴 善 現 說 : 一 切 如 來 成 無 上 菩 提 果, 都 是 從 此 經 出 的 三 世 諸 佛, 依 此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法 而 證 真 實 法 性 ; 從 真 應 化 於 世 間, 也 都 是 從 此 經 生 的 要 知 所 謂 諸 佛 法, 都 是 因 緣 所 生 假 相 上 所 立 假 名, 既 因 緣 生 就 空 無 自 性,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非 諸 佛 法 此 空 無 自 性 所 顯 的, 就 是 無 相 真 實 法 性, 所 以 如 來 說 名 諸 佛 法 諸 佛 法 這 樣, 聞 此 經 的 功 德 無 量, 不 是 平 常 功 德 所 能 比 的 ; 但 不 可 執 著 聞 此 法 功 德 無 量, 就 不 修 行 一 切 的 善 法 才 是 戊 二 三 斷 二 校 己 一 斷 疑 庚 一 諸 聖 證 得 自 果 疑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諸 預 流 者 頗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預 流 果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諸 預 流 者 不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預 流 之 果 何 以 故? 世 尊! 諸 預 流 者, 無 少 所 預, 故 名 預 流 ; 不 預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故 名 預 流 世 尊! 若 預 流 者 作 如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預 流 之 果, 即 為 執 我 有 情 命 者 士 夫 補 特 伽 羅 等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諸 一 來 者 頗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一 來 果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諸 一 來 者 不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一 來 之 果 何 以 故? 世 尊! 以 無 少 法 證 一 來 性, 故 名 一 來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諸 不 還 者 頗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不 還 果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諸 不 還 者 不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不 還 之 果 何 以 故? 世 尊! 以 無 少 法 證 不 還 性, 故 名 不 還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諸 阿 羅 漢 頗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阿 羅 漢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諸 阿 羅 漢 不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阿 羅 漢 性 何 以 故? 世 尊! 以 無 少 法 名 阿 羅 漢, 由 是 因 緣 名 阿 羅 漢 世 尊! 若 阿 羅 漢 作 如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阿 羅 漢 性, 即 為 執 我 有 情 命 者 士 夫 補 特 伽 羅 等 所 以 者 何? 世 尊!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說 我 得 無 諍 住 最 為 第 一 世 尊! 我 雖 是 阿 羅 漢 永 離 貪 欲, 而 我 未 曾 作 如 是 念, 我 得 阿 羅 漢 永 離 貪 欲 世 尊! 我 若 作 如 是 念, 我 得 阿 羅 漢 永 離 貪 欲 者, 如 來 不 應 記 說 我 言 : 善 現 善 男 子 得 無 諍 住 最 為 第 一 以 都 無 所 住,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無 諍 住 無 諍 住 上 說 諸 佛 法 即 非 諸 佛 法, 那 麼 諸 聖 也 不 是 諸 聖, 所 證 法 也 不 是 所 證 的 法 ; 何 以 佛 又 說 有 證 聖 果 的, 有 不 證 聖 果 的, 這 些 聖 者 各 各 證 得 自 所 得 的 果 呢? 當 善 現 有 這 疑, 於 是 佛 就 問 他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一 切 親 證 預 流 果 的 人, 頗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預 流 果 嗎? 預 流 就 是 初 預 入 聖 人 流 類 中 名 為 預 流 善 現 回 答 說 : 不 能, 世 尊! 諸 預 流 果 人, 不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預 流 的 果, 正 當 親 證 預 流 果 時, 是 以 生 空 般 若 而 證 生 空 真 如, 是 無 能 證 人 及 所 證 果 的 諸 證 預 流 果 的 人, 無 少 所 預, 所 以 名 預 流 ; 不 預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所 以 名 預 流 這 因 為 已 證 我 空 見 眾 生 皆 空, 無 所 執 著 無 可 參 預, 所 以 名 預 流 ; 因 為 證 我 空 無 所 參 預, 所 以 也 不 預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的 境 界, 這 才 名 預 流 若 證 預 流 者, 覺 得 我 能 證 得 預 流 果, 這 就 有 能 證 的 我, 所 證 的 法, 就 有 了 對 待 有 了 我 執 ; 由 有 我 執, 於 是 有 情 命 者 士 夫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都 生 起 了, 當 然 不 能 證 我 空 ; 那 怎 樣 名 預 入 聖 流 呢? 梵 語 斯 陀 含 譯 為 一 來, 就 是 一 來 人 間 的 意 思 佛 告 善 現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諸 一 來 果 的 人, 頗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得 一 來 的 果 嗎? 善 現 答 言 : 世 尊! 諸 證 一 來 果 的, 不 作 這 種 念, 我 能 證 得 一 來 果 因 為 沒 有 微 少 的 法, 是 證 一 來 性 的 當 證 一 來 果 時, 正 是 人 我 皆 空 所 顯 生 空 法 性, 所 以 名 為 一 來 梵 語 阿 那 含 譯 為 不 還, 就 是 不 還 來 此 欲 界 世 間 的 意 義 文 中 所 說 的 也 同 一 來 果 那 樣 的 解 釋 梵 語 阿 羅 漢 譯 為 應, 但 這 個 應 字 還 是 不 能 盡 括
46 阿 羅 漢 的 含 義, 所 以 此 中 還 是 存 他 的 原 音 佛 告 善 現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諸 阿 羅 漢 頗 作 是 念, 我 能 證 阿 羅 漢 嗎? 善 現 回 答 說 : 不 能, 諸 阿 羅 漢 不 作 這 種 念, 我 能 證 得 阿 羅 漢 性 因 為 沒 有 少 法 名 阿 羅 漢 就 是 一 切 煩 惱 業 斷 盡, 生 死 皆 空, 一 切 都 解 脫 了 的 由 這 無 有 少 法 的 因 緣, 才 名 阿 羅 漢 世 尊! 要 是 阿 羅 漢 作 這 樣 念, 我 能 證 得 阿 羅 漢 性, 這 就 有 了 能 證 的 人, 所 證 的 果, 就 是 執 我 有 情 命 者 士 夫 補 特 伽 羅 等 以 下, 善 現 以 自 己 現 量 親 證 的 來 說 明, 因 為 善 現 是 已 證 得 阿 羅 漢 果 的 他 說 : 世 尊!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說 我 得 無 諍 住, 最 為 第 一 這 個 我 字, 是 善 現 為 言 說 方 便 自 稱 的 假 名 我, 不 是 同 凡 夫 所 執 有 的 實 我 無 諍 住 就 是 都 無 所 住, 觀 一 切 法 皆 空, 無 是 非 對 待 的 諍 鬥 所 以 名 為 無 諍 這 個 無 諍 三 昧, 別 人 雖 然 也 有 證 得 的, 但 是 平 常 佛 在 大 眾 中, 稱 善 現 是 在 無 諍 中 最 為 第 一 佛 這 樣 稱 讚 須 菩 提, 須 菩 提 雖 是 阿 羅 漢 永 離 貪 欲, 而 我 須 菩 提 未 曾 作 如 是 念, 我 是 阿 羅 漢 永 離 貪 欲 我 們 所 以 不 能 出 三 界, 就 是 因 為 有 貪 欲, 要 是 斷 了 欲 界 貪 欲, 仍 有 色 無 色 貪 欲, 所 以 法 華 經 說 : 三 界 所 生, 貪 欲 為 本 唯 有 阿 羅 漢, 他 是 永 離 貪 欲 的, 所 以 他 能 超 出 三 界 須 菩 提 覺 得 : 我 若 作 如 是 念, 我 得 阿 羅 漢 永 離 貪 欲 的, 這 就 有 了 能 證 的 人, 所 斷 的 貪 欲, 所 證 的 羅 漢 果, 如 來 就 不 應 記 說 我 言 : 善 現 善 男 子, 得 無 諍 位 最 為 第 一 了 因 為 都 無 所 住, 所 以 如 來 才 說 他 是 無 諍 住 庚 二 因 地 依 他 取 法 疑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昔 在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頗 於 少 法 有 所 取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如 來 昔 在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都 無 少 法 而 有 所 取 依 上 文 說, 無 能 證 所 證 才 能 證 果, 但 就 事 實 上 看 起 來, 釋 迦 牟 尼 佛 在 因 地 中, 是 依 然 燈 佛 而 得 的 法, 像 這 樣 不 是 有 能 得 法 的 人 同 所 得 的 法 嗎? 又 怎 麼 可 以 說 無 能 證 所 證 呢? 佛 知 道 善 現 有 這 疑, 就 問 他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如 來 曾 經 在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頗 於 微 少 的 法 有 所 取 沒 有? 然 燈 就 是 說 世 間 黑 暗 無 光, 這 個 佛 出 世 好 像 然 了 一 盞 燈 似 的, 所 以 名 為 然 燈 善 現 回 答 說 : 不 能, 世 尊! 如 來 昔 在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都 無 少 法 而 有 所 取 因 為 都 無 所 取, 才 能 了 達 諸 法 皆 空, 般 若 現 前, 所 以 然 燈 佛 才 為 授 記 庚 三 莊 嚴 國 土 佛 身 疑 佛 告 善 現 : 若 有 菩 薩 作 如 是 言 : 我 當 成 辦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如 是 菩 薩 非 真 實 語 何 以 故? 善 現!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者, 如 來 說 非 莊 嚴,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是 故 善 現! 菩 薩 如 是 都 無 所 住 應 生 其 心 : 不 住 於 色 應 生 其 心, 不 住 非 色 應 生 其 心, 不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應 生 其 心, 不 住 非 聲 香 味 觸 法 應 生 其 心, 都 無 所 住 應 生 其 心 佛 告 善 現 : 如 有 士 夫 具 身 大 身, 其 色 自 體 假 使 譬 如 妙 高 山 王 善 現! 於 汝 意 云 何? 彼 之 自 體 為 廣 大 不? 善 現 答 言 : 彼 之 自 體 廣 大, 世 尊! 廣 大, 善 逝! 何 以 故? 世 尊! 彼 之 自 體, 如 來 說 非 彼 體, 故 名 自 體 非 以 彼 體, 故 名 自 體 由 因 中 要 修 習 淨 行 功 德, 這 才 能 成 勝 妙 莊 嚴 的 國 土 同 佛 身, 怎 樣 能 說 修 無 相 行 呢? 佛 知 道 善 現 有 這 樣 的 念, 於 是 就 告 善 現 說 : 若 有 菩 薩 作 如 是 言 : 我 當 成 辦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像 這 樣 的 菩 薩, 不 是 說 真 實 的 話 什 麼 緣 故 呢? 所 謂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如 來 說 非 莊 嚴, 這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這 是 說,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是 如 來 隨 世 俗 方 便 智 而 假 說 的, 本 為 因 緣 所 生 唯 識 所 現 無 實 體 可 得, 所 以 如 來 說 非 莊 嚴 ; 既 因 緣 生 法, 就 空 無 自 性, 但 由 空 無 自 性 所 顯 真 實 法 性, 是 具 足 無 量 功 德 的, 所 以 如 來 說 名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因 此, 菩 薩 要 都 無 所 住 應 生 其 心 了 達 一 切 皆 空 無 相, 由 空 無 相 所 顯 真 實, 才 能 生 莊 嚴 佛 土 的 心 ; 菩 薩 當 不 住 於 色 及 非 色 而 生 其 心, 不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及 非 聲 香 味 觸 法 而 生 其 心, 因 為 若 取 色 等 而 生 心, 就 於 法 性 上 有 所 增 益, 是 顛 倒 心 ; 若 取 非 色 而 生 心
47 , 就 於 法 性 上 有 所 損 減 因 為 法 性 是 本 來 常 住, 不 生 不 滅 以 下, 是 除 於 佛 身 所 起 的 疑 佛 告 善 現 說 : 譬 如 有 人, 具 有 相 好 的 身, 同 廣 大 的 報 身 這 種 最 偉 大 勝 妙 的 身, 是 在 他 受 用 淨 土 所 現 的 這 報 身 的 自 體, 假 使 譬 如 最 大 的 妙 高 山 王 那 樣 大, 善 現!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他 的 自 體 算 不 算 廣 大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他 所 現 的 自 體 當 然 是 很 廣 大 的 他 的 自 體, 如 來 說 非 彼 體, 所 以 名 自 體 ; 非 以 彼 體 名 自 體 這 是 說 : 自 體 不 是 真 實 有 自 體 可 得, 是 因 緣 所 生 空 無 自 性 的, 所 以 如 來 說 非 彼 體 ; 但 是 空 無 自 性 所 顯 的 真 空 法 性, 是 有 自 體, 所 以 又 名 為 自 體 不 是 以 他 的 實 體 名 為 自 體, 所 以 並 不 是 有 一 定 可 取 的 色 相, 名 為 莊 嚴 的 佛 土 和 莊 嚴 的 佛 身 己 二 校 福 庚 一 外 財 施 校 辛 一 正 校 量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乃 至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假 使 有 如 是 沙 等 殑 伽 河, 是 諸 殑 伽 河 沙, 寧 為 多 不? 善 現 答 言 : 甚 多, 世 尊! 甚 多, 善 逝! 諸 殑 伽 河 尚 多 無 數, 何 況 其 沙! 佛 言 善 現 : 吾 今 告 汝, 開 覺 於 汝 : 假 使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妙 七 寶, 盛 滿 爾 所 殑 伽 河 沙 等 世 界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 善 現! 於 汝 意 云 何? 是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寧 為 多 不? 善 現 答 言 : 甚 多, 世 尊! 甚 多, 善 逝! 是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其 量 甚 多 佛 復 告 善 現 : 若 以 七 寶 盛 滿 爾 所 沙 等 世 界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此 法 門 乃 至 四 句 伽 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甚 多 於 前 無 量 無 數 全 經 共 有 四 重 校 量 福 德, 但 並 不 重 複, 因 為 一 重 深 進 一 重 的 如 第 一 重 校 福, 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布 施 ; 這 次 的 校 量, 就 勝 前 了, 是 以 如 恆 河 沙 數 的 恆 河 沙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奉 施 如 來 所 以 這 就 較 第 一 重 量 大 了, 並 且 受 施 的 人 也 殊 勝 了 殑 伽 河 即 恆 河, 在 印 度 河 流 中, 算 是 最 大 的 一 條 河, 比 中 國 長 江 稍 短 一 點 乃 至, 是 接 前 文 的, 因 為 前 面 是 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的 量, 盛 滿 七 寶 持 用 布 施, 還 不 如 受 持 此 法 門 的 福 德 現 在 舉 的 量, 更 超 過 以 前 的 量, 所 以 說 乃 至 佛 告 善 現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乃 至 有 如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的 數 目, 假 使 有 如 殑 伽 河 沙 這 樣 多 的 殑 伽 河, 像 這 樣 多 的 殑 伽 河 中 的 沙, 算 不 算 多 呢? 依 世 俗 的 心 理, 當 然 是 很 多 了 所 以 善 現 回 答 說 : 很 多, 很 多 這 些 如 殑 伽 河 沙 的 殑 伽 河, 已 是 無 數 的 多 了, 何 況 這 些 河 中 的 沙 呢? 善 現 說 完 了, 佛 對 他 說 : 我 現 在 告 訴 你 開 你 的 覺 悟, 假 使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勝 妙 的 七 寶, 盛 滿 了 這 些 等 於 殑 伽 河 中 沙 數 的 殑 伽 河 中 的 沙, 像 這 樣 多 的 世 界 來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善 現!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這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這 種 奉 施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算 不 算 多 呢? 依 世 間 的 心 理 著 想, 奉 施 物 是 勝 妙 的 七 寶, 奉 施 的 量 又 那 樣 的 大, 所 奉 施 的 人 又 是 最 勝 的 如 來, 由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的 福 聚, 還 可 限 量 嗎? 所 以 善 現 的 回 答, 說 是 很 多 佛 又 告 訴 他, 如 以 上 所 說 的 布 施, 若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這 部 經 的 法 門 乃 至 四 句 頌 能 領 受 憶 恃, 於 文 能 讀 誦, 於 義 能 究 竟 通 利, 並 且 還 能 普 遍 的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所 明 的 理 起 正 作 意 ; 由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的 福 聚, 還 出 過 於 前 面 所 說 的 施 福, 無 量 無 數 的 多 呢 辛 二 釋 所 以 壬 一 第 一 釋 所 以 復 次 善 現! 若 地 方 所, 於 此 法 門, 乃 至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四 句 伽 陀, 此 地 方 所, 尚 為 世 間 諸 天 及 人 阿 素 洛 等 之 所 供 養, 如 佛 靈 廟 何 況 有 能 於 此 法 門, 具 足 究 竟 書 寫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如 是 有 情, 成 就 最 勝 希 有 功 德 此 地 方 所, 大 師 所 住, 或 隨 一 一 尊 重 處 所, 若 諸 有 智 同 梵 行 者 佛 又 叫 善 現 說 : 善 現! 若 有 人 在 某 地 方 所, 對 於 這 法 門 乃 至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一 行
48 文 或 四 句 頌 的, 這 個 地 方, 還 要 為 世 諸 天 同 人 阿 素 洛 等 等 取 迦 樓 羅 緊 那 羅 摩 绚 羅 伽 人 非 人 這 八 部 眾 都 是 有 情 之 所 供 養, 如 佛 靈 廟 何 況 有 人 能 於 此 法 門 全 部 書 寫 受 持, 於 文 讀 誦, 於 義 究 竟 通 利, 並 且 普 遍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所 明 的 理 起 正 作 意 而 修 行? 像 這 個 有 情, 能 成 就 最 勝 希 有 功 德 這 法 所 在 之 處, 就 是 大 師 的 住 處 佛 為 三 界 大 師 或 是 隨 其 他 一 一 可 尊 重 處 所, 這 處 所 就 是 一 些 有 智 慧 同 修 清 淨 行 的 大 德 僧 伽 的 住 處 這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法 寶 所 在 的 處 所, 就 同 於 佛 寶 僧 寶 的 住 處, 可 見 此 法 門 的 殊 勝 若 能 受 持 此 法, 這 種 功 德, 當 然 不 是 世 間 功 德 可 比 的 了 壬 二 第 二 釋 所 以 說 是 語 已, 具 壽 善 現 復 白 佛 言 : 世 尊! 當 何 名 此 法 門? 我 當 云 何 奉 持? 作 是 語 已, 佛 告 善 現 言 : 具 壽! 今 此 法 門, 名 為 能 斷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 如 是 名 字, 汝 當 奉 持 何 以 故? 善 現! 如 是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如 來 說 為 非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頗 有 少 法, 如 來 可 說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無 有 少 法, 如 來 可 說 能 斷 金 剛, 在 解 釋 本 經 題 目 時, 已 說 了 兩 義, 就 是 喻 能 斷 智 慧 及 所 斷 疑 惑 現 在 還 有 一 義, 比 如 金 剛 神 手 中 拿 的 金 剛 杵 金 剛 杵 的 形 式, 是 兩 端 大, 中 間 細 這 兩 端 就 是 顯 大 乘 菩 薩 的 因 果 : 因 地 從 初 發 心, 要 緣 廣 大 境 發 廣 大 心 ; 到 了 果 地, 成 佛 時 轉 識 成 智, 平 等 普 照 一 切 諸 法 在 菩 薩 因 地, 果 地, 都 很 廣 大, 比 如 金 剛 杵 兩 端 都 很 大 但 菩 薩 從 初 發 心 以 後, 中 間 要 經 過 資 糧 加 行 通 達 修 習 的 四 位, 乃 到 究 竟 的 果 位 入 通 達 位 時, 又 有 真 見 道 相 見 道, 真 見 道 就 是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證 實 相 真 如, 是 一 相 無 相 的 ; 這 無 相 無 分 別 智, 就 是 無 二 無 二 分 的 清 淨 般 若 智 所 以 以 金 剛 杵 最 細 的 中 部, 正 喻 這 獨 特 無 二 的 智 慧 ; 本 經 所 取 的 金 剛 義, 也 正 在 這 獨 特 無 二 的 真 見 道 這 真 見 道 能 斷 我 法 二 執, 煩 惱 所 知 二 障, 所 以 名 為 能 斷 金 剛 由 能 斷 的 金 剛 般 若 慧 為 功 用, 就 能 到 究 竟 彼 岸, 所 以 將 此 法 門 名 為 能 斷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善 現 聽 佛 說 完 了 受 持 此 法 門 的 功 德, 他 就 又 請 白 佛 言 : 世 尊! 此 法 門 叫 什 麼 名 字? 我 應 當 怎 樣 奉 持 呢? 佛 告 訴 他 說 : 此 法 門 名 為 能 斷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 像 這 樣 的 名 字, 你 應 當 奉 持 因 為 這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在 如 來 說 為 非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這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這 本 是 因 緣 和 合, 假 立 名 言, 無 定 相 可 取 可 得 ; 所 以 如 來 說 這 種 波 羅 蜜 多, 是 非 波 羅 蜜 多 既 無 定 相 可 取, 可 得, 就 是 無 相 實 相, 證 這 無 相 實 相 的, 就 是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這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佛 告 善 現 說 : 善 現!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頗 有 微 少 的 法, 可 為 如 來 所 說 嗎? 善 現 回 答 說 : 不 能 沒 有 微 少 的 法, 可 為 如 來 說 因 為 佛 說 一 切 法, 為 破 一 切 相, 正 顯 無 分 別 所 顯 無 相 實 相 真 實, 所 以 如 來 說 的 一 切 法 畢 竟 無 可 說, 所 以 說 無 有 少 法 如 來 可 說 達 摩 祖 師 初 見 梁 武 帝 時, 武 帝 告 訴 祖 師 說 : 我 曾 廣 作 造 寺 飯 僧 印 經 供 佛 等 種 種 功 德 達 摩 祖 師 說 : 這 不 過 是 人 天 小 果 有 漏 之 因, 並 無 功 德 武 帝 問 他 說 : 那 麼 什 麼 是 無 漏 功 德 呢? 祖 師 回 答 說 : 淨 智 妙 圓, 體 自 空 寂, 如 是 功 德 不 向 世 求 此 文 所 說 般 若 功 德, 就 是 這 淨 智 妙 圓, 體 自 空 寂 的 意 義 壬 三 第 三 釋 所 以 佛 告 善 現 : 乃 至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大 地 微 塵, 寧 為 多 不? 善 現 答 言 : 此 地 微 塵, 甚 多, 世 尊! 甚 多, 善 逝! 佛 言 : 善 現! 大 地 微 塵, 如 來 說 非 微 塵,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大 地 微 塵 諸 世 界, 如 來 說 非 世 界,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世 界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應 以 三 十 二 大 士 夫 相, 觀 於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不 應 以 三 十 二 大 士 夫 相, 觀 於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何 以 故? 世 尊! 三 十 二 大 士 夫 相, 如 來 說 為 非 相,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三 十 二 大 士 夫 相 佛 告 善 現 : 乃 至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的 大 地 碎 為 微 塵, 算 多 不 多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此
49 地 的 微 塵 很 多, 很 多 這 種 微 塵 雖 然 多, 但 是 有 限 量 的, 所 以 佛 對 善 現 說 : 大 地 微 塵, 如 來 說 非 大 地 微 塵, 所 以 如 來 說 名 大 地 微 塵 如 來 說 世 界, 非 世 界,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世 界 這 就 是 說 : 如 來 所 說 的 多, 不 是 取 微 塵 世 界 相 的 多, 正 是 顯 微 塵 世 界 是 因 緣 所 生 的, 無 自 體 可 得, 當 下 就 是 無 相 實 相, 所 以 沒 有 限 量 邊 際, 這 才 名 為 微 塵 世 界 的 多 佛 告 善 現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可 不 可 以 三 十 二 大 士 夫 相, 觀 於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善 現 回 答 說 : 不 也, 世 尊! 不 應 以 三 十 二 大 士 夫 相 觀 於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什 麼 緣 故 呢? 世 尊! 三 十 二 大 士 夫 相, 如 來 說 非 相, 這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三 十 二 相 三 十 二 相 是 因 緣 假 合, 隨 眾 生 心 所 現 的 相,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非 相 ; 但 因 緣 假 合 空 無 自 性 所 顯 的 真 實 法 性 身, 具 有 無 量 功 德 相, 所 以 如 來 說 名 三 十 二 大 士 夫 相 庚 二 內 身 施 校 辛 一 正 校 量 佛 復 告 善 現 言 : 假 使 若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日 日 分 捨 施 殑 伽 河 沙 等 自 體, 如 是 經 殑 伽 河 沙 等 劫 數 捨 施 自 體 ; 復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此 法 門 乃 至 四 句 伽 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 由 是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甚 多 於 前 無 量 無 數 這 是 第 三 重 校 量 在 前 兩 重 都 是 外 財 施, 這 是 以 如 殑 伽 河 沙 數 內 身 布 施, 可 見 更 勝 前 了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假 使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每 日 每 日 分, 捨 施 像 殑 伽 河 沙 數 的 身 體, 如 是 經 於 殑 伽 河 沙 等 劫 數, 捨 施 身 體 劫, 不 是 通 常 所 說 以 遭 災 禍 為 遭 劫 的 劫 數, 要 知 道 這 個 劫 是 梵 語, 全 稱 是 劫 波, 譯 為 時 分 時, 有 好 時, 壞 時 減 劫 的 小 三 災 大 三 災 是 壞 時, 增 劫 與 成 劫 住 劫 是 好 時 現 在 所 說 的 劫, 是 指 的 大 劫, 就 是 世 界 一 成 一 住 一 壞 一 空 共 有 八 十 小 劫 的 大 劫 還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此 法 門, 乃 至 最 少 四 句 偈, 領 受 憶 持, 於 文 能 讀 誦, 於 義 能 究 竟 通 利, 並 且 廣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所 明 的 理 去 作 意, 能 實 行 修 習 ;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的 福 聚, 比 較 前 面 的 於 日 日 分 捨 施 像 殑 伽 河 沙 數 自 體 的 福 聚, 那 是 很 多 無 量 無 數 的 了 因 為 能 受 持 此 法, 就 能 斷 我 法 二 執, 除 煩 惱 所 知 二 障, 證 二 空 所 顯 真 如 ; 所 以 受 持 此 法 的 功 德, 當 然 不 是 世 間 功 德 所 能 比 了 辛 二 善 現 領 悟 爾 時 具 壽 善 現, 聞 法 威 力, 悲 泣 墮 淚, 俛 仰 捫 淚 而 白 佛 言 : 甚 奇 希 有, 世 尊! 最 極 希 有, 善 逝! 如 來 今 者 所 說 法 門, 普 為 發 趣 最 上 乘 者, 作 諸 義 利, 普 為 發 趣 最 勝 乘 者 作 諸 義 利 世 尊! 我 昔 生 智 以 來, 未 曾 得 聞 如 是 法 門 世 尊! 若 諸 有 情, 聞 說 如 是 甚 深 經 典 生 真 實 想, 當 知 成 就 最 勝 希 有 何 以 故? 世 尊! 諸 真 實 想 真 實 想 者, 如 來 說 為 非 想,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真 實 想 真 實 想 世 尊! 我 今 聞 說 如 是 法 門, 領 悟 信 解, 未 為 希 有 若 諸 有 情, 於 當 來 世 後 時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滅 時 分 轉 時, 當 於 如 是 甚 深 法 門, 領 悟 信 解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當 知 成 就 最 勝 希 有 何 以 故? 世 尊! 彼 諸 有 情 無 我 想 轉, 無 有 情 想 無 命 者 想 無 士 夫 想 無 補 特 伽 羅 想 無 意 生 想 無 摩 納 婆 想 無 作 者 想 無 受 者 想 轉 所 以 者 何? 世 尊! 諸 我 想 即 是 非 想, 諸 有 情 想 命 者 想 士 夫 想 補 特 伽 羅 想 意 生 想 摩 納 婆 想 作 者 想 受 者 想 即 是 非 想 ; 何 以 故? 諸 佛 世 尊 離 一 切 想 以 上 所 校 量 的 福 德, 說 若 有 人 以 殑 伽 沙 數 身 命 布 施, 不 如 聞 此 法 的 功 德 因 為 身 命 是 有 漏 惑 業 所 成 的 苦 報, 以 這 種 苦 報 為 布 施 的 因, 當 然 所 感 得 的 果 也 是 三 界 有 漏 的 苦 報 所 以 外 道 不 明 此 理, 雖 修 種 種 的 苦 行, 也 是 不 能 出 三 界, 徒 勞 無 益 要 是 聞 了 此 法, 就 能 通 達 真 實 法 性 而 親 證 真 如, 所 以 這 兩 種, 當 然 不 能 相 比 了 善 現 在 那 時, 聽 了 這 種 法 有 這 種 威 力, 他 就 已 經 見 了 無 相 真 實 的 理, 於 是 自 己 悲 痛 流 淚 ; 他 想 起 從 無 始 來, 捨 身 受 身 不 知 有 多 少 了, 乃 至 現 在 已 證 得 阿 羅 漢 果 的 最 後 身,
50 還 是 一 個 業 報 苦 果 的 身 所 以 善 現 俛 仰 捫 淚 而 向 佛 說 : 甚 奇 希 有, 世 尊! 最 極 希 有, 善 逝! 如 來 現 在 所 說 的 法 門, 普 為 發 心 趣 向 最 上 大 乘 的 人, 能 作 一 切 利 義 世 尊! 我 從 生 無 漏 智 以 來, 沒 有 聽 過 這 種 法 門 要 是 諸 有 情 聽 得 說 如 是 甚 深 經 典, 能 信 為 真 實 了 義, 應 當 知 道 這 是 成 就 最 勝 希 有 為 什 麼 呢? 因 為 真 實 想, 亦 是 假 立 的, 實 則 沒 有 真 實 想 可 得, 是 空 無 自 性 的,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非 想 ; 但 空 無 自 性 所 顯 的 真 實 法 性, 才 是 真 實 想, 所 以 這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真 實 想 真 實 想 善 現 以 為 我 現 在 聞 說 這 個 法 門, 領 悟 信 解 倒 不 算 是 希 有 ; 若 諸 有 情, 在 當 來 世 後 時 後 分 第 五 個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要 滅 的 時 候, 能 於 這 種 甚 深 的 法 門, 領 悟 信 解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並 且 廣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而 能 修 行, 應 當 知 道 是 成 就 最 勝 希 有 因 為 那 些 有 情, 沒 有 我 想 轉 起, 乃 至 沒 有 受 者 等 九 種 想 轉 起 ; 這 因 為 一 切 我 想 就 是 非 想, 一 切 有 情 想 命 者 想 士 夫 想 補 特 伽 羅 想 意 生 想 摩 納 婆 想 作 者 想 受 者 想 就 是 非 想 為 什 麼 呢? 諸 佛 世 尊, 是 離 於 一 切 想 的 這 就 是 即 一 切 法 而 離 一 切 法 想 因 為 地 離 地 想, 水 火 風 離 水 火 風 想, 乃 至 以 離 想 亦 離 想, 無 一 可 取 ; 因 為 無 一 可 取, 所 以 般 若 無 分 別 智 當 下 就 現 前 了 辛 三 明 持 經 勝 德 作 是 語 已, 爾 時 世 尊 告 具 壽 善 現 言 : 如 是, 如 是, 善 現! 若 諸 有 情, 聞 說 如 是 甚 深 經 典, 不 驚 不 懼 無 有 怖 畏, 當 知 成 就 最 勝 希 有 何 以 故? 善 現! 如 來 說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謂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善 現! 如 來 所 說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無 量 諸 佛 世 尊 所 共 宣 說, 故 名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如 來 說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即 非 波 羅 蜜 多,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那 時 候, 世 尊 告 善 現 說 : 如 是! 如 是 這 是 佛 印 可 他 所 說 的 善 現! 要 是 一 切 有 情, 聽 說 這 種 甚 深 經 典, 不 驚 不 懼 沒 有 怖 畏, 應 當 知 道 這 是 成 就 最 勝 希 有 的 驚 懼 怖 畏, 此 三 種 在 梵 文 中, 實 都 是 怖 的 意 思 但 是 中 國 分 有 這 三 名 的 不 同 : 初 起 恐 怖 的 時 候, 名 驚 ; 不 是 初 起 的 恐 佈 是 相 續 有 的 恐 佈, 名 懼 ; 決 定 怖 畏, 名 怖 畏 初 聞 此 法 不 恐 怖, 名 不 驚 ; 聞 了 以 後 也 不 相 續 的 恐 怖, 名 不 懼 ; 不 決 定 怖 畏, 名 不 怖 畏 如 來 所 說 的 法 門 中,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就 是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如 來 所 說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是 無 量 無 數 諸 佛 世 尊 所 共 宣 說 的, 所 以 名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如 來 說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就 沒 有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的 實 體 可 得, 是 空 無 自 性 的, 所 以 就 不 是 波 羅 蜜 多 ; 但 是 空 無 自 性 所 顯 的 真 實 無 相 般 若, 如 來 才 說 名 最 勝 波 羅 蜜 多 戊 三 三 斷 一 校 己 一 斷 疑 庚 一 持 法 苦 行 招 苦 疑 復 次, 善 現! 如 來 說 忍 辱 波 羅 蜜 多, 即 非 波 羅 蜜 多,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忍 辱 波 羅 蜜 多 何 以 故? 善 現! 我 昔 過 去 世 曾 為 羯 利 王 斷 肢 節 肉, 我 於 爾 時 都 無 我 想 或 有 情 想 或 命 者 想 或 士 夫 想 或 補 特 伽 羅 想 或 意 生 想 或 摩 納 婆 想 或 作 者 想 或 受 者 想, 我 於 爾 時 都 無 有 想 ; 亦 非 無 想 何 以 故? 善 現! 我 於 爾 時 若 有 我 想, 即 於 爾 時 應 有 恚 想 ; 我 於 爾 時 若 有 有 情 想 命 者 想 士 夫 想 補 特 伽 羅 想 意 生 想 摩 納 婆 想 作 者 想 受 者 想, 即 於 爾 時 應 有 恚 想 何 以 故? 善 現! 我 憶 過 去 五 百 生 中, 曾 為 自 號 忍 辱 仙 人, 我 於 爾 時 都 無 我 想 無 有 情 想 無 命 者 想 無 士 夫 想 無 補 特 伽 羅 想 無 意 生 想 無 摩 納 婆 想 無 作 者 想 無 受 者 想, 我 於 爾 時 都 無 有 想 ; 亦 非 無 想 是 故 善 現! 菩 薩 摩 訶 薩, 遠 離 一 切 想, 應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不 住 於 色 應 生 其 心, 不 住 非 色 應 生 其 心 ; 不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應 生 其 心, 不 住 非 聲 香 味 觸 法 應 生 其 心, 都 無 所 住 應 生 其 心 何 以 故? 善 現! 諸 有 所 住 則 為 非 住, 是 故 如 來 說 諸 菩
51 薩 應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 不 應 住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而 行 布 施 復 次 善 現! 菩 薩 摩 訶 薩 為 諸 有 情 作 義 利 故, 應 當 如 是 棄 捨 布 施 何 以 故? 善 現! 諸 有 情 想, 即 是 非 想 ; 一 切 有 情, 如 來 即 說 為 非 有 情 菩 薩 聽 了 這 種 法,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又 去 為 他 人 稱 揚 乃 至 以 身 命 供 養 此 法, 這 豈 不 是 苦 行 嗎? 如 達 摩 九 年 面 壁, 也 是 一 種 苦 行 所 以 善 現 又 生 起 了 疑 惑 : 若 捨 身 命 是 苦 行, 就 能 招 苦 果, 那 麼 持 法 也 是 苦 行, 也 應 當 招 苦 果 啊! 佛 知 道 他 有 了 這 種 疑, 所 以 又 對 善 現 說 : 如 來 說 的 忍 辱 波 羅 蜜 多, 即 非 波 羅 蜜 多 ; 這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忍 辱 波 羅 蜜 多 因 為 佛 說 的 忍 辱 波 羅 蜜, 不 是 忍 受 種 種 苦 痛 叫 波 羅 蜜 多, 是 了 達 無 所 忍 的 侮 辱 相 無 能 忍 的 我 相, 人 我 一 切 都 無 相 可 得, 所 以 如 來 說 名 為 忍 辱 波 羅 蜜 多 以 下, 就 釋 迦 牟 尼 佛 因 中 的 事 實 來 說 : 羯 利 王 是 一 個 王 的 名 字, 就 是 苦 楚 王 因 為 這 王 常 常 以 種 種 苦 楚 損 害 人 民, 大 家 都 恨 他, 所 以 叫 他 苦 楚 王 佛 告 訴 善 現 說 : 為 什 麼 如 來 說 忍 辱 波 羅 蜜 多, 即 非 忍 辱 波 羅 蜜 多 ;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忍 辱 波 羅 蜜 多 呢? 善 現! 如 我 從 前 在 過 去 世 的 時 侯, 在 山 中 作 一 靜 坐 者, 羯 利 王 帶 了 許 多 的 婇 女 也 到 這 山 中 去 打 獵 這 王 忽 然 睡 著 了, 婇 女 們 見 王 睡 著, 就 都 到 靜 坐 者 面 前 去, 請 他 為 她 們 說 法 羯 利 王 醒 了, 一 看 婇 女 們 都 沒 有 了, 於 是 趕 急 追 到 靜 坐 者 那 裏 去, 看 見 婇 女 們 都 在 那 裏 他 就 拿 起 刀 來 斫 靜 坐 者 的 支 節 筋 肉 我 在 那 時, 都 無 我 想 或 有 情 想 或 命 者 想 或 士 夫 想 或 補 特 伽 羅 想 或 意 生 想 或 摩 納 婆 想 或 受 者 想 我 在 那 時 什 麼 想 都 沒 有, 雖 無 有 想 卻 又 不 是 無 想 定, 也 不 同 於 土 木 的 無 想 因 為 在 那 時, 心 中 有 正 覺 正 念 正 見 現 前 知 道 沒 有 我 想, 不 計 我 是 能 忍 受 苦 的 ; 沒 有 有 情 想, 乃 至 受 者 想, 不 計 他 是 能 斷 的 ; 有 支 節 筋 肉 是 他 所 斷 的 因 能 明 這 種 般 若 法, 了 達 刀 與 自 身 都 如 虛 空 似 的, 用 刀 斷 支 節 筋 肉, 就 如 以 空 觸 空 似 的, 又 有 什 麼 苦 呢? 所 以 那 時 沒 有 瞋 恚 心 在 那 時, 要 是 有 我 想, 就 在 那 時 應 當 有 瞋 恚 心 ; 要 是 有 有 情 想 命 者 想 士 夫 想 補 特 伽 羅 想 意 生 想 摩 納 婆 想 作 者 想 受 者 想, 那 時 就 應 當 有 瞋 恚 心 了 我 又 記 憶 在 過 去 五 百 生 中, 曾 自 號 為 忍 辱 仙 人 離 俗 入 山 修 行, 所 以 名 仙 人 在 那 時, 都 沒 有 我 想, 沒 有 有 情 想 無 命 者 想 無 士 夫 想 無 補 特 伽 羅 想 無 意 生 想 無 摩 納 婆 想 無 作 者 想 無 受 者 想, 我 在 那 時 都 沒 有 想, 也 不 是 無 想 所 以 善 現, 菩 薩 摩 訶 薩 要 遠 離 一 切 想, 才 應 當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因 為 離 一 切 想, 無 一 切 法, 就 是 無 相 真 實 想, 就 是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就 是 將 本 來 光 明 具 足 功 德 的 真 心 顯 發 出 來 六 祖 就 是 在 這 裏 悟 道, 所 以 他 說 : 自 性 本 不 生 滅 自 性 本 不 動 搖 自 性 本 來 清 淨 自 性 本 來 具 足 因 為 他 明 了 空, 就 空 去 了 遍 計 所 執 顯 了 圓 成 實 ; 所 以 說 遠 離 一 切 想, 應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菩 薩 要 不 住 於 色 應 生 其 心, 不 住 非 色 應 生 其 心, 不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應 生 其 心, 不 住 非 聲 香 味 觸 法 應 生 其 心 ; 乃 至 涅 槃 非 涅 槃, 菩 提 非 菩 提, 都 沒 有 所 住 應 生 其 心 凡 取 於 相 而 有 所 住 的, 就 是 不 住 於 大 乘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中 所 以 如 來 說 : 諸 菩 薩 應 無 所 住 而 行 布 施 : 不 應 住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而 行 布 施 像 這 樣 的 修 行, 那 就 不 是 苦 行 ; 所 行 的 不 是 苦 行, 所 以 所 成 的 果 也 不 是 苦 果 如 古 時 有 一 位 慧 可 禪 師, 以 須 還 人 夙 債, 自 去 被 人 殺 死 但 永 嘉 禪 師 的 證 道 歌 說 : 了 則 業 障 本 來 空, 不 了 還 須 償 宿 債 後 來 有 人 問 虎 岑 禪 師 說 : 慧 可 受 了 達 摩 的 心 印, 難 道 他 還 不 明 了 嗎? 為 什 麼 還 要 償 夙 債 呢? 虎 岑 神 師 說 : 你 不 明 本 來 空 的 理 這 人 又 問 : 云 何 是 本 來 空 呢? 禪 師 答 : 還 業 債 是 這 都 是 因 為 不 了 達 本 來 空 沒 有 真 空 般 若 現 前, 所 以 還 業 債 就 著 在 還 業 債 的 事 ; 若 能 了 達 本 來 空 的 理 則 真 空 般 若 現 前, 就 是 還 業 債 而 即 非 還 業 債 了, 如 以 虛 空 觸 虛 空 似 的 所 以 佛 法 中 要 明 般 若 正 法, 明 了 般 若 正 法 就 有 般 若 正 解, 有 般 若 正 解 就 有 般 若 正 見, 有 了 般 若 正 見, 那 麼 無 論 修 什 麼 行, 都 成 大 解 脫 行 大 安 樂 行, 能 得 到 大 安 樂 果
52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菩 薩 中 的 大 菩 薩, 為 一 切 有 情 作 義 利, 應 當 像 這 樣 棄 捨 布 施 相 要 是 說 我 是 能 施 的 人, 他 是 受 施 的 人, 還 有 所 施 的 物, 這 就 不 能 為 有 情 作 義 利 了 這 因 為 若 自 若 他 的 有 情 想, 沒 有 有 情 想 可 得, 所 以 就 是 非 有 情 想 ; 一 切 有 情, 都 是 由 五 陰 諸 法 和 合 假 相 所 立 的 名, 依 此 假 名 觀 察, 只 見 有 五 蘊 諸 法 ; 要 是 再 深 細 的 觀 察, 五 蘊 諸 法 也 是 因 緣 所 生, 空 無 自 性 所 以 心 經 上 說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由 此, 如 來 就 說 為 非 有 情 由 這 五 蘊 空 所 顯 的 真 實 法 性, 就 是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要 是 明 了 這 種 理 而 修 行, 都 是 稱 法 性 理 修 行 所 以 這 正 是 大 解 脫 行 大 安 樂 行, 當 來 正 能 證 得 大 解 脫, 得 大 安 樂 果 ; 還 怎 能 名 苦 行 苦 果 呢 庚 二 離 想 不 成 勝 果 疑 善 現! 如 來 是 實 語 者 諦 語 者 如 語 者 不 異 語 者 復 次 善 現! 如 來 現 前 等 所 證 法, 或 所 說 法 或 所 思 法, 即 於 其 中 非 諦 非 妄 上 文 所 說 的 諸 有 情 想, 即 是 非 想, 離 於 一 切 的 想 所 以 雖 說 種 種 法 而 無 所 說, 雖 聞 種 種 法 而 無 所 聞, 了 解 也 無 所 了 解, 修 行 也 無 所 修 行 要 是 這 樣, 佛 現 在 所 說 的 一 切 法, 豈 不 是 都 成 了 空 無 利 益 的 嗎? 佛 知 道 善 現 有 這 樣 的 疑, 就 先 以 佛 的 勝 解 來 作 保 證, 顯 佛 所 說 的 都 是 真 實 義 而 有 所 利 益 的 因 為 如 來 是 證 得 一 切 智 的, 所 有 一 切 無 不 圓 滿, 對 於 世 間 並 無 所 希 求, 無 須 乎 用 虛 誑 語 來 欺 騙 世 人 ; 如 來 但 如 諸 法 真 實 的 理 而 說 法, 為 義 利 世 人 而 說 法, 絲 毫 沒 有 所 求 而 說 法 的 所 以 說 : 如 來 是 實 語 者, 諦 語 者, 如 語 者, 不 異 語 者 什 麼 叫 作 實 語 諦 語 呢? 大 凡 佛 所 說 法, 都 是 不 離 世 俗 諦 勝 義 諦 的 實 語 就 是 依 世 俗 諦, 世 間 所 見 聞 覺 知 的, 就 說 是 見 聞 覺 知 的, 是 如 此 就 說 是 如 此, 是 如 彼 就 說 是 如 彼, 於 一 切 事 理 都 確 實 而 說 諦 語 也 是 依 世 俗 諦 而 說 的, 於 善 法 應 修 於 惡 法 應 斷 於 清 淨 果 應 證, 所 謂 應 修 的 修 應 斷 的 斷 應 證 的 證, 從 何 因 得 何 果, 所 說 都 是 誠 諦 不 妄 的 什 麼 叫 作 如 語 不 異 語 呢? 這 是 從 勝 義 諦 而 說 的 如 語 是 說 一 切 法 如 實 的 真 實 性, 此 真 實 性 是 一 切 言 說 思 量 分 別 所 不 能 到 的, 其 所 以 有 文 字 的 但 為 顯 真 實 法 性 而 說, 即 文 字 語 言 而 無 文 字 語 言 可 得 不 異 語 就 是 能 隨 順 不 乖 異 於 真 如 的 言 語, 因 為 依 名 字 言 說, 才 能 知 道 如 何 能 隨 順 真 如, 如 何 能 證 得 真 如 如 來 依 這 四 種 語, 為 利 益 有 情 而 說 法, 毫 無 可 疑, 是 確 實 可 信 的 以 下, 舉 佛 所 證 所 說 所 思 的 法 來 說 明 佛 告 善 現 : 如 來 現 前 等 所 證 法, 等 所 說 法, 等 所 思 法 這 三 種 都 是 非 諦 非 妄 的 等, 是 平 等 普 遍 佛 所 成 的 智 是 正 遍 知, 於 一 切 事 理 性 相, 平 等 普 遍 無 不 證 知 依 這 正 遍 知 現 量 親 證 的 法, 隨 眾 生 的 緣 就 有 所 說 法, 以 比 量 所 知 而 有 所 思 法 所 謂 佛 法, 就 可 以 用 這 三 句 來 說 明 如 來 現 前 所 證 所 說 所 思 的 法, 都 是 超 過 名 相 分 別 不 可 思 議 的 不 可 於 佛 所 說 語 言 文 字 的 法 中, 執 取 是 諦 實 的 ; 然 而 也 不 可 執 為 虛 妄 因 為 佛 所 說 法, 是 為 顯 無 相 真 實 義 雖 不 可 執 所 說 的 法, 就 是 真 實 義 諦 ; 然 而 依 佛 所 說 法, 就 能 離 一 切 虛 妄 分 別 能 親 證 真 實 法 性, 也 不 可 執 以 為 妄, 所 以 是 非 諦 非 妄 的 比 如 以 指 指 月, 不 可 執 指 是 月, 但 是 依 指 的 方 向 就 可 見 月 所 以, 正 是 說 離 一 切 相 想, 才 能 成 離 相 想 的 果, 並 不 是 說 離 一 切 相 想, 就 空 無 利 益 了 庚 三 真 如 或 證 不 證 疑 善 現! 譬 如 士 夫, 入 於 闇 室, 都 無 所 見 當 知 菩 薩 若 墮 於 事, 謂 墮 於 事 而 行 布 施, 亦 復 如 是 善 現! 譬 如 明 眼 士 夫, 過 夜 曉 已 日 光 出 時, 見 種 種 色 當 知 菩 薩 不 墮 於 事, 謂 不 墮 事 而 行 布 施, 亦 復 如 是 既 一 切 法 都 是 真 實, 那 麼 若 內 若 外 若 心 若 境, 乃 至 若 眾 生 若 佛, 都 是 無 相 無 分 別 真 如 性 ; 既 都 是 真 如 性, 那 就 平 等 一 律 了, 為 什 麼 又 有 佛 菩 薩 二 乘 六 凡 : 有 究 竟 證 的 有 分 證 的 有 全 不 證 的 種 種 差 別 不 同 呢? 佛 知 道 善 現 心 中 有 這 樣 的 疑, 就 對 善 現 說 : 譬 如 有 人, 入 於 黑 闇 的 室 中, 就 完 全 見 不 著 什 麼 應 當 知 道 菩 薩 要 是 墮 於 事 而 行 布 施, 也 是 同 例 事 就 是 具 體 的 事 實, 就 是 事 事 物 物 當
53 知 這 一 一 的 事 物, 都 是 無 量 無 數 因 緣 關 係 在 結 合 的 交 點 上 而 現 有 這 種 假 相, 這 個 假 相 世 人 就 認 為 是 具 體 的 事 實 實 則 他 所 認 的 事 實, 正 是 他 所 見 的 假 相 ; 而 他 不 見 的 無 量 無 數 因 緣, 才 是 真 相 而 這 無 量 無 數 的 因 緣, 本 盡 虛 空 遍 法 界 的, 沒 有 一 定 的 空 間 和 時 間 的 分 位 要 是 菩 薩 不 明 這 法 界 緣 起, 空 無 定 相 的 真 理, 將 取 境 的 心 全 墮 於 假 相 的 事 中, 執 有 相 可 取 可 得 如 墮 於 事 而 行 布 施, 見 有 能 施 的 人 受 施 的 人 所 施 的 物, 有 了 這 種 見, 就 將 菩 薩 的 般 若 智 慧 光 明 完 全 埋 沒 在 無 明 黑 闇 中, 不 見 真 如 性, 也 就 如 入 闇 室 中 都 無 所 見 一 樣 的 但 是 士 夫 不 見 有 真 如, 並 不 是 真 如 有 所 闕 少, 只 是 為 無 明 所 覆 無 明 有 二 種 : 一 真 實 義 無 明, 就 是 不 明 法 界 緣 起 一 相 無 相 的 真 實 義, 於 自 他 一 一 物 都 執 為 是 具 體 的 二 異 熟 果 無 明, 就 是 不 明 隨 業 所 現 的 異 熟 果 既 於 理 迷 真 實 義, 又 於 事 迷 異 熟 果, 所 以 不 見 諸 法 真 實 性 相 諸 法 性 相 常 住 如 此, 所 謂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 有 佛 證 明 也 這 樣, 沒 有 佛 證 明 也 這 樣 就 好 像 有 人 入 闇 室 中 就 都 無 所 見, 要 是 有 了 光 明 就 能 見 室 中 的 種 種 色 了 雖 有 明 闇 的 不 同, 但 於 黑 闇 中 不 見 的 與 光 明 中 所 見 的 都 是 一 樣, 並 不 是 闇 中 原 沒 有 這 種 種 色, 在 光 明 中 才 生 有 這 種 種 色 的 所 以 佛 告 善 現 說 : 譬 如 明 眼 人, 經 過 黑 夜 而 到 早 晨 日 光 出 現 的 時 侯, 見 種 種 色 所 見 的 這 種 種 色, 不 是 從 無 而 生 出 來 的, 只 是 由 光 明 而 顯 現 出 來 的 應 當 知 道 菩 薩 不 墮 在 具 體 事 中 而 行 布 施, 也 好 像 明 眼 的 人, 見 種 種 色 一 樣 的 這 一 段 是 顯 明 心 見 性 的 理 性 是 一 切 諸 法 真 實 性 相, 本 來 如 此, 絲 毫 不 參 加 虛 妄 的, 佛 與 眾 生 是 無 二 無 別 的 ; 雖 然 無 二 無 別, 但 在 眾 生 位, 必 須 聞 法 依 法 修 行, 才 能 成 佛 成 佛 的 第 一 步 就 是 見 性, 而 見 性 的 功 用 就 是 明 心 要 知 道, 這 並 不 是 說 心 是 一 個 物 件, 另 用 一 明 來 明 牠 所 謂 明 心, 就 是 將 一 向 虛 妄 分 別 顛 倒 的 無 明 心, 轉 變 成 圓 明 的 心, 所 謂 轉 識 成 智 ; 如 將 原 來 的 闇 室, 轉 成 明 室 似 的 所 以, 並 不 是 將 眼 前 一 切 離 去, 別 求 見 性 ; 當 知 現 前 一 切, 當 下 就 是 真 如 性 要 離 卻 以 見 性, 就 成 損 減 的 妄 執 ; 這 個 心 還 是 無 明 心, 不 能 證 見 真 如 的 性 所 以 要 將 這 無 明 心 轉 成 般 若 的 光 明 心, 明 了 無 修 無 證 的 真 性, 這 才 是 真 實 修 證 己 二 校 福 庚 一 持 法 福 勝 復 次 善 現!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此 法 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則 為 如 來 以 其 佛 智 悉 知 是 人, 則 為 如 來 以 其 佛 眼 悉 見 是 人, 則 為 如 來 悉 覺 是 人 如 是 有 情, 一 切 當 生 無 量 福 聚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對 於 此 法 門, 於 文 能 受 持 讀 誦, 於 義 能 究 竟 通 利, 還 能 廣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就 能 為 如 來 以 他 的 佛 智 完 全 知 道 這 個 人, 就 能 為 如 來 以 他 的 佛 眼 悉 見 是 人, 就 為 如 來 完 全 覺 了 這 個 人 像 這 樣 的 有 倩, 一 切 都 應 當 生 無 量 的 福 聚 庚 二 施 身 校 量 復 次 善 現! 假 使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日 初 時 分 以 殑 伽 河 沙 等 自 體 布 施, 日 中 時 分 復 以 殑 伽 河 沙 等 自 體 布 施, 日 後 時 分 亦 以 殑 伽 河 沙 等 自 體 布 施 ; 由 此 法 門, 經 於 俱 胝 那 庾 多 百 千 劫 以 自 體 布 施 若 有 聞 說 如 是 法 門, 不 生 誹 謗,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尚 多 於 前 無 量 無 數 何 況 能 於 如 是 法 門, 具 足 畢 竟 書 寫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這 是 第 四 重 校 福, 比 較 前 面 第 三 重 校 福, 就 更 深 進 了 前 面 是 說 於 每 日 每 日 分 捨 施 像 殑 伽 河 沙 數 的 自 體, 這 次 是 於 每 日 三 時 分 都 以 殑 伽 河 沙 等 自 體 布 施, 所 以 比 前 增 廣 這 次 是 顯 斷 一 分 疑, 增 一 分 法 身 功 德 的 意 義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假 使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日 初 時 分 日 中 時 分 日 後 時 分, 都 以 殑 伽 河 沙 等 自 體 布 施 ; 由 此 所 集 異 門, 經 俱 胝 那 庾 多 千 百 劫 以 自 體 布 施 異 門 顯 異 於 金 剛 般 若 的 法 門 而 行 布 施 的 俱 胝 那 庾 多 是 梵 語, 俱 胝 譯 為 億, 那 庾
54 多 譯 為 兆 要 是 有 聞 說 這 個 金 剛 般 若 法 門, 不 生 誹 謗, 生 起 一 念 信 心, 由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尚 且 多 於 前 面 所 說 的, 以 自 身 布 施 的 福 聚, 無 量 無 數 何 況 能 於 此 法 門, 具 足 畢 竟 書 寫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且 能 廣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的 呢? 庚 三 廣 釋 所 以 辛 一 第 一 釋 所 以 復 次 善 現! 如 是 法 門,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稱 量 ; 應 當 希 冀 不 可 思 議 所 感 異 熟 善 現! 如 來 宣 說 如 是 法 門, 為 欲 饒 益 趣 最 上 乘 諸 有 情 故, 為 欲 饒 益 趣 最 勝 乘 諸 有 情 故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這 個 法 門, 是 希 有 難 聞 的, 思 想 議 論 所 不 能 到 ; 不 是 有 長 短 輕 重 可 稱 的, 應 當 希 望 不 可 思 議 所 感 異 熟 果 報 善 現! 如 來 宣 說 此 法 門, 不 是 為 普 通 一 般 人 說 的, 不 是 為 小 乘 小 器 說 的, 是 為 的 要 饒 益 趣 向 最 上 最 勝 乘 的 諸 有 情 而 說 的 有 大 資 糧, 一 超 直 證 真 如 法 性 的 根 性, 所 以 聽 了 這 法, 就 能 成 大 利 義 辛 二 第 二 釋 所 以 善 現! 若 有 於 此 法 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即 為 如 來 以 其 佛 智 悉 知 是 人, 即 為 如 來 以 其 佛 眼 悉 見 是 人, 則 為 如 來 悉 覺 是 人 如 是 有 情, 一 切 成 就 無 量 福 聚 ; 皆 當 成 就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稱 量 無 邊 福 聚 佛 告 善 現 說 : 若 有 於 此 法 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還 能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就 為 如 來 以 他 的 佛 智 慧 完 全 知 道 這 人, 以 他 的 佛 眼 完 全 明 見 這 人, 就 為 如 來 完 全 覺 知 這 人 像 這 樣 的 有 情, 成 就 無 量 福 聚 ; 都 應 當 成 就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稱 量 無 邊 福 聚 辛 三 第 三 釋 所 以 善 現! 如 是 一 切 有 情, 其 肩 荷 擔 如 來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何 以 故? 善 現! 如 是 法 門, 非 諸 下 劣 信 解 有 情 所 能 聽 聞, 非 諸 我 見 非 諸 有 情 見 非 諸 命 者 見 非 諸 士 夫 見 非 諸 補 特 伽 羅 見 非 諸 意 生 見 非 諸 摩 納 婆 見 非 諸 作 者 見 非 諸 受 者 見 所 能 聽 聞 ; 此 等 若 能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無 有 是 處 復 次 善 現! 若 地 方 所, 聞 此 經 典, 此 地 方 所 當 為 世 間 諸 天 及 人 阿 素 洛 等 之 所 供 養 禮 敬 右 繞, 如 佛 靈 廟 佛 告 善 現 說 : 像 這 樣 的 一 切 有 情, 他 的 肩 上 就 能 荷 擔 如 來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什 麼 緣 故 呢? 像 這 樣 的 法 門, 不 是 一 些 下 劣 信 解 的 有 情, 所 能 聽 聞 的 ; 下 劣 有 情, 就 是 有 我 見 有 有 情 見 有 士 夫 見 有 補 特 伽 羅 見 有 意 生 見 有 摩 納 婆 見 有 作 者 見 有 受 者 見 的 這 些 見 都 是 凡 夫 外 道 的 顛 倒 見, 這 類 眾 生, 要 想 聽 了 這 法, 就 與 他 的 心 相 違 因 為 凡 夫 於 世 間 是 恆 時 求 名 利 的, 計 有 我 和 我 所 有 的, 所 以 聽 了 無 我 的 話, 就 不 願 意 聽 了 在 外 道, 雖 知 道 這 世 界 不 是 真 實 的, 要 是 離 了 這 個 世 界 另 求 個 真 實 的, 於 是 就 執 身 中 有 實 物, 有 說 是 性 有 說 是 神 有 說 是 靈 體, 認 為 他 是 永 久 存 在 的 實 物 但 在 這 法 門 中, 就 是 破 他 這 種 的 顛 倒 執 的, 說 是 五 陰 和 合 的 假 相, 定 無 自 性, 沒 是 這 一 切 的 見, 當 下 就 是 法 界 真 實 妙 性 所 以 不 是 一 切 下 劣 的 有 情 所 能 聽 聞 的 這 種 下 劣 的 人, 對 於 此 法 門, 能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還 能 廣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就 沒 有 這 種 可 能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要 有 某 個 地 方, 聽 了 這 個 金 剛 般 若 經, 這 個 地 方, 應 當 為 世 間 一 切 天 同 人 阿 素 洛 這 些 有 情 所 供 養 禮 拜 恭 敬 右 繞, 如 同 佛 靈 廟 一 樣 的 辛 四 第 四 釋 所 以 復 次 善 現!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此 經 典,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若 遭 輕 毀 極 遭 輕 毀 所 以 者 何? 善 現! 是 諸 有 情, 宿 生 所 造 諸 不 淨 業, 應 感 惡 趣 ; 以 現 法 中 遭 輕 毀 故, 宿 生 所 造 諸 不 淨 業, 皆 悉 消 盡, 當 得 無 上
55 正 等 菩 提 佛 又 告 善 現 :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這 種 經 典,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並 且 廣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所 明 的 理 而 起 正 作 意 修 行 的 ; 或 遭 人 輕 賤 毀 罵, 或 遭 極 重 的 輕 賤 毀 罵 的, 因 為 什 麼 呢? 這 些 持 經 的 有 情, 在 過 去 生 中 所 造 的 有 漏 不 善 業, 本 應 感 惡 趣 的 ; 但 因 現 在 持 此 法 的 功 力 由 此 法 能 了 我 法 皆 空, 證 無 相 實 相 真 如 雖 遭 輕 毀, 而 過 去 生 中 所 造 的 業, 就 能 消 滅 ; 業 障 既 消, 無 所 障 礙, 於 是 當 得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了 就 如 乾 柴 遇 烈 火 似 的, 一 切 煩 惱 業 障 都 被 消 滅 了 辛 五 第 五 釋 所 以 何 以 故? 善 現! 我 憶 過 去 於 無 數 劫, 復 過 無 數, 於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先 復 過 去 曾 值 八 十 四 俱 胝 那 庾 多 百 千 諸 佛, 我 皆 承 事, 既 承 事 已 皆 無 違 犯 善 現! 我 於 如 是 諸 佛 世 尊 皆 得 承 事, 既 承 事 已 皆 無 違 犯 若 諸 有 情 後 時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滅 時 分 轉 時, 於 此 經 典,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善 現! 我 先 福 聚, 於 此 福 聚 百 分 計 之 所 不 能 及, 如 是 千 分 若 百 千 分 若 俱 胝 百 千 分 若 俱 胝 那 庾 多 百 千 分 若 數 分 若 計 分 若 算 分 若 喻 分 若 鄔 波 尼 殺 曇 分, 亦 不 能 及 為 什 麼 呢? 善 現! 我 憶 念 我 於 過 去 無 數 劫 以 前, 還 過 於 無 數 劫 以 前, 在 然 燈 佛 應 正 等 覺 以 前, 又 過 於 然 燈 佛 前 曾 經 遇 著 八 十 四 億 兆 百 千 諸 佛, 我 都 親 近 承 事 ; 既 承 事 了, 並 且 遵 佛 教 誡, 沒 有 違 犯 善 現! 我 作 了 這 種 種 功 德 若 有 有 情, 在 後 時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滅 時 分 轉 起 時, 對 於 此 經 典, 能 領 受 憶 持, 於 文 讀 誦, 於 義 通 利, 並 且 還 廣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所 明 的 理 起 作 意 而 能 修 行 的 善 現! 我 以 先 所 作 的 福 聚, 同 這 人 持 此 經 的 福 聚 比 較 起 來, 還 沒 有 此 福 聚 的 百 分 之 一, 如 是 漸 漸 分 析, 還 沒 有 千 分 之 一, 若 百 千 分 之 一 若 俱 胝 百 千 分 若 俱 胝 那 庾 多 百 千 分 若 數 分 世 間 數 目 可 數 的 若 計 分 已 越 過 世 間 數 目 但 還 可 計 度 分 別 若 算 分 世 間 心 理 可 推 算 的 若 喻 分 可 以 世 間 此 喻 得 知 的 如 恆 河 沙 數 等 若 鄔 波 尼 殺 曇 分 鄔 波 尼 殺 曇 譯 為 極 細 分, 如 現 代 所 謂 原 子 電 子 我 以 前 的 福 聚, 連 分 析 這 樣 極 細, 都 不 能 及 辛 六 第 六 釋 所 以 善 現! 我 若 具 說, 當 於 爾 時 是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所 生 福 聚, 乃 至 是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所 攝 福 聚, 有 諸 有 情 則 便 迷 悶, 心 或 狂 亂 是 故 善 現! 如 來 宣 說 如 是 法 門,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稱 量, 應 當 希 冀 不 可 思 議 所 感 異 熟 佛 告 善 現 : 善 現! 我 若 完 全 的 說, 當 那 時 這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於 此 法 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廣 為 他 宣 說, 如 理 作 意 所 生 的 福 聚, 乃 至 這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所 攝 的 福 聚, 一 些 有 情 聽 了, 心 中 就 要 迷 悶, 或 是 狂 亂 因 為 此 甚 深 法 門, 是 佛 的 威 力 所 加, 所 以 不 是 普 通 思 想 所 能 想 得 到 的, 不 是 普 通 思 想 所 能 忍 可 的 ; 依 普 通 思 想 只 覺 得 無 理 可 信, 所 以 聽 了 要 迷 悶 狂 亂 善 現! 如 來 宣 說 這 樣 法 門, 不 可 以 普 通 心 理 思 議, 不 可 以 平 常 的 拘 束 心 量 來 稱 量, 應 當 希 望 感 不 可 思 議 的 異 熟 果 由 不 思 議 心, 信 解 不 思 議 福 果 相, 才 能 感 不 思 議 福 果 本 經 有 三 週 斷 疑, 第 一 週 斷 九 種 疑, 即 是 斷 所 行 疑 一 大 科 講 完 了 丁 二 斷 行 人 疑 戊 一 重 敘 宗 本 爾 時 具 壽 善 現 復 白 佛 言 : 世 尊! 諸 有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應 云 何 住? 云 何 修 行? 云 何 攝 伏 其 心? 佛 告 善 現 : 諸 有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應 當 發 起 如 是 之 心 : 我 當 皆 令 一 切 有 情, 於 無 餘 依 妙 涅 槃 界 而 般 涅 槃, 雖 度 如 是 一 切 有 情 令 滅 度 已, 而 無 有 情 得 滅 度 者 何 以 故? 善 現! 若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有 情 想 轉, 不 應 說 名 菩 薩 摩 訶 薩 所 以 者 何? 若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不 應 說 言 有 情 想 轉, 如 是 命 者 想 士 夫 想 補 特 伽 羅 想 意 生 想 摩
56 納 婆 想 作 者 想 受 者 想 轉, 當 知 亦 爾 何 以 故? 善 現!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以 前 示 宗 本 一 科, 佛 連 答 善 現 三 問, 但 在 答 應 云 何 住 中, 佛 說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善 現 就 有 疑 未 盡, 還 不 等 善 現 問 時, 佛 就 答 覆 他 了 善 現 又 在 以 下 的 答 中, 展 轉 生 起 疑 惑, 所 以 直 到 現 在, 對 於 所 行 疑 已 告 了 一 個 結 束 才 又 重 敘 前 文, 來 引 起 以 下 疑 難 這 段 文 在 上 文 中 已 解 釋 過, 所 以 不 必 重 釋 了 戊 二 進 斷 所 疑 己 一 無 人 修 因 證 果 疑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昔 於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頗 有 少 法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不? 作 是 語 已 具 壽 善 現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者, 如 來 昔 於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無 有 少 法,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說 是 語 已, 佛 告 具 壽 善 現 言 : 如 是! 如 是! 善 現! 如 來 昔 於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無 有 少 法,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何 以 故? 善 現! 如 來 昔 於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若 有 少 法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者,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不 應 授 我 記 言 : 汝 摩 納 婆, 於 當 來 世 名 釋 迦 牟 尼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善 現! 以 如 來 無 有 少 法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是 故 然 燈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授 我 記 言 : 汝 摩 納 婆, 於 當 來 世 名 釋 迦 牟 尼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所 以 者 何? 善 現! 言 如 來 者, 即 是 真 實 真 如 增 語 ; 言 如 來 者, 即 是 無 生 法 性 增 語 ; 言 如 來 者, 即 是 永 斷 道 路 增 語 ; 言 如 來 者, 即 是 畢 竟 不 生 增 語 何 以 故? 善 現! 若 實 無 生, 即 最 勝 義 善 現! 若 如 是 說 :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者, 當 知 此 言 為 不 真 實 所 以 者 何? 善 現! 由 彼 謗 我 起 不 實 執, 何 以 故? 善 現! 無 有 少 法,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善 現! 如 來 現 前 等 所 證 法, 或 所 說 法, 或 所 思 法, 即 於 其 中 非 諦 非 妄 是 故 如 來 說 一 切 法 皆 是 佛 法 善 現! 一 切 法 一 切 法 者, 如 來 說 非 一 切 法,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一 切 法 一 切 法 善 現 想 著, 若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那 不 是 沒 有 菩 薩 嗎? 既 沒 有 菩 薩, 又 那 有 菩 薩 所 修 的 行 呢? 既 沒 有 行 可 修, 又 怎 能 證 果 呢? 他 既 有 了 這 種 疑, 佛 就 告 訴 他 說 : 善 現!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如 來 曾 經 在 然 燈 佛 前, 頗 有 微 少 的 法, 是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的 嗎? 善 現 聽 佛 這 樣 一 問, 當 時 就 被 提 醒, 所 以 他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我 了 解 佛 所 說 的 意 義, 如 來 因 地 中 在 然 燈 佛 所, 沒 有 微 少 的 法 是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的 他 說 完 了 這 話, 佛 就 稱 許 他 所 說 的, 所 以 說 如 是 如 是 並 且 告 訴 他 說 : 如 來 昔 在 然 燈 佛 所, 沒 有 微 少 的 法 是 能 證 無 上 菩 提 的 因 為 如 來 昔 在 然 燈 佛 所, 若 有 微 少 的 法 是 能 證 無 上 菩 提 的, 那 麼 然 燈 佛 就 不 當 同 我 釋 迦 如 來 自 稱 授 記 言 : 汝 摩 納 婆, 將 來 當 名 釋 迦 牟 尼 應 正 等 覺 然 燈 如 來 稱 釋 迦 如 來, 所 以 說 汝 摩 納 婆 是 梵 語 就 是 在 家 少 年 而 能 修 淨 行 的 人 若 釋 迦 如 來 覺 著 我 是 菩 薩, 是 能 證 菩 提 者, 有 法 是 所 證 的 菩 提, 那 麼 就 有 了 分 別 妄 執, 就 成 為 凡 夫 外 道 了, 然 燈 佛 當 然 便 不 會 給 釋 迦 如 來 授 記 因 為 如 來 覺 悟 沒 有 少 法 是 能 證 無 上 菩 提 的, 那 就 無 人 我 法 我 我 法 既 空, 於 是 無 分 別 般 若 現 前, 所 以 然 燈 佛 才 同 我 授 記 言 : 汝 摩 納 婆, 當 來 名 釋 迦 牟 尼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說 到 如 來, 就 是 真 如 真 實 的 增 語 若 證 得 諸 法 實 相 真 如, 就 名 如 來 ; 並 不 是 在 實 相 真 如 中, 另 有 一 個 具 體 的 名 如 來 是 在 實 相 真 如 上 假 立 名 言, 是 增 益 的 語 言 就 是 無 生 法 性 的 增 語 一 切 法 都 是 因 緣 和 合 而 生 的, 在 因 緣 和 合 位 上 假 立 種 種 名 言, 並 不 是 別 有 實 物, 依 以 得 生 ; 在 一 切 法 的 本 性, 是 常 自 寂 靜 本 來 無 生, 所 以 說 無 生 法 性 若 有 人 證 得 無 生 法 性, 就 名 如 來, 這 如 來 是 依 此 無 生 法 性 而 假 立 的 名 言 就 是 永 斷 道 路 的 增 語 道 路 是 能 通 義 造 業 就 往 來 於 生 死, 所 以 名 業 道 ; 言 語 能 使 思 想 相 通, 所 以 名 言 語 道 若 有 人 能 永 斷 生 死 及 思 量 分 別 的 道 路, 就 名 如 來, 所 以 說 即 是 永 斷 道 路 增 語 也 就 是 畢 竟 不 生 的 增 語 如 來 不 但 無 始 不 生, 就 是 將 來 也 不 生, 常 住 真 實, 所 以 是 畢 竟 不 生 若 能 畢 竟 不 生, 就 假 立 名 言 叫 作 如 來, 所 以 說 即 是 畢 竟 不 生 增 語 為 什 麼 要
57 說 如 來 是 這 些 增 益 的 語 言, 沒 有 別 的 如 來 可 得 呢? 因 為 若 能 真 實 無 生, 就 是 最 勝 義, 就 是 究 竟 無 上 的 如 來 了 義, 是 境 最 勝, 就 是 最 為 殊 勝, 沒 有 更 勝 的 了 真 實 無 生, 是 最 勝 智 所 緣 的 最 勝 境 善 現! 若 有 人 說 如 來,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的, 當 知 他 所 說 的 不 是 真 實 語 如 這 樣 說, 那 就 離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外 有 能 證 的 人, 離 能 證 的 人 外 別 有 所 證 的 法, 於 是 就 有 能 所 對 待 思 量 分 別, 就 不 名 如 來 了 所 以, 這 人 就 是 毀 謗 如 來, 也 起 虛 妄 不 實 執 如 來 那 裏 有 微 少 的 法, 是 如 來 能 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的? 以 上, 約 如 來 本 身 說, 就 是 從 無 相 真 實, 假 立 曰 如 來 以 下 約 佛 法 說 佛 告 善 現 : 善 現! 如 來 現 前 等 所 證 法, 或 所 說 法, 或 所 思 法, 這 都 是 非 諦 非 妄 的, 所 以 如 來 說 一 切 法 都 是 佛 法 佛 所 證 的 法, 不 是 凡 夫 思 量 分 別 心 所 能 證 的, 所 以 名 非 諦 ; 但 佛 也 不 是 不 證 此 法, 所 以 名 非 妄 佛 所 說 的 法, 不 是 如 言 說 所 取 的, 所 以 名 非 諦 ; 但 依 所 說 的 法, 依 教 明 理 如 理 修 習 也 可 證 得, 所 以 名 非 妄 佛 所 思 的 法, 不 是 凡 夫 思 量 心 所 能 思 量 的, 所 以 名 非 諦 ; 但 後 得 智 變 相 緣 真, 楷 量 法 相, 能 隨 順 法 性 而 通 達 於 法 性, 所 以 名 非 妄 因 為 非 諦 非 妄, 所 以 如 來 說 一 切 法, 就 能 證 能 說 能 思 功 能 上 說, 都 是 佛 法, 唯 佛 才 能 證 得 如 法 華 經 上 說 : 諸 法 實 相,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盡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一 切 法, 如 來 說 非 一 切 法, 這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一 切 法 因 為 一 切 法, 不 是 凡 夫 二 乘 分 別 所 取 的 法, 所 以 如 來 說 非 一 切 法 ; 既 離 虛 妄 分 別, 由 正 智 所 證 的 一 切 法, 這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一 切 法 己 二 無 人 度 生 嚴 土 疑 佛 告 善 現 : 譬 如 士 夫 具 身 大 身 具 壽 善 現 即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來 所 說 士 夫 具 身 大 身, 如 來 說 為 非 身, 是 故 說 名 具 身 大 身 佛 言 善 現 : 如 是, 如 是 若 諸 菩 薩 作 如 是 言 : 我 當 滅 度 無 量 有 情, 是 則 不 應 說 名 菩 薩 何 以 故? 善 現! 頗 有 少 法, 名 菩 薩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菩 薩 佛 告 善 現 : 有 情 有 情 者, 如 來 說 非 有 情, 故 名 有 情 是 故 如 來 說 一 切 法, 無 有 有 情 無 有 命 者 無 有 士 夫 無 有 補 特 伽 羅 等 善 現! 若 諸 菩 薩 作 如 是 言 : 我 當 成 辦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亦 如 是 說 何 以 故? 善 現!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者, 如 來 說 非 莊 嚴,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善 現! 若 諸 菩 薩 於 無 我 法 無 我 法 深 信 解 者,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說 為 菩 薩 既 沒 有 發 起 菩 薩 乘 者 的 菩 薩, 那 麼 也 沒 有 菩 薩 度 生 或 莊 嚴 佛 土 啊? 當 善 現 起 了 這 種 疑, 佛 就 對 他 說 : 善 現, 譬 如 士 夫 具 身 大 身 身 指 相 好 身, 大 身 指 法 性 身 善 現 還 不 等 佛 說 完, 已 明 白 了, 他 就 說 : 如 來 所 說 士 夫 具 身 大 身, 是 離 於 具 身 大 身 相 的,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非 身 ; 離 身 相 所 顯 的 真 實 法 性, 這 才 名 具 身 大 身 他 說 完 了, 佛 稱 許 他 所 說 的, 就 說 如 是 如 是 又 說 : 若 諸 菩 薩 作 這 種 說 : 我 當 滅 度 無 量 有 情, 那 就 不 當 名 菩 薩 了 因 為 他 執 著 我 是 菩 薩, 有 有 情 可 度 所 以 又 問 善 現 說 : 頗 有 微 少 的 法 名 菩 薩 嗎? 善 現 回 答 說 : 沒 有, 沒 有 微 少 的 法 名 為 菩 薩 佛 又 說 : 有 情, 在 如 來 說 為 非 有 情, 才 名 有 情 因 為 有 情 本 是 法 性, 本 等 虛 空 遍 法 界 的, 所 以 說 非 有 情 ; 但 由 五 蘊 和 合 假 名 有 情 的 所 以 如 來 說 一 切 法, 沒 有 有 情 命 者 士 夫 補 特 伽 羅 等 以 上 斷 無 人 度 生 疑 以 下 斷 無 人 嚴 土 疑, 佛 告 善 現 說 ; 若 諸 菩 薩 作 這 種 說 : 我 應 當 成 辦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也 不 應 說 名 菩 薩 了 因 為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本 就 唯 識 所 緣 的 假 相 而 立 的 假 名, 所 以 說 非 莊 嚴 ; 但 離 相 所 顯 真 實 法 性, 具 無 量 功 德 莊 嚴,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佛 土 功 德 莊 嚴 若 諸 菩 薩 於 無 我 法, 能 深 信 解 呢,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才 說 他 是 菩 薩 因 為 不 執 我 法, 正 能 顯 二 空 所 有 真 實 性, 所 以 才 說 為 是 菩 薩 丁 三 斷 行 果 疑 戊 一 斷 三 輪 疑
58 己 一 別 斷 三 輪 疑 庚 一 意 輪 見 知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等 現 有 肉 眼 不? 善 現 答 言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等 現 有 肉 眼 佛 言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等 現 有 天 眼 不? 善 現 答 言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等 現 有 天 眼 佛 言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等 現 有 慧 眼 不? 善 現 答 言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等 現 有 慧 眼 佛 言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等 現 有 法 眼 不? 善 現 答 言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等 現 有 法 眼 佛 言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等 現 有 佛 眼 不? 善 現 答 言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等 現 有 佛 眼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乃 至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諸 沙, 如 來 說 是 沙 不? 善 現 答 言 : 如 是, 世 尊! 如 是, 善 逝! 如 來 說 是 沙 佛 言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乃 至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假 使 有 如 是 等 殑 伽 河, 乃 至 是 諸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 假 使 有 如 是 等 世 界, 是 諸 世 界 寧 為 多 不? 善 現 答 言 : 如 是, 世 尊! 如 是, 善 逝! 是 諸 世 界 其 數 甚 多 佛 言 善 現 : 乃 至 爾 所 諸 世 界 中 所 有 有 情, 彼 諸 有 情, 各 有 種 種 其 心 流 注, 我 悉 能 知 何 以 故? 善 現! 心 流 注 心 流 注 者, 如 來 說 非 流 注,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心 流 注 心 流 注 所 以 者 何? 善 現!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不 可 得 意 輪 身 輪 語 輪 名 為 三 輪, 這 是 佛 果 的 三 業, 都 是 度 眾 生 的 大 用 意 業 能 觀 察 眾 生 的 根 機 ; 身 業 能 現 神 通, 令 眾 生 生 起 恭 敬 ; 語 業 能 教 誡 說 法, 斷 眾 生 的 疑 這 三 業 能 摧 能 轉, 應 用 無 窮, 所 以 叫 作 輪 今 明 意 輪 見 知 善 現 聽 了 佛 說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菩 薩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如 來, 他 就 疑 惑 : 若 畢 竟 無 有 少 法 可 見 可 知, 那 麼 還 是 實 有 法 如 來 不 見 呢? 還 是 實 無 有 法 如 來 不 見 呢? 若 實 有 法 如 來 不 見, 那 就 同 盲 人 一 樣 了 : 若 實 無 法 如 來 就 畢 竟 無 所 見, 那 麼 佛 果 上 意 輪 的 正 遍 知 五 眼 肉 限 天 眼 慧 眼 法 眼 佛 眼 就 應 當 沒 有 佛 知 道 善 現 有 這 樣 的 疑 惑, 就 告 訴 他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如 來 同 所 餘 的 一 切 如 來, 現 在 都 有 肉 眼 天 眼 等 嗎? 肉 眼 見 俗 諦 事 相 境, 就 是 人 同 動 物 等 依 眼 根 所 發 的 眼 識 肉 眼 不 同, 所 見 的 境 也 不 同 ; 如 江 河 中 的 水, 人 見 他 是 水, 餓 鬼 看 見 是 膿 血 佛 隨 人 類 等 眾 生 所 有 的 眼 識, 所 見 的 境, 都 能 看 見 天 眼 也 見 俗 諦 事 相 境, 但 與 肉 眼 不 同 肉 眼 是 礙 非 通, 如 有 牆 壁 障 礙, 就 不 能 見 牆 那 邊 的 境 ; 天 眼 是 通 非 礙, 是 不 為 牆 壁 等 所 障 礙 的 但 這 天 眼 有 報 得 的, 有 修 得 的, 如 天 人 的 眼 就 是 報 得 的, 由 修 禪 定 而 得 的 就 是 修 得 的 但 羅 漢 同 菩 薩 的 天 眼 還 是 有 限, 只 有 佛 的 天 眼 真 是 通 靈 無 礙 的, 能 見 天 人 所 見 的, 乃 至 十 方 世 界 為 天 人 所 不 能 見 的 也 都 能 見 慧 眼 就 是 二 空 無 分 別 般 若, 能 見 真 諦 的 理 這 般 若 智 慧, 雖 三 乘 聖 果 都 有, 但 二 乘 只 有 生 空 般 若 ; 菩 薩 雖 有 二 空 般 若 而 未 充 足 ; 惟 佛 才 有 究 竟 的 二 空 般 若 慧 眼 法 眼 能 見 即 俗 即 真 即 事 即 理 諸 法 中 道 實 相 如 見 到 此 法 是 空 無 自 性, 同 時 就 能 見 到 是 因 緣 所 生, 緣 起 之 緣, 是 遍 於 法 界 的 ; 自 己 既 通 達 這 種 法 了, 又 能 為 眾 生 說 這 種 法 這 法 眼, 惟 有 佛 同 菩 薩 才 有, 菩 薩 雖 有 而 不 是 究 竟, 惟 佛 的 法 眼 才 是 究 竟 佛 眼 就 是 一 切 種 智, 亦 曰 一 切 智 智 惟 佛 才 有 佛 眼, 菩 薩 還 沒 有 一 切 種 智, 所 以 沒 有 佛 眼 這 佛 眼 與 前 四 眼 是 不 同 的, 前 面 所 說 的 四 種 眼, 都 是 有 分 限 的, 所 見 的 境 也 是 各 各 不 同 的 ; 佛 眼 於 每 一 剎 那 心 中, 都 能 具 足 前 四 眼 的 見, 對 於 前 四 眼 所 見 的 境 無 不 照 了, 於 一 念 心 中 於 一 一 事 都 能 見 到 即 俗 即 真 即 中 如 來 問 善 現, 如 來 有 沒 有 五 眼, 善 現 回 答 說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等 現 有 肉 眼 乃 至 有 佛 眼 因 為 如 來 具 有 如 上 的 五 眼, 所 以 說 見 具 足 以 下, 說 知 具 足 佛 告 善 現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乃 至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的 沙, 如 來 說 是 不 是 沙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如 是, 如 來 說 是 沙 佛 說 : 善 現!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乃 至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的 數 目, 假 設 有 像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的 殑 伽 河, 乃 至 這 些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的 數 目 ; 假 設 有 像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的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的 世 界, 這 些 世
59 界 算 不 算 多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如 是, 這 些 世 界 的 數 目 很 多 佛 說 : 善 現! 乃 至 像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的 殑 伽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的 世 界 中 所 有 的 有 情, 那 些 有 情, 各 有 種 種, 其 心 流 注 各 各 都 有 八 識 心 王 同 相 應 的 心 所, 這 些 心 王 同 心 所 都 是 剎 那 生 滅 流 注 不 斷 的, 如 水 前 流 後 流 是 相 續 不 斷 的, 那 些 有 情, 各 有 種 種 的 心 心 流 注, 我 都 能 知 因 為 心 流 注 者, 是 虛 妄 分 別 因 緣, 假 名 心 流 注, 是 空 無 自 性 的, 沒 有 流 注 的 實 體 可 得, 所 以 如 來 說 非 心 流 注 ; 但 這 無 相 無 執 所 顯 的, 就 是 真 實 法 性,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心 流 注 為 什 麼 這 樣 說 呢? 因 為 其 心 流 注 不 斷 相 續 的 相, 是 虛 妄 的, 過 去 已 經 過 去 了, 所 以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 未 來 還 沒 有 來, 就 是 沒 有, 所 以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 現 在 是 在 一 剎 那 上 建 立 的, 在 這 一 剎 那 中, 沒 有 能 得 的 同 所 得 的 ; 能 得 的 在 這 一 剎 那, 所 得 的 已 又 是 一 剎 那 了, 覺 到 是 現 在 的 時 候 已 經 就 不 是 現 在 了, 所 以 說 現 在 心 不 可 得 佛 智 具 足 知 見, 所 以 有 意 業 鑒 照 輪, 能 照 了 一 切 諸 法 鑒 達 一 切 眾 生 心, 這 就 是 妙 觀 察 智 所 成 的 大 用 庚 二 身 輪 福 相 辛 一 從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明 身 輪 之 因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此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是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是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寧 為 多 不? 善 現 答 言 : 甚 多, 世 尊! 甚 多, 善 逝! 佛 言 : 善 現! 如 是, 如 是 彼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其 量 甚 多 何 以 故? 善 現! 若 有 福 聚, 如 來 不 說 福 聚 福 聚 善 現 想 : 要 是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菩 薩, 無 有 少 法 名 為 如 來, 都 無 有 少 法, 那 麼 就 應 當 無 福 德 相, 無 福 德 相 於 是 佛 果 上 的 身 輪 福 相 也 應 當 沒 有 因 為 佛 所 現 的 神 通 相 好 的 身, 是 依 福 德 為 因 所 成 的 佛 知 道 他 有 這 種 疑 惑, 就 問 他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用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裝 滿 了 七 寶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這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這 種 奉 施 的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算 不 算 多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甚 多, 世 尊! 甚 多, 善 逝! 世 尊 同 善 逝 都 是 佛 的 十 種 尊 號 中 之 一 種 善 現 說 了 甚 多 世 尊, 又 說 甚 多 善 逝, 就 是 顯 誠 懇 尊 重 的 意 思 佛 說 : 善 現! 如 是 如 是, 那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由 這 種 奉 施 因 緣 所 生 的 福 聚, 他 的 量 是 很 多 的 因 為 福 聚 是 沒 有 福 聚 相 的, 所 以 就 是 無 相 真 實, 這 無 相 真 實 是 等 虛 空 遍 法 界 的, 福 聚 的 量 也 是 等 虛 空 偏 法 界 的, 所 以 說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其 量 甚 多 佛 的 相 好 身, 是 因 緣 所 生 空 無 自 性, 無 相 可 取, 是 即 相 離 相 的 所 以 要 無 相 的 福 德, 才 能 成 無 相 之 身 辛 二 正 明 身 輪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可 以 色 身 圓 實 觀 如 來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不 可 以 色 身 圓 實 觀 於 如 來 何 以 故? 世 尊! 色 身 圓 實 色 身 圓 實 者, 如 來 說 非 圓 實,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色 身 圓 實 色 身 圓 實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可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如 來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不 可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於 如 來, 何 以 故? 世 尊! 諸 相 具 足 諸 相 具 足 者, 如 來 說 為 非 相 具 足,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諸 相 具 足 諸 相 具 足 佛 告 訴 善 現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可 不 可 以 用 色 身 的 圓 滿 充 實 來 觀 如 來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不 可 以, 不 可 以 用 色 身 的 圓 滿 充 實 觀 於 如 來 因 為 色 身 圓 實 者, 如 來 說 非 圓 實 色 身 化 身 報 身 都 現 有 色 身 這 化 身 報 身 是 以 法 身 為 本 的 但 法 身 是 無 色 身 相 可 取 的, 所 以 圓 實 色 身 就 是 離 圓 實 色 身 相 所 顯 的 無 圓 實 相 可 取 的 法 身 不 過 為 開 悟 初 發 心 的 人, 依 色 身 圓 實 相 立 色 身 圓 實 名, 所 依 的 相 同 所 立 的 名, 都 是 假 相 假 名 ; 真 實 證 得 法 身, 是 無 色 身 圓 實 名 同 色 身 圓 實 相 可 取 的 但 這 所 顯 的 無 相 真 實 法, 就 是 如 來 之 本, 正 是 如 來 的 色 身 圓 實, 所 以 如 來 又 說 名 為 色 身 圓 實 佛 問 善 現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可 不 可 以 用 諸 相 具 足 來 觀 如 來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不 可 以, 不 可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於 如 來 因 為 諸 相 具 足 者, 就 是 一 切 福 德 聚 完 備 所 現 的, 就 是 無 相 的 福 德 聚,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非 相 具 足 ; 但 無 相 就 是 無 為 無 漏 真 實 法 性 功 德, 所
60 以 如 來 又 說 名 為 諸 相 具 足 達 磨 祖 師 說 淨 智 妙 圓, 體 是 空 寂 的 無 漏 功 德, 正 是 如 來 的 功 德 具 足 所 以 佛 所 現 的 身, 就 是 顯 無 為 真 實 法 性, 現 一 切 相 也 就 是 無 相 庚 三 語 輪 說 法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頗 作 是 念, 我 當 有 所 說 法 耶? 善 現! 汝 今 勿 當 作 如 是 觀 何 以 故? 善 現! 若 言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即 為 謗 我, 為 非 善 取 何 以 故? 善 現! 說 法 說 法 者, 無 法 可 說, 故 名 說 法 佛 有 三 身 法 身 佛 是 沒 有 說 法 的, 報 身 佛 ( 他 受 用 身 ) 同 化 身 佛 都 是 有 說 法 的 佛 現 報 身 是 為 地 上 菩 薩 說 法 的, 現 化 身 是 為 地 前 同 凡 夫 二 乘 說 法 的 但 這 兩 種 身 都 是 依 法 身 才 顯 的, 所 以 佛 以 無 相 之 相 為 身 輪 身 輪 既 是 無 相, 那 麼 誰 能 說 法 呢? 善 現 生 起 這 樣 的 疑 惑, 所 以 佛 就 告 訴 他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如 來 頗 作 這 樣 的 念 : 我 當 有 所 說 法 嗎? 善 現! 你 不 應 當 作 這 樣 的 觀 察 因 為 若 說 法 身 佛 也 有 說 法, 就 是 毀 謗 法 身 如 來, 就 是 取 虛 妄 分 別 相 而 不 善 取 如 來 的 真 實 相 因 為 說 的 法 本 無 可 得, 所 以 也 無 法 可 說 ; 如 以 指 指 月, 正 顯 月 不 在 指 中, 才 能 得 月 ; 若 說 月 就 在 指 中, 那 麼 不 但 不 能 見 月, 就 是 指 也 不 知 了 所 以 若 是 在 名 句 文 言 相 中 以 為 有 法 可 得, 那 就 不 明 說 法 的 義 了 ; 不 如 名 句 文 言 而 生 執 著, 能 通 達 其 中 的 理, 如 實 的 脩 行, 就 能 證 得 離 相 真 實 法 性, 這 才 名 為 如 來 說 法 此 中 是 就 無 自 他 對 待, 無 說 聽 機 緣 相 叩, 無 這 樣 的 說 法, 所 以 說 法 身 佛 不 說 法 ; 其 他 的 經 中, 也 有 說 法 身 佛 說 法 的, 但 那 是 據 真 實 法 性 說 因 為 法 性 的 理, 遍 一 切 處,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常 時 如 是, 頭 頭 上 明 事 事 上 顯 無 處 不 流 露 無 處 不 示 現 的, 這 就 是 說 法, 所 以 說 法 身 佛 也 說 法 己 二 總 斷 難 信 疑 爾 時 具 壽 善 現 白 佛 言 : 世 尊! 於 當 來 世 後 時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滅 時 分 轉 時, 頗 有 有 情, 聞 說 如 是 色 類 法 已 能 深 信 不? 佛 言 善 現 : 彼 非 有 情, 非 不 有 情 何 以 故? 善 現! 一 切 有 情 者, 如 來 說 非 有 情, 故 名 一 切 有 情 善 現 聽 說 依 佛 果 不 思 議 所 顯 的 三 輪 相 用 即 非 三 輪 相 用, 只 是 真 實 法 性, 他 就 生 起 了 疑 惑 : 如 平 常 以 成 佛 為 目 標 而 修 行, 所 以 就 能 成 佛 若 佛 果 的 三 輪 都 沒 得, 又 無 相 可 觀, 如 何 發 心 成 佛 呢? 所 以 這 種 法 是 甚 深 難 信 的 那 時 就 白 佛 說 ; 世 尊! 在 當 來 世 末 法 的 後 分 後 五 百 歲 正 法 將 滅 的 時 分 轉 起 的 時 候, 頗 有 有 情 聽 說 這 種 色 類 法 後, 能 夠 深 信 不 能 呢? 色 類 即 流 傳 於 世 間 的 經 典, 這 經 就 是 色 法 的 名 句 文 是 能 詮 的, 所 以 名 色 類 佛 說 : 善 現! 彼 非 有 情, 非 不 有 情 彼 指 那 些 能 聞 法 起 信 的 有 情, 不 是 不 具 戒 德 智 慧 常 時 顛 倒 分 別 的 凡 夫 有 情, 而 是 多 生 以 來 久 積 善 根 廣 開 佛 法, 久 已 薰 習 具 戒 具 德 具 慧 的 有 情 在 末 法 中 有 智 慧 能 聽 此 法, 並 且 聽 了 還 能 深 信 此 法, 所 以 說 彼 非 有 情 ; 非 不 有 情 平 常 顛 倒 分 別 的 有 情, 不 容 易 聞 此 法 而 深 信, 所 以 佛 所 說 的 有 情, 是 說 的 具 戒 具 德 具 慧 聞 了 此 法 就 能 深 信 的 有 情 但 這 有 情 是 離 有 情 相, 此 法 也 是 無 法 相 的 ; 無 有 情 相 所 顯 的 就 是 真 實 法 身, 無 法 相 所 顯 的 就 是 真 實 法 性 所 以 這 具 戒 具 德 具 慧 的 有 情 能 深 信 此 法, 就 是 以 真 實 法 身 深 信 真 實 法 性, 如 以 空 合 空 以 水 投 水, 又 有 什 麼 不 可 以 的 呢 戊 二 斷 三 相 疑 己 一 明 成 正 覺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頗 有 少 法,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現 證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耶? 具 壽 善 現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者, 無 有 少 法,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現 證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佛 言 善 現 : 如 是, 如 是 於 中 少 法 無 有 無 得, 故 名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三 相, 就 是 八 相 中 之 三 相 什 麼 叫 作 八 相 呢? 一 入 胎, 二 住 胎, 三 出 胎, 四 出 家, 五 成 正 覺, 六 轉 法 輪, 七 度 眾 生, 八 入 涅 槃 前 四 種 是 未 成 佛 以 前 的 相, 涅 槃 是 終 了 的 相, 成 正 覺 轉 法 輪 度 眾 生, 是 成 佛 住 世 的 相 此 中
61 就 是 明 對 於 佛 住 世 三 相 所 起 的 疑, 疑 中 又 分 三, 今 先 明 成 正 覺 前 面 所 說 的 三 輪 應 化 的 相 用 而 無 相 用 可 得, 就 是 無 相 法 身 的 真 實 佛 ; 要 是 這 樣, 怎 麼 又 有 成 正 覺 的 這 一 回 事 呢? 如 果 沒 有 成 正 覺 這 事, 那 就 也 沒 有 佛 了 佛 知 善 現 有 這 疑, 於 是 問 善 現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還 有 少 許 的 法 是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現 前 所 證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的 嗎? 善 現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沒 有 少 許 法 是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現 前 所 證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的 於 是 佛 印 可 善 現 所 說 的 說 如 是 如 是 一 切 都 是 空 的, 所 謂 離 一 切 相 即 一 切 法 沒 有 一 切 法 的 相 可 得, 這 才 名 成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己 二 轉 法 輪 復 次 善 現! 是 法 平 等, 於 其 中 間 無 不 平 等, 故 名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以 無 我 性 無 有 情 性 無 命 者 性 無 士 夫 性 無 補 特 伽 羅 等 性 平 等, 故 名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一 切 善 法 無 不 現 證, 一 切 善 法 無 不 妙 覺 善 現! 善 法 善 法 者, 如 來 一 切 說 為 非 法,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善 法 善 法 復 次 善 現!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集 七 寶 聚, 量 等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其 中 所 有 妙 高 山 王 持 用 布 施 ;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此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中 乃 至 四 句 伽 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善 現! 前 說 福 聚, 於 此 福 聚 百 分 計 之 所 不 能 及, 如 是 千 分 若 百 千 分 若 俱 胝 百 千 分 若 俱 胝 那 庾 多 百 千 分 若 數 分 若 計 分 若 算 分 若 喻 分 若 鄔 波 尼 殺 曇 分 亦 不 能 及 善 現 懷 疑, 一 切 法 既 平 等 無 相 可 得, 為 什 麼 又 有 如 來 轉 法 輪 這 回 事 呢? 其 實 佛 說 一 切 法 為 度 一 切 生, 若 無 一 切 生 就 不 說 一 切 法 如 來 所 說 的 法, 是 不 可 說 的 平 等 法, 而 此 法 不 是 在 言 說 中 在 平 常 所 說 的 五 陰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四 諦 十 二 因 緣 這 種 種 的 法, 是 此 一 剎 那 的 法 就 不 是 彼 一 剎 那 的 法, 有 這 各 各 不 同 的 相 ; 如 來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的 法 無 不 平 等, 就 是 一 切 法 真 實 不 動 常 住 其 性 的 法 所 以 佛 告 善 現 說 : 是 法 平 等, 於 其 中 間 無 不 平 等, 故 名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因 為 沒 有 我 性 沒 有 命 者 性 沒 有 士 夫 性 沒 有 補 特 伽 羅 等 性, 沒 有 這 些 差 別 不 平 等 相, 所 以 名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一 切 善 法 無 不 現 量 證 明, 一 切 善 法 無 不 妙 覺 妙 覺 就 是 沒 有 能 覺 所 覺 的 相 可 得 這 個 無 相 妙 覺 一 切 善 法, 就 是 如 來 所 說 法, 沒 有 定 法 相 可 取 著 所 以, 善 法, 如 來 說 為 非 善 法 ; 才 是 如 來 所 說 的 善 法 因 為 善 不 善 一 切 法 都 是 以 真 如 為 性, 既 以 真 如 為 性, 所 以 一 切 法 都 是 無 自 性, 就 是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現 證 妙 覺 善 法 所 以 如 來 說 名 善 法 但 這 善 法, 也 沒 有 善 法 相 可 取, 所 以 又 說 為 非 善 法 ; 要 是 通 達 無 善 法 的 義, 這 才 是 明 了 如 來 所 說 的 善 法 義 所 以 佛 說 了 四 十 九 年 的 法, 自 己 說 未 曾 說 一 字 這 句 話 有 兩 種 的 解 釋 : 要 是 從 俗 諦 說, 佛 現 所 說 的 法 就 是 三 世 諸 佛 所 共 宣 說 的, 不 是 別 有 所 說 的 要 是 從 第 一 義 諦 上 說, 佛 說 種 種 法, 正 是 說 的 不 可 說 的 法, 無 分 別 智 親 證 無 相 真 實 的 法, 無 語 言 文 字 可 說 ; 雖 說 了 四 十 九 年 法, 無 一 字 說 到 的 所 以 轉 法 輪 無 轉 法 輪 相 可 得, 這 才 是 轉 法 輪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集 七 寶 聚, 他 的 量 等 於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中 所 有 妙 高 山 王 持 用 布 施 ;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此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中 乃 至 最 少 四 句 伽 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還 能 廣 為 他 人 宣 說 開 示, 如 理 作 意 善 現! 前 說 福 聚 望 於 這 個 福 聚, 百 分 計 算 所 不 能 及, 如 是 千 分 若 百 千 分 若 億 兆 百 千 分 若 數 分 若 算 分 若 喻 分 若 極 細 分 也 不 能 及 己 三 度 眾 生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頗 作 是 念, 我 當 度 脫 諸 有 情 耶? 善 現! 汝 今 勿 當 作 如 是 觀 何 以 故? 善 現! 無 少 有 情 如 來 度 者 善 現! 若 有 有 情 如 來 度 者, 如 來 即 應 有 其 我 執 有 有 情 執 有 命 者 執 有 士 夫 執 有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善 現! 我 等 執 者, 如 來 說 為 非 執, 故 名 我 等 執, 而 諸 愚 夫 異 生 強 有 此 執 善 現! 愚 夫 異 生 者, 如 來 說 為 非 生, 故 名 愚 夫 異 生 要 是 沒 有 成 正 覺 就 沒 有 佛 了, 也 沒 有 轉 法 輪, 怎 麼 又 有 度 眾 生 這 回 事 呢? 當 時
62 善 現 有 這 疑, 佛 就 問 善 現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麼 樣? 如 來 能 作 這 念, 我 當 度 脫 一 切 有 情 嗎? 善 現! 你 現 在 不 應 當 作 這 樣 的 觀 察 什 麼 緣 故 呢? 沒 有 少 許 有 情 是 如 來 所 度 的, 這 因 為 正 是 不 見 有 眾 生 可 度, 才 名 為 佛 若 有 有 情 為 如 來 度 的, 就 有 了 我 執 我 是 如 來 為 能 度 的, 有 情 是 為 我 所 度 的 ; 有 了 我 執 就 有 有 情 執 有 命 者 執 有 士 夫 執 有 補 特 伽 羅 等 執 這 些 我 等 執, 是 由 執 而 有 的, 本 來 就 沒 有 我 的 自 體 可 得 雖 執 而 無 所 執,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非 執 ; 但 是 為 破 眾 生 我 等 執 而 顯 真 實 法 性, 所 以 名 我 等 執 但 一 切 愚 夫 異 生, 硬 是 以 為 有 這 種 執 了 愚 夫 是 通 於 凡 夫 同 二 乘 的, 比 較 異 生 的 意 義 稍 廣 一 點 因 為 二 乘 人 愚 法, 雖 斷 人 我 執 仍 有 法 我 執, 所 以 也 名 愚 夫 異 生 只 通 於 凡 夫, 範 圍 比 較 狹 小 點, 就 是 在 異 類 中 流 轉 而 受 三 惡 趣 生 死 的 要 是 小 乘 須 陀 洹 果, 將 分 別 我 執 斷 了, 證 得 生 空 法 性, 不 再 墮 三 惡 趣 中, 那 就 不 名 為 異 生 了 佛 叫 善 現 說 : 愚 夫 異 生 但 隨 分 位 上 假 定 的, 實 則 沒 有 愚 夫 異 生 的 自 體 可 得,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非 生 ; 只 是 為 除 顛 倒 分 別, 所 以 說 名 愚 夫 異 生 要 知 度 眾 生, 但 是 度 本 空 的 眾 生, 因 為 眾 生 妄 想 顛 倒 不 自 覺 知, 就 是 要 斷 除 他 的 妄 想 而 顯 真 實 法 性 ; 所 以 度 眾 生 而 無 眾 生 可 度, 這 才 名 為 度 眾 生 戊 三 斷 三 身 疑 己 一 即 應 觀 真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可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如 來 不? 善 現 答 言 :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者, 不 應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於 如 來 佛 言 善 現 : 善 哉 善 哉, 如 是 如 是 如 汝 所 說, 不 應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於 如 來 善 現! 若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如 來 者, 轉 輪 聖 王 應 是 如 來 ; 是 故 不 應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於 如 來, 如 是 應 以 諸 相 非 相 觀 於 如 來 爾 時 世 尊 而 說 頌 曰 : 諸 以 色 觀 我, 以 音 聲 尋 我, 彼 生 履 邪 斷, 不 能 當 見 我 應 觀 佛 法 性, 即 導 師 法 身 法 性 非 所 識, 故 彼 不 能 了 三 身, 就 是 法 報 化 三 身 法 身 有 兩 種 義 : 一 是 以 三 身 相 對 而 明 的 法 身, 名 為 法 性 身, 就 是 一 切 法 離 一 切 相 的 真 實 性 只 這 法 性 就 是 佛 身, 而 此 法 性 是 遍 一 切 法, 一 切 眾 生 平 等 平 等 無 二 無 別 的 ; 不 過 在 一 切 眾 生 位, 完 全 沒 有 顯 了, 在 二 乘 只 顯 了 一 分, 在 菩 薩 位 也 不 能 究 竟 顯 了 凡 夫 就 比 如 盲 人 完 全 不 能 見, 二 乘 就 比 如 一 眼 的 人 見 不 明 了, 菩 薩 就 比 如 隔 霧 觀 日 不 能 了 了 明 知, 所 以 能 究 竟 了 了 明 知 而 普 遍 顯 了 一 切 法 的 真 實 性 的, 只 有 佛 智 才 能 證 得 ; 這 是 說 的 無 為 法 性 身 二 廣 義 的 法 身 就 是 如 來 所 證 的 所 思 惟 的 所 說 的 所 顯 得 的 所 生 得 的, 這 一 切 法, 都 是 佛 法, 以 這 一 切 法 為 法 身, 就 是 一 切 無 漏 法 的 總 聚 所 以 依 三 大 阿 僧 祇 劫 廣 脩 妙 行 所 成 的 福 智 二 德 報 身 和 應 化 身, 這 些 都 是 在 這 廣 義 法 身 中 所 攝, 所 以 廣 義 的 法 身, 可 攝 三 身 乃 至 佛 所 說 法, 示 現 的 教 化 同 所 教 化 中 的 一 切 天 龍 八 部 都 是 佛 的 法 身 所 等 流 出 來 的, 故 聲 名 句 文 的 經 典 也 是 從 佛 無 漏 法 中 平 等 流 類 的 法, 所 以 都 是 佛 的 等 流 身 此 中 還 是 取 第 一 無 為 法 性 義 來 明 法 身 報 身 也 有 兩 種 : 一 自 受 用 身 就 是 在 因 地 中, 從 初 發 心 經 三 大 阿 僧 祇 劫 所 脩 的 一 切 善 法, 展 轉 增 勝 成 最 勝 無 漏 的 善 法 ; 到 了 因 圓 果 滿, 成 福 慧 具 足 的 佛 果, 成 四 智 菩 提 身 這 只 是 佛 自 證 的 境 界, 就 是 等 覺 也 不 能 見 到 二 他 受 用 身 他 指 少 分 證 得 法 性 身 的 菩 薩 初 地 以 上 的 菩 薩 因 為 佛 自 受 用 身, 他 不 能 受 用, 所 以 佛 施 隨 他 的 方 便, 令 他 受 用 佛 功 德 的 法 樂, 現 超 過 三 界 的 身 土 ; 為 初 地 菩 薩 就 現 初 地 菩 薩 所 能 見 的 佛 和 國 土, 乃 至 為 十 地 菩 薩 就 現 十 地 菩 薩 所 能 見 的 佛 身 佛 土, 隨 十 地 各 各 所 見 不 同 而 現 他 受 用 報 身 化 身 有 說 應 化 身, 有 說 變 化 身 的, 略 稱 化 身 此 化 身 有 三 類 : 一 勝 應 身 是 初 住 以 上 的 菩 薩 同 迴 小 向 大 的 阿 羅 漢 見 到 的, 就 是 在 色 究 竟 天 所 現 的 佛 身, 是 世 間 最 高 大 的 身 二 劣 應 身 就 是 為 人 間 所 示 現 的 化 身 三 隨 類 化 身 就 是 隨 眾 生 的 類, 各 見 不 同, 要 是 沒 有 業 障 的 人, 就 見 有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的 種 種 福 德 相
63 ; 要 是 障 重 的 人 所 見 的, 就 沒 有 福 德 相 了 ; 所 以 神 見 佛 為 神 類 身, 鬼 見 佛 為 鬼 類 身 又 華 嚴 經 中 說 佛 有 十 種 身, 其 實 都 不 出 這 法 報 化 三 身 佛 在 三 身 中, 又 說 為 二 身 ; 一 應 身, 二 真 身 真 身 中 攝 法 性 身, 自 受 用 身 應 身, 是 應 地 上 菩 薩 的 他 受 用 身 和 地 前 三 賢 菩 薩 二 乘 聖 者 世 間 六 道 眾 生 而 示 現 的 身, 有 色 身 相 好 可 見 的 真 身 是 與 法 性 等 同 一 味, 是 沒 有 色 身 相 好 的, 也 沒 有 彼 此 自 他 相 的 差 別 善 現 他 想 : 佛 為 地 前 菩 薩 同 六 凡, 現 有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的 應 身, 既 有 這 種 種 相 好, 所 以 真 身 也 應 有 種 種 的 相 好, 為 什 麼 佛 在 前 面 說 畢 竟 無 種 種 相 可 取, 名 為 如 來 呢? 佛 問 善 現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麼 樣? 可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為 如 來 不 能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如 我 了 解 佛 所 說 義, 不 應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為 如 來 佛 說 : 善 現! 好 啊! 好 啊! 是 這 樣 的 是 這 樣 的 像 你 所 說 的, 不 應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於 如 來 善 現! 若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如 來, 那 麼 轉 輪 聖 王 也 是 諸 相 具 足, 應 當 也 是 如 來 ; 所 以 不 應 以 諸 相 具 足 觀 於 如 來 應 以 諸 法 相 非 相 的 諸 法 實 相, 觀 於 如 來 那 時, 世 尊 就 說 了 兩 個 頌 頌 中 的 內 容, 是 說 : 若 一 切 觀 佛 的 : 要 是 以 色 塵 觀 我, 以 音 聲 尋 求 我, 彼 生 指 以 色 塵 音 聲 觀 佛 的 人 行 履 於 邪 見 不 合 正 理 的 斷 滅 中, 不 能 見 我 怎 麼 才 能 見 佛 呢? 應 當 觀 佛 的 無 相 法 性, 就 是 導 師 佛 的 法 身 然 法 性 不 是 虛 妄 分 別 所 能 分 別 的, 所 以, 虛 妄 分 別 中 的 眾 生 所 不 能 了 知 必 須 先 空 虛 妄 分 別, 般 若 智 才 得 現 前, 明 了 見 佛 的 真 實 法 身 己 二 報 化 斷 滅 佛 告 善 現 :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以 諸 相 具 足 現 證 無 上 正 等 覺 耶? 善 現! 汝 今 勿 當 作 如 是 觀 何 以 故? 善 現!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不 以 諸 相 具 足 現 證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復 次 善 現! 如 是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頗 施 設 少 法 若 壞 若 斷 耶? 善 現! 汝 今 勿 當 作 如 是 觀 諸 有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終 不 施 設 少 法 若 壞 若 斷 復 次 善 現!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殑 伽 河 沙 等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 若 有 菩 薩, 於 諸 無 我 無 生 法 中, 獲 得 堪 忍, 由 是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甚 多 於 彼 復 次 善 現! 菩 薩 不 應 攝 受 福 聚 具 壽 善 現 即 白 佛 言 : 世 尊! 云 何 菩 薩 不 應 攝 受 福 聚? 佛 言 善 現 : 所 應 攝 受, 不 應 攝 受, 是 故 說 名 所 應 攝 受 善 現 懷 疑 既 真 實 法 身 是 無 相 的, 那 麼 佛 於 三 無 量 劫 修 因 所 成 的 報 身 同 化 身, 也 就 斷 滅 沒 有 了 啊? 佛 告 善 現 說 :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是 不 是 以 諸 相 具 足, 現 前 證 得 無 上 正 等 覺 呢? 善 現! 你 現 在 不 應 當 作 這 樣 的 觀 察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是 不 以 諸 相 具 足, 現 前 證 得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的 佛 又 對 善 現 說 : 如 是 發 大 乘 心 趣 向 菩 薩 乘 的 人, 能 計 較 施 設 少 許 的 法, 若 失 壞 若 斷 滅 嗎? 這 是 說 : 法 執 本 來 空, 就 說 他 是 空, 並 不 是 將 依 他 起 法 斷 滅 說 是 空 無 的 ; 原 來 如 是 就 說 他 如 是, 本 來 有 就 說 他 是 有, 本 來 真 就 說 他 是 真 眾 生 一 向 不 明 真 相, 所 以 就 有 顛 倒 執 著, 以 妄 為 真 以 真 為 妄 本 無 有 法 若 壞 若 斷, 而 執 著 是 有 法 若 壞 若 斷 現 在 當 如 其 真 實, 真 還 真 妄 還 妄, 所 以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諸 有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終 不 施 設 少 法 若 壞 若 斷 既 如 其 真 實 就 不 起 顛 倒, 因 不 起 顛 倒, 由 顛 倒 所 起 的 過 失 也 就 沒 有 了 這 正 顯 佛 果 上 因 緣 所 生 法 : 依 三 無 量 劫 所 修 的 無 漏 因 圓 滿, 所 以 成 佛 的 圓 滿 報 身 果, 盡 未 來 際 相 續 不 斷, 所 以 報 身 名 相 續 常 隨 眾 生 機, 現 種 種 生 而 為 救 度, 眾 生 無 盡 應 化 身 也 無 盡, 所 以 是 無 盡 常 若 觀 報 化 身 是 有 相, 就 執 法 身 也 有 相, 這 就 是 起 增 益 執 ; 法 身 無 相, 就 執 報 化 身 應 斷 滅, 這 就 是 損 減 執 ; 這 都 是 不 如 實 相 若 知 法 身 是 自 性 常 報 身 是 相 續 常 化 身 是 無 盡 常, 就 知 報 化 不 是 斷 滅, 而 也 不 是 無 相 法 性 身 了 因 為 報 化 身, 相 續 無 盡 的 教 化 眾 生, 所 以 法 施 的 福 德, 也 無 窮 無 盡 此 下, 說 明 法 施 的 福 德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以 殑 伽 河 沙 等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 又 若 有 菩 薩, 於 諸 無 我 諸, 指 人 無 我 法 無 我 無 生 法 中 獲 得 堪 忍 的, 由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是 多 於 前 面 的 七 寶 奉 施 如 來
64 無 生 有 三 種 的 解 釋 : 一 就 是 二 我 執 自 性 本 空, 說 名 無 生 二 一 切 有 為 因 緣 生 法, 本 來 就 沒 有 能 生 的 性, 名 為 無 生 三 一 切 法 常 住 其 真 實 性, 不 從 因 緣 生, 也 不 是 遍 計 所 執 所 能 取 的, 名 為 無 生 堪 忍 就 是 說 於 此 二 無 我 無 生 法 中, 獲 得 堪 忍, 忍 可 於 心 有 初 地 菩 薩 所 得 的 忍, 有 八 地 菩 薩 所 得 的 忍, 有 以 勝 解 所 得 的 忍, 有 以 念 念 相 應 所 得 的 忍, 有 證 得 法 性 的 忍 又 告 善 現 : 菩 薩 不 應 攝 受 福 聚 善 現 就 白 佛 說 : 世 尊! 云 何 菩 薩 不 應 攝 受 福 聚? 佛 說 : 善 現! 所 應 攝 受, 即 世 間 所 貪 著 的 福 聚, 菩 薩 不 當 貪 著, 所 以 說 不 應 攝 受 ; 既 沒 有 貪 著 心, 也 就 沒 有 虛 妄 分 別 心 了, 所 以 說 名 所 應 攝 受 己 三 法 化 非 一 庚 一 法 化 不 離 復 次 善 現! 若 有 說 言 : 如 來 若 去 若 來 若 住 若 坐 若 臥 ; 是 人 不 解 我 所 說 義 何 以 故? 善 現! 言 如 來 者, 即 是 真 實 真 如 增 語, 都 無 所 去 無 所 從 來, 故 名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有 福 德 的 報 化 身 同 無 相 法 身, 既 不 是 一, 怎 麼 可 以 說 都 是 佛 身 呢? 應 知 如 來 的 應 化 身 相, 雖 不 斷 滅 而 是 從 因 緣 生 空 無 自 性 的, 由 性 空 所 顯 的, 就 是 真 實 法 性 ; 所 以 即 化 身 性 空, 就 是 法 身 所 以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若 有 人 說 : 如 來 若 去 若 來 若 住 若 坐 若 臥 去 來 是 行, 行 住 坐 臥, 是 四 威 儀, 這 人 不 了 解 我 所 說 的 如 來 義 不 知 如 來 的 應 化 身, 猶 如 水 中 月 : 有 淨 水 為 因 月 為 緣 因 緣 具 足, 就 有 水 中 月 現 ; 因 緣 不 具 足, 月 就 不 現 又 如 鏡 中 像 : 有 淨 鏡 為 因 面 為 緣 因 緣 具 足, 就 有 鏡 中 像 現 ; 若 不 具 足, 像 就 不 現 水 中 月 鏡 中 像, 都 是 無 所 從 來 的, 如 來 也 是 這 樣 善 根 因 緣 具 足 就 有 如 來 現, 不 具 足 如 來 就 不 現 ; 不 應 當 執 實 有 如 來 若 去 若 來 若 住 若 坐 若 臥 要 知 道 佛 說 如 來 者, 就 是 一 切 法 真 實 真 如 性 假 立 的 言 語, 是 即 相 無 相 的 ; 所 以 都 無 所 去, 無 所 從 來, 這 才 名 為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庚 二 法 化 不 即 復 次 善 現!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乃 至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大 地 極 微 塵 量 等 世 界, 即 以 如 是 無 數 世 界 色 像 為 量 如 極 微 聚 善 現! 於 汝 意 云 何? 是 極 微 聚 寧 為 多 不? 善 現 答 言 : 是 極 微 聚, 甚 多, 世 尊! 甚 多, 善 逝! 何 以 故? 世 尊! 若 極 微 聚 是 實 有 者, 佛 不 應 說 為 極 微 聚 所 以 者 何? 如 來 說 極 微 聚, 即 為 非 聚, 故 名 極 微 聚 如 來 說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即 非 世 界, 故 名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何 以 故? 世 尊! 若 世 界 是 實 有 者, 即 為 一 合 執 如 來 說 一 合 執, 即 為 非 執, 故 名 一 合 執 佛 言 善 現 : 此 一 合 執, 不 可 言 說, 不 可 戲 論 ; 然 彼 一 切 愚 夫 異 生, 強 執 是 法 佛 又 告 善 現 說 : 若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乃 至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極 微 塵 量 等 的 世 界, 就 用 如 是 微 塵 數 無 數 世 界 的 色 像 諸 法 磨 牠 為 墨, 如 極 微 聚 善 現!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樣? 這 極 微 聚 算 不 算 多 呢? 善 現 回 答 說 : 這 極 微 聚, 甚 多, 甚 多 這 是 顯 法 身 無 相, 法 身 無 二 無 別 而 應 化 身 是 無 量 無 數 的, 有 百 萬 億 閻 浮 提 就 有 百 萬 億 應 化 身 但 這 些 應 化 身 都 同 一 法 身 性, 如 微 塵 是 一 而 極 微 聚 甚 多, 雖 極 微 聚 甚 多 而 同 一 微 塵 性 這 些 極 微 聚 若 是 實 有 者, 佛 不 應 說 為 極 微 聚, 因 為 在 假 相 位 上 觀 察, 有 極 微 聚 相, 所 以 如 來 說 為 極 微 聚 ; 但 不 是 外 道 小 乘 執 為 實 有 的 極 微 聚, 所 以 名 為 非 極 微 聚 即 如 如 來 說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也 即 非 世 界 ; 因 為 如 來 所 說 的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不 同 凡 夫 外 道 小 乘 執 為 實 有 的 世 界 但 從 因 緣 所 生 的 和 合 假 相 上, 說 名 為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所 以, 若 世 界 是 實 有 者, 即 是 一 合 執 一 合 執, 就 是 一 合 相 ; 瑜 伽 論 又 稱 為 總 聚 執, 是 我 法 執 的 總 聚 相, 就 是 眾 多 因 緣 法 總 和 的 一 聚 這 總 聚, 就 是 諸 法 所 和 合 的 一 相, 執 這 一 相 為 實 體, 就 是 一 合 執 如 人 是 四 大 五 蘊 的 一 合 相, 執 這 四 大 五 蘊 的 一 合 相 是 有 實 體 的, 就 成 了 我 乃 至 若 執 草 石 地 球 日 月 有 一 實 體, 有 獨 立 自 然 性, 是 單 一 性 的, 都 是 一 合 執 如 來 說 此 一 合 執, 即 為 非 執 ; 因 為 所 執 的 微 塵
65 世 界 的 一 實 體 是 沒 有 的, 所 以 說 如 來 說 一 合 執 即 為 非 執 ; 但 微 塵 世 界 是 和 合 假 相, 所 以 說 名 一 合 執 如 於 五 陰 執 有 我 法 的 實 體, 這 是 沒 有 的 ; 而 五 陰 和 合 的 假 相, 可 說 是 幻 有 的 這 一 合 執, 執 我 執 法, 從 本 以 來 就 是 沒 有 的 所 以 佛 告 善 現 說 : 這 一 合 執, 不 可 言 說, 不 可 戲 論 如 龜 毛 兔 角 本 來 是 沒 有 的, 怎 麼 可 以 說 多 長 多 短 多 輕 多 重 呢? 然 那 些 愚 夫 異 生, 不 達 法 性, 在 眾 緣 和 合 的 假 相 上 強 執 這 是 我 與 法 眾 生 對 於 佛 的 三 身, 也 不 當 起 一 合 執 法 身 是 非 一 非 非 一, 化 身 是 非 多 非 非 多 因 為 化 身 是 空 無 性 的, 所 以 多 身 就 是 一 身 ; 法 身 是 無 相 的, 所 以 沒 有 決 定 的 一 相 可 取 法 身 既 非 一 非 非 一, 化 身 既 非 多 非 非 多, 所 以 沒 有 法 身 化 身 的 區 別 相 可 取 戊 四 斷 三 德 疑 己 一 斷 德 何 以 故? 善 現! 若 作 是 言 : 如 來 宣 說 我 見 有 情 見 命 者 見 士 夫 見 補 特 伽 羅 見 意 生 見 摩 納 婆 見 作 者 見 受 者 見 於 汝 意 云 何? 如 是 所 說 為 正 語 不? 善 現 答 言 : 不 也, 世 尊! 不 也, 善 逝! 如 是 所 說 非 為 正 語 所 以 者 何? 如 來 所 說 我 見 有 情 見 命 者 見 士 夫 見 補 特 伽 羅 見 意 生 見 摩 納 婆 見 作 者 見 受 者 見, 即 為 非 見, 故 名 我 見 乃 至 受 者 見 佛 告 善 現 : 諸 有 發 趣 菩 薩 乘 者, 於 一 切 法 應 如 是 知 應 如 是 見 應 如 是 信 解 ; 如 是 不 住 法 想 何 以 故? 善 現! 法 想 法 想 者, 如 來 說 為 非 想,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法 想 法 想 三 德 就 是 斷 德 恩 德 智 德 若 將 無 明 煩 惱, 生 死 惑 業, 都 完 全 斷 盡 了, 名 為 斷 德 佛 從 大 願 智 心 中, 盡 未 來 際 救 度 眾 生, 畢 竟 令 入 涅 槃, 名 為 恩 德 常 在 大 寂 定 中, 常 住 大 智 慧 中, 名 為 智 德 前 說 一 合 我 法 執 是 空 無 所 有, 像 這 樣 就 無 所 斷 的 執, 既 無 所 斷 的 怎 麼 能 成 就 佛 果 的 斷 德 呢? 要 知 道 所 執 我 法 雖 沒 有, 而 能 執 的 心 是 有 的 ; 必 須 要 有 對 治 道, 斷 除 習 氣, 然 後 這 能 執 心 才 沒 有 了, 所 以 佛 果 上 能 成 就 斷 德 善 現 既 疑 沒 有 所 執 的 我 法, 便 佛 果 上 沒 有 斷 德, 佛 為 斷 他 的 疑, 所 以 佛 又 同 他 說 : 善 現! 若 作 是 說 : 如 來 宣 說 我 見 等, 在 你 的 意 思 怎 麼 樣? 這 所 說 的 是 正 語 不 是? 善 現 回 答 說 : 不 是, 不 是 像 這 樣 所 說 的, 不 是 正 語 什 麼 緣 故 呢? 如 來 所 說 我 見 等, 就 是 非 見, 所 以 才 名 我 見 乃 至 受 者 見 這 因 為 明 白 了 這 些 見, 都 是 沒 有 所 見 的 實 體 可 得 ; 所 以 如 來 要 人 破 除 牠, 名 之 為 我 見 乃 至 受 者 見, 才 好 斷 除 了 這 些 見 佛 告 善 現 : 一 切 有 發 心 趣 向 菩 薩 乘 的 人, 於 一 切 法 應 當 這 樣 知 應 當 這 樣 見 應 當 這 樣 信 解 去 妄 知 妄 見 妄 信 解 而 成 正 知 正 見 正 信 解 ; 像 這 樣 不 住 於 所 見 的 法, 不 取 一 切 法 相 的 想 什 麼 緣 故 呢? 由 為 想 的 法, 都 是 本 空 無 性 的, 所 以 法 想 即 非 想 ; 為 令 知 道 非 想 而 假 說 法 想, 所 以 如 來 才 說 名 法 想 的 己 二 恩 德 復 次 善 現!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以 無 量 無 數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若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於 此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中 乃 至 四 句 伽 陀,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如 理 作 意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由 此 因 緣 所 生 福 聚, 甚 多 於 前 無 量 無 數 云 何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不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故 名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如 來 筏 喻 中 密 意 說 過 的, 若 要 渡 人 到 彼 岸 還 是 要 用 舟 筏, 所 以 諸 佛 雖 證 無 相 法 身, 為 要 度 眾 生 還 是 要 現 身 說 法 的 但 雖 說 種 種 名 相 分 別 法, 只 是 作 為 過 渡 的 工 具, 真 實 還 是 要 證 無 相 法 身, 使 眾 生 不 執 名 相 分 別 了 達 真 實 法 性, 都 到 究 竟 彼 岸 所 以 這 正 是 諸 佛 的 恩 德 善 現 懷 疑 諸 佛 法 身, 遍 一 切 處 無 相 可 得, 那 麼 誰 人 說 法 恩 濟 群 品 呢? 佛 的 恩 德 怎 樣 存 在 呢? 因 為 善 現 對 於 佛 的 恩 德 懷 疑, 所 以 佛 告 訴 他 說 : 善 現! 若 大 菩 薩, 以 無 量 無 數 世 界 盛 滿 七 寶 奉 施 如 來 應 正 等 覺 ; 又 若 有 善 男 子 或 善 女 人, 對 於 此 般 若 波 羅 多 經 中 乃 至 四 句 頌, 受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如 理 作 意, 及 廣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66 由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的 福 聚, 還 多 於 以 前 奉 施 如 來 的 福 聚, 無 量 無 數 因 為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法 門, 是 佛 從 因 至 果 直 至 成 佛 的 唯 一 法 門 佛 既 依 此 法 門 成 就 而 又 布 施 於 人 若 人 聞 此 法 門 乃 至 最 少 四 句 頌, 能 領 受 憶 持 讀 誦 究 竟 通 利 如 理 作 意, 又 能 覺 悟 他 人, 他 人 聞 此 法 又 能 展 轉 開 示 他 人 使 眾 生 聞 此 法, 不 取 不 著, 修 四 尋 思 四 如 實 智, 或 修 唯 識 觀, 遍 觀 察 一 切 法 都 不 可 得 ; 久 久 觀 察, 然 後 分 別 習 氣 漸 斷, 無 分 別 智 現 前, 親 證 離 言 說 分 別 真 實 性 由 這 種 因 緣 所 生 的 福 聚, 當 然 勝 前 無 量 無 數 這 不 是 佛 現 身 說 法 的 大 利 益 嗎? 怎 能 說 佛 沒 有 恩 德 呢? 什 麼 叫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呢? 不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 就 名 為 他 宣 說 開 示 因 為 此 法 不 是 言 說 分 別 所 能 說 到 真 實 的, 不 是 凡 夫 思 量 心 所 能 想 到 的 ; 是 無 有 情 命 者 等 想, 是 不 住 相 想 離 一 切 相 的, 這 才 是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法 所 以 宣 說 此 法, 即 無 此 法 可 取 可 說 ; 雖 說 無 可 說 的 相, 雖 聽 無 可 聽 的 相, 這 才 是 真 正 宣 說 此 法 己 三 智 德 爾 時 世 尊 而 說 頌 曰 : 諸 和 合 所 為 如 星 翳 燈 幻 露 泡 夢 電 雲, 應 作 如 是 觀 智 德, 又 名 般 若 德, 是 通 於 佛 菩 薩 的, 佛 的 智 慧, 又 名 薩 婆 若 德 本 經 是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所 以 最 後 說 明 智 德 善 現 懷 疑, 既 一 切 有 為 法 虛 妄 不 實, 無 相 可 取 可 得, 那 麼 就 無 可 知 法, 可 知 境 ; 既 無 可 知 境, 也 說 不 上 能 知 智, 在 諸 佛 怎 麼 有 智 德 呢? 佛 知 善 現 有 這 種 疑, 就 說 四 句 頌 來 斷 他 的 疑 : 諸 和 合 所 為, 是 指 一 切 有 為 法, 因 為 都 是 因 緣 和 合 而 生 的 ; 小 至 芥 子 大 至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都 是 因 緣 和 合 而 生, 所 以 說 諸 和 合 所 為 一 切 有 為 法 可 分 三 門 : 一 唯 識 門, 就 是 從 唯 識 上 說 唯 識 門 中 又 分 三 分, 就 是 能 知 見 分, 所 知 相 分, 見 相 二 分 所 依 自 證 分 又 名 自 體 分 二 業 報 門, 就 是 從 眾 生 業 報 上 說 的, 也 可 分 三 分 就 是 正 報 有 情 世 間, 依 報 器 世 間, 由 依 正 二 報 所 受 用 的 事 三 時 間 門, 就 是 從 時 間 上 說 的, 也 有 三 分 就 是 現 在 過 去 未 來 頌 中 的 星 翳 燈 是 喻 唯 識 中 的 三 分 的 能 知 見 分, 喻 如 星 光 : 在 天 空 中 的 星, 在 黑 暗 中, 也 稍 有 點 光 明, 但 日 光 出 現 的 時 候 星 光 也 就 隱 沒 了 眾 生 的 能 知 見 分 有 漏 心 心 所, 也 同 此 例 : 在 無 明 位 中, 有 別 別 了 知, 就 如 黑 夜 星 光 似 的 ; 但 無 分 別 智 現 前 時, 這 分 別 見 也 就 被 消 滅 了, 就 如 日 光 覆 蔽 星 光 似 的 所 知 相 分 宇 宙 萬 有, 是 依 見 分 變 起 的, 喻 如 翳 : 如 病 眼 生 翳 見 空 中 花, 實 則 空 中 並 沒 花, 只 是 翳 眼 才 見 有 花 的 由 有 漏 見 分 而 現 種 種 差 別 相, 實 則 都 是 唯 識 變 現 空 無 自 體 的, 就 如 翳 眼 見 花 似 的 所 以 不 論 科 學 智 識 哲 學 智 識, 凡 世 間 智 識 所 見 知 的, 都 是 由 見 分 所 取 的 相 分, 都 如 翳 眼 見 花 似 的, 是 不 正 確 的 在 見 相 二 分 所 依 的 自 體 分, 喻 如 燈 : 如 清 油 燈, 要 具 有 燈 油 燈 炷 及 火, 由 燈 油 相 續 的 燃 燈 炷, 所 以 有 燈 光 發 現, 於 是 有 能 照 用 及 一 切 物 為 所 照 ; 等 到 油 盡 炷 盡 而 燈 光 滅, 能 照 的 作 用 與 所 照 的 光 相 也 就 消 滅 了 見 相 二 分 所 依 自 體 分 如 燈 的 自 體, 煩 惱 如 油, 業 報 如 燈 炷, 於 是 有 識 的 自 體 光 由 煩 惱 持 續 業 報, 於 是 有 心 心 所 的 活 動, 由 心 心 所 活 動 變 起 相 分, 似 乎 是 常 住 的 ; 實 則 剎 那 生 滅 不 得 久 住, 業 報 一 盡, 能 知 見 分 與 所 知 相 分 也 就 消 滅 了 幻 露 泡 三 種 譬 喻, 是 喻 業 報 門 的 觀 器 世 間 如 幻 : 如 看 電 影, 見 著 種 種 山 川 草 木 人 物 花 鳥, 看 起 很 逼 真, 其 實 都 是 由 無 數 的 影 片, 相 續 不 斷 的 演 繹 而 成 似 真 的 情 境 ; 在 我 們 錯 覺 的 眼 識, 就 看 為 非 常 真 實 似 的 器 世 間 的 宇 宙 萬 有, 也 都 是 由 有 情 真 異 熟 識 所 幻 現 的, 本 剎 那 生 滅 而 又 相 續 不 斷 的, 似 乎 經 千 古 不 變 是 常 住 的, 實 則 是 我 們 的 錯 覺 觀 有 情 世 間 如 露 : 露 的 原 素, 本 水 蒸 氣 無 相 可 見 : 但 遇 冷 成 為 水 就 有 形 可 見 了 ; 雖 有 相 也 不 過 是 暫 時 的, 日 光 出 現 時 就 被 消 滅 了 一 切 諸 法 本 盡 虛 空 遍 法 界, 無 定 自 體, 但 由 有 情 業 力 所 感 而 成 五 蘊 諸 法 假 合 的 有 情 ; 有 情 執 取 為 實 有, 執 令 不 壞, 但 到 業 報 一 盡 仍 要 壞 滅 的 由 有 有 情 世 間, 器 世 間 而 成
67 為 六 根 六 塵, 根 塵 接 觸 能 發 生 種 種 受 用 苦 樂 的 事 ; 觀 受 用 事 如 水 泡 : 如 江 河 中 的 水, 由 激 動 力 水 中 起 泡, 有 情 所 受 用 事, 也 是 由 根 境 識 三 和 合 而 生 的 夢 電 雲 三 種, 是 喻 時 間 門 的 觀 過 去 一 切 法, 喻 如 夢 境 : 如 人 醒 時 回 憶 夢 中 的 境, 但 這 已 不 是 事 實 了, 只 是 一 種 憶 念 ; 過 去 一 切 法 也 是 不 可 得, 只 是 憶 念, 就 如 夢 似 的 觀 現 在 事, 喻 如 空 中 的 閃 電 : 在 閃 電 忽 生 忽 滅 非 常 的 快, 現 在 一 切 法 也 是 這 樣, 我 們 覺 察 是 現 在 時, 已 成 過 去 了 觀 未 來 法 體 如 雲 : 未 來 法 所 薰 成 的 的 惡 習 氣 種 子 含 藏 在 阿 賴 耶 識 中, 成 熟 時 就 生 起 現 行 ; 空 中 的 雲, 遇 冷 就 下 降 成 雨, 現 起 雨 的 相 了 佛 告 善 現 : 於 一 切 有 為 法, 應 作 以 上 的 九 喻 觀 可 見 佛 正 是 由 修 這 九 喻 觀 而 得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現 前, 能 如 實 了 知 諸 法 實 相 ; 並 且 由 根 本 智 起 後 得 智, 如 實 了 知 這 有 為 相 而 宣 說 的 這 正 是 從 眾 生 位 到 佛 位 的 光 明 大 道, 這 才 是 佛 的 智 德 並 不 是 如 眾 生 的 分 別 慧, 知 此 而 不 知 彼 ; 又 不 能 如 實 知 諸 法, 執 一 切 法 都 是 實 有 而 起 實 執 的 至 此, 斷 餘 疑 完 了 本 經 的 正 宗 分, 至 此 告 了 一 個 結 束 甲 三 流 通 分 時 薄 伽 梵 說 是 經 已, 尊 者 善 現 及 諸 苾 芻 苾 芻 尼 鄔 波 索 迦 鄔 波 斯 迦, 並 諸 世 間 天 人 阿 素 洛 健 達 縛 等, 聞 薄 伽 梵 所 說 經 已, 皆 大 歡 喜, 信 受 奉 行 本 經 的 序 分, 是 敘 的 常 隨 眾 ; 但 現 在 又 說 了 這 許 多 弟 子, 就 是 為 廣 流 通 的 苾 芻 苾 芻 尼 是 成 年 的 男 子 同 女 人 依 佛 制 受 了 具 足 戒 的 鄔 波 索 迦 鄔 波 斯 迦, 譯 為 正 信 男 正 信 女, 是 於 佛 法 已 起 信 心 的, 為 要 使 正 信 心 確 定 成 為 真 正 佛 教 徒, 而 依 佛 制 受 三 皈 五 戒 的 世 間 天 是 指 的 人 間 以 上 的 天 趣 人 是 指 的 各 種 人 阿 素 洛 譯 為 非 天, 這 類 有 情 有 天 的 福 報, 但 沒 有 天 的 德, 最 歡 喜 諍 鬥 健 達 縛 譯 為 尋 香, 就 是 以 香 為 食 的 有 情 等 等 取 迦 樓 那, 緊 那 羅 摩 绚 羅 伽 善 現 尊 者 同 佛 四 眾 弟 子, 還 有 八 部 眾, 聽 佛 說 完 了 這 部 經 都 大 歡 喜, 信 受 奉 行 聞 法 應 當 歡 喜 才 能 領 受, 若 生 厭 惡 心 就 不 能 領 受 了, 所 以 說 歡 喜 信 受 佛 法 不 是 為 求 點 知 識, 增 加 點 辯 才, 要 受 人 恭 維 而 聽 聞 的 在 佛 法 是 說 的 宇 宙 人 生 的 真 理, 究 竟 實 相, 所 以 信 受 以 後, 還 當 如 實 奉 行 如 只 為 增 加 點 知 識 而 研 究 佛 法, 那 就 看 錯 了 如 來 說 法 的 宗 旨 了 本 經 所 說 的 九 喻 觀, 是 從 眾 生 到 佛 位 都 用 得 上 的 聽 了 這 部 經 以 後, 當 時 時 作 這 九 種 觀, 觀 一 切 有 為 法 都 是 虛 妄 不 實 的, 久 習 純 熟, 對 於 一 切 有 為 法, 就 不 取 不 著 了 ; 既 不 取 不 著, 就 不 起 我 法 二 執, 於 是 般 若 慧 現 前, 就 能 證 得 二 空 所 顯 的 真 實 然 後 又 如 所 證 的 教 化 眾 生, 這 才 是 信 受 奉 行 ; 這 才 是 明 了 佛 說 法 的 本 義 ( 胡 繼 羅 繼 木 繼 歐 合 記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講 錄 十 四 年 三 月 在 北 京 中 央 公 園 講 懸 論 一 釋 經 題 名 義 二 釋 句 義 三 釋 大 意 四 釋 譯 人 釋 經 甲 一 緣 起 分
68 乙 一 通 序 丙 一 敘 五 事 丙 二 列 二 眾 丁 一 當 機 眾 丁 二 現 化 眾 丁 三 結 眾 儀 乙 二 別 序 丙 一 說 經 瑞 相 丁 一 現 諸 瑞 相 戊 一 入 定 放 光 戊 二 諸 天 雨 華 戊 三 世 界 震 動 丁 二 大 眾 驚 疑 戊 一 大 眾 起 疑 戊 二 仁 王 思 惟 戊 三 問 諸 眾 會 戊 四 明 無 答 者 丁 三 作 樂 供 養 丙 二 現 華 召 眾 丁 一 放 光 丁 二 現 華 戊 一 正 現 華 戊 二 顯 化 佛 丁 三 召 眾 戊 一 召 十 方 眾 戊 二 結 眾 供 養 恭 敬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彰 護 境 丙 一 護 出 世 間 正 覺 界 丁 一 護 佛 果 戊 一 示 相 戊 二 請 說 己 一 請 己 二 說 庚 一 正 說 護 佛 果 辛 一 正 說 辛 二 問 答 分 別 壬 一 問 答 所 觀 實 相 癸 一 問 癸 二 答 子 一 觀 勝 義 諦 性 空 子 二 觀 世 俗 諦 假 有 子 三 遣 遍 計 執 妄 相 壬 二 問 答 能 觀 正 智 癸 一 問 癸 二 答 子 一 總 標 子 二 別 釋 丑 一 雙 照 空 有
69 寅 一 照 空 寅 二 照 有 丑 二 明 我 法 空 寅 一 正 明 我 法 空 寅 二 別 遣 我 法 見 丑 三 聖 智 次 第 庚 二 廣 讚 護 佛 果 慧 辛 一 讚 說 者 無 上 辛 二 讚 信 受 無 上 辛 三 讚 能 詮 無 上 辛 四 讚 智 慧 無 上 己 三 總 結 戊 三 詰 驗 己 一 如 來 問 己 二 大 王 問 庚 一 正 答 觀 相 庚 二 結 觀 如 來 己 三 佛 印 證 戊 四 法 利 丁 二 護 十 地 行 戊 一 問 戊 二 答 己 一 答 初 問 云 何 修 行 庚 一 正 明 五 忍 辛 一 略 明 五 忍 辛 二 廣 明 五 忍 壬 一 明 伏 忍 癸 一 明 習 種 性 癸 二 明 性 種 性 癸 三 明 道 種 性 壬 二 明 信 忍 壬 三 明 順 忍 壬 四 明 無 生 忍 壬 五 明 寂 滅 忍 癸 一 標 位 癸 二 明 行 化 子 一 明 二 忍 子 二 明 等 覺 地 子 三 明 佛 果 庚 二 總 結 五 忍 己 二 答 云 何 化 眾 生 庚 一 真 說 辛 一 總 明 辛 二 別 說 壬 一 明 初 地 壬 二 明 二 地 壬 三 明 三 地 壬 四 明 四 地 壬 五 明 五 地
70 壬 六 明 六 地 壬 七 明 七 地 壬 八 明 八 地 壬 九 明 九 地 壬 十 明 十 地 辛 三 總 結 辛 四 供 養 庚 二 重 頌 辛 一 讚 三 寶 辛 二 頌 五 忍 壬 一 頌 所 說 癸 一 廣 明 五 忍 子 一 頌 伏 忍 丑 一 先 明 四 王 丑 二 正 明 伏 忍 子 二 頌 信 忍 丑 一 別 明 丑 二 總 明 子 三 頌 順 忍 丑 一 別 明 丑 二 總 明 子 四 別 頌 遠 行 丑 一 正 頌 丑 二 明 進 子 五 頌 後 三 地 丑 一 別 明 丑 二 總 明 子 六 頌 正 覺 位 癸 二 因 果 對 明 壬 二 頌 佛 能 說 辛 三 明 歸 敬 庚 三 法 利 辛 一 現 證 利 辛 二 宿 命 利 辛 三 聞 法 利 壬 一 總 讚 壬 二 廣 明 壬 三 顯 勝 壬 四 明 益 辛 四 普 見 利 己 三 答 以 何 相 而 住 觀 察 庚 一 正 說 辛 一 徵 起 辛 二 別 觀 壬 一 五 蘊 如 幻 化 觀 壬 二 諸 受 如 夢 觀 壬 三 諸 名 如 響 觀 壬 四 有 為 如 燄 觀 壬 五 相 待 電 月 觀
71 壬 六 緣 成 為 泡 觀 壬 七 諸 法 因 生 觀 辛 三 結 成 庚 二 法 利 丙 二 護 世 出 世 平 等 法 丁 一 正 說 戊 一 問 答 勝 義 諦 中 世 俗 諦 義 己 一 請 問 己 二 許 說 己 三 正 說 庚 一 頌 說 庚 二 直 說 戊 二 問 答 不 離 文 字 而 行 實 相 己 一 請 問 己 二 答 問 己 三 結 成 戊 三 問 答 依 一 真 性 而 說 多 法 義 己 一 問 己 二 答 己 三 結 丁 二 法 利 戊 一 就 能 說 明 戊 二 就 所 說 明 戊 三 就 信 受 明 戊 四 就 現 證 明 丙 三 護 世 間 有 情 國 土 丁 一 開 示 護 國 軌 儀 丁 二 說 明 護 國 行 由 丁 三 引 證 護 國 故 事 戊 一 引 帝 釋 天 戊 二 引 普 明 王 戊 三 引 諸 王 丁 四 勸 修 護 國 法 門 丁 五 聞 說 護 國 法 利 乙 二 顯 護 果 丙 一 示 行 果 丙 二 興 讚 願 丙 三 融 差 利 丙 四 得 法 利 乙 三 修 護 行 丙 一 問 答 奉 持 丁 一 問 丁 二 答 戊 一 奉 持 護 出 世 行 己 一 長 行 庚 一 總 標 庚 二 別 說 辛 一 三 賢 位 壬 一 習 種 性 十 住 位
72 壬 二 性 種 性 十 行 位 壬 三 道 種 性 十 迴 向 位 辛 二 十 地 位 壬 一 明 初 地 相 壬 二 明 二 地 相 壬 三 明 三 地 相 壬 四 明 四 地 相 壬 五 明 五 地 相 壬 六 明 六 地 相 壬 七 明 七 地 相 壬 八 明 八 地 相 壬 九 明 九 地 相 壬 十 明 十 地 相 辛 三 總 結 庚 三 總 結 己 二 重 頌 戊 二 奉 持 護 世 間 行 己 一 持 經 息 難 己 二 廣 明 災 相 己 三 顯 禍 福 因 庚 一 問 庚 二 答 辛 一 明 禍 因 諸 惡 積 辛 二 明 福 因 般 若 生 辛 三 結 明 禍 福 因 己 四 明 政 教 護 庚 一 以 教 護 政 辛 一 教 敕 辛 二 咒 願 壬 一 敘 咒 因 壬 二 正 說 咒 辛 三 印 讚 庚 二 以 政 護 教 己 五 時 眾 法 利 丙 二 聞 法 獲 益 甲 三 流 通 分 乙 一 叮 囑 護 持 丙 一 正 囑 護 持 丙 二 廣 明 諸 誡 丁 一 自 恃 破 滅 誡 丁 二 國 土 破 滅 誡 丁 三 法 滅 不 久 誡 丁 四 隨 因 感 果 誡 丁 五 佛 法 不 久 誡 丁 六 受 邪 橫 制 誡 丁 七 自 作 破 國 誡 乙 二 聽 眾 感 歎 乙 三 請 名 勸 持 乙 四 總 結 信 奉
73 懸 論 釋 經 題 名 義 甲 仁 仁 以 群 眾 和 合 為 體, 以 慈 愛 協 濟 為 用 先 明 仁 之 體 : 由 近 觀 之, 吾 人 具 足 五 官 四 肢 等 而 為 身 體, 佛 法 亦 言 四 大 和 合 五 蘊 積 集 為 體 ; 眾 生 於 此 四 大 五 蘊 之 身 體, 能 善 巧 調 養 保 存, 止 惡 作 善, 謂 之 一 身 之 仁 由 此 遠 推 至 家 庭 社 會 團 體 國 家 世 界, 能 善 調 治 其 所 聚 之 群 眾, 博 愛 救 濟, 使 家 庭 社 會 團 體 國 家 世 界 之 群 眾 得 以 安 甯, 則 謂 之 家 庭 社 會 團 體 國 家 世 界 之 仁 廣 及 一 切 眾 生 之 類, 能 互 相 愛 濟, 互 相 資 助, 共 同 安 樂, 則 皆 謂 之 仁 也 由 上 觀 之, 小 至 微 塵, 大 至 華 藏 世 界, 咸 以 群 眾 和 合 為 體 ; 換 言 之, 即 是 以 仁 為 體 次 明 仁 之 用 : 互 相 愛 濟, 互 相 救 助 為 仁 之 用 如 一 人 之 四 大 五 蘊, 能 相 愛 濟 資 助, 則 可 保 安 一 身 康 健, 否 則 麻 木 不 仁, 且 用 既 壞 廢, 體 亦 不 久 朽 滅 矣 以 此 一 人, 推 及 家 庭 社 會 團 體 國 家 世 界, 亦 復 如 是 然 能 了 仁 之 體, 發 仁 之 用, 充 滿 虛 空, 遍 周 法 界 者, 謂 之 佛 能 具 其 體 用 之 分 者, 謂 之 菩 薩 能 得 其 少 分, 謂 之 聲 聞 天 人, 以 至 一 切 眾 生 是 故 人 亦 以 仁 之 體 用 而 有, 若 失 仁 之 體 用, 則 為 不 仁, 亦 謂 非 人 所 以 仁 者, 不 可 須 臾 離 也 乙 王 佛 法 中 以 自 在 之 義 為 王, 故 法 華 云 : 我 為 法 王, 於 法 自 在 此 自 在 義, 略 似 世 間 自 由, 是 故 亦 曰 自 由 然 非 獨 自 自 在 而 擾 其 他 之 為 王 也 ; 所 言 自 在, 是 平 等 普 遍 之 自 在 何 以 故? 以 王 不 離 仁 故, 仁 以 群 眾 為 體, 群 眾 以 一 切 法 為 體, 若 於 諸 法 及 人, 各 如 其 實 各 安 其 位 各 稱 其 量 皆 得 自 在, 方 為 王 也 古 訓 天 下 歸 往 為 王, 其 歸 往 者, 乃 一 一 皆 歸 為 大 自 在 大 自 由 大 解 脫 也 丙 護 以 喻 言 之, 如 城 然 ; 對 外 能 遮 災 患, 對 內 能 安 人 民, 故 護 有 二 意 : 一 以 消 弭 眾 患 為 義 : 謂 諸 惡 已 生 令 其 滅 除, 諸 惡 未 生 令 永 不 生 故 二 以 成 德 為 義 : 謂 勝 德 未 生 令 生, 已 生 令 長, 是 為 護 字 之 義 丁 國 世 俗 言 國, 以 領 土 人 民 政 權 為 義 ; 佛 典 釋 國, 較 為 廣 博, 乃 以 器 世 間 為 國 又 言 依 報 斯 依 報 器 世 間 為 眾 生 共 業 所 感 所 變, 故 為 眾 生 共 同 依 住, 而 能 互 為 資 助 其 生 活 者, 謂 之 國 戊 般 若 梵 語 般 若, 譯 曰 智 慧 然 非 平 常 之 智 慧, 乃 無 上 不 可 思 議 之 深 妙 智 慧, 能 超 過 一 切 世 間 之 智 慧 也 己 波 羅 密 多 此 亦 梵 言, 波 羅 密 譯 曰 彼 岸, 密 多 譯 曰 到 曰 離, 以 此 合 言 曰 到 彼 岸, 即 過 渡 之 義 佛 法 六 度 萬 行 為 過 渡 之 船, 假 此 法 船, 從 生 死 此 岸 而 渡 過 煩 惱 之 河, 達 到 佛 果 彼 岸 佛 果 即 是 二 轉 依 果 其 渡 河 法 船 雖 有 無 量, 而 以 般 若 為 最 勝, 是 故 欲 到 彼 岸, 必 以 微 妙 清 淨 不 可 思 議 之 般 若 智 慧 為 根 本 又 非 僅 此 然, 即 吾 人 之 作 一 切 事, 能 得 其 究 竟, 亦 云 波 羅 密 多 庚 經 以 上 所 釋, 為 經 別 目 ; 此 一 經 字, 是 經 通 號 梵 語 修 多 羅, 與 吾 國 之 經 字 相 似, 故 譯 為 經 經 有 常 法 二 義 : 常 義 有 軌 持 諸 法 不 變 不 遷 之 理, 法 有 令 諸 法 性 相 如 是 如 是 不 可 更 壞 之 義 然 佛 教 之 經 字 義 理, 尚 有 勝 義, 謂 經 能 攝 化 一 切 有 情 之 異 機, 而 俾 其 各 得 究 竟 者 也 二 釋 句 義 甲 仁 王 此 具 三 義 :1. 仁 王 乃 佛 之 別 號 : 常 人 祇 知 佛 為 覺 王 法 王, 而 不 知 佛 亦 稱 仁 王 所 謂 覺 王, 於 所 知 境 周 遍 通 達, 自 在 明 了, 是 謂 覺 王 反 而 觀 之, 眾 生 不 了 境 界 自 性, 妄 生 邪 執, 是 謂 之 不 覺 覺 不 覺 間 吾 人 其 注 意 焉 所 謂 仁 王 於 所 教 化 之 眾, 愛 之 如 子, 眾 生 有 無 量 病 苦, 而 以 妙 藥 玄 方 救 濟 之, 不 為 諸 法 所 拘, 且 能 如 意 施 用 諸 法, 濟 渡 含 識 而 得 自 在, 是 曰 法 王 又 能 了 知 諸 法, 善 說 諸 法, 亦 曰 法 王 2. 仁 王 即 人 王 別 名 : 古 云 : 仁 者, 人 也, 故 仁 王 即 人 王 之 別 目 一 人 能 得 自 在 之 果, 施 其 威 德 而 令 一 切 人 類 悉 得 自 在, 則 曰 仁 王 ; 如 孔 子 有 王 德 而 無 王 位, 亦 稱 素 王
74 也 本 經 正 明 仁 王, 即 是 此 義, 即 波 斯 匿 王 等, 斯 諸 大 王, 為 人 中 王, 故 曰 仁 王 本 經 為 諸 大 王 所 問 而 說, 故 本 經 亦 名 人 王 所 問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也 3. 非 但 以 佛 以 人 明 仁 王, 而 以 一 切 眾 生 明 仁 王 : 斯 義 云 何? 謂 一 人 能 調 養 其 體, 護 其 安 樂, 諸 病 不 生, 是 為 一 身 之 仁 王 推 及 家 庭 社 會 團 體 國 家 世 界 等, 無 不 如 是 明 乎 斯, 微 至 極 微 芥 子 毛 端, 大 至 虛 空 法 界 華 藏 世 界 等, 諸 眾 生 能 善 調 其 體, 巧 施 其 用, 咸 獲 安 隱 自 在, 則 亦 謂 之 仁 王 也 乙 護 國 此 義 有 其 三 種 :1. 護 國 為 嚴 淨 佛 土 : 佛 土 亦 云 正 覺 世 間, 換 言 之, 即 是 正 覺 國 土 蓋 國 者, 互 資 共 住 為 義 佛 典 之 國 義 甚 廣, 世 間 以 人 類 等 共 所 依 住 為 國 土, 而 西 方 彌 陀 如 來 及 諸 菩 薩 等 類 所 依 住 者, 曰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曰 莊 嚴 佛 土 依 上 所 明, 則 護 者 即 是 嚴 淨 佛 土 也 護 言 弭 患 成 德, 如 西 方 國 土 離 五 濁 惡 患 即 是 弭 患 義, 但 受 諸 樂 即 是 成 德 義 又 佛 之 一 人, 遠 遣 諸 惡, 離 二 障 二 死, 成 就 莊 嚴 果 土 ; 次 而 菩 薩 因 中, 修 諸 妙 德, 滅 諸 罪 障, 成 其 一 分 莊 嚴 佛 土 之 因 ; 準 上 二 義, 即 是 嚴 淨 佛 土 佛 土 分 五 : 法 性 佛 土, 亦 曰 一 真 法 界, 亦 曰 佛 自 性 國 土 然 佛 既 成 其 自 性 妙 德, 為 度 眾 生 滿 本 願 故, 所 以 權 巧 方 便, 為 諸 菩 薩 等 示 現 受 用 國 土, 如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彌 陀 如 來 自 性 本 具 妙 德, 唯 佛 與 佛 乃 得 知 之, 即 是 自 受 用 國 土 ; 次 而 為 諸 菩 薩 示 現 他 受 用 佛 土 ; 又 次 而 為 二 乘 人 等 示 現 方 便 有 餘 淨 土 ; 再 次 而 為 一 切 六 趣 十 法 界 諸 眾 生 類, 示 現 凡 聖 同 居 佛 土 ; 即 是 吾 人 現 在 所 願 往 生 之 佛 土 總 之 以 上 所 明, 皆 為 正 覺 世 間 若 眾 生 消 弭 二 障, 解 脫 二 死, 方 不 受 三 界 之 苦, 而 得 自 在 之 樂 所 言 二 障, 即 是 煩 惱 所 知 二 障, 由 二 障 故 則 有 二 種 生 死, 謂 由 煩 惱 障 而 有 分 段 生 死 即 是 六 凡 之 生 死, 由 所 知 障 而 有 變 易 生 死 即 證 初 果 後 所 受 生 死 觀 乎 斯, 必 先 有 以 護 之 使 弭 患 成 德 之 功 力, 斷 其 二 障, 絕 其 二 死, 成 其 果 德 莊 嚴, 是 謂 之 護 正 覺 世 間 之 義 2. 以 奠 安 人 世 為 護 國 義 : 世 間 有 三 : 前 明 為 正 覺 世 間, 此 乃 有 情 世 間 及 器 世 間 也 文 佛 為 波 斯 匿 王 等 說 此 經, 使 一 切 世 間 人 類 安 全 康 樂, 此 經 主 旨 即 在 於 茲 然 非 僅 人 類 稱 世 間, 上 及 天 神 下 迄 鬼 靈 昆 蟲 等, 與 此 人 世 有 關 係 者, 皆 使 安 甯, 方 可 謂 之 護 國 經 云 : 人 未 亂, 鬼 神 先 亂 ; 此 乃 不 安 其 鬼 神 故 也 推 及 凡 關 于 人 世 間 者, 亦 復 如 是 以 斯 欲 護 此 國 者, 必 先 俾 一 切 闕 于 此 者, 各 如 其 實, 各 安 其 位, 各 稱 其 量, 乃 能 奠 定 安 甯 於 所 護 人 世 之 國 也 3. 明 護 國 為 通 義 : 上 來 所 講, 為 有 限 之 護 國, 今 以 通 義 明 之, 則 凡 存 在 之 物, 悉 由 互 資 共 依 而 有, 故 無 所 往 而 非 國, 亦 無 所 往 而 不 用 其 護 若 了 斯 義, 非 但 諸 佛 及 菩 薩 仁 王 等 能 護 其 國, 一 切 有 生 活 之 有 情, 莫 不 能 施 其 功 力, 各 消 弭 其 惡 而 完 成 其 德, 以 護 其 所 應 護 而 同 趨 於 安 樂 也 丙 仁 王 護 國 仁 王 護 國 一 句, 重 在 護 字, 其 護 字 之 義, 略 明 於 前 能 護 即 是 仁 王 所 具 之 功 力, 能 消 弭 諸 患, 成 完 眾 德 仁 者 即 是 一 切 生 活 有 情, 不 仁 者 即 是 一 切 枯 死 之 物 生 活 有 情, 有 自 發 之 自 由 力, 則 謂 仁 王 仁 王 見 自 他 有 情 痛 苦, 發 憐 愍 心, 施 自 在 力 而 擁 護 之, 則 曰 仁 王 護 國 由 人 而 及 非 人, 由 有 情 而 及 無 情, 宇 宙 萬 有, 莫 一 物 非 國, 則 仁 王 亦 無 不 具 護 持 之 責, 有 其 責 必 力 行 其 護, 否 則 失 其 共 依 之 國, 亦 失 其 仁 王 之 義 也 觀 乎 上 文, 則 仁 王 對 於 國, 非 盡 其 護 持 之 責 不 可 ; 觀 乎 患 已 生 者 速 除 之, 未 生 者 急 弭 之 ; 觀 乎 益 未 生 者 令 其 發 軔, 已 生 者 使 其 增 長 故 仁 王 護 國 四 字, 以 護 字 為 中 主, 而 貫 通 上 下 者 也 丁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為 六 度 中 之 一 度, 此 般 若 度, 能 使 眾 生 達 至 彼 岸, 故 云 波 羅 密 多 如 渡 河 然, 般 若 喻 船, 假 此 般 若 法 船, 能 護 送 一 切 眾 生 安 穩 渡 達 彼 岸, 恆 受 妙 樂, 故 般 若 為 能 仁 其 國, 能 護 其 國 之 祕 密 要 法 也 一 切 萬 物, 自 然 存 在, 則 具 有 王 之 意 如 莊 生 逍 遙 遊, 有 大 鵬 萬 里, 鷽 鳩 咫 尺 之 喻, 鵬 以 萬 里 足 其 念, 鳩 以 咫 尺 滿 其 想, 雖 大 小 有 殊, 而 各 足 其 足 一 也 故 宇 宙 萬 有, 各 護 其 自 然 存 在, 則 有 王 之 意 也 然 以 平 等 自 在 方 謂 之 王, 則 須 具 一 人 自 在 一 切 自 在, 一 切 自 在
75 一 人 自 在, 及 一 個 自 由 一 切 自 由, 一 切 自 由 一 個 自 由 之 普 遍 義, 以 斯 普 遍 一 切 自 在 安 樂, 謂 之 仁 王 此 仁 王 者, 匪 獨 自 己 之 自 在, 單 我 之 自 由 也 儻 成 獨 個 自 在, 則 是 我 見, 六 趣 眾 生, 執 此 假 我 而 曰 此 我 也, 彼 非 我 也, 於 是 睹 事 物 之 有 益 於 我 者 則 取 之, 有 損 於 我 者 則 除 之, 其 或 取 或 捨, 俱 不 相 顧, 只 圖 滿 足 自 心 之 慾 望 而 已 以 斯 行 之, 謂 世 界 不 流 為 殘 殺 不 堪 之 大 戰 場 大 苦 海, 無 有 是 處 鳴 呼! 欲 挽 濟 茲, 亦 非 先 以 般 若 妙 智 照 破 彼 此 我 法 不 可, 由 般 若 照 空 萬 有 假 執, 開 顯 萬 有 真 性, 無 所 往 而 非 佛, 無 所 往 而 非 法, 離 言 自 性 真 如, 而 無 一 法 可 說 可 思 然 則 現 見 森 羅 萬 象, 陳 列 目 前 之 萬 法, 由 何 而 有 者 耶? 曰 : 諸 法 無 自 性, 無 自 相, 而 其 體 用 皆 眾 緣 合 生, 故 曰 : 諸 法 無 獨 自 之 性 質 也 綜 上 之 義, 雖 云 仁 王 護 國, 而 實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護 國 也 戊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上 之 十 字, 為 經 別 號 ; 經 之 一 字, 一 藏 通 稱 上 十 子 合 成 一 名, 下 一 字 為 一 名, 合 而 成 句, 曰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經 為 結 集 佛 說 之 法, 佛 說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此 義 為 所 詮, 經 為 能 詮, 經 乃 名 句 文 身 聚 集 而 成 佛 所 說 仁 王 護 國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為 所 詮 義, 經 為 能 詮 名 句 文 身 言 名 身 者, 多 名 集 積 ; 句 身 者, 多 句 集 積 ; 文 身 者, 多 文 集 積 也 以 此 名 句 文 身 之 經, 詮 其 理, 表 其 義, 謂 之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總 上 諸 說, 以 般 若 為 因, 以 仁 王 為 根 本, 以 波 羅 密 多 為 究 竟 也 三 釋 大 意 上 來 已 釋 名 句, 次 解 經 題 大 意 題 者 經 題, 故 明 經 題 大 意, 亦 是 明 全 經 大 意 也 經 題 上 之 四 字, 表 人 及 事 ; 下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者, 顯 行 及 果 也 凡 一 切 作 事 到 於 究 竟 圓 滿, 謂 之 波 羅 密 多 ; 本 經 大 意, 即 是 仁 王 仁 至 究 竟, 護 國 護 至 究 竟, 般 若 照 至 究 竟, 三 者 咸 得 圓 滿, 遂 謂 之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非 第 此 經 若 斯, 即 三 藏 十 二 部 佛 法 亦 復 如 是 非 第 佛 法 如 斯, 凡 一 切 世 間 諸 學 說 等 亦 復 如 是 夫 一 切 學 說, 括 而 議 之 不 外 乎 三 種 要 素 : 一 發 展 其 知 識, 二 增 進 其 道 德 即 品 性, 三 養 成 其 才 能 即 能 力 倘 知 識 發 達 至 極, 道 德 增 進 充 足, 才 能 獲 得 圓 滿, 則 可 謂 之 一 有 知 識 道 德 才 能 者 具 足 知 識 者, 普 了 一 切, 諸 境 不 足 以 迷 之 具 足 道 德 者, 所 行 淨 善, 諸 惡 不 足 以 染 之 具 足 才 能 者, 有 願 必 成, 諸 苦 不 可 以 難 之 自 利 利 他, 乃 俱 究 竟 以 上 三 者, 眾 生 未 得 圓 足, 何 以 故? 祇 就 人 類 明 之, 性 質 不 一, 行 為 有 殊, 如 有 一 人, 其 知 識 高 明 廣 大, 考 其 道 德 才 能 則 缺 如 也 ; 又 有 一 人, 其 道 德 清 高, 考 其 知 識 才 能 則 無 也 ; 又 如 一 人, 其 才 能 具 足, 察 其 道 德 知 識 則 有 所 短 也 ; 由 人 類 推 及 六 趣 眾 生 以 至 二 乘 賢 聖, 無 不 如 此, 故 一 切 眾 生, 皆 不 能 圓 足 此 三 德 也 三 者 未 能 完 全 具 足, 不 得 名 之 為 波 羅 密 多 若 妄 自 誇 為 充 足, 及 有 言 無 行 者 等 等, 皆 不 免 為 無 明 少 智, 適 足 以 障 其 德 而 增 其 患 也 或 但 具 知 識 道 德, 然 知 非 圓 智, 德 非 全 德, 極 果 或 僅 一 小 乘 果 而 已 ; 是 小 乘 故, 不 能 利 眾, 故 非 菩 薩 之 行 也 明 乎 此, 則 三 者 知 識 道 德 才 能 非 平 均 發 展 至 究 竟 不 可, 蓋 可 知 矣 若 至 究 竟, 即 目 之 為 佛 本 經 題 中, 於 此 三 者, 悉 皆 達 到 圓 足 甲 知 識 圓 足 者,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以 此 清 淨 妙 智, 照 破 一 切 妄 執, 顯 了 一 切 實 性, 有 漏 無 漏 有 為 無 為 一 切 諸 法, 莫 不 歷 然 了 知, 故 謂 之 覺 王 所 以 者 何? 以 眾 生 皆 有 知 識, 然 是 居 於 限 量 之 內, 弗 能 遍 知 普 覺 由 無 始 無 明, 惑 本 智 故, 則 有 妄 想 執 著, 此 我 也, 彼 物 也 ; 以 妄 想 我 故, 則 我 執 生 焉, 以 妄 想 物 故, 則 法 執 生 焉 ; 以 此 二 執, 迷 惑 一 切 若 有 般 若 二 智 人 空 智 法 空 智, 照 空 二 執, 執 遣 則 惑 斷 焉, 惑 斷 則 可 普 知 一 切 遍 了 一 切, 是 之 謂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是 知 識 達 於 究 竟 也 乙 道 德 圓 足 者, 則 是 仁 王 波 羅 密 多 仁 者 大 慈 大 悲, 王 者 自 由 自 在, 蓋 諸 道 德 皆 以 大 慈 大 悲 自 由 自 在 為 根 本, 依 此 二 者 以 行 之, 則 無 非 是 善, 違 此 二 者 以 行 之, 則 不 免 有 種 種 障 礙, 種 種 患 業 擾 害 是 以 佛 教 以 大 慈 大 悲 為 根 本, 能 令 一 切 悉 獲 自 由 自 在 之 安 樂 ; 佛 以 慈 心 拔 苦, 悲 心 與 樂 故 仁 王 者, 道 德 之 本 也 眾 生 悉 有 此 心,
76 悉 具 斯 德, 然 非 普 遍, 有 僅 能 仁 其 身 者, 乃 至 能 仁 其 一 世 界 者, 是 均 居 有 限 而 非 普 遍, 倘 得 圓 滿 普 遍 無 障 無 礙 者, 則 名 極 果 之 佛 吾 人 悉 具 此 德, 障 而 不 發, 若 能 各 盡 其 量 各 充 其 德, 及 至 圓 足 則 是 佛 矣 故 曰 : 佛 性 各 個 不 無, 各 個 本 具, 但 其 力 未 充 而 不 顯 其 用 耳 丙 才 能 圓 足 者, 即 護 國 波 羅 密 多 凡 具 能 力 者, 於 眾 所 難, 皆 能 成 之, 俗 者 謂 之 天 才 或 天 然 能 力, 然 實 先 業 之 所 修 集, 故 得 如 斯 要 之 吾 人 作 事, 有 所 能 有 所 不 能, 以 斯 不 得 波 羅 密 多 之 名 迄 至 佛 果, 具 足 萬 能, 行 種 種 行, 利 種 種 生, 除 一 切 苦, 成 一 切 德, 此 由 佛 具 十 種 神 力, 普 利 十 方 言 十 力 者 : 括 羅 一 切 萬 能, 於 本 經 中 即 護 國 之 意 前 云 國 有 三 種 有 情 世 間 器 世 間 正 覺 世 間, 三 種 世 間, 一 切 眾 生 莫 不 概 羅 若 能 遍 於 此 三 世 間, 護 其 勝 德, 弭 其 諸 患, 即 是 護 國 之 義, 亦 即 才 能 圓 足 之 義 也 括 上 三 義, 吾 儕 學 佛 有 情, 非 調 合 三 者 齊 進, 弗 能 獲 其 圓 滿 佛 果 ; 既 至 究 竟, 亦 目 為 覺 王 仁 王 法 王 也 然 斯 深 義, 非 憑 空 杜 撰, 乃 聖 教 中 有 依 據 也 一 與 顯 教 三 德 相 齊 : 何 以 故? 一 法 身 德, 即 此 題 中 之 仁 王 波 羅 密 多 義, 二 般 若 德, 即 本 題 中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義 ; 三 解 脫 德, 即 本 題 中 之 護 國 波 羅 密 多 義 二 與 密 教 之 三 心 相 齊 : 一 菩 提 心, 此 心 為 大 悲 方 便 之 因, 蓋 菩 提 即 覺, 亦 即 是 智, 此 智 乃 無 上 正 遍 覺 知, 即 本 題 中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義 二 大 悲 心, 此 心 為 眾 德 之 根 本, 以 有 此 心, 無 自 他 別, 一 味 平 等, 拔 眾 生 苦 如 解 己 苦, 與 眾 生 樂 如 成 己 樂, 斯 乃 真 實 道 德, 故 道 德 必 以 大 悲 心 為 根 本, 於 此 題 中 即 仁 王 波 羅 密 多 義 三 方 便 心, 此 心 為 成 佛 以 普 利 眾 生 之 究 竟 目 的, 蓋 因 中 菩 薩, 其 發 願 也 咸 為 成 佛, 後 以 善 巧 方 便 法 門 度 諸 有 情, 故 此 方 便 事 業, 即 是 萬 能 事 業, 於 本 題 中 即 是 護 國 波 羅 密 多 義 也 由 上 顯 密 教 證, 故 明 本 經 大 意, 即 是 明 一 切 佛 法 大 意 ; 明 一 切 佛 法 大 意, 亦 是 明 一 切 世 間 學 術 大 意 雖 然 世 間 諸 說, 均 有 偏 謬, 弗 能 達 其 本 願 何 則? 以 其 知 行 才 三 方 面 均 非 澈 底, 結 果 或 反 被 其 害, 如 近 世 工 業 之 發 達, 欲 改 造 此 世 界 為 黃 金 世 界, 孰 知 法 未 完 善, 反 造 成 一 殘 殺 戰 場, 若 欲 挽 回, 舍 佛 化 無 以 為 歸 矣 四 釋 譯 人 釋 尊 說 此 經 於 印 度, 阿 難 結 集, 亦 屬 梵 文, 然 何 以 有 一 華 文 之 此 經 耶? 佛 經 非 如 外 道 之 邪 說, 謂 由 天 墜 一 石, 地 呈 一 書 之 所 產, 原 由 佛 之 語 言, 集 為 文 字 而 傳 來 本 經 既 屬 梵 文, 今 須 講 此 經 之 譯 人 譯 人 為 唐 朝 沙 門, 名 不 空, 能 通 三 藏, 故 曰 三 藏 沙 門 沙 門 有 二 義 : 一 積 極 的, 是 勤 修 戒 定 慧 義 ; 二 消 極 的, 是 消 除 貪 瞋 癡 義 ; 具 二 義 者, 名 之 沙 門, 即 出 家 人 之 通 稱 當 時 代 宗 尊 敬 不 空 法 師, 稱 之 曰 大 廣 智, 大 廣 智 言 具 足 廣 博 大 智, 精 達 三 藏 法 師 原 籍 南 天 竺 人, 少 時 隨 師 東 度, 及 長 返 國, 後 復 重 來, 大 譯 顯 密 諸 部, 此 經 乃 其 一 也 譯 此 經 者, 尚 有 三 家 : 一 晉 時 泰 始 三 年, 有 月 支 國 三 藏 名 曇 摩 羅 剎 此 言 法 護, 譯 為 一 卷, 名 仁 王 般 若 二 後 秦 弘 始 年 間, 有 三 藏 法 師 鳩 摩 羅 什, 譯 為 二 卷, 名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三 梁 朝 承 聖 年 間, 有 三 藏 法 師 厥 號 真 諦, 譯 成 一 卷, 名 仁 王 般 若 以 上 三 家, 初 後 兩 譯, 方 言 未 融, 故 義 有 失 ; 秦 時 所 譯, 古 今 所 尊, 然 尚 有 缺 故 唯 此 譯 最 善, 義 理 互 彰, 毫 無 有 遺, 兼 之 顯 密 雙 傳, 甚 為 出 眾, 故 今 所 講, 亦 從 此 本, 尚 望 諸 仁 詳 而 翫 焉 釋 經 序 品 第 一 全 經 分 上 下 二 卷, 於 二 卷 中 又 分 八 品 品 者 彙 也, 即 彙 聚 眾 多 之 名 句 文 身 而 分 為 一 節 也 今 釋 序 品 : 序 有 二 義 : 一 序 者, 敘 述 也, 即 敘 述 其 事 也 二 序 者
77 , 緒 也, 即 此 經 之 由 緒 也 本 品 大 文, 復 分 為 二 : 一 證 信 序, 即 敘 本 經 確 實 之 事, 以 為 後 人 證 明 起 信 二 發 起 序, 即 敘 本 經 之 由 何 緣 由 而 請 問 說 法 也 言 第 一 者 : 此 品 居 首, 故 言 第 一 甲 一 緣 起 分 乙 一 通 序 丙 一 敘 五 事 如 是 我 聞 : 一 時 佛 住 王 舍 城 鷲 峰 山 中, 此 段 文 中 有 五 種 事 : 一 如 是, 二 我 聞, 三 一 時, 四 佛, 五 住 王 舍 城 鷲 峰 山 中 如 是, 此 言 指 法, 有 理 有 事 理 者, 依 勝 義 諦 言, 一 切 諸 法 以 真 如 為 體, 真 如 不 可 言 說, 不 可 思 議, 故 今 說 無 可 說, 此 即 如 義 ; 諸 佛 說 法, 如 實 而 證, 如 證 而 說, 故 其 所 說 無 非, 此 即 是 義 ; 如 理 而 說, 巧 當 其 機, 言 如 是 也 事 者 如 是 即 如 此 之 義, 謂 如 此 經 所 說 之 法, 其 法 實 是 如 此, 由 此 令 人 生 信, 古 德 謂 之 信 成 就 也 我 聞 者, 簡 非 他 聞 聞 者, 領 受 於 聲, 了 別 其 義 謂 之 聞, 即 耳 識 所 聞 耳 識 聞 聲, 由 九 緣 成 : 一 空, 二 聲, 三 根, 四 意 識, 五 末 那 識, 六 阿 賴 耶 識, 七 種 子, 八 作 意, 九 前 滅 識 ; 以 足 此 九, 方 可 聞 也 以 由 九 緣 故 聞 聲, 非 僅 耳 聞 又 耳 祗 聞 其 聲 而 不 能 領 其 義 理, 了 其 義 理 者 即 在 意 識, 故 今 不 能 耳 聞, 取 其 總 相 而 曰 我 聞 我 者, 有 二 : 一 凡 夫 外 道 等 妄 執 我 ; 二 諸 佛 菩 薩 隨 順 世 間 假 名 稱 我, 今 之 我 言, 即 此 義 假 名 我 也 所 言 假 者, 謂 五 蘊 和 合 方 得 此 身, 本 無 我 體 故 曰 假 者 復 次 我 言 即 指 結 集 此 經 者 言, 謂 我 親 從 佛 聞 簡 非 傳 聞, 此 亦 徵 信 之 義 也 一 時 者, 敘 說 經 之 時 也 然 未 表 其 確 定 時 間, 故 一 時 言, 亦 有 二 義 : 一 依 理 明 之, 時 者 色 心 分 位 假 法, 自 性 本 空, 無 體 可 得, 時 性 空 故, 時 尚 無 有, 況 有 其 一? 既 無 一 時 可 言, 故 一 剎 那 即 等 無 量 劫, 無 量 劫 等 於 一 剎 那, 以 時 平 等 無 差, 則 一 切 諸 法 悉 皆 平 等, 以 斯 義 故, 強 立 一 時 二 依 事 有 三 : 一 說 聽 究 竟 名 為 一 時 二 說 者 聽 者 於 時 機 不 相 乖 角 即 機 教 相 應 也 名 為 一 時 三 師 資 道 合 名 為 一 時 以 上 二 者, 古 德 謂 之 時 成 就 也 佛 者, 敘 法 會 之 主 也 梵 言 佛 陀, 此 曰 覺 者, 略 有 二 義 : 一 約 理 言, 謂 遍 於 法 界 一 切 有 情 之 平 等 覺 性 謂 之 佛, 故 云 一 切 眾 生 悉 皆 是 佛, 諸 佛 即 在 眾 生 心 也 二 約 事 言, 佛 者 有 無 上 正 遍 覺 之 無 漏 五 蘊 和 合 假 者 謂 之 佛, 佛 於 世 間 示 現 成 道 即 示 現 由 迷 而 覺 也, 普 覺 十 方, 故 云 覺 者 猶 世 俗 之 人, 具 有 智 者 稱 曰 智 者, 具 有 仁 者 稱 曰 仁 者 然 復 次, 佛 簡 凡 夫 外 道 等 之 非 正 覺, 故 曰 有 正 覺 者 復 簡 小 乘 非 遍 覺, 故 佛 云 有 正 遍 覺 者 次 簡 菩 薩 非 圓 滿 覺, 故 佛 又 稱 為 無 上 正 遍 覺 者 前 者 依 理 言 一 切 眾 生 悉 皆 是 佛, 後 者 依 事 言 九 法 界 眾 生 皆 不 得 謂 之 佛, 然 有 佛 性, 可 以 依 教 奉 行 而 成 佛 也 今 此 佛 言, 乃 指 釋 迦 文 佛, 以 釋 迦 文 佛 為 此 土 娑 婆 教 主, 故 不 表 名 也 敘 處 者, 王 舍 城 至 山 中 是 也 城 為 巨 都, 山 為 小 處, 此 王 舍 城 乃 摩 竭 陀 國 之 都 城 本 城 之 來 源, 他 經 具 有 數 說, 今 舉 一 段 以 明 之 : 昔 有 一 王, 與 民 共 造 舍 居, 未 幾 為 鬼 神 壞, 唯 留 王 舍, 故 以 號 焉 此 城 之 外, 有 一 大 山, 號 曰 鷲 峰, 山 頂 似 鷲 故 以 為 名 ; 又 此 山 中 多 此 鳥, 故 以 得 名 也 王 舍 城 乃 佛 所 化 之 境 界 處, 鷲 峰 山 乃 佛 所 住 之 依 止 處 也 復 次 王 舍 城 言, 乃 表 佛 勝 德 而 統 括 眾 民 也 佛 之 勝 德, 充 滿 清 淨 法 界, 已 除 一 切 惡 染 諸 法, 自 護 護 人 ; 已 成 一 切 殊 勝 功 德, 自 覺 覺 人 ; 由 此 而 顯 佛 之 三 王 義 也 鷲 峰 山 言, 表 佛 法 身 自 在, 證 諸 法 性 圓 滿 遍 覺, 高 出 九 法 界 之 一 切 有 情 其 所 知 者 唯 佛 可 知, 其 所 覺 者 唯 佛 能 覺, 此 即 表 佛 之 自 受 用 處, 此 等 境 界, 等
78 覺 聖 者 尚 有 不 知, 故 以 號 也 丙 二 列 二 眾 丁 一 當 機 眾 與 大 比 丘 眾, 千 八 百 人 俱 皆 阿 羅 漢, 諸 漏 已 盡, 無 復 煩 惱, 心 善 解 脫, 慧 善 解 脫, 九 智 十 智, 所 作 已 辦 三 假 實 觀, 三 空 門 觀 有 為 功 德 無 為 功 德 皆 悉 成 就 復 有 比 丘 尼 眾 八 百 人 俱, 皆 阿 羅 漢 復 有 無 量 無 數 菩 薩 摩 訶 薩, 實 智 平 等, 永 斷 惑 障, 方 便 善 巧, 起 大 行 願 以 四 攝 法 饒 益 有 情 ; 四 無 量 心 普 覆 一 切 ; 三 明 鑒 達 得 五 神 通 ; 修 習 無 邊 菩 提 分 法 ; 工 巧 技 藝 超 諸 世 間 ; 深 入 緣 生 空 無 相 願 ; 出 入 滅 定 示 現 難 量 ; 摧 伏 魔 怨 雙 照 二 諦 ; 法 眼 普 見 知 眾 生 根, 四 無 礙 解 演 說 無 畏 ; 十 力 妙 智 雷 震 法 音, 近 無 等 等 金 剛 三 昧 ; 如 是 功 德 皆 悉 具 足 復 有 無 量 優 婆 塞 眾 優 婆 夷 眾, 皆 見 聖 諦 復 有 無 量 修 七 賢 行, 念 處 正 勤 神 足 根 力 八 勝 處 十 遍 處 十 六 心 行 趣 諦 現 觀 復 有 十 六 大 國 王, 波 斯 匿 王 等 各 與 若 干 千 萬 眷 屬 俱 復 有 六 欲 天 王, 釋 提 桓 因 等 與 其 眷 屬 無 量 天 子 俱 色 四 靜 慮 諸 大 梵 王, 亦 與 眷 屬 無 量 天 子 俱 諸 趣 變 化 無 量 有 情, 阿 修 羅 等 若 干 眷 屬 俱 鷲 峰 山 中, 非 佛 一 人, 尚 有 聽 者 諸 大 弟 子, 故 云 與 也 比 丘 者, 表 其 類 也 有 釋 言 : 丘 者, 孔 子, 謂 此 出 家 人 比 如 孔 子, 故 名 比 丘 此 不 足 信, 以 比 丘 乃 梵 文 之 譯 音, 且 別 有 義, 略 解 為 五 : 一 初 出 家 者 受 戒 時 怖 魔, 故 名 為 比 丘 二 出 家 之 後 捨 諸 財 產, 依 戒 乞 食 乞 法, 此 有 乞 士 義, 故 云 比 丘 三 能 守 淨 戒, 亦 名 持 淨 戒 者 四 能 持 正 命, 名 為 比 丘 五 破 諸 惡 業, 成 諸 淨 德, 名 曰 比 丘 大 者, 小 之 對 也 略 有 數 義 : 一 數 大 曰 大, 二 行 高 德 眾 曰 大, 三 量 大 曰 大 ; 以 此 比 丘 德 高 其 餘, 故 曰 大 也 眾 者, 多 也, 和 合 也, 四 人 已 上 方 謂 之 眾, 與 僧 義 同 千 八 百 人 俱 者, 顯 其 數 也 此 經 舉 數, 與 他 經 中 不 無 多 寡 俱 謂 俱 居 一 處 皆 阿 羅 漢 者, 顯 其 位 也 阿 羅 漢 亦 是 梵 音, 譯 義 為 應, 略 言 三 義 : 一 應 已 永 斷 煩 惱, 名 阿 羅 漢 二 應 受 人 天 供 養, 名 阿 羅 漢 三 應 不 復 受 後 有, 名 阿 羅 漢 尚 有 諸 義, 不 勝 列 舉, 如 天 親 法 華 論 明 十 七 義 等, 要 之 此 阿 羅 漢 即 顯 大 比 丘 所 證 之 果 位 第 四 果 也 諸 漏 已 盡 者, 顯 其 德 也 漏 者, 喻 也, 猶 屋 漏 等, 此 中 言 漏, 指 諸 煩 惱 過 患, 為 眾 生 真 如 心 中 之 漏, 以 有 煩 惱 即 流 漏 三 界 受 諸 苦 故 ; 此 漏 匪 一, 是 以 言 諸 諸 漏 總 有 三 種 : 一 欲 漏, 即 欲 界 諸 煩 惱, 能 使 欲 界 有 情 流 轉 五 趣 生 死 二 有 漏, 即 上 二 界 諸 煩 惱 是 三 無 明 漏, 三 界 煩 惱 悉 依 無 明, 無 明 為 煩 惱 之 通 依 故 證 阿 羅 漢 者, 於 此 三 界 諸 漏 咸 斷 無 遺, 故 云 已 盡 無 復 煩 惱 者, 亦 表 所 斷 也 諸 漏 以 煩 惱 為 自 體, 故 漏 盡 煩 惱 亦 盡 煩 者 擾 也, 惱 者 害 也, 亂 也, 合 之 即 擾 害 之 義, 換 言 之 即 倒 亂 之 義 三 界 有 識 眾 生, 無 一 無 此 煩 惱, 由 有 此 故 擾 害 身 心, 盲 流 苦 海 無 有 出 際 證 阿 羅 漢 者, 於 諸 漏 盡 如 樹 已 摧, 於 煩 惱 盡 猶 樹 斷 根, 以 此 義 故 名 曰 無 復 煩 惱 心 善 解 脫 者, 明 定 慧 之 障, 二 俱 解 脫 也 此 中 所 明 阿 羅 漢 有 二 : 一 利 根, 即 俱 解 脫 阿 羅 漢, 謂 於 諸 定 之 障 皆 已 解 脫, 於 諸 慧 障 亦 復 如 是 故 心 者, 括 定 慧 言 也 二 鈍 根, 即 可 退 阿 羅 漢, 但 於 諸 慧 解 脫, 而 諸 定 障 猶 未 除 盡, 故 或 有 退 時, 退 已 還 證 此 阿 羅 漢 於 定 慧 心 上 之 障, 善 能 得 其 解 脫, 故 云 善 解 脫 ; 或 解 脫 法, 自 性 是 善, 名 善 解 脫 慧 善 解 脫 者, 即 鈍 根 者 所 得, 以 具 生 空 妙 慧, 離 諸 四 倒 而 得 解 脫, 名 善 解 脫, 其 義 同 上 此 二 解 脫, 即 聲 聞 之 涅 槃 果 也 九 智 十 智, 開 合 不 同 而 已 先 明 十 智 : 一 世 俗 智 者, 謂 隨 諸 世 間 而 緣 世 間 法 故 二 法 智, 即 緣 當 界 如 欲 界 即 緣 欲 界 四 諦 等 法 之 智 三 類 智, 謂 下 界 如 欲 界 之 智, 不 得 緣 上 二 界 之 境, 但 可 比 類 知 之, 故 云 類 智 四 苦 智, 如 實 知 苦 故 五 集 智, 如 實 了 集 故 六 滅 智, 如 實 證 滅 故 七 道 智, 如 實 修 行 故 八 他 心 智, 能 了 一 切 眾 生 之 心, 可 以 對 機 與 藥 也 九 盡 智, 如 實 應 知 者, 我 已 盡 知 故 十 無 生 智, 於 一 切 法 已 如 實 知, 不 復 更 求 所 知 次 明 九 智 : 一 依 瑜 伽 顯 揚 等 明 九
79 智, 即 十 智 去 他 心 智 是, 以 此 智 可 以 攝 入 餘 之 九 智 中 也 二 依 大 毗 婆 娑, 謂 九 智 者 去 無 生 智, 此 依 鈍 根 者 言 秦 譯 謂 八 智 十 智, 此 亦 開 合 不 同 言 八 智 者 : 表 聲 聞 人 因 中 所 具 智 也, 謂 因 中 無 世 俗 智 及 無 生 智, 此 中 世 俗 智 乃 指 由 修 所 得 之 世 俗 智, 非 平 常 之 世 俗 智 也 所 作 已 辦 者, 謂 此 等 智 果 皆 已 成 辦 矣 就 上 所 明, 乃 聲 聞 之 善 提 果 也 三 假 實 觀 者, 依 秦 譯 明 之 : 一 法 假 實 觀, 通 明 五 陰 諸 法 即 假 即 實 也 二 受 假 實 觀, 今 特 出 受 者, 受 為 諸 惑 之 根 本, 欲 除 諸 苦 諸 業 必 先 治 受, 故 特 出 之 此 受 緣 生 故 假, 性 空 即 實, 以 假 對 實, 以 實 對 假, 云 假 實 觀 也 三 名 假 實 觀, 上 二 為 所 詮, 此 為 能 詮, 此 能 詮 亦 是 即 假 即 實, 實 不 可 得, 而 名 所 可 表 現 者 皆 假 名 詮 三 空 門 觀 者, 即 空 觀, 無 相 觀, 無 願 觀 是 也 ; 亦 云 三 解 脫 門, 或 三 無 相 門 一 觀 我 空, 故 名 為 空 觀 二 離 涅 槃 諸 相, 名 無 相 觀 三 由 無 相 故, 亦 無 所 願 所 求, 故 云 無 願 觀 前 之 三 假 實 三 空 門, 謂 之 所 觀 相, 其 下 之 觀 字, 則 為 能 觀 之 智 也 有 為 功 德 至 皆 悉 成 就 者, 結 讚 功 德 已 皆 成 就 也 有 為 功 德 者 : 即 是 道 諦 上 之 功 德, 此 功 德 有 戒 等 三 學 功 德 及 十 智 之 解 脫 知 見 等 是 也 無 為 功 德 者 : 即 無 學 果 上 所 證 擇 滅 涅 槃 功 德 此 有 為 無 為 諸 功 德, 諸 大 比 丘 皆 已 成 就 矣 復 有 比 丘 尼 至 皆 阿 羅 漢 者, 次 列 出 家 之 女 眾 也 所 具 功 德, 咸 出 前 明, 故 不 贅 敘 復 有 至 訶 薩 者, 第 三 列 菩 薩 眾 也 前 列 比 丘 等 為 有 量 之 眾, 此 為 不 可 思 議 之 無 量 眾 也 菩 薩 者, 菩 提 薩 埵 之 略 稱, 此 譯 為 覺 有 情, 菩 薩 上 求 佛 覺, 下 度 有 識, 故 云 覺 有 情 也 實 智 至 行 願 者, 總 讚 無 量 菩 薩 之 功 德 也 實 智 平 等 二 句 者, 表 自 利 德 也 言 實 智 者,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根 本 即 諸 法 真 如 自 體 也, 證 此 體 智 名 為 實 智, 以 斯 義 故, 一 味 平 等 無 有 差 別 永 斷 惑 障 者, 謂 諸 菩 薩 由 實 智 永 斷 一 切 煩 惱 等 惑, 不 為 其 障, 善 證 真 如 方 便 二 句 者, 顯 利 他 德, 以 大 行 大 願 善 巧 方 便, 度 諸 有 情, 即 後 得 無 分 別 智 之 妙 用 也 上 來 總 讚 已 竟, 此 下 有 十 段 文, 別 讚 十 地 菩 薩 之 勝 德 以 四 攝 法 二 句, 讚 初 地 也 謂 初 地 菩 薩 以 財 法 二 施 普 益 有 情 故, 得 布 施 波 羅 密 多 四 攝 法 者 : 一 布 施, 謂 眾 生 於 財 於 法 若 有 所 求 所 欣, 則 能 施 捨 二 愛 語, 隨 說 眾 生 愛 樂 之 語, 以 攝 化 安 樂 眾 生 故 三 利 行, 謂 以 有 利 之 行, 成 就 眾 生 之 事 四 同 事, 謂 與 眾 共 同 安 危, 如 乘 一 船 同 受 憂 歡 者 也 以 此 四 法 攝 受 眾 生, 故 名 四 攝 法 ; 以 此 四 法 普 利 有 情, 故 曰 饒 益 有 情 四 無 量 心 二 句, 讚 二 地 也 此 地 菩 薩 斷 除 瞋 根, 修 得 尸 羅 波 羅 密 多, 具 足 大 慈 大 悲 大 喜 大 捨 四 無 量 心, 以 斯 普 攝 眾 生 令 得 安 樂 言 大 慈 者, 普 與 一 切 樂 也 言 大 悲 者, 普 拔 一 切 苦 也 言 大 喜 者, 眾 生 無 苦 俱 樂 故 喜, 菩 薩 見 之, 如 同 己 樂, 故 亦 大 喜 言 大 捨 者, 不 著 自 他 相 也 三 明 鑒 達 二 句, 讚 三 地 也 此 地 菩 薩 修 忍 辱 波 羅 密 多, 得 大 三 昧, 具 足 三 明 五 通, 饒 益 含 識 言 三 明 者 : 一 宿 命 明, 二 天 眼 明, 三 漏 盡 明 ; 得 三 明 則 鑒 達 萬 有 而 不 茫 昧 言 五 通 者 : 一 天 眼 通, 見 障 外 境 及 未 來 也 二 天 耳 通, 能 聞 障 外 一 切 聲 也 三 他 心 通, 知 他 眾 生 心 行, 與 眾 生 藥, 治 眾 生 病 四 宿 命 通, 於 諸 宿 生 事 通 達 了 知 也 五 神 境 通, 謂 通 達 一 切 聖 境 也 修 習 無 邊 菩 提 分 法, 讚 四 地 也 此 位 菩 薩 修 習 精 進 波 羅 密 多, 故 云 修 習 無 邊 菩 提 分 法 言 無 邊, 十 大 數 之 一 也 言 菩 提 者, 此 譯 為 覺, 即 覺 法 也 所 言 分 者, 品 也 類 也 此 菩 提 有 三 十 七, 向 云 三 十 七 菩 提 分 法 是 也 此 中 言 無 邊, 顯 其 不 止 三 十 七 種 也, 工 巧 技 藝 二 句, 讚 五 地 也 工 巧 者 : 一 依 世 俗 言, 謂 作 工 亦 可 曰 作 業 之 精 巧 也 二 依 佛 法 言, 謂 此 位 菩 薩 修 定 波 羅 密 多, 由 定 力 成 辦 種 種 利 他 事 業 即 工 巧 義 住 此 妙 定, 得 一 切 諸 善 巧 門, 此 工 巧 亦 即 是 諸 善 巧 門 也 至 此 位 中, 成 就 俗 與 真 無 別 故, 可 謂 之 辦 事 三 昧 也 言 技 藝 者 : 即 藝 術 也 此 工 巧 藝 術 超 諸 世 間, 以 超 勝 力 得 攝 有 情, 以 攝 力 故 不 離 世 間, 即 是 隨 世 利 世 而 不 被 世 間 學 說 文 字 等 所 覆 惑 也 深 入 緣 生 二 句
80 , 讚 六 地 也 言 深 入 者, 謂 正 智 緣 真 如 也 此 位 菩 薩, 緣 觀 二 空 無 諸 妄 執, 了 此 諸 法 皆 是 仗 因 托 緣 而 得 生 起, 以 眾 緣 故 則 無 本 體, 以 無 體 故 一 切 咸 空, 以 皆 空 故 無 可 願 求, 遂 得 能 所 俱 寂, 緣 觀 雙 忘 出 入 滅 定 二 句, 讚 七 地 也 此 位 菩 薩 具 足 種 種 方 便 波 羅 密 多, 以 前 六 地 所 修 之 空 無 相 無 願 等, 尚 以 加 行 力 故 方 得 現 前 而 有 間 隔, 自 此 以 後, 恆 住 大 乘 無 相 滅 受 定 中, 雖 常 住 中 而 不 為 其 所 礙, 故 云 出 入 滅 定 以 定 力 故, 隨 意 示 現 種 種 佛 事, 故 云 難 量 也 摧 伏 魔 怨 二 句 者, 讚 八 地 也 魔 者, 天 魔 ; 怨 者, 怨 敵 菩 薩 有 諸 魔 為 怨 敵, 以 其 怨 故 生 多 擾 亂, 此 位 能 摧 伏 此, 故 云 摧 伏 魔 怨 又 魔 怨 者, 一 切 染 污 煩 惱 法 也 有 煩 惱 魔 怨 障 菩 薩 道, 此 種 魔 怨, 至 此 已 伏 已 摧, 由 摧 伏 魔, 則 能 以 無 分 別 智 普 照 一 切 勝 義 諦 法, 由 後 得 智, 則 普 照 一 切 世 俗 諦 法 雖 觀 二 諦 而 智 不 二, 以 不 二 故 佛 生 平 等, 故 至 此 地 名 大 願 波 羅 密 多 法 眼 普 見 四 句, 讚 九 地 也 言 法 眼 者, 通 達 真 俗 諸 法 之 眼, 故 云 法 眼 以 法 眼 普 了 一 切 真 妄 等 法, 故 云 普 見 由 此 法 眼 力, 則 了 此 地 以 下 一 切 眾 生 之 根, 以 了 根 故 對 根 與 藥, 廣 施 財 法 言 四 無 礙 解 者 : 一 法 無 礙 解, 能 通 達 一 切 能 詮 教 法 名 句 文 身 二 義 無 礙 解, 能 通 達 一 切 所 詮 義 理 三 詞 無 礙 解, 能 通 達 一 切 言 詞 文 句 四 說 法 無 礙 解, 能 隨 意 說 法, 辯 論 決 擇 悉 無 障 礙 由 此 四 者, 遍 於 十 方 恆 演 諸 法, 得 無 畏 也 十 力 妙 智 等 三 句, 讚 十 地 也 此 位 菩 薩 得 種 智 波 羅 密 多, 具 佛 十 力 即 處 非 處 等 妙 智, 由 十 力 妙 智 演 說 諸 法 悉 得 自 在 此 地 菩 薩 大 願 力 故, 大 智 力 故, 普 承 佛 法, 如 雲 含 雨, 能 如 雷 震 雨 大 法 雨, 廣 度 眾 生 滿 菩 提 願, 諸 佛 功 德 悉 皆 含 容, 由 此 而 發 雷 震, 破 眾 生 之 無 明, 發 育 眾 生 之 菩 提 芽 言 無 等 等 者, 無 等 者, 諸 法 實 性 也, 此 性 無 有 可 等, 唯 佛 與 無 上 菩 提 能 等 無 等, 故 云 無 等 等 也 所 謂 近 者, 謂 此 菩 薩 將 近 無 等 等 也 金 剛 三 昧 者, 金 剛 者 喻 定, 如 金 剛 不 可 破 毀, 故 得 此 號, 此 地 菩 薩 將 近 此 定 矣 由 入 金 剛 喻 定, 剎 那 無 間 頓 斷 二 障 種 子, 證 得 無 上 菩 提, 此 即 十 地 所 具 之 德 相 也 如 是 功 德 二 句 者, 結 前 所 具 之 功 德 也 復 有 無 量 優 婆 塞 眾 至 皆 見 聖 諦 者, 第 四 列 在 家 聖 眾 也 佛 之 弟 子, 大 分 四 類, 謂 在 家 二 眾 出 家 二 眾 是 出 家 二 眾, 已 如 前 釋, 此 乃 列 在 家 二 眾 以 此 二 眾 多 而 無 數, 故 云 無 量 也 優 婆 塞 者, 此 云 近 事 男, 謂 具 清 信, 親 近 三 寶, 持 三 歸 五 戒 之 男 眾 也 次 優 婆 夷 者, 此 云 近 事 女, 謂 具 清 信, 親 近 三 寶, 持 三 歸 五 戒 之 女 眾 也 皆 見 聖 諦 者, 表 其 果 德 也 聖 諦 者, 聖 智 所 了 之 諦 見 者, 現 觀 也, 明 證 也, 謂 此 二 眾 俱 已 成 聖 智 明 達 諸 諦 也 要 之 在 家 證 初 二 三 果, 若 得 四 果, 則 自 然 現 出 家 形 像 復 有 無 量 修 七 賢 行 至 趣 諦 現 觀 者, 第 五 列 七 賢 眾 也 此 七 賢 眾, 四 眾 通 括, 其 數 無 量 言 七 賢 行 者, 謂 賢 位 共 七 也 其 七 者 何? 一 五 停 心 行, 二 別 相 念 行, 三 總 相 念 行, 四 煖 行, 五 頂 行, 六 忍 行, 七 世 第 一 行 此 之 七 種, 其 義 甚 繁, 不 克 具 述, 姑 且 止 之 念 處 以 下, 詳 讚 其 德 念 處 謂 四 念 處 : 一 觀 身 不 淨, 治 欲 貪 也 二 觀 心 無 常, 治 常 執 也 三 觀 法 無 我, 治 我 執 也 四 觀 受 是 苦, 除 樂 著 也 然 斯 四 者 為 所 觀 境, 其 上 觀 字 即 能 觀 定 智 也, 茲 可 名 四 觀 處, 亦 名 四 定 慧 處 然 名 念 者, 以 近 念 故, 謂 由 多 聞 熏 習 其 義, 明 了 不 忘, 念 念 引 生 定 慧, 故 云 四 念 處 也 言 正 勤 者, 即 正 精 進 也, 具 有 四 義 : 一 對 未 生 惡 能 使 不 生, 二 對 已 生 惡 能 使 速 斷, 三 對 未 生 善 能 令 生 起, 四 對 已 生 善 能 令 增 長 ; 具 此 義 者, 謂 之 正 勤 言 神 足 者, 亦 曰 如 意 足, 其 數 有 四 : 即 欲 念 勤 慧 是 也 言 根 者, 義 有 上 發 菩 提 之 芽 葉, 下 吸 心 地 之 元 素, 數 有 五 種 : 即 信 進 念 定 慧 也 言 力 者, 即 是 信 進 念 定 慧 之 力, 由 具 力 故, 能 有 其 用 言 八 勝 處 者 : 一 內 有 色 想 觀 外 色 少 二 內 有 色 想 觀 外 色 多 三 內 無 色 想 觀 外 色 少 四 內 無 色 想 觀 外 色 多 復 次 內 無 色 想, 觀 外 青 黃 赤 白 四 色, 足 前 為 八 言 四 色 者, 觀 青 一 切 皆 青 無 餘 三 種, 乃 至 觀 白 色 時 亦 復 如 是 以 此 明 鑒 諸 形 色, 悉 無 定 相, 唯 心
81 所 轉 而 不 貪 著, 心 勝 諸 色, 故 云 勝 處 此 八 亦 云 八 背 捨 也 言 十 遍 處 者 : 即 地 水 火 風 空 識 之 六 處, 加 以 前 之 青 黃 赤 白 四, 足 為 十 也 於 此 十 處, 周 遍 觀 察, 無 絲 毫 隙, 故 云 遍 處 也 言 十 六 心 行 者 : 謂 至 世 第 一 位 具 此 十 六 心 行, 即 八 忍 八 智, 謂 四 聖 諦 中 各 有 四 行, 其 數 可 以 檢 尋, 故 不 贅 述 言 趣 諦 現 觀 者, 趣 即 能 趣 智, 諦 即 四 聖 諦, 以 智 趣 觀 聖 諦, 現 前 分 明 了 別, 則 斷 諸 迷 惑 矣 復 有 十 六 大 國 王 至 萬 眷 屬 俱 者, 第 六 人 王 眾 也 言 十 六 國 者, 下 文 別 列, 茲 不 先 敘 斯 諸 國 王, 咸 詣 法 會 十 六 王 以 波 斯 匿 為 眾 代 表, 故 特 舉 名 等 者, 等 諸 十 五 國 王, 此 諸 大 王 各 與 從 來 眷 屬 千 萬 人 俱, 復 有 無 量, 故 云 若 干 復 有 六 欲 天 王 至 無 量 天 子 俱 者, 第 七 欲 界 天 眾 也 六 欲 天 者 : 一 四 天 王, 二 忉 利 天 義 言 三 十 三 天, 三 夜 摩 天, 四 睹 史 多 天, 五 化 樂 天, 六 他 自 在 天 此 六 種 天, 居 人 世 上, 天 各 一 王 故 六 欲 天 王 釋 提 桓 因 者, 亦 云 天 帝 釋, 譯 曰 能 天 主, 即 忉 利 天 之 主 也 等 者, 等 餘 五 天 之 主, 斯 眾 天 王 及 眷 屬 天 子, 各 有 無 量 眾, 咸 臻 法 會 色 四 靜 慮 至 無 量 天 子 俱 者, 第 八 色 界 天 眾 也 欲 界 有 情 不 離 貪 欲, 此 界 悉 離, 然 尚 有 色 身, 有 此 色 身 故 對 無 色 界 言 色 界 也 四 靜 慮 者, 即 四 禪 那 是 也 靜 者 寂 也, 慮 者 緣 也, 謂 於 色 界 寂 靜 緣 慮, 已 離 欲 染, 且 初 靜 慮 中 共 有 三 天, 二 靜 慮 中 亦 有 三 天, 三 靜 慮 中 亦 有 三 天, 四 靜 慮 中 天 則 具 九 ; 四 禪 共 合 有 十 八 天 諸 天 名 義, 恐 繁 不 述 諸 大 梵 王 者, 梵 者 靜 也, 此 諸 天 王 悉 斷 欲 染, 故 云 梵 也 言 大 梵 王, 舉 初 禪 中 第 三 天 王, 此 天 王 為 一 小 世 界 主, 故 舉 而 為 代 表 也 諸 者, 顯 色 界 天 各 天 主 也 亦 者, 隨 前 文 來, 謂 此 諸 天 亦 各 與 其 眷 屬 及 無 量 天 子 俱 皆 詣 法 會 也 諸 趣 變 化 二 句 者, 第 九 諸 趣 變 化 眾 也 諸 趣 者 六 趣 也, 變 化 者 六 趣 之 中 有 身 眾 也 此 中 有 情, 其 數 甚 多, 故 云 無 量 也 阿 修 羅 等 二 句 者, 第 十 修 羅 八 部 眾 也 阿 修 羅 者, 此 云 無 天 德, 其 性 惡, 好 戰 鬥 等 者, 等 取 龍 王 藥 叉 健 達 縛 揭 路 荼 等 諸 八 部 此 八 部 主, 各 及 無 量 眷 屬 來 詣 法 會 丁 二 化 現 眾 復 有 變 現 十 方 淨 土 而 現 百 億 師 子 之 座, 佛 坐 其 上, 廣 宣 法 要 一 一 座 前 各 現 一 華, 是 百 億 華 眾 寶 嚴 飾 於 諸 華 上, 一 一 復 有 無 量 化 佛, 無 量 菩 薩, 四 眾 八 部 悉 皆 無 量 其 中 諸 佛, 各 各 宣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展 轉 流 遍 十 方 恆 沙 諸 佛 國 土 復 有 變 現 十 方 淨 土 而 現 百 億 師 子 之 座 者, 明 化 現 法 座 也 言 復 有 者, 依 上 文 來 變 現 者, 變 有 轉 變 改 變 之 意, 現 有 顯 現 出 現 之 意 十 方 者, 四 方 四 維 上 下 是 也 此 之 十 方 國 土, 為 佛 不 可 思 議 之 清 淨 般 若 所 變 現, 故 云 淨 土, 在 此 十 方 淨 土 之 中, 非 空 無 所 有, 其 所 具 者, 有 百 億 師 子 寶 座 言 師 子 者, 喻 佛 威 德, 佛 說 法 之 座, 云 師 子 座 佛 坐 其 上 二 句, 明 化 佛 說 法 也 謂 此 百 億 師 子 座 上, 各 有 大 覺 如 來 坐 於 其 上, 各 各 宣 說 般 若 法 要 一 一 座 前 四 句, 顯 現 華 也 謂 此 百 億 師 子 座 前, 各 現 一 華, 座 有 百 億, 故 華 亦 百 億, 此 百 憶 華, 咸 為 眾 寶 嚴 飾 其 上 也 於 諸 華 上 五 句, 顯 華 中 化 佛 及 化 眾 也 謂 此 百 億 華 上, 一 一 華 上, 復 化 無 量 如 來 及 其 菩 薩 等 無 量 眷 屬 其 中 諸 佛 二 句, 明 諸 化 佛 各 起 大 悲, 各 對 機 宜 眷 屬, 宣 說 此 般 若 法 也 展 轉 流 遍 一 句, 明 眾 化 佛 各 各 相 遍, 周 匝 無 餘 諸 十 方 界, 於 此 十 方 界 中, 各 各 如 恆 河 沙 佛 國 中, 悉 皆 宣 說 此 般 若 妙 法 也 丁 三 結 眾 儀 有 如 是 等 諸 來 大 眾, 各 禮 佛 足, 退 坐 一 面 上 來 二 眾 咸 集, 各 各 頂 禮 釋 迦 佛 足, 退 一 面 坐 此 中 現 化 境 界, 非 吾 等 凡 夫 可 知, 可 見 當 文 佛 在 印 度 說 此 法 時, 其 未 得 道 凡 夫, 見 佛 為 一 老 比 丘 耳 其 得 果 之 深 淺, 亦 隨 所 證 各 見 不 同, 或 見 為 現 天 王 身 而 說 法 也, 或 見 為 現 大 日 身 而 說 法 也 吾
82 人 不 可 以 為 此 境 是 意 識 之 理 想, 須 知 彼 法 會 眾 乃 實 見 其 事, 凡 夫 不 得 見 耳 由 此 以 觀, 固 無 一 處 不 是 鷲 峰, 世 尊 亦 無 一 時 不 在 鷲 峰 說 法 也 乙 二 別 序 丙 一 說 經 瑞 相 丁 一 現 諸 瑞 相 戊 一 入 定 放 光 爾 時 世 尊 初 年 月 八 日, 入 大 寂 靜 妙 三 摩 地, 身 諸 毛 孔 放 大 光 明, 普 照 十 方 恆 沙 佛 土 所 言 爾 時 者, 即 當 眾 集 合 之 時 也 世 尊 者, 十 號 之 一, 謂 於 九 法 界 中 為 最 尊 貴 也 初 年 月 八 日 者, 表 說 經 之 始 時 初 年 月 者, 即 說 此 經 之 年 在 正 月, 此 月 為 年 之 初, 為 月 之 初, 故 云 初 年 月 也 八 日 者, 即 第 八 日 也, 謂 正 月 初 八 日 入 者, 住 也 大 寂 靜 者, 謂 勝 定 也 佛 無 時 不 在 定, 何 言 入 耶? 曰 : 般 若 為 佛 之 母, 顯 尊 敬 故, 示 方 便 故, 故 顯 入 相 也 三 摩 地 者, 梵 語, 譯 曰 等 持, 此 定 廣 大 普 遍 最 為 甚 深, 故 冠 曰 妙 不 為 一 切 覺 解 所 動, 故 云 大 寂 靜 也 身 諸 毛 孔 四 句, 顯 佛 放 光 也 世 尊 放 光 不 一, 有 在 眉 間, 有 在 頂 上 等 等 此 經 放 光 在 全 身 者, 顯 此 般 若 為 一 切 佛 法 全 體 也 入 定 放 光, 光 及 十 方 恆 河 沙 諸 佛 國 土, 故 云 普 照 也 且 光 雖 普 遍, 有 緣 者 見, 無 緣 者 弗 得 見 也 戊 二 諸 天 雨 華 是 時 欲 界 無 量 諸 天, 雨 眾 妙 華 ; 色 界 諸 天, 亦 雨 天 華 ; 眾 色 間 錯, 甚 可 愛 樂 時 無 色 界 雨 諸 香 華, 香 如 須 彌, 華 如 車 輪, 如 雲 而 下, 遍 覆 大 眾 此 顯 諸 天 雨 華 也 是 時 欲 界 二 句, 明 欲 界 六 天 雨 華 也 色 界 二 句, 明 色 界 十 八 天 亦 雨 華 也 眾 色 二 句, 明 二 界 所 雨 之 華 相 也 時 無 色 界 五 句, 明 無 色 界 亦 雨 華 也 然 無 色 界 本 無 色 相 可 得, 尚 有 何 華 之 可 雨? 夫 華 以 香 為 體, 香 無 形 相, 即 顯 其 無 色 也 香 之 廣 大, 猶 同 須 彌, 華 之 闊 博 似 大 車 輪, 此 之 香 華 由 天 空 中 如 雲 飛 下, 諸 佛 大 悲, 受 此 因 行 供 養, 遂 現 神 通, 將 華 變 為 寶 蓋, 普 覆 大 眾 而 雨 法 雨 也 戊 三 世 界 震 動 普 佛 世 界, 六 種 震 動 此 顯 佛 說 法 之 功 德 也, 亦 即 顯 般 若 之 功 德 言 普 佛 世 界 者, 謂 即 十 方 恆 河 沙 諸 佛 世 界 也 六 種 震 動 者 : 謂 光 照 普 佛 世 界, 震 動 亦 必 隨 之 也 六 種 震 動, 謂 : 震 吼 擊 動 涌 起 也 丁 二 大 眾 驚 疑 戊 一 大 眾 起 疑 爾 時 大 眾 自 相 謂 言 : 大 覺 世 尊, 前 已 為 我 等 說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天 王 問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大 品 等 無 量 無 數 波 若 波 羅 密 多, 今 日 如 來 放 大 光 明, 斯 作 何 事? 此 明 大 眾 起 疑 也 當 佛 入 定 放 光 地 動 之 際, 在 會 大 眾 不 知 大 覺 慈 尊 將 說 何 法, 將 作 何 事, 故 各 自 相 語 曰 : 大 覺 如 來, 前 已 為 我 等 指 在 會 大 眾 說 摩 訶 般 若 即 四 百 卷 者, 金 剛 般 若 即 金 剛 經 也, 天 王 問 般 若, 大 品 般 若 即 八 十 卷 者 等 者, 等 取 所 餘 之 文 殊 般 若 等 也 而 今 慈 尊 放 此 大 光, 將 作 何 佛 事, 說 何 妙 法 耶? 戊 二 仁 王 思 惟 時 室 羅 筏 國 波 斯 匿 王, 作 是 思 維 : 今 佛 現 是 希 有 之 相, 必 雨 法 雨, 普 皆 利 樂 此 明 仁 王 起 思 也 謂 當 眾 驚 疑 之 時, 有 室 羅 筏 國 波 斯 匿 王 起 思 惟 言 : 現 在 吾 佛 現 此 希 有 之 妙 莊 嚴 相, 必 有 法 雨 利 諸 有 情 室 羅 筏 國 者, 此 云 豐 德 之 國 波 斯 匿 者, 此 云 和 悅 為 此 國 主, 是 故 云 王 言 思 惟 者, 簡 言 語 也, 謂 在 心 中 想 相 而 未 之 發 言 也 戊 三 問 諸 眾 會
83 即 問 寶 蓋 無 垢 稱 等 諸 優 婆 塞, 舍 利 弗 須 菩 提 等 諸 大 聲 聞, 彌 勒 師 子 吼 等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言 : 如 來 所 現, 是 何 瑞 相? 所 言 寶 蓋 者, 即 維 摩 詰 經 中 之 寶 積 長 者 子 無 垢 稱, 即 維 摩 詰 居 士 此 二 為 在 家 眾 之 上 首 等 者, 等 取 其 餘 在 會 之 在 家 眾 也 舍 利 弗 即 舍 利 子, 此 云 鶖 子, 依 母 得 名 也 須 菩 提 譯 曰 善 現, 亦 曰 空 生, 生 時 家 中 現 真 空 善 相, 故 以 彰 名 二 人 為 聲 聞 之 上 首, 故 舉 其 名 等 者, 等 取 在 會 諸 聲 聞 眾 也 彌 勒 此 云 慈 氏, 依 姓 立 名, 即 彌 勒 菩 薩 也 獅 子 吼 者, 依 德 表 名 也 二 人 為 菩 薩 中 上 首, 故 以 為 代 表 焉 等 者, 等 取 在 會 大 菩 薩 眾 仁 王 以 自 己 不 了 如 來 雨 何 法 雨, 故 以 問 也 戊 四 明 無 答 者 時 諸 大 眾 無 能 答 者 此 顯 如 來 妙 用 廣 博, 般 若 功 深, 非 等 覺 以 下 菩 薩 之 可 了 知 也 丁 三 作 樂 供 養 波 斯 匿 王 等, 承 佛 神 力 廣 作 音 樂 欲 色 諸 天, 各 奏 無 量 天 諸 伎 樂, 聲 遍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波 斯 匿 王 三 句, 顯 仁 王 作 樂 也 十 六 國 王, 觀 佛 入 定, 現 眾 妙 相, 不 了 說 何 大 法, 請 之 於 大 眾, 悉 皆 瞠 目 無 言 然 又 如 來 入 定, 無 有 能 觸 覺 也, 不 得 已 而 作 樂 供 養, 以 待 世 尊 自 出 定 也 欲 色 諸 天 三 句, 明 諸 天 隨 王 之 意, 合 王 樂 亦 作 種 種 伎 樂 也 聲 遍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者, 顯 樂 聲 所 及 之 處 也 丙 二 現 華 召 眾 丁 一 放 光 爾 時 世 尊, 復 放 無 量 阿 僧 祇 光, 其 明 雜 色 當 人 天 作 樂 供 養 之 時, 住 定 之 釋 迦 世 尊, 於 前 光 中 復 放 眾 光 阿 僧 祇 者, 此 云 無 數, 謂 放 無 量 無 數 之 眾 光 也 斯 光 之 明, 雜 於 眾 色, 謂 光 中 有 青 黃 等 眾 顯 色 也 丁 二 現 華 戊 一 正 現 華 一 一 光 中 現 寶 蓮 華, 其 華 千 葉, 皆 作 金 色 無 量 無 數 之 大 光 明 中, 悉 現 一 寶 蓮 華, 每 一 蓮 華 各 有 千 葉, 千 葉 之 形 皆 作 金 色 言 寶 者, 謂 蓮 華 之 體 眾 寶 所 成 言 蓮 華 者, 表 菩 薩 清 淨 因 行 也 戊 二 顯 化 佛 上 有 化 佛, 宣 說 法 要 此 明 葉 上 現 佛 說 法 也 此 中 化 佛, 顯 由 蓮 華 清 淨 因 所 成 之 無 漏 果 也 丁 三 召 眾 戊 一 召 十 方 眾 是 佛 光 明, 普 於 十 方 恆 河 沙 等 諸 佛 國 土 有 緣 斯 現 彼 他 方 佛 國 中, 東 方 普 光 菩 薩 摩 訶 薩, 東 南 方 蓮 華 手 菩 薩 摩 訶 薩, 南 方 離 憂 菩 薩 摩 訶 薩, 西 南 方 光 明 菩 薩 摩 訶 薩, 西 方 行 慧 菩 薩 摩 訶 薩, 西 北 方 寶 勝 菩 薩 摩 訶 薩, 北 方 勝 受 菩 薩 摩 訶 薩, 東 北 方 離 塵 菩 薩 摩 訶 薩, 上 方 喜 受 菩 薩 摩 訶 薩, 下 方 蓮 華 勝 菩 薩 摩 訶 薩, 各 與 無 量 百 千 俱 胝 菩 薩 摩 訶 薩, 皆 來 至 此 是 佛 等 五 句, 明 如 來 大 悲 光 明, 常 遍 十 方 恆 沙 佛 國, 無 有 一 微 塵 不 有 此 光, 第 有 緣 之 處 方 現, 無 緣 之 處 不 現 故 知 釋 尊 無 一 時 不 放 光, 無 一 時 不 說 法, 眾 生 業 障 濃 厚, 不 見 不 聞 而 已 彼 他 方 佛 國 中 以 下, 有 五 對 義, 表 十 方 眾 也 東 方 二 句 為 第 一 對, 東 方 有 普 光 菩 薩 東 南 二 方 之 間 為 東 南 方, 此 方 有 蓮 華 手 菩 薩, 手 以 喻 信 言 蓮 華 手 者, 表 其 具 清 淨 信 也 南 方 二 句 為 第 二 對, 離 憂 者, 遠 諸 憂 惱 也 光 明 者, 光 為 其 體, 明 為 其 用, 雙 彰 體 用, 故 曰 光 明 西 方 二 句 為 第 三 對, 行 慧 者, 謂 二
84 利 之 中, 以 甚 妙 般 若 為 引 導 也 寶 勝 者, 謂 具 足 一 切 世 出 世 功 德 之 寶 也 北 方 二 句 為 第 四 對, 言 勝 受 者, 離 諸 苦 害, 得 一 切 出 世 無 漏 之 樂 受 也 離 塵 者, 謂 具 足 勝 德 離 諸 塵 垢 也 上 方 二 句 為 第 五 對, 喜 受 者, 謂 具 足 一 切 最 上 喜 樂 也 蓮 華 勝 者, 謂 具 足 清 淨 妙 行, 如 蓮 華 之 不 染 淤 泥 也 各 與 二 句, 顯 其 眷 屬 亦 來 也 戊 二 結 眾 供 養 恭 敬 持 種 種 香, 散 種 種 華, 作 無 量 音 樂, 供 養 如 來, 頂 禮 佛 足, 默 然 退 坐, 合 掌 恭 敬, 一 心 觀 佛 持 種 種 華 四 句, 顯 供 養 也 頂 禮 佛 足, 所 以 表 敬, 謂 以 己 之 尊 禮 佛 之 卑 也 禮 畢 退 坐, 合 掌 一 心, 觀 佛 之 瑞 相 而 待 說 法 也 觀 如 來 品 第 二 所 謂 如 來 者, 即 是 佛 果 故 觀 如 來, 即 是 觀 佛 果 也 而 如 來 之 法 身, 法 界 皆 是 如 來, 故 如 來 為 所 觀 境 也 上 觀 字, 為 能 觀 之 智 即 大 般 若 也 又 如 來 以 五 法 為 性 : 一 以 清 淨 法 界 為 如 來 體 性 即 法 界 體 性 智, 二 大 圓 鏡 智, 三 平 等 性 智, 四 妙 觀 察 智, 五 成 所 作 智 四 智 為 如 來 相 用, 以 此 五 法 為 如 來 性 所 言 如 者, 離 文 字 相, 離 言 說 相, 離 心 緣 相, 乃 至 離 一 切 相 皆 不 可 得 明 如 來 離 幻 相 也 然 證 諸 法 實 性 平 等, 如 如 不 二 明 如 來 證 真 如 性 也 所 言 來 者, 大 願 力 故, 法 如 是 故, 機 所 感 故 ; 由 斯 三 者, 而 來 九 法 界 中 現 身 說 法, 濟 度 眾 生, 故 號 如 來 以 此 一 名 而 可 通 羅 諸 佛 二 利 功 德, 無 不 圓 滿, 欲 護 此 故, 故 云 觀 也 復 次 此 所 護 如 來, 非 諸 佛 果 德 上 之 如 來, 以 佛 果 圓 滿 離 諸 障 故, 無 有 少 法 可 以 壞 故, 以 是 亦 無 用 其 護 也 故 此 中 所 護 如 來, 乃 菩 薩 心 中 之 如 來 也 此 品 為 全 經 第 二, 故 曰 第 二 此 品 以 下 為 正 宗 分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彰 護 境 丙 一 護 出 世 間 正 覺 界 丁 一 護 佛 果 戊 一 示 相 爾 時 世 尊 從 三 昧 起, 坐 師 子 座, 告 大 眾 言 : 吾 知 十 六 諸 國 王 等 咸 作 是 念 : 世 尊 大 慈, 普 皆 利 樂, 我 等 諸 王 云 何 護 國? 善 男 子! 吾 今 先 為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說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行, 汝 等 皆 應 諦 聽 諦 聽, 善 思 念 之! 是 時 大 眾 波 斯 匿 王 等, 聞 佛 語 已, 咸 共 讚 言 : 善 哉! 善 哉! 即 散 無 量 諸 妙 寶 華, 於 虛 空 中 變 成 寶 蓋, 覆 諸 大 眾 靡 不 周 遍 本 經 以 護 國 為 宗, 其 中 若 人 若 法 悉 是 能 護, 國 為 所 護 然 國 有 淨 穢 之 別, 故 彰 護 中 有 其 三 種, 此 下 第 一 護 正 覺 清 淨 佛 土 於 中 有 四, 此 第 一 示 相 也 釋 尊 入 定 不 為 一 切 所 觸 驚, 故 當 十 方 菩 薩 作 樂 供 養 之 時, 即 在 座 上 欲 演 此 法, 故 從 三 昧 起 三 昧 者, 即 前 所 云 之 大 寂 靜 妙 三 摩 地 也 獅 子 喻 佛, 謂 佛 乃 眾 聖 中 之 尊, 能 坐 之 人 名 師 子 故, 所 坐 之 座 亦 名 師 子 座 也 告 大 眾 言 等 七 句, 顯 佛 之 他 心 智, 以 在 大 眾 無 一 知 佛 將 作 何 事, 佛 以 大 悲 為 度 生 故, 是 以 出 定 說 法 也 然 佛 何 以 了 知 眾 等 之 心 念? 蓋 正 遍 無 上 覺 者, 無 所 不 知, 無 所 不 了, 以 斯 之 故, 則 早 知 大 眾 之 心, 遂 告 而 安 慰 之 也 大 慈 者, 謂 如 慈 母 之 愛 子, 具 大 慈 心, 一 切 眾 生 普 皆 利 樂, 而 我 等 諸 王 職 在 護 國, 其 護 國 之 法 不 知 其 可, 世 尊 既 是 普 利, 當 以 適 機 之 法, 示 給 吾 等 也 故 云 : 世 尊 大 慈, 普 皆 利 樂, 我 等 諸 王 云 何 護 國 也 善 男 子 等 四 句, 顯 佛 許 說 也 護 佛 果 者, 乃 護 菩 薩 心 中 之 佛 果, 謂 弭 去 眾 惡, 成 就 勝 德, 漸 至 菩 提 佛 果, 故 云 護 也 以 斯 義 明 護 佛 果, 故 十 地 等 行 尤 宜 護 也 不 僅 菩 薩 宜 爾, 凡 具 有 命 識 者, 亦 宜 護 自 己 本 具 之 佛 果, 以 知 有 本 具 佛 果 而 護 之, 則
85 宜 修 眾 行, 故 十 住 十 行 十 迴 向 十 地 等 行, 亦 應 護 也 此 文 佛 許 先 為 菩 薩 說 護 出 世 之 正 覺 國 土, 次 為 說 護 世 間 國 土 也 汝 等 二 句, 勸 眾 聽 也, 今 為 汝 等 先 說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行, 汝 等 在 會 大 眾 皆 宜 諦 聽, 善 思 念 之 諦 者 審 諦 也, 聞 者 耳 領 聲 境 也 謂 汝 等 應 專 諦 聽 聞 吾 之 所 說, 聞 後 復 宜 善 思 念 之 所 言 善 思 念 者, 謂 領 佛 之 語 而 應 正 心 思 念, 不 使 忘 記 失 念 然 吾 等 凡 夫 不 起 正 念, 日 趨 貪 瞋, 不 知 自 具 出 世 無 漏 功 德 等 諸 佛 果, 斯 真 自 暴 自 棄, 學 佛 者 當 留 意 焉 是 時 大 眾 五 句, 明 大 眾 歡 讚 也 其 以 波 斯 匿 王 為 首 者, 顯 此 經 以 護 世 間 國 土 為 主 旨 也 即 散 無 量 眾 寶 妙 華 三 句, 明 散 華 供 養 也 大 眾 感 佛 大 慈, 故 各 散 妙 寶 諸 華, 斯 顯 眾 生 本 具 之 清 淨 信 因 於 虛 空 中, 喻 感 於 佛 心 也 變 成 寶 蓋 者, 顯 佛 大 慈 悲 心 應 眾 生 機, 從 寂 滅 心 起 大 悲 願, 護 眾 生 本 具 佛 性 而 顯 出 之 也 故 將 清 淨 信 心 寶 華, 變 以 寶 蓋, 蓋 覆 眾 生 而 護 其 佛 果 也 覆 諸 大 眾 二 句, 顯 普 遍 也 戊 二 請 說 己 一 請 時 波 斯 匿 王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合 掌 長 跪, 而 白 佛 言 : 世 尊! 菩 薩 摩 訶 薩 云 何 護 佛 果? 云 何 護 十 地 行? 此 段 為 請 當 佛 許 說 之 後, 散 華 供 養 變 成 寶 蓋 之 際, 波 斯 匿 王 整 儀 禮 佛 而 白 佛 言 : 世 尊 既 許 先 為 菩 薩 說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行, 其 義 云 何? 己 二 說 庚 一 正 說 護 佛 果 辛 一 正 說 佛 告 波 斯 匿 王 言 : 護 佛 果 者,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應 如 是 住 : 教 化 一 切 卵 生 胎 生 濕 生 化 生, 不 觀 色 相, 不 觀 色 如 ; 受 想 行 識, 我 人 知 見, 常 樂 我 淨, 四 攝 六 度, 二 諦 四 諦, 力 無 畏 等 一 切 諸 行, 乃 至 菩 薩 如 來, 亦 復 如 是 : 不 觀 相, 不 觀 如 所 以 者 何? 以 諸 法 性, 即 真 實 故 無 來 無 去, 無 生 無 滅,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無 二 無 別, 猶 如 虛 空 蘊 處 界 相, 無 我 我 所 是 為 菩 薩 摩 訶 薩 修 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此 段 正 說 護 佛 果 也 佛 果 乃 菩 薩 行 中 之 佛 果, 眾 生 本 具 之 佛 心 也 菩 薩 為 護 佛 果 應 安 住 大 悲 心 中, 教 化 眾 生 為 本, 故 云 : 應 如 是 住 如 是 者, 如 前 所 解, 亦 即 同 下 所 說 也 教 化 一 切 卵 生 胎 生 濕 生 化 生 者, 明 菩 薩 利 他 也 於 中 菩 薩 為 能 利 者, 眾 生 為 所 利 者, 所 利 之 中, 略 有 四 種 : 一 卵 生, 謂 蛇 鳥 類 二 胎 生, 謂 人 獸 類 三 濕 生, 謂 虫 等, 若 蜒 蚰 類 四 化 生, 謂 天 等 諸 天 頓 具 五 根 及 蜻 蜓 類 菩 薩 教 化 此 四 類 生, 應 不 見 有 能 教 化 者 及 所 教 化 者 然 宜 如 何 觀 耶? 謂 於 四 生 之 中, 不 觀 五 蘊 之 相, 不 觀 五 蘊 之 如 以 色 為 初, 故 首 舉 之 此 中 相 者, 即 是 現 象 如 者, 即 是 本 體 一 切 四 生, 五 蘊 和 合 無 有 自 性, 色 等 五 蘊 眾 緣 集 起 亦 無 自 體 若 即 色 取 相, 或 離 相 取 如, 其 餘 四 者 悉 如 是 取, 於 自 身 亦 見 如 是 者, 則 有 執 障, 有 執 障 故 則 非 是 般 若 心, 以 非 般 若 心 故 則 失 其 菩 薩 之 職 也 受 想 行 識 者, 亦 復 如 是 : 不 觀 受 相, 不 觀 受 如 ; 不 觀 想 相, 不 觀 想 如 ; 不 觀 行 相, 不 觀 行 如 ; 不 觀 識 相, 不 觀 識 如 由 此 空 故, 了 知 眾 生 本 來 是 佛, 無 佛 可 成, 本 來 菩 提, 無 菩 提 可 證, 平 等 平 等, 諸 佛 菩 薩 無 二 無 別 我 人 知 見 者, 於 五 蘊 之 中, 不 觀 相 觀 如, 則 於 我 相 我 如, 人 相 人 如, 知 者 相 知 者 如, 見 者 相 見 者 如 中, 亦 不 觀 其 相 如 也 此 五 蘊 四 相 為 眾 生 法, 眾 生 法 中 既 不 觀 相 不 觀 如, 故 眾 生 法 空 ; 眾 生 法 空 故, 與 眾 生 法 相 對 之 聖 人 法, 亦 是 空 無 故 常 等 四 法, 雖 是 聖 人 妙 德, 菩 薩 於 中 亦 不 觀 其 相 如, 若 計 其 相 如, 則 成 四 倒 也 四 攝 六 度 等 四 句 者, 此 明 能 對 治 之 行, 亦 是 空 無 其 中 四 攝 六 度, 如 前 已 說 所 言 四 諦, 即 苦 集 滅 道 力 者, 十 力 無 畏
86 有 四 等 者, 等 取 一 切 對 治 行 法, 故 復 括 以 一 切 諸 行 謂 於 此 等, 菩 薩 皆 不 觀 其 相 不 觀 其 如 也 乃 至 菩 薩 如 來 四 句 者, 明 果 法 也 謂 前 菩 薩 萬 行, 悉 不 可 得 既 爾, 則 由 萬 行 所 得 之 佛 果, 亦 不 可 得 於 如 來 法 尚 不 可 得, 況 菩 薩 法? 故 云 : 亦 復 如 是 不 觀 其 相, 不 觀 其 如, 若 能 於 此 凡 聖 染 淨 法 中 不 觀 相 如, 方 不 違 菩 薩 之 本 心, 亦 即 可 以 圓 足 二 智, 得 大 解 脫 然 於 此 中 亦 觀 其 空 何 以 故? 一 空 故, 一 切 皆 空, 一 切 空 故, 一 亦 是 空 ; 一 平 等 一 切 平 等, 一 切 平 等 一 亦 平 等 ; 一 不 可 得 一 切 不 可 得, 一 切 不 可 得 一 亦 不 可 得 故 也 所 以 者 何 者, 徵 明 其 不 觀 相 如 之 所 以 也 以 諸 法 性 等 八 句 者, 釋 前 所 以 也 前 來 所 謂 菩 薩 於 若 凡 若 聖 若 染 若 淨 若 因 若 果 等 諸 法 中, 不 觀 其 相, 不 觀 其 如 者, 以 此 凡 聖 染 淨 因 果 諸 法 之 性, 悉 皆 平 等 平 等, 實 性 不 異 故 以 此 諸 法 體 性 實 相 平 等, 若 觀 此 法 之 相 如, 則 即 非 彼 法 之 相 如, 而 真 實 性 相 遂 不 周 遍, 故 以 其 性 一 如, 則 無 相 如 之 可 觀 然 來 之 與 去, 其 在 相 上 顯 現 而 見, 今 既 無 相 及 如 可 得, 何 有 來 去 耶? 由 來 而 有 生, 由 去 而 有 滅, 既 觀 無 來 去, 則 亦 無 生 滅 生 者 從 無 而 有, 滅 者 暫 有 還 無, 諸 法 性 相 常 遍, 未 嘗 無 則 何 以 言 生, 無 生 則 何 以 有 滅 耶? 觀 此, 則 一 切 諸 法, 無 不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無 二 無 別, 猶 如 虛 空 其 言 真 際 者, 謂 一 切 法 真 際, 由 無 分 別 智 顯 現 也, 然 非 心 言 之 路 可 及, 故 曰 真 際 法 性 即 諸 法 平 等 實 性, 謂 前 來 五 蘊 等 眾 生 法, 常 樂 四 攝 等 聖 法, 其 性 皆 同 真 際 法 性, 而 所 言 真 際 法 性, 亦 是 等 於 諸 法, 何 以 故? 性 無 二 故 ; 以 無 二 性, 猶 同 虛 空, 無 二 無 別 虛 空 者, 非 現 見 之 虛 空 義, 乃 諸 法 之 無 礙 性 義 ; 如 現 見 虛 空, 亦 無 礙 也 又 以 諸 法 之 性, 遍 周 法 界, 如 虛 空 然 蘊 處 界 相 二 句, 遣 執 也 由 上 來 推 觀 五 蘊 尚 無, 何 有 依 五 蘊 所 起 之 我 我 所 執 耶?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皆 自 相 不 可 得, 何 有 依 其 所 起 之 我 我 所 耶? 如 龜 毛 本 不 可 得, 何 有 由 龜 毛 而 造 成 之 繩 耶? 凡 夫 不 了 茲 義, 妄 起 執 著, 遂 致 流 轉 三 界 而 無 出 期 菩 薩 發 心, 初 由 勝 解 般 若, 不 生 妄 執, 進 而 加 行 根 本 後 得, 始 得 圓 滿 其 初 心 也 是 為 菩 薩 摩 訶 薩 二 句, 結 修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也 辛 二 問 答 分 別 壬 一 問 答 所 觀 實 相 癸 一 問 波 斯 匿 王 白 佛 言 : 世 尊! 若 菩 薩 眾 生 性 無 二 者, 菩 薩 以 何 相 而 化 眾 生 耶? 王 問 佛 言 : 菩 薩 不 觀 一 切 法 之 相 如, 於 自 於 他 平 等 無 差, 菩 薩 不 可 得, 眾 生 亦 不 可 得 菩 薩 以 利 生 為 宗, 如 此 觀 察 無 眾 生 相 可 得, 菩 薩 當 以 何 相 而 教 眾 生 也 耶? 癸 二 答 子 一 觀 勝 義 諦 性 空 佛 言 : 大 王! 色 受 想 行 識, 常 樂 我 淨, 法 性 不 住 色, 不 住 非 色 ; 受 想 行 識, 常 樂 我 淨, 亦 不 住 淨, 不 住 非 淨 何 以 故? 以 諸 法 性, 悉 皆 空 故 此 明 佛 答 也 色 等 五 蘊, 是 代 表 眾 生 法, 常 等 四 法, 代 表 聖 人 之 法 法 性 不 住 色 不 住 非 色 者, 謂 若 眾 生 法, 若 聖 人 法, 其 性 本 來 平 等, 非 一 非 異, 常 遍 法 界 以 此 之 故, 法 性 若 住 於 色 中, 則 非 色 之 法 中 無 有 此 平 等 實 性 矣 ; 若 住 非 色 之 法 中, 則 色 之 法 中 無 有 此 平 等 實 性 矣 ; 故 不 住 色, 以 遍 非 色 故, 不 住 非 色, 以 遍 色 故 眾 生 一 切 雜 染 之 法, 以 色 為 首, 推 受 想 等 四, 亦 復 如 是 乃 至 聖 人 一 切 清 淨 法 中, 其 真 實 法 性, 亦 不 住 淨 法 中, 以 遍 非 淨 故 ; 亦 不 住 非 淨 法 中, 以 遍 淨 法 故 何 以 故? 以 諸 法 真 性, 悉 皆 空 寂 故 子 二 觀 世 俗 諦 假 有 由 世 諦 故, 由 三 假 故, 一 切 有 情 蘊 處 界 法, 造 福 非 福 不 動 行 等, 因 果 皆 有 三 乘 賢 聖 所 修 諸 行 乃 至 佛 果, 皆 名 為 有 六 十 二 見 亦 名 為 有 以 勝 義 諦 而 觀 之, 一 切 皆 空, 今 以 世 俗 諦 而 觀 之, 則 一 切 皆 是 幻 有 凡 仗 因 托
87 緣 而 現 起 之 幻 有 法, 謂 之 世 俗 法, 如 實 了 達 是 如 幻 如 夢 如 露 如 電 謂 之 諦, 謂 一 切 諸 法 由 仗 因 托 緣 之 世 俗 幻 有 故, 所 以 皆 有 由 三 假 故 者 : 所 言 三 假, 與 他 之 經 論 有 出 入 不 同, 今 不 詳 論, 祗 就 本 經 所 言 明 之 : 一 法 假, 謂 五 蘊 四 大 等 法 因 緣 和 合 而 有, 其 體 虛 假, 故 云 法 假 二 受 假, 謂 世 間 一 般 人 民 知 有 苦 有 樂, 咸 取 用 樂, 而 不 知 樂 者 暫 時, 若 滅 時 則 苦 受 至 矣, 故 凡 世 間 之 一 切 受 用, 皆 是 假 也 三 名 假, 謂 前 二 為 所 詮 體 相, 此 名 為 能 詮 言 語 等, 世 人 以 有 名 必 有 法, 有 法 必 有 名, 而 不 知 有 名 不 必 有 其 法, 有 法 亦 不 必 有 其 名, 由 此 名 法 不 定, 法 假 名 亦 必 假 也 由 世 俗 諦 故 及 三 假 故, 所 以 一 切 有 情 於 五 蘊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等 諸 法 中, 則 造 業 受 苦 矣 所 謂 業 者 有 三 : 一 福 業, 謂 欲 界 有 情 能 感 福 果 之 業 二 非 福 業, 謂 三 途 眾 生 能 召 苦 果 之 業 三 不 動 業, 謂 上 二 界 之 四 禪 八 定, 眾 生 所 修, 感 不 動 果 之 業 其 言 造 者, 謂 起 念 行 事 也 謂 造 此 三 業, 行 此 三 行 謂 之 因, 其 所 得 結 果 謂 之 果, 此 若 因 若 果 諸 法, 由 世 俗 諦 故, 由 三 假 故, 一 切 皆 有 三 乘 賢 聖 等 四 句, 明 三 乘 聖 法, 依 世 俗 三 假 故, 悉 皆 是 有 其 言 賢 者, 小 乘 七 賢 行 及 大 乘 十 住 十 行 十 迴 向 之 三 位 聖 者, 小 乘 須 陀 洹 等, 大 乘 十 地 位 也 若 賢 若 聖 及 其 所 修 諸 行, 乃 至 由 行 所 得 之 佛, 由 依 世 俗 諦 故, 三 假 故, 悉 名 為 有 六 十 二 見 二 句, 明 諸 見 依 世 俗 三 假 故, 悉 皆 是 有 六 十 二 者 為 所 見, 見 者 為 能 見 見 以 計 度 妄 執 為 性, 謂 於 六 十 二 我 法 中, 妄 想 計 度 六 十 二 見 之 名 義 浩 瀚, 故 不 列 舉 子 三 遣 遍 計 執 妄 相 大 王! 若 著 名 相, 分 別 諸 法, 六 趣 四 生, 三 乘 行 果, 即 是 不 見 諸 法 實 性 上 來 以 勝 義 故, 照 其 皆 空 恐 眾 生 執 空 故, 以 世 俗 故 明 其 幻 有 復 恐 眾 生 於 幻 有 中, 妄 執 為 有, 是 故 遣 執 謂 若 諸 眾 生 能 如 上 所 明 如 實 了 達, 不 觀 一 切 法 之 相, 不 觀 一 切 法 之 如, 性 皆 是 空, 如 此 了 達, 不 違 二 諦, 合 於 中 道 若 著 名 相 分 別 諸 法, 此 是 相, 此 是 如 ; 分 言 之 於 六 趣 四 生 三 乘 之 中, 計 著 此 是 六 趣 四 生 三 乘 等 之 相, 此 是 六 趣 四 生 三 乘 等 之 如, 乃 至 此 是 其 名, 此 是 其 行, 此 是 其 果, 如 是 計 度, 則 違 二 諦, 不 符 中 道, 即 不 見 諸 法 之 實 相 矣 亦 即 永 流 生 死 海 中, 而 墮 凡 夫 外 道 之 類, 不 得 謂 之 菩 薩 矣 壬 二 問 答 能 觀 正 智 癸 一 問 波 斯 匿 王 白 佛 言 : 諸 法 實 性, 清 淨 平 等, 非 有 非 無, 智 云 何 照? 此 問 答 能 觀 正 智 中 之 問 也 謂 彼 諸 法 實 性, 一 味 平 等 ; 二 諦 中 道, 非 空 非 假, 中 道 二 諦, 即 假 即 空 ; 以 真 諦 故 非 有, 以 諦 俗 故 非 無 ; 而 菩 薩 之 智 應 如 何 乃 能 照 了 之 耶? 癸 二 答 子 一 總 標 佛 言 : 大 王! 智 照 實 性, 非 有 非 無 此 答 中 之 總 標 也 謂 諸 法 實 性, 本 來 非 有 非 無, 智 如 諸 法 實 性 而 照, 即 於 真 諦 照 其 非 有, 於 世 諦 照 其 非 無, 如 是 而 照 子 二 別 釋 丑 一 雙 照 空 有 寅 一 照 空 所 以 者 何? 法 性 空 故, 是 即 色 受 想 行 識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士 夫 六 界 十 二 因 緣 二 諦 四 諦, 一 切 皆 空 是 諸 法 等, 即 生 即 滅, 即 有 即 空, 剎 那 剎 那 亦 復 如 是 何 以 故? 一 念 中 有 九 十 剎 那, 一 剎 那 經 九 百 生 滅, 諸 有 為 法 悉 皆 空 故 以 甚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照 見 諸 法 一 切 皆 空 : 內 空 外 空 內 外 空 空 空 大 空 勝 義 空 有 為 空 無 為 空 無 始 空 畢 竟 空 散 空 本 性 空 自 相 空 一 切 法 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空 因
88 空 佛 果 空 空 空 故 空 由 般 若 智 照 諸 實 性 非 有 非 無, 此 義 云 何? 謂 諸 法 性 本 來 空 故, 是 即 色 受 想 行 識 等 七 句, 顯 法 空 也 謂 既 云 本 空, 則 色 等 五 蘊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士 夫 六 界 十 二 因 緣 二 諦 四 諦 乃 至 一 切 諸 法, 悉 皆 是 空 士 夫 即 是 凡 夫 眾 生, 六 界 即 是 眼 等 六 界, 凡 夫 恆 執 以 為 我 故 十 二 因 緣, 二 諦, 至 下 當 解 是 諸 法 等 五 句, 就 諸 法 之 生 滅 作 用 上 明 空 也 諸 法 者, 即 指 前 來 所 明 之 蘊 處 界 等, 謂 此 蘊 處 界 等 諸 法, 即 生 即 滅 所 言 生 者, 以 無 而 有 滅 者, 暫 有 還 無 以 即 生 故 則 即 有, 以 即 滅 故 則 即 無 以 此 諸 法 頓 起 頓 滅, 剎 那 剎 那 無 有 住 時 故, 生 滅 諸 法, 即 有 即 空 亦 復 如 是 之 言, 顯 此 生 滅 之 法, 亦 同 前 諸 法 也 一 念 中 有 九 十 剎 那 二 句, 謂 心 起 一 念, 此 一 念 中 有 九 十 個 剎 那 剎 那 者, 最 短 之 時 也, 此 一 剎 那 中 尚 具 九 百 生 滅, 此 種 生 滅 非 凡 夫 可 以 了 知 何 以 故? 凡 夫 心 量, 極 粗 動 故, 不 可 現 知, 然 可 比 知 如 今 世 之 科 學, 有 分 析 時 間 至 極 短, 推 見 萬 有 皆 動, 然 吾 人 不 覺 知 者, 以 其 轉 旋 迅 速 由 此 一 證, 則 知 一 切 諸 法, 剎 那 生 滅 無 有 停 也 諸 有 為 二 句, 結 其 空 也, 謂 諸 有 為 生 滅 之 法, 由 剎 那 生 滅 故 皆 是 空, 以 甚 深 般 若 般 羅 密 多 二 句, 明 以 能 照 之 清 淨 般 若 妙 慧, 照 見 一 切 諸 法 悉 空 內 空 外 空 等 十 八 句, 顯 所 照 之 空 也 內 者, 六 根 外 者, 六 塵 內 外 者, 十 八 界 空 者, 虛 空 大 者, 十 方 勝 義 者, 出 世 法 有 為 者, 因 緣 生 滅 之 法 無 為 者, 非 因 緣 生 滅 之 法 無 始 者, 本 來 之 義 畢 竟 者, 究 竟 也 散 者, 變 壞 之 法 本 性 者, 諸 法 自 體 自 相, 名 所 詮 之 諸 法 自 相 一 切 法 者, 恐 上 所 列 未 盡, 故 總 言 一 切 也 謂 此 內 法 乃 至 一 切 法, 由 般 若 照, 無 一 不 空, 此 明 眾 生 法 空 也 般 若 波 羅 密 者, 能 觀 之 智 也 因 者, 三 乘 賢 聖 所 修 之 因 佛 果 者, 由 因 而 得 之 圓 滿 究 竟 果 也 空 空 者, 謂 能 空 之 空 此 般 若 能 觀 智 乃 至 能 空 空, 由 般 若 妙 慧 照 之, 亦 復 皆 空 寅 二 照 有 諸 有 為 法, 法 集 故 有, 受 集 故 有, 名 集 故 有, 因 集 故 有, 果 集 故 有, 六 趣 故 有, 十 地 故 有, 佛 果 故 有, 一 切 皆 有 此 下 由 般 若 智 復 照 其 一 切 皆 有 也 法 集 者, 五 蘊 等 法 集 積 也 受 集 者, 苦 樂 等 五 受 集 積 也 名 集 者, 能 詮 之 種 種 名 等 集 積 也 此 法 受 名 三, 性 本 是 假, 世 間 諸 有 為 法 不 外 此 三 者, 斯 三 假 有, 世 間 諸 法 依 之 而 有 因 積 者, 一 切 善 惡 等 因 集 積 果 積 者, 由 因 積 而 成 得 之 果 以 此 因 果 皆 有, 故 六 趣 亦 有, 謂 由 前 業 因 而 趣 得 之 果 也 上 明 世 間 因 果 是 有, 次 明 十 地 等 出 世 因 果, 由 世 俗 諦 及 三 假 故, 亦 皆 是 有 丑 二 明 我 法 空 寅 一 正 明 我 法 空 善 男 子! 若 菩 薩 住 於 法 相, 有 我 相 人 相 有 情 知 見, 為 住 世 間, 即 非 菩 薩 所 以 者 何? 一 切 諸 法 悉 皆 空 故 上 來 若 人 若 法, 即 有 即 空, 恐 諸 凡 愚 分 別 執 我, 是 故 此 下 別 破 我 法 二 執, 此 即 正 破 執 也 言 善 男 子, 重 呼 大 眾 之 名 以 警 覺 之 也 謂 若 有 求 無 上 正 覺 者 之 菩 薩, 住 於 法 相 之 中, 於 中 若 計 實 有 諸 法 及 我 相 人 相 有 情 相 知 者 相 見 者 相 等, 住 於 世 間 者, 此 人 非 菩 薩 也 所 以 者 何? 此 等 我 法 相, 本 唯 凡 夫 妄 執, 菩 薩 所 當 如 實 了 知 是 空 而 不 住 者, 今 既 於 空 中 執 有, 故 非 菩 薩 也 寅 二 別 遣 我 法 見 若 於 諸 法 而 得 不 動, 不 生 不 滅, 無 相 無 無 相, 不 應 起 見 何 以 故? 一 切 法 皆 如 也 諸 佛 法 僧 亦 如 也 若 有 菩 薩 於 諸 法 中 而 得 不 動, 所 言 不 動 者, 了 達 諸 法 真 如 實 性 如 如 不 動, 故 無 明 實 性 即 佛 性, 幻 化 空 身 即 法 身 也 以 生 滅 即 是 動, 故 不 動 即 無 生 滅 相 以 本 無 故, 亦 無 無 相 於 此 如 如 不 動 法 中, 菩 薩 不 應 起 見 何 以 故? 一 切 世 間 諸 法 之 性
89 , 皆 是 不 可 思 議, 真 實 如 如 一 切 出 世 : 若 佛 若 佛 說 之 法, 若 依 佛 法 而 修 行 者, 亦 復 如 是 不 可 思 議 丑 三 聖 智 次 第 聖 智 現 前 最 初 一 念, 具 足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名 歡 喜 地 障 盡 解 脫, 運 載 名 乘 動 相 滅 時, 名 金 剛 定 體 相 平 等, 名 一 切 智 智 一 切 菩 薩 從 初 發 心, 咸 以 般 若 鑒 達 諸 法, 及 至 勝 解, 亦 由 般 若 次 由 加 行 般 若, 證 無 分 別 智, 此 智 現 前, 曰 聖 智 現 前 最 初 一 念 者, 謂 世 第 一 位 之 最 後 剎 那 所 引 之 第 二 剎 那, 此 第 二 剎 那 即 是 見 道 即 初 地 也 之 最 初 一 念 也 得 此 一 念, 則 遍 證 諸 法 實 相 而 具 足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言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即 是 對 治 眾 生 八 萬 四 千 塵 勞 名 歡 喜 地 者, 以 從 初 發 心 至 此 位, 是 經 初 無 數 大 劫, 此 一 劫 中 恆 懷 求 證 無 分 別 智, 今 既 獲 矣, 得 未 曾 有, 故 生 出 世 之 大 歡 喜 也 障 盡 解 脫 二 句, 謂 由 初 地 進 而 地 地 斷 障, 乃 至 障 盡 而 得 解 脫 果 即 是 大 涅 槃 果 然 由 初 發 而 至 佛 果 智, 是 依 此 般 若 法 船 而 達 其 極, 故 曰 運 載 名 乘 動 相 滅 時 二 句, 別 明 等 覺 地 也 十 地 之 中, 有 無 明 斷, 有 果 智 證, 此 能 斷 所 斷, 能 證 所 證 皆 是 動 相 ; 至 等 覺 位, 於 進 入 佛 地 時 斷 此 動 相, 故 曰 動 相 滅 時 此 時 謂 第 十 地 之 後 心, 此 心 即 無 間 道 金 剛 喻 定 金 剛 者 喻 也, 喻 此 定 等 佛 三 昧, 未 有 一 法 可 破 故, 即 此 無 間 而 證 無 上 正 覺 故, 此 位 亦 曰 無 間 道 體 相 平 等 二 句, 明 佛 果 也 由 前 金 剛 位 無 間 頓 斷 二 障 習 氣, 即 證 清 淨 法 界, 與 十 方 佛 一 體 平 等, 名 體 平 等 ; 其 時 能 證 清 淨 法 界 之 四 智 菩 提 及 諸 德 用 亦 等 諸 佛, 名 相 平 等 ; 得 此 體 相 平 等 號 一 切 智, 而 此 一 切 智 即 能 了 眾 生 界 之 差 別, 故 名 一 切 智 智, 亦 曰 一 切 種 智, 亦 曰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庚 二 廣 讚 護 佛 果 慧 辛 一 讚 說 者 無 上 大 王!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文 字 章 句, 百 佛 千 佛 百 千 萬 億 一 切 諸 佛 而 共 同 說 此 明 說 者 無 上, 而 讚 此 般 若 亦 是 無 上 也 文 字 者, 章 句 之 所 依 此 文 字 章 句 為 能 詮, 般 若 為 所 詮, 此 文 字 章 句 中 所 詮 義 理 是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曰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文 字 章 句 此 種 文 字 章 句, 非 我 釋 迦 一 佛 所 說, 乃 百 佛 千 佛 百 千 萬 億 佛 及 一 切 諸 佛 之 所 共 說 也 然 此 諸 佛 為 聖 中 之 聖, 故 曰 無 上, 其 能 說 無 上 故, 其 所 說 亦 是 無 上 也 辛 二 讚 信 受 無 上 若 有 人 於 恆 河 沙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滿 中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大 千 世 界 一 切 有 情, 皆 得 阿 羅 漢 果, 不 如 有 人 於 此 經 中, 乃 至 起 於 一 念 淨 信, 何 況 有 能 受 持 讀 誦 解 一 句 者! 此 讚 信 受 無 上 也 謂 若 有 一 人, 持 如 滿 恆 河 沙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供 養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中 一 切 眾 生, 不 第 供 養 而 已, 並 令 一 切 皆 得 阿 羅 漢 果, 此 種 功 德, 當 為 不 可 思 議 也 然 不 如 有 一 人 在 此 經 中 生 一 念 淨 信 之 功 德, 謂 若 能 於 此 經 中 起 一 念 清 淨 信, 則 其 功 德 勝 前 無 量 也 以 此 一 念 清 淨 信 功 德 尚 如 此, 況 復 有 人 能 於 此 經 常 常 受 持 一 句, 常 常 讀 誦 一 句, 常 常 解 說 一 句 者 耶? 由 此 一 句 而 一 章 一 篇 一 卷 一 經, 其 功 德 當 更 超 過 一 切 也 此 中 言 七 寶, 如 餘 說, 故 不 述 之 辛 三 讚 能 詮 無 上 所 以 者 何? 文 字 性 離, 無 文 字 相, 非 法 非 非 法 所 以 者 何? 問 前 信 受 功 德 何 以 殊 勝 也 文 字 等 三 句, 答 其 所 以 也 謂 信 受 者, 離 此 能 詮 般 若 之 文 字 性, 亦 是 即 此 文 字 性 而 離 文 字 相 也 以 文 字 性 本 來 清 淨 平 等, 同 於 般 若 之 實 相 所 言 非 法 者, 空 文 字 相 也 非 非 法 者, 顯 文 字 性 離 相 即 真 也 故 文 字 章 句 即 是 真 如 法 性, 謂 就 文 字 般 若 而 顯 實 相 般 若 此 中 文 字 以 何 為 體? 乃 以 聲 音 為 體 而 聲 音 以 何 為 體? 則 推 歸 心 識 此 心 識 之 體 相, 亦 是 清 淨 真 如 故 此 說 般 若 之 文 字, 亦 等 於 此
90 辛 四 讚 智 慧 無 上 般 若 空 故, 菩 薩 亦 空 何 以 故? 於 十 地 中, 地 地 皆 有 始 生 住 生 及 以 終 生, 此 三 十 生 悉 皆 是 空, 一 切 智 智 亦 復 皆 空 此 下 讚 能 修 者 無 上 也 菩 薩 以 無 分 別 智 觀 察 諸 法 實 性 而 證 實 相 般 若, 以 此 般 若 空 故, 則 求 證 般 若 者 亦 是 空 無 何 以 故 者, 徵 也 於 十 地 中 等 五 句 者, 明 所 以 也 謂 十 地 菩 薩 於 地 地 中 皆 有 三 生 : 一 始 生, 即 初 入 地 時 ; 二 住 生, 即 入 地 之 後 及 出 地 之 前 也 ; 三 終 生, 即 出 地 時 故 十 地 合 有 三 十 生 以 此 漸 生 漸 滅, 剎 那 剎 那, 故 十 地 亦 空 ; 十 地 之 行 既 空, 由 十 地 行 所 得 之 一 切 智 智 亦 復 皆 空 大 王! 若 菩 薩 見 境 見 智 見 說 見 受, 即 非 聖 見, 是 愚 夫 見 有 情 果 報, 三 界 虛 妄 : 欲 界 分 別 所 造 諸 業, 色 四 靜 慮 定 所 作 業, 無 色 四 空 定 所 起 業, 三 有 業 果 一 切 皆 空 三 界 根 本 無 明 亦 空 聖 位 諸 地 無 漏 生 滅, 於 三 界 中 餘 無 明 習 變 易 果 報 亦 復 皆 空 等 覺 菩 薩 得 金 剛 定, 二 死 因 果 空, 一 切 智 亦 空 佛 無 上 覺, 種 智 圓 滿, 擇 非 擇 滅, 真 淨 法 界, 性 相 平 等, 應 用 亦 空 善 男 子! 若 有 修 習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說 者 聽 者 譬 如 幻 士, 無 說 無 聽, 法 同 法 性, 猶 如 虛 空, 一 切 法 皆 如 也 大 王 等 四 句, 明 遣 見 也 重 呼 其 名, 以 示 悟 也 若 有 菩 薩 見 有 實 相 之 境, 見 有 觀 照 之 智, 見 有 能 詮 言 說, 及 見 有 由 言 說 而 得 受 者, 則 非 菩 薩 之 聖 見 何 以 故? 菩 薩 應 無 所 見 而 如 實 見, 若 實 有 見 則 違 妙 空 般 若, 以 非 般 若 則 違 菩 薩 之 行, 以 非 菩 薩 之 行 則 不 名 菩 薩, 故 曰 : 若 有 見 者, 則 非 聖 人 之 見, 乃 成 愚 凡 之 見 也 有 情 果 報 二 句, 總 明 三 界 虛 妄 也 言 有 情 者, 即 是 一 切 有 情 識 知 覺 眾 生 果 報, 即 三 界 有 情 由 業 所 感 之 報 也 謂 三 界 有 情 之 業 報 因 果, 皆 是 虛 妄, 何 以 故? 欲 界 一 切 有 情, 妄 起 分 別, 心 識 亂 動 而 造 諸 業 ; 色 界 一 切 有 情, 於 四 靜 慮 中 所 作 諸 業 ; 無 色 界 一 切 有 情, 於 四 定 中 所 起 諸 業 ; 此 三 有 即 三 界 眾 生 所 造 作 所 起 諸 業, 由 諸 業 而 得 之 果, 一 切 皆 空 三 界 根 本 二 句, 明 根 本 惑 空, 謂 諸 業 之 生 由 於 無 明, 今 諸 業 既 空, 其 無 明 性 亦 空 寂 也 聖 位 諸 地 等 六 句, 明 聖 境 皆 空, 謂 證 聖 智 之 諸 地 菩 薩, 雖 出 三 界 不 受 後 有 生 死, 而 在 無 漏 位 中, 尚 有 生 滅 可 得, 何 以 故? 謂 斷 分 段 生 死 而 未 斷 變 易 生 死 故, 此 變 易 生 死 者 由 未 證 聖 位 前, 於 三 界 中 所 有 無 明 習 氣 未 斷, 以 修 萬 行, 於 地 地 中 漸 漸 增 長, 漸 漸 增 進, 漸 漸 斷 無 明 習 氣, 漸 漸 證 無 上 妙 智, 由 此 漸 漸 而 變 易 之 生 死, 曰 變 易 生 死 此 變 易 生 死 由 般 若 照 之, 般 若 空 故 此 亦 空 也, 此 明 聖 人 之 因 空 也 等 覺 菩 薩 等 四 句, 明 等 覺 地 亦 空 何 以 故? 等 覺 菩 薩 住 金 剛 定, 尚 有 二 種 生 死 分 段 變 易 微 細 之 障 亦 即 是 二 障 也, 故 於 此 中 亦 有 生 滅 之 因 果 相 然 此 因 果 之 相 本 空 故, 此 位 所 斷 細 業 而 得 之 一 切 智 果, 亦 復 是 空 佛 無 上 覺 等 六 句, 明 佛 果 亦 空 無 上 覺 即 是 佛 種 智 圓 滿 者, 謂 佛 是 一 切 種 智 擇 滅 者, 由 慧 之 簡 擇 力 而 得 之 涅 槃 非 擇 滅 者, 非 由 擇 力 所 得 之 滅 真 淨 法 界 者, 即 是 真 如 清 淨 法 界 性 相 平 等 者, 佛 於 若 性 若 相 諸 法, 不 起 別 念, 平 等 不 二 此 皆 世 尊 所 成 之 果, 而 此 果 當 體 空 寂 ; 其 所 有 應 化 之 妙 用, 亦 復 是 空 觀 上 所 說, 若 凡 若 聖, 若 因 若 果, 無 不 空 寂 善 男 子! 若 有 脩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者, 當 知 能 說 者, 能 聽 者, 如 幻 如 夢, 皆 無 實 事, 猶 如 幻 士 依 幻 而 作, 以 是 幻 故, 故 無 有 能 說 此 般 若 者, 亦 無 有 能 聽 此 般 若 者 何 以 故? 般 若 亦 不 可 得 故 如 此 三 者, 悉 等 法 性, 猶 如 虛 空, 無 二 無 三, 是 故 諸 法 皆 是 一 體 無 有 差 異 何 以 故? 皆 如 如 故 己 三 總 結 大 王! 菩 薩 摩 訶 薩 護 佛 果 為 若 此 謂 所 言 云 何 護 佛 果 者, 如 此 所 說 戊 三 詰 驗 己 一 如 來 問 爾 時 世 尊 告 波 斯 匿 王 言 : 汝 以 何 相 而 觀 如 來?
91 詰 驗 者, 佛 既 說 護 佛 果 已, 而 考 驗 波 斯 匿 王 能 否 了 達, 了 達 能 否 依 之 而 行, 故 問 之 曰 : 汝 以 何 相 而 觀 如 來 耶? 己 二 大 王 答 庚 一 正 答 觀 相 波 斯 匿 王 言 : 觀 身 實 相, 觀 佛 亦 然 無 前 際, 無 後 際, 無 中 際, 不 住 三 際 ; 不 住 五 蘊, 不 離 五 蘊, 不 住 四 大, 不 離 四 大 ; 不 住 六 處, 不 離 六 處 ; 不 住 三 界, 不 離 三 界 ; 不 住 方, 不 離 方 明 無 明 等, 非 一 非 異, 非 此 非 彼, 非 淨 非 穢, 非 有 為 非 無 為, 無 自 相 無 他 相 無 名 無 相, 無 強 無 弱, 無 示 無 說 非 施 非 慳, 非 戒 非 犯, 非 忍 非 恚, 非 進 非 怠, 非 定 非 亂, 非 智 非 愚, 非 來 非 去, 非 入 非 出, 非 福 田 非 不 福 田, 非 相 非 無 相, 非 取 非 捨, 非 大 非 小, 非 見 非 聞, 非 覺 非 知, 心 行 處 滅, 言 語 道 斷,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此 下 大 王 答 也 謂 觀 自 身 之 本 空 實 相, 等 於 諸 法 性 相, 而 觀 如 來 亦 復 如 是, 無 二 無 別 何 以 故? 觀 自 身 相 無 有 三 際, 觀 如 來 亦 復 如 是 前 際 者, 過 去 也 後 際 者, 未 來 也 中 際 者, 現 在 也 以 無 三 際, 故 不 住 三 際, 雖 不 住 三 際, 而 亦 不 離 三 際 按 : 經 文 缺 不 離 三 際 一 句 次 觀 五 蘊 不 住 五 蘊, 若 住 五 蘊, 則 不 能 遍 非 五 蘊 中, 故 曰 不 離 五 蘊 不 住 四 大 二 句 者, 謂 此 實 相 若 住 四 大, 則 陷 於 四 大, 而 不 遍 非 四 大 之 法 性 其 觀 若 離 四 大, 則 四 大 之 外 別 有 實 相 也, 故 不 離 四 大 六 處 者, 即 是 眼 耳 等 六 處, 此 實 相 不 限 六 處, 不 外 六 處, 故 曰 不 住 不 離 其 於 三 界 亦 復 如 是 方 者, 十 方, 不 住 一 方 而 亦 不 離 一 方 明 無 明 等 者, 明 有 色 心 之 別, 色 之 明 光 線 等, 心 之 明 正 智 是 也 無 明 即 癡, 明 之 反 也 ; 此 若 明 若 無 明 之 二, 二 者 不 可 言 其 一, 故 曰 非 一, 不 可 言 其 二, 故 曰 非 異 ; 何 以 故? 實 相 不 二 故 非 此 非 彼, 非 淨 非 穢, 非 有 為 非 無 為, 無 自 相 無 他 相, 亦 復 如 是 無 能 詮 名, 無 所 詮 相, 無 強 有 力 者, 無 弱 無 力 者 由 此 世 出 世 法 皆 無, 是 故 亦 無 有 能 示 所 示, 能 說 所 說 非 施 非 慳 等 六 句, 明 無 六 度 無 六 蔽, 性 無 二 故 非 來 非 去 等 句, 明 無 作 用 之 若 因 若 果 也 心 行 處 滅 等 四 句, 顯 無 相 等 之 所 以 也 謂 此 若 因 若 果 等 一 切 諸 法 之 實, 心 之 緣 行 處 滅 而 不 可 得, 心 既 不 可 以 行, 言 語 之 路 何 能 通 之? 故 言 語 道 亦 斷 故 曰 :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然 此 真 際 法 性, 乃 不 可 言 尋 也 庚 二 結 觀 如 來 我 此 相 而 觀 如 來 謂 我 以 此 相 觀 我 自 身, 即 以 此 相 觀 於 如 來, 以 如 來 實 相, 於 我 實 相, 未 嘗 有 異 故 己 三 佛 印 證 佛 言 : 善 男 子! 如 汝 所 說, 諸 佛 如 來, 力 無 畏 等 恆 沙 功 德 諸 不 共 法, 悉 皆 如 是, 修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者, 應 如 是 觀 若 他 觀 者, 名 為 邪 觀 此 如 來 印 可 波 斯 匿 王 真 能 了 達 諸 法 實 相 而 修 行 也 謂 我 言 以 何 相 而 觀 如 來, 汝 以 觀 自 身 實 相 而 觀 如 來 答 之, 如 此 如 此, 如 汝 所 說 何 以 故? 諸 佛 世 尊 十 力 四 無 畏 等 等 取 大 悲 等 心, 及 如 恆 河 沙 功 德, 並 十 八 不 共 法 等, 悉 是 如 此 無 前 際 乃 至 等 法 性, 凡 菩 薩 修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必 應 如 此 而 觀 諸 法, 若 不 如 是, 則 非 是 菩 薩 何 以 故? 此 諸 法 實 相, 與 真 際 法, 亦 是 邪 觀 戊 四 法 利 說 是 法 時, 無 量 大 眾, 得 法 眼 淨 此 顯 所 得 法 利 也 ; 謂 說 此 護 佛 果 法 時, 在 會 大 眾 有 無 量 人, 皆 得 法 眼 淨 法 眼 淨 者, 即 是 通 達 諸 法 之 智, 已 離 迷 謬 之 染 污 也
92 菩 薩 行 品 第 三 如 來 品 中, 佛 先 許 說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行, 其 次 大 王 問 亦 有 二 問, 初 問 云 何 護 佛 果, 次 問 云 何 護 十 地 行 初 問, 釋 迦 已 為 講 說, 其 次 應 說 護 十 地 行, 是 故 次 說 此 菩 薩 行 品 菩 薩 名 義, 雖 如 前 說, 然 廣 狹 尚 未 辯 明, 有 情 從 初 發 心 求 無 上 菩 提 以 至 金 剛 道 中 皆 名 菩 薩, 所 謂 從 初 住 以 至 十 地 後 之 等 覺 地 悉 曰 菩 薩, 而 中 以 十 地 為 最 勝 何 以 故? 以 入 初 地 證 不 退 故, 能 廣 化 眾 生 故 菩 薩, 梵 言 菩 提 薩 埵, 此 曰 覺 有 情, 所 謂 上 求 大 覺, 下 化 有 情 是 也 ; 以 此 故 與 吾 等 人 道 有 密 切 之 關 係 焉 然 通 俗 專 目 偶 像 為 菩 薩, 實 為 錯 誤, 以 偶 像 或 為 菩 薩 像, 非 盡 是 菩 薩 像 而 非 偶 像 之 學 佛 人 正 名 菩 薩, 以 此 名 菩 薩, 則 其 義 寬 廣, 而 簡 以 摩 訶 薩, 則 當 指 初 地 上 或 初 住 上 言 之 也 言 第 三 者, 此 品 在 全 經 中 為 第 三 品, 故 曰 第 三 丁 二 護 十 地 行 戊 一 問 爾 時 波 斯 匿 王 白 佛 言 : 世 尊! 護 十 地 行 菩 薩 摩 訶 薩, 應 云 何 修 行? 云 何 化 眾 生? 復 以 何 相 而 住 觀 察? 此 第 一 申 問, 此 一 問 中 有 三 : 一 問 護 十 地 行 大 菩 薩 應 云 何 修 行? 二 問 護 十 地 行 大 菩 薩 應 云 何 化 眾 生? 三 問 護 十 地 行 大 菩 薩 應 以 何 相 而 住 觀 察? 問 者 問 初 地 以 上 菩 薩, 而 答 者 則 以 發 心 菩 薩 明 之 此 義 云 何? 以 初 地 上 之 菩 薩, 乃 初 發 心 之 果, 世 尊 從 因 說 果, 是 故 從 初 發 心 明 也 初 問 顯 自 利 德, 次 問 顯 利 他 德, 三 問 顯 斷 惑 德 自 利 德 即 是 智 德, 謂 無 上 佛 道 誓 願 成 利 他 德 即 是 恩 德, 謂 眾 生 無 邊 誓 願 度 斷 德 即 是 煩 惱 無 盡 誓 願 斷 其 觀 察 法 相 求 種 種 陀 羅 尼 者, 即 是 法 門 無 量 誓 願 學 也 戊 二 答 己 一 答 初 問 云 何 修 行 庚 一 正 明 五 忍 辛 一 略 明 五 忍 佛 告 大 王 ;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依 五 忍 法 以 為 修 行, 所 謂 : 伏 忍 信 忍 順 忍 無 生 忍, 皆 上 中 下 ; 於 寂 滅 忍 而 有 上 下 ; 名 為 菩 薩 修 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此 略 明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以 五 忍 法 修 行 也 忍 者, 忍 可 之 義, 謂 與 心 相 應 不 違 印 可 其 義 也 然 此 五 忍 以 般 若 慧 為 體, 何 以 故? 智 有 簡 擇 之 功, 謂 簡 擇 既 決 定 而 印 可 謂 之 忍, 故 此 忍 之 相 為 勝 解 即 是 智, 以 能 勝 解 則 決 定 印 可 不 移 者 也 然 五 忍 皆 以 智 為 體, 而 何 以 區 別 之 有 五? 蓋 就 其 忍 之 深 淺 而 分 之 也 五 忍 : 初 伏 忍, 能 伏 無 明 等 煩 惱 故 初 地 二 地 三 地 所 具 為 信 忍, 四 地 五 地 六 地 為 順 忍, 七 地 八 地 九 地 為 無 生 忍, 十 地 佛 地 為 寂 滅 忍, 其 義 如 下 當 釋 皆 上 中 下 者, 謂 每 忍 之 中 皆 有 上 忍 中 忍 下 忍 之 三, 而 十 地 佛 之 寂 滅 忍 唯 有 上 下 二 忍, 故 合 十 四 忍 也 然 於 他 之 經 論 中, 有 開 之 為 三 十 四 忍 者, 不 過 開 合 不 同 而 已 修 此 五 忍 或 三 十 四 忍 者, 即 名 為 修 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何 以 故? 此 忍 決 定 相 應 證 可, 不 能 變 易 搖 奪, 即 是 般 若 之 功 故 也 辛 二 廣 明 五 忍 壬 一 明 伏 忍 癸 一 明 習 種 性 善 男 子! 初 伏 忍 位, 起 習 種 性, 修 十 住 行 初 發 心 相, 有 恆 河 沙 眾 生 見 佛 法 僧 發 於 十 信, 所 謂 : 信 心 念 心 精 進 心 慧 心 定 心 不 退 心 戒 心 願 心 護 法 心 迴 向 心 具 此 十 心, 而 能 少 分 化 諸 眾 生, 超 過 二 乘 一 切 善 地, 是 為 菩 薩 初 長 養 心, 為 聖 胎 故 此 下 第 一 明 伏 忍 也 此 忍 以 習 所 成 之 無 漏 種 為 性, 謂 由 修 習 而 成 之 善 根 種 子 為 性 也, 故 曰 起 習 種 性 修 十 住 行 者, 明 其 所 修 也 十 住 之 名 義, 如 華 嚴 經 中 所 說 此 菩 薩 初 發 心 乃 發 求 無 上 菩 提 心 相, 非 是 一 般 理 解 上 之 發 心, 乃 是 決 定 忍 可 如 此
93 而 發 心 也 理 解 之 發 心, 易 為 其 他 所 搖 動, 何 以 故? 以 未 決 定 認 可 故 ; 如 此 時 代 之 學 說 是 驚 天 動 地, 到 彼 時 則 破 毀 不 立 此 初 發 心 相 之 眾 生, 有 如 恆 河 沙 之 眾, 欲 令 此 眾 生 發 堅 固 心, 不 為 名 相 所 亂, 不 為 邪 教 所 飄, 常 得 見 佛 聞 法, 及 遇 修 佛 法 者 之 善 友, 由 此 善 友 勝 緣, 發 起 十 信 : 一 信 心 者, 謂 由 理 解 而 行, 行 之 所 證 與 理 之 所 解 無 二, 由 此 所 得 經 驗 而 生 起 清 淨 之 信 心 也 成 此 信 心, 禪 宗 即 謂 之 祖 師 也 二 念 心, 謂 明 記 所 修 所 證 顯 現 不 忘 也 三 精 進 心 者, 謂 勤 策 三 業, 於 惡 能 令 止 滅, 於 善 能 令 生 長 四 慧 心, 能 決 擇 如 理 非 如 理 之 事 五 定 心, 專 於 一 境 令 心 不 散 不 退 六 不 退 心, 前 之 五 心 即 是 五 根, 得 此 心 則 亦 曰 五 力, 以 此 五 力 不 為 一 切 業 障, 故 不 退 也 七 戒 心, 能 斷 身 口 七 非, 防 護 自 身, 不 為 一 切 非 梵 行 所 破 八 願 心, 由 前 戒 心 具 足, 則 自 在 安 樂, 而 後 成 上 求 佛 果 之 心, 下 化 眾 生 之 願 九 護 法 心, 能 護 自 身 六 根 等 法, 令 之 不 壞 以 修 佛 法 者, 十 迴 向 心, 將 前 九 心 所 有 之 功, 悉 迴 向 法 界 眾 生 也 具 此 十 種 信 心 者, 方 能 化 導 少 分 眾 生 也 觀 此 學 佛 之 難, 即 在 此 點, 倘 入 初 住 發 十 信 心, 則 漸 趣 菩 提 而 無 退 也 超 過 二 乘 二 句, 顯 其 果 也 是 為 菩 薩 三 句, 顯 為 聖 果 之 因 胎 也 聖 者 指 初 地 以 上 言 此 伏 忍 為 因, 十 地 等 由 此 生 故, 故 曰 此 為 聖 胎 然 以 自 心 佛 性 為 種 子, 以 佛 菩 薩 善 友 及 教 法 為 母, 聖 果 由 此 而 長 養 成 熟 者 也 癸 二 明 性 種 性 復 次 性 種 性 菩 薩, 修 行 十 種 波 羅 密 多, 起 十 對 治, 所 謂 : 觀 察 身 受 心 法 不 淨 諸 苦 無 常 無 我 ; 治 貪 瞋 癡 三 不 善 根, 起 施 慈 慧 三 種 善 根 ; 觀 察 三 世 : 過 去 因 忍, 現 在 因 果 忍, 未 來 果 忍 此 位 菩 薩 廣 利 眾 生, 超 過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等 想, 外 道 倒 想 所 不 能 壞 第 一 性 字, 乃 前 文 習 種 性 之 性, 至 此 則 習 慣 成 自 然, 不 以 修 功 而 前 種 性 自 成, 曰 性 種 性 此 性 種 性 菩 薩 修 十 波 羅 密 多, 即 修 十 行, 而 起 十 門 對 治 謂 觀 身 不 淨, 觀 受 是 若, 觀 心 無 常, 觀 法 無 我, 此 為 四 種 對 治 ; 次 修 施 對 治 貪 欲, 修 慈 心 對 治 瞋 恚, 修 慧 對 治 癡 心, 足 前 成 七 ; 次 觀 察 三 世 十 二 因 緣 起 三 忍 : 謂 於 過 去 世 因 忍 可 是 因, 於 現 在 因 果 忍 可 是 因 果, 於 未 來 世 果 忍 可 是 果, 足 前 成 十 此 中 伏 忍 位 菩 薩, 由 此 十 善 廣 利 眾 生, 較 前 為 廣 也 以 觀 十 二 緣 生 空 寂 無 性, 超 過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 等 者 等 取 知 者 等 也 癸 三 明 道 種 性 復 次 道 種 性 菩 薩, 修 十 迴 向, 起 十 忍 心, 謂 : 觀 五 蘊 色 受 想 行 識, 得 戒 忍 定 忍 慧 忍 解 脫 忍 解 脫 知 見 忍 ; 觀 三 界 因 果, 得 空 忍 無 相 忍 無 願 忍 ; 觀 二 諦 假 實 諸 法 無 常, 得 無 常 忍 ; 一 切 法 空, 得 無 生 忍 此 位 菩 薩 作 轉 輪 王, 能 廣 化 利 一 切 眾 生 道 者, 初 地 上 所 得 之 無 漏 聖 智 也 由 此 十 位 為 十 地 無 漏 聖 智 之 因, 故 曰 道 種 性 此 位 菩 薩 所 修 為 十 迴 向 心, 由 十 迴 向 起 十 忍 心 初 觀 色 等 五 蘊 得 戒 等 五 忍 ; 次 觀 三 界 因 果, 得 空 無 相 無 願 三 忍, 足 前 成 八 ; 次 觀 二 諦 即 假 即 實, 諸 世 俗 法 悉 皆 無 常, 得 無 常 忍 ; 諸 勝 義 法 皆 空, 得 無 生 忍 具 此 十 忍, 菩 薩 廣 化 眾 生, 作 轉 輪 王 轄 四 天 下, 化 利 一 切 眾 生 也 壬 二 明 信 忍 復 次 信 忍 菩 薩, 謂 : 歡 喜 地, 離 垢 地, 發 光 地 能 斷 三 障 色 煩 惱 縛, 行 四 攝 法 : 布 施 愛 語 利 行 同 事 修 四 無 量 心 : 慈 無 量 心, 悲 無 量 心, 喜 無 量 心, 捨 無 量 心 具 四 弘 願 : 斷 諸 纏 蓋, 常 化 眾 生, 修 佛 知 見, 成 無 上 覺 住 三 脫 門 : 空 解 脫 門, 無 相 解 脫 門, 無 願 解 脫 門 此 是 菩 薩 摩 訶 薩 從 初 發 心 至 一 切 智 諸 行 根 本, 利 益 安 樂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二 明 信 忍 此 信 忍 初 二 三 地 方 可 圓 滿 蓋 證 初 地 以 後, 則 謂 之 證 信 以
94 從 初 發 心 至 於 初 地 為 初 阿 僧 祇, 在 此 一 期 中, 恆 求 證 無 漏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此 智 至 初 地 真 能 證 得 成 信, 上 求 佛 道, 廣 化 眾 生, 忍 可 決 定, 不 變 退 也 所 言 信 者, 心 淨 為 性, 十 一 善 之 首, 能 令 自 清 淨 他 亦 清 淨 也 然 以 此 三 地 言 信 忍 者, 以 初 得 證 信 故 三 地 之 名 義, 如 前 已 釋 地 有 二 義 : 一 所 依 義, 一 切 法 之 真 如 實 相 為 所 依 故 二 能 持 義, 無 分 別 智 能 持 一 切 無 漏 性 功 德 故 ; 又 一 切 無 漏 功 德, 由 此 依 持 以 生 長 故 能 斷 三 障 二 句, 明 所 斷 也 初 地 斷 三 界 貪 而 行 布 施, 二 地 斷 三 界 瞋 而 行 慈 悲, 三 地 斷 三 界 癡 而 住 大 光 明 定 色 煩 惱 縛 者, 即 是 前 六 識 依 五 根 五 塵 所 起 煩 惱, 此 三 地 皆 斷 除 行 四 攝 法, 謂 布 施 等, 此 初 地 所 行 也 修 四 無 量 心, 謂 慈 無 量 心 等, 此 二 地 所 行 也 具 四 弘 願 等 五 句, 三 地 所 行 也 四 弘 願 : 即 是 眾 生 無 邊 誓 願 度, 乃 至 第 四 佛 道 無 上 誓 願 成, 具 此 則 上 求 下 化, 一 切 具 足 纏 者 十 纏, 謂 無 慚 無 愧 嫉 慳 悔 睡 眠 掉 舉 昏 沈 瞋 忿 覆 ; 蓋 謂 五 蓋, 即 貪 欲 瞋 恚 睡 眠 掉 悔 疑 惑 是 也 斷 諸 纏 蓋 者, 煩 惱 無 邊 誓 願 斷 也 常 化 眾 生 者, 眾 生 無 邊 誓 願 度 也 修 佛 知 見 者, 法 門 無 量 誓 願 學 也 成 無 上 覺 者, 佛 道 無 上 誓 願 成 也 住 三 脫 門 四 句, 通 顯 諸 地 所 安 住 處 也, 以 此 三 門, 略 明 三 性, 初 觀 遍 計 執 性 畢 竟 空 無, 即 是 空 解 脫 門 ; 次 觀 圓 成 實 性 離 相 非 相, 一 切 諸 法 之 相 皆 不 可 得, 即 是 無 相 解 脫 門 ; 次 觀 依 他 起 性, 了 諸 有 為 法 皆 是 仗 因 托 緣, 和 合 假 有, 雖 有 非 實, 無 可 願 求, 以 無 願 求, 則 成 淨 分 依 他 無 著 無 取 者 也 此 是 菩 薩 摩 訶 薩 四 句, 明 根 本 也 一 切 智 者, 即 是 等 覺 菩 薩 從 發 心 位 至 此 位 所 修 行, 以 此 為 根 本 行 也 利 益 安 樂 二 句, 顯 其 所 化 眾 生 也 壬 三 明 順 忍 復 次 順 忍 菩 薩, 謂 : 焰 慧 地, 難 勝 地, 現 前 地 能 斷 三 障 心 煩 惱 縛, 能 於 一 身 遍 往 十 方 億 佛 剎 土, 現 不 可 說 神 通 變 化, 利 樂 眾 生 此 下 第 三 明 順 忍 也 順 謂 印 順, 謂 印 於 諸 法 實 相 而 行 也, 順 於 無 分 別 智 而 行 也 ; 即 順 而 忍, 名 曰 順 忍 前 三 地 菩 薩, 於 諸 法 實 相 無 分 別 智, 未 能 純 熟 順 行, 及 至 此 三 地, 則 能 順 行 無 違 矣 所 謂 三 地, 即 是 下 順 忍 燄 慧 地, 中 順 忍 難 勝 地, 上 順 忍 現 前 地 能 斷 三 障 二 句, 明 三 地 所 斷 也 言 心 煩 惱 縛, 對 前 色 煩 惱 縛 而 言, 顯 此 但 為 第 六 識 煩 惱 也 能 於 一 身 四 句, 明 所 化 眾 生 及 其 所 見 世 尊 所 往 佛 土 也 言 燄 慧 者 : 謂 由 大 光 明 定 而 得 大 智 慧, 如 焰 光 也 難 勝 地 者 : 謂 於 二 諦 境 界 融 通 無 二 無 礙, 最 為 難 得, 勝 於 前 地, 故 曰 難 勝 現 前 地 者 : 謂 於 十 二 因 緣, 如 實 了 達 性 空 無 實, 常 現 無 分 別 智 鏡 之 前 而 不 疑 惑 者 也 壬 四 明 無 生 忍 復 次 無 生 忍 菩 薩, 謂 : 遠 行 地, 不 動 地, 善 慧 地 能 斷 三 障 色 心 習 氣, 而 能 示 現 不 可 說 身, 隨 類 饒 益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四 明 無 生 忍 也 言 無 生 者, 謂 觀 諸 法 本 性 不 生, 雖 曰 無 生 而 實 無 時 不 生, 無 時 不 生 即 是 無 生, 由 此 忍 可 諸 法 生 即 無 生 之 真 實 相, 故 曰 無 生 忍 此 忍 有 三 地 : 初 遠 行 地, 即 是 下 無 生 忍, 此 地 菩 薩 恆 行 無 分 別 智, 極 於 有 相 邊 際 而 住 無 相 法 中, 遠 離 一 切 煩 惱 等 障, 超 出 一 切 二 乘 之 行 果 故 次 不 動 地 即 是 中 無 生 忍, 此 地 菩 薩 不 住 有 相 無 相 二 邊, 不 為 二 邊 所 動, 無 分 別 智 任 運 現 前 ; 又 不 為 一 切 無 明 風 所 動, 故 曰 不 動 次 善 慧 地 即 是 上 無 生 忍, 此 地 菩 薩 具 足 四 無 礙 解, 廣 大 智 慧, 常 為 一 切 眾 生 說 法 而 得 自 在, 故 曰 善 慧 能 斷 三 障 二 句, 明 三 地 所 斷 也, 謂 能 斷 三 界 色 心 習 氣 之 障 以 此 之 故, 七 地 斷 一 切 微 細 業 因, 八 地 斷 一 切 有 功 用 之 障, 九 地 斷 一 切 說 法 之 障, 由 各 斷 各 障 而 各 能 示 不 可 說 身, 以 隨 類 饒 益 一 切 眾 生 也 壬 五 寂 滅 忍 癸 一 標 位 復 次 寂 滅 忍 者, 佛 與 菩 薩, 同 依 此 忍 此 正 標 位 也 言 寂 滅 者, 即 是 清 淨 一 真 法 界, 智 證 於 此, 忍 可 決 定, 曰 寂 滅 忍
95 佛 與 菩 薩 同 依 此 忍 者, 謂 此 法 雲 地 菩 薩 所 證 將 等 於 佛, 而 佛 果 得 成 者 亦 在 此 忍, 故 雖 有 勝 佛 果 劣 菩 薩 之 分, 而 同 依 此 忍, 故 法 雲 地 為 下 寂 滅 忍, 佛 果 為 上 寂 滅 忍 也 癸 二 明 行 化 子 一 明 二 忍 金 剛 喻 定 住 下 忍 位, 名 為 菩 薩 ; 至 於 上 忍, 名 一 切 智 此 明 二 忍 也 住 於 如 金 剛 之 堅 而 不 為 一 切 所 破 之 定, 於 寂 滅 忍 中 仍 是 下 忍, 故 還 稱 菩 薩 此 後 一 念 即 證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得 一 切 智, 方 名 上 忍 子 二 明 等 覺 地 觀 勝 義 諦, 斷 無 明 相, 是 為 等 覺 ; 一 相 無 相, 平 等 無 二, 為 第 十 一 一 切 智 地 所 言 等 覺 者, 謂 住 金 剛 喻 定, 於 二 障 習 氣 將 斷 竟, 近 得 佛 果, 然 今 已 等 於 佛, 故 曰 等 覺 觀 者, 觀 照 勝 義 之 寂 滅 相 也 ; 觀 照 此 寂 滅 相 而 忍 定 不 謬, 斷 一 切 微 細 無 明 相, 在 一 剎 那 頓 斷 二 障 習 氣 觀 諸 法 實 相 無 二 無 別, 皆 是 一 相, 雖 觀 一 相 而 亦 無 一 相 可 得, 故 曰 平 等 無 二, 一 切 圓 滿 為 十 一 地 二 句, 顯 其 位 也 子 三 明 佛 果 非 有 非 無, 湛 然 清 淨 ; 無 來 無 去, 常 住 不 變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 無 緣 大 悲, 常 化 眾 生, 乘 一 切 智 乘, 來 化 三 界 善 男 子! 諸 眾 生 類, 一 切 煩 惱 業 異 熟 果, 二 十 二 根, 不 出 三 界, 諸 佛 示 導 應 化 法 身, 亦 不 離 此 若 有 說 言 : 於 三 界 外 別 更 有 一 眾 生 界 者, 即 是 外 道 大 有 經 說 大 王! 我 常 語 諸 眾 生, 但 斷 三 界 無 明 盡 者, 即 名 為 佛, 自 性 清 淨, 名 本 覺 性, 即 是 諸 佛 一 切 智 智 非 有 非 無 二 句, 顯 佛 法 性 身 也 此 法 性 言, 即 是 諸 法 之 實 性, 佛 以 諸 法 之 實 性 為 身, 故 曰 法 性 身 觀 此 故 隨 拈 一 法, 無 不 是 佛, 然 佛 不 居 此 法, 故 此 一 法 亦 即 非 佛, 故 非 有 非 無, 顯 性 功 德 也 此 性 功 德 非 種 種 名 言 之 可 詮, 種 種 幻 相 之 可 表 也 湛 然 清 淨 者, 離 諸 雜 染 而 具 足 無 漏 功 德 也 無 來 無 去 二 句, 以 湛 然 清 淨, 故 無 來 去 之 變 易 也 同 真 際 等 二 句, 顯 佛 受 用 身 之 智 德 也 ; 佛 之 智 同 於 真 際, 等 於 法 性, 其 義 詳 前 無 緣 大 悲 四 句, 明 應 化 身 也 ; 佛 之 悲 心, 別 於 菩 薩, 菩 薩 雖 亦 修 此 大 悲 而 未 無 緣, 故 其 所 化 尚 是 有 緣 眾 生, 佛 即 一 味 平 等 普 及 一 切 何 以 故? 以 一 切 眾 生 等 己 身 故 既 以 無 緣 大 悲 而 化 眾 生, 同 真 際 法 性, 由 何 而 得 化 導 者 耶? 謂 乘 其 所 證, 隨 其 本 願 來 應 三 界, 化 三 界 之 眾 生, 同 證 真 際 法 性 也 善 男 子 六 句, 明 其 所 化 境 也 言 眾 生 者, 除 佛 以 外 悉 曰 眾 生, 以 具 異 熟 果 故 佛 之 所 以 應 化 三 界 者, 以 一 切 眾 生 之 若 業 若 果, 皆 不 出 三 界, 若 出 三 界 外, 則 是 佛 果 ; 菩 薩 之 在 三 界 者, 以 其 業 異 熟 果 尚 繫 三 界 故 二 十 二 根 者 : 即 是 眼 等 六 根, 命 根, 男 女 二 根, 受 等 五 根, 已 知 未 知 具 知 三 根, 及 信 等 五 根, 共 成 二 十 二 根 也 諸 佛 示 現 之 應 化 身 亦 不 離 此 者, 明 能 化 之 人 亦 在 三 界 之 中 化 導 眾 生 也 若 有 說 言 五 句, 簡 外 道 非 也 ; 此 外 道 即 是 印 度 六 大 外 道 中 之 勝 論 外 道, 彼 大 有 經 中 詳 三 界 諸 法 是 所 有, 三 界 之 外 更 有 大 有, 以 此 大 有 方 有 三 界 萬 有 大 有 者 六 句 中 之 一 句, 其 詳 細 義 理, 可 考 印 度 六 派 哲 學 大 王 下 四 句, 顯 斷 惑 成 佛 也, 謂 三 界 惑 盡, 即 是 無 上 覺 者 眾 生 之 所 以 不 成 佛 者, 以 其 三 界 無 明 未 斷 盡 故 自 性 清 淨 三 句, 總 結 佛 果 也 本 覺 者, 對 不 覺 言 也 詳 細 如 大 乘 起 信 論 唯 識 釋 所 明 庚 二 總 結 五 忍 由 此 得 為 眾 生 之 本, 亦 是 諸 佛 菩 薩 行 本 是 為 菩 薩 本 所 修 行, 五 忍 法 中 十 四 忍 也 由 此 觀 之, 此 五 忍 法, 為 大 心 眾 生 成 佛 之 根 本, 亦 是 菩 薩 修 行 之 本, 亦 是 諸 佛 說 法 利 生 之 本 也 五 忍 十 四 忍 者, 開 合 不 同 而 已 己 二 答 云 何 化 眾 生
96 庚 一 直 說 辛 一 總 明 佛 言 ; 大 王! 汝 先 問 言 菩 薩 云 何 化 眾 生 者, 菩 薩 摩 訶 薩 應 如 是 化 : 從 初 一 地 至 後 一 地, 自 所 行 處 及 佛 行 處, 一 切 知 見 故 此 下 第 二 答 云 何 化 眾 生 問 佛 告 大 王 : 汝 先 問 菩 薩 於 護 十 地 行 中 云 何 化 眾 生 者, 今 為 汝 說 應 如 是 化, 謂 應 如 下 文 所 說 而 化 濟 眾 生 ; 謂 菩 薩 從 證 初 地 漸 漸 至 第 十 地, 此 十 地 中, 菩 薩 於 自 所 行 處, 應 一 切 知 一 切 見, 普 於 佛 之 行 處, 亦 應 一 切 知 一 切 見 若 菩 薩 不 知 見 自 之 行 處, 則 不 知 自 應 行, 失 菩 薩 之 名 也 不 知 見 佛 之 行 處, 則 不 知 上 求 佛 果, 亦 失 其 為 菩 薩 也 辛 二 別 說 壬 一 明 初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百 佛 剎, 作 贍 部 洲 轉 輪 聖 王, 修 百 法 明 門, 以 檀 波 羅 密 多, 住 平 等 心, 化 四 天 下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一 明 初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教 化 眾 生 也 住 百 佛 剎 者, 謂 登 初 地 則 能 分 身 一 百 佛 國 土 中, 親 近 一 百 佛 及 其 百 佛 剎 中 諸 大 菩 薩 一 佛 剎 者, 即 是 一 個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謂 此 菩 薩 能 於 一 百 個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中 住 作 贍 部 洲 二 句, 謂 一 佛 剎 中, 百 億 四 天 下, 此 地 菩 薩 應 生 於 南 贍 部 州 作 轉 輪 聖 王, 化 導 四 天 下 之 眾 言 聖 者, 內 具 勝 德, 外 現 仁 王, 為 四 天 下 眾 生 之 所 歸 故, 名 曰 聖 王 具 足 七 寶, 能 轉 其 輪 寶 飛 行 四 天 下 而 得 無 礙, 故 曰 轉 輪 修 百 法 明 門 者, 顯 其 所 修 也, 以 見 一 佛 則 有 百 法, 或 一 法 中 即 有 百 法 ; 明 此 一 法 即 有 百 法, 如 華 嚴 隨 舉 一 法 即 有 十 法 是 也 以 檀 波 羅 密 多 二 句, 顯 其 所 修 也 檀 波 羅 密 多, 即 是 布 施 究 竟, 以 財 法 二 施 普 利 百 佛 剎 中 眾 生, 故 曰 住 平 等 心 也 化 四 天 下, 謂 於 每 一 個 分 身 所 化 之 國 土, 以 十 善 法 而 化 導 之 壬 二 明 二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千 佛 剎, 作 忉 利 天 王, 修 千 法 明 門, 說 十 善 道, 化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二 明 二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化 導 眾 生 也 住 千 佛 剎, 謂 登 此 地, 能 分 身 見 千 佛, 住 千 佛 國 土, 化 千 佛 國 土 眾 生 忉 利 天 者 梵 語, 此 譯 三 十 三 天, 此 三 十 三 非 豎 而 層 上 有 三 十 三 也, 乃 橫 之 有 三 十 三 區 分 也 ; 如 中 國 之 十 八 省 然, 此 天 居 須 彌 頂, 四 面 各 有 八 天, 中 有 一 天 曰 帝 釋 天 此 地 菩 薩 居 於 此 天 作 天 王, 故 曰 忉 利 天 王 修 千 法 明 門 者, 以 見 千 佛, 則 修 亦 有 千 法, 又 即 一 法 而 各 明 千 法 也 以 十 善 道 利 益 化 導 此 天 以 下 之 五 趣 眾 生 也 壬 三 明 三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萬 佛 剎, 作 夜 摩 天 王, 行 萬 法 明 門, 依 四 禪 定, 化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三 明 三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化 導 眾 生 也 此 菩 薩 住 萬 佛 剎, 修 萬 法 明 門, 親 近 萬 佛, 化 萬 佛 剎 中 眾 生 夜 摩 天, 此 云 時 分 天, 以 蓮 花 之 開 合 為 晝 夜 故 依 四 禪 定 者, 謂 前 二 地 只 以 十 善 道 化 導 眾 生, 此 地 則 依 定 力 而 得 教 化 一 切 眾 生 也 壬 四 明 四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億 佛 剎, 作 睹 史 多 天 王, 修 憶 法 明 門, 行 菩 提 分 法, 化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四 明 四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化 導 眾 生 也 住 億 佛 剎, 顯 所 住 佛 土, 作 睹 史 多 天 王 者, 此 云 知 足 天, 即 是 兜 率 陀 天 也 ; 此 天 分 內 外 二 院, 內 院 有 等 覺 菩 薩 教 化 眾 生 修 菩 提 分 法 者, 顯 其 所 修 行 也 其 名 義 如 前 已 釋 壬 五 明 五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百 億 佛 剎, 作 化 樂 天 王, 修 百 億 法 明 門, 二 諦 四 諦, 化 一 切
97 眾 生 此 下 第 五 明 五 地 菩 薩 所 應 化 眾 生 也 化 樂 天 者, 以 自 己 之 神 通, 變 化 種 種 妙 樂 境 界 也 二 諦 者, 大 乘 不 共 之 教 ; 四 諦 者, 三 乘 相 共 之 教 也 壬 六 明 六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千 億 佛 剎, 作 他 化 自 在 天 王, 修 千 億 法 明 門, 十 二 因 緣 智, 化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六 明 六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化 眾 生 也 他 化 自 在 天 者, 非 是 自 己 變 化, 乃 由 化 樂 之 眾 所 變 化 也 十 二 因 緣, 如 前 已 釋 壬 七 明 七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萬 億 佛 剎, 作 初 禪 梵 王, 修 萬 億 法 明 門, 方 便 善 巧 智, 化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七 明 七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化 導 眾 生 也 初 禪 梵 王 者, 色 界 第 三 天 也 親 近 萬 億 佛, 修 種 種 方 便 行, 得 方 便 智, 化 一 切 眾 生 壬 八 明 八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百 萬 微 塵 數 佛 剎, 作 二 禪 梵 王, 修 百 萬 微 塵 數 法 明 門, 雙 照 平 等, 神 通 願 智, 化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八 明 八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教 化 眾 生 也 此 地 菩 薩 住 百 萬 微 塵 數 佛 國 土 中, 親 近 百 萬 微 塵 數 佛, 修 百 萬 微 塵 數 法 門, 度 百 萬 微 塵 數 眾 生 二 禪 梵 王 者, 居 色 界 光 音 天 化 導 眾 生 不 以 言 語 文 字, 即 是 住 於 滅 定 現 大 神 通, 行 大 願 力, 廣 利 一 切 眾 生 者 也 壬 九 明 九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百 萬 億 阿 僧 祇 微 塵 數 佛 剎, 作 三 禪 梵 王, 修 百 萬 億 阿 僧 祇 微 塵 數 法 明 門, 以 四 無 礙 智, 化 一 切 眾 生 此 下 第 九 明 九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化 導 眾 生 也 其 所 住 所 修 所 化, 較 前 更 進 三 禪 梵 王 者 : 居 色 界 遍 淨 天 此 地 菩 薩 得 大 力 波 羅 密 多 ; 四 無 礙 解, 如 前 已 釋 壬 十 明 十 地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佛 剎, 作 第 四 禪 大 梵 天 王 為 三 界 主, 修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法 明 門, 得 理 盡 三 昧, 同 佛 行 處, 盡 三 界 源, 普 利 眾 生, 如 佛 境 界 此 下 第 十 明 十 地 菩 薩, 應 如 是 修 行 化 導 眾 生 也 不 可 說 者, 顯 數 之 極 也, 非 可 以 言 詮 也 重 以 不 可 說 者, 量 過 前 九 地 四 禪 大 梵 王 者, 即 是 色 界 之 頂, 摩 醯 首 羅 天, 此 譯 曰 大 自 在 天 作 三 界 主 者, 此 天 上 攝 無 色 四 天, 下 括 色 欲 諸 天, 故 曰 作 三 界 主 以 見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佛 國 土, 修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法 明 門, 作 三 界 主 亦 是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也 理 盡 三 昧 者, 凡 有 理 之 可 以 安 立, 此 地 菩 薩 無 不 盡 知 同 佛 行 處 者, 佛 行 上 寂 滅 忍 中, 此 地 行 下 寂 滅 忍, 故 云 同 也 盡 三 界 源 者, 即 是 窮 盡 三 界 無 明 習 氣 之 源, 得 究 竟 智, 普 利 眾 生, 鄰 同 佛 境, 相 差 不 遠 也 辛 三 總 結 是 為 菩 薩 摩 訶 薩, 現 諸 王 身 化 導 之 事 ; 十 方 如 來 亦 復 如 是 ; 證 無 上 覺, 常 遍 法 界 利 樂 眾 生 此 總 結 化 眾 生 也 現 王 身 者, 從 初 地 現 四 天 下 轉 輪 王 身, 乃 至 第 十 地 現 四 禪 王 身 是 皆 現 仁 王 之 身 而 護 菩 薩 之 行, 此 謂 之 因 十 方 如 來 五 句 者, 明 佛 果 亦 是 常 現 身 三 界 教 化 眾 生 也 辛 四 供 養 爾 時, 一 切 大 眾, 即 從 座 起, 散 不 可 說 華, 焚 不 可 說 香, 供 養 恭 敬 稱 讚 如 來 此 即 顯 法 會 大 眾 供 養 如 來, 如 文 自 知 庚 二 重 頌
98 辛 一 讚 三 寶 時 波 斯 匿 王, 即 於 佛 前 以 偈 讚 曰 : 世 尊 導 師 金 剛 體, 心 行 寂 滅 轉 法 輪, 八 辯 圓 音 為 開 演 ; 時 眾 得 道 百 萬 億, 天 人 具 修 出 離 行, 能 習 一 切 菩 薩 道 ; 五 忍 功 德 妙 法 門, 十 四 菩 薩 能 諦 了 三 賢 十 聖 忍 中 行, 唯 佛 一 人 能 盡 源, 佛 法 眾 海 三 寶 藏, 無 量 功 德 於 中 攝 此 下 重 頌 前 來 所 說 也 此 十 二 句 總 讚 三 寶, 於 十 二 句 中, 初 八 句 是 別 讚 三 寶, 後 之 四 句 總 讚 三 寶 世 尊 導 師, 舉 佛 二 種 德 號 也 金 剛 體 者, 讚 佛 身 業 亦 曰 身 輪 ; 次 句 讚 佛 意 業 亦 曰 意 輪 ; 第 三 句 讚 佛 之 口 業 亦 曰 語 輪 八 辯 者 : 八 謂 八 音, 辯 謂 七 辯 ; 佛 以 一 音 攝 一 切 音, 一 切 音 入 一 音, 故 曰 圓 音 開 演 者, 開 演 四 諦 二 諦 之 法 也 四 五 六 句, 讚 僧 寶 也 ; 謂 當 說 此 法 得 道 之 大 眾, 有 百 萬 億 天 人, 皆 能 修 出 三 界 之 妙 行, 習 菩 薩 之 妙 門 也 七 八 二 句, 讚 法 寶 也 十 四 菩 薩 者 : 三 賢 十 地 及 等 覺 地 也 三 賢 十 聖 忍 中 行 四 句, 總 讚 三 寶 也 初 句 明 僧 寶 於 忍 中 行 道, 然 不 能 窮 其 忍 之 源, 得 其 忍 之 妙 也 唯 佛 一 句, 讚 佛 能 窮 源 也 佛 法 眾 海 三 寶 藏 二 句, 讚 法 寶 也 ; 謂 佛 法 眾 如 大 海 之 三 寶 功 德, 皆 攝 藏 於 此 五 忍 中 也 辛 二 頌 五 忍 壬 一 頌 所 說 癸 一 廣 明 五 忍 子 一 頌 伏 忍 丑 一 先 明 四 王 十 善 菩 薩 發 大 心, 長 別 三 界 苦 輪 海, 中 下 品 善 粟 散 王, 上 品 十 善 鐵 輪 王, 習 種 銅 輪 二 天 下, 銀 輪 三 天 性 種 性, 道 種 堅 德 轉 輪 王, 七 寶 金 輪 四 天 下 此 下 第 一 明 四 王 也 十 善 菩 薩 者, 謂 修 十 種 善 行 而 方 入 忍 位, 故 云 十 善 菩 薩 具 此 十 善 心, 謂 之 發 大 心 菩 薩, 由 此 長 出 三 界 苦 海 輪 轉 也 若 行 中 下 品 十 善 作 粟 散 王, 粟 散 王 即 小 國 王 也 若 行 上 品 十 善 作 鐵 輪 王, 統 攝 南 贍 部 洲 至 習 種 性 位 則 作 銅 輪 王, 統 東 勝 神 洲 南 贍 部 洲 二 天 下 性 種 性 位 作 銀 輪 王, 統 三 天 下, 加 西 牛 賀 洲 道 種 性 位 作 堅 德 金 輪 王, 統 四 天 下, 於 前 加 北 俱 盧 洲 也 丑 二 正 明 伏 忍 伏 忍 聖 胎 三 十 人, 十 住 十 行 十 迴 向, 三 世 諸 佛 於 中 學, 無 不 由 此 伏 忍 生 一 切 菩 薩 行 根 本, 是 故 發 心 信 心 難, 若 得 信 心 必 不 退, 進 入 無 生 初 地 道 化 利 自 他 悉 平 等, 是 明 菩 薩 初 發 心 此 正 明 伏 忍 也 三 十 人 者, 謂 修 十 住 十 行 十 迴 向 之 三 十 人 三 世 諸 佛 二 句, 顯 亦 由 此 忍 生 也 一 切 求 菩 提 之 菩 薩, 其 行 道 化 眾 以 此 忍 為 根 本 行, 觀 此 則 唯 信 心 難 發, 若 發 信 心 則 不 退 轉, 漸 證 初 地 也 若 證 初 地 後, 則 二 利 之 德 圓 足, 平 等 無 差 異 也 子 二 頌 信 忍 丑 一 別 明 歡 喜 菩 薩 轉 輪 王, 初 照 二 諦 平 等 理, 權 化 有 情 遊 百 國, 檀 施 清 淨 利 群 生, 入 理 般 若 名 為 住, 住 生 德 行 名 為 地, 初 住 一 心 具 眾 德, 於 勝 義 中 而 不 動 離 垢 菩 薩 忉 利 王, 現 形 六 趣 千 國 土, 戒 足 清 淨 悉 圓 滿, 永 離 誤 犯 諸 過 失, 無 相 無 緣 真 實 性, 無 體 無 生 無 二 照 發 光 菩 薩 夜 摩 王, 應 形 往 萬 諸 佛 剎, 善 能 通 達 三 摩 地, 隱 顯 自 在 具 三 明 此 下 第 二 頌 信 忍 也 歡 喜 菩 薩 轉 輪 王 之 八 句, 表 初 地 菩 薩 是 下 信 忍 轉 輪 王 者, 明 其 位 也 遊 百 國 : 顯 住 佛 剎 也 檀 施 一 句, 顯 其 所 行 化 也 入 理 般 若 二 句 者, 解 地 義 也 初 住 一 心 者, 顯 初 證 理 智 一 如 也 具 眾 德 者, 具 足 八 萬 四 千 陀 羅 尼 功 德 也 於 勝 義 中 而 不 動 者, 謂 智 證 法 性 寂 然 不 動 也 離 垢 菩 薩 忉 利 王 等 六 句, 表 二 地 菩 薩, 是 中 信 忍 也 六 句 中, 初 句 顯 位 第 二 句 顯 化 導 眾 生, 住 千 佛 剎 戒 足 二 句 明 其 所 修 也 無 相 無 緣 一 句, 顯 所 觀 境 也 無 體 無 生 一 句, 顯 能 觀 智 也 發 光 菩 薩
99 夜 摩 王 等 四 句, 表 三 地 為 上 信 忍 也 於 四 句 中, 初 句 表 位, 次 句 顯 應 身, 三 句 顯 所 修, 四 句 顯 所 證 自 在 者, 五 通 也 三 明, 如 前 已 釋 丑 二 總 明 觀 喜 離 垢 與 發 光, 能 滅 色 縛 諸 煩 惱, 具 觀 一 切 身 口 業, 法 性 清 淨 照 皆 圓 此 四 句 頌, 總 明 三 地 所 斷 所 修 所 證, 於 長 行 文 亦 如 是 說, 故 重 頌 時 亦 復 依 前 義 理, 更 不 別 述 子 三 頌 順 忍 丑 一 別 明 焰 慧 菩 薩 大 精 進, 睹 史 天 王 遊 億 剎, 實 智 寂 滅 方 便 智, 達 無 生 理 照 空 有 難 勝 菩 薩 得 平 等, 化 樂 天 王 百 億 國, 空 空 諦 觀 無 二 相, 垂 形 六 趣 靡 不 周 現 前 菩 薩 自 在 王, 照 見 緣 生 相 無 二, 勝 義 智 光 能 遍 滿, 往 千 億 土 化 眾 生 此 下 第 三 頌 順 忍 初 四 句 頌 下 忍, 次 四 句 頌 中 忍, 後 四 句 頌 上 忍 也 文 義 如 前 具 述 丑 二 總 明 焰 慧 難 勝 現 前 地, 能 斷 三 障 迷 心 惑, 空 慧 寂 然 無 緣 觀, 還 照 心 空 無 量 境 此 總 明 三 地 之 所 修 所 斷 所 證 也 迷 心 惑 者, 對 前 迷 色 惑 言 空 慧 者 般 若, 寂 然 者 不 動, 無 緣 觀 者 緣 為 所 緣, 觀 為 能 觀 雖 無 能 所 之 觀, 而 仍 照 心 空 中 之 無 量 境 者, 又 顯 其 非 無 緣 觀 也 子 四 別 頌 遠 行 丑 一 正 頌 遠 行 菩 薩 初 禪 王, 住 於 無 相 無 生 忍, 方 便 善 巧 悉 平 等, 常 萬 億 土 化 群 生 此 下 第 四 別 頌 遠 行, 此 初 四 句 正 頌 也 此 地 為 下 無 生 忍 位, 其 位 其 修 其 化, 如 前 可 知 丑 二 明 進 進 入 不 動 法 流 地, 永 無 分 段 超 諸 有, 常 觀 勝 義 照 無 二, 二 十 一 生 空 寂 行, 順 道 法 愛 無 明 習, 遠 行 大 士 獨 能 斷 此 下 六 句 明 遠 行 地 菩 薩 之 進 化 也 由 得 方 便 善 巧 之 平 等 妙 智, 則 進 入 於 不 動 地 之 法 海 流 也 永 無 一 句, 斷 我 愛 執 藏 也 二 十 一 生 者, 初 地 至 此 共 有 七 地, 每 地 三 生, 共 有 二 十 一 生 空 寂 行 者, 此 地 後 心 第 二 十 一 生 位 也 順 道 法 愛 者, 前 六 地 菩 薩 漸 修 漸 證, 於 所 證 勝 境 微 生 愛 著, 則 為 順 道 法 愛, 此 愛 即 是 無 明 習 氣, 此 習 氣 前 六 地 未 之 能 斷, 至 遠 行 地 方 能 斷 也 子 五 頌 後 三 地 丑 一 別 明 不 動 菩 薩 二 禪 王, 得 變 易 身 常 自 在, 能 於 百 萬 微 塵 剎, 隨 其 形 類 化 眾 生, 悉 知 三 世 無 量 劫, 於 第 一 義 常 不 動 善 慧 菩 薩 三 禪 王, 能 於 千 恆 一 時 現, 常 在 無 為 空 寂 行, 恆 沙 佛 藏 一 念 了 法 雲 菩 薩 四 禪 王, 於 億 恆 土 化 群 生, 始 入 金 剛 一 切 了, 二 十 九 生 永 已 度 ; 寂 滅 忍 中 下 忍 觀, 一 轉 妙 覺 無 等 等 此 下 第 五 明 後 三 地 也 不 動 菩 薩 二 禪 王 等 六 句, 明 中 無 生 忍 得 變 易 身 者, 謂 隨 意 變 化, 現 種 種 身, 雖 有 種 種 變 而 本 不 動 自 在 悉 知 三 世 無 量 劫 者, 明 其 智 殊 勝 也 ; 以 智 殊 勝, 亦 了 達 諸 法 緣 生 無 性, 無 性 本 空, 以 此 本 空 妙 智, 了 達 第 一 義 諦, 此 第 一 義 亦 復 本 空 無 性, 無 性 本 空 即 等 諸 法, 即 非 諸 法, 故 云 不 動 也 善 慧 菩 薩 三 禪 王 等 四 句, 明 上 無 生 忍 也 千 恆 者, 即 是 千 恆 河 沙, 於 此 千 恆 河 沙 佛 國 土, 一 時 現 千 化 身, 而 常 在 無 為 無 分 別 智 所 了 之 實 相 寂 滅 境 中, 即 此 千 恆 身 遍 千 恆 佛 心 中, 亦 即 千 恆 佛 法 持 此 一 念 中 也 法 雲 菩 薩 四 禪 王 等 六 句, 明 下 寂 滅 忍 也 億 恆 者, 億 恆 河 沙 也 始 入 者, 初 證 也 金 剛 如 前 解, 謂 此 十 地 終, 初 證 金 剛 定, 即 於 一 念
100 頃 惑 障 俱 盡, 入 解 脫 道, 故 此 金 剛 位 近 等 於 佛 果, 於 諸 法 實 相 無 不 遍 了 言 二 十 九 生 永 已 度 者, 顯 此 位 還 居 第 三 十 生 中 也 丑 二 總 明 不 動 善 慧 法 雲 地, 除 前 所 有 無 明 習, 無 明 習 相 識 俱 轉, 二 諦 理 圓 無 不 盡 此 總 明 三 地 無 明 習 相 識 俱 轉 : 顯 金 剛 道 異 熟 果 將 空, 八 識 俱 轉 成 四 智, 四 智 現 前, 了 二 諦 境 靡 不 圓 盡 也 子 六 頌 正 覺 位 正 覺 無 相 遍 法 界, 三 十 生 盡 智 圓 明, 寂 照 無 為 真 解 脫, 大 悲 廣 現 無 與 等, 湛 然 不 動 常 安 隱, 光 明 遍 照 無 所 照 此 下 明 上 寂 滅 忍 也 正 覺 者, 無 上 覺 也 ; 無 上 之 覺, 法 界 平 等, 體 性 相 同, 法 界 體 性 無 相 可 得, 正 覺 亦 爾, 雖 無 相 而 相 恆 遍 現, 即 顯 佛 智 德 也 三 十 生 盡 者, 顯 解 脫 德 智 圓 明 者, 表 智 德 也 寂 照 者, 復 顯 般 若 德 也 無 為 真 解 脫, 顯 解 脫 德 大 悲 廣 現 者, 明 恩 德 圓 足 也 無 與 等 者, 明 無 上 也 湛 然 不 動 者, 表 恩 德 也, 雖 湛 然 不 動 而 亦 乘 智 乘 來, 安 隱 三 界 而 化 有 情 光 明 一 句, 顯 本 具 無 漏 真 智, 照 而 不 照 不 照 而 照, 是 正 明 佛 果 不 可 思 議 之 功 德 境 也 癸 二 因 果 對 明 三 賢 十 聖 住 果 報, 唯 佛 一 人 居 淨 土 ; 一 切 有 情 皆 暫 住, 登 金 剛 原 常 不 動 此 下 因 果 對 明 也 果 報 者, 異 熟 業 報 果 體, 雖 出 分 段 生 死 而 有 變 易 增 進, 常 修 萬 行, 故 屬 因 也 唯 佛 一 句, 顯 果 位 也 一 切 有 情 者, 即 是 三 賢 十 聖 及 一 切 五 趣 眾 生 也 五 趣 眾 生 流 轉 生 死 路 而 受 報 暫 住, 三 賢 十 聖 漸 漸 修 行 證 果, 在 進 化 路 上 而 暫 住, 唯 佛 一 人 登 金 剛 原 而 常 不 動 金 剛 原 即 是 第 八 大 圓 鏡 智 之 體 也 壬 二 頌 佛 能 說 如 來 三 業 德 無 量, 隨 諸 眾 生 等 憐 愍 法 王 無 上 人 中 樹, 普 蔭 大 眾 無 量 光 ; 口 常 說 法 非 無 義 ; 心 智 寂 滅 無 緣 照 人 中 師 子 為 演 說, 甚 深 句 義 未 曾 有, 塵 沙 剎 土 悉 震 動, 大 眾 歡 喜 皆 蒙 益 此 讚 佛 能 說 五 忍 也 如 來 二 句, 總 讚 也 法 王 二 句, 別 讚 身 德 也 無 量 光 者, 顯 無 障 也 口 常 說 法 非 無 義 者, 別 讚 語 德 也 非 無 義 者, 顯 有 義 利, 不 同 外 道 之 有 言 無 義 也 心 智 一 句, 顯 智 德 也 無 緣 者 無 所 緣, 無 照 者 無 能 緣 也 人 中 師 子 為 演 說 等 四 句, 顯 說 法 不 可 思 議 也 辛 三 明 歸 敬 世 尊 善 說 十 四 王, 是 故 我 今 頭 面 禮 此 明 歸 敬, 如 文 當 知 庚 三 法 利 辛 一 現 證 利 爾 時 百 萬 億 恆 河 沙 大 眾, 聞 佛 世 尊 及 波 斯 匿 王, 說 十 四 忍 無 量 功 德, 獲 大 法 利, 聞 法 悟 解, 得 無 生 忍, 入 於 正 位 爾 時 即 波 斯 匿 王 頌 說 後 之 時 此 時 大 眾 前 聞 佛 直 說 十 四 忍 功 德, 次 聞 大 王 重 頌 十 五 功 德, 獲 大 法 利, 即 是 證 得 法 利 也 聞 法 悟 解, 行 解 相 應 也, 於 諸 法 無 生 實 相, 忍 可 決 定 入 於 正 位, 即 是 登 初 地 也 辛 二 宿 命 利 爾 時 世 尊 告 大 眾 言 : 是 波 斯 匿 王, 已 於 過 去 十 千 劫 龍 光 王 佛 法 中 為 四 地 菩 薩, 我 為 八 地 菩 薩, 今 於 我 前 大 師 子 吼 如 是, 如 是, 如 汝 所 說, 得 真 實 義, 不 可 思 議, 唯 佛 與 佛 乃 知 斯 事 爾 時 指 大 眾 獲 益 之 時 其 時 佛 告 大 眾 言 : 不 可 將 波 斯 匿 王 看 為 尋 常 人 中 之 王, 乃 是 過 去 之 大 菩 薩, 今 乃 大 悲 應 現 者 也 謂 彼 於 過 去 世 十 千 劫, 龍 光 王 佛 法 中 為
101 四 地 菩 薩 龍 者, 顯 佛 能 普 雨 法 雨 利 樂 眾 生 之 恩 德 也 ; 光 者, 顯 智 德 也 ; 王 者, 顯 佛 自 在 解 脫 德 也 其 時 我 釋 迦 為 八 地 菩 薩 發 大 師 子 吼 者, 指 重 頌 說 十 四 忍 法 也 如 是 如 是 者, 印 證 所 說, 重 言 如 是 者, 顯 能 詮 所 詮 毫 無 乖 謬 也 佛 與 大 王 宿 有 大 緣, 故 知 其 位 勝, 然 非 佛 不 知, 是 故 佛 言 唯 佛 與 佛 乃 知 斯 事 也 辛 三 聞 法 利 壬 一 總 讚 善 男 子! 此 十 四 忍, 諸 佛 法 身, 諸 菩 薩 行,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稱 量 此 總 讚 十 四 忍 不 可 以 言 詮, 不 可 以 心 思, 非 稱 量 之 境, 而 為 諸 佛 無 漏 無 盡 之 功 德 法 身, 菩 薩 之 萬 行 根 本 也 壬 二 廣 明 何 以 故? 一 切 諸 佛, 皆 於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中 生,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中 化,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中 滅, 而 實 諸 佛, 生 無 所 生 化 無 所 化 滅 無 所 滅 第 一 無 二, 非 相 非 無 相, 無 自 無 他, 無 來 無 去, 如 虛 空 故 善 男 子! 一 切 眾 生 性 無 生 滅, 由 諸 法 集 幻 化 而 有, 蘊 處 界 相 無 合 無 散, 法 同 法 性, 寂 然 空 故 一 切 眾 生 自 性 清 淨, 所 作 諸 行 無 縛 無 解, 非 因 非 果 非 不 因 果, 諸 苦 受 行 煩 惱 所 知, 我 相 人 相 知 見 受 者, 一 切 空 故 法 境 界 空, 空 無 相 無 作, 不 順 顛 倒, 不 順 幻 化 無 六 趣 相, 無 四 生 相, 無 聖 人 相, 無 三 寶 相, 如 虛 空 故 善 男 子! 甚 深 般 若, 無 知 無 見, 不 行 不 緣, 不 捨 不 受, 正 住 觀 察 而 無 照 相, 行 斯 道 者 如 虛 空 故 法 相 如 是, 有 所 得 心, 無 所 得 心, 皆 不 可 得 是 以 般 若, 非 即 五 蘊 非 離 五 蘊, 非 即 眾 生 非 離 眾 生, 非 即 境 界 非 離 境 界, 非 即 行 解 非 離 行 解, 如 是 相 等 不 可 思 量 是 故 一 切 菩 薩 摩 訶 薩, 所 修 諸 行, 未 至 究 竟 而 於 中 行, 一 切 諸 佛, 知 如 幻 化, 得 無 住 相 而 於 中 化 故 十 四 忍, 不 可 思 量 此 下 廣 明 言 何 以 故, 徵 起 也 十 方 一 切 諸 佛, 乘 一 切 智 乘 來 生 三 界, 來 化 三 界, 乃 至 涅 槃 示 滅, 皆 是 住 於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中 也 雖 然, 歸 根 以 談, 十 方 諸 佛 依 般 若 生 生 即 無 生, 依 般 若 化 化 即 無 化, 依 般 若 滅 滅 即 無 滅, 無 生 而 常 生, 無 化 而 恆 化, 無 滅 而 永 滅 何 以 故? 以 即 般 若 故, 般 若 即 是 無 生 法 忍, 無 生 法 忍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取 著 ; 無 生 而 生 生 而 無 生, 乃 至 滅 而 無 滅 無 滅 而 滅, 是 故 諸 佛 亦 復 如 是 第 一 無 二 四 句, 顯 能 所 智 境 之 無 相 也 第 一 者, 無 上 也 無 二 者, 智 如 平 等 也 無 上 平 等, 有 何 相 之 可 現? 然 此 無 相, 乃 實 際 如 是, 非 于 有 相 外 另 取 無 相, 故 曰 非 無 相 復 次 相 者, 佛 之 方 便, 為 一 切 有 情 假 設, 若 依 如 來 自 受 用 法 身 性, 與 一 切 眾 生 平 等 無 二, 故 佛 無 自 他 相 復 次 佛 以 悲 願 乘 智 乘 來, 而 實 即 此 應 化 假 身, 即 等 於 常 樂 法 性 身, 以 法 性 身 常 周 法 界, 普 遍 虛 空, 以 同 虛 空, 尚 有 何 形 跡 之 可 來, 有 何 形 跡 之 可 去 耶? 善 男 子 一 切 眾 生 性 無 生 滅 等 二 十 七 句 者, 明 法 空 也 一 切 眾 牛 本 來 無 生 滅, 然 有 幻 相 可 現 者, 蓋 由 五 蘊 諸 法 集 合 而 有 五 蘊 法 性 本 性 幻 有, 其 依 之 而 成 眾 生, 更 是 幻 中 幻 也 蘊 處 界 三 科 之 相, 各 住 各 位, 故 無 有 合, 以 無 合 故 亦 無 散 也 然 此 幻 化 諸 法 即 同 法 性, 法 性 寂 然 空 故, 故 等 於 法 性 之 法, 其 變 易 者 亦 復 皆 空 由 此 觀 之, 眾 生 依 五 蘊 幻 法, 而 有 此 幻 化 五 蘊 法 性 同 於 真 如 ; 真 如 自 體 本 來 清 淨, 故 一 切 眾 生 之 自 性, 亦 復 本 來 清 淨, 其 性 清 淨, 則 本 無 縛, 無 縛 故 亦 無 解 無 解 縛 因, 無 解 縛 果, 然 依 幻 化, 亦 非 無 因 果 也 上 來 明 無 解 無 縛, 無 因 無 果, 則 何 有 諸 苦 諸 受 諸 行 諸 煩 惱 等 所 知 法 也? 又 何 有 我 人 之 相, 知 者 見 者 受 者 等 也! 何 以 故? 一 切 皆 空, 無 實 性 故 法 境 界 空 者, 以 五 蘊 等 法 是 空, 其 餘 之 一 切 諸 境 界, 亦 復 是 空 以 此 空 故, 則 無 相 無 作 不 順 顛 倒 者, 遣 遍 計 執 也 不 順 幻 化 者, 依 他 性 空 也 若 順 顛 倒, 即 有 六 趣 四 生 之 相, 若 順 幻 化, 則 有 聖 人 三 寶 之 相 ; 若 不 順 顛 倒 幻 化, 無 六 趣 以 至 三 寶 之 相 ; 以 同 法 性, 如 虛 空 故 善 男 子 甚 深 般 若 等 二 十 五 句, 就 般 若 明 空 也 甚 深 者, 凡 夫 小 乘 所 不 具, 大 乘 雖 具 而 不 窮 源, 故 曰 甚 深 一 切 佛 法 由 般 若 成, 今 明 般 若 甚 深, 無 可 言 思, 其 由 般
102 若 所 成 之 分 別 知 及 推 求 見, 亦 是 無 有 行 之 見 分, 緣 之 相 分, 亦 是 無 有 以 無 見 分 故 不 為 相 縛, 無 相 故 不 為 見 執, 諸 法 自 性 皆 般 若 所 顯, 何 用 其 捨? 以 般 若 性 一 切 皆 真, 何 用 其 受 也? 以 不 捨 不 受, 不 行 不 緣, 雖 正 觀 察 而 無 所 觀 之 相, 是 故 行 此 般 若 妙 法 者, 當 知 能 修 所 修 悉 等 虛 空 法 相 如 是 者, 顯 此 一 切 空 義, 非 由 般 若 使 之 空, 乃 其 自 性 如 是, 故 曰 法 相 如 是 有 所 得 心 者, 有 分 別 之 遍 計 執 心 ; 無 所 得 心 者, 無 分 別 之 正 智, 然 則 二 者 皆 不 可 得 由 此 般 若 妙 慧 故, 一 切 眾 生 非 法 即 五 蘊 非 離 五 蘊, 乃 至 如 是 等 相, 不 可 思 量 所 云 如 是 等 相 者, 指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二 諦 四 諦 等 諸 法, 非 即 四 諦 等 非 離 四 諦 等, 以 皆 般 若 明 照 顯 故 是 故 一 切 菩 薩 摩 訶 薩 等 十 句, 結 歸 五 忍 也 謂 初 發 心 菩 薩 以 至 未 成 佛 前, 悉 於 此 五 忍 中 修, 諸 佛 如 來 已 證 圓 覺, 亦 於 五 忍 中 示 生 示 化 示 滅, 教 化 眾 生 然 諸 菩 薩 及 諸 如 來, 如 實 了 達 五 忍 皆 幻, 而 其 自 修 自 化, 亦 是 以 幻 化 幻 而 已 此 中 十 四 忍 者, 即 是 五 忍, 此 之 五 忍 功 德 利 益, 實 不 可 思 量 也 壬 三 顯 勝 善 男 子! 汝 今 所 說 此 功 德 藏, 有 大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假 使 無 量 恆 河 沙 數 十 地 菩 薩, 說 是 功 德, 百 千 億 分 如 海 一 滴 三 世 諸 佛 如 實 能 知, 一 切 賢 聖 悉 皆 稱 讚, 是 故 我 今 路 述 所 說 少 分 功 德 善 男 子! 此 十 四 忍, 十 方 世 界 過 去 現 在 一 切 菩 薩 之 所 修 行, 一 切 諸 佛 之 所 顯 示, 未 來 諸 佛 菩 薩 摩 訶 薩 亦 復 如 是 若 佛 菩 薩 不 由 此 門 得 一 切 智 者, 無 有 是 處 何 以 故? 諸 佛 菩 薩 無 異 路 故 此 顯 五 忍 之 殊 勝 也 善 男 子 之 三 句, 就 利 顯 勝 此 功 德 藏 者, 即 指 五 忍 也 假 使 無 量 恆 河 沙 數 十 地 菩 薩 之 三 句, 就 喻 顯 此 也 十 地 菩 薩 雖 超 二 乘, 說 此 功 德, 較 之 佛 如 海 中 之 一 漚, 是 故 前 云 唯 佛 一 人 能 盡 源 也 三 世 諸 佛 如 實 能 知 之 五 句, 就 佛 顯 勝 也 三 世 諸 佛, 了 知 五 忍 無 有 少 遺, 猶 如 大 海 ; 三 賢 十 聖 諸 菩 薩 依 之 修 行, 皆 能 稱 讚 觀 於 此 則 了 五 忍 功 德 真 實 不 可 思 議, 然 我 釋 迦 佛 略 為 汝 述 其 少 分 善 男 子 此 十 四 忍 之 十 四 句, 就 行 顯 勝 也 謂 此 十 四 忍 之 功 德 藏, 十 方 世 界 三 世 諸 菩 薩, 依 此 修 行, 趨 無 上 覺, 而 十 方 世 界 三 世 諸 佛, 亦 復 依 此 顯 示 降 生 教 化 示 滅, 未 來 諸 佛 菩 薩 亦 復 如 是, 依 之 而 修 而 示 也 若 不 依 此 十 四 忍 之 法 門 而 修 而 示, 能 得 一 切 智 智 者, 無 有 道 理 以 十 方 世 界 三 世 諸 佛 菩 薩, 趣 無 上 覺 無 異 門 故 壬 四 明 益 善 男 子! 若 人 聞 此 住 忍 行 忍 迴 向 忍, 歡 喜 忍 離 垢 忍 發 光 忍 焰 慧 忍 難 勝 忍 現 前 忍 遠 行 忍 不 動 忍 善 慧 忍 法 雲 忍 正 覺 忍, 能 起 一 念 清 淨 信 者, 是 人 超 過 百 劫 千 劫 無 量 無 邊 恆 河 沙 劫 一 切 苦 難, 不 生 惡 趣, 不 久 當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此 正 明 益 也 此 中 初 三 忍 明 伏 忍, 次 三 忍 明 信 忍, 第 三 三 忍 明 順 忍, 第 四 三 忍 明 無 生 忍, 第 五 二 忍 明 寂 滅 忍 謂 能 有 人 於 此 五 忍 十 四 忍 中, 能 生 一 念 清 淨 信 者, 此 人 當 超 百 千 劫 無 量 無 邊 如 恆 河 沙 劫 之 一 切 苦 難, 永 不 生 三 惡 趣 中, 而 且 不 久 當 得 無 上 菩 提 此 中 不 久, 非 相 近 也, 乃 是 就 起 信 心 後, 決 定 不 退 而 唯 進 化, 故 當 不 久 成 佛 辛 四 普 見 利 是 時 十 億 同 名 虛 空 藏 菩 薩 摩 訶 薩, 與 無 量 無 數 諸 來 大 眾, 歡 喜 踴 躍, 承 佛 威 神, 普 見 十 方 恆 沙 諸 佛, 各 於 道 場 說 十 四 忍, 如 我 世 尊 所 說 無 異 各 各 歡 喜, 如 說 修 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此 明 普 見 利 也 說 此 菩 薩 云 何 化 眾 生 法 畢 時, 則 有 無 數 菩 薩 摩 訶 薩, 親 見 十 方 世 界 恆 沙 諸 佛, 各 於 其 剎 說 此 五 忍, 其 說 如 我 釋 迦 世 尊 所 說, 無 有 差 異 何 以 故? 佛 佛 道 同 故 由 此 大 眾 親 見 斯 境, 各 自 觀 喜, 如 佛 所 說, 依 教 奉 行 己 三 答 以 何 相 而 住 觀 察
103 庚 一 正 說 辛 一 徵 起 爾 時 世 尊 告 波 斯 匿 王 : 汝 先 問 云 : 復 以 何 相 而 住 觀 察, 菩 薩 摩 訶 薩 應 如 是 觀 此 徵 起 也 謂 汝 前 第 三 問 菩 薩 護 十 地 行, 應 以 何 相 而 住 觀 察? 汝 今 諦 聽, 應 如 下 說 而 住 觀 察 辛 二 別 觀 壬 一 五 蘊 如 幻 化 觀 以 幻 化 身 而 見 幻 化, 正 住 平 等 無 有 彼 我, 如 是 觀 察 化 利 眾 生 然 諸 有 情, 於 久 遠 劫, 初 剎 那 識 異 於 木 石, 生 得 染 淨, 各 自 能 為 無 量 無 數 染 淨 識 本 從 初 剎 那 不 可 說 劫, 乃 至 金 剛 終 一 剎 那, 有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識, 生 諸 有 情 色 心 二 法, 色 名 色 蘊, 心 名 四 蘊, 皆 積 聚 性, 隱 覆 真 實 大 王! 此 一 色 法 生 無 量 色 : 眼 得 為 色, 耳 得 為 聲, 鼻 得 為 香, 舌 得 為 味, 身 得 為 觸 ; 堅 持 名 地, 津 潤 名 水, 煖 性 名 火, 輕 動 名 風 ; 生 五 識 處, 名 五 色 根 如 是 展 轉, 一 色 一 心 生 不 可 說 無 量 色 心, 皆 如 幻 故 此 五 蘊 如 幻 觀 也 以 幻 化 身 而 見 幻 化 者, 菩 薩 應 觀 自 身 是 幻, 亦 應 觀 所 化 眾 生 是 幻, 以 悉 是 五 蘊 假 和 合 故 謂 五 蘊 既 假 無 性, 依 五 蘊 而 化 之, 眾 生 豈 實 有 耶? 正 住 平 等 無 有 彼 我 者, 菩 薩 以 正 智 親 證 真 如, 了 達 諸 法 如 幻, 既 是 如 幻, 則 不 見 彼 是 所 化 眾 生, 我 是 能 化 菩 薩, 故 正 住 平 等, 菩 薩 應 如 是 觀 察 教 化 眾 生 然 則 一 切 皆 幻, 無 有 差 別, 何 見 有 菩 薩 眾 生 耶? 曰 : 菩 薩 觀 一 切 幻 化, 當 知 由 唯 識 現, 由 唯 識 變, 若 離 識 有 不 應 道 理 久 遠 劫 者, 顯 其 無 始 初 剎 那 識 者 : 即 諸 有 情 受 報 身 時, 最 初 由 無 明 習 氣 所 引 之 主 人 翁, 唯 識 論 名 之 曰 阿 賴 耶 識 四 大 集 合, 為 此 初 剎 那 識 執 持 不 捨, 故 異 於 本 石, 名 曰 有 情 情 者, 即 是 此 初 剎 那 識, 謂 有 此 初 剎 那 識, 則 謂 之 有 情 一 切 有 情 有 此 初 剎 那 識, 即 有 生 得 染 淨 諸 法 此 染 淨 諸 法, 由 初 剎 那 識 持 之 不 捨, 若 經 一 現 行, 即 有 一 度 熏 習, 由 熏 習 故 復 成 種 子, 種 子 遇 緣 復 生 現 行, 如 是 展 轉 無 數 無 量, 熏 習 增 長, 故 為 無 量 無 數 識 本 然 若 染 若 淨 各 自 為 本, 謂 染 識 遇 緣, 為 生 無 量 無 數 染 識 之 本, 淨 識 亦 爾 本 者, 謂 此 染 淨 諸 識, 各 各 自 引, 前 為 後 本, 後 復 引 前, 如 是 展 轉 無 有 止 時 一 切 有 情, 此 之 初 剎 那 識, 恆 時 相 續, 乃 至 生 死 邊 際, 金 剛 位 終 最 後 剎 那, 其 中 不 可 說 劫, 亦 不 離 此 識, 以 此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劫 中, 任 何 生 滅, 此 識 不 斷 然 所 以 有 此 生 滅 者, 謂 眾 生 由 無 始 無 明, 起 業 受 報, 生 染 淨 現 行, 熏 染 淨 種 子, 種 子 復 生 現 行, 如 此 於 彼 受 報, 即 捨 此 報, 於 此 受 報 即 捨 彼 報, 及 至 金 剛 後 心 乃 全 捨 盡, 不 受 生 死 其 中 所 經 生 死, 有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次, 其 識 隨 報 受 生, 故 亦 有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識 也 生 諸 有 情 色 心 二 法 者, 明 萬 法 唯 識 也 謂 此 初 剎 那 識, 含 持 無 量 無 數 色 心 種 子, 遇 緣 則 生 現 行 此 中 色 者, 即 是 色 蘊 ; 心 者, 受 想 行 識 四 蘊 蘊 者, 積 聚 為 性 以 有 情 位 之 五 蘊, 能 障 真 實 淨 德, 故 古 德 又 譯 為 五 陰 也 色 之 一 字, 廣 攝 一 切 有 礙 有 變 之 物, 非 只 現 前 眼 所 見 者 名 為 色 蘊, 故 此 一 色 法, 實 生 無 量 色 也 眼 得 為 色 等 五 句, 正 明 色 蘊 所 生 之 色 法 也, 此 五 為 所 造 色 堅 持 名 地 等 四 句, 明 能 造 四 大 也 生 五 識 處 二 句 者, 明 所 生 五 色 根 也 此 五 色 根 有 質 礙 性, 故 名 為 色, 眼 等 五 識 依 此 而 生, 除 此 五 塵 五 根 之 外, 尚 有 無 表 色, 亦 是 色 蘊 所 攝 如 是 展 轉 一 色 一 心 等 三 句, 明 其 餘 四 蘊, 亦 復 如 此 轉 變 然 此 五 蘊 所 生 所 變 諸 法, 皆 是 幻 化 而 非 實 有 壬 二 諸 受 如 夢 觀 善 男 子! 有 情 之 受, 依 世 俗 立, 若 有 若 無, 但 生 有 情 妄 想 憶 念, 作 業 受 果, 皆 名 世 諦 三 界 六 趣 一 切 有 情, 婆 羅 門 剎 帝 利 毗 舍 首 陀, 我 人 知 見, 色 法 心 法 如 夢 所 見 受 為 五 蘊 中 之 一 蘊, 十 二 支 中 之 一 支, 以 領 納 為 義, 即 領 納 逆 順 之 境 而 生 苦 樂
104 之 覺 受 是 也 此 能 受 所 受, 悉 依 世 間 假 立, 愚 夫 眾 生, 計 執 樂 有 苦 無, 苦 有 樂 無, 由 領 受 外 境 後 遂 起 如 是 想 者, 是 名 妄 想 由 妄 想 假 立 諸 名, 著 取 諸 相, 生 諸 憶 念, 由 憶 念 而 生 種 種 妄 動, 造 作 諸 業, 由 業 而 受 果 報 依 此 幻 有 果 報 假 立 三 界 之 名 義, 於 三 界 中 假 立 六 趣 有 情 于 六 趣 中 就 人 類 言, 復 施 四 種 假 名 : 一 婆 羅 門, 此 云 梵 志, 亦 曰 靜 志, 謂 奉 梵 天 為 教 主, 而 以 靜 慮 生 天 為 歸 墟 故 二 剎 帝 利, 此 云 王 種, 亦 曰 貴 族 三 毗 舍, 此 云 商 賈 四 首 陀, 此 云 農 夫 此 之 四 類, 乃 佛 時 印 度 民 族 階 級 之 見, 猶 中 國 之 士 農 工 商 然 復 次 由 此 受 故, 計 此 是 我 受, 此 是 他 受, 此 是 知 者 受, 此 是 見 者 受, 或 此 是 色 受, 此 是 心 受, 如 是 計 執 皆 是 顛 倒 何 以 故? 受 為 妄 想, 尚 是 空 無, 何 有 我 受 等 耶? 猶 如 夢 中 所 見 之 境, 所 領 之 境, 若 人 若 我, 若 色 法, 若 心 法, 皆 是 妄 想 顯 現, 夢 中 所 見, 是 無 非 實 人 於 世 間 若 見 人, 若 見 法, 亦 同 夢 中 所 見, 唯 識 論 云 : 未 得 真 覺, 恆 處 夢 中, 此 之 謂 也 然 諸 佛 菩 薩 應 化 三 界 者, 亦 作 夢 中 佛 事 而 已 壬 三 諸 名 如 響 觀 善 男 子! 一 切 諸 名 皆 假 施 設 佛 未 出 前, 世 諦 幻 法 無 名 無 義, 亦 無 體 相, 無 三 界 名, 善 惡 果 報 六 趣 名 字 諸 佛 出 現, 為 有 情 故, 說 於 三 界 六 趣 染 淨 無 量 名 字, 如 是 一 切 如 呼 聲 響 名 為 能 詮, 單 名 為 名, 然 名 不 能 詮 表 諸 法 之 自 性, 而 所 詮 表 者, 諸 法 之 共 相 也 如 言 火 之 一 名, 其 所 詮 但 火 之 共 相, 不 得 火 之 自 性 ; 倘 火 自 性 為 名 所 詮, 言 火 則 應 燒 口, 思 火 則 應 燒 心 何 以 故? 火 以 熱 為 自 性, 以 燒 為 業 用 故 所 詮 者 乃 眾 人 智 識 上 之 通 俗 思 想 而 已, 不 能 依 實 相 立 名, 故 云 皆 假 施 設 也 如 佛 未 降 生 說 法 時, 一 切 世 俗 諦 法, 無 有 名 義 體 相, 亦 無 三 界 六 趣 等 名 佛 出 世 為 度 眾 生, 以 方 便 智 施 設 之, 此 等 猶 人 在 山, 大 呼 某 某, 其 時 回 響 亦 呼 某 某, 此 皆 有 名 無 義 者 也 壬 四 有 為 如 燄 觀 諸 法 相 續, 念 念 不 住, 剎 那 剎 那, 非 一 非 異, 速 起 速 滅, 非 斷 非 常, 諸 有 為 法 如 陽 焰 故 諸 法 緣 生, 剎 那 不 住, 相 續 不 斷, 相 續 故 非 異, 不 住 故 非 一, 速 起 故 非 斷, 速 滅 故 非 常, 如 是 諸 有 為 法, 剎 那 生 滅, 猶 陽 燄 然 陽 燄 者, 日 光 照 地 所 發 之 蒸 氣, 凡 山 麓 郊 曠 之 處, 遠 望 如 水, 近 之 則 為 微 細 游 氣 者 是 也 壬 五 相 待 電 月 觀 諸 法 相 待, 所 謂 色 界 眼 界 眼 識 界, 乃 至 法 界 意 界 意 識 界, 猶 如 電 光, 不 定 相 待, 有 無 一 異, 如 第 二 月 待 者, 對 待 之 義, 謂 眼 所 緣 之 色 曰 色 界, 乃 至 意 所 緣 之 法 界, 發 眼 識 之 淨 色 曰 眼 界, 了 別 色 者 曰 眼 識 界, 乃 至 發 意 識 之 意 曰 意 界, 了 別 法 之 意 識 廿 意 識 界 所 謂 界 者, 可 以 界 限 及 種 子 之 義 釋 之, 界 限 者, 各 居 各 位, 不 相 亂 雜 ; 種 子 者, 各 有 自 種, 不 從 他 生 言 相 待 者, 色 不 自 色, 待 聲 等 明, 眼 界 眼 識 界, 亦 復 如 是 乃 至 法 界 意 界 意 識 界, 當 知 亦 爾 猶 如 電 光 相 待, 忽 隱 忽 現, 蘊 處 界 等 一 切 諸 法 無 不 如 是, 此 為 緣 生 相 待 之 義 又 諸 法 相, 各 自 相 待, 為 有 為 無, 為 一 為 異, 不 可 決 定, 如 第 二 月 第 二 月 者, 捏 目 所 成, 妄 見 之 月 也 世 間 一 切 對 待 之 相, 猶 如 捏 目 所 見 之 第 二 月 然, 實 無 其 體, 此 又 踱 分 位 相 待 之 義 也 壬 六 緣 成 為 泡 觀 諸 法 緣 成, 蘊 處 界 法, 如 水 上 泡 水 被 風 氣 鼓 動 而 成 泡, 世 間 諸 法, 由 眾 生 心 為 無 明 惑 所 動, 故 成 異 相 ; 猶 如 泡 然, 無 實 體 也 壬 七 諸 法 因 生 觀 諸 法 因 成, 一 切 有 情, 俱 時 因 果, 異 時 因 果, 三 世 善 惡, 如 空 中 雲
105 所 謂 俱 時 因 果 者, 現 行 生 種 子, 種 子 生 現 行 也 異 時 因 果 者, 種 子 生 種 子 是 也 諸 法 之 成, 或 俱 時, 或 異 時, 皆 如 空 中 之 雲, 一 切 有 情 之 三 世 善 惡 果 報, 亦 復 如 是 辛 三 結 成 善 男 子!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無 分 別, 無 彼 此 相, 無 自 他 相, 常 行 化 利 相 是 故 應 知 : 愚 夫 垢 識 染 著 虛 妄, 為 相 所 縛, 菩 薩 照 見 知 如 幻 士, 無 有 體 相 但 如 空 華 是 為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利 自 他 如 實 觀 察 此 下 結 成 正 觀 住 無 分 別 者, 謂 以 真 如 智 了 達 一 切 幻 有, 故 無 分 別 亦 無 彼 相 此 相 自 相 他 相, 乃 至 雖 恆 化 導 有 情, 亦 無 化 導 之 相 古 云 : 坐 水 月 之 道 場, 作 夢 中 之 佛 事, 此 也 佛 以 種 種 幻 力 而 化 種 種 幻 境, 菩 薩 亦 應 住 此 不 思 議 之 幻 化 中, 而 觀 察 實 相 教 化 眾 生 也 是 故 應 知 愚 夫 垢 識 之 四 句, 明 眾 生 境 界 也 愚 者 癡 也, 此 愚 癡 士 夫, 住 于 染 垢 識 中, 執 定 世 間 虛 妄 之 相 以 為 真 實, 遂 為 染 垢 妄 想 之 所 縛 纏 菩 薩 自 知 己 為 幻 士, 並 了 一 切 境 均 為 幻 境, 無 有 體 相, 故 不 為 所 縛, 見 一 切 法 猶 如 病 目 之 見 空 華, 但 有 幻 相 而 無 實 體 菩 薩 如 此 照 了 觀 察, 則 為 善 住 實 相 而 觀 察 也 庚 二 法 利 說 是 法 時, 會 中 無 量 人 天 大 眾, 有 得 伏 忍 空 無 生 忍 ; 一 地 二 地 乃 至 十 地 ; 無 量 菩 薩, 得 一 生 補 處 說 是 法 時, 指 答 說 以 何 相 而 住 觀 察 之 時 也 空 無 生 忍, 為 初 地 以 上 之 忍, 由 二 空 智 方 證 得 故 一 生 補 處, 即 是 等 覺 果 位, 如 彌 勒 菩 薩 等 是 也 二 諦 品 第 四 二 諦 者 : 一 勝 義 諦, 二 世 俗 諦 二 諦 大 意, 今 先 略 說 蓋 諸 佛 之 出 世, 依 證 二 諦 而 說 法 ; 菩 薩 之 修 行, 依 解 二 諦 而 修 行 ; 眾 身 之 流 轉, 亦 依 迷 二 諦 而 流 轉 勝 義 諦 者 : 亦 曰 第 一 義 諦, 亦 曰 真 諦, 勝 者 殊 勝, 義 者 道 理, 殊 勝 道 理, 故 曰 勝 義 又 勝 者 勝 智, 義 者 諸 法 實 相, 謂 勝 智 所 證 之 諸 法 實 相, 故 曰 勝 義 復 以 此 智 勝 于 世 間 智 慧, 故 曰 勝 義 此 所 謂 智, 即 是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諦 者, 如 實 諦 了 證 知, 謂 事 事 物 物 本 來 如 是, 了 其 如 是 故 曰 諦 見 道 之 後, 以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親 證 諸 法 實 相, 如 實 證 知 諦 了 而 不 誤 謬, 故 曰 勝 義 諦 世 俗 諦 者 : 世 者 虛 偽 不 實 之 義, 俗 者 隨 俗 顯 現 之 義, 世 俗 諸 法, 生 滅 有 為, 以 因 緣 生 無 有 實 體, 故 曰 世 俗 ; 了 達 此 因 緣 生 法, 幻 有 無 體, 謂 之 世 俗 諦 勝 義 世 俗 俱 各 有 四, 如 他 處 經 論 所 明, 故 今 不 述 復 次 二 諦 相 對 立 名, 諸 佛 說 一 切 世 間 眾 生 法, 說 一 切 出 世 菩 薩 法, 悉 依 二 諦 隨 順 世 間 安 立 名 相, 意 在 顯 最 勝 第 一 義, 故 離 世 俗 諦 無 勝 義 諦, 無 勝 義 諦 則 亦 不 必 安 立 世 俗 諦 也 是 故 二 者 不 即 不 離, 了 然 兩 途, 舉 一 即 是 明 二, 明 二 即 是 顯 一 ; 依 不 離 言, 二 諦 不 一, 依 不 即 言, 二 諦 不 二 斯 即 略 明 二 諦 之 大 意 也 丙 二 護 世 出 世 平 等 法 丁 一 正 說 戊 一 問 答 勝 義 諦 中 世 俗 諦 義 己 一 請 問 爾 時 波 斯 匿 王 白 佛 言 : 世 尊! 勝 義 諦 中 有 世 俗 諦 不? 若 言 無 者, 智 不 應 二 ; 若 言 有 者, 智 不 應 一 ; 一 二 之 義, 其 事 云 何? 此 乃 第 一 請 問 也 謂 勝 義 諦 既 不 可 言 說, 不 可 尋 思, 離 一 切 相, 非 一 切 相 ; 而 世 俗 諦 者, 但 是 假 施 設 耳 : 然 今 勝 義 諦 中 有 否 世 俗 諦 乎? 若 言 無 者 六 句, 出 過 也 謂 勝 義 中 無 世 俗 諦, 則 無 所 緣 境, 無 所 緣 境 故 亦 無 能 緣 智, 若 然 則 應 唯 一 根 本 智, 無 後 得 智, 言 智 有 二 者 過 矣 若 言 有 者, 則 智 應 截 然 為 二, 言 智 唯 一 者 又 過 矣
106 然 以 勝 智 證 真 如, 實 無 有 二, 如 是 二 諦 不 應 言 一 ; 又 不 能 說 二, 故 問 世 尊 : 究 竟 是 一 是 二, 其 事 云 何 也 己 二 許 說 佛 言 : 大 王! 汝 於 過 去 龍 光 王 佛 法 中, 已 問 此 義 我 今 無 說, 汝 今 無 聽, 無 說 無 聽, 是 即 名 為 一 義 二 義 汝 今 諦 聽, 當 為 汝 說 此 乃 許 說 二 諦 也 汝 於 過 去 龍 光 王 佛 法 中 已 問 此 義, 而 龍 光 王 佛 已 為 汝 說 此 義 今 復 問 我, 我 與 彼 佛 無 二 無 別, 故 彼 說 者 即 是 我 說, 我 說 者 亦 即 同 彼, 是 以 我 今 無 須 說, 汝 今 亦 無 須 聽 也 彼 佛 有 說, 汝 先 已 聽, 此 即 有 說 有 聽, 即 是 二 諦 非 一 之 義 ; 我 今 無 說, 汝 今 無 聽, 即 是 二 諦 不 二 之 義 然 今 汝 復 問 我, 汝 應 審 諦 而 聽, 仍 當 為 汝 說 一 二 之 義 也 己 三 正 說 庚 一 頌 說 爾 時 世 尊 即 說 偈 言 : 無 相 勝 義 諦, 體 非 自 他 作, 因 緣 如 幻 有, 亦 非 自 他 作 法 性 本 無 性, 勝 義 諦 空 如, 諸 有 幻 有 法, 三 假 集 假 有 無 無 諦 實 無, 寂 滅 勝 義 空, 諸 法 因 緣 有, 有 無 義 如 是 有 無 本 自 二, 譬 如 牛 二 角, 照 解 見 無 二, 二 諦 常 不 即 解 心 見 無 二, 求 二 不 可 得, 非 謂 二 諦 一, 一 亦 不 可 得 於 解 常 自 一, 於 諦 常 自 二, 了 達 此 一 二, 真 入 勝 義 諦 世 諦 幻 化 起, 譬 如 虛 空 華, 如 影 如 毛 輪, 因 緣 故 幻 有 幻 化 見 幻 化, 愚 夫 名 幻 諦, 幻 師 見 幻 法, 諦 幻 悉 皆 無 若 了 如 是 法, 即 解 一 二 義, 遍 於 一 切 法, 應 作 如 是 觀 此 下 先 以 頌 說 其 義 第 一 頌 總 標 二 諦 不 可 思 議 言 無 相 勝 義 諦 者, 謂 諸 法 離 言 自 性 一 真 法 界, 無 相 可 以 安 立, 故 其 體 非 我 自 作, 非 他 之 我 所 作, 又 非 自 他 共 作 ; 作 者 生 起 之 義, 勝 義 諦 體 本 來 如 是 然 世 俗 諦 仗 因 托 緣 如 幻 而 有, 亦 非 從 自 生 他 生 共 生, 故 云 亦 非 自 他 作 也 此 一 頌 明 二 諦 自 相, 皆 不 可 得 法 性 本 無 性 一 頌, 明 真 無 俗 有 也 真 際 法 性, 體 性 自 相 等 於 諸 法, 然 亦 無 性 可 言, 故 曰 本 無 性 唯 佛 菩 薩 以 二 空 智, 照 此 如 如 不 動 之 法 性, 其 如 如 法 之 自 性 亦 空, 此 即 勝 義 諦, 此 即 一 切 法 空 所 顯 之 常 住 真 如 也 世 俗 諦 但 由 三 假 集 合, 始 顯 現 三 界 六 趣 九 有 等 無 量 諸 有 之 名 相, 然 如 電 如 泡 如 雲 如 響, 仗 因 托 緣, 皆 幻 化 而 有 也 無 無 諦 實 無 一 頌, 明 三 性 也 初 句 明 遍 計 執 性, 次 句 顯 圓 成 實 性, 三 句 彰 依 他 起 性, 第 四 句 正 明 二 諦 有 無 之 義 也 遍 計 所 執 之 法, 其 性 本 無, 因 其 本 無, 即 能 諦 實 了 知 其 無, 是 即 無 無, 是 即 無 無 諦, 然 此 無 無 之 諦, 實 亦 無 有, 故 曰 無 無 諦 實 無 也 有 無 義 如 是 者 : 世 俗 諦 依 他 幻 有, 故 如 是 有, 勝 義 諦 智 證 本 無, 故 如 是 無 有 無 本 自 二 一 頌, 明 一 二 義 也 真 無 俗 有, 諦 名 既 別, 其 義 亦 殊, 故 曰 有 無 本 自 二 有 者 成 實 圓 成 實 性 依 他 依 他 起 性 之 有, 無 者 遍 計 遍 計 執 性 是 無, 解 若 有 若 無 不 即 不 離, 如 牛 首 之 二 角 然, 觀 之 二 角 對 峙, 而 實 皆 曰 牛 角, 倘 能 如 實 照 了 通 解, 即 無 有 二 何 以 故? 角 雖 有 二, 皆 牛 角 故 真 俗 二 諦, 亦 復 如 是, 無 有 其 二, 何 以 故? 同 法 性 故 然 不 即 一, 何 以 故? 名 各 別 故, 依 幻 有 故, 假 施 設 故 解 心 見 無 二 一 頌, 明 若 一 若 二 皆 不 可 得, 不 可 分 別 也 若 一 若 二, 俱 從 妄 想 安 立, 倘 證 如 如, 能 鑒 達 一 心 唯 識, 則 無 有 二, 以 二 之 外 別 無 一 故, 求 一 亦 不 可 得 於 解 常 自 一 一 頌, 明 二 諦 是 一 是 二 也 智 證 如 如, 若 俗 若 真, 悉 歸 於 一 若 起 大 悲 方 便, 施 如 實 諦, 以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諦 了 是 一, 以 後 得 智 諦 了 是 二, 似 此 如 實 了 達, 即 是 證 入 於 勝 義 諦 也 世 諦 幻 化 起 一 頌, 明 世 俗 諦 幻 有 也 謂 一 切 有 為 諸 法 依 幻 化 起, 此 即 唯 識 所 現 之 義 境 唯 識 變, 因 緣 幻 有, 故 如 虛 空 華, 如 隨 形 影, 如 光 線 輪, 謂 有 光 線 之 圓 形 為 病 目 所 見 者, 即 毛 輪 也 幻 化 見 幻 化 一 頌, 明 諦 幻 皆 無 也 眾 生 本 是 幻 化, 所 見 諸 法 亦 皆 幻 化 但 愚 癡 之 人, 為 無 明 障, 迷 幻 為 實, 故 名 幻 諦 若 有 勝 智 之 諸 佛 菩 薩, 隨 緣 三 界, 了 知 三 界 諸 有 隨 緣 暫 現, 不 惟 不 見 其 諦, 亦 復 不 見
107 為 幻 如 演 幻 術 之 幻 師, 不 但 不 認 幻 術 為 真 實, 乃 並 其 幻 想 而 亦 了 知 為 無, 故 曰 諦 幻 悉 皆 無, 明 人 法 皆 空 也 若 了 如 是 法 一 頌, 結 觀 儀 也, 俗 故 相 有 二, 真 故 相 無 二, 真 故 即 是 一, 俗 故 即 是 二, 一 假 一 切 假, 一 真 一 切 真 若 凡 若 聖, 若 染 若 淨, 若 有 為 若 無 為, 若 有 漏 若 無 漏 等 一 切 法, 無 不 如 是 菩 薩 於 此 一 切 法 中, 應 作 如 是 觀, 方 為 正 觀, 若 他 觀 者, 則 為 邪 觀 庚 二 直 說 大 王!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勝 義 諦, 化 諸 有 情, 佛 及 有 情, 一 而 無 二 何 以 故? 有 情 菩 提 此 二 皆 空 以 有 情 空 得 置 菩 提 空, 以 菩 提 空 得 置 有 情 空 以 一 切 法 空 空 故 空 何 以 故? 般 若 無 相, 二 諦 皆 空, 謂 從 無 明 至 一 切 智, 無 自 相, 無 他 相 於 第 一 義, 見 無 所 見 若 有 修 行 亦 不 取 著, 若 不 修 行 亦 不 取 著, 非 行 非 不 行 亦 不 取 著, 於 一 切 法 皆 不 取 著 菩 薩 未 成 佛, 以 菩 提 為 煩 惱, 菩 薩 成 佛 時, 以 煩 惱 為 菩 提 何 以 故? 於 第 一 義 而 無 二 故 諸 佛 如 來 與 一 切 法, 悉 皆 如 故 上 來 頌 說 已 竟, 今 即 直 說 其 義 住 勝 義 諦 者, 證 第 一 義 也, 此 為 自 利 化 諸 有 情 為 利 他 佛 及 有 情, 一 而 無 二, 釋 有 二 義 : 一 依 諸 法 平 等 性, 明 佛 及 有 情 一 而 無 二 何 以 故? 一 體 平 等 皆 真 實 故, 一 如 無 二 如 故 二 依 能 觀 勝 智, 明 佛 及 有 情 一 而 無 二 何 以 故? 在 真 智 中 無 高 下 故 諸 趣 眾 生 為 有 情 識 者, 故 曰 有 情 諸 佛 如 來 為 有 覺 者, 故 曰 菩 提 如 此 一 迷 一 覺, 如 何 是 一? 蓋 有 情 與 佛, 雖 有 迷 覺 之 異, 然 就 其 所 迷 所 覺 觀 之, 皆 是 空 如, 故 云 一 也 以 有 情 空 得 置 菩 提 空 四 句, 顯 無 能 化 所 化, 二 者 相 待 假 施 設 故 置 者 建 立 之 意 以 一 切 法 空 空 故 空, 至 於 一 切 法 皆 不 取 著 之 十 九 句, 明 一 切 法 空 也 言 空 故 空 者, 謂 能 所 雙 妄, 我 法 俱 遣, 一 切 諸 法 畢 竟 空 無 也 以 下 更 詳 釋 其 義, 二 諦 由 般 若 故 有, 由 般 若 故 空, 今 般 若 無 相, 即 是 等 於 法 性 真 際, 其 由 般 若 所 顯 之 二 諦, 亦 復 是 空 般 若 明 能 照 智 空, 二 諦 明 所 照 智 空 也 從 無 始 眾 生 無 明 法 以 至 成 佛 之 覺 法, 皆 無 自 他 之 相, 無 明 即 指 俗 諦, 一 切 智 即 指 勝 義 諦 也, 於 第 一 義 以 下 十 句, 專 明 無 見 無 修 之 義, 古 云 : 雖 見 無 有 能 見 可 見, 雖 修 無 有 能 修 可 修, 雖 念 無 有 能 念 可 念, 雖 取 無 有 能 取 所 取, 雖 行 無 有 能 行 所 行, 如 是 通 達, 隨 順 真 如, 趨 無 上 覺, 斯 無 誤 矣 菩 薩 未 成 佛 四 句, 明 染 污 之 煩 惱 是 空, 清 淨 之 菩 提 亦 空 也 古 德 云 : 煩 惱 即 菩 提, 菩 提 即 煩 惱 ; 蓋 在 染 位, 則 覆 障 菩 提, 動 為 煩 惱 ; 若 登 淨 位, 則 煩 惱 妄 滅, 即 為 菩 提 ; 染 淨 雖 殊, 性 無 所 異 所 以 然 者, 就 第 一 義 言 之 : 菩 提 煩 惱 俱 不 可 得, 無 二 體 故 就 相 言 之 : 若 理 若 事, 佛 及 眾 生 一 切 眾 法, 又 一 如 無 二 如 也 戊 二 問 答 不 離 文 字 而 行 實 相 己 一 請 問 波 斯 匿 王 白 佛 言 : 十 方 諸 佛, 一 切 菩 薩, 云 何 不 離 文 字 而 行 實 相? 諸 佛 已 依 文 字 而 得 實 相, 菩 薩 正 依 文 字 而 修 實 相, 聞 教 得 解, 依 解 而 行, 由 行 而 證 于 實 相 故 實 相 依 于 行, 行 依 于 解, 解 依 于 文 字 語 言 若 離 文 字 則 失 其 用, 若 著 文 字 則 違 於 實 今 欲 不 離 俗 諦 之 文 字 而 契 於 勝 義 諦 之 實 相, 其 道 當 何 如 耶? 己 二 答 問 佛 言 : 大 王! 文 字 者, 謂 : 契 經 應 頌 記 別 諷 誦 自 說 緣 起 譬 喻 本 事 本 生 方 廣 希 有 論 議 所 有 宣 說 音 聲 語 言 文 字 章 句, 一 切 皆 如, 無 非 實 相 ; 若 取 文 字 相 者, 即 非 實 相 大 王! 修 實 相 者, 如 文 字 修, 實 相 即 是 諸 佛 智 母, 一 切 有 情 根 本 智 母, 此 即 名 為 一 切 智 體 諸 佛 未 成 佛, 與 當 佛 為 智 母 ; 諸 佛 已 成 佛, 即 為 一 切 智 ; 未 得 為 性, 已 得 為 智 三 乘 般 若, 不 生 不 滅, 自 性 常 住, 一 切 有 情, 此 為 覺 性 若 菩 薩 不 著 文 字, 不 離 文 字, 無 文 字 相, 非 無 文 字 能 如 是 修, 不 見 修 相, 是 即 名 為 修 文 字 者, 而 能 得 於 般 若 真 性, 是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此 佛 答 也 佛 經 文 章 體 例, 有 十 二 分, 古 云 十 二 分 教 是 也 一 契 經, 謂 契 于
108 真 理 時 機 之 佛 言 也 又 長 行 文 字 即 長 篇 散 文 直 說 道 理 者, 謂 之 契 經 二 應 頌, 亦 名 重 頌, 或 四 言 或 五 言 或 七 言 者 是 也 三 記 別, 謂 佛 記 定 判 別 未 來 之 事 者 是 也 四 諷 誦, 凡 孤 起 而 說 之 偈 皆 是 五 自 說, 謂 不 由 請 問 而 說 者 六 緣 起, 謂 說 各 事 各 物 之 起 緣 也 七 譬 喻, 凡 說 喻 言 以 化 眾 生 者 皆 是 八 本 事, 謂 佛 自 言 其 過 去 之 事 也 九 本 生, 記 菩 薩 等 過 去 之 事 也 十 方 廣, 方 者 法 也, 謂 佛 所 說 甚 深 廣 博 之 法, 即 大 乘 法 也 十 一 希 有, 謂 佛 說 希 有 之 事, 現 希 有 之 相, 為 世 間 之 所 未 見 聞 也 十 二 論 議, 謂 與 外 道 等 辯 論 討 議 事 理 也 此 十 二 分 教, 皆 由 佛 之 聲 音 語 言 而 記 錄 成 為 文 字 章 句 者, 此 文 字 章 句, 性 空 如 如, 皆 是 真 實, 當 如 斯 了 達 文 字 即 是 實 相, 故 修 文 字 即 是 修 行 實 相, 若 離 文 字 別 求 實 相, 終 不 可 通 矣 何 以 故? 言 語 聲 音 均 由 識 變, 由 識 變 故 即 是 唯 識 然 唯 識 之 法, 體 空 寂 寥 無 非 實 相, 故 文 字 亦 復 體 空 寂 寥 無 非 實 相 倘 能 即 文 字 而 達 其 實 相, 乃 是 即 用 而 明 其 體, 若 即 實 相 而 明 文 字, 亦 即 是 就 體 而 彰 其 用, 故 實 相 者 無 相 無 不 相 也 修 實 相 如 文 字 修 者, 明 修 實 相 不 離 文 字, 修 文 字 即 是 修 實 相 何 以 故? 性 無 二 故 由 實 相 而 生 般 若, 故 般 若 以 實 相 為 母, 然 佛 菩 薩 即 以 一 切 有 情 為 母 所 言 般 若 為 根 本 智 母 者, 此 智 即 是 初 證 真 如 法 性 之 智 ; 根 本 者 指 真 如 言, 真 如 為 一 切 法 根 本, 故 證 此 根 本 者 曰 根 本 智 而 智 體 即 真 如, 故 實 相 即 為 根 本 智 體, 為 未 成 佛 及 當 來 必 成 佛 一 切 有 情 成 佛 之 母 也 未 得 此 智 體 者, 名 為 佛 性, 顯 在 因 地 ; 已 成 佛 者, 名 為 一 切 智, 明 果 位 也 三 乘 般 若 五 句, 明 出 世 三 乘 聖 人, 皆 以 般 若 而 達 實 相 此 般 若 之 自 性, 本 不 生 滅, 其 性 常 住, 凡 未 成 佛 之 有 情, 均 以 此 為 本 覺 覺 性 也 不 著 文 字 者, 即 文 字 而 達 于 實 相 也 實 相 無 相, 以 不 著 文 字 故 無 文 字 相, 以 不 離 文 字 故 非 無 文 字 相 修 般 若 者, 當 知 此 也 己 三 結 成 大 王! 菩 薩 摩 訶 薩,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行, 護 化 有 情, 為 若 此 也 此 結 文 也 言 護 化 有 情 者, 既 顯 下 文 護 國 品, 亦 即 顯 此 二 諦 品 是 明 世 出 世 之 平 等 法 也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行, 為 明 護 出 世 法 ; 護 化 有 情, 即 下 文 之 護 世 間 也 戊 三 問 答 依 一 真 性 而 說 多 法 義 己 一 問 波 斯 匿 王 白 佛 言 : 真 性 是 一, 有 情 品 類 根 行 無 量 ; 法 門 為 一 為 無 量 耶? 諸 法 真 性, 在 凡 在 聖, 在 染 在 淨, 唯 一 不 二, 咸 為 如 如, 故 云 真 性 是 一 有 情 品 類 根 行 無 量 二 句, 顯 機 眾 也 品 類 無 量 者, 謂 有 三 乘 菩 薩 及 九 有 眾 生 之 別 ; 根 無 量 者, 謂 各 各 有 情 各 有 根 性, 有 或 鈍 或 利, 或 上 或 中 或 下 之 別 ; 行 無 量 者, 謂 各 各 有 情 之 行 為, 有 或 善 或 惡, 或 貪 或 瞋 或 癡 之 別 此 一 切 有 情 之 品 類 根 行 既 有 無 量, 而 如 來 說 法 對 治 之 法 門, 亦 應 隨 機 而 有 無 量 然 今 世 尊 所 說 法 門, 皆 明 唯 一 無 二 之 真 性, 我 等 未 知 如 來 應 無 量 機 而 說 無 量 法 耶? 抑 依 一 真 性 而 說 一 法 耶? 倘 依 真 性, 則 不 足 以 普 被 群 機 ; 若 應 眾 機, 似 不 能 契 一 真 實 性, 此 義 云 何 可 通? 己 二 答 佛 言 : 大 王! 法 門 非 一, 亦 非 無 量 何 以 故? 由 諸 有 情 色 法 心 法, 五 取 蘊 相, 我 人 知 見, 種 種 根 行 品 類 無 邊, 法 門 隨 根 亦 有 無 量 此 諸 法 性, 非 相 非 無 相 而 非 無 量 若 菩 薩 隨 諸 有 情 見 一 見 二, 是 即 不 見 一 二 之 義 了 知 一 二 非 一 非 二, 即 勝 義 諦 ; 取 著 一 二 若 有 若 無, 即 世 俗 諦 此 下 答 問 初 二 句 為 總 答, 由 諸 有 情 下 為 別 釋 自 由 諸 有 情 句 至 亦 有 無 量 句, 明 隨 機 說 法 法 門 非 一 也 此 諸 法 性 三 句, 明 教 攝 機, 機 歸 教, 教 一 故 機 亦 無 二, 即 法 門 非 無 量 也 若 菩 薩 隨 諸 有 情 見 一 見 二 三 句, 明 不 宜 起 見 也 見 一 則 是 著 真 性, 若 著 真 性 即 不 見 一 見 二 即 是 見 有 情 差 別, 若 見 有 差 別, 即 不 能 見 其 差 別 之 義 了 知 一 二 非 一 非 二, 即 如 實 證 知 是 一 非 一 是 二 非 二 而 不 定 執, 故 為 見 第 一 義 諦
109 取 著 者, 即 是 起 見, 見 一 為 有 為 無, 或 見 二 是 有 是 無, 皆 為 世 間 眾 生 之 見, 故 即 世 俗 諦 也 己 三 結 是 故 法 門, 非 一 非 二 此 總 結 謂 依 世 俗 諦 根 機 無 量, 故 法 門 非 一 ; 依 勝 義 諦 真 性 無 二, 故 法 門 亦 非 二 也 丁 二 法 利 戊 一 就 能 說 明 大 王! 一 切 諸 佛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我 今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無 二 無 別 汝 等 大 眾 受 持 讀 誦 如 說 修 行, 即 為 受 持 諸 佛 之 法 此 就 能 說 之 人 以 明 法 利 我 及 十 方 諸 佛 無 二 無 別, 故 我 說 此 法 等 于 諸 佛 所 說 汝 等 受 此 法, 即 是 受 持 諸 佛 之 法, 若 持 此 法 諸 佛 加 護, 必 易 遠 諸 苦 難 也 戊 二 就 所 說 明 大 王!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功 德 無 量, 若 有 恆 河 沙 不 可 說 諸 佛, 是 一 一 佛 教 化 無 量 不 可 說 有 情, 是 一 一 有 情 皆 得 成 佛 ; 是 諸 佛 等, 復 教 化 無 量 不 可 說 有 情 亦 皆 成 佛 ; 是 諸 佛 等 所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有 無 量 不 可 說 那 庾 多 億 偈, 說 不 可 盡 ; 於 諸 偈 中 而 取 一 偈 分 為 千 分, 復 於 千 分 而 說 一 分 句 義 功 德, 尚 無 窮 盡, 何 況 如 是 無 量 句 義 所 有 功 德? 此 就 所 說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以 明 法 利 佛 為 能 說 之 人, 般 若 為 所 說 法, 佛 既 殊 勝 無 有 等 者, 故 其 所 說 亦 無 有 等 者 若 過 去 若 未 來 若 現 在, 一 切 不 可 說 諸 佛, 皆 說 此 法, 于 此 法 不 可 說 中, 若 取 最 少 一 分, 受 持 讀 誦, 功 德 無 量, 況 受 持 全 經 者 耶? 那 廋 多, 亦 譯 那 由 多, 即 十 京 為 之 數 也 戊 三 就 信 受 明 若 有 人 能 於 此 經 中 起 一 念 淨 信, 是 人 即 超 百 劫 千 劫 百 千 萬 劫 生 死 苦 難, 何 況 書 寫 受 持 讀 誦 為 人 解 說 所 得 功 德, 即 與 十 方 一 切 諸 佛 等 無 有 異 當 知 此 人, 諸 佛 護 念, 不 久 當 成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此 就 信 受 此 法 者 以 明 法 利 若 諸 眾 生 于 此 佛 法 中 生 起 信 心, 則 可 永 超 三 界 不 爾 則 輪 轉 苦 海, 無 有 出 期 ; 出 期 者, 即 是 成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也 其 餘 文 字, 如 上 文 解 戊 四 就 現 證 明 說 是 法 時, 有 十 億 人, 得 三 空 忍 ; 百 萬 億 人, 得 大 空 忍 ; 無 量 菩 薩, 得 住 十 地 此 就 現 證 者 以 明 法 利 十 億 即 百 萬 三 空 忍, 即 能 觀 空 所 觀 空 空 觀 空 三 忍 大 空 者, 了 達 十 方 世 界 皆 空 也 得 住 十 地, 謂 久 遠 發 心 之 菩 薩, 聞 此 法 後, 即 登 初 地 以 上 各 位, 或 進 住 十 地 也 餘 如 上 釋 護 國 品 第 五 正 宗 分 共 六 品, 而 此 品 以 護 國 名 者, 蓋 前 三 品 為 護 出 世 間 法, 此 品 為 護 有 情 器 世 間 國 土 也 先 以 義 明 其 梗 概 : 一 觀 如 來 品 云 : 吾 知 十 六 諸 國 王 等 咸 作 是 念 : 世 尊 大 慈, 普 皆 利 樂, 我 等 諸 王 云 何 護 國? 此 正 為 護 有 情 國 土 之 意 又 云 : 吾 今 先 為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說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行 ; 此 意 已 許 為 說 護 有 情 國 土 也 二 以 前 己 說 三 寶 出 世 之 法, 使 眾 生 未 信 者 生 信, 已 信 者 進 修, 以 護 出 世 行 果, 此 難 行 之 出 世 法 尚 能 行 之, 況 此 世 間 法 耶? 故 次 說 此 品 又 此 五 趣 雜 居 地 為 眾 生 同 業 所 招, 果 欲 除 此 惡 報, 必 仗 三 寶 之 力 ; 欲 請 三 寶 加 持, 必 先 啟 信 ; 欲 啟 信, 必 先 敘 三 寶 之 不 思 議 功 德, 上 來 諸 品 已 敘 其 功 德, 已 生 其 淨 信, 則 對 此 同 業 所 感 苦 報 之 挽 回 方 法, 正 可 於 此 品 言 之 矣
110 復 次 凡 夫 世 間, 上 迄 無 色, 下 及 地 獄, 均 有 種 種 之 連 帶 關 係 吾 人 若 持 五 戒, 則 不 失 人 格 而 永 生 人 中 ; 若 修 十 善, 則 可 生 欲 界 諸 天, 及 由 欲 界 之 空 居 諸 天 進 而 至 于 色 無 色 界 諸 天 ; 倘 行 十 惡 五 逆, 則 將 墮 生 惡 趣 由 共 持 戒 善 故, 則 人 天 道 之 善 眾 增 多, 善 類 之 勢 力 雄 厚, 足 以 制 止 人 畜 鬼 神 中 之 暴 惡 者 而 庇 佑 其 善 良 者, 是 以 人 類 國 土 及 三 界 眾 生 一 切 皆 安 由 多 行 惡 逆 故, 則 人 天 道 之 善 眾 減 少, 而 修 羅 餓 鬼 畜 生 諸 惡 趣 眾 生 之 勢 力 增 長, 乃 至 與 天 鬥 爭, 對 人 為 厲, 起 諸 災 禍, 是 以 人 類 國 土 及 三 界 眾 生 皆 不 得 安 天 人 五 趣 交 感 之 關 係 如 此, 故 若 能 令 人 類 眾 生 多 行 戒 善, 則 護 人 世, 即 所 以 護 三 界 也 丙 三 護 世 間 有 情 國 土 丁 一 開 示 護 國 軌 儀 爾 時, 世 尊 告 波 斯 匿 王 等 諸 大 國 王 : 諦 聽! 諦 聽! 我 為 汝 等 說 護 國 法 一 切 國 土 若 欲 亂 時, 有 諸 災 難, 賊 來 破 壞 汝 等 諸 王, 應 當 受 持 讀 誦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嚴 飾 道 場, 置 百 佛 像, 百 菩 薩 像, 百 師 子 座, 請 百 法 師 解 說 此 經, 於 諸 座 前 然 種 種 燈, 燒 種 種 香, 散 諸 雜 華, 廣 大 供 養 衣 服 臥 具 飲 食 湯 藥 房 舍 床 座 一 切 供 事 每 日 二 時 講 讀 此 經, 若 王 大 臣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聽 受 讀 誦, 如 法 修 行, 災 難 即 滅 欲 求 人 道 安 甯 之 法, 必 具 一 種 方 法, 此 即 示 以 軌 儀 也 十 六 大 王 前 念 云 何 護 國, 佛 欲 滿 諸 王 之 願, 故 今 命 其 審 諦 而 聽 斯 法 蓋 護 國 者, 護 其 免 于 災 患 也 災 患 潛 伏, 尚 未 顯 著, 故 曰 欲 亂 ; 此 乃 國 家 未 亂 將 亂 之 時, 一 切 天 災 人 難 漸 將 發 出, 由 此 之 故, 遂 生 破 壞 國 家 之 賊 所 言 賊 者, 非 僅 盜 匪 之 類 而 已, 蓋 一 切 足 以 擾 亂 吉 祥 破 壞 善 業 者, 皆 名 曰 賊 凡 諸 行 為 及 諸 學 說, 對 于 道 德, 對 于 教 育, 對 于 公 安, 皆 有 擾 亂 摧 殘 之 力, 俾 趣 下 劣 之 道, 因 以 失 眾 生 命 者 皆 是 也 倘 遇 此 現 象, 汝 等 諸 國 應 急 廣 集 法 師, 率 眾 講 習 行 持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五 忍 正 法, 使 舉 國 多 數 之 眾, 群 生 正 信, 則 邪 說 自 熄, 亂 萌 自 泯 矣 以 此 般 若 法, 能 發 生 世 出 世 功 德, 為 一 切 佛 功 德 之 母, 至 能 發 生 世 間 善 法, 則 不 過 其 緒 餘 耳 ; 此 為 修 習 般 若 佛 法 以 護 世 間 國 土 之 理 也 衣 服 臥 具 四 句, 明 供 養 法 師 也 每 日 二 時 六 句, 明 舉 國 上 下 群 眾 修 行 之 法 也 如 法 修 行 災 難 即 滅, 此 明 修 法 之 果 如 法 者, 依 前 說 之 軌 儀 也 丁 二 說 明 護 國 行 由 大 王! 諸 國 土 中 有 無 量 鬼 神, 一 一 復 有 無 量 眷 屬, 若 聞 是 經 護 汝 國 土 若 國 欲 亂, 鬼 神 先 亂, 鬼 神 亂 故 即 萬 人 亂, 當 有 賊 起, 百 姓 喪 亡 國 王 太 子 王 子 百 官, 互 相 是 非 天 地 變 怪, 日 月 眾 星 失 時 失 度, 大 火 大 水 及 大 風 等, 是 諸 難 起, 皆 應 受 持 講 讀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若 於 是 經 受 持 讀 誦, 一 切 所 求 : 官 位 富 饒 男 女 慧 解, 行 隨 來 意 人 天 果 報, 皆 得 滿 足 疾 疫 厄 難, 即 得 除 愈 杻 械 枷 鎖 檢 繫 其 身, 皆 得 解 脫 破 四 重 戒, 作 五 逆 罪, 及 毀 諸 戒 無 量 過 咎, 悉 得 消 滅 與 人 類 有 密 切 關 係 者 至 眾, 而 以 鬼 神 為 尤 甚, 如 欲 界 四 王 天 所 統 攝 之 鬼 神, 有 八 部 之 多, 八 部 亦 各 有 無 量 眷 屬 此 諸 鬼 神, 常 行 人 間 然 此 等 眾, 亦 有 善 惡 之 分, 善 者 聞 誦 此 經 則 擁 護 國 土, 增 其 威 力 ; 惡 者 皆 退 若 人 類 邪 行 日 滋, 則 惡 鬼 神 勢 力 增 長, 敢 為 擾 亂, 善 神 失 威 莫 能 制 止, 故 曰 : 若 國 欲 亂, 鬼 神 先 亂 至 鬼 神 為 亂, 則 人 民 之 喪 亡 隨 至 矣 國 中 君 民 以 善 德 闕 失 故, 于 是 軍 政 長 官 及 一 切 臣 庶 等, 互 相 是 非, 互 相 爭 鬥, 此 有 情 世 間 之 亂 也 天 人 五 趣 之 眾 生, 既 紛 為 擾 亂, 于 是 其 所 依 止 之 器 世 間, 天 地 月 日 星 辰 等 之 秩 序, 亦 大 變 亂 矣 天 地 變 怪 者, 天 象 錯 亂, 地 出 怪 異, 四 大 分 崩, 日 月 失 度 等 是 也 當 此 災 難 迭 起 之 時, 若 國 內 軍 民 長 官, 能 依 前 軌 儀 而 率 群 眾 修 此 般 若 佛 法 以 共 相 懺 悔, 由 此 群 眾 心 向 戒 善 故, 互 尊 正 法 故, 感 佛 力 之 加 被, 來 吉 神 之 擁 護, 于 是 一 切 所 求 皆 得 滿 足, 一 切 苦 痛 皆 得 除 脫, 一 切 過 咎 皆 得 消 滅 此 乃 因 果 之 正 義, 感 應 之 常 理, 非 同 迷 信, 亦 非 可 倖 獲 也
111 滿 足 一 切 所 求 者, 如 欲 假 官 位 以 治 民, 欲 假 富 饒 以 布 施, 欲 得 慧 解 以 悟 道, 欲 得 善 果 以 免 苦 是 也 除 脫 一 切 苦 痛 者, 和 氣 致 祥, 災 厲 潛 消, 即 疫 難 除 愈 之 義 社 會 苦 惱, 以 慧 觀 而 解 脫 犯 法 希 少, 致 牢 獄 之 空 虛, 皆 械 鎖 繫 身 得 脫 之 義 消 滅 一 切 過 咎 者, 罪 從 心 生, 心 若 懺 除 誓 不 更 作, 則 罪 即 漸 滅 凡 此 數 者, 皆 舍 般 若 法 門 不 能 護 也 丁 三 引 證 護 國 故 事 戊 一 引 帝 釋 天 大 王! 往 昔 過 去 釋 提 桓 因, 為 頂 生 王 領 四 軍 眾, 來 上 天 宮 欲 滅 帝 釋, 時 彼 天 王 即 依 過 去 諸 佛 教 法, 敷 百 高 座, 請 百 法 師, 講 讀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頂 生 即 退, 天 眾 安 樂 此 下 第 三 引 證 故 事, 證 明 此 護 國 法 是 可 以 做 到 之 事, 非 理 想 空 談 也 故 執 政 權 者, 誠 能 敬 禮 于 佛, 依 佛 教 行, 則 必 可 潛 移 默 化, 漸 致 國 與 民 於 安 樂 之 道 也 釋 能 也, 提 桓 天 也, 因 帝 也, 釋 提 桓 因, 合 言 之 曰 : 能 天 帝 統 領 三 十 二 天 眾, 其 所 居 天, 曰 忉 利 天 即 三 十 三 天 之 義, 亦 稱 忉 利 天 主, 亦 倒 稱 為 帝 釋 凡 人 類 鬼 神 等 眾, 為 四 天 王 所 統 轄, 而 此 四 天 王, 復 為 釋 提 桓 因 所 統 轄 今 世 之 宗 教, 有 求 生 天 國, 奉 事 天 主 者, 皆 是 此 天, 故 此 天 與 吾 人 類 有 密 切 之 關 係 ; 然 以 佛 法 釋 之, 此 忉 利 天 之 福, 勝 于 人 類 而 已, 其 勝 過 此 天 之 天, 尚 有 無 量, 故 此 天 非 為 希 有 之 處 也 頂 生 王 者, 為 過 去 轉 輪 王 之 一, 金 輪 王 也, 其 後 亦 作 釋 提 桓 因 即 帝 釋 然 當 其 為 頂 生 王 時, 恃 其 金 輪 七 寶, 飛 行 無 礙 之 力, 曾 以 象 軍 車 軍 馬 軍 步 軍 之 眾, 乘 輪 升 天, 欲 戰 勝 帝 釋 而 奪 其 位 此 事 因 緣, 見 涅 槃 經 及 賢 愚 經 等 品 然 帝 釋 當 時, 不 願 以 天 眾 威 力 與 之 抗 拒, 而 以 大 悲 心, 依 佛 教 化 過 去 佛, 非 釋 迦 佛 即 設 護 國 般 若 道 場, 而 卒 感 頂 生 王 自 退 者 也 戊 二 引 普 明 王 大 王! 昔 天 羅 國 王, 有 一 太 子, 名 曰 斑 足 登 王 位 時, 有 外 道 師 名 為 善 施, 與 王 灌 頂, 乃 令 斑 足 取 千 王 頭, 以 祀 塚 間 摩 訶 迦 羅 大 黑 天 神 自 登 王 位, 已 得 九 百 九 十 九 王, 唯 少 一 王, 北 行 萬 里, 乃 得 一 王 名 曰 普 明, 其 普 明 王, 白 斑 足 言 : 願 聽 一 日, 禮 敬 三 寶, 飯 食 沙 門 斑 足 聞 已, 即 便 許 之 其 王 乃 依 過 去 諸 佛 所 說 教 法, 敷 百 高 座, 請 百 法 師, 一 日 二 時 講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八 千 億 偈 時 有 眾 中 第 一 法 師, 為 普 明 王 而 說 偈 言 : 劫 火 洞 然, 大 千 俱 壞, 須 彌 巨 海, 磨 滅 無 餘 梵 釋 天 龍, 諸 有 情 等, 尚 皆 殄 滅, 何 況 此 身 生 老 病 死, 憂 悲 苦 惱, 怨 親 逼 迫, 能 與 願 違 愛 欲 結 使, 自 作 瘡 疣, 三 界 無 安, 國 有 何 樂? 有 為 不 實, 從 因 緣 起, 盛 衰 電 轉, 蹔 有 即 無! 諸 界 趣 生, 隨 業 緣 現, 如 影 如 響, 一 切 皆 空 識 由 業 漂, 乘 四 大 起, 無 明 愛 縛, 我 我 所 生 識 隨 業 遷, 身 即 無 主, 應 知 國 土, 幻 化 亦 然 爾 時 法 師 說 此 偈 已, 時 普 明 王 聞 法 悟 解, 證 空 三 昧 王 諸 眷 屬, 得 法 眼 空 其 王 即 便 詣 天 羅 國 諸 王 眾 中 而 作 是 言 : 仁 等 今 者 就 命 時 到, 悉 應 誦 持 過 去 諸 佛 所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偈 諸 王 聞 已, 亦 皆 悟 解, 得 空 三 昧, 各 各 誦 持 時 斑 足 王 問 諸 王 言 : 等 今 者, 皆 誦 何 法? 爾 時 普 明 王, 即 以 上 偈 答 斑 足 王 王 聞 是 法, 亦 證 空 定, 歡 喜 踴 躍 告 諸 王 言 : 我 為 外 道 邪 師 所 誤, 非 汝 等 沾, 汝 各 還 國, 當 請 法 師 解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斑 足 王 以 國 付 弟, 出 家 為 道, 得 無 生 法 忍 此 斑 足 王 事, 亦 釋 迦 佛 以 前 之 事 也 心 外 求 道, 謂 之 外 道 ; 外 道 師 者, 非 佛 法 之 師 也 灌 頂 謂 于 太 子 登 王 位 時, 取 四 海 水 灌 其 頂, 意 取 統 攝 四 海 之 義, 即 行 加 冕 禮 之 儀 式 也 摩 訶 此 云 大, 迦 羅 此 云 黑 天, 大 黑 天 神 為 他 化 自 在 天 神 之 所 變 現, 而 在 人 間 則 祀 為 戰 勝 之 神, 此 邪 神 之 擾 亂 世 間 者 斑 足 欲 統 一 諸 國, 依 邪 教 師 之 命, 生 致 千 王, 同 來 國 中, 取 其 頭 以 祀 此 天, 最 後 乃 往 致 普 明 王 王 曰 普 明, 顯 其 德 也 普 明 願 少 遲 一 日 之 行, 即 依 過 去 諸 佛 所 說 護 國 法, 設 般 若 道 場 講 說 八 千 億 偈 之 大 部 般 若 經, 卒 令 斑 足 感 化, 解 自 身 及 千 王 之 厄, 此 又 般 若 護 國 之 一 證 也
112 八 頌 共 分 四 段 : 初 二 頌 明 諸 行 無 常 觀, 次 二 頌 明 諸 受 唯 苦 觀, 次 二 頌 明 諸 有 皆 空 觀, 次 二 頌 明 諸 法 無 我 觀 劫 火 洞 然 一 頌, 明 器 世 間 無 常 也 劫 火 為 風 水 火 三 大 災 劫 之 一 大 千 即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之 省 文 須 彌 此 云 妙 高 山 梵 釋 天 龍 一 偈, 明 情 世 間 無 常 也 梵 謂 大 梵 王, 初 禪 王 也 釋 謂 天 帝 釋, 忉 利 天 王 也 天 謂 諸 天 龍 謂 眾 龍 王 諸 有 情 等 指 三 界 餘 眾 生 等 此 梵 釋 天 龍 等 形 偉 壽 長, 遇 時 劫 到, 尚 壞 滅 無 餘, 況 此 人 類 之 假 身 耶? 生 老 病 死 二 頌, 明 諸 受 皆 苦 也 初 一 頌 出 諸 苦 之 自 性 : 生 老 病 死 者, 四 苦 也 ; 憂 悲 苦 惱, 為 求 不 得 苦, 以 所 求 不 遂 而 生 憂 悲 苦 惱 也 ; 怨 者, 為 我 所 怨 恨 而 不 欲 見 之 人, 乃 為 冤 業 所 逼 迫 而 使 相 遇, 此 為 怨 憎 會 苦 : 親 者, 為 我 所 欲 常 與 聚 會 之 人, 乃 為 無 常 逼 迫 而 多 離 散, 此 為 愛 別 離 苦 能 與 願 違 者, 謂 此 眾 苦, 于 自 所 願 相 違 一 切 眾 生, 孰 不 求 樂 欲 善? 第 以 無 明 所 惑, 妄 生 執 著, 生 此 眾 苦, 逼 違 自 願 愛 欲 結 使 一 頌, 明 諸 苦 之 因 果, 迷 五 蘊 法 而 執 為 我, 由 我 而 生 我 愛, 由 愛 而 生 貪 欲, 由 此 而 生 煩 惱 諸 結 使, 遂 為 眾 苦 之 聚 然 此 由 誰 所 造? 乃 由 自 己 所 造, 如 喻 可 知 三 界 眾 生, 有 漏 逼 迫, 安 甯 不 常, 悉 皆 如 此, 今 有 此 國 何 可 樂 耶! 有 為 不 實 二 頌, 明 諸 有 皆 空 也 有 為 者, 生 滅 法 也 諸 生 滅 法, 由 眾 多 之 因 眾 多 之 緣 以 生, 無 有 自 性, 故 曰 不 實 然 此 眾 因 緣, 亦 仍 由 因 緣 生, 乃 宗 教 家 謬 執 上 帝 為 萬 有 主, 或 謬 執 物 質 積 成 萬 有 殊 不 知 上 帝 與 物 質, 微 論 其 體 空 無, 即 有 亦 是 如 電 如 露, 剎 那 生 滅, 幻 不 可 得, 故 因 幻 作 幻, 徹 底 均 幻 也 觀 此 則 三 界 六 趣 四 生 等, 悉 是 隨 業 隨 緣 而 幻 現, 既 隨 業 緣 則 無 自 性, 無 自 性 故 悉 皆 空 無 也 識 由 業 漂 二 頌, 明 諸 法 無 我 也 識 者, 初 剎 那 識, 即 第 八 阿 賴 耶 識, 乃 眾 生 之 總 報 體, 此 總 報 體 所 含 染 淨 諸 種 子, 遇 緣 起 現 而 造 業, 而 此 識 又 隨 業 所 漂, 或 善 趣 惡 趣, 如 無 舵 船 然 乘 四 大 起 者, 謂 此 識 依 四 大 假 體 而 轉, 乃 由 無 始 無 明 起 於 愛 縛, 而 生 我 我 所 執, 令 此 作 主 翁 之 本 識, 尚 為 業 漂 及 無 明 縛, 當 知 是 幻 非 實, 彼 身 與 國 土 三 界, 更 可 知 矣 上 八 頌 明 以 摩 訶 般 若 之 智, 照 了 一 切 皆 空, 所 謂 根 本 解 決, 令 悉 隨 般 若 之 妙 智 也 雖 轉 娑 婆 為 極 樂, 易 地 獄 為 天 國, 奚 不 可 乎? 以 下 長 行 文, 自 爾 時 法 師 至 出 家 為 道 得 無 生 忍 一 節, 顯 般 若 之 法 利 也 證 空 三 昧 者, 明 普 明 所 證, 為 一 切 法 空 之 妙 定, 由 住 此 定, 方 可 隨 往 天 羅 國, 施 其 身 教 以 化 彼 眾 生 也 就 命 時 到, 謂 命 臨 終 之 時 已 至, 其 後 諸 王 及 斑 足 王 均 各 悟 解, 固 皆 普 明 王 之 力, 而 普 明 王 之 悟 解, 實 由 般 若 妙 智 之 所 熏 也 其 餘 文 句, 如 文 自 知 戊 三 引 諸 王 大 王! 過 去 復 有 五 千 國 王, 常 誦 此 經, 現 生 獲 報 現 生 獲 報, 謂 當 持 誦 此 經 時, 獲 消 災 免 難 諸 報 昔 唐 不 空 法 師, 曾 修 此 護 國 法, 卒 感 四 天 王 現 身, 驚 散 敵 兵, 邊 境 獲 免 于 難, 故 唐 敕 各 寺, 悉 于 寺 之 前 殿 供 養 四 天 王 像, 實 起 于 此 也 丁 四 勸 修 護 國 法 門 汝 等 十 六 諸 大 國 王, 修 護 國 法, 應 當 如 是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此 經 若 未 來 世 諸 國 王 等, 為 欲 護 國 護 自 身 者, 亦 應 如 是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此 經 護 國 之 法, 已 為 汝 等 宣 說, 願 汝 等 諸 王, 及 未 來 世 末 法 時 代 諸 國 王 等, 悉 依 我 說, 修 此 護 國 法 門 如 是 受 持 者, 指 上 文 護 國 王 儀 軌 而 言 丁 五 聞 說 護 國 法 利 說 是 法 時, 無 量 人 眾 得 不 退 轉, 阿 脩 羅 等 得 生 天 上, 無 量 無 數 欲 色 諸 天, 得 無 生 忍 人 眾 指 人 類 言 不 退 轉 者, 謂 聞 法 解 發 菩 提 心, 祗 有 增 進, 永 無 退 化 也 阿 修 羅 等 得 生 天 上 者, 謂 阿 修 羅 無 天 德 不 能 生 天, 今 聞 此 法 益 以 後, 息 惡 行 善, 即 具 天
113 德 而 生 天 也 等 者, 等 取 八 部 眾 也 其 欲 界 色 界 諸 天 眾, 亦 得 無 生 法 忍 者, 謂 於 無 生 法 性 已 印 證 認 可 也 不 思 議 品 第 六 思 為 心 之 作 用, 議 為 言 之 作 用, 云 不 思 議 者, 謂 心 與 言 之 作 用 至 此 斷 絕 也 佛 果 最 究 竟 不 思 議 之 妙 境, 等 覺 菩 薩 所 不 能 知,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知 之, 佛 雖 知 之 而 無 能 知 所 知 ; 此 等 作 用, 微 妙 祕 奧, 非 思 議 所 及, 此 為 本 品 之 不 可 思 議 也 又 不 可 思 議 者, 乃 心 佛 眾 生 之 平 等 法 身, 非 言 語 尋 思 所 可 詮 表 也 ; 一 切 眾 生 動 止 語 默 之 境 界, 及 虛 空 三 世 四 時 行 百 物 生 一 切 等 法, 實 無 一 非 不 可 思 議 之 境, 與 諸 佛 之 神 通 變 化 等 實 相 實 皆 無 二 無 別 ; 但 眾 生 依 遍 計 執 性, 而 執 著 於 自 身 之 境 界, 遂 為 所 障 而 末 由 見 佛 之 境 界 耳 是 品 表 在 會 大 眾, 以 佛 知 見 加 持 之 力, 獲 睹 不 思 議 之 境, 承 佛 威 神 力 故, 非 佛 特 為 變 現 是 事 也 乙 二 顯 護 果 丙 一 示 行 果 爾 時 十 六 國 王 及 諸 大 眾, 聞 佛 說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甚 深 句 義, 歡 喜 踴 躍, 散 百 萬 億 眾 寶 蓮 華, 於 虛 空 中 成 寶 華 座, 十 方 諸 佛 無 量 大 眾 共 坐 此 座,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是 諸 大 眾, 持 十 千 金 蓮 華, 散 釋 迦 牟 尼 佛 上, 合 成 華 輪, 蓋 諸 大 眾 復 散 八 萬 四 千 芬 陀 利 華, 於 虛 空 中 成 白 雲 臺, 臺 中 光 明 王 佛 與 十 方 諸 佛 無 量 大 眾, 演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是 諸 大 眾, 持 曼 陀 羅 華, 散 釋 迦 牟 尼 佛, 及 諸 眾 會 復 散 曼 殊 沙 華, 於 虛 空 中, 變 作 金 剛 寶 城, 城 中 師 子 奮 迅 王 佛 共 十 方 諸 佛 大 菩 薩 眾, 演 說 勝 義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復 散 無 量 天 諸 妙 華, 於 虛 空 中 成 寶 雲 蓋, 遍 覆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是 華 蓋 中, 雨 恆 河 沙 華, 從 空 而 下 此 示 行 果 行 果 者, 謂 從 初 發 心 以 至 圓 滿 之 各 種 妙 果 也 此 段 約 分 五 節 : 爾 時 十 六 國 王 及 諸 大 眾, 至 成 寶 華 座 一 節, 明 由 十 信 入 十 住 也 歡 喜 者 心 喜, 踴 躍 者 身 喜, 皆 法 喜 也 即 此 法 喜 心 中, 具 足 十 信, 故 表 之 以 眾 寶 蓮 華, 蓮 以 表 淨 信, 華 以 表 善 根 於 虛 空 中 成 寶 華 座 者, 表 此 菩 薩 得 解 法 空, 由 法 空 忍 得 入 初 住 也 十 方 諸 佛 至 蓋 諸 大 眾 一 節, 明 由 十 住 起 十 行 也 共 坐 寶 座 說 般 若 法, 表 于 十 住 位 修 行 十 波 羅 密 也 持 十 千 金 蓮 華 散 佛, 表 入 于 十 行, 回 向 佛 果 也 合 成 華 輪, 蓋 諸 大 眾, 表 依 般 若 化 人, 出 于 大 眾 之 上 也 復 散 八 萬 四 千 芬 陀 利 華 至 及 諸 眾 會 十 句, 明 由 十 行 入 十 回 向 也 芬 陀 利 華, 此 云 白 蓮 花 八 萬 四 千 者, 謂 具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之 清 淨 功 德 也 由 白 華 而 成 白 雲 台, 蓮 華 之 形 如 雲 聚 成 台 也, 表 能 修 回 俗 向 真 之 行, 回 一 切 差 別 相 而 入 于 實 相, 皆 白 色 之 義 也 臺 中 光 明 王 佛, 為 眾 演 說 般 若, 及 眾 散 曼 陀 羅 華, 供 佛 與 大 眾, 表 不 失 大 悲 心, 回 向 眾 生, 超 入 果 位, 由 是 增 進 而 漸 入 于 十 地 也 復 散 曼 殊 沙 華 六 句, 明 由 十 迴 向 入 十 地 也 曼 殊 沙 華, 此 云 柔 軟, 表 離 我 法 二 執 所 起 之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也 金 剛 寶 城, 表 初 地 以 上 菩 薩 所 證 之 實 相 師 子 奮 迅 王 佛 者, 表 初 地 上 菩 薩, 以 無 分 別 智 為 前 導, 由 是 得 以 上 求 下 化, 踴 躍 精 進 也 大 菩 薩 眾 者, 表 非 初 發 心 之 菩 薩, 故 所 說 般 若 亦 是 勝 義 般 若 也 復 散 無 量 天 諸 妙 華 至 從 空 而 下 一 節, 明 十 地 菩 薩 圓 滿 而 轉 進 佛 地 也 妙 華 者, 非 言 說 心 思 之 可 形 容, 表 此 菩 薩 所 證 境 界, 非 思 議 可 及, 故 以 不 可 名 之 相 表 之 成 寶 雲 蓋 遍 覆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者, 顯 如 來 華 蓋 雨 華 從 空 而 下, 表 毗 盧 遮 那 佛, 回 果 向 因, 常 轉 法 輪, 雨 大 法 雨, 普 利 三 界 經 云 : 願 力 周 沙 界, 恆 轉 無 上 輪 ; 正 斯 義 也 此 上 所 表 各 地 位 之 行 果, 雖 華 嚴 八 十 一 卷 之 所 述, 亦 不 外 於 此 矣 丙 二 興 讚 願
114 時 波 斯 匿 王 及 諸 大 眾, 見 是 事 已, 歎 未 曾 有, 合 掌 向 佛, 而 作 是 言 : 願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諸 佛, 常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願 諸 眾 生 常 得 見 聞, 如 我 今 日 等 無 有 異 佛 言 : 大 王! 如 汝 所 說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是 諸 佛 母, 諸 菩 薩 母, 不 共 功 德 神 通 生 處, 諸 佛 同 說, 能 多 利 益, 是 故 汝 等 常 應 受 持 此 王 及 大 眾, 異 口 同 音, 共 讚 希 有, 共 發 大 願 也 是 事 指 上 來 如 來 所 現 神 變 境 界 不 可 思 議, 故 讚 為 未 曾 有 其 發 願 也, 願 三 世 諸 佛 常 說 此 法, 願 諸 眾 生 常 聞 此 法, 說 者 聽 者, 與 今 無 異 發 願 已, 佛 即 印 言, 如 汝 所 說 何 以 故? 以 般 若 為 諸 佛 之 母, 發 生 諸 佛 不 共 功 德 神 通 之 處, 又 為 菩 薩 之 母, 發 生 菩 薩 功 德 神 通 之 處 所 云 不 共 者, 其 類 有 二 : 一 大 乘 不 共, 謂 大 乘 所 有 之 功 德 等, 非 與 二 乘 相 共 二 佛 不 共, 謂 佛 所 有 之 十 八 不 共 法 等, 非 菩 薩 等 之 所 具 也 般 若 具 此 功 德, 故 諸 佛 同 說, 利 益 無 量, 汝 等 大 眾 及 未 來 眾 生, 應 當 奉 持 者 也 丙 三 融 差 別 爾 時 世 尊 為 諸 大 眾, 現 不 可 思 議 神 通 變 化, 一 華 入 無 量 華, 無 量 華 入 一 華 ; 一 佛 土 入 無 量 佛 土, 無 量 佛 土 入 一 佛 土 ; 一 塵 剎 土 入 無 量 塵 剎 土, 無 量 塵 剎 土 入 一 塵 剎 土 無 量 大 海 入 一 毛 孔, 無 量 須 彌 入 芥 子 中 ; 一 佛 身 入 無 量 眾 生 身, 無 量 眾 生 身 入 一 佛 身 大 復 現 小, 小 復 現 大, 淨 復 現 穢, 穢 復 現 淨 佛 身 不 可 思 議, 眾 生 身 不 可 思 議, 乃 至 世 界 不 可 思 議 此 佛 現 神 變 不 可 思 議 也 不 思 議 義, 如 上 解 一 華 入 無 量 華 六 句, 顯 一 多 無 礙 也 一 華 入 無 量 華 者, 謂 無 量 華 中 悉 有 此 一 華 也 無 量 華 入 一 華 者, 謂 每 一 華 中 各 具 此 無 量 華 也 斯 等 境 義, 非 世 俗 智 所 可 分 別 思 測, 故 不 可 以 人 類 數 學 之 理 數 衡 之 也 推 至 佛 土 塵 剎 土, 相 融 無 礙, 亦 復 如 是 無 量 大 海 入 一 毛 孔 二 句, 顯 大 小 無 礙 也 此 無 量 大 海 入 毛 孔 中, 毛 孔 未 見 其 大, 大 海 亦 未 見 其 小 須 彌 入 于 芥 子, 亦 復 如 是 一 佛 身 入 無 量 眾 生 身 二 句, 顯 聖 凡 無 礙 也 大 復 現 小 四 句, 顯 身 土 之 勝 劣 無 礙 也 佛 身 不 可 思 議 三 句, 結 成 一 切 不 可 思 議 也 佛 身 攝 出 世 間 正 報, 眾 生 身 攝 世 間 正 報, 世 界 攝 淨 穢 二 種 土 諸 佛 之 身, 遍 眾 生 身, 諸 眾 生 身, 遍 諸 佛 身, 體 互 相 遍 又 無 論 淨 穢, 土 互 相 容, 如 是 一 切, 皆 不 可 思 議 也 丙 四 得 法 利 當 佛 現 此 神 變 之 時, 十 千 女 人 現 轉 女 身 得 神 通 三 昧 ; 無 量 天 人 得 無 生 法 忍 ; 無 量 阿 脩 羅 等 成 菩 薩 道 ; 恆 河 沙 菩 薩 現 身 成 佛 所 現 神 變 不 可 思 議, 故 所 得 法 利 亦 不 可 思 議 約 分 為 四 : 一 者 轉 女 形 為 男 形, 二 者 諸 天 證 無 生 忍, 三 者 阿 修 羅 等 成 菩 薩 道, 四 者 諸 大 菩 薩, 即 身 成 佛 斯 種 境 界, 非 證 正 遍 知 者 不 得 了 知 彼 法 會 大 眾, 承 佛 威 神 加 持, 故 得 親 見 此 境 吾 人 今 者 為 俗 智 所 障, 不 得 親 睹, 然 豈 可 目 為 虛 無 耶? 奉 持 品 第 七 奉 者 信 受 之 義, 持 者 行 持 之 義 前 文 觀 如 來 品 菩 薩 行 品 二 諦 品 及 護 國 品, 為 彰 護 境 ; 不 思 議 一 品, 為 彰 護 果 ; 此 一 品, 乃 修 護 行 也 餘 種 經 論, 通 曰 境 行 果, 此 經 獨 曰 境 果 行 者, 是 乃 如 來 說 法 方 便 謂 由 境 明 果, 明 果 故 求 證, 求 證 故 修 行, 是 故 欲 證 此 果, 必 修 此 行 既 於 此 法 明 了, 即 當 奉 受 行 持, 故 名 奉 持 品 乙 三 修 護 行 丙 一 問 答 奉 持 丁 一 問 爾 時 波 斯 匿 王 睹 佛 神 變, 見 千 華 臺 上 遍 照 如 來, 千 華 葉 上 千 化 身 佛, 千 華 葉 中 無 量 諸 佛, 各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是 無 量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不 可 識 識, 不 可 智 知, 云 何 諸 善 男 子, 於 此 經 中 明 了 覺 解, 為 人 演 說?
115 睹 佛 神 變, 承 上 品 而 言 也 見 千 華 臺 上 遍 照 如 來 者, 波 斯 匿 王 蒙 佛 加 持, 見 充 滿 華 藏 界 之 毗 盧 遮 那 佛 也 梵 云 毗 盧 遮 那, 此 曰 遍 照, 亦 曰 大 日, 亦 曰 一 切 種 種 光 明 遍 照 如 來, 意 謂 此 佛 即 以 遍 照 沙 界 之 大 光 明 為 體 也, 古 解 為 法 身 佛 ; 梵 云 盧 舍 那, 古 解 報 身 佛 ; 其 實 盧 舍 那 與 毗 盧 遮 那, 不 過 譯 音 稍 異, 其 義 一 也 同 此 法 會, 凡 夫 所 見, 則 為 丈 六 金 身 之 應 化 身 佛, 而 二 地 以 上 菩 薩 所 見, 則 為 蓮 華 藏 之 毗 盧 遮 那 也 言 千 華 者, 一 華 一 世 界, 一 華 即 一 佛 之 大 千 化 土 故 千 華 葉 上 千 化 身 佛 者, 一 華 復 有 千 葉, 一 葉 一 小 世 界, 即 各 有 一 大 化 佛, 乃 勝 應 身 佛 也 千 華 葉 中 無 量 諸 佛 者, 即 有 如 示 現 本 娑 婆 世 界 之 小 化 佛, 其 數 無 量, 乃 劣 應 身 佛 也 如 是 諸 佛, 各 說 般 若 妙 法, 等 於 釋 迦, 無 有 差 異 白 佛 言 以 下, 正 申 問 也 不 可 識 識 者, 不 可 以 凡 夫 外 道 之 情 識 識 之 也 不 可 智 知 者, 不 可 以 二 乘 等 覺 等 菩 薩 之 智 測 知 也 既 如 是 不 可 思 議, 諸 修 菩 薩 行 之 善 男 子, 云 何 明 了 覺 解 以 親 證 此 法 而 得 自 利, 及 為 人 演 說 而 利 他 耶? 丁 二 答 戊 一 奉 持 護 出 世 行 己 一 長 行 庚 一 總 標 佛 言 : 大 王! 汝 今 諦 聽! 從 初 習 忍 至 金 剛 定, 如 法 修 行 十 三 觀 門, 皆 為 法 師 依 持 建 立 汝 等 大 眾, 應 當 如 佛 而 供 養 之, 百 千 萬 億 天 妙 香 華 而 以 奉 上 此 總 標 也 初 習 忍 者, 即 初 發 心 之 習 種 性 位, 為 下 伏 忍 位 金 剛 定 等 覺 位, 為 下 寂 滅 忍 位 從 初 發 心 之 習 忍 至 于 金 剛 道 之 等 覺, 其 中 如 法 修 行, 次 第 淺 深 有 十 三 觀 門 觀 者 表 行, 忍 者 表 果 言 觀 門 者, 就 因 言 也 門 有 開 閉 二 義, 由 十 三 觀 開 通 達 十 三 忍 故, 由 十 三 觀 閉 塞 十 三 病 故 是 十 三 位 修 行 者 皆 曰 法 師, 此 十 三 位 法 師, 悉 依 此 十 三 觀 門 而 建 立 自 利 利 他 之 行 果 也 餘 文 易 知 庚 二 別 說 辛 三 三 賢 位 壬 一 習 種 性 十 住 位 善 男 子! 其 法 師 者, 習 種 性 菩 薩, 若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修 十 住 行 ; 見 佛 法 僧, 發 菩 提 心 ; 於 諸 眾 生, 利 樂 悲 憫 ; 自 觀 己 身 六 界 諸 根, 一 切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 了 知 業 行, 生 死 涅 槃 ; 能 利 自 他, 饒 益 安 樂 ; 聞 讚 佛 毀 佛, 心 定 不 動 ; 聞 有 佛 無 佛, 心 定 不 退 ; 三 業 無 失, 起 六 和 敬 ; 方 便 善 巧, 調 伏 眾 生 ; 勤 學 十 智, 神 通 化 利 ; 下 品 修 習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善 男 子! 習 忍 以 前, 經 十 千 劫 行 十 善 行, 有 退 有 進, 譬 如 輕 毛 隨 風 東 西 若 至 忍 位, 入 正 定 聚, 不 作 五 逆, 不 謗 正 法, 知 我 法 相 悉 皆 空 故 住 解 脫 位, 有 一 阿 僧 祇 劫 修 習 此 忍, 能 起 勝 行 此 三 賢 位 中 習 種 性 菩 薩, 乃 十 三 法 師 中 第 一 法 師, 即 伏 忍 位 中 之 下 伏 忍 也 若 比 丘 比 丘 尼 二 句, 舉 其 類 也 菩 薩 雖 不 限 形 類, 而 以 德 化 人 令 法 久 住 者, 實 不 外 此 四 眾 修 十 住 行 者, 總 顯 所 修 行 也 見 佛 法 僧 二 句, 明 初 發 心 住 於 諸 眾 生 二 句, 明 第 二 治 地 住 自 觀 己 身 三 句, 明 第 三 修 行 住 了 知 業 行 一 句, 明 第 四 生 貴 住 能 利 自 他 二 句, 明 第 五 具 足 方 便 住 聞 讚 佛 毀 佛 二 句, 明 第 六 正 心 住 聞 有 佛 無 佛 二 句, 明 第 七 不 退 住 三 業 無 失 二 句, 明 第 八 童 真 住 方 便 善 巧 二 句, 明 第 九 法 王 子 住 勤 學 十 智 二 句, 明 第 十 灌 頂 住 十 智 如 序 品 已 釋 其 餘 文 義, 如 菩 薩 行 品 所 明, 故 不 重 述 下 品 修 習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總 明 對 治 行 也, 下 品 者, 初 位 也 善 男 子 習 忍 以 前 七 句, 明 此 忍 位 以 前 所 修 之 行 也 十 千 劫 者, 即 一 萬 劫, 在 此 一 萬 劫 中, 行 身 三 口 四 意 三 之 十 善 道, 修 此 行 時, 遇 順 緣 即 進, 遇 逆 緣 即 退, 所 謂 不 得 正 定, 無 有 堅 信, 有 如 輕 毛 隨 風 東 西 輕 毛 者, 喻 修 行 者 之 信 心 風 者, 喻 無 明 業 風, 及 逆 順 眾 緣 也 若 至 忍 位 等 十 句, 明 入 初 住 也 忍 位 明 下 伏 忍 位
116 決 定 曰 定, 聚 者 類 也 若 已 住 大 乘 正 法 決 定 之 種 類 中, 不 復 退 墮 於 小 乘 凡 外, 故 曰 入 正 定 聚 五 逆 者 : 殺 父 殺 母 殺 阿 羅 漢 出 佛 身 血 破 和 合 僧 既 入 正 定 聚 以 後, 則 更 不 造 逆, 更 不 謗 正 法, 明 已 具 正 見 也 知 我 相 空, 知 法 相 空, 明 已 證 我 法 二 空 也 住 解 脫 位 者, 住 於 解 脫 生 死 之 位 也 一 阿 僧 祇 劫, 顯 修 行 經 過 之 時 間, 言 依 此 忍 起 修, 則 能 生 起 超 越 凡 夫 之 殊 勝 行 也 壬 二 性 種 性 十 行 位 復 次 性 種 性 菩 薩, 住 無 分 別, 修 十 慧 觀 : 捨 財 命 故, 持 淨 戒 故, 心 謙 下 故, 利 自 他 故, 生 死 無 亂 故, 無 相 甚 深 故, 達 有 如 幻 故, 不 求 果 報 故, 得 無 礙 解 故, 念 念 示 現 佛 神 力 故 對 治 四 倒 三 不 善 根 三 世 惑 業 十 顛 倒 故, 我 人 知 見 念 念 虛 偽, 了 達 名 假 受 假 法 假 皆 不 可 得, 無 自 他 相, 住 真 實 觀 中 品 修 習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於 二 阿 僧 祇 劫 行 諸 勝 行, 得 堅 忍 位 此 明 三 賢 位 中 性 種 性 菩 薩 修 十 行 位 也, 即 中 伏 忍 位 十 住 猶 建 屋 之 有 基, 十 行 猶 由 基 而 起 造 也 性 種 性 之 名, 如 前 已 釋 住 無 分 別 觀, 即 般 若 觀, 顯 總 相 也 謂 此 十 行, 悉 依 無 分 別 般 若 而 住 修 十 慧 觀, 顯 別 相 也 一 修 歡 喜 行, 財 命 謂 財 物 生 命, 捨 者 捨 施, 即 第 一 修 布 施 波 羅 密 多 也 二 修 饒 益 行, 護 持 淨 戒, 能 利 自 他, 即 第 二 修 尸 羅 波 羅 密 多 也 三 修 無 違 逆 行, 攝 心 謙 下, 忍 順 無 瞋, 能 治 自 他 恚 恨, 即 第 三 修 忍 辱 波 羅 密 多 也 四 修 無 屈 撓 行, 勤 修 勝 行, 利 益 自 他, 心 無 屈 撓, 即 第 四 修 精 進 波 羅 密 多 也 五 修 無 癡 亂 行, 於 世 間 中, 死 此 生 彼 入 住 出 胎 皆 無 癡 亂, 即 第 五 修 禪 定 波 羅 密 多 也 六 修 善 現 行, 諸 法 實 相 無 相, 甚 深 觀 念, 照 理 現 前, 即 第 六 修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也 七 修 無 著 行, 達 諸 有 為 如 幻 不 實, 善 修 勝 行, 不 滯 空 有, 即 第 七 修 方 便 波 羅 密 多 也 八 修 難 得 行, 自 修 勝 行, 不 求 果 報, 不 自 希 果, 不 求 彼 報, 即 第 八 修 願 波 羅 密 多 也 九 修 善 法 行, 善 觀 根 器, 以 法 化 人, 得 法 義 詞 辯 四 無 礙 解, 即 第 九 修 力 波 羅 密 多 也 十 修 真 實 行, 言 行 相 應, 所 作 誠 諦, 於 念 念 中, 如 說 能 行, 如 行 能 說, 隨 本 誓 願 皆 得 究 竟, 故 曰 念 念 示 現 佛 神 力, 即 第 十 修 智 波 羅 密 多 也 斯 十 種 行, 悉 依 無 分 別 智 而 行, 謂 依 摩 訶 般 若 修 行 布 施, 乃 至 依 摩 訶 般 若 修 行 智 波 羅 密 多 也 對 治 四 倒 等 六 句, 明 所 修 對 治 也 四 倒 三 不 善 報, 三 世 惑 業 十 顛 倒 等 名 義 如 前 已 釋 我 人 知 見 念 念 虛 偽 者, 明 我 空 也 了 達 名 假 受 假 法 假 皆 不 可 得 者, 明 法 空 也 由 此 人 法 俱 空, 有 無 雙 非, 故 無 自 他 之 相, 亦 無 彼 此 之 別, 而 恆 住 于 無 分 別 真 實 觀 中 也 中 品 修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者, 總 明 所 修 對 治 行 言 中 品 者, 較 前 為 勝, 較 後 為 劣, 故 曰 中 也 於 二 阿 僧 祇 劫 等 三 句, 明 出 此 位 而 進 前 也 二 阿 僧 祇 劫, 有 二 種 義 : 一 謂 第 二 阿 僧 祇 劫 二 謂 倍 前 經 兩 阿 僧 祇 劫 也 以 經 二 阿 僧 祇 劫 故, 所 修 之 行 亦 加 勝 也 下 經 劫 文, 皆 同 此 釋 得 堅 忍 位 者, 顯 出 此 而 得 入 後 位 也 壬 三 道 種 性 十 迴 向 位 復 次 道 種 性 菩 薩 住 堅 忍 中, 觀 諸 法 性 得 無 生 滅 : 四 無 量 心, 能 破 諸 闇 ; 常 見 諸 佛, 廣 興 供 養 ; 常 學 諸 佛, 住 迴 向 心 ; 所 修 善 根, 皆 如 實 際 ; 能 於 三 昧, 廣 作 佛 事 ; 現 種 種 身, 行 四 攝 法 ; 住 無 分 別, 化 利 眾 生 ; 智 慧 明 了, 甚 深 觀 察 ; 一 切 行 願, 普 皆 修 習 ; 能 為 法 師, 調 御 有 情 善 觀 五 蘊 三 界 二 諦, 無 自 他 相, 得 如 實 性 雖 常 修 勝 義 而 受 生 三 界, 何 以 故? 業 習 果 報 未 壞 盡 故, 於 人 天 中 順 道 生 故 上 品 修 習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於 三 阿 僧 祇 劫, 修 二 利 行, 廣 大 饒 益, 得 善 調 伏 諸 三 摩 地, 住 勝 觀 察, 修 出 離 行, 能 證 平 等 聖 人 地 故 此 三 賢 位 中 道 種 性 菩 薩 修 十 迴 向 位 也, 即 上 伏 忍 位 梵 網 經 謂 十 迴 向 為 十 金 剛, 故 曰 : 住 堅 忍 中, 觀 諸 法 真 實 性, 了 達 無 生 無 滅, 就 俗 而 達 真 也 四 無 量 心 二 句, 顯 救 諸 眾 生, 破 其 無 明 業 闇, 即 第 一 救 護 眾 生 而 離 眾 生 相 迴 向 也 常 見 諸 佛 二 句, 親 近 諸 佛, 修 諸 善 根, 即 第 二 不 壞 迴 向 也 常 學 諸 佛 二 句, 如 佛 所 迴 向 而 迴 向
117 , 即 第 三 等 一 切 諸 佛 迴 向 也 所 修 善 根 二 句, 迴 事 向 理, 迴 俗 向 真, 即 第 四 至 一 切 處 迴 向 也 能 於 三 昧 二 句, 迴 諸 散 亂, 向 諸 寂 滅, 由 此 三 昧 作 諸 清 淨 功 德 佛 事, 即 第 五 無 盡 功 德 藏 迴 向 也 現 種 種 身 二 句, 迴 諸 貪 慳, 向 眾 布 施, 謂 以 身 命 財 救 度 眾 生, 即 第 六 一 切 平 等 迴 向 也 住 無 分 別 二 句, 迴 諸 愚 癡, 向 妙 智 慧, 由 此 慧 目, 廣 利 有 情, 由 此 成 其 方 便 無 分 別 智 波 羅 密 多, 即 第 七 隨 順 一 切 眾 生 迴 向 也 智 慧 明 了 二 句, 明 雙 照 二 諦, 得 無 分 別 妙 智, 若 所 觀, 若 能 觀, 皆 不 分 別 計 度, 而 達 其 真 實 如 義, 即 第 八 明 真 實 相 迴 向 也 一 切 行 願 二 句, 前 觀 二 諦 無 異 無 別, 則 是 無 相 可 見, 以 無 相 故 亦 無 一 切 願 求, 以 無 願 故 則 亦 無 一 切 所 行, 因 無 一 切 所 行 所 願, 故 無 上 菩 提 皆 得 普 修, 此 即 第 九 無 縛 解 脫 迴 向 也 能 為 法 師 二 句, 善 演 般 若, 得 無 礙 解, 能 調 御 從 生 煩 惱, 即 第 十 等 法 界 迴 向 也 此 十 迴 向, 總 其 大 綱, 則 惟 有 三 : 一 迴 俗 向 真, 即 迴 俗 事 而 向 於 真 理 二 迴 因 向 果, 即 迴 一 切 因 行, 而 向 于 佛 果 三 迴 自 向 他, 即 迴 自 修 之 功 果, 而 向 于 一 切 眾 生 皆 無 所 住 而 修 一 切 行, 皆 為 波 羅 密 行 世 界 眾 生, 若 具 此 十 心, 雖 有 微 細 功 德, 亦 為 菩 提 資 糧 否 則 雖 有 廣 大 功 德, 不 過 得 一 人 天 福 報 而 已 善 觀 五 蘊 三 界 二 諦 無 自 他 相, 得 如 實 性 者, 顯 對 治 也 善 觀 五 蘊, 得 五 解 脫, 善 觀 三 界, 得 三 三 昧, 善 觀 二 諦, 得 無 常 無 生 忍, 以 斯 念 念 觀 察, 無 自 他 相, 得 契 真 如 法 性 雖 常 修 勝 義 至 順 道 生 故 七 句, 謂 雖 然 常 住 無 分 別 勝 義 觀 中, 而 恆 願 受 生 三 界, 教 他 有 情, 以 其 受 生 異 熟 報 體 之 業 習 未 解 脫 故 然 受 生 三 界, 唯 在 人 天 二 道 之 中, 不 生 餘 趣 也 上 品 修 習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多 者, 總 顯 所 修 對 治 行 上 品 者, 對 前 二 位 言, 為 三 賢 之 上 也 於 三 阿 僧 祇 劫 等 三 句, 明 此 位 圓 滿 也 三 阿 僧 祇 劫, 如 上 已 釋 得 善 調 伏 等 四 句, 明 出 此 位 進 入 初 地 相 也 善 調 伏 者, 即 是 三 賢 位 中 一 切 掉 舉 煩 惱 悉 皆 調 伏, 與 定 相 應, 而 能 起 勝 觀 照, 修 出 凡 入 聖 之 行 也 此 中 言 出 凡 者, 以 三 賢 所 有 善 心, 是 第 六 意 識 智 觀, 而 第 七 末 那 尚 未 轉, 以 末 那 未 轉 故, 六 識 上 任 有 何 種 善 法 仍 屬 有 漏, 故 不 名 聖 及 出 此 十 迴 向 而 將 入 初 地, 即 平 等 性 智 現 前, 一 切 善 行 皆 是 無 漏, 方 入 聖 位, 故 曰 : 能 證 平 等 即 平 等 性 智 聖 人 地 也 辛 二 十 地 位 壬 一 明 初 地 相 復 次 歡 喜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超 愚 夫 地, 生 如 來 家, 住 平 等 忍 初 無 相 智 照 勝 義 諦, 一 相 平 等, 非 相 無 相, 斷 諸 無 明, 滅 三 界 貪, 未 來 無 量 生 死 永 不 生 故 大 悲 為 首, 住 起 諸 大 願, 於 方 便 智, 念 念 修 習 無 量 勝 行 ; 非 證 非 不 證, 一 切 遍 學 故 ; 非 住 非 不, 向 一 切 智 故 ; 行 於 生 死, 魔 不 動 故 ; 離 我 我 所, 無 怖 畏 故 ; 無 自 他 相, 常 化 眾 生 故 ; 自 在 願 力, 生 諸 淨 土 故 善 男 子! 此 初 覺 智, 非 如 非 智, 非 有 非 無, 無 有 二 相 方 便 妙 用, 非 倒 非 住, 非 動 非 靜, 二 利 自 在, 如 水 與 波, 非 一 非 異 ; 智 起 諸 波 羅 密 多, 亦 非 一 異 於 四 阿 僧 祇 劫, 滿 足 修 習 百 萬 行 願 此 地 菩 薩, 無 三 界 業 習, 更 不 造 新, 由 隨 智 力 以 願 生 故 念 念 常 行 檀 波 羅 密 多, 布 施 愛 語 利 行 同 事, 廣 大 清 淨, 善 能 安 住, 饒 益 眾 生 此 明 十 地 中 初 地 之 相, 即 信 忍 中 之 下 信 忍,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四 法 師 也 全 文 依 入 住 出 三 種, 分 為 三 段 : 超 愚 夫 地 至 永 不 生 故 之 一 段, 明 入 地 相 也 愚 夫 謂 小 乘 及 凡 夫, 以 無 明 故 初 地 得 法 空 智, 故 超 凡 小 生 如 來 家 者, 謂 入 佛 法 界, 即 已 證 真 如 法 性 平 等 之 理 也 平 等 忍 者, 即 下 信 忍, 或 謂 由 無 分 別 智, 忍 可 諸 法 平 等 性 也 初 無 相 智 四 句, 明 能 證 之 智 所 證 之 相 無 相 智, 即 無 分 別 智 非 相 者, 無 所 證 之 相 非 無 相 者, 非 無 能 證 之 妙 智 也 斷 諸 無 明 四 句, 明 入 地 時 所 斷 障 也 言 諸 無 明 者, 指 分 別 所 起 之 二 障, 此 諸 障 品 皆 無 明 故 滅 三 界 貪 者, 謂 證 初 地, 即 修 布 施 波 羅 密 多, 三 界 之 貪 皆 斷
118 滅 故 證 此 地 者, 斷 眾 煩 惱, 捨 阿 賴 耶 識, 不 受 後 有 生 死, 故 未 來 無 量 生 死 永 不 生 也 大 悲 為 首 至 亦 非 一 異 之 一 段, 明 住 地 相 也 大 悲 為 首 四 句, 明 修 悲 智 也 ; 萬 行 無 量, 括 之 曰 大 悲, 經 云 : 大 悲 心 為 根 本 是 也 起 諸 大 願 者, 指 願 求 菩 提, 經 云 : 菩 提 心 為 因 是 也 於 方 便 智 者, 即 經 云 : 方 便 為 究 竟 是 也 以 此 三 者, 上 求 下 化, 悉 得 圓 滿, 然 必 念 念 修 習, 方 可 起 無 量 勝 行 也 非 證 非 不 證 二 句, 明 所 證 真 如, 此 地 菩 薩 所 證 真 如, 為 遍 行 真 如, 故 所 修 所 學 亦 是 遍 也 證 者, 指 證 諸 法 實 性 言 此 性 非 證 非 不 證 者, 以 二 智 同 證 故, 真 俗 不 二 故, 一 切 遍 學 故 次 言 非 住 者, 以 念 念 前 進 ; 言 非 不 住 者, 以 前 進 不 舍 前 所 修 故, 由 之 趣 向 一 切 智 故 行 於 生 死 二 句, 明 利 生 不 為 煩 惱 蘊 死 及 天 魔 之 四 魔 所 惑 也 離 我 我 所 二 句, 明 離 五 種 怖 畏, 由 于 無 我 我 所 也 無 自 他 相 二 句, 明 化 眾 生 不 著 能 化 所 化 也 自 在 願 力 二 句, 明 隨 所 願 生 佛 土 也 此 地 菩 薩, 具 辟 法 明 門, 見 百 佛 身, 故 其 自 在 自 由 之 願, 即 是 常 在 此 百 佛 國 土 中 化 諸 眾 生, 修 諸 妙 行 也 善 男 子 等 十 三 句, 明 根 本 後 得 二 智, 非 一 非 二 也 初 覺 智, 謂 初 地 初 證 真 如 法 性 之 智, 即 根 本 智 也 非 如 者, 無 所 證 真 如 之 境 相 ; 非 智 者, 謂 此 根 本 智, 亦 無 能 證 之 智 相 也 ; 此 即 境 智 俱 空, 能 所 雙 泯, 如 鏡 之 光, 顯 鏡 之 明 無 二 相 可 得, 故 皆 不 可 言 有 言 無 也, 若 無 有 無 能 所 二 相, 則 方 便 妙 用, 常 得 自 在 矣 非 倒 者, 非 同 凡 夫 之 顛 倒 非 住 者, 非 如 小 乘 之 自 利 非 動 者, 以 所 證 為 無 去 無 來 之 如 如 相 非 靜 者, 以 俱 二 利 妙 用, 念 念 上 求 下 化 也 以 二 利 自 在 故, 二 智 不 一 不 二, 如 水 與 波, 非 一 非 異 水 喻 根 本 智, 顯 自 利 自 在, 波 喻 後 得 智, 顯 利 他 自 在 故 由 親 證 諸 法 實 性 根 本 智, 起 諸 方 便 後 得 智, 以 後 得 智, 上 求 佛 果, 下 化 群 生, 至 于 究 竟 彼 岸 此 謂 智 起 波 羅 密 多, 然 與 根 本 智, 亦 無 一 異 之 可 言 也 於 四 阿 僧 祇 劫 至 饒 益 眾 生 之 一 段, 明 圓 滿 初 地, 進 於 二 地, 即 出 地 相 也 滿 足 百 萬 行 願 者, 明 在 此 地 中, 修 百 法 明 門, 圓 足 百 萬 行 願, 將 出 此 地 而 前 進 也 無 三 界 業 習 更 不 新 造 者, 謂 無 分 別 智 常 現 在 前, 所 有 三 界 無 明 業 習 漸 漸 而 斷, 無 有 新 造 也 然 菩 薩 三 界 受 生 者, 乃 大 悲 再 來, 不 為 所 惑 者 也 在 此 四 阿 僧 祇 劫 中, 雖 萬 行 均 進, 而 以 布 施 等 四 攝 法 為 重, 故 念 念 行 檀 波 羅 密 多, 廣 得 清 淨 攝 受 饒 益 眾 生 也 壬 二 明 二 地 相 復 次 離 垢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四 無 量 心, 最 勝 寂 滅, 斷 瞋 等 習 修 一 切 行, 所 謂 遠 離 殺 害, 不 與 不 取, 心 無 染 欲, 得 真 實 語, 得 和 合 語, 得 柔 軟 語, 得 調 伏 語, 常 行 捨 心, 常 起 慈 心, 住 正 真 心 寂 靜 純 善, 離 破 戒 垢, 行 大 慈 觀, 念 念 現 前 於 五 阿 僧 祇 劫, 具 足 清 淨 戒 波 羅 密 多, 志 意 勇 猛, 永 離 諸 染 此 明 二 地 之 相, 即 信 忍 中 之 中 信 忍, 又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五 法 師 也 于 中 有 三 : 一 入 地 相, 二 住 地 相, 三 出 地 相 四 無 量 心 至 斷 瞋 等 習 一 段, 明 入 地 之 相 此 菩 薩 修 尸 羅 波 羅 密 多 故, 其 持 戒 淨, 身 心 寂 滅 最 勝 寂 滅 者, 所 證 真 如 也 斷 瞋 等 習 者, 斷 瞋 細 習, 顯 入 地 之 所 斷 也 修 一 切 行 至 念 念 現 前 一 段, 明 住 地 之 相 一 切 行 者, 即 十 善 行 遠 離 殺 害, 謂 殺 機 殺 緣 都 斷, 即 究 竟 不 殺 也 不 與 不 取, 謂 福 德 滿 足, 自 無 需 求, 即 究 竟 不 盜 也 心 無 染 欲, 即 究 竟 不 淫 也 得 真 實 語, 真 無 妄 語 也 得 和 合 語, 真 不 兩 舌 也 得 柔 軟 語, 真 不 惡 口 也 得 調 伏 語, 真 不 綺 語 也 常 行 捨 心, 真 無 貪 也 常 起 慈 心, 真 無 瞋 也 住 正 直 心, 真 無 癡 也 寂 靜 純 善 四 句, 讚 住 地 究 竟 離 過 之 相, 如 文 可 知 於 五 阿 僧 祇 劫 至 永 離 諸 染 一 段, 明 出 地 之 相 五 阿 僧 祇 劫 者, 於 上 劫 數 加 一 是 也 志 意 勇 猛, 謂 菩 薩 志 意 之 本, 為 除 惡 歸 善, 由 根 生 力, 將 出 前 位 而 更 進, 故 發 勇 猛 也 壬 三 明 三 地 相 復 次 發 光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無 分 別, 滅 無 明 闇 於 無 相 忍 而 得 三 明, 悉 知 三
119 世 無 來 無 去 依 四 靜 慮 四 無 色 定, 無 分 別 智, 次 第 隨 順 具 足 勝 定, 得 五 神 通 : 現 身 大 小, 隱 顯 自 在 ; 天 眼 清 淨, 悉 見 諸 趣 ; 天 耳 清 淨, 悉 聞 眾 聲 ; 以 他 心 智, 知 眾 生 心, 宿 住 能 知, 無 量 差 別 於 六 阿 僧 祇 劫, 行 一 切 忍 波 羅 密 多, 得 大 總 持, 利 益 安 樂 此 明 三 地 之 相, 即 信 忍 中 之 上 信 忍, 為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六 法 師 也 于 中 有 三, 同 前 住 無 分 別 二 句, 明 入 地 相 住 無 分 別 者, 顯 入 地 之 能 證 智 及 所 證 真 如 也 滅 無 明 闇 者, 明 入 地 所 斷, 為 究 竟 斷 癡 也 於 無 相 忍 至 無 量 差 別 一 段, 明 住 地 所 修 行 相 也 於 無 相 忍 而 得 三 明 者, 三 明 悉 如 前 釋 ; 謂 觀 諸 法 無 相 而 決 定 忍 可, 別 得 三 明, 由 三 明 而 知 三 世 流 轉 幻 有, 無 有 定 相 也 依 四 靜 慮 等 四 句, 謂 依 四 禪 八 定 而 修 大 乘 光 明 定, 此 定 恆 與 無 分 別 智 相 應, 而 無 分 別 智 亦 恆 隨 順 此 四 禪 八 定 而 相 應 也 具 足 勝 定 二 句, 明 得 五 通 也 ; 勝 定 者, 前 之 八 定 由 此 定 力 而 獲 五 神 通, 五 通 之 境 如 何? 即 現 身 現 土, 隱 顯 自 在 等, 五 通 名 相, 如 文 可 知 宿 住 即 宿 世 智 也 於 六 阿 僧 祇 劫 至 利 益 安 樂 一 段, 顯 行 滿 出 地 之 相 也 此 地 菩 薩 修 忍 辱 波 羅 密, 一 切 忍 辱 皆 悉 圓 滿 大 總 持 者, 即 陀 羅 尼, 謂 獲 忍 辱 陀 羅 尼 也 壬 四 明 四 地 相 復 次 焰 慧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修 行 順 忍, 無 所 攝 受, 永 斷 微 細 身 邊 見 故 修 習 無 邊 菩 提 分 法, 念 處 正 勤 神 足 根 力 覺 道 具 足, 為 欲 成 就 力 無 所 畏 不 共 佛 法 於 七 阿 僧 祇 劫, 修 習 無 量 精 進 波 羅 密 多, 遠 離 懈 怠, 普 利 眾 生 此 明 四 地 之 相, 即 順 忍 中 之 下 順 忍, 為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七 位 法 師 也 修 行 順 忍 等 三 句, 明 入 地 之 相 修 行 順 忍, 明 能 證 智, 即 無 分 別 智 無 所 攝 受 者, 明 所 證 真 如, 即 是 無 所 攝 受 真 如, 了 諸 法 性 無 所 繫 屬 也 微 細 身 邊 見 者, 六 識 相 應 俱 生 身 見 邊 見, 此 二 見 分 別 所 起 前 地 已 斷, 其 微 細 者 入 此 地 亦 永 斷 滅 矣 修 習 無 邊 菩 提 分 法 至 不 共 佛 法 一 段, 明 住 地 之 相 無 邊 菩 提 分 法 有 二 : 一 簡 非 二 乘, 故 云 無 邊 二 此 法 略 有 三 十 七 分, 此 地 菩 薩 修 億 法 明 門, 每 一 分 法, 有 億 法 明 門, 故 云 無 邊 也 三 十 七 法 者 : 一 四 念 處, 二 四 正 勤, 三 四 如 意 足 即 神 足, 四 五 根, 五 五 力, 六 七 覺 支, 七 八 正 道, 共 名 三 十 七 道 品 此 地 菩 薩 之 功 德, 具 足 圓 滿, 其 本 願 非 如 小 乘 之 三 十 七 品 所 修, 乃 為 成 就 佛 果 十 力 四 無 畏 十 八 不 共 法 也 於 七 阿 僧 祇 劫 至 普 利 眾 生 一 段, 明 圓 滿 出 地 相 也 七 阿 僧 祇 劫, 應 如 前 加 精 進 波 羅 密 多 者, 為 本 地 菩 薩 之 專 行, 以 求 無 上 佛 法, 非 精 進 不 可 ; 懈 怠 為 二 十 隨 煩 惱 中 之 大 隨 煩 惱, 乃 精 進 之 所 對 治 也 餘 如 文 知 壬 五 明 五 地 相 復 次 難 勝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以 四 無 畏 隨 順 真 如, 清 淨 平 等 無 差 別 相, 斷 隨 小 乘 樂 求 涅 槃 集 諸 功 德, 具 觀 諸 諦 : 此 苦 聖 諦, 集 滅 道 諦, 世 俗 勝 義, 觀 無 量 諦 為 利 眾 生, 習 諸 技 藝 : 文 字 醫 方, 讚 詠 戲 笑 工 巧 咒 術 外 道 異 論, 吉 凶 占 相, 一 無 錯 謬, 但 於 眾 生 不 為 損 惱, 為 利 益 故, 咸 悉 開 示, 漸 令 安 住 無 上 菩 提, 知 諸 地 中 出 道 障 道 於 八 阿 僧 祇 劫, 常 修 三 昧, 開 發 諸 行 此 明 五 地 之 相, 即 順 忍 中 之 順 忍, 為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八 位 法 師 也 以 四 無 畏 等 六 句, 明 入 地 之 相 初 二 句, 明 能 證 智, 即 無 分 別 智 相 應 之 四 無 畏 智 也 次 二 句, 明 所 證 真 如 ; 無 差 別 相 者, 即 是 世 出 世 清 淨 平 等 真 如, 則 是 染 淨 真 如 也 末 二 句, 明 入 地 所 斷 相 也 五 地 之 前, 所 有 功 德 多 似 二 乘, 證 入 此 地, 則 斷 此 隨 同 小 乘 之 似 相 以 回 真 向 俗, 始 為 不 共 之 隨 佛 法 也, 故 云 : 斷 隨 小 乘 樂 求 涅 槃 集 諸 功 德 等 二 十 一 句, 明 住 地 所 修 相 也 初 六 句, 總 明 世 出 世 功 德, 行 願 無 量, 此 亦 是 自 證 自 利 境 也 為 利 眾 生 等 八 句, 明 回 修 世 法, 利 樂 眾 生 也 此 即 修 習 五 明, 而 以 習 諸 技 藝 一 句 為 總 標, 前 文 觀 四 聖 諦 為 內 明, 文 字 等 為 聲 明, 醫 方 為 醫 方 明, 讚 詠 戲 笑 二 句 為 工 巧 明, 外 道 等 三 句 為 因 明 菩 薩 通 內 明, 則 知 總 持 一 切 佛 法, 通 餘 四 明, 則 能 利 諸 有 情 此 地 行 者, 雖 修 世 間 學 說, 並 不 為 其 所 惑, 復 不 同 世 間 學
120 者, 徒 以 文 字 技 能 為 競 爭 鬥 諍 之 立 足 地, 其 結 果 非 僅 無 利 于 世 而 反 為 惱 害 于 眾 生 也 菩 薩 行 之, 但 為 利 生 之 事 蓋 世 間 技 巧, 皆 器 具 也, 若 以 大 慈 悲 心 運 用 之, 則 于 眾 生 不 為 損 惱, 復 能 開 示 令 趣 無 上 菩 提 矣 知 諸 地 中 出 道 障 道 者, 謂 能 了 知 諸 地 之 中, 何 者 是 可 出 之 道, 何 者 是 不 通 之 障 道 法 也 於 八 阿 僧 祇 劫 等 三 句, 明 出 地 之 相, 專 以 定 力 進 發 諸 行, 故 云 : 常 修 三 昧, 開 發 諸 行 八 阿 僧 祇 劫, 應 如 前 加 壬 六 明 六 地 相 復 次 現 前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得 上 順 忍, 住 三 脫 門, 能 盡 三 界 集 因 集 業 麤 現 行 相 大 悲 增 上, 觀 諸 生 死 : 無 明 闇 覆 業 集 識 種 名 色 六 處 觸 受 愛 取 有 生 老 死 等, 皆 由 著 我 無 明 業 果, 非 有 非 無, 一 相 無 相 而 不 二 故 於 九 阿 僧 祇 劫, 行 百 萬 空 無 相 無 願 三 昧, 得 一 切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無 邊 光 照 此 明 六 地 之 相, 即 順 忍 中 之 上 順 忍, 為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九 位 法 師 也 得 上 順 忍 等 三 句, 明 入 地 之 相 初 句 明 能 證 智, 次 句 為 所 證 真 如, 以 入 地 即 得 上 順 忍, 證 空 無 相 無 願 三 解 脫 門 故, 其 所 證 即 三 解 脫 真 如 第 三 句 明 入 地 所 斷 之 相 : 集 因 者, 六 識 相 應 俱 生 煩 惱, 即 無 明 等 業 因 ; 集 業 者, 即 由 無 明 所 造 福 非 福 不 動 等 業, 此 若 因 若 業 之 三 界 粗 現 行, 入 此 地 時, 即 可 斷 盡 大 悲 增 上 至 而 不 二 故 一 段, 明 住 地 所 修 相 也 大 悲 增 上 二 句, 謂 具 足 大 悲, 觀 諸 生 死 流 轉 而 能 救 度 無 明 闇 覆 等 六 句, 明 十 二 緣 生 之 流 轉 相 闇 覆 者, 即 無 明 相 也, 此 十 二 緣 生 之 根 本, 由 于 執 我, 我 執 之 病 若 破, 則 無 無 明, 無 明 無 故, 則 亦 無 餘 之 十 一 緣 生 矣 然 何 以 云 由 我 執 耶? 此 有 二 義 : 一 無 明 有 二 : 一 迷 理 無 明, 謂 迷 于 諸 法 緣 生 本 空 無 我 之 理 性, 故 執 有 實 我 之 理 性 二 迷 事 無 明, 謂 由 迷 理, 則 亦 迷 于 依 本 空 所 起 之 幻 影 異 熟 果 報 以 此 二 迷, 熏 初 剎 那 識 種 子, 藏 第 八 識 中, 遇 緣 復 發 現 行, 現 行 復 熏 種 子, 種 子 復 生 現 行, 如 是 至 今 而 無 有 始, 故 曰 由 無 始 無 明 生 著, 造 業 受 苦, 無 有 窮 盡, 入 于 此 地, 則 起 對 治 斷 其 根 本, 故 無 我 執, 以 無 我 執 故 無 明 等 亦 無 有 也 無 明 業 果 等 四 句, 明 菩 薩 觀 照 惑 業 苦 不 一 不 異, 非 有 非 無, 此 即 為 三 解 脫 門 也 十 二 緣 生 之 因 果, 釋 如 他 處, 不 贅 述 於 九 阿 僧 祇 劫 等 四 句, 明 出 地 相 也 由 三 三 昧 成 摩 訶 般 若, 發 大 悲 光, 普 照 一 切 普 利 一 切 也 壬 七 明 七 地 相 復 次 遠 行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修 無 生 忍, 證 法 無 別, 斷 諸 業 果 細 現 行 相 住 於 滅 定, 起 殊 勝 行, 雖 常 寂 滅 廣 化 眾 生 : 示 入 聲 聞 常 隨 佛 智, 示 同 外 道, 示 作 魔 王, 隨 順 世 間 而 常 出 世 於 十 阿 僧 祇 劫 行 百 萬 三 昧, 善 巧 方 便 廣 宣 法 藏, 一 切 莊 嚴 皆 得 圓 滿 此 明 七 地 之 相, 即 下 品 無 生 忍, 為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十 位 法 師 也 修 無 生 忍, 明 能 證 智 證 法 無 別, 明 所 證 真 如 斷 諸 業 果 細 現 行 相, 明 所 斷 相 細 現 行 相, 對 前 粗 現 行 相 而 言 以 上 均 明 入 地 相 住 於 滅 定 等 十 句, 明 住 地 相 初 四 句, 顯 雖 住 定 而 常 化 眾, 謂 不 起 滅 定 而 廣 化 眾 生 也 滅 定 即 滅 受 想 定 滅 盡 定 之 略 稱 住 此 定 者, 皆 證 果 之 聖 人, 入 定 先 將 六 識 心 心 所, 及 四 惑 相 應 之 末 那 心 心 所 均 已 滅 盡 二 乘 聖 人 於 滅 定 時, 一 切 功 用 都 息 ; 菩 薩 以 有 平 等 性 智 故, 而 第 七 識 上 有 度 生 之 用, 能 不 起 滅 定, 即 於 定 中 起 行 利 生 示 入 聲 聞 等 六 句, 顯 雖 入 滅 不 同 二 乘, 以 常 隨 佛 智 故 復 不 似 外 道 魔 王 等 者, 以 雖 入 世 而 實 是 出 世 者 也, 外 道 指 異 論 計 辯 者, 魔 王 指 貪 五 欲 樂 者 皆 是, 而 此 菩 薩, 均 現 身 其 中 以 教 化 之 於 十 阿 僧 祇 劫 等 六 句, 明 出 地 相 也 謂 由 前 定 力, 則 一 切 三 昧, 悉 能 具 足 圓 滿, 廣 為 眾 生 宣 揚 法 藏, 其 言 說 力 便, 均 不 出 定 而 能 莊 嚴 者 也 壬 八 明 八 地 相 復 次 不 動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無 生 忍, 體 無 增 減, 斷 諸 功 用 心 心 寂 滅, 無 身 心 相, 猶 如 虛 空 ; 此 菩 薩 佛 心 菩 提 心 涅 槃 心 悉 皆 不 起, 由 本 願 故 諸 佛 加 持, 能 一 念 頃 而 起 智 業, 雙 照 平 等, 以 十 智 力, 遍 不 可 說 大 千 世 界, 隨 諸 眾 生 普 皆 利 樂 於 千
121 阿 僧 祇 劫, 滿 足 百 萬 大 願, 心 心 趣 入 一 切 種, 一 切 智 智 此 明 八 地 之 相, 即 中 品 無 生 忍, 為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十 一 位 法 師 也 住 無 生 忍 等 三 句, 明 初 入 地 相 初 句 顯 能 證 智, 次 句 顯 所 證 真 如, 第 三 句 顯 初 入 地 所 斷 相 也 六 地 之 前, 有 相 觀 少, 無 相 觀 多, 至 第 七 地, 則 純 是 無 相 觀, 然 是 由 滅 定 功 力 而 成, 若 無 此 定 功, 則 仍 間 有 有 相 之 觀 到 此 不 動 地, 則 無 相 觀 任 運 現 前, 不 假 定 力 等 功 用, 故 云 斷 諸 功 用 也 心 心 寂 滅 至 普 皆 利 樂 一 段, 明 住 地 所 修 相 也 心 心 寂 滅 三 句, 顯 身 心 無 相, 猶 同 虛 空 此 菩 薩 佛 心 菩 提 心 涅 槃 心 悉 皆 不 起, 由 本 願 故 諸 佛 加 持, 至 普 皆 利 樂 一 節, 顯 此 菩 薩 之 修 度 也 菩 薩 皆 以 究 竟 佛 果, 利 諸 有 情, 為 其 本 願, 然 至 此 時 身 心 應 空, 其 求 佛 果 心, 求 菩 提 心, 及 求 涅 槃 心, 均 皆 不 起, 則 上 求 下 化 之 心, 不 已 絕 歟! 由 此 諸 佛 加 持 以 儆 覺 之, 此 加 持 相, 如 華 嚴 十 地 品 所 明 由 佛 加 持, 故 於 一 剎 那 頃, 起 平 等 性 智 之 妙 用, 雙 照 二 諦, 承 佛 之 十 力 智, 周 遍 不 可 說 之 千 世 界, 廣 為 眾 生 說 法 利 樂, 令 成 佛 道 十 力 智, 如 法 數 說, 恐 繁 不 述 於 千 阿 僧 祇 等 四 句, 明 出 地 相 千 阿 僧 祇 劫 者, 較 前 增 百 倍 也 大 願 者, 一 上 求 佛 果 功 德, 二 下 化 生 死 有 情 一 切 種 者, 謂 一 剎 那 所 證 得 之 諸 法 種 種 差 別 性 相 其 能 證 者, 即 是 一 切 種 智, 即 大 圓 鏡 智 此 位 言 得 此 智 者, 以 將 得 故 作 是 說, 或 是 佛 力 加 持 少 分 證 故 一 切 智 智 者, 即 是 證 明 一 切 種 一 切 種 智 無 二 無 別 之 智 也 壬 九 明 九 地 相 復 次 善 慧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上 無 生 忍 滅 心 心 相, 證 智 自 在, 斷 無 礙 障 具 大 神 通, 修 力 無 畏, 善 能 守 護 諸 佛 法 藏, 得 無 礙 法 解 法 義 詞 辯, 演 說 正 法 無 斷 無 盡, 一 剎 那 頃, 於 不 可 說 諸 世 界 中, 隨 諸 眾 生 所 有 問 難, 一 音 解 釋 普 令 歡 喜 於 萬 阿 僧 祇 劫, 能 現 百 萬 恆 河 沙 等 諸 佛 神 力, 無 盡 法 藏, 利 益 圓 滿 此 明 九 地 之 相, 即 上 品 無 生 忍, 為 十 三 法 師 中 之 第 十 二 位 法 師 也 住 上 無 生 忍 等 四 句, 明 證 地 相 初 句 顯 能 證 智, 次 二 句 顯 所 證 真 如, 前 地 空 所 緣 之 一 切 相 分, 此 地 進 而 見 分 亦 空, 故 云 滅 心 心 相 由 此 心 相 胥 亡, 無 彼 此 別, 即 能 證 得 無 邊 妙 智, 謂 得 一 智 即 得 一 切 智, 得 一 切 智 即 是 明 一 智, 故 云 證 智 自 在 也 斷 無 礙 障 者, 顯 入 地 所 斷 之 障 ; 無 礙 謂 四 無 礙, 障 此 四 無 礙 不 生 者, 曰 無 礙 障, 此 障 此 地 已 斷 具 大 神 通 者, 明 已 證 得 也 由 此 大 神 通 力, 修 習 佛 果 十 力 四 無 畏 等 不 共 法, 以 此 而 能 守 護 如 來 法 藏, 即 是 得 大 總 持 也 得 無 礙 解 等 四 句, 顯 得 四 無 礙 解, 以 之 廣 流 正 法, 毫 無 障 礙 也 一 剎 那 頃 等 五 句, 顯 以 四 無 礙 解 演 說 正 法, 利 樂 有 情 其 不 可 說 世 界 中 眾 生, 於 一 念 間 一 時 問 難, 此 菩 薩 以 神 通 力, 無 礙 解 力, 一 音 普 演, 即 於 一 名 句 字 中 說 一 切 名 句 字, 於 一 義 中 說 一 切 義, 一 方 音 聲 中 現 一 切 音 聲, 皆 令 眾 疑 冰 釋, 普 生 歡 喜 也 於 萬 阿 僧 祇 劫 等 四 句, 明 出 地 相 萬 阿 僧 祇 劫, 如 前 增 加, 所 修 時 劫 既 長, 故 其 所 化 國 土, 所 親 近 如 來, 所 承 佛 之 威 神, 亦 皆 平 均 無 量, 是 故 能 受 持 諸 佛 無 盡 法 藏, 自 他 二 利, 咸 得 圓 滿 也 壬 十 明 十 地 相 復 次 法 雲 地 菩 薩 摩 訶 薩, 無 量 智 慧 思 惟 觀 察, 從 發 信 心, 經 百 萬 阿 僧 祇 劫, 廣 集 無 量 助 道 法, 增 長 無 邊 大 福 智, 證 業 自 在, 斷 神 通 障 於 一 念 頃, 能 遍 十 方 百 萬 億 阿 僧 祇 世 界 微 塵 數 國 土, 悉 知 一 切 眾 生 心 行 上 中 下 根, 為 說 三 乘, 普 令 修 習 波 羅 密 多 入 佛 行 處, 力 無 所 畏, 隨 順 如 來 寂 滅 轉 依 此 明 十 地 之 相, 即 下 品 寂 滅 忍, 為 第 十 三 位 法 師 也 無 量 智 慧 至 斷 神 通 障 一 段, 明 入 地 相 也 無 量 智 慧 二 句, 明 所 得 大 智 從 發 信 心 等 四 句, 明 曠 劫 以 來 所 修 得 無 邊 助 道 法, 及 大 福 大 智 之 兩 足, 初 集 修 助 道 法 是 因, 增 長 大 福 智 是 果 ; 言 增 長 簡 與 佛 別 也 證 業 自 在 者, 顯 所 證 真 如 ; 前 之 若 福 若 智, 悉 是 能 證 業 者 謂 上 求 下 化 之 業 用, 至 此 已 得 圓 滿 自 在 又 業 者 三 業, 即 身 語 意 三 輪 也 斷 神 通 障 者, 顯 入 地 所 斷 相 也 ; 障 此 神 通 自 在 者 曰 神 通 障, 入 此 地 時 悉 皆 斷 盡, 此 非 前 地 之 神 通
122 , 乃 齊 佛 果 之 不 思 議 神 通, 所 謂 無 礙 自 在 之 神 變 也 於 一 念 頃 等 六 句, 明 住 地 相 也 其 所 化 國, 至 於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言 說, 姑 概 之 以 百 萬 億 大 千 世 界 析 為 微 塵 數 之 國 土 也 于 此 微 塵 數 國 土 中 之 有 情, 菩 薩 咸 知 其 心, 咸 了 其 行, 謂 或 上 根 中 根 下 根, 即 為 敷 演 三 乘 之 法, 普 令 趣 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也 入 佛 行 處 等 三 句, 顯 出 地 相, 得 轉 依 果 也 佛 行 處 等, 如 前 已 釋 轉 依 略 有 四 義 : 一 轉 所 依, 即 以 第 八 識 為 所 依 ; 何 以 故? 此 識 為 根 本 依 故, 轉 此 所 依 名 曰 轉 依 二 能 轉 道, 即 以 因 中 所 修 之 菩 提 分 法 波 羅 密 行, 為 能 轉 道 三 所 轉 捨, 謂 由 前 之 道 力, 而 轉 捨 煩 惱 生 死 之 法 四 所 轉 得, 由 捨 生 死 煩 惱 而 得 之 涅 槃 菩 提 此 有 二 類 : 甲 所 顯 得, 即 是 真 如 法 性, 涅 槃 妙 果 ; 此 法 性 妙 果, 自 發 心 至 今 未 得 顯 現, 今 忽 將 障 道 法 斷 盡, 方 始 顯 得 也 乙 所 生 得, 即 是 滅 無 明 煩 惱, 所 生 得 之 菩 提 妙 果, 斯 二 名 二 轉 依 果, 佛 果 舍 異 熟 識 而 轉 得 之 白 淨 識, 亦 即 菩 薩 之 所 依 也 廣 如 成 唯 識 論 九 卷 十 卷 所 明 此 十 地 位, 依 唯 識 論 九 卷 文, 次 第 略 明 十 地 菩 薩, 修 十 勝 行, 斷 十 種 障, 得 十 真 如, 獲 二 轉 依 如 有 遺 漏, 請 於 原 文 自 尋 究 焉 辛 三 總 結 善 男 子! 從 初 習 忍 至 金 剛 定, 皆 名 為 伏 一 切 煩 惱 無 相 信 忍, 照 勝 義 諦, 滅 諸 煩 惱, 生 解 脫 智, 漸 漸 伏 滅 以 生 滅 心 得 無 生 滅, 此 心 若 滅 即 無 明 滅 金 剛 定 前 所 有 知 見, 皆 不 名 見, 唯 佛 頓 解 具 一 切 智, 所 有 知 見 而 得 名 見 善 男 子! 金 剛 三 昧 現 在 前 時, 而 亦 未 能 等 無 等 等 ; 譬 如 有 人, 登 大 高 臺, 普 觀 一 切 無 不 斯 了 若 解 脫 位, 一 相 無 相, 無 生 無 滅,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滿 功 德 藏, 住 如 來 位 此 別 說 中 第 三 總 結 也 言 伏 一 切 煩 惱 者, 謂 初 地 之 後, 雖 能 漸 斷, 乃 斷 其 現 行 耳, 至 十 地 位 亦 不 過 斷 一 切 現 行 而 已 ; 其 種 子 習 氣, 必 至 金 剛 道 後 方 空 何 以 故? 以 未 至 等 覺 後 心, 持 煩 惱 種 之 異 熟 識 不 能 空 故 無 相 信 忍, 照 勝 義 諦, 謂 初 地 智 證 真 如, 故 云 無 相 ; 初 地 以 上, 具 妙 觀 平 等 二 智, 由 此 二 智, 漸 漸 少 分 伏 滅 六 七 二 識 相 應 之 煩 惱, 是 即 生 解 脫 智 也 心 生 滅 者, 謂 變 易 生 死, 即 異 熟 識 心 ; 若 以 能 證 之 智, 證 得 生 滅 心 滅, 是 即 異 熟 識 心 滅, 亦 即 為 無 明 滅 也 金 剛 定 前 所 有 若 知 若 見, 不 名 知 見 者, 以 漸 解 非 頓 解 故, 又 非 普 遍 故 佛 之 知 見, 于 一 剎 那 中, 普 遍 了 解, 頓 照 法 界, 如 照 自 體, 一 切 無 礙, 故 名 知 見, 即 大 圓 鏡 智 也 善 男 子 金 剛 三 昧 現 在 前 時 等 十 三 句, 結 佛 果 也 謂 金 剛 定 雖 現 在 前, 亦 不 足 等 如 來 之 一 分 功 德 無 等 等 指 如 來 而 言, 謂 此 入 金 剛 定 之 等 覺 菩 薩, 尚 不 能 等 齊 如 來 也 譬 如 有 人, 喻 金 剛 位, 登 大 高 臺, 喻 位 高 也 ; 在 此 臺 上, 雖 能 普 見 十 方, 然 其 所 見 有 能 有 所, 觀 諸 如 來 猶 非 己 身, 故 曰 等 覺, 不 名 遍 覺 古 云 : 百 尺 竿 頭 坐 的 人, 雖 然 得 入 未 為 真, 即 此 意 也 倘 至 佛 果 之 解 脫 位, 一 相 無 相, 平 等 平 等, 真 際 法 性, 即 是 本 身, 圓 成 有 為 無 為 一 切 無 漏 不 思 議 之 功 德 寶 藏 言 住 如 來 位 者, 顯 先 雖 住 如 來 家 中 而 不 為 家 主, 今 已 登 主 人 位, 了 知 如 來 所 有 即 是 己 之 所 有 ; 古 云 : 百 尺 竿 頭 從 進 步, 十 方 世 界 現 全 身 是 也 庚 三 總 結 善 男 子! 如 是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受 持 解 說, 皆 往 十 方 諸 佛 剎 土, 利 安 有 情, 通 達 實 相, 如 我 今 日 等 無 有 異 善 男 子! 十 方 法 界 一 切 如 來, 皆 依 此 門 而 得 成 佛, 若 言 越 此 得 成 佛 者, 是 魔 所 說, 非 是 佛 說 是 故 汝 等, 應 如 是 知, 如 是 見, 如 是 信 解 此 總 結 受 持 也 謂 此 十 三 位 法 師, 各 受 持 解 說, 皆 能 往 諸 佛 剎, 成 就 佛 道, 與 我 無 異 此 甚 深 義, 已 為 汝 諸 王 說, 汝 等 應 當 受 持, 必 定 成 佛 若 說 越 斯 法 門 而 能 滿 菩 提 者, 即 是 魔 說, 非 如 來 語, 是 故 汝 等 應 當 審 思 信 解 己 二 重 頌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彼 伏 忍 菩 薩, 於 佛 法 長 養, 堅 固 三 十 心, 名 為 不 退 轉 初 證 平 等 性, 而 生 諸 佛 家, 由 初 得 覺 悟, 名 為 歡 喜 地 遠 離 於 染 汙, 瞋 等 種 種 垢, 具 戒 德 清 淨, 名 為 離 垢 地 滅 壞 無 明 闇, 而 得 諸 禪 定, 照 曜 由 慧 光, 名 為
123 發 光 地 清 淨 菩 提 分, 遠 離 身 邊 見, 智 慧 焰 熾 然, 名 為 焰 慧 地 如 實 知 諸 諦, 世 間 諸 技 藝, 種 種 利 群 生, 名 為 難 勝 地 觀 察 緣 生 法, 無 明 至 老 死, 能 證 彼 甚 深, 名 為 現 前 地 方 便 三 摩 地, 示 現 無 量 身, 善 巧 應 群 生, 名 為 遠 行 地 住 於 無 相 海, 一 切 佛 加 持, 自 在 破 魔 軍, 名 為 不 動 地 得 四 無 礙 解, 一 音 演 一 切, 聞 者 悉 歡 喜, 名 為 善 慧 地 智 慧 如 密 雲, 遍 滿 於 法 界, 普 灑 甘 露 法, 名 為 法 雲 地 滿 足 無 漏 界, 常 淨 解 脫 身, 寂 滅 不 思 議, 名 為 一 切 智 此 下 重 說 其 意, 以 便 記 憶 于 中 共 十 二 頌, 初 一 頌 明 三 賢 位, 次 十 頌 明 十 地 位, 後 一 頌 明 佛 果 位 義 理 如 菩 薩 行 品 及 此 品 廣 說, 故 不 重 述 戊 二 奉 持 護 世 間 行 己 一 持 經 息 難 佛 告 波 斯 匿 王 : 我 滅 度 後 法 欲 滅 時, 一 切 有 情 造 惡 業 故, 令 諸 國 土 種 種 災 起 諸 國 王 等, 為 護 自 身 太 子 王 子 后 妃 眷 屬 百 官 百 姓 一 切 國 土, 即 當 受 持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皆 得 安 樂 我 以 是 經 付 囑 國 王, 不 付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所 以 者 何? 無 王 威 力, 不 能 建 立, 是 故 汝 等 常 當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大 王! 吾 今 所 化 大 千 世 界, 百 億 須 彌, 百 億 日 月, 一 一 須 彌 有 四 天 下, 此 贍 部 洲 十 六 大 國, 五 百 中 國, 十 萬 小 國 ; 是 諸 國 中 若 七 難 起, 一 切 國 王 為 除 難 故, 受 持 解 說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七 難 即 滅, 國 土 安 樂 此 明 持 經 息 難 也 佛 在 世 時, 國 土 得 安 樂 者, 由 佛 威 神 護 之, 佛 滅 度 後, 由 法 護 持 而 佛 法 之 宏 揚, 在 于 人 民, 故 人 民 宜 時 供 敬 三 寶, 以 生 一 切 有 情 之 善 法, 以 減 少 惡 業, 遏 止 亂 源, 因 得 以 護 持 國 土 也 佛 告 波 斯 匿 王 等 五 句, 顯 災 難 起 由 于 業 因 也 諸 國 王 等 八 句, 明 全 國 上 下, 受 持 般 若, 護 其 國 土 之 依 報, 及 其 君 民 眷 屬 之 正 報 也 我 以 是 經 付 囑 國 王 八 句, 明 付 法 也, 如 文 可 解 吾 今 所 化 大 千 世 界 等 十 句, 明 所 化 境 也 百 億 須 彌 者, 千 萬 大 地 也 贍 部 洲, 此 云 勝 金, 即 指 本 地 球 而 言 也 是 諸 國 中 等 六 句, 明 息 難 之 方 法 也 己 二 廣 明 災 相 波 斯 匿 王 言 : 云 何 七 難? 佛 言 : 一 者 日 月 失 度, 日 色 改 變 白 色 赤 色 黃 色 黑 色, 或 二 三 四 五 日 並 照, 月 色 改 變 赤 色 黃 色, 日 月 薄 蝕, 或 有 重 輪 一 二 三 四 五 重 輪 現 二 者 星 辰 失 度, 彗 星 木 星 火 星 金 星 水 星 土 等 諸 星 各 各 為 變, 或 時 晝 出 三 者 龍 火 鬼 火 人 火 樹 火 大 火 四 起, 焚 燒 萬 物 四 者 時 節 改 變, 寒 暑 不 恆, 冬 雨 雷 電, 夏 霜 冰 雪, 雨 土 石 山 及 以 砂 礫, 非 時 降 雹, 雨 赤 黑 水, 江 河 汎 漲, 流 石 浮 山 五 者 暴 風 數 起, 昏 蔽 日 月, 發 屋 拔 樹, 飛 沙 走 石 六 者 天 地 亢 陽, 陂 池 竭 涸, 草 木 枯 死, 百 穀 不 成 七 者 四 方 賊 來 侵 國, 內 外 兵 戈 競 起, 百 姓 喪 亡 大 王! 我 今 略 說 如 是 諸 難, 其 有 日 晝 不 現, 月 夜 不 現 ; 天 種 種 災, 無 雲 雨 雪, 地 種 種 災, 崩 裂 震 動 ; 或 復 血 流, 鬼 神 出 現, 鳥 獸 怪 異, 如 是 災 難, 無 量 無 邊 一 一 災 起, 皆 須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此 廣 明 災 相 也 第 一 為 日 月 失 度 難, 或 變 相, 或 失 體, 或 增 體, 均 不 吉 之 兆 日 月 薄 蝕 者, 明 無 光 也 ; 日 無 光 曰 薄, 月 無 光 曰 蝕 第 二 星 辰 失 度 難, 或 時 變 體, 或 時 晝 出 第 三 諸 火 焚 燒 難, 由 龍 而 起 之 火, 或 由 鬼 等 而 起 之 火 是 也 第 四 時 候 失 度 難, 冬 夏 交 錯 等 類 是 也 第 五 大 風 數 起 難, 如 文 自 知 第 六 天 不 雨 難, 旱 災 也 第 七 賊 來 侵 國 難, 內 先 相 爭, 外 方 侵 奪 也 此 上 七 難, 近 年 皆 有 實 現 之 象, 故 足 證 明 末 法 之 時 至 矣 今 我 略 說 如 是 諸 難, 至 無 量 無 邊 一 節, 列 舉 眾 難, 如 文 可 解 一 一 災 起 二 句, 顯 持 經 之 重 要 也 己 三 顯 禍 福 因 庚 一 問 爾 時 十 六 國 王 聞 佛 所 說, 皆 悉 驚 怖 ; 波 斯 匿 王 白 佛 言 : 世 尊! 何 故 天 地 有 是
124 災 難? 十 六 國 王 聞 佛 宣 此 諸 難, 心 皆 驚 怖, 欲 求 滅 除 之 法, 又 不 知 災 難 之 因, 故 發 此 問 庚 二 答 辛 一 明 禍 因 諸 惡 積 佛 言 : 大 王! 由 贍 部 洲 大 小 國 邑 一 切 人 民, 不 孝 父 母, 不 敬 師 長 沙 門 婆 羅 門 ; 國 王 大 臣 不 行 正 法 ; 由 此 諸 惡, 有 是 難 興 此 明 禍 因 也 災 禍 之 來, 不 外 二 因 : 一 者 人 民 等 不 順 德 本, 二 者 國 王 等 不 行 正 法 民 之 不 順 德 本 者 : 一 者 不 孝 父 母, 此 則 不 報 有 恩, 為 一 切 不 善 之 根 本 二 者 不 敬 師 長 沙 門 婆 羅 門, 此 則 不 尊 道 德, 不 敬 福 田, 一 切 才 德 即 無 自 而 生, 一 切 清 淨 功 德 法 亦 無 自 而 生 矣 國 王 大 臣 不 行 正 法 者, 以 其 不 知 尊 重 三 寶, 故 不 知 以 戒 善 之 正 法 治 國, 由 是 種 成 惡 因 而 眾 難 興 焉 辛 二 明 福 因 般 若 生 大 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能 出 生 一 切 諸 佛 法, 一 切 菩 薩 解 脫 法, 一 切 國 王 無 上 法, 一 切 有 情 出 離 法 如 摩 尼 寶 體 具 眾 德, 能 鎮 毒 龍 諸 惡 鬼 神 ; 能 遂 人 心 所 求 滿 足 ; 能 應 輪 王 名 如 意 珠 ; 能 令 難 陀 跋 難 陀 等 諸 大 龍 王 降 注 甘 雨, 潤 澤 草 木 ; 若 於 闇 夜 置 高 幢 上, 光 照 天 地, 明 如 日 出 ;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亦 復 如 是 汝 等 諸 王, 應 作 寶 幢 及 以 旛 蓋, 燒 香 散 華 廣 大 供 養, 寶 函 盛 經, 置 於 寶 案 ; 若 欲 行 時, 常 導 其 前 ; 所 在 住 處, 作 七 寶 帳, 眾 寶 為 座, 置 經 於 上, 種 種 供 養, 如 事 父 母, 亦 如 諸 天 奉 事 帝 釋 此 明 福 因 般 若 生 也 福 為 所 生, 緣 若 即 為 能 生 之 法 何 以 故? 世 出 世 間 一 切 漏 無 漏 諸 功 德 法, 悉 皆 導 源 于 茲 能 出 生 一 切 諸 佛 法 者, 總 舉 一 切 善 法 也 一 切 菩 薩 解 脫 法 者, 顯 出 生 出 世 善 法 也 一 切 國 王 無 上 法 者, 顯 出 生 世 間 善 法 也 一 切 有 情 出 離 法 者, 總 明 出 生 世 出 世 善 法 也 如 摩 尼 寶 等 十 五 句, 舉 喻 為 釋, 其 要 義 有 二 : 一 者 止 惡, 二 者 生 善 寶 珠 具 此 功 德, 猶 如 般 若, 故 以 為 喻 言 難 陀 跋 難 陀 者, 龍 王 上 首 之 名, 此 云 賢 喜 ; 等 者 等 諸 天 眾 或 其 眷 屬 餘 義, 如 文 可 解 汝 等 諸 王 等 十 六 句, 勸 作 供 養 也 父 母 為 世 間 之 最 有 恩 德 者, 一 切 眾 生 悉 皆 孝 事, 而 般 若 正 法, 為 出 世 間 之 最 有 恩 德 者, 國 王 以 正 法 為 父 母, 故 尤 宜 供 養 奉 事, 如 諸 天 之 敬 事 帝 釋 也 辛 三 結 明 禍 福 因 大 王! 我 見 諸 國 一 切 人 王, 皆 由 過 去 侍 五 百 佛, 恭 敬 供 養 得 為 帝 王, 一 切 聖 人 得 道 果 者 來 生 其 國, 作 大 利 益, 若 王 福 盡 無 道 之 時, 聖 人 捨 去, 災 難 競 起 此 總 結 以 明 禍 福 之 因 也 今 世 帝 王 之 福, 由 前 世 侍 佛 修 得, 今 既 受 王 位, 應 更 依 佛 言 教, 修 諸 善 業 若 不 修 善 業, 至 前 世 之 報 受 滿, 不 免 墮 落 矣 又 居 王 位 者, 若 恃 其 威 權 破 滅 三 寶, 則 其 罪 益 深 也 己 四 明 政 教 護 庚 一 以 教 護 政 辛 一 教 敕 大 王! 若 未 來 世, 有 諸 國 王 建 立 正 法 護 三 寶 者, 我 令 五 方 菩 薩 摩 訶 薩 眾 往 護 其 國 : 東 方 金 剛 手 菩 薩 摩 訶 薩, 手 持 金 剛 杵, 放 青 色 光, 與 四 俱 胝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南 方 金 剛 寶 菩 薩 摩 訶 薩, 手 持 金 剛 摩 尼, 放 日 色 光, 與 四 俱 胝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西 方 金 剛 利 菩 薩 摩 訶 薩, 手 持 金 剛 劍, 放 金 色 光, 與 四 俱 胝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北 方 金 剛 藥 叉 菩 薩 摩 訶 薩, 手 持 金 剛 鈴, 放 琉 璃 色 光, 與 四 俱 胝 藥 叉 往 護 其 國 中 方 金 剛 波 羅 密 多 菩 薩 摩 訶 薩, 手 持 金 剛 輪, 放 五 色 光, 與 四 俱 胝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是 五 菩 薩 摩 訶 薩 各 與 如 是 無 量 大 眾, 於 汝 國 中 作 大 利 益, 當 立 形 像 而 供 養 之 此 教 敕 也 大 王 等 七 句, 告 示 若 有 國 王 護 持 正 教 者, 佛 敕 五 方 菩 薩, 保 護 其 國
125 , 令 得 安 甯 東 方 金 剛 手 菩 薩 摩 訶 薩 等 五 句, 明 東 方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也 大 凡 菩 薩 有 二 種 身 : 一 悲 智 身, 上 求 佛 道, 下 化 眾 生, 為 悲 智 之 本 相, 如 普 賢 菩 薩 等 是 二 威 怒 身, 為 降 魔 惡 現 金 剛 身 金 剛 手 者, 即 信 心 堅 定 之 意, 此 菩 薩 即 大 行 普 賢 菩 薩 之 變 相 四 俱 胝, 即 四 百 億 南 方 等 五 句, 明 南 方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也 金 剛 寶 者, 以 手 持 金 剛 摩 尼 寶 故 ; 此 菩 薩, 即 虛 空 藏 菩 薩 之 變 相 也 西 方 等 五 句, 明 西 方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也 金 剛 利 者, 以 手 持 金 剛 利 劍 故 ; 此 劍 喻 智 慧 之 利, 此 菩 薩 即 文 殊 菩 薩 之 變 相 此 方 等 五 句, 明 北 方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也 金 剛 藥 叉 者, 以 手 持 金 剛 鈴 故 ; 梵 云 藥 叉, 此 云 盡 怨, 以 其 威 德 能 盡 諸 怨 故 ; 此 菩 薩 即 是 摧 一 切 魔 怨 菩 薩 之 變 相 中 方 等 五 句, 明 中 央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也 言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者, 以 手 持 金 輪 故 ; 顯 般 若 妙 用 故 ; 此 菩 薩 即 轉 法 輪 菩 薩 之 變 相 是 諸 菩 薩 及 其 眷 屬, 往 護 國 土, 汝 等 諸 王, 當 于 建 道 場 時, 並 安 立 其 像 而 供 養 之 也 辛 二 咒 願 壬 一 敘 咒 因 爾 時 金 剛 手 菩 薩 摩 訶 薩 等,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卻 住 一 面, 而 白 佛 言 : 世 尊! 我 等 本 願, 承 佛 神 力, 十 方 世 界 一 切 國 土, 若 有 此 經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之 處, 我 當 各 與 如 是 眷 屬, 於 一 念 頃 即 至 其 所, 守 護 正 法, 建 立 正 法, 令 其 國 界 無 諸 災 難, 刀 兵 疾 疫 一 切 皆 除 世 尊! 我 有 陀 羅 尼, 能 加 持 擁 護, 是 一 切 佛 本 所 修 行 速 疾 之 門 若 人 得 聞, 一 經 於 耳, 所 有 罪 障 悉 皆 消 滅, 況 復 誦 習 而 令 通 利? 以 法 威 力, 當 令 國 界 永 無 眾 難 此 敘 說 咒 之 因 也 咒 者 祝 詞 也, 陀 羅 尼 具 總 持 轉 持 二 義 體 足 卻 住, 顯 敬 承 佛 力 之 意 於 一 念 頃, 即 至 其 所, 顯 迅 速 守 護 建 立 般 若 法 會 也 此 陀 羅 尼, 密 示 實 相 觀 照 般 若, 佛 從 彼 生, 因 彼 成 佛, 故 為 成 佛 速 疾 之 門 若 能 誦 習 通 利, 即 能 除 諸 災 難 也 壬 二 正 說 咒 即 於 佛 前, 異 口 同 音 說 陀 羅 尼 曰 : 娜 謨 囉 怛 娜 ( 二 合 ) 怛 囉 ( 二 合 ) 夜 野 一 娜 莫 ( 引 ) 阿 哩 夜 ( 二 合 ) 吠 ( 無 蓋 切 ) 路 者 娜 ( 引 ) 野 ( 二 ) 怛 他 ( 引 ) 蘗 多 ( 引 ) 夜 阿 囉 訶 ( 二 合 ) 諦 ( 三 ) 三 藐 三 沒 馱 ( 引 ) 野 ( 四 ) 娜 莫 阿 ( 引 ) 哩 野 ( 五 二 合 ) 三 滿 多 跋 捺 囉 ( 二 合 引 ) 野 ( 六 ) 冒 地 薩 怛 ( 二 合 引 ) 野 ( 七 ) 摩 賀 薩 怛 ( 二 合 引 ) 野 ( 八 ) 摩 賀 迦 ( 引 ) 嚕 抳 迦 ( 引 ) 野 ( 九 ) 怛 你 野 他 ( 引 十 ) 枳 穰 ( 二 合 ) 娜 缽 囉 ( 二 合 ) 你 ( 引 ) 閉 ( 十 一 ) 惡 乞 叉 ( 二 合 ) 野 句 勢 ( 十 二 ) 缽 囉 ( 二 合 ) 底 婆 ( 引 ) 娜 底 ( 十 三 ) 薩 沒 馱 ( 引 ) 路 枳 諦 ( 十 四 ) 喻 跛 哩 你 濕 跛 ( 二 合 ) 甯 ( 十 五 ) 儼 避 ( 引 ) 囉 努 囉 ( 引 ) 係 ( 十 六 ) 底 哩 野 ( 二 合 ) 特 ( 二 合 十 七 ) 跛 哩 你 濕 跛 ( 二 合 ) 甯 ( 十 八 ) 冒 地 質 多 散 惹 娜 你 ( 十 九 ) 薩 ( 引 ) 毗 曬 迦 ( 引 ) 毗 色 訖 諦 ( 二 合 二 十 ) 達 磨 娑 ( 引 ) 囉 三 步 諦 ( 二 十 一 ) 阿 暮 伽 室 囉 ( 二 合 ) ( 二 十 二 ) 摩 賀 三 滿 多 跋 捺 囉 步 彌 ( 二 十 三 ) 涅 ( 奴 逸 切 ) 哩 野 ( 二 合 ) 諦 ( 二 十 四 ) 尾 野 ( 二 合 ) 羯 囉 孥 ( 廿 五 ) 跛 哩 缽 囉 ( 二 合 ) 跛 你 ( 二 十 六 ) 薩 悉 馱 ( 二 十 七 ) 娜 麼 塞 訖 哩 ( 二 合 ) 諦 ( 二 十 八 ) 薩 冒 地 薩 怛 ( 二 合 二 十 九 ) 散 惹 娜 你 ( 三 十 ) 婆 底 ( 丁 以 切 三 十 一 ) 馱 沒 ( 引 ) 麼 諦 ( 三 十 二 ) 阿 囉 妳 迦 囉 妳 ( 三 十 三 ) 阿 囉 孥 迦 囉 妳 ( 三 十 四 ) 摩 賀 缽 囉 ( 二 合 ) 枳 穰 ( 二 合 三 十 五 ) 播 囉 弭 諦 娑 ( 二 合 ) 賀 ( 三 十 六 ) 此 正 說 咒 也 娜 謨 此 云 皈 命, 亦 云 頂 禮, 或 稽 首 囉 怛 娜 此 云 寶, 怛 囉 夜 野, 此 云 三, 合 言 即 皈 命 三 寶 也 以 上 第 一 句 釋 竟 娜 謨 解 同 上 阿 哩 夜 此 云 聖 者, 吠 路 者 娜 野, 此 云 遍 照, 亦 曰 大 日, 即 毗 盧 遮 那 是 也 ; 怛 他 蘗 多 此 云 如 來 ;
126 阿 囉 訶 諦 此 云 應 供 ; 三 藐 三 沒 馱 野, 此 云 正 等 覺, 亦 云 遍 知 ; 合 言 即 皈 命 聖 者 毗 盧 遮 那 如 來 應 供 正 遍 知 者, 此 皈 命 大 乘 佛 寶 也 以 上 第 二 三 四 句 釋 竟 娜 謨 阿 哩 夜, 同 前 三 滿 多 此 云 普, 跋 囉 野 此 云 賢, 冒 地 薩 怛 即 菩 提 薩 埵, 摩 賀 薩 怛 此 云 大 勇, 摩 賀 迦 嚕 迦 此 云 大 悲 ; 合 言 即 皈 命 聖 者 大 勇 大 悲 普 賢 菩 薩, 此 皈 命 大 乘 僧 寶 也 以 上 第 五 六 七 八 九 句 釋 竟 怛 你 野 他, 此 云 所 說, 枳 穰 此 云 智, 娜 缽 囉 你 閉 此 云 燈 亦 云 慧 也, 惡 此 云 無, 乞 叉 野 此 云 盡, 句 勢 此 云 藏 ; 合 言 即 所 說 智 慧 無 盡 藏 也 以 上 第 十 至 第 十 二 句 釋 竟 缽 囉 底 婆 娜 底 此 云 具 大 辯 才 薩 此 云 一 切, 沒 駝 此 云 覺 了, 路 枳 諦 此 云 所 觀, 即 所 觀 真 俗 性 相 因 果 之 法 ; 合 言 即 所 觀 一 切 覺 也 喻 此 云 相 應, 跛 哩 你 濕 跛 甯 此 云 圓 成, 儼 避 囉 此 云 甚 深, 努 囉 係 此 云 難 測, 底 哩 特 此 云 過 現 未 三 世, 跛 哩 你 濕 跛 甯 此 云 圓 成 ; 合 言 即 與 圓 成 實 性 相 應, 甚 深 難 測,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三 世 圓 成 也 以 上 第 十 三 至 第 十 八 句 釋 竟 冒 地 質 多 此 云 菩 提 心, 散 惹 娜 你 此 云 能 生, 薩 毗 曬 迦 此 云 一 切 灌 灑, 毗 色 訖 諦 此 云 所 灌 ; 合 言 即 能 生 菩 提 心, 灌 諸 菩 薩 頂 也 達 磨 此 云 法, 娑 囉 此 云 海, 三 步 諦 此 云 出 生, 阿 暮 伽 此 云 無 間 斷, 室 囉 此 云 聽 聞 ; 合 言 即 法 海 出 生, 於 諸 佛 法 無 間 聽 聞 也 摩 賀 三 滿 多 跋 囉, 此 云 大 普 賢, 步 彌 此 云 地, 涅 哩 野 諦 此 云 出 生, 尾 野 羯 囉 拏 此 云 受 記, 跛 哩 缽 囉 跛 你 此 云 獲 得, 薩 悉 馱 此 云 成 就 者, 即 十 地 菩 薩 是, 娜 麼 塞 訖 哩 諦, 此 云 作 禮 ; 合 言 即 出 生 大 普 賢 地, 獲 得 受 記, 十 地 菩 薩 之 所 作 禮 也 以 上 第 十 九 至 第 二 十 八 句 釋 竟 薩 冒 地 薩 怛 此 云 一 切 菩 薩, 散 惹 娜 你 此 云 能 生, 婆 底 此 云 具 福 者, 亦 云 世 尊, 沒 駝 此 云 覺, 亦 云 佛, 麼 諦 此 云 母 ; 合 言 即 能 生 一 切 菩 薩 佛 世 尊 之 母 也 以 上 第 二 十 九 至 三 十 二 句 釋 竟 阿 囉 妳 迦 囉 妳 阿 囉 拏 迦 邏 妳 此 十 二 字 為 咒 心, 亦 即 心 咒, 字 義 無 量, 非 此 土 語 言 所 可 宣 述 也 摩 賀 缽 囉 枳 穰 此 云 大 究 竟 智, 播 囉 弭 諦 此 云 離 生 死 此 岸, 到 涅 槃 彼 岸, 娑 賀 此 云 無 住 大 涅 槃 ; 合 言 即 乘 大 究 竟 智, 到 於 彼 岸, 得 無 住 大 涅 槃 也 以 上 第 三 十 三 至 三 十 六 句 釋 竟 辛 三 印 讚 爾 時 世 尊 聞 是 說 已, 讚 金 剛 手 等 諸 菩 薩 言 : 善 哉! 善 哉! 若 有 誦 持 此 陀 羅 尼 者, 我 及 十 方 諸 佛 悉 常 加 護, 諸 惡 鬼 神 敬 之 如 佛, 不 久 當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此 印 證 所 說 並 加 讚 嘆 也 凡 菩 薩 所 說, 若 經 佛 印 證 之 後, 即 稱 為 經, 如 文 殊 問 經 等 是 也 餘 文 易 解 庚 二 以 政 護 教 大 王! 吾 以 此 經, 付 囑 汝 等 : 毗 舍 難 國, 憍 薩 羅 國, 室 羅 筏 國, 摩 伽 陀 國, 波 羅 斯 國, 迦 毗 羅 國, 拘 尸 那 國, 憍 睒 彌 國, 般 遮 羅 國, 波 吒 羅 國, 末 吐 羅 國, 鳥 尸 尼 國, 奔 吒 跛 多 國, 提 婆 跋 多 國, 迦 尸 國, 瞻 波 國, 如 是 一 切 諸 國 王 等, 皆 應 受 持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此 以 政 護 教 也, 如 文 可 解 但 此 中 十 六 國 名, 有 見 舊 譯, 亦 有 無 譯 者, 然 無 要 義, 故 不 釋 之 己 五 時 眾 法 利 時 諸 大 眾 阿 脩 羅 等, 聞 佛 所 說 災 難 事, 身 毛 皆 豎, 高 聲 唱 言 : 願 我 未 來, 不 生 彼 國 時 十 六 王, 即 捨 王 位, 修 出 家 道, 具 八 勝 處, 十 一 切 處, 得 伏 忍 信 忍 無 生 法 忍 此 明 說 法 時 所 得 之 益 利 也 不 生 彼 國 者, 即 不 生 彼 七 難 濁 惡 之 國 也 捨 王 位 有 二 義 : 一 從 佛 修 行, 實 捨 王 位 二 尊 重 正 法, 於 王 威 權 不 復 自 恣, 亦 名 捨 也 出 家 之 義, 亦 有 四 類 : 一 身 出 家, 心 不 出 家 二 心 出 家, 身 不 出 家 三 身 心 俱 不 出 家 四 身 心 俱 出 家 此 十 六 國 王 如 波 斯 匿 王 等, 即 第 二 類 之 出 家, 謂 已 修
127 出 家 者 所 行 之 行 也 丙 二 聞 法 獲 益 爾 時 一 切 人 天 眾 阿 脩 羅 等, 散 曼 陀 羅 華 曼 殊 沙 華 婆 師 迦 華 蘇 曼 那 華 以 供 養 佛 ; 隨 其 種 性, 得 三 脫 門, 生 空 法 空, 菩 提 分 法 無 量 無 數 菩 薩 摩 訶 薩, 散 拘 勿 頭 華 波 頭 摩 華 而 供 養 佛 ; 無 量 三 昧 悉 皆 現 前, 得 住 順 忍 無 生 法 忍 無 量 無 數 菩 薩 摩 訶 薩 得 恆 河 沙 諸 三 昧 門, 真 俗 平 等, 具 無 礙 解, 常 起 大 悲, 於 百 萬 億 阿 僧 祇 佛 剎 微 塵 數 世 界, 廣 利 眾 生, 現 身 成 佛 此 下 明 法 益 也 散 華 者 為 正 修 因 行, 供 養 者 為 迴 向 佛 果 初 十 句 明 人 天 眾, 次 八 句 明 九 地 菩 薩 以 上, 末 八 句 明 十 地 等 覺 菩 薩 之 利 益 也 此 中 名 相, 如 前 已 釋 囑 累 品 第 八 此 一 品, 為 本 經 之 流 通 分 即 今 正 宗 分 之 經 文 流 通 廣 布 之 意, 故 以 勸 人 依 教 奉 行 為 重 也 囑 者 付 囑, 累 者 重 累, 世 尊 付 囑 大 眾, 荷 負 如 來 之 重 累 也 于 全 經 中, 此 居 第 八 甲 三 流 通 分 乙 一 叮 囑 護 持 丙 一 正 囑 護 持 佛 告 波 斯 匿 王 : 今 誡 汝 等, 吾 滅 度 後, 正 法 欲 滅 後 五 十 年, 後 五 百 年, 後 五 千 年, 無 佛 法 僧, 此 經 三 寶 付 諸 國 王, 建 立 守 護, 令 我 四 部 諸 弟 子 等, 受 持, 讀 誦 解 其 義 理, 廣 為 眾 生 宣 說 法 要, 令 其 修 習 出 離 生 死 此 正 囑 護 持 也 正 法 者 此 處 當 指 三 寶 而 言 後 五 十 年 至 無 佛 法 僧 四 句, 解 義 如 下 : 據 大 悲 經 言 : 正 法 千 年, 像 法 千 年, 末 法 萬 年 ; 謂 於 末 法 最 後 之 五 十 年, 或 最 後 之 五 百 年, 或 最 後 之 五 千 年, 佛 法 僧 三 寶 稀 少, 等 於 無 有 也 故 以 此 經 三 寶 付 諸 國 王 等, 令 建 道 場, 並 由 四 部 弟 子 廣 宣 法 要, 令 眾 修 習, 得 出 生 死 苦 海 也 丙 二 廣 明 諸 誡 丁 一 自 恃 破 滅 誡 大 王! 後 五 濁 世, 一 切 國 王 王 子 大 臣, 自 恃 高 貴, 破 滅 吾 教 明 作 制 法, 制 我 弟 子 比 丘 比 丘 尼, 不 聽 出 家, 修 行 正 道, 亦 復 不 聽 造 佛 塔 像 白 衣 高 座, 比 丘 地 立, 與 兵 奴 法 等 無 有 異 當 知 爾 時 法 滅 不 久 此 下 第 一 明 自 恃 破 滅 誡 謂 諸 王 及 大 臣 等, 恃 其 政 權, 破 滅 三 寶, 不 許 人 民 出 家, 令 三 寶 得 以 住 持, 並 制 出 家 之 眾, 如 兵 如 奴, 由 是 既 無 傳 道 者, 又 無 修 道 者, 故 知 法 滅 不 久 矣 丁 二 國 土 破 滅 誡 大 王! 破 國 因 緣, 皆 汝 自 作, 恃 己 威 力, 制 四 部 眾, 不 聽 修 福 諸 惡 比 丘 受 別 請 法, 知 識 比 丘 共 為 一 心, 互 相 親 善, 齋 會 求 福 是 外 道 法, 都 非 我 教 百 姓 疾 疫, 無 量 苦 難, 當 知 爾 時 國 土 破 滅 此 下 第 二 明 國 土 破 滅 誡 破 國 等 六 句, 明 國 王 等 恃 權 破 法 諸 惡 比 丘 等 十 句, 明 出 家 眾 不 護 正 法 ; 惡 比 丘 者 出 家 之 外 道 也, 受 別 請 者 受 特 殊 之 供 養, 知 識 比 丘 即 知 見 與 俗 相 同 之 比 丘, 齋 會 求 福 者 不 修 善 因, 但 求 福 佑, 故 為 外 道 法 而 非 佛 法 也 百 姓 疾 疫 二 句, 明 由 邪 惡 之 因 所 獲 得 之 苦 報 也 人 民 既 爾, 其 國 土 破 滅 也 必 矣 丁 三 法 滅 不 久 誡 大 王! 法 末 世 時, 國 王 大 臣 四 部 弟 子, 各 作 非 法, 橫 與 佛 教 作 諸 過 咎, 非
128 法 非 律 繫 縛 比 丘, 如 彼 獄 囚, 當 知 爾 時, 法 滅 不 久 此 下 第 三 明 法 滅 不 久 誡 王 臣 等 既 行 非 法, 自 不 復 尊 重 佛 法, 而 佛 弟 子 亦 作 非 法, 是 以 遭 非 法 之 繫 縛, 此 正 佛 法 將 滅 之 現 象 也 但 遇 比 丘 犯 重 罪 者, 應 先 令 其 還 俗, 脫 比 丘 相, 然 後 以 國 法 如 律 治 之, 斯 乃 保 護 住 持 三 寶 之 深 意, 為 護 法 之 王 臣 所 當 注 意 也 丁 四 隨 因 感 果 誡 大 王! 我 滅 度 後, 四 部 弟 子 一 切 國 王 王 子 百 官, 乃 是 任 持 護 法 三 寶 者 而 自 破 滅 ; 如 師 子 身 中 蟲, 自 食 師 子 肉, 非 外 道 也! 壞 我 法 者, 得 大 過 咎 正 法 衰 薄, 民 無 正 行, 諸 惡 漸 增, 其 壽 日 減, 無 復 孝 子, 六 親 不 和, 天 龍 不 祐, 惡 鬼 惡 龍 日 來 侵 害, 災 怪 相 繼, 為 禍 縱 橫, 當 墮 地 獄 傍 生 餓 鬼 若 得 為 人, 貧 窮 下 賤, 諸 根 不 具 ; 如 影 隨 形, 如 響 應 聲, 如 人 夜 書 火 滅 字 存 ; 毀 法 果 報, 亦 復 如 是 此 下 第 四 明 隨 因 感 果 誡 大 王 等 十 句, 顯 佛 徒 自 破 其 法, 如 師 子 勇 猛, 百 獸 雖 不 能 噬 之, 然 為 自 身 中 之 虫 所 食, 故 云 佛 法 之 滅, 非 外 道 也 壞 我 法 者, 至 為 禍 縱 橫 一 節, 明 毀 法 者 所 得 現 世 之 報 也 六 親 不 和 等 者, 謂 禍 生 于 身, 由 身 而 家, 家 既 不 和, 庇 護 善 人 之 天 龍 等 部 亦 捨 之 而 去, 以 故 數 起 災 患, 縱 橫 四 方 也 當 墮 地 獄 等 十 句, 顯 毀 法 者 所 得 未 來 之 報 也 傍 生 即 畜 生, 諸 根 不 具 謂 六 根 不 完 備 也 如 影 四 句, 顯 業 報 毫 無 差 謬 也 夜 書 者 燈 火 雖 熄, 而 所 書 之 字 盡 皆 存 在 ; 吾 人 造 業, 現 雖 不 見, 緣 熟 則 報 必 顯 現 眾 生 毀 法 之 報 如 是, 良 可 畏 已 丁 五 佛 法 不 久 誡 大 王! 未 來 世 中, 一 切 國 王 王 子 大 臣 與 我 弟 子, 橫 立 記 籍, 設 官 典 主, 大 小 僧 統, 非 理 役 使 ; 當 知 爾 時, 佛 法 不 久 此 下 第 五 明 佛 法 不 久 誡 橫 立 記 籍 者, 謂 妄 以 制 俗 之 律, 橫 制 僧 眾 設 官 典 主 三 句, 謂 設 立 大 僧 統 小 僧 統 等, 役 使 眾 僧 等 同 民 俗 也 丁 六 受 邪 橫 制 誡 大 王! 未 來 世 中, 一 切 國 王, 四 部 弟 子, 當 依 十 方 一 切 諸 佛 常 所 行 道, 建 立 流 通 而 惡 比 丘, 為 求 名 利, 不 依 我 法, 於 國 王 前 自 說 過 患, 作 破 法 緣 ; 其 王 不 別, 信 受 此 語, 橫 立 制 法, 不 依 佛 戒 ; 當 知 爾 時, 法 滅 不 久 此 下 第 六 明 受 邪 橫 制 誡 十 方 諸 佛 常 所 行 道, 即 戒 定 慧 三 學 等, 乃 應 行 建 立 之 佛 法 也 而 惡 比 丘 不 依 此 法, 故 其 所 說, 即 為 毀 破 佛 法 之 因 緣 王 所 立 之 法 制, 不 依 佛 制, 即 為 橫 制, 故 為 法 滅 之 兆 也 丁 七 自 作 破 國 誡 大 王! 未 來 世 中, 國 王 大 臣 四 部 弟 子, 自 作 破 法 破 國 因 緣, 身 自 受 之, 非 佛 法 咎 天 龍 捨 去, 五 濁 轉 增, 若 具 說 者, 窮 劫 不 盡 此 下 第 七 明 自 作 破 國 誡 作 破 法 破 國 因 緣, 顯 所 作 業 ; 身 自 受 之 者, 顯 所 受 果 五 濁 者, 劫 濁 見 濁 煩 惱 濁 命 濁 眾 生 濁 是 也 此 五 增 盛, 天 龍 不 佑, 受 無 盡 苦, 非 佛 法 之 咎, 乃 自 致 之 過 也 乙 二 聽 眾 感 嘆 爾 時 十 六 大 國 王 聞 說 未 來 如 是 諸 誡, 悲 啼 號 泣, 聲 動 三 千, 天 地 昏 闇, 光 明 不 現 時 諸 王 等 各 各 至 心 受 持 佛 語, 不 制 四 部 出 家 學 道, 當 如 佛 教 爾 時 恆 河 沙 等 無 量 大 眾, 皆 共 歎 言 : 當 爾 之 時, 世 間 空 虛, 是 無 佛 世 此 下 聽 眾 感 嘆 也 當 爾 之 時, 指 上 文 法 滅 不 外 之 時 而 言 空 虛 者, 謂 善 法 道 德 等 均 已 消 滅, 世 間 所 賴 以 存 立 之 真 實 價 值 已 歸 無 有, 故 曰 空 虛 蓋 世 有 佛 法, 則 一 切 眾 生 共 知 有 三 乘 及 無 上 菩 提 可 修, 方 有 真 實 之 結 果, 方 為 不 空 虛 ; 倘 無 佛 法, 則 世 間 一 切 皆 可 謂 空 生 虛 生 也 乙 三 請 名 勸 持 爾 時 波 斯 匿 王 白 佛 言 : 世 尊! 當 何 名 此 經? 我 等 云 何 奉 持? 佛 告 大 王 : 此
129 經 名 為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 亦 得 名 為 甘 露 法 藥 ; 若 有 服 行, 能 愈 諸 疾 大 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所 有 功 德, 猶 如 虛 空 不 可 測 量 若 有 受 持 讀 誦 之 者, 所 獲 功 德, 能 護 仁 王 及 諸 眾 生 ; 猶 如 垣 牆, 亦 如 城 壁 是 故 汝 等, 應 當 受 持 此 下 請 名 勸 持 也 此 經 有 二 名 : 初 名 如 經 題 已 解 次 名 甘 露 法 藥 者, 從 喻 得 名 也 般 若 功 德 不 可 測 量, 故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者, 則 所 獲 功 果 亦 無 量 也 乙 四 總 結 信 奉 佛 說 是 經 已, 彌 勒 師 子 月 等 無 量 菩 薩 摩 訶 薩, 舍 利 弗 須 菩 提 等 無 量 聲 聞, 欲 界 色 界 無 量 天 人,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阿 修 羅 等 一 切 大 眾, 聞 佛 所 說, 皆 大 歡 喜, 信 受 奉 行 此 下 總 結 信 奉 也 彌 勒 等, 舉 大 乘 僧 眾 舍 利 弗 等, 舉 聲 聞 僧 眾 欲 界 等, 舉 天 眾 人 眾 比 丘 等, 舉 四 部 眾 阿 修 羅 等, 舉 八 部 眾 此 諸 大 眾, 聞 佛 說 此 經 已, 皆 得 大 法 喜, 信 奉 受 持, 廣 利 未 來, 無 有 窮 盡 也 此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經, 已 依 假 智 名 言, 略 說 大 義 已 竟 於 解 雖 已 明 晰, 願 各 依 解 起 行, 自 今 日 始, 依 佛 教 法, 自 利 利 他, 得 大 安 樂, 盡 未 來 際 ( 法 舫 記 )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述 記 九 年 十 月 在 漢 口 黃 州 會 館 講 經 者, 本 萬 古 不 磨 之 真 理, 發 為 永 久 不 易 之 定 論 也 經 是 通 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是 別 名 般 若 梵 音, 譯 曰 智 慧 但 世 智 世 慧, 恆 為 不 正 的 虛 妄 的 染 污 的, 而 即 心 自 性 的 佛 智 慧, 離 過 絕 非, 為 正 當 的 真 實 的 清 淨 的, 非 漢 語 智 慧 二 字 之 義 所 能 賅, 故 仍 名 般 若, 以 示 揀 別 吾 人 本 心, 圓 明 寂 照, 無 非 般 若, 祗 以 無 始 無 明, 虛 妄 習 氣, 互 相 熏 發, 故 見 聞 覺 知 悉 流 逸 於 現 前 六 塵 境 界 執 此 虛 妄 之 相, 復 生 虛 妄 之 想, 以 妄 緣 妄, 展 轉 顛 倒, 恬 不 為 怪 若 能 反 觀 自 省, 銷 歇 虛 妄 相 想, 觀 察 此 現 前 六 塵 境 界 中 所 有 之 森 羅 萬 象 全 是 虛 妄, 妄 原 無 體, 其 本 體 即 如 來 藏 心 妙 真 如 性 譬 若 大 圓 鏡 體, 寂 靜 明 照, 隨 緣 現 象 不 失 其 真, 而 物 象 之 紛 然 雜 陳 者, 雖 非 鏡 體 而 仍 不 離 此 鏡 體 別 有 存 在 ; 般 若 智 光, 亦 復 如 是 般 若 分 三 : 一 文 字 般 若, 凡 以 名 相 而 示 者, 如 大 地 山 河 虛 空 人 物, 其 顯 發 者 皆 本 心 之 妙 相 是 二 觀 照 般 若, 凡 能 明 了 而 知 者, 如 勝 解 正 定 善 念 淨 信, 其 現 起 者 皆 本 心 之 妙 用 是 三 實 相 般 若, 此 離 言 絕 慮, 為 人 人 本 有 真 心 之 妙 體 波 羅 密 多 梵 音, 譯 曰 到 彼 岸, 或 到 究 竟 彼 岸 之 義, 以 吾 人 輪 迴 於 生 死 海 中, 從 生 死 之 此 岸, 達 到 不 生 不 死 涅 槃 之 彼 岸 也 究 竟, 有 成 就 圓 滿 永 久 之 義, 吾 人 在 人 間 世, 如 謀 衣 謀 食 謀 國 家 謀 社 會 種 種 營 求, 無 一 可 達 究 竟 之 目 的, 皆 非 究 竟 ; 到 究 竟 者, 一 得 永 得, 即 達 到 彼 岸 之 謂 就 一 時 一 事 言, 如 吾 人 此 時 在 此 講 經, 此 一 部 經 講 完 時, 亦 得 言 究 竟 心 有 數 義 : 一 肉 團 心, 凡 人 以 心 居 一 身 之 中, 生 命 相 關, 眾 脈 相 繫, 遂 以 為 此 肉 團 心 有 了 別 作 用, 其 誤 謬 處 不 待 煩 言 二 慮 知 心, 凡 人 思 慮 了 知, 必 有 所 思 所 知 之 相, 但 其 相 若 有 若 無, 若 起 若 滅 若 往 若 來, 皆 是 虛 妄, 無 一 真 實 ; 故 真 實 之 心 並 不 在 此 三 集 起 心, 謂 宇 宙 萬 有 集 積 於 中, 遇 緣 而 起 者 也 吾 人 往 昔 見 聞 之 事 物, 今 一 憶 及, 能 了 了 如 在 目 前, 正 此 心 之 作 用, 譬 若 大 海 波 濤, 一 遇 風 緣 隨 時 湧 起 然 起 滅 無 常, 有 無 不 定, 亦 非 不 生 不 滅 常 住 真 體 四 真 實 心, 即 本
130 心 真 實 之 體, 常 住 不 變, 平 等 周 遍 ; 凡 慮 知 心 之 所 慮 所 知, 與 集 起 心 之 所 集 所 起 之 法, 皆 為 本 體 顯 現 之 差 別 相 譬 若 大 海 水 自 性 澄 淨, 而 一 切 洪 濤 細 浪, 無 非 海 水 之 變 現 相 用 而 已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合 譯 曰 智 慧 到 彼 岸, 或 智 慧 到 究 竟 世 人 之 所 見 聞 覺 知 者, 皆 非 究 竟, 皆 是 此 岸, 以 無 明 愚 癡 為 之 障 礙 故 也 如 夢 境 中 顛 倒 錯 亂, 皆 睡 眠 昏 迷 之 障 礙, 特 在 夢 中 不 自 覺 知 耳 此 無 明 愚 癡, 蔽 覆 深 厚, 非 藉 金 剛 般 若 之 力 不 能 破 除, 一 旦 以 般 若 智 打 破 無 明, 即 渡 生 死 流 而 到 彼 岸, 所 謂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也 人 當 沉 淪 生 死 苦 海, 不 思 出 離, 正 如 破 篷 濫 船 飄 流 大 海 不 能 自 主, 日 在 風 濤 險 惡 之 中 而 偷 安 旦 夕, 試 一 猛 省, 當 急 回 頭! 人 生 一 大 夢 耳, 此 語 亦 熟 聞 之, 凡 所 作 為, 皆 可 作 為 如 夢 如 幻 觀 人 既 因 真 心 迷 惑 而 有 此 人 生 之 夢 境, 但 能 發 明 真 心, 則 可 覺 悟 而 到 彼 岸 能 發 明 此 真 心 者, 非 般 若 智 不 可, 故 有 般 若 則 能 發 明 真 心, 達 到 彼 岸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所 以 合 為 一 經 之 總 名 也 人 遇 善 知 識 得 聞 佛 法, 了 然 有 悟, 仍 慮 知 心 之 作 用, 其 不 能 遽 然 與 真 實 心 相 應 者, 正 無 始 來 無 明 虛 妄 習 氣 之 集 起 心 有 以 障 之 於 此 須 起 觀 照 般 若, 反 照 集 起 心, 打 破 其 生 夢 之 迷 源, 久 之 久 之, 豁 然 開 朗, 方 能 轉 迷 為 悟, 轉 妄 為 真, 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真 實 心 自 得 顯 現 又 心 有 譬 喻 之 義 ; 般 若 經 多 至 七 百 餘 卷, 本 經 在 般 若 經 中, 能 總 持 一 切 ; 譬 如 人 身 中 之 有 心, 以 心 為 總 要 機 關 也 ; 故 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又 三 藏 十 二 部, 經 籍 甚 夥, 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可 為 群 經 之 心 經, 亦 通 觀 自 在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度 一 切 苦 厄 觀 有 考 察 研 究 之 義, 如 觀 念 觀 想 觀 慧, 均 在 心 上 考 察 推 究, 不 僅 屬 於 眼 目 作 用 也 本 心 上 能 照 之 智, 照 了 一 切, 如 燈 光 之 普 照, 鏡 光 之 遍 映 是 自 者 自 己, 在 者 常 在, 菩 薩 即 菩 提 薩 埵 之 略, 菩 提 譯 覺, 薩 埵 譯 有 情 或 人, 合 講 即 觀 察 自 己 常 在 而 得 覺 悟 之 人 也 所 謂 自 己 者 何, 外 而 山 河 國 土, 有 情 無 情, 內 而 身 體 形 骸, 五 臟 六 腑, 何 一 是 我 之 自 己? 世 人 多 謂 身 體 為 自 己, 試 思 組 織 身 體 之 成 分, 不 外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骨 肉 爪 髮 之 堅 質 屬 地, 汙 血 精 液 之 濕 性 屬 水, 流 動 屬 風, 冷 暖 屬 火, 四 大 和 合 而 身 生, 四 大 分 散 而 身 滅, 其 所 謂 為 自 己 者, 果 何 在 耶? 夫 真 實 的 自 己, 無 始 無 終 無 生 無 滅 無 往 無 來,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真 實 心, 人 人 本 有, 非 從 外 來, 自 己 常 常 實 在, 自 己 常 常 不 覺, 正 如 貧 子 身 藏 如 意 寶 珠, 而 不 自 知, 向 人 乞 食, 一 旦 經 人 道 破, 方 始 覺 悟, 即 時 取 出 作 用, 即 時 便 成 大 富, 不 幾 笑 曩 日 苦 向 外 求 之 為 多 事 乎! 故 能 觀 到 自 己 常 在 便 是 菩 薩, 不 能 觀 到 便 是 凡 夫 本 經 即 觀 自 在 菩 薩 本 自 身 所 覺 到 修 到 者, 向 舍 利 子 顯 示 而 普 益 群 生 也 觀 自 在 菩 薩, 又 名 觀 世 音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即 由 文 字 般 若, 起 觀 照 般 若, 而 達 實 相 般 若, 功 行 甚 深 之 時 也 五 蘊 又 名 五 陰 蘊 積 聚 義, 陰 覆 蔽 義 謂 積 聚 身 心, 蔽 覆 本 性 也 一 曰 色, 質 礙 義,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之 六 塵, 眼 耳 鼻 舌 身 之 五 根 皆 是 ; 並 包 括 種 種 意 義, 無 論 顯 色 形 色, 凡 宇 宙 萬 有 之 物 質 現 象 均 含 在 內 虛 空 亦 在 內, 故 曰 色 蘊 二 曰 受, 領 受 義, 有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之 受, 意 根 之 受, 識 藏 之 受 受 有 三 : 樂 受 苦 受 不 樂 不 苦 受 也 三 曰 想, 想 相 也, 其 範 圍 更 為 廣 大 四 曰 行, 行 為 也, 有 遷 流 不 息 義 五 曰 識, 了 別 義,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六 識 之 外, 更 有 第 七 末 那 識, 第 八 阿 賴 耶 識 也 又 簡 單 分 為 二 法 : 色 屬 色 法 物 質, 受 想 行 識 屬 心 法 精 神, 故 色 心 二 法, 統 括 世 間 之 物 質 精 神 有 為 生 滅 等 法 無 有 剩 餘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者, 觀 自 在 菩 薩 當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其 本 心 覺 照 周 遍 圓 滿,
131 如 日 光 照 臨, 無 幽 不 燭, 無 闇 不 破, 凡 世 間 一 切 有 為 虛 妄 及 生 滅 不 實 之 法, 無 不 當 下 銷 沈, 悉 歸 空 寂 但 言 空 者, 空 其 虛 妄 不 實 之 相 而 已, 一 切 法 體, 即 如 來 藏 真 心, 無 可 空 故 苦 厄 者, 生 死 煩 惱 也 依 五 蘊 虛 妄, 而 有 種 種 生 死 煩 惱, 今 所 依 之 五 蘊 既 空, 則 一 切 苦 厄 無 不 度 脫 此 觀 自 在 菩 薩 自 身 證 明 之 理, 而 結 經 人 特 表 而 出 之 也 舍 利 子!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以 下 對 人 顯 示, 故 呼 舍 利 子 而 告 之 舍 利 子 亦 名 舍 利 弗, 為 佛 之 大 弟 子 舍 利 譯 鶖, 其 目 最 利 ; 母 名 舍 利, 子 以 母 名, 故 曰 舍 利 子 色 為 五 蘊 之 首, 舉 一 以 概 其 餘 也 現 前 形 色 最 難 破 除, 如 吾 人 平 常 執 身 體 為 我, 以 明 明 有 我 之 身 體 在 也 然 試 為 逐 一 觀 察, 其 身 體 中 之 屬 於 地 者 為 我 耶? 屬 於 水 火 風 者 為 我 耶? 全 體 為 我 耶? 一 部 為 我 耶? 腦 質 神 經 五 臟 六 腑 為 我 耶? 如 一 一 為 我, 則 我 亦 多 矣! 若 指 人 之 形 狀 為 我, 其 形 狀 由 少 而 壯 而 老 時 時 變 遷, 亦 不 可 名 為 我 ; 以 數 十 年 相 續 不 斷 為 我, 則 數 十 年 前 或 數 十 年 後, 何 以 無 我? 況 時 間 變 化 無 常, 有 何 自 體? 至 此 種 種 推 求 皆 無 可 得, 於 是 人 將 轉 計 曰 : 所 謂 我 者, 非 指 身 體 我, 能 受 苦 受 樂 受 暖 受 冷, 是 能 受 者 方 可 為 我 ; 遂 捨 色 蘊 而 計 受 蘊 為 我 不 知 能 受 者, 對 於 所 受 者 而 言, 所 受 者 忽 苦 忽 樂 忽 有 忽 無, 虛 妄 無 實, 全 無 自 體, 則 能 受 之 我 豈 得 真 實? 況 事 物 未 受 以 前 與 既 受 之 後, 我 何 所 在? 再 三 推 想, 又 以 能 想 相 者 為 我, 而 想 蘊 之 見 起 矣 但 想 因 一 人 或 一 事 或 一 物 而 起, 未 想 以 前 豈 非 斷 滅? 若 因 想 一 人 為 一 我, 想 一 事 或 一 物, 又 各 為 一 我, 所 想 者 多 至 無 盡, 而 我 亦 多 至 無 盡 耶? 或 人 復 計 曰 : 想 是 虛 妄, 固 不 為 我, 今 吾 人 之 實 在 行 為, 則 不 可 不 謂 為 我 矣! 而 行 蘊 之 說 起, 謂 人 作 善 作 惡, 其 中 有 一 種 力 量, 此 能 作 者 即 我 不 知 所 作 善 惡, 亦 有 為 虛 妄 之 法, 可 見 能 作 者 定 非 真 實 之 我 窮 究 到 底, 色 受 想 行, 概 不 與 我 相 涉, 人 將 以 了 知 色 受 想 行 種 種 非 我 者 決 定 為 我, 此 計 識 蘊 為 我 也 但 所 了 知 者, 毫 無 邊 際, 於 所 了 知 之 中, 既 多 方 求 我 而 不 可 得, 則 能 了 知 者, 又 何 能 獨 自 為 我? 此 五 蘊 法 無 我, 經 言 早 已 詔 我 矣 然 宇 宙 萬 物, 何 一 非 五 蘊 而 成? 有 情 之 有 身 心 無 論 矣, 即 無 情 如 草 木 土 石, 雖 無 受 想 行 識, 亦 有 色 存 若 說 五 蘊 皆 空, 將 世 界 人 物 一 無 所 有, 烏 乎 可? 不 知 言 空 者, 非 吾 人 眼 前 見 到 之 空, 見 到 之 空 是 與 不 空 相 對 待, 亦 屬 色 法 ; 所 謂 空 者, 謂 空 其 假 相 之 實 有, 雖 有 假 相, 而 實 體 常 空 也 必 知 此 義, 方 可 講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數 句 菩 薩 發 本 心 之 光 明,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並 非 言 除 去 大 地 山 河 之 外, 別 有 一 處 名 空 ; 凡 宇 宙 萬 有, 無 非 和 合 連 續 對 待 之 假 相, 真 體 顯 時, 相 皆 空 寂 ; 故 曰 色 不 異 空 然 空 並 非 斷 滅, 亦 非 頑 空, 即 是 性 色 真 空, 為 色 蘊 之 本 體 本 體 上 雖 無 青 黃 赤 白 長 短 方 圓 等 等 相, 而 此 等 假 相, 正 依 本 體 而 立, 為 本 體 之 顯 現, 故 曰 空 不 異 色 譬 如 水 上 波 浪, 波 浪 取 其 形 狀 而 言, 其 全 體 不 異 於 水 ; 宇 宙 萬 有, 正 心 上 所 起 之 波 浪 也 水 體 上 原 無 種 種 波 浪 之 相, 若 有 此 相, 波 浪 滅 則 水 應 滅, 今 水 體 不 滅, 可 見 波 浪 皆 是 空 相 也 世 人 於 有 相 處 執 色, 無 色 處 執 空, 故 先 破 其 異 見, 既 知 色 空 無 異, 更 當 進 一 步 言 色 空 是 一 非 二, 是 絕 對 的, 非 相 待 的, 故 曰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猶 之 波 浪 即 水, 水 即 波 浪 ; 既 知 波 浪 即 水, 不 必 滅 波 浪 以 求 水, 水 即 波 浪, 不 致 昧 水 以 逐 波 浪 也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如 云 : 受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受, 受 即 空, 空 即 是 受 餘 仿 此 舍 利 子! 是 諸 法 空 相,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諸 法 分 類 甚 多, 即 五 蘊 諸 法 空 即 五 蘊 皆 空 之 空 相 謂 實 相,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合 言 之, 此 諸 法 皆 空 之 實 相 也 吾 人 見 有 根 身, 見 有 世 界, 見 有 眾 生, 故 有 種 種 生 滅, 今 五 蘊 皆 空, 故 無 生 滅 之 相 又 五 蘊 生 則 空 滅, 空 生 則 五 蘊 滅, 今 蘊 空 為 一, 空 相 不 離 諸 法, 諸 法 即 是 空
132 相, 更 無 生 滅 之 可 言 ; 如 水 波 同 體, 何 生 何 滅? 真 心 本 無 垢 淨, 因 有 生 滅 等 法 為 之 障 蔽, 為 之 染 污, 而 垢 生 焉 ; 如 鏡 體 本 來 光 明, 為 塵 所 蔽, 不 能 顯 現 耳! 今 既 明 五 蘊 本 來 無 有, 本 無 生 滅 之 垢, 故 又 曰 不 垢 不 淨 增 減 者, 謂 五 蘊 法 有 為 增, 五 蘊 法 無 為 減, 真 心 生 為 增, 真 心 滅 為 減 ; 但 五 蘊 本 無, 真 心 常 住, 并 無 有 無 生 滅, 又 何 有 增 減, 故 終 曰 不 增 不 減 此 不 生 不 滅, 不 但 於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見 其 如 是, 即 現 前 一 切 生 滅 諸 法, 觀 其 自 性, 即 為 不 生 不 滅 之 真 實 心 體, 亦 無 生 滅 垢 淨 增 減 之 可 言 生 滅 等 相 既 空, 故 能 度 脫 一 切 苦 厄 也 是 故 空 中 無 色, 無 受 想 行 識 無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無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無 眼 界 乃 至 無 意 識 界 空 相 之 中, 全 體 即 真, 故 無 五 蘊 六 根 六 塵 十 八 界 等 法 無 即 空 義 六 根 者 :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也 眼 能 見, 耳 能 聞, 鼻 能 嗅, 舌 能 嘗, 身 能 觸, 此 五 根 非 指 外 現 之 浮 根 塵, 乃 能 發 生 見 聞 覺 知 之 功 用, 所 謂 淨 色 根 也 意 根 能 想 過 去 未 來, 即 思 想 心, 分 別 心, 此 心 所 依 托 之 根, 即 意 前 五 屬 色 法, 意 屬 受 想 行 識 之 心 法 五 蘊 既 空, 故 六 根 亦 空 六 塵 者 :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也 色 眼 識 所 見 者, 顯 色 形 色 等 是 聲 耳 識 所 聞 者, 一 切 音 聲 是, 如 流 水 聲 為 無 意 義, 說 話 聲 為 有 意 義 香 鼻 識 所 嗅 者, 香 臭 等 是 味 舌 識 所 嘗 者, 酸 甜 苦 辛 等 是 觸 身 識 所 覺 者, 冷 熱 滑 澀 等 是 法 意 識 所 分 別 者, 名 極 普 遍, 凡 意 識 所 緣 到 之 處, 無 論 為 有 為 無 皆 是 法 有 一 分 屬 色, 一 分 屬 心, 一 分 非 心 非 色, 其 餘 五 塵 概 屬 色 法 五 蘊 既 空, 故 六 塵 亦 空 十 八 界 者 : 上 之 六 根 六 塵 及 六 識 眼 識 耳 識 鼻 識 舌 識 身 識 意 識, 故 曰 眼 界 乃 至 意 識 界 也 界 者 界 限 義, 種 類 義, 此 十 八 種 類 各 有 界 限, 作 用 不 同 也 由 上 以 推, 根 塵 識 三, 皆 不 外 五 蘊 法, 皆 無 自 體, 故 一 切 皆 空 六 根 六 塵 統 名 十 二 處 ; 加 六 識 成 十 八 界, 為 凡 夫 所 有 法 與 四 聖 相 共 者 以 下 乃 出 世 三 乘 之 法 無 無 明, 亦 無 無 明 盡 ; 乃 至 無 老 死, 亦 無 老 死 盡 此 十 二 因 緣, 緣 覺 所 修 之 法 也 一 曰 無 明, 煩 惱 通 稱, 即 惑 二 曰 行, 善 惡 行 為, 即 業 此 二 指 過 去 之 因 三 曰 識, 入 胎 最 初 之 一 念 四 曰 名 色, 胎 中 心 色 五 曰 六 入, 胎 中 六 根 六 曰 觸, 出 胎 時 之 觸 境 七 曰 受, 領 受 現 前 塵 境 此 五 指 現 在 之 果 八 曰 愛, 貪 愛 九 曰 取, 取 著 十 曰 有, 由 愛 取 之 惑, 生 後 有 之 業 此 三 指 現 在 之 因 十 一 曰 生 十 二 曰 老 死 此 二 指 未 來 之 果 凡 人 生 死 死 生 流 轉 不 息 皆 由 無 明 而 起, 故 流 轉 門 曰 : 無 明 緣 行, 行 緣 識, 乃 至 生 緣 老 死 ; 即 經 言 無 明 乃 至 老 死 也 若 欲 解 脫 生 死, 斷 其 根 本, 亦 須 先 將 無 明 滅 盡, 故 還 滅 門 曰 : 無 明 盡 則 行 盡, 行 盡 則 識 盡, 乃 至 生 盡 則 老 死 盡 ; 即 經 言 無 明 盡 乃 至 老 死 盡 也 十 二 因 緣, 乃 推 五 蘊 之 至 詳 者 五 蘊 既 空, 故 十 二 因 緣 亦 空 或 謂 : 解 脫 生 死 正 出 世 聖 人 之 法, 似 無 可 空 者 然 依 有 生 死 可 解 脫 者, 亦 屬 凡 夫 心 量, 若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本 無 生 死, 何 有 解 脫? 故 一 切 無 之 無 苦 集 滅 道, 無 智 亦 無 得 此 聲 聞 所 修 之 法 苦 集 滅 道, 曰 四 諦 諦 謂 真 理 苦 諦, 即 人 生 真 實 之 苦 但 苦 是 結 果, 其 因 為 集, 由 貪 瞋 癡 所 造 之 殺 盜 淫 業, 集 積 最 久, 一 旦 潰 發, 遂 受 無 限 之 痛 苦 ; 正 如 一 滴 之 水, 積 蓄 沖 決, 終 成 江 河 也 吾 人 應 知 苦 之 結 果, 非 天 所 定, 非 人 所 與, 由 我 自 作 苦 既 由 我 自 作, 亦 可 由 我 自 滅, 是 為 滅 諦 但 業 已 造 成, 滅 之 匪 易, 必 有 滅 之 之 道 道 有 門 徑 方 法 等 義 方 可, 從 此 道 修 行, 是 為 道 諦 修 道 以 滅 苦, 其 極 果 則 成 阿 羅 漢 但 苦 集 之 所 依 者, 仍 不 外 五 蘊 法, 五 蘊 既 空, 則 苦 集 無 所 依 附, 既 無 苦 集, 又 何 有 滅 道 二 諦 耶? 故 曰 無 苦 集 滅 道 智 有 俗 智 真 智 : 明 四 諦 之 智, 俗 智 也 明 滅 盡 苦 集 而 證 無 苦 無 集 之 境, 真 智
133 也 得 者, 得 真 實 理 而 證 無 生 無 滅 之 涅 槃 也 今 四 諦 既 空, 則 無 能 明 四 諦 之 智, 既 無 能 得 之 智, 又 何 有 所 得 之 涅 槃 哉? 故 曰 無 智 亦 無 得 前 空 中 二 宇, 貫 至 亦 無 得 止 以 無 所 得 故 ; 菩 提 薩 埵,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心 無 罣 礙, 無 罣 礙 故, 無 有 恐 怖,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究 竟 涅 槃 三 世 諸 佛,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以 無 所 得 故 句, 承 上 起 下 也 承 上 者, 從 是 故 空 中 無 色 無 受 想 行 識, 乃 至 無 智 亦 無 得, 皆 無 所 得 也 蓋 行 人 若 有 所 得, 則 有 能 得 所 得 二 相 為 之 對 待, 是 有 二 法, 不 能 成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也 ; 譬 如 眼 本 清 淨, 入 一 浮 塵 適 成 障 蔽 起 下 者 何? 一 有 所 得, 在 圓 明 真 心 另 添 一 物, 正 為 修 行 之 大 障 以 無 所 得 故, 菩 提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而 成 佛 道 也 凡 人 所 依 者, 皆 虛 妄 相, 由 此 而 有 虛 妄 相 想, 執 有 所 得 則 不 能 得 者 多 矣! 菩 薩 所 依 者, 即 是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其 心 清 淨 圓 融, 故 無 罣 礙 罣 礙 者, 如 見 不 出 色, 聞 不 出 聲, 六 根 功 用 各 別, 不 能 圓 通, 如 蠶 在 繭, 總 難 自 由! 何 也? 以 有 所 得 故 也 凡 事 得 一 種, 即 有 一 種 罣 礙, 如 人 賴 衣 食 生 活, 為 得 衣 食 之 故, 必 生 出 種 種 營 謀, 即 有 種 種 罣 礙, 若 不 欲 得 此, 則 種 種 罣 礙 皆 無 由 而 生 又 人 在 世 間, 有 種 種 危 險, 日 在 恐 怖 之 中, 此 恐 怖 又 因 罣 礙 而 起 如 人 依 地 而 住, 遇 水 則 不 能 通 行, 故 行 江 海 必 用 船 舶, 由 此 遂 有 種 種 恐 怖 又 種 田 人, 以 耕 種 為 生, 一 遇 水 旱 等 災, 則 恐 怖 無 已 ; 若 無 生 計 上 之 罣 礙, 則 無 恐 怖 矣 又 兵 荒 病 疫 時 代, 不 能 安 生 樂 業, 以 人 依 社 會 故 不 得 免 此 恐 怖 耳 執 身 體 為 我, 則 以 身 體 之 罣 礙, 而 有 或 病 或 老 或 死 之 恐 怖, 若 不 執 為 我 體, 則 泰 然 自 得, 何 憂 何 慮? 為 人 不 作 虧 心 事, 半 夜 敲 門 心 不 驚, 此 日 常 淺 近 之 事, 皆 足 證 明 其 理 也 且 此 中 之 理 更 為 廣 大 者, 凡 人 以 妄 想 心 取 妄 想 法, 因 妄 想 之 罣 礙, 其 恐 怖 更 自 無 窮, 特 人 習 焉 不 察 而 不 自 覺 耳!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如 參 禪 念 佛, 心 不 散 亂, 夢 境 自 無, 人 在 夢 中 皆 以 夢 境 為 實 在, 吾 人 在 人 生 之 夢 中 亦 然 ; 當 知 吾 人 所 有 知 識, 無 不 從 昏 迷 中 來, 自 投 胎 以 至 出 生, 全 為 昏 迷 時 代, 不 儼 然 睡 中 不 知 不 覺 乎! 始 於 昏 迷 者, 必 終 於 昏 迷, 而 其 間 數 十 年, 雖 半 知 半 覺, 亦 不 過 以 妄 取 妄, 何 嘗 有 覺 悟 明 瞭 之 一 日, 究 竟 仍 當 終 歸 於 不 知 不 覺 之 中 但 行 人 如 能 常 作 如 夢 觀, 不 於 眼 前 夢 境 而 生 執 著, 則 貪 瞋 癡 三 毒 漸 次 斷 除, 去 覺 悟 之 時 必 不 遠 矣 吾 人 起 心 動 念, 皆 起 於 昏 迷, 從 昏 迷 而 起 者, 無 非 夢 境, 夢 境 本 是 虛 妄, 夢 中 認 為 實 在, 醒 來 方 知 顛 倒, 迷 妄 為 真, 迷 無 為 有, 迷 虛 為 實, 顛 倒 之 甚 孰 有 逾 於 此 者 乎? 人 每 以 佛 學 為 空, 亦 在 夢 中 顛 倒 之 列 人 向 來 執 為 實 在 者 皆 是 虛 妄, 但 此 虛 妄 亦 依 明 覺 真 心 而 起, 減 一 分 夢 想, 即 增 一 分 真 覺, 一 層 一 層 漸 次 修 證, 所 謂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也 天 人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菩 薩, 皆 有 夢 想, 惟 菩 薩 能 生 覺 悟, 故 得 遠 離 ; 迨 到 覺 悟 圓 滿, 夢 想 全 無, 則 法 界 虛 空 皆 悉 銷 殞, 所 謂 究 竟 涅 槃 也 涅 槃 譯 曰 圓 寂, 吾 人 心 體 本 具 之 功 德, 向 為 夢 想 所 障 蔽, 遠 離 夢 想, 則 功 德 無 不 圓 滿, 妄 念 無 不 空 寂, 故 曰 : 究 竟 圓 滿, 究 竟 寂 滅 菩 薩 到 究 竟 涅 槃, 即 成 佛 道 ; 故 繼 之 曰 : 三 世 諸 佛,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二 菩 提 ; 即 謂 三 世 諸 佛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而 成 佛 也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譯 曰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 正 覺 揀 別 凡 外, 凡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皆 有 正 覺, 但 非 平 等 普 遍 正 覺, 祗 自 覺 而 不 覺 他 ; 菩 薩 自 覺 覺 他, 可 謂 正 等 正 覺, 然 非 究 竟 圓 滿, 還 是 有 上 ; 惟 佛 方 能 徹 底 覺 悟, 故 名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本 經 注 重 在 無 所 得 三 字, 有 所 得 則 一 無 所 得, 無 所 得 則 無 所 不 得 妄 想 一 空, 真 心 全 露, 故 諸 佛 菩 薩, 悉 由 此 道 而 成 但 此 事 皆 人 人 本 分 內 事, 非 過 去 諸 佛 菩 薩 所 能 獨 得, 特 世 人 本 身 具 足 無 量 功 德, 不 知 反 觀 自 性 依 教 修 證 耳! 故 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是 大 神 咒, 是 大 明 咒, 是 無 上 咒, 是 無 等 等 咒, 能 除 一 切 苦, 真 實 不 虛 咒 者, 一 種 有 力 量 之 言 語, 能 成 為 事 實 也 神 者, 謂 有 妙 力, 能 令 不 能 解 脫 者
134 而 得 解 脫, 不 能 成 就 者 而 得 成 就, 故 曰 大 神 咒 大 明 者,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之 智, 非 若 世 人 逐 年 閱 歷 所 得 之 智 可 比 ; 般 若 之 智, 能 明 無 量 世 界 所 依 之 無 量 眾 生, 悉 皆 燭 照 無 遺 無 上 咒, 以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無 有 上 之 者 無 等 等 者, 等 於 無 等 之 義 ; 無 等 者, 無 比 也, 即 究 竟 涅 槃, 而 佛 所 得 之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與 究 竟 涅 槃 相 等, 故 曰 無 等 等 咒 能 除 一 切 苦, 真 實 不 虛, 謂 真 實 能 除 一 切 苦 也 一 切 苦 者 : 如 生 老 病 死 愛 別 離 怨 憎 會 求 不 得 五 蘊 熾 盛 八 苦 等 平 常 除 苦 之 法 亦 多, 如 賑 濟 災 荒, 布 施 貧 苦, 祗 能 除 一 時 一 部 分 之 苦, 而 不 能 永 久 普 遍 使 脫 苦 海, 即 不 得 稱 為 真 實 不 虛 蓋 一 切 苦 源, 皆 起 於 顛 倒 夢 想, 得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能 除 迷 啟 悟, 遠 離 夢 想, 故 一 切 苦 一 除 永 除, 究 竟 真 實, 究 竟 不 虛 故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咒, 即 說 咒 曰 : 羯 諦 羯 諦, 波 羅 羯 諦, 波 羅 僧 羯 諦, 菩 提 薩 婆 訶 咒, 即 所 說 之 音 聲 能 總 持 一 切, 表 示 一 切, 固 不 可 譯, 亦 不 必 譯 也 此 中 名 字 言 說,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義 上 所 說 者 為 顯, 而 咒 為 密 顯 說 者, 以 一 種 道 理 表 示 於 人, 而 咒 則 為 法 之 真 體, 不 容 解 說 如 醫 生 治 病, 開 方 與 人 者, 顯 也 ; 不 說 明 藥 方, 僅 與 丸 藥 令 人 照 服 者, 密 也 咒 之 密 義, 包 含 世 出 世 間 善 法 無 不 圓 滿, 並 具 有 極 大 神 力, 人 能 常 久 持 念, 即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而 起 無 量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是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誠 吾 人 真 常 之 法 身 慧 命, 較 之 生 命, 尤 關 緊 要 ( 史 一 如 記 )( 漢 口 印 行 )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講 錄 十 年 冬 在 杭 州 省 教 育 會 講 今 說 此 經, 先 說 經 題, 次 說 經 文 經 題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八 字, 先 分 說, 次 貫 通 說 分 為 四 : 一 般 若, 二 波 羅 密 多, 三 心, 四 經 一 般 若 : 梵 音, 譯 曰 智 慧 今 仍 用 般 若 者, 古 人 翻 經, 有 五 種 不 翻, 此 即 尊 重 不 翻 之 例 又 因 世 間 所 稱 智 慧, 非 純 善 的, 佛 菩 薩 之 甚 深 智 慧, 離 過 絕 非, 體 性 清 淨, 圓 明 寂 照, 不 可 思 議, 迥 非 智 慧 二 字 所 能 賅 括, 故 仍 用 梵 音 今 欲 明 般 若 之 義, 以 橫 豎 二 說 發 揮 之 橫 說 為 三 : 一 文 字 般 若, 二 觀 照 般 若, 三 實 相 般 若 一 文 字 般 若 : 凡 名 相 皆 謂 之 文 字, 而 萬 法 無 非 名 相 也 可 分 為 二 種 : 一 顯 義 理 的, 凡 以 名 字 語 言 詮 表 一 切 事 物 之 意 義 者 屬 之 二 顯 境 界 的, 凡 人 心 之 思 想 觀 念, 變 現 一 切 境 界 之 相 狀 者 屬 之 依 此 二 種 文 字 所 發 生 之 智 慧, 是 為 文 字 般 若 若 依 精 義 說, 則 從 佛 菩 薩 所 遺 聖 教 之 文 字 而 發 生 之 清 淨 智 慧, 乃 謂 之 文 字 般 若, 亦 稱 真 教 般 若 二 觀 照 般 若 : 顯 現 義 理 境 界 者 為 文 字, 而 能 觀 察 照 了 一 切 文 字 者, 則 為 觀 照, 文 字 所 顯 之 義 理 境 界 差 別 無 量, 而 觀 照 亦 依 之 差 別 無 量, 故 所 取 之 境 即 文 字, 能 取 之 心 即 觀 照 ; 如 實 了 知 所 取 之 文 字 本 空, 而 能 取 之 心 亦 不 可 得, 是 為 觀 照 般 若 若 依 狹 義 言, 則 依 聖 教 所 明 之 理, 向 現 前 身 心 境 界, 微 細 體 驗 觀 察, 所 行 與 所 解 相 應, 乃 謂 之 觀 照 般 若, 亦 稱 真 慧 般 若 三 實 相 般 若 : 所 觀 之 文 字, 與 能 觀 之 觀 照, 皆 從 心 體 同 時 變 起, 體 本 空 寂, 境 自 如 如, 只 因 無 明 覆 蔽, 不 自 覺 知 能 於 一 切 文 字 境 界, 微 細 觀 照, 豁 破 無 明, 如 實 了 知 能 所 本 空, 脫 然 無 住, 而 顯 現 無 相 實 相 真 常 圓 明 之 本 體, 是 為 實 相 般 若, 亦 稱 真 理 般 若 以 上 三 種 般 若, 即 依 心 之 三 分 而 立 圖 示 於 下 : 相 ( 文 字 ) ( 般 若 ) 心 自 證 ( 實 相 ) 見 ( 觀 照 )
135 昔 者 陳 那 菩 薩 說 三 分 唯 識 : 曰 相 分, 見 分, 自 證 分 此 文 字 即 心 之 相 分, 觀 照 即 心 之 見 分, 實 相 即 心 之 自 證 分 馬 鳴 菩 薩 說 心 真 如 相 示 大 乘 體, 心 生 滅 相 示 大 乘 自 體 相 用 : 此 實 相 即 為 心 之 本 體, 文 字 為 心 之 相, 觀 照 為 心 之 用, 皆 從 心 體 上 現 起, 起 必 同 時, 雖 有 起 滅, 體 自 圓 明 譬 如 大 圓 鏡, 映 現 萬 象, 所 現 之 影 即 文 字 相 分, 能 映 之 光 即 觀 照 見 分, 自 性 明 澈 之 鏡 體 即 實 相 自 證 分 以 是 可 悟 吾 人 現 前 一 念 心 中, 本 具 足 三 種 般 若, 但 能 覺 照, 即 得 現 前 豎 說 亦 分 三 : 一 加 行 般 若, 二 根 本 般 若, 三 後 得 般 若 一 加 行 般 若 : 初 聞 佛 法, 但 有 理 解, 日 用 境 上, 未 能 實 現, 須 修 習 觀 行, 始 能 相 應 觀 行 功 深, 欲 求 觀 證 實 相, 當 起 加 行, 修 四 尋 思 觀 : 一 觀 一 一 法 但 是 名, 不 見 名 言 有 實 義 二 觀 一 一 法 但 是 義, 不 見 實 義 有 名 稱 三 觀 一 一 法 但 是 自 性, 不 見 法 性 有 差 別 四 觀 一 一 法 但 是 差 別, 不 見 別 有 所 依 之 自 性 依 此 四 觀, 尋 求 推 思 於 一 切 法, 而 如 實 了 知 一 切 法 唯 心 所 現, 無 有 自 體, 是 為 加 行 般 若 廣 說 見 瑜 伽 師 地 論 第 三 十 六 卷 二 根 本 般 若 : 加 行 功 極, 能 所 空 寂, 心 境 銷 亡, 證 心 實 相, 是 為 根 本 般 若 三 後 得 般 若 : 從 根 本 般 若 自 體 顯 現, 覺 行 圓 滿, 成 就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是 為 後 得 般 若 以 上 六 種, 略 明 般 若 二 字 所 含 大 義 竟 二 波 羅 密 多 : 梵 音, 波 羅 者, 彼 岸 義 ; 密 多 者, 到 義 ; 譯 曰 到 彼 岸, 或 到 究 竟 到 彼 岸 有 比 喻 義, 如 過 渡 者, 乘 舟 筏 由 此 岸 到 彼 岸, 以 比 吾 人 乘 般 若 船, 渡 出 生 死 流, 到 涅 槃 彼 岸 也 究 竟 有 成 就 圓 滿 永 久 之 義 世 間 萬 事, 如 謀 衣 食 研 究 學 問 等, 凡 不 能 一 得 永 得, 一 了 永 了 者, 皆 不 能 謂 之 究 竟 俗 謂 到 死 便 休, 是 以 死 為 究 竟, 其 實 身 死 心 不 死, 又 受 輪 迴, 仍 是 未 了, 亦 非 究 竟 ; 不 死 之 心, 即 成 唯 識 論 卷 三 所 謂 阿 賴 耶 識 流 轉 五 趣 四 生 也 故 知 世 間 一 切 有 為 無 常 之 法, 無 有 能 到 究 竟 者 必 須 依 教 修 行, 親 證 實 相, 方 得 謂 之 究 竟 ; 即 經 文 所 謂 究 竟 涅 槃 及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是 也 三 心 : 心 之 一 字, 廣 解 無 邊, 實 叉 難 陀 譯 華 嚴 經 十 地 品 云 : 三 界 諸 法 唯 有 心 故 二 十 唯 識 論 說 之 甚 詳, 文 繁 不 述 茲 淺 略 言 之, 分 二 種 說 明 : 一 明 了 分 別 之 心, 二 總 持 精 要 之 心 一 明 了 分 別 之 心 : 此 心 之 義, 略 有 四 種 : 一 肉 團 心, 此 屬 身 根 所 攝, 乃 八 識 將 身 根 攝 為 自 體, 令 發 覺 受, 雖 似 有 知 覺, 實 是 物 質, 無 明 了 分 別 之 作 用, 不 可 謂 心 二 思 慮 心, 心 之 見 分, 緣 前 境 發 生 觀 察 思 念, 人 以 為 心 ; 然 境 現 則 有, 境 滅 還 無, 自 體 不 能 成 立, 但 是 心 中 所 現 起 之 作 用, 而 實 非 真 心 三 集 起 心, 謂 集 積 萬 法 之 觀 念, 遇 緣 而 現 起 者 也 如 吾 人 以 前 所 聞 見 之 事 物, 縱 遠 隔 數 十 年, 偶 一 憶 及, 如 在 目 前, 即 此 心 之 作 用, 屬 第 八 識 雖 能 含 藏 萬 法 影 像 而 不 遺 失, 然 起 滅 無 常, 究 非 心 之 本 體 四 真 實 心, 即 圓 覺 妙 明 真 實 心 體, 常 住 不 變, 平 等 周 遍, 非 思 慮 集 起 而 能 現 起 思 慮 集 起, 非 一 切 法 而 能 變 現 一 切 法 二 總 持 精 要 之 心 : 此 心 之 比 義, 如 肉 團 心 為 人 身 之 主 宰, 故 謂 之 心 般 若 經 六 百 卷, 此 經 能 總 持 其 精 義, 故 謂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又 大 藏 經 文 義 廣 博, 此 經 總 攝 無 遺, 故 亦 可 謂 為 群 經 之 心 四 經 : 梵 語 修 多 羅, 譯 為 契 經, 契 理 契 機 之 聖 教 也 契 理 則 無 顛 倒 錯 謬, 契 機 則 能 開 悟 他 人 又 言 法 本, 謂 法 之 本 根 ; 佛 菩 薩 之 自 證 智 慧, 清 淨 真 實, 契 合 正 理, 從 此 流 出 契 合 群 機 之 言 教, 可 為 一 切 眾 生 之 軌 範 漢 文 經 字, 訓 常 訓 法 ; 常 則 契 理, 法 則 契 機 法 有 軌 持 之 義, 以 軌 解 持 義, 使 不 失 故 次 連 貫 說 明 : 經 之 一 字 為 通 題, 佛 經 及 其 他 各 教 之 經 典 皆 用 之, 在 三 藏 中 通 於 經 藏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為 別 題, 不 通 餘 經 故 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又 為 別 中 之 通, 般 若 部 經 通 用 故 ; 心 為 別 中 之 別, 專 屬 此 經 故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有 二 義 : 一 波 羅 密 有 六 ; 曰 施 曰 戒 曰 忍 曰 精 進 曰 靜 慮 曰 般 若 ; 此 揀 別 施 等 五 波 羅 密, 惟
136 是 般 若 之 到 究 竟 彼 岸 二 般 若 自 體, 即 究 竟 彼 岸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亦 有 二 義 : 一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心, 能 總 持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廣 義 故 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心, 是 心 之 本 體 自 相 故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亦 有 二 義 : 一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之 經, 此 經 文 字, 能 詮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表 顯 實 體 故 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即 經, 凡 有 文 言, 皆 是 實 相, 經 之 全 體 即 般 若, 般 若 之 全 體 即 經, 總 持 萬 法 而 當 體 空 寂, 無 能 詮 所 詮 故 以 是 可 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即 無 相 實 相 常 住 真 心 之 自 體 此 經 所 說 蘊 等 諸 法, 即 所 以 顯 示 此 心, 而 諸 法 當 體 空 寂, 惟 心 所 現, 則 全 體 即 是 此 心, 故 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以 上 說 經 題 竟 以 下 說 經 文 : 觀 自 在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度 一 切 苦 厄 此 一 段 為 結 集 此 經 者 敘 述 此 經 之 緣 起 第 一 句 敘 說 經 人, 策 二 句 敘 所 修 法, 第 三 四 兩 句 敘 所 證 果 明 此 經 所 說 非 從 他 聞, 非 虛 妄 理 想, 乃 觀 自 在 菩 薩 從 自 證 境 界 所 流 出 之 言 教 也 玄 奘 譯 觀 自 在 菩 薩, 舊 亦 譯 為 觀 世 音 菩 薩 觀 即 觀 照 之 觀, 非 專 屬 眼 之 功 用, 乃 通 於 心 之 作 用 之 總 相, 如 觀 念 觀 想 觀 察 等 自 在 謂 自 體 常 存 在, 梁 譯 大 乘 起 信 論 說 真 如 自 體 云 : 自 在 義 故 ; 法 藏 疏 云 : 不 復 循 環 諸 道, 生 死 長 縛 也 實 叉 難 陀 譯 華 嚴 經 十 地 品 說 八 地 菩 薩 有 十 種 自 在, 離 世 間 品 說 菩 薩 摩 訶 薩 有 十 種 自 在, 文 繁 不 敘 茲 略 說 二 義 : 一 有 自 體, 二 常 存 在 世 間 萬 法, 不 外 色 心, 色 屬 物 質 的, 心 屬 精 神 的 ; 就 物 質 的 觀 之, 凡 所 有 物 皆 和 合 生, 能 和 合 者 亦 和 合 生, 輾 轉 分 析 至 於 極 微, 皆 無 一 定 之 體 相 可 得, 且 或 分 或 合 成 壞 無 常 就 精 神 的 觀 之, 舉 心 動 念, 必 藉 眾 緣, 隨 緣 生 滅, 剎 那 轉 變, 吾 人 覺 有 能 思 量 計 度 之 心 常 時 存 在 者, 乃 念 念 相 續 而 成 ; 如 以 一 星 之 火 迅 速 旋 轉, 視 之 如 輪, 乃 因 星 星 相 續, 目 迷 妄 見, 實 無 輪 體 故 知 萬 法 皆 仗 因 託 緣 而 生, 惟 是 和 合 相 續 之 假 相, 都 無 常 住 之 自 體 如 是 觀 察, 萬 法 皆 空, 所 觀 之 法 既 空, 能 觀 之 心 亦 寂, 能 所 不 生, 真 體 斯 現, 圓 明 寂 照, 非 色 非 心 萬 法 無 不 從 此 流, 亦 無 不 還 歸 於 此, 離 一 切 相, 即 一 切 法, 則 法 法 無 非 自 體, 人 人 具 足 圓 成 現 起 非 生, 銷 亡 非 滅, 世 間 相 常, 是 名 自 在 能 所 不 二, 惟 一 真 心, 故 攝 所 歸 能, 自 在 即 觀 ; 攝 能 歸 所, 觀 即 自 在 行 解 與 之 相 應, 是 名 觀 自 在 菩 薩, 即 菩 提 薩 埵 之 略 稱 菩 提 譯 覺, 薩 埵 譯 有 情 或 眾 生 有 生 命 人 格 的 意 義, 而 不 限 於 人 類 合 說 有 三 義 : 一 覺 悟 的 眾 生, 二 能 以 自 覺 覺 他 眾 生, 三 上 求 覺 道, 下 度 眾 生 觀 自 在 菩 薩, 謂 觀 自 體 常 在 而 得 覺 悟 之 眾 生 上 四 字 表 德, 下 一 字 表 人 格 也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 行 功 行, 修 證 義 深 對 淺 說, 有 澈 底 義 時 分 際 義, 表 修 證 進 趣 中 之 某 分 際 六 種 般 若 皆 能 為 究 竟 到 彼 岸 之 遠 因, 故 皆 可 謂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然 文 字 般 若 僅 當 聞 位, 觀 照 般 若 當 思 修 位, 咸 未 能 澈 證 心 源, 故 淺 ; 實 相 般 若 當 於 證 位, 真 心 本 體 澈 底 現 前, 對 前 二 說 名 為 深 此 句 謂 修 證 功 深, 澈 底 達 到 實 相 般 若 之 時 也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度 一 切 苦 厄 : 照 見, 不 假 尋 思, 當 下 明 了 之 義 五 蘊, 即 色 受 想 行 識, 廣 說 見 世 親 大 乘 五 蘊 論, 玄 奘 譯 五 蘊, 舊 譯 亦 名 五 陰, 蘊 積 聚 義, 陰 覆 蔽 義 ; 謂 積 聚 身 心, 覆 蔽 真 性 也 空 但 遮 五 蘊 虛 妄, 非 謂 實 有 空 相 虛 空 等 度 超 過 遠 離 義 苦 厄, 逼 迫 為 性, 略 有 三 種 : 一 苦 苦, 處 逆 境 時, 惟 苦 無 樂 二 壞 苦, 處 順 境 時, 暫 受 快 樂, 然 歡 娛 易 盡, 好 事 多 磨, 慮 樂 失 壞, 悲 感 斯 生, 故 仍 是 苦 三 行 苦, 處 常 境 時, 不 苦 不 樂, 但 依 正 無 常, 剎 那 變 遷, 身 心 不 安, 是 為 行 苦 依 苦 境 言, 復 有 八 種 : 一 生 苦, 報 得 身 體 曰 生, 迫 於 業 力 不 能 自 由 故 苦 ; 且 諸 苦 皆 依 此 身 而 有, 故 生 又 為 苦 本 二 老 苦, 三 病 苦, 四 死 苦
137 , 五 求 不 得 苦, 六 愛 別 離 苦, 七 怨 憎 會 苦, 八 五 陰 熾 盛 苦 不 了 五 陰 非 實, 依 此 身 心 起 惑 造 業, 復 感 未 來 生 因, 故 五 陰 熾 盛, 又 為 生 本 也 以 上 種 種 苦 果, 推 究 其 原, 皆 依 托 於 五 蘊, 今 以 般 若 光 明, 照 破 五 蘊 當 體 皆 空, 故 依 五 蘊 而 有 之 一 切 苦 厄, 無 不 超 脫 遠 離 此 二 句 乃 觀 自 在 菩 薩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親 證 之 現 量 境 界, 以 下 即 將 此 境 界 顯 說 密 說, 方 便 教 示, 普 益 群 生 也 舍 利 子!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舍 利 子, 梵 語 舍 利 弗 弗 譯 子, 母 名 舍 利, 子 以 母 名, 故 曰 舍 利 子 在 佛 小 乘 弟 子 中, 智 慧 第 一, 今 說 大 乘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呼 其 名 而 告 之 佛 說 三 性 : 曰 遍 計 所 執 性, 依 他 起 性, 圓 成 實 性 ; 處 處 經 中 有 之 此 一 段 明 依 他 起 性, 顯 說 五 蘊 體 相 本 空 也 欲 窮 其 理, 當 先 明 五 蘊 物 質 色 心 法 心 所 有 法 五 蘊 受 有 為 法 想 色 法 精 神 行 識 心 王 相 應 行 法 觀 上 圖, 五 蘊 皆 有 為 法 攝 ; 色 屬 色 法, 為 物 質 的 現 象 ; 餘 四 屬 心 法, 為 精 神 的 現 象 今 就 色 蘊 說 明 當 體 即 空 之 理 色 蘊 以 質 礙 為 體 ; 故 成 唯 識 論 稱 為 有 對, 有 對 者, 有 礙 也 百 法 明 門 論 曰 : 色 法 略 有 十 一 種 : 眼 耳 鼻 舌 身 五 根, 色 聲 香 味 觸 五 塵, 及 法 處 所 攝 色 也 姑 就 色 塵 言 之, 其 相 狀 約 有 三 種, 而 與 表 色 相 反 者, 另 稱 無 表 色 圖 如 左 : 顯 色 眼 所 照 了 者, 如 青 黃 赤 白 等 ( 虛 空 名 空 一 顯 色 ) 有 對 形 色 有 形 狀 者, 如 長 短 方 圓 等 色 蘊 表 色 動 作 行 為 之 表 現 者 ( 兼 通 有 情 無 情 ) 無 表 色 動 作 行 為 之 不 能 表 現 者 以 上 略 說 色 蘊 之 體 相, 究 其 原 質, 不 外 地 水 火 風 地 者 堅 相, 分 析 可 使 失 其 堅 ; 水 者 濕 相, 分 析 則 變 成 氣 體 ; 火 屬 熱 力, 心 不 覺 時 熱 相 即 失 ; 風 相 輕 動, 依 三 大 顯 如 是 分 析 推 求, 四 大 相 無 自 體, 則 依 四 大 為 種 之 色 法, 自 然 當 下 銷 亡, 即 相 非 相, 說 名 為 空 性 色 真 空, 故 曰 色 不 異 空 ; 性 空 真 色, 故 曰 空 不 異 色 真 色 無 色, 故 曰 色 即 是 空 ; 真 空 不 空, 故 曰 空 即 是 色 復 次 色 是 假 相, 空 是 假 名, 雖 有 名 相, 都 無 實 義, 故 曰 不 異 法 無 自 體, 惟 心 變 現, 故 法 相 即 是 心 相 ; 空 無 體 相, 遮 法 名 空, 故 空 名 即 是 法 名 ; 名 相 所 依, 惟 一 真 實 心 體, 故 曰 即 是 不 異 故 離 一 切 相, 即 是 故 即 一 切 法 離 一 切 相 即 真 諦, 即 一 切 法 即 俗 諦, 雙 遮 雙 照 即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故 曰 :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亦 名 為 假 名, 亦 名 中 道 義 受 以 受 領 為 體, 想 以 想 相 為 體, 行 以 遷 流 造 作 為 體, 識 以 明 了 覺 知 為 體 ; 四 者 之 中, 識 為 心 王, 受 想, 行 為 心 屬 乃 因 不 了 色 蘊 非 實, 領 受 前 進, 分 別 思 量, 更 加 造 作, 結 成 識 種, 輾 轉 輪 迴 今 所 對 之 色 蘊 既 空, 則 能 對 之 四 陰 何 有 亦 復 如 是 者, 言 受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受 ; 受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受 也 餘 類 推 舍 利 子! 是 諸 法 空 相 :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此 明 圓 成 實 性, 正 說 離 相 實 相 自 在 心 體 也 諸 法, 包 括 世 出 世 間 有 為 無 為 一 切
138 法 本 來 平 等 真 實, 無 諸 差 別, 即 相 非 相, 故 曰 空 相 ; 空 而 不 空, 萬 物 齊 現, 故 又 曰 實 相 ; 即 出 生 諸 法, 照 了 諸 法, 自 體 常 在 之 本 覺 真 心 也 生 滅 垢 淨 增 減, 皆 世 俗 之 假 相 此 自 在 心 體, 圓 寂 常 住 故 不 生, 不 生 故 不 滅 離 一 切 相, 不 可 染 污, 故 迷 時 不 垢, 不 垢 故 悟 時 亦 非 淨 平 等 周 遍, 生 佛 無 異, 故 在 聖 不 增, 在 凡 不 減 是 故 空 中 無 色, 無 受 想 行 識 自 此 以 下 至 無 智 亦 無 得, 明 遍 計 所 執 性, 說 五 蘊 法 相 及 集 起 之 眼 等 諸 法 皆 無 自 體, 以 破 我 法 二 執, 反 顯 真 心 也 是 故 空 中, 承 上 文 謂 諸 法 空 相 之 中, 諸 相 非 相, 惟 一 真 心, 則 五 蘊 等 法, 全 體 即 真, 離 諸 差 別, 故 曰 無 此 四 字 直 貫 至 無 得 句 世 人 不 了 真 心, 妄 執 色 身 為 我, 貪 求 名 聞 利 養, 造 種 種 業 然 試 加 觀 察, 身 由 四 大 合 成, 地 水 火 風, 性 相 各 異, 何 者 是 我? 髮 毛 爪 齒, 皮 肉 筋 骨, 濃 血 汗 液, 糞 尿 涕 唾, 三 十 六 物, 以 何 為 我? 如 皆 為 我, 則 成 多 我, 若 指 一 為 我, 餘 為 誰 何? 若 謂 和 合 之 影 狀 為 我, 則 幼 少 壯 老 時 時 變 遷, 應 以 何 時 之 形 狀 為 準? 且 新 陳 代 謝, 消 化 不 停, 飲 食 進 口, 即 與 全 體 和 合, 則 魚 肉 菜 飯 皆 成 為 我, 甯 有 是 理? 種 種 推 尋, 求 我 不 得! 人 將 轉 計 曰 : 所 謂 我 者, 非 指 肉 體, 我 能 受 苦 受 樂, 是 能 受 者, 方 可 為 我 ; 遂 捨 色 蘊 而 計 受 蘊 然 受 因 境 有, 境 之 違 順 無 常, 受 之 苦 樂 不 定, 苦 受 為 我 耶? 樂 受 為 我 耶? 不 苦 不 樂 受 為 我 耶? 未 受 之 前, 與 既 受 之 後, 又 以 何 者 為 我 耶? 推 想 至 此, 又 轉 計 曰 : 我 能 想 相 分 別 於 萬 法, 此 能 想 者, 當 然 是 我, 於 是 復 捨 受 蘊 而 執 想 蘊 但 想 依 受 生, 受 既 無 常, 想 豈 真 實? 於 是 復 轉 計 曰 : 想 是 虛 妄, 不 可 胃 我, 今 吾 人 之 行 為 造 作, 事 實 昭 然, 應 是 真 我, 而 行 蘊 之 執 起, 謂 人 作 善 作 惡, 其 能 作 者 為 我 ; 不 知 善 惡 亦 因 想 相 分 別, 相 對 立 名, 無 有 定 實, 所 作 既 妄, 能 作 豈 真? 如 是 推 求, 了 知 色 受 想 行 皆 與 我 無 涉, 遂 以 此 明 了 分 別 之 心, 能 知 四 蘊 非 我 者 為 我, 而 識 蘊 之 執 起 但 能 知 之 心, 必 依 所 知 之 境, 所 知 之 四 蘊 既 空, 能 知 之 識 陰 何 托? 故 知 識 蘊 亦 復 非 我 此 總 說 五 蘊 皆 空, 破 我 執 也 人 無 我 之 廣 說, 見 瑜 伽 師 地 論 卷 六, 成 唯 識 論 卷 一, 辨 中 邊 真 實 品, 顯 揚 聖 教 論 成 善 巧 品, 成 定 品, 學 者 當 遍 閱 之 無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無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無 眼 界 乃 至 無 意 識 界 此 根 塵 識 界, 凡 聖 共 有 之 法 也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名 六 根, 有 二 種 : 一 曰 浮 塵 根 粗 色 根, 眼 耳 鼻 舌 身 外 現 之 形 狀 是 二 曰 勝 義 根 淨 色 根, 依 浮 塵 根 而 能 發 生 見 聞 覺 知 等 功 用 者 是 意 根 者, 謂 七 識, 專 執 八 識 見 分 為 真 我, 致 成 我 執 由 我 執 發 生 意 識, 而 見 有 萬 法, 故 六 識 以 七 識 為 根 前 五 根 屬 色 法, 意 根 屬 心 法, 皆 依 托 於 五 蘊 五 蘊 既 無, 故 六 根 亦 無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名 六 塵, 有 動 搖 染 污 二 義 ; 謂 色 聲 等 生 滅 變 幻, 染 污 六 根, 障 蔽 真 性, 彼 微 塵 動 搖 不 停, 染 污 成 空 也 眼 所 見 者 曰 色 塵, 耳 所 聞 者 曰 聲 塵, 鼻 所 嗅 者 曰 香 塵 兼 香 臭 二 義, 舌 所 嘗 者 曰 味 塵, 身 所 覺 者 曰 觸 塵, 意 所 分 別 者 曰 法 塵 ; 皆 對 六 根 現 起, 六 根 既 無, 故 六 塵 亦 無 六 根 六 塵 六 識 眼 識 耳 識 鼻 識 舌 識 身 識 意 識 名 十 八 界 界 有 二 義 : 一 種 類 義, 十 八 法 在 八 識 中, 各 有 種 子, 功 用 勢 力 不 同, 各 現 差 別 之 法 故 二 界 限 義, 根 塵 識 三, 同 時 作 用, 而 各 有 界 限, 如 眼 見 色 時 塵 為 所 見, 識 為 能 見, 根 為 識 所 依 托 而 生 見, 性 各 不 同 故 ; 根 塵 相 對, 識 生 其 中, 成 十 八 界 根 塵 俱 空, 識 無 所 托, 界 云 何 存? 故 曰 無 也 無 無 明, 亦 無 無 明 盡 ; 乃 至 無 老 死, 亦 無 老 死 盡 此 十 二 因 緣, 緣 覺 所 修 之 法 也 廣 說 見 實 叉 難 陀 譯 華 嚴 經 十 地 品 之 第 六 地 因 緣 亦 名 有 支, 謂 因 果 不 亡 故 亦 名 緣 起, 謂 世 間 生 死 流 轉 之 法, 皆 此 十 二 支 所 緣 起
139 故 無 明 不 明 也, 不 明 本 理, 曰 迷 理 無 明 根 本 ; 不 明 現 事, 曰 迷 事 無 明 枝 末 因 不 知 實 相 離 相, 妄 見 世 界 身 心 以 為 實 有 個 體, 而 生 心 取 著, 多 方 造 作, 則 成 行 業, 故 曰 無 明 緣 行, 猶 言 無 明 為 緣 而 起 行 也 此 二 支 為 過 去 因 眾 生 初 死, 無 知 無 覺, 前 業 發 動, 牽 引 受 報, 則 生 識 ; 此 識 入 胎, 謂 之 名 色 ; 六 根 既 具, 謂 之 六 入 ; 生 後 觸 境 曰 觸 ; 觸 而 領 納 曰 受 ; 此 五 支 為 現 在 果 領 受 前 境, 仍 迷 不 覺, 執 有 能 受 所 受, 分 別 憎 愛, 曰 愛 ; 貪 求 所 愛, 厭 棄 所 憎, 曰 取 ; 愛 憎 取 捨, 造 作 不 停, 則 有 業 種, 故 曰 有 ; 此 三 支 為 現 在 因 復 招 未 來 之 報 曰 生, 有 生 則 有 老 死 ; 此 二 支 為 未 來 果 以 上 十 二 因 緣, 因 果 相 生, 循 環 流 轉, 為 生 死 輪 迴 之 本 ; 故 曰 : 無 明 緣 行, 行 緣 識, 乃 至 生 緣 老 死 此 為 凡 夫 之 流 轉 法, 緣 覺 乃 能 知 還 滅 法 還 滅 法 者 : 若 欲 解 脫 老 死 之 苦, 須 不 受 生, 不 生 須 不 有, 不 有 須 不 取, 不 取 須 不 愛, 不 愛 須 不 受, 不 受 須 不 觸, 不 觸 須 六 根 不 為 六 塵 所 入, 不 入 須 空 名 色 之 五 蘊, 空 五 蘊 須 空 業 識, 欲 離 業 識 須 空 業 行, 欲 空 業 行 須 破 無 明, 欲 破 無 明 須 明 真 心 真 心 顯 現, 則 理 事 圓 明 而 無 明 滅, 無 明 滅 則 行 滅, 輾 轉 乃 至 老 死 滅 ; 故 曰 : 無 明 盡 乃 至 老 死 盡 但 必 有 生 死, 然 後 有 解 脫, 真 實 心 體, 本 離 生 滅 垢 淨, 焉 有 無 明 等 法 可 為 解 脫 者? 故 曰 : 無 無 明 盡 乃 至 亦 無 老 死 盡 無 苦 集 滅 道 此 四 諦 法, 聲 聞 所 修 之 法 也 諦 審 實 義, 謂 苦 等 四 者, 義 理 真 實 故 三 界 六 道, 惟 苦 無 樂, 此 理 真 實, 故 曰 苦 諦 集 聚 集 義, 由 惑 造 業, 集 起 依 正 二 報, 為 苦 之 因, 實 無 他 因, 故 曰 集 諦 欲 脫 苦 果, 須 斷 集 因, 集 斷 苦 離 曰 滅 ; 集 因 苦 果, 實 可 斷 滅, 故 曰 滅 諦 欲 滅 苦 集, 須 依 能 滅 之 道 ; 如 實 修 行, 修 行 功 深, 實 能 滅 苦, 故 曰 道 諦 佛 因 眾 生 迷 成 苦 果, 乃 說 四 諦 法 以 對 治 之 ; 悟 苦 本 空, 全 體 即 真, 病 去 藥 亡, 諦 於 何 有? 故 曰 : 無 苦 集 滅 道 無 智 亦 無 得 智 謂 三 乘 能 證 之 聖 智, 得 謂 三 乘 所 證 之 涅 槃 本 來 菩 提 涅 槃, 故 今 無 得 無 證 復 次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精 進 禪 定 智 慧, 謂 之 六 度, 乃 菩 薩 所 修 之 法, 此 單 言 智 者, 舉 一 例 諸 也 為 求 圓 滿 菩 提 而 修 六 度 萬 行, 然 隨 緣 成 事 門, 則 有 能 修 之 智 與 所 得 之 果, 而 實 際 理 地, 煩 惱 即 菩 提, 生 死 即 涅 槃, 本 無 煩 惱, 豈 有 斷 煩 惱 之 智? 本 無 生 死, 豈 有 脫 生 死 之 涅 槃? 故 曰 無 智 亦 無 得 自 無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至 此, 破 法 執 也 法 無 我 之 廣 說, 見 解 深 密 經 一 切 法 相 品, 無 自 性 相 品 ; 辨 中 邊 論 辨 相 品, 辨 真 實 品, 辨 無 上 乘 品 ; 顯 揚 聖 教 論 成 無 性 品, 成 唯 識 論 卷 一, 學 者 當 遍 閱 之 人 法 雙 亡, 真 體 自 顯, 如 淘 沙 取 金, 雖 不 識 金, 但 去 其 沙, 真 金 自 現, 故 下 文 曰 : 以 無 所 得 故,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以 無 所 得 故 ; 菩 提 薩 埵,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心 無 罣 礙, 無 罣 礙 故, 無 有 恐 怖,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究 竟 涅 槃 凡 夫 執 有, 故 有 世 界 身 心 可 得 ; 二 乘 執 空, 故 有 界 外 涅 槃 可 得 然 得 與 失 對, 有 所 得 必 有 所 失, 如 手 本 萬 能, 若 持 杯 不 放, 自 謂 為 得 杯, 則 成 持 杯 手, 不 能 持 他 物, 是 所 得 甚 少, 而 所 失 反 多 今 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照 見 諸 法 皆 空, 則 法 無 所 得 空 即 諸 法, 則 空 無 所 得, 所 得 既 無, 能 得 亦 寂, 能 所 無 寄, 體 自 靈 明, 不 取 一 法, 不 捨 一 法, 故 能 圓 應 萬 法, 無 欠 無 餘, 是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之 自 體 相 用 行 解 與 此 相 應, 任 運 隨 緣 而 不 迷 背, 謂 之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罣 網 罩 義, 礙 阻 滯 義 一 時 驚 駭 曰 恐, 常 存 畏 懼 曰 怖 未 證 實 相, 妙 明 真 心 為 無 明 所 覆 蔽, 如 被 網 罩, 觸 途 成 滯, 取 著 萬 法, 得 失 紛 陳, 患 得 患 失, 恐 怖 乃 生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則 心 境 一 如, 於 法 自 在, 故 無 罣 礙 不 為 身 所 罣 礙, 故 無 老 病 死 之 恐 怖 ; 不 為 法 罣 礙, 故 無 患 難 得 失 之 恐 怖
140 顛 倒 錯 誤 相 反 義 夢 想 猶 言 夢 境, 一 切 境 界 皆 由 心 想 生, 故 曰 夢 想 也 吾 人 睡 眠, 昏 迷 不 覺, 漸 入 夢 境, 則 見 萬 法 亦 如 醒 時, 亦 能 受 想 造 作, 憂 喜 恐 怖 ; 遽 然 驚 覺, 人 境 俱 空, 始 知 是 夢, 往 往 爽 然 自 失 故 夢 中 有 二 種 顛 倒 : 一 者 以 虛 為 實, 二 者 忘 卻 本 人 吾 人 現 前 身 心 世 界, 皆 因 無 明 昏 迷 所 現 幻 想, 妄 執 為 實, 更 加 造 作, 轉 復 昏 迷, 從 迷 入 迷, 相 續 不 覺, 忘 本 真 心, 與 夢 中 之 顛 倒, 無 二 無 別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則 無 明 惑 破, 虛 妄 相 空, 如 人 夢 醒, 求 夢 中 境 了 不 可 得, 故 曰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涅 槃 梵 語 波 利 暱 縛 喃, 波 利 者 圓 也, 暱 縛 喃 言 寂 ; 舊 云 涅 槃, 音 訛 略 也 ; 今 或 順 古, 亦 云 涅 槃 譯 義 繁 多, 略 舉 梗 概 一 譯 滅, 離 妄 義 一 譯 寂 滅, 體 性 寂 靜, 已 滅 妄 相 義 一 譯 不 生 不 滅 以 上 三 譯, 皆 未 盡 涅 槃 之 義 唐 玄 奘 法 師 譯 為 圓 寂, 圓 滿 寂 靜 義, 謂 具 足 無 量 無 邊 最 極 清 淨 自 性 功 德, 無 不 圓 滿 曰 圓, 萬 法 流 動 變 遷 而 體 常 寂 靜 曰 寂 此 義 較 為 詳 盡, 蓋 圓 明 寂 照 之 真 心, 變 現 萬 法, 萬 法 無 體 性, 而 皆 是 真 心 之 本 體, 原 無 生 滅 昏 動, 即 是 究 竟 涅 槃, 若 小 乘 涅 槃, 乃 厭 棄 三 界, 離 生 死 煩 惱, 求 得 安 樂 處, 非 圓 明 無 住 寂 滅 常 住 之 涅 槃, 故 非 究 竟 也 金 剛 經 云 :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此 言 無 所 得, 即 無 所 住 也 無 所 得 則 無 所 不 得, 任 運 隨 緣, 如 如 不 動, 即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生 其 心 也 無 住 生 心, 故 心 無 罣 礙 恐 怖, 而 顛 倒 夢 想 究 竟 遠 離, 到 究 竟 涅 槃 之 彼 岸 也 又 無 所 得 者, 成 唯 識 論 說 修 習 位 云 : 無 得 不 思 議, 是 出 世 間 智 ; 捨 二 粗 重 故, 便 證 得 轉 依 究 竟 者, 成 唯 識 論 說 究 竟 位 云 : 此 即 無 漏 界, 不 思 議 善 常, 安 樂 解 脫 身, 大 牟 尼 名 法 三 世 諸 佛,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三 世 謂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諸 言 其 多 也 佛 梵 語 佛 陀, 譯 覺 者 不 曰 覺 人 而 曰 覺 者 者 不 拘 人 類 故, 謂 自 覺 覺 他 覺 行 圓 滿 也 惟 佛 可 稱 覺 者, 因 菩 薩 以 下 皆 帶 迷 故 得 因 修 證 功 滿, 由 始 覺 契 本 覺, 始 本 不 二 達 究 竟 覺 始 覺 本 覺 究 竟 覺, 廣 說 見 大 乘 起 信 論 名 之 曰 得 ; 實 則 得 其 本 得, 非 得 不 得, 與 圓 滿 菩 提 歸 無 所 得 無 二 致 也, 阿 譯 無, 耨 多 羅 譯 上, 三 譯 正, 藐 譯 等, 三 譯 正, 菩 提 譯 覺 ;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謂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也 正 覺, 揀 凡 夫 外 道, 雖 亦 有 覺 悟, 邪 妄 不 正 故 ; 正 等 揀 小 乘, 雖 屬 正 覺, 但 專 求 自 利 不 顧 眾 生, 非 平 等 普 遍 故 ; 無 上 揀 菩 薩, 菩 薩 發 心, 自 度 度 他, 雖 是 正 等 正 覺, 然 無 明 習 氣 未 盡, 猶 有 上 位 可 證, 非 無 上 故 自 無 智 亦 無 得 以 上, 說 自 證 境 界, 因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顯 真 離 妄 自 以 無 所 得 故 至 此, 廣 引 諸 佛 菩 薩 皆 因 妄 離 真 顯 故,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成 就 無 上 清 淨 轉 依, 以 明 此 經 為 殊 勝 總 持 也 故 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是 大 神 咒, 是 大 明 咒, 是 無 上 咒, 是 無 等 等 咒 ; 能 除 一 切 苦, 真 實 不 虛 咒 梵 語 陀 羅 尼, 譯 總 持 ; 謂 總 一 切 法, 持 無 量 義, 一 文 具 足 一 切 文, 一 義 具 足 一 切 義 故 咒 是 總 持 之 一 種, 有 不 可 思 議 力 用, 因 說 咒 人 願 力 之 加 持, 感 應 道 交 故 神 變 化 不 測 義, 謂 有 神 妙 不 測 之 力 用, 能 令 受 持 之 者, 得 大 解 脫, 成 就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故 曰 大 神 咒 能 破 根 本 無 明, 顯 露 真 心 實 體, 故 曰 大 明 咒 能 總 持 無 量 法 門, 直 趨 無 上 覺, 故 曰 無 上 咒 無 等 等 者, 等 於 無 等 之 義, 無 等 謂 無 可 與 等 ; 真 如 法 性, 平 等 圓 滿, 萬 法 皆 依 之 為 本 體, 故 無 與 之 相 等 者, 然 諸 佛 得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時, 覺 滿 真 如, 智 如 正 等, 無 欠 無 餘, 故 曰 無 等 等 咒 真 實 不 虛 有 二 義 : 一 能 究 竟 離 妄 故 ; 諸 法 如 實 空, 非 色 非 心, 無 修 無 證, 則 無 分 段 變 異 二 種 生 死 分 段 生 死, 不 思 議 變 易 生 死, 廣 說 見 成 唯 識 論 卷 八 故 能 永 除 苦 本, 真 實 不 虛 也 二 能 究 竟 顯 真 故 ; 諸 法 如 實 不 空, 即 色 即 心, 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自 體 常 在, 真 實 不 虛 也 又 真 實 不 虛 四 字, 簡 言 之, 即 真 如 二 字 成 唯
141 識 論 卷 九 云 : 真 謂 真 實, 顯 非 虛 妄 ; 即 此 第 一 義 也 又 云 : 如 謂 如 常, 表 無 變 易 ; 即 此 第 二 義 也 以 上 顯 說 竟 以 下 密 說 故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咒, 即 說 咒 曰 : 揭 諦 揭 諦, 波 羅 揭 諦, 波 羅 僧 揭 諦, 菩 提 薩 婆 訶 咒 屬 五 種 不 翻 中 之 祕 密 不 翻, 不 能 依 文 解 釋, 茲 但 說 明 不 翻 之 義 一 前 文 為 顯 說 般 若, 乃 方 便 開 示, 至 於 親 切 證 到 之 實 相 現 量, 則 非 文 字 語 言 所 能 盡 顯, 乃 以 無 意 義 之 音 聲 表 之, 故 為 秘 密 不 可 翻 二 平 等 文 字, 皆 有 一 定 限 量 之 意 義, 咒 則 無 一 定 意 義, 而 具 足 一 切 意 義, 強 為 訓 釋, 必 有 得 一 漏 萬 之 失, 故 不 翻 三 如 軍 中 符 號, 但 有 作 用 而 無 意 義, 故 不 翻 以 上 三 端, 略 說 不 翻 之 故 然 必 需 稍 明 其 義, 亦 可 比 量 而 知 ; 蓋 顯 密 無 二, 咒 義 即 經 義 惟 文 愈 簡 而 義 愈 深, 故 此 經 為 諸 法 之 總 持, 此 咒 又 為 此 經 之 總 持 也 偈 曰 : 顯 說 密 說, 不 離 不 即 ; 是 觀 自 在, 智 波 羅 密 ( 倪 德 薰 記 )( 見 海 刊 三 卷 五 期 )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講 義 二 十 年 五 月 在 南 京 中 國 佛 學 會 講 懸 論 懸 論 釋 經 甲 一 序 分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略 說 丙 一 略 說 五 蘊 皆 空 丙 二 略 說 度 一 切 苦 厄 乙 二 廣 說 丙 一 廣 說 五 蘊 等 皆 空 丙 二 廣 說 度 一 切 苦 厄 甲 三 流 通 分 乙 一 讚 顯 同 密 乙 二 說 密 加 顯 附 錄 今 天 講 的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是 般 若 經 中 之 一 種 佛 經 以 般 若 為 最 鉅, 總 共 有 七 百 二 十 卷 其 最 簡 括 切 要 提 綱 挈 領 者, 即 現 在 講 的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此 經 字 數 不 多, 不 過 二 百 六 十 字, 中 國 無 論 研 究 佛 學 信 仰 佛 法 之 人, 及 不 大 研 究 不 甚 信 仰 之 人, 莫 不 知 之, 故 此 經 在 中 國 流 傳 甚 廣 此 經 在 梵 文 原 只 一 種, 譯 成 中 文 共 有 七 種 七 次 所 譯, 各 有 不 同, 亦 如 近 人 譯 西 書, 各 人 譯 本 不 同 現 所 講 的, 乃 唐 朝 三 藏 法 師 玄 奘 譯 本, 其 餘 六 種 譯 本, 專 為 研 究 佛 學 或 考 證 之 用, 概 未 流 通 此 本 流 通 最 廣, 誦 之 者 獨 多, 故 今 以 之 為 講 本 誦 此 經 者, 得 到 精 神 安 甯, 心 理 愉 快 及 特 殊 之 靈 感 者 甚 多 當 時 玄 奘 法 師 遠 適 印 度, 歷 種 種 苦, 遇 梵 僧 賜 以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 奘 師 誦 之, 在 途 得 免 一 切 艱 難 危 險, 故 得 週 歷 印 度 以 求 法, 復 回 中 國 而 宏 法, 以 成 就 其 大 學 問, 建 立 其 大 事 業 經 云 : 菩 薩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心 無 罣 礙 恐 怖,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究 竟 涅 槃 佛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得 無 上 菩 提 此 經 之 力 量, 乃 具 於 能 除 一 切 苦 一 語 故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不 但
142 義 理 無 窮, 如 能 信 受 讀 誦, 亦 功 德 無 量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八 字, 乃 此 經 之 題 般 若 及 波 羅 密 多, 乃 梵 語 音 譯 之 名 詞, 心 及 經, 乃 約 義 譯 成 中 文 之 名 詞 此 題 聯 綴 四 名 而 成, 今 一 一 釋 之 般 若 古 讀 波 那 義 雖 可 翻, 但 難 恰 當, 故 存 其 梵 語 而 用 音 譯 如 近 譯 哲 學 為 斐 羅 梭 斐, 論 理 為 邏 輯 之 類 般 若 之 義, 雖 可 譯 為 智 慧, 但 未 極 正 確, 因 中 文 之 智 慧, 有 美 有 惡, 如 絕 聖 棄 智 之 智, 好 行 小 慧 之 慧, 皆 含 有 非 美 善 之 意, 不 能 恰 好 與 般 若 相 當, 故 不 如 存 般 若 之 原 音, 而 以 智 慧 加 以 界 限 為 解 釋 蓋 般 若 者, 諸 佛 菩 薩 親 證 諸 法 實 相 真 如 之 智 慧 也 以 一 切 萬 有 之 法 性 本 來 真 實 如 此 一 切 有 情, 不 了 真 如, 違 於 法 性, 故 起 顛 倒 迷 謬 虛 妄 之 分 別, 必 須 遣 除 之, 始 得 般 若 現 前 故 般 若 非 平 常 之 智 慧, 雖 有 時 以 之 作 解, 須 知 實 與 普 通 書 中 之 智 慧 不 同 今 為 定 義 於 下 : 般 若 者, 乃 依 佛 所 說 教 法, 解 理 修 行, 遣 除 一 切 顛 倒 迷 謬 虛 妄 的 分 別, 親 證 諸 法 實 相 真 如 的 無 分 別 智 慧 也 依 此 定 義, 說 明 三 種 般 若 : 其 一 實 相 般 若 : 即 親 證 諸 法 實 相 真 如 之 智 慧, 依 此 實 相 般 若 故 有 諸 佛 及 諸 菩 薩 此 根 本 般 若, 離 言 說, 絕 文 字, 超 分 別, 如 經 中 謂 : 觀 世 音 菩 薩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即 親 證 諸 法 實 相 此 時 此 境, 為 一 切 文 字 言 說 思 量 所 不 能 到, 即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亦 無 可 說 惟 無 分 別 智 乃 名 般 若, 既 無 可 說, 何 以 復 有 此 經 耶? 則 以 有 文 字 般 若 在 其 二 文 字 般 若 : 其 實 文 字 本 非 文 字, 惟 因 諸 佛 菩 薩 親 證 諸 法 實 相, 而 人 等 眾 生 未 能 證 之, 即 未 得 實 相 般 若 若 諸 佛 菩 薩 對 於 一 切 有 情, 無 有 方 便 以 開 導 教 化, 則 雖 自 證 諸 法 實 相 而 不 能 利 益 眾 生 依 此 為 利 益 眾 生 的 大 慈 悲 心, 乃 施 設 方 便 的 言 說, 即 從 親 證 得 的 法 中, 假 設 語 言 文 字, 使 眾 生 了 解 起 信, 故 有 佛 所 說 法 佛 弟 子 中 多 聞 而 記 憶 力 強 者, 如 阿 難 陀 輩, 結 集 佛 語 而 紀 錄 之, 故 有 經 律 論 三 藏 流 傳 於 後 世 故 實 相 般 若 離 絕 語 言 文 字, 但 從 實 相 般 若 而 方 便 教 化, 令 未 知 者 知, 未 解 者 解, 乃 有 文 字 般 若 其 三 觀 照 般 若 : 觀 照 者, 觀 察 覺 照 之 義 蓋 經 典 乃 佛 所 說 之 法, 使 人 依 之 而 得 了 解 其 所 含 之 理 顧 理 雖 明, 不 離 名 字, 未 達 無 分 別 的 親 證, 故 欲 從 文 字 般 若 而 達 實 相 般 若 其 間 有 功 用 在, 即 觀 照 般 若 是 學 佛 之 人, 非 僅 於 三 藏 佛 典 研 究 到 透 澈 明 白, 融 會 貫 通 便 已, 又 須 向 當 下 身 心 世 界 加 以 觀 察, 如 本 經 所 謂 :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即 係 將 近 而 身 心 遠 而 世 界, 觀 察 覺 照, 決 定 明 了 自 他 一 切 萬 法 如 幻 如 化, 當 體 皆 空 若 能 依 經 中 道 理, 以 為 思 想 知 識 之 標 準, 起 心 動 念, 常 有 觀 照, 勤 為 心 理 之 訓 練, 則 向 者 之 分 別 執 著 煩 惱 串 習, 可 以 改 變, 可 以 伏 除, 終 可 引 生 實 相 般 若, 而 與 諸 佛 菩 薩 的 般 若 完 全 一 致, 是 為 觀 照 般 若 譬 之 渡 河, 實 相 般 若 為 一 切 眾 生 求 渡 達 之 處 所 ; 文 字 般 若 為 諸 佛 菩 薩 方 便 布 施 之 船 筏 ; 而 觀 照 般 若 則 為 借 船 求 渡 各 眾 生 撐 篙 持 舵 等 等 功 力 是 以 依 經 解 義, 縱 許 博 通 三 藏, 若 不 身 體 力 行, 猶 之 空 玩 舟 筏, 不 思 行 駛, 終 無 渡 達 之 日 其 欲 由 解 理 而 獲 親 證 實 相, 亦 猶 是 矣 且 諸 佛 菩 薩 乃 吾 人 之 引 導 者, 吾 人 對 之 亦 非 如 迷 信 者 流, 崇 拜 一 神 多 神 可 比 果 能 獲 得 親 證 實 相 的 般 若, 即 人 人 是 菩 薩 ; 究 竟 證 之, 即 人 人 是 佛 是 法 平 等, 無 有 高 下, 只 在 智 慧 的 覺 達 到 耳 波 羅 密 多, 華 譯 到 彼 岸, 乃 就 一 件 事 之 圓 滿 成 功 言 如 前 渡 河 之 喻, 則 動 身 處 為 此 岸, 欲 達 處 為 彼 岸, 渡 河 事 竣 為 到 彼 岸, 乃 得 稱 為 波 羅 密 多 故 內 典 所 謂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精 進, 禪 定, 智 慧 之 六 波 羅 密 多 乃 至 無 量 無 數 波 羅 密 多, 皆 以 一 一 事 圓 滿 成 功 為 義 由 是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一 語, 應 有 當 注 意 之 三 點 : 一 修 行 成 功 至 於 究 竟 圓 滿, 如 佛 菩 薩 成 就 親 證 諸 法 實 相 之 澈 底 智 慧, 始 得 謂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其 體 性, 唯 是 佛 之 真 實 澈 底 智 慧, 所 有 世 間 一 切 智 慧, 不 能 親 證 諸 法 實 相, 故 非 般 若 ; 非 澈 底 圓 滿, 故 更 非 波 羅 密 多 二 文 字 如 船, 觀 照 如 在 船 上 之 駕 駛 努 力 若 證 實 相, 則 文 字 觀 照 皆 無 所 用, 所 謂 到 岸 不 需 船, 亦 無 須 撐 篙 努 力 是 故 依 教 解 理 依 理 修 行, 皆 為
143 中 流 之 事 故 文 字 觀 照 二 者, 雖 稱 般 若 而 未 為 波 羅 密 多 ; 惟 實 相 般 若, 乃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但 就 有 能 達 到 實 相 般 若 之 可 能 性 而 言, 則 觀 照 般 若, 亦 得 方 便 稱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三 諸 法 實 相, 初 地 以 上 菩 薩, 即 能 親 證 而 得 實 相 般 若 就 自 度 言, 可 謂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如 本 經 觀 自 在 菩 薩 之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第 以 菩 薩 普 渡 未 圓, 差 別 智 未 滿, 功 德 未 熟, 故 須 以 實 相 般 若 為 根 本, 以 修 萬 行 而 圓 萬 德, 直 至 究 竟 乃 成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故 終 以 成 就 佛 果 為 波 羅 密 多 心 吾 人 常 言 及 心, 而 心 理 學 則 為 心 之 研 究, 則 心 固 為 存 在 之 一 種 事 ; 但 以 不 見 不 聞, 其 義 含 混, 故 較 其 餘 事 物 難 言, 難 以 為 研 究 之 對 象, 依 內 典 說 明 略 有 四 種 : 一 肉 團 心, 此 指 身 中 司 血 行 之 心 臟, 乃 肉 體 中 機 關 之 一, 屬 於 生 理 的 二 緣 慮 心, 乃 感 觸 或 觀 察 對 象, 而 覺 知 或 思 慮 者, 即 近 人 所 謂 心 理 現 象 之 心 三 集 起 心, 謂 集 聚 諸 法 種 子, 遇 緣 生 起 現 行 的 心 如 云 : 心 田 心 地, 喻 心 如 田 地 之 集 聚 種 子, 滋 生 草 木 故 凡 見 聞 經 驗 之 事, 時 無 久 暫, 遇 緣 重 現, 吾 人 固 常 有 此 功 用 也 緣 慮 心 與 集 起 心, 雖 為 物 質 上 所 無, 而 為 精 神 作 用 所 有, 然 而 昏 明 不 定, 起 滅 無 常 四 真 實 心, 謂 : 三 界 唯 心 萬 法 唯 識 之 真 實 性 也 佛 典 所 謂 唯 識 唯 心, 原 就 緣 慮 心 或 集 起 心 以 言 ; 謂 可 從 緣 慮 心 以 知 一 切 法, 而 集 起 心 乃 總 攝 諸 法 種 子 而 現 起 諸 法 故 諸 法 真 實 相, 不 應 從 一 一 法 以 明 之, 但 應 從 心 以 明 之, 把 無 明 的 心 轉 變 成 明 的 心, 即 能 明 見 諸 法 的 真 實 相 性, 此 即 實 相 般 若, 亦 即 謂 之 真 實 佛 典 中 普 通 有 此 心 之 四 義, 乃 隨 語 意 所 指, 取 其 一 義 以 為 言 說, 非 一 言 心 而 四 義 皆 具 也 然 則 本 經 題 心 字 之 意 為 何 義 耶? 此 有 數 解 : 一 者 心 乃 比 喻 之 詞, 不 屬 於 前 四 義, 以 佛 典 中 般 若 經 甚 多, 而 此 寥 寥 數 百 字 乃 七 百 餘 卷 般 若 經 中 之 心 要 如 綱 要 故 名 曰 心 蓋 取 常 言 重 心 點 中 心 點 等 意, 又 或 取 許 多 關 係 中 之 旨 要 點 曰 心 以 此 乃 般 若 經 許 多 文 字 中 旨 要 之 經, 譬 如 人 身 之 心 臟, 物 體 之 中 堅 之 意 二 者 謂 此 心 字 乃 前 四 義 中 之 真 實 心, 故 即 名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以 達 到 實 相 般 若, 即 為 最 真 實 之 心, 而 實 相 般 若 所 證,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 又 以 具 足 功 德 妙 用, 如 本 經 中 所 謂 : 是 大 神 咒, 是 大 明 咒, 是 無 上 咒, 是 無 等 等 咒, 即 實 相 般 若 相 應 之 真 實 德 用 本 經 題 亦 有 譯 作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大 明 咒 經 者, 則 以 總 持 為 心 又 亦 即 真 實 心, 故 心 字 可 連 屬 上 文 為 一 名, 而 名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梵 語 修 多 羅, 直 譯 華 文 為 線 印 度 昔 以 貝 葉 記 錄 佛 語, 以 線 穿 之, 裝 定 成 本, 俾 供 遵 依, 垂 之 千 古 使 不 散 失 者, 名 為 修 多 羅 中 文 經 字 之 義, 所 謂 : 推 四 海 而 皆 準, 歷 萬 世 而 不 歷 ; 則 經 與 修 多 羅 意 義 恰 當, 故 意 譯 曰 經 又 經, 對 律 論 為 三 藏 ; 經 乃 開 示 之 教 理, 律 乃 行 為 之 規 範, 論 則 研 究 解 釋 發 揮 辨 明 經 律 者 又 以 其 餘 一 切 著 作 列 為 雜 藏, 故 復 有 四 藏 之 稱 本 經 則 屬 於 經 藏, 非 律 非 論 非 雜, 故 題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釋 經 甲 一 序 分 觀 自 在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 度 一 切 苦 厄 本 段 序 分 之 文, 乃 結 經 人 所 敘 觀 自 在 是 別 名, 菩 薩 是 通 名 觀 自 在 者, 以 修 觀 照 般 若, 而 達 實 相 般 若, 親 證 萬 法 皆 空, 無 障 礙, 無 束 縛, 而 一 切 分 別 無 不 解 脫, 故 名 觀 自 在 菩 薩 乃 菩 提 薩 埵 之 簡 稱, 菩 提 譯 覺,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乃 大 乘 究 竟 位 所 成 最 上 圓 滿 之 覺 悟 薩 埵 譯 為 有 情, 即 人 及 動 物 乃 至 一 切 眾 生 合 此 菩 提 及 薩 埵 二 名 為 一 名 者, 義 即 上 求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下 度 一 切 有 情 故 無 論 何 人 或 何 種 眾 生, 立 此 志 願 即 發 上 求 下 度 之 心 者, 即 為 菩 薩 世 俗 誤 以 偶 像 為 菩 薩, 有 某 種 小 學 教 科 書, 甚 至 兒 童 之 玩 具 亦 有 洋 菩 薩 之 稱, 殊 屬 非 是 須 知 吾 人 皆 可 為 菩 薩, 絕 對 不 可 誤 會 此 段 首 敘 觀 自 在 菩 薩, 修 般 若 行 甚 深 至 於 波 羅 密 多 時, 即 實 相 般 若 現 前 之 時,
144 其 智 慧 照 見 五 蘊 等 皆 空 五 蘊 者 : 色 受 想 行 識, 乃 身 心 世 界 各 要 素 之 五 大 聚 照 見 者, 非 研 究 明 了 之 謂, 乃 如 實 覺 照 明 見 之 謂, 照 見 此 身 心 世 界 要 素 皆 虛 妄 非 實, 所 謂 五 蘊 皆 空, 則 內 而 身 心, 外 而 宇 宙 之 萬 有, 澈 底 皆 空, 是 故 度 一 切 苦 厄 良 以 種 種 痛 苦 厄 難, 眾 生 皆 所 不 免 即 以 人 類 而 論, 略 從 三 方 而 觀 察 之 : 一 依 內 身 而 有 生 老 病 死 淫 欲 飢 渴 等 無 數 苦 厄 二 依 自 然 界 而 有 水 災 火 災 風 災 地 震 及 種 種 天 災 等 苦 厄 三 依 社 會 而 有 私 人 衝 突 仇 殺 公 法 禁 制 拘 罰 階 級 鬥 爭 國 際 戰 爭 等 種 種 苦 厄, 充 滿 世 間, 隨 時 皆 有 度 即 解 脫 之 超 出 之 之 謂 古 今 聖 賢 費 盡 心 思 才 力, 無 非 欲 謀 解 脫 人 類 之 苦 痛 厄 難, 至 於 今 日, 迄 無 澈 底 有 效 之 方 法, 而 苦 痛 厄 難 轉 有 加 無 已 故 度 脫 苦 厄, 實 為 人 類 及 一 切 眾 生 共 同 欲 達 未 能 之 目 的 茲 則 舉 出 觀 自 在 菩 薩 達 到 五 蘊 皆 空 境 界, 超 脫 一 切 苦 厄 之 事 實, 使 吾 人 作 為 標 準, 知 所 趨 向 ; 此 結 經 人 之 深 意 也 其 原 理 方 法, 後 此 隨 文 說 明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略 說 丙 一 略 說 五 蘊 皆 空 舍 利 子!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序 中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度 一 切 苦 厄 二 語, 已 將 觀 自 在 菩 薩 所 證 之 事 實, 完 全 表 示 自 此 以 至 正 宗 分 竟, 乃 菩 薩 說 明 此 事 實 者 故 佛 法 非 先 有 理 論 而 後 有 事 實, 乃 由 達 到 此 事 實 之 人, 為 方 便 說 明 其 事 實 而 有 此 理 論 良 以 見 空 度 苦, 吾 人 雖 聞 其 事 而 未 得 親 切 證 明, 故 猶 有 待 解 釋 之 必 要 此 一 小 段, 即 略 釋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舍 利 子, 人 名, 聲 聞 中 智 慧 第 一, 成 羅 漢 果, 為 釋 迦 牟 尼 佛 上 首 弟 子 舍 利, 乃 印 度 一 種 鳥 名, 目 最 美, 中 譯 鶖 鷺 ; 其 母 以 此 鳥 名 為 名, 舍 利 子 則 依 母 為 名, 故 名 舍 利 子 他 經 有 譯 舍 利 弗 者, 弗 乃 梵 語, 即 子 也 至 供 養 之 舍 利, 俗 稱 舍 利 珠, 應 與 此 為 人 名 者 異 正 宗 文 首 列 舍 利 子 名 者, 乃 觀 自 在 菩 薩 將 說 自 證 甚 深 之 法, 使 世 人 了 解, 於 當 時 聽 眾 之 中, 呼 聲 聞 中 智 慧 第 一 之 人 而 發 言 也 色 不 異 空 以 下 六 句, 正 明 五 蘊 皆 空 蘊 者, 蘊 藏 積 聚 之 義 五 蘊 亦 稱 五 法 聚, 亦 稱 五 陰, 亦 即 五 類 之 義 ; 乃 將 所 有 一 切 精 神 物 質 之 法, 歸 納 為 五 類 : 即 色 受 想 行 識 的 五 蘊 以 觀 察 之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 色 之 一 字, 非 僅 顏 色 女 色 等 義, 亦 非 僅 指 對 眼 之 色, 蓋 包 括 眼 耳 鼻 舌 身 五 根, 色 聲 香 味 觸 五 塵, 及 法 塵 之 一 分 而 言 其 義 攝 盡 全 宇 宙 一 切 物 質 及 未 發 現 而 與 物 質 同 類 者, 故 與 物 質 之 義 相 近 而 較 廣 大 而 顯 者, 恆 星 地 球 ; 細 而 微 者, 原 子 電 子 ; 凡 此 皆 常 識 或 科 學 認 為 有 實 體 存 在 者 也 第 何 以 不 異 於 空 耶? 故 有 研 究 此 理 若 在 二 十 餘 年 前, 偏 執 唯 物 論 之 時, 但 認 物 為 實 在, 頗 難 解 釋 近 二 十 餘 年 科 學 進 步, 如 相 對 論 物 理 學, 略 謂 物 質 者, 必 須 有 : 一 主 觀 上 的 一 種 感 覺, 二 對 象, 三 時 間, 四 空 間 ; 集 合 此 等 關 係 而 成 一 概 念 乃 名 物 質 原 子 電 子 等, 亦 一 概 念 耳 概 念 非 根 本 實 在 成 立, 乃 由 相 對 之 關 係, 湊 合 而 成, 故 物 質 非 根 本 存 在 ; 此 說 與 佛 學 眾 緣 所 生 法 之 義 略 同 眾 緣 所 生 法 者, 一 切 法 無 非 眾 多 因 緣 關 係 集 合 而 成 之 團 體 耳 故 凡 見 聞 覺 知 之 所 到, 無 論 大 小 顯 微, 莫 不 皆 然 ; 此 所 謂 色, 義 相 如 是 譬 之 杯 然, 視 覺 上 有 紅 白, 觸 覺 上 有 冷 暖, 數 理 上 有 方 圓, 復 感 覺 其 有 一 聚 即 獨 一 個 體 之 對 象, 故 從 感 念 上, 名 之 為 杯 故 知 杯 者 從 眾 緣 假 相 以 立 名, 若 除 眾 緣, 杯 無 實 體, 既 無 實 體, 故 謂 之 空 空 之 一 字, 即 無 實 體 之 謂, 乃 義 理 之 空, 非 謂 滅 無 之 空 或 空 間 之 空 色 雖 分 明 顯 現 而 無 實 體, 故 云 色 不 異 空 ; 雖 無 實 體 而 分 明 顯 現, 故 云 空 不 異 色 雖 然 不 異 云 者, 相 等 為 義, 觀 念 上 仍 有 色 空 之 見 在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 則
145 進 一 步 以 言 色 空 直 無 二 致 ; 以 一 切 色 皆 假 相 現, 非 滅 色 而 後 為 空, 乃 即 存 在 而 不 實, 故 為 空 也 先 言 不 異 二 句, 乃 打 破 舊 思 想 ; 後 進 之 以 即 是 二 句, 乃 改 立 新 觀 念 此 五 蘊 中 先 舉 色 蘊 為 例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 乃 明 四 蘊 亦 如 色 之 非 實, 當 體 皆 空 依 前 四 句 廣 明, 應 言 : 受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受 ; 受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受 想 行 識 三 蘊, 類 推 可 知 受 為 苦 樂 憂 喜 捨 等 之 感 覺 ; 想 為 彼 此 是 非 等 之 分 別 ; 行 乃 動 身 作 事 諸 行 為, 識 即 了 別 覺 知 此 受 想 行 者 四 者 亦 係 眾 多 因 緣 集 合 而 生, 故 無 實 體 譬 之 視 覺, 必 須 因 有 對 象 光 明 空 間 眼 根 及 內 心 一 切 作 用, 始 得 有 一 剎 那 之 視 覺 現 起 ; 若 此 種 種 關 係 或 變 或 缺, 則 此 視 覺 不 能 存 在 藉 緣 而 有, 故 謂 之 空 故 即 存 在 而 不 異 空 ; 亦 即 存 在 而 即 是 空 故 五 蘊 者, 色 為 物 質 現 象, 受 想 行 識 為 精 神 現 象, 非 實 有 體, 皆 不 異 空, 皆 即 是 空, 故 以 亦 復 如 是 總 括 言 之 宇 宙 人 生, 有 情 無 情, 一 切 常 識 認 為 存 在 者, 無 非 物 質 之 現 相 及 心 理 之 現 相, 即 無 非 五 蘊 之 法 ; 故 五 蘊 實 為 搆 成 宇 宙 人 生 之 基 本 條 件 今 既 證 明 此 基 本 條 件 之 五 蘊 皆 空, 則 所 構 成 之 人 生 宇 宙, 乃 至 一 切 一 切, 無 不 空 矣 譬 之 基 於 土 木 瓦 石 人 工 等 緣 而 成 屋, 若 明 諸 緣 為 空, 則 屋 亦 空 是 故 五 蘊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五 蘊 ; 五 蘊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五 蘊 乃 觀 自 在 菩 薩 依 實 相 般 若, 澈 底 照 明 親 切 見 到 之 智 境 也 復 次 所 謂 宇 宙 人 生 一 切 皆 空 者, 非 創 為 空 義, 強 納 諸 法 以 歸 於 空 ; 以 諸 法 本 空, 而 諸 佛 菩 薩 乃 發 見 此 空 相, 亦 猶 科 學 之 發 見 公 例 耳 又 或 一 聞 空 義, 誤 以 為 眼 見 空 間 之 空, 而 起 諸 法 消 滅 之 見 ; 不 知 空 間 之 空, 在 佛 學 上 仍 屬 於 對 眼 之 色, 故 非 以 消 滅 諸 法 為 空 蓋 以 人 生 宇 宙 諸 法, 皆 唯 是 依 眾 緣 所 成 之 假 相, 本 來 是 空 ; 第 吾 人 無 實 相 智, 知 識 迷 妄, 見 解 顛 倒, 誤 認 假 相 以 為 真 相, 執 著 自 我, 自 我 而 外 分 疆 劃 界, 無 不 一 一 皆 實, 由 之 物 我 角 立, 自 他 對 待, 互 感 自 我 之 不 足, 互 求 自 我 之 發 展, 衝 突 殺 害, 助 長 貪 瞋, 而 演 成 充 滿 煩 惱 苦 痛 之 世 界, 是 皆 昧 於 五 蘊 皆 空 有 以 致 之 也 丙 二 略 說 度 一 切 苦 厄 舍 利 子! 是 諸 法 空 相 :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此 略 釋 度 一 切 苦 厄 重 呼 舍 利 弗 之 名, 而 告 之 以 是 諸 法 空 相 是 者, 此 也 ; 承 上 文 五 蘊 皆 空 言 然 則 此 五 蘊 諸 法 之 空 相 為 何 相 耶? 乃 即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之 真 如 實 相 以 諸 法 真 如 實 相 本 來 如 此 故, 以 見 生 滅 見 垢 淨 見 增 減, 即 是 不 見 五 蘊 皆 空 所 顯 真 相 故 大 抵 生 滅 就 體 言, 垢 淨 就 相 言, 增 減 就 量 言 然 則 復 云 何 度 一 切 苦 厄 耶? 以 不 見 空 故 苦, 以 照 見 空 故 度 何 則? 見 生 滅 者, 不 了 萬 有 非 實, 而 認 為 相 互 角 立 之 一 一 物, 故 計 何 時 生, 何 時 滅 ; 以 橫 計 生 滅 故, 即 欲 苟 免 其 死 滅 而 延 長 其 生 存, 由 是 衝 突 爭 鬥, 無 量 苦 厄 充 滿 世 間 若 了 諸 法 空 相, 即 知 眾 緣 聚 故 虛 妄 名 生, 眾 緣 散 故 虛 妄 名 滅 眾 緣 存 於 全 宇 宙, 亦 即 全 宇 宙 為 眾 緣, 無 始 終, 無 邊 際, 是 故 本 來 不 生, 亦 無 有 滅 ; 乃 為 人 生 世 界 之 實 相 了 達 此 一 切 不 生 不 滅 之 實 相, 故 當 下 皆 空, 更 無 因 橫 計 生 滅 而 起 諸 煩 惱 見 垢 淨, 則 有 相 形 之 美 惡 優 劣 ; 由 是 瞋 惡 貪 善, 取 捨 心 生, 即 欲 消 垢 而 求 淨, 彼 羨 極 樂 慕 天 堂 者 非 歟? 下 焉 者 貪 瞋 內 蘊, 謀 奪 外 馳, 以 演 成 慾 望 橫 流 之 世 界, 遂 至 苦 厄 無 窮! 若 了 實 相, 則 了 諸 法 緣 生 ; 眾 緣 生 故, 法 法 圓 滿, 法 法 具 足, 一 即 一 切, 一 切 即 一, 一 遍 一 切, 一 切 遍 一 無 不 遍 故, 無 不 圓 故, 則 淨 善 垢 惡 之 相 了 不 可 得, 取 捨 煩 惱 更 無 由 生 見 增 減, 故 計 大 小 多 寡 之 量 ; 此 疆 彼 界, 自 他 歷 然, 憾 自 不 足, 嫉 他 有 餘, 求 自 增 益, 不 顧 損 他, 求 自 滿 足, 不 惜 害 彼, 食 肉 寢 皮, 殺 貪 不 止, 殺 機 所 屆, 人 將
146 相 食, 此 殺 彼 拒, 強 弱 以 形, 差 等 斯 興, 階 級 復 起, 聚 族 糾 眾, 報 復 鬥 爭, 怨 結 冤 深, 窮 劫 莫 解, 是 皆 眾 生 妄 想 顛 倒, 執 著 轉 深, 罪 業 所 招, 遂 同 感 此 惡 濁 世 界, 苦 惱 人 生 若 了 諸 法 皆 空, 達 真 如 相, 互 遍 互 圓, 不 可 增 減, 一 切 苦 厄, 復 安 所 寄? 是 故 度 一 切 苦 厄 者, 非 諸 苦 厄 實 有, 又 從 而 消 除 之 ; 乃 以 了 達 諸 法, 緣 生 無 性 實 體, 生 滅 垢 淨 增 減 等 相 皆 空 ; 迷 謬 顛 倒 既 消, 而 煩 惱 自 然 不 起, 故 云 度 耳 乙 二 廣 說 丙 一 廣 說 五 蘊 等 皆 空 是 故 空 中 無 色, 無 受 想 行 識 ; 無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無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 無 眼 界, 乃 至 無 意 識 界 自 此 至 無 智 亦 無 得, 乃 廣 明 五 蘊 等 皆 空, 以 破 除 凡 夫 之 迷 及 三 乘 之 謬 故 五 蘊 下 可 加 一 等 字, 而 云 照 見 五 蘊 等 皆 空, 即 等 此 世 間 所 有 法 及 下 文 之 出 世 間 法 一 切 智 空 也 此 一 節 先 就 上 文 之 意 以 確 定 之, 故 說 是 故 諸 法 空 相 之 中, 無 實 在 之 五 蘊 推 類 而 言, 亦 無 實 在 之 六 根 六 塵, 乃 至 十 八 界 ; 無 即 空 義 以 皆 心 精 神 的 物 物 理 的 之 現 象 假 相 而 已 色 受 想 行 識 名 五 蘊, 詳 前 略 說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名 六 根, 前 五 根 為 物 理 現 相, 亦 稱 色 法 ; 意 根 為 精 神 現 相, 亦 稱 心 法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名 六 塵, 前 五 及 法 塵 之 一 分 為 色 法 ; 又 法 塵 之 一 分, 為 心 所 法, 及 不 相 應 行 法 六 根, 六 塵, 亦 名 十 二 處 眼 界 耳 界 鼻 界 舌 界 身 界 意 界, 色 界 聲 界 香 界 味 界 觸 界 法 界, 眼 識 界 耳 識 界 鼻 識 界 舌 識 界 身 識 界 意 識 界, 名 十 八 界 前 十 二 界 分 屬 色 心, 如 六 根 六 塵 所 說 ; 後 六 識 界, 概 屬 心 法 十 八 界 為 六 根 六 塵 加 六 識, 故 云 自 眼 界 乃 至 意 識 界 ; 諸 法 空 相 中 皆 無 之 根 塵 識 處 界, 無 非 色 心 諸 法 開 合 之 不 同, 等 於 五 蘊, 亦 即 皆 空 ; 然 法 處 法 界 攝 無 為 法, 又 較 廣 矣 以 上 為 凡 夫 所 有 法, 即 眾 生 共 依 之 基 本 條 件 無 無 明, 亦 無 無 明 盡, 乃 至 無 老 死, 亦 無 老 死 盡 此 十 二 緣 起 流 轉 門 及 還 滅 門, 為 辟 支 緣 覺 所 修 之 法 以 觀 察 世 間 眾 生, 依 此 無 明 乃 至 老 死 等 緣 起 之 相 續 而 有 生 死 流 轉, 故 修 無 明 盡 乃 至 老 死 盡 之 還 滅 而 成 出 世 解 脫 十 二 緣 起 流 轉 之 理 : 一 無 明, 謂 能 發 業 之 煩 惱, 即 惑 二 行, 謂 善 惡 無 記 有 漏 行 為, 即 業 此 二 由 惑 發 業 為 過 去 世 之 因, 謂 之 無 明 緣 行 三 識, 謂 最 初 入 胎 之 業 識 四 名 色, 謂 胎 中 精 神 物 質 初 備 之 相 五 六 入, 胎 中 六 根 初 全 六 觸, 出 胎 與 外 境 之 接 觸 七 受, 謂 領 納 所 感 觸 之 境 此 五 初 由 過 去 之 行 緣 識, 識 緣 名 色, 名 色 緣 六 入, 六 入 緣 觸, 觸 緣 受, 而 成 現 在 之 果 八 愛, 謂 貪 愛 九 取, 謂 取 著 由 受 緣 愛, 愛 緣 取, 為 現 在 之 惑 十 有, 由 取 緣 有, 即 由 愛 取 之 惑, 引 生 後 有 之 業 ; 故 愛 取 有 三 者, 合 為 現 造 之 因 十 一 生, 十 二 老 死 ; 由 有 緣 生, 生 緣 老 死, 故 生 與 老 死, 即 指 未 來 之 果, 而 未 來 生 死 之 中, 復 如 現 世 之 起 惑 愛 取 造 業 有, 如 是 生 死 死 生 輪 迴 不 息, 故 名 流 轉 門 修 出 世 法 者, 欲 了 生 死 而 得 解 脫, 必 須 先 將 生 死 根 本 之 無 明 滅 盡, 無 明 盡 故 行 盡, 行 盡 故 識 盡, 如 是 乃 至 老 死 盡, 故 名 十 二 因 緣 還 滅 門 流 轉 門 乃 詳 明 五 蘊 生 滅 之 相, 還 滅 門 為 解 脫 出 世 之 法, 但 在 諸 法 空 相 中, 生 滅 既 無, 解 脫 何 用? 故 云 無 流 轉 之 無 明, 亦 無 還 滅 之 無 明 盡, 乃 至 無 流 轉 之 老 死, 亦 無 還 滅 之 老 死 盡 無 苦 集 滅 道 苦 集 滅 道, 謂 之 四 諦, 乃 聲 聞 所 修 之 解 脫 諦 者, 真 理 之 謂 蓋 以 觀 察 生 老 病 死 等 而 知 人 生 根 本 是 苦, 是 名 苦 諦 復 觀 此 苦 乃 由 貪 瞋 癡 等 煩 惱 之 惑 所 造 殺 盜 淫 等 之 業 集 積 而 來, 是 名 集 諦 集 為 因 而 苦 為 果, 故 欲 解 脫 苦 果
147 , 必 先 滅 此 集 因, 是 名 滅 諦 滅 之 必 有 其 道, 故 廣 修 三 十 七 道 品, 是 名 道 諦 故 從 知 苦, 斷 集, 證 滅, 修 道, 而 得 羅 漢 四 果, 為 聲 聞 所 修 之 法 苦 集 所 依, 亦 不 外 五 蘊, 今 依 菩 薩 所 證 諸 法 空 相 之 中, 則 知 苦 集 本 空 ; 苦 集 既 空, 滅 道 亦 無 ; 故 云 無 苦 集 滅 道 無 智 亦 無 得 上 來 十 二 因 緣 及 四 諦 為 二 乘 之 法, 智 與 得 則 通 於 三 乘 以 初 心 菩 薩 亦 認 有 涅 槃 之 可 得, 與 求 得 涅 槃 之 智 ; 不 知 涅 槃 云 者, 即 以 了 脫 生 死 而 立 名, 別 無 涅 槃 實 法 可 得 ; 既 無 可 得, 亦 即 無 證 得 之 智, 故 云 無 智 亦 無 得 丙 二 廣 說 度 一 切 苦 厄 以 無 所 得 故 此 承 上 文 無 得 而 啟 下 文 自 此 至 正 宗 分 竟, 為 廣 說 度 一 切 苦 厄 一 者 就 所 得 方 面 言 之, 必 有 實 體 之 法, 如 常 識 所 認 衣 食 等, 可 取 而 有 之, 名 為 所 得 ; 今 證 諸 法 皆 空, 無 有 實 體, 故 無 所 得 二 者 就 能 得 方 面 言 之, 必 本 身 有 所 欠 缺, 如 世 間 人 寒 而 得 衣, 饑 而 得 食, 乃 名 為 得 ; 今 證 實 相, 無 不 圓 滿, 故 無 可 得 以 無 所 得 故, 故 無 上 文 世 間 出 世 間 一 切 法, 亦 以 無 所 得 故, 而 啟 示 下 文 菩 薩 及 諸 佛 之 成 就 菩 提 薩 埵,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心 無 罣 礙 ; 無 罣 礙 故, 無 有 恐 怖,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究 竟 涅 槃 此 明 菩 薩 因 中 度 苦, 至 於 淨 盡, 乃 至 圓 成 佛 果, 皆 以 無 所 得 而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良 以 畢 竟 無 所 得, 始 為 親 證 實 相 之 真 實 心, 亦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此 真 實 心, 普 遍 圓 滿, 一 真 絕 待, 無 事 外 求 若 有 所 得, 則 如 以 手 攜 物, 有 此 攜 物 之 相, 即 為 對 待 而 非 絕 待, 非 絕 待 即 非 普 遍 圓 滿, 亦 即 失 彼 真 實 之 相, 不 得 名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也 菩 提 薩 埵, 簡 稱 菩 薩, 即 發 心 上 求 無 上 正 覺, 下 度 一 切 有 情 者 如 何 能 上 求 下 度 耶? 即 以 依 於 親 證 真 如 實 相 智 慧 故 否 則 妄 想 心 用 事, 顛 倒 心 用 事, 煩 惱 心 用 事, 有 罣 礙, 有 恐 怖, 即 不 能 上 求 下 度 菩 薩 成 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身 心 皆 依 之 而 行, 如 行 路 者, 眼 既 清 明, 復 有 日 光, 乃 可 往 來 自 由, 否 則 盲 人 瞎 馬, 動 輒 得 咎 菩 薩 依 於 此 心, 則 一 切 顛 倒 妄 想 空 之 無 餘, 更 無 一 法 可 得 金 剛 經 云 :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即 無 所 住 行 於 布 施, 行 於 持 戒, 行 於 忍 辱, 行 於 精 進, 行 於 禪 定 等 無 住 即 無 得 之 義, 無 住 生 心, 即 般 若 智 現 前, 依 之 而 行, 故 能 上 求 下 度, 一 切 無 礙 心 無 罣 礙 : 礙 罣 者, 心 被 事 境 所 牽, 則 心 之 力 用 為 之 籠 罩, 如 人 聞 聲, 心 即 隨 之 落 在 其 中, 即 為 有 罣 礙 之 相, 是 以 見 不 超 色, 聽 不 超 聲, 乃 至 嗅 香 嘗 味 覺 觸 互 不 相 通, 亦 即 有 所 得 故 若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則 無 對 待, 無 分 別, 故 心 無 住 無 得 而 無 不 存 在, 故 云 無 罣 礙 恐 怖 因 罣 礙 而 有, 如 常 人 不 解 生 空, 認 身 為 自, 即 被 身 罣 礙 身 須 有 住, 陸 需 屋, 水 需 舟, 生 活 需 賴 社 會 國 家, 即 為 住 處 罣 礙 如 是 而 有 死 亡 之 恐 怖, 天 災 人 禍 苦 痛 危 險 等 之 恐 怖 若 能 了 達 身 心 世 界 皆 空, 眾 緣 所 成, 普 遍 圓 滿, 如 是 心 等 虛 空 而 無 一 定 住 在 處, 所 謂 利 衰 毀 譽 稱 譏 苦 樂 皆 不 能 動, 故 無 罣 礙, 即 亦 無 有 恐 怖 ; 由 此 而 大 無 畏 精 神 油 然 以 生 是 以 佛 學 中 所 稱 大 無 畏 精 神, 非 血 氣 用 事, 剛 愎 莽 闖 無 所 忌 憚 之 謂, 乃 由 真 智 以 明 真 理, 親 證 確 切, 決 定 堅 固, 故 非 任 何 利 害 所 能 搖 奪 到 此 則 心 地 光 明, 坦 坦 蕩 蕩, 不 復 有 絲 毫 胡 亂 思 想, 故 即 接 說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顛 倒 夢 想 : 淺 言 之, 則 睡 夢 時 因 五 根 依 於 生 理 睡 眠 之 關 係, 知 覺 作 用 缺 緣 不 起 五 識, 意 識 亦 無 充 分 之 知 覺 現 起, 但 意 識 等 精 神 之 活 動 不 斷 故 其 間 則 有 錯 覺 幻 覺, 一 切 善 惡 有 無 皆 與 醒 時 之 知 覺 不 符, 若 細 究 之, 則 人 生 實 一 大 夢 語 云 : 大 夢 誰 先 覺, 蓋 有 以 也 比 類 以 言, 吾 人 初 睡 之 時, 必 經 一 度 短 至 一 剎 那 完 全 無 知 而 後 入 夢, 將 寤 之 時, 亦 必 經 一 度 完 全 無 知 而 後 醒 覺 ; 以 視 人 之 初 生 以 及
148 臨 死, 其 昏 迷 無 知 之 狀, 實 無 有 異 自 生 時 經 過 昏 迷 以 後, 漸 漸 能 知 我 知 人, 知 自 知 他 乃 至 事 事 物 物, 盡 其 數 十 寒 暑 所 知 之 量, 則 人 生 心 境, 以 視 夢 中 景 物 漸 生, 苦 樂 備 呈 者, 亦 無 有 異 顧 睡 眠 之 夢, 醒 則 覺 之, 人 生 大 夢, 則 以 無 始 長 夜 無 明, 生 死 死 生, 曾 無 剎 那 之 醒 寤, 必 有 大 覺 而 後 知 此 其 大 夢 也 佛 陀 即 是 經 過 大 夢 而 得 大 覺 者, 以 其 經 過 大 夢, 亦 能 歷 歷 了 知 前 此 乃 為 長 夜 無 明 之 夢 心 所 蔽, 故 能 將 此 夢 幻 人 生 種 種 顛 倒 合 盤 托 出, 使 一 切 眾 生 得 以 警 覺 至 於 菩 薩 則 自 決 定 信 心 後, 信 此 大 夢 非 實, 信 有 大 覺 可 得, 種 種 修 行, 求 打 破 長 夜 無 明, 誠 能 減 少 一 分 睡 眠 習 氣, 即 為 破 除 一 分 顛 倒 夢 想 ; 是 故 深 位 菩 薩, 亦 未 全 離 大 夢, 以 其 己 有 醒 覺 之 動 機, 可 以 比 為 清 夢, 且 亦 自 知 其 夢 耳 至 此 境 界, 可 比 為 東 方 將 白, 晨 鐘 將 動, 去 覺 不 遠 之 時, 其 間 尚 有 可 說 者, 亦 只 所 謂 無 罣 礙 無 恐 怖, 以 至 於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而 已 最 後 無 明 全 破, 大 夢 全 離, 則 為 究 竟 涅 槃 究 竟 涅 槃, 梵 語 般 涅 槃 那, 簡 言 涅 槃, 乃 安 甯 無 擾 之 義 分 釋 則 圓 滿 為 涅, 寂 靜 為 槃, 故 亦 譯 為 圓 寂 德 無 不 圓, 患 無 不 寂, 故 稱 究 竟 涅 槃 至 若 羅 漢 辟 支, 以 了 生 死 即 解 脫 六 道 輪 迴 為 涅 槃, 尚 非 此 所 云 究 竟 涅 槃 三 世 諸 佛,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菩 薩 從 凡 夫 位 發 心, 經 過 種 種 修 行 之 過 程, 至 於 究 竟, 即 達 佛 果, 故 在 佛 果 上, 更 無 些 微 度 苦 之 相 可 說, 故 云 一 切 諸 佛, 皆 是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而 得 成 就 無 上 菩 提 三 世, 即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第 過 現 未 非 有 固 定 的 年 限 可 計, 不 過 假 定 少 分 時 間 為 現 在, 而 前 與 過 去, 後 與 未 來 相 望, 在 流 動 相 上 立 此 三 名 依 佛 教 理, 一 切 眾 生 皆 有 佛 性, 即 人 人 皆 可 成 佛, 但 已 成 今 成 當 成 未 定 三 世 諸 佛, 即 將 未 來 當 成 佛 之 人, 亦 即 一 切 眾 生, 包 括 在 內 以 從 佛 之 立 場 觀 一 切 眾 生, 佛 性 平 等, 無 不 是 佛 也 佛 梵 語, 具 云 佛 陀, 西 文 譯 補 達, 中 國 古 譯 浮 屠 或 浮 圖, 皆 是 音 譯 有 以 浮 圖 為 塔, 浮 屠 為 出 家 人 之 稱 者, 俱 屬 非 是 佛 即 覺 者 義, 以 眾 生 無 始 時 來, 輾 轉 於 生 死 長 夜 大 夢 之 中, 今 得 澈 底 醒 覺, 故 為 覺 者, 顧 何 以 得 澈 底 醒 覺 耶? 即 經 云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此 九 字, 皆 梵 音, 阿 無 也, 耨 多 羅 上 也, 三 藐 平 正 而 普 遍 也, 三 菩 提 正 覺 也 : 具 譯 為 無 上 正 遍 亦 作 等 正 覺 正 則 非 邪, 遍 則 非 偏, 得 此 無 上 正 等 覺 之 人, 即 名 為 佛, 即 名 覺 者, 亦 猶 飽 學 之 人 名 為 學 者 如 此 覺 者, 無 數 無 量 無 過, 本 世 界 則 有 釋 迦 牟 尼 覺 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一 切 經 皆 為 所 說 自 以 無 所 得 故 至 此, 廣 說 度 一 切 苦, 度 至 於 究 竟, 明 菩 薩 之 所 以 成 菩 薩, 佛 之 所 以 成 佛, 皆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為 佛 母, 為 佛 之 本 源 茲 再 總 括 正 宗 一 分, 就 現 事 易 明 者 一 談 譬 如 國 民 革 命 過 程 中, 必 先 經 過 一 番 破 壞, 將 所 有 不 良 政 法, 不 良 勢 力, 不 良 份 子, 不 良 之 風 俗 習 慣 等 一 一 推 翻, 而 後 良 好 建 設 乃 得 實 現 佛 法 亦 然, 世 以 佛 學 為 反 革 命 不 革 命, 而 不 知 佛 學 乃 真 正 之 革 命, 且 為 全 宇 宙 整 個 的 革 命, 無 量 無 邊 一 切 有 心 界 澈 底 的 總 革 命, 先 破 壞 後 建 設 即 如 本 經 義 理 明 甚, 自 舍 利 子 色 不 異 空 起 至 究 竟 涅 槃 止, 即 為 破 壞 工 作 ; 蓋 將 虛 偽 無 實, 無 明 不 覺, 昏 夢 妄 想, 煩 惱 苦 厄 一 切 之 法,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金 剛 智 劍, 以 打 破 之 消 滅 之, 一 掃 而 空, 使 破 壞 至 於 澈 底 復 即 依 此 實 相 智 以 完 成 其 圓 滿 建 設, 即 所 謂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得 無 上 菩 提, 然 後 眾 生 世 界 乃 成 圓 滿 清 淨 大 覺 光 明 之 法 界, 此 諸 佛 之 所 親 歷, 觀 自 在 菩 薩 之 所 親 證, 吾 人 幸 得 聞 之 時 人 亦 有 謂 佛 學 為 非 人 生 倫 理 的, 消 極 的, 厭 世 的, 逃 空 的 等 說, 皆 以 不 明 佛 學 之 全 系 統, 及 其 真 精 神 所 在 ; 無 異 二 十 年 前 之 人, 多 有 認 革 命 祗 為 搗 亂, 而 不 知 革 命 實 為 除 惡 以 成 善 也 甲 三 流 通 分
149 乙 一 讚 顯 同 密 故 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是 大 神 咒, 是 大 明 咒, 是 無 上 咒, 是 無 等 等 咒, 能 除 一 切 苦, 真 實 不 虛 經 典 中 明 說 道 理 的, 謂 之 顯 教 ; 加 持 功 用 的, 謂 之 密 言 顯 教 即 經 文, 密 言 即 咒 語, 如 下 文 羯 諦 羯 諦 等 本 段 稱 讚 顯 說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理, 其 功 用 同 於 密 說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咒, 故 曰 是 大 神 大 明 無 上 無 等 咒, 能 根 本 除 離 一 切 苦, 是 真 實 不 虛 的 咒 梵 語 陀 羅 尼, 為 有 真 功 實 用 之 言 中 文 咒 字, 含 有 精 神 力 量, 如 發 誓 令 人 得 福 得 禍 之 類, 故 以 為 譯 但 咒 語 非 但 理 論 之 思 想 力, 如 上 文 之 澈 底 改 造 人 生 乃 至 得 無 上 正 覺, 亦 即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真 實 功 用 有 解 脫 生 死 煩 惱 等 之 妙 用, 故 為 大 神 咒 ; 此 為 三 乘 共 咒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打 破 無 明 而 成 明 覺, 故 為 大 明 咒 ; 此 為 大 乘 共 咒 究 竟 涅 槃 最 高 最 上, 故 為 無 上 咒 ; 此 為 八 地 以 上 菩 薩 佛 咒 無 等 者, 究 竟 涅 槃 最 高 無 上 無 與 等 者, 而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即 等 於 無 等 之 究 竟 涅 槃, 故 為 無 等 等 ; 此 為 佛 不 共 咒 有 此 功 用, 是 以 除 苦 非 虛 世 間 聖 賢 豪 傑, 亦 有 種 種 勤 求 離 苦 得 樂 之 方, 但 以 苦 根 未 除, 樂 非 真 實 若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則 一 切 苦 除 之 永 斷, 故 為 真 實 不 虛 此 讚 顯 說 之 經 義, 其 功 用 能 同 於 密 咒, 亦 可 見 持 咒 念 經 等, 可 離 苦 以 成 德 矣 乙 二 說 密 加 顯 故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咒, 即 說 咒 曰 : 羯 諦 羯 諦, 波 羅 羯 諦, 波 羅 僧 羯 諦, 菩 提 娑 婆 訶 羯 諦 羯 諦 以 下, 乃 此 經 之 密 語 其 內 容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功 用, 說 此 密 咒 以 加 持 上 說 經 義, 使 持 念 者, 獲 其 真 實 之 效 力 咒 語 如 軍 中 之 口 號, 不 在 解 釋, 凡 出 入 通 過, 說 得 對 則 可 行, 否 則 不 能 咒 語 亦 然, 其 作 用 全 在 聲 音, 是 以 誦 持 咒 語, 不 可 錯 誤, 誦 持 不 對, 即 失 效 力 其 義 則 不 必 解 不 應 解 如 欲 略 明 咒 中 梵 字 之 義, 亦 可 略 釋 如 下 : 羯 諦 羯 諦 : 羯 諦 度 義, 重 言 羯 諦, 自 度 度 他 義, 即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能 自 度 度 他 出 生 死 煩 惱 海 也 波 羅 羯 諦 : 波 羅 即 波 羅 密 多, 度 到 彼 岸 也 波 羅 僧 羯 諦 : 僧 眾 也, 自 他 一 切 無 不 度 到 彼 岸 也 菩 提 娑 婆 訶 : 菩 提 即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娑 婆 訶 即 速 疾 成 就 義 ; 度 一 切 眾 生 速 皆 成 佛 也 究 之 密 咒, 在 念 不 在 解, 誠 能 至 心 持 念, 近 之 達 到 身 心 安 甯, 遠 之 可 祈 世 界 和 平, 即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現 前 功 用 ; 至 於 究 竟, 則 自 他 一 切 有 情, 共 成 正 覺 ( 李 了 空 胡 法 智 合 記 )( 見 海 刊 十 二 卷 十 一 期 ) 附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一 五 蘊 蘊, 聚 也, 五 蘊 猶 云 五 聚 甲 色 蘊 諸 物 質 類 為 一 聚 之 謂, 總 分 三 類 : 1. 內 五 根 眼 耳 鼻 舌 身 2. 外 五 塵 色 聲 香 味 觸 四 微 與 四 大 之 關 係, 如 下 : 色 地 香 水 四 微 四 大 味 火 觸 風
150 3. 法 處 所 攝 色 極 微, 極 迥, 受 所 引, 定 所 引, 妄 所 執 乙 受 蘊 根 塵 接 觸 之 諸 識 相 應 感 受 心 所, 可 分 為 五 : 苦 樂 五 受 憂 喜 捨 身 受 心 受 丙 想 蘊 取 境 界 別 之 知 覺, 相 名, 觀 念, 概 念 丁 行 蘊 以 流 動 造 作 行 為 之 慮 思 為 主, 包 括 二 法, 如 下 : 1. 相 應 行 五 遍 行 除 受 想, 五 別 境, 十 一 善, 二 十 六 煩 惱, 四 不 定 2. 不 相 應 行 時 方 數 等 二 十 四 戊 識 蘊 六 識 或 八 識 二 五 蘊 皆 空 甲 但 有 五 蘊 諸 法, 而 和 合 相 續 假 現 之 人 物 皆 空 乙 五 蘊 諸 法 亦 因 緣 所 生 而 各 各 自 性 皆 空 三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能 照 見 之 般 若, 是 別 境 慧 及 相 應 諸 善 心 心 所 : 聖 菩 薩 是 妙 觀 察 智 平 等 性 智, 佛 加 大 圓 鏡 智 成 所 作 智, 即 四 智 菩 提 ( 見 正 信 第 六 卷 第 十 八 期 ) 信 第 六 卷 第 十 八 期 ) ( 附 註 )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二 十 四 年 七 月 講 於 莫 干 山 ; 今 附 於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釋 義 二 十 八 年 三 月 在 昆 明 西 山 雲 棲 寺 講 懸 論 一 提 教 綱 甲 不 判 時 教 乙 教 理 略 判 1 內 證 離 言 法 2 應 機 巧 說 教 ( 一 ) 五 乘 共 教 ( 二 ) 三 乘 共 教 ( 三 ) 大 乘 不 共 教 丙 教 史 略 判 1 佛 世 的 一 味 法 2 佛 後 的 分 代 法 ( 一 ) 印 度 的 三 個 時 代 ( 二 ) 傳 存 的 三 種 文 系 二 解 經 題 甲 分 解 1 般 若 2 波 羅 密 多 3 心 4 經
151 懸 論 一 提 教 綱 甲 不 判 時 教 乙 合 解 三 明 譯 傳 釋 經 甲 一 直 示 聖 證 甲 二 巧 施 至 教 乙 一 顯 說 明 義 丙 一 歷 諸 法 明 照 見 皆 空 丁 一 就 五 蘊 明 即 空 丁 二 正 明 諸 法 空 相 丁 三 推 空 相 窮 諸 法 丙 二 依 般 若 明 度 一 切 苦 丁 一 依 般 若 成 菩 薩 行 丁 二 依 般 若 成 如 來 果 丁 三 依 般 若 成 利 濟 用 乙 二 密 咒 發 願 關 於 提 教 綱, 古 來 各 宗 祖 師 有 種 種 說 法, 如 天 台 五 重 玄 義, 賢 首 十 門 玄 談, 以 及 其 餘 的 各 家, 大 概 是 將 釋 迦 如 來 一 代 所 說 的 教 法, 分 為 幾 個 時 期, 幾 種 教 法, 名 為 一 代 時 教 天 台 五 時 者 : 第 一 說 華 嚴 時, 第 二 說 阿 含 時, 第 三 說 方 等 時, 第 四 說 般 若 時, 第 五 說 法 華 涅 槃 時 八 教 者 : 一 藏 教, 二 通 教, 三 別 教, 四 圓 教, 名 化 法 四 教 ; 五 頓 教, 六 漸 教, 七 祕 密 教, 八 不 定 教, 名 化 儀 四 教 藏 教 專 攝 小 乘, 通 教 通 大 小 乘, 別 教 是 歷 別 大 乘, 圓 教 是 圓 融 大 乘 此 天 台 所 分 時 教 也 賢 首 則 分 為 三 時 五 教 : 一 先 照 時 說 華 嚴 經, 二 轉 照 時 說 阿 含 方 等 般 若, 三 還 照 時 說 法 華 等 轉 照 時 分 初 中 後 三, 合 之 亦 同 天 台 的 五 時 五 教 者 : 小 始 終 頓 圓 小 教 即 攝 小 乘 法 ; 始 教 明 一 切 法 空, 為 大 乘 之 始 ; 終 教 進 明 不 空 為 非 有 非 空 教 ; 頓 教 不 立 次 第, 所 謂 一 超 直 入 如 來 地, 賢 首 判 教 時 禪 宗 已 在 中 國 興 起, 因 特 立 此 教 以 收 攝 之 ; 圓 教 則 以 華 嚴 等 經 為 最 上 圓 滿 之 教 此 中 國 各 祖 師 所 判, 還 有 其 他 種 種 之 不 同, 不 必 一 一 細 數 而 在 印 度 傳 來 的 判 教 法, 則 有 兩 種 的 三 時 三 教, 玄 奘 法 師 傳 承 那 爛 陀 寺 戒 賢 論 師 所 分 者 : 一 有 教, 即 說 阿 含 等, 謂 有 五 蘊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等 法 二 空 教, 即 般 若 說 一 切 法 皆 空 等 三 非 有 非 空 的 中 道 教, 即 深 密 華 嚴 等 唐 時 又 有 一 位 印 度 的 日 照 三 藏 傳 來 清 辨, 智 光 論 師 所 分 者 : 一 有 時 教, 如 阿 含 等 說 有 諸 法 二 境 空 心 有 時 教, 如 解 深 密 經 等 說 三 界 唯 心, 唯 有 心 識 三 心 境 皆 空 時 教, 即 以 般 若 等 明 一 切 皆 空, 為 究 竟 了 義 此 皆 古 時 中 印 兩 土 祖 師 所 分 判, 在 古 來 祖 師 皆 為 適 應 當 時 的 思 想 環 境, 故 作 如 是 分 判 在 現 今 研 究 佛 經, 已 無 此 種 分 判 的 必 需, 故 但 將 教 理 教 史 來 略 說 其 概 要 乙 教 理 略 判 1. 內 證 離 言 法 此 言 內 證 者, 乃 諸 佛 自 內 所 證, 不 限 於 釋 迦 牟 尼 佛, 法 華 經 所 謂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盡 諸 法 實 相 也 此 非 語 言 文 字 之 所 能 表, 亦 非 心 思 之 所 能 到, 乃 諸 佛 內 證 智 境,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只 能 證 知 少 分, 五 趣 異 生 無 少 分 知 然 諸 佛 言 教 皆 依 此 自 內 證 法 而 流 出, 故 證 法 為 教 法 之 本 2. 應 機 巧 說 教 ( 一 ) 五 乘 共 教
152 佛 既 於 一 切 諸 法 自 覺 圓 滿, 為 滿 覺 他 本 願 故, 應 眾 生 機 善 巧 開 演, 乃 有 諸 乘 教 法 此 諸 乘 教 法 既 契 於 佛 內 證 之 理, 又 必 須 契 合 眾 生 之 機 宜, 乃 能 使 乘 之 各 成 其 益 五 乘 共 教 者, 即 人 乘, 天 乘, 聲 聞 乘, 辟 支 佛 乘, 菩 薩 乘 所 共 同 之 教 理 人 天 乘 固 須 依 之 修 人 天 行 得 人 天 果, 即 出 世 三 乘 亦 皆 以 之 為 基, 一 切 聖 凡 依 正 染 淨 因 果 皆 依 之 而 立 此 法 是 何? 即 從 因 緣 所 生 法 明 一 切 法 正 因 果 之 理 是 也 此 為 全 體 佛 法 之 大 宗, 其 中 最 要 者, 為 異 熟 因 果 的 業 報 法, 合 乎 此 者 即 是 佛 法, 違 此 者 即 非 佛 法, 故 為 五 乘 所 共 之 正 法 的 法 印 如 明 業 報 則 有 向 上 心, 不 願 墮 落, 欲 保 存 其 來 世 人 身, 乃 修 行 人 乘 十 善 再 進 而 上 求 生 天, 亦 由 信 因 果 以 持 戒 修 善 習 禪 定 而 得 ; 即 出 世 三 乘 所 解 所 行, 亦 不 能 越 出 因 果 範 圍 此 理 在 世 間 宗 教 科 學 都 有 所 說, 但 自 佛 法 看 來, 彼 等 所 說 或 偏 或 謬, 都 不 圓 滿, 唯 佛 法 中 乃 澈 底 掃 除 一 切 邪 謬, 而 建 立 一 切 世 出 世 間 染 淨 因 果, 為 由 人 乃 至 菩 薩 佛 之 五 乘 共 通 教 法 ( 二 ) 三 乘 共 教 觀 察 三 界 六 道 眾 生, 生 而 又 死, 死 而 又 生, 死 彼 生 此, 流 轉 不 斷, 而 說 世 間 流 轉 的 十 二 因 緣 法 ; 知 一 切 有 漏 法 皆 是 苦, 而 明 超 出 三 界 流 轉 的 無 漏 法, 即 所 謂 了 生 死 的 法 漏 者 : 如 房 屋 或 瓶 壺 等 類 有 了 破 漏 即 非 完 好, 喻 身 心 中 有 了 煩 惱, 終 要 漏 落 生 死 之 苦 凡 未 能 完 全 了 知 三 界 五 趣 因 果 皆 為 有 漏, 流 轉 不 息, 均 於 三 苦 八 苦 等 不 能 盡 免, 不 易 發 出 離 人 天 心 若 能 確 知 有 漏 皆 苦, 即 不 肯 修 人 天 乘, 最 低 限 度 也 要 求 了 脫 生 死 進 觀 有 生 必 有 異 滅 的 有 為 法 皆 是 無 常, 不 能 永 久 安 住, 生 而 變 異, 變 壞 而 滅, 最 後 有 仍 歸 於 無 ; 更 對 世 間 起 厭 離 心, 不 生 貪 著 而 求 超 出 三 觀 諸 法 無 我, 若 色 法, 若 心 法, 有 為 法, 無 為 法, 若 內 若 外 一 切 諸 法, 皆 無 可 執 取 為 我 者 既 知 畢 竟 無 我, 即 無 由 起 貪 瞋 癡 慢, 造 招 三 界 有 漏 業 報, 故 了 我 空 即 證 生 空, 不 再 造 生 死 業, 亦 不 感 生 死 果, 由 此 而 得 解 脫 證 涅 槃 之 寂 常 安 靜, 是 為 涅 槃 寂 靜 聲 聞 辟 支 佛 菩 薩 皆 由 此 而 得 解 脫 生 死, 平 常 稱 此 為 小 乘 法, 其 實 是 三 乘 的 共 法 ( 三 ) 大 乘 不 共 法 此 明 超 出 前 二 種 之 大 乘 特 有 的 勝 法, 依 佛 智 所 證 的 平 等 法 性, 諸 法 實 相, 非 空 非 不 空, 非 有 非 不 有, 無 相 無 不 相, 一 法 遍 於 一 切 法, 一 切 法 不 離 一 法, 十 世 古 今 不 隔 當 念 ; 由 此 遍 觀 一 切 有 情 亦 悉 同 體 無 二 因 一 切 眾 生 皆 在 苦 中 而 起 救 拔 之 心, 即 是 大 悲 心 要 普 救 眾 生 苦, 必 須 成 無 上 覺, 即 是 發 無 上 菩 提 心 此 為 人 乘 天 乘 聲 聞 乘 緣 覺 乘 所 未 能 者, 故 云 不 共 而 在 本 乘 之 中 又 可 分 為 三 種 ( 甲 ) 特 勝 大 乘, 依 古 人 判 教 而 說, 則 雖 成 佛 亦 有 高 下, 譬 如 圓 教 的 佛, 頓 教 的 佛 等, 今 則 以 大 乘 發 菩 提 心 得 無 上 果 是 同, 故 成 佛 後 平 等 無 二, 但 就 佛 應 機 上 說 亦 可 有 其 差 別 所 重 者 特 勝 大 乘 者, 就 因 緣 所 生 法 中 特 明 究 竟 皆 空 之 最 勝 義, 遍 破 外 小 及 世 俗 相, 即 諸 部 明 甚 深 空 義 之 般 若 經 是 ( 乙 ) 普 為 大 乘, 前 專 顯 大 乘 法 體 殊 勝, 此 則 明 自 他 兼 度 之 大 用, 大 乘 無 所 不 含 容, 無 所 不 包 涵, 為 利 他 故 不 捨 一 法, 如 欲 利 聲 聞 緣 覺 即 須 通 達 聲 聞, 緣 覺 乘 法, 欲 利 人 天 等 亦 復 如 是, 各 有 當 機 勝 用 此 如 為 深 密 華 嚴 法 華 涅 槃 等 所 說 者 是 ; 自 住 大 乘 而 亦 令 一 切 人 天 聲 聞 緣 覺 各 得 其 益, 非 專 為 一 類 人 一 時 機 而 說 ( 丙 ) 適 應 大 乘, 一 色 一 香 皆 第 一 義, 以 一 切 法 緣 起 無 礙 故, 一 法 即 攝 盡 一 切 法, 隨 拈 一 法 為 中 心, 都 可 遍 通 一 切 法, 以 一 為 主, 諸 餘 是 伴, 一 一 法 與 一 一 眾 生 皆 是 如 此 譬 如 色 法, 一 花 一 葉 之 色 皆 是 遍 法 界 諸 法 為 緣 所 起, 諸 法 無 超 越 此 一 法 之 外 者, 故 諸 佛 說 法 無 一 定 規 範, 所 謂 大 用 現 前, 不 存 軌 則, 藥 無 貴 賤, 愈 病 則 良 可 隨 稱 一 法 為 最 勝, 謂 非 餘 法 之 所 能 及, 使 聞 者 速 能 起 決 定 信 心 而 得 受 用, 並 非 世 間 人 我 彼 此 抑 揚 讚 毀 者 可 比 如 專 弘 淨 土 者, 即 尊 淨 土 為 第 一 而 斥 除 一 切, 專 弘 禪 宗 者 即 以 禪 宗 為 最 勝 而 呵 棄 一 切, 乃 至 持 一 咒 修 一 行 者 各 各 皆 如 是 說 蓋 因 法 法 皆 妙, 實 均 具 有 無 上 最 勝 功 德, 但 適 所 應 宜 而 遇 緣 即 宗, 故 此 亦 可 稱 為 圓 融 大 乘 中 國 之 台 賢 圓 教, 即 從 法 華 華 嚴 中 大 發 揮 斯 義
153 以 上 可 略 明 教 理 之 分 齊, 而 本 經 之 屬 於 特 勝 大 乘 亦 可 知 矣 丙 教 史 略 判 1. 佛 世 的 一 味 法 佛 在 世 時 只 有 一 味 佛 法, 無 論 說 大 說 小, 說 空 說 有, 頓 說 漸 說, 顯 說 密 說, 皆 為 佛 應 機 巧 說 教 無 次 第, 無 勝 劣, 聞 者 皆 信 佛 為 法 本, 總 為 佛 說, 不 起 分 別, 故 稱 佛 當 時 所 說 之 法 為 一 味 佛 法 但 到 了 佛 滅 以 後, 就 有 了 分 別 2. 佛 後 的 分 代 法 ( 一 ) 印 度 的 三 個 時 代 或 謂 正 法 五 百 年, 或 謂 正 法 一 千 年, 像 法 一 千 年, 末 法 一 萬 年 或 以 五 百 年 為 一 階 段, 稱 為 初 五 百 年, 第 二 五 百 年, 第 三 五 百 年 等 就 歷 史 上 看, 佛 滅 後 流 傳 在 印 度 的 佛 法 可 分 為 三 個 時 期 : 一 小 行 大 隱 時 代, 佛 滅 後 初 五 百 年, 佛 法 已 由 印 度 傳 及 錫 蘭 諸 地, 唯 盛 行 者 即 前 所 云 三 乘 共 教 之 小 乘 法 因 當 時 佛 去 世 未 久, 而 住 持 佛 法 者 為 迦 葉 阿 難 等 聲 聞 弟 子, 典 型 尚 在, 統 攝 徒 眾 而 教 授 教 誡, 故 盛 行 三 乘 共 教, 而 大 乘 不 共 教 法 則 隱 沒 而 不 彰 二 大 盛 小 附 時 代, 次 五 百 年 有 馬 鳴 龍 樹 提 婆 出 世, 提 倡 大 乘 佛 法, 得 無 著 世 親 等 繼 之, 大 乘 盛 行, 而 小 乘 亦 附 之 而 行 佛 教 之 傳 入 中 國 正 在 此 時 三 密 主 顯 從 時 代, 第 三 五 百 年 中 到 一 千 二 三 百 年 時, 有 龍 智 菩 薩 開 南 天 鐵 塔, 從 金 剛 薩 埵 受 祕 密 經 咒 儀 軌, 盛 揚 密 教, 此 時 在 印 度 的 小 乘 經 論 漸 歸 隱 沒, 而 大 乘 經 教 亦 隨 從 密 教 而 行, 專 以 密 咒 為 主, 並 於 此 時 開 始 傳 入 西 藏 ( 二 ) 傳 存 的 三 種 文 系 上 就 印 度 所 流 傳 佛 法 分 為 三 個 時 代, 但 第 三 五 百 年 後 印 度 的 佛 教 已 由 衰 而 滅 再 就 傳 承 至 現 今 的 來 看, 則 可 分 為 三 大 系 統 : 一 錫 緬 暹 巴 利 文 系, 佛 法 從 阿 育 王 時 傳 入 錫 蘭 島 緬 甸 等 處, 即 為 保 存 原 語 的 巴 利 文 佛 教, 此 正 為 佛 滅 後 初 五 百 年 以 內 印 度 盛 行 的 三 乘 共 教, 今 南 方 諸 國 若 暹 羅 等 猶 存 其 遺 制 二 華 鮮 日 中 國 文 系, 到 了 第 二 五 百 年 時, 正 是 中 國 由 漢 到 唐 的 時 代, 佛 法 由 印 度 盛 傳 來 震 旦, 經 五 六 百 年 之 時 間 翻 譯 成 為 中 國 文, 漸 漸 傳 及 於 朝 鮮 日 本 等 處, 此 正 是 印 度 大 乘 盛 行 而 小 乘 附 行 之 時, 故 中 國 所 傳 存 至 今 者 亦 偏 重 於 大 乘 佛 法 三 藏 蒙 尼 西 藏 文 系, 到 第 三 五 百 年 時 始 傳 入 西 藏, 翻 譯 成 為 西 藏 文 系, 此 時 正 當 印 度 密 教 盛 行 而 顯 教 附 從 時 期, 故 西 藏 佛 教 以 密 宗 著 稱, 而 蒙 古 尼 泊 爾 等 地 亦 承 其 化, 此 皆 時 代 環 境 影 響 之 所 成 也 印 度 雖 為 產 生 佛 教 之 祖 國, 今 已 不 能 具 體 保 存, 現 今 世 界 流 行 之 佛 教, 厥 唯 以 上 之 三 大 系, 其 中 翻 譯 最 完 備, 承 前 啟 後 而 具 足 大 小 乘 顯 密 教 者, 尤 在 中 國 文 系 觀 察 現 在 世 界 所 流 傳 之 三 系 佛 法, 即 可 回 溯 到 印 度 三 個 時 代 的 佛 教, 再 從 而 上 推 即 可 匯 歸 到 佛 住 世 時 之 一 味 佛 法 今 所 講 之 般 若 心 經, 依 教 史 看, 即 可 知 是 印 度 第 二 時 期 所 盛 行, 而 傳 存 於 中 國 文 系 之 大 乘 經 此 經 為 巴 利 文 系 所 無, 而 西 藏 文 系 雖 有 此 經, 不 甚 重 之 上 從 講 教 理 教 史 之 大 概, 以 闡 明 此 經 在 佛 教 法 中 所 屬 之 分 位, 即 為 提 教 綱 之 要 旨 二 解 經 題 甲 分 解 1. 般 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是 梵 語 的 譯 音 般 若 義 譯 智 慧, 或 單 譯 為 慧, 但 與 中 國 通 常 所 謂 智 慧 者 不 同, 是 專 指 從 佛 的 出 世 法 所 生 的 智 慧, 在 中 國 無 相 當 的 名 詞 來 代 替, 故 沿 用 原 音, 然 在 說 明 其 意 義 時 仍 作 智 慧 解 當 知 此 種 智 慧 不 是 世 智 辯 聰 的 智 慧, 乃 出 世 清 淨 智 慧 諸 經 論 中 分 為 文 字 般 若, 觀 照 般 若, 實 相 般 若 者 : 依 文 字 言 說 所 集 成 的 經 論 教 典, 或 聽 講 或 讀 誦 所 生 的 智 慧, 對 於 文 義 通 達 無 礙, 得 其 勝 解 者 名 文 字 般 若 進 而 深 思 諦 察, 離 文 字 語 言 之 相, 於 一 切 心 行 中 觀 照 實 相 之 理 的 智 慧 名 觀 照 般 若 再 由 此 觀 照 深 造 修 習, 一 切 語 默 動 靜 皆 不 離 般 若, 由 淺 入 深, 由 細 觀 而 捨 粗 觀, 所 謂 以 楔 出
154 楔, 達 到 一 切 法 分 別 相 盡, 現 前 一 念 心 光, 契 同 遍 一 切 無 彼 此 內 外 是 非 人 我 之 真 如 法 性, 名 實 相 般 若, 亦 名 根 本 般 若 諸 經 論 上 又 有 將 此 般 若 智 慧 分 為 三 種 者 : 一 加 行 智, 二 根 本 智, 三 後 得 智 在 煖 頂 忍 世 第 一 四 加 行 位 中 所 修 之 智 慧 名 加 行 智 此 四 加 行 皆 是 與 定 心 相 應 的 加 倍 的 精 進 修 行, 由 四 尋 思 觀 引 發 四 如 實 智, 進 而 親 證 諸 法 空 性, 名 根 本 智 由 根 本 智 得 達 諸 行 如 幻, 修 一 切 行, 名 後 得 智 此 三 智 皆 名 無 分 別, 故 同 屬 於 般 若 其 中 最 主 要 者, 乃 在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加 行 智 時 本 尚 有 分 別, 以 能 引 發 無 分 別 智 故, 從 果 得 名, 亦 稱 無 分 別 智 後 得 智 正 分 別 世 出 世 間 染 淨 因 果, 以 從 澈 底 通 達 一 切 都 無 分 別 的 根 本 智 而 起, 從 因 得 名, 亦 名 無 分 別 智 諸 經 論 中 復 說 有 三 種 智 : 一 一 切 智, 二 道 種 智, 三 一 切 種 智 一 切 智 與 上 根 本 智 相 等, 能 遍 知 一 切 法 之 真 如 相 故 道 種 智 分 別 世 出 世 間 五 乘 三 乘 道 之 染 淨 因 果 差 別 相, 亦 等 於 上 之 後 得 智 一 切 種 智 亦 名 一 切 相 智, 亦 名 一 切 智 智, 專 指 佛 果 之 大 圓 滿 覺 智, 念 念 中 通 達 法 性 法 相, 化 道 斷 惑 之 一 切 種 也 地 上 菩 薩 前 念 起 一 切 智, 後 念 起 道 種 智, 未 能 一 念 中 起, 故 尚 未 得 此 智, 或 云 到 八 地 以 上 能 空 有 雙 觀, 乍 得 一 切 種 智, 然 一 念 中 通 達 性 相 事 理 照 了 無 餘, 唯 佛 而 已 佛 名 一 切 智 智 人, 佛 智 即 一 切 種 智, 故 無 一 念 中 不 明 明 了 了 知 世 出 世 間 一 切 染 淨 因 果 而 道 種 智 一 切 種 智 皆 以 一 切 智 為 根 本, 一 切 智 即 般 若 自 體 依 上 來 的 分 別, 合 古 今 所 說, 可 攝 為 五 重 : 一 勝 解 般 若, 與 文 字 般 若 相 當, 對 於 大 乘 經 論 所 明 勝 義 空 性, 勝 解 無 疑, 方 名 般 若 二 加 行 般 若, 依 勝 解 之 理, 深 思 諦 觀 當 下 心 境, 以 引 發 甚 深 般 若, 名 加 行 般 若, 即 上 觀 照 般 若 加 行 智 三 正 體 般 若, 前 二 種 皆 為 引 發 般 若 之 方 便, 由 勝 解 加 行 所 引 生 之 真 般 若, 名 正 體 般 若, 此 與 實 相 般 若 根 本 智 一 切 智 相 等 四 方 便 般 若, 此 與 後 得 智 道 種 智 相 當, 能 分 別 了 知 一 切 因 果, 起 上 求 下 化 之 行 五 究 竟 般 若, 此 與 一 切 種 智 相 當, 即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之 無 上 般 若 也 扼 要 言 之, 何 者 般 若? 即 通 達 一 切 法 自 性 本 空 而 無 所 得 無 分 別 之 智 慧, 名 曰 般 若 如 勝 解 般 若, 即 於 經 論 文 句 中 所 詮 表 的 諸 法 自 性 空 義 善 能 決 了, 名 為 勝 解 般 若 乃 至 究 竟 般 若, 亦 復 如 是 2. 波 羅 密 多 波 羅 密 多 譯 云 到 彼 岸, 是 譬 喻 之 詞, 譬 喻 過 渡, 到 了 彼 岸 則 過 渡 一 事 就 算 達 到 了 究 竟 目 的 在 譯 音 上 古 譯 音 促, 但 云 波 羅 密, 後 來 翻 譯 者 加 一 多 字, 多 字 乃 梵 語 中 的 尾 音, 別 無 意 義, 後 人 謬 解, 或 稱 多 心 經, 或 將 多 字 譯 為 定, 此 皆 不 知 譯 音 賒 促 關 係 而 訛 誤 也 到 彼 岸 之 義, 以 生 死 為 此 岸, 涅 槃 為 彼 岸, 煩 惱 是 中 流 之 河, 能 度 之 到 彼 岸 之 工 具 即 是 菩 提, 菩 提 支 分 即 戒 定 慧 或 布 施 持 戒 等 六 度 行, 由 之 以 斷 煩 惱, 了 生 死 入 涅 槃, 即 是 到 彼 岸 涅 槃 的 通 義, 譯 為 寂 滅, 將 一 切 煩 惱 業 苦, 用 菩 提 來 擇 滅 而 得 到 究 竟 安 甯 之 地 此 通 常 的 解 釋, 通 於 三 乘 然 在 大 乘 法 中 特 重 菩 提, 涅 槃 菩 提 通 名 佛 的 二 轉 依 果 涅 槃 又 云 圓 寂, 寂 是 寂 滅, 圓 是 已 圓 滿 成 就 福 足 慧 足 的 無 上 菩 提, 欲 達 到 於 無 上 涅 槃 菩 提, 須 修 布 施 般 若 等 行, 名 到 彼 岸 依 此 分 析 的 說 明, 應 以 圓 成 佛 地 五 法 名 到 彼 岸, 如 佛 地 經 所 明 : 一, 清 淨 法 界, 二 大 圓 鏡 智, 三 平 等 性 智, 四 妙 觀 察 智, 五 成 所 作 智 由 大 圓 鏡 智 到 成 所 作 智 名 為 四 智 菩 提, 菩 薩 只 能 分 證 妙 觀 察, 平 等 性 二 智, 到 佛 果 方 圓 滿 四 智 此 又 應 以 佛 果 三 德 名 到 彼 岸 涅 槃 即 是 斷 德, 能 斷 除 一 切 煩 惱 生 死 故 ; 菩 提 即 是 智 德,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即 是 究 竟 智 慧 故 ; 由 此 而 成 為 普 利 眾 生 之 恩 德, 既 證 佛 果 自 然 能 利 益 恩 沾 群 品 故 此 三 德 正 為 發 菩 提 心 修 無 鏟 行 者 所 求 達 到 之 彼 岸 由 上 總 括 而 說, 即 是 轉 依 所 得 法 身 轉 依 義 甚 深 細, 如 成 唯 識 論 中 等 之 所 詳 解,
155 菩 提 涅 槃 總 名 二 轉 依 果 此 法 身 非 平 常 所 指 法 報 化 三 身 中 之 法 身, 彼 三 身 中 的 法 身 是 對 報 化 而 言, 今 就 廣 義 乃 對 二 乘 解 脫 身 而 言 法 身 例 如 戒 蘊, 定 蘊, 慧 蘊, 解 脫 蘊, 解 脫 知 見 蘊 之 五 分 總 聚, 在 二 乘 名 解 脫 身, 身 者 總 聚 之 義, 如 人 身 以 四 大 五 蘊 總 聚 為 體, 佛 的 法 身 就 是 一 切 自 利 利 他 功 德 善 法 圓 滿 的 總 聚, 故 名 法 身 3. 心 ( 一 ) 就 法 說 狹 義 的 心 : 簡 別 色 法 而 說, 五 根 及 六 塵 內 外 一 切 境 名 為 色, 能 緣 慮 之 見 聞 覺 知 思 量 觀 察 者 名 為 心, 此 仍 包 括 一 切 心 心 所 法 若 再 嚴 格 的 說, 正 名 為 心 者 即 八 識 心 王, 心 所 法 是 心 王 所 有 之 法, 不 名 為 心 若 更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將 八 識 分 為 心 意 識 了, 前 五 識 但 名 為 了, 第 六 識 正 名 識, 第 七 末 那 名 意, 第 八 阿 賴 耶 方 纔 名 為 心 能 集 聚 一 切 種 子, 發 起 一 切 現 行 故, 纔 是 一 切 萬 法 之 根 本 的 心 廣 義 的 心 : 依 世 間 所 說 及 聖 教 所 說, 可 作 四 種 分 別 : 一 肉 團 心, 即 指 人 身 中 五 臟 六 腑 之 心 臟 中 國 古 來 象 形 所 造 心 字, 篆 書 即 象 動 物 的 心 臟 形 狀 心 為 人 身 之 總 樞 紐, 在 生 物 學 之 生 理 上 考 之, 心 掌 全 身 血 液 流 動, 心 臟 健 全, 身 則 生 活, 能 發 見 聞 覺 知 之 用 心 臟 若 病, 周 身 皆 病, 心 臟 若 壞, 此 身 即 死 瑜 伽 論 等 謂 人 受 胎 時 先 生 心 臟, 乃 次 第 生 百 骸 五 官, 死 時 心 在 最 後 冷, 即 停 止 活 動 此 肉 團 心 色 法 所 成, 由 此 色 法 亦 名 心 矣 二 緣 慮 心, 與 上 以 能 緣 慮 名 心 者 同 三 集 起 心, 與 上 唯 第 八 識 名 心 者 同 四 真 實 心, 即 以 一 切 無 分 別 無 所 得 之 真 如 性 為 心, 名 為 常 住 真 心, 此 心 本 離 一 切 煩 惱 染 污, 乃 自 性 清 淨 究 竟 真 實 心 如 此 則 一 切 有 為 色 心 法 所 顯 無 為 法 性, 總 名 為 心 ; 如 楞 嚴 經 所 謂 五 蘊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七 大, 皆 如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之 常 住 真 心 是 ( 二 ) 就 喻 說 : 一 中 心, 如 一 國 土 有 一 國 土 的 中 心, 一 城 市 有 一 城 市 的 中 心, 在 方 位 上 有 中 心 點, 乃 至 一 草 一 木 及 任 何 一 事 一 物 皆 有 其 中 心 點, 此 由 前 面 肉 團 心 的 意 思 引 伸 而 出, 稱 之 為 心 二 心 要, 即 事 理 之 綱 領 宗 要, 如 學 理 相 傳 上 稱 為 心 印, 能 得 此 心 要 則 一 切 皆 可 貫 通, 如 網 舉 綱, 全 網 皆 張, 如 衣 提 領, 全 衣 皆 直, 各 種 學 說 皆 有 此 心 要 義 4. 經 經 : 梵 語 素 呾 纜, 或 云 修 多 羅, 修 垢 路, 譯 云 契 經, 即 契 理 契 機 之 教 法 經 有 線 的 意 思, 是 貫 攝 佛 所 說 法 使 不 散 失 義 素 呾 纜 的 最 狹 義, 即 指 十 二 分 教 中 的 第 一 分 若 就 諸 藏 分 別, 或 將 大 藏 教 典 分 為 二 分, 如 西 藏 分 甘 珠 經 藏 丹 珠 論 藏 二 藏, 將 佛 所 說 的 經 律 收 在 一 類 名 為 甘 珠, 菩 薩 羅 漢 祖 師 所 造 的 論 疏 等 收 在 一 類 名 為 丹 珠 ; 此 對 論 藏 總 以 經 律 名 經 或 除 密 咒 儀 軌 另 名 咒 藏, 專 將 顯 說 經 律 稱 之 為 經 再 就 中 國 最 普 通 的 傳 說, 分 經 律 論 三 藏, 通 達 經 律 論 者 稱 為 三 藏 法 師, 如 此 則 簡 別 律 論 而 稱 經 或 分 經 律 論 雜 四 藏, 或 更 加 密 咒 為 五 藏 所 謂 經 者, 乃 對 餘 三 藏 或 四 藏 稱 之 又 : 佛 所 說 者 名 經, 佛 自 說 者, 或 因 有 人 請 問 而 說, 或 觀 機 緣 成 熟 無 問 自 說, 此 正 是 佛 所 說 之 經 又 佛 在 世 時 常 有 諸 大 菩 薩 及 聲 聞 弟 子 乃 至 諸 天 神 人 鬼 等 所 說, 經 佛 印 可 者 即 等 於 佛 說, 亦 得 名 經, 因 此 後 世 弟 子 或 外 道 等 所 造, 妄 自 稱 經, 大 大 不 可 就 廣 義 的 經 說, 通 顯 教 密 咒 皆 名 經, 明 顯 的 教 義 固 是 經, 即 含 義 祕 密 之 咒 字 亦 得 名 經, 皆 佛 利 生 方 便 法 故 又 通 於 能 詮 所 詮 皆 名 經, 所 詮 五 乘 之 教 理 行 果, 乃 至 一 切 法 無 分 別 無 所 得 真 如 性 皆 得 名 經, 故 世 有 所 謂 無 字 真 經 者, 即 是 理 經 而 世 間 人 生 正 行, 經 常 大 法 等, 亦 皆 得 稱 為 經, 宇 宙 諸 法 法 爾 如 是 之 如 實 相, 及 不 違 謬 於 實 相 諸 學 說, 無 不 是 經 所 以 華 嚴 云 : 剖 一 微 塵, 出 大 千 經 卷 ; 則 經 義 之 廣 可 知 矣 乙 合 解 1.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先 將 般 若 與 波 羅 密 多 合 解 一 般 若 之 波 羅 密 多, 此 對 布 施 之 波 羅 密 多, 持 戒 之 波 羅 密 多 乃 至 禪 定 之 波 羅 密 多 而 言, 以 明 此 波 羅 密 多 是 由 般 若 而 得, 依 能 達 到 的 般 若
156 名 所 達 到 的 波 羅 密 多 此 般 若 即 前 勝 解 加 行 正 體 方 便 般 若, 而 所 達 到 之 波 羅 密 多 彼 岸 即 前 之 涅 槃, 如 此 則 般 若 不 是 波 羅 密 多, 波 羅 密 多 不 是 般 若, 般 若 是 能 到 彼 岸 之 法, 波 羅 密 多 是 所 到 之 彼 岸 然 如 此 解 釋 雖 可 通, 但 未 能 盡 其 深 玅 之 義 二 般 若 即 波 羅 密 多, 此 般 若 即 前 實 相 正 體 般 若, 實 相 般 若 境 智 一 如, 般 若 即 是 涅 槃, 究 竟 般 若 即 是 一 切 種 智, 即 是 所 達 到 的 無 上 涅 槃 菩 提 彼 岸, 如 是 境 智 行 果 不 二 故, 般 若 即 是 波 羅 密 多 2.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再 加 上 心 字 來 合 解, 亦 分 兩 層 義 : 一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心, 前 解 心 字 有 法 說 喻 說, 此 心 字 即 喻 說 中 的 中 心 及 心 要 之 義, 非 餘 緣 慮 肉 團 等 心 也 佛 所 說 一 切 之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皆 以 此 經 為 其 中 心 之 心 要, 乃 至 諸 佛 所 說 一 切 法, 諸 菩 薩 所 修 證 一 切 行 果, 皆 以 此 經 為 總 攝 心 要 之 中 心, 如 咒 中 最 要 者 稱 為 心 咒, 或 心 中 心 咒, 今 此 經 是 經 中 之 心 經, 故 此 心 字 即 是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心 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心, 佛 所 有 一 切 無 漏 功 德, 乃 至 三 乘 所 修 所 證 之 行 果, 皆 從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生 出, 故 般 若 稱 為 佛 母 如 是 則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是 一 切 三 乘 聖 者 功 德 法 之 心, 故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是 心 復 次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不 但 是 聖 果 無 漏 法 之 心, 亦 即 一 切 有 為 無 為 有 漏 無 漏 法 之 中 心 何 以 故? 遍 一 切 法 皆 須 有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究 竟 智 慧 才 能 照 了, 離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不 能 普 遍 通 達 故, 所 以 一 切 法 皆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所 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一 切 法 的 中 心, 故 云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心 又 前 法 說 中 廣 義 的 真 實 心, 即 實 相 般 若 正 體 般 若 一 切 智 根 本 智 及 一 切 種 智 的 究 竟 般 若, 此 即 常 住 真 心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即 是 心 故, 故 云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3.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最 後 來 將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四 個 名 詞 的 全 題 合 解, 亦 分 兩 重 說 明 : 一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之 經, 經 即 指 當 時 觀 自 在 菩 薩 在 佛 前 所 說 之 言 說, 及 佛 後 結 集 成 為 此 數 百 字 的 文 字 言 句 之 經, 此 經 是 能 詮 之 文, 初 說 時 以 音 聲 為 體, 以 名 句 言 說 為 用 ; 既 集 成 文 字 以 後, 即 以 色 法 為 體, 屈 曲 點 畫 形 象 為 用, 如 此 以 能 詮 表 義 理 者 名 經, 而 所 詮 表 之 義 即 是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依 所 詮 義 名 能 詮 經, 故 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之 經 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即 經, 經 字 的 廣 義 通 能 詮 所 詮 所 詮 的 五 蘊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等 法, 乃 至 此 一 切 法 之 唯 識 義, 皆 空 義, 名 為 理 經, 則 攝 境 從 心, 經 即 以 心 法 為 體 ; 若 攝 相 歸 性, 經 即 以 真 如 法 性 為 體 ; 如 此 則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即 是 經, 此 經 亦 即 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為 體, 故 云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即 經 又 所 詮 之 行, 或 以 人 天 善 行, 或 以 聲 聞 緣 覺 解 脫 行, 或 以 大 乘 菩 提 行 為 經, 三 乘 的 行 法 皆 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為 中 心, 故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即 經 又 所 詮 之 果, 諸 聖 果 功 德 乃 至 如 來 轉 依 法 身, 皆 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為 中 心, 故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即 經 三 明 譯 傳 甲 本 經 諸 譯 今 考 之 正 續 藏, 此 經 傳 譯, 在 中 國 古 時 已 有 六 種 譯 本, 近 有 人 因 此 經 出 玄 奘 法 師 聽 梵 僧 口 授, 遂 疑 恐 無 梵 本 根 據, 由 奘 師 自 編 者, 因 略 說 其 翻 譯 歷 史 以 斷 疑 誤 此 經 最 早 的 譯 本, 即 南 北 朝 之 初, 姚 秦 三 藏 法 師 鳩 摩 羅 什 初 譯 來 中 國, 經 題 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大 明 咒 經 題 中 無 心 字, 而 大 明 咒 即 是 心 的 意 思 : 明 即 咒 義, 咒 的 梵 音 是 陀 羅 尼, 此 云 總 持, 即 總 攝 持 一 切 心 要 之 中 心 也, 故 大 明 咒 經 即 等 於 心 經 其 次 為 唐 三 藏 玄 奘 法 師 所 譯, 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即 今 所 用 本 第 三 為 唐 時 摩 竭 提 國 沙 門 法 月 所 譯, 名 普 遍 智 藏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 普 遍 智 藏 四 字, 或 為 適 應 當 時 的 思 想 所 加 之 尊 稱 第 四 為 唐 時 大 興 善 寺 智 慧 輪 法 師 所 譯, 亦 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與 奘 師 所 譯 經 題 同 第 五 為 唐 末 時 罽 賓 國 三 藏 般 若 利 言 等 同 譯, 此 乃 團 體 合 譯, 因 當 時 有 數 十 人 或 數 百 人 組 織 成 之 譯 場, 多 人 合 譯 一 經, 見 貞 元 聖 教 錄 載 所 譯 之 部 數 頗 多, 此 不 過 是 其 中 之 一 ; 經 題 亦 同 奘 譯, 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心 經 第 六 為 宋 初 西 天 三
157 藏 施 護 所 譯, 名 佛 說 佛 母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經, 佛 說 二 字 本 是 諸 經 通 用, 此 中 所 特 加 者 為 佛 母 二 字 考 施 護 所 譯 者 多 為 關 於 密 部 之 經 咒, 因 此 時 已 在 印 度 密 教 盛 行 之 後, 大 乘 顯 教 附 之 而 行 見 前 教 史 略 判, 因 此 心 經 亦 成 為 密 宗 附 從 之 經 密 宗 有 佛 部 母 部, 以 般 若 為 佛 母 部, 故 此 譯 加 佛 母 二 字, 亦 當 時 思 想 環 境 之 必 然 性 也 相 傳 還 有 法 成, 不 空, 慈 賢, 三 種 譯 本, 今 考 之 正 續 藏 均 未 見, 近 代 又 有 人 將 西 藏 文 的 心 經 譯 成 漢 文, 內 容 與 施 護 所 譯 大 致 相 同, 亦 可 見 此 經 傳 到 西 藏 必 在 唐 末 宋 初 之 時, 與 施 護 所 據 之 梵 本 時 代 相 同 乙 諸 譯 異 同 關 於 各 種 譯 本 的 內 容, 其 正 宗 分 大 約 與 玄 奘 法 師 所 譯 大 同 小 異, 文 句 雖 有 小 異, 而 意 義 實 不 相 差, 諸 譯 中 以 奘 師 譯 文 最 略, 其 餘 都 有 緣 起 分 及 流 通 分, 前 面 有 如 是 我 聞 ; 一 時 ; 佛 或 世 尊 或 薄 梵 ; 在 王 舍 大 城 靈 鷲 山 中 或 鷲 峰 山 中, 或 耆 闍 山 中 ; 與 大 比 丘 及 大 菩 薩 若 干 人 俱 ; 佛 入 甚 深 光 明 宣 說 三 摩 地 或 入 三 摩 地 名 廣 大 甚 深 等 ; 觀 自 在 菩 薩 說 完 以 後, 佛 從 三 昧 而 起, 印 可 觀 自 在 所 說 後 面 有 天 龍 八 部 等 皆 大 歡 喜, 信 受 奉 行 至 於 文 句 的 不 同, 如 玄 奘 等 譯 的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而 法 月 等 譯 為 照 見 五 蘊 自 性 皆 空, 施 護 則 譯 為 當 觀 五 蘊 自 性 皆 空 亦 奘 等 所 譯 的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施 護 則 譯 為 無 所 生 無 所 滅 無 垢 染 無 清 淨 無 增 長 無 損 減, 不 過 詳 略 之 異 耳 丙 正 明 今 譯 諸 譯 中 以 奘 師 所 譯 最 為 簡 要, 可 稱 為 心 要 中 之 心 要, 故 後 世 流 通 唯 在 此 本, 譯 題 中 稱 唐 三 藏 法 師 玄 奘 譯, 三 藏 法 師 如 常 釋, 或 加 稱 奉 詔 譯 者, 是 奉 當 時 的 皇 帝 詔 命 而 譯, 以 尊 重 其 事 也 這 一 位 法 師 在 唐 朝 的 歷 史 上 最 為 偉 大, 就 是 婦 孺 皆 知 的 唐 僧, 他 的 學 問 道 德 功 業, 不 但 使 中 國 人 仰 慕 無 極, 即 世 界 學 者 亦 皆 共 知 共 仰 近 來 英 國 有 一 位 威 爾 斯 著 了 一 部 世 界 史 綱, 把 中 國 的 玄 奘 法 師 講 得 比 孔 子 還 詳 備 至 於 奘 師 所 譯 的 心 經, 簡 要 沒 有 頭 尾, 恰 等 楞 伽 諸 譯 中 性 賢 所 譯 的 四 卷 楞 伽 的 譯 本, 蓋 專 注 重 在 其 中 的 心 要 以 便 誦 持 也 丁 今 譯 弘 傳 在 中 國 經 典 中 流 傳 最 普 遍 的 莫 過 於 此 般 若 心 經, 如 咒 中 則 以 大 悲 咒, 往 生 咒, 或 六 字 大 明 咒 為 最 普 遍, 佛 號 則 以 阿 彌 陀 佛 為 最 普 遍, 經 則 獨 推 此 經, 顯 密 禪 淨 各 宗 無 不 頂 戴 奉 持 而 且 深 入 民 間, 一 般 稍 知 佛 法 者 皆 尊 重 此 經 或 讀 誦 此 經 古 今 注 解 此 經 亦 最 多, 除 佚 失 者 外, 現 在 尚 存 者 仍 有 數 百 種 之 多 此 經 不 但 令 人 持 誦 講 解 以 依 之 修 行, 而 且 因 之 而 得 感 應 者 亦 復 最 多, 所 以 凡 是 祈 禱 慶 祝 追 薦 者 多 誦 此 經 即 玄 奘 法 師 的 一 生 亦 得 益 於 此 經, 他 到 西 域 求 法 的 時 候, 途 中 每 遇 災 難, 誦 此 經 即 能 化 險 為 夷, 他 以 親 證 實 驗 此 經 之 功 德 而 翻 譯 弘 傳, 故 能 使 中 國 一 般 人 讀 誦 信 受 奉 持, 經 一 千 五 百 年 之 流 傳 而 不 衰, 誠 不 可 思 議 也 諸 位 今 天 能 夠 聽 聞 讀 誦 此 經, 亦 福 德 善 根 所 感, 應 當 生 殷 重 心, 作 希 有 難 得 想, 虔 誠 奉 持, 自 能 獲 大 受 用 釋 經 甲 一 直 示 聖 證 觀 自 在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度 一 切 苦 厄 此 一 科 文, 直 捷 顯 示 聖 智 所 證 的 境 界, 即 前 所 說 的 內 證 離 言 法 聖 者 謂 三 乘 有 學 已 破 無 明 證 真 如, 異 於 凡 夫, 故 稱 聖 者 如 佛 之 所 以 名 佛 者, 以 得 無 上 菩 提 故 ; 聖 者 之 所 以 名 聖 者, 以 行 深 般 若 已 破 無 明 斷 煩 惱 證 真 如 故 在 無 量 聖 者 之 中, 今 依 久 已 證 得 真 如 的 觀 自 在 菩 薩 來 直 示 聖 智 所 證 境 界 稱 菩 薩 者, 顯 是 大 乘 聖 者, 大 乘 聖 者 是 趨 向 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的, 故 稱 菩 薩 菩 薩 即 梵 語 菩 提 薩 埵 之 簡 稱, 菩 提 是 覺 義, 即 上 求 佛 果 以 自 覺 ; 薩 埵 是 有 情 義, 即 下 化 眾 生 以 覺 他 ; 以 菩 提 佛 果 為 上 求, 薩 埵 有 情 為 下 化, 合 名 之 為 菩 薩 或 加 摩 訶 薩 者, 即 大 菩 薩, 此 最 低 限 度 亦 須 入 初 歡 喜 地 者 方 為 真 實 菩 薩, 未 入 地 前 則 假 名 耳 菩 薩 是 通 稱, 觀 自 在 是 別 名, 在 翻 譯 上 有 譯 為 觀 世 音 或 光 世 音 者, 或 譯 為 觀 世 音 觀 自 在 者, 都 是 此 一 位 菩 薩 的 名 號 自 在 是 無 礙 義, 以 觀 照 無 有 障 礙 故, 觀 即 自 在, 如 人 能 隨 自 己 意 志 而
158 行, 不 為 其 他 所 轉 移 而 能 轉 移 其 他 無 所 礙, 成 就 如 是 功 德 即 名 自 在, 觀 能 自 在, 故 能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菩 薩 有 時 行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而 無 自 他 上 下 能 所 分 別 之 可 得, 有 時 行 後 得 智 而 修 上 求 下 化 之 行, 能 所 分 明, 而 七 地 以 前 菩 薩 亦 有 時 妄 想 計 度 現 行, 此 簡 別 非 行 後 得 智 及 妄 想 分 別 時, 乃 行 甚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之 時 此 經 他 譯 在 緣 起 分 中, 敘 佛 在 大 眾 前 入 甚 深 三 昧, 般 若 的 最 深 者 即 根 本 智 一 切 智 的 實 相 般 若, 故 云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在 此 聖 智 現 行 之 時, 故 能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照 見 者, 明 明 了 了, 親 證 親 見, 不 同 推 測 想 像 而 知, 若 由 比 度 推 測 而 知 者, 或 可 名 智 而 不 能 名 見 五 蘊 者, 即 下 面 所 說 的 色 受 想 行 識, 諸 有 為 法 總 為 五 聚, 有 情 身 心 乃 至 山 河 大 地, 皆 不 出 此 五 蘊 亦 可 是 照 見 五 蘊 諸 法 皆 空, 故 其 他 譯 本 有 譯 為 照 見 五 蘊 等 皆 空 者 或 譯 為 照 見 五 蘊 自 性 皆 空 者, 五 蘊 等 皆 緣 起 假 有 之 法, 無 實 自 性, 一 切 法 之 所 以 名 某 某 法 者, 以 其 各 有 自 性 故, 今 以 聖 智 照 了 悉 皆 自 性 本 空, 既 無 自 性, 即 無 實 法 可 得 名 為 某 某, 故 云 五 蘊 皆 空 度 一 切 苦 厄, 苦 者 所 謂 三 苦 八 苦, 廣 如 瑜 伽 師 地 論 明 百 一 十 苦 ; 厄 者 如 三 途 八 難 等 諸 厄 難 ; 乃 至 色 無 色 界 禪 定 中 未 到 涅 槃, 乃 菩 薩 未 到 成 佛 以 前, 均 有 微 細 的 行 苦 存 在 然 此 苦 厄, 皆 由 業 報 所 感 的 身 心 世 界 而 有, 而 業 報 之 構 成 不 越 五 蘊 等 法, 既 能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則 自 然 能 度 脫 一 切 苦 厄 故 五 蘊 等 畢 竟 皆 空, 則 身 心 世 界 一 切 苦 厄 皆 不 可 得 ; 所 謂 皮 之 不 存, 毛 將 焉 附 然 須 如 觀 自 在 菩 薩 修 甚 深 般 若 照 見 皆 空, 方 能 度 脫 也 甲 二 巧 施 至 教 乙 一 顯 說 明 義 丙 一 歷 諸 法 明 照 見 皆 空 丁 一 就 五 蘊 明 即 空 舍 利 子!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舍 利 子, 在 佛 的 聲 聞 弟 子 中 智 慧 第 一, 故 觀 自 在 菩 薩 特 為 說 甚 深 般 若 舍 利 是 鶖 鳥 的 梵 語, 目 甚 明 銳, 尊 者 母 目 似 之, 故 依 之 立 名 ; 尊 者 從 母 名 舍 利 子 有 譯 作 舍 利 弗 者, 弗 字 即 子 字 梵 音, 今 華 梵 並 舉 故 云 舍 利 弗 或 有 誤 解 為 佛 荼 毗 後 所 化 出 之 舍 利 子 者, 或 謂 指 各 人 身 中 有 一 顆 舍 利 子 者, 於 是 全 盤 誤 會, 以 為 此 經 是 專 講 舍 利 子 的 經, 謂 舍 利 子 的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等, 此 皆 不 懂 梵 音 之 義 所 致 觀 自 在 菩 薩 以 舍 利 子 為 聞 此 經 當 機 之 主, 故 先 呼 其 名 而 為 說 初 四 句 有 兩 層 義 :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者, 既 云 不 異, 仍 表 明 色 與 空 是 兩 法, 不 過 性 質 相 同 耳 再 進 一 層 說 :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 則 直 為 一 法 而 無 二 矣 此 色 字 包 括 四 大 五 根 五 塵, 乃 至 一 切 法 處 色, 皆 名 為 色, 此 世 間 對 精 神 而 稱 的 物 質 更 廣, 而 般 若 所 照 見 之 空, 是 遍 一 切 色 蘊 法 的, 並 非 與 色 相 對 之 空, 或 如 茶 壺 有 茶 空 不 名 空 壺, 茶 盡 以 後 方 名 壺 空, 而 色 法 在 處 即 空 之 在 處, 無 一 微 塵 許 不 是 空, 一 切 色 法 當 體 即 空, 故 云 色 即 是 空 反 之 空 之 在 處 亦 即 色 之 在 處, 故 云 空 即 是 色 古 時 有 一 禪 師 問 學 人 云 : 你 能 將 虛 空 捉 住 否? 答 云 : 學 人 不 會 捉, 請 和 尚 捉 看 禪 師 即 將 學 人 鼻 子 用 力 捉 住, 學 人 呼 痛, 禪 師 云 : 虛 空 如 是 捉 蓋 色 即 空, 則 捉 色 身 即 是 捉 虛 空 也 然 佛 法 不 說 斷 滅 相, 不 是 先 將 一 切 色 法 認 以 為 有, 然 後 再 去 斷 除 消 滅 方 名 為 空, 以 諸 法 宛 然 處 即 是 空 故, 故 空 亦 諸 色 宛 然, 而 空 即 是 色 色 蘊 如 是, 再 推 之 於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受 有 苦 受 樂 受 不 苦 不 樂 受 等 想 即 取 種 種 名 字 言 說 相 之 想 行 即 行 動 造 作, 又 以 行 動 遷 流 為 其 廣 義, 凡 為 前 色 受 想 及 後 之 識 蘊 所 不 攝 者, 皆 名 行 蘊 識 即 眼 等 八 識 此 四 蘊 亦 同 色 蘊 之 色 空 不 異 無 二, 廣 說 是 : 受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受 ; 受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受 乃 至 識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識 ; 識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識 佛 法 明 空, 則 一 空 一 切 空, 色 心 等 皆 空, 方 可 為 般 若 所 照 見 之 空 丁 二 正 明 諸 法 空 相
159 舍 利 子! 是 諸 法 空 相 不 生 不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此 承 上 色 空 不 二 義, 進 一 步 明 諸 法 的 真 空 實 相 此 實 相 或 名 實 性 法 性 名 真 如, 為 一 切 法 中 究 竟 真 實 不 可 破 壞 者 若 就 表 面 看, 五 蘊 等 諸 法 是 有 生 滅 等 的, 然 若 以 智 慧 觀 察 即 破 壞 無 餘, 故 唯 是 空 此 真 空 實 相, 若 就 其 本 來 如 是 性 說, 並 非 由 般 若 照 見 方 生 起 的, 故 不 生 ; 即 此 空 性 永 久 常 住 如 是, 亦 非 般 若 不 照 見 時 便 無, 故 不 滅 若 就 其 德 相 說, 在 異 生 位 雖 被 無 明 妄 想 計 度 諸 法 所 隱 沒 不 顯, 如 有 所 垢 污, 但 其 實 不 但 不 曾 為 垢 污, 即 垢 污 的 本 身 亦 仍 自 性 是 空 垢 淨 對 待, 對 垢 稱 淨, 既 本 無 所 垢 污, 亦 無 清 淨, 故 云 不 垢 不 淨 若 就 其 分 量 說, 在 聖 不 增, 在 凡 不 減, 諸 佛 出 世 若 不 出 世, 法 爾 如 是 諸 佛 所 照 見 者, 亦 照 見 其 本 來 如 是 之 空 相 而 無 所 增 益 ; 凡 夫 所 迷 者, 亦 為 無 明 煩 惱 障 蔽 此 本 來 如 是 之 真 空 實 相 而 無 所 損 減, 故 云 不 增 不 減 丁 三 推 空 相 窮 諸 法 是 故 空 中 無 色, 無 受 想 行 識 無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無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無 眼 界 乃 至 無 意 識 界 無 無 明, 亦 無 無 明 盡 ; 乃 至 無 老 死, 亦 無 老 死 盡 無 苦 集 滅 道 無 智 亦 無 得 以 無 所 得 故 此 一 大 段 推 諸 法 明 空 相 以 足 前 意 前 文 已 說 明 諸 法 的 空 相 是 常 遍 的 是 絕 對 的, 無 與 空 相 對 之 色, 故 承 上 文 云 : 是 故 空 中 無 色, 無 受 想 行 識 不 但 無 五 蘊, 即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六 根,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六 塵 之 十 二 處 亦 無 此 中 眼 根 者, 皮 肉 之 眼 是 眼 根 的 依 處, 名 扶 塵 根, 不 是 真 眼 根, 其 中 還 有 微 細 的 淨 色 根 方 名 眼 根 耳 朵 名 為 耳 根, 鼻 孔 名 為 鼻 根, 舌 頭 名 為 舌 根, 身 體 名 為 身 根, 亦 復 如 此 此 均 屬 於 色 法, 意 根 則 非 色 法, 通 常 以 前 一 剎 那 之 識 名 意, 大 乘 法 相 別 立 第 七 末 那 名 意 六 塵 即 六 根 所 對 之 境, 眼 根 對 色 塵, 耳 根 對 聲 塵, 鼻 嗅 香, 舌 嘗 味, 身 覺 觸, 意 根 則 對 去 來 生 滅 一 切 法 塵, 此 名 十 二 處 由 般 若 照 見 者 只 有 空, 更 無 可 指 為 眼 等 六 根, 色 等 六 塵 者, 故 亦 無 可 名 之 為 眼 等 乃 至 色 等 也 無 眼 界 乃 至 無 意 識 界 者 : 此 中 以 乃 至 二 字 包 括 十 八 界, 十 八 界 者 : 即 眼 界 耳 界 鼻 界 舌 界 身 界 意 界, 色 界 聲 界 香 界 味 界 觸 界 法 界, 眼 識 界 耳 識 界 鼻 識 界 舌 識 界 身 識 界 意 識 界 ; 今 舉 前 一 界 後 一 界 略 去 中 間 十 六 界 界 者, 界 別 之 義, 因 十 八 界 之 法 各 有 其 界 限 而 不 混, 如 色 但 為 眼 識 所 了, 聲 但 為 耳 識 所 了, 其 現 行 各 有 不 同 之 種 子, 此 乃 三 乘 通 義 所 說 : 今 大 乘 般 若 智 照 見 皆 空, 則 無 可 得 無 無 明, 亦 無 無 明 盡 ; 乃 至 無 老 死, 亦 無 老 死 盡 者 : 此 明 無 十 二 緣 起 的 流 轉 還 滅 十 二 緣 起 者 : 即 無 明 緣 行, 行 緣 識, 識 緣 名 色, 名 色 緣 六 入, 六 入 緣 觸, 觸 緣 受, 受 緣 愛, 愛 緣 取, 取 緣 有, 有 緣 生, 生 緣 老 死 憂 悲 苦 惱, 此 是 煩 惱 業 生 死 流 轉 法 無 明 盡 乃 至 老 死 盡, 此 明 還 滅 法, 還 滅 即 了 脫 生 死, 在 般 若 照 見 皆 空 中, 本 無 無 明 行 識 乃 至 無 老 死 的 流 轉, 所 以 亦 無 無 明 盡 乃 至 老 死 盡 的 還 滅 無 苦 集 滅 道 者 : 此 明 四 諦 亦 無 苦 諦 即 生 死 之 苦 ; 集 諦 即 煩 惱 業, 能 集 起 苦 故, 應 名 苦 集 諦 ; 滅 諦 即 涅 槃, 亦 名 苦 滅 諦, 證 涅 槃 則 苦 皆 滅 盡 故 ; 道 諦 即 菩 提, 是 所 修 滅 苦 之 行 集 苦 是 世 間 因 果, 道 滅 是 出 世 間 因 果 然 在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之 時 的 照 見 中, 則 唯 是 空, 無 世 間 苦 相 可 得, 亦 無 世 間 滅 苦 相 可 得 無 智 亦 無 得 者 : 智 是 三 乘 菩 提, 得 即 三 乘 涅 槃, 與 解 脫 解 脫 知 見 同, 由 解 脫 知 見 得 解 脫 得 是 成 就, 同 於 二 十 四 不 相 應 行 法 中 的 得 在 三 乘 教 中 如 是 說, 但 在 第 一 義 空 中, 從 本 以 來 不 生 不 滅, 無 得 無 失, 故 無 新 生 之 智 相, 亦 無 新 得 之 可 得 相 以 無 所 得 故 者 : 此 句 總 結 前 面 一 大 段 以 出 因, 此 一 句 證 明 出 空 無 的 所 以 然 之 故 何 以 空 中 無 色? 以 無 所 得 故 乃 至 何 以 空 中 無 智 亦 無 得? 以 無 所 得 故 丙 二 依 般 若 明 度 一 切 苦 丁 一 依 般 若 成 菩 薩 行 菩 提 薩 埵,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心 無 罣 礙, 無 罣 礙 故, 無 有 恐 怖,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160 菩 提 薩 埵 即 大 乘 菩 薩, 義 如 前 釋 何 以 能 成 為 菩 薩 呢?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罣 如 羅 網 罩 著 不 得 自 由, 礙 即 內 外 上 下 前 後 左 右 有 所 障 礙, 若 能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照 見 五 蘊 等 法 皆 空, 即 無 罣 礙 凡 夫 所 以 處 處 生 牽 罣 者, 以 執 內 身 外 境 諸 法 為 實 有 故, 有 罣 礙 就 有 得 失 心, 有 得 失 心 就 有 恐 怖 初 地 菩 薩 初 離 五 種 怖 畏, 佛 法 中 所 謂 大 無 畏 的 精 神 者, 不 是 世 間 肆 無 忌 憚 的 惡 行 及 血 氣 之 勇, 乃 照 見 一 切 法 空, 無 人 我 是 非 等 相 對 待, 三 界 皆 空, 人 生 如 夢, 故 能 成 就 無 怖 畏 之 功 德 因 此 亦 能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顛 倒 者, 如 頭 本 在 上 腳 本 在 下, 而 使 之 頭 下 腳 上, 以 黑 為 白, 以 是 為 非, 以 無 為 有, 皆 謂 之 顛 倒 ; 諸 法 本 空 而 執 之 為 有, 或 於 空 執 為 斷 滅 相, 不 能 以 幻 化 還 幻 化 亦 是 顛 倒 能 遠 離 顛 倒 則 常 得 根 本 無 分 別 慧 現 前, 一 切 夢 想 習 氣 亦 漸 離 淨 夢 想 或 譯 妄 想, 乃 無 始 以 來 的 顛 倒 習 氣 所 現, 不 知 所 從 來, 不 知 其 何 往, 但 現 起 時 宛 然 而 有, 在 夢 想 中 安 立 種 種 言 說 境 像 喜 怒 哀 樂 等 事, 覺 了 之 後 一 無 所 有 吾 人 醒 時 的 妄 想 境 因 不 實 故 恰 等 於 夢, 所 以 說 人 生 就 是 一 場 大 夢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以 修 行, 能 令 遠 離 一 切 罣 礙 恐 怖 顛 倒 夢 想, 成 就 菩 薩 功 德 上 上 昇 進, 至 圓 滿 即 成 佛 丁 二 依 般 若 成 如 來 果 究 竟 涅 槃, 三 世 諸 佛,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究 竟 涅 槃 一 句, 或 屬 上 文 作 遠 離 顛 倒 夢 想 究 竟, 即 得 涅 槃 解, 義 亦 可 通 但 就 文 義 應 屬 下 文 究 竟 涅 槃 三 世 諸 佛, 明 此 諸 佛 是 證 得 究 竟 涅 槃 的, 不 是 菩 薩 化 現, 也 不 是 世 間 的 尊 稱 佛 即 梵 語 佛 陀, 通 常 解 為 覺 義, 其 實 覺 是 菩 提, 佛 是 覺 者, 者 字 表 已 成 就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的 有 情, 如 世 間 有 學 問 的 人 名 為 學 者 佛 與 菩 薩 各 有 分 齊, 能 發 菩 提 心 成 就 上 求 下 化 之 功 德 者, 名 為 菩 薩 ; 能 圓 滿 成 就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者, 方 名 為 佛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此 云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阿 字 譯 無, 如 阿 彌 陀 譯 無 量 壽, 耨 多 羅 譯 上, 三 藐 譯 正 等, 三 菩 提 譯 正 覺 ; 三 藐 簡 譯 為 遍, 即 無 上 遍 正 覺 凡 夫 迷 而 不 覺 ; 外 道 自 稱 為 覺 而 覺 非 正 ; 聲 聞 辟 支 佛 只 得 正 覺 一 分 而 不 遍 ; 菩 薩 能 照 達 二 空 普 度 眾 生, 可 名 遍 正 覺, 但 非 無 上, 還 有 勝 進 的 功 用 故 ; 惟 究 竟 佛 果 乃 可 稱 為 無 上 遍 正 覺 然 如 何 成 就 無 上 遍 正 覺, 亦 依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故 而 成 就 丁 三 依 般 若 成 利 濟 用 故 知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是 大 神 咒, 是 大 明 咒, 是 無 上 咒, 是 無 等 等 咒, 能 除 一 切 苦, 真 實 不 虛 咒 的 廣 義 即 陀 羅 尼, 此 云 總 持, 能 總 持 一 切 義 理, 一 切 功 德 勝 用 故 有 法 陀 羅 尼, 義 陀 羅 尼, 忍 陀 羅 尼, 咒 陀 羅 尼 ; 而 狹 義 的 咒 即 祈 禱 詞 大 神 咒 者, 謂 大 神 力 能 轉 易 一 切,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的 大 智 慧 行, 能 令 轉 生 死 得 涅 槃, 轉 煩 惱 成 菩 提, 故 云 是 大 大 神 咒 ; 此 通 三 乘 明 是 智 慧 光 明, 菩 薩 獨 覺 皆 能 以 自 心 的 智 慧 照 破 無 明, 而 聲 聞 則 須 聞 佛 的 教 法 乃 能 斷 煩 惱 而 得 出 世, 般 若 明 智 能 破 無 明, 故 云 是 大 明 咒 ; 此 通 獨 覺 大 乘 是 無 上 咒 者, 唯 指 大 乘 的 無 上 涅 槃, 依 般 若 不 但 能 得 三 乘 涅 槃, 而 正 能 得 無 上 涅 槃 故 是 無 等 等 咒 者, 無 等 等 即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無 上 涅 槃, 諸 法 無 與 倫 比, 稱 為 無 等, 唯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能 與 之 等, 名 無 等 等 ; 般 若 之 究 竟 即 大 菩 提, 故 云 是 無 等 等 咒 因 般 若 是 上 四 重 功 用 總 持 咒, 故 能 除 煩 惱 生 死, 乃 至 能 圓 滿 自 利 利 他 福 足 慧 足 等 一 切 苦 厄, 真 實 不 虛 乙 二 密 咒 發 願 故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咒, 即 說 咒 曰 : 揭 諦 揭 諦, 波 羅 揭 諦, 波 羅 僧 揭 諦, 菩 提 娑 婆 訶 密 咒 之 義, 若 廣 說 則 一 字 一 句 含 義 無 窮 無 盡, 所 謂 諸 法 實 相 甚 深 祕 密, 惟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竟 了 知, 但 能 虔 誠 誦 持, 即 得 感 應 然 從 粗 顯 義 上, 亦 可 略 為 解 釋 所 謂 咒 者, 即 將 意 願 寄 託 於 言 句 上, 凝 注 心 力 發 為 聲 音 以 為 禱 祝, 故 可 咒 好 亦 可 咒 壞, 如 對 冤 家 以 惡 心 咒 詛 令 其 生 病 或 死 等, 亦 名 為 咒, 至 禱 祝 吉 祥 往 生 等, 名 為 咒 願
161 今 此 咒 即 前 四 種 陀 羅 尼 中 的 咒 陀 羅 尼, 亦 是 總 括 全 經 義 理 功 德 之 總 持 法 揭 諦 即 度 一 切 苦 厄 之 度, 重 說 揭 諦 者, 即 自 度 亦 兼 他 度 也 何 以 能 度? 依 般 若 功 德 而 得 度 波 羅 即 波 羅 密 多 到 彼 岸 之 義, 故 波 羅 揭 諦 即 度 到 彼 岸 之 義 僧 即 僧 伽, 此 譯 為 眾 ; 波 羅 僧 揭 諦, 即 度 大 眾 到 彼 岸 之 義 菩 提 即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咒 字 是 簡 略 的 符 號, 故 每 摘 用 一 二 字 代 表 全 句 娑 婆 訶 即 速 疾 成 就 義 若 順 序 義 譯, 便 成 為 : 度, 度, 到 彼 岸 度, 到 彼 岸 度, 到 彼 岸 大 眾 度, 無 上 遍 正 覺 速 疾 成 就 此 是 梵 文 文 法 次 序, 若 依 中 國 文 次 第 譯 其 義, 就 是 : 度 度, 度 到 彼 岸, 度 大 眾 到 彼 岸, 速 疾 成 就 無 上 遍 正 覺 故 誦 此 咒, 即 等 於 誦 發 菩 提 心 願 文, 亦 等 於 誦 經 畢 發 願 迴 向 自 他 速 成 正 覺 ( 塵 空 記 )( 昆 明 雲 棲 寺 印 行 ) 十 二 門 論 講 錄 民 國 十 二 年 上 學 期 在 佛 學 院 講 綱 要 一 明 一 論 之 宗 要 二 序 全 文 之 品 節 三 辨 宗 論 之 異 同 四 定 長 行 之 作 者 五 釋 本 論 之 名 題 甲 釋 十 二 乙 釋 門 丙 釋 論 釋 論 甲 一 序 分 乙 一 略 標 釋 大 乘 乙 二 明 造 論 利 益 乙 三 釋 得 造 論 意 乙 四 正 明 造 論 解 於 大 乘 乙 五 結 所 釋 旨 歸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明 空 門 丙 一 觀 因 緣 丁 一 發 起 丁 二 正 觀 戊 一 偈 夜 法 本 戊 二 長 行 義 釋 己 一 列 釋 內 外 緣 果 庚 一 總 標 庚 二 別 釋 己 二 略 破 內 外 二 法 己 三 破 外 法 明 無 生 己 四 破 內 法 明 無 生 己 五 結 齊 列 明 三 空 庚 一 有 為 空 庚 二 人 我 空 辛 一 明 我 空 辛 二 明 我 所 空
162 丁 三 總 結 丙 二 觀 有 果 無 果 丁 一 長 行 發 起 丁 二 偈 本 正 破 丁 三 長 行 解 釋 戊 一 釋 前 三 句 以 明 不 生 己 一 總 唱 三 句 不 生 己 二 別 解 三 句 庚 一 釋 因 中 先 有 果 不 生 辛 一 就 生 不 生 門 有 七 破 壬 一 無 窮 過 壬 二 俱 不 生 過 壬 三 將 同 責 異 過 壬 四 將 異 責 同 過 壬 五 無 差 別 過 壬 六 無 用 過 壬 七 不 可 見 過 辛 二 據 變 不 變 門 有 四 破 壬 一 責 相 破 壬 二 責 先 無 變 破 壬 三 責 未 變 之 變 不 名 為 果 破 壬 四 不 定 破 辛 三 就 果 粗 細 門 有 四 破 壬 一 奪 破 壬 二 縱 破 壬 三 責 因 中 無 果 破 壬 四 相 違 過 辛 四 就 責 因 果 不 成 門 有 五 破 壬 一 因 壞 果 亦 壞 破 壬 二 果 不 由 因 作 破 壬 三 無 標 相 則 無 果 破 壬 四 果 無 因 亦 無 破 壬 五 無 常 破 辛 五 就 責 異 果 門 有 四 破 壬 一 異 果 破 壬 二 作 為 果 破 壬 三 責 了 因 破 壬 四 壞 二 造 作 破 庚 二 釋 因 中 先 無 果 不 生 辛 一 正 破 辛 二 救 破 辛 三 破 救 破 壬 一 多 因 破 壬 二 多 果 破 壬 三 俱 無 破 壬 四 生 相 壞 破 壬 五 同 疑 因 破 壬 六 作 壞 破 壬 七 反 責 難 破
163 庚 三 釋 因 中 亦 有 果 亦 無 果 不 生 戊 二 釋 第 四 句 以 齊 諸 法 己 一 結 果 空 己 二 結 有 為 法 空 己 三 結 無 為 法 空 己 四 結 人 我 空 丙 三 觀 緣 丁 一 長 行 發 起 丁 二 偈 釋 法 義 戊 一 就 緣 求 果 無 己 一 標 法 己 二 釋 義 庚 一 略 釋 庚 二 廣 釋 戊 二 舉 非 緣 決 破 丁 三 結 齊 諸 法 乙 二 明 無 相 門 丙 一 觀 相 丁 一 長 行 發 起 丁 二 偈 釋 正 明 戊 一 總 破 相 己 一 總 明 為 無 為 無 相 己 二 別 明 有 為 法 無 相 戊 二 別 破 相 己 一 破 展 轉 家 義 庚 一 問 庚 二 答 辛 一 初 二 偈 就 前 後 破 辛 二 次 一 偈 就 一 時 破 己 二 破 不 展 轉 家 義 庚 一 長 行 發 起 庚 二 偈 文 正 破 辛 一 破 誓 說 壬 一 直 破 燈 不 照 闇 壬 二 破 初 燈 不 照 闇 壬 三 破 燈 應 遍 破 闇 壬 四 奪 破 明 照 闇 義 辛 二 破 法 說 壬 一 正 破 三 相 壬 二 結 破 有 為 丁 三 結 齊 諸 法 戊 一 就 有 為 相 空 結 齊 諸 法 戊 二 明 無 為 相 空 結 齊 諸 法 己 一 無 法 破 己 二 無 相 不 可 知 破 己 三 無 有 為 相 故 不 能 知 無 為 法 之 無 相 破 己 四 結 明 一 切 法 空 丙 二 觀 有 相 無 相 丁 一 生 起
164 丁 二 門 體 戊 一 偈 戊 二 長 行 丁 三 結 齊 丙 三 觀 一 異 丁 一 發 起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文 戊 二 釋 文 己 一 釋 偈 己 二 救 破 庚 一 略 遮 前 破 庚 二 相 可 相 一 庚 三 相 可 柤 異 庚 四 相 可 柤 亦 一 亦 異 庚 五 結 齊 己 三 破 救 庚 一 破 相 可 相 一 辛 一 以 相 即 可 相 則 無 可 相 破 辛 二 不 應 分 別 破 辛 三 失 因 果 破 庚 二 破 相 可 相 異 辛 一 奪 相 縱 異 破 辛 二 彼 無 此 存 破 辛 三 自 相 亦 相 彼 破 庚 三 破 相 可 相 亦 一 亦 異 己 四 結 破 丁 三 結 齊 丙 四 觀 有 無 丁 一 發 起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文 戊 二 釋 文 己 一 釋 偈 己 二 救 破 己 三 破 救 庚 一 以 體 同 時 用 亦 同 時 破 辛 一 別 破 壬 一 生 對 滅 破 癸 一 俱 有 破 癸 二 俱 無 破 壬 二 住 對 滅 破 壬 三 異 對 住 破 辛 二 總 破 庚 二 以 用 前 後 體 亦 前 後 破 庚 三 以 用 未 有 體 則 不 須 破 己 四 總 結 戊 三 結 齊 丙 五 觀 性
165 丁 一 生 起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本 戊 二 釋 義 己 一 直 釋 偈 本 己 二 外 過 內 己 三 內 離 過 庚 一 免 過 庚 二 推 過 辛 一 約 自 性 破 壬 一 牒 計 壬 二 推 破 癸 一 推 無 出 世 法 過 癸 二 推 無 世 間 法 過 辛 二 約 他 性 破 壬 一 從 對 待 上 破 壬 二 他 亦 自 破 辛 三 約 自 性 他 性 有 無 不 成 破 庚 三 結 破 丁 三 結 齊 丙 六 觀 因 果 丁 一 唱 起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本 戊 二 釋 義 丁 三 結 齊 乙 三 明 無 作 門 丙 一 觀 作 者 丁 一 唱 起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頌 本 戊 二 長 行 釋 己 一 釋 偈 本 庚 一 正 釋 偈 辛 一 破 自 作 辛 二 破 他 作 壬 一 奪 眾 緣 無 他 意 破 壬 二 眾 緣 本 空 破 辛 三 破 共 作 辛 四 破 無 因 作 庚 二 引 經 證 己 二 諍 經 意 庚 一 總 非 昧 經 義 庚 二 為 論 主 釋 經 辛 一 破 自 壬 一 敘 外 道 意 明 佛 不 答 壬 二 正 破 外 道 辛 二 破 他 壬 一 破 我 他
166 壬 二 破 自 在 天 他 癸 一 正 破 子 一 破 用 丑 一 正 破 寅 一 以 種 類 不 相 似 破 寅 二 父 不 愛 子 破 丑 二 救 破 丑 三 破 救 寅 一 以 不 以 樂 遮 苦 救 寅 二 供 養 不 得 樂 果 救 子 二 破 體 丑 一 有 所 須 破 丑 二 不 能 自 作 破 丑 三 不 能 無 障 礙 破 丑 四 住 處 作 破 丑 五 有 求 於 他 破 子 三 重 破 用 丑 一 隨 業 變 破 丑 二 無 罪 福 好 醜 破 丑 三 有 所 憎 愛 破 丑 四 有 苦 樂 破 丑 五 眾 生 方 便 各 有 所 作 破 丑 六 修 梵 行 無 益 破 子 四 重 破 體 癸 二 結 破 辛 三 破 共 辛 四 破 無 因 庚 三 總 結 非 論 主 己 三 申 經 意 丁 三 結 齊 丙 二 觀 時 丁 一 唱 起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本 戊 二 釋 文 己 一 正 釋 偈 本 己 二 外 出 內 過 己 三 內 自 免 過 庚 一 釋 過 還 過 破 庚 二 反 成 我 義 破 庚 三 還 過 加 過 破 己 四 外 更 立 法 己 五 內 更 破 外 庚 一 破 因 先 果 後 庚 二 破 因 後 果 先 庚 三 破 因 果 同 時 丁 三 結 齊 丙 三 觀 生 丁 一 總 起
167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戊 二 釋 己 一 總 明 三 時 無 生 己 二 別 破 三 時 無 生 庚 一 破 已 生 生 辛 一 以 無 窮 破 辛 二 以 不 定 破 辛 三 以 理 奪 破 庚 二 破 不 生 生 辛 一 正 破 壬 一 生 不 生 不 合 破 壬 二 名 體 擾 亂 破 壬 三 一 切 法 不 生 應 生 破 辛 二 救 破 辛 三 破 救 庚 三 破 生 時 生 辛 一 以 理 奪 破 辛 二 以 無 體 破 辛 三 以 二 體 破 辛 四 以 無 依 破 己 三 總 結 三 時 無 生 丁 三 結 齊 甲 三 結 分 綱 要 一 明 一 論 之 宗 要 大 分 深 義 所 謂 空, 般 若 導 萬 行 圓 萬 德,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是 為 本 論 之 宗 要 摩 訶 衍 即 大 乘, 依 六 度 萬 行 為 因, 萬 德 圓 滿 為 果 究 其 果 德 從 何 圓 滿? 因 行 從 何 發 起? 無 非 此 大 分 甚 深 空 義 之 摩 訶 衍 體 法 華 經 所 謂 諸 法 寂 滅 相, 心 經 所 謂 諸 法 空 相, 為 其 根 本 照 此 空 義 而 獲 通 達, 則 為 般 若 依 無 所 得 之 大 般 若, 能 使 菩 提 薩 埵 究 竟 涅 槃, 三 世 諸 佛 證 於 無 上 菩 提 故 萬 行 莫 不 由 之 而 導 修 萬 德 亦 莫 不 由 之 而 圓 滿 第 名 此 摩 訶 般 若 曰 無 得 正 觀, 則 性 相 皆 空, 境 觀 俱 寂 究 竟 空 寂, 了 無 所 得, 是 名 般 若, 亦 號 正 觀 蓋 諸 法 實 相 之 相, 即 大 分 深 義 之 空 相 此 空 非 世 俗 所 謂 虛 無 之 空 故, 而 畢 竟 離 世 俗 之 言 說 相 心 緣 相 故, 且 畢 竟 空 寂 不 可 得 故, 究 竟 真 實 不 變 異 故 據 天 台 宗 所 判, 大 分 甚 深 空 義, 為 本 論 宗 要 之 體 由 般 若 導 修 六 度 萬 行, 趣 萬 德 圓 滿 之 果, 為 本 論 宗 要 之 宗 何 以 故? 以 因 果 之 用, 皆 不 離 諸 法 實 相 之 體 故 若 通 達 於 實 相 之 境, 則 必 有 般 若 之 智 依 境 而 生 ; 由 般 若 智 以 為 先 導, 則 六 度 萬 行 依 之 而 興 起, 萬 德 極 果 依 之 而 圓 成 故 以 十 二 門 言 教 略 解 此 大 乘 體 用 因 果 之 義, 則 本 論 宗 要 之 用 也 雖 曰 略 解, 而 於 般 若 深 旨 能 具 足 無 缺 少, 以 十 二 門 言 教 光 闡 其 義 固 已 廣 通 而 周 達 矣 二 序 全 文 之 品 節 本 文 可 分 為 三 分 : 從 今 當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起, 至 當 以 十 二 門 入 於 空 義 止, 為 序 分 第 一 門 至 第 十 二 門, 為 正 宗 分 最 後 歸 結 是 故 當 知 一 切 法 無 生, 畢 竟 空 寂 故, 為 結 分 而 依 正 宗 分 所 攝 之 義, 又 可 分 為 三 品 一 性 空 品 : 約 通 義 言 之, 此 十 二 門 皆 明 空 義, 原 無 階 位 可 別 若 約 別 義 而 言,
168 觀 因 緣 至 觀 緣 之 三 門, 專 明 一 切 因 緣 法 無 實 自 體 性 故 空 以 明 性 空 為 明 空 義 之 本 要 故, 而 此 三 門 則 正 明 本 要 之 義, 故 從 勝 以 立 名, 標 之 以 性 空 品 二 無 相 品 : 性 空 之 理 雖 明, 而 幻 有 之 相 宛 然 是 此 面 見 其 空 而 他 面 則 見 其 有 有 空 皆 相, 故 應 次 之 以 觀 相 從 觀 相 至 觀 因 果 等 六 門, 皆 觀 相 為 無 相, 故 可 標 之 為 無 相 品 三 無 作 品 : 已 觀 無 相 矣, 所 觀 之 境 了 不 可 得 然 能 觀 之 智 猶 未 與 之 俱 寂, 則 仍 有 功 用 有 希 望 有 造 作, 故 應 明 智 用 之 空 而 次 以 觀 作 者 觀 作 者 至 觀 生 之 三 門, 專 明 作 者 之 無, 故 標 之 為 無 作 品 綜 觀 以 上 三 品, 性 相 用 三, 莫 不 空 寂, 於 此 可 悟 大 分 深 義 之 旨 分 析 以 上 三 品, 則 為 十 三 小 節 良 以 佛 法 大 宗 因 緣, 就 唯 識 言, 即 三 性 中 之 依 他 起 性, 亦 即 十 二 支 之 展 轉 惑 業 終 受 苦 報 不 能 自 脫 雖 宛 然 有 因, 然 畢 竟 無 自 體 性, 故 首 之 以 觀 因 緣 門, 而 般 若 無 得 之 正 觀 亦 即 從 此 起 焉 總 觀 難 澈, 次 應 別 觀 再 於 因 法 中 觀 其 果 之 有 無, 故 次 之 以 觀 有 果 無 果 門 第 三 觀 就 緣 都 假, 亦 無 自 性, 統 攝 為 空 第 四 推 因 緣 既 無 所 生, 而 觀 諸 相 亦 本 來 無 有, 故 曰 觀 相 門 第 五 推 萬 法 通 相 總 歸 無 相, 相 在 表 現 的 為 有 相 而 相, 為 無 相 而 相, 故 曰 觀 有 相 無 相 門 第 六 通 相 是 一, 別 相 是 異, 萬 象 森 列 是 異, 諸 法 融 通 是 一 推 其 究 竟, 一 異 俱 無, 故 不 一 不 異 即 一 即 異, 故 曰 觀 一 異 門 第 七 推 觀 萬 法 同 處 不 有, 異 處 亦 無, 以 明 畢 竟 無 相, 故 曰 觀 有 無 門 第 八 觀 性 門, 在 表 現 而 變 異 者 為 相, 非 表 現 而 不 變 異 者 為 性 古 德 云 :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如 是 觀 性 亦 不 可 得 第 九 觀 因 果 門, 總 觀 因 果, 審 一 切 法 性 相 因 果 悉 屬 空 寂, 而 無 有 少 法 可 得 片 辭 可 執 以 上 六 門, 統 攝 無 相 品 第 十 觀 作 者 門, 衰 季 之 世 邪 說 流 行, 如 上 帝 創 造 萬 物, 或 虛 空 能 造 物 及 物 質 原 子 等, 俱 推 為 之 作 者 若 溯 作 者 之 作 者, 將 期 期 結 舌 而 莫 能 解, 且 莫 敢 毀 侮, 如 是 則 與 向 壁 虛 造 何 以 異? 若 能 深 達 實 相 無 所 始 而 始, 無 所 終 而 終, 誰 為 能 作? 誰 為 所 作? 故 知 作 者 亦 空 第 十 一 觀 三 時 門, 觀 先 因 後 果, 因 果 同 時, 先 果 後 因 性 皆 不 可 得 蓋 以 一 切 法 無 先 後 同 時 之 可 得, 畢 竟 無 生 也 第 十 二 終 之 以 觀 生 門, 以 諸 法 畢 竟 不 可 得, 故 從 生 上 觀 出 無 生 慧 解 深 進, 生 即 無 生, 得 妙 觀 法 忍 忍 可 無 生 法 性, 了 明 諸 法 如 幻, 觀 行 純 熟 之 所 致 焉 以 上 三 門, 統 屬 無 作 品 若 歷 別 言 之, 十 二 門 教 之 次 第, 乃 循 次 漸 進 修 觀 之 次 第 如 先 總 觀 因 緣, 次 則 別 觀 因, 又 次 則 別 觀 緣 如 是 漸 進, 遂 有 十 二 門 觀 之 先 後 次 第 也 若 融 通 而 言, 則 明 如 是 理 起 如 是 觀, 上 智 利 根 通 達 實 相 者, 單 舉 首 列 因 緣 門 已 具 足 方 便 六 波 羅 密, 隨 之 以 起 萬 行, 可 直 成 佛 不 退 由 觀 第 一 門, 即 能 頓 入 無 生 法 忍 故 三 辨 宗 論 之 異 同 宗 論 者, 即 所 宗 之 論 也 本 論 及 中 論 皆 為 龍 樹 菩 薩 所 造 之 大 乘 宗 論 至 大 智 度 十 住 毗 婆 沙 等 論, 則 釋 論 耳 雖 其 宗 論 尚 有 大 無 畏 論 等, 但 未 譯 為 中 文, 此 土 僅 聞 其 名, 未 悉 其 詳 故 今 辨 龍 樹 所 造 宗 論 之 異 同, 僅 就 本 論 與 中 論 辨 之 或 謂 本 論 及 中 論, 皆 由 大 無 畏 論 中 約 出 大 無 畏 論 於 此 三 者 之 中, 可 謂 之 為 最 廣 之 論, 以 其 廣 破 外 道 廣 談 佛 法 故 中 論 則 不 廣 不 略, 其 文 雖 正 顯 大 乘 之 教, 而 亦 兼 破 邪 明 小 十 二 門 論 最 略, 唯 以 申 大 乘 正 義, 發 無 得 正 觀 為 要 旨 故 其 每 門 標 目 皆 曰 觀, 而 不 曰 破 或 立 也 本 論 與 中 論 不 同 之 點, 專 在 於 此 四 定 長 行 之 作 者 三 論 之 文, 皆 有 二 分 : 一 偈 頌, 二 長 行 中 論 之 偈 造 自 龍 樹, 而 長 行 則 釋 自 青 目 百 論 之 偈 造 自 提 婆, 而 長 行 則 釋 自 天 親 以 此 之 故, 或 疑 十 二 門 論 本 為 龍 樹 所 作, 而 其 長 行 則 非 龍 樹 釋 不 知 中 論 釋 有 多 本, 安 慧 清 辨 俱 屬 焉 此 僅 有 一 本, 故 可 決 其 為 龍 樹 自 作 梁 吉 藏 法 師 亦 斷 十 二 門 論 偈 及 長 行 均 為 龍 樹 一 人 所 造 以 此 論 之 文 對 照 中 論 之 文, 細 看 自 知 例 如 中 論 之 長 行, 多 有 龍 樹 菩 薩 云 等 句 而 此 論 之
169 長 行 文 中, 則 有 我 愍 此 等 欲 令 開 悟 ; 是 故 我 今 但 解 釋 空 等 由 是 可 證 此 論 之 長 行, 實 係 龍 樹 所 自 作 苟 如 舊 說 謂 為 青 目 所 釋 者, 則 不 當 曰 我 而 曰 龍 樹 菩 薩 云 云 矣 此 外 尚 有 一 據, 天 親 菩 薩 造 三 十 唯 識 論, 十 大 論 師 釋 之, 與 龍 樹 造 中 論 偈 而 青 目 釋 之 之 例 同 造 二 十 唯 識 論, 則 其 偈 釋 天 親 并 自 作 之 由 此 可 知 大 士 涉 筆, 不 存 軌 律, 果 裨 益 於 人 心, 甯 人 己 之 有 別, 故 十 二 門 論 長 行 之 作 者, 決 定 為 龍 樹 無 疑 焉 五 釋 本 論 之 名 題 此 論 為 龍 樹 所 造, 鳩 摩 羅 什 所 譯, 悉 為 佛 教 著 述 家 有 名 之 人 物, 故 不 更 釋 此 十 二 門, 以 言 教 之 法 而 立 名 題 十 二 謂 數, 論 謂 言 教, 門 為 言 教 之 用 論 指 此 論 名 言 義 句, 六 合 釋 中 應 是 帶 數 持 業 釋 也 甲 釋 十 二 何 故 數 用 十 二, 亦 不 多 於 十 二, 亦 不 少 於 十 二 耶? 今 作 兩 重 意 義 答 解 : 一 沒 有 意 義 因 論 主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說 至 終 極, 恰 符 其 數 故 若 言 十 二 為 有 意 義, 則 推 尋 至 數 之 無 窮, 不 將 有 一 一 意 義 可 得 耶? 然 此 別 無 可 得, 故 十 二 二 字, 絕 無 意 義 之 足 云 二 有 意 義 諸 法 實 相 本 非 言 論 之 所 及, 然 諸 佛 既 可 強 立 名 言 以 說, 則 用 此 十 二 之 數, 雖 本 無 別 義, 然 亦 可 強 為 分 別 其 義 說 之 有 四 : 1. 嚮 述 序 文, 有 空 無 相 無 作 顯 性 相 皆 空, 如 如 不 二, 故 一 切 患 累 無 不 絕 滅, 一 切 功 德 無 不 圓 滿 論 主 述 至 此, 既 符 其 數, 更 不 須 畫 蛇 添 足, 乃 止 於 十 二 焉 2. 廣 言 之, 佛 法 有 八 萬 四 千 法 門, 若 約 其 文 義 而 顯 之, 則 十 二 分 教 亦 可 攝 盡 古 譯 十 二 部 經, 唐 譯 為 十 二 分 教 佛 既 有 十 二 分 教, 此 論 即 由 此 十 二 分 教 故 亦 為 十 二 門 云 3. 佛 法 雖 廣, 不 出 染 淨 二 門 而 染 淨 之 法 雖 多, 要 皆 不 離 因 緣, 故 我 佛 說 十 二 因 緣 之 教 以 通 明 一 切 佛 法 蓋 以 迷 十 二 因 緣 之 理, 必 隨 順 之 而 有 流 轉 之 果 ; 明 十 二 因 緣 之 理, 則 能 對 治 之 而 得 返 滅 之 果 此 論 通 申 佛 法, 故 第 一 觀 門 即 觀 十 二 因 緣, 澈 法 源 底, 得 歸 究 竟 故 此 論 以 下 之 門, 無 非 觀 十 二 因 緣 門 論 而 此 樞 紐 在 了 達 十 二 因 緣 畢 竟 空 寂, 即 得 起 無 得 正 觀 ; 依 般 若 之 智, 乘 六 度 之 行, 圓 萬 德 證 極 果, 覓 生 死 涅 槃 諸 相 了 不 可 得, 尚 何 致 觸 受 愛 取 隨 十 二 支 流 轉 於 苦 海 之 間 哉? 但 劣 根 眾 生, 未 透 因 緣 之 言 教, 不 識 諸 佛 之 密 意, 依 教 取 見, 封 執 成 迷 是 以 龍 樹 菩 薩 以 大 分 深 義 之 空, 無 得 正 觀 之 照, 申 明 十 二 因 緣 之 教, 心 境 雙 忘, 緣 觀 俱 寂, 如 實 而 談, 不 增 不 減 4. 十 二 係 圓 滿 之 數, 一 年 係 十 二 月, 地 支 亦 具 十 二, 西 洋 稱 十 二 為 一 打, 維 摩 詰 室 中 天 女 亦 稱 住 此 十 二 年 等 因 緣 適 有 十 二, 教 分 亦 有 十 二 此 顯 圓 滿 之 教 義, 須 用 圓 滿 之 名 數, 故 稱 為 十 二 門 乙 釋 門 必 兼 有 啟 閉 二 義 方 謂 之 門, 故 門 具 開 通 出 入 無 礙 義 但 又 有 關 閉 意, 例 如 城 門 夜 鎖 則 闔 城 安 息 房 門 宵 扃 則 能 遮 盜 賊 佛 法 本 含 有 開 通 正 觀 關 閉 邪 見, 開 通 善 道 關 閉 惡 道, 開 通 正 解 杜 止 邪 見 之 可 能 性 通 常 三 論 主 旨, 申 即 開 通, 破 即 關 閉 滅 一 切 邪 見 邪 行 迷 惑 顛 倒, 俱 不 生 起 得 漸 淨 除, 則 般 若 正 觀 之 智 於 斯 焉 啟, 而 大 乘 方 便 門 門 深 入 矣 1. 經 論 相 資 為 門 更 就 經 論 相 資 言 之, 凡 經 為 能 資, 論 為 所 資 ; 經 為 所 申, 論 為 能 申 依 前 說, 一 切 論 義, 經 先 開 通 之 故, 經 為 論 之 門 依 後 說, 一 切 經 典, 論 為 發 揮 之 故, 論 為 經 之 門 本 論 正 申 十 二 分 之 教, 故 應 取 論 為 經 之 門 也 2. 教 理 相 資 為 門 ( 一 ) 教 門 再 就 教 理 相 資 言 之, 先 明 教 門 : 一 教 為 理 門 : 此 大 乘 無 可 得 之 教 相, 不 離 文 字
170 便 得 解 脫, 通 達 無 滯, 是 教 之 當 體 有 門 之 義 若 執 有 文 字 相, 不 能 虛 通 周 行, 即 不 得 謂 之 門 又 諸 法 實 相 之 理, 賴 有 種 種 圓 教 以 通 引 之, 故 教 為 理 門 二 教 為 觀 門 : 一 切 法 相 雖 本 離 言, 若 不 起 言 說, 使 他 得 聞 一 切 法 離 言 自 性 之 義, 則 彼 終 不 能 觀 得 一 切 法 之 實 相 以 教 為 聞 慧, 能 起 觀 行, 台 宗 隨 聞 入 觀, 故 教 又 為 觀 門 三 教 即 是 門 : 教 即 門, 此 持 業 釋 也 了 義 之 教, 虛 通 無 礙, 不 離 文 字 當 體 即 能 息 滅 一 切 邪 見 妄 執 以 邪 見 妄 執 不 能 著 虛 通 無 礙 之 至 教 故, 故 教 即 是 門 ( 二 ) 理 門 次 說 理 門 : 一 理 為 教 門 : 佛 說 法 依 理 起 教, 有 真 俗 二 諦 之 理, 方 是 佛 所 說 之 法 理 為 能 起 言 教 之 門, 故 理 為 教 門 二 理 為 觀 門 : 明 二 諦 之 理, 方 能 修 觀 起 行, 故 理 為 觀 之 門 三 理 即 是 門 : 以 至 理 虛 融, 通 達 無 礙, 一 切 疑 執 不 能 相 應 故 於 此 六 門 之 中, 此 中 則 取 教 為 理 門 以 十 二 門 教, 可 通 達 於 諸 法 實 相 畢 竟 空 寂 之 理 故 丙 釋 論 佛 典 十 二 分 教 中, 有 論 之 一 種, 故 不 但 菩 薩 造 此, 佛 亦 說 之 也 即 佛 及 佛 弟 子 所 說 為 佛 所 印 可 者, 謂 之 經 ; 舍 利 弗 大 迦 旃 延 之 自 作 者, 謂 之 論 以 此 區 別, 論 為 佛 弟 子 所 著 作 然 瑜 伽 師 地 論, 明 為 彌 勒 菩 薩 說, 而 以 地 持 經 名 之 ; 百 論 之 提 婆 偈 頌, 亦 名 修 多 羅, 修 多 羅 乃 契 經 之 梵 稱 經 雖 不 見 稱 為 論, 論 之 為 經, 如 舉 例 而 莫 移, 則 經 論 二 端 互 可 通 融 通 常 論 藏 有 阿 毗 達 摩 摩 怛 理 迦 優 波 提 舍 奢 薩 怛 羅 之 四 稱 阿 毗 達 摩, 論 藏 通 稱 摩 怛 理 迦, 乃 集 種 種 說 研 究 窮 核, 宣 達 諸 法 性 相 之 義, 所 謂 盡 言 之 謂 論 也 優 波 提 舍, 問 答 辯 難 議 論 之 論, 所 謂 交 言 之 謂 論 也 奢 薩 怛 羅, 抉 示 法 要, 往 往 有 開 門 見 山 之 觀, 此 十 二 門 論 屬 焉 總 之 經 論 二 藏, 各 有 說 之 廣 略 論 則 曲 破 以 顯 正, 隨 義 而 設, 乃 為 聚 說 ; 經 則 直 宣 以 明 理, 待 緣 而 發, 乃 為 散 說 但 經 為 佛 所 說 之 聖 教 定 量, 亙 古 亙 今 之 常 法 ; 而 論 則 推 論 申 明 於 聖 教 常 法 者 耳 此 一 名 題, 就 六 離 合 釋, 門 即 是 論, 是 持 業 釋 十 二 是 數, 乃 帶 數 持 業 釋 上 來 五 重 玄 義, 總 括 乎 此, 以 開 其 端 釋 論 甲 一 序 分 乙 一 略 標 解 大 乘 說 曰 : 今 當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序 即 序 述, 此 分 總 述 造 論 意, 故 曰 序 分 此 分 分 五 : 前 一 標 宗, 中 三 辨 意, 後 一 會 宗 今 當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一 句, 第 一 標 略 解 大 乘 為 本 論 之 宗 也 各 論 發 端 與 終 結 之 文, 雖 各 不 同, 然 通 常 皆 以 皈 敬 請 加 開 端, 以 利 益 迴 向 終 結, 而 正 宗 分 則 居 其 中 獨 本 論 開 門 見 山, 發 端 即 標 明 大 乘 之 宗 義, 而 以 其 所 明 之 大 乘 義 今 已 究 竟 為 終 結 若 以 之 對 照 他 論, 此 論 既 不 以 皈 命 始, 亦 不 以 利 益 終, 則 此 論 之 全 部 皆 應 屬 正 宗 分 以 此 論 係 從 廣 論 中 約 出 之 精 要, 故 全 部 之 所 明 者, 皆 係 正 宗, 例 如 心 經 可 知 普 通 申 佛 教 之 論, 常 以 皈 命 章 之 下, 用 問 答 體 以 開 端 而 本 論 直 標 說 曰 者, 既 以 龍 樹 在 當 時 道 望 高 勝, 無 小 乘 人 或 外 道 敢 於 詰 難 ; 復 以 本 論 非 隨 時 應 機 之 言, 乃 直 說 大 乘 甚 深 空 義 之 精 要 者, 故 亦 非 弟 子 等 所 能 興 問 也 隨 順 現 在 之 時 機 因 緣, 應 說 所 應 說 之 法, 故 曰 今 當 略, 即 非 廣 義 解, 即 釋 明 義 摩 訶 衍, 即 大 乘 義 義, 即 大 分 深 義 義 乙 二 明 造 論 利 益 問 曰 : 解 摩 訶 衍 有 何 義 利? 答 曰 : 摩 訶 衍 者, 是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甚 深 法 藏, 為 大 功 德 利 根 者 說 末 世 眾 生 薄 福 鈍 根, 雖 尋 經 文 不 能 通 了, 我 愍 此 等 欲 令 開 悟 ; 又 光 闡 如
171 來 無 上 大 法, 是 故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此 章 之 問 答, 辨 明 今 當 造 論 之 二 義 : 一 下 悟 眾 生 ; 二 上 宏 大 法 問 具 二 義 : 一 請 釋 疑 ; 二 詰 難 義, 具 理 由 因 緣 實 在 適 當 等 義 利, 即 利 益 義 此 問 約 有 數 義 : 一 由 不 知 有 何 理 由 利 益 而 解 摩 訶 衍 義 故 問 二 詰 摩 訶 衍 義, 究 竟 是 否 為 佛 所 說? 若 非 佛 所 說, 則 係 論 主 臆 造 ; 若 為 佛 所 說, 則 又 何 待 爾 說? 答 詞 約 分 二 科 : 一 自 摩 訶 衍 者 起, 至 為 大 功 德 利 根 者 說 止, 答 解 摩 訶 衍 實 係 佛 說, 非 己 臆 造 此 又 分 三, 以 具 摩 訶 衍 三 寶 義 故 佛 寶, 表 能 說 法 之 人 勝 以 摩 訶 衍 者 是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所 說 故 十 方 謂 全 法 界 也, 三 世 謂 去 來 今 也 法 寶, 正 表 所 說 之 法 勝 以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皆 依 之 以 為 規 則 故 ; 依 之 信 解 修 行 證 果 故 ; 以 此 是 從 諸 佛 所 證 之 清 淨 法 界 中 平 等 流 出 之 法 流 故 ; 以 此 非 九 法 界 眾 生 所 能 知,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竟 故 ; 以 此 超 過 一 切 心 緣 相 故 ; 以 此 非 無 明 妄 想 所 能 通 達 故 ; 以 此 能 攝 受 一 切 世 出 世 間 法 故 ; 以 此 乃 古 今 中 外 所 不 能 變 易 之 法 故 : 故 名 甚 深 法 藏 僧 寶, 表 所 被 機 之 人 勝 以 此 摩 訶 衍, 為 有 大 福 德 即 大 功 德 大 智 慧 即 利 根 者 說 故 此 三 中, 正 意 在 明 摩 訶 衍 之 法 勝 二 自 末 世 眾 生 起, 乃 至 是 故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止, 答 解 造 論 之 利 益, 此 亦 分 三 : 自 末 世 眾 生 至 欲 令 開 悟, 是 利 他 龍 樹 所 云 末 世 者, 乃 正 法 佛 滅 後 五 百 年 之 末, 即 像 法 之 初, 非 末 法 之 末 我 者, 論 主 自 稱 之 詞 論 主 悲 憫 末 世 之 薄 福 以 缺 少 增 上 戒 定 學 故 鈍 根 以 缺 少 增 上 慧 學 故 眾 生, 欲 令 其 開 悟 甚 深 法 藏, 故 須 造 論 以 為 大 福 慧 者 所 說 之 經 文, 彼 等 不 能 通 達 故 光 闡 如 來 下, 是 宏 法 經 文 之 在 末 世, 已 猶 摩 尼 寶 珠 隱 沒 於 黑 暗 之 中, 故 須 造 論 以 光 照 之 闡 揚 之, 且 菩 薩 已 得 無 生 法 忍 者, 除 下 濟 有 情 迷 苦, 上 宏 如 來 大 法 外, 別 無 所 事 論 主 乃 歡 喜 地 之 菩 薩, 故 欲 光 闡 如 來 大 法 是 故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者, 合 結 以 上 二 義 乙 三 釋 得 造 論 意 問 曰 : 摩 訶 衍 無 量 無 邊 不 可 稱 數, 直 是 佛 語 尚 不 可 盡, 況 復 解 釋 演 散 其 義? 答 曰 : 以 是 故 我 初 言 略 解 此 章 問 答, 辨 明 略 解 摩 訶 衍 義, 世 界 無 量 故 眾 生 無 量, 眾 生 無 量 故 眾 生 之 心 量 亦 無 量, 眾 生 之 心 量 無 量 故 如 來 所 說 摩 訶 衍 義 亦 無 量 無 邊 不 可 稱 數 直 是 佛 語 至 演 散 其 義 三 句, 可 作 二 解 : 初, 謂 以 至 極 周 滿 之 佛 語, 尚 不 能 盡 量 說 明 摩 訶 衍 之 深 義, 況 汝 可 演 散 其 義 以 解 釋 之 乎? 又 謂 即 就 佛 所 說 語, 以 甚 多 故 眾 生 尚 不 能 盡 量 領 受, 況 汝 更 演 散 其 義, 豈 不 轉 令 語 繁 義 雜 不 能 明 瞭 乎? 答 義 謂 : 我 亦 以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尚 說 不 能 盡, 故 約 其 廣 義 而 略 釋 之 也 此 中 所 云 略 者, 非 略 去 深 廣 之 佛 教 而 於 摩 訶 衍 有 所 遺 棄 ; 乃 約 束 於 廣 泛 之 佛 語, 而 以 簡 略 明 之 之 謂 也 乙 四 正 明 造 論 解 於 大 乘 問 曰 : 何 故 名 為 摩 訶 衍? 答 曰 : 摩 訶 衍 者, 於 二 乘 為 上, 故 名 大 乘 ; 諸 佛 最 大, 是 乘 能 至, 故 名 為 大 ; 諸 佛 大 人 乘 是 乘 故, 故 名 為 大 ; 又 能 滅 除 眾 生 大 苦 與 大 利 益 事, 故 名 為 大 ; 又 觀 世 音 得 大 勢 文 殊 師 利 彌 勒 菩 薩 等, 是 諸 大 士 之 所 乘 故, 故 名 為 大 ; 又 以 此 乘 能 盡 一 切 諸 法 邊 底, 故 名 為 大 ; 如 般 若 經 中 佛 自 說 摩 訶 衍 義 無 量 無 邊, 以 是 因 緣, 故 名 為 大 此 章 問 答, 辨 明 所 略 解 之 摩 訶 衍 名 義, 分 七 : 一 對 小 : 摩 訶 衍 者 於 二 乘 為 上, 故 名 大 乘 二 能 至 大 處 : 諸 佛 最 大, 是 乘 能 至, 故 名 為 大 諸 佛 最 大 者, 諸 佛 所 證 之 果, 乃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之 果, 此 果 最 大 是 乘 能 至 者, 諸 佛 乘 此 摩 訶 衍 能 得 最 大 之 果 也 是 乘 者, 謂 摩 訶 衍 也 是 乘 能 至 大 果, 故 名 大 乘, 是 有 財 釋
172 三 大 人 所 乘 : 諸 佛 大 人 乘 是 乘 故, 故 名 為 大 大 人 者, 謂 有 大 功 德 大 智 慧 之 人 也 又 大 人 即 諸 佛, 諸 佛 大 人, 持 業 釋 也 而 摩 訶 衍 者, 是 大 人 之 所 乘 故, 亦 謂 之 大, 此 依 主 釋 也 此 從 能 乘 之 乘 大 以 證 所 乘 之 法 大 四 利 用 廣 大 : 又 能 滅 除 眾 生 大 苦 與 大 利 益 事, 故 名 為 大 此 直 從 摩 訶 衍 法 之 本 身, 言 其 有 大 功 用 利 益, 故 應 名 大 法, 乃 持 業 釋 能 滅 除 眾 生 大 苦 者, 謂 此 法 能 永 遠 除 卻 斷 絕 於 眾 生 一 切 煩 惱 生 死 之 苦 與 大 利 益 事 者, 謂 依 此 法, 眾 生 能 得 究 竟 無 上 之 妙 樂 也 此 即 解 脫 樂 慧 覺 樂 法 身 圓 滿 樂 也 五 大 士 所 乘 : 觀 世 音 得 大 勢 文 殊 師 利 彌 勒 菩 薩 等, 是 諸 大 士 之 所 乘 故, 故 名 為 大 前 第 三 段 從 果 上 能 乘 之 人 大 以 證 法 大, 此 段 則 從 因 中 能 乘 之 人 大 明 此 為 大 謂 發 大 心 具 大 力 有 大 名 之 因 地 菩 薩 等 皆 乘 是 乘 故, 此 名 為 大, 亦 依 主 釋 也 觀 世 音 得 大 勢 乃 他 方 阿 彌 陀 佛 國 來 此 土 應 化 之 菩 薩, 文 殊 及 彌 勒 係 隨 釋 迦 牟 尼 示 生 此 土 之 菩 薩 六 從 功 能 立 名 : 又 以 此 乘 能 盡 一 切 諸 法 邊 底, 故 名 為 大 乘 具 教 理 行 果 之 四 法, 故 乘 者 乃 三 乘 之 通 名 而 此 乘 乃 不 共 之 大 乘, 以 其 能 盡 一 切 諸 法 之 邊 底 故 亦 持 業 釋 一 切 諸 法 之 邊 底 者, 即 全 法 界 也 盡 一 切 諸 法 之 邊 底 者, 即 澈 透 全 法 界 也 謂 教 能 盡 一 切 諸 法 之 邊 底 者, 以 其 能 盡 全 法 界 之 理 也 謂 智 能 盡 一 切 諸 法 之 邊 底 者, 以 其 能 照 了 全 法 界 以 為 所 照 之 境 也 由 斯 可 知 理 大 則 教 大, 境 大 則 智 大, 是 故 此 乘 名 為 大 也 以 上 五 段, 皆 明 以 勝 故 名 大, 而 此 段 則 明 即 以 大 故 名 大, 以 其 能 盡 一 切 法 無 邊 之 邊 無 底 之 底 故 七 從 多 名 大 : 又 如 般 若 經 中, 佛 自 說 摩 訶 衍 義 無 量 無 邊, 以 是 因 緣 故 名 為 大 前 六 段 立 理 名 大, 此 段 則 引 經 證 大 以 摩 訶 衍 之 義 無 量 無 邊, 故 摩 訶 衍 所 起 之 教 亦 無 量 無 邊 又 摩 訶 衍 之 體 即 是 真 如, 而 真 如 則 從 本 以 來 無 有 界 限 無 可 窮 盡, 且 從 本 以 來, 即 具 有 種 種 之 功 德 妙 用, 故 摩 訶 衍 應 名 為 大, 是 從 多 立 名 也 摩 訶 衍 具 三 義 : 一 勝 前 五 段 所 明 者 是 ; 二 大 第 六 段 所 明 者 是, 三 多 如 此 段 所 明 者 是, 故 此 具 以 三 義 明 摩 訶 衍 乙 五 結 所 釋 旨 歸 大 分 深 義, 所 謂 空 也 若 通 達 是 義, 即 通 達 大 乘, 具 足 六 波 羅 密, 無 所 障 礙, 是 故 我 今 但 解 釋 空 解 釋 空 者, 當 以 十 二 門 入 於 空 義 此 章 歸 結 所 釋 摩 訶 衍 義 之 旨 大 者, 大 乘 ; 分 者, 部 份 ; 大 分 者, 大 乘 中 之 一 份 ; 大 分 深 義 者, 大 乘 中 一 份 最 深 之 義 大 分 深 義 所 謂 空 也, 出 大 乘 之 體 大 乘 中 之 義 理 雖 廣, 而 亦 可 以 三 分 約 之 : 一 體 ; 二 用 ; 三 相 但 三 者 之 義, 體 義 最 為 深 妙, 以 其 離 四 句 絕 百 非 故, 以 非 凡 慮 之 所 及 故, 以 非 聖 智 之 所 測 故, 以 不 可 施 設 安 立 故 起 信 論 謂 大 乘 之 體, 無 有 可 遣, 亦 無 可 立, 既 不 可 說, 亦 不 可 念 無 以 明 之, 強 名 真 如 本 論 所 謂 大 分 深 義, 亦 因 無 以 名 之 強 名 之 為 空 也 以 此 空 非 空 有 之 空 故, 非 想 相 所 取 之 空 故 ; 以 此 空 即 是 一 切 諸 法 之 實 相 故 即 諸 法 之 常 寂 滅 相 故, 即 起 信 論 真 如 門 所 明 之 真 如 故 學 者 於 此 可 悟 大 乘 體 空 之 深 妙, 而 不 應 以 思 想 言 說 建 立 之 也 通 者, 通 明, 達 者, 到 達 唯 識 論 之 通 達 位, 即 見 道 位 見 道 者, 親 證 真 如 之 謂 能 見 真 如 者, 即 無 分 別 智, 亦 即 大 乘 之 相 大, 亦 即 摩 訶 般 若 也 由 無 分 別 智 以 為 根 本, 後 得 不 思 議 智 即 隨 之 而 生 ; 後 得 智 能 了 真 俗 二 諦, 菩 薩 得 此 雙 照 真 俗 之 不 思 議 智, 乃 能 作 一 切 功 德 利 生 宏 法 之 事 而 無 礙 矣 由 斯 推 之, 可 知 必 證 會 真 如, 乃 能 生 實 慧 方 便 慧, 導 修 萬 行 圓 成 萬 德 無 所 障 礙 故 曰 : 若 通 達 是 義, 即 通 達 大 乘, 具 足 六 波 羅 密, 無 所 障 礙 學 者 於 此, 應 悟 大 乘 之 自 體 相 用, 皆 不 離 真 如 體, 故 本 論 但 從 大 分 深 義 之 空 以 解 釋 之 也 本 論 以 十 二 門 言 教 解 釋 空 義 者, 其 要 旨 欲 令 學 者 由 教 起 觀, 依 觀 證 體, 發 二 慧
173 , 修 六 度 故 曰 : 是 故 我 今 但 解 釋 空 解 釋 空 者, 當 以 十 二 門 入 於 空 義 甲 二 正 宗 分 乙 一 明 空 門 丙 一 觀 因 緣 觀 因 緣 門 第 一 觀 義 有 多 種, 謂 推 求 審 察 照 了 通 達 等 又 發 觀 之 效 用, 謂 如 有 一 法 現 前, 即 此 法 上 仔 細 研 究 其 表 裏 性 相, 以 期 可 照 了 而 通 達 之 也 因 者, 謂 此 果 所 親 因 之 以 得 生 者 ; 緣 者, 能 資 助 此 因 而 成 辦 彼 果 者 然 此 不 過 是 一 往 之 談, 非 決 定 之 說 蓋 有 時 說 緣 亦 具 因 義, 說 因 亦 具 緣 義, 以 二 者 互 相 攝 故 如 小 乘 所 言 六 因 中 之 能 作 因, 大 乘 所 言 十 因 之 方 便 因 等, 皆 屬 緣 義 ; 而 大 小 乘 所 言 四 緣 中 之 第 一 緣 即 名 因 緣, 斯 即 其 例 故 學 者 于 此, 當 據 義 定 名, 不 可 執 名 封 義 也 一 切 世 出 世 間 之 法, 皆 因 緣 之 所 生 ; 以 不 了 正 因 緣 之 義, 故 起 顛 倒 分 別 錯 誤 執 著, 乃 妄 計 所 見 之 果 法, 謂 由 大 梵 天 而 生 等 此 門 首 破 邪 計 因 緣, 離 其 妄 執 ; 次 令 觀 察 正 因 緣 義, 以 明 依 眾 緣 起 ; 隨 即 進 觀 因 緣 所 生 而 無 自 性, 以 明 圓 成 實 性 : 圓 成 明, 則 計 執 離 而 顛 倒 除 矣 此 門 以 言 教 明 因 緣 之 理, 何 故 不 名 此 門 為 說 因 緣 門, 而 謂 為 觀 因 緣 門 耶? 蓋 有 教 必 依 于 義 理, 此 門 之 義 理 純 從 龍 樹 菩 薩 之 正 觀 而 現 ; 題 曰 觀 因 緣 門 者, 亦 令 學 者 須 由 正 觀 方 能 照 了 此 中 之 義 理, 非 可 僅 求 之 于 語 句 中 也 且 通 達 因 緣 之 義 理, 則 一 切 義 理 皆 可 通 達, 故 應 觀 因 緣 也 此 門 之 門 字, 具 有 四 義 : 一 以 破 病 為 門, 以 能 止 息 邪 見 故 ; 二 以 申 經 為 門, 以 能 明 十 二 分 經 教 故 ; 三 以 通 理 為 門, 以 依 此 門 可 通 達 于 二 諦 之 理 故 ; 四 以 發 觀 為 門, 以 依 此 教 理, 可 發 無 得 正 觀 故 又 唯 此 門 之 門, 乃 具 此 四 義, 他 如 觀 有 果 無 果 門, 則 僅 是 以 破 病 為 門 也 ; 然 破 邪 亦 即 是 申 正 耳! 丁 一 發 起 初 是 因 緣 門, 所 謂 : 此 門 之 文 分 三 節, 此 初 也 此 中 由 所 謂 二 字, 引 出 以 下 之 正 文, 故 此 節 謂 之 發 起 丁 二 正 觀 戊 一 偈 夜 法 本 偈 夜 梵 語, 譯 頌 ; 頌 之 所 說, 為 長 行 之 法 本, 故 曰 偈 夜 法 本 而 長 行 則 係 用 以 釋 法 本 者, 故 曰 長 行 義 釋 眾 緣 所 生 法, 是 即 無 自 性 ; 若 無 自 性 者, 云 何 有 是 法? 第 一 句, 即 所 謂 由 彼 有 故 此 有 也 蓋 由 能 生 之 眾 緣, 乃 有 所 生 之 果 法 ; 此 果 法 本 無 今 有, 故 曰 生 也 第 二 句 之 是 字, 指 眾 緣 所 生 之 法 ; 自 性, 謂 自 體 之 決 定 性 此 法 既 從 眾 緣 而 生, 則 是 因 他 眾 緣 而 有, 因 他 有 則 非 自 有, 故 不 得 有 其 自 性 且 眾 緣 之 所 生 者, 僅 有 眾 緣 之 和 合 而 無 獨 自 之 體 性, 故 曰 無 自 性 也 復 次 此 眾 緣 和 合, 和 合 即 空, 和 合 尚 不 可 得, 況 有 眾 緣 和 合 所 生 法 之 自 性 哉? 是 以 言 有 此 法 之 自 性, 無 異 言 兔 有 角 龜 有 毛 也 今 縱 許 此 法 有 其 自 性, 則 既 有 自 性 更 何 待 乎 眾 緣 以 生 之 耶? 既 待 眾 緣, 必 無 自 性 可 知 矣 此 法 既 無 自 性, 欲 喚 何 為 此 法 乎? 故 此 法 即 無 也 是 此 法 尚 未 生, 既 是 未 生, 則 等 同 虛 空, 空 而 謂 有 豈 可 能 乎? 例 如 眼 識, 乃 由 九 種 緣 會 而 生 者, 則 唯 是 九 緣 而 無 別 眼 識 之 自 體 ; 既 無 眼 識 之 自 體, 云 何 得 有 眼 識 之 可 名? 故 曰 云 何 有 是 法 也 以 上 略 釋 頌 義, 以 下 別 釋 頌 旨, 即 分 為 五 : 初 一 破 邪, 中 三 申 正, 後 一 總 結
174 一 破 病 此 偈 能 總 破 外 內 小 大 一 切 邪 執, 即 分 為 四 : 1. 破 外 道 : 如 數 論 勝 論 皆 計 我 法 實 有, 數 論 計 其 實 法 之 體 是 一, 謂 能 生 之 實 有 冥 性 與 所 生 之 實 有 二 十 三 諦 其 體 非 二 勝 論 計 其 實 法 之 體 是 異, 謂 能 有 之 實 有 大 有 性 與 所 有 之 實 有 實 德 業, 其 體 非 一 今 此 偈 上 半, 明 諸 法 為 眾 緣 所 生, 則 法 從 眾 緣 而 有 生, 破 其 所 計 之 冥 性 為 能 生 及 大 有 性 為 能 有 又 明 眾 緣 之 所 成 者 即 無 自 性, 若 無 自 性 云 何 得 有 所 計 之 法, 則 通 破 其 二 十 五 諦 及 六 句 義 有 實 體 性 例 此 二 者, 可 知 其 餘 ; 故 此 偈 能 破 一 切 外 道 所 計 之 邪 因 緣 生 法, 使 觀 正 因 緣 為 門 以 悟 入 真 空 也 2. 破 外 小 : 上 半 偈 破 外 道 我 執, 下 半 偈 破 小 乘 法 執 3. 破 小 乘 : 先 破 毗 曇 : 薩 婆 多 部 謂 : 一 一 法 皆 從 眾 緣 生, 雖 一 極 微 亦 由 二 緣 生, 而 計 一 一 法 乃 至 一 一 極 微 等 皆 各 有 其 性, 不 過 假 緣 而 生 今 此 偈 上 半 明 假 緣 者 必 無 自 性, 謂 若 自 有 體 性, 自 即 能 生, 何 待 他 緣? 破 其 既 云 緣 生 而 執 有 自 性, 使 悟 依 他 無 自 性 以 證 圓 成 次 破 成 實 : 成 實 雖 謂 法 從 緣 生, 然 執 有 眾 緣 所 生 之 諸 法 假 體 相 今 此 偈 明 法 之 自 體 既 無, 則 此 法 即 非 有, 而 使 其 悟 入 因 緣 所 生 法 本 來 畢 竟 空 寂 4. 破 一 切 : 此 偈 所 明 之 理 亦 是 假 理, 何 以 故? 以 就 外 道 及 小 乘 等 之 所 計 而 推 求 之 對 治 之 故 三 論 玄 義 所 謂 十 二 門 論 多 用 就 緣 假 故 不 唯 所 破 破 而 其 破 亦 破 也 又, 一 切 大 小 乘 及 外 道 之 病, 不 外 二 執 : 一 增 益 實 無 妄 執, 二 損 減 實 有 妄 執 增 益 執 者, 謂 諸 佛 隨 順 世 間 而 起 言 教, 鈍 根 者 不 悟 言 辭 之 相 本 來 寂 滅, 而 於 名 相 之 中 增 益 執 有 諸 法 隨 言 說 所 起 之 自 性, 遍 計 執 著 損 減 執 者, 謂 鈍 根 者 不 知 諸 佛 對 治 執 有 說 無 說 空 之 旨, 遂 於 實 有 法 上 皆 計 為 無, 惡 取 於 空 今 此 偈 明 眾 緣 生 諸 法, 既 破 損 減 實 有 之 妄 執 ; 明 自 性 及 法 畢 竟 空 寂, 亦 破 增 益 實 無 之 妄 執 是 此 偈 能 破 盡 一 切 於 因 緣 生 法 之 邪 計, 邪 計 破 則 正 觀 可 發 也 二 申 經 此 偈 既 破 一 切 邪 見, 即 是 申 明 如 來 大 乘 了 義 之 經, 使 不 為 邪 見 壅 塞 而 得 流 通 於 世 三 通 理 1. 通 二 諦 之 理 : 外 道 等 計 種 種 之 邪 因 緣, 能 生 種 種 之 實 法 ; 今 此 偈 明 法 乃 眾 緣 所 生 無 生 體 性, 故 法 及 眾 緣 皆 非 實 法, 皆 無 自 性, 畢 竟 空 寂, 所 謂 因 緣 即 空 空 即 因 緣 即 真 俗 二 諦 之 理 也 因 緣 即 空, 因 緣 即 非 因 緣 ; 空 即 因 緣, 空 即 非 空 ; 既 非 空 非 因 緣, 則 空 與 因 緣 皆 俗 諦, 而 非 空 非 假 為 真 諦 真 空 俗 假 為 二, 非 真 空 非 俗 假 為 不 二, 二 與 不 二 皆 為 俗 諦 ; 非 二 非 不 二 為 真 諦 然 對 二 言 非 二, 對 不 二 言 非 不 二, 終 是 對 待 之 說, 對 待 是 假, 假 即 俗 諦 ; 故 言 亡 慮 絕 乃 為 真 諦 也 今 此 偈 以 因 緣 之 空 空 之 因 緣, 明 此 四 重 二 諦 之 理 2. 通 三 性 之 理 : 成 唯 識 論 之 旨, 在 離 遍 計, 明 依 他, 證 圓 成 且 若 離 遍 計 執, 即 證 圓 成 實 ; 若 明 依 他 起, 即 離 遍 計 執 ; 若 證 圓 成 實, 即 是 了 依 他 起 今 此 偈 之 第 二 句, 即 是 離 遍 計 執 ; 第 一 句, 即 是 明 依 他 起 ; 第 三 四 句, 即 是 明 圓 成 實 且 此 偈 下 半 所 明, 即 是 離 遍 計 所 執 自 性, 明 圓 成 實 之 勝 義 無 性 也 此 偈 上 半 所 明, 即 是 明 依 他 起 以 離 遍 計 執 由 此 偈 下 半, 由 了 無 自 性 無 法 故 而 正 明 因 緣 之 實 相, 即 是 證 圓 成 而 了 依 他 起 也 是 以 以 此 為 門, 可 通 於 三 性 之 理 也 四 發 觀 先 觀 外 物 : 外 者, 即 有 情 數 以 外 之 物, 即 植 物 礦 物 等 色 法, 所 謂 器 世 界 萬 有 之 物 是 也 夫 萬 有 之 物, 莫 非 緣 成, 如 薩 婆 多 部 所 謂 一 微 塵 亦 由 二 緣 但 微 塵 由 二 緣 所 成, 則 僅 有 二 緣 之 和 合 相 可 得, 非 有 微 塵 之 自 體 可 得 ; 微 塵 尚 不 可 得, 諸 色 法 乃 微 塵 集 聚 顯 現, 故 諸 色 皆 不 可 得 ; 諸 色 法 尚 不 可 得, 況 器 世 界 乎? 故 以 此 為 門, 可 觀 外 器 世 界 皆 空 不 可 得 次 觀 內 身 : 內 者, 謂 凡 有 情 數 以 內 之 物, 即 動 物 等, 乃 至 五 官 感 覺 意 志 神 經 等 有 知 覺 可 活 動 之 物, 皆 是 此 有 情 數 之 身 軀, 例 如 人 之 身 為 四 肢 百 骸 五
175 臟 六 腑 和 合 而 有 ; 離 四 肢 百 骸 五 臟 六 腑 則 此 身 之 自 體 非 有 此 身 之 自 體 既 非 有, 云 何 有 其 身? 今 此 偈 明 一 切 法 皆 和 合 生, 皆 無 自 體, 一 切 法 無 自 體 即 無 有 此 一 切 法, 一 切 法 尚 不 可 得, 況 此 身 乎? 故 依 此 偈 可 觀 身 空 吾 人 分 別 之 念, 不 離 六 塵, 所 謂 根 境 和 合 生 識 離 六 塵 之 境, 則 五 官 神 經 之 感 覺 了 不 可 得 ; 離 六 塵 之 影, 則 思 想 意 志 知 識 等 皆 了 不 可 得 今 此 偈 明 一 切 法 畢 竟 空 寂, 況 心 法 乎? 故 依 此 偈 可 觀 心 空 五 總 結 此 偈 總 觀 因 緣, 破 邪 因 緣 之 執, 而 通 二 諦 三 性 之 理, 故 依 之 可 發 無 得 正 觀, 生 般 若 方 便 之 智, 具 六 度 之 行, 證 圓 成 之 果 戊 二 長 行 義 釋 己 一 列 釋 內 外 緣 果 庚 一 總 標 長 行, 謂 散 文 也 凡 此 中 散 文, 皆 解 釋 偈 言 之 義 者, 故 謂 之 長 行 義 釋 也 眾 緣 所 生 法 有 二 種 : 一 者 內, 二 者 外 眾 緣 亦 有 二 種 : 一 者 內, 二 者 外 列, 謂 標 列 分 列 別 列 排 列 內, 謂 有 情 數 以 內 者 外, 謂 有 情 數 以 外 者 緣, 謂 內 外 眾 緣 果, 謂 內 外 眾 緣 所 生 之 法 此 中 先 總 標 內 外 緣 果 : 一 謂 外 因 內 因, 二 謂 外 果 內 果 外 因 內 因 者, 謂 能 生 內 外 果 之 眾 緣 ; 外 果 內 果 者, 謂 內 外 眾 緣 所 生 之 內 外 果 總 之, 以 有 眾 緣 為 因 乃 至 諸 法 之 果, 所 謂 以 有 十 二 因 緣 之 因, 遂 有 三 世 流 轉 之 果 ; 以 有 泥 團 陶 師 之 因, 遂 有 茶 杯 瓶 碗 等 之 果 也 庚 二 別 釋 外 因 緣 者, 如 泥 團 轉 繩 陶 師 等 和 合 故 有 瓶 生 ; 又 如 縷 綖 機 杼 織 師 等 和 合 故 有 生 ; 又 如 治 地 築 基 梁 椽 泥 草 人 工 等 和 合 故 有 舍 生 ; 又 如 乳 酪 鑽 器 鑽 搖 人 工 等 和 合 故 有 酥 生 ; 又 如 種 子 地 水 火 風 虛 空 時 節 人 工 等 和 合 故 有 芽 生 ; 當 知 外 緣 等 法 皆 亦 如 是 內 緣 者, 謂 諸 無 明 行 識 名 色 六 入 觸 受 愛 取 有 生 老 死, 各 各 先 因 而 後 生 一 由 器 世 間 萬 有 種 種 之 關 係, 所 成 一 切 器 世 間 萬 有 之 現 象, 皆 謂 之 外 因 緣 所 生 法 酥, 謂 牛 乳 中 所 提 出 之 油 火, 謂 煖 氣 等, 謂 其 餘 宇 宙 萬 有 之 對 於 此 果 之 能 生 上 有 關 係 者 皆 是 粗 心 學 者, 於 能 生 芽 之 眾 緣 中 之 虛 空, 必 不 知 虛 空 對 芽 果 有 何 關 係 論 主 於 此 喻 中, 特 列 以 為 緣 者 : 應 知 虛 空 義 即 無 障 礙 義, 此 緣 即 大 乘 十 因 中 之 不 相 違 因 也 若 缺 此 因, 即 是 有 相 違 因 ; 若 芽 有 相 違 因, 則 雖 有 其 他 之 緣, 芽 亦 不 能 生 也 學 者 於 此, 應 知 一 切 之 果, 皆 由 眾 緣 不 缺 故 生, 若 缺 一 緣 必 不 能 生, 此 乃 一 切 因 緣 法 之 定 則, 應 牢 記 之 二 由 無 明 行 等 種 種 關 係 所 成 之 和 合 相 續 假 相, 皆 謂 之 內 因 緣 所 生 法 己 二 略 破 內 外 二 法 如 是 內 外 諸 法 皆 從 眾 緣 生, 非 是 無 性 耶! 此 段 雖 正 明 內 外 諸 法 從 眾 緣 生 即 無 自 性, 然 亦 即 是 破 邪 ; 為 申 正 故 而 破 於 邪, 今 明 其 正 則 邪 隨 之 破, 故 標 此 段 為 略 破 內 外 二 法 也 己 三 破 外 法 明 無 生 若 法 自 性 無, 他 性 亦 無, 自 他 亦 無 何 以 故? 因 他 性 故 無 自 性 若 謂 以 他 性 故 有 者, 則 牛 以 馬 性 有, 馬 以 牛 性 有, 梨 以 柰 性 有, 柰 以 梨 性 有, 餘 皆 應 爾 而 實 不 然 若 謂 不 以 他 性 故 有, 但 因 他 故 有 者, 是 亦 不 然 何 以 故? 若 以 蒲 故 有 席 者, 則 蒲 席 一 體 不 名 為 他 ; 若 謂 蒲 於 席 為 他 者, 不 得 言 以 蒲 故 有 席 又 蒲 亦 無 自 性, 何 以 故? 蒲 亦 從 眾 緣 出 故 無 自 性, 無 自 性 故 不 得 言 以 蒲 性 故 有 席, 是 故 席 不 應 以 蒲 為 體 餘 瓶 酥 等 外 因 緣 生 法, 皆 亦 如 是 不 可 得 若 法 自 性 無 三 句, 立 宗 ; 何 以 故 以 下, 辨 因
176 借 因 他 性 眾 緣 以 明 此 法 無 有 性, 非 謂 自 性 是 無 而 他 性 是 有, 以 他 性 眾 緣 亦 從 眾 緣 出 故, 故 曰 若 法 自 性 無 他 性 亦 無 也 且 因 自 即 非 他, 因 他 即 非 自, 故 曰 自 他 亦 無 因 他 謂 依 眾 緣 以 他 之 他, 謂 凡 在 自 己 範 圍 以 外 之 事 物 等 眾 緣, 謂 有 關 係 之 事 物 等 此 復 二 種 : 一 疏 緣, 如 轉 繩 陶 師 等 ; 二 親 緣, 謂 泥 團 等 餘 瓶 酥 等, 等 其 餘 器 物 等 外 因 緣 生 法 皆 亦 如 是 者, 如 牛 馬 蒲 席 不 可 得, 謂 無 生 性 可 得 有 生 者, 謂 果 之 生 起 ; 今 果 法 無 自 性, 是 即 無 此 法, 此 法 且 無, 安 有 此 法 之 生? 故 謂 為 無 生, 以 無 果 法 之 生 性 可 得 也 言 無 生 者, 但 為 對 破 有 生 之 執, 非 謂 別 有 無 生 之 可 得 也 己 四 破 內 法 明 無 生 內 因 緣 生 法 皆 亦 如 是 不 可 得, 如 七 十 論 中 說 : 緣 法 實 無 生 ; 若 謂 為 有 生, 為 在 一 心 中? 為 在 多 心 中? 是 十 二 因 緣 法 實 自 無 生 若 謂 有 生, 為 一 心 中 有? 為 眾 心 中 有? 若 一 心 中 有 者, 因 果 即 一 時 共 生 又 因 果 一 時 有,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凡 物 先 因 後 果 故 若 眾 心 中 有 者, 十 二 因 緣 法 則 各 各 別 異, 先 分 共 心 滅 已, 後 分 誰 為 因 緣? 滅 法 無 所 有, 何 得 為 因? 十 二 因 緣 法 若 先 有 者, 應 若 一 心 若 多 心, 二 俱 不 然 此 中 所 引 之 七 十 論, 中 國 藏 經 中 無 此 書 或 謂 此 即 外 道 中 數 論 部 之 金 七 十 論, 或 謂 即 天 親 破 外 道 所 作 之 七 十 論, 二 說 皆 不 合 理 以 此 論 直 說 大 乘 究 竟 義, 論 主 決 不 採 外 道 之 義 以 釋 此 偈 又 天 親 降 生 之 時 代, 後 於 龍 樹 菩 薩 數 百 年, 亦 不 應 為 論 主 所 援 引 故 二 說 皆 不 合 理 緣 法 實 無 生 一 句 立 宗, 下 三 句 辨 因 緣 法, 謂 十 二 因 緣 法 無, 謂 本 來 無 有 亦 畢 竟 無 有, 非 本 有 或 已 有 而 今 強 滅 之 成 空 之 謂 無 自 謂 自 體 謂 從 本 以 來, 十 二 因 緣 法 之 自 體 畢 竟 空 寂, 無 有 生 性 可 得 若 必 計 其 有 生, 則 此 十 二 因 緣 于 一 剎 那 心 中 一 心, 謂 一 剎 那 中 之 一 念 心 同 時 而 有 耶? 或 于 多 剎 那 心 中 各 別 而 有 耶? 此 二 皆 不 應 理, 何 以 故? 謂 無 明 行 為 能 引, 識 名 色 六 入 觸 受 為 所 引 于 現 法 中, 識 為 福 非 福 及 不 動 業 之 所 熏 習, 後 後 種 子 之 所 隨 逐, 能 引 當 來 餘 身 識 等 生 老 病 死 之 苦 果 又 受 緣 愛 愛 緣 取 取 緣 有 為 能 生, 能 生 起 當 來 世 生 老 死 之 苦 果 先 因 後 果, 事 實 如 此 ; 因 果 同 時, 豈 符 正 理? 例 如 左 右 手 同 生 起, 左 手 既 非 右 手 生 起 之 因, 右 手 亦 非 左 手 生 起 之 因 例 此, 可 知 十 二 因 緣 不 能 于 一 心 中 同 時 而 有 也 又 計 于 多 心 中 十 二 因 緣 各 各 別 異 而 能 生 起, 亦 不 應 理 何 以 故? 謂 無 明 緣 行, 行 必 因 於 無 明, 今 謂 十 二 因 緣 于 多 心 中 有, 則 十 二 因 緣 之 生 起 各 各 別 異, 既 各 各 別 異, 則 無 明 與 行 行 與 識 等 之 十 二 分 皆 無 關 係 則 先 一 念 心 中 之 前 分 無 明, 已 隨 先 一 念 心 滅 俱 時 而 滅, 後 分 行 將 以 何 為 因 緣 而 得 生 起 耶? 又 若 轉 計 先 一 念 無 明 之 滅, 即 後 一 念 行 之 生 因, 是 亦 不 然 法 既 滅 已, 則 已 滅 無, 豈 以 滅 無 能 為 生 起 之 因 耶 總 而 言 之, 十 二 因 緣 實 自 無 生, 若 計 為 有 生, 則 必 不 出 在 一 心 中 在 多 心 中 之 兩 途 ; 今 于 二 者 皆 不 得 其 生 起 之 由, 故 緣 法 實 無 生 也 己 五 結 齊 列 明 三 空 庚 一 有 為 空 是 故 眾 緣 皆 空 緣 空 故, 從 緣 生 法 亦 空, 是 故 當 知 一 切 有 為 法 皆 空 有 為 法 不 出 內 外 二 法, 今 既 明 內 外 因 緣 生 法 無 生, 故 一 切 有 為 法 皆 空 通 常 皆 先 觀 生 空, 後 觀 法 空, 今 先 明 法 空 次 明 生 空 者, 以 有 三 義 一 結 明 內 外 因 緣 生 法 皆 不 可 得 二 承 上 文 因 緣 生 法 空, 啟 下 文 人 我 空 三 從 本 而 末 以 明 空 義, 應 先 明 法 空 後 推 演 生 空, 以 有 為 法 乃 眾 生 之 體, 眾 生 乃 有 為 法 之 用, 所 謂 眾 生 之 相 即 有 為 法 相 續 和 合 之 假 相 故 也 庚 二 人 我 空 辛 一 明 我 空 有 為 法 尚 空, 何 況 我 耶? 因 五 陰 十 二 入 十 八 界 有 為 法 故 說 有 我, 如 因 可 然 故
177 有 然 ; 若 陰 入 界 空, 更 無 有 法 可 說 為 我, 如 無 可 然 不 可 說 然 由 五 蘊 等 法 建 立 補 特 伽 羅, 今 上 已 明 有 為 法 空, 故 一 切 蘊 處 界 等 皆 空, 五 蘊 等 尚 空, 補 特 伽 羅 于 何 處 得 以 建 立 耶? 故 眾 生 空 辛 二 明 我 所 空 如 經 說 : 佛 告 諸 比 丘 : 因 我 故 有 我 所, 若 無 我 則 無 我 所 我 為 其 主, 乃 有 攝 屬 我 之 我 所 ; 今 我 既 空, 是 主 已 無, 主 無 則 安 有 主 所 攝 屬 之 我 所 耶? 庚 三 明 無 為 空 如 是 有 為 法 空 故, 當 知 無 為 涅 槃 法 亦 空 何 以 故? 此 五 陰 滅 更 不 生 餘 五 陰 是 名 涅 槃, 五 陰 本 來 自 空, 何 所 滅 故 說 名 涅 槃? 又 我 亦 復 空, 誰 得 涅 槃? 復 次 無 生 法 名 涅 槃, 若 生 法 成 者, 無 生 法 亦 應 成 ; 生 法 不 成 : 先 已 說 因 緣, 後 當 復 說, 是 故 生 法 不 成 因 生 法 故 名 無 生, 若 生 法 不 成 無 生 法 云 何 成? 為 謂 造 作 有 造 作 遂 有 生 起 之 功 用, 功 用 既 盡 生 相 隨 滅 若 無 造 作 則 無 生 起 之 功 用, 亦 無 生 相 之 可 滅, 故 無 為 法 即 不 生 不 滅 法, 亦 即 涅 槃 之 別 名 也 小 乘 有 言 九 無 為 或 三 種 無 為 者 俱 舍 論 立 三 種 無 為 : 一 擇 滅 無 為, 二 非 擇 滅 無 為, 三 虛 空 無 為 于 三 者 之 中, 其 所 取 以 為 涅 槃 者, 即 擇 滅 無 為 小 乘 以 見 道 所 發 之 生 空 慧, 斷 一 切 起 生 死 之 煩 惱 ; 至 于 今 之 五 陰 報 身 滅 已 而 餘 五 陰 後 有 異 熟 更 不 復 生, 即 名 得 涅 槃 但 大 乘 謂 小 乘 有 涅 槃 可 得, 即 是 法 執 應 知 五 蘊 本 來 空 寂 無 可 滅 者 ; 且 我 復 空, 誰 得 涅 槃? 況 涅 槃 之 名 對 生 死 而 立, 今 五 蘊 本 空, 是 本 無 生 死, 既 無 生 死, 涅 槃 對 何 而 立? 涅 槃 既 不 能 立, 則 無 為 法 豈 非 空 耶? 丁 三 總 結 是 故 有 為 無 為 及 我 皆 空 此 門 結 明 法 空 人 空, 觀 得 因 緣 畢 竟 空 寂, 已 究 竟 明 諸 法 實 相 甚 深 之 空 義, 故 此 門 即 可 攝 其 他 之 十 一 門 也 但 先 體 次 相 次 用, 先 總 後 別, 故 此 門 亦 可 貫 通 以 下 十 一 門 也 學 者 于 此 意 若 能 明 了, 則 讀 十 二 門 乃 有 線 索, 乃 有 頭 緒, 乃 可 得 其 總 相, 乃 可 明 此 論 之 本 旨 也 丙 二 觀 有 果 無 果 觀 有 果 無 果 門 第 二 丁 一 長 行 發 起 復 次 諸 法 不 生 何 以 故? 軟 根 者, 于 上 門 所 有 之 究 竟 義, 不 能 澈 了, 復 疑 因 緣 所 生 果 法, 是 因 中 先 有 果 而 生, 或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生, 故 續 開 此 門 復 次, 謂 繼 續 義, 更 進 義 上 文 中 謂 後 當 復 說, 是 謂 上 所 未 詳 者, 當 於 此 門 詳 之, 故 曰 復 次 諸 法 不 生 上 門 總 觀 因 緣, 此 門 別 觀 因 從 因 中 觀 果 空 義 ; 上 門 總 觀 眾 緣 與 果 法, 此 門 別 觀 果 法 ; 上 門 以 四 門 義 為 門, 此 門 僅 以 破 為 門 雖 此 二 門 之 所 明 各 有 不 同, 然 要 皆 以 通 達 實 相 為 目 的 諸 法 實 相, 即 因 緣 生 法 之 相, 是 宛 然 如 幻 而 有 者, 故 其 體 畢 竟 空 寂 然 其 體 畢 竟 空 寂, 而 未 嘗 一 剎 那 離 此 幻 有 之 相, 是 故 依 諸 法 之 實 相, 實 無 可 破 亦 無 能 破 然 以 眾 生 迷 執 而 有 能 破, 若 無 有 執 則 能 破 亦 不 立 也 今 因 鈍 根 於 上 門 之 所 明, 不 能 了 達, 而 轉 計 先 於 因 中 已 有 所 生 之 果 法, 後 方 生 起 ; 或 轉 計 先 無 果 而 後 生, 故 立 此 門 以 破 其 計 執 復 次 諸 法 不 生 句, 承 上 ; 何 以 故, 啟 下 丁 二 偈 本 正 破 先 有 則 不 生, 先 無 亦 不 生, 有 無 亦 不 生, 誰 當 有 生 者?
178 此 偈 中 之 先 有 者, 謂 於 因 中 先 已 有 果 先 無 者, 謂 於 因 中 先 無 果 有 無 者, 謂 於 因 中 先 亦 有 果 亦 無 果 此 先 有 先 無 有 無 三 義, 即 通 常 所 謂 之 有 無 四 句 謂 先 有 即 第 一 句 ; 先 無 即 第 二 句 ; 有 無 即 第 三 句, 且 通 第 四 句, 謂 亦 有 通 非 無, 亦 無 通 非 有 是 以 此 偈 之 先 有 則 不 生 等 前 三 句 之 所 破 者, 即 是 有 無 四 句 之 過 且 凡 外 道 小 乘 經 所 計 之 範 圍, 皆 不 出 此 四 句, 故 此 偈 亦 能 遍 破 一 切 之 計 執 也 又 一 切 外 道 等, 皆 計 能 生 法 與 所 生 法 是 決 定 之 相, 如 數 論 計 必 先 於 因 中 有 決 定 所 生 之 果, 後 方 能 生 ; 薩 婆 多 部 亦 計 果 於 因 中 是 三 世 有 者, 不 過 假 緣 即 生 勝 論, 大 眾 部, 則 謂 法 有 現 在 而 無 去 來, 果 本 無 於 因 中 無 果 而 現 有 俱 舍 調 和 薩 婆 多 部 與 大 眾 部, 而 謂 果 於 因 中 亦 有 亦 無 成 實 則 謂 因 尚 未 有 生 果, 故 果 於 因 中 應 非 有 ; 然 因 中 已 有 能 生 果 之 力, 故 果 亦 非 無 論 主 觀 得 一 切 諸 法 實 相, 非 思 想 所 能 畫 出, 亦 非 有 說 所 能 取 定, 故 以 破 為 顯 而 立 此 門 丁 三 長 行 解 釋 戊 一 釋 前 三 句 以 明 不 生 己 一 總 唱 三 句 不 生 若 果 因 中 先 有 則 不 應 生, 先 無 亦 不 應 生, 有 無 亦 不 應 生 己 二 別 解 三 句 庚 一 釋 因 中 先 有 果 不 生 辛 一 就 生 不 生 門 有 七 破 就 愚 夫 所 計, 生 已 更 不 生 未 生 而 生 之 宗, 辯 其 因 有 不 正 之 七 過, 故 云 七 破 七 破, 破 其 七 過 也 壬 一 無 窮 過 ( 亦 名 俱 生 過 ) 何 以 故? 若 果 因 中 先 有 而 生, 是 則 無 窮 如 果 先 未 生 而 生 者, 今 生 已 復 應 更 生 何 以 故? 因 中 常 有 故, 從 是 有 邊 應 復 更 生, 是 則 無 窮 常 有, 謂 本 有 有 邊, 謂 果 未 生, 於 因 中 已 有 果, 已 生 起 仍 是 有 耳 若 先 有 果 而 此 時 生, 則 此 時 所 生 果 法, 於 此 時 亦 應 更 生 餘 果 如 是 今 生 當 生 重 重 而 生, 是 一 因 一 時 而 有 可 生 無 窮 無 量 無 數 果 之 過 數 論 薩 婆 多 部 等, 不 知 眾 緣 所 生 法 性 即 空 寂, 執 因 中 先 有 果, 遂 落 于 無 窮 過 中, 故 論 主 破 之 壬 二 俱 不 生 過 若 謂 生 已 更 不 生 未 生 而 生 者, 是 中 無 有 生 理 ; 是 故 先 有 而 生 是 事 不 然 由 上 計 既 破, 遂 轉 計 既 生 已 更 不 生, 謂 如 此 人 如 果 已 出 於 屋 喻 因 則 此 屋 中 不 復 有 此 人 之 可 出 又 未 生 而 生, 謂 如 此 人 未 出 此 屋 因 未 生 果 則 此 屋 中 應 有 此 人 可 出 但 二 俱 不 應 理, 若 已 生 未 生 果 同 是 有, 則 生 已 既 不 更 生, 未 生 者 亦 應 不 生 壬 三 將 同 責 異 過 復 次 若 因 中 先 有 果 而 謂 未 生 而 生 生 已 不 生 者, 是 二 俱 有 而 一 生 一 不 生, 無 有 是 處 已 生 與 未 生 二, 應 生 則 俱 生, 不 生 則 俱 不 生, 以 許 二 俱 是 因 中 先 有 故 今 既 不 爾, 故 不 應 理 壬 四 將 異 責 同 過 復 次 若 未 生 定 有 者, 生 已 則 應 無 何 以 故? 生 未 生 共 相 違 故 ; 生 未 生 相 違 故, 是 二 作 相 亦 應 相 違 已 生 與 未 生 之 所 作 相, 應 是 相 違 者, 已 生 相 非 同 未 生 相 故 已 生 與 未 生 之 所 作 相 既 是 相 違 者, 則 二 不 應 同 一 是 有 ; 未 生 若 因 中 先 有, 則 已 生 反 應 是 無 故 壬 五 無 差 別 過 復 次 有 與 無 相 違, 無 與 有 相 違, 若 生 已 亦 有 未 生 亦 有 者, 則 生 未 生 不 應 有 異
179 何 以 故? 若 生 已 亦 有 未 生 亦 有, 如 是 生 未 生 有 何 差 別? 生 未 生 無 差 別,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有 不 生 已 生 與 未 生 應 無 差 別, 以 許 同 是 因 中 所 有 者 故 既 生 未 生 無 差 別, 是 無 生 相 可 辨, 則 亦 不 應 言 有, 是 故 有 過 壬 六 無 用 過 復 次 有 已 先 成, 何 用 更 生? 如 作 已 不 應 作, 成 已 不 應 成, 是 故 有 法 不 應 生 若 因 中 先 已 有 果 者, 則 是 果 已 先 時 成 就, 何 用 更 生? 是 故 有 過 壬 七 不 可 見 過 復 次 若 有 生, 因 中 未 生 時 果 應 可 見, 而 實 不 可 見 ; 如 泥 中 瓶 蒲 中 席, 應 可 見 而 實 不 可 得 見, 是 故 有 不 生 若 言 因 中 先 已 有 果 者, 應 有 所 證 明, 今 既 於 因 中 不 能 見 果 相, 是 不 能 證 明 也 既 無 所 證 明, 誰 復 得 知? 是 故 有 過 按 此 七 過, 若 破 其 一, 其 餘 亦 應 例 之 而 破 如 破 其 因 中 先 有 果, 有 無 用 之 過, 則 其 所 有 因 中 先 有 果 之 計 便 不 能 立 辛 二 據 變 不 變 門 有 四 破 愚 夫 於 上 七 破 之 語, 猶 未 能 依 之 而 了 達 論 主 之 本 旨, 而 復 轉 計 變 不 變 等 以 救 其 因 中 先 有 果 之 計 今 論 主 於 其 所 救, 有 四 說 以 破 之, 故 曰 據 變 不 變 門 有 四 破 壬 一 責 相 破 問 曰 : 果 雖 先 有, 以 未 變 故 不 見 答 曰 : 若 瓶 未 生 時 瓶 體 未 變 故 不 見 者, 以 何 相 知 言 泥 中 先 有 瓶? 為 以 瓶 相 有 瓶, 為 以 牛 相 馬 相 故 有 瓶 耶? 若 泥 中 無 瓶 相 者, 亦 無 牛 相 馬 相, 是 豈 不 名 無 耶? 是 故 汝 說 因 中 先 有 果 而 生 者, 是 事 不 然 論 主 謂 : 泥 中 不 能 有 瓶, 以 未 見 其 相 故, 如 泥 中 亦 無 牛 馬 相 廣 言 之, 即 一 切 因 中 皆 不 能 有 果 壬 二 責 先 無 變 破 復 次 變 法 即 是 果 者, 即 應 因 中 先 有 變 何 以 故? 汝 法 因 中 先 有 果 故 若 瓶 等 先 有, 變 亦 先 有, 應 當 可 見 而 實 不 可 得, 是 故 汝 言 未 變 故 不 見, 是 事 不 然 論 主 謂 : 變 於 因 中 應 先 有, 以 變 即 是 果 故, 如 瓶 又 變 與 瓶 於 因 中 應 同 時 有, 以 汝 計 因 中 有 果 故 又 瓶 相 應 可 見, 以 變 與 瓶 於 因 中 已 同 時 有 而 變 之 故 是 故 汝 言 果 雖 先 有 而 相 不 可 見, 不 應 道 理 壬 三 責 未 變 之 變 不 名 為 果 破 若 謂 未 變 不 名 為 果, 則 果 畢 竟 不 可 得 何 以 故? 是 變 先 無, 後 亦 應 無, 故 瓶 等 果 畢 竟 不 得 此 中 未 變 不 名 為 果 者, 謂 未 變 之 變, 不 名 為 果 論 主 謂 : 未 變 之 變 應 名 為 果, 以 汝 計 因 中 先 有 果 故 又 變 法 應 畢 竟 不 可 得, 以 汝 計 未 變 之 變 不 名 為 果 故 又 瓶 果 應 畢 竟 不 可 得, 以 變 畢 竟 無 故 廣 言 之, 即 一 切 因 中 法 不 能 有 果 壬 四 不 定 破 若 謂 變 已 是 果 者, 則 因 中 先 無, 如 是 則 不 定 : 或 因 中 先 有 果, 或 先 無 果 此 中 若 謂 變 已 是 果 者, 謂 變 已 之 變 指 變 法 方 名 為 果 或 因 中 先 有 果 者, 謂 泥 中 先 有 瓶 等 之 果 或 先 無 果, 謂 因 中 先 無 變 之 果 論 主 謂 : 縱 許 汝 計 變 是 果 而 未 變 不 名 果, 則 是 因 中 無 此 變 果 也 且 變 果 與 瓶 果 俱 名 為 果, 則 應 於 因 中 先 俱 有, 今 汝 計 因 中 有 瓶 等 之 果 而 先 無 此 變 果, 是 二 相 違 而 有 不 定 過 也 辛 三 就 果 粗 細 門 有 四 破 問 曰 : 先 有 變, 但 不 可 得 見 凡 物 自 有 有 而 不 可 得 見 者, 如 物 或 有 近 而 不 可 知, 或 遠 而 不 可 知 ; 或 根 壞 故 不 可 知 ; 或 心 不 住 故 不 可 知 ; 障 故 不 可 知 ; 同 故 不 可 知 ; 勝 故 不 可 知 ; 微 細 故 不 可 知 近 而 不 可 知 者, 如 眼 中 藥 遠 而 不 可 知 者, 如 鳥 飛 虛 空 高 翔 遠 逝 根 壞 故 不 可 知 者, 如 盲 不 見 色, 聾 不 聞 聲, 鼻 塞 不 聞 香, 口 爽 不 知 味, 身 頑
180 不 知 觸, 心 狂 不 知 實 心 不 住 故 不 可 知 者, 如 心 在 色 等 則 不 知 聲 障 故 不 可 知 者, 如 地 障 大 水, 壁 障 外 物 同 故 不 可 知 者, 如 黑 上 墨 點 勝 故 不 可 知 者, 如 有 鐘 鼓 音, 不 聞 捎 拂 聲 細 微 故 不 可 知 者, 如 微 塵 等 不 現 如 是 諸 法 雖 有, 以 八 因 緣 故 不 可 知 汝 說 因 中 變 法 不 可 得 瓶 等 不 同 不 可 得 者,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是 事 雖 有, 以 八 因 緣 故 不 可 得 愚 夫 尤 未 了 論 主 之 本 旨, 而 轉 計 變 雖 先 有, 然 以 相 有 粗 細, 根 有 好 壞, 及 未 生 時 細 生 已 轉 粗 等, 故 不 可 見, 不 可 得 ; 通 上 四 難, 以 救 其 因 中 有 果 之 計 今 論 主 因 其 救, 復 以 四 說 破 之, 故 曰 就 果 粗 細 門 有 四 破 凡 物 自 有 有 而 不 可 得 見 者, 應 作 一 句 讀 壬 一 奪 破 答 曰 : 變 法 及 瓶 等 果 不 同 八 因 緣 不 可 得 何 以 故? 若 變 法 及 瓶 等 果 極 近 不 可 得 者, 小 遠 應 可 得 ; 極 遠 不 可 得 者, 小 近 應 可 得 ; 若 根 壞 不 可 得 者, 根 淨 應 可 得 ; 若 心 不 住 不 可 得 者, 心 住 應 可 得 ; 能 障 不 可 得 者, 變 法 及 瓶 法 無 障 應 可 得 ; 若 同 不 可 得 者, 異 時 應 可 得 ; 若 勝 不 可 得 者, 勝 止 應 可 得 ; 若 細 微 不 可 得 者, 而 瓶 等 果 麤 應 可 得 以 變 法 及 瓶 等 果 之 相, 不 同 八 因 緣 之 不 可 得, 奪 其 以 八 因 緣 故 不 可 知 之 救, 故 曰 奪 破 謂 於 極 近 極 遠 根 壞 等 雖 不 可 得 瓶 果 之 相, 然 於 小 遠 小 近 根 淨 等 應 可 得 瓶 果 之 相, 而 今 實 不 可 得, 是 以 不 應 以 由 八 因 緣 之 不 可 得 者 為 瓶 等 果 不 可 得 之 比 例 也 按 : 此 即 是 斷 定 此 八 因 緣 與 瓶 等 之 不 可 得 無 關 係 而 奪 其 救 也 壬 二 縱 破 若 瓶 細 故 不 可 得 者, 生 已 亦 應 不 可 得 何 以 故? 生 已 未 生 細 相 一 故, 生 已 未 生 俱 定 有 故 縱 許 汝 計 瓶 等 果 之 不 可 得, 同 於 由 八 因 緣 不 可 得, 然 瓶 細 故 不 可 得 者, 則 有 生 已 亦 應 不 可 得 之 過 謂 汝 瓶 生 已 細 相 應 一 ( 宗 ), 汝 計 因 中 有 果 生 未 生 俱 定 有 故 ( 因 ), 如 汝 所 計 未 生 時 細 ( 喻 ) 是 故 汝 瓶 生 已 亦 應 不 可 得 ( 宗 ), 已 生 未 生 細 相 一 故 ( 因 ), 如 汝 所 計 未 生 時 細 不 可 得 ( 喻 ) 壬 三 責 因 中 無 果 破 問 曰 : 未 生 時 細, 生 已 轉 麤, 是 故 生 已 可 得 未 生 不 可 得 答 曰 : 若 爾 者, 因 中 則 無 果 何 以 故? 因 中 無 麤 故 彼 展 轉 計 未 生 雖 細 極, 生 已 轉 粗 以 救 生 已 亦 應 不 可 得 之 難 今 論 主 就 其 計 粗 之 說 而 破 之, 謂 細 相 於 因 中 雖 有, 而 粗 相 於 因 中 是 無, 故 因 中 無 果 ; 因 中 無 果, 違 汝 本 計, 是 故 計 粗 有 過 也 壬 四 相 違 過 又 因 中 先 無 麤, 若 因 中 先 有 麤 不 應 言 細, 故 不 可 得 ; 今 果 是 麤, 汝 言 細 故 不 可 得, 是 麤 不 名 為 果 今 果 畢 竟 不 應 可 得 而 果 實 可 得, 是 故 不 以 細 故 不 可 得 如 是 有 法 因 中 先 有 果, 以 八 因 緣 故 不 可 得, 先 因 中 有 果, 是 事 不 然 今 粗 相 之 果 實 可 得, 則 粗 應 是 果 也 而 汝 計 細 故 不 可 得, 是 細 為 果 於 因 中 先 有, 而 粗 果 於 因 中 先 無 也 粗 本 是 果 而 謂 非 果, 則 無 處 可 謂 之 果 也 既 是 無 果, 何 得 謂 因 中 先 有 果 耶? 如 是 有 法 至 是 事 不 然, 總 結 就 果 粗 細 門 之 四 破 辛 四 就 責 因 果 不 成 門 有 五 破 壬 一 因 壞 果 亦 壞 破 復 次 若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者, 是 則 因 因 相 壞, 果 果 相 壞 何 以 故? 如 在 縷, 如 果 在 器, 但 是 住 處, 不 名 為 因 何 以 故? 縷 器 非, 果 因 故 若 因 壞, 果 亦 壞, 是 故 縷 等 非 等 因 因 無 故, 果 亦 無 何 以 故? 因 因 故 有 果 成, 因 不 成 果 云 何 成?
181 因, 謂 彼 所 計 之 因 因 相, 謂 因 義 果, 謂 彼 所 計 之 果 果 相, 謂 果 義 壞, 謂 失 也 計 氈 果 先 在 縷 因 中, 則 因 非 能 生 之 因, 以 但 是 住 處 故, 如 器 非 能 生 器 中 所 盛 之 物 也 因 既 非 是 能 生 者, 則 不 名 為 因 ; 因 既 無, 果 豈 有? 是 故 計 因 中 先 有 果 不 應 道 理 也 因 因 故 有 果 成 者, 謂 因 於 其 自 因, 方 有 因 之 自 果 生 壬 二 果 不 由 因 作 破 復 次 若 不 作 不 名 果, 縷 等 因 不 能 作 等 果, 何 以 故? 如 縷 等 不 以 等 作 故 能 作 等 果, 如 是 則 無 因 無 果 若 因 果 俱 無, 則 不 應 求 因 中 若 先 有 果, 若 先 無 果 縷 既 不 能 作 成, 則 縷 非 因, 是 無 因 也 又 作, 則 不 應 有 果, 是 無 果 也 因 果 俱 無, 何 得 謂 因 中 先 有 果 耶? 壬 三 無 標 相 則 無 果 破 復 次 若 因 中 有 果 而 不 可 得, 應 有 相 現, 如 聞 香 知 有 華, 聞 聲 知 有 鳥, 聞 笑 知 有 人, 見 煙 知 有 火, 見 鶴 知 有 池, 如 是 因 中 若 先 有 果, 應 有 相 現 ; 今 果 體 亦 不 可 得, 相 亦 不 可 得, 如 是 當 知 因 中 先 無 果 若 計 因 中 有 果, 其 果 之 自 相 體 相 雖 不 可 得, 然 此 果 體 必 有 所 表 現 之 相, 方 可 證 有 此 果 如 火 之 自 體 相 雖 未 見, 然 必 見 有 火 上 之 煙 為 表 現, 方 可 謂 此 處 定 有 火 今 既 不 見 因 中 之 果 有 相, 又 不 見 此 果 體 之 表 現 相, 是 因 中 畢 竟 無 此 果 也 按 : 此 破 與 就 生 不 生 門 中 之 第 七 破 同, 彼 破 有 果 而 體 相 不 可 見 故 不 能 生, 此 中 破 若 計 有 果 而 無 所 表 現 則 無 果 體, 故 非 有 生 壬 四 果 無 因 亦 無 破 復 次 若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則 不 應 言 因 縷 有, 因 蒲 有 席 若 因 不 作, 他 亦 不 作, 如 非 縷 所 作, 可 從 蒲 作 耶? 若 縷 不 作, 蒲 亦 不 作, 可 得 言 無 所 從 作 耶? 若 無 所 從 作, 則 不 名 為 果 若 果 無, 因 亦 無, 如 先 說 是 故 從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是 則 不 然 凡 有 所 從 作, 此 乃 謂 之 果, 因 者 謂 果 之 所 從 作 也 今 汝 計 因 中 先 有 果, 是 此 果 不 因 於 此 因 而 先 已 有, 如 是 則 自 因 不 作 也 又 因 果 之 相 生, 各 以 其 類, 是 他 因 更 不 應 作 也 今 自 他 皆 不 作, 是 汝 果 無 有 所 從 作 也, 故 汝 果 應 無 也 果 既 無, 因 豈 有 哉! 壬 五 無 常 破 復 次 若 果 無 所 從 作, 則 為 是 常 如 涅 槃 性 若 果 是 常, 諸 有 為 法 則 皆 是 常 何 以 故? 一 切 有 為 法 皆 是 果 故 若 一 切 法 皆 常, 則 無 無 常 ; 若 無 無 常, 亦 無 有 常 何 以 故? 因 常 有 無 常, 因 無 常 有 常, 是 故 常 無 常 二 俱 無 者,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不 得 言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對 昔 有 為 生 滅 立 涅 槃, 今 云 果 是 常, 則 一 切 有 為 法 皆 常, 且 一 切 有 為 法 乃 同 涅 槃 性, 皆 非 生 滅 但 名 曰 有 為 者, 不 離 生 住 異 滅 故, 謂 之 因 果 相 生, 今 云 有 為 非 生 滅, 則 汝 又 豈 能 計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耶? 辛 五 就 責 異 果 門 有 四 破 壬 一 異 果 破 復 次 若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則 果 更 與 異 果 作 因, 如 與 著 為 因, 如 席 與 障 為 因, 如 車 與 載 為 因, 而 實 不 與 異 果 作 因, 是 故 不 得 言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雞 卵 ( 果 ) 雖 為 雞 ( 因 ) 所 生, 然 不 得 謂 未 生 之 雞 卵 果, 即 能 生 出 其 有 雞 卵 後 果 或 小 雞 後 後 果 今 謂 因 中 先 已 有 果 生, 則 此 果 亦 應 更 與 異 果 作 因 ; 如 雞 卵 成 雞 雞 復 生 卵 也 是 故 謂 因 中 有 果, 即 謂 此 因 有 此 果 時 即 同 時 有 後 後 多 數 之 果 也 是 則 可 謂 吃 米 即 是 吃 飯, 亦 即 是 吃 糞 也, 是 又 烏 乎 可 哉! 壬 二 作 為 果 破 若 謂 如 地 先 有 香, 不 以 水 灑 香 則 不 發 ; 果 亦 如 是, 若 未 有 緣 會 則 不 能 作 因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如 汝 所 說, 可 了 時 名 果, 瓶 等 物 非 果 何 以 故? 可 了 是 作, 瓶 等 先 有 非 作, 是 則 以 作 為 果 是 故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是 事 不 然
182 若 未 有 緣 會 則 不 能 作 因 者, 若 果 未 有 緣 會 則 不 能 作 其 他 後 果 之 因 ; 即 如 車 料 未 經 造 時, 不 能 作 載 之 因 此 中 車 料 喻 因, 車 喻 果 載 喻 後 果 今 計 因 中 先 有 果, 是 謂 車 料 中 已 有 車, 既 有 車 應 能 作 載 之 因 今 既 不 爾, 是 故 不 然 壬 三 責 了 因 破 復 次 了 因 但 能 顯 發, 不 能 生 物, 如 為 照 闇 中 瓶 故 然 燈, 亦 能 照 餘 臥 具 等 物 ; 為 作 瓶 故 和 合 眾 緣, 而 不 能 生 餘 臥 具 等 物, 是 故 當 知 非 先 因 中 有 果 生 本 無 今 有 謂 之 生, 本 有 今 顯 謂 之 了 ; 生 因 則 僅 生 自 果, 了 因 亦 了 餘 物 今 汝 誤 了 因 以 為 生 因, 證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不 應 道 理! 壬 四 壞 二 造 作 破 復 次 若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則 不 應 有 今 作 當 作 差 別 而 汝 受 今 作 當 作, 是 故 非 先 因 中 有 果 生 二 造 作 者, 謂 今 作 當 作 若 汝 計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則 果 已 先 作 以 先 有 故 而 汝 不 應 受 今 作 當 作 今 作 當 作 者, 謂 生 已 不 生 未 生 而 生 也 以 上 共 有 三 番 問 答, 二 十 四 破, 破 一 切 因 中 有 果 妄 計 竟 蓋 以 不 明 先 一 破 而 復 轉 計, 故 有 二 十 四 破 ; 但 至 二 十 四 破, 轉 計 至 此 已 窮, 故 此 二 十 四 破 總 破 一 切 因 中 有 果 之 妄 計 也 庚 二 釋 因 中 先 無 果 不 生 辛 一 正 破 若 謂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果 生 者, 是 亦 不 然 何 以 故? 若 無 而 生 者, 應 有 第 二 頭 第 三 手 生 何 以 故? 無 而 生 故 論 主 恐 計 因 中 先 有 果 而 生 者 之 愚 夫, 如 數 論 及 小 乘 有 部 等, 其 計 既 為 論 主 所 否 認, 轉 疑 論 主 之 旨 在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生 ; 又 恐 本 計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生 之 愚 夫, 如 勝 論 等, 以 論 主 既 否 認 因 中 先 有 果 而 生, 必 疑 論 主 同 於 所 計 之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生 之 旨 ; 故 論 主 既 破 因 中 先 有 果 之 計, 隨 即 破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生 之 計, 故 曰 : 無 而 生 者, 應 有 第 二 頭 第 三 手 生 蓋 以 因 中 無 果, 則 因 與 果 無 關 係, 可 無 因 而 忽 有 故 也 辛 二 救 破 問 曰 : 瓶 等 物 有 因 緣, 第 二 頭 第 三 手 無 因 緣, 云 何 得 生? 是 故 汝 說 不 然 愚 夫 謂 由 瓶 等 物 之 生 非 無 因 緣, 故 不 同 於 第 二 頭 第 三 手 此 蓋 舉 因 以 證 喻 過, 謂 非 是 同 品 定 有 性 也 辛 三 破 救 壬 一 多 因 破 答 曰 : 第 二 頭 第 三 手 及 瓶 等 果 因 中 俱 無, 如 泥 團 中 無 瓶, 石 中 亦 無 瓶, 何 故 名 泥 團 為 瓶 因 不 名 石 為 瓶 因? 何 故 名 乳 為 酪 因 縷 為 因 不 名 蒲 為 因? 泥 因 中 無 二 頭 三 手 之 果, 不 應 生 二 頭 三 手 ; 然 泥 中 亦 無 瓶 等, 則 亦 不 應 生 瓶, 以 瓶 及 二 頭 三 手, 於 因 中 同 是 無 有 者 故 且 既 因 中 先 無 果, 是 此 因 無 關 於 其 所 生 之 法, 則 求 席 也 不 必 于 蒲 中, 求 瓶 也 不 必 于 泥 中 ; 然 實 不 能, 故 計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生, 不 應 道 理 也 壬 二 多 果 破 復 次 若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果 生 者, 則 凡 一 一 物 應 生 一 切 物, 如 指 端 應 生 車 馬 飲 食 等 ; 如 是 縷 不 應 但 出, 亦 應 生 車 馬 飲 食 等 物 何 以 故? 若 無 而 能 生 者, 何 故 縷 但 能 生, 不 生 車 馬 飲 食 等 物? 以 俱 無 故 縷 因 中 無 果 而 能 生 果, 但 縷 因 中 亦 無 車 果, 亦 應 能 生 車 果, 以 俱 於 因 中 無 故 也 是 則 此 因 縷 有 可 生 多 數 果 車 等 之 過 也 壬 三 俱 無 破 若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果 生, 則 諸 因 不 應 各 各 有 力 能 生 果, 如 須 油 者 要 從 麻 中 取, 不 笮
183 於 沙, 若 俱 無 者, 何 故 麻 中 求 而 不 笮 沙? 凡 有 力 能 生 者 之 謂 因, 由 各 各 別 因 之 力 遂 有 各 各 別 別 之 果 得 生, 如 是 可 知 因 之 於 果, 先 已 有 各 各 別 別 之 關 係 在 焉 今 計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生, 則 此 因 應 非 是 因, 果 亦 應 非 是 果, 以 違 於 因 果 相 生 之 律 故 也 壬 四 生 相 壞 破 若 謂 曾 見 麻 出 油 不 見 從 沙 出, 是 故 麻 中 求 而 不 笮 沙,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若 生 相 成 者, 應 言 餘 時 見 麻 出 油 不 見 沙 出, 是 故 於 麻 中 求 不 取 沙 ; 而 一 切 法 生 相 不 成, 故 不 得 言 餘 時 見 麻 出 油, 是 故 麻 中 求 不 取 於 沙 今 計 因 中 先 無 果, 則 麻 中 應 不 出 油, 以 生 相 先 無 也 生 相 既 不 成, 故 不 應 謂 見 麻 出 油 而 於 麻 中 求 油, 不 取 於 沙 也 壬 五 同 疑 因 破 復 次 我 今 不 但 破 一 事, 皆 總 破 一 切 因 果 若 因 中 先 有 果 生, 先 無 果 生, 有 果 無 果 生, 是 二 生 皆 不 成 ; 是 故 汝 言 餘 時 見 麻 出 油, 則 墮 同 疑 因 同 疑 因, 謂 問 題 未 解 決 之 道 理, 不 能 作 因 喻 也 壬 六 作 壞 破 復 次 若 先 因 中 無 果 而 果 生, 諸 因 相 則 不 成 何 以 故? 諸 因 若 無 法, 何 能 作? 何 能 成? 若 無 作 無 成, 云 何 名 為 因? 如 是 作 者 不 得 有 所 作, 使 作 者 亦 不 得 有 所 作 作 有 三 : 一 所 作 ; 二 作 法 作 者 ; 三 能 作 使 作 者 凡 有 力 能 成 果 能 作 果, 方 謂 之 因 今 汝 計 諸 因 無 法 果, 是 無 能 成 能 作 者, 如 是 故 無 所 作 者, 既 無 所 作, 云 何 謂 有 果 生? 汝 計 因 中 無 果 而 生, 不 應 道 理 壬 七 反 責 難 破 若 謂 因 中 先 有 果 則 不 應 有 作 作 者 作 法 別 異 何 以 故? 若 先 有 果, 何 須 復 作? 是 故 汝 說 作 作 者 作 法 諸 因 皆 不 可 得 因 中 無 果 者, 是 亦 不 然 何 以 故? 若 人 受 作 作 者 分 別 有 因 果, 應 作 是 難 ; 我 說 作 作 者 及 因 果 皆 空, 若 汝 破 作 作 者 及 因 果, 則 成 我 法, 不 名 為 難 是 故 因 中 先 無 果 而 果 生, 是 事 不 然 復 次 若 人 受 因 中 先 有 果, 應 作 是 難 ; 我 不 說 因 中 先 有 果, 故 不 受 此 難, 亦 不 受 因 中 先 無 果 外 難 : 汝 否 認 吾 所 計 因 中 無 果 而 生, 則 汝 即 是 計 因 中 先 有 果 而 生, 既 先 有 果, 何 用 更 作? 論 主 破 謂 : 一 吾 亦 否 認 作 者 所 作 及 能 作, 汝 之 所 破 亦 即 吾 之 所 破 而 汝 以 此 責 我, 是 汝 有 過 二 吾 但 破 因 中 先 無 果, 未 嘗 立 因 中 先 有 果, 吾 乃 二 俱 不 受 者, 故 汝 之 難 有 過 庚 三 釋 因 中 亦 有 果 亦 無 果 不 生 若 謂 因 中 先 亦 有 果 亦 無 果 而 果 生, 是 亦 不 然 何 以 故? 有 無 性 相 違 故 ; 性 相 違 者, 云 何 一 處? 如 明 闇 苦 樂 去 住 縛 解 不 得 同 處, 是 故 因 中 先 有 果 先 無 果 二 俱 不 生 復 次 因 中 先 有 果 先 無 果, 上 有 無 中 已 破 亦 有 謂 非 無, 亦 無 謂 非 有 彼 愚 夫 不 知 論 主 旨 在 離 四 句, 絕 百 非 破 無 計 有, 破 有 計 無, 二 俱 破 則 計 亦 有 亦 無, 故 此 中 謂 二 有 無 既 不 同 俱, 豈 有 二 俱 之 所 生 按 : 此 中 是 就 先 有 先 無 之 關 係, 推 研 之 以 破 亦 有 亦 無 之 計 戊 二 釋 第 四 句 以 齊 諸 法 己 一 結 果 空 是 故 先 因 中 有 果 亦 不 生, 無 果 亦 不 生, 有 無 亦 不 生, 理 極 於 此 一 切 處 推 求 不 可 得, 是 故 果 畢 竟 不 生 上 來 已 釋 因 中 先 有 果 先 無 果 亦 無 亦 有 果 皆 不 生, 是 遍 檢 皆 無 果 可 得, 故 一 切 果 空 己 二 結 有 為 法 空
184 果 畢 竟 不 生 故, 則 一 切 有 為 法 皆 空 何 以 故? 一 切 有 為 皆 是 因 是 果 有 為 法 不 離 生 住 異 滅, 但 依 生 為 根 本 最 初 之 有 謂 之 生 乃 有 住 異 滅 ; 今 既 結 明 果 空, 是 亦 無 因, 無 因 無 果, 誰 生 誰 滅? 故 有 為 法 本 空 也 己 三 結 無 為 法 空 有 為 空 故, 無 為 亦 空 依 有 有 為 之 體, 有 有 為 之 相, 依 有 為 之 名, 乃 有 無 為 之 名 今 有 為 體 空, 有 為 之 名 不 立 ; 則 無 為 之 名 亦 無 從 立, 而 無 為 之 體 亦 應 空 也 己 四 結 人 我 空 有 為 無 為 尚 空, 何 況 我 耶? 眾 生 趣 佛, 必 先 空 人 我 後 空 法 我 但 諸 佛 設 教, 則 應 先 明 法 空 後 明 人 空, 蓋 以 明 法 空 之 理, 豈 有 執 人 我 者 乎? 故 此 中 先 結 明 法 空, 後 結 明 生 空 也 眾 生 之 妄 想, 本 無 軌 範, 欲 破 無 從 但 不 出 我 法 二 執, 故 每 門 結 破 一 切 法 空, 一 切 生 空, 如 是 則 過 無 不 破, 患 無 不 離 也 且 過 患 全 離, 則 境 觀 雙 寂, 即 是 通 達 諸 法 實 相 也 學 佛 者, 於 教 理 粗 通 後, 若 不 修 觀, 尚 覺 無 有 疑 惑 處, 而 疑 亦 似 無 緣 得 起 ; 若 靜 定 修 觀 時, 則 於 其 修 觀 之 境, 必 有 種 種 之 思 惟 所 謂 靜 而 後 能 慮 也 種 種 妄 想, 種 種 疑 惑, 由 斯 而 起 論 主 有 鑒 於 此, 故 以 十 二 門 教, 使 脩 觀 者 於 妄 想 疑 惑 得 離 而 正 觀 暢 發 無 滯, 故 每 門 皆 標 曰 觀 某 某 門 也 丙 三 觀 緣 觀 緣 門 第 三 未 講 此 中 本 文, 先 應 明 隨 逐 以 上 二 門 而 應 開 此 門 之 故 今 於 此 三 門, 以 五 種 義 比 較 明 之 一 第 一 門 總 觀 因 緣, 如 偈 云 : 眾 緣 所 生 法 第 二 門 別 觀 因, 如 偈 云 ( 因 中 ) 先 有 則 不 生 等 第 三 門 別 觀 緣, 如 偈 云 : 廣 略 眾 緣 法 等 二 第 一 門 總 觀 因 果, 如 偈 云 : 眾 緣 所 生 法 第 二 門 別 觀 果, 如 長 行 發 起 文 中 云 : 復 次 諸 法 不 生 第 三 門 別 觀 因, 如 偈 云 : 緣 中 若 無 果 等 三 第 一 門 略 明 果 無 生, 如 云 : 云 何 有 是 法 第 二 門 廣 明 果 無 生, 如 所 謂 : 先 有 先 無 有 無 法 無 果 生 第 三 門 決 明 果 非 從 緣 生 故 無 生, 如 偈 云 : 云 何 以 緣 生 四 第 一 門 正 明 眾 緣 生 諸 法 是 即 無 自 性, 申 三 諦 之 理 第 二 門 正 破 外, 亦 兼 破 內 第 三 門 正 破 內 亦 兼 破 外, 謂 此 門 於 佛 所 說 因 緣 生 諸 法, 即 以 之 明 無 生 之 理 小 乘 有 四 緣 止 破 於 內 ; 但 外 道 中 之 計 四 緣, 亦 同 於 此 中 破 於 此 重 之 比 較 中, 第 三 門 亦 可 謂 之 申 正, 如 謂 第 一 門 則 收 而 不 破 明 因 緣 法 故, 第 二 門 則 破 而 不 收 明 先 有 先 無 有 無 法 不 生 故, 而 第 三 門 則 亦 破 亦 收 蓋 論 主 探 外 意 謂 : 若 一 切 法 空 者, 則 佛 何 故 說 由 四 緣 生 耶? 乃 逐 此 外 意 破 之 而 實 論 主 明 此 一 切 法 空, 即 是 申 佛 說 由 四 緣 生 諸 法 之 本 義 也 五 第 一 門 及 第 二 門, 乃 以 檢 所 生 果 不 可 得, 明 無 生 第 三 檢 能 生 緣, 如 長 行 發 起 文 中, 謂 : 復 次 諸 法 緣 不 成 以 上 五 重 比 較 之, 則 知 有 開 此 門 之 必 要 矣 論 主 由 觀 發 言, 聞 者 由 觀 了 義, 故 此 門 之 觀 者, 即 是 觀 為 能 明, 緣 為 所 明, 觀 為 能 破, 緣 為 所 破 也 丁 一 長 行 發 起 復 次 諸 法 緣 不 成, 何 以 故? 此 中 復 次 諸 法 不 成 句, 標 宗 ; 何 以 故 以 下, 辨 意 有 諸 法 必 有 諸 法 之 所 以 來, 有 諸 法 之 所 以 來 方 有 諸 法, 今 也 諸 法 緣 不 成, 是 無 諸 法 之 所 以 來 者, 故 曰 一 切 法 皆 畢 竟 空 也
185 丁 二 偈 釋 法 義 戊 一 就 緣 求 果 無 己 一 標 法 此 偈 總 標 眾 緣 之 果 法 不 可 得, 故 曰 標 法 略 廣 眾 緣 法, 是 中 無 有 果 ; 緣 中 若 無 果, 云 何 從 緣 生? 此 中 略 廣 二 字 所 詮, 依 十 二 門 論 疏, 有 五 釋 : 一 第 一 門 總 觀 同 緣 故 略, 第 三 廣 開 四 緣 故 廣 二 第 一 門 總 名 因 緣 故 略, 第 二 廣 開 三 門 有 果 無 果 有 無 果 故 廣, 第 三 門 總 攝 諸 緣 與 果 故 亦 略 亦 廣 三 第 二 門 立 名 目 多 故 廣, 第 三 門 檢 之 立 名 目 少 故 略, 四 第 二 門 僅 於 因 中 求 果 故 略, 第 三 門 則 於 種 種 眾 緣 因 緣 中 求 果 故 廣 五 直 就 此 門 本 文 中, 亦 有 廣 略 如 第 二 偈 前 半 云 : 四 緣 生 諸 法 等 故 廣 ; 如 釋 第 二 偈 之 長 行 云 : 因 緣 者 隨 所 從 生 法 等, 別 明 緣 明 因 故 略 大 概 而 言, 若 廣 說 眾 緣, 則 謂 六 因 十 因 十 五 依 處 等 ; 若 略 說 之, 總 謂 之 為 因 緣 或 眾 緣 ; 若 不 廣 不 略 而 說 之, 則 如 本 門 所 謂 之 四 緣 己 二 釋 義 庚 一 略 釋 瓶 等 果, 一 一 緣 中 無, 和 合 中 亦 無, 若 二 門 中 無, 云 何 言 從 緣 生? 瓶 等 果 者, 謂 瓶 及 其 以 外 一 切 之 已 成 就 之 果 法 也 一 一 緣 中 無 者, 謂 如 於 泥 中 求 瓶 不 可 得, 於 陶 師 中 求 瓶 不 可 得, 即 謂 於 能 成 此 瓶 之 眾 緣 中 各 各 緣 中 求 之 皆 不 得 瓶 之 果 也 但 必 一 一 緣 中 有, 然 後 和 合 時 乃 有, 若 一 一 緣 中 無, 則 和 合 時 亦 應 無 也 謂 如 若 於 一 砂 中 可 取 得 油, 則 於 多 砂 和 合 中 亦 可 取 油 ; 但 於 一 一 砂 中 既 不 可 得 油, 故 多 砂 和 合 中 亦 無 油 由 是 可 知 雖 有 泥 團 轉 繩 陶 師 等 眾 緣 和 合 之 力, 亦 應 無 此 瓶 也 以 上 釋 偈 上 半 二 門, 謂 一 一 緣 門 及 和 合 門 今 既 於 此 二 門 中 皆 無 果, 故 不 應 有 果 從 緣 生 也 以 上 釋 偈 下 半 庚 二 廣 釋 問 曰 : 云 何 名 為 諸 緣? 答 曰 : 四 緣 生 諸 法, 更 無 第 五 緣 : 因 緣 次 第 緣 緣 緣 增 上 緣 四 緣 者, 因 緣 次 第 緣 緣 緣 增 上 緣 因 緣 者, 隨 所 從 生 法, 若 已 從 生, 今 從 生, 當 從 生, 是 法 名 因 緣 次 第 緣 者, 前 法 已 滅 次 第 生, 是 名 次 第 緣 緣 緣 者, 隨 所 念 法, 若 起 身 業, 若 起 口 業, 若 起 心 心 數 法, 是 名 緣 緣 增 上 緣 者, 以 有 此 法 故 彼 法 得 生, 此 法 於 彼 法 為 增 上 緣 如 是 四 緣, 皆 因 中 無 果 若 因 中 有 果 者, 應 離 諸 緣 而 有 果, 而 實 離 緣 無 果 若 緣 中 有 果 者, 應 離 因 而 有 果, 而 實 離 因 無 果 若 於 緣 及 因 有 果 者, 應 可 得, 以 理 推 求 不 可 得, 是 故 二 處 俱 無 如 是 一 一 中 無, 和 合 中 亦 無, 云 何 得 言 果 從 緣 生? 以 上 略 釋 中 雖 明 無 果, 但 未 指 定 破 何 種 邪 執 此 中 破 因 中 有 果 之 邪 執, 即 釋 上 半 偈 此 偈 於 中 論 亦 有 之, 但 彼 偈 以 此 偈 之 後 半 作 前 半, 前 半 作 後 半 ; 又 此 偈 總 釋 第 一 偈 中 之 眾 緣 法 三 字 此 中 四 緣, 答 諸 緣 之 數 此 四 緣 生 諸 法 一 句, 表 詮 第 二 句 遮 詮, 謂 遮 神 我 等 第 三 四 句, 答 諸 緣 之 名 此 中 次 第 緣 之 名, 乃 鳩 師 所 譯, 唐 人 譯 等 無 間 緣 此 中 緣 緣, 唐 人 譯 為 所 緣 緣 次, 長 行 別 釋 四 緣 : 一 因 緣 : 因 緣 即 親 緣, 以 能 成 辦 果 之 自 體 故 也, 如 泥 團 之 於 瓶 已 從 生, 謂 如 泥 已 成 瓶 今 從 生, 謂 正 以 泥 造 瓶 之 時 當 從 生, 謂 瓶 應 從 泥 而 生 是 法 名 因 緣, 謂 如 泥 之 於 瓶, 謂 之 因 緣 也 二 次 第 緣 : 此 緣 但 於 心 法 上 有, 非 色 法 上 所 有 此 次 第 緣 之 名 詞, 所 詮 之 義 不 全, 以 其 僅 詮 無 間 義, 而 缺 等 無 間 緣 之 等 義 也 等, 謂 同 類 等 無 間 緣 者, 謂 如 必 前 一 剎 那 之 眼 識 滅, 後 一 剎 那 之 眼 識 乃 得 生 但 此 後 一 剎 那 眼 識 之 生, 對 於 其 前 一 剎 那 意 識 之 滅 否, 全 無 關 係 餘 識 準 此, 應 知 亦 爾 三 緣 緣 : 所 念 法, 即 六 塵 境 界 此 六 塵 境 能 作 前 六 識 心 生 起 之 緣 所 謂 法 生 則
186 種 種 心 生 ; 又 為 六 識 之 所 緣 故 此 心 心 數 法, 謂 意 業 四 增 上 緣 : 增 上, 義 即 使 得 勢 力, 扶 助 義, 增 盛 義, 勝 進 義 以 有 此 法 故 彼 法 得 生 者, 謂 如 以 有 陶 師 轉 繩 等 之 增 上 力 故, 瓶 乃 能 從 泥 團 生 也 以 上 四 緣, 於 心 法 則 必 四 緣 皆 具 乃 能 生 識 ; 於 色 法 則 僅 需 二 緣, 謂 由 增 上 緣 及 因 緣 即 可 成 就 也 以 上 釋 四 緣 義 竟, 以 下 明 四 緣 皆 無 果 如 是 四 緣 皆 因 中 無 果 者, 謂 此 四 緣 中 之 一 一 緣 中 皆 無 有 果 此 句 之 因, 即 指 能 生 之 一 一 緣 也 若 因 中 有 果 者, 應 離 諸 緣 而 有 果 者, 謂 如 此 一 因 緣 中 有 果 者, 則 應 不 必 具 其 他 之 緣 陶 師 等 而 有 果 ( 瓶 ) 可 生 起 也 一 一 之 緣, 對 於 果 法 皆 謂 之 因 今 於 一 一 緣 若 不 與 其 他 緣 俱 則 無 果 現, 如 任 指 一 色 法 亦 皆 俱 二 緣, 是 以 但 可 謂 之 有 眾 緣 而 不 可 謂 之 為 有 果 也 一 一 法 既 皆 從 自 種 子 現 行, 復 一 一 法 剎 那 生 滅, 既 一 一 法 皆 剎 那 生 滅, 故 一 切 境 相 皆 是 虛 幻 吾 人 於 此 境 性 空 寂 之 理, 不 能 觀 察 明 了, 是 以 起 種 種 之 妄 想, 計 種 種 之 邪 因 緣, 遂 致 流 轉 生 死 今 此 中 明 從 一 一 緣 中 求 果 既 不 可 得, 於 眾 緣 和 合 中 亦 不 可 得 ; 且 緣 對 果 立, 今 果 是 無, 故 緣 非 有 學 者 於 此 了 達 十 生 即 不 生 之 理, 即 可 了 達 畢 竟 空 寂 之 諸 法 實 相 也 以 下, 破 因 中 無 果 計 及 能 生 之 緣 即 釋 下 半 偈 以 結 明 一 切 法 皆 空 戊 二 舉 非 緣 決 破 若 果 緣 中 無, 而 從 緣 中 出, 是 果 何 不 從 非 緣 中 而 出? 若 謂 果, 緣 中 無 而 從 緣 生 者, 何 故 不 從 非 緣 生? 二 俱 無 故 是 故 無 有 因 緣 能 生 果 者 非 緣, 詮 三 義 : 一 非 此 果 之 緣 而 為 他 果 之 緣 者 ; 二 神 我 及 大 梵 天 等 ; 三 龜 毛 兔 角 等 此 中 謂 此 果 於 緣 中 無 者, 則 是 此 果 可 從 無 關 之 法 中 生 ; 是 則 瓶 應 可 從 牛 奶 中 生 出 或 從 龜 毛 或 神 我 中 生 出 今 實 不 爾, 是 故 非 理 又, 緣 與 非 緣 今 緣 與 非 緣 皆 不 能 生, 是 故 此 果 無 有 能 生 之 因 緣 丁 三 結 齊 諸 法 果 不 生 故, 緣 亦 不 生 何 以 故? 先 緣 後 果 故 緣 果 無 故, 一 切 有 為 法 空 ; 有 為 法 空 故, 無 為 法 亦 空 ; 有 為 無 為 空 故, 云 何 有 我? 先 緣, 亦 是 果 法, 故 先 緣 之 生, 亦 同 於 後 果 之 生 ; 今 後 果 既 不 生, 則 先 緣 亦 不 生 矣 有 為 法 不 離 因 果, 今 緣 及 果 法 空 故, 有 為 法 空 無 有 有 為 法 之 相, 謂 之 無 為, 今 有 為 法 之 體 既 空, 則 何 所 無 而 云 無 為 耶? 故 無 為 法 亦 空 依 法 上 立 有 我, 今 法 既 空, 何 況 我 耶? 以 上 釋 性 空 品 竟 本 論 之 一 一 門, 皆 明 無 生, 皆 可 由 之 通 達 實 相, 初 不 必 定 有 十 二 門 之 設 但 以 根 性 不 同, 施 教 有 別, 隨 其 所 應 使 之 悟 入, 故 應 設 十 二 門 又 雖 一 一 門 皆 明 空 義, 但 以 順 說 教 之 次 序, 故 則 應 先 明 性 空, 繼 明 相 空, 後 明 用 空 ; 故 續 此 門 即 開 觀 無 相 門 乙 二 明 無 相 門 丙 一 觀 相 觀 相 門 第 四 觀 謂 能 觀 之 心, 相 謂 所 觀 之 境, 門 謂 能 詮 能 通 之 門 相 義 有 廣 狹 : 約 狹 義, 則 僅 有 相 者 得 謂 之 相, 無 相 者 非 相 也 若 約 廣 義, 則 不 僅 有 相 之 相 為 相, 而 無 相 亦 是 相, 乃 至 一 切 法 相 如 心 所 相 心 不 相 應 行 相 及 涅 槃 空 如 實 性 虛 空 空 華 等 皆 謂 之 相 蓋 謂 凡 名 字 之 所 能 名, 及 言 說 之 所 能 說, 乃 至 思 想 之 所 能 想 者 皆 是 此 中 所 謂 想 者, 即 遍 行 心 所 中 之 想 心 所 此 心 所 之 所 緣 者, 即 為 一 切 境 一 切, 則 非 僅 指 六 塵 境 可 知 上 之 分 齊 相 以 此 一 切 境 中 之 任 一 境, 皆 有 其 各 自 之 分 齊 即 界 限 如 說 空, 則 以 非 空 為 其 界 限, 若 不 以 非 空 為 其 界 限, 則 必 無 有 空 之 可 想
187 空 之 可 說 ; 若 說 無, 則 當 以 有 為 其 界 限, 若 不 以 有 為 其 界 限, 則 必 無 無 可 想 可 言 故 想 之 所 取 者, 即 取 一 切 境 之 分 齊 也 但 此 境 分 齊 即 是 相, 故 不 論 有 無 空 實 空 如 涅 槃, 凡 為 想 之 所 取 者, 皆 謂 之 相 也 又 一 切 相 義, 約 有 六 種 : 一 色 相, 謂 青 黃 赤 黑 等 二 形 相, 謂 長 短 方 圓 等 三 表 相, 謂 動 靜 屈 伸 等 以 上 三 相, 通 名 有 見 相 法, 眼 識 所 取 之 相 四 對 相, 謂 非 僅 眼 識 之 所 緣 而 通 為 耳 鼻 舌 身 之 所 緣 者 ; 如 耳 所 緣 之 聲 相, 乃 至 身 所 緣 之 觸 相 等 五 義 相, 謂 有 說 及 想 所 詮 定 之 相, 即 是 想 上 了 別 義 理 之 相, 與 心 心 所 法, 不 相 應 法 無 為 法 等 相 之 相 六 體 相, 謂 無 分 別 智 所 緣 相 此 門 以 破 立 名, 亦 以 破 為 顯 其 所 破 者, 即 上 三 門 所 未 破 盡 之 妄 想 相 於 有 為 無 為 法 等 上 所 起 之 想 相 其 所 顯 者, 即 諸 法 之 實 相 蓋 謂 若 能 於 一 切 法 上 所 起 之 妄 想 空 盡, 則 一 切 法 離 執 之 相 自 顯 離 執 之 相 即 諸 法 之 實 相 今 此 門 觀 一 切 相 皆 無 相, 破 盡 一 切 妄 想 之 相, 故 此 門 之 所 顯 者, 即 諸 法 之 實 相 也 且 既 能 觀 一 切 相 無 相 空 諦 所 明, 即 能 觀 得 無 相 無 不 相 俗 諦 所 明, 即 由 此 門 可 雙 照 二 諦 也 二 諦 照 了, 二 智 方 便 智 實 智 必 生, 二 智 生 乃 能 具 足 六 波 羅 密 而 無 所 障 礙 ; 故 即 由 此 門 可 具 足 六 波 羅 密 而 無 障 礙 也 夫 達 實 相, 照 二 諦, 生 二 智, 乘 萬 行, 是 如 來 正 法 之 所 顯, 故 曰 此 門 是 即 破 為 顯 也 明 此 門 隨 逐 隨 上 三 門 而 有 必 開 之 關 係, 與 所 以 有 於 一 一 門 之 通 義, 約 有 二 點 以 說 明 之 : 一 約 通 義 ; 二 約 別 義 通 義, 謂 此 門 來 意 之 可 通 於 餘 一 一 門 者, 分 四 : 一 雖 由 一 一 門 皆 能 入 於 空 義, 但 根 性 不 同, 教 亦 應 別, 有 應 觀 無 相 而 悟 入 者 有 聞 無 相 教 之 種 子 者, 則 應 說 無 相, 故 續 上 空 品 而 應 開 此 門 二 如 有 人 僅 有 計 法 上 之 有 相 或 無 相 為 決 定 相 等 執, 而 無 因 中 有 果 或 無 果 或 亦 有 果 亦 無 果 而 生 或 不 生 之 疑 等, 即 非 上 三 門 之 所 能 對 治, 故 今 以 對 治 所 應 對 治 者 而 開 此 門 三 以 鈍 根 者 於 經 中 所 說 有 為 法 上 或 無 為 法 上 執 其 決 定 之 相, 故 應 說 無 相 破 其 決 定 相 之 執 而 開 此 門 四 般 若 如 火, 諸 法 猶 薪, 薪 遇 火 而 放 大 光 明, 般 若 破 煩 惱 而 照 空 諸 法, 故 須 歷 觀 一 切 世 出 世 法, 乃 能 發 生 摩 訶 般 若 今 為 歷 觀 一 切 相 法 無 相, 發 生 摩 訶 般 若, 照 空 煩 惱, 是 以 應 開 此 門 由 上 四 義, 則 可 知 此 門 與 一 一 門 共 通 之 來 意 矣 別 義 者, 謂 於 十 二 門 中, 此 門 與 上 品 之 特 殊 關 係 也, 分 四 : 一 上 品 觀 有 果 無 果 等 皆 不 生, 是 從 觀 體 性 入 於 空 義 但 恐 愚 者 雖 了 性 空 而 計 相 有, 故 此 品 從 空 門 入 無 相 門, 此 門 為 無 相 門 之 首, 故 總 觀 一 切 法 相 二 上 品 觀 所 相 之 法 瓶 等 空, 此 門 觀 能 相 之 相 亦 空 三 上 品 觀 別 別 之 眾 緣 生 別 別 之 果 法, 破 別 別 所 生 法 以 明 無 有 能 生 所 生 ; 此 門 別 觀 能 生 能 滅 之 共 同 相 四 上 品 雖 觀 緣 果 皆 無 生, 然 愚 夫 猶 執 有 經 所 云 生 住 滅 三 有 為 相, 故 此 門 總 觀 三 相 丁 一 長 行 發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丁 二 偈 釋 正 明 戊 一 總 破 相 己 一 總 明 為 無 為 無 相 有 為 及 無 為, 二 法 俱 無 相 ; 以 無 有 相 故, 二 法 則 皆 空 有 為 法 不 以 相 成 問 曰 : 何 等 是 有 為 相? 答 曰 : 萬 物 各 有 有 為 相, 如 牛, 角 犎 垂 壺 尾 端 有 毛, 是 為 牛 相 如 瓶, 底 平 腹 大 頸 細 口 圓 脣 麤, 是 為 瓶 相 如 車, 以 輪 軸 轅 軛, 是 為 車 相 如 人, 以 頭 目 腹 脊 肩 臂 手 足, 是 為 人 相 如 是 生 住 滅, 若 是 有 為 法 相 者, 為 是 有 為? 為 是 無 為? 總 破 相, 即 總 觀 相 上 品 明 性 空 相 亦 空, 此 明 相 無 即 是 體 空 此 中 所 云 之 二 法, 即 有 為 法 與 無 為 法 此 偈 上 半 明 法 無 相, 下 半 明 法 無 相 故 法
188 體 空 長 行 中, 有 為 法 不 以 相 成 至 是 為 人 相, 標 列 有 為 相 如 是 生 住 滅 至 為 是 無 為, 開 生 住 滅 是 有 為 或 無 為 之 二 關, 生 起 以 下 第 二 偈 之 文 此 中 謂 : 若 生 住 滅 能 為 有 為 法 作 相 者, 則 此 能 為 有 為 法 作 相 之 生 住 滅 相, 為 是 有 為 耶? 為 是 無 為 耶? 此 中 所 云 之 生 住 滅 相, 他 處 或 並 略 之 有 生 滅 二 相 諸 法 以 剎 那 滅 故 住 屬 滅 ; 或 廣 析 之 有 生 住 異 滅 四 相 以 滅 時 之 先 有 異 相 故 ; 或 亦 有 三 相, 謂 生 異 滅 謂 雖 住 亦 必 有 變 異 故 生 者, 謂 此 法 之 初 起 相 ; 滅 者, 謂 此 法 之 終 了 相 又 生 者, 表 此 法 先 無 而 現 有 ; 住 者, 表 此 法 雖 終 有 滅 而 暫 有 用 ; 異 者, 表 此 法 雖 暫 有 用 而 非 凝 然 不 變 ; 滅 者, 表 此 法 雖 暫 有 而 終 必 滅 小 乘 部 中, 有 謂 生 住 滅 三 有 為 相 是 無 為 法 者, 如 大 眾 部 等 ; 有 謂 是 有 為 法 者, 如 上 座 部 等 俱 舍 論 承 一 切 有 部, 將 此 三 有 為 相 列 在 十 四 不 相 應 行 中, 是 實 有 有 法 而 屬 有 為 大 乘 法 相, 則 列 入 二 十 四 不 相 應 行 法 中, 屬 於 色 心 分 位 之 假 法, 但 此 假 法 亦 有 為 法 攝, 故 此 三 相 應 屬 有 為 法 己 二 別 明 有 為 法 無 相 問 曰 : 若 是 有 為 有 何 過? 答 曰 : 若 生 是 有 為, 復 應 有 三 相 ; 若 生 是 無 為, 何 名 有 為 相? 若 生 是 有 為 者, 即 應 有 三 相, 是 三 相 復 應 有 三 相, 如 是 展 轉 則 無 窮 住 滅 亦 爾 若 生 是 無 為, 云 何 得 無 為 與 有 為 作 相? 離 生 住 滅 誰 能 知 是 生? 復 次 分 別 生 住 滅 故 有 生, 無 為 不 可 分 別, 是 故 無 生 住 滅 生 住 滅 空 故, 有 為 法 空 ; 有 為 法 空 故, 無 為 法 亦 空, 因 有 為 故 有 無 為 ; 有 為 無 為 法 空 故, 一 切 法 空 凡 有 為 法 皆 有 生 住 滅 三 相, 今 云 : 生 是 有 為 法, 故 生 亦 應 有 生 住 滅 三 相 有 為 法 不 離 生 住 滅 之 相, 今 云 生 是 無 為 法, 則 何 者 名 為 有 為 法 耶? 且 生 相 是 造 作 相 應 離 生 等 相 方 謂 之 無 為, 故 不 得 謂 生 是 無 為 法 也 若 生 是 有 為 者, 即 應 有 三 相 至 住 滅 亦 爾, 此 以 生 等 是 有 為, 有 無 窮 過, 明 生 等 三 相 無 若 生 是 無 為 者 至 離 生 住 滅 誰 能 知 是 生? 此 以 有 為 無 為 有 差 別, 明 三 相 無 分 別 生 住 滅 有 生 者, 謂 生 相 與 住 滅 相 應 有 異 無 為 不 可 分 別 者, 謂 以 無 為 法 相 是 一 致 故 此 以 無 為 法 與 三 相 之 差 別, 明 三 相 無 生 住 滅 空 故 有 為 法 空 至 無 為 法 空 故 一 法 法 空, 結 明 以 上 二 偈, 判 決 一 切 法 皆 空 戊 二 別 破 相 己 一 破 展 轉 家 義 庚 一 問 問 曰 : 汝 說 三 相 復 有 三 相, 是 故 無 窮, 生 不 應 是 有 為 者, 今 當 說 : 生 生 之 所 生, 生 於 彼 本 生 ; 本 生 之 所 生, 還 生 於 生 生 法 生 時, 通 自 體 七 法 共 生 : 一 法, 二 生, 三 住, 四 滅, 五 生 生, 六 住 住, 七 滅 滅 是 七 法 中, 本 生 除 自 體, 能 生 六 法 ; 生 生 能 生 本 生, 本 生 還 生 生 生, 是 故 三 相 雖 是 有 為 而 非 無 窮 住 滅 亦 如 是 此 中 救 生 等 三 相 是 有 為, 則 有 無 窮 之 破 此 中 本 生 能 生 法 住 滅 生 生 住 住 滅 滅 六 法, 而 其 自 身, 則 為 生 生 之 所 生 ; 本 住 能 住 法 生 滅 生 生 住 住 滅 滅, 而 其 自 體 則 為 住 住 之 所 住 ; 本 滅 能 滅 法 生 住 生 生 住 住 滅 滅, 而 其 自 體 則 為 滅 滅 之 所 滅 此 中 七 法, 或 謂 之 為 九 法, 謂 : 一 法, 二 生 本 生, 三 住 本 住, 四 異 本 異, 五 滅 本 滅, 六 生 生, 七 住 住, 八 異 異, 九 滅 滅 所 謂 本 者, 謂 此 法 能 為 餘 法 等 之 本, 能 生 餘 法 或 住 滅 餘 法 也 至 於 生 生, 則 僅 能 生 本 生 ; 住 住, 僅 能 住
189 本 住 ; 滅 滅, 亦 僅 能 滅 本 滅 也 以 上 之 九 法 或 七 法, 皆 薩 婆 多 部 之 論 師 所 立 庚 二 答 辛 一 初 二 偈 就 前 後 破 答 曰 : 若 謂 是 生 生, 還 能 生 本 生, 生 生 從 本 生, 何 能 生 本 生? 若 謂 生 生 能 生 本 生, 本 生 不 生 生 生, 生 生 何 能 生 本 生? 若 謂 是 本 生, 能 生 彼 生 生, 本 生 從 彼 生, 何 能 生 生 生? 若 謂 本 生 能 生 生 生, 生 生 生 已 還 生 本 生,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生 生 法 應 生 本 生, 是 故 名 生 生, 而 本 生 實 自 未 生, 云 何 能 生 生 生? 初 二 偈, 謂 第 四 偈 及 第 五 偈 就 前 後, 謂 就 生 生 與 本 生 生 起 之 前 後 第 四 偈 謂 : 先 有 本 生, 後 方 有 所 生 之 生 生, 若 本 生 未 生 生 生, 生 生 何 能 生 本 生 耶? 是 以 生 生 不 能 生 本 生 也 第 五 偈 謂 : 本 生 須 從 生 生 而 生, 今 生 生 未 生 本 生 時, 何 有 本 生 能 生 生 生 耶? 是 以 本 生 不 能 生 生 生 也 辛 二 次 一 偈 就 一 時 破 若 謂 : 生 生 生 時 能 生 本 生 者, 是 事 亦 不 然 何 以 故? 是 生 生 生 時, 或 能 生 本 生, 生 生 尚 未 生, 何 能 生 本 生? 是 生 生 生 時, 或 能 生 本 生, 而 是 生 生 自 體 未 生, 不 能 生 本 生 次 一 偈, 謂 第 六 偈 就 一 時 破, 謂 就 能 生 所 生 同 時 俱 有 破 之 合 能 生 所 生 義, 故 名 生 生 能 生 者, 謂 生 生 能 生 本 生 也 ; 所 生 者, 謂 本 生 乃 生 生 之 所 生 也 此 中 謂 : 必 先 有 生 生 之 能 生 自 體, 乃 可 有 生 生 所 生 之 本 生 ; 今 生 生 自 體 尚 未 生, 何 能 生 彼 本 生? 本 生 既 無 從 生, 則 何 有 本 生 所 生 之 生 生? 故 生 生 本 生, 二 俱 非 能 生 者, 亦 非 所 生 者, 是 以 生 生 本 生 二 俱 空 也 二 既 空 故, 所 計 生 住 滅 之 生 相, 皆 應 無 有 己 二 破 不 展 轉 家 義 庚 一 長 行 發 起 若 謂 : 是 生 生 生 時, 能 自 生 亦 能 生 彼 ; 如 燈 然 時, 能 自 照 亦 照 彼,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以 上 已 破 生 生 生 本 生, 本 生 生 生 生, 互 相 展 轉 而 生 之 計, 明 生 相 無 此 中 則 轉 計 生 生 與 本 生 非 相 生 非 展 轉, 謂 生 生 能 生 自 亦 能 生 本 生, 救 破 重 立 生 相 非 無 是 事 不 然, 是 句 總 非 ; 何 以 故, 是 句 發 起 以 下 破 救 章 本 庚 二 偈 文 正 破 辛 一 破 譬 說 壬 一 直 破 燈 不 照 闇 燈 中 自 無 闇, 住 處 亦 無 闇, 破 闇 乃 名 照, 燈 為 何 所 照? 燈 體 自 無 闇, 明 所 住 處 亦 無 闇 若 燈 中 無 闇, 住 處 亦 無 闇, 云 何 言 燈 自 照 亦 能 照 彼? 破 闇 故 名 為 照, 燈 不 自 破 闇, 亦 不 破 彼 闇, 是 故 燈 不 自 照 亦 不 照 彼 是 故 汝 先 說 燈 自 照 亦 照 彼, 生 亦 如 是 自 生 亦 生 彼 者, 是 事 不 然 因 喻 是 能 成, 宗 是 所 成, 破 其 能 成, 則 所 成 不 成, 故 此 中 先 破 譬 後 破 法 燈 以 明 為 體, 體 中 即 無 闇 ; 又 燈 以 明 為 體, 明 即 燈 體, 故 明 所 在 處 即 燈 所 在 處, 明 所 在 處 無 闇, 故 燈 住 處 無 闇 燈 體 即 明, 故 無 燈 所 破 自 體 中 之 闇 ; 燈 處 無 闇, 亦 無 燈 所 破 燈 住 處 之 闇 破 闇 名 照, 今 無 闇 之 可 破, 故 無 所 照 ; 所 照 既 無, 能 照 亦 無 是 以 生 生 不 應 能 生 生 生 之 自 體, 亦 不 應 能 生 所 生 之 本 生, 故 生 相 非 有 也 壬 二 破 初 燈 不 照 闇 問 曰 : 燈 然 時 能 破 闇, 是 故 燈 中 無 闇, 住 處 亦 無 闇 答 曰 : 云 何 燈 然 時 而 能 破 於 闇? 此 燈 初 然 時, 不 能 及 於 闇 若 燈 然 時 不 能 到 闇, 若 不 到 闇, 不 應 言 破 闇 燈 初 然 時 不 能 及 於 闇, 明 闇 不 同 處 故, 如 闇 不 及 於 明
190 壬 三 破 燈 應 遍 破 闇 復 次 若 燈 不 及 闇 而 能 破 闇 者, 燈 在 於 此 間, 則 破 一 切 闇 若 謂 燈 雖 不 到 闇 而 力 能 破 闇 者, 此 處 然 燈 應 破 一 切 世 間 闇, 俱 不 及 故 而 實 此 間 然 燈 不 能 破 世 間 闇, 是 故 汝 說 燈 雖 不 及 闇 而 力 能 破 者, 是 事 不 然 燈 應 能 破 一 切 闇, 許 燈 不 到 闇 而 能 破 闇 故 又 燈 應 不 能 破 闇, 燈 不 能 破 一 切 闇 故 壬 四 奪 破 明 照 闇 義 復 次 若 燈 能 自 照, 亦 能 照 於 彼, 闇 亦 應 如 是 自 蔽 亦 蔽 彼 若 謂 燈 能 自 照 亦 照 彼, 闇 與 燈 相 違, 亦 能 自 蔽 亦 蔽 彼 若 燈 與 闇 相 違 不 能 自 蔽 亦 蔽 彼, 而 言 燈 能 自 照 亦 照 彼 者,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汝 喻 非 也 燈 不 能 自 照 及 照 彼, 明 闇 俱 不 相 涉 故, 如 闇 不 能 自 蔽 蔽 明 辛 二 破 法 說 壬 一 正 破 三 相 如 生 能 自 生 亦 生 彼 者, 今 當 更 說 : 此 生 若 未 生, 云 何 能 自 生? 若 生 已 自 生, 已 生 何 用 生 此 生 未 生 時, 應 若 生 已 生, 若 未 生 生 若 未 生 而 生, 未 生 名 未 有, 云 何 能 自 生? 若 謂 生 已 而 生, 生 已 即 是 生, 何 須 更 生? 生 中 更 無 生, 作 已 更 無 作, 是 故 生 不 自 生 若 不 自 生, 云 何 生 彼? 汝 說 自 生 亦 生 彼, 是 事 不 然 住 滅 亦 如 是 長 行 中 自 此 生 未 生 時, 至 是 故 生 不 自 生, 直 釋 此 偈 若 不 自 生 至 住 滅 亦 如 是, 此 以 不 能 自 生, 結 明 亦 不 能 生 彼 ; 不 能 自 住, 亦 不 能 住 彼 ; 不 能 自 滅 亦 不 能 滅 彼 此 蓋 於 三 相 之 本 身 上 研 明 三 相 皆 空 壬 二 結 破 有 為 是 故 生 住 滅 是 有 為 相, 是 事 不 然, 生 住 滅 是 有 為 相 不 成 故, 有 為 法 空 是 故 生 住 滅 是 有 為 相 者, 牒 計 是 事 不 然 者, 總 結 破 生 住 滅 有 為 相 不 成 故 有 為 法 空 者, 此 中 以 有 為 相 空 證 有 為 法 體 空, 所 謂 既 無 煙 為 標 相, 即 應 無 火 也 丁 三 結 齊 諸 法 戊 一 就 有 為 相 空 結 齊 諸 法 有 為 法 空 故, 無 為 法 亦 空 何 以 故? 滅 有 為 名 無 為 涅 槃, 是 故 涅 槃 空 三 藏 眾 謂 諸 法 實 有 體 相 是 俗 諦, 諸 法 實 有 滅 已 即 空 諦 ; 而 此 中 謂 諸 法 本 空, 實 無 可 滅, 故 無 涅 槃 無 無 為 法 也 戊 二 明 無 為 相 空 結 齊 諸 法 己 一 無 法 破 復 次 無 生 無 住 無 滅, 名 無 為 相 ; 無 生 住 滅 則 無 法, 無 法 不 應 作 相 無 生 滅 則 無 果, 無 果 法 則 無 無 為 相 己 二 無 相 不 可 知 破 若 謂 無 相 是 涅 槃 相, 是 事 不 然 若 無 相 是 涅 槃 相, 以 何 相 故 知 是 涅 槃 是 無 相? 若 以 有 相 知 是 無 相, 云 何 名 無 相? 若 以 無 相 知 是 無 相, 無 相 是 無, 無 則 不 可 知 知 無 相 時 同 時 帶 知 有 相, 以 必 以 有 相 為 分 齊 故, 是 以 有 相 知 無 相 也 以 有 相 知 無 相, 故 其 所 知 者 應 非 是 無 相 又 不 應 以 無 相 知 無 相, 以 於 境 上 不 能 取 無 相, 非 無 相 之 分 齊 故 不 取 分 齊, 誰 復 能 知 無 相? 故 不 得 有 知 無 相 是 故 謂 無 相 是 涅 槃 相, 不 應 道 理 無 相 既 非 是 涅 槃, 而 又 非 有 為 相 是 涅 槃 相, 故 無 涅 槃 相 己 三 無 有 為 相 故 不 能 知 無 為 法 之 無 相 破 若 謂 如 眾 衣 皆 有 相, 唯 一 衣 無 相, 正 以 無 相 為 相 故, 人 言 取 無 相 衣, 如 是 可 知 無 相 衣 可 取 ; 如 是 生 住 滅 是 有 為, 無 生 住 滅 處 當 知 是 無 為, 是 故 無 相 是 涅 槃 者,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生 住 滅 種 種 因 緣 皆 空, 不 得 有 為 相, 云 何 因 此 知 無 為? 汝 得 何 有 為 決 定 相, 知 無 相 處 是 無 為? 是 故 汝 說 眾 相 衣 中 無 相 衣 喻 涅 槃 無 相 者, 是 事 不 然
191 又 衣 喻, 後 第 五 門 中 廣 說 有 為 法 之 相, 即 生 住 滅 上 已 明 生 住 滅 皆 空, 生 住 滅 空 即 有 為 相 空, 有 為 相 既 畢 竟 無 有, 將 以 何 相 為 無 為 法 相 之 分 齊 知 無 為 法 相 耶? 故 無 為 不 以 相 成 也 且 對 有 為 說 無 為, 今 有 為 相 既 空, 無 為 豈 有 哉! 種 種 因 緣, 作 種 種 理 由 解 印 度 人 衣 之 有 牒 紋 者, 曰 有 相 衣 ; 無 牒 紋 者, 曰 無 相 衣 己 四 結 明 一 切 法 空 是 故 有 為 法 皆 空 ; 有 為 法 空 故, 無 為 法 亦 空 ; 有 為 無 為 法 空 故, 我 亦 空 : 三 事 空 故, 一 切 法 皆 空 依 有 為 法 建 立 人 我, 有 為 法 空 人 我 豈 有? 一 切 法 不 出 有 為 無 為 二 法, 今 二 法 既 空, 故 一 切 法 皆 空 丙 二 觀 有 相 無 相 觀 有 相 無 相 門 第 五 未 講 本 文, 先 明 此 門 來 意, 來 意 有 四 : 一 上 門 正 破, 此 門 縱 破 上 門 正 破 有 為 相 無 為 相 以 明 一 切 法 無 相 ; 此 門 縱 許 相 有, 然 研 其 於 有 相 不 能 立 相 有, 於 無 相 亦 不 能 立 相 有 二 上 門 破 通 相, 此 門 破 別 相 以 所 相 之 法 別 別 不 同 故 三 上 門 破 隱 微 相, 此 門 破 粗 顯 相 粗 相 即 依 物 顯 現 相 四 上 門 破 能 相 之 表 相, 此 門 破 所 相 之 體 相 已 明 來 意, 次 釋 門 題 觀 如 前 釋 此 中 有 相 無 相, 皆 具 能 破 所 破 二 義 : 能 破 者, 謂 如 云 : 有 相 相 不 相, 無 相 亦 不 相, 離 彼 相 不 相, 更 為 何 所 相? 所 破 者, 謂 隨 轉 計 有 相 而 相 無 相 而 相, 即 逐 破 之 故 約 通 義, 有 之 能 相 皆 是 法 但 此 中 乃 約 別 義 而 有, 故 以 一 切 法 是 所 相, 而 以 能 相 之 相 空 明 所 相 之 一 切 法 空 此 中 觀 有 相 無 相, 皆 不 能 立 相, 以 明 實 相 無 相, 故 此 門 係 以 破 為 門 也 丁 一 生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丁 二 門 體 戊 一 偈 有 相 相 不 相, 無 相 亦 不 相 ; 離 彼 相 不 相, 相 為 何 所 相? 有 相 者, 謂 萬 物 已 有 相 相 者, 謂 能 相 之 相 不 相 者, 謂 不 能 相 之 有 相 相 不 相 者, 謂 若 萬 物 已 有 相, 不 應 復 以 相 相 之 而 增 益 其 相, 且 亦 不 能 以 相 相 之 也 如 有 為 法 是 已 有 相 者, 既 不 能 以 生 住 滅 相 相 之, 且 亦 何 所 用 而 以 生 住 滅 相 相 之 耶? 萬 物 若 本 無 相, 則 萬 物 之 體 畢 竟 空 無, 以 無 標 相 則 不 應 言 有 體 相 也 萬 法 體 既 不 可 得, 生 住 滅 又 安 能 強 於 無 相 上 立 為 相 耶? 離 有 相 無 相, 亦 無 第 三 法 可 以 相 相 今 有 相 與 無 相 皆 不 能 相, 則 無 一 切 所 相 之 相 ; 一 切 所 相 之 法 既 空, 汝 所 計 以 為 相 者, 將 於 何 處 安 立 耶? 戊 二 長 行 有 相 事 中 相 不 相 何 以 故? 若 法 先 有 相, 更 用 相 為? 復 次 若 有 相 事 中 相 得 相 者, 則 有 二 相 過 : 一 者 先 有 相, 二 者 相 來 相 是 故 有 相 事 中 相 無 所 相 無 相 中 相 亦 無 所 相, 何 法 名 無 相 而 以 有 相 相? 如 象 有 雙 牙, 垂 一 鼻, 頭 有 三 隆, 耳 如 箕, 脊 如 彎 弓, 腹 大 而 垂, 尾 端 有 毛, 四 腳 麤 圓, 是 為 象 相 若 離 是 相, 更 無 有 象 可 以 相 相 如 馬 豎 耳 垂, 四 腳 同 蹄, 尾 通 有 毛, 若 離 是 相 更 無 有 馬 可 以 相 相 如 是 有 相 中 相 無 所 相, 無 相 中 相 亦 無 所 相 ; 離 有 相 無 相, 更 無 第 三 法 可 以 相 相, 是 故 相 無 所 相 自 有 相 事 中 相 不 相, 至 無 相 中 亦 無 所 相 一 段 ; 與 離 有 相 無 相 至 是 故 相 無 所 相 一
192 段, 直 釋 偈 本 此 中 前 一 段 釋 偈 上 半, 後 一 段 釋 偈 下 半 丁 三 結 齊 相 無 故, 可 相 法 亦 不 成 何 以 故? 以 相 故 知 是 事 名 可 相 以 是 因 緣 故, 相 可 相 俱 空 ; 相 可 相 空 故, 萬 物 亦 空 何 以 故? 離 相 可 相, 更 無 有 物 物 無 故, 非 物 亦 無 ; 以 物 滅 故 名 無 物 若 無 物 者, 何 所 滅 故 名 為 無 物? 物 無 物 空 故, 一 切 有 為 法 皆 空 ; 有 為 法 空 故, 無 為 法 亦 空 ; 有 為 無 為 空 故, 我 亦 空 此 中 以 相 無 所 相, 明 可 相 法 無, 以 相 可 相 俱 空 明 萬 物 空 即 謂 有 為 相 無 為 相 空 故, 有 為 法 無 為 法 空, 以 萬 物 空 明 非 物 無 物 亦 空, 以 物 無 物 空 明 一 切 法 及 我 皆 空 此 中 物 者, 謂 可 指 別 出 來 之 東 西 也 耶 教 中 謂 萬 物 為 上 帝 所 造, 故 上 帝 非 物, 是 以 耶 教 之 教 義, 亦 同 此 中 破 丙 三 觀 一 異 觀 一 異 門 第 六 此 門 及 上 一 門, 皆 隨 觀 相 門 之 線 索 而 來 此 一 門 來 意, 有 三 : 一 上 來 雖 已 正 破 表 相 標 相 體 相 有 相 無 相 等 一 切 相, 但 愚 者 仍 橫 計 相 有, 故 此 門 縱 許 其 所 計 之 相 有 而 開 一 異 二 關 以 破 之, 是 以 應 開 此 門 二 愚 者 不 受 上 二 門 破, 謂 相 可 相 者, 有 一 異 可 得, 故 就 彼 所 計 而 破 之, 應 開 此 門 三 寄 相, 可 相 之 一 異, 遍 破 諸 法 之 一 異, 故 開 此 門 已 明 來 意, 次 釋 門 題 觀 門 二 字, 如 前 釋 凡 有 相 對 者, 皆 可 謂 之 有 一 異 此 中 一 異, 具 能 破 所 破 二 義 : 一 為 能 破 者, 謂 如 有 體 用 是 一, 則 體 即 用, 用 即 體, 體 則 不 名 為 體, 用 亦 不 名 為 用, 是 無 體 無 用 也 若 有 體 用 是 異, 則 斯 用 者 誰 之 用, 而 體 者 誰 之 體 哉? 又 如 若 有 萬 法 與 心 是 一, 則 萬 法 即 是 心, 不 應 萬 法 唯 心 之 理 若 有 萬 法 與 心 是 異, 則 萬 法 何 關 於 心? 亦 不 應 萬 法 唯 心 之 理 此 中 研 相 及 可 相 是 一 是 異 法 不 可 得 故, 即 是 以 一 異 為 能 破 也 二 為 所 破 者, 謂 論 主 否 認 相 可 相 有 一 異 可 得, 故 是 所 破 也 丁 一 發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標 宗 ; 何 以 故, 以 下 辨 意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文 相 及 與 可 相, 一 異 不 可 得 ; 若 無 有 一 異, 是 二 云 何 成? 若 云 相 可 相 是 一 者, 則 二 無 分 別, 相 即 可 相, 無 相 亦 無 可 相 也 若 云 相 可 相 是 異 者, 則 二 無 關 係, 相 即 不 能 相 可 相 此 中 相 謂 能 相, 可 相 謂 所 相 對 所 立 能, 對 能 云 所, 今 相 可 相 之 一 異 既 不 可 得, 故 相 及 所 相 皆 不 能 成 立 戊 二 釋 文 己 一 釋 偈 是 相 可 相, 若 一 不 可 得, 異 亦 不 可 得 ; 若 一 異 不 可 得, 是 二 則 不 成, 是 故 相 可 相 皆 空 相 可 相 空 故, 一 切 法 皆 空 上 來 直 釋 偈 文 己 二 救 破 庚 一 略 遮 前 破 問 曰 : 相 可 相 常 成, 何 故 不 成? 汝 說 相 可 相 一 異 不 可 得, 今 當 說 : 凡 物 或 相 即 是 可 相, 或 相 異 可 相, 或 少 分 是 相 餘 是 可 相 問 曰 一 段, 救 相 可 相 一 異 不 可 得 之 破 庚 二 相 可 相 一
193 如 識 相 是 識, 離 所 用 識 更 無 識 ; 如 受 相 是 受, 離 所 用 受 更 無 受, 如 是 等 相 即 是 可 相 以 上 舉 例 證 相 可 相 一 庚 三 相 可 相 異 如 佛 說 滅 愛 名 涅 槃 相, 愛 是 有 為 有 漏 法, 滅 是 無 為 無 漏 法 ; 如 信 者 有 三 相, 樂 親 近 善 人, 樂 欲 聽 法, 樂 行 布 施, 是 三 事 身 口 業 故 色 陰 所 攝, 信 是 心 數 法 故 行 陰 所 攝 : 是 名 相 與 可 相 異 以 上 舉 例 證 相 可 相 異 三 事 能 作 信 之 相, 信 是 所 相 之 相, 是 色 蘊, 實 異 於 行 蘊 之 信, 故 相 與 可 相 之 異 亦 可 得 庚 四 相 可 相 亦 一 亦 異 如 正 見 是 道 相, 於 道 是 少 分 ; 又 生 住 滅 是 有 為 相, 於 有 為 法 是 少 分, 如 是 於 可 相 中 少 分 名 相 正 見 是 道 相, 於 道 是 少 分 者, 謂 正 見 是 能 相, 道 是 所 相, 但 正 見 是 八 聖 道 支 之 一 支, 故 曰 少 分 此 中 謂 正 見 是 道 中 之 一 分 故, 與 道 非 異 故 ; 正 見 僅 是 道 中 之 一 分 非 全 故, 與 道 非 一 故 : 曰 相 可 相 一 異 可 得 又 生 住 滅 能 為 七 十 二 有 為 法 之 能 相, 而 是 二 十 四 不 相 應 行 之 一 部 分, 故 生 住 滅 之 於 有 為 法, 亦 是 非 一 非 異 者, 故 相 可 相 一 異 可 得 按 比 中 之 意, 可 作 一 圖 以 明 之, 圖 如 下 : 可 相 ( 所 相 ) 道 有 為 法 相 ( 能 相 ) 正 見 生 住 滅 此 小 圈 屬 於 大 圈, 小 圈 即 大 圈, 如 云 湖 北 人 即 中 國 人 但 小 圈 之 內 包 小, 大 圈 之 內 包 大, 大 圈 之 所 包 者 未 必 盡 是 小 圈 之 所 包 者, 如 不 能 稱 中 國 人 盡 是 湖 北 人 故 曰 : 非 一 今 合 非 一 非 異 之 關 係 點, 故 曰 亦 一 亦 異 也 庚 五 結 齊 是 故 或 相 即 可 相, 或 相 異 可 相, 或 可 相 少 分 為 相 ; 汝 言 一 異 不 成 故 相 可 相 不 成 者, 是 事 不 然 此 結 明 相 可 相 一 異 可 得 己 三 破 救 庚 一 破 相 可 相 一 辛 一 以 相 即 可 相 則 無 可 相 破 答 曰 : 汝 說 或 相 是 可 相, 如 識 等,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以 相 可 知, 名 為 可 相, 所 用 者 名 為 相 凡 物 小 能 自 知, 如 指 不 能 自 觸, 如 眼 不 能 自 見, 是 故 汝 說 識 即 是 相 可 相, 是 事 不 然 以 相 可 知 名 可 相 者, 謂 可 相 由 能 相 方 可 知, 故 名 可 相, 即 所 知 境 喻 能 相 為 茶 杯, 所 知 者 即 茶 水, 用 杯 取 水 而 水 由 杯 方 得 但 杯 不 能 自 杯, 如 眼 之 不 能 自 見, 指 不 能 自 觸 若 謂 相 即 是 可 相 者, 則 茶 杯 即 是 水, 指 即 其 所 指, 眼 即 其 所 見, 是 空 有 能 相 之 指 之 眼 之 茶 杯, 而 無 可 相 之 水 之 色 等 也 辛 二 不 應 分 別 破 復 次 若 相 即 是 可 相 者, 不 應 分 別 是 相 是 可 相 ; 若 分 別 是 相 是 可 相 者, 不 應 言 相 即 是 可 相 合 之 則 不 應 分 之, 今 既 云 相 即 是 可 相, 是 合 相 可 相 為 一, 既 合 之 為 一, 又 何 能 分 別 為 相 可 相 之 二 哉? 辛 三 失 因 果 破 復 次 若 相 即 是 可 相 者, 因 果 則 一 何 以 故? 相 是 因, 可 相 是 果, 是 二 則 一 ; 而
194 實 不 一, 是 故 相 即 是 可 相, 是 事 不 然 相 是 因 可 相 是 果 者, 謂 因 能 了 之 因, 得 所 了 之 果 也 若 云 相 即 是 可 相, 則 因 果 是 一 ; 因 果 若 一, 則 失 因 果 之 用 是 相 亦 無 相 其 可 相 之 用, 相 既 無 相 其 可 相 之 用, 則 相 可 相 二 俱 不 立 二 既 俱 不 能 立, 遑 云 其 是 一 是 異 哉? 不 啻 以 龜 毛 與 兔 角 較 粗 細 也 庚 二 破 相 可 相 異 辛 一 奪 相 縱 異 破 汝 說 相 異 可 相 者, 是 亦 不 然 汝 說 滅 愛 是 涅 槃 相, 不 說 愛 是 涅 槃 相 ; 若 說 愛 是 涅 槃 相, 應 言 相 可 相 異, 若 言 滅 愛 是 涅 槃 相 者, 則 不 得 言 相 可 相 異 滅 愛 之 滅 即 是 涅 槃, 是 以 若 許 滅 愛 是 涅 槃 相, 得 相 義 矣 而 失 異 義 縱 許 愛 是 涅 槃 相, 得 異 義 矣 而 失 相 義 辛 二 彼 無 此 存 破 又 汝 說 信 者 三 相, 俱 不 異 信, 若 無 相 則 無 此 三 事, 是 故 不 得 言 相 可 相 異 又 相 可 相 異 者, 相 復 應 有 相, 則 為 無 窮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相 不 得 異 凡 有 異 者, 必 是 此 雖 無 時 彼 亦 可 存 之 二 物 也, 如 牛 異 於 羊, 牛 雖 死 羊 猶 可 存 但 無 信 則 無 三 事, 故 信 與 三 事 不 可 言 異 也 辛 三 自 相 亦 相 彼 破 問 曰 : 如 燈 能 照 亦 能 照 彼, 如 是 相 能 自 相 亦 能 相 彼 答 曰 : 汝 說 燈 喻, 三 有 為 相 中 已 破 又 自 違 先 說, 汝 上 言 相 可 相 異, 而 今 言 相 自 能 相 亦 能 相 彼 第 二 問 答, 辨 相 不 能 自 相, 亦 不 能 相 彼 庚 三 破 相 可 相 亦 一 亦 異 又 汝 說 可 相 中 少 分 是 相 者,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此 義 或 在 一 中, 或 在 異 中, 一 異 義 先 已 破 故, 當 知 少 分 相 亦 破 一 異 義 先 已 破 故, 當 知 少 分 相 亦 破, 以 上 破 相 可 相 亦 一 亦 異 己 四 結 破 如 是 種 種 因 緣, 相 可 相 一 不 可 得, 異 不 可 得, 更 無 第 三 法 成 相 可 相, 是 故 相 可 相 俱 空 如 是 種 種 因 緣 至 是 故 相 可 相 俱 空, 結 明 所 破 丁 三 結 齊 是 二 空 故, 一 切 法 皆 空 結 齊 諸 法 丙 四 觀 有 無 觀 有 無 門 第 七 未 講 本 文, 先 講 此 門 與 他 門 之 比 較, 以 明 此 門 來 意 一 第 四 觀 相 門 觀 通 相, 第 五 觀 有 相 無 相 門 觀 別 相, 觀 一 異 門 重 觀 別 相, 此 門 重 觀 通 相 二 第 四 門 明 生 相 不 能 生 自 生 他, 破 相 ; 第 五 門 明 相 不 能 相 法, 破 相 ; 第 六 門 明 相 可 相 非 一 異, 破 相 ; 此 門 明 能 相 之 有 無 共 離 皆 不 成, 破 相 三 第 二 觀 有 果 無 果 門, 觀 果 之 有 無 ; 第 五 觀 有 相 無 相 門, 觀 相 之 有 無 ; 下 觀 性 門, 則 觀 見 之 有 無 ; 此 門 雖 亦 同 于 第 五 門 觀 相 空, 但 彼 門 雙 觀 相 可 相 以 明 一 切 相 空, 而 此 門 則 專 寄 能 相 之 有 無 生 滅, 以 遍 觀 一 切 有 無 法 空 四 上 二 門 皆 合 觀 能 相 所 相, 此 門 別 觀 能 相 五 上 一 門 就 相 與 可 相 之 一 異 觀 一 切 相 空, 此 門 就 能 相 有 無 之 一 異 觀 一 切 相 空 六 觀 無 相 品 有 六 門, 他 五 門 以 相 或 性 或 果 明 相 空, 此 門 以 相 及 體 與 用 明 相 空 已 明 來 意, 次 釋 門 題 觀 門 二 字, 如 觀 一 異 門 中 釋 有 無 之 義 有 多 種, 今 約 通 別 廣 狹 以 釋 此 門 之 有 無 若 約 其 通 義 而 言, 則 有 色 無 色 有 見 無 見 有 對 無 對
195 有 果 無 果 有 相 無 相 有 漏 無 漏 有 為 無 為 有 明 無 明 有 性 無 性 乃 至 有 生 無 生 等 皆 是 如 長 行 中 云 : 有 無 性 相 違, 一 法 不 應 共 有, 如 生 時 無 死 可 知 此 中 之 無, 係 通 指 一 切 之 有 無, 不 過 揀 出 生 等 以 為 例 耳 若 約 其 別 義 而 言, 則 此 中 之 有 無, 僅 用 以 代 表 生 住 異 滅 之 四 相 蓋 以 有 果 無 果, 于 第 二 門 中 已 明 ; 有 相 無 相, 于 第 五 門 中 已 明 ; 有 見 無 見 有 性 無 性, 于 第 八 門 中 當 明 故 也 此 中 有 表 生 住 或 生 住 異, 無 表 滅 或 異 滅 如 長 行 中 : 有 生 住 滅 與 無 常 共 生, 無 常 是 滅 相, 是 故 離 無 有 則 不 生 等 句, 可 知 若 就 其 狹 義 而 言, 此 中 專 明 生 住 之 有, 異 滅 之 無 若 就 其 廣 義 而 推 之, 則 此 中 係 寄 生 住 異 滅 之 有 無, 以 通 明 一 切 之 有 無 也 丁 一 發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有 無 一 時 不 可 得, 非 一 時 亦 不 可 得, 如 說 : 長 行 中 復 次 至 如 說, 發 起 以 下 偈 文 此 中 如 說 以 上, 標 宗 ; 以 下, 辨 意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文 有 無 一 時 無, 離 無 有 亦 無, 不 離 無 有 有, 有 則 應 常 無 有 有 時 若 有 無, 則 此 有 為 無 所 壞, 不 成 為 有 有 無 時 若 有 有, 則 此 無 非 是 無, 以 有 有 則 不 名 無 故 是 以 若 謂 有 無 同 一 時 有 者, 則 有 無 皆 無 也 最 初 有 之 謂 生, 暫 有 用 之 謂 住, 雖 住 必 變 之 謂 異, 雖 暫 有 而 終 必 無 之 謂 滅 對 終 云 始, 對 無 云 有, 若 謂 離 終 有 始 者, 則 始 者 不 得 謂 之 始 ; 是 以 不 得 謂 離 滅 有 生 也 且 亦 不 得 謂 離 生 有 滅, 若 云 離 生 有 滅 者, 則 此 滅 為 誰 之 滅 乎? 水 火 不 同 處, 光 闇 無 兩 存, 若 云 生 時 滅 即 俱 者, 則 生 必 被 滅 之 所 滅 奪 而 不 生 若 云 生 時 常 有 滅 俱 有 者, 則 生 應 常 不 生 矣 戊 二 釋 文 己 一 釋 偈 上 以 破 共 破 離 破 不 離 破 有 常 無, 重 破 離 五 段 釋 偈 有 無 性 相 違, 一 法 中 不 應 共 有, 如 生 時 無 死, 死 時 無 生, 是 事 中 論 中 已 說 若 謂 離 無 有 有 無 過 者,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離 無 云 何 有 有? 如 先 說 : 法 生 時 通 自 體 九 法 共 生, 如 阿 毗 曇 中 說 : 有 與 無 常 共 生 無 常 是 滅 相, 故 名 無 常 是 故 離 無, 有 則 不 生 若 不 離 無 常 有 有 生 者, 有 則 常 無 若 有 常 無 者, 初 無 有 住, 常 是 壞 故 ; 而 實 有 住, 是 故 有 不 常 無 若 離 無 常 有 有 生 者, 是 亦 不 然, 何 以 故? 離 無 常 有 實 不 生 己 二 救 破 問 曰 : 有 生 時, 已 有 無 常 而 未 發, 滅 時 乃 發 壞 是 有 如 是 生 住 滅 老 得 皆 待 時 而 發 : 有 起 時 生 為 用, 令 有 生 ; 生 滅 中 間 住 為 用, 持 是 有 ; 滅 時 無 常 為 用, 滅 是 有 ; 老 變 生 至 住, 變 住 至 滅 ; 無 常 則 壞 ; 得 常 令 四 事 成 就 是 故 法 雖 與 無 常 共 生, 有 非 常 無 問 曰 一 段, 救 破, 此 中 以 體 同 時 用 前 後 救 以 上 之 破 己 三 破 救 庚 一 以 體 同 時 用 亦 同 時 破 辛 一 別 破 壬 一 生 對 滅 破 癸 一 俱 有 破 答 曰 : 汝 說 無 常 是 滅 相 與 生 共 生, 生 時 有 應 壞, 壞 時 有 應 生 此 明 有 無 共 生, 有 俱 有 過 癸 二 俱 無 破 復 次 生 滅 俱 無 何 以 故? 滅 時 不 應 有 生, 生 時 不 應 有 滅, 生 滅 相 違 故
196 有 無 若 共 生 者, 則 有 無 應 俱 無, 以 有 無 互 相 奪 壞 故 壬 二 住 對 滅 破 復 次 汝 法 無 常 與 住 共 生, 有 壞 時 應 無 住, 若 住 則 無 壞, 何 以 故? 住 壞 相 違 故 無 常 與 住 不 應 共 生, 以 住 是 存 而 壞 是 滅 故, 如 立 之 於 行 壬 三 異 對 住 破 老 時 無 住, 住 時 無 老 異 與 住 不 應 同 時 有, 以 異 是 變 異 相 而 住 非 變 異 故 辛 二 總 破 是 故 汝 說 生 住 滅 老 無 常 得 本 來 共 生, 是 則 錯 亂 此 一 段, 總 結 以 上 三 段 生 對 滅 等 以 明 體 同 時 用 亦 同 時 之 意, 以 破 其 計 此 中 是 故 汝 說 生 住 異 滅 無 常 得 之 句, 伏 有 體 雖 同 時 而 用 非 同 時, 故 無 錯 亂 之 救 庚 二 以 用 前 後 體 亦 前 後 破 何 以 故? 是 有 若 與 無 常 共 生, 無 常 是 壞 相, 凡 物 生 時 無 壞 相, 住 時 亦 無 壞 相, 爾 時 非 是 無 無 常 相 耶? 如 能 識 故 名 識, 不 能 識 則 無 識 相 ; 能 受 故 名 受, 不 能 受 則 無 受 相 ; 能 念 故 名 念, 不 能 念 則 無 念 相 ; 起 是 生 相, 不 起 則 非 生 相 ; 攝 持 是 住 相, 不 攝 持 則 非 住 相 ; 轉 變 是 老 相, 不 轉 變 則 非 老 相 ; 壽 命 滅 是 死 相, 壽 命 不 滅 則 非 死 相 如 是 壞 是 無 常 相, 離 壞 非 無 常 相 無 常 之 體 不 應 云 于 生 時 有 也 庚 三 以 用 未 有 體 則 不 須 破 若 生 住 時 雖 有 無 常 不 能 壞 有 後 能 壞 有 者, 何 用 共 生? 如 是 應 隨 有 壞 時 乃 有 無 常, 是 故 無 常 雖 共 生 後 乃 壞 有 者, 是 事 不 然 滅 有 為 無 是 無 常 之 天 職, 亦 即 是 無 常 之 用 若 謂 七 法 雖 共 生 而 無 常 未 能 滅 壞 彼 有 故 可 同 時 者, 則 是 無 常 無 用 也, 既 無 用 體 何 須 己 四 總 結 如 是 有 無 共 不 成, 不 共 亦 不 成, 是 故 有 無 空 總 結 以 上 三 段 戊 三 結 齊 有 無 空 故, 一 切 有 為 空 ; 一 切 有 為 空 故, 無 為 亦 空 ; 有 為 無 為 空 故, 眾 生 亦 空 識 謂 心 王, 受 念 即 心 所, 生 相 謂 能 起 有 生 相 之 用, 必 應 有 其 體, 若 用 是 前 後 者, 故 體 亦 應 前 後 而 汝 計 體 同 時 用 前 後, 故 不 應 理 且 生 時 謂 即 有 無 常 之 體 者, 云 何 證 知? 又 生 時 若 謂 有 無 常 之 體, 此 無 常 之 體 有 何 用 而 須 此 體? 以 生 時 不 見 此 無 常 之 用 故 此 中 以 有 為 法 上 之 生 住 異 滅 之 空, 推 明 一 切 有 為 法 空 ; 以 有 為 空, 結 明 無 為 及 人 我 皆 空 丙 五 觀 性 觀 性 門 第 八 未 講 本 文, 先 明 大 義, 明 大 義 分 二 : 一 釋 門 題 : 不 釋 觀 門, 但 釋 性, 釋 性 又 分 二 : 先 審 名 義 : 若 約 性 相 之 通 義, 則 性 相 之 名 義 無 定 蓋 以 性 相 本 可 互 用, 性 可 表 相, 相 可 表 性 如 云 諸 法 實 相 無 相, 非 言 說 所 能 及, 此 相 字 即 是 表 諸 法 離 言 自 性 義 又 如 成 唯 識 論 所 言 之 三 性, 解 深 密 經 即 名 之 為 三 相, 是 相 字 可 表 性 義 也 性 可 表 相 義 者, 如 經 所 說 之 異 生 性 及 善 惡 無 記 三 性, 即 是 表 分 齊 義 界 限 義 凡 有 分 齊 可 取 者, 皆 謂 之 相 又 如 起 信 論 所 謂 之 真 如 相, 是 性 亦 可 表 相 義 也 若 言 性 相 之 別 義, 則 性 相 各 有 其 假 定 之 義 一 無 表 現 無 變 異 之 理 體, 曰 性 :
197 無 表 現 者, 謂 非 言 說 之 所 能 施 設, 思 想 之 所 能 緣 取 也 無 變 異 者, 謂 於 時 間 空 間 上 皆 無 變 化 轉 異 也 理 謂 遍 常 之 理, 體 謂 真 實 之 體 二 有 表 現 有 變 異 之 事 物, 曰 相 : 事 謂 事 情, 物 謂 物 象, 有 變 異 有 表 現, 反 前 無 表 現 無 變 異 義 應 知 次 辨 詮 旨 : 一 真 實 性 者 : 性 義, 即 真 實 義, 常 不 變 異 義, 真 實 即 性, 持 業 釋 也 所 明 者 乃 真 實 之 性, 非 虛 妄 之 性, 依 士 而 釋 曰 真 實 性 所 約 不 同, 所 詮 亦 別, 故 約 遮 表 等 而 真 實 性 之 所 詮 有 四 : 約 遮 詮, 曰 三 無 性 : 一 相 無 性, 以 法 從 緣 生, 無 決 定 相 故 ; 二 生 無 性, 以 法 從 眾 緣 生, 無 有 自 體 性 故 ; 三 勝 義 無 性, 以 勝 義 無 相, 非 言 說 之 所 能 表 示 思 想 之 所 能 安 立 故 約 表 詮, 曰 圓 成 實 性, 即 二 空 所 顯 圓 滿 成 就 諸 法 實 性 之 謂 約 智 證, 曰 二 空 真 如, 謂 二 空 智 之 所 證, 即 聖 者 離 二 障 煩 惱 障 所 知 障 之 清 淨 智 所 行 境 界 約 泯 絕, 絕 謂 離 四 句 百 非, 泯 謂 離 心 緣 相 言 說 相 則 曰 一 真 法 界, 但 一 真 法 界 亦 是 強 名, 既 不 立 以 能 詮 之 教, 亦 遣 能 證 之 智, 無 以 名 之, 強 名 之 曰 一 真 法 界 耳 二 幻 化 性 者 : 即 依 他 起 性, 亦 名 如 幻 性 依 他 而 起, 無 決 定 相, 無 實 自 體 依 他 而 起, 有 因 緣 力, 有 果 報 用, 非 有 非 無, 非 實 非 虛, 是 曰 幻 化 即 此 幻 化 是 眾 緣 生 諸 法 之 性, 是 以 一 切 法 之 性 皆 幻 化 性, 了 知 其 如 幻, 不 取 其 決 定 相 實 在 體, 則 增 益 執 離 ; 了 知 其 如 幻 而 非 無 力 用, 則 損 減 執 離, 二 執 離 則 中 道 顯 矣 三 妄 執 性 者 : 即 遍 計 所 執 自 性, 謂 由 能 分 別 之 心 周 遍 計 度 虛 妄 分 別 所 執 取 之 若 法 若 我 自 性 差 別, 名 曰 遍 計 所 執 自 性 如 是 自 性 畢 竟 空 無, 等 同 兔 角, 妄 執 為 有, 故 亦 曰 妄 執 性 此 即 楞 嚴 經 所 謂 以 攀 緣 心 為 自 性 也 三 論 宗 謂 一 切 病 不 出 性 假 二 病, 性 病 謂 計 執 性 病, 假 病 謂 執 幻 病 此 謂 執 幻 相 是 決 定 相 病, 如 今 之 哲 學 者 安 斯 坦 輩, 謂 一 切 法 相 皆 相 對 而 立, 而 此 一 切 相 對 之 理, 即 是 絕 對 的 真 實 性 論 主 觀 真 實 性, 非 于 世 間 言 說 妄 想 戲 論 上 所 能 建 立, 既 不 能 表 其 相, 亦 不 能 詮 其 義 若 于 戲 論 上 建 立 真 實 性 如 幻 性, 實 足 增 益 其 妄 執 耳 夫 妄 執 若 離, 圓 成 自 昭, 是 以 此 論 于 真 實 性 上, 雖 專 約 遮 詮 破 而 不 收, 遣 而 不 立, 亦 即 是 明 幻 性 顯 實 性 申 二 諦 也 學 者 於 此, 應 察 論 主 之 旨 二 辨 來 意 為 三 : 一 對 前 諸 門 辨 : 前 諸 門, 謂 自 觀 因 緣 門 至 觀 有 無 門 等 門 前 諸 門 破 一 切 法 有 以 明 空 義, 此 門 破 一 切 法 無, 皆 非 以 明 中 道 一 切 執 病 不 外 空 有, 破 有 執 空, 破 空 執 有, 故 此 門 雙 破 之 又, 前 空 無 生 性 相 無 相 性, 此 無 勝 義 性 空, 謂 空 品 之 三 門, 即 觀 因 緣 門 觀 有 果 無 果 門 觀 緣 門 相, 謂 相 品 中 之 前 四 門, 即 觀 相 門 觀 有 相 無 相 門 觀 一 異 門 觀 有 無 門 空, 從 依 他 起 上 明 無 相 無 性 ; 相, 從 遍 計 執 上 明 無 相 無 性 ; 此 則 從 圓 成 實 上 明 無 相 無 性 二 對 前 空 門 辨 : 空 門, 謂 空 解 脫 門, 即 觀 因 緣 門 觀 有 果 無 果 門 觀 緣 門 三 門 前 空 門 破 從 幻 執 妄, 此 破 執 妄 立 幻 此 謂 凡 愚 於 眾 緣 所 生 法 上 執 其 有 決 定 體 相, 故 前 破 幻 凡 愚 橫 計 有 性 而 以 性 立 相, 故 此 破 性 又, 空 門 破 依 他 起 無 性, 此 破 遍 計 執 無 性 此 謂 前 從 有 為 法 上 破 其 表 現 之 相, 蓋 以 法 依 他 起, 無 定 相 亦 無 實 體 故 此 從 其 所 妄 計 上 破 其 妄 計 之 情, 蓋 以 妄 心 所 執 者, 等 同 龜 毛 故 也 三 對 前 四 門 辨 : 前 四 門 謂 觀 相 門 觀 有 相 無 相 門 觀 一 異 門 觀 有 無 門 前 觀 一 切 相 不 可 得, 但 凡 愚 復 計 有 性, 性 有 相 亦 有 彼 舉 性 救 相, 故 此 中 隨 其 所 舉 而 隨 破 之 又, 上 就 相 明 無 相, 此 就 性 明 無 相 就 相 明 無 相 者, 謂 從 相 明 無 相 相 就 性 明 無 相 者, 謂 從 性 明 無 性 相 也 前 明 無 時 分 方 位 可 取, 此 明 勝 義 性 無 丁 一 生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諸 法 無 性 故 如 說 : 長 行 中 復 次 至 如 說, 生 起 正 文 此 中 伏 破 愚 夫 以 性 立 相 之 計, 故 曰 諸 法 無 性 故, 標 無 性 宗 以 破 之 如 說 以 下, 出 因 丁 二 偈 釋
198 戊 一 偈 本 見 有 變 異 相, 諸 法 無 有 性 ; 無 性 法 亦 空, 諸 法 皆 空 故 見 即 現 見 意, 見 聞 覺 知 等, 悉 現 見 此 中 謂 吾 見 有 表 現 之 諸 法 皆 變 異 相 矣, 實 未 見 有 表 現 而 無 變 異 之 法 性 也 遍 尋 諸 法 而 無 此 不 變 異 之 性, 故 曰 諸 法 無 有 性 若 決 定 云 有 此 無 性 法, 是 法 亦 成 有 性 法, 是 以 欲 破 盡 有 性 法, 必 亦 應 曰 無 性 法 亦 無 也 諸 法 體 本 來 空 寂, 既 不 應 言 法 言 性, 亦 不 應 言 法 無 性 按 : 此 偈 之 所 破 者 有 多 種, 今 略 舉 數 例 以 明 之 : 一 此 偈 上 半 破 一 切 外 道, 以 一 切 外 道 皆 計 有 實 我 實 法 故, 即 此 中 所 橫 計 之 性 下 半 破 一 切 小 乘, 以 一 切 小 乘 皆 計 有 無 人 我 之 實 法 故, 即 此 中 所 計 無 性 之 性 二 上 半 破 小 乘 一 切 有 部, 以 其 執 一 切 法 有 不 可 變 異 性 故 下 半 破 小 乘 說 假 部 等, 以 其 執 實 有 無 性 之 假 法 故 三 上 半 破 俱 舍 論, 以 其 執 有 實 法 性 故 下 半 破 成 實 論, 以 其 執 有 無 性 法 故 四 上 半 破 小 乘 法 執, 以 其 執 有 決 定 法 性 故 下 半 破 大 乘 惡 取 空, 以 其 仍 有 無 善 無 惡 等 之 道 理 所 取 故 按 : 此 偈 所 申 所 明 之 義 正 廣, 今 且 依 三 性 以 判 其 所 明 所 申 : 一 上 半 以 依 他 起 性 破 遍 計 執 性, 下 半 以 圓 成 實 性 破 依 他 起 性 二 上 半 從 依 他 明 無 性, 下 半 從 勝 義 明 無 性 三 上 半 明 無 常, 以 常 義 即 性 義 故 下 半 明 無 無 常, 以 其 執 別 有 無 常 故 四 上 半 明 無 我, 下 半 明 無 無 我 戊 二 釋 義 己 一 直 釋 偈 本 諸 法 若 有 性, 則 不 應 變 異, 而 見 一 切 法 皆 變 異, 是 故 當 知 諸 法 無 性 復 次 若 諸 法 有 定 性, 則 不 應 從 眾 緣 生 ; 若 性 從 眾 緣 生 者, 性 即 是 作 法 不 作 法 不 因 待 他 名 為 性, 是 故 一 切 法 空 此 中 以 相 有 變 異 明 法 無 性, 謂 見 一 切 法 皆 變 異, 而 所 謂 不 變 異 者 實 不 可 得, 故 性 無 也 此 中 謂 體 由 用 彰, 性 由 相 見, 見 其 相 可 知 其 性 既 見 今 相 變 異, 可 知 其 性 亦 變 異 但 真 實 常 如 不 變 異 者 方 謂 之 性, 有 變 異 者 皆 不 得 謂 之 性, 故 曰 見 有 變 異 相, 諸 法 無 有 性 也 復 次 下, 以 法 從 緣 生 明 法 無 性, 謂 無 造 作 不 變 異 者 曰 性, 若 性 從 緣 作 而 有 者, 則 性 有 變 異, 有 變 異 者 必 無 定 相, 待 眾 緣 者 必 無 實 體, 既 無 實 體 復 無 定 相, 豈 可 謂 之 性 乎? 是 故 一 切 法 空, 結 以 體 空 則 用 無, 性 空 則 相 無, 今 遍 尋 諸 法 之 性 而 不 可 得, 故 相 亦 本 空 也 性 相 皆 空, 云 何 有 是 法 耶? 己 二 外 過 內 問 曰 : 若 一 切 法 空, 則 無 生 無 滅 ; 若 無 生 滅, 則 無 苦 諦 ; 若 無 苦 諦, 則 無 集 諦 ; 若 無 苦 集 諦, 則 無 滅 諦 ; 若 無 苦 滅, 則 無 至 苦 滅 道 : 若 諸 法 空 無 性, 則 無 四 聖 諦 無 四 聖 諦 故, 亦 無 四 沙 門 果 ; 無 四 沙 門 果 故, 則 無 賢 聖 是 事 無 故, 佛 法 僧 亦 無, 世 間 法 皆 亦 無,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諸 法 不 應 盡 空 問 曰 一 段, 外 過 內 此 中 謂 外 人 責 論 主 有 斷 滅 見 之 過 依 生 滅 流 轉 而 有 苦 諦, 集 起 眾 苦 是 曰 集 諦, 滅 苦 集 諦 是 曰 滅 諦, 能 通 達 於 苦 集 滅 諦 者 是 曰 道 諦 ; 志 求 解 脫 出 家 修 習 者 謂 之 沙 門 四 沙 門 果, 即 聲 聞 乘 之 四 果, 謂 : 一 預 流 果, 二 斯 陀 含 果, 三 阿 那 含 果, 四 阿 羅 漢 果 己 三 內 離 過 庚 一 免 過 答 曰 : 有 二 諦 : 一 世 諦 ; 二 第 一 義 諦 因 世 諦 得 說 第 一 義 諦, 若 不 因 世 諦, 則 不 得 說 第 一 義 諦 ; 若 不 得 第 一 義 諦, 則 不 得 涅 槃 若 人 不 知 二 諦, 則 不 知 自 利 他 利 共 利 如 是 若 知 世 諦, 則 知 第 一 義 諦 ; 知 第 一 義 諦, 則 知 世 諦 汝 今 聞 說 世 諦, 謂 是 第 一 義 諦, 是 故 墮 在 失 處 諸 佛 因 緣 法, 名 為 甚 深 第 一 義, 是 因 緣 法 無 自 性, 故 我 說 是 空
199 此 中 謂 誤 世 諦 為 真 諦 者, 即 非 是 知 世 諦 者, 亦 是 不 知 真 諦 者 諸 佛 說 一 切 宛 然 似 幻 而 有 之 因 緣 法, 即 是 以 世 諦 明 真 諦 蓋 一 切 宛 然 似 幻 而 有 者, 常 畢 竟 空 寂 ; 而 此 畢 竟 空 法, 即 常 宛 然 而 有 也 是 以 我 說 是 空, 即 是 明 真 諦, 亦 即 是 申 世 諦 ; 而 汝 斥 我 為 斷 滅 見 者, 不 亦 誣 乎! 庚 二 推 過 辛 一 約 自 性 破 壬 一 牒 計 若 諸 法 不 從 眾 緣 生, 則 應 各 有 定 性 上 牒 計 壬 二 推 破 癸 一 推 無 出 世 法 過 五 陰 不 應 有 生 滅 相, 五 陰 不 生 不 滅, 即 無 無 常 ; 若 無 無 常, 則 無 苦 聖 諦 若 無 苦 聖 諦, 則 無 因 緣 生 法 集 聖 諦 諸 法 若 有 定 性, 則 無 苦 滅 聖 諦, 何 以 故? 性 無 變 異 故 若 無 苦 滅 聖 諦, 則 無 至 苦 滅 道 是 故 若 人 不 受 空, 則 無 四 聖 諦 若 無 四 聖 諦, 則 無 得 四 聖 諦 ; 若 無 得 四 聖 諦, 則 無 知 苦 斷 集 證 滅 修 道, 是 事 無 故 則 無 四 沙 門 果 ; 無 四 沙 門 果 故, 則 無 得 向 者 若 無 得 向 者, 則 無 佛 ; 破 因 緣 法 故, 則 無 法 ; 以 無 法 故, 則 無 僧 ; 若 無 佛 法 僧, 則 無 三 寶 ; 若 無 三 寶, 則 壞 世 俗 法 此 則 不 然, 是 故 一 切 法 空 凡 夫 之 妄 心, 不 能 了 知 苦 集 諦 等 必 由 勝 智 審 諦 方 能 了 知 了 知 一 切 世 間 法 皆 苦, 是 曰 苦 聖 諦 ; 了 知 能 生 苦 法 之 因 緣, 曰 集 聖 諦 ; 以 智 擇 滅 苦 集, 曰 滅 聖 諦 ; 了 知 轉 染 成 淨 之 理, 曰 道 聖 諦 是 故 若 不 受 諸 法 緣 生 無 性 之 空, 則 無 四 聖 諦 今 我 說 是 空 而 汝 不 受, 汝 應 有 無 出 世 法 之 過 矣 癸 二 推 無 世 間 法 過 復 次 若 諸 法 有 定 性, 則 無 生 無 滅 無 罪 福, 無 罪 福 果 報 世 間 常 是 一 相, 是 故 知 諸 法 無 性 無 因 緣 法, 則 無 佛 與 眾 生 染 淨 之 別, 亦 無 出 家 之 必 要 以 計 法 不 從 緣 生, 不 特 壞 出 世 法, 亦 壞 世 間 法 也 變 異 非 常 定 故 是 常 必 一 ; 是 故 計 諸 法 有 定 性, 即 是 計 世 間 相 是 常 一 ; 謂 世 間 相 常 一, 不 應 事 理 辛 二 約 他 性 破 壬 一 從 對 待 上 破 若 謂 諸 法 無 自 性 從 他 性 有 者, 是 亦 不 然 何 以 故? 若 無 自 性, 云 何 從 他 性 有? 因 自 性 有 他 性 故 對 自 有 他, 無 自 亦 無 他 壬 二 他 亦 自 破 他 性 即 亦 是 自 性 何 以 故? 他 性 即 是 他 自 性 故 甲 稱 乙 為 他, 乙 稱 乙 為 自 有 乙 之 自 身, 甲 乃 能 稱 之 為 他, 今 既 無 乙 之 自 身, 則 甲 無 所 稱, 是 故 無 自 則 無 他 辛 三 約 自 性 他 性 有 無 不 成 破 若 自 性 不 成, 他 性 亦 不 成 ; 若 自 性 他 性 不 成, 離 自 性 他 性 何 處 更 有 法? 若 有 不 成, 無 亦 不 成 自 以 外 謂 之 他, 有 以 外 謂 之 無 今 自 性 他 性 既 非 有, 是 有 不 立 也 ; 有 不 立, 則 無 有 以 外 之 無, 是 以 於 自 性 他 性 以 外, 更 別 無 諸 法 之 性 也 且 自 他 二 性, 能 攝 一 切 性, 以 除 自 之 外 凡 宇 宙 一 切 皆 謂 之 他 ; 今 自 性 他 性 既 無, 故 一 切 諸 法 皆 無 性 也 庚 三 結 破
200 是 故 今 推 求 無 自 性 無 他 性 無 有 無 無 故, 一 切 有 為 法 空 丁 三 結 齊 一 切 有 為 法 空 故, 無 為 法 亦 空 ; 有 為 無 為 尚 空, 何 況 我 耶? 以 有 為 法, 結 明 無 為 法 空 ; 以 法 空 結 明 生 空 丙 六 觀 因 果 觀 因 果 門 第 九 此 門 來 意 有 六 : 一 無 相 品 中 之 前 四 門, 觀 相 之 相 無 ; 第 五 門, 觀 性 之 相 無 ; 此 觀 因 果 之 相 無 二 外 人 以 論 主 所 云 之 因 果 四 沙 門 果 等 總 救 上 五 門 所 破 之 相 性, 故 重 開 此 門 以 破 其 總 救 三 外 人 借 論 主 所 云 之 因 果, 及 破 上 門 所 破 之 有 性 法 之 實, 性 法 之 假 以 立 性, 謂 若 有 因 果 則 必 有 法, 有 法 則 必 有 性 蓋 謂 此 法, 非 無 性 法 即 有 性 法, 非 有 性 法 即 無 性 法, 二 者 必 居 其 一 也 故 開 此 門 破 之 四 觀 緣 門 明 於 一 一 緣 及 其 和 合 中 求 果 皆 不 可 得, 此 門 所 明 亦 同, 但 此 門 更 詳 明 非 離 此 一 一 緣 及 其 和 合 外 別 有 因 果 可 得 五 此 門 所 明, 乃 上 門 餘 意 蓋 以 此 所 破, 為 愚 夫 迷 執 論 主 於 上 門 所 破 之 因 果 故 也 六 前 數 門 皆 以 推 研 現 有 果 法 之 來 處 空 現 有 之 果, 此 門 則 推 研 其 果 無 來 處, 則 當 體 即 空 丁 一 唱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諸 法 自 無 性, 亦 不 從 餘 處 來 如 說 :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本 果 於 眾 緣 中, 畢 竟 不 可 得, 亦 不 餘 處 來, 云 何 而 有 果? 眾 緣 中, 謂 一 切 一 一 緣 中 及 多 緣 和 合 中 畢 竟, 所 包 有 二 義 : 一 一 切 空 間, 二 一 切 時 間 若 於 一 切 一 一 緣 中 及 多 緣 和 合 中 無 果 可 得 者, 則 無 論 何 地 何 時, 皆 無 果 可 得 也 惟 能 生 果 者 謂 之 因 ; 惟 本 身 之 所 從 來 者 謂 之 因 ; 且 惟 自 能 生 其 所 生 之 自 果, 此 自 果 對 自 因 而 得 名 今 果 於 眾 緣 中, 畢 竟 不 可 得, 則 是 能 生 者 不 能 生 其 所 生 ; 既 不 能 生, 不 名 能 生 此 既 非 能 生, 故 亦 不 應 言 於 餘 處 眾 緣 外 能 生 此 果 也 眾 緣 及 餘 處 既 皆 不 能 生 果, 云 何 有 此 果 法 耶? 戊 二 釋 義 眾 緣 若 一 一 中 無, 若 和 合 中 俱 無 果, 如 先 說 又 是 果 不 從 餘 處 來, 若 餘 處 來 者 則 不 從 因 緣 生, 亦 無 眾 緣 和 合 功 若 果 眾 緣 中 無 亦 不 從 餘 處 來 者, 是 即 為 空 直 釋 偈 本 之 義, 是 曰 釋 義 丁 三 結 齊 果 空 故, 一 切 有 為 空 ; 一 切 有 為 法 空 故, 無 為 法 亦 空 ; 有 為 無 為 尚 空, 何 況 我 耶? 此 中 以 果 空 結 明 一 切 法 及 我 皆 空 以 上 明 無 相 品 竟 乙 三 明 無 作 品 丙 一 觀 作 者 觀 作 者 門 第 十 先 釋 門 題, 次 明 來 意 觀 門 二 字, 如 前 釋, 此 中 但 釋 作 者 義 釋 作 者 分 三 : 一 作 者, 謂 能 作 果 之 因 緣 也 二 作 者, 謂 能 觀 一 切 法 空 之 能 觀 心 此 從 法 上 觀 作 者 三 作 者, 謂 能 作 之 人, 或 能 作 之 天 等 此 從 人 上 觀 作 者 已 釋 門 題, 今 明 來 意, 有 四 : 一 無 相 品 之 前 四 門 觀 有 空, 後 二 觀 空 空, 此 門 則 觀 能 觀 之 者 亦 空 ; 蓋 謂 有 能 觀 之 心, 即 有 所 觀 之 境, 能 觀 之 心 未 寂, 所 觀 之 境 不
201 空 二 鈍 根 者 不 能 一 觀 即 頓 了 諸 法 之 體 相 用, 是 以 順 先 觀 性 次 相 次 用 之 次 第 而 開 此 門 三 前 諸 門 皆 正 明 法 空, 此 門 傍 明 人 空, 以 通 破 內 外 之 執 四 前 諸 門 明 諸 行 皆 苦, 此 中 即 苦 而 觀 無 苦 丁 一 唱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自 作 他 作 共 作 無 因 作 不 可 得 故 如 說 :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總 唱 ; 何 以 故, 生 起 本 門 所 正 明 之 文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頌 本 自 作 及 他 作, 共 作 無 因 作, 如 是 不 可 得, 是 則 無 有 苦 此 中 最 要 應 先 明 非 自 作, 蓋 以 無 自 則 他 不 立, 無 自 無 他 無 因 亦 不 成 故 此 謂 若 云 無 因 能 作, 則 此 無 因 即 是 法 也 ; 若 是 法, 則 非 自 即 他 苦, 謂 三 界 一 切 之 果 法 戊 二 長 行 釋 己 一 釋 偈 本 庚 一 正 釋 偈 辛 一 破 自 作 苦 自 作 不 然 何 以 故? 若 自 作 即 自 作 其 體, 不 得 以 是 事 即 作 是 事, 如 識 不 能 自 識, 指 不 能 自 觸, 是 故 不 得 言 自 作 若 云 自 作 自, 則 有 三 過 : 一 若 已 有 自 體 者, 何 用 更 作? 二 若 自 體 本 無 者, 則 自 體 尚 未 有, 何 能 作? 三 縱 許 有 自 體, 則 其 所 作 者 應 是 他 而 非 自 辛 二 破 他 作 壬 一 奪 眾 緣 無 他 意 破 他 作 亦 不 然, 他 何 能 作 苦? 問 曰 : 眾 緣 名 為 他, 眾 緣 作 苦 故 名 為 他 作, 云 何 言 不 從 他 作? 答 曰 : 若 眾 緣 名 為 他 者, 苦 則 是 眾 緣 作 ; 是 苦 從 眾 緣 生, 則 是 眾 緣 性, 若 即 是 眾 緣 性, 云 何 名 為 他? 如 泥 瓶, 泥 不 名 為 他 ; 又 如 金 釧, 金 不 名 為 他 ; 苦 亦 如 是, 從 眾 緣 生 故 眾 緣 不 得 名 為 他 苦 以 眾 緣 為 其 體 性, 眾 緣 性 即 是 苦 故 眾 緣 不 名 為 他 ; 如 瓶 體 是 泥, 不 應 名 泥 為 瓶 之 他 也 壬 二 眾 緣 本 空 破 復 次 是 眾 緣 亦 不 自 性 有, 故 不 得 自 在, 是 故 不 得 言 從 眾 緣 生 果 如 中 論 中 說 : 果 從 緣 眾 生, 是 緣 不 自 在 ; 若 緣 不 自 在, 云 何 緣 生 果? 眾 緣 亦 是 果 法, 一 一 緣 皆 從 其 眾 緣 而 生 一 切, 一 一 緣 皆 無 獨 自 存 在 之 體 性, 自 體 尚 無, 何 能 作 他 耶? 辛 三 破 共 作 如 是, 苦 不 從 他 作 自 作, 共 作 亦 不 然, 有 二 過 故 若 說 自 作 苦 他 作 苦, 則 有 自 作 他 作 過, 是 故 共 作 苦 亦 不 然 甲 能 作, 乙 能 作, 乃 有 甲 乙 二 人 共 作 之 事 ; 如 一 沙 不 能 出 油, 二 沙 合 亦 不 能 出 油 也 辛 四 破 無 因 作 若 苦 無 因 生, 亦 不 然, 有 無 量 過 故 虛 空 不 能 頓 生 萬 物, 無 因 豈 能 作 果? 庚 二 引 經 證 如 經 中 說 : 裸 形 迦 葉 問 佛 : 苦 自 作 耶? 佛 默 然 不 答 世 尊! 若 苦 不 自 作 者, 是 他 作 耶? 亦 不 答 世 尊! 若 爾 者, 苦 自 作 他 作 耶? 佛 亦 不 答 世 尊! 若 爾 者, 苦 無 因 無 緣 作 耶? 佛 亦 不 答 如 是 四 問 佛 皆 不 答 者, 當 知 苦 則 是 空
202 經, 謂 阿 含 經 裸 形 迦 葉, 即 印 度 古 代 一 類 苦 行 外 道, 彼 自 稱 為 離 繫 子, 佛 教 徒 稱 彼 為 無 慚 外 道 答 有 四 種 : 一 直 答 ; 二 分 別 答 答 曰 是 或 非 ; 三 反 問 答 反 問 其 問 題 之 定 義, 俾 得 其 題 之 邊 際, 便 於 解 釋 ; 四 不 答 答 蓋 欲 使 其 自 悟, 或 以 挾 惡 見 邪 見 而 故 意 為 難 故 此 中 之 答, 即 不 答 答 也 大 小 乘 釋 此 不 答 之 意 各 別, 小 乘 謂 佛 以 裸 形 外 道 挾 邪 見 來 問, 故 不 答 ; 大 乘 謂 不 答 即 是 表 示 空 意 是 以 論 主 引 經 之 此 段 證 作 者 及 所 作 之 空 己 二 諍 經 意 庚 一 總 非 昧 經 意 問 曰 : 佛 說 是 經 不 說 苦 是 空, 隨 可 度 眾 生 故 作 是 說 小 乘 人 謂 佛 以 外 道 挾 惡 見 問 故 不 答, 非 表 示 空 義, 大 乘 人 謂 不 答 實 是 表 示 空 義, 意 見 不 同 故 諍 問 曰 以 下, 係 小 乘 人 所 說 佛 說 是 經 不 說 是 空, 總 非 論 主 昧 經 意 庚 二 為 論 主 釋 經 辛 一 破 自 壬 一 敘 外 道 意 明 佛 不 答 是 祼 形 迦 葉 謂 人 是 苦 因, 有 我 者 說 : 好 醜 皆 神 所 作, 神 常 清 淨 無 有 苦 惱, 所 知 所 解 悉 皆 是 神, 神 作 好 醜 苦 樂 還 受 種 種 身 ; 以 是 邪 見 故 問 佛 苦 自 作 耶, 是 故 佛 不 答, 苦 實 非 是 我 作 此 中 之 神, 非 謂 天 神, 乃 謂 神 我, 即 俗 所 稱 之 靈 魂 精 神 之 自 我 印 度 九 十 六 種 外 道 中, 除 斷 見 外 道 外, 餘 皆 計 有 神 我, 如 勝 論 計 神 我 能 作 好 或 醜 數 論 計 神 我 不 能 作, 但 能 受 而 由 冥 性 作, 及 此 中 之 裸 形 外 道 計 神 我 亦 作 亦 受 等 此 中 佛 所 以 不 答 者, 蓋 欲 使 其 自 悟 其 見 之 非 也 壬 二 正 破 外 道 若 我 是 苦 因, 因 我 生 苦, 我 即 無 常 何 以 故? 若 法 是 因 及 從 因 生 皆 亦 無 常, 若 我 無 常, 則 罪 福 果 報 皆 悉 斷 滅, 修 梵 行 福 報 是 亦 應 空 若 我 是 苦 因, 則 無 解 脫 何 以 故? 我 若 作 苦, 離 苦 無 我 能 作 苦 者, 以 無 身 故 若 無 身 而 能 作 苦 者, 得 解 脫 者 亦 應 是 苦, 如 是 則 無 解 脫 而 實 有 解 脫, 是 故 苦 自 作 不 然 外 道 之 計 神 我, 皆 計 其 常, 故 此 中 以 因 果 生 滅 無 常 之 理 破 之 外 道 恃 修 梵 行 可 生 梵 天, 故 此 中 明 福 報 空, 奪 其 所 恃 辛 二 破 他 壬 一 破 我 他 他 作 苦 亦 不 然, 離 苦 何 有 人 而 作 苦 與 他? 苦 不 離 我, 我 不 離 苦 若 苦 為 他 人 作 者, 我 則 不 應 受, 況 他 自 身 亦 稱 自 ; 若 云 他 作 苦, 即 是 自 作 苦 ; 但 自 作 苦 於 上 段 已 破, 故 云 苦 由 他 作 者 不 應 道 理 壬 二 破 自 在 天 他 印 度 古 代 之 奉 神 教 者, 有 二 派 : 一 多 神 教 ; 二 一 神 教 奉 自 在 天 者, 一 神 教 也 彼 謂 宇 宙 惟 自 在 天 獨 尊, 此 天 無 所 不 能 無 所 不 知, 人 類 之 苦 果 樂 果 皆 彼 所 作 按 : 歐 美 人 所 奉 之 耶 教, 及 亞 洲 中 部 之 回 教, 與 此 教 正 同, 故 耶 回 二 教 亦 可 同 於 以 下 破 自 在 天 之 破 癸 一 正 破 子 一 破 用 丑 一 正 破 寅 一 以 種 類 不 相 似 破 復 次 若 他 作 苦 者, 則 為 是 自 在 天 作, 如 此 邪 見 問 故 佛 亦 不 答 而 實 不 從 自 在 天 作, 何 以 故? 相 相 違 故 如 牛 子 還 是 牛 ; 若 萬 物 從 自 在 天 生, 皆 應 似 自 在, 天 是 其 子
203 故 自 在 天 應 不 能 生 人, 以 二 者 不 相 似 故, 如 馬 之 於 牛 寅 二 父 不 愛 子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天 作 者, 眾 生 不 應 以 苦 與 子, 是 故 不 應 言 自 在 天 作 苦 自 在 天 應 不 能 生 人, 以 不 愛 其 所 生 者 故, 如 馬 不 愛 牛 子 丑 二 救 破 問 曰 : 眾 生 從 自 在 天 生, 苦 樂 亦 自 在 天 所 生, 以 不 識 樂 因 故 與 其 苦 此 中 以 眾 生 不 識 其 所 從 來, 以 知 供 養 自 在 天 報 乃 父 之 恩, 故 自 在 天 與 以 苦, 非 自 在 天 不 愛 所 生 之 子, 以 救 上 破 丑 三 破 救 寅 一 以 不 以 樂 遮 苦 破 答 曰 : 苦 眾 生 是 自 在 天 子 者, 唯 應 以 樂 遮 苦, 不 應 與 苦 眾 生 應 非 是 自 在 天 之 子, 以 自 在 天 不 以 樂 遮 眾 生 之 苦 故, 如 人 類 之 於 蚤 虱 寅 二 供 養 不 得 樂 果 破 亦 應 但 供 養 自 在 天 則 滅 苦 得 樂, 而 實 不 爾, 但 自 行 苦 樂 因 緣 而 自 受 報, 非 自 在 天 作 眾 生 應 非 是 自 在 天 之 子, 以 供 養 自 在 天 而 不 得 樂 果 故 ; 見 彼 供 養 自 在 天 者 亦 同 諸 有 不 供 養 自 在 天 者 常 受 苦 故 ; 又 見 彼 不 供 養 自 在 天 者, 亦 有 常 受 樂 故 子 二 破 體 丑 一 有 所 須 破 復 次 彼 若 自 在 者 不 應 有 所 須, 有 所 須 自 作 不 名 自 在, 若 無 所 須, 何 用 變 化 作 萬 物 如 小 兒 戲? 上 段 從 自 在 天 與 眾 生 之 關 係, 破 自 在 天 之 用 ; 此 中 則 直 從 自 在 之 體 上 破 之 自 在 天 應 不 自 在, 以 有 所 須 故, 如 人 須 衣 食 住 而 多 煩 累 丑 二 不 能 自 作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眾 生 者, 誰 復 作 自 在? 若 自 在 自 作, 則 不 然, 如 物 不 自 作 若 更 有 作 者, 則 不 名 自 在 自 在 天 應 不 自 在, 縱 許 為 他 所 作 故, 如 為 自 在 天 所 作 之 眾 生 又 自 在 天 應 不 自 在, 以 不 能 自 作, 如 指 不 能 自 觸 故 丑 三 不 能 無 障 礙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者, 則 於 作 中 無 有 障 閡, 念 即 能 作 如 自 在 經 說 : 自 在 欲 作 萬 物, 行 諸 苦 行, 即 生 諸 腹 行 蟲 ; 復 行 苦 行, 生 諸 飛 鳥 ; 復 行 苦 行, 生 諸 人 天 若 行 苦 行, 初 生 毒 蟲 次 生 飛 鳥 後 生 人 天, 當 知 眾 生 從 業 因 緣 生, 不 從 苦 行 有 自 在 天 應 非 自 在, 以 所 作 有 障 礙, 其 本 願 在 作 人 以 生 天, 而 必 先 由 苦 行 作 蟲 鳥 等 故 又 自 在 天 應 不 自 在, 以 須 待 行 苦 行 方 能 生 故 丑 四 住 處 作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萬 物 者, 為 住 何 處 而 作 萬 物? 是 住 處 為 是 自 在 作? 為 是 他 作? 若 自 在 作 者, 為 住 何 處 作? 若 住 餘 處 作, 餘 處 復 誰 作? 如 是 則 無 窮 若 他 作 者, 則 有 二 自 在,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世 間 萬 物 非 自 在 所 作 自 在 天 應 非 自 在, 以 不 能 自 作 其 依 住 以 造 作 之 處 故, 以 其 作 種 種 事 物 必 先 有 自 身 所 依 之 處 所 故 自 在 天 應 不 自 在, 以 縱 許 自 在 天 所 依 之 住 處 他 作 故 是 以 自 在 天 應 不 能 作 人, 以 自 亦 不 自 在 故 丑 五 有 求 於 他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者, 何 故 苦 行 供 養 於 他 欲 令 歡 喜 從 求 所 願? 若 苦 行 求 他, 當 知 不 自 在
204 自 在 經 謂 : 自 在 天 尚 行 苦 行, 故 人 應 行 苦 行 此 中 謂 眾 生 皆 不 自 在, 以 汝 言 必 行 苦 行 供 養 於 他 自 在 天 故 是 以 自 在 天 亦 應 不 自 在, 以 其 行 苦 行 供 養 於 他 故, 如 眾 生 子 三 重 破 用 丑 一 隨 業 變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萬 物, 初 作 便 定, 不 應 有 變, 馬 則 常 馬, 人 則 常 人 ; 而 今 隨 業 有 變, 是 故 當 知 非 自 在 所 作, 是 不 自 在 重 破 有 二 義 : 一 先 破 有 未 盡 故 ; 二 顯 其 用 畢 竟 無, 使 迷 者 顯 了 印 可 而 速 離 其 邪 執 故 自 在 天 所 作 之 物 不 應 有 變, 以 所 作 之 物 無 自 作 之 權 故, 如 人 所 作 之 瓶 今 眾 生 以 隨 其 自 所 造 之 善 惡 業, 變 趣 於 人 天 及 地 獄, 故 應 非 是 自 在 天 所 作 丑 二 無 罪 福 好 醜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者, 即 無 罪 福 善 惡 好 醜, 皆 從 自 在 作 故 ; 而 實 有 罪 福, 是 故 非 自 在 所 作 人 不 負 善 惡 好 醜 之 責 任, 以 汝 言 皆 是 自 在 所 作 故 自 在 天 應 不 能 作, 今 人 以 其 所 作 者 自 有 罪 福 好 醜 故 丑 三 有 所 憎 愛 破 復 次 若 眾 生 作 自 在 生 者, 皆 應 敬 愛 念, 如 子 愛 父 ; 而 實 不 爾, 有 憎 有 愛, 是 故 當 知 非 自 在 所 作 眾 生 皆 應 愛 自 在 天, 汝 言 眾 生 是 自 在 天 所 作 故, 如 子 愛 父 但 眾 生 亦 有 憎 自 在 天 者, 故 知 眾 生 非 自 在 天 所 作 也 丑 四 有 苦 樂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者, 何 故 不 盡 作 樂 人 盡 作 苦 人, 而 有 苦 者 樂 者? 當 知 從 憎 愛 生, 故 不 自 在 ; 不 自 在 故, 非 自 在 所 作 自 在 天 應 不 自 在, 以 有 眾 生 憎 惡 之 故, 如 人 被 他 人 咒 罵 又 自 在 天 應 不 自 在, 以 自 在 天 對 眾 生 有 憎 有 愛 故 眾 生 有 苦 有 樂 故, 如 人 有 煩 惱 而 不 自 在 故 是 以 自 在 天 不 能 作 人, 以 己 亦 不 自 在 故, 如 法 從 眾 緣 生 而 不 自 在 故 丑 五 眾 生 方 便 各 有 所 作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者, 眾 生 皆 不 應 有 所 作 ; 而 眾 生 方 便 各 有 所 作, 是 故 當 知 非 自 在 所 作 自 在 天 應 不 能 造 作 自 制 治 眾 生, 以 眾 生 各 有 自 作 之 權 故 丑 六 修 梵 行 無 益 破 復 次 若 自 在 作 者, 善 惡 苦 樂 事 不 作 而 自 來, 如 是 壞 世 間 法 持 戒 修 梵 行, 皆 無 所 益, 而 實 不 爾, 是 故 知 非 自 在 作 自 在 天 應 不 能 作 人, 以 人 自 修 梵 行 之 力 即 可 感 善 果 故 子 四 重 破 體 復 次 若 福 業 因 緣 故 於 眾 生 中 大, 餘 眾 生 行 福 業 者 亦 復 應 大, 何 以 貴 自 在? 若 無 因 緣 而 自 在 者, 一 切 眾 生 亦 應 自 在 ; 而 實 不 爾, 是 故 當 知 非 自 在 所 作 若 自 在 從 他 而 得, 則 他 復 從 他, 如 是 則 無 窮, 無 窮 則 無 因 計 自 在 天 者, 亦 名 計 不 平 等 因 者 彼 謂 自 在 天 乃 獨 尊 無 二 無 上 的, 眾 生 雖 竭 力 造 善, 其 福 終 不 能 等 於 自 在 天 蓋 謂 自 在 天 最 先 而 生, 無 因 自 有, 是 以 能 造 作 萬 物 ; 故 萬 物 之 福 報, 決 不 能 與 之 平 等 也 眾 生 亦 應 無 因 而 生, 汝 許 無 因 而 自 有 果 故, 如 汝 所 計 之 自 在 天 是 以 自 在 天 應 不 能 生 眾 生, 以 眾 生 乃 無 因 而 生 者 故, 如 汝 計 無 他 物 能 生 自 在 天 癸 二 結 破 如 是 等 種 種 因 緣, 當 知 萬 物 非 自 在 生, 亦 無 有 自 在 如 是 邪 見 問 他 作, 故 佛 亦 不
205 答 上 結 破 辛 三 破 共 共 作 亦 不 然, 有 二 過 故 若 云 共 能 作 者, 則 有 二 過 : 自 作 及 他 作, 故 共 亦 不 作 辛 四 破 無 因 眾 因 緣 和 合 生, 故 不 從 無 因, 佛 亦 不 答 見 彼 諸 法 皆 從 因 緣 生, 而 未 見 無 因 能 生 者 假 使 無 因 能 生, 則 人 可 從 虛 空 生 而 不 必 從 人 生 又 若 虛 空 能 頓 生 物, 則 世 間 相 錯 亂 交 雜, 不 堪 設 想 矣 庚 三 總 結 非 論 主 是 故 此 經 但 破 四 種 邪 見, 不 說 苦 為 空 是 故 此 經 下 總 結, 明 論 主 誤 解 經 意 己 三 申 經 意 答 曰 : 佛 雖 如 是 說 從 眾 因 緣 生 苦, 破 四 種 邪 見, 即 是 說 空 苦 從 眾 因 緣 生, 即 是 說 空 義 何 以 故? 若 從 眾 因 緣 生, 則 無 自 性, 無 自 性 即 是 空 答 曰 以 下, 論 主 申 經 意 此 中 謂 佛 說 因 緣 生 義 以 破 外 道, 而 同 時 即 是 說 因 緣 空 義, 蓋 以 緣 生 則 無 自 性 故 也 丁 三 結 齊 如 苦 空, 當 知 有 為 無 為 及 眾 生 一 切 皆 空 此 中 以 苦 空 結 明 法 與 眾 生 亦 皆 空 丙 三 觀 時 觀 三 時 門 第 十 一 先 釋 門 題, 次 明 來 意 觀 門, 如 前 釋, 此 中 專 什 三 時 時, 謂 時 分 時 節, 約 其 通 義 而 言 : 則 自 一 剎 那 乃 至 不 可 說 數 大 劫 等, 總 名 為 時 若 約 別 義 而 言 : 則 有 剎 那 秒 刻 點 日 月 四 季 年 劫 等 之 別 又 約 通 義 而 言 : 則 古 往 今 來 之 年 月 日 刻 等 統 名 為 時 若 約 別 義 而 言 : 則 明 日 非 今 日, 今 日 非 昨 日, 甲 子 年 非 乙 丑 年, 清 代 非 明 代, 夏 季 非 春 季 ; 時 分 如 有 其 定 限 時 節, 各 據 其 期 間 前 去 後 方 能 來, 等 而 無 間 各 占 其 時 間 之 位 置 也 三 時, 謂 去 來 今 三 時 也 三 時 亦 名 三 世, 或 名 三 際 佛 法 中 通 常 皆 立 三 時, 或 立 十 世 ; 但 他 處 亦 有 立 二 時 或 立 一 時 者 立 十 世 者 : 謂 去 今 來 各 復 具 三 世 共 九 世 ; 而 此 九 世, 則 皆 在 一 念 上 顯 區 別, 合 此 九 世 與 此 一 念 法, 名 曰 十 世 也 立 二 時 者, 有 三 種 : 一 謂 有 過 去 現 在 而 無 未 來 ; 二 謂 有 過 去 未 來 而 無 現 在 如 希 人 柏 拉 圖 ; 三 謂 有 現 在 未 來 而 無 過 去 立 一 世 者, 亦 有 三 種 : 一 謂 僅 有 過 去 而 無 現 未 ; 二 謂 僅 有 現 在 而 無 過 未 ; 三 謂 僅 有 未 來 而 無 過 去 現 在 也 但 本 論 此 門 所 觀 者, 則 依 三 時, 蓋 以 時 分 皆 是 差 別 假 立, 去 今 來 三 時 乃 相 對 而 稱, 互 依 而 立, 是 以 無 時 分 之 觀 念 則 已, 若 有 則 應 以 立 三 時 為 正 論 也 復 次 三 時 之 類 別 有 多 種, 所 謂 色 法 上 之 三 時, 心 法 上 之 三 時, 因 果 法 上 之 三 時, 一 念 法 上 之 三 時, 一 世 界 成 住 壞 空 之 三 時 等 皆 是 ; 而 此 中 所 觀 者, 乃 因 果 法 上 之 三 時 也 已 釋 門 題, 今 明 來 意 : 一 前 十 門 破 空 間, 此 破 時 間 : 時 間 空 間, 世 界 宇 宙 之 謂 時 間 謂 時 分 及 歷 時 分 之 法, 空 間 謂 方 位 上 下 四 方 等 及 占 方 位 之 物 是 以 不 依 空 間 時 間, 則 不 能 起 思 想, 而 亦 無 言 說 ; 故 思 想 言 說 之 規 範, 永 為 空 間 時 間 之 所 限 定 若 欲 離 其 戲 論, 破 其 妄 想, 親 證 一 真 法 界, 圓 滿 如 來 法 身, 非 打 破 其 時 間 空 間 之 觀 念 不 為 功 也 前 十 門 雖 觀 一 切 有 為 法 之 體 相 用 空 寂,
206 足 明 雖 占 方 分 者 之 一 極 微 亦 不 可 得, 以 打 破 凡 愚 之 空 間 觀 念 ; 然 時 間 之 觀 念 未 離, 仍 足 以 引 起 將 來 世 界 之 想 像, 故 開 此 門 以 破 之 又 前 十 門 僅 觀 得 固 定 物 體 之 空, 而 有 活 動 事 情 之 妄 計 仍 未 破 有 計 物 體 本 空, 而 所 有 者 僅 是 一 件 一 件 的 事 實 事 情, 欲 破 此 計 事 情 者 之 妄 想, 非 破 時 間 相 不 可, 故 開 此 門 以 破 之 今 法 人 柏 克 森, 計 有 時 間 而 無 空 間, 有 心 而 無 物 彼 謂 心 之 相 狀 連 綿 不 斷, 僅 占 有 時 間 而 無 空 間 之 位 置 因 心 力 薄 弱 時, 遂 覺 有 物 ; 雖 見 有 物, 但 轉 瞬 間 心 力 復 強, 實 不 見 有 實 物 也 而 所 謂 占 空 間 上 之 萬 物 者, 不 過 是 心 力 薄 弱 時 所 餘 落 之 影 耳 譬 若 煙 炮 將 放 完 時 所 現 之 火 星 又 十 九 世 紀 時 德 人 康 德, 謂 本 無 所 謂 時 間 與 空 間, 此 二 不 過 是 思 想 上 所 畫 出 之 二 條 路 線 思 想 上 所 帶 有 之 二 假 相 但 所 謂 實 有 者, 則 心 與 物 耳 此 二 人 雖 能 思 惟, 惜 不 得 其 正, 若 得 本 論 而 通 之, 則 於 佛 法 其 庶 幾 乎! 二 前 十 門 破 因 前 果 後, 果 因 同 時, 此 中 破 果 前 因 後 於 時 分 上 言 因 果, 又 出 三 世, 故 此 中 觀 三 世 三 前 十 門 皆 以 法 我 為 所 觀, 以 空 觀 為 能 觀, 此 中 並 其 能 觀 者 破 之 人 我 本 空, 非 以 破 故 空, 而 以 不 明 法 我 無 性 執 為 實 有, 應 破 其 妄 執 故 有 能 破 ; 是 故 能 破 者 亦 是 依 妄 想 而 立 畢 竟 空 寂, 應 知 非 實 有 所 破 與 能 破 也 丁 一 唱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因 與 有 因 法, 前 時 後 時 一 時 生 不 可 得 故 如 說 : 復 次 至 如 說, 唱 起 以 下 之 文 此 中 之 因, 謂 能 生 果 者 ; 有 因 法 謂 果, 以 此 果 亦 能 為 後 果 之 因 也 是 以 此 中 所 謂 之 因 與 有 因 法, 亦 可 稱 之 為 果 與 有 果 法 也 丁 二 偈 釋 戊 一 偈 本 若 法 先 後 共, 是 皆 不 成 者, 是 法 從 因 生, 云 何 當 有 成? 先 謂 因 先 果 後, 後 謂 因 後 果 先, 共 謂 因 果 同 時 對 果 名 因, 在 因 位 時 無 所 對 之 果, 所 謂 因 者 謂 誰 之 因? 因 理 不 成, 果 則 不 生, 故 曰 是 法 從 因 生, 云 何 當 有 成 也? 戊 二 釋 文 己 一 正 釋 偈 本 先 因 後 有 因,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若 先 因 後 從 因 生 者, 先 因 時 則 無 有 因, 與 誰 為 因? 若 先 有 因 後 因 者, 無 因 時 有 因 已 成, 何 用 因 為? 若 因 有 因 一 時, 是 亦 無 因, 如 牛 角 一 時 生, 左 右 不 能 相 因 如 是 因 非 是 果 因, 果 非 是 因 果, 一 時 生 故 是 故 三 時 因 果 皆 不 可 得 此 中 分 三 : 一 破 先 因 後 果 ; 二 破 先 果 後 因 ; 三 破 因 果 同 時 此 中 有 因 指 果, 謂 果 亦 有 因 法 也 此 果 為 後 果 之 因 是 故 三 時 因 果 皆 不 可 得, 總 釋 偈 本 己 二 外 出 內 過 問 曰 : 汝 破 果 法, 三 時 中 亦 不 成 : 若 先 有 破 後 有 可 破, 則 未 有 可 破, 是 破 破 誰? 若 先 有 可 破 而 後 有 破, 可 破 已 成, 何 用 破 為? 若 破 可 破 一 時, 是 亦 無 因, 如 牛 角 一 時 生, 左 右 不 相 因 故 如 是 破 不 因 可 破, 可 破 不 因 破 己 三 內 自 免 過 庚 一 釋 過 還 過 破 答 曰 : 汝 破 可 破 中, 亦 有 是 過 汝 破 吾 不 能 破 汝, 是 汝 破 可 破 中 亦 有 破 不 因 可 破 可 破 不 因 過 之 破 而 吾 之 能 破, 終 不 能 為 汝 所 破 且 汝 既 有 如 是 等 過, 是 汝 終 應 為 吾 所 破 也 庚 二 反 成 我 義 破 若 諸 法 空, 則 無 破 無 可 破, 汝 今 說 空, 則 成 我 所 說 我 說 諸 法 空, 而 汝 說 無 破 可 破, 是 汝 說 成 我 義 也
207 庚 三 不 過 加 過 破 若 我 說 破 可 破 定 有 者, 應 作 是 難 對 病 者 之 病, 給 病 者 以 藥, 藥 與 病 惟 關 切 於 病 者 之 體, 實 無 礙 於 醫 生 今 我 之 所 以 破 汝 者, 為 汝 有 執 也, 汝 執 若 無, 何 用 破 為? 所 謂 把 火 不 能 燒 虛 空 也 若 我 定 執 我 破 是 實 有 者, 亦 是 妄 執 ; 但 我 既 不 爾, 汝 何 得 以 是 作 難 耶? 汝 難 既 不 能 難 我, 是 故 反 加 諸 汝 也 己 四 外 更 立 法 問 曰 : 眼 見 先 時 因, 如 陶 師 作 瓶 亦 有 後 時 因, 如 因 弟 子 有 師, 如 教 化 弟 子 已 後 時 識 知 是 弟 子 亦 有 一 時 因, 如 燈 與 明 能 說 前 時 後 時 因 一 時 因 不 可 得, 是 事 不 然 問 曰 眼 先 時 因 一 段, 外 重 立 三 世 因 果 法 之 計 上 來 外 人 以 理 立 教 不 成, 均 此 處 轉 以 事 實 立 計, 蓋 謂 理 趣 不 能 違 事 實, 而 事 實 可 取 消 空 理 也 眼 見 先 時 因, 如 陶 師 作 瓶 二 句, 立 果 先 因 後 法 可 得 計 亦 有 後 時 因 等 句 ; 立 果 先 因 後 法 可 成 計 亦 有 一 時 因, 如 燈 與 明 二 句, 立 因 果 同 時 法 可 成 計 按 : 無 作 門 之 前, 皆 正 明 生 因 生 果, 以 後 則 皆 正 明 了 因 了 果, 如 此 中 所 舉 之 喻 可 知 己 五 內 更 破 外 庚 一 破 因 先 果 後 答 曰 : 如 陶 師 作 瓶, 是 喻 不 然 何 以 故? 若 未 有 瓶, 陶 師 與 誰 作 因? 如 陶 師, 一 切 前 因 皆 不 可 得 作 瓶 等 瓦 器 者 名 陶 師, 是 對 果 有 因 也 然 陶 師 未 作 瓶 時 不 名 陶 師, 非 瓶 之 因, 故 汝 謂 因 先 果 後, 不 應 道 理 也 庚 二 破 因 後 果 先 後 時 因 亦 如 是 不 可 得, 若 未 有 弟 子, 誰 為 是 師? 是 故 後 時 因 亦 不 可 得 對 弟 子 而 得 師 名, 是 對 因 有 果 也 然 弟 子 未 從 師, 師 未 被 弟 子 師 之 之 時, 而 弟 子 既 不 名 為 弟 子, 師 亦 不 名 為 師, 是 故 汝 說 因 後 果 先 不 應 道 理 庚 三 破 因 果 同 時 若 說 一 時 因 如 燈 明, 是 亦 同 疑 因, 燈 明 一 時 生, 云 何 相 因? 燈 燄 與 明 既 云 是 同 時 有 者, 安 知 燈 燄 不 因 於 明 耶? 此 喻 乃 同 疑 因, 不 應 以 之 證 明 因 果 同 時 有 丁 三 結 齊 如 是 因 緣 故, 當 知 一 切 有 為 法 無 為 法 眾 生 亦 空 此 中 以 三 世 因 果 法 不 成 結 明 一 切 法 我 空 丙 三 觀 生 觀 生 門 第 十 二 本 品 無 作 品 及 本 論, 皆 以 此 門 為 其 終 結 此 門 來 意 有 四 : 一 前 諸 門 從 異 法 觀 生 謂 從 種 種 法 上 觀 其 生 相 皆 不 可 得, 空 一 切 法 ; 此 門 即 生 觀 生 謂 凡 愚 計 生 即 法, 故 論 主 即 此 一 法 上 觀 其 無 別 生 相 可 得 空 一 切 法 二 前 觀 生, 係 從 相 明 體 ; 此 觀 生, 係 即 體 明 體 三 前 觀 生, 可 生 不 生, 明 一 切 法 空 ; 此 觀 不 生 亦 不 生, 明 一 切 法 畢 竟 空 四 上 門 就 因 果 法 上 之 三 時, 觀 一 切 法 無 生 ; 此 門 就 生 法 上 之 三 時, 觀 一 切 法 畢 竟 不 生 由 上 數 意, 可 知 本 品 本 論 皆 以 此 為 其 終 結 之 故 丁 一 總 起 復 次 一 切 法 空 何 以 故? 生 不 生 生 時 不 可 得 故, 今 生 已 不 生, 不 生 亦 不 生, 生 時 亦 不 生 如 說 :
208 丁 二 釋 戊 一 偈 生 果 則 不 生, 不 生 亦 不 生, 離 是 生 不 生, 生 時 亦 不 生 此 中 之 生 法, 即 是 果 ; 生 果, 謂 已 生 之 果 法 ; 不 生, 謂 果 之 尚 未 生 者 初 有 謂 之 生, 生 已 故 不 名 生, 又 生 已 何 用 更 生, 故 曰 生 果 則 不 生 不 生, 則 不 名 為 生, 故 曰 不 生 亦 不 生 又 既 是 不 生, 則 應 終 不 能 生, 以 不 生 者 不 能 為 生 之 因 故, 如 虛 空 龜 毛 等 凡 法 之 生 時, 非 已 生 生, 即 未 生 生, 今 已 生 不 生, 未 生 亦 不 生, 是 法 終 不 生 也 是 法 終 不 生, 何 得 謂 離 生 已 時 未 生 時 外 別 有 生 時 可 得 ; 故 曰 離 是 生 不 生 生 時 亦 不 生 戊 二 釋 己 一 總 明 三 時 無 生 生 名 果 起 出, 未 生 名 未 起 未 出, 未 有 生 時 名 始 起 未 成 此 中 釋 三 時 之 名, 故 曰 總 明 三 時 無 生 起 者, 謂 果 體 起 於 未 有 ; 出 者, 謂 果 出 於 因 位 而 至 於 果 位 也 ; 生 時 者, 即 居 於 生 已 未 生 之 間, 謂 果 初 有 體 而 未 成 果 之 時 也 己 二 別 破 三 時 無 生 庚 一 破 已 生 生 辛 一 以 無 窮 破 是 中 生 果 不 生 者, 是 生 生 已 不 生 何 以 故? 有 無 窮 過 故, 作 已 更 作 故 若 生 生 已 生 第 二 生, 第 二 生 生 已 生 第 三 生, 第 三 生 生 已 生 第 四 生 ; 如 初 生 已 有 第 二 生, 如 是 生 則 無 窮,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生 不 生 若 生 已 復 生, 生 則 無 窮, 無 窮 則 生 終 未 能 有 完 成 之 生 果 ; 是 故 汝 不 應 計 已 生 生 也 辛 二 以 不 定 破 復 次 若 謂 生 已 生 所 用 生 生 是 生 不 生 而 生, 是 事 不 然 何 以 故? 初 生 不 生 而 生, 是 則 二 種 生 : 生 已 而 生, 未 生 而 生, 故 汝 先 定 說 而 今 不 定 此 中 復 次 若 謂 生 生 已 生, 所 用 生 生 是 生 不 生 而 生 者, 即 是 若 謂 生 法 已 生 而 生 者, 則 所 用 以 生 之 生 法, 即 是 此 初 生 法 不 生 而 生 也 之 義 汝 本 計 生 已 而 生, 今 汝 意 又 云 初 生 不 生 而 生, 是 汝 說 有 不 定 過 也 辛 三 以 理 奪 破 如 作 已 不 應 作, 燒 已 不 應 燒, 證 已 不 應 證, 如 是 生 已 不 應 更 生 ; 是 故 生 法 不 生 此 中 引 其 餘 已 決 定 之 同 類 法 作 譬, 以 喻 無 已 生 生 之 理, 故 曰 以 理 奪 破 庚 二 破 不 生 生 此 中 以 其 計 不 生 為 因 而 生 果, 故 破 之 辛 一 正 破 壬 一 生 不 生 不 合 破 不 生 法 亦 不 生, 何 以 故? 不 與 生 合 故, 有 一 切 不 生 有 生 過 故, 若 不 生 法 則 不 生 無 非 是 有, 不 生 非 生 ; 有 無 相 違, 生 不 生 亦 相 違 相 違 則 不 相 合, 既 不 相 合 又 何 得 謂 不 生 而 生 耶? 壬 二 名 體 擾 亂 破 若 離 生 有 生, 則 離 作 有 作, 離 去 有 去, 離 食 有 食, 如 是 則 壞 世 俗 法 ;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不 生 法 不 生 若 謂 不 生 生 者, 則 所 謂 有 者 雖 詮 有 而 亦 詮 無, 一 切 名 體 皆 屬 擾 亂, 故 不 應 作 如 是 計 壬 三 一 切 法 不 生 應 生 破
209 復 次 若 不 生 法 生, 一 切 不 生 法 皆 應 生 ; 一 切 凡 夫 未 生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皆 應 生, 不 壞 法 阿 羅 漢 煩 惱 不 生 而 生, 馬 等 角 不 生 而 生, 是 事 不 然, 是 故 不 應 說 不 生 而 生 此 中 謂 凡 夫 不 應 生 菩 提 者, 明 因 未 熟 不 生 也 謂 阿 羅 漢 不 應 生 煩 惱 者, 明 已 斷 者 則 不 生 也 謂 兔 角 不 生 者, 明 畢 竟 無 者 畢 竟 不 生 也 若 謂 不 生 法 而 能 生 者, 則 此 三 種 不 應 生 者 皆 應 生 也 ; 然 兔 角 等 實 未 見 其 能 生, 故 不 應 作 如 是 計 辛 二 救 破 問 曰 : 不 生 而 生 者, 如 有 因 緣 和 合 時 方 作 者, 方 便 具 足 是 則 不 生 而 生, 非 一 切 不 生 而 生, 是 故 不 應 以 一 切 不 生 而 生 為 難 不 生 法 可 有 三 種 : 一 無 為 法 不 生 ; 二 畢 竟 無 者 不 生 ; 三 緣 缺 法 不 生 此 中 以 緣 缺 故 不 生, 救 破 蓋 謂 我 之 所 謂 不 生 而 生 者, 非 謂 一 切 之 不 能 生 者 而 生, 乃 謂 此 時 緣 缺 故 名 不 生, 若 緣 具 足 則 必 生, 故 曰 不 生 生 也 辛 三 破 救 答 曰 : 若 法 生 時 方 作 者, 方 便 眾 緣 和 合 生, 是 中 先 定 有 不 生, 先 無 亦 不 生, 有 無 亦 不 生, 是 三 種 求 生 亦 不 可 得, 如 先 說 是 故 不 生 法 不 生 此 中 以 第 二 觀 有 果 無 果 門, 破 其 不 生 生 之 救 庚 三 破 生 時 生 辛 一 以 理 奪 破 生 時 亦 不 生, 何 以 故? 有 生 生 過, 不 生 而 生 過 故 生 時 法, 生 分 不 生, 如 先 說 未 生 分 亦 不 生, 如 先 說 間 於 生 已 未 生 之 時, 謂 之 生 時 上 來 已 明 生 已 不 生, 不 生 亦 不 生, 故 間 於 二 者 之 生 時 亦 不 應 生 也 若 橫 計 生 時 生, 則 汝 有 生 生 不 生 而 生 之 二 過 也 辛 二 以 無 體 破 復 次 若 離 生 有 生 時, 則 應 生 時 生, 而 實 離 生 無 生 時, 是 故 生 時 亦 不 生 依 生 建 立 生 時, 生 既 不 生, 故 生 時 無 體 也 辛 三 以 二 體 破 復 次 若 人 說 生 時 生, 則 有 二 生 : 一 以 生 時 為 生, 二 以 生 時 生 無 有 二 法, 云 何 言 有 二 生? 是 故 生 時 亦 不 生 此 中 以 生 時 為 生 者, 謂 以 生 時 為 所 生 法 也 以 生 時 生 者, 謂 從 生 時 所 生 法 也 汝 若 計 生 時 生 者, 則 有 二 生, 但 生 時 實 無 此 能 生 所 生 之 二 法, 是 故 汝 言 生 時 生 不 應 道 理 辛 四 以 無 依 破 復 次 未 有 生, 無 生 時, 生 於 何 處 行? 生 若 無 行 處 則 無 生, 是 故 生 時 亦 不 生 此 中 之 依, 謂 生 時 之 所 依, 生 時 之 所 依 乃 生 已 與 未 生 上 來 已 明 生 已 不 生, 不 生 不 生, 是 終 無 有 生 ; 既 終 無 有 生, 則 汝 所 計 生 時 之 生, 將 於 何 處 現 行 耶? 己 三 總 結 三 時 無 生 如 是 生 不 生 生 時 皆 不 成, 生 法 不 成 故, 無 生 住 滅 亦 如 是 此 中 住, 表 住 法, 謂 住 即 法 也 滅, 表 滅 法, 謂 滅 即 法 也 此 段 以 生 已 不 生 生 時 皆 不 成, 結 明 生 法 不 成 ; 以 生 法 不 成, 結 明 住 法 與 滅 法 皆 不 成 住 法 不 成 者, 謂 已 住 未 住 住 時 皆 不 成 也 滅 法 不 成 者, 謂 滅 已 未 滅 滅 時 皆 不 成 也 丁 三 結 齊 生 住 滅 不 成 故, 則 有 為 法 亦 不 成 ; 有 為 法 不 成 故, 無 為 法 亦 不 成 ; 有 為 無 為 法 不 成 故, 眾 生 亦 不 成 此 中 以 生 住 滅 不 成, 結 明 有 為 法 空 ; 以 有 為 法 空, 結 明 無 為 法 空 ; 以 法 空 結 明 生 空
210 甲 三 結 分 是 故 當 知 一 切 法 無 生, 畢 竟 空 寂 故 自 觀 生 門 之 文 觀 之 則 此 末 二 句 是 故 當 知 一 切 法 無 生, 畢 竟 空 寂 故, 用 以 結 明 此 門 之 宗 旨 但 自 全 論 觀 之, 則 此 二 句 即 是 用 以 總 結 十 二 門 也 蓋 以 十 二 門 中 以 觀 生 門 為 十 二 門 之 終 結, 而 觀 生 門 以 此 二 句 為 其 終 結, 故 此 二 句 亦 即 是 用 以 結 明 十 二 門 之 旨 也 是 以 此 二 句 攝 入 三 分 中 之 結 分 此 中 是 字, 總 指 十 二 門 ; 故 字, 即 理 由 義 是 故 當 知 一 切 法 無 生 畢 竟 空 寂 故, 謂 由 上 十 二 門 所 明 之 理, 應 知 一 切 法 之 性 相 用 無 始 無 起, 無 始 無 起 則 一 切 法 本 來 空 寂, 亦 畢 竟 空 寂 也 學 者 凡 讀 一 論, 應 知 此 一 論 所 宗 以 立 論 之 點, 得 此 論 之 宗 點, 則 思 惟 乃 有 線 索 ; 思 惟 有 線 索, 則 其 比 量 既 可 得 其 正, 而 其 理 想 之 所 入 亦 必 甚 深 如 是, 則 此 論 之 精 處 微 處 偏 勝 處 要 處, 皆 為 讀 者 之 所 領 得 而 無 餘 矣 此 十 二 門 論 之 所 宗, 而 以 之 為 其 總 持 者, 即 是 大 分 深 義 之 空 義 ; 而 論 主 之 旨, 即 在 使 讀 者 依 十 二 門 之 言 教, 離 盡 一 切 戲 論 分 別, 悟 入 大 分 深 義 之 空 義, 發 無 得 正 觀, 起 二 空 智, 通 達 二 空 真 如 之 理, 得 無 生 法 忍, 即 證 大 分 深 義 之 空 相 也 蓋 以 所 謂 空 相 者, 即 諸 法 之 實 相 也 所 謂 空 義 者, 即 無 生 無 法 之 義 所 謂 二 空 真 如 之 理 者, 即 諸 法 之 實 性 所 謂 二 空 智 者, 即 是 無 生 法 智, 以 其 能 親 證 無 生 能 親 證 無 法 也 所 謂 無 生 法 忍 者, 即 親 能 斷 除 一 切 煩 惱 惑 癡, 親 能 印 證 一 切 實 相, 認 可 諸 法 真 理 之 謂 也 此 無 生 法 智 與 無 生 法 忍, 係 同 時 而 有, 蓋 以 此 智 乃 由 不 離 正 定 之 正 觀 所 發, 此 忍 乃 由 不 離 正 觀 之 正 定 所 成 所 謂 定 者, 即 一 切 戲 論 分 別 皆 不 能 動 之 之 謂 所 謂 觀 者, 謂 心 極 清 淨 而 思 惟 如 如 不 昧 明 了 昭 昭 也 此 論 之 前 三 門, 觀 緣 生 無 性 以 明 生 空 ; 中 六 門, 觀 諸 法 相 性 有 無 一 異 不 可 得, 以 明 法 空 ; 後 三 門, 觀 作 時 生 以 雙 印 二 空 ; 而 末 復 以 是 故 當 知 一 切 法 無 生 畢 竟 空 寂 二 句, 以 印 定 之 以 結 明 之 是 故 知 此 論 之 所 宗 而 以 之 為 其 總 持 者, 乃 大 分 深 義 之 空 義 也 佛 法 藏 如 海 難 尋, 得 其 宗 點 乃 易 明 所 以 去 歲 我 所 作 之 總 抉 擇 談 中, 立 三 宗 以 總 持 一 切 佛 教 大 乘 經 論 此 三 宗 乃 依 三 性 而 立 : 一 真 如 宗 : 依 托 圓 成 實 自 性 而 施 設 言 教, 唯 立 無 破, 其 經 論 則 以 華 嚴 法 華 佛 性 起 信 等 為 代 表 二 唯 識 宗 : 依 托 依 他 起 自 性 而 施 設 言 教, 有 破 有 立, 其 經 論 則 以 解 深 密 成 唯 識 等 為 其 代 表 三 般 若 宗 : 依 托 遍 計 所 執 自 性 而 施 設 言 教, 唯 破 無 立, 其 經 論 則 以 大 般 若 經 中 百 論 等 為 其 代 表 此 三 者 之 中, 真 如 宗 之 所 依 圓 成 實 性 雖 最 高, 而 其 見 效 於 眾 生 每 最 劣 ; 蓋 以 此 宗 所 明 者, 多 是 佛 知 見 之 境 界, 苟 非 利 根 上 智 者, 惟 足 藉 此 起 信 而 已 唯 識 宗 之 所 依 依 他 起 性 處 中, 其 見 效 於 眾 生 亦 恆 處 中 蓋 以 其 所 明 者, 皆 眾 生 與 菩 薩 之 境, 無 論 上 根 下 根, 讀 此 即 可 於 佛 法 得 解, 雖 不 能 即 起 行 得 證, 亦 不 僅 起 信 而 已 至 於 般 若 宗 之 所 依 遍 計 執 性 雖 最 低, 而 其 效 於 眾 生 實 為 最 勝 蓋 以 其 能 破 盡 一 切 戲 論 妄 想, 戲 論 妄 想 若 離, 正 觀 自 發, 無 論 上 根 下 根, 由 此 即 當 入 勝 解 行, 非 僅 信 解 而 已 也 由 此 觀 之, 學 者 於 此 十 二 門 論, 應 勿 草 草 讀 過 之 也 ( 善 馨 記 )( 見 海 刊 四 卷 四 至 七 期 ) ( 註 一 ) 原 註 : 此 綱 要 之 文, 係 參 合 南 萍 居 士 之 筆 記 而 抄 錄 者 義 繹 法 性 空 慧 學 概 論 三 十 一 年 下 學 期 在 漢 藏 教 理 院 講 一 略 彰 名 義 甲 法 性
211 乙 空 慧 丙 法 性 空 慧 學 二 中 論 在 一 切 佛 法 中 甲 在 教 理 中 乙 在 行 果 中 三 中 論 在 龍 樹 諸 論 中 甲 宗 論 之 部 乙 釋 經 之 部 丙 集 經 之 部 丁 頌 讚 之 部 四 中 論 在 印 度 諸 釋 中 甲 提 婆 諸 論 乙 中 論 梵 志 青 目 釋 丙 順 中 論 義 入 般 若 法 門 丁 大 乘 中 觀 論 釋 戊 般 若 燈 論 釋 己 入 中 論 五 中 論 在 中 國 諸 宗 中 甲 三 論 宗 乙 天 台 宗 丙 華 嚴 宗 丁 唯 識 宗 六 中 論 八 不 緣 起 偈 甲 列 舉 論 文 乙 釋 義 特 點 丙 文 義 抉 擇 七 中 論 前 二 十 五 品 甲 列 品 名 乙 釋 文 義 八 中 論 後 二 品 九 中 國 佛 學 之 特 點 甲 總 持 乙 融 會 十 龍 樹 中 觀 與 今 之 判 攝 甲 龍 樹 中 觀 之 圓 活 無 滯 乙 學 者 應 注 重 修 己 悟 他 丙 今 以 理 之 實 際 及 三 級 三 宗 判 攝 丁 於 佛 祖 應 善 學 其 契 理 契 機 一 略 彰 名 義 甲 法 性 1. 法 性 之 名 義 明 顯 的 說, 法 即 指 宇 宙 萬 有 一 切 法 ; 性 意 義 很 多, 這 裏 是 指 普 遍 義 和 永 久 不 變 義 的 : 遍 一 切 法 永 恆 不 變 的 理 性, 便 叫 做 法 性 在 一 切 法 中, 不 限 何 法, 都 具 有 這 種 理 性 ; 無 論 它 如 何 變 化, 都 有 這 不 變 的 理 性 存 在 但 這 樣 普 遍 無 限 永 恆 不 變 的 法 性, 到 何 處 尋 覓? 因 為 一 切 見 聞 思 量 到 的 種 種 法, 都 是 相 對 有 限 前 後 變 遷 的, 要 尋 求 絕 對 不 變 的 真 實 性, 於 一 切 法 中 都 尋 不 到 中 論 云 : 於 種 種 法, 凡 夫 分 別 為 有, 智 者 推 求 則 見 其 空 因 此, 以 智 慧 推 究 尋 求 的 結 果, 都 沒 有 可 說 為 真 實
212 性 的 ; 故 一 切 法, 都 無 永 久 決 定 性 可 得, 也 無 永 久 決 定 相 可 得, 所 以 說 是 空 欲 於 一 切 法 中, 得 其 永 久 不 變 決 定 實 在 的 體 性, 絕 對 得 不 到, 雖 有 心 識 上 分 別 所 得 如 何 若 何 的 諸 法, 若 以 智 慧 澈 底 考 察, 都 無 固 定 的 實 體 可 得, 所 以 遍 一 切 法 的 永 久 不 變 性, 就 只 是 畢 竟 空 無 所 得 了, 故 法 性 即 一 切 法 的 空 性 一 切 法 既 無 實 在 可 得, 在 普 通 心 識 上 雖 分 別 有 此 有 彼 ; 然 澈 底 考 察, 都 不 能 究 竟 成 立 故 一 切 法 的 澈 底 性, 即 是 空 性 ; 這 空 性, 是 永 久 不 變 普 遍 一 切 的, 所 以 稱 為 法 性 有 些 經 論 中 說 到 法 性 法 住 法 界, 法 性 也 就 是 三 世 緣 起 法 中, 常 常 如 此, 普 遍 如 此 的 空 性, 這 就 是 法 性 的 本 義 2. 法 性 之 異 名 這 法 性 在 經 論 中 有 很 多 異 名, 前 面 說 常 常 如 此 普 遍 如 此 的 如, 金 剛 經 所 謂 諸 法 如 義, 維 摩 經 所 謂 一 切 法 皆 如 也 ; 如 就 是 法 性 的 異 名 或 於 如 上 加 一 真 字, 即 為 真 如, 真 即 是 如 ; 只 有 常 遍 如 此 的, 才 是 真 實 而 非 虛 妄, 這 也 是 法 性 的 異 名 或 說 諸 法 實 性 諸 法 實 相, 或 如 心 經 所 說 諸 法 空 相, 也 有 說 諸 法 空 性, 還 有 說 虛 空 性, 平 等 性, 無 分 別 性, 這 些 都 是 法 性 的 異 名, 都 可 以 上 面 所 講 的 法 性 本 義 而 說 明 其 義 因 為 平 常 所 見 聞 思 想 到 的 種 種 法, 都 有 所 對 待, 有 所 限 制, 不 能 成 立 為 普 遍 無 限 永 久 不 變 性, 不 能 達 到 平 等 無 分 別, 故 必 須 達 到 一 切 都 不 可 得 的 法 空, 才 是 一 切 法 真 實 遍 常 如 此 的 平 等 性 3. 法 性 之 增 義 上 來 雖 說 有 眾 多 異 名, 但 其 本 義 仍 是 遍 一 切 法 永 恆 不 變 的 空 性 然 有 些 經 論 中 說 到 的 法 性 或 其 異 名, 則 義 或 有 增, 如 辨 法 法 性 論 所 說 的 法 與 法 性, 以 生 死 涅 槃 相 對, 生 死 名 法, 涅 槃 名 法 性, 也 就 是 雜 染 清 淨 相 對 清 淨 法 名 法 性, 則 具 有 種 種 清 淨 功 德, 故 其 論 廣 說 轉 依 的 種 種 功 德, 名 為 法 性 其 意 義 則 與 法 性 本 義 有 增 了 復 次 真 如 即 法 性 起 信 論 分 真 如 門 和 生 滅 門, 依 生 滅 門 明 一 切 雜 染 法, 依 真 如 門 明 一 切 清 淨 法 故 真 如 不 但 為 一 切 法 平 等 體, 且 為 一 切 清 淨 法 的 大 乘 自 體 相 用, 亦 與 空 性 本 義 有 增 又 如 諸 法 實 相, 若 從 本 義 上 講, 諸 法 一 切 無 相, 遍 一 切 法 之 無 二 無 分 別 相 為 實 相 但 有 的 地 方, 亦 說 諸 法 實 相 無 相 無 不 相 ; 如 法 華 經 云 : 諸 法 如 是 相, 如 是 性, 如 是 體, 如 是 力, 如 是 作 因 緣 果 報 本 末 究 竟 等,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竟 則 諸 法 實 相, 不 唯 無 相, 而 且 具 足 一 切 相, 無 不 顯 現 ; 亦 是 法 性 之 增 義 法 性 之 增 義 雖 皆 不 離 本 義, 但 今 此 法 性 空 慧 學 中 所 講, 則 揀 除 增 義, 專 就 本 義 而 說 乙 空 慧 1. 空 慧 之 名 義 前 面 所 說 的 法 性, 就 是 一 切 法 的 空 性 所 以 空 慧, 簡 言 之, 也 就 是 通 達 一 切 法 空 的 智 慧 空 慧 可 有 淺 深, 如 依 聽 聞 經 教 所 得 者 是 空 聞 慧, 依 之 思 惟 推 究 而 得 勝 解 者 是 空 思 慧, 依 修 止 觀 相 應 而 得 證 入 一 切 法 空 的 智 慧, 則 是 空 修 慧 此 中 通 達 一 切 法 空 的 智 慧, 正 指 證 入 法 空 的 空 慧 這 空 慧, 或 分 為 生 空 法 空 的 二 空 慧, 或 於 生 法 二 空 後 加 空 空 以 生 法 之 空, 本 來 即 空, 非 勉 強 使 之 空, 故 名 空 空 為 三 空 慧 ; 或 分 所 取 空 能 取 空 能 所 俱 空 ; 境 空 心 空 心 境 皆 空 ; 也 就 是 三 空 或 說 十 六 空 十 八 空 二 十 空, 都 不 外 是 將 一 切 法 分 之 為 二 為 三, 或 為 十 六 十 八 二 十, 法 雖 有 多 而 空 則 一 這 能 了 解 通 達 一 切 法 畢 竟 是 空 的 智 慧, 就 是 空 慧 本 義, 亦 即 此 處 所 講 的 空 慧 平 常 所 說 的 摩 訶 般 若, 就 是 照 見 一 切 法 澈 底 是 空 的 智 慧 蓋 於 一 切 法 澈 底 的 究 竟 的 觀 察 一 下, 皆 無 所 得 如 心 經 說 : 以 無 所 得 故, 即 入 甚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 此 澈 底 無 所 得 的 智 慧, 就 是 空 慧 窮 究 一 切 法 到 澈 底, 並 無 什 麼 底, 以 無 底 故, 都 無 所 得 此 如 平 常 起 心 動 念, 若 迴 光 返 照, 予 以 仔 細 澈 底 的 觀 察, 便 不 可 得 萬 古 碧 潭 空 界 月, 再 三 撈 摝 始 應 知 如 水 中 撈 月, 再 三 撈 摝, 畢 竟 皆 空, 一 無 所 得 又 如 遠 視 陽 燄 有 種 種 相, 近 視 則 無 於 一 切 法 上 反 復 研 究 澈 底 觀 察, 皆 畢 竟 無 所 得 這 了 知
213 畢 竟 無 所 得 的, 即 是 空 慧 ; 由 此 空 慧, 乃 能 通 達 一 切 法 空 性, 故 法 性 須 以 空 慧 而 通 達 2. 空 慧 之 異 名 空 慧 也 有 很 多 異 名 如 二 無 我 慧, 即 人 無 我 和 法 無 我, 明 了 一 切 眾 生 無 主 宰 自 體, 一 切 法 無 自 性 實 體, 故 一 切 眾 生 和 一 切 法 之 我 體 皆 無, 也 就 是 了 達 人 法 均 空 的 空 慧 又 無 分 別 智, 是 能 通 達 諸 法 無 分 別 性 的 智 慧, 也 就 是 空 慧 此 無 分 別 慧, 主 要 在 證 入 一 切 法 性 空, 畢 竟 無 所 得, 才 是 真 正 的 無 分 別 慧, 也 就 是 平 常 所 說 的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而 加 行 無 分 別 智, 不 過 是 能 引 發 根 本 智 的 智 慧 後 得 無 分 別 智, 則 是 證 得 根 本 智 後 所 引 起 來 的 一 種 智 慧, 可 說 是 具 足 種 種 善 能 分 別 觀 察 諸 法 相 的 智 慧, 所 謂 善 能 分 別 諸 法 相, 於 第 一 義 而 不 動 故 真 正 證 入 一 切 法 根 本 性 的 無 分 別 智 慧, 才 是 真 正 的 空 慧 又 : 三 解 脫 門 中 的 空 解 脫, 也 是 空 慧 ; 以 忍 可 空 故, 於 空 得 解 脫 故, 就 名 空 解 脫 或 名 空 勝 解, 由 聞 說 諸 法 空 的 教 理, 思 惟 抉 擇, 引 生 了 解 法 空 的 空 勝 解 又 : 如 許 多 經 論 中 所 說 的 空 觀, 即 是 觀 一 切 法 空 相 的 觀 慧 觀 有 尋 求 伺 察 之 義, 即 尋 求 伺 察 一 切 法 空 的 智 慧 或 說 中 觀, 也 就 是 空 觀 又 如 空 見, 見 即 見 解, 無 論 聞 慧 勝 解 慧 觀 行 慧 上 法 空 的 見 解, 都 名 空 見 見 又 是 最 明 利 的 照 見, 證 入 一 切 法 空 時 極 為 明 利 的 智 慧 也 叫 空 見 此 中 講 到 的 異 名, 或 者 較 狹, 只 是 空 慧 的 一 分, 也 有 些 則 是 空 慧 全 部 3. 空 慧 之 貶 義 向 來 經 論 中 也 有 些 貶 斥 不 足 於 空 慧 的 如 惡 取 空 見, 即 於 空 見 上 加 了 限 制 ; 惡 取 對 善 取 而 言, 善 取 是 正 當 的, 取 之 不 當 不 善 巧, 於 空 見 中 成 了 惡 取, 即 貶 斥 於 空 慧 了 又 如 : 偏 空 慧, 經 論 中 彈 斥 二 乘 偏 見 於 空, 未 見 中 道, 法 華 喻 為 眇 一 目, 涅 槃 則 謂 見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不 淨, 不 見 常 樂 我 淨, 見 其 空 不 見 不 空 這 都 是 貶 空 慧 偏 而 不 圓 的 意 思 還 有 不 符 事 理, 毫 無 意 義, 毫 無 效 果 的, 世 間 都 斥 為 空 想, 想 即 觀 想, 空 想, 也 是 就 空 慧 一 分 而 貶 斥 先 簡 別 這 些 空 慧 的 貶 義, 以 明 這 些 都 是 現 在 所 講 空 慧 所 不 取 的 丙 法 性 空 慧 學 欲 明 法 性, 必 宗 空 慧 ; 宗 空 慧 而 明 法 性 的 學 說, 即 名 法 性 空 慧 學 在 前 面 釋 空 慧 中 亦 已 說 明 法 性 之 必 宗 空 慧 了, 蓋 無 論 說 一 切 法, 研 究 一 切 法, 證 明 一 切 法, 要 是 不 達 到 最 究 竟 最 澈 底 的 解 決 確 定, 終 是 不 能 夠 停 止 的 但 若 達 澈 底, 一 切 法 都 畢 竟 要 歸 到 空 無 所 得 如 現 代 一 般 研 究 科 學 者, 將 一 切 萬 物 分 析 研 究, 其 研 究 結 果, 說 為 原 子 ; 但 還 是 不 能 澈 底, 久 而 久 之, 便 覺 到 原 子 也 還 是 不 究 竟 可 破 壞 的, 遂 將 以 前 研 究 的 結 論 消 失 所 以 若 求 一 切 法 的 普 遍 永 久 澈 底 性, 必 須 達 到 一 切 法 空 唯 了 達 一 切 法 空 的 智 慧, 乃 能 遍 一 切 法 去 澈 底 觀 察 ; 若 不 得 此 慧, 則 不 能 澈 底 見 到 遍 一 切 法 的 永 恆 不 變 性 ; 故 法 性 須 以 空 慧 為 宗 從 一 切 法 上 觀 察 都 是 空 的 空 慧, 說 明 遍 一 切 法 之 澈 底 性, 故 叫 法 性 空 慧 宗 講 明 此 種 學 理 的 經 論, 名 曰 法 性 空 慧 學 法 性 空 慧 學 之 範 圍, 包 括 很 多 經 論 就 一 切 世 出 世 法, 其 要 點 都 在 說 明 一 切 法 空, 引 發 了 達 諸 法 皆 空 的 空 慧, 如 各 部 般 若 經 及 宗 般 若 經 的 諸 論, 即 是 法 性 空 慧 學 的 經 論 但 論 太 廣, 取 其 可 以 提 綱 挈 領 來 說 明 的, 如 流 通 最 廣 的 心 經, 便 是 很 能 夠 代 表 的 從 五 蘊 法 上 觀 照 到 都 是 空, 再 於 所 了 達 的 諸 法 空 相 中,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等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十 二 緣 起, 四 諦, 都 無 所 得, 成 為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 依 以 究 竟 涅 槃, 證 入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不 過 文 太 古 簡, 能 從 種 種 方 式, 種 種 觀 察 推 求 以 講 明 諸 法 都 是 空 的, 應 以 中 論 為 代 表 所 以 就 依 中 論 為 代 表 來 說 明 法 性 空 慧 學 中 論 觀 法 品 云 : 問 曰 : 若 諸 法 盡 畢 竟 空, 無 生 無 滅 是 名 諸 法 實 相 者, 云 何 入? 答 曰 : 滅 我 我 所 著 故, 得 一 切 法 空 無 我 慧 者 名 為 入 這 一 段 文, 很 可 說 明 能 證 入 法 性 諸 法 實 相 的, 須 是 真 正 的 空 慧 空 無 我 故 通 達 法 性, 須 以 空 慧 為 宗 二 中 論 在 一 切 佛 法 中 此 言 中 論, 即 指 法 性 空 慧 學, 不 過 以 中 論 為 代 表 而 說 此 中 分 二 :
214 甲 在 教 理 中 一 切 佛 法 之 教 理, 可 從 因 緣 四 諦 二 諦 三 性 中 去 概 括 說 明 四 諦 者, 乃 世 出 世 間 因 果, 此 因 果 即 為 因 緣 法 之 具 體 說 明 第 此 因 緣 法, 要 是 執 為 固 定 實 在, 則 成 為 自 然 有, 或 計 為 無 因 者, 即 非 是 因 緣 法 了 是 故 若 欲 澈 底 明 了 因 緣 法, 則 須 深 明 中 論 的 不 生 滅 等 八 不 義 若 能 澈 底 見 因 緣 法, 即 是 成 佛 換 言 之, 見 因 緣 法 即 見 佛 法 身 中 論 云 : 若 見 因 緣 法, 則 為 能 見 佛, 見 苦 集 滅 道 所 謂 見 因 緣 法 即 見 佛 之 法 身, 及 苦 集 滅 道 世 出 世 之 因 果 也 顧 因 緣 法 可 見 淺 見 深, 當 有 種 種 差 別 ; 要 之, 不 能 見 到 究 竟, 則 不 能 真 見 因 緣 法, 能 完 全 圓 滿 見 到 因 緣 法 者, 厥 為 佛 陀 是 故 見 因 緣 法 即 得 佛 慧 ; 見 是 清 淨 因 緣 法, 即 見 滅 道 二 諦 也 必 明 諸 法 空 理, 乃 能 善 見 因 緣 法, 所 謂 以 有 空 義 故, 一 切 法 得 成 因 為 見 苦 集 滅 道 即 是 法 寶, 澈 底 能 見 此 者, 即 是 佛 寶, 依 此 而 修 行 者, 即 是 僧 寶 由 此, 三 寶 具 足, 咸 以 善 見 因 緣 法 而 得 之 諸 法 空 慧 能 善 見 因 緣 法, 亦 為 善 見 苦 集 滅 道, 乃 至 成 就 三 寶 功 德, 此 乃 從 因 緣 四 諦 上 的 說 明 次 說 世 俗 諦 與 第 一 義 諦 中 論 云 : 若 人 不 能 知, 分 別 於 二 諦, 則 于 深 佛 法, 不 知 真 實 義 此 偈 乃 明 於 甚 深 佛 法 道 理, 要 善 能 了 知 二 諦 ; 於 二 諦 義 分 別 明 了, 即 能 了 達 真 實 究 竟 法 性 空 慧 常 依 二 諦 說, 故 於 論 中 作 如 是 釋 : 第 一 義 因 言 說, 言 說 是 世 俗 所 以 佛 說 法, 依 二 諦 以 顯 明 第 一 義, 必 以 言 語 文 字 名 句 詮 表, 故 不 依 世 俗 不 能 說 第 一 義 ; 由 不 能 說, 即 不 能 了 解 第 一 義, 不 得 至 解 脫 涅 槃 由 此, 甚 深 佛 法 皆 依 此 二 諦 ; 若 能 分 別 明 了, 即 能 知 真 實 究 竟 法 性 空 慧 學, 即 依 世 間 言 說, 以 種 種 方 便 而 顯 第 一 義 者 此 善 能 運 用 世 俗 言 說 而 說 明 第 一 義 之 二 諦, 遍 通 於 一 切 佛 法 教 理 之 中 再 就 三 性 而 說 : 宗 喀 巴 之 緣 起 讚 釋 上, 有 三 性 釋, 謂 : 因 緣 生 是 依 他 起, 執 有 自 性 是 遍 計 執, 離 自 性 執 是 圓 成 實 緣 起 讚 者, 讚 中 論 之 八 不 緣 起 頌, 此 頌 乃 龍 樹 菩 薩 讚 佛 善 說 緣 起 者 也 諸 經 論 教 典, 多 以 三 性 說 明 佛 法, 雖 中 論 中 說 有 二 諦 未 說 有 三 性, 但 其 義 非 不 具, 故 緣 起 讚 以 三 性 解 釋, 更 令 明 了 所 謂 依 他 起 者, 乃 依 因 緣 而 得 生 起 ; 若 於 依 他 緣 起 一 一 法 上 執 有 自 性, 即 遍 計 執, 非 因 緣 起 但 世 間 因 緣 生 法 中, 執 自 性 之 遍 計 執 常 在 一 起, 若 離 自 性 執 即 圓 成 實, 亦 即 涅 槃 解 脫 之 出 世 因 緣 法 也 此 種 三 性 解 釋, 於 西 藏 相 傳, 謂 與 唯 識 宗 互 相 敵 對 ; 然 於 中 國 佛 法 相 傳 者 觀 之, 此 與 賢 首 家 之 解 三 性 既 甚 相 近, 即 與 唯 識 宗 亦 不 衝 突 如 成 唯 識 論 云 : 若 執 唯 識 真 實 有 者, 亦 是 法 執 雖 然 一 切 法 皆 不 離 識, 然 識 亦 因 緣 生 法 ; 是 故 執 有 一 點 實 體 者, 即 遍 計 執 須 知 自 性 亦 無 自 性, 所 以 對 待 上 有 處 亦 可 說 自 性 耳 在 法 性 空 慧 學 上 說 明 此 三 種 義, 既 顯 他 特 殊 之 宗 旨, 亦 可 遍 入 諸 教 理 中 余 嘗 著 佛 法 總 抉 擇 談, 謂 : 遣 蕩 一 切 遍 計 執 盡, 即 證 圓 成 而 了 依 他 此 義, 謂 一 切 教 理 中, 有 一 部 分 特 別 側 重 破 遍 計 執 以 說 明 一 切 法 謂 對 一 切 眾 生 乃 至 等 覺 菩 薩, 都 有 最 微 細 所 知 障 法 執 未 窮, 故 佛 說 法 只 要 遣 蕩 破 盡 遍 計 執 佛 說 法 以 盡 遣 遍 計 執, 同 時 也 就 說 明 了 世 出 世 間 因 果 法, 謂 沒 有 決 定 相 的 沒 有 自 性 的 畢 竟 空 此 同 於 心 經 所 謂 以 無 所 得 故 ; 般 若 經 云 : 乃 至 涅 槃 亦 不 可 得 說 一 切 佛 法, 側 重 破 遍 計 執 性, 其 餘 依 他 圓 成 已 不 須 另 說 因 為 凡 是 名 相 所 詮, 都 為 世 間 眾 生 及 菩 薩 之 施 設 方 便, 未 至 圓 滿 佛 智, 於 種 種 法 上 仍 有 微 細 所 執, 故 專 從 遣 蕩 一 切 遍 計 執, 即 善 能 觀 察 一 切 法 諸 相 皆 空, 引 發 離 我 我 所 的 空 無 我 慧, 證 圓 成 實 性, 而 了 達 性 畢 竟 空 之 依 他 緣 起 義 此 明 法 性 空 慧 宗 之 要 點, 特 別 重 在 以 遣 蕩 遍 計 執 而 說 一 切 法 也 乙 在 行 果 中 三 乘 行 果, 在 於 了 脫 生 死 而 證 涅 槃 生 死 之 如 何 成 為 生 死 流 轉, 與 如 何 乃 能 解 脫 而 證 涅 槃, 其 要 點 乃 在 是 否 隨 逐 無 明 取 著, 於 因 緣 生 法 執 有 一 個 真 實 體 性 如 中 論 云 : 受 諸 因 緣 故, 輪 轉 生 死 中 此 受 字, 於 後 代 譯 為 取, 即 執 取 因 緣 生 法 各 各 有 實 自 體, 由 無 明 執 取 而 造 善 不 善 業, 乃 隨 煩 惱 業 而 流 轉 生 死 也 解 脫 即 : 不 受 諸 因 緣, 是 名 為 涅 槃 因 不 執 取 因 緣 法 為 實, 不 由 無 明 而 造 善 惡 業, 乃 獲 解 脫 其 不 執 取 因 緣 法, 以 見 諸 法 畢 竟 空 故 謂 於 五 陰 等 一 切 法 不 起 執 著, 即 於 五 取 蘊 不 生 執 取 ; 以 於 因 緣 法 而 不 執 取, 即 見 一 切 法 空 無 我 性, 由 是 即 解 脫 生 死
215 流 轉 而 證 涅 槃 也 善 觀 法 空 而 不 起 執 著, 乃 是 了 生 死 證 涅 槃 之 最 扼 要 處 般 若 等 經 論, 處 處 明 此 義 此 偈 已 善 成 立 三 乘 觀 行 及 證 出 世 聖 果, 乃 法 性 空 慧 學 說 明 行 果 之 宗 要 所 在 復 有 諸 經 論, 講 到 行 果 上 最 重 要 處, 在 由 加 行 入 見 道 ; 此 為 出 世 之 交 叉 點 蓋 入 見 道 前 之 煖 頂 忍 世 第 一 四 加 行 位, 有 一 分 經 論, 謂 忍 位 之 下 忍 忍 即 定 慧 忍 可, 慧 與 定 相 應 故 印 一 切 境 空 ; 再 進 至 中 忍, 則 印 能 觀 心 亦 空 ; 遞 至 上 忍 及 世 第 一, 則 雙 印 心 境 俱 空 ( 世 第 一 很 短, 乃 上 忍 位 最 後 一 剎 那 ) 從 心 境 俱 空 即 入 於 真 見 道, 謂 一 切 分 別 相 都 不 可 得, 引 生 一 切 法 畢 竟 空 無 相 之 智 慧 由 廣 修 福 慧 資 糧, 種 種 加 行, 引 發 世 第 一 最 後 剎 那 心 境 俱 空 之 空 慧, 乃 得 入 真 見 道 位 但 見 道 分 真 見 道 與 相 見 道 ; 初 證 入 見 道 位 時, 於 諸 法 行 相 都 無 可 得, 曰 真 見 道, 至 相 見 道, 所 謂 四 諦 十 六 行 相 乃 再 生 起 然 最 要 緊 者, 即 入 真 見 道, 乃 證 出 世 聖 果 唯 二 乘 中 鈍 根 者, 見 眾 生 我 空, 未 見 法 我 空 耳 ; 而 二 乘 利 根 者, 亦 由 見 法 空 而 入 若 大 乘 初 地, 則 決 定 須 見 一 切 法 畢 竟 空 無 所 得, 才 入 真 見 道 此 關 若 未 通 過, 終 住 在 世 間 心 境, 未 能 入 大 乘 聖 位 之 菩 薩 歡 喜 地 也 餘 諸 經 論, 或 從 境 空 心 空 到 俱 空 次 第 悟 入 但 扼 要 者, 即 總 明 一 切 法 空 慧, 法 性 空 慧 宗 即 注 重 此 總 顯 一 切 法 畢 竟 空 也 西 藏 有 此 傳 說 : 非 得 真 正 龍 樹 空 見, 不 能 入 真 見 道 龍 樹 中 觀 空 理, 原 即 佛 說 諸 經 中 法 性 空 慧 學 之 宗 旨 所 在 觀 因 緣 生 法 自 性 皆 空, 非 但 初 發 心 至 成 佛 皆 不 離 此, 尤 為 入 真 見 道 之 最 要 觀 行 此 義 在 禪 宗 有 把 斷 要 津, 凡 聖 不 通 之 句 宗 下 之 專 提 向 上, 世 出 世 間 法 都 不 可 立, 都 不 可 得, 所 謂 凡 聖 情 盡, 體 露 真 常 ; 亦 即 教 下 說 一 切 最 勝 義 畢 竟 皆 空 也 龍 樹 依 世 俗 言 說 第 一 義, 所 以 有 立 有 破, 皆 世 俗 方 便 提 婆 謂 破 如 可 破, 故 能 破 言 亦 無 自 性 唯 心 言 俱 寂, 乃 悟 第 一 義 空 入 真 見 道 也 第 一 義 空, 遍 於 世 出 世 間 法, 體 性 平 等, 而 真 見 道 獨 據 轉 凡 成 聖 之 要 津, 能 通 過 此 要 津 者, 即 時 轉 凡 成 聖 佛 法 總 抉 擇 談 上 亦 略 講 到 : 若 從 策 發 觀 行 伏 斷 妄 執 以 言 之, 應 以 般 若 宗 為 最 適 如 建 都 要 塞, 最 便 剋 敵 致 果 也 法 性 空 慧 能 摧 壞 妄 執, 得 勝 利 果, 此 可 通 三 乘 行 果, 從 初 發 心 乃 至 究 竟, 其 凡 聖 交 叉 點, 即 如 要 塞, 乃 觀 一 切 因 緣 生 法 畢 竟 自 性 空 而 得 無 分 別 慧 也 復 次 無 著 菩 薩 之 金 剛 般 若 論 中, 曾 以 金 剛 杵 為 喻 菩 薩 慧 之 最 要 者, 乃 是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亦 為 由 世 第 一 而 入 真 見 道 之 空 慧 也, 即 摩 訶 般 若 之 根 本 所 在 喻 金 剛 杵 者, 金 剛 杵 有 三 股 五 股 七 股 九 股 之 別, 故 其 杵 皆 兩 頭 頗 大, 中 間 則 細 唯 一 股 此 義 顯 示 菩 薩 行 果, 於 世 第 一 入 真 見 道 前, 須 廣 修 福 慧 種 種 觀 行, 行 相 寬 廣, 迄 真 見 道 後 及 至 佛 位 圓 滿, 其 功 德 行 相 亦 甚 寬 廣, 喻 如 金 剛 杵 之 兩 頭 然 第 中 心 唯 以 一 股 貫 穿 兩 頭, 則 喻 摩 訶 般 若 慧 是 杵 之 中 心 單 股, 此 即 畢 竟 空 無 相 慧, 是 從 世 第 一 入 真 見 道 之 要 點, 亦 即 貫 穿 凡 聖 兩 頭 之 中 心 股 也 法 性 空 慧 學, 特 明 一 切 出 世 法 之 大 乘 行 果, 悉 皆 不 離 諸 法 空 性, 其 扼 要 之 顯 示, 尤 在 世 第 一 入 真 見 道 之 畢 竟 空 慧 三 中 論 在 龍 樹 諸 論 中 龍 樹 菩 薩 即 新 譯 之 龍 猛 菩 薩, 其 生 平 見 鳩 摩 羅 什 所 譯 龍 樹 菩 薩 傳, 又 付 法 藏 因 緣 傳 等 其 生 卒 年 代 種 種 傳 說 不 一, 如 各 家 印 度 佛 教 史 乘 之 記 載, 茲 不 詳 述 要 之 為 一 般 佛 教 史 上 所 公 認 佛 滅 五 六 百 年 後, 一 刱 興 或 繼 興 大 乘 佛 法 之 主 要 人 物 除 法 相 唯 識 學 外, 不 論 若 空 若 密 若 禪 若 淨, 無 不 奉 以 為 高 祖, 故 為 藏 文 系 佛 教 空 宗 密 宗 之 肝 心, 亦 為 漢 文 系 佛 教 淨 台 賢 各 宗 所 尊 仰 之 泰 斗 華 譯 龍 樹 菩 薩 所 著 書, 今 就 集 收 於 正 續 藏 者 以 類 別 之, 大 約 可 分 為 宗 論 部 釋 經 部 集 經 部 頌 讚 部 四 大 綱 甲 宗 論 之 部 中 論
216 中 論 最 為 龍 樹 菩 薩 發 揮 大 乘 佛 法 宗 要 之 所 在, 亦 為 中 國 三 論 與 天 台 所 本, 及 西 藏 各 派 所 崇 重 但 其 論 本 五 百 頌, 在 華 譯 無 單 本, 分 見 三 釋 論 頌 文 義 旨 從 同, 而 字 句 增 減 詳 略 非 一 十 二 門 論 姚 秦 鳩 摩 羅 什 譯 一 卷 此 論 乃 中 觀 論 之 提 要, 為 中 國 三 論 宗 所 宗 三 論 之 一, 頌 釋 皆 出 龍 樹, 華 譯 有 而 藏 譯 無, 甚 簡 切 可 貴 壹 輸 盧 迦 論 後 魏 瞿 曇 流 支 譯 不 及 一 卷 六 十 頌 如 理 論 宋 施 護 譯 不 及 一 卷 大 乘 二 十 頌 論 宋 施 護 譯 不 及 一 卷 大 乘 破 有 論 宋 施 護 譯 不 及 一 卷 此 四 論 皆 中 論 支 分, 前 二 種 亦 為 藏 文 所 有, 而 破 有 論 似 為 二 十 頌 釋 論, 惟 亦 題 龍 樹 菩 薩 造, 其 以 無 心 故 亦 無 有 法 等 句, 頗 含 唯 識 義 聞 藏 文 所 傳 六 論 中, 有 一 七 十 空 性 論, 為 華 譯 所 無 迴 諍 論 後 魏 毘 目 智 仙 瞿 曇 流 支 譯 一 卷 此 論 為 龍 猛 立 論 之 方 法 論, 前 中 論 等 皆 用 此 立 論 方 法 而 立 之 言 辯 此 為 中 論 師 特 有 之 論 式, 與 後 清 辨 等 用 因 明 量 式 者 不 同, 此 論 西 藏 亦 有 別 有 方 便 心 論 一 卷, 後 魏 吉 迦 夜 譯, 亦 題 龍 樹 菩 薩 造 然 傳 因 明 論 者, 謂 此 係 世 親 菩 薩 造, 考 內 容 亦 以 世 親 造 為 當 菩 提 資 糧 論 釋 隋 達 摩 笈 多 譯 六 卷 此 論 頌 本 龍 樹 造, 釋 論 比 丘 自 在 作 此 論 頌 與 藏 傳 寶 鬘 論 隱 約 相 近, 而 前 後 不 次, 廣 略 不 勻, 或 為 另 一 論, 或 為 釋 者 傳 者 所 變 亂, 未 可 斷 定 ; 而 說 菩 薩 修 十 度 行 及 三 十 相 福 因 等, 與 前 中 論 等 專 辨 於 理 異 菩 提 心 離 相 論 宋 施 護 譯 一 卷 此 論 乃 密 宗 部 經 偈 所 作 論, 為 漢 文 系 藏 文 系 密 宗 均 所 重 視 之 要 典 另 有 宋 法 天 譯 菩 提 心 觀 釋, 與 此 相 近 密 宗 復 有 唐 潛 真 撰 之 菩 提 心 義, 及 蓮 華 戒 菩 薩 造 宋 施 護 譯 之 廣 釋 菩 提 心 論 十 八 空 論 陳 真 諦 譯 一 卷 釋 摩 訶 衍 論 姚 秦 筏 提 摩 多 譯 十 卷 此 二 論 雖 亦 題 龍 樹 菩 薩 造 及 釋, 然 察 十 八 空 論 內 容 有 談 菴 摩 羅 識 等 唯 識 義 者, 殊 不 類 龍 猛 之 論 但 為 真 諦 所 譯, 頗 堪 信 或 世 親 以 下 論 師 所 作, 誤 題 為 龍 樹 造 而 釋 摩 訶 衍 論 乃 係 釋 起 信 論 者, 雖 為 日 本 東 密 所 崇 取, 而 內 容 龐 雜, 大 抵 斷 為 偽 書 並 且 所 謂 姚 秦 筏 提 摩 多 之 譯 師, 有 無 其 人 皆 在 可 疑 之 列 乙 釋 經 之 部 大 智 度 論 姚 秦 鳩 摩 羅 什 譯 一 百 卷 此 為 大 乘 論 中 與 瑜 伽 師 地 並 列 二 大 論 之 一, 中 國 亦 有 以 三 論 宗 之 三 論 加 此 一 論 曰 四 論 宗 者, 若 天 台 宗 極 崇 重 之 依 大 品 般 若 大 般 若 經 第 二 會, 詳 釋 諸 法 而 辯 其 實 相, 乃 為 龍 樹 廣 明 法 相 之 大 論 西 藏 無 此, 故 雖 崇 中 論 空 義, 而 於 辨 法 相 則 不 得 不 取 現 觀 俱 舍 及 瑜 伽 等, 漢 藏 應 互 補 充 者, 此 亦 其 一 唯 此 論 詳 第 一 品, 已 三 十 七 卷, 第 二 品 以 下 僅 提 大 意, 譯 者 云 直 譯 將 十 倍 於 是 故 其 論 義 已 多 出 譯 人 之 所 糅 變, 且 依 經 漫 談 玄 要, 似 亦 難 為 條 段 十 住 毘 婆 娑 論 姚 秦 鳩 摩 羅 什 譯 十 七 卷 毘 婆 娑 論 即 釋 論 之 義, 此 論 當 係 釋 華 嚴 十 地 品 者 然 未 牒 經 文, 頌 釋 散 漫, 第 十 七 卷 僅 釋 初 地 二 地, 故 譯 全 亦 非 五 六 十 卷 不 成 但 精 要 之 義 不 多, 所 詳 在 念 佛 往 生 淨 土 及 十 善 業 道, 為 淨 土 宗 判 餘 道 為 難 行, 淨 土 道 為 易 行 之 所 本, 故 日 本 之 淨 土 各 宗 頗 重 之
217 丙 集 經 之 部 福 蓋 正 行 所 集 經 宋 日 稱 等 譯 十 二 卷 此 為 採 集 經 文 組 成, 故 不 名 論 而 名 經 內 容 大 抵 為 勸 世 間 人 行 善 修 福 之 導 俗 書, 或 從 寶 鬘 頌 意 集 經 義 曼 衍 以 成 菩 提 行 經 宋 天 息 災 譯 此 在 藏 譯, 乃 寂 天 菩 薩 造 頌 及 釋 之 菩 提 行 論, 華 譯 題 為 經 集 及 係 龍 樹 集 頌, 不 知 因 何 致 誤 如 此? 且 考 其 內 容, 般 若 度 頌 頗 多 與 唯 識 師 爭 辯 處, 可 決 為 後 期 中 觀 師 若 寂 天 等 造, 非 龍 猛 本 丁 頌 讚 之 部 為 禪 陀 伽 王 說 法 要 偈 劉 宋 求 那 跋 陀 那 譯 不 及 一 卷 勸 發 諸 王 要 偈 劉 宋 僧 伽 跋 摩 譯 不 及 一 卷 龍 樹 菩 薩 勸 誡 王 頌 唐 義 淨 譯 同 上 此 三 為 一 本 三 譯, 以 唐 譯 為 簡 明, 乃 一 首 勸 一 親 友 國 王 信 佛 行 善 之 長 詩, 亦 近 於 從 寶 鬘 論 五 品 中 離 出 之 一 品 讚 法 界 頌 宋 施 護 譯 廣 大 發 願 頌 同 上 十 二 禮 讚 阿 彌 陀 佛 文 禪 那 崛 多 別 譯 此 三 為 讚 法 讚 佛 及 發 願 偈 之 可 唱 誦 者, 讚 法 界 頌 或 即 藏 傳 之 讚 般 若 頌 此 讚 頌 如 造 論 釋 之, 亦 可 為 論 本 之 頌 華 譯 龍 猛 菩 薩 所 著 書 略 備 於 是 此 四 部 門 中 除 去 其 可 疑 者 及 重 譯 者, 計 宗 論 十, 前 七 是 研 究 之 空 性, 而 第 八 是 立 論 之 方 法, 第 九 第 十 明 成 滿 菩 提 之 資 糧 或 方 便 故 可 云 前 八 為 般 若, 而 後 二 為 方 便 ; 般 若 方 便 和 合, 而 大 乘 解 行 備 計 釋 經 二 智 度 詳 法 相, 而 十 住 弘 淨 土, 設 能 將 智 度 所 辨 法 相 整 理 而 條 貫 之, 未 嘗 不 可 成 為 摩 訶 般 若 對 法 藏 也 計 集 經 一, 可 為 菩 薩 涉 俗 利 世 之 敷 化 計 頌 讚 四, 一 為 政 治 領 袖 所 當 吟 味, 三 為 大 乘 行 者 或 淨 土 行 者 應 常 涵 詠 合 計 之 得 十 七 種, 以 編 成 一 龍 猛 菩 薩 叢 書, 足 為 總 持 大 乘 真 俗 二 諦 法 門 矣 龍 樹 諸 論 顯 以 究 明 空 性 之 前 七 論 為 宗 本, 而 最 要 者 則 唯 中 論, 以 十 二 門 論 為 中 論 之 簡 略, 而 其 餘 壹 輸 盧 迦 等 更 不 過 中 論 之 支 分, 故 龍 樹 學 可 代 表 法 性 空 慧 學, 中 論 又 可 代 表 龍 樹 學 也 四 中 論 在 印 度 諸 釋 中 依 據 羅 什 三 藏 所 傳, 其 時 印 度 的 中 論 釋 有 數 十 種 之 多, 不 但 佛 教 學 者, 即 一 般 普 通 的 學 問 家 都 得 要 研 究 羅 什 在 相 傳 上 有 其 一 貫 的 世 系, 它 即 是 第 六 代, 所 以 中 論 傳 來 中 國 很 早, 且 是 正 統 的 嫡 傳 中 論 盛 行 印 度 時, 注 述 雖 多, 現 在 只 就 可 以 查 考 研 究 到 的 來 講, 分 為 六 條 : 甲 提 婆 諸 論 提 婆, 有 的 譯 為 聖 天, 提 婆 譯 天, 聖 天 猶 云 聖 者 提 婆, 乃 是 對 他 的 尊 稱 他 是 龍 樹 第 一 傳 的 大 弟 子, 鳩 摩 羅 什 即 由 提 婆 相 傳 而 來 中 國 的 三 論, 龍 樹 提 婆 二 者 並 重, 羅 什 為 第 六 代, 即 由 提 婆 等 起 西 藏 所 傳 於 龍 樹 提 婆 稱 為 聖 父 子, 都 是 一 樣 的 崇 重, 但 提 婆 所 著 論 中, 無 中 論 注 釋 也 許 印 度 有 過 總 觀 華 譯 提 婆 菩 薩 所 著 書, 除 菩 薩 本 生 鬘 論 非 其 著 書 外, 餘 有 百 論 及 大 乘 廣 百 論 釋 百 論 原 是 頌 文, 羅 什 譯 為 散 文, 論 中 夾 註 有 修 妒 路 之 句, 即 為 本 頌 婆 藪 開 士 釋, 從 僧 肇 序 文 看 來, 婆 藪 即 天 親 也 ; 有 傳 非 唯 識 宗 之 天 親, 因 同 名 者 甚 多 廣 百 論 釋, 頌 即 原 頌, 釋 為 護 法 菩 薩 著 這 兩 種, 根 本 就 是 百 論 頌, 因 有 二 釋, 分 為 二 本 另 有 百 字 論 破 外 道 小 乘 四 宗 論 破 外 道 小 乘 涅 槃 論, 都 很 短, 不 過 是 百 論 支 流 除 此 之 外, 有 大 丈 夫 論, 就 是 說 菩 薩 如 何 廣 行 布 施, 施 捨 內 外 諸 財, 精 進 修 諸 波 羅 密 多 所 以, 考 起 來
218 , 提 婆 論 之 譯 傳 中 國 者, 根 本 論 只 有 百 論 與 大 丈 夫 論 二 種, 其 餘 皆 是 百 論 的 支 義 廣 百 論 窮 般 若 智 境, 大 丈 夫 論 滿 菩 提 心 行, 則 於 修 慧 修 福, 皆 已 具 足 圓 滿 故 從 前 五 論 以 修 慧, 後 一 論 以 修 福, 即 堪 為 悲 智 雙 運 之 菩 薩, 成 福 慧 兩 足 之 世 尊 就 百 論 說, 乃 破 邪 計 執 而 明 諸 法 空 性, 與 中 論 宗 旨 一 貫, 也 就 是 申 明 中 論 義 也 可 說 中 論 為 體, 百 論 為 用, 以 中 論 義 破 外 道 一 切 邪 執, 所 以 百 論 也 是 以 中 論 為 基 本 乙 中 論 梵 志 青 目 釋 中 論 即 華 譯 所 傳 者, 本 頌 為 龍 樹 造, 散 文 梵 志 青 目 釋 梵 志 即 婆 羅 門, 可 見 當 時 學 者 多 研 究 中 論 羅 什 說 他 所 釋 能 得 龍 樹 本 意, 不 過 文 句 稍 有 缺 漏, 羅 什 譯 時 曾 予 以 添 補, 聞 西 藏 所 傳 龍 猛 自 釋 之 無 畏 論 與 此 論 相 近 但 梵 志 青 目 釋, 譯 傳 中 國 很 早, 而 中 論 傳 入 西 藏 很 遲 大 概 是 西 藏, 誤 傳 青 目 釋 為 龍 樹 的 自 釋 中 論 青 目 釋, 素 為 中 國 講 習 中 論 共 同 引 用 的 通 依 本, 尤 為 三 論 宗 立 宗 的 根 本 所 依 丙 順 中 論 義 入 般 若 法 門 此 論 題 龍 勝 菩 薩 造, 無 著 菩 薩 釋 翻 譯 很 早, 在 北 朝 元 魏 時 菩 提 流 支 就 譯 傳 中 國 了 雖 云 無 著 釋, 但 不 是 依 照 頌 文 別 釋, 只 是 取 中 論 義 順 義 發 揮 而 入 般 若 法 門 的 龍 勝 在 嘉 祥 大 師 的 考 證, 就 是 龍 樹, 因 龍 勝 與 後 譯 的 龍 猛 意 思 相 近, 這 是 諸 釋 論 中 的 較 早 者 順 中 論 義 釋 得 很 堅 固 鋒 利, 與 龍 樹 論 一 樣, 有 什 麼 妄 想 分 別, 都 能 降 伏, 使 當 下 冰 消 瓦 解 丁 大 乘 中 觀 論 釋 為 印 度 安 慧 菩 薩 造, 在 中 國 翻 譯 較 遲, 係 宋 惟 淨 共 法 護 等 譯 安 慧 比 清 辨 早, 乃 唯 識 師 中 較 與 中 觀 論 相 近 者 然 亦 猶 如 護 法 菩 薩 之 釋 聖 天 廣 百 論, 或 不 為 中 觀 論 師 所 重, 故 西 藏 不 傳 但 足 以 代 表 中 論 的 一 派 思 想 戊 般 若 燈 論 釋 中 國 所 傳, 亦 即 解 釋 中 論 五 百 頌 的, 由 此 知 中 論 亦 名 般 若 燈 論 釋 題 分 別 明 菩 薩 造, 考 分 別 明, 即 奘 譯 清 辨, 分 別 即 辨, 明 即 清 也 此 為 印 度 後 期 與 唯 識 論 師 互 相 辨 難 的 中 觀 論 師, 也 是 中 論 中 重 要 的 一 派 這 論 是 唐 朝 波 羅 頗 密 多 羅 譯, 共 十 五 卷, 因 為 譯 文 不 甚 明 晰, 中 國 很 少 講 授 和 研 究 聞 在 西 藏 所 傳 的 還 要 詳 盡 些 己 入 中 論 西 藏 所 傳, 還 有 佛 護 論 及 月 稱 的 顯 句 論 而 靜 命 靜 賢 諸 論 師 的 釋 論 亦 不 傳 除 佛 護, 餘 師 都 在 清 辨 之 後, 都 是 與 唯 識 論 互 相 辯 論 的 月 稱 的 入 中 論, 現 在 法 尊 比 丘 已 在 翻 譯 以 中 論 看 來, 是 取 中 論 義, 而 不 是 解 釋 中 論 頌 的 ; 是 另 造 的 一 部 論, 解 釋 菩 薩 十 地, 猶 之 十 住 毘 婆 娑 在 講 六 地 時, 以 中 論 義 廣 為 發 揮 在 西 藏, 雖 也 傳 有 龍 樹 本 頌 和 釋 論, 但 講 中 觀 見 者, 都 特 重 月 稱 入 中 論 義, 故 此 論 也 是 中 觀 宗 一 大 派 思 想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部 論 釋, 雖 沒 有 詳 釋 本 頌, 觀 入 中 論 的 題 義, 即 知 其 能 入 中 論 之 深 義 了 以 上 印 度 各 釋 論, 在 中 國 還 以 鳩 摩 羅 什 所 傳 青 目 釋 為 根 本, 正 如 西 藏 所 傳 視 為 龍 樹 自 釋 一 樣 論 中 有 一 段 明 造 論 因 緣 云 : 佛 滅 度 後 後 五 百 歲, 像 法 中 人 根 轉 鈍, 深 著 諸 法, 求 十 二 因 緣 五 陰 十 二 入 十 八 界 等 決 定 相, 不 知 佛 意, 但 著 文 字 這 是 針 對 一 切 有 部 的 所 執 和 小 乘 部 派 中 互 相 爭 執 而 說 的 聞 大 乘 法 中 說 畢 竟 空, 不 知 何 因 緣 故 空, 即 生 見 疑 : 若 都 畢 竟 空, 云 何 分 別 有 罪 福 報 應 等? 如 是 則 無 世 諦 第 一 義 諦, 取 是 空 相 而 起 貪 著, 於 畢 竟 空 生 種 種 過 聞 到 大 乘 的 空 義, 不 知 其 所 以 空, 便 生 執 見 和 疑 惑 ; 以 為 一 切 都 空, 云 何 有 善 惡 報 應 的 世 俗 諦? 既 無 世 俗 諦, 也 就 沒 有 第 一 義 諦, 豈 不 一 切 都 斷 滅 了 嗎? 另 外 還 有 取 著 決 定 的 空 相, 起 偏 執 空 見 的 方 廣 道 人 有 這 執 有 著 空 的 偏 見, 故 於 畢 竟 空 義 不 能 明 了, 生 起 種 種 的 過 失, 成 為 常 見 和 斷 見 龍 樹 菩 薩 為 雙 破 有 無 二 邊 見 故, 造 此 中 論 這 是 說 明 龍 樹 造 論 的 本 旨, 很 重 要 的 一 段 因 此 研 究 中 論 雖 不 可 不 及 印 度 諸 釋, 而 研 究 印 度 諸 釋, 尤 須 明 此 龍 樹 造 論 的 本 旨, 方 不 為 後 代 諍 論 所 迷 亂 五 中 論 在 中 國 諸 宗 中 甲 三 論 宗 中 國 的 由 羅 什 三 藏 所 傳, 始 有 三 論 宗 和 四 論 宗, 在 歷 史 上 說, 三 論 宗 算 是 最 早
219 當 時 羅 什 翻 譯 三 論 中 論 百 論 十 二 門 論 時, 即 與 學 者 講 習, 展 轉 相 授, 成 為 後 來 的 三 論 宗 但 當 時 尚 無 明 顯 的 三 論 宗 派 相 傳, 這 要 到 梁 武 帝 時 的 攝 山 僧 朗 法 師 專 弘 三 論, 才 明 顯 的 建 立 為 宗 直 溯 淵 源, 當 推 羅 什 三 藏 及 其 門 下 的 僧 肇 僧 叡 二 師 僧 肇 沒 有 三 論 的 著 述, 也 不 傳 其 是 專 講 三 論 者, 不 過 他 很 能 得 三 論 意 而 自 造 論 發 揮, 為 後 來 講 究 三 論 宗 的 所 推 崇 他 著 的 論, 內 分 三 篇 : 一 物 不 遷 論, 二 不 真 空 論, 三 般 若 無 知 論 涅 槃 無 名 與 寶 藏 論, 考 係 他 人 造, 故 不 列 入 以 上 三 篇, 為 其 真 著, 都 很 能 得 般 若 經 意, 正 是 以 中 論 意 發 揮 般 若 的 著 述 物 不 遷 論 的 物, 即 是 因 緣 生 法, 不 遷 即 不 生 不 滅 不 來 不 去 的 八 不 中 道 義 不 真 空, 不 真 乃 虛 假 義, 謂 假 名 即 空 般 若 是 無 分 別 慧, 非 吾 人 心 思 口 議 之 所 謂 知, 普 照 一 切 無 知 不 知 相 可 得, 故 名 無 知 這 些 都 是 依 般 若 中 論 義 正 明 法 性 空 慧 的 還 有 肇 作 的 百 論 序, 也 是 三 論 宗 所 推 崇 的 主 要 文 獻 僧 叡 著 有 中 論 序 其 釋 中 論 題 曰 : 以 中 為 名 者, 照 其 實 也 ; 以 論 為 稱 者, 盡 其 言 也 又 大 智 釋 論 之 淵 博, 十 二 門 論 觀 之 精 詣, 百 論 治 外 以 閑 邪, 斯 論 祛 內 以 流 滯 照 之 於 心 為 中 觀, 言 之 於 口 為 中 論, 中 即 中 道 實 相, 這 是 嘉 祥 大 師 對 於 序 的 解 釋, 故 斯 序 亦 為 三 論 宗 所 推 重 因 此 序 中 說 有 四 論, 便 為 後 來 立 四 論 宗 的 濫 觴, 四 論 即 加 大 智 度 論 為 四 但 在 唐 朝 均 正 法 師 所 傳, 有 於 三 論 外 別 加 成 實 論 為 四 論 宗 的 ; 但 此 是 為 後 來 三 論 宗 所 破 的 成 實 師 因 羅 什 後 三 論 隱 沒 不 彰, 有 專 弘 成 實 論 者, 謂 成 實 即 等 於 三 論, 三 乘 同 明 空 理, 三 論 為 略, 成 實 論 為 廣, 合 為 四 論 宗, 實 即 成 實 宗 後 來 為 攝 山 法 師 高 麗 人 所 破, 師 秉 關 內 宗 義, 廣 為 發 揮 而 破 成 實, 判 其 為 小 乘, 非 大 乘 論, 不 足 與 大 乘 三 論 妙 理 相 比 在 三 論 中, 說 以 空 故 能 成 諸 法, 凡 有 所 執 皆 是 虛 妄, 廣 用 即 假 即 中 的 空 義 而 破 斥 因 此 成 實 論 在 攝 山 後, 大 家 都 公 認 為 小 乘 宗 了 攝 山 法 師 再 傳 下 去, 就 是 嘉 祥 大 師 嘉 祥 以 寺 得 名, 寺 在 浙 江 紹 興 師 原 名 吉 藏, 著 有 三 論 疏 流 傳 後 世 唐 季 失 傳, 清 季 始 由 日 本 取 回, 真 是 盛 弘 三 論 的 一 位 大 師 他 遠 秉 羅 什 三 藏 和 僧 肇 僧 叡, 近 紹 攝 山 大 師, 故 三 論 宗 的 確 立, 在 這 時 才 完 備 宗 義 在 破 邪 顯 正, 先 破 外 道, 次 破 小 乘, 三 破 有 所 得 大 乘 對 於 外 道 只 破 其 執 凡 外 之 戒 善 禪 定 法 亦 收 之, 其 他 諸 執 皆 破 而 收 之 因 為 大 小 乘 理 原 即 佛 說, 但 不 了 其 意 便 起 執 見, 若 破 其 執, 即 是 究 竟 佛 法 是 故 遍 破 一 切 執, 遍 申 一 切 義 ; 一 切 執 無 不 破, 一 切 義 無 不 申 ; 所 以 各 部 派 的 執 見 遂 被 破 除 而 義 無 不 彰 它 在 教 法 上 只 分 大 小 二 乘, 於 大 乘 中 不 再 分 權 實 漸 頓 因 大 小 乘 的 境 行 果, 佛 說 應 機 有 別, 而 大 乘 並 無 什 麼 差 別 然 又 說 三 種 法 輪 根 本 法 論, 華 嚴 : 從 本 起 末, 阿 含 等 ; 攝 末 歸 本, 法 華 涅 槃, 則 頗 與 天 台 賢 首 家 相 近 除 專 弘 三 論 外, 更 弘 法 華 維 摩 他 講 中 百 論, 每 部 都 講 數 十 次 以 上, 實 是 中 國 法 性 空 慧 學 中 的 一 位 主 要 論 師 乙 天 台 宗 此 宗 對 百 論 和 十 二 門 論, 頗 少 講 到, 多 用 中 論 和 大 智 度 論 ; 但 中 論 已 包 含 百 論 十 二 門 論, 故 與 僧 叡 之 四 論 宗 相 近 論 重 大 智 度, 經 重 法 華 涅 槃 般 若, 著 述 中 所 引 以 大 智 度 論 文 為 最 多, 對 中 論 義 也 有 特 別 發 揮 的 地 方 如 立 四 教 三 觀, 中 論 也 是 其 根 據, 故 推 崇 龍 樹 菩 薩 為 第 一 代 高 祖 本 中 論 的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亦 名 假 名, 亦 名 中 道 義 一 偈, 開 為 四 教 : 初 句 為 藏 教, 次 句 為 通 教, 三 句 為 別 教, 四 句 為 圓 教 但 並 不 是 呆 定 的 看 法, 又 可 為 四 教 的 三 觀 : 如 觀 因 緣 生 法 要 由 分 析 故 空, 是 藏 教 析 空 觀 ; 當 體 即 空 是 通 教 體 空 觀 ; 空 中 有 無 量 假 名 相 因 果 差 別 名 別 教 ; 從 即 空 即 假 所 顯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竟 的 中 道 實 相 是 圓 教 或 依 此 偈 明 次 第 三 觀, 或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一 偈, 總 講 為 圓 教 的 三 觀, 故 此 頌 為 天 台 宗 的 根 本 要 義 其 講 般 若 經, 注 重 分 為 共 般 若 和 不 共 般 若 ; 共 般 若 謂 三 乘 同 證 般 若 空, 如 金 剛 經 云 : 三 乘 皆
220 以 無 為 法 而 有 差 別 見 淺 者 即 見 共 般 若 空 義, 見 深 者 則 見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為 大 乘 之 不 共 般 若 故 判 般 若 經 為 通 別 圓 教 ; 見 淺 者 即 通 教, 見 深 者 即 別 圓 教 空 即 因 緣, 有 無 量 差 別, 重 重 無 盡 不 可 思 議, 即 是 不 共 中 道 故 中 論 亦 為 天 台 宗 的 根 本 丙 華 嚴 宗 此 宗 最 根 本 的 法 界 觀, 第 一 是 真 空 絕 相 觀, 明 一 切 法 畢 竟 不 可 得, 諸 法 究 竟 真 空, 離 一 切 相, 亦 多 依 中 論 發 揮 其 義 又 在 所 立 的 五 教 中 講 空 始 教 時, 明 一 切 皆 空 以 破 法 相, 每 引 中 百 論 文 有 的 地 方, 也 說 龍 樹 空 義 可 通 終 教 頓 教 圓 教, 但 後 來 傳 龍 樹 空 義 者, 只 能 通 空 始 教 又 賢 首 所 傳 的 十 二 門 論 宗 致 義 記, 其 中 有 這 樣 一 段 : 大 原 寺 翻 經 中 天 竺 三 藏 法 師 地 婆 訶 羅, 唐 言 日 照, 說 云 : 近 代 中 天 竺 那 蘭 陀 寺, 同 時 有 二 大 德 論 師, 一 名 戒 賢, 一 名 智 光 並 神 解 超 倫, 聲 高 五 印, 六 師 稽 顙, 異 部 歸 依, 大 乘 學 人 之 仰 如 日 月, 天 竺 獨 步, 軌 範 成 規, 遂 各 守 一 宗, 互 為 矛 盾 一 戒 賢 論 師, 遠 承 彌 勒 無 著, 近 踵 護 法 難 陀, 依 深 密 等 經 瑜 伽 等 論, 明 法 相 大 乘, 廣 分 名 數, 用 三 教 開 宗, 顯 自 所 依 為 真 了 義 謂 : 佛 初 於 鹿 園 轉 四 諦 小 乘 法 輪, 雖 說 人 空, 翻 諸 外 道, 然 於 緣 生 定 說 實 有 第 二 時 中, 雖 依 遍 計 所 執 而 說 諸 法 自 性 皆 空, 翻 彼 小 乘, 然 於 依 他 圓 成 猶 未 說 有 第 三 時 中, 就 大 乘 正 理, 具 說 三 性 三 無 性 等, 方 為 盡 理 是 故 於 因 緣 生 法, 初 時 唯 說 有, 則 墮 有 邊 ; 次 說 於 空, 則 墮 空 邊 ; 既 各 墮 邊, 俱 非 了 義 後 時 俱 說 所 執 性 空, 餘 二 唯 有, 契 會 中 道, 方 為 了 義 是 故 依 此 所 說, 判 般 若 等 經 多 說 空 宗 是 第 二 教 攝, 非 為 了 義, 此 依 解 深 密 經 判 也 二 智 光 論 師, 遠 承 文 殊 龍 樹, 近 稟 青 目 清 辨, 依 般 若 等 經 中 觀 等 論, 顯 無 相 大 乘, 廣 辨 真 空, 亦 以 三 教 開 宗, 顯 自 所 依 真 為 了 義 謂 佛 初 鹿 園, 為 諸 小 根 轉 於 四 諦 小 乘 法 輪, 說 心 境 俱 有 次 於 第 二 時, 為 中 根 說 法 相 大 乘, 境 空 心 有, 即 唯 識 義 等 ; 以 根 猶 劣, 故 未 能 令 入 平 等 真 空, 故 作 是 說 於 第 三 時, 方 為 上 根 說 此 無 相 大 乘, 顯 心 境 俱 空 平 等 一 味, 為 真 了 義 又 初 則 為 破 外 道 自 性 等, 故 說 因 緣 生 法 決 定 是 有 ; 次 則 為 破 小 乘 實 有, 說 此 緣 生 但 是 假 有, 以 恐 彼 怖 畏 真 空, 故 猶 存 有 而 接 引 之 ; 第 三 方 就 究 竟 大 乘, 說 此 緣 生 即 是 性 空, 平 等 一 相, 此 亦 是 入 法 之 漸 次 也 則 依 此 說, 判 法 相 大 乘 有 所 得 等 為 第 二 教, 非 了 義 也 此 三 教 次 第, 智 光 法 師 般 若 燈 論 釋 中, 引 大 乘 妙 智 經 所 說 是 故 依 此 教 理, 般 若 等 經 是 真 了 義, 餘 法 相 名 數 是 方 便 說 耳 按 : 玄 奘 三 藏 傳 智 光 是 戒 賢 的 學 徒, 也 許 是 戒 賢 故 後 別 弘 三 論, 或 許 是 另 有 一 個 同 名 的, 沒 有 詳 考 戒 賢 傳 深 密 三 時, 智 光 傳 般 若 三 時, 二 家 三 時 教 的 相 比, 賢 首 於 所 分 五 教 的 始 教 中, 說 法 相 為 分 始 教, 三 論 為 空 始 教, 都 是 始 教 但 對 此 二 種 三 時 也 有 持 平 的 解 釋, 謂 二 種 了 義, 依 義 理 深 入 上, 以 空 宗 所 說 為 優 ; 以 教 法 具 備 上, 則 法 相 所 說 較 善 云 丁 唯 識 宗 此 宗 在 中 國 的 相 傳 上, 不 但 沒 有 違 拒 龍 樹 學, 且 都 是 承 受 其 義 的 在 講 明 勝 義 時, 也 都 說 一 切 法 空 無 自 相 無 著 天 親 護 法 諸 論 師, 有 中 論 或 百 論 釋, 並 依 空 義 而 發 揮 唯 識 不 過, 護 法 戒 賢 與 清 辨, 則 有 互 相 諍 論 的 地 方 六 中 論 八 不 緣 起 偈 八 不 緣 起 偈, 是 中 論 五 百 頌 開 首 的 兩 偈, 是 龍 樹 菩 薩 用 來 讚 佛 的 能 說 這 八 不 緣 起 的, 必 定 是 最 善 能 滅 除 一 切 戲 論 的, 他 是 誰? 就 是 偉 大 的 佛 陀 佛 陀 是 這 八 不 緣 起 的 善 說 者, 所 以 我 龍 樹 要 至 誠 恭 敬 地 向 他 稽 首 頂 禮 在 文 句 上 看, 這 是 論 前 的 讚 佛 偈 ; 但 其 依 之 以 讚 佛 的, 是 所 善 說 的 八 不 緣 起 法 這 法, 就 是 全 論 的 宗 旨 所 在, 以 下 二 十 七 品 所 說 的, 無 非 是 分 別 廣 明 緣 起 的 八 不 義, 給 這 八 不 義 以 詳 細 的 解 說 罷 了 所 以, 這 八 不 偈 就 是 全 論 的 大 意 和 總 綱, 要 研 究 法 性 空 慧 學 的 人, 必 先 好 好 研 究 它 現 在 就 分 作 幾 段 來 講 明 甲 列 舉 論 文
221 中 論 在 中 國, 沒 有 龍 樹 本 頌 的 單 譯 本, 只 有 散 見 於 三 種 釋 論 中 的 但 諸 釋 論 對 這 八 不 偈 所 用 的 文 句, 多 少 有 點 出 入, 為 要 考 究 明 白, 先 把 諸 譯 異 文 列 舉 出 來 鳩 摩 羅 什 譯 的 中 論 青 目 釋 之 八 不 偈 云 : 不 生 亦 不 滅, 不 常 亦 不 斷, 不 一 亦 不 異, 不 來 亦 不 出 ; 能 說 是 因 緣, 善 滅 諸 戲 論 我 稽 首 禮 佛, 諸 說 中 第 一 安 慧 中 觀 論 釋 本 中, 將 第 一 句 倒 裝 作 : 不 滅 亦 不 生 第 三 句 謂 不 一 不 種 種, 他 把 異 字 叫 做 種 種 而 第 四 句, 他 把 出 字 換 作 去 字, 譯 為 不 來 亦 不 去 再 考 清 辨 的 般 若 燈 論 釋, 第 一 句 和 中 觀 論 釋 一 樣 的 倒 裝 作 不 滅 亦 不 起 ; 同 時, 他 又 把 生 字 改 作 起 字 了 第 三 四 兩 句, 和 中 觀 論 釋 同 作 : 不 一 不 種 種, 不 來 亦 不 去 還 有, 青 目 釋 中 能 說 是 因 緣 的 因 緣 二 字, 在 其 他 兩 種 釋 本, 都 是 緣 起 這 些 用 字 的 不 同, 從 簡 單 的 字 義 上 說, 是 沒 有 出 入 的, 如 從 沒 有 而 成 為 有 叫 生 起, 從 一 據 點 範 圍 中 向 外 進 發 叫 出 去 ; 這 生 與 起, 出 與 去, 不 但 字 義 相 同, 而 且 常 是 連 在 一 起 用 的 別 異 就 是 種 種, 因 種 種 不 一, 彼 此 別 異, 所 以 異 和 種 種 的 意 義, 也 是 沒 有 差 別 的 乙 釋 義 特 點 各 部 釋 論 中 對 這 八 不 偈 義 的 解 說, 各 有 特 點, 今 且 摘 要 一 談 第 一 中 論 青 目 釋 對 這 八 不 偈, 分 作 兩 重 來 解 說 : 一 徵 理 : 一 切 緣 起 法 的 因 果 是 一 呢? 是 異 呢? 因 中 是 先 有 果 呢? 是 先 無 果 呢? 是 從 自 體 生 呢? 是 從 他 生 呢? 或 是 從 自 他 共 生 呢? 這 樣 從 種 種 方 面 去 推 求 他 的 生 相, 結 果 都 不 能 成 立 ; 所 以, 一 切 諸 法 都 是 不 生 的 依 生 說 滅, 有 生 才 有 滅, 現 在 生 既 是 無, 滅 也 當 然 不 可 得, 所 以 是 不 滅 明 白 了 這 不 生 不 滅 的 道 理, 那 不 常 不 斷, 不 來 不 出, 不 一 不 異 的 意 義 也 就 可 以 推 知 了 可 是 有 一 種 人 雖 信 受 不 生 不 滅 的 道 理, 卻 別 作 或 常 或 斷 的 計 執, 所 以 須 再 明 白 說 不 常 不 斷 來 破 斥 如 是, 因 別 有 執 一 執 異 執 來 執 出 者, 論 中 就 各 對 其 計 度 執 著, 重 重 破 斥 說 明 緣 起 的 不 生 不 滅, 不 斷 不 常, 不 一 不 異, 不 來 不 出 ; 是 總 指 全 部 論 文, 不 外 就 是 說 此 八 不 緣 起 義 二 就 事 : 譬 如 一 粒 穀 子, 它 是 因 緣 所 生 的 緣 起 法 ; 這 穀 子 是 什 麼 時 候 從 無 而 有 生 起 的 呢? 我 們 向 上 推, 就 是 推 到 劫 初, 也 終 求 不 出 穀 子 從 無 而 有 生 起 的 第 一 顆 就 是 現 代 科 學 家 研 究 生 物 的 起 源, 還 是 一 樣 的 得 不 到 結 果 現 前 的 穀 子 當 然 是 從 穀 種 生, 但 穀 種 還 有 能 生 的 穀 種, 如 是 展 轉 推 求, 其 最 初 一 種 穀 從 何 而 生? 是 無 法 解 答 的 由 此 科 學 家 只 能 說 是 從 他 世 界 飛 來 的 ; 但 這 只 是 轉 個 彎, 並 不 是 得 到 解 決, 因 為 他 世 界 的 穀 子 又 是 從 何 而 生 的 呢? 用 化 學 的 方 法, 從 化 學 原 素 中 去 種 種 化 合, 要 找 出 生 物 來, 但 終 究 是 無 所 得 於 是 仍 只 可 說 為 生 物 起 源 不 可 知, 或 隨 著 一 般 愚 人 們, 也 只 好 說 是 上 帝 造 的 了 我 們 若 不 承 認 這 妄 計 的 上 帝 來 創 造, 只 有 相 信 這 穀 子 本 是 不 生 同 時 穀 也 是 不 滅 的 假 使 劫 初 以 來 的 穀 子 是 滅 了, 我 們 還 有 每 日 作 米 飯 吃 的 穀 子 嗎? 以 後 它 還 是 要 繼 續 流 轉 下 去, 所 以 不 但 過 去 現 在 不 滅, 未 來 還 是 永 遠 不 滅 的 若 說 不 滅, 這 穀 子 便 是 常 了 嗎? 穀 子 抽 芽 的 時 候 已 不 是 原 樣 的 一 粒 穀 種 的 時 候, 由 芽 還 要 抽 莖 長 葉 開 花 乃 再 結 許 多 穀 子, 它 不 是 永 遠 的 一 顆 穀 子, 怎 麼 可 說 它 是 常 呢? 但 是 那 芽 還 是 那 穀 的 芽, 莖 葉 花 果 都 還 是 穀 的 莖 葉 花 果, 它 們 都 是 穀 的 延 續, 所 以 是 不 斷 的 若 說 不 斷 就 是 一, 那 麼 穀 芽 應 該 就 是 穀 種, 如 是 抽 的 枝 長 的 葉 開 的 花, 都 應 不 可 得! 但 芽 是 芽 乃 至 花 是 花, 便 不 是 一 若 說 不 一 則 異, 則 芽 還 是 穀 之 芽, 莖 葉 花 果 亦 然 ; 種 穀 種 絕 不 會 得 瓜 的 果, 可 見 還 是 不 異 的 穀 芽 自 穀 種 中 現 起 的, 不 同 樹 外 的 鳥 來 樹 上, 所 以 不 來 洞 中 有 蛇, 所 以 說 蛇 從 洞 出 ; 把 穀 子 打 破, 怎 樣 也 找 不 出 芽 莖 花 在 裏 面, 所 以 也 不 是 從 穀 出 的 印 度 人 和 中 國 人 一 樣 的 多 數 吃 米, 現 在 就 這 大 家 天 天 接 觸 到 的 最 現 實 又 最 平 凡 的 一 粒 穀 子, 遍 尋 它 的 生 滅 常 斷 一 異 來 出 諸 相, 都 不 可 得, 都 沒 有 決 定 的 生 相 等 可 以 安 立, 所 以 這 顆 穀 子 就 是 八 不 的 穀 子
222 由 這 穀 子 的 一 件 事 為 例, 我 們 就 應 該 依 之 以 觀 察 一 切 的 事 從 眼 前 的 桌 椅 器 具 屋 舍 林 園, 乃 至 大 地 虛 空, 再 反 觀 到 自 己 身 根, 心 念 的 起 滅, 當 下 推 求 其 生 滅 常 斷 一 異 來 出, 皆 不 可 得 研 究 中 論 的 人, 須 在 現 前 世 界 身 心 上 注 意 觀 察, 久 久 純 熟, 自 能 引 發 空 慧 這 樣 學 習, 才 能 當 下 得 到 受 用, 所 以 青 目 拈 出 這 最 平 凡 的 穀 子 為 例 來 說 明 八 不 緣 起 義, 是 很 切 要 的 第 二 中 觀 論 釋 : 安 慧 論 師 在 這 部 論 釋 中, 是 以 唯 識 的 三 性 義 來 講 的 所 以 他 解 說 八 不, 謂 就 依 他 起 的 世 俗 諦 說, 能 表 表 現, 亦 即 變 現 識 中, 得 有 所 表 現 的 緣 起 生 滅 等, 所 以 在 不 離 於 識 的 範 疇 中 可 有 某 法 之 因 緣 生 剎 那 滅, 乃 至 斷 常 一 異 來 去 的 意 義 可 得 如 果 在 這 緣 起 法 上 執 有 離 識 以 外 的 決 定 實 法, 而 去 分 別 計 執 是 生 是 滅 等, 這 是 遍 計 性 了, 遍 計 所 執 法 是 無 體 的 在 這 無 體 的 遍 計 執 上, 一 切 生 滅 斷 常 一 異 來 去 的 相 皆 不 可 得 的 譬 如 龜 毛 兔 角, 它 根 本 就 是 沒 有, 又 怎 麼 可 以 說 有 龜 毛 生 龜 毛 滅, 乃 至 兔 角 來 兔 角 去 呢? 所 以 是 不 滅 亦 不 生 乃 至 不 來 亦 不 去 的 有 了 這 遍 計 執, 則 對 於 依 他 起 法 不 能 明 了 ; 如 果 破 除 了 這 個 遍 計 妄 執, 則 於 世 俗 緣 起 自 能 顯 明, 而 同 時 亦 獲 證 勝 義 圓 成 了 這 純 粹 依 唯 識 理 解 說 的 八 不 義 ; 簡 括 的 說, 就 是 依 他 可 有, 遍 計 則 無 第 三 般 若 燈 論 釋 : 清 辨 論 師 在 這 裏 面 分 為 總 別 二 義 來 解 釋 就 總 義 說 : 在 世 俗 諦 上, 一 切 緣 起 法 是 可 以 安 立 有 生 滅 斷 常 等 的 ; 但 在 勝 義 諦 的 佛 智 境 界 上, 則 生 滅 等 義 皆 不 可 得, 故 說 八 不 又 約 別 義 說 : 在 勝 義 諦 上 說 不 滅 不 生 不 一 不 異, 在 世 俗 諦 上 說 不 斷 不 常, 在 真 俗 二 諦 上 俱 說 不 來 不 去 雖 有 後 面 的 分 別 說, 在 清 辨 全 論 的 宗 旨, 是 在 總 義 中 世 俗 諦 上 可 有 生 滅 等, 勝 義 諦 則 不 可 得 ; 故 說 不 生 不 滅, 不 斷 不 常, 不 一 不 異, 不 來 不 去 就 這 對 於 八 不 的 解 釋 中, 我 們 便 可 以 窺 見 各 釋 論 全 部 的 宗 旨 了 如 中 觀 論 釋, 是 依 於 唯 識 三 性 義, 所 以 都 是 說 遍 計 無 依 他 有 般 若 燈 論 釋, 則 都 是 說 勝 義 空 而 世 俗 有 對 這 八 不 偈, 其 他 還 有 很 多 種 的 論 釋, 可 惜 在 中 國 都 沒 有 譯 傳 現 在 翻 譯 中 的 月 稱 論 師 入 中 論, 也 沒 有 專 釋 這 八 不 義 的 地 方 但 是 就 其 論 文 看 來, 他 很 注 重 說 不 自 生, 不 他 生, 不 共 生, 不 無 因 生 之 道 理, 和 緣 起 無 自 性 義, 這 就 是 他 的 宗 義 所 在 所 以 我 們 也 就 可 以 引 用 來 解 說 這 偈 頌 : 一 切 緣 起 法 都 是 無 自 性 的, 則 無 自 他 對 立, 所 以 不 從 自 生 他 生, 當 然 也 不 是 自 他 共 生, 更 不 是 無 因 而 生 的 那 麼, 就 是 不 生 了 ; 如 是 不 滅, 不 常, 不 斷 等, 皆 可 推 知 了 丙 文 義 抉 擇 1. 論 文 抉 擇 諸 釋 文 句 的 同 異, 假 使 不 關 義 理 的, 我 們 現 在 不 再 問 它 但 中 論 青 目 釋 的 不 生 亦 不 滅, 餘 二 釋 皆 移 置 不 滅 在 前 面, 這 在 般 若 燈 論 釋 中, 還 有 提 出 問 難 的 解 答 : 謂 滅 生 等 無 一 定 之 次 序, 先 後 循 環 無 端, 故 先 說 不 滅 ; 假 使 先 說 生 而 後 說 滅, 則 就 以 生 為 始 起 ; 為 顯 示 沒 有 始 終 的 觀 念, 所 以 先 說 不 滅 考 之 藏 文 的 佛 護 中 觀 論 釋 及 月 稱 顯 句 論, 亦 都 作 如 此 說, 而 佛 護 說 之 尤 詳, 則 清 辨 亦 是 承 襲 於 佛 護 之 說 了 不 過 就 後 面 的 論 文 看 來, 接 著 這 八 不 偈 的, 就 是 諸 法 不 自 生 等 明 不 生 之 偈 頌 這 八 不 既 然 是 全 論 的 綱 要, 那 麼 論 中 先 說 不 生, 八 不 偈 中 亦 仍 以 不 生 在 前, 比 較 適 當 所 以 就 龍 樹 本 論 上 說, 應 以 不 生 在 前 ; 就 循 環 無 端 上 說, 不 滅 在 前, 亦 無 不 可 因 緣 與 緣 起, 是 翻 譯 名 詞 不 同 的 關 係 大 凡 古 譯 都 作 因 緣, 如 十 二 緣 起 之 譯 作 十 二 因 緣 是 在 名 義 上, 應 以 緣 起 的 義 理 比 較 充 足 ; 因 緣 只 能 指 因, 緣 起 則 雙 括 因 果 此 中 能 說 是 因 緣 的 因 緣, 乃 明 種 種 因 果 義, 所 以 應 以 緣 起 二 字 為 宜 又 考 藏 譯 論 頌 都 以 能 說 是 緣 起 句 為 頌 之 首 句, 而 華 譯 則 移 置 在 後 ; 此 係 華 梵 文 法 不 同, 義 無 差 異 2. 釋 義 抉 擇 在 前 面 提 及 的 幾 部 釋 論 中, 安 慧 是 就 依 他 有 遍 計 無 來 解 釋 的, 清 辨
223 是 就 世 俗 有 勝 義 無 來 說 的 就 龍 樹 論 頌 以 觀 之, 都 不 免 有 點 拘 泥 因 為 龍 樹 的 頌 意, 是 很 圓 活 的, 並 不 須 依 規 定 的 方 式 來 說 明, 所 以 都 不 及 青 目 釋 的 直 觀 身 心 世 界 一 切 緣 起 法 而 說, 來 得 透 澈 清 楚 而 青 目 徵 理 釋 中 統 指 後 面 二 十 七 品 都 是 廣 釋 這 義 的, 這 八 不 義 就 遍 在 全 論 那 麼, 月 稱 以 諸 法 不 自 生 不 他 生 不 共 生 不 無 因 生 的 道 理 來 解 說 八 不 義, 其 所 依 就 是 龍 樹 本 頌 中 的 文 句, 所 以 也 就 可 以 包 括 在 青 目 的 徵 理 釋 中 了 至 其 就 事 釋, 就 現 前 的 事 指 點, 使 我 們 當 下 妄 執 冰 消 而 心 境 明 澈, 更 是 切 要 從 前 武 則 天 一 日 在 金 鑾 殿 請 問 賢 首 國 師 的 法 界 觀 義, 國 師 就 以 殿 前 的 一 隻 金 獅 子 為 題 材, 而 廣 為 發 揮 六 相 十 玄 的 法 界 觀 義, 隨 拈 一 法 皆 為 法 界, 無 事 不 可 以 說 明 ; 舉 一 穀 以 說 明 八 不 義, 亦 復 如 是 這 對 上 根 利 智 的 人, 甚 至 可 以 不 用 言 說, 只 舉 一 粒 穀 子 給 他 看, 就 可 以 當 下 澈 了 所 以 這 種 八 不 緣 起 觀, 是 我 們 研 究 學 習 的 人 最 好 的 方 法 賢 首 國 師 的 十 二 門 論 宗 致 義 記 裏, 也 有 一 段 說 緣 起 的 文, 雖 不 是 直 接 解 釋 八 不 義 的, 但 說 義 非 常 精 要, 和 中 論 義 也 很 相 順, 現 在 且 把 它 引 錄 來 這 裏 : 謂 諸 法 起 無 不 從 緣, 從 緣 有 故 必 無 自 性 ; 由 無 自 性 所 以 從 緣 緣 有 性 無, 更 無 二 法 但 約 緣 有 萬 差, 名 為 俗 諦 ; 約 無 性 一 味, 名 為 真 諦 是 故 於 一 緣 起, 二 理 不 雜, 名 為 二 諦 緣 起 無 二, 雙 離 兩 邊, 名 為 中 道 至 於 我 從 前 抉 擇 過 的 六 種 緣 起 義, 所 謂 : 六 大 緣 起, 業 感 緣 起, 無 明 緣 起, 空 慧 緣 起 即 真 如 或 法 性 緣 起, 賴 耶 緣 起, 法 界 緣 起 中 論 的 緣 起 義, 自 屬 於 空 性 緣 起 或 無 明 緣 起, 但 二 十 六 品 兼 明 業 感 緣 起, 而 賢 首 的 解 說, 可 通 於 法 界 緣 起 了 七 中 論 前 二 十 五 品 中 論, 相 傳 有 五 百 頌, 分 二 十 七 品, 然 中 國 所 傳 者, 不 滿 五 百 頌, 僅 四 百 六 七 十 頌 而 所 傳 之 五 百 頌 二 十 七 品, 藏 文 本 亦 符 此 數, 則 中 國 頌 數 之 不 足, 或 由 譯 者 約 束 攝 收 而 減 少, 或 梵 文 原 係 舉 其 概 數 耶? 頌 文 之 二 十 七 品, 概 分 前 二 十 五 品 與 後 二 品 為 兩 大 段 落, 以 前 二 十 五 品 與 後 二 品, 其 所 明 義, 顯 然 大 有 區 別 焉 各 釋 論 上 亦 明 白 指 出 ; 中 國 所 傳 中 論, 謂 前 二 十 五 品 是 以 摩 訶 衍 法 入 第 一 義, 後 二 品 別 以 聲 聞 法 入 第 一 義 現 在 就 大 段 落 上, 將 前 二 十 五 品 攝 為 一 類, 提 要 而 說 但 舉 中 論 為 代 表 以 說 明 法 性 空 慧 學, 故 不 能 於 中 論 各 品 文 義 逐 為 解 釋 於 前 二 十 五 品, 分 三 節 說 之 : 甲 列 品 名 二 十 五 品 名 題, 依 中 論 為 破 因 緣 品 第 一 ; 破 去 來 品 第 二 ; 破 六 情 品 第 三 ; 破 五 陰 品 第 四 ; 破 六 種 品 第 五 ; 破 染 染 者 品 第 六 ; 觀 三 相 品 第 七 ; 破 作 作 者 品 第 八 ; 破 本 住 品 第 九 ; 破 然 可 然 品 第 十 ; 破 本 際 品 第 十 一 ; 破 苦 品 第 十 二 ; 破 行 品 第 十 三 ; 破 合 品 第 十 四 ; 觀 有 無 品 第 十 五 ; 觀 縛 解 品 第 十 六 ; 觀 業 品 第 十 七 ; 觀 法 品 第 十 八 ; 觀 時 品 第 十 九 ; 觀 因 果 品 第 二 十 ; 觀 成 壞 品 第 二 十 一 ; 觀 如 來 品 第 二 十 二 ; 觀 顛 倒 品 第 二 十 三 ; 觀 四 諦 品 第 二 十 四 ; 觀 涅 槃 品 第 二 十 五 斯 為 中 論 之 二 十 五 品 名 目, 於 字 面 觀 察, 多 分 甚 為 明 瞭 然 亦 有 須 於 字 面 各 為 說 明 者, 如 破 六 情 之 六 情 二 字 為 古 譯, 後 來 譯 為 六 根 ; 文 內 敘 六 情 對 六 塵 生 六 識, 是 包 括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而 言 也 五 陰 即 五 蘊, 乃 無 不 熟 知 者 此 譯 六 種, 即 後 譯 六 大 地 水 火 風 空 識, 或 六 界, 界 者 界 別, 種 者 種 別, 故 六 種 即 六 界 染 染 者, 上 一 染 字 為 煩 惱, 染 者 為 眾 生 觀 三 相, 即 有 為 法 生 異 滅 之 三 相, 或 云 生 住 滅 作 作 者, 作 即 作 業, 作 者 謂 能 造 業 之 眾 生 本 住 在 論 文 內 是 指 神 我 而 言, 執 有 本 來 常 住 的 精 神 自 我, 是 此 所 破 然 可 然 者, 前 面 計 有 作 作 者, 舉 然 可 然 為 喻, 故 逐 破 之 本 際, 指 眾 生 生 死 之 原 始 其 餘 破 苦 等, 字 面 易 解, 勿 繁 贅 述 觀 成 壞, 非 唯 指 世 界 成 壞 而 言, 即 得 非 得 及 理 之 成 立 不 成 立, 亦 皆 攝 此 中 乙 釋 文 義 先 提 古 釋 : 中 國 古 來 之 中 論 解 說 中, 且 說 三 論 宗 集 大 成 之 嘉 祥 疏 略 提 其 要 於 此 二 十 五 品, 對 品 名 上 欲 窺 出 段 落 與 條 理, 甚 是 不 易 如 於 各 品 題 表 面 觀 察, 可 以 看 出 前 十 四 品 用 破, 十 五 品 起 用 觀 從 字 面 上 可 說 為 前 十 四 品 為 破 斥, 後 十
224 一 品 為 觀 照, 然 與 實 際 文 義 不 合 且 就 字 面 亦 不 一 定, 如 前 十 四 品 中 第 七 品 亦 名 觀 三 相 也 此 以 摩 訶 衍 入 第 一 義 之 前 二 十 五 品, 實 際 都 是 以 中 觀 方 法, 遍 種 種 法 推 察 下 去, 畢 竟 不 能 成 立, 畢 竟 空 無 所 得, 故 觀 即 是 破 觀 破 可 為 悟 他 凡 夫 外 道 小 乘 有 所 得 大 乘 言, 亦 可 為 自 心 中 有 種 種 執 見, 用 此 觀 破 起 觀 察 時, 遍 於 自 他 心 中 之 所 執 所 立, 推 求 到 究 竟 都 不 可 得, 同 時 亦 即 為 破 了 ; 是 故 不 能 以 觀 破 而 分 更 加 觀 察, 終 覓 不 出 次 序 條 理, 因 為 以 中 觀 之 觀 法, 一 氣 觀 到 底, 遍 觀 一 切 法, 遍 破 一 切 執, 原 不 能 決 定 分 析 其 次 序 出 來 但 三 論 宗 師 專 講 中 論, 由 羅 什 相 傳 迄 嘉 祥 之 解 釋, 大 概 分 有 如 斯 之 系 統 : 破 因 緣 至 觀 業 之 前 十 七 品, 破 人 法 明 實 相 人 者, 有 情 眾 生 之 謂 ; 法 者, 諸 法 也 ; 謂 前 十 七 品 破 所 執 之 人 我 法 我, 以 明 達 諸 法 實 相 也 中 者, 照 其 實 也, 觀 照 都 是 不 可 得 故 空 然 苟 有 一 人 焉, 於 空 又 生 空 執, 則 此 空 又 不 空 矣 破 人 法 者 : 如 染 即 煩 惱, 作 即 造 業, 及 破 六 種 五 陰 六 情 等, 是 為 破 法 ; 破 染 者 作 者 及 本 住 為 破 人, 故 云 破 人 法 而 明 實 相 也 此 前 十 七 品 又 分 兩 周 : 從 破 因 緣 至 觀 三 相 為 破 人 法 第 一 周, 以 觀 三 相 已 盡 破 有 為 無 為 不 可 得 也 第 一 周 遍 已, 利 根 者 了 達 人 法 不 可 得, 即 明 實 相 鈍 根 者 雖 歷 一 周, 復 起 執 著, 與 法 空 相 抗, 故 又 須 後 十 品 歷 觀 第 二 周 前 七 品 至 觀 三 相 品, 以 觀 人 法 俱 空 故 ; 至 第 八 品 起 作 作 者 計, 謂 佛 法 常 言 作 業 受 報, 今 亦 被 破, 甯 不 謗 業 果 而 成 斷 滅 見 耶? 此 必 不 然, 故 須 第 二 周 再 破 人 法 而 明 實 相 隨 根 之 利 鈍, 分 為 二 周 之 破 焉 復 次 第 十 八 觀 法 品, 則 為 觀 法 實 相 以 明 得 益 由 前 已 歷 二 周, 迄 第 十 八 觀 法 品, 總 觀 諸 法 實 相, 獲 證 三 乘 聖 果 之 利 益 後 七 品 則 為 再 破 執, 明 實 相, 從 中 觀 法 觀 一 切 法 本 一 氣 呵 成, 利 智 者, 舉 一 而 反 三, 聞 一 而 知 萬, 由 第 一 周 了 達, 後 品 品 亦 爾 如 覺 知 一 星 之 火 是 熱, 即 知 世 界 之 火 皆 熱 ; 觀 此 一 法 空, 即 知 一 切 法 皆 空 此 又 須 再 破 執 明 實 相 者, 就 最 鈍 根 言, 因 於 前 觀 法 上 尚 不 能 得 益, 故 再 起 執, 為 令 無 再 疑 滯, 乃 再 破 執 破 到 究 竟, 令 明 實 相 也 另 一 解 者, 謂 前 十 七 品 破 凡 情 上 外 凡 內 凡 一 切 執 ; 破 已 十 八 品 得 益 而 證 聖 果 ; 然 於 聖 智 境 上 尚 有 微 細 疑 執, 如 云 : 初 地 不 知 二 地 事 等, 故 深 破 之, 破 盡 微 細 所 執, 乃 明 究 竟 實 相 此 據 嘉 祥 疏 所 分 之 條 理, 略 可 明 其 綱 要 焉 次 出 今 解 : 嘉 祥 於 所 觀 人 法 不 分 層 次, 從 初 觀 到 底, 皆 明 實 相, 與 中 論 之 義 甚 相 契 合 今 別 出 新 解, 乃 依 所 觀 法 上 而 分 出 其 條 理 耳 由 此, 於 二 十 五 品 乃 得 較 詳 細 之 次 第, 謂 以 前 二 品 為 作 觀 方 式, 即 能 觀 方 法 ; 用 何 方 式 而 作 中 觀? 其 觀 一 切 法 之 基 本 方 式, 即 彼 因 緣 去 來 之 二 品 也 破 因 緣 是 觀 因 緣 生 法, 總 別 觀 因 緣 所 緣 增 上 緣 等 生 果 義 去 來 亦 曰 三 去 ; 謂 已 去 未 去 去 時 今 破 因 緣 與 破 緣 起 義 相 同, 即 破 因 果 也 基 本 在 明 此 彼 不 可 得, 以 平 常 能 起 一 種 分 別, 構 成 思 想 施 設 名 相, 其 根 本 條 件, 在 有 彼 此 ; 因 緣 生 果, 謂 從 彼 因 緣 得 生 此 果, 必 先 有 此 彼 對 待 關 係, 乃 有 生 滅, 先 有 此 彼 成 立, 才 得 生 起 分 別 思 想, 建 立 起 名 想 彼 此 方 式, 即 論 理 學 最 基 本 的 同 一 律 矛 盾 律 排 中 律 ; 同 一 律 謂 此 是 此, 矛 盾 律 謂 此 非 彼, 排 中 律 謂 定 無 彼 此 之 中 間, 此 彼 不 立, 則 分 別 無 從 生 起, 何 有 思 想 名 相 可 立 又 如 新 論 理 學 辯 證 法, 從 動 上 明, 若 有 時 間 先 後 形 式, 雖 無 空 間 此 彼 相 對, 然 可 有 先 後 相 對, 此 彼 不 可 得, 機 械 邏 輯 已 不 成 立, 若 動 亦 無 動, 則 前 後 不 可 得, 由 是 辯 證 法 難 成 立 想 名 之 範 疇 不 有, 分 別 自 然 無 起, 故 特 以 此 二 品 為 作 觀 方 式 破 因 緣 品 正 明 此 彼 不 可 得, 亦 借 先 後 不 可 得 為 助 ; 破 去 來 品 正 明 先 後 不 可 得, 也 借 此 彼 不 可 得 為 助 使 分 別 無 從 生 起, 真 是 口 欲 言 而 辭 喪, 心 欲 緣 而 慮 亡 在 中 論 文 上 可 舉 例 而 談 果 不 從 緣 生, 不 從 非 緣 生 ; 以 果 無 有 故, 緣 非 緣 亦 無 若 用 符 號 表 示, 則 果 為 此, 緣 則 為 彼 ; 借 先 後 不 可 得 而 明 此 彼 之 不 可 得 問 : 果 從 緣 生, 為 緣 中 先 有 果 耶, 先 無 果 耶? 若 緣 先 有 果, 此 果 即 不 須 再 生 ; 若 緣 中
225 先 無 果, 則 緣 果 無 關, 無 關 果 之 緣 則 無 異 非 緣 矣 亦 如 水 土 為 生 花 木 之 緣, 虛 空 則 為 非 緣, 設 此 水 土 之 緣 中 本 無 花 木 關 係, 則 等 同 虛 空 非 緣, 緣 尚 不 可 生, 況 非 緣 可 生 耶? 以 此 果 無 從 得 有 故, 對 果 而 說 之 彼 緣, 亦 不 可 得 ; 對 緣 所 說 非 緣, 自 更 不 可 得 也 復 次 先 後 不 可 得 如 去 來 品 云 : 已 去 無 有 去, 未 去 亦 無 去, 離 已 去 未 去, 去 時 亦 無 去 去 作 動 講, 去 如 何 有? 已 去 則 既 已 過 去, 豈 再 有 去? 未 去 則 尚 未 去, 何 能 有 去? 苟 言 去 時 有 去, 且 詢 去 時 謂 何? 若 云 已 去 未 去 之 間, 則 已 去 未 去 且 無 可 得, 如 何 更 有 已 去 未 去 間 的 去 時! 更 借 助 於 此 彼 而 破 先 後 時, 尚 有 種 種 方 式, 如 : 由 去 者 去 處 去 法 而 有 去, 例 觀 察 飛 鳥 向 虛 空 去, 去 者 待 去 法 去 處 而 有, 而 去 法 去 處 亦 待 去 者 而 有 ; 去 法 去 處 未 有 故, 去 者 不 得 有, 去 者 不 有 故, 去 法 去 處 亦 不 得 有 以 此 為 作 觀 方 式, 遍 觀 一 切 法, 自 然 畢 竟 空 無 所 得, 故 其 餘 各 品, 均 以 此 二 品 為 作 觀 方 式 前 明 甚 深 空 觀 ; 後 二 十 三 品 明 所 觀 事 理 初 觀 世 間 法, 第 三 品 至 第 十 七 品 此 中 又 先 觀 世 出 世 通 法, 如 俱 舍 先 言 界 品 根 品 之 所 依 通 法 也 六 情 五 陰 六 種, 乃 有 情 世 間 器 世 間 之 所 依, 即 三 乘 聖 者 亦 依 根 塵 諸 法, 以 中 觀 方 式 觀 察 世 出 世 間 所 依 之 六 情 等, 此 彼 不 可 得, 先 後 亦 不 可 得, 由 是 沒 有 分 別 可 以 生 起, 遑 言 由 分 別 而 起 執 著 次 觀 世 間 生 死 法, 謂 惑 業 苦, 同 俱 舍 論 煩 惱 品 業 品 生 死 品 此 中 先 依 惑 業 苦 別 觀, 又 先 觀 惑 ; 第 六 品 染 即 煩 惱 或 無 明 等 染 者 謂 眾 生 由 煩 惱 流 轉, 更 從 生 煩 惱 境 上 詳 審, 即 第 七 觀 三 相 也 次 觀 業 者, 即 破 作 作 者, 乃 至 破 然 可 然 三 品, 一 一 觀 破 後 觀 苦, 即 破 本 際 至 破 行 三 品 ; 先 明 眾 生 生 死 無 始, 固 非 上 帝 等 造 ; 進 觀 苦 苦 者, 及 生 老 病 死 等 行, 此 彼 先 後 不 可 得 故, 何 能 有 苦? 次 釋 惑 業 苦 餘 疑 計 惑 由 染 染 者 染 境 合 起, 故 再 破 合 觀 有 無 者 ; 有 且 本 不 有, 何 有 對 有 之 無? 則 起 惑 之 境 都 不 可 得 十 六 縛 解 品 是 釋 苦 餘 疑 ; 無 縛 縛 者 故, 亦 無 解 脫, 所 謂 諸 行 生 滅 相, 不 縛 亦 不 解, 眾 生 如 先 說, 不 縛 亦 不 解 觀 業 品 疑 一 切 空 豈 不 壞 業? 故 說 頌 曰 : 雖 空 亦 不 斷, 雖 有 亦 不 常 ; 業 果 報 不 失, 是 名 佛 所 說 雖 空 不 斷, 故 業 果 亦 不 失 也 以 上 觀 世 間 法 竟 前 二 十 五 品 已 講 作 觀 方 式 之 第 一 二 品, 及 所 觀 事 理 中 第 一 觀 世 間 法 之 第 三 至 第 十 七 品, 今 講 第 二 觀 出 世 法, 共 有 八 品 此 又 分 二 : 一 觀 世 出 世 通 法, 即 十 八 品 至 二 十 一 品 是 也 此 分 三 段 : 一 總 觀 所 觀 諸 法, 即 十 八 品 是 以 總 觀 所 觀 諸 法 故, 名 觀 法 品 品 中 大 意, 即 觀 諸 法 無 我 但 頌 文 與 釋 論 都 講 到 佛 有 時 說 我, 有 時 說 無 我, 而 諸 法 實 相 則 非 我 非 無 我 ; 論 中 更 不 許 以 說 我 為 方 便, 說 無 我 為 實 在 因 此 進 明 諸 法 實 相, 乃 說 一 切 實, 一 切 不 實, 亦 實 亦 不 實, 非 實 非 不 實 的 四 句 料 簡 ; 皆 是 就 眾 生 根 機 不 同 的 施 設 如 上 根 利 智 的 人, 觀 一 切 法 於 名 相 分 別 中 畢 竟 不 可 得, 而 通 達 實 相, 即 一 切 實 ; 下 根 鈍 智 的 人, 任 聞 何 法 俱 於 名 相 分 別 上 執 為 究 竟, 如 執 我 執 無 我 執 唯 識 執 空 執 無 自 性, 都 是 不 實, 以 這 些 只 是 名 相 分 別 上 的 概 說, 澈 底 不 可 定 執, 故 說 一 切 不 實 於 中 根 人, 分 別 解 說 一 分 是 實 一 分 是 不 實, 如 三 性 遍 計 執 是 無, 依 他 起 圓 成 實 是 有 ; 或 說 俗 諦 是 有, 真 諦 皆 空 ; 名 言 是 有, 自 性 皆 空 的 種 種 而 已 經 通 達 諸 法 實 相 者, 則 非 實 非 不 實 亦 無 須 說, 但 為 對 破 亦 實 亦 不 實 故 說 非 實 非 不 實 故 觀 法 明 實 相, 其 所 明 之 實 相, 心 言 寂 滅, 惟 證 相 應, 決 非 名 相 分 別 所 能 詮 表, 沒 有 可 講 一 句 理 而 執 為 究 竟 的, 如 論 頌 云 : 諸 法 實 相 者, 心 行 言 語 斷, 無 生 亦 無 滅, 寂 滅 如 涅 槃 ; 即 明 此 理 此 中 寂 滅 如 涅 槃 一 語, 釋 論 謂 就 聲 聞 共 知 的 涅 槃 而 明 諸 法 的 寂 滅 相, 故 說 如 涅 槃 ; 其 實 寂 滅 相 即 是 涅 槃 因 此 於 觀 法 品 中 通 達 諸 法 實 相, 即 證 出 世 聖 果 涅 槃 二 再 觀 能 觀 方 法 : 前 面 講 最 初 二 品 因 緣 品 去 來 品, 乃 作 觀 方 式 能 觀 方 法 在 此 又 有 第 十 九 觀 時 品 和 第 二 十 觀 因 果 品, 仍 是 說 明 斯 意 所 謂 觀 時, 即 說 明 無 過 現 未 時 ; 對 過 去 說 有 未 來 現 在, 對 現 在 說 有 過 去 未 來, 對 未 來 說 有 過 去 現
226 在 ; 展 轉 推 求, 時 相 皆 不 可 得 故 論 頌 云 : 因 物 故 有 時, 離 物 何 有 時? 物 尚 無 所 有, 何 況 當 有 時 澈 底 觀 察, 此 彼 物 相 不 能 成 立, 何 況 過 未 現 的 時 相 ; 先 後 時 相 不 能 成 立, 何 況 此 彼 物 相 第 二 十 觀 因 果 品, 是 從 此 彼 不 可 得 的 能 觀 方 法 再 作 澈 底 的 觀 察 如 頌 云 : 若 果 定 有 性, 因 為 何 所 生? 若 果 定 無 性, 因 為 何 所 生? 是 故 執 有 性, 無 此 彼 相 可 得 ; 執 無 性, 更 無 此 彼 相 可 得 三 合 觀 能 所 觀 法 : 即 第 二 十 觀 成 壞 品 蓋 一 切 法, 或 有 情 世 間, 或 器 世 間 ; 或 雜 染, 或 清 淨 ; 或 世 俗, 或 勝 義 ; 或 能 詮, 或 所 詮 ; 皆 有 成 立 相 破 壞 相 即 在 一 切 名 言 道 理, 亦 於 因 明 有 破 有 立 然 以 此 品 澈 底 觀 察, 破 立 成 壞 俱 不 可 得, 只 在 方 便 解 說 上 可 以 容 許 耳 若 執 有 究 竟 決 定 相, 則 不 可 立, 立 本 無 故, 破 無 所 破, 等 於 無 破, 故 一 切 能 觀 方 法 與 所 觀 法 義, 都 沒 有 在 名 相 分 別 上 可 以 執 取 為 定 實 的 東 西 如 頌 云 : 若 法 性 空 者, 則 無 有 成 壞 ; 若 性 不 空 者, 亦 無 有 成 壞 於 一 切 法 執 有 執 空, 成 壞 破 立, 俱 不 能 得 所 以 依 中 論 的 觀 法, 施 設 種 種 言 詮, 唯 在 自 悟 悟 他 方 便, 至 於 諸 法 實 相, 必 須 言 名 相 心 分 別 俱 寂, 乃 能 契 證 觀 出 世 法 中 第 二 觀 出 世 涅 槃 法, 有 二 十 二 到 二 十 五 之 四 品, 亦 分 為 二 : 一 觀 人 如 不 如, 二 十 二 觀 如 來 品 和 二 十 三 觀 顛 倒 品 是 即 觀 一 切 有 情, 如 如 相 應 於 實 相 者, 名 曰 如 來 ; 不 能 如 如 相 應 於 實 相 者, 即 是 顛 倒 於 無 常 顛 倒 為 常, 常 顛 倒 為 無 常 ; 無 我 顛 倒 為 我, 我 顛 倒 為 無 我 等 ; 便 名 顛 倒 眾 生 若 澈 底 觀 察, 則 如 來 無 決 定 相, 顛 倒 亦 無 顛 倒 相 可 得 如 頌 云 : 如 來 所 有 性, 即 是 世 間 性 ; 如 來 無 有 性, 世 間 亦 無 性 一 切 法 無 性 平 等 故, 如 來 與 顛 倒 亦 平 等 如 觀 顛 倒 品 有 頌 云 : 有 倒 不 生 倒, 無 倒 不 生 倒 ; 倒 者 不 生 倒 ; 不 倒 亦 不 倒 有 倒 既 然 固 有, 則 不 再 生 ; 無 倒 既 畢 竟 無, 亦 不 能 生 倒 者 乃 眾 生, 以 有 倒 故 名 倒 者, 倒 無 故 倒 者 無 倒 者 且 無, 何 能 生 倒? 若 不 倒, 則 便 是 不 倒, 又 向 何 處 找 倒? 故 澈 底 觀 察, 諸 法 實 相 中 如 來 及 顛 倒 皆 不 可 得 二 觀 法 相 無 相 : 即 二 十 四 觀 四 諦 品 與 二 十 五 觀 涅 槃 品 觀 法, 謂 於 一 切 法 作 種 種 分 析 觀 者, 即 四 諦 法 ; 四 諦 中 的 滅 諦, 本 即 無 相 涅 槃, 但 對 苦 集 道 三 諦 而 言, 故 亦 即 是 法 相 觀 涅 槃 即 是 觀 究 竟 寂 滅 的 無 相 法 以 此 相 無 相 觀 世 出 世 間 諸 法, 乃 佛 法 中 最 普 遍 的 觀 察 如 阿 毘 達 磨 名 對 法, 即 對 觀 四 諦, 對 向 涅 槃, 遍 觀 一 切 法 此 二 品 亦 遍 觀 了 一 切 法, 但 與 阿 毘 達 磨 不 同, 彼 觀 四 諦 法 相, 涅 槃 無 相 ; 此 則 以 畢 竟 空 義 觀 世 間 法 畢 竟 空, 涅 槃 亦 畢 竟 空, 如 頌 云 : 涅 槃 之 實 際, 及 與 世 間 際, 如 是 二 際 者, 無 毫 釐 差 別 涅 槃 世 間 之 實 際, 全 無 差 別, 都 是 言 語 道 斷 心 行 處 滅, 非 名 想 分 別 之 所 安 立 前 二 十 五 品, 今 已 略 講 明, 種 種 方 便 言 辭, 究 竟 皆 明 實 相 論 有 頌 云 : 自 知 不 隨 他, 寂 滅 無 戲 論, 無 異 無 分 別, 是 則 名 實 相 ; 觀 察 一 切 法 到 究 竟, 即 是 寂 滅 無 戲 論 的 實 相, 不 隨 名 分 別 而 轉, 但 也 不 離 名 相 分 別, 以 名 相 分 別 在 自 悟 悟 他 上 的 方 便 功 用 極 大 若 定 排 斥 名 相 分 別, 如 默 然 無 語 外 道, 謂 不 能 超 過 一 切, 則 磚 頭 瓦 塊 從 不 曾 言 語, 豈 不 更 超 過 他? 講 到 這 裏, 我 記 起 一 件 事, 光 緒 年 間 我 在 慈 溪 西 方 寺 閱 藏 經, 有 位 昱 山 禪 師 也 在 那 裏 同 閱, 他 比 我 先 去 後 離 開, 不 間 斷 的 閱 了 七 八 年, 整 部 藏 經 順 看 倒 看 了 好 幾 遍, 出 家 前 學 問 原 很 好, 出 了 家 又 專 閱 藏 經, 不 作 他 事, 閱 藏 心 得 錄 稿 一 櫃, 得 益 當 然 很 深 後 來 專 看 肇 論 中 百 論, 覺 到 究 竟 要 成 立 一 能 夠 破 一 切 而 不 為 一 切 所 破 的 決 定 理, 終 立 不 牢, 因 此 常 常 煩 悶! 有 一 天, 散 步 到 門 外 放 生 池 邊, 見 一 烏 龜, 欲 從 池 壁 爬 出, 將 爬 上 壁, 便 跌 下 去, 再 跌 再 爬, 再 爬 再 跌, 但 終 爬 不 上 石 砌 的 池 壁, 當 時 他 見 了 忽 然 打 破 積 年 的 疑 悶, 便 作 了 一 首 偈 : 休! 休! 休! 烏 龜 休 想 爬 上 壁 ; 名 想 分 別 非 無 功, 畢 竟 不 能 得 真 實 後 面 兩 句, 於 佛 法 二 諦 義 已 雙 方 顧 及 如 烏 龜 陸 行 亦 可, 水 游 亦 可, 爬 上 斜 坡 亦 可, 入 洞 藏 身 亦 可, 想 爬 上 直 壁 則 萬 不 可 能 所 以, 名 想 分 別 自 悟 悟 他 皆 有 功 能, 如 於 此 中 計 執 有 個 究 竟 實 在 的 東 西 而 皆 不 可 得, 諸 法 實 相 唯 心 契 證 在 此 種 意 義 上, 三 論 宗 便 轉 入 禪 宗, 分 別 到 究 竟 而 超 出 分 別, 趣 於 實 證 而 印 度 後 期 空 論 師, 如 清 辨 等, 則 未 得 入 實 證, 只 執 勝 義 空 為 究
227 竟 執 此 理 解, 又 不 能 斷 疑, 欲 問 彌 勒 既 問 不 到, 還 想 保 留 色 身 以 待 後 來 再 問, 此 是 住 名 相 分 別 中, 取 著 空 解 者 的 困 難 但 也 莫 說 他 沒 有 功 用, 因 為 初 學 人, 初 步 信 仰 諸 佛 菩 薩, 繼 之 廣 集 福 慧 資 糧, 發 起 加 行, 其 次 乃 由 最 勝 加 行 趣 入 無 分 別 真 見 道, 所 以 龍 樹 說 空 為 無 生 的 初 門 學 中 觀 論, 須 先 得 諸 法 皆 空 的 勝 解, 廣 集 福 慧 資 糧, 這 與 印 度 的 中 觀 師 和 密 宗 觀 想 法 所 傳 在 西 藏 者 相 近 在 中 國 唐 後 的 一 般 禪 宗 者, 將 一 切 的 福 慧 方 便, 忽 略 廢 棄, 成 為 守 黑 空 狂, 不 能 引 發 最 勝 加 行, 便 不 能 入 於 真 見 道 比 如 剛 才 講 的 昱 山 禪 師, 經 過 閱 藏 多 年, 滿 腹 見 解, 後 才 覺 到 畢 竟 無 何 可 立, 始 將 錄 選 之 稿 曾 編 錄 他 燒 剩 的 數 篇, 曰 毗 陵 集, 載 海 潮 音 完 全 燒 掉, 到 普 陀 閉 關 住 茅 蓬, 專 擬 向 上 ; 又 二 十 年, 印 光 法 師 也 稱 嘆 為 是 現 代 於 禪 宗 真 有 得 者! 我 亦 贈 詩 云 : 人 在 永 嘉 天 目 間, 點 紅 塵 亦 不 相 關, 三 年 牧 得 牛 純 白, 清 笛 一 聲 芳 草 閑 他 所 以 能 如 是, 因 為 他 曾 將 藏 經 橫 看 過 去, 豎 看 過 來, 看 了 七 穿 八 透, 始 得 知 畢 竟 不 能 得 真 實, 超 然 悟 入, 同 時 又 知 名 相 分 別 功 非 無 也 今 中 論 二 十 五 品 已 講 完, 持 此 主 旨 研 究 觀 察, 對 於 全 論 文 義, 自 能 頭 頭 是 道 的 明 顯 了 八 中 論 後 二 品 這 後 二 品, 就 是 觀 十 二 因 緣 品 和 觀 邪 見 品, 釋 論 有 兩 種 相 傳 的 解 說 不 同 清 辨 論 師 傳 前 二 十 五 品 是 就 勝 義 諦 觀 察 世 出 世 間 法 的, 後 二 品 是 就 世 俗 諦 觀 察 世 出 世 間 法 的, 所 以 觀 十 二 緣 起 此 有 故 彼 有, 無 明 滅 則 行 滅 ; 破 人 我 邪 見 及 斷 常 等 執, 於 五 蘊 法 中 破 人 我 見 上 常 無 常 邊 無 邊 等 執 中 國 相 傳 的 青 目 釋, 則 謂 前 二 十 五 品 依 摩 訶 衍 法 入 第 一 義, 後 二 品 是 以 聲 聞 法 入 第 一 義 二 說 雖 俱 可 通, 但 清 辨 所 說 只 適 其 自 處 時 代, 以 清 辨 時 大 乘 盛 行, 所 對 辯 者 為 唯 識 等 能 直 從 龍 樹 造 論 時 代 看, 則 當 大 乘 初 興, 小 乘 尚 盛 之 際, 前 二 十 五 品 乃 就 聲 聞 所 執 法 上 破 顯 大 乘 空 義, 悟 入 實 相, 後 二 品 亦 兼 明 聲 聞 乘 法, 示 不 違 反 佛 聲 聞 法, 謂 就 大 乘 勝 義 雖 是 如 彼 ; 至 佛 法 中 三 乘 共 通 的 聲 聞 法, 我 龍 樹 也 隨 順 奉 持 闡 揚, 所 以 兼 明 聲 聞 乘 法 華 傳 中 論 很 早, 距 龍 樹 菩 薩 造 論 的 年 代 不 久, 正 得 造 論 本 義 所 以 在 觀 十 二 因 緣 一 品, 說 無 明 業 感 緣 起 與 還 滅, 全 就 三 乘 共 義 上 講, 也 正 是 常 途 所 說 的 流 轉 與 還 滅, 並 不 談 空 理 說 業 等 是 無 明 所 造 ; 故 論 頌 云 : 無 明 者 所 造, 智 者 所 不 為 ; 以 是 事 滅 故, 是 事 則 不 生 由 無 明 煩 惱 發 業, 招 感 生 死 輪 迴, 以 智 慧 照 破 無 明, 則 業 果 不 生, 這 是 第 二 十 六 品 義 第 二 十 七 品, 全 品 都 在 破 依 神 我 而 起 的 過 去 是 常 非 常 等, 未 來 有 邊 無 邊 等 邪 見, 執 神 我 在 過 去 有 無, 或 未 來 有 無, 故 起 邪 見 不 說 法 空, 亦 不 說 法 無 我, 只 依 五 蘊 說 人 我 空, 如 最 後 一 頌 云 : 一 切 法 空 故, 世 間 常 等 見 ; 何 處 於 何 時, 誰 起 是 諸 見? 釋 云 : 上 已 聲 聞 法 破, 今 大 乘 法 空, 無 人 無 法, 不 應 生 諸 見 在 這 段 解 釋 上, 涉 及 一 大 問 題 : 相 傳 印 度 的 中 觀 論 師, 清 辨 說 大 乘 破 法 我 執 明 法 空, 聲 聞 只 破 人 我 明 生 空, 此 理 原 非 清 辨 一 人 作 如 是 說, 許 多 大 乘 經 論 亦 如 此 但 在 佛 護 月 稱 的 解 釋, 聲 聞 乘 真 見 人 我 空, 亦 必 見 法 空, 若 不 見 法 空, 即 不 能 真 見 我 空 入 見 道 在 此 諍 論 上, 以 華 傳 的 中 論 看 來, 還 是 順 清 辨 之 說 的 然 在 中 國 天 台 賢 首 等 教 義 上, 說 聲 聞 有 愚 法 和 不 愚 法 兩 種 : 愚 法 聲 聞, 唯 見 我 空, 於 法 雖 未 明 空, 亦 不 執 實, 於 五 蘊 十 八 界 等 法 中 覓 不 到 人 我, 即 證 人 我 空, 而 斷 發 業 的 無 明 煩 惱 獲 證 聖 果 至 不 愚 法 聲 聞, 以 利 根 故 亦 明 法 空, 因 見 種 種 法 空, 法 尚 不 可 得, 何 況 法 上 所 起 之 人 我, 故 聲 聞 人 可 有 此 二 所 以 龍 樹 菩 薩 講 般 若 有 三 乘 共 及 大 乘 不 共 金 剛 經 云 : 一 切 賢 聖, 皆 以 無 為 法 而 有 差 別 ; 三 乘 雖 同 證 空 義, 亦 唯 利 根 聲 聞 證 人 無 我, 亦 見 法 空, 故 與 鈍 根 未 證 法 空 不 同 此 三 乘 同 證 者 名 共 般 若, 至 於 深 達 諸 法 實 相 非 空 非 不 空 的 般 若, 則 非 二 乘 所 得, 即 在 利 根 聲 聞, 亦 仍 不 能 得 到 在 此 種 意 義 上 講, 聲 聞 乘 有 證 法 空 一 分 人, 但 仍 未 能 破 除 微 細 法 執, 所 見 法 空, 亦 僅 明 緣 起 非 自 然 有 無 自 性 的 空 義, 僅 破 法 執 中 的 粗 法 執 ; 如 執 諸 法 實 有 自 性 等 進 至 無 自 性 性 無 我 性 勝 義 性 空 性 乃 至 涅 槃 等, 登 地 菩 薩 亦 猶 有 此 微 細 法 執, 就 是 於 一 切 法 不 能 完 全 如 實 如 量 了 知, 稍 有 增 損
228 , 便 存 謬 執, 此 微 細 執 即 所 知 障 ; 一 切 分 別 習 氣, 皆 是 微 細 法 執 由 此 義 判 別 起 來, 聲 聞 人 或 有 見 法 空 斷 粗 法 執 而 證 聖 果, 亦 有 未 見 法 空 證 聖 果 的 清 辨 所 說 必 大 乘 人 乃 證 法 空 而 破 法 執, 以 通 達 諸 法 實 相 空 不 空 義 及 破 微 細 法 執 言, 亦 皆 可 貫 通 這 是 中 論 後 二 品 文 中 所 有 的 意 義 九 中 國 佛 學 之 特 點 現 在 所 講 的 法 性 空 慧 學, 與 中 國 佛 學 有 特 殊 關 係, 以 是 從 法 相 唯 識 學 法 界 圓 覺 學 相 對 的 意 義 上 分 立 來 講 故 大 乘 分 此 三 宗, 是 依 中 國 佛 學 特 點 的 需 要 而 說 所 謂 中 國 佛 學, 並 非 中 國 獨 創 而 建 立 異 於 釋 迦 牟 尼 的 學 理 ; 蓋 一 切 佛 法, 皆 以 釋 迦 牟 尼 所 說 為 根 本, 不 過 因 流 傳 的 時 代 與 區 域 有 機 緣 的 差 殊, 或 在 某 一 時 代 某 一 區 域 某 部 分 人 對 佛 法 某 一 分 義 生 起 好 樂, 並 給 予 特 別 發 揮, 依 此 以 融 會 貫 通 而 說 明 一 切 佛 法, 即 成 為 特 殊 的 風 尚, 而 宗 派 亦 由 茲 產 生 佛 法 傳 來 中 國 甚 早, 機 緣 不 一, 且 中 國 固 有 的 文 化 思 想 深 厚, 南 北 又 異 風 氣, 依 之 作 特 殊 的 發 揮, 故 就 中 國 佛 學 的 特 點 需 三 宗 分 立 現 在 從 中 國 佛 學 一 般 趨 向 上, 提 出 兩 個 特 點 來 說 : 甲 總 持 中 國 佛 學, 很 注 重 統 攝 總 持 一 切 法 的 統 持 ; 如 在 佛 法 中 的 聲 聞 法 上, 重 破 我 執, 破 我 是 常 是 一, 故 析 為 生 滅 的 五 蘊 六 大, 這 正 是 從 消 極 方 面 對 有 情 所 執 的 我 加 以 分 析 的 破 除, 乃 至 最 後 則 歸 於 一 切 寂 滅 的 涅 槃 大 乘 明 一 切 法 皆 空, 或 者 究 竟 寂 滅 不 可 得 的 實 相, 卻 沒 有 明 積 極 的 統 持 法 但 在 中 國 各 宗 佛 學 的 趨 勢 上 看 來, 則 昌 盛 的 各 宗 皆 說 統 持 ; 如 天 台 始 終 心 要 云 : 中 諦 統 一 切 法, 明 一 切 法 無 非 中 道 實 相, 故 中 道 實 相 是 統 持 一 切 法 的 一 色 一 香, 莫 非 中 道 ; 隨 拈 一 法, 皆 為 法 界 就 以 現 前 的 一 念 心 來 說 : 介 爾 念 起, 具 足 三 千 性 相, 即 空 假 中 一 念 如 此, 念 念 如 此 一 色 一 心 各 即 全 法 界, 念 念 都 能 統 攝 一 切 法, 豎 窮 三 際, 橫 遍 十 方, 小 而 毛 孔, 大 而 剎 海, 乃 至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一 切 眾 生 和 佛 菩 薩 種 種 差 別, 皆 在 一 念 心 中, 更 無 外 求 華 嚴 玄 談 云 : 大 哉 真 界, 萬 法 資 始 ; 統 包 空 有, 全 該 色 心 ; 真 界 即 一 真 法 界, 總 統 一 切 六 祖 壇 經 云 : 自 性 能 生 萬 法, 本 不 生 滅 動 搖, 本 來 清 淨 禪 宗 常 說 : 若 欠 一 法 不 名 法 身, 若 餘 一 法 亦 不 名 法 身 唯 識 以 阿 賴 耶 為 所 知 依, 為 法 身 因, 阿 賴 耶 識 能 攝 一 切 法 楞 伽 說 : 如 來 藏 為 善 不 善 因, 如 來 藏 能 統 持 一 切 法 以 上 所 說, 皆 就 中 國 佛 學 一 般 趨 勢 上 注 重 發 揮 的 總 持 義, 來 加 以 扼 要 的 說 明 我 從 前 講 圓 覺 經 時, 曾 作 一 文 名 唯 識 圓 覺 宗 ; 內 分 三 科 : 一 法 有 我 空 宗, 二 一 切 皆 空 宗, 三 唯 識 圓 覺 宗 初 明 聲 聞 乘 法, 次 明 大 乘 空 法, 三 以 法 相 唯 識 及 法 界 圓 覺 合 為 一 宗 於 破 除 人 我 法 我 執 的 深 空 中, 從 不 可 思 議 智 境 上, 進 明 總 持 一 切 法 義, 所 以 或 說 中 道 實 相 法 界 法 身 佛 性 如 來 藏 阿 賴 耶, 都 非 單 說 空, 亦 非 單 明 有, 隨 舉 一 名 即 可 總 包 空 有, 為 一 切 法 總 持 不 注 重 於 發 揮 總 持 義 之 各 宗, 則 皆 不 旋 踵 而 衰 歇! 後 來 教 下 只 存 天 台 賢 首 慈 恩 三 家, 乃 其 明 證 蓋 中 國 向 為 有 統 持 性 有 積 極 性 之 偉 大 民 族, 與 長 時 分 散 而 未 脫 離 之 印 度 人, 及 局 偏 自 守 之 緬 藏 人 等 民 性 相 異, 非 大 統 持 不 足 以 饜 其 情! 古 往 如 斯, 則 今 後 亦 可 推 知 矣 乙 融 會 中 國 佛 學 的 第 二 個 特 點, 就 是 融 會 自 古 以 來, 凡 能 在 中 國 盛 行 的 佛 法, 必 定 能 夠 融 貫 會 通, 絕 不 是 那 偏 執 邊 見, 局 守 宗 義 者 所 說 的, 能 夠 博 得 多 數 人 信 奉 的 所 以 在 中 國 的 佛 學 中, 對 於 空 有 的 融 會, 是 處 處 可 見 的 ; 如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的 摩 訶 止 觀 卷 第 九 說 : 龍 樹 天 親, 內 鑒 冷 然, 外 適 時 宜, 各 施 權 巧 ; 而 人 師 偏 解, 學 者 苟 執, 遂 興 矢 石, 各 保 一 邊, 大 乖 聖 道 也 他 指 出 了 後 代 論 師 人 師 的 偏 執 空 有, 互 相 排 斥, 乖 違 諸 佛 菩 薩 的 聖 智 道 理, 他 融 會 了 龍 樹 天 親 諸 大 論 師 的 應 機 巧 說, 空 有 互 成
229 又 如 賢 首 國 師 的 十 二 門 論 宗 致 義 記 裏, 對 融 會 空 有 說 得 很 多, 其 中 有 很 簡 要 的 一 段 說 : 由 緣 起 法, 緣 有 真 空, 有 二 義 故 : 一 極 相 順, 謂 冥 合 如 一, 舉 體 全 攝 二 極 相 違, 謂 各 互 相 害, 全 奪 永 盡 若 不 相 奪 永 盡, 無 以 舉 體 全 收, 是 故 極 違 即 極 順 也 龍 樹 無 著, 就 極 順 門, 故 無 相 破 ; 清 辨 護 法, 據 極 違 門, 故 須 相 破 違 順 無 礙 故, 方 是 緣 起 清 辨 與 護 法, 雖 如 水 火 的 不 相 容, 明 暗 的 不 共 存, 說 真 空 則 畢 竟 只 是 真 空, 要 破 斥 唯 識 ; 說 緣 有 則 畢 竟 只 是 緣 有, 要 破 斥 皆 空 ; 互 相 違 害 但 上 推 到 龍 樹 和 無 著, 則 舉 緣 有 即 全 攝 真 空, 舉 真 空 即 全 攝 緣 有, 空 與 有, 是 冥 合 無 二, 融 然 一 致 的 清 辨 護 法 之 所 以 必 欲 相 違 者, 因 空 有 之 學 流 傳 已 久, 學 者 多 所 偏 執, 不 能 體 會 冥 合 如 一 的 意 趣, 若 不 相 違 相 奪, 則 不 能 顯 出 舉 體 全 收 的 勝 義, 所 以 極 違 即 極 順 也 這 是 賢 首 國 師 很 扼 要 的 融 會 說 在 慈 恩 宗 方 面, 據 慈 恩 傳 所 說, 玄 奘 法 師 在 印 度 的 時 候, 曾 造 有 會 宗 論, 融 會 空 有 的 道 理, 可 惜 原 本 是 梵 文, 沒 有 譯 傳 來 中 國 但 就 奘 法 師 的 翻 譯 事 業 看 來, 他 不 但 譯 了 深 密 唯 識 諸 經 論, 同 時 還 翻 譯 很 多 般 若 經, 并 廣 百 掌 珍 等 論, 所 以 玄 奘 三 藏 本 人, 對 於 一 切 大 乘 教 理 是 融 貫 會 通 的 在 慈 恩 宗 中 表 現 這 融 會 思 想 最 明 顯 的, 是 繼 承 玄 奘 的 窺 基 法 師, 在 他 所 作 之 大 乘 法 苑 義 林 章 中 說 : 攝 法 歸 無 為 主, 故 言 一 切 法 皆 如 也 攝 法 歸 有 為 主, 故 言 諸 法 唯 識 攝 法 歸 簡 擇 主, 故 言 一 切 皆 般 若 基 師 的 意 思, 謂 維 摩 等 經 的 說 一 切 法 如, 深 密 等 經 的 說 諸 法 唯 識, 般 若 等 經 說 的 一 切 法 空, 不 過 是 所 宗 所 重 的 有 所 不 同, 其 境 同 是 一 切 諸 法, 其 果 同 是 究 竟 菩 提, 無 所 差 別 的 所 以 慈 恩 宗 師 對 一 切 大 乘 法, 也 是 沒 有 偏 執 而 融 貫 會 通 的 在 中 國 的 三 論 宗, 專 講 中 百 門 論 外, 扼 要 的 有 嘉 祥 吉 藏 法 師 的 二 諦 章, 也 有 融 會 空 有 而 歸 不 二 中 道 義 的 如 云 : 妄 有 為 俗, 即 空 為 真 ; 有 空 為 俗, 不 二 為 真 ; 二 不 二 為 俗, 非 二 不 二 為 真 妄 有 固 然 是 世 俗 假 說, 分 別 空 與 有 也 是 世 俗, 進 而 連 那 有 名 言 相 的 二 不 二 還 是 世 俗 的, 要 超 絕 一 切 意 想 名 言 的 非 二 不 二 中 道 才 是 真 實 的 這 非 二 不 二, 換 句 話 說, 就 是 : 非 空 不 空 所 以 中 國 的 三 論 宗, 也 并 不 執 定 空 的 一 言 為 究 竟, 而 是 融 會 貫 通 的 如 果 作 一 種 決 定 相 的 固 執, 在 龍 樹 義 中 都 是 要 破 斥 的 就 是 執 著 一 切 皆 空, 中 論 也 予 破 斥 如 破 行 品 頌 云 : 若 有 不 空 法, 則 應 有 空 法 ; 實 無 不 空 法, 何 得 有 空 法? 大 聖 說 空 法, 為 離 諸 見 故 ; 若 復 見 有 空, 諸 佛 所 不 化! 唯 識 破 惡 取 空, 正 是 承 受 龍 樹 的 這 種 破 空 執 假 使 有 人 定 執 無 自 性, 中 論 也 要 破 斥 ; 如 破 有 無 品 云 : 有 若 不 成 者, 無 云 何 可 成? 因 有 有 法 故, 有 壞 名 為 無 若 能 人 見 有 無, 見 自 性 他 性, 如 是 則 不 見, 佛 法 真 實 義! 在 中 論 的 本 義 上, 是 什 麼 名 相 都 不 可 定 執 的, 若 一 定 執 諸 法 皆 空, 那 末, 你 是 不 是 依 諸 法 說 空 呢? 若 諸 法 是 空, 且 無 諸 法, 還 要 說 什 麼 空? 若 諸 法 不 空, 又 何 可 妄 說 是 空? 所 以 諸 法 皆 空 的 一 句 話, 根 本 就 不 能 成 立 進 一 步 說 : 你 所 講 的 空, 是 不 是 有 決 定 相? 如 果 沒 有, 那 你 的 空 字 只 是 有 音 無 義 的 了 ; 如 果 有 決 定 相, 則 空 就 成 為 一 種 固 定 不 變 的 東 西, 是 有 而 不 是 空 了 所 以 重 重 推 究, 都 是 不 能 成 立 的 空 義 既 然 如 是, 無 自 性 義 也 是 一 樣, 因 為 決 定 要 有 那 有 自 性, 才 可 以 對 待 成 立 無 自 性 ; 現 在 既 沒 有 有 自 性, 那 無 自 性 當 然 也 不 能 成 立 了 清 辨 說 勝 義 空, 如 果 是 破 執 的 方 便, 固 無 不 可 成 立 之 理 ; 如 果 定 執 勝 義 是 空 而 排 斥 餘 說, 則 仍 為 中 論 所 破 掌 珍 論 頌 云 : 真 性 有 為 空, 緣 生 故, 如 幻 無 為 無 起 滅, 不 實, 如 空 華 這 是 清 辨 成 立 他 那 勝 義 空 的 一 首 頌 我 今 可 以 依 之 另 說 一 個 頌 而 成 立 相 反 的 意 義 云 : 世 俗 有 為 有, 緣 生 故, 如 幻 無 為 無 起 滅, 真 實, 如 虛 空 緣 生 如 幻 可 有 可 空, 一 字 不 用 易, 僅 不 實 如 空 華 句 稍 易 二 字 便 成 有 矣 又 依 勝 義 或 世 俗 說 有 為 無 為 空 有, 亦 可 依 有 為 或 無 為 說 勝 義 世 俗 有 空, 例 云 : 有 為 故 勝 義 世 俗 有 云 云, 無 為 故 勝 義 世 俗 空 云 云, 亦 均 有 其 理 或 盡 翻 之, 說 勝 義 故 有 為 無 為 有, 世 俗 故 有 為 無 為 空, 有 為 故 勝 義 世 俗 空, 無 為 故 勝 義 世 俗 有, 縱 橫 逆 順, 如 六 龍 舞, 欲 從 何 執 其
230 倒 正 頭 尾 在 中 論 的 本 義 上, 如 果 固 執 一 義 為 定 實, 無 不 遭 破 故 對 唯 識 之 賴 耶 緣 起, 以 及 其 餘 法 性 緣 起, 如 來 藏 緣 起 等 義, 亦 無 不 破, 所 以 說 是 畢 竟 空 要 是 為 自 悟 悟 他, 從 無 所 執 中, 應 機 所 宜, 方 便 施 設, 則 或 說 唯 識, 或 說 法 空, 或 說 無 性, 都 可 成 為 當 機 的 法 益 上 如 釋 尊 文 殊 彌 勒, 乃 至 西 天 東 土 各 宗 大 師 的 說 法, 都 是 聖 智 為 依, 善 相 機 宜, 不 被 名 言 所 拘 局, 令 眾 生 各 得 其 益 ; 故 其 所 說 不 論 是 唯 識, 是 皆 空, 都 是 善 可 成 立 的 若 相 諒 時, 唯 識 可 云 所 破 惡 取 空, 乃 撥 無 業 果 斷 滅 空 ; 中 觀 派 既 於 世 俗 有 或 假 名 有, 善 成 世 出 世 間 因 果, 則 非 所 破 ; 所 立 唯 事 有, 乃 因 緣 所 生 如 幻 事, 但 明 無 離 識 之 實 境, 非 立 有 離 境 之 實 識, 對 世 間 妄 執 說 為 有, 於 出 世 勝 義 仍 空 也 中 觀 可 云 所 破 自 性 有, 乃 執 法 各 定 有 自 性, 既 為 緣 生 幻 事, 則 非 所 破 ; 所 立 勝 義 空, 乃 第 一 義 智 境, 不 壞 世 出 世 俗 事 有, 則 互 容 無 害 矣 所 以 在 自 悟 悟 他 的 究 竟 上, 是 一 無 法 可 以 執 為 定 實 的 ; 若 在 自 悟 悟 他 的 方 便 上, 一 切 善 巧 說 法, 都 可 令 當 機 得 益, 建 立 名 言 迨 到 如 智 者 大 師 說 的 人 師 偏 解, 學 者 局 執, 遂 興 矢 石, 各 保 一 邊 的 時 代, 那 都 是 後 代 末 師, 為 顯 自 宗 的 特 色, 以 去 他 宗, 映 奪 掩 蔽 而 已 如 佛 滅 一 千 一 百 年 間, 如 唯 識 盛 而 中 觀 隱, 為 揭 隱 去 蔽, 清 辨 等 起 而 作 破 顯 之 說, 這 也 是 有 利 益 的 再 後 的 學 者, 無 病 呻 吟, 遂 墮 部 派 的 諍 執 我 們 現 在 應 該 融 貫 會 通, 而 棄 宗 派 的 偏 見 龍 樹 的 空 義, 原 是 融 會 的, 如 中 論 云 : 問 曰 : 汝 謂 受 空 故, 受 者 空, 則 定 有 空 耶? 答 曰 : 不 然! 何 以 故? 空 則 不 可 說, 非 空 不 可 說, 共 ( 空 不 空 ) 不 共 ( 非 空 非 不 空 ) 叵 說, 但 以 假 名 說 諸 法 空 則 不 應 說, 不 空 空 不 空 非 空 不 空, 亦 不 應 說, 但 以 假 名 說 如 是 正 觀 思 惟, 諸 法 實 相 中 不 應 以 諸 難 為 難, 何 以 故? 寂 滅 相 中, 無 常 無 常 等 四 ; 寂 滅 相 中, 無 邊 無 邊 等 四 空 尚 不 受, 何 況 有 四 種? 於 一 切 諸 法, 空 不 可 說, 不 空 不 可 說, 空 不 空 不 可 說, 非 空 不 空 也 不 可 說, 究 竟 真 實 上 都 是 不 可 說 的 但 是 為 自 悟 悟 他 方 便, 則 一 切 皆 可 假 說 在 這 意 義 上 說, 假 使 偏 執 於 空, 根 本 是 不 明 白 而 且 違 反 了 龍 樹 學 的 龍 樹 學 是 融 會 貫 通 的, 他 對 各 種 大 乘 法, 都 不 曾 排 斥, 而 一 切 容 許 發 揮 的, 如 破 有 論 說 : 世 間 無 實, 從 分 別 起, 此 分 別 故, 分 別 心 生 ; 由 此 心 為 因, 即 有 身 生 以 此 心 故, 即 有 諸 法 ; 以 無 心 故, 亦 無 有 身 ; 以 無 心 故, 亦 無 諸 法 又 如 大 智 度 論 說 : 意 識 有 二 種 : 一 念 念 滅, 二 念 念 相 續 為 意 根 在 這 些 文 字 中, 不 但 容 有 唯 識 的 理 論, 而 且 很 留 待 著 發 揮 唯 識 的 意 趣 這, 正 如 賢 首 說 的 舉 體 全 攝, 一 切 都 可 以 融 攝 於 中 的, 顯 然 與 後 代 空 論 師 必 斥 唯 識 者 不 同 大 乘 本 來 是 有 多 門 方 便 的, 可 是 經 後 代 諸 師 的 互 相 排 斥, 每 使 一 分 的 教 義 廢 棄! 初 期 的 小 乘 佛 教, 因 部 執 紛 諍 而 衰 微, 後 代 印 度 的 大 乘 佛 教, 也 由 這 種 現 象 而 日 趨 衰 亡 中 國 佛 教 的 第 二 特 點 就 是 融 會 我 們 不 但 要 融 會 華 傳 的 各 宗 各 派, 就 是 對 全 世 界 各 區 域 各 時 期 所 流 行 的 佛 法, 都 應 該 予 以 融 貫 會 通, 這 才 符 合 世 界 佛 學 的 宗 旨 十 龍 樹 中 觀 與 今 之 判 攝 甲 龍 樹 中 觀 之 圓 活 無 滯 龍 樹 的 本 論, 是 圓 活 無 滯 的, 正 如 古 禪 師 所 說 之 水 面 葫 蘆 一 樣, 磕 著 便 動, 觸 著 便 轉, 抓 不 著 把 柄 的 茲 表 示 之 : 水 面 葫 蘆 由 諸 法 都 是 緣 起 的, 故 諸 法 都 是 無 性 ; 由 了 知 無 性, 故 悟 入 空 理 ; 由 悟 空 故, 便 可 證 得 聖 果 ; 證 聖 之 極, 便 是 如 來 由 眾 生 不 順 如 來 智 故, 便 成 顛 倒 ; 由 顛 倒 故, 起 惑 造 業 ; 由 惑 業 故, 招 感 生 死 ; 由 生 死 流 轉 故, 而 緣 起 相 續 從 緣 起 到 生 死, 再 回 到 緣 起, 成 為 一 個 轉 轉 相 通 的 連 環 所 以 龍 樹 中 觀 是 最 圓 活 的, 於 中 若 執 無 自 性,
231 則 連 無 自 性 也 空 不 可 得 ; 若 定 執 空, 則 不 悟 入 實 相, 獲 證 聖 果, 細 研 觀 法 品 可 知 對 這 圖 表, 也 可 作 這 樣 的 看 法 : 從 緣 起 而 無 性, 而 悟 空, 而 證 聖 的 這 四 點, 是 法 性 空 慧 宗 所 著 重 說 明 的 從 證 聖 而 如 來, 而 顛 倒 而 惑 業, 這 四 點 是 法 界 圓 覺 宗 所 側 重 的 從 惑 業 到 生 死, 到 緣 起, 到 無 性 的 這 四 點, 是 法 相 唯 識 宗 所 偏 重 的 從 三 宗 各 自 的 偏 重 點 看, 各 有 差 別, 從 諸 法 全 體 上 看, 則 又 都 融 貫 會 通 的 拿 個 通 俗 的 例 子 來 說 明 : 我 從 前 出 國 到 歐 美 去, 從 上 海 出 發, 船 是 完 全 向 西 走 的 雖 途 中 有 或 南 或 北 的 曲 折, 但 向 西 的 總 方 向, 並 沒 有 改 變 經 南 洋 到 印 度 中 東, 入 紅 海, 過 伊 朗 土 耳 其 近 東, 經 地 中 海 至 歐 洲 意 法 英 德 諸 國, 復 由 法 乘 船 經 大 西 洋 到 美 洲, 再 由 美 洲 乘 船 經 太 平 洋 東 極 西 極 而 回 到 上 海 因 為 地 球 是 圓 的, 從 上 海 出 發, 在 圓 面 上 向 西 走, 結 果 還 是 回 到 上 海 來 這 個 地 球 的 圓 圈, 在 歐 洲 人 以 他 們 自 己 的 立 足 地, 假 立 一 個 標 準, 向 東 面 看, 到 土 耳 其 伊 朗 的 距 離 最 近, 叫 近 東 ; 印 度 遠 些, 叫 中 東 ; 到 中 國 最 遠, 叫 遠 東 向 西 面 看, 離 開 歐 陸 與 英 倫 三 島, 就 是 大 西 洋, 再 去 就 是 美 洲, 所 以 大 西 洋 可 以 叫 近 西, 美 洲 可 以 叫 遠 西 而 東 方 和 西 方 的 兩 極 端, 都 在 太 平 洋 中 間, 依 這 個 假 定 的 標 準, 就 在 近 東 和 歐 洲, 與 東 極 和 西 極 之 間, 畫 一 條 直 線, 來 分 東 西 兩 半 球 如 表 : 地 球 佛 法 也 是 這 樣, 從 緣 起 到 無 性, 乃 至 到 生 死, 而 回 復 到 緣 起 ; 正 如 從 遠 東 到 近 東, 到 歐 美, 而 回 復 到 遠 東 一 樣 因 為 佛 法 有 世 間 法 和 出 世 法 的 區 別, 所 以 姑 以 一 線 假 定 其 界 線 地 球 雖 有 東 西 兩 半 球 之 分, 但 他 本 身 是 圓 的, 不 能 一 定 劃 分 的 佛 法 雖 有 世 出 世 之 分, 但 其 全 體 是 融 通 無 礙 的, 正 如 地 球 之 圓 一 樣 龍 樹 中 觀 義 也 正 是 這 樣 ; 若 說 是 空, 則 廣 有 名 相 分 別 的 假 說 ; 若 執 是 有, 則 一 切 固 執 都 要 澈 底 的 擊 破, 則 又 有 無 都 可 有 的 了 乙 學 者 應 注 重 修 己 悟 他 由 上 面 重 重 的 意 義 看 來, 研 習 中 觀 論 的 學 者, 應 該 切 實 的 修 己 悟 他 一 智 慧 心 修 己 以 智 慧 澈 觀 身 心 世 界, 從 最 切 近 的 身 心, 乃 至 世 間 上 聖 教 上 的 一 切 世 出 世 法, 都 作 透 澈 的 觀 察, 練 成 功 一 種 空 所 依 傍 的 中 觀 慧 力, 不 以 一 法 為 執 著 點, 不 留 滯 於 人 我 勝 負 的 戲 論 中 二 慈 悲 心 悟 他 諸 法 實 相 都 不 可 說, 但 由 慈 悲 心 的 激 發, 愍 憐 眾 生 由 分 別 愚 執, 行 顛 倒 事, 生 起 大 鬥 爭 大 殺 害, 所 以 就 在 無 可 說 中 論 種 種 法, 以 摧 破 凡 外 的 顛 倒 現 在 凡 外 的 顛 倒 中 最 熾 盛 的, 如 機 械 論 的 唯 物 論 和 辯 證 法 唯 物 論 等 由 機 械 唯 物 論, 造 成 多 量 的 殺 人 武 器 ; 由 辯 證 唯 物 論 扇 動 階 級 的 鬥 爭 他 們 都 要 以 自 己 的 武 器, 或 自 己 的 這 一 階 級, 去 征 服 其 他, 釀 成 人 類 互 相 殺 害 的 戰 亂 在 這 見 浪 滔 天, 烽 煙 遍 野 的 人 類 大 浩 劫 中, 我 們 佛 教 徒 應 該 適 合 時 代 環 境 的 需 要, 內 而 以 中 觀 透 視 一 切, 外 而 樹 起 正 法 幢, 摧 伏 一 切 邪 見, 挽 回 人 類 的 慘 劫 ; 如 龍 樹 的 在 一 切 有 執 熾 盛, 提 婆 的 在 外 道 執 熾 盛 的 時 地, 應 時 而 起 者 然 佛 的 說 法 本 是 極 深 遍 的, 但 有 時 應 內 法 中 鈍 根 者 的 機 宜, 淺 說 偏 說 ; 我 們 對 那 執 淺 執 偏 的 人, 也 應 出 發 於 悲 心, 給 他 祛 解, 揭 去 餘 說 映 蔽 因 佛 說 的 種 種 法 門, 各 有 其 殊 勝, 但 對 其 餘 可 互 為 映 蔽 我 們 若 見 某 一 殊 勝 過 於 被 映 蔽 時, 應 力 為 揭 發 而 墮 部 派 自 是 非 他 的 狹 見, 樂 著 辯 諍 這 如 中 國 二 三 十 年 前 的 一 般 說 教 者, 大 抵 為 天 台 賢 首 所 局, 對 隋 唐 時 的 唯 識 中 觀 俱 舍 等 皆 隱 沒, 所 以 就 盡 力 倡 揚, 判 三 乘 共 教 以 發 揮 阿 含 俱 舍 等, 弘 揚 唯 識 以 復 興 唐 代 的 慈 恩 學, 研 究 三 論 並 翻 譯 西 藏 入 中 論 等, 以 發 揚 中 觀 現 在 映 蔽 已 揭, 又 是 應 該 加 以 融 貫 會 通 的 時 候 了 丙 今 以 理 之 實 際 及 三 級 三 宗 判 攝 實 際 理 地, 是 超 名 相 分 別 的 即 自 悟 悟 他 的 究 竟, 華 嚴 疏 鈔 十 種 可 說 不 可 說 中 的
232 教 法 可 說, 證 法 不 可 說 ; 因 法 可 說, 果 法 不 可 說 等 ; 就 是 這 個 道 理 這 個 自 悟 悟 他 究 竟 的 實 際 理, 絕 不 是 心 言 所 能 擬 議, 只 是 無 分 別 智 和 佛 果 圓 覺 實 證 相 應 的, 同 時 也 是 絕 非 愚 癡 無 智 的 默 然 無 言 外 道 所 可 比 擬 的 但 從 自 悟 悟 他 的 方 便 說, 必 須 判 攝 為 三 級 三 宗, 對 於 一 切 佛 理 才 能 夠 完 全 顯 達 出 來 在 三 級 中 的 第 一 級 的 五 乘 共 法, 攝 持 一 切 世 間 善 法 第 二 級 的 三 乘 共 法, 攝 持 一 切 出 世 的 三 乘 經 論, 也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這 二 級 是 共 通 上 級 的, 所 以 第 三 級 要 具 備 一 切 世 出 世 諸 法, 都 應 統 攝 無 餘 第 三 級 為 大 乘 不 共 法, 又 須 分 三 宗 攝 之 這 三 宗 所 明 的 理 性, 都 是 平 等, 所 得 的 佛 果, 同 是 究 竟 的 但 由 學 者 的 意 樂, 或 以 某 一 宗 為 所 專 崇, 對 餘 者 則 不 應 排 斥 如 是 於 一 切 大 乘 經 論, 皆 能 開 顯, 在 殊 勝 功 用 上, 也 可 各 得 其 方 便 了 丁 於 佛 祖 應 善 學 其 契 理 契 機 我 們 修 學 佛 法 的 人, 於 佛 祖 應 善 學 其 契 理 應 機 對 釋 迦 文 殊 彌 勒, 當 然 應 絕 對 恭 敬 尊 重, 不 可 妄 生 猜 疑 以 下 如 馬 鳴 龍 樹 無 著 世 親 覺 音 天 台 玄 奘 賢 首 曹 溪 永 明 阿 底 峽 宗 喀 巴 等, 東 西 古 近 的 這 些 大 祖 師, 都 應 該 遵 依 學 習 因 為 他 們 都 是 一 代 大 師, 都 能 在 一 區 域 一 時 代 之 中, 建 立 佛 法, 化 度 眾 生, 所 謂 內 窮 理 極, 外 適 機 宜 者 是 至 於 以 下 各 派 末 師 的 見 解, 也 都 可 以 把 它 拿 來 做 參 考 總 之, 我 們 對 於 佛 教 史 上 的 歷 代 祖 師, 應 該 從 宗 本 諸 大 師 的 內 窮 理 極, 外 適 機 宜 而 學 習, 不 為 後 代 末 師 的 門 庭 施 設 所 拘 束, 如 是, 方 有 抉 擇 千 古 之 手 眼, 開 拓 一 世 之 胸 襟, 而 同 歷 代 佛 祖 同 一 鼻 孔 出 氣 ( 心 月 融 海 妙 欽 合 記 )( 見 海 刊 二 十 三 四 卷 各 期 ) 二 無 我 論 補 特 伽 羅 無 我, 達 摩 無 我, 曰 二 無 我 補 特 伽 羅, 譯 數 取 趣, 是 數 數 取 天 人 畜 鬼 等 趣 業 報 身 者 之 義 變 言 之, 即 流 轉 三 界 二 十 五 有 之 精 神 個 體 或 靈 魂 或 業 識 也 凡 已 捨 天 人 畜 生 餓 鬼 地 獄 五 趣 之 現 報, 未 定 轉 取 何 趣 之 時, 先 業 力 故, 集 識 上 色 功 能, 化 成 一 種 細 色 根 身, 任 持 業 識, 曰 中 有 身, 亦 名 曰 中 陰 身 以 業 報 未 定, 故 非 五 趣 攝, 而 是 數 數 取 五 趣 報 果 者 所 謂 補 特 伽 羅, 於 已 取 或 未 捨 五 趣 報 身 時, 皆 隱 沒 不 現, 唯 在 中 有 身 時, 始 得 指 目 之 耳 審 諦 言 之, 中 有 身 亦 五 蘊 和 合 相 續 假 身, 相 雖 不 同, 猶 之 人 身 與 天 身 不 同, 其 為 五 取 蘊 身 固 無 異 也 然 除 中 有 身 則 世 間 所 名 為 靈 魂 者, 益 無 可 指 物 已 此 補 特 伽 羅 無 我, 亦 譯 人 無 我, 有 情 無 我, 眾 生 無 我 人 者, 有 情 類 之 一 類 ; 有 情 類 者, 眾 生 類 之 一 類 眾 法 和 合 相 續 而 生 者 曰 眾 生, 雖 無 情 之 個 體, 若 星 地 金 木 等 亦 名 為 眾 生 也 有 情 則 專 指 動 物 類 而 言, 故 眾 生 較 寬 於 有 情, 有 情 較 寬 於 人 補 特 伽 羅 無 我 今 此 補 特 伽 羅 無 我 正 印, 譯 為 有 情 無 我 然 以 言 說 便 故, 舉 人 為 有 情 類 或 眾 生 類 代 表, 名 人 無 我 或 以 順 古 譯 故, 於 有 情 與 眾 生 二 名 無 所 區 別, 簡 稱 為 生 無 我, 亦 無 不 可 達 摩 無 我, 譯 法 無 我 補 特 伽 羅 指 一 切 由 眾 法 和 合 相 續 生 存 之 個 體 物, 法 指 能 集 成 個 體 之 單 性 ; 例 如 四 大 五 蘊 假 合 為 人, 人 為 四 大 五 蘊 眾 法 所 集 起 之 個 體, 地 大 乃 至 識 蘊 等 眾 法 為 集 起 個 體 之 單 性 物, 故 眾 生 屬 假 有, 法 屬 實 事, 此 以 眾 生 與 法 相 對 而 言 則 然 究 之 法 者 軌 持, 軌 範 物 理, 任 持 自 性, 實 固 實 法, 假 亦 假 法, 聖 凡 染 淨 有 無 色 空 事 理 心 物 性 相 體 用, 盡 一 切 可 言 可 思 乃 至 不 可 言 不 可 思 者, 悉 得 名 之 為 法, 故 法 界 較 眾 生 界 為 深 廣, 亦 較 眾 生 界 為 幽 玄 也
233 達 摩 無 我 我 者 主 唯 實 常 之 義 ; 主 謂 主 宰, 唯 謂 唯 一, 實 謂 實 在, 常 謂 常 住 常 人 所 謂 之 我, 固 無 不 執 為 本 人 之 主 宰, 且 執 一 人 唯 一, 不 容 有 二 執 實 在 故, 愛 著 不 捨, 順 之 則 樂, 違 之 則 苦 執 常 住 故, 貪 取 無 厭, 得 之 則 喜, 失 之 則 憂 然 此 猶 是 一 切 凡 愚 與 生 俱 生 而 無 不 同 有 之 我 執, 諸 邪 外 則 更 依 此 俱 生 我 執 而 分 別 計 度, 於 五 蘊 中 或 五 蘊 外, 於 五 蘊 之 一 或 五 蘊 之 總, 妄 執 為 各 各 常 存 實 在 唯 一 之 主 宰, 或 萬 有 全 體 精 神 常 存 實 在 唯 一 之 主 宰, 此 皆 所 謂 補 特 伽 羅 之 我 見 我 執 也 法 執 之 我, 或 有 主 唯 實 常 四 義, 或 但 唯 實 常 之 三 義, 或 但 唯 實 二 義, 或 但 實 常 二 義, 或 但 實 義 要 之 人 我 執 必 依 法 我 執 為 本 而 起, 法 我 執 或 可 不 依 人 我 執 而 自 存 在, 故 二 乘 聖 人 雖 捨 人 我 執, 而 法 我 執 猶 未 能 斷 人 我 執 為 煩 惱 障 本, 故 由 之 而 煩 惱 生 死, 流 轉 纏 縛, 不 能 止 息 解 脫, 斷 人 我 執, 則 生 死 空 而 證 生 空 真 如 法 我 執 為 所 知 障 本, 故 由 之 而 宇 宙 心 境, 冥 昧 窒 礙, 不 能 覺 悟 圓 通, 斷 法 我 執, 則 心 境 空 而 證 法 空 真 如 云 何 知 人 無 我? 人 由 五 蘊 和 合 相 續 生 存, 眾 法 和 合 假 成, 眾 法 中 無 一 實 主 宰 可 得, 五 蘊 法 中 更 無 一 實 主 宰 可 得, 法 法 剎 那 生 滅, 雖 相 續 不 斷 而 非 常, 故 人 無 我 云 何 知 法 無 我? 由 仗 因 托 緣, 眾 事 集 現 故 ; 由 識 心 轉 變, 分 別 顯 現 故 ; 依 他 起 故 ; 無 自 性 故 ; 無 實 用 故 ; 無 定 相 故 ; 剎 那 生 滅 故 ; 當 體 空 寂 故 ; 故 法 無 我 依 人 無 我 法 無 我 門, 說 為 生 空 真 如 法 空 真 如, 而 真 如 實 不 帶 數 相, 非 一 非 多, 亦 復 非 空 非 不 空 也 故 無 著 大 師 曰 : 二 我 無 即 二 無 我 有, 二 無 我 有 即 二 我 無 以 無 我 法, 故 非 不 空 ; 以 真 如 故 非 空 真 如 由 無 我 法 而 顯, 是 以 非 有 非 空, 非 非 有 非 非 空 離 四 句, 絕 百 非, 強 存 一 句 曰 : 無 而 有 以 無 而 有, 故 證 此 有 時, 必 言 語 道 斷, 心 行 處 滅 ( 見 海 刊 一 卷 十 期 ) 顯 示 真 實 相 所 開 的 三 重 方 便 門 二 十 年 十 月 在 河 南 省 佛 學 社 講 和 佛 門 中 人 講 佛 門 中 的 話, 叫 做 開 示 這 開 示 二 字 在 法 華 經 謂 : 開 方 便 門, 示 真 實 相 真 實 相 是 離 言 說 絕 分 別 如 如 圓 成 不 可 建 立 的 所 以 要 想 顯 示 真 實, 那 就 非 開 方 便 門 不 可 方 便 門 是 從 不 可 分 別 中 假 立 分 別, 不 可 言 說 中 假 立 言 說, 即 是 以 言 說 分 別 的 方 便 為 門, 而 入 離 言 絕 慮 的 真 實 相 茲 撮 其 要 義, 略 以 三 重 言 之 : 一 經 云 : 我 及 我 法 名 為 假, 有 為 無 為 名 為 實 假 是 虛 偽 的 意 思, 實 就 是 真 實 我 及 我 所 有 法, 為 四 大 五 蘊 和 合 上 的 計 所 執 相, 當 體 虛 偽, 故 名 為 假 有 為 無 為, 乃 諸 法 的 相 性, 故 名 真 實 平 常 一 般 人 不 明 白 這 種 道 理, 都 執 為 有 個 實 體 的 我 存 在, 如 近 之 個 人 的 一 身, 遠 之 全 人 類 以 至 一 切 眾 生, 無 不 皆 然 但 是 就 其 所 計 的, 初 不 過 是 眼 所 見 之 色 身 而 已 這 色 身 要 是 加 以 分 析 推 究, 無 非 是 五 臟 六 腑, 四 肢 百 骸 其 體 質 在 佛 法 上 說 : 即 是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要 素 所 成, 這 四 大 如 其 次 第 以 堅 濕 煖 動 為 性 凡 是 全 身 上 的 如 毛 髮 爪 齒 骨 骼 等 固 體, 皆 是 地 大 ; 身 中 的 汗 血 涕 淚 唾 便 等 液 體, 皆 是 水 大 : 周 身 的 體 溫 熱 度 等, 皆 是 火 大 ; 屈 伸 出 入 的 運 動 呼 吸 等, 皆 是 風 大 像 這 樣 的 分 析 開 來 考 察, 究 竟 這 我 在 那 裏? 倘 是 固 執 地 大 為 自 我, 那 末 此 人 之 地 大 即 等 於 彼 人 之 地 大, 乃 至 全 人 類 和 一 切 眾 生 都 是 相 同 的, 再 推 之 牆 壁 瓦 礫 等, 凡 是 宇 宙 間 固 體 的 東 西 豈 不 是 都 成 為 自 我 了 嗎? 執 水 大 火 大 風 大 為 自 我, 準 此 可 以 知 道 都 是 不 應 道 理 的 再 就 生 理 學 方 面 言 之, 普 通 一 般 常 識 上 所 認 的 自 我, 不 外 各 種 細 胞 的 小 集 團, 和 消 化 器 排 洩 器 等 的 大 集 團 組 織 成 功 的 又 在 化 學 上 說, 是 由 十 四 種 原 素 所 組 成 的, 而 這 種 組 織 成 功 的 集 合 體, 又 是 時 時 刻 刻 生 滅 變 化 不 稍 停 留
234 的 依 生 理 學 上 的 說 明, 全 身 的 細 胞, 經 過 七 天 統 統 都 改 換 過 了 照 這 種 道 理 看 來, 通 常 稱 之 為 某 人, 亦 不 過 就 其 前 滅 後 生 連 續 的 集 合 假 相 上 施 設 安 立 的 名 字 罷 了 自 我 的 固 體, 畢 竟 是 了 不 可 得 的 這 種 誤 認 物 質 為 自 我 的 妄 執, 雖 經 科 學 和 佛 學 為 之 摧 破, 但 由 此 增 加 了 執 精 神 為 自 我 的 一 種 詭 辯 說 自 我 不 是 物 質 的, 當 然 是 精 神 的 了 假 使 沒 有 精 神 我 的 存 在, 誰 來 感 覺 苦 痛 和 快 樂 呢? 殊 不 知 這 苦 痛 快 樂 的 感 受, 是 從 根 境 識 三 法 和 合 而 有 的 例 如 : 有 人 來 讚 揚 我, 必 先 有 讚 揚 的 聲 音 和 耳 根 耳 識 三 法 和 合 起 來, 然 後 纔 有 快 樂 的 感 受 這 或 苦 或 樂 的 感 受 直 不 過 是 心 理 的 一 種 現 象, 怎 麼 牽 強 附 會 著 硬 說 是 我 呢? 或 有 人 說 : 感 受 非 我, 這 是 不 容 否 認 的 可 是 吾 人 能 夠 想 像 宇 宙 間 萬 事 萬 物, 要 是 沒 有 自 我, 恐 怕 這 話 說 不 通 罷? 這 話 初 聽 著 似 為 很 有 道 理 底, 仔 細 考 察 一 下, 即 發 見 其 錯 謬 須 知 想 像 是 先 由 根 境 接 觸 而 生 感 受, 有 了 感 受 之 後, 纔 有 想 像, 此 是 心 理 活 動 前 後 相 生 井 然 有 序 的 一 種 現 象 感 受 既 已 知 道 不 是 我, 依 受 而 生 起 之 想 像, 難 道 可 說 是 我 嗎? 又 有 些 人 說 : 自 我 就 是 行 為, 因 這 人 生 善 惡 行 為 誰 也 不 能 不 肯 定 的 行 為 善, 即 作 出 善 事 業, 行 為 惡, 即 作 出 惡 事 業 ; 要 是 無 我, 誰 來 作 善 作 惡 呢? 他 從 這 表 面 淺 的 道 理 上 說, 似 可 以 說 出 片 面 的 理 由 來, 要 是 進 一 層 作 深 刻 的 研 究, 這 些 話 還 是 站 不 住 的 何 以 呢? 行 為 不 是 單 純 的, 是 由 許 許 多 多 關 係 條 件 眾 緣 集 顯 出 來 的, 既 然 是 眾 緣, 就 沒 有 他 固 定 箇 體 存 在 極 而 言 之, 就 是 行 為 善 惡 無 記 三 性 的 心 理, 亦 是 剎 那 生 滅 遷 流 不 息 的, 從 那 裏 會 找 著 固 定 的 我 這 個 東 西 呢? 這 些 誤 認 感 受 想 像 行 為 為 精 神 我, 在 佛 法 上 說, 就 是 五 蘊 中 之 受 想 行 蘊, 普 通 謂 之 感 覺 等 精 神 作 用 這 執 物 質 色 蘊 精 神 受 蘊 想 蘊 行 蘊 為 自 我 的 雖 然 不 能 成 立, 而 另 外 還 有 一 類 認 靈 知 靈 覺 的 識 神 或 靈 魂 或 知 識 為 我 的, 說 道 : 要 沒 有 我, 怎 麼 能 夠 了 知 是 色 是 聲 是 香 是 味 呢? 既 然 有 了 知, 焉 得 說 無 我 哩? 唉! 他 那 知 道 所 謂 靈 知, 亦 都 是 一 種 心 理 的 現 象 啊! 在 佛 法 上 說, 就 是 五 蘊 中 之 識 蘊, 識 有 了 知 的 作 用, 例 如 : 眼 識 能 夠 了 別 青 黃 等 色, 耳 識 能 夠 了 別 情 非 情 等 聲, 鼻 識 能 夠 了 別 好 惡 等 香, 舌 識 能 夠 了 別 苦 甘 等 味, 身 識 能 夠 了 別 滑 澀 等 觸, 意 識 能 夠 了 別 生 滅 變 化 虛 妄 真 實 等 法, 思 量 識 能 夠 了 別 所 計 自 內 我 境, 藏 識 能 夠 了 別 根 身 器 界 等 境 此 識 有 八, 所 以 名 為 識 蘊 又 八 個 識 都 是 要 藉 根 境 為 緣 纔 得 生 起, 生 起 了 之 後 剎 那 即 滅, 滅 了 又 生, 生 生 滅 滅 變 化 無 窮, 爾 所 執 的 這 個 自 在 統 一 的 我, 究 竟 在 什 麼 地 方 立 足 呢? 照 上 面 重 重 地 推 論 考 察 下 來, 一 般 人 所 認 為 物 質 我 精 神 我 靈 知 我, 如 同 說 那 龜 毛 兔 角 一 樣, 實 際 上 是 絕 對 沒 有 的 在 科 學 上 說, 但 有 物 理 的 生 理 的 心 理 的 現 象 在 佛 學 上 說, 但 有 四 大 根 塵 的 色 蘊, 苦 樂 感 覺 的 受 蘊, 種 種 想 像 的 想 蘊, 造 作 善 惡 的 行 蘊, 了 知 一 切 的 識 蘊, 別 無 實 我 自 我 既 然 是 虛 假 不 實 的, 而 我 所 有 法, 也 不 攻 自 破 了 怎 樣 叫 做 我 所 有 法 呢? 凡 是 我 所 有 的 東 西, 如 像 那 衣 食 房 屋 眷 屬 親 戚 鄉 鄰 朋 友 乃 至 為 我 所 受 用 的 一 切 一 切, 都 可 包 括 在 內 我 及 我 法, 要 是 為 便 利 起 見 假 立 名 字, 未 嘗 不 可, 而 妄 執 為 有 實 在 固 定 的 體 性, 即 成 大 錯 特 錯 例 如 說 : 社 會 上 隨 便 那 一 種 團 體 叫 做 **** 社 **** 會, 甚 至 於 法 律 上 還 可 以 認 為 社 團 法 人 或 財 團 法 人, 但 是 由 關 係 條 件 的 各 成 分 組 織 起 來 的 ; 這 箇 團 體 的 活 動, 雖 然 可 假 定 他 是 有, 要 是 執 定 他 有 固 定 的 實 體, 即 成 了 不 正 確 的 謬 見 何 以 呢? 因 他 離 開 了 他 的 各 種 關 係 條 件, 更 找 不 出 團 體 的 這 個 東 西 人 生 之 四 大 五 蘊 集 團 亦 是 如 此 的, 不 應 定 執 有 我 又 如 : 法 律 上 說 所 有 權, 亦 是 先 假 定 了 主 體, 方 說 到 所 有 權 的, 沒 有 我, 而 我 所 有 法 又 豈 能 是 真 實 有 嗎? 沒 有 我 及 我 法, 也 就 沒 有 人 我 是 非, 以 及 貪 愛 愚 癡 瞋 恚 這 三 毒 不 起, 世 界 上 殺 人 的 慘 劇, 侵 略 的 行 為, 獸 慾 的 衝 動, 誑 騙 的 手 段, 統 統 也 不 會 有 了 而 無 我 大 公 之 真 善 美 的 人 間 淨 土, 也 就 可 以 實 現 了 所 以 這 第 一 重 所 開 的 方 便 門, 就 是 把 人 們 的 我 及 我 法 妄 執 揭 破, 使 悟 入 人 生 宇 宙 的 真 實 相 人 生 宇 宙 的 真 實 相 是 什 麼? 簡 單 地 說 一 句, 就 是 : 有 為 法 和 無 為 法 有 為 法
235 即 是 眾 緣 生 法, 他 離 開 了 增 益 減 損 二 邊 的 妄 執, 所 以 亦 名 為 真 實 凡 是 一 切 有 起 滅 作 為 的 因 緣 所 生 唯 識 所 變 的 諸 法, 都 叫 做 有 為 法 如 宇 宙 間 的 四 大 五 塵, 和 人 生 的 五 蘊, 一 一 都 有 他 底 親 因 和 相 助 底 疏 緣, 纔 能 現 起 比 方 : 眼 識 有 他 底 種 子 為 因, 眼 根 色 境 虛 空 光 明 等 為 緣, 和 合 起 來 纔 有 眼 識 生 絕 對 沒 有 單 法 孤 立 生 存 的, 是 之 謂 因 緣 所 生 法 又 一 切 色 境 聲 塵 等 法, 都 是 由 自 識 變 緣 顯 現 的 這 種 托 第 八 阿 賴 耶 識 上 的 本 質 相 分 境 而 起 自 識 上 所 現 的 影 像 境, 恰 如 以 鏡 照 像, 像 非 鏡 外, 所 以 眼 識 上 就 現 色 境, 耳 識 上 就 現 聲 境, 鼻 識 上 就 現 香 境, 舌 識 上 就 現 味 境, 身 識 上 就 現 觸 境, 意 識 上 就 現 法 境, 識 外 沒 有 少 法 可 得, 是 之 謂 諸 法 唯 識 現 因 緣 生 唯 識 現 的 一 切 諸 法, 雖 然 沒 有 固 定 底 體 性, 可 是 有 他 的 如 幻 功 用, 如 眼 識 就 有 能 見 種 種 色 的 功 用, 意 識 就 有 能 知 種 種 法 的 功 用 推 之 人 的 一 生 之 所 言 所 行, 無 論 是 善 是 惡, 都 熏 留 種 子 在 各 人 第 八 識 心 田 之 內, 異 日 成 熟, 隨 其 所 應 受 禍 福 苦 樂, 正 如 種 瓜 得 瓜, 種 豆 得 豆, 有 如 是 原 因, 就 得 如 是 結 果, 這 是 絲 毫 不 容 假 借 的 經 中 有 云 : 假 使 滿 百 劫, 所 作 業 不 亡, 因 緣 會 遇 時, 果 報 還 自 受 人 們 都 能 明 白 這 殺 人 還 命, 欠 債 還 錢, 因 果 不 亡, 業 報 不 虛 的 道 理 ; 那 就 絕 對 不 再 去 發 展 動 物 慾 以 姦 盜 邪 淫 的 亂 幹, 因 他 知 道 將 來 定 要 受 因 果 律 底 支 配, 害 人 終 歸 自 害, 利 人 終 歸 自 利, 在 此 原 則 上 信 心 一 生, 他 自 然 而 然 的 去 作 那 真 正 為 國 為 民 為 世 界 為 眾 生 普 利 公 益 的 菩 薩 事 業 在 自 己 雖 沒 有 邀 福 免 禍 的 心, 可 是 遲 早 終 是 要 收 獲 福 樂 善 果 的 復 次 無 為 法 是 不 可 作 為, 無 生 無 滅, 常 住 如 是 的 ; 此 即 為 萬 有 諸 法 底 普 遍 空 性 心 經 云 :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空 顯 緣 生 諸 法 無 自 性, 即 在 種 種 差 別 之 色 上 有 為 法, 當 下 即 是 無 差 別 的 空 性 無 為 法 這 無 差 別 的 空 性, 又 即 是 那 有 差 別 的 色 相 前 句 說 的 是 即 有 差 別 而 無 差 別, 後 句 說 的 是 即 無 差 別 而 有 差 別 色 蘊 是 如 此 的, 受 想 行 識 四 蘊 亦 是 如 此 的 心 經 又 接 著 說 : 是 諸 法 空 相, 不 生 無 滅, 不 垢 不 淨, 不 增 不 減, 用 這 最 簡 單 的 幾 句 話, 就 把 無 為 法 描 寫 出 來 了 這 也 就 是 上 邊 所 說 的 從 不 可 分 別 中 強 立 分 別, 不 可 言 說 中 強 立 言 說, 使 人 們 破 了 我 及 我 法 的 虛 假, 好 悟 入 有 為 無 為 的 真 實 二 前 說 有 為 無 為 名 為 實, 今 在 此 再 加 決 擇 作 進 一 步 底 說 法 : 無 為 法 法 爾 如 是, 是 無 可 決 擇 的 有 為 法 是 有 生 成 住 壞, 因 緣 果 報 的, 那 就 有 世 間 和 出 世 間 可 分 了 世 間 無 不 是 苦 空 無 常 不 淨 的, 出 世 間 方 是 常 樂 我 淨 所 以 這 第 二 重 開 方 便 門 所 示 的 真 實 相, 就 是 明 一 切 世 間 都 是 虛 幻 不 實, 出 世 間 纔 是 真 實 的 世 間 何 以 是 虛 幻 不 實 的 呢? 世 間 眾 生 人 類 亦 包 括 在 內, 都 有 身 語 意 三 種 造 作, 這 造 作 有 合 理 的 與 不 合 理 的 差 別 合 理 的 造 作, 叫 做 善 業, 不 合 理 的 造 作, 叫 做 惡 業 善 業 就 是 : 身 不 殺 不 盜 不 淫, 語 不 惡 口 不 兩 舌 不 綺 語 不 妄 言, 意 不 貪 不 瞋 不 癡 惡 業 與 前 相 反, 就 是 貪 瞋 癡 殺 盜 淫, 惡 口 兩 舌 綺 語 妄 語 的 十 種 這 十 種 惡 不 善 業, 復 分 上 中 下 三 品 : 上 品 十 惡 業 感 招 地 獄, 中 品 十 惡 業 感 招 餓 鬼, 下 品 十 惡 業 感 招 畜 生 十 善 業 亦 有 三 品 : 上 品 招 感 天 道, 中 品 招 感 人 道, 下 品 招 感 修 羅 如 同 是 一 國 的 國 民, 因 各 人 今 生 先 世 所 作 不 同, 面 有 士 農 工 商, 富 貴 貧 賤, 牢 獄 枷 鎖 各 別, 其 享 受 苦 樂 也 就 隨 之 大 相 懸 殊 了 這 六 道 天 人 阿 修 羅 地 獄 鬼 畜 生, 都 叫 做 世 間 天 文 學 家 說 天 空 有 無 數 世 界, 靈 學 家 說 人 死 靈 魂 不 滅, 六 道 輪 迴 漸 為 一 般 學 者 所 不 能 否 認 凡 在 世 間 內 的 眾 生, 他 的 身 量 有 大 有 小, 壽 命 有 長 有 短, 都 是 有 限 量 的 專 一 造 惡 的 那 些 眾 生, 在 這 裏 姑 且 不 論, 而 普 通 一 般 作 慈 善 事 業 的 人 們, 和 各 種 道 門 的 修 士 們, 在 世 法 上 看, 總 算 是 很 好 的 了, 但 他 們 若 是 不 懂 佛 法, 對 於 前 邊 第 一 重 的 開 示, 從 未 了 知, 便 不 免 夾 雜 著 邪 見, 執 有 自 我 存 在 既 經 有 了 我 執, 自 然 而 然 的 現 世 要 貪 求 好 名 譽, 死 後 妄 想 成 神 成 仙, 這 些 在 佛 法 上 說, 都 算 是 盲 修 瞎 煉 的 外 道, 他 們 那 知 道 鬼 神 天 仙, 還 是 六 道 中 的 苦 惱 眾 生, 他 豈 能 超 出 了 世 間 嗎? 尤 其 是 供 奉 乩 筆, 假 託 謊 謬 無 稽 之 什 麼 老 祖, 什 麼 瑤 池 金 母,
236 與 崇 拜 西 遊 記 小 說 上 所 說 的 孫 大 聖, 同 一 可 笑 修 士 們 須 知 道 : 世 間 上 的 一 切 一 切 都 不 是 永 久 常 住 的, 就 是 壽 命 延 長 到 百 歲 千 歲, 一 劫 劫 多, 到 最 後 還 是 個 死 說 到 這 裏, 曾 憶 釋 迦 牟 尼 佛 在 世 的 時 候, 有 一 個 仙 人, 他 的 名 字 叫 做 鬱 頭 藍 弗, 他 向 來 是 專 門 修 習 非 想 非 非 想 定 的, 後 來 死 了 有 弟 子 問 佛 : 他 生 到 何 處 去 了? 佛 說 他 生 到 非 想 非 非 想 處 天, 壽 命 八 萬 大 劫 時 間 久 遠, 有 如 我 們 這 個 地 球 經 過 八 萬 次 的 成 壞 又 問 : 八 萬 劫 後 如 何? 佛 說 : 當 墮 飛 狸 中 復 問 : 天 人 何 以 還 墮 畜 生 呢? 佛 就 將 他 要 墮 落 的 原 委, 講 與 弟 子 聽 因 他 在 生 之 時, 有 一 日 在 河 邊 習 定, 為 魚 鳥 驚 動, 當 時 起 了 將 來 要 殘 害 魚 鳥 的 惡 意, 所 以 到 第 二 生 中 墮 入 飛 狸, 正 是 償 其 夙 願 因 殘 害 魚 鳥, 到 第 三 生 就 墮 入 地 獄, 長 劫 受 苦 了 像 鬱 頭 藍 弗 那 樣 的 定 力 神 通, 能 夠 前 知 八 萬 劫 事, 後 知 八 萬 劫 事, 在 世 間 上 可 算 是 第 一 等 的 大 聖 人 了, 而 他 還 未 能 了 脫 生 死, 仍 然 輪 迴 六 道 而 在 中 國 一 切 自 命 不 凡 的 傳 道 先 生 們, 能 不 能 還 比 鬱 頭 藍 弗 外 道 仙 人 高 些? 從 上 古 直 到 現 在, 恐 怕 還 找 不 出 一 人 吧! 既 是 這 樣, 我 老 實 告 訴 你 們, 趕 快 捲 旗 息 鼓 來 皈 命 如 來, 依 正 法 修 學, 庶 不 致 唐 喪 光 陰, 空 度 歲 月, 無 常 一 到, 悔 之 不 及! 他 們 這 些 人 的 根 本 錯 誤 在 什 麼 地 方? 簡 單 言 之, 就 是 以 世 間 上 一 種 養 身 煉 心 小 術, 而 執 之 以 為 無 上 妙 道, 真 所 謂 一 盲 引 眾 盲, 相 率 入 火 坑 像 這 些 人, 都 是 世 間 上 的 好 人, 不 過 為 無 知 之 所 障 蔽, 就 成 了 心 善 事 不 善, 自 誤 誤 人 的 可 憐 愍 者 我 們 學 佛 的 人, 應 當 看 破 這 一 關, 一 方 面 知 世 間 是 虛 幻 不 實, 苦 空 無 常 的 ; 一 方 面 知 道 因 果 不 亡, 業 報 不 虛, 再 不 去 種 有 漏 因, 受 有 漏 果, 而 在 這 百 尺 竿 頭 上 進 一 步, 發 出 世 心, 修 無 漏 道, 伏 無 明 惑, 斷 生 死 根, 成 就 慧 命, 顯 現 法 身 這 就 是 第 二 重 開 示 的 意 義 三 經 了 第 一 第 二 兩 重 的 方 便 開 示, 了 知 我 及 我 法 但 有 其 名, 都 無 實 義 至 於 因 緣 所 生 唯 識 所 現 業 因 果 報 種 種 諸 法, 通 於 世 出 世 間, 世 間 雖 已 知 其 為 苦 空 無 常, 而 出 世 間 事 尚 未 究 竟 洞 了 今 第 三 重 更 明 出 世 間 無 漏 業 果, 亦 猶 空 華 水 月, 如 幻 如 化 如 金 剛 經 云 : 須 陀 洹 能 作 是 念 : 我 得 須 陀 洹 果 否? 須 菩 提 言 : 否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須 陀 洹 名 為 入 流, 而 實 無 所 入, 不 入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是 名 須 陀 洹 阿 羅 漢 能 作 是 念 :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否? 須 菩 提 言 : 否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實 無 有 法, 名 阿 羅 漢 又 云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可 以 身 相 得 見 如 來 否? 否 也 世 尊! 不 可 以 身 相 得 見 如 來 何 以 故? 如 來 所 說 身 相, 即 非 身 相 佛 告 須 菩 提 :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若 見 諸 相 非 相, 即 見 如 來 由 是 可 知, 出 世 三 乘 聖 道, 亦 是 緣 生 性 空 乃 至 菩 提 涅 槃 真 如 實 際, 猶 是 方 便 安 立, 亦 即 所 謂 無 有 少 法 可 得, 是 名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若 人 能 明 了 這 生 佛 凡 聖, 煩 惱 生 死, 菩 提 涅 槃, 不 可 立, 不 可 說, 不 可 得, 究 竟 真 實, 唯 證 相 應, 當 下 即 是 諸 法 平 等 性 可 是 悟 入 這 真 實 法 性 非 同 小 可, 像 那 世 智 辯 聰, 外 道 邪 見, 以 及 種 種 虛 妄 分 別, 都 是 絕 對 無 分 的 須 要 於 大 乘 之 六 度 四 攝 等 菩 薩 妙 行, 作 長 時 間 的 修 學, 漸 漸 開 發 了 般 若 真 智, 契 會 真 如, 通 達 實 相, 然 後 纔 知 原 來 如 此 這 妙 慧 一 經 現 前, 亦 即 所 謂 一 念 回 光, 立 地 成 佛 這 自 性 天 真 佛, 原 是 人 人 都 有 各 各 不 無 的, 皆 因 妄 想 執 著 而 不 證 得 是 為 開 究 竟 方 便 門 所 示 的 究 竟 真 實 相 今 以 言 說 方 便 開 示, 雖 有 此 淺 深 三 重, 要 皆 為 佛 所 說 之 正 法 ; 隨 一 得 入, 同 趨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這 就 是 今 日 的 開 示 了 ( 淨 嚴 袁 西 航 記 )( 見 海 刊 十 三 卷 二 期 ) 因 緣 所 生 法 義 二 十 二 年 七 月 在 牯 嶺 大 林 寺 講 一 法 之 義
237 二 因 緣 所 生 法 義 三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善 惡 因 果 律 四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無 我 義 五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明 畢 竟 空 義 六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般 若 義 七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大 悲 菩 提 心 八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究 竟 方 便 用 佛 法 方 便 多 門, 浩 若 煙 海, 前 講 能 斷 金 剛 經 曾 以 三 句 義 詮 之 : 一 因 緣 生 義, 二 般 若 義, 三 大 悲 心 義 此 三 句 今 又 可 以 一 句 義 總 攝 之, 即 因 緣 所 生 法 義 此 義 出 於 龍 樹 菩 薩 中 論 所 云 :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亦 名 為 假 名, 亦 名 中 道 義 今 為 便 於 說 明 起 見, 分 八 段 來 講 一 法 之 義 法 為 佛 典 中 之 含 義 最 廣 最 普 遍, 一 切 事 事 物 物 皆 名 之 為 法 在 中 國 字 中 含 義 最 廣 曰 物, 此 法 字 含 義 比 物 字 尤 廣 ; 以 物 是 就 宇 宙 所 有 的 而 言, 若 法 則 非 有 的 亦 名 為 法 如 物 質 的 曰 色 法, 精 神 的 曰 心 心 所 法, 色 心 中 所 現 起 之 分 位 曰 不 相 應 行 法 等 此 為 有 為 生 滅 變 化 法, 總 名 有 為 法 ; 離 去 生 滅 變 化 的 名 無 為 法 凡 存 在 的 既 皆 名 之 為 法, 即 不 存 在 的 若 兔 角 等 亦 名 無 法, 故 不 但 有 的 名 之 為 法, 而 無 的 亦 名 之 為 法 也 故 法 有 二 種 : 一 有 法, 二 無 法 而 無 法 亦 分 為 五 : 一 已 滅 無, 如 六 月 間 說 三 月 間 的 桃 花, 此 桃 花 為 已 滅 去 之 無 法 二 未 生 無, 如 六 月 間 說 九 月 間 的 菊 花, 此 菊 花 為 未 生 起 之 無 法 三 彼 此 無, 如 謂 牛 中 無 馬, 馬 中 無 牛 等 四 畢 竟 無, 如 石 女 之 兒, 及 龜 毛 兔 角 等 五 遍 計 無, 謂 妄 計 為 有, 其 實 彼 所 執 有 者, 乃 如 病 目 空 花 表 之 如 次 : 色 等 物 質 的 有 法 心 法 等 精 神 的 不 相 應 行 精 神 物 質 所 關 係 的 法 已 滅 無 未 生 無 無 法 彼 此 無 畢 竟 無 遍 計 無 二 因 緣 所 生 法 義 因 緣 所 生 法, 是 指 生 滅 變 化 之 有 為 法, 故 此 句 中 之 法 字, 應 有 簡 別 謂 : 法 之 由 因 緣 生 滅 變 化 屬 有 為 法 者, 而 不 及 於 不 生 滅 之 真 如 法 性 無 為 法 ; 故 此 不 生 滅 變 化 之 無 為 法, 不 在 此 因 緣 所 生 法 義 中 所 攝 然 此 就 狹 義 講 因 緣 生 法 也, 若 廣 義 言 之, 無 為 法 依 有 為 法 所 顯 出 ; 有 為 能 顯 無 為, 故 有 為 法 是 因 緣 所 生, 無 為 法 是 因 緣 所 生 法 所 顯, 非 離 去 有 為 法 之 外, 而 別 有 所 謂 無 為 法 也 此 中 之 因 緣, 亦 非 離 法 之 外 別 有 因 緣, 因 緣 即 是 一 切 法, 一 切 法 即 是 因 緣 法 即 事 事 物 物, 而 因 緣 即 每 法 親 生 之 因 與 助 成 之 緣 ; 如 柏 樹 然, 其 種 子 為 能 生 起 之 親 因, 日 光 水 土 肥 料 人 工 氣 候 等 為 其 助 緣 ; 此 樹 不 離 因 緣, 即 生 成 此 樹 之 因 與 緣 亦 皆 各 由 其 各 別 之 因 緣 而 生 成 樹 是 植 物 如 此, 推 而 下 至 礦 物, 乃 至 天 空 之 星 球, 無 不 皆 然 再 據 化 學 分 析 萬 有 到 最 後 之 分 子 原 子 電 子 量 子 等, 亦 皆 因 緣 和 合 而 成 又 推 而 上 至 動 物 之 禽 獸 人 乃 至 諸 天 二 乘 菩 薩 佛, 皆 各 由 其 親 生 之 因 與 助 成 之 緣 而 得 生 成 者 又 若 有 情 之 前 五 識, 與 六 識 七 識 八 識 乃 至 心 所 等, 一 一 皆 由 因 緣 而 成 由 此 推 而 至 宇 宙 萬 事 萬 物, 無 一 法
238 不 從 因 緣 生 一 切 有 情 之 類, 不 明 此 義, 故 迷 執 而 輪 迴 六 道 全 部 佛 法, 皆 說 明 此 義 以 開 導 一 切 有 情 眾 生, 以 此 義 故, 因 緣 生 法 可 貫 通 一 切 佛 法 也 三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善 惡 因 果 律 依 此 因 緣 所 生 法, 即 可 明 善 惡 因 果 律 ; 以 一 切 法 雖 無 作 者, 無 受 者, 然 業 果 不 亡 故 造 善 的 福 因, 定 感 人 天 的 可 愛 樂 果, 造 不 善 的 罪 因, 定 須 受 三 惡 道 不 自 在 之 苦 果 ; 因 果 昭 然, 絲 毫 不 容 假 借 故 撥 無 善 惡 業 報 之 邪 說, 不 攻 自 破, 而 五 乘 共 法 之 人 天 善 法, 以 之 成 立 四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無 我 義 進 一 步 講, 由 因 緣 所 生 法 義, 就 可 通 達 無 我 義 無 我 是 出 世 三 乘 解 脫 無 漏 聖 果 之 真 理, 有 情 以 造 因 不 同, 故 所 得 之 相 續 果 亦 異 我 者 主 宰 義, 自 在 義 人 等 有 情 身, 乃 由 過 去 業 識 所 感 之 相 續 果, 四 大 五 蘊 假 合 所 成, 推 之 最 後, 無 我 可 得, 剎 那 變 化, 無 常 苦 空 修 學 佛 法 者 洞 明 此 義, 不 起 無 明 等 惑, 所 作 所 行, 於 事 理 無 不 相 應, 乃 至 得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果, 此 即 三 乘 共 法 也 五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明 畢 竟 空 義 因 緣 所 生 法, 狹 義 即 有 為 法, 而 廣 義 則 遍 一 切 法, 且 生 法 之 因 緣 亦 因 緣 所 生, 故 無 一 法 得 單 獨 生 存 而 有 決 定 之 實 體 或 自 性 如 此 推 至 宇 宙 萬 有, 無 不 各 從 其 關 係 之 因 緣 所 生 今 時 科 學 分 析 物 質 最 後 為 電 子 量 子, 此 是 科 學 之 知 識 只 至 此, 而 假 設 的 一 種 單 位 罷 了, 故 仍 不 能 說 其 為 真 正 單 位, 而 作 宇 宙 萬 有 生 起 之 本 因 至 於 超 出 宇 宙 外 之 主 宰 的 神 或 天, 為 造 萬 物 之 主 而 生 起 天 地 人 類, 有 賞 善 罰 惡 之 萬 能, 此 神 或 天 只 是 造 他 物 而 不 為 他 所 造, 非 從 因 緣 所 生, 此 更 是 一 種 妄 執, 不 但 事 實 上 沒 有 這 回 事, 即 理 論 上 亦 講 不 通 吾 人 研 究 此 神 或 天 可 有 兩 個 問 題 : 一 此 神 是 不 是 從 他 生? 此 神 若 從 他 生, 此 神 則 不 是 最 後 之 因 造 物 主 二 設 此 神 不 從 他 生, 則 宇 宙 間 一 切 萬 法 亦 不 應 從 他 生, 復 何 須 從 此 神 或 天 而 生, 以 此 神 為 造 物 主 耶? 然 此 神 造 萬 物 之 幼 稚 思 想, 遍 古 遍 今, 尤 以 西 洋 為 最, 是 皆 未 知 宇 宙 萬 法 皆 是 因 緣 所 生 法 之 故 耳 蓋 因 緣 所 生 法, 是 就 法 之 相 對 關 係 而 言, 某 些 因 與 某 些 緣, 互 攝 互 入, 展 轉 增 上, 非 有 固 定 之 性 或 實 體, 乃 至 宇 宙 中 無 一 法 而 有 固 定 之 性 或 實 體, 此 在 佛 法 中 謂 之 無 自 性 義 從 無 自 性 義, 而 達 一 切 法 畢 竟 空 何 以 故? 眾 緣 所 生, 無 自 性 故 故 一 切 法 不 能 與 其 他 一 切 法 分 隔 離 絕 而 單 獨 成 立 此 一 法 之 實 體 由 無 實 體 故, 其 自 相 亦 不 能 成 立, 以 是 義 故, 明 一 切 法 畢 竟 空 所 謂 空 者, 不 是 毀 滅 一 切 法, 或 破 壞 一 切 法, 即 是 就 眾 緣 所 生 義, 明 當 體 即 空 ; 此 即 平 常 所 謂 諸 法 真 實 相, 亦 即 二 空 所 顯 之 真 如 理 也 由 此 故 龍 樹 菩 薩 云 :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非 毀 滅 一 切 法, 或 破 壞 一 切 法 而 云 空 也 六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般 若 義 以 一 切 法 畢 竟 空 故, 遍 計 所 執 之 四 種 顛 倒 分 別 皆 不 能 起, 而 成 為 通 達 一 切 法 真 如 實 性 之 無 分 別 智, 此 即 所 謂 般 若 是 也 梵 語 般 若, 此 云 智 慧 蓋 一 切 無 漏 法 皆 以 般 若 為 母 ; 由 般 若 究 竟 通 達 一 切 法 緣 生 性 空, 乃 能 達 到 彼 岸 由 此 般 若, 其 餘 布 施 持 戒 等 皆 成 為 波 羅 密 多, 得 以 究 竟 圓 滿 佛 果 菩 提 七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大 悲 菩 提 心 大 悲 心 亦 由 明 因 緣 所 生 法 義 而 起 ; 謂 宇 宙 一 切 法, 既 同 是 因 緣 所 生, 都 是 息 息 相 關, 物 我 同 體 即 以 此 地 球 上 某 人 所 說 的 一 句 話 以 推 之, 此 一 句 話, 其 生 因 之 來 無 始, 其 效 果 之 去 無 終, 其 受 於 外 緣 者 展 轉 無 邊, 其 發 於 內 身 者 澈 究 無 中 ; 故 此 一 句 話, 即 為 無 始 無 終 無 邊 無 中 之 法 界 進 而 就 一 切 法 之 因 緣 推 之, 其 無 始 無 終 無 邊 無 中, 亦 復 如 是 故 法 法 遍 攝 一 切, 遍 入 一 切 例 如 一 人 生 在 社 會, 雖 由 自 己 業 識 為 因, 復 須 父 母 等 緣 及 社 會 教 育 等 緣, 才 成 一 健 全 之 人 一 人 如 是, 推 至 他 人 莫 不 如 是, 展 轉 增 上, 各 有 互 相 關 係 之 緣 故 一 切 法 從 其 關 係 方 面 言, 其 助 緣 無 量 無 邊, 然 此 法 之 中 心 點 亦 不 可 得, 以 此 法 即 因 緣 中 所 顯 故 故 究 竟 言 之, 一 一 法 不 但 無 始 無
239 終, 而 亦 無 邊 無 中 也 所 以 謂 其 來 也 無 始, 其 往 也 無 終, 其 外 也 無 邊, 其 內 也 無 中 由 此 一 法 不 但 不 離 一 切 法, 而 亦 遍 攝 遍 入 於 一 切 法 ; 從 因 緣 所 生 法, 而 了 達 一 切 法 皆 無 始 無 終 無 邊 無 中, 則 一 切 法 皆 攝 在 一 人 一 人 如 此, 一 切 人 莫 不 如 此 即 華 嚴 經 中 所 謂 無 盡 法 界, 主 伴 重 重, 互 攝 互 融 由 此 舉 心 動 念, 自 他 眾 生, 平 等 平 等, 悉 皆 同 體 以 無 眾 生, 則 無 諸 佛, 亦 即 離 眾 生 諸 佛 則 無 自 心, 乃 至 離 法 界 則 無 現 前 一 念 由 此 不 期 然 而 然, 乃 發 大 悲 心, 以 眾 生 之 樂 為 自 心 之 樂, 以 眾 生 之 苦 為 自 心 之 苦 ; 故 慈 能 與 樂, 悲 能 拔 苦, 即 發 起 救 人 救 眾 生 之 菩 提 心 起 心 動 念, 皆 以 大 眾 利 益 為 前 提, 誓 得 無 上 菩 提 也 八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成 究 竟 方 便 用 若 通 達 一 切 智, 而 發 起 大 悲 菩 提 心, 設 非 具 足 種 種 方 便 用, 亦 終 不 能 達 到 究 竟 圓 滿 以 雖 有 大 悲 心 願 救 世 救 人, 若 未 圓 滿 菩 提 之 一 切 智 智, 作 大 方 便, 起 大 業 用, 依 菩 提 心 而 圓 滿 四 攝 六 度 等 行, 遍 通 一 切 方 便 法 門, 皆 不 能 成 辦 以 因 緣 所 生 法, 不 但 無 始 無 終 無 邊 無 中, 而 且 即 始 即 終 即 邊 即 中, 所 謂 : 心 無 所 住, 遇 緣 即 宗 即 一 切 法 皆 是 第 一 義 諦, 皆 是 波 羅 密 多, 皆 是 究 竟 方 便, 法 法 皆 是 妙 法 故 得 其 旨 者, 即 毒 藥 成 醍 醐, 反 之 即 醍 醐 而 毒 藥 也 總 上 數 義 觀 之, 即 因 緣 所 生 法, 而 成 畢 竟 空, 而 成 般 若, 而 成 大 悲 菩 提 心, 而 成 究 竟 方 便 用 以 此 義 故, 因 緣 所 生 法 總 持 一 切 佛 法 無 不 究 竟, 而 為 無 上 陀 羅 尼 第 一 陀 羅 尼 也 ( 葦 舫 記 )( 見 海 刊 十 四 卷 九 期 ) 無 生 法 忍 總 攝 十 二 門 義 統 觀 十 二 門 論, 惟 一 法 門 耳 別 稱 十 二, 乃 就 其 窮 源 盡 委 適 可 而 止 者 以 言 然 悟 入 不 二 法 門, 言 思 路 絕, 心 行 處 滅, 幻 起 無 性, 諸 法 空 寂 寂 然 而 常 現 幻 有, 斯 有 所 以 妙 ; 幻 有 而 常 處 寂 然, 斯 空 所 以 真 故 即 俗 眼 所 見 山 河 大 地 人 我 眾 生 等 相, 能 審 諦 觀 察, 精 義 入 神, 知 諸 法 緣 起 無 性, 本 來 不 有, 今 非 決 定, 剎 那 剎 那, 變 遷 更 換, 克 究 其 實, 了 俗 即 真 何 以 故? 諦 觀 實 在, 萬 法 無 自 性 故 如 是 真 諦 不 離 於 俗 諦, 非 離 俗 諦 外 別 有 一 真 諦 可 言, 亦 非 真 俗 二 諦 有 芥 子 許 相 隔 之 可 言 ; 倘 容 相 隔, 甯 非 二 法? 況 妙 法 如 如, 真 如 是, 俗 亦 如 是, 第 患 其 俗 之 非 諦, 籠 罩 萬 有, 而 群 莫 知 出! 誠 獲 回 光 返 照, 水 月 空 華, 性 皆 蘼 定, 捏 目 相 觀, 別 見 遂 熾 真 之 與 俗, 為 對 待 名 詞, 俗 即 非 俗, 真 何 所 待 故 就 空 間 言, 無 一 鄰 虛 之 分 際 方 位, 真 有 異 乎 俗 ; 就 時 間 言, 無 一 剎 那 之 鐘 點 支 配, 俗 有 異 乎 真 ; 但 根 據 於 真 性 不 動 法 爾 如 然 言 之 耳 究 其 實, 曰 真 曰 俗 云 者, 但 有 名 相 上 之 差 別, 無 實 際 理 地 之 互 相 歧 異 然 則 十 二 門 論, 本 發 揮 斯 義 以 訓 示 後 人, 語 之 曰 惟 一 法 門, 法 果 有 惟 一 乎 哉? 亦 屬 強 名 而 已 矣 強 名 惟 一, 一 者 何? 無 生 法 忍 是 本 論 分 十 二 門, 門 者, 通 達 無 礙, 即 一 切 善 法 由 之 而 得 究 竟 圓 滿, 不 致 化 城 自 拘, 枉 墮 二 乘 是 門 又 閉 塞 無 入, 即 一 切 惡 法 由 之 而 得 究 竟 息 滅, 不 致 野 火 不 盡 春 風 吹 又 生 是 質 言 之, 即 無 患 不 斷 無 德 不 圓, 佛 陀 於 此 證 寂, 大 士 從 茲 修 真 此 十 二 門 論 所 設 之 教 化, 括 古 今 三 世 一 切 諸 佛 菩 薩, 莫 不 當 行 出 色, 包 含 窮 羅, 盡 大 地 有 情, 齊 集 於 茲 無 上 薩 般 若 海 間 焉 前 三 門 第 一 觀 因 緣 無 性, 幻 有 非 實 第 二 推 觀 此 無 性 之 法, 為 先 有 而 生? 為 先 無 而 生? 乃 有 無 俱 屬 無 生 第 三 再 推 觀 就 緣 都 假, 亦 無 自 性, 總 攝 為 空 門, 入 無 生 忍, 忍 可 此 緣 生 無 性, 生 即 是 空 也 中 六 門 第 一 觀 因 緣 既 無 所 生, 諸 相 亦 本 來 非 有 第 二 推 觀 萬 法 通 相, 總 歸 無 相 ; 而 所 表 現 之 相 為 有 相 而 相? 為 無 相 而 相? 究 之 自 性 俱 無 兩 不 成 立 第 三 再 推 觀 通 相 是 一, 別 相 是 異, 即 一 即 異, 即 異 即 一, 以 都 無 法 之 自 性 故 第 四 推 勘 萬 法, 至 同 處 不 有, 異 處 亦 無, 以 明 畢 竟 無 二 相 可 得 故 第 五 如 中 論 云 :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 故 觀 性 亦 俱 不 可 得 第 六 總 觀 因
240 果, 審 一 切 法 性, 悉 屬 空 寂 而 無 有 少 法 可 得, 片 辭 可 執 總 攝 為 無 相 門, 入 無 法 忍, 忍 可 此 一 切 法 空, 一 切 相 展 轉 推 敲, 終 不 可 得 也 後 三 門 第 一 觀 作 者 無 作, 言 作 者 如 有 所 作, 作 者 之 作 者 更 為 誰 作? 如 上 帝 之 造 物 說 是, 殊 不 知 森 列 一 切 諸 法, 悉 無 所 始 而 始, 亦 無 所 終 而 終, 各 各 體 性, 全 屬 非 有, 乃 至 毫 釐 許, 尚 乏 真 實 之 所 在, 甯 具 能 作 所 作 之 判 殊 哉? 第 二 觀 先 果 後 因, 因 果 同 時, 先 因 後 果 之 三 時, 全 係 幻 妄, 性 俱 無 所 得 第 三 以 諸 法 畢 竟 不 可 得 故, 發 生 妙 解, 而 入 正 智, 作 是 觀 者, 名 為 究 竟, 總 攝 為 無 生 門, 入 無 生 法 忍, 忍 可 此 生 法 二 空 以 為 門, 親 證 真 如 也 信 如 是, 則 雙 印 我 法 之 都 非, 總 攝 全 論 之 歸 點 焉 夫 此 言 生 法 二 門 畢 竟 俱 無, 乃 根 本 解 決 不 留 枝 葉 之 談, 洵 法 華 所 謂 開 示 悟 入 佛 之 知 見, 我 人 由 此 而 入 妙 觀, 與 正 定 相 應 前 言 忍 可 空 無 著 無 生, 是 澈 悟 其 法, 今 更 由 解 起 修, 由 修 趨 證 縈 懷 法 念, 悉 已 蕩 然, 得 不 著 一 切 戲 論 分 別, 而 安 住 於 此 無 生 法 性, 印 契 真 如, 絕 動 搖 迷 昧 之 妄 境 要 之 正 觀 不 離 正 定, 故 曰 智 ; 正 定 不 離 正 觀, 故 曰 忍 ; 止 觀 不 二, 寂 照 雙 圓, 是 謂 無 法 生 忍, 亦 可 謂 無 生 法 智 也 惟 是 真 如 宗 所 依 三 性 門 中 之 圓 成 實 性, 以 佛 智 慧 境 界, 據 果 垂 教, 法 門 最 高, 得 眾 生 之 堅 信, 每 因 妄 想 分 別 不 能 開 解, 故 其 功 效, 除 上 上 根 機 者 外, 沾 實 惠 之 人 不 廣 焉 唯 識 宗 所 依 三 性 門 中 之 依 他 起 性, 雖 依 菩 薩 境 界, 在 佛 眾 生 之 間, 未 盡 離 分 別 戲 論, 其 所 依 較 淺, 然 而 隨 俗 雅 化, 用 教 明 理, 眾 生 轉 得 由 信 以 趨 解, 至 其 效 用 亦 賴 茲 而 克 望 普 遍 焉 般 若 宗 則 依 三 性 法 門 中 之 遍 計 所 執 性, 明 一 切 法 本 來 畢 竟 空 寂, 此 畢 竟 之 辭, 實 具 斬 釘 截 鐵 之 力, 蓋 就 遍 計 執 性 上 講 雖 有 種 種 藥 治 種 種 病, 而 眾 生 無 明 妄 執 之 沈 痼 莫 起, 惟 服 彼 無 得 正 觀 之 妙 方, 一 一 俱 經 治 愈, 或 一 帖 即 起, 多 亦 不 過 十 二 服 即 得 慶 更 生 焉 斯 則 行 起 解 絕, 脫 縛 去 束, 捨 一 切 戲 論 分 別, 空 諸 法 執, 倍 易 證 會 何 以 故? 依 遍 計 執 最 近 之 處, 使 之 漸 漸 遠 離, 終 以 悟 入 圓 成 實 際, 廓 然 性 海, 乘 願 遊 行, 其 成 效 妙 用, 具 欲 窮 千 里 目, 直 上 最 高 樓 之 致 三 論 為 此 宗 之 要 典, 十 二 門 論 尤 為 三 論 之 抉 擇 本, 研 究 發 揮, 誠 不 容 緩 焉 顧 茲 在 乎 安 住 無 生 法 忍, 親 沾 法 惠 者 之 責, 更 有 望 見 聞 之 者, 信 而 且 廣, 抉 十 二 種 因 緣, 悉 成 粉 粹, 攜 十 二 類 有 情, 同 登 妙 覺 夫 豈 讀 十 二 門 論 自 獲 受 用 而 已 哉?( 程 聖 功 記 )( 見 世 界 佛 教 居 士 林 林 刊 第 一 期 ) ( 附 註 ) 自 三 論 般 若 講 要 中 別 出 論 掌 珍 論 之 真 性 有 為 空 量 呂 澂 君 因 明 綱 要, 依 瑜 伽 宗 出 清 辨 量 五 過, 判 為 似 比 ; 然 此 量 加 自 許 言 簡 得 成, 可 改 作 云 : 依 我 宗 佛 法 真 諦 言 : 有 為 是 空 宗 ; 緣 生 故 因 ; 如 幻 喻 清 辨 簡 以 我 宗, 謂 我 中 觀 宗 自 許 其 真 諦 中 諸 法 皆 空, 故 有 為 與 緣 生 及 幻 皆 是 空 ; 復 言 佛 法 真 諦, 謂 我 宗 唯 許 諸 法 皆 空 是 佛 法 真 諦 ; 即 奪 小 乘 及 瑜 伽 宗 等 但 說 佛 法 對 瑜 伽 宗 宗 上 真 性 非 空 不 空, 可 設 雙 關 破 之 ; 詰 云 : 汝 說 非 空 不 空, 是 遮 是 表? 若 許 前 關, 可 出 量 違 他 順 自 云 : 汝 所 說 真 性 非 空 不 空, 即 我 所 說 空 宗 ; 許 遮 詞 故 因 ; 猶 如 我 所 說 空 喻 依 因 明 法, 凡 是 遮 詞, 但 遮 非 彼, 不 立 何 義 ; 清 辨 所 說 之 空, 同 是 遮 詞, 故 得 為 喻 若 許 後 關, 可 出 法 自 相 相 違 量 云 : 汝 所 說 非 空 不 空, 真 性 應 非 真 性 宗 ; 許 表 空 與 不 空 之 二 分 故 因 ; 如 牛 二 角 喻 共 許 牛 二 角 非 真 性, 故 得 為 喻 然 瑜 伽 宗 不 受 後 破, 但 受 前 破 ; 以 同 清 辨 以 非 空 不 空 是 遮 詞 非 表 詞 故 且 瑜 伽 宗 亦 不 受 破, 以 說 非 空 不 空 但 遮 世 人 執 空 為 表, 是 故 雙 遮 空 與 不 空 ; 不 遮 清 辨 遮 詞 之 空, 故 兩 相 成 而 不 相 破 要 之 許 為 遮 詞, 兩 俱 無 過 ; 許 為 表 詞, 兩 俱 有 過 ( 見 海 刊 九 卷 二 期 )
241 大 乘 之 革 命 佛 法 之 於 眾 生, 有 因 循 者, 人 天 乘 是 ; 有 半 因 循 半 革 命 者, 聲 聞 緣 覺 之 二 乘 是 ; 而 大 乘 則 唯 是 革 命 而 非 因 循 故 大 乘 法, 粗 觀 之, 似 與 世 間 政 教 學 術 諸 善 法 相 同 ; 細 按 之, 則 大 乘 法 乃 經 過 重 重 革 命, 達 於 革 命 澈 底 之 後 謂 大 涅 槃, 乃 建 立 為 法 界 緣 起, 以 彰 事 事 無 礙 其 革 命 之 工 具, 即 二 空 觀 是 也 故 摩 訶 衍 論 云 : 以 有 如 是 大 方 便 智, 除 滅 無 明, 見 本 法 身, 自 然 而 有 不 思 議 業 種 種 之 用 事 事 無 礙 法 界, 似 乎 近 於 吠 檀 多 及 黑 格 爾 等 之 汎 神 教, 但 其 根 本 不 同 之 點, 即 大 乘 之 事 事 無 礙 法 界, 是 已 經 過 二 空 觀 之 澈 底 革 命 而 離 染 純 淨 者 彼 汎 神 教 未 經 過 二 空 教 之 澈 底 革 命, 故 非 清 淨, 而 祇 是 眾 生 之 雜 染 心 境 可 圖 表 示 之 : 二 空 觀 般 若 心 云 : 菩 薩 依 般 若 即 二 空 觀 故 究 竟 涅 槃 ; 諸 佛 依 般 若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即 事 事 無 礙 法 界 ; 亦 明 斯 義 此 圖 曲 線 表 雜 染 生 死 法, 直 線 表 清 淨 常 住 法 生 死 故 流 轉 業 繫 苦 海 中, 旅 進 旅 退, 飄 泊 無 歸 常 住 故 超 出 苦 海 流 轉 苦 海 流 轉 即 世 間 義 及 生 死 義 外, 隨 緣 任 運, 應 現 自 在 而 世 間 雖 有 種 種 政 治 革 命 宗 教 革 命 產 業 革 命 等, 以 求 之 惑 業 苦 中 故, 無 二 空 觀 之 澈 底 革 命, 故 仍 墮 循 環 之 因 故 修 學 大 乘 者, 必 有 二 空 觀 之 革 命 精 神 以 貫 澈 之, 不 能 茍 安 圖 便, 妄 想 從 眾 生 界 橫 達 佛 界 從 眾 生 界 橫 達 佛 界, 則 相 似 佛 界 之 事 事 無 礙, 仍 等 於 眾 生 界 之 汎 神 教 耳 學 華 嚴 真 言 者, 未 經 過 二 空 之 澈 底 革 命, 亦 不 能 達 真 實 之 事 事 無 礙 界 故 華 嚴 須 由 理 法 界 觀 即 二 空 觀 經 理 事 無 礙 法 界 觀, 然 後 事 事 無 礙 真 言 亦 須 以 阿 即 本 空 義 字 為 根 本 觀 也 然 大 乘 革 命 之 進 行 果 如 何 耶? 茲 分 數 章 述 之 一 者 革 眾 生 不 定 聚 之 命 入 正 定 聚 命 者, 相 續 之 義 一 切 眾 生 無 始 以 來, 忽 邪 忽 正, 忽 大 忽 小, 如 猴 在 樹, 似 塵 在 風, 轉 變 相 續, 種 性 不 定 ; 故 大 乘 有 習 所 成 種 性 位, 革 除 不 定 聚 之 相 續, 令 入 大 乘 正 定 聚 中, 永 不 退 轉 故 摩 訶 衍 論 云 : 依 不 定 聚 眾 生, 由 有 熏 習 善 根 力 故, 信 業 果 報, 能 起 十 善 厭 生 死 苦, 欲 求 無 上 菩 提, 得 值 諸 佛, 親 承 供 養, 修 行 信 心, 經 一 萬 劫 以 信 心 成 就 故, 諸 佛 菩 薩 教 令 發 心, 或 以 大 悲 故 能 自 發 心, 或 因 正 法 欲 滅 以 護 法 因 緣 能 自 發 心 ; 如 是 信 心 成 就 得 發 心 者, 入 正 定 聚 聚 者 類 也, 住 於 大 乘 正 信 類 中, 畢 竟 不 退 此 即 經 過 修 行 十 信 心 位 入 初 發 心 住 位, 從 此 但 有 前 進, 更 無 後 退, 已 革 除 不 定 聚 之 惑 命 相 續 故 其 修 行 信 心 之 主 要 工 夫, 亦 在 修 習 二 空 真 如 觀 也 見 摩 訶 衍 論 修 行 信 心 分 二 者 革 眾 生 異 生 之 命 入 大 乘 聖 位 眾 生 無 始 以 來, 隨 業 流 轉, 於 五 趣 中 或 人 或 天 或 畜 或 鬼, 異 類 受 生, 以 分 別 所 起 我 法 二 執 為 異 生 性 故 得 入 大 乘 正 定 聚 後, 則 有 十 住 十 行 十 向 之 資 糧 位, 及 煖 頂 忍 世 第 一 之 加 行 位 以 二 空 觀 伏 斷 我 法 二 執, 經 初 無 數 劫 滿, 由 世 第 一 位 無 間 頓 斷 分 別 所 起 我 法 二 執, 入 真 見 道 通 達 位, 得 聖 性 由 自 發 願 不 在 此 限 已 革 除 異 生 性 之 業 命 相 續 故 三 者 革 眾 生 五 乘 之 命 入 唯 一 大 乘 眾 生 無 始 以 來, 有 世 間 出 世 間 及 有 相 無 相 等 分 別 相 續 入 真 見 道 後, 依 二 空 無 分 別 智, 於 初 地 二 地 修 施 戒, 猶 似 人 天 世 間 之 善 ; 三 地 四 地 修 定 慧 及 菩 提 分, 猶 似 二 乘 出 世 之 善 ; 五 地 雖 會 世 間 出 世 間 真 俗 兩 智 之 相 違, 猶 見 有 世 間 出 世 間 之 差 別 相 ; 六 地 觀 眾 生 緣 起 極 有 相 邊 際, 猶 與 無 相 相 違, 類 人 天 智 ; 七 地 觀 真 空 無 相 極 功 用 邊 際, 猶 與 有 相 相 違 由 無 相 中 有 功 用 故, 未 能 任 運 現 相 及 土 類 二 乘 智 ; 經 二 無 數 劫 滿, 由 第 七 地 入 第 八 地, 於 純 無 相 觀 不 假 功 用 故, 能 任 運 現 相 及 土 故, 乃 超 過 人 天 二 乘 之 觀 智, 革 斷 有 相 無 相 等 分 別 相 違 之 智 命 相 續, 純 一 大 乘 法 空 妙 行
242 四 者 革 眾 生 命 入 如 來 位 眾 生 無 始 以 來, 捨 前 異 熟 取 後 異 熟, 有 異 熟 識 取 得 捨 壞 之 苦 相 續, 亦 即 依 此 故 名 眾 生 受 眾 多 生 死 故 ; 離 此 則 名 如 來, 失 眾 生 名 ; 故 此 相 續, 即 名 為 眾 生 命 由 第 八 地 純 依 法 空 智, 歷 九 地 十 地 至 金 剛 道 後, 經 三 無 數 劫 滿, 頓 斷 煩 惱 障 種 及 所 知 障 種 現, 異 熟 識 空, 大 圓 無 垢 同 時 發 故, 入 如 來 地, 永 斷 先 業 所 引 之 異 熟 報, 革 斷 眾 生 苦 命 相 續, 證 大 涅 槃, 成 大 菩 提, 乃 為 不 思 議 善 常 安 樂 解 脫 之 事 事 無 礙 法 界 世 之 談 革 命 者, 其 亦 知 此 最 勝 之 革 命 乎? 盍 相 率 而 從 事 乎 此!( 見 海 刊 六 卷 一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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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論 觀 縛 解 品 [ 吉 藏 釋 此 品 由 來 ] 此 一 品 生 有 遠 近 通 別 (p.592) ( 一 ). 遠 來 由 所 言 遠 者, 小 乘 大 乘 外 道 內 道 並 言 有 縛 有 解 約 內 外 大 小 所 計 以 辨 解 縛 : 總 約 外 道 執 以 辨 解 縛 外 道 有 二 : 一 者 云 眾 生 縛 解, 自 然 而 有, 無 有 因 緣, 一 切 眾 生,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第35義】中
一 前 言 大 般 若 經 中 菩 薩 證 住 實 際 的 探 討 林 崇 安 ( 法 光 雜 誌,251 期,2010) 玄 奘 大 師 所 譯 的 大 般 若 經 是 由 16 部 經 典 所 組 成, 分 成 十 六 分, 也 稱 作 十 六 會 前 五 分 內 容 大 致 相 同 而 經 文 長 短 有 異, 其 品 數 和 卷 數 為 : 初 分 七 十 九 品 400 卷 : 卷 1 卷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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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 提 道 次 第 一 二 三 雪 歌 仁 波 切 講 授 法 炬 法 師 翻 譯 2008/08/31 請 思 惟 : 為 饒 益 等 同 虛 空 般 的 如 母 眾 生, 務 必 要 證 得 圓 滿 正 等 正 覺 佛 果, 要 證 得 圓 滿 正 等 正 覺 佛 果, 必 須 努 力 於 能 證 得 的 方 法 ( 方 便 ), 是 所 聽 聞 之 法 我 們 已 值 遇 此 法, 而 且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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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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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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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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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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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普 賢 菩 薩 行 願 品 唐 罽 賓 國 三 藏 般 若 奉 詔 譯 爾 時, 普 賢 菩 薩 摩 訶 薩, 稱 讚 如 來 勝 功 德 已, 告 諸 菩 薩 及 善 財 言 : 善 男 子! 如 來 功 德, 假 使 十 方 一 切 諸 佛, 經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佛 剎 極 微 塵 數 劫, 相 續 演 說, 不 可 窮 盡! 若 欲 成 就 此 功 德 門,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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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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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佛 五 講 佛 法 的 正 見 十 課 前 講 話 世 界 各 地 天 災 人 禍 不 斷, 有 什 麼 方 法 能 幫 助 這 些 在 苦 難 中 的 眾 生 呢? 從 佛 教 的 觀 點 來 看, 除 非 我 們 能 夠 洞 徹 此 中 真 正 的 因 果 關 係, 否 則 絕 對 不 可 能 徹 底 改 善 世 間 的 災 難 當 我 們 在 尋 求 解 決 問 題 辦 法 的 過 程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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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除 十 五 種 貪 欲 得 十 六 心 無 礙 解 脫 5-6) 有 精 進 斷 不 善 法, 有 精 進 長 養 善 法 7-8) 有 喜, 有 喜 處 9-10) 有 身 猗 息, 有 心 猗 息 11-12) 有 定, 有 定 相 13-14) 有 捨 善 法, 有 捨 不 善 法 成 實 論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卷 3 發 菩 提 心 品 第 6 ( 釋 開 仁 指 導, 釋 惟 欣 整 理 ) p.2-3: 見 法 欲 壞, 為 守 護 故 發 心 一 人 二 處 行 出 三 界 四 聖 諦 大 導 師 1 知 五 種 法 藏 脫 於 六 道 佛 多 種 可 能 :1) 自 利 利 他 ;2) 福 慧 ;3) 見 道 修 道 欲 界 色 界 無 色 界 苦 集 滅 道 過 去 法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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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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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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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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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身 表 身, 變 異 身 不 變 異 身, 女 身 男 身 半 擇 迦 身 : 這 是 解 釋 身 念 住 的 身, 一 共 有 三 十 五 現 在 這 裡 是 中 身 : 中 身 就 是 身 體 的 內 部, 是 不 清 淨 的, 自 性 不 淨, 叫 中 身 表 身 : 就 是 身 體 的 表 面, 相 似 的 清 淨 變 異 身 : 變 異 身 是 命 終 了 的 時 候, 青 瘀 膿 爛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死 第 一 覺 悟 : 世 間 無 常, 國 土 危 脆 金 剛 經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大 般 若 經 云 : 諸 佛 出 世, 皆 說 本 性 空 義, 化 導 有 情, 要 聞 佛 說 本 性 空 義, 乃 入 聖 道 得 聖 道 果, 離 本 性 空, 無 別 方 便 成 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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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書 名 : 路 加 福 音 生 命 讀 經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讀 經 :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十 四 節 上, 十 六 至 十 七 節 上, 腓 立 比 書 二 章 六 至 八 節, 約 翰 福 音 一 章 一 節, 十 四 節, 五 章 三 十 節, 六 章 三 十 八 節 在 本 篇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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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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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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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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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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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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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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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icrosoft Word - \244\361\301\311\263W\253h\244\316\255p\244\300\257\3102015-16 \(1\))
參 賽 詳 細 須 知 比 賽 日 期 :2016 年 1 月 21 日 ( 星 期 四 ) 比 賽 地 點 : 保 良 局 錦 泰 小 學 四 樓 禮 堂 報 到 時 間 及 地 點 :9: 50am 四 樓 禮 堂 集 合 時 間 及 就 座 :10:00am 四 樓 禮 堂 講 解 比 賽 規 則 時 間 :10:10am 比 賽 時 間 :10:20am ~ 11:50am 評 分 時 間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苾 芻 當 知 法 謂 正 見 邪 見 非 法 或 復 有 處 無 我 名 法 如 契 經 說 諸 法 無 我 當 知 此 中 無 我 名 法 法 謂 能 持 或 能 長 養 能 持 於 自 長 養 望 他 問 何 故 此 中 先 辯 色 法 答 一 切 法 中 色 最 麁 故 是 一 切 識 所
修 訂 日 期 : 2009/04/23 發 行 日 期 : 2009/5/9 發 行 單 位 : 中 華 電 子 佛 典 協 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資 料 底 本 : 大 正 新 脩 大 正 藏 經 Vol. 28, No. 1555 原 始 資 料 : 蕭 鎮 國 大 德 提 供, 維 習 安 大 德 提 供 之 高 麗 藏 CD 經 文, 北 美 某 大
如何正確使用自己所擁有的正版音樂光碟?
學 生 的 共 同 筆 記 有 無 著 作 權? 學 校 任 課 教 師 上 課 時 的 授 課 演 講, 是 一 種 語 文 著 作 上 課 的 學 生 將 教 師 的 授 課 內 容, 一 字 一 句 的 抄 錄 成 筆 記, 這 是 一 種 重 製 行 為 學 生 上 課 的 目 的, 在 於 獲 得 授 課 教 師 所 傳 授 的 知 識, 而 學 生 上 課 做 筆 記, 是 一 種 習
反 之, 若 連 帶 保 證 乃 保 證 人 與 主 債 務 人 間 之 連 帶, 連 帶 保 證 人 無 先 訴 抗 辯 權 ( 最 高 法 院 45 年 度 台 上 字 第 1426 號 判 決 參 照 ) 例 如 : 甲 乙 丙 三 人 共 同 保 證 A 銀 行 融 資 於 B 公 司 之
102_2 財 3B 債 各 期 末 考 試 題 ( 林 信 和 ) 註 一 : 不 參 看 法 典, 不 作 弊, 憑 自 己 的 實 力 作 答, 字 體 端 正 適 中 附 法 條 判 決 判 例 及 理 由 註 二 : 請 按 考 題 所 示 題 序 號 碼 逐 一 作 答 以 利 得 分! 請 善 用 暑 期 進 補 厚 植 根 基, 因 為 你 值 得! 一 請 教 幾 個 法 律 概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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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icrosoft Word - 3-3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觀 念 篇 關 係 式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題 練 習 1. 時 速 60 (km/h) 前 進, 求 距 離 y ( 公 里 ) 與 時 間 x ( 小 時 ) 的 關 係 式 關 係 式 就 是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如 :y=60x 2. 媽 媽 的 年 齡 (x 歲 ) 比 女 兒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16. 見 眾 如 來 常 隨 逐, 具 有 無 障 淨 智 者, 有 情 清 淨 遍 無 量, 如 是 具 慧 我 敬 禮 17. 如 所 盡 所 各 別 證, 智 慧 見 者 清 淨 故, 具 慧 不 退 之 僧 眾, 定 具 無 上 之 功 德 18. 眾 生 寂 滅 之 法 性, 證 悟 故
大 乘 無 上 續 論 ( 寶 性 論 ) 堪 布 益 西 彭 措 譯 1. 佛 法 僧 及 如 來 藏, 菩 提 功 德 與 事 業, 論 體 一 切 攝 略 說, 如 是 七 種 金 剛 處 2. 應 知 七 種 相 次 第, 依 照 總 持 自 在 王, 經 序 有 三 余 四 處, 菩 薩 如 來 差 別 分 3. 從 佛 有 法 從 法 僧, 從 僧 獲 得 藏 智 界, 終 獲 智 慧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3 4 6 長 期 病 患 者 的 照 顧 者 很 多 時 需 要 24 小 時 全 天 候 照 顧 受 關 顧 者 這 無 疑 令 個 人 生 活 空 間 變 得 狹 窄 然 而, 故 事 中 的 受 訪 者 卻 能 把 握 時 間, 在 受 關 顧 者 上 學 後, 通 過 參 與 各 樣 義 工 活 動 充 實 自 已 ; 同 時, 亦 為 長 期 病
所 修 菩 提, 未 畢 竟 者 終 不 休 息, 成 就 菩 薩 所 有 功 德 其 名 曰 : 慧 光 無 礙 眼 菩 薩 摩 訶 薩 見 一 切 田 莊 嚴 瓔 珞 菩 薩 摩 訶 薩 不 斷 如 來 性 出 世 意 菩 薩 摩 訶 薩 為 諸 眾 生 示 現 細 行 神 足 菩 薩 摩 訶
香 贊 爐 香 乍 熱, 法 界 蒙 熏, 諸 佛 海 會 悉 遙 聞, 隨 處 結 祥 雲, 誠 意 方 殷, 諸 佛 現 全 身 南 無 香 雲 蓋 菩 薩 摩 訶 薩 ( 三 稱 ) 南 無 本 師 釋 迦 牟 尼 佛 ( 三 稱 ) 開 經 偈 無 上 甚 深 微 妙 法 百 千 萬 劫 難 遭 遇 我 今 見 聞 得 受 持 願 解 如 來 真 實 義 大 方 等 大 集 經 大 方 等
Microsoft Word - CDtc_WeiShiSanShiSong_05.doc
唯 識 三 十 頌 第 五 講 最 尊 貴 的 淨 蓮 上 師 講 解 講 於 新 加 坡 Orchid Country Club 2014 年 6 月 5 日 喇 嘛! 各 位 居 士 大 德! 晚 上 好! 我 們 昨 天 介 紹 了 賴 耶 的 自 相, 就 是 阿 賴 耶 識 它 的 自 體 的 功 能, 有 能 藏 所 藏 跟 執 藏, 最 主 要 是 講 這 個 我 愛 執 藏 就 是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目 錄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2 從 普 門 品 談 如 何 自 助 助 人 12 從 大 悲 咒 談 如 何 祈 福 有 福 22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一 ) 建 立 正 確 的 人 生 觀 我 為 你 祝 福 1. 三 世 因 果, 還 願 受 報 2. 四 大 假 合, 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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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股 走 勢 - 道 瓊 指 數 美 股 週 三 開 低 隨 油 價 盤 中 走 高 而 拉 高 技 術 面 回 測 10 日 均 線 有 撐 最 終 留 下 長 下 引 線 重 回 5 日 均 線 選 擇 權 未 平 倉 量 分 布 圖 每 一 刻 度 代 表 1000 口 OI Call 履 約 價 11600 11400 11200 11000 10800 10600 10400 10200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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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
臺 北 市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國 民 中 學 新 生 分 發 入 學 問 題 與 解 答 -(Q& A) 一 問 : 今 (105) 年 分 發 就 讀 國 中 之 學 生, 大 約 是 那 一 年 時 間 出 生? 答 : 原 則 上 105 學 年 度 國 中 7 年 級 新 生 之 出 生 日 期 為 92 年 9 月 2 日 至 93 年 9 月 1 日 之 國 小 應 屆 畢 業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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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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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名 : 將 母 狗 變 性 來 解 決 流 浪 狗 問 題 之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作 者 : 王 柏 勝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柯 志 翰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蔡 其 宏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指 導 老 師 : 陳 光 烈 老 師 1 壹 前 言 流 浪 狗 的 問 題 存 在 已 久,( 註 一 ) 目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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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 類 學 03 講 者 : 促 稱 格 西 譯 者 : 法 音 法 師 地 點 : 三 學 法 洲 時 間 :20121003 接 續 探 討 常 的 性 相, 如 文 : 非 剎 那 與 法 的 同 位 即 常 的 性 相 空 有 作 用 者, 即 無 事 的 性 相 不 生 即 非 所 作 性 的 性 相 不 堪 生 住 滅 即 無 為 法 的 性 相 非 勝 義 具 有 作 用 者 即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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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掉 心 者 : 謂 於 舉 時 及 於 略 時, 得 平 等 捨 : 修 心 念 住 的 時 候, 觀 察 自 己 的 心, 心 有 很 多 種 不 同 的 相 貌 這 裡 是 說 怎 麼 叫 做 不 掉 心? 不 掉 心, 簡 單 地 說, 就 是 不 散 亂, 掉 者, 動 也 ; 就 是 不 動 亂 的 心 謂 於 舉 時 及 於 略 時 : 舉, 前 面 解 釋 過, 就 是 昏 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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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