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 EC3D2A8E9A7EBAB48B971B8A3C0B3B8D5A4E2A E616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72EC3D2A8E9A7EBAB48B971B8A3C0B3B8D5A4E2A55566696E616C>"

Transcription

1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中 華 民 國 期 貨 業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辦 理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信 投 顧 公 會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電 腦 應 試 說 明 及 操 作 手 冊 ( 財 )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測 驗 中 心 印 製 地 址 : 台 北 市 南 海 路 三 號 五 樓 電 話 :(02) 至 至 至 語 音 服 務 :(02) 網 址 : 報 考 人 請 注 意 : 有 關 資 格 測 驗 相 關 事 宜 均 載 明 於 內, 為 保 障 自 身 權 益, 敬 請 詳 細 參 閱 全 22 頁 第 1 頁

2 電 腦 應 試 流 程 圖 進 入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首 頁 / 電 腦 應 試 測 驗 ( 再 點 選 網 路 報 名 1. 選 擇 應 試 場 次 2. 輸 入 身 分 證 號 碼 及 生 日 3. 登 打 基 本 資 料 ( 有 星 號 欄 位 為 必 填 欄 位 ) 請 依 本 基 金 會 電 腦 應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上 之 說 明, 於 期 限 內 將 報 名 表 及 應 繳 各 項 應 試 資 格 文 件 以 掛 號 ( 郵 戳 為 憑 ) 寄 送 本 基 金 會 逾 期 未 寄 出 報 名 資 料 缺 件 及 不 合 格 件 者, 電 腦 系 統 會 自 動 取 消 原 預 約 場 次 且 釋 出 該 座 位 名 額 約 測 驗 前 一 星 期, 由 本 基 金 會 寄 發 測 驗 入 場 證, 應 試 人 亦 可 透 過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 之 電 腦 應 試 考 場 查 詢 畫 面, 查 詢 應 試 日 期 ; 如 應 試 前 二 日 內 未 收 到 入 場 證, 請 下 載 列 印 測 驗 當 日, 應 試 人 員 應 攜 帶 電 腦 應 試 入 場 證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汽 機 車 駕 照 護 照 附 有 照 片 之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IC 卡 外 僑 永 久 居 留 證 或 大 陸 配 偶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 前 揭 六 項 文 件 任 選 乙 項 ), 至 櫃 檯 辦 理 報 到 測 驗 前 10 分 鐘, 請 應 試 人 員 依 照 IC 卡 之 號 碼 入 座 就 座 後, 請 將 IC 卡 插 入 IC 卡 槽, 並 確 認 個 人 之 身 份 資 料 及 詳 閱 電 腦 應 試 注 意 事 項 每 節 測 驗 開 始 時 間, 除 第 一 節 得 遲 到 15 分 鐘 外, 其 餘 各 節 3 分 鐘 內, 得 准 予 入 場 應 試 40 分 鐘 後 始 得 提 前 離 開 試 場, 請 按 下 螢 幕 右 下 方 之 結 束 考 試 鍵, 並 抽 出 IC 卡 請 至 列 印 成 績 區 列 印 個 人 成 績 再 至 櫃 檯 換 取 證 件 測 驗 合 格 者, 由 現 場 核 發 合 格 證 書 全 22 頁 第 2 頁

3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接 受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中 華 民 國 期 貨 業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信 投 顧 公 會 委 託 辦 理 證 券 投 信 投 顧 暨 期 貨 從 業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電 腦 應 試 說 明 手 冊 壹 測 驗 依 據 一 證 券 商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二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暨 顧 問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業 務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及 認 可 辦 法 三 期 貨 商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員 管 理 規 則 中 華 民 國 期 貨 業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期 貨 交 易 分 析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期 貨 業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辦 法 及 中 華 民 國 期 貨 業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辦 法 貳 報 名 資 格 一 得 應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者, 須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或 高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 二 ) 普 通 考 試 或 相 當 普 通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 三 )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高 職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並 取 得 資 格 證 明 書 者 註 : 具 有 大 學 3 年 制 或 2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1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或 5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4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有 證 明 文 件 者, 視 同 高 級 中 學 畢 業 二 得 應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測 驗 者, 須 具 下 列 資 格 : 經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業 務 員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且 具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者, 可 參 加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之 測 驗, 並 可 取 得 該 科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僅 檢 具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概 要 金 融 體 系 概 述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者 不 得 報 考 本 項 測 驗 三 得 應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者, 須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系 所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 二 )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高 等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 三 ) 取 得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 四 ) 取 得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 五 ) 取 得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者 四 得 應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者, 須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或 高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 二 ) 普 通 考 試 或 相 當 普 通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五 得 應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者, 須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符 合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所 定 證 券 投 資 分 析 人 員 資 格 ( 二 ) 經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暨 顧 問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機 構 舉 辦 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及 顧 問 事 業 之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 三 ) 經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機 構 舉 辦 之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或 已 取 得 原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核 發 之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書 ( 四 ) 曾 擔 任 國 內 外 基 金 經 理 人 工 作 經 驗 一 年 以 上 全 22 頁 第 3 頁

4 ( 五 ) 中 華 民 國 信 託 業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或 其 認 可 金 融 專 業 訓 練 機 構 舉 辦 之 信 託 業 務 專 業 測 驗 合 格 者, 並 經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暨 顧 問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機 構 舉 辦 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及 顧 問 法 規 測 驗 合 格 ( 六 ) 經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歷, 擔 任 證 券 期 貨 機 構 或 信 託 業 之 業 務 人 員 三 年 以 上 六 得 應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須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公 立 或 私 立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或 經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 二 ) 公 務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或 相 當 普 通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 三 ) 取 得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 四 ) 取 得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 五 ) 現 任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或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之 業 務 人 員, 在 八 十 九 年 十 月 十 一 日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或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修 正 生 效 前, 已 辦 理 登 記 者 ( 六 ) 取 得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七 得 應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測 驗, 須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經 信 託 業 業 務 人 員 信 託 業 務 專 業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者, 可 參 加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之 測 驗, 並 可 取 得 該 科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八 已 參 加 證 券 從 業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者, 不 得 再 報 名 參 加 同 一 資 格 之 測 驗 參 報 名 方 式 : 一 律 採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恕 不 受 理 現 場 報 名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報 名 ( 網 址 : 報 名 後 請 儘 速 繳 款, 網 路 報 名 繳 費 後, 請 點 選 下 載 報 名 書 表 列 印 報 名 表 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後, 並 附 上 各 項 應 試 資 格 文 件 於 當 日 登 錄 報 名 日 算 起 7 日 內 ( 包 含 本 基 金 會 實 際 收 到 信 件 之 天 數 ), 以 掛 號 方 式 寄 達 本 基 金 會 ( 以 郵 戳 為 憑 ) 逾 期 未 寄 出 報 名 資 料 缺 件 及 不 合 格 件 者, 電 腦 系 統 會 自 動 取 消 原 預 約 場 次 且 釋 出 該 座 位 名 額 肆 報 名 應 繳 證 件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報 名 表 填 表 說 明 ( 一 ) 請 報 名 之 考 生 將 應 試 考 區 報 名 類 別 填 寫 正 確, 報 名 後 不 得 更 改 ( 二 ) 姓 名 性 別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應 試 資 格 各 欄, 應 與 所 繳 身 分 學 歷 證 件 相 符 ( 如 證 件 記 載 錯 誤 或 不 一 致, 應 先 向 戶 政 機 關 或 原 發 證 機 關 申 請 更 正 或 檢 附 有 更 正 記 載 之 戶 籍 謄 本 ) ( 三 ) 通 訊 地 址 日 間 電 話 夜 間 電 話 等 請 詳 細 填 寫 正 確, 以 方 便 連 絡 ( 四 ) 學 位 別 學 科 別 及 職 業 別 性 別 4 欄, 請 務 必 依 實 際 狀 況 擇 一 勾 選, 學 位 別 係 指 已 經 畢 業 取 得 學 位 者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3 年 制 或 2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1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或 5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4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持 有 證 明 文 件 者 及 在 學 生 持 有 學 生 證 ( 有 蓋 註 冊 章 ) 者, 得 視 同 高 級 中 學 畢 業 同 等 學 力, 請 勾 選 高 中 職 1 欄 ( 五 ) 請 於 報 名 表 貼 照 片 處 貼 妥 最 近 6 個 月 內 2 吋 正 面 半 身 照 片 乙 張, 並 須 貼 妥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 外 籍 人 士 可 貼 居 留 證 影 本 ) 如 應 試 人 員 所 附 之 照 片 與 本 人 不 符, 應 試 人 員 應 試 時 應 填 具 身 分 確 認 書 簽 名 加 按 左 手 拇 指 印 紋 並 拍 照 存 證 ( 六 ) 本 基 金 會 以 應 試 人 填 寫 於 網 頁 之 報 名 資 料 做 為 製 作 測 驗 入 場 證 測 驗 結 果 通 知 書 及 合 格 證 明 之 依 據, 如 因 應 試 人 填 寫 錯 誤 而 要 求 更 換 證 書, 其 費 用 由 應 試 人 自 行 負 擔 ( 七 ) 凡 考 生 以 大 陸 地 區 之 學 歷 報 考 者, 其 學 歷 均 須 事 先 依 教 育 部 訂 定 之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獲 得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之 認 可 全 22 頁 第 4 頁

5 ( 八 ) 應 試 入 場 通 知 書 以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傳 送, 應 考 人 若 未 於 應 試 前 2 日 收 到 入 場 通 知 書, 可 至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 下 載 列 印 二 應 試 報 名 費 及 應 繳 證 件 : ( 一 )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壹 仟 零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畢 業 證 書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考 試 ( 高 考 特 種 考 試 ) 及 格 證 書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證 券 商 業 務 人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或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核 發 之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登 記 表, 目 前 仍 是 碩 士 在 學 生, 必 須 附 大 學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不 可 附 碩 士 學 生 證 影 本 所 附 資 料 一 律 使 用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 二 )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壹 仟 零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畢 業 證 書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或 考 試 ( 高 考 普 考 或 特 種 考 試 ) 及 格 證 書 所 附 資 料 一 律 使 用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 三 )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測 驗 : 經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業 務 員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且 具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者, 可 參 加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之 測 驗 報 考 者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捌 佰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及 高 中 職 畢 業 證 書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 僅 檢 具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概 要 金 融 體 系 概 述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者 不 得 報 考 本 項 測 驗 ( 四 )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壹 仟 零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畢 業 證 書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或 考 試 ( 高 考 普 考 或 特 種 考 試 ) 及 格 證 書 所 附 資 料 一 律 使 用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 五 )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捌 佰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畢 業 證 書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證 券 投 資 分 析 人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證 券 投 資 分 析 人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人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信 託 業 業 務 人 員 合 格 證 明 書 及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及 顧 問 法 規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信 託 業 業 務 人 員 合 格 證 明 書 及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及 顧 問 法 規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一 律 使 用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以 工 作 經 歷 報 名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測 驗 者, 須 檢 附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正 本 並 由 服 務 機 構 具 體 列 明 服 務 部 門 職 稱 及 工 作 起 訖 日 期 若 任 職 於 不 同 公 司, 請 分 別 出 具 證 明 工 作 經 驗 證 明 正 本, 審 查 後 隨 同 成 績 單 以 掛 號 寄 還 全 22 頁 第 5 頁

6 ( 六 )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 1. 以 一 般 資 格 參 加 三 科 測 驗 科 目 報 考 者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壹 仟 零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畢 業 證 書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考 試 ( 高 考 普 考 或 特 種 考 試 ) 及 格 證 書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證 券 商 業 務 人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業 務 員 合 格 證 明 書 或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核 發 之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登 記 表, 一 律 使 用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現 任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或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之 業 務 人 員, 在 89 年 10 月 11 日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或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修 正 生 效 前, 已 辦 理 登 記 者, 可 憑 辦 理 登 記 單 位 出 具 之 登 記 証 明 正 本 報 考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2. 經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者, 僅 須 參 加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二 科 測 驗 之 資 格 報 考 者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壹 仟 零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3. 經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或 取 得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專 業 科 目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僅 須 參 加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律 規 範 ) 一 科 測 驗 之 報 考 者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捌 佰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或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及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 七 )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測 驗 : 經 信 託 業 業 務 人 員 信 託 業 務 專 業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者, 可 參 加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之 測 驗 報 考 者 : 應 試 報 名 費 : 新 台 幣 捌 佰 捌 拾 元 整 應 繳 證 件 : 信 託 業 業 務 人 員 信 託 業 務 專 業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影 印 本, 審 查 後 不 退 還 註 :1. 以 外 國 機 構 出 具 之 學 經 歷 文 件 報 考 者, 應 經 我 國 政 府 認 可 之 機 構 或 公 證 人 或 我 國 駐 外 單 位 ( 包 括 我 國 駐 當 地 使 領 館 或 派 駐 當 地 之 文 化 貿 易 商 務 機 構 ) 之 簽 證 或 由 目 前 聘 僱 之 證 券 投 信 投 顧 暨 期 貨 相 關 機 構 出 具 擔 保 證 明 ; 如 屬 外 文 者, 應 檢 附 中 文 譯 本 並 聲 明 譯 本 內 容 與 原 文 相 符 ; 考 生 以 大 陸 地 區 之 學 歷 報 考 者, 其 學 歷 均 須 事 先 依 教 育 部 訂 定 之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獲 得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之 認 可 2. 測 驗 合 格 後, 如 發 現 所 繳 驗 之 證 明 文 件 係 偽 造 或 變 更 者, 報 請 公 會 及 相 關 機 關 撤 銷 其 合 格 證 明 書 3. 以 高 中 職 或 專 科 進 修 補 習 學 校 畢 業 資 格 報 考 者, 應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或 資 格 證 明 書 影 本, 不 得 以 結 業 證 明 書 代 替 4. 以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3 年 制 或 2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1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或 5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4 年 以 上 肄 業 資 格 報 名 者, 須 繳 交 肄 業 證 明 書 成 績 單 或 具 備 註 冊 紀 錄 之 學 生 證 影 本 5. 如 曾 變 更 姓 名, 因 而 與 學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記 載 之 姓 名 不 符 者, 應 檢 附 戶 籍 謄 本 以 資 證 明 全 22 頁 第 6 頁

7 三 若 曾 參 加 本 項 測 驗 者, 請 將 有 效 期 間 內 之 相 同 類 別 ( 如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報 名 資 格 與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報 名 資 格 相 同, 屬 於 同 一 類 別, 請 勿 將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及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之 條 碼 憑 以 報 名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及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 測 驗 結 果 通 知 書 下 方 條 碼 剪 下, 並 貼 於 郵 寄 報 名 表 信 封 下, 可 免 檢 附 學 ( 經 ) 歷 證 明 文 件 四 在 填 寫 報 名 表 時 應 將 姓 名 住 址 郵 遞 區 號 及 連 絡 電 話 填 寫 正 確, 以 便 寄 發 入 場 證 與 測 驗 結 果 通 知 書 如 住 址 有 誤 無 人 收 信 代 收 未 及 時 轉 知 或 因 未 填 寫 郵 遞 區 號 導 致 郵 件 延 遲 者, 由 應 試 人 員 自 行 負 責 五 完 成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後, 請 依 畫 面 點 選 繳 費 方 式, 繳 費 完 成 後 即 可 點 選 下 載 報 名 書 表 報 名 書 表 包 含 報 名 表 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等, 請 自 行 列 印 ; 並 請 自 行 購 買 大 型 B4 信 封, 將 列 印 之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密 實 黏 貼 在 外, 另 將 列 印 之 報 名 表 及 應 繳 各 項 應 試 資 格 文 件 整 理 齊 全 後, 平 放 在 簡 章 信 封 內 本 基 金 會 測 驗 中 心 係 以 機 器 作 業 處 理 報 名 表, 請 勿 使 用 訂 書 針 迴 紋 針 強 力 夾 等 工 具 固 定 六 本 基 金 會 於 收 到 報 名 表 件 後, 即 進 行 下 列 應 試 資 格 之 審 核 ( 一 ) 凡 資 格 符 合 者, 本 基 金 會 將 依 電 腦 排 序 所 定 或 應 試 人 網 路 報 名 之 日 期 場 次 郵 寄 測 驗 日 期 通 知 書 予 應 試 人 員 ( 二 ) 應 試 資 格 不 符 或 欠 缺 下 列 文 件 而 退 件 者, 所 繳 報 名 費 扣 除 三 分 之 一 後 之 餘 額 以 禁 止 背 書 轉 讓 支 票 退 還 : 1. 欠 缺 照 片 2. 欠 缺 身 分 證 影 本 3. 欠 缺 畢 業 證 件 或 其 他 合 格 證 明 文 件 4. 欠 缺 經 辦 郵 局 蓋 戳 證 明 ( 可 寄 郵 政 劃 撥 儲 金 存 款 收 據 正 本 以 資 證 明 ) 5. 應 考 資 格 不 符 ( 三 ) 應 試 人 員 一 經 報 名 後, 即 不 得 請 求 延 期 或 取 消 應 試 ; 若 測 驗 當 日 不 克 參 加 測 驗 者, 亦 不 得 請 求 退 還 報 名 費 用 如 遇 颱 風 地 震 等 天 然 災 害 侵 襲 或 不 可 抗 力 之 情 事 導 致 台 北 市 台 中 市 高 雄 市 不 上 班 而 測 驗 延 期, 本 基 金 會 將 擇 期 安 排 測 驗 日 期 並 另 行 通 知, 或 以 本 基 金 會 測 驗 語 音 傳 真 服 務 專 線 (02) 公 告, 應 試 人 員 不 得 請 求 延 期 或 取 消 應 試 七 報 名 函 件 請 以 掛 號 投 遞, 如 以 平 信 郵 遞 發 生 遺 失 或 遲 誤 而 無 法 報 名, 由 參 加 應 試 人 員 自 行 負 責 八 應 試 人 員 基 本 資 料 如 有 異 動, 請 於 測 驗 當 日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資 料 向 本 基 金 會 測 驗 中 心 申 請 更 改 伍 繳 費 方 式 應 試 人 員 請 依 下 列 三 種 繳 費 方 式, 選 擇 其 中 一 種 方 式 進 行 繳 費 電 腦 應 試 收 件 截 止 日 為 當 日 登 錄 報 名 日 算 起 7 日 內 ( 包 含 本 基 金 會 實 際 收 到 信 件 之 天 數 ); 逾 期 繳 款 者, 除 不 受 理 該 項 報 名 外, 將 進 行 退 費 一 網 路 信 用 卡 繳 款 : 當 日 登 錄 報 名 者, 可 透 過 網 路 刷 卡 繳 費, 若 刷 卡 失 敗 則 視 同 未 繳 交 報 名 費, 請 改 以 ATM 轉 帳 或 郵 局 劃 撥 方 式 繳 款 二 金 融 機 構 ATM 轉 帳 : 繳 款 期 限 請 於 上 述 期 間 內 完 成 轉 帳, 如 因 故 未 能 於 報 名 期 限 內 轉 帳 成 功, 視 同 未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全 22 頁 第 7 頁

8 三 郵 局 劃 撥 方 式 繳 款 : 請 先 將 報 名 表 登 打 完 成 及 下 載 印 出, 至 郵 局 劃 撥 (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之 帳 號 : ; 戶 名 :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 並 繳 交 報 名 費, 劃 撥 後 務 必 將 劃 撥 收 據 正 本 浮 貼 在 經 辦 郵 局 蓋 戳 證 明 欄, 憑 以 報 名 報 名 表 未 浮 貼 收 據 正 本 者, 視 同 未 繳 報 名 費 陸 低 收 入 戶 原 住 民 身 心 障 礙 者 及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者 報 名 費 減 半 優 待 對 象 報 考 時 需 檢 附 之 相 關 證 明 一 低 收 入 戶 者 領 有 戶 籍 所 在 地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或 鄉 ( 鎮 市 二 低 收 入 戶 之 學 生 區 ) 公 所 核 發 報 名 時 有 效 之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 或 核 定 公 文 ) 三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者 四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者 之 學 生 子 女 五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六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失 業 再 認 定 失 業 給 付 申 請 暨 給 付 收 據 影 本, 且 須 在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期 間 報 名 始 享 有 優 惠 1. 失 業 再 認 定 失 業 給 付 申 請 暨 給 付 收 據 影 本, 且 須 在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期 間 報 名 始 享 有 優 惠 2. 戶 籍 謄 本 ( 與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者 之 關 係 證 明 ) 持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證 明 七 原 住 民 ( 含 學 生 ) 具 有 原 住 民 身 分 之 文 件 ( 如 戶 籍 謄 本 ) 1. 前 揭 證 明 需 載 有 應 考 人 姓 名 者 始 得 申 請 報 名 費 減 半 優 待 2. 一 律 以 通 訊 方 式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3. 報 考 時 需 連 同 報 名 表 及 其 檢 附 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一 併 郵 寄 至 本 中 心 未 依 規 定 繳 驗 證 明 文 件, 亦 未 於 報 名 表 聲 明 身 分 申 請 優 待, 而 以 一 般 應 考 人 身 分 報 考 者, 報 名 後 不 得 要 求 享 有 報 名 費 優 待 柒 電 腦 應 試 之 退 費 相 關 辦 法 恕 不 受 理 延 期 及 變 更 應 試 考 區, 惟 因 故 無 法 參 加 該 期 測 驗 者, 本 基 金 會 將 辦 理 退 費 欲 辦 理 退 費 者, 請 先 行 至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測 驗 退 費 申 請 專 區 申 請, 辦 理 期 間 及 退 費 標 準 如 下 : ( 一 ) 該 期 測 驗 日 10 天 ( 不 含 ) 前 由 請 退 費 者, 得 扣 除 250 元 報 名 費 及 匯 費 10 元 後 退 還 餘 款 ( 二 ) 該 期 測 驗 日 7 天 ( 不 含 ) 至 10 天 ( 含 ) 申 請 者, 得 扣 除 1/3 報 名 費 及 匯 費 10 元 後 退 還 餘 款 ( 三 ) 該 期 測 驗 日 7 天 ( 含 ) 內,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申 請 退 還 報 名 費 以 上 所 述 皆 不 含 測 驗 當 日 電 腦 應 試 之 退 費 查 詢 系 統 ( 網 址 全 22 頁 第 8 頁

9 樣 本 注 意 事 項 1. 測 驗 當 日 請 應 試 人 攜 帶 本 測 驗 日 期 通 知 書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汽 車 駕 照 護 照 附 有 照 片 之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IC 卡 外 僑 永 久 居 留 證 或 大 陸 配 偶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 前 揭 六 項 文 件 任 選 乙 項 ) 於 測 驗 開 始 時 間 前 準 時 至 試 場 報 到 應 試 2. 本 測 驗 日 期 一 旦 排 定 即 不 可 更 換 或 延 期, 請 應 試 人 準 時 至 試 場 應 試 全 22 頁 第 9 頁

10 捌 測 驗 一 時 間 : 每 週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舉 行 ( 例 假 日 受 理 團 體 報 名 測 驗 ) 二 1. 台 北 考 區 : 台 北 市 南 海 路 3 號 5 樓 本 基 金 會 測 驗 中 心 電 腦 應 試 試 場 ( 捷 運 中 正 紀 念 堂 站 ) ( 參 加 例 假 日 場 次 測 驗 者, 請 由 本 基 金 會 側 門 之 南 昌 路 旋 轉 門 進 入, 詳 參 下 列 地 圖 ) 2. 台 中 考 區 : 台 中 市 黎 明 路 二 段 658 號 ( 中 華 電 信 訓 練 所 台 中 分 所 ) 3. 高 雄 考 區 : 高 雄 市 七 賢 二 路 398 號 2 樓 測 驗 中 心 電 腦 應 試 試 場 ( 捷 運 市 議 會 站 ) 臺 灣 菸 酒 公 司 ( 原 公 賣 局 ) 公 車 站 牌 中 正 二 分 局 南 昌 路 旋 轉 門 臺 灣 菸 酒 公 司 ( 原 公 賣 局 ) 美 好 美 早 餐 店 日 盛 銀 行 星 巴 克 咖 啡 金 石 堂 書 局 萊 爾 富 現 在 位 置 南 海 路 證 基 會 ( 南 海 路 3 號 5 樓 ) 南 門 市 場 捷 運 ( 中 正 紀 念 堂 站 1 號 門 出 口 ) 勞 保 局 羅 斯 福 路 全 22 頁 第 10 頁

11 三 測 驗 時 間 及 科 目 ( 各 類 別 測 驗 節 次 時 間 說 明 如 下 ): 以 下 測 驗 應 試 科 目 有 共 同 科 目 和 專 業 科 目 1. 共 同 科 目 : 為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題 數 為 100 題, 測 驗 題 型 採 四 選 一 單 一 選 擇 題,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可 以 單 科 方 式 參 加 測 驗 有 關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考 試 之 報 名 相 關 事 項 請 至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首 頁 / 金 融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查 詢 並 另 行 上 網 報 名 2. 專 業 科 目 : 各 類 別 專 業 科 目 之 測 驗 題 目 時 間 及 作 答 方 式 說 明 如 下 : ( 一 )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30~08:5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50~09:5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3:50~14:5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0:00~11:3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15:00~16:3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11:3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6:3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9:10~20:4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20:4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1.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測 驗 題 目 10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2.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測 驗 題 目 8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90 分 鐘 ( 二 )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30~08:5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50~09:5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3:50~14:5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09:50~ 核 發 合 格 證 明 14:50~ 核 發 合 格 證 明 10:40~11:00 報 到 及 預 備 15:40~16:00 報 到 及 預 備 11:00~12:0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6:00~17:0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2: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7: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9:00~ 核 發 合 格 證 明 19:50~20:10 報 到 及 預 備 20:10~21:1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21:1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測 驗 題 目 10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 三 )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00 ~ 08:2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 ~ 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20 ~ 09:2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3:50 ~ 14:5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09:30 ~ 10:3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 試 卷 投 資 學 15:00 ~ 16:0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 試 卷 投 資 學 10:40 ~ 12:1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 試 卷 財 務 分 析 16:10 ~ 17:4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 試 卷 財 務 分 析 12:10 ~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7:40 ~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全 22 頁 第 11 頁

12 19:10~20:1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 試 卷 投 資 學 20:20~21:5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 試 卷 財 務 分 析 21:50 ~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1.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測 驗 題 目 10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2.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 試 卷 投 資 學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 試 卷 財 務 分 析 測 驗 題 目 各 80 題 ; 測 驗 時 間 分 別 為 60 分 鐘 及 90 分 鐘 ( 四 )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30 ~ 08:5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 ~ 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50 ~ 09:50 期 貨 交 易 法 規 13:50 ~ 14:50 期 貨 交 易 法 規 10:00 ~ 12:00 期 貨 交 易 理 論 與 實 務 15:00 ~ 17:00 期 貨 交 易 理 論 與 實 務 12:00 ~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7:00 ~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期 貨 交 易 法 規 19:10~21:10 期 貨 交 易 理 論 與 實 務 21:1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1. 期 貨 交 易 法 規, 測 驗 題 目 5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2. 期 貨 交 易 理 論 與 實 務, 測 驗 題 目 10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120 分 鐘 ( 五 )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30~08:5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50~09:50 期 貨 信 託 法 規 及 自 律 規 範 13:50~14:50 期 貨 信 託 法 規 及 自 律 規 範 09:50~ 核 發 合 格 證 明 14:50~ 核 發 合 格 證 明 10:40~11:00 報 到 及 預 備 15:40~16:00 報 到 及 預 備 11:00~12:00 期 貨 信 託 法 規 及 自 律 規 範 16:00~17:00 期 貨 信 託 法 規 及 自 律 規 範 12: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7: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期 貨 信 託 法 規 及 自 律 規 範 19:00~ 核 發 合 格 證 明 19:50~20:10 報 到 及 預 備 20:10~21:10 期 貨 信 託 法 規 及 自 律 規 範 21:1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 期 貨 信 託 法 規 及 自 律 規 範, 測 驗 題 目 5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 六 )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 三 科 )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00~08:2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20~09:2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3:50~14:5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09:30~10:3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5:00~16:0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0:40~12:1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16:10~17:4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12:1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7:4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全 22 頁 第 12 頁

13 19:10~20:1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20:20~21:5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21:5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1.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測 驗 題 目 5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2.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測 驗 題 目 10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3.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測 驗 題 目 8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90 分 鐘 ( 七 )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 二 科 )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30~08:5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50~09:5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3:50~14:5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0:00~11:3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15:00~16:3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11:3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6:3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19:10~20:40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20:4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1.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測 驗 題 目 10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2.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測 驗 題 目 8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90 分 鐘 ( 八 )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 一 科 )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30~08:5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50~09:5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3:50~14:5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09:5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4:5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0:40~11:00 報 到 及 預 備 15:40~16:00 報 到 及 預 備 11:00~12:0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6:00~17:0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2: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7: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9: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9:50~20:10 報 到 及 預 備 20:10~21:1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21:1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測 驗 題 目 5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 九 )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日 之 場 次 時 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場 次 下 午 場 次 08:30~08:50 報 到 及 預 備 13:30~13:50 報 到 及 預 備 08:50~09:5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3:50~14:5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09:5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4:5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0:40~11:00 報 到 及 預 備 15:40~16:00 報 到 及 預 備 11:00~12:0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6:00~17:0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2: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7: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全 22 頁 第 13 頁

14 晚 上 場 次 17:40~18:00 報 到 及 預 備 18:00~19:0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19:0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19:50~20:10 報 到 及 預 備 20:10~21:10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21:10~ 核 發 專 業 科 目 合 格 證 明 備 註 :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測 驗 題 目 50 題 ;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四 電 腦 化 應 試 注 意 事 項 : ( 一 ) 應 試 人 員 應 攜 帶 電 腦 應 試 入 場 證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汽 機 車 駕 照 護 照 附 有 照 片 之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IC 卡 外 僑 永 久 居 留 證 或 大 陸 配 偶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 前 揭 六 項 文 件 任 選 乙 項 ) 以 備 查 驗, 否 則 不 得 入 場 ( 二 ) 入 場 後, 請 將 測 驗 日 期 通 知 書 置 於 桌 面 IC 卡 槽 旁, 以 便 查 驗 應 試 人 員 除 計 算 機 及 筆 可 攜 至 座 位 之 外, 個 人 之 私 人 物 品 請 往 考 場 前 方 集 中 放 置, 並 將 行 動 電 話 及 B.B.Call 立 即 關 機 隨 同 私 人 物 品 放 置, 切 勿 隨 身 攜 帶, 違 者 取 消 該 次 考 試 資 格 ( 三 ) 就 座 後, 請 立 即 將 IC 卡 具 有 晶 片 之 一 端 向 上 向 前 插 入 桌 面 上 之 IC 卡 槽, 於 確 認 身 分 資 料 無 誤 時 請 按 身 分 正 確 鍵, 以 便 進 入 使 用 模 擬 應 試 及 規 則 說 明 畫 面 並 請 進 入 模 擬 應 試 畫 面, 以 熟 悉 電 腦 應 試 之 各 項 操 作 IC 卡 一 經 插 入 卡 槽 後 即 不 得 再 隨 意 抽 取, 應 於 最 後 一 節 測 驗 完 畢 且 按 下 螢 幕 右 下 方 之 結 束 考 試 鍵 後, 才 可 抽 取 至 成 績 列 印 區 列 印 成 績, 中 途 切 勿 任 意 抽 取 或 更 換 座 位, 以 免 影 響 考 試 成 績 之 計 算 ( 四 ) 所 攜 帶 之 計 算 機 僅 可 具 有 加 減 乘 除 等 簡 單 型 計 算 機, 請 勿 使 用 工 程 型 或 具 有 儲 存 資 料 等 功 能 之 計 算 機 或 掌 上 型 電 腦 ( 五 ) 發 現 電 腦 當 機 試 題 疑 議 或 其 他 設 備 異 常 影 響 考 試 之 進 行 者, 請 即 時 通 知 工 作 人 員 處 理, 若 延 誤 通 知 者,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 六 ) 應 試 人 員 除 第 一 節 得 遲 到 15 分 鐘 外, 其 餘 各 節 3 分 鐘 內, 得 准 予 入 場 應 試, 逾 時 者 均 不 准 再 進 入 試 場 每 節 測 驗 開 始 40 分 鐘 後 始 得 提 前 離 開 試 場, 並 請 於 離 場 前 按 下 螢 幕 右 下 方 之 結 束 考 試 鍵, 再 行 離 開 每 節 測 驗 時 間 結 束 後, 考 生 可 回 自 己 座 位 休 息, 但 請 勿 將 飲 料 帶 進 考 場 ( 七 ) 測 驗 中 斷 電 力 時 間 達 15 分 鐘 以 上 或 因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事 由, 以 致 無 法 繼 續 進 行 測 驗 時, 該 場 次 測 驗 不 予 計 算 結 果, 本 基 金 會 將 另 行 安 排 日 期 測 驗 惟 參 加 應 試 人 員 業 已 作 答 完 畢 ; 或 雖 未 作 答 完 畢, 但 分 數 已 達 合 格 標 準 者, 仍 以 合 格 者 辦 理 ( 八 ) 為 配 合 制 度 或 法 規 之 變 更, 請 考 生 隨 時 注 意 最 新 法 規 公 告, 並 至 本 基 金 會 提 供 之 題 庫 叢 書 法 規 內 容 更 新 及 勘 誤 表 查 詢, 俾 做 為 當 次 測 驗 填 寫 適 當 答 案 之 依 據 網 址 為 俾 供 測 驗 時 作 最 新 之 正 確 解 答 ( 九 ) 應 試 人 員 不 得 有 下 列 情 事 發 生, 違 者 扣 除 該 科 目 成 績 20 分 或 其 全 部 分 數 : 未 得 監 試 人 員 同 意 擅 離 試 場 者 ; 自 備 稿 紙 書 寫 者 ; 互 相 交 談 者 ; 抄 寫 試 題 攜 出 場 外 者 ; 其 他 有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及 妨 害 考 場 秩 序 情 事 者 ( 十 ) 應 試 人 員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而 不 聽 監 試 人 員 制 止 或 一 再 故 犯 者, 扣 除 該 科 目 成 績 5 分 至 20 分 : 攜 帶 非 必 需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物 品 者 ; 未 得 監 試 人 員 許 可, 移 動 座 位 者 ; 詢 問 題 旨 或 出 聲 朗 誦 者 ; 考 試 中 隨 身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隱 藏 式 針 孔 攝 影 機 或 其 他 通 訊 器 具 及 不 必 要 之 電 子 器 材 者 ; 攜 帶 非 透 明 之 鉛 筆 盒 或 非 必 需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物 品, 經 監 試 人 員 制 止 而 再 犯 者 全 22 頁 第 14 頁

15 ( 十 一 ) 應 試 人 不 得 有 下 列 情 事 發 生, 違 者 取 消 測 驗 資 格, 已 測 驗 之 各 科 成 績 均 認 無 效 : 冒 名 頂 替 ; 互 換 座 位 ; 傳 遞 文 件 或 參 考 資 料 或 有 關 信 號 ; 夾 帶 書 籍 文 件 ; 在 桌 椅 文 具 肢 體 上 或 其 他 處 所 書 寫 有 關 文 字 者 ; 未 依 規 定 時 限 而 強 行 出 場 者 ; 以 手 機 交 談, 經 監 試 人 員 制 止 不 聽 者 ( 十 二 ) 由 於 應 試 人 點 選 之 答 案 係 直 接 寫 入 電 腦 系 統 並 憑 以 計 算 成 績, 應 試 人 不 得 要 求 複 查 調 閱 應 試 題 目 及 作 答 結 果 等 資 料 ( 十 三 ) 前 ( 十 一 ) 項 冒 名 頂 替 及 以 偽 照 或 變 更 過 之 證 明 文 件 取 得 應 試 資 格 之 違 規 情 形 者, 本 基 金 會 得 對 違 規 人 ( 冒 名 頂 替 之 違 規 人 包 括 應 試 人 與 頂 替 人 _) 為 下 列 之 處 理 : 1. 取 消 當 次 測 驗 應 考 資 格, 已 完 成 之 測 驗 科 目 成 績 均 屬 無 效 若 取 得 當 次 測 驗 之 合 格 證 明 書 者, 撤 銷 其 合 格 證 明 書 2. 違 規 人 屬 證 券 或 期 貨 從 業 人 員 者, 洽 由 公 會 函 請 違 規 人 所 屬 公 司 對 違 規 人 為 停 職 降 職 減 薪 或 其 他 之 適 當 處 分, 併 通 函 告 知 各 會 員 公 司, 且 1 年 內 不 得 參 加 本 基 金 會 所 舉 辦 之 各 項 測 驗, 並 副 知 主 管 機 關 及 相 關 機 構 3. 違 規 人 非 屬 證 券 或 期 貨 從 業 人 員 者, 則 將 違 規 情 況 通 報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公 會 及 服 務 機 關 處 理, 並 且 1 年 內 不 得 參 加 本 基 金 會 所 舉 辦 之 各 項 測 驗 4. 對 違 規 人 相 關 資 料 由 本 基 金 會 記 錄 建 檔, 並 配 合 公 會 進 行 相 關 違 規 處 理 情 節 予 以 公 告 5. 本 基 金 會 於 必 要 時, 得 將 違 規 人 移 送 司 法 機 關 辦 理 玖 測 驗 合 格 標 準 及 範 圍 各 類 別 測 驗 應 試 科 目 有 共 同 科 目 和 專 業 科 目 共 同 科 目 : 為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題 數 100 題, 測 驗 總 分 100 分, 分 數 達 70 分 為 合 格 ; 有 關 本 項 考 試 之 報 名 相 關 事 項 請 至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首 頁 / 金 融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查 詢 並 另 行 上 網 報 名 專 業 科 目 測 驗 及 格 標 準 及 範 圍 說 明 如 下 : 一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 本 項 測 驗 以 2 種 試 卷 總 成 績 達 140 分 為 合 格 ; 惟 其 中 有 任 何 1 種 試 卷 成 績 低 於 50 分 者 即 屬 不 合 格 二 經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業 務 員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且 具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者, 僅 參 加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之 測 驗 者, 該 科 測 驗 成 績 達 70 分 為 合 格 三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 本 項 測 驗 以 3 種 試 卷 總 成 績 須 達 210 為 合 格 ; 惟 其 中 任 何 1 種 試 卷 成 績 低 於 50 分 者 即 屬 不 合 格 四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 本 項 測 驗 以 2 科 總 分 合 計 達 140 分 為 合 格 ; 惟 其 中 任 何 1 科 分 數 低 於 60 分 者 即 屬 不 合 格 五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測 驗 : 本 項 測 驗 共 計 1 科, 測 驗 1 節, 題 數 為 50 題, 總 分 100 分, 以 1 科 總 分 達 70 分 為 合 格 六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 ( 一 ) 參 加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 三 科 ) 測 驗 者, 本 項 測 驗 以 3 科 總 分 合 計 達 210 分 為 合 格 ; 惟 其 中 有 1 科 成 績 低 於 50 分 者, 即 屬 不 合 格 ( 二 ) 通 過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測 驗 取 得 單 科 合 格 證 明 者, 得 抵 免 參 加 該 科 測 驗, 僅 須 參 加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及 證 券 投 資 與 財 務 分 析 兩 科 測 驗, 本 項 測 驗 以 2 科 總 分 合 計 達 140 分 為 合 格 ; 惟 其 中 有 1 科 成 績 低 於 50 分 者, 即 屬 不 合 格 ( 三 ) 取 得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僅 參 加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律 規 範 ) 一 科 測 驗 者, 該 科 測 驗 成 績 應 達 70 分 為 合 格 全 22 頁 第 15 頁

16 七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測 驗 經 信 託 業 業 務 人 員 信 託 業 務 專 業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者, 僅 參 加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乙 科 之 測 驗 者, 該 科 測 驗 成 績 達 70 分 為 合 格 八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專 業 科 目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之 證 券 法 規 概 論 證 券 法 規 之 範 圍 包 括 :1. 證 券 交 易 法 2. 證 券 交 易 法 施 行 細 則 3. 公 司 法 - 總 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關 係 企 業 專 章 4. 發 行 人 募 集 與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處 理 準 則 5. 外 國 發 行 人 募 集 與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處 理 準 則 6. 公 司 募 集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公 開 說 明 書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7.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年 報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8. 發 行 人 募 集 與 發 行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處 理 準 則 9.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準 則 10.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11.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12.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13.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14. 公 開 發 行 股 票 公 司 股 務 處 理 準 則 15.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出 席 股 東 會 使 用 委 託 書 規 則 16. 公 開 收 購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管 理 辦 法 17.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管 理 辦 法 18.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管 理 辦 法 19. 有 價 證 券 集 中 保 管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辦 法 20. 其 他 主 管 機 關 頒 訂 之 法 令 ( 詳 如 題 庫 叢 書 ) 九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測 驗 專 業 科 目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之 證 券 交 易 實 務 之 範 圍 包 括 :1. 發 行 市 場 2. 交 易 市 場 3. 稅 賦 與 必 要 費 用 ( 詳 如 題 庫 叢 書 ) 十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專 業 科 目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之 證 券 市 場 之 範 圍 包 括 :1. 發 行 市 場 2. 交 易 市 場 3. 基 金 4. 稅 賦 與 必 要 費 用 ( 詳 如 題 庫 叢 書 ) 十 一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測 驗 科 目 範 圍 : ( 一 ) 期 貨 交 易 法 規 :1. 期 貨 交 易 法 總 則 2. 期 貨 交 易 所 3. 期 貨 結 算 機 構 4. 期 貨 業 5. 同 業 公 會 6. 監 督 與 管 理 7. 仲 裁 8. 罰 則 9. 附 則 10. 期 貨 交 易 法 施 行 細 則 11. 期 貨 交 易 所 設 立 標 準 12. 期 貨 交 易 所 管 理 規 則 13. 期 貨 結 算 機 構 設 置 標 準 14. 期 貨 結 算 機 構 管 理 規 則 15. 期 貨 商 設 置 標 準 16.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17. 期 貨 商 負 責 人 及 業 務 員 管 理 規 則 18. 證 券 商 經 營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業 務 管 理 規 則 19.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務 規 則 20. 美 國 期 貨 交 易 法 21. 日 本 期 貨 交 易 法 22. 期 貨 信 託 事 業 設 置 標 準 23. 期 貨 信 託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24.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管 理 辦 法 25. 期 貨 信 託 事 業 募 集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公 開 說 明 書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26. 期 貨 顧 問 事 業 設 置 標 準 27. 期 貨 顧 問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28. 期 貨 經 理 事 業 設 置 標 準 29. 期 貨 經 理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 詳 如 題 庫 叢 書 ) ( 二 ) 期 貨 交 易 理 論 與 實 務 :1. 期 貨 交 易 概 論 與 各 國 實 務 2.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期 貨 交 易 實 務 3. 避 險 交 易 4. 投 機 性 期 貨 交 易 價 差 交 易 5. 選 擇 權 基 本 概 念 與 交 易 策 略 6. 臺 指 選 擇 權 契 約 規 格 交 易 結 算 制 度 與 相 關 規 定 7. 債 券 期 貨 ( 詳 如 題 庫 叢 書 ) 十 二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銷 售 機 構 銷 售 人 員 測 驗 專 業 科 目 範 圍 :1. 期 貨 信 託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2.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管 理 辦 法 3. 期 貨 信 託 事 業 募 集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公 開 說 明 書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4. 與 期 貨 信 託 基 金 募 集 銷 售 有 關 之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函 令 及 期 貨 公 會 自 律 規 範 ( 詳 如 題 庫 叢 書 ) 十 三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測 驗 專 業 科 目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測 驗 範 圍 :1.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及 顧 問 法 2.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設 置 標 準 3.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4.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5.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設 置 標 準 6.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7.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8.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管 理 辦 法 9.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募 集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處 理 準 則 10.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經 營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業 務 管 理 辦 法 11.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暨 顧 問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經 營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業 務 操 作 辦 法 12.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暨 顧 問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員 自 律 公 約 13.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暨 顧 問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員 及 其 銷 售 機 構 從 事 廣 告 及 營 業 活 動 行 為 規 範 14.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暨 顧 問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經 理 守 則 15.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從 業 人 員 行 為 準 則 16. 境 外 基 金 管 理 辦 法 ( 詳 如 題 庫 叢 書 ) 全 22 頁 第 16 頁

17 拾 測 驗 結 果 : 一 最 後 乙 節 測 驗 時 間 終 了 時, 電 腦 將 隨 即 計 算 測 驗 結 果, 應 試 人 員 可 持 IC 卡 至 測 驗 結 果 列 印 機 前, 插 入 IC 卡, 以 便 列 印 測 驗 結 果 通 知 書 二 未 達 合 格 標 準 者 將 IC 卡 換 回 個 人 身 分 證 後 可 逕 行 離 開 三 已 達 合 格 標 準 者 持 測 驗 結 果 通 知 書 並 繳 交 證 照 費 用 壹 佰 元, 取 得 經 測 驗 中 心 人 員 核 發 之 合 格 證 明, 並 於 櫃 檯 以 IC 卡 換 回 個 人 身 分 證 後 離 開 拾 壹 電 話 語 音 傳 真 服 務 系 統 作 業 使 用 說 明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電 話 語 音 傳 真 服 務 系 統 提 供 以 下 功 能 : 一 題 庫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二 筆 試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三 電 腦 應 試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四 證 明 書 補 換 發 作 業 查 詢 五 傳 真 服 務 作 業 傳 真 兼 具 語 音 電 話 代 表 號 :(02) 撥 通 後 請 依 語 音 指 示 按 鍵 操 作 語 音 功 能 選 擇 輸 入 一 碼 ( ): 1 題 庫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2 筆 試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3 電 腦 應 試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4 證 明 書 補 換 發 作 業 查 詢 5 傳 真 服 務 作 業 一 題 庫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1. 題 庫 最 新 動 態 報 導 2. 題 庫 勘 誤 表 傳 真 作 業 二 筆 試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1. 各 項 試 務 流 程 查 詢 2. 入 場 證 號 碼 查 詢 3. 測 驗 結 果 查 詢 4. 最 新 測 驗 動 態 報 導 5. 傳 真 服 務 作 業 三 電 腦 應 試 相 關 事 項 查 詢 作 業 :1. 各 項 試 務 流 程 查 詢 2. 已 排 滿 之 電 腦 應 試 日 期 查 詢 3. 已 報 名 之 考 生 電 腦 應 試 日 期 查 詢 四 證 明 書 補 換 發 作 業 查 詢 :1. 補 換 發 作 業 流 程 查 詢 2. 傳 真 服 務 作 業 五 傳 真 服 務 作 業 拾 貳 附 註 一 本 項 測 驗 僅 係 資 格 測 驗, 測 驗 合 格 人 員 不 得 要 求 主 辦 單 位 或 委 辦 單 位, 分 發 至 證 券 投 信 投 顧 暨 期 貨 事 業 服 務 或 向 各 證 券 投 信 投 顧 暨 期 貨 事 業 推 介 二 若 參 加 應 詴 人 員 願 意 由 委 辦 單 位 提 供 個 人 資 料 供 業 界 取 才 或 同 意 於 測 驗 合 格 後 由 本 基 金 會 以 電 子 郵 件 將 合 格 訊 息 通 知 所 屬 服 務 單 位, 請 於 填 寫 報 名 表 時 勾 選 並 詳 填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後 簽 名 示 之 三 測 驗 相 關 訊 息 可 查 詢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公 告, 網 址 : 四 應 考 人 如 對 網 路 報 名 有 任 何 問 題, 歡 迎 洽 詢 : , 至 至 至 ,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8:00~18:00 五 本 基 金 會 測 驗 中 心 電 話 語 音 傳 真 專 線 :(02) , 傳 真 號 碼 :(02) (02) 全 22 頁 第 17 頁

18 拾 參 電 腦 應 試 畫 面 說 明 本 基 金 會 為 加 強 原 電 腦 應 試 系 統 功 能, 已 於 近 日 完 成 軟 體 升 級, 新 系 統 之 操 作 畫 面 說 明 如 下 : 操 作 畫 面 說 明 應 試 人 進 入 考 場 後, 將 屬 於 個 人 之 IC 卡 插 入 IC 卡 槽, 以 進 入 身 分 確 認 畫 面 首 次 插 入 IC 卡 之 後 及 各 節 測 驗 開 始 之 前, 應 試 人 應 詳 細 核 對 個 人 資 料 是 否 正 確, 如 資 料 正 確 則 按 正 確 鍵, 資 料 有 誤 則 按 取 消 鍵 此 畫 面 為 應 試 前 之 等 待 畫 面, 應 試 人 可 點 選 模 擬 考 試 以 熟 悉 電 腦 應 試 之 各 項 操 作, 或 按 考 試 規 則 說 明 了 解 電 腦 應 試 之 各 項 規 定 全 22 頁 第 18 頁

19 模 擬 應 試 畫 面 : [ 選 項 ]: 考 生 需 在 畫 面 中 箭 頭 所 指 位 置 用 滑 鼠 點 選 答 案 [ 取 消 答 案 ]: 按 下 取 消 答 案 鍵 可 將 選 定 答 案 設 定 為 尚 未 做 答 狀 態 [ 上 一 題 / 下 一 題 ]: 可 選 擇 目 前 考 題 之 上 一 題 或 下 一 題 [ 結 束 考 試 ]: 測 驗 後 40 分 鐘 可 提 前 結 束 考 試 [ 相 關 圖 表 ]: 相 關 圖 表 會 配 合 著 題 目 本 身 之 問 題 與 選 項 出 現, 若 題 目 本 身 有 相 關 之 圖 表, 應 試 人 點 選 [ 圖 片 1] 即 可 顯 示 相 關 之 圖 表 [ 顯 示 未 答 題 號 ]: 可 顯 示 所 有 尚 未 做 答 之 題 號 [ 訊 息 列 ]: 如 應 試 中 有 任 何 不 當 操 作, 訊 息 列 會 顯 示 相 關 訊 息 [ 計 算 機 ]: 可 使 用 簡 易 型 計 算 機 電 腦 應 試 注 意 事 項 畫 面, 應 試 人 可 經 由 此 畫 面 閱 讀 電 腦 應 試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每 節 考 試 前 倒 數 二 分 鐘 會 出 現 身 分 再 確 認 及 倒 數 計 時 畫 面, 請 應 試 人 再 次 確 認 身 分, 並 按 [ 確 定 ] 鍵 全 22 頁 第 19 頁

20 應 試 畫 面 : [ 選 項 ]: 考 生 需 在 畫 面 中 箭 頭 所 指 位 置 用 滑 鼠 點 選 答 案 [ 取 消 答 案 ]: 按 下 取 消 答 案 鍵 可 將 選 定 答 案 設 定 為 尚 未 做 答 狀 態 [ 上 一 題 / 下 一 題 ]: 可 選 擇 目 前 考 題 之 上 一 題 或 下 一 題 [ 結 束 考 試 ]: 測 驗 後 40 分 鐘 可 提 前 結 束 考 試 [ 相 關 圖 表 ]: 相 關 圖 表 會 配 合 著 題 目 之 問 題 與 選 項 出 現, 若 題 目 本 身 有 相 關 之 圖 表, 應 試 人 點 選 [ 圖 片 1] 即 可 顯 示 相 關 之 圖 表 [ 顯 示 未 答 題 號 ]: 可 顯 示 所 有 尚 未 做 答 之 題 號 [ 訊 息 列 ]: 如 應 試 中 有 任 何 不 當 操 作, 訊 息 列 會 顯 示 相 關 訊 息 [ 計 算 機 ]: 可 使 用 簡 易 型 計 算 機 應 試 人 按 下 [ 計 算 機 ] 按 鍵, 即 可 使 用 簡 易 型 計 算 機 功 能 全 22 頁 第 20 頁

21 按 下 結 束 考 試 鍵 後, 應 試 人 再 次 確 認 是 否 結 束 此 節 測 驗 每 節 考 試 結 束 到 下 一 節 等 待 應 試 畫 面 前, 會 出 現 此 畫 面, 此 時 應 試 人 不 可 抽 出 IC 卡, 以 免 影 響 資 料 之 讀 寫 每 節 測 驗 開 始 前, 會 出 現 身 分 再 確 認 畫 面 請 應 試 人 再 次 確 認 身 分, 並 按 [ 確 定 ] 鍵 全 22 頁 第 21 頁

22 最 後 一 節 測 驗 完 畢 時, 會 出 現 此 畫 面, 此 時 應 試 人 不 可 抽 出 IC 卡, 以 免 影 響 資 料 之 讀 寫 此 畫 面 為 全 部 應 試 結 束 後 之 結 束 畫 面, 出 現 此 畫 面, 應 試 人 才 可 將 IC 卡 取 出 至 場 外 列 印 成 績 為 方 便 您 熟 悉 電 腦 應 試 之 操 作, 本 基 金 會 提 供 模 擬 應 試 程 式 ( 本 基 金 會 網 站 首 頁 / 電 腦 應 試 測 驗 / 下 載 專 區 / 電 腦 應 試 模 擬 軟 體 ) 全 22 頁 第 22 頁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灣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05DB2A3AB4FC049B77EB0C8ADFBB8EAAEE6B4FAC5E7C2B2B3B92E646F6378>

<4D F736F F D B05DB2A3AB4FC049B77EB0C8ADFBB8EAAEE6B4FAC5E7C2B2B3B92E646F6378> 中 華 民 國 產 物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民 國 101 年 財 產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簡 章 業 經 本 會 第 五 屆 理 事 會 100.11.03 第 十 三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一 報 名 資 格 : 凡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取 得 臺 灣 地 區 居 留 證 外 僑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證 大 陸 地 區 配 偶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7A6E6ACECA7DEA46ABEC7A57CA67EA8EEA4E9B6A1B3A1C4F2A9DBA9DBA5CDC2B2B3B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7A6E6ACECA7DEA46ABEC7A57CA67EA8EEA4E9B6A1B3A1C4F2A9DBA9DBA5CDC2B2B3B92E646F6378> 105 學 年 度 四 年 制 日 間 部 續 招 招 生 簡 章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四 年 制 日 間 部 續 招 招 生 委 員 會 校 址 :32097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健 行 路 229 號 電 話 :(03)4581196 轉 3231~3236 ( 招 生 處 試 務 組 ) 傳 真 :(03)2503900 網 址 :http://www.uch.edu.tw 中 華 民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101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技 優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流 程... 3 三 網 路 報 名 入 口... 4 四 使 用 報 名 系 統 操 作 介 紹...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著 作 權 文 件 核 驗 業 務 單 證 比 對 作 業 推 廣 說 明 會 報 告 單 位 :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財 政 部 關 稅 總 局 關 貿 網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6 年 10 月 12 日 簡 報 大 綱 PART 1 單 證 比 對 作 業 說 明 通 關 方 式 PART 2 申 辦 說 明 - 報 單 PART 3 申 辦 說 明 - 核 驗 單 PART

More information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方案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方案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應 試 簡 章..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登 錄 管 理 委 員 會 第 次 會 議 通 過 紅 色 劃 線 部 份 為 本 次 修 正 內 容 壹 辦 理 依 據 依 據 保 險 業 務 員 管 理 規 則 第 條 規 定 辦 理 貳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 ( 一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與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開 學 通 知 不 再 寄 發 紙 本,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閱 開 學 通 知 受 文 者 : 本 校 夜 間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與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各 班 學 生 102 年 12 月 主 旨 : 通 知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開 學 註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6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分 類 編 號 項 目 報 考 資 格 及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繳 費 低 收 /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其 他 1. 報 考 資 格? 1 報 考 資 格? 2 報 名 時 是 否 要 繳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3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緣起及效益

第一篇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緣起及效益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Q&A 目 錄 第 一 篇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緣 起 及 效 益 Q1: 公 用 事 業 範 圍?... 1 Q2: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統 一 發 票 緣 起?... 1 Q3: 公 用 事 業 為 什 麼 要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1 第 二 篇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之 方 式 Q4: 公 用 事 業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1、2016年TASA主試人員作業規範.docx

Microsoft Word - 附件1、2016年TASA主試人員作業規範.docx 主 試 人 員 作 業 規 範 一 主 試 人 員 擇 定 由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提 供 主 試 人 員 相 關 工 作 內 容 保 密 合 約 工 作 時 程 等 資 料 予 各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處 ), 俾 利 其 與 所 屬 各 級 學 校 於 協 商 推 薦 主 試 人 員 時 說 明 使 用 二 主 試 人 員 主 要 工 作 ( 一 ) 參 與 施 測 講 習

More information

新生入學

新生入學 註 冊 學 籍 相 關 問 題 Q&A 新 生 入 學 1. 我 是 新 生, 何 時 會 得 知 有 關 新 生 報 到 的 資 訊 及 註 冊 繳 費 通 知 單? 每 年 八 月 上 旬 會 將 新 生 入 學 相 關 訊 息 公 布 於 學 校 網 站 並 由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寄 繳 費 通 知 單, 未 收 到 資 料 的 學 生, 請 洽 註 冊 組 2. 我 應 如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ADBAA9B2A46ABEC72D313035BEC7A67EABD7BEC7A468ABE1B2C4A447B14DAAF8BEC7A468BEC7A6ECBEC7B57B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965ADFBB77C>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8C657ADBAA9B2A46ABEC72D313035BEC7A67EABD7BEC7A468ABE1B2C4A447B14DAAF8BEC7A468BEC7A6ECBEC7B57B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965ADFBB77C> 105 年 3 月 24 日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6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學 士 後 第 二 專 長 烘 焙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地 址 :721 台 南 市 麻 豆 區 南 勢 里 168 號 電 話 :06-5718877 571889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6 日 役 署 甄 字 第 1015001870 號 函 頒,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生 效 一 為 建 立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資 訊 化 及 規 範 作 業 流 程, 並 配 合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導 入 工 商 憑 證 計 畫 及 促 進 節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F3130345FA6DBB5FBB3F8A769AED15FB971BEF7A8745FC3B1A657C0C95F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F3130345FA6DBB5FBB3F8A769AED15FB971BEF7A8745FC3B1A657C0C95F2E646F6378> 電 子 工 程 / 班 認 證 規 範 G0: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G0.1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國 防 大 學 理 工 學 院 及 班 入 學 評 量 方 式 秉 持 公 平 公 開 原 則, 由 本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辦 理 碩 士 班 招 生 入 學 相 關 事 宜, 並 訂 定 各 項 招 生 作 業 規 則 與 施 行 細 則 ( 請 參 閱 招 生 簡 章 ) 由 於 本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A4A4B5D8B0B7B164C2E5C0F8B56FAE69A8F3B77C313035A67EB2C4A440A6B8C2E5B0C8A5F8B9BABADEB27AB14DB77EBB7BC3D2A6D2B8D5B3F8A657C2B2B3B9313034303230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A4A4B5D8B0B7B164C2E5C0F8B56FAE69A8F3B77C313035A67EB2C4A440A6B8C2E5B0C8A5F8B9BABADEB27AB14DB77EBB7BC3D2A6D2B8D5B3F8A657C2B2B3B9313034303230312E646F63> 105 年 醫 務 企 劃 管 理 專 業 認 證 考 試 報 名 簡 章 2016/2/1 105 年 第 一 次 醫 務 企 劃 管 理 專 業 認 證 考 試 報 名 簡 章 時 程 表 順 序 時 程 項 目 日 期 ( 星 期 ) 線 上 報 名 1 線 上 報 名 完 成 後 需 再 請 填 寫 附 件 6 月 1 日 ( 三 ) 至 一 報 名 表 與 附 件 二 資 格 審 查 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認 證 申 請 書 填 表 注 意 事 項 一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認 證 依 環 境 教 育 法 第 10 條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得 依 其 學 歷 經 歷 專 長 薦 舉 考 試 或 所 受 訓 練 予 以 認 證, 並 據 環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認 證 申 請 書 填 表 注 意 事 項 一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認 證 依 環 境 教 育 法 第 10 條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得 依 其 學 歷 經 歷 專 長 薦 舉 考 試 或 所 受 訓 練 予 以 認 證, 並 據 環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認 證 申 請 書 1. 申 請 者 請 完 整 填 寫 本 表 紅 線 框 內 各 欄 並 備 齊 各 項 文 件 2. 請 詳 閱 填 表 注 意 事 項 申 請 認 證 方 式 學 歷 經 歷 專 長 薦 舉 考 試 訓 練 ( 擇 一 勾 選 )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辦 理 環 境 教 育 工 作 之 事 項 行 政 教 學 ( 可

More information

4.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5,000 元 整 ( 複 訓 及 華 語 轉 外 語,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2,500 元 整 ) (1) 繳 費 方 式 : A. 請 購 買 郵 政 匯 票 - 受 款 人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 連 同 報 名 資 料 一 同 以 掛 號 方

4.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5,000 元 整 ( 複 訓 及 華 語 轉 外 語, 訓 練 費 用 新 台 幣 2,500 元 整 ) (1) 繳 費 方 式 : A. 請 購 買 郵 政 匯 票 - 受 款 人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 連 同 報 名 資 料 一 同 以 掛 號 方 104 一 招 訓 對 象 : ( 一 ) 領 隊 職 前 訓 練 : 經 考 選 部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領 隊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取 得 及 格 證 書 者 ( 二 ) 領 隊 人 員 重 行 參 加 訓 練 ( 複 訓 ): 領 隊 人 員 取 得 結 業 證 書 或 執 業 證, 連 續 3 年 未 執 行 領 隊 業 務, 申 請 重 行 參 加 訓

More information

網 路 請 購 操 作 手 冊 目 錄 (95~154) 壹 使 用 網 路 請 購 系 統 資 格...95~95 貳 如 何 進 入 網 路 請 購 系 統...96~96 參 網 路 請 購 / 查 詢 系 統 功 能 簡 介...97~111 肆 受 款 人 填 法 範 例...112~11

網 路 請 購 操 作 手 冊 目 錄 (95~154) 壹 使 用 網 路 請 購 系 統 資 格...95~95 貳 如 何 進 入 網 路 請 購 系 統...96~96 參 網 路 請 購 / 查 詢 系 統 功 能 簡 介...97~111 肆 受 款 人 填 法 範 例...112~11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網 路 請 購 操 作 手 冊 會 計 室 編 訂 99 年 10 月 網 路 請 購 操 作 手 冊 目 錄 (95~154) 壹 使 用 網 路 請 購 系 統 資 格...95~95 貳 如 何 進 入 網 路 請 購 系 統...96~96 參 網 路 請 購 / 查 詢 系 統 功 能 簡 介...97~111 肆 受 款 人 填 法 範 例...112~115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More information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證 書 申 請 書 修 正 規 定 一 受 文 機 關 : 內 政 部 二 申 請 人 中 文 姓 名 : 英 文 姓 名 :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 範 例 : 李 大 華 LI, TAI-HUA)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性 別 : 男 女 電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證 書 申 請 書 修 正 規 定 一 受 文 機 關 : 內 政 部 二 申 請 人 中 文 姓 名 : 英 文 姓 名 :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 範 例 : 李 大 華 LI, TAI-HUA)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性 別 : 男 女 電 三 核 發 或 換 發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開 業 證 書 : 每 張 新 臺 幣 一 千 五 百 元 四 補 發 或 變 更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開 業 證 書 : 每 張 新 臺 幣 一 千 二 百 元 前 項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證 書 或 開 業 證 書 之 申 請, 經 不 受 理 或 未 經 審 查 自 行 申 請 退 件 者, 已 繳 納 之 證 書 費 予 以 退 還 本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235B4C1AB48B055AA6BB357A441ACECB5A7B8D5B4FAC5E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235B4C1AB48B055AA6BB357A441ACECB5A7B8D5B4FAC5E7>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接 受 中 華 民 國 信 託 業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辦 理 本 次 測 驗 限 業 務 人 員 適 用 第 25 期 信 託 業 業 務 人 員 信 託 業 務 專 業 測 驗 信 託 法 規 乙 科 筆 試 應 試 說 明 手 冊 為 強 化 金 融 證 照 之 專 業 性 與 公 信 力, 提 昇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素 質, 金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99-009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99-009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ppt 一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作 業 流 程 1 重 大 變 革 事 項 99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群 ( 類 ) 新 增 藝 術 群 影 視 類, 共 計 21 群 ( 類 ) 01 機 械 群 08 工 程 與 管 理 類 15 外 語 群 英 語 類 招 生 群 類 別 02 動 力 機 械 群 09 商 管 群 16 外 語 群 日 語 類 03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五 報 名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所 地 址 :10556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興 南 路 1 段 1 號 905 室 電 話 :(02) 傳 真 :(02) 聯 絡 人 : 陳 小 姐 或 劉 小 姐 六 費 用

五 報 名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所 地 址 :10556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興 南 路 1 段 1 號 905 室 電 話 :(02) 傳 真 :(02) 聯 絡 人 : 陳 小 姐 或 劉 小 姐 六 費 用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移 民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105 年 度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訓 練 - 招 生 簡 章 - 壹 宗 旨 貳 依 據 為 培 訓 足 額 之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供 移 民 業 務 機 構 申 請 設 立 或 增 聘 改 聘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之 用 ( 特 別 說 明 : 取 得 移 民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證 明 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