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 74 号 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设臵分校区 第四条学校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行政主管部门为江苏省教育厅 因教育发展需要, 经审批机关批准, 学校可以分立 合并 更名及终止 第五条学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 74 号 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设臵分校区 第四条学校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行政主管部门为江苏省教育厅 因教育发展需要, 经审批机关批准, 学校可以分立 合并 更名及终止 第五条学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

Transcription

1 南京艺术学院章程 序言 南京艺术学院前身是 1912 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 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 1922 年, 颜文樑先生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 1952 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 上海美专 苏州美专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 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 址于江苏无锡社桥 1958 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 址于丁家桥 同年 6 月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 1959 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 经过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 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 历沧桑而弥坚, 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面向未来, 学校把建设 国内一流 国际知名综合性艺术大学 作为奋斗目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依法自主办学,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等法律 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南京艺术学院, 简称为南艺 ; 英文名称为 Nanjing Institute of the Arts, 简称为 NIA - 1 -

2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 74 号 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设臵分校区 第四条学校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行政主管部门为江苏省教育厅 因教育发展需要, 经审批机关批准, 学校可以分立 合并 更名及终止 第五条学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依法自主办学和管理,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学校是一所高等艺术院校, 核心学科门类为艺术学, 并根据条件适当发展交叉学科 第七条学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文艺方针, 遵循高等艺术教育规律, 致力于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服务社会 文化传承创新的办学任务 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学历教育, 适当开展其他类型教育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规模稳定在 人左右, 其他类型学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适当增减 第九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具体治理结构为 : 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 第十条中国共产党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 党委书记 副书记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 - 2 -

3 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等规定产生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 科研 创作 展演和服务社会等工作 副校长按规定程序产生, 协助校长分管学校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教授治学主要体现在由教授专家为主体的各类学术机构对学校办学的指导 评议 审议 咨询作用, 以及教授专家在教学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表率引领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民主管理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 工会 校董事会 校友会等组织依法参与学校办学活动来体现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鼓励和支持师生员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五条学校秉承 闳约深美 的校训, 遵循 不息变动 的创新精神 校标将 南 字作为外框, 形似甲骨文的 艺 字包含于内, 构成校标的造型 校歌为蔡元培作词 宋寿昌作曲的 我爱我的母校万年 建校纪念日为每年的 12 月 8 日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第十六条江苏省人民政府作为学校的举办者, 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校负责人, 依法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 保障学校办学条件, 支持学校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 并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管和考核 - 3 -

4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 ( 二 ) 自主制定教学计划 选编教材 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 ( 三 ) 自主设臵和调整学科 专业 ; ( 四 ) 自主开展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 艺术创作和社会服务 ; ( 五 ) 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 ( 六 ) 自主确定教学 科学研究 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臵和人员配备 ; ( 七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 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 ( 八 ) 根据社会需求 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 制定招生方案, 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 ( 九 )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 ( 十 )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 ( 十一 ) 管理 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 ( 十二 )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 ( 十三 )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 ( 一 ) 遵守法律 法规 ; ( 二 )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 - 4 -

5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 ( 三 ) 维护受教育者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 ( 四 ) 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 ( 五 )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 ( 六 ) 依法接受监督 ; ( 七 )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办学任务 第一节人才培养 第十九条培养高等艺术人才是学校最主要的办学任务 人才培养通过教育 教学的全部环节来完成 二级学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主要教学实体 校教学委员会是人才培养的跨部门协调机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学生工作处等部门是学校人才培养的主要行政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学校基本的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人才培养主要层次为本科生和研究生, 并依据艺术教育的特殊规律, 开办规模适度的中等艺术教育 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 第二十一条学校本科生教育致力于使学生较好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 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 研究生教育致力于使学生掌握坚实的学科基 - 5 -

6 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或艺术创作能力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实际, 自主设臵和调整专业, 自主制定教学大纲 教学计划, 自主选择和编写教材, 自主开展教学活动并考核学生成绩 第二十三条学校尊重受教育者个人的兴趣爱好, 倡导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在本科生教育中实施学分制管理, 全校各专业统一学分总量, 实行弹性学制和按学分收费的制度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学分制选课机制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实现知识交叉, 激发创作灵感, 实现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提升 通过艺术与社会实践 毕业论文 ( 设计 展演 ) 等环节, 培养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第二十五条学校致力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通过教学委员会 教学督导等途径对二级学院的教学质量 教学管理 专业建设状况进行评议, 教务处运用网上评教等手段, 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调查, 学校对教学质量的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进行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依照学籍规定对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 ; 依照学位条例,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并可向对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学位 第二节科学研究 - 6 -

7 第二十七条科学研究是学校办学的主要任务之一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 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 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 审议 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科研处是学校科研行政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学校围绕国家 地区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 统筹规划学科布局, 进行学科建设和结构调整, 促进科研发展 第二十九条研究院 ( 所 )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是学校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主要机构, 学校鼓励本校研究机构与国 ( 境 ) 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合作 第三十条学校设立科研基金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学科建设基金等专项经费, 发布科研项目, 接受课题申报, 资助教师和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校制定科研奖励条例, 褒奖科研成果卓著的教师和学生 第三十二条学校倡导学术自由精神, 严格学术道德规范, 对学术失范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对学术腐败的现象予以教育和处罚 第三节服务社会 第三十三条服务社会是学校办学的主要任务之一 学 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 对服务社会工作进 行管理, 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有形资产和 - 7 -

8 无形资产的同步保值增值 第三十四条学校服务于国家文化发展, 积极参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系统的建设, 为国家文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培养文化事业发展所需人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服务于社会文化产业, 通过设立联合组织机构, 开展多种形式的政 产 学 研合作, 为文化产业提供创意和产品, 培养文化产业所需人才 第三十六条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办公室是学校开展社会合作与产业开发的管理机构 第四节文化传承创新 第三十七条文化传承创新是学校办学的主要任务之一 校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是开展艺术创作 履行文化传承创新职责的专家咨询 评议机构 艺术创作与实践处是学校艺术创作 艺术展演 艺术实践等活动的行政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学校发挥艺术学学科的人文特性, 通过课堂教学 艺术观摩 艺术创作 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过程, 向学生传授文化艺术知识, 引领学生关注全人类的文明历史进程, 继承与发展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第三十九条学校注重中国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创新, 特别是对具有长江中下游和江苏省地域性特色的传统艺术的教学 研究方向, 给予特别的支持关注 第四十条学校教师和学生举办的各类艺术创作展演 - 8 -

9 活动, 以及美术馆 音乐厅 剧场 图书馆等场馆, 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本校学生 教师 职工有优先观摩 使用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学校制定艺术创作成果奖励条例, 褒奖艺术创作成果卓著的教师 学生或机构 ; 制定艺术创作项目资助条例, 资助教师 学生 机构的大型艺术创作展演活动, 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 第四十二条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教育和国际学术展演交流, 扩大与国 ( 境 ) 内外高水平大学及展演机构之间的合作, 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与交流 第四章学校党委 第一节党委的职权 第四十三条中国共产党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 把握学校发展方向, 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监督重大决议执行,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 一 )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文艺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立德树人, 依法治校, 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 ( 二 ) 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 科研 - 9 -

10 创作 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 三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 教育 培养 考核和监督, 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臵及其负责人的人选, 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做好老干部工作 ( 四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 五 ) 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管理权 话语权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 六 ) 加强大学文化建设, 发挥文化育人作用, 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 七 ) 加强对学校二级学院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 管理 服务工作, 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 八 ) 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 九 ) 领导学校工会 共青团 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 十 ) 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校常委会召集, 议题由常委

11 会确定 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表决事项时, 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第四十四条校纪检监察部门是学校的监督机构,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 协助党委加强和做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 检查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节党委常委会的议事范围 第四十五条党委常委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 履行全委会的职能, 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向全委会负责, 接受其监督 党委常委会议事必须遵照 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讨论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党委常委会的议事决策范围 : ( 一 ) 学习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 ; ( 二 ) 学校办学方针 指导思想 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 ( 三 ) 学校党的建设 思想政治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 ( 四 ) 学校重要规章制度 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 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和校长工作报告 ;

12 ( 五 ) 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臵 人员编制配备 师资队伍建设 学科和专业建设 服务社会等方案的制定及重大调整 ; ( 六 ) 干部任免 教育 培养 考核 奖惩和监督, 后备干部队伍规划建设方案, 重大人才引进政策 ; ( 七 ) 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收入分配方案, 大额度资金的借贷和使用, 重大基建项目, 产业发展政策, 国内外重要合作 交流项目 ; ( 八 ) 学校土地 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 资产的管理和处臵方案 ; ( 九 ) 审定学校表彰和向上级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 ( 十 ) 需要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第三节党委常委会的议事规则 第四十七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 ( 一 ) 党委常委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 二 ) 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 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 三 ) 党委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可召开 ; 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可召开 因故不能出席者须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

13 ( 四 ) 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 参加常委扩大会议的成员为 : 党委常委 非常委的校领导 议题需要表决时, 党委常委 非常委的校领导均有表决权 ( 五 ) 党委常委会召开时, 对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 必要时可以通知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讨论到有关问题时进会场 汇报或说明情况, 该议题讨论完毕即退场 ( 六 ) 党委常委会议事时, 非常委的党委办公室主任可列席会议, 负责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四节党委常委会议事决定或决议 第四十八条党委常委会议事决定或决议的规定 : ( 一 ) 党委常委会议事, 一题一议, 由提出议题者就议题作简要说明, 列席会议人员可作必要的汇报, 参加会议的成员根据说明或汇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 提出明确意见, 在征求常委们的意见后, 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 ( 二 ) 党委常委会议事,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经过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对讨论的议题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口头表决, 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可进行举手表决 ; 重要干部任免或特殊情况需要时, 可以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 三 ) 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 应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

14 题发生意见分歧, 双方人数接近, 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 可暂缓做出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后, 下次会议再讨论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请求裁决 ( 四 ) 讨论干部任免时, 人选必须经过组织部考察后提出 如原拟人选被否定, 应由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选 对未经组织考察的干部不做出决定 ( 五 )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 会后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口头或书面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事情况的讨论结果 ( 六 ) 党委常委会做出的决定, 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如有不同意见, 允许保留, 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 也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但必须坚决执行, 不得在会议之外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对常委会的议决事项, 如有异议, 可按规定进行复议 第五章校长 第一节校长的职权 第四十九条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 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 全面负责教学 科研 创作 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五十条校长主要职权范围 : ( 一 )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 基本管理制度

15 重要行政规章制度 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 重要办学资源配臵方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 年度工作计划 ( 二 )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臵方案 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推荐副校长人选, 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 三 )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 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 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 四 )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 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 五 )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把学校办出特色 争创一流 ( 六 ) 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 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 七 ) 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 八 )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 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 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 接受社会捐赠 ( 九 ) 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 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 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6 ( 十 )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 第五十一条校长办公会是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会议决议, 对学校行政工作进行决策的专门会议 校长办公会实行集体领导制, 保证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 规范化 第五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 ( 一 ) 制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律 法规和上级重要指示 决定的实施方案 ; ( 二 ) 贯彻落实党委关于学校办学方针 指导思想 发展规划 重大改革方案等决议 决定的实施方案 ; ( 三 ) 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学期工作安排 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 报告 ; ( 四 ) 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 专业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 校园建设和服务社会等规划 ; 研究制订教学 科研 人事 后勤等改革方案 ; 制定和实施教学和科研计划, 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 ; ( 五 ) 制定以行政系统为主的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 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 活动 ; ( 六 ) 制定学校内部行政管理机构的设臵或调整方案 ; 制定教学 科研 管理 服务和学生工作等的具体规章制度 ; 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

17 ( 七 ) 讨论决定筹措经费 吸纳资源 产学研合作等重要事项 ; 制定和实施年度财务预算, 落实大额度资金使用 重大基建项目及重大投资项目,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 研究处理保护和管理校产 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 ; ( 八 ) 审议决定教学 科研 管理 服务 学生工作等具体事项, 部署 协调全校性的行政工作, 听取二级学院 ( 校 ) 部处及直属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 ; ( 九 ) 讨论处理教代会 工会 团代会 学代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 ( 十 ) 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与国 ( 境 ) 内外高等学校 科研机构 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 ( 十一 ) 研究处理必须由校长办公会负责的突发事件等 第三节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 第五十三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 ( 一 )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 ( 或其委托的副校长 ) 主持, 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党委书记 副书记 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 二 ) 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 由分管校领导提出, 校长办公室收集汇总, 由校长与党委书记沟通后确定 对于重大决策, 应在会前进行必要的协商 沟通 调查 论证, 然后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 三 ) 凡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 分管校领导必须责成

18 相关职能部门事先进行充分调研 论证和协商, 在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 意见或建议后, 向会议提交书面材料 内容包括汇报要点, 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解决办法的方案 意见或建议 ( 四 ) 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会议中如有议题涉及有关领导需要回避的, 由会议主持人通知其回避 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会议实行一事一议 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会议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 有关部门 单位的代表可就议题作必要的补充汇报 ; 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归纳集中, 形成会议决定 ( 五 ) 校长办公会讨论重要问题时, 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 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 如对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 应暂缓做出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 必要时提交党委 ( 常委 ) 会决定 ( 六 ) 校长办公室主任可列席校长办公会, 负责会议记录等相关会务工作 ( 七 ) 校长办公会做出的决定, 由有关责任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如有不同意见, 允许保留, 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 也可以向上一级组织反映, 但必须坚决执行, 不得在会议之外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违者并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必须严格保密, 未经允许, 任何人不得泄露

19 第六章学术机构 第一节学术委员会 第五十四条根据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相关规定设立校学术委员会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审议 评议和咨询的专家机构, 下设若干分委员会, 学术分委员会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臵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 秘书长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十五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深 学风端正 坚持原则的校内教授专家组成, 设主任委员 1 人, 副主任委员 2-3 人, 委员 30 人, 秘书长 1 人 其中, 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 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 1/4; 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 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 1/2 成员经过自荐 推荐, 民主选举产生, 校长聘任 每届任期 4 年 第五十六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 一 ) 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 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 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 学科 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以及科学研究 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 自主设臵或者申请设臵学科专业 ; 学术机构设臵方案, 交叉学科 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 学科资

20 源的配臵方案 ; 教学科研成果 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 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 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 教学计划方案 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 学术评价 争议处理规则, 学术道德规范 ; 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 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 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 ( 二 ) 学校实施以下事项, 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 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 学校教学 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 对外推荐教学 科学研究成果奖 ;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 名誉 ( 客座 ) 教授聘任人选, 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 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 自主设立各类学术 科研基金 科研项目以及教学 科研奖项等 ; 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 ( 三 ) 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 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 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 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 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 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 教学 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赴境外办学, 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 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 学校应当做出说明 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 ( 四 ) 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 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 裁决学术纠纷 第五十七条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

21 ( 一 ) 学术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全体会议, 讨论工作方针 计划 总结及决定重大事项 主任委员可根据需要召开各学科学术分委员会主任会议, 讨论和决定各学科学术分委员会日常工作 遇有重大事项, 主任委员可决定临时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 二 ) 讨论重大学术及相关问题时, 学术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参与讨论 ( 三 ) 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方为有效 ; 会议决议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经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为有效 ( 四 )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评议的事项与委员或其亲属有关时, 该委员须回避 ( 五 ) 凡学术委员会会议上确定需要保密的内容, 委员必须保密, 并执行和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审议或评议结果 第二节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 依法开展学位事务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位管理的专家决策机构, 下设若干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臵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十九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 副主任委员 2 人, 委员 人, 秘书长 1 人 学位评定委员会

22 成员应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 成员中至少半数以上应是具有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经验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名单由校长提名, 校长办公会集体决定, 报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六十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 一 ) 作出授予或撤销相应学位的决定 ; ( 二 ) 审议增列或调整学位授权点的相关工作 ; ( 三 ) 审议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资格 ; ( 四 ) 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 ; ( 五 ) 其他需要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六十一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事规则 : ( 一 ) 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工作会议, 审议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 ; 如遇特殊情况, 可随时召集会议 ( 二 ) 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出席, 方为有效 ; 会议决议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经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为有效 ( 三 ) 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但被邀请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节教学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校教学委员会是评价和指导本科教学工作的跨部门协调机构, 在校党委 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调研 规划 咨询 指导 评价和审议,

23 下设若干个分委员会 教务处及二级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代行秘书机构职责 第六十三条校教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 副主任委员 2-3 人, 委员 人, 秘书长 1 人 教学委员会委员由校领导 二级学院院长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授 教学督导代表组成 分委员会委员由 7-9 人组成, 具体人选在各教学单位提名推荐的基础上, 由教务处依据学科 ( 专业 ) 布局协商后, 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六十四条教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 一 ) 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 对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方案及模式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材建设 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 教学管理 办学特色等进行专题调查研究, 提出合理化建议 ; ( 二 ) 对人才培养方案 重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等进行审议 ; ( 三 ) 参与各类教研教改 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 结项的审查和评估工作 ; 参与校级 ( 含校级 ) 以上教学成果及各类教学奖项的评审工作 ; 参与省级 ( 含省级 ) 以上教学成果及各类教学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 第六十五条教学委员会议事规则 : 校教学委员会及各分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 如需表决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投票方为有效, 赞成票超过总票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时方为通过 ; 委员会根据审议内容,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

24 议, 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四节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 第六十六条校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是指导 评议学校艺术创作活动的专家机构,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的布局, 下设各分委员会 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艺术创作与实践处, 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十七条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 副主任委员 2-3 人, 委员 人, 秘书长 1 人 委员原则上由从事艺术创作实践的专家 教授以及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组成 分委员会按学科设立, 由 7-11 人组成 第六十八条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 一 ) 审议学校年度艺术创作项目资助计划, 对原创作品的创作过程 创作结果进行项目管理 ; ( 二 ) 指导学校的重点创作品牌项目, 参与创作专题研讨会, 对作品的创作 修改 加工和提高提出指导性意见 ; ( 三 ) 审议学校重大艺术赛事 展演计划, 组织校内各类艺术比赛 汇演 展览的评奖工作 ; ( 四 ) 深入教学第一线, 发掘 扶持师生的各类创作和展演活动 ; ( 五 ) 审议评定学校年度创作成果奖励等有关事项 第六十九条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议事规则 : ( 一 ) 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

25 会议, 讨论工作方针 计划 总结及决定等重大事宜, 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主任委员可根据需要召开各学科分委员会会议, 讨论和决定各学科分委员会相关事宜 遇有重大事项, 主任委员可决定临时召开校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 ( 二 ) 讨论重大创作实践及相关问题时, 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参与讨论 ( 三 ) 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出席, 方为有效 ; 会议决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经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为有效 ( 四 ) 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根据会议内容,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七章民主管理 第一节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七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听取学校章程草案及其他基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 听取学校发展规划 教职工队伍建设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校园建设 学校管

26 理和后勤保障等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 听取学校年度工作 财务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 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 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 考核 奖惩办法 讨论审议学校上一届 ( 次 )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 通过校务公开 听证会 质询会 代表巡视制度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学校章程 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 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 听取和讨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二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处理, 并协助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 第七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原则上以分工会为单位, 按分配名额和条件经过民主协商确定候选人, 由教职工选举产生 第七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 : ( 一 ) 享有公民权的学校正式工作员工 ; ( 二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方针 政策, 遵纪守法, 作风正派 ; ( 三 ) 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在本职工作中以身作则, 起模范带头作用, 热心于群众工作 ; ( 四 ) 具有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 办事公道

27 第七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职权 : ( 一 ) 按大会规定程序, 提出提案和议案 ; ( 二 ) 就大会各项议程发表意见, 提出建议, 参加表决 ; ( 三 ) 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 ( 四 ) 检查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并提出询问 ; ( 五 ) 拥有工会主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十六条学校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听取意见, 认真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执行有关决议 学校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二节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 ( 本科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学生在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代表全校学生的意见, 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 是拓宽学校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道 学生会在校团委指导下, 研究生会在研究生部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七十八条学校根据需要, 设立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和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第七十九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 ( 一 ) 审议和通过工作报告 ; ( 二 ) 审议和通过工作计划 ;

28 ( 三 ) 制定 修改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 ( 四 ) 选举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委员 ; ( 五 ) 其他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事项 第八十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经民主程序产生,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 : ( 一 )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 ( 二 ) 自觉遵守和维护校纪校规, 政治觉悟高, 成绩优良, 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 ( 三 ) 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第八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组织制度 : ( 一 ) 学生代表大会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会议, 由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 特殊情况下, 由常务委员会提议, 报请校党委批准, 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 ( 二 )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设主席一名, 副主席若干名, 由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 ( 三 ) 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会议决议应得到与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 方能通过 ; ( 四 ) 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学生会 研究生会 ) 行使其职权 第八十二条学校尊重和支持学生代表大会行使学校民主管理的职权, 听取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 认真处理学生代表大会提案 决议, 为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 研究

29 生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第三节民主党派及其他群众组织 第八十三条工会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和 中国工会章程 开展工作, 履行工会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反映和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第八十四条学校共青团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 按照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开展活动, 发挥思想政治教育 校园文化建设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提高学生素质等方面的组织 引导作用 第八十五条学校民主党派组织和社团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学校充分保障民主党派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学校董事会 第八十六条董事会是为学校办学方向 发展规划 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 建议 指导和监督的智囊组织, 是促进学校与社会建立联系与合作 筹措教育发展资金 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非行政性常设机构 学校通过董事会的组织形式, 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办学, 促进学校的改革和

30 发展, 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提高学校为社会各界服务的能力 第八十七条董事会由学校和热心于高等教育事业 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各级政府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 各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及师生代表经协商成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副董事长若干名, 设名誉董事长 名誉董事若干名 董事长由学校提名, 董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第八十八条董事会的组建原则 : ( 一 ) 平等原则, 各董事单位之间关系平等 相互尊重 平等协商 ; ( 二 ) 自愿原则, 参加董事会的单位 个人, 均与学校自愿协商决定 ; ( 三 ) 互利原则, 董事会为学校和校董事会成员单位在教学 科研 生产 流通等方面的合作, 提供双向服务, 互惠互利 ; ( 四 ) 求实原则, 董事会工作从实际出发, 不断探索有效工作途径 第八十九条董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 ( 一 ) 联络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加强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系, 共同承担教育 科研项目, 不断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 ; ( 二 ) 定期召开董事会议, 听取和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讨论 研究董事会工作计划及重要事项 ;

31 ( 三 ) 听取学校工作报告, 对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 ( 四 ) 讨论 通过和修订董事会章程, 审议吸收新的董事会成员 第九十条董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 ( 一 ) 根据董事会成员单位的需要, 优先选择学校的优秀毕业生 ; ( 二 ) 学校通过各种形式, 为董事会成员单位培养各类急需的专业人才, 或由董事会成员单位与学校联合办学, 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服务 ; ( 三 ) 学校积极为董事会成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实际需要, 可共同申报研究课题, 开展合作 ; ( 四 ) 学校聘请有经验和名望的董事会成员担任学校客座教授 兼职教授 研究生导师, 根据需要定期邀请董事会成员单位派人来学校讲学 ; ( 五 ) 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董事会成员单位和个人可被载入学校校史 ; ( 六 ) 董事会成员可以以资金 项目 设备等形式与学校合作兴办实业, 并享受校办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九十一条董事会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 ( 一 ) 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 物质或其他方面的支持 ; ( 二 ) 向社会募集董事会基金, 向董事会推荐新的董事会成员单位 ;

32 ( 三 ) 为学校提供各种信息, 促进学校与董事会成员单位及社会的广泛接触和联系 ; ( 四 ) 优先向学校委托研究课题 有偿培训等项目 ; ( 五 ) 为学校教学 科研与社会实践活动等提供方便和支持, 共建教学科研基地 科学实验场所和学生实习 ( 实践 ) 基地 ; ( 六 ) 协助学校落实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 ; ( 七 ) 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 向国内外宣传学校的办学成就, 扩大学校影响, 提高学校的国际声誉,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九十二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 ( 一 ) 董事会由董事长 ( 或其委托的副董事长 ) 主持,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如有重大事项, 可以随时召开 ; ( 二 ) 董事会讨论的议题, 由学校或董事会成员提出, 董事会秘书处收集汇总, 经提前协商后确定 ; ( 三 ) 凡提交校董事会讨论的议题, 学校必须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事先进行充分调研 认证和协商, 在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 意见或建议后, 向会议提交书面材料 ; ( 四 ) 董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会议实行一事一议,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归纳集中, 形成会议决定 ; ( 五 ) 董事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 如对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 应暂缓做出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 ;

33 关工作 ( 六 )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 整理会议纪要等相 第五节校友会 第九十三条学校依法注册成立校友会 校友会是由校友自愿组成的联谊性 学术性 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校友会的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方针 政策和社会道德准则 第九十四条曾经供职或就读于下列学校的皆为本校校友 : ( 一 ) 创办于 1912 年的原上海图画美术院 ; ( 二 ) 改名于 1930 年的原上海美术专科学校 ; ( 三 ) 创办于 1922 年的原苏州美术专科学校 ; ( 四 ) 合并于 1952 年的原华东艺术专科学校 ; ( 五 ) 更名于 1958 年的原南京艺术专科学校 ; ( 六 ) 定名于 1959 年的南京艺术学院 第九十五条校友会的活动范围 : ( 一 ) 加强校友间 校友和母校间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 ( 二 ) 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 ; ( 三 ) 进行学术交流 组织联谊活动 ; ( 四 ) 编辑 印刷校友内部通讯资料 第九十六条学校多方面收集校友信息, 多渠道联络校友, 多角度整合校友资源, 弘扬学校传统, 提升学校形象,

34 促进共同发展 第九十七条为更好地服务校友, 形成母校关心校友 校友回馈母校的良性互动局面, 学校向校友提供以下权益 : ( 一 ) 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于校友所在单位 ; ( 二 ) 为校友联系交流活动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 ( 三 ) 校友可优先和学校开展科研合作及科技转让 ; ( 四 ) 对于入学的特困校友子女, 学校优先提供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机会 第九十八条学校尊重和支持校友会行使学校民主管理的职能, 听取校友会提出的意见 建议, 为校友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第八章二级学院 第一节二级学院的职责 第九十九条二级学院是以单一学科和相近学科多个系 ( 教研室 ) 组成的基层教学与科研组织 二级学院和下设的系 ( 教研室 ) 是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具体实施单位, 是学校办学重要的组织机构 承担教学任务并直属于学校的系 ( 部 中心 所 ) 职责及与学校的关系参照二级学院执行

35 第一百条二级学院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 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下, 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 实行自主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二级学院党总支的主要职责 : ( 一 ) 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 ( 二 ) 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 ( 三 ) 党支部建设工作 ; ( 四 ) 党员教育 管理与发展工作 ; ( 五 )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 ( 六 ) 统战和群团工作 第一百零二条二级学院院长的主要职责 : ( 一 ) 教学工作 ; ( 二 ) 科研与艺术创作 ( 艺术实践 ) 工作 ; ( 三 ) 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 ( 四 ) 服务社会工作 ; ( 五 ) 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节二级学院的领导体制 第一百零三条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 坚持学院工作集体领导原则, 学院党组织与行政共同决策本单位重要事项 共同负责落实本单位各项工作 同步接受工作考核 协同推进事业发展 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学院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讨论和决定二级学院的重要事项

36 第三节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第一百零四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 : ( 一 ) 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年度总结, 重要改革措施, 重要规章制度, 学科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等 ; 人事调配建议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奖惩考核 招生组织 就业等 ; 年度经费预算 大宗资金使用 收入分配等 ; ( 二 ) 研究审议本单位向上级上报 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递送的重要文件 材料 ; ( 三 ) 研究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 ; ( 四 ) 研究校党委 校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制定落实方案 第一百零五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 ( 一 )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 同时也应集中 汇总其他与会成员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 二 ) 会议要做好准备工作, 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 每个需要解决问题的会议议题, 应事先准备好两个以上解决方案, 提供会议讨论研究 ( 三 ) 凡未经多数党政负责人会前审定的临时性问题, 一般不列入议题进行讨论 需要临时动议的突发性重大事件除外 ( 四 ) 根据议题内容和党政领导分工情况,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召集并主持

37 ( 五 )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应在全体成员到会时方可召开,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需向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请假 到会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会议有效 ; 出席会议的成员若少于三分之二, 会议应改期进行 ; 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 如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 可在会前提出书面意见 ( 六 ) 在对本院重大事项决策前, 党总支应与行政共同对议题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同时, 党总支应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针对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有关决策的建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后, 党组织要发动党员, 团结教职工, 保证决策的实施和落实 ( 七 ) 党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 八 )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 凡涉及到直系亲属的有关问题, 按规定有关人员需要回避的, 会议主持人应通知其回避 ( 九 )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 应做好记录, 与相关资料一起存档备查 第四节学校对二级学院的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学校根据发展需要, 决定设立或撤销二 级学院的建制, 确定其学科专业布局, 核定其办学规模和招 生名额

38 第一百零七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任命二级学院的党政领导 第一百零八条学校定期考核二级学院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一百零九条学校保障二级学院办学经费来源, 提供其他办学资源, 支持与引导二级学院科学发展 第一百一十条二级学院在学校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 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章教职工 第一节教职工的权益 第一百一十一条教职工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 是学校最宝贵的财富, 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学校办学质量的根本保证 工会代表教职工的利益,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人事处是学校人力资源的行政管理机构 第一百一十二条学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工勤人员等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岗位管理制度 按照科学合理 精简效能的原则设臵岗位, 明确岗位名称 职责任务 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度, 竞聘上岗 按岗聘用 合同管理 新聘用教职工, 应当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39 学校按照按岗申报 按岗评聘原则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第一百一十三条学校根据人事管理制度, 对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 业务水平 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人员 晋升工资和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 ( 二 ) 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进修 培训和相应工作机会 ; ( 三 ) 在品德 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 ( 四 ) 公平获得劳动报酬 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 ( 五 ) 知悉学校改革 建设 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 ( 六 ) 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七 ) 就职务评聘 福利待遇 评优评奖 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 ( 八 )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教职工的义务第一百一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履行下列义务 : ( 一 ) 遵守宪法 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遵守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 二 ) 珍惜爱护学校声誉, 维护学校利益, 自觉为学校

40 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 ( 三 ) 勤奋工作, 恪尽职守, 完成规定的教学 科研 管理和服务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 ( 四 ) 尊重和爱护学生, 保护学生权益,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 五 ) 爱护学校教育教学设施, 合理使用学校资源 ; ( 六 )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节学校对教职工的管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尊重和爱护人才, 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为教师开展教学 科学研究 创作展演, 提高专业水平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一百一十七条学校尊重教师教学 科研和其他创造性活动, 尊重和保护学术自由, 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 引领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 第一百一十八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 稳步提高教师的工资 福利待遇 生活与工作条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学校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教职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有权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学校反映 教职员工对答复不满意的, 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申诉

41 第一百二十条学校实行教职工退休 转岗 待岗制度, 按国家规定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第一百二十一条学校实行教职员工按劳分配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 第四节学校对教职工的培养 第一百二十二条学校重视教职工的培养, 采取在职学习 进修 访学 专题培训等多种途径, 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一百二十三条学校实行新进教职工校内岗前培训制度, 并就其试用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 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考核, 其结果作为评价教职工工作业绩 辞退等的重要依据 第一百二十四条学校重视教师的培养, 通过学校 省 国家的各项人才培养工程和留学基金, 促进教师学历 学位 学源结构不断优化, 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第一百二十五条学校鼓励校际交流和在职进修, 通过选派省内访问学者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及在职攻读学位等途径, 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业务水平, 开阔研究视野, 完善知识结构, 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章学生

42 第一节学生的权益 第一百二十六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 取得入学资格, 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学生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对象, 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学生 二级学院是培养学生 管理学生的主体机构, 校学生工作处是学生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 第一百二十七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 ( 二 ) 参加社会服务 勤工助学, 在校内组织 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 ( 三 ) 申请奖学金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 向学校 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 对学校 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 ( 六 )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一百二十八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 ( 一 ) 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 ( 二 )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 ( 三 ) 努力学习, 完成规定学业 ;

43 ( 四 )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 ( 五 )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 ( 六 )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学校对学生的管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学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会 党团组织等参与学校管理, 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百三十条学校引导学生养成热爱祖国 珍爱生命 尊重人权 尊敬师长 诚实守信 爱护自然 热心公益的良好品性 第一百三十一条学校关心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 通过助学贷款 勤工俭学 特困补助 心理疏导等形式, 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一百三十二条学校对表现突出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 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 第一百三十三条学校对违法 违纪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种类分为 :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 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与学

44 生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应做到程序正当 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第一百三十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 职能部门负责人 教师代表 学生代表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接受学生申诉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 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提起申诉 申诉委员会按照申诉受理 事实调查 审议决定的程序处理学生申诉 第一百三十五条学校设立共青团 学生会 研究生会等组织, 并在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活动 第一百三十六条学校支持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课外活动, 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 以及学校 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十一章经费与资产 第一节经费的来源 第一百三十七条学校办学经费以国家投入为主, 多渠道筹措社会经费为辅, 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培养成本 学校努力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 积极筹措事业发展资金 第一百三十八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

45 ( 一 ) 财政拨款收入 ; ( 二 ) 上级补助收入 ; ( 三 ) 事业收入 ; ( 四 ) 经营收入 ; ( 五 ) 附属单位缴款 ; ( 六 ) 接受社会捐赠以及其他方面的收入 第二节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学校坚持勤俭办学方针, 依法使用办学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一百四十条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用于配备与学校学科门类和专业类型相适应的师资力量 校舍和教学设备, 保障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艺术创作与展演的需要 第一百四十一条学校致力于完善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正确处理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国家 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第一百四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收入, 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 统一管理 统一核算 第一百四十三条学校实行 统一领导 集中管理 的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管理机构, 在校长的领导下, 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

46 第一百四十四条学校坚持 严格支出管理, 合理使用资金 的总原则, 合理编制预算, 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费用,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接受上级监督 第三节国有资产管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依法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 第一百四十六条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 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的管理, 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一百四十七条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无形资产, 包括校名 校誉和校有知识产权等 第一百四十八条学校建立和完善资产配臵 日常管理 出租出借 对外投资和资产处臵等管理制度, 建立统一领导 归口管理 分级负责 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第四节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百四十九条学校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 接受社会捐赠, 管理捐赠项目和基金, 支持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第一百五十条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长 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47 第一百五十一条基金会由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 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 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的资格如下 : ( 一 ) 拥护本基金会的章程 ; ( 二 ) 有加入本基金会的意愿 ; ( 三 ) 关心本基金会的发展, 热心本基金会的工作 ; ( 四 ) 对本基金会有实质性的支持, 或在教育 文化艺术及社会各界享有较高威望 第一百五十二条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 ( 一 ) 支持学校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 ( 二 ) 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 ( 三 ) 资助在校贫困学生 ; ( 四 ) 支持 投入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第一百五十三条基金会的收入来源 : ( 一 )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 ( 二 ) 投资收益 ; ( 三 ) 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一百五十四条基金会按照合法 安全 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第十二章附则

48 第一百五十五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校长办公会审核 学校党委会审定, 由校长签发, 上报江苏省教育厅核准后发布, 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一百五十六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章, 根据学校章程制定的学校管理条例 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均应符合章程精神, 不得与章程相抵触, 章程修正程序应按教育部规定程序执行 第一百五十七条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修订 : ( 一 ) 章程依据的教育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 ( 二 ) 学校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 ( 三 ) 学校的办学理念 办学目标发生变化 ; ( 四 ) 其他应修改章程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五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http://www.x 师资队伍 表 1-1 校领导基本信息 校领导基本信息 编号姓名职务出生年月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校内分管工作专业 学习和工作简 历 ( 链接 1 叶孟理党委书记 1953/05 男教授大学 纪委 党政办 公室 组织部 哲学 edu.cn/news_.php?sort_id &nav=2 人事处 财务 http://www.x 2 唐俊琪 院长 党委副书记 1955/12 男教授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闽教职成〔2013〕33号

闽教职成〔2013〕33号 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规划 (2016-2020)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邮电学校 联系人冯力 联系电话 13609596106 电子邮件 44537044@qq.com 编制日期 修订日期 2016 年 4 月 23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一 建设基础... 1 ( 一 ) 学校概况... 1 ( 二 ) 建设基础... 1 ( 三 ) 存在问题...

More information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校党字 2016 26 号 关于印发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坚持和完善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 机关党委 各学院 ( 研究院 ) 党委 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 各院 部 处 ( 室 馆 所 中心 ) 直属单位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北化大党发 2016 13 号 关于印发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 处及校直属单位 :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 已经校党委第十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 请认真执行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北京化工大学 2016 年 3 月 3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27 号 ( 成都学院 ) 成都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成都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8 月 11 日 2015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2 年, 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 由东北财政专门学校 东北银行专门学校 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及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系 会计统计系合并组建, 校址在沈阳 其后, 东北商业专科学校 东北合作专科学校, 东北人民大学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2 年, 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 由东北财政专门学校 东北银行专门学校 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及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系 会计统计系合并组建, 校址在沈阳 其后, 东北商业专科学校 东北合作专科学校, 东北人民大学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2 年, 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 由东北财政专门学校 东北银行专门学校 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及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系 会计统计系合并组建, 校址在沈阳 其后, 东北商业专科学校 东北合作专科学校, 东北人民大学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统计 工业会计两个专修科, 并入东北财经学院 1958 年, 东北财经学院与沈阳师范学院 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

More information

(7) 加强对学校院 ( 系 ) 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 管理 服务工作, 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 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 领导学

(7) 加强对学校院 ( 系 ) 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 管理 服务工作, 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 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 领导学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 以下简称 高等学校 ) 领导的根本制度, 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 必须毫不动摇 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等有关规定, 结合高等学校实际, 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承接托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管理的请示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承接托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管理的请示 附件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术发展 规范学术管理, 按照 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 的要求,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 科研 人才队伍建设等学术事务中的决策 咨询作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和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 (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章程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主要职能... 2 第三章 组织管理体制... 3 第四章 教职员工... 9 第五章 学生... 12 第六章 学校与社会... 14 第七章 经费及资产... 15 第八章 学校标识... 16 第九章 附则... 17 序言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的前身是 1959 年成立的浙江水电技工学校和 1984 年成立的浙江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序 言...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功能与教育形式...3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4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15 第五章 教职工...18 第六章 学 生...21 第七章 经费 资产与保障...24 第八章 外部关系...26 第九章 附 则...27

目 录 序 言...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功能与教育形式...3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4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15 第五章 教职工...18 第六章 学 生...21 第七章 经费 资产与保障...24 第八章 外部关系...26 第九章 附 则...27 目 录 序 言...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功能与教育形式...3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4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15 第五章 教职工...18 第六章 学 生...21 第七章 经费 资产与保障...24 第八章 外部关系...26 第九章 附 则...27 武汉纺织大学章程 序 言 武汉纺织大学初建于 1958 年, 始称武汉纺织工学院, 是原中国纺织工业部所属的行业院校

More information

南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文件 通大学位 2012 14 号 南通大学关于印发 南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 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学院 系 室 所 部门 群团组织 直属单位 现将 南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印发给 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1 - - 2 - 2.0 3 4-3 - - 4 - - 5 - 2.0 5 8 5-6 -

More information

旅游科学

旅游科学 旅 游 科 学 王春雷 会展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院校对于会展办学的整体设计 因而需要进行系统性的构建 但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 更缺乏实证性的研究 本 文基于文献综述的发现和会展专业的特点 从理论上构建了一个项目驱动型会展 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 进而以上海师范大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为例 侧重从教育理念 培养目标 培养过程 培养制度和培养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 项目驱动型 会展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0 号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1 月 10 日 2015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More information

同济大学章程

同济大学章程 同济大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与规章,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 适用本章程 学校章程是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 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同济大学, 英文译名为 Tongji University,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青岛理工大学章程 序言青岛理工大学前身是 1952 年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 1953 年, 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 1958 年, 划归山东省管理 1960 年, 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 1978 年, 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 1985 年, 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 以冶金工业部领导为主 1998 年, 划转山东省领导, 实行 中央与地方共建, 以地方管理为主 的管理体制 2004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 证券代码 :833266 证券简称 : 生物谷主办券商 : 华融证券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四个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 一 ) 召开情况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More information

材料

材料 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2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学校权利与义务... 3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 6 第四章 教职员工... 14 第五章 学生... 17 第六章 经费与资产... 19 第七章 学校与社会... 20 第八章 学校标识... 21 第九章 附则... 21 1 序言浙江外国语学院创办于 1955 年, 前身为浙江教育学院, 2010 年,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

More information

教育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9 号 同济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 9 届党委会第 13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同济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

教育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9 号 同济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 9 届党委会第 13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同济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 教育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9 号 同济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 9 届党委会第 13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同济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3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前身为隶属于浙江省物资局的浙江省物资学校, 始创于 1978 年 12 月 2000 年 3 月, 筹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2 年 1 月,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 保障办学自主权, 促进科学发展,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科技学院章程

浙江科技学院章程 浙江科技学院章程 序言浙江科技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其前身为成立于 1980 年的浙江大学附属杭州工业专科学校, 先后更名为杭州工业专科学校 浙江大学附属杭州高等专科学校 杭州高等专科学校和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2001 年更名为浙江科技学院 学校坚持应用型 国际化办学特色, 立足浙江 面向长三角 辐射全国 放眼世界, 主动服务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 积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应用型大学

More information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促进依 法治校和科学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促进依 法治校和科学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 核准书第 22 号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等规定, 你校 2014 年 10 月 25 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审核的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章程论证专家委员会评议 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 公示无异议, 现予核准 本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刘克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刘克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序言 天津城建大学 ( 以下简称 学校 ) 是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创建于 1978 年, 时名天津大学第四分校,1979 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 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 年更名为现名 为促进依法治校, 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城建大学,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21 号 ( 四川文理学院 ) 四川文理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四川文理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8 月 11 日 2015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序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 1982 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 1984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 年, 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1992 年更名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2000 年, 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2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

序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 1982 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 1984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 年, 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1992 年更名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2000 年, 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2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 5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7 第四章教职工 15 第五章学生 17 第六章经费 资产及后勤 19 第七章学校与社会 20 第八章附则 20 1 序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 1982 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 1984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 年, 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More information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扬学术民主, 倡导学术自由, 规范学术管理,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和 内蒙古科技大学章程 及相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 ( 简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扬学术民主, 倡导学术自由, 规范学术管理,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和 内蒙古科技大学章程 及相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 ( 简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扬学术民主, 倡导学术自由, 规范学术管理,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和 内蒙古科技大学章程 及相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 ( 简称 校学术委员会 ) 是学校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核心, 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 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

More information

2006 2006 2006 3800 2005 300 8.6% 2005 268 289 5-1 2000 1000 2006 1600 2000 40.0% 2006 42.1% 19991300 2003 1570 2006 R&D 150.2 2005 13.7 10.1% R&D 122

2006 2006 2006 3800 2005 300 8.6% 2005 268 289 5-1 2000 1000 2006 1600 2000 40.0% 2006 42.1% 19991300 2003 1570 2006 R&D 150.2 2005 13.7 10.1% R&D 122 77 2006 2006 2006 3800 2005 300 8.6% 2005 268 289 5-1 2000 1000 2006 1600 2000 40.0% 2006 42.1% 19991300 2003 1570 2006 R&D 150.2 2005 13.7 10.1% R&D 122.4 9.4 %2000 2006 R&D R&D 62.9%R&D 76.1% 80% 5-2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医科大学章程

重庆医科大学章程 0 重庆医科大学章程 序言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 1956 年, 由原上海第一医学院 ( 现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 分迁来渝组建, 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 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1980 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13 年成为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2015 年成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以 办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

More information

京教函〔2011〕272号

京教函〔2011〕272号 北京农学院章程 序 言 北京农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始建于 1956 年的河北省通县农业学校,1958 年通县农业学校与北京农业合作干部学校合并为北京市农业学校,1965 年更名为北京农业劳动大学,1978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北京农学院 1983 年, 学校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3 年, 学校获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发展目标是建设都市型现代农林大学 第一章总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20 号 山东师范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上报我厅的 山东师范大学章程, 业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为 Yiwu Industrial & Commercial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YWICC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 2 号, 网址为 第四条学校由义乌市人民政府举办,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为 Yiwu Industrial & Commercial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YWICC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 2 号, 网址为  第四条学校由义乌市人民政府举办,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由杭州大学与义乌市人民政府联合于 1993 年举办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 ;1997 年, 成立义乌商贸专修学院 ;1999 年, 在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和义乌商贸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筹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00 年, 学校改制为民办 ;2002 年, 恢复为公办性质, 正式建立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坚持 面向市场, 面向学生, 面向实践 的办学理念和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 序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以下简称 学校 ) 前身为上海对 外贸易学院, 创建于 1960 年 1994 年 9 月, 学校由原国家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 2013 年 4 月, 经教育部批准, 学校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学校秉承 以学生为本, 以学术为魂 的办学理念, 紧 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 坚持特色发展道路, 立足上海, 服务 全国, 面向世界, 力争发展成为规模适度,

More information

序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其前身是创办于 1979 年的浙江供销技工学校 1996 年, 建立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 与浙江供销技工学校实行两块牌子 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2009 年开始筹建高职院校,2011 年 3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

序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其前身是创办于 1979 年的浙江供销技工学校 1996 年, 建立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 与浙江供销技工学校实行两块牌子 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2009 年开始筹建高职院校,2011 年 3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 目录 序言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5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7 第四章教职员工 16 第五章学生 18 第六章校友 21 第七章经费 资产及后勤 22 第八章外部关系 23 第九章学校标识 23 第十章附则 24-1 - 序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其前身是创办于 1979 年的浙江供销技工学校 1996 年, 建立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

More information

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在中共河南省委 省政府的领导下, 依法自主 办学 第七条 学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实行党委 统一领导 党政分工合作 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 依法治校 民主管理, 尊重学术自由, 推行教授治学 第八条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 创新发展 特色发展, 实施质

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在中共河南省委 省政府的领导下, 依法自主 办学 第七条 学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实行党委 统一领导 党政分工合作 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 依法治校 民主管理, 尊重学术自由, 推行教授治学 第八条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 创新发展 特色发展, 实施质 新乡医学院章程 序 言 学校医学教育肇始于 1922 年创办的惠民医院护士学校 1949 年冀鲁豫卫生学校及哈励逊医院迁入, 于 1950 年成立平原省医科学校 学校经历华北第二医士学校 河南省汲县医士学校 新乡专区医学院等发展阶段 1962 年, 更名豫北医学专科学校 1982 年, 经国务院批准升格本科, 定名新乡医学院 1998 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More information

浙建院党〔2016〕 号

浙建院党〔2016〕 号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3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5 第四章系 ( 部 ) 11 第五章教职员工 13 第六章学生与校友 14 第七章学校与社会 16 第八章经费 资产与财务管理 17 第九章学院标识 18 第十章附则 18-1 - 序言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 1958 年的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1994 年经原省教委批准成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试点学校之一,1999

More information

第 35 号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已于 2014 年 1 月 8 日经教育 部 2014 年第 1 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4 年 1 月 29 日

第 35 号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已于 2014 年 1 月 8 日经教育 部 2014 年第 1 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4 年 1 月 29 日 第 35 号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已于 2014 年 1 月 8 日经教育 部 2014 年第 1 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4 年 1 月 29 日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序 言 浙江音乐学院是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公办高校 学校以整体划转杭州师范大学原音乐学院为主体基础筹建 秉承李叔同 学堂乐歌 文化传统, 践行 事必尽善 校训, 立足浙江, 面向全国, 致力于建成高水平一流音乐院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现

序 言 浙江音乐学院是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公办高校 学校以整体划转杭州师范大学原音乐学院为主体基础筹建 秉承李叔同 学堂乐歌 文化传统, 践行 事必尽善 校训, 立足浙江, 面向全国, 致力于建成高水平一流音乐院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现 浙江音乐学院章程 目录 序 言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5 第三章学生 6 第四章教职员工 8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 11 第六章教学与科研 19 第七章学校与社会 22 第八章经费 资产与后勤 23 第九章学校标识 24 第十章附则 25-1 - 序 言 浙江音乐学院是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公办高校 学校以整体划转杭州师范大学原音乐学院为主体基础筹建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章程 序言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 1979 年, 是一所以开放教育为主体 多元办学 多种教育类型协调发展的现代远程开放大学 经省政府同意, 学校增挂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浙江老年开放大学 两块牌子 学校奉行 立足浙江 开放办学 服务全民 的办学理念, 秉承 求实创新 的校训, 坚持面向地方 面向基层 面向农村 面向山区海岛, 适应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满足广大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石家庄铁道学院毕业生流向地域分析

2007年石家庄铁道学院毕业生流向地域分析 2015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5 毕业生分专业就业率统计表...6 三 毕业生就业流向...6 1 毕业生就业地域流向总体分布 ( 与该地域毕业生源数对比 )...7 2 毕业生省外就业地域流向分布...7 3 毕业生分专业就业地域流向...8 4 毕业生就业行业分布...8 5 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情况...8 6 特殊身份毕业生 ( 学生党员 学生干部 少数民族学生 特困生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05 年 5 月 31 日 材料目录 1..1 2..2 3 2004.3 4 2004.12 5 2004 2005..14 6 2004 17 7 2005.18 8 19 9 20 10 23 11 32 24 25 2004 会议须知 - 1 - 2004 会议议程 2004 2004 2004 2005 2004 2004 2005 32 2004 2004-2 - 2004

More information

高职教育资讯

高职教育资讯 高职教育资讯 目录... 1 鲁昕 : 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1 高职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 全国百余名高职校长透视职教发展... 2... 4 高职院校 三能 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4... 12 很不错 的老师... 12... 14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践行 学做一体 真事真做 真岗真干 三阶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14 鲁昕 : 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工作会议召开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章程(提纲)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章程(提纲)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章程序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以下简称 学校 ) 前身为成立于 1960 年的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1984 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00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由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转制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1 年与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合并 2003 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建校以来, 学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 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相结合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More information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章程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章程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文件 湘财院院发 2016 102 号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章程 序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起始于 1933 年创办的厚生会计讲习所, 1942 年, 厚生会计讲习所改名为湖南私立厚生会计补习学校 解放后, 厚生会计补习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接管, 并于 1951 年更名为湖南厚生会计学校, 由私立改为公办 此后, 相继更名为湖南省财政学校 湖南省财贸学校 湖南省财政会计学校 湖南省财会学校等

More information

论高校薪酬制度改革与人才强校战略 三 实施薪酬制度改革的效果 分配制度的改革就是在提高广大职工收入水平的基础上 重点要提高拔 尖人才的工资性收入及各种福利待遇 自从实施薪酬制度改革以来 我校职 工的工资性收入普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薪酬改革方案得到了广大教师的支 持和欢迎 根据我们的调查 自 1999 年薪酬制度改革以来我校职工的工资性 收入增长了近 3畅 5 倍 具体增长情况见下图 1 图 1 1999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

附件2: 附件 :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章程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总则职能教职工和学生组织与机构资产 财务学校与社会标识和校庆日附则 1 序 言 学校前身为安徽省大江机械工业学校, 始建于 1974 年, 1982 年与安徽省国防工业干部学校 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省国防工办分校合并办学,1998 年更名为安徽省国防科技工业学校,2003 年升格为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建校以来, 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及其它相关行为, 保障学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及其它相关权力,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 肇庆学院 ; 英文译名 :ZHAOQING UNIVERSITY 学校法定住所为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及其它相关行为, 保障学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及其它相关权力,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 肇庆学院 ; 英文译名 :ZHAOQING UNIVERSITY 学校法定住所为广 肇庆学院章程 序言 1970 年 3 月, 广东教育行政学院由广州市迁往广东省肇庆专区办学, 改名为肇庆地区师范学校, 历经肇庆地区师范学校 肇庆地区五 七师范学院 肇庆师范专科学校 西江大学等发展阶段 ;2000 年 3 月, 经教育部批准, 西江大学和肇庆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本科层次的肇庆学院 ( 简称学校 ) 学校践行 以生为本, 以质立校 ; 学术并举, 崇术为上 的办学理念, 弘扬 团结 奋进

More information

东北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的高等学校 学校建校于 1946 年, 原名东北大学 1950 年,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58 年划归吉林省管理, 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 1980 年重新划归教育部, 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96 年, 成为首

东北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的高等学校 学校建校于 1946 年, 原名东北大学 1950 年,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58 年划归吉林省管理, 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 1980 年重新划归教育部, 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96 年, 成为首 东北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的高等学校 学校建校于 1946 年, 原名东北大学 1950 年,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58 年划归吉林省管理, 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 1980 年重新划归教育部, 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96 年, 成为首批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 始终以推动国家 民族 社会进步为使命,

More information

育方针, 以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五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委员会 ( 以下简称学校党委 )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坚持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 坚持依法治校, 尊重学术自由, 依法接受监督 第六条学校实行以校 院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举

育方针, 以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五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委员会 ( 以下简称学校党委 )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坚持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 坚持依法治校, 尊重学术自由, 依法接受监督 第六条学校实行以校 院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举 厦门大学章程 序言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办 1937 年学校由私立改为国立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厦门大学以养成专门人才 研究高深学术 阐扬世界文化 促进人类进步为办学宗旨, 秉承 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 的校训, 弘扬 爱国 革命 自强 科学 精神, 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精英人才, 为国家富强 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卓越贡献

More information

浙中大党委发〔2010〕12号

浙中大党委发〔2010〕12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 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学活动第三章内部治理结构第一节领导与决策第二节学术治理第三节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第四节教学科研机构第五节管理服务机构第六节附属机构第四章教职员工第五章学生第六章学校与社会第七章资产与经费第八章学校标识第九章附则 - 1 - 序 言 浙江中医药大学创建于 1953 年, 前身是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 ;1959 年 6 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 ;1998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More information

海淀区清华东路 17 号, 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 号, 涿州教学实验场位于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由国家举办, 是国务院确定受教育部管理, 并由教育部与农业部 北京市 水利部等共建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

海淀区清华东路 17 号, 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 号, 涿州教学实验场位于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由国家举办, 是国务院确定受教育部管理, 并由教育部与农业部 北京市 水利部等共建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 中国农业大学章程 ( 试行 ) ( 征求意见稿 ) 序言中国农业大学肇始于 1905 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 后演变发展为北京大学农学院 1949 年 9 月, 北京大学农学院 清华大学农学院和华北大学农学院合并成立北京农业大学 1952 年 10 月, 北京农业大学农业机械系与华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 中央农业部机耕学校 平原农学院合并成立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1985 年更名为北京农业工程大学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师范大学章程

上海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上海师范大学创建于 1954 年, 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秉承 师道永恒 精神, 恪守 厚德 博学 求是 笃行 校训,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 依据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 为国家和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才资源 高水平的科研支撑 高能级的社会服务和高品位的文化成果 学校立足于国家和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需要, 全面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

附件2 西安航空学院章程 二〇一四年 1 目录 序 言...1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3 第四章 组织与结构...6 第五章 教职工...15 第六章 学 生...17 第七章 校友及校友会...19 第八章 资产 经费 后勤...20 第九章 校徽 校旗 标识色 校训 校歌 校庆日...20 第十章 附 则...21 2 西安航空学院章程 序 言 西安航空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More information

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 广州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称为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英文名称缩写为 GUCM 第三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12 号 学校有大学城和三元里两个校区 大学城校区为学校主校区,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

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 广州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称为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英文名称缩写为 GUCM 第三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12 号 学校有大学城和三元里两个校区 大学城校区为学校主校区,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 序言 广州中医药大学原名广州中医学院, 是新中国首批建立的 4 所中医药高等学校之一 学校办学基础为创立于 1924 年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56 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中医学院,1995 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校先后直属于国家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2000 年后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 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广东省 211 工程 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

More information

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人民政府等共建 第四条学校在南京市 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 江宁校区和常 州校区 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 1 号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 经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设立和调整校区 及住所地 学校网址是

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人民政府等共建 第四条学校在南京市 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 江宁校区和常 州校区 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 1 号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 经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设立和调整校区 及住所地 学校网址是 河海大学章程 序言 河海大学, 源于 1915 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 实业家张謇创办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 是中国第一所培养水利人才的高等学府 1924 年与东南大学工科合并成立河海工科大学,1927 年并入第四中山大学 (1928 年更名为中央大学,1949 年更名为南京大学 ) 1952 年, 南京大学水利系与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浙江大学等高校的水利系科以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组建华东水利学院 1985

More information

序言台州学院 ( 以下称学校 ) 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前身是 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范专科学校, 办学源头可追溯至 1907 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 台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临海师范学校 台州卫生学校 温岭师范学校先后并入 2002 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

序言台州学院 ( 以下称学校 ) 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前身是 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范专科学校, 办学源头可追溯至 1907 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 台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临海师范学校 台州卫生学校 温岭师范学校先后并入 2002 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 台州学院章程 目 录 序言...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体制... 4 第三章教职工... 12 第四章学生... 14 第五章经费 资产与后勤... 16 第六章学校与社会... 17 第七章学校标识与校庆日... 18 第八章附则... 19-1 - 序言台州学院 ( 以下称学校 ) 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前身是 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范专科学校,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55 号 (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6 年 1 月 5 日 2016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More information

办学 依法治校 科学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各学院 ( 部 ) 单位 各部门要按照 章程 精神, 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全校师生员工要在 章程 的指导下, 行使 章程 赋予的权利, 履行 章程 规定的义务, 进一步振奋精神

办学 依法治校 科学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各学院 ( 部 ) 单位 各部门要按照 章程 精神, 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全校师生员工要在 章程 的指导下, 行使 章程 赋予的权利, 履行 章程 规定的义务, 进一步振奋精神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文件 井大党发 2015 1 号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井冈山大学关于发布实施 井冈山大学章程 的通知 各学院 单位党委, 各部门, 工会 团委 : 井冈山大学章程 ( 以下简称 章程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 ( 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7 号 ) 现将 章程 印发给你们, 请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 贯彻执行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顶层设计,

More information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工程学院, 英文名称为 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缩写为 HIE 学校网址为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工程学院, 英文名称为 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缩写为 HIE 学校网址为 湖南工程学院章程 序 言 湖南工程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 兼有研究生教育 国际合作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始于 1951 年, 其前身为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 1951 年, 隶属于原国家机械工业部, 是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1998 年, 由于国家机械工业部撤并, 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实行 中央与地方共建 以地方管理为主

More information

序 言 宁波大学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于 1986 年由世界船王 宁波籍著名人士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 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 1996 年, 原宁波大学 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合并, 组建新的宁波大学 此后, 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 林业

序 言 宁波大学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于 1986 年由世界船王 宁波籍著名人士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 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 1996 年, 原宁波大学 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合并, 组建新的宁波大学 此后, 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 林业 宁波大学章程 目 录 序言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学校职能 4 第三章内部治理机制 6 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内部组织机构 14 教职工 16 学生 18 董事会 基金会及校友会 19 资产 经费与后勤 20 学校标识 21 附则 22-1 - 序 言 宁波大学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于 1986 年由世界船王 宁波籍著名人士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

More information

( 此页无正文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6 日印 ( 共印 5 份 ) 2

( 此页无正文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6 日印 ( 共印 5 份 ) 2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仲字 2015 01 号 关于公布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章程 的公告 各院 ( 部 ), 各单位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 法, 学校第四届党委会第 6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广东省教育厅 核准的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章程, 经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章程核准委 员会第 1 次会议评议, 2014 年 12 月 11 日广东省教育厅第 8 次厅长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

More information

序言临沂大学前身可追溯到 1941 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 之后经历了滨海公学 山东省临沂师范学校 临沂大学 临沂师范专科学校和山东省临沂教育学院 临沂师范学院等阶段, 期间临沂农业学校和临沂工业学校 沂水师范学校和费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 2010 年国家教

序言临沂大学前身可追溯到 1941 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 之后经历了滨海公学 山东省临沂师范学校 临沂大学 临沂师范专科学校和山东省临沂教育学院 临沂师范学院等阶段, 期间临沂农业学校和临沂工业学校 沂水师范学校和费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 2010 年国家教 第 36 号 临沂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 并上报我厅的 临沂大学章程, 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师范大学章程

湖南师范大学章程 湖南师范大学章程 2015 年 3 月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 3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6 第四章 教职工 16 第五章 学生 20 第六章 经费与资产 22 第七章 学校与社会 23 第八章 校徽 校歌 校旗 校庆日 25 第九章 附则 26-2 - 湖南师范大学章程 ( 本章程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经湖南省教育厅核准 ) 序 言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

More information

山大保字〔2005〕1号

山大保字〔2005〕1号 山东大学章程 序言山东大学前身是创办于 1901 年的山东大学堂 1932 年, 改称国立山东大学 1951 年, 国立山东大学与华东大学合并成立山东大学 2000 年, 山东大学 山东医科大学 山东工业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山东大学 2001 年, 被确定为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山东大学以 为天下储人才, 为国家图富强 为办学宗旨, 以 学无止境, 气有浩然 为校训, 以 立德树人

More information

江南大学章程 序言 江南大学源于 1902 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 历经国立中央大学 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 ;1952 年由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浙江大学 私立江南大学的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 ;1958 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 建立无锡轻工业学院 ;1962 年无锡纺织工学院并入无

江南大学章程 序言 江南大学源于 1902 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 历经国立中央大学 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 ;1952 年由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浙江大学 私立江南大学的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 ;1958 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 建立无锡轻工业学院 ;1962 年无锡纺织工学院并入无 江南大学章程 序言 江南大学源于 1902 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 历经国立中央大学 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 ;1952 年由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浙江大学 私立江南大学的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 ;1958 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 建立无锡轻工业学院 ;1962 年无锡纺织工学院并入无锡轻工业学院 ;1995 年更名为无锡轻工大学 2001 年, 无锡轻工大学 江南学院 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7AAB7A2C7F8BCB6B1EDD5C3BEF6B6A8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D7AAB7A2C7F8BCB6B1EDD5C3BEF6B6A8CDA8D6AA2E646F63> 玉市教函 2010 132 号 签发人 : 杨希初 各县 ( 市 区 ) 教育局, 市直各有关学校 :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表彰 2010 年度全区优秀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 桂教 2010 6 号 ) 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及时在校内公布获得表彰的学生名单, 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谦虚谨慎, 戒骄戒躁, 再接再厉, 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希望广大学生以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

More information

求,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依法治校 科学发 展 甘肃省教育厅 2015 年 3 月 25 日

求,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依法治校 科学发 展 甘肃省教育厅 2015 年 3 月 25 日 甘教高 2015 8 号 兰州理工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报送我厅核准的 兰州理工大学章程, 经甘肃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3 月 2 日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

More information

贵州师范大学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贵州师范大学创建于 1941 年, 原名为 国立贵阳师范学院 1950 年改名为 贵阳师范学院,1956 年,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交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 1958 年, 中共贵州省委决定在贵阳师范学院内以联合办学的形式成立新的 贵州大学 ;1959 年, 贵州大学从本校分出 1985 年更名为 贵州师范大学,1996 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 2004 年,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62 号 (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6 年 1 月 5 日 2016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号 学校设有长清校区 ( 主校区 ) 历下校区 历城校区 菏泽校区 4 个校区, 并可根据发展需要, 按照国家法律 政策规定, 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立足山

号 学校设有长清校区 ( 主校区 ) 历下校区 历城校区 菏泽校区 4 个校区, 并可根据发展需要, 按照国家法律 政策规定, 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立足山 齐鲁工业大学章程 序言齐鲁工业大学前身是 1948 年解放军胶东军区建立的胶东工业学校, 其后历经调整 合并 迁徙等演进和发展,1978 年在原山东省轻工业学校基础上, 改建为山东轻工业学院 2001 年山东省轻工业学校 (1980 年重设 ) 和山东银行学校并入 2006 年主校区迁入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 2013 年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 2014 年设立菏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坚持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浙电大发 2016 1 号 关于印发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章程的通知 各部门 ( 中心 ) 学院: 为保障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完善法人治理体系, 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促进内涵建设和科学发展, 根据省教育厅 关于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的指导意见 ( 浙教法 2013 34 号 ) 关于加快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和核准工作的通知 ( 浙教办法 2014 69 号 ) 要求, 学校制订完成了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西南财经大学始于 1925 年在上海创建的光华大学 1938 年光华大学在抗战烽火中内迁成都办学, 成立光华大学成都分部 1946 年更名为私立成华大学 1952 年私立成华大学改为公立, 调入部分院校及系科组成四川财经学院 ; 至 1953 年, 四川财经学院先后汇聚了西南地区 17 所院校的财经系科 1960 年分设四川财经学院和四川科学技术学院,1961 年合并更名为成都大学

More information

云教章〔2015〕30号

云教章〔2015〕30号 云教章 2015 30 号 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德宏职业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院申报核准的 德宏职业学院章程, 经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9 月 29 日第 13 次省委高校工委会议 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予核准 云南省教育厅 2015 年 9 月 29 日 1 德宏职业学院章程 序言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3D6DDB4F3D1A7D5C2B3CCA3A834D4C232C8D5D2D1BACBD7BC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F3D6DDB4F3D1A7D5C2B3CCA3A834D4C232C8D5D2D1BACBD7BCB0E6A3A92E646F63> 目录 序言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 总则举办者与学校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学术管理体系民主管理制度教学科研单位学生教职员工经费 资产与后勤 第十章学校与社会第十一章学校标识第十二章附则 - 1 - 贵州大学章程 序言 贵州大学肇始于 1902 年的贵州大学堂, 历经省立贵州大学 国立贵州农工学院 国立贵州大学等多个时期,1950 年 10 月定名为贵州大学 1997 年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管理特点与变革策略 基于 A 大学的个案研究姓名 : 赵志鲲申请学位级别 : 硕士专业 : 教育经济与管理指导教师 : 张新平 20040401 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管理特点与变革策略 基于 A 大学的个案研究 作者 : 赵志鲲

More information

从美国 加拿大 英国 澳大利亚 韩国和日本图书馆学情报学学院的发展历程入手 介绍并分析国外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重组 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 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 师资队伍与学生情况 入学资格与毕业条件 进而对我国的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生教育制度提出一些改进意见 图书馆学 情报学 研究生 教育 作者简介 葛敬民 男 年生 教授 硕士生导师 刘荣华 女 年生 硕士生 王林 男 年生 硕士生

More information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学校 ) 前身为 1958 年创办的广西南宁建筑工程学校 1973 年, 更名为广西建筑工程学校 2002 年 8 月,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广西建筑工程学校与 1985 年设立的广西建筑职工大学合并建院, 直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学校 ) 前身为 1958 年创办的广西南宁建筑工程学校 1973 年, 更名为广西建筑工程学校 2002 年 8 月,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广西建筑工程学校与 1985 年设立的广西建筑职工大学合并建院, 直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教章核 2015 39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1 号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广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2 月 18 日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More information

程 实施监督机制, 完善配套制度, 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 苏州大学章程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 2015 年 5 月 15 日 -2-

程 实施监督机制, 完善配套制度, 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 苏州大学章程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 2015 年 5 月 15 日 -2-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大委 2015 28 号 关于下发 苏州大学章程 的通知 各党委 党工委, 各学院 ( 部 ) 部门 直属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我校于 2011 年启动 苏州大学章程 ( 以下简称 章程 ) 编制工作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章程 草案经校长办公会 教代会审议及党委常委会审定,2015 年 3 月获江苏省教育厅正式核准生效, 现予以下发

More information

序言巢湖学院前身是 1977 年秋创建的安徽师范大学巢湖专科班 ;1983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 正式设立巢湖师范专科学校 ;2002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 升格为本科院校, 并更为现名 ;2013 年 6 月, 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学校以 立德树人 为根本任务, 秉持 德学并举

序言巢湖学院前身是 1977 年秋创建的安徽师范大学巢湖专科班 ;1983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 正式设立巢湖师范专科学校 ;2002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 升格为本科院校, 并更为现名 ;2013 年 6 月, 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学校以 立德树人 为根本任务, 秉持 德学并举 巢湖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六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七章第一节第二节第八章第九章 总则学校名称 性质与标识举办者与学校学校主体学生教职员工学校基本功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学校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内部监督机构学院 ( 部 ) 与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民主管理与监督财务与资产管理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冶专 2016 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7 月 2 日 ) 公告 各考生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的通知和下发的笔试考试结果, 我校现将 2016 年报考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 报名序 号 报考职位 考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 验成绩 综合应用 能力成绩 091335 064366 041508 096243 011118 022096 008085

More information

安徽财经大学章程(核准稿)

安徽财经大学章程(核准稿) 安徽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安徽财经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高校 1959 年由安徽省委批准设立, 时名 安徽财贸学院,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 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1961 年学校迁址安徽省蚌埠市,1964 年划转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 后相继隶属商业部 国内贸易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00 年国务院决定学校实行中央与安徽省共建 以安徽省管理为主 ;2004 年更名为 安徽财经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More information

贵州医科大学章程

贵州医科大学章程 章 程 2017 年 1 月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3 第三章功能和教育形式... 5 第四章管理体制... 7 第五章教学科研单位... 17 第六章教职员工... 21 第七章学生及校友... 23 第九章经费 资产和后勤... 26 第十一章附则... 28 序言 贵州医科大学的前身是 1938 年成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 1950 年更名为贵阳医学院,

More information

吉首大学章程

吉首大学章程 吉首大学章程 序 言 吉首大学是 1958 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民族地区高校 建校以来, 吉首大学立足湖南西部民族地区, 凝练了 平民大学 办学理念, 确立了 以人名校, 以业报国 校训, 形成了 凤飞千仞, 薪传八方 精神, 艰苦奋斗, 励精图治, 为边远民族地区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 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大量知识文化 科学技术与社会服务, 已成为学科门类较齐全 人才培养层次较高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促进学校依法治校, 依据高等教育法 教师法 工会法等法律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 教育部令第 32 号 ),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 以下简称教代会 )

西南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促进学校依法治校, 依据高等教育法 教师法 工会法等法律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 教育部令第 32 号 ),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 以下简称教代会 ) 西南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促进学校依法治校, 依据高等教育法 教师法 工会法等法律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 教育部令第 32 号 ),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 以下简称教代会 ) 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代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32 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已经 2011 年 11 月 9 日第 34 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 现予发布,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二 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促进学校依法治校, 依据教育法 教师法 工会法等法律,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公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公告

关于公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公告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烟工职院 2016 13 烟工职院 2016 13 号 关于发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的通告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正式核准生效, 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 年 3 月 14 日 - 1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

More information

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_草案_(征求意见稿)6-12打印.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_草案_(征求意见稿)6-12打印.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 ( 草案 ) ( 征求意见稿 ) 序言内蒙古农业大学成立于 1952 年, 是内蒙古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 其前身为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 建国初期经当时的国家政务院批准, 由原河北农学院 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合并迁至呼和浩特组建而成 1958 年原内蒙古林学院成立 1960 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 1983 年内蒙古农牧学院被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院校

More information

中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中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 目录 前言...- 1 - 第一章总则...- 1 -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2 - 第三章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 3 - 第四章教育形式...- 4 - 第五章学生...- 5 - 第六章教职工...- 6 - 第七章治理结构...- 8 - 第一节学校党委...- 8 - 第二节校长...- 11 - 第三节学术委员会...- 13 - 第四节教职工代表大会...-

More information

序言杭州医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的前身为 1925 年创建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 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 杭州卫生学校 杭州医学院 (1960 年 7 月 1961 年 5 月 ) 浙江省卫生学校等办学时期 1999 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浙江医学职业技术学院 ( 筹 ),2004

序言杭州医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的前身为 1925 年创建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 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 杭州卫生学校 杭州医学院 (1960 年 7 月 1961 年 5 月 ) 浙江省卫生学校等办学时期 1999 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浙江医学职业技术学院 ( 筹 ),2004 杭州医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功能与教育形式... 3 第三章内部治理结构... 5 第四章内设机构与基层组织... 14 第五章学生... 16 第六章教职员工... 18 第七章经费 资产及后勤... 20 第八章学校与社会... 21 第九章学校标识... 23 第十章附则... 23 2 序言杭州医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的前身为 1925 年创建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

More information

电子科技大学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章程 ( 征求意见稿 ) 序言电子科技大学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 是 1956 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 由交通大学 ( 现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 南京工学院 ( 现东南大学 ) 华南工学院( 现华南理工大学 ) 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1988 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1997 年首批成为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2001 年进入国家 985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More information

2014 10 October 2014 + ( 沈阳理工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辽宁沈阳 110165) 沈阳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在遵循 实施工程教育, 突出工程实践和 社会实践, 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 通过教学模式改革优化课程设置校企结合建立工程实践能力四年连 续培养体系导师负责制的科研创新能力训练体系, 培养 创新 + 工程实践

More information

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二〇一八年十月

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二〇一八年十月 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2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5 第四章 学生... 18 第五章 教职员工... 21 第六章 资产 财务管理与条件保障...24 第七章 外部关系... 25 第八章 附则... 29 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2015 年 3 月 11 日教育部核准生效 根据 2018 年 9 月

More information

威海校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 试行 ) 第一条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和 山东交通学院章程, 结合威海校区实际,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威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 简称 党工委 ) 代表学校党委对校区各级党组织工作进行监

威海校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 试行 ) 第一条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和 山东交通学院章程, 结合威海校区实际,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威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 简称 党工委 ) 代表学校党委对校区各级党组织工作进行监 鲁交院威党发 2016 10 号 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威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校区党工委会议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分党委 ( 党总支 ) 各单位( 部门 ): 为全面提升校区党工委 管委会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化水平, 确保重大决策民主化 科学化, 促进依法行政, 现将校区 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试行 )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 试行 ) 和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More information

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 ( 北信学院 ), 英文全称为 Beij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BITC) 法定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 5 号 办学场所包括学校本部

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 ( 北信学院 ), 英文全称为 Beij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BITC) 法定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 5 号 办学场所包括学校本部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溯源于 1954 年建立的华北第四工业学校 ( 后更名为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 ),1999 年北京市成人电子信息大学与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合并成立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现为国家 ( 示范性 ) 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秉承 博学笃行 术道精诚 的校训, 以 促进首都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为己任, 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技术服务,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上海开放大学

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上海开放大学 沪开大委 2016 13 号 关于印发 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通知 各党总支 支部, 各单位 部门 :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开放大学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学校在已有相关制度基础上修订了本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1- 附件 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开放大学

More information

中 共 兰 州 大 学 委 员 会

中 共 兰 州 大 学 委 员 会 中共大气科学学院委员会 党委发 2018 4 号 关于印发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 试行 )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 试行 ) 的通知 各党支部 团委 工会 :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试行 )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 试行 ) 已分别经 2018 年 9 月 21 日院党委会 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 - 2 -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 - 2 -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党发 2017 39 号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 修订版 )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坚持和完善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的领导,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More information

江师大 ; 英文译名为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英文缩写为 ZJNU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 现设有金华 杭州等校区 学校可以视需要并经举办者批准, 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官方网址为

江师大 ; 英文译名为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英文缩写为 ZJNU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 现设有金华 杭州等校区 学校可以视需要并经举办者批准, 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官方网址为 浙江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 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6 年 4 月 16 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 1958 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 1962 年, 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 浙江体育学院合并, 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 1965 年, 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 1985 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 2000 年 2001 年 2004 年浙江财政学校 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山东科技大学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 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 评价 审议 评定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山东科技大学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 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 评价 审议 评定和 山科大综字 2016 16 号 各校区管委, 各部门 各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试行 ) 已经 2016 年 4 月 14 日第 5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现予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科技大学 2016 年 4 月 14 日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章程核准书第90号.doc

Microsoft Word - 章程核准书第90号.doc 山东省教育厅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90 号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上报我厅的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业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More information

中央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中央财经大学始建于 1949 年 11 月 6 日, 创办之初由财政部主管, 校名先后为中央税务学校 中央财政学院 1952 年 8 月, 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燕京大学 辅仁大学的经济系科合并成立中央财经学院, 由高等教育部主管 1953 年秋以后, 学校重归财政部管理,

中央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中央财经大学始建于 1949 年 11 月 6 日, 创办之初由财政部主管, 校名先后为中央税务学校 中央财政学院 1952 年 8 月, 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燕京大学 辅仁大学的经济系科合并成立中央财经学院, 由高等教育部主管 1953 年秋以后, 学校重归财政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9 号 ( 中央财经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 5 届党委 会第 7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中央财经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 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 月 20 日教育部第 3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5 号 (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1 月 10 日 2015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