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大党委发〔2010〕12号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浙中大党委发〔2010〕12号"

Transcription

1 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 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学活动第三章内部治理结构第一节领导与决策第二节学术治理第三节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第四节教学科研机构第五节管理服务机构第六节附属机构第四章教职员工第五章学生第六章学校与社会第七章资产与经费第八章学校标识第九章附则 - 1 -

2 序 言 浙江中医药大学创建于 1953 年, 前身是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 ;1959 年 6 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 ;1998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 1999 年确立 以中医中药为主, 多学科协调发展 的办学思路和目标 ;2006 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学校秉承 求本远志 校训, 坚持 学生为本 学术至上 的理念, 倡导 求真 求实 的校风, 弘扬 大医精诚 锐意创新 的精神 学校的使命是 : 传播知识 研究学术 服务社会 传承文化,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能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的中医药以及有中医药背景的高素质人才, 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学校的愿景是 : 建设以中医中药为特色, 多学科协同发展, 优势突出, 具有国际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适应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要求,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简称为浙中医大 ; 英文名称为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 缩写为 ZCMU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3 号 学校网址为 第四条学校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 浙江省教育厅主管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依法自主办学,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政策以及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以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 自主开展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 第六条学校以中医学 中药学为核心学科, 统筹推进医学与理学 工学 管理学 文学的协调发展, 促进学科交叉 融合 创新, 构建和完善相互支撑 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 第七条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继续教育 社会培训, 以及国际教育和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 积极推动中医药教育国际化 第八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 以下简称学校党委 )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坚持依法治校, 推行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 第二章办学活动第九条学校根据国家法规政策 社会需求 办学条件和举办者核定的办学规模, 自主制定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 设置和调 - 3 -

4 整学科专业,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完善自我监控评估和校外监控评估相结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条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或学分, 达到相关培养标准的学生, 依法颁发相应毕业证书, 授予学士 硕士或博士学位 学校可依法向为社会发展 人类文明进步和本校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知名人士授予名誉学位或其他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 大力倡导科学研究, 鼓励协同创新和自由探索相结合, 按照产学研用结合的原则自主开展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学校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自主与境内外政府部门 高校 科研院所 医院 企业等各种主体开展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学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 创新和传播, 推进以和谐的大爱文化 精致的品牌文化 大气的发展文化 浓郁的中医药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文化建设 第三章内部治理结构第一节领导与决策第十四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 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员代表大会选举 - 4 -

5 产生, 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 : ( 一 )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立德树人, 依法治校, 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 ( 二 ) 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 科研 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 ( 三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 教育 培养 考核和监督, 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 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做好老干部工作 ; ( 四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 ( 五 ) 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管理权 话语权,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 ( 六 ) 加强大学文化建设, 发挥文化育人作用, 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 ( 七 ) 加强对学院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做好发展党员和党 - 5 -

6 员教育 管理 服务工作, 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 ; ( 八 ) 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 ( 九 ) 领导学校工会 共青团 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 ( 十 ) 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坚持民主集中制, 按照 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原则进行决策, 党委委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对党委负责 学校重大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 必须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 党委书记确定 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办公室主任列席党委会, 其他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党委会采用表决方式作出决定, 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 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的表决采用票决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校长 1 人, 副校长若干人 校长是学校的 - 6 -

7 行政主要负责人, 对外代表学校, 对内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 全面负责教学 科研 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按各自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一 )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 基本管理制度 重要行政规章制度 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 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 年度工作计划 ; ( 二 )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推荐副校长人选, 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 ( 三 )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 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 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 ( 四 )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 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 ( 五 )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学校办出特色 争创一流 ; ( 六 ) 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 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 ( 七 ) 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 ( 八 )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 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 - 7 -

8 政府 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 接受社会捐赠 ; ( 九 ) 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 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 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 ( 十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校长办公会议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和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 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 校长确定 会议成员为校长 副校长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校长办公室主任 监察处处长列席会议, 其他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校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校长办公会议的决议由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作出 第二节学术治理第二十一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 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 审议 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结合学校实际设立学术委员会, 制定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设主任委员 1 名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学术委员会 - 8 -

9 委员由校长聘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 ( 一 ) 审议学校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 学历教育的培养方案 教学计划 ; 学术评价 争议处理规则, 学术道德规范 ; 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章程 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 ; ( 二 ) 审议学校学科 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以及科学研究 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 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事项 ; 学术机构设置方案, 交叉学科 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 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 教学科研成果 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 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 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 ( 三 ) 对下列事项所涉及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 : 学校教学 科研成果和奖励, 对外推荐教学 科研成果奖 ;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 名誉 ( 客座 ) 教授聘任人选, 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 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 自主设立各类学术 科研基金 科研项目以及教学 科研奖项等 ; ( 四 ) 听取下列事项的通报并提出咨询意见 :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 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 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 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 教学 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赴境外办学, 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 ( 五 ) 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 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 - 9 -

10 举报并进行调查, 裁决学术纠纷 ; ( 六 ) 审议 咨询由校长委托的其他重要学术事宜 第二十三条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位评定委员会 教学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委员会, 分别承担涉及学位评定 研究生教育 本科教学及其他相关学术事务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 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 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研究 指导 审议和决策学校学位事务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组织, 由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设主席 1 名, 副主席若干名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 ( 一 ) 审议学位点的设置和调整 ; ( 二 ) 审议学位授予办法 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质量标准 ; ( 三 ) 负责学位的评定 授予 撤销, 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及其他事项 ; ( 四 ) 制定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培养 考评 撤销等工作 ; ( 五 ) 其他需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或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五条学校教学委员会是研究 指导 审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组织, 由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11 设主任委员 1 名,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教学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 教学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 ( 一 ) 审议学校本科教学 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设置 调整方案 ; ( 二 ) 审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质量标准 教学计划 ; ( 三 ) 审议教学成果评价标准 教学奖励办法 ; ( 四 ) 评审 推荐各类教学项目 ; ( 五 ) 审议教学经费预算 教学资源配置有关事宜 ; ( 六 ) 其他需要教学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学院设立教授委员会 教授委员会是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 在学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 依照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 开展工作 教授委员会主要行使学院学科专业建设 学术评价及规划 学位评定 教学指导 教师评聘等学术事项的咨询 评议职权, 负责处理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学术事项 教授委员会由各学院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设主任委员 1 名 副主任委员 1 名 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推选,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院长聘任 第三节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员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 在学校党委

12 领导下开展活动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 ( 一 ) 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 ( 二 ) 听取学校发展规划 教职工队伍建设 教育教学改革 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 提出意见和建议 ; ( 三 ) 听取学校年度工作 财务工作 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 提出意见和建议 ; ( 四 )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绩效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教职工聘任 考核 奖惩办法等事宜 ; ( 五 ) 审议学校上一届 ( 次 )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 ( 六 )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 ( 七 ) 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学校章程 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 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 ( 八 ) 讨论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执行委员会行使职权 学校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学校学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校联

13 系学生的桥梁纽带, 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 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 依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活动 学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 ( 一 ) 听取和审议学生会 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 ( 二 ) 形成关于学校管理和发展事项的提案, 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置 ; 审议上一届 ( 次 ) 学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 ( 三 ) 制订 修改学生会 研究生会章程 ; ( 四 )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 研究生会 ; ( 五 ) 讨论应由学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分别由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持其日常工作 学校建立二级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学生参与本学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学校依法设置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各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 依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十条学校内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和其他统战团体, 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中国共产党浙江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 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学校党委

14 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 检查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 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二条学校设立监察机构 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对校内各行政机构及人员贯彻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决策决定进行监督检查 ; 受理对校内行政机构及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控告 检举, 受理校内行政机构及人员对处分决定的异议或申诉 ; 调查处理校内行政机构及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立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对学校及所属机构的业务经济活动 内部财务控制 内设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 第四节教学科研机构第三十四条学校实行校 院两级管理体制, 根据学科 专业发展和科学研究需要, 自主设置和调整学院及其他需要独立建制的教学科研机构 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立 变更或者撤销须经过充分论证和学术委员会审议, 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五条学院是组织实施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单位, 设院长 1 名, 根据需要设副院长若干名 院长是学院的行政主要负责人, 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造诣 学

15 术声誉和行政管理能力 第三十六条学院根据学校授权, 履行以下职责 : ( 一 ) 根据学校发展定位 总体要求以及具备的特色和基础, 制订本学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 二 ) 制订实施本学院的学科建设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人才培养 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计划与方案, 组织开展本学院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 ( 三 ) 拟定本学院的学生招生计划和人员招聘计划, 负责本学院师生的管理, 就师生的奖惩提出意见 ; ( 四 ) 筹措本学院的办学经费和资源, 管理和使用有关资产, 维护资产安全 ; ( 五 ) 制定内部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 负责本学院教职员工的考评和绩效分配 ; ( 六 )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 ( 七 ) 加强本学院的教学 科研基层组织建设,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 聘任干部 ; ( 八 ) 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学院设党委或党总支, 其主要职责 : ( 一 ) 宣传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 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 ; ( 二 ) 参与讨论 决定本学院重要事项, 支持本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

16 ( 三 ) 加强本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 做好本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 加强学院文化建设 ; ( 四 ) 负责本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 把握舆情导向, 维护安全稳定, 保证教育秩序 ; ( 五 ) 领导本学院工会 共青团 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八条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 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决策的主要形式, 对学院的教学 科研 人事 财务 社会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 决策 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视会议内容由院长或书记主持, 其他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第三十九条学院以外的其他具有独立建制的教学科研机构, 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与创新 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活动 第五节管理服务机构第四十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 设置和调整党政职能机构 教学科研辅助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 各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并围绕教学科研工作, 履行管理 保障和服务职责 第四十一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 可就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专项工作设立评聘委员会等各类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专

17 门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 根据学校授权履行相应职责 第六节附属机构第四十二条学校依据法律和相关政策设立附属医院 附属门诊部 资产经营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各附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为学校发展提供支持 第四十三条直属附属医院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行与临床医学院院院结合的办院模式, 接受学校的领导 业务指导 管理和考评, 承担教学 科研 医疗等任务 直属附属医院党政领导由学校统一任免, 实行院长负责制 直属附属医院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依法办医 ;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 完善人才培养功能, 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队伍建设, 促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第四十四条非直属附属医院是学校重要的临床教学基地, 在临床教学等方面接受学校的指导与考评 非直属附属医院应当按照大学附属医院的要求加强建设, 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学校创造条件为非直属附属医院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促进医教相长 共同发展 第四章教职员工第四十五条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

18 学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发展需要, 合理确定教职员工编制数及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 工勤岗位人员比例 ; 适当聘用外籍专家 兼职教师 第四十六条教职员工是学校办学的主体, 教职员工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依法依规开展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创新及行政管理等活动, 根据工作职责和需要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 ( 二 ) 公平获得工资报酬, 享受福利待遇 ; ( 三 ) 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学习 工作机会和条件 ; ( 四 ) 在品德 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和荣誉称号 ; ( 五 ) 知悉学校改革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 六 ) 就职务评聘 福利待遇 评优评奖 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 提出申诉 ; ( 七 ) 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 ( 一 ) 忠诚教育事业, 恪尽职守, 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 ; ( 二 ) 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 ( 三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

19 ( 四 ) 尊重和爱护学生,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 ( 五 ) 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招聘 管理和使用教职员工, 实行教职员工公开招聘制度 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岗位聘任制度和职员制度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评聘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 逐步形成竞争择优 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第四十九条学校为教职员工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学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 创造条件改善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员工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依照法律法规和考评结果对教职员工进行聘任或解聘 晋升或降职 奖励或处分 第五十二条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积极发挥离退休教职员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第五十三条学校聘请的名誉教授 客座教授 兼职教师及在站博士后等其他教育工作者, 在本校从事教学 科研活动期间, 依据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及合同约定, 享受相应权利, 履行相应义务

20 第五章学生第五十四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 取得入学资格, 具有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五十五条学生是学校办学的受益权人, 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公平接受学校教育, 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 并获得提升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基本保障 ; ( 二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符合相关规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 ( 三 ) 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 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和学校的资助 ; ( 四 ) 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参加社会服务 勤工助学, 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及文艺体育 创新创业等活动 ; ( 五 )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 六 ) 对所受处分 处理进行申辩或申诉 ; ( 七 ) 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六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 ( 一 ) 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 ( 二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规范 ; ( 三 ) 努力学习, 完成学业, 尊敬师长, 崇德向善, 完善人格 ; ( 四 ) 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履行获得奖学金和各类资助所承诺的相应义务 ;

21 ( 五 ) 爱护并合理使用学校的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 ( 六 ) 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七条学校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学术研究 创新创业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等活动, 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五十八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困难资助与帮扶 就业指导与推荐等服务 第五十九条学校对表现突出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理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受理学生对处分 处理的申诉 第六十条学校尊重学生开展合法的结社 集会活动, 依法保护学生社团和组织开展活动的自主性, 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场地和条件 第六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六十二条在学校接受培训 成人教育 在职学习等其他受教育者, 依法依规享有相应权利, 履行相应义务 第六章学校与社会第六十三条学校坚持面向社会办学, 通过多种方式与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合作, 根据社会需求与自身优势, 为社

22 会和相关行业发展提供服务, 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四条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依法实行信息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开展宗教活动 第六十五条学校成立理事会 理事会是促进学校与社会建立联系与合作 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非行政性常设机构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学校办学方向 发展规划 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 建议 指导和监督 理事会由政府 学校 企事业单位 校友 社会知名人士等各方代表组成, 依照自身章程开展活动 第六十六条学校依法成立教育基金会 教育基金会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组织, 是学校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的主体 学校鼓励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第六十七条学校依法成立校友总会 校友总会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组织,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自身章程开展活动 学校校友包括曾在学校 ( 含学校前身及学校并入原浙江医科大学后设立的中医学院 中医系 ) 学习进修过的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 ; 被学校授予荣誉学位或荣誉职衔的中外人士 ; 学校聘请的客座教授 兼职教授和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 学校鼓励和支持校友依法成立具有地域 届别 院系等特点

23 的校友分会 各校友分会在校友总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通过校友总会 分会及其他多种形式加强与校友的联系, 为校友提供服务, 鼓励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学校确定每年 4 月 10 月为校友值年返校月 第七章资产与经费第六十八条学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对外投资等 第六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依法自主管理和合理配置资源, 提高资产使用绩效, 确保非经营性资产安全完整, 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学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有效利用, 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第七十条学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学校依法拓展经费来源, 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 第七十一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 集中核算 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 正常经费预算安排 激励经费按规定分配 谁分管谁审批 谁审批谁负责 全过程绩效管理 的五位一体自主理财机制, 确保资金高效运行 ; 建立健全财务考核评价与监督体系, 防范财务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24 第八章学校标识第七十二条学校校标为圆形, 以蓝色为基调 校标外围由中英文校名环绕 校标中部为国际流行的盾形图案, 由 中 字和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 首字母 C M U 的变体组成, 体现学校属性 特色 理念 中英文校名与盾形图案之间为 远志叶 和 本 字, 寓意 求本远志 本 字下方为学校创建年份 1953 第七十三条学校校徽为教职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 教职工用校徽底色为红色, 文字为白色 ; 学生用校徽底色为白色, 文字为红色 第七十四条学校校旗为蓝色的长方形旗帜, 中央印有上下排列的白色校标内芯图案和中英文校名 第七十五条学校校歌为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歌 第七十六条学校校庆日为每年 9 月 29 日 第九章附则第七十七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 由校长提出, 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学校党委会审定, 报浙江省教育厅核准 教育部备案后由学校发布 第七十八条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应根据本章程制定或修改, 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遇下列情形之一的, 学校应当及时修订章程 : ( 一 ) 学校的名称 类别层次发生变化 ;

25 ( 二 ) 学校的办学宗旨 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 ( 三 ) 学校的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 ( 四 ) 其他应修订章程的重大事项 第八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由学校党委或学校党委授权的章程委员会行使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http://www.x 师资队伍 表 1-1 校领导基本信息 校领导基本信息 编号姓名职务出生年月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校内分管工作专业 学习和工作简 历 ( 链接 1 叶孟理党委书记 1953/05 男教授大学 纪委 党政办 公室 组织部 哲学 edu.cn/news_.php?sort_id &nav=2 人事处 财务 http://www.x 2 唐俊琪 院长 党委副书记 1955/12 男教授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章程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主要职能... 2 第三章 组织管理体制... 3 第四章 教职员工... 9 第五章 学生... 12 第六章 学校与社会... 14 第七章 经费及资产... 15 第八章 学校标识... 16 第九章 附则... 17 序言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的前身是 1959 年成立的浙江水电技工学校和 1984 年成立的浙江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北化大党发 2016 13 号 关于印发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 处及校直属单位 :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 已经校党委第十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 请认真执行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北京化工大学 2016 年 3 月 3

More information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校党字 2016 26 号 关于印发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坚持和完善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 机关党委 各学院 ( 研究院 ) 党委 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 各院 部 处 ( 室 馆 所 中心 ) 直属单位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序 言...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功能与教育形式...3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4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15 第五章 教职工...18 第六章 学 生...21 第七章 经费 资产与保障...24 第八章 外部关系...26 第九章 附 则...27

目 录 序 言...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功能与教育形式...3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4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15 第五章 教职工...18 第六章 学 生...21 第七章 经费 资产与保障...24 第八章 外部关系...26 第九章 附 则...27 目 录 序 言...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功能与教育形式...3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4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15 第五章 教职工...18 第六章 学 生...21 第七章 经费 资产与保障...24 第八章 外部关系...26 第九章 附 则...27 武汉纺织大学章程 序 言 武汉纺织大学初建于 1958 年, 始称武汉纺织工学院, 是原中国纺织工业部所属的行业院校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前身为隶属于浙江省物资局的浙江省物资学校, 始创于 1978 年 12 月 2000 年 3 月, 筹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2 年 1 月,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 保障办学自主权, 促进科学发展,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27 号 ( 成都学院 ) 成都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成都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8 月 11 日 2015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科技学院章程

浙江科技学院章程 浙江科技学院章程 序言浙江科技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其前身为成立于 1980 年的浙江大学附属杭州工业专科学校, 先后更名为杭州工业专科学校 浙江大学附属杭州高等专科学校 杭州高等专科学校和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2001 年更名为浙江科技学院 学校坚持应用型 国际化办学特色, 立足浙江 面向长三角 辐射全国 放眼世界, 主动服务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 积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应用型大学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为 Yiwu Industrial & Commercial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YWICC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 2 号, 网址为 第四条学校由义乌市人民政府举办,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为 Yiwu Industrial & Commercial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YWICC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 2 号, 网址为  第四条学校由义乌市人民政府举办,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由杭州大学与义乌市人民政府联合于 1993 年举办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 ;1997 年, 成立义乌商贸专修学院 ;1999 年, 在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和义乌商贸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筹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00 年, 学校改制为民办 ;2002 年, 恢复为公办性质, 正式建立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坚持 面向市场, 面向学生, 面向实践 的办学理念和

More information

浙建院党〔2016〕 号

浙建院党〔2016〕 号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3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5 第四章系 ( 部 ) 11 第五章教职员工 13 第六章学生与校友 14 第七章学校与社会 16 第八章经费 资产与财务管理 17 第九章学院标识 18 第十章附则 18-1 - 序言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 1958 年的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1994 年经原省教委批准成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试点学校之一,1999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章程 序言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 1979 年, 是一所以开放教育为主体 多元办学 多种教育类型协调发展的现代远程开放大学 经省政府同意, 学校增挂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浙江老年开放大学 两块牌子 学校奉行 立足浙江 开放办学 服务全民 的办学理念, 秉承 求实创新 的校训, 坚持面向地方 面向基层 面向农村 面向山区海岛, 适应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满足广大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More information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工程学院, 英文名称为 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缩写为 HIE 学校网址为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工程学院, 英文名称为 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缩写为 HIE 学校网址为 湖南工程学院章程 序 言 湖南工程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 兼有研究生教育 国际合作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始于 1951 年, 其前身为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 1951 年, 隶属于原国家机械工业部, 是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1998 年, 由于国家机械工业部撤并, 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实行 中央与地方共建 以地方管理为主

More information

序 言 浙江音乐学院是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公办高校 学校以整体划转杭州师范大学原音乐学院为主体基础筹建 秉承李叔同 学堂乐歌 文化传统, 践行 事必尽善 校训, 立足浙江, 面向全国, 致力于建成高水平一流音乐院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现

序 言 浙江音乐学院是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公办高校 学校以整体划转杭州师范大学原音乐学院为主体基础筹建 秉承李叔同 学堂乐歌 文化传统, 践行 事必尽善 校训, 立足浙江, 面向全国, 致力于建成高水平一流音乐院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现 浙江音乐学院章程 目录 序 言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5 第三章学生 6 第四章教职员工 8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 11 第六章教学与科研 19 第七章学校与社会 22 第八章经费 资产与后勤 23 第九章学校标识 24 第十章附则 25-1 - 序 言 浙江音乐学院是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公办高校 学校以整体划转杭州师范大学原音乐学院为主体基础筹建

More information

同济大学章程

同济大学章程 同济大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与规章,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 适用本章程 学校章程是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 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同济大学, 英文译名为 Tongji University,

More information

(7) 加强对学校院 ( 系 ) 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 管理 服务工作, 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 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 领导学

(7) 加强对学校院 ( 系 ) 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 管理 服务工作, 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 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 领导学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 以下简称 高等学校 ) 领导的根本制度, 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 必须毫不动摇 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等有关规定, 结合高等学校实际, 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More information

序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 1982 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 1984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 年, 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1992 年更名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2000 年, 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2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

序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 1982 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 1984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 年, 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1992 年更名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2000 年, 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2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 5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7 第四章教职工 15 第五章学生 17 第六章经费 资产及后勤 19 第七章学校与社会 20 第八章附则 20 1 序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 1982 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 1984 年,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 年, 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More information

教育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9 号 同济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 9 届党委会第 13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同济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

教育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9 号 同济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 9 届党委会第 13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同济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 教育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9 号 同济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 9 届党委会第 13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同济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3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在中共河南省委 省政府的领导下, 依法自主 办学 第七条 学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实行党委 统一领导 党政分工合作 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 依法治校 民主管理, 尊重学术自由, 推行教授治学 第八条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 创新发展 特色发展, 实施质

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在中共河南省委 省政府的领导下, 依法自主 办学 第七条 学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实行党委 统一领导 党政分工合作 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 依法治校 民主管理, 尊重学术自由, 推行教授治学 第八条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 创新发展 特色发展, 实施质 新乡医学院章程 序 言 学校医学教育肇始于 1922 年创办的惠民医院护士学校 1949 年冀鲁豫卫生学校及哈励逊医院迁入, 于 1950 年成立平原省医科学校 学校经历华北第二医士学校 河南省汲县医士学校 新乡专区医学院等发展阶段 1962 年, 更名豫北医学专科学校 1982 年, 经国务院批准升格本科, 定名新乡医学院 1998 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浙电大发 2016 1 号 关于印发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章程的通知 各部门 ( 中心 ) 学院: 为保障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完善法人治理体系, 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促进内涵建设和科学发展, 根据省教育厅 关于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的指导意见 ( 浙教法 2013 34 号 ) 关于加快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和核准工作的通知 ( 浙教办法 2014 69 号 ) 要求, 学校制订完成了

More information

材料

材料 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2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学校权利与义务... 3 第三章 内部治理结构... 6 第四章 教职员工... 14 第五章 学生... 17 第六章 经费与资产... 19 第七章 学校与社会... 20 第八章 学校标识... 21 第九章 附则... 21 1 序言浙江外国语学院创办于 1955 年, 前身为浙江教育学院, 2010 年,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

More information

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 广州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称为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英文名称缩写为 GUCM 第三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12 号 学校有大学城和三元里两个校区 大学城校区为学校主校区,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

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 广州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称为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英文名称缩写为 GUCM 第三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12 号 学校有大学城和三元里两个校区 大学城校区为学校主校区,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 序言 广州中医药大学原名广州中医学院, 是新中国首批建立的 4 所中医药高等学校之一 学校办学基础为创立于 1924 年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56 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中医学院,1995 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校先后直属于国家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2000 年后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 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广东省 211 工程 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

More information

序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其前身是创办于 1979 年的浙江供销技工学校 1996 年, 建立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 与浙江供销技工学校实行两块牌子 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2009 年开始筹建高职院校,2011 年 3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

序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其前身是创办于 1979 年的浙江供销技工学校 1996 年, 建立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 与浙江供销技工学校实行两块牌子 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2009 年开始筹建高职院校,2011 年 3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 目录 序言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5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7 第四章教职员工 16 第五章学生 18 第六章校友 21 第七章经费 资产及后勤 22 第八章外部关系 23 第九章学校标识 23 第十章附则 24-1 - 序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其前身是创办于 1979 年的浙江供销技工学校 1996 年, 建立浙江绍兴贸易经济学校,

More information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促进依 法治校和科学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促进依 法治校和科学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 核准书第 22 号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等规定, 你校 2014 年 10 月 25 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审核的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章程论证专家委员会评议 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 公示无异议, 现予核准 本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师范大学章程

湖南师范大学章程 湖南师范大学章程 2015 年 3 月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 3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6 第四章 教职工 16 第五章 学生 20 第六章 经费与资产 22 第七章 学校与社会 23 第八章 校徽 校歌 校旗 校庆日 25 第九章 附则 26-2 - 湖南师范大学章程 ( 本章程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经湖南省教育厅核准 ) 序 言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

More information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2 年, 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 由东北财政专门学校 东北银行专门学校 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及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系 会计统计系合并组建, 校址在沈阳 其后, 东北商业专科学校 东北合作专科学校, 东北人民大学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2 年, 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 由东北财政专门学校 东北银行专门学校 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及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系 会计统计系合并组建, 校址在沈阳 其后, 东北商业专科学校 东北合作专科学校, 东北人民大学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2 年, 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 由东北财政专门学校 东北银行专门学校 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及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系 会计统计系合并组建, 校址在沈阳 其后, 东北商业专科学校 东北合作专科学校, 东北人民大学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统计 工业会计两个专修科, 并入东北财经学院 1958 年, 东北财经学院与沈阳师范学院 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医科大学章程

重庆医科大学章程 0 重庆医科大学章程 序言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 1956 年, 由原上海第一医学院 ( 现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 分迁来渝组建, 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 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1980 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13 年成为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2015 年成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以 办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

More information

江师大 ; 英文译名为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英文缩写为 ZJNU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 现设有金华 杭州等校区 学校可以视需要并经举办者批准, 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官方网址为

江师大 ; 英文译名为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英文缩写为 ZJNU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 现设有金华 杭州等校区 学校可以视需要并经举办者批准, 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官方网址为 浙江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 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6 年 4 月 16 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 1958 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 1962 年, 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 浙江体育学院合并, 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 1965 年, 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 1985 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 2000 年 2001 年 2004 年浙江财政学校 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

More information

序言杭州医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的前身为 1925 年创建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 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 杭州卫生学校 杭州医学院 (1960 年 7 月 1961 年 5 月 ) 浙江省卫生学校等办学时期 1999 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浙江医学职业技术学院 ( 筹 ),2004

序言杭州医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的前身为 1925 年创建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 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 杭州卫生学校 杭州医学院 (1960 年 7 月 1961 年 5 月 ) 浙江省卫生学校等办学时期 1999 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浙江医学职业技术学院 ( 筹 ),2004 杭州医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功能与教育形式... 3 第三章内部治理结构... 5 第四章内设机构与基层组织... 14 第五章学生... 16 第六章教职员工... 18 第七章经费 资产及后勤... 20 第八章学校与社会... 21 第九章学校标识... 23 第十章附则... 23 2 序言杭州医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的前身为 1925 年创建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0 号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1 月 10 日 2015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More information

序言台州学院 ( 以下称学校 ) 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前身是 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范专科学校, 办学源头可追溯至 1907 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 台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临海师范学校 台州卫生学校 温岭师范学校先后并入 2002 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

序言台州学院 ( 以下称学校 ) 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前身是 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范专科学校, 办学源头可追溯至 1907 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 台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临海师范学校 台州卫生学校 温岭师范学校先后并入 2002 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 台州学院章程 目 录 序言...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体制... 4 第三章教职工... 12 第四章学生... 14 第五章经费 资产与后勤... 16 第六章学校与社会... 17 第七章学校标识与校庆日... 18 第八章附则... 19-1 - 序言台州学院 ( 以下称学校 ) 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前身是 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范专科学校,

More information

序 言 宁波大学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于 1986 年由世界船王 宁波籍著名人士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 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 1996 年, 原宁波大学 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合并, 组建新的宁波大学 此后, 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 林业

序 言 宁波大学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于 1986 年由世界船王 宁波籍著名人士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 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 1996 年, 原宁波大学 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合并, 组建新的宁波大学 此后, 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 林业 宁波大学章程 目 录 序言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学校职能 4 第三章内部治理机制 6 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内部组织机构 14 教职工 16 学生 18 董事会 基金会及校友会 19 资产 经费与后勤 20 学校标识 21 附则 22-1 - 序 言 宁波大学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于 1986 年由世界船王 宁波籍著名人士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

More information

贵州师范大学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贵州师范大学创建于 1941 年, 原名为 国立贵阳师范学院 1950 年改名为 贵阳师范学院,1956 年,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交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 1958 年, 中共贵州省委决定在贵阳师范学院内以联合办学的形式成立新的 贵州大学 ;1959 年, 贵州大学从本校分出 1985 年更名为 贵州师范大学,1996 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 2004 年,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西南财经大学始于 1925 年在上海创建的光华大学 1938 年光华大学在抗战烽火中内迁成都办学, 成立光华大学成都分部 1946 年更名为私立成华大学 1952 年私立成华大学改为公立, 调入部分院校及系科组成四川财经学院 ; 至 1953 年, 四川财经学院先后汇聚了西南地区 17 所院校的财经系科 1960 年分设四川财经学院和四川科学技术学院,1961 年合并更名为成都大学

More information

育方针, 以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五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委员会 ( 以下简称学校党委 )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坚持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 坚持依法治校, 尊重学术自由, 依法接受监督 第六条学校实行以校 院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举

育方针, 以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五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委员会 ( 以下简称学校党委 )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坚持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 坚持依法治校, 尊重学术自由, 依法接受监督 第六条学校实行以校 院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举 厦门大学章程 序言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办 1937 年学校由私立改为国立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厦门大学以养成专门人才 研究高深学术 阐扬世界文化 促进人类进步为办学宗旨, 秉承 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 的校训, 弘扬 爱国 革命 自强 科学 精神, 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精英人才, 为国家富强 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卓越贡献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师范大学章程

上海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上海师范大学创建于 1954 年, 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秉承 师道永恒 精神, 恪守 厚德 博学 求是 笃行 校训,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 依据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 为国家和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才资源 高水平的科研支撑 高能级的社会服务和高品位的文化成果 学校立足于国家和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需要, 全面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青岛理工大学章程 序言青岛理工大学前身是 1952 年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 1953 年, 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 1958 年, 划归山东省管理 1960 年, 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 1978 年, 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 1985 年, 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 以冶金工业部领导为主 1998 年, 划转山东省领导, 实行 中央与地方共建, 以地方管理为主 的管理体制 2004

More information

京教函〔2011〕272号

京教函〔2011〕272号 北京农学院章程 序 言 北京农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始建于 1956 年的河北省通县农业学校,1958 年通县农业学校与北京农业合作干部学校合并为北京市农业学校,1965 年更名为北京农业劳动大学,1978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北京农学院 1983 年, 学校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3 年, 学校获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发展目标是建设都市型现代农林大学 第一章总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 序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以下简称 学校 ) 前身为上海对 外贸易学院, 创建于 1960 年 1994 年 9 月, 学校由原国家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 2013 年 4 月, 经教育部批准, 学校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学校秉承 以学生为本, 以学术为魂 的办学理念, 紧 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 坚持特色发展道路, 立足上海, 服务 全国, 面向世界, 力争发展成为规模适度,

More information

东北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的高等学校 学校建校于 1946 年, 原名东北大学 1950 年,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58 年划归吉林省管理, 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 1980 年重新划归教育部, 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96 年, 成为首

东北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的高等学校 学校建校于 1946 年, 原名东北大学 1950 年,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58 年划归吉林省管理, 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 1980 年重新划归教育部, 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96 年, 成为首 东北师范大学章程 序言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的高等学校 学校建校于 1946 年, 原名东北大学 1950 年,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58 年划归吉林省管理, 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 1980 年重新划归教育部, 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1996 年, 成为首批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 始终以推动国家 民族 社会进步为使命,

More information

序言临沂大学前身可追溯到 1941 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 之后经历了滨海公学 山东省临沂师范学校 临沂大学 临沂师范专科学校和山东省临沂教育学院 临沂师范学院等阶段, 期间临沂农业学校和临沂工业学校 沂水师范学校和费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 2010 年国家教

序言临沂大学前身可追溯到 1941 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 之后经历了滨海公学 山东省临沂师范学校 临沂大学 临沂师范专科学校和山东省临沂教育学院 临沂师范学院等阶段, 期间临沂农业学校和临沂工业学校 沂水师范学校和费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 2010 年国家教 第 36 号 临沂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 并上报我厅的 临沂大学章程, 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20 号 山东师范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上报我厅的 山东师范大学章程, 业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BPI.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序言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为始建于 1952 年的个旧矿业技术学校,1954 年迁址昆明更名为昆明有色金属工业学校,1958 年更名为昆明冶金工业学校,1978 年举办大专,1985 年升格为云南矿冶专科学校,1987 年更名为昆明冶金专科学校,1992 年更名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2004 年,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云南流通经济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新的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More information

山大保字〔2005〕1号

山大保字〔2005〕1号 山东大学章程 序言山东大学前身是创办于 1901 年的山东大学堂 1932 年, 改称国立山东大学 1951 年, 国立山东大学与华东大学合并成立山东大学 2000 年, 山东大学 山东医科大学 山东工业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山东大学 2001 年, 被确定为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山东大学以 为天下储人才, 为国家图富强 为办学宗旨, 以 学无止境, 气有浩然 为校训, 以 立德树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4dwf094.doc

Microsoft Word - 14dwf094.doc 浙江大学章程 序言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 1897 年,1928 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 1937 年浙江大学举校西迁, 在贵州遵义 湄潭等地办学,1946 年秋回迁杭州 1952 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 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中国科学院和其他高校, 主体部分在杭州重组为若干所院校, 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 杭州大学 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 1998 年, 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 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章程(提纲)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章程(提纲)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章程序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以下简称 学校 ) 前身为成立于 1960 年的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1984 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00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由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转制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1 年与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合并 2003 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建校以来, 学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 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相结合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More information

求,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依法治校 科学发 展 甘肃省教育厅 2015 年 3 月 25 日

求,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依法治校 科学发 展 甘肃省教育厅 2015 年 3 月 25 日 甘教高 2015 8 号 兰州理工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报送我厅核准的 兰州理工大学章程, 经甘肃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3 月 2 日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55 号 (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6 年 1 月 5 日 2016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21 号 ( 四川文理学院 ) 四川文理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四川文理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8 月 11 日 2015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江南大学章程 序言 江南大学源于 1902 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 历经国立中央大学 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 ;1952 年由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浙江大学 私立江南大学的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 ;1958 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 建立无锡轻工业学院 ;1962 年无锡纺织工学院并入无

江南大学章程 序言 江南大学源于 1902 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 历经国立中央大学 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 ;1952 年由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浙江大学 私立江南大学的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 ;1958 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 建立无锡轻工业学院 ;1962 年无锡纺织工学院并入无 江南大学章程 序言 江南大学源于 1902 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 历经国立中央大学 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 ;1952 年由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浙江大学 私立江南大学的有关系科组建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 ;1958 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 建立无锡轻工业学院 ;1962 年无锡纺织工学院并入无锡轻工业学院 ;1995 年更名为无锡轻工大学 2001 年, 无锡轻工大学 江南学院 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及其它相关行为, 保障学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及其它相关权力,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 肇庆学院 ; 英文译名 :ZHAOQING UNIVERSITY 学校法定住所为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及其它相关行为, 保障学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及其它相关权力,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 肇庆学院 ; 英文译名 :ZHAOQING UNIVERSITY 学校法定住所为广 肇庆学院章程 序言 1970 年 3 月, 广东教育行政学院由广州市迁往广东省肇庆专区办学, 改名为肇庆地区师范学校, 历经肇庆地区师范学校 肇庆地区五 七师范学院 肇庆师范专科学校 西江大学等发展阶段 ;2000 年 3 月, 经教育部批准, 西江大学和肇庆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本科层次的肇庆学院 ( 简称学校 ) 学校践行 以生为本, 以质立校 ; 学术并举, 崇术为上 的办学理念, 弘扬 团结 奋进

More information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章程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章程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文件 湘财院院发 2016 102 号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章程 序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起始于 1933 年创办的厚生会计讲习所, 1942 年, 厚生会计讲习所改名为湖南私立厚生会计补习学校 解放后, 厚生会计补习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接管, 并于 1951 年更名为湖南厚生会计学校, 由私立改为公办 此后, 相继更名为湖南省财政学校 湖南省财贸学校 湖南省财政会计学校 湖南省财会学校等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3D6DDB4F3D1A7D5C2B3CCA3A834D4C232C8D5D2D1BACBD7BC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F3D6DDB4F3D1A7D5C2B3CCA3A834D4C232C8D5D2D1BACBD7BCB0E6A3A92E646F63> 目录 序言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 总则举办者与学校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学术管理体系民主管理制度教学科研单位学生教职员工经费 资产与后勤 第十章学校与社会第十一章学校标识第十二章附则 - 1 - 贵州大学章程 序言 贵州大学肇始于 1902 年的贵州大学堂, 历经省立贵州大学 国立贵州农工学院 国立贵州大学等多个时期,1950 年 10 月定名为贵州大学 1997 年

More information

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人民政府等共建 第四条学校在南京市 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 江宁校区和常 州校区 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 1 号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 经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设立和调整校区 及住所地 学校网址是

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人民政府等共建 第四条学校在南京市 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 江宁校区和常 州校区 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 1 号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 经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设立和调整校区 及住所地 学校网址是 河海大学章程 序言 河海大学, 源于 1915 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 实业家张謇创办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 是中国第一所培养水利人才的高等学府 1924 年与东南大学工科合并成立河海工科大学,1927 年并入第四中山大学 (1928 年更名为中央大学,1949 年更名为南京大学 ) 1952 年, 南京大学水利系与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浙江大学等高校的水利系科以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组建华东水利学院 1985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刘克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刘克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序言 天津城建大学 ( 以下简称 学校 ) 是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创建于 1978 年, 时名天津大学第四分校,1979 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 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 年更名为现名 为促进依法治校, 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城建大学,

More information

贵州医科大学章程

贵州医科大学章程 章 程 2017 年 1 月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3 第三章功能和教育形式... 5 第四章管理体制... 7 第五章教学科研单位... 17 第六章教职员工... 21 第七章学生及校友... 23 第九章经费 资产和后勤... 26 第十一章附则... 28 序言 贵州医科大学的前身是 1938 年成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 1950 年更名为贵阳医学院,

More information

电子科技大学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章程 ( 征求意见稿 ) 序言电子科技大学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 是 1956 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 由交通大学 ( 现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 南京工学院 ( 现东南大学 ) 华南工学院( 现华南理工大学 ) 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1988 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1997 年首批成为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2001 年进入国家 985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More information

海淀区清华东路 17 号, 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 号, 涿州教学实验场位于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由国家举办, 是国务院确定受教育部管理, 并由教育部与农业部 北京市 水利部等共建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

海淀区清华东路 17 号, 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 号, 涿州教学实验场位于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由国家举办, 是国务院确定受教育部管理, 并由教育部与农业部 北京市 水利部等共建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 中国农业大学章程 ( 试行 ) ( 征求意见稿 ) 序言中国农业大学肇始于 1905 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 后演变发展为北京大学农学院 1949 年 9 月, 北京大学农学院 清华大学农学院和华北大学农学院合并成立北京农业大学 1952 年 10 月, 北京农业大学农业机械系与华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 中央农业部机耕学校 平原农学院合并成立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1985 年更名为北京农业工程大学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公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公告

关于公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公告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烟工职院 2016 13 烟工职院 2016 13 号 关于发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的通告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正式核准生效, 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 年 3 月 14 日 - 1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

More information

中央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中央财经大学始建于 1949 年 11 月 6 日, 创办之初由财政部主管, 校名先后为中央税务学校 中央财政学院 1952 年 8 月, 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燕京大学 辅仁大学的经济系科合并成立中央财经学院, 由高等教育部主管 1953 年秋以后, 学校重归财政部管理,

中央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 中央财经大学始建于 1949 年 11 月 6 日, 创办之初由财政部主管, 校名先后为中央税务学校 中央财政学院 1952 年 8 月, 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燕京大学 辅仁大学的经济系科合并成立中央财经学院, 由高等教育部主管 1953 年秋以后, 学校重归财政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9 号 ( 中央财经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 5 届党委 会第 7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中央财经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 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 月 20 日教育部第 3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云教章〔2015〕30号

云教章〔2015〕30号 云教章 2015 30 号 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德宏职业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院申报核准的 德宏职业学院章程, 经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9 月 29 日第 13 次省委高校工委会议 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予核准 云南省教育厅 2015 年 9 月 29 日 1 德宏职业学院章程 序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中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 目录 前言...- 1 - 第一章总则...- 1 -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2 - 第三章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 3 - 第四章教育形式...- 4 - 第五章学生...- 5 - 第六章教职工...- 6 - 第七章治理结构...- 8 - 第一节学校党委...- 8 - 第二节校长...- 11 - 第三节学术委员会...- 13 - 第四节教职工代表大会...-

More information

吉首大学章程

吉首大学章程 吉首大学章程 序 言 吉首大学是 1958 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民族地区高校 建校以来, 吉首大学立足湖南西部民族地区, 凝练了 平民大学 办学理念, 确立了 以人名校, 以业报国 校训, 形成了 凤飞千仞, 薪传八方 精神, 艰苦奋斗, 励精图治, 为边远民族地区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 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大量知识文化 科学技术与社会服务, 已成为学科门类较齐全 人才培养层次较高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

附件2 西安航空学院章程 二〇一四年 1 目录 序 言...1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3 第四章 组织与结构...6 第五章 教职工...15 第六章 学 生...17 第七章 校友及校友会...19 第八章 资产 经费 后勤...20 第九章 校徽 校旗 标识色 校训 校歌 校庆日...20 第十章 附 则...21 2 西安航空学院章程 序 言 西安航空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More information

办学 依法治校 科学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各学院 ( 部 ) 单位 各部门要按照 章程 精神, 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全校师生员工要在 章程 的指导下, 行使 章程 赋予的权利, 履行 章程 规定的义务, 进一步振奋精神

办学 依法治校 科学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各学院 ( 部 ) 单位 各部门要按照 章程 精神, 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全校师生员工要在 章程 的指导下, 行使 章程 赋予的权利, 履行 章程 规定的义务, 进一步振奋精神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文件 井大党发 2015 1 号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井冈山大学关于发布实施 井冈山大学章程 的通知 各学院 单位党委, 各部门, 工会 团委 : 井冈山大学章程 ( 以下简称 章程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 ( 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7 号 ) 现将 章程 印发给你们, 请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 贯彻执行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顶层设计,

More information

闽教职成〔2013〕33号

闽教职成〔2013〕33号 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规划 (2016-2020)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邮电学校 联系人冯力 联系电话 13609596106 电子邮件 44537044@qq.com 编制日期 修订日期 2016 年 4 月 23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一 建设基础... 1 ( 一 ) 学校概况... 1 ( 二 ) 建设基础... 1 ( 三 ) 存在问题...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5 号 (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1 月 10 日 2015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More information

之称, 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将始终牢记使命与责任, 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 践行 学汇百川, 德济四海 的校训, 传承 坚定 严谨 勤奋 开拓 的海大精神, 发扬 同舟共济 艰苦卓绝 科学航海 爱国为根 的海大传统, 坚持航运特色, 强化内涵发展, 走世界一流海事大

之称, 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将始终牢记使命与责任, 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 践行 学汇百川, 德济四海 的校训, 传承 坚定 严谨 勤奋 开拓 的海大精神, 发扬 同舟共济 艰苦卓绝 科学航海 爱国为根 的海大传统, 坚持航运特色, 强化内涵发展, 走世界一流海事大 大连海事大学章程 序言大连海事大学源于 1909 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 1911 年以船政科为基础创办邮传部上海高等商船学堂,1912 年更名为吴淞商船学校,1915 年停办,1929 年复校后更名为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37 年再度停办,1939 年于重庆复校并更名为国立重庆商船专科学校,1943 年并入位于重庆的国立交通大学,1946 年于上海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

More information

为 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缩写为 BJUT; 网络域名为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100 号 另有朝阳区惠新东街 8 号 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89 号 朝阳区管庄西里 20 号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35 号 东城区

为 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缩写为 BJUT; 网络域名为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100 号 另有朝阳区惠新东街 8 号 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89 号 朝阳区管庄西里 20 号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35 号 东城区 北京工业大学章程 序言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 1960 年 建校初期,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工业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部分学生先后划转学校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 北京工商管理专科学校 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计算机学院 国家建材局管理干部学院 ( 武汉工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北京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相继并入学校 1996 年进入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行列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

附件2: 附件 :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章程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总则职能教职工和学生组织与机构资产 财务学校与社会标识和校庆日附则 1 序 言 学校前身为安徽省大江机械工业学校, 始建于 1974 年, 1982 年与安徽省国防工业干部学校 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省国防工办分校合并办学,1998 年更名为安徽省国防科技工业学校,2003 年升格为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建校以来, 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More information

安徽财经大学章程(核准稿)

安徽财经大学章程(核准稿) 安徽财经大学章程 序言安徽财经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高校 1959 年由安徽省委批准设立, 时名 安徽财贸学院,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 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1961 年学校迁址安徽省蚌埠市,1964 年划转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 后相继隶属商业部 国内贸易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00 年国务院决定学校实行中央与安徽省共建 以安徽省管理为主 ;2004 年更名为 安徽财经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More information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学校 ) 前身为 1958 年创办的广西南宁建筑工程学校 1973 年, 更名为广西建筑工程学校 2002 年 8 月,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广西建筑工程学校与 1985 年设立的广西建筑职工大学合并建院, 直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学校 ) 前身为 1958 年创办的广西南宁建筑工程学校 1973 年, 更名为广西建筑工程学校 2002 年 8 月,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广西建筑工程学校与 1985 年设立的广西建筑职工大学合并建院, 直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教章核 2015 39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1 号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广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12 月 18 日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More information

文山学院章程 序言 文山学院 ( 简称 学校 ) 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至 1947 年 2 月由云南省昭通地区南迁至文山的国立西南师范学校 解放后, 在原国立西南师范学校基础上成立文山师范学校 1958 年, 在文山师范学校内开办文山人民大学 1977 年, 在文山师范学校内附设师专班 1984 年,

文山学院章程 序言 文山学院 ( 简称 学校 ) 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至 1947 年 2 月由云南省昭通地区南迁至文山的国立西南师范学校 解放后, 在原国立西南师范学校基础上成立文山师范学校 1958 年, 在文山师范学校内开办文山人民大学 1977 年, 在文山师范学校内附设师专班 1984 年, 云教章 2015 7 号 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文山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申报核准的 文山学院章程, 经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6 月 23 日第 9 次省委高校工委会议 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予核准 云南省教育厅 2015 年 6 月 29 日 - 1 - 文山学院章程 序言 文山学院

More information

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_草案_(征求意见稿)6-12打印.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_草案_(征求意见稿)6-12打印.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 ( 草案 ) ( 征求意见稿 ) 序言内蒙古农业大学成立于 1952 年, 是内蒙古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 其前身为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 建国初期经当时的国家政务院批准, 由原河北农学院 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合并迁至呼和浩特组建而成 1958 年原内蒙古林学院成立 1960 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 1983 年内蒙古农牧学院被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院校

More information

号 学校设有长清校区 ( 主校区 ) 历下校区 历城校区 菏泽校区 4 个校区, 并可根据发展需要, 按照国家法律 政策规定, 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立足山

号 学校设有长清校区 ( 主校区 ) 历下校区 历城校区 菏泽校区 4 个校区, 并可根据发展需要, 按照国家法律 政策规定, 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立足山 齐鲁工业大学章程 序言齐鲁工业大学前身是 1948 年解放军胶东军区建立的胶东工业学校, 其后历经调整 合并 迁徙等演进和发展,1978 年在原山东省轻工业学校基础上, 改建为山东轻工业学院 2001 年山东省轻工业学校 (1980 年重设 ) 和山东银行学校并入 2006 年主校区迁入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 2013 年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 2014 年设立菏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坚持

More information

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二〇一八年十月

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二〇一八年十月 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 录 序言...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2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5 第四章 学生... 18 第五章 教职员工... 21 第六章 资产 财务管理与条件保障...24 第七章 外部关系... 25 第八章 附则... 29 合肥工业大学章程 (2015 年 3 月 11 日教育部核准生效 根据 2018 年 9 月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62 号 (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6 年 1 月 5 日 2016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More information

序言巢湖学院前身是 1977 年秋创建的安徽师范大学巢湖专科班 ;1983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 正式设立巢湖师范专科学校 ;2002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 升格为本科院校, 并更为现名 ;2013 年 6 月, 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学校以 立德树人 为根本任务, 秉持 德学并举

序言巢湖学院前身是 1977 年秋创建的安徽师范大学巢湖专科班 ;1983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 正式设立巢湖师范专科学校 ;2002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 升格为本科院校, 并更为现名 ;2013 年 6 月, 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学校以 立德树人 为根本任务, 秉持 德学并举 巢湖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六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七章第一节第二节第八章第九章 总则学校名称 性质与标识举办者与学校学校主体学生教职员工学校基本功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学校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内部监督机构学院 ( 部 ) 与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民主管理与监督财务与资产管理

More information

中共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中共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中共贵州民族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 2017 76 号 中共贵州民族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 贵州民族大学二级党委 ( 党总支 ) 党支部 工作职责 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 ( 党总支 ) 党群各部门 校属各单位 : 贵州民族大学二级党委( 党总支 ) 党支部工作职责 已经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民族大学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贵州民族大学二级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More information

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 ( 北信学院 ), 英文全称为 Beij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BITC) 法定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 5 号 办学场所包括学校本部

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 ( 北信学院 ), 英文全称为 Beij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BITC) 法定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 5 号 办学场所包括学校本部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溯源于 1954 年建立的华北第四工业学校 ( 后更名为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 ),1999 年北京市成人电子信息大学与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合并成立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现为国家 ( 示范性 ) 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秉承 博学笃行 术道精诚 的校训, 以 促进首都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为己任, 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技术服务,

More information

( 此页无正文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6 日印 ( 共印 5 份 ) 2

( 此页无正文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6 日印 ( 共印 5 份 ) 2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仲字 2015 01 号 关于公布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章程 的公告 各院 ( 部 ), 各单位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 法, 学校第四届党委会第 6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广东省教育厅 核准的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章程, 经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章程核准委 员会第 1 次会议评议, 2014 年 12 月 11 日广东省教育厅第 8 次厅长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学校 ) 是一所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其前身是始建于 1964 年成立的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1979 年开办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昆钢分校,1982 年成立昆钢职工培训处,1985 年开办昆钢职工大学,2002 年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学校 ) 是一所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其前身是始建于 1964 年成立的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1979 年开办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昆钢分校,1982 年成立昆钢职工培训处,1985 年开办昆钢职工大学,2002 年 云教章 2015 22 号 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院申报核准的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经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 年 9 月 29 日第 13 次省委高校工委会议 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予核准 云南省教育厅 2015 年 9 月 29 日 1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More information

管, 以威海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

管, 以威海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 威海职业学院章程 序言威海职业学院由威海教育学院 威海广播电视大学 威海市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0 年 10 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2004 年 9 月,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威海职业学院与威海市技术学院合并, 实行一个学院两块牌子 学院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 加强内涵建设, 提高办学水平, 培养适应地方行业产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努力建设 特色鲜明 国内一流 的高职院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南工 2014 67 号 关于公布 华南理工大学章程 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校行政各单位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及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教育部第 24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核准发布 华南理工大学章程, 从 2014 年 10 月 11 日起施行 华南理工大学章程 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0A5D2BDB4F3B5B3B7A2A1B A1B33932B9D8D3DAD3A1B7A2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5B3CEAFC1ECB5BCCFC2B5C4D0A3B3A4B8BAD4F0D6C6CAB5CAA9CFB8D4F2A1B7B5C4CDA8D6AAA3A8BAECCDB7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0A5D2BDB4F3B5B3B7A2A1B A1B33932B9D8D3DAD3A1B7A2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5B3CEAFC1ECB5BCCFC2B5C4D0A3B3A4B8BAD4F0D6C6CAB5CAA9CFB8D4F2A1B7B5C4CDA8D6AAA3A8BAECCDB7A3A92E646F63> 昆医大党发 2015 92 号 关于印发 昆明医科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 直属附属医院党委, 各部 处 室 : 经学校党委研究, 现将 昆明医科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 责制实施细则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 - 1 - 昆明医科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章程核准书第90号.doc

Microsoft Word - 章程核准书第90号.doc 山东省教育厅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 90 号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上报我厅的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业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 自即日起生效,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 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管理特点与变革策略 基于 A 大学的个案研究姓名 : 赵志鲲申请学位级别 : 硕士专业 : 教育经济与管理指导教师 : 张新平 20040401 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管理特点与变革策略 基于 A 大学的个案研究 作者 : 赵志鲲

More information

( ) %

(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章程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3 次部务会议审议核准通过 ) 序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前身是 1934 年创建的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及后来相继在陕西杨陵建立的科教单位,1999 年经国务院批准, 由西北农业大学 西北林学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水利部西北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章程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3 次部务会议审议核准通过 ) 序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前身是 1934 年创建的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及后来相继在陕西杨陵建立的科教单位,1999 年经国务院批准, 由西北农业大学 西北林学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水利部西北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参考资料 2014 年第 6 期 党委宣传部 2014 年 12 月 22 日 目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章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章程 (2014 年 4 月 24 日教育部第 13 次部务会议审议核准通过 ) 序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前身是 1934 年创建的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及后来相继在陕西杨陵建立的科教单位,1999 年经国务院批准, 由西北农业大学 西北林学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More information

的舞蹈高等教育办学之路,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高等教育体系 学校遵循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坚持立德树人, 全面履行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艺术创作 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为保障学

的舞蹈高等教育办学之路,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高等教育体系 学校遵循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坚持立德树人, 全面履行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艺术创作 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为保障学 北京舞蹈学院章程 序言 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 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 始建于 1954 年, 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 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北京舞蹈学院, 隶属于文化部,2000 年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 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北京舞蹈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 坚持 高举旗帜, 文化引领,

More information

业领头 省内领先 国内知名 特色鲜明的现代示范性高等 职业院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办学, 规范办学行为, 构建现代大 学制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等法律法 规, 结合学院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院的根本制度,

业领头 省内领先 国内知名 特色鲜明的现代示范性高等 职业院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办学, 规范办学行为, 构建现代大 学制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等法律法 规, 结合学院实际,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院的根本制度,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 言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办于 1958 年的湖南省地质学校, 后更名为长沙工程学校,2002 年 5 月,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与湖南工程职工大学合并组建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 学院坚持 传承地质文化, 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的办学理念,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以内涵建设为重点, 以打造特色品牌为目标,

More information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规模较大 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高等学校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 ( 以下简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党的纪律检查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规模较大 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高等学校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 ( 以下简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党的纪律检查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 ( 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 的领导, 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 办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以马列主交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承接托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管理的请示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承接托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管理的请示 附件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术发展 规范学术管理, 按照 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 的要求,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 科研 人才队伍建设等学术事务中的决策 咨询作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和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 (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党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 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 设立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和学生工作部门等工作机构, 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 ( 原 96 年第六条为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内容, 在 2010 版中改为独立的一章 ) 第七条高等学校院 ( 系

第六条党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 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 设立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和学生工作部门等工作机构, 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 ( 原 96 年第六条为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内容, 在 2010 版中改为独立的一章 ) 第七条高等学校院 ( 系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新旧对照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 ( 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 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 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条例 ( 此段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 书第 22 号 重庆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十二届党委会第 12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重庆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 年 6 月 17 日教育部第 18 次部务会议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 书第 22 号 重庆大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第十二届党委会第 12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 重庆大学章程,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 年 6 月 17 日教育部第 18 次部务会议审 重庆大学章程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22 号... 1 序言... 2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基本功能及权利... 3 第一节 人才培养... 3 第二节 学术研究... 4 第三节 社会服务... 5 第四节 文化传承创新... 5 第三章 治理结构... 6 第一节 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 6 第二节 学校党委... 7 第三节 校长... 9 第四节 学院...

More information

暨 南 大 学 章 程

暨  南  大  学  章  程 目录 序言...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 4 第三章组织机构... 5 第四章教职工... 16 第五章学生... 17 第六章资产 财务 后勤... 19 第七章外部关系... 20 第八章附则... 22 暨南大学章程 ( 草案 ) 序言 暨南大学是由国家举办的以华侨高等教育为鲜明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 1906 年创建于南京, 原名 暨南学堂, 1911

More information

程 实施监督机制, 完善配套制度, 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 苏州大学章程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 2015 年 5 月 15 日 -2-

程 实施监督机制, 完善配套制度, 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 苏州大学章程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 2015 年 5 月 15 日 -2-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大委 2015 28 号 关于下发 苏州大学章程 的通知 各党委 党工委, 各学院 ( 部 ) 部门 直属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我校于 2011 年启动 苏州大学章程 ( 以下简称 章程 ) 编制工作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章程 草案经校长办公会 教代会审议及党委常委会审定,2015 年 3 月获江苏省教育厅正式核准生效, 现予以下发

More information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中国共产党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委员会 沪信技校委办 [2011]11 号 关于印发 中共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委员会组织工作制度 的通知 各系 ( 部 ) 科室 后勤保障部: 现将 中共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委员会组织工作制度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 中共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委员会组织工作制度 中共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 : 党组织组织工作制度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办公室

More information

西南交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学院管理规程 ( 试行 )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一流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需要, 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治理体系, 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不断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全面激发学院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西南交通大学章程 和 西南交通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并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学院是指学校直属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