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Transcription

1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中国 北京 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5 层邮编 : 电话 :(010) 传真 :(010) 二 一七年四月

2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或 本计划 )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等相关主管机构 部门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 1. 本所律师承诺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主管机构 部门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 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本激励计 划的合法 合规 真实 有效性进行了核实验证, 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海联讯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并依法 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海联讯为本激励计 划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同意,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4. 本所仅就与海联讯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有关其他专业 事项依赖于其他专业机构出具的意见

3 5. 本所已得到海联讯保证, 即海联讯已提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或口头证言 ; 其向本所提供的复印件 有关副本材料与正本材料一致 ; 其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完整 真实 有效, 且无隐瞒 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海联讯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海联 讯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实行本激励计划的条件 1. 经本所律师核查, 海联讯是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核准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市高新技术园 R2 厂房 B 区 3a 层, 法定代表人为王天青,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5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 : 开发研究计算机硬件 从事信息网络技术软件开发 公用信息网 专网 企业网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开发业务, 销售自产产品, 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 从事信息通讯网络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业务 ;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 安防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施工 维修 承装 承修 承试电力设施 ; 自有物业出租 海联讯不存在依据工商管理有关法律 法规及海联讯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 形, 亦不存在证券违法 违规或需要终止上市资格的其他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具有实 行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经本所律师核查, 以及公司出具的承诺, 公司不存在 管理办法 第七条 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4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 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 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 公司符合实行本激励计划的条件 二 本激励计划的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4 月 28 日, 海联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的议案 ( 以下简称 计划 ( 草案 ) ) 及其摘要 ( 一 )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根据 计划 ( 草案 ), 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 为了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海联讯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明确了实施目的,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一 ) 款的规定

5 ( 二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根据 计划 ( 草案 ),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如下 : 1.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和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 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 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计划授予的对象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以及公司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无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也无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3. 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对象共计 57 人, 包括公司 ( 含控股子公司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 高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以及公司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激励对象符合以下条件 : (1) 激励人员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工作, 并 签订劳动 ( 服务 ) 合同 ; (2) 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已经参与其 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 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 (3)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现任监事 独立董事, 亦 不包括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经核查, 激励对象不具有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6 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明确了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符合 管理 办法 第八条和第九条第 ( 二 ) 款的规定 ( 三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种类 数量 1. 限制性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种类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 ) 股票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50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33,500 万股的 1.64% 其中首次授予 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明确了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种类 数量等,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三 ) 款和第十四条的规定 ( 四 )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 摘要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姓名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章文藻董事长 % 0.18%

7 2 韦岗 董事 % 0.06% 3 王天青 总经理 % 0.16% 4 马红杰 财务总监 % 0.12% 5 蔺晓静 董事会秘书 % 0.06% 6 中高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 务 ) 人员 公司认为需要进行激 励的其他人员 52 人 % 0.76% 7 预留 % 0.30% 合计 % 1.64%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明确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占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四 ) 款和第十四条的规定 排 ( 五 )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 1.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四年, 自授予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 完毕止 2. 授予日 首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本计划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 确定 授予日应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 届时由公司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并完成登记 公告等相关程序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按照相关程序进 行授予, 授予日由授权前召开的董事会确定 预留限制性股票将在本计划首次授 予日起 12 个月内授予

8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 ; (2) 公司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 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 (4)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 重大事件 为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 锁定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比例分为不同的锁定期, 分别为 12 个月 24 个月和 36 个月, 自授予日起计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内,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 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 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 ; 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 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 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锁, 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4. 解锁日 本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满足解锁条件的, 激 励对象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9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30% 30% 预留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后 12 个月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 完成对激励对象的授权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期解锁, 解锁时间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50% 在解锁期内, 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 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 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 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明确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限售期和解 除限售安排, 该等规定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五 ) 款 第十六条 第十七 条 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六 ) 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根据 计划 ( 草案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 额, 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中的较高者 : (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即

10 4.54 元 ; (2)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即 5.19 元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 须召开董事会, 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 授予价格将依据 管理办法 确定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符 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六 ) 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七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 1. 授予条件 根据 计划 ( 草案 ),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 性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1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解锁条件 根据 计划 ( 草案 ), 激励对象申请对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除 满足上述条件外, 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锁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并解锁, 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锁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100 万元 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300 万元 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如下 :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 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300 万元 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主要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及当前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业务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以及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成本的估计等因素 公司结合未来的业务发展定位, 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角度, 合理设置了业绩考核指标 (2)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 合格 或 基本合格, 才能解锁当期激励股份,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 考核办法 执行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明确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和 解除限售的条件,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七 ) 款 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 定 ( 八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和解锁程序 1.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根据 计划 ( 草案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如下 :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 ( 草案 ) 和 考核办法,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 ( 草案 ) 和 考核办法,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 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就股

13 权激励计划草案作出决议, 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 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董事会应当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直接提交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 ( 草案 ) 和 考核办法 后及时公告董事会 决议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4)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5) 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 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 核,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6) 上市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时公告修正后的激励计划 ( 如 需 ) 及法律意见书, 并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 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7)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 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 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 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中包括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 (9) 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解锁和注销, 监事会对授予日和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10) 在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前, 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的 获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事务所

14 对激励对象获授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11) 董事会作出授予激励对象的决定后, 公司与激励对象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署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在授予登记完成后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2.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程序 根据 计划 ( 草案 ), 限制性股票解锁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 (1) 董事会就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事务所对激励对象解锁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请 (2) 激励对象的解锁申请经董事会确认后, 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 (3) 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明确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和解锁程序,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八 ) 款的规定 ( 九 )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计划 ( 草案 ) 第四章对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了规定,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九 ) 款的规定 ( 十 )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计划 ( 草案 ) 第四章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法 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 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 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进行了规定,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十 ) 款的规定

15 ( 十一 )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 终止 计划 ( 草案 ) 第八章对本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进行了规定, 符合 管 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十一 ) 款的规定 ( 十二 ) 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 合并 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离职 死亡等事项时本激励计划的执行 根据 计划 ( 草案 ), 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出现合并 分立等情形 及其他重大变更, 根据相关条件变化程度,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计划的 继续执行 修订 中止或终止,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根据 计划 ( 草案 ), 分别针对激励对象职务发生正常变更 ( 职级不发生变化的 ), 被降职情形的, 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或法律 法规限定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 劳动关系终止, 丧失工作能力, 退休, 身故及其他情形分别规定了限制性股票不作调整 调减 回购注销 所获授权益继续进行和所获授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及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等不同的处理方式 本所律师认为, 计划 ( 草案 ) 的上述规定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十 二 ) 款的规定 ( 十三 )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争议解决机制 计划 ( 草案 ) 第七章对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规定,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十三 ) 款的规定 ( 十四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计划 ( 草案 ) 第六章对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 符合 管 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十四 ) 款的规定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 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不存

16 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三 本激励计划的拟订 审议 公示等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为实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 如下程序 : 年 4 月 18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了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议 ;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 年 4 月 28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根据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实行本次激励

17 计划, 公司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 1. 董事会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 2.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 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 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 3.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4. 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 公司在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5.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计划 ( 草案 ) 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 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 6.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 事宜 7.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为实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截止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应 当履行的法定程序, 公司尚需履行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审议 公示等后续法定程序 四 激励对象的确定 ( 一 ) 激励对象的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 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根据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确定 : 1.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以及公司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

18 2.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3. 激励对象不存在 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二 ) 激励对象的核实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核实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满足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 管理办法 及 计 划 ( 草案 ) 的规定

19 五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公司将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 关于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后, 及时按照规定公告董事会决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名单 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意见等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应当履行 的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 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有关规定 公 司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 计划 ( 草案 ),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公司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经公司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未向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七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反法律的情形 年 4 月 28 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 1 未发现公司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

20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 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该名单人员均符合 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 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 包括授予额度 授予日期 授予条件 授予价格 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 ) 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述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意见并经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制定的 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情 形,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款的规定 八 不存在被激励董事或关联董事表决的情况 根据 计划 ( 草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十 六次会议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 董事在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

21 定 九 结论意见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具备实行本激励计划的条件 ; 本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公司已依法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应当履行的拟订 审议 公示等法定程序, 公司尚需依法履行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后续法定程序 ;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情形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表决符合 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 本页以下无正文 )

22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的签署页 )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盖章 ) 经办律师 ( 签字 ): 负责人 ( 签字 ): 马继辉 : 朱玉栓 : 穆曼怡 : 年月日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5 层邮编 :100044 电话 :(010)82653566 传真 :(010)88381869 二 一七年六月 1 / 9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 :300395 证券简称 : 菲利华公告编号 :2018-2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8 日,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七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01F20172366-02 号 致 :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证券代码 :000333 证券简称 : 美的集团公告编号 :2017-06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12 楼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致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证券代码 :002242 证券简称 : 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7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九阳股份 ) 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三月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编号 :TCYJS2016H0175 号 致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证券代码 :002677 证券简称 : 浙江美大编号 :2017-04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9 人,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3.6051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二 一七年五月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WHJ

WHJ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意字 [2018] 第 023 号 致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 本所 ) 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碧水源公司或公司 ) 委托为碧水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070 证券简称 : 碧水源公告编号 :2018-088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 1 2016 年 4 月 14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证券代码 :300141 证券简称 : 和顺电气编号 :2018-05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 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95,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More information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证券代码 :002773 证券简称 : 康弘药业公告编号 :2016-06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6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More information

Administrator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300448 证券简称 : 浩云科技公告编号 :2017-018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以下简称 第二期激励计划

More information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证券代码 :300503 证券简称 : 昊志机电公告编号 :2016-04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2249 证券简称 : 大洋电机公告编号 : 2017-05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本次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2 二 本激励计划的内容... 3 三 本激励计划的拟定 审议 公示等程序 四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五 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六 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本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目 录 一 本次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2 二 本激励计划的内容... 3 三 本激励计划的拟定 审议 公示等程序 四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五 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六 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本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地址 : 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5 层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159696 传真 :(010) 88381869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 录 一 本次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2 二 本激励计划的内容... 3 三 本激励计划的拟定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八年九月 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确 认 函

确 认 函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3 楼 1301 室邮编 :510623 电话 :(86-20)2805-9088 传真 :(86-20)2805-9099 junheg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

More information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 :300166 证券简称 : 东方国信公告编号 :2016-048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确定 <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确定 <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证券代码 :600576 证券简称 : 万家文化公告编号 : 临 2017-069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17 年 6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1708.3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More information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证券代码 :002828 证券简称 : 贝肯能源公告编号 :2018-068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第一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贝肯能源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Insert date]

[Insert date]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 北京 Beijing 深圳 Shenzhen 广州 Guangzhou 香港 HongKong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话 Tel.: 86-10-5769 5600 邮政编码 :100020 传真

More information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第三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授予日起满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第三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授予日起满 证券代码 :002563 证券简称 : 森马服饰公告编码 :2018-3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

More information

年 7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激励计划 及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授权议案 ) 以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 7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激励计划 及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授权议案 ) 以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代码 :300170 股票简称 : 汉得信息编号 :2016-050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汉得信息 )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4BAC7EFBABDBFD5A3BAB9D8D3DAB9ABCBBEB5DAD2BBC6DA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B5DAD2BBB4CEBDE2B3FDCFDECADB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5F4A >

<4D F736F F D20B4BAC7EFBABDBFD5A3BAB9D8D3DAB9ABCBBEB5DAD2BBC6DA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B5DAD2BBB4CEBDE2B3FDCFDECADB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5F4A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F408, Ocean Plaza 158 Fuxing Men Nei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03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西安 XIAN

More information

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10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10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证券代码 :603918 证券简称 : 金桥信息公告编号 :2018-0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 :2018 年 3 月 7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

More information

4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的 12 个月为限售期 限售期后为解除限售期 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4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的 12 个月为限售期 限售期后为解除限售期 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证券代码 :300491 证券简称 : 通合科技公告编号 :2016-082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通合科技 ) 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16 年 11 月 11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 证券代码 :603009 证券简称 : 北特科技公告编号 :2016-04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6 年 8 月 23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31 万股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授予条件根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九节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的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授予条件根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九节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的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 证券代码 :002285 证券简称 : 世联行公告编号 :2016-03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6 年 3 月 11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36.05 万股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More information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代码 :300474 证券简称 : 景嘉微公告编号 :2018-08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9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99.573 万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证券代码 :002273 股票简称 : 水晶光电公告编号 (2017)089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 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 320 万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More information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6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7 四 结论意见... 9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6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7 四 结论意见... 9 关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的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政编码 :518017 电话 (Tel.):86-755-88265288 传真 (Fax.):86-755-88265537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More information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证券代码 :603997 证券简称 : 继峰股份公告编号 :2018-004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数量 :771.92 万股

More information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证券代码 :002587 证券简称 : 奥拓电子公告编号 :2017-04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公司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9 日, 限售股份起始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2

More information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证券代码 :300036 证券简称 : 超图软件公告编号 :2016-045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特别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的 致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报喜鸟 或 公司 )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的 致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报喜鸟 或 公司 )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的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 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 AN NANJING NANNING JINAN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中国青岛市香港中路 20 号黄金广场北楼 15A 层邮编 :266071 电话 :0532-58781600 传真 :0532-58781666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代码 :000802 证券简称 : 北京文化公告编号 :2016-2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31 名,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1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600518 股票简称 : 康美药业编号 : 临 2016-023 债券代码 :122080 债券代码 :122354 债券简称 :11 康美债 债券简称 :15 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 :360006 优先股简称 : 康美优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股票代码 :002769 股票简称 : 普路通公告编号 :2018-040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第一期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1 名,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股票代码 :002672 股票简称 : 东江环保公告编号 :2018-11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第二个解锁期 ) 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 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 证券代码 :000333 证券简称 : 美的集团公告编号 :2018-03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1 人,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9.8166 万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More information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563 证券简称 : 森马服饰公告编号 :2018-38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证券代码 :600718 证券简称 : 东软集团公告编号 : 临 2017-047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为 46 名,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575

More information

英飞拓

英飞拓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致 :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联水产

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致 :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联水产 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26 层邮编 : 510623 26/F, CTF Finance Center, 6 Zhujiang East Road, Zhujiang New Town Guangzhou,

More information

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 北京大成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16 层 (200120) 15/16F, Shanghai Tower, 501 Yincheng Road(M),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电话 : 86-21-5878

More information

年 9 月 20 日, 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677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

年 9 月 20 日, 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677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 证券代码 :002841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2018-08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8 年 11 月 30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王丽萍董事 总经理 刘芳 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赵秀梅财务总监 贾利明副总经理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王丽萍董事 总经理 刘芳 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赵秀梅财务总监 贾利明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 :300239 证券简称 : 东宝生物公告编号 :2018-050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会议记录

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 :002583 证券简称 : 海能达公告编号 :2018-07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海能达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8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236 证券简称 : 大华股份公告编号 :2018-07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2 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授予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 4 授予价格:7.88 元 / 股 5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完成日期:2016 年 12 月 06 日 ;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日期 :2017 年 12 月 04 日 6

2 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授予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 4 授予价格:7.88 元 / 股 5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完成日期:2016 年 12 月 06 日 ;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日期 :2017 年 12 月 04 日 6 证券代码 :300177 证券简称 : 中海达公告编号 :2018-096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12 月 13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 :603066 证券简称 : 音飞储存公告编号 :2017-036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7 年 7 月 7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23.64

More information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 常务副总经 2 孙杨 3 王云德 理 川南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川南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 0.30% % 0.30% 4 毛文华副总经理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 常务副总经 2 孙杨 3 王云德 理 川南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川南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 0.30% % 0.30% 4 毛文华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 :002099 证券简称 : 海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5-01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根据 201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 : 赛轮轮胎公告编号 : 临 2018-12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13,478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More information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意字 [2018] 第 027 号 致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 本所 ) 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碧水源公司或公司 ) 委托为碧水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和授予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和授予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年 5 月 23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

年 5 月 23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 证券代码 :300015 股票简称 : 爱尔眼科公告编号 :2017-053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23 日,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远兴能源

远兴能源 证券代码 :000683 证券简称 : 远兴能源公告编号 : 临 2018-11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More information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视源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股票代码 :002672 股票简称 : 东江环保公告编号 :2018-10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第二个解锁期 )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æŸfiå°ıå±Łç¤ºï¼ıä¸−æµ·è“£æŁ£æ−Łèµ—器询望鎒喬呸喳五深圳帇æŸfiå°ıå±Łç¤ºè‡¡ä»½æœ›éŽ’å–¬å‘¸2017年鎒勶敧臡票濕å−±è®¡å‹™æ”‹äº‹çł¸å–³äº‰é¡¹ä¹‰ç‰¬ç«‰è´¢å−¡é¡¾éŠ®æ−¥å‚−

Microsoft Word - æŸfiå°ıå±Łç¤ºï¼ıä¸−æµ·è“£æŁ£æ−Łèµ—器询望鎒喬呸喳五深圳帇æŸfiå°ıå±Łç¤ºè‡¡ä»½æœ›éŽ’å–¬å‘¸2017年鎒勶敧臡票濕å−±è®¡å‹™æ”‹äº‹çł¸å–³äº‰é¡¹ä¹‰ç‰¬ç«‰è´¢å−¡é¡¾éŠ®æ−¥å‚− 证券简称 : 易尚展示证券代码 :002751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7 年 7 月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五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6 六 本次限制性股票件说明... 7 七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More information

目录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解锁的解锁期... 6 二 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 6 三 关于本次解锁条件的满足... 7 四 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 8 五 结论意见

目录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解锁的解锁期... 6 二 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 6 三 关于本次解锁条件的满足... 7 四 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 8 五 结论意见 关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编 :518017 电话 :(Tel):( 0755)88265288 传真 (Fax):(0755)88265537 目录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解锁的解锁期... 6 二 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 6 三 关于本次解锁条件的满足...

More information

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7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熟,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7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熟,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 :603877 证券简称 : 太平鸟公告编号 :2018-082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 :1,727,790 股, 占总股本的 0.359%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More information

19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460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70%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19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460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70%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证券代码 :002841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2018-00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More information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锦程大街 2769 号邮政编码 :130051 电话 :0431-85903863 传真 :0431-85904043 1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为 :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

( 二 )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为 :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 证券代码 :600718 证券简称 : 东软集团公告编号 : 临 2015-036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1,500.85 万股

More information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38 人 479 人 二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规定, 本计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38 人 479 人 二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规定, 本计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之专项核查意见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三一重工 ) 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证券代码 :000997 证券简称 : 新大陆公告编号 : 2014-064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德恒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德恒 06G 号致 :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瑞凌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北京德恒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德恒 06G 号致 :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瑞凌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 :0755-88286488 传真 :0755-88286499 邮编 :518038 1 北京德恒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德恒 06G20170138-00004 号致 :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瑞凌股份 或 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7)0212 号 致 :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9CFCDF832A3BAB1B1BEA9CAD0CCECD4AA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5DAB6FEC6DAB9C9C6B1C6DAC8A8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2D D66696E616C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C9CFCDF832A3BAB1B1BEA9CAD0CCECD4AA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5DAB6FEC6DAB9C9C6B1C6DAC8A8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2D D66696E616C2E646F6378> 北京市天天元律师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汽车车集团股股份有限公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激励计划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市天元律师事事务所北京市西西城区丰盛胡胡同 28 号太平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邮编 :1000322 目录 目录... 1 释义... 2 一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予... 4 二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6 三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6 四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释义... 3 第一部分律师声明... 5 第二部分正文... 6 一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8 三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四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五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目录 释义... 3 第一部分律师声明... 5 第二部分正文... 6 一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8 三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四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五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国浩律师 ( 北京 ) 事务所 关于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之 法律意见书 二 一七年三月 目录 释义... 3 第一部分律师声明... 5 第二部分正文... 6 一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8 三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17 四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18 五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More information

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市流通手续, 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简述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市流通手续, 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简述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 :002625 证券简称 : 龙生股份公告编号 :2016-035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92,418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30%;

More information

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

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 证券代码 :300231 证券简称 : 银信科技公告编号 : 2015-062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2 月 23 日 ( 星期三 ); 2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More information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议案, 并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 5 月 3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议案, 并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 5 月 3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股票代码 :601258 股票简称 : 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16-038 债券代码 :122126 债券简称 :11 庞大 02 债券代码 :135250 债券简称 :16 庞大 01 债券代码 :135362 债券简称 :16 庞大 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439 证券简称 : 美康生物公告编号 :2018-05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人 ; 2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36,000 股,

More information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 分别为 1 年 2 年 3 年和 4 年, 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在此基础上, 视公司业绩公告时间对锁定期做相应调整 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 分别为 1 年 2 年 3 年和 4 年, 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在此基础上, 视公司业绩公告时间对锁定期做相应调整 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 证券代码 :002247 证券简称 : 帝龙新材公告编号 :2014-068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帝龙新材 公司 )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 3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 4 三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9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目 录 一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 3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 4 三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9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三一重工 ) 的委托, 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三一重工 ) 的委托, 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三一重工 ) 的委托, 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17) 粤广信君达律委字第 232-7 号 中国 广州 地址 :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0 楼 29 楼 电话 (Tel):(020)37181333 传真 (Fax):(020)37181388 电子邮箱 (E-mail):liudongshuan@etrlawfirm.com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第一章释义... 3 第二章声明... 4 第三章基本假设... 5 第四章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第五章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7 一 授予日... 7 二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授予股票数量... 7 ( 一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7 ( 二 ) 授予股票数量

目录 第一章释义... 3 第二章声明... 4 第三章基本假设... 5 第四章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第五章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7 一 授予日... 7 二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授予股票数量... 7 ( 一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7 ( 二 ) 授予股票数量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释义... 3 第二章声明... 4 第三章基本假设... 5 第四章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第五章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7 一 授予日... 7 二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授予股票数量... 7 ( 一

More information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调整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6)106 号 致 :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证券代码 :603066 证券简称 : 音飞储存公告编号 :2018-046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标的股票递延解锁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471 证券简称 : 厚普股份公告编号 :2016-064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锁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46 人,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19,200 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宜的 致 :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锦天城 或 本所 ) 接受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铁流股份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宜的 致 :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锦天城 或 本所 ) 接受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铁流股份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事宜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宜的 致 :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锦天城 或 本所 ) 接受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证券代码 :600031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 :2017-090 转债代码 :110032 转债简称 : 三一转债 转股代码 :190032 转股简称 : 三一转股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ore information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证券代码 :600031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2018-034 转债代码 :110032 转债简称 : 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5 月 25 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上海市锦天城 ( 苏州 ) 律师事务所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456 号新光天地 15F 电话 :0512 6936 5188 传真 :0512 6936 5288 邮编 :215028 上海市锦天城 ( 苏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致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

More information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 证券代码 :300503 证券简称 : 昊志机电公告编号 :2017-09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More information

4 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元 5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 4 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4 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元 5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 4 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证券代码 :002563 证券简称 : 森马服饰公告编码 :2015-35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予

More information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11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8 年 5 月 7 日, 公司发布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11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8 年 5 月 7 日, 公司发布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 : 国机汽车公告编号 : 临 2018-83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 :2018 年 10 月 18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959 万份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256 证券简称 : 星星科技公告编号 :2018-0017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锁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2 月 9 日 ( 星期五 ) 2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More information

公司 ( 含子公司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 均为公司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

公司 ( 含子公司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 均为公司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 证券代码 :600481 证券简称 : 双良节能编号 :2018-47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