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 2013 年 6 月 6 日 院长办公室 附件 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2013 年 6 月 6 日印发 2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普洱学院 2013 年 6 月 6 日 院长办公室 附件 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2013 年 6 月 6 日印发 2"

Transcription

1 普院 号 关于印发 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各系 各部门 : 现将 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 遵照执行 附件 : 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 1

2 普洱学院 2013 年 6 月 6 日 院长办公室 附件 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2013 年 6 月 6 日印发 2

3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总结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检验其理解知识的程度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为了端正考风, 严肃考纪, 使我校考试制度进一步规范化 制度化,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指由我校组织的在籍学生参加的各类考核管理工作 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管理, 明确职责, 责任到人, 坚持公平 公正 诚实 严谨的原则 第三条凡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学期考核, 实习 实验 社会调查 毕业论文 ( 设计 ) 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在考核之列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方式可以笔试 口试或口试笔试兼用 ; 可以闭卷 开卷或部分开卷部分闭卷 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 各教学单位审批 第四条凡我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 并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 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五条考核工作实行学校 教学单位两级管理, 考核纪律由学校 教学单位齐抓共管并以各教学单位为主 每学期考核工作, 根据年度教学执行计划, 由教务处统一排定 具体考核工作一律按照教务处每学期的课程考核工作安排进行 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认真抓好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 在期末考核前召开领导办公会 ; 任课教师 系主任 监考人员考务会 ; 学生考风考纪宣传动员会 ; 对本部门的考核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与安排 3

4 第六条实行考核巡视制度, 学校 教学单位分别组成考试巡视小组, 对考核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巡视 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章命题第七条命题原则 1 科学性原则 教师应严肃 认真命题, 试题无科学性 常识性错误 ; 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 理论与实践 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 2 合理性原则 试卷结构在题型 题量 题分 难度 区分度 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 ; 评分标准简便 准确, 便于把握 ; 不出偏题 怪题, 杜绝命题的随意性, 确保命题的客观性 3 有效性原则 试题具有代表性, 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 遵循教学大纲原则 试卷的内容 范围 深度均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 5 教 考分离原则 凡同一专业 同一教学大纲 同一进度的课程, 应统一标准 统一命题 统一考试 统一阅卷, 逐步建设完善试题 ( 卷 ) 库 第八条命题要求 1 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指派命题小组或命题教师按照命题原则进行命题 命题小组或命题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 并且近期担任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 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的职称 2 考核命题包括考试和考查两类课程 理论课程的考试原则上应采用闭卷形式, 考查课程的考核可采用闭卷或开卷形式, 每门课程须同时拟定 A B 两套试卷, 卷面满分为 100 分 各套试卷的题型 题量 难度 广度应当基本一致, 重复率不能超出 30% 4

5 ( 重复的试题应分布在各大题中 ) 3 题型合理 (1) 闭卷命题一般应包括基本题 综合题和提高题, 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比例要恰当 卷面分值的分布, 可考虑基本得分题约占 60%, 综合题约占 20%, 提高题约占 20%; 客观性试题通常有 : 填空 选择 判断 改错和计算等题型, 主观性试题通常有 : 名词解释 简答 综合分析 证明 论述 编程和案例分析等题型, 每份试卷原则上不得少于 3 种题型 (2) 开卷命题一般应为综合性题目, 要有一定难度, 重点考核学生对本课程所要求掌握的知识的灵活应用能力 (3) 口试考核的课程, 原则上应每生一题, 命题时应注明准备时间和口试时间 口试时应有两名及以上教师担任主考, 学生应随机抽取考核题目, 并做好口试记录或录音 4 题量适中 试题份量按中等水平的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 ( 一般为 120 分钟 ) 正常答完试卷为宜 5 试题题意要清晰明确, 文字准确简练, 以免引起学生的误解 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须在试题中提供 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 不能有暗示本题或其他题答案的线索 6 教师命题采用学校统一制作的 普洱学院试卷模板 ( 见附件一 ) 试题 ( 卷 ) 原则上使用计算机排版, 特殊情况可手写 手写试题 ( 卷 ) 必须使用黑色碳素笔用规范汉字工整书写 ( 外文课程使用相应的规范文字 ), 不得使用繁体字或简化字 ( 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命题教师要对试题认真核对, 避免差错 7 每套试卷都要同时附交 普洱学院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 见附件二 ) 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般应包括考核试题的答案和评分参考等 简答 论述等试题要编写答案要点, 计算 5

6 证明等试题要列出每个推算步骤, 各要点或步骤均应标明得分 8 试题命好后须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 含电子文本 ) 等材料, 以防止泄题 命题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或相关内容 第三章试卷审核第九条各教学单位必须在试卷送印前进行审核, 试卷审核程序如下 : 1 命题教师完成命题后, 把试卷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打印稿装入 普洱学院命题袋, 并在其封面上填写相关内容后交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 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对试卷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程度 题型 题量 难度 广度 分值分布等项目进行初审, 在 普洱学院命题袋 相应栏目中签署初审意见 2 经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初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交所属教学单位复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第十条由学校组织考试的课程, 各教学单位须将已审核试卷 ( 含电子稿 ) 统一交教务处, 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卷作为正常考试试卷, 剩余试卷用于补考 缓考等非正常考试 教学单位组织考试的课程, 由教学单位负责人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卷作为正常考试试卷, 剩余试卷用于补考 缓考等非正常考试 第四章试卷印制和保管第十一条试卷印制 1 试卷原则上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印制, 需要教务处印制的试卷, 必须在考试前 4 周与教务处联系 2 试卷交印时需填写 普洱学院试卷印制交接登记表 ( 见附件三 ), 办理交接试卷登记手续, 做好清点和检查试卷的工作 若发现问题, 立即处理 3 试卷印制部门应建立印制质量责任制, 保证试卷的印制时 6

7 间和质量, 做到试卷字迹清晰 准确 4 试卷印制完毕后按标准考场份数( 专业课按实际考场人数, 公共课按 30 人 / 考场计, 每袋多放一份空白卷 ) 装入 普洱学院试卷袋 填写封面相关内容, 并用专用密封条进行密封 第十二条试卷保管 1 试卷印制完毕后, 学校组织考试的课程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各教学单位组织考试的课程试卷由各教学单位保管 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将试卷装入试卷袋密封后放在文件柜里锁好, 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保证试卷的绝对安全,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考试前把试卷带回家保管或翻阅试卷 2 保存试卷电子文档的专用电脑不能与网络连接, 专用电脑须设密码, 由专人管理 教师命题结束后, 应将电子文档交给课程所属单位负责人保存后删除其它所有与试卷相关的电子文档, 已打印的多余试卷一律销毁 3 印制人员必须严格保密, 如有泄密试题, 按 普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 试行 ) 追究责任 印制试卷期间,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印卷室 印制过程中出现的废卷, 要立即销毁, 不得随意放置或丢弃 第五章考试组织工作第十三条考场安排 1 通识课程的考试于 19 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其它考试课程于 20 周由各教学单位在教务处分配的考试教室范围内自行安排 考试安排一经公布, 各教学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2 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 120 分钟 ( 课程特殊须增加或减少考试时间的, 应在考试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 具体为上午 9:00 11:00 下午 15:00 17:00 晚上 7

8 19:30 21:30 三个时间段 ( 上机 实验等课程或口试除外 ) 3 考场一律采用单人隔位随机编座, 学生对号入座 4 在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如需安排其它课程的考核必须上报教务处, 由教务处进行协调 安排 第十四条监考 巡考安排 1 监考 巡考人员必须是我校教师和管理人员, 要求工作认真负责, 严守纪律, 秉公执法 2 所有教师和管理人员都有监考的责任和义务并服从学校及教学单位的统一安排 监考教师因故不能参加监考, 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并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调换, 报教务处备案 3 学校组织的考试由各教学单位提供监考教师名单, 教务处统一调配, 其他课程的考核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监考教师, 监考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 每个考场应安排 2 名及以上教师监考 ;70 人以上的考场应安排 3 名及以上教师监考,100 人以上的考场应安排 4 名及以上教师监考 5 为规范和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确保考试质量, 采取巡考制度 巡考人员由校级领导 监审处 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团的有关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提前考试或缓考 免考学生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正常考试, 需要提前考试或缓考 免考应在期末考试开始前两周内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 填写 普洱学院学生提前考试 缓考 免考申请表 ( 见附件四 ), 缓考必须在下一学年内完成 提前考试的学生和任课教师共同协商决定具体考试时间 8

9 第十六条补考正式考试综合成绩 60 分以下 ( 不含 60 分 ) 的同学需补考, 补考在每学期开学后第四周进行, 由各教学单位组织, 教务处应加强对补考工作的监督 检查 第六章考场规则与监考 巡考职责第十七条考场规则 1 考生应按时进入考场, 对号入座, 考场中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凡不听从监考教师指挥者, 取消考试资格, 该门课程以缺考论处 2 考生一律带学生证 身份证入场, 并把两证放在桌子靠过道的桌角上, 以便监考教师核查, 使用假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 通讯工具 电子词典等可以传递 存储考试信息的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考试期间一旦在考座范围内发现, 按违纪论处, 取消学生当次考试资格, 如电子设备中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或通过无线网络搜索答案的按作弊论处 4 考生进入考场后, 所有的教材 参考资料 练习本 纸张等, 必须一律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课桌上只准放置文具 学生证 身份证和教师指定使用的东西 一律使用监考教师发放的草稿纸 5 考生入座后, 须检查考座范围内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字迹, 如有, 请清理考座或向监考教师提出调换座位, 否则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均视为作弊 6 考生试卷分发后, 须核对试卷与自己的应考课程和课程级别是否相符, 如有不符, 应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 9

10 7 考生迟到 20 分钟以上不得入场, 在答题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场, 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 应举手示意, 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 监考教师宣布考核结束时, 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 待监考教师收卷并清点无误后, 方可离开考场 离场时须将试卷交监考教师, 不得带走 8 考生须将本人的姓名 学号 授课教师 教学班号填写清楚, 切勿遗漏 9 考生对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错误等问题, 在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情况下, 可向监考教师提出询问 10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 考试中不得冒名代考, 不准交头接耳 左顾右盼, 不得有偷看 挟带 传递 交换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11 考场内应保持肃静, 不准抽烟, 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谈论 12 考生应维护考场内整洁, 不准乱扔纸屑 杂物 13 考生如违反考场规则, 对违纪 作弊 ( 包括协同作弊 ) 者, 监考教师应立即认定为违纪或作弊, 并按监考教师职责第 8 款 考场作弊 违纪现场处理流程 的要求完成对考生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处理 14 非应考学生在考试期间不准进入考试场所, 如有干扰考试秩序者, 一经发现即作处理 第十八条监考教师职责 1 监考教师必须佩戴监考证监考 2 监考教师必须提前 30 分钟到领卷点领取试卷, 提前 15 分钟组织学生顺序入座 10

11 3 学生入座后, 监考教师甲宣读考场规则, 维持考场纪律, 监考教师乙拆封试卷袋 ( 注意不要损坏试卷袋内舌 ) 并向学生发放试卷 4 监考教师在考前须提醒考生检查考座范围内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字迹, 如有, 考生可自行清理或向监考教师提出调换座位, 否则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座范围内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字迹均视为作弊 5 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带学生证 身份证, 凡是未带学生证 身份证的学生将不得参加考试 6 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 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要认真巡视, 严防作弊, 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 如改卷 看书 看报 聊天 打电话 玩手机等 ) 7 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检查身份证 学生证上的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 以防学生冒名代考 同时要求学生在 普洱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 ( 见附件五 ) 上签字, 考试结束后连同试卷一起交回领卷点 8 考场作弊 违纪现场处理流程: 监考教师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 作弊行为, 不得姑息, 无论情节轻重, 立即停止该考生考试 在其试卷上注明 违纪 作弊 字样及监考教师签字确认, 同时要求作弊考生在试卷及夹带的资料上签字, 如作弊考生拒绝签字的应在考场报告单及试卷上加以说明 监考教师处理作弊行为时应注意收集作弊证据, 如取证有困难或疑问时须及时向教务处通报 现场处理过程中监考教师须使用文明用语, 注意控制考场纪律及违纪 作弊学生情绪, 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处理结束应要求违纪 作弊考生离开考场, 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教务处寻求帮助 考试结束后, 将作弊试卷及考场报告单交领卷点 11

12 9 若发现或有学生反映监考教师对作弊现象视而不见, 或因监考教师不负责, 造成考场纪律不严 秩序混乱, 在考试工作中有玩忽职守, 姑息迁就违纪行为, 经查实后, 按 普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 试行 ) 给予相应的处理 10 监考教师要准确 认真填写 普洱学院试卷袋 及 普洱学院考场报告单 ( 见附件六 ) 相应内容并签名 11 只有本考场的全部考试科目结束后, 监考教师方可离开考场 12 对考试工作中敢于严格要求学生, 抵制违纪行为的教师, 学校给予表彰 奖励 13 考试结束后, 应将试卷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清点, 并及时将试卷 考场报告单 监考牌等相关考试材料交回领卷点, 如不及时交回, 发生试卷遗失等问题, 按 普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 试行 ) 处理 第十九条巡考人员职责 1 巡考人员应提前熟悉 考场规则 监考教师职责, 明确巡考考场及考试时间 2 巡考时间为开考前 15 分钟至考试结束 巡考时必须佩带巡考证 除考试开始时的检查外, 在考试过程中, 每个考场须巡视一次以上 3 考试开始前 15 分钟着重巡视所负责的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 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 考场清理是否彻底 学生考试必备证件是否备齐 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 座位安排是否合理等 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 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 遇有监考人员迟到 缺席等情况, 应及时与教务处和监考人员所在部门取得联系, 并采取相应措施, 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12

13 4 考试进行期间检查考场秩序 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等, 发现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及时提醒, 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件, 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事件及时处理, 制止考试违纪 作弊行为, 维护考场纪律和保持考试的公正 公平 5 考试结束后, 按要求认真填写 普洱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 见附件七 ) 交教务处 第七章阅卷和成绩评定第二十条试卷评阅规范 1 教师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 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科学 公正地评阅试卷, 避免出现错判 误判和随意扣分 加分现象 2 统一命题考核的课程必须组织教师集体阅卷, 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 ; 其他课程的试卷评阅方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 教师评阅试卷时应做到: (1) 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笔 ; (2) 必须评阅试卷中的所有试题, 使用统一的阅卷符号 : 答案完全正确, 打 ; 答题完全错误或未答题, 打 ; 答题有部分错误或不完整, 打 半勾 ( 乄 ), 每道题的评阅只能有一个标记符号 ; (3) 同一份试卷只能用正分标识分数 ; (4) 所有大题均在标题左侧得分栏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 不得分必需打 0 分 ; 集体阅卷的试卷评卷人处必须签名 ; 选择 判断 填空题等客观题小题无需另给正分 ; 简答题 论述题等主观题的小题需在题目左侧标出正分, 表示该小题所得分数 ; 13

14 打半勾标记的试题, 对正确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 并给出相应的分数, 不完整部分用省略号标出, 错误的部分用波浪线标出 ; (5) 在卷首的得分栏填写每类题目得分和总得分值, 累加总分应准确无误 ; (6) 在登分以前, 要进行分数复核, 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 特别是 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 细致的复查, 严防误评 漏评 ; (7) 评阅标记 评阅分数 评阅人签字应书写工整, 易于辨认 ; 对于在评阅试卷中的误笔 ( 包括分数改动 ), 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 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全名 ; (8) 保持试卷的整洁, 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评阅无关的字迹 4 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负责本单位所有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 ; 试卷评阅结束后, 应对试卷的评阅质量进行抽查 5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 7 天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 并通过校园网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 以便学生及时查询成绩, 参加补考 第二十一条成绩评定 1 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 含平时测验 课堂讨论 作业 论文等 ) 和期末考核成绩构成 其中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为 30% 40%, 期末考核成绩占 60 70% 实验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平时成绩可占 60% 70% 具体比例由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 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2 课程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合格 3 提前考试 缓考的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与正考同学的计算 14

15 方法一致, 即平时成绩 期中成绩等也应作为综合成绩的一部分, 并在成绩册中注明 提前考试 缓考 字样 4 学生修读的课程若成绩评定不及格, 必须履行相应手续后补考 同一课程允许补考两次, 第一次补考的课程成绩按补考的实际成绩记载 ; 第二次补考的课程成绩, 及格的按 60 分记载, 并在成绩册中注明 毕业补考 字样 不及格的按第二次补考的实际成绩记载 5 在全程考勤情况下, 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的学生, 或在抽查考勤情况下, 有 3 次抽查未到课的学生, 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教师填写 普洱学院取消学生考试资格认定表 ( 见附件八 ) 后交教务处备案, 由教务处在考试前通知本人 ; 教师在成绩册中注明 教师拒考 字样 6 考核违纪 作弊者, 该课程考核成绩以 零分 记, 并在成绩册中注明 违纪 作弊 字样 第二十二条成绩查询与试卷复查 1 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学生可在网上查询 核实本人上学期各课程成绩 2 原始成绩档案由教学单位严格保管, 不得遗失 涂改, 除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查阅 3 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 可以申请复查试卷 在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可向开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 普洱学院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 ( 见附件九 ), 办理复查手续, 由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在教学单位指定地点核查试卷 经核查试卷确系任课教师评阅有误或录入有误, 需更改成绩的应填写 普洱学院学生成绩变更审批表 ( 见附件十 ), 办理审批手续 超过规定期限, 概不受理查卷事宜 15

16 第八章考核质量分析第二十三条评卷结束后, 任课教师进行试卷分析 一 试卷分析的范围 1 凡使用卷面形式进行期末考试的课程( 考查 补考 缓考试卷除外 ), 均须使用 正方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完成试卷分析工作 2 试卷分析流程: 录入成绩 -> 输出试卷分析报告 -> 教师自我分析 -> 打印试卷分析报告单 -> 签名 存档 第二十四条各教学教学单位在期末考核工作结束后, 对本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内容包括 : 考试组织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及意见等, 填写 普洱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总结 ( 见附件十一 ), 于下一学期开学第二周前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教务处根据对考核的监控情况和各教学单位的工作总结, 作出本学期的考试工作总结 第九章违规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二十六条下列行为属考场不规范行为, 监考人员须及时劝告和纠正 : 1 未按考场安排表安排的考场考试; 2 未按考场规则隔位就座; 3 将书包 资料 笔记 纸张 通讯工具 电子记事本 计算器等携带入座 ; 4 考试中东张西望; 5 开卷考试中未经允许借用他人的书籍 笔记 资料 计算器等物品 ; 6 宣布考试结束后仍继续答卷或不在座位等待收卷而随意走 16

17 动 ; 7 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喧哗 第二十七条违规认定及处理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 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 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6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 将试卷 答卷(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8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9 出现第二十六条中的不规范行为, 且不听从监考人员劝告的 ; 10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作弊认定及处理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视情况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1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17

18 2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 使用无线网络设备现场上网搜索考试答案的 ; 3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4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5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冒名参加考试的; 6 故意销毁作弊证据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7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等信息的; 8 传 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9 伪造证件 证明 档案及其他材料的; 10 答案雷同的; 11 因考生未清场, 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考座范围内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字迹的 ; 12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二十九条托人替考和代人考试 组织作弊 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故意销毁作弊证据 及其它严重作弊行为的, 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条考试作弊不思悔过态度恶劣者, 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在校期间考试累计两次作弊者, 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以央求 送礼 请客 威胁等手段要求教师提分 加分和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 视为考试后 18

19 作弊, 以作弊论处, 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十三条考试后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修改 补答或替换待评卷, 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四条平时作业有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者, 经调查核实成绩记零分, 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 第三十五条毕业论文 ( 设计 ) 有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行为者, 经调查核实, 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毕业论文 ( 设计 ) 成绩以零分记 第三十六条考核违规者, 成绩以零分计, 可参加补考 ; 补考违规者, 成绩以零分计, 可参加再次补考 考核作弊者, 成绩以零分计, 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第三十七条参与命题 试卷印制及管理 考场安排 考试组织 监考 考场巡视与督察 评卷 成绩登记和认定 评卷复查 成绩校正等各环节的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和教师参与的作弊行为, 按 普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 试行 ) 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考试中的违纪 作弊行为以监考人员现场认定的事实为依据 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姓名 学号 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如实记录在试卷袋和 普洱学院考场报告单, 认真填写 普洱学院学生考试违纪 作弊情况登记表 ( 见附件十二 ), 签名后连同试卷和物证一起交领卷点 违纪 作弊事实记录和相关材料经考试单位核实 考试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 报教务处 ( 由教务处组织考试的课程由教务处负责核实 ) 巡考人员若发现考生违纪 作弊, 须立即向考场监考人员说明情况, 由监考人员按上述办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教师在评卷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 如试卷雷同 笔迹前后不一等情况或其他作弊问题, 须及时填写 普洱学院试 19

20 卷批阅异常情况登记表 ( 见附件十三 ), 附上相关试卷及时报所属教学单位, 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学校教务处 第四十条教务处审核后, 对违纪作弊的学生作出处理决定, 向全校通报 第四十一条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隐瞒不报者,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十二条考生对处理有异议的, 可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申诉 第十章考试材料留存第四十三条评阅后的专业课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通识课 学科平台课试卷由开课单位存档 存档试卷包括考生纸质答卷 上机操作的电子答卷 口试 技能考试的记录 ( 笔录 录音 录像等 ) 等与评定成绩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四条凡使用卷面形式考核的课程阅卷结束后, 教师应按课程成绩单顺序整理考卷, 清点数量, 确认无误后交教学单位装入 普洱学院试卷册 保存, 装袋材料及顺序 : 1 学生课程成绩单; 2 普洱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 3 空白考卷( 包括 A 卷和 B 卷 )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 试卷分析报告; 5 学生考卷; 6 补考 缓考考卷 第四十五条各教学单位收齐每学期的 普洱学院试卷册 后, 统一装订, 要求如下 : 20

21 1 学生课程成绩单( 包括平时成绩 期中成绩 期末成绩 总评成绩等成绩 ), 使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输出的成绩单进行打印 (A4 纸张 ); 2 普洱学院学生考试原始签名表; 3 空白考卷( 包括 A 卷和 B 卷 )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 试卷分析报告; 5 补考 缓考考卷, 与正考考卷一起装订, 如果补考 缓考考卷过多, 则另行装订 ; 第四十六条各教学单位报送学校教务处存档备查材料 : 1 普洱学院考场报告单 原件, 该场考试结束后第二天报送 ; 2 普洱学院学生考试违纪 作弊情况登记表 ( 见附件十二 ) 原件, 该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报送 ; 3 普洱学院试卷批阅异常情况登记表 ( 见附件十三 ) 原件,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送 ; 4 普洱学院试学生成绩单 原件, 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前报送 ; 5 普洱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总结 原件, 下一学期开学第二周前报送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普洱学院本 专科学生的课程考核 第四十八条大学英语 计算机等国家级 省级考试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视其情节按照 普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试行 ) 进行处理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同时废止原有相关规定 21

22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普洱学院试卷模板 2 普洱学院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3 普洱学院试卷印制交接登记表 4 普洱学院学生提前考试 缓考 免考申请表 5 普洱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 6 普洱学院考场报告单 7 普洱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8 普洱学院取消学生考试资格认定表 9 普洱学院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 10 普洱学院学生成绩变更审批表 11 普洱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总结 12 普洱学院学生考试违规 作弊情况登记表 13 普洱学院试卷批阅异常情况登记表 22

姓名 : 牟禅性别 : 男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422************05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姓名 : 牟禅性别 : 男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422************05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姓名 : 罗文辉性别 : 男准考证号 :201800100101 身份证号 :440************19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01 60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或是否有字迹不清等问题, 如有请即举手报告 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

More information

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院字 2018 2 号 关于印发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 的通知 各合作单位 : 经研究, 特制订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成人教育学生考试安全, 维护考试秩序, 规范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200627 何宸晨 1122208 女 652801199209260545 2A303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财务与管理系财务管理 11 财管 112 第 006 考场 第 27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 参加六级考试的考生还须持四级证或四级成绩单原件入场, 对号入座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2101007 肖夏 1217227 女 110223199307040042 2A406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金融与贸易系金融学 12 金理 122 第 010 考场 第 07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4 带好 2B 铅笔 橡皮 黑色签字笔, 填写信息点时只能用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101726 考生姓名 : 赵丹证件号码 : 140224199005011272 考试地点 : 2A507 考试时间 :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财务与管理系会计学 10 第 017 考场 第 26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 参加六级考试的考生还须持四级证或四级成绩单原件入场,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考试时间开始, 考生应首先填写考卷规定的个人信息后, 才能进行答卷 第七条 开考 30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 不得再进入考场, 同时被 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八条 已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 开考 30 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第九条认为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不清时, 考生可举手询问 ; 监考教师对

第六条考试时间开始, 考生应首先填写考卷规定的个人信息后, 才能进行答卷 第七条 开考 30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 不得再进入考场, 同时被 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八条 已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 开考 30 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第九条认为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不清时, 考生可举手询问 ; 监考教师对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及考试 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的组织管理, 维护学校 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的研究生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学校教育考试工作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 并依据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大工大校发 2018 408 号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严肃考风考纪, 从严治考 依法治考, 根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和考务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试规则和考试纪律第一条研究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考生姓名 : 证件号码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学校名称 : 学院系别 : 110401151104606 刘冰 372301199405023841 2B502( 后 ) 第 046 考场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第 06 座位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金融与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 12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61200101 考生姓名 : 顾洲全证件号码 : 320283199306032679 考试地点 : 2A201 考试时间 : 2016 年 6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金融与贸易系保险学 12 第 001 考场 第 01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More information

第九条考试组织有集中安排与分散安排两种形式 每学期期中, 教务处公布集中安排的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 分散安排的考试由开课学院确定考试时间, 到教务处备案并落实考场 补考统一由教务处安排 第十条每个考场必须配备正 副监考人员, 正监考由开课学院配备, 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配备 ( 重修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

第九条考试组织有集中安排与分散安排两种形式 每学期期中, 教务处公布集中安排的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 分散安排的考试由开课学院确定考试时间, 到教务处备案并落实考场 补考统一由教务处安排 第十条每个考场必须配备正 副监考人员, 正监考由开课学院配备, 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配备 ( 重修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 江苏大学本科教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江大校 2016 139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培养计划内的课程考试工作,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试命题第三条考试命题应紧扣课程教学大纲 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同时注重考核学生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实行统一命题,

More information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More information

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后, 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第六条国家级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七条对有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 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1. 警告 ; 2. 严重警告 ; 3. 记过 ; 4

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后, 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第六条国家级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七条对有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 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1. 警告 ; 2. 严重警告 ; 3. 记过 ; 4 山西师范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加强我校考试管理, 严肃考试纪律, 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的相关精神, 制定本规定 一 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身份证和学生证, 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 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第二条学生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105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 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 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行为, 确保我校考试的公平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考生姓名 : 证件号码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学校名称 : 学院系别 : 110401161104030 金王斌 330382199401046519 2B501( 后 ) 2016 年 6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财务与管理系市场营销 13 第 040 考场 第 30 座位 DEMO : Purchase from www.a-pdf.com to

More information

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结合考场具体情况, 重新修订了学生考场规则 新修订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通过我校法务审核, 经学校 2018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

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结合考场具体情况, 重新修订了学生考场规则 新修订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通过我校法务审核, 经学校 2018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 北京中医药大学文件 京中校发 2018 58 号 关于印发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场秩序, 明确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专 ) 科学生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2017 61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京中校发 2017 59 号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100725 考生姓名 : 刘超豪证件号码 : 310115199408265613 考试地点 : 2A401 考试时间 :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国际部金融工程 13 第 007 考场 第 25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4 带好 2B 铅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8A627E52A10CCF548257E2D000663EDBODY.doc

Microsoft Word - A8A627E52A10CCF548257E2D000663EDBODY.doc 中认协培 2015 103 号 关于发布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 大纲 ( 第 2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和人员 : 为满足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第 1 版 ) 的有关要求, 确保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水平, 我会制定了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 见附件 ), 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More information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并按缺考处理 ; 考试进行 60 分钟后, 考生方 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八条 考生在考试前应该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原则上开考后考生不允许离开考 场 ( 包括上卫生间 ), 如有特殊情况, 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且每次同时只允许一名考生 出入考场 第九条 除必要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并按缺考处理 ; 考试进行 60 分钟后, 考生方 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八条 考生在考试前应该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原则上开考后考生不允许离开考 场 ( 包括上卫生间 ), 如有特殊情况, 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且每次同时只允许一名考生 出入考场 第九条 除必要 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规范对本科生 研究生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 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 ( 半开卷 ) 笔试 课堂小论文 读书报告 文献综述 操作考试 口试 口试与笔试相结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0E62DB1B1BEA9BDBBCDA8B4F3D1A7D1A7C9FACAD6B2E1>

<4D F736F F D B0E62DB1B1BEA9BDBBCDA8B4F3D1A7D1A7C9FACAD6B2E1> 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规范对本科生 研究生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 ( 半开卷 ) 笔试 课堂小论文 读书报告 文献综述 操作考试 口试 口试与笔试相结合 网络考试

More information

核 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实验者, 取消考核资格 ( 三 ) 参加重修 ( 重考 ) 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方能参加重修或重考 ( 四 ) 学生没有办理选课手续的, 一律不准参加考核, 不予评定成绩 第四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八条命题工作 ( 一 ) 各教研室组成命题小组,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有条件的

核 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实验者, 取消考核资格 ( 三 ) 参加重修 ( 重考 ) 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方能参加重修或重考 ( 四 ) 学生没有办理选课手续的, 一律不准参加考核, 不予评定成绩 第四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八条命题工作 ( 一 ) 各教研室组成命题小组,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有条件的 医大校发 2017 31 号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考务工作与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20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风建设, 促进考试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考务工作主要包括试题的命制 评阅及考核过程的组织实施 ;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第二章考务及成绩考核工作组织第四条领导机构及职责 ( 一 ) 领导小组的组成为做好考务及成绩考核组织工作,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 1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2017 55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经学校 2017 年第 18 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AE E E2D0009A26EBODY.doc

Microsoft Word - FAE E E2D0009A26EBODY.doc 中认协培 2015 106 号 关于发布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和人员 : 为满足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第 1 版 ) 的有关要求, 确保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水平, 我会制定了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 见附件 ), 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More information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3 发布日期 :2009 年 2 月 19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1、关于举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技能文化节事宜

1、关于举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技能文化节事宜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规范考试工作, 明确监考教师职责, 加强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国家 省 学院或分院 ( 部 ) 组织的与学生学业有关的各种考试, 包括期中 期末考试 补考 重修考试 计算机等级和英语等级等考试

More information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4 发布日期 :2009 年 10 月 12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修订)》的通知 华师 2014 26 号 关于印发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 在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及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规定 ( 华师 2005 27 号 ) 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More information

副监考 第二条监考教师一经排定, 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教师, 至少提前一天说明情况, 由派出单位负责调换, 并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监考教师无故不能如期到达考场者, 须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他人代替, 事后查明未到原因, 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监考教师应当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

副监考 第二条监考教师一经排定, 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教师, 至少提前一天说明情况, 由派出单位负责调换, 并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监考教师无故不能如期到达考场者, 须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他人代替, 事后查明未到原因, 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监考教师应当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 华北电力大学考试规范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考试是高等学校公正选拔和评价人才 检查教学和学习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 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的学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检查其理解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中, 考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 公正 公平 诚实 严谨的考风考纪, 是实现以上目的的基本保证 为了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

More information

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考场情况登记表 ( 放入试卷袋内 ), 并认真 清点试卷和答卷, 及时送交研究生部 第三章考试方式与时间 第七条 考试方式分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和口试等 课程考试应 采取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考试方式 课程的考试 方式, 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 笔试

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考场情况登记表 ( 放入试卷袋内 ), 并认真 清点试卷和答卷, 及时送交研究生部 第三章考试方式与时间 第七条 考试方式分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和口试等 课程考试应 采取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考试方式 课程的考试 方式, 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 笔试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考试工作的管理, 严肃考纪, 端 正考风, 优化教风 学风,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考试是对研究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学效 果进行检验的一个重要方法 考试必须做到真实 严格 公平 公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及我校组织的有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树立良好的考风 学风和校风, 维护学校考试的公平 公正, 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规范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并在校注册的学生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杨天浩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4 微积分 ( 上 ) 宏观经济学 大学英语 ( 一 ) :0 - : :0-5: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杨天浩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4 微积分 ( 上 ) 宏观经济学 大学英语 ( 一 ) :0 - : :0-5: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406004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0:0 - :00 90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 包括去卫生间

More information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5 发布日期 :2012 年 2 月 27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790D28810C227B6D482583B3002EB19ABODY.doc

Microsoft Word - 790D28810C227B6D482583B3002EB19ABODY.doc 中认协评 2019 36 号 关于举办 2019 年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 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依据 关于公布 2019 年 CCAA 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安排的通知 ( 中认协评 2019 17 号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将于 2019 年 5 月 18-19 日举办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 考试说明为适应认证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与实施,CCAA

More information

( 四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五 ) 利用网络 通讯设备接收或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 ( 六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 ( 学号 ) 等信息的 ; ( 八 ) 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四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五 ) 利用网络 通讯设备接收或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 ( 六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 ( 学号 ) 等信息的 ; ( 八 ) 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5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考风考纪督导组成员 主考教师 监考教师 阅卷教师 学校领导 学院巡考人员 教务处工作人员 保卫处执勤人员等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延安大学文件

延安大学文件 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延大校办发 2017 43 号 关于印发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办法 ( 修订 ) 的通知 各院系 各有关单位 :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 修订 ) 已经延安大学 2017 年第 17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5 日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我校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More information

淮南师范学院文件

淮南师范学院文件 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检验教学效果 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 考试过程的规范管理, 对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各环节管理, 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二条考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 教务处负责协调, 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 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的考场安排和试卷印制 ;

More information

厦门大学 课程试卷 学院 系 年级 专业 学年学期 : 主考教师 : A 卷 ( )B 卷 ( )

厦门大学 课程试卷 学院 系 年级 专业 学年学期 : 主考教师 : A 卷 ( )B 卷 ( )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核表 课程名称 修读形式 课程类型 学分 学时 学年学期 任课教师 考试方式 笔试 : 开卷 半开卷 闭卷 ; 口试 其他 成绩评定 百分制 英文字母记分制 两级记分制 是否以教学大纲为依据, 覆盖课程主要内容, 反映课程教学要求? 是 否 考核内容 类型 基本知识 理解分析 综合应用 分值比例 试题难度 较难 适中 较易 预计学生答题时间 分钟 A 卷试题设计 题型数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CC43E8F50CC A0004D833BODY.doc

Microsoft Word CC43E8F50CC A0004D833BODY.doc 中认协评 2019 157 号 关于举办 2019 年第 2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依据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排,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将于 2019 年 11 月 23-24 日举办第 2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 考试安排本次考试将在福州 南京 广州 重庆 西安 济南 武汉 上海 北京 长春 青岛 郑州 合肥

More information

华交教 号 关于印发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 各部门 :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已经校长办公会审 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 此件主动公开 ) 华东交通大学 2015 年 3 月 31 日 华东交通

华交教 号 关于印发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 各部门 :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已经校长办公会审 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 此件主动公开 ) 华东交通大学 2015 年 3 月 31 日 华东交通 华交教 2015 48 号 关于印发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 各部门 :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已经校长办公会审 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 此件主动公开 ) 华东交通大学 2015 年 3 月 31 日 华东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31 日印发 1 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管理,

More information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等信息的 ; ( 八 ) 传 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 九 ) 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等信息的 ; ( 八 ) 传 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 九 ) 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4 年第 18 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30-5:0 西 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30-5:0 西 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 学院 会计学 姓名 丹尼克 专业 会计学 学号 L05000 班级 会计 5 性别 男 统计学 08-03-04 5:50-7:30 4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More information

PDFᅲᆰᄏ커￷

PDFᅲᆰᄏ커￷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语文 是 语文 是 092X 01 语文 是 语文 是 语文 是 3948

语文 是 语文 是 092X 01 语文 是 语文 是 语文 是 3948 2018 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相关事项公告 一 请语文 数学 英语学科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 周四 ) 上午 9:00 集中相城实验中学尚德楼四楼报告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请政治 历史 物理 化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特教 幼教学科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 周四 ) 下午 1:00 集中相城实验中学尚德楼四楼报告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冶专 2016 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7 月 2 日 ) 公告 各考生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的通知和下发的笔试考试结果, 我校现将 2016 年报考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 报名序 号 报考职位 考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 验成绩 综合应用 能力成绩 091335 064366 041508 096243 011118 022096 008085

More information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九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考试成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九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考试成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规范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研究生院根据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学校 院 ( 中心 ) 具体组织的与研究生学业有关的各种考试 第二条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并具体组织公共课与学科基础课程的考试, 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 ( 中心 ) 具体组织第三条研究生院依据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A4纸

A4纸 西南科大发 号 关于印发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 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的通知 ( 修订 ) 学校各部门 : 现将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 订 )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 南 科 技 大 学 二 九年 月 日 1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More information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黑云帆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班级英语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男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3 学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黑云帆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班级英语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男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3 学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王宁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1508020226 班级英语 152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女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 经济学原理 72 10:20-12:00 甲区 食品等物品) 入场后一经发现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按作弊处理

More information

井冈山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井冈山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井大发 2012 6 号 课程考核是课程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 建设和维护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的优良学风, 促使教师改变 满堂灌 的教学方式, 增加学生的创造性表达机会以及与教师之间的双向交流, 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考核组织第一条课程考核是在一门课程学习结束时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和学习效果所作的综合评价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2019 257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7 月

More information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简报 ( 第二期 ) 一 总体情况 7 月 3 日 -7 月 4 日, 根据校巡考检查组巡查反馈情况, 考场组织较为规范, 考场秩序总体良好 特别是, 各相关院系针对第一期简报中通报的问题均能做到及时反馈, 并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 落实整改 二 存在问题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简报 ( 第二期 ) 一 总体情况 7 月 3 日 -7 月 4 日, 根据校巡考检查组巡查反馈情况, 考场组织较为规范, 考场秩序总体良好 特别是, 各相关院系针对第一期简报中通报的问题均能做到及时反馈, 并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 落实整改 二 存在问题 2017 2018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简报 ( 第二期 ) 一 总体情况 7 月 3 日 -7 月 4 日, 根据校巡考检查组巡查反馈情况, 考场组织较为规范, 考场秩序总体良好 特别是, 各相关院系针对第一期简报中通报的问题均能做到及时反馈, 并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 落实整改 二 存在问题根据 7 月 3 日 -7 月 4 日两天各组巡考及院系上报情况汇总, 一些院系的考场仍存在监考教师行为不规范

More information

南晓院教字[2009]103号

南晓院教字[2009]103号 南晓院教字 [2010]73 号 签发人 : 刘维周 南京晓庄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是教学评价与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 健全考试制度,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考试命题 第一条 考试命题应以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为依据, 既 要考核学生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更要考查学 生独立思考 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要申明考试的目的 要求和纪律, 强调学术诚信, 通过考试纪律 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 教育学生以端正 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培养学生诚实 守信 遵纪 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二章考务工作 第八条考试时间 ( 一 ) 平时考试和测验由院系和任课教师根

( 三 ) 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要申明考试的目的 要求和纪律, 强调学术诚信, 通过考试纪律 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 教育学生以端正 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培养学生诚实 守信 遵纪 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二章考务工作 第八条考试时间 ( 一 ) 平时考试和测验由院系和任课教师根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的优良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文件精神, 参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依据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结合医学教育特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More information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2017 33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学生参加的校内外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 上机考试 网络考试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02F5D48AB396F E740028B258

Microsoft Word - 302F5D48AB396F E740028B258 厦门大学文件 厦大教 2015 45 号 关于印发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 管理办法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现将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 2015 年 7 月 6 日 - 1 -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规范本科课程考核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提高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华侨大学文件

华侨大学文件 华大教 2012 50 号 关于修订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 经研究决定, 对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校长办公室 2012 年 6 月 19 日印发 - 1 -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2012 年 6 月修订 )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使考试工作有章可循, 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考试可以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提高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考试可以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提高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件 首经贸政发 2017 21 号 学校各单位 : 经 2017 年 6 月 14 日学校第 12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7 年 6 月 14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京大学文 件 校发 2017 169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 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各单位,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 年 6 月 13 日 1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京大学文 件 校发 2017 174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 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各单位,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 年 6 月 13 日 1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2017 年 6 月 5 日第 1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8DD2A305DE260B B1001F4E6DBODY.doc

Microsoft Word - 8DD2A305DE260B B1001F4E6DBODY.doc 中认协培 2017 15 号 关于发布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为满足森林认证审核员注册需求,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根据 森林认证规则 和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制定了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 文件编号 CCAA-319), 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More information

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七 ) 将试卷 答卷 (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七 ) 将试卷 答卷 (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2

Microsoft Word - 文档 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3 号令 )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主题词 :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通知 报 : 学院党政领导, 董事会领导 送 : 各学院 学校各部门 广西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012 年 4 月 26 日印发 校对 : 周振飞录入 : 朱名燕排版 : 谢艳丽 ( 共印 35 份 ) 2

主题词 :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通知 报 : 学院党政领导, 董事会领导 送 : 各学院 学校各部门 广西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012 年 4 月 26 日印发 校对 : 周振飞录入 : 朱名燕排版 : 谢艳丽 ( 共印 35 份 ) 2 广外教务 2012 7 号 关于印发 广西外国语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各部门 : 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和 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订 广西外国语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 试行 ), 现将本办法下发给你们, 请按本办法实行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4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四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 五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四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 五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教育部第 33 号令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More information

应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启发和引导 ( 二 ) 命题应有一定的广度 深度 难度 区分度, 题量适中, 覆盖课程主要内容, 反映课程教学要求, 大部分学生在考试时间内能完成答卷, 考试成绩大致呈正态分布 含有实验的课程, 实验内容应占一定比例 试题与近三年同一课程试卷重复率一般不高于 20% (

应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启发和引导 ( 二 ) 命题应有一定的广度 深度 难度 区分度, 题量适中, 覆盖课程主要内容, 反映课程教学要求, 大部分学生在考试时间内能完成答卷, 考试成绩大致呈正态分布 含有实验的课程, 实验内容应占一定比例 试题与近三年同一课程试卷重复率一般不高于 20% ( 厦大教 2015 45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规范本科课程考核管理, 严肃考 风考纪, 提高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课程指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 节 ( 包括实验 实习 课程设计 社会实践 社会调查 军事训练 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 第三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核, 并取得相应的成绩评定, 成绩及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二章考核方式

More information

第八条学校和各院 ( 系 部 ) 均应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 在期末考试前, 学校召开教学院长 ( 主任 ) 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考试工作会议, 布置考试工作 ; 各院 ( 系 部 ) 召开专门会议, 传达有关考试的文件, 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 ⒈ 院 ( 系 部 ) 领导办公会 结合

第八条学校和各院 ( 系 部 ) 均应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 在期末考试前, 学校召开教学院长 ( 主任 ) 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考试工作会议, 布置考试工作 ; 各院 ( 系 部 ) 召开专门会议, 传达有关考试的文件, 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 ⒈ 院 ( 系 部 ) 领导办公会 结合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2005 年 9 月 22 日修订 印发 ) 东北财大校发 [2005]129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 规范化和科学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 教育部高教司 [1998]33 号 ), 以及 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陕师校发 2016 40 号 机关各部 处 室, 各学院 ( 教学部 ): 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我校对原有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 作弊处理规定 进行了修订, 并经 2016 年 4 月 12 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More information

NTKOOFFICE控件 中的文档

NTKOOFFICE控件 中的文档 南通大学文件 通大教 2017 89 号 关于印发 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 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 系 室 所 ) 部门 群团组织 直属单位 : 南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已经校长 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 2017 年 9 月 11 日 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课程考核管理, 树立优良教风和学风,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ABCD2BDCCD3FDBFBCCAD4CEA5B9E6B4A6C0EDB0ECB7A8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9FABCD2BDCCD3FDBFBCCAD4CEA5B9E6B4A6C0EDB0ECB7A82E646F6378>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3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FBCCAD4B9DCC0EDB0ECB7A85FB6A8B8E5A3ACF4DFBDCC5F2E646F63>

<4D F736F F D20BFBCCAD4B9DCC0EDB0ECB7A85FB6A8B8E5A3ACF4DFBDCC5F2E646F63> 暨教 2006 94 号 关于印发 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 现将 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 OO 六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 : 本科考试管理办法通知暨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 年 12 月 7 日印发 1 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 (2006 年 11 月修订 ) 总则 第一条为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科学化, 根据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6 发布日期 :2010 年 4 月 28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池州学院文件

池州学院文件 池州学院文件 院教字 2014 24 号 关于印发 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 修改稿 ) 池州学院试卷规范化标准 ( 修改稿 ) 的通知 各系 ( 部 ) 各部门 : 经研究, 现将 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 修改稿 ) 池州学院 试卷规范化标准 ( 修改稿 ) 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附件 :1. 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 修改稿 ) 2. 池州学院试卷规范化标准 ( 修改稿 ) 池州学院 2014

More information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 施, 依据本办法, 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 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 施, 依据本办法, 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 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 33 号令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 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More information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为规范对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设和维护优良的学风,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和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为规范对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设和维护优良的学风,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和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 合肥工业大学文件 合工大政发 2017 91 号 关于印发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经 2017 年 6 月 29 日校 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 2017 年 7 月 10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为规范对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修订)》的通知 华师 2014 26 号 关于印发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 在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及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规定 ( 华师 2005 27 号 ) 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More information

Visual FoxPro

Visual FoxPro 4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5 毛周喜 身份证号 : 320211198808112226 场 : 第 1 场清扬路 81 号三楼机房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6 陆梦娇 身份证号 : 320281199106026765 场 : 第 1 场清扬路 81 号三楼机房 场 进场 :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7 茆珊珊

More information

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考试命题 第一条 考试命题必须有命题计划 命题计划由开课的二级 教学机构系主任审定, 并报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 第二条 凡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的公共课程考试

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考试命题 第一条 考试命题必须有命题计划 命题计划由开课的二级 教学机构系主任审定, 并报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 第二条 凡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的公共课程考试 东莞理工学院文件 莞工 2017 104 号 关于印发 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 行 现将 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 东莞理工学院 2017 年 10 月 10 日 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考试命题 第一条 考试命题必须有命题计划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学生动员会 : 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 要求和纪律, 重申学术规范, 通过考 试纪律 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 教育学生以端正 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培养学生诚实 守信 遵纪 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七条考试资格认定 第三章考务工作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可以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 三 ) 学生动员会 : 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 要求和纪律, 重申学术规范, 通过考 试纪律 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 教育学生以端正 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培养学生诚实 守信 遵纪 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七条考试资格认定 第三章考务工作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可以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考试及学术规范管理规定 (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的优良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 试行 ) 等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 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 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 铅笔 橡皮和无存储 编程 查询功能的无声计算器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More information

2018 年 6 月 29 日 -2-

2018 年 6 月 29 日 -2-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件 立信会计金融教 2018 17 号 关于印发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 修订 ) 的通知 各单位 ( 部门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 修订 ) 已经学校 2018 年第 20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附件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 修订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1- 2018 年 6 月

More information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 严肃考试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 公正, 建设良好的校风 学风 考风, 根据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 鲁财大东方教字 号 ) 等有关文件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 严肃考试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 公正, 建设良好的校风 学风 考风, 根据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 鲁财大东方教字 号 ) 等有关文件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 严肃考试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 公正, 建设良好的校风 学风 考风, 根据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 鲁财大东方教字 2017 29 号 ) 等有关文件,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在籍的本科生必须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考核, 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科课程考核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是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业水平 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 诊断 评价 反馈功能, 促进课程考核工作的科学化 规范化, 提高课程考核质量,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附件 :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科课程考核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是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业水平 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 诊断 评价 反馈功能, 促进课程考核工作的科学化 规范化, 提高课程考核质量,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2016 45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课程考核工作, 深化课程考核方式 方法改革, 规范课程考核,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 学校制定了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经学校 2016 年第 22 次校务会研究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1 2 附 2: 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业考核工作, 更好地体现 以学为中心 的教 育理念, 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 更加注重学习过程, 从而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试组织 第一条考试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 一 ) 考试领导小组的组成为加强考试管理工作, 学校 学院 ( 系 部 ) 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

More information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一个重要方法 考试应当做到真实 严格 公平 公正 合理 第三条学校在籍普通本科学生参加课程考试

More information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人才培养需要, 推进学风和教风建设, 加强考试管理, 保证各类考试严肃 公正 规范进行,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的考核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人才培养需要, 推进学风和教风建设, 加强考试管理, 保证各类考试严肃 公正 规范进行,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的考核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 华师教 2017 137 号 关于印发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的通知 各单位 : 为适应人才培养需要, 推进学风和教风建设, 加强考试管理, 保证各类考试严肃 公正 规范进行, 根据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修订 ) ( 华师教 2017 128 号 ) 文件精神, 学校修订了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考试主考和监考职责的规定

关于考试主考和监考职责的规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考试的管理规定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考试的管理规定, 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 命题教师主要职责 1. 按照课程的考试要求命题, 提前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要点 2. 在试题库建成之前, 凡笔试课程的考试需同时出 2 套难度 内容及题量相当的试题, 交由教务科随机抽一套作为考卷, 另一套留作补考 缓考的试卷 3. 确保试题的科学性,

More information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研院 2019 61 号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的规定 (2019 年修订 )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促进教风 学风建设, 完善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课程管理 1. 凡为我校研究生开设的课程, 均需提交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由开课单位批准后, 报研究生院审批并核定课程编号 新开课程的申报工作于每年六月进行 硕士研究生专业选修课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是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 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 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 学风和考风建设 第二条为了加强课程考核的规范管理, 维护考核工作秩序, 保证课程考核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是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 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 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 学风和考风建设 第二条为了加强课程考核的规范管理, 维护考核工作秩序, 保证课程考核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 武科大教 2017 59 号 全校各单位 : 经研究, 特制定 武汉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 发, 请遵照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发 : 全校各单位 武汉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9 日印发 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是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 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何杉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3 性别 男 微积分 ( 上 ) :00 西 3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何杉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3 性别 男 微积分 ( 上 ) :00 西 3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 学院 会计学 姓名 丹尼克 专业 会计学 学号 L05000 班级 会计 5 性别 男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7-09-0 0:0 - :00 07-09-0 5:50-7:30 33 50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More information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2018 年 12 月 目 录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场规则... 2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监考守则... 4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监考流程... 6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师监考提示...7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场情况记录单...8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签到单样张... 9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巡考人员职责...10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试巡考记录...11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湘农大继字 2016 第 33 号 关于组织 2016 年秋季学期全日制自考学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相关专业学院, 各合作办学单位 : 2016 年秋季学期全日制自考生期末考试定于 2016 年 12 月 29-30 日进行, 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考核课程与考核形式 1. 考核课程 本学期所开课程 2. 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闭卷考试和课堂考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D8D3DAD3A1B7A2A1B6BCAFC3C0B4F3D1A7B3CFD2E3D1A7D4BABFBCCAD4B9A4D7F7CCF5C0FDA3A8D0DEB6A9A3A9A1B7B5C4CDA8D6AA2E646F6

<4D F736F F D20B9D8D3DAD3A1B7A2A1B6BCAFC3C0B4F3D1A7B3CFD2E3D1A7D4BABFBCCAD4B9A4D7F7CCF5C0FDA3A8D0DEB6A9A3A9A1B7B5C4CDA8D6AA2E646F6 诚毅教综 2015 10 号 院内各单位 : 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考试工 作条例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 修订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15 年 5 月 29 日 1 附件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试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是督促学生学习, 评定学生学业成绩, 检查教学效果, 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考试工作管理, 实现考试的科学化 现代化 规范化管理, 促进教学改革, 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

附件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是督促学生学习, 评定学生学业成绩, 检查教学效果, 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考试工作管理, 实现考试的科学化 现代化 规范化管理, 促进教学改革, 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宁城职院 2018 103 号 关于印发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各部门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 经校教学工作 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8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 试行

More information

31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2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3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4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5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1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2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3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4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5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2018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 2018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现予以公布 本次考试中学物理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7.23 分 ( 平均分 ), 其它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均为 60 分 本次招考根据岗位计划招录人数 ( 部分岗位根据核减后的招录人数 ),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 按 3: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 不足 3:1 比例的, 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附件 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