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实验者, 取消考核资格 ( 三 ) 参加重修 ( 重考 ) 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方能参加重修或重考 ( 四 ) 学生没有办理选课手续的, 一律不准参加考核, 不予评定成绩 第四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八条命题工作 ( 一 ) 各教研室组成命题小组,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有条件的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核 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实验者, 取消考核资格 ( 三 ) 参加重修 ( 重考 ) 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方能参加重修或重考 ( 四 ) 学生没有办理选课手续的, 一律不准参加考核, 不予评定成绩 第四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八条命题工作 ( 一 ) 各教研室组成命题小组,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有条件的"

Transcription

1 医大校发 号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考务工作与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20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风建设, 促进考试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考务工作主要包括试题的命制 评阅及考核过程的组织实施 ;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第二章考务及成绩考核工作组织第四条领导机构及职责 ( 一 ) 领导小组的组成为做好考务及成绩考核组织工作, 成立考务及成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考务及成绩考核工作 ( 二 ) 领导小组的职责指导研究生考试工作, 确定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原则 意见和要求, 检查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 听取考试工作的汇报, 巡视考场, 解决处理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按程序处理通报作弊学生, 或对有失职行为的监考教师提出处分意见, 监督成绩考核及管理过程 第五条考务工作的组织落实研究生院负责考务的具体组织工作, 考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 ( 一 ) 考试时间安排及考场安排 ( 二 ) 试题的征集 印刷及试卷传递等组织工作 ( 三 ) 考务工作需要物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 ( 四 ) 考场的临时协调 ( 五 ) 全校性考试监考人员的抽调工作 ( 六 ) 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 七 ) 考试的通报工作 第三章考核实施第六条考核方法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均需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研究生课程的考试, 可采取课堂开卷 课堂闭卷 实验报告 撰写学术论文 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 也可以根据课程的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考试方式 研究生课程的考查, 是根据平时听课 完成作业 课堂讨论 调研报告 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的成绩 第七条参加考核的条件 ( 一 ) 学生应按照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核 ( 二 ) 有实验的课程, 学生必须按时完成该课程的实验 ( 包括实验报告 ) 方可参加考

2 核 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实验者, 取消考核资格 ( 三 ) 参加重修 ( 重考 ) 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方能参加重修或重考 ( 四 ) 学生没有办理选课手续的, 一律不准参加考核, 不予评定成绩 第四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八条命题工作 ( 一 ) 各教研室组成命题小组,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有条件的教研室实行考教分离, 即任课教师不参加命题工作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命题 ( 二 ) 根据教学大纲制定命题方案 组织命题 试题范围不得超过教学大纲, 难度适中, 并有适量难度较大的内容 试题能客观反映教与学的状况, 反映学生通过学习后实际达到能力 ( 三 ) 每门考试的命题必须有两套水平相同的试题, 并附有各套试题的标准答案 ( 四 ) 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考试前另发 考试通知 予以说明 ( 五 ) 参加命题人员不得在任何场合, 以任何方式, 向任何人有意或无意谈论 透露有关考试范围和试题的内容 命题人员不得对参考学生进行针对性辅导 答疑或指定复习范围等 ( 六 ) 试题在移交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要处于密封状态 应在有监控设备的试卷印刷室印制试题, 严格执行试卷印刷制度 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卷与试卷统一保管, 在解密前不得外泄 试卷印刷完成后存放于保密柜中 保密柜配置锁芯两个, 钥匙由两名管理人员分别保管, 确保两人同时在场方可打开试卷柜 ( 七 ) 试题在考试前当场开封, 考试结束后当场将试卷密封, 重新封装在试题袋内, 转交教研室组织评阅 ( 八 ) 在命题及试题移交过程中, 如管理人员参加考试, 必须回避 第九条监考人员职责 ( 一 ) 监考要严格履行主 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 认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认真执行 考场规则 ( 二 ) 监考人员至少要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 考前清理考场, 除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外, 其他物品应一律集中存放 安排学生按要求就座, 清点人数, 核对证件 对未带证件 不服从就座或不执行清场规定等要求者, 不得发给试卷并责令其退出考场, 取消考试资格 ( 三 ) 监考人员在分发试卷前, 准确清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 发放试卷时, 对学生讲清试卷页数, 如遇有试题印刷不清时, 可予更换 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 ( 四 ) 监考人员应密切注意考场情况, 恪尽职责 监考人员应在考场的不同位置上 ( 如前后 ) 监考, 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不得擅离考场, 不得允许考试无关人员入场 ( 五 ) 监考人员不得帮助或纵容考试舞弊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交头接耳或偷看他人试卷等现象, 可先提出口头警告, 必要时监考老师有权调整其座位, 对不听劝阻态度恶劣者可停止其考试 对于抄袭 换卷 看书 传递小抄等, 一经发现要收集并保留违纪作弊证据, 并要求当事人在 考场情况记录表 作弊情况记录中签字认定后, 才能令其离开考场 ; 无法取得证据的或当事人拒不签字的, 对违纪作弊事实应由两名及以上监考教师签字认定, 并注明情况, 同时报告研究生院 如发现考生作弊不当场制止, 不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者, 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3 ( 六 )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 不得随意改变考试时间 ( 七 ) 考试结束, 即令考生停止答卷, 并迅速回收试卷及答卷 清点试卷份数与考生人数一致后, 方可令考生退场 监考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 考场情况记录表, 随同试题和答卷交至研究生院 第十条巡视人员职责 ( 一 ) 检查各考场是否将试卷 草稿纸等准备齐全, 有无差错 ( 二 ) 检查主 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并且认真负责, 有无失职行为 ; 发现有失职行为, 巡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并令其立即改正 ( 三 ) 考场安排是否合理, 考场清理是否彻底, 环境是否整洁 ( 四 ) 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就座, 证件是否齐全, 有无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有无作弊现象 第十一条评卷及复核 ( 一 ) 各教研室要组成阅卷小组 ( 由主任担任阅卷组长 ), 于阅卷中心集中阅卷 联合命题试卷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统一阅卷 阅卷时采取分题 定人 流水作业的阅卷方法进行 ( 二 ) 应根据命题时确定的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 严格卷面打分, 不得随意加减分, 做到给分准确, 公正合理 ( 三 ) 评卷工作应在考试结束两周内结束 课程成绩单应由阅卷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由教学秘书或授课人将成绩单送交研究生院 经研究生院认定后成绩生效 ( 四 ) 成绩一经评定, 任何人无权更改 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改动成绩者, 应由教研室主任提供成绩修改报告, 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改 ( 五 ) 阅卷工作结束后, 阅后试卷由研究生院负责妥善保管, 未经研究生院批准, 教师个人及学生一律不得查阅试卷 试卷保留至学生毕业离校后三年 对保留期限已满的试卷,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销毁 ( 六 ) 学生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的, 可在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 向研究生院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 由研究生院成立成绩复核小组对试卷进行核查, 核查结果应于网上公示, 公示如无异议, 课程成绩则以复核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研究生缓考 补考与重修 ( 一 )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 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可以申请缓考 考试中因突发情况不能坚持完成考试的, 可先行终止考试, 事后补办缓考手续 缓考经批准后, 随下一年级学生进行考试 缓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 注明 缓考 ( 三 ) 学生考核不及格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请补考, 经批准后, 补考随下一年级学生进行 补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注明 补考 ( 四 ) 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旷考, 旷考学生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请补考, 随下一年级学生进行考试, 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 注明 旷考 ( 五 ) 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须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 方可参加下一学年课程学习及考核 第五章考场纪律第十三条考场规则 ( 一 ) 考生凭借学生证 / 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并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 以

4 便检查 ( 二 )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干扰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 三 )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 20 分钟到达考场, 做好考前准备 考试开始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视为旷考 原则上, 考试开始 30 分钟内, 考试结束前 5 分钟, 考生不能交卷离场 ( 四 )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 独立完成考试, 不得互相谈话, 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如试题字迹不清时, 可举手示意, 询问老师 考试结束时应按时交卷, 不得拖延时间 ( 五 ) 闭卷考试时, 只准携带没有文字储存 传输功能的文具入座, 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放在指定地点 ( 六 ) 考生不准将试卷 答题纸 ( 卡 ) 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外, 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 七 ) 给作弊提供方便者, 同属作弊, 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并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 八 ) 考生交卷后, 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谈论考题, 更不准大声喧哗 第十四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可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五 ) 在考场附近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七 ) 将试卷 答卷 (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学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九 ) 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十五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考试成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 五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学号信息的 ( 八 ) 传 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九 ) 其它作弊行为 第十六条考生有以上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并按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分细则 进行处理

5 第六章考核成绩评定第十七条课程成绩原则上由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成绩组成 形成性评价成绩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 20-30% 第十八条各门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60 分为及格 第十九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者, 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 注明 违纪 或 作弊 字样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行, 原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考务工作的若干规定 ( 医大校发 1999 研字 19 号 ) 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院字 2018 2 号 关于印发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 的通知 各合作单位 : 经研究, 特制订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成人教育学生考试安全, 维护考试秩序, 规范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考试时间开始, 考生应首先填写考卷规定的个人信息后, 才能进行答卷 第七条 开考 30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 不得再进入考场, 同时被 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八条 已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 开考 30 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第九条认为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不清时, 考生可举手询问 ; 监考教师对

第六条考试时间开始, 考生应首先填写考卷规定的个人信息后, 才能进行答卷 第七条 开考 30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 不得再进入考场, 同时被 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八条 已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 开考 30 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第九条认为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不清时, 考生可举手询问 ; 监考教师对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及考试 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的组织管理, 维护学校 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的研究生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学校教育考试工作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 并依据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200627 何宸晨 1122208 女 652801199209260545 2A303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财务与管理系财务管理 11 财管 112 第 006 考场 第 27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 参加六级考试的考生还须持四级证或四级成绩单原件入场, 对号入座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2101007 肖夏 1217227 女 110223199307040042 2A406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金融与贸易系金融学 12 金理 122 第 010 考场 第 07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4 带好 2B 铅笔 橡皮 黑色签字笔, 填写信息点时只能用

More information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大工大校发 2018 408 号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严肃考风考纪, 从严治考 依法治考, 根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和考务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试规则和考试纪律第一条研究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8A627E52A10CCF548257E2D000663EDBODY.doc

Microsoft Word - A8A627E52A10CCF548257E2D000663EDBODY.doc 中认协培 2015 103 号 关于发布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 大纲 ( 第 2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和人员 : 为满足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第 1 版 ) 的有关要求, 确保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水平, 我会制定了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 见附件 ), 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More information

副监考 第二条监考教师一经排定, 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教师, 至少提前一天说明情况, 由派出单位负责调换, 并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监考教师无故不能如期到达考场者, 须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他人代替, 事后查明未到原因, 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监考教师应当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

副监考 第二条监考教师一经排定, 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教师, 至少提前一天说明情况, 由派出单位负责调换, 并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监考教师无故不能如期到达考场者, 须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他人代替, 事后查明未到原因, 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监考教师应当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 华北电力大学考试规范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考试是高等学校公正选拔和评价人才 检查教学和学习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 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的学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检查其理解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中, 考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 公正 公平 诚实 严谨的考风考纪, 是实现以上目的的基本保证 为了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 牟禅性别 : 男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422************05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姓名 : 牟禅性别 : 男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422************05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姓名 : 罗文辉性别 : 男准考证号 :201800100101 身份证号 :440************19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01 60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或是否有字迹不清等问题, 如有请即举手报告 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AE E E2D0009A26EBODY.doc

Microsoft Word - FAE E E2D0009A26EBODY.doc 中认协培 2015 106 号 关于发布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和人员 : 为满足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第 1 版 ) 的有关要求, 确保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水平, 我会制定了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 见附件 ), 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101726 考生姓名 : 赵丹证件号码 : 140224199005011272 考试地点 : 2A507 考试时间 :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财务与管理系会计学 10 第 017 考场 第 26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 参加六级考试的考生还须持四级证或四级成绩单原件入场,

More information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61200101 考生姓名 : 顾洲全证件号码 : 320283199306032679 考试地点 : 2A201 考试时间 : 2016 年 6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金融与贸易系保险学 12 第 001 考场 第 01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More information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3 发布日期 :2009 年 2 月 19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790D28810C227B6D482583B3002EB19ABODY.doc

Microsoft Word - 790D28810C227B6D482583B3002EB19ABODY.doc 中认协评 2019 36 号 关于举办 2019 年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 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依据 关于公布 2019 年 CCAA 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安排的通知 ( 中认协评 2019 17 号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将于 2019 年 5 月 18-19 日举办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 考试说明为适应认证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与实施,CCAA

More information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4 发布日期 :2009 年 10 月 12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0E62DB1B1BEA9BDBBCDA8B4F3D1A7D1A7C9FACAD6B2E1>

<4D F736F F D B0E62DB1B1BEA9BDBBCDA8B4F3D1A7D1A7C9FACAD6B2E1> 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规范对本科生 研究生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 ( 半开卷 ) 笔试 课堂小论文 读书报告 文献综述 操作考试 口试 口试与笔试相结合 网络考试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考生姓名 : 证件号码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学校名称 : 学院系别 : 110401151104606 刘冰 372301199405023841 2B502( 后 ) 第 046 考场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第 06 座位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金融与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 12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More information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并按缺考处理 ; 考试进行 60 分钟后, 考生方 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八条 考生在考试前应该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原则上开考后考生不允许离开考 场 ( 包括上卫生间 ), 如有特殊情况, 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且每次同时只允许一名考生 出入考场 第九条 除必要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并按缺考处理 ; 考试进行 60 分钟后, 考生方 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八条 考生在考试前应该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原则上开考后考生不允许离开考 场 ( 包括上卫生间 ), 如有特殊情况, 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且每次同时只允许一名考生 出入考场 第九条 除必要 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规范对本科生 研究生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 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 ( 半开卷 ) 笔试 课堂小论文 读书报告 文献综述 操作考试 口试 口试与笔试相结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CC43E8F50CC A0004D833BODY.doc

Microsoft Word CC43E8F50CC A0004D833BODY.doc 中认协评 2019 157 号 关于举办 2019 年第 2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依据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排,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将于 2019 年 11 月 23-24 日举办第 2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 考试安排本次考试将在福州 南京 广州 重庆 西安 济南 武汉 上海 北京 长春 青岛 郑州 合肥

More information

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1 2 附 2: 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业考核工作, 更好地体现 以学为中心 的教 育理念, 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 更加注重学习过程, 从而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试组织 第一条考试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 一 ) 考试领导小组的组成为加强考试管理工作, 学校 学院 ( 系 部 ) 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

More information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5 发布日期 :2012 年 2 月 27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考生姓名 : 证件号码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学校名称 : 学院系别 : 110401161104030 金王斌 330382199401046519 2B501( 后 ) 2016 年 6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财务与管理系市场营销 13 第 040 考场 第 30 座位 DEMO : Purchase from www.a-pdf.com to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 1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2017 55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经学校 2017 年第 18 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杨天浩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4 微积分 ( 上 ) 宏观经济学 大学英语 ( 一 ) :0 - : :0-5: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杨天浩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4 微积分 ( 上 ) 宏观经济学 大学英语 ( 一 ) :0 - : :0-5: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406004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0:0 - :00 90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 包括去卫生间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8DD2A305DE260B B1001F4E6DBODY.doc

Microsoft Word - 8DD2A305DE260B B1001F4E6DBODY.doc 中认协培 2017 15 号 关于发布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为满足森林认证审核员注册需求,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根据 森林认证规则 和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制定了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 文件编号 CCAA-319), 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More information

延安大学文件

延安大学文件 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延大校办发 2017 43 号 关于印发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办法 ( 修订 ) 的通知 各院系 各有关单位 :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 修订 ) 已经延安大学 2017 年第 17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5 日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我校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More information

第九条考试组织有集中安排与分散安排两种形式 每学期期中, 教务处公布集中安排的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 分散安排的考试由开课学院确定考试时间, 到教务处备案并落实考场 补考统一由教务处安排 第十条每个考场必须配备正 副监考人员, 正监考由开课学院配备, 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配备 ( 重修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

第九条考试组织有集中安排与分散安排两种形式 每学期期中, 教务处公布集中安排的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 分散安排的考试由开课学院确定考试时间, 到教务处备案并落实考场 补考统一由教务处安排 第十条每个考场必须配备正 副监考人员, 正监考由开课学院配备, 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配备 ( 重修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 江苏大学本科教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江大校 2016 139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培养计划内的课程考试工作,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试命题第三条考试命题应紧扣课程教学大纲 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同时注重考核学生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实行统一命题,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30-5:0 西 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30-5:0 西 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 学院 会计学 姓名 丹尼克 专业 会计学 学号 L05000 班级 会计 5 性别 男 统计学 08-03-04 5:50-7:30 4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105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 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 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行为, 确保我校考试的公平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100725 考生姓名 : 刘超豪证件号码 : 310115199408265613 考试地点 : 2A401 考试时间 :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国际部金融工程 13 第 007 考场 第 25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4 带好 2B 铅笔

More information

( 四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五 ) 利用网络 通讯设备接收或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 ( 六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 ( 学号 ) 等信息的 ; ( 八 ) 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四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五 ) 利用网络 通讯设备接收或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 ( 六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 ( 学号 ) 等信息的 ; ( 八 ) 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5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考风考纪督导组成员 主考教师 监考教师 阅卷教师 学校领导 学院巡考人员 教务处工作人员 保卫处执勤人员等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2017 33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学生参加的校内外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 上机考试 网络考试等,

More information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九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考试成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九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考试成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规范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研究生院根据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学校 院 ( 中心 ) 具体组织的与研究生学业有关的各种考试 第二条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并具体组织公共课与学科基础课程的考试, 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 ( 中心 ) 具体组织第三条研究生院依据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6 发布日期 :2010 年 4 月 28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结合考场具体情况, 重新修订了学生考场规则 新修订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通过我校法务审核, 经学校 2018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

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结合考场具体情况, 重新修订了学生考场规则 新修订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通过我校法务审核, 经学校 2018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 北京中医药大学文件 京中校发 2018 58 号 关于印发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场秩序, 明确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专 ) 科学生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2017 61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京中校发 2017 59 号

More information

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后, 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第六条国家级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七条对有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 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1. 警告 ; 2. 严重警告 ; 3. 记过 ; 4

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后, 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第六条国家级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七条对有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 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1. 警告 ; 2. 严重警告 ; 3. 记过 ; 4 山西师范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加强我校考试管理, 严肃考试纪律, 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的相关精神, 制定本规定 一 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身份证和学生证, 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 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第二条学生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何杉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3 性别 男 微积分 ( 上 ) :00 西 3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何杉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3 性别 男 微积分 ( 上 ) :00 西 3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 学院 会计学 姓名 丹尼克 专业 会计学 学号 L05000 班级 会计 5 性别 男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7-09-0 0:0 - :00 07-09-0 5:50-7:30 33 50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More information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黑云帆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班级英语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男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3 学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黑云帆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班级英语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男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3 学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王宁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1508020226 班级英语 152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女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 经济学原理 72 10:20-12:00 甲区 食品等物品) 入场后一经发现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按作弊处理

More information

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考场情况登记表 ( 放入试卷袋内 ), 并认真 清点试卷和答卷, 及时送交研究生部 第三章考试方式与时间 第七条 考试方式分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和口试等 课程考试应 采取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考试方式 课程的考试 方式, 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 笔试

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考场情况登记表 ( 放入试卷袋内 ), 并认真 清点试卷和答卷, 及时送交研究生部 第三章考试方式与时间 第七条 考试方式分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和口试等 课程考试应 采取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考试方式 课程的考试 方式, 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 笔试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考试工作的管理, 严肃考纪, 端 正考风, 优化教风 学风,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考试是对研究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学效 果进行检验的一个重要方法 考试必须做到真实 严格 公平 公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及我校组织的有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 号 新修订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53 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人事部 2004 年 10 月 20 日颁布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事部令第 3 号 ) 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 O 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考试可以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提高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考试可以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提高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件 首经贸政发 2017 21 号 学校各单位 : 经 2017 年 6 月 14 日学校第 12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7 年 6 月 14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More information

1、关于举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技能文化节事宜

1、关于举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技能文化节事宜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规范考试工作, 明确监考教师职责, 加强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国家 省 学院或分院 ( 部 ) 组织的与学生学业有关的各种考试, 包括期中 期末考试 补考 重修考试 计算机等级和英语等级等考试

More information

版本 :2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 1 页共 12 页 1. 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CCAA-129)(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 客观 公正 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 2.3 专业知识和能力 的程度, 为 CCAA

版本 :2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 1 页共 12 页 1. 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CCAA-129)(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 客观 公正 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 2.3 专业知识和能力 的程度, 为 CCAA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 第 2 版 文件编号 : 实施日期 :2014 年 4 月 22 日 版本 :2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 1 页共 12 页 1. 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CCAA-129)(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 客观 公正 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 2.3 专业知识和能力 的程度,

More information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等信息的 ; ( 八 ) 传 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 九 ) 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等信息的 ; ( 八 ) 传 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 九 ) 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4 年第 18 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PDFᅲᆰᄏ커￷

PDFᅲᆰᄏ커￷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树立良好的考风 学风和校风, 维护学校考试的公平 公正, 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规范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并在校注册的学生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 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 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 铅笔 橡皮和无存储 编程 查询功能的无声计算器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More information

win7

win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及国家关于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以下简称资格考试 ) 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期货业务的资格考试,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 ( 以下简称协会 ) 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协会的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考试组织第四条协会统一组织资格考试, 履行以下职责 : ( 一 ) 制定考试规则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修订)》的通知 华师 2014 26 号 关于印发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 在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及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规定 ( 华师 2005 27 号 ) 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湘农大继字 2016 第 33 号 关于组织 2016 年秋季学期全日制自考学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相关专业学院, 各合作办学单位 : 2016 年秋季学期全日制自考生期末考试定于 2016 年 12 月 29-30 日进行, 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考核课程与考核形式 1. 考核课程 本学期所开课程 2. 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闭卷考试和课堂考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84BCE5B6AF3F E FBODY.doc

Microsoft Word - A84BCE5B6AF3F E FBODY.doc 中认协培 2015 142 号 关于发布 信息安全保障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为满足 CCAA 信息安全保障员注册方案 的有关要求, 确保信息安全保障员水平, 我会制定了 信息安全保障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 见附件 ), 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信息安全保障员考试大纲( 第 1 版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 年 5 月 28 日 1

More information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为规范对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设和维护优良的学风,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和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为规范对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设和维护优良的学风,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和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 合肥工业大学文件 合工大政发 2017 91 号 关于印发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经 2017 年 6 月 29 日校 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 2017 年 7 月 10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 为规范对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More information

Visual FoxPro

Visual FoxPro 4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5 毛周喜 身份证号 : 320211198808112226 场 : 第 1 场清扬路 81 号三楼机房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6 陆梦娇 身份证号 : 320281199106026765 场 : 第 1 场清扬路 81 号三楼机房 场 进场 :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7 茆珊珊

More information

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七 ) 将试卷 答卷 (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七 ) 将试卷 答卷 (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3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More information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4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2

Microsoft Word - 文档 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3 号令 )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四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 五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四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 五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教育部第 33 号令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More information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 施, 依据本办法, 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 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 施, 依据本办法, 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 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 33 号令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 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ABCD2BDCCD3FDBFBCCAD4CEA5B9E6B4A6C0EDB0ECB7A8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9FABCD2BDCCD3FDBFBCCAD4CEA5B9E6B4A6C0EDB0ECB7A82E646F6378>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研院 2019 61 号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的规定 (2019 年修订 )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促进教风 学风建设, 完善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课程管理 1. 凡为我校研究生开设的课程, 均需提交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由开课单位批准后, 报研究生院审批并核定课程编号 新开课程的申报工作于每年六月进行 硕士研究生专业选修课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More information

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河北工业大学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 ( 试行 ) 为规范考核组织 成绩评定及成绩管理等工作,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 学院分别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条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 一 ) 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纪检委书记任副组长, 教务处处长 学生处处长 各学院院长任组员 学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协调组 巡视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2019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南京理工大学考点 (3203) 公告 1 考试时间 :2019 年 5 月 19 日 2 考试地点 : 南京理工大学第二 四教学楼 考生须提前一天查 看考场, 具体考场分布表见下表 2019 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场安排 ( 后

2019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南京理工大学考点 (3203) 公告 1 考试时间 :2019 年 5 月 19 日 2 考试地点 : 南京理工大学第二 四教学楼 考生须提前一天查 看考场, 具体考场分布表见下表 2019 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场安排 ( 后 2019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南京理工大学考点 (3203) 公告 1 考试时间 :2019 年 5 月 19 日 2 考试地点 : 南京理工大学第二 四教学楼 考生须提前一天查 看考场, 具体考场分布表见下表 2019 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场安排 ( 后附我校考点平面示意图 ) 因我考点校园面积较大, 请提前查看 考场 3 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考试全过程都将进行视频监控

More information

CNAT考试管理规范

CNAT考试管理规范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1 版 文件编号 :CCAA-328 发布日期 :2014 年 9 月 23 日实施日期 :2014 年 9 月 23 日 版权 2014-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CCAA-140)(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附件 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华侨大学文件

华侨大学文件 华大教 2012 50 号 关于修订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 经研究决定, 对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校长办公室 2012 年 6 月 19 日印发 - 1 -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2012 年 6 月修订 )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使考试工作有章可循, 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More information

则, 做好学生课程考核有关工作, 特别是规范了免修 免听和缓考申请等迫切需要完善的制度问题 本次修订工作以上位文件为指导, 本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原则, 对原制度条文做出了细致的修订, 形成了 北京林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 修订 ) 经校领导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北京林业

则, 做好学生课程考核有关工作, 特别是规范了免修 免听和缓考申请等迫切需要完善的制度问题 本次修订工作以上位文件为指导, 本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原则, 对原制度条文做出了细致的修订, 形成了 北京林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 修订 ) 经校领导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北京林业 北林教发 2018 63 号 关于印发 北京林业大学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各学院 体育教学部 : 随着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 原有 北京林业大学考试管理工作规定 ( 修订 ) 已不适应当前教学管理新形势 教务处从 2017 年 5 月开始着手, 经过近一年的调研, 在参考国内部分兄弟院校相关制度基础上, 根据学校实际, 特别是教育部对课堂课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性要求, 对原制度中的章节

More information

( ) %

(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

二 考核对象 2014 级 2015 级全日制自考学生 三 学生参考注意事项 1. 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严格遵守 湖南农业大学考场规则 ( 见附件二 ) 2. 考生不得携带书包以及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 考生入考场后要服从监考教师调配, 按照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应考 四

二 考核对象 2014 级 2015 级全日制自考学生 三 学生参考注意事项 1. 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严格遵守 湖南农业大学考场规则 ( 见附件二 ) 2. 考生不得携带书包以及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 考生入考场后要服从监考教师调配, 按照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应考 四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湘农大继字 2016 第 21 号 关于组织 2016 年春季学期全日制自考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相关专业学院, 各合作办学单位 : 2016 年春季学期全日制自考生期末考试定于 2016 年 6 月 25-26 日进行, 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考核课程与考核形式 1. 考核课程 本学期所开课程 2. 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闭卷考试和课堂考查,

More information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发挥教研室教学管理作用,鼓励教研室积极开展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康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优秀教研室主任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发挥教研室教学管理作用,鼓励教研室积极开展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康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优秀教研室主任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桂林理工大学文件 桂理工教 2014 27 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 桂林理工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各有关部门 : 现将修订后的 桂林理工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 贯彻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 2014 年 8 月 26 日 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 年 8 月 26 日印发 ( 网络传输 ) 1 桂林理工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高校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冶专 2016 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7 月 2 日 ) 公告 各考生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的通知和下发的笔试考试结果, 我校现将 2016 年报考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 报名序 号 报考职位 考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 验成绩 综合应用 能力成绩 091335 064366 041508 096243 011118 022096 008085

More information

习活动和学习环节中有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 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 ( 含 ) 以下处分, 作业或测验成绩无效 第六条涂改 伪造成绩单 签字 印章 推荐信或者其他有关学业 学术水平证明的, 给予记过处分 ; 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四章 毕业论文 第七条毕业论文有造假行为者, 经调查属实的, 论

习活动和学习环节中有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 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 ( 含 ) 以下处分, 作业或测验成绩无效 第六条涂改 伪造成绩单 签字 印章 推荐信或者其他有关学业 学术水平证明的, 给予记过处分 ; 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四章 毕业论文 第七条毕业论文有造假行为者, 经调查属实的, 论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生学业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建立良好的校风 学风, 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本科生 第二学士学位生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考试主考和监考职责的规定

关于考试主考和监考职责的规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考试的管理规定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考试的管理规定, 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 命题教师主要职责 1. 按照课程的考试要求命题, 提前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要点 2. 在试题库建成之前, 凡笔试课程的考试需同时出 2 套难度 内容及题量相当的试题, 交由教务科随机抽一套作为考卷, 另一套留作补考 缓考的试卷 3. 确保试题的科学性,

More information

2018 年 6 月 29 日 -2-

2018 年 6 月 29 日 -2-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件 立信会计金融教 2018 17 号 关于印发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 修订 ) 的通知 各单位 ( 部门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 修订 ) 已经学校 2018 年第 20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附件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 修订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1- 2018 年 6 月

More information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一个重要方法 考试应当做到真实 严格 公平 公正 合理 第三条学校在籍普通本科学生参加课程考试

More information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2018 年 12 月 目 录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场规则... 2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监考守则... 4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监考流程... 6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师监考提示...7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场情况记录单...8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签到单样张... 9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巡考人员职责...10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试巡考记录...11

More information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纪律规程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纪律规程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纪律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考试工作程序,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 参照教育部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体在读本科学生 ( 以下简称考生 ) 医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密西根学院 中法卓越工程师学院 致远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的特殊情况, 参照本规程制订本学院的具体规则,

More information

井冈山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井冈山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井大发 2012 6 号 课程考核是课程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 建设和维护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的优良学风, 促使教师改变 满堂灌 的教学方式, 增加学生的创造性表达机会以及与教师之间的双向交流, 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考核组织第一条课程考核是在一门课程学习结束时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和学习效果所作的综合评价

More information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 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其中,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 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其中,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关于部门规章的立法权限, 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 2011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 号 ) 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厦门大学 课程试卷 学院 系 年级 专业 学年学期 : 主考教师 : A 卷 ( )B 卷 ( )

厦门大学 课程试卷 学院 系 年级 专业 学年学期 : 主考教师 : A 卷 ( )B 卷 ( )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核表 课程名称 修读形式 课程类型 学分 学时 学年学期 任课教师 考试方式 笔试 : 开卷 半开卷 闭卷 ; 口试 其他 成绩评定 百分制 英文字母记分制 两级记分制 是否以教学大纲为依据, 覆盖课程主要内容, 反映课程教学要求? 是 否 考核内容 类型 基本知识 理解分析 综合应用 分值比例 试题难度 较难 适中 较易 预计学生答题时间 分钟 A 卷试题设计 题型数量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修订)》的通知 华师 2014 26 号 关于印发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 在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及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规定 ( 华师 2005 27 号 ) 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More information

( 六 ) 开考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 七 ) 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 写在草稿纸或者

( 六 ) 开考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 七 ) 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 写在草稿纸或者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考前须知 一 考点提示 1. 我考点考场安排已公布, 请考生请登陆我校研招网 (http://www.yz.gxnu.edu.cn/html/art497.htm) 查询考点 考场等相关信息, 建议提前实地了解考场所在位置 2. 本考点统计表配置常规文具 (2B 铅笔 签字笔 橡皮擦 直尺 小刀 胶水 ), 教室有电子挂钟, 考生不可携带自备文具 (

More information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 有违法所得的, 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 ( 一 ) 组织作弊的 ; (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 有违法所得的, 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 ( 一 ) 组织作弊的 ; (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通告 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 保障考试安全, 维护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现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中有关构成考试犯罪的行为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九条至八十一条中关于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以及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中有关考试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和程序摘录通告如下, 望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自觉遵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DD507D0C76C12FD48257D DBODY.doc

Microsoft Word - 2DD507D0C76C12FD48257D DBODY.doc 中认协注 2014 210 号 关于发布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第 1 版修订 1) (CCAA-140), 我会制定了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 见附件 ), 现予以发布实施

More information

000001(6位3号数字,顶格)

000001(6位3号数字,顶格)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校研生 2018 46 号 关于认真做好 2018-2019 学年秋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 各院 系, 各学术业务单位 : 2018-2019 学年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 2019 年 1 月 7 日至 1 月 18 日进行 为维护学校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证优良的学风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 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 各相关单位加强组织与管理,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陕师校发 2016 40 号 机关各部 处 室, 各学院 ( 教学部 ): 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我校对原有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 作弊处理规定 进行了修订, 并经 2016 年 4 月 12 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More information

38 长春考区 张文欣 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 存储 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成绩无效, 禁考两年 39 武汉考区 张姗姗 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 存储 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成绩无效, 禁考两年 40 北京考区 宋扬

38 长春考区 张文欣 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 存储 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成绩无效, 禁考两年 39 武汉考区 张姗姗 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 存储 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成绩无效, 禁考两年 40 北京考区 宋扬 2016 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3 月预约考试及 4 月全国统考违纪人员名单 序号 考区 姓名 准考证号码 违纪情况 违纪处罚 1 赣州考区 蓝敏霞 042301874523050046 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成绩无效, 禁考一年 2 厦门考区 郑金字 042301797904963544 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成绩无效, 禁考一年 3 哈尔滨考区

More informatio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以下简称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考区 考点的考试机构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 分别负责本辖区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 处理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考生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当年该单元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以下简称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考区 考点的考试机构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 分别负责本辖区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 处理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考生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当年该单元或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管理, 规范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保障考试公平 公正, 维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以下简称 执业医师法 ) 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考生 命审题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 其他相关人员及考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2019 257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7 月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要申明考试的目的 要求和纪律, 强调学术诚信, 通过考试纪律 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 教育学生以端正 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培养学生诚实 守信 遵纪 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二章考务工作 第八条考试时间 ( 一 ) 平时考试和测验由院系和任课教师根

( 三 ) 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要申明考试的目的 要求和纪律, 强调学术诚信, 通过考试纪律 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 教育学生以端正 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培养学生诚实 守信 遵纪 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二章考务工作 第八条考试时间 ( 一 ) 平时考试和测验由院系和任课教师根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的优良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文件精神, 参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依据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结合医学教育特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是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 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 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 学风和考风建设 第二条为了加强课程考核的规范管理, 维护考核工作秩序, 保证课程考核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是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 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 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 学风和考风建设 第二条为了加强课程考核的规范管理, 维护考核工作秩序, 保证课程考核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 武科大教 2017 59 号 全校各单位 : 经研究, 特制定 武汉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 发, 请遵照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发 : 全校各单位 武汉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9 日印发 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是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 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

More information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护理学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护理学院年级 / 专业 :2017 级护理班级 :10 人数 :303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实践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护理学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护理学院年级 / 专业 :2017 级护理班级 :10 人数 :303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实践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护理学 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护理学院年级 / 专业 :2017 级护理班级 :10 人数 :303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实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26 2.25 3.3 3.4 3.10 3.11 3.17

More information

西石大教〔2011〕96号

西石大教〔2011〕96号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石大研 2016 110 号 关于印发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院 ( 部 系 ) 及有关单位 : 现将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印发 你们, 请遵照执行 西安石油大学 2016 年 6 月 6 日 1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提高研究生培养 质量,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答卷字迹不清等原因而影响评卷结果, 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 答题卡 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 漏印 重印 缺页等问题, 可举手询问 ; 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 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 开考信号发出后, 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 开考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考试结束前不得提

答卷字迹不清等原因而影响评卷结果, 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 答题卡 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 漏印 重印 缺页等问题, 可举手询问 ; 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 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 开考信号发出后, 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 开考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考试结束前不得提 附件 1 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 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 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 如 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 以及铅笔 无封套橡皮 绘图仪器等, 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