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 新湖中宝证券代码 :600208 编号 : 临 2015-01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5 年 2 月 9 日 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2 月 4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 : 是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 : 是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 股东大会召集人 : 公司董事会 ( 三 ) 投票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四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和地点 : 1 / 11
召开日期时间 :2015 年 2 月 9 日 10:00 召开地点 :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会议室 ( 五 ) 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 ( 网址 :vote.sseinfo.com)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 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2015 年 2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六 ) 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七 ) 沪港通业务相关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的说明本公司股票涉及沪港通业务, 沪港通业务相关方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关于发布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2 / 11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 B 股 优先 恢复表 序号 议案名称 股东 股东 股股 决权的 东 优先股 股东 1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2 债券期限 2.3 债券利率 2.4 担保安排 2.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8 上市安排 2.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决议有效期 2.11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3 关于 债券发行预案 的议案 4 关于参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3 / 1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 并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于同意参股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 5 司参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并 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 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全文请参见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 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 网址 :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 / 11
( 三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 凡 2015 年 2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A 股 600208 新湖中宝 2015 年 2 月 4 日 - ( 二 ) 公司董事 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三 )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 会议登记方法 ( 一 ) 登记手续 : 1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 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盖章 ) 股东账户卡 ;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 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 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 ;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 格式见附件 ) 委托人 5 / 11
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 二 )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传真号码 : 0571-87395052) 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信封上请注明 股东会议 字样 ( 三 )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证券事务部电话 :0571-85171837 0571-87395051 传真 :0571-87395052 邮编 :310007 联系人 : 高莉 姚楚楚 ( 四 ) 登记时间 : 2015 年 2 月 5 日 9:30 11:30 13:30 17:00 六 其他事项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 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6 / 1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 / 女士 ( 以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 ( 本 单位 ) 出席 2015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 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2 债券期限 2.3 债券利率 2.4 担保安排 2.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 / 11
2.8 上市安排 2.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决议有效期 2.11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3 关于 债券发行预案 的议案 4 关于参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并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同意参股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参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并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 盖章 ): 受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日期 : 年月日 备注 :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 ( 请在请在 同意 反对 弃权 任意一 栏内打 ):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8 / 11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 向公司 A 股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 具体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 一 登陆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 ) 进行投票 ( 一 ) 操作流程 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 :15 个 2 投票流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208 中宝投票 15 A 股股东 3 表决方法: 请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 元 ) 1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0 2.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01 2.2 债券期限 2.02 2.3 债券利率 2.03 2.4 担保安排 2.04 2.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05 2.6 募集资金用途 2.06 9 / 11
2.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7 2.8 上市安排 2.08 2.9 偿债保障措施 2.09 2.10 决议有效期 2.10 2.11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2.11 3 关于 债券发行预案 的议案 3.00 4 关于参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并签署交易协议的 4.00 议案 5 关于同意参股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参与上 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5.00 4 表决意见 购买资产交易并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对应的申报股数 1 股 2 股 弃权 3 股 5 买卖方向: 均为买入 6 确认委托完成 ( 二 ) 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 新湖中宝 股票的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 票的议案 1 投同意票, 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08 买入 1.00 元 1 股 10 / 11
2 股权登记日持有 新湖中宝 股票的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 票的议案 1 投反对票, 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08 买入 1.00 元 2 股 3 股权登记日持有 新湖中宝 股票的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 票的议案 1 投弃权票, 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08 买入 1.00 元 3 股 ( 三 )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果为准 1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 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 2 统计表决结果时, 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 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 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 决申报 3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 票的, 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 票申报的议案, 按照弃权计算 二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 网址 :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考虑到互联网投票系统将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正式启用, 公司将在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两个交易日前, 披露本次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特别提醒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 统升级, 以及是否可以按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