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33 证券简称 : 同花顺公告编号 :2016-055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06 号杭州翡丽大酒店西湖厅召开,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易峥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 一 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易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三年,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此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一 ) 审计委员会由刘利剑先生 ( 独立董事 ) 姚先国先生( 独立董事 ) 叶琼玖女士三人组成, 刘利剑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 二 ) 提名委员会由姚先国先生 ( 独立董事 ) 俞二牛先生( 独立董事 ) 吴强先生三人组成, 姚先国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俞二牛先生 ( 独立董事 ) 姚先国先生( 独立董事 ) 叶琼玖女士三人组成, 俞二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1
( 四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易峥先生 朱志峰先生 姚先国先生 ( 独立董事 ) 三人组成, 易峥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经逐个表决, 均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易峥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易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易峥先生提名, 决定聘任叶琼玖女士 吴强先生 朱志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经逐个表决, 均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杜烈康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易峥先生提名, 决定聘任杜烈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朱志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易峥先生提名, 决定聘任朱志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016 年 11 月 26 日, 朱志峰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下发的 [2016]12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一案中担任该业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鉴于朱志峰先生在任职期间, 踏实工作, 处罚所涉业务已停止,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其就任不影响公司后续规范运作 朱志峰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一 三 四 五和六等五个事项发表了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 2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七 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唐俊克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易峥先生提名, 决定聘任唐俊克先生 ( 简历见附件 )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应文博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 决定聘任应文博先生 ( 简历见附件 ) 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任期三年,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
附件易峥先生,46 岁, 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3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机工程系, 为本公司创始人,2007 年至今任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网络科技 ) 和杭州核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核新软件 )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1 年至今任杭州同花顺数据开发公司 ( 以下简称 数据开发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1 年至今任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基金销售 ) 董事 ;200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易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 的股权,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叶琼玖女士,62 岁, 中国国籍高中学历, 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7 年至今任网络科技和杭州核新副董事长 ;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基金销售董事 ;200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叶琼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1.91% 股权, 同时持有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56% 的股份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28% 的股份 ),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强先生,45 岁, 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工程师, 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1993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机系,1993 年至 1995 年任三伊电器工程公司工程师,1995 年至 2000 年任 UT 斯达康 ( 中国 ) 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经理 ;2013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 年至 2007 年 7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 年 8 月至今任公 4
司董事 副总经理 吴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持有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75% 的股份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28% 的股份 ),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朱志峰先生,44 岁, 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1995 年毕业于西北纺织学院,1995 年至 1998 年任职于浙江迪美化纤工业公司 ;2001 年至 2007 年 7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6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杭州核新董事 ;200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朱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持有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06% 的股份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28% 的股份 ),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6 年 11 月 26 日, 朱志峰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下发的 [2016]12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一案中担任该业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鉴于朱志峰先生在任职期间, 踏实工作, 处罚所涉业务已停止, 其就任不影响公司后续规范运作 杜烈康先生,43 岁, 中国国籍硕士学历,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项目经理 部门经理 党委委员 现任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 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报告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沪宁电梯 5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烈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持有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3% 的股份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28% 的股份 ),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唐俊克先生,32 岁, 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工程师 曾任职于杭州爱科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联政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中瑞科技有限公司, 历任项目咨询师 总经理助理等职 2009 年 5 月加入公司, 历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等职 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唐俊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应文博先生,39 岁, 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01 年加入公司,201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应文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持有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26% 的股份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28% 的股份 ),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