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多元入學宣導
多元入學的特色 * 考招分離 : 考試 1. 學科能力測驗 指定科目考試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2. 術科考試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招生 1.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2. 考試入學 大學入學考試分發委員會 * 多元選才 : 除考試成績之外, 考生在高中的各種表現被納入選才的考量, 校系亦可依校系特色只採計部分考科錄取學生
大學多元入學管道 一 繁星推薦 (105 年核定名額百分比 14.07%) 二 個人申請 (105 年核定名額百分比 49.69%) 三 考試入學
四種統一考試 : 學科能力測驗指定科目考試術科考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 5 測驗範圍高一 高二兩學年必修課程 (107 年國文英文考五學期 ) 測驗目標檢測就讀大學所需要的基本學科能力 測驗難度範圍較小, 難度較低 測驗科目國 英 數 社 自五科, 五科都必須應考 測驗日程 105.1/22 1/23 測驗用途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入學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保送甄試 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 警大申請入學 軍校甄選入學 進修學士班 部分國外大學等招生管道使用
考試 介紹 學科能力測驗 考試題型 電腦閱卷的題型為主 單選題答錯不倒扣 多選題答對選項數多於答錯選項數 得部分 分數 意即各單題最低分是0分 國文 英文 有非選擇題 成績計算 15級分 級距 前百分之一考生的平均得分 除以十五 考試時間 國文120分鐘 其他各科為 100分鐘
考試 介紹 學科能力測驗 社會考科中的歷史 地理 公民與社會三科 試題所佔比例相當 自然考科的試題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份以 高一必修課程為主要範圍 40題 考生 必須全部作答 第二部份以高二課程為範圍 28題 考生只要答對24題 這部分即 為滿分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範圍說明 8 考科測驗範圍國文高一 高二必修科目國文 (107 年考五學期 ) 英文高一 高二必修科目英文 (107 年考五學期 ) 數學高一必修科目數學 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A 版 社會 自然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 必修科目地理 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高二必修科目歷史 必修科目地理 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 ( 一 )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 (1) 必修科目基礎地球科學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 A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 二 )
學科能力測驗五標 9 標準說明 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 該科成績位於第 88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該科成績位於第 75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該科成績位於第 50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該科成績位於第 25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該科成績位於第 12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及 考試入學 之招生檢定標準
指定科目考試 10 測驗範圍包含高中三學年的必修及選修課程 測驗目標主要在仔細篩選學生 測驗難度範圍較大 難度較高 國 英 數甲 數乙 化學 物理 生物 歷史 地理 公民與社會 10 科, 大學校測驗科目系可以依據發展特色及需要採計某些指定考科, 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 能力以及志願校系自行選考考科 測驗日程每年 7 月 1 2 3 日 測驗用途 作為大學考試入學 進修學士班分發之依據
考試介紹 指定科目考試 考試題型 : 選擇題 單選題答錯不倒扣, 多選題答對選項數多於答錯選項數, 得部分分數, 意即各單題最低分是 0 分 及非選擇題 成績計算 : 滿分一百分 考試時間 : 均為 80 分鐘
指定科目考試考試範圍說明 12 考科 範 圍 國文 英文 數學甲 數學乙 歷史地理 公民與社會 物理 化學 生物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 高二必修科目國文 高三必修科目國文高一必修科目英文 高二必修科目英文 高三必修科目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 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B 版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 Ⅰ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 Ⅱ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 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A 版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 Ⅰ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 Ⅱ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 高二必修科目歷史 高三選修科目歷史高一必修科目地理 高二必修科目地理 高三選修科目地理 高一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二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三選修科目公民與社會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 B 選修科目物理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 ( 一 )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 二 )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 ( 三 ) 選修科目化學必修科目基礎生物 (1)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2)( 應用生物 ) 選修科目生物
術科考試 13 考試單位考試目的考試日程考試用途 音樂 美術 體育三項術科考試由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負責統一辦理, 舞蹈 戲劇 國樂 國劇與運動競技等術科考試, 由相關校系自行辦理 藉由術科考試測驗學生程度, 作為招生依據 105 學年為 : 音樂組 (2/12~2/16) 美術組 (1/30~1/31) 體育組 (1/27~1/29) 可供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入學及部分大學校系單招使用
14 術科考試項目說明考科測驗項目 音樂 美術 體育 主修 副修 樂理 聽寫 視唱 素描 彩繪技法 創意表現 水墨書畫 美術鑑賞 60 公尺立姿快跑 20 秒反覆側步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立定連續三次跳 1600 公尺跑走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說明 15 測驗範圍 高中必修科目 英文 課綱所訂之 1-4 學期必修課程 測驗目標提供各大學校院招生選才之參考 測驗內容 測驗日程 測驗用途 涵蓋生活化 實用性之主題, 情境包括家庭 校園 公共場所 社交場合等 詞彙範圍以高中英文常用 4500 字詞為主, 可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第四級 ( http://www.ceec.edu.tw/research/paper_doc/ce37/ce 37.htm) 第一次英聽測驗 (104/10/24) 第二次英聽測驗 (104/12/12) 由大學校系自訂是否設為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及 考試入學 之招生檢定項目或納為 個人申請入學 審查資料之一
繁星推薦 (105 年 15735 名 ) 個人申請 (105 年 55732 名 ) 在校學業成績學科能力測驗高中英聽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高中英聽測驗 各校甄試或審查
繁星推薦 由高中向大學依學群推薦符合推薦條件之應屆畢業生,3 月初報名, 大學各學群分類原則如下 : 第一類 : 文 法 商 社會科學 教育 管理等學系(限推薦普通班學生) 第二類 : 理 工等學系(限推薦普通班學生) 第三類 : 醫藥衛生 ( 醫學系除外 ) 生命科學 農等學系(限推薦普通班學生) 第四類 : 音樂相關學系(限推薦音樂班學生) 第五類 : 美術相關學系(限推薦美術班學生) 第六類 : 舞蹈相關學系(限推薦舞蹈班學生) 第七類 : 體育相關學系(限推薦體育班學生) 第八類 : 醫學系(限推薦普通班學生) 推薦之學生高中期間須就讀同一所學校, 且高一高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 (校排百分比前 20% 30% 40% 50% )
繁星推薦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 2 名, 如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 1 名學生時, 必須排定其學生推薦順序, 甄選入學委員會分發時即依高中排定的推薦順序分發 普通班及體育班之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分別計算 體育班之體育成績計算方式需由校內推薦委員會議議定 每名學生限被推薦至 1 校 1 學群, 選填志願數依大學之規定 原住民為外加推薦名額, 原住民生另分別排定推薦順序,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 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身份擇一參加本招生 可否轉系由各大學於簡章中載明
繁星推薦 1-7 類學群分發作業 19 1. 符合校系之校排 % 及學測 英聽 術科成績檢定標準, 依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分發比序項目 分發過程 錄取限制 第 1 比序為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第 2~7 比序為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 或術科考試各項目分數或 各單科學業總平均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 進行第一輪分發作業, 各大學對同一高中普通班及體育班學生各以錄取一名為限 2. 校系於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 就缺額校系依前項分發作業原則進行第二輪分發, 各大學對同一推薦學校再錄取人數不受一名之限制 第 1-7 類學群錄取生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亦不得參加該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繁星推薦第 8 類學群甄試作業 20 篩選 / 甄試 1. 第一階段篩選 : 由甄選會依大學校系所訂學測及英聽成績檢定標準 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比序項目進行篩選 ( 第一輪 ), 通過篩選學生各校至多 1 名 ; 第一輪篩選後如未達校系預定面試人數, 再依前述原則進行第二輪篩選, 以達預定面試人數 2. 面試人數由各校系自訂, 至多為招生名額之 3 倍率或 50 人 3. 通過篩選學生需參加面試, 面試內容由各校自訂, 併同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辦理 4. 錄取 : 依面試成績決定錄取結果, 不列備取
繁星推薦第 8 類學群推薦及錄取後限制 21 第 8 學群篩選 第 8 學群面試 錄取 推薦後申請校系之限制 學生如獲推薦至 A 校醫學系, 並通過第 1 階段篩選, 不得再於個人申請報名 A 校醫學系 錄取後申請入學之限制 錄取未放棄資格之限制 1. 錄取生於個人申請所有錄取校系視同無效, 不得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登記 2. 錄取生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 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繁星推薦簡章範例一 台大中文系 ( 校排百分比 20%) 一 招生名額 :6 人 二 學測檢定標準 : 國文頂標 英文前標 數學 三 分發比序項目 : 前標 社會前標 自然前標 1.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 學測國文級分 3. 學測英文級分 4. 國文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5. 英文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6. 學測社會級分 7. 歷史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繁星推薦簡章範例二 中央物理系 ( 校排百分比 20%) 一 招生名額 :8 人 二 學測檢定標準 : 國文均標 英文前標 數學 三 分發比序項目 : 頂標 社會後標 自然頂標 1.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 物理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3. 學測自然級分 4. 數學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5. 學測數學級分 6. 英文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7. 學測英文級分
個人申請 符合校系學測檢定標準 每人以申請 6 校系為限 應屆或已畢業學生皆可報名 考生對同一大學得否申請多個校系由各大學自訂 3 月中報名 第一階段依學測篩選, 第二階段由各校辦理甄試, 如 : 面試 筆試 資料審查 ( 自行將檔案上 傳, 在校五學期成績證明由學校統一上傳 ) 及實作等 可否轉系由各校系自行規定 各校系之正備取錄取生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 1 校系為限
個人申請簡章範例一 中央經濟系 一 招生名額 :24 人 ( 第一階段錄取 72 人 ) 二 第一階段學測檢定 : 國文均標 英文均標 數學前標三 第一階段學測篩選科目 : 國文 英文 數學 總級分 四 成績計算 : 學測 50%( 國 英 數 社 自 ) 審 查資料 20% 面試 30%
個人申請簡章範例二 淡江航太系 一 招生名額 :66 人 ( 第一階段錄取 198 名 ) 二 第一階段學測檢定 : 數學後標三 第一階段學測篩選科目 : 英文 數學 自然四 成績計算 : 學測 40%( 英文 數學 自然 ) 審查資料 30% 面試 30%
取得繁星推薦或個人申請入學資格之學生, 應於 6 月將高三成績送交大學審查 個人申請扶助弱勢計畫 :105 年計有 46 所大學訂有扶助弱勢考生之招生措施 ( 本校 104 年有兩位學生錄取交通大學 ) 特殊選才試辦計畫 : 單獨招收具有特殊才能 經歷或成就的學生, 在學測前透過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招生, 錄取生若未依限放棄者, 不得報名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105 年共 21 校 151 個招生名額, 包括台大 清大 交大 台師大 高師大 中央 中山 中興 中正 陽明 臺北 暨南 海洋 東海 靜宜 大葉 義守 中原 亞洲 慈濟 玄奘等校參與
考試分發入學制 學科能力測驗高中英聽測驗 指定科目考試術科
考試入學 大學校系可訂定至多學科能力測驗 2 科作為檢定標準 (105 年佔 6.7%), 並採計 3~5 科指定科目考試 ( 含術科考試 ) 成績, 採網路選填志願, 可填 100 個, 未達最低登記標準 ( 指考採計科目第 3 百分位數考生成績之總和 ) 不得分發該校系
採計三科舉例 校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英語聽力 檢定標準 指定科目考試採計科目及方式 同分參酌方式 東吳 社會 ( 後標 ) 國文 1.00 1. 英文 心理系 自然 ( 後標 ) 英文 2.00 數學甲 1.50 2. 數學甲 3. 國文 ----
採計五科舉例 校系 學科能力測驗及英語聽力 檢定標準 指定科目考試 採計科目及方式 同分參酌方式 輔仁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 ------ 國文 1.50 英文 1.50 數學乙 1.50 歷史 1.00 地理 1.00 1. 英文 2. 數學乙 3. 國文
其他升學管道 1. 四年制科技校院申請入學招生 2. 特殊選才招生 3. 各大學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4. 運動成績優良甄審甄試 5. 台北藝術大學單獨招生 6. 台北市立大學 ( 體院學院 ) 國立體育大學 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單獨招生 7. 軍校 警校 8. 大學進修學士班單獨招生
多元入學資訊來源 1. 本校大學多元入學網頁 2. 大考中心網址 :www.ceec.edu.tw 3.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 :www.cape.edu.tw 4.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www.caac.ccu.edu.tw 5.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址 :www.uac.edu.tw 6. 科技校院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 caac.jctv.ntut.edu.tw 7. 大學網路博覽會 :univ.edu.tw 8. 大學系所評鑑 :www.heeact.edu.tw 9. 選才 : 大考中心電子報 ( 每月出刊 ) 10. 漫步在大學 : 大考中心網站 11.IOH 開放個人經驗平台 :ioh.tw ( 查詢大學生在大學就讀的經驗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