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臨床成效指標 (TCPI) 綜合照護指標 急診照護 醫策會品質組游育苓管理師 2011 年 4 月 21 日
指標架構 急診處理率 (ED- Tria) 急診停留時間與動向 (ED-Los) 留觀後動向 (ED-Ob) 未完成治療即離開比率 (ED-Leav) 相關性急診返診 (ED-UnR) 2
檢傷區核心照護區核心照護區核心照護區核心照護區Tria 出院出院出院出院轉院其它住院 LOS LOS LOS LOS LOS 留觀區留觀區留觀區留觀區 Ob-04 住院出院出院出院出院 Ob-02 Ob-03 留觀區留觀區留觀區留觀區
急診指標共用要素 要素編號要素名稱說明 EdCE.E1 急診總人次 監測月份急診就診 ( 掛號 ) 總人次 指標 急診停留時間與動向 (ED-Los) 監測範圍 : 急診總人次含於急診死亡病人退掛人次 EdCE.E2 於急診死亡病人 監測月份急診就診後被診斷為死亡的人數 留觀後動向 (ED-Ob) 不含退掛人次 EdCE.E3 退掛人次 監測月份急診掛號後又退掛之總人次 未完成治療即離開比率 (ED-Leav) 相關性急診返診 (ED-UnR) 不含於急診死亡病人不含於急診死亡病人
ED-Tria 急診處理率 可使用之指標 ED-Tria-02 ED-Tria-03 ED-Tria-04 ED-Tria-05 急診檢傷 2 級病人 10 分鐘內處理率急診檢傷 3 級病人 30 分鐘內處理率急診檢傷 4 級病人 60 分鐘內處理率急診檢傷 5 級病人 120 分鐘內處理率 衛生署於 9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 建議候診之時間分別為立即就診 10 分鐘 30 分鐘 60 分鐘 120 分鐘 5
ED-Tria 急診處理率收案原則 時間之計算應從病人到院後檢傷時間算起 ( 而非待掛號手續完成才起算 ), 到第一次有醫護人員開始評估並進行必要處置所需之時間, 以分鐘為時間計算單位 退掛病人因未接受評估及處置, 分子分母均不計算 建議可用系統第一筆資料登錄時間, 如醫令 護囑等時間計算 6
ED-Tria 急診處理率指標要素及運算式 要素編號 要素名稱 EdTria.E2 急診檢傷 2 級病人次 EdTria.E3 急診檢傷 3 級病人次 EdTria.E4 急診檢傷 4 級病人次 EdTria.E5 急診檢傷 5 級病人次 EdTria.E6 急診檢傷 2 級退掛病人 EdTria.E7 急診檢傷 3 級退掛病人次 EdTria.E8 急診檢傷 4 級退掛病人次 EdTria.E9 急診檢傷 5 級退掛病人次 EdTria.E10 急診檢傷 2 級病人檢傷 10 分鐘內處理人數 EdTria.E11 急診檢傷 3 級病人檢傷 30 分鐘內處理人數 EdTria.E12 急診檢傷 4 級病人檢傷 60 分鐘內處理人數 EdTria.E13 急診檢傷 5 級病人檢傷 120 分鐘內處理人數 分子急診檢傷 2 級病人檢傷 10 分鐘之內處理人數分母急診檢傷 2 級病人次 分子排除因子分母排除因子 急診檢傷 2 級退掛病人次 分子 EdTria.E10 分母 EdTria.E2 EdTria.E6 7
ED-Los 急診停留時間與動向 ED-Ob 急診留觀後動向 8
急診停留時間與動向 (ED-Los) 指標 各段停留時間 (ED-Los-01~04) 停留動向 (ED-Los-01~04- a,b,c,d,e) 監測範圍 ( 分母 ) 急診總人次 各段停留時間之急診人次 留觀後動向 (ED-Ob) 留觀率 (ED-Ob-01) 留觀動向 ( 出院 轉院 重返核心照護區 ) (ED-Ob-02~04) 急診總人次 總留觀人次
ED-Los 急診停留時間與動向 可使用之指標 ED-Los-01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 ED-Los-01a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出院返家 ED-Los-01b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轉住院 ED-Los-01c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轉留觀 ED-Los-01d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轉院 ED-Los-01e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其他處置結果 ED-Los-02 檢傷後停留停留時間 >2 小時且 6 小時 ED-Los-02a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至 6 小時後出院返家 ED-Los-02b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至 6 小時後轉住院 ED-Los-02c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至 6 小時後轉留觀 ED-Los-02d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至 6 小時後轉院 ED-Los-02e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至 6 小時後其他處置結果 ED-Los-03 檢傷後停留時間 >6 小時且 24 小時 ED-Los-03a 檢傷後停留時間 6 至 24 小時後出院返家 ED-Los-03b 檢傷後停留時間 6 至 24 小時後轉住院 ED-Los-03c 檢傷後停留時間 6 至 24 小時後轉留觀 ED-Los-03d 檢傷後停留時間 6 至 24 小時後轉院 ED-Los-03e 檢傷後停留時間 6 至 24 小時後其他處置結果 ED-Los-04 檢傷後停留時間 >24 小時 ED-Los-04a 檢傷後停留時間 >24 小時後出院返家 ED-Los-04b 檢傷後停留時間 >24 小時後轉住院 ED-Los-04c 檢傷後停留時間 >24 小時後轉留觀 ED-Los-04d 檢傷後停留時間 >24 小時後轉院 ED-Los-04e 檢傷後停留時間 >24 小時後其他處置結果 10
ED-Ob 急診留觀後動向 可使用之指標 ED-Ob-01 急診留觀率 ED-Ob-02 急診留觀後出院返家 ED-Ob-03 急診留觀後轉住院 ED-Ob-04 急診轉留觀後非計畫重返急診核心照護區 11
ED-Los 急診停留時間與動向收案原則 所謂 停留時間, 是指自病人檢傷時開始算起, 到病人實際離開急診時為止, 其間所經過的時間, 亦即是以離開急診時間減去檢傷時間, 以小時為時間計算單位 所謂 動向 是指上述急診病人離開急診時的去向, 包括 : 1. 出院返家 ( 含護理之家 安養機構 ) 2. 轉住院 3. 轉留觀 4. 轉院 ( 轉到其他急性照護機構 ) 5. 所有其他 ( 未列於其上者, 如違抗醫囑出院 退掛 私自離院 在急診死亡或轉介至非急性照護機構者 ) 所謂 已完成檢傷並停留 之急診人次應包含所有時間段落內動態仍屬於急診之病人, 包括 : 1. 所有仍在急診治療或檢查中之病人 2. 已收住院但仍未上病房之病人 3. 已預備手術但仍未上開刀房之病人 4. 已預備轉院但仍未轉出之病人 5. 已預備進留觀室但仍未轉入之病人 12
ED-Los 急診停留時間與動向收案原則 所謂 留觀 是指 需有正式之留觀醫令 方可視為留觀, 包括 : 1. 有與 急診核心照護區 獨立分開之 留觀室 或 留觀區, 進入該留觀室需有醫師許可並有交班動作, 於病人進入留觀區時起開始算 留觀 2. 若無獨立分開之留觀室, 但醫師於醫囑中明確開出 留觀 醫令, 可視同在核心照護區進行留觀, 此種情況則以醫師開出 留觀 醫令時開始算 留觀 所謂 留觀 是指 需有正式之留觀醫令 方可視為留觀, 故應排除以下情況, 以免造成收案之紊亂 : 1. 配合健保給付規定, 病人停留時間超過 6 小時符合申請 健保留觀費用 者 2. 病人需住院, 自訂好床位開始到住上病房之等待時間 13
急診動向急急診停留時間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檢傷醫囑 : 辦住院實際上病房 ( 住上病房之等 時間 動向 住院 留觀 ) 留觀 檢傷醫囑 : 出院實際離開急診 留觀 檢傷實際 留觀後醫囑 : 轉留觀留觀區動向檢傷醫囑 : 轉院實際離開急診 留觀 向檢傷其他實際離開急診急診動向 留觀 出院 住院 重返核心照護區 總留觀人次
ED-Ob 急診留觀後動向收案原則 所謂 動向 是指急診病人結束留觀時的去向, 包括 : 1. 出院返家 2. 轉住院 3. 重返急診核心照護區 所謂 非計畫重返急診核心照護區 是指留觀病人出現非醫師預期狀況, 而必須結束留觀狀態, 重返急診核心照護區方能進行處置 所謂 留觀 是指 需有正式之留觀醫令 方可視為留觀 15
ED-Los 急診停留時間與動向指標要素及運算式 要素編號要素名稱 EdCE.E1 急診總人次 EdLos.E1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之總人次 EdLos.E1.1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出院返家之人次 EdLos.E1.2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轉住院人次 EdLos.E1.3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轉留觀人次 EdLos.E1.4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轉院人次 EdLos.E1.5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其他處置結果人次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 分子已掛號並停留時間 2 小時之急診人次 分母已檢傷並掛號的急診總人次 分子排除因子分母排除因子 分子分母 EdLos.E1 EdCE.E1 檢傷後停留時間 2 小時後出院返家 分子 分母 分子排除因子分母排除因子 分子分母 已掛號並停留時間 2 小時之急診人次 : 出院返家已掛號並停留時間 2 小時之急診人次 EdLos.E1.1 EdLos.E1
ED-Ob 急診留觀後動向指標要素及運算式 要素編號 要素名稱 說明 EdCE.E1 急診總人次 監測月份急診就診之總人次 EdCE.E3 退掛人次 監測月份急診掛號後又退掛之總人次 EdOb.E1 急診留觀人次 急診符合留觀定義的病人人次 EdOb.E2 急診留觀人次 : 出院返家 急診留觀後出院返家的病人人次 EdOb.E3 急診留觀人次 : 轉住院 急診留觀後轉住院的病人人次 EdOb.E4 急診留觀人次 : 非計畫重返急診核心照護區 急診留觀後非計畫重返急診核心照護區的病人人次 ED-Ob Ob-01 急診留觀率 ED-Ob Ob-02 急診留觀後出院返家 分子 分母 急診總留觀人次 急診總人次 分子分母 急診留觀人次 : 出院返家急診總留觀人次 分子排除因子分母排除因子 退掛病人 分子排除因子分母排除因子 分子分母 EdOb.E1 EdCE.E1 - EdCE.E3 分子分母 EdOb.E2 EdOb.E1 17
ED-Leav 急診未完成治療即離開比率 可使用之指標 ED-Leav-01 急診病人未完成治療即離院比率 所謂 未完成治療之前即離開, 指醫師認定病人之處置尚未告一段落, 尚須留院進行後續處置時, 病人即已離院, 情況包括 : 病況尚未穩定, 但病人或家屬不遵醫囑執意出院返家 病況尚未穩定, 但病人或家屬執意出院後再至其他醫院就診 病況危急, 但家屬依民俗執意出院回家 病人在未告知醫護人員情況下自行離院 退掛病人 18
ED-Leav 急診未完成治療即離開比率急診未完成治療即離開比率急診未完成治療即離開比率急診未完成治療即離開比率指標要素及運算式指標要素及運算式指標要素及運算式指標要素及運算式 19 要素編號要素名稱說明 EdCE.E1 急診總人次急診總人次急診總人次急診總人次當月急診就診之總人次當月急診就診之總人次當月急診就診之總人次當月急診就診之總人次 EdCE.E2 於急診死亡的病人於急診死亡的病人於急診死亡的病人於急診死亡的病人於急診死亡的病人於急診死亡的病人於急診死亡的病人於急診死亡的病人 EdLeav.E1 已掛號病人在完成治療之前即離開急診的人次已掛號病人在完成治療之前即離開急診的人次分子分子分子分子已掛號病人在完成治療之前即離開急診的人次已掛號病人在完成治療之前即離開急診的人次已掛號病人在完成治療之前即離開急診的人次已掛號病人在完成治療之前即離開急診的人次 分母分母分母分母急診總人次急診總人次急診總人次急診總人次分子排除因子分母排除因子在急診死亡的病人在急診死亡的病人在急診死亡的病人在急診死亡的病人分子分子分子分子 EdLeav.E1 分母分母分母分母 EdCE.E1 EdCE.E2
ED-UnR 相關性急診返診率 可使用之指標 ED-UnR-01 ED-UnR-02 24 小時內相關性急診返診 72 小時內相關性急診返診 20
ED-UnR 相關性急診返診率收案原則 所謂 相關性 應包括 : 二次就診皆為同一診斷群, 例如 : 前次急診診斷為急性腸胃炎, 因症狀未改善而再返時, 返診之診斷亦為急性腸胃炎 二次就診皆為同一主訴群, 但診斷可以不同, 例如 : 前次急診診斷為急性腹痛, 因症狀未改善而再返時, 返診之診斷改為急性闌尾炎 二次就診主訴改變, 但疑為同一傷病之不同進程, 例如 : 前次急診主訴為腹痛診斷為急性胃炎, 因症狀變成發燒而再返時, 返診之診斷改為急性膽囊炎 二次就診主訴與診斷均不相同, 但前後有因果關係, 例如 : 前次急診診斷為肺炎, 因服用抗生素治療造成藥物過敏而再返時, 返診之診斷改為急性蕁麻疹 21
ED-UnR 相關性急診返診率收案原則 所謂 相關性 應排除以下狀況 : 二次就診雖皆含同一診斷群, 但為獨立事件, 例如 : 前次急診診斷為糖尿病合併高血糖, 返診之診斷為糖尿病合併蜂窩性組織炎 二次就診雖為同一診斷群, 但係為醫師計畫安排下回診追蹤 治療 查報告或住院者 二次就診雖為同一診斷群, 但返診只是為了開立診斷書者 本指標排除假性分娩 22
ED-UnR 相關性急診返診率指標要素及運算式 分子 要素編號 要素名稱 EdCE.E1 急診總人次 分母 24 小時內相關性急診返診人次 急診總人次 EdCE.E2 EdUnR.E1 EdUnR.E2 EdUnR.E2.1 EdUnR.E2.2 於急診死亡的病人 因假性分娩就診總人次 24 小時 ( 含 ) 急診返診總人次 24 小時 ( 含 ) 內非相關性急診返診人次 因假性分娩假性分娩於 24 小時 ( 含 ) 內的返診 分子排除因子 24 小時內因假性分娩再度急診返診 EdUnR.E2.2 24 小時內非相關性急診返診 EdUnR.E2.1 分母排除因子 急診死亡病人 EdCE.E2 所有假性分娩 EdUnR.E1 分子 EdUnR.E2 EdUnR.E2.1 EdUnR.E2.2 分母 EdCE.E1 EdCE.E2 EdUnR.E1 23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