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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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6 月 10 日,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

2013 年, 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8 日, 对公司 2015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 本人冯俭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在 201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年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 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 独

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 三 )2017 年 8 月 21 日,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发表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及 对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 本人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期间,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2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3 关于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4 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 6 关于对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7 关于对 续聘山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3 月 9 日, 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1 日, 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 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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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日立合作思路

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改 < 内部审计制度 > 的议案 关于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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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兰太实业公告编号 :( 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二 )2014 年 5 月 18 日,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2 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 (2014 年 2016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关于公司前

2015 年度,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5 次, 其中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 本人亲自出席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维

2014 年 2 月 26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3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本人在 2015 年度任在公司的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与 提名委员会 两个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了职务 本人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 认真履行了本人的职责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选举董事以及对外战略投资的情况均进行了及时了解 核查, 审慎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期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读者传媒公告编号 : 临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读

龙哲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 201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17 日, 对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 月 24 日, 对关于签署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关于公司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 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独立意见 ; 年 8 月 16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年 9 月 3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 独立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5/2/12 比亚迪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3/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 临时 ) 会议上, 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年 9 月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 关于提名非独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延江股份公告编号 :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CAF6D6B0B1A8B8E65FD3E0D4C6BBD4A3A92E646F63>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580,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6,172, 元

( 六届七次会议 ) 2015 年 5 月 29 日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六届八次会议 ) 2015 年 8 月 24 日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六届九次会议 ) 2015 年 12 月 3 日关于对二级控股公司增

年 10 月 22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 上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增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为 : ) 2012 年 5 月 4 日, 公司已将 19,800 万元 ( 人民币 ) 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议案 年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摘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 一 )2015 年 4 月 2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年 9 月 7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和评估机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提出独立意见, 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在履职中, 注 重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注 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的规 范性, 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允性 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上, 我 们客观 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张鹏 )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

报告期内, 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以及其它时间, 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考察, 现场工作时间累积在五天以上 此外, 本人还利用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及资料, 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2015 年度,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 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年 3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人对相关事项提出如下独立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 一 )2016 年 2 月 25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苏州市吴通投资有限公司, 有利于公司积极寻找移动互联网 物联网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标的, 公司将以此作为平台和孵化器, 通过股权投资 并购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一 ) 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对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临时提案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无异议, 同意将临时提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 邢晶 ) 2016 年 1 月 25 日,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邢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16 年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3 年 3 月 15 日 2013 年 6 月 13 日 2013 年 7 月 29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17 日 2014 年 8 月 14 日 2014 年 10 月 24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关于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 监事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 六届十五次会议 ) 2016 年 7 月 12 日 ( 六届十七次会议 )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8 月 10 日 ( 六届十八次会议 ) 关于调整和增加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客观合理 公允 合法合规 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10 项, 的具体情况如下 : 1 于 2016 年 4 月

( 二 )2017 年 3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人对 关于湖北能源财务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合并暨增资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项议案及公司 2017 年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入股三峡财务公司所涉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 为本次交易提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 : 福达股份股票代码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GUILIN FUDA CO., LTD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16 年 3 月 21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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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AA % % 1.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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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签订的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4 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 亿元, 较上年度的 6.47 亿元增加 1.53 亿元, 增长 23.66%; 实现净利润 万元, 较

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关于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年 5 月 5 日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独立意见类别独立意见内容 1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关于对公司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2 年度关联 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方资金占用和 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对外担保情况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

证券代码:000977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 应席数 出次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否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见下表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本人按照 公司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苏宁环球公告编号 :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福星股份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独立意见 ;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4 年度, 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 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 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一 )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上述会议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4 年 3 月 17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 2

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 在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审计人员坚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工作认真 严谨,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在本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审计

( 二 ) 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Transcription: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陈少华 ) 公司董事会 : 本人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2015 年严 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积极出席了 相关会议, 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 以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出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实际出席董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次数事会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13 13 0 0 否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审核委员会 7 7 0 0 否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3 3 0 0 否 风险管理委员会 2 2 0 0 否 二 履职情况 1 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对需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积极参与讨论, 提出合理建议, 并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 审慎地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监督职能 本人认为,2015 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公司召 第 1 页共 29 页

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均合法有效, 对公司 2015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2 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 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通过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 董事会会议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 及时提示风险,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 向公司提出规范发展建议 2015 年,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内部控制建设的持续进展情况, 多次到公司现场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积极督促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监管要求的落实, 根据自身经验向公司提出建议 : 建议公司及审计机构主动并持续监督往年内控出现问题的整改进展, 并关注公司运营中出现的新增问题, 及时做好防控 ; 建议审计机构加强与审核委员会的沟通, 全面的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便于委员会对公司情况更为了解, 对审计服务的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除上述建议外, 本人结合自身在会计 审计领域多年从业经验, 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财务核算及会计实务等工作提出了多项建议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 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 序号发表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1 2015 年 2 月 4 日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3 2015 年 2 月 4 日专项报告 4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2 页共 29 页

5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6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7 2015 年 2 月 4 日 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8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8 亿元人民币 ) 9 2015 年 4 月 9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6 亿元人民币 ) 10 2015 年 4 月 29 日 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11 2015 年 4 月 29 日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 2015 年 6 月 17 日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3 2015 年 6 月 17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7 亿元人民币 ) 14 2015 年 8 月 20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5 2015 年 8 月 20 日 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6 2015 年 8 月 20 日 提名董事候选人 17 2015 年 8 月 20 日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 1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 10,746 万元, 对子公司 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 16,000 万元, 对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 司的担保减少 21,00 万元, 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17,032 万, 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26,806 万, 对上海工业投资 ( 集团 ) 有限 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1,394 万, 对上海光通信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2,500 万, 对上海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7,399 万, 对上海张江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 增加 7,789 万, 延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 74,603 万元, 报告期末担保总额占公 司净资产的 9.16% 经审慎查验,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第 3 页共 29 页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严格执行了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违规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930 万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03 万元, 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 5,742 万元 提取盈余公积 1,593 万元,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24,798 万元 母公司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1,381 万元 9,140 万元 15,930 万元, 该三年累计 26,451 万元 公司拟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1,131,738,4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 元 ( 含税 ), 总计派息 113,173,848 元 本年度送红股 0 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 并将上述方案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 第 4 页共 29 页

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 有效, 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具有合理性 完整性和有效性 我们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出具的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5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 公司 2014 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 所制定 2014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使其更加勤勉尽责, 承担相应的责任, 履行应尽的义务,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 销售 接受物业管理 托管等贸易往来, 有利于资源共享, 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回避后, 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7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中航财司相关资料, 未发现中航财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未发现公司与中航财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第 5 页共 29 页

我们认为中航财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中航财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8 2015 年 3 月 31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8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9 2015 年 4 月 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6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0 2015 年 4 月 2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第 6 页共 29 页

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2015 年 4 月 2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共同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12 2015 年 6 月 17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本次为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补充其日常周转资金,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支持其业务发展 上海天马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2015 年 6 月 17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7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 7 页共 29 页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4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对上海张江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7,789 万元, 对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7,399 万元, 对上海工业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1,394 万元, 对上海光通信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2,500 万元, 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5,281 万元, 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3,355 万元, 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对联营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增加 8,774 万元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增加 13,317 万元, 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增加 223,000 万元 延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 291,976 万元,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35.25% 经审慎查验,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严格执行了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违规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5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中航财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中航财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16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第 8 页共 29 页

经审核, 钟思均先生的任职资格 提名程序均符合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 17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18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共同对关于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 销售等贸易往来, 有利于资源共享, 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回避后, 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一 ) 信息披露情况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2015 年度,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的披露信息, 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 二 ) 内部控制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 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进展, 第 9 页共 29 页

建议公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过程的跟踪 检查 反馈 整改,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三 ) 加强学习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 关注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的最新变化,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 内幕交易防控 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的理解和认识,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 其他 1 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 年,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勤勉 尽责的履职态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加强自身学习,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 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促进公司更加规范 稳健的经营, 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对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 陈少华 二〇一六年二月 第 10 页共 29 页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章成 ) 公司董事会 : 本人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2015 年严 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积极出席了 相关会议, 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 以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出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实际出席董事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次数会次数次数自出席会议 13 13 0 0 否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审核委员会 7 7 0 0 否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3 3 0 0 否 风险管理委员会 2 2 0 0 否 二 履职情况 1 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对需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积极参与讨论, 提出合理建议, 并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 审慎地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监督职能 本人认为,2015 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公司召 第 11 页共 29 页

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均合法有效, 对公司 2015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未 提出异议, 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2 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 解, 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通过定期报 告 临时报告 董事会会议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 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 及时提示风险, 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3 向公司提出规范发展建议 2015 年, 本人结合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 建议公司要不断完善和细 化公司制度与业务流程, 规范各项业务运行制度和程序, 并且要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全 方面评估, 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 希望审计机构能够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协助公司 规避风险, 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能力 ; 建议审计机构要进一步注意报告应言简意赅, 避免歧义误解 建议 除上述建议外, 本人结合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 提出了多项意见和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 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未 提出异议, 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 序号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5 年 2 月 4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 12 页共 29 页

6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7 2015 年 2 月 4 日 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8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8 亿元人民币 ) 9 2015 年 4 月 9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6 亿元人民币 ) 10 2015 年 4 月 29 日 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11 2015 年 4 月 29 日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 2015 年 6 月 17 日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3 2015 年 6 月 17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7 亿元人民币 ) 14 2015 年 8 月 20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5 2015 年 8 月 20 日 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6 2015 年 8 月 20 日 提名董事候选人 17 2015 年 8 月 20 日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 1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 10,746 万元, 对子公司 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 16,000 万元, 对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 司的担保减少 21,00 万元, 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17,032 万, 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26,806 万, 对上海工业投资 ( 集团 ) 有限 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1,394 万, 对上海光通信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2,500 万, 对上海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7,399 万, 对上海张江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 增加 7,789 万, 延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 74,603 万元, 报告期末担保总额占公 司净资产的 9.16% 经审慎查验,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第 13 页共 29 页

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严格执行了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违规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930 万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03 万元, 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 5,742 万元 提取盈余公积 1,593 万元,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24,798 万元 母公司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1,381 万元 9,140 万元 15,930 万元, 该三年累计 26,451 万元 公司拟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1,131,738,4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 元 ( 含税 ), 总计派息 113,173,848 元 本年度送红股 0 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 并将上述方案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内 第 14 页共 29 页

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 有效, 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具有合理性 完整性和有效性 我们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出具的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5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 公司 2014 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 所制定 2014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使其更加勤勉尽责, 承担相应的责任, 履行应尽的义务,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 销售 接受物业管理 托管等贸易往来, 有利于资源共享, 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回避后, 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7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中航财司相关资料, 未发现中航财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未发现公司与中航财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中航财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 第 15 页共 29 页

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中航财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8 2015 年 3 月 31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8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9 2015 年 4 月 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6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0 2015 年 4 月 2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5 年 第 16 页共 29 页

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2015 年 4 月 2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共同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12 2015 年 6 月 17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本次为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补充其日常周转资金,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支持其业务发展 上海天马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2015 年 6 月 17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7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 第 17 页共 29 页

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4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对上海张江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7,789 万元, 对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7,399 万元, 对上海工业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1,394 万元, 对上海光通信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2,500 万元, 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5,281 万元, 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3,355 万元, 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对联营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增加 8,774 万元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增加 13,317 万元, 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增加 223,000 万元 延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 291,976 万元,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35.25% 经审慎查验,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严格执行了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违规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5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中航财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中航财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16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审核, 钟思均先生的任职资格 提名程序均符合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 第 18 页共 29 页

们一致 17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18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共同对关于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 销售等贸易往来, 有利于资源共享, 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回避后, 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一 ) 信息披露情况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2015 年度,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的披露信息, 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 二 ) 内部控制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 三 ) 加强学习情况 第 19 页共 29 页

2015 年度, 本人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 关注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的最新变化,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 内幕交易防控 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的理解和认识,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 其他 1 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 年,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勤勉 尽责的履职态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加强自身学习,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 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促进公司更加规范 稳健的经营, 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对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 章成 二〇一六年二月 第 20 页共 29 页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谢汉萍 ) 公司董事会 : 本人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2015 年严 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积极出席了 相关会议, 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 以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出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实际出席董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出席会议 13 12 1 0 否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审核委员会 7 7 0 0 否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3 3 0 0 否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否 二 履职情况 1 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对需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积极参与讨论, 提出合理建议, 并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 审慎地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监督职能 本人认为,2015 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公司召 第 21 页共 29 页

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均合法有效, 对公司 2015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2 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 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通过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 董事会会议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 及时提示风险,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 向公司提出规范发展建议 2015 年, 本人结合在显示技术领域的学术研究知识与经验, 根据全球行业与市场变化趋势和竞争态势, 以及公司下一步经营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 市场地位 发展战略和目标等问题, 向公司提出建议 : 公司应持续保持对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与技术创新力度, 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 提醒公司关注供应链上下游, 确保上游关键材料的供应, 尤其是新型显示技术的关键部件, 打造强大的供应链, 并积极探索产业链的延伸 ; 持续聚焦价值客户, 不断提升中高端产品市场份额 ; 内部运作中, 通过设备自动化等方式持续推进产效提升 ; 公司要培养前瞻性思维, 密切关注目前行业形势 外部市场变化 竞争对手情况, 加强对行业和竞争对手的分析研究, 分析影响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 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 得出清晰的成长分析, 明确发展成长的主要因素, 同时思考如何针对性的进行风险防控 除上述建议外, 本人结合在显示技术领域的学术研究知识与经验, 在前沿技术交流及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上, 提出了多项意见及建议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 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 序号发表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 22 页共 29 页

1 2015 年 2 月 4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6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7 2015 年 2 月 4 日 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8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8 亿元人民币 ) 9 2015 年 4 月 9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6 亿元人民币 ) 10 2015 年 4 月 29 日 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11 2015 年 4 月 29 日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 2015 年 6 月 17 日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3 2015 年 6 月 17 日 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担保金额 :7 亿元人民币 ) 14 2015 年 8 月 20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5 2015 年 8 月 20 日 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6 2015 年 8 月 20 日 提名董事候选人 17 2015 年 8 月 20 日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 1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 10,746 万元, 对子公司 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 16,000 万元, 对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 司的担保减少 21,00 万元, 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17,032 万, 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26,806 万, 对上海工业投资 ( 集团 ) 有限 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1,394 万, 对上海光通信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2,500 万, 对上海 第 23 页共 29 页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7,399 万, 对上海张江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 7,789 万, 延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 74,603 万元, 报告期末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9.16% 经审慎查验,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严格执行了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违规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930 万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03 万元, 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 5,742 万元 提取盈余公积 1,593 万元,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24,798 万元 母公司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1,381 万元 9,140 万元 15,930 万元, 该三年累计 26,451 万元 公司拟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1,131,738,4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 元 ( 含税 ), 总计派息 113,173,848 元 本年度送红股 0 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 并将上述方案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第 24 页共 29 页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 有效, 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具有合理性 完整性和有效性 我们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出具的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5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 公司 2014 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 所制定 2014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使其更加勤勉尽责, 承担相应的责任, 履行应尽的义务,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 销售 接受物业管理 托管等贸易往来, 有利于资源共享, 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回避后, 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7 2015 年 2 月 4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共同对中航工业集 第 25 页共 29 页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中航财司相关资料, 未发现中航财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未发现公司与中航财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中航财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中航财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8 2015 年 3 月 31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8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9 2015 年 4 月 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6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0 2015 年 4 月 2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续 第 26 页共 29 页

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2015 年 4 月 29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共同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12 2015 年 6 月 17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共同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本次为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补充其日常周转资金,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支持其业务发展 上海天马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2015 年 6 月 17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武汉天马本次为公司 7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风险可控 公司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 信用状况均良好, 在借 第 27 页共 29 页

款还清后, 武汉天马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 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4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对上海张江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7,789 万元, 对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7,399 万元, 对上海工业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1,394 万元, 对上海光通信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2,500 万元, 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5,281 万元, 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减少 3,355 万元, 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对联营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增加 8,774 万元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增加 13,317 万元, 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增加 223,000 万元 延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 291,976 万元,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35.25% 经审慎查验,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严格执行了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违规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5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中航财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 第 28 页共 29 页

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中航财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16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审核, 钟思均先生的任职资格 提名程序均符合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 17 2015 年 8 月 2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共同对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核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18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共同对关于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 销售等贸易往来, 有利于资源共享, 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回避后, 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据此,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 : 谢汉萍 二〇一五年二月 第 29 页共 2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