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教育局 昆教 2014 62 号 昆山市 2014 年各级各类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 昆山开放大学, 各中小学 成教校 幼儿园, 各直属单位 :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经市政府同意, 现就 2014 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更好地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基本原则 ( 一 ) 坚持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原则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 100%; 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均达 100%; 高中阶段入学率达 98% 以上, 其中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之比控制在 4.5:5.5 左右 1
( 二 )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学选拔考试, 不得将竞赛成绩和等级考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严格执行均衡编班, 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 实验班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区制, 严格控制择校现象 ( 三 ) 坚持弱势群体接受平等教育原则 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体系, 依法保障贫困家庭子女 残障儿童少年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 学习困难和就学困难而失去受教育机会 ( 四 ) 坚持中招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原则 中招录取工作实行 四个公开, 即 : 公开录取政策, 公开录取程序, 公开录取分数线, 公开录取结果,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五 ) 坚持区镇学校招生属地管理原则 区镇辖区内幼儿园 小学和初中的招生工作, 由各区镇在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 各区镇要合理调整学校施教区, 提高教育资源供给能力, 满足辖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 三 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 一 ) 招生计划 2014 年, 全市中考报名人数 7800 人, 其中回昆考生 11 人 全市共招收普通高中 80 个班级, 计 3505 人 ; 在昆中等职业学校招收 67 个班级, 计 2446 人 师范 现代职业技术教育 3+4 试点项目 艺术类 五年制高职 中高职 3+3 试点项目 部省属中专 市属中专 技工 2
院校按苏州市下达的计划招生 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 2 个课程改革实验班和 2 个重点班学生, 计 360 人 昆山中学招收 2 个中美合作课程班学生, 计 40 人 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 10 名艺术 体育和科技创新特长生 ( 详见 2014 年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办法 ) 市一中 陆家高级中学 开发区高级中学分别招收 鸿志班 励志班 和 行知班 学生, 计 135 人 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和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分别招收 2 个 2 个 4 个课改实验班学生, 计 320 人 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 市一中 ( 含费俊龙中学美术班 ) 陆家高级中学 开发区高级中学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为 10% 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统招指标的 70%, 根据初三年级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 分配给学校的名额和录取的分配生名单, 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班容量, 公民办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级人数控制在 45 人以内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 如确需调整计划的, 必须书面报请市教育局批准 学校擅自招生, 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籍 3
( 二 ) 招生对象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回昆考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 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报考 : 1.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 2. 因中考舞弊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学生 根据 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从 2015 年起, 将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 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毕业 升学考试 ( 三 ) 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日期为 2014 月 6 月 7 日 ~10 日 报考公办四星级普通高中 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 师范 现代职业技术教育 3+4 试点项目的考生仍需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 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 ( 某一个 ) 志愿, 不影响下一批 ( 下一个 ) 志愿的正常录取 报考志愿一经上交市招生办, 不得更改 凡未填报志愿的上述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报考公办三星级普通高中择校 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 艺术类 五年制高职 中高职 3+3 试点项目 部省属中专 市属中专 技工院校考生实行网上招生, 采取现场填报志愿方式 填报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统招分配生的考生, 必须在本校就读满 2 年 4
报考师范仅限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四 ) 考试工作 1. 考试性质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相结合 2. 考试科目和计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政治与历史六门 语文 数学 英语满分各为 130 分, 物理 化学 政治与历史满分各为 100 分 ; 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 满分为 40 分 中考总分满分为 730 分 3. 考试方式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实行闭卷考试 ; 政史科目中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 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 ; 体育考试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方式 ; 英语考试实行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4. 考试时间和日程考试时间 :2014 年 6 月 17 日 ~19 日 考试日程 :6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 语文下午 14:00~15:40 物理 6 月 18 日上午 9:00~11:00 数学下午 14:00~14:50 历史 15:40~16:30 政治 6 月 19 日上午 9:00~10:40 英语 5
下午 14:00~15:40 化学 5. 考查科目与考查办法考查科目为生物 地理 艺术 理化生实验操作 劳动技术能力操作 信息技术实践能力 考查科目成绩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两类, 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 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 供录取时参考 6. 部分加试项目部省属高职艺术类的招生考试按省规定执行 中等师范学校面试, 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7. 考试组织考务工作根据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细则执行 8. 考试成绩查询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需要查分的考生, 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由学校在 7 月 1 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招生办办理查分手续 查分只核查试题有无漏批 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 核查结果如确有差错, 立即予以纠正 ( 五 ) 综合素质考核 1.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 在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 6
评语和等级两部分 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 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 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 突出学生的特点 特长和潜能, 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 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 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 均采用 优秀 (A) 良好 (B) 合格 (C) 不合格 (D) 四个等级 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 : 六项评价考核指标中, 凡达到 4 项合格 (C), 即达到毕业标准 综合素质 考试科目 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 ( 含补考 ), 准予初中毕业 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 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 2. 体格检查 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 实践能力考查 考生均须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 ( 六 ) 加分政策 (1) 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青年 归侨子女 华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 ( 含台商随行子女 ) 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 录取时加 10 分投档 (2) 见义勇为人员获国家级表彰的, 其子女或本人录取时加 15 分投档 ; 获省级表彰的, 录取时加 10 分投档 ; 获苏州市级表彰的, 录取时加 5 分投档 (3) 革命烈士子女, 录取时加 30 分投档 (4)1~6 级伤残军人子女, 录取时加 20 分投档 (5) 作战部队中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 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 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 7
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 录取时加 20 分投档 (6)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 1 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 1 年的军人子女, 以及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 录取时加 10 分投档 (7) 代表苏州市进入省运会决赛阶段的且志愿填报普通高中的运动员考生, 录取时加 50 分投档 上述考生应在 6 月 6 日之前向学校提供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 由学校集中送教育局基教科审验同意并经公示后, 由市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 则以最高一项计入, 不重复加分 ( 七 ) 录取工作 1. 录取原则在综合素质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 各级各类学校均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课改实验班不得招收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一经录取的考生, 其他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在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 重点班二个批次录取时, 录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在其它批次录取时, 录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统招分配生总分须在全市前 2000 名 ( 含 2000 名 ) 以内 因总分排名未达要求导致生源不足的, 转为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计划 8
录取过程中, 如遇中考总分相同, 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 根据志愿优先原则, 比较语 数 英三门成绩之和, 高者优先录取 ; 如再相同则比较语 数两门成绩之和, 高者优先录取 2. 录取程序录取工作按照批次及志愿顺序的先后依次进行, 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每一阶段 ( 批次 ) 录取时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一阶段, 分为以下二个批次 : 第一批次, 完成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录取工作 ; 第二批次, 完成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重点班录取工作 ; 第二阶段, 分为以下五个批次 : 第一批次, 完成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统招分配生录取工作 ; 第二批次, 完成昆山中学和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 择校生录取工作 ; 第三批次, 完成师范投档工作 ; 第四批次, 完成市一中 鸿志班 陆家高级中学 励志班 和开发区高级中学 行知班 招生录取工作 ; 第五批次, 完成现代职业技术教育 3+4 试点项目投档工作 ; 第三阶段, 完成市一中 陆家高级中学 开发区高级中学 市一中 ( 费俊龙中学美术班 ) 统招录取工作 9
第四阶段, 完成市一中 陆家高级中学 开发区高级中学 市一中 ( 费俊龙中学美术班 ) 择校 ; 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 ; 艺术类 五年制高职 中高职 3+3 试点项目 部省属中专 市属中专 技工院校网上市场招生工作 ( 详见 2014 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 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由学校自主招生, 并在第一阶段录取之前完成 考生如被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自主招生录取, 则不能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昆山文峰高级中学 上海交大南洋 ( 附属 ) 昆山学校 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三所民办学校由学校自主招生, 在公布考生成绩之日起进行自主招生, 并在第三阶段录取之前完成 考生如被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则不能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 市属中专 技工院校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并加盖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 3. 残疾学生照顾政策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 残疾人教育条例 和原国家教委 劳动人事部 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 ( 1987 教职字 008 号 ) 的规定办理 ( 八 ) 帮困助学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助学金 奖学金制度, 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 10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免收学费 在市一中 鸿志班 陆家高级中学 励志班 和开发区高级中学 行知班 就读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减免全部学杂费, 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 并接受社会爱心资助 四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 一 ) 入学对象 1. 初中入学对象 : (1)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3)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 稳定工作 稳定收入, 居住满 1 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 小学入学对象 : (1)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年满 6 周岁 (200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下同 ) 的适龄儿童 ;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 ; (3)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 稳定工作 稳定收入, 居住满 1 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 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11
( 二 ) 报名办法全市公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 7 月 3~4 日 根据教育局和各区镇划定的学校施教区, 监护人持户口本 房产证 小学毕业证书 素质发展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到施教区内的学校报名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时间统一为 7 月 2~3 日 根据教育局和各区镇划定的学校施教区, 监护人持户口本 房产证 婴儿出生证 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到施教区内的学校报名 学校必须在 8 月 15 日前, 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 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 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 可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报名, 教育局将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民办学校 ( 含外来工子弟学校 ) 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到所在区镇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 父母双方在昆山居住均满 2 年或一方居住满 4 年的, 提供户口本 身份证和居住证 ; (2) 随迁子女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 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经居住地计生部门审核或独生子女证 ; (3) 父母双方在昆山工作均满 1 年或一方工作满 2 年的, 提供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 ( 三 ) 招生要求 12
民办学校 ( 含外来工子弟学校 ) 按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 招生简章须经教育局审批备案 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籍 严格控制班容量, 小学起始年级的班容量控制在 48 人以内, 初中起始年级的班容量控制在 45 人以内, 外来工子弟学校起始年级的班容量控制在 54 人以内 公办小学 初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下降 2014 年秋季进入公办初中就读的择校生, 毕业时不纳入四星级普通高中分配生范围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儿童 ( 包括肢残 智障 听障 视障等 ) 随班就读 随班就读人数超过 5 人, 学校应依据 苏州市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办班标准 ( 试行 ) 设置特教班, 并为残障儿童学习 康复提供必要的个别化的特殊教育服务和帮助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障儿童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可到市爱心学校入学 市二中继续招收体育班学生 30 名 ( 四 ) 学区认定细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 ( 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 ) 为准, 具体细则如下 : (1)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与他人 ( 非夫妻关系 ) 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 13
住所不能作为依据 (2) 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 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 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 原则上以相对稳定 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在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情况下, 人均面积低于 18 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在本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前已取得产权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5)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 长期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6)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 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 统筹安排入学 (7) 原居住地已拆迁, 新住房尚未交付的, 原则上以新安置的产权住房为准 ; 确有特殊情况的, 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8) 非本市常住户籍的学生,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 居住满 1 年以上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14
(9) 从 2014 年 9 月 1 日起, 对起始年级入学时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将予以登记, 今后每 5 年可以认定一名学区生 ( 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 ) 五 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 ( 一 ) 入学对象 1.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年满 3 周岁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下同 ) 的适龄儿童 ;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年满 3 周岁的适龄儿童 ; 3.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 稳定工作 稳定收入, 居住满 1 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 年满 3 周岁的适龄儿童 ( 二 ) 报名办法全市公办 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为 6 月 28~29 日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监护人持户口本 房产证 婴儿出生证 有效预防接种证等到施教区内的幼儿园报名 ; 非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监护人持户口本 房产证 婴儿出生证 有效预防接种证等到有关幼儿园和学前教育看护点报名 各幼儿园要充分挖掘潜力, 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未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 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在确定幼儿园学区时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区生认定办法 15
七 管理与监督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政策性强 涉及面广, 必须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招生政策, 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 二 ) 加强升学指导, 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工作必须做到 六个不准, 即 : 不准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招生宣传活动 ; 不准擅自发布升学 考试 招生信息 ; 不准以承诺 签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 不准向高一级学校提供毕业生名单和考试成绩 ; 不准在媒体等公开场合对学校进行质量评价 ; 不准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 谋取私利 ( 三 ) 加强行风建设, 强化纪检监督切实加强招生过程中的监察与纪检工作 市招生办和各有关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防止徇私舞弊事件发生 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 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 一 2014 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二 2014 年在昆职业类学校招生计划表三 2014 年各初中分配生人数表 16
四 2014 年初中招生计划表五 2014 年小学招生计划表六 2014 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七 2014 年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办法八 2014 年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申请表九 关于成立 2014 年度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的通知十 2014 年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公办学校名单十一 2014 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 学校招生意见抄报 : 昆山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苏州市教育局抄送 : 市各有关部委办局, 各镇人民政府, 开发区城乡事业管理局, 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市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7
附件一 : 2014 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学 校 招收班级 招生数 分配生 统招数 非分配生 实验班重点班普通班 择校数 昆山中学 16 720 454 90 90 14 72 震川高级中学 16 720 454 90 90 14 72 市一中 10 450 405 45 费俊龙中学美术班 2 90 81 9 陆家高级中学 10 450 405 45 开发区高级中学 12 540 486 54 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 2 40 40 文峰高级中学 8 360 360 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 3 90 90 交大南洋学校 1 45 45 合计 80 3505 908 180 180 1405 832 注 : 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面向全市分别招收 2 个出国留学班 1 个港澳台班, 共计 90 人 附件二 : 2014 年在昆职业类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苏州福纳影视艺术学校 五年一贯制市属中专小计 班人班人班人 10 350 12 450 22 800 9 380 9 380 18 760 18 19 760 19 760 8 126 8 126 合计 19 730 48 1716 67 2446
附件三 : 2014 年各初中分配生人数表 序号单位初三在籍人数昆山中学震川中学 1 市二中 906 53 53 2 葛江中学 710 41 41 3 娄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324 19 19 4 玉山中学 418 24 24 5 青阳港学校初中部 119 7 7 6 兵希中学 242 14 14 7 蓬朗中学 262 15 15 8 城北中学 603 35 35 9 吴淞江学校初中部 92 5 5 10 费俊龙中学初中部 141 8 8 11 正仪中学 206 12 12 12 石牌中学 170 10 10 13 周市中学 227 13 13 14 新镇中学 347 20 20 15 陆家中学 437 26 26 16 花桥中学 329 19 19 17 亭林中学 226 13 13 18 石浦中学 159 9 9 19 淀山湖中学 168 10 10 20 张浦中学 352 21 21 21 锦溪中学 161 9 9 22 周庄中学 138 8 8 23 秀峰中学 524 31 31 24 昆山国际学校初中部 214 13 13 25 开发区国际学校初中部 8 1 1 26 鹿峰中学 88 5 5 27 前景学校初中部 91 5 5 28 珠江学校初中部 127 8 8 合计 7789 454 454 各初中初三学生在籍人数注 : 各初中分配生人数 = 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分配生人数 全市初三学生在籍人数 19
附件四 : 2014 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序号学校招收班级数招收人数招生电话 1 市二中 18+1 810+30 57513195 2 葛江中学 14 630 57352706 3 娄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12 540 50171381 4 玉山中学 10 450 57304247 5 青阳港学校初中部 8 360 57710725 6 兵希中学 8 360 57637822 7 蓬朗中学 8 360 57611121 8 城北中学 24 1080 57757399-855 9 吴淞江学校初中部 6 270 50108645 10 费俊龙中学 5 225 57651294 11 正仪中学 6 270 57892011 12 石牌中学 4 180 57681048 13 周市中学 8 360 57628673 14 新镇中学 14 630 57661030 15 陆家中学 14 630 57282055 16 花桥中学 12 540 57696308 17 亭林中学 8 360 57461778 18 石浦中学 6 270 57277828 19 淀山湖中学 6 270 57051101 20 张浦中学 14 630 57456338 21 锦溪中学 5 225 57231176 22 周庄中学 4 180 57218336 23 秀峰中学 10 450 57790954 24 昆山国际学校初中部 6 270 57701155 25 开发区国际学校初中部 2 90 57364222 26 鹿峰中学 3 135 57336810-8013 27 珠江学校初中部 6 324 55108217 28 前景学校初中部 3 162 57813015 合计 245 11091 20
附件五 : 2014 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序号 学 校 招收班级数 招收人数 招生电话 1 娄江实验学校小学部 6 288 50171381 2 实验小学 6 288 57553093 3 柏庐实验小学 7 336 57577250 4 玉峰实验学校 6 288 57591810 5 爱心学校 1 12 57550485 6 青阳港学校小学部 6 288 57710935 7 开发区实验小学 6 288 57375531 8 三中心小学 4 192 57374300-811 9 中华园小学 4 192 57910866 10 晨曦小学 9 432 57631369 11 蓬朗中心校 6 288 57611224 12 石予小学 8 384 57611224 13 包桥小学 6 288 57713095 14 蝶湖湾小学 4 192 57910866 15 世茂小学 6 288 57631369 16 吴淞江学校小学部 6 288 57538207 17 一中心小学 6 288 57555659 18 培本实验小学 4 192 57554342 19 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6 288 36885602 20 司徒街小学 4 192 57302515 21 朝阳小学 5 240 57325171 22 西塘实验小学 1 48 57554014 23 西塘实验小学西校区 6 288 57554014 24 城北中心校 18 864 57790206 25 小河岸小学 4 192 57790934 26 美陆小学 3 144 57790206 27 高科园小学 6 288 57796808 28 振华实验小学 6 288 55239228 29 同心小学 8 384 36808288 30 新城域小学 6 288 57538207 31 巴城中心校 6 288 57651381 32 正仪中心校 5 240 57897210 33 黄泥山小学 8 384 57897210 34 石牌中心校 6 288 50135601 35 裕元实验小学 12 576 57868865 21
续表 序号 学 校 招收班级数 招收人数 招生电话 36 周市中心校 6 288 57627502 37 新镇中心校 6 288 57862511 38 华城美地小学 6 288 57641048 39 永平小学 16 768 57868865 40 陆家中心校 11 528 57671069-8001 41 菉溪小学 8 384 57671069-8001 42 花桥中心校 6 288 57696075 43 花溪小学 6 288 36832090 44 徐公桥小学 6 288 57696075 45 千灯中心校 6 288 57461107 46 千灯中心校南校区 4 192 57461107 47 石浦中心校 6 288 57408097 48 千灯炎武小学 6 288 57277222 49 淀山湖中心校 8 384 57481134 50 张浦中心校 8 384 57441456 51 大市中心校 4 192 57251381 52 南港中心校 4 192 57427786 53 周巷小学 8 384 57441770 54 张浦第二中心小学 10 480 57441456 55 锦溪中心校 7 336 57227221 56 周庄中心校 4 192 57218381 57 昆山国际学校小学部 6 288 57712222 58 开发区国际学校小学部 4 192 57705332 59 珠江学校 15 810 57664585 60 前景学校 15 810 57376192 61 玉山小学 9 486 36222428 62 力量小学 10 540 51308798 63 民乐小学 3 162 57762709 64 车塘小学 7 378 57280828 65 大公小学 3 162 15962233266 66 五联小学 7 378 57768035 67 新昆小学 9 486 57427000 合计 445 21792 22
附件六 : 2014 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序号幼儿园招收班级数招收人数招生电话 1 实验幼儿园 4 140 57554739 2 实验幼儿园金谷园分园 2 70 57553977 3 实验幼儿园虞和苑分园 3 105 57558381 4 柏庐幼儿园 2 70 57552190 5 红峰幼儿园 3 105 57554966 6 西湾幼儿园 3 105 55339409 7 机关幼儿园 4 140 57552168 8 绣衣幼儿园 7 245 57300946 9 绣衣幼教集团锦华幼儿园 3 105 57707986 10 绣衣幼教集团仁宝幼儿园 6 210 57703523 11 三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3 105 57391082-606 12 晨曦小学幼儿园 3 105 57631121 13 晨曦小学夏驾园幼儿园 5 175 50381001 14 开发区珠江御景幼儿园 3 105 57631121 15 蓬朗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6 210 57611412 16 蓬朗蓬欣幼儿园 6 210 57813860 17 开发区石予幼儿园 6 210 57611412 18 包桥小学附属美华幼儿园 3 105 57033178 19 开发区世茂幼儿园 3 105 36835631 20 开发区东部新城幼儿园 7 245 57909518 21 开发区绿地幼儿园 3 105 57909518 22 蝶蝴湾小学附属幼儿园 4 140 50178978 23 高新区北珊湾幼儿园 3 105 57554968 24 高新区鹿城幼儿园 4 140 55235698 25 高新区前进幼儿园 3 105 57235088-8008 26 高新区朝阳幼儿园 4 140 50376531 27 高新区娄汀幼儿园 3 105 50376531 28 城北小学校幼儿园 6 210 57792474 29 城北小学美陆幼儿园 2 70 36687279 30 富士康幼儿园 6 210 57792018 23
续表序号 幼儿园 招收班级数 招收人数 招生电话 31 水秀幼儿园 4 140 57792018 32 一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3 105 57511622 33 青淞幼儿园 4 140 57511622 34 司徒街小学附属幼儿园 3 105 55214935 35 西塘街小学附属幼儿园 2 70 57511786 36 西塘街小学大渔幼儿园 4 140 36680822 37 振华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4 140 55239218 38 振华幼儿园时代分部 2 70 55239218 39 高新区翰林幼儿园 4 140 36823555 40 高新新华舍幼儿园 4 140 36831797 41 新华舍风景英伦分部 4 140 36831797 42 高新区南星渎幼儿园 4 140 57590311 43 巴城中心校幼儿园 4 140 57651416 44 正仪小学附属幼儿园 4 140 57891131 45 正仪翡翠湾幼儿园 2 70 36832750 46 正仪新城幼儿园 3 105 57891131 47 石牌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5 175 57686380 48 石牌凤栖园幼儿园 6 210 57683066 49 裕元实验学校附设幼儿园 5 175 57861285 50 周市中心校附属幼儿园 3 105 57621099 51 新镇中心校附设幼儿园 6 210 57661032 52 陆杨中心校幼儿园 3 105 57641451 53 陆家好孩子幼儿园 5 175 57671070 54 花桥中心校幼儿园 5 175 57692812 55 花桥曹安幼儿园 4 140 50139087 56 花桥花溪幼儿园 4 140 36835301 57 花桥鑫苑幼儿园 4 140 50131562 58 花桥聚福幼儿园 6 210 50130592 59 花桥启航幼儿园 3 105 57692812 60 千灯中心校幼儿园 4 140 57465714 24
续表序号 幼儿园 招收班级数 招收人数 招生电话 61 千灯美景幼儿园 3 105 57110030 62 千灯淞南幼儿园 5 175 36882000 63 石浦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5 175 57456271 64 淀山湖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5 175 57481534 65 淀山湖花园幼儿园 3 105 57498581 66 张浦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13 455 57444618 67 张浦第二幼儿园 11 385 82625628 68 张浦周巷幼儿园 6 210 57275697 69 大市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3 105 57252645 70 南港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4 140 57421387 71 锦溪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4 140 57231001 72 周庄中心小学校幼儿园 6 210 57211120 73 西湾幼儿园富华分园 3 105 57708595 74 城中幼儿园 3 105 57534060 75 城中幼儿园共青分园 3 105 55179611 76 福娃幼儿园 4 140 57093916 77 童心幼儿园 3 105 55172600 78 周市光大幼儿园 4 140 50318512 79 光大安伦分部 2 70 50318512 80 周市鑫茂幼儿园 2 70 57640008 81 童乐幼儿园 3 105 57115302-808 82 周市宏盛幼儿园 3 105 36832388 83 周市五丰 2 70 36688707 84 周市金澄幼儿园 4 140 36685801 85 金澄东澳分部 2 70 36613111 86 周市黄埔花园幼儿园 3 105 57862532 87 周市黄金海岸幼儿园 2 70 57621052 88 三之三幼儿园 3 105 57861753-805 89 三之三雍景湾幼儿园 4 140 57334113 90 枫景苑翔艺幼儿园 3 105 57377724 25
续表序号 幼儿园 招收班级数 招收人数 招生电话 91 大公翔艺幼儿园 3 105 55200052 92 中华园幼儿园 4 140 57385596 93 星空艺术幼儿园 5 175 57630116 94 育英幼儿园 7 245 57702345 95 国际幼儿园 3 105 57364222 96 圣欣幼儿园 4 140 57821278 97 圣欣美德幼儿园 4 140 36809991 98 阳光圣杰幼儿园 2 70 57552277 99 汉浦书香幼儿园 4 140 55826111 100 江南春晓幼儿园 2 70 57501599 101 爱儿法幼儿园 3 105 57664380 102 育才幼儿园 3 105 57286745 103 东方幼儿园 2 70 57281692 104 东方合丰幼儿园 5 175 57173251 105 东方巴城幼儿园 5 175 50173788 106 东方剑桥幼儿园 4 140 50337649 107 中福会绿地幼儿园 2 70 57691370 108 千灯少卿幼儿园 3 105 57473999-602 109 张浦锦程幼儿园 1 35 55110340 110 浦园幼儿园 3 105 57955203 111 三之三大德世家幼儿园 3 105 82605828 112 博顿幼儿园 3 105 55387712 113 华城美地幼儿园 3 105 57117298 114 三之三新城域幼儿园 8 280 55180391 合计 445 15575 26
附件七 : 2014 年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 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 推进学校体育 艺术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健康发展, 构建学生素质多元化的评价机制, 根据 昆山市 2014 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招生办法 一 申报对象 ( 一 ) 艺术类考生 1. 艺术特长生的规定项目为音乐 舞蹈 戏剧和美术 音乐包括声乐 ( 美声唱法 民族唱法 通俗唱法 ) 舞蹈 ( 民族舞 芭蕾舞 ) 和器乐 ( 所有器乐 ); 美术包括油画 国画 书法 篆刻 2. 初中阶段参加苏州市级以上中学生文艺调演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苏州市级及以上艺术比赛中个人获得上述规定项目奖项的考生 3. 初中阶段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获最高级别下二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 二 ) 体育类考生 1. 体育招生特长生的规定项目为田径 篮球 初中阶段在昆山市级及以上体育局 教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上述规定项目奖项的考生 2. 获得国家二级及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27
( 三 ) 科技创新类考生 1. 科技创新类特长生的规定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获奖者, 包括工程类作品 研究论文 2. 初中阶段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 江苏省级奖项的考生 同一件作品取最高获奖等地 3. 所获奖作品有两人以上署名作者的, 以第一作者视为获奖者 二 降分标准 ( 一 ) 艺术类降分标准 1. 获国家级文艺调演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或在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 享受降分分值为 35 分 2. 获国家级文艺调演比赛三等奖的, 或在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中获二等奖的, 或在苏州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中获一等奖的, 或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获最高级别证书的考生, 享受降分分值为 30 分 3. 获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三等奖的, 或在苏州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中获二等奖的, 或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获最高级别下一级证书的考生, 享受降分分值为 25 分 4. 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获最高级别下二级证书的考生, 享受降分分值为 20 分 美术类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 二 ) 体育类降分标准 1. 田径类国家二级及二级以上运动员, 享受降分分值为 100 分 28
2. 获省级比赛第一名 ( 含集体项目比赛的主力队员 ), 享受降分分值为 80 分 3. 获省级比赛第二名或苏州市级比赛第一名 ( 含集体项目比赛的主力队员 ), 享受降分分值为 70 分 4. 获省级比赛第三名或苏州市级比赛第二名 ( 含集体项目比赛的主力队员 ), 享受降分分值为 50 分 5. 获苏州市级比赛第三名或昆山市级比赛 ( 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 第一名的, 享受降分分值为 20 分 ( 三 ) 科技创新类降分标准 1. 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享受降分分值为 35 分 2. 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 享受降分分值为 30 分 3. 获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享受降分分值为 25 分 4. 获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的考生, 享受降分分值为 20 分 三 录取办法 1. 招生计划 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体育 艺术 科技创新特长生 10 名, 其中体育 5 名 音乐 2 名 美术 1 名 科技创新 2 名 2. 申报程序 凡申报体育 艺术 科技创新特长生的考生, 必须向所在学校递交比赛获奖证书 运动员等级证书 艺术考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所在学校填报 2014 年昆 29
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申请表 申请表及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于 6 月 6 日之前报送至教育局基教科, 经审定后报市招生办 3. 录取办法 市招生办根据特长生所填报学校, 在中考成绩 ( 不含其他加分因素 ) 加降分分值后的总分达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择校最低分线的考生中,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未被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作为特长生录取的考生, 在其它批次录取中降分资格自行取消 4. 收费标准 中考成绩 ( 不含加分因素 ) 达到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择校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 按统招生收费标准收费 ; 中考成绩未达两校择校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 按择校生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 其他 1. 有多种特长的考生, 只能选择一项特长, 申报一所四星级学校, 不得兼报 2. 凡符合降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所在学校公示三天, 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市教育局 3. 获奖证书和考级证书由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鉴定 4.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教育局 二 一四五月二十二日 30
附件八 : 2014 年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申请表 毕业学校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选报学校准考证号特长生类别 艺术类考生 比赛 ( 调演 ) 情况考级项目 : 该项目最高级别为 : 比赛名称组织机构获奖情况获奖时间通过级别织组机构获证时间 体育类考生 比赛情况 运动员 证 书 科技类考生比赛情况 比赛名称组织机构获奖情况获奖时间级别颁证单位获证时间比赛名称组织机构获奖情况 获奖时间 学校意见 ( 盖章 ) 校长签名 : 2014 年月日 教育局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 2014 年月日 31
附件九 : 关于成立 2014 年度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 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的通知 各中学 : 为做好 2014 年度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 经研究, 决定成立 2014 年度昆山中学 震川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审核小组 其成员如下 : 组长 : 张云成员 : 蔡援文 顾桂根 秦雪琴 夏斌 陈平 董洪峰审核小组负责鉴定特长生的获奖证书和考级证书 昆山市教育局 二 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32
附件十 : 2014 年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指定公办学校名单 区 ( 镇 ) 初中小学 开发区蓬朗中学蓬朗中心校 高新区 吴淞江学校初中部吴淞江学校小学部 小河岸小学 巴城镇 费俊龙中学 巴城中心校 黄泥山小学 周市镇 周市中学 周市中心校 新镇中心校 陆家镇 陆家中学 菉溪小学 ( 沙葛小学 ) 花桥开发区 花桥中学 徐公桥小学 千灯镇 石浦中学 千灯炎武小学 淀山湖填 淀山湖中学 淀山湖中心校 张浦镇 张浦中学 大市中心校 南港中心校 锦溪镇 锦溪中学 锦溪中心校 周庄镇 周庄中学 周庄中心校 33
附件十一 : 2014 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 2014 年昆山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 加快中考招生录取发展步伐, 根据 昆山市 2014 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制定本办法 一 招生对象 : 在本市参加中考 未在第一 第二 第三阶段录取的应 ( 往 ) 届初中毕业生 二 招生学校类型 : 市一中 陆家高级中学 开发区高级中学 市一中 ( 费俊龙中学美术班 ) 择校 ; 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 ; 艺术类 五年制高职 中高职 3+3 试点项目 部省属中专 市属中专 技工院校 三 招生日期与时间 : 1. 招生日期 :2014 年 7 月 7 日 2. 招生时间 :8:30~17:00 四 招生地点 : 由学校组织报名的考生在所在毕业学校, 回昆考生在昆山市招生办 五 招生流程 : 1. 考生进入准备室, 在大屏幕上阅知各学校招生计划 投档人数 投档最低分数线 录取数和录取最低分数线 2. 考生分批进入录取现场, 在考生信息卡上填写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由工作人员输入招生系统并上报昆山市招生办 3. 市招生办根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审核是否录取 被 34
录取的考生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 ; 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写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六 投档与录取办法 : 1. 艺术类 五年制高职 中高职 3+3 试点项目和部省属中专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 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取 2. 市一中 陆家高级中学 开发区高级中学 市一中 ( 费俊龙中学美术班 ) 择校 ; 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 ; 市属中专 技工院校由昆山市招办按招生计划 1:1 直接录取 3. 投档与录取过程中, 如遇中考总分相同, 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 则比较语文 数学 英语三门学科成绩之和, 高者优先 ; 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文 数学两门学科成绩之和, 高者优先 七 其他事项 : 1.7 月 5 日, 考生到所在毕业学校领取考生信息卡 2.7 月 6 日,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未被第一 二 三阶段录取的考生进行网上招生仿真演练 3. 填报艺术类 五年制高职 中高职 3+3 试点项目和部省属中专的考生及家长, 须在投档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4. 放弃参加网上招生的考生, 须签定 放弃参加昆山市网上招生承诺书 5.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招生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办法由昆山市招生办负责解释 35 昆山市教育局 二 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