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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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5 年 3 月 10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368 号 ) ( 二 )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发行数量:100,000,000 股 3 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 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附件1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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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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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中国证监会核准结论和核准文号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年 2 月 12 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 关于凌云工业

东方花旗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AA+ AA % % 1.5 9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1―036

股份有限公司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 年 1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 月 27 日, 经国务院国有资

重要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金股利 3.10 元人民币 ( 含税 ), 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完成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为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9,848,044 股 ( 三 ) 发行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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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签署页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致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引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莱美药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签署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调整为 元 / 股 在此原则下,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的基本原则确定 公司和华西证券通过薄记建档的方式,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当于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底价 元 / 股的 100%, 相当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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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第二十一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李峥 境内自然人.74% 2,91,714 1,627,5 质押 1,827,5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35% 1,,23 潘卫东 境内自然人.27% 769,5 陈孟兵 境内自然人.23% 66, 龚燕东 境内自然人.21% 581,317 潘建权 境内自然人.2% 559,7 徐同武 境内自然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域汽车公告编号 : 临 债券简称 :13 华域 02 债券代码 :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

第二十一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

7 2

亿元 ; 保险代理业务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9 次, 交易额 亿元 ;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业务累计发生 3 次, 交易额 亿元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修订公告

发现金红利 1.5 元 ( 含税 )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告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后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5 年 12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证券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2009-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HENG XIN LAW OFFICE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68 号宏誉大厦 27 楼邮政编码 : /F., Gold Name Commercial Tower, 68 Renmin Road, Dalian, China, 电话 :( 86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19,782,927 股, 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亦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645 号 ) 核准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 四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 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 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3 人, 董事陈晓华先生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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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并不对有关审计 资产评估 投资决策等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等专业事项,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有关会计 验资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验资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该等数据 报告的内容, 本所以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和授权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轮股份公告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2—0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当代发展

Transcription:

证券简称 : 羚锐制药证券代码 :600285 编号 : 临 2016-028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序号 重要提示 :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发行数量 :56,886,224 股 发行价格 : 人民币 8.35 元 / 股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 元 / 股 ) 认购数量 ( 股 ) 认购金额 ( 元 ) 限售期 1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8.35 41,916,167 349,999,994.45 36 个月 2 熊伟 8.35 2,994,011 24,999,991.85 36 个月 3 吴希振 8.35 119,760 999,996.00 36 个月 4 李进 8.35 119,760 999,996.00 36 个月 5 叶强 8.35 119,760 999,996.00 36 个月 6 民族 羚锐小羚羊资产管理计划 8.35 11,616,766 96,999,996.10 36 个月 合计 56,886,224 474,999,970.40 - 预计上市时间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6 日 ( 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 年 4 月 22 日,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羚锐制药 公司 发行人 )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5 月 22 日, 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9 日, 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羚锐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2016 年 1 月 6 日, 中国证监会以 关于核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37 号 ), 核准羚锐制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9,880,235 股新股 ( 二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2 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6,886,224 股 4 发行价格:8.35 元 / 股 5 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474,999,970.40 元 6 发行费用: 人民币 8,500,282.46 元 ( 含承销保荐费 律师费 验资费 股份登记费等 ) 7 募集资金净额:466,499,687.94 元 8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 )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 [2016]000348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止, 羚锐制药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74,999,970.4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500,282.46 元后, 羚锐制药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6,499,687.94 元, 其中计入 股本 人民币 56,886,224.00 元, 计入 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 人民币 409,613,463.94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 四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 五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认为 : 发行人本次发行经过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和决策程序,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过程合法 有效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及定价遵循了公平 公正原则, 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 未采用结构化的融资方式 民族 羚锐小羚羊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非公开

发行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已进行了回避, 并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批准和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于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取得上交所的审核同意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人相关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与认购对象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的约定 二 本次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 一 ) 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数量为 56,886,224 股, 发行对象总数为 6 名, 冯国鑫 未予认购, 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 元 / 股 ) 认购数量 ( 股 ) 认购金额 ( 元 ) 限售期 1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8.35 41,916,167 349,999,994.45 36 个月 2 熊伟 8.35 2,994,011 24,999,991.85 36 个月 3 吴希振 8.35 119,760 999,996.00 36 个月 4 李进 8.35 119,760 999,996.00 36 个月 5 叶强 8.35 119,760 999,996.00 36 个月 6 民族 羚锐小羚羊资产管理计 8.35 11,616,766 96,999,996.10 36 个月 划 合计 56,886,224 474,999,970.40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预计上 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6 日 ( 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 二 )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县城关解放路 59 号 5505.06 万元熊维政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和生产, 可研所需原辅材料 机电设备的进出口业务 ; 对技术贸易 医药 房地产 宾馆等业务投资羚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4.92%; 本次发行完成后, 羚锐集团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增至 20.56%, 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2015 年羚锐集团及其关联方 ( 除羚锐制药及其子公司 ) 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公告的 2015 年度报告及 2015 年 2016 年公司披露的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临时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 熊伟先生 姓名 熊伟 身份证号码 4115021984******** 住址 北京市西城区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总经理, 羚锐集团董事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未来亦没有交易安排 的说明 3 吴希振先生 姓名 吴希振 身份证号码 4130291964******** 住址 郑州市金水区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未来亦没有交易安排 的说明

4 李进先生 姓名 李进 身份证号码 4130291965******** 住址 河南省新县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未来亦没有交易安排 的说明 5 叶强先生 姓名 叶强 身份证号码 4103051972******** 住址 河南省信阳市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未来亦没有交易安排 的说明 6 民族 羚锐小羚羊资产管理计划 名称 募集资金管理机构 投资比例 关联关系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 9760.38 万元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类证券 ( 定向增发股票 ) 投资比例为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0-100%; 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0-100%; 现金和现金等价位的投资比例为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0-100% 无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未来亦没有交易安排 三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序号 ( 一 ) 本次发行前, 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股份限售情况 1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79,901,731 14.92 境内一般法人流通股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 005L-CT001 沪 15,000,062 2.80 基金 理财产品等流通股 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681,616 2.74 境内国有法人流通股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93,800 2.63 基金 理财产品等流通股 5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2,685,836 2.37 境内国有法人流通股 6 平安资管 - 邮储银行 - 如意 10 号资产管理产品 12,234,291 2.28 基金 理财产品等流通股 7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867,500 2.03 境内一般法人流通股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汇 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7,800,005 1.46 基金 理财产品等流通股 9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7,538,315 1.41 境内一般法人流通股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6,179,707 1.15 基金 理财产品等流通股 ( 二 ) 本次发行后,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 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股份限售情况 1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121,817,898 20.56 境内一般法人部分限售 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681,616 2.48 境内国有法人流通股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94,062 2.38 基金 理财产品等流通股 4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2,685,836 2.14 境内国有法人流通股 5 6 7 8 民族证券 - 宁波银行 - 民族 - 羚锐小羚羊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沪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平安资管 - 邮储银行 - 如意 10 号资产管理产品 11,616,766 1.96 基金 理财产品等 限售股 11,000,005 1.86 基金 理财产品等 流通股 10,867,500 1.83 境内一般法人 流通股 9,784,291 1.65 基金 理财产品等 流通股 9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7,538,315 1.27 境内一般法人流通股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6,179,707 1.04 基金 理财产品等流通股 本次发行后, 公司控股股东羚锐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14.92% 上升到 20.56%,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 : 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 (%)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 (%) 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 股份 1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1,916,167 41,916,167 7.08 6,014,250 1.12 3,353,291 9,367,541 1.58 3 其他 11,616,766 11,616,766 1.96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合计 6,014,250 1.12 56,886,224 62,900,474 10.62 无限售条 A 股 529,467,614 98.88 529,467,614 89.38 件的流通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合计 529,467,614 98.88 529,467,614 89.38 股份总额 535,481,864 100.00 56,886,224 592,368,088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 依照法定程序对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五 管理层讨论分析 ( 一 ) 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 发行人资产 净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都将有效改善, 公司的资产结构将得到优化, 财务风险降 低, 财务结构更趋合理,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 二 ) 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 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的实施,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 通过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 公司能够及时扩大经营规模 加快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但能为公司带来持续的间接收益, 有利于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 三 ) 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本次股票发行前,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股票发行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 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 四 ) 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 五 ) 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 羚锐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羚锐制药之间不会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六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 一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菅明军保荐代表人 : 尤存武刘政项目协办人 : 徐建青项目组成员 : 王风雷 龚贵红

办公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18 楼电话 :0371-65585033 传真 :0371-65585639 ( 二 )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机构负责人 : 张学兵 经办律师 : 喻永会 王冰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电话 :010-59572403 传真 :01065681022 ( 三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机构负责人 :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董超 李斌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电话 :0371-60228157 传真 :0371-60228170 ( 四 ) 验资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机构负责人 :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董超 李斌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电话 :0371-60228157 传真 :0371-60228170 七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37 号 ) 2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大华验字 [2016]000348 号 验资报告 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7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