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檢體收集手冊 參考版本 - 內容擷自檢驗科原始檢體收集手冊 C-04-73-03-OP001 1. 目的 建立檢驗科所有檢體之檢驗項目正確規範, 減少錯誤, 提高效率及檢驗品質 2. 範圍檢驗科所有檢驗項目之檢體收集皆屬之 3. 名詞定義無 4. 參考文件 a. 臨床微生物診斷學第九版 b.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傳染病檢體送驗表 c. 聯合醫事檢驗所聯合檢驗目錄 d. 臨床化學初版 e. 臨床血清免疫學初版 f. 臨床鏡檢學 g. 中華民國衛生保健基金會 h. 必帝真空採血管使用指南 i.google 採檢圖片 5. 衍生文件 檢驗後程序 (B-04-73-03-QP182) 6. 內容 6.1 檢驗作業流程 6.1.1 開立檢驗單, 申請格式內容包含 : 6.1.1.1 病患姓名 性別 年齡 病歷號碼 身份證字號 6.1.1.2 急 / 普件 派工編號 批價碼 批價名稱 檢體 / 數量 / 採檢管 6.1.1.3 檢體種類 採檢需知 ( 特殊檢驗項目 ) 6.1.3.4 申請日期 採檢日期 ( 病房抽血時間 ) 採檢日期時間( 檢體採集 ) 6.1.3.5 開單醫師 6.1.3.6 申請來源與日期 病房 ( 科 ) 別 6.1.3 7 備血通知單 : 醫師開單, 必須有病人姓名 病歷號及床號 申請項目
申請日期 預定用血日期及備血量 臨床診斷 ( 備血原因 ) 6.1.2 檢驗申請單種類 : 6.1.2.1 電腦醫令單 : 有效期 3 個月內, 標示於醫令單左下角 若超過 3 個月, 請回診醫師重新開新單 6.1.2.2 手工檢驗單 : 病患需先批價後方可使用 6.1.2.3 電腦手工醫令單 : 病患需先批價後方可使用 ( 標示下次 ) 6.1.2.4 口頭申請 - 用於緊急狀況 : 若危及病患生命安全或檢體性質不穩定時, 先進行檢驗 流程 : 緊急單位 電話通報血液鏡檢組書記或值班人員 負責護士告知 受檢者資料, 檢驗內容 檢體分派該組處理 電話通報檢驗報告 紀錄於 口頭申請檢驗紀錄表 緊急單位補檢驗申請單, 並標示 補 檢驗科核發報告 6.1.3 檢驗抽血服務 6.1.3.1 門診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六 AM7:30~ 門診結束 ( 例假日休息 ) 6.1.3.2 預約住院時間 : a. 星期一 ~ 星期五 PM17:30 起 b. 星期六中午 12:00 起 c. 例假日 :24 小時 6.1.3.3 一般病房普件 : 抽血點的前半小時, 由病房開立或刪除檢驗申請, 檢驗科列印單 ( 例假日例外 ) (1) 檢驗科抽血時間表 : 抽血時間備註星期一 ~ 星期六早上 4:00 1. 例假日休息星期一 ~ 星期六早上 10:30 2. 由 OPD 抽血人員或值夜班人員至星期一 ~ 星期五下午 4:00 一般病房抽血 (2) 檢驗科列印方式 : 檢驗系統 申請與簽收作業 住院血液申請單列印 會出現以下視窗, 請依據 a~e 步驟進行處理 a. 選擇截止日期 / 時間, b. 點選查詢, 會出現該時段需抽血病患之資料 c. 點選 B, 會出現 Printer Setup 視窗點選 EPSON TM-L90 Receipt on Ne 00 列印受檢者條碼, 並標示床號, 採檢者簽章, 以利上病房採檢 d. 點選列印, 列印檢驗單 e. 當發生列表機卡紙時, 可利用已列印查詢來查詢因卡紙而導致未列印的檢驗單
a. 選擇抽血時間 b. 點選查詢 d. 點選列印, 列印檢驗單 c. 列印受檢者條碼 6.1.4 檢體採檢注意事項 6.1.4.1 採血條件 : 脂質 膽固醇 飯前血糖測定, 以空腹為原則, 可喝少量水 大多數檢驗分析並不須絕對的禁食 ( 但進食後易造成血清混濁, 干擾測定 ) 禁食時間檢驗項目採檢注意事項備註 8 小時 Glucose fasting Glucose PC OGTT(75g) - 抽 2 次準點血 OGTT(100g) - 抽 4 次準點血 用餐的第一口, 開始計時 2 小時整抽血 (20 分鐘內進食完畢後, 勿再進食 ) AC- 空腹抽第一次檢驗科提供糖喝 75g 第一口, 開始計時 2 小時整粉, 請受檢者加抽血 (5 分鐘內進食完畢後, 勿再水 8 分滿泡製, 進食 ) 加蓋後完全溶 AC- 空腹抽第一次解 1:1 小時整抽血 2:2 小時整抽血 3:3 小時整抽血 Triglyceride Cholesterol HDL-C 若受檢者未 NPO: 檢驗單 / 報告需註明 LDL-C 無須禁食 50g 糖粉 第一口, 開始計時 1 小時整抽血 (5 分鐘內進食完畢後, 勿再進食 ) 6.1.4.2 各種檢驗容器及採集說明 : 請參閱附件 1 6.1.4.3 尿液檢體收集說明單 : 請參閱附件 2 6.1.4.4 24 小時尿液收集說明單 : 請參閱附件 3 6.1.4.5 糞便檢體收集說明單 : 請參閱附件 4 由門診婦產科提供糖粉
6.1.4.6 定量免疫糞便潛血檢查收集說明單 : 請參閱附件 5 6.1.4.7 精液檢查注意事項 : 請參閱附件 6 6.1.4.8 尿液採集步驟說明單 : 請參閱附件 7 6.1.4.9 痰液收集步驟說明單 : 請參閱附件 8 6.1.5 門診抽血檢驗流程 ( 受檢者持有效之檢驗單至檢驗科 ): 6.1.5.1 抽血 碳 -13 呼氣檢查受檢者須先抽取號碼單, 依燈號等候抽血檢驗 尿液 糞便 體液 精液檢查及細菌培養, 不需抽取號碼單直接將採檢後之檢體 / 檢驗單送交至檢驗窗口 檢體接受處 6.1.5.2 抽血櫃檯上方顯示抽血燈號, 並廣播號碼, 請受檢者將號碼單及檢驗單交予抽血醫檢師 6.1.5.3 請受檢者說出姓名, 出示健保卡或告知生日 - 月 日, 確認受檢者與檢驗單吻合, 才可進行採血 ( 評估可能躁動病患, 應取得受檢者或家屬同意予與保護性約束 ) 6.1.5.4 檢驗單以打卡鐘或手寫方式標示採檢時間 a. 電腦醫令單標示於採檢日期時間處 b. 手工檢驗單及電腦手工醫令單標示於檢驗單背面 6.1.5.5 抽血醫檢師列印派工號碼及簽收檢驗單 : a. 檢驗系統檢驗簽收作業 輸入 受檢者病歷號 點選檢驗單的派工號 項目 點選 F1 白班列印 Barcode& 簽收 b. 若檢驗單的派工編號顯示 0 或刪除後重新簽收 需點選 給號簽收 電腦給號 檢驗單註記簽收派工號 6.1.5.6 依檢驗項目, 選擇正確的採檢試管, 並貼上受檢者條碼 - 四碼派工號碼位置朝上, 受檢者之姓名朝下, 正貼於空白貼紙處 抽血醫檢師於空白處簽章 6.1.5.7 每張檢驗單的檢體, 不得與其它檢體共用, 以避免交叉污染 6.1.5.8 備血檢體須加貼黃色血庫專用標籤並標示核對者姓名 採檢時間 6.1.5.9 急件血液 尿液 30 分鐘內 生化檢驗 60 分鐘完成檢驗報告, 由電腦傳送至門診診間, 請病人直接回診間看報告, 其他檢驗項目則於下次門診時看報告 6.1.6 採血步驟 6.1.6.1 採血前準備 : 採檢試管 21Gx1 真空採血針 頭皮針 針筒 (3c.c, 5c.c,10c.c) 乾棉球 70% 酒精棉片 採血針持針器 (holder) 止血帶 感染性廢棄桶( 盒 ) 塑膠廢棄盒等 6.1.6.2 協助受檢者採舒適姿勢, 露出合宜之採血部位 : a. 不可選擇有點滴注射或作治療之手臂 b. 選擇明顯具有彈性的血管 c. 靜脈穿刺建議選擇部位 : (1) 尺骨中靜脈 位於肘窩的表淺靜脈, 最常選擇的手臂靜脈穿刺部
位 (2) 貴要靜脈 位於肘前臂, 為肱靜脈分枝 (3) 頭靜脈 位於肘上臂, 為腋靜脈分枝 6.1.6.3 選擇適當血管 : a. 第一選擇為手肘中央部分較粗的靜脈血管, 用食指觸摸, 是否為有彈性的血管 ( 肌肉就較無彈性 ), 若無明顯血管, 請輕拍手肘中央部位 ( 約 5~10 次 ), 讓血管較易浮現, 若仍無把握時, 請第二選擇為手背處 ( 請病患手輕握 ), 輕拍手背中央部位 ( 約 5~10 次 ), 讓血管較易浮現, 再選擇適當血管後, 綁上止血帶 ( 離抽血扎針部位上方約 5 cm 距離 ) b. 若受檢者年紀較大 / 化學治療 / 血管較細 建議使用 3/5/10. c.c 空針抽血 嬰兒 - 建議請使用頭皮針採血 6.1.6.4 採血方式確定扎針部位後, 先以酒精棉片塗拭消毒 ( 消毒皮膚時應以選定之靜脈穿刺部位為中心點, 由內往外以環狀塗拭消毒, 消毒直徑約 7.5cm) 稍待乾躁後再行抽血 a. 真空採血 (1) 取 21Gx1 真空採血針一手握住針套部分, 另一手則轉動白色部分, 把白色部分丟棄至塑膠廢棄盒中, 並注意灰色橡皮內藏針頭勿觸碰 (2) 壓入持針器 (Quick Release Needle holder) 的白色凸緣部分, 並將針頭套旋入, 套蓋仍留於針頭 (3) 除去針頭套蓋 ( 丟棄至塑膠廢棄盒中 ) (4) 將試管輕輕推入針頭中, 食指及中指握住持針器 (Quick Release Needleholder), 拇指置於試管底部, 將試管推到持針器的灰色橡皮末端, 穿破試管蓋子的隔膜 - 若血液開始流入試管, 可將止血帶鬆綁 (5) 當試管中的真空消失, 血流便停止, 此時輕輕用拇指壓抵持針器 (Quick Release Needle holder), 然後將試管從持針器移出, 若要採多支試管, 則重複此步驟 如圖示 :
b. 空針 (3c.c 5c.c 10c.c syringe) 採血 (1) 取出針筒, 將針頭與筒身栓緊 (2) 選擇適當血管, 除去針頭套蓋 ( 丟棄至塑膠廢棄盒中 ), 以 15 角針頭朝下在手臂上進行靜脈穿刺 - 若血液開始流入, 可將止血帶鬆綁 (3) 血液收集適量於空針後, 將針頭從靜脈拔除, 針頭對準感染性廢棄針頭盒的凹槽中, 握住針筒往上拉, 針頭掉入感染性廢棄針頭盒中, 沿管壁輕輕注入試管中 (4) 筒身丟棄至感染性廢棄桶中 c. 頭皮針採血 (1) 取出針頭, 手握住針頭彩色 ( 蝴蝶狀 ) 部分 (2) 取針筒 (3c.c 5c.c 10c.c), 將頭皮針尾端透明塑膠接頭與筒身栓緊 選擇適當血管, 除去針頭套蓋 ( 丟棄至塑膠廢棄盒中 ), 以 15 角針頭朝下, 在手臂上進行靜脈穿刺 - 若血液開始流入, 可將止血帶鬆綁 血液收集適量後, 將頭皮針從靜脈拔除, 將血液沿管壁輕輕注入試管中 (3) 筒身丟棄至感染性廢棄桶中 (4) 整條頭皮針直接丟棄至感染性廢棄針頭盒的凹槽中 6.1.6.5 空針 / 頭皮針採血試管蓋以逆時鐘方向旋開, 針筒內的血液依試管順序注入後, 再以順時鐘方向旋緊 6.1.6.6 所有試管必須按照使用順序, 一定的混和搖動次數參閱附件 1: 各種檢驗容器及採集說明, 針頭切勿回套, 避免針扎意外 6.1.6.7 採血前的鬱血時間 ( 綁止血帶的時間 ) 不得超過 2 分鐘, 以避免血液成分產生變化 6.1.6.8 告知病患手伸直, 抽完血後不可以揉, 應緊壓 5 分鐘以上, 以免造成瘀血 手臂會腫或瘀血是因為抽血時血液流動於皮下組織的關係, 或因為沒有緊壓所造成 如果抽血點腫起, 請於 24 小時內冰敷,24 小時後再熱敷, 約一星期內瘀血處應會漸漸消失 6.1.6.9 抽血者以乾性洗手液或洗手乳洗淨雙手 6.1.6.10 暈針處理 a. 暈針 : 抽血過程中, 受檢者忽然感覺身體不適, 而發生暈厥的現象 它主要的症狀為, 患者突然感到頭暈目眩 心慌 噁心 欲嘔吐 臉色蒼白 手腳發冷, 甚至血壓下降或神智昏迷等現象 b. 處理方式 : (1) 若受檢者發生暈針現象, 立即將針拔除, 請受檢者頭低下或躺下, 腳稍微抬高, 因會冒冷汗, 可喝少許溫開水, 注意保暖 環境要通風 (2) 若在檢驗科發生時 : 受檢者需狀況穩定, 才能離開 若狀況嚴
重時, 需請志工 (1488) 協助, 推輪椅 / 床至 ( 告知 ) 急診室以緊急狀況處理 6.1.6.12 檢體凝固的原因使用含抗凝劑的檢體試管發生的凝集或凝固的現象 血液在凝集時血小板和凝血因子會消耗掉, 導致結果異常 常見因素 : a. 抗凝劑 / 血量比例不對 : 例如 - PT/APTT 試管採血量 / 抗凝劑比例 9:1 b. 抽血時間過長或分裝檢體時間過長 c. 檢體與抗凝劑未依照規定充分混合 d.myeloma 冷凝集素造成檢體凝集 6.1.6.13 檢體溶血的原因一般而言可以分為內因性和外因性二種, 內因性是指病患本身的血液溶血, 或是紅血球本身脆性過高, 重抽也無法改善, 臨床上屬少數 大部分臨床所產生的溶血較屬於外因性, 造成紅血球的破裂, 常見因素 : a. 過度或巨烈搖晃內含檢體的試管 : 因血球大力撞擊易造成破損, 引發溶血 b. 使用太小 ( 小於 23G ) 的採血針頭 : 很容易因擠壓而破裂 ( 用大於 23G 或以上針頭, 即 22 或 21 號 ) c. 一般空針採血, 針柄回拉太過用力 : 太用力拉和推空針均會使血球承受過大的壓力, 在推擠的過程中引發破裂 d. 空針採血後, 直接加壓注入試管內 : 血球無法承受過大的壓力, 護理人員直接將試管放在軟針的下方, 讓血直接滴到試管中, 或在血管上方壓迫, 易造成溶血 /clot, 組織液容易流入檢體中 e. 檢體試管暴露於高溫或低溫環境過久 : 檢體在溫度差異大得環境下進出容易導致細胞膜破裂, 因此未離心將血球和血清分開之檢體絕對不可以冷藏或冷凍 f 皮膚表面殘留過多酒精, 採檢時順流入試管內 : 殘存在皮膚上的酒精藉由針頭與血液接觸導致溶血 g. 試管內含注入檢體的空氣 h. 壓力輸送系統壓力設定過高 : 氣送筒運送對檢體也是很大的壓力, 若檢體少會更嚴重, 因此更應該抽多一點減少撞擊面 i. 血量不足 : 血量太少, 讓試管有太多的空間, 在運送過程中血球增加撞擊機會 j. 抽血時間過久 : 止血帶綁太久 (>2 分鐘 ) 6.1.6.14 溶血對血清成份之影響紅血球細胞內外成份的含量截然不同, 有些成份在紅血球細胞內之濃度比血清高出數倍之多 ( 如鉀 LDH 等等 ), 反之, 有些紅血球之成份比血清為低 ( 如鈉 ) 因此, 一旦紅血球細胞破裂造成溶血, 血清呈紅色除了干擾比色外, 會使血清成份改變, 而嚴重影響大多數的測定
值 6.2 檢驗收檢注意事項確認檢驗單 / 檢體無誤 送至檢驗科 檢體接收處 檢驗人員核對 ( 若有不合格檢體或檢驗單, 請參照退件處理 ) 分派各組簽收處理 檢驗分析 確認報告 發出報告 6.2.1 檢體必須盛裝於特定的容器內 6.2.2 檢體絕對不可以接觸化學物質 殺菌劑 殺蟲劑或其他污染物質 6.2.3 檢驗單標示採檢時間, 血液檢體標示採檢者 6.2.4 同一受檢者凡有兩種以上檢體 ( 如血液或尿液 ) 或不同時間的檢體, 例如 : 飯前及飯後血糖, 必須分別開列檢驗單以方便作業 6.2.5 原則上一支檢體配合一張檢驗單 若一支檢體同時配合多張檢驗單, 請將檢驗單釘在一起以便辨識, 但須確定檢體量是足夠的 ( 細菌 : 一種檢驗項目配合一張檢驗單 ) 6.2.6 尿液 糞便 細菌培養或感染性檢體切勿以氣送系統方式輸送 6.2.7 採集之檢體應在有效時限內傳送至檢驗科 : 檢驗項目時間一般生化 1 小時 PT/PTT 4 小時 ESR Eosinophil 2 小時 malaria CBC+DC Reticulocyte 1 小時 Bone marrow 體液 1 小時尿液 1 小時 ( 可儲存於 4 冰箱 ) Stool 3 天 ( 可儲存於 4 冰箱 ) Blood gas Amomonia Lactate 冰浴盡速送檢 6.2.8 CBC 檢體超過 24 小時以上分析 :MCV Hct 常會上升 10% 以上 6.2.9 已凝固之生化 / 血清檢體需在 1~2 小時內完成離心處理因全血內紅血球會影響許多血清成份 如引起氨 鉀 二氧化碳 乳酸 無機磷等之增加, 因血球儲存期間繼續代謝產生所致 相反地, 因繼續代謝而減少者有 : 葡萄糖 鈉 po2 ph 中性脂肪 膽紅素及 AST ALT CK 等酵素 葡萄糖每小時下降約 7%, 加氟化鈉可以阻止葡萄糖酵素與血醣之分解作用 6.2.10 某些外檢特殊項目需在特定時效內完成離心分裝至指定的容器中, 並儲存於規定的溫度 ( 標示檢驗單左下角的採檢需知 ) 6.3 檢驗收檢時間 : 6.3.1 病房 / 急診 / 巡迴醫療 :24 小時 6.3.2 門診 : 星期一 ~ 星期六 AM 7:30~ 門診結束 ( 例假日例外 ) 6.3.3 體檢 : 6.3.3.1 一般體檢 : 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 7:30~12:00, 下午 13:30~17:00 星期六上午 7:30~12:00
6.3.3.2 外籍糞便濃縮法 : 星期一 ~ 星期六 AM 7:30~ 中午 11:30 星期一 ~ 星期五 PM 13:0~ PM 16:30 檢體 / 單核對後, 簽收者需在醫令單 檢驗科收檢人員 簽章 / 時間, 確認無誤 6.3.4 特殊外檢項目項目 收檢時間 CD4 /CD8 地中海性貧血 染色體 Bone marrow 淋巴球表面抗原 星期一至星期四中午 12 點前星期一至星期四 ~17 :00 止星期一至星期四 ~17:00 止星期五中午 12 點前 其餘特殊外檢項目於工作日時段內均可收檢, 請參照附件 2: 檢體運送處理原則 6.4 檢驗報告完成時間 : 詳細內容請參照附件 9: 採檢注意事項及報告完成時間 6.5 檢驗項目加驗流程 : 6.5.1 血液 體液檢體加驗原則 : 6.5.1.1 加驗項目是以簽收時間 4 小時內之檢體為接受原則,CK-MB BNP Troponin I D-dimer PCT 則是 2 小時內 6.5.1.2 血液檢體之 Alcohol 以及需冰浴 避光或立即處理或檢體不可開蓋的檢驗項目則不接受補驗 6.5.1.3 血庫組備血檢體皆不接受加驗, 須重新採檢 6.5.1.4 特殊檢體, 如體液檢體或特殊狀況檢體 ( 如病患未做治療前檢體 ), 醫師因特殊情況需加驗項目時可接受加驗, 但報告處需註明 補驗, 原採檢時間 : 6.5.2 細菌檢體補培養原則 : 6.5.2.1 易取得檢體, 如尿液 糞便等不接受補培養 6.5.2.2 侵入性檢體, 如 Ascites CSF 等檢體, 可接受補培養 6.5.3 檢體加驗或補培養流程, 請參閱附件 10: 檢體加驗或補培養流程
6.5.4 檢驗科洽詢電話 :1021~1025 6.6 臨床適應症與適當選擇可利用的檢驗相關資訊, 請參閱附件 11: 檢驗相關資訊 6.7 檢體運送處理原則請參照, 附件 12: 檢體運送處理原則 6.8 退件原則及處理 6.8.1 檢體退件的標準, 請參閱附件 13: 檢驗科退件標準 6.8.2 退件處理若收到病房不符合標準的檢體時, 需至檢驗系統填寫退件紀錄, 並以電話通知該單位 退件紀錄填寫步驟 : 6.8.2.1 尚未簽收即發現檢體不符合標準 : 檢驗系統 檢驗簽收作業 輸入 病歷號 點選 需退件的檢驗單號 點選退件 跳出退件紀錄視窗 點選 退件原因 輸入 收話人 Enter 點選 點選處理方式 點選 完成 6.8.2.2 簽收後才發現檢體不符合標準 : 檢驗系統 檢驗刪除簽收作業 輸入 病歷號 點選 需刪除簽收的退件檢驗單號 點選 刪除 點選 已取消簽收需退件的檢驗單號 點選退件 跳出退件紀錄視窗 點選 退件原因 輸入 收話人 Enter 點選 點選處理方式 點選 完成 6.8.2.3 退件檢體補送符合後始可收件 6.9 委託檢驗注意事項, 請參照附件 14: 委託檢驗注意事項 6.10 代理檢驗注意事項, 請參照附件 15: 代理檢驗注意事項 6.11 檢驗檢體之儲存參閱 檢驗後程序 B-04-73-03-QP182 6.12 安全防護所有檢體, 均視為具有感染性之檢體, 故須遵循下述方式進行安全防護 6.12.1 每日採檢工作前, 工作檯必須先行除污 消毒工作環境之除污 消毒檢體採集區域, 每日以 75% 酒精清理消毒 6.12.2 檢體採集人員如有皮膚傷口或慢性皮膚炎時, 應先包紮傷口或先貼上防水膠布, 再戴手套操作 6.12.3 檢體採集後採血針或棉球需丟棄至感染性廢棄桶內 6.12.4 每日採檢工作結束後, 工作人員必須清理工作檯面, 並將口罩及乳膠手套棄置於醫療廢棄物專用垃圾桶按醫療廢棄物處理方式處置 7. 附件附件 1: 各種檢驗容器及採集說明 ( 見其它下載檔案 ) 附件 2: 尿液檢體收集說明單 附件 3:24 小時尿液收集說明單 附件 4: 糞便檢體收集說明單 附件 5: 定量免疫糞便潛血檢查收集說明單 附件 6: 精液檢查注意事項 附件 7: 尿液採集步驟說明單
附件 8: 痰液收集步驟說明單 附件 9: 檢驗相關資訊 ( 無 ) 附件 10: 檢體運送處理原則 ( 見其它下載檔案 ) 附件 11: 採檢注意事項及報告完成時間 ( 見其它下載檔案 ) 附件 12: 檢體加驗或補培養流程 ( 見其它下載檔案 ) 附件 13: 檢驗科退件標準 ( 見其它下載檔案 ) 附件 14: 委託檢驗注意事項 ( 見其它下載檔案 ) 附件 15: 代理檢驗注意事項 ( 見其它下載檔案 )
附件 2: 尿液檢體收集說明單
附件 3:24 小時尿液收集說明單
附件 4: 糞便檢體收集說明單
附件 5: 定量免疫糞便潛血檢查收集說明單
附件 6 精液檢查注意事項
附件 7 尿液採集步驟說明單
附件 8: 痰液收集步驟說明單